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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投资价值分析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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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投资价值分析

篇1

一、引言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会计规范,并适度、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按照预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会增加企业利润,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有利影响。因此,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应该呈大规模增长趋势。但几年来,在所有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中,只有3%左右的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那么,企业为何不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呢?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现状分析

(一)数量少,比例小,增长慢

如表1所示,从2007年到2009年,我国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 570家、1 624家和1 774家,其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分别有630家、690家和772家,但是其中愿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司只有18家、20家和25家,占比分别为2.86%、2.89%和3.24%。2008年较2007年环比增长了1.05%,2009年较2008年环比增长了12.11%。截至2011年4月底,仅有27家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由表1可以看出,虽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保持稳定,但是使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方法,并没有被广泛使用,现状和前景并不乐观。

(二)确认方法不一致,差异较大

公允价值的金额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取得,但由于公允价值的估算方法不一,目前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采用的确认方式各有不同。这些方式主要包括:房地产评估价格、参考同类同条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双方谈判价格、第三方调查报告及少数未披露的公司。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并尝试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对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不够统一与规范。这直接导致各公司在实务操作中做法不一、公允价值差异很大,财务信息的可比性也会随之大打折扣。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比,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确认方法的统一性管理还存在很大差距。若想实现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如统一估值方法等,使之合理、规范。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因素

1.公允价值受市场价格影响大

公允价值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很大,导致企业利润可能出现大的波动,使投资者信心不坚定。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一直很高,国家不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以遏制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房地产价格走势难以确定,如果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一旦出现转折点,企业必须承担房地产价格下降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这将对企业业绩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给企业管理者造成很大的压力。

2.公允价值准则不完善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仅仅对公允价值的概念做了一般性说明,缺乏详细的实施指南,并且还规定,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日后就不允许再变更为成本计量模式,也就是说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不可逆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性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格是否会继续走高,是否会出现突然的大幅度下跌,这些都无法确定。市场多数的观点认为房地产价格下降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不确定性风险会越来越大。这些问题成了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因此,权衡之后,很多企业为了避免公允价值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而选择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二)企业内部因素

1.增加企业估值成本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公允价值。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比较晚,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健全,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自己的公允价值信息收集系统,因此企业需要从市场上获得定价信息并进行筛选。由于不同市场存在的信息差异很大,企业在获取外部信息的时候通常还会增加额外的甄别成本。

而如果是没有公开活跃市场、同类市场,且价格难以取得的房地产项目,通常还需要借助于复杂的估值技术来实现,需要投入很高的成本和人力。值得一提的是,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每年的年报都要对其进行披露。因此,一些以第三方身份独立的,并且可以评估出公允价值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就成了企业急于聘请的对象。支付高昂的评估费用所额外增加的成本,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容小觑的。企业需要权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评估成本孰轻孰重。

2.削弱企业“税盾”,增加纳税调整成本

会计准则规定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由于折旧或摊销可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具有抵税作用,因此这一规定将使采用公允计量模式的企业客观上丧失了折旧或摊销的 “税盾作用”,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负。根据财税〔2007〕80号的规定,如果企业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是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将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得到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方法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存在较大差别,这同时增加了企业期末的所得税调整成本。

3.影响企业的财务指标稳定性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相关财务指标。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和原账面净值一般不会相等,这就产生了一个差额。将该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就相当于提前实现旧会计制度下以前年度累计的增值利润,增加了企业当期的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降低了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并会影响后期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

同时,公允价值的计量会加剧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波动幅度。当企业把自用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若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要高出历史成本许多倍。这将导致转换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很大,极大地影响转换当期公司的净资产,使得净资产较之前有大幅波动。但是,如果期后没有持续性,就会减缓以后年度公司净资产的增速。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时候,随之大幅上涨的就是公司的公允价值净收益。同时,也会使得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但是,当市场的成交价格下降,甚至是在没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都会使得以后的净利润的增长速度放缓,进而降低净资产收益率。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运用的案例分析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世茂股份”)于1994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823。公司前身是以零售、批发日用百货用品为主营业务的上海万象集团公司,从1994年才开始对房地一、引言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会计规范,并适度、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按照预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会增加企业利润,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有利影响。因此,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应该呈大规模增长趋势。但几年来,在所有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中,只有3%左右的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那么,企业为何不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呢?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现状分析

(一)数量少,比例小,增长慢

如表1所示,从2007年到2009年,我国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 570家、1 624家和1 774家,其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分别有630家、690家和772家,但是其中愿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司只有18家、20家和25家,占比分别为2.86%、2.89%和3.24%。2008年较2007年环比增长了1.05%,2009年较2008年环比增长了12.11%。截至2011年4月底,仅有27家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由表1可以看出,虽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数量保持稳定,但是使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方法,并没有被广泛使用,现状和前景并不乐观。

(二)确认方法不一致,差异较大

公允价值的金额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取得,但由于公允价值的估算方法不一,目前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采用的确认方式各有不同。这些方式主要包括:房地产评估价格、参考同类同条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双方谈判价格、第三方调查报告及少数未披露的公司。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并尝试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对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不够统一与规范。这直接导致各公司在实务操作中做法不一、公允价值差异很大,财务信息的可比性也会随之大打折扣。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比,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确认方法的统一性管理还存在很大差距。若想实现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如统一估值方法等,使之合理、规范。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推广困难的原因

1.外部因素

(1)公允价值受市场价格影响大

公允价值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很大,导致企业利润可能出现大的波动,使投资者信心不坚定。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一直很高,国家不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以遏制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房地产价格走势难以确定,如果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一旦出现转折点,企业必须承担房地产价格下降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这将对企业业绩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给企业管理者造成很大的压力。

(2)公允价值准则不完善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仅仅对公允价值的概念做了一般性说明,缺乏详细的实施指南,并且还规定,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日后就不允许再变更为成本计量模式,也就是说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不可逆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性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格是否会继续走高,是否会出现突然的大幅度下跌,这些都无法确定。市场多数的观点认为房地产价格下降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不确定性风险会越来越大。这些问题成了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因此,权衡之后,很多企业为了避免公允价值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而选择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2.企业内部因素

(1)增加企业估值成本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公允价值。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比较晚,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健全,很多企业都没有建立自己的公允价值信息收集系统,因此企业需要从市场上获得定价信息并进行筛选。由于不同市场存在的信息差异很大,企业在获取外部信息的时候通常还会增加额外的甄别成本。

而如果是没有公开活跃市场、同类市场,且价格难以取得的房地产项目,通常还需要借助于复杂的估值技术来实现,需要投入很高的成本和人力。值得一提的是,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每年的年报都要对其进行披露。因此,一些以第三方身份独立的,并且可以评估出公允价值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就成了企业急于聘请的对象。支付高昂的评估费用所额外增加的成本,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容小觑的。企业需要权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评估成本孰轻孰重。

(2)削弱企业“税盾”,增加纳税调整成本

会计准则规定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由于折旧或摊销可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具有抵税作用,因此这一规定将使采用公允计量模式的企业客观上丧失了折旧或摊销的 “税盾作用”,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负。根据财税〔2007〕80号的规定,如果企业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是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将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得到的差额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方法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存在较大差别,这同时增加了企业期末的所得税调整成本。

(3)影响企业的财务指标稳定性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相关财务指标。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和原账面净值一般不会相等,这就产生了一个差额。将该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就相当于提前实现旧会计制度下以前年度累计的增值利润,增加了企业当期的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降低了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并会影响后期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

同时,公允价值的计量会加剧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波动幅度。当企业把自用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若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要高出历史成本许多倍。这将导致转换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很大,极大地影响转换当期公司的净资产,使得净资产较之前有大幅波动。但是,如果期后没有持续性,就会减缓以后年度公司净资产的增速。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时候,随之大幅上涨的就是公司的公允价值净收益。同时,也会使得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但是,当市场的成交价格下降,甚至是在没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都会使得以后的净利润的增长速度放缓,进而降低净资产收益率。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运用的案例分析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世茂股份”)于1994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823。公司前身是以零售、批发日用百货用品为主营业务的上海万象集团公司,从1994年才开始对房地产进行投资,并延伸到了一系列与房地产相关的配套业务,例如广告装潢、家具等,使得该集团拥有了多元化经营的能力。又因为该公司地处黄金地段,集经济、人才、市场、交通等一系列区位优势于一身,满足了其走向国际市场的需求。2007年,世茂股份首次出现投资性房地产这个科目,并选择了成本计量模式。

从表3可以看出,在公司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时,投资性房地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极低。

通过世茂股份的年报发现,世茂股份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这些城市的房地产交易较为频繁,拥有有利的市场环境。由于具有较好的市场条件,因此客观上公司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基础。同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会使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业绩等指标得到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这对投资者而言,既能进一步全面了解公司状况,又能够有效地判断公司的自身价值,尤其是涉及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的价值。

鉴于客观条件成熟,主观上又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和决策,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于2009年6月1日起变更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以小心谨慎、保守稳定的态度估计公允价值,并区别不同种类的物业使用不一样的方法确定其价格。总的原则是,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项目,若公司自身拥有交易价格,就以该公司提交的同一时期房产出售价格或房产的上报价格作为估值基础;如果没有确定的交易价格,则进行大范围、多角度、多视点的广泛市场调查。

下面逐项分析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计量后对世茂股份相关会计科目的影响。

第一,对成本的影响。这里的成本包括信息收集、信息甄别、聘请专业评估公司等发生的支出。具体来讲,在确定公允价值时,由于世茂股份首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还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定价系统,只能从相关市场上寻找有关类似的房地产定价信息,这必然增加获取公允价值的成本,同时不同市场中介提供的定价信息差别很大,公司在获取外部信息的同时必然增加甄别成本。假如交易频繁的房地产市场没有被公开,那么公司得到信息的方式只能是通过繁琐的估值技术。这样做不仅会造成很多人力和物力的消耗,而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需要每年聘请独立的评估师进行评估和披露,这些都增加了成本。

第二,对折旧的影响。按照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公司在2009年更改会计政策后,对2008年追溯调整,调减由于折旧计提的管理费用1 019 737.92元,调增由于计提折旧减少的利润1 019 737.92元。此后也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减少了管理费用,增加了利润,削弱了费用的“税盾效应”,公司间接地将会承担更多的税负。

第三,对税收的影响。从对折旧影响的分析可以看出,折旧的减少导致可抵税项目的减少,使公司将承担更多的税负。虽然会计上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进行确认,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利润出现大幅度增长,由于税法上对此类收益不予确认,不会对企业当期所得税造成影响,但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公司收益实现当期即公司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纳入当期应缴所得税中进行征收。

第四,对利润的影响。由于首次实施新会计准则需要对以前年度采取追溯调整,因此,对于拥有巨额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计量模式的变更必然会导致当期利润的大幅上升。

由表4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在2009年大幅增加,并在2010年、2011年都保持了较高的比重,已经成为利润组成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每股收益更是由2008年的0.04飙升至2011年的1.01。最为显著的是在变更会计政策当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超过50%,但之后的2010年和2011年,增速减慢,维持在占利润总额10%的比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的当期涨价幅度将成为净利润波动的最主要因素。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公司房价有小幅回落。这就导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变化,从而给企业利润造成不小的波动。

