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制工作计划实用13篇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1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局长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局长责任制。年度内因人员变动的,要及时制发调整通知,落实岗位责任。根据省审计厅和市法建办、市政府法制办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方案,将法制建设内容、普法教育宣传学习重点分解到每一个季度,确保法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

1.坚持局机关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把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纳入局长办公会的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完成情况等均由局长办公会审定。

2.坚持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管理。为规范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保障审计工作的科学、有序、高效运行,按我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年初根据省厅意见和工作实际,提出2013年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发各业务部门征求意见;各业务部门按指导意见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汇总形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初稿》,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正式下发各业务科室、分局和各区县审计局执行,确保审计项目的有序开展,有效杜绝无计划的项目审计。

3.坚持重大审计事项业务会议制度。坚持按我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的规定重大审计项目业务会议或专门审理会议。对审计查出违法违规金额、没收和处罚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或拟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等九个方面的审计事项,必须召开重大审计项目业务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议定审计事项,规范审计处理处罚权力的运行。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

1.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将对《市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2.落实岗位执法责任。将本部门执法职权层层进行了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并具体落实到每个审计执法人员,确保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各科室、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

3.规范执法行为。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利为重点,建立健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制度。

4.严格执法把关。明确执法标准和范围;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和审计质量控制;由政策法规科检查把关,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四)开展审计项目执法检查,促进提高审计质量。

1.认真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

依照审计法、审计准则和我局审计项目审理的规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项目审理工作。及时纠正审计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局审计结论文书、审计文本符合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认真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积极向省审计厅推荐优秀审计项目,促进审计项目质量提高。

将于2013年上半年开展全市优秀项目评比工作,评选出全市优秀审计项目9卷,按要求选送5个项目参加全省优秀项目评比(含代省厅评选扩权县优秀项目3卷)。

3.将对部分区县2012年贯彻国家审计准则的情况进行调研,同时,对项目质量进行抽查。

(五)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1.按《市审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规定,我局领导干部除参加省厅、全局统一学习外,将采取在局务会前学法、专题集中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次,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参考率、合格率应达100%,学法成绩如实填入干部年度学法登记档案。

2.在全体审计人员中开展依法行政与行政法学的理论和实务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的行政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学素养。我局审计执法人员参加审计业务及法律学习培训应在10天以上,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将通过OA网络平台、现场项目练兵、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新进的审计执法人员开展初任培训,树立其法制意识,规范其执法行为;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审计执法人员进行任职培训。全年每个审计人员学法时间应在40个学时以上。

3.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推进“六五”普法的深入实施。

将按市法建办的要求,在8月份前对我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推进普法规划全面、深入、有效实施。

4.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依法行政宣传培训活动。

(1)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重点,开展了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2013年我局将继续开展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规范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文本格式及审计业务用语等培训学习。同时,各专业科室、分局、中心应结合各自专业分工,开展专项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

(2)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审计项目见面会,审计情况交流会,专项审计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向被审计单位领导、财会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宣传审计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提高广大财会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2

(一)审计业务计划管理

1. 按时间划分

(1)审计战略目标管理。这是审计机关对未来审计工作发展的总体构想,它包括审计战略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所必须采取的行为过程和行动总方案。审计战略作为一种长期工作目标,首先应该具有连贯性,特别是涉及到人法技等审计基础工程项目,不是短时间内所能完成的工作,往往需要几个战略周期,乃至于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的宏伟目标。其次,审计战略要有利于审计长期工作计划和短期工作计划的实现。再其次,审计战略应具有适当弹性,审计战略目标是长期的,但并不都是永恒不变的,当客观的审计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审计战略目标必须做出调整。

(2)中、长期审计计划管理。中、长期审计计划介于审计战略与年度审计计划之间的一种计划,从时间的概念来说,中、长期审计计划的管理时限最少要超过一年,一般三年或五年,中、长期审计计划是粗线条的计划,是审计机关用粗线条勾画未来发展轮廓的设想。在计划中应明确审计工作要实现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规划目标要采取的策略、执行策略及其需要遵守的程序规则等都应在计划中明确予以规定。

(3)年度审计计划管理。年度审计计划是各级审计机关都要编制的计划,是指导审计机关年度工作的蓝图。每年省级审计机关都要根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的全国审计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全省经济工作、审计工作发展的状况,综合省市县三级审计资源配置的情况确定全省年度审计计划,并据以安排、检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

2. 按组织方式划分

(1)行业审计计划管理。这是省级审计机关通过全国的行业审计计划或全省的行业审计计划统一时间、统一标准、范围和审计时限安排、检查地方审计机关工作的办法。

(2)政府临时交办任务的审计计划管理。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一般都是政治敏感性比较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事情,地方审计机关一旦接到这类任务一般都要组织精干的力量,编制周全缜密的审计计划,以尽量避免和减少在审计实施阶段出现纰漏。

(3)部门审计计划管理。省级审计机关各职能部门每个年度都要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以规划各部门年度审计工作。其中有些计划属于行业审计计划,需要组织全省的力量才能完成的,应该按行业审计计划来管理;有些计划是规划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的,审计机关每年根据批准的各部门计划来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4)综合审计计划管理。它是由审计机关办公室或综合部门制定的指导审计机关全部工作的计划,包含审计机关方方面面的工作,每年审计机关要组织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等部门对综合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 按工作对象划分

(1)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主要指在遇到需要动用较多审计资源的大型审计项目或行业审计项目时,为了统一协调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而对审计的对象、范围、时限和重点检查方向等内容,事前做出的筹划。

(2)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是审计计划工作在具体审计工作中的体现。为了降低审计风险,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除了规模非常小的审计项目外,都应编制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使参加审计的每一位同志都清楚地了解到该项目的审计目标、工作时间、检查时限、重点资金、重点方位,同时对审计客体的资金分布、单位规模等情况都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以便于最小的投入获得最佳的审计效果。

(3)审计小组工作计划管理。这是审计工作中规模最小的计划。审计小组负责人为了按时完成任务,对全组同志的工作要进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和时间。但一般不形成正式文件,大多是由审计小组长口头进行部署。

(二)审计机关基础建设计划管理

1. 审计人力资源计划管理。省级审计机关人力资源计划管理主要是负责审计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进、出、管、配、培五个方面的计划。按我国现行的人事管理体制,省级审计机关的人力资源进、出计划只局限于有限的范围内,比如审计机关录用干部的时候,门槛是由人事部门规定的大专以上学历(含五大毕业生),学历低一些的学生为改变身份,在报考应试的时候,是竭尽全力去博,应试成绩往往优于高学历、高水平的学生,但进入审计岗位以后,又很难胜任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而有能力、功底厚的学生往往因为入门考试的成绩不突出,而被拒之门外。由于审计干部的入口受限,出口除了自然减员以外,自主流出的人数微乎其微。事实上省级审计机关有自的人力资源计划管理,主要体现在审计人力的管理、配置和培训三个方面。

2. 审计法制计划管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制定地方性法律的权限,省级人民政府具有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规的权限,省级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具有制定部门行政规章和代政府起草行政法规的权限。这无疑增加了省级审计机关法制建设工作的任务,从目前行政体制来看,省级审计机关法制计划管理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计划起草地方性的审计法规或规章,二是制定全省审计法制检查计划,三是制定本级审计案件复核计划,四是制定法制教育培训计划。

3. 审计技术计划管理。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应用,纸质的审计载体已经逐渐被淡出,传统的纸质账薄和审计工具:纸、笔、算盘已经没有多少生命力了,未来的审计必将是计算机审计的天下,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电子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数据库的转换,审计软件的开发,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培训等都必须制定出由浅入深、循序渐近的开发培训计划,以保证审计机关跟上信息时代,计算机应用技术飞速发展的步伐。

(三)审计工作后勤保障计划管理

后勤保障计划主要是为审计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的,如财务计划管理、审计档案开发利用计划管理、备品供应计划管理、审计机关生活服务计划管理等等,这些工作虽然与审计工作指标没有直接联系,但却与审计人员的生活息息相关,与审计人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些工作做得不好,或长期得不到重视,则会挫伤第一线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二、省级审计计划管理的运行

(一)省级审计计划的编制

省级审计计划包括项目审计计划、部门审计计划和综合审计计划等多种计划,从编制的层级和复杂程度来看,综合审计计划编制要相对复杂一些,其它计划由于层级低一些,编制程序也可适当减化一些,为了较好地说明问题,下面以综合审计计划为例进行阐述。

1. 应充分了解审计署和同级人民政府、党委的工作意向和战略意图。从理论上讲,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省级审计机关要接受国家审计署和同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在业务上以审计署为主。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地方审计机关的人事权和预算资金分配权限隶属于同级人民政府,同级政府对审计机关的领导力度要远远大于上级审计机关。因此省级审计机关在编制年度或长期工作计划的时候一定要充分领会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方针和审计工作的总体部署,然后才能考虑全省审计工作计划的框架。

2. 充分了解下级政府和审计机关的未来的工作任务和承载工作能力情况。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每年除了预算执行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外,各市、县政府每年都可能给审计机关下达一些地方性或临时性的工作,市县审计机关必须配置相当的力量,才能有效地完成这些工作。省级审计机关在拟定全省审计工作计划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和下级审计机关常规、必备工作需要,然后还要综合考虑两级审计干部的专业结构和计算机审计技术水平和能力,上述各种因素考虑的越充分,制定出的审计工作计划才越有可行性。

3. 审核审计机关各职能部门申报的部门工作计划草案。各部门工作计划草案是制定全局性工作计划的基础,是在充分考虑到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可供调配的专业力量的基础上形成的部门工作计划,是办公室或部门制定综合性审计工作计划的基础素材。但又绝对不能把部门审计计划累加成综合审计计划,因为部门的工作计划不能完全站在全局的高度审时度势,综合考虑全省审计工作的轻重缓急,所以部门的审计计划草案难免存在过度地强调某些因素,而忽略更重要的审计信息,或者存在对微观的看的多些,而忽略了宏观的具有远景规划的东西。

