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实用13篇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整顿我院作风,着力解决因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服务中违法违纪违规、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根据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九江市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九卫医字【2018】121号文件要求。经我院院务会研究,决定从2018年11月起在我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目标,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坚持纠建并举的行风工作总基调,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严明行业作风建设要求、严实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五大方面,围绕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着眼于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难点、堵点,对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具体诊疗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广覆盖、全参与。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1.建立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将医德医风情况列入医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落实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我院党组织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对2017年以来市委、县委巡察和大型医院巡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3.整治查处到位。大力整治乱收费、重复收费和提高标准收费等问题。要严肃查处“红包”回扣行为。

4.全面贯彻落实“九不准”。不得下达创收指标、将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开单提成、对介绍患者来本单位给予回扣、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违反规定医疗广告和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

5.落实药品监管制度。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置、保管、处方等管理政策。建立重点品种药物的监测、评价制度,规范临床应用监管,不得无指针开昂贵药、开不适应症药;根据省、市、县要求,落实重点药品监控制度、及时调整目录并落实处罚措施。

6.落实药品采购政策。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不得违规采购或未经平台招标采购药品的行为,医疗卫生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落实基本药物采购制度。

7.规范医用耗材管理。不得违规采购药品器械耗材、未备案采购或线下采购、先使用后备案以及高出批复价采购等;要对医用耗材使用量动态监测,开展医用耗材质量评价。完善医用耗材内部管理制度,不得滥用贵重耗材,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

8.专项整治落实到位。要根据工作要求针对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卫生院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

(二)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1.全面自查阶段(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15日)。按照全市行风整治视频会议和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本单位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16日-12月31日)按照本方案内容和视频会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深入巩固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13日)。开展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效。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科室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2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区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四届区纪委四次全会暨作风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大会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为主题,着力解决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庸懒散浮拖”等作风顽疾,着力破除能力不足、不会落实,作风不实、不愿落实,急功近利、胡乱落实,文过饰非、虚假落实,率性而为、选择落实,不思进取、拖着落实,脱离实际、机械落实,只重形式、应付落实等作风弊病,着力查处健康扶贫、诊疗服务、行政审批、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使全区医疗卫生健康系统队伍履职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成效更加显著,为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更加健康的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及全体干部职工,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工作人员。

(二)工作目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持续深化“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执行不力、落实不够、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实现“六个明显”目标,即: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落实力度明显加大、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聚焦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落实措施不够精准有效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工作打折扣、搞变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态多调门高,缺乏具体行动假落实、应付落实,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热衷于应景造势、“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把安排部署等同于已经落实,把想要干的说成已经干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墨守成规、照抄照搬,简单理解上级政策,片面执行上级指令,生搬硬套、粗糙应付、大而化之等问题。

(二)聚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领群众,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令群众不满意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作决策、办事情不以群众需求为第一需求、群众利益为根本利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及时有效解决,矛盾长期积累,群众很有怨言,干群关系紧张;行政审批中互为前置条件、审批方式不够优化,“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推脱绕”,群众“多头跑”“来回奔波”,办事看心情、看利益、看对象,选择性办事、选择性用权、选择性执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碰到困难找借口、遇到矛盾绕道走,问题上交、矛盾上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只谈问题、不想办法,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实等问题。

(三)聚焦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重点整治急功近利、注重“轰动效应”、做表面文章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填表造册、数字造假,帮扶工作不实;热衷于集中力量打造示范点,不尊重贫困群众意愿、随意拔高政策标准;缺乏正确的政绩观,自作主张、擅自行动、盲目决策、乱铺摊子,一些项目“三性”论证不充分,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未招先干、超批复、超预算、超规模;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贫困镇摘帽后马上拆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等问题。

(四)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整治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干工作四平八稳、拖拖拉拉,消极应付;行动少落实差,凡事等靠要,遇事推着走,该办理的手续不及时办理,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积极协调严重影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成效,破坏营商环境;习惯当传手“甩手掌柜”,不愿亲力亲为,层层批办转办。

(五)聚焦改进学风会风文风,重点整治学用脱节、文山会海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思想保守、视野狭窄、夜郎自大、自吹自擂、自我包装、自我满足、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外面的先进经验不愿学、学不来,只会说官话、说套话,对新政策新机遇不关注、不学习、不清楚;会议过多、质量不高、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过多、实质内容过少,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文字材料代替实际工作,汇报工作说成绩亮点多、说问题缺点少,讲客观条件多、讲自身问题少,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等问题。

(六)聚焦优化调研检查考核,重点整治调研走马观花、督促检查过多过滥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把调研现场当成“秀场”,下基层不主动,来去一阵风,蹲点“解剖麻雀”少、图形式、走过场,不到一线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决策前调查研究不深入、决策论证不充分,甚至不调查研究、不听取群众意见、不征求社会意见;监督检查缺乏统筹规范,迷信“痕迹主义”,滥用痕迹管理,为留痕而留痕,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评价指标“一刀切”“一锅煮”或过度量化,对上级调研检查事先踩点、模拟演练,只看“痕迹”不看“实绩”,走过场、图形式,仍然存在以看资料、查文件、听汇报代替一线检查落实等问题。

