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失真论文实用13篇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1

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是对会计的基本要求。然而,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大量存在,其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制约效应,已经显现。因而,有效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为我国会计界、经济界乃至我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产生伊始,人们责备的目光就投向了属于企业管理体系组成部分的会计工作,以及用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然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和企业会计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却末能根本扭转会计信息失真的局面。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去反思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顽症的真正原因,以便“对症下药”。

笔者认为,站在理论研究的角度,科学界定会计信息“具真(具有真实性)”与“失真(失去真实性)”的判断标准,是认识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前提条件;从不同经济层面分析制约、左右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因素,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

二、理论前提:会计信息“具真”与“失真”的判断标准

1.主要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

在会计的发展过程中,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都十分重视会计信息“真实性”问题的理论研究,并试图界定“真实性”标准的含义。

为明确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年5月了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在该公告中,FASB正式将“反映真实性(representationalfaithfulness)”作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之一,并确立了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以下观点:①认为真实性“就是一项数值或说明符合它意在反映的现象”。②认为反映真实性与"可核性"、“立性”等共同构成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之一。③反映真实性存在“反映真实性的程度”、“精确和不肯定性”“偏向的影响”、“完整性”等问题。该公告分别进行了阐述。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FASC)在1989年7月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真实反映”作为“可靠性”质量特征的首要内容,并认为:①“信息要可靠,就必须真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交易或事项”。②由于“所应计量的交易或事项的鉴定,或是能够确切传达相应信息的计量和列报技术的设计与运用,存在内在困难”,所以“大多数财务信息都可能存在不足以真实反映所拟反映情况的风险”。国际会计准则没有正面界定会计信息“真实性”之所指。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将“真实性”作为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首要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其并未解释会计核算所要求的“真实性”的实质性含义。

据此可以得出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标准的几点初步结论:①尽管不同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都明确要求会计信息具有“真实性”,但其各自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含义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含义值得进一步研究。②不同的会计准则制定者总是将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质量特征联系起来进行理解,认为只有具有“真实性”的信息才是可靠的,可靠的信息首先必须是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反映真实”特征存在“程度”问题与“风险”问题。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反映的真实程度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空间具有差别,会计信息完全真实地“再现”企业经济活动的要求具有“风险性”。

2.“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概念的存在

正是由于会计信息“反映真实”的“风险”问题,因而有必要区分会计信息“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的不同要求。

会计信息"绝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本来面目的"再现"。这种"绝对真实"是会计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百分之百“程度上的原本表现。实际上,绝对真实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真实性“。而且,绝对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一定就是能够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的会计信息。

“相对真实”是指会计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的准确描述,其以“不歪曲”企业经济活动情况为基本判别标准。相对真实是一种现实的“真实性“。在会计实务中,相对真实的判别标准是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即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是否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来进行,是否符合会计标准的要求。因而,相对真实也可称为“合法性真实“。对于投资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会计信息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则达到了”可接受真实程度“。

区分“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标准的意义在于:

第一,对于会计学者、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绝对真实”是其追求的一种“境界”,一种终极目标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高目标,就是制定出在确保实现会计目标前提下,能够产生“绝对真实”信息的会计行为标准。追求“绝对真实”,正是不断优化会计准则,不断提高会计制度质量的动力。

第二,“相对真实”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的最低要求,也是对会计实务处理的基本要求。就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而言,其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必须能够导致“相对真实”的信息。否则,依据其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所提供的信息歪曲了“企业经济活动基本特征”,其所制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

第三,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而言,会计信息“真实性”意味着其必须依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要求,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达到“合法性真实”的要

求。实际上,会计人员只要严格而准确地按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规范处理会计业务,提供会计报告,其行为和结果都应当被认为是“合法”的,其会计信息也是“相对真实”的。以“绝对真实”信息质量标准来要求会计实务工作者,既不现实,也无必要。

3.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本把握

用量化标准看待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它本身不可能是一个绝对数,而是一个合理的“区间值”。这个区间值的上限是"绝对真实程度",下限是"可接受真实程度"(即合法性真实)。当会计信息质量低于“可接受真实程度”(合法性真实)时,会计信息“失真”。对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应当在“合法性真实”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力求会计信息更高程度的“真实性”,这是由会计学者追求真理的科学研究精神、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等所决定的;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者,则必须便会计信息质量达到“可接受真实程度”,符合“合法性真实”要求,这是由相关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等所决定的。

三、原因分析: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解剖

从逻辑上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都是"失真"的信息。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准则精神、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实际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多种多样。从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目的出发,有必要确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点”和“难点”。

笔者以为,区分“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和“非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十分必要。前者是指“蓄意造假”或“故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这是我国当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需要“追根溯源”的主要方面。后者则是指“非故意的过失”、“会计人员专业素养”等原因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企业会计系统的存在和运行与企业、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等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分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时,应将企业会计系统置于整个企业管理体系中,将企业置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中进行考察。

从宏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制度基础和环境状况,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判断:①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程度。包括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产权关系制度的确立,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理念,等等。②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程度。包括市场机制、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及其执行的有效性,等等。③投资者行为理性化程度。包括投资者群体的理性投资理念,投资风险防范与约束机制,等等。④法律约束的有效性。包括对资本市场各个参与者行为的法律约束,对资本市场监管者的法律约束,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约束,对企业会计行为的法律约束,等等。

从微观层面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是判断影响企业会计系统运行的各个决定性因素是否以合理的方式存在,这些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从企业角度进行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组织管理机制、(现代大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内部产权规制、企业创新机制、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企业约束与激励机制等;从企业会计角度进行分析,分析的重点包括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机制、会计核算规范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体系、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等。

笔者认为,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动因在于:

(1)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环境条件。主要包括:①市场运行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大量存在;②市场管理者及监管者的非理;③市场参与者的非市场经济意识。

(2)“人的有限理性”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动因。主要包括:①经营者利益与产权所有者利益的矛盾;②经营者约束机制失灵;③经营者激励机制不合理;④企业整个管理控制制度失效或虚设,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

(3)硬性法律法规制度的“软约束”。主要包括:①执法不严;②执法不及时;③对资本市场各参与者的法律约束失衡和软化。

四、基本结论,建议与思考

对于处于转型期间的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很可能是灾难性的。因此,治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刻不容缓。笔者的分析研究结论表明,目前我国企业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其主要根源尚不在会计系统与会计制度本身,而是左右企业会计行为的深层次原因。为此,遏制和消除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以及建立科学、行之有效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约束体系。

2.以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出发点,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与内部控制的科学化和有效性。

3.以企业经营者为核心,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界定以经营者业绩为基础的经营者权利、责任和利益合理的“制度安排”体系。

4.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包括会计法规)的同时,强化刚性法律法规的“硬约束”。

基于正在逐步建立但尚需进一步完善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末能真正规范运作的市场化企业体系,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实际上也是一种意料之中的结果。笔者认为,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正处于一个关键而又敏感的特殊时期。对于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产生与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关系,必须予以正确认识。

1.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制度建设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世界各国会计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低水准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不可能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在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环境中,同样也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正如用质量糟糕的菜刀肯定切不出样式好看的菜来,用质量上乘的菜刀却也未必会切出漂亮的菜样。在美国等会计准则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它们也十分重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并往往通过极为严厉的法律法规来惩处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行为。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2

(一)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会计信息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由于会计信息失真,使得有关核算资料不真实,掩盖了某些矛盾,国家宏观调控失去了可靠的基础,政策制定失误,干扰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源配置低劣化,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造成大范围的国家利益受损,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会计信息失真,破坏了投资环境。由于企业对外界提供的信息失真,给投资者、债权人带来重大损失,也导致他们对企业失去信任而拒绝与企业再次合作,市场筹资功能受到严重挑战,最终危及整个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从而使企业失去市场机会,造成经济资源浪费,破坏了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序流动,这与深化改革的客观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三)会计信息失真,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程序。企业的生产经营离不开及时准确的各种会计信息。如果会计资料不实,企业必定难以制定科学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

(四)会计信息失真,掩盖了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偷逃税现象更加严重,不仅造成大量国家税收流失,还会形成不良贷款,不利于金融风险的防范。

(五)会计信息失真,将引发会计信息信任危机,危及会计服务业的生存和发展。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诚信”是会计服务业的生命,会计造假必然使会计组织体系和工作规范体系崩溃、行业秩序混乱,严重地阻碍整个服务业的发展。

(六)会计信息失真,助长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削弱了会计基础工作,影响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会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使会计内控系统秩序失控,助长了诸如、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长此以往,必将导致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和价值危机。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观原因

1.会计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虽然《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相继颁布实施,初步克服了无法可依的状况,但由于“会计造假犯法”的法制环境尚未完全建立,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造假的处分太轻,在现实生活中,因弄虚作假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微乎其微。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也在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有些费用超过会计核算范围的开支,无法按正常情况入账,就采取做假账等办法。随着新经济业务的不断涌现,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也难免有漏洞和不足之处,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2.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有了“政绩”就有可能被提拨,企业的生产业绩与企业负责人的收入挂钩,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与企业负责人的业绩、收入有着密切联系,而经济效益必然通过数据表现出来。在这种意识的驱使下,本应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企业负责人,为追求个人或小集体不正当的政治经济利益,指使和纵容会计人员弄虚作假,甚至强令会计人员作假。会计人员如不按其意图办事,往往被调离会计岗位或遭到其不公正待遇,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难以依法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有随意处置权的情况下,会计信息因而失真。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客观原因

1.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会计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业务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由于认识水平的局限性使会计数据脱离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出现不实;业务素质的高低又直接影响其职业判断能力,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还有些会计人员由于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企业利益做假账,为了个人利益而编假证、假据,化公为私,一味地顺从领导的意图从事,丧失了一名会计工作者应有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2.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会计人员身份具有双重性,同时担当经济活动的主体与客体,这实际上是将会计人员置于左右为难的两难境地。虽然会计法中明文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当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作为企业一员的会计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维护本单位利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3.会计基础工作的弱化。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有些企业无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明晰,交接手续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和会计监督机制。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会计业务处理手段落后,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程度不高,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的要求。

4.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的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

搞活经营,而放松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削弱会计监督。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各种经济监督之间监督标准不统一,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无法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5.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现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实际上很不具体,人人所有,而人人都没有,这样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形成了事实上的缺位,因而不能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会计核算以企业负责人的利益为核心,使提供的会计信息失真。

6.业绩评价体系不合理。长期以来,相关部门对企业业绩的考核评价侧重于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结果,而不关心产生这种结果的程序或过程是否合理。只强调企业的经营结果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与过去和相关单位比处于何种水平等,而忽视企业是通过什么程序或采取哪些过程来达到这种结果的,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7.审计结构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审计结构是由国家审计部门和单位审计、社会审计三者组成。国家审计只对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和部分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部门审计往往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所属企业采取保护主义,不能进行有效地监督;单位内部审计则受制于企业经营者,无法独立行使审计职能。社会审计的数量和质量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出于商业的目的,给企业虚假的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不仅监督职能丧失,反而滋长了会计造假的风气。

