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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管理论文实用13篇

征信管理论文
征信管理论文篇1

茶业的发展与中国国家的发展紧密联系,茶业是中国文化发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茶文化的发展能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历代中国政治、经济及文化的面貌。我们栽培茶树的目的是获得高产优质的茶叶,而茶树的品种资源的差异,树冠的构成状况,病虫害的预测与控制都与茶叶的高产优质密切相关。

茶树种质资源是茶树育种的重要材料。筛选和培育优良的茶树品种,是茶树育种的重要任务。我们可以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茶树种质资源进行分析,以其为茶树种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茶树生理育种提供理论依据。

茶树树冠结构的构成状况,影响着茶叶的产量和品质。对不同树龄茶树的树冠结构进行科学分析,为制定合理的农业技术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如合理修剪,施肥以达到理想的树冠结构,有效地提高茶叶产量,增进茶叶品质,适应机械化作业,便于采摘和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塑造丰产树冠。

控制茶树的病虫害,是获取茶叶高产优质的一个关键环节。我国茶树分布地域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提供了病害滋生的有利环境。已记载的我国茶树病害有130多种。茶树病害发生种类,因气候条件、种植年限和种植面积而有所不同。据估计,由于病害,茶叶产量每年要损失10%—15%,同时还严重影响茶叶质量。因此茶树病虫害防治历来是茶叶生产上的重要管理措施。茶叶病害的防治,往往因为诊断上的失误,使防治药剂选择不当或失去防治时效,造成病害发生严重。提供一种较准确且操作简单的茶树病害诊断方法,使茶树病害能通过简单的特征或病状,就可初步诊断出发生病害的种类,及早对所发生的病害采取预防措施,是减少病害损失的有效方法。

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起,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茶叶生产也有了较大发展,但国内外对茶叶的研究仍主要集中在茶叶理化审评方面,依然是使用传统的感观评测方法对茶叶进行评定,将计算机技术用于茶叶领域的为数不多。利用计算机技术,将茶叶的各种外形,内质作为各项指标,使用户只需通过简单的鼠标操作,即可对茶叶品质进行分类与识别。

2国内外研究动态

随着茶叶产业的迅速发展,茶叶为人们创造了越来越多的经济效益,科研和生产实践均已证明,要想获得高的经济效益,茶叶的高产和优质是关键因素,品种的好坏,树冠的构成状况,病害的预测与防治是关键环节。

2.1茶树种质资源研究

我国是世界上是茶树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目前收集和保存的茶树资源已达3300多份。但是,我国对茶树种质资源的研究,基本上仍停留在外部形态特征的描述上。须海荣等对茶树资源的生理生化特性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收集了我国主要产茶省有代表性的茶树种质资源100多份材料的基础上,并经统一管理和栽培,对茶树种质资源的主要生理特性进行了系统的测定。湖南农业大学唐和平,陈兴琰早在1995年就从形态学、解剖学、化学三个方面进行测定,采用数学方法综合分析,探讨了茶树种质资源的形状差异和亲缘关系。2001,湖南农业大学茶学系罗军武教授等运用RAPD(随机扩增多态性)技术对茶树品种资源的亲缘关系进行系统研究,旨在为茶树品种资源的分类和科学利用提供理论依据。2005年,罗军武教授联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的专家们,利用AFLP-银染分子标记技术,对40个茶树品种(系)进行遗传多样性与亲缘关系分析。

2.2树冠结构的研究

在茶树树冠结构的研究方面,张颖彬等研究了茶树树冠的不同留养方式对早春萌芽量的影响,结果显示,茶树树冠的不同留养方式对早春荼芽萌发时间有不同的影响。立体留养的茶树因留养时间长,在肥培管理条件满足茶树生长需求的情况下,其茶芽较平面留养树冠的更为肥壮。杨德庄总结了丰产区经验,得到茶树要丰产其树冠结构必须达到的目标,为丰产树冠结构的塑造提供了科学依据。近年来,专家根据树冠结构指标的动态变化规律。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为品种在规范化栽培条件下树冠结构的达标测定提供科学依据。2000年,罗军武、唐和平、黄意欢选用湖南省规范化栽培茶园1~18年生的槠叶齐品种为材料,以与产量、品质密切相关的14项树冠结构作为指标,根据它们的变化规律,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同年,罗军武、唐和平、黄意欢以小乔木型品种福鼎大白茶和灌木型品种槠叶齐为材料,对湖南8个地(市)规范化栽培茶园1~18年生两类型品种茶树树冠结构的15项指标进行系统调查,并运用计算机作数据分析。结果表明,两类型品种树冠结构指标随树龄的增大呈现出基本一致的变化规律,各项树冠指标均可用一定的数学模型予以表达。研究结果还表明,两茶树品种在1~6年生期间,各项树冠指标增幅较大,7~14年生期间树冠指标的增加或减少的幅度不大,树冠结构比较稳定;14年生后,一些与茶叶品质和产量密切相关的指标,如新梢密度、生产枝密度、百芽重、一芽三叶长度和单叶面积下降幅度加大。同时,从两类型品种树冠结构指标的变化来看,茶树类型不同,树冠结构动态变化存在着差异。

2.3茶树病虫害研究

随着工业的发达,茶树病虫防治已由传统的农业措施防治过度到使用农药的化学措施防治,尹勇对茶树主要的病虫害的发生提供了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两类防治方法。但这些都需要首先对茶树的病虫害进行早期的预测和诊断,进而才能在还没造成严重发病的情况下进行防治和控制。2003年,徐云等采用数值诊断的原理和方法,先将茶叶上发生病害的种类,按照病害发生时具有的病症及特征进行分类、分组,将组中各个病害的病状特征分解为单独的特征性状,对每一个特征性状给予对诊病的意义的量化分值,做成各病害组的数值诊断表,再利用数学的方法,对各量化的分值进行比较,得到诊断结果,利用诊断病害的可信度表达诊断的准确性,当病害准确度达到60%以上的分值时,可以认为诊断准确,点击详细资料即可得到有关该病的相关资料,包括病原菌、发病症状、发生规律、防治方法等。

2.4茶叶品质鉴定与分类研究

在国内外,茶叶品质大多数是通过人的感官评定的,其原因是由于茶叶的成分比较复杂,茶叶的品质并不能通过某种成分的量化就能表达的,它是各种茶叶成分的综合反映。近100多年来,各国在茶叶品质评价的内容和深度上都不断有新的发展,使其更加科学和规范,提高了感官审评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感官审评包括干看审评外形、开汤审评内质两个方面,分外形、香气、汤色、滋味和叶底等五个评审项目,每个项目又包含许多因子。茶叶感官审评是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来评价茶叶的特征和品质,是一门应用感官分析技术的学科。但人的感觉器官的灵敏度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而改变,从而影响评定的准确性。2004年,周亦斌等综述了国内外运用相关的仪器和技术对茶叶外形、汤色、香气和滋味进行品质评价的研究进展,特别是机器视觉技术在茶叶外形和汤色评价,电子鼻技术在茶叶香气评价和电子舌技术在茶叶滋味评价等方面的应用,并提出了新技术在茶叶品质评价中应用的发展趋势。文别提出了机器视觉系统,就是计算机数字图像处理系统,它是用计算机实现部分人类视觉的功能,把所测对象映射成数字图像,并模拟人的判别准则去理解图像和识别图像,进而对所摄图像进行分类或分级。计算机辅助品质检测可以使品质指标定量化和标准化,而且计算机图像处理的精度优于人的视觉精度,对颜色和外形变化的反应也更灵敏。所以其技术和方法可以用于茶叶颜色和外形的评价。2006年,李姣等开发了茶叶鉴定专家系统,选择形状、色泽、纤维素、氨基酸、咖啡碱、茶多酚这六个指标作为参数,将茶叶的理化分析与专家系统相结合,开发了一种功能齐备、智能性强的茶叶鉴定专家系统。

3结束语

目前关于茶树、茶叶方面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它们的生理生化方面,运用生物技术或数学方法进行研究,或者生物技术与数学方法相结合进行研究,而将计算机技术应用到其中虽然也有,但是很少。所以,运用计算机技术与其它学科相结合来对茶树、茶叶进行研究是当前很热门的一项技术。

参考文献

[1]罗军武,施兆鹏,沈程文,刘春林,龚志华,黄意欢.茶树品种资源遗传亲缘关系的RAPD分析[J].茶叶科学,2002,22(2):140-146.

[2]杨德庄.茶树丰产树冠的构成与塑造[J].福建农业,2003,(6):21.

[3]尹勇.茶树主要病虫害的发生与防治[J].四川农业科技,1998,(20).

