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实用13篇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1

(一)强化重大决策部署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决策建议权。发挥区纪委委员在区纪委全会会议中的决策作用,组织区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系统的各类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履职情况、工作安排部署等党风廉政全局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审议表决。如:区纪委全委会上的工作报告,都要事先书面征求区纪委委员的意见,在会议期间又都再次征求意见,区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形成的决议都由区纪委委员举手表决。

(二)强化专项检查活动参加,保障区纪委委员监督检查权。大部分区纪委委员都结合自身工作,加强了对本辖区、本部门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行使权力、廉洁自律情况及重大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在区纪委常委中开展街道、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分片督查,组织担任纪检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区纪委委员按月开展作风督查,组织从事财政、审计等工作的区纪委委员在全区开展专项检查,部分担任区纪委委员的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也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履行了监督检查的职责,从事公安、检察工作的区纪委委员甚至还发挥了协助办案查处的作用。

(三)强化询问质询评议参与,保障区纪委委员质询评议权。区纪委委员在每年召开的区纪委全委会上,对参与大会述责述廉的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提出询问质询,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2013年以来,区纪委委员已对向大会述责述廉的全区14个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23个部门党政负责同志进行了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

(四)强化定期报告定期约谈,保障区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到位。规定区纪委常委会每年定期约谈区纪委委员原则上不少于1次,主要听取区纪委委员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情况、听取建议,并对区纪委委员下一步开展工作提指导性意见。不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区纪委委员每年12月底前还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去年,区纪委常委分别对全区26个纪委委员进行了约谈,其中,常委会成员进行了交叉约谈,做到区纪委常委会约谈区纪委委员全覆盖。

虽然,__区在发挥区纪委委员职能作用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支持、没有系统完备具体的意见

作为支撑,只能是“管中窥豹”,收效不够明显。区纪委委员作用发挥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可控性,且离《》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用发挥作用的要求也有较大的差距。(一)职责权限不够具体,委员不清楚有何“为”、有何“不为”。尽管《》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的职责作了相应明确,市纪委也出台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试行意见,但结合区情实际我们发现,针对职责的具体操作办法还不够细化,也没有指导操作的具体配套制度去支撑完善,如果完全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以试行意见为例,由于对纪委委员职责提法较为笼统,同时又没有对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纪委委员细化职责任务的配套制度跟进,纪委委员往往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擅长的做点、不擅长的也做点,敷衍一下了事,不利于特长作用的发挥,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履职制度不够全面,委员不知道怎么“为”、用什么“为”。尽管我们针对区纪委委员履行参与决策、监督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等方面职责,建立了一些相应的配套制度,但就如何让区纪委委员全面履职的问题上,还显得过于零碎、片面,没有从系统全面的角度健全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为其搭建履职平台,致使区纪委委员只知其职、而不知何“为”其职,履职方法路径单一,片面的以为“一年到区纪委开一两次会、举一两次手、提一两次问、写一两次意见建议、划一两次勾勾叉叉、开展一两次督查,最后再约谈一两次、交一两次报告”就算履职到位,完成任务、脱手了事。

(三)履职保障不够充分,导致委员想“为”不能“为”、“为”与“不为”一个样。__区纪委委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在区纪委办公室,在日常服务区纪委委员的过程中,可谓尽心周到,但无论从组织上还是管理上,都还是略显松散。首先,缺少一个职责明确、分工合作,能够加强对接联系沟通、提供丰富活动载体、迅速处置委员意见、从严管理督促的协调机构,区纪委委员作用的发挥仍处于“自发萌芽”状态。其次,缺乏有效系统的管理机制带动,与区纪委委员的沟通不够频繁、信息交流不对称,专门针对区纪委委员组织的培训、活动、调研少之又少,委员反馈问题少、能够针对办理的问题也少,委员履职在管理上出现“真空地带”、工作制度执行基本流于形式。

(四)选用机制创新不够,导致委员结构不稳定、“为官不为”。__区纪委委员原则上实行一届一任,人员虽然固定,却反而导致结构的不稳定。由于委员结构只在进口上把关,没从出口长远打算,导致委员结构无法适应因部分委员调离、退休或退居二线、患重大疾病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的结构变化和不合理。通过换届时和现在的队伍结构对比发现,我区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委员已由换届时18名下降到11名,岗位外委员则反向增长;由于岗位变化,岗位外委员所在单位与反腐倡廉工作关联度下降,部门街道“一把手”增多;加之2名委员退居二线,1名委员患重大疾病常年修养,委员结构出现“不平衡”,导致有位无“为”现象发生,一定程度影响了委员作用发挥。

