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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论文实用13篇

环境生态论文
环境生态论文篇1

伴随着传媒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学界展开了一系列相关讨论。就环境问题的相关作品而言,学术界的称呼主要有:环境传播、环保传播、生态传播、绿色传播、气候传播,以及气候报道、生态报道、环境报道、环保报道、危机报道、灾害报道等不一而足。传媒业环境问题的相关作品究竟采用什么称谓更为合理呢?就主语来看,“环境”和“生态”最具代表性。“环境”是一个极其广泛的概念,它不能孤立地存在,是相对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不同的中心事物有不同的环境范畴。对于环境科学而言,中心事物是人,环境是指以人为中心的客观存在,即由其他生物和非生命物质构成的人类生存环境。人类生存环境由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社会环境)构成。自然环境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即阳光、土壤、空气、动植物等自然因素的总和。人工环境是指经过人类社会加工改造过的自然环境,如城市、村落、学校、公园和娱乐场所等。“生态”一词则源于古希腊语,原意是指家或者环境,现在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们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总体来说,“环境”是更侧重于以人类为主体的表述;“生态”则将主体扩大到了一切生物。就谓语而言,“传播”和“报道”是分歧的焦点。传播与报道不完全是一回事。传播学所谈传播,即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所谓报道,则指通过大众传媒形式发表的新闻稿件。传播所涉更广,实际上,环境问题、生态问题不仅得到了新闻界的关注,在其他传播领域也有着强烈响应。生态文学、环保电影、环保广告等的代表作品对公众的环境意识、生态观念影响颇深。当代人对环境的觉醒就被认为始于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卡逊的《寂静的春天》,在我国,《狼图腾》《猎天》《猎地》《猎人》《怀念狼》等文学作品从不同角度阐释了生态环境与人类的关系;而《后天》《未来水世界》《可可西里》《2012》等环境题材电影,则以更加现代、直观的视觉方式强烈地震撼了受众的生态观念;一些权威、知名的环保网站,如中国环境资源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环境教育资讯网、中国绿色学校、中国环境教育影视资料中心等,则为受众提供了更具个性化的服务。从这个角度上说,传播比报道的适应范围更宽泛。北京林业大学新闻办公室的铁铮教授就认为:生态传播是指人类与生态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信息传播活动。综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环境报道”对新闻界来说,更为准确;“生态传播”,在综合性的传播领域则更为妥当,是社会话题和未来趋势。

三、环境报道的现状与问题

1.信息传播功能的强化与“失声”

同场进行信息传播是新闻工作的基本职能,是对社会问题的快速反映。2013年3月初,在黄浦江上海松江段惊现数千头高度腐败的死猪,造成了严重的水污染事故。对此,大众传媒进行了密集报道,3月4日,《嘉兴日报》率先推出系列报道,揭露当地乱扔死猪、养殖过密等乱象;3月12日,《新闻晚报》刊发“河道死猪事件要有信息公开”;3月14日,《南方农村报》推出“方法与成本:话说死猪合法后事”报道;3月19日,《人民日报》发文“解析黄浦江死猪事件:上海没有故意瞒报”;3月21日,《南方周末》推出“猪祸黄浦江”调查;央视《新闻调查》栏目3月23日即播出45分钟时长的“黄浦江死猪事件调查”;3月24日,《焦点访谈》节目播出“黄浦江死猪事件溯源”;多层次、多地方、多形式的新闻报道,对事件的及时还原和追踪,促进了政府和公众的信息沟通,打消了群众疑虑。大众传媒对环境问题的“失声”或因记者调查能力不足,没有发现问题;或是媒体迫于压力被动放弃报道。

2.舆论监督功能的彰显与“脱靶”

并存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行为。目前,大众传媒一方面对环境问题的舆论监督日渐成熟,效果显著;另一方面,舆论引导能力不强,导致舆论脱离议程设置初衷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媒体作为社会教育的重要途径,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正确的舆论引导能够促进社会稳定、安抚公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应该说,近年来,在厦门“PX项目”、兰州水污染、杭州垃圾焚烧厂等敏感事件中,大众传媒通过议程设置和社会动员,有效地彰显了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功能。但我们还应看到,媒体的另一些舆论监督则要么只为吸引眼球,实质了无新意;要么目光短浅,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同时,就环境问题进行舆论监督,媒体还应注意避免“误伤”,克服博眼球心理。戴星冀认为“对发展中产生的环境问题,究竟应该‘边发展,边治理’,还是‘先发展,后治理’。很明显,不应否认先发展后治理,应该看到这是不得已的。后治理的经济学性质是一种举债发展。通常我们只注意到内债和外债两种债务来源,但事实上还存在向未来举债的形式。”辩证地看待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正确认识“一致与冲突,都是社会存在的两种基本动力”。冲突和矛盾不仅可能导致社会不和谐,同时也是社会变迁的动力来源,是社会整合的契机。科学理性地分析发展中的环境问题,有利于对社会舆论的深度引导和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的培育。

四、从“浅绿色”走向“深绿色”

环境生态论文篇2

生态翻译学和翻译生态学同为生态学和翻译学交叉的产物,名称上又很接近,不免让人产生混淆之感。有学者认为:2项研究有一定的交叉性,但更多的是互补性差异,是一种“背靠背”的关系。二者交集之一就在于翻译生态环境这个概念。胡庚申将翻译生态环境视为生态翻译学九大研究焦点之一;而许建忠认为翻译生态学的任务就是“研究翻译与其周围生态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和机理”。可见,2项研究都将翻译生态环境视为核心概念,认为翻译是译者与其翻译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活动。

2翻译生态环境

生态翻译学中的翻译生态环境最早是胡庚申在2001年国际译联第三届亚洲翻译家论坛上提出的。他将其定义为:“原文、原语和译语所呈现的世界,即语言、交际、文化、社会,以及作者、读者、委托者等互联互动的整体”,是“制约译者最佳适应和优化选择的多种因素的集合”。有学者质疑,这个概念“把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中静态的、物化的环境概念和动态的、主体的概念混淆在一起,用‘即’相连,显得不是十分合适”。随着研究的深入,翻译生态环境的含义进一步宽泛,成为“由所涉文本、文化语境与‘翻译群落’,以及由精神和物质所构成的集合体”。而“‘翻译群落’指的就是翻译活动中涉及的‘人’,以译者为代表”。在其专著《生态翻译学:建构与诠释》一书中,胡庚申将翻译生态环境的概念外延更加准确、综合地界定为:“影响翻译主体生存和发展的一切外界条件的总和。这里的主体是广义的,即参加翻译活动的一切生命体,包括原文作者、译者、读者、翻译发起人、赞助人、出版商、营销商、编辑等,即‘翻译群落’。而外界环境可包括与翻译活动有关的自然经济环境、语言文化环境、社会政治环境等。翻译生态环境由各要素交织而成,是翻译活动发生、存在、发展的各种自然的、人文的因素的总和”。

胡庚申还认为,翻译生态环境是有层次的,“可初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大到包括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语言政策、翻译政策等在内的宏观环境,小到翻译研究本身的内部结构,如理论、应用、批评、历史等微观环境,甚至还可以更细到不同个体的翻译生态环境。许建忠对于翻译生态环境的定义是“以翻译为中心,对翻译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起着制约和调控的作用的n维空间和多元环境系统”。具体地说,可分为翻译的外部生态环境和内部生态环境,前者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规范环境,诸如政治、经济、历史、文化、艺术、科技、哲学、道德、传统习俗等,对翻译产生渗透或交织、促进或妨碍等作用和影响。后者包括译者及翻译研究者的生理和心理环境,生理包括年龄、性别等因素,心理一般包括智力、社会性、群化、德性、情绪与性格等。良好的心理素质对翻译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同声传译。与胡庚申一样,许建忠也认为翻译生态环境有着不同层次,他从3个角度和3个层次来分析,“一是以翻译为中心,结合外部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规范环境,组成单个或复合的翻译生态系统;二是以某个翻译现象、某个翻译层次或类型为中轴所构成的翻译系统;三是以人的个体发展为主线,研究外部环境,包括翻译在内的自然、社会和精神因素所构成的系统,还要研究个体的生理和心理等在内的环境因素”。上述各种翻译生态环境相互交错,组成n维复合的生态环境,称为“翻译生态环境的多维镶嵌性”。

2项研究对于翻译生态环境的界定,有同有异。相同点其一在于,二者都强调翻译生态环境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翻译的外部环境和翻译活动中的人,也就是客体因素和主体因素。“外界条件”和“外部生态环境”虽然措辞不同,但异曲同工,都对应于翻译生态环境的客体因素。它可以是宏观的外部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规范环境,地理、政治、经济、历史、艺术等无所不包,也可以是微观的内部的翻译理论、翻译原则、文本功能、翻译规约等。方梦之也曾经就翻译中的客体环境有过相关论述,他认为翻译生态环境由翻译生态和翻译环境共同构成,其中的翻译环境就是“翻译活动所涉及的外部环境(客观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文化语言环境以及社会政治环境等的总和”。而“翻译群落”和“内部生态环境”指的就是主体因素,是翻译活动中涉及的以译者为代表的诸者。对于客主体因素同时出现在翻译生态环境的定义中这个问题,有些学者持赞同态度,觉得并非偶然。因为翻译生态环境与进化论中的环境并不完全一致。进化论关注的是自然属性的环境,而翻译学所研究的是翻译中各个要素及其行为,其中恰恰包括作者、译者、读者这些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对象。因此,主体因素存在于翻译生态环境中是必然的。相同点其二在于,2个定义也都强调了翻译生态环境构成要素的多样性、关联性和整体性。在不同的情境下,翻译生态环境是具有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而“任何一种翻译生态因子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翻译生态环境对任何翻译主体都是一个统一体,不可超脱、不可逾越”,否则就“破坏了翻译生态环境的整体要求”。翻译生态环境构成要素的多样性、关联性和整体性体现了翻译生态环境的复杂性,它具有多维度、多层次,是一个整体的大系统之下内嵌着子系统,继而又嵌有子子系统的复合生态环境。

区别其一在于对主体因素的界定不同。许建忠的“内部生态环境”是狭义的,仅仅局限于译者和翻译研究者。而胡庚申的“翻译群落”是广义的,包括“原文作者、译者、读者、翻译发起人、赞助人、出版商、营销商、编辑等”。对主体因素的界定,反映出2位学者对于翻译活动的参与者有着不同的认识。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些参与者构成了一个翻译生态场,包括“在翻译活动中有不同分工的生命体”。方梦之认为,“翻译生态场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有自己的任务和作用,都是完成翻译活动不可或缺的”。自然生态中有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在翻译生态环境中同样存在着原文生产者(作者)、原文消费者和分解者(译者)、译文生产者(译者、编辑、出版商、营销商等)、译文消费者和分解者(译文读者和翻译研究者)等。因此,对翻译生态环境的主体因素应该有广义的理解,不应将翻译活动中涉及的其他人排除在外。当然,译者是诸者的代表。值得一提的是,许建忠还将内部生态环境细化到了生理和心理环境2个层面,为翻译生态环境的主体因素研究提供了更加具体的研究内容和方向。区别其二在于,胡庚申侧重从微观的角度,细致地列举了翻译生态环境的构成要素,并将之置于具体的翻译实践中,与翻译的操作层面直接关联。生态翻译学认为翻译就是适应与选择的过程。这一过程存在2个不同的翻译生态环境,前一个是“以原文为典型要件的翻译生态环境”,即原文所存在的源语环境,实施对译者的选择。后一个是“以译者为典型要件的翻译生态环境”,这里的译者是接受了前一个翻译生态环境选择的、特定的译者,从而可以代表后一个翻译生态环境来实施对译文的选择。而许建忠侧重宏观层面,从总体生态概念出发,指向翻译活动涉及的外部和内部诸多因素,帮助人们认识和认清文化环境与翻译、科学技术与翻译、民族性与翻译、伦理道德与翻译、哲学思维与翻译、民主法治与翻译等方面的生态、生理和心理环境,理解翻译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的相互联系。