[4]徐云,梅红,林莉,施晓群,周汇.茶树病害诊断与防治专家系统研制[J].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2003,19(2):93-100.

[5]李姣,何东健,杜子鲁.茶叶鉴定专家系统的研究与开发[J].福建茶业,2006,(2):18-20.

[6]须海荣,董尚胜,骆耀平,童启庆.茶树种质资源的主要生理特性[J].茶叶科学,1997,17(增刊):100-103.

[7]唐和平,陈兴琰.茶树品种资源氨基酸组成与亲缘关系的研究[J].湖南农学院学报,1995,21(2),126-129.

[8]黄建安,李家贤,黄意欢,罗军武,龚志华,刘仲华.茶树品种资源遗传多样性的AFLP研究[J].园艺学报,2006,33(2):317-322.

[9]张颖彬,梅鑫,徐懿,张奇华.茶树树冠的不同留养方式对早春萌芽量的影响[J].中国茶业,2005,(4):40..

征信管理论文篇2

二、积极参与制定《征信管理条例》,已获行长办公会专题讨论原则通过

积极推动出台《征信管理条例》,一直是近年来总行征信管理局的重点工作之一。经过前几年的探索和积淀,征信立法的条件正越来越成熟。根据国务院法制办2008年1月向国务院上报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法制建设专项工作的工作安排》,总行于年内向国务院法制办上报《征信管理条例(送审稿)》。总行领导运筹帷幄,果断决策,全局上下协同作战,殚精竭虑,《条例》的立法工作正稳步加快推进,现已取得重大进展。

本人全程参与了《条例》的制定。先后参与了对地方信用立法、信用服务市场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情况的调研,直接执笔或参与撰写了相关调研报告;多次对征信的概念内涵、行业发展模式、业务种类、业务管理方式、许可条件等问题进行了较系统和深入的探讨;根据国务院新“三定”方案对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职责的调整,对2002年上报国务院的《征信管理条例(代拟稿)》及近几年来形成的数个条例草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多次参加了征信管理局、条法司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组织的征信立法专题讨论会及内部改稿会;积极听取和学习了有关专家、学者对《条例》制定中诸如征信的概念和边界、征信管理的出发点、征信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征信管理的手段、方式等诸多重要议题的意见和建议;较准确地领悟和贯彻落实了总行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所提意见较好的被《条例》采纳吸收。12月5日,《征信管理条例》已经行长办公会专题讨论并原则通过。

三、根据立法工作需要,着力就相关重点征信法律制度进行专题研究

一是开展了地方信用立法的调查。为理清征信体系建设与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的关系,参与完成了《地方征信立法的分析与评价》研究报告;二是对我国征信业发展模式进行了探索性研究。撰写了《论我国征信发展模式——以征信产品的公共属性为视角》,得到局领导好评;三是为摸清各类征信机构的市场定位、经营状况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设计促进征信服务市场发展的制度措施,完成了《关于我国征信市场发展状况的报告》,签报苏宁副行长,并送条法司、人事司阅;四是通过国际金融公司了解国际数据跨境流动与保护问题的做法,组织重点出口企业和相关商业银行召开座谈会,就征信数据跨境流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研究,并结合美国、欧盟处理征信数据跨境流动的经验,完成了《欧美数据跨境流动比较研究》。《关于我国征信市场发展状况的报告》和《欧美数据跨境流动比较研究》两篇成果入选征信管理局即将出版的《征信管理专题研究报告》和《世界版图下的征信业——十五个国家和地区征信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两部书稿,目前两部书稿已交金融出版社审稿;五是借鉴国外征信立法经验,采它山之石以攻玉,在处领导的直接指导和亲切关心下,组建了国外征信理论与实务研究小组,完成了《美国平等信用机会法研究与启示》,被《参阅件》采用。

四、积极关注征信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根据领导指示,提出完善建议

根据局、处领导的指示,本人密切关注征信系统和征信市场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就商业银行合规使用信用信息、个人异议受理及处理情况、征信诉讼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密切跟踪有关有关诉讼案件,向有关分支行提出了妥善处理诉讼案件的建设性意见;直接与当事人积极友好地沟通,宣传有关政策,化解纠纷,妥善处理了公民来信和投诉事件;根据苏行长对征信中心《关于个人征信系统异议处理流程及解决其中存在问题的请示》的批示,研提了意见和建议签报苏行长;为尽快建立涉及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征信中心和商业银行关于异议处理、投诉、诉讼情况的报告制度,完成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投诉和诉讼案例报告制度的通知》的签报,近期即将以行发文。

五、其他工作

征信管理论文篇3

深入系统地探讨管理会计的信息质量问题,积极构建科学完善的特征体系,颇具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在吸收和借鉴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笔者自己的一些看法。

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研究综述

国外研究成果

国外对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讨论,是基于“为内部管理人员服务的信息”而展开的。

1987年,美国新出版的由海尔康编写的《管理会计》一书,对管理会计信息的基本特征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有价值的管理会计信息应具有相关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理解性和注重成本效益原则等特征。

1988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论管理会计概念》(征求意见稿)中又提出了对提高决策者信息质量有益的六个管理会计概念和标准:经管责任;可控性;可靠性;增量性;相互依赖性;相关性。

国内研究成果

李天民教授根据管理会计的实质是以决策为中心的共识,把管理会计的指导性原则(即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对决策有用的原则:分为首要的和次要的两类。

对信息质量的约束原则:重要性原则;群众性原则;成本效益相配比原则。

对信息用户的原则:可理解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公允性原则;激励性原则。

国内外有关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方面的研究成果之间既有优点共享,也有特色新解。但它们亦有些共同不足,比如没有将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之特色表达出来,对质量特征的描述尤显原则化、零散化等等,这既不便于人们的理解与把握,又难于充分发挥管理会计之效能。鉴于此,本文拟对该论题作进一步的深入探讨,尝试构建一个相对系统完善的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以期对理论创新及实践拓展有所裨益。

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

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管理会计目标的具体化,那么管理会计的目标又是什么呢?对此众说纷纭,观点不一。笔者将管理会计目标分为三个层次:最终目标层――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本目标层――培植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体目标层――全面提高企业的多元化职能管理效能。

围绕这一目标体系,管理会计信息应包括两个层面的质量特征,即战略层面的质量特征和战术层面的质量特征。战略层面的质量特征包括战略性、竞争性、动态性、系统性、可持续性、激励性;战术层面的质量特征包括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包括一致性)、可理解性和公允性,其中相关性又包括及时性、灵活性与适应性,可靠性又包括准确性、可核性及中立性。另外,无论是战略层面的信息质量特征还是战术层面的信息质量特征都要受到决策有用性的目标导引、成本效益性的原则约束以及重要性的壁垒检测。为便于理解,我们将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用图示予以进一步描述(见上图)。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较现有研究成果,该设想独具一定的特色,除将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构建成一个多层次的体系外,还从战略的高度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亦即提出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还应具备战略层面的要求,这也正是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有别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关键所在。鉴于战术层面的信息质量特征众多文献已有阐释,下面仅就战略层面的信息质量特征略加说明:

战略性就是指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能够反映企业的发展战略或为企业的发展战略提供必要的导引。一方面借助管理会计这一信息系统来评价企业现行战略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适应性,另一方面通过管理会计参与决策职能的发挥来拟定企业应对内外部环境发展变化的新战略。

竞争性是指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应能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植与提升有所裨益。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植与提升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充分挖潜与创新精神的高度渗透方能实现。可以说,管理会计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植与提升中是非常重要的,将大有所为。究其原因,主要是决定于管理会计在提供信息、参与决策方面所独具的比较优势,即能够提供颇具竞争性的信息。

动态性是指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要具备动态化属性并要求管理会计本身能够动态地提供信息。现代社会是一个以变化为永恒主题的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因而企业要适应这样的动态环境就必须也“动”起来,企业各个方面各项职能都必须有动态理念,当然管理会计及其信息也不例外。缘于“动态化”所产生的问题只能通过“动态化”的方式来解决,“动”的越快越妙就越有成效。

系统性是指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要有层次性、整体性、协调性和开放性。对管理会计信息的系统性要求主要是基于信息论的思维而形成的,在充满激烈竞争的环境下,企业所需要的信息相当庞大,既包括自我经营发展的信息,又包括竞争对手的有关信息以及行业的乃至整个社会的相关信息(当然这些也并非单由管理会计提供),客观要求系统性约束。

可持续性是指管理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要能反映并预测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就这一问题,我们也许可以从管理会计的新领域这一视角予以理解。比如环境会计、人力资源会计和社会责任会计,这些管理会计的新领域无不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大的方面说是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小的方面讲是为了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管理会计在提供信息时要特别突出信息的可持续性特征。

