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测试情况报告实用13篇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1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桩基静载试验

根据合同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以及桩基施工情况,监理工程师应确定破坏试桩和工作试桩的数量、位置和具体要求,据此承包人拟订试桩方案,进行试桩准备。反力架试桩的锚桩设计和施工应包括在试桩准备中。试桩宜选择在有代表性地质情况的位置,并接近地质钻孔。

1.静载试桩申请报告,试桩准备及批复

1)试桩申请报告

承包人应在监理程序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试桩申请报告,详列试桩所在桥名、位置(桩号)以及试桩方案和准备工作情况。试桩申请报告可递交给总监(高级驻地),也可直接向桥梁工程师递交。

2)试桩准备

承包人应就已确定的试桩方式,具体拟订试桩方案。试桩方案应包括:

①加载装置设计、制作和标定、堆载平台、堆载物、反力锚桩设计和施工、反力架油泵标定等;

②确定加载方式、加载值及分级、卸载值分级、回弹量观测;

③桩基变形(沉降)值测试装置的标定安装,注意测试表基座的稳定性、刚度和灵敏度、标定百分表。

3)批复

试桩申请报告应由总监(高级驻地)现场考察准备工作情况后批复,也可直接由桥梁工程师检查批复。

2.试桩

1)按审定的加载方案逐级加载、检查加载值、稳压时间、变形值测读;应注意加载递增要均匀,不准冲击性加载;百分表测读变形应与各表大致同步,如明显不同步时,应找出原因;

2)注意加载中稳定标准和极限荷载的取定;

3)卸载和回弹量观察。

3.试桩报告

1)应总述试桩桥名、位置、试桩目的和性质、试桩装置及方案;

2)用规定表格,详细记载加载值、稳定时间和变形值以及卸载和回弹量值;

3)给出S—P(沉降—荷载)曲线和S—t(沉降—时间)曲线;

4)确定极限荷载。

4.试桩监理方式

1)静载试桩申请报告及批复。

2)静载试桩过程宜由现场监理旁站,检查加载情况,记录变形,参加研究试验中情况处理,并最终审定处理方法。

最后一级限荷载确定,或者连续沉降不停等异常情况,应有桥梁工程师在现场审定处理方法。

3)试桩报告应由桥梁工程师审查签批意见并报告总监(高级驻地)。

二、桩基动力检测

这里所指动力检测(下称动力试桩),一般指的是小应变范围的。若设计有大应变试桩要求,比如PDA试桩也可参考。

1.动力试桩申请报告及批复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范或监理程序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书面递交动力试桩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

1)拟聘请做动力试桩的单位名称,使用动力测桩技术的名称,使用检测仪器名称、型号、该承担测桩任务单位的测桩资格证书;

2)拟做动力测桩的桩基施工记录、试件强度报告。如果不能提供强度报告,应承包人要求也可测试,但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根据工程进展,可以分批检测已完工的桩基,测桩频率应按合同规范或图纸要求进行。

2.动力测桩申请报告

应由总监(高级驻地)或桥梁工程师批复,但宜实现征求熟悉桩基动力检测的监理人员的意见。

3.动力试桩准备

1)破桩头到设计标高,顶面要求清洁,平整无浮土物,便于粘贴测试元件;

2)附近不宜有强烈的电(磁)场、震动源;

3)提供电源;

4)提供各桩施工记录、地质书面资料(用以配合判读测桩结果)。

4.测桩

宜有熟悉动力测桩的监理工程师参加现场测试。

5.测桩报告审核

1)对测试报告提供的单桩质量判断、缺陷描述以及单桩允许承载力确定,应结合测试波形、计算参数、计算方法、施工及地质资料来考察选定。

2)对于严重缺陷桩,比如断桩,除确有施工记录为旁证依据等情况外,应慎下结论。必要时结合其它手段,比如取芯样试验来旁证。

6.桩基检测若干问题讨论

1)高应变动力和静力试桩比较,具有设备轻便,检测速度快和费用低等优点,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和欢迎。

目前,用高应变动力试桩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1)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2)桩身结构性检验;(3)沉桩能力分析;(4)桩机械监控;(5)桩在动载下的特性。

但是,动力试桩是通过短暂的瞬态动荷去推断桩的长期承载力,其精确性依赖于电子仪器所提供的数据和波形。尤其是灌注桩、断面不规则、混凝土材料均匀性差、选用代表性参数较困难,用动试桩法确定承载力及桩身结构性在灌注桩方面的经验不如预制桩成熟。

2)高应变法一般都是用重锤锤击桩顶,使桩土之间产生一定的塑性位移,即桩被打出一定贯入度。当锤击能量不足以使桩土之间产生足够的塑性位移,这时土强度得不到充分发挥,实测提供的承载力小于桩周土实际提供的极限值,动力试桩结果只能给出土强度被发挥的那部分承载力。

3)低应变法动力试桩主要是对桩的结构完整性进行检验,它对轻微缺陷和对浅部缺陷的判断优于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对缺陷的判断和缺陷性质定量判断优于其他低应变法,但该法不能随机抽样检测。瞬态机械阻抗法综合了反射波法和机械阻抗法的优点,可避免单一分析结果的偶然性,使采集数据更加可靠,检测的桩基质量更准确,本方法的有效测试范围为桩长与桩径之比值小于50。

4)动力试桩的精度,动力试桩判断桩身缺陷的误差不应大于±15%。它可以用开挖或取芯办法验证。但目前还难于判断缺陷的尺寸。

动力试桩确定承载力的准确度,唯一办法是和静载试桩结果比较,其误差在±20%范围内。

三、桩基钻芯样试验

根据合同规范和设计文件,或者施工过程中的情况及静载、动力测桩提供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桩基钻芯取样试验。

1.钻芯样试验申请报告

承包人应在合同规范或监理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书面递交钻芯样试验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

1)拟承接钻芯样检测单位名称、钻芯取样设备型号以及该单位从事该方面测试任务的资格证书;

2)钻芯取样试验的目的及具体测试方案。

2.批复

由总监(高级驻地)批复或者授权桥梁工程师批复申请报告,同时通知要求钻芯样桩位、取芯样直径、深度,包括指定在某桩上具置和其它试验要求。

3.钻芯取样

宜有现场监理旁站、考察。

A.芯样钻取情况;

B.成芯率;

C.注意钻芯考察的专门要求;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2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立即启动安全工作预案,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故,确保监测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二、监测期间应急事件处置机制

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监测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按照“样本校——城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逐级负责的处理机制,及时处置监测实施过程中的应急事件。

三、监测期间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监测前的安全工作措施

1.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明确告诉学生必须听从监测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监测工作人员汇报。

2.学校安排安保人员2名(***、***:负责测试场地及周边的治安保卫。)医务人员1名( **:负责学生的身体不适等问题的临场处理和送医交接。)全程参与学生的安全管理与医务急救,为监测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监测期间应急事件处置办法

1. 学校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属于1级应急事件,在符合监测规范与要求,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校长和责任督学共同商议解决,按照应急事件处置预案中相应的处置办法以例解决;若预案中没有相应的处置办法示例,须上报城区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请示解决办法,校长和责任督学按照办法及时处置,在《测试情况记录表》中翔实记录,并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进展管理系统”填报《样本校应急事件报告表》。

2.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案件),学校应立即将情况向上级报告,由城区级实施工作领导、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解决。

(1)关于测试受阻

监测期间遇有特别恶劣天气的或其它恶劣自然条件的,有可能影响到监测安全时,各现场教师应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学校领导且逐级上报,经城区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请示省级实施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取消测试,不再进行补测,监测工具原封不动,由城区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出具公函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后,与监测工具一并寄回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监测现场遇有高温黄色预警及以上、降雨、大风等天气不适宜进行室外体育测试,经城区级实施领导小组请示同意,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将三项室外测试项目部分或全部移至室内进行。

监测现场如发生突发事件,发现人要迅速稳定和控制现场、并立刻向学校领导报告。监测场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按照相应应急程序立即响应,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因停电、网络等不可控制因素无法进行,立即将情况上报城区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城区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发现监测工具箱内测试卷袋种类不全时,责任督学、校长核查卷袋种类,检查保密文件柜,若非人为因素导致测试卷袋种类不全,立即按实有卷袋种类组织测试,并将此情况上报上级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校长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加盖学校公章,装入“测试情况记录袋”,逐级上报。

拆封测试卷误将内舌截断或从卷袋底部拆开,监测员要用学校自制封条将卷袋按原样封好,骑缝加盖学校公章,向责任督学说明情况。校长对此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加盖学校公章,装入“测试情况记录表袋”。