8.会计违规的执法不力。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使得会计违规的机会成本很小。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反差,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企业的监督和管理部门在执法或依法行政时和处置企业违纪违规事件时,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条款进行处理,往往是象征性地处罚一下了事,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的造假。

三、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明晰界定产权,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企业产权进行明确。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混乱,是因为许多管理者未能认识到所有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的差异,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经营责任不明,且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致使所有者的所有权得不到保护,同时又使经营者的经营权不能完全施展。只有产权明确,才能财务清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才能解决。

(二)改革会计管

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

改变会计人员隶属关系,变企业单位所有为社会所有,将会计人员全面推向市场,实行社会化管理。会计委派制就是通过稳定会计负责人的地位,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不受干扰地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制度,提供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维护正常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走出企业财务人员“双重身份”的尴尬境地,为最终实现会计目标打下最坚实的基础。

(三)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坚持目前专业资格“考评”结合制度的基础上,应该相应提高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建立一套统一的、具有刚性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会计法》为行为准则,做到自律、自重,依法理财,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的观念。

(四)明确界定企业负责人会计责任

企业负责人的指导思想不端正,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明确企业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新《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要求,强化企业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其加强会计管理;有关机构要定期对他们的业绩、行为进行考评,对于经营者的劣迹要随时公布,从而迫使他们放弃短期行为转而追求长期利益,有利于防范经营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五)改进企业业绩评价机制

改变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不应再将企业经营者的业绩与其政治待遇挂钩。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应当注重过程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考核方案设计和业绩评价指标的选择中应加强对会计信息产生全过程的考核,避免对于结果状态的偏爱,以正确引导会计工作的运行,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缓解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动机和外在压力。

(六)会计审计信息网络化

建立会计审计信息管理网络,集中处理会计信息,各部门分享会计信息。建立了企业会计审计信息互联网,会计信息资料的来源就变得单一化,企业做假账就失去了实际意义。企业还必须权衡其所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企业因偷逃国家税收而隐瞒收入和利润、资产,则会面临银行贷不了款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不良印象;反之,如果企业为应付贷款和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的需要多报收入、利润,多报资产,则面临多交税收的矛盾等问题

。这样,做假报表失去了原动力,会计人员也不会因强烈的压力而被迫做假账,会计信息的质量将会大幅度提高。因此,建立会计审计信息互联网,对规范企业行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宏观调控均有积极作用。

(七)加强企业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按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法律规范”的思路框架,不断完善“内部约束、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信息的采集、归类、记录、汇总等过程和相关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可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管理活动。外部监督具有鲜明的独立性,因此应更加重视外部监督的作用,除了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对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管,从各个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以减少和杜绝企业做“假账”的机会;还应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扩大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监督面,建立和完善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使之与政府、财政、银行、审计、税务、企业等经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再确认,对会计的再监督,以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八)完善会计法规体系,营造法治氛围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还必须健全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使会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项法律法规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进行修改,不断完善,以提高法律法规自身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要完善立法,尽快统一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认定,统一量刑依据,从而使制假者不敢以身试法,轻举妄动;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发挥民事赔偿的作用,以调动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良好的法律环境是促进企业内部控制,防范会计造假的重要保证。

(九)加强会计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对会计信息做假应出重拳,对检查出的会计信息做假事实,财政部门要根据《会计法》赋予的权力,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留情。对做假单位进行处罚的同时也要对企业法人代表以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直至吊销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对严重做假案可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真正做到严格执法、惩处有力。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应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使后来者不敢重蹈覆辙,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3

一、会计法规因素

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一系列的法律、规章,这对于促进现代企业发展和会计依法管理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任何一项法规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这些规章制度相对速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而言,往往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客观上影响到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首先,会计法规一经出台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不会改变,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环境的变化,新情况和新问题可能会超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范。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同一会计事项显现出不同的个性特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空间更大,会计方法选择也越来越呈现出多样性,这必然会使同一个会计事项产生不同的差异。再次,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某些定义和释义具有一定的涵盖性,在不同的条件下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理解,造成会计实务操作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工作中的一些情况如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难以准确地界定,这些均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二、会计核算因素

会计核算本身有一定的客观局限性,这也会导致会计信息在某种程度上出现偏差。一是在会计凭证方面。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可我国当前尚无一种严格有效的发票管理办法,各地的发票形式、规格和要求都不完全一致,加之实际会计工作中往往是先批后审,这就使虚假原始凭证的出现成为可能,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二是有的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核算时只能评估和预计,如企业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预计残值计算、收发材料的计价、费用跨期分摊等,都不可能精确地与实际价值相符合。三是会计核算制度缺乏统一性。不同性质的企业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不同的会计制度又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由此造成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不可比。特别是在一个企业集团内部既有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又有股份制企业的情况下,必然给企业集团编制会计报告、统一会计政策带来很大的困难。四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在会计核算上的广泛应用,各个行业都在编制自己的会计应用软件,由于采用的会计政策不一样,加之软件质量参差不齐及软件本身的不完备,在搜集整理、编制汇总会计信息过程中往往会导致会计信息偏差和不完整。三、会计主体因素

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经济活动,根本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会人为地导致会计信息的变化。一方面从企业本身来说,其经营成果经常与企业领导者个人的切身利益挂钩。有的企业为了完成效益目标,或者为了少交所得税,或者为了获得银行支持,有意识地调整收入、费用、利润;还有一些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为了进入资本市场,在政府的推动下,往往要进行资产重组、包装上市,堂而皇之地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另一方面,从企业集团内部和企业与企业之间来讲,各个企业间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存在利益冲突,良好的形象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争取项目、引资融资等方面受益。因此,各个企业常常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弄虚作假,虚报实绩,造成资产负债不实,虚盈实亏,会计信息不真。

四、会计监督因素

在会计信息的监管上无论是内部控制还是社会监督也都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软弱无力。虽然《会计法》对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有明确规定,大多数企业的内控制度也一应俱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计监督体制和内控模式,包括会计人员均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之下,缺乏独立性,难以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其次,企业外部虽有财政、税务、审计等监督部门,但各部门工作侧重不同,要求不一,加之管理分散,缺少沟通,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再次,从社会监督来看,国家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监督机构管理不到位,也不规范,加之各事务所之间为了自身利益进行恶性竞争,使其工作监督流于形式,避重就轻,弱化了会计社会监督功能。最后,现实中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也不够,常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这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会计人员因素

这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最直接的因素。一方面受管理体制的制约,会计人员直接受制于企业领导者,其任命、晋级、工资和奖金的决定权掌握在企业领导者手中,往往按领导意图来处理会计事项,工作缺乏独立性。另一方面,由于不同业务素质的会计人员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估计、判断不同而导致结果的不同,还有一些业务素质不高的会计人员在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对法规政策和会计核算规范理解不透,也会使会计数据脱离实际,造成会计信息不准确、不完整。

综上所述,会计法规等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影响,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失真。显而易见,这些因素也是解决当前会计信息的失真问题和提出治理对策的关键所在。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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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要求企业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然而,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大量存在,以银广厦为代表的重大会计舞弊案,使证券市场频频遭遇“地雷”,投资者的信心受到严重打击,甚至已经到了使中小投资者难以忍受的地步。上市公司由会计舞弊导致的诚信危机成为2001年股价暴跌的重要原因,2001年深沪两市部分指标首次出现了历史上的负增长。2002年5月24日,上海证交所对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满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上市公司年报不实,扩大经营业绩,致使股民盲目追高,最后造成巨额损失的虚假行为予以公开遣责。

备受关注的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屡见不鲜,更何况一般的中小企业,中国会计信息失真确实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2000年,被抽查的159家企业中,资产不实的147户,虚增资产18.48亿元,虚减资产则24.75亿元;利润不实157户,虚增利润14.72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2001年12月25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它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质量检查的结果,在被抽查的32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造假金额达70多亿人民币。2002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更令人吃惊,共检查了保险、烟草等行业192户企业以及相关的91户会计师事务所,共查出这些企业资产不实115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24.2亿元,利润不实24.2亿元。其中,资产不实5%以上的企业有36户,占总户数的18.75%;利润不实10%以上的企业有103户,占53.6%;利润严重失真,虚盈实亏企业19户。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影响到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等群体利益,而且影响到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效的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是会计界面临的重大课题。“天下欲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的精辟见解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分析影响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违法性失真,它是对会计资料进行造假的违法行为;其二是技术性、规范性失真,是企业利用会计管制弹性操纵会计行为的合法行为。本文主要从下列方面分析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因与外因。

1.违法性会计造假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通常,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的具体表现为:原始凭证失真失实、账目混乱形成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资产失真,虚假利润等现象。引发这种现象的原因是:(1)领导者对不正当的利益的追求。“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是将承包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依据,导致领导工作出现短期行为,虚报数据,巧取豪夺。同时会计人员工作缺乏独立性,有时不得不听从单位主要领导的摆布。尽管《会计法》明文规定,“会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经过上级主管单位的同意”。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导致会计人员腰板不硬,有时不得不随波逐流。(2)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政治素质较低。为谋求一己私利、借工作之便、弄虚作假、挪用公款,或伙同他人营私舞弊,侵吞国家资产。有的由于专业素质差,业务能力低,账目混乱,以至造成人为差异。(3)监督不力、执法不严。尽管《会计法》有三处提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因弄虚作假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微乎其微。我国现有的会计监督体系虽已建立,但还不够健全,监督力度也不够严格,虚报现象屡屡皆是,有多数企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年度审计。而且目前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出于利益驱使,为企业提供虚假报告,牟取暴利。例如,闻名全球的安然事件爆发后,安然股价从最高点90.56美元跌到了0.36美元。为安然公司掩盖造假事件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被禁止向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被美国各洲吊销了营业执照。违法性失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

2.技术性、规范性失真是导致会计失真的另一原因。由于会计政策的可选性,导致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变相更改会计政策。(1)会计核算方法的原因。随着现代技术的巨大变革,产品成本发生了根本变化,构成成本的三大要素: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比例发生迁移,人工费用有日益减少的趋势,对设备进行调试和正常维护,对高精尖设备的投入额增大,使间接费用剧增,而间接费用的分配一般有工时法、直接人工法、产量法、定额成本法及计划分配法。但这些很大程度取决主观因素缺乏客观性,不同产品应负担的间接费用与上述分配方法的分配标准之间存在什么联系,它们的相关性有多大,很难得到客观的检验,由此造成在不同的产品之间分配的主观随意性从而使会计信息失去客观性,不能准确地揭示产品的实际耗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大为降低。(2)会计计量模式对会计信息的影响。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无特殊情况下,企业对各项财产物质按取得的成本计价,不得随意调整账面价值。然而科学技术的发展与通货膨胀的因素,按历史成本计量,不可能真实的反映企业现有资产的价值和企业经营成果。造成现有资产价值计量不真实,经营中的耗费与收入不配比,货币性资产时间价值的损失没有计量,资产计量的真实性受到损害。从而导致企业利润虚增,现有的实物更新与价值补偿不一致,企业不能在原有的规模上组织生产,也无法使企业资产增值,以虚假的利润提取盈余公积也没有实物保证。