激励性乃是说管理会计信息要能充分调动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现已逐步深入到宏微观管理实践当中,管理会计也应将这一新理念引入其中。比如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的全员参与性,分权管理以及行为科学理论融汇管理会计的创新性发展,都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对“人”这一因素的高度重视,当然激励正是“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目标追求。可见,激励性也应成为新经济条件下管理会计信息的重要战略层面的质量特征。

参考资料:

征信管理论文篇4

论文关键词:税收管理理念人本服务法治诚信论文摘要:随着现代管理理论和理念的不断更新,传统税收管理理念已不再适应现代化的税收管理形势和变化的需要。加强税收管理,实现高效征管,必须运用先进的管理科学思想,创新税收管理理念,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构筑高效征管的平台,迭到税收遵从度高,征纳成本低,征管质量好,纳税人满意的最终目的。

一、现代税收管理理念的理论基础(一)现代管理理念现代管理理论认为,一定的管理理念总是基于一定人性假设之上的,管理者总是根据这些人性假设来确定他们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的。西方关于人性的传统基本假设为“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是理性的,每个人都能通过成本收益或趋利避害的原则来对其所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优化选择;人是“自私自利”的,总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根据这一传统的人性假设。管理学家麦格雷戈于1957年在其《企业中人的因素》一文中提出了X理论。X理论认为人天生是好逸恶劳,没有雄心壮志的。宁愿受到指挥,要求安全高于一切。因此,必须对大多数人实行强制的监督指挥和用惩罚作为威胁,迫使他们为实现组织目标做出适当的努力。在此基础上,x理论认为多数人不能自我管理,需要另外的少数人从外部施加压力。在管理实践上,x理论强调强硬管理的权威性和服从性。在管理方法和措施上,X理论强调:管理的重点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基本上不考虑人的感情和道义上的责任;管理工作只是管理者的责任,是少数人的事情,被管理者的任务是听从管理者的指挥,服从管理,而无权参与管理;为了加强管理,需要制订各种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通常的激励措施是金钱刺激加严厉惩罚。传统的管理组织结构、管理政策、措施和计划都反映了上述假设。然而基于X理论的管理理念在实践过程中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这使麦格雷戈认识到,传统的指挥和控制的管理理念已不再适用于现代管理实践,因此,需要一种对人进行管理的不同的理论,从而提出他的新理论——Y理论。Y理论认为:人并非天生就厌恶工作,因为在工作中消耗体力和智力就像游戏、娱乐或休息一样自然;人们在自己对目标负有责任的工作中能够实现自我指挥和自我控制,而外部控制和惩罚只是迫使人们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各种手段之一;绝大多数人都具备做出正确决策的能力,而不仅仅管理者才具备这一能力;在一定条件下。人不仅能够学会接受责任,而且能够学会主动承担责任,而逃避责任、缺乏进取心、强调安全感一般只是经验的结果;在现代工业社会,许多人对组织具有相当高的想像力,人的智力潜力仅仅利用了一部分。在这些假设下,Y理论认为人的自我成长和发展是完全可能的。通过组织一体化原则,创造一种条件,使组织成员通过努力争取组织的和自我的成功,以最好地实现个人目标。因此,Y理论主张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有:管理者的工作重点,要从控制人转移到创造一种适宜的条件和环境,使人们在这种环境下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以充分实现自我;管理者的职能和任务应当从单纯的指挥者,转移到成为帮助人们实现自我的良师益友,为发挥人们的才干创造良好的条件,减少人们在实现自我中的障碍;奖励方式从强调来自外部的奖励转变到强调内部的奖励。Y理论与X理论的主要区别在于,X理论强调外来的控制,而Y理论则侧重强调被管理者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由于X理论把人们的行为过分一般化、简单化了。因此,Y理论的贡献在于提出了能提高管理者目标和被管理者目标一体化的管理理念,并体现了人性的发展。同时,他把尊重被管理者人格当作管理目的本身,而在X理论指导下的管理根本无法实现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利益的统一。因此,Y理论为人性化的人本管理提供了理论指导。现实中,虽然管理层很少会承认他们信奉x理论,但他们的实际做法与口头所宣称的相悖。如果实事求是地看一看管理者是如何管理被管理者的,那么大多数组织的管理方式都反映出这样一种理念,即:若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被管理者是不能很好地服从的。(二)现代税收管理理念税收管理是管理的一部分,关于管理理念的理论同样适用于税收管理。一定的税收管理理念同样是基于对被管理者的人性和行为模式的假设基础上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认为并且强调:纳税人都不可能如实申报纳税,人人都想少缴税,最好不缴税。因此,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必须像警察对付小偷一样,对厂商企业和纳税人实行“上对下”式的强制型管理关系。然而,随着现代管理理念的不断创新,伴随着经济上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西方近年来兴起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根据现代管理理念的相关理论,对现代税收管理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公共管理运动缘于对20世纪7O年代以来凯恩斯干预主义经济政策所带来的“滞胀”困境以及西方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期间传统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丛生的深刻反思,具有明显的市场导向、服务导向和顾客导向的特征,主张把公共管理对象视为顾客。将顾客满意程度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标准。这给谣方乃至世界各国的管理理论与实践带来深刻的影响,促使传统的韦伯官僚制模式向以市场与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管理模式转变。同时,对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和运作方式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得税收管理理念从“管理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取代了传统韦伯官僚制人性恶的假设前提,认为以人性恶为基点并试图通过规制导向约束人的行为来维护公众利益的思路是不完备的。应该承认人的经济性特征,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并实现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统一。这一点给西方国家税收管理理念带来深刻影响,促使税务机构从过去视纳税人为偷税者处处设防严罚,转变为重视对纳税行为的成本收益分析,通过提供高服务质量,降低税收征收成本,以提高纳税遵从率。有测算表明,一份纳税服务方面的努力,相当于50份税务监督打击方面的收获,成本收益率比较不言自明。鉴于此,一贯以严厉著称的美国联邦税务局也于1998年实施了重组和改革方案,把“通过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实现他们的纳税义务,并通过使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以此为美国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作为美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理念和使命,并把为每个纳税人提供一流的办税服务和为所有纳税人提供旨在确保税法得到公平实施的服务以及创造高质量的工作环境(为税务人员服务)作为其三个战略性目标。

