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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实用13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1

1 概述

民用建筑作为建设领域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的节能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而建筑节能的实现除了在使用过程中提倡节约能源外,最主要的方法还是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阶段严格按照节能规范和标准实施。按照民用建筑的组成结构和系统,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主要从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四个专业分别加以控制。电气系统作为民用建筑的主要功能系统之一,它的节能设计和施工,对建筑使用过程中对电力资源的节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笔者根据多年的电气设计和施工经验,结合近两年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工作”经历,对电气节能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和应用谈一下自己的体会。

2. 电气节能设计规范的探讨

民用建筑的节能运行,设计是前提和关键。电气节能设计的目的是在保证建筑设备系统正常运行和照明要求(如:绿色照明)的情况下,根据国家节能设计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电气设计过程中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对设备采取节能高效运行方式、对照明采取节能控制方式和限定不同功能区域照明功率密度等方式来限定建筑的电力能耗指标,以达到节能设计的目的。如何合理应用规范进行建筑的电气节能设计。首先,应该明确民用建筑的不同功用,按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可以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型;其次,明确现行电气节能设计主要规范、标准,以及主要的要求和应用;最后,总结当前电气节能设计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下面将分别加以探讨。

2.1 现行设计规范对电气节能设计的要求和应用

为加强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的控制,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电气节能设计的规范、标准,下面就以最常见的民用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规范、标准及相关要求和应用作简要介绍。

2.1.1 现行民用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主要规范、标准

根据国家实施的设计标准,当前民用建筑电气节能设计涉及的主要规范、标准如下: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95

《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GB 50096-199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其他相关规范、标准。

2.1.2 民用建筑中公共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相关要求和应用

综合分析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民用建筑中公共建筑电气节能设计控制重点在建筑照明的节能设计方面,从照明光源选择、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要求等方面对电气节能设计提出明确要求。

照明光源选择

1)选择光源时应在满足显色性、启动时间等要求条件下,根据光源、灯具及镇流器等的效率、寿命和价格在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确定。

2)照明设计时可按下列条件选择光源:

(1)高度较低房间,如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及仪表、电子等生产车间宜采用细管径(≤26mm)直管形荧光灯。

(2)商店营业厅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或小功率的金属卤化物灯。

(3)高度较高的场所,应按照使用要求,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高压钠灯,亦可采用大功率细管径荧光灯。

(4)一般照明场所不宜采用荧光高压汞灯,不应采用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

(5)一般情况下,室外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照明白炽灯;在特殊情况下需采用时,其额定功率不应超过100W。

3)下列工作场所可采用白炽灯:

(1)要求瞬时启动和连续调光的场所,使用其他光源技术经济不合理时。

(2)对防止电磁干扰要求严格的场所。

(3)开关灯频繁的场所。

(4)照度要求不高,且照明时间较短的场所。

(5)对装饰有特殊要求的场所。由此可见,规范对照明光源的选择进行严格的规定。在选择光源时,不单是比较光源价格,更应进行全寿命期的综合经济分析比较。同时规定了选择光源的一般原则,因此在设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光源的种类。对白炽灯的使用场所也做出了特别规定。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1)选择高效灯具灯具的效率最低值要求:

(1)荧光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表1 荧光灯灯具的效率

(2)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2的

规定。

表2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

2)照明设计时按下列原则选择镇流器:

(1)自镇流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

(2)直管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

(3)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应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在电压偏差较大的场所,宜配用恒功率镇流器;功率较小者可配用电子镇流器。

(4)采用的镇流器应符合该产品的国家能效标准。荧光灯和其它气体是目前应用最普遍的节能灯具,规范对设计灯具的效率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整流器的选择也做了严格要求。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要求.

GB50034-2004对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馆建筑、医院建筑、学校建筑等公共建筑内各个不同的功能区域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作了严格的限值规定。同时也为我们在设计过程中对照明用电功率的核算提供了强制性的依据。

2.2 当前电气节能设计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笔者根据以往设计经验和对其他设计检查的体会,当前电气节能设计还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1)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不够规范,对技术措施的图纸表达不够严密、节能设计深度不够,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内容不齐全。

2)节能设计要求的深度不够,如:不同种类节能灯具选型的明确;公共建筑照明功率密度的设计核算;需二次装修设计区域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要求等。

3)公共建筑项目设计施工图和节能设计报审表中个别电气节能指标不一致。

4)节能专篇、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中无电气节能相关内容。

以上对国家于电气节能设计的规范、标准的一些主要要求和应用作了一些简单的探讨,当然电气节能设计还有很多方面的潜力可发掘,如:供电设备的合理选型,供电线路材质、截面积、长度和供电功率的合理搭配、自然采光的利用,灯具的合理布置与控制(包括采用先进的智能灯控系统)等方面,这需要规范的不断完善、新产品和新技术的不断开发以及在设计过程中的不断应用来发挥出更多电气节能设计的潜力。

3.1 电气节能设备材料要求

3.1.1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组织验收。根据灯具、进场提供的资料(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重点应检查灯具的效率允许值、镇流器能效限值、照明设备协波含量的限值是否符合要求。

3.1.2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该内容为强条要求,但目前大部分地区还未成立具有见证取样送检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3.2 低压配电系统调试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主要内容有: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谐波电流允许值、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等参数,可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等测量仪器进行测试。

3.3 系统性能检测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2

一、引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屹立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成为城市化发展的代表。但是随着建筑的数量逐渐增多,很多问题也随之而来,比如建筑的电气设计。电气设计成功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高层建筑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影响开发商的利益,因此住宅的电气设计应引起设计人员的注意。下文就是对高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问题展开一论述。

二、建筑电气设计的原则

建筑电气设计应本着稳定、安全、经济的目标。虽然稳定、安全、经济三者达到最佳平衡存在矛盾,但是建筑电气设计应把稳定、安全放在首位,在保证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的同时也要兼顾经济的因素。虽然三者同时达到最佳结合困难很大,但设计者在设计过程应尽量使设计稳定、安全的条件下尽量经济,这也是每一位优秀电气设计师的职责和目

标。建筑电气设计应遵守以下的原则。

建筑电气设计严格依据国家规范和有关政策和法令。规范包括国家规范和地区规范,是国家或某地区为确保设计质量,根据当地的情况而制定标准。建筑电气负荷计算前要做大量的调查工作。这些调查工作包括当地居民的经济状况、消费水平、生活习惯等。选择合适的计算参数。用电负荷是电气设备选择的依据。建筑电气设计与其他设计做好协调。建筑电气设计是整个建筑工程设计的一部分,设计过程中要与有关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和工艺等工种密切协调配合。

三、高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思考

1配电负荷的计算

建筑电气设计中配电负荷变大。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电气设计负荷计算不仅仅包括照明、电视、电话的功率,还包括空调、电梯、楼宇自控、通讯等功率。因此,做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前,应对当地经济情况,消费水平以及居民的生活习惯做详细的调查。确定配电量和选择合理的计算系数,使设计满足居民的需要还要为以后增容留用余地。如以前民用建筑主要考虑照明,每户的配电量取2kW;现在每户的配电量取到了5kW。配电负荷计算是建筑电气设计和配电设备选择的依据。因此,不要轻视调查的重要性。它影响这整栋建筑电气设计的容量、选型和投资。配电负荷计算值偏小,将导致配电设备容量比实际偏小,系统会出现过负荷运行,可能导致跳闸系统不能正常应用,从而给人们正常生活给带来不便,甚至可能引起火灾;配电负荷计算值偏大,则引起配电设备容量比实际需要的大,造成设备资源闲置,造成资源和投资的浪费。合理计算建筑配电负荷是满足建筑电气功能稳定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基础。

2防雷计算问题

建筑电气设计中认真做好防雷设计计算。随着建筑层数和高度的快速增长,为确保建筑和居民安全起见,高层民用建筑的防雷设计是建筑电气设计要点之一,是保护建筑和居民安全的前提。规范中防雷分为三级。民用建筑防雷等级一般取三级。建筑防雷设计中应认真执行《规范》第12.2.3.1条:当年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时,或通过调查确认需要防雷的建筑物。12.2.3.2条:建筑群中最高或位于建筑群边缘高度超过20m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计算如下:

建筑物年雷击次数的经验公式为

式中K-校正系数,一般取1;Td-年平均雷暴日;Ae-建筑物等效面积;L、W、H-建筑物的长、宽、高。建筑电气的防雷设计中,可以利用框架结构的钢筋作引雷用,当应严格遵守《民规》第12.8.6条规定:利用建、构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其上部(屋顶上)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出一根D12mm或40mm×40mm镀锌导体,此导体伸向室外墙皮的距离不宜小于1m,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筋直径为16级以上时,应利用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2)钢筋直径为10级以下时,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3消防线路的敷设问题

建筑电气设计中各种线路繁多,消防线路的敷设尤为重要。高层居民建筑中的消防设计也是建筑电气设计的要点之一。一旦发生火灾,消防线路承担报警、传递信号、消防设备动作的功能,与到人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规范》2.4.8.5条中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紧急广播等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保护,并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当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火措施。条文中没有包括火灾探测器线路,原因是探测器线路只在火灾初燃生烟阶段起作用,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紧急广播线路,在火灾发生后一段时间内还要起作用,因此在这段时间内,这些线路应保持绝对通畅、安全。在实际操作中,凡是新设计的建筑,是该条文规定的线路,一律穿金属管保护并在现浇板内、墙内等处暗敷走线。而在改造工程中,不能暗敷设时,应对保护钢管采取防火措施。

4消防泵控制

高层民用建筑中人员多,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想象。消防水泵是消防系统的灭火动力设备,而消防水泵的控制占整个消防控制系统中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消防水泵在发生火灾时,可以及时动作,一般设计按照相关规范做两路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1.2条规定: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等重要消防装置的启停控制,若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还应在消防设计室设置独立于总线的专用控制线路,并手动直接控制。一路将总线编码模块控制线路,从消防控制室送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另一路,将消防水泵启动引至消防控制室。

