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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农业论文实用13篇

立体农业论文
立体农业论文篇1

一、我国现行保险架构不适宜发展农业保险

目前我国现有的保险主体及架构,由于种种原因,难以适应大面积开办和发展农业保险的需求。主要表现:

(一)商业性保险公司受制

虽然现存的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的比较优势,但在发展农业保险上,却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一是缺乏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农村种植业地广面大,农、林作物面积广阔,区域气候差异大,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而商业保险公司不具备有效的保险防御措施;养殖业种类繁多,管理和防疫条件较差,缺乏风险控制能力;对于现代农业中科技含量较高的生产项目,商业保险公司更是缺乏相应的管控人才和技术。二是缺乏对道德风险的防控能力。农村人口众多,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骗保骗赔等道德风险的比率较高,防控难度较大。三是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保险中,特别是种养两业,由于风险大,成本高,导致严重的经营性亏损,在没有政府政策性补贴的情况下,不具备长期或大面积开办农业保险的能力。

(二)专业性保险公司受限

近年来成立的一些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由于其人力资源匮乏,地域限制,经营范围限制及政策不到位等因素,导致业务量太小,形不成业务规模,承保和理赔能力较低,难以发挥保障作用。例如总部设在上海的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到2006年11月底承保蔬菜9388亩,保费收入175万元,尽管在专项承保上有了一些突破,但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户的保障需求。

(三)政策性保险公司受阻

国外及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已证明,由国家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或对商业保险公司实行必要的政策性补贴,是建立农业保险主体的主要手段,是完善农业保险体系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农业保险的有效措施。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建立由于受资金、政策、法律、体制等种种因素的制约屡屡受阻。农业和农村保险这一重大的社会保障范围,需要政府的权威功能,而正是由于政府长期处于缺位状态,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农业保险的举步维艰。

二、加速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重视“三农”问题的一贯思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我国是农业大国,由于受不同自然环境及各种因素的影响,农业灾害和事故频发,但农业保险却几尽空白。因此,加速建立以服务“三农”发展为重点的农业保险体系,不断提高农村保障能力已成为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现有的农村经济及文化环境下,根据不同地域的不同情况,在建立农村保险经营机构和经营方式上,要特别注意考虑以下因素:

(一)体制上的多样性

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体制应不拘一格,要多种方式共同发展。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在机构网络、经营经验、专业人才等方面具有相对的比较优势,但要大幅度地发展农业保险仍有实际困难。因此,可对其予以必要的政府财政补贴,减免“三农”保险税赋,使其减轻为开拓农村保险市场而担负的高成本,并支持其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增强抗风险能力;组建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农民利益结合起来,利用其资金优势、管理优势、责任优势来提高保障能力;完善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的功能,创造条件将其垦区农业保险范围延伸到农业地区,提高盈利能力来反哺农业保险;引入外资农业保险公司,效仿发达国家保险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活跃农村保险市场;以政府为主体组建相应的政策性保险公司,通过建立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将政策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

(二)区位上的特殊性

根据不同性质的农业保险主体,视其特点有效地经营保险业务。全国性的公司,可利用自身优势在全国广大农村大面积地开展业务;区域性保险公司要发挥区位优势,特别是针对不同区域的不同特点、不同需要及区域经济的发展变化,提供有效的保险服务;专业性公司发挥其专业技术人才配置、业务经营专门化的技术和资源优势,针对种养业、林业及水产业不同特色开展专项保险,增强专项农业经济的风险保障能力。

(三)中介的灵活性

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服务需求量大。但由于标的分散,展业成本较高,现有的保险机构网络难以适应需求,而保险中介具有机构广、人员多,服务方式灵活多样,快速方便,展业成本低的优势,这是一种不可忽略的保险服务体系,利用这个机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分保机制的配套性

农业保险具有风险的不确定性、频发性和灾害事故的大面积性的特点,建立必要的农业保险分保机制是对农业保险的一种完善。一是组建多种形式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增加再保险主体,提高对巨额及大额风险的分保能力;二是完善农业保险业务的分保机制。对风险较高的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可规定实施法定分保;其它类农业保险可视不同种类,实施协议分保、标的较大业务的合同分保及临时分保。

三、积极创造发展农业保险的有利条件

(一)加速农业保险法的制定

农业保险既不是纯粹的商业保险,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险,是一种既介于两者之间,又具有自身特别性质、特殊形式的保险。而现行的保险法主要针对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的各项法规又不适用于农业保险。当务之急是需要出台适宜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法,从根本上明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目标、方向及法律规范。

(二)促进各保险主体的建立和完善

面对广阔的农村保险市场,单靠某种形式的保险主体难以适应发展需求,必须加速多种形式的保险主体的建立和完善。现有的商业性保险公司,需在政策融通、成本核算、专业人才技能等方面予以改进和调整,切实增强适应性。实践证明,区域性的保险公司是推进农业保险的有效尝试,应在现有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同时,赋于其更宽松的政策环境、展业条件,并适当地扩大其经营品种和范围,不断提升其自身实力和发展农村保险业务的能力。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创造条件,加速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提高政府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能力,使农业保险的发展步人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提高保险主体的专业技能

立体农业论文篇2

【作者简介】陈东勤,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219007)成人教育学硕士,主要从事成人教育学原理研究。

专业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性的概念,美国学者格林伍德认为专业化应包括以下五个要素:系统的理论体系、专业的权威、社群认可、支配性的伦理规则、专业文化。我国学者刘捷认为,专业化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一个普通职业逐渐符合专业标准、成为专门职业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英文可以用“professionalization”一词来表示,侧重讲过程含义;二是指一个职业的专业性质和发展状态处于什么情况和水平,英文可以用“professionalism”一词来表示,侧重讲性质含义。农民职业培训该不该走向专业化?如何走向专业化?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农民职业培训要不要走向专业化道路

关于农民职业培训有没有必要专业化的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思考。一种思考是:农民职业培训并非一种专业,也不宜发展成一种专业。理由是: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有可能限制农民学习的自由、选择与独立。农民职业培训一旦专业化,将导致强迫性的“学习教育”。由于参与培训的农民情况复杂,且是以自愿的方式参与,所以,专业化的道路不利于农民以“自我导向”作为参与培训的出发点。

另外一种思考是农民职业培训应该朝专业化方向发展。理由是:农民职业培训的理论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没有一套可以评价培训成效的标准;此外,大部分农民职业培训的人员都没有专业背景和学历;教育工作者生涯路线具有不确定性,更为重要的是专业化可以提高培训的质量,可以帮助获得经费的支持,可以招募到有能力、有资格的专业对应工作者;同时,受过训练的农民职业培训的工作者可以设计出更好的培训方案,可以运用研究成果改进现实的工作,可以减少成人教育的边际性。

以我国的情况而言,笔者认为我国的农民职业培训应该走专业化的道路。从宏观上讲,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了11亿元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此工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培育机制的创新。突出需求导向,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二是培育模式的创新。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强化分类指导,推行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三是培育内容的创新。课程的设置适应农民的特点和规律,教学实践活动形式多样,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四是培育手段的创新。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启动,需要通过成立专业组织,构建理论体系,获取法律保障,以实现自身的系统化、独立化、合法化。目前我国的农民职业培训没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的理论体系,立法工作不完善,参与农民职业培训的团体不是特别多。因此,走专业化的道路有现实的政策需要;从微观上来讲,我国农民职业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走向专业化,农民职业培训的管理活动缺乏统一规划,课程鉴定等方面仍不成熟。此外,农民职业培训需要专门的知识与专门的技术,所以需要走专业化的道路。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有利于根据实际职业需求进行农民培训,有利于增强农民职业培训的系统性,有利于明确各部门的权责,密切与培训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有利于农民职业培训制度化。因此,我国农民职业培训应该走专业化的道路。

二、农民职业培训如何走专业化道路

(一)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农民职业培训只有形成相对独立的、科学的、系统的、完整的理论体系,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农民职业培训的理论体系可以吸收和借鉴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如可以运用教育哲学来指导构建农民教育的原理、内容、过程以及目标;借助社会学来解决各组织对农民学习的影响以及农民职业培训在社会中的功能;运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来分析农民学习者的特点、学习动机、需求以及发挥培训的方式等,以便确立终身学习的原则;运用经济学来解释农民人力资源与社会、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等。农民职业培训可以在借鉴成人教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其他学科理论的基础上,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加以修正和充实,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的理论体系。

(二)强化专业组织角色,确立专业权威

专业组织及专业权威是专业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发达国家农民职业培训专业组织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如,韩国农民职业培训机构主要由农村振兴厅、农业大学、农业协作合同组织(即农协)和其他农业民间组织构成。英国的农民培训工作由农业部培训局、地方教育局和农学院合作进行,农业培训局主要培训农业领域内的新雇员和提高就业人员的技能,使其学会使用新机器设备,主要培训农民的农业技能,而不是进行农业理论教育。加拿大的绿证培训工作主要得益于农业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农场等组织的广泛合作与参与。专业化的农民培训组织,能够系统地阐明农民学习者的特点、农民培训的本质、功能、基本原理和培训过程等,从而建立起农民职业培训的专业权威。我国虽然有很多参与农民职业培训的组织,但是并没有专门负责农民职业培训的专业组织。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农民培训的专业组织较多,有的是全国性的,有的是地方性的,有的还是自发组织的。因此,我国应鼓励成立更多农民职业培训专业组织,可以是政府组织的,也可以是自发组织的;可以是全国性的,也可以是地方性的。这些专业组织可以开展一些关于农民职业培训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究,为确立农民培训的专业权威做贡献。

(三)提升农民职业培训人员专业化水准

农民职业培训的效果如何,培训人员的素质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因此,组建一支素质高、能力强、适应农民学习者特点的培训队伍是促进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的根本途径。

一般发达国家农民职业培训人员专业化程度都比较高。爱尔兰农民培训人员的结构具有专业化特点,农民实用技能培训主要由农业、园艺、森林等专业新毕业的大学生承担,他们在农业院校任教满五年后可以转为培训教员或咨询师。培训教员除了在地方培训中心提供兼职的培训课程外,还经常深入当地农场为农民讲解实用技能。咨询师是较培训教员高一级别的专业人员,他们主要通过拜访农民、集体讨论、电话咨询以及培训课程等方式向农民提供科学技术服务等。而在韩国,对从事成人教育指导者有自愿指导者、实务指导者、成人教育从事者、成人教育者等称呼。成人教育专门者是指专门从事成人教育的专任指导者,这里要摒除资源服务者或非专任性指导者。在韩国成人教育专门指导者的概念里,包括设计教育专门者和成人教育教师。韩国“社会教育法”提出的专门指导者概念如图1。[1]

图1 韩国成人教育专门(业)指导者的范畴

中国的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以兼职人员为主,他们大多数都有另一专职工作,如中小学教师或其他部门行政人员,编制挂靠在中小学或其他单位,极少数有独立的编制,因此,这些人并不把成人教育工作视为其生涯发展领域里一个重要部分。许多成人教育工作者把成人教育视为跳板,一有机会就转入其他相关工作领域,缺乏对成人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及认同感。此外,还有很多人在没有接受任何成人教育的职前或在职进修,不了解农民这个社会群体的特点及需求的情况下,就担任成人教育相关的规划、行政管理、教学等工作。这些对农民培训专业化发展都有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

其实,农民培训工作者除了应具有教育工作者的一般能力,还应该具备农民培训方面的专业能力。换言之,农民培训工作者除了是一位教育通才,还应该是一位教育专才。借鉴美国成人教育Malcolm S.Knowles对成人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角色功能及能力的分析,我们对农民职业培训所需要的专业人员的角色功能及能力进行以下分析。

从事农民培训的专业化人员,需要具备两种角色功能:一种是在农民培训机构里形成教育政策与教育目标的角色功能,需要有能力了解农民培训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并有能力分析农民的特质和需求,并能将这些需求转化成培训目标;另一种角色就是承担农民培训的行政管理工作,这种专业人员除了要有能力分析农民的特质和需求,能将这些需求转化为培训目标外,还要有能力训练、督导农民培训的教师,要有组织管理能力。

此外,从素质和能力上来讲,农民职业培训人员不仅需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善于将专业理论与农民的特点相结合,还需要有与农民进行沟通的能力,迅速诊断出农民的需求并有能力将其转化为培训目标,能结合农民学员的特点和状况,根据农民的个人经验设计、组织、实施培训。

(四)实现农民职业培训机构化

机构化是指透过专属的培训机构来培养人才,开展研究理论、发展课程、解决问题以及推广活动等。机构化是理论与实务结合的必要媒介,也是发挥实用功能的必要途径。对于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来说,设置专业的培训机构可以协助发展系统的理论,探讨相关的知识,提供实验场地。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的机构也可以树立形象,确立成人教育的专业功能,得到社群的认可;而伦理信条的发展可从专业化机构内的人员开始,形成一种规范。再就特有文化来看,专业机构也有助于成人教育形成其特有的组织气氛与人格,发展特有的文化。因此,机构化是成人教育专业化的重要载体和媒介。

(五)实行培训管理过程的专业化

管理过程的专业化是指培训的决策者和管理人员能够从农民学习者的特点出发思考问题,关照农民学员的身心发展特点,在计划、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过程中做到恰如其分,真正发挥培训的作用,促使农民身心素质的提高。管理过程的专业化还包括管理制度的专业化,特别是农民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农民培训的管理要以满足农民学员的需求为目标,以服务农民学员为宗旨,以提高农民的技能和知识为中心,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走农民培训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此外,管理者还要做好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培训人员调配等工作,通过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农民人力资本,实现最有效的资源整合,促进农民培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台湾成人教育学会q成人教育专业化[M]q台北:正中书局,1995.

[2]新农.2014年在全国建立100个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J].农业装备技术,2014(5):1.