(七)聚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重点整治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层层弱化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上紧下松、压力递减、“上热中温下冷”,奉行好人主义、不敢较真碰硬,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能力不足、摆老资格、办事劲头不足、占着位子不干事等问题。

(八)聚焦担当作为实干,重点整治不敢担当不敢作为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怕惹麻烦“不敢为”、得过且过“不愿为”、能力不足“不会为”,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工作不主动、见事迟、反应慢,疲于被动应付、忙于应急处理,不说实话、不报实情,统计造假,一级哄一级,以报告代替整改;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守摊子”“混日子”思想严重,工作能推则推、能拖则拖,工作貌似卖力、实则装样,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以上率下为主,通过开展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建章立制等办法措施,切实达到工作作风改进、落实力度增强、服务水平提升的工作实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推动工作落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是 “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持续和深化,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进一步把学懂弄通做实结合起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牢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转变作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彻底肃清流毒,净化政治生态。深刻汲取火荣贵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训,举一反三、警示警醒,正本清源、清扫污垢,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和影响。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让党内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发挥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约束作用,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开展专项督查,严肃问责追责。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重点整治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及“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内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卫生健康系统“九不准”,结合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单位及个人自查及专项督查,重点在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公共卫生、医疗纠纷、信访投诉、惠民资金、健康扶贫落实等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实时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的问题及时进行效能问责,对发现涉及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线索将移送区纪委监委。

(四)抓好任务落实,提升工作成效。围绕2019年省、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及创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等工作,按照“办什么、怎么办、谁来办、办成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时间办成、办不成怎么办”的抓落实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严纪律,强督导、查落实、考实绩,确保每一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责任分解、措施保障、督导检查、落实考核“五到位”,努力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

    (五)开展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全面排查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公共卫生、医疗保障、惠民资金、健康扶贫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综合运用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逐一整改销号;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人员及保护伞。同时抓住广大群众反映的审批难、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凡是能够在网上审批的,全部放到网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区属公立医院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对接完成全省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实现远程医疗系统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凉州区卫生健康局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抓好工作落实。 “一把手”要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做到不回避、不护短,及时纠正在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良行为,既要把自己摆进去,又要当好组织者、助推者。

(二)深化学习教育。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市、区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会议、文件精神和《凉州区党员干部“禁令”手册》《凉州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汇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性、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性和提升工作效能、增进为民谋福祉的紧迫性,努力形成整治作风顽疾没有观众,改善政风作风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三)扎实推进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干部职工要自觉对照工作内容,认真查找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明确整改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与“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防止“四风”反弹的措施和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结合起来。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3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保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及高碑店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保定市及我市市委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聚焦突出问题,盯住“关键少数”,强化自查自纠,严肃问题整改,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姿态,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着重解决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重点聚焦六个方面:

(一)聚焦解决政治站位高不高、“四个意识”不牢的问题

1.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重点解决对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保定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部署断章取义、故意曲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里一套、暗里一套,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

2.抓落实不重实效。重点解决对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保定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部署不深入研究,支座面上传达、口号式传达、囫囵吞枣的传达;不在落实上下功夫,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上级决定照本宣科、生搬硬套,脱离基层实际,单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机械执行,只做表面文章;摆样子、做架子,过度注重留痕,补痕迹、造痕迹、美化痕迹,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等问题。

3.不担当怕担当。重点解决担当精神不足,责任意识不强,遇事不敢担责,不愿挑担子、不敢打硬仗,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走样变形;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敢直面问题和矛盾,棘手的事和矛盾大的事能躲则躲等问题。

(二)聚焦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管党治党不到位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重点解决对全面从严治党理解不深不透,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重形式轻内容、重安排轻落实、重业务轻党风;作风纪律不愿抓、突击抓、忘记抓,过多依赖上级推动,上面不推不动等问题。

2.管党治党不到位。重点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宽松软,对党员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到位,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防范纠治不力、对违反纪律问题视而不见;奉行“好人主义”,监督抹不开面、拉不下脸,日常监管缺位;怕得罪人,对同级“行方便”,对下级“护犊子”,追求无原则的“和谐氛围”等问题。

(三)聚焦解决组织观念不强、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

    重点解决不讲组织程序,目无组织,行无规矩,自行其是;不遵守组织纪律,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请示不报告;挑肥拣

瘦,个人至上,跟组织讨价还价;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和

指挥,工作态度消极、情绪抵触,语言失当,行为失范;先斩后

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变着法子绕开组织;搞“小圈子”

“团团伙伙”,各自为政,争权夺利和拉帮结派等问题.

