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杂志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矿山安全总结实用13篇

矿山安全总结
矿山安全总结篇1

我县从*年来就积极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多年来关闭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7*座。20*年5月15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4·28"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南政发〔20*〕16号),再次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同日了《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意见》(南政通〔20*〕38号),在楚雄州我县又率先把整顿安全工作和整顿矿业秩序纳入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范畴。20*年8月16日又依据六部(局)的意见,县人民政府及时制定了《南华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政通〔20*〕55号),全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一是成立了以副县长洪志为组长,经贸、乡镇企业、国土资源、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并从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非煤矿山整治的具体指导工作。二是各涉及乡镇也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主题、目标、重点、步骤及措施,确定了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情况。

1、内容具体。按照《工作方案》,确定了我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整治范围和重点以及整治的主要内容。

2、步骤清楚。整个整治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实施。一是宣传发动、组织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从20*年8月开始进行。主要工作是向广大非煤矿山业主和职工群众广泛宣传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做到思想早发动。二是从业单位自查和自纠阶段。各矿山企业对照《矿山安全法》和《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验收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后达标验收。三是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各级各部门适时对各矿山的整治情况现场做好督促检查,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申请和验收。

3、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在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中,我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今年7月成立县安监局时,专门在该局增设了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专业从事矿山行业管理,解决了多年来非煤矿山无管理机构、无管理人员的老大难问题。

4、及时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凡是国家或省州对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有新的部署或新的规定出台,我县均及时予以贯彻落实。

(三)对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分别由经贸局、国土资源局、乡镇企业局、安监局等部门牵头,多次对全县的非煤矿山进行了督促检查。通过督查,纠正违章,排除隐患,全县非煤矿山形势稳定,无职工伤亡事故。

9月以来,又以安监局为主,对*等乡镇的在我县属较大型的几个矿山进行了县级初步验收,大多数矿山基本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矿山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所有矿山均无力自己绘制技术图纸;二是矿山职工全部都是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生产技能只能停留在重体力阶段;三是矿山规模较小,无法按有关规定全面规范;四是由于多种原因,培训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和形成制度化;五是管理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六是缺乏地质详细资料,资源不清,生产系统布置紊乱。

矿山安全总结篇2

2006年我县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个,其中石灰岩个,砖瓦粘土矿家,高岭土家,矿泉水家,建筑用砂个,。截止2006年9月1日,已有家企业获得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高岭土家,砖厂家,矿泉水家,露天采石场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今年我县共进行了3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共张贴宣传标语125条,发宣传资料900份;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113多处,提出整改意见200多条;发出整改通知书63份,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发出停产通知书,责令13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雷管11枚,导火索40多米;关闭了某县通发贸易公司、某砂场等2家未按规定时限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砂场和石场2家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吊销《采矿许可证》9个,吊销工商营业执照4个。

(一)成立机构,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按国家、自治区、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公安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国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副局长担任,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非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从防范伤亡事故为主逐步转变为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以预防尘肺病等严重职业危害为重点,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辨识、登记、控制和综合治理工作。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截止9月23日,共完成了2个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关闭工作,吊销了有关证照。另2个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按法律程序正在关闭中。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7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十多条抽砂船迫于政策压力主动停产,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雷管11枚,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总数比2005年减少,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经过专项整治,2006年我县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67个,比2005年增加14个;其中30个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比2005年增加了24个,未生产的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程序正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存在问题

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

(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四)火工材料管理存在漏洞。非法采矿者私制炸药和通过非法渠道获取雷管、炸药问题严重,难以管理,加上矿山点多、分散,盗矿人员与矿管人员打游击,多次反复取缔,屡禁不止。,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围绕我县非煤矿山的现状。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主要有: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

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矿山安全总结篇3

   今年上半年,我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发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令》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新区安监办和镇安监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公司的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落实,现将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现场检查力度,抓好生产现场管理

