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意见实用13篇

纪检工作意见
纪检工作意见篇1

二、述职述廉内容

(一)思想作风情况。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二)履行职责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初区纪委全会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特色、创新性工作情况;本单位、本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

(三)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述职述廉形式

从2012年起,每年年初、年中各召开一次述职述廉会议,安排部分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常委会进行述职述廉,具体时间和对象由区纪委确定。

四、述职述廉程序

(一)撰写报告。需进行大会述职述廉的对象,应提前将述职述廉报告交区纪委审核;其他乡镇(街道)、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区纪委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二)召开会议。召开由区纪委常委、区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区纪委各室主任、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等人员参加的述职述廉会议,听取部分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述廉报告,并由参会人员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建议。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意见反馈。区纪委将测评结果和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向测评对象反馈。

(四)落实整改。对述职述廉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述职述廉对象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区纪委。

五、有关要求

纪检工作意见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调研工作水平,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调研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县2014年纪检监察调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调研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年,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有了更高的期望,步入改革深水区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更加严峻。面对新任务新形势,更需要前瞻思考、调研谋划,不断提升科学化水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发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调研工作,科学制定调研计划,统筹协调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直接抓调研,亲自交任务、出题目,带头开展调研,确保调研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切实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智力成果。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组织引导各种有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调研。同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调研力量的整合,建立由领导牵头,调研部门综合协调,其他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人人参与调研、共谋发展良策的局面。

二、突出调研重点,强化课题研究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紧跟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围绕县委“建成强县、率先小康”的总体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总揽全局、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工作方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反馈、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环境兴县等专项工作,深入研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三转”,作风建设考核评价问题,“老虎”“苍蝇”一起打等问题,探索破解问题的思路对策,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总结创新实践的经验规律,力争形成一批具有一定代表性、理论性和指导性的调研成果为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服务。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调研信息、反腐倡廉网络评论工作。

纪检工作意见篇3

(二)乡镇纪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乡镇纪检工作是推进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纪委在体制机制、队伍建设、作用发挥以及硬件建设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薄弱环节,迫切需要明确任务,厘清职责,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问责。

二、主要任务和主责主业

(一)明确“两个责任”。一是党委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干部队伍建设、检查督促、作风建设、预防腐败、廉政教育等职责,支持乡镇纪检工作。按照县委、县纪委的要求,制定符合乡(镇)情实际的落实主体责任方案。

二是纪委监督责任。乡镇纪委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乡镇纪委要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履行好组织协调、维护党纪、查办案件、执纪监督、教育预防、追究问责之职,直面问题,发现问题如实报告和处理。主要监督乡镇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内法规及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行使公共权力、履行“一岗双责”、“两居”工程建设等情况,涉农涉牧政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查损害农牧民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等。

(二)乡镇纪委重要责任。一是协助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体推进乡镇机关、基层站(所)、行政村“三位一体”党风廉政建设。协调解决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件及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二是重点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职能,对乡镇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及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乡镇党政领导及其班子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行使公共权力、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涉农涉牧等惠民政策、落实民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执行上级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等情况,实施好绩效考评差异化管理及绩效工资发放分配工作。

三是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坚持全员办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执纪问责,受理受处分党员干部的申诉,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执行“一案三报告”、“一案双查”等制度,将纪律审查挺在法律之前,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实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四是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测试,运用培训学习、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打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纪检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八进”创建活动,建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坚持全员办信息制度,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

五是健全改进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处理、诫勉谈话、函询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党内监督制度。协助乡镇党委抓好农村“三资”监管,督促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指导把关村(社区)党组织选好村级纪检员,选好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并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

(三)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是乡镇纪委书记的主要职责。主持乡镇纪委全盘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对乡镇党委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重大决策实施全程监督,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法规制度,安排落实监督检查、廉政教育、制度预防的执纪监督工作。牵头推进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接待和处理举报,参与和指导案件查办处理,受理党员干部对乡镇党委和纪委批准的党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主持召开乡镇纪委委员会议,研究落实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做具有特色纪检好干部”要求,抓好乡镇纪检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规范化制度。完成上级纪委、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是乡镇纪委副书记的主要职责。协助纪委书记抓好乡镇纪委日常工作,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责,制定和完善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度。提出并督促落实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任务。接待和处理举报,调查处理案件,抓好作风建设、廉政教育、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主责主业。负责起草和督促执行乡镇纪委的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等,完成上级纪委和乡镇党委、乡镇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是乡镇纪委委员的主要职责。带头宣传执行各级纪委的决议决定,参加乡镇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审议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事项。按照乡镇纪委分工,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参与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参与涉农涉牧等政策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参与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和申诉受理。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社情民意,提出工作建议。承办乡镇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和组织保障