5树干式供电干线末端保护问题

树干式供电是供电系统是在同一回路供电干线上并接若干个负荷。在居住建筑中由于主供电线路较长。设计人员出于节约资金的目的,想把干线末段导线截面变小,减少初投资。但是不经计算盲目变更线路截面,增大线路电阻,使设计潜在火灾隐患。《民用电气设计规范》第8.6.2.4条规定:在线芯截面减小或分支处,只有符合以下两点才允许不装设短路保护:(1)上一级线路的保护电器已有效地保护线路。(2)电源侧装有额定电流不大于20A的保护电器所保护的线路。为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设计人员不要盲目对树干式供电干线变截面。

四、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民用建筑还会出现新的特点和特征。但是无论出现怎么的变化,电气设计者都应本着稳定、安全、经济的目标,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规定,与建筑、结构、水暖设计人员多交流、沟通,使问题特到妥善解决。上文是本人经过多年工作经验及结合相关材料对建筑电气设计的几点探讨,希望可以和大家一起探讨。作为设计人员还要了学习更多内容,这样才能从整体出发,全面的去设计高层建筑的电气工程,才能保证设计具有综合性,有更高的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3

目前,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建筑功能性要求的日益提高,出现了如民用建筑、办公楼、公共建筑等不同类型的建筑,相应的建筑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也越老越高。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可以说是建筑设计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现代的建筑是至关重要的一步,需要相关设计人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在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系统的设计要根据居住型建筑、办公型建筑以及公共建筑等不同建筑类型的消防系统的实用情况、安全要求、重要性和可能出现消防事故的几率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并且要因地制宜,无论是对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还是施工工艺都要严格要求,全面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消防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主要分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和消防配电的设计,电气消防设计依据的相关规定规范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是否严格的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是消防设计是否合格的重要检验标准。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是否合理和完善直接决定着建筑发生消防事故时能否及时、有效、有序的进行解决,能否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等,因此在对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进行探讨时,不仅要明确消防设计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的重要性,而且要深入挖掘其中的问题,严格要求设计和施工过程,确保建筑消防系统的有效性和运作能力。

2为何要强化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各个行业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其中,建筑行业的进步与发展是最为显著的,但是,随着城市的土地资源利用的局限性,建筑的用地需求却越来越大,所以,大部分建筑群如居住型建筑、办公型建筑以及公用建筑等都向着更高、更密集的形式发展。经济的发展同时带动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越来越注重建筑的装修。在人们的生活中家用电器逐渐增多,其中也不乏贵重电器如电脑、冰箱、空调以及一些空调及室外设备等,再加上建筑安装的广告牌、玻璃幕墙、相关的信号灯以及节日时悬挂的彩灯等,在加重建筑群用电负荷的同时由于这些装修材料以及装修方式的复杂多样性,致使建筑物的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有火灾发生,火势难以被立刻控制,只是建筑高层的居民无法安全快速的疏散,不仅加大了消防人员援救的难度,而且为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如果是在火势严重,情况紧急时,消防人员难以仅凭自己的力量去进行援救工作,不止会耽误救援的最佳时机,导致人们生民财产的安全受到威胁,而且还会因为消防工作的延误和低效而造成难以估计的经济损失,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和和谐。所以,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设计作为构成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建筑电气的消防系统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建筑物电气设计的消防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及施工的准确性。还要建筑消防设计人员加强自身的消防设计的法律法规意识,明确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设计的重要性,以及消防设计之于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3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设计的要点与工艺要求

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主要分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和消防配电的设计,电气消防设计依据的相关规定规范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等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的设计与施工要严格根据一级供电负荷以及二级供电负荷的工艺要求,安装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的电源来供电,保证消防控制室可与其进行自动切换。一般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 UPS 电源作为其CRT 显示器与消防通讯设备的电源,同时还要安装直流电源作为备用电源。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在欠压和超压时有报警功能,并保证电源的标准性和规范性。

3.2消防配电系统的设计

建筑消防过程中要是可避免出现电源停止供电的现象,但是,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要保证启动相关的配电系统,使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令消防设备恢复正常的工作。通常情况下消防配电系统中应急发电装置的功率做大能达到供电负荷的一半,为保证电机组的持续正常工作,及时为消防系统供电,一般要采用分批启动消防设备的方式。与此同时,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对不属于消防系统电源的断开时要使用低压断路器的分励脱扣器,然而,因为低压断路器的型号各异,同时其分励线圈在进行分励脱扣时所需提供的电流和框架电流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差异,所以需要通过在配电室的主配电箱上或是低压出线开关上实施消防系统电源的断开,如此一来,既能保证联动系统操作方便和电源的选择性断开,又保证了消防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3确定建筑的供电负荷

设计建筑消防系统的前提就是先确定建筑的供电负荷等级。建筑供电负荷等级的确定要严格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在等级确定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供电负荷的电源使用情况,对于一级供电负荷要有最少两个供电电源,如果其中一个电源出现供电故障,要保证另一个电源的供电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对于二级供电负荷主要是要保证供电的持续不断,当电力变压器发生故障或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时要使供电及时恢复。

4总结

总而言之,消防设计在建筑电气设计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设计工作,需要严格的设计规范和很高的工艺要求,还要相关的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具有很强的技术能力和全面的消防知识。建筑的消防设计直接关系着建筑的功能性的体现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同时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设计也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的领域。

参考文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4

一、电气接地的概念

1.接地的概念

接地就是利用金属作为导体将电气设备的某一部分与大地进行连接。接地装置由接地体和接地线组成。其中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埋入大地的部分称为接地体。接地体可以分为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两类。接地线是将电气设备和接地体连接的金属导线。接地装置的作用是限制接地设备的电位为零电位或者通过引下线将引下的雷电流迅速流散到大地土壤中去。

2.电气接地的种类及作用

电气接地是为了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种用电安全措施。接地的种类有很多,包括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

二、建筑电气设计中与接地相关的问题

1.TN-C-S系统和TN-S系统的区分

案例:某一建筑物A的电源由建筑物B(设有变压器)的WP1回路引来,采用三相四线制(~220/380V)引入。A建筑物电源进线处做PEN线重复接地,PEN线重复接地后N线与PE线严格分开。那么对于建筑A来说,它的接地保护系统属于TN-S还是TN-C-S接地系统?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条文说明中第109页12.2.2条第3款的阐述,“建筑物采用TN-C-S系统时,在建筑物的进线处设置重复接地,将系统变成TN-S以后才能设置进线隔离开关,这就大大提高了PE线的可靠性”。这句话从侧面反映出TN-C-S系统经重复接地后可形成一个局部的TN-S系统。一般民用建筑内部接地系统都是一个局部TN-S系统。但在设计说明中阐述其接地系统型式还应确定其上级配电系统,即其接地型式应“追根溯源”,从其电源点(变压器)看起。以本案例为例,A建筑物电源进线以三相四线制引入,其PEN线在电源进线处做重复接地,这是一个典型的TN-C-S系统,其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交代该建筑物接地系统采用TN-C-S系统。

2.民用建筑的重复接地和进线开关N极的型式

案例:某一建筑物A的电源由建筑物B总配电柜(进线开关带漏电保护)的WP1回路引来。1)建筑物A的电源为三相四线引入,进线处是否做重复接地?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171页12.4.9条第1款的阐述,“在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后的PEN导体不允许设重复接地。”显然,如果重复接地,很有可能将会使建筑物B的进线开关跳闸。建筑物A接地要想满足规范要求,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引入,进线处PE线作重复接地。也就是说我们许多情况下取电源时,如果在上级电源情况不明的情况下,采用三相五线进线是绝对安全可靠的。2)建筑物A的进线开关选用三极还是四极,如果选用四极,N极的型式选用哪种?A型:N极不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始终接通,不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B型:N极不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N极先合后分)C型:N极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N极先合后分)D型:N极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始终接通,不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72页7.6.8条第4款的阐述,“在TT或TN-S系统中,当N导体截面与相导体相同,或虽小于相导体但能被相导体上的保护电器所保护时,N导体上可不装设保护。当N导体不能被相导体保护电器所保护时,应另在N导体上装设保护电器保护,并应将相应相导体电路断开,可不必断开N导体。”从这一条看,普通民用建筑如充分考虑三相分配均匀,N线电流一般不会大于相线电流,可选择A型。另外,在有可控硅调光系统的情况下,谐波电流在中性线上产生了叠加,中性线电流大于相线电流的情况出现的机率大大增加,此时,选择C型或者D型更加合理。N极是否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主要取决于N线电流大于相线电流的机率。N极是否需要始终接通则取决于N线所带电位造成的危害。一般民用建筑根据规范要求都要做等电位联结,N线所带电位与建筑物处在一个等电位面上,造成安全威胁的可能性很小。论安全性,C型安全性最好,最可靠。论实用性,A型可满足一般情况下的使用要求。(注:规范殊要求的地方以规范要求为准。)

3重复接地的距离要求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条文说明中第109页12.2.2条第2款的阐述,“条文中没有对多处接地的做法以明确的规定。例如,两重复接地之间的最大距离,原因是每个地域的环境不一样,千差万别,统一规定有困难。设计中保护导体,水平敷设时可按50m,垂直敷设时可按20m。当然在长干线的终端处,PE导体应作接地”。由些可见,设计过程中可以电源进线处的重复接地可以50m作为重复接地的参考距离。建筑物内垂直方向以20m作为重复接地的极限距离也不难理解。建筑高度超过24m即为高层建筑,每20m内与楼板内钢筋或柱内主筋相连,增加了接地干线的可靠性,同时也起到一种等电位联结的作用,使建筑物变成一个近似的法拉第笼,有利于电磁屏蔽和防止雷电电磁脉冲的引入。