3苏州园林景点名称英译的翻译生态环境解读

翻译生态环境主要由客体因素和主体因素组成,并且其构成具有多样性,甚至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在某个具体的翻译实践中,笔者认为,苏州园林景点名称英译的翻译生态环境包含以下要素:一是客体因素,包括景点原名(原文)、景点名称的功能(文本功能)、译名原则(翻译原则)、文化因素(规范环境)等;二是主体因素,包括译者、景点命名者(作者)、游客(读者)、景点译名审核单位(审稿人)、景区标牌制作单位(出版商)等。这2个子环境看似相互独立,实则相互关联,共同对翻译产生影响。胡庚申认为,“要求译者适应翻译生态环境的全部和所有因素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不同的翻译境遇下,各个因素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样的,因此,译者只能以适应翻译生态环境中最突出因素为主,同时适当兼顾其它因素的方式完成翻译。现从7个最突出因素出发,解读苏州园林景点名称的翻译生态环境。

3.1客体因素

3.1.1景点原名景点原名,也就是原文本,在生态翻译学中被认为是选择译者阶段的翻译生态环境典型要件。为了深入了解这一典型要件,笔者曾实地调查过入选“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的9座苏州园林,共采集了133个景点原名。字数从最短2个字(如:留园),到最长8个字(如:半潭秋水一房山亭)。其中,3个字名84个,占63%;4个字名20个,占15%;5个字名15个,占11%;2个字名12个,占9%,其它占2%。旅游景点名称一般可分为冠名、专名、属性名和通名等,园林景点也不例外。从语法结构上分析,一般可表示为偏正词组形式,专名、属性名在前,通名在后;专名以双声或多声词居多,通名则一般多为单声词。在收集到的133个景点名称中,其结构包括以下3种:专名+通名,如:涵青(专名)亭(通名)。这类景点名称占绝大多数,共113个,比例高达85%;专名,如:翠玲珑,共9个,占7%;专名+属性名+通名,如:东莱(专名)+草(属性名)+堂(通名),共11个,占8%。

3.1.2景点名称的功能景点名称作为公共标识语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具有标识功能。名称与景点之间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具有指称唯一性。标识功能还体现在游客之间的交流和概念指向中。其次,景点名称具有美感功能,通过音美、意美和形美吸引游客。无论是沧浪亭的叠韵声效,还是卅六鸳鸯馆象征的成双成对,都能引起游客无限遐想,继而激发游览欲望。再次,景点名称肩负着宣传功能。精心构思的景点名称本身就像一张名片,起着宣传景点的作用。苏州园林里很多景点的名称还有其历史、文化渊源,蕴含着极为丰富的自然或社会文化,也从另一个侧面宣扬了中华文化的独特。

3.1.3译名原则景点名称属于专有名词,应遵循专有名词翻译的一般原则。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专有名词,国内多位学者曾就此进行过探讨。乌永志认为文化遗产类景点名称翻译时要遵循“模糊对等翻译、直译和意译、专名音译、增译、减译和顺译”这六大原则。桑龙扬提出了“以读者为中心的原则、规范性原则、译名统一的原则、‘名’副其实的原则”。朱小美等也提出过“通名准确,专名达意”的原则。据上文调查可知,苏州园林的景点名称多数由专名+通名组成。通名的含义相对具体和确定,数量也有限,翻译时应遵循准确、统一的原则;而专名往往是高度概括的文学性文字,浓缩了景物的个性特征、主旨情趣、美学意蕴和周围的环境气氛,翻译时应在准确的基础上,兼顾美感功能。

3.1.4文化因素许建忠认为,“文化是翻译生态的主要规范环境”。苏州园林的景点名称渗透着丰富的中国文化元素,其中联系最紧密的莫过于中国古典诗文。狮子林里的见山楼取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诗句意境。留听阁用李商隐“留得孤荷听雨声”诗意造景。退思园的闹红一舸,取得是姜白石《念奴娇•闹红一舸》上阕的意象。除此之外,苏州园林的景点名称还体现了中国神话、历史典故、宗教、人伦等文化因素。留园的湖心小岛取名小蓬莱,是古人幻想中神仙的住所。传说梁朝道教领袖陶弘景特爱松风,庭院皆植松,拙政园中的听松风处就是以他的爱好置的景。道家代表庄子认为要成就真善美,必须达到虚静空明的境界,网师园的集虚斋就是富于道家思想色彩的读书养心之所。耦园取谐音偶,意为“夫妇并耕”,体现了“耦园住佳偶”的夫妻情爱。这些文化因素成为苏州园林景点名称翻译生态环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3.2主体因素

3.2.1景点命名者苏州园林属于私家园林,园内景物多为主人所命名。而园林的主人,有的是失意被贬的官吏,有的是无心作官的文人雅士,有的是崇尚风雅、修养有素的富商。这些造园者都有很高的文化修养,在命名景点时或引经据典,或题诗作赋,以表达自己的情趣、理想和追求。可以说,几乎每座园林都是主人的灵魂展示和内心独白。以拙政园为例,拙政二字取自西晋潘岳的《闲居赋》中“此亦拙者之为政也”。园主御史王献臣因官场失意而还乡,筑园以明志。他曾表示:“我之所以要起‘拙政园’这个名字,就是要像潘岳一样隐退于林泉之下,像陶渊明一样守拙归田园”。因此,这里的“拙”字不能简单解作笨拙之意,而应译做humble,同时兼有谦虚和卑微两重含义,以反映王献臣当时那种无可奈何,又想自我解嘲的复杂心态。

3.2.2游客“读者是翻译生态环境的重要元素之一”。辜正坤曾把英文读者划分为:外语盲、语言专家及一般语言工作者、外语通、纯学术工作者、一般业务性需要读者、一般娱乐性读者、获取新知的读者这7个层次。景区的外国游客,也就是景点译名的读者,大多属于后2种。他们的阅读需求,从浅层次来说,往往是借助这些“导读性”的名称了解景点的信息,指导自己的游览行为。他们还透过译名展开想象,获得超乎景物直观美感之上的享受。从深层次来说,虽然并非所有外国游客的游览目的都是为了获取不同的文化感受,但不可否认的是,旅游活动必然会涉及不同文化背景,其跨文化性毋庸置疑。因此,阅读译名的同时,他们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会进一步加深,自身的思想情操、文化修养、审美素质等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3.2.3译者译者在翻译生态环境的构成中是一个相对比较特殊的要素。胡庚申认为,首先需要接受以原文为典型要件的翻译生态环境的选择。通过选择之后,便成为译者选择阶段的翻译生态环境典型要件,选择并操纵译文。在苏州园林景点名称英译的情境下,能够完成这一使命的译者,除了必备的双语能力外,还必须对景点原名有着深刻的认识,熟知这些名称背后丰富的中国历史文化,洞悉游客的阅读需求,才能更好地适应翻译生态环境的制约,继而在景点译名原则的指导下,参考景点名称功能,译出符合游客阅读期待的译文。

环境生态论文篇3

(二)生态本位的环境价值观

随着工业化发展,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加剧,人口急剧膨胀,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出现的环境问题由区域性向全球性扩展,资源短缺现象出现,环境污染加重,生态平衡被打破,直接影响到自然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人类自然理性的提高,人们从地球科学,生态系统与人类关系,生态伦理等不同角度对环境问题的思想根源进行深入的学术探讨,反省和批判以人类为中心的环境伦理观,应该确立以自然生态为基础的环境伦理理论。生态本位的环境法律观念要求人类发展不能只考虑人类自身的利益和权利,同时考虑其他动物植物的权益。我们思考人和自然关系时,应该秉着两条原则既要促进人类的生存发展又要有利于环境可持续发展、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平衡。不能将经济社会的发展置于其他物种的生存、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平衡等之上。生态主义的环境法律观念还要求承认人类价值,也要承认其他物种的价值,尊重其他物种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倡导注重人类的环境资源责任和代际间的公平,充分考虑其他物种对于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环境生态论文篇4

大自然是美丽的源泉,山川的自然风光,田园的秀丽景色,滨海的波涛浪花,湖泊的波澜壮阔,这些都是美好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欣赏优美风景,能使人们心情愉悦,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如果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将成为人们不愿一顾的厌烦之地,极大破坏了人们游玩的心情,降低了生态旅游的价值。因此环境质量决定着生态旅游价值,只有环境美,旅游才具有价值。

2.生态旅游对保护环境的意义

(1)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

为了增加当地旅游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扩大旅游区的知名度,旅游开发部门加大力度改善旅游区环境,使得旅游区风光优美、空气清晰、景观协调、气氛融洽。另外,通过建设垃圾填埋场、绿化街道、修建道路等措施,极大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为景区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升景区的形象。

(2)缓解当地居民与生态环境间的矛盾

我国西部的旅游景区大多位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发展生态旅游不仅可以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而且还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这是由于旅游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就业门槛低,吸纳劳动力数量大,劳动转岗适应快等特点。因此发展生态旅游,一方面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治安,缓解传统产业与自然环境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可有效减轻自然保护区的压力,缓解自然保护区和周边居民的关系,从而保护了环境,促进了旅游资源和当地社会发展相结合,这是生态旅游业的核心目标。

(3)提供环境保护资金

财政拨款是我国生态旅游区环境保护资金的主要渠道,但当地政府财政拨款金额往往不足。与国外相比,我国自然保护区投资额度仅为世界平均值的1/25,100hm2仅有1.5美元,平均每个自然保护区管理费用和建设费用的缺口分别占需求额的26%和60%。正因环保资金投入不足,致使大多景区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然而,生态旅游的兴起和发展,为景区开辟了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为提高景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保障,最终实现环境效益与旅游资源开发以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4)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旅游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需要旅游者和当地居民的共同参与,而且他们还从中获得益处。因此通过发展生态旅游,可提高公众对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从而来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并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杜绝破坏环境行为的发生。因此,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对旅游环境实施有效的保护是为了更好、更持续地发展旅游业,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也可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其关键在于找到开发生态旅游和保护环境间的平衡点,实现生态保护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双盈。

二、我国生态旅游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生态旅游开发较晚,人们对生态旅游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尚缺乏科学理解,“无烟工业”的观念依旧流行。在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大多还“重开发,轻保护”。目前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已经造成严重的环境破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资源的盲目开发和滥用

在开发旅游资源时,许多部门急功近利,在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和全面科学论证、评估与规划的条件下,便盲目地开发,而且在开发过程中轻视甚至不进行环境保护,采取粗放式开发模式,对许多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造成破坏。例如香格里拉县的地下温泉是近代温泉形成的典型地质景观,极具观赏性和科考价值,景区内的喷气孔尤为罕见。但开发过程中,在不了解喷气孔的地质构造情况下,开发者企图将喷气孔变为“桑拿浴”,结果严重破坏了稀有的旅游地质景观。

2.生态环境系统失调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们日益增长的各种需求,景区的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正变得如火如荼。由于在景区内开山砍林,使得水土流失严重,经常出现山洪暴发或水源枯竭,导致自然和人文景观失调。有些景区为了追求利益,盲目扩大旅游区面积和修建旅游设施。以索道为例,德国阿尔卑斯山国家公园面积达300多km2,公园内并无一条索道。而我国泰山、华山以及峨眉山等名山,均修建了现代化的索道。索道的建设使游人易集中于山顶,导致自然风景区原貌的破坏,使生态系统变得脆弱。

3.生态环境污染严重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旅游业发展迅速,但缺乏相应规划和管理,再加上国民环保意识较差,致使景区生态环境污染严重。驰名世界的黄山、庐山上的垃圾随处可见,甚至连世界屋脊喜马拉雅山,也有各种饮料袋、包装袋等垃圾。据旅游区提供的资料显示,景区的水、土、大气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噪音、烟尘都超过了规定标准。据“人与生物圈”国际委员会统计,近年我国有1/5的保护区由于生态旅游而横遭破坏、44%的保护区存在垃圾公害、12%的保护区出现水体污染、11%的保护区出现旅游资源退化、61%的保护区存在设施与景观环境不协调。

