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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策略

摘要:乡村旅游既是农业发展的新途径,又是旅游业发展的新领域。做大、做好、做活乡村旅游,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思路的引领下,乡村旅游需要提质升级,走旅、农、工、贸综合发展的产业化道路,持久地发挥其振兴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作用。
浅论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策略

浅论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策略: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现况及策略

乡村旅游既是农业发展的新途径,也是旅游业发展的新领域,做大、做好、做活乡村旅游,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思路的引领下,乡村旅游需要提质升级,走旅、农、工、贸综合发展的产业化道路,持久地发挥其振兴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作用

乡村旅游是把农业与旅游业结合在一起,利用乡村景观和农村空间吸引游客前来观赏、游览、品尝、休闲、体验、购物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形态,即以农、林、牧、副、渔等广泛的农业资源为基础开发的旅游产品。近年来,我国各地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据调查,迄今已有至少1万个村、约300万人口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致富,乡村旅游已成为旅游业新的成长点,成为带动农村脱贫致富的亮点,但其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方面还有待完善。

从宏观环境来看,在国内很多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并具特色的地方,当地政府已把兴办乡村旅游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然而,出于扶贫解困等目的,部分地区违背了旅游资源开发和市场发育规律,造成对自然旅游资源和原生传统文化的损害,不利于乡村旅游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从资源开发来看,中国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多彩,但部分投资主体的市场认识狭隘,过于注重现实需求,追求短期利益,对资源只进行表层开发。有些地区急功近利,甚至放弃自己的原生态文化和民间资源,造成资源浪费和流失;有些地方为建设观光型农业科技园,盲目引进技术和资金,但效益不高;有些地区片面强调对乡村自然资源的开发,忽视对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的开发。

从产品结构来看,目前各地的乡村旅游均在向集观赏、考察、学习、参与、娱乐、购物和度假于一体的综合型方向发展,但产品类型和内涵都有待加强,以进一步提高产品品位和延长产品生命周期。例如,部分以农事活动为依托的传统观光型农业旅游产品,仅停留在游客入园摘果、采茶和赏花上,可供游客参与的农业生产活动和娱乐活动不够;部分以民俗风情为依托的乡村文化游,仅限于住“农家屋”、吃“农家饭”、游“民俗村”,知识性和趣味性不强。

从经营管理来看,由于乡村旅游业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管理培训,市场竞争意识不强、经营理念缺乏、相关业务技能和管理经验能力不足,跟不上市场发展的要求。经营者更乐意在建筑、设施、设备上花钱,而对吸引游客至关重要的一些因素,如地方特色、乡村环境、服务水平与质量等往往重视不够。

总体来讲,乡村旅游具有旅游行业的一般特征,即劳动密集性高、关联带动性强、就业门槛低、就业方式灵活等,这些特征使乡村旅游具备了产业化发展的条件。随着旅游者对乡村旅游品种的多样性、内容的丰富性和体验的差异性要求的提高,乡村旅游也要因时而变,提质升级,在“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思路的引领下,乡村旅游应逐步过渡到旅、农、工、贸综合发展,走上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以持久地发挥乡村旅游振兴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作用。在具体实施产业化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乡村旅游应关注以下方面的内容:

——提高产业化认识是乡村旅游产业化经营的前提。中国农村受土地分散的影响,乡村旅游项目类型多,但规模小,没能组建成大的旅游企业集团,未能形成旅游服务六大要素(食、住、行、游、购、娱)一条龙的产业体系,影响了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有不少经营者忽视了乡村旅游发展的部分重要环节(农业资源基础、旅游基础设施、卫生环境等),简单认为通过开发现有农田、果园、住宅便能建成一个乡村旅游区。乡村旅游产业化是乡村旅游在农村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实现乡村旅游特色化、规范化、规模化和品牌化经营,就必须提高乡村旅游地政府、企业、农民的产业化认识。

——加强政府主导与科学规划是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的重点。为丰富乡村旅游活动、规范乡村旅游业发展、扩大乡村旅游发展规模,从资金的投入、乡村旅游地方标准的建立、基础设施的建设到人员业务培训等等,各个方面都离不开各地各级政府的主导。加强政府主导,对乡村旅游进行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既可减少乡村旅游的投资失误,避免无序开发和重复建设,又可以实现区域城乡之间的优势互补,促进乡村的健康、稳定发展。乡村旅游规划应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乡村旅游布局区位的选择,二是乡村旅游的产品设计,三是乡村旅游的容量确定,四是乡村旅游市场特征与需求的分析,五是乡村旅游地形象的确定。

