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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实用13篇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1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县(区)局管理股应为专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税源的收集、汇总、分析,监督指导基层分局(所)加强税源管理;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源监控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纳税人的税源采集及税收征管相关情况的反馈工作。基层分局(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税政、法制、发票、计财、信息中心、监查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积极为基层部门强化税源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和监督,多渠道多领域地实现税源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构建税源管理体系。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县(区)级局、基层分局要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的专业特点和管理的难易程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的不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减少日常的应付性事务工作,确保税收管理员有时间、有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

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税收管理员开展工作,要在征管业务核心软件基础上拓展功能,研究开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通过工作平台规范和固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围绕管理员工作重点,通过分析、预警、监控、评估、筛选、异常信息处理、台帐、工作总结等功能模块,解决管理员“管什么”、“怎么管”、“管没管”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地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基层分局(所)要分区域、分经济类型、分行业、分类别、分户建立纳税人户籍档案。健全房屋、土地、车辆等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坚持属地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征管。尤其是这两行业中的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难度大、漏洞多,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三是抓好个体经营大户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个体经营大户的征管,使其生产经营的实际税负接近申报征收入库的税款,减少税收流失;四是抓好娱乐业、饮食业等高利润行业的挖潜增收。五是抓好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要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源头控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税收分析主要是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结构进行研究分析,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税收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税收分析的最佳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要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与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4、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大力推进“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税控器具”的发票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消费者监督、税控器具电子监督、税务监督多管齐下,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促进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要抓住发票管理的关键环节,改进和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税控器具,要将税控器具记录的开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严格按规定征税,真正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

5、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功能齐全、监控有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征管业务软件的涵盖范围,研究开发统一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监控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进一步拓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形成信息联网;积极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网络申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税务综合信息库,并使之成为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同时,以综合征管软件应用为载体向深度发展,积极开发一些辅助程序,提高数据综合利用率,迅速、准确地进行税收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分析,满足监控、分析和决策的需要。充分利用征管业务信息省级集中优势,运用数据仓库,对各级税源数据逐级分析与查询,实现对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的程序化和自动化,确保税源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2

2、征管改革与内部管理的矛盾。实行集中征收,专业化管理,对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工作衔接,资料信息传递提出新要求。

3、征管改革与科技人才的矛盾。深化征管改革是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支点;(1)要求有一批懂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人才研究、开发、维护税务信息管理系统;(2)要求税务人员会操作、使用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然而,目前农村地区税务人员素质与这一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就我所而言,真正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的人员的确很少,虽然我局曾举办过微机培训班,多数人还处在初级水平。

4、征管改革与信息采集的矛盾。农村地区纳税资料不齐全,信息不真实,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较为严重,有的纳税人连身份证都没有。另外,税务信息多是靠手工录入,也难免会出现错误。虽然开发了部分征管软件,仍存在信息失真和不全现象,计算机的依托作用也就很难发挥。

5、征管改革与税收环境的矛盾。农村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特别是我们偏远的税务所,主体税源多以私营企业为主,而且他们的经营方式灵活多样,纳税意识淡薄,素质参差不齐,税收管理难度很大,不利于税收信息化作用的发挥。

二、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强化税源监控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如果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税源的规模和分布情况,不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和税源变化情况,征管工作就会出现极大的盲目性。因此,为实现税收信息化奠定基础。要设立专门从事税源控管的机构或在征收、管理、稽查系列,提高纳税申报率和申报准确率;加强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加强对税源的调查、分析、预测、管理和监控;坚持“谁受理收集谁整理归档”的征管资料归档分工原则,及时、准确地将纳税人申报的资料和税收征管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录入计算机,便于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信息传递与使用。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配合税收工作,按照政府领导,乡镇操作,税务指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健全三级协税护税网络。

三、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完善征管手段

1、合理建立办税服务场所。国、地税分设后,两系统分别建立了各自的办税服务厅。这种重复建设,必然造成一定的浪费。因此,国、地税可以合建办税服务厅或者将银行办税窗口作为办税服务厅,不仅节约开支,而且有利于互通信息、强化户籍管理。四是科学地保留综合性的税务所。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乡镇,逐步实行集中征收;在交通和通讯不便的地区,可以设置征收点、点或巡回征收。

2、建立多元申报体系。对具备一定规模,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纳入计算机网络管理。鉴于农村信息网络建设相对落后,电话申报成本高,邮电网点多的情况,对规模较小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邮寄申报、税邮联网缴税的方式,或者根据当地金融机构网点分布情况,稳步推行税银联网。

3、改革纳税申报方式。对定期定额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取消申报表;对地处偏远地区的定期定额纳税人,实行简并征期,一个季度或半年申报一次,既可以简化办税手续,方便纳税人,又可以极大地节约税收成本。

四、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加强内部管理

1、规范化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新征管模式的要求,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程序和内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与计算机征管系统和操作模块相配套的业务流程。

2、有严密的岗责体系。按照人机对应、合理衔接、以机制人的原则,建立一种不同于传统手工的征管方式的征管岗责体系,以实现人机的和谐,运转的顺畅,工作的高效。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3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 发展 ,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 网络 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 现代 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 经济 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 科学 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县(区)局管理股应为专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税源的收集、汇总、分析,监督指导基层分局(所)加强税源管理;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源监控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纳税人的税源采集及税收征管相关情况的反馈工作。基层分局(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税政、法制、发票、计财、信息中心、监查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积极为基层部门强化税源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和监督,多渠道多领域地实现税源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构建税源管理体系。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县(区)级局、基层分局要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 农村 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的专业特点和管理的难易程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的不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减少日常的应付性事务工作,确保税收管理员有时间、有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税收管理员开展工作,要在征管业务核心软件基础上拓展功能,研究开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通过工作平台规范和固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围绕管理员工作重点,通过分析、预警、监控、评估、筛选、异常信息处理、台帐、工作 总结 等功能模块,解决管理员“管什么”、“怎么管”、“管没管”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地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基层分局(所)要分区域、分 经济 类型、分行业、分类别、分户建立纳税人户籍档案。健全房屋、土地、车辆等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坚持属地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 企业 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征管。尤其是这两行业中的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难度大、漏洞多,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三是抓好个体经营大户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个体经营大户的征管,使其生产经营的实际税负接近申报征收入库的税款,减少税收流失;四是抓好娱乐业、饮食业等高利润行业的挖潜增收。五是抓好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要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源头控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税收分析主要是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结构进行研究分析,从中了解经济 发展 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税收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税收分析的最佳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要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与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4、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大力推进“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税控器具”的发票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消费者监督、税控器具 电子 监督、税务监督多管齐下,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促进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要抓住发票管理的关键环节,改进和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税控器具,要将税控器具记录的开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严格按规定征税,真正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

5、充分利用 现代 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功能齐全、监控有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征管业务软件的涵盖范围,研究开发统一的 计算 机软件进行监控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进一步拓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形成信息联网;积极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 网络 申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税务综合信息库,并使之成为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同时,以综合征管软件应用为载体向深度发展,积极开发一些辅助程序,提高数据综合利用率,迅速、准确地进行税收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分析,满足监控、分析和决策的需要。充分利用征管业务信息省级集中优势,运用数据仓库,对各级税源数据逐级分析与查询,实现对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的程序化和自动化,确保税源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4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县(区)局管理股应为专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税源的收集、汇总、分析,监督指导基层分局(所)加强税源管理;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源监控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纳税人的税源采集及税收征管相关情况的反馈工作。基层分局(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税政、法制、发票、计财、信息中心、监查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积极为基层部门强化税源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和监督,多渠道多领域地实现税源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构建税源管理体系。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县(区)级局、基层分局要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的专业特点和管理的难易程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的不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减少日常的应付性事务工作,确保税收管理员有时间、有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