第五,对净资产的影响。由表5可以看出,世茂股份在2009年会计政策变更当年,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以及净资产的比重较调整后的2008年有大幅度的增加,分别由0.32%飙升至14.74%,0.65%飙升至33.66%,均增长近50倍。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已经占领了公司资产很高的权重。同时,随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持续推进,公司开始越来越多地投入到商业地产的开发及经营业务中,投资性房地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从2009年的33.66%涨至2011年的83.65%。

总而言之,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以后年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当期利润,进而影响当期所有者权益。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将非投资性房地产变更用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由此也会影响当期的所有者权益。由于世茂股份近年来一直进行“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活动,业务重心越来越偏重于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得到持续发展,未有中断,其资产财务状况一直呈现出较好的状态。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无论是企业的净资产、利润、所有者权益,还是相关的财务指标如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都表现出比在成本模式下更佳的状态。但在分析过程中,不难看出市场环境对公允价值的影响。特别是在近几年政府管控房价的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能随市场行情的变动出现较大波动。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构建活跃的房地产市场

只有在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才能可靠真实地获得。但是我国目前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环境不成熟,使得准确获得公允价值极具挑战性。我国应该构建一个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这可以借助互联网来完成。利用网络技术建立一个完善的网络房地产交易系统,将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部门,如房地产中介、公证、金融、税收等机构全部纳入其中,形成一个信息、交易、管理、服务、监督为一体的大型网络中心,用来归集市场信息,进行网络查询、网上交易、监管监督。

(二)改进会计准则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仅仅说明了公允价值的概念,而对于不同的会计准则中相关的具体用法,并没有做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这对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运用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扰。那么,制定出完善的公允价值准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既需要有关部门积极参照国际准则以实现与国际的进一步趋同,同时也需要结合中国国情。完善的公允价值准则既包含对公允价值含义的明确,也包括对计量方法和操作流程的规范。

(三)进一步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

当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评估出来的价值人为控制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为了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客观的评估,房地产企业需要邀请具有高质量的评估机构。目前我国具备地产评估资格的有:房地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师和土地估价师,分别隶属于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管理,而此三方在进行公允价值估计的时候,分别按照自己的具体评估标准,没有统一的规范,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难以得到一致认可。因此,资产评估协会应当加快制定有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统一细则,对评估方法、适用范围、操作步骤进行规范,以便对第三方的专业评估机构提供技术性指导。同时,应该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行业的行业秩序,对具备投资性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人员进行认证,以确保独立性。

(四)规范信息披露

规范信息披露,使信息披露公开透明化,可以使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更为规范、透明,同时也是遏制企业操纵利润的有效方法。2007年开始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没有具体介绍到底是采用哪种方法确定的公允价值。因此对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代表性指标,就要求企业必须分类说明。在成本计量模式下,企业也应该说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价值增长的状况;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要说明用什么方法确定的公允价值,有什么依据来证明,包括邀请怎样的评估机构、运用什么样的评估方法、证据都来自哪里以及评估假设等有关的因素,其目的是大大减少主观作用,使信息更加科学、规范。

【参考文献】

篇2

2007年至2010年是中国房地产行业波澜壮阔的几年,房地产业先后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而后又一路率先反弹,房价持续高涨,成为国民经济复苏引擎机。持续走强的房地产市场固然值得我们期待,然而业界对房地产市场投资风险的识别与分析,对房地产投资的决策机制等方面的研究还存在着很大的欠缺,这不仅导致部分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出现危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房价的上涨,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不良的影响。目前价值链理论在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实践中已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图将价值链理论应用于房地产风险管理实践中,

二、价值链理论

1.理论回顾

价值链理论是由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的概念,他指出“每一个企业都是用来进行设计、生产、营销、交货以及对产品起辅助作用的各种活动的集合,所有这些活动都可以用价值链表示出来”。他认为“协调一致的价值链将支持企业在相关产业的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波特提出了每一个企业的价值链都是由以独特方式联结在一起的九种基本的活动类别构成的,“价值链将一个企业分解为战略性相关的许多活动,企业正是通过比其竞争对手更廉价或更出色地开展这些重要的战略活动来赢得竞争优势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价值链分析也是以波特的价值链理论为基石,国内房地产发企业的价值链构成依然遵循波特的价值链理论基本结构。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涉及的诸多环节,将企业价值链的基本活动分为投资决策、项目建设前期、项目施工建设、项目营销、物业管理五个方面;企业价值链的辅助活动由企业基础设施管理、人力资源、技术开发、材料采购组合而成。这九项活动构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价值链,其核心就是充分运用项目全生命周期理论,通过企业的运作和管理,实现对开发项目全过程控制的管理模式。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绘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值链图,如图1。

2.风险价值链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传统的价值链概念并未考虑风险的影响。事实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环节都潜藏着风险,它所进行的每一项活动都是与风险密不可分的。因此,有必要在价值链分析中增加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所谓风险价值链,就是在传统价值链的基础上,将风险影响注入其中,从风险角度考虑各项活动的价值创造和转移,探索企业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范的整个过程。由于风险价值链突出了风险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因而这一概念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三、房地产投资风险识别

房地产开发是一种通过预测未知的将来需求而进行的产品开发过程。因而,不确定性也就是房地产投资获取未来利益的风险性是整个房地产开发过程的根基,房地产项目投资的过程通常也可以分为投资决策、建设前期、项目建设和项目营销4个阶段,不同的阶段存在着不同的风险。

(1)投资决策阶段。由于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因而在房地产投资过程中,这一阶段的风险最大,直接影响着投资项目的成败。这一阶段主要的风险因素可大致分为政策风险,经济风险,区域社会环境风险和开发时机风险。(2)建设前期。这一时期的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较多,仅次于投资决策阶段,融资风险和设计风险是这阶段的主要风险因素。(3)项目建设阶段。这一阶段的风险主要有成本控制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工期风险。(4)项目营销阶段。项目开发完毕后,开发商应尽快将商品房租售出去以实回收资金并获取利润;相反,已建好的商品房因种种原因不能租售出去,则会房屋滞销、资金积压,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售价风险和市场营销风险是这一阶段的主要风险。

房地产项目投资过程各阶段主要风险如图3所示。

四、房地产投资风险评估

所谓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量化,确定这些风险可能的影响程度,客观的予以衡量,以便进一步对风险进行决策分析,正确的选择风险处理的方法和房地产开发的方案。风险结果的不确定性意味着风险事件发生后果不止一种,几种都有可能出现,每种后果都有对应的发生概率。因此,可以将风险作为一种随机变量,引入概率分布来描述风险的变化规律。

风险作为一种随机变量,可以通过期望值、标准差以及风险度来描述其特性。

1.期望值

期望值E(X),也称均值,是指一个随机变量的几种可能后果以其各自概率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到的平均数,它反映随机变量重复发生时结果的平均值。

期望值

式中: ―随机变量;

―随机变量的第 个取值;i =1,2,3,…,n

―随机变量取的概率。

从风险衡量的角度,某一风险事件的期望值反映事件的实际产出。实际产出与目标之间的偏离程度反映该风险事件的风险程度。该偏离程度越大,说明风险事件的风险程度也越大。

2.标准差

标准差SD(Standard Deviation),也记作,是指随机变量各个可能后果与期望值的绝对偏差程度。它反映随机事件可能后果值与期望值之间的分散程度。

标准差 =

=

式中: ―随机变量的第个取值;=1,2,3,…,n

―随机变量取的概率。

标准差数值的大小,反映了随机变量在期望值附近的集中程度。一般来说,标准差数值越小,随机变量在期望值附近越集中,随机变量风险越小。标准差数值越大,随机变量在期望值离散程度越大,随机变量风险越大。

3.风险度的正态分布描述

期望值、标准差只能从一个侧面反映方案的风险程度,单纯依靠期望值、标准差无法判断方案风险程度的高低。因此这里提出风险度的定义,以求用一个统一的指标全面反映方案的风险程度。如果估计风险变量变化在任意一范围之间,均值出现的可能性最大,大于或小于均值的数值出现的机会均等,则可以采用正态分布来描述。

所以房地产开发的整体过程中的风险度也是可以用正态分布描述的。

正态分布的密度函数为: =

式中:都是常数,则称随机变量x服从参数为的正态分布,记作。随机变量x的数学期望,标准差 。

4.房地产投资风险的综合评价方法

对于房地产投资风险的综合分析,在实践工作中主要是应用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AHP,the 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是将与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决策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在对复杂的决策问题的本质、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从而为多目标、多准则或无结构特性的复杂决策问题提供简便的决策方法。尤其适合于对决策结果难于直接准确计量的场合。

五、结论

本文回顾并深入分析了价值链理论,对风险在价值链中的作用做了详细论述。房地产企业在投资决策阶段、建设前期、项目建设期、营销阶段和物业管理阶段可能遇到各种风险,本文通过风险价值链对其进行了识别并加以分析,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期望值、标准差和风险度三个指标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引入层次分析法作为房地产投资风险的综合评价方法。风险价值链管理是一种项目全过程整合的管理方式,它细化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为决策者正确认识并有效防范风险提供了很好的方法。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竞争优势[M].华夏出版社,2003

篇3

在财务会计中,历史成本计量方式在会计发展环境的变迁过程中已经无法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为经济决策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不能对经济前景进行有效的预测,因此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开始被广泛应用。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做出了多次的修改,其最后一次修改发生在2006年9月,此次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含义为:“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转移一项负债时在计量日支付的价格”。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也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定义公允价值的概念,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交易的当事人在对交易的情况充分熟悉的情况下自愿以资产进行交换或对负债进行清偿的金额(前提是这一交易是公平的)”。2006年2月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公允价值的本质就在于其公允性——即对交易的情况充分熟悉的双方在自愿公平的前提下形成的,必须能反映交易和事项内含的公允的价格,同时还要兼具可靠性、相关性的信息质量特征。利用公允价值这种计量方式有利于确定企业资产的质量、管理潜在的企业的财务风险、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的状况,进而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参考价值更高的决策依据。

1 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对一些企业来说,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使企业的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地反映出来,使企业实际获得的现金流得到更加准确的披露,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以及承担的财务风险得到更加准确的反映,因而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以有效的提高,有利于企业投资者及债权人等据此做出正确的决策。我国的会计准则也对该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例如,对已经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而是应该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做出合理的调整,原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所存在的差额则计入当期损益中。因此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方式能够极大地提高公司的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是对公司有重大利好的计量方式。

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国内只有相当小部分的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采用该计量方法,这说明公允价值这种新兴的计量方式在给公司带来巨大利好的同时,也对公司带来不利的影响,大多数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正是由于看到了这一点才未敢触及这种能够为公司带来绝对利好的计量方式。我们认为具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相关利润波动幅度不可控

