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实用13篇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1

(2)最小成本获得高质量原则

最小成本获得高质量原则是采购管理优化中应用最为广泛和有效的一种优化原则。最小成本获得高质量原则是以标准成本为基础,将实际工作中产生的成本与标准成本进行比较,找到引起成本差异的最终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对采购管理成本的有效控制。最小成本获得高质量原则的运用,需要采购中心严把成本关,将成本控制最少来获得期望的高质量物资及服务等。

二、高校采购管理优化

(一)策略优化

在采购管理的优化中,主要将物资划分以下几种来进行,根据不能的物资划分,采取不同的优化策略。采购物资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重要物资、瓶颈物资、普通物资、一般物资。

(二)流程优化

综合运用现代物流优化方法及整体优化的理念,在传统的采购流程基础上进行整体优化,建立相对合理化的采购方案。通过优化后的采购流程,虽然采购环节略有增加,暂不能解决现存在的全部问题,但在制度上、管理上可以填补很多不足之处,在管理上可以实现信息公开化,促使采购中心信息获取更加及时准确,管理更加方便,功能更全面。

(三)供应系统流程优化

针对采购管理的现状及现阶段存在的问题,结合现代物流的思想,这里引进类超市化的供应模式,其主要思想是将需求物资分类别,分部门,按照需求程度来进行超市化的布置,建立物资需求超市。

首先,将采购好的物资整合、归类。将战略性物资、瓶颈物资、重要物资及一般物资分类别存储,在不同类别的物资划分中,在具体的将每种物资标号,并记录库存信息,以此来方便工作人员的拣选工作。

再次,需求部门可以直接到物资超市来获取物资,如果是小量、单一物资可以直接拣选;如果是需求量大的物资,物资超市可以在预订的时间内送达到指定的地点。物资超市的工作人员都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做好记录,记录每次拣选信息及其需求部门等信息,同时更新库存数据。

最后,物资及时获取、更新物资需求信息及库存信息,保障校内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师生的服务工作。

三、结论

由于我国高校采购管理改革起步较晚,我国高校物流采购管理建设从整体上来说还落后于国外高校的平均水平,特别是当前高校社会化举步维艰和现代物流概念还未能具体引入到高校工作实际中。综合运用现代物流理论知识及整体优化方法的基础上,对采购管理进行全面的优化。主要针对现阶段采购管理现状出发,引入信息化优化理念,在原有的采购及供应流程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方案,

(1)信息化方面:采购管理信息获取更加准确、及时,信息处理能力有很大的改善。

(2)采购工作方面:采购信息更加具体,引入信息技术,采购工作更加准确、可靠;类超市化供应模式的有效运用方便需求部门及时获取物资信息;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2

由于核电设备采购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迫切需要,构建系统设备采购管理体系的条件也日渐成熟。为确保组织能力得到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使其成为设备采购的协同工作平台、数据中心平台、规范化业务平台、知识管理平台和组织发展平台。文章主要针对研发的设备采购管理体系基础平台展开讨论。

1 设备采购管理体系平台介绍

设备采购基础平台主要包括市场管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工作规范、业务标准化、学习园地、档案管理和日常管理业务模块和权限管理、我的工作台两个管理模块,这些共同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业务与组织发展的设备采购管理体系承载平台。各模块的主要功能介绍如下:

1.1 市场管理模块

根据核电设备采购需求的整体市场管理需要和日常业务管理要求,完成了市场管理信息模块需求分析,采购包技术信息数据库、采购动态数据库、内外市场信息数据库、价格数据库、供应商资源数据库、市场规划管理数据库、通用市场数据库的开发,并将之前设备采购的信息的整理录入,各专业采购组依托平台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平台投用后,实现采购包的市场信息全范围、全过程、全尺度的有效管理,实现实时有效动态掌控,为日常采购和管理决策提供强有力支持。

1.2 成本管理模块

以中国广核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的CPR1000核电机型的设备采购价格为基础,结合设备特点和未来战略发展需要,构建了内部采购价格库、外部市场价格信息库、通用市场价格数据库和价格分析模型库。建立了多角度、全范围的成本管理平台。有效实现了全进度、全过程的成本控制与管理,对后续设备成本管理精确化和成本管理能力的提升意义重大。

1.3 进度管理模块

进度管理采用采购任务与技术规范书出版时间及项目采购进度联动,同时对采购过程的关键节点进行控制,如采购任务的启动提示、上游技术规格书的出版跟踪、采购过程中间控制点的预警及延误原因记录。通过平台实现系统自动提醒,提高了进度管理的精确性和主动性,使管理层能随时掌握业务动态。

1.4 工作规范模块

与采购相关的所有程序与标准化文件如采购制度、工作导则、标准化来往文件、标准化过程报告、标准化招标文件、标准化合同文本等统一归集在工作规范。每个员工都可通过这个标准化工作的载体,明确了解公司采购制度与程序,工作标准与导则,清晰业务步骤和规范。

1.5 业务标准化模块

建立标准化文本循环体系,包括业务特征库、合同子库、经验反馈库,三库联动,实现合同文本形成,使用、反馈、改进的有效闭合循环管理,使合同文本的持续改进有章法、有依据、有载体。

1.6 学习园地模块

平台要求强制共享工作经验和知识,每个采购负责人必须上传采购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如采购总结、出差总结、技术培训总结、工厂调研情况等资料。学习园地面向全采购分部开放,每个员工都可通过平台获取这些信息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从而实现整个采购团队能力的有效

提升。

1.7 档案管理模块

采购过程文件、报告等档案是每一阶段采购环节的工作成果,对档案进行有效管理即可实现对采购过程有效控制。平台的档案管理模块,对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包括技术规格书、采购策划、资格审查、评标办法、评标报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移交等共47类文件在采购阶段推进的同时进行归集。使采购过程记录清晰、采购监督有据可查,也为组织保留了标准化卷宗资料。

