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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论文实用13篇

社会建设论文
社会建设论文篇1

社会服务是派的重要社会职能,是派参与社会实践、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民进是由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组成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当前形势下,如何能更好地服务文化建设,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需要我们充分发挥民进的界别特点,发挥文化人才众多、智力密集的优势;需要我们创新服务机制、服务理论和服务手段;需要我们抓住服务的重点,突破服务的难点,合理安排、规划,科学组织实施,使服务工作务实、高效。

一、坚持推进方向、明确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同时,《民进章程》也明确规定:致力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继承发展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吸收人类先进文明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良好思想道德风尚,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发展和繁荣文化出版事业为本会的基本任务之一。

我们所有的文化服务工作都不能偏离这个总的指导方针。

二、健全服务机制、创新理论形式

(一)健全文化服务机制

社会服务是派的重要职能,它的外延很广,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服务的方方面面。随着“文化强国”口号的提出,为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原有的服务机制在现阶段已相对滞后,应做出适当的调整,保障在文化服务方面有所侧重。在人员配备、活动安排、经费补充、理论培训上加大力度和拓宽深度、广度。各地市级党派组织可设立单独的文化服务部门,研究每一年的服务方向、制定服务计划、评估服务效果,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整合会内资源,各基层组织加强横向联系,实现资源集聚,优势互补,联合开展服务;推进载体建设,可成立文化讲师团、文化服务队等服务机构,落实服务活动,建立长效的服务平台;探索加强会内文化建设机制,活跃各项文化活动,创造文化氛围,提高会员文化素质,为文化服务提供有力支撑。诗、书、画、咏、舞等联谊会是个很好的文化建设平台,以铜陵民进为例,自成立诗书画咏联谊会以来,吸收了各项文化艺术专长的会员,制定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在交流中开发了会员的文化热情,在联谊中文化素质得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同时,在活动中也吸引和带动了大部分会员参与其中,增强了会内活力,提升了党派形象。

(二)创新文化服务理论

理论创新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体系,根据民进的党派特点,根据国际、国内文化发展的现状,分析文化发展的走向、趋势,同时针对不同地域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背景,创造出符合实际的文化服务理论,并以此指导文化服务实践。

“与时俱进”、“因地制宜”是理论创新的两个重要原则。目前,世界多极化发展,文化和价值观念多元,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相互碰撞,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相互交融,我们如何能做到去伪存真,取其精华,壮大自己。如何能兼容并蓄,海纳百川,同时又保持民族文化的自信与自觉,都给我们的文化服务理论提出研究的课题。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没有一成不变的理论,我们要做到不断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时代。

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各民族众多,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不平衡,在不同的地区,文化服务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开放程度高,受外来文化影响较大,社会主义的价值观、民族精神的培育应是文化建设和服务的重点;西部内陆地区,经济落后,受教育程度不高,医疗、卫生、科技等各项服务都很重要,文化服务的重点应放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上;一些民族地区,有自己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和信仰,需要我们充分尊重他们的文化习惯,采取审慎的态度,提供文化服务,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求同存异,促进民族团结和文化交融。因此,因地制宜的创新服务理论是实事求是、符合实际的理论,能更好地指导我们的服务实践。

(三)创新文化服务手段

民进会内文化人才众多,专业化程度高,文化服务工作一直以来开展的很好。传统的文化服务形式有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多采用培训、演出、送教、书写春联、捐赠图书等服务形式,这些都可继续保持,并不断深化。在原有基础上,可针对现代社会发展新特点,出现的新兴行业,新的社会人群,创新服务手段。

如农民工这一群体,在文化服务上所受关注就较少。他们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脱离了乡村,进城务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基本没有什么业余文化生活,精神相对贫乏,心理上也没有归属感,很多靠打牌打发无聊时光。针对他们,我们可“文化进工棚”,为他们搭建图书馆、活动室等文化平台,帮助组织农民工乐队、合唱团,培训相关人员等,提升这一群体的文化素质。

再如待业大学生这一群体,经过多年的积压,很多毕业待岗的大学生,除少部分自主创业之外,有很多应聘从事各种临时性的工作,背负沉重的经济和心理压力;还有一些 公司的白领,他们普遍有很深的职业倦怠,工作压力大,同事之间人际关系冷漠。这些都是我们要关注的群体,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提供怎样的服务,是值得研究的。

在新兴行业,如文化策划、创意行业,数字出版,动漫产业等方面也大有文章可做。根据民进的文化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为行业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指导,或是会员本身就可从事这些行业。

创新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动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创新,我们只有不断地把握文化发展的规律,把握问题的本质,建全机制、更新手段、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发挥服务的职能。

三、保持优势项目、突破薄弱环节

民进因其界别特点,在文化建设和服务领域优势明显,各种文化服务工作在人才上、智力上、项目上都可得到保证,但同时也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

与以经济类、企业界为主的党派,如民建相比较,民进会员企业界的人才较少,大都是文化教育出版类事业单位工作或管理人员,缺乏经济实力和产业实力,限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很多会员在各行业内有名气、有水平,但由于没有相关的产业支撑,很难将文化做到产业化、规模化,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需要民进在保持界别性质的基础上,适当吸纳一定数量的企业界人才,特别是文化类非公企业的负责人,如广告、出版、影视、娱乐、印刷等方面,利用会内人才、智力优势,将成果转化,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四、立足现实所需、追求务实高效

文化服务是惠及百姓、服务民生的工程,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是根本宗旨。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 把好事办到百姓心坎上。需要我们立足现实,追求实效,摒弃一切不切实际的面子和做秀行为。

社会建设论文篇2

1.对中国古代和谐思想的分析

1.1中国古代和谐思想

中国人素有追求社会和谐的理想。几千年来,中国人一直在追求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如《左传·襄》写道年之中,九和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中也有‘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对和谐社会理想的向往。陶渊明描述的‘怡然自乐”的《桃花源记》更是千古传颂。特别是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中充满了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并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如《论语》中的‘真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于舞云,咏而归”的社会和谐场景早已成为中国人关于社会理想的经典表述之一。

据史学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持续了两千多年,其中有600年是战乱分裂时期,1400多年是统一、安定时期,统一安定的时间远远多于动乱分裂的时间。我认为这与中国古代传统的社会和谐思想的作用是分不开的。

1.2中国古代传统和谐社会思想中值得我们借鉴的优点

一是重家庭、重情感。以儒家和谐社会理想为代表的中国古代传统和谐思想巧妙地利用天然的血缘关系资源,并强化这种关系,建立起家族内部牢固的感情和伦理秩序,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社会秩序。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证明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维护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手段。

二是追求天人合一。如《论语》中‘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于舞云,咏而归”的描述中,充分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在这里,既有“莫春,、‘析,,水等自然条件,也有‘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大,的人文因素,更有‘‘浴乎.沂,风于舞云,咏而归”的天人和谐的境界。

1.3中国古代传统和谐社会思想中的缺陷

也许是因为儒家和谐思想太有效果、且过于强调和谐了,而扼杀了明朝中晚期资本主义的萌芽,扼杀了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化,而使中国落后于世界发展。中国传统和谐思想也存在一定缺陷。

具体来讲,中国传统和谐思想存在的缺陷主要有:一是形而上学性。在儒家社会和谐思想中片面强调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谐共处的一面,忽略矛盾转化的一面。如在‘执两用中”观点中,一方面‘执两,正确的指出了对立,或纂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两点论、两分法;而另一方面,‘翎中”岁的是“中和”,维护矛盾统一体,片面强调维护矛盾体的统-而否认矛盾的转化,即使有一点‘预益,,也是在维护事物!质的条件下,有所‘损”、‘监”。也就是说孔子主张奴隶制f}亘古不变,反对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转化;由此推理也5对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转化,这个作用就表现为育文提到的明朝中晚期扼杀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召我国社会的封建制度又延续了300多年。辩证法告诉多们,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必然转化,封建制度向资本主夕制度的转化是历史的必然性。但儒家形而上学的和谐社尝思想,因片面强调统一、否认对立面的转化,从而阻碍、延绍了这种转化,儒家思想成了延缓中国古代社会制度转化创条件了。

二是忽视理性。这一点同样也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书点。中国古代哲学同西方哲学比较,它的特点之一是重撼性,轻理性;重综合,轻分析;重整体,轻部分。我们读《论语》,很难看到严密的逻辑分析、推理、论证,而只能读到双告人们应‘七者爱人”、应‘流己复礼”以及‘君子和而不同”等说教,缺乏逻辑论证内容。

中国古代思维方式缺乏逻辑论证性,使得人们很难在理论上真正抓住传统和谐思想中的不合理性,因而很难从理论上它以便形成新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和谐思想,最后只好由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来摧毁它了。

我们说宇宙整体上是和谐的,同时也认为人类整体也可以说是和谐的。这一观点在世界文化上也适用。如有偏重感性和综合而忽视理性和分析的东方文化,就有偏重理性和分析而忽视感性和综合的西方文化来补充它,就不需要什么南方文化和北方文化了,这不也是一种和谐吗?下面我们来分析西方传统和谐思想。

2.对西方和谐思想的分析

2.1西方的和谐思想

西方人自古也向往和谐。如古希腊大名鼎鼎的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两个主要观点之一就是:.是最美的?一和谐。”并且他们进而提出了‘厌体的和谐,和‘美德乃是一种和谐,的命题。

如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将社会分为执政者、守卫者和劳动者三个等级;在柏拉图看来,只有当这三个等级在国家里面都有节制,‘客做各的事而不互相干扰,时,国家才有“和谐一致”,..,原则也才能得到贯彻,否则,就会导致‘乱民政治”。

又如哥白尼创立‘日心说’’否定了势力强大的宗教支持的、由亚里士多德创立了1000多年、在人们头脑中早已根深蒂固的‘地心说”。这需要极其大的勇气,这勇气的来源之一就是他对和谐的信仰,开始哥白尼也相信‘她心说,但他在分析地球、月亮、太阳等天体的关系之后,总感到‘地心说,所描绘的地球、月亮、太阳之间的关系不够简单和谐。

突然有一天,他猛然意识到,如果地球围绕太阳转,这个世界就完美和谐了。后来他又以此设想为指导进行了大量观察,并且以严格的数学计算和逻辑推理论证了‘太阳中心说”。哥白尼由‘地心说’’向‘日心说”转变的重要原因是他继承并坚信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简单和谐的传统思想。

2.2西方和谐社会观点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和汲取的教训西方和谐社会值得我们借鉴的主要有:一是注重逻辑、理性。如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主张理性是灵魂里最优秀的部分,理性统帅意志和欲望。也就是说,在柏拉图的理想世界中,理性具有.至上的地位;而哥白尼不仅信仰“天体的和谐,也非常注重观察、数学计算和逻辑推理论证的作用。二是注重制度的作用。如西方社会的法律和行为规范体系比较健全。西方人关于和谐社会的理想中的缺陷主要有忽视情感因素的作用。

综合以上两个方面我们认识到,中国人自古素有和谐社会的传统理想;西方人自古就追求社会和谐;也就是说,追求政治安定、社会和谐是全人类的一个共同的美好梦想。但东西方文明对和谐社会的认识又都失之片面。只有马克思主义才对和谐社会形成了科学的认识。马克思曾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的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观点,为社会和谐思想奠定了哲学基础;马恩在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成果的时候,就曾明确地指出:“提倡社会和“它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主张。”‘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同志zoos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科学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公平正义、民主法制、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观点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和谐的理论。那么从文化哲学层面看,应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呢?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思想,并且要把马列主义基本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