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税收管理员开展工作,要在征管业务核心软件基础上拓展功能,研究开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通过工作平台规范和固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围绕管理员工作重点,通过分析、预警、监控、评估、筛选、异常信息处理、台帐、工作总结等功能模块,解决管理员“管什么”、“怎么管”、“管没管”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地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基层分局(所)要分区域、分经济类型、分行业、分类别、分户建立纳税人户籍档案。健全房屋、土地、车辆等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坚持属地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征管。尤其是这两行业中的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难度大、漏洞多,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三是抓好个体经营大户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个体经营大户的征管,使其生产经营的实际税负接近申报征收入库的税款,减少税收流失;四是抓好娱乐业、饮食业等高利润行业的挖潜增收。五是抓好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要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源头控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税收分析主要是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结构进行研究分析,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税收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税收分析的最佳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要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与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4、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大力推进“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税控器具”的发票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消费者监督、税控器具电子监督、税务监督多管齐下,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促进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要抓住发票管理的关键环节,改进和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税控器具,要将税控器具记录的开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严格按规定征税,真正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

5、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功能齐全、监控有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征管业务软件的涵盖范围,研究开发统一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监控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进一步拓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形成信息联网;积极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网络申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税务综合信息库,并使之成为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同时,以综合征管软件应用为载体向深度发展,积极开发一些辅助程序,提高数据综合利用率,迅速、准确地进行税收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分析,满足监控、分析和决策的需要。充分利用征管业务信息省级集中优势,运用数据仓库,对各级税源数据逐级分析与查询,实现对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的程序化和自动化,确保税源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5

(三)重点税源户监控不力,导致税源管理流于形式。当前地方税重点税源主要是金融保险、电信、电力、建安房地产及交通运输业税收。对于建安房地产及交通运输业税收,目前控管的主要手段是实行“以票控税”,对重点税源的掌握与管理,通常分析比较肤浅被动,只是表面上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款实现和缴纳情况,实行的是粗放型控管,横管不到边,纵管不到底,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控管,重点企业税收流失严重。

(四)纳税评估流于形式。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通过税务函告、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作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基层地税开展的纳税评估工作,效果并不十分明显,虽有评估数量,但没有评估质量,仅限于完成上级的要求而开展此工作。

(五)部门协调配合不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只流于形式,而没有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部门间的联席会制度、信息传递制度、情况分析制度均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部门间协调配合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信息资源利用率低下,有的企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有的企业注销了营业执照不及时注销税务登记证等等,都直接影响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质量的实际要求。一方面一些纳税人不能及时纳入正常税源管理,导致漏征漏管户的存在;另一方面出现了许多非正常户,给偷逃税行为留有可能的空间。从内部来看,由于当前最注重的是新的征管模式本身的正常运转,而没有特别注意研究在新的征管格局下如何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的问题,造成目前内部间信息传递不畅,征、管、查在一定程度上脱节,税源管理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税源管理监控弱化问题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基本属于理想化的征管模式,忽视了对纳税人必要的信息调查和跟踪监控,致使税务机关对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核算情况不够了解,难以获得企业真实的经济信息。税务机关把关审核也只是审核企业申报的各类报表的逻辑关系。这必然造成税源管理失控,监督不力,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日常的税收管理。二是征管查三部门间的工作衔接问题。由于征收、管理、稽查相对独立,但业务交叉多,在对纳税户的稽核和违章处罚时容易出现越位,造成多头检查的现象。而对漏征漏管户、欠税清理、政策咨询等较繁杂的工作,由于征管查部门间相互分离又缺乏联系协调,致使部门间经常出现相互推诿、扯皮、脱节现象,执法责任难以界定。三是办税服务不到位问题。一些部门审批环节过多,办税手续繁杂,要求提供的证件资料重复,工作效率低下,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办税服务厅在申报期承担大量税款征收工作,对纳税人办税事项缺少引导、告知,给纳税人带来许多不便,更谈不上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四是稽核评税难开展问题。由于实行一级稽查,管理局检查职能仅限于对企业日常稽核、审核评税、所得税汇算等。稽核评税的基础数据,主要从纳税人提供的各类申报资料中整理而获得,其源头提供者是纳税人,而目前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普遍存在,管理局若寄希望于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基础征管数据,显然可能性不大,但又缺乏较大税收检查权。因此,稽核评税难以从失真的征管数据中分析出准确的结果,难以从深度上求突破。

二、强化税源管理,促进地税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对策

(一)创新税源管理机制。一是应切实抓好已有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的落实。以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为目标。在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发票管理、行业税收管理、单项税种管理等工作上不断创新,力求税源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二是要强化“人机结合”管理。应加大税源监控管理软件的应用力度,整合信息资源和数据利用,增强计算机对税源监控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应充分发挥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正确处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经常深入企业了解和掌握其经营情况、资金流向、产销变化、总体发展趋势等动态信息,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实行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

(二)加大重点监控企业力度。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税收管理员要定期走访企业,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申报纳税、综合经济指标、行业税负等各类动态情况的分析监控。同时,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掌握其产品、原料、库存等生产经营和销售、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

(三)切实做好纳税评估分析工作。纳税评估工作主要完善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强化税源管理;二是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融洽征纳关系;三是依托信息技术,研发推广纳税评估软件,提高评估质量和效率;四是提高信息采集量,整合纳税评估信息;五是定期开展评估业务培训,交流评估经验,增强评估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评估人员能力。开展纳税评估,是提高税收征收率的重要途径,是被实践已经证明的行之有效的重要税源管理手段。

(四)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建立,积极有效地推动了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但是随着征管工作要求的提高,有待于税收管理员业务技能及执法责任性强化。一是开展全方位的基层税收管理员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引导其刻苦自学、不断更新知识、鼓励税收管理员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计算机等级资格考试,要针对税收管理员不同的岗位特点和工作能力划分不同的培训标准,强化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二是强化执法责任。建立统一规范、方便实用的责任管理体系,必须遵循责任管理的内在规律,体现税收基础管理的基本要求。首先要以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基础,注重责任标准的完整性;其次要以流程控制为基础,注重责任管理的系统性;第三要以简便效能为原则,注重责任管理的可操作性;第四要以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责任管理的合理性。第五要以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责任管理的超前性。

(五)强化税务稽查。稽查部门要履行好职责,除组织实施好专项检查外,日常检查要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及时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将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要建立起征管与稽查的互动机制,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偷逃抗骗税案件,要移送稽查局查处;稽查发现的税收管理漏洞,要及时反馈到征管部门,形成税源监控的合作局面。

(六)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一是要加强内部协调,建立征、管、查信息互馈制度,加强发票、大厅、会统、税政、征管部门间的信息互馈,加强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的信息互馈,形成综合互馈系统。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程度,实现征收、管理、评税、稽查信息的全方位共享,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的问题。二是要加强外部协调,要建立完善工商、国税、地税、银行、公安等部门间的信息传递、联席会议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随时掌握区域内税源变化情况,掌握税源管理工作的主动权。

诚然,地税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包含两方面内容――数量增加和质量提高。而税收收入数量的增加取决于不同的税源形态,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要求以入库税源为基础,以可收税源为目标,以潜在税源为追求。故要促进地税收入可持续增长还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培植税源,课税不能伤及税本。首先,无收入,不课税。其次,课征税源,不伤税本。税源是税收的经济来源,税本是创造税源的基础。因此,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既要处理好税源与税本的关系问题,又要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问题。

(二)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地方税源特点是税源零散,涉及面广,影响大,征收难度也大。税务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应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应严格执行各项税政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办税程序,严守执法权限和执法手续,真正做到税法面前人人平等。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6

委托是指由税务机关依法委托的单位或个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税款征收的活动。大力开展委托税款,是新形势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进一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的一个重要举措。近年来,杭州市财税局通过对农贸、 集贸、建材等市场及农村乡镇个体及零散税收大力推行委托方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对个体零散税收实施委托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