1.8 日常管理模块

通过对日常业务需求研究,构建接口协调、对外经营、会议纪要、内业控制如工作周报、任务督办、出差管理几方面为主体的日常管理架构,建立了完成采购业务日常管理途径。各专业组可依托平台开展日常采购工作。其中,工作周报功能可清晰记录每个采购任务的全采购周期进展及提请关注事宜,管理层可随时对可能的风险点通过平台下达指令,处理结果也将通过平台反馈给管理层;对于特别重要事宜,管理层还可下达督办任务,平台也将对督办过程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有效跟踪。平台投用后,将实现日常内部业务与外部需求的无缝衔接,可更有效支持工程项目管理。

1.9 权限管理模块

采购信息在任何一个公司都属于核心商业机秘,采购体系的建成则意味着信息更集成,抓取更容易,因此必须要控制好平台的信息开放面。权限管理则可有效解决此问题,平台通过授权管理,可清晰、完整记录查阅平台的使用者,因此可有效监督使用者合理的使用。

2 设备采购管理体系平台应用

2.1 建立系统的工作管控平台,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以“我的工作台”为操作界面,通过8个模块与“我的工作台”联动,可共同完成对每个采购任务全周期监控,业务监控常态化、自动化。从而使采购基础平台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性工作管控平台,它全面改变了传统的靠人来管理和督促。管理层可从之前疲于被动充当救火员而解脱出来,从而有充足的精力来进行整体谋划。

平台工作节点的设置则可强制采购人员和基层管理者要对设备采购全周期进行谋划,包括前期采购谋划、市场规划、成本分析、进度控制、过程控制和经验反馈管理,实现对采购业务的全范围、全过程管理,管理实现集

约化。

采购过程中,可不断积累各项数据,全面实现采购相关信息统计自动化,使管理者可集中管理和使用,充分利用数据进行分析和决策,大幅提升工作效率。

2.2 搭建完整的信息积累与共享平台,促进公司学习型组织建设

采购基础平台不仅服务于日常采购业务,同时它还具有一个强大的功能,即通过平台系统建立了市场、成本、文件、标准化文本、工作规范、总结与反馈等完整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对历史数据和工作成果实现了持续积累和有效共享。缺乏经验的采购人员或新管理者都可利用此平台来快速补充业务能力,大幅改善了学习条件和工作环境,促进了学习型组织的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采购结果的好坏高度依赖个人的技能和经验的被动局面。

2.3 建立组织能力发展载体,实现组织与个人能力的相互提升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3

20世纪50年代前,定价型合同是国防采购合同的主体;进入50年代后,为降低合同承包商的采购风险,提高承包商的积极性,以成本为基础进行补偿的合同成为国防采购合同的主要形式;60年代,成本加成的定价思想已经应用到所有的合同类型中。此时,建立统一、完善和系统的成本会计准则的呼声也日益高涨。1968年,国会在考虑1950年的国防产品法案是否应该延续时,海军将领Hyman G.Rickover在国会上说,由于缺乏对合同成本的定义以及转移方法的控制,要查明某一合同上的利润几乎是不可能的。他建议国会为国防采购合同建立统一的会计准则,以至这些成本能够被计量和控制。于是,众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决定是否应该建立一套统一的成本会计原则。当时,以成本为基础的合同代表了绝大多数以美元价值为基础的军事采购合同,而且各种各样的证据表明,统一的成本会计准则是必要的,因为缺少这样的准则在本质上增加了采购成本和合同执行中的困难。国会要求总审计局(GAO,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开始着手研究建立这些准则的可行性。一年后,总审计长报告说,统一、一致的准则是可行的,并且建议建立这样的准则。1970年,总审计局向参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提交的报告认为,在合同价格协商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合同成本的正确核算是必须的,并且指出财务会计准则不能满足政府在此方面的需求,因为财务会计关注于一个企业在特定时期的全部经营情况,而成本会计关注的是企业全部费用中的一部分向特定产品或服务的分配。1970年,国会成立了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CASB,Cost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它是一个隶属于立法部门的独立机构。委员会由总审计长担任主席,委员会的职责是颁布准则。十年后,委员会颁布了19个成本会计准则。

20世纪80年代,固定价格合同又成为国防采办合同的主要形式。1980年,国会认为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停止了活动。但是,国会没有废除委员会制定的准则,准则仍在执行中。由于没有了委员会,国防部履行了维护准则和其附属规则、条例的义务。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固定价格合同又再一次遭受了失败,它并没有将金融风险和性能风险进行有效的转移,成本类型合同又成为美国联邦军事采购的主体合同。

1988 年,在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法案(Office of Federal Procurement Pohey Act)中,国会重建了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新委员会隶属于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OFPP,Office 0f Federal Procurement Policy),它属于行政管理和预算局(OMB,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的一部分。重建的委员会被赋予了比原来更广泛的权利,成本会计准则通过法律的形式被应用于所有的联邦政府采购合同,并且制定了针对教育机构的成本会计准则。

进入90年代后,国防采办恢复了风险均担的成本补偿合同,在民品采购中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以使政府和客户共担风险,联邦政府开始对国防采办制度进行现代化改革。1991年,国会要求总审计局成立专家组,研究深化采购改革背景下的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成本会计准则体系并提出建议。专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后,认为以成本为基础的采购合同仍然是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部分,因此仍然存在着对成本会计准则和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持续需要。成本会计准则有利于确保成本核算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从而保护政府避免由成本类型合同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并且有利于促进政府和合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但是,为了适应国防采办制度改革,专家组对成本会计准则的触发条款、范围和豁免条款以及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职能进行了修订。

二、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成本法规体系

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法规体系由七卷、39章组成,其中第99章是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规定(章为非连续编号)。有关联邦政府采购的成本法规有成本会计准则、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和谈判真实性法令,这三者共同构成了美国的联邦政府采购成本法规体系。