如何针对性的解决好__区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以上问题,我们拟从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入手,坚持具体化、针对性、可操作原则,以分类明责为前提,以系统搭台为关键,以全面管理为保障,以破除旧制为动力,尽可能地为委员发挥作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一)突出分类指导,针对性明确职责任务。要以《》、《党内纪律监督条例》为职责依据,参照省、市相关工作意见,结合__区情实际,从总体上明确区纪委委员职责,并根据委员共性,确定区纪委委员基础性、保障类目标任务。同时,要在明确区纪委委员总体职责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细化的配套制度,按照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对委员职责进行分类指导。其中,岗位内的委员要按照区纪委监察局机关、部门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不同工作侧重点进行任务划分,确定任务类型、实施对象、覆盖范围,如:委局机关委员要侧重于牵头、范围覆盖全区,派驻纪检组和街道委员侧重于具体、精力主要集中在本部门、辖区;要分清作为常委的纪委委员与一般纪委委员承担的相应责任,常委委员在履行一般委员职责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岗位外的委员则要根据各自所在的工作单位、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职能优势及各自特长,明确其责任分工,将其本职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通盘考虑。如:组织部门的委员要发挥其对党组织、党员的监督作用,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委员要发挥其反腐败配合协调作用,真正让各条战线上的纪委委员做到各在其位、各施其职,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2

(一)安康分公司纪委基本情况

安康分公司纪检条线共40人,兼职纪检人员37人,纪检委员21人(支部纪检委员兼职部门兼职纪检员),纪检委员由部门副主任兼任,对非领导岗位的兼职纪检员每月绩效增配500元补贴,统一由纪委办按照每月日常监督、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市公司兼职纪检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核发,县公司兼职纪检员通过县公司人工成本进行补贴。安康分公司将“持续做好大监督体系建设”作为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之一,纪委将建立“3+1”监督体系,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完成主动监督的转变,作为第一重点工作,明确“一个要点”(2020年安康纪检工作要点)“两个清单”,将工作要求、内容、标准等延伸至职能部门、县公司、责任人;通过完善优化纪检队伍体制机制,落实队伍全覆盖、提升纪检人员待遇,明确工作职责解决“不想监督”的问题,坚持学习专业知识与监督清单解决“不会监督”问题,指导基层开展专项监督解决“不敢监督”问题,充分发挥了兼职检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和作用。

(二)汉中分公司纪委基本情况

汉中目前全市纪检人员62人,其中兼职纪检委员24人,兼职纪检员33人,专职纪检人员5人。“三转”以来,汉中纪委明确不再参与招投标、采购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部分工作已经移交党委办,严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优化完善“3+1”大监督体系,明确了党委政治监督、职能部门职能监督清单、区县分公司监督清单;纪委对党委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每季度对各单位兼职纪检人员重点监督进行安排部署;各职能部门能够上下一心,同心、同办、同步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部门大监督事项清单和月度、季度工作重点,拟定监督工作计划,并在本单位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中有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特别是汉中分公司业务支撑中心、传输线路维护部、财务部三个职能部门,从对大监督工作最初的认识、到主动监督、借力监督,主动作为,切实履行监督主体责任,进行了大带宽、电路专线数据一致性专项治理,“余额操作”分阶段检测,应收资金靓号稽核监督,线路对外迁改赔补、线路质量验收监督,完善财务相关制度、开展资金管理专项排查各项工作都体现了监督与企业中心工作的高度融合。

二、学习交流后讨论情况

通过3天的交流学习,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组织参加学习成员进行了现场讨论,通过谈体会、谈感想,大家一致认为安康、汉中分公司党委重视、纪委履职尽责,职能部门能够主动担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能够担当作为,在今后的工作上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肩负使命的重要性,更新了思想观念,增强了业务本领,提振了信心,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综合能力上有了全面提升,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守职责定位,在聚焦主责主业上有新提高,切实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绝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员工失望的事。同时,参加学习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大监督”学习,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全体领导干部要以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持续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团、省市公司关于“大监督”工作内容,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坚持“三不”,党委落实“不想腐”各项思想教育工作;职能部门落实“不能腐”各项风险管控,制度完善;纪委行政落实“不敢腐”严肃问责警示教育,努力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