二、树立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理念(一)转变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我国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正是基于前述的X理论。税收管理的重点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为了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制订了各种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指挥与服从管理的关系,是一种传统的“上对下”式的强制型管理关系。这种传统税收管理理念是一种任务统帅下的陈旧理念,其直接后果是纳税人与税收管理者形成一种对立甚至敌对的态度,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纳关系和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从而造成了大量的逃漏税和税收流失。给我国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因此,必须对这种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从根本上加以转变:(1)从传统的征税人即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纳税人居高临下的纵向管理,转向征税人对纳税人的横向平等的现代人本管理;(2)从传统的权威管理和服从管理,转向现代的和谐管理和服务管理;(3)从传统封闭式的以税收计划和税收任务为中心的管理转向全面开放的以依法治税为宗旨的现代税收管理;(4)从传统的人治管理、目标管理、承包管理,转向现代系统管理、综合管理、有效管理和法治管理。然而,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直接跨越以规制导向为特征的税收计划和任务强制管理模式是不现实的。况且新公共管理运动所体现的税收管理理念于现阶段也不可能在我国全面推行,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仍是我国当前税收管理的主流。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新公共管理运动所蕴含的“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必将成为我国税收管理理念创新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税务部门应由既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又是参与者的角色逐步向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的角色转换.并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提供优质的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务。正是基于此,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树立“监督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税收管理理念,明确地把我国税收管理理念定位为“优质服务科学管理”。这是一种新型的适应税收管理现代化发展方向的税收管理理念,也是适应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需要的税收管理理念。它把重视服务和加强管理相提并论,是对传统税收管理理念的扬弃和对新形势下税收管理活动的内涵和实质的准确把握,是我国今后税收管理发展的指导思想。(二)现代化税收管理理念的具体内容创新税收管理理念,就是要在扬弃传统税收管理理念的基础上。树立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实践的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理念:1.树立“人本”管理理念。现代税收管理强调“以人为本”,首先就是以纳税人为核心,把纳税人服气不服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罱税务机关执法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要根据纳税人的确切需要,做出正确的税收征管决策,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贴近式的服务,引导纳税人正确理解国家的税收决策。增强其税收遵从意识;其次,要注意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思想品质教育,强调任人唯能和奖优罚劣原则,实行“功绩制”考核;严格把好税务人员“入口”和“出口”关,招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秀人才充实税务公务员队伍,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培训机制,培养造就复合型知识人才,承担起知识时代税收征管任务。2.树立服务管理理念,实现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的有机结合。要转变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改变把纳税人放在税务机关对立面的做法,应通过多种形式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服务。如成立纳税人服务中心,建立纳税服务专门机构,专门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纳税辅导与培训、票证领购表格领取或下载等互动式服务;建立公共服务型税务机关,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将纳税服务贯彻到税务检查、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全过程,使纳税服务制度化,利用信息网络,采取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等多种手段,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优质服务。3.树立信息应用和科技管理理念,实现由传统的手工征管向现代化信息征管的转变。近年来,税务部门通过“金税工程”、“大集中”工程等信息化措施实现了一定范围内的信息集中。集中信息的目的是应用信息,实现对税收工作全过程的分析、监控、改进和完善。各级税务人员既要善于利用信息网络广泛采集信息,并对信息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又要增强信息安全意识,使税收管理情报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得到保障。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就要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建立依托计算机网络和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覆盖所有控管税种和工作环节的税收管理系统;开发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软件,按照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工作规程,对纳税流程实现计算机自动监控管理;建立覆盖各部门的税收综合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监控系统,实现税务与其他各部门的联网与资源共享。提高税收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4.树立系统综合管理理念。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税收征管模式,是—个不可分的整体,所有税务人员都应该树立系统综合管理的观念,掌握本岗位工作如何与相关岗位进行配合衔接。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必须注重征、管、查之间的衔接和协调,注重运用系统整体观念来系统分析,综合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要树立系统综合管理观念、自觉地把税收管理系统与整个国民经济管理系统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税收管理系统的运行质量。5.树立法治管理理念,实现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税向依靠法律治税的转变。要最大限度地弱化行政权力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强化税收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和覆盖面,建立规范的税收立法机制、科学的税收征管机制、有效的执法考核机制、严密的内外监控机制,把税收执法的各种行为置于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之下。6.树立效率管理理念,实现由注重完成任务向注重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的转变。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征税成本,将税收效率作为评判税收征管工作效能的重要指标。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扩大窗口办事权力,谁受理谁负责。谁办理谁承担责任。合理设置人员机构,弱化任务考核,强化质量考核,把征管质量高低作为判断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规范税收征管费用支出,并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年终考核指标,调动全员参与税收成本管理。7.树立社会管理理念,发展中介机构。现代税收管理是一项牵涉颇广,工作量巨大的工作,仅凭税务机关的力量是很难做到完美的。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发展税务业,将税务机关的主要精力放在大税源的监控、稽查上,而对报税环节的监管从税务机关转移到税务中介机构,这样既节约了成本,又有效提高了征管效率,使税务在为纳税人提供广泛社会化纳税服务的同时,也成为税收管理的重要辅助手段。8.树立文化管理理念。税收文化作为一种文化观念,是先通过一定的载体,凝练在管理上、制度上以及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层面的,然后通过学习和观念上的提升来达到提升管理理念的。所以税收文化建设应该更好地与税收征管各方面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税收文化建设,营造一种氛围,让征税人和纳税人逐步理解税收本质,形成征纳双方一致认同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把税收意识融入日常管理中,最终增加征纳双方的诚信度、责任感和法律意识。9.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实施分类征管。将西方风险分析理论引入税收征管,借鉴日本的“三色”申报机制、美国的“分三级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收入风险不同的现实,在税务机关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不同特征,分类管理,做到合理安排税务机构内部资源,将税收征管能力集中在税收收入风险较大的纳税户的监管上。10.树立诚信管理理念,打造良好的诚信氛围。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留给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讲求诚信的深刻印象,要以自身的诚信行为激发纳税人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同时,要在税务机关内部形成鼓励诚信的激励机制,在系统上下形成浓厚的诚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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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程再造理论产生的背景

管理思想的创新不是独立发展的,是建立在产业革命所提供的新技术基础之上的。技术的创新,生产力水平质的飞跃,推动了对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法的思考,引发了管理创新。三次产业革命带来了相应的管理革命。

以蒸汽机发明应用为标志的第一次产业革命,引发了以劳动分工、专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第一次管理革命;以电力的应用和汽车、飞机等发明为标志的第二次产业革命,引发了以全面质量管理、及时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次管理革命;以计算机的大规模应用为标志的第三次产业革命,引发了以企业流程再造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次管理革命。流程再造由曾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教授的哈默博士首次提出。1993年,他和钱皮合著《再造企业》一书,进一步掀起了一场世界性的再造运动。

(二)流程再造理论的基本内涵

流程再造理论是从企业管理开始的,要求对企业的流程、组织结构、文化进行彻底的重塑。哈默博士形象地阐释为“打破鸡蛋才能做蛋卷”,并将其定义为“重新开始”。对流程再造理论可作如下简要归纳:

核心思想:通过对企业原有业务流程的重新塑造,借助信息技术,使企业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转变为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实现企业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最终提高企业竞争力。流程再造是一个持续改革、不断完善的过程。

基本内涵:(1)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注重信息技术和人的有机结合,重新设计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协调分散与集中的矛盾,将串行工作流程改造为并行工作流程,尽可能实现信息的一次处理与共享使用机制。(2)建立面向流程的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压缩管理层级,缩短高层管理者与员工、顾客的距离,更好地获取意见和需求,及时调整经营决策,改变职能导向下层次过多、效率较低的弊端。(3)运营机制以流程为主,以顾客为导向,突出全局最优,不是局部最优。(4)人员按流程安排,不是按职能安排,实施团队式管理。(5)沟通突出水平方向,不是垂直方向。

二、流程再造理论对税收征管改革实践的指导作用

税收征管改革作为一种管理变革,在寻求新的突破时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流程再造理论作为国际最新的管理理论,在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实践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前景。

(一)流程再造作为第三次管理革命,必然对税收征管产生深刻影响

当前,税收征管改革正进一步深化,作为执法管理的税收征管与普遍意义上的管理具有共性。其管理手段和方法也受到信息技术发展的左右,其发展的战略和思路也必然受到管理思想演变的影响。税收信息化从无到有、从分散到集中、从单机运行到网络运行,可以看出税务部门对信息化的认识和实践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侧重于微机的“机”,突出机器的功能,通过模拟手工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个阶段侧重于电脑的“脑”,自动生成报表资料,分析监控税源、征管过程和征管质量;第三阶段也就是现阶段,由于网络的发展,信息化成为税收工作的“载体”,穿透行政管理层次,打破层级管理界限,使一些部门职能“虚拟化”, 结果将带来更大范围的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不同层级机构事权的调整以及职能实现方式的转变,引发建立电子政府等社会性流程再造。

(二)流程再造给我们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带来深刻的启示

启示之一:流程再造产生的背景与我们改革的背景一致,都是基于信息化。信息化具有穿透时空,打破行政层次和部门界限的功能,不仅带来流程的改变,也为流程的再设计提供了支撑。我们应当运用流程再造理论,按照信息化的内在规律,对现有建立在计算机模拟手工操作、依靠纸质传递基础之上的流程进行再设计,并建立以流程为导向的扁平化的组织机构,使之与信息化的要求相适应,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效用。

启示之二:流程再造追求的目标与我们改革的目标一致,都是追求绩效目标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我们应当围绕目标,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清除无效管理活动,简化管理环节,并优化组合。

启示之三:流程再造以顾客为导向的原则与我们税收服务的要求一致,都是着眼于满意度的提高。同欧美政府再造一样,在税收工作中引入“顾客”概念,并以“顾客”为导向,将给我们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服务理念,不仅可以建立起从“基本不相信纳税人”到“基本相信纳税人”的服务机制,让纳税人在改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将内部上下工作环节作为顾客对待,有助于解决征、管、查等协调衔接不畅问题。

启示之四:流程再造涵盖重组,但绝不仅仅是重组,也不是改良。流程再造本身是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再造的不仅是流程,同时还有人员观念、思维方式、管理习惯、组织结构、组织文化的转变。我们用流程再造思想指导改革实践,从流程着手,以流程为导向,着眼于流程和实现方式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的调整,不仅可以达到重组目标,而且带来更深远的影响,实现税收管理质的飞跃。

(三)运用流程再造理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

新一轮征管改革,无论是模式结构的科学性,运转的效率性,还是监控机制等方面,都较旧的征管模式有很大进步,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1.目前的征管流程是基于传统的手工征管方式设计的,信息化很大程度上仍模拟手工操作,信息流以纸质资料传输为主,层级多、环节多、重复劳动多,信息在传输中易于衰减、失真,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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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管理会计信息化研究与应用