4. 综合分析审计数据库的信息,确定初步审计目标。完整的审计数据库的信息内容应该是很丰富的,但在制定综合审计计划时,需要重点参照的信息:一是审计对象及内部控制情况信息,二是近期未审计对象的信息,三是行业性违纪违规行为的信息,四是整改情况信息,五是群众举报信息。按着常规的作法,通过这些信息筛选出近期内未审过的或虽然审过,但整改效果不好,乃至于行业性违纪违规行为迟迟得不到纠正的行业或单位为初步审计对象。然后比较综合分析的结果与各职能部门申报的审计计划草案有哪些差距,并提出适当调整的意见。

5. 由办公室或综合部门汇总、梳理所掌握的各种信息,提出拟制综合审计计划的意向草案,提请审计机关主要领导研究确定审计机关综合审计计划的总体工作目标。

6. 由办公室或综合部门按照厅领导确定的总体工作目标,综合各方面信息,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拟定年度综合审计计划或中长期综合审计工作计划草案。

7. 向下级审计机关和各职能机构下发综合审计计划草案,征求修改意见。但多数情况是通过召开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形式来达到这一目的的。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审计计划即可下发执行了。

(二)省级审计计划的执行。审计目标的实现是通过执行计划来完成的,是审计计划的实施过程。如果说编制审计计划是计划管理的起点,那么说执行审计计划,圆满的完成审计计划才是计划管理的最终目标。审计计划能否执行,关键是要抓落实。落实审计计划一般应抓住三个环节:一是计划执行初期要注意检查计划执行单位是否部署了足够的力量去做;二是在计划执行中期应该注意检查计划完成的进度和工作质量,对工作进度迟缓和工作质量差的应及时提出督促改进意见;三是在计划执行终结阶段应检查计划完成结果。既可以采取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复核的方法,也可以采用同类对比的方法,把同类单位或部门的情况进行对比,特别是在检查中发现的共性、普遍的大家都应该查出的问题,如果有个别单位没有发现这类问题,则应该进一步考查是审计客体确实存在特殊性,还是具体审计人员的工作出了问题。还应根据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和表彰,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三)及时调整审计计划中的缺失,以促进审计工作和谐发展。不论审计计划在制定过程中下了多大的功夫,做出多少次调查研究,它毕竟属于计划制定者的主观行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与客观实际不相适应,或与部分单位、部门对接不上的情况。这就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报告,上级审计机关更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查明根源,如果是计划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尽快地修改审计计划,使审计计划贴近实际、符合实际,便于操作和执行,以促进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健康和谐地发展。

三 、编制省级审计计划应注意的问题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3

在地方预算执行审计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深入开展审计项目好建议活动;优化和细化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程序;高度重视审计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充分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纳入到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整体范畴;加强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

在编制省级审计计划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确定恰当的审计工作目标;二是要足够地关注审计机关所处的环境;三是审计计划要蕴育审计文化的内涵。因为审计计划的执行是通过审计干部的工作来实现的,审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品质是完成审计计划、实现审计目标的根本保障,因此在制定审计计划的时候应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审计计划中要严格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是我国审计工作发展二十年来总结的重要经验,也是我们审计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法宝。在审计计划管理中认真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既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审计计划管理水平的基本指导思想,也是联系实际、服务大局,做好审计计划管理的主要工作方法,同时也是整合各种审计资源,解决繁重审计任务和有限审计资源之间突出矛盾的有效措施。

科学的审计计划管理就是遵循“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强化项目论证,加强统一规划,合理调配力量,增强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性,重点体现“三个突出”,即在审计目标的确定上,要突出前瞻性和目的性;在审计项目安排上,要突出重点项目;在审计计划的实施上,要突出计划与效果的统一。从宏观层面上,国家最高审计机关是政府审计规划的主体,负责对全国的审计计划的管理工作,制定整个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从微观层面上看,要按照总体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制定年度或短周期的审计计划。为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需要建立起时间上连续的审计计划体系,就是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长期审计计划、中期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计划三者结合的计划体系。我国应该制定7年期长期审计计划、3年期的中期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二、关于审计计划的前期调查

审计计划的前期调查对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至关重要。科学地确定审计目标、范围和重点是保证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提高审计项目的质量和效果的前提。

在审计计划制定之前,审计机关应该根据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审计立项前,可以通过搜集、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决策动态,走访人大等有关机构和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征求下级审计机关意见等方式,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同时,对审计的必要性、项目的风险、审计的难度、可能的结果等进行充分的评估,切实保证审计项目立项的重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为保证调研时间的充足,计划管理部门应在当年计划下达后,即着手进行下一年度的立项准备工作。在确定重点项目时,应着眼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数额大、范围大、影响大的项目。

进行审计计划前期调查的方法包括可行性研究分析法、现场调查法、调查问卷法、沟通协调法、趋势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专家咨询法等。审计计划中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的确定,要遵循科学性、有效性、相关性、系统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其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审计目标是审计计划的核心,只有确定了审计目标才能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范围;有了明确的审计重点和合适的审计范围才能保证审计目标的实现。

三、关于审计计划的执行过程控制

审计计划的执行过程控制是审计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审计的范围、时间、成本和质量相互间是有冲突的,人们对目标的不同需求和期望也同样有冲突,我们需在它们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这就需要对审计中不同需求和期望进行控制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对审计计划执行过程控制的关键是要提出纠正措施和办法。一个控制系统的正确性就在于它能通过适当的计划工作、组织工作、人员配备和管理来纠正那些已发现的实际偏离计划的情况。协调的目的在于保证审计计划的可控性和可行性。否则,审计计划就会失去在管理审计项目和协调审计业务活动上的作用。其中,持续改善也是协调审计计划执行控制与审计计划调整关系的一个重要方法。持续改善既是一种思想方法又是一种技术程序。持续改善的方法在审计计划执行控制中是通过定期地对审计计划细分标准进行评估和衡量,确定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审计工作有效性和效率,并提出如何加以改进的措施。持续改善在审计计划中的应用就体现在对审计计划执行的控制、评价、调整,再控制、再评价、再调整。

审计项目计划在实施中,可能会出现不能完全按照预定方案执行的情况,这就要求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定期评估和检查审计项目的实施情况,找出偏差原因,实施调整或控制。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控制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过程可以是审计计划体系的后续部分,也可以单独成为一个体系。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的控制包括审计项目控制、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审计项目质量和风险控制等很多方面。而审计项目控制的方法,则可采用“计划、实施、检查、反馈、决策、行动”工作循环的方法。审计项目控制要有明确的目的,要随时了解审计项目的发展趋势,测试、反馈和决策要及时,对纠偏措施要考虑代价,控制活动要有灵活性、有重点、有全局观念并适合审计工作特点。

四、关于审计质量控制和现场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措施

审计质量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审计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既包括每个审计人员,也包括审计过程的每个环节的每项工作。审计现场质量控制是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质量控制是审计组织及其人员为实现审计质量目标,按照规定的审计标准进行审计质量管理的有机整体活动。系统性是审计质量控制的显著特征,由于审计质量控制是对审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要素和审计工作全过程的控制,因而审计质量控制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必须建立一套系统、全面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水平的集中体现,它是指审计业务过程中各项工作的优劣程度及其最终结果的可靠性。具体可分为审计过程质量和审计结果质量。审计过程质量是指审计业务过程中各项工作的优劣程度。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审计质量值得肯定,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某些方面审计质量问题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审计质量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效能的发挥。

现场审计质量控制的途径包括对程序性环节的控制和对审计检查工作的控制。其中,对审计检查工作的控制包括审计组人员分工控制、建立审计中期复核制度、审计证据质量控制、定期召开现场审计人员通气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控、建立重大审计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坚持履行被审计单位承诺制度、加强审计日记的记录和检查等七个方面。审计现场质量控制要遵循重要性原则,即对重要问题、载入审计报告的重点素材、重点账户和重点部位要加强控制。地方预算执行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可以采用以下措施和方法:一是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审计质量检查制度;三是审计关键点控制制度;四是审计质量考评控制制度。

计算机审计环境下,审计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包括对审计实施方案执行、核算系统实质性测试、电子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日记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

主要参考文献:

[1]邹淮滨.对预算执行审计的再认识.中州审计,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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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依据和基础。审计是一项复杂且目的性很强的工作。要顺利达到审计所要求的目的,必须制定完善的审计计划并灵活执行。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规定了业务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指明了审计的任务和要求,是审计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的基础。计划一旦下达,审计人员就必须按照计划所提出的要求,在对被审计对象和审计目的有了详细了解后,采用适当的审计方法,完成审计任务。

(二)控制审计成本,提高工作效益的需要。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获得尽可能高的工作效益,是审计工作追求的境界。尤其是在审计的人才、物力、财力等资源都不甚充足的情况下,保持合理的审计成本,“精打细算”,是审计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制定合理的计划并有效地实施,对于不断提高审计成本效益,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切实整合审计资源的需要。目前,繁重的审计任务与现有审计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审计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现代管理的基础就是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无疑是实现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一环。通过制定计划,可以实现任务和人力等资源的统筹安排;通过计划的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协调,可以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的功效。

(四)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的需要。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全面提升审计质量,是强化审计管理的目标选择。审计计划是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也是项目审计实施的依据。计划安排的科学与否,重点突出不突出等,直接影响项目的实施与质量的好坏,并为审计质量控制和考核提供依据。所以,提高计划管理水平是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首要环节。同时,在审计的过程中,如果在对审计计划等环节的把握上出现偏差就会产生审计风险,影响审计项目质量。审计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可以通过周密地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达到有效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目的。

二、审计计划管理的基本要求

审计计划管理没有固定的模式,不同的审计制度会导致不同的管理方式。因而对审计计划重点内容的确定、编制程序、执行与调整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就目前我国审计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来看,应该符合以下一些基本要求:

一是科学性。这是对计划管理工作的首要要求。即整个的审计计划工作,从立项、编制、执行、反馈、考评等均须采用严谨的态度及科学方法来完成。如:立项须充分地论证;编制计划须遵循严谨的程序;计划执行与反馈须严格;考评体系须公正有效等。

二是全面性。计划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对于其中的诸多因素及其关系必须以全面、联系地观点来对待。比如要正确处理审计成本、效率与审计质量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中长期目标与年度审计计划的关系等。