(一)谈判真实性法令

谈判真实性法令(TINA,Truth in Negotiations Act)于1962年通过。它不仅适用于军事机构,还适用于民用机构,其规定合同承包商或分包商有义务向联邦政府提供准确、真实和完整的成本数据,使政府机构做出公平的决策。谈判真实性法案的目的是确保政府与承包商拥有同样的成本和定价信息,以备协商公平合理的价格之用,以及当承包商违背谈判真实性法案时政府有权修改合同价格,以保护政府免于超额付款的风险,并且对供应商提交虚假的成本或定价资料的行为规定了民事和刑事处罚。

(二)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

联邦采购规则(FAR,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根据联邦采购方针办公室的授权法案,由国防部、总务管理局和航天局的采购机构联合制定和修改,由联邦行政管理和预算局进行审核和公布。它主要是将执行机构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政策统一并编撰成法典。联邦采购规则几乎囊括了目前使用的所有成本原则,它规定了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定价以及合同条款所涉及的成本确定、谈判和允许的成本原则和程序,以及对它们的修订。包括五个部分、62项规定。

(三)谈判真实性法令、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与成本会计准则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内容上,联邦采购规则中的一些成本原则与成本会计准则的一些具体准则相同。例如,有关延期补偿规定的准则,与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一样。也有一些具体准则与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在本质上相同。准则与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也存在着重大区别,准则中也包括成本原则中没有涉及的内容,例如准则401,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没有这样的规定。从内容上看,总体来说准则是对谈判真实性法令和联邦采购规则成本原则的归纳和总结,准则的规定更为详细、具体和系统,可操作性强,因而执行起来也更为严格。在范围上,由于准则更为严格,因此准则只适用于特定的合同供应商,即准则范围内的供应商,而谈判真实性法令和联邦采购规则成本原则适用于所有的联邦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美国联邦政府规定,即使政府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不需要服从于准则的规定,但仍要服从谈判真实性法令和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在法律层面上,准则的地位要高于谈判真实性法令和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根据联邦政府采购政策办公室法案的规定,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的官员有责任确保成本会计准则的绝对地位,保证其他机构的规则与成本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相冲突,在不一致的情况下以成本会计准则的规定为准。因此,准则的法律地位高于谈判真实性法令和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三、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目标、内容和相关规定

(一)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目标

准则的目标是:使供应商的成本会计实务保证更广泛的一致性;保证供应商的成本会计实务在不同期间的一致性。准则针对的不是承包商全部的成本会计实务,只是合同标的的成本会计实务,目的是确保供应商不会将非合同成本标的的成本分配人合同成本中,从而增加合同成本,使政府因此而过度付款。

(二)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内容

准则包括19个具体准则,这19个准则可以大致分为三组:(1)从总体上对成本会计进行规定的准则;(2)处理成本类别、成本划分和成本要素的准则; (3)处理间接成本池的准则。具体包括:准则401,成本计算、归集和分配上的一致性;准则402,相同目标成本分配的一致性;准则403,总部办公费用向分部的分配;准则404,有形资产的资本化;准则405,不允许成本的会计处理;准则406,成本会计期间;准则407,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标准成本的运用;准则408,员工带薪缺勤成本会计;准则409,有形长期资产的折旧;准则410,部门管理费用向最终成本目标的分配;准则41l,材料的取得成本会计;准则412,退休金成本的组成和计量;准则413,退休金成本的调整和分配;准则414,作为设备资金成本要素的货币成本;准则415,延期补偿成本会计;准则416,保险费会计;准则417,作为在建工程成本要素的货币成本;准则418,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分配;准则419,独立研究和开发成本以及投标和申请成本会计。

每一具体准则在结构上包括:目标、相关概念的定义、基本要求、应用方法、实例、解释、豁免和执行日期。准则是概括性的还是具体性的由委员会视其完成目标的需要而定。

(三)准则的其他相关规定

美国成本会计准则除了包括19项具体准则外,还规定了豁免条款、适用范围的两个层次、取消条款和披露报表等。

1 豁免条款

成本会计准则的豁免合同包括以下类型的合同或分包合同:秘密招标的合同;达成的不超过65万美元的合同和分包合同,这里,一个分部发给另一个分部的订单也应该被视作一个分包合同;和小企业签订的合同和分包合同;和外国政府或其代表机构或办事部门签订的合同;价格由法律或法规确定的合同或分包合同;为获得商业项目而签订的不变价格和根据经济价格调整的固定价格合同和分包合同;少于750万的合同或分包合同,而且在合同奖励期,承包商或分包商的业务部门没有正在执行任何价值超过750万的成本会计准则范围的合同或分包合同;在美国之外由外国公司执行的北约PHM Ship项目下的分包合同商;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以外履行的以及不涉及美国财产的合同和分包合同;无法取得经过鉴定的成本或定价数据的、以充分的价格竞争为基础的固定价格合同或分包合同。除此之外的联邦政府采购合同都

’需要服从于成本会计准则的规定。

2 适用范围的两个层次

如果联邦政府和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属于非豁免合同,即属于准则范围内合同,准则委员会进而对准则范围内合同规定了两个适用范围类型——全部范围和部分范围。全部范围要求供应商在合同奖励期间必须遵守所有的准则。现在,全部范围适用于单份合同超过5 000万元以上(包括5 000万元)的成本会计准则范围的承包商,或者是在以前的成本会计期间全部成本会计准则范围内合同超过5 000万元的,只要单位获得的一份合同奖励属于全部范围,该单位之后所有的非豁免合同都必须服从于全部范围。部分范围要求服从于部分范围的营业单位只需要遵守401、402、405和406号准则,准则范围内合同的营业单位,其没有超过全部范围所规定的界限的,只需要服从于部分范围。准则的范围层次如图1 所示。

3 取消条款

准则委员会赋予行政执行机构负责人对少于1 500万价值的合同或分包合同可以取消成本会计准则应用的权利,机构负责人取消成本会计准则应用的决定必须在政府财政年度结束90天内,向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并且包括取消原因情况说明书。

