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制度实用13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1

(三)公可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条 资金筹集管理:

(一)本公司筹集的资本金为国家投人的国家资本金;本公司所属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为本公司的法人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

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资,应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除实收资本外,还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属企业,通过负债方式筹集的资金,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1.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其中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等负债,应由销售或营业部门负责,财务部门积极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负债则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各部门自行筹措的短期经营性借款,除总经理批准的以外,财务部门不负责偿还。

2.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均由总经理授权,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

财务部门在筹措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负债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及财务风险等情况。

第三条 货币资金管理:

(一)货币资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

2.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须先通过经办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然后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3.对零用现金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

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______元经销部______元综合部____元

工程部______元办公室____元

(1)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从备用金中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单项在1000元以下的用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

(2)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规定的审批人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用款部门在购置物品经验收或付费等手续办妥后,应及时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审批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一致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3)审批权限规定:

①________元以下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②________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③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④________元以下办公性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⑤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批准,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二)现金管理

1.所有现金业务收人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所有支付的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人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据实写明用途。

2.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性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款项。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批准。

3.库存现金限额为________元,每日的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三)银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支票和财务专用章,必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个人包办。

2.必须按顺序号签发支票。签发支票在支票备查薄上签名登记。

3.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出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4.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如确属需要,也要填写签发日期和款项用途,并规定最高限额。

(四)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1.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选择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证金等结算工具。

2.及时办理结算,对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

3.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五)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要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要结出余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每日核对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每月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调节相符。

第四条 对外投资管理:

(一)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必须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进行,并由总经理授权负责长期投资项目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对外合资合作参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海关、工商、税务等手续。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业务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薄。冷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尽快登记于企业名下,不得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业务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对所属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投资和收益检查工作。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也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作出处理决定。

5.公司所属企业因故撤销、合并、出让时,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该项业务。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2.有价证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列亏。如出现较大亏损,公司可委托会计事务所对该经营项目进行审计。

(三)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人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确性。

第五条 销货与货款管理:

(一)企业的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销售或营业部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二)销售或营业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销售或营业收人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三)销售发票由财务部门专人登记保管,领发给销售或营业部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四)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门应将销货发票与销货单、订货单、运(送)货单相核对。

(五)由销货或营业部门制订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监督。

(六)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补件等三包事项,同样通过销货或营业部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或转账等手续。

第六条 购货与付款管理:

(一)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请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

(二)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讨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三)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批准。

(四)所有购货业务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就地就近。

(五)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有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六)购货付款手续,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均由供应部门办理,按规定财务部门办理请款付款手续。

(七)到货验收后,由供应部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八)财务部门将从仓库签收的一份验收单与供应部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一份验收单进行核对,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条 生产成本与费用管理:

(一)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门和财务部门及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节约消耗,减少费用,降低成本。财务部门应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计划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三)加强人事和工资的管理,严格考勤,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四)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是否合法合理。

(五)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六)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符合规定。

第八条 存货与仓库管理:

(一)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搞好有关基础工作,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二)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基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三)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即期末存货没有明细账面余额,是通过实地盘存来确定期末存货,其本期耗用或销售成本,按下列公式计算: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十本期购货成本一期末存货成本。

(四)存货计价方法: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五)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管理。

第九条 工薪与人事管理:

(一)职工的移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事部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门和员工所在部门,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工资的依据。

(二)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并根据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三)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劳动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门扣款。

(四)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由代领人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门的待领工资,记人其他应付款账户。

(五)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费,按职工类别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条 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管理:

(一)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人销售收人、运输收人、营业收人、经营收人,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要能反映出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

(二)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人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三)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实事求是。

(四)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五)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六)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董事会审议后依次用企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弥补。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为本公司工程部门(或公司指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为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二)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主管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三)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主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门审核后作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 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__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人/应收账款平均余额__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__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__100%

6.资本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__100%

7.营业收人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人__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__100%

(二)分公司和所属企业内部,可实行分部核算。自定目标,核定收人,控制成本,提高效益,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自定财务和效益考核指标及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

(一)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和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审计。

(三)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必要,可随时对所属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2

(一)报酬契约动机

不论薪酬是与业绩挂钩,还是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相联系,还是由控股股东发薪,用来反映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会计盈余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

另外,报酬有显性报酬与隐性报酬之分,前者即为公开的年薪,后者则多指非金钱的好处,如声望、政治前途、公款消费的机会等,尤其当上市公司是国有股占控股地位的时候,薪酬制度与人事制度缠绕在一起,对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而言,声望和政治前途也许是他们更为看重的报酬。当然,这些隐性报酬与公司业绩呈正相关,而评价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是会计盈余,故在隐性报酬的驱动下,上市公司管理层也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

在中国特有的额度制下,仅有少数企业可以获准发行股票,并且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因素。故为了取得上市资格,公司有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尤其是经营业绩不佳的公司,通过某种手段获得了上市资格,更需要通过盈余管理来获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另外,一旦获准发行股票,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又会直接决定或间接影响股票的发行价格与股票的顺利发行,盈余管理显得更为重要。财务包装作为公司在IPO之前的一个重要环节,公司完全有机会在财务包装的过程中进行盈余管理。

(三)配股动机

中国上市公司取得上市资格后,最大的受益是能从证券市场上直接融资。尽管证监会制定的配股政策有一演变过程,但始终包含着对会计盈余指标的要求。

配股价格的高低关系到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的数额以及顺利与否。业绩优良公司的配股价格无疑可以定价高一些,配股成功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为了提高配股价格,上市公司也会进行盈余管理。

(四)防亏或扭亏动机以及保牌动机

上市公司一旦带上ST的帽子,筹资难度就会加大,资金成本也会上升,甚至暂停上市,在壳资源珍贵的情况下,意味着壳资源的丧失。所以第一年亏损的公司,扭亏或防止连亏是重要目标,若扭亏无望导致第二年亏损,第三年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亏损,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产生。

(五)银行借款动机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企业间接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直到上市后开辟了直接融资渠道,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才有所降低。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行,各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意识普遍加强,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无疑是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因为是中国企业中的佼佼者而被选中上市的,故相对于非上市公司,更容易拿到银行贷款。但对于扣上ST帽子的上市公司以及亏损公司而言,取得银行贷款则要困难得多。另外,这些亏损公司或ST公司直接融资已不可能(不能满足配股要求),故从筹资角度考虑,免亏或避免跨入ST行列是经营业绩不佳公司的首要目标,盈余管理则是实现其目标的重要手段。因而银行借款动机只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间接动机,且出于此动机的上市公司数目较少,多为业绩不好的上市公司。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涉及到责任的交接和奖金等报酬的确定,管理人员有可能利用职位便利进行盈余管理。

(七)市场动机

市场动机包括:1.改善二级市场形象。证券市场上,现任的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清楚公司资产的质量和发展前景,相对于潜在的投资者而言,他们拥有内幕信息。通过盈余管理,释放出业绩良好的信号,以达到改善二级市场形象的目的。2.便于二级市场炒作。中国股市发展仍处于不成熟阶段,二级市场投机盛行。上市公司和机构投资者串通,通过盈余管理将利润做高,股价同步炒高,再借新制度实施之际,将以前有水分的利润挤出来。3.为购并增加筹码。由于上市资格的不易取得,众多的非上市公司试图通过购并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购并谈判中最关键的是购并价格,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无疑可以卖一个好价钱。故上市公司有可能为购并增加筹码而进行盈余管理。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

在中国特定的制度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多样,本文主要讨论会计管理手段,即上市公司依靠自身力量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及空白规范领域进行的盈余管理。

(一)应收账款管理

由于新制度给予上市公司坏账核算方法的选择权,盈余管理的空间加大;另外,应收账款与公司的销售收入密切相关。在经济环境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赊销政策(包括信用期,折扣率等)的放宽或收缩,无疑会影响到销售收入的变动,自然也会引起利润的波动。这属于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很难被外部信息使用者察觉。

(二)存货管理

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避免了残次冷质存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长期挂账的做法,能有效地降低公司资产的经营风险,但也带来了新的盈余管理手段。

(三)折旧管理

上市公司只需要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就可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由于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一般比较大,想在折旧上做文章的也多,因此,每年注册会计师在对公司固定资产科目进行审计的时候,主要关注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和估计是否变更,并对折旧额进行测试,防止公司多提或者少提折旧来调节利润和资产。如今,新准则要求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及预计净残值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只要与原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并且调整的方法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用追溯调整。因此,上市公司只要找到证据证明其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原估计有差异,就可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业绩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四)长期投资管理

上市公司可以利用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的变更来进行盈余管理:在子公司亏损时多采用由权益法向成本法变更,而在子公司盈利时实行由成本法向权益法的变更,从而增加公司的账面利润。

(五)不良资产管理

公司的资产中,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及待处理财产损失基本上不具备盈利能力,资产的质量较差,这四个项目统称为不良资产。其中,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的账龄已远远超过正常的信用期,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具有潜在亏损的可能;待处理财产损失是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的盘亏和毁损,其经济实质是经营过程中已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根本不可能为公司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若处理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和待处理财产损失,必然引起当期利润的下降。上市公司出于某种动机意图增利时,往往将上述两者不予处理,仍放在资产负债表中,此种做法也称潜亏挂账。潜亏挂账多为濒临亏损的上市公司和扭亏的公司使用,以达到当期增加利润的目的。

(六)各项准备管理

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均无确定标准,这些成为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新兴手段。

(七)借款费用管理

新《借款费用》准则给公司进行借款费用盈余管理指引了道路。新准则规定,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许计入资产。根据新准则,公司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例如,企业如欲提升业绩,需要扩大利息资本化范围,则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使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计入资产的要求,另一方面,将已完工的固定资产长期作为在建工程核算,这样既延长了利息支出计入资产的时间,又减少了折旧的计提,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八)其他业务利润管理

其他业务利润是从主营业务以外的营业活动中取得的,其金额一般小于主营业务利润。但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其他业务利润在利润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日趋上升,某些上市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甚至是主营业务利润的若干倍,其他业务利润正成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

(九)营业外收支管理

营业外收支是与经营活动无关,且不经常发生的利得或支出。营业外收入多源自于出售或转让固定资产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债务担保支出正成为营业外支出的内容之一。由于担保负连带责任,债务人若无力偿还,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其再向债务人追偿。但鉴于债务人本身财务状况不佳(不然何以会无力偿债),担保人代替偿还的款项的收回性值得怀疑,这也往往取决于对债务人偿还能力的判断,并进而决定这笔债务担保支出是进入“营业外支出”还是“其他应收款”。由于涉及到判断问题,上市公司有机会进行盈余管理以实现其目的。

(十)研发费,广告费,资本支出管理

这三项支出不但金额较大,而且均真实地影响公司的经营。故对这三项支出的管理属于真实盈余管理。减少这三项支出将增加公司当期利润,但潜在地损害公司将来的竞争能力,相对于披露盈余管理而言,成本高,公司必须在短期和长期利益中均衡。真实盈余管理很难被察觉,但中国上市公司研发费普遍不高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随着上市公司广告费投入的日趋增加,广告费的摊销将出现创新。

(十一)潜亏挂账管理

中国上市公司往往将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处理财产损失等潜在的亏损资产长期挂账,待时机成熟,进行一次性处理,这种方式也称为大清洗,多用于上市公司的亏损当年。潜亏挂账处理的另一方式是利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往往在股份制改组、对外投资、租赁、抵押时,通过资产评估,将潜亏确认为评估减值,冲减“资本公积”,从而实现盈余管理目的。

