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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论文

摘要:着城镇化水平日益提高,大量的农用地被侵占,严重影响耕地和粮食安全。土地不可再生,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处理好耕地保护和城镇化发展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是新一届政府的重要政策选项。盲目发展扩充不是办法,节约利用方是途径,集约利用才是出路。
土地论文

土地论文:软土地基水泥搅拌桩水利工程论文

1水泥搅拌桩在水利工程软土地基中的应用分析

1.1水泥搅拌桩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彻底清理施工现场。为保障水泥搅拌桩在钻孔时符合相关要求,应确保施工地面平整,且应对地面上的垃圾、废弃物、杂物等进行彻底清除,若地面为坑洼,则需适当展开填压处理,确保水泥搅拌桩可向地基中顺利置入。(2)应准备好适当的喷射材料。在水泥搅拌桩施工过程中,所选材料可在很大程度上对其施工质量造成影响,而水泥作为其中重要的原料,其选择应与软土地基相应需求相符合,且水泥在凝固之后的加固效果应符合标准要求。一般情况下,水泥搅拌桩施工中的水泥为较高等级的硅酸盐水泥。(3)需选择适当的施工设备。在水泥搅拌桩施工过程中,钻机为其核心的施工设备,故在施工之前应确保钻机以及其他的设备顺利运送到现场,且应精密调试设备并展开测试,保障设备可在施工过程中顺利应用。对于其他所有进场设备也应进行严格检查,保障其性能完好。

1.2水泥搅拌桩施工工艺分析

(1)在水泥搅拌桩施工中,放线为首要操作,其目的是对定桩位置进行确定。在放线过程中,勘测人员应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根据水泥搅拌桩具体位置展开放线定位,在定位过程中应对施工图纸相应要求严格遵行,尽量将误差控制在最小范围中。(2)钻机设备是展开定位操作的必要设备,应在搅拌桩口正上方放置钻机,根据放线定位结果确保桩位、钻头中心处于同一条直线并保障钻孔垂直度。另外还应调整层向轨至垂直于搅拌轴处,保障钻机主轴倾斜度低于1%。(3)适当调整钻机部位,确保其处理位置,然后可开启钻机,确保钻机所处深度的合理性,同时应保障钻机钻入时喷浆泵同时被开启,以确保水泥自喷浆泵进入搅拌的泥土中,从而充分对水泥及土体进行混合搅拌。另外,钻机钻进过程中应安排专门人员对相关读数进行记录,以确保钻机钻至预期的深度及位置。(4)水泥喷射至桩底后应立即进行搅拌,同时搅拌后应加强对复捣的重视,且复捣应从桩底部开始直到顶部,待复捣至顶部后可终止桩体喷射。从而确保地基中所含的水泥量充足,促使软土地基的承载力及抗压性增大。

1.3水泥搅拌桩施工期间的注意事项

水泥搅拌桩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监控的重视,且应认真对的施工过程中所得数据进行认真、清晰的记录;另外,相关人员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熟悉的重视,并且应认真评估环境可能会对施工质量造成的影响。另外,还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水泥用量,并且应严密观察施工过程,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复捣时应确保复捣次数充足,并且复捣力度应达到要求,从而保障桩体足够稳固。水泥喷浆时相关人员应加强对喷浆实践及停浆时间控制的重视,严禁中途随意停止中断;且应禁止在喷浆未完成前进行钻杆提升作业。除此之外,若施工期间出现喷浆水泥量不足现象则需安排监理工程师对整桩复捣工作进行负责,保障其顺利完成。

1.4水泥搅拌桩的质量检测

(1)施工结束3d后可对水泥搅拌桩进行轻便触探实验,以及时明确水泥搅拌桩桩体内水泥浆的分布情况,探触深度通常应控制在4米左右,且触探桩数应不低于3根。(2)施工结束后第28d则可对搅拌桩的承载力进行检验,检验方式可采用检验单桩承载力及复合地基承载力的方式进行,以及早明确桩基承载力情况,确保其达到质量要求;另外,通过对水泥搅拌桩承载力的检验还测试软土地基整体的承载情况。(3)若在进行上述两种检验后仍难以明确判定桩身质量,则可采用抽芯机对桩身的芯样进行抽取,并对抽取的芯样进行研究,检测桩身强度及完整性。需注意的是该检验需安排专业检验机构进行,且抽取的芯样数量应大于3根。

2搅拌桩位不准问题及相关解决策略

水利工程中深层搅拌桩施工是一项较为隐蔽的工程,且对施工质量的要求较高,因而,这就要求桩体施工实施前相关技术人员必须要加强对施工放样操作的重视,工程实施前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尤其应加强对桩体校准的重视,同时在施工人员完成桩体放样工作后,监理工程师还需认真校核桩位,同时还应认真检测桩位轴线,尽可能确保施工质量,以防由于桩位施工质量不佳而造成返工。另外,水利工程软基处理深层搅拌桩技术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还应加强对轴线安放检测的重视,以确保该工序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保障整个水利工程软基处理质量提供保障。

3结语

水利工程是我国基础性的工程设施建设,而软土地基工程是整个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基施工中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后果将极其严重,因此,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一定要极其严格,确保工程的稳固性,从而促进水利工程质量的提升,实现我国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恰巧,水泥搅拌桩技术的应用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软土地基存在的缺陷。

作者:李大争 单位: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土地论文:软土地基公路工程论文

1软土性质及对公路工程的影响

公路分布范围广泛,为带状结构体、承受着动静两种荷载作用,其使用性能以及安全性能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关联,对地基有较高的要求。公路由于线性等技术要求,不可避免地要经过软土地质地区,对软基处理不当,路基容易产生剪切变形,引起沉降过大,导致路堤失稳,路面开裂;桥台与路基沉降不同步,产生错台引起桥头跳车;路的中心沉降过大,引发涵管弯曲、路基路面横坡变小等问题。因此,从高标准、高质量的使用要求出发,合理、可行地处理好软土地基,已成为公路建设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2软土地基处治方法

软土地基的处理方法较多,从不同角度出发,可以有不同的归纳和分类,本文从加固机理、施工工艺、所用材料方面将目前公路工程中常采用的一些软土地基处理方法分类如下。

2.1置换法

该法也称做换填法,首先挖除基础下部一定范围内的软弱土层,然后分层换填强度和模量相对较高的灰土、碎石、砂等材料,并充分压实至设计要求的密度,最终形成一个较好的持力结构层,从而达到提高承载力和减少路基变形的目的。换填法处理处理深度通常控制在3m以内,但也不应小于0.5m,因为垫层太薄,则换土垫层的作用也不显著。

2.2排水固结法

排水固结法又称预压法,是对原始地基,或者在地基中设置有袋装砂井或塑料排水带等排水体,后利用建筑物本身重量或其他竖向荷载作用加压,排出土体孔隙水,逐渐固结,地基发生沉降,强度逐步提高的方法。对于排水固结法,土体的密度与预压荷载的大小以及时间紧密相关。若不考虑预压周期,土体密度只决定于预压荷载的大小。

2.2.1真空预压法

该方法是以大气压力做为预压荷载,在拟处理场地表面铺设厚度均匀的砂垫层,上覆一层不透气的密封薄膜,通过真空抽气装置,在密封膜内产生一定真空度,在内外压力差作用下,土体产生负的空隙水压力,从而达到土体固结。

2.2.2堆载预压方法

堆载预压是使用砂石、素土或者其它重物为荷载,对地基加载,排出土体孔隙水,达到土体固结的目的。加固后的地基承载力取决于上部堆积荷载的大小。真空预压与堆载预压的加固原理不同,前者通常将荷载一次加到较大值,而土体却不产生增量剪应力,故不需考虑地基产生剪切破坏。后者必须考虑加载时增量剪应力对土体的影响,控制加载速率,采用分级加载。

2.2.3深层密实法

深层密实是指采用爆破、夯击、挤压和振动等方法,对松软地基土进行振密和挤密。(1)强夯法。强夯法顾名可理解为动力压实法或者动力固结法,通常以几十吨的重锤,从6—40m落距的高处自由落下,将土体夯击密实。该法适用于处理砂土、低饱和度粉土、碎石土、杂填土、湿陷性黄土等土质地基,能够改善砂土抗振动液化的能力、提高地基的强度、降低土体压缩性、消除土的湿陷性。(2)复合地基法。复合地基法是在天然地基中设置一定数量的桩体(增强结构体),桩和土体共同承担荷载,并使地基具有置换法和密实法后形成的效应。通常复合地基的面积置换率一般为3%—25%,其中碎石桩的面积置换率可以达到40%。公路工程中常采用的状体有碎石桩、石灰桩、土桩、水泥搅拌桩、其他刚性桩(PHC管桩、CFG桩、PCC管桩、素混凝土桩等)等。高速公路工程中,深度20m以内的软土处理,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得到了大量应用;深度超过20m的深厚软土地基处理多采用刚性桩进行处理。

2.2.4加筋法

加筋法常见主要有两种:一是土工织物法,二是加筋土法。其中土工织物法已经成功应用于我国的公路工程中,并已广泛用于软基处理、边坡稳定、结构支护、道路翻浆防治、路基路面综合排水及沥青路面裂缝处理等诸多方面,成功地解决了大量的工程实际问题。

2.2.5胶结法

胶结法是将水泥、水泥砂浆、石灰或其他具有充填性、胶结性特点的材料,渗入或者注入到各种介质之间的裂缝和孔隙之中,形成加固体,提高地基的强度与抗渗性。胶结法主要包括注浆法、高压喷射注浆法、水泥土搅拌法。

2.2.6其他方法

软土地基处理还可使用抛石挤淤法、反压护道法、冻结法、烧结法等方法。

3公路软土地基处理方法选用

不同软土地基处理方法均有各自的适用范围与条件,公路工程中,应根据公路等级、技术要求、建设周期、经济分析综合考虑来选择合理的处理方案。根据工程经验,总结了如下不同软基处理方法的适用范围。

4结语

软基处理方法选择以及施工质量控制直接关系到公路工程的质量、使用及寿命,对建成路段,应进行重点监测,加强沉降观测,验证处理效果,来为公路软基处理提供有效经验。

作者:傅立军 侯攀峰 单位: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土地论文:黄土地质隧道工程论文

1黄土地质的特性

黄土别名黄泥土、黄泥巴,是在干燥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具有褐黄、灰黄祸黄褐等颜色,主要是由风沉积形成的,常为钙质并含有贝壳、骨骼和哺乳类动物的牙齿以及碳酸钙结核。黄土结构较疏松,孔隙多,多为针状大孔、垂直节理发育的特殊性土体,表层具有湿陷性,易产生潜蚀形成陷穴。各地区黄土的总厚度不一,一般来说,高原地区较厚,而以陕甘黄土高原最厚,达100~200米,而其他高原地区一般只有30~100米。河谷地区的黄土总厚度一般只有几米到30米。

2黄土地质对隧道工程的影响

2.1黄土节理对施工的影响

黄土沿着各方向上的构造节理都发育,多数节理为原生节理并呈X形的成对出现,无限向外延生,产生危险截面。在隧道开挖的过程中,土体容易在危险截面上,顺着节理松弛和断裂。水会顺着裂缝流入土体,使土体的湿度发生改变,随之产生相当大的应力,极易给隧道施工带来预想不到的危险。比如发生较大的坍塌。

2.2黄土溶洞与陷穴对施工的影响

黄土溶洞与陷穴,是黄土地区常见的不容忽视的不良地质现象。如果将隧道修建在黄土地质的上方,则会有隧道基底下沉的可能。如果将隧道修建在黄土地质的下方,则会有冒顶的可能。若果将隧道修建在黄土地质的附近地区,则会有偏压受力的可能,使得围岩与衬砌处于不利的受力状态。总之,若不采取相应的措施,都将酿成无可挽回的局面。

2.3水对黄土隧道施工的影响

黄土在干燥环境下时十分坚固,承压的能力较高,隧道的施工能得以顺利的进行。但是,在含地下水较丰富的黄土地层,黄土一旦遇水,就会地质松软、不稳定、孔隙大,承载力急剧降低,遇水下沉产生凹陷。最重要的是,黄土的这种湿陷变形是相当突然的,没有征兆的不可挽回的。当黄土被丰富的地下水浸湿后,土体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湿陷性,从而发生突然性的不均匀沉降,因此隧道开挖后的围岩就会迅速的丧失自稳能力,如果施工中的支护措施不足,就极易给隧道施工带来预想不到的危险。比如发生坍塌。