(二)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市“6+9”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切实关心关爱员工,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战斗堡垒作用。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3

一是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二是由区计生委加大孕检力度,及早发现问题苗头,防患于未然;

三是督促各街道办事处纪工委认真排查,深挖违纪线索;四是开展计划生育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严格落实党政纪处分。

(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对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把握政策不严、执行政策不公、弄虚作假、、侵占挪用、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给予党纪处分。今年,我区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超生,党员干部超生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注重“三个结合”,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结合起来,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与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并充分利用纪委全会、源头治理工作会、纪委书记例会等多种形式告诫提醒领导干部要将履行计划生育政策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始终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书,坚持执行“一票否决”制,对不合格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一是成立了以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侯效峰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计生专干,为我单位计生专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理会,通过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多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省、市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切实提高每个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并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全体人员大会等多种形式,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严把计划生育关,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明确职责,抓好内部管理。

一是结合实际,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分解到各科室,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与局里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是认真制订了《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将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任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年终认真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发生。

三、结合实际,完善措施,全面推动大局工作。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4

近年来,我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快,但不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执政为民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村务不公开、假公开,、优亲厚友等现象较为突出,群众意见很大,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村级纪检员队伍建设,有利于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纪检员队伍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规定,卓有成效地抓好村级纪检员管理,为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网络体系

各村级党组织都要配齐配强纪检员。设党委的行政村,可以设纪委。村级纪检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强、作风硬、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原则性,作风正派,处事公正;威信较高,群众认可;热爱纪检工作;未受过纪律处分或治安处罚。党总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后,纪检员建议人选须征得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审核同意并备案。纪检员受本村党组织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双重领导。同时,在行政村设民生项目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民小组设民生项目监督员,从而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网络体系。

三、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的职能作用

村级纪检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对村(支)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管理、支农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社保资金、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资金管理使用,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管理、低保户和特困户报批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对村(支)两委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村(支)两委做好基层工作,听取党员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干部违纪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反映;负责对民生项目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指导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督促严格规范财务审批手续,实行民主理财;对“三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一般事项每月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的原则,及时督促本村认真执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注重在惠民政策落实中发挥监督作用,强化对农村低保、新农合等惠民政策情况的监督,通过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对村“两委”班子履职的监督,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对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时核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情况。

村党支部要支持和保证纪检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民生项目监督委员会)实施对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管理、重要事项的监督,实现对村内各项事务的全方位监督管理。村级纪检员应积极支持村(支)两委正常工作,在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及党员、村民的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纪检员的履职管理

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加强对村级纪检员的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教育培训制度,将村级纪检员教育培训纳入村干部培训总体规划,通过定期培训、以会代训和专题讲座等形式,重点组织学习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党务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和村务监督内容、程序、权限等方面知识,着力提高村级纪检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委员工作例会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村级纪检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工作日志制度, 向村级纪检员统一配发“工作日志薄”,要求详细记录每次开展工作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参与人员和处理结果;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工作月报制度,重点报告村级纪检员监督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以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村级纪检员工作情况;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工作联点制度,实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联村制度,加强对村级纪检员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开展工作调研,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工作提示制度,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结合各个时期工作重点,每月对村级纪检员进行工作提示,使村级纪检员明确开展村务监督工作的重点;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工作巡查制度,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不定期对村级纪检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村级纪检员,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勤廉双述制度,每年年底召开村级纪检员述职述廉会议,由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村级纪检员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村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和质询;要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考核制度,对于不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弄虚作假,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行为却瞒而不报的纪检员,给予诫勉、警告,对于认真履责、敢于同腐败现象做斗争的纪检员给予保护支持,增强其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奖惩制度,对工作突出的村级纪检员进行奖励,对年度考核称职的予以留任,对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5

一、党务职责

1.负责本支部的日常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岗位职责

1.尽职尽责的做好本岗位的日常工作。

2.工作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强化责任担当,为群众树立好榜样。

3.工作积极上进,努力专研,争取为单位工作开展提出有利意见、创新举措。

4.增强全局意识,积极关爱青年职工,开展业务培训,为单位的发展有生力量。

责任人:xx

xx年x月x日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XXXX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XXXX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 “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XX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6

三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管理体系。重点围绕社区热难点问题,倾听民情民意,对涉及社区公共建设项目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