(十二)无形资产管理

新准则一改旧准则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则,新《无形资产》准则将企业的研发划分成两个阶段,并允许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即将开发支出归入无形资产中定期进行摊销,和以前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相比,大大降低了对当期利润的冲击。因此,允许开发支出资本化无疑会增加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利润调节空间。虽然新准则对公司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区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将很难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因此,公司如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也就决定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从而达到了操纵业绩,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再者,新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再仅仅局限于直线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因此,企业可能会通过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或方法来进行盈余管理。通过减少摊销年限和加速摊销来提高公司的业绩,或者以相反的手法来降低业绩,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十三)债务重组或非货币易管理

新债务重组或者非货币易准则可能使公司盈余管理成本降低。原《债务重组》准则不允许债务人将债权人的让步确认为重组收益,《非货币易》也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确认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而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交易将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确认重组收益、非货币易中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资产并确认置换收益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者配股的需要,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或者与上市公司以优质资产换劣质资产的非货币易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此外,对于公允价值的确认问题也是一个操纵点。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是在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则是一个难题。

(十四)应计项目管理

现行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理论,虽然较好地解决了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问题,但产生了很多待摊项目和应计项目,企业可以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和递延确认费用来调增利润;反之推迟确认收入,提前确认费用以降低当期盈余。随着现代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性的增加,应计项目的确认将具有更大的弹性,从而给盈余管理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3

激励与约束是企业所有者为取得收益最大化将企业委托给经营管理者后,为使经营者趋向符合所有者目标而采取的两个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措施。对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就是激励约束主体根据国有企业的目标、国企高管需要及其变化趋势,采取措施,满足其合理合法的需要,并予以强化,限制其非正当性需要,以引导国有企业高管朝着所有者期望的目标努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激励或约束之间做好平衡。只有把二者很好的结合起来,才能调动国企高管的积极性,并与所有者利益一致,实现企业有效经营和监管。

二、我国国企高管激励与约束机制存在的缺陷

第一,国企高管由政府选拔和组织任命的弊端。国企经营者由政府官员选择和组织任命,决定了经营者的选择可能是无效或者低效的,政府官员有选择经营者的控制权,但没有相应的收益权,有权选择高管人员却不需为此承担风险和责任,他们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发现和任命有能力的人当国企高管。同时,依据个人偏好和个人关系选拔经营者,导致一大批具有领导才能和企业家精神的潜在优秀企业高级管理者将被拒之门外。

第二,在职消费不规范,隐性收入不明确。国有企业改制后,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股东大会、监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制衡机制不健全。而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企业激励机制不够,约束机制更差。职务消费与自我消费界限不明,而隐性收入也因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大量存在,如自利交易、提拔职员所得好处等。由于经济收入属于个人隐私,监督亦有困难,有时很难确定国企高管们到底拿了多少酬薪。

第三,国企高管薪酬的制定存在弊端。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绝大多数是企业自己定,主管机构审批,其中的决定性意见出自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现在,一般国企经营者薪酬制度的设定和执行往往是在国企高管的参与下进行的,缺乏制度的客观性与公正性。而且由于企业制度的不完善,一些参与决策的其他人员,也都不是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参与制定薪酬制度的过程中,缺乏科学性。

第四,国企高管薪酬考核绩效体系不健全,约束不力。我国国有企业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已经多年,真正通过绩效考核达到预期目的的企业较少。绩效管理重要目标在于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然而很多国企在这方面的工作开展较为薄弱,往往将考核置于表层,没有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人员的职位变动紧密结合,而且与薪酬升降的关联度较小。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考核价值也被贬低,薪酬激励效果无法实现。

三、完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的思考

第一,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功能,落实监事会职能。国企高管薪酬畸高,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因此,国企法人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应当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对薪酬制度设计与考核负责。对国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结构界定,可以包括企业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企业的员工代表、独立董事、外部咨询顾问等,但是不应包括管理层人员,独立董事必须保持较大的比例。

第二,深化国企改革,发挥竞争机制在国企高管选聘中的作用,实现市场化的薪酬管理制度。国企高管市场化的薪酬要与市场化的经营者选拔任用机制相配套,市场竞争的历练是优秀经营者产生和成长必不可少的途径,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发现和选拔合格经营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聘原则,通过职工民主选举和国资委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充分挖掘利用国有人才资源。推行社会招聘的选任方式,实现经营者的市场化自由流动,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适合于企业家成长、发展的环境。

第三,建立多元化薪酬制度设计和完善的业绩考核体系。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基本工资、年度奖金、持有股权和股票期权等多种薪酬方式,有步骤地推进薪酬制度的完善。建立健全科学业绩考核体系,要明确界定高管经营业绩考核内容,确定科学的评价指标及其体系,增加对国企高管工作业绩方面的评价力度,将考核结果与薪酬紧密挂钩,提高可信度,加强对国企高管的经常性考核监督,把政府监督考核与企业内部业绩考核联系起来。

第四,健全薪酬监管法规政策体系,要严格执行现行薪酬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规定,进一步做好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国企高管职业风险制度,强化国企高管责任意识,要让高管真正走入市场,去承担市场风险,并逐步形成国企高管是的市场声誉。建立高管职业风险制度,让国企高管真正承担经营的责任、风险和损失,同时享受经营的收益。使国企高管更多的从国企的利益出发,认真经营企业。

从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的制衡机理来看,要想使企业高管人员努力发挥自己的才能为企业创造最大效益,除了采取正向的激励措施也要采取反向约束机制,这些都最终有待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完善,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实施,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作,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化市场化,才能使高管薪酬日趋合理。当然这也需要国家干预措施及法律规制的辅助。

参考文献

[1]张玉清,李春玲.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4

在过去20多年间,民营化运动席卷全球。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转型国家在内的众多国家都进行了民营化的尝试。国际经验告诉我们,若设计和执行得当,民营化确实可以带来政府、企业、消费者和投资者四方共赢的局面。但民营化运动也出现了不少失败的例子,尤其是在独联体国家和部分拉美国家。这充分说明了民营化运动本身的复杂性,它是整体经济转型中一个较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别是民营化需要因地制宜,要有宏观经济环境和法制基础相配套,只有这样民营企业才可在适宜的环境中发挥其特长。

目前学术界已开始重新评估民营化运动,着重考察如下两大问题:第一,民营化运动的先决条件和优先次序是什么?第二,民营企业绩效是否果真优于其它类型的企业,业绩优良的决定性因素是什么?这两大问题的探讨将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民营化运动的了解。

众所周知,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是经济改革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里民营化运动的先驱者,也是最成功的国家之一,有着丰富的经验,是研究民营化效应理想的案例。从整体来看,中国民营企业的绩效表现平均优于国有企业,但问题是,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良莠不齐。那么到底是哪些企业在绩效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到底是哪些因素对这些企业的绩效起决定性的作用?人们一般认为,上市公司是从众多优秀企业中精心挑选出来的,民营上市公司尤其如此。但是即使是就民营上市公司的绩效而言,也是存在争议的:谢百三、谢曙光(2003)实证研究发现,中国民营上市公司整体绩效很低,绝大多数没有投资价值。他们进一步解释说,表面上看,这似乎与非国有企业效率较高的传统观点矛盾,而实质上其原因在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的根本缺陷:股权分裂制度。他们的结论表明,有关部门恢复实施国有股向民企和外商转让的政策目标根本无法实现,反而有国有资产与民族资本严重流失之虞。张俊喜、张华(2004)以沪深两地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首先比较民营上市公司与非民营上市公司在经营绩效上的差异,然后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深入分析导致这一差异的主要原因,总结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和规律。他们的研究发现,民营上市公司在运营状况、赢利、资本结构和市场评价四大绩效方面的表现都优于非民营上市公司。他们认为民营和非民营上市公司在绩效上的差异主要是由其公司治理机制效率的差异造成的。他们采取严格的计量回归方法进行直接和间接的经验检验,发现民营上市公司在股权集中程度、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约力、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和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例四大机制上都较非民营上市公司合理及有效。

我们不想去争论民营上市公司的绩效究竟是优还是劣,也不想去争论其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真的较非民营上市公司更为合理和有效。其实,目前已有大量研究发现,即使是从形式上看较为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也并没有发挥其理论上所具有的公司治理效应,如上市公司虽然已建立起形式上十分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公司治理机制,但股东大会成为“大股东会”、董事并不“懂事”、独立董事只是充当花瓶和摆设的情形比比皆是。因此,我们将抛开以上争论,对民营上市公司目前所经常面临的公司治理问题(或称委托问题)和常用的公司治理机制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检验这些机制所真正发挥的作用如何,即检验这些公司治理机制对解决这些公司治理问题,从而改善公司绩效的实际效应——这被我们称为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治理效应。

二、民营上市公司成本问题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基本理论分析

1.成本问题

Berle&Means(1932)开创了公司治理的研究,他们认为现代公司中存在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Jensen&Meckling(1976)将这一观点发扬光大,认为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和由此产生的成本是现代公司的根本弊病。随之而来的研究都遵循这一思路,对公司治理的各个机制做了广泛、深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众多研究发现,解决股东与管理层之间成本问题的最有效方法是使股权相对集中(Shleifer&Vishny,1997)。然而,随着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人们逐渐意识到另一种成本的重要性,即控股大股东和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当大股东的利益与小股东的利益不一致时,很有可能出现大股东为自身利益而牺牲、侵害小股东利益,这被称为“隧道行为”(LaPorta等,1998;Claessens等,2000;Johnson等,2000)。

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来说,上述两种成问题均有存在的可能:

(1)第一种成问题

大部分学者都认为,民营企业要发展壮大,不走出家族化管理是难以具有竞争力的,但在现实中当民营企业主将经营管理交给外人(职业经理人)时,由于缺乏可信赖的职业经理人,大量的资产被偷窃,企业主只好从“任人唯贤”重回“任人唯亲”。企业主缺乏可信赖的职业经理人的原因固然在于中国缺少职业经理人阶层,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民营企业缺乏对外人的信任机制。储小平(2002)发现企业主不会轻易地让非家族成员的经理掌握较全面的信息,因此导致两种情况:其一,非家族成员经理由于没有掌握企业全面信息而影响其效率的发挥;其二,当非家族成员经理一旦获得信息,可能最后另立门户。因此,民营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委托问题,储小平和罗头军(2001)也发现私营家族企业的成本特别高,在家族式管理转向专业化管理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内的委托链条拉不长,企业竞争力受到抑制。目前我国的民营上市公司一方面仍难以摆脱家族控制的弊端,另一方面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委托问题也日益现象(苏启林、朱文,2003)。

(2)第二种成问题

在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当一个或少数几个控股股东直接控制上市公司时,它将面临所有权与经营权有限分离所造成的作为委托人的管理者的问题(特权消费)。我国大部分的民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并非直接控制上市公司,而是通过一个由控股股东控制的控股集团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当控股股东对控股集团的所有权小于100%时,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开始分离,控股股东拥有控股集团的所有权越低,它就可以用越少的现金流控制上市公司,这样控股股东成为市场上越多中小股东的人,对中小股东剥削的动机越强,因此控股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程度越大,其所带来的问题也越严重,上市公司的价值也就越低。张华等人(2004)考察了我国民营上市企业所有权、控制权以及二者的分离对企业的影响。他们发现,民营上市企业的最终控制人大多采用金字塔方式从而以用较少的投资控制较多的股份,与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严重的东亚地区的其他9个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民营上市企业的两权分离更大,两权的分离造成了企业价值的下降。

2.公司治理的机制

公司治理则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和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此来克服上述的成本问题,其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企业财富创造的最大化,从而保证公司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其框架如图1。

图1公司治理的一般框架体系

公司治理机制是公司治理主体作用于公司治理客体,以发挥治理作用的机理、运行方式和途径。按照其发挥作用的机理不同,将其划分为基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机制、基于市场的市场治理机制和基于社会环境的社会治理机制。内部治理机制主要通过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起作用,其发生作用的基础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市场治理机制通过公司控制权市场、债务市场、产品市场、经理市场等起作用。社会治理机制通过根植于人们价值观念的一个国家或公司的传统文化、法律规范等起作用。各种公司治理机制不仅在功能上相互补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替代,后两种治理机制在一定情况下,可转化为内部治理或通过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起作用。