3黄土隧道的施工方法

黄土地质为隧道施工的正常进行带来了巨大的困难,但是对于隧道施工的建设者们,这是一个不得不克服的难题。在黄土的特性和对隧道施工的影响中,我们可以分析到,在隧道施工中,处理黄土地质问题应该着重从影响其物理性质变化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上共同考虑,通过改变图的力学性质达到处理的目的。但是对于不同的工程,具有不同的施工条件,因此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总而言之,黄土地质下隧道施工的要点大致如下:1)应做好黄土构造节理的产状与分布的调查;2)根据不同地域的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3)对围岩进行合理的支护,宜采用复合式衬砌;4)做好洞顶、洞门及洞口的防排水系统工程,并妥善处理陷穴和裂缝;5)遵循“短开挖、少扰动、强支护、实回填、严治水、勤量测”的施工原则。在黄土地质环境下进行隧道施工时,对于因构造节理切割而形成的不稳定部位,应加强支护措施,以保障施工能安全顺利的进行。同时,开挖方式宜采用短台阶法或分布开挖法,初期支护必须在开挖断面后尽快施作。下面对施工细节进行说明:

3.1洞顶陷穴的处理

针对黄土的湿陷性,为了保障隧道能安全顺利的施工,在隧道开挖前应对洞顶周围陷穴进行适当的处理,防止水从陷穴和裂缝渗入到隧道内部,侵蚀洞体周围,引起隧道的坍塌。及时步将陷穴中的杂物清除,第二部对陷穴加以加工使之成为较规则的形状,以便于后期的回填,夯实陷穴底部。对于较深的陷穴可采用灌浆充填,对于较浅的陷穴可采取素土或灰土分层夯实回填。除上述处理方法之外,也可结合坡顶建筑物地基处理,采用挤密法处理黄土陷穴现象。

3.2洞口防护及地表加固

根据不同洞口的特点和“自然进洞”的施工原则,借助地表注浆加固等辅助施工措施提前进洞,这样就能有效的解决洞口的工程危害,保护洞口边仰坡稳定,降低洞口的防护成本。常用的防护和加固方法有深孔注浆、地面锚杆、高压喷射注浆等。

3.3支护措施

黄土地质的围岩开挖后,如果若暴露时间过长,围岩风化至内部岩体加速松弛,进而发生坍方现象。因此,对于支护宜采用复合式衬砌,开挖时少扰动,开挖后以喷射混凝土、锚杆、钢筋网和钢支撑作初期支护,一起构成较强的支护体系,防止因支护措施不当而发生的工程事故。必要时也可采用超前锚杆、管棚支护加固围岩。在初期支护基本稳定后,进行作用长期支护衬砌。衬砌背后尤其是拱顶回填要密实。

3.4监控检测

监控检测是所有施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在隧道施工的过程中,应定期对围岩支护体系的稳定性进行相关的监测和评价,为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设计参数的调整提供有利的依据,从而确保施工能安全顺利的进行。

4结束语

通过对黄土地质的一般理论的探究和实际施工的方法探究,我们可以看出,黄土地质对我们隧道施工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及众多危害。但是,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在理论与实际的共同帮助下,我们也找到了解决黄土地质隧道施工的方法。地质条件千变万化,黄土地质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只有我们不断的去探究和思考才能解决更多的施工问题,提高隧道的施工质量,保障隧道的安全性。

作者:李珈瑶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

土地论文:软土地基公路桥梁工程论文

1、我国软土地基施工现状

压实度是衡量公路桥梁性能以及使用寿命的重要指标之一,它可以评判软土地基是否具有稳定的内部构造。如今,大多数施工承包商都对压实度缺乏理解,不能从专业化的角度分析软土地基的实用性,提出相应的合理的解决方案。在施工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很多,施工单位会简单处理,更有甚者会直接绕过处理环节,导致在公路桥梁投入使用的几个月内就开始对桥梁路面进行修缮和地基加固。很多施工单位一直使用同一套软土地基施工处理技术,不能根据当地的土壤及天气情况对地基施工进行分析处理,例如,在雨水较多的地区,桥梁地基会长时间被雨水浸泡及侵蚀,填土的流失情况也比较严重,但在桥梁设计过程中,忽略了对天气情况的考虑,最终就会导致桥梁沉降事故。

2、软土地基对公路桥梁施工的影响

2.1软土地基易造成桥梁路面硬化

软土地基具有较低的稳定性,相比于其它地基,软土地基还不坚固,抗压性衣也比较弱,路面硬化是软土地基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状况。公路桥梁施工材料以沥青和水泥、沙子、石子等混合成的混凝凝土为主,稳定性不够高,在实地施工的过程中,路面内部开裂和硬化的现象时有发生。

2.2软土地基易造成路面沉降

路面沉降是软土地基在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最易发生的现象。地下水对地基的不断冲刷,使地基两端的软土流失严重,而下层软土带的变薄,导致上层地基不稳,从而导致整个公路桥梁路面发生沉降。软土地基是否沉降是公路桥梁性能和使用寿命的决定性因素。

3、软土地基施工中的技术要点

3.1表层排水法

改变软土地基的压缩性是改善软土地基结构稳定性的有效方法之一。通过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可以提高软土地基填土的稳定性和固结性。沙垫层具有一定的排水功能,通过与上层排水层的配合可以有效地控制填土内的水位,为公路桥梁施工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创造良好的使用条件。软土地基两端及下层的填土流失会造成地基中的土质呈现不均匀分布,这往往会导致软土地基的沉降,当这种状况发生时,施工者就得考虑改变软土地基的抗压力及抗剪力,改善公路桥梁工程软土地基的沉降错位现象。公路桥梁施工方还可以采用可垫材料加强软土地基的表层强度。

3.2排水固结法

在公路桥梁软土地基粘性土质之间设立垂直于土层的垂直排水柱是增强软土地基抗剪强度的有效方法之一,使用这种技术的同时以地基至花生的排水固结特点为基本,对软土地基进行加负荷压力测试,还可以大大提高地基的强度。深层排水固结法和深层复合地基加固法是提高软土地基真实抗压力和承载力的重要方法,面对不同的软土地基,施工方应该协调配合缓速填土法、排水固结法和加载法。

3.3粉喷桩加固处理法

平整的施工场地是能进行人工施工和机械行走施工的前提,当出现不可清除障碍是,可以用碎石和沙土垫层铺设方便机械设备的使用。如果施工场地具有较多坑洼地带,那么施工方应该用粘性土填埋处理。完善设计粉喷桩桩位图、原地面高程数据表、原地面高层测量资料、土工试验报告、施工场地地质报告等是在进行粉喷桩施工技术必须要完成的工作,然后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合理比较调节施工参数。设计到具体参数的有:提升速度、机械钻进速度、单位时间喷粉量、粉喷搅拌速率等。

3.4加载法

在公路桥梁工程软土地基施工过程中使用加载法可以降低软土地基沉降现象发生的概率,加固了填土路面,增加了软土地基的强度。对地基固结沉降处理有三种方法:(1)通过地基增加总压法;(2)降低间隙水压效应力。(3)地下水法。当软土地基中间部位和顶层部位层含有砂层时,比较适合采用地下水法,为了使地下水位可以降到地基所需水位标准以下,施工方可以采用将钢板打入地基进行围护。在预测沉降量的过程中,应该采集多方数据,分析计算负载能力、自沉时间、沉降时间等,动态监测施工情况,维护地基的稳定性。

3.5挤密法

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分布有大量的湿陷性黄土,在这些地区公路桥梁工程软土地基施工的过程中主要采用的就是挤密桩法。先在黄土地基上打上桩孔,然后将素土、砂石、石灰土等填入打好的桩孔中,之后直接进行分层密实夯填。在利用挤密桩法构建软土地基时,不需要利用较大的机械设备,直接在原地就可完成所有操作,这种方式可以直接将废弃的材料用作填充物,节省了大量原材料。石灰土桩法是通过将石灰块、粉煤灰、炉渣、火山灰等土石按照适当的比例进行调配混合,搅拌均匀后,进行回填和夯实。生石灰具有水硬性和气硬性,当它与其它添加料混合搅拌后会发生体积膨胀的现象,利用这种现象就可以达到让地基挤密的目的。砂石桩法也是挤密法的一种,将砂石、卵石、碎石、砂等材料做振动、冲击处理后直接填入软土地基打好的桩孔中,这样做加强了地基的固结性和软性粘土整体的承载力。

3.6敷垫材料法

软土地基发生侧向移位的现象经常发生,不均匀沉降也是频繁发生的情况。通过具有较强抗压力和抗剪力的敷垫材料可以提高机械的通行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地基承受能力不足,易于移位的问题。例如,当地基上部的软土层厚度不足以撑起上层且含水量较大时,公路桥梁软土地基施工人员就可以在软土地基上敷垫大约0.6~1.1米厚的砂垫层,如此一来,软土层的固结性将进一步加强,排水层也可以高效完成排水的任务。利用敷垫材料法还可以为软土层以下的层结构提供排水服务,降低填土层的水位高度,增强施工位置的表层强度,为地基施工机械的运作提供便利。

4、结论

公路桥梁工程软土地基施工技术有很多,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和地基构造技术人员应该考虑多方因素,从当地的土壤结构、气候条件、交通情况出发,拟定切合实际的软土地基施工计划,合理的选择使用材料,着眼于打造安全稳定的公路桥梁工程,为行人的安全提供保障,促进公路桥梁建设的发展。

作者:魏兆耀 单位: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土地论文:微课乡土地理教学论文

一、微课应用分析

(1)运用“微课”巧设学习情景。

乡土地理选修课程具有独特性和新颖性,如果单纯地讲授平淡地呈现,学生学习积极性会被严重挫伤。因此,课堂导入极为重要,可以说新课导入好坏,直接决定课堂成败。因此,在地理新课导入过程中,教师可插入一些与新课相关的图片、视频、音乐,从而调动地理学习兴趣,让学生更好地参与到地理学习中,也利于学习效率的提高。例如,在学习高中乡土地理校本课程“地域民族文化”这一内容时,教师可将福建晋江的乡土文化制作成“微课”视频,如晋江市磁灶镇古窑址视频,现在东南亚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的磁灶生产古瓷器的发现,让学生初步认识海上丝绸之路形成背景,又展示泉州有我国现存最早的伊斯兰教寺———清净寺,以及晋江陈埭镇回族丁氏民居,让学生浮想联翩,加深海洋文化对地域经济发展的认识,更明白家乡曾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镇。极为著名的戏曲———梨园戏、高甲戏、提线木偶戏、南音等都是地域文化。通过这样的课前导入,不仅能增加学生对不同地域民族文化特色的兴趣,还能让学生参与到民族文化探究的学习中来。

(2)运用“微课”突破学习难点。

在我国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单纯的“教师讲,学生听”教学模式已不能满足学生的求知欲。再加上高中乡土地理的学习,其知识点多、分散,学生记忆有一定困难,这也加大高中生地理学习的难度。因此,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借助“微课”课前预设教学,利用微视频课后帮助学生理解重点,突破难点,这样才能实现地理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例如,在学习地理概况的知识时,这个知识点本身较枯燥,因此,为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可将泉州的地形地势制作成“微课”视频,帮助学生观察分析和理解。学生根据“微课”中泉州的地形,就能分析出泉州是一个“海岸线曲折,多优良港湾”的地方,它依山面海,境内山峦起伏,丘陵、河谷、盆地错落其间,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在高中乡土地理课堂教学中,利用乡土地理资源制作微视频,能有效帮助学生借助自己熟悉的事物理解课堂教学难点,从而有效对课堂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突破。

(3)运用“微课”加深知识理解。

在乡土地理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有些地理知识较抽象,学生难以理解。但地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既不能将所讲的现象、实物呈现在学生面前,也不可能引导学生前去观察体会。因此,可在地理教学中,借助微视频将学生熟悉的内容呈现出来,让学生在熟悉的实物、现象中加深对地理概念、地理知识的理解。例如,在学习“亚热带季风气候的降水量随季节变化”时,就可将抽象问题具体到学生身边所熟悉的问题中来。将泉州地区的天气变化情况、降水量随季节变化的情况制成微视频,引导学生体会并分析。从视频中,学生可清楚分析出泉州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夏热多雨,冬暖少雨”,教师还可在讲解过程中,引导学生回忆当地一年中每个季节的降水情况,从而加深对降水量季节分配规律的理解和掌握。

(4)运用“微课”促成情感共鸣。

在高中乡土地理教学中,将教学组织的出发点立足于学生感兴趣并且与实际生活相关的教学内容,能很好地激发学生好奇心和求知欲,利用微视频呈现晋江的过去和现在发展情景,利于促成学生的情感共鸣。在高中乡土地理课堂教学中,利用与学生生活实际相关的乡土地理,不仅能增加学生对家乡的热爱,还能使学生真正认识地理课堂,从而提高地理课堂教学效果。例如,在学习“交通运输布局及其对区域发展的影响”时,笔者先列举晋江市在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三个时段商业中心所在地,并以示意图形式制作成微视频。接着笔者引导学生思考,泉州市为什么会发生这些变化?泉州市的这些变化与泉州市的交通运输与布局有怎样的关系?