据不完全统计,杭州市地税2011年、2010年的城区纳税情况 :2010年:财政总收入 1098.83亿元,其中:财政总收入 773.27亿元,个体户 164856户,缴纳税收收入23.96 亿元,占整个财政收入的 2.18%;2011年:财政总收入1300.9 亿元,其中:财政总收入928.78亿元,个体户179412万户,缴纳税收收入 22.43 亿元, 占整个财政收入的1.72%;从数字来看,表面上这些个体税收所占比重不大,甚至2011年比2010年比重还下降,对整个财政收入来讲好像无关大局,更需要说明的是,在整个个体税收中, 对零散税收实行委托的税收收入所占更少,据了解2010年、2011年分别只占0.4%、0.32%,但笔者认为虽然税收金额不大,但事关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剖析去年10月由员引发的湖州织里镇闹税教训可以看出,加强个体零散税收委托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应充分发挥其税收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不断拓展税源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1、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增强个体户纳税意识。从整个杭州市财税局及其分局对市场个体零散税收委托来看,委托有效地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和时间,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的集贸个体税收,大部分纳税人纳税金额小,税款零星且税收分散,单靠我们的财税力量是有限的,因此自实行委托以来,一方面方便了我们的纳税人,另一方面由于我们的员直接接触基层,许多税法政策上的解释直接跟纳税人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多,所以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有了提高。纳税人普遍反映个体税收管理比以前规范了,税收宣传增多了,与他们的沟通更方便了。总之,通过构建并科学运行社会化委托模式,获得了政府、财政和纳税人的普通好评,取得了理想效果。

2、有利于缓解税务征收人手紧张的矛盾。实行委托后,原由基层税务机关直接办理的个体税收业务,如个体税款征收、日常催报催缴、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巡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大多由委托单位直接操作处理,分局主要从事对这些业务的后台监管、指导和定额税款核定等关键工作的处理,把干部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腾出精力抓重点难点工作,从而减轻了征收机关的工作压力,人手紧缺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3、有利于消除征管盲点,堵塞征管漏洞。由于个体户及专业市场点多、面广、线长,仅仅依靠税务机关是难以承担起来全部的征管任务。而员队伍恰恰弥补了这一方面的缺陷,利用他们对个体户及各类专业市场情况熟悉、征管灵活方便的优势,消除征管上的盲区。如2011年11月1日起提高起征点后,杭州市西湖区财税局一度发现纳税环境大不如以前。一些双定户与未达起征点户盲目攀比,感到自己吃亏了,心理不平衡,采取化大为小、化整为零的手法,多门面经营,企图不交税或少交税,甚至有的软拖硬抗,拒绝纳税;一些未达起征点户也因涉税事项较少,不与税务机关打交道;新开业户也都想方设法逃避税务机关的管理,甚至连基本的登记手续都不想办理。为此,该财税局派出税务工作人员,与员一起,串村入巷,采取上门宣讲、日常巡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一一进行清理。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个体税务登记率、纳税率明显上升,一些无证户、小型农贸市场等管理盲点也纳入了管理的视野,有效地消除税款漏征的隐患。

4、有利于减轻税收成本,提高工作质量。一支专业的委托队伍,增强了个体税收征管力量,个体户的开业、变更、停业、复业、注销和日常巡查等工作可以落到实处,确保工作质量的提高;委托人员的工资在委托手续费中列支,税局无需增加开支,节约了征收成本。

5、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委托,可改变以前各部门分散管理、各自为政、力量薄弱的局面,形成齐抓共管、沟通协作的工作氛围。各级政府借助这支力量治理当地经济秩序,对“钉子户”政府可组织工商、税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协同作战,形成了威慑力,通力及时查处,可公平税负,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当前市场个体税收委托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杭州市西湖区、桐庐、淳安等3个县(区、市)财税局管辖48个乡镇、街道111个市场,其中:专业市场35个,农贸市场76个,场内经营户5840余户。 专业市场主要经营茶叶、家具、服装、装饰材料、通讯器材等。市场均为个体经营户,税款大部分实行委托。111个市场由48个乡镇、街道的326名税收员负责征管,通过对其委托工作的分析调研,主要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市场个体经营户构成复杂,纳税意识有待提高。市场内的个体商户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的是下岗再就业职工,有的是待业或自谋职业者,经营人员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纳税意识不高,对税法了解甚少,调查中我们发现:相当部分的经营户税、费不分,将市场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与国家税收混为一谈,把所交费用全部当成缴税。部分经营户对税收优惠政策没有认识,认为自己是下岗职工,不用缴税。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时,时有抵触情况发生。

2、市场内经营户频繁变动,税源监控难度大。按现行的征管模式,市场内经营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并不办理税务登记证,只是部分经营户需要银行开户或签订合同等情况需要税务登记时,才到分局直接进行税务登记证的打印。税务部门要了解市场经营户数只能是靠手工登记台账。又由于在市场经营的个体户流动性强,关门停业、更换经营者、改变经营项目等情况时有发生,变动频繁,而这些情况主要靠市场管理部门的信息传递,责任区管理员无法及时对税源变动进行监控。

3、难以取得市场内经营户的实际经营情况,征收定额核定难以到位。个体经营户在市场内租赁一两间店铺,聘一两个营业员,表面上做做零售生意,乍看生意清谈,实际上业主在市场附近另租房屋设仓库,大宗交易在店铺谈妥后,进行场外交易,现金结算。个体经营户进行商品经营终端用户是消费者,一般情况下不需开具发票。如果没有举报或案件牵连,一般很难掌握个体经营户真实的销售收入情况,征收定额核定难以到位。

4、无法对代开发票即时监管,以票管税调定难。市场内经营户需用发票是由市场管理部门使用发票代开软件进行代开,因为没有税务终端进行查询,无法对代开的发票进行即时审核,发生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处理,监管难度较大。对于一些经营户开票额占定额比例大或超定额的,查询要到单位进行人工统计查询,不能及时进行定额调定。经营户有可能为他人代开发票。正因为经营户用票信息取得缺乏时效性,不顺畅,以票管税调定困难。

5、缺乏计算机信息技术支撑,信息反馈滞后。在现行的模式中,税务部门负责个体的定额核定、调整及税收征管,部门负责市场内经营户的税款征收与发票开具,并配合分局做好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税务部门对市场业主经营情况的了解主要依赖于部门,对经营户证照办理、发票开具、停歇业、注销、走逃、不缴税等情况主要依赖于部门信息的反馈,由于缺乏计算机信息技术支撑,信息反馈滞后,及时性不够,监管工作相对被动。

6、市场人员对税收政策了解不深,“协管”不到位。市场人员由于自身对税收政策了解不深,税收业务技能不足,宣传解释工作做得不够好,甚至于有些单位随意解答税收政策,一定程度上使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认识不清,如:有的市场在招租铺位时,对外宣传可以免税,免场租费、管理费等,混淆了经营户对税收政策的认识;有的只是强调要收取租金,对税收解释含糊或避而不谈,造成经营户对税收政策的不了解,部分市场管理者把市场管理等同于收费,如何服务市场、规范市场、培育市场没有统筹规划,没有综合管理的理念,一定程度上造成经营户关停变动频繁。

三、进一步完善委托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大对委托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相关管理部门对委托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应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征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单位及各协税护税组织对零散税源积极管理,敢于管理,依法管理。对申报不实等违法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使健全的组织机制成为营造和谐、法治和诚信纳税环境的有效保障。

2、严格对单位和人员的资格审核。税务机关选择单位要慎重,要从其是否具有能力、内部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重点考察。同时,要对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避免年龄结构老化,知识落伍的人员参与进来,对人员有关情况特别是诚信程度全面调查了解,发现有明显不具备人员基本条件或群众反映信用度不高的人员,应及时建议被委托单位更换人,严格把好单位及人员的入口关。

3、明确和规范委托权利和义务。委托协议是税务机关和单位开展委托工作的基础,税务机关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制定和执行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的重点是税务机关和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规范和完善委托协议,就是要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对税务机关和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如税款的解缴期限及违约责任、税务机关的执法权不能越位、及时兑现单位的手续费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将双方的行为制度化、规范化。