三、民营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及其分析指标

如前所述,我们将公司治理机制划分为内部治理机制、市场治理机制和社会治理机制。但鉴于社会治理机制对所有中国上市公司影响的同质性和数据采集的难度,本指标框架没有涉及社会治理机制的实证分析指标,而只是对内部治理机制和市场治理机制进行分析。

1.内部治理机制及其指标

(1)股东机制及其指标

①股东会议。股东大会是股东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最为直接和有力的手段,股东会议次数越多,会议出席率越高,股东拥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从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可能性也越大,从而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我们按下式来计量该指标:

②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该指标用来表示股权集中度。

许多公司治理的研究者均认为,过于集中的股权结构并非一种有效的机制,其原因是大股东可随意挪用公司的资源以谋求自身利益(Claessens,Djanko和Lang,2000)。但是,当控股股东所占的股份非常大时,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会逐步趋同,在这种情况下,该控股股东也许会减少“隧道效应”。同时,国际上大量的研究表明,控股股东对小股东的剥削程度与该国或该地区对股东权利的保护程度成反比关系(LaPorta等,1998)。

在中国,民营上市公司通常只有一个最终的所有者,这个所有者持有了全部股份中的绝大多数。并且,在我国股权分割以及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低下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可能利用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关联交易、内幕交易或者操纵股价等方式谋求非法或者不当的控制权收益,从而可能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丁新娅,2004)。同时,中国是股东权利保护不足的国家之一,在这种背景下,只有控股股东有能力选择以股权集中替代法律保护的不足。而外部中小股东只能选择以脚投票,卖出所持股份,但这又反过来加剧股权集中,使得控股股东可以以更低的成本集中股权。因此,在股权集中可以替代法律保护不足的前提下,股权集中可以替代股东权利保护的不足,进而提升公司绩效。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我国,公司绩效和第一大股东的持股量之间可能存在一个非线性的“U”形关系。

③股权均衡度。它是用以反映股权制衡程度的指标,“股权制衡”是指通过各大股东的内部利益牵制,达到互相监督、抑制内部人掠夺的股权安排模式,我们以股权均衡度表征股权制衡。

该指标可以衡量第二大和第三大股东相对第一大股东的势力强弱,其数值界于1-3。该值越接近于3,则股东之间越能相互制衡,但也有可能股权非常分散;股权均衡度越接近于1,则“一股独大”情形非常严重。

如上文所述,过于集中的股权结构并非一种有效的机制,于是,“股权制衡”理论被竞相提出,该理论认为我国当前应该设置多元化的股权,在股东之间形成一个制衡机制,既可以监督经理人以提高经营效率,又可以防止大股东从上市公司转移资源,形成一个似乎完美的股权制衡机制。可是,大量的调查发现,股权分散的民营上市公司中并没有产生前述的股权制衡效果,由于股权分散情况下的单个股东获得的控制权收益更高,可以更少的股权动用更多的属于其他股东的经济资源,于是反而出现了各个股东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上展开激烈的斗争,甚至不惜用暴力夺取控制权,以获取巨大的私人利益,从而损害公司绩效的现象(朱红军、汪辉,2004)。

(2)董事会机制及其指标

从理论上说,董事会是确保股东利益的重要机构,股东可以通过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属施加影响。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国有不同的历史、政治、社会、文化和法律,董事会的结构通常大相径庭。但董事会构成与公司业绩之间关系确有一定的共性,实证研究发现: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对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帮助;适当设置一定的内部董事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提升;若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即CEO)控制或部分控制了董事会,那么董事会就很难发挥独立和积极的监督作用。综而论之,很多研究都显示,最好的公司治理应该是董事会中外部人员占主导地位。据此,我们用以下指标来评估董事会机制:

①独立董事规模。

②两职设置。这是反映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的信息沟通和决策独立性的指标。

在这里,只将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同一人的情形界定为两职完全合一,而总经理同为副董事长或董事的界定为两职部分合一,若总经理未进入董事会的情形为两职完全分离。

③指定管理者。

(3)高管激励机制及其指标

对高级管理层实施的激励机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薪酬激励,一种是持股计划。

①高管人员薪酬。确保管理层能够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第一种激励机制是合理的薪酬制度。激励管理者的方法包括以股票价格的表现和各种业绩指标为基准的评估方法,虽然大多数的实证研究都受到了数据方面的限制,但仍有研究结果表明,在美国、德国和日本,管理者的薪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②高管人员持股比例。高管人员持股比例的增加,将增强他们提高经营业绩的激励和动力。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证分析表明,股东财富的变化与高管人员持股比例呈正相关。

2.市场治理机制及其指标

(1)市场治理机制

市场治理机制主要通过证券市场、资本市场、产品市场、经理人市场和控制权市场等起作用,这些市场主要通过控制权的竞争及产品的竞争来发挥作用。

(2)有关指标

对于微观主体,很难收集到有关产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分析数据。因而我们在市场机制部分只选取了流通比例、资产负债率、行业虚拟变量和国家持股虚拟变量等4个指标。

①流通比例。股权的流通性反映证券市场的效率,流通性越高,同时由于我国民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及控制权转移通常是通过非流通股的转让实现的,因而也可以反映控制权竞争的程度。从理论上看,流通比率越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也会越高,而非流通股的比例越高,控制权转移市场的作用越是有限,因而流通比率应该会对公司绩效发挥正相的作用。

②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反映债权市场对公司治理的作用,大量研究表明,负债的硬约束有利于公司治理绩效的提高(王满四,2005)。

③行业虚拟变量。我们采用行业虚拟变量间接控制了行业的竞争度。

④国家持股虚拟变量。拥有国有股意味着公司与国家政府保持着紧密地的关系,从而可能会受到政府特殊的优惠和照顾,如此将削弱了来自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外部监督力。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根据各种治理机制设置的指标度是相对而言的,有些指标可能会对几种治理机制都有所反映,如股权均衡度、所有权与控制权等指标既反映了股东机制,也反映了控制权竞争机制。

四、民营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效应及其衡量指标

我们选择公司绩效作为公司治理效率的判断标准,因为良好的公司治理特征对公司各种利益相关者能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激发其多为公司的整体利益着想,少谋求个人私利,从而会对公司绩效产生直接的有利影响,可以说,公司治理效率的高低最终会体现在公司绩效指标的高低上。

托宾Q值和会计利润率作为两个衡量公司业绩的指标,他们之间有着重要差别。会计利润率主要是反映已有的经营成果,而托宾Q值主要是反映市场对未来的预期,更多地受到市场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影响。因此,单单依赖托宾Q值来衡量公司绩效是不恰当的。我们对这两种指标同时加以利用。同时,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数据的人为影响因素较大,我们在使用被普遍重视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同时,还使用了财务综合绩效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可直接从公司财务报表中查到,托宾Q值和财务综合绩效的计算方法如下:

1.托宾Q值

托宾Q值等于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公司资产的重置价值之比。由于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重置价值的数据很难得到,因此我们参照苏启林等(2003)的计算方法:

2.财务综合绩效

考虑到目前我国股市的特点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财政部1999年公布的《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规则》,我们选取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每股净资产、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每股收益(摊薄,净利润)、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存货周转率、存货销售期、已获利息倍数、债务资产比率、债务资本比率、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管理费用率等共14个指标来综合反映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企业经营业绩在上述14个指标中都可能会得到反映,但在进行绩效检验之前必须将这些指标分别赋以权重构建综合得分模型,计算出各个上市公司的综合得分,以利于对其进行检验。在此我们采用主成份分析法和SPSS统计软件来进行处理。

五、民营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治理效应实证分析及其结果

我们将“民营上市公司”界定为境内民营企业或者自然人拥有控制权的A股上市公司,包括民营企业绝对或相对控股的上市公司、自然人作为主要发起人或拥有控制权的上市公司、在“国退民进”中股份转让尚未完成但业已实施托管经营的上市公司、已经完成MBO(管理层收购)的上市公司。依据此标准,我们对沪深两地的上市公司进行了逐一筛选,确定2003年沪深两市中共有267家民营上市公司能追索到终极所有权,其中,通过IPO直接上市的有75家,占总数的28.09%,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间接上市的有180家,占总数的67.42%,此外尚有12家无法明确其民营化的方式,占总数的4.49%。这些企业构成了候选样本企业,我们排除了一些缺乏相关数据的企业及金融企业后,最终的样本包括114家民营上市公司。样本公司的行业分布如表1所示。

表1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及样本行业分布

行业(行业代码)占比

(%)行业(行业代码)占比(%)

农、林、牧、渔业(A)1.50其他制造业(C99)0.37

采掘业(B)0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D)1.12

制造业(C)53.56建筑业(E)1.12

其中:食品、饮料(C0)4.12交通运输、仓储(F)1.50

纺织、服装、皮毛(C1)5.99信息技术业(G)11.24

木材、家具(C2)0.07批发和零售贸易(H)6.00

造纸、印刷(C3)0.04金融、保险(I)0.75

石油、化工、塑胶塑料(C4)8.24房地产业(J)7.12

电子(C5)4.12社会服务业(K)2.62

金属、非金属(C6)7.87传播与文化产业(L)0

机械、设备、仪表(C7)12.73综合类(M)13.48

医药、生物制品(C8)8.00合计100

我们利用前述样本中2003年的年度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我们还引入公司规模(公司资产总值的自然对数)指标作为控制变量。在回归分析的过程中,我们分别以托宾Q值、净资产收益率和财务综合绩效三个指标为被解释变量。而在解释变量的选择中,我们基本上对变量之间的内生性或自相关性不作考虑,同时为了比较反映各治理机制的变量的相对重要性,我们选取的系数为标准化的回归系数。

回归结果见表2。

表2民营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治理效应回归分析结果

被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托宾Q值净资产收益率财务综合绩效

系数t值P值系数t值P值系数t值P值

股东会议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方

股权均衡度

独立董事规模

两职设置

指定管理者

高管人员薪酬

高管人员持股比例

流通比率

资产负债率

国家持股虚拟变量

公司规模

农、林、牧、渔业

信息技术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

综合类0.022

-0.614

0.355

-0.238

0.031

-0.061

-0.124

0.003

0.142

-0.260

0.845

-0.094

-0.055

-0.003

-0.016

-0.054

-0.026

0.086

-0.0360.541

-2.525

1.723

-3.539

0.775

-1.363

-3.078

0.081

2.947

-3.743

20.107

-2.281

-1.305

-0.067

-0.382

-1.297

-0.593

2.219

-0.8690.590

0.014

0.089

0.001

0.441

0.177

0.003

0.936

0.004

0.000

0.000

0.026

0.196

0.947

0.703

0.199

0.555

0.030

0.3880.070

0.063

0.022

0.105

-0.044

-0.115

0.245

-0.105

-0.098

0.151

-0.002

-0.178

0.038

0.033

0.082

0.024

0.126

0.031

0.0200.571

0.084

0.035

0.511

-0.364

-0.848

1.984

-0.878

-0.665

0.713

-0.015

-1.421

0.295

0.274

0.644

0.186

0.938

0.263

0.1540.570

0.933

0.972

0.611

0.717

0.399

0.051

0.383

0.508

0.478

0.988

0.160

0.769

0.785

0.522

0.853

0.352

0.794

0.8780.086

0.309

-0.052

0.046

0.014

-0.127

0.155

0.192

-0.079

0.055

0.357

0.049

-0.149

-0.059

0.218

-0.018

-0.029

0.054

-0.0610.798

0.476

-0.094

0.255

0.134

-1.066

1.433

1.842

-0.614

0.294

3.180

0.447

-1.316

-0.561

1.965

-0.160

-0.249

0.518

-0.5530.428

0.636

0.925

0.800

0.894

0.290

0.156

0.070

0.541

0.770

0.002

0.656

0.192

0.577

0.053

0.874

0.804

0.606

0.582

调整的R20.878-0.1410.126

F值(sig.)34.952(0.000)0.416(0.983)1.683(0.060)

