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申请实用13篇

骨干教师申请
骨干教师申请篇1

很高兴有这次评选县级骨干教师的大好机会,这是一次提升自己教育教学理念,丰富自己教学经验的好时机。因此,我诚恳的申请加入区级骨干教师的光荣行列。

教育,我的理想,我的梦。我始终坚持读书学习,善于思考,勤于研究,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学习者、研究者、反思者、创造者,成为具有教育智慧的教师是我永远的追求。从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奉献于教育事业。2008年3月为广元市青川县马公学校募集50万元重建资金 .2008年9月被青川县教育局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2009年1月为广元市青川县骑马学校初中一年级全体学生募集到过冬衣物。2009年5月被青川县教育局评为《优秀青年》。2010年3月加入岳池县义工联合会多次走访贫困学生,敬老院等 .从2007年8月参加工作至今,我已在教书育人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整整6年了。6年来,我尽力以“高标准、严要求”对照自己、要求自己。在教育工作中,我用“以人为本,用心热爱”作为工作理念,尽力做到“尊重学生__树立平等意识;帮助学生__树立服务意识;影响学生__树立师表意识;相信学生__树立民主意识”。班主任工作始终坚持“关心、爱护”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体制,着眼集体,针对个性,循循善诱,对“症”下药,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纠正恶习,既当良师,又作益友,逐步建立了民主、和谐、新型的师生关系。

在教研工作中,我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主动听课、评课,虚心求教,学习教育理论,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丰富了教育教学的方式方法,达到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2009年5月撰写的论文《浅探高年级师生互动》经评议,编入大型综合性教育文献《中国当代教育科研与实践》,此文献由国务院研究室主管主办的国家出版社__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发行。并荣获“一等奖”。2012年3月论文《数形结合在求最值中的应用》刊登在《数学周报》教研版第38期(总第402期)第6版。2012年4月我在岳池县中学数学青年教师说课选拔赛中荣获“叁等奖”。2012年4月我撰写的论文《逆向思维在解题中的应用》在2012年广安市高中数学学科教学研讨会上交流评选中荣获“一等奖”。

骨干教师申请篇2

1、该同志自工作以来,热爱教育事业,业爱,关心热爱学生,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用“身正人之范,学高人之师”作为工作理念,从未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其负责的班级在学校每周(卫生、纪律、学风等)综合评比中,多次取流动红旗,在乡镇考试中成绩优异,连续几年获“优秀班级”的称号及奖励。

2、该同志格以《教师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积极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处处以先进的思想为指导,提高思想觉悟。在工作中全面贯初教育方针,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为根本出发点。

3、该同志能够积极参加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武活动、评优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系列活动,促使自己的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

, 二、潜心施教、刻苦研,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该同志紧抓课堂教学环节;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为了上好每一节课,高效利用课40分,课前认备课,认直领新课标的要求,在备课过程中精心设计教学活动,选择灵活多样而有效的方法力求的明确,重难点突出,相导学生具体又有针对性,教中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案和教学方法,充分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和培养学生的兴趣。

三、加大管理,强化班风建设

多年来,该同志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针对级各种具体情况,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管理度,加强班务建设,开展多彩的班务活动,使学生在班务活动中受集体的温,充分发自己的特长展示自己的才能,使学生在这个大家庭中,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展示自己的才能,使学生在这个大家庭中,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形成了团结向上的班风,积极进取的学风,为学校全面工作的开展注入了活力。

四、工作业绩

该同志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执着的追求,加上求真务实和充满激情的工作热情,因此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教育教学的成绩稳步提高,所任班级的数学课成绩居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并且在历年我乡统考中名列前茅,多次受到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该同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不论在教育教学工作还是教研活动工作中,都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该同志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培训。近年来曾参加了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中国教师络研修以及沈丘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

由于该同志踏踏实实的工作,勤勤恳恳的努力,经年来,在教育教学方面和学校管理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现担任钟寨小学数学组教研组长及钟寨小学安全副校长。

骨干教师申请篇3

在本次述职会举行之前,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材料审核小组,他们已经对我们提交的申报材料做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感谢他们的辛勤劳动。对照申报条件,我的从教经历、业务能力、教研成果、所获荣誉均符合要求,这里我就不再重复。