4.景区环境容量严重不足

众所周知,旅游区环境对污染物净化能力和旅游人群承接能力,都有一定限度。一旦游客人数过于拥挤,人流疏散不开,不仅会损害景区,而且易发生安全事故,降低游客对景区满意度,不利于景区持续和健康发展。如去年国庆期间,九寨沟景区就发生了大规模游客滞留事件,上下山通道陷入瘫痪,变成“上不去、下不来”的“死胡同”。

5.当地居民参与程度低

造福当地居民,解决好他们的就业和发展,是发展生态旅游的最终目的之一,但目前这种情况并不乐观。许多地方在发展生态旅游时,当地居民有效参与程度低,借旅游促发展的潜力远没有发挥。一方面是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不足,制约着旅游资源的开发规模和投资能力,基础设施得不到完善,资源优势无法转化为经济优势,影响着当地居民创收和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是当地政府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在招商过程中经常让利较多,难以保障当地居民的利益。

三、我国发展生态旅游的建议

1.完善法制法规,增强执法能力

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的建设,严格执行和遵守我国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我国参加的相关国际公约和条约。严厉惩罚违反法规的开发和破坏环境行为,使违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把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积极探寻旅游业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促进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进。

2.加强环保教育

生态旅游在我国起步较晚,一些旅游管理部门、当地居民、旅游者以及政府部门,对于生态旅游内涵及如何开展生态旅游缺乏科学认识,因此必须加强生态旅游的环保教育工作。主要对象包括景区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导游和游客。通过环保教育,让游客在享受自然的同时,把保护环境变成自觉行动,做到休闲娱乐、环保两不误。另外,在环境教育过程中,还要采取正规环境教育和非正规环境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且注意环境教育的方法和手段,既要注重理论研究,又要加强实践,通过受教育者的亲身体验来强化教育成果。

3.科学研究,统一规划,有序开发

在编制旅游景区总体规划时,不仅要统筹兼顾景观生态学基础研究、景观生态评价、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景观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还要对旅游区的地质资源、生物资源以及环境质量进行实地考察,科学地论证和评估,把握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合理度,有计划开发,尽量将旅游资源的破坏降到最低,同时要做好开展生态旅游所带来危害环境的思想准备,并适时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了解生态环境的状况。此外,由于生态旅游是个“外来事物”,因此在进行生态旅游规划时,还要结合我国国情,不能机械套用,实行教条主义。在尊重其本义前提下,针对我国的现实问题,在具体技术手段、操作方法、发展模式上寻求创新,我们也要广泛借鉴别国经验,特别是教训,尽量少走弯路。

4.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环境监测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在环境影响评价时,既要充分考虑生态旅游的资源开发、布局设施和生态平衡等因素,又要尽量减少实施中的盲目性、局限性和短期性造成的不必要损失。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如控制游客数量、规定旅游路线、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等,避免游客对景点破坏,减轻生态环境压力,维护景区安全。环境监测不仅可反映旅游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而且为下一步旅游环保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决策部门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防治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化学监测、物理监测和生态监测。

5.科学合理确定环境容量,控制游客人数

各景区要科学、“理性”地论证自身接待能力,探索人性化管理方式,并对景区生态承载力进行评价。各景区可借鉴国外预约的做法,在游客到达之前就做好准备,进行疏导,对景区游客人数、交通住宿条件等信息及时公布,一旦发现游客超出饱和量,就要进行调节,采取延长景区开放时间、科学组织游客买票进入、适时限流等措施。此外,管理部门要积极倡导游客配合景区管理,遵守景区游览秩序,让旅游真正“游”起来。科学合理确定环境容纳量,控制游客人数,即控制旅游活动开发规模,这对于景观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6.吸纳当地居民就业,支持他们创业

我国中西部地区旅游资源丰富,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开发这些地方的生态旅游业,可吸纳当地居民就业,进而促进整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丰富他们的日常生活,使农村面貌发生较大改变。在符合景区统一规划管理下,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可配合景区管理部门,扶持当地居民开办与旅游相关的项目,鼓励他们自主创业。桂林漓江冠岩风景区在这方面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在景区管理部门帮助下,景区所在地草坪乡居民依靠“农家乐”旅游,使其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质量发生了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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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良的政治生态对地方党的建设及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政治生态环境优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优势。政治生态影响全局的发展,引领社会和谐,体现地方形象,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不仅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标志,也是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重要表现。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能凝心聚力,鼓舞士气,激发斗志。反之,则会人心涣散,败坏风气,滋生腐败。优良的政治生态更能确保“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进一步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形成加速经济崛起的强大合力,对推动经济与社会科学发展将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各地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格局,更需要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

优良的政治生态建设是一个需要长期培育、持续建设的过程,需要我们齐心协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与加速崛起的大局同轴运转、同频共振、同向推进,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优良政治生态。

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机制是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环节

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机制,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尤为重要。选准、用好干部,是优化政治生态的关键环节。什么是正确的用人导向?有正确的用人标准,树立注重品行的导向、科学发展的导向、崇尚实干的导向、重视基层的导向、鼓励创新的导向、群众公认的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实践证明,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关系党风民意。公开树立起一个标杆,对广大干部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对政治生态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选准、用好了干部,就能够凝聚党心、鼓舞人心,优化政治生态。反之,选错、用错了干部,则会形成不良导向,涣散党心、挫伤民心,滋长“反生态”的不正之风。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要有完善的机制作保障,须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来完成。形成正确用人导向的机制,使用人导向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水平,以此引领良好的政治生态。在良好的政治生态条件下,作为提高执政能力、提升决策水平的突破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起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任用、留人和监督体系,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机制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要构建和谐、良好的政治生态,迫切需要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氛围,争取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局面。

目前,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对干部综合性评价不够,影响了考核结果的真实性;考核结果不全面,影响了考核的准确性;考核等级评定中缺乏层次性,制约了考核工作激励作用的发挥;部分考核结果简单化、公式化,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年度考核更是形式化,有的为争取考核优秀请同事吃饭拉票;有的单位干脆实行平均主义,将优秀名额逐年轮流安排,无论工作做得如何,人人有份。上述的考核结果难以作为干部奖惩和任用的依据。因而,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机制,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1.建立科学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

在干部政绩考核中要坚持、彻底的贯彻四个标准。①系统性。在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上,符合“三化”的要求,体现“三个文明建设”的成果;②针对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地区、不同基础情况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差异,在统一的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下,对实绩考核内容赋予不同的权重结构和侧重点;③科学性。考核指标的设置上,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工作中心,立足本地区实际,从纷繁复杂的工作中确定重要的、有代表性的、足以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面貌、工作实效的若干重点工作,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主要内容;④可操作性。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和目标的不同标准,实事求是地分出优劣好坏的不同档次。对本身有任务指标、能量化考评的工作要坚持做到量化;对那些确实难以量化的目标,在完成标准和时限上要提出明确要求;对没有具体指标但又非常重要的工作,有可能量化的尽量量化,难以量化的,则应采取群众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变抽象为具体。

2.建立科学的干部任用机制

科学、完善的干部任用制度机制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正确用人机制的新定位、新建立,是对干部选拔工作的新要求。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创新选人用人方式,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健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市场经济的手段,努力探索正确用人机制工作与完善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新路子,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正确用人机制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一种“有为才有位、有位更要有为”的氛围。采用应知应会测试、民主推荐、面试型考察、工作绩效分析等环节确定人选。应知应会测试包括与职位相关的理论、政策、学识与能力的测试,并通过案例分析,全面检测干部的发现问题、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进行工作绩效分析,根据领导干部工作绩效分析评价要点,了解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工作状况,重点分析考察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和工作成效。这种方式可改变以往单一以推荐为主的产生方式,打破传统的以分取人的做法,使每一个条件都成为干部工作的一个正确导向,让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得到优先重用,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如何让优秀的党员干部进入选拔视野,保证选拔的干部是真材实料?这里可以借鉴一下各地的做法。

陕西省实名推荐领导干部,不搞突然袭击,提前将空缺的领导职数情况通报给大家,并将拟推荐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布,给大家有足够的时间思考,让民主的空间尽可能地大一些;而且规定区级领导一律不参加推荐,把推荐权完全交给大家。这种做法有效地防止搞内定人选,克服了为内定人选量身设定的推荐资格条件或因信息不对称内定人选私下拉选票的弊端,同时也使不具备提拔的人士没有跑官的市场。

重庆市全面公示干部政绩,在考察前,把考察的规程、方法、考察对象的拟定、考察活动的安排等告之于民;在考察中,采取预先考察、公开考察、回访考察、跟踪考察、审计考察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考察评价干部;考察后,把拟选用对象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全面予以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杜绝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

这些省市的做法经受住了实践的考验,在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发掘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干部,为政府机关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所选拔的干部群众信服,因而群众的参与度高,政府的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使政治生态更加优化。

3.建立健全良好的“留人”机制

正确对待身边的人才,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①创造一个好的舆论环境,让人才得到广泛的尊重和支持;②创造一个好的道德环境,加强思想作风建设;③创造一个好的实践环境。通过轮岗、干和渠道,让人才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在实践中成长。④要充分尊重人才的意愿,发挥人才的特长,建立良好的奖励制度。

4.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健全正确用人导向,就应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及干部工作全方位程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为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机制提供环境保障。

①加强健全对公共权力部门的监督机制。公共部门掌握着国家的稀缺资源,享有国家授予的某些特殊权利,容易产生腐败。腐败的产生有两个前提:一是公共权力的存在,二是有谋取私利动机的公职人员。因而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行机制,形成行为规范、有章可循的行政执行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事管人”外,还应在权力之外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监控和规范权力的运作方式,杜绝人情关系的蔓延,建立一个完善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强化监督机制,扩大监督范围,权力运用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努力构建与和谐社会要求相符合的干部监督管理新机制。

②改进、优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办法。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注意手握权力的干部的隐性收入和异常的生活方式,发现领导干部有犯错误的苗头,及时通过打招呼、诫勉谈话、函询、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早作提醒,防微杜渐。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认真落实过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责任追究等工作,切实把严格监督和严肃纪律贯穿选人用人始终。

③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广开、畅开监督渠道,欢迎群众监督,多听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专用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关于干部选用工作的来电、来信、来访举报。对不署名的来信和电话也应认真对待,细致甄别。同时严惩对举报人员的打击报复,使举报人员无后顾之忧,监督的渠道才能通畅,腐败才会暴露在阳光之下。

④加大犯罪成本,建立相应的经济处罚条例。目前各地都开始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制定“公职人员犯罪,除法律制裁外,其社保养老金充公”之类的条款,将对预防贪污腐化犯罪有积极作用。退休没有保障,生活没有着落,晚年十分凄凉,犯罪代价之大让人怯步,对手握大权且具一定年纪的公职人员将产生影响。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设优良的政治生态,肯定能极大地激发和调动各级干部的热情,上下更加的心齐气顺、风正劲足,更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全面提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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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数据来源及标准化处理数据来源于哈尔滨市统计年鉴(1999年—2008年)、环境状况公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9年—2008年),并且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消除不同量纲的影响。本文将指标分为正向指标和负向指标。

2.2指标体系建立本文构建了两个子系统城市化子系统和生态环境子系统、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1项。指标选取主要遵循真实、可靠、资料获取性和可比性等原则。采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评分相结合确定权重

2.3评价模型与标准,评价模型。本文的评价模型采用杨士弘提出的协调发展度模型,用于定量评价哈尔滨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两个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协调程度(D),并且找出其制约因素。

3哈尔滨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度结果分析

3.1协调发展度结果分析根据式,研究表明:1999年—2008年间哈尔滨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整体上处于协调发展阶段。协调发展度从1999年的0.594上升到2008年的0.709,说明二者的协调发展水平日趋良好,但未达到优质协调阶段。根据协调等级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999年之前协调发展度0.594,处于勉强协调等级;2000年—2007年从0.613上升到0.691,处于中度协调等级;2008年协调发展度0.709,处于良好协调等级。