回归结果说明如下:

1.民营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

从表3中所反映的以不同被解释变量构建的回归模型的回归结果看,民营上市公司的各种治理机制变量对以托宾Q值表示的公司市场价值具有很好的解释力度,调整的R2值高达0.878,F值(sig.)则高达34.952(0.000);而对以净资产收益率和财务综合绩效为被解释变量会计利润率则没有解释力度,前者调整的R2值仅为-0.141,F值(sig.)仅为0.416(0.983),后者调整的R2值仅为0.126,F值(sig.)最仅为1.683(0.060);对净资产收益率的解释力度最差。这些情况说明:

(1)民营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对以会计利润率表示的公司绩效并没有发生明显的作用,民营上市公司各种治理机制就会计利润来说,表现出无效性。

(2)如果公司治理机制是有效的,那么有关会计利润率的财务信息或公司治理机制的信息就是不真实的,而公司治理机制对净资产收益率的解释力度最差更能说明信息虚伪性对上述回归结果的影响,因为中国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是受公司当局人为操控最为严重的一个会计指标(崔学刚,2004)。

但是,不管如何,我们都有理由质疑民营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以公司财务绩效表示的公司治理效应的有效性。如果这种公司治理效应是无效的,就说明并没有证据来证明民营上市公司的各种治理机制有利于公司财务绩效的提高,民营上市公司的各种治理机制有待于完善。当然这是从总体上而言的,至于各种具体的机制是否有效或完善,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分析。

考虑到民营上市公司的各种治理机制变量对以托宾Q值表示的公司市场价值具有很好的解释力度,而且计算托宾Q值所采用的股票数量、股票市场价值或每股净资产、公司负债的账面价值以及公司总资产的账面价值等指标难以被人为操控,因而即使采用托宾Q值评价公司治理机制的治理效应存在前述的不足,对我们来说这也已是最优选择。在以下的分析中,我们将利用表3中的数据来分析民营上市公的各种治理机制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即它们的公司治理效应。

2.民营上市公司各种治理机制的公司治理效应分析

(1)股东机制

第一,股东会议虽然与托宾Q值正相关,但统计检验并不显著。可能的解释是,股东会议虽然是所有股东发表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见的第一场所,但由于大股东并不依赖于在股东会议上发表意见,而是通过控制董事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中小股东并没有出席会议的积极性,导致股东会议流于形式。

第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与托宾Q值负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方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与托宾Q值正相关。这意味着民营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托宾Q值)和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量之间存在着U型关系。这一发现与张俊喜、张华(2004)的研究结果一致,也完全符合我们在前文分析得出的结论。

第三,股权均衡度与托宾Q值显著负相关,且显著性水平达到1‰,说明股权均衡度并不能达到既可以监督经理人以提高经营效率,又可以防止大股东从上市公司转移资源的完美效果,反而正如前文所述,相对于持股比例很高的“一股独大”,股权分散情况下的单个股东获得的控制权收益更高,可以更少的股权动用更多的属于其他股东的经济资源,从而牺牲公司的整体利益(朱红军、汪辉,2004)。

(2)董事会机制

第一,独立董事规模虽然与托宾Q值正相关,但统计检验不显著,说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是由于,在现行制度安排下:一方面,我国独立董事个人利益中重要的可以用货币来计量的经济利益主要是从上市公司获取的津贴,如果独立董事个人利益与控股股东利益产生关联性,那么,只要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高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收益,独立董事就有可能成为控股股东侵犯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合谋者(蒋义宏、吴志刚,2004);另一方面,对独立董事缺乏严格任职资格的限制,造成独立董事任职者荣誉化或教授化。

第二,两职设置与托宾Q值负相关,但统计检验不显著,说明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与否对托宾Q值无显著影响,这意味着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同质性,从而较容易形成同谋关系,或者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从而有利于实现大股东对公司的操控。

第三,指定管理者与托宾Q值负相关,且显著性水平达到3‰,说明控股股东通过指定符合自己要求的管理者作为控制公司从而谋求私利的手段,这虽然避免了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成本,但大股东因对中小股东的侵占所导致成本却变得非常严重。

(3)高管激励机制

第一,高管人员薪酬与托宾Q值正相关,但统计检验不显著,似乎说明民营上市公司的薪酬激励机制并没有发挥显著的激励作用。这从表面上看,好像是由于高管人员薪酬太低(如表10所示,57.6%的公司2003年度高管人员人均年薪在10万元以下),尚不足以形成足够的激励,实际上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管理者薪酬的信息可能不真实、不完善(白重恩等,2005);二是由于公司绩效评价中的问题,使得公司并没有很好地将薪酬激励与公司绩效有效结合在一起(宁向东,2005)。

第二,高管人员持股比例与托宾Q值正相关,且显著性水平达到4‰,说明股权激励发挥了较好的公司治理效应。

(4)市场治理机制

第一,流通比率与托宾Q值负相关,且显著性水平达到0‰。这与我们

前文的分析不符,似乎显得高流通比率,从而高市场有效性及控制权竞争机制并没有对公司绩效发挥正面作用,而是相反。这可能要从我国特有的国情中寻找原因:我们已经知道,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是通过控制非流通股来控制整个公司的,这样,流通股越少,它就可以用更少的现金流所有权来获得同样多的控制权,从而造成更大程度的所有权与控制权之间的分离,而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是造成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从而降低公司价值的重要原因。

第二,资产负债率与托宾Q值正相关,且显著性水平达到0‰,这证实了我们前文的分析。

第三,国家持股虚拟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与托宾Q值负相关。说明民营上市公司通过同国家或政府保持股份关系,虽然可能得的一些特别关照,但更会带来一些不利于公司发展的干预行为,或是粘上国有企业的一些不良习性。第四,行业虚拟变量中只有社会服务业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与托宾Q值表现出显著的正相关性,公司规模控制变量也与托宾Q值无显著关系,说明行业的竞争度和公司规模基本上不会对托宾Q值造成显著影响。

3.民营上市公司各种治理机制的公司治理效应的比较分析

我们把上述各种治理机制与托宾Q值回归所得到的通过显著性检验的标准化回归系数的绝对值从大到小进行排队,依次为:资产负债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方、流通比率、股权均衡度、高管人员持股比例、指定管理者、国家持股虚拟变量、社会服务业。而由于资产负债率、流通比率、国家持股虚拟变量、社会服务业等为市场机制,我们在此着重比较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股权均衡度、高管人员持股比例、指定管理者等内部机制变量对托宾Q值影响的重要性,那么,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影响显得尤为重要。由此可知,就内部治理机制而言,民营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对公司治理有着特别重要的影响。

六、总结

当前,在对民营上市公司的研究中,对民营上市公司的绩效及公司治理机制的优劣(相对于其它类型特别是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是存在争议的。我们抛开这些争议,对民营上市公司目前所经常面临的公司治理问题(或称委托问题)和常用的公司治理机制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检验这些机制所真正发挥的作用如何,即检验这些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治理效应。

我们认为,无论是因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问题而导致的公司治理问题,还是因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问题而导致的公司治理问题,在民营上市公司中都可能存在,我们在本文中对这两种问题并没有进行严格区分,也没有专门针对某种问题而专门设计的公司治理的机制。某种公司治理机制可能会有利于其中一种问题的解决,但同时也可能会带来相应的副作用,因而无论是两种公司治理问题还是各种公司治理的机制,都可能是不同程度的相互结合在一起的。我们把针对这两种问题的公司治理机制相对的区分为三种类型:内部治理机制、市场治理机制和社会治理机制,每种类型的治理机制又都可以细分为若干治理机制。

在对各种治理机制进行细分的基础上,我们构建了一套针对民营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实证分析指标体系。当然,由于社会治理机制对所有中国上市公司影响的同质性和数据采集的难度,我们在实证分析中没有涉及社会治理机制的分析指标。我们的分析指标体系涉及内部治理机制中的股东机制、董事会机制、高管激励机制,以及市场治理机制中的控制权竞争机制、产品市场竞争机制,共有12个描述治理机制的实证指标。同时为了对治理机制的公司治理效应进行实证分析,我们分别以托宾Q值、净资产收益率和财务综合绩效作为评价公司治理效应的绩效指标。

我们的实证分析是通过以公司治理绩效指标为被解释变量,以公司治理的各种机制为解释变量的回归分析进行的。通过实证分析,我们发现:

首先,民营上市公司的各种治理机制无论是对净资产收益率还是财务综合绩效,都没有多大的解释能力,但对托宾Q值却具有极强的解释能力。由于净资产收益率和财务综合绩效等财务指标主要是反映已有的经营成果,而托宾Q值主要是反映市场对未来的预期,假如我们认为分析中所采用的信息资料是可信的,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民营上市公司的各种治理机制对公司导致公司取得的已有的财务成果公司内部人并没有发挥显著的激励作用,而只是对市场上投资者的心理因素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对公司的市场预期。财务成果是实实在在的,是反映公司管理当局的工作业绩的,而由投资者心理因素决定的市场预期却带有虚拟的成分。在一个有效市场上,市场预期应该与财务成果相一致,但在我国,由于市场并不完善,两者出现较大的偏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各种治理机制更多地体现在形式上,其实并没有真正的落到实处,并没有真正的对公司内部人形成努力经营的激励。所以,张俊喜等(2004)所提出的民营上市公的绩效(主要指的是财务绩效)高于非民营上市公司,并且这种高绩效是缘于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优于非民营上市公司,我们认为这并不符合我们在此分析的实际情况。

其次,即使是就托宾Q值而言,股东会议、独立董事规模、两职设置、高管人员薪酬等内部治理机制也没有发挥显著的作用,显得要么是存在欠缺,要么就只是形式化。

再次,从对各种治理机制的相对比较中,我们发现,内部治理机制中的第一大股东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而股权制衡并不能发挥既监督经理人以提高经营效率,又防止大股东从上市公司转移资源的完美效果,并且第一大股东还通过低流通比率放大了自身对公司的控制权。

上述发现的政策含义是:民营上市公司不仅要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使各种治理机制真正落到实处,要力戒形式化;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绩效显得尤为重要,民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治理在现行的制度和社会环境条件下,仍具有合理性,但在发挥大股东治理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必须采取正确的措施使其负面效应将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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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制度篇5

一、分公司财务负责的主要工作

在分公司管理模式下,分公司统管所属各电厂的财务工作,分公司财务不插手各电厂具体财务业务,更不能沉溺于日常业务的处理之中不能自拔。具体业务由各电厂财务自己去办,分公司财务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负责组织各电厂预算编制、预算审批,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2)负责与电网协调,统一行动,及时回收电费;(3)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贷款合同的审批签订工作;(4)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的资金调度管理工作;(5)负责全分公司统一财务制度的制定及监督执行工作;(6)负责组织全分公司范围内的财务报告编制、审批工作;(7)负责全分公司财务基础工作检查及审计工作;(8)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的财务分析工作;(9)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财务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二、分公司的资金管理模式

根据分公司发展历程,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可分三个阶段:

(一)分公司筹备阶段

此时不仅分公司本身还处于筹备阶段,其所属的项目公司还都处于电力建设前期阶段,主要表现在没有独立的资金来源,前期费主要由母公司代垫或者是就近的一个已投产的发电厂代垫;财务人员较少或不设财务,从代垫款的电厂借款后,支付各种前期费用,然后凭报销单据回有关电厂财务记账,冲销借款;没有工商执照,没有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由于处于筹备阶段,所以一般不能取得工商执照,因为按《公司法》有关规定,筹备处是不能核准登记的。正是基于以上原因,以及母公司工资,保险等管理的实际需要,分公司人员的各种工资,工资附加费由有关电厂代管。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简称“五险两金”)由有关电厂核算,按属地原则缴纳。