三是目的性。计划工作应有鲜明的目的。即在计划编制、执行中要有明确的要求和切实可行的目标。在执行完计划后,还要对是否达成最初的目标进行测评和考核,使得任务和目标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审慎性。即在计划执行时要对审计重要性进行评估,并运用正确的审计方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同时,对审计风险水平也要有正确的评估,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审计失误而出现新的审计风险。

五是可操作性。计划是审计工作开展的依据。因此,计划中制定的任务、提出的要求、达到的目标及执行情况的评估等都必须切合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这样才能使审计工作高效有序。

三、审计计划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

审计计划是审计工作的龙头,是整合审计资源,实现科学审计管理的灵魂。总的来说,经过十几年的审计工作实践,审计计划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随着政治、经济环境的急剧变化,特别是入世后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投融资管理体制、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加快,审计环境及对象、审计内容及方式方法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审计计划管理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已不能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实际上,目前,我国的审计计划很大程度还处在一种“盲人摸象”的粗放管理状态,还没有形成一个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相当多的审计机关实际上是有计划无管理。主要表现在:

一是计划编制不够科学,目标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工作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随意性。比如:一些审计机关在制定年度计划时,缺乏经济工作的宏观视角,也未作深入的调查研究,使得计划重点不突出,落实计划的措施和目标、要求不明确;在审计对象的选择和项目的确定上,缺乏严格的标准和认证程序;此外,审计计划的安排缺乏长远性,中长期规划与年度审计计划缺乏呼应与衔接等。

二是计划执行中,项目的调增调减比较频繁,且变动的程序比较简单,特别是计划执行缺乏有效的控制,对项目进展、资源和力量调整、质量和风险控制以及目标的实现疏于管理。

三是计划完成后,质量评估、绩效评价、经验总结和奖惩等未能及时跟上。如:目前特派办要向审计署报送每月的计划执行情况,署里也在综合分析之后对各特派办的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及半年、全年情况总结制度,但是上述成果和数据在利用和考核方面有待加强。

此外,由于缺乏对资源与任务的总体把握和分配,使得对审计对象的监督缺位与重复监督的现象并存;由于任务与人员不匹配形成了资源浪费现象;在管理方式上,审计的成本意识不强等。

造成审计计划管理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审计体制、审计环境、审计法规等,本文着重从审计计划操作与实务的角度分析,认为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计划管理意识淡薄。近年来,随着审计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审计任务日趋繁重。由于人员少,任务重,部分审计机关“为完成计划的审计项目而审计”的应付思想比较突出,对执行项目过程中的管理意识淡薄,造成有计划无管理,影响了管理水平和审计质量的提高。有些审计人员认为,计划管理是计划部门几个人的事,因而在执行已有的审计计划月报制度时,存在轻视现象,只是程序性地上报数据,数据的准确性有待加强。

二是审计人力资源匮乏、沟通协调机制不够顺畅。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国审计机关约有审计对象80万个,而审计人员只有8万多人,每年只能审计15万个左右,从而导致项目安排时出现大量审计盲点。同时,审计机关与其他有关监督部门缺乏沟通与协作,各级审计机关在开展业务工作时相对割裂,有关信息没有形成共享,也是项目安排出现重复和空缺现象的重要原因。在立项的针对性上,由于受到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相对短缺因素的影响,很多必要的论证与实地调查、了解程序都未能展开。

三是审计计划管理的相关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工作力度不够。对于计划管理工作而言,建立和完善制度是保障。同时,高质量源于严管理,审计计划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不严格是造成审计计划管理水平不高的直接原因。由于我国审计管理整体上还处在初级阶段,许多相关的制定都尚未建立或不完善,或者已有的制度未执行到位。具体表现为:计划编制缺乏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程序保障,如:尚未建立审计对象资料库,因而缺乏对审计对象的整体把握,使得立项工作具有盲目性;计划执行反馈制度与调整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严密;计划执行后的审计成果利用与考评制度亟待建立。

四、加强和改进计划管理的对策

实行科学的审计管理,必须改进审计计划工作。在计划的编制上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增强科学性;要切实有效地执行计划,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整合;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考评体系,并加强审计成果的利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三项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审计计划

计划编制是计划工作的首要环节。在制定计划时,应理清思路,通盘考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审计资源,采用科学的计划编制方法,有的放矢地确定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以确保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1.计划安排应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所谓“围绕中心”,即审计计划安排应当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和经济工作中心,贴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才能充分体现审计的最终目的。“突出重点”表现在确定审计的覆盖面上,要根据现有的审计力量,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审计不同重点行业和重点资金,着眼于数额大、范围大、影响大的项目,使项目计划由强调覆盖面向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转变。这既利于审计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又突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有利于提高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审计资源,确保立项科学。

(1)加强立项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审计项目的确定是计划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因此,我们需改革现有的编制程序,进一步加强立项的科学性。如:立项前,可以通过搜集、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决策动态,走访人大等有关机构和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征求审计机关意见等方式,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同时,对审计的必要性、项目的风险、审计的难度、可能的结果等进行充分的评估,切实保证审计项目立项的重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为保证调研时间的充足,计划编制管理部门应在当年计划下达后,即着手进行下一年度的立项准备工作。

(2)准确掌握现有审计资源。一些经济学家曾指出,计划或决策在执行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障碍是资源分散、能源浪费,所以计划管理的核心问题就是研究如何合理有效地分配和利用审计资源。也就是说,确定审计计划目标,并据以安排审计项目,实质上就是在分配审计资源,以保证能在给定资源地条件下充分履行审计职责。

因此,在审计计划管理中,首先必须充分分析和把握现有审计资源状况。主要包括审计力量资源、审计信息资源、审计技术方法资源及审计的外部环境资源等。如在审计人力资源的掌握上,可以尝试逐步建立审计业务人员信息资料库,为准确测算审计工作量、均衡安排时间、统一调度人力资源提供基本依据。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了现有的资源,才能做到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科学地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的数量和预期的审计质量,最终制定出适合审计工作发展的有效策略和计划。

3.正确处理中长期计划与年度计划的关系,形成正确的计划编制方法

审计工作的中长期目标代表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它需要通过一个个年度计划逐步实现。如: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是一个中长期目标。但在公共财政框架建立完善的过程中,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年度计划还必须以打假治乱为重点,抓住财经领域数额大、范围大、危害大、影响大的问题,突出查处各类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同时围绕审计工作中长期目标逐步加大专项审计调查、效益审计等的力度和比重。

要达到上述目标,需要我们采取科学的计划编制方法。如滚动式编制方法。所谓滚动计划法,就是把计划的时间向前延伸,使短中长期计划在时间上紧密地连贯起来。这样不仅能克服计划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临时性的缺陷,有效地解决审计资源与审计任务量不配比地问题,而且还能变短期临时安排项目为长期规划、有目的的安排项目,达到审计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同时,也要做好项目之间的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审计。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结构都采用滚动计划法来编制审计计划,如英国国家审计署根据审计覆盖面和审计资源状况,确定五年的计划周期,并制定了周期五年的全署综合审计计划,并以全署综合审计计划来控制各部门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则编制三年战略审计计划,每年根据现有可用审计资源编制当年审计计划。

(二)实行审计成本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审计计划工作,要打破长期形成的盲人摸象和不计成本的管理方式,逐步实现成本管理的科学化、不断提高审计成本效益。

1.实行审计项目预算管理。计划编制部门,要以审计项目计划为基础,按照经费预算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测算审计成本、核定预算。如:澳大利亚审计署,政府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除包括审计的数量、目标、审计内容外,还包括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经费预算来源于每个具体项目成本费用的总和。每个具体项目的成本费用又是根据项目要达到预期目标所需的工作量计算所得的。

2.切实加强审计机关的财务管理。审计项目的执行单位,要切实加强审计成本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设立审计项目明细账,分项目核算审计成本。所有的审计项目,原则上做到审前调查有概算,正式审计前有预算,项目结束后有决算。如:可以将审计成本计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和个人,使其明确各自在执行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从而达到节约审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3.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审计机关应该围绕审计成本,建立和健全机关内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把其作为降耗增效和强化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督促审计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活动。

(三)做好四个“加强”,确保计划切实有效地执行

制定全面完整的审计计划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实施,把审计计划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到实处,使计划得到切实执行。

1.加强审前调查,编好审计工作和实施方案

为使审计工作更具针对性,必须安排足够的时间和人员,认真组织开展审前调查。开展审前调查,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到被审计单位及其上级主观部门、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相关的基本情况;有条件的可以选择部分单位或部分审计内容进行试审。二是要收集作为审计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与审计事项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和文件及以往的审计档案等资料。三是要积极开展审前培训。要邀请有关的专业人士对审计项目及行业的有关知识进行讲解。

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均要充分利用审前调查的成果,要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审计目标、实现审计目标的主要方法、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分工、审计各阶段资源投入等提出具体要求,使得方案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

2.加强交流和反馈,充分整合审计资源。

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执行单位要切实进行全方面地沟通交流,真正做到“上传下达”、“下情上达”,使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如:特派办要根据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署业务司汇报审计工作进度、主要审计成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审计工作情况,以争取上级支持、帮助和指导。同时,特派办也要及时将署里的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审计小组,并督促其贯彻落实。

在整合资源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进行“一体化”探索;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审计署牵头,实行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一些重大的审计项目,打室和专业界限组成审计项目小组,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的整体优势。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某些项目可以考虑在更大范围内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如在特派办和所在地方审计机关之间,地方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进行有效整合。

3.加强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制度的建立健全

目前,审计署已经执行了计划执行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派出机构按月上报审计情况数据,并编发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简报,通报项目进度情况、各单位投入工作量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但是,由于缺乏对上报数据准确性的有关控制措施,使得基础数据与实际工作之间有偏差,影响统计的准确。因此,应该设置审计项目台帐,来及时了解、登记项目执行进度和经费支出情况,使得数据更为翔实,以提高其准确性。

4.加强被审计单位资料库建设。

据统计,全国审计机关成立二十年来已经审计了302万个单位,涉及各行各业,积累了丰富的资料。特别是审计署及派出机构近五年来的审计,成系统、成规模,且具有循环的特点。比如金融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审计已经进入第二轮,如果建立了翔实的资料库,很多审计资料和成果都可以得到有效利用。因此,在每年审计结束后,应将被审单位的有关数据以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附加信息录入“审计对象资料库”,使审计对象资料库逐年更新完善,逐步实现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