3.2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发展水平指数结果分析依据式,研究表明:哈尔滨市的城市化评价指数由0.319上升到0.457,生态环境评价指数由0.408上升到0.578,均呈上升趋势,其中生态环境评价指数在2000年—2002年3年间有缓慢下降,主要是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城市化水平f(x)均小于生态环境水平f(y),说明哈尔滨市在1999年—2008年间属于城市化滞后型。

4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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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成员卜华白在其博士论文中运用了这种指标赋权的方法,该方法属于组合赋权法,是一种将主观赋权(AHB)和客观赋权(Entropy)结合的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先利用AHP法对指标进行赋权,然后,再利用Entropy方法对AHP的主观赋权进行调整,这样就更能保证赋权值的科学性。赋权值的科学性也就使得本研究结果更具有说服力。2.1最优目标约束之下的AHP主观赋权运用AHP法初定指标权重有很多的具体方法,本文采用最优目标约束之下的AHP权向量解法算出各指标的权重。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和人类比较判断能力的有限性,因此,判断矩阵一般不能完全满足一致性要求,如是,不管是近似解法,还是特征根法,其权重的计算结果都难以与“客观存在”的“真权”相吻合,在本质上是一个统计估计问题,因此,判断矩阵中的元素aij的相对权重不总是等于wi/wj,依据这一情况,有文献利用最小平方法,得出了三种相对权重计算的“最优解法”即:LLSM法、LSM法则和LOM法求解权数wi,从这三种最优解法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定义不同的目标函数,最优权值也就不同。因此,在具体的区域产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评价过程中,应依据对评价精度的实际要求,给“合理”的目标函数,只有这样,才可求得最为合适的“最优权重”。2.2运用信息熵赋权法修正AHP主观赋权,最终确定指标权重熵(Entropy)的概念来源于物理中的热学,是统计物理中用来量度分子运动无序程度的变量,ClaudeEShanon在1948年将其引入信息论中,作为系统不确定性(无序程度)的度量,一个系统有序程度越高则信息熵越小(反之亦然),熵权法也是一种信息量权数方法,是客观赋权法中较为常用的方法[9]。信息熵赋权法修正AHP主观赋权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对评价矩阵进行归一化处理,计算指标j的熵值ej;第二步计算指标j的差异性因数gj,确定指标权重;第三步修正权重,通过以上步骤修正之后,得到的新权重更有效。本文以衡阳市铅锌产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为例,具体研究区域产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评价方法及治理对策。

3实证评价———以衡阳市铅锌产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为例

设U代表产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评价的综合因素集,V代产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评价表评价集,A代表产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评价的第一层次因素权重集,An(n=1,2,3,…)代表产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评价的第二层次因素权重集,R代表全体产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评价的单因素评判模糊矩阵,Rn(n=1,2,3,…)代表产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评价的单因素评判模糊矩阵,B代表产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评价的第一层次模糊综合评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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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当下我们国家城市中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应遵循的首要原则。这样我们可以很好的规避水灾或者水污染造成的一系列影响。所以,我们要最尽最大的努力使得河流的治理以及周边生物以及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让河道周边的景物以及人类的生存环境相融合,这样才是可持续发展的要义。另外,我们知道,我们在城市之中的不断更新换代中可以感受的到城市向着集群化的发展方向在不断的发展之中,从而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状况。城市河流水环境是城市居民最宝贵的自然资源、物质财富,城市河流水环境的改善能推动市民物质收入和精神需求两方面的提升。所以,我们应该注重河流的治理以及生态建设的内在联系,一定要改善河流治理的综合环境要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进行治理和规划,要采用科学的,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巧妙的将景观生态学原理、恢复生态学原理、生态工程学原理,采用近自然治理方法很好的结合起来,使得河流在治理中不断的回复生态升级。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保障河流周边生物的多样性,在河流治理的过程中要不断的体现出保护的心态。再次,为了提升人们的生存空间可以进行合理的空间规划,有效的设置文化、健身、娱乐和观景场所使人与水进行亲切的交流,建设出水清、岸绿、突出河流自然属性的城市河流。这样可以使得我们真正的做到了生态环境的建设,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从而子啊人类智力河道的过程中,很好的保障了生态文明的发展,为我们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3标本兼治,控制河流污染,恢复河流自净能力的原则

在河道的治理中,笔者认为只是治标不治本是不行的,我们不能本着先将河水进行肆意的污染,再去全身心的治理的传统道路,这样是不科学的。我们在首次河流治理的时候就要坚持标本兼治的方式方法,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很好的控制河流的自净能力,这样才有利于河道的治理与生态的完美结合,达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最终目标。要想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还要做到很好的清理河水,整理绿色河岸的目的,从而达到从根源上治理问题的目的。可以说,在河流污染的处理中,我们应该坚信,我们要始终保持全流域有效治理,不嗯能够分流与治理,厚此薄彼。我们要充分的实现全流域共同治理,下游治理,上游我行我素,那么所有的治理功夫都会变为空谈,最终达不到效果,所以我们在研究河流治理的过程中,还要注重方式与方法的结合,这样才能达到河流生态治理的良好效果。最终才可以使得城市的发展向着更高更远的方向迈进,我们才能在美好的环境下创造更加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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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评价方法按照IBI的建立方法对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价[19]。IBI的评价标准,采用所有采样点指数值分布的95%分位数法建立,评价等级按照IBI分值由高到低分别定义为优、良好、一般、较差、很差共5个等级。参照点以生境状况中人类活动和土地利用一项得分大于13分和有襀翅目昆虫存在这2个原则确定。各参数间的Pearson相关分析在SPSS15.0中完成。

2结果与讨论

2.1IBI的建立和评价结果根据IBI建立的方法,研究确定S1~S10作为参照点,其余20个点作为监测点。利用底栖动物和着生藻类的调查数据,计算得到总分类单元数、密度、优势种比例、敏感物种分类单元数等共25个候选生物参数,通过敏感性分析、相关性分析,去除辨别力低的参数和冗余信息,最终筛选出总数量、EPT分类单元数、EPT密度、敏感种分类单元数、敏感种分类单元比例、Hilsenhoff生物指数(HBI)6个核心参数,构成松花江IBI评价的指标。根据所有采样点指数值分布的95%分位数法划分IBI评价等级标准:IBI>35.84为优;IBI=26.88~35.84为良好;IBI=17.92~26.88为一般;IBI<8.96为很差。研究区调查的30个采样点的IBI评价结果如表1所示。参照点中,50%评价为优,40%评价为良好和一般,仅10%评价为较差;20个监测点中,65%评价为较差和很差,25%评价为一般,评价为优和良好的占10%。

2.2IBI评价结果与生境质量和水质评价结果间的关系利用Pearson相关性和散点图,分析了采样点的IBI评价结果与其生境质量间的关系。从图1可见,IBI和生境质量评分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生境得分较高的采样点,IBI也普遍较高。参照点的IBI普遍比较高,大部分在21以上,生境质量评分也较高(69~89);IBI在8.2以下的低分采样点,生境质量评分也较低(41~51)。由于栖息地生境与生物群落的关系密切,而且在河流生态环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分析生境状况的破坏是影响生物完整性和造成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受损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各采样点水质参数1—9月的平均值监测数据分析(见表2),松花江流域水质污染主要的超标项目为CODMn、BOD5、NH3-N、COD、TN、TP。调查区域水质以III类水质为主,水质达标采样点比例占67%。S1、S11等6个采样点为IV类水质,S14、S252个采样点为劣V类水质。IBI评价结果对于劣V类的2个采样点均评价为较差;III类水质各采样点中除生境评分比较低的,IBI评价结果基本在一般到优的等级,虽然IBI结果同时还受到生境质量的影响,但总体上IBI评价结果与水质是基本符合的。

2.3生物参数与生境和水质参数的关系对10项生境参数与26项生物参数间的相关性进行了分析。表3结果表明,除河岸土地利用类型外,其他9项生境参数分别与不同的生物参数间呈现出显著或极显著的相关性,这进一步说明了流域的生境状况会对河流水生生物状态产生影响作用。其中,生境总得分与EPT分类单元数、敏感物种分类单元数、底栖动物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等多项生物参数间存在显著/极显著的正相关;同时,生境总得分与耐污种分类单元比例、生物学污染指数间存在显著/极显著的负相关。其次,速度与深度结合性、河岸稳定性、河水水量情况等指示河流水文和河岸状况的生境参数也与多项生物参数间存在不同程度的相关关系。总体上呈现出与表征生物质量良好、水质清洁的生物参数存在正相关,与指示水体污染的参数存在负相关,这说明河流水文和河岸参数对河流水生生物状态也会产生比较显著的影响和变化。同时,河流水流情况、植被多样性、水质状况和人类活动强度这4项参数与IBI之间呈现出显著/极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这些生境条件更明显地引起生物完整性的变化。对以上这些数据的分析表明,河流的生境质量与河流中水生生物的状况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生境质量受损和退化会显著地反映在生活其中的生物的变化情况,如敏感物种数量和种类的减少、耐污物种数量和种类的增加、耐受污染能力增加等变化。对辽河的研究也表明,辽河栖息地质量与多项底栖动物生物指标显著相关[2]。相关学者在生境对生物影响的关系研究中发现,卵石和大石基岩等好的底质能保持河床稳定性[23],好的生境条件可以为底栖动物提供稳定且多样的栖息空间,支持多样的底栖类群。综上分析,栖息地生境质量的受损和破坏,确实是影响松花江流域水生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境因素。为恢复和改善流域的水生态质量,其生境质量应该受到重视和保护。

研究还发现,生境总得分、速度与深度结合性、河岸稳定性等几个生境参数都与着生藻类的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和Pielou均匀度指数间存在显著/极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通常情况下,多样性和均匀度越高,指示生物状态越好,水体污染越轻[26],但是本研究数据表明,生境质量的破坏会引起着生藻类多样性和均匀度的增加。底栖动物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其多样性和丰富度指数都与生境存在正相关关系。分析认为,着生藻类多样性的变化可能是由于耐污种种类和数量的增加所引起,所以这种情况下,着生藻类多样性和均匀度指数不适合单独用于松花江流域的评价,相比底栖动物更适合应用在松花江流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中。对超标的水质参数与各生物参数、IBI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电导率和溶解氧与多项着生藻类的生物参数存在相关性,溶解氧与藻类多样性指数、HBI、耐污种数量等呈显著负相关,说明耗氧污染物的减少会使得底栖动物耐污种数量下降,反映有机物污染的指数值也随之下降。电导率与藻类多样性指数呈显著正相关,与底栖动物密度、耐污种数量等呈极显著/显著正相关,与敏感种分类单元比例呈显著负相关,说明有机质污染导致底栖动物耐污种的数量增加,敏感种种类减少,底栖动物总密度的增加分析可能是由于耐污种数量的增加引起的。有研究发现,营养物质浓度的增加,可能引起底栖动物的总密度减小[27],也可能引起底栖动物总密度增加[28]。CODMn与底栖动物敏感种数量比例呈显著负相关,BOD5、NH3-N、COD、TN、TP与总密度间呈极显著正相关,6个污染因子与污染指数间呈极显著/显著正相关,这进一步佐证了上述结论。其次,有机质污染引起藻类多样性增加,分析可能是耐污种藻类的产生和繁殖的结果。耐污种数量、耐污种数量比例、HBI及污染指数这4个指示污染程度的生物指数分别与CODMn、BOD5、NH3-N、COD、TN、TP几个超标污染因子显示出不同程度的正相关,这样的结果进一步说明了有机质和N、P等富营养化元素的污染对于松花江流域水中生物的多样性分布,耐污种敏感种的出现和繁殖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但IBI并未与这些化学参数显示出明显的相关性,但这并不影响化学污染的压力在单个生物参数上产生的显著影响,虽然利用单个生物参数评价生物质量不够全面,但是可以依赖其寻找潜在化学压力,为水质治理和防护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除了了解河流的生物状态,更重要的还是要解决污染因子和生物质量间的关系[29],这样评价工作才能有效的为河流污染的治理和修复提供有利支持。已开展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分析BOD5、COD、TN、TP、浊度等综合性的污染因子与生物参数间存在的相关关系上[1,5],尚没有深入分析直接引起生物状态变化的化学影响因子及其之间的影响方式。目前,在松花江还无法确定其有机污染物的种类,对于针对松花江流域生物状态和特征有机污染因子间的关系的研究,还需要更长时间的研究来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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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自然水资源

