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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论文

摘要: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我们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践中,感到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建设论文

建设论文:现代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论文

信息时代的到来,对社会经济的各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会计工作也不例外。因此,现代企业必须建立一个高度集中、实时监控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会计信息化正是顺应现代社会信息化发展趋势而产生的。

一、会计信息化与会计电算化的区别

传统的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实质上并未突破手工会计核算的思想框架。会计电算化与会计信息化虽然都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处理会计业务,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但企业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信息化系统与会计电算化系统相比,无论是技术上还是内容上都是一次质的飞跃,两者的内涵大相径庭。

(一)历史背景不同

会计电算化产生于工业社会,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会计业务的处理量日渐增大,会计工作的处理方法日渐落后,为了适应企业的发展,加强信息处理力度,采用电子计算机对会计业务进行处理。

会计信息化则产生于信息社会,在信息社会中,有一个公式:”企业的财富=经营+信息“,可见信息之重要性。信息社会要求社会信息化,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社会信息化必然要求企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化。

(二)目标不同

现行的会计电算化系统是基于手工会计系统发展而来,其业务流程与手工操作方法基本一致,主要是为了减轻手工操作系统的重复性劳动,提高了效率;而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从管理者的角度进行设计的,能实现会计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企业管理和决策中的核心作用。

(三)技术手段不同

现行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由于开始设立时的环境束缚,主要是对单功能的计算机设立的,后来的会计电算化软件也是在此基础上的发展和改善;而会计信息化系统是在网络环境下进行设计的,其实现的主要手段是计算机网络及现代通讯等新的信息技术。

(四)功能范围和会计程序不同

会计电算化是对手工会计系统的改进,是在手工的基础上产生的,故其会计程序也模仿手工会计程序而进行,也是以记账凭证为开始,实现用计算机对经济业务进行记账、转账和提供报表等功能;而会计信息化是适应时代的要求,根据现代信息的及时性、性、实时性的特点而产生的,它是从管理的角度进行设计,具有业务核算、会计信息管理和决策分析等功能,其会计程序是根据会计目标,按照信息管理原理和信息技术重整会计流程。

(五)信息输入、输出的对象不同

会计电算化系统主要是为财务部门设立的,设计时只考虑了财务部门的需要,由财务部门输入会计信息,输出时也只能由财务部门打印后报送其他机构;而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企业业务处理及管理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其大量数据从企业内外其他系统直接获取,输出也是依靠网络,由企业内外的各机构、部门根据授权直接在系统中获取。

(六)系统的层次不同

会计电算化以事务处理层为主。会计信息化包括事务处理层、信息管理层、决策支持和决策层。

/二、会计信息化建设的目的

(一)简化流程

由于电子计算机具有强大的运算功能,网络会计系统执行从会计凭证到财务报告全过程的信息处理,人工干预大大减少,客观上消除了手工方式下信息处理过程的诸多环节。同时,又承担起存货计价、成本计算和计提折旧等繁杂的核算工作。因此,相对于手工会计而言,网络会计的技术性及其复杂程度大幅度降低。

(二)集成信息

会计信息化集成所有数据于一个数据库,实现实时获取信息、实时处理信息、实时报告信息的新流程。在网络环境下,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财务业务的协同成为可能,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将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信息采集点都纳入企业信息网之中,大量的数据通过网络从企业各个管理子系统(如生产管理系统、库存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直接采集,并通过公共接口,与有关外部系统(如银行、税务、经销商等)相连接,使会计系统不再是信息的“孤岛”,绝大部分的业务信息能够实时转化,直接生成会计信息,会计数据处理呈集成化之势。

(三)数据共享

数出一门,共同使用,各级管理者可以实时、动态地获取所需的信息,支持决策,会计信息数据的处理也由微观逐步转变为宏观数据运作。企业集团可以利用基于信息化的网络财务软件对所有分支机构实现集中记账、远程报账、远程审计和集中资金调配等处理。集团企业总部可以对数据进行及时的处理和分析,使企业实现决策科学化、业务智能化,并能充分利用集团内部信息资源,实现真正的信息共享。

(四)动态反馈

在网络环境下,各种数据实现在线输入,电子货币自动划转,业务信息实时转化,自动生成会计信息,省却了手工方式下将业务资料输入到会计账簿的过程,使得会计核算从事后核算变为实时核算,静态核算变为动态核算,实现财务的在线管理,财务信息搜集处理的动态化也使得财务信息的和使用实现了动态化。信息生成后将通过财务软件实时反映到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上。

三、影响现代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的因素

(一)硬件方面

硬件技术是保障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的平台,离开了硬件技术的支持,会计信息化将无法开展。网络技术与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会计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技术平台。通过网络,将企业的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货款结算等项业务处理与电子商务密切结合,以满足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

(二)软件方面

随着会计准则的标准化,企业间会计系统的差异逐步缩小,会计软件也逐步从单纯核算型软件向管理型、知识型软件方向发展。管理型、知识型会计软件除了注重本身的技术特征外,更强调技术的先进性,侧重于在会计信息系统中融入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通过会计信息的先进性带来企业管理水平的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从而拉动或开拓用户的需求。如今,软件设计更成熟、更先进,性能更稳定,版本更新速度更快,功能扩充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质量更好。

(三)人员方面

将会计、财务、营销、管理等的先进技术和方法融入到会计信息系统后,要实现会计信息化的正常运行,充分利用会计信息化的功能,就必然对会计人员、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有更高的要求,需熟悉新的信息技术和方法,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只有这样,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岗位。

四、结束语

当今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引发了全球性的信息化浪潮,加快作为企业信息化核心的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已经成为下一阶段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建设论文: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政策论文

摘要:介绍了目前我国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几个模式,分析了我国融资模式的特点,指出制定融资政策的关键问题是必须处理好政府投资与私人投资之间的伙伴关系。

关键词:运输基础设施融资政策融资方式

1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

运输业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产业,是维系国家社会生产和生活正常进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必备条件和基础保障,在我国目前工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阶段,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运输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发展程度将直接决定其他各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市场交易的效率和投资环境的改善。正因如此,近年来,我国以干线铁路、高速公路、枢纽机场、国际航运中心为重点,大力推进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至2000年末,我国运输线路中,铁路营运里程6.8万公里,公路通车里程140万公里,内河千吨级以上航道7855公里,沿海港口万吨以上泊位646个,民航机场129个,航线1120条,里程151万公里,管道运输2.5万公里。货运量总计135亿吨,货物周转量总计43359亿吨公里。

尽管这样,我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总体规模仍然很小,按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计算的运输网络密度,我国仅为1344.48公里/万平方公里和10.43公里/万人,而美国为6869.3和253.59,德国为14680.4和65.94,印度为5403.9和21.6,巴西为1885.8和118.4。由此可见,我国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远远落后于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就是与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要改变目前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滞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状况,必须加快建设速度,加大建设力度。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数量巨大,建设周期长,在建设中面临资金投入需求大而实际投入不足的矛盾,这单靠我国交通运输业的自身积累和国家投资,远远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在对交通运输的投融资政策上,必须进行改革,以增加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投入水平。

实现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融资,对于集中解决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有效的推动我国各产业发展的投资收入无疑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通过有效融资,实现运输基础设施的网络化建设,也是发展基础设施平台,加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的重要一环。

2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政策的主要模式

在我国加入WTO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的内部形势下,运输基础设施融资政策的转变必须适应内部和外部的现实条件与要求。调整后的政策应建立起政府投资主体和其他投资主体并存的综合投资体制,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但必须看到,在各种投资中国家投资仍是交通运输建设投资主渠道,其他多种投融资方式则起着加大投资力度、加强管理与加大收益的作用,以适应交通运输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目前试行或可选择的融资政策可分为以下几类,应根据其各自的特点加以规范并综合应用:

(1)政府直接投资这是传统的政府投资建设政策,对于较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此种政策仍有一定的必要性。其主要优点是社会效益好,消费不受限制,国家的控制力度高。其问题则是普遍存在投资主体的目标模糊不清、责权不明确、激励动力不足。同时,政府直接投资生产的品种单一、供给质量低,而且使用中缺乏维修保养,损耗较为严重。

(2)政府与私人共同投资对于具有明显的外部性且投资盈利较低或风险较大的基础设施,可以采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投资方式——政府与私人共同投资,政府起着引导私人投资的作用。比如,可以采取投资参股、无偿赠款、提供优惠借款、提供借款担保、无偿或低价提供土地和减免税收等方式。日本在1987年由地方政府和私人团体共同投资的公共企业中,运输和道路投资企业126家。在我国现有的相关政策法规中,对这一方式也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尚缺乏明确的法制保障。对私人及外国投资者而言,其利益的保护和投资环境的安全性是进行投资决策着重考虑的方面。现有的交通运输法规尚未包括这些内容,今后应根据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完善相应法规,以大力推动这种融资方式的开展。

(3)政府管制下的私人投资对于单位投资额不大的基础设施,如公共汽车、电车、缆车、渡轮等,可以由政府授予企业特许投资权,然后对其价格、数量、利润等方面进行一定的管制;通过特许方式限制一些行业的经营者数目;通过规定利润标准来控制企业的盈利水平。这样可以在政府的管制或引导下形成具有竞争性的投资准市场,投资者自担投资风险。这种形式的特点是:具有提高投资效率的内在动力和竞争的外在压力,政府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政负担,扩大了消费者的选择范围。

(4)在政府允许的条件和范围内,由私人投资这种投资方式仅限于不存在直接收费困难而且具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因为此类设施便于私人投资,所以政府可以不予直接投资或进行经济资助,收费标准由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情况调节,私人投资受市场调节。比如采用BOT方式发展公路、电站及地铁等。

总之,交通运输业资本的来源要从单渠道转变为多渠道,既可来自国家投资又可来自资本市场;既来源于政府又来源于民间;既来源于国内,又来源于国外,各种有效的新的融资方式都可以用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

3融资政策中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积极开放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吸引各种投资进行开发建设,可以缓解经济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融资政策的制定,如不能很好解决政府投资与各类私人投资之间的关系问题,也会产生很多新的问题。融资政策中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就是在民营、私营化趋势日益风行全球的形势下,处理好公私双方之间的伙伴关系,以求既能在融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充分发挥私方的积极性,又能使公方在权力下放的同时继续依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要求融资政策的制定一定要明确政府的职能责任及其同私方的伙伴关系,非如此不能调动私方投资的积极性。就政府而言,要提供高效而透明的法律环境,使私方得以建立一个高效率、低成本的营运系统。融资政策的制定要能监督公私伙伴关系的运作,又不干预其商业性质的事务。并成为鼓励公开竞争、处理公私关系的一个公平准则,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融资方式上,需要制定一个健全而明确的法律框架,规定怎样组织和建立公私合营的伙伴关系。这可以增加合作关系的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成为吸引国际参与和引进长期投资的前提条件。如国外常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开发模式,它是由政府特许投资者在一定的时期内拥有和经营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偿还债务并收取一定的资金回报收益;特许期满后,项目无偿地转移给政府;政府保持对公共物品的终极所有权,并最终能够获得正常运行的资本设施的经营权。BOT方式可以在有效地吸收各种投资(大部分是外资)情况下,减少政府主权债务,并借鉴和利用私营机构高效的经营管理方法。我国目前也已开始采用这一方式,而在实行“建设—经营—移交”的规划以前,应在租让法规中明确规定这个过程的各项原则与各有关方的责任,并且还要有更为详尽的、操作性很强的、成套的规章制度,以保障其成功。又如ABS(asset-backetsecuritization即以资产为支持的证券化)方式,它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障,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来募集资金。ABS方式是近十几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的创新之一,从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践看,交通基础设施很适合该融资方式,但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的制度予以规范。由于这些制约因素的存在,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定的问题。

因而,对于这些先进的融资方式,需要进一步按照我国现有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规范与实施,完善我国的交通运输政策与法规,以推动我国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各产业的迅速发展。

建设论文:邓小平西部建设思想与西部大开发论文

邓小平同志于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曾在西南地区担任过党政军领导工作,他对“西部建设”问题曾作过许多讲话和指示,并形成了别具特色的“西部建设”思想。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今天,我们学习和研究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就邓小平“西部建设”思想泛论如下:

一、关于“西部建设”的重要意义

关于加强“西部建设”的意义,邓小平同志更加强调政治上和文化上的意义,这一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尤为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们知道,我国西部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大多地处祖国边陲,因此搞好西部地区的建设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从经济上看,现在不开步走也不行了,比如西康,这方面也出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是粮食问题……再如市场问题,贸易问题,金融问题等,这些经济问题也遇到了,如果不解决,就会动摇政治的基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对西藏问题就确定了两条,及时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第二是进军西藏‘不吃地方’。这两条搞好了,才能解决西藏问题,才能团结起来巩固国防。这两条对所有少数民族地区都是适用的。政治要以经济做基础,基础不坚固还行吗?”(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67页。)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包括三层意思:

(一)搞好“西部建设”是民族团结的需要。

本文一开始就讲到,西部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区域,而且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比如贵州的少数民族,大多住在山上,如果我们能够给他们解决吃盐的问题,那就一定能够得到他们的拥护。又如西康现在还不通汽车,怎样在经济上同内地沟通,从内地进什么货,他们的东西怎么运出来,价格如何,怎样使他们有利可得,这些都要妥善处置。”(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67页。)目前这些地区的经济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内地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果我们不尽快地缩小西部地区与内地的差距,不能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他们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乃至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就有可能发生动摇,就容易产生民族纠纷,甚至出乱子,从而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之,如果我们把西部地区建设好了,就会使少数民族人民感受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而更加坚信共产党的领导,更加热爱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增强民族大团结。所以邓小平同志说:“解决西南最复杂的又是最重大的问题——民族团结问题,至少可以打下一个很好的基础”。(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71页。)

(二)搞好“西部建设”是巩固国防的需要。

西南、西北地区历来是祖国的重要门户,巩固和加强西部国防力量对于保障国家安全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然而,国防的巩固和加强是以经济的发展和强大为基础的。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政治要以经济做基础,基础不紧固还行吗?”(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67页。)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了,民族团结加强了,“铜墙铁壁”也就筑成了,必然会增强抵御外来入侵颠履的能力。除此之外,经济实力增强了就可以适当增加一些军费开支,用来改善军队的武器装备,加强国防设施,提高军队文化素质,进而提高部队的现代化水平和战斗力,使国防力量得到巩固和加强,这的确是一个“大战略”。

(三)搞好“西部建设”是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需要。

邓小平同志把文化建设作为加强“西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他明确指出:“在文化方面,也有许多工作要做。要尽快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水平。”(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68页。)“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能战胜敌人的。”同理,没有文化的人民是愚蠢的人民,而愚蠢的人民是不能为国家和人类作出较大贡献的。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相辅相成;经济建设是文化建设的基础,而文化建设反作用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是社会发展的两个轮子,二者缺一不可。因此“西部建设”必须做到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并重、并举。所以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应在少数民族地区举办一些教育事业,动员一些人到那里去办学校。”“办学校最困难的是没有教员。我们不是没有经费,不是其他问题,就是没有教师。”“西南人才缺乏,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迅速创办民族学院,吸收一些青年进民族学院深造。”(注:本文所有引语均出自《邓小平文选》及时卷。第168页。)“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西部地区的文化建设必须坚持教育先行。教育事业发展了,必然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文化事业诸如体育、卫生和文学艺术等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进而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

二、关于“西部建设”的战略思想

如何开发和建设西部地区,这在全局上必须要有一个总体的战略思想。邓小平同志关于“西部建设”的战略思想主要强调三条根本的方针和原则:

(一)以发展贸易为中心的方针。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很重要的一环是贸易,经济工作应当以贸易工作为中心。要帮助少数民族把自己的贸易活动组织起来,这不是我们能够包办的。贸易中要免除层层中间剥削,使他们少吃亏。这样经济就活了,他们的生活也就会好起来。目前的关键就是首先要使他们在贸易中获得利益,然后在这样的基础上,帮助他们逐步地从农、工、牧、商等方面发展。”(注:本文所有引语均出自《邓小平文选》及时卷。第168页。)

贸易是眼前之“水”,最能解“近渴”。西部地区的产品和特产一旦在本地或内地市场得到销售,人民手里就有了钱,政府财政也增加了收入,人民的生活就会好起来。更为重要的是有了钱可以购买生产工具、改善生产和劳动环境,改进农牧设施,从而拉动农业、牧业和商业的发展,“这样经济就活了”。

(二)“骨头”与“肉”均衡发展的方针。

所谓“骨头”,一般指工业、交通建设项目,“肉”一般指配合生产和适应职工生活需要的各种设施,如科研、文教、卫生、商业服务网点、职工住宅和城市公用事业等。一般说来,在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重“骨头”轻“肉”的现象。因此邓小平同志指出:“在‘骨头’和‘肉’的关系问题中,对解决‘肉’的问题也是求新求大。过去我们在城市规划中对‘肉’重视不够,应该办商店、理发馆等服务性行业,没有注意办,这是事实。现在这个问题必须解决,不解决不妥当,这是一个制度问题。……在中央来说,是对于‘肉’的问题注意得不够,恐怕在地方来说,对于钱用得不适当的问题应该引起注意。”(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266至267页。)邓小平同志在批评从中央到地方不重视“肉”的问题之后,又用他所见到的实际情况来说明怎样重视和解决好“肉”的问题:“在兰州我看到很多简易的东西,戏院还可以放电影,座位也不错,这样的戏院盖起来只花十几万,有的花钱更少就解决问题。事实上,那些大的漂亮的少盖一个,就可以盖很多小的简单的,分布也会更匀称一些。我们国家大,搞一点富丽堂皇的东西,以表示我们的新气象,我不反对,但是不应该搞得太多,现在已经感到搞多了,今后无论如何不要再搞了。我们如果本着这样的精神,今后搞一些简陋的东西,‘肉’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可以把钱用到最急需的方面去,如修下水道等。西安的城隍庙,有很多简易的商店,工业区为什么不多搞几个城隍庙呢?现在不是说交通困难吗,如果我们的城市建设布局适当,在人多的地方多建一些简易的商店、理发馆等,交通就不会那么紧张了。有群众的地方就要修学校,少建设一些大型的校舍,就可以多建一些简易的学校。总之,这些都是关系到城市规划的指导思想问题,也是处理‘骨头’和‘肉’的关系的指导思想问题。”(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267页。)这些指导思想,邓小平同志把它概括为两条:“一、面对国家的现实。我们不要脱离国家的现实。……我们要面对国家的现实,在建设当中考虑经济、实用、美观。这个问题总理在1953年就讲过。有些同志讲美,美当然是好的,大家都是愿意美的,但是应该在经济实用的条件下,在可能的情况下照顾美观,实在不大美也就算了,等到将来富裕了再来讲美,今天主要讲经济讲实用。二、面对群众的需要。我们考虑问题常常忽略了群众的需要。……我们的建设工作应该面对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修建学校如此,修建文化娱乐场所如此,解决‘骨头’和‘肉’的关系问题也是如此。”(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268页。)“总之,我们搞建设,不要脱离实际,不要脱离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注:本文所有引语均出自《邓小平文选》及时卷。第268至269页。)邓小平同志的这些有血有肉的思想和言语距今虽然近半个世纪,但读来仍然使人感到十分亲切、实际,离我们很近,就像他今天在中央的什么会议上针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讲话。我们国家目前仍然不很富裕,因此建设的重点还是要在“肉”上多动些脑筋,不能总是把眼睛盯在“骨头”上,一阵风似的“大上”。所以,处理好“骨头”和“肉”的关系问题依然是我们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的指导思想。