四是全面推行社区党务公开、居务公开、及网上公开(世纪之村平台信息)。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党务、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社区两委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实行党务、居务公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和政群关系、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把党务、居务公开与整顿工作作风结合起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党务、居务公开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

2、监督落实,定期总结。社区领导班子每月召开一次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分析会,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每月15日前完成党务、居务公开更新和建档工作。

3、规范操作,大力宣传。明确党务居务公开宣传途径,利用社区网站、电子显示屏或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低保审核、特困户确定、征兵入伍、新农保领取等,都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积极创新便民服务载体。设立社区服务站,将与居民密切相关的低保、计生证明、流动人口服务、新农合、新农保办理等各项事务统一纳入,实行“一厅式办公、一站式受理、高效服务”,既简化了办事程序,又方便了居民群众。(面

发改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思路,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面临的一次深刻变革。因此,我们要适应新形势要求,主动、积极、创新谋划2016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我们的主要打算是:

一、目标任务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各项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三转”,聚焦主业,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为我委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作风保证。

二、重点工作

1、努力推动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7

二、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

街道辖区18个社区(村)均应建立纪检组织或配备纪检力量。

(一)建立党委的社区(村)要建立纪委,建立党总支的社区(村)要建立纪检组,建立党支部的社区(村)要配备纪检力量,明确1名支部成员负责纪检工作。

(二)村级纪委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纪委书记1人,由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担任;村级纪检组一般由3人组成,设组长1人,由党总支副书记或委员担任。

(三)村级纪委组成人员一般由同级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纪委会议选举产生,必要时可由街道党工委直接任命。村级纪委每届任期和所在党委相同,村级纪委应向同级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村级纪检组组成人员由所在社区(村)党总支会议选举确定。村级纪委(纪检组)推荐人选需事先听取街道纪工委的意见,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四)为进一步发挥村级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实现监督资源共享,鼓励各村级纪委(纪检组)与村(居)监会合署办公。引导、鼓励和支持通过选举将村(居)监会成员中的党员选为到村级纪委(纪检组)成员,在村(居)监会换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村级纪委(纪检组)成员选为村(居)监会成员。鼓励通过选举将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日常负责人、党员大学生村官、党员村级后备干部选为村级纪委(纪检组)成员。

(五)村级纪检组织成员的调整,需经街道纪工委审核和街道党工委同意。

三、队伍建设要求

(一)选好配强村级纪检组织负责人。注重把党性强、群众威信高、善于团结群众、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工作的党员,选拔到纪检组织负责人岗位上。

(二)把好纪检人员入口关。村纪检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热心本社区(村)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工作精力到位,能正常履职。同时应坚持回避制度,村级组织成员及其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社区(村)文书、报账员,一般不列为村级纪检组织成员候选人。确因工作需要列入村级纪检组织成员候选人应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三)加强教育培训。把村级纪检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街道纪检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村级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计划,对新任职纪检组织负责人要进行任前培训。通过举办村级纪检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纪检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做好工作保障。各社区(村)党组织要为纪检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力、物力保障。村级纪检组成员在履职时要落实相应的报酬。

(五)维护合法权益。各社区(村)党组织要支持纪检组织和纪检人员开展工作,不得为纪检组织开展工作设置障碍,在纪检组织和纪检人员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要积极排除或坚决纠正。

四、工作职责

村级纪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所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并对其负责,纪检业务以街道纪工委指导为主。村级纪检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抓好所在社区(村)党组织和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本级党组织及其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其他党内规章的情况。

(二)负责监督同级党组织及其成员,督促党员遵纪守法、模范履职;配合村(居)监会对村(居)委会及其成员勤政廉政、履职行为等进行监督。

(三)协助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务公开及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参与对党员和村级干部的评议和考核工作。

(四)受理对本级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并进行初查核实,对初核发现情况复杂或涉嫌党员违纪违法的应及时移交上级纪委。

(五)承办上级纪委和本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制度

在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制度的同时,要按照“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的要求,不断深化村级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设立纪委(纪检组)的要实现“五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台账、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切实发挥纪检组织的职能优势和保障作用。

(一)建立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或纪检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或提交党支部讨论决定。各委员或成员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要定期召开纪委(纪检组)会议,分析本社区(村)党风廉政情况,研究落实上级或本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解决党风廉政实际问题。

(三)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

(四)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和纪检工作业务规范文书制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文书档案以及群众的收发、登记、整理、归档工作。