很多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历史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折旧或摊销。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性房地产只是逐年计提折旧或摊销,它的价值不会随着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也不会将其市场价值发生的变化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无法反映出资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资产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程度。如果企业对其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变更后续计量模式,由原先的历史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例如,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之后,将对投资性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摊销以及减值准备,而且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将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最终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本年利润。因此,公司的利润受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化的直接影响,而受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的这部分利润与市场价值变化的方向一致,即如果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那么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就会因此而上升,从而公司利润也会因此而上升;反之,如果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跌,那么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就会因此而下降,从而公司利润也会因此而下降。因此公允价值的变化会加大净利润的变动幅度,这种利润的不稳定容易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成果稳定性的质疑,误导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决策。

由此可见,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各项完善措施正在跟进,房地产市场价值升值固然会对公司产生利好影响,但是价值下跌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因此,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会因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加大利润波动幅度从而误导众多利益相关者。

1.2 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的特殊性

虽然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价值持续走高的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也有可能因为受全球经济及其他诸多因素所影响出现市场价值下跌的情况,但是这种公允价值的下跌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给公司利润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小的,相对于因房地产价格的提升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给公司带来的巨额利润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又不需要计提折旧、摊销和减值准备,因此这将对以后年度公司的利润产生巨大的提升作用。如果企业对未出售出去的商品房或公建暂时出租后作为固定资产处理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这种计量方式需要在其初始成本的基础上逐年提取折旧或摊销,账面价值只能逐年降低,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账面价值将与我国房地产市场景气情况下的公允价值反应不一致。因为如果房地产价格上升的趋势持续,运用公允价值方式进行后续计量不但账面价值会有所提升,而且还不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这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将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企业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只是解释本期新增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用途,并且用途的披露也完全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但是对于其他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用途,投资者等无法从报表中得到确切的信息,在报表中所列示的其他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完全符合准则规定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标准,是否存在将未出售出去的商品房或公建暂时出租也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无法把握。

很多情况下,审计者无法针对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固定资产进行清晰的确认,在房地产企业中,该项目下的会计舞弊时有发生。

1.3 计量的客观性不足

很多企业年报中对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的披露在内容上有失公允,难以让人信服。例如,很多房地产企业制定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司决定采用可比项目成交价格类比法:实地综合调研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城市或所在城市的主要城区项目;自权威机构和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取得可类比房产项目;依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型、房产境况、房产附近的环境、交易的时间和形式等方面来调整并最终认定调整因素的区间,编写出调整因素的比照表格;然后再对能够进行类比的房产项目根据以上确定的调整因素比对表格对房产的成交价格进行修正,并对修正后的数值求出其算术平均值,进而取得标的物的预估价格,从中减掉预计的土地增值税以及营业税及附加,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从表面上看,这种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比较严谨与周密,但经过仔细分析后会发现其实是比较粗糙和模糊的,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因为在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具体计量过程的披露中只有文字的说明,没有披露相配套的数据作为支撑,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很难让报表使用者信服,企业财务人员据此估价进行会计处理进而形成的数据信息就着实令报表使用者担忧,因为采用可比项目成交价格类比法的主观性与随意性是比较强的。

另外,很多企业缺失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市场部门人员仅凭上述过程评估出来的结果是否客观、公允,是否会存在公司高管因道德观的缺失而指使、强迫工作人员,或者工作人员因自身利益的原因故意通过调整公允价值从而操纵利润、粉饰报表等问题,企业没有相关的内部控制部门及人员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防范。另外,由于公允价值确定的专业性较强,企业外部监管部门又不能直接参与其中进行干预,企业管理者可能会利用这种看似合理但是经过推敲后却是漏洞百出的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如何确定的信息披露达到某种其想要达到的目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必须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原则,牢牢把握会计信息质量的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原则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2 解决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措施。

2.1 加强企业利润管理

房地产项目公允价值波动所带来的利润企业自身不可控,企业不可能通过经营去管理,这种波动受市场环境中外在因素的影响,如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与宏观调控因素等。为了不使这种利润波动误导投资者、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进而损坏公司的良好形象,企业应该强化自身的利润管理,充分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润波动所受到的外部影响,特别是波动幅度和对整体利润的影响。只有加强企业利润管理,强化自身披露,才会使众多报表使用者在阅读公司年报时真正了解公司的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是否具有稳定性,投资者才会有清晰的思路判断利润波动是由哪些原因所导致的,这种利润波动对自己的投资策略是否会构成较大的威胁以及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等。

2.2 严格披露投资性房地产

明示投资性房地产各项目的用途是企业会计准则对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最起码的要求,而且也是防止上市公司利用将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也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从而进行利润操纵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准则对这方面的规定,否则准则只会变成一纸空文,对上市公司的行为毫无约束力。因此,建议企业在年度报告披露中按照准则的规定及时、中立地明示投资性房地产各项目的用途,其中包括原有的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新增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各项用途。只有这样做,才可以在源头上防范并遏制住公司经营者利用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用途的模糊披露来进行利润操纵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的可能性。这样一来,投资性房地产自身的账面价值和对利润产生的影响才会令报表使用者信服。因此,明示投资性房地产各项目的用途是防止公司经营者虚增公司利润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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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允价值的内涵

公允价值是指买卖双方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按照公平交易和自愿的原则所确定的价格,或是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无关联的双方就买卖一项资产或者清偿一项负债而达成的成交价格。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定义作出了规范,即: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分析各国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会发现都存在同样的假定,即:假定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没有清算的意图与实际情况,且是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进行交易。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内涵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范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

该准则为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计量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并要在期末按照规定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摊销,其价值变动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

二、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分析

本文选取了2010年第一季度到2011年第一季度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中披露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信息的21家房地产上市企业的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一)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资产的影响

通过分析发现,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与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相比,投资性房地产资产账面价值更容易作。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公允价值上升会大幅提升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使资产增值显性化,这将使投资性房地产占资产比重较大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得到较大提升,从而会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呈现出较低的财务风险,这将对企业融资和释放公司利好消息十分有利。由此导致企业为了粉饰财务报表而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二)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企业在对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转化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首年,将采取追溯调整的方式调整年初所有者权益。通过分析发现,在目前房地产市价普遍高于历史成本的情况下,会导致企业上年度的资本公积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使得所有者权益大大增加。另外企业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则其差额也将计入资本公积,也会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利润的影响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使得当期费用减少,相应增加了当期利润。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还应当按照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地区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按评估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分析发现,在目前房地产大幅增值的情况下,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对财务报表产生有利的影响,使利润大幅增加。这将使企业释放利好消息,进而带动企业股价的上升。

三、更好发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作用的建议

(一)制定适于投资性房地产运用的公允价值准则

由于基本准则中并没有对公允价值的应用进行详细的规定,这极大地阻碍了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与发展。有鉴于此,我国应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前提下,尽早推出对公允价值的细节问题予以详尽说明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及应用体系。相关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结合国内房地产市场体系的现状,出台相关业务的具体操作指引,这将有利于在当前条件尚不十分成熟的环境下,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效降低公允价值全面运用可能带来的整体性风险。

(二)建立投资性房地产市场评估体系

由于公允价值确定的主观性强,随意性大,管理当局可以通过调节公允价值,来达到调节盈余的目的。所以建立健全投资性房地产市场评估体系,收集整理必要的信息,使得公允价值的评估具有公正性,对于推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运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公允价值计量的外部监督

应充分发挥证监会的监管作用,限制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权。要求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合理保证公允价值计量的合法性、公允性。特别是在公允价值计量采用估价方法时,要详细披露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确定的方法及其变动对损益的影响。同时,要引入风险披露机制,增加会计信息透明度,避免公允价值计量沦为企业平滑利润、粉饰报表的工具

参考文献:

[1]周天海.关于完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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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OT分析方法是一种发展战略分析方法,它最初用于企业战略分析,包括分析企业的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然后用系统的思想将这些似乎独立的因素相互匹配起来进行综合评价,使得企业战略计划的制定更加科学全面。SWOT方法是一种结构化的平衡系统分析体系,它自形成以来,被广泛应用于企业战略研究与竞争分析,成为战略管理和竞争情报的重要分析工具。现在,SWOT分析以其显著的结构化和系统性的特征被广泛应用于许多领域。本文选用SWOT分析法分析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优劣势分析主要着眼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自身的特点及其与成本模式的比较,而机会和威胁分析将注意力放在外部环境给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应用带来的影响上,最后将内部分析和外部分析结合起来,提出完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政策建议。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优势S(Strengths)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够客观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现时资产状况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它直接面向需求市场,具有投资额大、投资回报周期长和投资风险大的特点。由于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赚取租金或增值收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可以及时反映其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相关性,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有助于改善企业财务指标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前,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划分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照资产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后,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前期计提的折旧或摊销予以转销。一方面,由于我国房价总体趋势为在波动中上涨,多数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后,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和企业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确认业务成本,即使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当期利润总额也会增加;若是投资性房地产价格上涨,由于公允价值上升,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使利润总额上涨幅度扩大。因此,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运用能够改善企业经营业绩,润色财务报表。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劣势W(Weaknesses)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条件严格并存在一定的执行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准则还规定,同一企业只能采取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因此,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才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由于企业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可能处于不同的地理位置,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活跃程度不同,并非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都可以达到准则要求;又由于企业财会部门的资源有限,一般需要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参与公允价值评估,这就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成本负担。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处理过程相对复杂

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资产折旧可以计入企业生产成本。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后,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产生暂时性差异,财会人员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整利润总额,确认递延所得税,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复杂性。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加剧企业利润总额的波动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两者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而对利润总额产生影响。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频繁,变化幅度较大,那么企业利润总额将随之波动,影响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甚至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作出不利的投资决策。

(四)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引发利润与现金流的背离

净利润是基于企业权责发生制会计处理基础产生的,而权责发生制导致了净利润与现金流的相互背离。在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引起利润总额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在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前仅仅反映在企业财务报告中,并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变动,所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加剧了利润与现金流的背离,增加了利润分配的难度。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当前的发展机会O(Opportunities)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趋同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运用创造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国外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已有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正是借鉴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目的是提高我国会计信息与国外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增加我国财务报告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认可度。考虑到我国市场经济尚不发达,公允价值可靠性有待提高,为避免人为操纵利润的现象出现,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制定了与我国经济环境相适应的后续计量模式,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发展做了正确的引导。

(二)目前我国经济形势良好,多数投资性房地产的资产价值实现了保值增值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通胀压力日益增强,土地资源稀缺性使得房地产不再仅仅是企业的一种生产要素,而是成为企业的一种投资项目,也成为了企业贮藏财富的一种手段。当前物价水平稳步上涨,货币购买力有所下降,多数投资性房地产通过收取租金或高价出售实现了资本保值增值,增强了扩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面临的环境威胁T(Threats)

(一)为挤出房地产泡沫,政府出台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国十条),通知要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2010年国十条开始执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希望能够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挤出房地产泡沫。政府的宏观调控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但同时也引发了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波动的担忧。为了防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跌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谨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遏制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大多数企业依然选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企业可根据其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特点自行选择后续计量模式,而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的不同选择降低了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截至2011年4月30日,96.76%的上市公司依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企业没有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为了维持与同行业同地区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成本计量模式占主导地位的环境制约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发展。