这样情况下,会产生种种弊端,其一是分公司资金调度受电厂限制,不能独立运作、自主调度资金,常常出现资金调度不及时情况。其二是资金管理与前期工作进展脱节,无法真正实现财务的核算监督职能。其三是分公司支出,由有关电厂代垫,这样处理的合理合法性受到质疑。其四是如果分公司及各项目部不能完全独立核算,由有关电厂代垫费用,代为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的“会计主体”假设。

(二)分公司所属项目核准,正式成立公司,即处于基建阶段

在此阶段,分公司已经至少有一个项目公司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取得工商登记,正式动工,就可以取得银行借款了。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除了用资本金以外,其余建设资金全部靠贷款解决。所属项目公司有了资金来源,就相当于分公司有了自己的资金来源,可自主调度资金。

(三)电力项目投产后,即进入生产阶段

在此阶段,分公司下属的项目公司投产发电,资金来源除了资本金及银行贷款以外,资金来源方面又增加了电费收入,分公司根据需要,负责与电网的协调工作,催收电费,设立电费专用账户,每月收回的电费先在电费户归集,然后再根据需要拨付各电厂(或项目公司),按照资金计划(或预算)及贷款合同,归还银行长短期借款。如果资金还有剩余,可通过和银行做工作,提前归还一部分长期借款、这样可以减少企业财务费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三、分公司的会计机构设置及核算方法

分公司体制下,分公司不是法人,只是一级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境内各发电公司。我们常说“企业管理以经营管理为核心,经营管理又是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因此我们若想实现分公司的管理职能,必须在分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电厂的经营管理工作。要实现分公司对各电厂经营工作的领导,就必须施行分公司对各电厂(项目筹备处)财务工作的统一领导。我们不妨建立一种“大财务”管理方式,即各电厂在分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执行分公司统一的财务规定,统一调度资金,统一编制预算及依据预算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这种财务管理体制,主要的优势就是:

首先是各电厂的财务工作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领导,对各发电厂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监控。在该体制下,各电厂的主要财务业务,都在分公司财务的实时监控之下,可以充分发挥分公司的管理效能,加强内部控制,极大的减少各电厂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其次是能够整合企业资源,更好的发挥整体实力。统一调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财务费用,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最后是可争取合并计算增值税,合理降低分公司税负。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交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以企业为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一般不能合并交纳所得税,但特殊情况,国务院另有规定,就可以这样处理。分公司可以向所在省(市)税务局申请,请求其所属所有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如果部分电厂有亏损情况,按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这样盈亏相抵后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单个企业交纳的所得税合计,可以合理降低整个分公司的税负。特别是分公司所属企业,多元化经营涉及行业较多,个别企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出现亏损时,分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比各企业分别计算缴纳所得税,可以依法合理降低分公司整体税负。目前已有某国有大型化工企业取得此项优惠政策,其所属所有境内子公司合并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四、分公司的财务人员人事管理模式

(一)实施内部正常轮换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6

根据1980年前后出现的完全薪酬(total compensation)概念是指企业向员工提供的总体薪酬,包括经济性的报酬和非经济性的报酬两个部分:经济性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股权、红利、各种津贴及企业向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非经济性薪酬包括工作本身、工作环境。

(一)直接经济薪酬

(1)薪资。生产部门的员工分为两类,现场人员和现场主管,以下是薪酬水平(单位:新台币):现场人员:技术人员19500~20500,技术佐理20500~21500,技术助理21500~22500,助理工程师24500~26500,副工程29500,主办工程师32000。现场主管:副组长34500,副组长35500,组长38500,组长41000,副课长48000,副课长51000,课长53000,课长58000。薪资包括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基本薪资是雇主为已完成工作而支付的基本现金薪酬。它反映的是工作或技能价值。但是往往忽视了员工之间的个体差异。因此,为了对过去工作行为和已取得成就的认可,除了基本工资之外,企业也会发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往往随雇员业绩的变化而调整。在上银公司对于现场人员业绩不影响他们的薪资,现场人员按照基本薪资发放。但是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出勤率与产出跟执行力,由上级考核,给现场主管发放绩效薪资。

(2)加班费。现场人员加班费依据劳基法,月薪除以30天,再除以8小时,加班前两个小时,每小时乘以1.33(NT),两小时之后每小时乘以1.66(NT)。假日加班每小时乘以1.33(NT)。现场主管采责任制无加班费。

(3)津贴补助。旅游津贴:一年每位员工1500元(须参加员工旅游才有)。或者需与公司同事4人以上出游并含照片,才能报销1500元的旅游费。但是因为都要上班,时间都排不好。因此,旅游津贴中的后者其实形同虚设。夜班津贴:中班津贴为200 NT/天,夜班津贴为800 NT/天,早班无津贴。汽车补助:只有外派出差有,而且每年都有,不过范围都是在台湾本地,两天一夜。

(4)奖金。由会计计算出公司的盈利会按比例分发,但是最后也是要看董事长会不会签核,才能决定是否给发奖金。公司生产车间的现场员工都不分配股份和发放红利。

(二)间接经济薪酬(员工福利)

公司的员工福利可以为员工生活、工作上的需求提供一定的帮助,优厚的福利制度还能吸引优秀的人才,赢得员工的忠诚,避免人才的流失。

(1)保险。上银公司为员工购买劳工保险和全民健保,企业支付大部分,员工自己支付小部分。除此之外企业还会为现场人员全额购买意外保险(称作团体保险),上银科技公司为员工购买意外险是对不单单是一项简单的员工福利,也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平衡手段。当员工不幸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保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购买意外保险可以为公司转嫁风险,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以达到双方平衡的目的。

(2)休假、病假。上银公司的生产部门的现场员工,为周休二日制,固定周六周日休息。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有七天的年假,满三年有10天,满五年14天。至于病假,一年有30天的额度可以使用。虽然看似无碍,但是对绩效跟年终奖金的评定影响很大。

(3)伙食福利。上银给自己的员工提供免费的伙食,这是企业给员工的一个福利。

(三)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是员工在从事工作时,能否从工作本身所获得成就感。这个工作是否能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机会,是否有趣,是否让员工感到自由,都是包括在工作的内容中的。根据访问者和公司的在职员工,上银公司的工作内容基本满足员工的需求,能够为员工提供一个非常好的职业技术的提升的平台。

(四)工作环境

在上银公司,公司为员工提供一个很好的工作环境。上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精于精密滚珠丝杠及线性传动组件之研发与制造,相对一般传统的钢铁厂,在上银工作可以吹到冷气。而且公司加强厂内伤害及疾病预防工作,以降低安全卫生危害风险,持续改善安全卫生绩效,达到“零灾害”事故。公司为了提升同事们的安卫保护意识及活动参与,并持续对员工 、厂商、客户进行安卫议题上沟通及咨询。但据访谈人员反映,上银的工厂中,大家同仁的关系可能并非那么融洽。“大家来上班的目的都是赚钱不是来交朋友”,厂长是这么和员工说的。可见,在上银工厂中,大家工作的气氛会比较严肃,大家只是专心去做自己的工作。

(五)证照加薪、晋升

上银公司公告规定,考出一个有关的证照,如机械自动化证照,可以增加薪资。证照根据公告分成四级,第一级证照只有首年增加2000(NT)工资,第二级证照可以每月加600(NT),第三级证照每月加1200(NT),第四级每月加2000(NT)。上银公司比较看重员工的技术水准,员工技术水准的提高也可以提高公司整个生产的质量。晋升在上银一般是看员工的绩效、提案、主管意见和现场职缺。因此,在上银公司还是偏向于技能为基的给付(skill-based pay),更加看重员工的学历和技能,而不是年资。相对于以评价为导向的工作给付(job-based pay),SBP的晋升机会比JBP更加多,使得员工才干更加能够得到发挥。

(六)薪资保密制度

多数公司认为秘密给薪可以避免许多问题,在上银也不例外。薪资是不能够在员工之间被讨论,如果违反则会受到公司规则的惩罚。一个公开的薪酬制度,可能会使得明明非常努力的员工,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报偿,而认为收到不公平的待遇。

二、薪酬管理制度评估

(一)上银科技公司对于生产部门的薪酬管理制度的优点

图1 生产部门基本薪资曲线

注:横轴的等级,表示生产部门现场人员和现场主管职务的等级,由低到高:现场人员(技术员、技术佐理、技术助理、助理工程师、副工程师、主办工程师)、现场主管(副组长、副组长、组长、组长、副课长、副课长、课长、课长)。数据源:图1的现场人员及现场主管月工资平均收入(NT)绘制的工资曲线。

(1)误差较小的薪资,有利于激励员工。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生产部门所确立的基本薪资的供给虽有一两个职位少许偏离工资曲线,但是误差比较小。因此,上银公司生产部门的基本薪资给予是非常合理的。明确的等级薪资给予,有利于激励在职的员工,提升个人技术水准,调整工作态度,多为公司付出,就能升职到一个更加高阶的职位,可以享受更好的福利待遇。调动现场员工的积极性。

(2)公司为生产部门的员工购买全额的团险,实现利益双赢。企业还会为现场人员全额购买意外保险(称作团体保险),首先,可以稳定企业的永续经营,当企业不幸发生意外灾害时,团体保险可以帮助企业,减轻法律上的责任,减轻企业经营的风险,由团体保险可以帮您解决员工职灾伤残及死亡的问题,使得企业能够渡过难关、继续经营。其次,企业为员工买意外保险可以减少员工的流动率,透过团体保险的保障,身故或残废的员工都可以获得适当的照顾,员工生活有保障,自然可减低流动率、提升生产力了。最后,团体保险费用的支出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每位员工每月的团体保险保费,可以核实列为费用,既为员工谋福利,又为公司节税,这是一种双赢的投资。

(3)技能为基的给付(SBP)制度,留住优秀的技术人才,提升企业竞争力。在上银公司还是偏向于技能为基的给付(SBP),更加看重员工的学历和技能,而不是年资。作为生产部门的技术人员,只要你技术过硬,再加上好的机遇,不会像以评价为导向的工作给付(JBP)的薪酬管理,受到因年资不够而有的晋升限制。公司也鼓励员工考取专业的机械师资格证,提升个人和团体的技能。该公司的SBP政策有利于留住优秀的人才。

(二)上银科技公司对于生产部门的薪酬管理制度的缺点

(1)部分奖金、员工福利形同虚设。在上银的官方网站,人才招募的地方写到公司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待遇极优、员工分红配股、依营业实绩发放分红奖金、周休二日、轮班加发津贴、劳健保、团保(依年资与职务区分)、婚丧补助、伙食免费、员工旅游、退休金及各项员工在职教育训练等。”但是据访谈者透露其实公司的薪资水平并不高于其他市场同类企业,而且在奖金的发放方面也是受老板的主观意思而定。在旅游津贴方面,如果不是员工集体的旅游,想要津贴补助,必须4人以上的员工一起,而且有照片为证。这对于生产部门的员工来说,根本不可能实现。而婚丧的补助,也是下发到各个部门。因此,落实不够,而且津贴很少。

(2)紧张的员工间工作环境。虽然上银的工厂中,有比较舒适的物质环境。但是,大家同仁的关系并非那么融洽。大家只顾着自己完成自己的份额,彼此之间交流和帮助甚少。这样的企业和工作环境不能满足员工的社交需求,长此以往,会降低员工工作的满足感。

三、改进与建议

(一)落实员工福利制度

员工福利应为员工的各种工作上及生活上的需求而提供。希望上银集团能够在未来,将应有的员工福利更加的落实,更加明确化、可行化,让更多的员工能够体会到福利不只是纸上写写而已。这样,公司才能更加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忠诚度。

(二)和谐自然的工作环境

在上银的生产部门,拥有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同仁沟通是非常的重要。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占据了三分之一的时间,大家需要彼此满足社会需求。虽然,工作的内容是和机器有关,但是同仁不是机器。更加支持性的同仁和工作环境,可以使得个人的舒适感和执行工作的便利性增强。

(三)现场人员享有绩效工资

目前,在生产部门,公司只有根据员工的出勤率、产出和执行力,由上级考核,给现场主管发放绩效薪资。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现场人员的积极性,而且直接影响到了生产的数量和质量。如果发放一定的绩效工作,可以让激励员工更好地超额完成工作。

(四)企业伦理教育

在职位晋升的时候,虽然上银重视技术能力,但是也不能忽视一个员工的职业道德。如果让一个品行不好的员工晋升,可能会引起令员工感到不公平,对企业失去信心。因此,企业如何做好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诚信、踏实的企业文化,也是企业成长非常重要的一环。

参考文献:

[1] Dessler,G.(2011).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12th ed.)[M].