二、结语

总而言之,微课教学能节约课堂教学时间,给学生留下更多思考、探究的空间。还能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探究,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微课在乡土地理课堂教学中的应用,不仅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地理知识,还能让学生更好地熟悉晋江本地的乡土文化、地理环境,可谓“一举两得”!在高中乡土地理教学中,笔者将“微课”与乡土地理知识相结合,在课堂教学中更好地突破教学重难点,并加深学生对地理知识的掌握和理解,从而较大限度地实现地理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在乡土地理教学中,鼓励学生分组参与微课制作,然后进行交流分享。大多数学生能根据自身特长,从生活入手,采用各种方法,选取熟悉地理事象作素材,通过亲自制作或共同分享体验,他们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等得到锻炼和提高。

作者:谢福敏 单位:福建省晋江永和中学

土地论文:土地整治项目投资管理论文

1土地整治项目前期投资管理的重要性

在一定范围内,土地整治项目的全寿命期费用中,设置费和经营管护费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随着项目效益的提高,其设置费增加,经营管护费降低;反之,项目的效益降低,其设置费降低,但经营管护费会增加。全寿命期成本呈马鞍形变化,全寿命期成本为最小值时,所对应的效益是从经济成本考虑的最适宜效益水平。土地整治项目的特点是投资者与生产经营者相分离,即设置期由政府投资建设,而在生产经营期,由项目区群众筹资或政府进行部分补助从事农业生产、对相应工程设施进行管护。土地整治项目作为工业反哺农业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从维护项目区农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加强设置期的投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投资管理贯穿于土地整治项目的设置期,即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必须重点突出。根据国外描述的不同建设阶段影响建设工程投资的坐标图,影响项目投资较大的阶段是约占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四分之一的技术设计前的工作阶段。因而项目投资管理的重点在施工以前的策划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设计阶段是分析处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的关键环节,也是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重要阶段。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工程全寿命期投资费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

2策划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

工程项目策划可分为总体策划和局部策划两步。总体策划一般是指在项目立项决策过程中所进行的策划,而局部策划可以是对策划任务进行分解后的一个单项或专业性问题的策划。不论总体策划还是局部策划,都是在构思多方案的基础上,通过方案比选,为决策提供依据。方案比选包括技术方案比选和经济效益比选。总的原则是在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达到技术先进适用、经济合理与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相适应,最终选择能更好地满足土地整治目标的方案。由于不同方案的投资额、项目效益、投入的时间、工程设施的寿命期不同,因此比较各种方案时必须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和规范的判断标准:首先,应进行各个方案的(经济)效果检验,即方案的可行性检验,利用经济评价指标的判断标准剔除不可行的方案;其次,考察方案的相对性,称为相对(经济)效果检验,从而确保最终选择的方案不仅可行而且。针对备选方案所对应的寿命期、资金是否有限制、投资数额是否相差过大、环境成本、社会成本等,进行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并结合项目效益分析情况,比选出投资方案,为项目的立项审批奠定基础。对于政府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来说,投资决策前需要在项目选址和土地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投资估算。此阶段的投资估算经财政和国土部门批准后,即是项目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投资限额,对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预算起控制作用,其对投资估算精度的要求为误差控制在10%以内。

3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土地整治项目技术上比较简单,故简化为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设计阶段控制项目投资的主要方法是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分析,优化设计方案;同时通过推行限额设计和标准化设计,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设计方案的评价与优化是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益评价,正确处理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之间的关系,力求达到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的和谐统一。设计方案的评价与优化通常采用技术经济分析法,即将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按照项目经济效果,针对不同的设计方案,分析其技术经济指标,从中选出经济效果的方案。由于设计方案不同,其投资、效益、工期和设备、材料、人工消耗等指标均有差异,因此技术经济分析法不仅要考察工程技术方案,更要关注工程投资。设计优化是使设计质量不断提高的有效途径,在设计招标及设计方案竞赛过程中,可以将各方案的可取之处重新组合,吸收众多方案的优点,使设计更加。而对于具体方案,则应考虑在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追求全寿命期成本低。

4结语

如前所述,决策阶段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是进行限额设计的重要依据。因此限额设计就是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额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中各项工程设计文件。限额设计强调技术与经济的统一,因而需要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密切合作。限额设计中,项目效益不能减少,技术标准不能降低,工程规模不能削减。因此,限额设计需要在投资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实现项目效益和投资额之比的较大化,即达到的经济性。

作者:杨明 单位:河北省行唐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论文:软土地基道路桥梁工程论文

1工程概况

文章以某道路桥梁工程为例,该道路桥梁工程总长度为15263.3m,双向四车道,路面宽度为24.5m,路基宽度为26.5m,由于该道路桥梁工程的长度相对较长,沿途的地质状况相对复杂,在道路桥梁工程出现了长度为253.2m的软土地质,如果不经过处理在上面进行施工,将不能够满足道路路基整体稳定安全系数大于1.20的要求,通过对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分析,该道路桥梁工程是施工单位决定采用软土地基施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通过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道路桥梁工程中软土地基的施工处理措施分析

2.1道路桥梁工程软土地基施工处理前的准备工作。

道路桥梁工程软土地基处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1现场勘查。

软土地基的现场勘查工作主要包括:首先,现场的测绘调查,分析软土地基分布区域的地貌、地形等,同时分析软土地层的成因、范围、深度以及性质等;其次,选择科学的勘查点以及勘查手段,常用的勘查手段包括原位测试法、钻探式勘查法、室内土工试验法等;再者,软土地基评价,当获得了软土地基施工现场的相干参数之后,对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获得软土地基的沉降性、均匀性、灵敏度以及承载能力等。

2.1.2选择合适的施工处理方案。

根据现场勘查获得的相关数据资料,对比各种软土地基处理方法之间的优劣性,选择合适的施工处理方案,可以是某种施工处理方法,也可以是多种软土地基处理方法的组合,同时还应该评估施工技术、机械、环节、工期以及材料工程等各种印象因素,综合各种因素选择科学的施工方案。

2.2道路桥梁工程中软土地基的施工处理措施。

目前,道路桥梁工程中软土地基的施工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2.2.1灌浆处理技术。

灌浆处理技术是通过利用电化学原理、高压旋喷法、粉喷法等将能够改善软土地基性质的浆液注入到地基裂缝中,灌浆浆液可以是水泥砂浆、水泥浆,还可以是化学材料,例如硅酸盐等,灌浆处理技术能够有效的改善软土地基的性质。粉喷桩处理技术是最常用的灌浆处理技术,该种灌浆处理技术的应用优势在于施工机械简单,操作方便,加固效果好等,在采用粉喷桩处理技术时,应该严格的控制钻机的位置,保障钻机按照既定的设计要求进行就位,桩的孔位置必须和设计图纸的位置吻合,垂直方向的偏差不能超过1.5%,通常不超过50mm,严格的控制水泥喷入量、停粉时间以及喷粉时间,以此保障粉喷桩的长度和质量,同时还应该做好施工日志,、详细的记录水量、孔深、孔位等信息。

2.2.2强夯处理技术。

强夯处理技术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软土地基处理技术之一,也称之为动力固结法,该种软土地基处理技术的工作原理表现为:将具有一定重量的重锤提升至一定的高度,然后由重锤自由降落,通过重锤的重力作用对地面产生巨大的冲击,以此起到加固地基的作用。强夯处理技术具有施工周期短、费用低、设备简单等应用优势,该种软土地基处理技术适用于低饱和粘土、杂填土、黄土、粉土、沙土、素填土等软土地基,但是不适用于饱和度相对较高的软土地基。因此,道路桥梁施工队伍在采用强夯施工处理措施时,应该充分的考虑施工现场的地质构造。

2.2.3排水固结处理技术。

排水固结处理技术是最常见的软土地基处理技术之一,主要包括袋装沙井法、沙井法、砂垫层法等:砂垫层法指的是在软土地基的顶层铺设足够量的砂石,通过填土荷载将软土地基中多余的水分排出,该种排水固结处理技术能够实现排水固结和路基填筑的同步进行,达到在填筑过程中保障路基排水效果的目的,同时又不会承受过大的荷载被破坏;沙井加固处理技术指的是在采用钻探器械在软土地基上进行钻孔施工,然后选取足量的砂石灌入,吸收软土地基中的水分,以此实现排水固结的效果;袋装沙井加固处理技术指的是选取足量的满足施工要求的砂,将其装入到透水性良好的编织袋中,然后用专用的机械设备将沙袋打入到软土地基中,该种排水固结处理技术具有节省材料、费用低、施工效率高等优点,致使其在道路桥梁工程的软土地基施工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2.2.4换填加固处理技术。

换填加固处理技术指的是根据勘察所获得的数据,选用强度高、稳定性好的石灰、砂石等置换原来的软弱土质,以此改良原有地基或者形成双层地基,达到加固地基、控制地基沉降等效果。在采用换填加固处理技术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根据道路桥梁工程的具体状况选择符合相关设计要求的换填材料;其二,在进行置换的过程中,应该进行分层换填、加固和压实,通常采用机械碾压进行处理,保障地基的压实度满足相关的施工要求,;其三,的计算换填的深度以及面积,保障换填施工能够顺利的进行。

3结束语

总而言之,道路桥梁工程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建设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整体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基的稳定性与强度,因此地基工程在整个道路桥梁施工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因此,当道路桥梁工程施工遇到软土地基是,应该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状况做好施工处理前的准备工作,选择合适的软土地基施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以最小的投资获得较大的效益。

作者:蒋光兵 单位:金坛市交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土地论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制度论文

1江西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一是土地利用发展战略政策。当前影响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相关政策中主要是与江西省有关的部级发展战略6个,省级发展战略5个。二是土地规划实施监督政策。当前,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监督政策主要有:动态监管机制、规划目标的管理责任制、建设用地管理三项基本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审批政策。三是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政策。江西省按照保障重点、兼顾、差别化管理的原则实行“三个三分之一”计划下达、省重大产业项目“点供”制等计划差别化管理制度,促进各地在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方面更加节约、更加高效。同时江西省也出台了城乡增减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等耕地补充政策。

2实施管理成效分析

2.1土地规划实施监督政策管理目标成效分析

江西省于2012年4月编制《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后的调整方案》(以下称《规划衔接方案》)对《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补充完善。《规划衔接方案》对部分县、乡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或布局进行了局部调整。一是优先安排结构性调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对部分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结构性调整,将部分节余且暂不使用的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城乡建设用地。二是市域范围内县与县之间局部调整。在本设区市范围内,允许矛盾突出的个别县(市、区)耕地保有量或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微调,县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县与县之间作适当调整。显然,江西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次数为一次,修改原因是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说明江西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非擅自修改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而规划调整修改符合法定条件,调整修改程序符合要求,严格按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审批政策执行。

2.2土地利用发展战略政策管理目标成效分析

江西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经济效益明显。向莆铁路、沪昆客运专线(江西段)、德兴至南昌高速、济南至广州高速瑞金至寻乌段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得到切实保障。城市建设有序进行,经济水平快速增加。(1)GDP、固定资产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2006~2012年江西省GDP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为4.05,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为6.39。(2)GDP、固定资产与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2006~2012年江西省GDP与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为3,固定资产投资与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为4.73。

2.3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政策目标成效分析

(1)计划管理。规划实施以来,江西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为全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提供了良好的土地资源保障,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近5年统计数据显示,江西省新增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率达70.48%,利用率达58.41%,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地率和利用率水平总体较好。计划管理目标实现程度较好。(2)规划管理。江西省有效控制了11个设区市、100个县级、1493个乡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指标,指导了《江西省土地整治规划》等多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引导城市、交通、村镇、能源、水利、旅游和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的编制,规划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2.4耕地补充政策目标成效分析