4辅助(局部)等电位联结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176页12.6.6条第2款规定:“在一个装置或装置的一部分内,当作用于自动切断供电的间接接触保护不能满足本规范第7.7节规定的条件时,应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设置等电位联结的核心作用是降低接触电压,当接地故障保护不能满足要求时,就要采取辅助等电位联结的方式来降低接触电压,使人体处在一个局部等电位面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181页12.9.2条第2款明确规定浴室要做局部等电位联结。浴室内0区的安全电压为12V,一旦发生漏电危险,总等电位联结很难保证人体的接触电压不超过12V,故而要求浴室要做局部等电位联结。辅助等电位连接的设置,关键是要看接地故障保护能否满足安全电压和故障切断时间的要求。越是安全电压要求低的场所(如潮湿场所)和故障切断时间要求短的设备(如手持设备和移动设备)就越有必要做辅助等电位联结。要确定其有效性,可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74页7.7.4条第4款中公式(R≤50/Ia)来验证。

三、结束语

电气接地技术在我国发展的较为成熟,应用范围也十分广泛,特别是在智能楼宇建筑、家用电气和化工企业中。在进行电气接地系统设计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参照行业标准选择科学合理的接地方式和接地系统。正确的接地方式和接地系统,是保证电气接地装置正常运行的基础,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引发生产事故甚至人身伤害。因此电气接地方案的合理选择和应用应引起高度重视。以上通过几个案例的分析,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关于接地的若干问题,希望对大家在接地问题的理解上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5

清香岭居住宅小区分为A、B、C三个地块,B区为别墅和多层住宅,B区总建筑面积约为4万m2,C区为一类高层住宅单体建筑,地下两层,地上27层,C区总建筑面积约为2万m2,本文均不做阐述;A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0万m2,建筑主体高度为85.2米,结构高度为108米;地下一层为人防工程和车库,地下二层为人防工程(本工程因现场地形,局部出现地下二层);地上共有6个塔楼(顺序依次为F1栋、G栋、F2栋、F3栋、F4栋、F5栋),一层、二层裙房均为商业服务网点,三至二十七层均为住宅;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6万m2,人防工程共分为3个防护单元,人防类别为常6级乙类二等人员掩蔽所,人防总建筑面积为4543.2 m2。

1 负荷分级

1.1 地下车库负荷分级的确定

本工程地下车库停车数量为346辆,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3.0.1条和9.0.1.1条,地下车库的防火分类为Ⅰ类,本工程地下车库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排烟设备、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若设计有机械停车设备和升降梯的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10.1.1条,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故在地下车库中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所用的消防设备用电负荷均为一级负荷。

地下车库中排污泵和生活水泵等非消防负荷等级均为一级负荷;地下车库人防区走道照明为一级负荷,普通照明为二级负荷;地下车库非人防区走道照明为一级负荷,其他普通照明为三级负荷。

1.2 地下人防工程负荷分级的确定

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7.2.4条 续表7.2.4(战时常用设备电力负荷分级)的要求:基本通信设备、音响警报接收设备、应急通信设备、柴油电站配套的附属设备、应急照明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重要的风机、水泵、三种通风方式装置系统、正常照明、洗消用的电加热淋浴器、区域电源的用电设备、电动防护密闭门、电动密闭门和电动密闭阀门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其它负荷为三级负荷。

1.3 一、二层商业负荷分级的确定

本工程一、二层各商业服务网点面积均小于200 m2,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7.3.1条第3款的要求:“小型商店建筑的用电应为三级负荷”,故一、二层各商业服务网点按三级负荷供电。JGJ 48-88版规范要求“高层民用建筑附设商店的电气负荷等级应与其相应的最高负荷等级相同”,设计人员应注意新版规范对负荷分级的变化。

1.4 住宅负荷分级的确定

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3.2.1条,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和生活水泵为一级负荷;住宅建筑内其他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

2 配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容量及位置选择

2.1 配变电所位置的确定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6栋塔楼一字排开,端到端水平距离约为400米,塔楼建筑主体高度为85.2米,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4.3.3条的条文说明:“供电半径一般为200m~250m ”,方案确定为设置1个10kV开关室和3个配变电所;F1栋、G栋和F2栋住宅楼由#1配变电所供电,设置于三栋塔楼地下室中间位置;F3栋、F4栋和F5栋住宅楼设置#3配变电所,设置于F4栋塔楼地下室;地下室、一层、二层裙房由#2配变电所供电,设置于地下室中间位置,均满足供电半径要求。

关于配变电所所址的选择,《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4.2.1条第7款规定:“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果贴邻,相邻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注意上方是否为一层商业服务网点的卫生间。

同时还应注意,《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4.2.2条有规定:“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层。”故在做纯住宅楼时应注意配变电所正上方是否为住户。

本工程局部出现地下二层,配变电所不宜设置在地下二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4.2.2条有规定:“配变电所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层,但不宜设置在最底层”。

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室时应有相应的防水、排水措施,《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4.3.4条有规定“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配电室的地面宜高出本层地面50mm或设置防水门槛”。

2.2 配变电所内变压器容量的确定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4.3.1 条规定:“住宅建筑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的结线宜采用D,yn11,变压器的负载率不宜大于85%”,同时根据供电部门要求,功率因数补偿应达到0.9及以上。本工程通过负荷计算:#1配变电所设置两台SCB11型1000kVA的住宅用电干式变压器,#3配变电所设置两台SCB11型1000kVA的住宅用电干式变压器,#2配变电所设置一台SCB11型630kVA商业用电干式变压器和一台SCB11型630kVA公共用电干式变压器;各配变电所的两台变压器低压侧均采用母联柜连接,保证变压器不同时停电检修时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供电。各变压器负载率均在75%~85%之间,符合规范要求。

2.3 柴油发电机容量的确定

关于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的容量确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3.5.4条有规定,现摘录如下:

“3.5.4 应急发电机的负荷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当应急发电机仅为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供电时,应以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的计算容量,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2 当应急发电机为消防用电设备及一级负荷供电时,应将两者计算负荷之和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3 当自备发电机作为第二电源,且尚有第三电源为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供电时,以及当向消防负荷、非消防一级负荷及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供电时,应以三者的计算负荷之和作为选用自备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本工程将消防用电设备及一级负荷之和作为应急柴油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同时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11.0.12条规定“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当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柴油发电机的母线电压将会下降,影响发电系统的稳定;设计中为消防水泵提供备用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容量选择应考虑当最大一台消防水泵全压直接启动时的电压降,需满足规范要求值(发电机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2.4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位置的确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6.1.1条第6款有规定:“发电机间、控制室及配电室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4.13条第2款摘录如下: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本工程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于车库内,上方为草坪。GB 50016-2014版防火规范出来以前,设计人员往往考虑少占用或尽量不占用车位,柴油发电机房经常布置于一层商业的下方(此位置多剪力墙,不能设置停车位),现在此条列为强制性条文,设计人员应注意规范的变化。

3 人防电站的确定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7.2.13条第1款条文说明:“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防空地下室应设置内部电站,除供本工程供电还需兼作区域电站向邻近防空地下室一级、二级负荷供电,柴油发电机组总功率大于120kW时应设置固定电站,柴油发电机组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对于大型人防工程也可按防护单元组合,设置若干个移动电站,分别给防护单元供电。”

本工程人防总建筑面积为4543.2 m2,同时根据其他各专业提供的电气条件,一级和二级负荷总功率小于120kW,故该人防工程未在内部设置固定电站,在人防工程中间位置设置人防配电室,战时电源由防空地下室地面附近的拖车电站、汽车电站引来。

4 低压侧供配电系统及线缆选择

4.1 低压侧供配电系统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6.2.4条规定:“ 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在低压配电柜系统图中,按非消防照明、非消防动力、消防照明、消防动力、人防等分类设置配电柜。住宅采用树干式配电,每三层设置一个电能表箱,同一层四个家居配电箱均接于同一相;动力负荷均采用放射式供电;单相用电设备均匀地分配在三相回路中。

关于应急照明电源箱的设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13. 9.12条有规定,本工程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应急照明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提供双电源,均采用专用回路,由配变电所低压柜引来;各塔楼采用树干式供电,楼梯间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多个楼层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地下层各防火分区采用放射式供电,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提供该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13. 9.8条的规定:“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分支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在地下室各防火分区设置消防总箱单独配电,由低压柜放射式供电至各分区消防总箱。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7.2.14条第1款规定:“ 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每个防护单元应设置人防电源配电柜(箱),自成配电系统”;故在各个人防防护单元设置人防总箱,由电力系统电源柜和外部电源柜引来,各人防总箱均设置进线总开关和内、外电源转换开关。

4.2 线缆的选择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6.4.3条和6.4.4条,消防设施供电干线均采用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线缆,明敷的非消防供电干线采用无卤低烟阻燃线缆。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10.1.10条第3款“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我们在设计带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建筑时,非消防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均共电缆井敷设,应注意电缆井内的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11.2.2条有规定。

4.3 线缆敷设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11.2.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B1级以上的钢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10.1.10 条规定:消防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5 接地系统

本工程低压配电接地系统采用TN-S系统,各电气系统的接地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

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10.2.1条和10.3.4条,在配变电所做总等电位联结,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做局部等电位联结,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每隔3层与相近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

6 结语

以上是笔者设计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供配电的一些思路和做法,如有不足之处,请设计同行批评指正。

【1】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3】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JGJ 242-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4】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GB 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6

目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不按照规范,也不按照要求进行安装,很多民用建筑用电气设计没有考虑电器快速发展的趋势,这不仅制约着居民使用家用电器减少了一些社会效益,也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随着家用电器的普及,规范住宅的电气设计成为了我们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

一、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原则和目标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原则

1.1、满足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

建筑的电气设计原则需要满足如下几点:

①满足其上下左右运输通道的畅通无阻;

② 满足照明的色温、照度、显色指数;

③满足舒适性空调的风量及温度;

④满足特殊的工艺要求,如:娱乐场所的一些电气设施用电﹑展厅工艺照明和电力用电等!

