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实用13篇

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
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篇1

二、工作目标

厂企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要遵照“地方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按照建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长效食品安全管理运作机制的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把整治与建设、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分步实施,力争使全市厂企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状况上一个新台阶,使广大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整治重点和范围

(一)整治重点:全市厂企集体食堂。

(二)整治范围:1.无卫生许可证擅自供应职工膳食的厂企集体食堂;2.卫生许可证已过期未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继续供应职工膳食的厂企集体食堂;3.超越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供应职工膳食的厂企集体食堂;4.食堂卫生设施、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厂企集体食堂;5.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的厂企集体食堂。

四、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市厂企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厂企食堂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程怀远(副市长)

副组长:彭浩晃(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局局长)、梁长浓(市府办党组副书记)

成员:李荣佳(市经贸局)、甄励行(市建设局)、陈俊儒(市安监局)、冯耀祥(市工商局)、李伟俊(市食药局)、方长常(市卫生监督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方长常同志兼任。

各镇(街、场,下同)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镇辖区内厂企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各镇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辖区的厂企集体食堂卫生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划片包干,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定期向市厂企食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市经贸局:在审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时,协助告知工厂企业设置食堂前必须及时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审批手续。

市建设局:在进行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时,应将工人就餐的食堂设计作为配套设施并纳入总体设计规划。按照相关卫生学要求设计好工厂食堂的布局和相应功能区。同时协助告知项目单位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手续。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工厂企业集体食堂进行监督检测和食堂专项整治卫生技术指导工作;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依法对无证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厂企食堂进行查处;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并负责专项整治阶段总结和资料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市安监局:在依法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时,协助督促项目单位的食堂及时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手续。

市工商局: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向申请人宣传需开办食堂的须办理卫生许可手续的信息。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各镇食安办负责辖区内厂企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对集体食堂进行地毯式摸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厂企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员工人数、有无食堂、就餐人数、食堂从业人员、食堂卫生设施等基本情况。督促厂企办理卫生许可证。

市厂企食堂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积极配合开展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从**年8月18日至12月30日止,分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进度详见附表4)。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8日至8月25日)。各整治小组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进度。

(二)摸底调查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26日至9月20日)。在各镇整治小组的配合下,市卫生监督所和各镇卫生院对本辖区内所有集体食堂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发放《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市厂企集体食堂卫生工作指引》,并于**年9月10日前将《**市厂企集体食堂检查情况记录表》分别报当地政府食安办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督促各厂企要对照有关规定展开自查自纠。

(三)集中培训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镇组织本辖区内所有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责任人统一进行集中培训,并与责任人签订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书,具体培训工作由卫生部门实施。

(四)分类指导和全面整治阶段(10月21日至12月14日)。根据摸底调查和登记建档情况,市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已登记建档的集体食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办理卫生许可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指导,限期改进;对无法整改或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要求的,责令停止供应职工膳食。

(五)验收总结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各镇整治小组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市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市厂企食堂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各镇及有关部门分成若干个检查小组交叉对厂企集体食堂进行抽查评比验收,对整改措施落实较好的厂企进行通报表扬,对拒不整改的厂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公告。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厂企集体食堂卫生安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稳定和谐。厂企集体食堂整顿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实施难度比较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大劳务工的饮食安全问题,加强对厂企集体食堂员工用餐调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人员、经费到位,任务、责任落实。

(二)及时沟通,务求实效。各镇厂企食堂整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厂企集体食堂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整合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发展协同整治的作用,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厂企集体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建立起协商机制,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篇2

Keywords: rent workshop; Safety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Contrac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出租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1出租方出租的厂房、场所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安全生产条件和防火等级。需要改变其生产使用性质的,出租方必须按规定向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申办相关的审核和验收手续。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厂房、场所的使用性质。

1.2出租方出租的厂房、场所(包括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出租方应书面告知承租方有关出租厂房、场所的安全状况和防火要求,并且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的多家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3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质监等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出租方应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者督促承租方进行整改。出租方在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必须查验承租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凡发现承租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出租方应及时告知承租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报告。

2承租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2.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出租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2.2根据出租厂房的面积、从业人数,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书,并送交出租方备案。正在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自行增添特种设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及时书面告知出租方。

2.3承租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破坏承租厂房、场所的建筑结构,不得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承租方需要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必须事前书面告知出租方,经出租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明确的意见和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实施;凡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4承租方要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在车间、仓库内烧饭、居住。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上明确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2.5承租方应当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营业执照按规定进行年检后,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送交出租方备案。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3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有:(1)租赁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2)厂房、场所地址、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特种设备状况。(3)承租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和从业人员数量。(4)出租方、承租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5)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名单。(6)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出租方应当按要求填写、上报《出租厂房安全管理情况调查表》,同时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报出租厂房、场所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备案。

4厂房、场所租赁双方禁止出现下列行为

4.1租赁新区绿心范围内的厂房、场所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

4.2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安排在同一建筑物内。

4.3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4.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危险物品;违法制造、安装、改造特种设备,违法使用特种设备。

4.5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5措施要求

5.1要提高认识。近年来,全市租赁场所越来越多,安全管理不严、责任不明、动态监管不力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开展出租厂房专项整治活动,对加强出租厂房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将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这次行动作为当前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5.2要加强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各系统、各行业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组织力量,切实摸清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底数。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好整改和监管责任。要建立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形成专项整治的合力.