齐齐哈尔市主要的江河有嫩江、诺敏河、雅鲁河等170余条,有湖泡800余个。因此,齐齐哈尔市的入境水量十分充沛。此外,齐齐哈尔市有15个地下水含水层。这些地下含水层分布在平原潜水分布区,它们调蓄能力强,补给量充沛,地下水埋藏浅,便于开发利用。齐齐哈尔市江河天然水质好,地下水可满足饮用水要求。

1.3自然土地资源

1998年底,齐齐哈尔市拥有耕地面积大约为2602万公顷,草原面积约为1145万公顷,林地面积约为560万公顷,水域、苇塘面积约为275万公顷,荒地约为195万公顷。齐齐哈尔市土壤主要有暗棕壤、黑土、草甸土、沼泽土、砂土,且齐齐哈尔市大部分土壤热量高、透性好、质地轻、地势平的优点。

1.4自然森林资源

齐齐哈尔市林业用地面积约为68.5万亩,可用林地面积约为41.5万亩,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共41.1万公顷,林木蓄积量约为164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大约为11.7%。

2齐齐哈尔市生态现状

目前,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虽然在有些方面与其他城市相比有一定优势,但是与过去的二十年相比,该市在以下几个方面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草地面积逐渐减少,鼠害也日益严重。草地面积减少了近33.47万平方千米,减少幅度达38.8%;可利用草地面积平均每年减少达2.27万平方米;草地的实际载畜量超过了理论载畜量。在过去的二十年间,齐齐哈尔市天然湿地减少了5.8万公顷,对湿地动物的生存产生了直接影响,特别是对鹤类的生存与繁衍构成威胁。此外,齐齐哈尔市这几年来也开始出现了水资源短缺现象,水土流失严重,空气污染也越来越严重。

3齐齐哈尔市建设生态城市的意义

3.1解决齐齐哈尔市的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矛盾

建设生态城,可以逐渐提高城市发展的环境意识,减少对生态资源环境污染和破坏。基于生态城的理念,在城市工业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加快产业机构的调整,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工业生产的节能降耗。

3.2生态城市建设是提高城市绿色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建设生态城市,有利于齐齐哈尔市步入先进的世界绿色科技领域,提升该市的整体素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力和形象。作者认为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如果一个城市能拥有好的生态环境,就能更好的吸引人才、资金和物资,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例如,该市的“扎龙自然保护区”“、明月岛”等就吸引了众多的游客,促进了该市的旅游业发展。因此,绿色规划与建设是建设生态城市重要内容之一。

3.3生态城市建设可以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

随着经济的日益增长,齐齐哈尔的居民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相对于传统的数量型、物质型、户内型的城市生活来说,现在的城市居民更青睐于质量型、精神型、户外型的生活。生态生活休闲方式正在成为市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4齐齐哈尔市生态城市发展目标

4.1注重生态环境的生态效益

齐齐哈尔市的城市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周边乡村的绿化状态。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绿色植物是自然保持生态平衡的支柱,是生态系统中的生产者。绿色植物具有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障人体健康的作用,此外,绿色植物还有降温、增湿、除尘、隔噪、杀菌和调节气候的功效,这种自然生态功能是任何人工环保工程所不能代替的。

4.2强调生态环境的经济效益

比如,旅游景区的旅游收入,餐饮服务界、经济林木的产品收入和园林设计、施工,道路绿化工程等直接经济收入。因此要加强对“扎龙自然保护区”、“沙龙动植物园”、“明月岛”、“龙沙公园”、“哈拉海湿地”等绿色生态的保护。借助这些自然景观来吸引更多的游客,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此外,自2001年以来,齐齐哈尔市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四届“绿博会”,共有来自国内29个省(区、市)以及24个国家(地区)的上万家企业的6万多名中外客商前来参会参展,累计成交总额超2亿元。齐齐哈尔市因而赢得了“绿色食品之都”的美誉,目前,该市绿色(有机)食品年种植面积1280万亩,年产绿色农产品140亿斤,拥有绿色有机产品标识1500多个。因此要充分利用该市现有资源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同时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4.3体现生态环境的社会效益建设绿色生态城市体现了我市服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绿色”孕育着一个城市的社会文明。城市生态环境的好坏不仅是城市经济实力的反映,也是一个城市精神风貌好坏的标志。

5齐齐哈尔市生态城市的发展原则

5.1生态城市建设要坚持规律性原则

自然规律是一个庞大而又精密的规律体系,人们很难对它有透彻的理解。因此,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同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千万不可狂妄自大、为所欲为。生态城市建设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顺其自然。

5.2生态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城市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城市的建设必须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注重城市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市民对生活、工作、休闲的需要,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

5.3生态城市建设要坚持绿色生态是生产力的原则

在以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为基础的情况下,一定要重视城市的水环境、城市市容卫生、城市垃圾等污染物的等方面的协调统一治理。因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6建立和完善生态城市建设的决策管理机制

6.1健全生态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机制

建立齐齐哈尔市“城乡清洁”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或地区的生态城市建设工作,形成市、县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组织管理体系。

6.2完善齐齐哈尔市资源管理体系

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有效的自然资源产业政策;从该市独特的自然地理、历史文化、人口规模等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个符合我市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资源管理体制;提高该市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竞争性开发和资产化管理,依法征收资源使用费用、补偿费,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控制人们对资源的滥用。

6.3建立完善的公众参机制

全市推广和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树立环境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准则。此外,相关单位组织和领导人应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开展垃圾分类推放、节约用水、资源回收利用等环保活动,同时成立群众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有奖举报”机制,建立环境诚信制度,公开环保政务信息、扩大群众对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环境生态论文篇12

二、像人一样生活:需要与生态的内恰

人要像人一样生活,首先就必须理解什么是人,什么是人的本质。雅斯贝尔斯认为,我们应当认识人的真正存在、了解人的真正自由和理解人的真正本质。他进而认为,人的真正存在与自由,并不像现代社会中不断发展的各门关于人的科学那样,仅仅将人当作一种客体,通过各种层面的知识就能够被认识。我们认为,对人的认识必须从总体上进行把握。人是物质性与精神性的统一,由于人的物质性存在是有限的,而精神性存在可以无限,所以这种总体状态与人的需要是相互对应的。因此,人要像人一样生活,就意味着人必须成为一个物质需要有限而精神需要无限的存在者,换而言之,就是要在满足人之基本物质需要的条件下着力于其精神世界的开发,促进人的健康全面发展。但是过去的无限发展理论,却并没有受导于如此的认识,而是将人的物质需要从自然限度中释放之后,就让需求如脱缰的野马任其狂奔。人们沉醉于对物质利益永不停息的追求和满足之中,物质需要成为人们耗费精力而永无注满的无底深潭,使人们沉溺于无止境消费和无意义的生活。如前所述,无限发展带来的生态问题是严重的,而要摒弃无限发展主义,保护好生态环境,就必须使人回到人本身的本然规定之中,即成为一个物质需要有限、精神需要无限的存在者。而要如此,首先就得让人类习以为常的无限的物质需求“回归”到它的一定的应有限度之内,即必须对人的物质需要进行合理调控。那么如何进行调控?这是一个复杂问题,但其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人类物质需求必须符合自然生态的平衡发展,必须限定在自然能够提供相应需要的限度之内,人类物质需求应当是一种被调控的生态化的物质需求。要对人类的物质需求进行生态化调控,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培养人们物质需求的生态化意识。人们只想到其无限的物质需求应当不断地被满足,而很少考虑那些无限的物质需求本身是不是合理,更没有考虑到它们有没有符合生态要求,是不是具有内在的生态合理性。面对如今严峻的环境恶化形势,我们必须对自己的各种物质需求进行生态化考量,在考察它们是否具有生态合理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而要进行这种合理考量,就得有这样的意识准备:一是树立物质需求的生态有限意识。人类需求内含物质需要与精神需求,是二者构成的总和,我们能够说人的精神需求可以无限发展,而人的物质需要则不能无限发展,它必须受到限制。二是建立物质需求的生态有度意识。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其内在节度,物质需求也是如此。物质需要须符合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个体生态的内在节度,任何超出这些节度的物质需求,都可能对人类带来危害,都必须得到调整。三是确立物质需求的生态合理意识。物质需求的生态合理性包括需求本身的生态有利性、需求对环境的生态维护性以及对实现需求的条件可能性,从这三个方面对人的物质需要给予全面考量。那么,如何培养人之物质需求的生态化意识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有许多可借鉴的思想资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寡欲思想对于控制我们过多的欲望,对于我们物质迷狂精神的生态化“整肃”是有积极意义的。孟子曰:“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道德经》则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可见,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认为寡欲可以养生、养性,而这种养生、养性原则因天人合一而完全内恰于生态要求。荀子则认为相对于总体上谈欲之多寡,不如谈欲本身的性质规定。他说:“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语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数也,非治乱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虽曰我得之,失之矣。”他认为欲望本身的合理性非常重要,不合理的欲望多了容易扰乱社会秩序,合理欲望的增长则无伤于社会秩序。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寡欲思想,其实主要是谈寡物质之欲,这当然有一定道理。但如果关涉到精神以及道德之欲,我们则认为不但不能减少,反而更应当增多。这是因为我们对精神对象的分享不仅有利于人们生存境界的提升,而且也不会造成其自身的减少,就更不会因此带来生态问题。那么如何开发人的精神领地、如何发展人的精神需求———即如何使人成为一个重心偏于精神的存在者呢?我们认为至少得注意两方面:

环境生态论文篇13

华北野生动物种类、种群数量与地理分布的历史变化过程,很有必要作为一个专门课题加陨钊胩教郑夥浅S兄谖颐侨嫒鲜兜钡氐纳淝ㄊ贰U馐且蛭谝桓鋈范ǖ牡乩砬蛑校吧镏掷嗉捌渲秩菏康谋浠唤鍪粲谏淝ǖ囊桓鲋匾矫妫乙彩嵌陨淝ǖ淖芴宸从场2还匀唤缰卸锏闹掷嗉倍啵颐俏薹?也无必要)一一加以考述,比较可取的做法是选择那些具有生态标志性的动物、特别是与人类关系曾较密切的大型经济动物作重点考察。恰好,关于这些动物历代文献记载较多,考古资料也较为丰富,这使我们有可能对它们进行较为具体的历史研究。

鹿类动物[3],是大型陆地野生食草动物的典型种类,也是重要的经济动物。在历史上,鹿类曾对华北居民的经济生活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反过来说,华北地区鹿类种群数量与分布区域的历史变化,乃是当地人类活动改变生态环境的直接后果之一,是这一地区生态环境变迁的重要历史表征。本文尽量汇集各类文献中的零碎记载,对中古即公元3—9世纪华北地区的鹿类动物及其分布情况作较为详细的考述,并对其所反映的若干生态史问题稍作推论,为开展对华北生态史的综合研究整理一点基础资料[4]。

一、中古以前华北的鹿类

为更好地说明鹿类动物与生态变迁的关系,我们先来追述一下中古以前的情况。

在农耕和畜牧出现之前,由于人口十分稀少,技术能力极其低下,采集、捕猎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干扰还十分微弱,华北生态系统基本处于原始状态,各种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尚未受到破坏。因此,远古时代这一地区分布着种类众多、数量巨大的大型野生动物,甚至还有犀、象等后来只分布于热带地区的动物活动[5]。其中,鹿类动物是一个最为庞大的家族,也是当地原始居民的主要捕猎对象和食物来源之一。新石器时代的华北虽然已有了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但捕猎野生动物仍为当地居民谋取食物的主要方式之一,而鹿类动物仍是他们最重要的肉食来源。这一情况,已为大量考古实物资料所充分证明。