立体农业论文篇3

一、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历程

中国作为一个古老的农业大国,有着悠久的农业文明发展史,农业经济问题一直受到人们高度重视。在中国历代的经济思想中,农业经济思想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内容极为丰富,突出地表现在:对农业重要性的认识,对土地占有关系的认识和对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价格波动的认识等。但是由于传统的自然经济和小农的生产方式,使得这些农业经济思想大多停留于较为朴素的认识状态,未能形成系统性的理论体系。

进入近现代以来,随着国内一些优秀青年学者求学西方,进入相关大学学习和了解农业经济理论知识,农业经济的初级理论才开始从国外传入中国,出现了一些零星的相关文献。如1897年创刊的《农学报》自1900年开始刊载有关研究中国农业经济的理论文章,相关的知识传授机构也有了对农业经济知识的初步讲授,如湖北省高等农务学堂1904年开设的农政、财政和理财课程等。1920年,国民政府时期的金陵大学最早成立了农业经济系,首任系主任由著名农业经济学家卜凯先生担任。至20世纪30年代,农业经济开始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学科体系,一些著名高校如国立中央大学、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等,设立了农业经济系、农业经济学组等,开始较为系统地研究和传授农业经济理论,研究范围涵盖了土地问题、产销经营、农业建设、农村金融、农业合作、农业部门经济、农业经济地理、农业经济史等主题。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高等教育移植苏联模式。1952年,全国进行了高校院系大调整,组建了一批专业性高等院校。我国的农业经济教育也随之转入各地新组建的农业大学。1953年教育部颁布了主要参考苏联的农业经济学教育计划。1951—1955年,一批苏联农业经济专家来华讲学,其中杜宾诺夫的讲稿在1956年翻译出版,定名为《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1957年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教研室编写了《农业经济学讲义(初稿)》,1959年定名为《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由农业出版社出版。1961年全国高等农业院校集体编写了《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我国农业经济学学科的教育和研究是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进行的,主要是对当时的政策进行诠释。“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停止了农业经济学的专业招生。

1977年开始,我国恢复了高考制度,部分农业大学在1977年和1978年相继恢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招生,农业经济学学科和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一样,进入了恢复建设、繁荣发展的阶段。各地相继建立并充实了农业经济的科研和教学机构,农业教育系统从大学、专科、中专,到成人和函授教育都先后开设了农业经济课程或者设立了农业经济专业,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但由于“文革”时期我国农业经济学科发展停滞乃至长期消没,使学科发展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改革开放后,国内学者一方面组织编写、另一方面翻译引进,逐步形成了一批农业经济学教材。与此同时,还先后成立了相关的专门性学术团体,如1978年成立的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和1984年成立的中国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教学研究会等,聚集学科领域的精英人才,探讨和交流学科研究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引领学科未来的发展方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领域出现诸如农业经营体制、农业生产方式、农产品市场体系以及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等方面的重大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向农业经济理论工作者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需要研究的新选题,另一方面也为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确立了以问题为导向的农业经济研究范式,引导了学界对新时期我国农业农村经济问题的全面分析与系统研究。

与此同时,为了强化基础理论和与国际农经学科的接轨,以及对国外相关理论的学习与借鉴,以推动中国农经学科发展,加大与国际同行的联系与逐步融入国际学术交流舞台便成为必然之势。由最初个别学者的一般性参与,到参与国际学术交流队伍的不断扩大和影响力的提升,逐渐引起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农业经济研究的关注,促成了2009年第27届国际农经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我国第一次承办的最高级别的农业经济研究学术会议,也是世界农经领域对中国农业经济研究与学科发展认同的重要体现。

学科的发展与人才的培养息息相关。除了一般性的教学和人才培养外,以研究生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是反映学科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1936年,国民政府时期的金陵大学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业经济学研究生教育,拉开了农业经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序幕。改革开放后,我国全面启动以研究生为核心的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遴选了一批具有较强人才培养能力的高等院校,授权开展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表1)。各大高等院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制定了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生培养计划,其中包括农业经济硕士、博士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等文件,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学术型人才培养体系。

在学术性人才培养之外,为了强化对应用型人才的培育,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9年批准设立了以专业技能培养为主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最初称之为农业推广硕士学位,涉及农业经济领域则在研究方向上定位为“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等。2015年将“农业推广硕士”更名为“农业硕士”,并设计了一套以高层次适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体系。

注:资料来源于《全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名册》。①备注栏中的“第1批”“第2批”“第3批”分别为第一批名单(1981年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批名单(1984年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第三批名单(1986年7月28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②各个农业大学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均大多以“**农学院”为名称,后逐步调整为“**农业大学”。为便于理解,采用“**农业大学”的新名称替代原来的“**农学院”的老名称。

二、农业经济管理的研究领域及方法

1.重点研究领域

虽然农业经济研究涵盖范围较广,但其重点研究领域从过去发展到现在,基本上延续或者确立了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农村与区域发展、食物经济管理等4个方面。

(1)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主要在于通过理论分析农业领域的经济与发展问题,根据研究发现制定、优化相应的政策制度安排。由于农业问题与农村和农民问题密不可分,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几乎涵盖了农业农村经济的所有方面,不仅不局限于农村生产领域,也超出了经济学范畴,与社会学、政治学和自然科学领域深度融合;狭义上讲,伴随着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该学科逐步衍生出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食物安全与应用经济等相对独立的方向,而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方向关注的主要问题则包括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农业土地与规模经营、农业劳动力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业技术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产品流通与贸易、农业财政与金融等。

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是农业农村经济的传统研究方向和领域,其发展历程也恰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缩影。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借鉴苏联农业经济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模式,我国农业经济开始了向苏联学习的时代。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各大专院校的农业经济学科所使用的教科书基本上都是来自苏联,绝大多数仍然因循的是苏联农业农村经济的研究体系与风格。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并走向改革开放,农业也随之由自给半自给向市场化农业转变,新的农业经济学研究体系逐步形成。改革开放和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解体了人民公社化时期的农业大规模集体经营形式,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土地制度上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和采取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这一制度设计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围绕新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和组织方式,中国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不断吸收国外优秀研究成果,如公共选择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市场均衡理论、委托理论、边际分析理论及资源配置理论等,最明显的标志是使农业经济学的分析从定性分析向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转变,一些新的定量分析方法在农业经济理论分析与政策研究中得到了重视和运用。在充分吸收与借鉴西方经济学中有益经验和精华的基础上,结合国情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农业农村经济探索与实践,经过数十年发展,我国基本上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共性的农业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体系。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与改革在风雨中砥砺前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长期以来,农业经济始终是理论创新的沃土,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场农业农村的深刻改革方兴未艾,急需理论上的阐释和指导。其中,农业农村现代化、农地制度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农村城镇化与信息化、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农村公共服务等无疑是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领域亟待探究与创新的重点领域。

(2)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是以农业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学范畴分析其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全过程,包括对农业资源与环境的配置、保护与管理的各项活动,并研究其中的经济运行规律。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是一项应用型研究,主要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探索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具体问题,因此既与经济学管理学密切联系,又同自然科学息息相关。其主要关注的问题有农业自然资源系统与动态配置、农业自然资源核算与资产化管理、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资源与环境经济评价、环境保护与环境经济管理、灾害与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及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等。

资源与环境经济理论渊源可追溯到20世纪初。意大利社会学家兼经济学家帕累托曾经从经济伦理的角度探讨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并提出了著名的“帕累托最优”理论。此后,由马歇尔提出、庇古等人发展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外部性理论,也为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是随着农经学科发展而衍生出的新兴研究方向,与其他产业部门相比,无论是从发展起源还是活动依赖度方面,农业生产都与资源环境有着更为密切而深层次的关联,这就决定了农业经济研究与资源环境经济密不可分。欧美许多国家的相关高校已经用资源经济学或应用经济学替代了农业经济学,如美国康奈尔大学把农业经济学更名为农业资源经济学等。

我国的资源与环境经济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1978年制订的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保护技术经济八年发展规划(1978—1985年)促进了环境与资源经济学科的产生。1980年中国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学会成立,1981年“环境经济学学术讨论会”讨论了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环境保护的经济指标体系和环境经济效果等三个主要问题。20世纪90年代,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研究者们愈加强调经济手段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重要作用。进入21世纪,随着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的持续推进,资源环境经济手段、资源资产与环境价值核算、环境政策经济分析、绿色金融等研究领域的拓展,进一步丰富了研究内容,扩大了研究内涵,推动了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的长足发展。

与其他方向相比,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的特点在于更加注重与自然科学及技术研发的结合,更加注重定量分析与区域性问题研究,讲究因地制宜的时空优化布局。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农业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一直是我国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理论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方面,同时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和资源利用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等。但也必须看到,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美丽中国等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任务趋紧的背景下,我国农业农村的资源环境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如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与空间配置优化、面源污染和土壤修复、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循环利用、农村人居环境等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都是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乃至技术领域的重点关键问题。

(3)农村与区域发展。我国是农业大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结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动着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然而,我国地域广袤、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不同,如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陆的区位差异明显,国家对各地区发展的定位也不尽相同,因而在自然条件、人文环境、社会发育程度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和共同作用下,农村区域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长期存在,并伴随着生产要素的城乡之间流动而延伸到城镇地区,从而对我国农村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形成了新的制约,如城乡融合的问题、新型城镇化问题以及区域协调发展问题等。面对这些转型期出现的各种问题,迫切需要农业经济学科给予科学解答,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的相关研究便因此而展开。

农村与区域发展的研究始终建立在农业与农村的实际问题基础上,其研究重点关注转型期农村与农民问题的演进规律。一般而言,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是以农村及其特定类型区域(如林区、牧区、山区、粮食主产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等)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研究对象,运用包括农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管理学、农村社会学等在内的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探讨农村与区域发展的过程演进、发展模式、协调机制以及政策措施等。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与区域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农村与区域发展的规划和管理、农村社区治理、农村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涉农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和农业技术推广与传播等方向。

从研究的侧重点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农村与区域发展有着不同的研究重点,但它始终紧密跟随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发展的相关方针政策。党的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更是从全局上对农村发展进行了整体把握,为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同时也为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的相关研究必定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紧密结合我国农村各地区的区位特点、资源禀赋、现实问题和制约因素等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研究,为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有序流动,推动我国城乡经济融合和协调发展提供政策参考。

(4)食物经济管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市场化的持续深入,我国国民经济蓬勃发展、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和财富连上新台阶。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推动了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促使了居民家庭与人口食物消费结构的变化,引发了深加工食物和在外饮食消费的迅猛增长,诱导了我国食品产业的快速扩大。但作为朝阳产业的食品工业却存在着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自主创新能力较薄弱、食品产业链条短和产业发展方式粗放等突出问题,再加上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食物健康与营养过剩以及食品供应链管理不足等现象[1],使之远远超出了传统研究的解释范围,呼唤了对传统农业经济研究领域拓展的需要。将食品消费与营养结构变化等纳入农业经济学科研究当中,通过食物经济管理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将研究范围从食品生产、加工、批发、销售拓展到消费等整个供应链中的经济与商业行为,成为农业经济学科新的发展方向和领域。

食物经济管理领域侧重于经济学及管理学基本理论在食物生产、消费、流通与分配等领域的应用,研究的主要领域涵盖食品经济理论与政策、食品产业结构与布局、食品资源与环境、食品物流与食品企业管理、食品产业组织与管理、食物营养与食品质量安全等方面,重点关注食物结构与供求变化、食品生产与质量安全、食物消费与营养等食物经济与管理问题。

2.主要研究方法

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从过去的简单计算和定性分析为主,逐步发展成为一套包括案例研究、比较分析、实证计量等更加多样的方法体系。在理论上,不仅以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而且还形成了自身的基本原理,如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核心的经济增长理论、诱导性技术进步原理等,这些理论和方法也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学科的发展,国内农业经济学科的研究方法也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健全与完善的过程。一方面,已有研究手段在不断优化与改进,突出体现在计量经济学模型的发展成熟及其应用范围的持续扩展;另一方面,不断尝试使用新方法,表现为开发新模型、运用新理论、引入空间多角度分析以及多学科综合运用等。总体来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方法概括为三大类,即理论分析、实证分析以及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在理论分析中,既有建立命题的理论归纳,又有理论上的逻辑演绎;在实证研究中,既有实证归纳研究,又有实证演绎分析。

具体而言,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贸易的研究上,大多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开展理论和实证分析,普遍集中于一般均衡与局部均衡分析以及引力模型的应用等。在资源与环境经济的研究上,以计量经济模型为主的定量评估占据主流地位。与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贸易研究领域相比,资源与环境经济政策领域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展开的研究相对较多。在农业技术与农户行为的研究上,研究方法大致可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大类。其中,定性分析与企业管理、组织行为学等学科联系密切,从大的学科分类来看属于管理学中工商管理的范畴。与此同时,农业经济研究也越来越多的借助于经济学等相关理论构建数理模型,对农业经济学科的相关问题展开定量研究,并逐步向主流规范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等方向转移[2]。

三、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的快速成长和理论研究的逐步深入,极大推动了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平稳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1.农业区域布局规划得以确立

我国农业资源与区划萌芽于20世纪初,正式创建于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一个内容由浅入深、工作由点到面、范围由小到大的过程。70年来,农业区域布局区划历经了三个阶段。

(1)农业资源与区划的初创期(1949—1978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重视农业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工作,分别于1951—1954年、1960—1961年和1973—1976年开展了三次较大规模的农业资源考察,全面系统的调查了解了全国土壤、水、农业生物资源和农业气候资源等状况,基本掌握了我国农业资源分布特点,明确了生态环境特征与开发利用前景。该阶段,农学、农业经济学界融入研究领域,研究范围拓展到了综合资源调查,并开展单项和综合农业区划试点。相关工作的完成形成了一些重要成果,如提出了诸如《中国气候区划(初稿)》《中国自然区划草案》《中国综合自然区划初稿》等一些综合区划和部门区划,也发展了区划研究的相关方法论,对学科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2)农业资源与区划的发展期(1979—2000年)。改革开放为农业资源与区划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契机。1978年科学大会制订的《1978—1985年全国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便包含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研究要求,次年国务院成立全国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委员会,同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设立了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研究所。随后,全国各地陆续成立相关机构,推动了农业资源调查、农业部门区划、综合农业区划和专题调查研究等相关工作的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期间全国共有2108个县完成了农业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形成了国家、省、地、县纵向配套的农业资源与区划体系,取得了全国农业现状区划、中国综合自然区划(概要)等一批重要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系统的不同规模尺度上的农业资源及其区划成果图件4万多幅、统计数据与研究报告8万多项,相关成果汇集成中国农业资源区划数据集并转为电子版本实现网上查询[3]。

(3)农业资源与区划的成型期(2001年至今)。为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与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需要,21世纪以来国家农业主管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为充分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农业农村部陆续颁布实施了《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和2008—2015年)》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年)和(2013—2020年)》。经过几年发展与建设,优势农产品生产日益向优势区域集聚,粮食作物九大优势产业带、经济作物优势区域、养殖业优势区域和水产品养殖带等布局初步形成并趋于稳定。在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推动下,《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编制形成并印发。在该规划中,通过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生态类型和发展基础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保护发展区三大区域,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施策,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农村体制机制改革纵深实施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是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系列改革的重要开端。改革废除了“一大二公”和“大锅饭”的旧体制,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简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是一场自下而上的体制创新。改革前夕,农业高级合作社与人民公社化运动严重束缚了农业生产力,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部分地方农民群众自发开展了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及类似的包干到户,中央默认并开展试点,次年国家农委副主任杜润生主持召开“七省三县座谈会”,专门讨论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基于这一工作的良好效果,1980年中央转变态度并在9月召开的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通过了国家农委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会议纪要,会后印发全党,史称“75号文件”,文件承认了少数地区实施双包的合理性,引领了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大变革。1981年12月中央政治局通过国家农委起草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并经杜润生同志建议,于次年被中共中央批转成为首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至此,多种形式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承认并几乎全面放开。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在理论层面上肯定了联产承包责任制。1991年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明确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变革了农村土地制度,是改革初期我国农业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这一制度促使了农民与土地的紧密结合,从生产积极性、技术效率和技术采用三个方面推动了农业生产增长,在改革初期对各类粮食作物生产增长的贡献约为35%~50%。与此同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制度的建立,为国家后续农业农村配套改革奠定了现实基础[5]。

(2)农产品市场化改革。农产品市场化改革是我国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发端。改革的核心就是引入市场竞争,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一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统购统销政策的逐步取消。起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统购统销政策是基于当时为应对城镇人口迅速增长和工业化发展带来的农产品供不应求问题而出台,伴随着1953年10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便开启了农产品统购统销的政策实施。

但1978年以来,国家开启了渐进式改革。在最初阶段,实施了在不触及统购统销制度的前提条件下,有计划地提高农产品价格,逐步减少统购统销农产品品种,放开集市贸易,允许部分农产品议购议销和自由购销,将市场因素纳入进来。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出台,标志着除少数品种外,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被取消。随后,受大宗农产品产量连续4年徘徊不前的影响,国家又开始了对粮食实施“双轨制”,对棉花等农产品实施统一收购经营制度。1990年以后,郑州中央粮食批发市场与地方粮食批发市场相继建立,同年国务院筹建国家粮食储备局,对粮食收购实行最低保护价制度,并建立粮食专项储备制度。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形成市场购销为主、合同订购为辅的农产品市场格局,同年全国范围内取消口粮定量办法,价格随行就市[6]。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目标。之后,改革不断向前推进,陆续推出农产品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等制度。

进入21世纪,特别是从2004年开始,我国迎来了新一轮农产品市场化改革。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开始对农业生产进行全面补贴。除了出台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制度外,政府还对水稻、大豆、小麦和玉米等主粮实施保护价敞开收购,并于2006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从此,粮食生产连续增长,实现了“十二连增”的卓越成就并保持6亿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近年来,面对农产品价格倒挂、进口压力加大等挑战,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采取了新的应对措施,比如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坚定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改革,调整完善大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等,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系列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以保障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农产品市场化改革推动了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发展,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随着这一改革的持续推进,农产品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体系发育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城乡集贸市场为依托的市场网络,基本形成了农产品价格机制和农产品宏观调控机制。与此同时,改革降低了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成本,增加了农民生产投入,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了农产品销售价格,提升了农业资源配置效率,调整并优化了农业生产结构,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7]。