5.3要周密部署。鉴于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租赁场所数量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实际,各级各部门要科学筹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根据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实际情况,认真拟制具体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明确整治所要达到的标准,规定完成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能有序推进。

5.4要狠抓落实。各县区(开发区)、各系统、各行业要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出租厂房安全管理情况的排查力度。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积极发现出租厂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确定整治重点,由辖区政府挂牌督办,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专项整治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篇3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依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规范入网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行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健全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工业污水得到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处理量持续增长,企业排污日趋规范,外排废水稳定达标,切实改善我市的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步骤

1.开展污染源大检查(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对五个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重点废水排放入网企业以及沿线污水管网开展全面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以及各类涉及超标入网、超总量排放企业的排查力度,掌握污水管网中存在的串管、漏排等情况,进一步摸清现状,发现问题。

2.实施环境问题整治(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20xx年11月10日前对环境保护部华东督查中心发现问题的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进行限期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对其他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展深入整治,对污水管网存在的各项问题提出解决途径并予以落实,解决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有效改善入网水质。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完成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要求完成对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业污水总量实现有效下降,生活污水处理率得到大幅提升。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新模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等监控手段,提高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效率,构建全方位的环境监管体系。

(三)整治重点

1.重点区域:12个镇(街道)、开发区。

2.重点行业:污水处理、印染、化工、制革、化纤等五个重点行业。

3.重点企业:

(1)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崇福污水厂、桐乡市濮院恒盛水处理有限公司、桐乡市屠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五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2)在线监测数据或取样监测数据超标频繁、曾因超标排放等问题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

(3)涉及重金属、油类物质等特征污染物排放的企业。

(4)周边群众投诉强烈的涉水排放企业。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污水处理厂管控。

组织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体检式检查。重点检查进水水质、出水水质是否符合排放标准,污泥浓度等参数指标是否处于合理范围,设施运行及药剂添加是否满足处理要求,污泥处置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中控及在线数据采集是否达到标准,数据来源是否正确无误等。

责任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建设局、梧桐街道、崇福镇、濮院镇、屠甸镇、开发区、水务集团

(二)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加大对污水收集范围内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清查污染治理设施使用情况和污染物排放去向,重点关注涉重金属、油类物质等特征污染物废水的处理情况。督促工业企业严格清污和雨污分流原则,对于排放污水不符合纳网标准或总量要求、废水治理不正常使用以及以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实施环境行政处罚,促使企业的排放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污水处理厂整改方案范文2今年9月江苏省建设厅对我厂20xx年度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在本次考核中,我们城北污水处理厂暴露了很多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最终被专家组评定为不合格。检查过后,我们依据《考核标准》10个方面进行了逐一排查落实,现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1、污水管理 我厂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20xx年实际处理水量111万立方米(折合 0.30 万立方米/日),负荷率较低,实际进水水质远远高于设计进水水质,设施难以稳定达标,设施减排效率低下,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直积极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等联系,要求保证进水水质,今后也会一如既往地与相关部门沟通。

2、污泥管理 我厂污泥由政府指定地点填埋,我厂承担运输费用,我厂污泥处置较为规范。近期更是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脱泥。

3、生产运行管理 我厂存在问题:员工没有上岗证、生产计划不具体、工艺控制粗放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积极整改,在保障生产的前提下,准备分批送员工外出培训学习以取得上岗证;生产计划方面由于我厂进水水质极不稳定,只能制定一个大致的计划;同时加大了对工艺的控制,指定专人负责工艺调控。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台账管理:虽有生产运行台账,但管理较差。建设厅检查后我们已经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前期生产运行台账进行了整理,对今后的台账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设备和在线仪表台账要求完整、规范。对化验台账要求明细、可溯源。

5、污水处理能耗及成本:由于我厂进水水质超标严重,再加上设备选型等因素,造成我厂的能耗、成本过高,由于地方政府不能够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也影响了我厂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我们一方面向集团总公司申请资金,进行设备保养维护、更新改造,一方面积极向政府索要拖欠水费。

6、水质与检验:我厂具备常规化验项目的检测能力,所有的化验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但监测频次不够,为此我们加大了水质监测频次,同时委托上级单位对我厂不能检测项目进行监测。加大了化验室的质量控制,同时筹措资金,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

7、设备与仪表:我厂虽然在工艺流程中安装了在线仪表,但由于水质腐蚀性太大,水费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仪器设备的维护更新不到位。仪器设备带病工作,锈蚀严重。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现有的条件下,保证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影响生产,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更换部分损坏仪器设备。

8、安全管理:我厂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较差,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不强,为此我们对全厂职工进行了安全培训,加强了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排查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还购置了保险柜用于存放剧毒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保管,避免造成恶性中毒事件。

9、厂容厂貌:检查中发现问题构筑物池面有漂浮物、出水不均匀。主要原因为园区内有多家化工排污单位不经处理排出废渣水、我厂进水水质严重超标导致我厂无法正常连续进水,从而影响了出水水质达标。我们加大人手对构筑物内的漂浮物予以打捞,同时要求园区保证进水达标。

10、制度建设:我厂有一系列的操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从细节和点滴入手,变粗放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业务操作能力。

我们将依据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加大运行管理工作,加大对技术人才的引进,加大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优化工艺控制方案,规范台账管理,安全处置污泥,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安全运行。

污水处理厂整改方案范文3为进一步加快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步伐,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指导,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条件,逐步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尽早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目标任务

今年12月31日前,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转一批、试运行一批、管网建设动工一批。

三、具体安排

(一)监利县新沟镇、上车湾镇污水处理厂,洪湖市小港镇、峰口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已基本建成,尽快完善各项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正式投运。