(三)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房地产信息披露机制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之间自愿进行房地产交易的价格。通常在确定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需要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房地产信息披露机制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房地产交易仍处于自发状态,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这就给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造成了困难,也降低了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阻碍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普遍应用。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SWOT分析结论详见表1。

五、完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政策建议

(一)SO策略——加强监督和指导

会计政策选择给企业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选择也不例外。目前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企业试图依靠公允价值的优势抓住外部机会,一方面出于企业长足发展的考虑,另一方面可能立足于企业当前的盈余管理动机。为了促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健康发展,规范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监管层应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实践的监督和指导。首先,要结合理论和实践研究,从准则层面进一步规范会计处理。虽然我国在引入公允价值时保持了谨慎态度,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制定了严谨的操作规范,但是政策漏洞依然存在,例如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之间的转换条件较为宽松,企业可通过资产项目的转换实现计量模式的转换,违背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得转为成本模式的规定,因此,需要在理论和实践发展中进一步完善准则。其次,要强制企业在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包括介绍投资性房地产的资产状况,论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合理性,充分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信息来源和估值技术等相关信息,增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信息的可信度。最后,要加强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审计。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比较完善的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公允价值审计也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审计人员需要特别注重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运用,增加审计资源的投入,加强与各个相关方面的沟通,搜集充分证据后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运用作出客观评价。

(二)ST策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

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优势和它面临的环境威胁来看,没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自身的优势难以发挥,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尽快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完善房地产信息披露机制。要建立一个规范的房地产交易平台,加强对房地产交易活动和交易信息披露的管理,改变当前的混乱秩序,增加房地产交易价格的透明度,构建房地产价值信息的数据库系统,充分披露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动态发展,为企业获取准确有效的房地产公允价值信息提供有利条件。

(三)WO策略——提高会计人员的执业水平

稳定的宏观经济形势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创造了良好的应用环境,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要进一步发展还需要克服其应用障碍,也就是要提高会计人员的执业水平。首先,要帮助会计人员从思想上树立公允价值观念。投资性房地产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间尚短,企业会计人员对公允价值计量还很陌生,存在一定畏难情绪,因此,要提高会计人员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认知和认可,树立正确的公允价值计量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的技术指导,出台技术规范条例,增加相关技术培训,帮助会计人员克服评估技术难题。再次,要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责任,利用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约束会计人员职业行为,以提高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信息的质量。

(四)WT策略——披露两种模式的计量结果

要想弱化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劣势和避免外部环境的威胁,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同时披露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成本计量模式的计量结果。披露两种财务报表,方便财务报表使用者根据自身对公允价值的判断作出经济决策。我国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只能选用一种后续计量模式计量企业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并且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能转为成本模式,而房地产市场不稳定因素较多,实现准则要求难度较大。虽然披露两种计量结果会增加会计人员的工作量,但是可以突破准则限制,也可以弱化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本身的缺陷。

此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要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公允价值,也给我国实现双轨披露提供了借鉴。因此,在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发展的初期,采用双轨披露制度,或许能够有效推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发展。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应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一方面要从公允价值模式本身出发,完善会计准则规范;另一方面要从公允价值模式应用外部环境出发,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同时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水平。只有这样,才可趋利避害、扬长避短。随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在实践中的发展和相关理论研究的深入,相信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在相关各方的努力下能够取得长足的发展,并对我国会计信息披露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121-135.

篇6

为适应市场需求和建立与国际财务报告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于2006年初构建起了一套包含39项会计准则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同时鼓励其他形式企业执行。在此次准则体系修改中,对企业影响重大的修改之一是允许企业选择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可对部分资产选择公允价值进行计价。其中《第三号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实行被认为将对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产生较大影响,理由是由于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计价,因而过去形成的由成本计价而被低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可实现价值的快速回归,从而可实现企业业绩大幅攀升[1-3] 。

此次准则体系修改中,对企业影响重大的修改之一是允许企业选择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可对部分资产选择公允价值进行计价。其中《第三号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实行被认为将对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产生较大影响,理由是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会迅速将其过去采用的成本计价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价模式,这样可以对因使用成本计价而被低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实现价值的快速回归,从而实现企业业绩大幅攀升[1-3] 。

但直到2009年10月,上市企业的相关财务报告显示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企业数量仍很少,允许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计价的准则变动对上市企业的整体影响很小[4, 5] 。针对此现象学者们展开了积极地探讨,主要从客观角度总结了许多影响企业选择公允价 值计价的因素[6, 7] 。

本文认为客观因素制约影响了小部分上市公司对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选择,而更主要的原因在于上市企业管理层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做出了不变更计价模式的选择。后文将对此观点进行论证,并对管理层如何进行计价变更决策展开具体分析自利,对为何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上市企业数量很少的现象给出解释。

2.新准则下投资性房地产计价特点及公允价值计价效应

新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为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并规定为如下范围: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自用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在新准则中被认为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新会计准则单独划分投资性房地产是基于房地产实务对固定资产区分的需要而提出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和相关的披露,提高会计的相关性。旧准则里投资性房地产被当作和其他固定资产一样的资产看待,也采用相应的估计使用年限对其提取折旧。随着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发现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还经常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而采用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净值往往不能反映此类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基于此,业界和学术界认为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处理不合适。因此,需要将投资性房地产从原有的固定资产中划分出来,作为单独一类确定会计规范,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由此应运而生。

2.1新准则下投资性房地产计价特点

相对于旧准则,新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在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上有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

1)归入的资产性质变化

在旧的会计准则中,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内容分散在存货准则、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三个部分,由于各个部分的资产性质不同,因而会计处理方式也有较大差异。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作为企业存货,按存货准则规范处理:对外出租的固定资产和企业的一般性固定资产一样作为企业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准则规范处理;对外出租土地使用权或者持有并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准则的规范来进行处理。而在新准则中,这些不同用途的房地产统一归于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同样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2.价值计量模式的选择变化

旧准则中,归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价的房地产主要以成本模式计价,归入存货资产的房地产则以成本与市价熟低法原则计价,在房地产市场价格节节攀升的情况下,成本价格要远低于市场价格,由此会计账目价值与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额。而新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可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公允价值(fair value)意指“公平合理之价值”。

3.后续计量变化

在旧会计准则中,归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房地产分别按照该类资产的后续计价规定进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的房地产后续计量则规定:原来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但是一旦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则不允许再变更为成本模式计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自利,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公允价值计价效应

我国上市企业已普遍设立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在已实施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上市企业,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变更决策为实施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1)极大地提升企业利润,改善企业以往较差的经营业绩,甚至力挽狂澜帮助企业避免被退市。2)改善企业报表中如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等会计指标,增强债权人和投资者对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信心,有利于企业进一步融资以获得发展。例如ST百花通过计价模式的变更获得了巨大的价值。作为一家以餐饮为主的上市企业,ST百花2004、2005连续两年亏损,而且2006年也了预亏的报告,但最后在年报中公司通过对投资性房地产选择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实现了净利润,从而避免了被退市的厄运。

虽然具有可观的公允价值计价效应,然而直到2009年10月,上市企业的相关财务报告显示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企业数量仍很少。表1是我国设有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上市企业有关计量模式的统计表,说明了上市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积极性不高,可看出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上市企业数量呈现出逐渐增多趋势。上市企业仍较普遍地实施成本计价模式,与新会计准则推出前预测上市企业将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大相径庭。

表1 我国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计量模式情况表

年 度

2006

2007

2008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

619家

657家

690家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

10家

18家

23家

3.制约公允价值计价模式选择的客观因素

为何大部分上市企业不愿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有着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客观因素的制约,限制了部分企业不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其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计价;二是管理层主观选择的影响,即企业管理层的主观偏好影响了其在计价模式上的选择决策。本文第四部分将讨论管理层如何基于自身考虑做出计价模式选择。

制约上市企业公允价值计价模式选择的客观因素有:

1.公允价值计量的严格准则限制。基于对我国国情的考虑,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受到了严格的准则限制。《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相对来说,国际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可采用三种方式获得:活跃交易市场的报价;类似资产可观察到的市价;运用估值技术所确定的价值。而我国公允价值估值方法不允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这样的选择限制制约了部分企业不能采用公允价值进行相关计量。

2.成本因素制约。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采用将增大企业信息披露成本和支付评估费用的成本。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要求在每个会计期末企业需外聘专业人员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将增加企业会计核算与审计工作成本,而且相关准则还要求企业应在年报中详细披露房地产当期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及其理由等。相对采用历史成本计价模式,这将使企业花费更多的代价,由此也将抑制企业选择公允价值模式计价的积极性。

3.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的价值比重影响。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价值比重较小时,将使得企业变更计价模式的意义不大,也将制约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采用。在上市企业中,虽然房地产企业拥有大量的房地产,但是其拥有的大部分物业资产目的在于出售,而非经营或出租,故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拥有的待出售房屋建筑物,是作为企业的存货核算的,其计价基础仍采用成本模式,并不受公允价值升值影响。该类企业即使为了适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自利,而将其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改售为租,在准则实施的第一年,其公允价值超过账面成本的部分也只能调整期初的股东权益,而不会影响当年的利润。

结合我国上市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可以认为因受上述因素制约而使得不能实施公允价值计价的企业数量很少。原因在于:首先,存在大量上市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市场交易活跃地区,但仍然采用原成本计价模式。例如北京、上海、广东共有240余家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虽然这些地方房地产交易活跃,却也仅只有不到4%的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其次,虽然计价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后,会增加公司的成本支出,但这项支出一般不大,应该在公司可接受的范围内。由此可以得出,客观因素的制约不是上市企业投资性房地产没变更为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主要原因。

4.影响公允价值计价模式选择的主观分析

投资性房地产没有选择公允价值计价模式更多地是源于公司管理层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做出的决策。现代公司制度下,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属于委托关系。在代表所有者行使公司经营权时,公司管理层常常面临着众多的决策选择,为此作为人的公司管理者的决策存在着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本部分即以管理层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心理分析其在计价模式选择中的决策行为。

设企业已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可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考虑的决策时点是新准则颁布之后的两年内,公司是否将投资性房地产由原采用的成本计价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实质是一个采纳与否(是否采纳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决策问题。以此变更决策是否对公司有利和对管理层有利考虑,则选择变更计价模式后公司和管理层的收益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是否变更为公允价值计价决策收益表

决策收益

管理层收益

公司收益

类型1:正,正

类型2:正,无

类型3:正,负

类型4:无,正

类型5:无,无

类型6:无,负

类型7:负,正

类型8:负,无

类型9:负,负

在表2的各收益结果中,当收益为类型1和类型4时,由于收益结果对管理层有利,对公司至少无不利影响,故管理层选择变更计价模式的可能性会很高;当收益为类型6、类型8、类型9时,管理层会放弃变更计价模式,因为变更计价模式不能为公司和管理层带来正收益;当收益为类型5时,一般管理层也会选择放弃变更计价模式,因为他们可将变更计价模式的选择权留到未来有利的情形执行;当收益为类型3时,虽然收益结果对公司为正,但基于管理层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决策动机自利,可能选择不变更计价模式;当收益为类型7时,此时的收益情况正好与类型3相反,管理层可能会选择变更计价模式;当收益为类型2时,管理层可能选择变更计价模式,也可能选择不变更计价模式(以作为延期期权留待对自己最有利时执行)。可见,各上市公司是否变更计价模式取决于变更计价模式的收益结果类型。