(四)聚集解决纪律规矩不严、放松自我约束的问题

1.思想慵懒和精神懈怠。重点整治出工不出力,占着位置混日子,摆资历、等退休,身处一线心退“二线”,遇事宁推勿揽、能拖不前,心里不想事;热衷于谋闲差、躲清静,追求“无事一身轻”,熬资历、等提拔,点卯充数,松松垮垮,拖拖沓沓,脑子不装事;丧失工作激情,精神萎靡不振,被动应付、敷衍塞责

得过且过等问题。

2.工作纪律松驰。重点整治在编不在岗,旷工或因公外出、

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长期严重脱岗;上班迟到早退,

无故离岗、脱岗、串岗;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观看

影视节目等;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空岗,不按规定上传下达等问

题。

3.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重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

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

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在群众中造成恶

劣影响和强烈不满等问题。

4.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重点整治瞒报、谎报情况,隐

藏、遮掩问题,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等问题。

(五)聚焦解决作风建设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的问题

1.违规用车用房。重点整治在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方面搞变通,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公车私用、公油私加、私车公养,违规多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2.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整治利用电子红包、网购快递隔空收礼送礼;把管辖范围内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作为媒介和资本,违规收送、占用、插手和接受等问题。

3.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宣。重点整治出入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违规公款吃喝;接受超标准接待或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旅游安排等;编造理由,违规公款出国(境);借出国(境)、出差、招商之机,变相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分批分次化整为零借机敛财等问题。

(六)聚焦解决制度执行不カ、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

1.制度虚设。重点解决制度执行意识不强,制度束之高阁;制度宣传力度不大,知晓率低,执行起来大打折扣;制度执行不严,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不愿管、不敢管,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搞“下不为例、酌情处理”等问题。

2.制度缺失。重点解决制度文件照抄照搬,脱离实际,设置不科学、不配套,缺乏务实管用的管理制度;制度存在漏洞和盲区,操作性差,责任不清,措施不硬等问题。

三、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1日—4月15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列出日程安排,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9年4月16日—5月31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对照六个方面重点问题,通过多重形式、渠道,深入开展问题查摆,真正找准找细找实问题和不足。要逐项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整改、立行立改,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

(三)深入整治阶段(2019年6月1日—8月31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坚持敢抓敢管,对问题突出、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人及时上报局党组,严肃追究问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30日)

坚持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对照问题查找制度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做到有章有制可循,以制度规范约束行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四、保障措施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协调联动、有序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4

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对全市政法队伍开展纪律作风联合督查的工作方案》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法委《关于转发<关于对全市政法队伍开展纪律作风联合督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对照《方案》要求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全市政法机关“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政治活动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该《方案》的学习贯彻工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活动,推动干警学深悟透《方案》主要内容和精神内涵,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传统方式和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标语。院纪检组专项督导检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对全市政法队伍开展纪律作风联合督查的工作方案》工作推动落实情况,确保掀起宣传学习贯彻《方案》的高潮。

一、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1.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情况:我院举行全院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两会精神,按照“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部署专项整治活动。会议要求全院各部门及全体干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聚焦社会反映强烈、制约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公信力。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县出高质量转型发展新路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检察干警对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情况:统一思想,把握重点,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把司法理念和执法作风聚焦到省政法委提出的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40条措施上,护航好“四为四高两同步”重大实践,保障**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把握专项活动的重点内容,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规范检察权行使,进一步抓紧抓好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整改,提高服务保障的质效。坚持目标结果导向,强化服务保障意识。各部门准确把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指向,增强服务保障意识,主动服务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针对作风薄弱环节,主动查找问题,认真对标对表,深刻剖析原因,切实有效解决问题。通过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整改促使政治风清气正,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总结固化行之有效的“树理念转作风”的经验做法,突出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检察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3.开通纪律作风举报电话、设置投诉邮箱及组织召开各阶层开门纳谏情况:我院已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已组织召开座谈会,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梳理,逐项认领,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以更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推进检察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的合作交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改进,促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4.通过学习讨论、走访调研、案例教育等方式开展教育引导情况:专项整治要落实到效果上,要聚焦问题,对照反思。持续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诉源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推进,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降低案件占比,严格规范补充侦查,与侦查机关建立多种沟通协作机制,增进合力,提高案件补充侦查质效。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有效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量,严把抗诉案件质量关,提高抗诉案件改判率。严把法律文书审查关,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要特别重视案件质量,通过与纪委监委协同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明确责任,强化担当,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办案成效是检验专项整治效果最重要的指标。各部门细化责任分工,勇于担当履职,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活动效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要强化责任落实,承担活动的主体责任,带头参与学习、带头自查自纠、带头落实整改。通过检查督导,对活动开展不力的部门和参与不积极的个人,追责问责,记录在案,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一个依据。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媒体工具的宣传作用,营造规范司法、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提高民事法律专业素养。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弥补知识弱项,清理经验盲区,提高民事法律专业素养,加深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运用,要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办好金融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使理论与实践形成互动、深化学习效果。《民法典》新增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的侵权行为等方面的规定,为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实体法依据,要用足、用好、用活这些规定,更好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公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四个方面”自查情况