NJ:Prentice Hall.

[2] 赵中士.L商事上海分公司销售人员薪酬管理实践及改进研究[J].上海交通大学,2009.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7

本次考试命题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教材及其考试大纲的要求,考核了考生掌握知识的水平、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作为注册会计师所具备的实际执业能力,相对而言是一次比较适宜的命题考试。从《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的试题来看,其具有以下方面的特点:

一是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紧密围绕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的要求,从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出发。考虑到本科目今年首次作为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实际情况,从难易程度分析,该科目试题命题的中度,难易程度掌握得较为得当,测试了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所需的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从命题范围和各部分比例来看,本科目试题基本涵盖了考试大纲所确定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这两个部分的考试范围,并且这两部分的内容比重大体适当(相对而言,公司战略的比重略微大一点)。试题对每一部分的重点掌握得当,较为突出地反映了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各部分的中心内容。这主要体现在对基本概念、名词术语以及人物观点思想等方面的命题上,侧重运用性的知识点考察,如对SWOT分析法的考察、内部控制的理解和运用、风险类型等等,他们占试题基础部分的比重较大,这一点从客观试题中看得非常明显,从试题的难易程度分析,这一类试题如果能够认真领会掌握教材及其大纲要领,考生是能较为容易地回答出来的。

二是重视测试考生对知识的理解、实际应用和职业能力的需要,同时又能联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与注册会计师的实际业务相联系。这一点相对于前面第一条,即基础知识的掌握运用而言,是较有难度的,它测试考生是否具有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执业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形成和发挥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无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灵活全面的掌握知识,更主要的是测试了考生具备运用基础知识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试题的难度是递进的,它们一般体现在是否能具有从所提供的试题信息中识别相关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而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这些试题初看,似乎是教材中的“原话”内容表述,但细细一看,似乎又是不熟悉的,它们略微高于教材。如试题第一题目中的第1、23、13、16、19、21、23等等,第二大题中的第1、2、3、4、5、6、7、8、10、13、14、15、16等等。这种考察考生从复杂变化的信息中(抑或人为的增加迷惑考生的因素),能透过现象做出判断的能力是依赖于对基本概念和知识的掌握、理解,只有在这一基础和前提上,才能正确运用。这也提醒考生在复习中,要想培养一种发现问题,并按一定的工作程序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必须认认真真地掌握教材及其考试大纲中的要求。此外,要求考生能够以合适的角色并根据这一角色的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方式提出建议、观点和意见,也是考察学生的一个能力。比如第三大题中所提的两问,即根据命题者提供的一些信息,来做出判断。本题中要求考生能够做出:判断甲公司上述有关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假设考生是甲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考生在招聘内部审计人员时将从哪些方面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所需的要求。这实际上考察了考生是否懂得考生所掌握的相关知识以及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掌握相关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这在简答题、综合题中是较为明显的,这些试题要求考生经过所学知识的分析,具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实践经验、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将很难准确、全面地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是体现及时掌握新知识新内容,实现知识更新的要求。坚持终身学习,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是对注册会计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因技术不断变革而落伍的基本素质要求之一。时代的要求给注册会计师及时更新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特别是相关领域所涉及的新知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强、涉及学科较多的课程,因此掌握并回答好本科目试题对考生而言,并非易事。本年度考试中对新知识、新内容理解和掌握程度的试题也占据了一定的比重,如结合金融危机、人民币和美元汇率等出的一些题目体现了这一特点,这些试题源于教材又高于教材。如果考生的运用教材知识的能力较强,对于上述问题的解答将会变得比较容易。

在《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中,还特别强调考察考生能否综合运用多种知识和技能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这特别体现在第三大题,提出考生可用英文回答,分数要略高于汉语回答。这既有一定的难度,又为考生提供了一定的发挥空间。对于习惯汉语回答问题,分析判断问题的考生这是有一定难度的,也是富有挑战性的。

二、试题题型、分值及考察能力分析

忪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作为一门高度综合性的课程,有别于其他注会课程,不只是狭窄地集中于某一领域,而是跨越了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整个范畴,重点研究和解决企业长远性、全局性的战略和风险管理问题。增设《公司战略和风险管理》这一科目,就是为了使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了解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掌握战略管理、风险管理的过程和战略制定的方法,学会如何制定战略以及成功地实施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

上述要求从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试题中,鲜明地体现出来。本年度试题题型分析,单项选择题共26个小题,计26分;多项选择题16个小题,计24分。上述两大题合计50分。其余为客观试题,其中第三大题4个小题,计20分,其中第1和第2小题如果采用英文回答可比汉语多5分。后两个小题各5分,计10分。第四大题为主观性综合试题共1个大题,计30分。从上述题型结构及分值来看,既强调基础知识,更强调知识的运用和综合能力。有关考试题型、分值安排和知识考点的情况,归纳如表1所示:

结合考试大纲要求和本年度的命题,以看到本科目对于考生的知识能力可以分为由低到高的三个等级,由易到难分别是:专业知识能力、基本应用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从本年度的试题构成来看,也体现了这样的安排。这三方面的能力和知识构成如同地核到地幔的向外扩展一样,三层圆代表知识核心、知识中层和

知识的外层。如图1所示:

据笔者统计,这三种能力的测试中,较多的是第二种能力的测试,其次是第三种能力的测试,第一种能力的测试比重并不是很高。可以预见,随着以后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的成熟和完善,该趋势还会加强。

三、课程复习建议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这门课程,在掌握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前提下,考生需要从应试的角度进行学习和提高。参加了注会考试的学员可能体会到,《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课程》相对于其他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课程而言似乎相对容易一些,但事实上,真正要掌握这门课程并非易事,它的困难主要体现在实践和应用上。如何在学习中、在实践中提升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的境界、意识和理念是十分重要的。为了较好地掌握该门课程,建议采用如下的学习方法:

一是理解和掌握每章的基础理论知识。考生在复习中要注意结合案例,来理解每章的相关知识和理论,并做到融会贯通。要像大家儿时玩的积木和魔方两种游戏一样,把知识点能够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进行堆积搭配,从不同的视角进行审视、分析和思考。长期下去,坚持不懈,相信考生对教材基本知识点的掌握一定会与日俱增,不断提高。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8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9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比如公司价值链管理、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绩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公司价值管理、销售渠道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司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二、以监管为核心,监控和指导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将以往部分监管责任转变为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的正当投资回报权益不受侵害,监督保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以往这种监管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例行检查来实现的,但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监管部门例行的检查和抽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遇到了现实的挑战,增大了保险有效监管的难度。在国际化竞争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则应该认真检讨和审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现状,增强对公司内部机构、业务、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完善和弥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国际上一般对内部控制按职能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类。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包括涉及直接与财产保护和财务记录可靠性有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机构授权和批准制度、责任分离制度以及对财产的实物控制和内部审计等。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与管理层业务授权相关的组织机构的计划、决策程序、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监督管理以及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

保险公司总公司必须对分支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和完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否对称,重要职能和关键岗位的设立是否相互制约,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审计是否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是否执行落实,职业道德水平和培训质量是否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意误导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执行等进行研究和评估。所有这些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操作效率,确保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监督指导。

三、以竞争为手段,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国内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内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竞争与合作的大市场,使国内保险公司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国际保险业的竞争,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从国际竞争的高度,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应该具备全球化的经营视野和更强的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内外资保险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公司竞争所追求的目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从管理的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首先,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其次,应注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第三,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第四,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市场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提高公司的获利水平和竞争力。

四、以管理为目标,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整体素质和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责、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单个的力量聚集成为集中的、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办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公司各级领导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渐市场化和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应建立起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的预测,有效地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的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以服务为理念,提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产品创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竞争水平,保险产品的系列结构、规格品种,特别是产品更新换代的频度,对保险公司产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根据竞争的客观需要,保险公司都把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和更新产品作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必须看到,国内保险市场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险产品结构雷同、业务单一、创新不足、粗放经营等问题。业务结构方面,财产险保险费收入来源80%以上为机动车保险,经营缺乏特色和品牌;业务品种方面,财产险传统型业务比重大,创新型业务、高附加值业务和延伸型业务比较少或基本上没有开展。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险公司有了更大的条款费率制定权,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应该跳出传统的业务框架,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建立推进产品更新换代的产品管理制度,加速开发和创新公司自身的产品系列,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培养适应产品创新的人才队伍,造就一支掌握现代产品风险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对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机制是否完善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产品创新机制。

其次,科技创新引导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北京市保险市场近年来能有快速发展,同保险公司重视服务创新密切相关。目前,北京市保险市场中的服务创新表现为:服务科技方面有电话语音服务、网络和电子商务、银行结算支付方式;服务管理方面有计算机网络管理、承保、理赔、结算中心、人业绩管理、营销管理;服务方式方面有服务之家、客户回访、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服务理念方面得到不断提升和转变。

保险公司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设备,促进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和网络保险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务手段和领域,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以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参与保险业的国际和国内竞争。

在信息技术引发的保险创新浪潮中,公司间竞争的重点不再是产品的价格竞争,而是服务质量和方式的竞争。只有通过高质、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务竞争,才能将各种保险产品更快更好地送达顾客,才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客户关系,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增加业务创新的机会。

第三,加强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国内保险业的营销方式最终将建立在市场导向型、客户需求型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基础上,使人寿保险这一“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关键是靠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的提高,靠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制度体制改革、机构业务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归根结底都将落实在服务竞争上,因此,提高保险服务与促进保险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保险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客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应该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运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四,高度重视银行保险的发展机遇和经营风险。银行保险最直接的含义就是通过银行网络来销售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庞大的金融机构网络,增加保险的销售渠道,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是保险公司热衷于银行保险的最现实的愿望。银行保险所显示出来的独特魅力和广阔前景对保险公司拓展销售渠道意义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户资源共享机制,为双方客户提供综合性互惠服务;二是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层次合作;三是适应网上保险的需求,实现双方网站的方便连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保险、网上查询和网上转账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务。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人寿保险另一个主要销售渠道,但同时,各保险公司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保险不是零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性,目前有些问题已经暴露,如经营效益风险、资金回报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违规操作和误导宣传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快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诚信经营,保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塑造自己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守规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银行保险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培训内容和时间。银行保险的核心产品是服务,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成败的关键所在。

六、以效益为中心,用内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经营行为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10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比如公司价值链管理、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绩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公司价值管理、销售渠道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司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二、以监管为核心,监控和指导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将以往部分监管责任转变为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的正当投资回报权益不受侵害,监督保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以往这种监管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例行检查来实现的,但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监管部门例行的检查和抽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遇到了现实的挑战,增大了保险有效监管的难度。在国际化竞争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则应该认真检讨和审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现状,增强对公司内部机构、业务、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完善和弥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国际上一般对内部控制按职能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类。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包括涉及直接与财产保护和财务记录可靠性有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机构授权和批准制度、责任分离制度以及对财产的实物控制和内部审计等。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与管理层业务授权相关的组织机构的计划、决策程序、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监督管理以及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