——建立利益联接机制和联动发展模式是乡村旅游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政府、企业、农民等主体在参与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结成了一定的利益关系,经济利益是其追求的共同目标。笔者认为,可以借鉴近年农业产业化实践中出现的诸如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利润返还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促进企业与农民的分配机制由松散型向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转变,与农民在产权上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关系。此外,通过发挥乡村旅游的乘数效应和拉动功能,可形成以旅游业为中心的产业链,建立旅—农—工—贸联动发展模式,从而推动农村产业分工。由乡村旅游延伸开的产业链包括:旅店经营、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运输业,甚至装修业、建筑业和文化产业等。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应围绕乡村旅游这个龙头开展各项产业活动,并带动信息、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提高组织化程度是乡村旅游产业化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根本途径。乡村旅游要向更高层次发展、取得更大的顾客满意、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提高乡村旅游企业的组织化程度。然而,由于乡村旅游企业的经营者多为当地农民,其组织化意识不足,且乡村旅游企业年限均较短,因此,提高乡村旅游企业组织化程度将是一个长期的阶段,离不开政府的主导。在乡村旅游组织化发展过程中,要把握好几个关键点:首先,要以旅游者为导向,始终把旅游者排在首位,以此牵引各方的积极力量;其次,要直接面向市场,规范乡村旅游企业的规则和制度、提高乡村旅游企业成员的素质,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再次,需要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摸索出适合当地条件的发展模式,不可盲目照搬其他企业、地区甚至国家的发展经验;,要寻求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乡村旅游企业多为个体经营,在寻求规范化、规模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及时地做出变革,变革重点在于旅游者导向基础上的企业经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浅论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策略:新疆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乡村 旅游  旅游产业化 民俗 文化

论文摘要:新疆丰富的旅游资源与当地浓郁的民风民俗交织在一起,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新疆应结合自身的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化。但是新疆在乡村旅游产业化开发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新疆乡村旅游产业化快速健康地发展。

乡村旅游起源于19世纪中期,尽管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非常迅速,研究成果显著。乡村旅游是被认为可以促进城乡文化交流、提高农民收入、促进 农村 经济 的发展,阻止 农业 衰退和农村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

一、旅游产业化的进展

旅游产业化是旅游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 市场 竞争的结果。旅游产业化是一个复合性的概念,包括旅游现代化、国际化、规模化。现代化包括经济、 政治 、 社会 服务和 社会文化 现代化。发达国家旅游业的发展,已经完成了由初级向高级的产业升级,实现了旅游产业化。而新疆的旅游业可以说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与现代旅游业还存在较大差距,乡村旅游产业化的差距就更大了。

二、新疆发展乡村旅游的优势

1、旅游资源优势。新疆位于亚洲大陆腹地,是典型的干旱区和多 民族 聚居区,又是 历史 上著名的丝绸之路要道。神奇的自然景观,绚丽多彩的民族风情及灿烂的古代文明不仅成为新疆旅游业的宝贵资源,而且早已蜚声海内外。旅游的作用之一就是要使游客融入自然,在这一点上,新疆的乡村有优势。

2、民俗民风优势。新疆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古文化遗存积淀丰厚,这些孕育了绚丽多彩的人文旅游资源,因而新疆的乡村旅游蕴含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新疆是多种文化的交汇点,人文景观多样且具有不可替代性。

三、新疆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

1、盲目开发。乡村旅游开发一般应选择在城市近郊或风景名胜区的周边地带。城市近郊由于 交通 便利,客源稳定,区位优势明显,因而适宜发展乡村旅游;而在风景名胜区的周边地带, 由于有风景区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依托,有风景区大量的客源为基础,因而也便于发展乡村旅游。而一些既无资源优势,又无区位优势和客源基础的地方,若盲目地进行乡村旅游开发,则很难受到预期的效果。

2、经营规模小、档次较低。新疆乡村旅游开发主要停留在观光、采摘、购物等旅游项目上,而对乡村文化传统和民风民俗资源的开发重视不够。结果在相近或相邻的地区,乡村旅游景区开发类型单一,重复开发建设明显,造成产品相似,形成了同一种商品共同面对同一个市场的局面。

3、单兵作战。目前新疆乡村旅游的开发,基本上是农民自发的,因此在开发上存在着小、散、乱的问题。消费价格混乱且无监督,政府 管理 薄弱。造成乡村旅游在整体规划布局上缺乏必要的科学依据,单兵作战、各自为阵。地方保护严重,团结协作的意识不强,乱建设、乱开发。