1、从4月份我矿山复工复产以后,我公司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彻底消除和治理了一批隐患,从4月份以来,我公司查出一般隐患9起,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8起,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员工罚款金额共计750元,使员工违规行为大大降低,确保了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

2、针对汛期汛期来临,我矿山定期对边坡进行了检查,并疏通了排水沟渠,确保汛期有可靠的排水沟渠,落实了汛期应急值守工作,严防突发事故发生。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硬件建设

  为了对安全生产提供保证,我公司先后投入资金约1000万元,淘汰以前的老旧设备,更换了安全系数高和生产效率好的新型生产设备,并重新修建配电房和先进的操控设备,对提升的设备定人定期进行操作和维修,发现设备老旧和损坏要立即更换,目前准备投入资金100万元安装吸尘设备,目的为了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确保员工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三、双控体系建设情况

根据新区安监办和镇安监办的相关要求,我矿山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精神进行落实开展双控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查收了上级的相关文件和通知,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目前双控系统成绩得到了较好的提升。

 四、不足之处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以来,我们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安全形势呈局部好转,但是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工人安全意识不足,防范意识较差,制度执行不严。知耻而后勇,针对以上种种不足,我们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将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

1、继续加强员工队伍的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2、加大对矿山现场的管理力度,严防各类违章违纪行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加强重点监控,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针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进行整改,确保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矿山安全总结篇4

个人思想上能和上级保持一致,在矿上能和班子保持团结一致,积极维护大局,推动我矿发展;能自觉学习,认清形式,与时俱进,积极参加和组织公司和矿的各种活动;认真学习,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端正作风,廉洁自律,时刻提醒自己“拒腐蚀、永不沾”,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无愧于组织的信任和员工的期望,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积极深入现场,深入井下,不摆官架子,与职工打成一片,深获基层干部和职工的好评。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生产中,紧密围绕生产布局,扎实做好生产准备工作。积极同技术人员对矿生产布局进行探讨安排布置,克服不利因素,针对井下采场实际情况、生产格局的总体安排,合理调整开拓布局,努力做好采掘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生产正常接替。

狠抓信息调度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 狠抓现场精细化管理,使之贯穿于现场生产的全过程,解决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达到务求实效;保质保量完成矿下发的安全生产指标,成本控制指标等各项指标的实现。  

8103采煤工作面遇到建矿以来地质条件最为复杂的地段。遇陷落柱,导致煤层变薄、煤炭质量差、构造区域安全工作带来极大隐患。为全面解决此问题,提高煤炭日产量、煤炭质量,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对工作面安排打注浆锚索加固过构造,为安全生产做出重要保证。针对8102工作面机尾过风氧化带、工作面中部两条断层,安全管理是个难点,顶板破碎,后溜子采空区水大,工作面片帮,通过与技术口领导结合,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措施,始终做到有效管理顶板,加强支架检修力度,保证支架的完好率达到85%以上,重点是抓好支架的内在质量,使支架的出撑力达到95%以上,减少片帮,杜绝流渣冒顶的事故发生,保证了安全管理无事故。

大力配合和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结合井下和队伍自身实际情况,为安全生产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狠抓标准化,不断打造示范工程,矿多处系统环境和工程质量得到极大改善,事故隐患点大幅下降。 在各级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在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下,分管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全面深入开展“三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每周一至周六全矿各专业无缝隙全覆盖安全大检查,不漏查任何一个地区、不漏查任何一条隐患。严格执行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期治理或重复出现的隐患要严格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和现场安全确认工作,进一步规范职工的安全操作行为。对“三违”人员过断停下来,制定专人进行程序化教育,严查安全不放心人,使职工从思想上对安全有足够的重视,消除职工的依赖思想,提高职工抓好安全的积极性。