目前,县乡镇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主业不突出,纪委书记、副书记兼职过多,纪委委员没有发挥作用;有的业务不熟练,履职能力严重不足;有的任务不落实,“两个责任”流于形式,监督执纪问责没有实质内容;有的怕得罪人,不愿监督、不会执纪、不敢问责,工作不作为,制度不落实,群众不信任;有的作风漂浮,对上级纪委批办的事项不深入调查、不认真对待,敷衍了事,马虎过关;有的工作不规范,执行制度规定随意性大,落实“七有”标准不统一、不到位、不全面现象普遍存在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乡镇纪委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党委主动担责,把主体责任挺在前面。乡镇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细化分解责任制,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乡镇机关、基层站(所)、行政村。协助乡镇党委强化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贯彻“一岗双责”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发挥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二)聚焦主责主业,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乡镇纪委要全力推进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在执行纪律方面,要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重中之重,牢牢看住纪律这条底线,寸步不让地抓好纪律审查,改变惯性思维,从管少数向更加注重管住大多数,从“盯违法”向更加注重“盯违纪”转变,发现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零线索、零案件”的乡镇要向县纪委做出说明。

二是在监督检查方面,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对各种不正之风严肃问责、严厉惩戒,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从节点控制入手,加强对公款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驾、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问题的明查暗访和通报问责,严查各种“”问题。坚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信息,建立作风效能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对违反作风效能规定的问题零容忍、严惩戒,乡镇纪委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名通报曝光一起,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让那些心存侥幸的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肃查处乡村党员干部截留、挪用、套取强农惠农资金,侵占集体“三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典型案件和不正之风。建立长效督查机制,查处通报“一案双查”的典型,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三是在制度预防方面,要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和站所、村(社区)对人、财、物三个方面的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以及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检查,使这些制度和纪律真正能够实行。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各领域的办事公开、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纪检工作意见篇4

二、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

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顺利推进和促进*县新跨越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执法监察。一是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加强对新开工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府投资性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四是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五是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等问题。六是加强对改善发展环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政务环境建设和场镇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三、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加强行政监察,促进发展环境改善

以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建立行政效能建设的监督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首问责任制飞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示制,积极推行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问廉问责制度,分步建立联网互动的电子监察系统,探索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重点监督与优化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和执纪执法部门的行为。二是积极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三是加强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四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开展专项检查。大力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读、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活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六是开展群众评议机关活动,让行政效能建设真正取得令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坚持惩防并举方针,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把查办案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继续抓紧抓好,努力取得惩治腐败工作新成效。严肃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案件,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坚决查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坚决查办作风不正、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与民争利和刁难群众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各类行贿和受贿行为。积极探索建立中介机构行为失信惩戒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强举报工作。进一步深化下乡接访制和举报查结通报制,健全纪委常委分片督办制度,推行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和举报公示制度,实行阳光办信,大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不断拓展案件信息来源。积极探索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组织协调办案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合力,提高突破大要案件的能力。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案件审理和回访教育工作,健全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保障党员干部权利增请查处的治本功能。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在全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通盘考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全力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

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乡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纳入全乡党员干部的培训内容,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坚持正确导向讲求宣传实效,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扎实开展1-2个影响较大、意义深刻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认真组织学书记在中纪委全委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运用十七大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政绩观权力观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领导干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执行廉政行为准则,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严格执行中纪委《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清理纠正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纪委参与干部考察和拟提拔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制度,建立“四色卡”廉洁预警制度,切实把好廉政关,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和中组部“十个严禁”的规定,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大力倡导勤俭节约飞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和通讯费报销工作,

六、进一步家大执法纠风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新农村建设和“新农合”专项资金的监管,注意查处侵占、转移农村集体财产的典型案例,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违背群众意愿的行为。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想企业和主管部门乱收费、乱滩派的问题。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大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点开展对学校、医院的政风行风评议,开展群众评议机关活动,强化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标表彰工作。

七、以关注民生为重点,深入推进“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

纪检工作意见篇5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贯彻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环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案件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严肃纪律、惩治腐败、优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案件检查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大局查办案件的意识,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威慑力。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案件检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案件检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案件检查工作,分管案件的领导要深入案件检查一线,其他领导要严肃查办分管范围内的案件,积极协助案件检查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能力不强不会办案,顾虑太多不愿办案,胆子太小不敢办案”的问题,切实树立案件检查人员铁面无私、一身正气的形象。

二、严格办案要求提升办案质量

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在案件检查中,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执行纪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正确处理好案件检查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握好遏制腐败与保护改革的关系,掌握好惩处违纪违法人员与保护他们合法权利的关系,运用好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两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案件检查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注重案件质量的提高,把办“铁案”作为案件检查工作的不懈追求,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重事实,重证据,使案件能够经受历史的检验。