(二)监利县毛市镇、朱河镇、福田寺镇、汴河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初具规模,具备一定的收水能力。进一步加快各纳污支管网与主干管的连接以及纳污主干管与污水处理厂的连接,加快完善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具备试运行条件,20xx年初正式投运。

(三)沙市区岑河镇,江陵县普济镇、熊河镇,监利县汪桥镇、棋盘乡、柘木乡、白螺镇,洪湖市戴家场镇、汊河镇、万全镇、曹市镇、瞿家湾镇、沙口镇、新滩镇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积极争取和落实管网建设资金,年底前启动配套管网建设;监利县福田杜刘村,洪湖市万全镇全丰村、瞿家湾镇月池村等3个乡村污水处理站年底前完成污水管网的规划编制和建设设计,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尽快启动配套管网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计划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荆州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国斌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

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篇4

二、广泛宣传,层层动员。

为了把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引向深入,7月14日,九家成员单位在文化广场,利用星期六休息时间举行了法律宣传教育咨询活动,以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广大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80人次,同时在县电视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出动宣传车宣传一天,为这次专项行动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按照国务院、省市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明确了以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违法犯罪情况等为检查内容。此外,对整个行动的指导思想、检查步骤、工作分工、工作要求等都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四、明确责任,认真排查。

全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县立即把参会人员留下来再进行工作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各乡镇政府乡镇长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每10天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到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县乡工作信息畅通。从这段时间工作来看,各乡镇都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一名党政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此外,下发了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填报表给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四小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主要领导包村、包社区、分片包干、责任明确,充分发动和依靠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现已初步查清全县共有小砖窑46户,小煤矿13户,小矿山41户,小作坊34户,合计134户,并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给市里。

五、立足实际,扎实工作

1、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做好日常性执法监察。今年以来,我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就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方面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取得了较好成效。一些乡镇还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大了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力度。如鲁溪镇全镇有10个小煤矿,该镇以镇党委、政府文件形式要求每个小煤矿参加社会保险,极大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做好集中整治联合督查工作。我们从县人劳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全县分北、西、南三片三个督查小组,分别由安监局副局长卢晓星,公安局副局长邹剑波、人劳局纪检组长万里任负责人,于7月30日至8月1日,集中了三天时间,对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办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地摸底上报的“四小”企业的依法领取证照、劳动用工、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违法犯罪和各地前阶段开展工作情况。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犯罪问题。我们重点检查了32家“四小”企业,没有一家企业存在强迫劳动、故意伤害、限制人身自由、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情况。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到劳动部门鉴证;部分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不全;个别厂家工人劳动强度大,部分企业生产条件较差,工资表册不健全,工资不能及时给付,个别企业车间安全生产存在隐患,卫生状况较差。我们对其违法行为提出了口头警告,并对21家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3、狠抓落实,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执证、规范用工。督查工作结束后,按照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成兵的指示要求,我们将督查情况整理成表,并发函给工商、国税、水利、地税、国土、环保、安监、质监、卫生、林业、人劳共11家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速派人查实并限期整改,现在各单位已整改完毕:

县工商局:接到检查情况通报后,县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各分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进行复查。已对全县各乡镇16户无照经营或有关前置证件不齐全的“四小”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整顿。已取缔宋溪乡田段村砖厂,并对逾期年检的4户砖厂下达了责令补检通知书。16户证照不全的企业中,罗溪乡肖家砖厂因该乡建设新农村急需用砖暂未取缔,但已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规定了办照时限。横路乡水泥砖厂、官莲乡水泥砖厂因产水泥砖,按工商部门的前置证件要求,可不办采矿许可证。对其它有关前置证件不全的砖厂和采石场,均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共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规定了其办理前置证件的期限,逾期仍不办理者,将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县国税局:及时派人对税务登记证进行了查实,根据要求进行了整改。“四小”企业中没有税务登记证的共有17户。其中鲁溪马迹桥采石场和开发区移民办制砖厂因法人代表变更,将在办理好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后,再办理税务登记证,罗溪肖家砖厂因未办理营业执照只能暂缓办理税务登记证,其他的14户企业都已办理了税务登记。所有存在税务登记证照不全的企业都纳入了国税局日常管理。

县地税局:对专项行动查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要求各分局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四小”企业进行了一次税务登记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至年8月20日止,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未办证情况全面整改到位,全部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原已办14家,此次办理18家),同时,对这些企业的税收管理也在逐步落实之中。

县国土局: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砖场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逐一进行了认真核实。其中,开发区的南市机砖厂和移民办制砖厂设于县城区规划区内,按县政府年元月26日上午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城区规划内4个粘土矿是否继续开采或关闭,待对现办的4个灰砂砖厂和4个粘土矿进行调研后再决定,有关部门已开展了实地调研工作,并提交了调查报告,但如何处理目前尚未明确;东林乡山头砖厂用页岩矿已经县政府批准设立,采矿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对四个无证开采的砖厂中的石门楼镇的河垅砖厂和三林砖瓦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罗溪肖家砖厂、杨洲的界牌砖厂下发了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其他的20家企业已办理采矿许可证。

县卫生局:对协调办提供的“四小”企业名单逐一进行了卫生行政许可核查,在32家单位中,只有三禾米业需要实行卫生行政许可,而且已经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其他“四小”企业均不属卫生许可范围,无需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局对本县辖区的涉尘企业进行了《职业病防护法》与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未落实职业病防控措施的22家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对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将依法立案查处。