1.2、无谓消耗能量的节省

无谓消耗能量的节省是节能的关键,首先找出能量消耗与建筑物发挥功能无关的地方,进而考虑采取的节能措施。例如变压器功率损耗,传输电能线路的有功损耗均为无用能量损耗,对于量大面广照明容量来说,宜通过先进技术降低其能耗。

1.3、考虑经济效益

节能应该按照国情考虑经济效益,应该使增加的一些投资,在几年或者较短的时间里用节能减少的运行费用来进行回收,而不能由于节能,过高消耗投资,增加其运行费用。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目标

①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设备的选型应该满足居民在居住(30~50年) 的用电增长,把居民远期的负荷发展作为依据,居民的生活用电到达中等的电气化水平作为目标。② 根据居民的生活情况,使民用建筑每户的供电在4~10kw水平,同时保证在居住期内,不再进行改造。③ 电能质量合格,家用电器正常工作。④ 为新建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作参考,使电气的安装一次满足要求,不做重复建设。

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在民用建筑因为电气设计而出现的一些问题来分析,发现很多建筑的电气设计者对一些规范条文理解的差异,导致设计上不尽合理,导致过于浪费,过高消耗投资,还有一些会带来居民在电气上不安全及使用不方便等问题。

1、供配电系统

1.1、联络柜内电度表选择不当。联络柜既可受电,也可送电。采用单向电度表时,只能受电方向计量,送电方向不能计量。根据《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2008第3.1.7条“双向送、受电的电力装置回路,应分别计量送、受电的电量。当以两只电度表分别计量送、受电电量时,应采用有止逆器的电度表。”的规定,联络柜(屏)可不安装电度表,或安装两只有止逆器的电度表。

1.2、进线断路器安装位置不当。进线断路器应安装在配电柜进线侧,若进线断路器安装在配电柜受电侧,当断路器处于分断位置时,断路器下侧接线端带电,与常规断路器上侧接线端带电不一致,为了保证人身安全,进线断路器应安装在配电柜进线侧。

2、低压配电

2.1.消防用电设备未采用专用回路供电。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11.1.4条“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9.1.3条“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规定,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从建筑物配电间开始设专用的供电回路。

2.2.消防负荷的末端切换位置不正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上对消防负荷的供电要求,都是要求“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在执行中,设计人员对“最末一级配电箱”的理解存在分歧,即条文规定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互投是指全部消防设备还是指部分消防设备,切换部位不明确。根据多方面意见和建议,最后作出修改,切换部位是指各自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如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的配电箱处切换,消防电梯应在电梯机房配电箱处切换。

2.3.公共建筑非消防电源的切断区域不合理。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第6.3.1.8条“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之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规定,有关部位是指着火的那个防火分区或楼层,一旦着火应切断本防火分区或楼层的非消防电源,而不是笼统的切断整个建筑或很多无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在采用预制分支电缆供电的住宅设计中犹为明显,这样可以减少断电带来的不必要的惊慌。因此,应由切断干线电源改为切断着火的防火分区或楼层电源。

2.4.消防负荷的过负荷保护作用于切断电路。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6.3.6条“过负荷断电将引起严重后果的线路,其过负荷保护不应切断线路,可作用于信号。”线路的过载毕竟还未造成短路,短时间的过载并不会立即引起灾害,在某些情况下可让导体超过允许温度运行,亦即牺牲一些使用寿命保证对某些负荷的供电不中断,如消防水泵之类的负荷,过负荷保护可作用于信号。过负荷保护器件包括断路器、热继电器等。

3.变配电所设置

3.1.变配电所设计时对建筑专业的要求没有很具体。由于变配电所跨度较大,又常在建筑物底层,造成变配电所内局部净高很低,满足不了规范对安全净距的,使设备布置相当困难。

3.2.变配电所设置的位置不合适。现在的建筑以高层建筑居多,一般高层建筑都会考虑设置地下室(有些作为地下停车库用),为了不占用地上部分宝贵的面积以及充分利用地下室,设备专业往往会将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设置在地下室,当该地下室地势较低或是地下水位较高,而建筑专业的防水措施做得不够好时,则会导致变配电室积水甚至淹水,造成设备损坏,导致供电中断,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也必然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在电气设计中应从合理性、经济性等多方面进行考虑,然后确定变配电室的位置。

4.防雷与接地保护

4.1.防雷建筑物屋顶配电箱内没有加过电压保护器。现在一般高层建筑屋顶都会设有消防风机、消防电梯等,这些设备的配电应采取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因此在配电箱内应该安装过电压保护器。

4.2.没有做建筑物的防雷预计。现在很多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忽略防雷的计算,笼统的根据以往的设计经验确定建筑物的防雷等级,这样是不合理的,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计算建筑物的年预计雷计次数,确定其防雷等级,再根据防雷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结语:电气设计作为民用建筑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从上述几个方面分析和探讨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以及其更为正确、合理的设计方式,目的是为了提高电气设计的水平,为今后的电气设计打下夯实的基础。新技术﹑新理念性的产品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不断涌现,同时也伴随着问题不断暴露和解决的过程,不断探讨研究﹑总结,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将在以后日趋成熟并健全发展!

参考文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7

Keywords: high building; Fire electrical; Design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概述

高层建筑的发展越来越快,因其建筑楼层高,建筑面积大,功能复杂,火灾扑救难度大灯特点,其消防电气设计的要求则更加系统和专业。消防电气的设计工作是整个高层建筑发展的关键环节,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有重要的意义。

消防电气设计离不开相关的设计规范。就目前来说,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应遵循的有三部规范,依次为“高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95(2005年版))、“报警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民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虽然这三部规范各自角度侧重点有所区别,但是对于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的设计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般来说,消防用电有:短时、突发和灵敏等特点,需要一备一用可靠的电气设备。高层建筑消防用电等级、性质的不同,分为一级和二级,两者的界定和要求以相应的规范为主。其消防用电基本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可靠性有所保证;相关线路采用的是耐热绝缘导线,暗敷于混凝土层中,做好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集中联控相关的消防用电设备; 消防系统应保证运转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应具备有效的自身防火保护措施。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有关的设备包括报警设备(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灭火设备(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手动灭火设备(如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备,照明设备(如应急照明)、通讯设备、防火卷帘、电梯等等。

2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要点

总的来说,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人员进行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首先应确定火灾报警系统形式,而其形式则应根据实际保护对象的建筑形式、性质、危险等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按“民规”的界定,该系统有区域、集中系统、区域—集中系统、控制中心系统四种基本形式。按“报警规范”规定,该系统主要有区域报警、集中报警和控制中心报警三种基本形式。火灾报警系统也随高层建筑的发展而不断更新相应的设备和原件。其中,作为火灾报警系统“眼睛”的探测器应根据预测火灾易发生的位置,房间高度、位置,湿度等形式选择和布设,选择的探测器应满足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应根据实际的建筑类型有效的选择探测器类型(如智能探测器)。总的来说,报警系统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兼顾系统的经济效益和安全可靠,不应过于复杂或者简易,前者易降低经济效益和可靠性,而后者则有可能达不到报警联动的要求。

(2)灭火系统。灭火系统有自动喷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根据高规规定,对一类、二类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系统。该系统一般有干式、湿式和预作用式等形式。大部分高层建筑所涉及的均是湿式系统,一般由喷头、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管网等组成,其原理是即当喷头表明温度升高,达到其破碎温度时,喷头碎裂,其贮备的压力水从喷口均匀喷出灭火。气体灭火系统则是针对于无法用水的区域,它一般由喷头、感烟、感温探测器、贮气钢瓶、阀门等构成。

(3)线路敷设。“民规“中指出 消防联动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照明通信等系统涉及的线路,应暗设于非燃烧体结构内,倘若不能暗敷则应采取防火措施。“民规”和“报警规范”对于线路的要求基本一致,只要满足在暗敷时用金属管或者是经阻燃的硬质塑料管保护。然而在实际中,大多数采样的是PVC管保护,直接从吊顶内走线,这样的走线并不安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实际工作中,相关的设计人员应对这些规范规定给予足够的重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设计。

(4)消防联动控制。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是当确认火灾发生后,联动启动各种消防设备,以达到报警及扑灭火灾的作用。其选择应考虑总线形式和通讯协议。一般多线制和总线制之分。越来越多的大中型项目采用的布线少的总线制,要求设计人员对该系统有实际的对比了解,按照项目特点和要求进行设计。

(5)消防水泵的控制。消防水泵如消火栓泵、喷淋泵在消防灭火系统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而“高规”和“报警规范”对消防水泵的启、停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前者规定在消火栓处应能直接启动,而后者提出在消防控制室处要能手动控制。,这样,消火栓泵的控制存在一定问题。一般来说,应以消防控制室控制为主。针对实际的各种经验和问题,一般设计中将消防控制室的手动按钮设置为可直接启动,便于统一监控管理。

(6)防排烟控制。防烟设备是为了控制烟气扩散便于人员疏散而设置的,重要程度显而易见。其主要设备包括送风机、排烟风机和送风阀等。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能够控制防火阀,实际中选用多数是250℃易熔环熔断的防火阀,建议用电磁阀。设计中应注意对实际的设备有相当深入的了解,并依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7)其他消防电气系统。例如紧急广播系统,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手动按钮报警显示系统等在消防电气设计中也必不可少,也严格依照规范进行布局与设置,本文不再赘述。

结语

高层建筑的不断发展,也不断提高了消防电气设计工作的要求和难度。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系统性强,技术性要求高,与现行规范联系程度紧密。只有相关工作者不断的在实际中总结设计存在的问题,积累经验,才能不断完善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参考文献:

[1] 卿笃松.关于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探讨[J].建材与装饰,2007.