(五)建立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每年要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开展情况。对纪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加强农村政权建设和村级自治,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各社区(村)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村级纪检工作。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8

1998年,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和党的领导体现进行了重大改革,先后成立了总行和各级分支行党委(党组),对人民银行系统的党组织实行垂直领导,对干部实行垂直管理。各级行的“一把手”既是行政首长,领导、管理本单位的金融业务活动;又是党委(党组)一班人的班长,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党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一把手”同时履行行长和党委(党组)书记职责,肩负的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渗透,密不可分。总行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工作规则》(银发[2006]28号文件)规定,党委书记负责召集、主持党委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的重要政策和措施;研究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决定人事任免和干部奖惩;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和发展中的其他重大问题。赋予党委书记的这些职责都是履职审计中必须涉及到的内容,为此履职审计只有涵盖领导干部的行政、党内职责,才能对领导干部履职行为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

(二)是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目前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对象以分支行“一把手”为主,因为“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居核心地位,负全面责任,在决策中发挥主导作用。作为一个单位的带头人,如果只抓业务,而忽视党务工作,就无法开展工作,所在单位就是一般散沙,没有凝聚力,最终业务工作也无法搞好。领导干部只有通过认真履行党内职责,加强党的组织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才能从组织上保证党和国家方针、路线的贯彻执行,切实推动人民银行各项工作业务的开展。因此对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党内职责进行审计监督,能有效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公正、高效地履行行政职责。

(三)是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参考依据的需要。履职审计是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给被审计人一个全面的、客观的评价,审计作出的优秀、称职还是不称职的评价和结论,是党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由于履职审计评价结论与被审计人的选拔任用密切相关,被审计人不仅关注对其担任行政首长职务的审计评价,更关注对其担任党内职务的审计评价。同样这也是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重点关注的内容。如果履职审计只对领导干部行政(行长)职责进行监督,而忽视对领导干部党内(书记)职责的监督,就不能为党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全面客观的参考依据,就会降低各级人民银行党委(党组)对履职审计的关注和重视程度,履职审计就难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监督评价作用。

(四)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反腐倡廉、忠实履责的需要。运用履职审计,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促进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手段和举措。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既是一种有效的监督,也是一种积极的保护。把领导干部履行党内职责纳入审计监督范畴,认真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以此来全面衡量政绩,使领导干部任期的履职情况全面客观地反映出来,有助于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反腐倡廉,严格要求自己,从而有效地遏制领导干部“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实效;重口号、轻实践”等不良作用。同时通过履职审计,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关口前移,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苗头,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法纪,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五)是人民银行履职审计实践的需要。《试行办法》明确了履职审计的内容:一是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决定的情况;二是组织和参与决策的情况;三是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四是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的情况。对各级行内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履行职责审计时,重点检查和评价其所在部门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自2005年各级人民银行开展履职审计试点以来,对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内容主要围绕这四个方面开展,而对其履行党内职责方面没有涉及,使履职审计难以涵盖领导干部的全部职责,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审计评价只能局限在业务管理范围。我们在审计实践中发现,单位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是通过党委组织、研究和决定的,审计内容也不可避免涉及到领导干部党内职责方面,尤其是审计进行责任划分时,都把党委会议记录的情况作为评价和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审计实务中,这种书记职责和行长职责的内在关联,也要求把领导干部党内职责纳入履职审计的范畴。

二、领导干部履行党内职责审计内容

我们根据人民银行分支行“一把手”行长、党委(党组)书记一身二任的特点和职责范围,认为在审计领导干部履行党内职责时,突出以下六个方面:

(一)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人民银行党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领导干部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及上级行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制订和实施各项工作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研究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的重要政策和措施,研究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科学、廉洁行政。

(二)对领导干部重视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领导干部是否切实担负起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勤政建设;是否搞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协作,按照分工和授权范围,制定各成员的工作职责,检查、督办执行情况;是否指导、检查、督办领导干部分管部门的工作。

(三)对领导干部加强队伍建设和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领导干部是否建立健全科学的业绩评价、奖惩激励、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及廉洁勤政等制度,锻炼培养人民银行“五型”干部队伍;是否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干部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把好用人关,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四)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领导干部是否负责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等相关会议;是否认真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针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是否对重要文件进行审签,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五)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领导干部是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是否有效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六)对领导干部完成上级行和地方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其他重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项内容审计的具体依据,应以党和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性文件和上级行有关规章制度等作为主要依据。