社会建设论文篇3

所谓社会结构文明,指的是社会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充分体现民主、公平、正义,社会运行过程法制化、高效化。

社会结构文明这一概念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它是一种理论、一种观点,即认为人类文明不只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方面,而是三方面,这就是还包括社会结构文明。其次,它是一种社会进步状态。从静态上说,它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各领域内纵横交错的各种关系都是真正民主的,公平的,且均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法律形式为体现形式:从动态上说,它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各领域的社会关系的协调过程都充分体现民主、公平、正义、高效,且均纳入法制的轨道。

二、地位与作用

建设社会结构文明,在整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就地位而言,社会结构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伟大系统互程的框架(如果把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比喻为一幢大厦,物质文明是构建大厦的砖瓦沙石等物质材料,社会结构文明是钢筋骨架,精神文明是色彩,装潢、设计和建筑风格),是社会主义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的三大目标之一(另两个目标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就作用而言,建设社会结构文明,主要有如下三方面作用:

第一,为物质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一幢框架结构的大厦,如果其框架是一个因设计不科学、施工不规范而扭曲的框架,这幢大厦不仅在建筑过程中会造成大量原材料的浪费,而且会使落成以后的使用价值与使用年限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无论从预定目标上看,从建设过程上看,还是从最终结果上看,都离不开科学、规范、高效的制度(从广义上去理解)安排――社会结构文明建设。如果我们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等各领域的制度、体制、规范,原则不键全、不严密、不科学,漏洞百出、自相矛盾,整个社会的运行呈现一种无序、混乱、低效的状态,很难想象经济建没――物质文明建设会按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取得理想效果。

第二,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厦的框架扭曲了,设计风格再独特,装潢、色彩再协调,人们也很难从建筑物的整体上感受到艺术的魅力、美的熏陶。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在于塑造“四有”新人,提高民族整体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但是,我们切不可忘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至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是与利益有关的。我们不能幻想社会绝大多数成员以至绝大多数党员都会在“教育中成为雷锋、焦裕禄、孔繁森、李国安、徐虎、李素丽式的人――具有崇高,无私的价值追求和人生境界。如果我们的各领域,各个环节的制度、体制不完整、不科学、不配套、不严密,便会形成不公平、不民主的社会运行机制和行为导向、价值导向,那么,我们所从事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尤其是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都将是低效的甚至是徒劳的。

第三,社会结构文明是连接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桥梁和中介。物质文明建设的成果转化为精神文明(如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会使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转化为物质文明(如自然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的普及、推广、应用,会大大提高经济建设的速度与质量),都是以社会各项制度、体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律化及其所产生的社会运行机制的民主化、公平化、正义化、高效化为中介的。离开了这个中介,双方的相互作用必将出现分离或弱化,甚至产生负效应。

三、体系与重点

所谓社会结构文明的体系,就是构成社会管理、社会调整框架,形成民主、公平、规范、高效社会运行机制的具有科学内在联系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制度、体制和法制的统一体。该体系从横向看,主要有四个基本组成部分,即社会经济制度和体制、社会政治体制和体制、社会文化制度和体制、调整社会生活的法律(广义的法律,泛指一切具有法的性质的社会规范的总和)和制度。前三个方面的制度和体制,也多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从纵向看,主要有三个基本层次,核心层次是国家管理和社会调整的基本制度,如经济领域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度、消费资料分配制度等,政治领域的人民民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等,文化领域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等,社会生活领域的一夫一妻制度,契约制度等。中间层次是体制――制度的具体化和规范、原则,如经济领域的财政税收体制、金融体制、所有制实现形式、企业管理体制等,政治领域的政府体制、监督体制干部体制等,文化领域的教育体制、科研体制等,法制领域的刑事、行政、民事、经济法律规范,司法原则、四级两审终审制、回避制、司法独立体制等。边缘层次是社会生产生活基层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乡规民约、校规、厂规等。以上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制度、体制、原则、规范,纵横交错,互相联系,构成一个封闭的、有机的整体,保证和推动国家和社会的生产、生活规范、有序地进行,并充分体现着民主、公平,正义,高效。

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现实,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结构文明建设的重点.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社会建设论文篇4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形成

从我国开始实施社会主义制度以后,社会主义应该如何发展的问题就呈现在了党和人民的面前,怎么样去建设新中国,是摆在人民面前最大的问题,这也是党和国家对人民负责最直接、最具体、最有意义的体现。在1956年1月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提出了我国处于贫穷落后,必须进行改变的思想。只有当国家经济命脉的工业和重要生活来源的农业的基础得到充分发展且不落后的情况下,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得到相对充足的物质基础,一个负责人的、完整的社会主义社会才会呈现在我们面前。但是在社会主义发展和建设的道路上,党和国家走了一些弯路,遇到了一些曲折和困难,特别是在我们不愿意提起和化运动。我国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起初的认识不够全面和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不能作出正确的评估,因此对我国的发展和人民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发展困难,导致在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和建设的道理上翻跟头,从而又导致正常的社会主义进程缓慢了很多。总结经验教训,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从理论上来讲,我国的社会主义阶段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中初期阶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二是在充分发展的基础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发达的社会主义。而第二个历史阶段将是长期的、曲折的,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才能够最终实现这个目标。由于我国的特殊性,想要完成社会主义建设还需要很长时间,这将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同时也需要更有耐心。但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探索的道路上,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个问题,也没有足够重要,从而导致错误的决策,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中断了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正确之路。这也是一个血一样的历史教训,发展的愿望是好的,道路却是曲折的,究其原因,是因为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思想上不够成熟,科学技术水平不够先进,经济发展速度不能过快,更不能急功近利、好高骛远,必须一步一个脚印,正确认识和评估现实的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我们的国家,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最终实现我们国家的繁荣昌盛。从开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会议上总结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一路的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后的新的实践经验,我国社会主义踏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并科学的作出我国目前还处于并较长时间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推论,准确的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曲折和希望中进步和成长,摸着石头过河,脚踏实地,探索属于我们国家独特的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首当其冲。通过长期的摸索与实践经验,根据实际的情况出发,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了科学的认识。随着不断的实践总结,使得现在的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国显示出了新朝气和活力。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经济建设的意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及其他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和新的突破,很多人或许会说,特别是一些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质疑到中国是不是已经彻底摆脱了贫穷落后的情况?是不是已经走上了发达国家的道路?是不是已经不允许所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了?国内一些人对我们的发展现状也认识不清,也产生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不足,骄傲自满的情况,认为我们已经进入了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从国家发达程度上来说,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人口比例来说,农业人口仍然占多数,这也是我们国家人口比例的一个特征;从经济结构来说,经济市场化程度还不高;从教育文化水平来说,科技教育文化水平还比较低下;从人民生活水平和富裕程度来说,贫富悬殊,不同阶层贫富不均;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来说,东西部差距仍然巨大,缩小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仍然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得到了实践的锻炼和发展,但是问题依然很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不够完善。所以说,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乃至于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毫无疑问,这必将也必然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保守估计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发展成功的经验,我们时时刻刻都不能忽视的就是必须明确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国情和现状。在此基础上,再制定正确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所以说,一切工作的中心都需要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指导,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指导下,一步一个脚印,从实际出发,这样,我们的国家才更有希望、更有激情、更有动力、更有创造力。问题依然存在,希望依然存在,抱怨和失落不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在新的历史阶段,我们的法宝“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将继续作为一帆旗帜指导我们的方向和思想,为我们保驾护航。

作者:蒋楚 梁欢

社会建设论文篇5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

新时期以来,我国社会在充满发展活力、各方面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我们党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并正在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解决这个问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决定》强调,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这就要善于从政策取向上抓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要增强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本领,善于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进一步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四个多样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社会管理形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方法,越来越紧迫地提到我们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决定》提出,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同时,《决定》还针对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基层党组织、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团和行业等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进行了定位。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发挥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其着眼点就是要加快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的社会

社会稳定既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且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决定》提出,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一方面,要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使人民群众的意见能够充分表达出来,以便能够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针对各种因素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还要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

《决定》强调,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现在,有相当一批新进入领导班子的干部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些担任领导工作多年的干部,群众观点也有所淡漠,很少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党的群众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受到削弱,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受到影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这种状况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我们党无论在执政前还是执政后,密切联系群众都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而脱离群众都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危险。《决定》提出,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宣传教育,积极研究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改进群众工作,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和激励群众共同前进。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基本特征包括社会关系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这六个基本特征告诉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的一个治国理想,又是一种治国方略、治国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治国结果。在实践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明确认识和处理好若干及全局的重大关系。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

十六大提出了我们党在21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全面小康”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须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与2000年我国达到的“总体小康”相比,“全面小康”要求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全面小康”包含了“社会更加和谐”的内容。有的同志提出,有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什么还要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我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针对当前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国经济体制已基本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这种转型不是细枝末节的变动,而是经济体制根本性的变革。这种变革已经并将继续对我国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适应经济体制的这种深刻变革,社会体制正在发生转型。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社会出现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形式多样化,推动着我国社会体制的转型。对外全面开放是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多变性、差异性越来越明显。在这样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既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动力,又有各种困难和风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显得特别重要而艰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什么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从这个角度看,“构建和谐社会”与“实现全面小康”两者的现实起点一致,目标一致,实践过程一致。另一方面,和谐是一种社会状态,我们在实现“全面小康”的过程,通过解决当前发展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全面小康的目标在和谐的状态中实现。如果说,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段性目标,那么,逐步消除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实现这个目标所要完成的重要战略任务。“和谐社会”是对“全面小康”的坚持和发展,是对“全面小康”中关于社会更加和谐要求的进一步展开和丰富,使得“全面小康”在理论形态上更加完整、系统。当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具体的、历史的,需要经过长期奋斗逐步实现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谐社会建设有不同的具体目标。我想,我们完全能做到,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协调方面、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比现在中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做得更好,从而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证明社会主义能够获得成功。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总结国内外关于发展问题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提出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统一于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实践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发展,是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富。贫困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而发展则是消除贫困的根本途径。当然,富裕不一定和谐,但贫困肯定会导致不和谐。马克思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然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抓住发展,做好发展这篇大文章。坚持科学发展观,其根本着眼点在于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离开发展这个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就没有生机勃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做到“五个统筹”。统筹就是兼顾,兼顾才能和谐。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城乡发展存在的不协调,东西部发展存在的不平衡,不同社会阶层的成员之间存在的事实上的机会不均等,都制约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影响着人际关系的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逐步缩小这些差距,消除这些不协调、不平衡、不均等。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幸福安康。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的需求,为他们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证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群体与群体、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的和谐。