(2)关于学生检录

发现学生名册密件不符情况时,由责任督学按照监测年级全体学生花名册现场等距抽取同等数量学生进行测试。现场抽测的学生在测试卷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座位号等基本信息,学校公示实际参加测试的学生名册,监测员在《测试情况记录表》中说明详细情况,将实际的学生检录名单装入“测试情况记录袋”,同时校长和责任督学将此情况报告城区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发现学生名册密件中个别样本学生性别、年级、姓名有误时,由责任督学与校长确认后纠正,并进行正常检录。主监测员(***)对此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加盖学校公章,装入“测试情况记录袋”。

检录过程中发现学生缺席的,不找其他学生替补。凡缺席一场测试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测试。缺席情况如实记录在《测试情况记录表》上,对每个缺席测试生写出说明,注明缺席原因,由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装入“测试情况记录袋”内。

(3)关于测试卷

发现卷袋内装试卷与本场测试内容不符时,监测员将试卷装回原袋并交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和保密员拆封监测工具包内其余卷袋并检查内容,如属错装,则替换后正常进行测试。如其余测试卷袋中均无本场测试卷,则取消本场测试,责任督学对此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装入“测试情况记录表袋”,并将此情况逐级上报。

发现卷袋内测试卷数少于实测学生数时,由责任督学根据所缺测试卷的数量,按座号由大到小剔除相应测试学生后进行测试。监测人员在《测试情况记录表》中说明详细情况,将实际参测学生的名单装入“测试情况记录袋”,校长和责任督学须立即报告城区级实施工作小组。

如遇测试卷印刷模糊或缺页,测试生须按顺序在能作答的地方作答,如果整张测试卷无法使用,则该份测试卷可不作答,监测员在《测试情况记录表》中进行说明。

(4)关于学生测试

发现有冒名顶替者,监测员立即让其离开测试教室,在《测试情况记录表》中做出说明。如冒名顶替者较多,在采取措施的同时,责任督学逐级上报。

测试期间师生安全问题。体育测试前,校长需提前向测试年级学生强调测试与个人厉害关系,一定要量力而行,有先天性健康问题的学生可免于测试,配备医护人员和一定的急救设备与药品。数学和体育测试过程中,若有学生出现身体不适,不能坚持完成测试的情况,应准其退出测试,交医护人员处理并出具证明,情况较为严重的要立即送往定点医院作进一步处理和救治,监测员在《测试情况记录表》中做出说明,并将证明随《测试情况记录表》一并装入“测试情况记录袋”。

(5)重大事件报告

在测试中出现如下严重影响测试工作的重大事件,学校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立即逐级上报至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作出重大事件报告:

测试工具发生失密、失窃、损毁严重。

测试发生大面积舞弊。

由于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我校不能正常实施测试。

工作中出现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失误。

测试过程中出现监测相关人员安全事件。

(三)测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措施

1.在考试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由监测工作办公室负责迅速发出预警信号(哨声)。

(1)紧急哨声响两声时,考生就在考场内进行自救。

(2)紧急哨声连续响时,考生在主监考教师的指挥下有序撤离考场,进行疏散。

2.自救、撤离办法:

(1)当考生听到紧急哨声两声时,应在主监考教师的指挥下原地利用课桌凳进行自救。

(2)当考生听到紧急哨声连续响时,应镇定听从主监考教师的安排,有序迅速撤离考场,由谢瑞副校长负责指挥,有序的疏散到操场等空旷地域。

(3)当遇到瞬间突发事件,来不及撤离时,主监考教师应现场做出第一反应,帮助考生开有效自救,切忌乱跑,发生踩踏等事件。

(四)监测工具箱保管保密的应急工作措施

1. 高度重视监测工具箱的保密工作。 5月27日学校接收监测工具箱后存放入测试现场办公室的保密文件柜内,加锁上封条,由保密员看管,测试时签字发放和回收,要全过程严密监控和检查。

2. 若监测工具包被盗窃、损坏或遗失,要立即保护现场,迅速上报上级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采取措施,处理相关事宜。

四、处置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学校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有效控制、就地解决。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展;如已扩展,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秩序混乱。

(三)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学生、监测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及时化解矛盾;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果断处置并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四)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焦点问题,形势特别紧,压力特别大,责任特别重。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务必细之又细,慎之又慎,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本次监测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严格管理。对分工情况等都要详细安排,切实将岗位职责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细节。

(三)加强合作。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密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人员素质,严格组织实施。既注重分工负责,又注重协调合作,进一步形成合力,努力为监测工作顺利举行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3

第二条 工程试验管理是企业质量体系的重要内容,试验工作是实现质量保证的重要技术手段,必须确保试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严禁任何行政或其它利益对试验工作的干预。

第三条 试验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积极完成《质量手册》规定的试验内容,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提供的试验数据力求科学、经济、合理。严禁过程检验出现量差,产生漏检和缺检。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一条 试验室负责试验鉴定工程中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合同要求,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选择、填料鉴定、标准击实。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试压、抗渗试件性能测试等。负责对全管段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对各施工队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指导。

第二条 进货检验、试验与正确使用,按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进行检验、试验,做好试验过程控制,保存试验资料记录。做好计量试验仪器设备周期检定和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 积极开展试验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设计和施工提供试验资料和技术依据,积累试验成果。

第四条 各级试验人员必须遵守条规,服务工程,处事礼貌,尊重领导,尊重监理。各工程队试验人员应配合项目检测员负责本队的施工控制(检查试件制作、编号、送试件、路基密实度检测等)、原始资料填写,向试验室及时申请本队检测项目,配合试验室人员检测与取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技术要求

第一条 试验室,设主任X人,副主任X人,试验员X人共编制X人。

第二条 各拌合站、工程队设专职试验员1名。试验人员必须按有关标准、规程和工作程序文件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第三条 所有试验人员必须经过本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确认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四章 试验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试验室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试验施工细则、承包合同和工作程序文件,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施工,并做好有关记录,如实向本级和派出机构反映,并提出处理建议。

2、制定本试验室试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本级试验管理,提出本试验室试验设备的购置、送检、校验和维修报告。

3、参加所属工程原材料产源调查和选择,取样鉴定试验;指导原材料正确保管与使用,熟悉试验状态标识。

4、按时完成试验工作,及时解决试验中的问题,做好试验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按派出机构的要求及时总结上报。

5、监督指导按规定的原材料和配合比、其它施工参数和方案进行施工,做好施工控制。

6、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7、全面了解所属工程的试验要求,对不能承担的试验项目提出委托申请或请求协调指导建议。

8、监督检查指导队级的试验业务工作,必要时予以适当培训。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二条 试验室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试验工作有关的政策、法令条款和制度,负责本室试验工作计划编制,并负责检查、落实和总结。接受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做好本室职能范围的全面管理,对所属试验业务进行检查和指导,协调安排有关工作,解决试验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4、了解有关工程质量的情况,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参与有关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5、办理试验室设备的申购、维修、封存和报废事宜。

6、掌握日常工作情况,审核并签字发送试验报告。

7、检查落实本室有关制度和ISO9002标准的执行情况。

8、做好所属工程计量工作,对本项目部试验室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 试验检测人员工作职责

1、熟悉有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性能,严格执行产品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确保在试验设备和环境条件正常状态下进行试验。

2、按照标准对试验项目(参数)做出结论,并提出试验报告。

3、掌握仪器设备精度和计量周检情况,负责自校设备的检验工作。

4、熟悉所属施工队试验情况,并进行帮助、指导、抽查。

5、负责工程材料、试件样品抽取、保存、试验项目的检验工作,收集整理测试资料并归类。

6、对本试验室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检测工作负责联系或对外的委托试验。

7、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施工,必要时做好有关记录,如实向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反映,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条 试验员职责

1、了解试验工作的基本任务及试验材料的用途与性能。

2、熟悉本专业各种试验仪器的用途、性能、操作方法和维护方法。

3、负责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和试验仪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清洁工作。

4、完成本专业的试验和施工控制任务。

5、根据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本专业的设备,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期送检和试验设备的校验。

6、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生产。

7、完成材料的加工,制作及试验,并提出完整的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五章 试验设备管理

第一条 试验室配置的试验仪器设备,应基本满足工程项目对试验检测参数的要求,试验设备配备率不低于90%,完好率达到100%,且应具有数据准确、性能可靠、速度快捷、轻便灵活及环境适应性强的特点。进行计量器具标识,仪器操作规程上墙,保持室内仪器清洁,每天清扫擦拭,每周彻底清除实行包干责任制。

第二条 试验设备的管理按《检验和试验设备程序》执行。试验仪器按《工程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方法》TXG001-086-2008(铁路)进行校验。

第三条 各工程队应配置试验用房不少于10m2和工作台。各施工队应配置必备的试验仪器。

第六章 施工控制

第一条 试验人员要严格进行施工控制,有关的施工工序应有施工工艺、试验参数、配合比等资料,按规定对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样检验或复检,并收集质量证明书。