袁靖曾“比较全面地收集了目前所知的我国各个地区新石器时代的54个遗址或文化层中出土的动物骨骼资料,并对它们按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分别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根据他的研究,这些遗址(年代约在距今10000年至4000年之间)中所出土的野生动物骨骼,主要集中在梅花鹿、麋鹿、獐等鹿科动物[6]。笔者据其文附表资料统计,属本文讨论范围内(袁文分列为黄河中上游地区和黄淮地区)的35个遗址或文化层所出土的野生动物骨骼中,鹿类骨骼的数量居于绝对多数[7],一些遗址所出土的鹿类骨骼数量很大,比如陕西临潼姜寨遗址一、二、四、五期文化层共出土有167具,白家遗址出土有218具;安徽濉溪石山子遗址出土数量更多达353具;山东泗水县尹家城遗址也出土有125具之多。这些事实说明,新石器时代鹿类动物在华北的分布十分普遍,并且种群数量之大应居于陆地大型野生动物之首。

到了商周时期,黄河中下游的农牧业已取得一定发展,但人口仍然稀少,土地开垦尚不甚广,包括鹿类在内的各种野生动物,仍有广袤的蒿莱丛林和辽阔的湖沼草泽可供栖息繁衍,因之彼时华北地区的各种鹿类种群数量众多,其中麋(即俗称的四不象)的数量最为庞大。

商代的情形,甲骨卜辞的记载可以说明。根据这些记载我们看到:在当时,捕猎野兽仍为重要的经济活动,卜辞中关于“麋擒”、“逐鹿”、“射鹿”、“获鹿”、“画鹿”、“获獐”之类的文字相当之多,可知鹿类仍是最重要的捕猎对象。据研究者统计,见于现有甲骨卜辞中的鹿类猎获数量,仅武丁时期就达2000头之多[8],每次捕猎常常所获甚丰,猎获的鹿类常在百头以上,其中有一次“获麋”的数量竟多达451头[9]!殷墟动物骨骸出土情况证实了甲骨卜辞记载的真实性。根据古生物学家的鉴定和统计,殷墟出土的野生哺乳动物骨骸,千数以上者有肿面猪、圣水牛和麋,獐和梅花鹿的数量也在百数以上[10]。这些无疑反映:当时安阳及其附近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众多,分布密度相当高。否则,以当时的狩猎技术条件,捕获如此众多的鹿类是不可想象的。

至西周初期,这种情况似乎仍无太大变化,《逸周书·世俘解》中有一条材料记载说:

武王狩(发生在武王伐纣之后不久,在殷都附近进行),禽虎二十有二,猫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氂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罴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麈十有六,麝五十,麇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11]。

这可能是一次动用大批军队而进行的大规模围猎活动,一共猎获13种野兽计10235头,其中包括麋、麈(鹿群中之雄性头鹿)、麝、麇(即獐)和鹿(应主要为梅花鹿)等在内的鹿类动物8839头,占全部猎物数量的76.5%;而麋又占鹿类之中的大多数(超过59%)。尽管《逸周书》是否为信史,历来史家均有怀疑,这段文字所载是否确实也不得而知;但其所反映的情况,在相当程度上是合乎情理的[12]。

自西周至春秋时代,华北平川草泽地区仍有大量的麋鹿栖息繁衍,山丘林地中也是獐、鹿成群。《诗经》的记颂反映:当时许多地区仍有广阔的“町疃鹿场”[13],到处有“呦呦鹿鸣”,成群的鹿觅食徜徉于苹、蒿草丛之中[14];行人在林野发现死獐、鹿的现象时有发生[15]。其它文献也有相似的记载,如《史记》卷4《周本纪》有云:“麋鹿在牧,蜚鸿满野。”虽是一种政治比喻,但也反映了当时郊外多麋鹿的事实;在春秋时期,有些地方甚至仍然麋多成灾[16]。因此之故,在当时鹿类的遇见率仍相当高。据《春秋左传》“鲁宣公十二年”记载,在晋、楚邲之战(战场约在今河南郑州、荥阳一带)期间的某一日,参战士兵曾两次遇见了麋(一次有麋六头),且有捕获。这些事实说明,在当时,鹿类特别是麋鹿,仍是常见的动物。

但是,自战国以后,华北地区人口有了很大的增加,同时由于铁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耕垦技术能力大大提高,广袤的丛林草莱不断被垦辟为农田,这使得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不断缩小,鹿类的种群数量也不断减少。因此,虽然战国秦汉文献中仍不时有关于鹿类的记载,但鹿群的数量已远不能与以前相比。从文献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习惯于沼泽湿地的麋,在秦汉时代已少见踪迹;其它梅花鹿、獐等等,也逐渐由平原向山区退避。所以战国秦汉文献所显示的鹿类遇见与捕获概率已远低于春秋以前,东部平原地区则基本不见有捕猎鹿类的记载。这些正是战国以来华北地区的生态环境,由于农业的高度发展而发生了显著变化的反映。

不过,直到中古时代,华北地区的人口密度毕竟不象晚近时代那样高,生态环境破坏也不似近数个世纪这样严重。根据各类文献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本区域的许多地方,特别是在西部山区,仍有大面积的树木丛林;东部平原地区还有一些水面广阔的湖沼泽地[17]。这些都给大型野生动物保留了一定的栖息场所。因此,在中古时期,华北各地山岭丛林之中仍有成群的獐、梅花鹿、麝等鹿类动物活动;麋也并未绝迹,在河流和沼泽附近,偶尔还可见其踪迹。在历次战乱和人口锐减时期,比如魏晋北朝时期,由于土地荒芜,草莽复生,包括鹿类在内的各种野生动物,虽不及春秋以前那样数量众多,但较之两汉时期似乎有所增加。

二、中古华北的主要鹿种及其分布

历史文献关于中古华北鹿类的直接记载虽然不少,但资料极为零碎,并且对于鹿类的种属时常记载模糊,叙述起来相当困难,更无法从统计学上作出数量说明。在此,我们仅根据有关资料,就主要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作些描述。

根据现有资料,我们大体可以分辨出,当时这一地区的主要鹿类有梅花鹿、麝、獐和少量的麋。至于其它属种,则无法断定。

1、梅花鹿梅花鹿(学名C.Nippon),古文献中或作斑鹿,可能是中古华北分布最广的鹿种,大抵各地丘陵山区多树木丛林之处,都有梅花鹿的出没。它的分布区域,可以根据当时文献中关于白鹿的记载来加以推断。

现代动物学研究表明,所谓白鹿,不过是梅花鹿隐性白花基因的表现型,是一种罕见的变异现象,发生机率极小。因此,有白鹿出现的地区,必定有梅花鹿的生息,而且其种群数量还极有可能是相当大的[18]。

从很早的时代开始,中国古人就以白鹿出现为“祥瑞”,因帝王圣明仁德所感而至。《宋书》卷28《符瑞》中说:“白鹿,王者明惠及下则至。”因之,地方一旦发现有白鹿出现,必定要报知朝廷,捕捉到了以后都要上献皇帝,至晚从汉代开始,这已形成了一种惯例[19]。以白鹿出现为“祥瑞”的观念,自然是虚妄的;但史书关于白鹿出现的记载,一般来说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地方官员已将捕获的白鹿上献给了朝廷,所以史书才记载了下来。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有谗谀之臣谎报的情况。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有关记载,推知当时梅花鹿的种群分布情况。

魏晋南北朝文献关于白鹿出现的记载,主要见于《宋书》和《魏书》。《宋书》卷28《符瑞》中所载,可确认属于本区者共11次,时间起于曹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终于刘宋后废帝元徽三年(公元475年)。其中言“献”者6次、言“见”者2次、言“闻”者3次。至于出现地点,该书称黄初元年有19个郡国上言白鹿出现,令人怀疑,(很可能是因其年曹丕废汉建魏、即位称帝,地方州县为了献媚,故而编造此种“祥瑞”上报,表示曹氏篡汉是“上应天命”。)其余10次,分别见于扶风雍县、天水西县、东莞莒县岣峨山、文乡县、谯郡蕲县、彭城县、徐州济阴县、雍州武建县、梁州和郁州;《魏书》卷112下《灵徵志》下所载,可确认在本区范围内者有22次,时间起自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公元401年),终于东魏孝静帝武定元年(公元543年),其称“献”、“获”或“送”者,共17次,称“见”者5次。除一次出现地点不详者,其余分别见于魏郡斥丘县、建兴郡、定州、乐陵、代郡倒刺山、相州、洛州、京师(平城)西苑、秦州(2次)、青州、司州(4次)、荆州[20]、平州、齐州、济州、徐州和兖州。

关于隋唐时期白鹿出现,《隋书》和两《唐书》没有集中的记载,《册府元龟》则记载有13次,其地点分别在华池之万寿原、骊山、麟州、沂州、九成宫之冷泉谷、济州、潞州、皇家禁苑(2次)、华山大罗东南峰驾鹤岭、皇家闲厩试马殿、亳州、同州沙苑监,以关中居多[21]。

根据上述记载可知:在中古华北,许多州郡都曾有白鹿出现,而以多丘陵山地的州郡较为频繁;处于黄淮海平原的诸州郡也时见报道。由于京畿附近常禁民间私猎,而皇家苑囿往往养有数量不小的鹿群,因此,白鹿较多出现于这些地方。这些事实说明,梅花鹿在当时这一地区曾有相当广泛的分布,在丘陵山地较多的地方和京畿附近,梅花鹿的种群数量较大,分布密度较高;东部平原地带也有不少分布。

2、麝中古华北的另一重要鹿种是麝(学名Moschusspp.)。在我国,麝有两种,即马麝(学名Moschuschrysogaster)和原麝(学名Moschusmoschiferus)。著名的香料——麝香,系麝的包皮腺分泌物,是一种具有强烈芳香气味的外激素,为世界三大动物香料之一(其它两种分别来自灵猫和河狸)。在中药学里,麝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药材。据现代药学研究,麝香对人的中枢神经有兴奋作用,能兴奋呼吸中枢和血管舒缩中枢,中医用于治疗急热性病人的虚脱,中风昏迷和小儿惊厥等症,疗效显著。

因《大唐六典》、《通典》、《新唐书》和《元和郡县图志》等保存有较详备的唐代各地土贡麝和麝香的资料[22],故不需太费力气,我们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确定当时麝的主要分布区域。据《通典》记载,在唐代,麝香被制成颗粒,诸州上贡数量自10颗至30颗不等[23]。当时除华北州郡贡麝香外,南方各地特别是山南、剑南也大量土贡麝香,说明麝香在当时是一种大量需用的药用香料,颇疑与唐代社会上层、特别是皇室多患“风疾”有关(“风疾”问题将另文讨论)。至于直接贡麝,大约是供皇家苑囿豢养并取麝香之用。

根据《新唐书·地理志》的记载,唐代贡麝和麝香的州郡,属于本区(或部分属本区范围内)的有共有22郡,其中贡麝的有同州冯翊郡、庆州顺化郡、丹州咸宁郡、延州延安郡、灵州灵武郡、虢州弘农郡,贡麝香的有商州上洛郡、岚州楼烦郡、忻州定襄郡、代州雁门郡、妫州妫川郡、檀州密云郡、营州柳城郡、河州安昌郡、渭州陇西郡、兰州金城郡、阶州武都郡、洮州临洮郡、廓州宁塞郡、叠州合州郡、宕州怀道郡、甘州张掖郡。

一般说来,能上贡麝或麝香的地区,即有麝的栖息。由以上记载可知,唐代在燕山——太行山一线以西以北、青藏高原以东的许多州郡土贡麝香或者麝,甚至距长安不远的同州亦以麝香称贡,说明这些地区均有麝的活动栖息。但黄河下游州郡,则不见有贡麝香的记载,说明唐代麝在那些地方很少分布或没有分布。考虑到麝的生活习性特别是食性,东部地区可能一向不曾有过大群的麝。