总之,和谐社会在发展中构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社会和谐;而社会是否和谐,又是检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标准。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深化改革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力、公正、有序、安定,要达到任何一项,都需要深化改革。改革是化解并最终解决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当前我们遇到的许多矛盾和难题,是前进中的、发展中的,是能够通过改革发展来解决的。形势逼人,不进则退。如果不坚持发展,不坚持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有人认为现在各种社会矛盾是由改革造成的,这种看法无疑是完全错误的。如果在改革上畏首畏尾、甚至走回头路,不仅使我们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难以解决,而且会引发新的社会不和谐。完全可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求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且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对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提出了全面要求,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基本政治制度,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二类是基本经济制度和党对经济工作实施领导的体制;第三类是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民主集中制;第四类是落实上述制度的更加具体的、着眼于可操作的制度和机制。进行这些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改革的力度,并使各方面改革配套推进,必将极大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但远没有完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结合,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现在一些难题正处在攻坚之中,包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妥善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等等。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都在积极稳妥地推进,但总的来说,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还不完全适应,尤其是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明显滞后。这是目前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得不到妥善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加快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建立健全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其减震器、安全阀功能,解决困扰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实践经验证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相得益彰,这两方面的配合协调,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持久的促进作用。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水平。还要改革各种不利于社会阶层之间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的制度和政策。

要把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原则。社会和谐是判断改革成败得失的一个重要尺度。任何改革方案的设计和出台,都要避免引发剧烈的社会振荡。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受惠者应该是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比如,国有企业改革或转制,要充分考虑工人群众的利益,防止出现多数人失去工作的状况。在明晰国有企业产权或出让产权时,要尽量做到规则的公正和透明。对于不得不下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妥善的安排,使他们能有接受培训和再就业的机会。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失业工人给予社会救助和帮助等等。总而言之,代表并维护和落实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就会支持和拥护改革,社会就能安定和谐。这是二十多年来改革成功的一条极为重要的经验。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坚持“四个尊重”方针的关系

广开和谐社会的活力之源,最关键的是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这是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的前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得到最广泛最充分调动的社会。总书记指出:“四个尊重”所强调的主要是活力问题、效率问题。贯彻“四个尊重”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通过激发活力、提高效率来进一步促进发展,只有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党执政兴国才有稳固根基、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才有雄厚基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才有实现可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有根本前提。

我们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既要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阶层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既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又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既要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又要重视解决好劳动关系、劳资关系方面的问题。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各地注意保持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的竞争优势是必要的,但决不能为此而人为压低职工工资,损害职工群众的利益。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新形势下,全社会都要牢固树立善待进城务工农民、关爱进城务工农民的观念,从促进劳动关系、劳资关系和谐的高度,关心进城务工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关系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新型工业化道路,新就新在一个“和”字上,我国所坚持的发展道路,对外是和平发展,而不是靠武力扩张去掠夺别国的资源;对内是和谐发展,而不是靠拼消耗去搞掠夺式经营。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使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力资源十分丰富,在当前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劳动力供应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换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因而,就业压力相当大,解决就业矛盾的任务相当繁重。这个基本国情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扩大就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调控目标,在制订产业政策时一定要同时考虑相应的就业政策,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相统一,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相和谐。

(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稳定的社会环境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的是解决好当前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关键是应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关系: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社会的发展首先决定于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必定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升了我国的综合国力。但是,人们逐利动机的增强和相关制度规范的不完备,带来了腐败现象增多等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一系列“窝案”、“串案”,甚至出现“前‘腐’后‘继’”的现象。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创新制度来根除腐败。

发展稳定的关系。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表明,经济的持续高增长期,往往也是社会矛盾的高发期。我国长达20多年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不仅使原来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变化,而且使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逐渐显露,对原来相对稳定的社会格局产生了巨大冲击。应当看到,我们原来的稳定是建立在贫穷落后基础上的,是低水平的相对平衡,而旧格局的逐步解体会带来新的不平衡因素,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社会稳定的基础是人心稳定,人心稳定的基础是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则必须依靠生产的发展和物质的丰富。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从根本上讲,都是因为经济上不去,没有饭吃,没有衣穿,工资增长被通货膨胀抵消,生活水平下降,长期过紧日子”。“这不止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个政治问题”。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的执政理念和发展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我国26年来的改革开放使全社会都得到了好处。但也必须承认,先富起来的毕竟是少数人,加之分配制度上的缺陷,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有扩大的趋势,这是新一轮改革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离开了社会公平,我们党就会失去执政的依据,就谈不上建设社会主义。因此,我们应当在初次分配重效率、再次分配重公平的基础上,从法律、制度、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逐步建立起使社会大多数人得到较大实惠,困难群众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利益机制和利益格局。

社会建设论文篇6

我国市场经济社会有两个方面的特征:其一是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宪法序言关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宣告,第6条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宪法修正案第5条关于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宪法第8条第2、3款、第9条第1款以及第10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等,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称为基本经济制度特征;其二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宪法修正案第7条关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非本质性特征,称为经济体制特征。市场经济社会的体制性特征的各种具体属性是有关经济体制自身固有的东西,不论姓社姓资,只要发育水平相等,它就有相同的经济属性。但这并非与基本经济制度毫无关系,事实上,后者虽不能决定其有无,但却主导或限制着它们的作用力方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第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由此而决定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2“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3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民主,是由该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它可以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也可以阻碍其发展。

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民主,是一种协调国家权力所有权(在实践中表现为公民权利,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公民的政治参与)与国家权力行使权(在实践中体现为国家权力,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国家权力的配置)的方式4。根据经济决定政治的原理,我们可以将民主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加以区分:即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相联系的体现国家阶级本质的特定内容和与社会经体制相联系的实现其特定内容的表现形式。民主内容决定民主形式,但民主形式可以促进民主内容发展,也可以导致这种民主的衰亡。

比较而言,现行民主的内容即人民民主与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征是适应的,并且已趋于相对稳定,而现行民主的形式即国家权力的配置与公民的政治参与离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经济体制性特征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点应当放到民主形式建设上,具体来说,就是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国家权力的合理配置和公民的有效政治参与。

在政治现实中,国家权力往往表现为相对独立于公民权利之外而存在的集中运用的物质力量,具有通常分散存在和运用的公民权利所无法比拟的强度。因此,国家权力一旦形成就极易反过来控制公民权利,甚至奴役公民本身,使公民与国家机关及其官员之间政治上的主仆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换位;此外,由于国家权力具有强烈的利益属性,极易转化为或还原为以金钱为代表的物质财富,因此失控的国家权力势必成为腐败之源。

“只有代议制成功地保证了政府的行动确实是按照人民的愿望和需要办事时,我们才有理由称之为代议制民主”5,真正的民主,必须是少数人的执政受到多数人的有效监控。为了确保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控制,除了应当保持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基本比例并加强这种权利的建设外,另一个不可或缺的措施就是限制国家权力的强度,不仅应适当分散国家权力以减弱其强度,同时还应当让国家权力的不同构成部分之间形成一定形式的制约与平衡关系以自我抵销一部分强度。这后一点对于一个公民自治程度不高的国家尤为重要。而要确保国家权力的运作不致于反仆为主,不违背国家权力委托人的意志和利益,其基本途径就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和加强公民政治参与,这正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民主建设的根本途径。

我国现行国家权力配置模式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社会,国家权力高度集中,高度垄断,适合于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治,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改革十余年来,针对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局部调整,但总的看来,并未从制度上去解决根本问题,现行国家权力结构仍存在诸多弊端,具体表现为:

1.执政党与国家机关关系不明晰,党权、党政关系不明晰,“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6这种关系不明晰造成党不适当地直接干预国家具体事务,不仅影响与法治,也影响党自身建设。

2.权力配置不合理,表现为权力分工不明,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越界行使,导致权力运行的失控。从横向权力配置看,政(政府)权(权力机关)关系、政、权与司法机关关系都不明晰,各级人大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由于职能虚化,长期形同“橡皮图章”,使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受到极大抑制;司法机关的独立性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从纵向权力配置看,尽管宪法第3条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但这毕竟只是一种原则性规定,而迄今为止仍未有一部具体的专门法来规范中央与地方关系,所以多年来我们总是迷惘于“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尴尬境地,而且由于缺乏法制的界定和保障,“权力下放”后地方政府功能急剧膨胀,增强了地方利益扩张意识和垄断意识,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保护主义”等怪圈,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减弱,地方政府行为短期化。

3.监督制约乏力。由于权力配置的不合理,权力分工不明,故无法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制约;监督机制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使得监督制约往往不能落到实处。现在看来,还是要从根本制度上解决问题,依法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构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上的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权力结构。

1.把党与国家机关关系纳入法制轨道。从法理上而言,党不是一级国家机关,不能行使任何国家权力;但党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把党权、党政的关系厘清7;可以考虑在适当时候直截了当地制定一部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关系法,把所要确认和规范的内容包括进去。

2.在权力配置问题上,主要是确立人民代表大会的应有地位和赋予其实际职权,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缩小行政机关的权力,保证司法机关完整独立地依法行使权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自身建设,使其担当起应有的责任;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适当划分各种国家机关的权力限度。在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上,在保证中央权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可制定一部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或者通过《立法法》来确认和保障这种关系。

3.针对现行监督制约弱化的现状,除强化各国家机关内部监督外,还应加强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制约。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来保证宪法实施,制定一部专门的《监督法》来协调各种监督机制,成立权威性的专门反腐败机构来加强廉政建设等。

总之,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民主的实现,防止反仆为主;但是,国家权力不能过分分散,必须相对集中而足以防止政府功能的失效和防止公民滥用权利,维护必要的社会秩序,这对一个缺乏民主经验的国家尤为重要。

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践公民权利,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一般认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有助于政府最大限度地集中公民的意愿,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有助于加强对政府的监督,以补权力制约之不足;有利于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所以,公民的政治参与也是保障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

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公民实现政治参与提供了广泛的途径,公民的政治参与率也相当高。但是,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也存在一些问题,呈现出高参与率与低参与质量并存的现象,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8;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政治冷漠”,这种政治冷漠并非意味着公民政治意识的完全消失,而是意味着人们的政治注意力相对和暂时的转移,因而可以说是一种政治能量的积累期,这种政治冷漠一方面有助于保持社会的相对政治稳定和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但时间长了就会因公民参与政治过程的减弱而导致政府行为合法性与权威性降低和对政治过程的监控程度降低而导致公共权力异化。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政治参与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参与的理性化较低等;(二)政治参与的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参与的渠道不畅、参与信息有梗塞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不断提高,如果不及时加强公民的政治参与建??nbsp;,使公民的利益表达能够在合法渠道内得以实现,势必影响我国的政治稳定。因此,提高政治参与质量和健全政治参与机制已成为公民权利建设的必然要求。

1.提高政治参与的质量:(1)营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文化,为政治参与创造良好的政治心理背景,大致说来,要培养普遍的平等观念、广泛的自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制精神,克服政治急躁和政治冷漠情绪;(2)适当提高政治过程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使公民的政治参与落到实处;(3)把公民的参与行为与其实际利益联系起来,提高参与质量等。

2.健全政治参与机制:(1)改革和完善现有的政治参与机制,即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2)发展直接民主形式,如创制、罢免和复决,以济代议制民主之穷;(3)建立和健全大众传播媒介的组织结构,使新闻传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网络体系,在整个社会中形成广泛的、大量的信息流,为广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更多的渠道。

注:1参见左羽、书生:《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国家财产所有权》,《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1页。

3《列宁全集》第四十卷,第276页。

4参见拙文《论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民主》,《探索》1997年第3期。

5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编译《宪法》第148页,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

社会建设论文篇7

2、“以人为本”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手段,又是和谐社会的目的。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就是要在现实性上,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反过来说,只有坚持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才能给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最可靠的保证。