(三)勤俭建国的方针。

勤俭建国的方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贯指导思想,特别是在建国初期,更需要贯彻和执行勤俭建国的方针。邓小平同志曾多次指出:“要把这么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先进的工业国家,需要长期的刻苦的努力。这就是说,需要勤俭建国的本领。因为你穷嘛!如果在贫穷的基础上不懂得勤俭建国,这个国家是建不好的。……从过去几年的建设来看,证明我们的知识很少,还没有学会勤俭建国的本领。”(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262至263页。)致使我们的建设工作出现了不少浪费现象,其中包括原材料、国家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浪费,特别是由于“贪新贪大”所造成的浪费更为严重,因此邓小平同志批评说:“对建设总是贪新贪大,这种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的思想使我们吃了亏。”“我们有些企业规模很大,占地很多,每一个工厂,都有一个大的厂前区,一个办公大楼,没有这些是否可以呢?是否简陋一点也能指挥生产呢?很多钱是花得不适当的”。(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265页。)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浪费现象和不良作风,邓小平同志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因为缺少建设的知识和经验,必然要交很高的“学费”,因此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向外国学习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要学习世界上一切先进的经验,世界各国,包括美国在内,有先进的东西我们也要学。”“我们既要接受成功的经验,也要接受犯错误的教训;既要善于学习国际的经验,也要善于学习自己的经验。”(注:本文所有引语均出自《邓小平文选》及时卷。第265页。)有了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就能做到“少交学费”,“花很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这是勤俭建国的真本事。

二是因为官僚主义严重,必然产生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形式主义、讲排场、摆阔气,从而造成严重浪费,因此邓小平同志严肃指出:“革命当中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会使我们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在建设中如果犯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也会使我们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会使我们不能达到勤俭建国的目的,会使我们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搞好建设。”(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264页。)只有克服了官僚主义,才能做到面对我国现实、面对群众需要,不讲“气魄”讲“实用”,真正实现勤俭建国之目的。

三是因为头脑发热不冷静,因此邓小平同志提醒大家:“大企业,首先是中央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脑子发势,一脑袋的贪新贪大,追求堂而皇之的形式,脱离中国的实际。”(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266页。)

四是因为没有坚持节约的原则,因此邓小平同志说:“要提倡因陋就简,经济节约,艰苦奋斗。我看真正讲节约的应当是社会主义。我在兰州见到一个工厂,设备极简陋,厂长的办公室很朴素,一切都很简单,但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并不差。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的企业都要这样办,但是用这样的精神办企业,是值得学习的。”(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266页。)节约是勤俭建国的基本原则,没有节约,艰苦奋斗、艰苦创业就会变成空洞的口号。因此邓小平同志把节约的原则看成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关于“西部建设”的领导方法

邓小平同志指出:“过去的革命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关键在于党的领导,现在的建设问题解决的好不好,关键也在于党的领导。”(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264页。)关于党的领导,邓小平同志强调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出动前的准备工作。

同志有一句名言,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实施一项伟大的战略行动,没有思想上、组织上和政策上的充分准备,就不能使运作深入、扎实、有序、有效地进行。邓小平同志认为,“关于出动前的准备。应包括思想、组织、政策、军事和经济等方面的准备。我们南进时就是缺乏准备,所以吃了很大的亏。”(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24页。)思想上的准备是为了提高人们的信心和土气;组织上的准备是为了保障运作的正常进行;政策上的准备是为了各项工作的正确实施;经济上、物质上的准备是建设工作的根本保障。

(二)实行“统一领导”的原则。

统一领导是克服官僚主义现象的重要原则和制度。尤其是对于一项带有战略性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尤为关键。因此邓小平同志强调:“头绪很多,没有主要负责的机关,也没有指定主要负责的人,往往一件事情很长时间不能解决。这种官僚主义,就是由于没有统一领导,没有专人负责而来的。以后凡是涉及几个部长的事情,必须召集在一块,商定方针步骤,一致执行;重大一点的问题必须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或委员会,指定主要负责的人员,以专责守。经验证明,这种方法是好的。”(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82至183页。)

在建国初期,由于我们坚持了统一领导的原则,所以使西南地区的建设工作得到了顺利的进行,取得了重大胜利。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统一领导的原则仍然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三)创造典型,积累经验的领导方法。

利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工作这是我们党指导各项工作的基本方法。在“西部建设”时期,邓小平同志曾多次讲过“创造典型,积累经验”的方法,诸如“立即着手调查研究,创造典型,积累经验,”(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66页。)“进行典型试验,积累经验,指导其它。”(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77页。)“集中力量,创造典型,积累经验,然后普及的领导方法,用之于城市各项工作中,都是灵验的。”(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83页。)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邓小平同志尤为重视“创造典型,积累经验”的领导方法,承包制的推广、经济特区的扩大等,都是“创造典型,积累经验,然后普及”的结果。对于西部大开发这样一项伟大的建设工程,也离不开这种领导方法。“我们同志在新的工作中往往忘记了这个工作方法,以致走了许多弯路,应引起注意。”(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83页。)

(四)把做好少数民族的团结工作放在战略的地位。

邓小平同志在“西部建设”时期十分重视少数民族的团结的工作,将其视为“最重大的问题。”他认为:“少数民族问题,在西南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中国的少数民族最多的地区,一个是西北,一个是西南。恐怕西南比西北还多,而且情况也比较复杂。西南的国境线从西藏到云南、广西,有几千公里,在这么长的边境上,居住的绝大多数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解决得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因此从西南的情况来说,单就国防问题考虑,也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61页。)因此他强调:“政治的也好,经济的也好,文化的也好,现在都要开始去做。所有这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个原则,就是要同少数民族商量。他们赞成就做,赞成一部分就做一部分,赞成大部分就做大部分,全部赞成就全部做。”(注:《邓小平文选》及时卷,168页。)另外还有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和风俗习惯等问题,都必须妥善处理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应如此,这样才能保障各项建设工作在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中进行。

建设论文:邓小平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思想论文

民主监督制度属于国家政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我们要实现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必须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认真研究与学习邓小平关于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的思想,对完善我国民主监督制度,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要有监督和制约机制

新中国成立不久,邓小平就多次阐述监督制度建设对于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意义。在党的八大上《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他明确指出:“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1](P215)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新时期的特点,他强调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要发展,在政治上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但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也要有监督和制约,这是党的领导正确性的必要保障,也是总结我们党和国家历史教训得出的正确结论。

及时,执政党的地位和特点决定了党和国家机关必须要有监督和制约机制。邓小平指出,“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较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2](P270)加强监督,对于杜绝与克服大的错误的发生,使党经受住执政的考验,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我们知道,党在没有取得政权之前,处在武装斗争和白色恐怖的环境之中,随时面临生与死的考验。这种严酷的现实,本身就是对党员的最严厉的监督。执政以后,党的地位和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许多党员担任了一定的领导职务,掌握了一定的权力,这时“可以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做官,一种是当人民的勤务员。”[3](P304)如果不加强监督,广大干部就会由“公仆”变成“主人”,就会使党脱离群众。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干部,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也危害了党的事业。所以,邓小平告诫全党,要注意执政党的特点,更加注意坚持党的优良传统。这样,就可以避免沾染官气、脱离群众、脱离实际。

第二,要防止和杜绝权力的滥用,必须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凡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定被滥用;权力被滥用,必定导致政治腐败和专横。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权力变质和权力腐败的可能性。资产阶级、封建阶级的旧思想、旧习惯仍会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长期存在并影响着党的各级干部,权力行使者在利己主义的驱使下,仍然可能滥用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但是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将权力交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去行使。这就造成权力所有者和权力行使者的相对分离。权力行使者如能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权力,或者权力所有者能够控制权力行使者,限制其权力滥用,那么权力就成为人民谋利益的工具,推动社会进步。相反,如果权力行使者脱离权力所有者的监督、制约,那么,人民给予的权力就会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就有可能从社会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3](P304-305)事实上,权力的消极腐化现象正在滋长和蔓延,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有的一些党员干部拿着手中的权力侵占群众利益,搞生活特殊化,有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因此,要建立完备的监督制度,以便对权力进行的制约、管理,对权力行使者实施有效的监督,使其真正地为人民行使权力。

第三,为了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须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在这种新形势下滋生并蔓延开来的各种腐败现象使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着一场严峻的考验。在新旧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涉及的人数之多,范围之广也是前所未有的;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整个社会拜金主义也日益猖獗。这种严重的权力腐败和社会腐败现象给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进步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不仅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也阻碍和破坏了改革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邓小平曾在1982年就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1989年6月,他又严肃地告诫全党,要“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6](P313)产生这种腐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固然与封建特权思想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有关,但更为主要的原因是在体制转型的时期,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包括监督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传统的计划经济是由行政权力来驱动的,行政权力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由于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双轨并存,使得某些行政权力有可能变为一种可以带来收入的东西,它诱使一些人铤而走险,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完备的权力制约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惩治腐败问题先后制定了很多规定和法律,但一些腐败分子如陈希同、成克杰、胡长青之流仍置若罔闻,更加猖獗。问题就在于这些人手中的权力没有受到应有的制约,我们初步建立的相关权力制约机制也未能发挥应有的效能。因此,只有在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强化并完善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法律监督,通过广泛的群众监督、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才能有效地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党内民主监督是最直接的监督

早在50年代中期,邓小平就明确提出,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及时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监督,第三是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后来又多次强调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并认为,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党的监督是最直接的,也是最重要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一方面,党内民主监督是党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建立、发展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是党依靠自身的力量,对党员、党的干部、党组织的各种权力加以制约,以保障党员、党的组织、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按照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保障党的政治领导有效实现。为此,邓小平把党内民主监督放到极其突出的地位来对待,并认为要利用党内明确的隶属关系,运用直接的组织手段实施监督。

邓小平不仅阐述党内民主监督的直接性和重要性,而且认为最重要的应通过健全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制度化,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最直接的监督。监督的办法是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主要方式之一是党组织的监督。包括上下级党组织之间的监督,同级党组织之间的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作为党组织特别是上级组织要监督下级组织和党员是否执行贯彻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和党员有责任也有权力对上级组织包括党的领导机关的活动加以监督。但这种监督不能等量齐观、不分主次,监督的重点是上级组织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因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权力大、责任重,如果发生失误,后果更为严重。同时,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能较好地体现民主精神,有利于保障下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其二,党组织生活会的监督。建国初期,邓小平就指出,严格党的支部生活极端重要,没有支部生活就没有战斗力。后来他又说,对于干部的监督,“首先是党的生活的监督,党员干部要过党的生活……这不只是个人的修养问题,也是一种监督,是党的生活的一种形式……至于一般党员、干部,人人都应该经常过支部生活,过小组生活,接受党的监督。”[5](P330-331)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更应该“参加党的小组生活。尽管党委本身有党的生活,可以起到互相监督、互相勉励的作用,但是,党委要很好注意高级干部参加党小组生活的问题”,[6](P83)并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小组内党员的监督。其三,党委会内部的监督。邓小平认为,对于党的各级领导人,都应该有监督。“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在党委会里面,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我们要重视党委会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3](P309-310)此外,邓小平认为党的纪律监督,党风监督,组织部门对干部实行鉴定制度的监督,也都是党内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在邓小平的主持下,党中央颁布了一系列党规党法,如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颁发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其后不久又颁布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1987年中纪委发出的《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不仅为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相关权利义务和行为作出规范,而且为党内民主监督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制度上的根据。应该说,这些年来在党的相关制度的约束规范下,党内民主监督的成效是显著的,促进和保障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然而,现行党内民主监督机制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一是党内已有的监督法规往往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有些党员甚至党员领导干部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这就使党内民主监督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有主观性、随意性。二是党内民主监督的层次单一,即党内自上而下监督好办,自下而上的监督难办。三是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不完善,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常常流于形式。依照党章,党员有权对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缺乏切实的途径和保障,党员的这些权利往往只停留在党章条文上。为加强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法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强化党员的民主监督意识,增强民主监督责任感,规范民主监督程序,提高依章监督的自觉性;拓宽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渠道及制度保障,如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制度等,保障自下而上监督的运转正常和有效;增强党务活动的透明度,并建立党内党员民主罢免制,罢免可通过党员对领导者的民意测验、信任表决或通过党代表在代表大会上行使罢免权等方式进行,从而使党内民主监督真正具有约束力。

三、最重要的要有专门的机构依法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无论是从现代国家政权组织机构设置的趋势来看,还是从实际工作的需要和效果着眼,专门的监督机构在国家政权的监督机制中,都具有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有了专门机构就可以根据法律和制度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经常地、主动地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使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另一方面,专门的监督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受监督对象的干扰,可以利用职位权力,调动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各种手段开展监督活动。所以,以专门的监督机构依照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对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是监督机制制度化的最直接体现,也是邓小平监督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

新中国建立不久,邓小平就明确要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政府的监察委员会要建立和加强起来”,认为“这是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监督党员遵纪守法的重要武器”。[7](P160)1956年,他在党的八大上着重指出,必须加强党的和国家的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官僚主义现象,对于违法乱纪和其他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的分子,及时地给以应得的处分。粉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针对十年动乱时期党内监督机关和监督工作遇到破坏,国家行政监督机构被撤销的沉痛教训,邓小平严肃而又及时地提出必须“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8](P332),要强化监督机关的职能,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

加强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是发挥专门机构监督作用的重要基础和首要条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邓小平的倡议,重新恢复了中央和地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并规定每个支部都必须设纪检委员,形成了党内监督的专门系统。鉴于在改革过程中,有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政策和法律法规,违反政纪,1986年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恢复国家行政监察体制,1987年,国家监察部正式组建,随后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了行政监察机构。从此,我国行政监察机构的专门监督又走上了正轨。与此同时,人民检察机关的力量也相应地得到加强,各级检察机关均设立了法纪检察厅,有的还成立了专门的法纪检察机构。这样,在反对特殊化、惩治腐败,维护为政清廉的过程中,党的各级纪委、行政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机关三管齐下,构成了我国专门监督机构的组织体系,在监督实践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加强监督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制度化建设,也是充分发挥专门机构监督作用的重要条件和必要保障。新中国建立初期,党内建立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直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党的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是业务指导关系。这种体制在工作中暴露出了一些诸如职权受限、不能检查和处理同级党委委员的问题,缺乏与党内外群众公开的直接联系。因此,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成立党的监察委员会的决议,把纪委改为监察委员会,扩大了职权,领导体制也由原来的直属同级党委改为实行垂直领导,即实行上下级领导关系。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在上下级关系上,上级监察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有权审查、批评和改变下级监察委员会对案件所作的决定。这是对党的纪检领导体制的调整,也是更有利于党的纪检机构监督作用的发挥。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和1992年党的十四大通过的新党章,不仅重新恢复被否定16年之久的各级党的纪委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各级纪检接受“双重领导”等规定,而且对其领导方式作了说明,并进一步扩大各级纪委的权限。在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机关,也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在行政监察和司法监督制度建设方面也有较大进展,先后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条例,如1990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行政监察条例》,1997年5月,八届全国人大第25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行政监察法》等等,这都为对党和国家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追究一切行政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失职、渎职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强化监督机构的性和确保其相对独立性,是发挥专门机构更大作用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关于专门机构监督检查的精神指导下,监督机构在抑制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消极因素,特别是在惩治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各种腐败现象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违法乱纪行为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监督机构的功能仍然发挥较弱,还不足以预防、纠正重大失误,消除各种腐败现象,包括它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知情权,在处理问题上缺乏批评权。其主要原因是监督机构独立性不够,监督者的权力往往小于被监督者,从而出现被监督者领导监督者、监督者依附于被监督者的状况。这样,作为监督主体的监督机构,其监督的性及有效性大打折扣,也就难以对重要权力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与制约。要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构的作用,一要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力。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构的权力和任何人不得借口干扰“截流”。适当的时候,可将党内的纪检监督机构与同级党委互不隶属,即均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对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二要适当扩大监督制约的范围和权限,赋予监督机构对同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对领导干部任免的提议权、考核权、弹劾权和质询权。三要扩大并保障监督机构执法、执纪过程的相对独立性,切实落实有关法规赋予的对违法违纪线索的调查核实权、立案权和处分权,使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真正得到发挥。

四、要有群众监督制度

邓小平一贯强调建立强大的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体系。早在1956年,他就明确指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1957年,他在西安干部工作会上的讲话中把群众监督作为我们党和国家实行监督的主要渠道之一,并认为有群众监督比没有群众监督要好,会谨慎一些,可以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强调要扩大群众对党的监督,对党员的监督。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重点强调了“要有群众监督制度”的新思路。1980年,他总结国际国内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年动乱的惨痛教训,明确提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8](P332)邓小平关于“要有群众监督制度”的思想,不仅是强调群众监督是各种监督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在于要求加强群众监督的制度建设,使人民群众能够依循制度化的渠道提出意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建立和健全群众监督制度,确立群众监督原则非常重要,既可以使群众监督有法可依,而不靠大轰大嗡的政治运动,也能确保群众自身的利益和安全,使群众监督持久有序地进行。

为此,邓小平认为首要一条是要制定相关监督条例、原则,以便于群众大胆地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他多次指出,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种条例,这既可以约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也可以保障广大群众依照一定的准则规范进行监督。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先后制定了一些相关准则、规定,为人民群众的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要求对群众监督及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正确处理,严禁压置不理,互相推诿。另外,中央还先后制定了有关如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带有可供操作性的规定、条例。如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一些部门行业监督条例,为广大群众对违法违纪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次,扩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使人民通过行使知情权、选举权、参政权等权利来制约国家权力,这是加强群众监督制度建设的最为关键的一点。邓小平特别强调,要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党务、政务活动的公开性,要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要把国家的形势和困难、党的工作和政策经常真实地告诉群众。让人民群众知政、知情,除了国家安全机密之外,凡是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尤其是各级各类负责人的主要公务活动、个人财产情况等,均应公开供人民群众直接监督。从监督环节上讲,还要把一切需要人民群众监督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都公开出来,以便人民群众监督时有所遵循。

再次,建立群众监督的导向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也是群众监督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因为群众监督积极性需要好的导向、激励机制,才能持久、顺利进行。也就是说,建立了完善的措施和好的机制,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才能避免挫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保障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工作正常开展。邓小平指出,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监督权,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一方面,对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申诉、控告要及时处理,作出交待,特别是对那些被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违法违纪、搞特权、特殊化的人要作出法律、政纪处分,不能让他们占便宜;另一方面,要为检举、揭发的群众保密,严禁打击报复,如有打击报复,要严肃查处,不管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

建立与不断健全群众监督制度,是邓小平和我们党在新时期实践中的一种探索。特别是初步建立的群众举报制度、群众评议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等,在社会实践中发挥了重要影响和不可低估的作用。但在目前情况下,群众监督中仍然存在某些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这一方面造成了监督过程、环节、机制上的紊乱无序和不受制约,另一方面,与广大群众的监督权相配套的选举、罢免、公开、申诉、控告和国家赔偿制度等程序性规则的不完善,使群众的监督缺乏有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从而影响了民主监督机制的运行及其作用的发挥。我们必须深刻领会邓小平关于群众监督的思想,进一步推动我国群众民主监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五、充分发挥派的监督作用