县质监局:已根据县政府王成兵常务副县长的指示要求,安排专人查实并作出了处理:1、所调查的企业除三禾米业外都不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不需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对石渡建材厂、罗坪砖厂、杨洲界牌砖厂、县印刷厂的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持有情况下达了整改通知。其余的企业大部分都已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少数企业因无需办理或停产等原因,未办理这两项证照。

县环保局:接到督查情况表后,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派员前往调查。发现巾口砖厂、丰田煤矿两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早已过期(县局2004年以后,从没发过排污许可证,而排污证的有效期只有一年)。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所有排污企业应当持排污许可证才算合法经营,而现在,大多数厂矿企业没有排污许可证,县环保局决心从现在开始,对未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督促他们上排污设施和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同时,也希望工商、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给予配合与支持。

县水利局:县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的32家“四小”企业中有24家需要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目前已有19家办理了水土保持方案证合格证,但没有按标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还有5家没有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的企业正在落实整改。

县安监局:已有28家“四小”企业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余的4家“四小”企业正在办理此证。

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篇5

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事件发生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市)也先后成立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10月7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会上何树锁局长对这次肉类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二、整治重点:

这次开展肉类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是紧紧围绕建立生猪屠宰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生猪屠宰管理、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强力推动牛羊禽定点屠宰、健全我市的屠宰管理机构与执法队伍。整治重点是:1、市、县级定点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2、生猪定点屠宰厂宰前检疫与静养情况;3、生猪定点屠宰厂同步检疫与肉品品质检验情况;4、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生猪定点屠宰厂无害化处理情况;6、生猪定点屠宰厂冷库储存肉类情况;7、生猪定点屠宰厂台帐制度落实情况;8、牛羊禽定点屠宰管理进展情况;9、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私宰窝点;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屠宰种公母猪肉的屠宰厂(点);10、向北京供应畜禽产品的生猪屠宰厂派驻驻厂人员情况;11、单位或个人对活猪灌水、灌入其他物质违法行为;12、为未经许可给屠宰生猪的提供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措施: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各级商务部门要整合商务执法力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发现私宰窝点要坚决取缔,并按最高处罚额度进行处罚;对私屠滥宰户要建立个人档案资料,时刻对其跟踪监管,彻底根除私宰“专业村”、“专业户”。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加强与公安、卫生、质监、畜牧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杜绝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对定点厂的监管力度,确保肉品质量。首先,为从源头上彻底消灭“病害肉”、“注水肉",我办加强了对定点厂监督员和巡视员的管理,强化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保证定点厂严格按国家屠宰操作规程屠宰生猪,并对肉品品质进行严格检验。其次,全面检查辖区内每一家定点屠宰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生猪进厂验收和静养制度、肉品销售和无害化处理台账管理制度;是否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出厂种公母猪肉等违法行为;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生猪进厂验收、宰前静养、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台帐管理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等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对存在静养不解绑、屠宰注水猪、病死猪等问题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监管人的责任。

(三)全面检查定点屠宰厂的冷库。要组织对辖区内定点屠宰厂的冷库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冷库卫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有无储藏私屠滥宰肉和病害肉、注水肉、种公母猪肉现象。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对储藏私宰肉、病害肉和注水肉的,一律取消其冷库经营资格并追缴售出的违规肉品。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既要大力宣扬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和先进经验,又要对私屠滥宰大案要案进行曝光,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示警,激励和鞭策后进。

(五)落实屠宰管理和执法队伍的机构、编制和经费。贯彻落实省编办、省人事厅、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健全屠宰管理与执法机构保障屠宰管理与执法经费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的支持,解决屠宰管理机构与执法队伍编制、人员、经费问题。

四、取得成果

9月17日??9月23日,由商务局六位副局长带队,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验收,尤其是对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全市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肉类加工单位、集体食堂、餐馆、超市、个体售肉摊点等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不足给予了现场指正,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严重的生猪定点屠宰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篇6

二、坚持齐抓共管,合力打击环保违法行为

在环保专项行动期间,我们每个阶段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联合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结合今年的工作安排和石家庄市环境污染结构特点将掀起五个专项行动高潮:一是加大对纺织、印染企业的整改高潮,二是对不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整改高潮;三是连片污染反弹问题的整治高潮;四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高潮;五是重污染行业中重点排污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整改高潮,并贯穿专项行动始终。7月21日召开了我局相关处室调度会,将五个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部门,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7月27-28日,稽查大队组成6个检查组,对市区及周边县、市以及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进行了“冒黑烟”专项检查,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8家;监察支队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组织了为期3天的专项检查,共对10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以及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污控处组织了对全市纺织、印染企业的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

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篇7

我县2015年初共有8家采石矿山企业,自开展露天采石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县积极按照县政府下发的《千阳县露天采石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工作,自2015年起,关闭了5家生产规模较小、环保不达标的矿山企业,关闭保留矿山情况如下:

2015年9月23日注销了千阳县雪山采石厂、千阳县柿沟乡冉家沟村采石厂采矿许可证,2016年2月24日注销了千阳县王家沟石料厂采矿许可证,2017年6月5日注销了千阳县德兴石料厂、千阳县水沟镇新中村石料厂采矿许可证。目前我县仅保留了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雪山灰岩矿(省级发证)、宝鸡市正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家山石灰岩矿(市级发证)、千阳县城关镇庙岭村武家庄采石厂(县级发证)3家露天采石矿山,提前3年完成了省政府2020年露天采石矿山关闭整合目标任务。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进展情况