(3)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认识与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围绕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认识与选择问题,理论界大致有三次大的讨论[8]。

第一次是在20世纪的50年代末到60年代的这一时期,形成了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初步认识。在这次讨论中,理论界把农业现代化概括为“四化”,即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和水利化,同时认为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以此来武装农业,以实现对农业的改造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后来的“七化”,即:作业机械化、农田水利化、品种优良化、栽培科学化、饲养标准化、大地园林化和公社工业化,这些内容涵盖了对生物技术(如良种问题)、生态环境(如大地园林化)和农村工业(如公社工业化)等问题的考虑。这种对于农业现代化的“四化”或者“七化”的初步认识与概括,大体上反映了这一时期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发展状况和在实现农业集体化以后对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客观需要。

第二次是在20世纪的70年代末到80年代,通过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的梳理,形成了对我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进一步认知与认识。随着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农业生产发展环境的变化,理论界又一次开始了对农业现代化发展问题的思考与讨论。基于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成效与实践效果,再加上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突飞猛进以及所取得的一系列巨大成就,大大拓展了人们对农业现代化的认识空间,丰富了对现代农业发展内涵的深层理解,进而形成了对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进一步思考。于是便在这一时期提出了“新四化”的概念,即:机械化、科学化、社会化和商品化,并由之而替代了过去的“老四化”,认为:农业现代化就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来武装农业,用现代经济科学来经营管理农业,用社会化、市场化的科学理论来改造农业”。基于这一时期对农业现代化的上述认识及相应的思考与讨论,对于如何选择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如“机械技术现代化和生物技术现代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等。

第三次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基于世界农业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农业发展方式的不断变化,形成了对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认识的进一步深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科学技术与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升以及对农业发展的作用强化,人们对农业现代化的认识与思考也在不断深化,加上对第一次与第二次的认知累积,人们对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概念逐步形成了一致性的看法,认为: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过程,也是对传统农业的改造过程,是不断发展农业综合生产力和不断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过程,同时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并实现与资源、生态、环境相协调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用现代技术体系改造农业,用现代工业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经营意识与市场经济观念来组织和管理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来提升和发展农业,用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理念来引领农业,最终促使农业与农村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农业强、农村美和农民富”的目标顺利达成。

从上述的发展演进与三次认识进程看,农业现代化事实上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历史概念,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程度与水平的认知也是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环境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发展。据此,可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面对我国地域类型多样和各地层次差异明显的客观现实,因地制宜地选择多元化的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取向。

3.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日臻完善

(1)粮食收购双轨制。粮食收购双轨制作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价格管理政策,是中国最重要的农业创新性政策设计之一。20世纪80—90年代,政府通过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如确定订购量和较低的订购价)和激励机制(如确定议购量和实施接近市场价格的议购价)直接控制部分粮食以稳定粮食供给,并允许农民在完成国家粮食收购任务后,将剩余或自留部分在市场进行销售[9]。

粮食双轨制是农村农业改革后宏观环境、资源配置方式和微观经营基础等变化后的内生性产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粮食产出迅速增加,同时,在市场化改革取向下的最初单纯提高粮食收购价而销售价格变动较小,造成了巨大财政负担。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开始实施粮食“合同订购”制度,订购价按“倒三七”比例计价。之后,粮食市场价格下跌,导致生产停滞不前。鉴于对生产停滞的担忧以及“合同订购”带来的巨大政策成本,政策内容随即调整,即“合同订购”为国家任务,国家恢复对粮食生产的强制干预。至1990年“合同订购”改称为“国家订购”,国家在强制性干预粮食生产和市场的同时,采取投入补贴,如1987年出台的“粮棉三挂钩”政策给予农民化肥、柴油实物补贴,1993年后该补贴政策改为货币支付。此后,伴随粮食供求形势的变化和农产品市场化进程的加速,粮食双轨制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作为渐进式改革理论在我国的创新实践,粮食双轨制具有时代意义与现实价值。当时而言,粮食双轨制通过提高农民自留量、提高议购价格、降低订购量和提高议购收购量,有效促进了粮食生产,保障了城市农产品供应,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一定基础。综合来看,作为20世纪80—90年代期间特定背景的制度产物,双轨制尽管具有较高的实施成本,但通过帕累托改进减少了摩擦成本,以小步快走的形式促进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制度演进。

(2)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我国农业发展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制度创新。体系于2007年底正式启动,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依托具有创新优势的中央和地方科研资源,针对每一个大宗农产品设立一个国家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中心由若干功能研究室组成),并在主产区建立若干个国家产业技术综合试验站。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新世纪我国现代农业建设要求下的科学安排。2007年12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配套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共同开启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并选取水稻、玉米等10个产业开展试点,2008年联合印发《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全面启动了50个以农产品为单元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此后,相应体系运行机制不断发展完善,于2009年出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于2015年出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新要求,在保持50个体系总量不变情况下,通过合并小体系、适当新增部分体系、新增部分岗位和试验站等方式,进行了体系内部的结构调整与功能优化。

作为农业科技领域的一项重大管理创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在提升农业产业技术水平、增强农业竞争力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以问题为导向的5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截至2017年,共取得130项标志性成果和328项重大成果,显著提高了我国农业科学研究水平和产业技术供给能力,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连年丰产、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

(3)农地三权分置。农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土地制度创新。农地三权分置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丰富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其中:土地集体所有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承包权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实践问题引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国家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规范。1978年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新型土地制度形成,将集体垄断的农地产权制度转变为集体所有权和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世纪90年代至2013年,国家陆续调整承包土地不可流转的规定,以适应城乡要素流转格局和土地规模经营需要。结合前期各地三权分置探索,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规定将农地三权分置从指导思想转为实际操作,拉开了改革序幕[10]。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了“三权分置”的提法,提出要“科学界定‘三权’内涵、权利边界及相互关系,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2017年,党的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农地三权分置是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基本方向,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在理论层面上,农地三权分置拓展了承包地物权体系,巩固了承包经营主体的财产权利,有利于细分农地产权结构,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重构了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治理的基础。在实践层面上,农地三权分置有助于维护农民财产权利,实现土地权益的多元共享,促进农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社会权力关系,形成农村多主体合作治理局面[11]。

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前瞻

经济社会发展与时代变革不断催生新的研究选题。伴随着我国改革步入深水区,在农业农村领域也推出了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与发展主张。作为具有理论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特点的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其研究与发展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引领发展方向,深化研究领域并推出新的成果。在经济与管理学科领域和农业科技领域,以1998年1月到2019年4月的中国知网(CNKI)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文献库为数据源,采取以“农”为关键词的高级检索方法,共检索出7313篇文献,经过文献计量和通过对关键词聚类分析,从中提炼和归纳出农业经济管理研究的前沿与趋势,认为在以下几大重点领域内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仍有许多值得深化和拓展的空间。

1.减贫与发展问题研究

伴随中国扶贫攻坚战的稳步推进,凭借在理论和现实层面上的重大意义,贫困问题势必保持较长时间的研究热度。在理论层面上,贫困的治理机制探讨经久不衰。“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人力资本理论在“扶智”上已经给出了解决方案,即通过教育获得知识、技能积累,而“扶志”问题依然有待解决。针对贫困人口中的“懒汉”问题,基于学科交叉的认知来科学分析其贫困心理、内生动力与外部贫困文化,将是贫困理论的重要突破方向[12];围绕“三区三州”等为代表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其“低水平均衡陷阱”和“空间贫困陷阱”的形成机理有待理论深挖。现实层面上,扶贫机制与返贫预防有待优化,尤其是针对2020年全面脱贫后的新贫困问题,涉及标准制定、城乡统筹的贫困治理体系建立、基于权利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扶贫投入的财政金融改革等诸多内容[13],均需要深层次的理论研究。

2.农地制度安排研究

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土地作为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要素,其制度安排及变迁事关重大,备受各界关注。新一轮农地确权对承包地的制度安排直接关乎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如“生不增、死不减”的身份产权固化势必给农村内部社会结构、城乡一体化发展带来冲击,相应亟待补充围绕乡村治理与城乡要素流动影响的研究;农村土地制度中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与制度创新,如何正确评价改革成效、科学评估改革推广的社会经济影响是摆在学界与政界面前的现实问题;规模化经营发展潮流下,有关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业合作社经营为代表的规模经营模式的研究成果丰富,相对而言,资本下乡办农业企业和国有农场统一经营仍停留在政策倡议层面,有关的经营机制设计、经营绩效比较有待研究跟进。与此同时,如何平衡规模经营与小农生计、安置被挤出的“落后小农”这一现实问题也有待研究补充。

3.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

资源与环境的双重约束日益凸显,推动了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围绕与农业密切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估仍是研究热门,包括量化气候变化、外源污染等环境因素对农业经济的影响,测度农业生产活动引发的面源污染、温室气体排放等生态环境冲击,以及评估耕地保护、休渔禁渔等农业政策的环境影响;另一方面,农业之外的广义环境问题研究是可持续发展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选题,要求立足国家层面,评估评价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地和海洋海岛等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政策对生态系统的整体与局部影响,论证如何协调自然资源资产与经济增长、实现资源永续开发。相关研究愈发强调经济学与农学、资源环境科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的跨学科合作,将生态环境演进融入经济社会分析框架,构建包含资源环境约束与气候变化冲击的区域经济增长核算模型,开发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动态模拟资源与环境政策的综合影响,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14]。

4.食物安全与消费研究

在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引发的需求推动、耕地和水资源引致的供给束缚共同作用下,食品经济问题愈发突出,尤其是关于从量转质的食品安全探讨将愈加激烈。理论层面上,食品经济的内涵应该与时俱进,打破传统由生产到消费的单一供应链条,构建以消费者为中心、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辐射复合型功能网链,在食品市场分析模型拓展中引入政府、企业等行为主体,以明晰政府和市场双方力量在现代食品体系中的角色职能。应用层面上,围绕食品价格波动,农业生产力增长速度放缓引起的供需间不平衡、价格波动时期决策者的决策行为、生产者和消费者面对价格变化的反应等都是食品经济有待回答的应用选题;围绕现代食品生产体系,如何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中国食品生产、物流与营销发展是全球趋势;围绕食品营销,食品企业的伦理道德、食品消费心理与行为、食品营养与安全等领域研究仍有待深入[15]。

5.农业科技推广研究

立体农业论文篇4

一、西部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有论者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的需要,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有论者进一步指出加快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之所以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点,原因在于全国和谐的薄弱之处是西部地区,城乡和谐的薄弱之处是农村,社会和谐的薄弱之处是农民。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改变西部农村的面貌,改善西部地区农民的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难点所在,也是着力点所在,是突出的抓手。有论者还指出,西部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

(二)西部新农村建设的预期作用。大多数论者一致认为,西部新农村建设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首先。在政策方针层面,新农村建设端正和明确了少数民族聚居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思路,改变了过去单纯追求GDP的观念,更注重农村中政治、经济、文化的综合、协调、全面发展。其次,在经济层面,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打破二元结构,促进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总抓手,还可以促进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再次,在社会政治层面,西部新农村建设还有利于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与和谐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使农民群众通过新农村建设增进对党组织的亲近和信任。最后,在思想观念层面,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民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革,激发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和内在动力。

二、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内涵和关键

(一)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方略,逐步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城乡关系,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繁荣。另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差距,使城乡二元结构得到改观,达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目的。

(二)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有论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集中概括。与传统农村相比,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五个方面的突出特点:其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城乡统筹良性互动的新农村;其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现代化水平、科技贡献率高,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的新农村;其三,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其四,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良好的新农村;其五,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三)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根据西部农村的特点,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或突破点放在哪里,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对策设计和实践成效。在此问题上,众说纷纭,争议颇大。有论者认为,要进一步提高西部农村生产力、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应该着重研究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和农村合作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培养造就以及村镇建设和环境整治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有的论者更重视人的因素,认为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运用自己的双手创建美好家园,前提是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有的论者更重视生态问题,认为只有通过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充分利用农业的可再生资源,才能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农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并实现农业的持续发展,加快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有的论者更重视经济发展,认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生产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重点。最后,有的论者认为,应该将改善农民生活作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关键环节,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缩小地区、城乡之间的差距。

三、西部新农村建设的障碍

(一)地理、气候和生态等自然资源条件。所有论者都指出,西部地区地处内陆,以山脉、高原、沙漠、戈壁为主,交通信息闭塞,气候恶劣。土质贫瘠,耕地面积小,生产和生活用水短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是西部地区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巨大障碍。比如,贵州喀斯特地区山高林密,坡度陡峭,道路崎岖,岩多土少,石漠化严重,机械化程度低。甘肃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的交汇区,地形复杂多样。自然环境恶劣,森林覆盖率低,农业生态脆弱,土地沙化,干旱、大风、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频发。

(二)劳动力素质、结构和思想观念等人力资源条件。所有论者一致指出,西部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文盲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导致劳动生产率很低。在科技文化素质方面。有论者指出,西部地区农民对新事物、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偏低,对市场的认识粗浅、模糊,对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缺乏思想准备,保守和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缺乏开拓进取的精神和魄力,大多数人缺乏一技之长,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难以推广。在劳动力结构方面,有论者指出,随着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农业生产主要依赖老、弱、妇、幼群体,使西部农业劳动力素质日趋低下的状况更加严重。在消费观念方面,有论者指出,西北地区农民的消费主要集中在物质生活方面,文化生活消费显得相对滞后。在文化消费方面,先进文化、高雅文化消费不足,而低级庸俗文化消费仍有较大市场。在道德文明素质方面,有论者指出,西部地区农民一方面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盛行,另一方面,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重新泛起,、封建迷信等思想有抬头趋势,从而导致勤劳节俭、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正在丧失,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正在淡化,民主法治观念依然淡薄。

(三)发展总量、产业结构和基础设施等经济发展条件。就总的情况来说,正如有的论者所指出的那样,2000年西部大开发之前,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投资份额较低,西部地区传统产业相继萎缩,新兴产业发育迟滞,产业发展缺乏新的增长点。就二、三产业发展状况而言,有论者指出,西北五省二、三产业所占GDP的比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还缺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的能力,并且其产业结构侧重于资源密集和资本密集等类型,产业关联效应、产业升级效应不明显,对区域就业、城镇化以及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贡献相对较小,也没有形成明显的区域分工,不易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不足以提供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支持。就农业而言,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生产性基础设施、服务性基础设施和流动性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农业产业化的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的低水平、产业结构的低层次和产业结构的高度偏离。成为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障碍。就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来看,西部地区区域贫困和个体贫困并存,农村贫困程度深。

(四)农村党支部、基层组织和管理等政治条件。一些论者指出,西部农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难。一是执行政策无力,二是加快发展无门,三是服务群众无钱,四是化解矛盾无法,五是自身致富无能。西部地区和一些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农村基层管理乏力,部分干部法制意识淡薄、思想观念陈旧和自身能力欠缺,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严重,无法担负起新农村建设的重任。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存在“等靠要”的臣属型政治文化;一些村干部缺乏平等意识,以狭隘民族主义或大民族主义处理民族关系;一些少数民族村干部受宗教的影响,以宗教价值观判断是非曲直,甚至影响政策;一些村委会主任,缺乏民主意识,在决策时一手遮天;一些村干部缺乏村民自治所必需的政治经验、政治技巧。广大农民对自己依法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不熟悉,更谈不上行使,村委会选举常常是走过场,阻碍了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条件。在文化教育方面,有论者指出,由于历史和政策方面的原因,教育资源在城乡分配不公直接导致了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同时,农民注重物质消费,对子女教育、农业科技投入、农民自身精神文化消费的投入明显不足。西部地区“毛入学率”和每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都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有论者指出,西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体系不健全,远远不能满足西部广大农民的需要。