(四)建立和完善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和评估制度。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5

(一)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依据和基础。审计是一项复杂且目的性很强的工作。要顺利达到审计所要求的目的,必须制定完善的审计计划并灵活执行。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规定了业务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指明了审计的任务和要求,是审计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的基础。计划一旦下达,审计人员就必须按照计划所提出的要求,在对被审计对象和审计目的有了详细了解后,采用适当的审计,完成审计任务。

(二)控制审计成本,提高工作效益的需要。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获得尽可能高的工作效益,是审计工作追求的境界。尤其是在审计的人才、物力、财力等资源都不甚充足的情况下,保持合理的审计成本,“精打细算”,是审计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制定合理的计划并有效地实施,对于不断提高审计成本效益,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切实整合审计资源的需要。目前,繁重的审计任务与现有审计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审计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管理的基础就是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无疑是实现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一环。通过制定计划,可以实现任务和人力等资源的统筹安排;通过计划的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协调,可以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的功效。

(四)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的需要。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全面提升审计质量,是强化审计管理的目标选择。审计计划是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也是项目审计实施的依据。计划安排的科学与否,重点突出不突出等,直接影响项目的实施与质量的好坏,并为审计质量控制和考核提供依据。所以,提高计划管理水平是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首要环节。同时,在审计的过程中,如果在对审计计划等环节的把握上出现偏差就会产生审计风险,影响审计项目质量。审计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可以通过周密地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达到有效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目的。

二、审计计划管理的基本要求

审计计划管理没有固定的模式,不同的审计制度会导致不同的管理方式。因而对审计计划重点的确定、编制程序、执行与调整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就目前我国审计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来看,应该符合以下一些基本要求:

一是科学性。这是对计划管理工作的首要要求。即整个的审计计划工作,从立项、编制、执行、反馈、考评等均须采用严谨的态度及科学方法来完成。如:立项须充分地论证;编制计划须遵循严谨的程序;计划执行与反馈须严格;考评体系须公正有效等。

二是全面性。计划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对于其中的诸多因素及其关系必须以全面、联系地观点来对待。比如要正确处理审计成本、效率与审计质量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中长期目标与年度审计计划的关系等。

三是目的性。计划工作应有鲜明的目的。即在计划编制、执行中要有明确的要求和切实可行的目标。在执行完计划后,还要对是否达成最初的目标进行测评和考核,使得任务和目标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审慎性。即在计划执行时要对审计重要性进行评估,并运用正确的审计方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同时,对审计风险水平也要有正确的评估,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审计失误而出现新的审计风险。

五是可操作性。计划是审计工作开展的依据。因此,计划中制定的任务、提出的要求、达到的目标及执行情况的评估等都必须切合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这样才能使审计工作高效有序。

三、审计计划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

审计计划是审计工作的龙头,是整合审计资源,实现科学审计管理的灵魂。总的来说,经过十几年的审计工作实践,审计计划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急剧变化,特别是入世后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投融资管理体制、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加快,审计环境及对象、审计内容及方式方法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审计计划管理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已不能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实际上,目前,我国的审计计划很大程度还处在一种“盲人摸象”的粗放管理状态,还没有形成一个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相当多的审计机关实际上是有计划无管理。主要表现在:

一是计划编制不够科学,目标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工作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随意性。比如:一些审计机关在制定年度计划时,缺乏经济工作的宏观视角,也未作深入的调查,使得计划重点不突出,落实计划的措施和目标、要求不明确;在审计对象的选择和项目的确定上,缺乏严格的标准和认证程序;此外,审计计划的安排缺乏长远性,中长期规划与年度审计计划缺乏呼应与衔接等。

二是计划执行中,项目的调增调减比较频繁,且变动的程序比较简单,特别是计划执行缺乏有效的控制,对项目进展、资源和力量调整、质量和风险控制以及目标的实现疏于管理。

三是计划完成后,质量评估、绩效评价、经验和奖惩等未能及时跟上。如:目前特派办要向审计署报送每月的计划执行情况,署里也在综合分析之后对各特派办的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及半年、全年情况总结制度,但是上述成果和数据在利用和考核方面有待加强。

此外,由于缺乏对资源与任务的总体把握和分配,使得对审计对象的监督缺位与重复监督的现象并存;由于任务与人员不匹配形成了资源浪费现象;在管理方式上,审计的成本意识不强等。

造成审计计划管理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审计体制、审计环境、审计法规等,本文着重从审计计划操作与实务的角度分析,认为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计划管理意识淡薄。近年来,随着审计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审计任务日趋繁重。由于人员少,任务重,部分审计机关“为完成计划的审计项目而审计”的应付思想比较突出,对执行项目过程中的管理意识淡薄,造成有计划无管理,影响了管理水平和审计质量的提高。有些审计人员认为,计划管理是计划部门几个人的事,因而在执行已有的审计计划月报制度时,存在轻视现象,只是程序性地上报数据,数据的准确性有待加强。

二是审计人力资源匮乏、沟通协调机制不够顺畅。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国审计机关约有审计对象80万个,而审计人员只有8万多人,每年只能审计15万个左右,从而导致项目安排时出现大量审计盲点。同时,审计机关与其他有关监督部门缺乏沟通与协作,各级审计机关在开展业务工作时相对割裂,有关信息没有形成共享,也是项目安排出现重复和空缺现象的重要原因。在立项的针对性上,由于受到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相对短缺因素的影响,很多必要的论证与实地调查、了解程序都未能展开。

三是审计计划管理的相关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工作力度不够。对于计划管理工作而言,建立和完善制度是保障。同时,高质量源于严管理,审计计划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不严格是造成审计计划管理水平不高的直接原因。由于我国审计管理整体上还处在初级阶段,许多相关的制定都尚未建立或不完善,或者已有的制度未执行到位。具体表现为:计划编制缺乏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程序保障,如:尚未建立审计对象资料库,因而缺乏对审计对象的整体把握,使得立项工作具有盲目性;计划执行反馈制度与调整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严密;计划执行后的审计成果利用与考评制度亟待建立。

四、加强和改进计划管理的对策

实行科学的审计管理,必须改进审计计划工作。在计划的编制上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增强科学性;要切实有效地执行计划,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整合;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考评体系,并加强审计成果的利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三项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审计计划

计划编制是计划工作的首要环节。在制定计划时,应理清思路,通盘考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审计资源,采用科学的计划编制方法,有的放矢地确定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以确保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1. 计划安排应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所谓“围绕中心”,即审计计划安排应当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和经济工作中心,贴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才能充分体现审计的最终目的。“突出重点”表现在确定审计的覆盖面上,要根据现有的审计力量,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审计不同重点行业和重点资金,着眼于数额大、范围大、影响大的项目,使项目计划由强调覆盖面向点、面结合,突出重点转变。这既利于审计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又突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有利于提高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2. 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审计资源,确保立项科学。

(1)加强立项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审计项目的确定是计划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因此,我们需改革现有的编制程序,进一步加强立项的科学性。如:立项前,可以通过搜集、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决策动态,走访人大等有关机构和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征求审计机关意见等方式,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同时,对审计的必要性、项目的风险、审计的难度、可能的结果等进行充分的评估,切实保证审计项目立项的重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为保证调研时间的充足,计划编制管理部门应在当年计划下达后,即着手进行下一年度的立项准备工作。

(2)准确掌握现有审计资源。一些经济学家曾指出,计划或决策在执行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障碍是资源分散、能源浪费,所以计划管理的核心问题就是研究如何合理有效地分配和利用审计资源。也就是说,确定审计计划目标,并据以安排审计项目,实质上就是在分配审计资源,以保证能在给定资源地条件下充分履行审计职责。

因此,在审计计划管理中,首先必须充分和把握现有审计资源状况。主要包括审计力量资源、审计信息资源、审计技术资源及审计的外部环境资源等。如在审计人力资源的掌握上,可以尝试逐步建立审计业务人员信息资料库,为准确测算审计工作量、均衡安排时间、统一调度人力资源提供基本依据。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了现有的资源,才能做到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地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的数量和预期的审计质量,最终制定出适合审计工作的有效策略和计划。

3. 正确处理中长期计划与年度计划的关系,形成正确的计划编制方法

审计工作的中长期目标代表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它需要通过一个个年度计划逐步实现。如: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是一个中长期目标。但在公共财政框架建立完善的过程中,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年度计划还必须以打假治乱为重点,抓住财经领域数额大、范围大、危害大、大的问题,突出查处各类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犯罪案件,同时围绕审计工作中长期目标逐步加大专项审计调查、效益审计等的力度和比重。

要达到上述目标,需要我们采取科学的计划编制方法。如滚动式编制方法。所谓滚动计划法,就是把计划的时间向前延伸,使短中长期计划在时间上紧密地连贯起来。这样不仅能克服计划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临时性的缺陷,有效地解决审计资源与审计任务量不配比地问题,而且还能变短期临时安排项目为长期规划、有目的的安排项目,达到审计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同时,也要做好项目之间的相互协调,避免重复审计。

,世界上许多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结构都采用滚动计划法来编制审计计划,如英国国家审计署根据审计覆盖面和审计资源状况,确定五年的计划周期,并制定了周期五年的全署综合审计计划,并以全署综合审计计划来控制各部门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则编制三年战略审计计划,每年根据现有可用审计资源编制当年审计计划。

(二)实行审计成本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审计计划工作,要打破长期形成的盲人摸象和不计成本的管理方式,逐步实现成本管理的科学化、不断提高审计成本效益。

1. 实行审计项目预算管理。计划编制部门,要以审计项目计划为基础,按照经费预算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测算审计成本、核定预算。如:澳大利亚审计署,政府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除包括审计的数量、目标、审计外,还包括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经费预算来源于每个具体项目成本费用的总和。每个具体项目的成本费用又是根据项目要达到预期目标所需的工作量所得的。

2. 切实加强审计机关的财务管理。审计项目的执行单位,要切实加强审计成本的核算和财务管理,设立审计项目明细账,分项目核算审计成本。所有的审计项目,原则上做到审前调查有概算,正式审计前有预算,项目结束后有决算。如:可以将审计成本计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和个人,使其明确各自在执行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从而达到节约审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3. 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审计机关应该围绕审计成本,建立和健全机关内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把其作为降耗增效和强化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督促审计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活动。