3、“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落脚点,就是要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结合起来,让人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反放的成果。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确定为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目标,我们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才会有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发展战略,才能从根本上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保障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的制度体系。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把实现“以人为本”纳入法治轨道,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片面强调局部利益或以整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的施政倾向。

(二)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互动共进的历史进程

1、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历史的、具体的。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决不意味着人们可以超越历史的和现实的条件,游离于社会及群体之外、随心所欲地行动。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作为处在生产力和社会需要的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个人如何发展时强调提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发展不断地进行着,单个人的历史决不能脱离他以前的或同时代的个人的历史,而是由这种历史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年版,第515页)人只能在特定的历史与现实所形成的制度范围内发展自己,依靠这一制度确保人们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历史发展是新陈代谢的不息过程,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也是一个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前进的过程。正因为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都要受到生产力水准与交往程度的限制,人们的发展就不可能是孤立的行为,它必须与社会和群体的发展紧紧结合在一起。

2、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是互动的。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互动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与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两者相互促进、逐步提高,统一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之中。事实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从本质上讲也就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人的全面发展要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协调中才能实现。

3、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从根本上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和谐从本质上来说是人的不断发展所形成和表现的一种社会存在状态。而人在本质上是社会的人,人的不断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个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不成熟。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民主与法治注重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关注全民素质的提高,以求促进社会和谐,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构建“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系。

1、“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以人为本”,既不同于中国古代封建统治阶级的"民本"思想,也不同于近现代西方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中国古代思想家曾提出了十分丰富的“民本”思想,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等。但是,这种“民本”思想是统治阶级为维护自身统治,麻痹被统治阶级幌子,其真是目的在于更好地“役民”、更顺利地实现其统治,“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就是这种“民本”思想的样板,它实质上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君本”思想。西方近现代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学说反对神本主义,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捍卫人的自由和权利。这种人本主义思想是建立在虚构的、无差别的、抽象的“共同人性”的理论预设基础之上的。而“以人为本”是建立在群众史观基础上的、以保障人民社会主人翁地位为前提的、以维护人民权利为根本的价值观。它不仅从法律的角度确立了人民的国家地位,而且成为支配全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道德力量。

2、“以人为本”衡量党和国家一切工作成败得失的价值标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党和国家各项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及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都必须着眼于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不是一种空洞的、抽象的政治口号,它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具体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设计上,反映在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之中。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认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阶段,它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不同的是把实现阶级利益的终极目标转变为“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牺牲个体利益,集中体现制度优越转变为创新体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和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把检验发展的标准从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转变为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既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既要保障人民群众宪法权利,又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真正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二、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

一个社会和谐的主要标志是人与人之间是否能和睦相处,反映在社会关系上就是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是否协调的问题。《十一五建议》把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纳入国家的发展规划,要求我们党在十一五期间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不存不同阶级和阶层。改革二十多年来,我国不同利益群体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分化的,具体表现在:

(一)当前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的态势和特点

社会阶层结构演进是由人们对资源占有形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对文化资源、经济资源与组织资源占有的数量,决定了其所处的社会地位。拥有三种资源数量越多的阶层,其阶层位序就越高,反之越低。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农民是最大的社会阶层,占总人口的绝对多数,地主、官僚、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在人数上只占人口的很小比例,阶层结构相对简单。这种社会结构是在封闭状态下,自生自发地演变的超稳定性社会。建国后,中国对过去私有制进行了革命性改造,资源的国家占有消除了阶级产生的基础,结果只剩下仅具有象征意义的职业身份的“两个阶级和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其中农民阶级占绝对多数,仍然保留着传统社会的阶层特征。由于我国的社会利益结构是建立在单一所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这种整体性社会否认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弱化利益群体的能动性,使作为利益主体的群体和个人失去了自我发展的向度,也使得整个社会的发展缺乏动力,停滞不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型社会转变为开放型社会的转变。市场经济具有瓦解整体性社会,突出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的作用。在经济改革过程中,不但产生了新的利益群体,而且使新的群体内部、旧的群体内部、新旧群体之间的差别和差距越来越大。本世纪初,经过长期的非均衡发展,形成倒“丁”字型社会结构。不仅扭曲了社会结构,制约了经济的发展,而且使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具体表现为:

一是利益矛盾凸显。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上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色彩,个人利益的实现主要由集体和国家直接调控,收入差距也不大;加之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和集中精力搞阶级斗争,使得人民内部矛盾多集中在政治思想领域,淡化了物质利益矛盾,或者说,物质利益矛盾处于隐性状态,不普遍、突出。2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已经使人们逐渐接受了差异性、个性化的社会,群众的生活观、价值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受市场作用的驱使,经济利益、物质利益成为生产、生活的主要驱动力,人们更重视和追求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实际利益,功利主义价值取向逐渐凸显,从而使经济利益矛盾和物质利益冲突成为引发矛盾纠纷的核心内容。诸如失业、下岗、协保、医保、动/拆迁、物业管理等等,都是由经济利益或物质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而且相当多的矛盾纠纷的发生都具有其合理性,极易引起社会的同情。

二是群体性矛盾增多。社会转型期不少利益矛盾都是存在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因此,一旦出现利益矛盾,就不单单是个体性利益矛盾,而是群体性利益矛盾,这种群体性利益矛盾,往往造成的增多。特别是很多矛盾都是由于政策性因素所引起,涉及的对象也往往是一个群体,他们住在同一地区或在同一单位,有相同的利益受损的背景,只要有人挑头,马上就群起响应。比如,企业倒闭破产、职工下岗待岗、拖欠职工工资、打白条、农民负担过重、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医保改革等,这些问题往往带有普遍性,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极易在一些人的组织串联或煽动下,酿成。

三是矛盾对抗性增强。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来说不具有对抗性。但新的生产关系的调整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使得人民内部的经济差距急剧扩大。这首先引起了矛盾主体强烈的心理失衡,为矛盾对抗程度的加大提供了主观条件。而在客观上,利益差距的扩大确实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处于不同的境地。当人们在物质利益发生冲突而又得不到妥当处理时,容易向对抗性的方面转化,造成公开的冲突。如上述群体矛盾就极易以停工、罢课、集体上访、也可能因财产纠纷、资产分配、土地使用等问题,爆发激烈的纠纷和暴力冲突。而在一些“天高皇帝远”的偏僻农村,素质极低的村官常常横行乡里,激起民愤,酿成恶性对抗事件。概言之,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抗性较过去更为激烈。

四是处理的难度增大。社会流动加快了矛盾的传播速度,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群众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缺乏政策、法律依据,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有些矛盾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难度大。一些,往往是较多人的过激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与少数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纠缠在一起,更是增加了处置的难度。

2、建立利益诉求通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我们党把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纳入国家的发展规划,就已经表明把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纳入到制度建设的框架之中。十一五期间使我国利益分化加剧的时期,我们必须加快建设起合理的、合法的利益协调机制,才能有效地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升级。长期以来我们党一直认为党是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代表。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民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因此,我们党长期以来调节人民的利益的方法是:一是“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二是靠政策解决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就必须纳入法治轨道。我们党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并正在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解决这个问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

一是要从法律上肯定各利益群体利益诉求的正当性。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思想观念,好像一提起个人利益,就具有不正当性,一要求个人利益就会侵害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这就为一些地方和集体以发展集体利益的名义侵害公民个人利益的事情经常发生。如强行搬迁,强行圈地等。只有从法律上明确,制度上保证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的遏制政府或机构的侵权行为。

二是完善和发挥社会利益组织的利益协调功能。现代社会中的利益组织一般具备三个基本功能:一是协调利益主体与国家的关系,二是协调利益主体与市场的关系,三是充当利益表达的工具。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社会管理具有多元参与性;公众缺乏畅达的利益表达渠道,就会转向制度之外去寻找,从而酿成政治上的动乱。因此,为减轻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动荡,我们必须要有意识地培育社会组织体系,如组织城市社区委员会、农民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等,以便有效地起到国家与民众之间社会中介和桥梁的作用,协商各层次、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团结。

三是建立健法定的全社会利益协商机制。如何表达利益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社会的政治参与的问题。在现代社会,政治参与不仅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也是政治制度得以有效运作的重要条件。我们党一再强调制定的政策要反映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千方百计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在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充分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但却忽视了在制订政策和执行政策过程中的群众参与,忽视了依靠靠社会力量,形成完善的纠偏机制。

(三)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在十一五规划中有关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尤其引起大家注意的是: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问题。这一点区别于过去政府管理社会模式,是对未来社会管理模式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其理论渊源为兴起于90年代初期在西方国家的治理理论,现已逐渐成为社会管理与治理的一个重要理念和价值追求。实现治理型社会自治体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其一、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是削弱政府的作用,而是优化政府结构和功能,精简机构,提高政府的效率和实际能力,同时合理界定其行为的边界,把不该自己包办的或者不能很好解决的事情交由社会力量承受;把本来不是自己的权力下放给各种自治组织和法人实体,在新的社会自治体制下政府不是权力的唯一中心,公共权力是分散化的、多元化的,但并不否认政府的权力的权威性。其实,政府职能的转变的核心还是要加强其在应该发挥作用的领域的作用和管理,如公共物品的供给方面:

其二,提高社会自治能力。加强社会内部的管理和约束机制的管理,建立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要强化社会权利、提高自治能力,必须重建和更新各种经济中间组织、行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如志愿团体、非赢利组织、社区企业、社区互助组织等,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加强社会自身内部的建设。各种中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依靠自己的资源,致力于解决种种不同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组织、城市的社区自治组织等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界别群众团体组织,消费者协会等国家所认可的正式权威组织,及其他一些社团组织发展的速度家较为迅速。其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又无须运用政府的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彰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们完全可以在坚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通过与政府的合作建立互利合作的社会治理网络。但是目前各种自治组织的独立性还存在严重的不足,具有较大的依赖性,这一方面要求社会组织加强自身的培养,另一方面要求国家进一步下放权力,给这些组织“松绑”。事实表明,良好的社会体制不仅有赖于国家的强大有力,更依赖于社会本身的参与治理,即自己管理自己能力的高低,而社会自治组织正是社会管理自己的中介。

其三,树立公民意识,完善公民社会。公民概念的意义在于:蕴涵了公民意味着平等、自由、独立的拥有政治权力。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在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过程中,市场经济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因为,市场经济造就了市民社会的主体,拓展了市民社会的活动空间,塑造了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塑造了市民社会的自治体制,促进了适合于市民社会的法律理念和制度的形成。因此,公民社会对于政治国家有重大意义;

三、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如何正确处理效率和社会公正的关系。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难题,也是一个实践难题。效率是指劳动、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效果的比率,是一个可以量化的经济学概念。公平,作为道德范畴,是调节人们相互关系的价值尺度。要么强调公平,但效率很差;要么经济增长上去了,但穷人却更多了。在处理效益和社会公正的关系上,人们对效率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和前提的观点,都持肯定态度。但对社会公正是推动,还是阻碍经济效率上,分歧较大,争论不休。一般来说,社会公平有利于减少人们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形成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能够有效地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提高经济效率。然而,过度的追求社会公平,就必然严重损害效率,就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导致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无效率”状态;过度的不公平,会造成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两极分化现象,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引起社会动荡。