四、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策略

(一)需要处理的矛盾和关系。有论者认为,西部新农村建设需要处理和化解人多地少的矛盾、农村对人才的需要与农民素质普遍偏低的矛盾、西部资源开发的控制与农民生活基本需要的矛盾、以及分散经营与市场化经济格格不入的矛盾。另有论者指出,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处理好民族地区以下各种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不同地区具体实施战略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发展;三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发展与生态人文环境保护的关系,将文化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视为完整统一的工程,实现民族文化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五是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与个体差异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农牧民自己的选择权利。正确处理鼓励个体积极性与合作组织协调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各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关系,引导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有论者指出,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新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规划之间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传承的关系,宗教文化、宗教信仰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以及生态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主导和机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主导及其与其他各种力量的关系,还存在相当大的分歧。有论者认为,构建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平台,必须以政府为主体,而且是中央政府的投入为主体,国家通过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支持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成具有一定水平的新农村发展平台之后,才能带动社会各界特别是经济实体的广泛参与。相反。另有论者认为,新农村建设不应该成为政府代替农民包办的新农村建设,而应是农民自主的新农村建设;同时,也不能站在政府和城市的角度来建设新农村。农民是农村和农业的主体,农民也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了解农民的切身需求。发动农民主动参与,组织农民共同建设。没有农民积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没有农民积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也很难取得成功。最后,有论者对主体和主导进行了辩证的分析:“三农”问题首先是体制性问题,新农村建设必须突破二元结构的束缚,通过“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从而决定了政府既是启动者,又是组织者和出资者,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同时,“三农”问题又是发展性问题,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常态,“三农”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而农民是发展的主体,他们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也是新农村建设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只有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积极响应、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才能顺利完成。此外,新农村建设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就是,通过政府的帮助、支持和引导,培育农村和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在农村形成各种发展力量的合力,形成政府、农民和各种力量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有论者提出,西北新农村建设应更加注重长远性,坚持规划优先、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推进西北地区新农村建设;与退耕还草相结合,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时注重自然环境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论者也指出要因地制宜推进新农村建设,不照搬、不强求统一的建设模式,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注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避免“涸泽而渔”、“杀鸡取卵”、“寅吃卯粮”式的急功近利行为,转变农民观念,培养新经济时代农民应具备的基本素养[2¨。有论者提出,分类指导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原则。还有论者提出,坚持新农村建设的长远目标与渐进发展相结合,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坚持内涵的新农村建设与外延的新农村建设同时并举。 转贴于

五、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西部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工业反哺农业”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因此大多数论者都强调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一是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投入;二是要用好政策,加大引资力度,整合各方面的资金;三是要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首先,加强公共投资向农业基础设施的倾斜,优先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以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其次,加强道路交通和电网改造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最后,加强村内道路、自来水工程以及电视、电话等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二)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有论者指出,县域经济是我国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社会经济功能比较完整的综合性经济单元,是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一个重要的关键性层次。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要途径,是实现“以城带乡”的重要支撑。是建设新农村的强大引擎。具体来讲,发展县域经济,一是要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二是要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三是要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四是要发展劳务经济,把劳务输出作为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五是发展非公经济,引导企业要素聚集,改善金融服务。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

1 促进农业产业化。一些论者从不同角度和方面,指出了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内容。首先。以工业化的理念推动农业产业化,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产品产业带,让农民从低水平的生产中解放出来。其次,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特色产业。根据地域特点。大力开发最具特色和个性的产品。最后,发展农业合作组织。鼓励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探索“市场+基地+农户”的模式,实现大面积市场化、组织化;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农民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产,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还要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素质。

2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农业。一些论者指出,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到西部地区,要着力解决水土流失、荒漠化防治问题;做好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和植被恢复工作;加强西部地区减灾、防灾、病虫害综合防治;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建立生态农业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西部地区农业以及其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加大科技支农力度,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有论者指出,一是充分发挥农技站的作用;二是加强与科技部门、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协作;三是制度化、规范化,甚至强制性地对农民进行农村实用科技培训;四是建立激励机制,留住本地科技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尽可能引进人才。

(四)发展基础教育和培训,造就新型农民。首先,有论者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切断“穷根”。在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投入的同时,还应从西部地区农村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一些非常规措施,鼓励教师资源向西部农村倾斜,应着重强调非物质性、有长远效益的激励。其次,有论者指出,提高农民素质,一是要从基础教育人手,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二是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向农民传授现代农业技术和标准化生产知识,以及富余劳动力转移所需的专业技术;三是突出政治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民的人文素质,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将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结合起来,克服小农意识和陈规陋习。最后,还有论者指出,要引导西部地区农民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鼓励农民扩大文化教育投资,克服封建迷信、铺张浪费和等陋习。

(五)巩固基层党支部,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如何大力培养年轻、有知识、有能力的村支书和村干部,并组织好外出务工农民积极参与家乡新农村建设,是西部劳务输出大省急需解决的问题。关于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执政能力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有论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拓宽用人渠道,积极选拔人才;其次,加大对现有干部的培训力度;最后,有计划地培育和选拔后备干部队伍…。有论者提出,要转变基层党组织的职能,改革村党组织设置,突出党员分类管理,建立、规范村级组织保障机制;推行“两推一选”、“公推竞选”,建立健全村委班子。还有论者提出,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立体农业论文篇5

1.关于提高农民在政治上的组织化

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有不少的专家学者主张建立反映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发表于《中国农村经济》1992年第6期的《关于试办"农民协会"的若干问题》,洪大用发表于《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2年第6期的《当代中国农民利益集团的几个问题》,陈寄根在《改革与战略》1993年第6期所写的《建设中国农民协会的探讨》,谷文晓在《内部文稿》1993年第10期上所写的《建立农民组织,保护农民利益》等文章,都主张建立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这一阶段人们对建立农民组织的关注更多侧重的是能履行政治功能、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在上文中对农民协会的设计就是:"农民协会既要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又要贯彻政府的政策法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洪大用所用的术语是"农民利益集团",更加突出了农民组织的政治功能,他认为建立农民利益集团,有助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的繁荣和发展,有助于协调社会各利益集团间的关系,有助于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关于农业、农村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等。

另外一些政治学者从政府过程的角度也主张应该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南开大学政治学系的朱先磊教授在"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当代中国阶层分析"等课堂上就经常发表这样的主张。程同顺发表于《乡镇论坛》1996年第11期的文章《农民究竟应该怎样表达自己的利益》,从政府过程的利益表达环节提出,中国农民在利益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是利益表达却呈现个体化、分散化的特征,这就使农民的利益表达不能从长远的角度反映农民的整体利益,表达效果缺乏应有的力度,不能对国家政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应该建立一些反映农民利益的组织或机构。项继权发表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9年第5期的论文《农民协会的组织功能和作用》,则系统考察了爱尔兰农民协会影响政府决策的方式和途径,揭示了在现代社会中农民的组织化对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2.关于提高农民在经济上的组织化

最近的关于农民组织化问题的研究集中在提高农民在经济上的组织化水平,主要侧重的是提高农民建立、参加经济组织的水平。关于这方面研究的论文非常多,在此无法-一列出篇目。与论文相比较,关于这个问题的专门著作不算太多,主要有:秦柳方等主编的《中国各种经济合作社》,张晓山所著的《走向市场:农村的制度变迁与组织创新》、魏道南、张晓山合著的《中国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探析》,牛若峰、夏英主编《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概论》等;论文集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组织与制度研究室的《大变革中的乡土中国》,李惠安主编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等。

另外,其他很多有关农业经济的著作中都有关于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的相关论述。赵昌文在其专著《农业宏观调控论》的第5章中把"引导和组织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作为中国农业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之一,他认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是农民进入市场、驾驭市场的需要,而且是政府对农民及其经济活动更为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从而实现政府意志与目标的需要。""政府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关键在于依托现有的组织资源,加强农民之间、农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作和联合,逐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陈吉元等人合著的《21世纪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第1章中把组织创新作为农业转型的微观载体,提出"在保持家庭承包制稳定不变的基础上,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让农民走合作的道路,按照市场机制建立起农户之间,农户与产前、产后经营部门之间的联合与协作。"并认为这是目前形势下农民经营组织创新思路的现实选择。陈文科等人合著的《中国农民问题》一书第8章的标题是"组织起来才有力量",作者在该章详细讨论了各种农民组织,特别地肯定了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蓬勃发展。作者对农民协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农协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探出了新路。

当然,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理由,各个专家、学者各有侧重,有的主要是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角度来论证的,有的则是从帮助农民进入市场的角度来提出的,还有的是比较综合性的,从各个方面来论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下面我们仅以近年的论文为限分别介绍:

第一,从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角度提出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这个角度提出这个主张的人比较多,如乐大成等在《农业产业化-一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文中,为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的几点建议中,其中就有"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秦庆武在《论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合作制的结合》一文中指出,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就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育缓慢,因此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村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郭红东等人通过对浙江省慈溪市胜山镇农业产业协会的调查,也得出结论说,农民合作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是农业生产专业化与市场化的必然要求。应把农民合作组织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想载体重点发展。牛若峰在其论文《也论合作制》中也探讨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问题,他指出,国内外实践证明,农民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备和重要组织形式。

第二,从帮助农民进入市场的角度提出应该提高农民有组织化水平。俞勤等人的论文《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向专业合作社发展》,针对当前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状况提出,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农民进入市场困难的最佳选择,"农民只有联合起来形成大规模销售和购买组织,才能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和谈判地位。"饶泽榜等人关于湖北省天门市农民运销组织情况的调查也认为,从长远看,农民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发挥规模效益,把参与流通的水平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朱信恺等人的论文《关于我国农村中介组织体系的理论构想》也提出,扭转"三农"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形势,首先要使"三农"逐步走向开放,提高分散农户的实力,其次要把分散的农户有效组织起来,使之有效进入市场。范小健在《关于我国农村合作经济服有关问题的思考》中提出,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表明,以合作社的形式引导广大农民发展商品生产、进入市场和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成功的选择。潘劲在关于"中德农村合作社发展"双边研讨会的综述中提出结论也说,合作社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是连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桥梁。它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农业国家尤为重要。因此,目前中国应该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尤其是发展由农民自主兴办的合作社。闵学冲的论文《发展专业合作社,振兴农村合作经济》,从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制度创新、实现农村经济组织创新和重新唤起农民的合作意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黄祖辉在论文《农民合作:必然性、变革态势与启示》中也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农民愿意加入农业合作组织的基本理由。

第三,还有人从国际经济的角度提出了建立农民组织的必要性。丁泽霁等在《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道路选择与面临的新形势》一文中援引外国学者的观点提出,应该建立各种农民协会,发育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政府在国际谈判中的后盾。当每个中国人都站在政府后面的时候,中国政府就会成为谈判中的赢家。未来决定世界走向的将不是各国政府,而是公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NGO),在WTO谈判中,外国人感到真正缺少的是来自中国农民的声音,尤其是在国际互联网上还没有出现过。而各种农民协会的意见将会在未来国际谈判中占有重要份量。

限于资料和篇幅,肯定还有不少相关著作和论文涉及到中国农民的组织化问题,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是关注这个问题的人,都几乎会毫无异议地认为,提高当前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大有必要的。

二、分歧之一:关于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

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关心这个问题的人们的一个共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所有不同方面、所有细节的看法都是一致的,像对其他一切问题的研究一样,争论和分歧仍然是存在的。这些分歧有的来源于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和歧义性,有的则源自人们的见仁见智。

关于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的分歧并不严重,主要根源于农民组织的类型,履行政治功能的农民政治组织、履行经济功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自然是不一样的。由于中国目前只对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其法律地位已经明确规定外,其他两种类型的农民组织都尚无相关法律规定,因此人们实际上都是对设想中未来的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作规划和构想。

洪大用所设想的农民组织最具有政治性,他说,"目前,我国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妇联,青年有青联,文学艺术工作者有文联,科技人员有科协或社联,……。这些组织不仅表达不同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维护各自的利益,而且还发挥着监督政府以及互相监督的功能","然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却没有组织起来,这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是不相宜的。"可见,洪大用所设想的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与工会相类似,是一种代表农民利益的社会团体人。程同顺从农民利益表达的角度所提出要建立的农民组织,实际上与此是一样的。赵昌文虽然主要关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但他也提出,中国可以借鉴美国各种专业协会和日本农协的经验,逐步建立起引导和组织农民并能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这种组织可先按产品、区域建立,再由下而上、由专业到综合,成立全国性的专业组织和全国性的综合组织,以便沟通农民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信息,并以此增强农民在政府中的谈判能力。

李修义所设想的农民组织主要是农民协会,他与前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承认农民协会的法律地位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在政府和农民之间起沟通和综合作用的民间组织,但是又不同于工会等社会团体,它是一种经济性的社会团体法人。他认为;农民协会的实质是农民自愿参加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民间自治经济团体。农民协会的法律地位应该是"社会经济团体法人"或"经济类社团法人"。从中国《民法通则》对法人的分类来看,农民协会应该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因为它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能办成经济实体,不能以赢利为目的;它不是机关法人,不能把它办成政府机关;不是事业单位法人,所以其经常性活动经费也不能国家财政负担。在社会团体法人中,又具有经济性和非经济性之别,各级工会组织、文化学术团体等是非经济性的社团组织,而农民协会是经济性的社会团体。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农民自己创办的农民协会与李修义、赵昌文所说的农民协会是有很大区别的,李修义的农民协会尽管是经济性的社会团体,但是还是有比较强的政治功能;而各地农民的协会有的是经济实体型的,有的是社会团体型的,但即使是社会团体型的,也大都履行一些比较专业化的经济功能,要提供很具体的技术服务、信息交流服务,有的甚至还开展一些物资供应、运输、销售等经营等。

而最近几年专家学者所说的农民组织,尤其是农业经济学中所说的农民组织则主要是农民的经济合作组织,除了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外,主要还有两大类,一为专业协会,二为合作社(包括合作基金)。但是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实际中的专业协会与合作社往往很难区分,有的实际的合作社取名为"协会"。而有的实际中的协会可能又运用别的名称等。这就给理论研究与实际的结合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规范农民组织的名称恐怕也是大有必要的。

总之,由于不同学者所关注的农民组织的类型不同,因此这些不同的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也就各不相同。除总的俄,对于同一类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人们的认识还是比较一致的。

三、分歧之二:关于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

对于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能不能算得上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理论界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这个争论也被带入了20世纪90年代、甚至21世纪。关于这个问题最近几年仍然存在着两种观点。大多数人的主流观点认为,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的地位不可替代,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类组织总体上存在着"官化"的倾向,农民的自主参与程度较低,不能体现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因而也缺少活力,需要进行较大的改革才能真正变成农民自己的组织,起到更大的作用。另外一部分人则认为,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是传统经济体制的产物,体现了较大的天然地域性和行政化的特征,不能与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相提并论。

持第一种观点的有赵昌文、陈吉元、陈文科、范小健、潘劲、朱信恺等人。如赵昌文在《农业宏观调控论》中提出要"增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引导功能",陈吉元等人在《21世纪中国农业与农村》提出要"完善农村集体服务组织"。陈文科等人认为,农村社区性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是农民在保留农业合作化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形成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结合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农村中最普遍、最基础的集体经济组织,有很大的优越性,也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范小健把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三种形式之一,但是指出了它存在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服务协调能力不强、行政色彩浓厚而合作属性淡化、与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的职能不清等问题。潘劲认为,社区合作组织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应该根据国际合作社的原则对其进行改造和完善。李俊超等人也承认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并且还专门比较了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它们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朱信恺、鲁靖也把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三种类型之一。