三、处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基本对策

财务报告质量是由财务信息对信息使用者的有用性决定的,这里的信息使用者通常指投资者和信贷者。它是投资决策与分析的基础。投资者越来越重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用性。它能帮助人们作出正确的决策。但是决策的有用性主要表现在可靠性和相关性。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为了追求这一目标,提出了一系列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如图1所示FASB定义的财务信息质量特征。可以看出,财务信息为了满足决策有用性,它必须是相关的和可靠的。为了评价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FASB进一步提出了一些相关性、可靠性更具体的质量特征。

为了满足上述质量特征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首先,建立会计信息的责任保证体系将提供信息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从法人代表、总会计师到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大凡从表面上看会计信息是由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但从根本上看,会计信息提供是由单位主要领导人负责,他是防止信息失真的第一道防线。朱基曾在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指出“凡是企业、事业单位应建账不建账,或者建账而不合”两法“、”两则“规定,必须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总会计师是信息的提供者,质量的监督者,总会计师应对编制的会计报表负责,其中包括选择适当的会计核算方法,保持完整的会计记录,建立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负责。会计人员是保证信息质量的最直接、最基础的环节,是直接加工处理信息的操作者。他们的责任心和道德观及业务技能最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加强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是十分必要的。注册会计师是依法独立行使查账验证和会计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对所出具的报告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今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处于鱼龙混杂之状态,受利益所驱使,提供虚假报告。针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的问题,应积极进行清理整顿。

其次,须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强化刚性约束。要进一步健全法律制度,严肃财经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深入贯彻以《会计法》为中心的法规制度体系。同时,国家还应制定实施细则和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法规,对管理人员的责任提出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严重违反《会计法》使核算不真实责任人应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财务监察和内部稽查制度,严格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使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产清查须定期与不定期结合进行。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5

把会计信息失真定义为“丧失真实性”,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其中之一就是公允信息之中仍有可能包含着部分丧失真实性但不失公允的所谓“失真信息”。而只要不失公允的信息就不会对使用者造成危害。

其二便是如何找到失去真实性的信息。不少专家学者均提到了“真实性审计’。的确,真实性审计是比抽样审计更为可靠,然而面对当今业务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现实“真实性审计”根本不可能成为主流。现代审计的目标是对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发表意见,根据公允性定义可以看出,“真实”的要求是高于“公允”的。真实要求丝毫不差,现代审计只能检查出“低层次”的公允性,无法企及“高层次”的真实性。而现实的情况是,除了通过审计,我们没有其他方法来检查会计信息。也就是说,“丧失真实性”的失真信息是不能最终消灭而将永远可能存在的。既然这样,把失真信息界定为“丧失真实性”就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其三是真实性的含义是什么?强调真实是为了有用。对会计帅而言,在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时,以万元甚至亿元为计量单位就具备了真实性,而在计算股东的每股盈余时,只有精确到0.01元才具有真实性。可见真实性存在着一个在不同情况下取不同标准的问题。显然在不同层面上对其实的要求是不同的,真实性存在着多重标准,而唯一的标尺应该是有用,即所提供的信息要能够帮助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我们无法确切地说应该真实到什么程度才够得上是真实。真实是相对的,真实也并非会计的目的。单纯地罗列真实数据是毫无意义的。更何况,从国内生产总值与每股盈余采用不同的计量单位中不难看出,对真实性存在着一个主观判断与取合。我们依据判断决策时的需要,对它们各自的真实度作出了选择,显然经过这样的选择;并不能保证它们能如实精确地反映实际了。然而我们依旧认同它们的真实性。可见我们在判断真实性的时候,也下意识地把不影响决策的差错也包容了。既然是这样,所谓的失真信息显然不能定义为失去真实性。

其四在于会计中也有重要性原则,它与真实性、谨慎性并存。所谓重要性是指对于不影响决策者的不重要信息可不予以披露。如果把失真信息定义为失去真实性的话,那么符合会计重要性原则而提供的信息一定会“失真”,因为这样的会计信息已与真实有偏差了。对决策者来说是摆在他们面前一堆繁冗的真实会计信息重要,还是符合重要性原则且不影响他们正确判断的这样的“失真信息”有用?且不提能否依靠现代会计找到失真信息,即使找到又如何?在花费大量审计成本后决策者还是作出了相同的判断,这样追求真实性,是否违背了成本与收益的原理和会计重要性原则制定者的初衷呢?

因此失真并不能解释为失去真实性,而是应有其自身的内涵。对信息使用者来说,只要是公允的信息就不会有危害。这样,我们就可以对失真的信息进行重新界定:所谓失真的信息也就是会造成危害的信息即不公允的信息。简单用等式表示即为:

失真不等于失去真实性,失真=不公允。

二、会计信息失真与审计“重要性”

现代审计中的“重要性”是指会计信息漏报或错报的严重程度。这个程度在特定环境下足以改变或者影响任何一位理性决策者依赖这些信息所作的判断。

根据重要性的定义,可概括出其基本特征:

(1)重要性概念的核心是不能遗漏或错报重要的会计信息。判断会计事项是否重要的标准是看其是否会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若对使用者的决策来说无关紧要,则不是重要的,否则就不能遗漏或错报。

(2)重要性概念是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提出的。因为财务报告是为信息使用者而编制的。这个信息使用者应该是一个理性人,是对企业和经济活动具有合理程度的知识又愿意用合理的精力去研究信息的人。

(3)重要性的判断不能脱离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同的企业所处环境不同,因此判断的标准也是不相同的。

评价重要性的时候,通常分两个层次,即财务报表层和账户余额层,而在讨论信息失真的时候也应分层次——整个报表层次的信息失真是属于显性的,而账户余额层次的失真则可能是隐性的,只有通过验证各个账户余额,才能得出整体结论。

假设财务报表中所含的错误,不论从单项考虑或综合考虑,其影响都很重要,也就是这份报表会引起任何一位理性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判断错误,那么该份财务报表存在重要的错报,即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失真的,但并非所有错报或漏报我们都认为是重要的,只要不会引起使用者发生判断差错,那么,该错报信息不属于重要的错报,也既并未失真。

从重要性的要求看,判断—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既取决于该经济业务的数量,也取决于起性质。虽然现行的会计准则或审计准则都还没有明确地规定重要性的量化标准,然而实务中经验积累所得也有一些数额可以用语判断重要性。如:

(1)税前净利5%─-10%(净利较小时用10%,较大时则用5%);

(2)总资产的0.5%——1%;

(3)权益的1%;

(4)总收入的0.5%——1%;

(5)根据总资产或总收入两项中较大的一项确定一个变动百分比。

其次是根据错报的性质来判断其重要性。也就是说,即使某项错报的金额并不大,但由于它是舞弊或者违法行为造成的,那么仅就性质而言,该项错报也是重要的,这种错报也属于信息的失真。

根据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方法,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失真信息的特征,比如足以导致某项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动,或是足以导致某项财务指标发生质的改变,例如企业由盈利变为亏损,净资产由正数变成负数等;或是其性质比较严重或比较敏感,例如现金、有价证券盘亏等。对于频繁发生的单项额度较小的经济业务通常应根据总发生额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来判断是否会引起信息使用者判断错误,是否属于失真信息。

另外,会计信息的披露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对于重要事项除了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以外,还要通过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方式对其性质、原因、影响等作适当说明。

尽管我们认为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失真信息的判断都带有主观性,但这并不妨碍其具有客观的一面。重要性是外部环境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其判断要受到会计系统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制约,它不以信息提供者的意志为转移。就此而言,重要性是客观的。此外,重要性的标准应该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并注意前后一致。也即在相同的环境下,对同样的业务所适用的重要性标准应一致;在不同的时期,对同一业务的重要性标准应相同。总之,应使不同的理性人在相同的情况下对同一会计信息进行判断时,结果相同或相近。

由此可看出,失真的信息也就是超过重要性水平的那些使得使用者的判断被误导的信息,两者密切相关。

失真=超过重要性水平临界点。

三、会计信息差错、虚假与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差错和虚假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两种主要表现,但却是两个性质根本不同的概念。所谓会计信息差错是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造成会计信息与经济活动本意之间的出入。这种出入具有以下特点:

(1)当事人无造成虚假的主观愿望;

(2)差错在会计核算资料中暴露得比较明显;

(3)差错责任人一般得不到经济及其他利益;

(4)差错的纠正比教顺利。

会计信息虚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出于种种目的或虚构盈利,或隐瞒营业亏损,或者避免股东要求多分红利,或甚至逃避纳税等等;事前经过周密安排而故意造成的信息虚假。此种行为虽然都不是以个人的利益为目的,但显然会破坏会计信息真实性,歪曲财务报表内容,具有欺诈的意向以使利害关系人的判断和决策错误,损害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就会计信息差错的后果来看,信息差错未必会达到影响使用者判断的程度,凡差错超过重要性水平的才能算作信息失真。

而会计信息虚假则一定是有关人员出于种种原因故意弄虚作假,以达到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判断的目的。所以虚假信息一定是失真信息。

这样,我们可以看出:

失真信息=虚假信息+一部分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差错信息。

四、信息失真与认定

管理当局在财务报表时,其实对表中所有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收入、费用等都作出了认定。美国《审计准则证明书第31号——证据事项》确定了财务报表有以下五类认定:

(1)存在或发生,即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权益的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在会计期间内是否确定生;

(2)完整性,即在报表中应该列示的所有交易和项目是否都列入了:

(3)权利和义务,即某一特定日期,各项资产是否属公司的权利,各项负债是否确属公司的义务;

(4)估价或分摊,即各项资产、负债、业益、收入和费用等要素是否按适当的金额列入报表,这不仅取决于金额确定是否遵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而且还取决于数学上有无错误: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6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会计信息失真突出表现在:

1.原始凭证失真。有些单位的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甚至采取制作假原始凭证的方法进行“变通”,使一些非法的收支变成“合法”的收支。

2.原始凭证的要素填写不全,使收支的资金渠道不能明确地划分,混淆了成本和专项基金的界限。

3.财务账目管理混乱,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

4.会计报表虚假,具体表现在撇开账簿,人为地调整报表数字,甚至编报两套报表,一套自用,一套对外提供,导致报表使用者不能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失真。收入的失真主要表现是截留、转移、坐支收入;成本失真的表现是多列或少列成本,甚至通过人为方式调整损益,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费用失真的表现是该进专项资金的直接进了生产成本;资产不实主要表现为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反映企业各项资产的实际拥有数额,资产管理混乱,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将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一是给国家的资产造成流失,影响和破坏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二是相关部门不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科学正确的判断,在宏观管理上使企业陷入被动;三是会计信息失真降低了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影响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四是会计信息失真也助长了腐败行为,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会计信息失真形成的原因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法制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客观因素,也有企业管理制度不严密、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差、专业素质不高以及企业内部为追求自身利益,个别领导不懂《会计法》等诸多因素。

1.会计法规系统不健全。虽然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相继颁布实施,但随着新经济业务的不断出现以及建立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日益迫切,我国在会计立法上仍需加快步伐。