建国以后,我们尝试用计划的手段提高经济效率,用行政的手段保持社会公平,结果经济上的低效率和社会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同时断送了效率和社会公正。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体制改革在某种意义上讲,解决的是效率问题。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学家,站在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的角度上提出许多改革主张,如,有的学者提出"改革必须以牺牲一代人作为代价",腐败不可避免,也有的提出“赦免原罪论”等观点,这些观点为权钱交易提供了合法性论证,这里的合法是指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是经济学的“法”。“先发展后治理”的政治口号,是专家参与决策的结果,也是政策被利益集团所左右的结果。改革开放前,我国基尼系数0.2,而现在达到了0.5,联合国与世界银行的报告说,中国近十几年来收入状况的恶化速度与程度是世界范围内罕见的。它表明我们不仅要大力推进经济发展,还要注重解决社会公正问题。历史上因经济上去了,政权了得实力不绝于耳。

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别要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教育、医疗、环保和安全等问题。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

安居乐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如果一个社会面临大量无业者、失业者、下岗者的时候,不惟无业者难乐,恐怕有业者也难以安乐了。目前我国就面临着这样的难题。古人云:无恒业者无恒产,无恒产者无恒志。是说,没有稳定的职业就不会有稳定的家产;没有稳定的家产者其心不专,其志不一。其中的部分人可能会衍变为社会的动乱因素。就业是人的最基本权力,它不仅是人谋生的手段,同时也是人融入社会大家庭的基本方式。劳动与就业是人们的一种谋生手段,通过劳动人们获得生计,获得新陈代谢的能量和延续生命的保证。劳动不仅创造了物资财富、是一种美德,而且,劳动还是人与人之间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方式。据统计,全世界95%的人通过自己的就业劳动而获得养家糊口的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只有不足3%的人通过继承祖荫不劳而获过着舒坦的生活;不足2%的人靠资金借贷获得生活必需品。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人要靠劳动就业获得民生之本,通过劳动改变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讲,就业状况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未来一个时期,就业问题将是长期困扰我们突出难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本来就很大。加上总体性、结构性的失业,使我国就业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完善企业的裁员机制,避免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国有企业要尽可能的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办法安置富余人员。政府加大就业培训,政策倾斜促进扩大就业。

(二)保障是民安所在。

当前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社会保障是正常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但仍有许多人将社会保障看作国家赐予的“福利”,而不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天赋权利”。一些人认为,国家根本没有财力建立全社会的社会保障,现在谈论农村的社会保障只是超越中国目前发展阶段的空想。更多的人则认为,农民拥有的土地和农村世代相传的家庭养老传统使农民现阶段不必享受社会保障这个“奢侈品”。社会保障是指政府和社会为了保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对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年老、伤残、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就业机会,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面临生活困难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从国际经验看,世界162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中70个国家和地区包含农村,其保障对象为全部农村人口或农民。实际上只要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每个国家和地区均可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必然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它与政府的政策取向以及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及文化因素密切相关。社会保障的建设水平从来也不是简单地与一国的经济实力直接对应的。德国之所以最早实行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并不是因为当时的德国经济是世界上最发达的,正如当年首倡社会保障制度的德国铁血首相俾斯麦所说:“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是最守本份的,也是最容易被统治的。”欧美国家普遍开始建立社会保障的年代,恰恰不是经济繁荣时期,而是在大萧条时期。为了维护政治稳定,防止革命局面的出现,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立法实行社会保障。建立全社会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保障已不再是国家的一种“恩赐”,而成为现代国家所有公民生而就有的“权利”。

中国政府在农村地区推行过两项社会保障措施,即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创于“”时期,改革开放后历经起落,现在收效甚微,“即使在重建农村合作医疗的高潮期(1997-1998年前后),合作医疗制度的人口覆盖率在高收入地区仅达22.2%,而在中等和欠发达地区甚至仅为1%-3%”。由于长期不重视农村社会保障,城乡社会保障资源的分配严重失衡,农村社保几近空白。从全国社会保障费用支出的情况来看,占总人口80%的农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10%左右,而占总人口的20%的城市居民,却占到社会保障费用的90%。从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来看,城市居民是农民的20倍以上。十一五规划强调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维护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的能力。同时,要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扩大城镇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努力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

(三)公平是民生所求。

如果说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场力量决定的话,那么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再次分配就主要取决于政治体系的运作了。过去,我们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政策,在十一五规划中,我们看到把兼顾公平改为更加“关注公平”,这就把公平摆在较为优先的位置。公平是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保证。公平,乃公正,不偏袒。社会公平就是全体社会成员平等享有各项权利和发展机会,公平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充分调动了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我国进入了经济增长最快、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分配调整的过程,必然会影响到社会某些人群。如果一个社会因为权利的不平等而长期地把某个群体排斥在发展之外,这种发展将很难持续。解决社会不公问题,要从人们感受最强烈的、政府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入手。而解决的办法从根本上说,一靠发展,二靠改革。靠发展为解决社会不公提供物质基础,靠改革铲除导致不公的不合时宜的制度和规定。

社会建设论文篇8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类社会发展动力方面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本质论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引起的。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在它们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引起社会变革的根本源泉,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归根到底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因此,衡量某种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进步与否的标准只能是判断它是否适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邓小平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2]。在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中,邓小平特别强调了生产力观点,指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荃础,离开了这一点就离开了社会主义的根本,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

“三个代表”关于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新发展,凝结了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的基本经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先进性的根本标志与根本要求就是代表和发展中国的先进生产力。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3]。邓小平则强调:“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LI丁。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使人民的生活日益改善,不断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仁4]。因此,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核心力量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其纲领和实践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始终走在先进生产力的前列,忠实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健全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努力创造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坚实的物质基础。

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要立足中国,放眼世界,带领全国人民尽快发展生产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不断增强我国综合国力。世界科技革命正在形成新的浪潮,又一个科技和经济大发展的新时代正在来临,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大国,都在加紧调整科技和经济战略,增强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我国经济能不能加快发展,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社会主义本质的首要内容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离开先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进步、党的宗旨的实现和先进性的弘扬就无从谈起。

社会主义作为先进的社会制度,其本质就在于它比资本主义制度更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理应成为社会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科学论断,不仅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对党的建设提出的客观要求。“三个代表”把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作为第一个方面提出来,突出了“生产力”的理念,直接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准确把握和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洞察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本质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发展观方面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本质论

文化是人类社会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历史证明,文化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巨大作用,先进的文化推动社会发展,落后的文化阻碍社会发展。中国先进文化是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指出:“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立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着眼于世界科学文化发展的前沿,不断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具有中国风格、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从思想上精神上正确武装和不断提高起来。这也是我们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体现和根本要求”[4]。在当代中国,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和借鉴一切外国的优秀文化成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先进的社会生产力,要求有先进的社会文化与之相适应。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决定了先进的政党不仅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且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看作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反复阐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生产力需要先进文化的智力支持和文化依托,没有代表社会发展趋势的文化知识、理论武装,就难以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中有更大的作为。同样,先进文化的发展,也离不开最新经济运行方式和新科技手段的介人,否则,文化发展就难以有更大的实力。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之论述,突出了社会主义社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全面发展思想,体现了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社会主义全面发展本质要求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一种坚持社会全面发展的社会历史观,它既承认生产力、经济基础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又高度重视作为上层建筑的思想文化的反作用。社会主义既是一种社会制度,又是一种思想体系,作为思想体系的社会主义,是从批判资本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而来的,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因此,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第二个目标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把它作为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其精神实质就在于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始终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体现在上层建筑的思想文化方面,就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建设。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民族的重要力量和体现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党只有坚持成为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才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才能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才能为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三个代表”把“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者统一起来,从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建设规律的高度,在强调中国共产党必须首先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同时,又从精神文化层面上揭示出保持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根本要求和任务,从而要求中国共产党应当自觉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推动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任务。在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80周年的“七一”讲话中,将代表中国先进文化概括为“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工作,必须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4〕。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方面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本质论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灵魂,它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内容中““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

马克思、恩格斯早在150多年前就深刻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只有无产阶级的运动才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5]。正因为如此,工人阶级的事业与全人类的解放事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不会也不可能孤立地寻求自己的解放,它如果不能解放全人类,就不能最后解放自己;要使自己获得彻底解放,就必须首先解放全人类。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工人阶级政党。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决定了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向人民负责,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惟一、根本的宗旨,是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价值目标。一早就说过:‘“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3]。邓小平强调:“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1]。邓小平在揭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与社会主义最紧密的本质联系之后,紧接着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突出了社会主义在生产关系方面的目标和要求,即“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而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本质。这是与其他一切剥削制度的根本区别所在。特别是“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现了它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意义和价值。邓小平始终强调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答应不答应”为标准来衡量党的各项工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终目标和归宿就是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和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继承和发展。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出发,更加深刻地指出,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4]。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一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4]。我们党的所有工作,“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4]。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和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贯穿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的主线和灵魂。从根本_1二说,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就在于它一贯忠实地代表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把实现共同富裕提升到党的建设的高度,发展成为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最终目标的集中体现和进一步深化。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要求党在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基础上,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切切实实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仅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经济利益,还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政治利益,真正体现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是人民的公仆的党建思想。他反复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并要求全党和各级干部“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论述,坚持了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基本观点,把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最终目的和归宿,放在“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终的落脚点。这一科学论断,不仅指出了中国共产党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而且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为了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都是为了更好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学习和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利于人们更好地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有利于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把握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进而推进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论在新形势下的重新概括,其具体内容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认识。

3.在坚持“三位一体”奋斗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新论断。基本路线中提出的奋斗目标是建立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中“富强、民主、文明”是“三位”,“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体”。首先看“三位”,显然“富强、民主、文明”分别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对应,从而保证了理论思维上的逻辑一致性。仅提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种逻辑一致性就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毕竟精神文明不能涵盖政治文明的全部内容,尽管其中也包含政治文明的因素。所以,同志在论述“德治”与“法治”的基本关系时就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川(勿)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中提出的三大文明,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中“三位”的逻辑一致性,可以看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论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再看“一体”。社会主义现代化概念提出时就带着中国特色。邓小平论述小康社会时,就将中国式的现代化同发达国家的现代化作过比较。他说:“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概念,而是‘小康之家,。‑}sl(})},0就算达到那样的水平,同西方来比,也还是落后的。所以,我只能说,中国到那时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只是一个小康的国家”。fsl(}0)同志在邓小平“小康社会”构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论,毫无疑问也存在着中西比较的内涵,虽然没有说超过,但为了中华民族最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增强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他在党的各种会议上,包括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上,都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

当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论”绝不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否定,而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框架下,形成了一些新的认识,作出了一些新的判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论的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论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三、与时俱进的方法论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论为分析和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提供了方法论体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论同任何理论的形成一样,之所以形成这样而不是那样的理论,还有着自身的方法论体系。只有以这个方法论体系为指导,才能正确分析和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顺利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作为方法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论既有思考问题的基本观点,又有着评价问题的基本立场。撇开众多具体方法不谈,我认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必须善于运用辩证发展和普遍联系的系统分析方法。这三个“必须”是形成和实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论的哲学基础。同时,从这三个“必须”,我们也可以看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论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社会建设论文篇9