2.政府会计信息化研究与应用

3.内部控制与IT风险管理研究及应用

4.审计信息化研究与应用

5.XBRL企业内部运用案例研究

6.“互联网+大会计”时代的会计信息化新发展

7.财政部会计信息化新法规实施与应用

8. 会计信息化技能认证及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研究

以上仅为参考性议题,在会计信息化理论研究和应用范畴内,作者可根据研究成果自行拟题,欢迎会计信息化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提交相关论文。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将组织评选年会优秀论文。

二、征文事项

1.征文截止日期

2016年6月10日(以论文发出日期为限)。组委会遴选后在2016年7月10日前发出正式的会议论文录用通知和参会邀请函。参会回执请务必于2016年7月20日前发至会务组。

2.征文注意事项

(1)应征论文应当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2)应征论文被会议录用后将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中国会计视野论坛――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学术讨论版 网站上登载,同时将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的“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并向《会计研究》《中国管理信息化》《财务与会计》《会计之友》等杂志推荐发表。

3.提交论文的内容与格式要求

(1)页面设置A4纸;(2)文章标题(居中,三号黑体,上下各空1行);(3)文章作者(小四号宋体,居中,作者之间用空格);(4)单位、邮政编码(小五号宋体,居中,后面空1行);(5)“摘要”(五号黑体,顶格),摘要内容(小五号宋体);(6)“关键词”(五号黑体,顶格),关键词(小五号宋体,下空1行);(7)以上项目的英文内容,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字号与中文部分相同,文题、“Abstract”、“Key Words”加粗;(8)正文(五号宋体,单倍行距),标题(黑体),图表分别按顺序编号;(9)“参考文献”(五号黑体);(10)作者个人信息单独一页(作者姓名、性别、职称、工作单位、通信方式(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地址))。

4.论文提交要求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word格式论文。电子信箱:。邮件主题为“中国会计学会第十五届全国会计信息化年会征文”。

5.联系人:陈丹妮老师:0577-86596211;15067851757

应里孟老师:0577-86595931;15158550788

孙玉甫老师:0577-86599345;15258683890

6. 通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

邮编:3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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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是否对我国金融征信体制具有监管主体的职能,或是由其他部门或者政府机构进行单独或者公共监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选择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业统一征信监管主体,无论是从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有依可循。

二、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构建模式应以中国人民银行所建立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是由“一行三会”组成的,并未设有总揽各类金融监管职能的监管主体,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维护系统性金融稳定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部门,相对而言,更能够站在宏观经济全局的高度,利用能掌握大量经济金融信息的优势,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评估,提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对策和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将中国人民银行定位为我国金融征信体制的监管主体,较之选择其他机构或是另行成立专门的金融征信管理机构的做法、显得更为合理和具备可操作性。国务院新“三定方案”赋予人民银行“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目前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本身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牵头组织的,所以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角度来看,让中国人民银行成为我国金融征信体制中的监管主体,应当是一个较为合适的选择。

在实践中,在征信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缺乏充足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人民银行作为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牵头部门所应具有的权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的构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目前主要依靠部门之间的自主协调,尚未形成制度化的安排,各相关部门信息纳入统一征信平台进度快慢不一;二是没有明确人民银行与各参与方在金融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中应当如何协调,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有哪些;三是人民银行与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等非信用信息资源管理部门协调难度较大,尚无法解决数据割据难题。面对上述问题,建议下一步通过较高位阶法律文件,明确人民银行金融业统一征信监管主体地位,以协调各参与部门,加快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步伐。

维护和管理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将证券、保险、外汇部门的数据信息并入两个征信系统。

关伟在《建设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的构想》一文中提出了三种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构建模式:一是将证券、保险、外汇部门的数据信息并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二是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子系统;三是建立一个全新的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和网络系统。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第一种模式都是比较合适的选择。

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基本覆盖全国所有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数据库的信息网络遍布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信贷营业网点,实现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全国联网与应用。截至 2011年12月底,两个系统分别为约1800万户企业和8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为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改善我国信用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其他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如证监会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保监会的保险中介管理系统,无论从信息覆盖面、信息量还是应用方面,都无法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比拟。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将证券、保险、外汇部门的数据信息并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是在确保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应用性基础上,建设速度最快、建设成本最低的模式选择。

从实践方面来看,目前,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已就参与建设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与中国人民银行达成协议安排,采取的都是将银监会、证券会监管中产生的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模式。

三、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应分步骤在各参与部门采集、共享信息资源

根据国务院《意见》精神,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配合下,与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检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共同建设的统一征信平台。这里就涉及到统一征信平台信息的三个层次,即金融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诚信领域,其中,金融领域的征信是人民银行工作的重点。目前,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采集的数据基本上还是信贷征信的范畴。

依据国务院“新三定方案”,目前人民银行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就是征信系统的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即致力于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信息数据从金融领域向经济领域、社会诚信领域的扩充。但在基层的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相应行政权力,形成了主要依靠工作人员个人关系来开展此项工作的局面,导致全国各地区非银行信息采集结果存在较大诧异,数据分割现状难以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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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 发展 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 科学 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 计算 机 网络 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 规律 、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 总结 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

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 现代 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 经济 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 企业 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 规律 ,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 发展 要求的制度,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 科学 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征信管理论文篇9

税收征管信息化是在税收领域,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通过对税收征管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在税务部门内部、部门之间进行信息的传递和共享,提高税收征收管理的水平。具体包括信息技术对税收数据资源的开发应用,以及税务部门相关的组织运行等许多方面。本文讨论的仅是税收征管信息化基础的问题。

1 税收征管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1.1 传统的观念限制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实现

传统的观念依赖于按指令办事。在税务工作中,税务工作人员还是习惯于传统的办税程序、业务流程,忽视了信息化建设对人的行为、数据格式、数据的处理方式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影响,导致信息不灵、流程失控等现象的出现。在税收数据的采集、分析上,受传统因素影响,纵向系统的信息汇集多,但是相匹配的数据却比较少,现阶段的信息化成果在税收工作中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致使税收具体工作与信息结合存在问题,各个信息系统在具体工作中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1.2 信息技术发展与税收征管改革不相适应

一方面,信息技术软件的发展速度快于税收征管优化的速度。信息的管理工作处于良好状态,但没有与之配套的征管流程相适应,导致税收征管对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制约,影响管理软件运行的效果。另一方面,征管流程某些方面的设置比较优化,但在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综合软件中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操作模块,造成处理工作的繁琐和困难,增加税收征管的成本。此外,现实中还存在某些税收业务的征管未能纳入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之中,仍需要人力进行手工操作。

1.3 信息数据低质阻碍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是税务工作人员进行税收工作的基础。但是目前一些单位计算机中储存的数据不准确、不规范,甚至严重失实,制约了对数据的分析、监控、管理方面等作用。其问题出现主要原因在于税收管理行为仍然受人为因素干扰较多,尤其是在欠税、滞纳金等问题上。信息数据的真实性难以在短期内得到保证,信息数据采集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基层单位的税收信息是否完整,是否准确,仍是值得怀疑的。

1.4 税收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交互功能不足

目前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在税务部门内部的业务应用和管理上。从税务部门内部来看,税收相关数据缺乏深入的综合分析,不少数据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实现信息的有效增值。并且由于各地方部门的税收应用软件不同、水平差异,影响了数据的统一性和准确性。从与政府其他部门和税源的交互来看,税务系统缺乏同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和大中型税源企业统一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功能,因而无法更好地利用这些信息资源来提高税收工作质量。

1.5 税收征管信息化人才匮乏

计算机是税收征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只有懂得相关的操作技术,才能正确使用,发挥其价值。但是目前税务工作队伍缺乏高技术水平的复合型人才,整个税务系统存在重业务、轻技术的现象。税务部门中懂得税收专门业务的人员多,却不精通计算机技术;而部门中专业的计算机人员,懂得计算机技术,但又不熟悉税收业务,这种状况的存在阻碍了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建设进程。

2 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基础的建议

2.1 重视税收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形成丰富的税收信息数据资源

由于信息是可以经感知、认识、加工、处理、传递和转换的,并能够通过深度开发,以供人类社会利用的资源。信息效用具有累积性、间接性、时效性。大量零散的、片面的、不关联的信息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交流和选择,在带有交流当事人的个人观点和情感倾向的情况下,形成有序、系统的新信息,进而产生有效的信息网络。新信息价值的实现要与其他形式的信息相结合,经过加工、处理的有序信息在适当的时候使用能够发挥作用。

重点是建立税收数据资源的收集、加工和利用的标准化进程,在对税收相关信息进行收集的时候要重视税收信息的积累和整合,并且注意发挥信息的时效性,这样有助于使信息在原有的基础上能够重组出新的信息,同时在征税过程中充分发挥税收信息本身的提供功能,能够直接或间接的产生对本系统自身的影响和对其他事物、信息的影响。另外,对于税收信息的加工,一方面,要在充分的收集和认识的基础上增加有价信息含量;另一方面,税收的信息要与其他部门、企业、社会团体的信息相交合,在与各个部门的交流过程中形成高效的信息网络,保证对各类税收有效信息的共享。增强各部门主体间信息的联系,以便税务部门对相关情况的进一步掌握。