我们党历来重视发挥派的参政和监督作用。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外人士包括派的民主监督“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缺点和错误,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11](P225)而且,派对党和国家的监督具有一些不同于其他形式的监督。其一,派对党和国家的监督是友党之间的监督。中国共产党与派的关系,不是与资产阶级政党的关系,而是新型的政党关系。资产阶级政党是互相倾轧,而我国的派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友党。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已成为各派和我们党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所以,他们提意见,展开批评,绝不是资产阶级执政党和反对党、在朝党和在野党之间的互相攻击、互相拆台,而是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集思广益,多谋善断,相互帮助,相互督促,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尤其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以后,他们的立场和我们的立场比以前更加接近,他们可以给我们的帮助只会越来越多。其二,派的监督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监督。我国各个派均由各界知识分子和有一定影响的人士组成,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在行使监督职能时,能从自身特色的视角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党和政府把他们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中去,可以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更加符合实际,使决策更加正确,所以,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三不主义’,让各方面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充分反映出来,以利于政府集中正确的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把我们的各项事业推向前进。”[9](P187)其三,派的监督是代表着统一战线主要方面的有组织监督。派的监督不同于一般群众的个别监督,同权力监督也不同,它不带有强制性,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但是,派是我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各派通过人民政协组织形式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进行监督,起到其他监督难以起到的监督作用。是一种有组织的监督,具有较大的性和影响力。其四,派的监督是一种高质量的监督。邓小平指出:“各派和工商联的成员以及他们所联系的人们中,有大量的知识分子,其中不少同志有较高的文化科学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少同志是学有专长的专门家”。[10](P204)因此,他们在监督时,往往能够有机融入或运用有关科学文化知识,使监督更加科学合理。同时,派作为参政党所处的位置比较超脱,所反映的意见具有较大客观性,对党和政府的决策更具有参考价值,所以,充分发挥派这种高水平高质量的监督一直受到邓小平的高度重视。

为了更好地调动派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派监督的作用,邓小平认为必须制定一定的规章和制度作为保障。在邓小平的主持下,党的十二大将1956年确定的处理中国共产党与派关系的八字方针进一步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并把坚持与完善这一制度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1989年初,邓小平专门批示,要拟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能的方案。根据邓小平这个《批示》,不久,全国政协会议通过了《全国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对各派参政和进行民主监督作了详细的规定。1989年12月,中共中央经与各派共同研究协商,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对加强民主监督的意义和措施作了明确的阐述。全国政协的《暂行规定》和中共中央的《意见》对于推动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派对共产党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在监督形式、监督手段和监督途径等方面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民主监督的成效也越来越大。

建设论文:工程监理建设管理论文

摘要:对我国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解决主要问题的对策做出初步探讨。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问题对策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我们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践中,感到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关于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

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2关于监理服务取费低问题

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加之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例如某道路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几家监理单位投标价都低于标准取费的50%,业主筛选的两家监理单位重新竞标,结果某监理单位以标准取费的30%中标。显而易见,监理取费偏低、低价抢标导致了一些弊端:

(1)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监理企业,甚至连企业规模较大、监理业务比较饱满、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监理企业几年苦心经营下来积累亦甚少。

(2)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待遇偏低,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

(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购置相应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工作效率不高;为控制成本支出,监理服务工作不到位,影响了监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质量。

(4)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工程监理行业现虽已初具规模,但监理取费标准与国际相比明显偏低,束缚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制约并延缓了监理行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

(5)监理取费偏低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为了促进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保持监理队伍的相对稳定,推动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亟待提高。在目前项目法人制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理服务收费的低标准的管理力度,保障监理企业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的低费用和基本利润,以保障工程监理市场能有序规范地健康发展。

3关于规范业主行为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使工程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有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或对监理程序不熟悉,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挥手工程、政绩工程等。

广州市某献礼工程,业主直接下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欠科学进度安排不仅使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期不能良好控制,同时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进度款方面,监理工程师无应有的计量、支付权,工程款直接由业主支付,甚至一些不该支付的中间支付款也是业主直接支付,监理工程师毫不知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已成为业主的资金分配,违背了合格工程计量的基本原则,使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投资进行控制。

目前,指挥部常到施工单位抽调人员任业主代表,但这些被抽调出来的业主代表不能适时调整自己的位置,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国家投资项目业主违规现象较普遍,要理顺建筑市场应先着重抓项目法人制的推广、落实,建立竞争有序的监理市场。

4关于监理工作定位问题

作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理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设中,重设计、重施工、轻监理的观念仍然普遍。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令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受到一定困扰。

某工程,砼浇筑过程中施工人员操作不善漏振,砼出现蜂窝、麻面现象,业主公然在承包商面前指责监理单位监理力度不到位,而不追究施工单位;在某道路工程中,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时附加一条:若业主被上级领导批评一次,监理单位罚款一万元。把监理单位当作是业主的替罪羊;监理工程师下发了停工令,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指令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监理应该对什么承担责任,应该说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建筑法》以及相关法规均有界定,出现上述情况只能说这些业主代表对合同文件了解不够,但这种现象不扭转,对规范建筑市场的工作十分不利。

5关于信息化管理问题

21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监理行业应创造与之对称的信息环境,实现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公平享有,以及市场监管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中的作用,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

将企业资质管理(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的轨道,通过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受理并审查各类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记录并公示企业的信誉及个人的不良行为等,方便社会监督,提高对资质管理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将政府对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6监理企业自身建设问题

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适应国际监理企业的竞争,还应加强企业自身的建设。

6.1科技创新

科学技术是及时生产力。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监理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继续过去陈旧的检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须运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在科技上创新,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及工程质量。如运用新一代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技术,可测定钢筋位置、钢筋直径、钢筋间距及钢筋砼强度等,有效、简便、快捷地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数据。

6.2以人为本

监理企业的竞争,其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三是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要求监理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专业素质过硬又懂管理或经济,擅长英语的中青年加以重点培养,提高待遇,以使其全身心投入监理工作,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人才,增加企业竞争能力。

6.3强化廉洁自律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这一理论提出了监理行业的行为准则。监理企业不仅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还要提高其政治素质,强化廉洁自律管理,使监理人员真正做到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总之,工程监理制已经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应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继续深化对监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建设论文:中学心理教育课程建设管理论文

1997年4月,国家教委印发了《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和初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试行)》,及时次以课程标准形式规定了初中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以此规范教育实践。据此,1998年秋季,各地六三学制初中一年级、五四学制初中二年级在思想政治课中普遍开设了心理教育课,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或地方自编教材,主要由政治课教师任教。

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心理教育以课程形式进入中学课堂,从根本上改变了较长时间以来心理教育在学校可搞可不搞和无合法地位、无明确要求、无具体措施的状况,使之进入合法、规范发展的轨道,它必将在形成、维护、促进、加强中学生心理健康上起到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课程的开设意味着心理教育作为现代学校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我国已经正式树立。

如何实施心理教育?十多年来各地探索出不少有效的教育途径。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研究成果中,不约而同地把专门课程放在各种途径的首位。首先,因为课程最能发挥学校教育的优势,学校心理教育主要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共性问题进行的以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教育,目的在于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凭借课程有可能将教育内容较为地实现。其次,从我国教师队伍的现状看,受过心理或教育专业训练的教师奇缺,短时间内对众多教师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又不大现实。而心理教育课程有专门的教材和翔实的教学指导用书,教师在学习一定的心理学理论的基础上,经过培训、研讨、实践、总结、提高等一系列环节后,有可能把握心理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因而是可行的。当然,专门课程也有其局限性,如难以顾及个体发展的差异性和需要,但这可以通过个别辅导等途径弥补。

就心理教育课程的建设而言,选择初中年级作为心理教育课程的试行年级,是抓住了一个有利的教育契机。这是因为,初中生正处在生长发育的高峰期,一方面面对因青春期生理、心理急剧变化而产生的丰富而深刻的感受和体验,有诸多成长的烦恼;另一方面面对沉重的学习、升学压力和开放的社会环境带来的各种刺激和诱惑,难免困惑茫然,不知所措。这一成长阶段的特殊性,使得个体这一时期的心理健康显得格外重要。尤其在此时,他们对于自我、对于他人、对于人际关系、对于社会生活表现出极其强烈的认知需求,这种自觉、主动的求知状态,也构成了教育上可遇而不可求的教育契机。因此适时适宜地进行心理教育,能化被动防范为积极预防,达到促进受教育者心理健康的目标,十分有效地对个体的发展发挥作用并对其将来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从课程改革的角度看,心理教育课程的开设无疑优化了我国基础教育的课程结构,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和必要的补充。在课程结构符合社会需求、学科体系及学生发展三大要素中,如果说原有结构更注重前两个因素的话,那么心理教育课程的开设,则是加强了学生自身发展的权重,三大要素逐步达到动态平衡。课程结构更趋合理,更符合教育现代化的需要,也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

由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其建设还刚刚开始,应当尽可能的借鉴国(境)外经验(心理健康教育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和应用国内研究成果,以便少走弯路。

心理教育课程标准如何确定,能否沿用一般学科制订课程标准的逻辑体系?这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其实只要稍作比较就不难发现,心理教育课程与学科课程二者之间的差距是十分显著的。一般学科的科学性是由与之对应的科学体系作保障的,其真理性有普遍的社会承认及科学的性作基础,例如数学、物理学、历史学等,中学学科课程的任务就是要求学生掌握比较系统的基础的科学知识和技能。而心理教育课程则不同,首先它不是心理学课程,不以学习心理学基础知识为任务;它也不是为今后更为深入系统地学习心理学或相关科学奠定基础。倘若将此课程定位于心理学课,哪怕仅仅是普及性的,其直接后果也是给学生额外增加了一门新的课程,无疑会增加学生的负担。其次,尽管心理教育课程在内容的选择和编排上,应以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作为依据,但是直接出现在课程中的并非这些学科的直接结论和理论形态,而是经过处理的比较浅显实际、生活化的阐释和形态。课程的目的并非要学生通晓这些学科,而是利用有关的知识来维护、促进他们的心理健康。再次,它不是独立于生活之外的某一门科学知识,而是有关对受教育者自身生活和成长中种种现象的探索,以及对他们形成健康心理的各种需要的满足。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门课程能否为学生所接受,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必须依赖和借助受教育者的主观体验,即学生通过自身生活经验与课程内容之间的相似性联系来认同和接受它。因此,心理教育课程标准的建立不能沿用一般学科课程标准的逻辑体系,而应有新的思路。

既然心理教育课程不以传授某一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较为系统的知识为任务,那么依据什么来选择其课程的内容呢?我认为,应依据优化学生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帮助成长、促进发展这一根本目的来确定课程内容。换句话说,什么因素对于受教育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影响较大,它就应当成为心理教育的主要内容,即心理教育应该是生活逻辑和问题逻辑的。具体地说,心理教育内容应该包括知识、技能、态度三个方面。一是学习一些涉及面广,程度比较浅,然而决非随意拼凑的有关知识,使学生能科学地认识自身的心理,建立起为他们所接受的规范和价值。二是掌握一些应付刺激、明确感受、澄清疑惑、处理问题的技能,使之能比较从容主动地应付学习、生活、社会适应与发展方面遇到的问题。例如,初中生情绪变化多、幅度大,他们为此而困惑不安,不知如何分析和把握,往往被动应付,盲目地听任情绪的支配,有的甚至导致行为失当。心理教育一是要帮助他们认识人类丰富多样情绪的正常性,二是要帮助他们掌握一些化消极情绪为积极情绪的技能。对他们来说,知识的了解是必要的,而如何排解消极情绪的困扰则是更需要的,如掌握发泄愤怒的恰当方式,学会战胜挫折走向成功的方法,等等。总之,这些技能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应以个人经验为载体,根据中学生共同体验或普遍经历来选用。

技能虽建立在深厚的理论基础上,但教给学生时却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态度是对待任何人、观念或事物的一种心理倾向,它包括认识、情感、行为三个成分。”虽然一个人的态度更多的是以渐进方式在其生活经历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与解决知与不知的知识学习和会与不会的技能掌握相比,态度的培养比较困难,但仍然应该是心理教育课程的重要内容。面对学生事实上已有的或正确、或错误、或正误相参的态度,可以通过课程,有目的地对学生施加影响,促进他们形成开放的、积极的、正确的态度:正视身心变化,接纳自己,接纳他人,在较高水平上自觉地、积极地迎接来自自身和社会的挑战,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发掘心理潜能。

如果以上对心理教育课程内容的考虑是合理的话,那么在教学目标上也就不宜直接沿用学科教学中“识记”、“理解”这一类主要针对知识学习的基本要求,而应是心理教育在教学方式、方法方面不同于学科教学的特殊性提示和要求。不然的话,无论怎样强调开设这门课程的初衷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而最终任课教师还是会按学科课程的既定模式组织教学,即使是“应用”,也可能只是作业或考卷中将知识“生吞活剥”的书面应用,而少有个人的感受与体验。其教学效果的评价也将仍然决定于按知识学习的要求组织的考试。最终出现成绩的好坏与学生个体实际的心理健康状况不相关的尴尬局面,这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

心理教育课程教材的编写应有所创新,确定符合受教育者成长生活逻辑的编写线索和为学生喜闻乐见的编写形式。从国外境外比较成熟的教材看,大致有两条线索:一条是以北美地区此类课程为代表,以处在青春期的中学生心理的变化发展为线索,侧重于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一条是以港台《辅导活动》为代表,以学生面对的社会适应、学习、择业三方面实际生活内容为线索,侧重于生活、学习、择业等方面的心理辅导。从实际效果看,各有千秋,均受到所在地学生的欢迎。从学段看,前者较适合于初中生,后者较适合于高中生。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教材,在表现形式上,均充分考虑到现代中学生的特点,设计新颖,版式活泼,画面生动,文字鲜活,学生爱不释手,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心理教育课程在教学模式上应有所突破。传统学科教学普遍采用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与其教材相对应,这是由学科教学以传授系统科学知识为主的性质决定的。心理教育则不然,它主要不是解决知与不知的问题,它的目的不在于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心理健康,而是要实际地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对个体心理来说,再精彩再生动的讲授都无法替代个人的亲身感受和直接体验。因而心理教育应当是一种以体验性学习为主的教育,不宜沿用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心理学认为,人的感受和体验产生于人的活动。心理教育课程应遵循这一规律,引入活动教学,并且将其作为这门课程的基本教学模式。以个体经验为载体,以活动为中介,通过精心设计的活动,通过角色扮演、情景体验、经验分享、谈话沟通、行为训练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通过师生共同的参与,引起学生相应的心理体验,从而施加积极影响。在活动中建立起为学生所认同和接受的规范和价值,并以其促进学生达到自我认识、自我成长。

综上所述,心理教育进人学校课堂,对处在身心变化高峰期的中学生是福音,对教育工作者则是挑战。如果能在心理教育课程试行阶段作积极探讨和研究,势必对我国心理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产生重要影响。

建设论文:党建设理论与实践论文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但是,在旧中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斗争的主要形式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农民土地革命战争,革命的主力军和主要同盟者是农民阶级,革命根据地在农村。这就遇到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新课题:如何在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的大海里建设一个具有广大群众性的、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先进政党。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正是从这里起步,开始探索的。

一、从思想上建设党

高度重视党的思想建设,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是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的一大特色。这一特色,是从中国革命的实际中得来的。每当中国革命处于发展的关键时刻,我们党总要提出从思想上建设党这个历史性课题。解决好这个问题,中国革命才能向前推进。

1929年12月发表的《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一文,是党的建设理论的奠基之作。当时,中国共产党正在探索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伟大道路,面临着在农村建党和建军的紧迫问题。如何把广大的小生产者改造成为具有高度组织性和先进性的无产阶级战士,是决定革命成败的关键。批评了极端民主化、非组织观点、主观主义、个人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提出,有计划地进行党内教育,纠正过去无计划的听其自然的状态,是党的重要任务之一,并着重强调要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政治化、科学化。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华战争爆发。为了使中国共产党担负起领导伟大的抗日战争的历史责任,再一次向全党提出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任务。同年9月7日,他发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文章在列举了革命集体组织中自由主义的十一种表现,深入分析其根源后,提出:我们主张积极的思想斗争,因为它是达到党内和革命团体内的团结使之利于战斗的武器。每个共产党员和革命分子,应该拿起这个武器。至今重读这篇文章,仍使人感到切中时弊。

1945年召开的党的七大,确立了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制定了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使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达到空前统一。在向大会提交的《论联合政府》书面政治报告里,提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

1949年3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从农村走向城市并成为执政党前夕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在会上所作的报告中,不但提出了创建新中国的各项基本政策,指出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而且严肃地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他要求全党防止骄傲、以功臣自居、不求进步、贪图享乐等四种情绪,防止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这实际上提出了我们党在成为执政党以后,如何继续坚持从思想上建设党,防止在歌舞升平的和平年代里自我解除思想武装的严肃课题。

建国以后,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一直警钟长鸣。1959年以后,他又根据长期观察,提出了如何防止西方国家的“和平演变”问题。尽管他在探索解决这个问题时,犯了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的错误,给党和国家带来了严重灾难,但这个历史性的课题,至今仍然值得我们深思。

高度重视从世界观和方法论上,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问题的核心,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这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上,他始终不放松。早在从国内革命战争向抗日民族战争的转变时期,撰写了《实践论》和《矛盾论》,目的就是为了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的错误。建国以后,每当他察觉到一些问题、着手纠正错误的时候,也总是从唯物辩证法和认识论的角度来阐述问题。最著名的是作于1963年5月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在这篇文章里,他系统地阐明了一个道理: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遗憾的是,在晚年没有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到底,而是沿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越走越远。他自己对此并不自觉,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际严重脱节。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证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也是保持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的根本保障。

从思想上建设党,就必须造就一支宏大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队伍。在1955年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强调了这个问题。他提出,我们要组成这么一支强大的理论队伍,有几百万人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即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反对各种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我们现在有许多做理论工作的干部,但还没有组成理论队伍,尤其是还没有强大的理论队伍。而没有这支队伍,对我们全党的事业,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社会主义改造、现代化国防、原子能的研究,是不行的,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从思想上建设党的成效,最终要落在实处。对此,讲过一段名言:“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79页)这是唯物史观贯彻到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建设学说上的必然结论。

二、三大优良传统作风

党的作风,是全党包括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思想、政治、组织、工作、生活各方面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和行为。它体现着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党的世界观在党的行动中的客观表现和形象反映。一贯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在长期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还创造出整风这种实行马克思主义自我教育的好办法。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在中国的独创。

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党的作风建设上的集中体现。

在民主革命时期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共产党内曾经严重地存在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和共产国际的指示神圣化、教条化的倾向,给中国革命带来过多次危害。其中最严重的是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党内长达四年的统治。沉痛的代价终于使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理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但不应当把他们的理论当作教条看待,而应当看作行动的指南。不应当只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词句,而应当把它当成革命的科学来学习。不但应当了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他们研究广泛的真实生活和革命经验所得出的关于一般规律的结论,而且应当学习他们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立场和方法。在1938年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鲜明地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任务。还指出: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洋八股必须废止,空洞抽象的调头必须少唱,教条主义必须休息,而代之以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选集》第2版第2卷第534页)在当时讲这番话,是要有足够的理论创新的勇气的。