3、獐獐,古文献亦称麇(学名Hydropotesinermis),也是中古华北的重要鹿种。相比较而言,獐不象梅花鹿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并能够提供珍贵的鹿茸,亦不似麝是麝香的主要来源,因此它在古代的声望不及于后二者。不过,獐乃为当时重要的捕猎对象和重要的野味肉食来源,分布区域也相当广泛。在古代,獐的隐白基因表现型——白獐,也被视作一种吉祥物,史家谓:“白獐,王者刑罚理则至。”[24]即白獐的出现,是帝王施行刑罚平正公允、合乎法度的一种自然感应。因此,地方发现白獐出现都要报知朝廷;如果捕获白獐,也必定上献。我们从《宋书》、《魏书》及《册府元龟》中找到与本区有关的记载共27次。具体情况如下:

《宋书》卷28《符瑞》中载有17次,其中言“献”者12次、“见”4次、“闻”1次,时间起自曹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终于刘宋明帝泰始五年(469年);除1处记载称19个郡国上言白獐出现不可靠(理由见上文)外,其余记载所涉及的地区有:琅邪、魏郡、义阳、汲郡、梁郡、汝阳武津、东莱黄县、马头(属豫州)、济阴、东莱曲城县、济北、南阳(3次)、北海都昌、汝阴楼烦;

《魏书》卷112下《灵徵志》记载有7次,6次言“献”、1次称“见”,时间起自北魏明帝永兴四年(412年),止于东魏孝静帝武定七年(549年),出现的地区分别是章安、怀州、豫州、华州、徐州(2次)和瀛州;

《册府元龟》卷24《帝王部·符瑞》三记有3次,2次言“见”、1次称“献”,分别为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年,豫州)、十五年(海州)和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年,许州)。

据以上记载可知,当时白獐基本出现于本地区的东部,太行山脉以西则很少见,这似乎表明当时獐主要分布在本区东部。这是由于史料记载缺失,抑或实际情况即如此,尚须进一步考证。从我们所搜集到的资料看,至少关中地区还栖息有一定数量的獐,例如唐文宗开成四年四月,“有獐出于太庙,获之。”[25]这或可认为是从禁苑中逃逸出来的,不能算作自然分布。但孙思勰也曾提到:岐州有上等的獐骨和獐髓,可以入贡[26]。不过,喜于溪河水际活动是獐的生活习性,只要其它条件具备,东部湿润多水区域更适合它的栖息。这样看来,当时本区东部獐的分布较多,故白獐出现亦以东部居多,似也合乎情理。

4、麋比较麻烦的是麋(学名Elaphurusdavidianus)。如前所言,在远古至于春秋时代,麋鹿曾是东部湖沼草泽地区的优势鹿种,种群数量十分庞大。但是,随着土地不断被垦辟,自战国秦汉以后,这一地区的麋鹿日益稀见,在诸鹿之中,其种群数量和分布区域减缩最为明显,以至一些学者曾认为:西汉以后麋已在这一地区绝迹。[27]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但至晚近时代,麋不但在华北、甚至在整个中国都逐渐完全绝迹,清代晚期仅北京南郊皇家苑囿中尚有少数豢养,八国联国攻进北京后,竟被洗劫一空,致使中国麋种断绝。直到20世纪80年代,始由英国乌邦寺公园引返其种,现于江苏沿海地区辟有麋鹿饲养场。在中古时代,麋在华北地区的分布已经很少,不过并未绝迹,北魏道武帝天兴五年(402年)曾发生过一场天灾,史称“是岁天下牛死者十七八,麋、鹿亦多死。”[28]可见当时华北地区还有麋分布。因此,我们从一些零碎的资料中,尚可约略寻觅到麋在本区活动的踪迹。

首先,在华北北部边缘草原地带水源丰富之处,似乎还有些麋群活动。例如《魏书》卷28《古弼传》载:公元444年,魏帝复畋于山北,“大获麋鹿数千头,诏尚书发车牛五百乘以运之”。如文中“麋鹿”乃指麋一种,则那里的麋鹿种群仍甚不小;若是“麋、鹿”两种的合记,则当地至少也还有麋的活动。无独有偶,唐·张读《宣室志》卷8记载说:侨居雁门的林景玄“以骑射畋猎为己任”,“尝与其从数十辈驰健马,执弓矢兵杖,臂隼牵犬,俱猎于田野间,得麋、鹿、狐、兔甚多”,表明今山西北部地区尚有麋的存在。此外,位于陇右道廓州化城县东北七十里的扶延山中,也“多麋鹿”[29]。

内地亦见有麋的记载。如虢州、邓州、济源等地在唐代还有麋栖息。《新唐书》卷215《突厥》上云:“虢州负山多麇麋,有射猎之娱。”[30]同书卷162《吕元膺传》也说:“东畿西南通邓、虢,川谷旷深,多麋鹿……。”至于济源地区,初唐人王绩称其居住河、济之间时,“亲党之际,皆以山麋野鹿相畜。”[31]今山东高密、江苏洪泽湖一带,在唐代也有麋群栖息。前者见于《元和郡县图志》的明确记载[32],后者则在《千金翼方》有所反映[33]。

由此可见,直到唐代,华北一些地方尚有麋活动,只是其种群数量远不能与先秦以前相比,活动区域也极为有限,与同时代的梅花鹿、麝和獐相比,数量也要少得多。这自然是因为原先最适于麋生息的东部平原沼泽地带,此时已变为农耕经济的中心区域,各地湖沼草泽虽未至全部淤废,但可供麋栖身之处已经不甚广;虽然山区川谷溪涧也适于麋鹿生息,但毕竟不能容纳很大的种群。

三、中古华北的猎鹿和鹿产品利用

以上根据各类文献的记载,对中古华北主要的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进行了梳理,试图说明当时这一地区尚有种群数量相当可观的鹿类资源。为了进一步证实上述意见,以下再对中华北的猎鹿和鹿产品利用情况略作叙述。

中古文献关于华北地区猎鹿的记载甚为不少,不过主要集中在太行山——豫西山地以西地区。为方便起见,我们最好分区述说。

1、北部沿边地带华北北部沿边是草原地带或者毗邻草原,那里的野生动物资源较之内地远为丰富,故射猎活动亦比内地频繁。

文献反映,在北魏前期,都城平城以北地区、特别是今阴山一带,是鹿类及其它野兽栖息的渊薮,为获得充足的生活资源,当地居民经常性地进行大小规模的围猎活动,狩猎业甚至是北魏前期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大规模狩猎活动经常性地进行,魏王也常亲自出马。黎虎根据《魏书》统计:北魏前期5帝在位的85年间,共计出猎67次,平均每1年零3个月即出猎1次[34],每次围猎都是收获甚丰。如公元413年,北魏明帝拓拔嗣“西幸五原,较猎于骨罗山,获兽十万。”[35]鹿类动物乃是最重要的围捕对象;《魏书》卷4上《世祖太武帝纪》更称:“神麚四年(公元431年)冬十一月丙辰,北部敕勒莫弗库若于帅所部数万骑,驱鹿数百万,诣行在所,帝因而大狩以赐从者……。”虽然这一记载可能有较大夸张成分,但即使没有数百万而只有数十万,其场面也是极为壮观的;同书卷28《古弼传》又载:公元444年,魏帝复畋于山北,“大获麋鹿数千头,诏尚书发车牛五百乘以运之。”一次围猎活动能有如此大的鹿类捕获量,对于今人来说,是无法想象的,说明狩猎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十分庞大惊人。鄂尔多斯沙漠南部地区,也有大量鹿群活动,猎鹿活动也是经常性的。北周时期,宇文宪之子宇文贵年方十一年,“从宪猎于盐州(今陕西定边一带),一围中手射野马及鹿一十有五。”[36]也许这段记载有夸张成分,但如非当地有很大的野生动物种群,以一持弓小儿,在一次围猎中即能射得野马及鹿十余头,无异于天方夜谭,史书中也不能出现这样的记载。在幽州地区,鹿类动物也是重要的捕猎对象,当地甚至有人以驴子驮运鹿脯南下至沧州贩卖[37]。直到唐代,文献之中仍多记载北边地区的弋猎之事,比如张读《宣室志》卷8即记载有数事。其一云:振武军都将王含之母金氏“常驰健马,臂弓腰矢,入深山,取熊、鹿、狐、兔,杀获甚多。”又云:侨居雁门的林景玄“以骑射畋猎为己任”,“尝与其从数十辈驰健马,执弓矢兵杖,臂隼牵犬,俱猎于田野间,得麋、鹿、狐、兔甚多。”如此之类,不能俱引。正因为这些地区鹿类资源丰富,当地人们猎鹿活动频繁,唐代所在地区的诸州郡有多种鹿产品上贡朝廷,除上文所列麝香之外,灵州、蓟州贡有鹿角胶,胜州、麟州贡鹿角,会州贡有鹿舌、鹿尾等等。

2、关中地区关中地区的鹿类资源一向较为丰富,由于一些王朝曾在关中设置禁苑豢养鹿类,所以当地的鹿类有不少实际上处于半驯化状态。在唐代,关中地区的鹿类资源仍然相当丰富,卢纶《早春归周至旧居却寄耿拾遗湋李校书端》诗就曾提到周至一带“野日初晴麦垅分,竹园相接鹿成群”的景象[38];当时文献中甚至不时出现关于鹿类进入京城街市、太庙乃至直入皇宫殿门的记载,说明在隋唐时期的关中甚至长安城附近,鹿类的遇见率还相当高[39]。这可能因为当时国家对畿内百姓的捕猎颇多禁令,故鹿群可以相当自由地活动。尽管在当时民间猎鹿受到禁止,但皇帝和王公贵族则时常纵猎于荒郊旷野、射鹿娱乐,这些在当时的诗文中多有记颂,毋须具引。

3、秦岭东部—豫西山地隋唐时代,在秦岭东部——豫西熊耳山、伏牛山和崤山地区,即自洛阳往西南的邓、虢、商等州,都有很多鹿群分布,猎鹿活动亦相当频繁,史书记载颇多。例如唐初突厥可汗颉利归降后,常郁郁不乐,太宗为顺其物性,打算任命他做虢州刺史,因为“虢州负山多麇麋,有射猎之娱”[40];有时皇帝也带着大批人马前往这一地区狩猎射鹿,如《册府元龟》卷115《帝王部·搜狩》载:“(唐高宗)龙朔元年(661年)冬十月,狩于陆浑县;戊辰,较猎于韭山,上自射禽兽,获鹿及雉兔数十,令代官厨应烹之羊,尽放令长生焉。”直至中晚唐时期,邓、虢一带仍是鹿类众多,许多山民不事耕种,专以射猎为生,号称“山棚”,“山棚”常将猎获的鹿负载入市鬻卖[41]。商州地区的射麝活动,在唐诗中有不少咏颂,如张祜《寄题商洛王隐居》曾提到当地逸人野老“随风收野蜜,寻麝采生香”的隐居生活[42];有些村落乃因居民多事猎麝而被称为“采麝村”[43];由于朝廷土贡所迫,商州一带不少百姓直至垂白之年仍不能结束猎麝生涯,曹松在《商山》一诗中说:“垂白商于原下住,儿孙共死一身忙,木弓未得长离手,犹与官家射麝香”[44]。

4、太行山区南部太行山南部东西两侧在中古时期也曾是猎鹿的好去处。东侧的邺郡一带鹿类甚多,猎鹿之事时见记载。魏文帝曹丕与其族兄之子曹丹出猎,“终日获獐、鹿九,雉、兔三十(它书皆引作二十)。”[45]在当时的工具条件下,如果没有较大鹿群存在,以数人出猎一天即能猎获九头獐、鹿,是不可能的。实际上,曹魏时期,国家曾在这一地区设置了大型苑囿,禁止民间猎鹿,致使荥阳周围鹿群成灾,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大臣高柔极力主张取消禁令,听民捕猎[46]。直到唐代中期,温县(今河南温县)人捕猎还可猎获到獐和鹿[47]。济源一带在唐代亦为猎鹿之所,637年唐太宗曾率队前往济源之山狩猎,所获之鹿被送往有司造脯醢以充荐享[48];裴休兄弟在济源时,曾有猎人以所获之鹿相赠[49]。至于其西侧诸州,也颇有猎鹿的记载,比如隋代皇帝就曾在汾阳宫附近(位于今阳曲)举行围猎,随猎的杨暕“大获麋鹿以献。”[50]再往南的潞州林虑山区,也是鹿类甚多,708年8月,唐中宗曾亲自“逐鹿于潞河”[51]。