1、关闭矿山治理恢复情况

2015年,县政府拨付100万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2016—2017年对雪山采石厂、冉家沟村采石厂、王家沟村石料厂3家关闭矿山进行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2017—2018年上半年对新中石料厂和德兴石料厂2家关闭矿山进行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要治理内容为坡面绿化、采空区植树。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县矿山恢复治理面积为7.53公顷。分别为:冉家沟村采石厂绿化面积约2亩,栽植侧柏200棵,治理面积0.5公顷;王家沟石料厂绿化面积约5亩,栽植油松523株,爬山虎1652株,治理面积0.68公顷;新中村石料厂绿化面积为6亩,去年栽植刺槐1100株,今年栽植刺槐500株,治理面积为1.38公顷;德兴石料厂绿化面积约10亩,栽植油松1300棵,治理面积3.17公顷;雪山采石厂绿化面积约3亩,栽植侧柏3000棵,治理面积1.8公顷。2018年8月,市财政下拨40万元,用于王家沟石料厂和雪山采石厂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二期工程,该项目设计已于2018年年底完成,今年1月份,进行了招标,2月底正式施工。

2、保留矿山治理恢复情况

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投资400多万元用于矿山道路两侧植树、裸露坡面治理,基本做到了边采边治理,绿化面积约115亩,栽植刺槐2.5万棵,油松1万棵,治理面积为2.8公顷。去年我们已启动绿色矿山建设,海螺绿色矿山申报资料已于去年9月份已上报市局。

宝鸡市正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家山石灰岩矿技改环保设施停产期间,对采空区闲置场地覆土绿化,绿化面积约40亩,栽植油松7000棵,治理面积1.1公顷。

千阳县城关镇庙岭村武家庄厂在整合办理有关手续停产期间,在矿山道路两侧植树,对部分采空区进行覆土绿化,绿化面积约60亩,栽植刺槐、国槐20000棵,侧柏、樟子松3000棵,治理面积0.6公顷。

2018年12月10日下午,县国土资源局、三家保留矿山企业、县农业银行签订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缴存三方协议,进一步落实了治理基金提取责任,为今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篇8

我县2015年初共有8家采石矿山企业,自开展露天采石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县积极按照县政府下发的《千阳县露天采石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工作,自2015年起,关闭了5家生产规模较小、环保不达标的矿山企业,关闭保留矿山情况如下:

2015年9月23日注销了千阳县雪山采石厂、千阳县柿沟乡冉家沟村采石厂采矿许可证,2016年2月24日注销了千阳县王家沟石料厂采矿许可证,2017年6月5日注销了千阳县德兴石料厂、千阳县水沟镇新中村石料厂采矿许可证。目前我县仅保留了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雪山灰岩矿(省级发证)、宝鸡市正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家山石灰岩矿(市级发证)、千阳县城关镇庙岭村武家庄采石厂(县级发证)3家露天采石矿山,提前3年完成了省政府2020年露天采石矿山关闭整合目标任务。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进展情况

1、关闭矿山治理恢复情况

2015年,县政府拨付100万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2016—2017年对雪山采石厂、冉家沟村采石厂、王家沟村石料厂3家关闭矿山进行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2017—2018年上半年对新中石料厂和德兴石料厂2家关闭矿山进行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要治理内容为坡面绿化、采空区植树。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县矿山恢复治理面积为7.53公顷。分别为:冉家沟村采石厂绿化面积约2亩,栽植侧柏200棵,治理面积0.5公顷;王家沟石料厂绿化面积约5亩,栽植油松523株,爬山虎1652株,治理面积0.68公顷;新中村石料厂绿化面积为6亩,去年栽植刺槐1100株,今年栽植刺槐500株,治理面积为1.38公顷;德兴石料厂绿化面积约10亩,栽植油松1300棵,治理面积3.17公顷;雪山采石厂绿化面积约3亩,栽植侧柏3000棵,治理面积1.8公顷。2018年8月,市财政下拨40万元,用于王家沟石料厂和雪山采石厂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二期工程,该项目设计已于2018年年底完成,今年1月份,进行了招标,2月底正式施工。

2、保留矿山治理恢复情况

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投资400多万元用于矿山道路两侧植树、裸露坡面治理,基本做到了边采边治理,绿化面积约115亩,栽植刺槐2.5万棵,油松1万棵,治理面积为2.8公顷。去年我们已启动绿色矿山建设,海螺绿色矿山申报资料已于去年9月份已上报市局。

宝鸡市正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家山石灰岩矿技改环保设施停产期间,对采空区闲置场地覆土绿化,绿化面积约40亩,栽植油松7000棵,治理面积1.1公顷。

千阳县城关镇庙岭村武家庄厂在整合办理有关手续停产期间,在矿山道路两侧植树,对部分采空区进行覆土绿化,绿化面积约60亩,栽植刺槐、国槐20000棵,侧柏、樟子松3000棵,治理面积0.6公顷。

2018年12月10日下午,县国土资源局、三家保留矿山企业、县农业银行签订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缴存三方协议,进一步落实了治理基金提取责任,为今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篇9

今年以来,×厂党委始终把确保内部稳定放在企业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坚持任何时候加强稳定工作的优势不丢,抓稳定工作的劲头不减,探索新形势下稳定工作的步伐不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上半年厂里连续六次召开稳定工作专题会,对×厂影响稳定的个因素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综合分析,制订了《水电厂稳定工作预案》,修订了“三条工作线”制度、信息员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绿色通道制度、工作奖惩制度等项制度,疏通了信息传递网络,及时掌握不同时期的职工思想动态,以超前预防为主。