什么叫理论联系实际?有个解释:中国共产党人只有在他们善于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一步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和革命实际的认真研究中,在各方面作出合乎中国需要的理论性的创造,才叫做理论和实际相联系。他对此有个通俗的比喻,叫做“有的放矢”。

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究竟以什么为中心?这个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搞不清楚。在1942年发表的《改造我们的学习》里明确提出:对于干部的教育,应确立以研究中国革命实际问题为中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为指导的方针,废除静止地孤立地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早在1930年,他就提出过“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观点,曾经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深入调查研究,是理论联系实际、制定正确政策的重要环节。土地革命时期,为制定正确的土地政策和工商业政策,对乡村和城镇进行过系统调查。60年代初,为了克服“”和化造成的严重困难,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且派出三个调查组分赴湖南、浙江、广东农村,指导他们深入调查,为制定《农村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六十条”)提供了客观依据。

还从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的高度,论证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本国实际的关系。他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理论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充分地表现在列宁说过的一句话: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然而马克思主义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

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从建党之日起就是明确了的。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英勇地牺牲了。然而,常常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也在带领群众前进,但实行的却是主观主义的错误领导,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结果必然是损害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他们的干劲越大,损害就越大,造成的干群矛盾也越大。

在这方面的较大贡献,是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穿到群众路线之中,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原理渗透到党的工作作风中去,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优良传统。

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体现在诸多方面。它既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又是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尺。一贯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

忠言逆耳。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群众的意见,是检验是否真正密切联系群众的试金石。延安时期,有人骂。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到群众对征公粮太多、负担过重不满意,便对此引起了注意,并采纳开明绅士李鼎铭的意见,决定实行精兵简政。

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人根本的工作方法。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要热爱人民群众,细心倾听群众的呼声,每到一地,就要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不是高踞于群众之上,而是深入于群众之中。要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去启发和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在群众出于内心自愿的原则之下,帮助群众逐步地组织起来,展开为当时当地内外环境所许可的一切必要的斗争。反复强调,应该使每一个同志懂得,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会被我们所压倒。

相信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创造力,这是群众观点的一个特色。在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的确打破过许多迷信,创造过不少人间奇迹。但在这个问题上,也有过像“”和化运动那样的沉痛教训。这说明,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同尊重科学,尊重客观规律,必须统一起来,也可以统一。

密切联系群众作风的理论基石是群众路线。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这就是说,把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化为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在群众的实践中检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如此循环往复,使我们的认识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还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进一步概括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是弄清思想是非、加强党内团结的根本保障。

在探索革命道路的过程中,围绕实行什么样的路线、方针、政策展开思想交锋,是不可避免的。在党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做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正是在系统地纠正和防止左倾错误的过程中,在正确开展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早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里就提出了正确开展党内批评的问题。在对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无情打击”有了切肤之痛以后,在《矛盾论》里从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的角度,提出要防止过火斗争的问题。他认为,目前我们党内的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的矛盾,没有表现为对抗的形式。如果犯错误的同志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那就不会发展为对抗性的东西。因此,党一方面必须对错误思想进行严肃的斗争,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分地给犯错误的同志留有自己觉悟的机会。如果采取过火的斗争,显然是不适当的。但如果犯错误的人坚持错误,并扩大下去,这种矛盾也就存在着发展为对抗性的东西的可能性。从哲学的高度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入思考如何正确开展党内斗争问题,是及时人。

抗日战争中期,为了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系统地整顿党的作风,和我们党创造了整风运动这样一种马克思主义的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在整风运动中,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得到确立和发扬。后来,谈到“团结——批评——团结”这个公式时说,1942年,我们采用了这个方法解决共产党内部的矛盾,就是教条主义者和广大党员群众之间的矛盾,教条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思想之间的矛盾。左倾教条主义者从前采用的党内斗争方法叫做“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这是一个错误的方法。我们在批评左倾教条主义的时候,就没有采取这个老方法,而采取了一个新方法,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分清是非,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

在整风运动开始时,提出著名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保障了整风运动顺利健康地进行。在审干反特阶段,他提出“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防止因失误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当他发现“抢救运动”发生严重问题时,又严厉督促甄别平反,并向搞错了的同志赔礼道歉。在运动后期作出组织结论和处理时,提出“思想要弄清,结论要宽大”的方针,使一大批认识错误的同志重新得到任用。在党的七大上,还亲自出面做工作,使一些犯过路线错误但又认真改正错误的负责同志继续留在中央委员会工作。

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里,系统地阐述了党的三大优良传统作风,并且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同党内民主作风联系起来。他认为,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的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有效的方法。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宗旨的整风运动之所以产生了很大的效力,就是因为我们在这个运动中展开了正确的而不是歪曲的、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对党的三大优良传统作风的科学概括,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长期实践的理论升华和经验总结,也是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中最可宝贵的财富。

三、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曾精辟地概括过一句名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形成一整套正确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是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又一特色。这同样是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

建党以来,中国共产党就十分重视干部的作用。在干部问题上形成一套完整的路线和政策,这是的历史功绩。为中国共产党确立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归根结底就是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五湖四海的干部路线和政策。这是保障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组织基础。

任人唯贤,是针对任人唯亲说的。认为,在这个使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历史中从来就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前者是正派的路线,后者是不正派的路线。什么是“任人唯贤”呢?用的话来说就是,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

德才兼备,是针对干部标准上的各种偏颇说的。关于干部标准,在不同时期有过一些具体提法,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夕,提出,我们党的组织要向全国发展,要自觉地造就成万数的干部,要有几百个好的群众领袖。这些干部和领袖应当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有政治远见,有工作能力,富于牺牲精神,能独立解决问题,在困难中不动摇,忠心耿耿地为民族、为阶级、为党而工作,党依靠着这些人而联系党员和群众,依靠着这些人对群众的坚强领导而达到打倒敌人的目的。这些人不要自私自利,不要个人英雄主义和风头主义,不要懒惰和消极性,不要自高自大的宗派主义,他们是大公无私的民族的阶级的英雄,这就是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党的领袖应该有的性格和作风。这就是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

五湖四海,是针对干部问题上的宗派主义说的。提出,指导伟大的革命,要有伟大的党,要有许多好的干部。在一个四亿五千万人的中国里面,进行历史上空前的大革命,如果领导者是一个狭隘的小团体是不行的。在党的七大所作的结论里,还回顾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错误的干部路线给党的事业造成的危害,以此说明搞“五湖四海”的极端重要性。

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懂得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去解决各种复杂的实际问题,会治党、治国、治军的无产阶级政治家,是干部路线的中心任务。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要在全党来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学习竞赛。如果我们党有一百个至二百个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同志,就会大大地提高我们党的战斗力,并加速我们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工作。

认为,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是两件事,一是出主意,二是用干部。就用干部来说,他又提出,必须善于识别干部、使用干部和爱护干部。所谓善于识别干部,就是不但要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而且要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这是识别干部的主要方法。所谓善于使用干部,就是要根据干部的特点、特长,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较大限度地调动、发挥出来。曾经把党委书记比喻为“班长”,认为,党委书记要当好“班长”,就应该很好地学习和研究问题,注意向党委“一班人”作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善于处理自己和委员之间的关系。否则,就很难把这“一班人”指挥好。如果这“一班人”动作不整齐,就无法带领千百万群众去作战,去建设。所谓善于爱护干部,一是要指导他们,使他们能在党的政治路线下发挥其创造性;二是要提高他们,使他们在理论上和在工作能力上提高一步;三是要检查他们的工作,使他们在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帮助下,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不断进步;四是对犯错误的干部,应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不要轻易采取“戴帽子”、“开展斗争”的方法。

特别强调,在干部政策问题上,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反对不正派的不公道的作风,借以巩固党的统一团结,这是中央和各级领导者的重要的责任。

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爱之深也责之切。他尤其不能容忍的是干部队伍中发生贪污腐化的情况。1951年底在增产节约运动中查出天津地委前任书记刘青山、现任书记张子善的贪污问题。刘青山、张子善二人所犯罪行极为严重,影响极为恶劣。闻讯立即果断地下决心严惩不贷,并在全党开展了著名的“三反”运动。当时有人提出对刘青山、张子善二人从轻发落,斩钉截铁地说:正因为他们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这样做,才能挽救更多的干部。

建国以后,党的工作重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建设成为党的中心工作。在干部路线上也作了相应的调整。一是强调干部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他在1956年1月召开的较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为了实现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的伟大目标,“决定一切的是要有干部,要有数量足够的、的科学技术专家”。(《文集》第7卷第2页)二是对干部提出了又红又专的要求。在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提出,我们现在所从事的、所思考的、所钻研的,是社会主义工业化,是社会主义改造,是现代化的国防等,我们进入的就是这样的历史的新时期。适合这种新的情况,成为内行,这是我们的任务。1958年初,他又提出又红又专的要求,指出:红与专、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是两个对立物的统一。一定要批判不问政治的倾向。一方面要反对空头政治家,另一方面要反对迷失方向的实际家。

这些重要思想由于后来的指导思想发生了改变,而未能贯彻到底,但对形成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干部队伍还是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造就了一批业务精又懂政治的治国人才。

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同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在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曾经把党的建设比作“伟大的工程”,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则是这个伟大工程的发端和奠基。改革开放以来,这个伟大工程仍在继续,并且有了很大发展。然而,不论时生什么样的变化,党的性质和宗旨不能变,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不能丢,否则就会丧失根本。同时,我们又要敢于面对新的实际,解放思想,大胆进行理论创新,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把邓小平开创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推向前进。

建设论文:对建设社会主义论文

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长达二十余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其间,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向人们表明了一个事实: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作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奠基者,始终在探索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建设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他虽然没有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命题,没有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理论,但他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探索,本质上都是围绕这一问题而展开的。

一、关于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是一贯倡导的原则。然而,将建设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确定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原则,却经历了一个艰难而又复杂的过程。

1956年以前,中国同其他刚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样,由于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只能照搬苏联的做法,尤其在重工业、计划工作、统计工作、银行管理等方面,基本上是苏联模式。1956年,对斯大林的批判以及匈牙利事件的发生,促使和中国共产党人思考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道路、基本原则。1956年4月,在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党的代表谈话时就曾明确指出:“各国应根据自己国家的特点决定方针、政策,把马克思主义同本国特点结合起来。”(注:《文集》第7卷,第64页。)他还说,照抄别国的经验是危险的,成功的经验,在这个国家是成功的,但在另一个国家如果不同本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而生搬硬套,必然是走向失败。他认为,“这是一条重要的国际经验。”(注:《文集》第7卷,第64页。)他还指出,中国的经验,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即使好的经验,也不一定同别的国家的具体情况相适合,因此不能照抄照搬。很显然,的这番话,是在总结中国照抄照搬苏联经验的教训后而说出来的。也就在这同一个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著名的讲话《论十大关系》。这篇讲话以苏联的经验为鉴戒,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一系列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几年后,在回顾《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动机时就曾说:“十大关系”就是同苏联比较,看看除了苏联的办法以外,是否还能找到别的办法,比苏联、欧洲搞得更快、更好。他还说,中国的工业化道路,大、中、小同时并举的方针,不提和苏联比,但实际上是在和苏联比。

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一开始就明确地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注:《文集》第7卷,第23页。)接着,他从十个方面进行总结,具体阐述了结合中国实际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

比如,在讲到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时,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我们比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作得好些。……他们片面地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因而市场上的货物不够,货币不稳定。我们对于农业、轻工业是比较注重的。我们一直抓了农业,发展了农业,相当地保障了发展工业所需要的粮食和原料。我们的民生日用商品比较丰富,物价和货币是稳定的。”(注:《文集》第7卷,第24页。)又比如,在讲到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时,他认为,我们和苏联比,也没有犯大的错误。在讲到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时,又指出:“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注:《文集》第7卷,第29-30页。)“我们对农民的政策不是苏联的那种政策,而是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鉴于苏联在这个问题上犯了严重错误,我们必须更多地注意处理好国家同农民的关系。”(注:《文集》第7卷,第30页。)

如果说,在《论十大关系》中所谈到的主要还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问题,希望通过与苏联的比较,寻找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道路、具体方法,那么,在其后的一段时间里,则更多地从理论上探讨了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问题,并将这一问题上升到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原则的高度。他的这些思想,主要表现在当时他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同工商界人士的谈话中。

1956年8月,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原则,各个国家都是相同的。但是在小的原则和基本原则的表现形式方面是有不同的。比如打仗的原理是一样的,都是攻、守、进、退、胜、败,但是在打法上,怎么攻,怎么守,各有不同,有很多的不同。”(注:《文集》第7卷,第76页。)又说:“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就有许多不同。苏联是由城市到乡村,我们是从乡村到城市。”(注:《文集》第7卷,第76页。)这里提到的“基本原则”和“小原则”的关系、“基本原则”和基本原则的“表现形式”的关系,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各国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原则、具体路线、方针、政策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普遍真理是基本原则、一般原则或大原则,是各个社会主义国家都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的具体原则,具体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小原则”,是大原则或一般原则的“表现形式”。这些“小原则”或大原则的“表现形式”应该有所不同,而且必然不同。当然,大原则与小原则的区分本身也是相对的。相对于社会主义的普遍真理,相对于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所制定的原则是小原则,是各国建设社会主义一般原则的表现形式;而相对于本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这样的小原则便是大原则,是基本原则。根据的看法,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具体原则、小原则又是不同的。

在这篇著名的谈话中,谈到了音乐、舞蹈、文学、艺术乃至医学等问题,反复强调东西方、中国和外国的音乐、舞蹈、文学、艺术的基本原理是相同的,但表现形式却各有不同,如他说:“艺术的基本原理有其共同性,但表现形式要多样化,要有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注:《文集》第7卷,第76页。)又说:“有共性,也有个性,有相同的方面,也有相异的方面。这是自然法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则。”(注:《文集》第7卷,第76页。)在谈到反对教条主义时,他回顾了中国革命的坎坷历程,“什么都学习俄国,当成教条,结果是大失败,把白区搞掉几乎百分之百,根据地和红军搞掉百分之九十,使革命的胜利推迟了好些年。这就是因为不从实际出发,从教条出发的原故。教条主义者没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注:《文集》第7卷,第79页。)在这里,与其说谈论的是音乐、艺术等问题,还不如说是谈论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则与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关系问题,是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如何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相结合的问题。他强调在音乐、艺术上要创造出中国自己的、有独特的民族风格的东西,强调“要向外国学习,学来创作中国的东西”(注:《文集》第7卷,第82页。),“外国有用的东西,都要学到,用来改进和发扬中国的东西,创造中国独特的新东西”(注:《文集》第7卷,第82页。),实际上不仅仅指音乐、艺术,而是告诫全党、全国人民,要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苏联经验的同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创造性地建设具有中国“独特的民族风格”、“民族形式”的社会主义。所以,他在这次谈话中明确地指出:“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各国应有所不同。在中国,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要和中国的革命实际相结合。十月革命就是俄国革命的民族形式。社会主义的内容,民族的形式,在政治方面是如此,在艺术方面也是如此。”(注:《文集》第7卷,第78页。)

在其后不久召开的党的八大预备会议及时次会议的讲话中,又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原则作了理论的阐释。指出,斯大林之所以犯错误,从理论上讲,就是在一些问题上主观脱离了客观,理论脱离了实际、脱离了实践,因而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则与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他强调,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则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就是要做到主观符合客观,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观主义。如他说:“斯大林为什么犯错误呢?就是在一部分问题上他的主观跟客观实际不相符合。……我们这次大会的文件所规定的东西,所讲的东西,要尽可能符合和接近中国的实际。同时,要根据我们过去的经验,批评那些不符合实际的观点,批评这个主观主义,打击这个主观主义。这个任务,早几年我们就开始提出来了。现在,我们反对的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观主义。”(注:《文集》第7卷,第90页。)“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一定要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如果不结合,那就不行。这就是说,理论与实践要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注:《文集》第7卷,第90页。)

在党的八大开幕词中,又明确地讲道:“我国的革命和建设的胜利,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胜利。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密切地联系起来,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的思想原则。”(注:《文集》第7卷,第116页。)

至此,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原则的思想已大致形成,这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建设具有中国民族特色、民族形式、民族风格的社会主义。这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和全中国人民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结果,也是在实践中艰辛探索的结果。

二、关于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民族形式

建设具有中国民族特点、民族风格的社会主义,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来实现;或者说,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要体现在一定的民族形式中。怎样的形式才适合于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这是一直苦苦探索的问题。

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曾经讲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问题。他认为苏联有两种建设社会主义的形式:一种是国家的全民形式,一种是不能叫做全民的集体农庄的形式。这两种形式,是苏联的社会主义运动的载体。集体农庄这种形式是否适合社会主义建设呢?的看法是有保留的。他认为,集体农庄不一定就是好的形式,因为集体农庄不利于从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也就是不利于整个苏联社会主义运动的进一步发展。而对这样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斯大林却研究甚少,也很少发表看法。所以,在关于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讲话中特别指出:斯大林在这里提到了两种基本形式,但究竟怎样从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斯大林回避了这个问题,他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没有找到适当的形式。

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有一段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形式的论述,其中讲到:每一个国家都有具体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形式和方法。对这一提法大表赞赏。他说:“‘每一个’国家都‘具有自己特别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和方法’,这个提法好。一八四八年有一个《共产党宣言》,在一百一十年以后,又有一个‘共产党宣言’,这就是一九五七年各国共产党的莫斯科宣言。在这个宣言中,就讲到了普遍规律和具体特点相结合的问题。”(注:《文集》第8卷,第116页。)

从的谈话中可以看出,所谓“自己特别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应该包括两方面的主要内容,及时,它必须是社会主义的,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一般规律。第二,它必须体现各个国家的具体特点,必须适合各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因而,这样的形式就是把社会主义的普遍规律、一般原则与各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的形式,是具有各个国家的民族特点、民族风格的形式。

那么,对于中国来说,怎样的形式才适合于社会主义建设呢?