第二条 为有效地控制生产产品质量,材料(砂、石土料场)料源由试验室会同物资设备部联合调查。各队根据施工具体要求,由试验员和物资采购人员按试验要求取样送检,经试验室鉴定后再确定。

第三条 原材料进场,由物资设备部向试验室填写《材料试验委托单》后,试验室试验人员应及时对原材料按规定的频率取样进行试验,并及时向物资设备部发出《材料检验反馈单》。室内样品要进行标识。

第四条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配料和施工技术要求及施工参数,配料计量误差不得超过规定,每个混凝土搅拌点按要求制作《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配料标识牌》每次混凝土施工时,在混凝土浇注前应进行砂、石含水量测试,并按《砂、石含水率测定记录》进行记录,填写《混凝土(砂浆)施工配料通知单》填写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配料标识牌,如砂、石含水变化较大时,及时测砂、石含水量,调整施工配合比,通知班组施工,重新填写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识牌,做好记录。要严格按配合比进行原材料计量(采用质量比)。

第五条 积极推广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外加剂,掺用前应经试验,以确定其性质、有效物质含量、溶液配置方法和最佳掺量,在掺用过程中应搅拌均匀,并定期检查。

混凝土施工中,各队必须严格按配合比施工,派专人掺配各种外加剂,特别是针对水泥、各种外加剂、外掺剂的用量,项目部每月将进行复查、核对,如发现有偷工减料者,项目部按配合比进行换算,除按标准扣除节省材料费外,将另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严重者将清退出场。

第六条 砌体工程所用水泥砂浆,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应具有适当的流动性和良好的和易性,以保证砌缝充分填满和压实。

第七条 建筑钢筋必须在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合格的情况下才能用于施工;钢筋焊接检验样品应从成品中切取,其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钢筋取样方法,原材去掉钢筋两头置少50cm,

拉伸试验:长度等于5d+200mm,二根在同批量中的不同根数中切取。

冷弯试验:长度等于5d+150mm,二根在同批量中的不同根数中切取。

第八条 填土施工控制应以土工试验为依据,其内容包括填料复查、填料试验、掌握填料使用情况以及压实施工时检验填层的含水量及密度。

第七章 取样与试验

第一条 对工程材料应坚持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未经试验和经试验为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条 对暂时来不及试验而施工急需的原材料,在确保能够追回和更换的情况下,经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按《程序文件》作紧急放行处理。

第三条 在工程使用中对外观有变质迹象的材料应进行复检。

第四条 按《建筑工程样品抽样方法》规定取样数量和检验频率,做好检验试验工作,试验工作检测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条 当需对外委托送检试验时必须详细填写委托试验申请单,送受委托单位。

第六条 对各工程队来样检验时,应由专人负责收样,按要求保存样品。所有来样逐项验收,并作好《试验收样记录》、《样品登记记录》分类存放。

第七条 应保存好所有试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以作为不同试验状态的材料或产品标识的依据。

第八条 按规定随机取样进行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物资设备部和安全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第八章 试验资料、报表和总结

第一条 各种试验资料、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所有报告采用铁道部或业主统一制式表格,应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应按规定复核,复核者应具备3年以上从事产品试验经历,复核后签名认可,报告经技术负责人签名后,加盖检测公章、“CMA”章方能生效。

第二条 各种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审核范围包括报告外观质量、数据及结论的准确性,在审核中发现错误,由原填写人重新填写,任何人不得重新更改。

第三条 报告应按《技术文件和资料发文登记簿》登记发送。

第四条 每月截止25日,按《工程试验工作报表》统计当月的试验资料;每年截止12月25日将统计当年试验资料、计量试验仪器设备、试验人员动态等情况、试验工作总结。

第五条 单位工程竣工后,各种试验报告、质量评定、原始记录必须分类分项目,分别装订成册。

第九章 试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试验室主任编制试验检测计划、按照计划安排工作。

2、试验工作必须按国家、铁道部行业或地方标准进行。

3、试验过程的每道工序必须申报监理工程师旁站

4、试验工作完成后,由检测人员将检测结论报告交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

第二条 标养室管理制度

1、保证不停电,项目部驻地房管部门已备有发电机,一但停电,在半小时之内可送电,以保证仪器的正常工作。

2、标养室已备有水池,自来水一停使用备用水。

3、钢架放置试件,摆放整齐,块与块、组与组之间间距2cm。

4、进出标养室人员必须随手关门,非试验室人员不得入内,确保恒温、恒湿。

5、工作人员进入要穿水鞋,带胶皮手套,以防触电。

6、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看与控制箱温、湿度显示是否相符。

7、加温、加湿箱每天要检查水位(早上7点、下午14点、晚上21点),以防停电停水,烧坏加热器。

8、每星期做卫生、安全检查。

第三条 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试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事故处理。

(1)试样丢失或损坏。

(2)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由于人员、试验仪器和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检验方法错误;采用错误判断标准等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混凝土试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5)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事故等级按有关文件分类。

一般重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项目部。

对混凝土试件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在二日之内,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逐级上报。并采用回弹法或钻孔取芯法进行复测。

第四条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1、技术资料由专人保管。

2、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1)国家、行业和地方各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和参考标准。

(2)试验检测规范、规程、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含国家和自编规定)

(3)计量试验设备档案(按《检验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办理)。

(4)产品图纸,施工图、工艺文件及其它技术文件。

3、应定期保存的资料有:

(1)各类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报告(按《程序文件》规定办理)

(2)样品委托申请单、收样记录,报告发送登记,保管期不少于三年。

第五条 样品保管制度

1、样品上有明显的标识,分门别类存放确保不错样、不混样、不丢失、不变质、不改变其性能。

2、样品保管应作到帐、物相符。

3、样品检验后处理:

(1)破坏性样品不保存。

(2)有特殊要求的样品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安全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加强防火、防毒、安全用电和人身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3、试验室内应备有灭火器具,任何人不得挪动位置,并定期检查。对易燃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应有隔离防护措施,指定专业人员妥善保管。

第十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一条 奖励

工程试验人员及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过程中,对试验仪器设备、人员的素质、检测工作的质量、施工控制过程的质量、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环境条件的保证等方面进行年度检查评比,并对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第二条 处罚

1、工程试验人员不按照操作规程和检测程序进行检测,施工控制不严,工作不认真,对造成质量检测事故和严重质量后果的将给予行政处罚,调离工作岗位。

2、对各工程队的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不及时,造成设备的锈蚀、丢失和损坏情况,应按仪器损坏情况的大小,给予原值的80%——200%罚款处理。

3、对不按规定制作试件和填土密实度的单位和试验人员,按试件组数和填筑层数进行罚款,单位罚款1000元,试验人员罚款50元。

4、计划部及财务部对以上的奖罚应给予积极配合。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4

现场评审工作包括:首次评审、复查评审、监督评审和扩项评审。

第三条水利计量认证现场评审按照国家和水利计量认证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对被评审的水利行业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独立性、公正性、质量管理体系、检测技术能力范围等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和结论。

第四条评审办公室按照国家计量认证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家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计量认证评审计划,组织评审小组对被评审质检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第五条现场评审必须严格执行计量认证评审标准的规定,通过提问、听取、观察、检查、考试等方法,对被评审质检机构进行评定、审核,判定其质量管理水平、检测能力和能否保证出具公正、科学、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

第二章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

第六条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均依次进行预备会议首次会议考察实验室硬件和软件评审(含现场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座谈考核)评审小组内部汇总情况与被评审质检机构负责人沟通末次会议。

第七条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内容包括:被评审质检机构汇报各项准备工作;评审小组制定现场评审工作计划、评审人员分工、布置评审任务、说明评审注意事项。

(一)参加预备会议的人员

参加预备会议的人员为评审小组全体成员、观察员(若有的话),被评审质检机构的负责人及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和办公室主任,必要时可扩大至质检机构的检测室(试验室)主任。

(二)现场评审工作计划的制定

现场评审工作计划包括:现场评审考核要点、现场操作考核计划(包括考核项目和参数)、理论考试计划(包括考试人员)、座谈考核计划、评审进度等。

(三)评审小组分工

评审小组通常分为硬件组和软件组,分别开展评审活动。评审小组组长应向评审员讲明本次现场评审的重点和注意事项,每个评审员承担的任务,现场评审记录表格的填写要求等。

第八条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60分钟以内。被评审质检机构负责组织签到,记录会议内容。会议内容经评审小组核定后保存。

(一)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

1.评审小组全体成员、观察员(若有的话);

2.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其指定的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

3.网点认证的各分中心负责人或代表。

(二)首次会议议程

1.评审小组组长宣布首次会议正式开始;

2.评审办公室派员或授权评审小组组长宣读评审通知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小组组长宣布评审目的、范围、评审依据、评审日程安排和评审小组分工情况等;