二是落实厂长接待日制度。厂主要领导坚持每月利用两个休息日亲自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听民声、查民情、解民困,半年来,共开展厂长接待日场次,接待来访群众人次,受理解决问题个,办结及时率达到了。

二是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全厂稳定大局。

⒈筹资×万元在春节期间对岗位职工、离退休职工、长期患病职工、困难职工、伤残军人、离退休领导等×人进行了节日慰问。

⒉为全厂在岗职工、劳务合同工、内部退养职工和协议工增加了一份安康互助保险。

⒊为×名在岗职工、×名退养职工进行了健康体检。

⒋解决了×名职工子女就业问题,其中已安排就业×名,正在参加岗前培训的×名。

通过大力为职工办好事、实事,凝聚了职工队伍,为确保大局稳定创造了条件。

二、严格管理、超前预防,持续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创建。

围绕我厂基地调整后的文明小区建设,我们采用“点、人、物”防范管理,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加强对“点”的治安防范。各基层单位都建立了治保会,生产要害部位配有治安员,住宅楼群配有看护员。门岗房严格小时出入登记制度,巡逻队坚持每晚开展护厂巡逻,派出所坚持不定期的治安清查,厂、科室、大队三级承包领导定期开展治安检查,及时整改各种隐患,有效杜绝了各类问题的发生,保证了安全。

二是全力以赴做好“人”的防范。上半年,我们共列管重点人口×人,其中“两劳”释放×人,涉嫌“三禁一反”×人,根据些人的各自特点,成立了由人组成的个小组,并逐人建立了档卡资料和帮教措施,落实派出所干警承包管理,承包干警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动向,每月进行一次亲情谈话教育,每季全面开展一次检查考核。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大部分重点人口进步明显,经基层单位申请,派出所会议审定,我们已报请×对名表现良好的人员进行撤消列管。原×名“×××”习练者也都明确表示已彻底同“×××”决裂,×名涉毒人员其中有×人已戒断巩固达年以上,×人戒断巩固达年以上,其余名吸毒嫌疑人问题已查清。

三是以超前预防为主,加强对“物”的防范。为了有效防止各类盗窃案件的发生,派出所抽出警力对全厂×类×件贵重物品逐一进行了造册登记,落实专人承包管理,针对夏季发案特点,制作了“民警提示卡”发放庆城片单位和机关科室提醒职工外出锁门,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防被盗。同时,制作了《派出所警民联系卡》,公开工作职责、联系方式,向全厂职工群众下发,方便职工报警,公开接受监督,不断改善和密切警民关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扩大派出所的影响力。

结合内部防范特点,建立了区域治安清查制度,值班干警天天查,两个警务区每月查,派出所统一组织不定期突击大清查,杜绝隐患,最大程度控制内部发案。

四是以警务区为载体,构建平安、和谐小区。警务区干警坚持每月利用个工作日深入职工家中进行防范宣传和治安检查,半年来,先后次深入名职工家中,帮助住户整改各种火险隐患起,提供法律咨询余人次,开展了法制宣传次,建立户籍资料份,通过上门开展工作,密切了警民关系,强化了职工的防范意识。

五是以巡逻队为重心,实施“平安细胞”工程。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治安员工作例会,每天下午集中组织体能军事训练,不断提升巡逻队的整体素质。半年来,巡逻队坚持在个住宅小区开展夜间治安巡逻,对要害部位实行警卫值班,先后驱逐闲杂可疑人员×人次,夜间盘查登记陌生人员×人,帮助住户关闭门窗次,登记车辆×台次,清理小商贩×人次,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起,收缴各类传单小报×余份,抓获违法嫌疑人×人,为维护小区的内部治安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是以创建文明小区为平台,提升职工家属安全感的满意度。针对凤飞苑基地单位 庞杂、人员混杂治安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厂党委书记×在×月日召集驻×所有单位负责人召开了×综合治理、文明小区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项,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相关部门落实督办。在此基础上,厂有关职能部门与×县城管大队密切协作,先后次对×小区门口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的状况进行了专项治理,改变了小区门前卫生脏乱、治安混乱、交通阻塞的被动局面,受到了职工家属的好评。

三、教育宣传,齐抓共管,深入开展“三禁一反”专项治理。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三禁一反”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小区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发言,上半年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⒈抓宣传,造声势。为了使我厂“三禁一反”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厂宣传科在元月份制订了《“三禁一反”工作宣传方案》开设了“三禁一反”专题广播向广大职工深入宣传以禁毒、禁酒、禁赌和反盗窃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上半年共制作电视新闻条,播放广播稿件篇,制作网业宣传次篇,在全厂范围内形成了“三禁一反”的强大舆论攻势,作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⒉抓教育,促防范。今年以来,我们把对职工的“三禁一反”教育作为“四五”普法的一项主要内容,有关职能部门精心组织,大力营造“三禁一反”教育的浓厚氛围。派出所在重大节日前夕组织干警为基层单位做“三禁一反”专题法制教育报告场次;纪检监察科对全厂党员干部开展禁赌专题教育场次;人事劳资科组织新入厂职工学习“三禁一反”规章制度学习场次人。个基层单位按照派出所的统一部署坚持每季度对全员职工开展一次集中性“三禁一反”教育,牢固树立了全员职工禁酒、禁赌、禁毒和反盗窃的意识。