2.社会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能洞察事务本质的高素质人员较少,需要加大对这一机构人员的迅速培养,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3.企业内部监督不力。一些企业的领导由于不懂《会计法》,为追求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弄虚作假,逃避国家有关法规和纪律的监督,而会计人员又受单位负责人的聘任和管理,在工作中很难坚持原则,履行会计的监督职能。4.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一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会计人员非专业化现象普遍存在,会计工作仅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的浅层次上,难以做到合理、合法;二是财务基础管理薄弱。如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等。

三是会计业务处理手段落后,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程度不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还在用手工做账,财务数据处理仍处在低效率阶段,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的要求。

三、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1.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和执行新《会计法》。首先企业法人和单位领导要懂法和守法,只要他们能遵纪守法并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对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2.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力度。必须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再监督工作。通过建立和健全注册会计师监督管理办法,逐步理顺委托关系,由企业直接委托改变为由信息使用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委托并支付费用,增强事务所具体工作的透明度。

3.加大处罚力度。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检查机关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应严格依法行政,改变以往工作中“重查轻罚”的作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4.实施会计核算委任制,加强企业内部的异体监督力度。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在委任财务总监的基础上,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委任制核算制度。成立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会计服务机构,负责对会计人员进行登记、考核、培养,负责提供派出会计的应有待遇,使会计与用人单位不再具有人身依附关系。会计服务机构要求会计人员既要对外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又能向经营者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失职的会计人员,会计服务机构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罚,这既能督促会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能切实改变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7

1.从会计学的同性来看。会计学的属性有理论属性和方法局性两方面。从会计学的理论同性看,它研究的对象是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一门社会科学,从会计学的方法属性看,它又是一门以严密的数学逻辑关系为计量原理的精等科学。

如果我们把会计学的理论属性和方法属性结合起来看,会发现两者的冲突和矛盾。会计核算中每个数据的计算都在严密的数学规则下进行,而某些支持数据的数字来源,却往往是经济学中的一些概念的货币化,经历了一系列估计和判断的过程,这就使得某些数据的产生不是依赖于客观世界的真实,而是来自于主观世界的意识和经验判断,使得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结果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产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2.从会计报告的目的来看。西方一些国家在对会计报告目标的研究过程中形成了两大学派,即“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这两个学派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有显著的差别。“受托责任学派”首先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决策有用学派”则首先强调相关性。从逻辑上来说,相关的信息应该是可靠的,但是相关性毕竟不等同于可靠性,两者往往互相冲突,为了加强相关性而改变会计方法时,可靠性可能会有所削弱。而且目前一些经济和会计都比较发达的国家,“决策有用学派”逐渐占上风,成为一种主流观点,对相关性的重视超过了可靠性,这就有可能出现为了强调相关性而牺牲可靠性的现象,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因此加大。

3.从会计确认基础的主观性来看。权责发生制是会计确认的基础,该理论虽然较好地解决了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问题,但它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即在确认过程中加入了主观的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需要主观确认“量”的机会越来越多,比如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及摊销、金融资产、人力资源价值的确认等。所以,经济越发展,这种主观性确认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会计确认除了要界定确认的量以外,还要界定确认的时间,即在什么时刻确认才能最恰当地反映经济业务对企业的影响。这种时间确认的界定也会产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4.从会计计量理论来看。首先是计量单位问题。会计的四大基本假设之一就是货币计量假设,但货币计量本身具有局限性。一是这一假设是以币值稳定为前提条件,而一旦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会计所描述的财务成果和经营业绩就会受到扭曲,不能反映企业真实情况,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二是财务报告中许多数据都是通过合计、汇总而来,是若干交易或事项的金额汇总。抵销所形成的。这种汇总抵销也不可避免地掩盖了某些矛盾与问题。三是当前有不少尚难以用货币计量,但却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如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次是计量属性问题。目前最基本和常用的是历史成本计价法,而使用者的决策总是希望通过财务报告获得更多面向未来的信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传统财务报告信息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决策对信息的相关性的要求。

5.从会计信息的稳健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基础看。会计信息是建立在稳健性原则基础上的,它有利于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性,增加企业营利能力。但它也有局限性:首先,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不性质量特征都要求会计信息符合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状况,采取稳健性原则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很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偏离实际;其次,企业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增加企业的资金来源,采取稳健原则确认的计量常会使企业会计报表的信息偏于保守。

重要性原则允许企业对不重要项目可以例外处理或灵活处理,但对于哪些项目是重要的,哪些项目是不重要的,无论从质的方面或从量的方面都未能作出规定。这样,如果企业将重要的项目按不重要的项目处理,势必会影响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公允表达,使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偏离企业的实际情况。

6.从会计信息本身含有估计的因素来看。在会计核算中,企业总是力求准确性,但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具有不可确定性,因而需要根据经验判断作出估计,另外,又存在许多不可确知和难以准确计量的因素,因此,会计确认和计量工作不得不借助于假定和估计的方法。这就使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常常具有近似的性质。因而,会计信息不可能绝对精确地与客观价值运动相符合。这也会加大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

(二)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

1.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首先,取决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如果代表性过窄,会计准则众可能出现偏向性;其次取决于会计准则是否具有较长意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再次,既是会计准则定义、释义的准确性,如果一项会计准则的涵义可能有多种理解,甚至有歧义产生,必然产生实务操作的不确定性①。以上这些会计准则制定的不确定因素,都会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

2.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美。当前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赋予企业充分的自,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改革也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同时,随着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经营活动范围的扩大化,社会、法律和金融环境的日趋复杂化,同类会计事项的个性日益丰富,法定会计政策也趋向于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会计政策选择范围。会计方法选择的多样性也会加大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另外,由于国家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都是由人来制定的,人们在制定这些法规、制度的过程中必然或多或少地掺杂进一些个人的主观判断,还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有限性和认识对象的复杂性,使得各种规范本身就不能完全符合客观实际,因而在这些法规、规范、准则的指导下所产生的会计情息就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造成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3.会计准则与制度中对于一些重要信息的披露没有作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够恰当。这些重要信息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对表外业务的技在规范很少或根本没有。但事实上它们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二是对于有关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也没有恰当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三是对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等非经济信息,现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中没有要求对之加以反映。

4.会计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利益的不完全一致性是导致通过选择会计政策引起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原因。会计反映的结果往往是利自分配方案的依据,会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指标有时是其使用人利害得失的关键,利益关系人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干预这一反映结果,当其中一方隐蔽地实施干预后,就会使其偏高原来的客观情况。会计信息提供者(如经理阶层)因占有信息优势和直接参与会计活动而最有条件实施干预,在追求本身利益最大化驱动下,总能作出使自己得益的选择。

5.新旧法规以及各个法规之间存在着矛盾及不协调。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所导致的会计环境的频繁变动,使会计法规的建设明显滞后,而且现行会计法规中还残存着不少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内容,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如《会计法》中的内容有的落后于经济现实,有的缺乏可操作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行为、新的经济业务、新的市场工具不断涌现,会计准则的缺位使得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带有很大的弹性。另外,各会计法规之间也存在着不协调,如基本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具体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之间,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之间,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都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冲突的地方。这些都使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加大。

(三)要个会计环境

1.会计环境具有不确定性。我国过去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处于这种环境下,会计以国家宏观管理为目标。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工作围绕企业经济效益,以向外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为基本职能。由于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新的经济情况不断涌现,相关的制度法规尚未健全,使得会计对经济事项的处理产生不确定性。即使是一个较为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也有局部政策调整变化问题,因而或多或少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

2.会计环境变化与会计方法变化的不同步性。会计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会计核算难以准确地提供价值运动的信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运动环境是瞬息万变的,我国对会计核算的规定,原则上又是相对稳定的,所以当客观的会计环境变化后,会计方法却不能同步跟踪反映,这就必然会产生会计信息反映的误差和失真,市场越是不稳定,竞争越是激烈,这种误差和失真度就越大。

3.科技因素的影响。会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经济运动的来要而发展,为经济运行的发展服务。而经济的发展又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所以,科学技术的先进与发达及其在会计上的运用,会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差异。如会计信息在搜集整理、汇总加工、传输过程中,不仅依靠财务会计本身的有关资料,在很大程度上还依据统计和业务核算等资料,科技的发展直接影响着这些外部资料的精确性,从而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而我国的科学技术还不是特别发达,电子计算机运用到会计也只是刚刚开始,所以在会计工作中常常会退到一些科学技术无法精确解决的问题,这自然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如何预防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

(一)从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的缺陷上考虑

1.虽然说会计学的理论属性和方法属性的矛盾是无可避免的,但在进行估计和判断过程中,我们可以尽量克服太多的主观影响,在采集数据时尽量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使所得到的数据比较精确。

2.目前在一些经济和会计都比较发达的国家中,“决策有用派”逐渐占上风,如当前美国会计界就倾向于优先考虑相关性,在这样一种国际环境中,我们不应盲目认同,而应重视台计信息的可靠性。只有把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看作是财务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会计信息的灵魂,才能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减少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正如著名会计学家葛家越指出的那样:我们决不反对相关性的重要性,会计信息应当具有相关性,但相关性要有可靠性来落实。相关的信息若不可靠,等于不相关。会计信息总是只能满足大多数使用者的一般的决策的需要,而不可能满足每个使用者具体的决策保要。强调相关性不能牺牲可不性,不可对的信息只能误导使用者,很难说它有什么决策有用性。在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严重,我们更应强调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3.权责发生制会计确认基础本身有它的优点及存在的必要性。我们应努力做的是如何把规则制定得更具体和广泛。使得在现实经济业务中的各种应计项目或待摊费用等项目都能在法规中找到相应的处理方法,避免受主观意图的影响。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特别留意企业会计人员是否有运用权责发生制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做法。

4.在一定的限度和范围之内修正历史成本原则,使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由于物价变动,历史成本会计不能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而物价变动会计则可以弥补历史性会计信息这一不足,能充分反映物价上涨或下跌对会计数据的影响。采用物价变动会计方法可以反映企业各类资产的实际价值,各种产品的实际成本以及各会计期间的实际收益,避免历史成本会计产生虚增收益,为投资者、债权人和企业管理人员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会计信息。在具体选用何种物价变动会计模式时,我们可以借鉴美、加、英、澳和南美等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物价变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我国实际国情的物价变动会计模式。

5.科学合理地运用稳健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稳健性原则实质在于要求会计人员在反映带有不确定性因素的经济业务时采取审慎的态度。但这必然使会计信息偏离实际情况,所以为了避免给信息使用者造成误导,也不能无所顾忌地应用稳健性原则,即使有必要运用,也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并且以不致于引起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误导为度。对于重要性原则,应在法规中详细规定界定重要性的量和度,并尽量考虑到各种不同何况,从而能做出比较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当然,现实经济生活是非常复杂多变的,所以对于哪些项目是重要或不重要的规定也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又从实践到理论的反复而长期的过程。

6.确定具体的会计确认标准。到目前为止,我们只出台了八项具体会计准则,许多会计处理都还没有具体的准则作为依据,使得会计信息容易出现偏差。因此,我们应尽快出台具体的会计准则,过立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使会计反映和监督有比较准确严格的判断标准,使会计信息不确定性和估计因素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从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美性角度考虑