4、基础设施不完善。一般情况下,乡村 旅游 地区大都位于城市郊区和 经济 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对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 有限,基础设施适应不了游客的需要。特别是在经济较落后的地区,接待条件差,休憩服务设施不足,大部分是临时搭建的房屋和牧民的毡房,缺少必要的休息、娱乐、餐饮等设备,大多数游客只能玩牌,聊天。旅游区道路、停车场、洗手间、电话亭等 公共 设施简陋,卫生状况和设施条件难以让游客接受,也难以留住游客。回游率低,致使其处于低质量、低收入经营状态。

5、服务质量不高。作为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的农民是从原来的 农业 生产者转变成旅游服务提供者,他们缺少相关的服务和 管理 知识,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低下,不容易满足游客的需要。突出表现为卫生差;住宿简陋、服务意识不到位。对外来游客漫天要价,拉客宰客现象时有发生。

6、缺乏 法律 意识。部分度假村、农家乐、旅游景点成为“黄、赌、毒”的新场所。管理不到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 社会 公德和社会风尚的建设。

四、新疆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建议

1、 统筹安排,规划。政府有关部门应该从完善和丰富城市区域旅游的角度,将其纳入城市区域旅游开发系统,并进行统筹安排,规划,合理开发,以打造统一的乡村旅游产品,形成统一的区域旅游线路,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区域旅游网络系统,既可以减少投资失误,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乡村旅游开发的效果,又可以实现城乡间的优势互补,客源共享,从而促进乡村旅游的健康、稳定发展。

2、多方结合、综合开发。乡村旅游开发要与区域内其他旅游资源和旅游景点的开发结合起来,借助已有旅游景点的吸引力,争取客源,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

3、树立品牌意识。乡村旅游应当主题鲜明,极富特色。同时还必须通过对外宣传促销将产品推向 市场 ,以形成自己的旅游品牌,增强其对市场的感召力。

4、加强管理,培养人才。科学规划有序发展,是谋求和探讨新疆乡村旅游产业化的新突破。因此新疆乡村旅游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目前难于吸引高层管理人才进行乡村旅游的研究和管理的情况下,发现人才,培养本土人才,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5、加大龙头企业建设力度。旅游产业化的发展,龙头企业是关键。龙头企业可以采取连锁经营的方式迅速扩张。

6、加强乡村旅游准入管理,提高进入门槛。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

浅论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策略:分时度假民宿 乡村旅游产业化

如果说现在养老产业的大热是大势所趋的话,那么十多年前就把发展的目光放在养老事业上,就不得不说是眼光超前了。2004年,联众投资的三栋农民房是他们的起点,也是他们所探寻模式的试金石。这样一条以满足休闲旅游养生市场需求叠加提供农居使用权的模式,他们一走就是十三年。十三年后,他们实现了拥有度假客房超过3000间、建筑面积超过二十万平方米、100000多名会员的骄人成绩。

2004年全球经济形势普遍看好,这一年我国GDP增长实现了8%左右的增长。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的是城市规模的扩张,农村人口开始大量涌入城市。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条件的满足,对于休闲旅游的需求日益扩大起来。那个时候在许多人心目中“乡、土”的农村,也有人从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在报社从事多年采编、广告、发行工作的余学兵在报社组织的一次公益活动中,发现了城里人对乡村生活的渴望和憧憬。

余学兵,联众休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裁,也是“联众模式”的发起者。

2004年,余学兵跟朋友合伙创办了联众公司,并租下了建德200亩果园,分割成小块租给城里人做私家农场,租金就收入了200多万元。就是这不过几百亩的果园让他看到了农村旅游开发的巨大前景,也坚定了他继续开发农村资源的决心。

“联众模式”,以农房为经营载体、以农民为经营主体。

2005年,联众公司根据之前的经验,开始开发乡村度假公寓。他们谈了三幢农民房,由联众出资重建。根据协议,底层使用权仍归房主,由农民自己居住,其他几层由联众统一对外经营30年,冠名“城仙居”。到期后,所有使用权物归原主,等于30年后农民白捡一栋楼房。投入几十万元建好楼后,联众获得农居使用权。

余学兵就在报纸上登广告,介绍在临安天目山脚下,花5万元就能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房子的使用权有30年,吸引着不少老年客户。