1.思想作风方面。全体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和四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行动上,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2.工作作风方面。活动紧密结合我院实际,聚焦社会反映强烈、制约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树牢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六大理念”、纠正工作作风,着力整治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

3.工作效率方面。各部门要突出组织发动,层层动员,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安排部署。突出问题整改,对查找出的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工作拖沓、梗阻不畅等情况,深刻剖析原因,进行了整改,提高工作效率。突出巩固提升,将专项整治活动中倡导、培育的正确执法司法理念、作风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成为长效常态。

4.纪律作风方面。驻院纪检监察组对上下班纪律开展不定时检查,在春节、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实施节前廉洁过节提示,防止以权谋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院检务督察部门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并在上级院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按时报送“三个规定”情况及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督促干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5

二、活动内容

围绕《市直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列举的“九个方面问题”、“27种现象”(见附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三、活动步骤、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25日-6月10日)。主要任务是学习《市市直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学习材料》,采取集中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在学习过程中,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学习进一步认清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努力方向,为抓好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1、召开机关动员大会。部署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委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5月25日)

2、全体干部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分3次进行(具体学习内容、时间安排见《市发改委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学习教育安排表》)

3、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学习。(6月2日)

4、学习,组织在职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5月27日)

5、开展个人自学。个人通读《市市直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学习材料》,认真思考并做好学习笔记。(6月10日前)

6、开展学习教育督查。领导督查实行分级负责,委主要领导重点督查副处以上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分管领导督查分管科室同志的学习情况。(第一次督查5月27日,第二次督查6月10日前)

7、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心得体会交流活动。个人在学习过程中,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在委局机关“学习园地”上刊登,并组织开展心得体会交流活动。(6月7日)

8、组织编印市发改委《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简报》(每三天出一期)。

9、委党组书记、党组成员集体讲党课。(7月1日前)

(二)查摆问题阶段(6月10日一6月25日)。主要任务是围绕“九个方面问题”、“27种现象”逐条对照,结合本单位和个人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如果哪个人哪一方面没有问题,必须作出具体说明。要做到问题查得准、原因分析透、整改方向明。

1、印发《市发改委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查摆问题情况表》,重点是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6月10日前)

2、在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6月20日前)

3、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6月20日前)

4、班子成员之间集中开展谈心交心活动。(6月25日前)

5、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6月日前)

6、委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各科室负责人撰写个人分析材料。(6月25日前)

7、委领导班子听取科室负责人作风分析材料汇报。(6月20日前)

8、撰写委领导班子作风分析材料,并征求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6月25日前)

(三)制定整改方案阶段(6月25日一7月10日)。主要任务是针对前期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目标要求,每一个问题都要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委机关整改方案。在制定整改方案的过程,要发动本单位的党员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努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1、召开整改专题会议,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6月30日前)

2、制定单位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整改方案。(7月2日前)

3、向机关干部公布整改落实方案。(7月5日前)

4、整改方案经市委联系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7月10日前)

5、委主要负责人撰写个人整改报告并上报。(7月10日前)

(四)整改落实阶段(7月10日以后)。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好职责,明确整改的目标和时限要求,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通过整改以后,还发现类似问题的;不认真、走过场的;有问题未查找出来,而在以后工作中发现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对整改方案落实措施进行细化分解,具体到各科室,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7月15日前)

2、各责任领导要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落实情况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监督。

3、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6月30日前)

4、每月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四、几点要求

开展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是当前市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科室要摆上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委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完成。

(一)强化组织保障。委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在委党组的领导下推进。成立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委党组书记任组长,为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由汪卫东同志任主任,谢一刚同志任副主任,朱秋芳、毕跃进、吴国富为成员。机关活动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6

(一)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

为确保顺利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我县联社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联社×××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部,负责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信用社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工作内容。

我县联社案件专项治理以“两个提高”、“两个加强”、“两个下降”、“两个加大”“两个建立”和“五严格”、“五加强”为指导,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分五个阶段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拟定各阶段工作内容,并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信用社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对未按上级要求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或者组织开展工作不力导致进度缓慢的信用社,其年度考核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政纪或党纪等处分,定期召开案件形势分析会,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确保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努力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的阶段性目标。

(三)制定督导计划,开展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案件专项治理指示精神,加强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督导工作计划》,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信用社扎实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效果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在XX年度对各信用社案件治理督导检查14次。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一)清理规章制度,开展内控评价。