4 披露报表

披露报表是承包商成本会计实务和程序的文字描述。一般而言,收到一份超过5 000万元的成本会计准则范围内的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营业单位;一个公司和其业务部门,在其最近的成本会计期间,收到的成本会计准则范围内合同净奖励总额超过5 000万元的营业单位需要呈递披露报表。其目标是要求供应商对其成本会计实务做出清晰的解释,对直接计入合同的成本进行定义并且对计入的方法进行说明,对区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方法以及间接成本向合同分配的基础进行描述。披露报表由八个部分组成,要求供应商以总括的形式描述成本计算、分配和归集的方法及技术。这一部分也包括披露报表呈递豁免的规定。披露报表一般应在合同奖励前呈递,递呈后准则委员会对其进行审计,以确定该报表是否充分描述了供应商的成本会计实务以及这些实务是否服从于成本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美国成本会计准则对我国军事采购的启示

(一)我国制定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关注于财务会计准则,对成本会计准则的关注少之又少,甚至认为成本会计不需制定准则,实际上,至少在某些需要管制的领域是需要制定成本会计准则的,例如军事采购。从对美国成本会计准则产生和发展历程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美国制定成本会计准则的根本原因在于联邦政府采购中成本类型合同的使用。当以成本为基础的政府采购合同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形式时,对成本会计准则的需求就会上升。成本类型合同中成本的多少是承包商获得合同补偿的关键,也是政府支付合同补偿 金额的尺度,为避免承包商提供虚假的成本信息,给政府带来超额付款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合同成本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进行审计。而合同成本审计客观上需要一个成本标准,以规范承包商的成本会计实务,同时为合同成本审计提供依据。由此,国防军事采购合同中的成本类型合同、对国防采购合同成本的审计成为了美国成本会计准则产生的基础。而从根本上说,美国联邦政府采购中成本类型合同的使用是美国成本会计准则建立的根本原因。

我国军事采购是国家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国家军事订货,从而保障武器装备和其他军用物资的采购供应。军事采购包括装备采购和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我国从1978年开始对军事采购制度进行改革。从1987年1月2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和《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军事采购全面实行合同制,军队和军工生产部门成为了各自独立的利益主体,两者之间形成了以合同为基础的关系。军事生产部门也开始生产民品。在军品的定价上,我国军品价格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以成本为基础,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5%的利润率,由国家、部门和企业联合确定,这样,实际上在军事采购主体和军工生产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以成本为基础的合同关系,与美国以成本为基础的政府采购合同具有相似之处。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下,如果加成率不变,军品价格的确定完全取决于军品成本的合理性,因此,军品承包商能否准确、客观和合理地核算成本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需要对承包商合同成本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以维护国家和军队的利益,这样,在客观上就需要一个系统、清晰、稳定、全面和完善的成本标准,对承包商的军品成本核算进行规范。另一方面,由于军事采购制变革速度的加快,军事采购制度体系中不和谐的部分也日益彰显,尤其是军事采购中有关成本的规定不够系统和完善。现行的《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制定于1996年,在此期间,我国会计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军品定价赖以存在的基础——成本核算模式已经与原来大不相同。全国政协委员、国防科工委专家咨询委副主任于宗林也认为,现行《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关于成本核算的规定过于宏观和原则,没有制定实施细则,使军、厂双方对成本认定的分歧较大。这种状况的存在既不利于有效地保护国家、军队的利益,也不利于保障军队和军品生产承包商之间的和谐关系。因此,制定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已迫在眉睫。

(二)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应包括的主要方面

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军品成本的可靠性与合理性,以统一、一致的基础进行核算,因此,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针对的是军品生产的成本会计实务,不包括民品生产的成本会计实务。这一目标有利于促进军品承包商在民品成本核算方面的自主性,也符合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实际上只是对军品成本核算进行的限制性规定。

笔者认为,大多数美国成本会计准则都可以被我国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所吸收和借鉴。根据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的主要目标,该准则至少应该包括以下部分:应计入合同成本的项目和合同中不允许的成本(具体可以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规定不同的允许成本和非允许成本,合同允许成本和非允许成本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列示,企业必须遵照执行);成本分期;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划分及分配原则;承包商军品成本核算可以采用的方法;军品成本要素的划分和计量;军品成本要素归集和分配的方法;一些特殊成本项目的处理方法,例如研究、开发成本等;间接成本池的划分和分配;对承包商军品生产与民品生产进行严格划分,防止民品的成本和费用计入军品生产之中。另外,承包商应该定期提交成本披露报表。

(三)通过豁免条款和范围层次提高准则的灵活性

成本会计准则的执行可能会为承包商增加大量的成本,尤其是对于那些首次参加军事采购的承包商来说,他们需要修改原有的成本核算实务以满足成本会计规则的要求,并维持这些系统的运行。对于原来的军工企业来说,他们也需要对军品生产和民品生产采用两套不同的成本核算体系。再例如,披露报表的呈递,需要比商业会计系统更多的员工。这些都会增加承包商服从于准则的费用,而这些费用又会被承包商全部或部分转嫁给政府。这些都会限制军事采购范围的扩大,不利于军事采购成本的降低。因此,成本会计规则没有必要要求所有的军事采购承包商、所有的军事采购项目必须服从成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只需要要求一定合同金额以上的承包商必须遵守成本会计准则的规定即可。

在这一点上,可以充分借鉴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经验,通过豁免条款和范围层次的方式规定准则的适用范围。即非豁免合同应该服从于成本会计准则,属于准则范围内合同,而准则范围内合同适用哪些准则还要看它适用的范围层次而定。这一规定使准则更加灵活,提高了准则的适用性。这样,并非所有的以成本为基础的合同都要服从于准则的规定,某些类型的合同可以完全不需要服从于准则的规定,例如豁免合同。政府可以根据政府风险水平的变化对准则的适用范围和范围类型进行修订,来降低准则所带来的成本。例如,美国在1970年时,规定成本会计准则的触发条件是10万美元以上的合同,1988年将其修订为25万,1999年又修订为50万,到2007年时修订为现在的65万,对全部范围和部分范围也进行过两次修订。这种做法使企业不用因为具体准则的变化而经常改变合同成本会计实务,保证了具体准则实施的一贯性,又增加了准则的灵活性和适用性,使合同金额小的承包商不用遵守准则的规定,减少了准则的服从成本,也增加了军事采购的灵活性。而且从金额上保证绝大多数的合同仍然服从于成本会计准则的规定,有效地降低了政府的风险和成本。