2.2 调整现行的税务组织结构,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管理结构

根据信息化和业务流程的要求调整组织结构,实现从直线型向扁平化、网络化的发展,建立一套合理高效、与业务流程相适应的组织结构。组织结构的整合要最大限度地压缩管理层次,变层级型组织结构为扁平化组织结构。

税收信息化进程中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税务组织管理层次的减少、管理幅度的增大提供了技术条件和保障。税务部门应用信息技术后,税务组织内部大量的信息传递、沟通工作由信息技术系统来完成,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和任务逐渐趋于标准化和程式化。下层工作人员对工作的完成情况能够通过网络快速、及时、准确地反馈给上层管理者,而上层管理者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花较少的时间和精力就可以了解下属的状况,增强了上级对下级的有效控制力度。与过去相比,拓宽了上层管理者的管理幅度,使原来需要多个层级才能完成的管理任务现在只需较少的层级就可以完成,从而减少了组织的层级,精简信息传递工作的人员,组织结构逐渐扁平化。

2.3 加强信息化税务工作队伍的建设

加强对税务工作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增强税务人员计算机操作和信息系统应用的能力,提高信息化普及程度。培养、引进精通税务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充实信息化的税收工作队伍。建立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调动其积极性,注意信息专业技术和税收业务知识的融合。税务系统在近年来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对计算机技术应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大部分地区都相继成立了计算机中心,专门负责计算机技术的推广工作,也吸收和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但值得注意的是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工作不单单是追求计算机技术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应该把计算机技术与税收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最终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增强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税收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加强技术人员与业务人员相互之间的沟通,促进业务人员业务知识和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的相互配合。建立一支既熟悉税收业务又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复合型税收工作队伍,为税收征管信息化工作提供保障。

2.4 设立专门的税收信息管理机构,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1)组建专门从事数据管理的税收信息管理机构。

税收数据资源是税收工作的基础,是由各类税收数据的集合而成,因此其规划建设相当重要。建立信息管理机构,需要既懂税收管理方面业务,又懂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全面管理税收征管方面的信息和维护税收数据,并对集中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将税收数据转化为对税收征收管理有用的信息。该机构应该要实现:一是统一管理信息数据,对各类业务数据进行整理、筛选和优化,并监控数据质量,清理数据垃圾,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运用数据强化内、外监控,对内监控征管质量,对外监控纳税人的涉税活动和税负变化情况,这需要建立在全面的信息数据的税收监控体系之上。三是对信息数据深层次的发掘,进行数据信息综合分析及应用,定期数据分析报告,促进税收决策和数据分析的结合,为决策提供辅助参考,着重确定税源管理重点与方向,对纳税人涉税行为进行分析和预测。

(2)建立统一、集中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

从技术上保证税收业务流程和数据采集的统一,为现代税收征管工作提供基础网络环境资源,实现业务平台的统一化,降低人为因素的干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根据信息系统建设的需要配置适当的硬件设备和网络,保证所建设的税收信息系统能够稳定地运行,能够充分满足各种业务处理的要求。因而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税务信息化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技术层面和业务层面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现阶段各税务机关标准不一的硬件、软件、网络之间建立起共同的“语言”,将各个税务应用系统连结成一个整体。

(3)加快建设税务部门内外信息交换平台。

信息交换平台是访问综合税收数据的纽带,通过信息中间技术的应用,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整合,保障通信的可靠性以及提高应用系统的运行效率。现阶段的税收信息化应用系统是由不同的税收应用系统构成,而不同的税收信息化应用系统又可能是在不同的环境基础上开发和应用的。这些应用系统要处理税收信息数据资源,需要进行跨平台、跨系统的技术支持,才能完成相关税收数据的共享。因此,加快建设覆盖省、市、县国、地税的网络,实现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实现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以及企业等的网络衔接。可以考虑先在财政、税务、国库、海关、银行等部门之间进行横向联网,建设一个先进、可靠的部门间信息交换平台,在技术和现实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推广到整个社会来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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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管理论文篇10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征信管理论文篇11

关于经济法是否有独立的责任及其具体责任形式的探讨已是学术界讨论的焦点。撇开这些理论的争论,张守文教授的一个观点很值得注目,他认为:“经济法领域是否存在法律责任问题?是否存在‘经济法上的法律责任’?经济法是否有自己独立的法律责任形态?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责任的客观性’问题。它是研究‘责任理论’的一个前置性的或者称先在的问题…从历史上看,不断推动法学发展的,是大小不一的‘法学上的发现’…经济法上的‘客观性’可能体现在多个方面…在承认一般的法理,认同经济法是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前提下,就可以肯定的推知:在经济法领域,法律责任同样客观存在…若能发现经济法责任的独立形态,并对其作出客观的概括和提炼,则无疑会进一步增进经济法责任研究的‘客观性’”这样的思路揭示了所谓探求“客观性”的两条路径:其一,可以根据一般的法理推定而知;其二,从既有的现象中提炼与概括。本文试从后一种角度来探讨。

二、信用减等的实现结构分析

信用减等作为一种责任形式在中国立法实践中还属尝试阶段,而信用减等责任要真正实现并纳入法制的轨道,需要大量的立法实践,并构建一整套的信用法律体制。

(一)征信立法——信用减等实现的基础

目前我国征信立法现状可以归结为多元化的特征,而且多以地方立法为主,按有学者的总结:呈现出三种立法模式:(1)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分别立法…上海代表;(2)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统一立法…以海南、湖南和内蒙古为代表;(3)单独企业征信立法。以浙江、广东、四川、北京为代表。这些制定主体多元、利益范围多元和实施办法多元的规章所呈现的问题也是多元的:首先,权力的封锁和不兼容,导致了利益主体的博弈;其次,对信息提供人附加过重的责任,强制提供信息政策如没有激励措施的配合,不利于提高行政机关提供信息的积极性;再次,各国地方收集的信息数据没有统一汇总,信用信息没有联动和共享;最后,立法层次太低,效力过小。

笔者认为,征信立法问题其实是两个最基本主体之间的矛盾问题,其一,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其二,征信机构和被征信人;而明确立法权的中心,明确监管的中心,如中国人民银行,并且明确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时最为关键的,这对于信息的共享,管理的一致与隐私权的保护都是最明确的回答。很多学者对中国人民银行法司在2002年开始起草的《征信管理条例》报以很大希望,因为该部条例承载了很多问题的答案,但因为争论甚多,还未出台笔者试对2011年的《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征集意见稿)进行分析,首先,该部条例,明确了中心监管的机构,即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其次,对征信机构的设立所需条件,程序及所需依据的法律,如《公司法》,最重要的明确了征信机构解散、破产后,其所保存的信用信息的去向,即第12条第1款:“与其他征信机构约定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转让其他征信机构。”还有明确了对被征信人权利的保护,如18条:“信息主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授权……”再如第4章专章规定了被征信人的投诉和异议制度。以及在第7章明确了法律责任。仍旧不足的仍为确定信息的市场化标准,即有偿还是无偿,但笔者在之前的草案中,见过有确定为有偿,可能在后来的讨论中被删除。仍为解决的问包括,法律效力低、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库与地方的和民间中介组织的联动共享、被征信人的权利保护和信用充分运用的矛盾等。

(二)信用评估多元化——信用减等实现的具体方式探索

信用减等作为信用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其非财产性和惩罚性是主要特征,而如何实现所谓的“失信扩大”,有赖于两条基本的途径,即法律主导和民间主导,在不平等的权力与权利之间和平等的权利之间的多元的途径,但目前尚无法律系统的规定责任的方式,笔者以列举的办法,试以现有两种具体的制度来进行探索,即证券信用评级、欠税公告制度和行政公告制度。

1.证券信用评级制度

证券信用评级滥觞于20世纪初的美国,最初的评级品种是债券。评级行业经过百年的发展,目前形成了穆迪(Moody’s)、标准普尔(Standard&Poor’s)、惠誉(Fitch Rating)三大国际评级机构。证券评级的主要对象包括债券、优先股和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而关于其立法主要可以分为信评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规范(主要是规范业务部门和其他部门因利益冲突而引起的虚假评估行为,还包括信评信息的披露和客户隐私的保护)、法律监管和责任方面。