1.在制定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如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应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体;最终确定的会计准则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使会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避免未来环境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对于准则中的某些定义和释义要有精确的分析和解释,如果某一定义和释义可能会有多种理解,则应对各种可能的理解作一详细地阐述,表明各种理解的适用情况,这样就不会使准则的使用者造成误解。另外,对一些会计概念成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的规定上,尽可能少用“也可”、“或者”等模糊性词语,尽量使同一内容的规定一致。

2.法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是导致合法会计情息失真的重要因素,所以要减少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就不能忽视这一问题。但是现实的矛盾是:我国正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所以我们不能通过限制企业的选择权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在目前情况下是不可缺少的。所以应通过内部审计或一定的监督机构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另外,对于同一行业相类似的不同企业,其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应有所限制。

3.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的内容需要不断改善,尤其是对于一些实际中遇到的新问题,如对一些重要表外信息、无形资产及一些重要的非经济信息的披露。以前报表中没有或不突出这些信息也无伤大雅,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信息时决策者越来越重要,准则中必须对之作出明确的规定。当然也不能急于迈大步子,要求一下子制定十分完美的准则。我们认为目前可以先借鉴国外已有的对于这方面信息处理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定,以后再根据实际应用的反馈信息作进一步的修订。

4.如果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考虑了利益关系人各方面的利益问题,能够达到与利益协同完全一致,也就不会引起会计信息失真。所以会计政策选择下的合法会计信息失真,是信息提供者通过自身的努力完全可以避免和克服的。避免会计政策选择下的合法会计信息失真应该从两个环节着手。一个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制定环节,另一个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政策选择环节。在制定环节,首先,应建立有多方利益关系人参加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制定机构,其中既有学术界又有企业界,既有政府部门又有民间组织,既有审计机关又有会计职业团体,以便使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所确定的会计空间尽量与利益空间相吻合。制定出具有普遍认同的准则、制度,尽量消除对同一事项选择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产生差异过大现象。其次,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制定程序,草案颁布应经过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应扩大范围,审批条件应慎重严格。在选择环节,企业会计部门应尽量考虑各利益关系人的利益,以便使会计政策的选择符合利益协同的“一致”。

5.首先应该修订和完善《会计法》,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应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应结合我国国情,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表述,要注意会计法规之间的衔接一致,以免在推行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三)从在个会计环境的影响来考虑

1.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制定尽量适应会计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要考虑到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些新情况,还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和具有一定超前的分析和预测。

2.建立适合我国经济特点的物价变动会计。在保证传统的会计核算与核等资料基础上,根据我国目前的物价变动特点及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的程度,选择一些受价格影响较大的项目,如固定资产及其折旧额,依据重要成本理论的方法,进行必要的调整,并把调塑的情况在现行会计报表中附加说明,为领导决策服务。

3.依靠科技因素,加快经济发展。并能充分利用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会计服务。如运用数学模型对会计对象进行定量分析,使会计信息更加精确。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以提高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由于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是基于一些客观因素之上,所以我们的预防对策也只能从提高准则。制度制订的完美性及改善外部会计环境者手,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注释:

①王华:《论会计信息失真》,《广东审计》,1997年第2期。

参考文献:

[l]陈志萍.会计信息[M].上海:中国纺织大学出版社,1997。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8

(二)会计体制不健全

会计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须按企业领导的意志进行会计核算,做假帐,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使会计信息不能真正反映企业实际经济状况。

(三)监督体系不健全

监督机制不完善,也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还不相适应。从会计监督来看,改革赋予了企业自和会计核算的灵活性,但错误的思想认识造成会计核算失真等问题日益严重。审计监督由于面广任务重,加之人员知识老化等问题,因而与承担的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未能很好地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四)惩治措施不到位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我国为规范会计核算,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基本上已与国际接轨。但有些企业的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对法律孰视无睹,法律观念极为淡薄,部分执法机构有章不循,执法时随意性大,从而助长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对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从而减弱了法律的效力。

(五)会计人员素质及职业判断

会计人员本身素质、职业判断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有很大的关系。一方面,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导致会计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和严格的业务训练。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管理日常化程度低。日常考核和继续学习、知识更新成为薄弱环节,使会计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大打折扣。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六)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单位无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岗位责任制不明晰,会计交接手续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一)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失真的会计信息是传递错误信息,误导经济行为的导火索。从微观角度看,会计信息的影响渗透于各项管理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含投资、融资、利益分配的决策、计划或控制等;失真的会计信息,直接影响国家税收、导致各项经济指标失真,最终导致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的偏离,引起错误的社会经济政策出台,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矛盾。

(二)损害各方利益

会计信息失真,其实质关系到经济利益的分配。此外,对产品销售收入与成本的确认,有的单位受隐瞒收入、降低利润,减少税金的利益驱动,可能减少收入确认数额,增加成本费用数额;推迟确认时间,反之,若经营者想夸大经营业绩,也会相应歪曲这一信息。

(三)诱发经济犯罪

假造会计票据、乱摊成本、设“两本账”、偷逃国家税收、转移国家资金搞“小金库”等,这些行为会导致生产经营活动无法科学化、制度化,削弱了国家财经法纪的权威性。造成秩序混乱,从而诱发经济犯罪。

(四)危害会计人员

会计信息失真,实际上使操作人员在执行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上大打折扣,或者说是在实际操作中降低了执行财经法纪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国家财经法纪的践踏。会计人员应当强化职业道德修养,不做假账,诚信做好会计工作,否则,轻者调离会计工作岗位,重者受到法律制裁。

三、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建议与对策

(一)强化会计法规与准则的学习与运用,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施展空间

一是学习、完善、熟练运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压缩财务会计报告的粉饰空间,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合理披露非财务信息,进一步完善与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事项。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正确确认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加强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利润和现金流量信息的呈报。

(二)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只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才能使企业严格执行会计法规,自觉遵守经济规律,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

(三)从立法执法的角度,加大处罚力度和造假成本

严格执法,提高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新修改的《会计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加大了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打击力度。但能否严格执法成为重中之重,若执法不严,法只能成为摆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无法完全杜绝,但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严厉处罚制度。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对造假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不仅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还要坐牢,使恶意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提高会计造假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加强执法力度,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增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意识

强化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加强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才能有效避免会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督促会计人员依法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在对会计工作的建设上,不能只把目标局限在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上,应把这项工作提升到整个经济管理上来,标本兼治,从根上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五)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会计监督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所在。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日常监督,临时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跟踪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加以落实;完善会计信息监管体系,加大会计监管力度,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蔓延;正确处理单位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单位负责人要积极支持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责,以身作则,树立会计人员在经济管理中的良好形象。

(六)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

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体系。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验证、检查、监督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队伍综合素质

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伦理修养和法制观念;同时,应重视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会计证的管理;切实做好会计人员的经常性管理和后续教育。防范会计舞弊,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会计人员“顶得住又站得住”,保证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加强监督力度,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负起责任,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9

由于利益的驱动,法律、制度、政策本身的不完善,会计理论自身缺陷以及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企业经营者肆无忌惮地造假账,编假报表,对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更是愈演愈烈。2000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会计造假现象严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良莠不齐。这次共抽查了医药、纺织、民航、冶金、石油石化等行业的320户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为这些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125家会计师事务所。抽查发现,被抽查单位不实资产73.75亿元、不实利润35.11亿元。其中,资产不实比例在1%以上和利润不实比例在10%以上的单位分别占全部被抽查单位的50%和57%。会计真实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重要的方面,它的扭曲、失效(特别是人为主观造成的即“会计造假”)将带来十分严重的经济后果,它将导致投资决策的失误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无效配置,使交易费用越来越高昂,最终导致交易的停顿,企业由于无法筹集到资金而纷纷破产,银行倒闭,失业率高,物资短缺,物价飞涨,整个社会将陷入严重经济危机之中。主要表现为:

(一)传递错误信息,误导经济行为

会计信息的影响渗透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含投资、融资、利益分配的决策、计划或控制等。例如一项投资技术决策,要建立在过去经济业务数据的分析基础之上,若提供的会计资料虚增了投资额和成本,使利润减少,甚至亏损,必然会放弃这一项目,失去市场机会。反之,则会使一份实际不可行的论证分析报告在虚假会计信息的掩盖下通过立项。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所谓盲目建设,新建项目效益不佳等,与此不无关系。

(二)扰乱经济秩序,诱发经济犯罪

会计造假产生的一些问题,如乱摊成本,隐瞒收入,偷逃国家税收,转移资金等,使一些小集团甚至个人侵占整体利益,企业经营决策失误,企业亏损倒闭,员工失业,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活动无法科学化、制度化,企业秩序混乱,进而导致经济犯罪活动的产生。公司集资有关法规在注册资本金、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均有具体规定,但有的公司通过歪曲会计信息,使得集资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从中大量捞取外块,挪用集资款。

(三)损害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计造假实际上使在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上打了折扣,或者说是在实际操作中降低了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力度,一定程度上是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践踏。

(四)阻碍企业发展

会计造假是以破坏企业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为代价的,造假本身便损坏了会计核算系统功能。造假起初大多是应付外部的压力,有的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效益较差,为达到考核指标或能够享受政策待遇,便通过人为调节,编造假账,虚增利润,而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盈利的,就要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此企业不得不以资产抵税,这无异于饮鸩止渴,企业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只有破产。

二、会计造假的原因

(一)利益驱动

经济利益驱动会计造假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为了筹措资金。有些并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为了能上市,包装财务数据,玩弄数字游戏,蒙混过关,以合法身份“获得”上市资格。有些上市公司经营不景气,面对“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应暂停上市的政策,不是依靠强化管理、增强竞争能力解决危机,而是在单、证、账、表上做文章,以此来保住其上市的“牌位”。二是为了偷逃税款。有些公司尤其是私营企业为了达到偷税漏税目的,瞒天过海,浑水摸鱼,移花接木,张冠李戴,从而达到“隐瞒销售收入、虚增销售成本、多提多摊费用、截留利润、偷逃税款”的目的。

(二)内部控制不完善

内部控制是在内部牵制的基础上,由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创造、并经审计人员理论总结而逐步完善的自我监督和自行调整体系。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与内部控制有关法规,然而从完整性看还远未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完整性的要求,并且基本侧重于内部控制中的内部会计控制。现实社会中,这些规范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乐观。许多公司至今还未设立内部控制,或虽然设立了却没有认真、有效地贯彻执行。企业经理层对该制度不重视,而且许多员工对其也不甚理解。在实践中,或企业经理层自身不注重遵守有关控制规定,或对员工的违规情况一味宽容,缺乏强有力的惩罚措施,频频使用例外原则,导致内部控制制度的信任度和威慑力下降,致使制度失效。

(三)监督不力

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国家(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民间(社会)审计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近年来企业数量急剧增加,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却基本保持不变,造成现有的审计力量无法应对迅速增长的审计业务量。因而国家审计对企业的监督慢慢开始弱化。民间审计也同样面临着一个独立性问题。再加上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对民间审计业务的不正当干预,强制注册会计师做出一些不符合实际的审计报告,大大削弱了审计报告的公证作用。

三、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一)强化诚信意识,建立信用等级体系

信用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诚信不仅是一种责任,更与重大利益相关。守信者得到利益,失信者必将付出成本。对会计行业而言,诚信既是财富,又是财源,诚信同时也是财力。