4、加强对人员的思想业务培训。认真吸取湖州织里员因言语不当、操作简单而引发的的教训,切实加强代证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一支较好的职业素质队伍。依法办事,遵从法律,换位思考,善待纳税人,努力维护税务机关及员的良好形象。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税收政策学习,帮助他们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有限,防止错征、混征、错用税率等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将新税收政策要及时传达到人员,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注意辅导和督促人员正确使用和保管有关票证,减少失误,防止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过程中如果人员有交接情况,税务机关还要做好监交及接替人员的辅导和培训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5、定期检查税款情况。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单位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行为规范,税款及时到位。在加强对单位税款台帐,单位是否及时解缴税款,有无截留、挪用税款检查的基础上,要重点对人员使用票证和解缴税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建立完善委托工作管理制度。税收委托工作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实行的,涉及到税务机关与基层党政部门人员之间的一些关系,加之税收委托工作具有非常复杂的、不可控的潜在因素存在,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制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包括各个方面的管理制度,用以约束、激励、管理人员的行为,杜绝偷、漏、跑、滴、拉税现象的发生,以保证税收委托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推进。

7、实行对信息化管理的全程监控。对于市场的工作要借助于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将目前单行的“市场经营户税务登记打印软件”、“代开票软件”进行整合,创建一套符合征管要求的系统软件。应涵盖四个模块:(1)“基础信息模块”:用于对商户的工商登记,租金收入、管理费收缴情况登记以及税务登记打印。(2)“定额征管模块”:用于登记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及市场信息。(3)“发票代开监管模块”:用于对市场各个体工商户的发票进行代开和监管。(4)“综合查询模块” 。针对税收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和规范委托的要求,应尽快将CTAIS的接口应用于地税、工商等单位,为委托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从外网上CTAIS,达到建立国税、工商、银行、公、检、法、质检、监察等部门信息共享网络,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通过运用联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委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资料:

[1]来连琴.浙江财税与会计. 2012.5:41-42.

[2]征管法培训教程.国家税务总局教材编写:116-117.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7

年初,市局下达给我局的税收计划是万元,比上年实际入库增长了%。税收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全局干部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截止 月底,我局各项收入累计入库万元,同比增长%,增收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入库万元,同比增长%,增收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比正常进度快了个百分点。同时,实现了各级次的稳定增长,共组织入库区级税收收入 万元,完成年计划的 %;市本级入库 万元,完成年计划的 %。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受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扎扎实实地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努力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强化收入质量考核,做到依法征收、依法缓缴、依法减免,确保了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认真分解落实税收计划。 年市局下达给我局的税收计划为万元, 月份,又追加市本级计划万元。我局克服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对征管范围重新确定的不利因素,及时调整并下达了年度税收计划,并重新与各税务所签订收入目标责任书,保证了税收收入超进度完成。

(三)强化收入分析预测,深化税收调研。我局按月通报税收计划完成情况,认真分析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及时发现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科学预测收入。今年,国家为了抑制房价过快攀升的势头,出台了国四条、国十条,对购房贷款者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宏观调控房价的措施。为了了解Xx区房地产经营业发展变化情况,我局深入房地产企业了解楼市新政对企业的影响,深入金融企业了解放贷情况,同时,积极组织力量撰写税收调研文章,为税收科学发展提供参考。截止目前,共完成税收调研文章23篇。

(四)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年初,重新筛选了重点税源户,将 年度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入我局的监控范围,共上报户,比上年新增户。认真审核重点税源监控数据,按月分析、按季通报,并结合税源管理专业化试点工作,实施重点税源集中管理,强化了对重点税源的有效控管,把握了税收收入的主动权。截止目前为止,重点税源入库税款万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保证了全盘税收任务的完成。

(五)严格欠税管理。严格应征欠税会计核算,建立欠税台帐,执行欠税催报催缴制度、定期公告制度及滞纳金加收制度。截止 月 日,累计清理欠税万元,加收滞纳金 万元。

(六)深化财税库银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及网报工作,保障税款的及时入库。我局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去年 月份制订的扩面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扩面工作。截止 月底,我局共签订三方协议户,通过验证的达户,其中:企业通过验证的达户,为企业实际管户的%,累计征收税费万元。共签订企业纳税人网上申报户数户,占企业总管理户数的%,

二、紧紧围绕“巩固深化年”发展主题,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实现各项税收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

年初,区局党组将 年确定为“巩固深化年”,我局紧紧围绕“巩固深化年”这一发展主题,积极探索,不断进取,在规范中求提升,在巩固中求深化,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快速发展。

(一)坚持信息管税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暨数据清洗试点工作,实现税收征管上的新格局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8

当然,信息采集的渠道是多样化的,一方面,可以从扣缴单位申报来的信息中获取;另一方面,可以从个人自行申报来的信息中获取;再者,可从社会其他部门共享的信息中获取。信息来源渠道畅通了、可靠了,才能为税务机关后续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四项制度的建立正是为信息的采集、后续的管理提供了保证和依据。

《办法》的另一亮点,就是全员全额管理概念的提出。个人收入档案建立起来后,相关配套管理措施与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在尽可能地把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纳入到税收管理中后,我们可以从中选取管理的重点、难点以及查实高收入个人是否足额纳税,通过对信息的汇总分析、纳税评估,避免纳税人多处分解、漏报少报收入,达到税款应收尽收的目的,最终由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实现对取得应税收入个人的全员全额管理。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9

财产行为税是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或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城建税、印花税、烟叶税等九个税种都属于财产行为税。随着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深入推进,以营业税为主打、“以票控税”等传统的地方税征管手段将逐步弱化,财产行为税必将成为地税今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点。为此,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促进地税收入可持续稳定增长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十余年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包括财产行为税在内的各项地方税种征收得到加强。但长期以来,由于人们认识的误区和财产行为税税种零星分散、征收难度大、征管力量投入不足等原因,小税种在征管体制机制、征管方式方法上,手段单一传统,信息化程度不高,容易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增加税收执法风险。

1.立法层次较低,权威性不高,导致税收执法质量参差不齐。目前,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外,其他各种财产行为税的立法仍停留在暂行条例的层面上,效力层次不高,税收政策相对滞后。有些税种设计没有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朝令夕改,造成执法上的时空误差,陡增执法风险。个别税种自由裁量权过大,操作不规范,加之地方越权减免税时有发生,财产行为税成为少数地方财政收入的“调剂器”,也给地税部门及其干部带来执法难题。

2.税源零星分散、点广面长,征收难度较大。财产行为税额小、难征、易漏。“额小”体现在纳税人应纳的各税种中,往往是这几个税种的额度小。“难征”,如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很难找到出租房产的出租人,更不用说能及时征收到税款了。“易漏”,由于税源零星分散、点广面长,征收难度较大,以及政策宣传贯彻不到位等情况,造成税务部门容易忽视,纳税人遗漏申报现象。

3.征管业务要求素质高,实际重视程度低。财产行为税的征收管理是一项细致而繁琐的工作,财产行为税政策性强、税种多、涉及面广、征管复杂,要做好本职工作,仅靠责任心和工作热情是不够的,还需要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作保证。不可否认,当前实际工作中,部分税务部门及其干部仍然存在重大税轻小税的片面观念,单纯任务观点,只想“抱西瓜”;有的地方税源底子不清,征管基础管理不扎实;有的地方征管措施不到位、管理松弛;有些地税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不高,对税收政策和征管程序掌握不全面,制约了财产行为税整体征管水平的提高。

4.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主动申报纳税较少。少数纳税人税收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偷税、欠税等主观上的故意,不愿意提供真实的资料。譬如,房产税征收一直较多盲区,特别是房屋租赁数量巨大,但实际个人申报较少。个别市区出现几十户来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出租房税收的个体房主,也基本都是因承租方索要发票而不得不来交税的。少数企业土地使用税采用瞒报、漏报手段,故意偷逃税款,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5.监控手段较落后,信息化运用程度不足。由于财产行为税纳税户面广、线长,现有征管力量不足,对纳税人的情况掌握不全、不细,社会化综合治税的征管体系也尚未整体形成,没有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形成惯例的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造成地税部门很难实时取得财产行为税纳税人登记资料及变动情况,不能有效监管税源。