4.评审小组组长对评审小组成员提出要求,通过听、看、问、查、考等方式做好评审工作,强调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做到认真、准确、客观、公正。同时宣布评审小组保守被评审质检机构机密的承诺;

5.评审小组组长对被评审质检机构提出要求,要积极主动地配合评审小组工作;

6.被评审质检机构有关负责人讲话,并介绍出席首次会议的主要负责人;

7.被评审机构需准备一份关于评审准备情况的书面报告,复查换证的应包括获证5年来的工作总结,应在首次会议上宣读;

8.评审小组组长宣布被评审质检机构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参数)、参加现场考核的检测人员和实验室名单、参加理论考试人员名单、参加座谈考核的人员名单。

第九条考察实验室

首次会议后,评审小组要全面考察被评审质检机构的实验室,包括办公室、检测室(试验室)、样品室、档案资料室、仪器仪表室和其他有关部门或场所。同时听取被评审质检机构各部门的简单介绍。必要时可向被评审质检机构询问有关情况。

第十条硬件和软件评审

(一)分组评审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审阅被评审质检机构的有关管理体系、工作程序、人员、仪器设备、检测方法、环境与设施、样品处置、质量控制和验证活动以及质量记录、技术记录、报告或证书等所有信息,将发现的客观事实及其证据对照评审标准要求和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所描述的质量体系及操作程序进行评价,确定不符合项或不合格项。评审小组在现场评审搜集信息时应做到全面、客观、有效。

1.硬件组重点评审“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和校准”、“检验方法”、“证书和报告”、“检验的分包”、“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等要素,主持现场操作考核,包括现场操作考核过程、样品的处置与管理情况,以及组织测试能力范围和人员技术能力水平的考核。

2.软件组重点评审“组织和管理”、“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人员”、“样品管理”、“记录”、“抱怨”等要素;主持理论考试,考核检测报告的授权签字人,抽查培训和技术档案资料以及测试数据的记录、整理和计算,检查参加能力验证情况。

3.硬件组和软件组的评审工作应密切合作、互相配合,在评审要素中既有管理方面的,也有技术能力方面的,例如对检测报告的授权签字人考核,宜由硬件组和软件组联合进行。

(二)网点认证

若被评审质检机构为网点认证,评审小组应对其分中心进行考察和评审。对一个分中心的评审时间一般为半天或一天,分硬件组和软件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组长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分中心负责人的汇报,并同有关人员进行座谈。

(三)现场操作考核

对被评审质检机构的首次评审、复查评审、扩项评审都必须进行现场操作考核。

1.现场操作考核任务由硬件组下达。参加现场操作考核的检测人员必须在领取考核任务后24小时内完成现场操作考核,向硬件组提交检测报告和完整的原始记录。

2.现场操作考核的方式包括人员比对试验、仪器比对或方法比对试验、盲样考核等。在现场操作考核过程中,评审员应对参加考核人员的技术水平、仪器设备的操作、数据记录、报告编写等进行全面考核。

3.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参数)的选择应注意既要有足够的代表性,又要有一定的难度、且能覆盖被评审质检机构申请计量认证项目(参数)的类别范围和主要的仪器设备。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参数)的数量应不少于被评审质检机构申请认证项目(参数)总数的15%。

4.被评审质检机构的技术主管在现场评审前可向评审小组组长提出现场考核项目(参数)的建议,由评审小组确定考核项目(参数)。经评审小组确定后的考核项目(参数)不得变更或减少。

5.被评审质检机构为网点认证的,现场操作考核中必须含有网点人员,现场操作考核可集中进行,也可以在经评审小组确定的分中心分别进行,但均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现场操作考核的水质参数考核样品(盲样),由评审办公室按评审小组确定的考核项目(参数)提供两套,其中一套为备用考核样。被评审质检机构提交现场操作考核结果后,由硬件组将现场操作考核结果立即传报评审办公室,经评定后再将评定结果反馈评审小组。

7.经现场操作考核,不合格项目(参数)占考核项目(参数)总数20%以下的,允许补考或启用备用考核样重新考核;若不合格项目(参数)占20%以上的或补考结果仍不合格的,对这些项目(参数)的评审申请应不予通过,不列入被评审质检机构的技术能力范围。待被评审质检机构采取整改措施并证明具备条件后,再予以扩项认证。

(四)理论考试

对被评审质检机构的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都应对其检测人员进行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内容包括计量法规、计量基础知识、计量认证的基本知识、数据处理、专业基础理论等。试题由评审办公室从《水利系统实验室计量认证理论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2.理论考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理论考试由软件组主持。

3.参加理论考试的人数应占检测人员总数的20%以上,但不得少于4人,也不得超过40人。参加理论考试人员必须从各类检测项目的检测人员中抽选。被评审质检机构为网点认证的,各分中心都必须有检测人员参加理论考试。

4.若有20%参加理论考试的人员成绩不及格,被评审质检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重新组织考试。

5.在不影响评审工作进度的前提下,部分检测人员可分别参加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

(五)座谈考核

1.座谈考核主要是对被评审质检机构领导成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考核。内容有《计量法》基本知识、质检机构组织及管理情况、对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的认识、对自己的职责是否清楚、以及对质量手册有关内容的熟悉程度等。座谈考核中,被评审质检机构的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不得代替其他被考核人员回答评审小组的提问。

2.座谈考核是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评审小组成员、被评审质检机构的领导成员、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办公室主任、网点认证的各分中心负责人、检测室(试验室)主任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相关检测人员。

(六)对检测报告的授权签字人考核

1.评审小组必须对所有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

2.对授权签字人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①是否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②是否具备相应职责权利;

③是否熟悉或掌握检测技术及实验室管理程序;

④是否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技术标准;

⑤是否具备对检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

⑥是否熟悉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程序;

⑦是否熟悉评审标准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文件的要求。

3.授权签字人经考核合格者,应明确写进评审报告。

4.对授权签字人考核可单独进行,也可与对被评审质检机构领导成员的座谈考核结合进行。

第十一条评审小组汇总情况

在现场评审和考核中,每位评审员应认真填写“评审记事本”。当基本完成质量体系要素的评审和现场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座谈考核后,评审小组组长应及时组织一次内部交流会,将硬件组和软件组每个成员现场观察到的结果及客观证据进行逐一讨论,并形成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的初稿。评审小组的内部交流会,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人员应予回避。

第十二条与被评审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沟通

(一)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评审小组将评审汇总情况与被评审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沟通,取得共识;对未达成共识的可采取必要的补充评审,以便最终达成共识。

(二)根据与被评审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沟通的结果,评审小组完善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

(三)如果对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不同意见,也可以对评审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并可直接向评审办公室反映。

第十三条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时间一般控制在60分钟以内。参加末次会议的人员应由被评审质检机构负责组织签到、记录并保存。

(一)参加末次会议的人员

1.评审小组全体成员;

2.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全体人员;

3.网点认证的各分中心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

(二)末次会议议程

1.评审小组组长代表评审小组向被评审质检机构通报评审情况,并宣读评审小组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

2.被评审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表态;

3.作为会议主持人,评审小组组长可邀请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讲话;

4.评审小组组长宣布现场评审工作结束。

第三章监督评审

第十四条监督评审主要内容:

(一)对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实施整改是否取得预期效果。

(二)通过对实验室质量活动记录(如内部审核记录、管理评审记录等)进行检查,评价质量体系运行是否持续有效、出具的检测数据是否公正、准确、科学。

(三)对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以来,检测标准发生变更的检测项目的能力和条件进行确认。对检测标准变更后不具备检测能力和条件的项目(参数)予以取消或加限制条件。

(四)检查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或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的情况。

第十五条监督评审程序

监督评审程序是:首次会议考察实验室硬件和软件评审评审小组汇总情况与被评审质检机构负责人沟通末次会议。

第十六条监督评审方式

(一)监督评审方式与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基本一致,但评审工作量要控制不超过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

(二)监督评审原则上不进行理论考试和座谈考核。

第十七条监督评审结果的处理

(一)对监督评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被评审质检机构应在15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组长审查,签字确认后上报评审办公室。

(二)监督评审中发现被评审质检机构有严重问题,评审小组应报评审办公室核实后,上报国家主管部门,暂停被评审质检机构的检测资格,停止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暂停期为6个月,到期不申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由国家主管部门注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三)监督评审中发现被评审质检机构丧失公正性,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用户损失及社会影响的,监督评审结果定为不合格,由评审办公室报国家主管部门注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扩项评审

第十八条扩项评审主要内容:是对获证质检机构是否具备开展新申请检测项目(包括增加新的检测标准)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审,现场操作考核的重点是对新申请项目(参数)的检测能力、环境条件、人员操作水平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扩项评审程序与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程序基本相同,但有些环节可适当简化。