一个月功夫,及时批3幢楼45间房销售一空。

城里人实现田园梦,农民赚钱,联众获得了双赢的效果。于是陆续与六个村的农户进行合作,还有柳溪江和千岛湖的一个村落也纳入开发。八个村,平均每个村合作20幢农居,每幢楼至少有12个房间可用,每年能到达两三千万元的收入。

做生意就是要抢占先机,做到产品和服务“”、“独家专属”才能真正做好做大。

随着需求的扩大和消费对吃、住、玩品质要求的变化,2010年,余学兵再次将目光投向了闲置在山水间的农村集体资产,投入资金改造品牌度假综合体系列,以酒店+房产为核心,加入购物、旅游、娱乐、休闲、餐饮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系统的规划,填补了长三角地区度假型休闲度假群落的空白,也充分满足游客休闲度假一站式的消费需求。迅速成为城市人“周末乡村度假目的地”。在余学兵看来未来的乡村度假,一定是以家庭为中心。

为发展民宿休闲旅游业,除了在民宿的基础建设上下功夫以外,还通过提高经营的多样性,来保障充足的客流量。

1、建立休闲农场

联众集团从2007年开始休闲农场的综合开发。休闲农场以亲子游乐为特色、吸引全家体验,满足“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需求,依托现有的农田等自然景观资源,将农场改造成集亲子游乐、农事体验、健康养生、周末聚会、摄影写真、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时尚创意休闲游乐综合体。

2、慢生活学院

联众休闲产业集团于2014年底建立了“联众老年大学”。老年大学以兴趣、爱好为基础,打造声乐、民族舞、交谊舞、等课程,成为中老年人学习,交友,娱乐的大平台,吸引中老年的加入。

同时,采取老年大学自组活动,联众提供资金和协助的方式,以丰富的活动,吸引一大批会员的加入。目前,已升级为慢生活W院的老年大学吸纳了大约3000多名会员。

3、会员俱乐部

联众还建立了一个“城仙居慢生活俱乐部”,只要你向往乡村慢生活,就可以免费加入,目前已有近5万名会员。这也成为联众销售的较大资源平台。

慢友会俱乐部打造各类生活类课程,如花艺、烘焙、烹饪、马术等课程。同时,开展私人定制活动,满足更高端的消费需求。

4、乡村度假卡

联众组织了旅游团,通过几天游览建立起基本的信任,度假卡的下单率达到90%以上。度假卡目前可以在全球1万多家合作酒店使用,并且可以在合作旅行社的国内外旅行线路使用,而它的消费成本几乎是正常价格的一半。因此受到了市场的欢迎。

度假卡可以为各地的酒店和度假村带来客源,客人用度假卡入住联众或合作伙伴的酒店。

而这一切通过整体循环,形成了联众提出的另外一种模式:“乡村分时度假”模式。

以各种经营方式吸纳消费者,将其导流到自建的民宿及酒店;同时,通过发展中老年会员,保障闲时酒店有足够的客流量。

“乡村分时度假”解决了乡村休闲行业投资大、回收慢的痼疾,也平衡了经营中的淡旺季问题,目前联众集团拥有分时度假会员近10万人。

浅论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策略:基于土地流转的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改变过于分散的土地经营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行产业化引导,已成为乡村旅游升级转型的必然趋势。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促使乡村旅游资源规模化和资本化,使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面临重大机遇。文章指出,为了实现乡村旅游规模化、规范化、特色化的产业化目标,必须积极探索合理的土地流转模式,加大政府的扶持与规制,加强乡村旅游用地的评价与规划,同时要健全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土地流转;乡村旅游;产业化;战略思考

面临着我国城乡和谐发展及农业改造的客观要求,乡村旅游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正日益受到政府的关注和重视。乡村旅游是农业和旅游业相融合的综合性产业,其产生与发展的整个过程,必然与农村土地资源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其产业化发展也必然涉及土地的征用和流转。当前我国新时期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对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休闲农业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也为带动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和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因此,鉴于土地与乡村旅游的紧密关系,研究土地流转背景下乡村旅游的产业化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一、土地流转与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互为影响