变更决策后收益结果的判断思路是:1)对公司来说,若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加上由于变更计价模式获得的变更会计利润,结果会对公司产生巨大的积极影响,则称为变更决策对公司的收益为正;若变更后对公司为负面影响,则称为变更决策对公司的收益为负;若变更决策后对公司的影响很小,则称为变更决策对公司的收益无。2)对管理层来说,若变更决策对管理层的利益有重大积极影响,则称为有正收益;反之为负收益;若无影响,则称收益无。

虽然已实施变更计价模式的上市企业出现了积极的公允价值计价效应,但并不是所有企业实施变更都会具有这种效应,也即仅在具备一定的条件下才会出现积极的影响。其中重要的条件之一是决策当期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一般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有两种可能:正收益,或负收益。下文分别以此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1.公司经营业绩为负时变更决策的收益结果

当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价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价,对公司可能的影响有:1)由于近年物业升值迅速,基于会计计量原则,计价变更必将极大地提高公司净资产价值和扭转业绩不佳的局面。2)可改善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甚至可避免当期会计利润为负,利于后续年度公司实行增配股。3)当企业陷入连续多年亏损境地时,采取此变更措施可一举扭转亏损局面,甚至会因此而保住珍贵的上市资格。从计价变更后对公司的收益影响来看,当公司连续多年亏损面临退市时,此时变更计价模式会给公司带来巨大收益(保住上市资格);当公司需采用增配股方式继续融资,而实际经营业绩不佳时,计若价模式变更可以改良公司财务指标实现符合增配股相关条件要求,则变更计价模式具有巨大价值;当公司财务指标不符合贷款银行的放贷指标要求时,若变更计价模式可实现改善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达到贷款银行融资标准,则变更计价模式具有正向收益;当企业既没有后续融资需要,也没有退市风险,计价模式变更则对企业来说实质上无影响或为负影响(由于将失去未来有利时的变更机会)。

投资性房地产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价,对于管理层来说,变更获得的收益与公司是同方向的。上市公司若因业绩糟糕而退市,会给管理层带来声誉损失,这是管理层不乐意看到的,所以若变更计价模式能保留上市资格对于管理层来说此时变更收益巨大。若上市公司因变更计价模式保住业绩指标而实现后续融资,由于融资后会增大管理层所控制的资产数量,因此对管理层来说变更的收益也是正向的、巨大的。同样,当变更计价模式能为企业实现贷款融资时自利,由于增加了管理层的控制资产,对于管理者来说变更计价模式的收益也是正向的。除此之外,变更计价模式对管理层的影响很有限,可以视作无影响。

2.公司经营业绩为正时变更决策的收益结果

此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价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价,对公司可能的影响有:1)可在原来正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更高地提升公司的会计利润。2)可在原相关财务指标不利的情况下,改善公司财务指标,有利于保持公司贷款融资,或保住公司增、配股融资资格。3)由于原经营业绩为正,变更计价模式将进一步增长当期会计利润,导致当期所得税支出增加。4)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之后的各会计年度将失去成本法下折旧对所得税抵扣的好处,则后续年度税负增加,导致企业现金等实际利益的流出。从计价变更后对公司的收益影响来看,当公司需要进行融资而达不到融资条件,通过变更计价模式可以实现顺利融资或通过变更计价模式来实现后续增配股融资,此时的变更计价模式就具有正收益;除此之外,虽然变更计价模式能够提高会计净利润,但它仅是对原本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资源价值的再确认,本质上并没有给企业增加资产,反而会因此而导致资产流出(税负增加),可以认为在公司经营业绩为正的情形下计价模式变更给企业带来的是负收益或者近似无影响(当增加的税负不多时)。

投资性房地产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价,对管理者的积极影响是:1)可能的更高业绩奖励。从我国上市企业的现实情况看,一方面我国上市企业经营管理层的奖励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较弱,另一方面由于这样的业绩提升并不是经营管理层努力的结果,公司董事会往往不会对这样的业绩提升给予奖励,由此可以认为更高业绩奖励发生的可能性很低。2)由于变更计价模式可实现融资目标,管理层能够掌控更多资产,此时变更计价模式带来的收益为正。对于管理者不利的方面是:1)失去在未来变更计价模式的机会。这是因为准则规定使得计价模式不可逆向转变。企业未来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会导致管理层未来利益不确定,甚至可能因经营业绩不善而遭辞退。若管理层早期实施了变更计价模式则会丧失在未来通过这一筹码来实现关键时期改善业绩的机会。2)计价模式的变更获得的会计利润提升并不为企业带来相应的现金流,但税收的交纳却将导致企业现金流出,这将削弱经营管理层能够控制和利用的资产数量。显然对于管理层来说,这种结果是不乐意接受的,所以变更计价模式的收益为负或者近似无影响。

3.收益结果类型

综上所述,在经营业绩为负的情形下,变更计价模式能帮助避免因连续多年亏损退市或帮助实现增配股融资和贷款融资时,则变更计价模式能够为公司和管理层带来正向收益,即属于表2中的收益结果类型1,管理层会选择变更计价模式;除此之外,变更计价模式对公司和管理层的收益无影响或为负影响,属于类型5或类型8自利,此时管理层不会选择变更计价模式。在经营业绩为正的情形下,当变更计价模式能有利于公司增配股融资或贷款融资,则变更计价模式能够给公司和管理层都带来正向收益,属于类型1,此时管理层会选择变更计价模式;除此之外,变更计价模式给公司和管理层带来的收益属于类型6、类型8和类型9,管理层不会选择变更计价模式。

结合我国的实际来看,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而实际经营出现亏损的比例很低,拥有投资性房地产并因业绩不佳面临退市压力的公司数量则更少;在经营没有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中,因为财务指标不满足银行贷款条件,或实际某期业绩不佳需要改善以保留增配股资格的数量也很少,也即符合类型1而变更计价模式的上市公司很少,更多公司符合类型5、类型6、类型8和类型9,即不变更计价模式对其更为有利。由此对我国上市企业很少变更计价模式的现象给出了合理的解释。

由上述分析还可得出此结论,即客观因素原因仅制约了很少数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不能选择公允价值计价,更多数量的上市企业主要是由于管理层基于自身利益考而没有实行变更决策,他们选择的是延期变更计价模式。

5.结论

实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以成本价格计价的房地产已不能有效揭示企业拥有的房地产实际价值。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能够很好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能更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有助于企业管理层和利益相关者更好地做出与企业相关的决策判断。

虽然投资性房地产变更为公允价值计价模式能为其带来巨大的积极效应,但上市企业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计价的总体数量仍很有限。一方面是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上市企业管理层出于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偏向于仍采用原成本计价模式。随着新会计准则的继续推行,相信随着企业融资要求的出现(如企业需股权再融资或进行债务融资)或经营情况的变化(如面临退市压力),将会有更多的上市企业陆续将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价模式转变为公允价值计价模式,这也是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侯立玉.会计公允价值问题探讨[J]. 华东经济管理.2009(10).

[2]刘思淼.公允价值计量的发展与监管启示[J]. 会计研究. 2009(08).

[3]于金梅.浅议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确认模式[J]. 生产力研究.2008(10).

[4]王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实际应用情形分析[J]. 会计之友(中旬刊). 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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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允价值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中应用的现实意义

首先,其使用目的以及产生的现金流量非常类似于交易性的债券投资。而交易性的债券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只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才能为投资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因此根据经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往往高于其账面净值,按其成本计量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能够更好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

其次,投资性房地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主体持有的其他资产。对于拥有大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合理计量会影响到对企业资产总体价值的衡量。成本计量会造成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低估,从而使企业资产的总体价值降低。在企业进行兼并、破产或重组时不能更好地向利益相关方提供可靠的信息,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

最后,允价值能够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投资者的利益无法通过成本计量模式得到更好的体现。我国房地产业发展速度很快,大中城市的市中心商业地产价格长期高涨,持有大量土地或者商业地产的上市公司其资产的实际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很多,如果企业未能合理地反映该部分资产的价值,就不能更好地体现这些公司股东权益。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现状

1.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积极性不高

与金融工具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必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同,投资性房地产引入公允价值模式是谨慎和适度的,允许上市公司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之间进行选择,并且规定,企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目前在上市公司的应用并没有之前所想象的那样广泛和深入。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信息的统计数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实施几年来,上市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积极性并不高,以2007年为例,有630家上市公司持有投资性房地产,但只有18家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占比例为2.86%,以后几年中所占的比例也都不到5%。

2.确认公允价值的方法不统一

以2010年的27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为例,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上主要采用评估报告、参考第三方调查报告以及董事会参考同类同条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方法,其中有14家公司采用评估报告的方法,10家公司采用董事会参考同类同条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方法,只有3家公司采用参考第三方调查报告的方法。可见,上述公司并没有统一的确定公允价值的标准,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是否能真实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

三、公允价值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中应用的原因分析

1.房地产市场价格体系不完善,准则限制条件严格

(1)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与国际上较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还不成熟和完善,难以通过市场获取有关公允价值的完备信息。如果不顾条件地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必然会带来公允价值的滥用,并最终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我国,作为活跃市场事后证据的市场价格等交易信息系统还不够完善,难以为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鉴证提供可资依赖的、必不可少的证据。

(2)CAS3第10条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提出了两个必须同时满足的前提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CAS3第12条强调:“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2.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信息披露制度和审计制度不完善

(1)对投资性房地产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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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07-0142-02

1引言

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就是一个项目建设全过程所支付的费用的总和,因此,从广义上说,工程造价管理也可理解为项目成本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在工程管理中对工程造价的计算与工程造价的控制,是项目建设中一项重要的技术与经济活动,也是工程管理工作中一个独特的、相对独立的领域。

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我国提出了全过程造价管理( wholeprocess cost managent -WPCM )的思想和观念,它的主要思想就是要求工程造价的计算与控制必须从项目立项开始直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按照这一理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就是从项目前期工作抓起,在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的基础上,对建设准备、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的一等系列过程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控制和总体评价,以保证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

本文从工程经济的角度出发,就房地产投资项目在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方面,阐述在建筑项目运作过程中,如何运用工程造价管理的理论与办法,做好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对造价形成过程的一切费用进行科学的分析与测算,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房地产投资的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与管理工作重点主要应放在如下三个阶段,即决策阶段、规划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

2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据有关资料统计,在建筑项目各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

最高,达到80%~90%。因此,决策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阶段,直接影响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是否科学合理。

在具体建筑工程实践中,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2.1项目选址是项目成功与否的基础

1)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

2)项目要有准确的市场预测与市场定位;

3)要编制科学的环境评价报告;

4)应做好地质初勘工作,因为地质情况对住宅项目造价影响甚大。

2.2应编制项目成本投资估算控制表

根据工程造价具有建设各阶段计价的层次性特点,决策阶段主要是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投资估算。按照工程造价理论,投资估算的内容应包含: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基本预备费;

5)涨价预备费;