目前关于我国的证券信用评级的立法主要是这样的:市场准入方面的,2003年保监会颁布《保险公司投资企业证券暂行办法》、2004年,发改委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央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证券法》169条和证监会概观这些法律和规定,一个变化是,信评机构的市场准入上,由最初的行政审批变化为由多个政府部门各自从许可评级机构开展某项评级业务的角度,认定评级机构的资格;在业务规范方面,《暂行办法》规定了,要建立“防火墙”在内的制度,即合理划清评级机构内部职能,划清信评机构内部的业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之间的界限,保持业务部门的独立性;证券评级机构的人员考核和薪酬制度,不得影响评级从业人员依据独立、客观、公正、一致性的原则开展业务。《指导意见》规定了信评机构的收费标准,其中22条还规定了,信评机构的保密义务。监管方面十分缺失:还业务许可模式,带有计划经济色彩。

笔者在此无意探讨该项制度在我国的残缺和立法建议,仅想从证券信用评级所凸显的基本原理来印证其和信用减等的关联性。就证券评级的基本原理来看,是由于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引起的。

其中,市场失灵的表现为,在证券市场上,投资人和证券发行人的信息不对称,深言之,发行人比投资者更加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故他为了顺利融资,会披露有利于自己的良好的信用信息,而投资者却处于信息的劣势地位,它们为了搜集真实可靠的信息,必须花费更大的搜集成本,不仅如此,这也使得那些信用真正好的发行人得不到投资者的关注从而引起:“坏车驱逐好车”、“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所以准确的说证券信用评级的本质是一种强化和优化信息的传播,是独立第三方的“牵线搭桥”,他们凭借其“专家”式的服务,提供不同信用等级的发行人的信息,从而降低信用佳的券商的发行成本和投资者的搜集信息的成本。监管失灵方面,准确的说监管失灵的产生的原因是:政府在治理市场失灵时出现的自身的问题,即公权力监管和市场自身监管的界限不明,如监管的非市场化、监管过于宽、过于死和能力的有限,所以更加需要一种市场化的监管来帮助政府,划清自治和他治的界限。

2.欠税公告制度——兼评其行为性

欠税公告制度在我国是这样规定的:我国2001年颁布的《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给予公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之后颁布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商业秘密。”而2004年颁布的《欠税公告办法(试行)》使得欠税公告制度具有了可操作性,该《办法》具体规定了公告的目的、对象、具体的方式。

该项制度体现了一种广义上的信用减等的性质,税收机关通过公布企业的“欠税事实”,从而在社会上造成了该企业“信用或声誉减损”的效果,而这项制度的初衷是为了督促欠税人纳税,但其所造成的“信用或声誉减损”的效果却远远大于其欠缴的税额,即该项制度体现了惩罚性的功能,且这种惩罚是非财产性的,可以理解为一种“声誉罚”。然而理解可以如此,但在法律上如何定性这样的“公告行为”呢?这种“惩罚性”是否被法律认可呢?笔者认为此问题的症结在于:该种公告制度属于纯粹的事实公告,即行政事实行为,还是行政处罚,即声誉罚?

征信管理论文篇12

一、引言

工业革命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能源枯竭、环境污染的生态考验。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指定并通过的《21世纪议程》明确以可持续发展为方针1。自此,环境保护逐步成为人类社会发展共识之一,环境政策逐步纳入投资决策体系当中。

20世纪末绿色金融概念兴起,2003年起国际金融机构陆续加入代表在项目融资业务中自愿、充分考虑社会和环境问题的“赤道原则”。虽然中国绿色金融理论研究不成体系,但在实践领域已取得一定成果:2013年日内瓦国际金融对话中数据显示,2004年-2013年投资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领域2331亿美元,远超排名第二的巴西477亿美元的投资规模;发展中国家金融投资者前十位中有9家企业来自中国(仅入围巴西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银行,以169亿美元位列第3)。

直至2007年,在顶层设计上,中国环保总局联合一行三会推出绿色金融政策,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到征信体系当中,以引导信贷资源流向环保领域。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征信部门亦推出相应意见,问题在于基层环保部门环保信息的录入仅持续非常短的时间,且仅涉及环境违法信息、对绿色企业的正向信息并未纳入,目前企业征信报告中基本不体现环保信息,虽项目贷款须得通过环评,但地方政府基于财政、GDP考虑,对地方大企业、大项目环评过程干预颇多,导致环评成为“过场”。

绿色征信概念目前提出较早,理论界尚无明确定义,国外文献亦未涉及,而绿色征信是绿色金融理论的重要补充。因此,以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征信体系建设进展的研究,能够为顶层制定绿色金融政策提供更多依据和建设性意见,对基层部门加深践行绿色征信的J识、指导平衡地方发展局面更是具有实践意义。

二、绿色征信体系理论研究现状

经济增长是经济领域研究的永恒主题,对生态环境的追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识。因此,节约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通过绿色金融引导更多社会资源配置到绿色产业上是当前金融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绿色征信作为绿色金融理论的补充,需要建立其完整的一套理论体系,目前,学术界对绿色征信已有部分相关的理论研究,包括了声誉机制、信贷引导在内的软性制度,以及包括政府约束、法律强制力在内的硬性制度。

(一)声誉机制

亚当・斯密认为,声誉是契约得以履行的重要保障机制。Vanberg认为声誉是资本,能够激励企业行为,并提高效率。Mainlath 和Samuelon(2001)将企业声誉解释为“顾客对于企业是有能力企业的事先预期”, 而这种预期来源于有能力的企业以更高的努力程度所显示出来的差异性。企业声誉内涵广泛,如脱离行业限制的慈善事业,以及与行业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李卫东、翟立宏、罗智琼(2011)运用因子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商业银行声誉测评指标体系。吴元元(2012)认为,声誉机制的关键在于消费者的“用脚投票”对企业核心利益的影响,而生态方面的声誉因影响面虽广,但个体针对性不强,公众个体感知不强烈,对消费的感受影响更是小,故而生态声誉下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倾向和力度均有限。问题在于,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社会责任感的提升均是短期内无法有明显改善的。好的方面是,媒体对生态领域的关注使得企业对自身生态声誉的关注度大幅提升。罗进辉、杜兴强(2014)利用2004-2011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年度观察数据实证检验得知,媒体能够发挥信息中介和公共监督的作用,是对正式制度的重要补充。李培功、沈艺峰(2010)认为,媒体信息披露促使公司纠错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力量的干预,而非声誉机制。然而地方“强势”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大,为维护地方经济和社会稳定,政府往往提供隐形担保,导致企业声誉风险管理意识淡薄,更谈不上政府干预了。甚至徐浩萍(2007)指出,政治寻租是导致我国声誉机制有效性降低的重要因素。

综合众多学者观点,声誉机制是市场化的企业约束机制,政府介入则是行政手段约束企业行为的机制,两者互相补充,但又可能存在矛盾。市场失灵的必然存在导致单靠声誉机制是不现实的,政府介入具有实践必然性,关键在于介入的领域、方式和程度。因此,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是中和市场机制和行政机制的有效措施,既增强且规范了了声誉影响作用的发挥,又避免了行政过度干预带来过高执法成本。

(二)信贷资源引导企业行为的相关理论

连立帅、陈超、白俊(2015)利用中国A股上市公司2003-2013年数据,考察得知产业政策总体上能够引导信贷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其政策含义在于政府在制度和实施产业政策过程中,会以市场与行政的方式引导信贷资源有效配置,促进创新与技术进步。

综合上述理论,如果政府部门在制度和产业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将环境要素作为重要考量,那么势必会对银行信贷政策的制定产生影响,银行将根据政策引导,将环境要素纳入信贷决策矩阵,制定相应的绿色信贷政策。那么,银行首先将更多关注于环保产业、生态产业等“无眼前利益”产业的发展,注重人类的长远利益,以未来的良好生态经济效益和环境反哺金融业,促成金融与生态的良性循环;其次,绿色信贷能够帮助和促使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将生态环境要素纳入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策之中,扭转企业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粗放经营模式,避免陷入先污染后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恶性循环;最后,绿色信贷可以改变市场的投资行为,引导市场投资更多的投向高新技术及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法律强制力及政府约束