三、突出办案重点发挥办案效益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案件检查工作,把案件检查工作融入到全县工作大局之中。要着力查办各级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各种公共事务管理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破坏全县发展环境的案件,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各种新农村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和惠农资金的案件,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群体访、重复访等涉及社会稳定及违法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案件,违犯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案件,工程建设、商品购销等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认真落实案件“三个报告”移送审理制度,即:案件在移送审理时必须将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案件总结报告同时移送审理部门。要把案件分析纳入到案件检查的重点工作内容中来,加大案件查办后相关工作的力度,对案件中出现的规律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提出治理对策,全面发挥案件检查的治本功能,促进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健全体制机制理顺办案体系

进一步明确领导体制,认真落( )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加强反腐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好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利用方案出台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度,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积极推行“一体化”办案模式,整合检察、 公安、法院、审计、税务、工商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办案整体合力。大力推广全员办案机制,委局机关各室要根据各自职能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县直各部门纪检组要切实履行案件检查职能,认真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建立案件协办机制,以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一、二室为龙头,以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为基干力量,开展协助办案、联合办案和集中办案活动,激活基层办案力量,提高基层办案水平。落实案件主办人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各类案件,必须明确案件主办人,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明晰相关人员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严肃追究质量问题案件和错案案件主办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推行案件检查分片指导督查机制,全县按地域和行业、以乡镇和部门为单位,分成片区,每一名委局案件检查人员负责一个片区案件检查的指导和案件质量的督查,消除案件查办“空白”乡镇,督促指导部门办案。健全案件办理的后勤保障机制,委局机关和各乡镇各部门在经费、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上优先案件检查工作,为办案提供有力的支撑。凡是“两规”“两指”的案件,都要有专人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要有专车在办案点值班。完善案件检查激励机制,在经济和政治待遇上用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办案中有突出贡献的案件检查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严肃办案纪律确保办案安全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重视案件查办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案件”的理念。分管和主管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对案件查办安全负有领导责任,案件主办人是案件查办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办案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种纪律办事,确保办案安全。一是要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案情,严禁扩散案件证据材料。案件办理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案情,案件办理结束后,应当经批准后以组织的名义通过正规渠道案情;案件资料由案件主办人负责保管。对因在保密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其纪律或法律责任,并调离纪检监察队伍。二是要严格办案程序。要把程序贯穿于办案和调查取证的全过程,牢固树立不讲程序就是违纪违法的意识。不符合程序的案件一律不得移送审理。三是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案件办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中对回避的相关规定,并按程序提出回避要求。四是规范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在使用上述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实施意见》和监察机关使用“两指”措施的有关规定进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建立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案件调查方案和案件安全方案双呈报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主办人、安全管理人员、办案人员、陪护人员都要分工负责,担负相应责任。对“两规”“两指”对象要实行24小时双人陪护,切实保证调查对象的人身安全。配齐必要的办案设备和安全设施,提高办案的科技含量,确保办案安全。

六、注重队伍建设关心干部成长

一是要按照编制配齐配强案件检查人员。委局要加强案件检查人员配备的力度,高标准、严要求配备案件检查工作人员。乡镇纪委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有专人从事案件检查工作。二是要加强案件检查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案件检查人员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用办案专用微机上网,严禁接受被调查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的吃请,严禁在办案期间饮酒,严禁私自向他人透露案情,严禁对被调查人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三是要加强案件检查人员培训。对案件检查人员要进行业务轮训,要特别注意提高其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和依法办案的水平。四是要关心案件检查人员政治上的成长。对案件检查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大力培养。要注重培养、推荐、提拔优秀的案件检查人员,把他们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行锻练。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解决案件检查有功人员的政治待遇。五是要切实关心案件检查人员生活和家庭困难。各级领导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家庭,切实帮助解决其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难,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多作贡献。

白河县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要点》,将我县《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制度》及《主办人制度》落到实处,努力创新办案机制,突破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大乡镇办案工作力度,及时有效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突破大要案能力和办案效率,提升依法依纪办案水平为目的,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坚决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种腐败现象,努力形成“服务大局谋办案,注重预防善办案,依法依纪敢办案”的工作局面,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县纪委将全县15个乡镇按地域联片划分为5个联查小组,每个联查小组由三个乡镇纪委书记和副科级纪检员组成,由县纪委确定一名常委负责日常工作。对乡镇已着手调查但阻力较大或疑难复杂的案件;问题特别突出的案件;重访、群访的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件和上级纪委交办要结果的案件。由联查小组负责统一协调调度,集中人力、时间开展联合办案交叉审理工作。