(三)做好四个“加强”,确保计划切实有效地执行

制定全面完整的审计计划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实施,把审计计划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到实处,使计划得到切实执行。

1. 加强审前调查,编好审计工作和实施方案

为使审计工作更具针对性,必须安排足够的时间和人员,认真组织开展审前调查。开展审前调查,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到被审计单位及其上级主观部门、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相关的基本情况;有条件的可以选择部分单位或部分审计内容进行试审。二是要收集作为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与审计事项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和文件及以往的审计档案等资料。三是要积极开展审前培训。要邀请有关的专业人士对审计项目及行业的有关知识进行讲解。

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均要充分利用审前调查的成果,要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审计目标、实现审计目标的主要方法、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分工、审计各阶段资源投入等提出具体要求,使得方案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

2. 加强交流和反馈,充分整合审计资源。

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执行单位要切实进行全方面地沟通交流,真正做到“上传下达”、“下情上达”,使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如:特派办要根据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署业务司汇报审计工作进度、主要审计成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审计工作情况,以争取上级支持、帮助和指导。同时,特派办也要及时将署里的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审计小组,并督促其贯彻落实。

在整合资源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进行“一体化”探索;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审计署牵头,实行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一些重大的审计项目,打破处室和专业界限组成审计项目小组,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的整体优势。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某些项目可以考虑在更大范围内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如在特派办和所在地方审计机关之间,地方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进行有效整合。

3. 加强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制度的建立健全

目前,审计署已经执行了计划执行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派出机构按月上报审计情况数据,并编发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简报,通报项目进度情况、各单位投入工作量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但是,由于缺乏对上报数据准确性的有关控制措施,使得基础数据与实际工作之间有偏差,影响统计的准确。因此,应该设置审计项目台帐,来及时了解、登记项目执行进度和经费支出情况,使得数据更为翔实,以提高其准确性。

4. 加强被审计单位资料库建设。

据统计,全国审计机关成立二十年来已经审计了302万个单位,涉及各行各业,积累了丰富的资料。特别是审计署及派出机构近五年来的审计,成系统、成规模,且具有循环的特点。比如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审计已经进入第二轮,如果建立了翔实的资料库,很多审计资料和成果都可以得到有效利用。因此,在每年审计结束后,应将被审单位的有关数据以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附加信息录入“审计对象资料库”,使审计对象资料库逐年更新完善,逐步实现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

(四)建立和完善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和评估制度。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6

(一)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规定,重庆市规划局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但近年来规划局一直是外聘审计人员对其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没有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也没有设置单独的领导职位和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本来由外聘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很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但规划局有关内部审计的领导工作却是由负责财务的领导兼管,有关具体工作也是由计财处有关财务人员兼职,而财务审计是行政单位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也是审计的重点,这样,尽管是外聘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也难以充分发挥其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

(二)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保证,行政单位在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时才能有据可依。但规划局由于没有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也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人员,自然也就没有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

(三)审计的内部环境较差 内部审计环境是内部审计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是影响内部审计活动的基础。不同的内部审计环境将对审计工作产生不同的影响。近年来,尽管规划局领导内部审计的意识较强,也非常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但其内部审计的内部环境仍然较差,主要表现为:一是独立单位之间核算不独立。通过调查了解,近几年规划局在对其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时是把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和城市交通规划研究所放在一起进行审计的,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和城市交通规划研究所本是独立的两个单位,但由于同为一套班子,两单位间的核算未完全独立,因此,对其没有独立审计,从而影响对独立单位的审计效果。二是内部审计法规宣传不够,管理层内部审计意识不强。通过对规划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调查,了解到规划局很少进行有关内部审计法规的宣传,并且绝大多数人认为没有必要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和设置相应的领导。可见,当前规划局对有关审计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管理层内部审计意识还不强,这将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保证,是行政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的依据。但目前规划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健全,包括人员控制制度、组织控制制度、财务控制制度以及实物控制制度等都不健全,仅有一些零散的规定,这就直接影响着规划局对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审计范围和内容不全面 从审计范围看,规划局现在并没有对所有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只审计了九个单位中的五个,即,规划设计研究院、地理信息中心、勘测院、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城市交通规划研究所,并且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和城市交通规划研究所是放在一起审计的;从审计内容看,目前规划局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审计仅进行了财务收支及经营状况审计,而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的范围应该包括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对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对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单位负责人要求的审计事项等,因此,当前规划局对下属事业单位审计的范围和内容都不全面,也就难以全面把握其下属单位的真实情况并进行充分有效的审计监督。

(五)审计重点不突出 一般来说,行政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应该把未完全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以及与上级行政单位往来密切的下属单位作为审计的重点单位;把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等作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重点审计内容。目前规划局的审计恰恰是把完全独立核算的单位作为审计的重点单位,而未完全独立核算的单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与行政单位往来密切的单位不进行审计或不独立审计,并且从审计内容看,专项资金是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的重要资金来源,本应作为审计的重点,而规划局在对下属事业单位审计时却对专项资金的审计不全面甚至不进行审计,同时,在预算外资金和对外投资方面,只进行部分审计,可见其审计重点不太突出。

(六)审计方法简单、落后 审计方法是影响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简单、落后的审计方法将会导致审计质量不高。近几年来,重庆市规划局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主要采用的审计方法有检查、询证、询问、分析性复核等,并且主要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事项有关凭证进行检查、询问或者复核,属于事后审计。随着现代信息和技术的发展,各个单位的会计工作和管理工作普遍信息化的条件下,各种伪造技术也不断发展变化,其伪造技术水平高、形式多样,仅依靠检查、询问、复核等方法难以达到审计目标,因此,这些审计方法相对来说就显得简单、落后,也将直接影响着审计的质量。

二、行政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对策

根据规划局对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行政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了解决行政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创造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 要做好行政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必须要创造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而要创造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内部审计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管理层的内部审计意识。提高管理层的内部审计意识是搞好内部审计工作的思想保障,也是重要的内部审计环境。行政单位要有计划地向下属事业单位有关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宣传有关内部审计法规或者组织集中学习,以不断提高下属事业单位有关管理人员的内部审计意识。二是独立单位要严格进行独立核算。行政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只要是独立单位,必须严格进行独立核算,这样才能进行独立审计,也才能更好地进行审计监督。三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行政单位必须要求下属事业单位健全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人员控制制度、组织控制制度、财务控制制度、实物控制制度等,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单位,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应该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独立于其他部门。与之相对应,还应设置独立的领导岗位,改变由财务负责人兼管内部审计工作的局面,同时,在确定领导岗位时,要在符合《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审计领导岗位的职责权限,领导人员必须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审计领导工作。

(三)配备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是行政单位实施内部审计的主体,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状况是决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由于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从业务素质看,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财会知识、审计知识、法律知识,还要具备较强的财会工作、审计工作的操作能力,并且要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从思想素质来看,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是思想觉悟、道德水平高,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行政单位要配备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可以从几方面着手:一是要严把内部审计人员进入的质量关。行政单位在招聘、引进或调入内部其他部门人员时,要录用那些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较高、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为人正直的人。二是加强对在岗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与学习。近年来,财会制度、审计制度、财经政策等不断变化发展,因此,内部审计人员要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必须要不断学习和提高。

(四)扩大审计范围,明确审计重点 从重庆市规划局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看,审计范围窄,审计重点不突出。作为行政单位要做好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应该扩大审计范围、明确审计重点。从审计单位范围看,其审计范围应该包括行政单位的所有下属事业单位,并把全额拨款单位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以及与行政单位往来密切的事业单位作为内部审计重点单位;从审计工作范围看,行政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应包括所有应该审计事项,并且把财政和财务收支审计、领导任期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预算外资金审计以及对外投资等作为审计重点。随着内部审计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还应把经济管理和效益审计作为审计重点。

(五)完善并创新审计方法 完善合理的审计方法是保证实现审计目标的途径,也是提高审计质量的手段。我国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常用的审计技术方法主要有审阅法、盘点法、核对法、调查法、观察法、比较法、分析法、鉴定法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法等,从审计工作的时间看,有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目前,从行政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看,使用的审计方法简单、落后,直接影响着其内部审计质量。不同的审计方法适用于不同的审计事项,因此,行政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应该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不同审计事项采用不同审计方法,并且多种审计方法相互配合,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随着会计、管理等信息化及计算机辅助审计法的应用,要不断完善和创新各种审计方法,尤其是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六)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自《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实施后,内部审计得到了各个单位广泛重视,行政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同样也得到了各行政单位的重视,但通过重庆市规划局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状况可知,一些行政单位由于没有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也就没有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行政单位要做好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内部审计制度。行政单位制定科学的内部审计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即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要以行政单位管理的需要为出发点;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要以内部审计的职责定位为理论基础;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要以审计规范为法律依据;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要以内部管理制度为基础和核心。作为行政单位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必须明确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审计权限、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内审工作的程序等方面内容,使内部审计工作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规范》,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2]赵建华:《现代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江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王光远:《现代内部审计十大理念》,《审计研究》2007年第2期。

[4]李世谦:《借鉴IMF内审经验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中国内部审计》2005年第4期。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7

第三条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审计署负责管理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署本级审计项目计划,指导全国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负责本地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编制审计项目计划,要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发展纲要,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确保履行法定职责。

第五条编制审计项目计划,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中心,明确具体审计目标,合理选择审计重点,注重提高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编制审计项目计划,要根据审计资源状况,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统筹协调,合理均衡地安排任务,避免重复,减少交叉。

第七条审计机关编制审计项目计划,除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外,应当在规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内安排。

第八条上级审计机关直接审计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要列入本级审计项目计划,并及时通知有关地方审计机关。

第九条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由署各专业审计司于每年11月提出安排意见,并填制统一印发的审计项目工作量测算报表,办公厅汇总提出计划草案,经审计长会议审定后下达。

署各专业审计司提出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应在充分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地方审计机关和署各派出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对拟安排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重点内容、主要方法、实施时间、地域分布、所需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进行详细说明和测算,科学、合理、均衡地安排全年工作任务。

省级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授权审计项目和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审计项目计划,于4月底前报审计署备案。