狠抓职工职业培训,严抓基层干部管理,深化基层队伍建设。近年来,我矿采掘队伍人员不稳定,新进职工多,从年初至今,为满足矿井发展需求,矿对现有队伍进行了改建重组,招收新职工,相对管理难度增加,安全压力较大。依据班组建设平台,本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教育培训等严格的制度,通过亲自参加班前会、到井下迎头现场考察等方式深入调查、熟悉,进行教育引导强化队伍建设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合理抓好劳动组合,搞好优化组合。在队伍新、人员新,新掘巷道开口多、采煤搬家频繁的情况下,重点抓工时工序利用,减少浪费与提效。 

矿山安全总结篇5

XX年我县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 个,其中石灰岩 个,砖瓦粘土矿 家,高岭土 家,矿泉水 家,建筑用砂 个,。截止XX年9月1日,已有 家企业获得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高岭土 家,砖厂 家,矿泉水 家,露天采石场 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今年我县共进行了3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共张贴宣传标语125条,发宣传资料900份;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113多处,提出整改意见200多条;发出整改通知书63份,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发出停产通知书,责令13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雷管11枚,导火索40多米;关闭了某县通发贸易公司、某砂场等2家未按规定时限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砂场和石场2家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吊销《采矿许可证》9个,吊销工商营业执照4个。

(一)成立机构,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按国家、自治区、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公安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国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副局长担任,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非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从防范伤亡事故为主逐步转变为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以预防尘肺病等严重职业危害为重点,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辨识、登记、控制和综合治理工作。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截止9月23日,共完成了2个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关闭工作,吊销了有关证照。另2个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按法律程序正在关闭中。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7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十多条抽砂船迫于政策压力主动停产,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雷管11枚,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总数比XX年减少,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经过专项整治,XX年

我县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67个,比XX年增加14个;其中30个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比XX年增加了24个,未生产的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程序正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存在问题

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

(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四)火工材料管理存在漏洞。非法采矿者私制炸药和通过非法渠道获取雷管、炸药问题严重,难以管理,加上矿山点多、分散,盗矿人员与矿管人员打游击,多次反复取缔,屡禁不止。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围绕我县非煤矿山的现状。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主要有: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

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矿山安全总结篇6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政府立即召开了安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了和传达贯彻了常副市长,市安监局刘局长的讲话精神,认真分析了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指出了我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法和步骤。二是认真制定了《————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鄹及工作纪律,工作要求,并落实了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三是于6月15日召开了县安委常委会,县长亲自到会。重点安排部署了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随后,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方案,落实了工作任务和工作人员。四是实行部门挂片制,切实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即为加强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和将督查督办工作当成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县政府将安监、煤炭、国土、消防、交通、交警、质监等职能部门分别挂点乡镇,负责督查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五是适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在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例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由县安监局牵头,深入到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20__年12月30日止,我县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104个,其中石灰岩99个,砖瓦粘土矿5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进行了2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对全县10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35条,当场整改123条,限期整改112条,取缔非法非煤矿山企业4家;责令6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国土部门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雷管11枚,导火索40多米。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

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三)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自开展许可证工作以来,我局一直把许可工作摆在安监局自身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104家,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4家,发证率100%,未发证7家,按“三同时”监管,其中:3家企业按已“三同时”要求进入预评价。

(四)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3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雷管11枚,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存在问题

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

(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

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矿山安全总结篇7

一是大力打击违法生产。年初,区安监局接群众举报三树镇内有两个非法砖瓦厂。区安监局与国土部门及时沟通,共同将违法生产情况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其中,树北砖瓦厂在多次做工作未果的情况下,由分管区长牵头,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依据程序,联合执法,对其予以。另一蒋集砖瓦厂,区安监局组织精干人员多次上门执法,自行停止生产,由镇政府拆除。

二是积极支持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企业,我局有关领导,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予以保留;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差,我们也毫不客气,主动提出关闭意见。