为加强对信贷、会计、出纳、储蓄等岗位的内控管理,了解和评价我县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我县农村信用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开展内控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新农信联发〔XX〕141号),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探讨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根据评价和检查情况,新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项8项,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6项,明确有关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责任追究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挂两级,问责到位”为原则,对所有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全面问责,不留空档,逐步使所有员工在工作和履行职责过程中时刻绷紧依法合规这根弦,要对自己的行为充分负责,时刻意识到因自己行为对上下级、对员工、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使员工对违法违规事件的由“不敢为”向“不想为”转变。

(二)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情况。

加强对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XX年以来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银监会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案件责任制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门召开“存在问题整改研讨会”,由存在问题整改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对存在问题采取销账方式进行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和制度执行到位(XX年发现问题28个,已全部整改)。

(三)对易发案件薄弱环节、要害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隐患排查情况。

1、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指示精神,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检查(自查)方案》,重点检查授权卡(柜员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安全保卫,以及录像检查、枪技弹药管理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根据检查方案,将有关项目内容制定检查工作表,布置各信用社按工作表内容开展自查,抽调联社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操作风险检查,并在六月份根据省联社布置,对照省联社检查方案,对上次未检查的项目制定补充检查(自查)方案,重新组织开展检查(自查),本年度共检查出内控风险问题28个(存在问题大部分现场已整改),并设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落实相关整改负责人和责任人,进一步挖掘我县农信社潜在的内部经营风险,防范案件发生。

2、实行强制休假,开展排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强制休假制度,强加对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内部经营风险,在9月份对全县信用社各岗位人员分两批(次)实行强制休假,结合强制休假工作开展,对各信用社主管会计和信贷会计岗位开展审计工作,制定《***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实施方案》(*农信联发〔XX〕151号),及时发现违规操作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消除风险隐患,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达到会计管理监督工作标准化的目的。同时开展了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家访活动,联社领导对分管理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家访,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家访,信用社主任对本社员工进行家访。通过层层家访,进一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情况。同时,对三年以上在同一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轮换,本年度对信用社副主任轮换3人、信贷岗位人员轮换18 人、网点负责人轮换4人、会计和出纳人员轮换25人。 共2页,当前第1页1

(三)今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思路

今后,我县联社将继续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信用社金融风险。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7

为确保顺利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我县联社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联社*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部,负责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信用社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工作内容。

我县联社案件专项治理以“两个提高”、“两个加强”、“两个下降”、“两个加大”“两个建立”和“五严格”、“五加强”为指导,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分五个阶段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拟定各阶段工作内容,并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信用社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对未按上级要求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或者组织开展工作不力导致进度缓慢的信用社,其年度考核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政纪或党纪等处分,定期召开案件形势分析会,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确保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努力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的阶段性目标。

(三)制定督导计划,开展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案件专项治理指示精神,加强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督导工作计划》,对各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信用社扎实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效果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在20*年度对各信用社案件治理督导检查14次。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一)清理规章制度,开展内控评价。

为加强对信贷、会计、出纳、储蓄等岗位的内控管理,了解和评价我县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我县农村信用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开展内控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新农信联发〔20*〕141号),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探讨现有规章制度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根据评价和检查情况,新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项8项,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6项,明确有关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责任追究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挂两级,问责到位”为原则,对所有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全面问责,不留空档,逐步使所有员工在工作和履行职责过程中时刻绷紧依法合规这根弦,要对自己的行为充分负责,时刻意识到因自己行为对上下级、对员工、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使员工对违法违规事件的由“不敢为”向“不想为”转变。

(二)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情况。

加强对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20*年以来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银监会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案件责任制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门召开“存在问题整改研讨会”,由存在问题整改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对存在问题采取销账方式进行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和制度执行到位(20*年发现问题28个,已全部整改)。

(三)对易发案件薄弱环节、要害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隐患排查情况。

1、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指示精神,我县联社制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检查(自查)方案》,重点检查授权卡(柜员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安全保卫,以及录像检查、枪技弹药管理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根据检查方案,将有关项目内容制定检查工作表,布置各信用社按工作表内容开展自查,抽调联社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操作风险检查,并在六月份根据省联社布置,对照省联社检查方案,对上次未检查的项目制定补充检查(自查)方案,重新组织开展检查(自查),本年度共检查出内控风险问题28个(存在问题大部分现场已整改),并设立存在问题整改台账,落实相关整改负责人和责任人,进一步挖掘我县农信社潜在的内部经营风险,防范案件发生。

2、实行强制休假,开展排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强制休假制度,强加对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内部经营风险,在9月份对全县信用社各岗位人员分两批(次)实行强制休假,结合强制休假工作开展,对各信用社主管会计和信贷会计岗位开展审计工作,制定《*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审计实施方案》(*农信联发〔20*〕151号),及时发现违规操作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消除风险隐患,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达到会计管理监督工作标准化的目的。同时开展了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家访活动,联社领导对分管理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家访,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家访,信用社主任对本社员工进行家访。通过层层家访,进一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情况。同时,对三年以上在同一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轮换,本年度对信用社副主任轮换3人、信贷岗位人员轮换18