1.2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史

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的行政权渗透到国家的所有层面,其巾包括农村基层的细枝末节。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结构,完全改变了传统的村落社区,代之以等级分明的各级国家政权组织在此阶段,农村基层的社会管理基本上是靠国家政权的强制力来推行,农村的各项公共事务基本上把农民自主的空间排挤了出去。中国历史上所谓的“皇权不下县”至此已被完全改写。农村基层的社会生活与国家政权的强制力紧紧地缠绕在一起,社会管理的主体显现出单一化的特征。总的看来,国家强制权力改造了乡村并实现了外来控制,将之整合成为一个较大的地区体系,并在某种程度上把这种外来控制永久地渗透进去[91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消融了结构㈣。与此伴随发生的是,国家的强制权力开始逐渐从农村基层的社会生活中退出.农村基层的自治空间随着制度的改变也慢慢得以拓展。这一时期,农业生产亦开始呈现多元经济结构并存的趋势.农民在资源分配上获得了更多自利,农村基层的社会流动也大规模蔓延开来。然而这个阶段国家的强制力并没有完全退出行政村].这其中有政府权力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当时的客观原因。例如,当时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都尚没有形成成熟的条件,如果政府权力贸然退出,村民委员会仍无法马上接手很多公共事务另外,在长期大政府、小社会的背景之下,当时的社会力量亦很薄弱,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多元主体尚未形成。本研究认为,改革初期行政村制度事实上是作为向农村社区治理的一个过渡制度而继续存在的。党的十提出要把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首先,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已经城乡统筹的推进,农村基层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量的新兴公共事务.比如在新技术推广、新媒体建设、社会保障、司法援助、就业服务、人口迁徙、医疗卫生等方面,行政村的村委会明显已经力不从心。因此,决不能再将村委会当作乡镇政府的一种准派出机构来对待,赋予和要求其过度的行政权力,而是应该正视其自治性和独立性,让它的角色定位回归到支持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功能上来。其次,随着后农业税时代的到来,农村基层政府收入不保,村委会也是“大河无水小河干”。当然亦有各级财政的转移支付,但其多以专项资金的形式出现,无法满足村委会需要面对的多项公共事务。综I:,行政村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政社合一”的产物,它牵扯到太多政府的行政行为,无助于农村基层的村民F治,亦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相违背_l2l。相应地,城乡统筹进程呼唤农村社区建设,因为:

(1)农村社区建设有助于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世纪50年代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政府财政偏向城市,严重忽视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农村社会只好从仅有的自然资源里寻求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能力不断受到冲击,集体经济举步维艰。另外,二元制结构对农村公共产品提供有限,对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近年来国家的新农村建设,亦没有从全局上改变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差距,农村居民渴望平等分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2)农村社区建设有助于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方式的变迁。计划经济时代.农村社会是一种封闭的自然状态.生产、生活都是不离乡土,形成一种事实上的生产共同体。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的管理主体,也只是对不离乡土的农民进行管理..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社会流动性大为加剧,原始的生产共同体开始瓦解。尤其是发达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基层,外来人VI与本地农民聚居,产牛了诸多始料未及的新的公共事务管理问题。行政村的村委会制度显然已经无法满足新时期的社会管理的要求,这就需要农村社区的建设。至2006年党的t六屑六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神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农村丰_十建设”的概念之后,农村社区建设运动在全同迅速铺开。只有社区建设才可以对不同人群提供相同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不同人群对于社区和谐一致的认同感所以说城乡统筹背景呼唤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亦可以有效地促进城乡统筹的进程。

2、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反思

村改居以来,大批农民住进了新型农村社区.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状况大为改善。但是农村社区在服务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困境需要我们去反思对策

2.1社区社会管理体制模糊从行政村到农村社区虽然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但是过程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长期以来的行政村建制,使得社区农民形成对于农村基层政府行政管理的路径依赖,无法进入新型社区的社会管理体制当中去行政村的村民自治委员会和村支部委员会与新型社区的管理组织界限模糊、功能混乱,不能形成有序的功能衔接。很多时候甚至出现社区新班子与原行政村老班子“双轨”运行的状况,在综治、调解、警务、民政、社会保障等方面也有多头管理的现象。

2.2社区管理者服务意识欠缺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除了提升社区基础设施水平外.社区服务和管理也涉及各个领域,包括文化、教育、医疗、体验、法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村改居不是图省事,而是应该有更高水平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然而事实上.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者很多就是原行政村“两委”的村干部,这些人既没有社区治理的理论知识.亦缺乏社区治理的经验积累。他们甚至往往沿袭“当官即是为民做主”的思想,习惯单向度的管理.不能很好地实现治理的多主体模式。面对新型农村社区成员多样化、利益多样化、诉求多样化的新趋势.既往的管理者们往往只好求助于乡镇政府。这种单向度的、官民二元的管理意识,既缺乏服务意识,又与社会管理的理念不相一致。

2.3农民参与社区管理意识薄弱我国农民一向安土重迁,有强烈的乡土情结,认为搬迁即是背井离乡。现实中的很多案例都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的强制拆迁和农民的抵触直接引发的矛盾。习惯于传统村落人居的农民,也许对社区的概念并不了解和认同。尤其是他们的利益关系一般还在原来的村组,所以并没有参与社区管理的意愿和热情。很多农村社区的居民并没有把社区真正看作自己的家园.而只是一种政府的机构设置。而且农民往往是靠血缘关系和辈分高低来维系他们的人际网络,缺乏公共意识和契约精神。部分社区居民强占公共空间据为己有.这都是新型农村社区管理需要提升的问题。

2.4社区社会管理经费不足农村社区建设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如社区干部工资、社区五保户供养、特困户救助、社区班子213成员合作医疗补贴、乡镇大病统筹补贴、社区文化活动费用、社区医疗及医务人员补贴、社区环卫人员的工资及保洁与垃圾运送费用、社区基础设施和村庄整治后的养护等,都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如果没有持续的经费保障,农村社区建设将不具备可持续性。从目前来看,市镇两级没有把农村社区建设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只是按建制村建设经费给予拨付,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需要,而且当前农村社区的集体经济积累不多,加上开展有偿、低偿服务等_T作机制还不健全,投入社区建设就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

3、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基层社会管理的创新

路径选择随着十城乡一体化战略部署的加快推进,政府大量的公共服务开始沉降到农村基层,这时候如果单靠原行政村的力量承接已经变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行政村再去依赖乡镇政府,则农村基础的行政化色彩会更加浓厚。怎样在城乡统筹的背景下更好地进行社会管理呢?为了探索并逐步完善农村社区建设思路。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民政部2007年印发《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全国有条件的县(市、区)中确定一批农村社区进行试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可以从农村社区建设作为突破口。

3.1拓展改革深度

理顺社会管理体制关系要建立健全社区“两委”班子及配套组织,理顺各种关系.绝不允许社区新班子与原行政村老班子“双轨”运行的状况存在;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社区规章制度,特别是集中办公、工作例会、目标责任、民主管理、考核评议等,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规范化;要切实落实好社区干部待遇和办公经费,解除社区干部的后颐之忧;要健全完善活动场所,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社区干部办公、党员村民代表议事、广大群众开展文体活动的综合阵地:要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积极推进以全方位渗透、无缝隙覆盖为内容的“网底工程”建设,健全完善综治、调解、警务、民政、社会保障等功能,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要结合并建社区入住的新情况,从实际出发。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努力探索新时期农村党的领导、行政服务与村民自治有效结合、高效管理的新路径。

3.2增加政府投入

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长期的城乡二元分立造成了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适度加快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必要的.正如孟德拉斯所言,“农村社区建设的使命之一就是要努力使他们享有城市的一切物质条件和舒适”[161。从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出发,当前政府财政投入应主要侧重于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方面,力求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但是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资金缺口巨大,资金来源有限.只能尝试从多个路径来增加政府投入,河南省舞钢市农村社区建设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示范。舞钢市建设农村社区经费来源主要有3个路径,首先增加了财政投人的幅度。2010年至今,舞钢市财政对中心社区、中心镇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行了1.3亿元资金的补贴,各乡镇财政也负责筹集经费5000万元以上,对中心社区、中心镇进行再建设。另外,舞钢市财政对于在2013年底前完成整村动迁的乡镇、复耕完成土地挂钩指标的乡镇及完成其他当年任务指标的乡镇,进行了每个项目10万元的专项奖励。其次,舞钢市提高了商业运作规模。通过采取BOT、BT等多种模式的商业运作形式,共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收集到1.1亿元经费。再次+舞钢市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充分利用城乡建设投资公司为渠道,以各乡镇为主全面展开社会融资,至今已成功融资1.5亿元,为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夯实了资金基础。

3.3丰富文化生活

塑造农民社区居民意识想真正把农民变身为社区居民,除了在资金和物质上的投入之外,还要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使其在精神层面上完成从村民到居民的转身。目前我国各地的新型农村社区虽然也都有各种文化活动场馆和文体活动,但普遍质量不高且缺乏居民的参与。大量文化场馆虽然也摆满图书,但是只是一些老人光顾其中打麻将,很多资源仅仅成了摆设。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如何吸引年轻人?如何真正实现丰富文化精神的目的?首先可以尝试建立社区学校,开展一些农业科技、职业技能、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求职培训。其次也要考虑社区居民的娱乐需要,为其提供一个放松身心、陶冶情操的休闲环境,不能再把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文化需求人为地割裂开来,而是要尽量实现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在文化生活方面的一种耦合——或是衔接。总之,社区文化建设必须紧密贴合市场需要,想社区居民之所想,满足他们现实的职业需要和生存诉求。只有在农村社区再组织化过程中,农民的民主素养和公共精神培育才能得以实现。由居民到公民的成长是一个自主性、参与性、权利性增强的过程,是“参与社区事务的自治性(autonomy)自主性(self-reliance)、直接参与民主性和经验性社会学习的过程。”

社会建设论文篇10

一、理论滞后——社会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

单从表面上看,目前社会生活中的信用缺失,是市场经济的趋利本质和缺乏社会规范所致。而深入思考就不难发现:理论滞后是社会信用丢失的思想根源,社会诚信缺失是理论空缺的必然表现。换言之,社会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理论要求不适应现实社会生活需要,导致道德生活与经济生活相脱节,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相分离,难以对现实社会生活以有效的导向和规范。

人们的活动和行为,都要受到思想意识的支配和驱使。在社会生活中,任何利益存在都必须以道德存在为基础,否则这种利益或者就不能够存在,或者成为不道德的行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生活是以社会和集体的形式进行的,每个劳动者都是联合劳动中的一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于社会和集体的利益。这与无私奉献的价值观和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道德规范是一致的。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个人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人”,必然要提出自己的个人的利益要求。作为现实社会生活的反映,社会道德也必须体现出这种利益要求,以及由此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和联系,在观念形态上,保证社会生活的健康有序发展。然而长期以来,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仍停留在纯粹计划经济的年代,缺乏对个人利益的正确反映,体现不出已经变化了的现实生活的内容和要求。

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必然造成劳动者的两难选择,形成社会信用缺失的内在根源和外在条件:在经济生活中,允许个人利益存在,在道德生活中,却没有个人利益存在的空间;而市场经济的本质和现实生活需要,又促使人们必须去追求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这就必然造成经济生活与道德生活“两张皮”,说的做不到,做的不能说,使劳动者失去追求个人利益的正当权利,找不到获取个人利益的正确途径和手段,只能以眼前的现实利益为追求,以功利主义作为行为准则。而社会的道德准则,既难以对这种现象以科学导向,更难以进行有效规范。由此使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得不到遏制和纠正,导致社会经济生活的无序和失范,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经济欺诈、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屡见不鲜,进而引发社会市场主体之间的诚信失却和信用危机。