第二十条被评审质检机构申请扩项认证项目(参数)总数不足10个的,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参数)应不少于1个,超过10个的,应不少于总数的15%。

第五章整改实施

第二十一条对评审小组在现场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被评审质检机构在5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如需到现场复查的,由评审小组组长或委托评审小组成员到现场进行复查。

第二十三条整改完成后,被评审质检机构应将书面的整改报告交评审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5

本年度公司主要承接的试验检测委托单位有: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省黄石盘水库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6年第8标项目部、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6年第9标项目部、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5年第11标项目经理部、白鹤滩荒田系统工地试验室、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东线枣庄市续建配套工程(滕州供水单元)调蓄水库工程标段二项目经理部、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纳达水库项目部、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忠路新建溪引水工程施工项目部、湖北元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十家单位。委托检测样品类型有水泥、粉煤灰、钢筋、砂、碎石、减水剂、速凝剂、土工布、混凝土抗冻试块、混凝土抗渗试块、混凝土抗压试块、砂浆试块、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现场综合检测,共15类检测项目,共出具检测报告287份。

    公司还承接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试验检测委托任务,检测项目有混凝土取芯、钢筋原材取样、混凝土回弹、浆砌石挡土墙外观、喷射混凝土抗压、压力钢管防腐涂层厚度等检测,并完成了相关检测报告。

2.检测相关技术法规、标准文件管理情况

我室及时跟踪各行业信息,收集各类标准更新的消息,今年完成规范标准时效性确认报告18本,并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变更审批,同时在公司内标准更新的信息,完成了试验规程规范更新的宣贯工作。今年更新的规程规范是《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 18736-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宽条拉伸试验》GB/T 15788-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冷轧带肋钢筋》GB/T 13788-2017、《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2017、《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DL/T 5150-2017、《粉煤灰试验规程》DL/T 5532-2017、《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GB/T 200-2017、《土工合成材料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 17638-2017、《烧结普通砖》GB/T 5101-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17、《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GB/T 35159-2017、《道路基层用缓凝硅酸盐水泥》GB/T 35162-2017、《道路硅酸盐水泥》GB/T 13693-2017、《金属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GB/T 230.1-2018的变更宣贯工作。

3.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情况

我室检测所有人员在试验检测工作中,能够做到工完场清,设备使用后,及时清理检测产生的废弃物,保证试验设备干净,保持试验检测环境卫生整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及时停止使用,进行报修。

4.工地试验室现场巡查情况

今年我室人员分别去鄂北8标、鄂北9标、鄂北11标、枣潜5标、枣潜6标、永定项目部、纳达项目部,协助现场试验室迎接上级检查、对现场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完成整改,并为现场发生的问题做技术指导。

5.比对试验活动情况

6月份参加了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组织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横向最大峰拉力、最大峰时延伸率两个参数的比对试验,结果满意。

7月份参加了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的水泥比对试验,参数有标准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安定性,目前结果还未公示。

9月份,由公司组织工地试验室参加了水泥比对试验,参数有标准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安定性。参加比对试验的13家试验室中,总体评价为“满意”等次的7家,占53.8%;总体评价为“有问题”等次的3家,占23.1%;总体评价为“不满意”等次的3家,占23.1%。不满意的试验室要求进行整改。此次比对试验提高了工地试验室检测技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6.计量认证参数扩项工作

上半年参与完成计量认证参数扩项工作,完成了所有参数的模拟报告并熟悉了新购设备的操作规程,在现场考核过程中,我试验室顺利通过了专家的考核,保证了计量认证参数扩项工作的顺利通过。

7.参与资质申报情况

我室参与公司资质升级、扩项申报工作,为申报提供相关的资料积极准备。

8.培训工作情况

为提高我室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我室对于更新的检测规范及时进行培训及宣贯,并定期开展试验考核工作,以提高试验人员的检测能力,保障我室的业务水平。

二、xxxx年工作规划

    1.工作目标

1)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的内、外部委托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2)负责完成各项委托检测及检测报告档案管理工作。

3)定期组织开展试验人员检测技术培训。

4)完成各行业试验规程、规范识别及更新。

5)组织开展公司所属工地试验室能力比对活动。

6)配合完成公司资质升级工作。

7)参与组织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试验和应用研究工作。

8)配合完成各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规划、建设方案和重要检测报告的审查和技术指导。

9)保障无顾客投诉,对各类试验检测委托产生的问题举报或投诉的受理及处理率达到100%。

10)争创公司年度试验管理先进集体。

    2.工作重点

1)按委托方要求及时完成各类委托检测工作,按相关标准完成各类检测记录表格,减少记录、降低报告的差错率。

2)做好申报资质相关工作,重点是试验检测模拟报告的出具,保证正确性及完整性。提前做好样品的制备,保证试验检测人员能够熟练操作,顺利通过现场考核。

3)认真策划组织各工地试验室能力比对试验,要保证覆盖率100%,以达到提高工地试验室检测水平的目的。

4)努力提高检测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以人员培训为手段,并实施考核来检查效果。

5)开展试验检测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应用,保证按期完成五公司技术中心下达的技术任务。

3.主要措施

1)扎扎实实搞好试验检测委托工作。

一是要做到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工作流程清晰,让每个人对自己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出现工作推诿,造成工作的延误。二是严格执行复核制度,试验检测工作是科学、严谨的,来不得半点马虎,通过认真的复核,可以大大减少数据的错误率,绝不能流行形式,只要每个人都严肃对待复核工作,就能达到减少报告错误率的目标。三是提高检测人员业务能力,只有提高了自身业务素质,才能更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

2)全力配合完成资质升级工作。

资质申报是公司重点关注的大事。我室必须全力配合实施。一是做好试验检测相关模拟报告,二是充分准备规划现场考核需要的试验检测参数的样品及人员实际操作,以避免出现差错,影响最终审核结果。

3)组织工地试验室能力比对工作。

全面部署制定详细的工地试验室能力验证比对方案,依据方案逐步实施,完成比对试验后,进行总结,对结果不满意的试验室给予技术指导,并整改通报,让其它各工地试验室吸取教训,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以达到提高公司各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技术水平的目的。

4)提升检测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一是制定检测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中明确检测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培训对象。二是依据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实施方案,明年重点培训对象是新入职人员,使新人能尽快服务于工地试验室。三是培训后进行人员考核,通过考核来评价培训效果。通过培训来提高检测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5)着力在新技术、新工艺推广运用方面有所突破。

创新是一个企业的灵魂,要想企业有好的发展就必须要创新,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为企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作出努力,我室将积极组织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试验和应用研究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1.试验检测设备陈旧老化。

公司目前设备多数年限已久,设备陈旧老化,检测设备数量不足,已不能满足试验检测任务的,需更新设备,并增加适当的检测设备,才能使检测工作保质保量。

2.检测人员业务能力较低。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6

二、个人述职

干部接到考核通知后,须全面总结自己在试用期间的德才表现,特别是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在试用期满后的一周内,向所在单位递交书面述职报告。并在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会上公开述职。

三、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

单位在收到书面述职报告后的一周内,召开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会(会议出席对象:市机关为本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和下属事业单位正职,人数少的单位可扩大至全体人员;镇为机关中层副职以上、村厂书记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参加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的人员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80%。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以无记名方式进行。会议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并负责提供“民主评议表”表式(附件二)、民意测验票,汇总民主评议情况和民意测验结果,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民意测验结果。

四、单位鉴定

单位在召开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会后一周内,根据干部在试用期的德才表现,特别是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填写好《干部鉴定表》(附件三),并将《干部鉴定表》和书面述职报告各一式三份报市委组织部。

五、考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市委组织部将按照考察程序进行考察:

1、单位鉴定意见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2、民意测验不称职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

3、民意测验优秀和称职票之和低于到会人数50%的;

4、试用期内或在考核期间,群众来信来访或民主评议中反映干部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存在线索比较清晰问题、且可能影响到任职的。

六、决定任免

(一)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单位鉴定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考核结果意见。

(二)报请市委研究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

1、对考核合格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备案;

2、对定为考核不合格的干部,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免去试用职务,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一般按原职级重新安排其适当工作。

七、任免手续及材料归档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7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开招聘工作,确保考生安全和考试顺利进行,对所有考生进行分类筛查,并根据筛查审验情况确认可参加招聘考试的对象。

一、筛查审验方式及结果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地区疫情防控要求,招聘考试各环节除核实身份外,其余时段需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需测量体温并查验考生电子健康码(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防疫行程卡(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为绿色的可参加招聘考试。

(二)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出具近7日内(截至疾病筛查当日,下同)核酸检测报告,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三)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需出具近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向溆浦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备;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未提前报备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考试。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或考前21天内的入境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考生身体临时出现状况处理办法

在疾病筛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且不能出具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需退出此次招聘考试,并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费用自理)。