在开展案件联查联审工作中,由联系该片的县纪委常委牵头定期召开案件线索分析会议,适时作出抽调联查小组内其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办案,力争年内每个联查联审小组查办案件6件,确保建制乡纪委年办案2件,建制镇纪委年办案3件。

三、方法步骤

1、培训动员阶段(4月1日-4月10日)

主要任务是由县纪委负责对乡镇纪委书记,副科级纪检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掌握联查联审相关业务,提升办案能力。

各乡镇纪委将本辖区群众来信来访,上级交办的件进行案件线索筛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事项进行检查,全面掌握拟提交联查小组查处的案件基本情况和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于4月10日前将线索排查情况专题报“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由各联片常委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例会,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

2、集中联查联审阶段(4月11日-9月30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抽调办案人员,确定案件主办人,制定初核调查方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进行联查联审。对符合立案的及时立案,限时办结。在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纪律开展工作。对办结的案件组织交叉初审,完善手续、整理成卷,形成《案件送审报告》报县纪委审理室审理,并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理,下达处分决定书。全年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3、经验交流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乡镇纪委认真总结《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制度》中的具体做法和典型案例,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形成调查研究材料报县纪委。县纪委抽调专人采取走访、现场查看档案等形式对各乡镇实施联查联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和乡镇纪检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县纪委将适时召开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各乡镇进行经验交流,对在联查联审中涌现出的优秀主办人和协办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依照案件突破方式技巧,依法依纪办案水平和取得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等方面对联查联审案件进行评比,评选出一批经典案例进行学习交流。

四、组织领导

1、坚持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分管案件的监察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对此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日常办公。

2、各乡镇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保证办案人员时间和所需经费,所抽调人员按出差给予补助。

纪检工作意见篇6

二、目标要求

加快实施在全区规模以上重点非公企业建立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充分发挥纪检工作的监督和服务保障作用,促进企业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内控机制更加严密、经营运转更加高效,努力打造一批“内外环境和谐、发展充满活力”的重点非公企业,带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2013年,在淮海控股集团等10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名单附后)中全部建立纪检组织的基础上,通过夯实基础制度、融入基础管理、搭建基础平台,实现纪检工作机制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服务充分开展,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增强非公企业内聚力、内控力、内生力。

三、工作内容

非公企业纪检组织要按照要求,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检查和保障等职能作用。

1、夯实基础制度,推进纪检工作增强非公企业内聚力。通过开展教育、建强组织、加强监督,将纪律检查工作的较好的融入企业环境,发挥好凝聚人心的作用。⑴构建基础教育制度,优化纪检工作氛围。协助企业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加强企业引导,将“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主题教育活动向非公企业延伸,协助企业党组织引导和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廉洁从业。⑵构建基础组织制度,强化纪检队伍建设。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台账、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的要求进一步指导非公企业建强组织、建设阵地、完善职责,实现纪律检查工作有位、有责、有为。⑶构建基础监督制度,强化企业民主管理。制定《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纪律监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能,重点针对强化企业党风建设、强化企业诚信经营,强化党员职工依法依纪工作等内容发挥纪律监督组织作用,对企业和职工进行监督。建立《党务、厂务公开制度》,指导企业通过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简报、党内点题公开会等形式及时公开。

2、融入基础管理,推进纪检工作增强非公企业内控力。通过完善决策机制、风险防控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发挥纪律检查工作惩防作用,加强企业内控力。⑴融入企业内部重大事项决策。探索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方法,引导企业建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清晰的责、权、利授权的管控体系,保证决策事项信息集中、目标明确、流程清晰、责权分明、整体管控、创新发展。⑵融入企业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管理风险防控,完善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堵塞经营管理中的漏洞,促进企业改善管理,降本增效,提高经济效益。引导企业建立内部审计、重大采购和建设工作招投标等制度,促进提升企业规范管理、规范经营的水平。⑶融入企业内部责任追究体系。建立企业党员廉洁从业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开展非公企业效能监察,引导和监督企业守法经营、党员职工遵纪守法。认真落实《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企业经营活动中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的路线方针政策侵害党员群众权益的问题。检查和处理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督促党员遵纪守法、模范履职。