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了大多数。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如何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因而,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形式问题,首先是农村采取怎样的形式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对于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形式问题的探索,首先是对农村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探索。如上所述,不赞成在中国搞集体农庄,而是试图把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创造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新形式。这种新形式,起初把它设想为农业合作社、后来则设想为。

早在1953年,就设想通过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某种形式,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这种“某种形式”就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当时,农村中已经出现了这样那样的社会问题,如他说:“现在农村中存在的是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像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的所有制。大家已经看见,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24小时24小时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24小时24小时地严重起来。……”(注:《文集》第6卷,第437页。)如何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呢?他说:“这个问题,只有在新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解决。这就是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注:《文集》第6卷,第437页。)

就工农业的关系来说,认为存在着工业的现代化和农村中个体经济不相适应的矛盾。他说:“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注:《文集》第6卷,第432页。)

为什么只有实现了农业合作化才能解决工农业之间的矛盾呢?认为,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工业化离不开农业的合作化,其原因一是只有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开展大规模的农业生产,才能满足工业不断增长的对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移民垦荒在内……,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注:《文集》第6卷,第431页。)二是一部分工业产品的价值实现,需要农业合作化。“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重要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学肥料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注:《文集》第6卷,第432页。)这显然是说,要解决工农业之间的矛盾、工业现代化和农村个体经济之间的矛盾,首先必须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就是所谓“先合作化,后机械化”。

应该说,关于在农村实行合作化的理由,已经阐述得十分充分了。他反复告诉人们,只有合作化才是中国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真正出路;也只有实现农业合作化,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化;而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形式就是农业合作社。在他看来,农业合作社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同时也适合中国农村的具体实际,是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解决社会矛盾的好形式。

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否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科学形式?当人们还未来得及对这一问题作深入思考的时候,一个新事物——出现了。为此而感到欣喜,认为较之农业生产合作社有更大更多的优越性。在他看来,这就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民族形式。

1958年12月9日,在党的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中说:的出现,这是四月成都会议、五月党的代表大会没有料到的……这是一件大事!找到了一种建设社会主义的形式。

那么,何以就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形式呢?认为有如下几点理由:及时,在社会主义阶段,同时存在着两种社会主义的所有制,一是集体所有制,二是全民所有制,这两种所有制既矛盾又统一,既对立又结合。的根本性质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但又包含了全民所有制的核心因素。第二,在社会主义阶段,不仅是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并存,而且同时存在着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因素,社会主义不仅应该而且可以允许共产主义因素的增长,这种形式能同时容纳这三种所有制。第三,规模大,实现了工农兵学商、农林牧副渔的结合,能够形成强大的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物质基础。因而在第三次郑州会议上十分肯定地说:公社成立了,我们有了公社所有制,如北戴河决议和六中全会决议所说,这种一大二公的公社有极大的优越性,是我们的农村由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好的形式,也是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好的形式。这是毫无疑问的,这是肯定了的。如果对于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发生了怀疑,那就是错误的,那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

是否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好形式?几十年过去了,历史已经做了否定的回答。原因何在呢?

将认定为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好形式,是和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分不开的。从当时的论著中,我们不难看到,所理解的社会主义,从经济基础看,就是公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在他看来,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就是要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变个体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所理解的社会主义就是“公”,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能显示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同时认为,以公有制为本质的社会主义,是与小农经济相对立的、以机械化的大生产为特征的现代化经济。认为,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相反,小农经济只能导致资本主义;小农经济也不可能解决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工业与农业、供给与需求的矛盾,而只有机械化的大生产,才能增加粮食产量,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商品粮和原材料,并使工业部门生产的农业机械、化肥、农药等产品变成现实的价值。他的这一观点表明,社会主义生产就是大生产,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大经济。简单地说,“大”就是社会主义,越大越是社会主义。

按照的理解,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一大二公,具有着一大二公的优越性,因此,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好形式。

一直试图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建设具有中国民族特点、民族形式的社会主义,然而,他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却有些简单化,对完成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有些急于求成。尽管他认为社会主义应该分为发达的社会主义和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两个阶段,但他对当时中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却缺乏分析,没有认识到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更没有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个体所有制、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对于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是要求过早地消灭私有制,消灭个体经济,以尽快尽早地过渡到全民所有制,过渡到的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时不仅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对当时的中国实际也把握得不,因此对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形式的设想超越了中国的实际,超越了中国历史的发展阶段。这就决定了他在当时的条件下不可能真正找到建设具有中国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的具体形式。这是个人的局限性,同时也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局限性。

然而,对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形式的探索,仍然有着理论意义。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制度,作为一种运动,的确需要依附一定的形式,依附一定的载体。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尤其是中国20年来的改革开放实践证明,适当的形式将促进社会主义的发展,不适当的形式将会阻碍社会主义的发展。因此,根据本国的实际,寻找适合本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形式,无疑是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天,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革,其中诸多方面,不正是建设社会主义形式的改革吗?而且,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这种改革还将继续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形式的探索,虽然不能说是成功的,但他的许多思想仍然值得研究,值得深思。

三、关于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规律

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为什么会遇到种种挫折?归根结蒂,用的话说,就是“还没有摸到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因此,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运用于中国的实际,建设具有中国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不仅要找到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更要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

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应该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体现出来的规律,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规律。它本质上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一致,与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律一致,同时又是将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则、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规律应用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的产物。因此,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规律,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又是中国式的。

如果说,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主要是学习、借鉴苏联的经验,研究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那么,从《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开始,就将主要的注意力放在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规律问题上。

怎样才能找到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规律?认为,必须以实践为基础,在实践中去认识规律和掌握规律,并结合中国革命的实际作了十分具体的分析。

在关于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讲话中,就曾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必然性,要去研究它。在成都会议上,我就曾说过:要看一看我们这一套(多快好省、三个并举、群众路线)会不会翻筋斗,能不能成功。这要几年甚至上十年才能证明。革命的规律,过去也有人怀疑,现在已经被证明是正确的,因为敌人已经被打倒。现在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能否搞起来?人们还有怀疑。中国的作法是否适合中国的经济规律?还要研究。我看,大体适合就可以了。

在关于学习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讲话中,又说:“规律是在事物的运动中反复出现的东西,不是偶然出现的东西。规律既然反复出现,因此就能够被认识。例如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过去是八年到十年出现一次,经过多次的反复,就有可能使我们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危机的规律。”(注:《文集》第8卷,第105页。)在谈到中国时期按人口平分土地的政策时,他认为,如何合理分配土地的规律,是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反复出现,而被我们所认识和利用的。他说,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后期,当时的中央曾主张按劳动力分配土地,不赞成按人口平分土地。然而,按劳动力分配土地,对富裕中农最有利,对广大贫下中农不利,不利于发展生产。实践证明,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是正确的,而按劳动力分配土地是错误的。当时,还有些同志主张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这同样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证明是错误的。“这个问题经过反复争论和实践,结果证明,按人口平分土地是符合我国民主革命阶段中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客观规律的。”(注:《文集》第8卷,第105-106页。)

由于规律是在实践中反复出现的趋势,所以,反复强调要在实践中学习规律,研究规律,“要认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必须进行实践,在实践中必须采取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来进行研究,而且必须经过胜利和失败的比较。反复实践,反复学习,经过多次胜利和失败,并且认真进行研究,才能逐步使自己的认识合乎规律。”(注:《文集》第8卷,第104-105页。)

1962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在回忆了中国革命的曲折历程后,又强调说:“我讲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在民主革命时期艰难地但是成功地认识中国革命规律这一段历史情况的目的,是想引导同志们理解这样一件事: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必须从实践出发,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从有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地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到达自由王国。”(注:《文集》第8卷,第300页。)“我们应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积累经验,努力学习,在实践中间逐步地加深对它的认识,弄清楚它的规律。”(注:《文集》第8卷,第303页。)

可以看出,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去认识和把握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规律,是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思想。那么,本人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认识和总结了哪些规律呢?概括起来说,主要有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价值规律和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等。

认为,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同样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律。但是,只有将这一规律与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使国民经济真正做到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

在关于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讲话中,就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规律、客观法则与计划机关制定的计划,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他说:我们过去也制定了计划,但时常发生风潮,多少,少了,盲目地碰,不知怎么办才好。经过了曲折、马鞍形的教训,大家动脑筋想办法,才找到了总路线,才有“农业纲要四十条”。这就是说,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客观法则,是存在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的客观趋势,它不等于人们主观制定的计划。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科学地、灵活地把握计划规律。

在关于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在谈到恩格斯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这一观点时说:“资本主义社会里,国民经济的平衡是通过危机达到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有可能经过计划来实现平衡。……但是不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里就没有自发性和自流性。我们对规律的认识,不是一开始就是完善的。实际工作告诉人们,在一个时期内,可以有这样的计划,也可以有那样的计划;可以有这些人的计划,也可以有那些人的计划。不能说这些计划都是合乎规律的。实际上是,有些计划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合乎规律,有些计划不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不合乎规律。”(注:《文集》第8卷,第118页。)“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能够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使不平衡得到调节,但是不平衡并不消失。‘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可以有计划地组织经济,所以就有可能自觉地掌握和利用不平衡是的、平衡是相对的这个客观规律,以造成许多相对的平衡。”(注:《文集》第8卷,第119页。)的这些论述,来自他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深刻认识,来自他对中国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的经验总结。他的这些论述告诉我们,消灭私有制,为我们有计划地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了可能性,计划规律的一般原则,也为我们制定国民经济计划提供了依据,但是,如果不了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不懂得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规律,也难免犯自发性和自流性的错误,计划工作本身就可能出问题,甚至不符合规律或者不符合规律。因此,只有将计划规律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才能制定正确的国民经济计划。

在谈到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时,关于要把社会主义建设的一般规律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具体规律的思想,表现得尤为鲜明。

按照的看法,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是一切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共同规律,当然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扩大再生产的规律,但是,他又认为,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他说:“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是一切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共同规律。资本主义社会如果不是生产资料优先增长,它的社会生产也不能不断增长。斯大林把这个规律具体化为优先发展重工业。……我们把这个规律具体化为: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工农业同时并举。”(注:《文集》第8卷,第121页。)他还举例说,1960年估计可生产钢材1300万吨,拿出十分之一的钢材搞农业技术改造和水利建设,其余十分之九的钢材,主要还是用于重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建设。他认为,这样做就是工农业并举了。

把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具体化为在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工农业同时并举,这是创造性地将建设社会主义的一般规律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生动表现。一般说来,社会主义要扩大再生产,就必须保障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而要保障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就必须发展重工业。然而,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问题是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农业不发展,农民的问题不解决,势必会阻碍整个中国社会的发展。因而认为,在发展重工业的前提下,必须抓好农业,发展农业。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农民的利益,巩固工农联盟,巩固政权基础。

还结合中国的实际,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价值规律、商品生产规律、国民经济发展的平衡与不平衡的对立统一规律作了深入研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性,他的一些提法和观点不一定正确。

对于建设具有中国民族形式的社会主义的探索,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中国今天的现实与所处的年代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今天看来,关于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理论,确有一些不适合中国的实际,有的甚至是错误的。一方面,他强调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不搞教条主义;但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他所得出来的结论,他所确立的一些方针、政策,却又违背了中国的实际情况;他所倡导的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具体形式和强调的具体规律,在当时,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不一定都符合中国的实际。然而,他力图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将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积极寻找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民族形式和特殊规律的尝试,无疑是正确的,有意义的。即使在今天,社会主义的发展对我们仍然还有许多必然王国,我们仍然需要探索把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具体道路、具体方法,仍然需要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形式和具体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今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本质上是对所开创的伟大事业的继承和发展,而他关于建设具有中国民族形式、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的艰辛探索,无疑是一笔十分宝贵的思想财富,值得我们认真地学习和研究。

建设论文:党史建设思想论文

一、关于加强党风建设重要性的思想

首先,从夺取政权的战略高度看待党风建设的必要性。清楚地认识到:中国人民要完成推翻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革命任务,没有一个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共产党领导,是不可能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取得革命胜利的。历史事实证明,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在“小米加步枪”的劣势条件下,历尽艰难困苦,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最终打败国内外反动派,夺取全国政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党始终不渝地坚持党风建设,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赢得了全国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其次,从巩固政权的战略高度看待党风建设的紧迫性。根据“得民者昌,失民者亡”,“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一古训强调指出,革命胜利特别是共产党执政后,党员领导干部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就很容易沾染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主观主义的作风,滋长骄傲自满情绪,当官做老爷,其结果必然脱离人民群众,我们取得的政权就有“覆舟”之灾。始终从巩固政权的战略高度来正视党风建设的必要性,多次反复强调说,党风建设问题是关系到“中国能否改变颜色”的重大问题。

第三,从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高度强调党风建设的重要性。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中总结了党自身建设的经验,明确指出:“党的建设过程,党的布尔什维克化的过程,是这样同党的政治路线密切地联系着。”党风和党的政治路线存在着本质联系。只有把党风建设好,党才能制定正确的政治路线;党的政治路线决定着党风建设的方向,党风建设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

第四,从世界观和党性的高度来强调党风建设的必要性。党的作风是无产阶级世界观和党性原则在实际行动上的集中表现。党风建设说到底是要求我们的每一个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加强党性修养。抓住世界观和党性这两个党风建设的根本问题,严厉地批判了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教条主义等不良作风。他指出:党内存在的不良作风“是共产党的大敌,是工人阶级的大敌,是人民的大敌,是民族的大敌,是党性不纯的一种表现。”

第五,从党群关系的高度来强调党风建设的重要性。在领导中国革命的斗争中,明确提出要把党建设成为一个密切联系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强调党群关系问题是党风建设的关键所在。由此出发,要求“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较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较高标准。”

二、党风建设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党风建设思想是随着中国革命的发展,在总结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历史经验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从其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脉络来看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党风建设思想的初步形成时期

早在党的创立时期和及时次国内革命时期,就强调要使党能够肩负起领导中国革命的重任,必须树立一个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新作风。针对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的错误,指出,进行革命必须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必须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亲自到工农群众中去考察,先后写出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国民革命和农民运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等指导中国革命的光辉文献,为我们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树立了典范。大革命失败后,在井冈山开始了建党、建军以及建立工农武装政权的伟大探索。面对共产党处于被压迫、被屠杀、被围剿的白色恐怖的环境,针对党和红军队伍中农民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分子占多数的情况,深切感到,党要坚强有力,红军要有战斗力,党的政治路线要得到切实贯彻执行,要领导人民群众同强大的敌人作坚决的斗争并取得革命斗争的胜利,首先必须解决思想武装和作风建设问题。作风是党和红军的形象,是党在群众中号召力、影响力、凝聚力的直接决定因素。他极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做群众工作,关心群众生活、给群众以利益的工作作风;反对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思想作风;艰苦奋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生活作风。这些思想体现在这一时期的主要著作中。

(二)党风建设思想的成熟化系统化时期

运动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进行党的建设的伟大创造。在这期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著作,把党风建设方面的探索进一步系统化、理论化,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党风建设思想。1941年3月在《〈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中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了解下情,向群众学习的作风。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他提出要反对主观主义,树立马克思主义学风,把学风党风提升到党性高度,阐明了主观主义是党性不纯的表现,而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才是有党性的表现。1942年2月,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发表《整顿党的作风》的演讲,指出党内还存在学风不正、党风不正、文风不正的地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还在经常作怪,因此我们的任务就是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1943年6月,为中共中央写了《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着重阐明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作风。1945年4月24日,在党的七大上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中产生了新的工作作风,这主要的就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三大作风”的形成及在理论上的概括,是党风建设思想达到成熟化和系统化的重要标志。

(三)党风建设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时期

在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以后,领导中国共产党继续发展和实践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从而使党风建设思想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1948年4月,在《将全国一切可能和必须统一的权力统一于中央》一文中指出:“地方主义的和经验主义的恶劣作风,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恶劣作风,多报功绩少报(甚至不报)错误缺点的恶劣作风,对于原则性问题粗枝大叶缺乏反复考虑慎重处置态度的恶劣作风,不愿精心研究中央文件以致往往直接违反这些文件中的某些规定的恶劣作风,仍然存在,”(注:《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86页。)所有这些不良现象,中央要求必须“立即明确地毫不含糊地予以指出并予以纠正。”(注:《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96页。)在全国即将取得胜利共产党即将成为执政党的时候,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要求全党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滋长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过艰苦生活的情绪,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他指出:“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及时步”,“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向党内讲明白,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注:《选集》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8-1439页。)

建国以后,仍然十分重视党的作风建设。1951年12月,针对当时“很多党员,干部甚至负责干部,沉埋于事务工作,政治思想极不发展,党内生活极不健全,因此许多人陷入了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泥坑,许多人本位主义极为浓厚,只顾小局,不顾大局”(注:《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1页。)的现状,明确提出要“展开整党整风,展开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严重斗争”。(注:《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1页。)1953年1月在《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中指出:“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我们的党和政府,不但在目前是一个大问题,就是在一个很长时期内还将是一个大问题”(注:《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54页。)。1956年4月,在《共产党人对错误必须采取分析的态度》一文中,提出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障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性和片面性。1957年3月,他在《坚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中针对革命胜利后部分同志革命意志衰退,闹地位,闹名誉,比薪水高低的争名夺利现象,强调“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注:《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85页。)“要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把革命工作做到底”。(注:《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85页。)他要求党的干部不要摆老爷架子,不要摆官僚架子,要把架子收起来,跟人民见面,跟下级见面。1958年5月,在《干部要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的讲话中指出:“有些干部是老子天下及时,看不起人,靠资格吃饭,做了官特别是做了大官,就不愿意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这是一种很恶劣的现象。”他要求要彻底扫掉这种官气,谁有真理就服从谁。此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反对官僚主义克服“五多五少”》等一系列文章中也提出了许多闪光的党风建设思想。

三、党风建设思想的基本内容

党风建设思想是一个系统化、科学化的思想体系。这个思想体系的内容十分丰富,博大精深。其主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实事求是的作风。实事求是不仅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而且也是我们党最核心的思想作风。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及时次明确提出:“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模范。因为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只有远见卓识,才能不失前进的方向。”1941年他又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对实事求是的科学含义作了系统阐释。

——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马克思主义理论是革命行动的指南,必须和实际相结合。十分重视并亲自开创了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他反复强调,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学习马克思主义,一定要结合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实际,学习它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

——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深刻地认识到,无产阶级政党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实现其伟大的历史使命。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共产党只要切实地生活在群众之中,依靠人民的力量,就无敌于天下。

——民主集中制的作风。认为,民主集中制是调动全党和全国人民积极性,协调党内外各种关系、保障党的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根本原则,同时,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党的一大优良传统和作风。民主和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集中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指出,我们要通过实行民主集中制,造成一个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建国前后,在《坚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等著作中,多次提出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警惕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等重要思想。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指出,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抵制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有效的方法。

四、关于加强党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同志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通过总结我们党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科学地、创造性地提出了加强党风建设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概括起来,大体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及时,整党整风。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过程中,针对我们党在各个时期不同程度地存在的作风不良等问题,创造性地运用整党整风的有效形式和措施,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在亲自倡导和领导下,我们党先后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成功的整党整风运动。每次开展整党整风,都是对党风的一次“综合治理”。为了使整党整风收到良好的效果,历来强调要把思想整顿放在首位,坚持思想整顿与组织整顿相结合,整党与建党相结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方针,坚持严肃而又谨慎的态度,坚决反对“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第二,对全党进行党性教育。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由党的性质,即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决定的。指出:要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保持党性和党的宗旨,较大限度地克服党内不良倾向,就必须长期一贯地对全党进行党性教育。通过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体现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用。

第三,依靠群众进行民主监督。他认为,只有让人民群众起来监督共产党,党员才不敢松懈,只有让人民群众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第四,加强法纪教育,坚持从严治党。历来十分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坚持从严治党。早在建军之初,他就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军纪,作为全党全军一贯遵守的铁的纪律。他把模范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法律、制度看成是实现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有力保障。

第五,坚持团结教育的方针。在对待党内的思想斗争问题上,强调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纠正党风不正,必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纠风中,要采取细致的讲理的方法,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

第六,严惩腐败,决不姑息。党风建设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对危害极大、影响极坏的人和事,坚决处理,决不迁就。认为,端正党风是一项极其严肃的事情,决不能无原则地迁就,通过处理少数人,可以教育挽救一大批干部。建国后对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败案的果断处理,就是严惩腐败、决不姑息这一思想的重要体现。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的党风建设思想,借鉴当年开展党风建设的宝贵经验,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创新时期党风建设的新局面。