(四)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的制定主体

我国军事采购制度分为装备采购制度和军队采购制度。装备采购制度主要由中央军委和总装备部制定,例如《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装备采购计划管理规定》、《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等;军队采购制度主要由中央军委和总后勤部制定,例如《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军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军队物资采购机构审价工作管理规定》、《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审计规定》等。在军品定价上,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军队、军品生产企业定价,并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军品价格。从已存在的军事采购规则制定的主体来看,主要是军队部门,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的制定主体也应该是军队部门。虽然财政部是负责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专门机构,但为了加强对军事采购的管理,由军队部门制定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会更好。美国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最初成立时隶属于总审计属,由总审计长担任委员会主席,这种隶属关系虽然强化了成本会计准则的地位,但准则毕竟只是针对美国政府采购制定的,因此,当委员会再次重建时,新的委员会隶属于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是专门负责联邦采购政策事宜的机构,使成本会计准则的针对性更加清晰。军事采购成本会计规则制定机构的成员可以由军队、财政部、军品生产企业的人员联合组成,以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

(五)构建全面的军事采购成本会计法规体系

关于军事采购的成本法规不应该只包括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应该构建一个以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为核心的军事采购成本法规体系。这样能够更加灵活、及时地对军事采购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应对。作为核心的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应保证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原则性而不是规则性为中心。在需要做出解释的地方,也可以详细地做出说明。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准则应该在对我国主要军品生产企业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归纳和总结出这些企业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4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8-0143-02

企业并购是与其他企业合并来扩大规模、占领市场、增加竞争力的一种主流模式。西方经历了5次激烈的并购浪潮,促进了社会资本的集中和企业结构的变迁,并有力推动了产业结构升级。世界500强企业绝大多数是通过资产兼并、联营、收购、参股、控股等手段发展起来的,并购已成为企业超常规发展的重要途径。并购的交易价格是企业并购成功的关键,也是企业并购效率的衡量尺度。根据有效市场理论,被并购方的股票价格应当能够准确全面地反映其资产和未来期望收益的市场价值。但在现实生活中,并购方支付的并购价格往往高于被并购方的股票市场价值,出现了企业的价值增值,即存在并购溢价。例如,在过去的30年间,美国市场的平均并购溢价高达30%~50%。为何并购方愿意承担如此高的溢价成本?国外学者围绕并购溢价问题纷纷展开研究,把研究视角延伸到会计、经济、金融等众多领域,并提出了较为成熟的并购定价理论,如资本资产定价理论、收益贴现定价理论和财务指标定价理论等。随着IFRS在全球范围内的逐步推广,会计信息可比性有所增强,IFRS的采用进一步降低了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并购成本,进而催生了IFRS对企业并购溢价影响的讨论。

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一股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浪潮。据德勤的一项报告指出,截至2009年,全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已经实施或宣布即将实施IFRS。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利于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吸引国际资本,进而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本文在梳理有关并购溢价影响因素文献的基础上,着重回顾研究2002年之后采用IFRS与企业并购溢价关系的文献。以IFRS的研究内容为框架,从会计信息透明度、国家监管和盈余管理等角度归纳和总结采用IFRS对企业并购溢价的影响,并提出继续研究的建议。

1 并购溢价影响因素文献综述

学者们在研究并购溢价影响因素时主要考察了会计信息透明度、国家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企业盈余管理程度等方面对并购溢价的影响。因此,下面将分别从这3个方面来阐述并购溢价影响因素研究。

1.1 会计信息透明度对并购溢价的影响

较为透明的信息公开度会对并购溢价产生负向影响。因为信息公开程度越大,被并购企业的信息披露越充分,获得被并购企业的信息成本越低,其实际情况更为并购企业熟知,并购溢价也就相应被降低。Buch和Delong(2003)认为信息公开度较高的国家的公司吸引力较大,并购企业相对容易了解其所需要的信息。Halil和Kiymaz(2003)通过对1989-1999年间美国277起银行并购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并购者的财富所得与被并购者的信息透明度是正相关的,这一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被并购企业信息披露越充分,并购企业所支付的并购溢价越低,其获得的财富越多。Zhu和Jog(2009)通过对1990-2007年间20个新兴国家的跨国或非跨国的并购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高,并购企业越要支付更高的并购溢价来获取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并购企业拥有的非对称信息程度越高,也就意味着被并购企业所持有的非公开信息资源越多。这些资源不容易被公共投资者获得。所以并购企业为获取这些有价值的非公开信息,需支付较高的并购溢价。

1.2 国家监管对并购溢价的影响

被并购企业所在国的监管力度越大,并购溢价越低。一个国家的强有力监管可以有效改善本国的金融环境,提升并购安全系数,降低并购风险。Buch和Delong(2004)通过对1985-2001年发生在OECD各成员国银行之间的并购案例进行研究,发现在较差的市场监管体制下,银行并购面临的风险因素较多;反之在较完善的市场监管环境下,并购风险较小。Fernandez和Gonzalez(2005)指出当一个国家的审计和会计结算存在缺陷时,良好的官方纪律性和监督可以有效地降低并购风险。

1.3 盈余管理对并购溢价的影响

大多数学者研究结果表明,公司通过盈余管理能在某种程度上“愚弄”外部投资者,影响公司的市场业绩表现。同时,在企业并购中,会计盈余在并购价格形成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然被并购企业的会计盈余对并购企业的并购价格有重要影响,那么被并购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也会影响企业并购溢价。Sloan研究发现通过盈余管理抬高盈利的公司股价会随着时间推移而下降,而向下管理盈余的公司会获得正的市场报酬。这均说明投资者无法完全识破被并购企业的盈余管理。因此并购企业只能根据目标企业平滑后的较高的盈余向其支付并购价格。所以盈余管理水平与并购溢价之间呈正相关关系。盈余管理水平越高,并购企业支付的并购价格越高,并购溢价越高,反之亦然。