三是主动帮扶整顿企业。有些砖瓦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但是由于周边乡镇都没有砖瓦企业,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还要予以保留。我局积极主动与这些企业负责人沟通,严格要求,督促其整修窑体、维修电气线路,帮助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使其管理上不断规范。

二、以“两个规范化”为突破口,大力提升“两个水平”

众所周知事故大多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所以,生产安不安全,主要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低。区安监局抓好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监管规范化,以“两个规范化”,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监局监管执法水平,“两个水平”提升。

年初,区安监局出台《非煤矿山企业管理要求》,着力从基础和现场两个方面推行强制性要求,所有企业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的企业,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行强制性停产整顿等措施。

今年,根据区实际,区安监局推出《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监管实施意见》(试行),将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分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大项共六个部分,实行检查逐一对照,内容逐个过堂,有效地扭转了检查人员经验、标准等不同,造成检查内容挂一漏万,检查要求标准不统一企业无所适从的情况。

三、以宣传教育培训为手段,大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既取决于管理者的水平,也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很大关系,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是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手段。

一是搞好强制培训。上半年,区安监局主办一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和区安监局业务人员一起对新上岗的和老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员87人。

二是督促企业抓好“三级安全教育”。每次安全检查,我局都把“三级教育”情况列为必查内容,作为检点,既普查教育台帐,也抽查个别上岗人员。

三是抓好宣传。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非煤矿山企业向广大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常识,督促企业逢会讲安全,宣传栏说安全,通过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矿山安全总结篇8
矿山安全总结篇9

一、总体思路

以安全河南创建、安全发展行动为主线,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重点内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加强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继续巩固尾矿库治理成果,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在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治散”、“治乱”、“治差”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技术、管理、监管方面取得新成效,确保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工作目标

(一)控制死亡事故,坚决打击查处非法违法、重大隐患生产行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以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以地下开采矿山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级安全监管局要继续抓好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等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治理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强化隐患排查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隐患识别能力和治理效果。要集中力量开展好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跑车、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以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企业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岗位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对于当前已开展了达标活动的企业,在企业自我评定的基础上,要积极组织对其进行达标评审。通过强制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促进非煤矿山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以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和装备为重点,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年内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95%;露天开采矿山中深孔爆破率、机械铲装率分别达到90%以上;三等以上尾矿库40%以上实现在线监测;主力油气长输管道全部应用泄漏自动检测系统。

(六)以加强专业培训为重点,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继续组织开展和参加国家总局组织的非煤矿山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突出抓好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

(七)以推进体制创新和强化基层力量为重点,切实加强体制和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监管局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法制机制建设。强化县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推进安全监管机构向乡镇、村屯延伸,逐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

三、近期工作重点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明显好转,春节以后,可能出现一批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由于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有些企业会超负荷的生产,极易造成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无证生产企业,非法生产趁机死灰复燃,打击非法生产的任务加大。所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要加强对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监管和指导,使企业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除隐患、保安全。对非法生产要加大打击力度,把非法生产消灭在萌芽状态。

巩固尾矿库治理成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好尾矿库验收工作,保证验收质量。加强尾矿库治理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治理后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山库,要督促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底前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二)精心组织,继续做好金1.检查重点: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地下矿山安全大检查。二是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情况。三是生产矿井持证生产情况。四是矿井及其各生产水平(中段)、各采区安全出口情况。五是矿井提升系统运

矿山安全总结篇10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我县的铁、铅、锌、锡、钨等重要矿种和重点矿区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使我县矿山企业“多、小、散”局面得到明显改变,矿山开局趋于合理,矿山企业结构得到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矿业经济对全县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一)矿山开局明显合理

依照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况,地质条件、矿区生态状况,合理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重新划分矿区范围,科学确定开采规模,一个矿区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彻底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