建立信用等级体系,通过网络,在全国和地方建立起一套信用登记制度,一旦公司、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或者注册会计师有会计造假行为,就登记在册,公之于众。对有会计造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予以记分,每个公司、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信用等级,在网上一目了然,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销售商以及招聘单位等,可以直接根据这些信用信息做出选择。累积分到一定程度就要退出相关行业。如对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市,对中介机构要取缔,对会计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取消其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的资格。企业目的是利润,只有当诚信能带来利润,不诚信会带来损失时,才会讲诚信;个人的目的是自身价值的实现,只有当诚信与自己的最终价值相符合时,才会讲诚信。所以,在对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对于信用程度高的企业或个人,要给予税收及职业介绍等方面的经济和荣誉的奖励。(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重塑会计职业道德

1、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断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我国拥有庞大的会计人员队伍,建立与我国当前阶段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对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市场经济中参与各方对于会计信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会计人员的道德意志,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觉悟,促使会计人员自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达到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职业行业行为的目的。

2、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与建立舆论评论机制。结合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注册、年检等工作,对全国会计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建立道德行为档案管理制度。对在各种财政、审计、税务检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有会计造假行为的会计人员,进行量化考评,在会计年检时根据档案记录,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建立扬善抑恶的舆论评论机制,社会舆论具有强有力的宣传鼓动作用,它会使道德主体受到强大的精神压力,甚至改变其不良行为。

(三)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完善法规准则,利用法律手段约束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准则的制定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完善,按照公共利益理论,假定会计准则制定都为大公无私者,它会权衡管制成本与市场运作改善所带来的社会收益两者间的大小,从而尽量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然而,由于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复杂性,立法监督准则制定者的具体操作是很困难的,因而最佳会计准则是不可能实现的。我们应努力使规则更可行,使得其要现实经济业务中的各种应计项目或待摊费工等项目都能在法规中找到相应的处理方法,尽量增强会计工作的客观性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合理运用稳健和重要原则,在一定的限度和范围之内修正历史成本,使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在反映不确定因素的经济业务时要求会计人员适度应用稳健原则,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由于物价变动,历史成本不能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采用物价变动会计方法可反映企业各类资产的实际价值及各会计期间的实际财务成果,避免历史成本会计产生虚增收益。为投资者、债权人和企业管理人员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1、通过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为内部控制功能的发挥提供了制度环境,而内部控制又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担当着系统监督员的角色。因此,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三者相互制衡是完善内部控制的一个根本措施。

2、强调内部控制框架中的“软控制”与人的重要性。人是内部控制的第一要素。因为,内部控制由人来进行并受人的因素影响,保证组织内所有成员具有一定水准的诚信、道德观和能力的人力资源方针与实践是完善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之一。实践表明,基于环境现状构建内部控制制度是一种被动性的做法,因此,应重视将道德规范、行为准则、能力素质的建设纳入内部控制结构的内容,更加强调“软控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3、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保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通过审计促使内部控制功能发挥。职责划分是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解决“不相容职务”的分离问题。企业内部的“不相容职务”应由不同的人员来担任。充分的职责分工是为了防止错误和舞弊。通过职责划分,各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审查、核对和制衡,避免一个人控制一项交易的各个环节,既可以防止员工的舞弊行为,也能减少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

(五)加大会计造假成本

1、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完善立法监督。应在合理确定监管规模的基础上,转变监管方式,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独立审计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要进一步贯彻当前法律、法规,积极宣传、贯彻、进一步落实《会计法》、《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经济法规,严格执行《会计法》对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薄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的会计核算要求。同时加大对会计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会计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应引入民事赔偿机制和相应的民事诉讼机制。这样,既可以使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得到补偿,又能给造假者形成实在的经济压力,从而抑制其违法造假的冲动。

2、完善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公开披露制度。让社会舆论参与监督,对制造虚假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会起到“名誉处罚”的作用,这样还直接影响到造假者的贷款、融资、信誉等各个方面,造假者不得不对其造假行为持特别谨慎的态度,当其造假的收益与损失不相称或没有太大的利益空间时就不会冒险去造假而宁愿选择合法经营。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会对潜在的造假者起到警示作用。

参考文献:

1、杜杰.创造价值的会计与财务[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10

第一,内部审计可以通过自己的监督工作,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各位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客观的会计核算并及时地真实地披露会计信息,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第二,内部审计职能的全面实现,有利于降低企业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进而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内部审计的职能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企业活动和管理水平变化而不断向前发展。现在,内部审计职能已发展为“保证和咨询服务”,即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其评价职能的作用,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通过咨询活动,为管理当局提供专业服务,为风险管理出谋划策,降低企业风险,从而在实质上促进财务报告内容的确定性和质量的提高。

(二)间接作用

l.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有效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1)根据国外有关上市公司的要求,一个公司若要上市必须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以便显示其内部治理机构的完善性;(2)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在会计信息披露责任规定方面要求企业CEO及CFO须以个人名义对向投资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此,他们不得不利用内部审计实行日常的监督与控制,减少风险、保证会计信息加工、传递和揭示的可靠性。

2.内部审计是审计委员会功能实现的重要手段,它也借助于审计委员会发挥自己的职能,并发挥其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审计委员会具有多项职能,其中包括报告和监管职能,而这两项职能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内部审计的有效工作。因此,内部审计可以保证审计委员会职责的完成,从而也就为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贡献力量。当然,有效的审计委员会也能强有力地保证内部审计有很高的地位和权威性,从而提高它的独立性,保证其审计结果能被高度重视。这样,内部审计更多的是借助于审计委员会实现自己的职能,并发挥其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3.为外部审计师打下良好的基础,降低他们的审计风险,从而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形成和披露的监督。不论是以制度为基础的审计,还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总是要考虑审计风险问题。有效的内部审计有利于减少控制风险,进而减少固定风险,从而使审计工作更有效率,其结果更有保障。

二、内部审计作用不佳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规定不明确

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有关法律对企业会计信息会计责任的规定,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内容也不一致、不具体。同时,法律责任规定可操作性差,尤其是执行惩罚主体的规定形同虚设。正是由于现行法律规定可操作性差,才使得企业管理人员并不在意内部控制是否严密有效,也不重视会计信息真实与否,甚至有时还有意识地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不力

内部审计作为一个对企业管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职业,至今除了审计署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内部审计进行规范外,其他财政等部门并未对之提出规范要求,内部审计实际上处于无人指导的境地,也没有统一的具体的职业要求,使得内部审计未能得到应有的职业尊重。

(三)企业控制环境不理想

1.企业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企业管理者对内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决定了他们对内部审计的态度和内部审计在公司的实际地位和实际效果。而决定企业管理者对内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又涉及到他们自身的哲学观念、品德和对公众及其他信息使用者的态度,以及他们自身对遵纪守法的认识。如果企业管理者对股东利益、自身利益以及其他人的利益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如果企业管理者能够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规范披露会计信息,那么,他自然就会重视内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达到其应实现的目标。事实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会计信息失真是企业最高管理者授意的结果。

2.企业文化。企业管理者自身的品德、哲学观念、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和管理水平,都会影响企业文化的形成,从而影响企业其他人员对内部审计的看法。优秀的企业文化应包括正直的品格、良好的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和要求,从而内部审计就会得到广泛的支持。反之,内部审计的工作环境就会比较差,实际效果也很难让人满意。

3.企业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既要监督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和运行情况。同时,它又是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内部控制完善与否、有效与否都影响到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我国设置内部控制的企业很多,但由于对内部控制没有较高认识,内部控制没有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即便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也是采用了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内部控制概念而将内部控制分为会计控制和其他控制。此外,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缺乏指导和考核,实际运行中很难发挥应有的功效。

(四)内部审计地位不重影响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在我国,内部审计往往被认为是外部审计的补充,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往往不是企业自己在完善内部控制过程中自发的需求,而是政府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强制要求,甚至是下级单位为了与上级单位对口而成立的。因此,内部审计在企业、单位内部往往很被动。内部审计地位不高,决定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受损。内部审计独立性虽不像外部审计独立性那样完全独立于企业和企业管理当局,但是,内部审计同样存在一个独立性问题。只不过内部审计独立性是相对独立性,它是相对于除内部审计之外的其他部门而言的。它代表企业董事会或管理当局对其他部门、非内部计部门人员开展的业务活动及其成果、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效果进行监管。但是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实际上被大大削弱了。现在有一种趋势,许多单位将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合并在一起。这样做看起来似乎是增强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实际上内部审计已不再单独存在,这样情况又影响到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的地位决定了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尽管国家审计署颁发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进行规定。但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地位不明确,独立性不强。这样,就会导致内部审计权威性不足,进而使得内部审计难以发挥其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应有的作用。

(五)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因为,内部审计人员能否完成其使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内部审计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知识、技能和审计判断水平,是否熟悉企业经济活动,是否了解资本市场及其相关的投资、融资规则和惯例,是否具有与他人沟通的技巧等。我国内部审计人员不仅学历偏低,而且知识更新较慢,基本技能不足,不能适应内部审计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可以采取如下一些措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

(一)加强理论研究

要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能、地位和性质。内部审计应具有“双向”职能,即监督和服务。其中,内部审计监督职能是有限的,它有别于外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它并不能代表国家或其他政府机构对企业和企业管理者进行监督,它是在企业内部代表企业管理者或董事会,对其他部门和人员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及其后果以及整个企业内部控制完善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因此,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作用的发挥,从其职能上看,应更重视其“服务”职能,内部审计并不能像外部审计一样对企业及其管理当局进行审计监督,其职能更应以提供信息服务为主。

(二)理顺关系

在界定内部审计作用的过程中,应理顺内部审计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尤其是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及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当局的关系。

首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包括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的关系,尤其是与政府审计的关系。因为,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关系比较好处理,在日常工作中,社会审计一般并不过问企业内部审计的事,只是在开展审计过程中,因为与内部审计同属“审计”,故联系密切。内部审计如果把工作做好了,有利于降低社会审计风险,提高其效率,从而强化社会审计的监督作用。但仅靠这一点是不够的,社会审计在日常工作中,也应经常与内部审计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并对其业务进行交流指导。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的关系比较复杂。审计署于1996年颁发了《审计署指导监督内部审计业务的规定》,这也是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颁布的。但是,审计机关直接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效果不一定理想。这里,涉及到对内部审计性质及其地位的认识问题。事实上,审计机关对有些企业不可能直接管理,如私有企业,即使国有企业或国有股权占大部分的企业,审计机关所要管理的也应是强化企业最高领导人的责任,通过企业最高管理人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而不应直接对内部审计进行单独的指导监督。当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之间可以开展业务交流、人员交流等工作。

其次,要理顺企业内部关系。内部审计部门属于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它代表企业董事会或管理当局对其他部门和人员进行审计,但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能够有效地开展内审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发挥积极作用,内部审计应同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或说内部审计的服务应是双向的。