3、搭建基础平台,推进纪检工作增强非公企业内生力。通过发挥保护服务职能、建立积极向上的文化和考核体系,发挥纪律检查工作的保障服务作用,增强企业生命力。⑴鼓励企业建立双向沟通平台,强化纪检组织保护服务职能。鼓励非公企业建立上级纪委与企业纪监组织,企业纪监组织与党员职工双向沟通制度。加强非公企业与党群部门及企业工会等单位沟通,协调维护党员职工权益。充分运用百姓办事“零障碍”载体平台,为非公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维护企业正当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⑵鼓励企业建立文化建设平台,强化企业积极向上文化养成。注重先进文化引领,将廉洁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引导企业职工不断增强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着力塑造廉洁的精神文化,积极开展“非公企业廉政标语”和“非公企业廉政文化座右铭”征集活动;着力塑造廉洁的职业文化。开展“公司党员承诺书”等主题活动。⑶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考核平台,强化企业积极向上评价体系。引导企业建立以关键盈利指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管理评价体系,探索建立KPI指标体系,从计划制定到执行落实的各个流程节点,进行日点检、周调度、月考核,建立重点工作进度通报制度、绩效沟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促使干部队伍形成勤勉、廉洁的工作意识和能力。

四、机制保障

1、领导体制。非公企业纪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既受企业党组织领导,又受所在地纪委双重管理。非公企业纪检组织要向同级党组织、上级纪委汇报工作。对开展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纪委。

2、指导机制。建立区纪委常委联系点制度,每位常委分别挂钩联系2—3家非公企业。同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指导员,加强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帮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建立预防机制,指导纪检组织履行职能,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完善制度。区纪委研究制定区非公企业纪律检查工作规范,指导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围绕企业党员遵守党纪、廉洁从业、守法经营等重点方面,建立健全开展纪律检查工作的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具体指导企业制定分层分级监督制约制度,围绕人、财、物和基建采购销售等关键环节和岗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4、队伍建设。非公企业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的建立,由企业提出申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并报上级纪委和市非公经济纪工委备案。注重把党性强、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团结群众、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工作的党员,选拔到纪检组织负责人岗位上。纪检组织负责人一般从企业内部产生,可由企业党组织副书记兼任,其他成员可以从监事会、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党员中产生;在政府和企业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熟悉纪检工作的人员中选派纪检组织负责人(原工资渠道不变),还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严格履行党内程序任职,拟任人选要事先听取上级纪委意见,经区纪委核准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公职人员从事非公企业纪检工作的,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组织手续。区纪委将加强对纪检人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使非公企业纪检人员成为“懂经济、善监督、能创新”的行家里手。区纪委对全区重点非公企业纪检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奖惩。

五、组织领导

纪检工作意见篇7

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是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纪检监察法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化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加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1997年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意见》(潍纪办发〔1997〕6号)。近年来,大部分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及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能够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要求,及时、认真地做好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但也有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报送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抓好检查落实工作。

二、严格按要求报送规范性备案文件

(一)报送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属各开发区纪工委,市直各部门纪工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

(二)报送范围。由报送单位单独起草、制发或由同级党政转发的,代同级党委、政府(部门)或人大常委会起草的,以及与其他部门联合起草制发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具有规范性、约束性、政策性内容的规定、规则、办法、细则、意见、制度等文件(以下统称规范性文件)。

用于部署、安排或者总结工作的文件,以及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属规范性文件,亦不属报送范围。

(三)报送办法。负责备案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应当自规范性文件之日起30日内,将规范性文件一式两份报送市纪委政策法规室。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应是正式文本(或复印本),并附备案报告。如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可在备案报告中写明。每年一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规范性文件填写《规范性文件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市纪委法规室备查。具备条件的,应当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三、加强对备案文件的审查工作

市纪委法规室具体负责报送市纪委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否超越权限;

(二)是否同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方针、政策相抵触;

(三)是否符合制定程序和规范化要求。

经审查,对超越权限,同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方针、政策相抵触的,向有关机关、部门提出修改、废止、撤销的建议,或者提请市纪委、市监察局在职权范围内依照程序作出纠正或者撤销的决定。

四、加强对备案工作的督促检查

纪检工作意见篇8

二、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突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个主题,着力解决在政治坚定性、品德纯洁性、行为先进性、工作创新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立足本职岗位,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讲奉献,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成为廉政勤政的模范,更好的为促进经济中心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廉政勤政示范岗的标准

1、信念坚定,政治坚强。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认真执行上级党委、纪委的决议决定,保证政令畅通。

2、爱岗敬业,业务精通。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熟悉相关业务,视野开阔,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工作标准高,程序规范,争创一流。

3、作风务实,真抓实干。牢记“两个务必”,带头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踏踏实实的做事,兢兢业业的工作,高效快捷,雷厉风行,完成任务出色。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状态好,工作热情高,思想解放,勇于探索,奋发进取,敢为人先,注重把上级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突破工作难题成效大。

5、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坚持党性原则,维护公平正义,严格依纪依法办事,不,瞒案压案,袒护包庇违纪者,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6、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廉洁奉公,为人表率,在干部群众中的威信高。

四、创建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对创建活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做,身体力行做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创建活动;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纪检工作意见篇9