(二)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

由于历史原因,我县的矿山设置存在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个较小的范围或矿体内设置有多个采矿权,形成多个极小面积的采矿权,由于矿区范围的限制而导致原矿的产量无法提高,开采规模无法达到采矿许可证所设定的规模,且这些小选厂资源利用率低,排污无法达到要求,安全防护投入不足。通过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以优并劣、扶优扶强,使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的优势企业聚集。实现矿产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三)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过程中,通过实施或引进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矿产资源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废石、尾石等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存放和二次开发利用。凡是开采技术和选矿工艺落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指标、资源浪费严重、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山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能达到要求的,要依法进行关闭。

(四)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凡是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通过整改,使因矿山开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全县矿山安全得到明显的提高。

(五)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和《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在我县全面起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制定生态保护与污染控制综合治理方案。通过整合,实施固体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重点矿区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预防与控制。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国家对有关矿产资源总量控制和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规定,综合考虑开发现状、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地质状况和矿区生态环境等,对我县的矿产资源开发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

(二)以大并小,以优并劣

根据矿产资源的自然赋存状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采用企业重组、改造、改制,以规模大和技术、管理、装备水平高的矿山作为主体,整合其他矿山。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重点是整合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小矿密集区和对全县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要矿种和优势矿产。我县的主要矿种是铁矿和铅锌矿,优势矿产是铁矿。要根据全县矿产资源分布的实际状况,针对不同矿区、不同矿种和矿山企业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做好整合工作。矿产资源整合不搞一刀切。对在一个矿权内有多个开发主体、布局不合理的,要采取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进行整合,彻底消除一矿多开的现象。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整合工作要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资源整合工作。

(五)统筹兼顾,公开公正

针对一个具体矿区的整合,先制定具体的整合方案,整合方案要广泛征求矿山企业的意见,兼顾各方利益,依法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对整合的具体方案和整合的过程要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整合范围

全省重点整合的矿种是:煤、磷、铜、铅、锌、钨、锡、钛、金,以及其他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整合的重点矿区是:影响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

矿山安全总结篇11

进一步压缩矿山数量,扩大矿山生产规模,提高矿山集约化、规模化程度;有效调整矿山布局,严格按规划“三区”划定要求设置采矿权,关停禁采区内的全部矿山,到年底全县矿山总数力争控制在40个以内;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全县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0%以上,并严格按照新标准征收矿山治理备用金;进一步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改进安全生产状况。通过资源的整合,实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与整合重点

截至年底,全县持证矿山共45家,其中高岭土、膨润土2家,砖瓦用页岩、粘土矿15家,建筑石料矿28家。这些矿山中,小型矿42家,占总数的93.3%,中型矿山3家,仅占总数的6.7%。现有矿山存在数量偏多、规模偏小、环境遭到破坏等问题,影响了矿产资源的集约和节约利用。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整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划、集约开发、突出重点”,既要提高矿山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优化矿山布局结构,又要避免出现运输费用高于矿产品价格。整合的重点为生产规模小且生产不正常,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经营性建筑石料矿山,计划关停尖山镇、尚湖镇、大盘镇、万苍乡的5家采石企业。

三、整合步骤及时间安排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年月底前)。做好调查摸底,确定关停对象,做好关停业主的思想工作,并完成关停的基础性工作。

(二)第二阶段(年月—月)。完成5个采矿企业的关停、注销工作,同时对关停矿山进行生态环境治理。

(三)第三阶段(年月—月)。做好总结自查,根据政发〔〕20号文件要求,形成书面材料,迎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检查验收。

四、整合工作中的几点要求

矿山安全总结篇12

但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基础差”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数量有9万余座,小型矿山的比例高达95%。

数量庞大的小型矿山的存在造成诸多问题:一是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不符合、不适应。二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一些重特大事故往往发生在小型矿山。2011年,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871起,造成1060人死亡,其中超过80%的伤亡事故发生在小型矿山。三是严重浪费矿产资源。小型矿山普遍回采工艺落后,资源回采率不高,且往往追求短期效益,采富弃贫,造成资源浪费。尤其是由于一个矿体上设置多个小型矿山,各个矿山之间无序开采,造成部分矿体无法开采。四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小型矿山企业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只开采,不治理,往往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破坏,容易引发地质灾害。