保险公司总公司必须对分支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和完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否对称,重要职能和关键岗位的设立是否相互制约,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审计是否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是否执行落实,职业道德水平和培训质量是否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意误导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执行等进行研究和评估。所有这些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操作效率,确保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监督指导。

三、以竞争为手段,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国内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内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竞争与合作的大市场,使国内保险公司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国际保险业的竞争,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从国际竞争的高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应该具备全球化的经营视野和更强的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内外资保险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公司竞争所追求的目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从管理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首先,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其次,应注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第三,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第四,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市场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提高公司的获利水平和竞争力。

四、以管理为目标,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整体素质和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责、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单个的力量聚集成为集中的、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办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公司各级领导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渐市场化和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应建立起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有效地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以服务为理念,提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产品创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竞争水平,保险产品的系列结构、规格品种,特别是产品更新换代的频度,对保险公司产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根据竞争的客观需要,保险公司都把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和更新产品作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必须看到,国内保险市场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险产品结构雷同、业务单一、创新不足、粗放经营等问题。业务结构方面,财产险保险费收入来源80%以上为机动车保险,经营缺乏特色和品牌;业务品种方面,财产险传统型业务比重大,创新型业务、高附加值业务和延伸型业务比较少或基本上没有开展。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险公司有了更大的条款费率制定权,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应该跳出传统的业务框架,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建立推进产品更新换代的产品管理制度,加速开发和创新公司自身的产品系列,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培养适应产品创新的人才队伍,造就一支掌握现代产品风险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对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机制是否完善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产品创新机制。

其次,科技创新引导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北京市保险市场近年来能有快速发展,同保险公司重视服务创新密切相关。目前,北京市保险市场中的服务创新表现为:服务科技方面有电话语音服务、网络和电子商务、银行结算支付方式;服务管理方面有计算机网络管理、承保、理赔、结算中心、人业绩管理、营销管理;服务方式方面有服务之家、客户回访、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服务理念方面得到不断提升和转变。

保险公司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设备,促进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和网络保险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务手段和领域,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以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参与保险业的国际和国内竞争。

在信息技术引发的保险创新浪潮中,公司间竞争的重点不再是产品的价格竞争,而是服务质量和方式的竞争。只有通过高质、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务竞争,才能将各种保险产品更快更好地送达顾客,才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客户关系,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增加业务创新的机会。

第三,加强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国内保险业的营销方式最终将建立在市场导向型、客户需求型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基础上,使人寿保险这一“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关键是靠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的提高,靠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制度体制改革、机构业务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归根结底都将落实在服务竞争上,因此,提高保险服务与促进保险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保险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客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应该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运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四,高度重视银行保险的发展机遇和经营风险。银行保险最直接的含义就是通过银行网络来销售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庞大的金融机构网络,增加保险的销售渠道,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是保险公司热衷于银行保险的最现实的愿望。银行保险所显示出来的独特魅力和广阔前景对保险公司拓展销售渠道意义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户资源共享机制,为双方客户提供综合性互惠服务;二是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层次合作;三是适应网上保险的需求,实现双方网站的方便连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保险、网上查询和网上转账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务。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人寿保险另一个主要销售渠道,但同时,各保险公司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保险不是零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性,目前有些问题已经暴露,如经营效益风险、资金回报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违规操作和误导宣传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快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诚信经营,保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塑造自己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守规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银行保险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培训内容和时间。银行保险的核心产品是服务,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成败的关键所在。

六、以效益为中心,用内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经营行为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11

二、概论

通常而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是基于母子公司的产权关系,是产权在财务管理权限上的延伸。按产权关系的联系程度,可将企业集团各成员划分为四个层次: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其中,核心层为母公司。紧密层是指由核心层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成员企业。两者是母子公司关系,构成了企业集团的主体,其管理活动相应成为集团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值得关注的是,财务管理权具有很大的综合性。财务管理权限与管理体制的设定在大多数集团公司行为规范中往往被当作主要设计对象。日常的管理实践证明,只要财务上控制得当,生产经营上的其他业务或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或多或少地放权,因此它又被当作其它管理权限划分的替代品,是集团公司管理的“神经中枢”。

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的类型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大体上可分为三类:集权型财务体制、分权型财务体制和相融型财务体制。集权型财务体制是指母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对子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决策都进行集中统一,子公司没有财务决策权,母公司财务部门不但参与决策和执行决策,在特定情况下还直接参与子公司的执行过程。分权型财务体制是指母公司只保留对子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事项的决策权或审批权,而将日常财务决策权与管理权完全下放到子公司,子公司只需对一些决策结果报请母公司备案即可。相融型财务体制,其实质就是集权下的分权,母公司对子公司在所有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处理上实行高度集权,子公司对一切具体的经济活动具有较大自。

四、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确立的原则

如何选择适应于自身的财务管理体制,如何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更新财务管理模式,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从集团公司的角度考虑财务管理体制的设定或变更应当遵循如下四项原则:

(一)母子公司法人地位各自独立原则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享有作为终极股东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对子公司投资的受益权、子公司管理者的选择权、子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决策权等。但是,子公司不是母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权是其行使民事责任的基本保障,它以自己的经营与资产对其盈亏负责。

(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原则

现代企业要做到管理科学,必须首先要求从决策与管理程序上做到科学、民主,因此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制度必不可少。

(三)明确财务管理的综合管理和分层管理思想的原则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是一种综合管理、战略管理,因此母公司财务管理不是也不可能是母公司财务部门的单一职能部门的财务管理,当然也不是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它是一种战略管理。这种管理要求:1.从母公司角度对集团公司的财务战略进行定位;2.对母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统一规范,做到高层的决策结果能被低层战略经营单位完全执行;3.以制度管理代替个人的行为管理,从而保证集团公司管理的连续性;4.以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思想指导具体的管理实践(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财务经理及财务部门的各自的管理内容与管理体系)。

(四)与集团公司组织体制相对应的原则

集团公司组织体制大体上有U型组织(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H型组织(典型的分权组织结构)和M型组织(分权与集权相结合,更强调整体效益的大型公司结构)等三种组织形式。M型结构由三个相互关联的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由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组成的总部,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层。它既不同于U型结构那样直接从事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又不同于H型结构那样基本上是一个空壳。它的主要职能是战略规划和交易协调。第二个层次是由职能和支持、服务部门组成的。M型结构的财务是中央控制的,负责全公司的资金筹措、运作和税务安排。第三个层次是围绕公司的主导或核心业务,互相依存又相互独立的子公司。

M型组织中,在业务、经营、管理下放权限的同时,更要强化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事实上,西方多数投资控股型公司在总部不对其子公司的经营过分干预的情况下,其财务部门的职能尤为重要,它起到指挥资本运营的作用,是“大财务”的概念。

在事业部制下,各事业部实际上是分行业子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并没有真正的人事、财务管理权,对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际上都集中在母公司的财务管理部。对于投资控股型公司来说,财务管理部实际上是针对各个行业非常多的子公司进行直接财务管理的,这就需要有足够的人力,并且有丰富的行业知识、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否则,很难起到大的作用。如果是子公司制,则由各子公司按照行业对三级公司分类进行管理,母公司只对有限的几个全资二级子公司进行管理即可。有资料表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控股性公司财务部门的人数占到管理总部人员的60%-70%,而且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在公司中起着核心作用。他一方面是集团公司的“财政部长”,行使对外处理财务事务的职能;另一方面,又是各子公司的财务总管,各子公司的财务经理是“财政部长”的派出人员,充分担当“财政部长”的当地代言人角色。

五、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框架

在大多数情况下,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是由财务人员控制系统、财务制度控制系统、财务目标控制系统和财务信息控制系统等构建成的有机整体。

(一)财务人员控制系统

财务部门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控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财务部门集中控制,相当于把握了各子公司的脉搏。提高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效率的有效途径是通过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控制,加强财力监控。目前,较为有效的是财务人员(或是财务总监)的委派制。即在企业集团中,子公司的财务人员(或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直接委派,向母公司负责,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均体现在母公司,这样有利于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集权管理。

(二)财务制度控制系统

以财务权力和责任及考核为核心的财务制度是集团公司开展财务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集团公司实行科学财务管理的前提条件。集团公司内部各层次的财务制度均应重点突出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决策机构(董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和财务管理部门四层次的财务权限和责任,包括他们各自在筹资决策、投资决策、收益分配决策等各项财务活动中的权限和责任,以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财务目标控制系统

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的财务目标,必须建立自上而下的财务目标控制系统,包括:

1.财务目标评价系统

围绕集团公司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理财目标,应建立以评价获利能力为主,评价偿债能力、资产营运效率和发展能力为辅的财务目标评价系统。集团母公司的财务目标确定后,可按照目标管理的方法,将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子公司,实行层层目标控制,以确保集团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2.资金控制系统

(1)现金控制系统。对大中型企业集团而言,资金集中管理是集团公司实施现金控制的有效手段。许多集团公司通过建立资金结算中心或类似的机构来加强对子公司资金的集中、监管。

(2)现金预测系统。为了使现金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克服短期行为,母公司应通过整体预测,对集团以现有资金能做多大的经营规模、需要多大的融资规模、可寻求的资金来源等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于财务部门而言,则要随时掌握每一时期和时点可以运用和必须支付的现金。对子公司现金的集中管理为现金预测提供了条件。

(3)筹资控制系统。在集权管理模式下,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对外筹资由内部结算中心统一对外筹措,各子公司无权对外筹资;在分权管理模式下,子公司可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筹资,但必须把筹集的资金统一存入结算中心。筹资控制系统的重点是借款控制,包括借款审批程序控制、借款总量控制和负债比率控制。

(4)投资控制系统。在不同管理模式下的投资控制系统与借款控制系统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它包含的内容除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控制和投资总量控制外,还包括投资方向控制和投资风险控制。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并重视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防止出现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规范子公司投资行为。

资金控制系统是一个整体,目的是为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如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资金控制系统,其按行业分类的各全资子公司(减少了事业部这一层次)均是集团结算中心的成员,资金统一纳入结算中心集中管理,结算中心通过资金预算分析、预测集团整体的资金平衡情况,统一确定筹融资计划,由集团统一进行筹资安排;集团结算中心归集上来的资金,除在集团内部调剂使用外,由集团投资决策部门授权并监督其下属的信托投资公司来统一经营管理。

3.收益控制系统

集团公司的收益控制,主要是通过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和实施盈余管理策略来实现。

(1)统一会计政策。为保证收益质量,集团公司不仅要选用恰当的会计政策,而且要求母公司与各层级子公司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应该达到一致。为了分析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其经营成果,从而保证企业集团整体的有序运行,母公司还应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子公司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账务处理程序,提高各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2)盈余管理策略。盈余管理是选择使会计收益达到某种结果的会计政策。盈余管理有别于利润操纵,它是企业为实现理财目标而采用的管理策略。在法律制度允许范围内,集团公司股东和经营者对财务报告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控制,其主要手段是选用适当的会计政策,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控和关联交易等方式,通过节税等形式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

4,预算管理系统

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的集权管理还体现在母公司对制定用于指导各子公司预算的政策上拥有最终决定权。母公司根据集团发展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的总目标并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年度预算,上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和平衡各子公司的预算,并汇总编制集团预算。经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子公司,据以指导其经营活动。预算执行过程中,母公司应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随时调整偏差,保证预算的完成。