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期间(2007~2011年),全省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建设规模16.9×104ha,新增耕地4.6×104ha,总投资43.1亿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4年来,全省共批复11个设区市80个县(市、区)250个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批复拆旧区总规模9300ha、预计补充耕地8100ha;建新区总规模8873ha、拟占用耕地5893ha,可净增有效耕地面积2206ha;2012年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12个项目区复垦区,总面积704.7ha,可新增耕地150.4ha;2012年,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年均控制规模为2000ha。显然,江西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的耕地补充政策中各试点政策效果好,示范效果明显。

3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存在问题

(1)新的试点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未体现,造成试点政策实施较难,如: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项目区,未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布局,在报批时往往会因为不符合规划而被搁置,导致新的试点政策在规划实施中较难开展。(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对中央重大发展战略预计不足,无法满足中央重大发展战略政策对土地利用的需求。(3)差异化土地管理政策不明显,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空间分布不均衡。(4)建设用地管理政策中缺乏建设用地管理与相关用地管理人员的切身考核体制,致使实际用地超出规划目标规定。

3.2对策

(1)增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使试点政策和土地利用战略政策变化成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2)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3)建立并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动态机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结果及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调整。(4)参考耕地保护责任体制,建立建设用地管理与相关用地管理人员的切身考核体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

4结语

1)土地规划实施监督政策目标中:规划调整修改符合法定条件,调整修改程序符合要求,严格按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审批政策执行;规划在执法监察作用凸显,土地违法违规得到有效遏制;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总体良好,个别指标突破了规划安排。2)土地利用发展战略政策目标中:江西省GDP,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建设用地与城乡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3)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政策目标中:近5年统计数据显示,江西省新增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率达70.48%,利用率达58.41%,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地率和利用率水平总体较好,计划管理目标实现程度较好。4)耕地补充政策目标中:由于有各项耕地补充政策的存在,致使江西省耕地面积从2005年的2859012ha上升到2012年的3086065ha,远远高于规划目标年的2813333ha目标。显然,江西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的耕地补充政策中各试点政策效果好,示范效果明显。

作者:党迎春 刘中婷 邓京虎 单位:江西省煤田地质局测绘大队 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土地论文:土地整治中农田水利论文

1灌溉水源的合理选择

在水利设计方案中,要考虑对灌溉水源的选择,既要考虑水源位置,又要考虑水源质量[2]。在对水源位置进行选择时,尽量做到将最近区域和较高位置的水源进行利用,这样能保障自流灌溉,减少抽水等额外成本,另外要分析被选择水源的结构情况,对原有的干渠和支渠加以运用,这样能保障项目施工成本的降低,这点需在现状图中合理表达,便于项目实施。另外还要合理利用现有的水源,比如水库、河流等,不能因土地整治而填平沟渠,盲目的增加耕地是不合理的。在水源质量选择时,要考虑水源是否被污染,土地整治项目区,要对地下水和地表水进行调查,地下水较少的区域,不能用于灌溉农田,可运用地表水,这就要将整治区域的情况在图件上进行清晰描述,便于设计渠道整治、修建基础设施。此外污染的水源多含有重金属等物质,是不能用于农业灌溉的。水源选择应谨慎使用地下水,减少打井取水费用,也保护自然环境。设计单位在对灌溉水源的选择时,要尽量做到对实际情况的综合反映,将调查数据和实验数据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反映,尤其在现状图或规划图设计时,要注意对主要水源进行标注。

2灌溉方式的合理选择

水利设计中,对于灌溉的方式可有多种选择,如地表灌溉、喷灌、续灌、轮灌,每一种灌溉方式都有利有弊,而方式的选择,则取决于土地地形、土壤质量、水源情况以及农作物需求和耕作习惯。要求在选定方案设计时,对灌溉制度和灌溉定额予以考虑,从诸多灌溉方式中遴选出方式,尽量减少投资成本的同时,提高土地整治效率,实现土地整治的预期效果。在土地整治项目区,要对已有水利设施进行检修,对于淤积堵塞的土渠进行疏通,摒弃串灌漫灌等方式,减少水资源浪费和耕地浪费同时,增加了灌溉效率。如在对喷灌这种高效节水的方式运用时,应在保障正常生产、不减产量的前提下,考虑干管与支管的变径问题,以节省投资成本。相比其他灌溉方式,喷灌方式约能节约30%~50%的水资源,而且适用广泛,农田、园林、草坪等都可以采用。在节水、适用广泛的同时,喷灌对地形和土壤适应性强,在平原和山区都能采用。

3灌排渠系布置及渠道选择

在水利设计中,对于平原地区的农田沟渠,可以采用灌排相邻的方式布置,这样有利于农田灌溉输水和田间排水。对于分设有一定难度的丘陵地区,可采用双向控制,灌排合一的布置,有利于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在土地整治项目中,田块的布置多为集中连片,但少部分地区也因地而异,渠系布置要符合田块布置、大小和对现有水利设施较大利用。以项目区内现有固定的灌排渠系为基础,加以修整加固,加之适当拓宽输水渠道,因地制宜,通过项目区内主要的灌排系统,经农渠分水至每一田块。为使输水效率提高,还能兼顾节水和节约耕地占用,应对各个渠道进行衬砌。衬砌材料要具有防渗效果,减少渠道断面尺寸。冲田沟渠系要沿着山脚布置排水沟渠,山坡来水小、地势高一侧设置灌排两用渠,开阔地区,可在冲田中央布置灌排两用渠,而山坡两侧布置排水沟渠,这样可以合理控制冲田。如果在盐碱重灾区,灌排渠系正确布置应是:渠系应该在高处、排水沟应该在低处,这样,有利于更好地洗刷盐碱。对灌排渠系的设计要求很高,设计单位不仅要充分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还要从全局出发,科学规划。对于土地整治项目区的面积较小耕地和丘陵地区,这种不便发展农业的集中连片,也不利于渠灌集中灌溉方式使用的情况下,可在项目区修建蓄水池,增加蓄水量。蓄水池修建在有良好汇流面的坡面,对其配套设施也合理安排。对于一些较为集中农田的灌溉死角,可建立提灌站,对现有设备更新改造,当污水源或田块位置较高时,可采用建立新的提灌站措施。渠道选择多种多样,但各有利弊。比如,U形渠道,它具有很强的输水功能和防渗能力,但是设计过于复杂,需要专业人员来施工,成本大;梯形渠道,其占地面积大,如果是在土质疏松的地理环境下,可直接挖掘输水渠道,成本低廉;矩形渠道与梯形渠道恰恰相反,其占地面积小,但对修建材质要求很高,成本巨大。所以在渠道的规划上,应在综合考虑地形、土质、资金投入等因素基础上,做到因地制宜,物尽其用。

4渠系建筑物工程设计

渠系建筑物,顾名思义就是过水建筑物,主要修建在沟渠首部、渠和路、排水沟等交叉位置,为灌溉输水、合理分水、田间排水提供重要保障。渠系建筑物大多均为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比如:修建调节水流、控制流量的节水闸等;在沟渠与河流交叉处,修建类似涵洞、渡槽等的交叉建筑物;为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在沟渠与河流处修建小桥等便民建筑物;在渠道突变位置修建陡坡,或为了通过山岗等地形而设计的输水渠道;还有就是量水槽等测量水量的设施。以上种种建筑物,无需特别设计,技术含量要求不是很高,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适用于小型农业生产。

5排水工程与水土保持

排水工程设计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水土能否得到保持。排水工程多种多样,依据当地的土地质量、降水情况,以及耕作习惯,充分利用渠道进行排水网的合理布局,通过排地表水、排地下水,起着防涝、防旱、改善土地盐碱化等水土保持的关键作用。农田水体安全,主要考虑两点,①减轻、消除暴雨对土地表层的严重破坏;②提高水资源供应能力。排水工程的合理设计,是土地整治的关键一环,决定着土地整治能否取得实效,要达到以下3个效果:①充分考虑将农田中的多余水分及时排除;②切实做到有效防止土地中的养分流失;③要有助于防治、改善土地盐碱化。在项目区多种植防护林等植物,也是土地整治中的关键项目,可以帮助排水工程取得更好的效果,有利于保持水土、涵养水源。

作者:詹文泰 单位:福建大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土地论文:我国土地利用城镇化建设论文

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利用的现状

(一)征收集体土地,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土地支持

我国实行土地国家和集体所有两种制度,其归属状态不能改变,城镇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土地的需求逐年增加,导致城镇建设用地严重紧缺。使用新增土地和利用城镇原有的存量土地,是解决城镇化发展土地瓶颈的两种重要途径,但城镇存量土地的使用在实际执行中面临很多阻力,涉及到规划、拆迁安置、补偿等,需要经过漫长的谈判,牵涉面广、代价高、难度大,容易引起纠纷;而使用新增土地即征收集体土地,是以政府的名义进行的,具有强制性,好规划、成本低、难度小,易操作特点。故各地政府在解决建设用地不足时都将征收集体土地作为主要途径,并一直依赖新增建设用地,频频征收集体土地甚至耕地,以缓和用地紧张的局面。

(二)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缓解土地利用紧张的局面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土地供给总量有限。城镇建设单纯依靠征收集体土地、占用耕地扩张的方式难以为继,且影响到粮食安全。为了解决13亿人的吃饭问题,土地管理法第31条推出了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针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措施,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被突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主要途径是土地综合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可以增加耕地面积的项目。通过土地整治得到的新增耕地可用于城镇建设需要,有利于统筹城镇化和耕地保护两个目标。但在城镇建设用地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农村建设用地也在不断增加,各地农村存在人均建设用地超标、空心村、村庄布局分散等粗放用地问题。城镇和农村两头挤占耕地,造成农村和城镇建设用地双扩的局面。为了改善这一局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国土资源部在2004年推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该政策是城乡土地统筹配置的制度创新,通过减少农村建设用地的规模,拓展城镇发展的土地空间,在建设用地总量不显著增加的前提下,既实现耕地保护的目标,又保障建设用地的供给。具体做法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村居民点、空心村、农村建设用地等进行土地整理复垦为耕地,复垦出耕地所产生的周转指标可以用作城镇建设用地,在保障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有效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上述措施的实施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供土地支持,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但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一)缺乏科学的城镇土地规划,土地利用效率低

1.土地规划意识淡薄,缺乏对土地利用的控制。

土地规划是国家引导和控制用地的重要手段,但在城镇化建设中规划的引领作用并未发挥:首先是规划之间不协调,城镇化的发展缺乏应有的制约性,重建设、轻规划是其一大弊端。土地利用规划缺乏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和管理,城镇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规模,未贯彻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科学发展观,导致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互不衔接。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规划严重脱节,加剧对土地的侵占行为。其次是缺乏科学的规划体系,规划的编制没有经过科学论证,有些城镇建设缺乏长远规划或没有建设规划,城镇建设普遍贪大求全,城镇的发展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既影响城镇的科学发展,也不利于保护有限的耕地。

2.城乡建设用地粗放利用,土地浪费严重。

城乡用地缺乏有效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普遍粗放利用。城镇化中盲目追求城镇规模的扩大,导致城镇用地增长速度大大高于人口增长速度,出现“空城”和“鬼城”,土地闲置现象普遍。一方面,出于政绩的考虑,征收的土地多用来进行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以致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占的比例过大,大量土地由于缺少资金得不到有效开发处于闲置状态。而交通用地、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等公共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较小,土地利用结构失衡。另一方面,城镇用地的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商品房开发落后,城镇的建筑密度低、容积率小。行政机关、高校、工业企业占据着城市的中心区和重要地段,布局散乱。城镇容积率平均值小于0.3,人均用地超标。据统计,全国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在2000年为130平方米,到2010年则提高至142平方米,现有工业用地存在大量浪费情况。农村建设用地粗放浪费更为严重,农村村庄占地面积大,居民点布局分散“,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宅基地超标问题严重,进城农民“两栖”占地。由于“一户一宅”政策没有配套措施,宅基地缺乏退出机制,导致大量的宅基地闲置、废弃,难以盘活,出现农村人口减少,用地却增加的现象。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粗放浪费,导致建设用地闲置与紧张并存。截至2012年8月底,全国共有闲置土地95万亩,闲置2年以上的占57.3%,土地浪费现象十分严重。

(二)土地的供给方式,侵害农民的土地利益

1.政府主导征地,农民没有话语权,权益严重受损。

土地征收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带来诸多问题。随着城镇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的耕地被占用,导致失地农民的增加。法律虽然对土地征收条件和程序做了规定,但由于立法的缺陷和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政府凭借手中的权力大肆征收土地,出现过度征收、强行征收和低价征收的现象,征地过程中违法违规的事件时有发生,导致征地范围过广、补偿标准过低、安置方式单一、失地农民缺乏长远生活保障等,造成农民失地又失业,生活得不到保障。在低价征收和高价出让之间,农民没有享受城镇化发展的成果,土地财产权难以实现,农民不满安置补偿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逐渐突出,由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给农村的发展和稳定留下了巨大隐患。