三、疾病筛查时间与地点

(一)参加笔试考生

1.时间:2021年7月17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地点:笔试考场疾病筛查处

(二)参加面试考生

1.时间:2021年7月31日(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2.地点:面试考场疾病筛查处

(三)参加资格、体检审查考生

1.时间:资格审查、体检当日

2.地点:资格审查、体检地点

(四)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特定人员提供)、解除隔离证明(特定人员提供)、筛查当日健康码、防疫行程卡参加疾病筛查,并如实填写《溆浦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各个环节,考生须自备并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提前1-2小时到达考场配合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提前准备并截图,或彩色打印(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截图或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因人员较多,请考生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须自行打印《溆浦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并如实填写,填写日期为疾病筛查当日,疾病筛查时需提交此表。

4.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试当天考场均不提供考生停车,请广大考生不要开车前往考场。如自驾前往的,请预留时间寻找考场周边社会停车场停放。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8

1、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国外大量经验技术的传入,我国在工程领域的程序性越来越强,极大的确保了工程建设的有序性,大大提高了工程的质量。工程报验资料涉及到工程的各个阶段,必须从工程开始到工程竣工重视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严格控制质量,进行全程无缝隙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工程资料的报验工作,本文以下内容将对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进行研究和探讨,以供参考。

2、工程报验资料的内容

根据本人多年的实践经验,认为工程报验资料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工程施工准备阶段需要报验的资料。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报验材料涉及到: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报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材料送检;开工现场验收,临时设施(方案)、安全和文明施工准备;工程测量定位记录。其所包含的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建筑工程基本情况表;建设批文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建设单位资质、人员证书复印件;项目监理机构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证书复印件;勘察单位资质、人员证书复印件;项目施工机构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包括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劳保员、测量员、取样员、资料员、排水、暖气、电气工程师、项目经理);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文件;设计文件及开工前设计变更。第二,质量验收资料:主要包括:地基验槽记录;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线路敷设验收报告;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室外工程的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三,实验材料。主要包含: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砂、石检验报告;各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混凝土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桩基工程试验报告;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幕墙工程试验报告;防水材料试验报告;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建筑物的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屋面淋水试验记录;抽气道检查记录;节能、保温测试记录;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电气设备调试记录;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风量、温度测试记录;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第四,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包括:水泥出厂合格证;砖、砌块出厂合格证;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钢桩、混凝土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第五,施工过程资料。主要包括: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测量、放线记录;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混凝土开盘报告;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工程复工通知书。第六,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经建设单位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第七,竣工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整改通知书;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

3、工程报验资料整理应采取的措施

由工程报验需要准备的资料看出,工程报验需要准备的资料具有时间跨度大、资料多、任务重的特点,必须认真对待,根据本人多年的实践经验,认为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应采取如下几个方面的措施:第一,领导提高认识,注重协调。单位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对项目建设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资料管理。初期就建立工程报验资料室,配备专职资料管理人员,确立资料工作在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将资料整理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建立工程报验资料整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程报验资料整理工作例会、协调会。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设立了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及违约处罚。参与支付控制,设立工程资料抵押金,明确规定没有工程资料管理部门的签字不得付款,为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工作打好基础,开好头。第二,健全规章制度。制订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标准要求,执行办法,去规范整合工程报验资料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工程报验资料整理中往往是诸多行业和地区的队伍参加建设,各自都习惯按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的规定,工程完工后,各方移交的工程报验资料就会标准不一,分类混乱,排列不清。这就要求在项目开工同时,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范,及时制定工程项目报验资料归档、整理规范等重要制度,并在双方合同中明确,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合同,坚持归档与合同最终付款相互挂钩,环环相扣做到有章可循。用这些相关的规章制度、标准要求去检查、规范各个单位的工程报验资料的分类立卷、案卷归档的质量标准,定期限检查指导、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工程报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第三,提高工程报验资料整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应积极从学校引进专业的工程报验资料管理人员充实到单位的工程报验资料管理工作中,这是因为目前的工程报验资料整理不仅要求具有资料管理的相关知识,还必须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术、信息网络知识及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而非专业人士很难同时具备这些工程报验资料人员必备的素质。另外,还应加大对工程报验资料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责任意识、信息收集意识和保密观念,提高工程报验资料的管理水平。第四,提高工程报验资料整理过程中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水平。计算机被应用到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过程中,具有很大的优点: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节约成本、便于动态管理,而且由于各种软件的出现,形成系统的工程报验资料也十分方便进行查询,方便查漏补缺,计算机被应用到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过程中是计算机技术与工程建设项目融合的结果,是必然趋势,在实际工作中,应增加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投入,并加大工程报验资料整理人员的先进技术的培训,提高其应用计算机技术的能力和意识。第五,实施事前介入、事中控制的全过程的管理模式。①实施事前介入就是及时制订工程报验材料的归档计划。先了解实施项目都有哪些部门参加,其中土建项目是由哪个部门负责组织建设,设备安装由哪个部门组织招标采购、非标自制设备由哪些部门完成,由什么部门负责委托外协等,根据咨询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工程报验资料整理部门及时制定工程报验资料的归档计划,明确各参与部门的工程报验资料的归档任务。②进行事中控制,对工程进度实施跟踪管理。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经常定期召开主管部门、施工部门、监理、设计、工程报验资料管理等部门工作协调会。及时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掌握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坚持做到工程建设与工程报验资料的管理同步动作、同步检查、同步验收,为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归档打下良好基础。

4、结尾

以上内容对工程报验资料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提出了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应采取的措施,表达了观点,提出了见解,但本人深知,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并注重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为提高工程报验资料的整理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9

1 就“不合格”作如下解释

1.1 严重不合格(缺陷):安全性能等重要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主要性能极严重达不到规定要求。

1.2 主要不合格(缺陷):主要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或外观严重达不到规定要求。

1.3 次要不合格(缺陷):一般性能或外观轻微达不到规定要求,但可通过技术处理,使之达到使用要求的缺陷。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反之如不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者为不合格,检测机构经法定检测,检测结论反映不合格为不合格报告。

2 常用建筑工程不合格报告的项目进行分类

2.1 针对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的:内容包含水泥,承重砖,混凝土试块,承重砌体砂浆试块,钢材(钢筋原材、连接)、钢结构检测(焊接质量质量无损检测,节点、高强度螺栓检测);

2.2 专项检测:包含实体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钢筋保护层,后置埋件等,基桩检测,幕墙工程检测;备案检测:节能材料检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

2.3 使用功能检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门窗(现场)性能检测,“三管一线”等。

3 对检测报告判定不合格或未判定不合格,重点监督处理的控制标准

3.1 混凝土试块强度:

3.1.1 标养试块抗压强度检测结果小于设计强度的85%;

3.1.2 标养无效试块;

3.1.3 同养试块抗压强度检测结果的110%小于设计强度的85%;

3.1.4 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结果小于合格判定系数乘以设计强度。

3.2 承重砌体砂浆试块强度:抗压强度检测结果小于设计强度的75%;

3.3 混凝土和承重砌体砂浆强度现场检测结果低于设计强度要求;

3.4 其他:不符合规范、标准或设计文件要求。

4 监督处理不合格报告的一般方法

4.1 混凝土试块强度:

4.1.1 当标养试块抗压强度检测结果小于设计强度的85%,发监督检测通知,检测数量按批检测;

4.1.2 当同养试块抗压强度检测结果的110%小于设计强度的85%,发监督检测通知,检测数量按批检测;

4.1.3 当混凝土标养试块抗压强度检测结果为无效时,发监督按批检测通知;

4.1.4 当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结果小于相应合格判定系数乘设计强度的,发监督检测通知,检测数量按批检测。

4.2 承重砌体砂浆试块强度:当抗压强度检测结果小于设计强度的75%,发监督检测通知,检测数量按批检测。

4.3 对于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当检测最终判定不合格的,发质量监督整改通知书。

4.4 其他不合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目前情况不容乐观,随着建筑市场刚性需求逐年增加,房建工程日益增多,原材料不合格数量也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就本地区检测机构2008年上报不合格(异常)报告6247份,09年上报不合格(异常)报告6782份。不合格报告涉及材料(样品)有钢筋(含钢板)、保温板、防水材料、保温砂浆、混凝土试块、砖、瓦、沙、石等20多个种类。针对这些日益突出的情况主管部门加大了处理及抽查力度,2008、2009年组织相关单位对工地原材料进行了10多次的现场抽查,抽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最后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努力使工作做到更加公正、公开、透明,与此同时针对此类情况相应出台了具体措施及制度,要求对出现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上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应及时对出现的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如钢筋实行24小时上报及处理制度)。要求检测机构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帐,按月上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对于不合格检测结果隐瞒不报或者将检测不合格结果直接告知该工程施工单位或者材料供应商,更换样品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应进行严肃查处。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10