关于骨干教师的申报,我个人觉得,游戏规则本身存在不合理、不公正、不专业之处。例如,必须获得市级或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这个东西是体制给予的,与专业素养、专业发展的关系不大。一个并非开放、自由、公正的荣誉称号横在这里,打击了很多上进的心,也误导了专业领域的专业发展,行政化在学术探讨的路径上再一次充当了尴尬的角色。

随着教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发现,如果我们始终跟着一根指挥棒走,那么必将迷失方向。做为成年人,我可以有自己的价值追寻。教师这个职业据说是人类发展史上少数几个具有永恒价值的职业之一,为此,我觉得能拥有“老师”这个称号,已经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幸运。

今天的述职,我理解为借这个机会梳理自己的职业成长路径。

XX年XX月,我来到了附中。在这之前,我在佛山的一所学校工作,那里的同事亲如兄弟姐妹,让人迷恋。我勤奋工作,被评为XX市优秀班主任。但是在XX年三年任教高三过程中,我听到了和看到了这样的事实:为了追求班级的升学率,有的班主任协同校领导一起,想方设法赶走成绩差的学生。我想,如果我也要去担任这样的班主任,那将是犯罪啊!为了高考而教,固然有意义;只为高考而教,则沦为拙劣的技匠,更甚之,我将沦为人类文明传播中的罪人。于是,我选择换一个环境。

非常幸运地,我被XX校长所领导的附中接纳了。

附中,很好!真的。这里的生源更加多元化,特区家庭的孩子未来的路也多元化。多元化的时代特征促使我转型,促使我去思考和实践。从班主任到级长,再到学生处主任,再到专任教师,这些经历的转变,给了我思考的机会和更多的空间。

我慢慢地发现,你着急的事情孩子们根本不着急;你觉得他们应该懂得责任与尊重,他们却更在乎当下的情感与快乐。硬碰硬根本不可能,惩罚只会导致更多有声和无言的反抗。你必须让自己的心柔软下来,以最大的善意和爱意去发现他们、陪伴他们;以最大的智慧去引导他们读书写字,在接受无数书中先知的过程中塑造一个更好的自己;以最温柔敦厚而又浩然正气的人格力量去引领他们,辨别善恶,建设自己的精神家园。

教化若水啊!XX校长谆谆告诫我们,让每一个孩子坐下来和你说话,因为他们与我们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我必须读更多的书,在人类文明与学生之间做一个摆渡者。我们必须思考:我们传授给学生的所谓的知识,与书中那些伟大灵魂的思考,到底哪一样,更能照亮学生的人生?恳请在座的每一位,支持和鼓励我们学生多读一些好书。

骨干教师申请篇4

全省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部级、省级骨干教师、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20*年度全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200名。各高校实行限额申报。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

1、*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5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一式5份(原件须审验,审后退回)。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5份。

4、20*年度*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1份。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分装,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骨干教师申请篇5

(一)师资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坚持按需派遣、学用一致的原则,培训人员参加的培训活动应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直接的联系。

(二)坚持在职、业余、就近培训为主,脱产、外出培训为辅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教师培训。

(三)坚持自培与他培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优质师资队伍,积极实施“校本培训”,并做好市、区、校三级培训的协调工作。

(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使解决问题的方法既有理论支撑,又能有效解决问题,可操作性强。

(五)培训学习必须经学校批准。凡未经学校批准者,学校不批公假,不承担培训费用。

二、工作职责

由科研室负责全校师资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师资队伍的状况,制定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二)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教师接受培训的积极性;

(三)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计划,掌握好培训经费的使用;

(四)关心外出培训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培训单位做好管理和其它工作。

三、培训形式

主要有:职务培训,校本培训,见习期教师培训,校级骨干教师培训,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全国或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各类短期培训班、研讨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出国进修等。

四、培训条件与申请培训程序

(一)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安心本职工作,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的人员。

(二)在职教师必须参加职务培训。可根据上海市和奉贤区师干训计划,选择参加培训的时间,报科研室备案。教师应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参加校本必修课程培训,并积极报名参加校本选修课程培训。

(三)见习期教师必须参加学校和区进修学院举办的见习期教师培训班学习。

(四)校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训详见《奉贤中学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暂行办法》;区级骨干教师的推荐原则上必须是校级骨干教师,全国或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由学校择优推荐。