建设论文: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论文

摘要〕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执政规律的近期成果,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以人为本”是基本原则,统筹发展是主要方式,动态和谐则是重要目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政治文化,路径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社会主义政治价值观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民主、参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基本内容,植根于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扬弃吸收西方资产阶级政治文化的民主性精华,从而形成的政治思想、政治情感、政治信仰和政治心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这一政治文化已初具雏形,更加完备的形态正在建设之中。科学发展观作为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是一种新的政治理论和政治主张,对于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建设起着积极的导引作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历史和现实背景

在政党政治时代,国家要保持经济增长、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能否建立起先进的政治文化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执政党要大力挖掘社会的有效合理价值,建立起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自觉履行的认识体系和信仰体系,从而实现集体行动的协调与合作。从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50多年的历史来看,思想作为指导中国社会变革的强大理论武器,不仅从根本上扭转了近代中国百年来的屈辱历史,而且彻底改变了两千年中国封建专制的政治局面,使中国从一个经济、政治、文化落后的农业大国,发展成一个初具工业体系、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时,作为一种主导意识形态,思想引导人们在物质匮乏的条件下,成为精神的富有者,为新型政治文化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邓小平理论实现了由阶级斗争政治观向经济建设政治观的转变,将民众的政治情感由激越导向理性,把政治评价由理想转为现实,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构建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更加地概括了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价值取向的基本内涵,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政治认同感,调动了人们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政治价值观出现了过分注重物的因素而忽视人的需求,过分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公平等偏向,因而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世界发展趋势和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提出了新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反映了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体现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新要求。它以辩证唯物主义的求真务实观、历史唯物主义的民本观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为构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信仰的政治价值新体系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以人为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从一般意义上讲,任何现代民主国家的本质都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之上的。欧洲资产阶级在埋葬封建制度的同时,将确立人的价值的人权思想、人道主义输入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相比之下,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在高度集权的政治体系中,封建官吏管理民众的主要手段是愚民、驭民、牧民。他们信奉“民只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因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国家意识、服从意识比较强,而平等意识、自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相对弱。尽管古代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思想家也提倡过“以民为本”,但它是建立在“君本”基础之上的。就其实质而言,只不过是维护王权统治的一种手段。正如陈独秀所论:“以古时之民本主义,是所谓蒙马以虎皮耳。”〔2〕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之后,整个社会发生了重大变迁,劳苦大众在政治生活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政治文化作为一种不同于政治制度的政治现象,具有一种相对稳定性,其变动速率往往与政治制度的变动不同步,从而导致了中国人在拥有法定的政治平等权之后,要实现真正意义上政治平等却是举步维艰。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对“以人为本”的政治理念逐步有所认识和强调,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3〕,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中民主因素在不断增强。

新世纪新阶段,作为科学发展观重要原则的“以人为本”,已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理念和核心价值观。“以人为本”原则体现在中国特色政治文化构建中,必然要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问题——公民权利的平等问题。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其根本利益之所在,是确立“以人为本”价值目标的根本依据。在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权利是普遍和平等的,是每个人所应有的利益诉求。总书记明确指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5〕这里,是将“权利公平”放到了首位。可见,讲“以人为本”,在政治上及时位的应是“以人的权利为本”。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就是要塑造人人平等的政治心态和均等参与的政治氛围,从而达到政治地位的平等化,让每个公民都能充分享受政治自由这一权利。

三、统筹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方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持续20多年的高速发展,带来了经济上的空前繁荣。但经济繁荣并不必然或自动导致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由于市场给人们提供的机会以及对市场机会把握的不同,加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政策因素的影响,所以使社会群体在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时出现了两大差异:一是区域差异,一是城乡差异。试看下面几组数据,上海与贵州人均GDP相对差距1978年为9.1倍,到1997年扩大为11.1倍,到2002年更扩大为12.9倍。城镇居民与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指现价)相对差距1978年为2.36倍,1998年为2.51倍,2002年又扩大为3.1倍。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相对差距1978年为2.68倍,到2002年扩大到3.29倍。1999年省级区域中人均收入较高的上海与低的山西之比为2.52:1,城市中人均收入较高的深圳的与低的西宁之比为4.31:1(以上数据参见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利益的得失必然会引发人们政治心理的变化,进而使得人们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倾向都发生变化,使政治文化中本来就存在的多元交织局面更加复杂化。据调查资料显示,1989年在回答“政治是少数人争权夺利还是管理人民大众的事”时,65.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后者,20.9%的选择了前者,对政治的消极评价随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略呈上升趋势,随年龄增长而下降,与职业的社会声誉成正比〔6〕。1991年北京市民对政治形势较为满意的只占28.4%,到1995年上升到41.6%〔7〕。1995年乡镇政权换届选举中的选民,只有58.9%的被调查者是“精心选择自己所信赖的人”,其余多是随大流或应付〔8〕。2000年河南农民中有70%的以上对党的基本路线持积极肯定态度,有86.4%的认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符合我国国情,分析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农民情况发现:经济状况好的对党的政策赞成率高,反之就低,甚至有36.3%的贫困农民认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实质走的是资本主义道路”〔9〕。2001年上海市高校师生中有81%的教师和77%的学生赞成“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同意“社会主义终究可以战胜资本主义”的只有54%的教师和48%的学生〔10〕。2002年深圳居民在“现行政治体制与市场经济之间是否适应”的问题上,有43.4%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太适应”或“不适应”,民营企业创业人员中持这一观点的高达58.9%〔11〕。从以上不同年份、不同地域的调查中可以看出,参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各种成分,因利益分配的不同而呈现错综复杂的局面。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以人为本”和“、协调、可持续”。前者是讲“为谁发展”,解决的是发展价值主体是谁的问题;后者是讲“怎么样发展”,揭示的是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就是说科学发展观是要造福于全体人民的。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途径是坚持协调可持续发展,贯彻“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中,前两个“统筹”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现阶段制约中国发展的瓶颈在农村和西部,这两个问题处理好了,中国的广大地域和绝大多数人口就安定了,社会发展就获得了一个稳定的基础。

四、和谐稳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新世纪的前20年,中国的发展处于一个关键的战略机遇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必然对中国这样一个传统政治文化根深蒂固的社会产生更为强大的冲击,更易引发新旧政治文化更替过程中文化的功能紊乱,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这就要求执政党及时地提供一种能为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普遍认同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并以此在多元价值之间保持合理张力,抑制各种价值观之间的紧张,在包容的基础上达成更多的共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当然,在一个社会中,不同的个体因条件、经历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信仰和政治价值观,但在所有这些个体的“合力”作用下,总会形成一个全社会能基本认同的政治文化即主导政治价值。

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到科学发展观,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作为当代中国的主导政治价值,这些理论通过对政治系统进行合理性、合法性的解释和说明,为当代中国社会成员提供了政治文化精神与政治智慧的动力支持。同时,还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人们进行系统、深入和切实的理论知识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使人民大众对国家政治统治体系、政治过程和公共政策的理想、目标、意识、原则和规则等广泛地采取社会政治认同态度,从而保障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政令贯彻的畅通,以实现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科学发展观本身的价值取向就是构建和谐社会,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题中应有之义。这里的“和谐”,是指不同事物之间协调、均衡、有序的状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因此,新世纪新阶段要实现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目标,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协调社会系统运行的效率与公平,缓解社会风险与贫富差距拉大后部分社会成员产生的相对剥夺感和边缘化,缓和社会心理危机,扩大对主流政治文化认同感。同时,通过吸取传统政治文化和西方政治文化的精华,以“和而不同”原则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多样化进程,在共生共长、相辅相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弘扬先进思想文化,把较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汇成一股容纳百川的精神合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

建设论文:服务型政府行政伦理建设论文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服务型政府已成为近年来全球范围内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发展的重要趋势。中国要构建服务型政府不仅需要完善政府的治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而且依赖于整个政府的公职体系和公职人员的伦理价值即行政伦理的重塑。但目前我国的行政伦理存在失范的现象,需要从人员、体制、监督等方面加以完善。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行政伦理;失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所谓的服务型政府是一个以服务为理念,以公众为导向,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服务公众和社会为核心职能,以创造必要文化发展环境和条件为根本任务,创立和发展广泛的社会机制和公共责任机制,可以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公众提供满意的高质量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现代政府。构建服务型政府不仅需要完善政府的治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而且还依赖于中国整个政府的公职体系和公职人员的伦理价值即行政伦理的重塑。行政伦理的建设关乎民心向背、国运治乱和国家兴衰,影响行政管理效率和管理效益的提高,关系到行政管理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和水平。

一、行政伦理的内涵

行政伦理是指行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它是一般社会道德在行政管理职业上的特殊表现,是行政人员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同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身份提出的“四项要求”,这可以认为是关于行政伦理规范基本内容的、深刻的概括:及时,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和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第二,忠于祖国、一心为民,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做人民的公仆。第三,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发扬我国老一辈领导人的崇高品德,永不自满,永不懈怠,开拓进取,不断前进。第四,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为国家和人民夙兴夜寐地勤奋工作。

二、当前行政伦理失范的原因分析

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行政人员往往会置行政伦理的规范和原则不顾,导致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时常发生,公共权力经常被用来满足私利,这种情况就叫做行政伦理失范。目前我国存在的行政伦理失范有经济类失范,如贪污挪用,行贿受贿,违规经商,隐匿财产等;政治类失范,如官僚主义,权力寻租等;以及组织人事类失范,失职类失范等。造成行政伦理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及时,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从宏观范围上看,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取向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以往计划体制时期形成的以突出政治为导向、以服从义务为标准、以自觉自律为主要形式的行政伦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受到挑战,旧的道德规范被怀疑和否定,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定型和完善,西方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乘虚而入,传统的宗法道德思想、等级特权思想沉渣泛起,人们的道德观、价值观被严重扭曲,必然出现行政伦理的失范现象。

第二,行政人员自身素质方面的原因。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行政人员是“经济人”,他们会在政治市场上追求自己较大的效用,即权力、地位、待遇、名誉等,而把公共利益放在次要地位。行政人员虽然有私人生活和个人利益追求的自由,但因为其掌握着公共权力,就应当有维护公共生活健康的责任和义务。当公与私之间发生冲突,需要他做出选择时,如果其道德修养不高、自身素质较差,受个人利益的驱动,行政人员的行为就会失控,导致行政伦理失范现象发生。

第三,行政体制自身的问题。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我国行政体制自身存在着许多弊端。诸如政企不分,政府职能泛化;机构叠床架屋,编制缺少立法;用人制度不公开,人浮于事,因人设事,人满为患;管理目标不明确,行政效率低下;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行政监督无“法”、无“章”等。特别是目前我国处于转型期,新体制的建立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各种配套的法规、章程、制度不可能一下子健全,无形中造成许多管理上的“空档”,成为产生行政伦理失范的隐患。

第四,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当前的中国,虽然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层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建设上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对权力的社会监督和制约机制也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但与迅速发展的客观现实相比,还远远滞后。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大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地位偏低,无法有效行使监督权。二是民主渠道不畅,监督缺乏群众性。在各种监督中,人民的监督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但受长期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今天我国国民素质虽有所提高,但大多数公民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这样就谈不上监督了。三是舆论导向乏力,社会效益差。善不能尽扬,恶不能必惩。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政伦理失范的程度。

三、行政伦理建设的路径选择

及时,要确定行政伦理准则。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发掘我国传统伦理美德的精髓,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有着丰富的行政伦理内涵,如掌权为公,从政为民;坚持正义,处事公平;厉行节俭,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敬业勤政;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其次,要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的公共伦理,如,中国共产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奋斗,形成主要的公共伦理价值是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言行一致,谦虚谨慎等。再次,要借鉴西方国家公共行政伦理建设的经验。在这方面,主要是通过行政伦理立法,可以总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执行的经验,适时出台《公务员伦理法》。同时,为了保障《公务员伦理法》的实施,应当在政府内部建立专门审查监督公务员履行行政伦理义务的组织机构,推进政务公开和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在制裁措施方面,不仅要使用精神激励等“奖惩手段”,还要从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等层面,将公务员履行行政伦理义务的表现与其职务升降、待遇调整等联系起来。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公务员信用档案建设和管理的做法,就是将公务员的履职信用信息和个人生活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并组织评价,分为若干信用等级,与其职务升降、待遇奖惩等联系起来,起到了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

第二,要加强对公务员的行政伦理教育。行政伦理教育,不仅要从理论上阐明行政伦理的概念内涵、价值取向、基本范畴和社会功能,更重要的是应当总结和推广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实践经验,介绍国外行政伦理立法、制度建设和实践等方面的经验,特别要在公务员行政伦理责任意识的培养、行政人格的塑造、行政伦理冲突问题的处理能力、方法和技巧等方面加强教育研究。

第三,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服务性行政模式

首先,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不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而主要进行宏观调控,对市场进行监督和制约,克服市场经济天生的弊端,如盲目性、无政府性、无计划性、非公平竞争及行业垄断等,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切实将政府的行为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克服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法不分、政商不分的状态,尤其不应把社会团体政府化。杜绝官员介入经济活动、从事赢利活动等不良现象。要加快行政机构改革,对政府的规模与结构加以限制,有效防止机构臃肿、无限膨胀。其次,改革干部人事的“选拔”制度,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实行竞争选举。适当提高干部薪给标准,使其符合养廉要求,以便彻底废除薪给以外的一切特权待遇。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督政的民主化、制度化渠道,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得以真正实现。

再次,建立社会主义的服务行政模式。不仅要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成为一种行政观念,而且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其变成一种制度。将在为社会提供品质服务这一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内化为行政人员的内在规范,使其成为一种发自行政人员内心的行为准则。将建立社会主义服务性行政模式作为我国行政改革的目标,使行政人员的道德自律获得客观保障,为行政伦理提供赖以生长的沃土。

第四,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道德行为往往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外部社会压力下产生的。由于行政管理权是种公权力,社会转型期的行政伦理建设的突破点更应着眼于构筑有效的监督。只有让群众了解事实真相,才会形成道德评价的压力。政务公开的宗旨就在于使行政管理活动处于群众监督之中,防止管理权的私化或虚假空化。政务公开应着重行政资讯公开、行政程序公开、行政依据公开、行政结果公开等。新时期的政务公开必须进行行政管理制度的创新。进(下转第74页)(上接第72页)入信息社会,电子政务正成为一个充满生机的新生事物,它的出现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有效的形式与途径。电子政务是未来政务管理的主导,为建构统一、公开、公正、高效、廉洁、规范的行政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我国已开始了各级政府的“上网工程”,它的意义不仅仅在行政方式、管理方式的变革,而且还在于制度伦理的变革与行政伦理的变革。可以说,它是我国当前行政伦理建设的一个突破口,一个平台。现实中,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结合起来,能共同促进现代行政管理的实现,也能促进行政伦理建设的发展。

第五,要充分发挥公民的参政积极性。这就需要发挥公民社会参与公共决策和公共管理的活动,使公民不仅作为行政指令的被动接受者,还是行政管理活动双向互动的积极参与者。比如,村委会、居委会等社区自治,群众参与的政风评议、行风监督、立法和政策的建议等,干部公推公选、任前公示、离任审计中的群众监督,对于腐败行为的举报、投诉和控告,新闻舆论监督等,已经形成普遍性、经常化的公民参与方式,对于行政伦理建设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要特别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社会舆论反映整个社会对人们行为的一种监督,具有明显的行为约束的优势。正确的舆论表达着社会和集体中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和意志,社会舆论主要通过对某一行政行为的褒贬向有关成员传达社会反应,指明行为准则,引导行为方向,从而起到规范行政行为方式的作用,促使行政人员遵循最起码的行政道德秩序。

建设论文:民主政治建设分析论文

摘要:建国初,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项民主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教育。在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新中国取得了以下历史性成就: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运行的政治制度基本确立;创造性地提出了“矛盾学说”;代议民主政治初步运行。同时,这一时期的民主政治建设也存在以下不足:意识形态色彩太浓,受苏联模式影响太多,兼顾中国国情不足;执政党权力太大,对党政关系的制度规范不够;政治精英在政治生活中起主导作用,政治制度特别是立法制度的不足。分析建国初民主政治建设的得失,对我国目前的民主政治建设不无借鉴意义。

关键词:新中国;民主政治;成就;不足

一、建国初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政治发展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反帝国主义侵略,争取民族的独立;二是反封建专制统治,实现国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就政治发展而言,新中国的成立具有重大意义。因为,新中国的成立,既标志着中华民族的独立,又使民主政治的实现成为可能。新中国初创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各项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二是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的相关教育和公民的民主实践。其中,各项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主要指国体、政体、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党内民主制度等的确立。

1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确立。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则是人民民主专政。在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确定新中国的国体为人民民主专政,并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与米高扬在延安谈话时指出:“在工农联盟基础上的人民民主专政,究其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不过对我们这个国家来说,称为人民民主专政更为合适、更为合情合理。”1949年,在新年献辞中,向全国人民公布了新中国的国体构想:“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同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临时宪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的国体是以工农联盟为主的人民民主专政。建国后,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得以实行,在中国历史上及时次由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掌握政权,实现了包括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的民主。这既是新中国的重要制度设计,又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在新中国的建国方案中,政体是最没有悬念的问题。的《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著作早已确定了新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国体决定政体。新中国的国体也同样决定其政体。对此,刘少奇曾指出:“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有它的内容,有它的形式,用资产阶级议会制表示不出来人民民主专政,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充分表现出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尽管建国后新中国并未立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而是以政治协商会议作为过渡,但是,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使人民代表大会制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成为可以预期的政治目标。及时届全国人大召开,则意味着政治协商会议完成其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历史使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并开始运转。董必武曾指出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性:“现在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它的代表性,比苏维埃广泛些,比资产阶级议会更不用说了。所以人民代表大会是能包括广大的各民主阶级的政权形式。”具体而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其特定的内涵:首先,政治权力的来源是民主的: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其次,政治程序是民主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各政府机关在政治体系中的地位与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上述特征再次证明,在新中国的政治制度设计和抉择中注意结合中国国情、坚持政治民主化的思路。

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新中国的政党制度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有关。苏联实行一党制,东欧国家则是多党联合执政。1947年9月,苏联要求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向苏联模式靠拢。此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也都由多党联合执政变成了实质上的一党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新中国的政党制度最终确定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认为,新中国之所以选择不同于苏联一党制的多党合作制,是因为中国的国情不同于苏联,“只要共产党以外的其他任何政党,任何社会集团或个人,对于共产党是采取合作的而不是敌对的态度,我们是没有理由不和他们合作的。”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基石,确定了“同党外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新政权的人事安排体现了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在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6人中,派和无党派人士3人,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派和无党派人士27名,几乎占一半。政务院副总理中,派和无党派人士2人;15名政务委员中,派和无党派人士9人;在政务院所辖部、会、院、署、行的正职负责人中,派和无党派人士19人,较高人民法院院长,也由派人士担任”。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及与派的真诚合作成为公认的事实。如果说“作为一种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没有法律的确认和保障,没有政权组织形式的体现,是不能成立的”,那么,1949年9月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赋予了多党合作制以法律的确认和保障,10月1日新中国的成立则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体现了多党合作制。因此,1949年的政治协商会议和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正式形成。中国共产党与各派合作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新中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的形式主要有民主协商会、谈心活动、座谈会、书面交流等,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新中国对中国政党政治民主建设探索的重要内容。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解放战争后期,中国共产党面临新中国国家结构的抉择问题。对于国家结构问题,党的文件中存在一定矛盾,既有过民族自治的规定,又有过联邦制的主张。这也表明了中共领导对新中国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结构形式的探索过程。在政协筹备期间,曾向长期主持民族工作的同志征询国家结构形式问题。在政协全体会议召开前的报,告中,也提出了国家结构形式问题:“我们的国家是不是多民族联邦制”。直到1949年9月29日,也就是建国前两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才最终确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这是一项重大历史抉择,但是,对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规定仅停留于宏观层面。1952年,为便于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强调“各民族自治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同时对自治区、自治机关、自治权利、自治区内的民族关系等作了详尽的具体规定。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时章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再次表明新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1954年宪法改变原来按照区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的提法,具体指出分别建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三级民族自治机关,并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这样,新中国的国家结构——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正式得以确立,少数民族的民主政治制度也建立起来。