⒊抓禁毒,保平安。为了杜绝犯罪在我厂滋生蔓延,我们以“”国际禁毒宣传为契机,策划了禁毒宣传方案,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员职工的防毒、拒毒意识。一是在活动广场举办了为期天的禁毒板报展览,参展单位个,制作展牌块,参观人群近余名。二是在体育广场播放禁毒教育露天电影场次,吸引了庆城片近名职工家属及当地群众观看,并在播放前开展了禁毒教育。三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深入向广大职工家属宣传禁毒法律法规以及的危害,其中悬挂横幅条,制作了禁毒录音带一盘,发放禁毒宣传材料份。四是开展禁毒专题教育场次,×还专门邀请了当地公安机关为职工家属进行禁毒知识讲座。五是开展禁毒大清查一次,对涉毒案件进行预防性调查排摸,杜绝了案件的滋生,巩固了“无毒”社区的创建成果。

四、企地联防,打防并举,竭尽全力净化外部生产环境。

×现有自备发电站×座、×个生产点分布在×三省区×个县域,点多面广线长的分布格局给我们野外生产设施保卫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特别是剪电线、拆铁塔、偷盗变压器等直接破坏生产的案件,给我厂造成了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仅月份发生的破坏生产的案件就达起之多,面对日趋恶化的外部生产环境,我们在上半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印制了余份法制教育宣传材料,向沿线老乡逐人发放,教育他们遵纪守法,保护国家、企业的电力生产设施不受侵犯。

二是继续推行了重点线路、设施交地方派出所进行有偿管护的措施。上半年共与地方个派出所签订线路管护协议份,其中×片份,×片份,目前已于地方个派出所签定了管护协议,通过工作回访,交地方派出所管护的区块发案率明显下降。

三是与地方公安机关共同制作法制警示牌余个,在经常发生被盗区域的线路上进行悬挂,明确警示不法分子:盗拆违法,违法必究。同时提示当地群众:提供线索,举报受奖。

四是依靠地方公安机关的力量对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全力整治。×片以侦破“”倒塔案件为重点,对川道家废品收购站、电焊门市部进行了突击清查,追回被盗铁塔角铁根,打掉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团伙一个,提请逮捕人,取保侯审人。×片以侦破北一供北三注供水管线为重点,安插耳目,内线侦察,破获刑事案件起,制止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起,追回被盗供水管线根米。

通过开展以上工作,外部生产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五、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创新方法抓落实。

为了确保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我们成立了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厂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厂办公室、工会、宣传、人事、职培中心、离退休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为了达到综合治理工作科学管理的流程再造,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厂长、党委书记×同志创新提出了“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结果考核,责任追究”的一套工作方法和“抓工作要从几件具体事开始,抓管理要从查问题促整改开始,抓教育要从教育自己开始”的“三抓三要”工作要求,以确保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一是在年初制订下发了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和运行大表 ,明确了全厂项奋斗目标和大项工作安排。层层签订责任书份将目标责任具体分解到班组人头,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例会,总结本季度工作,安排下季度工作的几件具体事情,明确目标责任,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全厂,实行全方位的目标管理。

二是建立了综合治理会议纪要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反馈表,利用网络泡泡进行信息传递收集,每月对重点工作进行抽样检查督办,每季度深入基层单位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强化月度、季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过程控制和督导。

三是重新起草修订了××年综合治理承包责任书,细化了考核标准,增加了月度、季度考核内容,利用月度抽查和季度检查对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进行结果考核,对考核结果在全厂范围内挂牌通报,确保安排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是对考核结果进行量化分析,对查出的隐患帮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层层责任追究,月月考核兑现。上半年,先后对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个部门,个基层单位进行了考核扣奖。

六、存在问题:

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篇10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市工商局成立以赵在俊巡视员为组长,政治处、办公室、市场处、商广处、合同处、监察处、外资处、*指挥中心、公平交易分局、注册分局和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分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和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指挥中心负责协调、接转、督办市民的举报与申诉工作;

公平交易分局负责指导基层分局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注册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分局的整治工作,做好统计分析及协调工作;

监察处负责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行为;

市局其它业务部门要对自身职责范围内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督导查处;

各分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依责实施整治工作。

三、实施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

全市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三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行动。

(一)宣传动员教育准备阶段(*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

市局、各分局要组织对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层层发动,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调查摸底整治规范阶段(*年10月21日至12月10日)。

1.各区分局要在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特别是服装加工厂、被服加工厂、绣花厂、印花厂制线厂、拉链厂、拖把厂、毛毡生产厂)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调查登记。调查登记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已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依法领取相关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调查登记内容主要是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从事生产经营的事项是否一致,生产经营的地址与审批的地址是否一致,营业执照与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是否一致有效等);另一方面是未办理营业执照或未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或者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但营业执照已经过期、超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或生产经营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无论是办理了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是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户都要一一分类登记造册。

2.依法整治规范。一是对证照齐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教育其守法生产与经营,发现登记事项问题较轻的,依法帮助限期规范;经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认定使用未成年人情节严重、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二是对无证照经营户,能引导办照的依法给予办理营业执照,但要严把市场准入关,特别是申请办理涉及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特别是服装加工厂、被服加工厂、绣花厂、印花厂制线厂、拉链厂、拖把厂、毛毡生产厂)等生产企业的,一律进行实质性审查;不具备办照条件的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370令)坚决予以取缔。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有困难的,特别是涉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要地段、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要积极向区政府与街道报告,要在政府(街道)统一组织中实施联合执法。

3.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对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户要结合年度检验、日常监管定期上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并在经济户口中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栏目中予以记载。二是对无证照经营户,要及时发现,及时依法处理,能规范的及时规范,能查处的依法查处,查处有困难的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参与政府实施综合执法。