二、实现财产行为税信息化管理的实践思考

随着国家“营改增”改革的进一步到位,财产行为税在地税的征收管理中也将承担更大的责任,财产行为税的信息化管理将是地税征管的生命线。

(一)抚州市财产行为税信息化管理的实践

自2012年以来,抚州市地税局通过建立存量住房核价系统、城建税比对系统以及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涉税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积极推行财产行为税信息化管理,成效显著。2012年,全市共征收财产行为税累计231333 万元;2013年入库 280305万元,占全市地税收入的39.02%,分别比2011年增长29.4%和 56.79 %。各税种增长绝对值均比实施信息化管理前有了较大的增长(如图所示)。

1.建立存量住房核价系统。2013年4月17日启用抚州市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价系统;2013年7月1日全面启动了各县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价系统。存量房核价系统上线运行后,真正做到堵塞“阴阳合同”的漏税现象,维护存量房交易秩序,增加了税收收入,又有效防范了涉税风险,减少了纳税争议,更好的实现税负公平,营造了依法纳税的良好环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由于存量房核价系统的成功运行,2013年实现存量房交易税收2.02亿元,增收近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4%。2013存量房核价系统的运行后税收增长情况(如表2所示)。

2.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控管。2013年度抚州市地税局出台了《抚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暂行办法》,创新了“自查清算审核、重点交叉审核、案例剖析讲解、优秀案例评选”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段,入库土地增值税税款374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8%,为土地增值税信息管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建立以“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财政牵头、地税协助”的全市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新机制,对全市范围内的地方各税实行综合治税。如,城建税管理,通过与相关涉税部门增值税免抵退税信息与城建税完税的信息比对工作,强化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应征城建税等税费的管理,城建税征收实现新突破,“芝麻税”做成了大蛋糕。2013年对105户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应征城建税等税费进行了比对工作,全市共查补应缴城建税等税费1700万元。

(二)对财产行为税信息化管理的思考

通过上述抚州市财产行为税信息化管理实践,笔者认为,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全面完成财产行为税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和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的推广运用工作,构建适合各地实际的、统一的动态财产行为税税源数据库,实现税源的远程监控,是促进地税收入可持续稳定增长一条有效途径,势在必行。

1.建立和完善项目登记制度,为加强财产行为税信息化管理打牢数据基础。如建立土地增值税控管系统。建立健全从“项目登记、项目开发、项目清算、项目建档”的全过程税源监控机制,实现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常态化、信息化管理。做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础税源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税源数据库信息,巩固税源清查成果;深入开展税源分析,重点分析税源的结构、分布特点和地区间税收差异的原因,合理划分土地等级,科学确定税额标准,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税源管理。努力做好与国土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部分县区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通过与国土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精细化、可视化、动态化和全覆盖管理。开展房产税税源普查,建立准确完整的房产税税源数据库,核实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重点对减免税政策到期恢复征收工作开展检查。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力量,规范和强化个人出租房屋的房产税信息管税工作。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10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概念

(一)税源管理的概念

从税收的支付角度或经济角度来看,税源指的是支付税收的财源。税源管理,可以理解为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的管理行为。对于税源管理的定义,由于立足点和角度不同,概念也各有侧重。

一般认为:税源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的基础上,通过掌握和分析税源信息,把握税源的形成、规模及分布,在动态监控的过程中,为促使税源依法形成税收、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依法采取行政管理和执法措施,包括开展的纳税服务等其它相关工作总称。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理论及特征

从历史沿革和理论成果来看,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发展、变革,主要基于专业分工理论、风险管理理论、纳税遵从理论、结构选择及效率理论等四种。

自2010年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市结合实际,以破解管理难题和提高组织绩效为目标,掀起了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新高潮。从我国专业化管理的实践和探索看,虽然重点不同,形式各异,但均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以分类管理为基础。根据所辖税源结构情况,结合经营规模、行业特点、信用等级和税源分布的情况,对税源进行细分,按照相同的共性与不同特性之间的结合关系,实施有针对性的区别管理。二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通过对税收风险的识别、预测、评价,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战略。三是以资源整合为核心。区别不同类别税源的特点优化配置有限的征管资源,理清岗位职责,明确管理事项,不断提高机构、岗位和人员的专业管理能力。建立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互动运行机制,保持充分的沟通、配合与协作,形成相互推动的合力。四是以税种为管理内容。抓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税种的管理;通过分析纳税人增值税税基的管理和应纳税额,合理预测和评估其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与应纳税额,抓主抓重,带动小税种的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税源管理的效能。五是以规模税源为重点。将税源管理的重心转向税收比重较大、管理难度较大、涉税风险较大的规模税源,以便集中优势资源进行点对点分析、评估和服务,实现集中的深层次的管理。六是以信息管税为支撑。依托征管系统和各个单项管理软件,进一步深化软件应用,挖掘内部数据潜力;研究探索各个单项管理软件与综合征管系统的数据对接;拓展数据分析空间,促进信息资源在税源管理中的共享与良性互动。

二、当前我国税源管理模式及问题分析

(一)当前我国税源管理模式

税源管理模式是指围绕税源管理任务的执行,以实现潜在税源与实际税收差距的最小化为目标,涵盖税务机关内部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贯穿征管查各个业务环节,由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的各部门组成的税源管理工作整体。

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征、管、查相分离为核心内容的税收征管模式,在税务机关内部实行权力分离与制约,以提高征管效率。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以后,“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新税收征管模式逐步建立。2004年,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对原“30字征管模式”增加了“强化管理”4个字,成为现行的“34字征管模式”。

(二)当前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 纳税主体多元化、税户增长速度较快

随着多元经济的融合、政策的变更,纳税主体发生了极大变化,销售业、加工业占绝对主体转变为批发零售业、加工制造业、精制茶行业、总部经济等多种重点行业纳税主体并存的局面。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等企业组织形式,方式不一,使得管理难度增大。加上投资、融资、租赁、重组、清算、破产等各种经营管理方式的出现,使得税源、税基管理监控日益困难。同时,复杂的所得税制度、增值税制度、出口退税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更加剧了税收征管的复杂性。

2 税收管理员模式难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源管理

现行税收管理员的固定管户制度,对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定位为“税收宣传员、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纳税评估员、税收监督员”。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所承担的工作非常繁杂,日常事务性工作量大,工作质量不能保证;另一方面带来很多直接和隐性的税收执法风险,未能将税收分析、风险监控、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等重要管理事项,从日常税源管理工作中分离出来。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但是目前无论税务机关还是企业,具备此种能力的人皆是少之又少,尤其是税务机关从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非常紧缺。

3 各类信息软件过多过杂,信息化利用程度低

税务管理系统中的各软件平台之间无法形成数据接口,共享程度较低,这些系统或网络的运用绝大部分仅局限于税务机关自身,而最为典型的是,当前用于税收征管和专用发票等重要税源监控的CTAIS和防伪税控两大系统,由于开发内核不一致、数据库不同,管理层级不同,造成税源信息采集的口径不一、渠道不一,难以实现跨平台共享应用,信息化的整体效能没有在税源监控中得到应有的发挥。而且,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与整个社会环境的信息化建设不接轨,与外部共享连接不畅,部门之间网络,如工商、海关、银行、地税等至今未实现局域联网、数据共享,形成税务机关的“信息割据”局面。

4 风险识别控制体系难以取得应有效果

从目前情况看,各级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并没有顺应信息化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层级仍然过多,职责交叉和管理盲区、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同时存在,面对人少户多、税源结构越来越复杂的现状,税源分析监控和风险应对功能不强;纳税评估没有作为税收征管必经环节,评估效果不明显;稽查与管理没有形成最大合力,稽查对税源管理的作用没有充分显现;纳税服务仍不能满足纳税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需求;非税源管理机构偏多,占用了大量素质相对较高的税务人员,削弱了直接从事税源管理的力量。