(一)分散经营的农村土地对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造成阻碍

乡村旅游是城市反哺农村、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其发展对于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尤其是改变农村传统生产模式、优化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实现了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之间的交叉、嫁接和渗透,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土地是农村主导性资源,也是乡村旅游开发的重要基础,土地经营模式与乡村旅游的优化与转型发展之间是互为影响的。首先,我国实行了30余年的土地分散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促进农业生产力提高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进程,客观上抑制了农村土地的适时调整和合理化的流动,使得现代化的经营方式很难大面积推广。而建立在一家一户土地分散经营基础上的乡村旅游,大多是农民自愿、自发、自主经营,在发展过程中,其弊端愈加明显,表现为旅游接待能力和经营规模较小,旅游资源和资金无法形成有效合力,乡村的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难以得到根本改善,这使乡村旅游产业在增强创新能力、获得互补性利益以及提高整体竞争力方面的问题更加明显。其次,由于受土地分散情况的制约,乡村旅游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经营企业数量多,开发的产品雷同,并且企业之间无序竞争,缺乏产业集中度,阻碍了乡村旅游产业链的形成和延伸。第三,由于分散化的经营本身缺乏必要的管理培训,造成经营户的经营理念滞后、相关业务技能和管理经验能力不足,跟不上市场发展的要求。同时由于整体规划与管理的不足,造成急功近利、一哄而上、重复建设的现象普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这种自发的、分散的、粗放的小农经营形式,对于地方政府来讲,其产业意义不大;对地方旅游经营者而言,要让农民自身在实践中去摸索经验需要耗费太高的成本,容易动摇经营者的自信。而政府引导、规模经营、整合发展成为扩大乡村旅游市场份额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因此,改变过于分散的土地经营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行乡村旅游产业化引导基础上的分类差异管理,已经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必然趋势。产业化发展的乡村旅游,其基本特征是:规模化的集聚、合作化的组织、专业化的分工、一体化的经营、公司化的管理,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乡村旅游时,要做到各村、各镇甚至各县之间跨地区的联动开发,彼此之间扬长避短,开发优势资源,充分实现由分散到集中、由粗放到集约、由独立到集合的理性转变,以促使乡村旅游发展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恒久的生命力。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使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的行为,其实质就是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确认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性,是2007年7月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政策上明确确立了农村土地流转这一核心问题的基本原则。2011年3月的《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再次强调,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一系列的政策使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必将面临重大的历史机遇和转型升级。

一方面,土地流转促使乡村旅游资源规模化与资本化。土地只有像资金、劳动力、技术一样流动,才能充分发挥其活力、潜力,才能更优化配置、有效利用,产生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使土地资本化成为可能,为乡村旅游资源资本化打开了一扇合法之窗。首先,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便于把农家乐、休闲农庄之类的小规模经营者组建成庄园或集团,从而克服乡村旅游经营的小、散、乱弊端。其次,土地流转有利于商业资本进入农村,促进特色农业和科技农业休闲农业的发展,从而拓展了乡村旅游的空间范围和活动内容,提升了乡村旅游的档次,增加农业经济总量。农村土地的流转,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本及乡村旅游资源都可转化为可聚集、可流转、可抵押的资本。农民能够分享乡村旅游开发成果的主要途径就是土地的资本化。而旅游资源的资本化,对投资界会产生极大的吸引力,可以更好地促进乡村旅游从“资源”向“资产”的转变,使其成为具有更明确、更量化、更具有市场价值和赢利结构的良性资产,为国内旅游产业资本、房地产业资本、工业资本、国际资本等进入我国农村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促进了乡村旅游产业的转型与升级。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与其他任何产业一样、需要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来提高其生产力,形成经济、社会的规模效益。乡村旅游的规模化发展,必然涉及对农户分散的-土地资源的整合和集中经营问题,这与我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中提出的“三个集中”的目标是相互关联相互一致的: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可以加快新型工业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的形成,而这些园区与基地本身就是乡村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向城镇集中,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也有利于乡村旅游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更是解决了乡村旅游产业进程中农村土地使用的分散性和乡村旅游规模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土地流转可以有力地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化的实施,并且成为了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

.二、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中土地流转的模式选择

(一)土地互换或置换式乡村旅游开发模式

土地互换式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通过集体出面协商或农户自愿协商的办法,将农户经营的地块相互交换经营权,此种形式多出现在农业生产基地,是实现土地集中连片最为原始的方式。土地置换是指在占补平衡的原则下,发包方(既农村集体)以置换的方式,将农民部分或全部承包地块相互调换经营,以重新配置面积相当的耕地或宅基地。土地被互换或置换后,可以使农民的居住环境与配套设施得到改观,集中起来的农民以聚居村落开展旅游接待,发展餐饮、娱乐以及旅游商店等,使乡村旅游得到规模化发展。例如,河南商丘市虞城县在坚持“保留原有分地人口不变原则,保留原有耕地面积不变原则”的两不变原则下,提出了“小块并大块、多块变。一块”土地流转新模式,截至2010年9月,虞城作为试点县已发展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7户、5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19户、1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71户,整合、优化了土地的潜力,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经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有效地破解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为特色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土地租赁式乡村旅游开发模式