(三)检查督办阶段(*年12月20日前)。

市局在各阶段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分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和检查,并将抽查和检查情况通报全市。特别是12月底,市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分局实施督办式检查,主要是针对各分局上报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带、重点问题、实施重点检查督办。

(四)总结整改阶段(2009年1月10日至15日)。

对专项整治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分局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落实改进措施。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分局要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2009年1月10日前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政府领导,认真履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务必在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按照市区领导的指示依法履行职责。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远城区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中心城区以城乡结合部的小砖窑和建材、服装、食品及其他产品加工小作坊、小生产企业为重点,对其进行逐户清查,做到不掉一村,不瞒、漏一户。各分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要建立书式和电子台帐。对辖区生产经营户的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分别在电脑和书式建立台帐,并进行编号,划段分组,确定管理人员。

(三)把握对象,查证查照。对已经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检查各类登记前置许可文件是否到期,对许可证到期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限期补办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完毕的,责令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明确重点,责任到人。明确重点行业、重点地带、重点问题、实施重点检查。要结合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特别是服装加工厂、被服加工厂、绣花厂、印花厂制线厂、拉链厂、拖把厂、毛毡生产厂)分散、地处城乡结合部、隐蔽等特点,分别进行重点整治与监管,划片包干,责任到所、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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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方案

根据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市制定了市二水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相关企业整治方案。并根据相关会议纪要内容进行任务分解,且明确各部门责任和完成的序时进度。各部门建立专门工作班子,近期向企业发放一封公开信,将整治要求及环保、水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进行宣传、告知。同时,召开座谈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村组干部、企业主的思想认识。

三、明确要求

1、对已被拆除的建乐船厂立即进行生态恢复。

2、按照二水厂饮用水源地整治方案要求由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于11月30日前搬迁市长荣船厂迎水坡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环保局镇牵头搬迁长荣船厂背水坡建筑物和附属设施,12月31日前搬迁市前进船厂建筑物和附属设施。

3、二水厂取水口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及夹江流域相关企业应按照国家南水北调总体部署制定落实搬迁计划,在未实施搬迁前,相关企业不得向芒稻河及夹江设置任何生活或工业排放口,将生活设施搬至大堤外侧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规定之外,被搬迁企业要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和设备;各搬迁企业不得擅自维修、运输危险化学品;油品等国家明令禁止物资的船只,码头不得上下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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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重点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行为。针对当前生猪屠宰环节违法行为隐蔽、分散的特点,各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要对本辖区私屠滥宰、活猪注水、制售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的排查,不留死角,摸清违法行为易发重点区域和主要窝点。对排查发现的活猪注水、屠宰违法等行为和窝点,市经贸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从重、从快、从严,坚决予以清理铲除,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回潮发生。

(二)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确保出厂(点)肉品质量安全。市经贸局针对近期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定点屠宰厂(点)的督导力度,严格要求屠宰厂(点)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检疫检验;严格准出,做好进货出货登记台帐,切实保证肉品质量安全。一要做好“五”落实:落实生猪入厂(点)、生产、加工各环节的监管人员,落实自我检验的工作流程,落实禁止从高危地区、重点猪经纪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代宰制度,落实监管人员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发现含有违禁成分肉品的处理程序,督促企业开展“沙丁胺醇”的抽检工作,确保肉品质量。二要强化责任,百信食品公司要建立对所属定点屠宰点的日常巡查和分片包点制度,对重点屠宰点实行24小时不定时检查,严肃查处厂(点)内生猪注水、屠宰注水猪和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出厂(点)等违法行为。三要进一步提高技术监管水平。协商百信食品有限公司,在全市各个生猪屠宰厂(点)设立远程监控设备,将设备控制终端安装在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切实提高技术监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市场准入,规范肉品市场流通秩序。市经贸局要严格执行入市备案管理规定,加强备案企业质量安全责任退市管理规定,加强审验抽检,确保上市肉品质量。经贸局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肉品市场检查力度,重点打击非法入市、欺行霸市、掺杂使假和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检测猪肉等违法行为。要加强肉品安全追溯系统运行管理,积极推行“场厂挂钩”、“四方六协”肉品流通管理模式,防止不合格肉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经贸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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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三、整治目标与内容

(一)提高进水COD浓度

整改目标:确保10月31日前,进水COD浓度不低于设计值(COD浓度为220)的65%。

整改措施:一是进行闭水试验。县城司负责联系施工单位逐段进行闭水试验,发现问题,督促施工方限期限整改到位,全部闭水试验于10月31日前完成。二是闭水试验无法完成的标段。县城司督促施工单位对该标段进行重新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上报施工方案和计划。

(二)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整改目标:确保10月31日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一是购置水下推进器。县城司负责实施,10月中旬前完成水下推进器的购置、安装和调试,并确保正常运行。二是中控系统调试运行。10月中旬前,由县环保局牵头,会同县城司对中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明中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原因,由县城司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做好调试工作,直至正常运行。三是在线监控系统调试运行。10月中旬前,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城司督促原设计施工单位对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进行调试,直至正常运行。四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和监督。由县城管局和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完成工程建设证照办理和验收工作

整改目标: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程证照的办理工作和环保等验收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完成相关证照办理工作。县城司负责,县城管局协助,县国土局、县房产局配合做好污水处理厂土地证、房产证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办理证照相关费用从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二是完成环保、防雷、消防等验收工作。由县污建办牵头,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做好环保、防雷、消防等验收工作。以上工作10月31日前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完成移交工作。办理好污水处理厂的各项证照,顺利通过环保、防雷、消防等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同时污水管网完成闭水试验并验收合格后,将相关资料移交给县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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