(三)优化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的环境因素是其他一切要素的核心。因此我们应促进企业环境的改进,提高董事会、企业管理当局的责任意识和加强其品德修养,提高全体员工的参与意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内部审计高效工作提供良好的外在条件。优化控制环境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学习和再学习的过程而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独特特征的经营哲学、意识形态、道德规范、精神风貌和企业形象的总和。它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但它深深影响着企业员工的思维方式、习惯和行为方式,因此,企业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从董事会到每位员工都应有优秀文化意识,使得企业内部控制更加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

(四)完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审计委员会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可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的地位,从而有利于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1.健全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能够保证企业有一个负责任的董事会,这样就能够使得董事会至少履行如下三方面的职责:(1)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有效防范财务风险;(2)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既保障股东和企业的财产,又保证企业公布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可靠性;(3)强化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2.从内部审计地位来看,内部审计属于不同的部门其效果是不一样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可以保证审计委员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如果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委员会和企业最高管理当局,实行双向负责,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越过管理当局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那么这样就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和独立性,维护必要的内部审计权威,从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会计信息失真治理中的作用。

(五)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

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地位的高低和作用发挥的程度。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1.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首先,从责任上应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当局,包括董事会和公司最高领导人应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并在其年度报告中对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作出保证;其次,应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评价依据、程序、监督及其有效性等。

2.充分发挥外部注册会计师监督评价作用。有关规范应对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责任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监督其工作质量。

3.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提高市场的有效性,遏制“逆向选择”,鼓励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

(六)强化企业管理者的法律责任,促进内部审计职能的全面实现

1.从企业责任承担者来说,只有企业董事会和企业管理当局对外承担全部责任,自然也应包括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的责任。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2001)110.01指出“内部审计师必须取得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因此,内部审计的内部属性决定了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就应强化最后责任承担者的责任;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11

会计信息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决策服务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保证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的基本保证。而会计信息造假的存在,极大地损害了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也扰乱了资本市场

一、博弈论的基本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行为在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决策的均衡问题。当人们的利益存在冲突时,每个人所获得的利益不仅取决于自己所采取的行动,还有赖于其他人采取的行动,因此,每个人都需要针对对方的行为选择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反应。一个完整的博弈模型包括局中人、行动、信息、策略、

(一)会计行为博弈的假设1.假定政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

2.博弈的双方对信息的了解程度是不对称的?乙方是企业的经营者毕业论文格式,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充分透彻的了解,甲方作为外部

3.假设会计行为的双方博弈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静态博弈指博弈中参与人同时选择行动或虽非同时选择行动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前行动者采取了什么具体行动;即,在静态博弈中,所有的参与人都是同时行动的, 没有任何人能获得他人行动的信息。

(二)经营者与监管部门之

假设C1(假设为30)为管理当局提供真实信息的收益,C2 (假设为50)为管理当局提供假信息而没被查出的收益,- C3 (假设为-50)为管理当局提供假信息而被查出的收益,C4 (假设为-60)为监管者监管严格的成本,C5(假设为40)为监管者监管不严格的成本?其中C1,C2,C3,C4 

单位 监管者

 

严格

 

不严格

 

提供真信息

 

C1,-C4(30,-60)

 

C1,-C5(30,-40)

 

提供假信息

 

-C3,-C4(-50,-60)

 

C2,-C5(50,-40)

假设管理当局提供真信息,在此情况下监管者会选择监管不严格,因为C5<C4?当管理当局提供假信息时,监管者也会选择监管不严格?假设当监管者选择监管严格时,管理当局会选择提供真的信息,应为C1>-C3&

(三)投资者与经营

我们假设经理有两种战略选择,且必须选择其中一种。我们把第一种选择称为提供真信息,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为了保持一个非常健全的内控系统并提供相关可靠的财务报表。第二种战略

表二 经理人员与投资者

投资者 单位

提供真信息

提供假信息

购买

60,40

20,80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12

一、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分析 (一) 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驱使 现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并存,经济利益多元化。企业领导从个人或企业的利益出发,为了获取贷款,减少纳税,吸收投资等,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甚至一个单位设立几套账。如给合作伙伴的是“如意表”;给贷款银行的是“放心表”;给税务部门的是“叫苦表”;给企业主管的是“业绩表”,这使财务报表成为无所不能的“万能表”。从另一个方面考虑,目前对企业领导的考核往往以实现的利润等指标为主要依据,某些领导为了捞取政治资本、骗取经济指标等,置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于不顾,指使会计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对会计信息进行“技术加工”,这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二)会计准则、制度和会计政策有可选择性 由于各企业具体情况不一,准则只能对企业的工作提出基本原则和规范工商管理毕业论文,不可能尽善尽美,这样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就会有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企业对存货采用不同计价方法,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有不同的影响,究竟何种方法才算“如实反映”?此外,会计准则的制订颁布常落后于会计时间的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当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使会计处理“无法可依”。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事业单位为维护资产的完整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考核和评价而制订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的总称。然而一些单位没有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致使会计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因相互脱节而发生错误或因两个不相容职务缺乏相互制约而发生舞弊;还有一些单位,虽然内控制度一应俱全,但在实际工作中,得不到有效执行,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不少企事业单位以及管理人员对这方面认识不足,致使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过于马虎、简单,各种错账不能即使被察觉和抑制,其反映的会计信息自然不可能真实可靠。

(四)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对要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但目前有些会计人员素质较低,有些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平时又不加强学习,在处理会计业务过程中由于对会计核算规范掌握不透,对新的理论和刚出台的经济法规研究应用较少,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从而日常核算工作不符合规范,对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判断不准确,直接影响会计核算的水平;有些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为了个人的私利,知法犯法。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探讨 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也要采取综合治理对策。除了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外,对于会计工作失误的主要对策是建立和健全内部的控制,加强内部检查;对会计舞弊的主要对策是强化外部检查和监督及其处罚力度。此外,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也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因素。

(一)建立和健全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会计信息的合法与公正、经济业务合规合法,并提高经济效率。健全内部控制,通过适当授权和职责划分,确保经济业务合规合法;通过会计工作的内部分工及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与审核、记账与对账、资产清查、会计报表编制及审核等相互交叉稽核和内部审计的独立稽核,预防、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工商管理毕业论文,以此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这也是新《会计法》中增加了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理论依据,实际上也是反映了国家希望通过相关法律促进各单位内部建立内部控制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愿望。健全的内部控制能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单位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稽核制度等,以便会计人员遵照执行,减少漏洞。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离不开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健全以审计监督为主,财政、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监督检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外部监督体系。审计组织是进行经济监督的专职部门,它们在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性方面具有其他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不可替代的优势。国家审计机关重点作好财政、税收、国有金融机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主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审计,其他单位交由民间审计组织进行审计;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经济的“经济警察”,应充分体现其职能和作用;提高审计覆盖率,逐渐做到有关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均经过审计。同时,也充分利用和发挥财政、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和社会力量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做到齐抓共管,形成综合的会计信息监督体系。

(三)依法处置会计舞弊者。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等规定了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处理处罚规定。只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会计舞弊行为就会越来越少,会计信息质量将会越来越高。

会计信息失真论文篇13

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探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一、会计信息真实性及其相对性和动态性

所谓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准确地揭示了各项经济活动所包含的经济内容。可以说,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没有了真实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会削弱,严重的还会贻害社会和广大公众,损害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告诉我们,真理是相对的和发展的,而不是绝对的和静止的。因此,我们认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相对性和动态性的特点。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相对的,主要是因为会计信息是客观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从哲学上说,意识对存在的反映既受反映者本人的条件的制约,也与所运用的工具和方法有关,因此,会计信息的这种反映既与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力、经验、品德等有关,又与会计准则、制度、程序、方法等紧密相联。

从会计人员的角度分析,不同的会计人员有不同的道德水准和技术水平,这就决定了他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愿意作出和可能作出的最大承诺和保证的程度不同,由其根据客观经济活动加工处理形成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也就有所差别。

从所运用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而言,受会计自身特点的制约,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也会影响到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首先,会计对经济活动(在会计上表现为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是通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来实现的。会计所运用的确认和计量方法肯定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如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是以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这就使会计反映的当期利润与当期实际现金净流入可能不一致,从而使利润缺乏实际货币保证,会计收益的概念与人们通常的“经济收益”的概念有差异,会计提供的仅仅是名义收益加非“真实”收益。其次,对相同的会计事项,往往可以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这种可选择性虽然也有一定原则以供遵循,但由于选择何种会计处理方法才最合适完全取决于客观环境的要求和当事人对其合理性的判断,因而带有较强的主观性,我们很难说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是真实的,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就是不真实的,这就给判断是否“如实反映”带来困难,例如,存货计价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辨认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各种加速折旧法等,不同的方法必然产生不同的结果,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方法,但我们无法证明自己的结果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模糊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界限,因此对会计而言,无所谓真实不真实,只可说客观不客观。第三,会计处理过程中包含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参数需要估计和预测,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或有事项等,这种预计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预计的结果是否与实际情况吻合,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最后,会计核算中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应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动态的,主要是因为世界在不断运动,经济活动经常变化,会计信息反映的只是某个时期和某个时点的经济活动的情况,与当时的客观环境是相适应的。从发展的眼光看,都是历史的和过去的。在当时条件下,基于当时的客观情况,这种反映可能是真实的,但随着环境的变化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对会计的理解逐渐深化,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也不断完善,对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要求会发生变化,原来被认为是正确的做法可能会被认为不正确,原来认为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可能变得不真实。相反,一些原来认为是不正确或不可能的做法可能会得到承认和支持。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以一定的条件为转移的,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呈现动态性。

二、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分析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者的相关决策带来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从产生过程看,我们可以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事项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会计事项本身就不真实,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实务中通常所说的“假账算算”就是指的这种情况;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虽然会计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客观的经济活动,但由于会计处理过程中的错误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即“真账假算”。当然也有二者同时存在的可能,即“假账假算”。

根据是否由主观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或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判断会计信息失真是有意造假还是无意失实,其标准应是当事人是否有故意使信息失真的动机。具体可以依据下列两个标准进行判断:(l)当事人是否有造成失真的主观愿望。(2)当事人是否可从中得到个人利益。根据会计信息与会计处理的关系,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会计技术本身的局限性等引起的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可以说,这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原因。从理论上说,这一部分的会计信息失真可以通过制度的变迁得到改善。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操作的错误(可能是主观的和有意的,也可能是客观的和无意的)引起的会计信息歪曲反映会计事项的情形,其原因包括会计人员素质不够高、会计处理方法选用不恰当、对会计事项的判断欠准确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制度经济学认为,组织中的个体有各自的利益,每个个体都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个体不可能无限地扩大自身的利益,因为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在于组织中的其他个体行为不影响该个体寻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因此,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对组织中的其他个体的利益影响最小。这种由于不同个体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产生的个体的最优行为解的集合就是规则,规则的集合形成制度。可见,制度的实质就是合同,一个关于组织内个体行为及其后果的合同,而制度的形成是多万博养的结果。