4党内民主制度的创制。除了以上基本国家政治制度外,新中国还创制了一系列党内民主制度。及时,确立并完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制度。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制度。早在1948年,就明确指出:“实现党内民主的办法,是实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的制度。”1956年,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指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定期召开。”《报告》还及时次系统阐述了党代会常任制的思想。第二,推行党委制,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党委制的实质是,重要问题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的党政机关、企业、学校内广泛推行党委制,以加强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对党委制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1956年党章阐述为“任何党的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重大问题都是集体决定,不是哪一个人可以独断专行的。”第三,确立党内监督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党内建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1949年,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检查、受理、审查各级党组织、党的干部和党员的违纪行为。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在各级纪委的基础上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检查和处理党员的违纪问题。此外,党员有对党组织监督、检举和揭发的权利。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明确指出,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党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第四,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生活制度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民主制度:建立定期民主选举制度,定期汇报与检查制度,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此外,新中国还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保障。5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民教育和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实践。新中国成立前,经历了漫长的封建专制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专制社会对臣民社会心理产生了巨大的消极影响,臣民的政治心理主要表现为依附、驯服和顺从,同时具有矛盾性:既有逆来顺受的心理又有官逼民反的矛盾心态;既希望平均主义又向往特权。为使广大臣民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公民,新中国对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民教育,使其明白社会主义民主是保障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政治权利得到广泛、真实、平等实现的政治形式,并强化公民政治意识,熟悉民主政治规则和程序,掌握民主生活技能,提高公民政治能力,有效参与民主政治生活。与此同时,在新中国初步运转起来的民主政治生活中,人民开始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实践,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下的公民。

二、建国初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成就

在新中国的政权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确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的重要政治制度: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这些制度的创建过程中,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1“矛盾学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新发展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新中国,的经济基础、阶级关系、社会主要矛盾、国家历史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即将进入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以为首的中共领导人,根据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创造了社会主义矛盾学说。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出国家建设中必须处理好十个方面的关系: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同时中央还提出了促进文学艺术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中共八大决议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此外,还注意到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并确定了解决矛盾的具体方法。敌我矛盾要用专政的方法解决,至于人民内部矛盾,则要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处理。以党的八大决议、《论十大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为基础的“矛盾学说”标志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新进展。

2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基本建构:民主政治的制度保障

1949~书1956年间,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相继出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较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公安部试行组织条例》、《司法部试行组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这些法律对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立法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政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民族区域制度、选举制度等最基本的民主政治制度给予规范,基本形成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为新中国的民主政治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3从政协到全国人大的召开:代议民主政治初步运转

尽管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确认了新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但建国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并没有立即运转起来。由于中共依靠军事力量获取政权、政治合法性不足的实际情况,先由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较为合适。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开始行使以前由政协行使的较高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新中国的代议民主政治真正运转起来。此时,广大劳动人民“刚刚从臣民转变为公民,……及时次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议民主政治的初步运转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成就。

三、建国初民主政治建设的不足

虽然建国初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其间存在的偏误和不足。以史为鉴,总结并分析这些历史教训,对当今的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无借鉴意义。

1意识形态色彩太浓,受苏联模式影响太多,兼顾中国国情不足

中国革命的方向是社会主义。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中国革命的胜利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支持和帮助紧密相关。革命胜利后的新中国采取“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也是顺理成章的。“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一方面使新中国获得了良好的国际环境,有利于新政权的巩固和国内民主政治建设;另一方面也使新中国否定了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只认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模式。这样,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和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的冷战格局下,“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必然带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意味着新中国五条件地倒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否认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包括民主政治建设经验。因此,建国初期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是跟着苏联模式走的。由于建设经验的欠缺,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考虑中国国情较少,大体上是照搬苏联模式的。对此,也说:“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是当了苏联人的奴隶,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走,什么都学苏联的,苏联得了感冒,我们也跟着打喷嚏。到了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以后,中国下决心要走一条自己的道路了。”1986年9月,邓小平同波兰领导人谈话时也指出:“我们两国原来的政治体制都是从苏联模式来的。……即使在苏联是百分之百的成功,但是它能够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吗?”尽管新中国在政治制度上照搬苏联模式,与当时的历史背景、国际环境密切相关,但是,也不可否认,这也是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偏差所在,这一偏差必然带来种种弊端。

2执政党权力太大,对党政关系的制度规范不足

新中国成立初期,作为领导革命胜利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得到了全国人民真心实意的拥护,其执政合法性毋庸置疑。但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政党权力过大,缺乏制约,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隐患。而1954年宪法关于政治制度的设计也存在不足,“其中较大的缺陷在于:国家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的设置,没有与执政党的执政行为相协调。”这样,制度设计的不足与现实中执政党权力过大两方面因素结合起来,促成了后来长期困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虽然新中国初创时期缺乏国家建设经验,存在偏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也确实是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不足的重要方面。

3政治精英在政治生活中起主导作用,政治制度特别是立法制度的不足

建国初,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政治精英特别是执政党精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三反”、“五反”、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制定、“一3Z"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对高岗饶漱石问题的处理、社会主义改造等重大政治运动或政治事件中,政治精英特别是执政党精英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相比之下,政治制度则处于次要地位,似乎不那么重要。尽管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较高权力机关也是较高立法机关,但是,其明显不足。政治精英特别是执政党精英可以左右全国人大的立法活动和各项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执政党精英希望通过的法律、政策、方针可以很顺利地在人大通过,但是,执政党精英不感兴趣甚至反对的法律、方针、政策很难在人大通过,即使通过也很难执行、落到实处。至于地方各级人大的更是可想而知了。显然,这种个人意志高于制度的“人治”现象是不正常的,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不允许的。但是,遗憾约是,这一偏差被政治精英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并进一步发展为后来的愈演愈烈的人治现象。

建设论文:电力企业文化建设思考论文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今天,电力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此,电力工业正在努力进行着改革,电力企业内部积极进行公司制改组,以效率和效益为中心,大力加强企业管理,转变经营机制,突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在这种形势下,电力企业文化更应该加快创新与发展的步伐,给电力改革以强大的精神支持和思想保障。

建设电力企业文化首先要培育有文化和市场竞争意识的人,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素质。当前,不仅要对员工进行技术、技能、业务知识的培训,更重要的是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及企业形势的教育,给员工宣传企业改革的思路、政策,注重对员工进行心理疏导、沟通,使员工能以理性的态度对待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和利益调整,积极投入到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创新工作中,共同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建设新形势下的企业文化要把探寻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方法、规章制度、行为准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企业的经营理论、方法、规章制度、员工的行为准则是企业文化的基础,我们要在深入研究市场变化的基础上,加快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改革和创新企业的经营机制、规章制度,调整企业的资本结构、产业结构、组织结构、人才结构,形成自己的经营之道和发展战略。我们必须强调,在探寻企业经营之道、改革企业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和贯彻竞争、创新、效益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特性的要求。

树立企业的价值观,凝聚富有电力企业个性的企业精神

企业的价值观、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它向人们展示出企业的思想境界和整体风貌。企业价值观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使企业获得成功而形成的并得到企业群体认同的基本信念和行为准则。简单说,就是判断企业中各种行为、观念对错的标准。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该为企业建立一套成功的价值观念,让每个员工都知道:什么是企业所鼓励和倡导的,什么是企业所反对的。企业精神是建立在企业形成统一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基础上的,集中反映在企业各项工作和员工行为中。

企业精神和价值观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一两个人编造出来、靠宣传和灌输给企业员工的,企业精神和价值观是否有效存在,其判断标准应是:是否为企业员工广泛认同,是否自觉体现在员工的行为举止和各自的工作中。为此,我们强调在企业精神和价值观的提炼、凝聚过程中,仍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教育,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信任、尊重,充分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大家共同参与企业精神和价值观的提炼和凝聚,只有这样,企业精神和价值观才会被员工广泛认同。一旦认同后,企业精神和价值观必将对员工产生感召力和约束力,在员工中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继而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企业精神和价值观确立后,企业的领导人要率先示范,带头实践,亲自倡导企业精神和价值观,成为企业精神和价值观的形象代表。企业还要培养一批体现企业精神和价值观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弘扬,使之起到感召和鼓舞示范的作用。

每一个企业都有各自独特的价值观和精神,电力企业文化应该树立怎样的价值观,或许下面的范例会对我们有所启发:

长虹集团:“产业报国,振兴民族工业”。

海尔集团:“先造人才,再造名牌”。

联想集团:“小公司做事,大公司做人”。

平安保险公司:“举手投足,莫不遵于君子之道”。

一个成功的企业,它的价值观和精神中必然包涵如下理念:责任、道义、创新、团队精神和对人的尊重。

精心塑造电力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神和对人的尊重。精心塑造电力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形象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良好的企业形象会大大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电力企业必须以科学的态度从整体上认真设计和精心塑造自己的企业形象。首先要塑造好产品形象,努力提高电力生产经营的质量和水平,向社会提供安全、稳定、质优、价廉的电力产品。其次改善服务形象,纠正以电谋私的不正之风,改变“电老虎”的不良形象定位,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变电力用户为客户,追求消费者的较大满意度。第三,塑造电力员工队伍的素质形象,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技术业务、文化修养、行为规范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电力员工的综合素质。第四,要树立企业良好的环保形象,电

力企业要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厂容厂貌要整洁优美,富有文化气息。第五,企业要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社会公益活动,利用各种传媒,通过公关活动扩大企业的对外文化交流,向社会展示企业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公关形象。第六,要精心设计运用好企业的标识形象,如图案、服装、旗帜、歌曲、印刷品等。

建设论文:石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论文

[摘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既是中海石油自身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新形势下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要求。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安全文化系统工程及其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文化的高度去认识,依靠安全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整体安全文化素质,让“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时空、每一个环节,树立“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生产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大力推广“本质安全化”理念,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

[关键词]企业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本质安全化国企文化

1前言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弘扬企业精神,塑造企业安全形象,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动力。让“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所有时空,让安全生产保障原油的稳定增长,树立“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生产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大力推广“本质安全化”理念,营造企业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依靠安全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整体安全文化素质,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在做强做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发展的同时,为企业打好坚实的人文基础。这既是中海油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中海油在纽约和香港成功上市,并在迎来又一次合作开发高峰后,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要求。

2中海石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必然性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长期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它是以人为本,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安全价值的文化,是企业安全形象的重要标志,是凝聚员工的强力磁石和树立企业安全精神的动力。中海油是一个高风险、高投入的石油能源生产企业,它是在水深几十米、几百米的大海中,在不足半个足球场的钢铁小岛上,将深埋海底几千米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出来的能源生产企业。建造一个钢铁平台最少也得投资上亿元,一个油田群一般需投资几十亿、几百亿元。在保障不发生跑、冒、滴、漏等险情,保障不污染海洋环境的同时,每天与带压的、甚至是高压的、易燃易爆的石油、天然气打交道,其危险性是可想而知的,其危险程度和所承担的风险是巨大的,因此,对安全的要求是及时位的、非常严格的。作为一家已在纽约和香港成功上市的国营大型石油能源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已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具体表现为:

首先是来自国家指令的变化,政府不仅要求企业提供能源、创造利润、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还要求企业保护蓝色海域,在确保不污染海洋环境的前提下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其次是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的变化,企业不仅需要健康稳定的发展,确保国际大型能源公司的地位,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及利润,而且股东也以国际大型能源公司要求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向股东发放丰厚红利的同时,保障股东手中的股票稳定升值,这就要求企业不仅要考虑发展问题,考虑绿色的能源生产企业问题,还要想方设法取信股东、回报股东;

再次是来自员工的需求变化,员工的需求早巳超越了解决温饱的时代,他们对获得尊重、实现价值、自身发展及工作环境中的各种因素都非常重视,他们需要企业提供更加宽松、舒适、安全的软硬件工作环境;

是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中海油过去的行业垄断地位即将消失,国外大型公司直接进入中国市场后,在人才、市场占有率等诸多方面跟国内的竞争更趋于复杂、激烈,而现代的市场竞争主要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吸引、培养、留住人才,是关系到企业盛衰存亡的大事。这些变化都要求中海油人以发展的、市场竞争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自觉的改变观念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自觉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可持续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中海油在引进、运用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必须学习核能工业企业,把安全高于一切、超越一切的先进经验,树立大安全观的思想,增强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让“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角落,让高素质的员工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这既是中海石油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新形势下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要求。

3中海石油企业安全文化的发展历程

文化是有继承性的,它不可能、也不会被人们简单地扬弃。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分析并构建中海石油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必须从中海石油企业的发展历程及其企业文化发展进程人手,吸收其中部分并继承下来,扬弃自身文化中制约发展的、不健康的成分,再注入符合时代要求、充满活力的创新文化,形成当代企业的安全文化的内涵。

3.11965年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末典型的前国企安全文化

1965年2月,石油部六四一厂成立海洋勘探室,开始了中海石油开发的筹创时期。从1965年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海石油企业的文化是典型的前国企文化。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在大庆精神的鼓舞下,在服从大局、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等前国企文化成分作用下,中海石油企业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艰难创业历程。当时,安全文化并未得到健康发展,凭政府热情,靠精神鼓励,忽视科学、不怕死、冒险为荣的言行占了上风。

3.2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后期变革中的国企安全文化

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的政策使中海石油企业成为了及时批受益者,埕北油田的成功合作开发,不但为中海石油培训输送了许多的高层管理人才,获得了中海石油“黄埔军校”的美誉,而且也使中海石油人真正接触到了现代石油开采的先进技术。此时,中海石油的企业文化充满了强烈的学习变革精神,在新、旧文化体系激烈的碰撞和冲击下,各种思维方式和理念也在发生着革命性改变。此时,企业安全文化已蕴藏在企业文化中,开始出现模仿和学习国外企业文化构建行为。因未能摆脱前国企文化的影响,只是吸收了部分适用的安全文化,在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和惨痛教训中,开始重视、回避或减少政治色彩过强、缺乏科学精神、效率意识差、缺乏个性化等典型的前国企文化的不良成分,但忽视职工个人利益、对政府的依赖性强等国企文化的特色并没有改变,前国企文化仍占据着重要地位。

3.3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正在健康发展的企业安全文化

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在不断学习掌握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现代先进科技,在不懈努力并成功在海外分拆上市的推动下,为走出国门,中海油不得不在取得诸如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IS0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DNV(挪威船级社)第三方认证等各种国内、国际资格认定证书的同时,强制改变了许多根深蒂固的旧思想理念和管理模式。在不断运用各种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和手段(如正在大力推行的HSE管理体系,即“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等),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过程中,在不断总结和改进的过程中,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中海油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向现代化发展,使企业安全文化的现念,正慢慢渗透到企业生产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

4中海石油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中海油在挖掘和发扬自身优良文化(如无私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精神),完善和优化各项规章制度、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同时,十分重视总体规划自己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不但要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绿色能源、安全生产的社会形象,而且要在内部树立起奋发向上,“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及时”的安全文化氛围,使每一个成员在正确的安全心态支配下,在本质安全化的“机—物—环”系统中,注重安全生产、关心安全生产,使人人参与安全文化建设成为一种风气和时尚,让中海油人引以自豪的同时,自觉地维护企业的安全形象,自觉规范自己的安全行为,用安全生产的理念和行动保障原油产量的稳定增长,使文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作贡献。

4.1树立“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安全生产企业”的良好形象

社会公众对现代企业,特别是股份制企业的认识和评价,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和企业的竞争能力、生存能力能否持续、稳定发展的大事。作为海洋石油能源勘探开发的生产企业,如何塑造自己的企业形象和企业精神,是现阶段中海油人必须面对的问题。

树立“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安全生产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既是由中海油的企业特征决定的,也是中海油持续向前发展的必然趋势。一到倒班期,中海油人就乘船或飞机来到了既无绿叶又无地气的钢铁平台上,在单调、紧张、危险中,开始了二十多天的石油勘探开采作业。在大海多变的环境中,从事寂寞和艰辛的劳动,稳定的情绪和高度的责任心是安全生产的保障。这种精神和力量来自于中海油对职工的爱护和关心,中海油一直把“珍惜生命,文明生产”及“不断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作为企业的根本政策;也正因为如此,中海油必将把“关心员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与安全”、以及“以人为本”作为中海油长期不变的立企宗旨,形成具有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

中海油的生产必须是绿色的生产,安全生产必须是百分之百的,不但不能污染海洋环境,还应为清洁海洋环境作出贡献。为达到这些目的,必将牺牲许多既得利益,这既是时代和社会赋予的使命,也是中海油必须利用现有的科学文化技术去努力实现的目标,更是中海油向广大股民和社会公众所作的好的安全保障。所以,建立“绿色的、环保的海洋石油能源安全生产企业”既是奋斗的目标,也是中海油好的安全文化形象标志。

中海油树立“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生产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的总体规划:在内部通过宣传、教育,通过自上而下的宣贯活动,通过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断贯彻执行这一宗旨,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确保“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生产企业”名符其实;在外部通过宣传和举办各种活动,向社会展示企业,使社会了解中海油,使“以人为本的绿色能源安全生产企业”的光辉形象深入人心。

4.2坚持不懈地大力推广“本质安全化”建设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本质安全化”和“物的本质安全化”是预防事故的最有效的手段。人是生产、生活中的动力之源,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使全员养成“我要安全”的良好习惯,杜绝违章违纪行为,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达到人的本质安全化,是追求事故为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必由之路。因此,企业在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同时,必须不断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如采取宣传栏、专题安全知识讲座和竞赛、制作安全教育片、安全运动会、建立企业安全互联网等各种不同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科技文化水平和安全意识,在企业内形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良好文化氛围,使新老职工都能自觉地遵章守纪、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其既能有效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又能确保各类生产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

在中海石油企业的钻井、生产平台上,各类仪器、仪表和报警系统既是员工视觉等感觉器官的延伸,也是必不可少的监视耳目。所以,确保仪器、设备、流程的性,确保它们的本质安全化,是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保障安全生产的根本出路。学习核能工业在从核电厂选址、设计制造到调试运行、维护和人员培训等各种相关生产活动中都始终贯穿安全思想的先进经验,利用现有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手段,从设计、建造时就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使设备和流程从本质上实现安全,不达标决不投产,通过不断地宣贯和培训,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将事故隐患从根源消除”的“本质安全化”思想。