三、领导干部履行党内职责审计方法

各级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按照党委要求,实施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内履行业务管理职责和党内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应当根据领导干部任职时间等实际情况,拟定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计划,征求人事、纪检监督部门意见,报行党委(党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可以采取进点公告、问卷调查、查阅档案资料以及座谈、函证、质询和走访等审计方法。

四、领导干部履行党内职责审计评价方法

目前开展的履职审计仍处于探索之中,因此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履职审计,探索并运用一种全面的、客观的审计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才能提高履职审计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一)根据党委要求,依据《试行办法》和《内部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和评价。《试行办法》是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的行为规范,《内部审计准则》是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基本尺度。履职审计评价必须是全面、真实、客观的,而严格按照《试行办法》和《内部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是确保履职审计质量和审计评价公正、公允的关键。可利用各级人民银行“大监督”机制,召集内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参加审计监督,对被审计对象履行行政和党内职责情况的审计同时进行。审计中严格遵循《试行办法》规定的审计方法和程序,从而对人民银行分支行领导干部作出全面的、客观的评价。

(二)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和分值。领导干部履行党内职务审计评价方法的核心是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和各项指标分值。分、支行可根据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的不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价指标和各项指标分值,可根据人民银行分支行行领导、部门负责人、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情况分类别设置。

(三)综合评分,确保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公允。在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评价时,可采用量化打分方法。召开有上级行领导、本行内审部门负责人及审计组全体人员参加的审计评价会议;审计组长汇报审计情况,提出审计问题和审计依据,并提出审计评价加分、扣分的初步意见;参会成员发表各自意见,集思广益,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通过集体打分,综合评定分值以确保审计评价结论的公正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规避审计风险。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9

(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协助班子做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工作成效显著,干部队伍反腐败意识增强。一是行政班子按照团结务实,与时俱进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计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例:年初,班子成员调整后,首先结合计生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各股室工作人员,制作公示栏公示了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又将“奖优免补”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便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二是以创建学习型、廉洁型、创新型、公道型、服务型机关,进一步建设高素质计生干部队伍为目标,对计生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并以高度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

(二)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廉政基础建设

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等36个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基本涵盖了机关工作各个方面,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源头防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必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1、政务公开的内容:一是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办事人员职务,工作范围、权限。二是公开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三是各项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四是公开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五是公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六是公开对违法多生育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法律依据、处罚程序等。七是公开办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奖优免补”政策的人员名单。

2、公开的形式:一是设立便民服务窗口。二是加大对“一法三规”和“奖优免补”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在县有线电视台和富宁政务网上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实现执法主体明晰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

(四)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群众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服务

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偏远山区。为了抓好工作,我们优化服务,加强管理。县乡两级都成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小分队,结合开展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宣传万里行活动,以流动服务车为载体,深入边远乡村,进村入户免费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对群众反映的个另计生干部服务态度恶劣、有乱收费、挪用社会抚养费和“奖优免补”工作经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全法利益。(例:在先教活动中,有少数群众反映县计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歧视少数民族群众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

(五)建立监督机制,抓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制度。注重教育,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工作。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学习贯彻各级纪委纪委会议精神,学习《两个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党纪、党性教育。并于1月26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禁赌公约。一年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干部职工没有一人出现违法乱纪现象,具有好的精神风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建立财务监督制度。按照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对本部门落实财务规定,收支两条线,收款及时入帐的监督职责。通过监督检查来维护党纪政纪。通过查处来保护教育党员干部,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健全法制、加强监督,切断权力和金钱的联系。三是建立干部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完善服务承诺制、办证限时制、失职追究制,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等形式,治理行业风气,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 政水平。

(六)严格纪律,认真受理举报

1、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办件,今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5件,其中:来信15件,来访50人次,转办3件。

2、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核实、及时反馈。针对、举报内容,及时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交换意见、核实情况。做到深入实地,认真查办,澄清事实,达到了批评、教育、帮助、保护干部的目的。

二、个人思想作风建设、在职学习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一)加强学习。一是注重了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三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计划生育业务的学习。并在工作中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勤商量多请教,在实践中力求有所思、有所悟、有所为。

(二)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作为纪检干部,自己必须率先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我在各项工作和交往中始终注意不多吃多占不,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按规定约束别人的,首先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搞特殊化。