[2] 王昕.浅析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J].科技致富向导,201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8

(一)满足民用建筑的实用功能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设备的选型应该满足居民在居住期内(30~50 年) 的用电增长,把居民远期的负荷发展作为依据,居民的生活用电到达中等的电气化水平作为目标。

2、根据居民的生活情况,使住宅建筑每户的供电在 4~10kW 水平,且符合《JGJ242-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同时保证在居住期内,不再进行改造。

3、电能质量合格,家用电器正常工作。

4、为新建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作参考,使电气的安装一次性满足要求,不做重复建设。

(二)考虑经济效益的节能

应该按照国情考虑经济效益,应该使增加的一些投资,在几年或者较短的时间里用节能减少的运行费用来进行回收。而不能盲目为了节能,过高消耗投资,增加其运行费用。

(三)无谓消耗能量的节省

无谓消耗能量的节省是节能的关键。首先找出能量消耗与建筑物发挥功能无关的地方,进而考虑采取的节能措施。例如变压器功率损耗、传输电能线路的有功损耗均为无用能量损耗,对于量大面广的照明容量来说,宜通过先进技术降低其能耗。

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常见问题及对策

(一)供电系统进线断路器安装不合适。进线断路器应安装在配电柜(屏)进线侧,若进线断路器安装在配电柜(屏)受电侧,当断路器处于分断位置时,断路器下侧接线端带电,与常规断路器上侧接线端带电不一致,为了保证人身安全,进线断路器应安装在配电柜(屏)进线侧。

(二)变配电所设置位置不当。现在的建筑以高层建筑居多,一般高层建筑都会考虑设置地下室(作为地下停车库用),为了不占用地上部分宝贵的面积以及充分利用地下室,设备专业(给排水、电气、暖通)往往会将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设置在地下室,当该地下室地势较低或是地下水位较高,而建筑专业的防水措施做得不够好时,则会导致变配电室积水甚至淹水,造成设备损坏,导致供电中断,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也必然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三)电梯井道照明供电及检修插座设置不当。电梯井道照明设计以及井道检修插座的设计,很多设计人员在设计中会说明由电梯厂家成套设计,这样是不合理的。电梯井道照明电源应接自专用回路,且该电源应满足安全电压的要求,一般会在电梯机房配电箱照明专用回路中接一个220/36V的小型变压器,将电压转换成36V的安全电压再接至井道照明灯,当遇到特殊项目,需采用AC 220V时,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光源应加防护罩。井道照明灯距坑顶、坑底0.5米及中间每隔7米(小于等于7米均可)安装一个,当电梯井道距离较长,灯具较多时,还应验算变压器的容量是否满足要求;电梯井道坑底内应设置一个固定式单相(带PE线)电源插座,高度距底1.0米。

(四)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不合理问题。民用建筑火灾中,由电气引发的火灾占首要地位。民用建筑引发电气火灾的起因有:设计不完善、有缺陷或施工不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造成的。如将电气线路直接敷设在可燃、易燃材料内不进行穿管保护;采用易燃塑料或穿管保护不到位而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在建筑物内部装修施工时,不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大量敷设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电气线路和配电装置。针对目前民用建筑中电气火灾的成因,要求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以保证消防设备供电线路可靠性和火灾时电气线路的防火性。

(五)消防电缆敷设不当。由于现代建筑中人员密集、设备多、装饰复杂、建筑本身火灾隐患多,故对消防要求很高;然而个别设计人员在对消防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的配电设计时,均设置了过负荷保护,且动作于切断电源,降低了上述设备工作的可靠性,影响到消防作业的正常进行。所以消防及非消防一、二级负荷的工作电源、备用电源干线应分别敷设在不同的金属线槽上或同一金属线槽内加隔板进行隔离,线槽外应涂上防火涂料。

(六)导线的截面选择问题。进户线导线截面选取过大,在进户线导线截面选择上,设计人员选择的导线截面常常过大,使得供电布线投资增加一倍多,浪费有色金属;同时,整个供电系统空载损耗率提高,电压偏高,给用户用电设备也增加了消耗。设计人员应该根据规范和实际用电功率灵活选取导线截面,既保证用电需要,又保证施工安装方便及达到节省投资的目的。

(七)防雷设计的问题。一是防雷装置设备问题。许多设计人员在进行防雷装置设备选择上,仍采用传统设计方法,在建筑物上专设防雷装置进行防雷,这种方法是需要改进的。建筑物应尽按照防雷规范合理利用建筑物金属导体作为防雷装置,这样可以更好地平衡室内的电位,起到很好的均压效果,更有效地保护建筑物内的设备和人身安全;但是要注意的问题是在地下水位很高的时候,建筑物内的钢筋外常包裹有塑料、橡胶等防水材料或沥青质防水层,这时钢筋与大地已经是基本绝缘的。因此,应在建筑外面四周敷设闭合状的水平接地体作为建筑物的接地装置,这样才能满足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二是防止雷电波侵入问题。防止雷电波侵入是防雷措施的重要一环,但是设计人员往往重视防直击雷,而对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重视不够。为了防止雷电波侵入,设计人员对电缆进出线,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

结 语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施工中必须始终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设计规程。本文通过以上几个方面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提出更为正确、合理的设计方式,为以后的电气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肖奇志.电气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综述. 建筑电气,2007总第118期

[2]黄毅敏.消防电气设计及工程实践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建筑电气,2007总第118期

[3]颜田芬; 刘冲.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常见问题的分析和探讨. 现代企业教育.2012(0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9

一、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工程及其分类

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工程(以下简称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是人防工程中的一种附建式防空地下室,它同其他人防工程一样,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地下建筑。

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按其战时用途分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专业队装备掩蔽部、一等和二等人员掩蔽所、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固定电站和移动电站等几类;按防护类别分类,包括甲、乙两类。不论哪种分类的人防工程均必须满足战时对生化放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

根据具体工程的重要性、区域危险性和战时对化学毒剂侵入的剂量限值,以及工程内部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限值要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工程的防化等级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级别。其中,防空专业队工程、一等人员掩蔽所为防化乙级;二等人员掩蔽所、区域电站为丙级;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为丁级。

二、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中的防化措施和内容

人防工程的防化功能主要是通过一定的防护措施保证外部生化放武器通过围护结构的微小孔隙侵入防护区内部的剂量不超过规定的安全限值,它是人防工程的最主要的防护功能之一,能够保障工程内部人员、设备和物资免受毒剂、生物战剂及放射性灰尘的伤害或污染。防化设计与施工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防工程防化保障功能最终能否实现。

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中的防化技术措施主要有电气管线防护密闭措施、防护通风及滤毒配套措施、人员及口部洗消配套措施、防化报警及信号系统、空气自动监测配套措施等。电气防化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防化用电负荷分级与供电可靠性设计;通风方式信号报警系统设计,强弱电线路防护密闭设计,防化设施电气终端配套设计等几方面。与此相应的电气施工,除了应严格落实上述设计的意图外,还要注意在设备材料采购中认真落实人防产品相关国家标准,在施工安装过程中认真选用施工工艺标准和方法,满足工程防化功能验收和战时防化使用功能的要求。

三、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电气设计与施工中防化措施及其实施问题的分析

下面仅根据笔者参加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的体会,对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电气设计与施工中保证防化功能的一些基本技术措施及其在工程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1.关于防化设备的供电设计

1.1防化用电设备负荷分级及其供电要求

根据现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民用建筑人防工程中防化用电设备主要包括:战时进风机、排风机、循环风机、污水泵、洗消电热水器、防化电源插座箱、电动防护密闭门、电动密闭门和电动密闭阀门、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及信号箱、呼换按钮等。

上述设备均属于战时二级电力负荷,应有两个电源供电,其中一个电源应引接区域电源或内部自备电源,另一路为电力系统电源;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工程战时风机、洗消电热水器等战时二级负荷只设一路战时移动电源;由于专用战时电源平时一般不安装到位,如果不设平时电力系统电源,将难以进行平时的调试和全面维护。

内部自备电源主要指柴油发电机或蓄电池组。规范规定,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的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人防物资库和汽车库,应在工程内部设置柴油电站。而有的工程人防建筑面积之和虽然大于5000m2,但由于某些原因,却没有按规定就地设置柴油发电机组和预留其建设条件。这种情况所带来的问题是,战时须要从外部接引战时专用电源,因其远离负荷中心,供电距离、电能损耗都会明显增大,可能影响部分设备的正常工作,供电的可靠性降低,甚至无法发挥原定的防化功能。

2.关于电气设计与施工中的密闭措施

通过密闭措施保证外部生化放武器通过人防墙体(包括人防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等,下同)的微小孔隙侵入防护区内的剂量不超过规定限值,是人防工程防化功能的核心目标之一,电气设计与施工中的密闭措施一方面包括限定配电箱(盒)的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另一方面包括限定穿越人防墙体的电气管线材质规格数量、敷设方式及密闭做法等。

2.1电箱(盒)设计安装要求

人防规范规定防空地下室内的各种配电箱(包括弱电箱)宜设置在清洁区内,并不得在人防墙体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当人防墙体上预埋电气接线盒(不包括86系列接线盒)时,必须保证扣除接线盒厚度后的实际墙体厚度不小于200mm。

笔者在实际工程中也曾遇到人防墙体内暗装接线盒导致实际墙体厚度不够200mm的情况,尤其是在人防外墙和电气竖井部位更容易发生。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往往多方,既有建设单位片面扩大使用面积而忽视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空间的因素,也有设计单位设计深度不够,人防墙体标示不清以及专业设计配合不到位的因素,还有设备采购安装单位不当订货的因素。实际墙体厚度达不到防止生化毒剂渗透所要求的厚度,会损害工程密闭效果,以致降低甚至破坏战时防化功能的实现。

2.2强弱电管线穿人防墙体、人防顶板及底板的要求

2.2.1管线选择及敷设:

(1)除了多根弱电线缆或通道照明线缆外,进、出人防工程的强弱电线路,在穿过人防工程的外墙(指人防围护结构的外墙,非建筑物外墙。以下同)时,应采用电缆或护套线。

(2)各种电气线缆穿越人防墙体、人防顶板及底板处,应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密闭封堵方式的选择与线缆类别、线缆根数及敷设方式有关,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单根电缆或护套线穿管明敷设时应穿单根保护管进行密闭封堵;多根电缆或护套线穿管明敷设时应按一缆穿一管的原则穿多根保护管进行密闭封堵;必须采用多根线缆穿一根保护管时,保护管外径不应大于50mm,并两边加接线盒进行进行密闭封堵。

单根电缆或护套线穿管暗敷设时应采用单根保护管加密闭盒的方式进行密闭封堵;必须多根电缆或护套线穿管暗敷设时应按一缆(线)一管加密闭盒方式进行密闭封堵。

多根弱电线缆或通道照明线缆穿管暗敷设时,可采用单根保护管加密闭盒的方式进行密闭处理,但保护管径不应大于25mm,配用75系列接线盒。当特殊情况下须干线穿管时,保护管外径不应大于50mm;当干线回路线缆较多,选用管径50mm的保护管不满足施工和使用需要时。可采用多根保护管加密闭盒的方式进行密闭处理,但是单根保护管外径仍不应大于50mm。