人、网点负责人轮换4人、会计和出纳人员轮换25人。

(三)今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思路

今后,我县联社将继续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信用社金融风险。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8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号)和省市县有关领导关于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安排,坚持重点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按照“稳步推进、全面排查、分类化解、妥善处置”的原则,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化解,潜在风险苗头能够早发现、早处置;重点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宣传、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明显减少,公众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集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发案率切实降低,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稳步推进。以风险防控为主,依法打击为辅。通过加强日常监管、防范预警、警示教育、期限清理、整顿规范等方式,大力化解存量风险,严控新增风险,稳妥处置已暴露的案件;注意风险隔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坚持疏堵结合。依法打击与合法保护相结合,对合法投融资和正规创新活动等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同时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拓展民间投融资渠道,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积极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与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广告管理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四、整治重点、范围

(一)重点排查群体:在我县登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的“三外”公司(即外地企业、外地老板、外地项目)、曾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的人员。

(二)重点整治行业领域: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财富资产管理、保险、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股权投资、产权经纪、电子商务、典当、租赁、房地产、高科技开发、交易场所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社、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组织;本地经营异常的高风险实体企业或经营主体;外地人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及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本地所设的分支机构。

(三)重点行为: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或使用账外账户;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在网上、网下涉嫌宣传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尤其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报刊杂志、传单;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五、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清理整治工作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为: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分配、调度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主(监)管部门、单位开展全县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汇总、宣传报导、舆论引导;组织对重大案件办理的指导、协调和集体会商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起草印发有关文件和督查通报,并向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小组报告。

(二)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对本辖区内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进行地毯式、全方位的集中排查和清理整治,对涉嫌犯罪的有关信息或苗头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县金融办:负责对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合作社及证券经营机构的风险排查、监测监管及整改落实工作。

(四)县农业局、畜牧中心、县社:负责对全县以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产品交易平台等以“三农”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整治。(县农业局牵头,畜牧中心、县社配合)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全县非融资担保、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的专项治理,对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清理和整治。

(六)县经信局、民营办、商务局:负责对全县实体企业、典当、商品现贷交易场所等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清理整治。(经信局牵头,民营办、商务局配合)

(七)住建局、房管局、建工局: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清理整治。(县住建局牵头,房管局、建工局配合)

(八)县公安局:负责对排查出的或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和核查,对核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依法进行打击,并做好案件的侦办和涉嫌资金追缴工作。

(九)县人民银行:负责做好金融稳定协调和金融信息沟通共享工作;做好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险排查、防控和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县内金融机构配合协查涉嫌非法集资账户信息等工作。

(十)其他相关单位:县委宣传部要指导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县维稳办、县信访局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做好对全县涉及非法集资信访、维稳问题的指导协调工作;县法院要对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协调好重点案件的审理、判决、资产处置等工作;县检察院做好重点案件的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及社会组织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民办院校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对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及网络是否存在传播非法集资广告进行风险排查和整治;县林业局负责对全县以林业有关项目及以林业开发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整治;县开发区负责对园区企业进行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

六、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此项工作于X年X月X日前完成,同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成立领导机构文件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名单。

(二)摸底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分类处置。此项工作于X年X月X日前完成。

(三)清理整顿。根据摸排结果进行汇总分类。初步分为:“暂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需要整顿”以及“涉嫌组织或参与违法违规民间金融活动”三类。对属于“需要整顿”类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列明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根据情节轻重确定是否需要停业整顿;整改期间,要予以关注;整改期到,要及时验收。对拒绝整改的,要强制关停或取缔。对属于“涉嫌组织或参与违法违规民间金融活动”类的,根据实际情况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向公安部门移交。重大案件、重大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必要时应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处非办报告。情节简单、事实清楚的由主管部门直接处理。此项工作与摸底排查阶段可同时进行,边排查边整顿,于X年X月X日完成。

(四)督导检查。县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此项工作贯穿于摸底排查和清理整顿全过程。

(五)评估总结。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风险排查和整治、打击犯罪、宣传教育、广告清理、建章立制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量化统计,留有工作迹象(照片、图片、宣传资料等),形成综合报告,并于X年X月X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X年X月X日前汇总全县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市处非办。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每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采取的处置措施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七、工作要求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9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我县通过各类扶贫会议深入传达了中央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要求要立足脱贫工作薄弱环节,加大举措,补促短板,提高工作质量,坚决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役,同时要紧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扬“严”“实”作风,坚决杜绝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深入开展督查暗访活动。县扶贫开发领导牵头组织脱贫攻坚工作乡镇互查及暗访活动,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作为督查重点,进一步排查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识别、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报,督促乡镇限时整改到位。目前我县通过自查自纠及督查发现的xx条作风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三)强化工作机制建立。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xx县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针对工作薄弱环节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旅委、县扶贫办分别制定了《xx县脱贫攻坚“一十百千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精细化管理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工作实施方案》《xx县乡村旅游扶贫“xxxx”工程实施方案》《xx县脱贫攻坚精准识别“三不”工作实施方案》《xx县脱贫攻坚“四心”帮扶工作实施方案》《xx县脱贫攻坚档案管理“统分法”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扶贫宣传、项目资金管理、旅游扶贫、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为下步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