第十条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后,审计机关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前,有关审计组应当依据审计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署统一组织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由署有关专业审计司编制,经审计长会议审定后下达。

地方审计机关组织的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经厅(局)长会议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授权审计项目计划,由下级审计机关提出申请,报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协调后依法审批。授权审计项目的确定,要从有效利用审计资源和有利于加强对上级所属基层单位的审计监督出发,注意上下结合,重点解决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不断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第十二条审计署对中央审计项目的授权,实行统一管理,一年一定的原则,一般在每年年初集中审批一次。省级审计机关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审计署提出授权审计的请示,同时抄送审计署有审计管辖权的派出机构。授权申请应说明审计或审计调查的目的、理由、范围和内容等。署办公厅负责汇总审核,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审计长审定后,批复地方审计机关执行。

第十三条中央审计项目只授权给省级审计机关,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省级审计机关应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审计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准则以及授权审计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确保审计质量。

第十四条审计署授权项目审计结束后,省级审计机关要及时向审计署报送审计情况综合报告。审计署每年对上一年度授权审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五条审计署每年有重点地对中央授权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或审计质量未能达到要求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对其授权。凡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地方审计机关授权审计项目计划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审计机关制定。

第十七条审计署派出机构在确保完成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基础上,如确有余力,可在各自审计管辖范围内,向署申报自行安排审计项目计划。自行安排的审计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审计目标,符合审计署确定的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并且从严加以控制。

第十八条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必须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必要调整,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报批:

(一)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调整,由署有关专业审计司提出意见,送署办公厅协调办理,报署领导审批后,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二)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的调整,由省级审计机关提出意见,报审计署审批。

(三)地方审计项目计划的调整,由下达计划的审计机关审批。

(四)领导交办项目及时报批、调整。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实行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报告制度。

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由审计署有关专业审计司和省级审计机关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2月向审计署提出上半年及全年计划执行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执行进度、审计的主要成果、计划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建议等。

第二十条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检查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编报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计划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计划完成的质量和效果等。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8

第三条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审计署负责管理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署本级审计项目计划,指导全国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负责本地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编制审计项目计划,要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发展纲要,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确保履行法定职责。

第五条编制审计项目计划,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中心,明确具体审计目标,合理选择审计重点,注重提高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编制审计项目计划,要根据审计资源状况,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统筹协调,合理均衡地安排任务,避免重复,减少交叉。

第七条审计机关编制审计项目计划,除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外,应当在规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内安排。

第八条上级审计机关直接审计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要列入本级审计项目计划,并及时通知有关地方审计机关。

第九条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由署各专业审计司于每年11月提出安排意见,并填制统一印发的审计项目工作量测算报表,办公厅汇总提出计划草案,经审计长会议审定后下达。

署各专业审计司提出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意见,应在充分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地方审计机关和署各派出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对拟安排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重点内容、主要方法、实施时间、地域分布、所需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进行详细说明和测算,科学、合理、均衡地安排全年工作任务。

省级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授权审计项目和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审计项目计划,于4月底前报审计署备案。

第十条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后,审计机关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前,有关审计组应当依据审计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署统一组织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由署有关专业审计司编制,经审计长会议审定后下达。

地方审计机关组织的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经厅(局)长会议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授权审计项目计划,由下级审计机关提出申请,报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协调后依法审批。授权审计项目的确定,要从有效利用审计资源和有利于加强对上级所属基层单位的审计监督出发,注意上下结合,重点解决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不断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第十二条审计署对中央审计项目的授权,实行统一管理,一年一定的原则,一般在每年年初集中审批一次。省级审计机关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审计署提出授权审计的请示,同时抄送审计署有审计管辖权的派出机构。授权申请应说明审计或审计调查的目的、理由、范围和内容等。署办公厅负责汇总审核,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审计长审定后,批复地方审计机关执行。

第十三条中央审计项目只授权给省级审计机关,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省级审计机关应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审计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准则以及授权审计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确保审计质量。

第十四条审计署授权项目审计结束后,省级审计机关要及时向审计署报送审计情况综合报告。审计署每年对上一年度授权审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五条审计署每年有重点地对中央授权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或审计质量未能达到要求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对其授权。凡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地方审计机关授权审计项目计划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审计机关制定。

第十七条审计署派出机构在确保完成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基础上,如确有余力,可在各自审计管辖范围内,向署申报自行安排审计项目计划。自行安排的审计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审计目标,符合审计署确定的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并且从严加以控制。

第十八条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必须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必要调整,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报批:

(一)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调整,由署有关专业审计司提出意见,送署办公厅协调办理,报署领导审批后,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二)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的调整,由省级审计机关提出意见,报审计署审批。

(三)地方审计项目计划的调整,由下达计划的审计机关审批。

(四)领导交办项目及时报批、调整。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实行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报告制度。

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由审计署有关专业审计司和省级审计机关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2月向审计署提出上半年及全年计划执行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执行进度、审计的主要成果、计划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建议等。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9

    二、当前审计项目计划管理面临的问题

    目前,审计项目管理水平不高,是影响我国审计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

    过于仓促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是是整个管理中的第一道工序,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的科学是否,关系到审计工作能否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否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的信息能否很好地满足党和政府以及老百姓的需求,能否很好地履行法定职责等,然而,在目前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中,由于没有经过充分思考和研究,就匆忙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以致审计工作没有很好地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没有很好地体现审计职能的发挥。

    1.立项前的调查研究不充分

    审计计划的前期调查对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至关重要。然而实际审计工作中,大部分时间却集中在实施阶段,对审计项目立项前的调查研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临时“拍脑袋”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审计计划的安排随意性较大,重点不突出,缺乏长远性、科学性。

    2.审计计划宏观角度考虑不够

    近年来,党委、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信息需求量越来越大,对审计工作宏观、建设性地提供决策依据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过于强调“覆盖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为政府决策服务、监测经济运行等宏观方面效果不尽人意。

    (二)缺乏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过程的精细化跟踪和管理。

    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审计的产成品是信息产品,审计的生产要素主要是审计人员的智慧,人的脑力劳动又很难用别的有形的东西来衡量。因此,加强审计计划执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和监督,就显得十分重要。然而目前我国审计项目管理缺乏统一的审计规范和具体的管理标准,审计人员无规可依,造成在审计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盲目和无所适从;对审计项目时间的管理无具体的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时间随意性大,容易造成审计效率低下;缺乏对审计项目后评估的足够重视等等。由于对整个审计过程的跟踪不到位,即使审计工作在宏观方面谋划得再好,审计的实际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三、如何提升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性

    审计计划管理工作可在以下四个环节入手,提高我国审计管理水平,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一)审计需求调查环节

    加强调研加强立项前审计调研,探索建立重要资讯的收集和评估机制,全面分析和掌握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国家的有关宏观政策措施和目标要求,充分论证审计项目计划的可行性和社会意义,挖掘审计项目的重点和审计实施的切入点,使审计工作与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要求贴得更近,审计结果进入领导决策的更多,从而较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宏观层面上的作用。

    (二)审计计划编制环节

    加强分析判断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审计项目选项机制。在前期审计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审计机关自身工作特点、规律以及人力资源分布状况等,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逐步搭建中长期备选审计项目库, 保证重点问题的持续关注,推动审计工作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同时,注重计划的协调性,能够从诸多备选项目中,择优挑选出审计时机最恰当、审计效果最好的项目,实现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严肃性。

    (三)审计组织实施环节

    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审计计划实施过程控制,综合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技术方法,保证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1.推进审计计划规范化建设。对照新的国家审计准则,制定独立的审计项目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审计计划管理行为。

    2.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整合。采取预算执行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金融、企业审计相结合,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多种审计项目整合创新方式,既满足审计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全面性,又兼顾现有的审计资源。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10

二、当前审计项目计划管理面临的问题

目前,审计项目管理水平不高,是影响我国审计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

过于仓促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是是整个管理中的第一道工序,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的科学是否,关系到审计工作能否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否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的信息能否很好地满足党和政府以及老百姓的需求,能否很好地履行法定职责等,然而,在目前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中,由于没有经过充分思考和研究,就匆忙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以致审计工作没有很好地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没有很好地体现审计职能的发挥。

1.立项前的调查研究不充分

审计计划的前期调查对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至关重要。然而实际审计工作中,大部分时间却集中在实施阶段,对审计项目立项前的调查研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临时“拍脑袋”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审计计划的安排随意性较大,重点不突出,缺乏长远性、科学性。

2.审计计划宏观角度考虑不够

近年来,党委、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信息需求量越来越大,对审计工作宏观、建设性地提供决策依据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过于强调“覆盖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为政府决策服务、监测经济运行等宏观方面效果不尽人意。

(二)缺乏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过程的精细化跟踪和管理。

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审计的产成品是信息产品,审计的生产要素主要是审计人员的智慧,人的脑力劳动又很难用别的有形的东西来衡量。因此,加强审计计划执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和监督,就显得十分重要。然而目前我国审计项目管理缺乏统一的审计规范和具体的管理标准,审计人员无规可依,造成在审计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盲目和无所适从;对审计项目时间的管理无具体的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时间随意性大,容易造成审计效率低下;缺乏对审计项目后评估的足够重视等等。由于对整个审计过程的跟踪不到位,即使审计工作在宏观方面谋划得再好,审计的实际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三、如何提升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性

审计计划管理工作可在以下四个环节入手,提高我国审计管理水平,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一)审计需求调查环节

加强调研加强立项前审计调研,探索建立重要资讯的收集和评估机制,全面分析和掌握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国家的有关宏观政策措施和目标要求,充分论证审计项目计划的可行性和社会意义,挖掘审计项目的重点和审计实施的切入点,使审计工作与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要求贴得更近,审计结果进入领导决策的更多,从而较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宏观层面上的作用。

(二)审计计划编制环节

加强分析判断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审计项目选项机制。在前期审计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审计机关自身工作特点、规律以及人力资源分布状况等,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逐步搭建中长期备选审计项目库, 保证重点问题的持续关注,推动审计工作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同时,注重计划的协调性,能够从诸多备选项目中,择优挑选出审计时机最恰当、审计效果最好的项目,实现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严肃性。

(三)审计组织实施环节

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审计计划实施过程控制,综合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技术方法,保证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1.推进审计计划规范化建设。对照新的国家审计准则,制定独立的审计项目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审计计划管理行为。