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登记备案制度,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前,须到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环评工作备案时须提供以下情况,一是项目背景情况;二是项目建设位置情况。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环评登记备案时,应审核环评单位的行业资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评报告的类别,并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环评工作需要编报环评大纲、工作方案或直接编写环评报告。

三、环评大纲(工作方案)的审批

对受理的环评大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环评工作复杂程度,确定委托技术评估部门进行评估,主持召开专家会议审查后进行审批或直接审批。对受理的环评工作方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环评工作情况复杂程度,确定主持召开专家会议审查后审批或直接审批。

四、环评报告审查

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除环境影响较小的高新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需经环境技术评估部门进行技术评估,具体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环评报告的审查形式:

(一)技术评估的项目。

以下项目须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环境技术评估部门进行技术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后审批。一是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工业、矿山、水利项目。二是位于环境敏感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二)会议审查项目。

以下项目须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召开专家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形成会议评审意见后审批。一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其它项目。二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工业类项目。三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矿山、农业、林业开发项目,畜禽养殖项目,交通、水利项目。

(三)直接审批的项目。

除了经技术评估和会议审查的其余项目。

五、环评报告审批

(一)审批原则。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发展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合理,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可行,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公众支持。

(二)审批要点。

1、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原则意见。

2、项目建设应做好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批重点)。

3、提示建设单位项目建成后应履行申请试生产(或试运行)和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4、明确施工期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的责任。

六、试生产批准

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准主要是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检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中环保措施及其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保证“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

(一)试生产的申请。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在具备试生产或正式投入运行条件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二)试生产的办理。

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试生产申请文件收到之日起30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区别不同情况,应以复函或许可证形式告知企业是否准许投入试生产或投入运行,并提出相应环保要求。

(三)试生产的时限。

投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自批准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经建设单位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七、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三个月内经试生产后环保设施达到稳定运行,应到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环保部门受理后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验收监测。

(一)验收材料的准备。

1、建设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以文件形式提出的验收申请。

2、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建设单位编写)。

3、填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报告(表)。

4、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由验收监测或调查部门编写。

(二)验收时限要求。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11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acceptance; acceptance check monitoring; Monitoring Report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是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重要手段,是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并有效运行的最后一道关口,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0)第38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的有关要求,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实施。其主要工作程序为:业务委托、现场勘查、监测方案编写、审核签订合同、现场监测、报告编写及审核报告报出等。

2、业务委托

在规定的试生产期,承担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工作包括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即生产设施)的勘察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的勘察和检查,是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能够开展验收监测、确定验收监测范围和制定验收监测方案的一个关键步骤,也是验收监测环境保护管理检查的一个组成部分。 4、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写 4.1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是对一个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的计划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4.1.1. 前言部分:主要是简述建设项目和验收监测任务的由来。一般包括建设项目的历史沿革,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的时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监测工作的环境监测站、委托单位、现场踏勘的时间和参加单位等。 4.1.2. 验收监测的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法规、办法、技术规定;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环保技术文件;各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有关的批复意见;开展竣工验收监测的依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自检报告以及其他有关需要说明的问题或情况。4.1.3. 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概况;建设项目工程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情况、生产的原辅材料,主要污染源,环保设施的情况。并交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和建议,以及各级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书批复要点及审查意见。 4.1.4.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和监测内容:评价标准应列出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环评当时适用的和现行的)。监测内容应按照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分类,全面简要地说明监测因子、频次、监测点位布设情况以及示意图。同时应列出采样、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措施等。4.1.5. 环境管理检查:项目建设初期、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环保设施、竣工及运行情况;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工业固(液)体废物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植被保护情况;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办法落实情况;施工期、运行期扰民现象调查;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4.1.6、验收监测时限: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项目,应在完成现场监测厚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项目,应在进行现场监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4.2编制验收监测方案需注意的问题:

4.2.1、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和初步设计是否一致。

4.2.2、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是否正确。

4.2.3、验收监测因子和频次选择合理。

4.2.4、环境管理检查内容要反映项目特性,筛选出主要环境因子,确定调点。5、验收监测经费的合同签订 一般以地方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效《监测收费标准》编制验收监测经费概算。对《监测收费标准》中未列出项目的费用可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确定后,双方签订合同。 6、现场监测6.1现场监测情况负责监测的科室负责人制定监测程序,包括监测人员、交通工具、监测仪器与实验室准备,把握现场监测情况及人员安排,及时向业务室项目负责人反映产生的可疑数据等等。 6.2 现场监测时需注意的问题:

6.2.1、现场采样期间应经常查看生产工况是否正常。在现场要及时收集资料,包括工艺情况、设备运转情况、环保设施设计参数及运转参数、环保处理设施清单、环境保护管理内容资料等。

6.2.2、现场监测负责人发现问题,可以直接补测。7、验收监测报告编写验收监测报告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环保验收工作的需要进行编制。前言、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概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意见及其批复的要求和验收监测评价标准的部分的编写应在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加入需要补充的内容。除此之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7.1监测期间工况分析:主要给出监测期间,能反映工程或设备运行情况的数据或参数。对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还应计算出实际运行负荷,以确定否达到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7.2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介绍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执行情况和结果。 7.3验收监测结果分析及评价:验收监测结果,包括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废气量、年排放量等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测值,厂区周围环境特别是敏感区环境质量的监测值等。根据验收监测的评价标准和指标,对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包括出现超标或不符合设计指标要求时的原因。7.4环境管理检查:根据验收监测方案检查内容,逐条目进行说明。7.5编写监测报告需注意的问题:1、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是否一致;2、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及其应用要合理;3、验收监测结果的评价准确;4、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5、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详细、公正;6、根据现场监测、检查结果的分析评价,结论中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改进的措施或措施建议。8、报告报出 报告完成后应及时准备好验收相关材料。建设项目验收后要及时建档,移交档案室管理。 9、结尾

根据验收监测的检查和测试结果进行分析评价,按执行制度、废水、废气排放源及其相应的环保设施、厂界噪声、工业固(液)废物、无组织排放源、监测厂区附近的环境质量,给出验收监测的综合结论(主要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新代老、总量控制执行情况、执行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制度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说明)。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12

1 岩土工程勘察存在的问题

1.1 勘察目的不明确

作为一个勘察单位,当接到一个新的勘察项目时,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详细情况,认真理解勘察任务书所提要求,明确勘察目的和工作侧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明确规定详勘阶段应“收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因此,勘察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勘察纲要,必要时召集勘察项目组开技术讨论会,使项目组每个技术人员做到目的明确,心中有数。

1.2 勘察工作量不合理

勘察工作量是指钻探的深度,钻孔的数量和间距及覆盖场地的程度。取土试样及原位测试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应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要求。例如有些工程在建筑物的周边、角点、重要设备基础无勘探点,勘探点间距超过规范要求,钻孔深度满足不了设计要求等。对需要进行场地液化判别的勘探孔深度达不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取土试样及原位测试钻孔数量过少或分布不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有些勘察报告在取土试样及原位测试数量上不考虑取样,测试的代表性和均匀性,只求满足主要土层的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少于6件(组),对非主要持力层软弱下卧层取样及测试数量和数据严重不足,造成结构工程师在对建筑物进行变形验算时,岩土参数可靠度降低。

1.3 原位测试方法,手段不规范

对于岩土工程勘察原位测试及钻探工艺国家已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作为从事工程勘察工作的技术人员应详细了解不同的地质条件应采取的钻探工艺和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的适用条件,取样的方法及取土器的标准。如砂类土应采用不同的原位测试方法进行评价,岩石风化程度的判别不可以动探测试代替。个别勘察报告中发现在碎石类土中做标准贯入试验,而在细中砂层中做动力触探试验。有些勘察单位不对原位测试的设备进行定期的校正和维护,造成自动落锤的落距偏大或偏小,标贯底刃严重磨损,取土器严重变形,土样扰动过大,由于原位测试设备及测试方法的不规范,已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造成测试数据的误差,以致提交勘察报告中岩土参数的不准确。有些工程采用回转钻进,而钻具直径采用φ73或φ89,满足不了国家《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要求,无法取得原状土样,即使勘察报告中提供了土工试验数据,也存在虚假成分。

1.4 野外记录混杂,描述不规范

有些大型勘察场地,多台钻机同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和检查,以致原始记录混杂,层位不好统一。作为工程勘察的第一手资料,岩土分类、描述与相关测试数据的不一致,已严重影响到勘察成果的质量,甚至导致勘察报告结论建议的错误。

1.5 土工试验成果与结论脱节

土工实验人员与工程项目负责人缺乏沟通,实验人员只管实验过程,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与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对,而有些技术人员只是将土工试验结果拿来就用,不去认真的审核或分析对比,势必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留下隐患。