2.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违背农民的意愿。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规定,要减少农村居民点,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各地采取措施进行土地整治,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紧缺的局面,在实际执行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对增减挂钩事项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在挂钩政策推行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其一,地方政府开展土地整理的主要目的是为城镇发展提供土地指标,在政策推行中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以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而非协调城乡发展、支持农村建设,出现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或盲目扩大试点范围,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其二,没有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缺乏完善的安置补偿标准,土地整理的收益大多流向城镇,在挂钩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常会由于资金的不足使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损害农民的利益。其三,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动力不足,部门工作各自为政,质量难以保障。挂钩政策推行过程中,公众参与不足,相关部门尚未形成合力,项目重数量轻质量,以劣地换好地,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农民“被上楼”问题突出,一味做大村民聚住区,相关配套设施跟不上,违背了农民的意愿。

(三)城镇建设盲目扩张,影响耕地的数量和粮食安全

1.城镇化建设占用了大量品质耕地,冲击了耕地红线。

首先是土地征收影响耕地的数量。城镇建设用地粗放式扩张,扩大的建成区中约50%-60%是耕地,大量的品质耕地被占用,耕地面积逐步减少,威胁耕地和粮食安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确保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虽然2013年12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时称2012年耕地数据是20.27亿亩,但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只有18亿亩,已接近保护值。而到2020年要达到60%城镇化率和70%工业化率的目标,还需要上亿亩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需求和耕地保护矛盾突出,直接挑战18亿亩耕地红线。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为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耕地下降迅速,人地矛盾突出。其次是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数量匾乏。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难度大、质量差,占补平衡中,普遍存在占水田补旱地、占优补劣的问题,整理的耕地与占用的耕地质量难以相平衡,新开发的都是较为贫瘠的耕地。从补充耕地的能力看,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上海、天津、海南、北京可供开垦的未利用土地接近枯竭,江苏、安徽、浙江、贵州等省也都很有限,能开发为耕地的甚少。

2.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据预测到2030年,满足95%的粮食自给率需要保有耕地面积18.50亿亩;满足90%的粮食自给率需要耕地面积17.52亿亩,而我国目前的耕地面积已逼近这一临界值,粮食需求压力加大。一方面,大量的耕地由于使用过量化肥、农药而受到污染,工业污水的肆意排放更让其雪上加霜,严重影响到土地的自我更新能力,农地质量的下降影响了我国粮食安全。另一方面,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城镇外延式扩张难以为继,在土地总供给有限的条件下,建设用地的增加就意味着耕地和未利用地的减少,直接威胁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土地合理利用的对策

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巨大,我国还有3亿多人要城镇化,土地总量有限,要做到既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土地需求,又能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不能简单地依靠扩大城市范围来增加城市土地,而要转变城镇化中土地利用方式,做好城镇规划,盘活存量土地,推动土地高效配置,防止城镇低水平扩张,探索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建立,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一)坚持规划引领作用,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

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确保规划方案的科学可行。

党的十八大对城镇化发展战略做了新的部署,应加快规划的修改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让各类规划适应当前城镇化建设需要。发挥规划对城镇土地利用的管制与引导的作用,合理布局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确保城镇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城镇土地合理利用,促进城镇土地利用格局的优化,引导城镇化协调有序发展。在规划的编制中要改变现有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任期内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变化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规范地方政府用地行为,打破政府恣意占用耕地的情形,以平衡吃饭与建设问题。

2.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首先是宣传学习。将编制好的土地利用规划及时公示,组织学习、解读,让全社会了解规划,提高规划工作地位,以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监管。其次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建设项目一律控制在土地利用规划范围内,禁止擅自调整和修改报批建设用地。确需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报批。对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用地。再次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规划的执行效力。建立违反城镇规划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随意调整规划,使规划落到实处。加大执法力度,国土督察局在监督检查中,要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督察意见并向上级报告,对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清理城镇闲置土地,有效增加土地供给

日益增长的人口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上应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1.积极挖掘城镇内部潜力,清理闲置土地。

盘活各类闲置未用的土地,加快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缓解城镇化建设用地压力。首先是严肃查处闲置土地。运用卫片和航拍等手段清查闲置土地,摸清存量建设用地的数量和利用现状。综合运用政策、经济、法律等手段,依法严肃查处并立即清理。其次是依法盘活闲置土地,坚决打击囤积土地行为,探索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的市场运作机制,推进旧城改造,较大限度地再利用已收回的闲置土地。确定各宗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或收回或延期开发或限期完善。把闲置土地转变为有效土地供应,减少闲置浪费现象。再次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闲置土地防治长效机制,完善闲置土地政策法规,加强对建设用地全程批后监管的管理,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圈占”土地的行为,切实预防出现新的闲置土地。

2.优化城镇布局,提高容积率,充分利用低效土地。

充分利用现有空间,盘活各类低效利用的土地,缓解城镇化建设用地压力。首先是积极盘活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这是城镇化发展的希望。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优化布局,提高容积率,建造多层或高层式建筑,合理安排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引导产业布局向园区集中,提高园区土地使用综合效益,改变粗放利用的局面。其次是对旧城区和企事业单位利用低效的土地进行改造,增加建筑密度和居住人口密度,提高单位面积的土地使用效率,达到扩大土地供给的目的。破除对中心城区的建筑容积率的过度管制,中心城区一律建高层或小高层,提高城镇土地的有效利用率,积极引导城镇建设节约用地。再次是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结构,减少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比重,增加公园、绿地和公共设施的比率,促进产业转型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

(三)改革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打破政府垄断局面

改变由政府主导土地资源配置的现状,实现建设用地的市场化供给。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乡村人均居住面积为33.58平方米。2013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称到2012年底,中国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7.1平方米,农民人均宅基地的面积呈不断增加的趋势。要集约和节约利用农村宅基地,加快对农村宅基地整理,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四化”协调发展。制定农村宅基地处置办法,弱化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坚持一户一宅和标准控制的前提下,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和补偿机制以及具体操作程序,推动专门立法,以正确引导和合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行为,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以平等的地位进入市场,享有相同的权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打破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增加土地供应量,释放城市发展空间。深圳允许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申请入市流通,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工业土地的入市提供了路径。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共享城市化、工业化发展成果,既提高了原土地所有者的积极性,又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土地支持

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国土部门统筹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紧缺问题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有利于缓解城乡土地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但在执行中遇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首先是强化政府领导,注重部门合作,吸收公众参与,及时完善《增减挂钩试点办法》,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研究增减挂钩空间布局,优化用地结构,杜绝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的现象,确保增减挂钩沿着正确方向有序地推进。其次是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增加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作用。严格规范土地整治指标交易与收益分配,土地的收益主要流向农村,妥善安置农民。再次是应切实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在建新选址时,多占未利用地,少占耕地,杜绝大撤大建,迁建农村居民点和撤并村庄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真正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的目标。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把农村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产业集聚区和城镇建设使用,从而使建设项目用地难题得以破解。

四、结语

随着城镇化水平日益提高,大量的农用地被侵占,严重影响耕地和粮食安全。土地不可再生,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处理好耕地保护和城镇化发展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是新一届政府的重要政策选项。盲目发展扩充不是办法,节约利用方是途径,集约利用才是出路。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挖掘城镇内部潜力,加大力度处置闲置土地,重视低效土地的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城镇化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拓展用地空间,实现城镇化发展中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作者:孔令仙 单位: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系

土地论文:测绘技术中土地信息化管理论文

1在土地信息化的管理当中几个常见的测绘技术

1.1全球的定位系统(GPS)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全球定位系统作为一种新兴的高科技技术,由于其具有的高测绘精度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土地化信息化管理中,而且采用该技术还可以快速掌握各级待检测控制点的所在位置。在开展快速静态确定及测量工作时,已经不需要继续采用点间通视技术就能够得到度很高的测量结果。目前我们所采用的RTK技术进行定位测量,由于其具有的及时定位性及定位精度较为灵活性,仍然被应用于各项测量领域中,例如地形的测图、地籍的测量以及界址点的点位这些许多方面。而对于高精度的控制测量领域,则更多的会采用GPS静态定位技术,已获得更加的测量结果。

1.23S技术

现如今,3S的技术主导是把GPS作为信息的来源,经过户外的调测获得遥感影像来作为科学参考,利用计算机系统和地理信息的平台来进行图样的迅速绘制,然后就可以将各个地区的实际状态进行综合清晰的标记,然后再直接并且迅速的完成对广阔的土地资源的实践和调查的管理。,我们就可以将遥感信息材料凭借数字化的工具和软件完成迅速的处理,还可以直接处理地理信息,经过数字化的处理把它导入到数据库当中。

1.3遥感RS技术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遥感技术在土地信息管理中能够获得为高分辨率的数据资料,尤其是在土地调查、更新以及监测等方面运用更为广泛。从30m到0.61m的分辨率信息全都可以在各个土地资源的调查和管理当中发挥重要的作用:(1)通过采用遥感技术,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机交互式边界的提取产生一些影响,使得测得的面积存在0.01~0.1之间的平均相对误差,另外还会存在0.1~0.3之间的自动提取相对误差。(2)可以和遥感相结合来实施土地应用和类型的分别,人体交叉式的分辨的科学性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百,其自动分类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上下。

1.4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

就现在来看,各个信息处理以及数据的采集都是在向着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方向来发展的,在土地信息测量工作中,由于测绘数据和信息的量非常庞大,再加上长时间的积累,因此测绘人员会通过采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进行整理、分析,以提高土地信息化管理的效率。而GIS技术是集多学科、多技术于一体,主要涉及到空间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测绘遥感技术以及管理技术等多个领域,因此GIS技术具有诸多优势,包括实现地理数据的采集、存储、整理以及分析,可以通过三维可视化进行数据的显示和输出,并且还可以对其进行预测预报、决策辅助和提示。

2土地信息化管理中针对测绘技术应用的需求分析

新测绘技术应用于土地信息化管理中,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能够控制整个工作获取的土地数据资料,提高土地信息化管理效率。测绘技术的应用能够确保土地信息化管理工作得到详实的数据,可较大程度的获得更加的土地面积资料、所在土地资源分布情况以及权属分界等信息,并以此为依据创建地籍资料、绘制地图以及建立数据库系统等,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另外,测绘技术的应用还有利于保护耕地,充分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现代测绘技术能够更加迅速的发现土地状况的变化,能够及时时间开展土地调查工作。除此之外,测绘技术在土地信息化管理中的应用,还可以为计税控制及土地产权管理等提供依据,因此,测绘技术应用于土地信息化管理中,是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及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3土地信息化管理中测绘技术的应用与提升方法

3.1在土地规划设计中的应用与提升

现阶段,在我国土地信息管理工作中,土地规划设计是最为重要的环节,规划设计的内容相当之多,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的所在位置、数量以及实际价值的评估等。因此,要想做好土地规划设计工作,就需要先要掌握土地的收集与整理方法,并明确土地的性质及质量,以便提供更加的数据,完善土地的规划和设计内容,为日后土地的利用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而遥感集成技术的应用,能够快速的获取土地信息,在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后,得到土地可视化图片;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则能进一步建立土地利用信息系统,该系统可以为我国土地的利用及变更状况提供全新的数据信息,及时对变更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从而自动生成实时的土地利用信息库,这就对土地的结构和设计的优化以及运用状态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

3.2在土地的利用状态动态的监测当中的应用和提升

在土地的信息化管理中,对土地利用状态进行监测,可以实时了解到土地的利用和变化情况。在遥感技术的应用过程中,其解译的矢量数据一般情况下都会标明土地的所在坐标,然后结合全球定位技术,对该坐标进行定位,可以破译位于该坐标建筑物内的作业情况,有效提高了遥感技术对土地信息解译功能的程度。所以,在土地信息化管理工作中,通过结合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以及遥感技术,可以非常明显的提高土地利用者的动态监测效率,对土地发生的变化情况进行及时的分析,得到新的土地数据,为制图工作提供便利。