二、总体要求

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每年安排三分之一左右的在职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力争在20*年底前完成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轮训工作。教育培训的重点是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担任中层职务和新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其中副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参加三个月以上(五年内累计)的脱产培训。

三、培训对象

除按照中纪发*号文件和浙纪发*号文件精神规定选送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培训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外。由市纪委统一组织培训的具体对象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副主任以下干部;市直属机关纪检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监察室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的分管领导、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室主任及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各乡(镇、街道)纪委副书记。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副室主任、部门副书记(副组长)以下的纪检监察干部由县区自行组织培训。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文件精神,确定教育培训对象,制定本地本部门培训计划,认真完成安排调训任务。

四、培训原则

坚持学以致用,按需施教,实施分类培训的原则。注重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设计培训班次,根据培训对象的岗位职责安排教学内容,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重点组织教学活动,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为目标考评教学质量,切实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纪委监察局着重抓好下列教育培训工作:

(一)、开展综合业务教育培训

20*年前,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新提任、录用的纪检监察干部,根据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干部管理、宣传教育、公文写作、党风、纠风、法规、效能监察等不同业务,每年举办2期纪检监察综合业务教育培训班。

(二)、开展知识更新教育培训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的干部在职自学的学习计划、学习书目和学时要求,及时组织在职干部进行更新知识的教育培训,认真参加各项业务知识测试。

(三)、学历教育

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凡50岁以下未达到大专学历和45岁以下未达到大学本科的干部,应当参加在职业余学历教育,并分别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和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四)、实践锻炼

把实践锻炼作为教育培训干部,特别是培养中青年干部的重要途径,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和横向交流的力度。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与重要事项的审批。领导小组由叶鸣同志任组长,张建平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干部室、教育调研室、机关党总支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调研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年度计划备案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本地本部门干部培训任务落实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要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列入领导班子考察和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在任职前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要在任职后一年内接受任职培训;对按规定应接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检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完成上级调训任务的情况,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要对本地本部门干部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上级报告。

(二)、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保障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培训教材建设,推进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是搞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基础条件。

充分发挥和依托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师院等培训基地和社会各种培训资源的作用,积极开展纪检监察的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在纪检监察系统、高等院校、有关机构聘请业务骨干、专家学者等,逐步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优化师资配置,确保教学质量。市纪委、监察局有关领导和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要积极承担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授课工作。

纪检工作意见篇10

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学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相关论述,学习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上来,突出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强化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系统性,为落实省市区纪委“保增长,促转型”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2、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结合雨委发[2009]6号《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及工作分工》,落实我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切实提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意识。要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与局属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责任内容,增强工作的操作性。局属各党支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精心谋划,将本单位的工作目标与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不断丰富和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解决责任不明确、考核难操作、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3、要进一步规范局及局属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群众监督,对述职述廉对象、主要内容、时间安排、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在继续开展城管系统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基础上,今年局全面启动科级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4、要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责任报告等制度,严肃执行“一票否决”规定,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单位,坚决予以追究。

三、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拒腐防变能力。

坚持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加强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将廉政教育纳入党员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廉政教育,按照区纪委要求,局及局属党政主要负责人全年至少讲一堂党课,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要通过各种形式挖掘提炼部门廉政文化精髓,创新充满文化内涵,着力提高全体城管干部文化道德修养,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城管业务的各个环节,结合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等增强廉政教育实效。

四、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为重点,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进城管部门政务公开,提高和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重点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违反规定插手经济交易活动,以及行政执法等方面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发挥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的动态监管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组织对局系统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五、以优化服务质量和规范行为为重点,深化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今年是“攻关服务年”,按照“攻关服务年”活动要求,要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项目、服务人才”活动,为此,要以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部门的满意度为目标,以“攻关服务年”活动和我局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优化服务质量、规范城管人员行为规范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监督考核体系为手段,大力开展“抓作风、促效能、创和谐”主题活动,促进提升全区城管系统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水平。一是要进一步转变管理和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关注民生,倾听群众呼声,重视群众意见和投诉,努力为市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多办实事、办好实事,以城市管理的实效取信于民。二是切实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对街道城管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拟对街道城管队员进行一次全面轮训,提升队伍整体形象。三是完善社会各界参与的监督机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调整充实行风监督员队伍,积极组织有关视察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好明查暗访活动,虚心听取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建议和意见,对群众评议机关提出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四是加强局和基层两级效能督察,严明纪律,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正当利益等行为坚决实施问责,及时查处严重损坏城管形象的人和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全系统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整体进步。

六、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纪检工作意见篇11

二、加强政策法规调查研究

一是重点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软环境治理问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源头治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工作程序问题开展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为起草制定党风廉政制度规定打好基础。二是要围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研。针对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及时向上级反馈情况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保证各项法规制度的全面贯彻和落实。三是要围绕法规制度建设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尤其是对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研究,不断发现和掌握新形势下法规制度建设的规律特点,更好的增强法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对上级纪委下达的调研任务要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调研质量,及时上报。