2.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整合。采取预算执行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金融、企业审计相结合,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多种审计项目整合创新方式,既满足审计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全面性,又兼顾现有的审计资源。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11

一、国家审计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

国家审计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的构建,应当公布《××至××年政府审计组织发展计划》(以下简称“组织发展计划”)予以确定。组织发展计划应成为政府审计组织未来几年计划编制、战略规划的纲领性文件,内容包括明确政府审计组织发展的主要任务与目标,重点工作事项的具体发展目标和相应对策,以及为落实“组织发展计划”制定的各项战略计划。

(一)战略计划框架

为确保“组织发展计划”的实施,政府审计机关要以“组织发展计划”为核心,在分析未来面临的外部环境可能变化的基础上,制定包括部门预算、审计业务(滚动)计划、风险管理计划、舞弊控制计划和单项业务绩效协定在内的一系列战略计划,共同构成政府审计的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

外部环境对政府审计工作的开展和法律职责的履行会产生重要而又持续的影响。主要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越来越多,操作环境越来越复杂。如不断发展的由私营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趋势,以及随之而来的强化管理责任和合同计划管理的必要性与服务需求;国家持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和预期;越来越复杂的信息技术持续投入使用;为保持组织核心能力,在更大范围内关注人力资源管理等。二是职业会计和审计的不断发展。如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的持续关注;越来越强调风险管理和健全的控制环境的重要性;对审计方法的重新评估,包括对合法性的评估;提供的审计和咨询服务更加合理,鉴证审计更强调“可持续性”和“三重底线”(主要指企业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三重责任)以及其他关联需求。

根据上述变化,政府审计组织制定的战略计划主要有如下内容:

1、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每年由政府审计机关准备并向同级财政提供。主要是为实施“组织发展计划”为核心的各项战略计划提供资金支持。提交财政部门时,还需列示所提预算的考虑和部门绩效考核,以及预期的产出和成果。

2、年度审计业务滚动计划。审计业务滚动计划是实施“组织发展计划”的重要战略计划之一,旨在明确提出如何逐步实现“组织发展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的目标。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确定的审计项目和可利用的审计资源,政府审计机关在年度审计业务滚动计划中应制定绩效计分表,以方便评估、监督和衡量自身的绩效。审计业务滚动计划是以三年为周期的流动计划,但是每年都要进行更新和修订。

3、风险管理计划。审计机关各项战略计划框架的实施需要风险管理计划的有力支持。审计机关每年要对其风险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修改业务要求,控制环境,分析“组织发展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的主要风险水平,提出解决之道,并在向政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中专门陈述。

4、舞弊控制计划。舞弊控制计划是与风险管理计划直接相关的重要战略性文件,是风险管理计划的延伸。为适应环境的变化,审计机关至少每两年要检查一次舞弊风险评估和舞弊控制计划,重点是识别和分析所有与审计业务相关的风险,所有的舞弊风险都由风险所在单位的上一级部门确定和处理。

5、单项业务绩效计划。单项业务绩效计划是年度审计业务滚动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不单独形成文件。单项业务绩效计划主要关注如何按照“组织发展计划”和审计业务滚动计划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将直接相关的各项要素(如产品、服务、单项经费预算等)细化到具体的审计项目。

需要说明的是,组织发展计划的实施还需要其他方面诸如战略的、管理的或具体的实施计划的支持,这些计划更侧重审计机关业务或行为的某一方面,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和外部环境管理等。

(二)“组织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及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考核

1、组织实施。为确保“组织发展计划”的落实,一方面,组织内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执行委员会,由审计首长直接领导,主要职责是领导审计组织实现“组织发展计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助审计首长履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在每年向人代会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中,都会从组织管理的角度,专门报告“组织发展计划”的实施情况。

2、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确保“组织发展计划”实施的保证。要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框架,既包括对审计组织事例的风险管理计划,也包括对每一工作领域的风险管理计划。

3、绩效考核。业绩考核是衡量“组织发展计划”实施效果的直接手段与方法。计分卡是年度审计业务滚动计划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是根据“组织发展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和年度部门预算确定的绩效指标设立,旨在使审计组织能够随时掌握和关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绩效。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12

首先,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式,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观念和意识。一是树立大局意识。要紧紧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为经济发展服务这个主题,以改革发展稳定为大局,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确定为审计重点。二是树立服务意识。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正确认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立足监督,搞好服务,把审计监督寓于服务之中。三是树立创新意识。要打破传统思维方式,不断推进审计工作创新,用新理念谋求发展,用新思想破解难题,用新机制营造环境,用新举措积极作为。

其次,要明确审计工作重点。一是要监督各项宏观调控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二是要揭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民生改善,建设和谐社会;三是要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促进依法治国和反腐倡廉;四是要揭露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问题,促进问责制的健全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五是要揭示乱收费、乱罚款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确保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六是要发现体制和制度性缺陷等问题,促进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健全法制。

二、注重实效,准确掌握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的关键因素

我国的国家审计尚处在综合审计向绩效审计过渡阶段,即从“裁判员”向“教练员”过渡阶段。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应准确掌握以下几项关键因素:

一是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国家宏观经济和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要了解和掌握经济环境和经济政策,围绕国家经济工作中心、当地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重点及对审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围绕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只有这样,我们的审计产品才有意义,才能被党委政府和社会所接受,才能正确处理好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才能充分体现审计最终目的,才能逐步与国际接轨,实现 综合审计向绩效审计过渡,即从“裁判员”向“教练员”有效过渡。

二是要准确掌握审计对象情况,实现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一方面,通过审计对象调查,准确掌握审计对象总体情况、资产状况和计算机应用情况(如:有的银行应用unix或linux系统,有的医院应用dos系统),特别是准确掌握同行业审计对象的资产、负债等重要经济指标合计情况及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分析出审计查出的问题占该行业全部审计对象的比重(即:相对数)、问题的严重程度、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以及审计对象应该承担的人员状况,为审计对象减员增效提供依据,便于党委和政府宏观决策时参考使用。

另一方面,每年审计结束后,应将被审单位的有关数据以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附加信息录入审计对象资料库,使资料库逐年更新完善,同时应注意统计部门审计对象普查工作情况,实现审计对象数据库管理与统计部门审计对象普查数据库的软件接口,从而基本保持审计对象数据新鲜状态,相对实现了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

三是科学确定审计覆盖面。由于审计力量不足,不能实现每年对所有审计对象全部审计监督一遍。特别是我国审计正处于转型期,按照审计署“20__-20__五年规划”要求,要科学确定审计覆盖面,依现有力量,有计划安排审计不同重点行业和重点资金,针对财经违纪问题高发区域,要在一定时期内将全部审计对象审计一遍,基本掌握全部审计对象资产、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问题,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准确掌握审计资源。审计资源可分为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要掌握目前审计队伍中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审计队伍的思想状况,认真分析审计队伍可分成多少个审计组、哪些人可以担任主审、哪些人原则性和事业心比较强等。同时也要掌握应用计算机进行审计操作技能情况,掌握 目前计算机及辅助审计软件等配置情况,更好地确定每年审计项目计划数量和预期审计质量,达到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目的。

五是加强“审计产品”应用和转化。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时,要明确审计结束后应形成几个“审计产品”,解决哪些问题。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要清楚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如何应用,审计结果是否公开,运用哪种宣传载体宣传,是否把审计成果变成政府决策行为,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改善管理,完善政策法规,规范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的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程序

在现行经济体制下,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应当遵循一定的编制程序,做到征求意见到位,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完整性,避免随意性。一般情况下应当遵循“两下两上”原则,下面以省级审计机关为例进行说明:

(一)自上而下提出审计工作设想。根据国家经济工作中心、党委和政府工作重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审计对象情况和现有审计人力和设备资源等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提出切实可行的下年度审计工作设想,使下级审计机关或本级各部门在编报下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时有所遵循。

(二)自下而上逐级编报审计项目计划草案。下级审计机关或本级各部门依设想内容和要求,参考上年工作情况,对重要项目进行分析、综合平衡,结合干部业务素质及审计对象、审计类型等情况,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本着留有余地的原则,具体编报出本地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上报审计审计机关。

(三)自上而下逐级下达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指标。上级审计机关根据下级审计机关及本级各部门上报的审计项目计划草案,经充分讨论和综合平衡,征求财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后,制定本级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再征求政府主管省领导的意见,如:吉林省审计厅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需征求省长和各位副省长意见后,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才变成审计项目计划下发。

(四)自下而上上报完整、详细的审计项目计划备案。下级审计机关或本级各部门根据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指标,把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授权审计项目的被审单位明细、计划完成时间、项目级次、审计内容等全部列入计划,形成正式文件,上报上级审计机关,作为年终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四、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确保审计质量

制定全面完整的审计项目计划是为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 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后,下级审计机关或本级各部门应及时采取会议传达、目标分解、信息宣传等方法贯彻落实。按项目计划明确要求,进行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审计组。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依审计种类、任务繁简及有效工时,分配任务。审计组具体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审计项目计划完成质量。

在审计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做好跟踪检查。做到月小结、季通报、年终考核。下级审计机关或本级各部门每月要上报一次计划进展情况,每季应进行一次小结,总结前一段工作情况,指出问题,明确下一步要求,确保审计计划全面完成。年终要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严格考核,实行末位诫勉谈话制度。上述“月小结、季通报、年终考核”的管理方式,待 “审计项目管理软件”开发应用时,即可实现从“审计对象、审计人员、审计计划、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审计日记、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影像格式)、相关法规、进展情况、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信息、综合报告、统计报表、审计档案”等一条龙动态管理,供相关人员随时掌握审计项目动态情况。

年度审计项目下达后,一般不应变动,确需调整的单位要提出申请,阐明变动原因和具体户数及变动后被审单位名称等报上级审计机关。经上级审计机关研究后,下达计划变动通知书,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增强审计计划的严肃性、促进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五、强化管理意识和宏观意识,不断完善审计计划管理制度

审计项目管理是个宽泛的概念,内涵和外延尚未界定,笔者认为该项工作不仅是计划管理人员(计划处)的事,应是审计全体人员共同的义务,广大审计人员要树立管理意识和宏观意识。