(四)财务信息控制系统

集团公司财务信息是否畅通,关系到整个财务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有效的财务信息控制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是财务信息报告制度,母公司应制定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事前报告制度和事后报告制度,各子公司在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前,必须事前向母公司报告;二是内部审计制度,集团母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审计、年度审计和子公司经营者的离任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加以处罚,以形成集团公司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财务网络电算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财务网络电算化提供了可能,为提高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创造了现实条件。

六、集团财务管理集权、分权模式的利弊权衡

母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造性的工作放在首位,要更多地尊重人、了解人和关心人。这就要提高广大职工对成本管理的认识,树立全员成本意识,增强成本观念,向全体职工进行成本意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全员成本意识,变少数人的成本管理为全员的参与管理,营造全员参与成本管理的氛围。

邯钢人在深化改革中敢于创新,创立了一套“成本控制”的管理模式,并把这种“成本控制”理论当作一项核心任务应用到了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邯钢的“成本控制”经验有两大要点:1.成本控制指标分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2.全员参与成本控制,每项成本、费用控制指标都有账可查,有人控制。这种成本核算与控制的观念涵盖了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产品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投资成本等诸方面,这是笔者学习邯钢经验得到的重要认识。企业应该高度关切成本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采取措施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成本培训班,借以提高成本方面的专业知识,从技术经济领域开辟降低成本的广阔途径。

(六)完善成本管理组织的经济责任制

完善成本管理的经济责任制,要做到:1.制订成本管理规章制度,如各项基础管理、成本约束制度等;2.明确各项成本的经济责任,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或个人;3.实行奖惩兑现,成本费用控制要落到实处。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各种考核指标及办法,使成本费用指标真正同职工切身利益挂起钩来。有了指标就有了责任,该罚的一定要罚,对超额完成指标者,该奖的一定要奖,不能随意改变考核奖惩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才能把成本费用控制落到实处。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12

一、前言

财务管理是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的资金运动及其体现的经济关系的管理。它是一种价值管理,主要利用资金、成本、收入、利润等价值指标,运用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及财务分析等手段来组织企业中价值的形成、实现和分配,并处理这种价值运动中的经济关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各方面的质量和效果,大多可以通过反映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的各项价值指标反映出来,而及时组织资金供应,有效使用资金,严格控制生产耗费,大力增加收入,合理分配收益,又能够促进企业有效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工种与工种之间衔接密切,流程性明显,工程项目周期长,项目多,分包转包现象普遍,并且因对方支付工程款不及时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这就要求建筑安装企业合理利用现有的资金以及合理筹措资金,从而显得财务管理尤其重要,从计划、决策、执行各环节都需要财务部门介入并贯彻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二、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内容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一个概念。许多建筑安装企业的业务分布与全国各省,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分公司所设置的分支结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的性质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因日常经营而留下的债权债务,分公司若自身没有偿还能力,未偿还债务的偿还义务则由总公司承担,因此,总公司需对分公司的资金运动及其体现的财务关系进行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的管理,这也是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财务管理的三项基本内容。

企业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证券投资和对其他企业的直接投资。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由于其在法律上的特殊地位,总公司对其证券投资和对其他企业的投资管理一般禁止或者设立很高的审批权限,因此其投资管理的重点是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一般是办公用的固定资产如房子、车子、电脑和经营用固定资产如套丝机、弯管机、挖土机等工程设备。投资管理基本要求充分论证投资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合理性,以减少风险,提高收益。主要从预测企业投资规模、确定企业投资结构、分析企业投资环境、研究投资风险、评价投资方案的收益和风险等方面管理。

筹资管理是筹措和使用资金的管理。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的资本来源和筹资方式管理,总公司为了降低集团资金成本,一般都列入其财务管理内容之一,而分公司的筹资管理则侧重于使用资金的管理。建筑安装企业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工程项目资金占用大,时间长的使用特点。如何及时收回工程款,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企业的工程项目成本包括人力资源成本和材料成本,降低存货资金占用,增加存货周转率等成为筹资管理的重中之重。

利润分配管理,包括企业的销售收入管理、利润管理和利润分配管理。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工程销售收入管理是利润分配管理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工程项目预测和决策,通过绩效考核,大力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加强工程款回笼力度,减少坏账损失。认真做好利润预测和利润计划,,加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确保利润目标的实现。

财务管理的三项基本内容互为因果,相互联系,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必须把几个内容联系来,加以统筹按排。

三、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分公司负责人的选择及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低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许多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并不是理论上的分公司,实质上都是上交一定管理费,借用总公司资质的全承包的分公司,盈亏都是由分公司负责人承担。分公司负责人如果没有一定的财务实力,若出现终止经营,注销时,产生的未偿还的债权债务都由总公司承担,增加了很大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一般是组织机构简单,人员较少,为了节约成本,有的身兼几职或是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记账,会计人员素质水平较低,财务管理基础弱,大大影响了分公司的会计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2.分公司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作为总公司支柱或核心业务的经营者,是企业分权管理的一种常规形式,按照分权程度,可以作为一个车间管理,也可作为一个模拟法人独立经营,而后一种方式是普遍采用,前者不利于公司的发展。省外分公司因组织机构简单,管理制度不规范,未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首先,授权不明确,有些事关总公司资金或合同的权限未明确。分公司有权限支配或签订重大金额或重大合同。其次,未健立预算管理制度,未能量化分公司的经营目标,未能形成分公司内部责权利体系,因此不能约束和激励分公司的总体经营。再者,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使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也大打折扣。

3.总公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一般都是空间上距离总公司较远,如果采用完全下放的会计核算及采用模拟子公司的经营模式,有碍于总公司了解详细信息。现行许多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与总公司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实际上,此类分公司的性质是全承包形式。因此,总公司只要分公司上交一定的管理费,对于监督机制几乎都未健立,未要求定期报送会计报表,相关的重项目合同及重要材料的采购合同不需备案。总公司领导和财务总监每年只有一次的上门监督检查,检查期间,分公司方面单提供全年度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工程质量方面和债权债务关系方面一律不知,此类模式大大增加了总公司独立法人的法律责任。

4.电子信息系统落后

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因考虑经营成本或者没有合适的管理人才,多数情况下未建立集团ERP系统和分公司的ERP系统,因此分公司的工程信息,采购信息,财务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总公司与分公司沟通障碍,分公司信息受阻,其管理也受到一定的制约。

四、加强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财务管理措施

1.选择合适的公司负责人及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

当今,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的性质是带有承包性质的分公司,权限极大。因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选择合适的分公司负责人显得十分必要。设立省外分公司时,提高分公司的选择标准,不仅有建筑施工技术或管理经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而且能提供一定的物质担保,如房屋建筑等不动产。分公司成立时注入资金一部到位,不能抽逃资金,签订经营经营合同并提供一定的质量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通过建立约束机制,一旦分公司注销时,出现未偿还的债权债力,可能用担保的物质和保证金支付,大大减少总的质量风险和财务风险。配备素质水平高的会计人员,财务管理能力强,品德高,诚信度高,严格按照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执行相关财务事项,努力学习工程预算,参与工程竣工结算款项,有利于项目成本控制,与工程部协作催收工程款。分公司超预算权限,超预算开支时,坚持“制度第一,领导第二”的原则,若有严重损害总公司利益时,向总公司财务负责人或总公司负责人汇报。

2.健全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制定必须经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为纲,细化总公司的权责安排。分权管理都必须保证权责明确和权责对等,不能因分权而引起控制弱化,同时应使责权利统一,以保证有效的约束和激励力,为了更好的管理资产,实现目标利润,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通过授权控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方式,安排分公司的财务责权得体系。其中授权管理制度主要是授权管理资产和资金支出管理授权,总公司授权管理分公司资产,其对应的责任是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使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运营资产创造利润。但分公司的资产处置的权力应受到限制。预算管理制度是总公司对分公司的量化考核依据。分公司通过编定销售、生产、成本及费用、采购等年度预算,把预算分级归口落实到车间,班组直至个人,形成有效的分公司的内部各级责权利体系。总公司可以据此掌握各分公司的预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情况,进行资金的预算平衡和合理调度。

3.建立总公司对分公司监督考核机制

建筑安装企业省外分公司监督考核机制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则通过书面监督考核 ,二则可能通过上门检查。书面监督机制有按总公司要求每月或每季定期上报分公司会计报表,内部各种分析报表,纳税申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及变动表。重要的项目安装合同、重要的材料的采购合同的备案管理。建立预算审计制度,对分公司的预算编制汇总体系的合理性,核算统计各级对统计系统的完备性,预算执行和考核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上门检查制度,总公司规定每月或每季到分公司办公地点或施工地点定期检查,也可突击检查,随时发现分公司的质量方面,财务方面,经营方面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等奖惩机制。

4.建立信息系统,达到有效的网上资源共享

为了更好的管理分公司,由于各分公司的地理位置决定,如果采用直接上门检查,不但花费较多的精力和时间,而且所采集的信息不及时,不全面,不完整。在现代通讯信息发达的时代,总公司应健立电子信息系统,如集团的ERP系统。通过集团的ERP系统,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不限时间查阅和分享系统信息,通过分公司的工程管理模块,财务管理模块等,总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分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公司也可通过ERP系统及时更新总公司下达的作任务。建立信息系统,成为一种更好的沟通方式,通过信息系统,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总公司可通过网络渠道及时了解分公司的工程项目信息,便于总公司对工程项目成本管理。通过电子信息系统的采购模块,可以了解分公司的债务单位,使财务管理更全面,更及时,达到有效的网上共享。

参考文献:

分公司管理制度篇13

总-分制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除了要处理企业所共有的财务管理事项外,还要协调处理总公司和各分公司之间在财务上的责、权、利等关系,同时要保证总公司与分公司能协调一致的发展,这个复杂的财务管理过程就要求通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来解决这一问题。

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是总公司为了界定总公司和分公司内部各方面财务管理的责、权、利关系,同时也是所有者和股东们保护自己的资产不会非法流失的一种手段。财务决策权是集中在总公司,还是下放到各个分公司?哪些权利应该集中,哪些权利应该下放?这个权利集中和下放的过程就是公司构建财务管理体制的过程,财务管理的核心就是合理分配集权和分权的关系。

过分集权和过分分权对公司的发展都有不利的影响,集权式管理要求最高决策层具有极高的素质与能力,同时必须能够高效的汇集各方面详尽的信息资料,否则可能导致主观臆断,以致出现重大的决策错误,同时财务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也易挫败分公司的积极性、灵活性和创造性。分权式管理,又易导致总公司对分公司难以统一指挥协调,有的分公司因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损害总公司利益,同时也不能让总公司及时发现分公司面临的风险和重大问题,也难以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约束,股东的资产易存在巨大风险。因此集权和分权两种财务管理体制都是不可取的,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应该是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即在集权的基础上适当的分权。

三、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是较符合实际的财务管理体制。当然,由于每一个公司各自的实际情况不同,财务集权与分权的程度也会不一样,在划分集权和分权程度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划分集权与分权的程度

当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单一、分公司数量不多,应该采取集权程度较高于分权程度的财务管理体制,总公司统一管理公司财务,分公司定期向总公司上报预算标准,且每一笔预算都经过审批流程后上报总公司并请款,总公司按照请款预算打款给分公司,分公司账上不留现金,在某个金额限度之内,分公司有权批准财务款项。总公司关注分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利润情况,这样总公司不必担心分公司因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损害总公司利益,同时分公司不会出现重大经营问题及债务问题且股东的资产不会因为分权而承受巨大风险。相反,当企业规模较大,经营业务较多,多元化发展时,因业务较多,涉及行业较广,总公司决策层不能准确把握分公司的业务发展决策,等总公司搜集完信息并研究做出决策时,易导致决策迟缓,延误采取措施的最佳时机,因此这种情况应当适当提高分权程度。

2.根据总分公司地里位置分布划分集权和分权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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