(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评选评优活动。为进一步激发扶贫干部工作热情,鼓舞士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联合开展了优秀帮扶单位、优秀帮扶干部及优秀驻村工作队员评选活动,目前各单位推荐工作已结束,县扶贫领导小组正在进行审核评选,将于xx.xx日扶贫日活动期间进行表彰。

(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今年来对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xx个乡镇xx名直接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20xx年县扶贫工作考核较差的xx家单位进行了约谈。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作风整治活动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县扶贫工作还存在宣传不到位、报账进度较慢、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将加大举措,强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一)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秋季攻势暨“百日会战”行动。将“百日会战”行动同五级书记遍访活动及“七个不落、一个不少”大排查活动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凝聚部门合力,压实工作作风,着重抓好抓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数据质量、资金项目管理、旅游扶贫等各项工作,全力补足短板,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为接下来的评估考核做好充分准备。

(二)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限时完成整改。督促乡镇全面排查,逐一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通过整改活动进一步夯实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10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二)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四、具体实施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改、县区安监局检查验收、市安监局抽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1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区范围内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作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组织非煤矿山负责人学习掌握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一科。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7月底前结束。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矿山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结束,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区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抓紧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7月底前结束,并写出报告,报县区安监局验收。

第三阶段:县区安监局指导、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对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指导和帮助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随时跟踪和掌握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在9月底前组织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验收结束后,写出专题验收报告,报市安监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四阶段:市安监局督查、抽查、验收阶段,10月底前结束。市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玉明,副组长师尚佳,成员李东洋、杨立志、罗本刚,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监管一科,由杨立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期间,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在11月份组织对各县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写出验收报告,报省安监局,同时做好省局对我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安监局和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国家安监总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区安监局要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各县区安监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目标分解到非煤矿山企业;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的整改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区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整改指令应于6月底前下达完毕,提请政府关闭的企业名单应于8月底前上报完毕。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11

二、治理“热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公安工作线长、面广,与百姓接触最为密切,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关心的“热点”。一年来,全局上下,从领导到民警,尤其是与群众接触比较频繁的办案单位更是立足本职,从工作实际出发,及时了解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公安机关“热点”问题,结合实际,对症下药,每年都有新重点,每年都有新举措,扎实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认真治理执法办案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分局结合不同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办理治安案件久拖不决、执法不公和群众告状难、报案难等热点行风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转变警风、强化服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反特权思想教育和创建“无违纪所队”活动”、“对执法活动开展监察活动”等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和严肃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分局相继制定实行了《沈阳市公安局新城子分局案件责任倒查工作制度》、《沈阳市公安局xx新区分局落实百项承诺明察暗访制度》、《领导班子谈心制度》、《重点民警帮教制度》、《民警个人事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全局案件办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认真治理“三乱”、‘四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公安基层窗口单位的“三乱”、‘四难’问题始终是公安机关的顽症痼疾。一年来,分局不间断的组织开展对全局基层窗口单位的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使窗口单位“三乱”、‘四难’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基层民警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分局还组织有关部门对“三黑”场所、黄、赌、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贯彻《百项承诺》活动和“迎接奥林匹克运动会盛会、整肃警容风纪、规范执法服务”专项督察活动,受到了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三是认真研判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局通过群众来信、来电、网上等途径,受理督办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针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实行了警风建设分析制度,为领导决策和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供了参考依据。分局还通过今年新开通的“沈阳市公安局警风热线”,积极办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办结率100%。

三、突出重点,努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12

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巩固和引深“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

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结合,与推进“项目落地年”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构建惩防体系、防范廉政风险相结合,深化思想教育,加强自查自纠,严肃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问题,为贯彻“两个坚定不移”、打好“项目落地年”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服务单位、基层执法单位、办事窗口单位和项目落地涉及单位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二)专项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六种行为

重点整治各级决策、审批、执法单位在服务市场主体中的“卡、拖、要、乱”行为,特别是该批的不批、该早批的不早批、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发展环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六种行为:

1、不按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的行为;

2、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或暗示、授意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

3、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理的事项,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

4、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以及活动安排,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的行为;

5、强迫管理服务对象做广告、订报刊,

参加各类社团,参加国家无明确规定的学习班、培训班以及各种考核、升级、达标、评优等活动的行为;