第二种观点主要以牛若峰为代表。牛若峰对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持一种相当低调的态度,他认为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有名无实",只是"为与官方和学界认同保持一致",他才使用社区合作经济的概念。社区合作经济在很多情况下是集体经济的遗产或社区集体经济,一般是以社区性和某种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其成员因为是该社区的人并与土地或其他集体所有的资产相联系而自然地成为其一员。他们并无经典的合作社成员那样的自愿入社、自由退出、民主管理、按交易量返还利润或按股份分红等权利,因而"不加区别地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称为合作经济组织是不准确的、勉强的"。解决这个问题可供选择的办法是,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为基础,在相应的社区内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才能使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成为真正的名符其实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四、分歧之三:关于如何对待"两社"的问题

"两社"即农村中的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这两个组织;本来属于农民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组建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它们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了官办、半官办的组织。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在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中在如何对待"两社"的问题上,人们存在着很大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应该按照国际合作社的原则重新改造两社,使其恢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本来面目呢,还是应该根据现在的状况把它们按照一般的商业企业组织来对待,而不再承认它们的这种名不符实的合作经济组织地位了。围绕着这个争论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立体农业论文篇6

关于第一问题,除了广大农区以种植业为主.实行精耕细作外,不少人注意中国传统农业包含着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如古非认为中国存在三大文化圈(黄河流域旱地农业经济区,长江珠江流域水地或高山雨林带农业经济区.北方草原游牧经济区)和农耕游牧二元对峙格局。[15]汤晓芳也有类似观点[18]。邹德秀把我国农业文化划分为平原农耕文化.草原畜牧文化.山林采猎文化.江湖渔业文化等类型。[32d]李根蟠将我国农业文化区分为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两大系统,在农区中包含了北方旱作农业和南方水田农业两种主要类型,从东北西到南则存在广阔的农牧交错地带,并把这些不同类型农业文化的关系概括为“多元交汇”[29e],已如前述。不少人认为传统农业文化是封闭的保守的。从传统农业具有自然经济性质看,它比之建立在发达商品经济基础上的现代文化,确有封闭保守的一面。但从我国传统农业的多元格局盾,则不尽然。台湾学者杜维明认为,中国文化并不封闭,它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受草原文化或畜牧文化的影响,在相互抗衡中增加了生命力。[63]邹德秀指出中国农业文化发生在辽阔的地域内,内部有较大异质性,可以互相交流.互相提高,对一个地方来说,经常有新因素的出现和新文化的引进和创造。但对中国农业文化是否封闭系统的问题,他采取了折衷提法,认为它经历了一个从开拓.开放到保守封闭的过程。[32a]李根蟠认为中国古代农业在多元交汇的体系中包含着各种异质文化,具有发展和创新的内在动力。并以作物的驯化.引种为例,论证我国古代农业存在着两种文化交流,即国内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以及与国外的文化交流,中国农业文化在这两种交流中不断提高,并对世界农业做出贡献。[29e]

关于第二个问题,则或褒或贬,见仁见智。研究传统文化的学者,强调其保守落后一面的不乏其人。如姜义华等认为,乍一看五光十色.气象万千的中国文化,本质上是一种旧式农业文化.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小生产文化.自然经济型文化。中国传统的整合意识,本质上乃是极端的分散的个别主义与高度集中的权威主义的结合。它植根于中国以小农经济为代表的自然经济的单一性,植根于这种经济结构的运动所固有的喜一(单一化)不喜多(多样化.多元化),喜静不喜动,喜定不喜变.喜稳不喜乱等秉性。所谓‘天人合一’,所谓‘大一统’,所谓‘内圣外王之道’,如此等等,都只不过是这严峻的社会实际的美学再现。[37]陈学凯认为中国农业文化是以农耕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以氏族家庭为细胞的农业家族文化,其内在特征是永恒不变的基调——奉天法古:统一的天道.人伦.宇宙.社会模式论——一体主义精神,理论背离现实的传统观念意识——重体轻用[36]。至于视传统文化为封闭.停滞.愚昧.落后的代名词,视传统农业为祸根者,就不必说了。有些人没有也不愿意对传统农业作深入研究,而侈谈农业文化,仅仅根据某些先验的概念加以推导,不能不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

冯天瑜的立论比较持中。他认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可以归结到“耕作居于支配地位,社会分工不发达,生产过程周而复始,处于相对停滞状态的农业文明礼貌范畴”。这种农业文明的特性,被概括为:“求实精神;循环论.恒久意识.变易观;中庸之道和注重自然节奏;尚农.重农;集权主义与民本主义相反相成;安土乐天的生活情趣”[16] 。

另一些同志强调了传统农业对传统文化影响的积极一面。石声汉指出:“我们祖国,在农业生产上有一个先进的.丰富的.完备的科学知识体系,这个体系是我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的构成部分。”“在有历史记载的几千年中,我国农业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天灾****的考验,始终没有出现过由于技术指导上的错误而引起的重大失败。这件事实,雄辩地证明了了这一科学知识体系的优越性。可以自豪地说,农业技术知识的这一优良传统,是我们的祖先为人类创造的宝贵遗产之一。”他又指出,在世界古代文明中,我国悠久的文化与历史经过多次严峻考验,始终没有中断过,正是由于农业基础稳定的缘故。[10a]这种观点,在农史界被普遍接受。如范楚玉把“持久性”列为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特点之一。[42a]王利华认为传统农业的持续发展保证了中华文明的延绵不断和使它具有极大的承受力.愈合力.凝聚力。邹德秀认为中国早熟先进的农业技术导致中国文明的持续发展。[32cd]李根蟠指出在世界古代文明中,中华文明是唯一起源既早.成就又大,虽有起伏跌宕,但始终没有中断过的。以多元交汇.精耕细作为主要特点的中国古代农业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正是中华文化得以持续发展的最深厚的根基,也是中华文明火炬长明不灭的主要奥秘之一。[29f]所有这些,都是以石声汉的论述为基础的。

传统农业影响到了中国传统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各个方面,这方面石声汉也有很好的论述。但文化的核心是观念形态,尤其是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最能反映一个民族文化的深层特点,而这也正是传统农业对中国文化影响最为深远之所在。有的学者从这个角度进行了研究和论述。例如张立文指出,中国人重天道与人道的统一,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人“浑然与物同体”,“万物与吾一体”;西方重人对自然的超越,即人征服自然,强调人与物的异体或异在。这种差异根源于传统生产方式的不同。中国具有大陆的地理环境,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宗法社会的政治体制。农业生产较之罗马的工商业更容易受风雨霜雪等自然现象的制约,五谷的播种.生长.收获都要与天时节气相适应,农民们在长期与大自然的接触中为大自然所熏陶,感受着自然的生命力,人与自然培育了一种相亲.相近.相合.相融的关系。使客体与主体,自然与人凝聚为中国传统的整体形态。古代希腊,土地贫瘠,农业衰败,人们只得离开土地另谋生路。希腊人对土地失望,对海洋不可预测,人们对土地和海洋是恐惧而疏远的。人和自然产生一种相对.相斥.相离.相仇的关系,人的最大愿望是战胜自然.控制自然.征服自然。中西文化的这种差异并无绝对优劣之分。中国物我一体的价值观念,与宋元以前文明发展相适应,能对自然的挑战做出成功的回应,元明以后在自然与西方文化的挑战面前失去成功回应的能力,因为这种观念缺乏科学的求索精神。一体化导致浑沌.模糊的思维。凡此种种使中国仍处于农业社会。西方工业社会虽然在征服自然方面创造了奇迹,但只讲主体人对客体自然索取,不讲主体人同客体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导致资源危机.能源缺乏.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应从中国的物我一体中得到启示,缩合东西方文化之长。[40]许苏民也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是赞天地之化育的,这和中华民族传统的与自然界作物质交换的特殊方式相适应。[17]

在这里还应提出的是台湾着名学者钱穆《农业与中国文化》一文。文章指出中国文化是一极深厚的农业文化,其许多特点根源于农业。农业的第一特征是一半赖自然,一半靠人力。而我国古人所称之天人相应.天人合一.正是十足道地的农村观念,实有纯真不可颠覆的道理。由此又派生“乐天知命”.“尽其在我”的农业人生观念。农业的另一特征是农业人生要从其他生物做朋友.做搭档。中国古人说:天地之大德曰生,万物一体.一视同仁。中国文化首先极看重自然,而又在自然中特别看重生命。“仁”指生命与生命之间呼吸相通.痛痒相关的极深微的情感,是中华文化精义所在。耶稣教把人类生命看作上帝对罪恶的一种惩罚,佛教主张四大皆空,要超脱生命。近代科学注重讲物理,把有生命的也并在无生命一边讲。中国讲理也讲性,把无生命的也并在有生命的一边讲,主张穷理尽性。赞天地之化育是中国文化中一项特殊的宇宙观和人生观,由此造成中国五千年文化而成为其一个主要的基础与中心。作者极力推崇中国“大农人生的文化传统”,认为它可以领导世界人类前进。[55]

最近季羡林先生再三论及东方文化体系(包括中国.印度.伊斯兰三大文化)和西方文化体系(欧美文化)的区别。他在钱穆天人合一论基础上写了《“天人合一”新解》,认为东西两大文化体系的根本区别在于思维模式。与西方重分析的思维模式不同,东方的思维模式是综合的,承认整体观念和普遍联系,视人与自然万物为一整体。[45]这也就是李约瑟说的“有机统一的自然观”。[67]刘志一则称之为唯物辨证的宏观观控的有机统一观。[22]但他们所举的例证中很少涉及农业。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这种思维模式正是根源于传统农业,并在传统学中获得其典型的表现,“三才”理论就是这种思维模式的结晶。

最先强调“三才”观念在中国古代农学中突出地位的是石声汉。他指出,人们喜闻乐道的“天时.地利.人和”.“因时制宜”.“因时制宜”一类话,实质是我们祖先在农业生产和自然斗争中,所认识和总结出来的自然哲学宇宙观。它是中国古代农业生产知识中最中心的内蕴。[10b]此后农史界一些学者如范楚玉.郭文韬.梁家勉等对“三才”理论的形成发展及其内涵均有所论述。[42b.50.7c]在此基础上,李根蟠明确地把“三才”理论与有机统一观的思维方式联系起来,并分析了它所包含的整体观.联系观.动态观在传统农业生产技术各方面的表现。他指出:“在‘三才’理论体系中,人不是以自然的主宰者的身份出现,他是自然过程的参与者;人和自然不是对抗的关系,而是协调的关系。”“这种理论,与其说是从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移植到农业生产中来的。毋宁说是长期农业生产实践的升华。”鉴于古代思想家对“天人合一”有唯物主义的理解,也有唯心主义的理解,他用“精耕细作.天人相参”概括中国传统农学体系。他又指出:“在有机统一观指导下的中国传统农学比较注意农业生产的总体,比较注意适应和利用农业生态系统中农业生物.自然环境等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比较符合农业的本性。也因而能比较充分地发挥人在农业生产中的能动作用,使用和自然的关系比较协调。在一定意义上,这代表了农业的发展方向。”[29f]

六.“有机农业”.“石油农业”与“持续农业”

在分别介绍了对中国传统农业认识与评价的讨论的各个方面以后,现在再回到传统农业与我国农业现代化关系的问题上来。

上文谈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国传统农业和小农经济曾被一些人大张挞伐,也正是在这时候,西方的现代化农业也正在受到批评。

1982年第1期的《世界农业》转载了旅美华裔学者任觉民.孔一士的文章,认为西方现代化农业,或称工业式农业,已暴露了许多破绽,严重的有如定时炸弹,将成为人类未来许多灾难的主要潜在因素。如化肥农药的使用使环境污染.土壤流失.水源短缺.虫灾愈加难以控制,是典型的科技鸦片。农业以至社会的不稳定性正在增加,它的高效率是用便宜的石油换来的,如从能量的投入产出比例,它的效率比旧式农业低,等等。欧美农业必然而且正在向“超工农业”(它主要采用有机肥.轮作间作等传统技术,同时对现代化科技作选择性应用)过渡。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传统农业的“缺点”已成为“优点”,符合“超工农业”的特性和要求。因而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应选择“超工农业”,而避免走西方现代化的弯路。[66]接着,《世界农业》又连载了美国农业部指定的一个有机农业考察小组的考察报告的摘译,比较全面地介绍了美国有机农业的理论和实践。这些文章在大陆的一些学者中引起共鸣。下面的介绍着重在农史界的反应。1983年第二期《中国农史》发表了郭文韬等人《略论无机农业和有机农业,兼论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该文修改后收入《中国传统农业与现代化》一书中,该书曾被译成日文),其基本观点和思路与任文完全一致。文章称,西方现代的“无机农业”已危机四伏,走投无路;“有机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中国是“有机农业之母”,因此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必须把现代科学研究成果同我国农业的优良传统相结合。[54]李凤岐.邹德秀也认为近三百年发达国家现代农业走的是工业化道路,虽取得很大成绩,也存在环境污染和高能消耗两大问题。他们强调农业自然资源是可更新的资源,合理地加以利用,可不断消耗,又不断恢复,形志良性循环,持续为人类提供越来越多的产品。工业式农业的根本问题是忽视农业的这一特点,因此作为一个普遍的体系是不可取的,其存在问题也不是这个体系本身所能解决,因此必须转移到“有机农业”或“生态农业”上来。用生态农业的观点看,中国农业有许多值得发扬的有生命力的优良传统。中国农业不应走工业式农业的弯路,而应该直接过渡到新的农业阶段;这种过渡不是抛弃传统农业,而是包含着使传统农业科学化的任务。[31]邓宏海对此有论述。

在生态农业热中,有的同志认为中国古代农业的精华正是生态思想,尤其是天.地.人合一的思想。有人从思想上和技术模式上探索我国生态农业的历史渊源。[53]俞荣梁对《补农书》和《农桑经》进行了会析,认为明清时代已存在以多种经营构成生物间良性循环和综合利用自然资源的特色的“生态农业”雏形,在经过三四百年考验后,今天仍具有不可低估的生命力,为中国未来农业提供了颇堪称道的模式。他把生态农业视为有机农业和无机农业的结合,认为一方面要总结发扬我国传统农业的优点,同时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装备农业,建立兼有古今农业特点的“生态型农业”。[47]孙声如总结了我国传统农业间套混作的经验,指出它不但是传统农业种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当代立体农业的核心和基石。而立体农业则可能成为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农业精华的结合部和生长点。[24]

从有关文章看,各人对生态农业宣传的出发点并不相同。部分同志着眼于对传统农业(包括解放后三十年农业)破坏生态环境的批判,他们主张的生态农业是和否定传统农业相联系的;另一些同志则认为传统农业科技符合现代生态学原理,他们主张的生态农业是和肯定传统农业相一致的。同是肯定传统农业科技的同志中,也有人对“生态农业”持批评态度,他们的批评主要是针对前一部分同志,但也不满意后一部分同志“借洋风以取巧”的做法。方原认为,农业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打破旧的平衡.重建新的平衡的历史;不应把所谓“生态平衡”的要求,驾凌于农业发展之上。他批评某些生态学者无视近代农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把它描写成地球末日。指出生态平衡之说与其说是一科学.不如说是资本主义国家一股厌恶城市生活的紧张枯燥.企图返回恬适的大自然的思潮。他反对借“有机农业”的洋风来争传统农业的地位。“石油农业”与“有机农业”都有片面性,不宜各持一端,而应结合我国国情,发扬传统,合理利用先进技术(机械.化学),不用这些是难以前进的。[8c]刘巽浩指出,西方有机农业“是一种完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牲畜饲料添加剂的制度”。我国有高度重视有机肥.豆科绿肥,广泛实行精耕细作和间套复种的传统,在目前和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有机能投入在农田总能量中占居多数。但中外农业历史表明,单靠“有机农业”本身的物质循环,农业难以有较大发展。他反对单提“有机农业”的口号,主张“以无机促有机,有机与无机相结合”,尤其强调要增加化肥的生产和使用。[20a.b]佟屏亚分析了西方生态农业思潮的缘起,是在石油危机的背景下对石油农业的反思和否定。它把农业看成封闭的自然生态系统,否定外源能投入,把平衡绝对化。西方生态农业一类农扬能量投入减少劳动生产率下降,发展十分缓慢。我国当前的迫切需要,并不是什么确立有机农业战略,而是要扩大无机农业的基本物质条件。生态农业的宣传客观上导致了忽视农业基本建设和削弱物质能量的投入。中国农业要走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路,近年我国各地涌现的吨粮田,正是传统精耕细作农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产物。[38abc]