土地租赁主要包括出租或反租倒包两种形式。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承包期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部分或全部租赁给本村或外村种植大户或龙头企业等从事生产经营,业主一次性或分期付给农户一定租金。反租倒包是指以乡村组织的名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期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租金、期限统一承租,进行整合、规划,经调整、改造、建设配套,再反包给本村或村外个体、经营大户发展农业或参与乡村旅游经营。例如,成都市郫县新民场镇凌云村从2008年开始进行大规模土地流转和土地整理,先由村集体与农户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再由村集体与企业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新增耕地599.5亩,将腾出的135亩建设用地用于发展第三产业,按照基地+合作社+社员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将基地、农民和企业捆绑在一起,形成较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并以凌云村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建成了4500亩集生产、展销、观光、休闲为一体的“西部花乡”综合性产业基地。赋有宁夏“甘草之乡”美誉的盐池县青山乡通过整体出租或股份合作的方式流转2 000亩休闲农庄,进行“农家乐。”生态旅游开发、“夕阳红”清新庄园建设,形成特色规模化生产。在该种模式下,衍生出一种新型的比农家乐、观光农业更为深入的乡村旅游经营模式,即“市民农园”模式。“市民农园”模式是指在典型特色村镇中,将农民多余的良田、果园等土地通过出租或对外发包的方式流转给种植大户或旅游开发公司,在实现农业规模化运作的同时,建成农业生态旅游观光基地。基地也可以将土地出租给游客,由游客自行种植或委托当地农民种植,收获的农作物由游客支配,也可以由合作社代卖。这种模式不仅解决了农民的收入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对“三农”有感情的市民休闲问题,使旅游者体验返璞归真的乐趣,通过收获劳动成果获取一定的知识,满足其寓教于乐的需求,形成一种城乡互动的良好局面。

(三)土地股份合作制乡村旅游开发模式

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是指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农民以承包的土地入股为核心,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及多种形式的旅游服务。这种模式是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有效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方法,市场化程度较高。在利益分配方面,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多投入多得”的原则,实行按股分红、按劳分配、按投入生产要素(包括土地、资金、劳动力等方式)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分享乡村旅游开发的成果,如景区门票的分红等。最终使农民与经营者形成“利益共同体”,形成旅游开发与农民致富和谐共生的景象。2006年,青海省湟中县拦隆口镇扎什营村村民集体将200多亩土地承包给某家公司,实行土地入股的生产经营模式,开办了以种植、赏花、观光、休闲、采摘等为一体的油桃基地,经过四年的发展,油桃基地不仅有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同时也解决了当地几个村村民的就业问题。

(四)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发乡村旅游的模式

该模式下的乡村旅游是指以农户为主组建经营联合体,把原来松散的个体聚拢在一起,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实施“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接待、统一宣传、统一分配”,合理进行土地流转,形成诸如“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开发乡村旅游。合作社通过统一规划整理土地,统一配套旅游设施等,不仅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还提高了农村生产资源的附加值,在现有存量的基础上提升了资源的旅游价值。2007年6月,山东省青州市旅游局和王坟镇发起成立了我国及时家在工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青州清风寨山楂发展专业合作社”。该社融合了旅游观光、农产品生产、销售和加工等多项功能,并对当地“农家乐”实现统一管理和整体营销。甘肃永靖县多年来致力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截至2011年,该县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55户,带动农户1.3万余户,其中刘家峡镇罗川村委会统一规划和开发,统一建设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并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再用“反租倒包”的办法承包给农户,发展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和观光旅游产业,使农民收益大为提高。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区域经济特色鲜明,现已涌现出了许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色之乡”。如燕子墩乡于2001年成立的枸杞合作社,目前共吸纳农户1350户,建成有2.53万亩的生态枸杞观光园,吸引各地游客前来休闲观光采摘品尝,使全乡的乡村旅游业得到快速发展。