6) 建设期货款利息;

7)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结合建筑项目的特点,在项目选址已定,市场分析已完成的基础上,应该在项目决策阶段编制更为详细、操作性更强、指导意义更大的估算――项目成本投资估算控制表。在实际工作中,可结合财务成本核算科目为基础,以房地产投资为例,部分项工作为内容编制项目成本投资估算控制表,详见表1。

根据表1,应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应用工程造价的层次性计价特点,结合成本分析,按照前者指导后者的原则,指导规划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计价控制工作,可有效避免不合理的“三超”现象,取得良好的控制效果。

3规划设计及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措施

设计阶段是体现投资估算的实施阶段,是项目决策在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全面详尽的体现,是项目计划的具体化,如果说决策阶段投资估概算是对工程造价进行静态控制的话,那么规划设计阶段可以说就是对工程造价的形成过程进行动态控制。根据房地产项目特点,该阶段主要可在总平面规划设计、单体施工图设计及环境设计三个环节对工程造价进行重点控制。

3.1总平面规划设计

1)合理确定容积率、建筑密度,在“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上体现最合理的土地成本;

2)结合城市基础设施资源情况,对水、电、气、讯、路、下排进行合理的综合管线设计,其中重点应对水、电容量做科学的、一定前瞻性的预留,污水系统应结合现有城市资源进行近期、长期的设计。

3.2单体施工图设计阶段

该阶段应采用限额设计的办法,将重点放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上,通过施工图预算,将设计控制在原概算范围内。重点围绕桩基、结构设计二个方面:

1)桩基设计方面:在多层住宅中,据测算,桩基部份的工程造价比重占整个单体建安造价的8%~20%之间。其差别就在于桩型的选择,以本市某项目多层住宅工程常用的两种桩型进行对比,其结果见表2 。

2)结构设计:应重点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对钢筋取值及用量、板厚、不合理的错层设计等方面进行审核,以避免造成看不见的工程造价增加,处理好安全可靠与经济适用的关系。

4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

按照工程造价理论,该阶段是工程造价形成的主要阶段。它主要通过工程招投标及工程施工中的动态控制,确定工程项目的合同价及工程竣工时的结算价,是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

4.1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1)把好投标人资格预审关。应从投标人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资信等资质方面进行评估,目的是筛选出优秀的投标人,以降低工程承包风险。

2)根据项目实际,确定合理的投标条件

① 根据住宅工程的特点,其工期短,工程总投资相对规模不大,应采取工程量清单、固定合同价格的方式,以降低房地产企业因建筑、建材市场变化等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

② 对设计中含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设计项目,无定额项目无单价、信息价可参照的,应重点说明,让投标人明确在投标时以综合价报价,以避免结算纠纷。

③ 确定合理、科学的评标原则:对有标底的,可在评标前确定合理的中标降低率,在综合考虑投标人响应质量、工期等投标条件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的前提下,采取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从中选择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资信可靠且报价合理的承建单位。

3)严格依照工程招投标有关文件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注意合同的结构及合同价,对工程造价、质量、工期、风险因素承担等重要条款,应以专用条款或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约束。

4.2加强工程施工事中控制

1)严格控制施工中设计变更,经论证确需设计变更的,应力求减少变更费用,可制定设计变更的程序加以规范设计变更行为。

2)加强现场鉴证工作。施工中往往有各种不可预见的现场因素,导致标外工程量项目增加现象,如基础土方量、井点降水等,现场工程师应在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加强技术措施的前提下,按实签证、审核,以真实反映实际工程造价。

3)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款支付。

4)及时掌握国家工程造价调价动态。

5)对可能存在的工程造价目标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5建筑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综合措施

工程造价控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为了取得目标控制的理想成果,应当从多方面采取各种措施与手段。

1)建立建筑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体系,从组织、技术、经济与合同四个方面人手,构建工程造价控制机制:

① 组织手段:就是应明确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所担负的职责,同时确定其工作考核标准;

② 技术手段:主要是对项目技术方案进行审核比较,对其适用性进行论证,从而寻求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技术措施。

③ 经济手段:就是收集、加工、整理工程经济信息的数据,对造价控制目标进行资质、经济、财务诸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如对工程预结算进行审核、成本变化动态分析、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工程款支付审查等。

④ 合同手段:就是对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监理单位等的建设行为,都要以签定合同的方式加以约束,保证按质、按量完成其工作。

2)充分发挥社会化监理服务功能,建立监理单位、政府质检等各方面、各层次组成的项目管理监控体系

3)建立健全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充分利用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造价控制水平。具体做法是:将控制表中各分部分项工程指标依照ISO质量管理总手册相应条款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以此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

在IS0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中,涉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条款及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如表3。

6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投资项目有效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是在掌握市场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定价的系统活动,其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概括而言,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的有效控制与管理就是以决策阶段的估算为静态控制,以设计、施工等实施阶段的动态管理组成的,因此,宜采取经济、技术、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措施,将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在投资估、预算或合理的范围之内,避免工程造价“三超”现象的发生,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 张允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投标报价[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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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允价值的基础理论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对于公允价值,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定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9年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98段指出:“在公允价值定义中隐含着一项假定,即企业是持续经营的,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会大幅度缩减其经营规模,或按不利条件进行交易。因此,公允价值不是企业在强制易、非自愿清算或本销售中收到或支付的金额(IASC,1999)。”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0年2月颁布的第7号概念公告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当前的非强迫交易或非清算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FASB2000)。”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把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对比以上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本文认为这个定义充分考虑了基本国情,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二)目前我国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

虽然我国在新准则中部分地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但是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的应用是十分谨慎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作了审慎的改进。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基本准则中也强调,企业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只有在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才能采用非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目前,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采用;另外,在各项使用公允价值的具体准则中,也严格限制了使用条件。比如,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提出两个前提条件,即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这些限制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公允价值的“公允”表达,同时也可以有效遏制企业的利润操纵。

二、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的应用分析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制定的背景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第三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交易日趋活跃,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也日趋凸显,适时分析新的会计准则对该行业的影响显得十分必要与重要。投资性房地产只是房地产业的一个部分,主要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从而把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排除在本准则之外。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将其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看待并提取折旧,其净值往往不能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一方面投资性房地产在经过数年以后,它们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还经常高出其账面原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另一方面,对房地产的投资一般金额大、周期长、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差,往往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处理显然是不合适的。但是,将它们按照流动资产以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价原则来处理,也是不合适的。所以应该给投资性房地产制定一个专门的准则。截至2005年,世界上只有IASB、英国(SSAP19: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和中国香港地区(SSAP13:投资物业会计)对投资性房地产制定有相关的会计准则。

(二)新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规定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进行后续计量,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意味着地产公司可以对两种模式进行选择。而且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从原有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准则还规定,如果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之所以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了,主要是折旧的部分已经通过公允价值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而相应地得到了补偿。

上述规定可能产生下列影响:第一,原先上市公司拥有的物业都被计入了固定资产,因此,物业的升值与否,并没有体现在报表中。近几年物业升值迅速,如果上市公司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其早些年购入的投资性房产,必将大大提高其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正式奠定了重估净资产值的方法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估值的核心地位。这必将引导市场对该项方法进一步的认可。第二,随着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增多,尤其在新会计准则采用后,肯定会引导市场更多地关注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真实价值,并使重估净资产值的估值方法成为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的主要标准之一。既然选择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在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势头强劲的今天,势必大大提高企业的净资产,也会提高当期的净利润,那么是不是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就会不加思考地优先选择公允价值来计价呢?

(三)企业是否会优先选择公允价值计价问题分析

对于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之间做选择的问题,本文认为虽然新准则给了企业选择的空间,但是并不见得所有的公司都会青睐公允价值。首先,公允价值的确认是否合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企业所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供其交易,且该房地产交易市场能提供该类或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则企业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即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会计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给企业以及审计师提出了一个比较大的挑战了,怎么样来判断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是否恰当呢?本文认为,“能够提供该类或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这个标准很难确定。即使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人对每个项目所给的权重也是不一样的,那样得出的结果也会不同。所以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否合理,成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是否合理的关键。在这里我们看一下香港的做法。在香港的房地产开发上市公司中如果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的,每年度公司均聘请独立的测量师对其投资性房地产行评估,并作为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内地上市的房地产公司如果采用公允价值,也需要每年聘请独立的评估师对其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在年报中详细披露房地当期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及其理由等。这将成为企业的一项很重的负担。

其次,公允价值增大了公司经营成果的不稳定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拥有较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的业绩将更多地受该物业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这增加了公司业绩的不稳定性,有可能掩盖了管理层的经营不利或优秀管理能力。从以上的分析中,本文认为,此次新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公允价值的引入,虽然意义重大,也会对房地产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是否会选用公允价值作为其计量属性还是值得商榷的,所以公允价值的影响可能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大。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 [N].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谢诗芬.公允价值:国际会计前沿问题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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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显示,1994年上海市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2089元/平方米,2006年为7196元/平方米,年平均增长率为10.86%。与此同时,1994年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吸收金额为24.73亿美元,到2006年实际吸收金额达到了71.07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9.20%。在房地产价格的不断上升的影响下,境外资本大量流入国内市场,本文试图对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与房地产价格之间的定量关系进行研究,分析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与房地产价格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变结构协整分析是近几十年发展起来的新的经济计量方法,能更准确及时地反映经济关系和经济结构的变化,本文将利用这一统计方法研究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与房地产价格的变结构协整关系。

二、理论与方法

1.变结构协整的概念与分类

变结构协整分为:参数变结构协整,部分变结构协整,机理变结构协整。参数变结构协整是指在某一时点上协整参数发生了变化,但序列间的协整关系依然存在,只是序列分量间的均衡参数发生了变化;部分变结构协整的情况是指时间序列在某一时点以后或以前存在协整关系,而另外的时序集合里协整关系不复存在;机理变结构协整关系表明已有的协整关系,可能由于新的变量进入系统而使得原来系统的均衡状态遭到破坏,而形成另一种新的均衡关系。

2.参数变结构协整建模

(1)检验序列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假设标量时间序列维向量时间序列,设标准协整回归的静态模型为:,当时,称间存在协整关系。

(2)确定结构突变点。为了寻找结构突变点,引入虚拟变量:当时,;当时,。其中未知,表示取整,T表示观察值数目。

模型的结构变化可以考虑以下3种形式:

(1)水平漂移的协整关系变化,,这里表示漂移以前的常数项,表示漂移量。

(2)常数项与趋势项漂移的变结构协整,。

(3)状态开关型的变结构协整,。

3.检验参数变结构协整关系是否存在

对引入虚拟变量的模型进行静态回归,得到回归残差,对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判断是否存在参数变结构协整关系。对于三种不同情况,分别令,或。然后,将误差修正项分别代入误差修正模型,然后估计误差修正模型。

三、实证分析

1.变量设定及数据来源

设变量FDIt表示第t年的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额,变量HPt表示第t年的上海市房地产价格,为了消除价格因素的影响,使用了1994年为基期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对变量进行了缩减,且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额(FDIt)按当年美元与人民币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为消除数据中可能存在的异方差,本文对两序列均做了对数处理,变量lnFDIt和lnHPt分别表示取自然对数以后的新序列。数据来源于历年的《上海市统计年鉴》,数据区间为1994年~2006年。