2 采用IFRS对并购溢价影响

会计准则变革改善了会计信息质量,促使资本市场流动性增强,进而导致并购活动数量增加。Buch和Delong(2004)以1985-2001年3 081个跨境并购活动为研究样本,分析影响并购活动的因素。研究表明,昂贵的信息成本和不完善的监管体制抑制了并购活动的有效开展,随着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升以及监管力度的加强,跨境并购活动有显著地提升,同时IFRS的引入又显著地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成本,提出了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IFRS的引入有助于并购活动的增加。

IFRS引入的特定披露要求及其随后的经济影响(诸如资本成本降低,效率改善和可比性提高)在国内与国际之间均十分重要。随着IFRS对改善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将会有所增加。反过来,这些影响将减少国内以及跨国并购决策的不确定性。另外,现有研究认为在资本市场的影响下,财务报告应该在采用IFRS之后更加具有价值相关性。因此,在采用IFRS后期,企业价值应该更加接近地反映公司的公允价值,价格上下幅度应该更窄。在这些情况下,目标企业会将交易价格更加逼近其内在价值,降低并购溢价。Hagendorff等(2012)以欧盟1997-2007年国内和跨境银行为研究样本,研究了并购溢价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欧盟银行监管的强度和存款保险制度对并购价格有显著影响。严格的银行监督制度与强有力的存款保险体系会显著降低银行的并购溢价,即与并购溢价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基于在大部分国家中,IFRS的采用预期与监管结构强度的改善存在正相关关系,IFRS将与并购溢价呈负相关关系,即IFRS的采用会降低企业的并购溢价。在并购背景下,协调统一的报告框架下有助于降低并购企业在使用目标企业财务报告时的信息不对称成本,并降低其并购决策的不确定性。例如,Zhu和Jog(2009)通过对17年间20个新兴国家并购活动进行研究,发现目标企业信息透明度与并购溢价具有负相关关系,信息透明度的提高有助于降低并购溢价。从效率的角度来看,并购企业希望存在一个更加透明标准化的框架降低并购成本以及改善相应的决策(Choi和Meek,2005)。

尽管许多学者都直观地认为IFRS的引入能够显著降低企业并购溢价,但也有学者持有相反观点,认为IFRS的引入能够提升并购溢价,主要是基于对IFRS定项目的会计处理,例如商誉。以往研究表明并购企业对于无需摊销商誉的目标企业支付较高的并购溢价,然而这些研究结果均存在内生性问题。在解决内生性问题的基础上,Bugeja和Loyeung(2011)以2005年澳大利亚采用IFRS的企业为研究样本,检验商誉会计处理与并购溢价之间的关系。研究指出如果商誉需要摊销,并购企业便会向具有更好商誉的企业支付更低的溢价。另一方面,在IFRS的框架下,每年商誉均需要进行减值测试,潜在地激励企业进行过度支付。

目前关于IFRS对并购溢价影响的观点不一,但随着IFRS在全球范围内的逐步推广,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流动性增强,并购溢价最终会呈现下降的趋势。一般而言,IFRS对会计信息质量和资本市场的整体影响超过任何对特定项目(如商誉)会计处理的部分影响,进而促使并购溢价下降。

3 总结与展望

本文在梳理有关并购溢价影响因素文献的基础上,着重回顾采用IFRS与企业并购溢价关系的文献,进而归纳和总结IFRS的引入对企业并购活动次数以及并购溢价的影响。相关学者对IFRS的采用与并购次数存在正相关关系的这一结论基本达成一致,而对其与并购溢价的关系仍然存在分歧。

尽管目前学者对国际会计准则变革与企业并购溢价关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近年来出现了不少综述性或评论性的文献,但是围绕会计准则变革与并购溢价关系的研究仍然存在较大的拓展空间。如2006年中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仅是中国会计准则发展历程中的标志性事件,更是国际会计准则推广和应用的重要一环。新会计准则在许多重要的理念和具体的规定上均实现了与IFRS的实质性趋同。然而国内学术界围绕此次会计准则变革对企业并购溢价影响的研究却非常少。因此,未来研究可基于新会计准则的视角,探究新会计准则颁布前后企业并购溢价发生何种变化,进而深化会计准则变革与并购溢价的关系研究。企业并购是资本经营的一种重要方式,会计准则变革通过影响企业并购溢价,进而会影响企业的资本经营,促使企业经营方式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因此通过探究会计准则变革与企业并购溢价的关系,有利于丰富和拓展会计准则变革与企业经营方式转变的相关文献。

在会计准则研究领域,现有研究以考察准则的整体实施效果为主,然而不同会计准则对企业并购溢价的影响可能有所不同。今后可以具体关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某一具体准则或准则理念与企业并购溢价关系,进而减少各个准则间的差异对研究结果的影响。此外,现有文献研究方法较为单一,主要通过档案研究分析IFRS与企业并购溢价的关系,仅涉及少量实验研究,且与主流结论不相一致。今后在研究新会计准则对中国企业并购溢价影响这一问题时,可以进一步拓展丰富研究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1]周琳琅.基于管理层激励视角的并购溢价研究[D].海口:海南大学,2014.

[2]代宏尧.我国上市公司并购溢价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3.

[3]程敏.盈余管理行为对并购溢价影响的实证研究[J].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9(1).

[4]Buch,C.M.,Delong,G.L.Cross-border Bank Mergers:What Lures the Rare Animal?[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2004(9).

[5]Bugeja,M.,Loyeung,A.Goodwill Accounting and Takeover Premiums: Pre- and Post-IFRS[D].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ydney,2011.