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按照形势任务的要求,按照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抓好法规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一是要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保证措施。二是根据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从反腐倡廉角度,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等方面,制定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以保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同时,要适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四、加强法规宣传教育

纪检工作意见篇12

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率先全面达小康、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新的更加艰巨的使命。当前,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深入开展“三力”建设工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于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知识危机、能力恐慌、方法匮乏等问题,更好地履行惩治腐败、执纪为民的政治任务和神圣使命,更加有力地推动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进而实现“服务中心大局全县有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全市走前列”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三力”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之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和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抓住关键,创新加强“三力”建设工作措施

(一)实施执行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执行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善抓落实的能力,做到职责明确、推进有力、纪律严明。

一是强化三项目标管理,增强主动履职意识。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双文明责任目标、市纪委年度责任目标、县纪委下达的纪检监察组织年度责任目标等三项重点目标,进一步完善目标制定、目标分解、目标考评工作,并加强对目标完成情况的动态管理与过程督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把握自己的目标定位,正确认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责任,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倾注更大的热情,付出更多的汗水,不断谋求新的进步,创出新的业绩,进而牢固确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必有为”的主动履职意识。

二是建立三项督查制度,形成紧逼推进态势。围绕委局全年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定期例会制度、专项督查制度、集中评议制度等三项督查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分为三个层面,即委局机关每月例会制度、镇纪委季度例会制度、县直部门纪委半年例会制度,每次例会均要听取工作汇报、开展工作点评、通报工作不足。专项督查制度,对于纳入委局管理的重点创新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通过集中督查、专题汇报、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过程督查。集中评议制度,在年终全县纪检监察责任目标考评中,安排集中述职、现场测评环节,组织委局机关、镇纪委、部门纪委开展三方双向互评,进而牢固确立“工作干在平时,实绩决定名次”的实干争先意识。

三是健全三项监管制度,强化制度纪律约束。从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严格纪律约束出发,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室五项管理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效能督查三项制度》等三项监督管理制度。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执行,并加强警示提醒,抓好分管条线同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责办法》,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制度规定、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和事项,实行“零容忍”,一律从严追究纪律责任,相关人员及时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进而牢固确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带头自律意识。

(二)实施创新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创新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能力,做到破解难题有新思路、开创局面有新载体、推进工作有新举措。

一要加强规划管理,增强创新意识。各镇各部门以及委局机关各单位每年都要根据工作职能和部署要求,精心谋划并认真实施1-2个创新项目,以创新项目来统领日常工作,用创新项目来推动整体工作。要放眼全局、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务实求实,保持项目的前瞻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创新项目的管理,按照县纪委提出的惩防体系项目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创新项目的年初申报、过程督查、年终考评等工作,确保项目收到实效。对委局安排的“五大工程”项目要优先倾斜,在业务指导、时间安排、经费保障上给予优先,在宣传推介、考评考核、评先评优上给予倾斜。县纪委监察局年终将组织开展“惩防体系十佳项目”评选工作,对于入围项目给予表彰奖励。

二要培育亮点项目,展示创新成效。要在完善、深化、拓展现有老的载体项目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具有我县特色的创新项目。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将集中力量抓好案件查办攻坚突破工程、农村村居“四廉强基”工程、“1+6”阳光政务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全程监管工程、网络“阳光”规范建设工程等五大创新工程。与此同时,要继续抓好抓好“效能”建设工程、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处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纪检监察点评会、纪检监察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等创新项目。所有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考核的创新项目,均要按照“六有”标准,抓好制度建立、督查推进、项目考评、台账建立等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对创新项目的培育推广、提炼总结、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创新项目的效果,放大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力。

三要创设实战平台,提升创新能力。以委局机关干部为主体,以实战锻炼培训为手段,以纪检监察业务为重点,面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建立案件点评会、党纪条规解读课、典型案件研判课、舆情处置培训课、综合协调模拟课等“一会四课”学习培训制度。要通过专家点评、场景模拟、个案评析、条规解读、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强业务交流,强化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条规、应对、办案技巧、案件审理、文字综合、网络运用等实战能力,努力将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加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三)实施凝聚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凝聚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团队协作、凝心聚力的能力,做到机关融和、上下亲和、内外谦和。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县纪委常委会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核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对于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具有重要的牵引向心作用。为此,县纪委常委会将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挂钩联系点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务虚会制度等五项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科学决策制度,营造出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创优干事环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支撑。要加强与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协商联系,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和交流,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为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压担子、搭台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创造更为宽松的能力展示平台。