(一)制定审计项目计划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坚持依法审计、依法监督原则。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依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做到程序规范,证据可靠,结果准确,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评价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克服就事论事和“一刀切”的做法,以“三个有利于”分析处理问题。三是坚持一切为了发展的原则。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审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树立“围绕发展搞审计,搞好审计促发展”的指导思想,自觉把审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中,找准审计监督与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做到审计工作与经济建设同频共振,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篇13

计划监督是人大经济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与预算监督相比,受到的社会关注较少,走过场多,督促落实少的问题更为突出。文章拟对制约人大计划监督工作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做初步探讨,以促进这方面工作的完善与发展。

人大计划监督工作概述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划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客体是本行政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五年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以下统称为“计划”)。在表现形式上,计划草案主要以表格、数字的方式体现,描述了未来一段时间内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失业率、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指标的预期值,除了计划草案外,还另附政府关于编制计划草案的说明。

人大计划监督的主要职责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和批准计划草案及其调整。根据监督法,人代会举行的一个月前,政府将计划草案报送本级人大常委会。人代会在会议期间对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并表决。计划批准后,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政府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样,五年规划经过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也要提请审批。二是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对于年度计划,分为半年和全年监督两种。在年中和下一年年初,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告上半年、上一年度的执行情况,常委会对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审议,交政府研究处理。政府再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做出书面报告。同样,五年规划在实施的中期阶段,政府也需要将中期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务会审议。

多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认真开展计划监督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计划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深度不够,监督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制约人大计划监督工作的主要因素

长期存在的认识偏差。部分同志包括人大工作者自己对计划审查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思想倾向:

一是畏难情绪。计划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包含了社会经济主要领域的关键指标及相关产业的重要数据,受关注度高,比较敏感。更为尴尬的是,计划草案往往先提交同级党委委员会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提交人大审查。不少人大工作者认为在现有政治格局和权力架构之下,对已由党政机关尤其是党委决定通过的计划草案,任何评论和质疑都是不合适的,会被认为是不够尊重党委、政府,也有争权之嫌。因此,不少人内心里认为计划审查监督工作只不过是搞搞形式,走下过场罢了,没有必要较真①。

二是无用论调。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越来越突出,这使得一些同志对计划产生了一些模糊认识,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弱化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计划性,也有人认为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在内容上相近,提出计划可以并入政府工作报告,没有必要再经人代会的审查和批准。

对计划进行审查监督所固有的难度。第一,计划的宏观性对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提出了挑战。计划具有前瞻性、宏观性、战略性的特点,确定的是今后一段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如何实现宏观计划同实际问题解决之间的有效对应和结合,使计划既能突显重点,又避免空泛,不仅是计划编制需要解决的问题,更是计划审查监督中绕不过去的难题②。不少人大工作者在实际工作往往感到计划监督工作抓手不多,无从下手。

第二,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增加了监督工作的难度。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中国经济经历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政府职能也在逐步转变。摒弃了教条、机械、死板的指令性特征,现阶段的计划管理更宏观,更具指导意义和前瞻性③。同时,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更加复杂多元,准确研判和把握未来经济发展态势的难度不断增大。这些对人大计划监督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人大计划监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监督审查的角度、原则和策略上做出对应的调整,特别是审查思路如何把握、审查的重点包括哪些、原则和标准如何厘定、监督的具体手段方法如何,这些都是新时期开展计划审查监督工作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现有监督思路和方式的局限。一是监督思路重审批轻落实。在整体思路上,监督缺乏过程监督的思想,监督工作头重脚轻,重审查和批准,轻跟踪落实。一旦计划经过大会批准,就觉得工作已经完成大半,监督意识有所放松,至于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及最终落实的效果,长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二是审查监督手段单一固化。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监督的手段并不少,比如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特定问题调查、听取专题报告。如果能综合运用这些手段,必然有利于推进计划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实践中创新突破较少,主要还是通过会议的形式,组织代表、委员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报告,进行交流讨论,形成并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

由于组织形式的局限,这种传统监督方式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一是,计划审批一般采取的是一张大表,一揽子审查、一次性通过的形式,尚未建立分类讨论、分项审议、逐一表决的程序安排,监督无法深入,很难做细。二是,会期只有十多天或几天的时间,在议程多、任务重、会期短的情况下,人大代表很难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难以提出高质量的审查意见。三是,计划编制过粗、说明解释较少,一些指标不够全面,部分统计数据不够准确,代表们据此难以判断经济的运行效益到底怎样,这也都使得监督决策缺乏详实、准确的参考和依据,影响审议效果。

经济工作问责机制的缺位。探究影响人大计划监督工作实效的本质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我国尚未建立经济工作问责机制。对于计划目标没有实现的、偏离计划指导思想和方向的,或者没有落实人大监督意见的,到底谁来负责,负什么责任,承担什么后果,都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这严重损害了监督工作的震慑力,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在以往的实践中,一些领域的计划指标并没有按照计划安排如期按质完成,但是事后并没有看到哪一个部门主动站出来,对此做出解释,也没有看到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做出汇报说明,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没有强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保障,计划指标就只是一纸空文,计划指标的执行落实就无从谈起。

改进和完善人大计划监督工作的建议

进一步认识加强计划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新时期加强计划审查监督工作仍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不澄清模糊认识,势必会对计划审查监督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一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宏观调控在现代市场体系中下仍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现阶段,必须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不断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④。作为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手段,计划承担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挥棒的职责,通过编制科学的指标体系,可以有效弥补市场调节手段的局限和弊端,有利于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稳定市场预期,最终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因此,各级权力机关应认真行使职权,切实加强计划审查监督工作。

二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需要。人大计划监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主政治活动,是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的主要途径⑤。在计划编制阶段,通过组织周密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民主科学论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广泛采集民意、集中民智,促使计划编制更加符合党的路线政策,更加符合当今的发展实际,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执行落实环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增强对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公开计划执行情况、加强代表议案办理等方式,确保反映人民要求、体现人民意志,保证人民权益的各项指标和政策,最终能够得以全面完成和正确实施⑥。

加强计划审批监督的法制建设。虽然,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对计划监督工作做出规范和指导,但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后,发现目前的规定比较分散模糊、不少问题有待于明确,不少细节有待规范,整个计划监督尚未形成一个全面完整清晰的制度体系。一些地方人大进行了一些探索与尝试,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容易出现随意性大、不规范的问题。

提高计划审查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必须要以法制化为引领,在立法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可参照预算监督法,汲取借鉴近几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计划审查监督工作的实践探索经验,制定《经济监督法》,并设专章对计划的审查监督工作进行规范。或者先出台计划法或规划法,对计划的法律效力、监督落实等问题做出规定,以便于更好地开展计划监督工作。

立法需要明确三方面问题:一是明确计划审查监督的效力,明确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这一点对于增强计划工作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至关重要,也是提高计划监督实效性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二是强化持续监督的意识,将计划的执行情况与批准,与跟踪监督、绩效评估、经济问责结合起来,构建三位一体,更为全面、严格、有效的工作格局和制度安排。三是明确计划审查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对计划的编制、执行及调整,重大经济事项、重大项目等的监督程序和方法做出更加具体、操作性强的规定。只有约束有力、权责明晰,操作有据的立法,才能更好地指导和规范计划监督工作。

改进审查监督工作的方式。改进审查监督工作需要开拓思维,把计划监督工作放在经济监督工作这个大的工作格局中,把会前、会中、会后的审查监督作为整体考虑,把调查研究、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手段与听取审议结合联动起来,努力开创新的工作局面。一是会前提前介入,做好前期准备。人代会和常委会上的审查时间有限,要审好计划,必须将工作重心前移,做好计划的初步审查工作。通过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专家论证会、组织专题调研活动等手段,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做好基础性的研究分析,增强科学预判经济走势的能力,做到心中有数。二是科学筹划会议的组织形式,提高会议实效。各级人大在实践中都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适当增加会议时间,留出专门时间供代表研读计划草案和相关报告。再如,安排政府在审议前对计划草案进行专题解读。在人代会审议中,可探索推行分项审议表决制度,对其中某一项进行专门审议、逐项表决,强化审查力度⑦。三是会后加强会议成果的转化和跟踪监督。计划监督工作要克服“上会一通过,工作画句号”的思想,应按照相关要求将人大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政府研究处理,督促政府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并结合预算监督和立法工作,选取一些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座谈等活动,用活、用好监督手段,增强监督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提高审查监督的质量和水平。计划监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必须在提高监督质量上下大力气。一要明确编制计划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是计划的主线和灵魂,它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计划作为的宏观调节手段是否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而,在审查监督中首先要看编制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否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否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是否摒弃片面追求产值速度,盲目铺新摊子的老路子,是否把指导思想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和质量、改善和加强民生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二要有的放矢,紧紧抓住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步增加对重大项目安排及实施情况的专题审查力度。三要注重执行和落实。一个完整的计划,除了要有好的思路和鼓舞人心的指标外,还必须有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这就要求政府关于计划草案的报告必须侧重计划的落实与执行。在审查计划时,要重点对比每个指标是否在政府报告中有相应的工作安排和配套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是否切实可靠能否落到实处⑧。四要提高监督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加强财经委的自身建设,提高有关专委会组成人员构成中的专业人员的比例,加强经济形势分析方面的日常专业培训。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其他相关专门委员会在计划监督中作用,邀请专家顾问、咨询机构、学校科研参与审查监督工作,借助“外脑”,弥补人手有限、审查力量薄弱的问题,吸取更多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结语

提高和完善计划监督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而富有开创性的工作。它涉及观念的转变、法律制度的完善、监督机制的优化、监督手段的改进,也有赖于监督主体监督能力的不断提升和被监督者自觉性的逐步增强,在这方面,我们不能期望一蹴而就,但更不能等待观望,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做出实实在在的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

【注释】

①张玉民:“人大计划审批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人大建设》,2001年第12期,第28~30页。

②吴元增:《我在人大十年》,北京:红旗出版社,2012年,第155~158页。

③周同跃:“试析国家权力机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时代主人》,2005年第10期,第33页。

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⑤叶春涛:“地方人大对政府工作监督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分析”,《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第88页。

⑥陈斯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概论》,北京: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08年,第288~2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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