选用的暗装接线盒规格大于86系列时,暗装接线盒底板后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得小于200mm。

在实际民用建筑人防工程设计施工中,应注意进出人防工程的强弱电线路在穿过人防工程外墙时,应采用电缆或护套线的规定。因为不是强条,容易被忽视。因而引发的问题是当穿过人防外墙的导线较多时,战时难以进行有效的密闭封堵,防护密闭不严密,会造成漏气漏毒,从而损害预定的防化密闭功能,甚至滤毒通风时室内形成不了超压。

有的设计施工单位只强调人防区域内清洁区和染毒区之间人防墙体的防护密闭,却忽视清洁区与半染毒区之间或半染毒区与染毒区之间人防墙体的防护密闭要求,实施施工中如忽视上述防护密闭措施,会造成对防护通风及洗消措施的功能严重损害甚至使之完全失效。,影响到人防内的人身安全

(3)在防护密闭门与最里面密闭门之间的染毒区房间、通道中暗埋的各类用途的电气管、盒的材质均应采用热镀锌钢材。

这一规定在实际工程中也容易被忽视。各类暗装电气管盒采用非热镀锌钢材,可能会造成相应部位的钢管在整个结构寿命期内,因潮湿环境和长期持续的弱腐蚀作用而过早出现离析,从而引起密闭性能提前劣化甚至破坏。

2.3电气防护密闭套管的制作

(1)民用建筑人防规范规定,防护密闭套管制作时,应采用壁厚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其密闭肋采用厚度不小于3.0mm的热镀锌钢板,并应与热镀锌钢管双面满焊,同时与结构钢筋焊牢;密闭接线盒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热镀锌钢板,防护盖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3.0mm的热镀锌钢板。

实际设计施工中曾经发现,有的电气线缆暗敷设穿过人防墙体时,墙体两侧未设置专用密闭接线盒,而是就近利用电器预埋盒(包括灯头盒、开关盒、插座盒等)兼做密闭盒,这种做法其实违反了施工验收规范中“电缆、电线暗配管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或密闭隔墙时,应在墙两侧设置过线盒,盒内不得有接线头”的强制性条文,其后果一是盒内有接线头,降低甚至破坏后期封堵的密闭效果,二是战时须在外侧盒口安装防护盖板,会破坏电气使用功能。

3.关于通风方式信号装置

根据人防规范,设有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的防空地下室,应在每个防护单元内均设置一套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通风方式控制箱应设置在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内;在每个防护单元战时人员主要出人口防护密闭门外侧,应设置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

实际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是,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须设在防护单元战时人员主要出人口防护密闭门外侧的防护密闭墙上,而不应设在人防区域外的非人防墙上,否则战时非人防墙体因遭受攻击而破坏时,音响信号按钮也会受到破坏,造成通风方式信号装置无法正常工作。

另外,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盒应在钢筋施工阶段准确安装到位,与人防墙体内的钢筋有效连接,并随人防墙体同步浇筑预埋。实际施工中有时容易忽视这一问题,结果发生后期补救,可能降低实际的防护密闭效果。

4.关于防化设施电气终端配套设计

这里电气终端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防化用电设备电源插座,防化用电设备就地电控箱,防化报警装置控制信号箱等。

4.1电源插座设置

(1)根据人防规范,防护通风系统应在滤毒室内每个过滤吸收器风口取样点附近距地面1.5m处,设置AC220V,1OA单相三孔插座1个,在电动密闭阀门附近设置AC380V16A三相四孔电源插座1个;人员及口部洗消应在洗消间脱衣室和检查穿衣室内各设AC220V,10A单相三孔带二孔防溅式插座2个;防化器材储藏室应设置AC220V10A单相三孔插座1个。

实际工程设计中有时会因电气专业与设备专业之间不配套,出现设备专业虽然设置了电动密闭阀门,但电气专业并未提供相应的电源插座,或提供的电源插座仅为单相插座,不满足设备专业需要的情况,这会造成战时人防防护通风系统无法正常工作。

另外,上述房间的插座多数在染毒区或半染毒区,其电源往往须要从清洁区穿密闭墙体引来,但实际工程中也有管线穿人防墙体时未按规范要求防护密闭处理的情况,会造成对防化密闭功能的破坏。

(2)防化值班室核化报警。

根据民用建筑人防规范,民用建筑人防工程防化级别为乙级、丙级时,其防化值班室内应设置电源插座箱。其配置应满足:二等人员掩蔽所应设置AC380V,16A三相四孔插座和三相断路器各1个,AC220V10A单相三孔插座5个;其他乙级和丙级工程应设置AC380V16A三相四孔插座和三相断路器各1个,AC220V10A单相三孔插座7个。

实际工程设计中由于标准图集所提供方案深度不够,一些设计师根据个人的理解进行深化,有的工程减少了插座出线回路数量;有的工程将三相出线断路器改成单相断路器,等等。这些调整应慎重,如果不当,可能会不满足战时供电负荷使用需要。

4.2规范要求当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内的各种电气设备采用集中控制或自动控制时,必须设置就地控制装置,可就地解除集中控制和自动控制的装置。

在实际工程中容易在配电箱订货技术条件确认环节出现疏漏,忽略就地解除集中控制和自动控制的功能要求,造成系统丧失就地解除远控功能,安装使用中可能对检修调试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四、对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及其执行问题的看法

前面列举了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中与防化措施相关的一些基本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由于人防工程是关系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所以有理由认为,政府政策法规的引导和监督是根本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环节,而进一步完善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加强相关规范之间协调配套,又是关键环节中的基础工作。这不但影响电气专业防化设计施工的质量,而且也与其他各个专业乃至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的整体质量密切相关。

1.人防设计规范与施工验收规范需要协调配套

随着我国人防建设重点的调整,国家于2003年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修订稿,并于2005年更新,先后又和更行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分册和一系列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图集,也包括一批人防非民用领域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标准的修订和更新;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于2004年更新后,一直沿用至今,其中的一些条文甚至是强制性条文已经与现行设计规范体系文件的规定不相协调。例如: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以下简称2004施工规范)第10.1.2条强制性条文规定,电缆电线等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用壁厚大于3mm的钢管。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以下简称2005设计规范)第7.4.3条规定,穿过人防墙体的各种强弱电电缆管线和预留备用管,应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应选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二者之间的不一致,这使得民用建筑人防工程中2004施工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有时处于实际失效状态。

2004施工规范中第10.1.8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密闭穿墙短管应在朝向核爆冲击波端加装防护抗力片。抗力片宜采用厚度大于6mm的钢板制作。而2009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分册第6.4.7条中规定,核5级、常5级人防地下室工程单片抗力片厚度为3mm, 由于施工设计图中一般对此不做说明,二者之间的不一致,使得施工及监理单位在具体工程中难以选择。

2.设计规范个别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

例如, 2005设计规范第7.5.12条规定,二等人员掩蔽所的防化通信值班室内应设置AC380V16A三相四孔插座、断路器各1个和AC220V10A单相三孔插座5个。而且05SFD10《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07FD02《防空地下室电气设备安装》图集和《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分册》中均对该条款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供了标准方案系统图。三个系统图均为现行有效版本,可以有以下理解:

插座箱进线开关应为三相漏电开关,出线开关应为5个单相开关和2个三相开关。其中5个单向开关各带1个AC220V10A单相三孔插座,1个三相开关带1个三相四孔插座,另1个三相开关备用。

通常情况下,单相插座应配套选用带漏电保护可切同时断零线的二极(含1P+N)断路器;三相四孔插座一般均应配套选用带漏电保护可同时切断零线的四极断路器(含3P+N)。而上述四个规范图集中均未对出线开关是否应带漏电保护以及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进行标示或说明。

另外,对总进线开关是否设漏电保护,以及如何实现与上下级开关的保护选择性配合的问题,笔者认为值得商榷,理由如下:

①由于出线总负载难以做到三相平衡,为了避免不平衡电流不能穿过漏电互感器引起误跳闸,总进线漏电开关应选用三相四极。

②当带漏电保护的出线回路出线接地短路故障时,如果接地故障电流足够大(大于总进线开关漏电保护动作电流),此时总进线开关漏电保护将会与出线开关同时动作跳闸,从而断开对插座箱所有负荷的供电,扩大了事故影响范围;

③备用16A三相出线开关不带漏电保护功能,但是带载后一旦发生接地短路或漏电,往往会使带漏电保护的插座箱总进线开关漏电保护动作跳闸,从而断开对插座箱所有负荷的的供电,也会出现扩大事故影响范围的问题。

④要避免扩大事故影响范围,实现总进线漏电开关与下级漏电开关的保护选择性配合,可以要求总进线开关漏电保护跳闸时间比出线开关增大一至两级,通过动作时间的选择性避免非选择性跳闸断电。但是这样往往就不能选用微型断路器了(微断目前没有这种功能),因此笔者认为采用带漏电保护的三相四极开关作为插座箱总进线开关并不合理,会增加设备投资,减低性价比。

就插座箱自身供电可靠性讲,笔者认为也不宜采用不带漏电保护的三相开关作为进线总开关。因为插座箱进线开关与出线开关电气距离非常短,总进线开关出口相间短路与出线开关出口相间短路的短路电流十分接近,往往会引起总进线断路器非选择性跳闸,如前所述这种情况下如采用其他类型的断路器,通过带动作延时级差来保证选择性十分不经济,而且会加大整个配电系统短路保护级间配合的难度。

因此笔者认为,采用三相隔离负荷开关作为插座箱的进线总开关,是能够平衡上述技术可靠性和经济性的优化方案。

五、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笔者通过简要分析当前我国民用建筑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电气防化措施一些基本要求和规范执行中的一些问题,得出了现行人防设计施工规范需要进一步协调配套的观点,同时对设计规范中个别规定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具体设想。进而对提高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包括电气防化设计施工质量在内的整体建设质量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将民用建筑中人防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和标准有机结合,对设计规范中已经更新或适用条件发生变化的强制性条文,只要是适用于施工的,可以在设计规范总则中予以明确调整或废止原先不适用的施工规范条文。