4.3完善用人机制,营造激励员工好学上进的安全文化氛围

随着海洋石油事业的发展,上千万吨的客观需要,使平台一线人员的新老交替较为频繁,由于缺乏人才和熟练工人,常把一些安全文化素质较低的人员推上了工作岗位。如何对外来人员和新来人员进行系统的、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能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本职工作、掌握应知应会知识、达到岗位要求,已成为现阶段企业急需解决的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先保障基层一线的技术力量,只有生产一线平安,机关人员才能坐稳;

②注意后备人员的培养,宁缺毋滥,不赶鸭子上架;

③先制定培训计划、要求和目标,编制培训教材,通过师带徒,传、帮、带和自学等培训方法,使培训人员尽快掌握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并待实习期满达标后方可竞争上岗;

④营造开放、宽松、自由、鼓励创造力、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完善用人机制,激励员工好学上进;

⑤注意岗位知识的积累,通过在岗培训,巩固和提高应知应会知识。一方面既要为企业摸索出一条创造和培养人才的新路子,使各路千里马为海洋石油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要为留住人才创造条件,消除因人员频繁流动对企业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使企业在相对稳定中持续向前发展。

4.4完善法规制度,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

以现在推行的HSE管理体系为龙头,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实施奖惩,激励员工规范自律行为。持续改进HSE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安全标准,让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指导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员工不存侥幸和麻痹心理,牢记“平时多流一滴汗,难时少流一滴血”的警言,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依法保障自己的行为安全,不断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4.5齐心协力共建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深层次的人因工程的开发,是安全管理的升华,是理性的、系统安全管理的基础。它要求企业各主管部门都采用系统的观点和安全文化的理念,用安全文化的方式,塑造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文化。只有各级领导干部都带头学习和掌握“企业安全文化”理论,提高安全科技文化水平,明确安全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将职工凝聚在企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文化氛围中,全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才能推动中海油向更高层次、更加文明的方向发展。

5结束语

安全文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不断提高,持续创新和丰富。只有得到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制订周密的规划,形成强有效的运行机制,着力创建自己的安全文化活动形式,并持续改进,才能形成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繁荣的中海油企业安全文化。笔者相信,企业安全文化必将为中海油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也必将为中海油的明天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誉载全球的安全文化形象。

建设论文:企业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论文

公司治理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绩效必须基于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文化建设,但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在中国并未有传统的根基,中国国有企业的既有治理改革并未或不够重视其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基于既有陈旧文化的各种非正式制度安排以及基于人为利益与权力本位的思想观念依然尚在阻碍着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的深化。而且,中国国有企业的既有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移植的特征,整体上亦仅具形似而不得精髓,其尚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文化土壤。有鉴于此,加强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应成为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基于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的进程与现状及各个企业自身状况的差异,我们可以分别从以下几个重要层面着手。

一、加强产权结构优化中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

产权制度变革与产权结构优化是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进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基于产权制度变革与产权结构优化而进行公司治理文化的适应性重塑则是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深化中的一个重要层面。因为产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文化密切相关,特定的产权结构往往导致特定的公司治理文化,同时,产权结构的变迁亦影响着公司治理文化的变迁。例如,在国有企业中常因政企不分而导致其公司治理文化的形成带有浓厚的行政官僚主义色彩,而民营企业特别是在家族式公司中,公司内部治理则也许不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正式制度,而是依赖于家族内部的—整套不成文的非正式或正式规则。这些均系单一产权结构而致的特殊公司治理文化现象,其公司治理绩效整体不高亦均业已得到了证明。随着产权多元化变革的发展,无论是中国国有企业还是中国家族式公司,均须对其公司治理文化进行适应性重塑,以期良好的公司治理绩效,而废除企业官本位文化或行政官僚文化与淡化家族资本和亲缓关系对公司的控制则应分别成为中国国有企业与中国家族式公司在产权结构优化中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的重点。此外,鉴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真实图景,中国国有企业治理的改革与深化尚须重视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产权融合中的公司治理文化的适应性重塑。对于这点,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家族式公司抑或其它企业,均应予以重视并切实进行。

二、加强公司治理法律体系完善中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

公司是现代经济生活中最为普遍与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各国或地区均通过立法对其公司治理作出了相应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形成的历史渊源与文化差异却往往导致了其各自公司治理模式与制度文化的不同。如美国崇尚股东主权,强调保护股东利益,而德国公司法则重视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明确规定公司监事必须有员工代表等等。因此,公司治理的法律规定不仅限制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选择,而且尚亦因此决定了其公司治理制度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转型时期,中国国有企业既有公司治理的法律理论与实践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借鉴西方公司治理的法律体系,其并未有充分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形,以致中国国有企业的既有治理尤其是治理结构层面整体上仅具形似,甚至只是呈一种“装饰状态”,由此而致的公司治理制度文化与其实际的公司治理实践其实并不充分适应。因此,在未来中国国有企业以及其它所有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法律体系的理论与实践中,公司治理的法律理念、哲学与原则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在借鉴西方理论与经验的同时,更应着眼与联系中国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不断地作出适宜的边际修正与补充,而各个公司或企业包括中国国有企业则应依此自觉地对其公司治理文化进行相应的重塑。

三、加强基于公司资源禀赋与经营环境差异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

公司治理文化的形成尚受到公司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及其所处的经营环境的影响,其主要涉及公司的资源状况、公司所处的行业与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战略目标等。比如,在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对于其中规模不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科技公司而言,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所拥有的“核心能力”及创新性市场竞争环境适应能力或人力资本而非物质资本,因此,在高科技公司中即适宜确立重视“核心能力”与创新性市场竞争环境适应能力、强调团队生产与协作的开放性的公司治理理念与哲学;而在一些垄断性行业,比如在涵盖一些大型公用事业性质的产业中,则适合形成保护社区、政府、顾客等利益相关者以及担负必要的社会责任的公司治理文化。等等。因此,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文化适应性建设中,除却整体适应产权结构的变革与优化及公司治理法律体系的完善等改革进程之外,更为重要的尚需各类与各个中国国有企业基于对其自身资源禀赋与经营环境差异以及经营目标的战略考虑而对其公司治理文化作出适应性建设。

当然,作为公司各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关于公司治理的哲学、理念、目标与道德伦理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文化及其适应性建设涉及多个层面以及其间的整合,而且,公司治理文化及其适应性建设本身尚是—个随着公司治理环境的变迁与公司自身的成长而不断动态发展的过程。但就当前而言,着眼于上述三个层面及其间的整合应是中国国有企业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整体建设的重点。

建设论文:国内环境法制建设论文

[内容提要]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问题,这一问题在我国尤为突出,由于特殊的国情,我国的环境问题呈现出与众不同的原因,并且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逐步深入开展,环境法治也显得尤为迫切,但现行的环境法制建设存在诸多的弊端。本文探讨了我国环境问题的成因的特殊性,并对当今的环境法制建设,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环境法治环境问题

环境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与其一中心事物相关的周围事物称为这一中心事物的环境。中心事物不同,环境的概念也就有差异,相对于人类而言,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1)它既包括生活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地震、火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问题是及时类环境问题,而“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人们周围的环境所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反过来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健康所产生的有害影响的现象”(2)是第二类问题,笔者在本文中所要阐述的环境问题也即第二类环境问题。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不仅仅是社会发展某一环节问题,而是关系全局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而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法制建设逐步推进的今天,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进程的轨道,以法治为主的综合治理,应该说是当前环境问题解决的方案。本文试就我国的环境问题及环境法治作一下探讨。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

环境问题自古有之,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其环境问题也不相同,依据历史时期的不同,我们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的环境问题,这主要是指在工业革命以前人们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所导致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即由于过分开垦荒地,滥伐林木、过度放牧,掠夺捕捞等而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水生生物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等等。例如,“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通通给破坏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是,今天也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另一种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它是指在工业革命之后,随着工农业变速发展和城市化,除了上述自然资源的破坏加剧外,正引起了“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农药污染等更加严重的环境问题,其污染的广度深度已大大超过了从前所引发的大量的“环境公害”事件(也称环境公众受害,指人们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社会性危害,包括环境破坏),如大家都知道的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渗漏事件和1986年4月26日苏联切尔诺贝核电站放射性泄漏事件,这两起事件到现在让人想起来都还有某种恐惧的感觉。

(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

当前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已发展到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世界性的重大社会问题,人类所面临的新的全球性和广域性环境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全球性广域性的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是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件。

目前,发达国家当前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环境污染,发展中国家主要是环境破坏,而在我国,则同时存在着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这两类环境问题,并且已十分严重。据统计,我国是世界上环境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国家之一,全国污染物的年排放量达4300余万吨,(其中烟尘约2800万吨,二氧化硫约1460万吨);1988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36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68亿吨,处理率仅为27%,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也相当严重。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由解放初期的116万平方公里扩大到150万平方公里。(3)

环境污染和破坏给我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极其惊人的。现在就让我们来看这样一组数据:据80年代初的不统计,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是690亿元,部分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65亿元共计955倔元,约占当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14%左右。从这样一组数据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我国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势必对我国以后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

2、我国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环境问题在我国如此的严重,究其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地理因素,亦有经济、人文社会等因素,而且我们国家的具体国情又使其具有特殊性,下面笔者将分别进行一下具体的阐述。

(1)经济因素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同时也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这个阶段正是生态环境问题最严重的时期,因而我国在这一时期承受的生态环境压力会更为沉重。

及时,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问题恶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对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这种解放刺激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对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和各行业污染物排放量也会随之高速增加。然而,由于国民经济尚处在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转型时期,人们只关注于经济增长的数字,却往往忽略了其背后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造成环境的极大破坏;我国近年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呈几何级数增长。

第二,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的冲突。市场经济发展所追求的是高额利润,是相对少数人的利益,而环境保护则是多数人的利益,二者是对立状态,法律对这种显性冲突的社会关系,比较容易做出规范。而我国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经济利益的主体和环境利益的主体具有统一性。但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恶化尤为明显,一些乡镇企业的农民为“脱贫致富”,宁肯容忍环境污染对国家、所在集体和本人的损害。对此,国家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十五小”企业。但在一定意义上,政府既是冲突调解者,又常成为冲突的一方(地方利益),违法阵营庞大,法律执行的难度极大。

(2)人文社会因素

“生态学作为一门科学,从它诞生的那24小时起,一直就与‘人类社会’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果说前期的生态学更多地显示了自然属性的话,那么现代的生态学,则更强烈地显示了它的社会属性这一面。”(4)环境问题最明显的是人文社会的原因,我国的环境问题,从现行的角度看,这方面的因素影响更为巨大。

及时,我国人口众多,环境的资源压力大,环境问题与人口有着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一定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人口增长应有一个适当比例,人口问题与环境问题是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庞大的人口数量及快的增长,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可以这样说,我国的人口问题是短时期内很难扭转的较大社会问题之一,这是用不着忌讳的。人口问题导致了我国资源的短缺,因而往往出现了对资源的无节制开发的现象,这种现象伴随着惊人的浪费,给我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第二,公众环保意识普遍较差。“所谓环保意识,是指人们在认知环境状况和了解环保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念而发生的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上。”(5)目前我们国家的大多数人对于环境问题的客观状况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据调查,国民对于环境状况的判断大多是态度中庸,无敏感性,对许多根本性的环境问题缺少了解,甚至是根本不了解,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的社会公众不愿意主动地去获取环境知识。2000年“世界环境日”前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联合进行的对全国公众环境意识的调查报告得出的结果是,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知识水平还都处理较低的水平,环境道德较弱,我国公众环境意识中具有很强的依赖政府型的特征,政府对于强化公众环境意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从这些大量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是有多么的差。一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如此的差,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环境问题又是怎样的一个状况了。

第三,环境问题与贫困等其它的社会问题交叉在一起,又有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环境问题在当今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们可以归纳出这样一点,富国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与污染物相关的环境污染,而穷国环境问题主要是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环境破坏,前者比较容易得到防治和恢复,而后者的防治和恢复则要困难的多。我国的环境问题也有类似情况,在平原、沿海及大城市等经济发达的地区,环境问题主要以以环境污染为主,如今经过不断地治理正在不断有所缓解;而西部相对贫困地区,环境破坏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十分严重,且日益呈现出环境问题与贫困同步深化,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

二、对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包含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此笔者就对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作以下几点探讨即对我国环境问题作几点法治化的思考: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执法与司法的改进、法律监督的强化、公民环保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强化、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

(一)立法观念的转型与立法实践的加强

我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二十多年来,法律的调整范畴基本上未发生什么重大的变化,环境法在立法上升也未转型,依然是以环境污染防治法为核心的传统型环境法体系。事实上,环境保护不仅包括对已有污染的治理,还包括对现有环境的保护。然而我国的立法长期忽略了这一方面,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自然资源保护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环境总局负责人在谈到西部环保工作时强调,“一定按照江总书记,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要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并重,生态建设与保护并举,城镇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重,统筹兼顾综合决策的方针,力争实现西部环境事业的跨越发展。

环境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和总称,即把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对于中央立法而言,就要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立足于统筹兼顾的原则,遵循法制统一,确立环境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即环境管理机构来承担指导和协调任务,通过立法明确有关机构的设置、分工、职责和权限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进步确定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法责任,只有对违法者实施制裁,才能使受害人权利得到有效保护。目前,我国环境立法中对污染环境罪与国家环境立法主要是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环境立法具有根本方向性与原则性,是全国人民的环境活动法则,是地方立法的依据,是环境立法的关键。如今,我们国家存在着规定污染防治规范多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这应该是今后环境立法修改的重点。

地方环境立法是享有立法的地方权力机关和相应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法规,它是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主要手段,又是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本地环境保护事务的保障措施。地方环境立法必须坚强化环境管理,突出重点,兼顾其它的指导思想,坚持为环境管理服务,以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为环境保护立法的重点,具体说来,有如下原则:①建立大环境立法体系的原则,如前所述,国家环境立法存在着污染防治规范多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与此对应地方环境立法中也存在着侧重污染防治立法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现象,从而造成了实际工作中重污染防治而轻生态环境的保护,使环保工作缺乏全局性考虑。坚持大环境的立法原则是要求在地方立法中运用生态学观点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有机体考虑,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各类灾害等规范组成一种标本兼治的大环境体系,②强化污染责任制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污染者的法律责任感。地方立法应将国家立法中污染者与责任具体化明确化,谁污染谁治理,这本来就是环境保护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的体系下,市场主体具有趋利性,往往出现一些企业为了眼前短暂的经济利益宁愿被罚也不去治理污染的现象。因此,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强化污染者的责任已刻不容缓,这应该说也是权利义务原则在环保法中的体现。③坚持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原则,各地方的污染状况不同,环保的具体任务也不尽一样,这就要求地方立法以本地事实为依据,坚持国家立法的原则性与本地实际的灵活结合。同时,由于总结性立法往往带有明显的滞后性,而社会关系不断发展,地方立法应在科学预见基础上超前立法,以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

(二)执法与司法的改进

我国环境保护一直强调以行政为主导,政府起到主导作用。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环保行政主导一直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目前,环保工作的重点是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这使环境行政主导的特色更加鲜明,行政主导固然有其优势,如具有较高的效率,能适应我国生态环境复杂的特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它主要适用于污染防治,而对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则另当别论;其次,行政主导具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条块分割,不能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造成体制上的混乱;再者,行政主导的方式降低了环境司法的地位和功能,也降低了环境执法的功能,使司法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要实现环境法治,必须改进执法与司法。但是应当如何改进执法与司法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污染防治要向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相融合的行政刑法方向发展,将现行大量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具有刑事责任性质的处罚,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其中。

其次,生态保育要逐步扩大民事保护的范围而缩小刑事责任的范围,这要取决于民法物权的完善,与取决于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正确处理以及大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等各种因素。

再次,建立起以检察院为主体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院代表环境公害的受害者提起诉讼。现行环境侵权诉讼是由民法通则规定的,由于环境侵权的受害民众较广,在诉讼中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不利于共同诉讼人的共同求偿,而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能够克服此弊端,并且在当今我国公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情况下实施此举不失为良策。

,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笔者认为,在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中,执法是末端环节,前面的问题不解决而仅靠末端一刀切,无异于以堵口子治洪水,是治标不治本,甚至会激化矛盾,为环境法治的发展埋下隐患。

(三)法律监督力度的加大

由于我国实行环境保护行政主导,权力相对集中,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因此法律监督尤为重要。“如果说法治在法律调整机制中是把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实现义务的活动等法律现象聚合起来的重要手段,那么法律监督则是使法治在法律调态各个阶段得到有力保障的重要法律措施,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严格有力的法律监督,也就没有法治。”可见法律监督的真正价值不是在于形式,而是在于力度。

我国环境法律监督大体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舆论监督、各政党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监督等几类。

权力机关的监督在近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多次听取国务院和较高人民法院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报告,对如何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而且坚持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并一直坚持进行中华环保世纪行和环境执法大检查等活动。

行政机关的监督以环境监理为核心,成立了专门的环境监理机构,旨在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各政党的社会团体组织的监督主要以舆论监督的形式出现,但我国舆论监督制度程度很低,因而总体上作用很有限。

司法监督主要是司法监督职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在环境监督领域这块基本上是空白。

人民群众的监督主要再现为以环境评价制度等为内容的公众参与,而公众参与首先取决于公众环境意识,其次取决于制度的保障,我国在这两个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人民群众的监督基本上只具雏形,缺少操作性规范,力度亦很有限。

(四)公民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加强

这里,公民的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不只是普法教育与司法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问题。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资产阶级革命使民主与自由深入人心,法治现代化道路已达三百年之久,而中国由于长期封建统治思想根深蒂固,现代法律并非本土产物,对法律总持一种排斥态度,尤其是环保法,历史上只有破坏环境与自由,而无保护环境的传统。同时在公有制条件下,自然资源权比较抽象,人与自然的关系长期以来被处位于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经济关系而不是法律关系,由此,环保意识的深入人心需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五)对环境构成物的物权归属思考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面资源等自然资源是构成环境的主要方面,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我国这些财产所有权都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也就是共有制度,这种所有制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权是所有权是相分离的,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使用人“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6)但使用人往往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而逃避这种义务。当然,当前我国存在多种因素影响,但外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私人成本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一致或不一致的情况。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行为人的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的行为。由于此时行为人的贡献多而获益少,其产生的动力就会不足。相反,负外部性就会导致个人的收益大于社会收益,而导致将成本的转嫁社会或他人,例如通过损人利已或损公肥私等手段。

正因为这种外部性对行为人的影响。实际中行为人往往会置社会利益于不顾而追求个人利益。例如我国为了保护环境而实行的“退耕还林”政策与“封山育林政策”这显然会减少农民与林木工人的收入,而政府却没有有效的措施去补偿他们的损失。所以,许多地方盗伐、乱伐现象就屡禁不止。

但是,如给与私人更长的承包期,“私人的物品往往受到较大可能的保护”。(7)从这种观点出发,中国人往往有珍惜自己财产的传统,相信人们会从自身的长远利益出发,做到较大的保护。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政府再加以宏观调控,效果应该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改革我国目前的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模式就是很值得思考了。

三、简短的小结

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朝夕而就,并且,由于我国国情和环境问题成因的特殊性,因而从国外的治理环境举措中(相对于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并没有多少可以值得借鉴的经验。我们只有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去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的切实可行的法治化的道路。这应该说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过程,而泱泱大国,法治先行,时代赋予我们的法治保护环境的重任,我们也必将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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