在中古文献中,我们尚未找到关于黄河下游地区猎鹿的记载,虽然不能因此认为当地完全没有捕猎鹿类的活动,但与前述地区相比要少得多大概是可以肯定的。

猎鹿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获得所需鹿类产品。鹿类动物遍身是宝,比如鹿茸、麝香、鹿角胶、鹿骨、鹿尾、鹿筋、鹿胎、鹿肾等等都是十分名贵的中药材,鹿皮可以加工制成各种服饰,而鹿肉则具有很高的滋补营养价值。在中古时代,鹿类产品已被广泛地开发利用,比较显著的是它们的药用,孙思邈的《千金方》、《千金翼方》,孟诜的《食疗本草》和苏恭等的《新修本草》,都十分强调鹿产品的医药价值,尤其是麝香应用非常广泛。不过,作为药材的鹿产品,流通区域较广,华北居民所用的未必即产自当地,故对此我们不作详述。但当地人所食用的鹿肉,则应为本地区所出产,文献中关于加工食用鹿肉的记载为数不少,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地鹿类资源的丰富程度。

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卷8、卷9中记载有多种鹿肉加工方法,如以獐、鹿肉加工“五味脯”、“度夏白脯”、“甜脆脯”和“苞牃(以鹿头为原料)”等等。此外,在当时,獐、鹿肉还可以加工酿制成肉酱,该书卷8就对采用獐、鹿肉加工“肉酱”和“卒成肉酱”的方法进行了专门讨论。在《齐民要术》有关加工烹饪方法的记载中,獐、鹿肉出现的次数远超过除鱼之外的所有其它野生动物,如兔、野猪、熊、雁、鸧、凫、雉、鹌鹑等等,这说明在各种野味肉食中,贾思勰显然最为重视獐肉和鹿肉,也说明獐、鹿肉在当时是比较常见而易得的野味食料。直到晚唐五代时期,韩鄂在《四时纂要》中仍记载有用獐、鹿肉加工的“淡脯”、白脯和干腊肉的方法[52]。这两部关于农事和日常家庭生活的著作一再谈论鹿肉的加工食用,并与牛、羊、猪肉相提并论,表明鹿肉在当时并非太难得的野味。

关于唐代上层社会加工食用鹿肉之事,史书记载甚为不少。唐制规定:宫廷所需肉酱的加工事务,由光禄寺掌醢署负责,肉酱种类则是鹿、兔、羊、鱼等四醢[53]。在祭祀供品中,则有鹿脯、菁菹鹿醢、葵菹鹿醢等等鹿肉加工食品[54]。除了鹿肉酱之外,当时甚至还专用鹿尾作酱,安禄山就曾向唐玄宗进献过鹿尾酱[55]。在唐代,皇帝常以赐食表示对大臣的褒宠,其中鹿肉是常赐的肉食口味之一[56]。唐玄宗天宝时期,哥舒翰与安禄山、安思顺之间发生了矛盾,唐明皇想作和事佬,趁其三人来朝之机设宴招待他们,“诏尚食生击鹿,取血瀹肠为‘热洛何’以赐之。”[57]这些事例说明,在唐代上层社会的饮食中,鹿肉食品是相当常见之物。

百姓食用鹿肉的实例文献记载虽然不太多,但还是可以找到一些。比如《颜氏家训》载:北齐时,有人用数块獐肉招待女婿,而女婿竟认为岳父真是悭吝至极,因此非常愤恨以至举止失态[58],这说明獐肉在当时并不算是珍贵难得的美馔。隋唐之际的王梵志曾在《草屋足风尘》一诗中谈到:贫困人家食具不完,有客相过,仅能以“鹿脯三四条,石盐五六课(颗?)”相招待,也说明当时在某些地方鹿肉并非难得的珍味,所以贫穷人家也能存些鹿脯即干鹿肉[59]。颜真卿在生活穷困、妻子生病时,曾向李太保某乞讨过新好的鹿肉脯[60]。如此之类,不一一具引。

要之,在中古时期,华北不少地方捕猎鹿类的活动仍相当频繁,猎鹿活动发生的地域,以本区西北部为主,这也与当时西北部地区鹿类资源较丰富的情况基本相合。但东南部也有一些鹿类栖息,特别是在丘陵山地鹿类也还比较常见,何以这些地区不见有猎鹿的记载,尚待查证。同时,尽管中古华北鹿肉不如家养畜肉那样易得常食,但也远不象晚近时代这样稀罕,故当时文献之中还颇有一些关于鹿肉加工食用的记载,特别是指导日常生计的《齐民要术》和《四时纂要》等,都专门提到鹿肉加工方法,这从另一侧面证实当时华北地区尚存在较为丰富的鹿类资源。

四、从鹿类推测中古华北生态状况

通过以上的叙述,我们对中古华北地区的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已经取得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只是我们对于不同鹿种的分布密度,尚无法作出具体判断。这一方面是由于鹿是移徙活动的,即使在当代,也很难就某个地区野生鹿类的分布密度获得一个精确的数据,通常只能采用标志重捕法,或者统计捕获率、遇见率等等,取得一些相对数值;另一方面更由于现存中古文献可供利用的相关数据实不足以作这方面的尝试。因此,我们只能就总体情况概略地说,当时华北仍有不少地方存在数量相当可观的鹿类。之所以作出这样的估计,一方面是由于当时文献有不少关于白鹿、白獐和贡麝、麝香及其它鹿产品的记载;另一方面,也因为在关于猎鹿活动的记载中,时而出现相当不小的捕获数字,而文献关于食用鹿肉的记载亦可为此提供佐证。隋唐文献不时记载有獐鹿进入长安城中、甚至闯到皇宫附近,我们可据以推测:当时长安附近、关中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甚为可观。

在自然界中,任何一种野生动物的生存和繁衍,都是与一定的生态环境,包括无机环境和生物环境相适应的。就生物环境而言,各种动物的分布范围、种群大小和密度高低,既取决于食物资源的分布及其丰富程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不同动物之间复杂的竞争、共生与捕食关系的影响;而所谓经济动物,则与人口密度、经济生产方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动物种群数量的增长与减少,分布区域的扩大与缩小,绝对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而是对生态环境及其变化的综合反映。相应地,特定区域中动物、特别是某些典型动物的种群大小及其分布情况,也就成为判断该区域整体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这就容许我们根据鹿类的情况,对中古华北的生态环境状况稍作推测。

首先,鹿类作为典型的食植(食草)动物和重要的经济动物,其分布范围与种群大小,既与森林、草地特别是其中可食林、草种类的分布与丰俭程度直接相关,更与人口密度、生产类型和经济活动强度(在农业时代主要是土地开发强度)有很大关系,人口增加、土地开发,以及相应发生的森林、草地的减少,必定会导致鹿类种群数量的下降和分布区域的缩小。从较长的历史时段来看,这种关系是比较清楚的。以《诗经》时代与中古相比较,前一时期人口尚少,华北还存在着广袤的森林和草场未遭砍伐开垦,鹿类喜食的植物如苹、蒿、芩之类仍很丰富,“畋猎”虽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但民俗与国法对野生动物的季节性保护还是相当严格的,所以其时华北地区还到处是“呦呦鹿鸣”的景象。但到了中古时期,森林植被状况已大不如《诗经》时代,与远古更无法相比,故鹿类的栖息范围及种群数量相应地也就小得多,曾经是鹿类优势种的麋鹿,种群数量更是明显减少。只是与晚近时代的情况相比,中古华北的鹿类资源仍可谓丰富。

仅就中古时期本区鹿类的种群数量与分布情况而言,其与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变化之间的相关性也有一定的显现。我们注意到:这一时期华北地区的鹿类资源,从分布区域来说,以西北山地高原区较为丰富,北部边缘地带因属草原或毗邻草原,其种群数量更是相当庞大;而文献关于其东南部鹿类的记载相对较少,且现有的记载亦大抵多在拥有山地丘陵的州郡。这些情况,毫无疑问与有关地区的农业开发强度较弱、林草地较多有关,可与森林、草原变迁的研究成果互相映证[61]。

进一步检核各类史书的相关记载还可发现:它们主要出自唐以前的文献,出自唐代文献的则较少。这似乎表明,中古时期华北地区的鹿类资源,存在着前丰后俭的情况。我们知道,魏晋北朝时期,北方地区长期处于战争动乱状态,人口密度一度下降到了相当低的水平,土地荒芜的情况十分严重,农业经济曾经相当低落。但这种令人慨叹的社会经济衰退,也带来了一个从生态的角度看来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后果:即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特别是草场和次生林的扩展。由于这种恢复和扩展,鹿类等野生动物获得了扩大其种群数量和栖息范围的机会。故此,魏晋北朝文献关于鹿类的记载、特别是关于白鹿与白獐出现的报告较多,涉及的地区也较广,连在汉、唐时期均曾是农业繁盛、人烟稠密的东南部地区,也分布有相当多的梅花鹿和獐。但是,随着这些地区的农业经济逐渐恢复并取得进一步发展,人口密度逐步提高,一度荒闲的林草地又被复垦为农田,丘陵山地的林木亦由于各种需求的扩大而大片地遭到砍伐,可供鹿类活动的空间再度渐趋减缩,其种群数量亦渐减少。如此一来,唐代文献关于鹿类的记载不如前一阶段多,乃在情理之中。反过来看,中古华北鹿类的种群数量、地理分布及其变化,亦正是对当时森林、草地盈缩变化的间接说明。

其次,野生动物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是判断一个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鹿类作为动物界中的一个族类,虽不能完整地反映某个区域野生动物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但仍可据之对动物种类多样性与资源丰富性作出某种推断。这是因为:其一、鹿类曾是华北最为重要的野生经济动物,自远古以来即是当地人们捕猎的首选目标,仍有较多鹿类可供捕猎,即意味着尚有众多其它可供捕猎的野生动物;其二、在各种高等食草动物中,鹿类是对生境、特别是林草地的要求比较严格的一类,鹿类的种群数量和地理分布对生态环境的改变反应比较灵敏,有较多鹿类存在,即意味着整个生态环境尚称良好,其它野生食草动物亦应较为丰富,至少在华北这样的自然环境下是如此;其三、鹿类动物是生态“食物链”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食物链”中,鹿及其它食草动物属于“一级消费者”,是大型食肉动物的捕食对象,数量众多的鹿类及其它食草动物存在,为食肉猛兽提供了食物条件,相应地,后者亦必定存在着一定的种群数量。

也许对当时文献关于猛兽的记载略加征引,有助于进一步阐明以上观点,并增进我们对中古华北野生动物资源的多样性、丰富性和整个生态环境状况的认识。

曹魏时期一位名叫高柔的大臣,针对朝廷禁止百姓在禁苑中捕鹿发表了一段非常耐人寻味的议论。据高柔称:由于国家禁止在苑囿一带捕猎,致使方圆千里之地,鹿群恣意繁衍,附近以耕稼为生的百姓深受其害。他非常忧虑地指出:当时“群鹿犯暴,残食生苗,处处为害,所伤不赀。民虽障防,力不能御。至如荥阳左右,周数百里,岁略不收,元元之命,实可矜伤。方今天下生财者甚少,而麋鹿之损者甚多。”[62]因此他主张放宽捕禁,允许百姓猎鹿。为了陈明利弊,他还特地作了如下的估算,称:

……今禁地广轮且千余里,臣下计无虑其中有虎大小六百头,狼有五百头,狐万头。使大虎一头三日食一鹿,一虎一岁百二十鹿,是为六百头虎一岁食七万二千头鹿也。使十狼日共食一鹿,是为五百头狼一岁共食万八千头鹿。鹿子始生,未能善走,使十狐一日共食一子,比至健走一月之间,是为万狐一月共食鹿子三万头也。大凡一岁所食十二万头。其雕鹗所害,臣置不计。以此推之,终无从得多,不如早取之为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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