(五)已经被确定为区、校两级骨干教师,可申请进行导师带教。经双向选择,学校审批,按《奉贤中学导师制试行办法》有关条例执行。导师可在校专业发展委员会中选择。

(六)名师梯队建设:学校每两年在区、校两级骨干教师中选拔一批优秀骨干教师,聘请校上海市知名专家带教。

(七)凡符合相关条件,教师可申请参加各类短期培训班、研讨会。由本人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学校批准。

与会者返校后,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会议,在一定范围内传达学习,努力使更多的人了解会议精神和最新信息。

(八)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申请参加与教师教育工作对口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班进修,学校择优推荐。(1)年满35周岁;(2)在奉贤中学工作满2年;(3)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4)教育教学工作认真有成效。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申请参加与教师教育工作对口的在职硕士学位学习,学校择优推荐。(1)年满25周岁;(2)在奉贤中学工作满3年;(3)教育教学工作认真有成效。

(十)由上级部门组织的出国进修,根据相关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

(十一)全国或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硕士研究生课程班进修、在职研究生学习、出国进修等在参加培训前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

五、培训保障

(一)学校设立专项师资培训经费,根据每年的培训工作计划,确保师资培训的需要。

骨干教师申请篇6

二、请协助做好有关宣传和推荐工作,争取有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出国学习深造,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资助出国留学采用网上报名系统受理申请,请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有关事项并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请于*年3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5份报送我厅教师培训中心(外语培训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具体项目情况请在网上查阅《*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查询网站:进入《欢迎申报*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四、项目选拔内容:拟录取10名创新访问学者和20名英语骨干教师。10名创新访问学者的录取留学年限为6—12年;20名英语骨干教师留学年限为6个月,留学地点为:加拿大北阿尔伯塔理工学院,学习内容为TESL英语作为第二外语教学课程。

五、录取原则:根据选派人数的比例要求,拟按150%的人数确定备选人。曾在全区高校英语骨干教师*—2011年出国进修需求统计中报名的院校需通知*—2011年进修出国人员及时网上报名,以便我厅在录取时进行调控和安排

六、资助内容

(一)创新访问学者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国内交通费及国内短期培训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英语骨干教师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费。(国内交通费及国内短期培训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三)资助标准: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生活费资助标准。

七、申请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申请人应是我区学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机关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含西部项目)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此项目;曾享受广西财政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3年方可再次申请此项目。

(三)身心健康、德才兼备,具有学成回国为西部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

(五)申请人留学专业应为我区发展急需专业,能为推动当地经济、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六)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应能为确保其学成回国后切实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七)中学骨干英语教师须是学校在职的骨干英语教师,英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英语听说写能力强,年龄:30—45岁。

(八)创新访问学者申请人应为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确有必要出国留学的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年龄:55岁以下(195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毕业人员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具有硕士学位人员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05年7月31日以前毕业)。

部分从事非通用外语语言学习、地区问题研究或某些特定专业研究的人员,至少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历。

八、评审和录取

(一)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

1.备选者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

2.备选者的学术水平和能力;

3.备选者的工作成绩;

4.备选者出国进修、研究目标和计划是否明确;

5.备选者对回国后开展工作的计划和设想。

(二)根据“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我厅综合专家初审意见后,将确定外语面试人员名单及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专家联合评审。面试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评审材料结果最终确定拟录取人员,并考察拟录人员的外语水平,确定被录取人员是否直接派出还是培训后派出。对于业务较好但外语培训后也无法达到出国留学外语标准的人员原则上均不予录取。

九、签约派出

获得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录取派出的出国留学人员,根据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的有关管理规定,需签约派出(待录取时再发通知详细说明)。其在培训和国外留学期间,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不变。

骨干教师申请篇7
骨干教师申请篇8

二、工作目标:

1、强化科研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精良的教育工作队伍。

今年县规划办将对科研骨干教师进行后续培训;对广大教师进行通识性科研培训。我们会以此为契机,始努力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同时,也要做好校级的校本培训,力争使教师人人懂科研,人人能科研,科研有课题,科研见成效。

2、优化科研管理,促进科研工作的常规划、科学化、规范化。

以教研组为单位,认真进行课题研究指导工作,促进各教研组工作日常化、工作程序规范化、研究方法科学化。做好科研档案的管理,做到有记录,有记实,有过程性材料。

3、深化科研工作与教育教学实践的结合,加强课题实验课及教育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