张康之(2001)指出,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 理性化的强制力能够稳定地发挥作用。法律制度是以一系列规则、规范和执行程序的形式出现的, 而且主要是以明文规定的形式出现的。有了这些以明文规定的规则、规范和执行程序, 企业在践行环保方面的目标追求和行为选择都有了可以知觉的合法性空间, 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以及行为后果, 都是可以自觉的和可以预测的。直到今天, 人们一直以为法律制度是一个社会在混乱无序的状态中建立起秩序的主要手段。从西方国家的实践来看, 也确实证明了法律制度的保障性是不容置疑的。此外,法律制度是政策贯彻落实的基本保障,好的法治环境通过赋予企业信任和信念引导企业正确的投资预期,有助于对企业技术性投资的引导,使企业在促进产业升级,践行环保责任方面有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申亮(2011)指出,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政府和企业的经济行为是基于有限理性的动态博弈,二者之间在环境保护中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复杂关系。第一,在政府不干预环境保护的情况下,企业将会自动选择最大化利用环境资源的纳什均衡(不治理,不治理),从而造成环境资源极大的浪费。第二,当政府对企业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监督时,企业与政府之间就面临着环境治理与监督管理的博弈问题。因此,要促使企业有效治理环境,政府监管的强制约束力必不可少。

三、绿色征信体系建立的必然性

相比较单纯的软性约束和硬性约束,绿色征信具有制度优越性:成本低、约束力强,且与银行信贷具有兼容性。因此,绿色征信体系的建立既有其理论基础,又具有必要性和可操作性的。

软性约束方面。企业和银行(本质也是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响应行为,除却基本的社会责任意识外,基于理性考虑的利益引导也必不可少。正如陈效林、施建军(2012)所指出的,企业环保响应有四个动机:竞争力动机、合法性动机、声誉动机和责任动机,其中的竞争力动机、声誉动机和责任动机均属软性约束。软性约束的优势在于成本低,但问题在于效力不足,正如李新春(2000)所指出的那样,从契约理论角度来讲,契约软约束加大了机会主义的选择。也就是说,在当下环保意识还未成为企业主体自主意识前,企业的环保响应程度实属有限,只能作为硬性约束的补充,在较长时期内起到改善作用。王明亮(2013)指出,政府参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但其间博弈演化趋势取决于企业积极行为的收益和消极行为的成本。

硬性约束方面。绿色金融政策的制定、贯彻实施必然离不开强制力,尤其是法律强制力。然而,强制力意味着高的社会成本,且法律强制力本身有注重形式化的特征,在绿色金融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上,要真正实现法律的强制力,实际上是存在一定困难的,但总的来说,法律制度的保障,是必不可少的。

硬性约束,基于负面清单管理理念。负面清单原是国际法概念,多用于外贸领域。田云华、杨挺、李宗皓(2015)认为,“负面清单”作为一种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能够应用到行政管理制度领域。梁上上(2012)认为,司法审判中要衡量制度利益,而衡量的重要依据之一便是制度涉及的社会广泛性[],这适用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过程。李虹、娄雯、田马飞(2016)利用沪深两市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2008年-2013年的相关数据,研究得知企业环保投资于股权资本成本之间呈倒U型关系,且环境管制能够强化这一关系。也就是说,环境管制的加入在长期来看,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股权资本成本。由于政府有限理性、反应迟缓并一般具有行政偏好,故“负面清单”涉及主体应当包括政府部门,不作为、少作为、作为不当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可设定第三方监督部门,公众及媒体监督作为重要补充。

综合上述理论,可以看出绿色征信体系的建立,不能是单纯的软性约束或硬性强制。理想的绿色征信制度体系必然要包含以声誉机制、信贷资源引导为主的软性约束制度体系,也离不开以法律制度、政府强制为主的硬性约束制度体系。

四、建立绿色征信体系的有效建议

绿色征信体系的建立过程涉及四个关键主体:企业、银行、政府(主要指环保部门)、公众。下面就各主体在绿色征信体系建立中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进行概述:

(一)企业

企业是绿色征信体系建立的基础要素。企业是经济运行的基本主体,也是环境问题的造就者,因此企业在绿色征信体系中处于“主动”与“被动”共存的状态:“主动”是指企业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在制定生产经营策略时应当主动考虑环境要素;“被动”是指广义上企业一切与环境相关的行为都将作为环保信息纳入到征信体系当中,当然这种被动是不完全的,环保部门执法要付出一定成本,且执法有效性很难达到100%。

在绿色征信体系建立的过程中,企业既应主动承担环保责任,在制定生产经营战略时应将资源配置在绿色产业上,加速促进产业升,还应积极配合环保执法部门采集环保信息,实现征信系统中环保信息的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银行

银行是绿色征信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要素,环境政策的充分落实离不开信贷资源对于企业的牵制力。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向要优先考虑绿色征信体系中的优质企业,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的企业应实行信贷制裁。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促进绿色征信体系的建立及其效力实现,首先,应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流向环保产业,从丰富绿色信贷产品和将环保因素纳入银行绩效评价体系等方面来加强绿色信贷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其次,在传统行业方面,绿色信贷主要用于支持可持续发展和产品创新上,在污染性较高的行业,绿色信贷主要用于治理污染和减少污染。绿色征信是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的保障和前提必要条件,在绿色金融领域绿色征信体系的建立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

(三)政府

政府参与绿色征信体系建设,一方面,相关环保执法部门需将环保信息采集作为工作重点,无论是环保友好型企业的正面信息还是高排放、高污染企业的负面信息,都应及时采集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为保证信息的有效性,还应实现实时更新,使得企业征信系统真正发挥其实效,为绿色征信体系的建设打好基础。另一方面,绿色征信体系的长效运行,离不开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有效监管。首先,可考虑将环境监管部门纳入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垂直管辖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干扰,提高环境管理效率;其次,环保监管实时透明执法,对监管部门的奖惩对象、法律依据、奖惩标准、监管效果等信息对群众进行公示,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自身经济行为的心理预期。

(四)公众

企业环保意识不足、银行的信贷资源的趋利性、政府部门有限作为,使公众参与绿色征信体系建设成为必要和必然,这也是相关部门建立环保舆情跟踪制度的主要原因。在环境保护方面,公众的参与能够很大程度上弥补政府在这方面的关注与投入,填补政府监督不到位的空白。公众可以通过多途径来参与对企业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发挥公众个人举报、媒体舆论监督、非政府环保组织监督作用,为绿色征信体系建设的推进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李虹,娄雯,田马飞.企业环保投资、环境管制与股权资本成本[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6,(2):71-80。

[2]连立帅,陈超,白俊.产业政策与信贷资源配置[J].经济管理,2015,(12):1-11。

[3]梁上上.制度利益衡量的逻辑[J].中国法学,2012,(4):73-87。

[4]罗进辉,杜兴强.媒体报道、制度环境与股价崩盘风险[J].会计研究,2014,(9):53-59。

[5]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四类措施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J].中国银行业,2015,(4):97-99。

[6]申亮.我国环保监督机制问题研究:一个演化博弈理论的分析[J].管理评论,2011,(8):46-51。

[7]田云华,杨挺,李宗皓.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研究综述[J].国际经济合作,2015,(4):73-80。

[8]吴元元.信息基础、声誉机制与执法优化――食品安全治理的新视野[J].中国社会科学,2012,(60:115-133。

[9]徐浩萍.政治寻租约束与投资银行声誉机制有效性[J].上海金融,2007,(8):28-31。

The Study Progress and Tendency of the Green Credit Information

征信管理论文篇13

2013年10月12日

附:征文竞赛细则

一、征文主题

高举“苏派”旗帜,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育人品质。

二、参赛对象

中小学教育工作者(教师、管理工作者、教科研人员),不限年龄。

三、奖项设置

1.本次征文竞赛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本次征文竞赛另设先进集体奖、年度新人奖、杰出水手奖、优秀团队奖和感动“教海探航”人物奖等奖项。

四、征文要求

1.角度自选,题目自拟。

2.篇幅在3000字以上6000字以下。

3.电脑A4纸打印。

五、报名方式

1.本次征文竞赛可由个人报名参加,也可由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或学校集体组织。

2.发文组织参赛的市、县(市、区)有资格参加先进集体奖的评选(请将相关文件寄送至《江苏教育》编辑部)。

3.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由有关部门与《江苏教育》编辑部联合组织地区一级的初赛。

4.对于集体组织报名参赛的学校,可优先参加优秀团队奖的评选。

5.本次征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0日。

6.征文请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B楼)《江苏教育》编辑部,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6届“教海探航”征文(小学组)或26届“教海探航”征文(中学组)。

7.小学组联系人:王春亚(025-86275646),中学组联系人:夏新宇(025-86275643)。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务必先进行网络报名,获取参赛论文编号,报名网址届时详见“江苏教育新闻网”(http://)。

2.完成网络报名后按要求逐项填写《2014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参赛征文推荐与作者信息表》(分别刊登在《江苏教育》2014年4月教育管理版、小学教学版和中学教学版上),并加盖单位公章。请确保信息表内的信息与网络报名提交的信息一致。

3.无参赛表或复印、自制参赛表的论文均视为无效论文,不予参赛。

4.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将参赛论文向其他报刊投寄或参加其他征文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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