三、土地流转政策下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的战略性思考

(一)加大政府的扶持与规制

乡村旅游要实现规模化、规范化、特色化的产业目标,就必须坚持政府的扶持与规制。土地流转背景下的乡村旅游发展,政府要坚持“统筹安排”、“有限干预”、“均衡利益”的原则,从资金的投入、乡村旅游地方标准的建立、基础设施的建设到从业者的培训等诸方面进行支持、主导、促进和监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要向农民详细宣传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尊重农民意愿与话语权,赋予农民更多的自由选择空间,创建合理机制引导土地流转,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健康发展。对符合开发条件的乡村旅游用地通过政策引导、社区宣传、市场规范、资金支持等手段,引导土地流转的正态发展。同时重点扶持流转市场和土地仲裁等硬件建设和建章立制、人员培训等环节,扶持农民更好地完善乡村旅游接待设施,搭建良好的信息交流平台,从而改进服务质量,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乡村旅游用地的规划与评价

乡村旅游在其开发过程中必须遵循“合理开发、珍惜每寸土地”的原则,不断加强旅游用地规划与评价。在具体旅游用地规划的操作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应统筹规划,结合地区乡村旅游发展的实际,对乡村旅游开发地进行严格科学筛选,应本着不丢弃固有的地方民族风情、生活习俗、田园风貌的原则来合理规划。同时加强对“四荒”(即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的整治,保护当地特有的人居环境、自然风光,保持其原真性,如通过适当的土地流转模式建立少数民族民俗风情村寨等。并科学地、前瞻性地结合旅游用地自身特点,确立一定时期内旅游用地开发利用的方向,对旅游用地进行时空上的优化组合,并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乡村旅游顺利开发、持续经营。

(三)积极探索合理的土地流转模式

土地流转政策下的乡村旅游开发,政府、企业、农民及合作组织等各类主体形成了一定的利益关系,但由于各类模式自身特点及限制因素,在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各有偏重,对乡村旅游土地使用性质保障上的效用也会有所差异。因此,为解决乡村旅游建设与农民争地的矛盾,合理地保障农民的权益,应根据乡村各自特点,因时因地探索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土地流转模式,在保障耕地总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农民居住环境与配套设施的改善,集中起的民居可作为聚居村落开展旅游接待,发展具有乡村民族特色的餐饮、娱乐、旅游购物等行业。土地流转可以在采取委托流转、互换等方法的同时,允许农民以土地入股,实行保底分红,这样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并以价格杠杆推进土地向园区集中。总之,在“新农村、新旅游”思路的引领下,要采取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和合作开发模式,不断促进乡村旅游产业的优化,极大地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四)确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由于在很大程度上无法预知土地的增值效益,同时对相关土地法律和政策等缺少认知,加之缺少话语权,所以在土地流转的实践领域里难免会产生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不公正问题。农户是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主体,因此,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确定能够充分保障多方利益、尤其是农民利益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实现土地顺利流转的关键。例如,让土地流转后的失地村民以股东身份参与旅游利益分配。在旅游开发时,将旅游区的旅游资源产权界定清楚后转化成股本,收益可以实施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相结合,进行股份合作制经营,国家、集体和个人可在旅游开发中按照自己的股份获得相应的股息和红利等等。土地流转制度下,利益分配机制的核心应是始终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土地流转的出发点,以此保障农村土地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健全和完善景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乡村旅游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政府和农户都有自身的利益诉求,如果政府过度追求自身利益或者过于放任,都可能会对农民的利益和当地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所以,平衡好政府和农民各自的利益极其重要。在以往的旅游开发中,无论是政府主导还是企业主导的开发模式,往往是一次补偿征收农民的土地,但征收补偿标准偏低,加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这使得失地农民的就业、养老等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景区失地农民建立一个可持续生活的保障,是解决景区农民问题的基础。而较为有效的措施,首先是把景区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要根据农村实际和财力状况,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子女教育、就业安置等制度,特别要加快解决60岁以上及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从而使农民摆脱对土地的依赖,从根本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次,要特别强调和坚持农村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到餐饮娱乐、物流配送、旅游服务、产品推介等旅游经营中来,充分参与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在新形势下,还应加强对乡村旅游地农民的旅游产业教育,特别是法律意识、资本意识教育,使其具有维护权益的意识,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及乡村旅游经营意识,使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权。第三,还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功能和作用,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改变分散经营农户的市场弱势地位,引导和带领农民和社区合作组织的有效参与,并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和控制力,使乡村旅游的收益能够得到均衡分配,确保全体成员共同受益,真正达到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乡村地区整体发展的目的。

浅论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策略:浅论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现况及策略

摘要: 乡村旅游既是农业发展的新途径,又是旅游业发展的新领域。做大、做好、做活乡村旅游,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思路的引领下,乡村旅游需要提质升级,走旅、农、工、贸综合发展的产业化道路,持久地发挥其振兴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作用。