[6]Choi,F.D.S.,Meek,G.K.International Accouting 5th ed[M].Prentice-Hall Inc,2005.

[7]Dechow,P. M.,Sloan,R.Executive Incentives and the Horizon Problem: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J].Journal of Accouting and Economics,1991.

[8]Fernandez,A.,Gonzalez,F.How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Systems Can Counteract Risk-shifting of Safety-nets in Banking:Some International Evidence[J].Journal of Financial Stability,2005(4).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5

(一)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产生和发展历程

美国制定成本会计准则的想法由来已久。20世纪初期,美国联邦政府就开始希望通过建立会计标准,来管理供应商的成本会计实务,规范以成本为基础的政府采购合同的成本分配方式和数量,以保护政府免于为货物或服务过度付款的风险。早在1916年,军火制造商税收法规为了确定应该对军火合同供应商的利润征多少税时,就明确规定在确定政府合同利润时,哪些成本可以被确认。政府采购官员也根据此规定确定在联邦成本类合同中哪些成本是可以补偿的。从1934年开始,财政部颁布了法规“财政决定极点5000”,该法规由政府合同官员遵守。法规定义了各种各样的成本类型和不允许成本,并且为联邦政府采购合同提供间接成本的分配原则。1942年,陆军和海军部联合出版了一套成本原则,被称为“绿皮书”,规定了成本分配的原则。1949年,武装部队采购规则(ASPR)替代了国防采购合同中的绿皮书和T.D. 5000规则,它规定了各种成本的可行性以及关于成本应该如何分配的一般原则。在1959年,武装部队采购规则(ASPR)被修订,被修订后的武装部队采购规则(ASPR)更详细、明确地介绍了成本分配规则,但是承包商在成本计量、分配方面仍旧被给予了广泛的自由。这些规则与今天的联邦采购规则(FAR)的内容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制定实际上是以成本为基础的国防采购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20世纪50年代前,在国防采购合同中虽然出现了以成本为基础的采购合同,但国防采购合同主要以固定价格合同为主,进入50年代后,为了调动合同承包商的积极性,成本补偿性合同开始取代固定价格合同成为国防采购合同的主要形式,到60年代,成本加成的定价思想已经应用到所有的合同类型中,成本会计准则的制定也就迫在眉睫。1968年,国会在考虑1950年的国防产品法案是否应该延续时,海军将领Hyman G. Rickover在国会上作证说,由于缺乏对合同成本的定义以及转移方法的控制,要查明某一合同上的利润几乎是不可能的。他建议国会为国防采购合同建立统一的会计准则,以使这些成本能够被计量和控制。于是,众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决定是否应该建立一套统一的成本会计原则。当时,以成本为基础的合同代表了绝大多数以美元价值为基础的军事采购合同,而且各种各样的证据表明,统一的成本会计规则是必需的,因为缺少这样的准则在本质上增加了采购成本和合同执行中的困难。证据表明没有这样的准则,政府难于估计和比较竞争公司间的合同价格,不同的供应商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成本计量和分配的会计方法。而且,提供的证据表明,一旦供应商获得合同补偿,执行准确的审计就很难,因为有时供应商在投标中提出的成本和他们在合同履行期间实际向政府索取的成本不同。提议者们认为已存在的各种控制成本和超额收益的法规(包括1951年的重新谈判法案和谈判真实性法令)不足以保护政府的利益。众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在听证会后的报告中认为,由于缺少统一的成本会计规则,在本质上增加了采购成本,因而不能有效地阻止超额收益。1970年,总审计局(GAO)向参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国防产品法案的报告认为,在合同价格协商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合同成本的正确核算是必需的,并且指出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例如GAAP)不能满足政府在此方面的需要,因为财务会计致力于一个企业在特定时期的全部经营,而成本是企业全部费用中的一部分向特定产品或服务的分配,认为统一、一致的准则是可行的,并且建议制定这样的准则。同年,国会成立了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它是一个隶属于立法部门的独立机构,委员会由总审计长担任主席,并任命了四个委员。委员会的职责是颁布准则,以使10万美元以上的联邦国防合同供应商在成本会计实务方面保持统一性和一致性。在委员会运行的前十年中,共颁布了19项成本会计准则。

20世纪80年代,固定价格合同又成为国防采办合同的主要形式,重大采办项目又开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1980年,国会结束了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运营,但是,国会没有废除委员会制定的准则,而且准则仍在执行中。由于没有了委员会,在20世纪80年代,国防部履行了维护准则及其附属规则、条例的义务。但是,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固定价格合同再一次经受了失败,它并没有将金融风险和性能风险进行有效的转移。

1988年,在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法案中,国会重建了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新委员会隶属于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它是行政管理和预算局的一部分。重建的委员会被赋予了比原来更广泛的权力。例如,成本会计准则已通过法律的形式被应用于所有的联邦政府采购合同,不仅包括国防采购合同,还包括其他采购合同;在类型上,不仅适用于以成本为基础的合同,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合同,其不适用的类型以成本会计准则豁免条款的形式予以规定,并且将准则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教育机构。委员会也被给予了制定、颁布、修改和废除成本会计准则的专有权力,而且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的官员有责任确保成本会计准则的绝对地位,保证其他机构的规则与成本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相冲突,在不一致的情况下以成本会计准则的规定为准。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国防采办恢复了风险均担的成本补偿合同,在民品采购中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以使政府和客户共担风险,而且联邦政府开始对国防采办制度进行现代化改革。在1991年的国家国防授权法案中,国会宣布是时候对组成国防采购体系的数以百计的联邦法律进行现代化改革。国会要求总审计局(GAO)成立专家组,以研究在近年来采购改革深化的背景下,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成本会计准则体系,并提出建议。专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后,认为以成本为基础的采购合同仍然是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部分,因此仍然存在着对成本会计准则和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持续需要。成本会计准则有利于确保统一性和一致性,从而保护政府避免以成本为基础的合同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并且有利于促进政府和合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但是,为了适应国防采办制度改革,专家组对成本会计准则的触发条款、范围和豁免条款以及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职能进行了修订。