(三)摆正位置,当好“配角”。始终自觉地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和集体形象,真诚待人,团结协作,注意维护大局,认真执行班子的决定,自觉维护主要领导的威性,工作中注意分清职责掌握分寸,工作中不推诿,不推卸责任,处处以诚相待,友好合作,随时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向其他领导通气,做到畅通感情,维护班子团结。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统筹兼顾的能力不够,在突破重点与把握全局上还不能得心应手;二开拓精神不强,具体表现在:工作被动,有些工作做了但上下协调不到位,抓落实不够。三是求实务实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能按章办事,但教育意识不强,有畏难情绪,有些工作考虑到了,但监督检查做得不够好。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10

(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协助班子做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工作成效显著,干部队伍反腐败意识增强。一是行政班子按照团结务实,与时俱进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计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例:年初,班子成员调整后,首先结合计生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各股室工作人员,制作公示栏公示了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又将“奖优免补”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便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二是以创建学习型、廉洁型、创新型、公道型、服务型机关,进一步建设高素质计生干部队伍为目标,对计生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并以高度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

(二)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廉政基础建设

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等36个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基本涵盖了机关工作各个方面,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源头防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必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1、政务公开的内容:一是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办事人员职务,工作范围、权限。二是公开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三是各项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四是公开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五是公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六是公开对违法多生育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法律依据、处罚程序等。七是公开办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奖优免补”政策的人员名单。

2、公开的形式:一是设立便民服务窗口。二是加大对“一法三规”和“奖优免补”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在县有线电视台和富宁政务网上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实现执法主体明晰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

(四)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群众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服务

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偏远山区。为了抓好工作,我们优化服务,加强管理。县乡两级都成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小分队,结合开展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宣传万里行活动,以流动服务车为载体,深入边远乡村,进村入户免费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对群众反映的个另计生干部服务态度恶劣、有乱收费、挪用社会抚养费和“奖优免补”工作经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全法利益。(例:在先教活动中,有少数群众反映县计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歧视少数民族群众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

(五)建立监督机制,抓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制度。注重教育,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工作。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学习贯彻各级纪委纪委会议精神,学习《两个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党纪、党性教育。并于1月26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禁赌公约。一年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干部职工没有一人出现违法乱纪现象,具有好的精神风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建立财务监督制度。按照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对本部门落实财务规定,收支两条线,收款及时入帐的监督职责。通过监督检查来维护党纪政纪。通过查处来保护教育党员干部,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健全法制、加强监督,切断权力和金钱的联系。三是建立干部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完善服务承诺制、办证限时制、失职追究制,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等形式,治理行业风气,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 政水平。

(六)严格纪律,认真受理信访举报

1、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办件,今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5件,其中:来信15件,来访50人次,转办3件。

2、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核实、及时反馈。针对信访、举报内容,及时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交换意见、核实情况。做到深入实地,认真查办,澄清事实,达到了批评、教育、帮助、保护干部的目的。

二、个人思想作风建设、在职学习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一)加强学习。一是注重了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三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计划生育业务的学习。并在工作中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勤商量多请教,在实践中力求有所思、有所悟、有所为。

(二)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作为纪检干部,自己必须率先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我在各项工作和交往中始终注意不多吃多占不以权谋私,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按规定约束别人的,首先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搞特殊化。

(三)摆正位置,当好“配角”。始终自觉地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和集体形象,真诚待人,团结协作,注意维护大局,认真执行班子的决定,自觉维护主要领导的威性,工作中注意分清职责掌握分寸,工作中不推诿,不推卸责任,处处以诚相待,友好合作,随时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向其他领导通气,做到畅通感情,维护班子团结。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统筹兼顾的能力不够,在突破重点与把握全局上还不能得心应手;二开拓精神不强,具体表现在:工作被动,有些工作做了但上下协调不到位,抓落实不够。三是求实务实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能按章办事,但教育意识不强,有畏难情绪,有些工作考虑到了,但监督检查做得不够好。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11

强化工作措施 履行主体责任

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余欣荣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我们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一是夯实组织和队伍基础。在机关党委增设机关纪委办公室,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放到纪检岗位。二是强化“两手抓”意识。大力强化党支部书记“两手抓、抓两手”意识,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以“转变作风、服务基层、强农惠农、利民便民”为主题的“为农民服务”活动和“制度落实促进年”活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强化监督措施和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采取五项举措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 平