2.检验序列间的协整关系

协整检验的前提要求一阶差分后的被检序列平稳,本文使用扩充迪基-富勒(Augmented Dickey-Fuller,ADF)方法对此性质进行检验,lnFDIt与lnHPt水平值序列的ADF值分别为-2.36和-1.25,均大于显著性水平10%的临界值-3.41,是不平稳的,lnFDIt与lnHPt的一阶差分序列的ADF值分别为-2.58和-3.92,均小于显著性水平10%的临界值-1.63,是平稳的,因此,两变量满足具有协整关系的前提,可以进行协整分析。对变量lnFDIt与lnHPt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检验结果显示lnFDIt与lnHPt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然后,再进一步做变结构协整分析。

3.检验序列间的变结构协整关系

本文选取结构突变检验范围,即变结构协整检验的范围为1994年~2004年,检验期间发生突变的可能性。估计结构突变时机的模型设定如下:

(I)

(II)

(III)

采用EVIEWS3.0计算,得到检验的结果如表所示:

表 参数的变结构检验

由表可知,lnFDIt与lnHPt的协整关系在1998年后发生了水平漂移变化。

4.建立变结构协整模型及误差修正模型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在1998年后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与房地产价格的协整关系发生了水平漂移变化,由此本文设定模型,用来描述lnFDIt与lnHPt的变结构协整关系。采用EVIEWS3.0计算,估计得到的模型结果为:。调整的可决系数为0.91,表明回归模型的拟合优度较高;F统计量的相伴概率为0.000007,表明回归模型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是显著的;各个变量系数的t统计量均表明回归模型的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是显著的。残差序列的ADF统计量为-4.07,小于5%的临界值-1.98,表明残差序列是平稳的,两变量之间具有协整关系,可以建立误差修正模型。

误差修正项为:

误差修正模型为:

由误差修正模型可以看出,上海市房地产价格的短期变化将引起外商直接投资发生同方向变化,误差修正项ECMt-1系数反映了对偏离长期均衡的调整力度,其系数估计值表明本期对均衡的偏离在下一期将得到较有力的调整,该模型能较好解释变量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四、结论

本文采用了基于参数变结构协整理论的方法探讨了1994年~2006年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和房地产价格的协整问题,首先通过设定虚拟变量确定了结构突变时机,发现在1998年后,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和房地产价格的协整关系发生了负的水平漂移变化,然后建立了长期均衡关系式和误差修正模型,模型显示:上海市房地产价格的短期变化将引起外商直接投资发生同方向变化,外商直接投资本期对均衡的偏离在下一期将得到较有力的调整。纵观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1998年前后处于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调整期,房地产业开发领域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出现下滑,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受到沉重打击,对房地产等不动产投资的外资相应减少;在经过了一段房地产投资快速发展期后,政府进一步对外商投资加以引导,注重引资质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加以梳理整顿,限制了外商直接投资。因此,本文建立的上海市外商直接投资与房地产价格的变结构协整模型,较好的体现了经济环境及经济政策的变化对经济结构和经济关系的重大影响。

参考文献:

[1]梁立俊:FDI对中国商品房价格影响的实证分析[J].中国物价,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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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理性投资理念逐步战胜过去狂热的非理性投资成为主流,投资者在选取财务指标,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时也更加谨慎。自由现金流作为财务分析的重要指标,然而在股票投资者分析投资价值时却很少提及。巴菲特甚至认为:“自由现金流是衡量企业是否值得投资的唯一指标。”他指出:“一般的准则,诸如股息率、市盈率甚至是成长率,除非他们能够提供一家企业未来现金流入流出的任何线索,否则这些技术指标没有任何意义,甚至还会误导投资者作出决策。”

1 基于自由现金流指标的企业投资价值判定

ZN公司是由大连JN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之后上市的一家公司,并与2009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由原铁合金冶炼转型为房地产开发和土木工程建筑(以下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和东方财富网)。

1.1 ZN公司自由现金流指标的水平

企业投资价值分析时,一般选择五年的自由现金流量指标。本文通过分析ZN公司2009-2013年公开财务报告中的数据,计算得出自由现金流量表。

表:ZN公司2009-2013年自由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从表中看到,ZN公司2009-2013年自由现金流不够稳定,多为负数,且呈现递增趋势。这说明公司在经营上存在风险,股利发放能力减弱,不具有投资价值的能力。下面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

1.2 自由现金流反映的ZN公司财务状况

1.2.1 主营业务不具备盈利能力

首先,主营业务作为自由现金流的核心,对企业自身创造现金的能力至关重要。毛利率是一个能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ZN公司房产销售收入和建筑施工收入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9%,可见该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不是这两项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而物业收入及其他的毛利率高于上述两者,说明该公司主要的两项销售业务并不赚钱。通过查看ZN公司2009-2013年公开财务报告中的现金流量表,发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均为负数,进一步说明ZN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具备盈利能力。ZN公司自2008年重组后上市,处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初期,由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处于磨合期,设备和人力资源的利用率低,材料消耗大,导致成本过高。同时,为了扩展市场必须要投入大量资金,采用能将产品推向市场的一切手段,因而有可能导致公司这一时期的自由现金流为入不敷出的状态。

其次,为了完整反映ZN公司盈利能力,再来分析ZN公司净利润率和市盈率指标水平。该公司净利润率比较稳定维持在8%。而市盈率总体呈下降水平,近五年的平均市盈率为15.24,一般来说,市盈率水平在14-20,说明公司处于正常水平,这些指标都反映ZN公司具有盈利能力。但是,净利润率和市盈率等指标存在着不足:一是市盈率指标不够稳定。市盈率是股票市场价格与每股收益之比。通过调整股票的K线能看到该公司09-13年的股价波动较大,每股收益也在1左右频繁波动,所以各年的市盈率相差较大,由此算出的ZN公司平均市盈率在判断企业未来盈利能力上存在缺陷。二是净利润率指标不具有说服力。从2009-2013年的利润表中看到,ZN公司接受大量来自捐赠、政府补贴及索赔的现金,并且还有很多现金没有收回,这部分钱没有真正流入企业,所以净利润为正,而自由现金流为负的现象就正常了。美国安然公司就是典型的例子,在安然公司宣称破产前二个季度,季报显示公司盈利为4.23亿美元,可现金流居然为-5.27亿美元。

综合以上分析,单独使用市盈率和净利润率指标很难能看出公司盈利水平,因此,应该以自由现金流指标为判断企业盈利能力的主要依据。

1.2.2 过度增长的营运资本存在风险

该公司营运资本过度增长并一度超过息前税后利润,最终导致自由现金流出现负数。一般来说,一个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它所需求的营运资本通常成正相关,可当企业抑制不住扩张的欲望,利润增长迅猛时,营运资本就会出现过度增长的情况,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风险。人们经常错误认为,业务量增加所带来的现金流入会成为企业营运资本增加的来源,但很多情况下,这一关系是相反的。ZN公司自2008年重组后,为了在市场上抢占先机,积极寻求扩大经营规模的机会,业务量也比以前大幅度增加。ZN公司在确保产品实现销售之前,必须要垫付大量的成本(存货、工资和费用增加)。本文选取其中一个货周转率指标进行分析的原因如下:一是自由现金流相对其他指标具有优势的地方;二是存货周转率是企业营运能力分析的重要指标;三是评价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反映短期偿债能力。

通过计算,该公司2009-2013年存货周转率呈现下降趋势,说明存货占用资金过多,流动性变差,存货转为现金或应收账款的速度减慢,企业偿债能力下降。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提高存货周转率来增加变现能力。因此,企业往往营运资本增加在前,业务现金流入在后,这就是ZN公司营运资本扩大后会导致经营现金流入减少的原因,由此造成ZN公司自由现金流出现负数。

1.2.3 依赖筹资活动现金流不具有可持续性

由于ZN公司内部生产现金的能力较差,未来进行项目投资的机会就减少,那么企业是依靠什么发展壮大的呢?从现金流量表看到,该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一直高居不下并逐年上涨,这说明公司靠借款收到的大量现金大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企业偿债能力减弱。而且公司现存货币资金与通过筹资活动获得资金流入的数额相当,也证明该公司的现金来源主要依赖筹资。

2009-2013年,ZN公司由于自由现金流为负而不断吞噬现金,迫使公司为了正常的经营生产大量筹资,2013年竟高达639,816万元。虽说筹资活动已纳入公司发展规划,但是如此之大的筹资活动净额显然不正常。不管是管理者以扩大经营、投资为出发点的主动筹资行为,还是由于现金流失灵而不得已的行为,假如公司现有资金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不能使其账面上货币资金继续增长,就不断向股东伸手要钱,这种公司就像是一台烧钱机器,而不是一台印钞机,不能够自己产生自由现金流。即使筹资获得现金可以解燃眉之急,但是从长远看不具备持续性。因此,这种公司我们在投资时一定要谨慎,注意观望。

2 结论

(1)由现金流能够更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2)投资者能够利用自由现金流判断企业未来投资获利的能力,在投资时应尽量选择那些自由现金流比较稳定的企业,可以降低投资亏损的风险;(3)对于自由现金流不够稳定甚至出现负数,通过大量筹资圈钱的方式获得现金流入的企业,在投资时一定要谨慎。

参考文献

1.刘召.基于自由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分析.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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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投资决策概述

房地产投资决策是指在房地产开发投资活动中,房地产开发商对拟建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的房地产投资方案进行比较选择,并做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1]由于房地产本身具有的物理和经济特征,房地产投资也表现出区别于其他项目投资的固有特性。首先,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投资数额巨大,对金融倚赖性高。另外,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问题较突出,投资者一般不愿将资金投入到那些难以更换用途的物业,如特种厂房、码头等,而商场、写字楼、公寓等,常被各种公司租用,更换使用性质方便,更能吸引投资者注意;其次由于房地产可作为抵押担保,并且一般能够安全地按期收回贷款,所以易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由于房地产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各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投资都十分关注,常常将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调控作为调节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房地产投资额也因而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最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及回收期长等特点,使得房地产投资长期受未来宏观经济、社会、政治、法律法规,以及自然、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变化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风险因素多,风险水平相对较高。因此,正确合理的房地产投资决策对投资开发商意义重大。

房地产开发投资决策的成功不仅取决于决策者个人的素质、知识和能力,并与认识和掌握决策的理论知识、基本内容和类型、应用科学决策的理论方法有着密切关系。房地产投资决策可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提出房地产投资决策的目标―要求解决什么问题;第二,制定房地产投资的行动方案―有几种可能方案;第三,对房地产投资项目做经济评价、社会评价和环境评价,进行投资方案的比较,最后确定出最佳的房地产投资方案;第四,采取合理的步骤,按照科学的方法执行和检验最佳的房地产投资方案。①投资策略是实现正确投资决策的先决条件,按照投资策略进行项目决策是科学决策的基本要求。