对已经结题的研究成果和教师的个人经验,进行交流推广应用,以学校工作博客和校本研修论坛为载体,拓宽交流渠道,提升推广层次,加大应用力度。

三、工作措施

1、教师业务学习每双周一次,具体时间、内容根据工作情况安排。

2、做好“十一五”第三期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培训推荐工作,做好到期科研骨干教师继任的组织协调工作。

3、积极准备,迎接规划办领导深入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的教育科研通识性培训,做好时间,场地等具体安排工作。

4、积极组织教师研讨论证,争取立项一项市规划课题。

5、推广科研实验课交流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每个教研组选派出一名教师做课题实验课公开课。并在其中产生去县赛课选手,认真做好选课,备课,导课,上课的指导工作。

6、征集所有参加课题研究人员的教育科研实验反思。

7、加强国家、省、市、县科研成果的征集工作,并择优在学校校本研修论坛上发表。

8、组建新一轮课题申请立项领导工作组,选拨新一轮课题组成员。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三月份:

1、参加规划办工作例会

2、制定工作计划

3、配合规划办对“十一五”科研骨干的考核、认定

4、组织科研实验课初选,选定选手,准备实验课

四月份:

1、校内实验课赛课初选

2、征集中国教育学会论文

五月份:

1、参加全县实验课大赛

2、论文征集

3、“十一五”第三期科研骨干教师培训及继任科研骨干培训筹备工作

4、成立新一轮课题申请立项领导工作小组,选拔新一轮课题组成员

六月份:

1、第三期科研骨干教师培训及继任科研骨干教师培训

2、课题申请立项

七月份:

总结工作

九月份:

1、参加规划办工作例会

2、配合规划办做好第三期科研骨干教师考核认定,继任科研骨干教师认定

3、征集各级各类成果

4、征集教育科研反思

十月份:

1、准备参加科研经验及成果交流会

2、制订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准备课题开题报告

十一月份:

骨干教师申请篇9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名师”评选的通知》精神,本人符合申报第二层级学科带头人的基本条件,现申请参加2021年第二层级夷陵名师评选,请予批准!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全部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资料,本人愿三年内停止申报资格,并接受处理。

此致

骨干教师申请篇10

二、实施原则

1.学校主体原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主要由高等学校负责。

2.项目引导原则。教育部将通过项目引导各地和高等学校加大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全面提高素质原则。注重对青年骨干教师的业务能力、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进行全面培养。优先遴选、推荐业务突出同时又承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的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4.向中西部高等学校倾斜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各种培养计划项目。鼓励东部发达地区高等学校和重点高等学校为中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培训青年骨干教师。

三、加强政策引导,切实使高等学校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1.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结构状况,引导高等学校将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促进高等学校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列出专项经费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使各校每年参加学习培训的人数不少于本校青年教师总数的10%。

2.将高等学校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成绩和效果作为高等学校水平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促使高等学校进一步重视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和支持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在职学位提升,进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重点科研基地研修学习,及早参与主干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3.追踪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情况,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成绩突出的高等学校进行表彰,并作为今后资助高等学校培养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4.高等学校要采取相应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教师整体学位层次,在招聘新任教师时主要招聘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5.要加大高等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力度,努力扩大高等学校博士后研究人员规模,积极吸引出站人员充实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鼓励并积极安排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承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青年骨干教师的全面锻炼,提高全面素质。

四、采取多种措施,推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1.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在职学位提升项目”。教育部每年从列入国家有关重点建设工程的高等学校中选择若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作为开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工作的培养单位,并根据学校重点建设投入情况和学科优势,提出该校承担培养任务的学科、专业和年度招生计划。5年内为高等学校培养上万名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青年骨干教师,提升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学位水平。

2.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设立“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高等学校不断作出创造性成果。每年支持80名左右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对每个资助项目的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至15万元,资助期为五年,由教育部和高等学校按1:1比例配套支持。具体资助金额按申请项目的性质、申请资助金额预算和专项资金资助能力确定。