2.对于可由民用部门承担设计施工的人防工程,建议其设计施工规范与人防专业部门的规范进一步明确接口设计。由人防主管部门满足施工需要深度的标准图,由民用部门的设计施工人员直接选用而均无权擅自更改,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发生不恰当的更改。

3.建议继续加大政府政策引导和监督力度,继续强化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相关规划审批、图纸审查、设计施工交底、检查督导,验收评价措施。运用经济与法律手段,督促广大设计施工人员和参建各方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相关规范,切实履行社会义务。

【参考文献】

1.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分册(2009年版);

2. 《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 RFJ013-2010;

3.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4.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电气专业》05SFD10;

5.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6. 《防空地下室电气设备安装》图集07FD0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10

0引言

接地涉及到电气工程的方方面面,从高压到低压、弱电系统。但对于接地型式的理解、重复接地的要求及做法、等电位联结的实质等,很多图纸上说明模糊,甚至交代的做法有误,对规范的理解不透彻。本文通过对几个案例的分析,加深对民用建筑接地的理解。

1 TN-C-S系统和TN-S系统的区分

案例:某一建筑物A的电源由建筑物B(设有变压器)的备用回路引来,采用三相四线(~220/380V)制引入。A建筑物电源进线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后N线与PE线严格分开。那么对于建筑A来说,它的接地保护系统属于TN-S还是TN-C-S接地系统?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109页12.2.2条文说明中的阐述,“建筑物采用TN-C-S系统时,在建筑物的进线处设置重复接地,将系统变成TN-S系统以后才能设置进线隔离开关,这就大大提高了PE线的可靠性”。这句话从侧面反映出TN-C-S系统经重复接地后可形成一个局部的TN-S系统。

一般民用建筑内部接地系统都是一个局部TN-S系统。但在设计说明中阐述其接地系统型式还应确定其上级配电系统,即其接地型式应“追根溯源”,从其电源点(变压器)看起。以本案例为例,A建筑物电源进线以三相四线制引入,其PEN线在电源进线处做重复接地,这是一个典型的TN-C-S系统,其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交代该建筑物接地系统采用TN-C-S系统。

2民用建筑的重复接地和进线开关N极的型式

案例:某一建筑物A的电源由建筑物B总配电柜(进线开关带漏电保护)的备用回路引来。

1)建筑物A的电源为三相四线引入,进线处是否做重复接地?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171页12.4.9条的阐述,“在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后的PEN导线不允许设重复接地。”显然,如果重复接地,很有可能将会使建筑物B的进线开关跳闸。

建筑物A接地要想满足规范要求,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引入,进线处PE线作重复接地。也就是说我们许多情况下取电源时,如果在上级电源情况不明的情况下,采用三相五线进线是绝对安全可靠的。

2)建筑物A的进线开关选用三极还是四极,如果选用四极,N极的型式选用哪种?

A型:N极不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始终接通,不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

B型:N极不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N极先合后分)

C型:N极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N极先合后分)

D型:N极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始终接通,不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72页7.6.8每4条的阐述,“在TT或TN-S系统中,当N导体截面与相导体相同,或虽小于相导体,但能被相导体上的保护电器所保护时,N导体上可不装设保护。当N导体不能被相导体保护电器所保护时,应另在N导体上装设保护电器保护,并应将相导体电路断开,可不必断开N导体。”从这一条看,普通民用建筑如充分考虑三相分配均匀,N线电流一般不会大于相线电流,可选择A型。另外,在有可控硅调光系统的情况下,谐波电流在中性线上产生了叠加,中性线电流大于相线电流的情况出现的机率大大增加,此时,选择C型或者D型更加合理。

N极是否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主要取决于N线电流大于相线电流的机率。N极是否需要始终接通则取决于N线所带电位造成的危害。一般民用建筑根据规范要求都要做等电位联结,N线所带电位与建筑物处在一个等电位面上,造成安全威胁的可能性很小。论安全性,C型安全性最好,最可靠。论实用性,A型可满足一般情况下的使用要求。(注:规范殊要求的地方以规范要求为准。)

3重复接地的距离要求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条文说明中第109页12.2.2条的阐述,“条文中没有对多处接地的做法以明确的规定。例如,两重复接地之间的最大距离,原因是每个地域的环境不一样,千差万别,统一规定有困难。设计中保护导体,水平敷设时可按50m,垂直敷设时可按20m。当然在长干线的终端处,PE导体应作接地”。由些可见,设计过程中可以电源进线处的重复接地可以50m作为重复接地的参考距离。建筑物内重直方向以20m作为重复接地的极限距离也不难理解。建筑高度超过24m即为高层建筑,每20m内与楼板内钢筋或柱内主筋相连,增加了接地干线的可靠性,同时也起到一种等电位联结的作用,使建筑物变成一个近似的法拉第笼,有利于电磁屏蔽和防止雷电电磁脉冲的引入。

4辅助(局部)等电位联接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176页12.6.6第2条规定:“在一个装置或装置的一部分内,当作用于自动切断供电的间接接触保护不能满足本规范第7.7节规定的条件时,应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设置等电位联结的核心作用是降低接触电压,当接地故障保护不能满足要求时,就要采取辅助等电位联结的方式来降低接触电压,使人体处在一个局部等电位面上。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181页12.9.2第2条明确规定浴室要做局部等电位联结。浴室内0区的安全电压为12V,一旦发生漏电危险,总等电位联结很难保证人体的接触电压不超过12V,故而要求浴室要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辅助等电位连接的设置,关键是要看接地故障保护能否满足安全电压和故障切断时间的要求。越是安全电压要求低的场所(如潮湿场所)和故障切断时间要求短的设备(如手持设备和移动设备)就越有必要做辅助等电位联结。要确定其有效性,可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77页式7.7.4(R≤50/Ia)来验证。

以上通过几个案例的分析,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关于接地的若干问题,希望对大家在接地问题的理解上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11

民用建筑中的供配电设计是建筑电气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民用建筑电气设备的投资、运行、管理等。在设计过程中,除了要注意做到人生安全性的保障外,还必须对供电的可靠性、技术的先进性等问题进行思考。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用建筑中居民用电量越来越高,我国目前的状况还无法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因此,供配电设计人员应该意识到其中的差距,有责任将设计做到更加经济、合理、实用,让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特点

电气设备种类繁多,占据整个工程设计的主要地位。其中有电气照明设备,诸如楼道走道的照明设计、市内、楼道走道、安全和疏散诱导照明等等;电梯设备:客梯和货梯等等;给排水设备:生活水泵及消防泵;制冷设备:冷水机组等;锅炉房用设备:鼓风机和引凤机等;消防设备:排烟风机、正压风机等等。另外,耗电量大,但由很强的稳定性。在设计方案中,电气的用电量特别高,特别是在消防及日常生活方面,电量负荷极大,因此在建筑的时候,要采用两个独立的电源对其进行供电。

三、建筑电气设计基本原则

首先,经济性。在资金运营管理上,必须控制建筑电气初期的投资及实际操作中的成本费用,尽量做到经济合理。其次,安全性。无论什么,安全永远应该放在首位。建筑电气设计也是如此,在设计的时候应该将安全因素充分考虑在内。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施工时候,要保证工作人员和负债人的安全和设备的安全,最大可能的减少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故障,预防潜在危险的发生。此外,在平时工作中,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为安全稳定工作提供可靠保障。然后,可靠性;由于建筑电气设备一般在高电量下工作,因此必须提高电气设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而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营。最后,灵活性。在进行建筑电气设计使,尽量使电气设备的操作简单化,方便工作人员的操作。

四、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中常见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很多很多民用建筑供配电的设计者缺乏对设计原则的理解,以及在一些规范条文理解上存在的差异,导致设计非常不合理,最终出现过分浪费、投资消耗过高、给居民带来安全隐患、使用不方便等问题。在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中主要会遇到如下问题。

4.1、缺乏对相关规范的了解

我国《10kV及以下变电所涉及规范》中明确做出规定:变配电房不能设置在浴室、经常积水的地下室、厕所等地方,并且也不能与这些场所相毗邻。一般而言,民用建筑小区住宅楼在设计时通常将电配电房设计在一层,楼上的卫生间位置设置局部夹层。但是这种设计通常会由于屏蔽性能差、降噪处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而导致楼上住户的频繁投诉。我国于2011年最新颁布并实施的《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应该设置在住宅建筑低下的最底层。这些规定都比较明确的要求住宅楼下不能设置变配电房。

4.2、供电设备的设置不符合规范

根据我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并采用交流电源供

电时,宜采用双回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当采用集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可由单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但是,在实际设计中,由存在着在理解上的偏差,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人员、民用建筑的审查人员、校对人员经常会要求在住宅楼消防电梯前室的一两个应急灯也要求单独设置双电源切换箱。从设计的经济性考虑,这样做很明显比较浪费。如果在民用建筑的每一层的每个防火分区都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那就更不合理了。

4.3、选择电缆及导体截面时考虑欠周全

在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中,很多设计人员在对电缆及导体的截面积选择进行设计时,通常只对负荷计算出的电流满足要求即可,根本不考虑用电设备的端电压,远距离供电。例如:在高层民用建筑中的电梯、建筑屋顶的小风机等设备。由于电能在传输过程中存在线路的电压损失问题,当电能传输到用电设备端时,此时的电压已经无法满足电压的偏差与电机启动的要求。我国《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对用电设备端电压的偏差允许值的要求为:电动机为±5%,一般工作场所的照明为±5%,而对于那些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的照明、应急照明、道路照明、警卫照明等为+5%、-10%。

五、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中注意事项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

