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奥合作机电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摘要:现代学徒制以学校、企业为“双元”主体,学生又兼具学徒“双重”身份,通过教师、师傅的联合授教,来确保学生学到企业所需的专业技术与技能。中奥双主体现代学徒制在我校的实施,由中奥双方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监管,如东经济开发区政府、奥地利经济发展局及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中奥合作机电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了办学特色,提升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中奥合作机电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德国工业的快速崛起,源于其“双元制”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也让世界对学徒制给予了重新审度,而这一被称为秘密武器的职业教育模式,将学校本位教育与工作本位培训紧密结合,成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最初形态。江苏省教育厅出台的《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将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将遴选一批有条件、基础好的县(市、区)和职业学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江苏省如东中等专业学校作为试点单位,通过对德国、奥地利、英国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的调研,积极探索中职、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最终通过中奥政府、中奥企业、中奥学校双主体合作创办的三一帕尔菲格班的办学实践,为中外合作办学及现代学徒制的推广提供了可操作的应用案例。

一、奥地利现代学徒制的现状

从对西方现代学徒制的研究发现,奥地利与德国的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同样,奥地利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源于传统学徒制难以适应机械化大生产对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的不足,催生了传统学徒制与职业学校相联合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自1969年奥地利政府颁布《职业教育法》以来,现代学徒制培训体系也进行了不断地改革与完善。2015年奥地利《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学徒职业教育法》的实施,从立法形式上对现代学徒制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和保障,进一步规范了现代学徒制培训管理与育人模式。现就其现状归纳如下:一是明确职责,面面俱到。从奥地利联邦学徒制教育法中,对师傅、徒弟等条件、权利、义务,以及学徒教育中的监督、管理、质量评测等内容进行明确。如第1条,对“学徒”身份的定位,依照学徒教育合同来接受专业性训练,并由该机构完成聘用;第19条,对“学徒管理机构”的界定,明确开展培训职业教育咨询、学徒职业教育等职能。二是在结构上以法律形式进行相互关联,条理更清晰。从奥地利联邦职业教育法的修订过程来看,都是基于原有立法,围绕学徒职业教育来展开。三是在学徒教育过程中各项职能由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和教育部门共同完成,多方兼顾。如州职业教育咨询委员会有权对开展学徒制的企业进行审核;联邦经济、家庭和青年部在学徒教育中给予州职业教育管理部门足够的自主管理权,包括职业教育试验的实施、学徒毕业考试、培训师考试等主考官的任用,提出建议和倡议等权利。四是关注公平,强调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依照法案,很多条款都体现了公正施法的立法宗旨,尤其是对弱势群体,如学徒因工伤误工者、残疾人等,要给予特殊照顾;可以延长学徒教育期间的学习时限等。

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势

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来看,体现了分权、分级、分块的管理思路;在组织管理上,由中央部委进行总体规划和领导,非部委独立政府机构负责学徒制项目的开发与规范,地方教育机构和行业组织负责具体管理,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完成具体学徒教育实施。其优势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现代学徒制实现了利益相关者多元参与的均衡机制。如包括政府、行业、工会、学校、单位等主体的合作,既保障企业需求,又兼顾学徒利益。二是现代学徒制以企业为主,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来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学校本位教育涵盖知识、理论学习,企业本位涵盖技能学习,两者共同承担育人责任。企业作为职业能力标准的主要制定者,强调对学徒职业能力的培养;同时,企业作为最了解用人需求的主体,可以参照企业所需来明确人才培养规格;学校与企业的联合培养,但其地位并不一样,学校或培训机构承担理论基础教育,补充可迁移性的普通技能和素养。三是学徒具有双重的角色与身份。现代学徒制中的学生,既是在校学生,又是企业学徒。学徒的身份具有“企业人”角色,企业要增加对“学徒”教育与培训的积极性;学徒又不同于企业的正式员工,学徒获得津贴,而非工资,这就降低了企业的培训成本。四是现代学徒制能够提供统一规范的教育培训标准。学徒在企业可以接受充分、适当的职业培训,而非廉价劳动力,从而,促进学徒能够从职业教育和企业培训中获得相应的岗位技能。五是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能够与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相融通。将现代学徒制与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相结合,有助于学徒从中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增强本行业就业的竞争力。

三、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框架

基于中奥双主体合作的三一帕尔菲格班运行实践,依托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将人才培养目标、人才知识结构、培养环节、课程体系、配置与构建作为核心要素,通过总体设计,来组织教学任务,开展专业实践活动。通过学校、企业的深度融合,发挥教师、师傅的联合授教优势,将理论学习、基本技能训练与企业实践工作经历相结合,达到培养主体的双重性(学校和企业),培养对象的双重性(学生和学徒),培养人员的双重性(教师和师傅)。

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保障条件

现代学徒制体现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中奥双主体合作的三一帕尔菲格班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的运行,还需要以下几点来保障育人目标的实现:

(一)成立中奥合作机电专业现代学徒制指导委员会

本课题研究邀请了奥地利经济发展局、奥地利企业联合会、中国南通市教育局高教处、南通市教科院、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有限公司的奥方CEO、三一帕尔菲格技术培训部、如东中专等多方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探索建立由中奥双方政府宏观调控、中奥合资企业深度参与、奥地利企业培训学校和中方职业学校共同培养的中奥双主体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二)制定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立足机电专业实际,主要包括课程体系构建、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结合机电专业课程,以合作企业的人才定位、岗位任务来细化专业知识、技能、素养和典型职业活动,兼顾学生的职业性、人文性。在岗位技能分析上,突出典型任务,强调与机电行业、企业、岗位的对接,引入行业规范、职业标准,整合课程。如在校内学习中,以公共选修课程(英语、社交礼仪学等)、专业技能课程为主(电工基本技能、钳工基本技能等),在校外(合作企业)学习领域,以专业必修课(电控系统、机控系统、气液开展、机电液控等模块)、合作企业专业课程为主(三一帕尔菲格特种车辆系统构成等),并融入合作企业所需岗位的基本技能。

(三)师资及相关保障条件

在师资配备上,组织校内专任教师,协同奥方所派教师到中方任教,中方选择教师到合作方企业进行实践,实现校企师资合作与互动。同时,课题组核心成员由学科背景深厚,教学、科研成果优异的专家教师担任,并由学校校长挂帅督阵,为学校教育、企业带徒培训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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