社会的信用缺失不仅表现在经济生活领域,而且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渗透到社会的管理机关,体现在社会政治生活当中。其突出的表现,是一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打着集体主义的旗号,以计划经济的手段去实现个人利益’,“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屡禁不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滋生泛滥。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和道德导向,不仅难以对此进行惩戒和规范,而且为其提供了冠冕堂皇的庇护和借口。社会信用制度的构建者和维护者,反过来成为信用缺失的制造者和实施者,导致社会管理权力嬗变,对社会信用危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可见,社会诚信危机和信用失却,虽然表现形式各异,实施主体不同,根源都在于理论建设的滞后和空缺。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现实问题,是建设信用社会所必须首先解决的基本问题。

二、理论创新——构建信用社会的基础工程

建设信用社会,要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必然大力实施理论创新,尽快实现社会生活中道德规范与实践要求的统一,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统一,为信用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我们所建设的信用社会,是社会主义的信用社会,在表现形式和本质内涵上,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形态的内容和规定。因此信用社会建设的理论创新,不能脱离开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仅仅表现为一般信用社会建设的要求。必须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按照同志关于正确回答“四个如何”的要求,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弄清楚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发展进程,而“不能停留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原则、某些本本的教条式理解上,或者停留在对社会主义的一些不科学的甚至扭曲的认识上,或者停留在那些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正确的思想上”,使社会主义信用社会建设始终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

信用社会建设离不开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然而,理论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前提条件和必然要求,没有对于传统理论认识的发展和突破,信用制度建设就失去了必要的遵循,制度创新同样成为不可能。例如,法律规定是社会规范中最具强制性的力量,但如果失去道德支撑,社会法律不仅难以得到科学制定,制定出来也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必须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以制度创新作保障,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保证信用社会的建设和运行。

建设社会主义信用社会,应当吸取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特别应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信用制度建设的做法和经验。但资本主义的信用制度,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思想体系基础上,与社会主义信用社会建设有着根本不同。缺乏科学的态度,简单照抄照搬,必然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只有通过理论创新,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生活相一致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思想理论体系,才能够做到事半功倍,达到建设社会主义信用社会的目的。

三、实事求是——信用社会建设理论创新的准则

社会主义信用社会建设的理论创新,涉及到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马列主义的理论的勇气,敢于触及复杂和敏感问题,尤其应在以下四个问题的研究上实现突破。

一是科学界定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集体利益必然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在总体上必须服从于集体利益。但在市场经济中,个人和集体都表现为相对独立的社会利益主体,在一定条件下,还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正确界定二者之间的关系,既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社会和集体利益之上,也不能以社会和集体利益随意否定个人利益。只要个人利益符合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要求,限定在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应当予以承认和保护。从而为正确处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利益关系,建设社会主义信用社会,提供必不可少的思想基础。

社会建设论文篇11
社会建设论文篇12

【关键词】政治文明/民主政治/法制/建设/politicalcivilization/democraticpolitics/legalsystem/construction

【正文】

中图分类号:D0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600(2002)04-0001-07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出了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邓小平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68页。)最近,又特别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注::《执政党必须高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2002年5月31日。)这些论述,明确提出了小康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目标,强调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涵

1844年11月,马克思在《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就提出了“政治文明”概念。马克思强调要用“政治文明”作为废除集权制的主要手段,并对政治文明的内涵作了界定:“人权的宣布和国家的宪法”的颁发与实施,“权力的分开”(立法权力和执行权力分开),破除集权制和建设“政治文明”。(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第238页。)马克思所讲的政治文明,是针对专制、集权制提出来的,强调人民,依法治国,实行民主,相互监督,它包含了现代化国家的主要内容,是一种现代化政治社会形态,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和发展程度的标志。政治文明既包括政治思想、法治思想、民主思想,也包括在这些思想指导下的政治活动,其中,民主、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

人类社会文明,即社会的进步状态,是一个多层次、有机联系的整体。马克思对社会文明的整体结构与协调发展,曾进行过精辟的论述,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恩格斯也指出:“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2页。)。显然,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经济基础或经济结构,指的是物质文明,政治上层建筑及政治、法律的意识形式,则是政治文明,而其他意识形式则是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总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互动共进,推进社会发展。从总体上看,物质文明起着基础的、决定的作用,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并不是物质文明的消极派生物,它们不仅对物质文明有巨大的能动作用,而且在一定情况下,具有决定作用。“诚然,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主义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下,有转过来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当作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的时候,对于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革新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注:《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25、326页。)

对社会文明的整体分析和研究,国外许多学者也有诸多论述,美国学者威尔•杜兰把社会文明进行了要素分析,认为:“文明是增进文化创造的社会秩序。它包括四大因素:经济的发展,政治的组织,伦理的传统,以及知识与艺术的追求。”(注:[美]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第一卷,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英国学者汤因比,不仅将社会文明明确划分为经济、政治、文化三个部分,而且详细论述了三方面文明的关联性与整体性,他指出:“文明乃整体,它们的局部相依为命,而且都发生牵制作用。在这个整体里,经济的、政治的、文明的因素都保持着一种美好的平衡关系。”(注:[美]汤因比:《历史研究》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63页。)

同志关于政治文明的概念,是根据社会结构和社会整体文明内容提出来的,是对我国社会文明建设的补充与发展。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提出了进行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并确立了建设的目标、任务与政策,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的发展。政治文明建设虽然包括在精神文明建设之中,但由于没有作为一项建设的战略举措提出,致使政治文明建设相对滞后,并成为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制约因素。为此,同志提出政治文明建设要求,也是从我国社会现实情况出发的。

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丰富的内涵。首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包括社会主义政治思想文明。政治思想包括政治理论、法治观念、政治理想、政治道德、政治态度、政治情感等,其中政治理论、政治观点、政治理想在政治意识和政治活动中起主导的、支配的作用,它是意识形态的中心内容。能不能坚持先进的社会主义政治理论、观点、理想,并不断提高政党、团体和公民政治活动的文明程度,将一直是小康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艰巨任务。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理想与目标的确立,政治思想的形成和政治行为的规范,不可能自发实现,只能依靠有组织、有目的的政治文明建设来完成。而且,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既面临着资本主义政治的强大冲击,又面临我国传统落后政治的干扰。资本主义的“民主”思潮、“自由”观念、“人权”思想,封建社会的等级特权、官贵民轻、人际依附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等遗传,对我国政治生活有着明显的消极作用,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成为我国向民主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的严重阻抗。因此,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政治思想,对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作用重大而又艰巨。

其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包括政治行为文明。政治行为文明是指政党、团体以及公民政治生活、政治活动方式的文明程度,是政治思想文明在行为上的反映。由于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政治思想的影响,加上我国政治文明规范尚处在系统建设之中,政党、团体及公民的政治行为文明也有待提高。政治生活中存在的无政府主义与自由化倾向,无视法纪规范的“大民主”现象,政治生活的盲从与自发行为,干部中的家长制作风,领导层的等级特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以及、、欺上瞒下、任人唯亲等等,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与政治文明不相符合的行为都是受一定政治思想支配的。它表明我国政治制度化能力还不强,政治文明程度需要提高。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建设,进行引导,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直接阻滞我国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和制约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阻滞整个社会的进步。因此,政治思想建设,政治行为文明的提高,事关社会文明发展与进步的全局。

再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还包括政治制度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是指政治与法治规范、政治与法治程序的文明程度,是政治思想文明在制度上的表现。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其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此相联系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选举制度、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制度等,也是重要的政治制度,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基本的、主要的政治制度符合我国实际,具有民族特色,已经和正在发挥巨大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由于前面所讲政治意识文明、政治行为文明问题的存在,加上政治制度还不完善,政治制度的认可程度,政治制度在执行中的合理性程度,政治制度化程度,都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向往西方的民主、自由竞选,就会质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张西方政党轮流执政就会反对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推行等级特权与家长制,就会在事实上否定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欺上瞒下、任人唯亲以及官本位倾向,就会违背民主集中制。因而,有政治制度不执行和政治制度难以制约违背制度的政治思想和行为,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一种综合性问题,它表明政治制度文明与政治思想文明、政治行为文明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政治制度文明要以政治思想文明、政治行为文明为基础,政治思想文明、政治行为文明要以政治制度文明为保证。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政治思想文明建设、政治行为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建设。在我国,政治制度文明建设特别是法制建设则显得力度不够,这一方面与我国缺乏法治传统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现代社会政治关系、政治组织、政治管理、政治传播手段发展,而政治制度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和规范这些发展有关。因此,进行政治制度文明建设,特别是法制建设,更显得突出和必要。

总之,同志所提出的政治文明,其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它不仅概括了政治建设的丰富内容,而且揭示了政治生活的发展状态,指明了政治生活进步的方向。社会和人们总是追求进步,反对落后;向往文明,憎恶野蛮;力求发展,避免停滞的。而社会文明总是各方面文明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忽视哪一方面的文明,都会影响和妨碍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现代价值

提出政治文明建设,不仅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而且有深远的意义。

第一,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战略举措。提出政治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是根据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的,即目标中实现“富强”的目标,要靠物质文明建设,实现“文明”的目标,要靠精神文明建设,而实现“民主”的目标,则要靠政治文明建设。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根据党的基本路线,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即确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并强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基本目标,执行基本政策的相应举措。因此,提出政治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内容更加全面、协调,建设的战略举措更加完善。

第二,为我国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政治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充满各种矛盾的复杂系统,如何既全面又协调推进各项建设顺利发展,既是一个复杂的实际问题,又是一个前沿理论问题。从前面的理论阐述,可以将社会划分为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大部分。物质文明建设是基础,政治文明建设是保证,精神文明建设是动力。物质文明建设,可以通过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推动,使之呈现一种竞争发展的态势。精神文明建设,也确立了明确的建设目标,形成了系统的理论与方法。而政治文明建设,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面临许多复杂的问题,这些问题既与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国情有关,也与政治文明建设没有明确向全社会提出有关。首先,从国际范围来看,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我国由于生产力水平、科技水平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比较落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面临着严峻挑战,这种挑战虽然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和科技,但它集中的表现形式是政治。同时,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处于低潮的情况下,如何在国际政治多极化格局中争取主动,也不是一个单纯的政治问题,而是直接关系到我国能否争取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发展经济和科技的问题,能否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有所作为的问题。因此,政治文明建设事关国际大局。其次,从国内来看,我国不仅是一个广地域国家,东西、南北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承受着当代世界民族主义浪潮的冲击。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发展,不仅会使地域之间、民族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拉大,而且会使社会主体、个体独立性与自主性增强,原有的阶级、阶层发生分化,形成新的阶层。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政治建设进行协调和规范,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地域之间、民族之间、阶层之间以及个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甚至可能导致混乱与动乱,阻碍、破坏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站在全局发展的高度,提出了带根本性、全局性的政治文明建设举措。政治文明建设决定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与价值取向;为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规范,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秩序和良好的政治氛围。所以,政治文明建设的提出,不仅可以指导我们站在国际、国内全局的高度,从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层面开展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而且,从战略发展上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与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既不可分割,又相对独立的建设系统。这一系统,如果按建设的任务、目标来划分,则主要有民主政治建设与法制建设。