关于这个问题,梁树春的意见也有一定代表性。他认为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是物质能量的“低消耗.低投入,低产出的半封闭式的循环,虽然构造一个比较合理的内部循环机制,但这种优点是以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双重外部不经济性为代价的。石油农业则是“高投入.高产出的开放式循环”,从总体上克服了传统农业的缺点.把农业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级。它虽然在一些产业中带来能耗过高和环境食品污染问题,但这只是暂时现象,正在改进之中,石油农业不会走进死胡同,它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有机农业不能大规模取代常规农业。他虽然主张以生态农业为未来农业的模式,但这种生态农业是经过重新定义的,是以石油农业为基础,吸收传统农业优点,在现代生态经济理论指导下的新模式。[51ab]

从上述的介绍中可以看出,西方的“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等等,是由于作为西方现代农业表现形态的“石油农业”暴露出高能耗和环境污染等种种弊端,引起人们的反思,从而提出的一些替代办法,故又被统称为“替代农业”。它的引进和关于我国在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讨论相激荡,引出了种种议论.理论和方案。其中关于“生态农业”的宣传声势很大,其为中国现代化农业模式似乎已被官方认可;但反对的声音也始终未断;事实上,我国一些学者的“生态农业”概念与西方差别颇大,并不断改变其形态。靳百根有专文论述《中国生态农业的兴起和发展》(《古今农业》91.2)。中国学术界内部对“生态农业”的理解亦各不相同。撇开概念的争议,有两点是清楚的。一.我国传统农法中确定有不少珍贵品,可以构成未来农业的重要因素,不可予以蔑弃。其中最可宝贵的,是在经“三才”理论为标志的有机统一自然观的指导下形成的一套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注意农业生态系统各因素间的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注意对农业资源的充分利用与永续利用,使人与自然的关系比较协调和谐。二.传统农业物质技术基础落后,再生产主要依靠农业系统内部能量的投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产量的进一步增加受到很大限制,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因而,西方现代农业以现代化机械和现代科技装备农业,用大量投入外源能来打破传统农业半封闭式的循环,使农业获得飞跃发展,这一历史功绩和发展方向不容否定。对有机农业与石油农业的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都是片面的。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应该是精耕细作“天人相参”的优良传统与现代装备现代科技相结合.有机农法与无机农法相结合。

在西方,摒弃化肥.农药.除草剂等等的“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的实验,由于产量的大幅度下降,一直推广不开。近年来,一种农业发展道路的新思路——持续农业(Sustainable agriculture)正在迅速兴起。1989年11月,联合国粮农组织第25届大会通过了有关持续性农业发展活动的第3/89号决议。1991年4月,粮农组织又在荷兰召开国际会议,初步提出持续性农业发展的合作计划。对“持续农业”也有各种理解,而且整个理论和实践均在发展中,但其基本思路是明确的,即,既注意产品的效率的提高,又注意资源与环境的保护,不同于只强调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农业”。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出现,表明“石油农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能靠取消现代科技成果,放弃满足全球人口日益增长的需要,倒退到传统农业来解决。在我国,对“持续农业”研究的热潮正在兴起,“持续农业”的提法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鉴于历史经验,对外来思潮应有分析,要根据我国国情决定取舍,从而确定我们的方针。有人认为,根据我国特点,似用“集约持续农业”或“精(精致)久(持久)农业”的提法更好些。[20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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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熊代幸雄(董恺忱译):论中国旱地农法中精耕细作的基础 中国农史81.8

69.饭沼二郎(董恺忱译):古代旱农在世界农业史上的地位 平淮学刊第五辑上册,

光明日报出版社89

70.Wen Dazhong and Davld Pimenbel (1986)“Seventeenth Centrry Organic Agriclture in China:1.Cropping Systens in Jiaxing Region”Humam Ecology.14:2:15-28

转引自张瑞德:中国近代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危机——近人研究成果的评述,(打印稿)

立体农业论文篇7

一、一个指导理论:经典作家谈三农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是建立在对人类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科学认识的基础上,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为逻辑起点,形成的关于如何打破旧世界、建立新世界的革命学说。关于三农问题的论述是经典著作理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经典作家关于三农问题的论述主要体现在《资本论》、《法德农民问题》、《论土地国有化》、《哲学的贫困》、《德意志意识形态》等一系列著作中。其主要观点主要体现在:

第一,肯定农业的基础性地位。马克思认为,农业不仅是个体独立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发展的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农业劳动(这里包括单纯采集、狩猎、捕鱼、畜牧等劳动)的这种自然生产率,是一切剩余劳动的基础,因为一切劳动者首先而且最初是以占有和生产食物为目的的”[1]。“农业劳动不仅对于农业领域本身的剩余劳动来说是自然基础,而且对于其他一切劳动部门之变成独立劳动部门,从而对于这些部门中创造的剩余价值来说,也是自然基础”[2]。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一论点出发,阐述了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如何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进而发展社会经济。

第二,强调农业合作发展的必要性。小农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无论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还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都必须对其加以改造,使其适应先进的生产力的发展。1842年,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的序言中,提出了土地国有以后的土地经营问题,即在社会共同占有土地基础上实行共同耕种。1872年,恩格斯在《住宅问题》一文中,从土地经营方面提出了合作社生产的条件及其意义,现存的大土地所有制将给我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来由组合工作者经营大规模的农业[3]。同样,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序言中指出:“农业工人,也只有当首先把他们的主要劳动对象即土地从大农民和更大的封建私人占有者中夺取过来,而变为社会财产并由农业工人的合作团体共同耕作时,他们才能摆脱可怕的贫困”[4]。恩格斯的合作社理论为俄国探索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准备。同时,也为我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提供了理论武器。

第三,主张实行土地国有化。土地是人类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之一,马克思十分注重土地的所有制问题,主张实行土地国有化。他指出:“社会的经济发展、人口的增加和集中――这些情况迫使资本主义农场主在农业中采用集体的和有组织的劳动并使用机器和其他发明――将使土地国有化愈来愈成为一种‘社会必然性’,抗拒这种必然性是任何拥护所有权的言论都无能为力的”[5]。尽管这个论断是针对英国的经济发展做出的,但对于中国今天进行农业改革仍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

第四,呼吁对农民进行教育。在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的最终去向――是倒向资产阶级还是跟无产阶级走,是决定这场斗争谁取得最终胜利以及胜利后建立什么性质的社会制度的关键因素[6]。农民由于其受教育程度的局限性,决定了其严重的小农意识,同时,也造成了其身份的两重性。他们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无产阶级如何夺取和掌握政权,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农民的支持。因此,就必须对农民进行教育。而这种教育既包括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同时也包括对农民的保护和支持。在我国建设现代农业的新时期,农民作为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力量,对农民进行教育十分必要,他关系着我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最终实现。

第五,主张消除城乡对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马克思主义是人类解放的学说。他立足于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基于这个远景,马克思提出了通过消灭城乡差别来达到人的真正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在具体如何消除城乡对立,达到城乡融合方面,马克思恩格斯深刻全面论述了他的实现路径,这对我国当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合理的城乡一体化格局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二、一个追问:三农问题形成的历史和现实原因

三农问题,不仅是一个历史的遗留问题,也是一个现实的棘手问题。但是,在1949年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实施以前,三农问题还未真正成型,在此之前我们谈到的三农问题更多地指向农村问题,在后来国家制度参与情况下,三农问题真正进入关注的视野。三农问题的形成有历史的因素,但更多的是现实的不合理的制度使然。

在漫长的古代社会,“重农抑商”策略大行其道,商业的悲惨处境表面上看是一个商业、商人的问题,实质上则是一个农民发展权利被无端剥夺的问题;同时工业官营又抑制了民间工业的发展,剥夺了农民务工的权利[7]。正是在这种治国战略的指导下,中国的古代三农最终失去了与西方兴起的现代化浪潮结合的绝好机会,为中国以后的现代化埋下了祸根;1840年以来的悲壮百年史进程中,救亡图存压倒一切,使解决三农问题失去了基本的政治前提[7]。我国农业落后的发展起点,可以说,是导致三农问题形成的历史因素。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了农业合作化的措施,农业的发展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国的农业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有了“农业学大寨”口号。但是,随着我国战略结构的调整,工业被提高到了战略高度并受到极大的重视,农业也随即成为辅助工业发展的牺牲品,因此,农业被剥夺了主动参与现代化的权利。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的改革开放,开启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农民既承担了改革的风险,也承担了改革的责任。虽然我们有过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丰功伟绩,也有过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探索,但是,在遇到与“农“字有关的经济社会活动时,都采取了表面肯定公平,实则承认差别的态度。如面对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我们有针对性地对之立法,从而使乡镇企业身份化,而不能取得与国有企业相当的权利,这种基于身份的立法不仅仅把人等级化,而且把经济行为等级化,从而使三农问题愈演愈烈,也正是在这一法律环境下,中国农民不管如何努力就是走不出这一权利“魔圈”,最终使三农无法吸收到足够的圈外能量促成自身的现代化,城市国有工业却可利用国家赋予的特殊权利“管道”从三农圈内吸取能量[7]。如今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把农业、农民推向市场的同时,又造成了多少农业用地遭破坏、流动性的农村人口利益被破坏的情况。三农问题的产生,有多少是制度的使然?

三、一些启示:解决农民问题的路径思考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农民大国。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关系到我国现代化事业的顺利实现。三农问题不仅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解决三农问题,不仅需要法律制度和宏观微观政策支持,也需要人们观念的转变。具体现在:

第一,完善已有的三农发展的法律制度,积极制定新形势下规范三农发展的政策法规。例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农发展法》,颁布《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法》,加快农村司法体制改革,等等。为三农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保证农业发展的优先性,保证农村发展方向的合法性,保证农民权利的真实性。给予农民事实上的有效的权利空间,即完整的自治权、充分的受教育权、司法救济权、自由发展经济权、农地权、产品自由流通权、经济服务权、财务金融权、独立的私有财产权、政治权、迁徙权、社会保障权、社会人格权。

第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农业产业化经营,即用管理现代工业的方法来规划农业的发展,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利益的最优化和最大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追求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如鼓励农民发展大型养殖业、种植业,并为其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一定的政策倾斜,建设现代农业,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途径,由此才能逐步达到要素集约化、取向市场化、手段科技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

第三,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鼓励农民创新,提高农业生产力。农民素质的提升,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农民素质的提升,直接关系着农村的发展,关系着农业的进步。目前,我国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农业科技的接受和转化能力较弱,同时,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新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夯实农民的基础文化教育,明确教育目标和教育重点,注重系统教育,将农民所学与所用结合起来,使他们看到科学文化知识带来的实际的生产力效益,唯有此,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更好地推动三农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71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30.

立体农业论文篇8

Key words: ability-oriented;talent training mode;feelings of the agriculture,countryside and peasants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3-0223-02

0 引言

自2004年开始,国家连续出台文件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三农”问题成为国家战略的“重中之重”。而中国传统农业也正在向现代农业转型,人们对农业生产的认知从“体力型”转向“知识型”,拥有农业技能的人才无疑是转型发展之必须。但是由于社会上涉农工作岗位单一,高校涉农专业的毕业生走向农业岗位后需要不断深入基层,不仅工作辛苦,社会地位也不高,大多数学生都不愿意报考涉农专业,高校招生时也不得不降格以求,并且考生及家长对农业和农业院校认可度低,农村与城镇生源人数差距很大。除此以外,我国部分高校在涉农专业教育方面也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考核和学历,轻技能应用”的问题。如何构建以能力为导向的农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是农业高职院校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文结合当前高职学院涉农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从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的确定、综合素质的培养、产学结合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农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1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1.1 国内研究现状及趋势 我国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高等农林教育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处于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地位。”要培养“面向农林业生产一线以及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需要,深化面向基层的农林教育改革,培养数以万计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懂经营、善管理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因此,培养更多的熟悉并热爱三农、具有服务“三农”意识的大学生是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高等农林教育的重要任务和责任。

服务“三农”意识的教育属职业教育范畴,它除了培养学生必须具有服务“三农”的职业意识外,还应该关注学生的专业兴趣培养,激发学生对涉农专业知识的学习兴趣,基于兴趣导向去自主学习农业专业技术,并对农业行业和自身的未来就业拥有信心和高昂的热情。

服务“三农”意识的教育需要高校开设农业专业课程,通过专业教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养。在国内关于此课题暂时没有相关学术作品,根据国内文献检索,针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情感教育,仅有《大学生村官情感教育问题探讨》(姚琳2009)一文,文章提出大学生村官要树立起尊重农民、热爱农村、关心农业的基本感情。但是国内学者对提高大学生服务“三农”的意识、大学生基层就业等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相关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吉林农业大学郭为民、王成章的《农业高等院校大学生服务“三农”意识培养》、北京大学张秋山的《农村籍大学生基层就业意向调研分析》、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李文涛的《论大学生基层意识的培养》等,分别研究了提高大学生服务“三农”意识、大学生基层就业问题及大学生基层培养意识的障碍问题等。

综上所述,我国学者关于涉农专业大学生提高服务“三农”的意识问题研究较多,在关于如何培养涉农专业大学生服务“三农”的意识方面研究较少,亟待完善。

1.2 国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虽然西方发达国家关于此类研究甚少,但是关于对大学生职业指导、职业理想、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我国可以采纳借鉴。在西方,职业生涯理论是慢慢形成的,期间与职业辅导的关系密不可分。美国是最早开展大学生职业辅导的国家,早在1908年,美国波士顿大学帕森斯教授就创办了职业咨询所,对每个入学的学生进行心理测试,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性格、兴趣、爱好、能力,从而确定专业和职业定向,便于在毕业前期确定择业目标。而在日常的学习中由于学生确定了自己的专业和职业定向,就能够有针对性地加强自身需要的某些能力,学会掌握职业发展策略,形成毕业辅导与日常规划相结合,注重知识、注重能力。

2 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对涉农人才的需求

2.1 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现代机器体系的形成和农业机器的的广泛应用,使农业由手工畜力农具生产转变为机器生产,使投入农业的能源显著增加。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商品率的有效途径。

2.2 现代农业对涉农人才的需求 我国虽然农业发展历史悠久,但现代农业发展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比较缓慢,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够。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培养一批具有实践操作能力的现代农业人才至关重要。

3 基于能力导向的理实一体化涉农人才教育思路

发挥大学生的专业优势、有效地引导大学生服务“三农”,从职业情感教育层面培养大学生到农村和农业战线工作,具备服务“三农”的热情、能力和素质,对大学生服务三农的热情和素质培养,提出“一课程、一活动、一讲座” 的理实一体化农科人才教育体系(见图1)。

3.1 理论教育模块――通过理论讲学培养学生服务“三农”的意识 改变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三段式的学科教育为模块式能力体系教育;由注重专业教育向注重素质教育转变;由专业教育“一元化”向辅修制、双证制的“二元化”转变;由以教师为主的单主体向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双主体转变。要培养学生服务“三农”的专业理念,就应该在课程体系上进行优化设计,合理划分涉农专业的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教学内容和课时比例,必修课程,2个学分(1+1)。理论教育模块(含农科专业课程和围绕专业举行的三农讲座)占1个学分。

该模块主要针对全校所有专业学生设立,主要任务和整体目标是使学生学会查阅资料,了解当前“三农”问题以及国外农业发展对我国的启示,培养全校各专业学生“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情感。树立求真务实,特色鲜明,立足专业,服务三农的志向。