因此,不论是从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还是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保护资源、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都急需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为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决定,于2012-2015年在全国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

记:此次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王:2012年8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上报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经初步统计,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除上海、天津外,其他30个单位共计划关闭矿山2万111座。

关闭矿山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要通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到2015年底,要制止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整顿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矿山,遏制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减少小型矿山数量,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使较大、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努力杜绝特别重大事故。

记:如何才能确保实现和完成上述目标任务?

王:首先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组织制定2012-2015年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整顿关闭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配套的政策措施等,细化关闭矿山的范围和对象,并将整顿关闭任务指标逐年分解到市、县。

其次,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门的组织和协调机制,细化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整顿关闭工作顺利实施。

另外,还要加强社会监督和督导检查。按照确定的矿山关闭计划,分期分批将关闭对象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告。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互相推诿,导致不能按计划完成整顿关闭工作任务或仍然存在非法违法矿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的重点有哪些?

王:此次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的重点主要有3个方面:

一是对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包括: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环保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经限期整改仍不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

二是对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包括: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且整改无望的;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得不到保障的;小型露天矿山无正规设计或不按设计规范建设、应采用而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未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以及未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的;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地下矿山井下生产系统尤其是通风系统不完善、未实行机械通风,以及采场管理混乱的;尾矿库危库、险库未按要求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回采尾矿的;地下矿山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三等以上尾矿库在规定期限内未安装在线安全监控系统的;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三是对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限期予以关闭,包括: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要求进行关闭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的;使用国家或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独立选矿厂无固定、合法矿石来源的;砖瓦用黏土、页岩等资源开采不符合国家关于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的。

记:当前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主要存在哪些难点?

王:一是非法违法活动在一些地区还很严重。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仍很严重,事故比例仍居高位。2012年以来,共发生较大事故32起、死亡121人,其中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引发的有8起、死亡31人,均占25%左右。这些非法违法行为形式多样,且往往存在隐蔽性、反复性,容易反弹。

二是整顿关闭工作会遇到一些阻力。一些地区会以种种理由不愿推进整顿关闭,一些小矿山会以种种借口或不同方式逃避整顿关闭。同时,整顿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不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在短期内可能会对部分地区的财政收入造成影响。此外,被关闭矿山在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和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也需要进行治理,工作量很大。

记:针对这些问题,准备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王:一方面,要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2012年10月17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将“打非治违”工作延长至年底,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对非法违规行为打击治理到位,取得实效。2012年10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在季度视频会上要求,要认真开展“回头看”,严查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措施是否落到实处、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要建立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前打后出”、防止出现反弹、防止死灰复燃。要抓住重点地区、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拳出击、重典治乱;要加强用典型经验指导工作,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要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并对非法违法行为穷追猛打,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推动“打非治违”深入开展,常抓不懈。

另一方面,要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整顿关闭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将研究制定转产扶持、经济补偿、就业培训等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努力推动整顿关闭工作顺利实施。对拟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等资金,经有关部门核准后,要及时返还;拟关闭的矿山企业已经向国家缴纳了采矿权价款的,要区分关闭矿山的不同情形,分别依法妥善处理。

记:整顿关闭工作如何统筹安排?

王:整顿关闭工作统筹安排,就是把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要与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紧密结合。党的“十”报告指出,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而言,只有转变矿业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整顿关闭成果才能得到巩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才能得到提升,非法违法行为才能得到根治。

矿山安全总结篇13
在线咨询
了解我们
获奖信息
挂牌上市
版权说明
在线咨询
杂志之家服务支持
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期刊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
网站特色
常见问题
工作日 8:00-24:00
7x16小时支持
经营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它
公文范文
期刊知识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支付方式
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