3.3在土地的利用和执法检查当中的应用和提升

在土地信息化管理中,通过对其利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以便及时获取土地的实际利用情况,掌握土地的变化。而通过遥感技术测得的数据通常都会显示地理坐标,再加上全球定位系统的应用,进一步增加了定位的度,加大了室内作业的破译成功率,以此来提高遥感技术在土地信息管理应用中的性。增强地理信息技术、GPS还有遥感技术的有机结合,就能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来进行实时的监视。通过全球定位系统可以获得的土地利用的变化数据,再加上遥感技术的应用,还可以对当前土地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进行定位,更加深入的对土地发生变化的空间进行分析,以此来获得变化后的数据信息。除此之外,在土地执法检查过程中,还可以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对土地进行“可视化”管理,及时掌握土地的变化,更新数据库信息,为下一阶段的制图做好充分的准备。另外,测绘技术的运用还可以帮助执法工作人员对违法的土地位置进行定位,为违法惩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一旦问题得到解决,还可以利用数字执法方式协助执法检查。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我国各种科学技术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信息化测绘技术由于其具有的高效性和先进性在土地信息化管理中得到了充分的运用,确保了土地测量数据的性,降低了测量工作的任务量,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了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相信在今后的土地管理当中,信息化的测绘技术还能得到更好的运用。

作者:韦敏 单位:都安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论文:基于土地使用转让的财会管理论文

1财会工作建设

1.1加强财会工作建设的必要性

加强财会工作建设对企业投资效益的提高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财会部门的工作就是让企业用最少的经济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收益,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活力。加强财会工作建设时对提高党的廉政工作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规范的,职业的财会工作流程能够避免贪污腐败,预防违法乱纪,促进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1.2加强财会工作建设的措施

①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需要提升财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职业能力。财会工作的特点在于行业涉猎广泛,政策了解。财会工作无小事,任何失误都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对财会做工人员还必须拥有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业务能力。应该多举办一些财会职业能力培训,通过专业机构的指导,为财会工作人员提供学习知识的平台,达到业务水平的提升。

②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提升资金管理水平是财会工作正常运作的基础。财会部门对于企业的财务预算、流动资金、成本核算、盈利情况等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资金管理水平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规范的财会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财会工作;二是对项目资金加大管理范围,杜绝项目资金被非法挪用;三是加强资金的审查力度,一旦发现不符合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并追究责任。

1.3继续完善财会工作体系

完善的工作体系是财会部门工作能够正常运行的保障。拥有良好的工作体系,不仅能为财务工作提高效率,还能尽量避免审计错误的发生。企业可以通过财会部门的良好运作节省不必要的财务支出,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资金。财会部门有别于其他部门之处在于,财会部门直接与企业的运转资金打交道,事无巨细,财会工作关系着企业的核心利益。

1.4加强财务信息分析能力

财务信息分析能力是对财会部门最重要的职能之一。财务分析能力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决策的正确与否,是企业决策的重要参考。一是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财会部门需要对企业的月报、年报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最终得出结论,为企业提供指导。充分利用会计信息,提前向企业发出财务预警信息,为企业制定相关的帮扶政策和应对危机的策略。二是分析方法的持续创新。不断研究变化的经济政策,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现代成熟的科学分析方法替代过去的传统方法,做到与时俱进。在具体分析中,加入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制定出灵活多变的解决方法。三是提高信息分析的现实应用。对于信息的分析不应局限于基本层面,要结合当地的经济状况、发展水平、行业特点等因素,提供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指导。

2加强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是财会部门的重要工作,对于资产的风险管理与评估,财会部门需要进行一定的研究。尤其是在无形资产风险评估、资产确定、负债确定和优化资产方面多研究,下面对以上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2.1无形资产风险评估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比如企业的声誉、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主要是在日常的商业行为中,对无形资产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评估。

2.2资产确定

经济业务被确认为资产首先得符合资产的特征,根据财政部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企业控制的,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准则的定义,我们在资产确定的时候,需要确认做到以下两点:

①与这个资源相关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可能流入到企业当中去

②该资源的成本或者带来的价值可以被计量,如果不能被计量,则认为不符合资产确认的必要条件。在资产确认的过程中,根据对资产的定义和资产的特点,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①资产应该的所属权应该是由企业控制

②该资产在预期范围内可以给企业带来相应的经济方面的利益

③资产是企业在之前的经济行为中形成的

2.3负债的确认

根据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负债的定义: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关于负债的确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该交易或者事项在预期的范围内,会造成企业的利益流出

②流出的经济利益是可能被计量的

负债的确认要比资产的确认更加容易一下,这主要是因为资产的确认比负债的确认条件更加苛刻。比如,在一项经济活动中,可能既有利益流出的行为也有经济利益流入的行为,而这样的情况可能只能确认利益流出从而确认负债。

2.4优化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指的是企业的各种资本、资产组成及比例。通过合理的安排企业资本的占比可以更好的规避资金风险,提高企业资本的使用效率,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价值。影响企业资本优化主要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首先是经济周期因素,这个是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之下,任何国家的经济都不可能时一直发展或者一直倒退,都是在曲折中发展,这就是复苏、繁荣、衰退和萧条的经济发展周期。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企业的资本结构也需要有一定的变化来适应。比如在经济萧条时,做好做到没有任何负载,增加企业抗风险能力;其次是市场是的竞争因素,行业的竞争激励程度决定企业的资本结构配置,例如在垄断企业中,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企业可提高负载率。相反在竞争比较激励的行业,则应该减少企业负载,使企业更加灵活;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关于这点很好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如果很强,有充足的现金流,那么可是适当的提高负载率,扩大企业的经营能力。反之,则应该减少负载。

3财会工作关于土地出让金

目前在会计实际工作中,主要有两种关于企业通过出让方式从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方法:一是把土地计入“固定资产”的初始价值来核算;二是把土地计入“无形资产”。

3.1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对处理出让土地使用权共同做出的规定如下:一是企业支付全额资金算入“无形资产”来获得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把用于建造商品房的有关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价值计入商品房的成本之中。根据《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企业通过负担土地出让金的方式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来进行核算,包括尚未开发和建造的房产项目;而对于自行开发建造的项目,《会计制度》则规定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应该转到在建工程的核算当中。

3.2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核算

《会计制度》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核算处理是,在还未开发或者建造的自用建筑项目前,而且企业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只是通过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则仍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分期摊销。《会计制度》所做出的规定比较笼统,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处理则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变使用方式时,例如收取租金和投资增值性行为,应使用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摊销,并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这”一项当中;二是在企业自建建筑中,土地使用权需要进行摊销,而具体是把摊销费用计入成本费用中还是其他费用中,需要视实际情况分析。《企业会计准则》也对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提供了指导意见。企业应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进行合理的摊销,不能超出其使用寿命年限。而且企业在无形资产摊销上,需要选择能够与无形资产经济收益预期相联系的方式。在无形资产带来收益预期尚不明朗的情况下,要采用直线法来进行摊销。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要做到简化会计核算和信息的实际使用价值。

3.3土地使用权的涉税处理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出版的《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指出:“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本‘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从规定中可以知道,在账本中记载的房屋,都应该在房屋的原价上包括土地的价格,按一定比例上缴房产税。对于那些没有记载登记原价的则参照同类房产进行评估后,上缴房产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年限摊销,而计入“固定资产——建筑或构筑物”的则需要按照不少于20年的期限进行折旧。

3.4处理土地使用权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税务建设和法制建设落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时,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①《会计制度》中规定:“土地使用权按照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不应该超过出让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现行的土地使用较高年限,商业用地为40年,工业工地为50年,居住用地为70年。但是房屋的折旧年限却仅仅是20年,当把这块土地的价值归入固定资产中,则会发生在房屋使用权年限还远远未到之时,房屋固定资产的摊销却已经完成。这种方式有违于企业的会计原则,使企业日后的会计计算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②正是由于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折旧年限存在差别,也为日后土地改变使用用途带来影响。在房屋折旧年限到达后,企业还拥有着土地使用权,此时当企业想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方式时,可操作性大大降低,为企业发展带来不便。

4小结

财会部门的工作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核心利益,对财会部门的工作必要做到足够的重视。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之下,财会体系将会变的更加完善,也能为广大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财务服务,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更加有力支持。

土地论文:土地整理中的农田水利论文

1设计标准

农田水利设计需要参考的标准主要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及《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等。其中,灌溉设计保障率可根据灌区规模、灌水方法、灌区作物以及灌区的水土资源情况等因素,并结合相应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取值。灌溉保障率通常应≥75%,双季稻或粮食高产区则应≥85%,中、西部等缺水地区也至少应≥60%。如果灌区同时种植有旱作物和水田作物且以旱作物为主,则在水源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灌溉设计保障率通常应取75~80%。

2灌溉渠道系统设计

2.1灌排渠系布置的要求

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了节省对各种资源的消耗,应尽量采用自流灌排的渠道布置方式;其次,渠道过长会带来较大的渗漏水损失,所以在规划设计渠道时,应尽量减小渠道长度;再次,在满足灌溉设计保障率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渠道数量;,为了不影响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灌排渠系的布置还要较大限度地降低减对耕作和交通的不利影响。

2.2输配水渠道系统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田块的大小和方向应根据项目实施地区的实际地形条件来设计,而输配水渠道系统则要根据田块的布置形式、耕作要求以及灌区现有的水利设施来进行设计。输配水渠道系统主要由干、支、斗、农这四级组成,并且在每一级上都建有相应的配套建筑物)。

2.3渠道断面设计

对于农田水利设计来说,渠道断面设计整个水利工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化的断面设计能够使系统的效用得到较大限度的发挥。传统观点认为渠道断面设计不需要那么,只要在某些范围内满足使用要求即可,但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了渠道断面设计的重要性,加强对这一环节设计的性,将对整个项目的灌溉输配水系统产生很大的积极作用。将渠道断面的每一个数值都计算出来,并在确定断面尺寸后校核其平均流速,将会使农田水利灌排系统的优势发挥的更加充分。经过计算发现,对于临夏地区的土地整理项目,如果干、支渠的流量较大,则宜采用弧底梯形断面;如果流量较小,则宜采用U型断面。这两种渠道断面的优势是输水能力好,并且施工要求低。

2.4渠道防渗

工程设计对于土地整理中的农田水利设计,防渗工程一直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良好的防渗工程可以极大地较少渠道中水的渗透量,这对节约用水、保护水土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而言,我们需要根据灌区的自然条件和规模等因素,并结合《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来最终确定出防渗材料的运用和防渗工程的布置。通常来说,防渗材料的运用应坚持因地制宜、满足经济可行性和符合生态保护的原则。根据多地的渠道防渗工程运用经验可知,临夏地区土地整理项目中渠道干、支、斗渠宜采用混凝土预制块衬砌,其优势是结构简单,施工技术要求不高,防渗效果良好。

2.5灌溉方式的选择

在确定具体灌溉方式时,应在综合考虑灌区水源、地形、耕作方式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既能满足灌溉需求,又在经济可接受范围内的灌溉方式。

3管道配水系统设计

3.1灌溉管道系统组成及配置

从客观角度讲,灌溉管道系统是灌溉输配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根据灌区的地形条件、水源质量以及实际用水需求,一般布置成环状管网或树枝状管网。

3.2灌溉管道系统设计

在进行农田水利设计时,必须对灌溉管道系统的设计作进一步的加强和深化。值得注意的是,所设计的系统必须与灌区的实际情况相一致,许多地区盲目借鉴其他项目的成功经验,但却没有深入分析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造成最终灌溉管道系统的实际应用效果并不理想。实际设计过程中,管道转角应至少≥90°,输水管道强度应根据填土和运输工具对放空管道的压力进行计算,而管径则应根据管道系统的设计流量和管内流速进行综合计算。

4排水工程规划及水土保持

4.1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工程的主要作用在于防涝、防渍以及防止土壤的盐碱化等方面。排水设施应依照项目地区的实际地形条件,并结合《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具体则可采用诸如沟渠、泵站以及水闸等相互交叉的排水建筑。

4.2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是造成土地资源损失的一个重要因素。基于农田水体安全的考虑,在项目地区进行农田水利设计时,要将固水和防止土壤中养分流失、防止或改良土壤盐碱化以及种植防护林等措施都考虑进来,以便较大限度避免水土流失。

5结束语

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是开发利用土地的一种新途径,而农田水利设计则关系到项目地区土地的利用水平和实际生产率。因此,对土地整理项目中的农田水利设计问题进行研究,并尽量改善设计质量,对解决项目区内灌溉、排水和水土流失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胥欢 雒天鹏 单位:固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中铝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

土地论文:土地出让收益中农田水利建设论文

1挑选建设方案

当前,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还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资金投入量的相对不足与大量的农田基本水利设施亟需改善的矛盾依然存在。因此,要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就必须以科学的建设方案为引领,要在认真分析本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在建设方案编制上做到三个结合:

(1)建设方案要与农民群众意见相结合。

农民群众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有明确目的性。农田水利建设要改变过去从下到上的模式,通过组织“一事一议”、村组协会自主申报等有效方式,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作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2)建设方案要与科学指导相结合。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专家,应当深入农田水利现场研究解决问题,既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工程的措施、类型,又要因势利导,使公共财政投入发挥引导农民群众筹资投劳的积极性。

(3)建设方案要与优化比选相结合。

通过对建设方案进行整体评估和比选,注重实施效果,讲求实施效益,提高建设方案的比选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挑选建设方案。

2加强工程监管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虽然单项规模小、施工较简易,但工程总量大、分布范围广,质量监管不能按照大中型水利项目的模式,而应当予以简化和创新。

(1)通过建立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项目所在地农民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公示、公告的内容应当详尽,体现项目的地点、范围、投资额、实施内容、工期、施工队伍等内容,使农民群众对项目有的了解。

(2)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技术指导。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合同管理,在合同环节上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界定工期、质量和投资,确定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要严格工程材料采购,施工材料需经现场技术管理人员严格鉴定,材料、设备进场前,工程监理、项目村干部和监督员对材料设备质量和供货数量加以确认,确保工程材料合格。

(3)加强质量监督。

可以通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村集体组织、用水户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任务,有效参与涉及其自身生产生活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同时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通过项目村推选负责人、懂技术的村干部、老党员作为村级质量监督员,配合现场水利技术人员、监督人员,全程监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工程完成后,由村级质量监督员与参建各单位相关人员签字联合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3创新管护机制

农田水利工程“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管护机制建设。

(1)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促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其他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从制度、管理模式、监管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使农民用水户协会等自律组织能够按照程序有效运行。

(2)把明确管理权属、落实管理职责作为工程建设的前置条件。

做到先有责任主体,后有工程项目,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责任落到实处。按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特点,分类别确定管护机制,对于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实行“自有、自用、自管”,对受益范围较大的工程,交由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组织、专业合作组织进行管理,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发放产权证。

(3)落实管护资金。

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以水养会,以会促水”的机制,实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的良性发展。同时,合理安排土地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的20%养护资金,在养护资金中适量切块用于扶持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组织、专业合作组织等,使财政性资金能够引导农民群众积极筹资筹劳投入水利设施建设。

4完善评价体系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应当通过加强绩效评价来评判项目建设成效。

(1)明确绩效评价的总体标准。

总体标准的设立首先要考虑项目的可持续价值,即改造后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超过其全部的直接和间接的成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利用率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均有明显的提高,水价能够起到明显的调控作用。其次要考虑公平原则,谁从设施提供的服务中受益,谁就应该承担该项服务一定的成本,即付费或纳税;获益较多的,付出也应该是较多的,水价应当作为调控用水量的要素,既满足经济效率标准,又达到合理使用水资源、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效果。再就是要考虑社会效益。农田水利设施关乎农户的经营生产生活,在一定的条件下,应当根据小型农田水利辐射和服务范围窄、规模小、建设投资额度少、受益对象有限的情况,将对农户影响大、长年得不到资金支持的小型水利设施作为投入的参考因素。

(2)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应当涵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全过程,包括项目选择、资金分配、资金使用、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管理维护等。在评价指标的设立上,要体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特点,项目选择应包含现场调查、听取受益群体意见程序;资金分配应将因素分配与特殊情况相结合;资金使用应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控制;项目建设应强化现场监督,保障工程质量;项目竣工应严格相关程序;管理维护应明确管护责任,保障长远发展。

(3)建立定期回访制度。

加强建成项目档案管理、运行管理力度,工程投入运行后,定期2~3年,依据档案资料,现场回访项目实施效果,明确实施效果与省级资金安排挂钩、与“芙蓉杯”竞赛评比关联,形成奖优罚劣的良性机制,进一步促进工程运管理,充分发挥水利资金效益。

作者:唐涛 单位:湖南省水利厅

土地论文:土地抵押金融风险论文

一、土地抵押中存在的金融风险

1.土地使用权存在权利瑕疵而抵押的金融风险。

1.1土地使用权不在该人手中,却从该人手中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这种抵押将视为无效。如开发区管委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则是无效的,这是由于管委会不是国家法定土地管理部门,因此没有权利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理。

1.2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开发建设,而进行的抵押,抵押无效。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出让的方式进行,而转让房地产时,其投资开发没有依据出让合同约定,房地产的房屋建设工程部分的开发投资总额,出让人和受让人未完成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则视出让土地使用权合同为无效。

1.3归属于村民的一些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等,没有土地所有人的书面同意而提供的抵押无效。国家鼓励进行开发荒废的土地,并将“四荒”作为允许的特例进行,而这必须要土地所有人进行抵押书面保障的签订。

1.4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抵押,土地上的农村物抵押,则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抵押无效。由《担保法》规定,归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抵押,而农作物可以进行抵押。

1.5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经被监管、扣押或查封,则抵押无效。有关权利机关依法查处的土地使用权,已经缺少了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利,不能再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权的行使。

1.6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或权利不明确,坚决不作借款抵押物。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审查抵押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土地,为降低实现抵押权的成本和权利争议等,坚决不作借款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中,登记操作存在的金融风险

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设立、变更、消灭,也只有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才能让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生效,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2.1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基础,坚持登记机关一致原则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登记机关一致要求土地使用权发证机关和抵押登记机关保持一致。异地土地使用权抵押办理必须到土地使用权发证机关进行抵押手续办理。

2.2《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是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登记的合法凭证,而其他的如《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等都不具备充当抵押权的法律凭证。抵押权人扣押的土地证书可视为无效,因为土地使用人可以去相关机关申请原有的土地证书作废,从而办理新证。

2.3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没有同时进行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则在未来处理抵押物时,没有办理登记的部分将不会受偿,造成风险。

3.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中的金融风险

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抵押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抵押物评估人,在担保贷款的一定额度上进行土地所有权抵押的分割,而造成土地抵押面积的分割。但《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证书》对抵押土地的规定只有土地的价值和方位,没有对抵押物的具体位置进行明确。很容易由于操作不规范引起后续抵押障碍。法律上允许对分割抵押后的土地上剩余的土地使用权或存在较大价值的土地使用权再次进行抵押,且建立在科学评估土地抵押价值基础上实施,并通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抵押部分的土地进行面积和界线划分,充分实现土地抵押的全部价值,确保信贷的资产安全。

二、土地抵押造成金融风险的原因

1.土地抵押市场不完善,较弱的监管力量

土地抵押涉及多个环节,其中最重要的是地价评估、银行放贷、土地交易等环节。而现阶段我国土地抵押市场并不完善,监管力量较为薄弱,不利于土地抵押的顺利发展,推动了金融风险的形成。

1.1土地抵押市场发展不完善,信息披露不。我国土地使用“双轨制”,而土地资产又存在多种的处理方式,导致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存在多种不同性质权能的使用权。银行放贷时对市场上的土地抵押贷款,很难识别各类土地存在的风险。

1.2信息披露不,特别是各土地、房产登记机关之间、金融机构之间和机关与金融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土地抵押信息没有实现共享,容易造成土地的重复抵押或超值抵押等,扩大了金融风险。1.3土地价值评估不规范,没有有效的监管机制。价值评估人员以权谋私,为满足贷款人多贷款的目的而对土地价值评估给出市场价数倍的价格,又缺乏监管机制进行约束,造成加大的金融风险。

2.不完善的银行风险管理体制。

2.1土地抵押在现阶段是相对较好的一种抵押担保品,各金融机构竞争激烈,常常降低考核标准进行土地和房产的抵押贷款,降低了风险防范意识,且一定程度的提高了贷款抵押率,特别是一些储备土地的抵押。

2.2银行内部没有实施动态监测,缺少对土地抵押风险的敏感性。没有有效监管抵押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价格变化情况等,也不能有效防范一些土地的投机行为。

3.土地抵押的法律、法规制定落后

现行的土地抵押法律法规已不满足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缺乏有效规范和约束土地抵押中出现的问题,扩大了金融风险。

3.1没有有效的规范约束和技术指导抵押贷款的发放工作,尤其是一些空地的抵押规范、按揭抵押、在建工程的抵押、不同性质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等问题。

3.2没有明确规定抵押客体的范围,将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登记机关在进行抵押贷款办理时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

3.3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的权利、职责,如借款人、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和登记机关等。

三、防范我国土地抵押金融风险的措施

1.完善土地抵押的法律制度。

1.1对现行的土地抵押登记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并建立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土地抵押贷款制度,明确并细化抵押登记的内容、效力,土地抵押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职责,抵押的客体范围和贷款额度等。

1.2严格土地抵押规范,确保土地的足额抵押,对一些不具备抵押效力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明确列出,避免无效抵押。

1.3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时,要特别注意土地估值时要去掉土地出让金,才能进行抵押率的计算。

2.健全银行风险管理

银行要及时、了解国家的经济政策变动情况,并分析和预测经济形势走向,特别是一些地区经济形势的走向分析,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加强防范抵押的各种风险。面对土地抵押贷款时,首先进行土地价格的变化预期,后对各类土地的贷款抵押率进行适当选择;贷款成功后,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土地抵押动态,并跟踪监管抵押土地的使用情况,及时预警抵押土地的投机行为,降低外部风险。同时加强银行内部的自我监管,内部责任分配,防止内外联手进行的一些违规操作。

3.加强政府改革。

3.1政府改革形成多元化的公共投资机制,服务于市场,逐步规范土地出让机制,宏观调控市场土地的供应现状,避免快速紧缩、膨胀等引起信贷危机。

3.2政府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减少城市发展依靠土地扩张和土地抵押状况。

4.规范化市场建设。

4.1建立资产评估机构,克服土地交易的虚假情况。银行加强资产评估中的抵押物和非抵押物的评估区分。

4.2规范评估市场,并推进土地一、二级市场发展,加强土地抵押信息的登记和,建立土地抵押信息平台。特别是一些土地使用权的扣押、查封等信息的,方便贷款银行等的查询,从而降低信贷风险。

4.3制定合理的贷款抵押比率。贷款担保管理办法中明确对房地产抵押、机械设备抵押、小额存单质押等有明确规定,但这不是固定执行标准,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贷款抵押比率的合理调整,以适应市场情况。如城市内的房地产可以制定的比规定70%高些,乡村的房地产则较规定低些,从而降低金融风险。

作者:赵一单位:广安控股有限公司

土地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保险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主要特征

(一)覆盖面稳步扩大,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

农业保险覆盖地区从2007年试点的内蒙、吉林等6个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保险品种覆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2007-2013年,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1.1亿亩,占播种面积的45%;承保主要粮食作物从1.7亿亩增加到9.35亿亩,占播种面积的56%;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306.7亿元,年均增速34.5%,参保农户达2.14亿户次。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亚洲及时的农业保险市场。

(二)财政补贴不断增加,杠杆撬动作用

凸显2007年以来,国家实施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农产品纳入补贴目录。到2013年,补贴品种已经扩大到3大类15个品种,覆盖了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油料作物、畜产品等。各级财政对保费补贴达到7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5%-50%,个别地方甚至由财政全额负担。其中,2013年补贴126.88亿元,为“三农”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放大效应近100倍。

(三)农险供给形式多样,产品与服务不断创新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各地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实现形式。目前,全国有23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除上海外,每个省市都有多家保险公司经办农业保险业务,适度竞争的农业保险市场逐步形成。例如,江苏省实施了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模式;浙江以政府推动为主,实行共保体统一经营形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通过创新互助共济的体制与机制,探索了互助农业保险模式。陕西、湖北也在局部开展了农机互助保险。与此同时,在推进农作物生产成本保险、满足农民基本需求基础上,各地还创新开展了蔬菜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障保险、制种保险以及淡水养殖保险等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四)保障水平有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难满足

目前大部分省农业保险的保额都是参照2007年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的,远远低于农民的实际成本支出。例如,黑龙江省大豆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20元,小麦125元,玉米145元,水稻200元,不足物化成本的1/3。很多省份农业保险设定了高达30%左右的免赔率,导致农业风险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补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植面积大,生产成本中还要加上每亩几百元的土地流转费,资金投入量很大,他们迫切需要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在上海,水稻的保险金额虽然已提至每亩1000元,但是新型经营主体仍感觉保障力度不够。

二、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保险发展关系

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的同时,也带来了比分散经营更为巨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农业风险。农业规模经营对于农业保险有更高的要求,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

(一)农业保险促进土地稳步流转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是农业保险的基本功能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已经在基本功能上逐步拓展衍生出防灾减损、信贷支持等多种功能。通过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生产稳定功能可以有效转移和分散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生产的意愿和信心,促进土地流转。