关键词: 乡村旅游问题关键点产业化发展

一、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

所谓乡村旅游,是把旅游业与农业结合在一起,利用乡村景观和农村空间吸引游客前来观赏、游览、品尝、休闲、体验、购物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形态,即以农、林、牧、副、渔等广泛的农业资源为基础开发的旅游产品。近年来,我国各地乡村旅游蓬勃发展。乡村旅游已成为旅游业新的成长点,成为带动农村脱贫致富的亮点,但其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方面还有待完善。

(一)从产品结构来看,目前各地的乡村旅游均在向集观赏、考察、学习、参与、娱乐、购物和度假于一体的综合型方向发展。例如,部分以农事活动为依托的传统观光型农业旅游产品,仅停留在游客入园摘果、采茶和赏花上,可供游客参与的农业生产活动和娱乐活动不多;部分以民俗风情为依托的乡村文化游,仅限于住“农家屋”、吃“农家饭”、游“民俗村”,知识性和趣味性不强。

(二)从宏观环境来看,在国内很多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并具特色的地方,当地政府已把兴办乡村旅游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然而,出于扶贫解困等目的,部分地区违背了旅游资源开发和市场发育规律,造成对自然旅游资源和原生传统文化的损害,不利于乡村旅游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三)从经营管理来看,乡村旅游业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管理培训,市场竞争意识不强、经营理念缺乏、相关业务技能和管理经验能力不足,跟不上市场发展的要求。经营者更乐意在建筑、设施、设备上花钱,而对吸引游客至关重要的一些因素,如地方特色、乡村环境、服务水平与质量等往往重视不够。

(四)从资源开发来看,我国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多彩,但部分投资主体的市场认识狭隘,过于注重现实需求,追求短期利益,对资源只进行表层开发。有些地方急功近利,甚至放弃自己的原生态文化和民间资源,造成资源浪费和流失;有些地方为建设观光型农业科技园,盲目引进技术和资金,但效益不高;有些地方片面强调对乡村自然资源的开发,忽视对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的开发。

二、在乡村旅游组织化发展过程要把握好的关键点

(一)以旅游者为导向,始终把旅游者排在首位,以此牵引各方的积极力量。

(二)直接面向市场,规范乡村旅游企业的规则和制度,提高乡村旅游企业成员的素质,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三)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摸索出适合当地条件的发展模式,不可盲目照搬其他企业、地区与国家的发展经验。

(四)寻求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乡村旅游企业多为个体经营,在寻求规范化、规模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及时地做出变革,变革重点在于旅游者导向基础上的企业经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在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乡村旅游应关注的内容

(一)加强政府主导与科学规划是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的重点。为丰富乡村旅游活动、规范乡村旅游业发展、扩大乡村旅游发展规模,从资金的投入、乡村旅游地方标准的建立、基础设施的建设到人员业务培训等各个方面都离不开各地各级政府的主导。政府加强主导,对乡村旅游进行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既可减少乡村旅游的投资失误,避免无序开发和重复建设,又可实现区域城乡之间的优势互补,促进乡村的健康、稳定发展。乡村旅游规划应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乡村旅游布局区位的选择,二是乡村旅游的产品设计,三是乡村旅游的容量确定,四是乡村旅游市场特征与需求的分析,五是乡村旅游地形象的确定。

(二)建立利益联接机制和联动发展模式是乡村旅游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政府、企业、农民等主体在参与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结成了一定的利益关系,经济利益是其追求的共同目标。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各主体应围绕乡村旅游这个龙头开展各项产业活动,并带动信息、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三)提高组织化程度是乡村旅游产业化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根本途径。乡村旅游要向更高层次发展,取得更大的顾客满意,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提高乡村旅游企业的组织化程度。然而,由于乡村旅游企业的经营者多为当地农民,其组织化意识不足,且乡村旅游企业年限均较短,因此,提高乡村旅游企业组织化程度将是一个长期的阶段,离不开政府的主导。

总体来讲,乡村旅游具有劳动密集性高、关联带动性强、就业门槛低、就业方式灵活等旅游行业的一般特征,这些特征使乡村旅游具备了产业化发展的条件。随着旅游者对乡村旅游品种的多样性、内容的丰富性和体验的差异性要求的提高,乡村旅游也要因时而变,提质升级。在“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思路的引领下,乡村旅游应逐步过渡到旅、农、工、贸综合发展,走上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以持久地发挥乡村旅游振兴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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