3.继续实施“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通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等方式,支持更多的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到高等学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每年资助1000人左右,资助金额平均为4万元/人。资助对象为在国外留学三年以上并在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在外留学一年以上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4.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鼓励并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的强强合作和强项合作,加大力度选派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进修学习。教育部通过“访问学者”、“研究生”、“博士后研究”等项目以及各类国际合作项目,每年资助5000名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访问学者研究、博士后研究或攻读博士学位,追踪学科发展前沿,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其中,1000人由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1000人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学校按1:1配套资助;3000人以国家留学基金的名义派出并提供旅费,学校提供其他费用或争取对方免费。

5.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设立“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金”。在学校申报基础上,遴选国内重点高等学校的重点科研基地、优势学科、专业接收国内其他高等学校的青年骨干教师做访问学者。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教育部宏观调控的方式,每年选拔1000名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重点高等学校参与科研工作,跟踪学术前沿。

6.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以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南、华东、西南各区依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举办“学科前沿和专业知识高级研讨班”。每年培训教师2000人。

以名师巡讲和精品课程推广使用为主,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学会的作用,开展现代教育理论、现代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教师培训(讲习)班;围绕“两课”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展举办“两课”教育教学骨干教师培训班。每年培训2000人。

五、附则

骨干教师申请篇11

学校招收非脱产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其中来自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申请人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提前毕业。

三、春季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研生[2013]17号)规定,2014年接收本校优秀在读的一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硕博连读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接收直博生。直博生需缴纳报名200元报名费;硕博连读生免于缴纳报名费。

四、秋季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招生学院提出的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要求(详见附表1)

3、其他说明

(1)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生。

(3)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3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1月26日下午5: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不退还报名费。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应于2013年11月27日-12月9日按照招生学院在网页上公布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关注报名系统中材料登记审验情况。请随时关注学院公告并及时办理,逾期不补,网上报名失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委培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非应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中的评议书,并在评议书上注明申请人姓名并加盖档案室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体检合格证明。

(五)相关说明

1、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仅指经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这三所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

2、凡符合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3、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申请委托培养的申请人、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人,报名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5、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4年1-3月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进行审查,在2014年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范围内,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其中,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须由受援高校按照我校的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推荐。

2.复核:2014年3-4月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复核阶段的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批:2014年5月。

研究生院通过审核学院公布的相关初选和复核办法、联合学校纪委和研究生教育专家组成巡视组对实际选拔程序进行监督、接受考生质询等程序。在保证选拔过程的合理、合法和透明的基础上审批录取名单,并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五、奖助政策

中国农业大学将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以及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在以下现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执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加大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落实国家奖学金制度,继续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积极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措施。通过推进新的奖助体系建设,使我校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总体上享有更好的待遇水平。新的奖助政策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始实施。

六、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和定向生共三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生,学费及生活费(包括助学金、助研津贴等)将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其中生活费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按学年缴纳学费,共计四年。缴费标准及办法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相关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及时公布。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学费来源将执行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学校向非在职定向生提供助研津贴。

七、监督机制

在2013年实施申请考核制的基础上,将继续对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八、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体检者不予入学注册,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学年。期满经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它

骨干教师申请篇12

一、招生规模

2021年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最高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其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业教师及科研院所专业研究人员提交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一般为基本学制完成后2年内。

博士研究生达到提前毕业要求的,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研究生院批准,可以提前毕业,最多可提前一学年毕业。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

2.符合招生单位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近六年(2014年12月至系统报名关闭)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并且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考试类型

最低成绩

大学英语四级

425分

大学英语六级

425分

TOEFL

72分

雅思A类

5.5分

专业英语四级

60分

专业英语八级

60分

WSK(PETS5)

60+3分

上表所列考试类型以外的成绩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英语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等)仅作为参考材料,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应于2021年2月底前提交盖自治区教育厅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登记表作为进入专家评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凡符合以上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au.edu.cn/),点击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yz.cau.edu.cn/accessSignup.do

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缴纳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申请人应缴纳200元博士报名费。报名前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章程及“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四)申请材料提交

1.博士生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提交电子版材料和修改报名信息。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可将同一项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专家推荐信可以以word或图片格式上传。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可以以图片格式上传,硕士论文可以以PDF等格式上传。各项上传的内容须清晰可见。 

2.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复核时需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学院进行材料初审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核的资审合格名单。进入复核名单的申请人一般在3-4月份参加复核,届时须按学校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提交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系统关闭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所有参加复核的学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专科毕业,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专家推荐信格式模板,由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6.往届硕士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无固定格式)。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补充材料。