3.2 实践教育模块――培养学生服务“三农”的专业技能 实践融入模块(学校统一按生源地组织学生走进农村、了解家乡的调研活动)占1个学分。

本模块以家乡三农发展为立足点,了解家乡农村环境,农业发展现状,培养“热爱家乡,情系三农”的情怀,树立当代农业发展观。

实践教育模块主要通过由学院组织的“走进农村,了解家乡”大学生调研活动,进一步提升对家乡新农村建设、产业状况、农产品的供销产业链、家乡农产品的发展历史、发展环境、未来发展前景的认识。如当前许多农业学院的特种动物养殖技术专业确立了“建立专业基础公共平台,实践教学实行分流,按模块嵌入主要生产环节的人才培养模式和5+1的教学法模式”。中草药栽培技术等相关专业形成了3+2+1的教学模式、双循环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多元启动的二主二辅产学研结合教学模式与丰富多彩全园素质教育模式。农科经济管理类专业实行了“融合式理论教学与开放式能力培养相结合的理论――实践――理论――实践”循环培养模式。

3.3 文化养成模块――重点培养学生的“三农情怀” 通过“三农”宣传阵地、社团、志愿服务等形式,加强“三农”情景教育,深化对农村农业农民的认识,形成具有三农氛围的校园文化;各社团组织一定数量的走进三农、服务三农的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以三农为载体的志愿者活动,培养“三农情怀”。①加强微博、空间等网络媒体和纸媒等三农情怀宣传阵地建设,宣传三农政策、农业创业典型事迹等。②通过农村社区志愿服务,了解农村,加深对农民的感情,培养农村认同感。③通过校园文化活动农村农业农民题材选用,以文艺形式,挖掘三农的魅力,增强三农吸引力。④通过主题论坛、演讲、征文等,农业创业、农村工作典型事迹宣讲、认知交流。⑤通过三农主题社团建设,开展三农特色活动,培养自主能力,培养从事农村工作、农业创业的学生骨干。⑥通过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计划,引导学生思考三农问题,认识和探索发展规律,通过农业创业实践,挖掘、孵化农业创业项目,培养骨干。

3.4 以校、地合作为纽带,实现产学结合 加大力度开展院校和地方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院校的人才、信息和科技等优势,指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地方实习和学习,如此不仅能够为地方科技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也能够发现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高校树立新的研究课题,推动院校的科研与创新。

比如在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立足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先后与吉林省的九台市、双辽县、郊河市、长春市双阳区等十多个县、市、区、镇建立了院地合作项目对接,充分发挥学院教育培训、科研开发与推广等优势,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获吉林省政府校企合作优秀奖和吉林省人才优质项目二等奖。

4 结束语

随着社会对人才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涉农专业调整成为了当务之急。目前我们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如何把专业调整与专业内涵建设结合起来,从而全面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因此,在涉农专业建设过程中,必须明确专业建设的思路与方向,依托学校现有资源,充分发挥优势专业作用,立足涉农产业,面向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教学方案和方法,彰显办学特色,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实践性优秀人才,较好地满足就业市场变化的需要。

参考文献:

立体农业论文篇9

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通过以应用型、着眼于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能力为主线的教育后,他们的研究课题成果又很快投入到社会需求中去,在农村、农业建设中发挥显著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学位的持续发展。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已被实践证明是一条源于实践,深化理论,创新发展,应用提高的有效高层次人才培养之路。

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业中最重要的环节。

1981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方面,硕士要求坚实地掌握理论知识,且专门知识是成系统的;博士则要求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在知识上呈现了逐级递进的要求。在工作能力方面,硕士除具备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外,还强调具有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博士不仅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而且要作出创造性的成果,突出了层层提升的能力要求。而研究型学位与应用型专业学位对论文的要求又突出了理论深化和应用转化的区别。推荐阅读: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毕业论文

学位授予条件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在对学位论文的要求中。研究生学位论文以选题、开题、研究、分析、总结,到修改成文答辩的全过程也是对该生理论与技能、知识与分析理解的全面检验,也是综合能力培养与提升的过程。所以,撰写学位论文需要涉及的因素很多,它必须有前沿性、创新性,又必须要有应用性和前瞻性,要有技术性又要有条件利用性等因素[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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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工理论

在亚当•斯密以前就有许多思想家讨论过分工与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尤其是三次社会大分工,给社会发展造成影响尤为重大,但真正把分工置于重要地位的是亚当•斯密。斯密说:“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工人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①这在经济上第一次提出了分工与劳动率的关系。李嘉图则提出了国家间相对优势的分工原则,认为各国应生产自己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通过自由交换来获得更大的利益。而马歇尔对分工经济思想贡献主要体现在报酬递增与工业组织。尤其是“组织能提高效率”②这一著名论断,对在分工基础上形成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理论依据。马克思并没有局限上述的理论。他更强调分工组织产生的协作力。分工与协作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马克思说:“不仅通过协作提高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③而杨格认为,在劳动分工与市场规模之间互为因果,循环累积的演进过程中,引起了报酬递增并导致经济进步和产业、组织的演进。从亚当•斯密到马克思到杨格,再到现代经济学家,分工理论思想一直是经济学的重要思想。因此,本文从分工的演进来论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形成。

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的分工演进分析

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农业上劳动力的增进之所以赶不上制造业,主要原因就在于农业不能像制造业那样采取完全分工的制度。现在看来,他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低估了农业分工的潜力。第一次社会分工,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这使农业成为独立的产业,在那时这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不进行任何交换。在这种生产方式中,每个劳动者只从事初级农业生产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户生产的产品越来越多,出现了剩余产品,剩余产品的出现,有人就放弃生产,从事其他行业。第二次社会分工是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出现了裁缝、木匠、泥水匠等手工业者。他们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第三次大分工是商人的出现,商人就成了交易职能的专业职能者。一方面,商人将农产品收集起来卖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另一方面,商人消费由其他农户生产的粮食或蔬菜,而农户成立农产品的专业生产者。三次社会分工的结果,使个行业之间相互协调非常好。这正如斯密所说的,分工是可以由市场来组织和协调的。这说明,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下,存在着分工和协作,但并没有形成组织。这是农业分工的第一阶段(见表1)。

到封建社会末期,随着交通状况的改善,新的交通工具和运输方式得到发展。专业化生产使产品能在更大市场范围内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农、林、牧、渔和副业等各行业都可以雇佣几个或几十个村民在一起劳动,这时组织出现了,但它是低级的,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工场手工业,这是农业分工的第二阶段(见表1)。

到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分工变得日益细化,服务活动日益复杂化,人们的生产活动变得越来越专业化,生产经营中的交易需求进步增大,并出现了多层次和多结构的交易形态,于是更高层次的组织就出现了。通过组织协调,使得许多职能有了专门的承担着。农业产业发展是农业走向市场经济过程中,又面向农业的龙头企业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依据市场需求以农业为核心不断向产前、产后延伸,形成集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农科技一体化的经营组织。这是农业分工的第三阶段,也是最高阶段。这时的组织形态既体现了斯密的分工,又体现了马克思所论述的集体力(见表1)。

三、依据农业分工的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分类

从分工角度看,企业是社会内部分工基础上各特定行业的,在一定技术条件下的生产要素组合的最小单元,是具有技术性的有机组合,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一定的企业形成和规模,社会内部分工和企业内部分工是相似的,又是不同的。一定的企业形成联系着相一致的社会分工形式。根据农业分工的演进脉络和我国目前农业特点,对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进行分类。

(一)综合性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这种组织以公司或集团企业为主导,以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为龙头,围绕多种产品的生产、销售与生产基地和农户实行有机的联合,进行一体化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这种组织甚至可以涉及成员在信贷、保险和生活方面。它的特点是规模大,地区覆盖面广(见表2)。

(二)专业合作组织

这种组织以专业化生产为基础,根据农、林、牧、渔分类,以一类专业产品为龙头组织起来,专门从事某种产品的销售、加工、生产指导和生产资料的购买等。如养猪协会、养牛协会等,具有明显的专业特征(见表2)。

(三)手工业人员组织

从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中分离出来的人员,一部分人进入工厂成为产业工人,另一部分人则从事半工半农,像农村中的木匠、泥水匠等。把他们组织起来,建立组织。这种组织以服务为目的,根据他们从业的特点,不但可以成立专一的木匠组织、泥水匠组织等,而且可以成立以搬运、维护、清洁等综合性家政服务组织(见表2)。

(四)服务型合作组织

这种组织由商人游离出来的服务专业的人员组成,成立中介公司,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业生产过程中,专门为各农业经营单位的某项技术工作服务的,如农机服务、植保或兽医服务公司等。农业前部门的服务业,主要是为各农业经营单位提供某一项产品,如种子公司、饲料公司等。农业后部门的服务业,主要为各农业经营单位提供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的服务。根据本地产业特点可以成立大型的批发市场,将农户纳入市场体系。这样,农民可以快捷地接受市场信息,对价格作出灵敏的反映。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农民建立自己的银行和保险组织等(见表2)。

四、对我国目前建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几点思考

(一)加大政府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

深化农业内部分工,有利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对于从农业分工的演进脉络看,

如何提高分工水平,斯密认为应该通过改善交通,扩大对外贸易,推进城乡均衡发展,建立稳定的市场只需以及进行生产的资本积累等途径来实现。为此,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政府给予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搞好服务,帮助合作组织把握方向,搞好组织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使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政策规章进行,采取现扶持后规范的步骤,培育和壮大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二)完善土地制度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约束条件是人地矛盾,土地的小规模经营成了深化农业分工的拦路虎。而且组织与规模是密不可分的。科林.杨格认为劳动分工一般地取决于市场规模,而市场规模又取决于劳动分工,即“分工一般地取决于分工。”提高土地的规模经营,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为此,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依法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三)增强农民的合作精神

古典经济学强调人是有理性的,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但社会主义国家的农户应当体现一种团队精神即合作精神。面临市场的不确定性,通过合作途径进行农业分工来完成单个农民完成不了的或不能高效率完成的生产经营活动。马克思把这种“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称作协作产生的集体力。这种集体力可以把广大规模、分散的农户吸收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内。参与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中,从分工中获利。

(四)鼓励农村有一技之长的人建立组织

随着农业分工的深化,从农业中分离出许多手工业者,像泥水匠、木匠等,他们是有一技之长的人。这些人往往被人忽视。因为他们一年到头平时赚些钱,没活干时又回到地里从事农业。他们在大市场中弱势群体,只有把他们联合起来,成立组织,不但可以增加他们的收入,又可以解决许多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比如成立某某家政服务公司,一串红服务公司等,这些组织不但可以立足本地,也可以走向大城市。

(五)鼓励农民建立自己的银行

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到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一决定鼓励农民建立自己的银行,它可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生产经营、保险、福利、社会保障等无金融支持的问题。对处于弱势的广大农民来说,农民银行是他们的避风港湾,是可靠的后方。

注释:

①国富论/(英)斯密著, 唐日松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12第10页.

②经济学原理/(英)马歇尔著, 唐运杰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11 第222页.

③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25.6第362页.

参考文献:

[1]徐金海等,专业化分工与农业产业组织演进[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4.

立体农业论文篇11

中国共产党人在把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中国化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城乡建设的实践经验,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思想。对这一思想进行梳理、研究,将有助于按照中国国情及时展的要求,引导城乡关系健康发展,并逐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创立的城乡融合思想

城乡融合的概念最早由恩格斯提出。早在1847年,恩格斯在回答废除私有制之后将产生什么结果时就曾说过,“通过城乡的融合”,可以“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马克思指出,消灭城乡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并且“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单靠意志是不能实现的”。至于如何消除城乡对立、实现城乡融合,恩格斯认为,“人口尽可能地平均分布于全国”,“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发生紧密联系”,扩充适应这一要求的交通工具以及“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等等,都可以促进城乡关系由分割、对立走向融合。

列宁没有对“城乡融合”问题进行过正面论述,但是他曾预言,当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不再存在它们固有的缺点的时候,城市和乡村的对立就能够克服了。他指出:“城市优于农村(无论在经济、政治、精神以及其他一切方面)是有了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一切国家(包括俄国在内)的一般的必然的现象”,“如果城市的优势是必然的,那么,只有把居民吸引到城市去,才能削弱(正如历史所证明的,也确实在削弱)这种优势的片面性”,“只有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混合和融合起来,才能提高乡村居民,使其摆脱孤立无援的地位”,并且“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生活条件的接近才创造了消灭城乡对立的条件”。斯大林则不同意恩格斯的观点,他认为,城乡关系发展的历史趋势不是消灭城乡对立,因为“城市乡村之间对立的消灭,应当引导到‘大城市的毁灭’”。而大城市不仅不会毁灭,并且还会出现更多新的大城市。因为这些大城市“是文化最发达的中心,它们不仅是大工业的中心,而且是农产品加工和一切食品工业部门强大发展的中心。这种情况将促进全国文化的繁荣,将使城市和乡村有同等的生活条件”。。在这里,斯大林显然把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思想理解为“城乡一样化”,而他所论述的“城市和乡村有同等的生活条件”其实是城乡融合的一个标志。这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思想(工农差别的消失,城乡人口均衡分布)在本质上并无二致。

上述观点充分说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理解的城乡融合是以追求城乡互补、协调发展、良性互动为主要特征的,本质上已经蕴含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内涵。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思想是中国城乡关系由二元分割走向一体化发展的理论基石,更是中国城乡一体化思想产生与发展的理论源泉。

二、工农并举、城乡兼顾的发展战略开启了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决定新中国城乡关系发展方向的因素一是如何发展农业,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二是如何为工业化积累资金,尽快实现工业化的问题,而且第二个问题是核心问题。关于第一个问题,中共中央和全党高度关注并希望大力发展农业,确立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虽然“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又明确指出:“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也曾明确指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这说明新中国成立之初,虽然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城市,但是中共中央和全党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并不否认乡村在革命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否认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为新中国城乡关系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理论支撑。

至于第二个问题,中共中央和全党更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提出了工农业并举、城乡兼顾等具有开拓性的城乡发展战略。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指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工业才有原料和市场,才有可能为建立强大的重工业积累较多的资金。”工农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决定了在中国城乡关系发展中城市和乡村是同样重要的,不能因为发展城市而抛弃乡村。为此,进一步指出:“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如果这样想,那是完全错误的。”

总之,无论是农业的基础地位,还是工农业并举、城乡兼顾的发展战略,其实都是以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核心,以马克思经典作家所创立的城乡融合思想为发展中国城乡关系的指导原则。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充分尊重和照顾农民的利益,通过一系列具有开拓性的发展战略,将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付诸中国城乡建设的实践中,虽然有些并未得到全面落实,但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思想提供了开拓性的思路。

三、邓小平改革城乡关系的战略举措为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的中国化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实践准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邓小平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指导城乡关系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反思。一方面纠正了在实践中重城轻乡的思想,另一方面继承和发展了关于工农并举、城乡兼顾的思想,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实践准备。

首先,强调城乡、工农业相互支持和促进。1975年,邓小平在国务院讨论《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时谈到:“工业支援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是工业的重大任务。工业区、工业城市要带动附近农村”,同时,“工业支援农业,农业反过来又支援工业”。1992年,面对改革开放后城乡、工农业在相互支持和促进下发生的巨大变化,

邓小平进一步指出:“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就是这样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这是一个非常生动、非常有说服力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邓小平的城乡、工农业相互支持和促进的思想,为充分发挥城市和乡村各自独特的优势、促进生产力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合理分布提供了思想上的准备。

其次,通过改革缩小城乡差距。一是改革农村经济体制,发展商品经济。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民经营家庭副业”。二是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1985年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的《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规定大部分农产品价格由市场调节,从而结束了实行30年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三是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逐步改革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就从体制机制上为打破相对发达的城市和相对落后的农村之间分割的坚实壁垒创造了条件,有利于逐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促进了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结合与协调发展,从而为城乡一体化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政策和理论准备。