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就是要种好“责任田”:一是围绕“不想腐”,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环境。要从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出发,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经常性的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免疫力。二是围绕“不能腐”,履行纪检监督责任,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工作流程,编织好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三是围绕“不敢腐”,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执纪必严,做到有贪必肃。四是围绕实施有效监督,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做到监督工作的全覆盖。五是围绕提高履职能力,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聚焦主业主责,做到有为有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

抓住四个环节落实主体责任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12

健全组织,确保监督全覆盖

省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履职现状究竟如何?围绕这一课题,今年初,由省纪委组织的大调研在省直机关全面展开,调研时间长达一个多月。期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怀臣多次到省直部门实地调研,先后召开省直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调研发现,省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还存在组织机构不够健全、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职责任务不够明确、人员力量比较薄弱等问题。

“党的关系在省直机关工委的99个省直机关和单位,15个没有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专职干部,每个单位平均只有3人左右,有的只有1到2人,大部分单位机关纪委没有办事机构、没有专职人员。”省纪委干部室负责人说。

省直某单位纪检组长更是坦言:“力量薄弱、领导体制不够健全是制约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短板’。”

针对薄弱环节,《意见》定下了“分类构建”的工作形态,将省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划分为省纪委监察厅双派驻机构,省纪委监察厅单派驻机构,省纪委派出机构(省直机关纪工委),省直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省直部门机关纪委5类,对人员配备、职级待遇等作出了一系列硬性规定,要求“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纪检监督。”

省直机关工委书记贾松青说:“《意见》规范了省直机关纪工委与各部门纪检组织、各部门纪检组织与机关纪委的工作关系。”

“工作的马力更足了!”省纪委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陈上权深有感触,“《意见》使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在机构设置、工作开展各方面都‘有章可循’。” 针对工商系统战线长、任务重,而派驻机构只有5个编制的实际,省工商局将两名干部编制交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固定使用。省工商局局长李柏云说:“决不能让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方面犯愁。”

同时,各系统抓住有利契机,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省公安厅配齐配强县级公安机关纪委书记,在全省100人以上的县级公安机关单独设立监察室,配备专职纪检监察民警不少于3人。省质监局调剂省局机动行政编制,为各市(州)局分别配备一名纪检监察干部。

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成效显著。省卫生厅明确了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省交通厅设立厅直机关纪委,直属25个单位全部健全纪检监察机构。

对此,省纪委派驻省交通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李传林十分欣慰:“健全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整合了监督力量,构建了联动监督的工作格局,增强了监督实效。”

定岗定责,强化监督实效

职责定位不明确是省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面临的共同困扰。“一些纪检组长还要分管相关的业务工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怎么开展工作?”省纪委干部室负责人说。

按照《意见》要求,四川对五类省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责任务、工作机制、领导体制作出界定,明确监督重点。

“定岗定责”是《意见》的刚性规定。《意见》要求针对不同类别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关系,建立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大工作专题报告、重要举报和重要案件查办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强化组织领导。规定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出列席部门党委(党组)会、行政会、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情况,强化全面监督。

《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省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工作分工,规定“不分管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冲突的工作。”省纪委干部室有关负责人解读道:“出台《意见》的初衷,就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惩处、组织协调、教育保护的职能,不能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

谈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如何充分履职的问题,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徐亚莎深有感触:“纪检组长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要把加强监督作为重中之重的职责,全力以赴,抓紧抓好。”

全省水利系统建立了督查自查台账制,将项目规划、招投标、建设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等细化为54项检查内容,动态记载重大水利项目督查情况,确保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情况来看,今年以来,违纪违法案件同比下降48%,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从2009年的第12位上升到2011年的第4位,这其中,惩防体系建设功不可没。”省国土资源厅纪委书记李学军说。

激发活力,履职能力大提升

翻阅《意见》,共7大块35条,其中有关队伍建设的有3大块14条。“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都是实打实的举措。”省纪委干部室有关负责人说。

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意见》的创新之处在于,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体现纪检监察职业特点的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要求“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对学历层次、年龄结构等提出明确要求。对此,四川省委党校教授、省监察厅特约监察员王建华的评价是“将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考核纳入了制度化范畴,提高了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意见》还对五类省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的人员配备、职级待遇等分别作出明确规定。

纪检委员履职工作计划篇13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XXXX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XXXX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 “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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