三是加强相互交流,增进工作感情。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开展谈话与交心活动,及时掌握分管条线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交流、双向互动共赢的良性格局。委局机关党总支要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竞赛、社会公益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亲和力、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强化领导,确保“三力”建设工程措施落到实处

纪检工作意见篇13

3、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机构改革,理清行政审批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整合审批事项,提升行政效能。加强明察暗访和常规巡查,健全查访机制,落实监察责任,加强执纪回访,坚决杜绝“懒散推诿”、违规用权、损人利已等问题,确保行业风清气正,健康有序。

二、加强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凝聚反腐合力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按照“三化九责两落实”的工作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继续推进反腐倡廉“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责任状,人人签订“加强作风建设承诺书”,做到层层有压力,个个有动力。

5、健全完善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等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使各项制度既科学配套,又简便易行,真正做到用制度去规范权力运行,不使制度沦为空中楼阁。坚持党内民主生活,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任前谈话、届中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制度,不断凝聚集体智慧和力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评机制,按照《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细则》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任务检查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年度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定期向市纪委和相关部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及相关事项日常统计上报工作,不误时误事。

6、加强行政效能机制建设。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效能机制建设,创新推进工作责任零推脱、食药安全零隐患、违法行为零容忍等效能优化机制,着力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效能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行政考勤,采用“三定三不定”方式(即:定次检查、定期公布、定期讲评,不定位巡查、不定人突查、不定时督查),坚决纠正工作怠慢、效率低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畅通行政诉求渠道,强化投诉事项的督查督办,努力做到件件有查实,事事有着落。

三、从严问责追究,规范职权行使,促进公平公正

7、聚集突出问题从严惩戒。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中纪委关于重典治乱的精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事项、“三公”经费管理、人事录用等工作的监督,严密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反映、机关形象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热点敏感问题,对公职人员和职权行使中出现的屡教屡犯、明目张胆蓄意违规违纪或公然违的群众路线的个人,经查证属实后,一律依纪依规从重从速严加惩处,努力彰显惩治的威慑力和纪律的严肃性。

8、加强对案件执法的监督。积极配合政策法规科加强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建立业务科室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向局纪检组监察室通报制度、重大案件审理集体研究制度。协助政策法规科开展案卷检查,强化对稽查执法处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及认证检查中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工作作风等情况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权力规范阳光运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公信度。

9、以公开促公平公正。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定期组织行风监督员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评议,不足之处,限期改正;每年召开一次向人大、政协领导汇报座谈会;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结合起来,积极参与政风热线,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及时召开行风建设座谈会和媒体通报会,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促进公平公正。

四、深化作风建设,祛除痼疾顽症,务求取得实效

10、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反“”的重点,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带头树清风,主动转作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要求、从严律己、从严落实,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社会风气。结合“三解三促”、“一进三促”和“三服务三促进”,加强与药械企业和帮扶对象的对接,大力开展以“走基层、贴民心、解难事”为主要内容的组团式服务提升活动,不断拓宽服务内涵,深化服务举措,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11、扎实开展纠风治乱工作。把纠风治乱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大局,扎实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以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作为纠风治乱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变相收受好处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扬和巩固廉洁办案的好传统好做法,努力促进社会健康和谐稳定,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和机关美誉度。

五、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风险防范,确保队伍安全

12、有效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深化“明道立德”廉政文化品牌建设,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机关廉政文化宣传。在形式和内容上,结合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及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十个一”:召开一次反腐败工作专题辅导报告会,开展一次“扬正气、励斗志”先进典型教育活动,进行一次警示教育,观看一部廉政教育片,上好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廉政小常识知识测试,印发一本廉政工作手册,开展一次“与民话廉、清风药监”互动座谈,选树一批廉政先进典型,进一步宣扬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不断加强廉政文化软实力,努力传承和凝聚“廉荣贪耻、清风正气”的药监正能量。

13、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坚决遏制腐败。一是从抓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入手,结合轮岗交流、人员变动和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举措,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和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舆情监察,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始终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干部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抓早抓小,持之以恒,尽早把问题扼制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罪加一等、从严纠治,对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要给予足够的施展空间,努力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建立纪检干预制度。纪检组要对重大事项中可能暴露出的腐败问题及早研判,及时介入干预,积极协助局党组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必要时可商请上级纪检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干预,努力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14、强化工作,依纪依法处理事项。认真落实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问题的意见》,坚持领导接待日和基层联系点制度,畅通渠道,全方位采集信息,妥善处理事项。加强对纪检监察举报《2013—2016工作绩效管理意见》的执行落实,结合实际,认真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工作的调研,科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积极配合市纪委等有关部门查处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明纪律,严格责任,严肃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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