6、其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时间:从5月份开始,8月底结束。

(二)重点抓好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长效机制建设三个环节。

1.认真自查自纠,开展好五个活动

(1)干部思想大教育认真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2)社会民意大调研要在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上开展一次“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社会问卷调查,重点就政策法制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配套服务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吃拿卡要”问题进行调研,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通过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公告、公开举报电话和网上投诉邮箱,在市直各部门和窗口单位悬挂“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投诉箱;要把内部自查与开门纳谏相结合,通过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调查研究、问需问计,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统一梳理分析,形成自查报告。要把民意调研与用权风险排查相结合,对照惩防体系建设要求,围绕本单位各项权力内容,特别是涉及到人、财、物以及审批权、执法权、处罚权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进行排查,规范权力流程,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做到预警防范在先、监督制约跟进、风险处置及时,努力把用权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3)项目落地大排查要加强对省市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民生实事工程的监督检查。围绕审批的前置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期限等环节,排查是否存在应办不办、拖着不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变相刁难、吃拿卡要的行为;紧紧抓住工程立项、规划设计、环评、用地、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排查项目建设情况中存在的问题,促使签约项目早落地、奠基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达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为制度创新提供依据。

(4)政风行风大评议要充分利用“行风大家谈”、“百姓热线•纠风台”等载体平台,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专题评议和“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政风行风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结合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向社会做出“创优发展环境、抵制吃拿卡要”公开承诺。公开承诺要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承诺内容和投诉电话要在办公场所、政务大厅、办事大厅醒目位置固定公示,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

(5)行政效能大提速要对本部门本单位保留的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盘点,只要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坚决撤销,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努力实现审批效能的大提速。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对照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要继续深化“五治五督”活动,治学督能、治浮督责、治懒督勤、治庸督绩、治奢督廉,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切实把精力用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上来,实现工作效能的大提速。

2.严肃查办案件,做到“四个一批”

(1)收集一批线索。通过信访举报、明查暗访、个别走访、专项督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收集重点项目落地、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管理服务等领域吃拿卡要的案件线索。要全面梳理2011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对涉及“吃拿卡要”问题的信访件要移送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统一安排调查处理。

(2)排查一批问题。各级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要对收集的案件线索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筛选,报经专项整治领导组同意后,按照直查、转办、督办进行分类归口。特别是对实名举报、问题具体的事项,要列为重点线索,重点办理。要实行台帐式管理,对所有举报线索、投诉问题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确保严格保密、管理安全。

(3)查办一批案件。要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对直查案件实行组长终身负责制,对转办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对挂牌案件实行领导领办制。要对“吃拿卡要”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实行“零容忍”。特别是要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行为;严肃查办一批利用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公共服务的便利,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件;坚决查办影响项目落地的腐败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

(4)追究一批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等各项规定,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监管职责,对查处的“吃拿卡要”问题,既要追究行为当事人,也要问责相关领导者;对整治“吃拿卡要”问题监管不力、工作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坚决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对查处的“吃拿卡要”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前要与市纪委进行沟通,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3.建立长效机制

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制的原则,以分责、知责、履责、负责为核心,以“数量最少、环节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为目标,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的时限、程序、标准、依据等内容进行再造、优化和固化,建立预防“吃拿卡要”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

(1)规范行政审批。一是要突出清理重点。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重点清理,取消一批、下放一批,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抓好流程再造。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减少前置条件,缩短审批时限,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建立部门并联审批、联合会审机制,做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站服务、限时办结”。三是要完善“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要特事特办、领办帮办、跟踪服务、持续推进,探索实行项目审批制,确保项目早落地、快落地、见实效。

(2)推进阳光政务。要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面向社会公布所有行政审批流程和具体办事程序,实现“阳光示权”。要加快惩防体系示范网建设,实现权力在网上运行、审批在网上实施、监督在网上开展、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的“全程控权”。要健全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离岗告示以及过错道歉、效能约谈、效能告诫、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问责督权”。

(3)强化日常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案件查处新闻平台、政风行风评议平台、行政效能投诉举报平台和审批提速监督平台,认真受理和核实群众关于发展环境和政务服务的投诉,进一步提升各个平台的运行效率,建立行政效能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防止“吃拿卡要”的规章制度,开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暗访,特别是要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领导机制。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市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工作领导组”(简称市整治领导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成立专项整治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工作机构设立情况,要在5月15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篇13

二、实施范围

市农业开发办全体干职工。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从2012年1月4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本次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2月29日)

1、动员部署。召开“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由办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积极引导全体干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

2、制定方案。结合农业开发工作实际,制定市农业开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3、加强领导。成立市农业开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责任分工。

4、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省委副书记、省长鹿心社在全省发展提升年活动总结暨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开展“六大专项行动”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效能作风整治”等六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作风整治有关文件,撰写学习心得。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使全体干职工积极投身到“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活动中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基层群众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

2、进行整改。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通过单位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位干职工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位干职工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办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机关干职工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迎接市整治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工作。

2、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对本单位“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市整治办。

2、完善提高。将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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