影响房地产投资决策的因素多而复杂,对其中重要的因素系统分析很有必要,这对投资主体的科学合理决策及获得巨大收益具有深远意义。现归纳出影响房地产投资决策的最重要的五个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二、房地产投资决策要素分析

(一)时机的决策分析

投资时机总是存在于投资主体的外部环境中,与投资主体、投资目标和投资形式的特定性紧密关联,也与特定的投资类型相联系。房地产投资时机分析的基本模式一般有以下四种:

环境因素分析模式:房地产投资时机是房地产环境中的一些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在特定时期、以一定方式结合在一起形成的,其中的经济、社会和政策因素的变化构成了投资时机的实质内涵。在具体分析商业房产投资时机时,可针对特定的商业房产罗列出可能蕴涵收益的各种因素的可能变化,也可把各种因素划分成宏观和微观因素、直接和间接因素来进行综合分析。

寿命周期分析模式:房地产投资时机与房地产寿命周期息息相关,在房地产寿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对不同的物业和不同的主体蕴涵着不同的收益机会。在商业房产开发投资经营的全过程中,会经历商业用地选择、商业房产建设、商业房产租售、商业房产管理及商业房产退化等阶段,商业房产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实力来选择不同阶段的投资机会。

开发价值分析模式:房地产类型的多样性及投资者实力和开发能力的差异决定找寻特定主体的适宜开发类型与开发项目是房地产投资获利的关键。商业房产的价值包含了相当部分的无法量化的服务价值与无形收益,对这些价值进行正确判别会为特定的投资者带来获利的机会。

产业发展分析模式:产业发展与变化规律是一般性把握商业房产投资时机的基本点。把握不同产业转换发展的有利时机来进行相关物业开发,将会有巨大的收益回报。不同类型商业房产的需求常随不同商业部门的兴衰而定,城市产业演进可能在不同时期带来不同商业经济活动的繁荣,把握产业演进变化的规律性,有助于正确选择投资时机。

(二)区位的决策分析

房地产地段的选择对房地产投资的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房地产具有增长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区位土地的增值,区位理论是投资地段选择的理论基础,而在具体的决策分析中可采用以下一些方法:

因素分析法。具体分析影响房地产区位价值的各种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行政因素,在对不同地段的因素比较中把握优势地段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明确能提升特定地域商业房产价值的各种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通过预测这些因素的改变把握优势地段的形成与转变。

假设开发法。运用假设开发法的原理,通过对拟选地块的不同用途的收益与成本进行估算,在不同物业估价值中选择能为企业带来最大投资价值的地块。正确预测特定地段的最佳利用方向,在综合分析投资企业的内外环境的基础上,把握那些能为投资者带来最大收益的地段

竟价地租曲线法。以商业用地的竟价地租曲线为基础,在正确判别自身实力的情况下,确定对开发主体来说最为有利的商业房产投资地段。对商业用地收益的正确判别依赖于投资者对城市经济活动规律性和城市土地价值演进规律的正确把握。

威尔逊购物模式法。在商业经济活动高度发达的城市,可借助于威尔逊购物模式来进行商业优势地段的选择。在特定商业房产和竞争性房产相互争夺消费者的过程中,消费群体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商业房产的理想规模大小,从而也就为特定商业房产的区位选择[2]确定了标准。

(三)开发内容的决策分析

在选择房地产作为投资对象之前,投资方向的正确把握要求确定最适宜的投资类型。按物业类型把房地产分为商业房地产、工业用房和住宅房地产。不同用途的房地产投资的投资成本、投资风险和利润获取都是不同的。在房地产的不同物业类型中进行选择需把握以下要点:选择一块土地,是作商业用途还是工业用途,此时可借助于土地竟价模型来进行。即城市不同区位上,把一特定地块用于商业房产开发还是工业房产开发,净收益是不同的。商业净收益大于工业净收益,表示是进行商业房产开发的较理想地段。只有在商业利用价值超过同一区位的工业利用价值之时,选择此地作商业房产开发才是合理的。当然,如果在商业店铺、写字楼或旅馆酒店的物业类型中进行选择,同样的方法也是适用的。若已选定了一宗特定地块,还可运用假设开发法的原理来对其不同的用途进行选择,这种方法的基本公式为:

工业宗地价=预期工业房产售价-预期开发费用-正常开发利润

商业宗地价=预期商业房产售价-预期开发费用-正常开发利润

若商业宗地价大于工业宗地价,则可认为选择该地块是合理的。

(四)规模的决策分析

商业房产的最佳规模应综合考虑企业、地域与产品特性等多方面因素。企业在进行商业房地产投资时,不仅要考虑物业因素,还要考虑企业资本状况、市场地位、经营能力等多方面综合因素,努力寻求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如对于那些有主导产品生产的企业,其物业投资的最优规模要结合产品价值与物业价值来考虑。而对于完全面向市场的商业房产,不论是写字楼还是商业店铺,其开发投资规模还要考量该类型物业的市场存量。在具体实施时可考虑使用:剩余面积=可供面积-成交面积这个公式粗略估算出当前市场的供求状况,并对主要的竞争对手(或潜在对手)的实力进行严密分析,在此基础上,才能最终确定商业房产的最优规模。

鉴于现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殊状况,房地产投资者愈发难以确定投资规模。房地产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很普遍,因此,房地产投资者应根据市场信息和状况严格控制开发规模,以保证市场的供求平衡。一方面,开发商在具体的房产投资规模决策时,从房地产开发费用出发,运用盈亏平衡分析方法,即使投资项目的收入和支出达到平衡时的最低生产水平和销售水平,确保投资项目产生最优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房地产投资商应以市场为导向,正确预测出市场需求量。必要时,运用经济控制方法论,建立房地产开发规模优化数学模型,以便为房产开发商和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决策提供理论参考。[3]

(五)质量的控制决策

商业房产的投资质量包括其本身质量和管理服务质量两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房地产投资质量的基本内涵就是商业房产租约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主要包括:租赁期限、租金修订期、租约修订条件和对租户责任的说明;也包括影响投资者收入的物业本身的物理性能,如区位、楼龄、时尚程度、施工质量、楼宇规模与内部布局的合理性等。但租户对房地产的质量却与投资者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

表1 房地产投资者和用户的质量观点比较

因此,对房地产投资者而言,房地产质量目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用户要求的量、价格以及建设成本和利润,从而达到用户愿意购买、投资者对回报满意的双层次质量水平。

三、房地产投资决策建议

(一)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定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战略必须以企业的总体经营战略为基础,来研究企业的市场定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定位是以了解和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心理为核心和出发点,设定自己独特的与竞争者有着显著差别的特征,以引起消费者认同。准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定位,必须做好企业的分析、发掘和培育企业的核心能力及目标市场的定位。通过分析企业在价值创造环节中的优势并相应确定企业的核心能力,使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体系,使核心能力得以维继发扬。总之,通过企业的分析,发现和培育企业的核心能力,发掘一个目标市场,就构成了企业的角色定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角色定位最终要清晰准确地表明企业的产品范围、市场消费群、地理范围等因素。

(二)做好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指项目建成前,对拟建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对可能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论证,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在此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经济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多方案比较和综合评价,由此得出如何投资的结论性建议,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充分的市场分析和调研是做好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先决条件。[4]

(三)做好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管理

房地产业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业,为了减少房地产投资的风险损失,当务之急是加强和完善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明智的投资者不会因有风险而采取无风险经营的保守做法,而是学会管理风险获取足够的风险利润。风险管理日益受到房地产开发商的重视,可以采取如下策略:风险回避,即选择相对风险小的投资项目或放弃那些相对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这是一种较为保守的处理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办法,能够将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内。但这种策略通常会降低获取高额利润的机会;投资组合,房地产投资组合策略是投资者依据房地产投资的风险程度和年获利能力,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恰当的项目选择、搭配投资各种类型的房地产,以降低投资风险的房地产投资策略。

参考文献:

[1]李江宏.房地产投资策略及其决策.市场论坛[J],2008

篇13

自2009年由石化行业转型房地产以来,华联控股5年中有4年净利润同比下滑,公司的转型似乎不太顺利。

据Wind数据显示,2014年公司实现净利润0.34亿元,同比下滑56.9%,相比于2010年2.31亿元的净利润差距较大。公司业绩萎缩至此,其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对此,公司表示:“房地产项目建设具有周期性,没有竣工房地产项目在销售是造成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

如果说2014年之前净利润仅仅只是下滑,那么到2015年公司则开始出现亏损情况。华联控股公告称,2015年一季度亏损900万元,预计1~6月亏损1500万元~2000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公司在回复中解释称:“2014年上半年度盈利165.62万元,主要系销售了‘华联城市山林’4套房子(尾盘)收入约2500万元,今年上半年却没有房产销售收入;其次是来自于物业租赁管理方面收入尚不能完全担负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折旧等刚性支出,个别如销售费用等相应在增加。”

面对这种情况,公司下半年是否能实现扭亏呢?

华联控股在回函中表示:“公司2015年度利润主要依靠杭州‘钱塘公馆’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整体精装修,同时在进行营销推介,计划在今年四季度推盘。”

“杭州地产项目‘钱塘公馆’入选2014年度中国十大豪宅之一,该项目可售面积约3.9万平方米,目前已取得预售证和外销证,将对公司2015年业绩起到支撑的作用。”

在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中,公司预测2015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因此,下半年杭州项目的销售情况将决定公司的全年业绩,值得投资者关注。

激励方案拟净利润增11倍

在业绩不佳的情况下,华联控股却在4月推出了激进的股权激励方案,2017年拟净利润达到4亿元,对此有投资者质疑称:“公司开出高利润承诺,是否只是讲讲故事?”

该方案显示,以2012年~2014年华联控股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34%、836%、1772%,且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2亿元和4亿元。

若2017年净利润超过4亿元,则同比2014年0.34亿元的净利润增长约11.6倍。据公告称,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190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2.68元,激励对象45人,主要为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或许是由于这份股权激励计划,被冷落了近两年的华联控股在近期连续迎来机构调研,特别是包括王亚伟执掌的千合资本、深圳市清水源投资在内的几家知名私募机构的登场。同时,中欧基金、天弘基金和信达澳银基金等基金公司,以及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前海人寿保险公司等险资也前往调研。

针对该情况,公司也表示:“近期多家机构展开调研应该跟本公司地产项目的建设进度有关,如杭州钱塘公馆、深圳‘华联城市全景花园’(以下简称“全景花园”)等项目正在进行营销推介。”

“其中,全景花园项目营销中心于2015年8月1日对外开放。根据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公司计划于9月底前结顶并申领预售证,该项目的收入确认主要体现在2016-2017年。”

“另外两个深圳房地产项目:南山华联工业园A区更新项目,目前正开展前期策划工作,尚未申报立项;南山华联工业园B区更新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旧厂房清拆,设计方案深化以及办理动工兴建前的相关申报手续。”

那么,公司是否能实现如此激进的业绩增长目标呢?

兴业证券分析师闫常铭表示,华联控股RNAV(重估净资产)为9.1元,股价具有极高的安全边际(RNAV是对公司各块资产分别进行市场化的价值分析,从资产价值角度重新解读公司内在的长期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