三、国外税源管理的经验

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国家都能以法律的形式将税源管理固定下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是税源管理的一大趋势。鉴于税源的复杂性和多层次的特点,很多国家都采取了“分类、分行业”的分级管理模式,以保证能够高效地完成税源管理的各项工作。现将一些典型国家的税源管理制度做一简单介绍,以资借鉴。

(一)美国:借助科技手段,形成严密的税源控管体系

美国税源控管体系具有一定的特色,它的控管体系的建立是以税务机关为主导,其他诸如银行、海关和边防等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税源控管体系。在这一体系中,能统一进行全国的纳税资料搜集、纳税报表处理、票证正误鉴定、所得税汇算、税务咨询服务等工作,税务机关不仅根据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材料建立档案,而且大量获取第三方信息。

(二)澳大利亚:将数据分析与监控手段结合,实行分类重点管理

澳大利亚的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的规模的大小,将企业分为大企业、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并根据这三类企业的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其中尤其重视大企业中的大型跨国公司的税源管理问题,将年销售额达到一亿元以上的公司全部列入重点监控范围。不但如此,澳大利亚的税务部门还专门成立税务机构专门针对这种大型跨国公司。

(三)西班牙:明确分工,整合业务,形成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制度

与澳大利亚不同,西班牙则将纳税人划分为超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工薪自然人5种。超大型企业由总局的稽查部门进行管理并进行即时监控式的稽查,大型企业由区(大区)级税务机关的稽查部门进行管理和稽查,其余纳税人由省级税务机关的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稽查部门进行稽查。同时还建立了一个透明、广泛、有活力的人才流动市场来填补计算机专业人才流失所造成的空缺。

(四)其它国家

英国将税源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零散税源,并根据不同的税源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管控。荷兰则将纳税人分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大公司、中小公司和个人四种类型,并针对每种类型设置一种管理机构,专门负责监管。意大利则建立了税收情报信息系统,通过这一系统,可以快速实现税务机关、纳税人、政府部门,乃至欧盟其他国家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四、我国的经验借鉴和思考

上述国家税源管理方法,尽管互不相同且各有侧重,但之间也有共性存在,其中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方法值得提取出来,以供我们在未来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中借鉴和吸收。

(一)进行税源管理层次的改革,打造扁平化体系

将“抓大、控中、核小”的思路应用于税源管理的实践中,制定出税源分类的相应标准,依据纳税规模或经营收入规模或投资规模,打破以往的税源管理模式即“总局一省局一市局一县局一分局”的五级架构,将省局、市局等税务领导机关,由单一的领导职能向统筹全面和直接管理的双重职能转变,使各级部门都成为税源管理的实体机关,直接参与风险管理,尤其是其中对专业化要求较高的环节,省局、市局的数据集中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便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二)对管理对象按照“规模+行业”进行分类

按照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不同特点,将其划分成若干类型,按照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别,找出内在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为保证数据可比性,还应设定行业样本企业,测算行业标准值和参考值,对在行业内税收收入变动大,税负率偏离测算值的,将精力先集中在这些疑点企业之上,逐个评估、依次规范,按部就班化解风险。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式团队化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人才是关键因素。为适应现代化税收管理,对人才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重视对人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将学习制度常态化,使税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学习、勤实践、精通业务知识,掌握各项税收政策,熟悉企业财务制度,精通财务核算方法。对税源管理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信息化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学习,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素质。

(四)建立国家税收数据信息处理中心,加强税源管理信息化

借鉴国际上税源管理多部门协作以及信息共享的经验,以避免由于税务机关获取的信息不完全而导致过高的税收征管成本和过低的税收征收率,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通过将这些外部信息与企业的纳税申报信息、税源管理信息相比对,从而加强对企业纳税申报信息的监控力度。

(五)引入税收风险管理,强化对风险点的识别和应对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11

其二,舆论宣传落后,氛围建设难。通过征信宣传树立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近年来,虽然基层人民银行面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大专院校学生、下岗职工等群体,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征信宣传,但毕竟势单力薄,不能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没有得到政府及社会的呼应与支持。地方政府及社会相关部门没有真正树立征信理念。对信用建设的宣传不到位,全民诚信意识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差甚远。

其三,业务指导缺失,形成合力难。建立全国统一完整的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工作。目前,国家不少部委都在进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私营业主建立信用档案、税务部门对企业依法纳税情况建立信用档案,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资源割裂,信用信息分散,信用信息整合存在一定的难度。而目前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存在多个部门“齐抓共管”,而缺乏对各领域、各部门信用信息整合的统一指导、统一协调、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没有形成各行业、各部门对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整合的合力。

其四,“利益”对称失衡,信息采集难。为不断扩大企业和个人征信数据库的数据征集范围,增强数据库对外服务功能,各级人民银行一直在努力征集工商、法院、技术监督、税务、电信等与征信相关的部门所掌握的信用信息。但由于受法律制度的制约,这些部门没有义务向人民银行报送相关的信用信息。加之,银行信贷信用信息暂时不能向社会开放,使人民银行在征集这些非银行信用信息时不能承诺向其提供企业和个人征信数据库的信用信息,无法形成“信息共享,公平对等”的信息交换机制。阻碍人民银行对非银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同时,一些公共事业部门有关社会公众的征信信息的反馈也相对不足。

其五,企业行为失范,信息征集难。近年来,各级人民银行组织银行机构就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的建设进行了“艰苦工作”,应该说有一些成效。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中小企业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人民银行宣传不到位,加之商业银行受授权授信的限制,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使得部分中小企业不愿亮出自己的信用,不愿向基础数据库报送信息资料,给基层人民银行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进一步强化基层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对策

(一)动员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是信用体系建设的根本目标,更是征信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征信工作的开展应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人民银行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征信工作长效机制。只有各个部门统一行动,通力合作,才能实现数据库的信息整合,不断在数据库中增加案件审理执行信息、缴纳的各类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用信息、欠税信息、环境保护信息等,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质量,扩大信息覆盖面;也只有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征信立法建设

信用信息的征集与整合,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保障。因此,征信立法是征信建设的核心。但信用立法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难以在短期内完成。为此,建议国务院应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并以行政管理规定的形式颁布征信相关的行政法规、条例或指导意见,来指导全国的征信体系建设。同时研究修改《人民银行法》,增加征信管理的相关内容,确立人民银行在征信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使基层人民银行在开展征信工作时有法可依。

(三)强化相关部门沟通

征信工作的开展有赖于地方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和协作。人民银行应积极与地方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着眼发展大局,本着求同存异、共同发展的原则,形成合力,重点推动非银行信息征集和征信宣传工作。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12

(一)稽查“四环节”在工作程序、岗责设置、分工等方面存在不协调的现象。

1、 稽查“四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衔接存在问题。

稽查选案、实施、审理、执行是税务稽查工作的四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环节,要做好稽查工作,首先,必须遵守四环节工作的程序,加强四环节工作之间的衔接。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没有按照规程办事,如稽查实施阶段,规程明确规定了稽查时限,但通过近年的实践说明,稽查限时制基本上是流于形式。因为各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的企业情况简单,有的企业情况复杂,对于情况复杂的企业来说,如果要做到查深查透,甚至涉及到外调取证,那么一般规定的稽查时间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往往造成工作赶时间,稽查质量不高等现象。其次,在稽查实施和审理工作之间,矛盾尤为突出,其矛盾焦点在于稽查案卷的退卷。稽查操作规程规定了五个方面的退卷,由于检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练等原因,造成证据、数据计算方面的退卷较多,影响了工作效率。