第一,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邓小平在全面总结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并对民主政治发展的世界性潮流进行分析后,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科学论断,揭示了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强调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为此,党的基本路线把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三大目标之一,并制定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纲领。

为了结合我国实际和新的发展实际,切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以为首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任务,提出:“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我们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21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注::《执政党必须高度重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人民日报,2000年5月31日。)这样,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不仅明确肯定了民主政治建设在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而且明确指出了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有机联系,从而为探索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民主政治建设,是在社会各种矛盾交错、各种因素互动中进行的。就小康社会而言,民主政治将总是处在既迫切需要建设,又难于建设的矛盾状态之中。

一方面,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的迅速发展,提出了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社会对内对外开放的扩大,使人们依托市场体制和现代商品经济,冲破过去的封闭状态和自然经济的束缚,从狭隘的地域关系和人际关系中走出来,成为面向世界、面向社会,广泛联系,具有开放思维、开阔视野的社会个体;在交流与比较过程中,人们对自身和社会关系的更加全面的本质认识,既是人们政治素质提高的表现,也是人们对全局事务以及政治关注、知情、参与的要求。这种要求,就是一种民主要求。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发展,使人们增强了独立性与自主性,成为面向社会竞争、自主发展的主体,主体性的发展,是民主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另外,科学技术与教育的发展与普及,为人们增强民主意识,摆脱自发自在与愚昧无知状态,激发人们追求文明,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提供条件;文化领域与价值取向的多样化,既以民主政治为条件,又以民主政治发展为特征,是突破价值取向单一性后的一种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综合状态。

总之,我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既有力推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又迫切需要民主政治的发展。能否正确认识、适应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不仅关系到政治文明的进步,而且关系到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

在民主政治方面,已经发展和需要发展是一个方面,滞后发展与制约发展则是问题的另一方面。民主政治发展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首先,从历史来看,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民主的传统相当薄弱,民众的民主意识并不深厚,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及文化条件也相对脆弱。因而,这种民主传统面对当代迅速发展的社会就显得底蕴不足。一些封建社会的政治遗传,如等级特权、家长作风以及人治现象等,总要以不同的方式阻碍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对此,邓小平进行过深刻分析:“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个人高度集权之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9-330页。)其次,从经验教训上看,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历史性的进步与发展,最根本的是共产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领导,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但是,由于我国还缺乏有效抑制和消除封建专制主义遗传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础,社会主义民主难以得到强大经济的支撑与法制的强有力保证,加上计划经济体制过分强化集中,致使民主建设不仅没有得到应有重视,而且使封建专制主义以新的形式一度复活,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取向长期贯彻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抑制民主的发展,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在总结这一历史经验教训过程中,邓小平指出,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在民主的实践方面,我们过去做得不够,并且犯过错误”。(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对过去的历史经验教训,清理、消化不是一下子能完成的,特别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大而全”观念,高度集中的权力意识,人际依附的惯性,往往与封建社会等级特权、官贵民轻、任人唯亲等残余混杂在一起,成为阻滞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的顽症。再次,社会的民主意识与习惯比较淡薄,民主生活比较单一而且不成熟,其突出表现是,要么顺从专制或服从高度集中统一,忽视自身主体性;要么违反一定规范,不正确,甚至滥用民主,就是所谓“大民主”。在“”中,封建专制与“大民主”,作为政治生活的“两极”表现,虽然形式不同,但其本质所反映的,是我国民主与法制既不成熟,又不健全,这是对忽视民主政治与法制建设的惩罚,是社会的巨大不幸。“大民主”的政治斗争方式,冲击平等竞争方式;高度集中的强制统一方式,影响民主协商方式;传统人治方式,干扰法制规范方式。

总之,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将会遇到来自于传统与现实、观念与体制等各方面的阻抗,它也只能在不断消除这些阻抗过程中,与经济、政治、文化协同发展。任何关于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的“自发论”、“无关紧要论”都是错误的。

第二,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设完备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将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法制国家,使法律成为整个社会管理的最高准则。

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和前提,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规范与保证。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就会走向专制,没有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就会流于形式。社会主义民主薄弱,必然导致社会主义法制疲软;社会主义法制无力,也必然导致社会主义民主脆弱。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合理性取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证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法制建设的目的,是依法治国,将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民主和法治国家,使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以及民主等各个方面,使人民民主和的各个环节都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制建设,包括法制理论、法制思想、法律体系、执法机构、执法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在这些内容中,法制理论与法制思想建设,是法制建设的核心与灵魂,对其他建设具有指导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诸如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定了相关配套的法律条文,强化了司法、执法机构与队伍的建设,依法办事的风气正在我国形成,法制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也越来越重要。但是,应当承认,我国法制建设与过去相比,与德治建设相比,所投入的社会成本,相对而言,是比较大的,法制建设的推进也比较曲折和艰难,这与法制建设所遇到的来自社会和传统的阻抗(与民主建设所面临的问题类似)有关,也与法制建设中的有形建设,即法律条文、法制机构、法制队伍建设与无形建设,即法制理论、法制思想建设不协调有关。

我国既是一个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结束后,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那种目无法度和由“大民主”导致的混乱极为反感,渴望社会民主、平稳、有序,因而,加强社会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既是社会稳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于是,法制建设受到高度重视。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法律条文大批相继制定并初步形成体系,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的执法机构,迅速恢复和新建,执法队伍不断扩充,执法装备不断更新。这些社会成本投入之后,虽然有较为明显的效果,但是,一段时间,社会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比较普遍,执法系统发生了腐败现象,违法犯罪的情况危及社会稳定,群众很不满意。这一事实说明,有形的法制建设固然重要,无形的法制建设以及为法制建设提供基础和条件的建设,即法制思想建设、民主建设与道德建设不可缺少、不容忽视。如果有形法制建设没有相应的无形法制思想建设作为基础与思想上的保证,有形法制建设就会受到其他思想,特别是落后思想的支配,不仅起不到法制建设的作用,而且还会给社会制造麻烦和造成损害。同时,法制建设如果没有民主建设作为基础,法制建设也会因为缺乏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而自行其是,有失公正,甚至可能成为民主建设的障碍。另外,法制建设如果没有道德建设的配合,执法人员缺乏内在道德法庭的审理,执法的不道德行为就会直接损害法制的诚信与威信,引发社会上的道德失范,冲破道德底线而走向违法乱纪。因此,根据我国的文化传统,法制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顾,把有形建设与无形建设、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

第一,加强法制思想建设与法制教育。法制思想建设,主要包括法制理论建设和人们法制意识、观念的培养与提高。法制理论是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包括法制的科学理论与法制的价值理论,着重解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什么需要法制与如何正确实行法制的根本性问题。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有形法制建设才有正确指导和牢固思想基础,才能真正走向法制自觉,否则,只会是法制自发。法制自发必定引发法制建设的许多不确定性问题发生而导致法制建设不必要的曲折和反复。

社会建设论文篇13

群众文化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纵观历史,群众的最大理想是国泰民安、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所谓和谐,《辞海》释义为“配合得适当和匀称”。和谐社会就是指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适当和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匀称的状态。是一种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的进步由竞争促进,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影响社会和谐主要产生于竞争中产生的利益不均而直接导致的心理失衡。这时,人与人之间需要一种强大的剂。群众文化,无疑便是优化这种关系的最佳“良方”。

在现实社会里,群众文化活跃之地,毫无疑问便是群众安居乐业之地。因为无论歌唱还是读书,抑或音乐还是舞蹈,总而言之,只有积极的文化活动,才会给群众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或精神享受的舞台,人们文化活动中,逐渐平复、遗忘在激烈竞争中遭遇的各种精神创伤,人际关系得到良性调整,从而实现和谐社会。群众文化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它以崇尚和谐为价值取向,集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社会风尚、行为规范为一体,表达了人们对和谐社会的共同追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和睦相处,达到自身心理和谐。可以这样大胆放言:没有和谐的群众文化,社会和谐便无坚实根基。

和谐社会之魂是群众文化。群众文化的主体是广大群众,广大群众也是群众文化的广大受众,指在群众中进行的以满足群众精神需要为主的社会文化。放眼如今,相信大家都有清醒的认识,我国群众文化正处于不断发展壮大之中,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的新时期取得了一连串伟大的成就,当然无可避免也存在诸多问题。建设与发展群众文化,建设好和发展好群众文化,对于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繁荣,构建和谐家园具有重大的意义,也是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赋予神州大地广大群众文艺工作者的重要使命和神圣职责。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和谐文化,最主要需要系统的文化惠民项目、工程的不断推出。在文化服务基层的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创新观念和机制,把文化“输血”与文化“造血”相结合,把群众文化建设作为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让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使文化服务在基层焕发出崭新的活力和持久的生命力。

无论社会物质如何丰富,如果没有广大群众参与、认可的群众文化的丰富、健康,社会的真正和谐永远是纸上谈兵。改革开放至今的三十几年,我们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总纲正确引领下,群众生活水平有了一日千里的提高,物质生活日益富有,群众文化也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群众文化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提升群众思想的阶梯,我们要积极建设和探索繁荣群众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方法、新路子,以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为路径,以开展社区群众广场文化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群众性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和人文价值观。

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需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但物质文明的发展过速,精神文明的发展较物质文明稍有迟缓,产生了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金钱、物质的日益丰盈,并没有给广大群众带来普遍的快乐,“穷得只剩下钱”,既是一句生动的调侃,更是对文化匮乏一声响亮的鞭策。这种与“钱太多等于没钱”的茫然、困惑时刻提醒我们:群众需要丰富的精神生活,也即是群众亟需精神食粮:健康、丰富的群众文化。群众文化以人民群众自身为活动主体,以娱乐方式为主要内容,以满足自身精神为需求的文化。

在中国,社会主义文化便是群众文化,群众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主流,以其最活跃、最生动、最具吸引力、最易于为人所接受的方式满足着广大群众的精神需求。群众文化以自我介入、自我表现、自我满足为主要特征,陶冶情操、愉悦心情、锻炼身体。群众广泛的精神交流,将最广泛地调动人民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吸引更多的人民群众

共享共建和谐社会。

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离不开广泛开展的群众文化,而我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蕴藏丰富,其中不管是儒家、道家中的和谐理论更是精华中的精华,老子主张“万法自然”,强调和谐的人与自然。先秦时期的黄老学派继承老子“万法自然”,进一步升华到“和则能久”的思想高度。黄老学派认为,世间万物,只有按照“和”(和谐)的规律不断运动变化,才能生生不息,永无止境。这些传统文化精华早已被群众文化所继承,从“天人合一”的自然艺术升华到“以和为贵”的处事哲学,从“家和万事兴”的和谐伦理,升华到人与人之间的“和气”,均是当下群众文化在以各种不同的文化艺术形式传承、发扬传统文化。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这样一种和谐文化、和谐思想,一直庇护着华夏民族的成长,推动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在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由此可见,繁荣群众文化,其本质就是大力弘扬民族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追求。

文化属于一个民族的软实力,需要有长远眼光去发展去关心、去重视群众文化的投入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在树立群众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等领域,虽然不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却是“润物细无声”的。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的重要精神支柱,具有独特的魅力与力量,既能丰富群众社会生活,更能创造不同于科技、经济等发展带来的发展动力。要让群众文化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还需大力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让全体群众共享和谐社会建设的文明成果,使群众文化的积极、深远意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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