个别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拟建工程概况理解不透,高层建筑不做高压固结试验,深基坑工程不做三轴试验,只提供一些常规的参数,使设计人员无法利用有效的岩土参数进行基础设计。

1.6 勘察报告中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不充分

常见的勘察报告在分析论证方面略显不足的主要表现在,少有或没有数据分析的过程,或者应用分析的方法和理论不符合当前实际工程的具体情况,理解不透勘察的目的,不了解设计意图。甚至对基本资料也研究的不深,导致对岩土工程问题的分析不能深入。由于缺乏对相关知识的深入了解,只是照搬规范和手册,不能有效的对岩土工程项目做实质性的分析评价。以上所述存在问题的原因,多是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另外也有勘察市场的因素存在。竞相压价、转包、分包、挂靠或出卖图章等现象造成了勘察市场的混乱。

2 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

2.1 加强政府的宏观控制,建立勘察市场的监管机制。对勘察单位的人员和装备,行业主管部门应到实地考察,不能只是停留在每年年检时的表格式审查。

2.2 加强勘察单位技术人员的管理,努力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责任心,培养员工的质量意识、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水准。对待工程项目要做到合理配置技术人员,即从钻机、原位测试、现场取样、地质编录、钻孔测量、现场协调、室内试验、报告编写、报告审核等一系列工作。使人员的结构层次分明,各负其责。

2.3 严把勘察报告的审查环节。勘察文件的审查应本着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为原则。程序性审查包括:项目规划批复书、勘察合同、勘察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原始记录、计算书、勘察文件的签章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技术性审查的重点应是检查勘察文件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勘察方法和手段的选择是否合理,取样和原位测试及室内土工试验工作是否满足岩土工程评价要求,岩土参数取值是否合理,结论建议是否可行,岩土工程评价是否正确。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是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的,其成果最终要转化为工程实践。因此,提高工程勘察质量,不单纯是勘察单位自身的素质和管理问题。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共同把好勘察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关。使每项勘察文件都能为工程建设项目带来安全可靠地保证。

参考文献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篇13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五方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各司其责、分工配合,以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达到相关质量标准要求。2005年11月原建设部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41号令,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各种质量检验检测数据的检测机构正式定义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从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走向市场化。从2006年起,随着我国各地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进一步发展和扩充,在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各种质量检验检测数据、确保工程质量上发挥了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从其所发挥的作用和机构的性质来讲,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作为工程建设的第六方质量责任主体的提法已得到了广泛认可。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发展过程

2000年以前,建设工程中的原材料试验检测、专项质量检测工作主要依托科研院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所属的建科所和实验室来进行,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不大,检测项目要求不多且主要为建筑工程中的原材料检验试验,相关试验检验工作开展较为平稳有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41号令后,原隶属于科研院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按要求进行了剥离和分离,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性质的检测企业。同时期里各地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测标准要求愈来愈高,检测项目也愈来愈多,为建设工程提供试验检验数据的需求也随之不断增加。从这一时段开始,云南省各种集体、民营、股份制性质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不断成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41号令中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作为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提交相应的申报资料,申请受理后,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在资质申报资料中,加入了一条“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前置要求,但从整个申报程序和资质审批的过程来看,主要的审批控制形式只注重在申报资料的符合性上进行审查,对检测机构的现场考核无系统的全过程考核标准、方法或考核较为表面化,检测资质标准中检测参数较少且对检测机构不设置资质分级要求,检测机构的准入门槛显得偏低。2006年-2015年期间,云南省检测机构的数量增加了近100家。截至2015年,据不完全统计,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数量已近300家,目前仍还有增加的趋势。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选择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

目前云南省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已走向市场化,大多数地区基本上采用招投标或建设单位委托的方式进行。在招投标或委托的形势下,大多数工程项目主要是以低价中标来选择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机构在工程检测的费用上拼命压价,大多数检测机构为了争到工程检测项目也只有去迎合甲方,相互间也以低价竞标的恶性竞争最终承揽工程的检测任务。

2.2检测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的检测工作开展后,部分检测机构往往又以不按规范要求、甚至虚假检测来提供检验检测数据,严重扰乱了建设工程检测市场,给工程带来了安全隐患。

2.3检测及试验数据不足的问题

目前检测机构只对来样负责,对样品的真实性、抽样是否具有代表性、抽样数量、送检过程是否符合要求都无法保证。特别是目前见证取样类试验检测由施工单位负责委托,其质量意识又仅仅停留在施工内业资料过关的阶段,只求可作为内业资料的合格报告,而不求了解所使用的工程材料质量的真实情况,见证取样的数量也不是每次进场都严格取样送检,同时还存在施工单位在材料取样送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情况。尽管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建筑材料取样必须真实、符合要求,确定的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必须见证、陪同送检并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但目前监理行业自身存在不足未能真正发挥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对检测单位来说就算样品检测出来的参数合格也无法保证施工的材料合格。专项检测中,由于委托方一味压低检测费用,部分工程存在检测数量不足的情况,在工程验收时,如果工程监督机构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就很容易蒙混过关。检测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检测数据不充分,就无法科学、客观、全面评价工程质量。

3规范检测行为完善检测机构现行机制的探索

3.1严格资质审批

对检测机构资质进行动态管理由于现行机制下,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准入门槛偏低和考核机制不完善,是检测机构数量迅速膨胀的一大原因。低价中标给建设工程提供数据支撑的检验检测报告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带来质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力完善检测机构的考核审批制度,从检测机构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检测标准、检测能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核认可。具体做法可参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考核方式进行,委派技术专家对检测机构进行全方面考核,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意见进行最终的行政审批决定。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的监管应作为检测机构资质动态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建设工程质量的专项检测中实行项目管理,检测机构根据工程检测类别将工程项目检测组的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名单、个人资格证书、对应检测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证书形成书面资料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在检测过程中,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应有专人对检测工作进行旁站监理,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终止检测工作,提出书面整改,直至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展检测工作。不进行整改和违反规定进行检测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在工程质量的检测过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授权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受监工程的每一类检测工作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具体监督检查,检点为:检测机构资质、检测依据标准、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等,形成监督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责令停止检测,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督检查或检测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规定权限进行处理,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要求,责令有关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并于7个工作日内报告资质审批机关。动态监管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批和资质核发提供依据。

3.2完善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参数设置

目前,检测机构资质类别设置不全且检测参数较少,完全不能适应当下建设工程中不断拓展的检验检测参数要求。特别是当前建筑节能、减震抗震领域中对检验检测数据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在建设工程中要求具有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检验检测数据,资质类别不齐全和检测参数不全,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中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如何与时俱进,体现检测机构的检测技术能力、补充和完善检测技术参数是当前资质管理部门必须解决的具体问题。

3.3现行机制下对检测机构的监管

现行机制下,检测机构全面社会化存在较大的弊端,由于目前检测机构的诚信机制建设和检测机构的考核机制都不完善,检测机构普遍存在不规范的检测行为,为克服这一弊端,可采用代表政府实行监管的政府检测行为和市场检测行为并重的形式,各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作为政府行为监管的一方,其他检测机构作为市场行为的一方,在具体工程项目中,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必须抽取一定比例数量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其他性质的检测机构完成的检测项目进行平行试验检测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展开分析比对,这样可以有效遏制虚假、不合格检测报告的出现,同时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并帮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更有效地对中介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开展行政监管。

3.4检测数据信息化监控管理

当前由于行政监管的人力、物力有限,信息化是提高行政监管效力的最佳途径。利用监管系统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构建信息化监管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可掌握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和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检测机构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即时向监督机构报送检测数据尤其是即时报送不合格报告,可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因素干预检测结果。在部分省市已建立的检测信息化监管平台中涵盖了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检测试验信息管理(如检测数据自动采集上传情况),检测行为质量的投诉情况,主管部门、权威机构组织的对检测机构不定期的抽查检查情况纳入对检测机构资质的动态管理,也可进一步促进检测行业的诚信化体系建设。云南省目前对检测机构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已基本上构建完成,届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监管信息平台掌握:①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和是否发生变化;②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送检样品采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纳入监管系统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试件的信息真实、检测报告真实有效;③保证检测报告与相应工程项目的准确对应,形成工程项目完整的检测报告信息,跟踪不合格检测报告及其处理情况;④监控检测数据的采集和报告的签发,完整保留对检测数据的修改记录;⑤检测质量投诉情况,有无超资质检测、弄虚作假、出卖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⑥因检测质量纠纷,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裁决结果;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组织的抽查或飞行检查情况。

4结语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建设工程提供检验检测数据,为工程质量判定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作为建设工程的第六方质量责任主体,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完善检测机构体制建设,规范检测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才能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真实、客观、完整的各种质量检验检测数据、报告,从而更有力地为建设工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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