2、 稽查“四环节”岗责不够明确,有些干部工作主动性不强。

稽查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还不够细化,如稽查实施环节,主查和协查的岗位如何确定,若岗责不明,会造成责任不明,考核、追究起来无的放矢、没有目标,甚至出现工作量大、工作做得多的差错更多,处罚更大;而工作量小的,工作做得少的差错少,处罚少等现象,一定程度上没有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还打击了积极性。就税务稽查而言,“选案、稽查、审理、执行”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单纯注重某一环节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也是片面不现实的。只有“四环节”之间形成了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才能构成税务稽查质量和效益的总体提高。

3、 税收稽查内部“四环节”存在工作难点,影响了稽查效能的充分发挥。

由于“四环节”的相互依存、相互联系,事实上共同构成税收稽查这只“木桶”,稽查选案、执行已经成为这只“木桶”的“短边”。稽查选案还依赖征管软件中的税务登记信息,有时凭借个人主观印象进行选案,选案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执行环节存在税款“执行难”的问题,发生过扣押的房屋流拍难以执行、被查对象找不到、个别特殊的案件执行不了等问题,使一些偷逃税行为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甚至出现“前面查、后面偷,你查你的、我偷我的”恶性循环。要实现“科学选案、深入检查、公正审理、有效执行”的税收稽查工作目标,需要加强协调,促进“四环节”的平衡发展。

(二)税务稽查与税务征收、税务管理之间缺乏沟通机制,影响税收稽查效率的提高。

1、 稽查部门职责不明,“重点稽查”的作用未能充分体现。

 《征管法》规定,稽查局的主要任务是专司打击偷、骗、抗、逃税,但长期以来,完成收入任务在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中占有较重的地位,一直是考核税务机关的中心指标,也是税务机关的中心工作,不管有无税源,必须完成收入计划,税务工作必须一切围绕这一“中心”转。那么,税务稽查必然受这一指导思想的影响,有的把税务稽查作为调控税收收入的“蓄水池”,收入任务宽松时稽查有没有无关紧要,收入任务吃紧时稽查成了到处挖收入、查税收的“先遣队”;有的把追补收入作为税务稽查的主要目的,甚至给税务稽查下达收入指标。这种做法必然导致税务稽查无法专司其职。正是因为有些税务机关把税务稽查视为“防偷堵漏”的应急措施和组织收入的补充手段,所以在整个税收工作中,税务稽查在税务局的各项管理工作中充当着完成任务的突击队的角色。目前,稽查部门承担了大量的管理调查、清缴欠税、日常辅导式检查等非稽查职能的工作,很多本应有其他税务部门完成的工作,只要涉及到一个“查”字,便把任务加给了稽查局,这在很大程度上牵制了稽查力量,影响了“重中之重”稽查职能的充分发挥,有限的稽查资源被浪费。

2、 稽查部门与征管部门缺乏协调,关系尚未理顺。

在现有的征管体制下,由于征管部门掌握的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及相关资料往往不及时、不全面,导致稽查选案准确性差,进而影响检查的质量和效率。与此同时,稽查局反馈给征管部门的检查情况比较简单,征管部门未能及时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另外,由于税收管理过于强调申报率、入库率等指标的考核,税务稽查则倾向于对重点税源的检查,而对其中的征管基础工作,如漏征漏管户清理,征管与稽查由于缺乏有效的衔接,使得这类问题得不到根本治理,致使漏管户屡查不绝。

3、 税收征收、管理、稽查之间未能完全实现信息共享。

现行征管软件功能不全,未能与税务稽查模块进行有效地挂接。在稽查模块中,没有一套供选案和稽查分析、比较筛选的技术性指标体系,税务稽查处于被动,稽查选案收集的信息往往不健全,致使选案缺乏准确性;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稽查与征管的信息反馈制约和考核,稽查查出的问题,形成的“稽查建议书”并不能及时引起征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对症下药。再一方面,稽查部门检查的力度越大、范围越广,则暴露问题的可能性越大,征收部门自身成绩有被否认、削弱的可能。征管和稽查各自为政的状况大大影响了税收稽查效率的提高。

二、改进工作,形成顺畅高效的稽查沟通机制的建议

(一)围绕稽查“四个环节”的职责,分工负责、相互沟通。

1、 加强选案的科学化管理

选案是案件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从选案环节入手,我们应加强对重点户的调查和对重点税源结构的分析,根据已占有的信息资料进行对比、排列和组合,从中筛选出有涉税违法嫌疑的纳税人,并采取多种方式查询纳税人的信息资料,最大化收集与纳税人有关的数据情报,为检查人员提供案件检查的重点项目。对涉税举报、上级交办、情报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建立案源库,合理分配案源。通过对该纳税人有针对性地评估、了解,为检查人员提供了稽点,为检查环节奠定基础。

2、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稽查实施不拘一格。

稽查实施是稽查办案的核心工作,是专业稽查机构工作水平的体现。面对复杂的涉税案情,在依 法行政的总体框架下,在检查实施环节,在前期检查中,一是做好预案,增强调查取证的目的性和方向性。涉税违法案件定性的关键是合法、有效、准确的证据。如何取得证据,是税务稽查实施环节的重点,要求稽查人员接到检查任务后,针对被查单位的情况制定稽查提纲,改变过去单纯靠经验办案的工作方式,使稽查人员能够有计划性、有准备地实施调查取证工作。拟订调查取证方案,有效地提高调查取证的质量和效果。二是灵活运用有效稽查手段,增强检查威慑力。在稽查方法上,应采用互联网信息高速公路等技术手段,查询被查企业网上公布的有关经营产品的价格及有关数据资料,运用预案,建立税务情报网,强化稽查技能和询问技巧,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一些不配合税务检查的企业,应把检查人员对该公司调账、询问、谈判的各个过程进行现场录音录像,通过这种手段取得一定的视听证据资料,增强执法的严肃性和对不法纳税人的威慑力。税务稽查案件实行动态跟踪考核,稽查结果出来后再反馈到选案环节,并据此纠正选案目标,不断改进和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与针对性,全面促进税务稽查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

3、抓住关键点,把好案件审理关。

案件审理是保证案件查办质量的“关口”,是加强案件管理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案件查办质量,提高审理质量,我们应严格规范政策请示答复制度,在实施环节即将结束,准备进入审理阶段前,可以把案件审理的部分工作职能前置,以案件审定会议的形式,着重解决证据是否准确、适用税法是否得当的问题,把可能出现的执法盲目性和随意性的问题在实施环节加以监控。在案件审定会上,针对个案问题进行集体“会诊”,为案件进一步查处工作指明方向。对一些重大案件,可以邀请上级有关科室和领导对案件进行会审,严把政策、法规关,实现审理与实施环节的有机结合,切实保证查办案件的质量。

4、 难中取易,强化执行。

税务稽查的结果在于查补税款足额入库,这也是税务稽查的一个难题,要把执行工作融于实施稽查的全过程,在稽查的实施阶段就做好前期执行的宣传准备工作。政务公开,执法严谨,把税法、政策宣传到位,使纳税人心服,是我们做好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克服种种困难,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建立税收征收、管理、稽查之间协同工作机制。

要保证税务征收管理部门与税务稽查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要建立一套信息沟通机制,从制度上能够保障这种沟通与协调的长期有效的运行。

1、加强信息资料的共享。一是各级地税局利用税收征管信息软件,实现稽查局、征收管理部门、征管资料的信息共享,做到部门间网络互通,资料共享。二是征收管理部门定期将控管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资料共享(传递)给稽查局,稽查局参考相关资料进行选案。相关信息资料主要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概况、纳税情况、变更情况、定额核定情况、纳税评估情况等。三是稽查局检查处理结束后,每户案件的稽查处理信息资料及时传递给征收管理部门,确保征收管理部门及时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掌握案件处理情况。四是征收管理部门应于入库后在规定期限内将稽查局检查案件的入库情况传递稽查局,并将税票复印件交稽查局存档;对年内长时间未入库的查补款项,应于年底前将未入库的纳税人清单传递给稽查局。