会计制度,从广义上说,泛指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引导会计活动的各种法律、规则、准则等,同时按照诺斯的制度定义,会计制度还应该包括约定俗成的惯例、道德准则等等。作为一种制度,会计制度当然也不能例外的是一个多重的、多次的社会博养的结果。理想的会计制度要能充分兼顾各方利益,成为博弃双方自愿执行的有约束力的社会契约。任何人若想通过违反制度来得到什么好处,则必将从别的方面受到更大惩罚,从而是得不偿失的,制度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规则。而我国会计制度的制订无论从空间还是从时间上都缺乏一个充分博弈的过程。而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新的经济情况、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旧的会计规范亟待更新,新的会计规范尚未建立,会计规范中也难免有漏洞和有不完善之处。二是企业产权中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经济学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制度经济学进一步考虑了交易成本之后,假定个体只有有限理性,每个个体都在他所依存的体制所允许的有限的范围内最大化自己的效用。由于个体利益的不同,在组织中将产生不同的利益主体。

一般而言,企业产权中有政府、债权人、所有者、经营者和其他与企业相关的个体等几大主体。政府最关心税收的征缴;债权人最关注其债权是否能按时地收回本金和利息;所有者关心的是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经营者关心业绩的增加是否给自己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关心股票的价值和公司的业绩。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冲突。而经营者的地位与其他利益主体相比有其独特之处,即经营者直接管理着企业,他对企业的经营、运作负直接责任,因而他有着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然而,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经营者只会提供信息披露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也即信息披露量满足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要求。许多信息从社会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应该披露,而经理阶层从自身利益出发;只会选择少量披露甚至不披露,从而损害社会利益。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经营者“偷懒”动机会带来“道德风险”(moralhazard)问题,即经营者有动机操纵会计信息生成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从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由于各自的利益目标不同,对信息的要求也不一样,有些信息使用者确实需要真实、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而有些则不然。从理论上说,政府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信息使用者,因为它们肩负调节社会经济运作、管理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它们能直接感受到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后果和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巨大破坏,但是有时由于个人、部门和地区的利益驱动,出于某种特殊国的如粉饰政绩或隐瞒事实等的需要,他们可能并不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如果这些真实的会计信息时它们的目的不利的话。从债权人角度分析,它们关注债权是否能按期收回,也应要求真实的会计信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并尽早采取对策。目前企业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是否所有银行真的都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呢?恐怕未必。这里同样涉及到银行的利益问题。目前我国的银行大部分是国有银行,接受贷款的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如果说在贷款发放之前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有所要求的话(实际上连这一点都存在疑问),那么贷款发放之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其中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银行和信贷部门及信贷人员自身业绩考核的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对他们不见得有好处,二是就算他们知道借款企业的真实情况(当然是财务状况不好的情况),他们也无法做些什么。剩下股东,应该说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因为他们与企业的产权关系最明晰,其利益相关性最大。但以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而论,投资与投机并存里后者占的比重较大,以赚取短期差价为目的的“股民”甚众,而真正愿意以“股东”身份出现的长期投资者却为数甚少,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对广大股民来说并不重要,他们所关心的是会计信息是否会令股价上升因为这才是他们的利益之所在。有时,不同的产权主体为了达到各自的但又是一致的利益目标,可能相互串通,合谋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虽然这不仅可能损害其他产权主体的利益,而且可能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例如,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共同动机,经营者可能与某些以短期炒作、获取差价为目的的机构投资者走到一起,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引起股价的大幅波动,借以操纵股价、牟取暴利,最终贻害社会和坑害广大中小散户股民。“琼民源’案件即为典型一例。可见,某些产权主体可能存在的对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内在需求,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对称。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企业中极为重要的两大机制。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结构影响组织中个体的行为,即不同产权结构可以导致同一个体作出不同的行为。产权指的是人们所接受的、与物的使用有关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实际上规定了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与物有关的行为规范。违背这种行为规范的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产权在组织中的具体表现为制度。制度框架通过影响个体获得的报酬及其违规应付的代价来具体影响个体行为。

在很多企业中,特别是国有企业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的情况比较严重。许多企业与经营者的劳动合同是采用完全合同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的谈判是一次完成的,经营者的业绩与报酬在事前就被一次性规定了。这种合同的最大弊端就在于不能及时地按照经营者所作贡献来对经营者进行对等的激励。经营者为企业作出了贡献,但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上物质上的不满足成为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处于变革的年代,可变因素太多,制度不够健全,企业缺乏严格的、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所有者让渡给经营者的权力过多,并且对让渡的权力不设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经营者拥有过大的权力,无人监督也无人敢监督。因此,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改变经营者的目标函数、抑制其“偷懒”动机;另一方面又没有恰当的监督机制,减少经营者“为所欲为”行为,这样,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风险很小,预期收益很大而预期成本很低,违反制度所得的好处大于受到惩罚导致的损失,造假者得好处,不造假者反而吃亏,这就使得个体有了实施违规行为的理性依据,因而促成了个体的违规行为,“X—非效率”问题、“五十九岁”现象、“穷庙富方丈”现象屡见不鲜。

四是企业中存在着委托一关系。根据科斯奠基的“契约理论”,企业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大量生产要素所有者达成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契约。企业的委托理论实际上是对企业的契约组合理论的具体化。契约的一方当事人为资产的所有者,即委托人;契约的另一方为资产的使用者,即人。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独立自主地对企业资产进行经营活动,人成为了企业的“内部人”;而股东则“已没有任何权利与那些已成公司资产的东西发生实际联系”,成为了“外部人”。委托人和人之间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种不对称既有时间上的,也有内容上的。

企业中存在的基本的委托一关系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二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利益目标也不相同,经营者可能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以欺骗所有者,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这种委托一关系由四个更低层次的委托一关系组成,形成一个多层面的、金字塔式的委托一关系。

(1)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2)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3)企业内部经营者与会计部门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虽然经营者直接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直接对经营者负责,二者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是,由于有限理性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假设,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之间也可能有着不同经济利益,加上二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就可能造成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如为了贪污、挪用公款等),编报虚假的财务报告,隐瞒真实情况,从而逃避惩罚。

(4)会计机构内部会计主管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因此,由于委托、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同,导致双方的目标不同,人不可能完全按委托人的意图进行企业行为,利益冲突是个体使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动机;而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人有机会进行一些危害委托人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为,从而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可能性。

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主要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是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

产权是伦业取得市场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只有产权明晰的企业才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合同,该合同广义地规定了哪项任务应当由企业中的哪些成员来完成,在这里,基本权力(收益索取权、使用权、让渡权)实际被分割给了不同的利益团体。在产权不明晰的企业里,权力的让渡不足,使得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市场,未能按市场的规律实施企业行为,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并未按市场的需要提供。

只有产权的明晰界定,才会使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在这两个条件之下,资源的配置相对地有效率:经营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时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场而非所有者的旨意来实施经济行为。同时,会计主体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产权与会计信息失真的关系可以通过以下的研究成果得到验证,即会计信息失真在私营企业大都表现为虚减利润,以逃避交税;而在国有企业则大都表现为虚增利润,以形成业绩良好的形象,使经营者获得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

此外,产权明晰有利于改善会计制度制定过程弃的充分性。当会计主体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要按严格市场规律办事的时候,由上至下而制定的会计制度便会凸现出更多的不足之处,从而产生变革的力量。利益主体的变革要求博弈更新进行,从而改善博弈不充分的情况。

二是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原因是会计规范建设上存在缺陷。因此,我们应当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工作,尽快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对于我国会计制度的制定过程夺主体不到位,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在会计改革之初,为了减少会计制度变迁的阻力,使会计准则能早日出台,以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会计实务,尽早实现与国际惯例的衔接,即由政府直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来制定中国的会计准则应是无可厚非的。与此同时,每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都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反复讨论与论证,最终使准则能为各博养方所接受。政府机构要维护该机构制定的准则的权威性,对违反准则的行为要进行处罚,目的是使违反准则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者得不偿失,其私人成本接近或等于社会成本,从而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不经济现象。这样,会计信息供给方就会愿意提供真实而相关的会计信息,使各博奕方都能得到合作利益,而不愿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而使自己遭受损失,从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经济利益动机得以消除。

三是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减少利益冲突

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多层级的、复杂的委托一关系,因此理顺委托方和方的利益关系就极为重要。

经济行为的后果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实施经济行为的个体的选择,即决策厂是由于环境的原因,造成经济行为最后显现出如此的后果。委托方只能观察到经济行为的后果而不能得知经济行为的过程本身。而在事前辨别经济行为的后果到底是由于主体的选择还是由于自然环境作用的结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成本极高。因此,委托方应当根据某些假设(如关于人偏好和冲击的分布函数等信息),根据经济行为的结果为人确定一个报酬方案。委托方应当使得在这个方案下,人将不但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同时也最大化委托人的效用。这样,委托人和人有了经济利益上的一致性基础,使指利益关系清楚,减少利益冲突,从而减少由于利益冲突原因而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我们设想,首先应当尽早建立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经营者的任命,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并购行为,活跃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将替换机制引人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对经营者的基于其经营成果的有效合同激励机制(如使经营者部分持股或给予其股票购买选择权等),使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与所有者趋于一致,从而改善双方的“激励相容性”。此外,应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加强对经营者的行为约束。应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可以考虑将会计按其职能和作用的不同分成内部管理会计和对外报告会计,前者仍属企业内部委托一网络的一环,受托于经营者,起参谋和决策支持作用,后者则直接受托于董事会,起反映和监督作用。同时,要明确界定对外报告会计部门的产权,即拥有据实核算反映权和监督权,但以不损害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权为限,不得擅自于涉经营者的决策甚至替代其作出决策。对于经营者的一些明显不合理、不合法以及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应拒绝进行业务处理,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同时为抑制对外报告会计人员其与经营者“串谋”欺骗所有者、出现“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问题,还需在机构设置上强化内部的制衡和约束机制,加强基础工作,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减少或消除“X—非效率”现象,同时,建立一套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激励的机制,使其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目标函数一致,最终使所有者、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三方达到经济利益上的“激励相容性”。

四是强化契约关系。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合同的事后支持制度是重要的。合同关系的强化有利于降低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提高违规行为的预期成本,从而有效地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首先,必须使企业中的个体严格地执行已经订立的合同。这就意味着必须有一个科学的、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以使得违反合同的成本极其之高,远远高于违反合同可以得到的利益。同时,防止那些等到饼做大了以后想捞一把的行为。尽管饼做大了是他的功劳,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只允许新的谈判,而绝对不允许机会主义。

第二,应当订立关系合同而非完全合同。合同中应当允许一定的发展余地存在,使得合同各方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的变化来确定风险和报酬。此时,违规行为变得没有必要,或者说违规行为的成本变得很高,合同当事人就不会故意地选择舞弊、欺诈等违背合同的行为,从而可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除以上几方面以外,我们还应净化会计信息的需求环境,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会计信息市场,使信息使用者在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在需求,从而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杜绝会计信息的失真。

参考文献

1、埃瑞克·G·非吕博顿、鲁道夫·瑞切将编,孙经纬译新制度经济学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3、刘峰,会计准则研究大连:乐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

4、高言,关于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情况的调查财会通讯,1998;3

5、王开田,现代会计角色论——从企业的性质看会计的地位与扮演的角色会计研究,1998;2

6、安徽省会计学会课题组,关于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的调查研究会计研究,1999;4

7、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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