1.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功能。农业保险在补偿损失、帮助农民恢复生产、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2013年黑龙江省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共为46.8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1.04亿元。2014年辽宁省发生特大旱灾,农业保险赔付金额达9.7亿元。2014年强台风“威马逊”登陆海南,全省农业保险估损2.2亿元,已赔付3745.64万元。农业保险为农业灾后恢复再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2.防灾减损功能。农业保险将政府临时性的被动救灾救济行为,转化为一种市场机制参与的制度化的主动灾害应对,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采取了必要的防灾防损措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客观上起到防灾减损的效果。黑龙江农垦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构建了由357门高炮、135部火箭发射装置、8部气象雷达、36台气象卫星云图接收机和1200多名作业指挥人员组成的独具特色的防灾减灾体系,通过及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已累计为农户减少损失14亿多元。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在2012年“海葵”台风来袭前夕,设立2500万元奖励资金,鼓励投保大棚设施的农民主动割膜,既为农民保住了大棚设施,也为公司避免近2亿元预期赔付损失。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针对2014年小麦赤霉病高发态势,在农户实施“一喷三防”基础上,出资159万元购置农药对丹阳市48.5万亩小麦进行统一防治,遏制了小麦赤霉病的大面积爆发,既减少了农民损失,也大大减轻了灾后赔付压力。

3.信贷担保增信功能。与分散经营相比,土地流转后的规模化经营需要金融业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服务,特别是信贷资金方面的需求。农业是高风险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会减少对于农业的信贷额度并严格信贷流程。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通过信用保障保险为农业经营主体增加信用,探索和创新农业保险与信贷结合的机制,能够充分发挥金融业对于土地流转的驱动作用,解决了困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上海市“银保联合”项目支持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从2008年开始开展支农贷款保障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较高可获得200万元贷款,家庭农场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贷款。截至2014年10月底,已累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实行基准利率的贷款2247笔,贷款额达到14.4亿元。中国人保江苏省分公司也于2014年9月在徐州、镇江、宿迁等三市开展小额贷款保障保险,帮助1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无需担保和抵押的贷款资金近400万元。

(二)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1.提升农业保险发展需求基础。农业保险需求主体保险意识的增强,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农业保险深入发展。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农业生产主体为分散的农户,生产规模小、投入总量小、受灾损失小等特点,加上农户本身缺乏农业风险分散的意识,导致其对农业风险保障的需求相对较小。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农业适度规模和专业化经营导致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风险更为集中。加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多采取市场化方式决策,固定资产投入多、生产规模大、市场风险被放大,承担的风险水平更高,因而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更高。而目前的“保成本”式的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农户对于风险分散的需求,势必寻求更高的保障水平,这有利于推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

2.改善农业保险发展的环境。一是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有效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随着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逐步向少数种粮大户、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集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减少,单位承保规模提升,保险机构在展业、查勘、理赔、承保宣传等业务中的投入减少,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二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主动风险管理意识,降低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土地流转集中后形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产业经营模式,客观需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提高投入的同时,积极采取防灾防损措施,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抗风险能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重风险防范、高效收益的理性行为,能够有效降低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三是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有效提高农业保险市场的效率。在传统的农业保险市场上,存在交易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严重。随着土地流转的逐步展开以及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增加,农业保险的需求主体由个体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保的意愿更加明确,风险管理的意识和交易的约束力更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有效提高了农业保险市场的交易效率。

三、新形势下改革完善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提高产品多元化水平,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

针对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开发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需求开发产量保险、价格保险、信贷保障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可按保物化成本、保成本、保基本收益等设计多档次多样化保险保单,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补贴。

(二)发挥农业保险的金融增信作用,建立银保互动机制

一要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入合作,建立银保互动机制。探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多种合作形式,鼓励银保互动机制和模式创新,促进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度融合。二要鼓励开发银保合作产品,推广“生产保险+信贷保障保险+农村信贷”的合作模式。合理设计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在银保合作中的权责分配和制约机制,政府对保障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供贷款担保,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主体提供低利率、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

(三)加快农业风险区划,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科学推进农业风险区划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气象水文、基础设施、历史产量等要素,划分为不同的保险责任区,确定保险责任,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探索划定不适宜保险区域。

作者:夏云龙文军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土地论文:土地流转农业保险论文

一、相关理论依据

1.相关理论明确城镇化将以何种方式影响

农业保险需求的增长,对今后政策的制定实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城镇化将从以下3个方面来影响农业保险需求的增长。

(1)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会使得原先破碎分散的土地逐步集中,进而使未来的农业向规模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然而,农村的土地流转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下,要完善农业保险范围和发展路径,提高农业保险效率,必须进行发展模式和服务等创新。樊帆则认为,在农业发展新时期,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关系密切。一方面,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迫切需要通过土地流转扩大规模经营;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广阔舞台。汤鹏主则主张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协同发展。在当今制度下,土地流转制度必然改变农业的发展方式。因此,土地流转后形成的规模农业生产主体都将无一例外地迫切需要农业保险。

(2)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即农业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必然对农业保险提出新的要求。有学者的研究表明,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保险存在相互作用机制,农业产业化会通过加强农民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组织两方面来提高农业需求、降低道德风险。唐瑾认为,农业产业化是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化的顺利发展,要求构建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石晓军和郭金龙认为,农业产业化表现为两种形式:农产品生产与食品加工制造业的产业化和农业的本地产业化,因此,政府有动力推动特色农业的保险。农业的产业化是一种必然,对于农业保险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

(3)人力资本意识的唤醒。人力资本意识的逐步唤醒,就是人们对生活品质提出更多的要求。这里指的是“人力资本意识对保险需求的直接影响是认识到要对不确定的人力资本价值进行保障,而更深层次的影响是的风险保障意识的唤醒。”这种意识的唤醒进而对于农业保险有着更多的需求。综上所述,笔者将城镇化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划分为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人力资本的唤醒三个方面的影响。为此,笔者搜集相关数据,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以各省农业保险需求即各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因变量,来衡量这3个方面在现阶段对于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

2.模型构建根据上述理论分析

可得到以下假说:假设1:土地的集中,农民的收入更多的从工资性收入转向于经营性收入。土地流转意愿越强,使得土地的集中趋势越高,进而使土地用于大型的生产。土地流转意愿越高,农业保险需求越高。假说2:生活环境的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向城镇居民的生活方式转变。第三产业的发展促使农村劳动力更多地由及时产业、第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催生出多元化农业保险需求的增长。假设3:公共教育的普及,对于现有的生活,人们会提出更高的要求。人力资本意识的唤醒会促进农业保险需求的快速发展。

(1)土地流转意愿。参照曹建华等采用的近似方法,土地流转采用土地流转意愿来衡量。农户土地的流转意愿和行为选择也有人探讨过,可以通过构建一个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度的指标进行评价。D=(R1/δ1)/(R2/δ2)=(R1/R2)×(δ2/δ1)①式①中,D为流转意愿度指标,D值越大,土地流转的意愿就越大;该指标由相对收益比值R1/R2和相对风险比值δ2/δ1共同决定;R1为非农生产经营活动的净收益和土地的流转净收益;δ1为非农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R2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净收益;δ2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根据上述公式,笔者对全国各省、市、区耕地流转意愿进行分析,以农户的工资性收入作为农户非农生产经营活动收益的近似指标,以农户的经营性收入作为农业生产经营收益的近似指标,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的波动标准差作为衡量风险的指标。

(2)第三产业值占GDP的比重。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使得及时产业的比重下降、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第二产业保持基本不变。对于各省、市的农业产业化水平,笔者选用各省、市第三产业值占GDP的比重(以下简称为第三产业占比)来衡量。即:第三产业值占GDP的比重=第三产业值/GDP

(3)高中以上文化的劳动力占劳动力比重。教育规模的扩大可以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而居民文化素养的提高则是城镇化的目标和愿景之一。美国经济学家米凯•吉瑟的研究证明:在农村地区,教育水平每提高10%,将多诱导6%~7%的农民迁出农业。对于人力资本意识的唤醒,则采用各省、市高中以上文化劳动力占劳动力的比重来衡量(以下简称为高中以上文化劳动力占比)。

(4)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反映省份农业保险需求水平的指标是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由于先是考察各省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时间序列,因此,研究中没有采用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对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进行量纲化。

二、统计分析

1.数据来源本研究中各省的农业保险收入

来自于2006~2013年《中国保险统计年鉴》。各省城镇人口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第三产业值、高中文化以上的劳动力均来自于2003~2013年的《中国统计年鉴》。

2.统计分析

(1)省份的农业保险需求变化。摘自2013年的《中国保险年鉴》,因为数据较多,只选取了由北到南的5个省(市)在2005~2012年间其农业保险保费的收入数据,全国范围内各省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都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景况。不同省份的增长速度与增长水平有着较大差异。黑龙江、安徽、湖南省保费增长较快且水平较高,北京市与海南省农险保费收入增长平缓且水平不高。同时,不同省份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较早期水平出现了较大的“跳跃”,回归分析很难去涵盖不同省份的发展变化,因此,选用相关系数度量农业保险需求与三大因素的关系。

(2)相关性分析。利用皮尔逊相关系数计算农业保险需求与流转意愿、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和教育水平的相关系数,相关系数越接近于1,相关程度越高,其值可以比较不同现象相关程度的高低。

三、结论与分析

全国各省市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是逐年增长的。但增长的方式和增长的水平存在着显著性地差异。从各省(市)的皮尔逊相关系数来看,大多数省(市)的土地流转意愿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相关性并不强,只有黑龙江省、浙江省、湖南省等几个省份的系数达到了显著相关的水平并不能很好地验证假设2的猜想;对于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与农业保险需求的相关性有着较大差异,近似呈现出两极分化的特点,有些省、市的相关性较高,有些省、市的相关性较弱;除广西、贵州外,其余省份的高中以上文化劳动力占劳动力的比重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存在着高度的相关性。对于以上结论分析如下:

1.原有农业基础和经济发展方式

高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水平的几个省份,如内蒙古、黑龙江等都有着厚重的农牧业基础,有着广泛的种植或牧养面积,且这些省份的经济发展对于及时产业的依赖较大。

2.土地流转因素土地流转因素

对于农业保险需求的影响并没有假设中的那么大。可能受到以下原因的影响:一是逐渐消失的土地红利。在土地红利上,下降了太多。城市中心城区的土地被卖得差不多了。有数据表明,中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已达到33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为37平方米,再过两年,中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会超过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农村的土地资源优势正在逐渐消失。再者,中国农村的土地红利价值低微,因为现今农村实行的集体土地制,缺乏基础设施的农村土地成本非常低廉。二是现今土地流转的制度并不完善。土地流转虽然带来了很多积极的变化,但也存在土地用途改变、保障机制不健全、运作欠规范等问题。三是土地流转的后续安排欠缺。如土地流转必然使得土地集中化,大量劳动力被释放出来。如何解决这部分劳动力亦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3.农业产业化因素

农业产业化表现为第三产业占GDP比重的上升,许多省、市的农业保险需求增长与之存在较高的相关性。山西、江西、河南、福建、贵州、甘肃、新疆等地都表现出较低的系数,除福建省外,其余省、市的发展动力和所依托的产业模式相关,我们可以发现,这些省、市的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并不高,只有0.3%~0.5%。不同省份的工业化水平或者说发展阶段不同,因此,第三产业对于经济发展乃至农业保险的推动就有所差别,这个因素许多学者都有研究。

4.人力资本意识的唤醒

人力资本意识的唤醒与农业保险需求的水平有着高度相关性。人们教育水平的提高对于农业保险需求有着高度相关性,但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教育也具有“迁出效应”。许多受到高等教育的人们会对生活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大多会在学成之际,去大城市寻求更多的工作薪水待遇与深造机会。由此造成大城市人才的聚集和小城市人才的流失,从而拉大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

四、政策建议由以上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1.因地制宜发展

农业保险黑龙江、新疆等农业基础较好的省、区,土地流转对农业保险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作用,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土地流转;现代化程度高的如北京市、上海市和海南省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对于农业保险的发展作用性较强。但教育是一个周期较长回报较慢的育才途径,应尽早开展教育改革,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教育。

2.适应农业产业化需要

提升农业保险发展的层次和内容中国现今的农业保险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也就是说,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保险公司应求新求变,从初级的种、殖到中间的加工再到终端的销售乃至产业的外延,都要适应城镇化中农业产业化的风险保障要求。

作者:郑军袁帅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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