2、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一是稽查局在选案后应主动征求征收管理部门的意见,整合各项涉税信息资源,进行必要调整。二是征收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认为有必要重点检查的情况要及时以稽查建议书的形式向稽查局提出,以便稽查局有针对性地选案检查。发现涉嫌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给稽查局查处。稽查局要及时做好征收管理部门移交案件的接收工作,做到有案必查,并及时向征收管理部门反馈查处情况。三是稽查局和征收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检查职责分工开展税收检查工作。稽查局在实施检查前,应将待检查纳税人名单传递给征收管理部门。当稽查局与征收管理部门需要同时对同一纳税人开展检查时,稽查局优先于征收管理部门,避免同时进行检查。四是征收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稽查局的案件查处和牵头组织的专项检查等工作,根据需要积极参与检查,协助稽查局办案,杜绝出现临时调帐检查、同时进点检查、阻扰检查等现象。

3、确定稽查与征管工作互动的内容。一是选案工作互动。选案可与征管部门进行联合选案,解决过去检查选案的随意性、片面性,使选案工作能根据征管需求进行。二是检查工作互动。稽查局定期向征管部门反馈检查中遇到的有代表性的问题或重大问题。一方面能够督促征管部门及时组织整改,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按照片区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对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进行工作考核;另一方面上级部门能够通过稽查信息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为完善全局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征管质量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执行工作互动。针对稽查环节出现的部分案件执行难的问题,稽查局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并将相应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应积极配合稽查局做好案件执行工作,并加强对此类企业的日管。四是实现监督考核互动。将互动工作纳入整个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使各项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

征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篇13

2.三个行业经营较特殊,客观上造成征收难度较大。一是一些经营规模大的旅店,其餐饮有的自营、有的外包。有的集住宿、餐饮、娱乐和洗浴一体,而收入又未分开单独核算,这些行业特殊性和复杂性在客观上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二是用票环境较混乱。由于服务业定额发票税率要比商品零售等行业发票高,且受财经纪律的约束,一些单位团体消费,出于廉政方面的考虑,怕背上大吃大喝之名,都不希望在单位上过多地报销餐饮发票,而企业单位也怕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在计征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也愿意使用其他行业的发票,由于这些特殊的“需求”客观上也造成了一些大中型经营者采用多种经营并领购多种发票混开。如将餐饮、烟酒零售店分开经营,并分别办证,用商业零售发票换项目填开餐费、用住宿发票填开娱乐费等。三是发票管理难度较大。消费者消费后,有的经营者付给回收的其他企业发票,造成重复流转使用,更多的以“不开发票就能打折”收款收据票等手段和借口变相拒开发票,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放弃索取发票的权利,这些行为客观上都造成了税务部门征管难度,也给“以票控税”增加了难度。主观上也由于税务机关对三个行业的发票监管尚不到位,税务检查及税务稽查的力度不够,对使用虚假发票处罚不重,对一些违规、违法经营户起不到震慑作用。

3.现行减免税过多,不易操作。近年来,国家为照顾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对从事住宿、餐饮等三个行业的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观上由于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复杂,操作难度大,致使部分从业人员钻政策漏洞。如:少数经营者与下岗人员达成某些协议后,更改其为业主法人,实际上仍由原业主经营,只是利用下岗人员的名义办证经营,或一人下岗,多人合伙、入股经营,以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待遇。主观上也由于税务机关人员少、也不愿意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审核,造成部分从业人员钻政策漏洞享受税收优惠的待遇,造成部分税收的流失。

4.从事三个行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信息及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偷税现象时有发生。一是税务登记户和工商登记户相差较大,形成部分漏征漏管户;二是一些餐饮、住宿和娱乐查账征收业户,虽然账簿、报表、凭证齐全,但却没有真实地反映收入、成本,只是将开具了发票的经营收入予以反映,而对消费者未索取发票的收入则不反映。特别是近些年随着高校招生比例大副提高,每年考上学校的学子越来越多,每年的升学宴,加上婚庆、生日宴等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加上都是私人消费,一般都不会索要发票,使业户收入严重失真,造成大量税收流失。究其原因,客观上一是工商部门存在只登记不注销的情况,导致一些个体工商户无从查找。二是住宿、餐饮、娱乐业纳税户的原材料大部分都从农贸市场或批发部购进,难以取得正式税务发票,计入成本的原材料大都以白条入账,很难核实其成本、收入;主观上一部分起征点以下的微小型住宿、饮食个体工商户及许多农村一次性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由于征管成本过大和征管力量有限,基本未纳入税务登记管理。同时,未及时和工商部门进行核对经营户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其次是税务机关未强化重点日期的税务巡查及检查力度,如升学宴大都集中在高考之后的三个月内,婚宴大都在节假日和双休上,可以加大这期间的巡查、检查的力度。

二、几点思考与建议

1.以人为本,不断加大“以票控税”的深度和广度,完善发票管理手段。发票管理作为核实纳税人营业收入最有效、直接的手段,其监控作用非常突出。由于住宿、餐饮行业的经营地点分散、收入隐蔽性大,采取“以票控税”的税收监管手段显得尤为重要。首先,从加强发票领购关管理着手。纳税人在办理发票领购业务时,必须持发票专用章和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由纳税人(经办人)在发票发售单(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并签字确认,从源头上杜绝“借票”现象的发生。对享受支持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减免及下岗优惠的纳税人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其次,在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坚持开展发票巡查巡管和日常检查,税务机关每月要对未达起征点和享受支持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减免及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业户进行巡查巡管。每年也应对其他用票纳税人进行巡查,重点是检查纳税人是否出现丢失、借用、倒买倒卖发票、使用假发票等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有奖发票奖励政策规定的宣传,对辖区内每个住宿、餐饮和娱乐企业安装“温馨提示牌”鼓励和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后,不忘主动索取发票。同时,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切实做好纳税辅导;四是实行源头控管,点菜单、酒水单等消费结算单是餐饮业经营者与消费者结算的最原始凭据,可考虑对消费结算单据实行地税统一印制、统一领取、统一结报、统一核销的举措,持单据以开具正式发票,进而实施电子点菜单。即使消费者没有索取正式发票,税务部门也可根据消费结算单计算出应税营业额,以达到对应税收入的监管。

2.积极探索分类管理、开展户籍清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住宿、餐饮和娱乐业户的营业收入、经营规模、注册类型及核算方式等因素,将住宿、餐饮和娱乐业户分为大型、中档、小规模经营和达不到起征点的四个征管类型,分别采取以票控税查账征收、以票控税核定征收、以经营参数核定征收和简易定期定额征收等征收方式。通过分类管理的方式,健立健全税源监控机制,建立分类税源监控台账,并定期进行税负比对和发票跟踪管理,加大征管力量重点抓好大中型住宿、餐饮和娱乐业户税源监控,确保重点税源监控到位,不断提升税源管理质量。二是充分利用工商、公安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组织代码信息和国地税间交换的税务登记信息,开展信息横向比对,清理漏户,夯实税源基础。同时,加强纳税人变更、停业复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规范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强化注销户检查,严防少数纳税人利用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并加强与公安部门共享公民身份信息步伐,利用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三是要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按照行政区划和税源分布情况对税源进行划片管理,对每一路段、每一业户都要确定相应的税收管理员,做到责任到人,管户清、责任明,户尽入网。

3.科学合理地核定税额标准,实行阳光定税。要科学合理地核定税额标准,首先就要拓宽信息采集的渠道,搭建实用性较强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对公安部门的旅客住宿登记信息、水电气供应部门有关餐饮、娱乐企业水电气供应信息、统计部门的住宅、餐饮和娱乐行业发展统计指标等信息进行归集、利用,建立更加全面的税源监控分析体系。深入企业调查、采集纳税人物耗、人耗、能耗、租金、现金流量、台(床)位数、经营面积、上座率、入住率等基础数据。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特点、地理位置等因素,科学合理地核定税额标准,同时在实施核定定率调整时也要坚持做到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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