四、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中国化体系的形成

2002年,提出农村改革的思路要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所谓统筹城乡,是指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首先,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统筹城乡发展。指出:“近几年来我国工业高速增长,农业明显滞后,工农业发展不协调的情况比较突出。”他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在商品市场的竞争和经济资源的竞争中农业所处的地位不利。发展下去,“工业和农业发展速度的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将会日益拉大。”因此,他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我们党和国家的全局的根本性问题”,要“坚定不移地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展农村经济,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彰显了以解决“三农”问题、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为根本立足点的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理念,奠定了城乡一体化思想体系形成的政策基础。

其次,工业化到了一定阶段要加强支持农业,协调工农业发展。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依靠农业积累发展工业的战略是必要的,现在条件不同了,应该调整结构……宁肯暂时少上几个工业项目,也要保证农业发展的紧迫需要”。也就是说,发展有重点但不能失衡,要以协调为基调。工业化初期的时候应该加强工业,而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应该支持农业。1995年,在江西考察时进一步指出:“我国农业为工业的发展,为初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提供了很大的支撑力量,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和一定阶段后,工业就有个支持农业、武装农业的问题。这包括工业要拿出一部分人力、物力、财力来支援农业。”这就明确了现代经济建设中农业和工业的密切联系,促使城乡生产力能够优化分工、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为进一步扩充城乡一体化思想体系的内容作出了理论准备。

再次,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途径。指出:“发展小城镇是个大战略。城乡差距大,农业人口多,是长期制约我国经济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小城镇建设,不仅有利于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而且有利于启动民间资本,带动最终消费,为下世纪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持续的增长动力。”他要求各地把小城镇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切实推进,展现出解决城乡关系的新思路和新思想,为城乡一体化思想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

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不断推向前进

进入新世纪以来,城乡差距的持续扩大已引起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相继出台,有力地遏阻了城乡二元格局的进一步强化。2002年,党的十六大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2004年,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趋向”的著名论断,并在随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的新阶段。根据对城乡关系的新认识,2005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中国农民从此告别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是城乡关系实现历史性转折的突出标志。在此背景下,各地也开始逐步了向农村“汲取”资源的一系列行政措施,并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主要包括积极探索并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财政资金投入,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乡村繁荣,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摈弃“城乡分治”的传统理念与做法,实施城乡“同城化”管理方案,逐年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同程度上缓和了城乡分割体制与市场机制对城乡二元格局的强化效应,遏阻了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这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矫治城乡失衡,进而谋划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起点。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更加突出了矫治城乡失衡发展的重要性。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战略任务。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并对此进行了部署。这一重要决策,对于推进改革创新、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对于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富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此外,2004~2011年中央连续八个关注“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出台,也对独具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思想的形成与实践的开拓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回顾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的中国化进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城乡一体化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国实际国情,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注释:

①④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②③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7

⑤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192

⑥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斯大林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58

⑦⑨中共中央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268,400

⑧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99

⑩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27

⑾⑿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8-29

立体农业论文篇12

理论界对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分别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取得大量成果,特别是关于邓小平的“三农”思想研究成果相当的多,在人大复印资料上可以收集到的仅1998年到2001年专门研究邓小平农业思想的文章就有50篇。

关于的“三农”思想,学者们进行专门研究的不是很多,目前进入笔者视野的著作有郑以灵的《农民观透视》、陈高同、赵素芬主编的中国农业发展丛书中的《与中国农业发展》、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的《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以论文出现的研究成果有郑有贵在《党的文献》1999年第3期上发表的《的“三农”现代化思想与当代农村改革》,其余研究成果均散见于思想研究或者其他研究性文章里面。从研究内容来看,学者们重点研究了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包围城市革命道路理论、和建国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理论。

关于邓小平的“三农”思想研究成果不仅数量多而且涉及面很广,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个相关方面都有论述,呈现出多角度、全方位的特征。学者们重点对邓小平农业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发掘和解读,同时不少学者还从邓小平农业发展思想的理论来源、主要特点和重要意义以及其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方面进行了探讨。关于邓小平的农业发展思想的内容,学者们主要在以下方面做了精辟论述,一致认为它包括: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要科教兴农;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发展的“两个飞跃”思想。学者们认为邓小平的“三农”思想具有求实性、创造性、超前性、人民性和辩证性的特点。同时,学者们还指出了邓小平“三农”思想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他们认为从理论上讲,邓小平“三农”思想在农业合作制、农业现代化、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农业思想,从实践上看,它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农业经济实践中起到了科学指导的作用,从而使党在“三农”工作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对的“三农”思想进行专门研究的也不太多,还未见以著作的形式出现的专门研究的成果,但是可以在研究的经济思想的著作中找到其“三农”思想的内容,如顾龙生等所著《经济思想研究》。以论文形式出现的专门研究成果有王骏在《党的文献》2003年第5期上发表的《试论的“三农”思想》,他从基础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改革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论:“必须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中心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创新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等几个方面全面论述了的“三农”思想的内容,同时指出了其鲜明特点。关于的“三农”思想研究其成果还可以从于法友在《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2期上发表的《论对邓小平农业思想的完善与发展》等文章中找到。

2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武力在《党的文献》及其主编的著作《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以历史时间为线索分若干阶段详尽的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陈承红在《农业考古》2006年第3期上发表《中国共产党人的“三农”探索》以中国共产党的四代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为线索论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孙仲彝在《上海党史与党建》2006年9月号上发表的《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践及历史经验》一文中,也是以历史为线索分两个大的阶段和若干个小阶段用详尽的资料阐明了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历程。

冯雷、田立春、刘大莲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行政学院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兼论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及其理论贡献》,从奠基、形成、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三方面指出了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的发展历程。

此外,广东省教育厅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当代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研究”的最终主要成果、秦兴洪主编的《共和国农村的发展道路:中共三代领导集体的选择》,这本书全面阐述新中国50年来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对农村发展道路的选择,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发展历程。还有学者从某一特定阶段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历程,如何丽芬在《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上论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的历史进程;华中师范大学刘国武2005年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历程。

3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的巨大贡献

卢文在《中国财经报》2001年07月4日第003版上发表《中国共产党在“三农”问题上的巨大贡献——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一文,他分别从“三农”的涵盖的三个方面将中国共产党在“三农”问题上的贡献阐述为:在农业上的贡献:实行合理的土地制度、实行科教兴农战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之路;在农村问题上的贡献:一贯重视农村、使农村经济转向商品、市场经济、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实现农村工业化,促进乡村城镇化、使农村进入小康;在农民问题上的贡献:注重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和素质、组织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帮助农民实现历史性的大转变。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教授王玉珍在《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增刊——《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论文专辑》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在“三农”问题上的理论和政策的突出贡献包括: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在理论上阐明了“农民问题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找到了一条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下解放出来的道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揭示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这一科学规律,并将“农业是基础”作为指导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之一;在如何发展生产力、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上,我党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解决了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制度创新和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体制创新;在探索中国农民如何增加收入,走上富裕的途径方面,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探索完成了从集约经营——无工不富——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小城镇——税费改革等一系列理论创新和政策创新的过程。

冯雷、田立春、刘大莲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行政学院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兼论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及其理论贡献》指出,、邓小平、作为我党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他们的“三农”思想为我党开辟中国的革命道路、中国的改革道路和中国的跨世纪发展道路做出了突出贡献,也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4总结了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经验

李明、郭宇在《科学社会主义》2006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经验》,指出中国共产党在认识和解决“三农”问题上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主要包括:必须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必须从全局出发,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必须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出发点;必须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依靠农民群众推进农村改革的伟大事业;必须坚持和发展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农村改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必须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正确处理党同农民的关系;必须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三农”问题,进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民人权事业发展;必须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武力在《党的文献》、《光明日报》及其主编的著作《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一再强调:新中国成立55年来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有不少历史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包括:实事求是是形成正确认识的基础;民主制度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制度保障;以人民为本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前提条件。

5关于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三农”思想的比较研究

学者们将中共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结合起来进行了比较研究。如李建宁在《攀登》2001年第4期发表《、邓小平现代化思想之比较》,邹开明、周世慧在《党史文苑》2006年第2期上发表《邓小平农业思想的比较研究》,北京师范大学李晋玲在《生产力研究》2004年第2期上发表《、邓小平农业思想的差异分析》,闵帅、陈洪勋在《菏泽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1期上发表《关于与邓小平农业发展思路的比较》,黄世贤、黎红刚在《江西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上发表《邓小平对农业经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郭翔宇在《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1期上发表《同志对邓小平农业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在这些研究成果中,学者们一致认为与邓小平对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农业发展的途径、农业发展的规划及经营体制的制定、发展农业采取的手段、实现社会主义农业战略目标的政策构思上,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邓小平继承、发展了农业思想,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思想。有的学者还从知识背景和经历、所处的时代背景、对社会主义的理论认识及其性格等方面分析了二者产生差异的原因,他们认为在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上、农业和农村具体工作思路上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农业思想。

这些专著和论文从不同视角,不同侧面深刻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取得了一定甚至是可观的成果,成绩斐然。但是,随着我国“三农”实践的推进,相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理论支持来说,这只还是一个初步研究,理论研究尚有薄弱和不足之处。从目前的研究状况看,重复性研究比较多,综述研究太少,无论是整体研究,还是专题研究都需要大力开拓新领域。特别是对中共第三代及其新一代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的研究、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内在关联性的研究、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现实指导意义及其前瞻性研究要更加深入,这就有待于后来者的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1]武力,郑有贵主编.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1).

[2]陆学艺著.“三农”论——当代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研究[J].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

[3]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当代农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立体农业论文篇13

理论界对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分别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取得大量成果,特别是关于邓小平的“三农”思想研究成果相当的多,在人大复印资料上可以收集到的仅1998年到2001年专门研究邓小平农业思想的文章就有50篇。

关于的“三农”思想,学者们进行专门研究的不是很多,目前进入笔者视野的著作有郑以灵的《农民观透视》、陈高同、赵素芬主编的中国农业发展丛书中的《与中国农业发展》、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的《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以论文出现的研究成果有郑有贵在《党的文献》1999年第3期上发表的《的“三农”现代化思想与当代农村改革》,其余研究成果均散见于思想研究或者其他研究性文章里面。从研究内容来看,学者们重点研究了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包围城市革命道路理论、和建国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理论。

关于邓小平的“三农”思想研究成果不仅数量多而且涉及面很广,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个相关方面都有论述,呈现出多角度、全方位的特征。学者们重点对邓小平农业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发掘和解读,同时不少学者还从邓小平农业发展思想的理论来源、主要特点和重要意义以及其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方面进行了探讨。关于邓小平的农业发展思想的内容,学者们主要在以下方面做了精辟论述,一致认为它包括: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要科教兴农;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发展的“两个飞跃”思想。学者们认为邓小平的“三农”思想具有求实性、创造性、超前性、人民性和辩证性的特点。同时,学者们还指出了邓小平“三农”思想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他们认为从理论上讲,邓小平“三农”思想在农业合作制、农业现代化、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农业思想,从实践上看,它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农业经济实践中起到了科学指导的作用,从而使党在“三农”工作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对的“三农”思想进行专门研究的也不太多,还未见以著作的形式出现的专门研究的成果,但是可以在研究的经济思想的著作中找到其“三农”思想的内容,如顾龙生等所著《经济思想研究》。以论文形式出现的专门研究成果有王骏在《党的文献》2003年第5期上发表的《试论的“三农”思想》,他从基础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改革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论:“必须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中心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创新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等几个方面全面论述了的“三农”思想的内容,同时指出了其鲜明特点。关于的“三农”思想研究其成果还可以从于法友在《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2期上发表的《论对邓小平农业思想的完善与发展》等文章中找到。

2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武力在《党的文献》及其主编的著作《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以历史时间为线索分若干阶段详尽的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陈承红在《农业考古》2006年第3期上发表《中国共产党人的“三农”探索》以中国共产党的四代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为线索论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孙仲彝在《上海党史与党建》2006年9月号上发表的《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践及历史经验》一文中,也是以历史为线索分两个大的阶段和若干个小阶段用详尽的资料阐明了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历程。

冯雷、田立春、刘大莲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行政学院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兼论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及其理论贡献》,从奠基、形成、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三方面指出了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的发展历程。

此外,广东省教育厅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当代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研究”的最终主要成果、秦兴洪主编的《共和国农村的发展道路:中共三代领导集体的选择》,这本书全面阐述新中国50年来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对农村发展道路的选择,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发展历程。还有学者从某一特定阶段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历程,如何丽芬在《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上论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的历史进程;华中师范大学刘国武2005年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历程。

3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的巨大贡献

卢文在《中国财经报》2001年07月4日第003版上发表《中国共产党在“三农”问题上的巨大贡献——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一文,他分别从“三农”的涵盖的三个方面将中国共产党在“三农”问题上的贡献阐述为:在农业上的贡献:实行合理的土地制度、实行科教兴农战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之路;在农村问题上的贡献:一贯重视农村、使农村经济转向商品、市场经济、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实现农村工业化,促进乡村城镇化、使农村进入小康;在农民问题上的贡献:注重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和素质、组织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帮助农民实现历史性的大转变。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教授王玉珍在《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增刊——《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论文专辑》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在“三农”问题上的理论和政策的突出贡献包括: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在理论上阐明了“农民问题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找到了一条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下解放出来的道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揭示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这一科学规律,并将“农业是基础”作为指导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之一;在如何发展生产力、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上,我党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解决了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制度创新和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体制创新;在探索中国农民如何增加收入,走上富裕的途径方面,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探索完成了从集约经营——无工不富——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小城镇——税费改革等一系列理论创新和政策创新的过程。

冯雷、田立春、刘大莲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行政学院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兼论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及其理论贡献》指出,、邓小平、作为我党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他们的“三农”思想为我党开辟中国的革命道路、中国的改革道路和中国的跨世纪发展道路做出了突出贡献,也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4总结了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经验

李明、郭宇在《科学社会主义》2006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经验》,指出中国共产党在认识和解决“三农”问题上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主要包括:必须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必须从全局出发,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必须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出发点;必须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依靠农民群众推进农村改革的伟大事业;必须坚持和发展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农村改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必须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正确处理党同农民的关系;必须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三农”问题,进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民人权事业发展;必须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武力在《党的文献》、《光明日报》及其主编的著作《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一再强调:新中国成立55年来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有不少历史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包括:实事求是是形成正确认识的基础;民主制度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制度保障;以人民为本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前提条件。

5关于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三农”思想的比较研究

学者们将中共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结合起来进行了比较研究。如李建宁在《攀登》2001年第4期发表《、邓小平现代化思想之比较》,邹开明、周世慧在《党史文苑》2006年第2期上发表《邓小平农业思想的比较研究》,北京师范大学李晋玲在《生产力研究》2004年第2期上发表《、邓小平农业思想的差异分析》,闵帅、陈洪勋在《菏泽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1期上发表《关于与邓小平农业发展思路的比较》,黄世贤、黎红刚在《江西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上发表《邓小平对农业经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郭翔宇在《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1期上发表《同志对邓小平农业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在这些研究成果中,学者们一致认为与邓小平对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农业发展的途径、农业发展的规划及经营体制的制定、发展农业采取的手段、实现社会主义农业战略目标的政策构思上,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邓小平继承、发展了农业思想,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思想。有的学者还从知识背景和经历、所处的时代背景、对社会主义的理论认识及其性格等方面分析了二者产生差异的原因,他们认为在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上、农业和农村具体工作思路上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农业思想。

这些专著和论文从不同视角,不同侧面深刻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取得了一定甚至是可观的成果,成绩斐然。但是,随着我国“三农”实践的推进,相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理论支持来说,这只还是一个初步研究,理论研究尚有薄弱和不足之处。从目前的研究状况看,重复性研究比较多,综述研究太少,无论是整体研究,还是专题研究都需要大力开拓新领域。特别是对中共第三代及其新一代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的研究、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内在关联性的研究、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现实指导意义及其前瞻性研究要更加深入,这就有待于后来者的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1]武力,郑有贵主编.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1).

[2]陆学艺著.“三农”论——当代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研究[J].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

[3]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当代农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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