5.1、入户的电源进线注意事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部分民用建筑中居民用电量逐年增加,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及其他环境问题的出现,冬季和夏季人们的采暖及纳凉基本依靠空调来实现,很多家庭中安装了大功率的中央空调、电热水器等电气设备。值得注意的是,家庭用的小型中央空调中系统是由风机盘管及空调主机共同构成的,风机盘管的电压为220V,空调的主机电压为380V。那么供配电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就必须注意此时住宅的电源应选择三相电源进线,而出现的回路也应选择设置成一路三相断路器作为中央空调的主机电源。

5.2、配电系统地注意事项

按照我国出台的《住宅设计规范》中的规定,民用建筑住宅的供电应选用TN-S、TT、TN-C-S三种方式接地。对高层电梯住宅附有配电所时选用TN-S系统,在设计中由城市公用的低压线路来供电的民用建筑常常选用TT系统,居民小区的每幢建筑由小区变配电站来配电时选用TN-C-S系统。

5.3、室内部分设计的注意事项

目前,民用建筑中室内的主要供配电设计主义电热水器、浴霸、厨房的燃气报警器等的插座的配置问题。例如:一般而言,浴霸主要分为两头灯、三头等、四头灯,均需配备单相三极插头及配套的开关;再例如:电热水器也应配备三极插头,设计时一定要观察卫生间的布局来预留单相三极防漏插座。

六、结束语

在一定程度上,建筑的发展直接带动了电气设备的发展和进步,而科技的运用也为电气设备的应用带来了机遇。随着电气设计越来越精品化,新产品和新技术也不断涌现,也促进了电气设计和施工持续发展和日渐成熟。民用建筑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供配电设计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引起设计人员的高度重视,设计必须规范,考虑电气未来飞速发展的趋势,努力实现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的经济性、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徐家汇,马志杰.建筑供配电设计中应急电源EPS的应用[J].中国西部科技.2013(0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1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消防设备供电与控制流程上的合理性是保证消防设备在发生火灾时,其功能的正常发挥的重要保证;是将火灾损失减小到最小程度比较有效的方法。因此,对消防设备的供电和工艺控制流程进行讨论是非常必要的。

2.消防设备的供电

2.1.消防设备的供电负荷等级: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的规定,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与建筑物中供电负荷的最高等级相同。

一类建筑的消防用电按一级负荷供电,二类建筑的消防用电按二级负荷供电,除此而外的建筑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照明指示标志在外部电源不能保证时,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系统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在设CTR显示器、通信设备等时,宜由UPS装置供电。

2.2.消防电气的供电线路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回路供电,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的标志。建筑物内不设配电柜室,消防电源应单独接引,单独配线穿管;室内设配电柜室,消防电源可从配电柜单独专线配出。

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电源线路,应采用双源双回路供电,并在线路末端设置双电源自切自投装置,两个供电线路不能穿同一钢管、线槽、电缆桥架。

消防电源线路若采用普通电线电缆时,必须穿穿管暗敷设在非燃烧结构体内,明敷设时,必须穿金属管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在电缆沟、电缆桥架内敷设时,应采用阻燃型电线电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电线电缆绝缘层着火发出的要害气体逐渐为人们所重视,因此,电线电缆的低烟无卤要求逐渐提上日程,对于地铁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场合,电线电缆必须要求低烟无卤,对于地上建筑至少应保证低卤低烟。

3.常见的消防电气设施

在民用建筑中,常见消防电气设施主要有以下集中:

3.1.消火栓及其消防泵

这是最常规的消防电气设施,设置于大多数可以使用水消防的场合,主要用于火灾时灭火。该系统一般采用手动触发。

3.2.自喷消防泵

设置于可以使用水消防且面积较大、人流较密的场合,如高层、大型商场等,主要用于火灾时大面积的灭火。该系统一般采用压力开关进行触发。

3.3.防火卷帘门及电动防火门

主要设置于高层建筑、空间面积比较大的商场等,主要用图是放火、防烟,缩小火灾事故范围,防止火灾的蔓延。该系统一般采用安装于卷帘两侧的探测器触发。

3.4.正压送风机

发生火灾时,向火灾层输送正压新鲜空气,一方面为火灾层的人员提供足够逃生的氧气,以免因空气中氧气缺少而窒息,另一方面阻止因烟囱效应使火灾向上层蔓延。该系统一般由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触发。

3.5.排烟风机

火灾扑灭后,排出火灾层的烟雾和有害气体,保持火灾救护人员能够呼吸到足够的新鲜空气。该系统一般由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触发。

3.6.消防电梯

火灾发生时,帮助人们从火灾发生层快速逃生至底层,离开发生火灾的建筑物。

3.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利用火灾早期的一些现象,如各种烟雾、火光等信息,及时反映火灾信息,做到先期预防,讲火灾发生的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该系统一般由探测器、控制器、消防设备执行机构和相关的控制线路组成。

3.8.气体消防系统

该系统集火灾探测、气体灭火为一体,主要适用于一些不便用水消防的含有贵重设备的场合。该系统一般自成体系,它包含必要的火灾探测和相应的执行机构,在保护区域发生火灾时,自动释放灭火气体。该系统由保护区域内配套的火灾探测器进行触发。

3.9.消防广播和声光报警器

该系统主要用于发生火灾时,组织和疏导人员疏散和快速撤离,该系统触发由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值班室)完成。

3.10火灾应急照明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篇13

摘要:本课题主要研究的是成都国际金融中心负5层制冷机房的电气部分研究问题[1]。案为成都国际金融中心项目,成都国金中心净用土地面积82亩[2]。为香港九龙仓投资的西部地标性建筑整个项目设计由4座塔楼及裙楼组成,包括超五星级酒店、高端写楼、高档酒店式公寓及高品位住宅等,其中主楼双塔最高达248米[3]。2007年9月香港九龙仓集团在成都以8800万元/亩[4]。总价72.4亿元拍下了位于成都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春熙路片区82亩土地建成后,将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高档次、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地标性建筑物,将引进数百个中西部最具代表性的商铺,其中包括世界上最出名的国际名牌、港澳名牌,再加上其九龙仓本身之马哥孛罗酒店等,有望成为中国西部今后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商贸金融中心[5]。

关键词:电气设计;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气控制;电机;制冷机房;水泵

1.前言

建筑电气技术是以电能、电子、电器设备及电气技术为手段来创造、维持和改善人民居住或工作的生活环境的电、光、声、冷和暖环境的一门跨学科的综合性的技术科学[6]。它是强电和弱电与具体建筑的有机结合[7]。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有关供配电、照明、消防、防雷接地、通信、网络等系统的要求越来越高,使得建筑开始走向高品质、多功能领域,并进一步向多功能的纵深方向和综合应用方向发展[8]。建筑电气设计是在认真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进行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电气的设计,并满足保障人身、设备及建筑物安全、供电可靠、电能节约、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9]。

2.设计内容

成都国际金融中心负5层制冷机房的电气部分研究问题。通过到成都国际金融中心负5层制冷机房实地实习,了解制冷机房电机启动类型,启动方式,启动速率。研究其中各个电机与电气控制装置之间是如何协调工作的[10]。了解系统的电气设备及其主回路工作原理[11]。探究其中存在的节能环保效应。计算电气设备的负荷、功率,了解相关电气设备的选用[12]。

3.设计依据

1)中户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CB50736-2012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45-95(2005年版)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16-2006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CB50067-97

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CB50189-2005

7)《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年版)

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暖通空调.动力》(2007年版)

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243-2002

4.总结

本次的文献综述内容主要是对成都国际金融中心负5层制冷机房的电气部分的一个概述,简要说明了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应该做些什么系统的设计,在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后的一个总结,也是对这段时间的工作的一个汇报[13]。并对一些规范和国标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以后的毕设做一个铺设[14]。小区的建筑电气设计主要是对变配电系统、冷却系统、电话系统、消防系统等的一个设计[15]。对这些系统的初步了解可以确定以后电气设计的方向,对之后的毕设起一个带头作用[16]。从对电气设计的迷茫到初步的认知,有老师的指导同学的帮助,更重要的还是自己的解收获的是实践知识,本次的文献综述对之后的毕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7]。

参考文献

[1]刘思亮.建筑供配电.第一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164~176

[2]孙建民.电气照明技术.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年:56页

[3]唐志平.供配电技术[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4]谢浩.住宅照明的处理和选择方法[J].住宅科技,2009,(02)

[5]刘宇.浅谈智能住宅小区弱电系统设计[J].硅谷,2008,(05)

[6]张言荣、高红、花铁森.智能建筑消防自动化技术[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7]郑洁、伍培.智能建筑概论[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

[8]唐志平.供配电技术[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9]俞丽华.电气照明[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

[10]戴瑜兴.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年:83页

[11]陈一才.智能建筑电气设计手册.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2年:43页

[12]戴瑜兴.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数据手册.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59页

[13]刘思亮.建筑供配电.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24页

[14]杨光臣.建筑电气工程图识读与绘制.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48页

[15]Frantz,J.m.Jdy.Intracanopylightingreduceselectricalenergycitilizationbyclosedcowpeastands.LifeSupportBiosphere,2001,7:283-290

[16]N.Shdbolt,Ambientintelligence.IEEEIntell.Syst,2003,18(4):2-3

[17]NTayfunAmur.Cost,guestimpactdriveterrorism-securityplans[J].HotelandMotelManagement.Vol.220.No.20.Jun.2005.

二.本课题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和拟采用的研究手段(途径):

1.研究的问题

本课题主要研究的是成都国际金融中心负5层制冷机房的电气部分研究问题。通过到成都国际金融中心负5层制冷机房实地实习,了解制冷机房电机启动类型,启动方式,启动速率。研究其中各个电机与电气控制装置之间是如何协调工作的。了解系统的电气设备及其主回路工作原理。探究其中存在的节能环保效应。计算电气设备的负荷、功率,了解相关电气设备的选用。最终了解现场施工的程序等。

2.研究的途径

1)收集相关资料,查阅中外文献。学习相关知识,了解国金中心项目的基本情况。做好前期准备。

2)请教校外导师学习、掌握国金中心负5层的解制冷机房的电机启动类型、启动方式、启动速率,系统的电气设备及其主回路工作原理,探究其中存在的节能环保效应。

3)通过计算电气设备的负荷、功率,了解相关电气设备的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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