(五)初选、复核与录取

1.初选:2021年1-3月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组的意见,形成进入复核的资审合格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单位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复核与录取上报:2021年3-5月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按学科或专业组成进行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笔试与专业综合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届时详见学院主页公告。

l 专业综合笔试(含专业综合、专业英语)

专业综合笔试为闭卷考试,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复核专家组命题、阅卷。笔试时间为1.5-2个小时,满分100分,占复核总成绩的50%。

l 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

复核专家组负责进行专业面试、打分。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占复核总成绩的50%。

面试包括个人自我陈述(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与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抽题答题、面试老师现场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等环节,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英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潜力等。复核秘书以笔录方式记录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情况。每位复核专家应按照打分结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查、独立打分。复核专家组秘书当场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得出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录取结果:2021年6月

研究生院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六)相关说明

1.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生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4.2021年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四、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中的非在职生除外)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五、体检

拟录取的博士生应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二)奖助

我校设置有完备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津贴及国家助学贷款等,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七、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招生单位)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报名、复核、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先与学院联系咨询。

马克思主义学院咨询电话:010-62736733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734286

(二)不提供往年复核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yz.cau.edu.cn

(四)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

 

招生过程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学院将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请申请人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招官方微信(CAUYZB)。

骨干教师申请篇13

目前,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00人左右(具体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此招生规模包含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各培养单位录取的非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几类: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初试选拔、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

(二)“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18年我校在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核物质科学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所有招生专业和中国农村研究院部分导师中继续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在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化学学院、体育学院和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所有招生专业开始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5〕288号)及相关招生单位实施细则。

(三)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我校2018年招收的硕博连读生中含2015年度和2016年度已招收的“华博计划”研究生。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其中报考教育博士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仅限招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2018年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1—2名同行一流专家(原则上应与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第五条所列的导师水平相当)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IK4级)。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4、达到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暂行实施办法》和《关于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报考条件。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所有报考攻读我校2018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

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22日

普通招考:

2018年 1 月 1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

(二)报名网址:

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见附件);

3、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1—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需上网公示,请提供电子扫描版);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需上网公示,请提供关键部分的电子扫描版);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2、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学校将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对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申请---考核”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XXX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二)普通招考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专家推荐书两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3、学位学历/学籍证明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8年2 月28日——2018 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要提前寄出。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报名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18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80元。

(二)缴费方式

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三)缴费时间

1、“申请——审核”制:

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2017年12月29日下午5:00

2、普通招考:

2018年3月2日上午9:00---2018年3月8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第四章 考核或考试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的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一)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博士报名费手续。

(二)具体考核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考生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并事先公布,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三)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应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并对每项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1、专业基础。重点考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及知识运用能力等;

2、科研能力。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重点评估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等。

4、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含四项成绩的计算权重),并提前对外公布。

第九条 普通招考的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只有满足网报信息已提交、报名费用已缴纳、全部材料已寄送、合格照片已上传的考生才能视为本年度报名成功,才能被准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以上四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者,均视为本年度报名不成功,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登陆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博士生报名手续办理的审核进程(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如有疑问,请考生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二)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与推荐人一并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的时间

2018年4月9上午9:00---4月15日上午12:00,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4月15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外国语

4月14日下午2:00---5:00 考试业务课一

4月15日上午8:30---11:30考试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四)复试

复试与初试分开进行。请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关于复试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通过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协议)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博士生,录取时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或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其奖学金的评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 费

第十二条 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元/生、学年

10000

教育博士(学制4年)

元/生、学年

20000

第七章 奖 助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八种奖助渠道。

第十四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华师行字[2015]195号)。

第十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六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5万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70%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1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获得学费资助并且相当于30%的博士生拿到2000—5000元新生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60的%硕士生可完全获得全部学费资助。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设有章开沅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特殊救助基金等,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部分单位将会招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这两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将会在普通招考报名前完成,研究生院网站将于2018年1月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在报名前关注公示信息。

第十九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慎重选择,不要上当受骗。

第二十条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学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后续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gs.ccnu.edu.cn/zsxx/qrzbsz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网址:218.199.196.90/

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doc.doc

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专家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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