(二)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

美国联邦法规第48号联邦政府采购规则体系第99章,第9904号条款列示了成本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现行的成本会计准则包括19项具体准则,大致可以分成三组:一是从总体上对成本会计进行规定的准则;二是处理成本类别、成本划分和成本要素的准则;三是处理间接成本池的准则。具体包括准则401,成本计算、归集和分配上的一致性;准则402,相同目标成本分配的一致性;准则403,总部办公费用向分部的分配;准则404,有形资产的资本化;准则405,不允许成本的会计处理;准则406,成本会计期间;准则407,直接材料和直接劳动标准成本的运用;准则408,员工带薪缺勤成本会计;准则409,有形长期资产的折旧;准则410,部门管理费用向最终成本目标的分配;准则411,材料的取得成本会计;准则412,退休金成本的组成和计量;准则413,退休金成本的调整和分配;准则414,作为设备资金成本要素的货币成本;准则415,延期补偿成本会计;准则416,保险费会计;准则417,作为在建工程成本要素的货币成本;准则418,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分配;准则419,独立研究和开发成本以及投标和申请成本会计。每个具体准则又包括目标、相关概念的定义、基本要求、应用方法、实例、解释、豁免和执行日期。准则是概括性的还是具体性的由委员会视其完成目标的需要而定。

(三)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其他规定

作为美国成本会计准则体系的一部分,联邦法规第48号联邦政府采购规则体系第99章,第9903号条款,规定了准则的适用范围、范围类型、放弃条款、披露报表等。

1.适用范围

准则通过豁免条款的方式确定了准则的适用范围,也就是说,非豁免合同应该服从于成本会计准则,属于准则范围内合同。成本会计准则的豁免合同包括以下类型的合同或分包合同:秘密招标的合同;达成的不超过65万美元的合同和分包合同(这里,一个分部发给另一个分部的订单也应该被视作一个分包合同);与小企业签订的合同和分包合同;与外国政府或其代表机构或办事部门签订的合同;价格由法律或法规确定的合同或分包合同;为获得商业项目而签订的不变价格和根据经济价格调整的固定价格合同和分包合同;少于750万美元的合同或分包合同,而且在合同奖励期,承包商或分包商的业务部门没有正在执行任何价值超过750万美元的成本会计准则范围的合同或分包合同;在美国之外由外国公司执行的北约PHM Ship项目下的分包合同;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以外履行的以及不涉及美国财产的合同和分包合同;无法取得经过鉴定的成本或定价数据的、以充分的价格竞争为基础的固定价格合同或分包合同。除此之外的联邦政府采购合同都需要服从于成本会计准则的规定。从豁免条款的规定可以看出,被豁免的合同从承包商上看,与小企业或外国政府签订的合同属于豁免合同;从金额上看,少于65万美元的或虽多于65万美元但少于750万美元并且在合同奖励期间,该承包商的任何业务部门正在执行的任何准则范围内合同价值没有超过750万美元的合同属于豁免合同;从合同类型上看,合同价格不受成本影响的商业项目或无法取得成本或价格鉴定数据的且以充分的价格竞争为基础的固定价格合同属于豁免合同;从特殊性上看,秘密招标的合同、在美国之外由外国公司执行的北约PHM Ship项目下的分包合同或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以外履行的以及不涉及美国财产的合同属于豁免合同。

2.范围的两个层次

如果联邦政府和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属于非豁免合同,即属于准则范围内合同,准则委员会进而对准则范围内合同规定了两个类型——全部范围和部分范围。全部范围要求供应商在合同奖励期间必须遵守所有的准则。现在,全部范围适用于单份合同超过5 000万美元以上(包括5 000万美元)的成本会计准则范围的承包商,或者是在以前的成本会计期间全部成本会计准则范围合同超过5 000万美元的,只要单位获得的一份合同奖励属于全部范围,该单位之后所有的非豁免合同都必须服从于全部范围;部分范围要求服从于部分范围的营业单位只需要遵守401、402、405和406号准则,准则覆盖范围内合同的营业单位,其没有超过全部范围所规定的界限的,只需要服从于部分范围。也就是说,服从于部分范围的营业单位包括:收到一个超过65万美元的非豁免合同并且在当时的成本会计期间没有收到单个合同超过5 000万美元的成本会计准则范围内合同,或者在上一个成本会计期间收到的成本会计准则范围内合同的净奖励少于5 000万美元的。如果一份合同服从于部分范围,那么在整个合同期间它都服从于部分范围,不需考虑营业单位未来的成本会计期间在成本会计准则地位上的变化。只要一个营业单位收到的一份合同奖励服从于部分范围,该单位在该成本会计期间的所有成本会计准则范围内的合同奖励都服从于部分范围,除非一份合同奖励触发了全部范围条款,导致该营业单位下一个成本会计准则覆盖范围内的合同服从于全部范围。

3.放弃条款

为了增加准则执行的灵活性,9903号条款还规定了放弃条款。其赋予行政执行机构负责人对少于1 500万美元价值的合同或分包合同可以取消成本会计准则应用的权利,机构负责人取消成本会计准则应用的决定必须在政府财政年度结束90天内,向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并且包括取消原因情况说明书。

4.披露报表

准则除了规定承包商合同成本核算的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范围层次和放弃条款外,还规定,准则范围内合同承包商有必要向准则委员会提交成本披露报表,披露他们的成本会计实务。也就是说,对于政府合同承包商而言,他们有义务披露自己的成本会计实务,其成本会计信息不再只属于企业内部信息。一般而言,披露报表应该由以下营业单位呈递:(1)任何一个收到一份超过5 000万美元的成本会计准则范围内的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营业单位;(2)任何一个公司及其业务部门,在其最近的成本会计期间,收到的成本会计准则范围内合同净奖励总额超过5 000万美元。 披露报表一般应在合同奖励前呈递。准则委员会对披露报表的具体样式作出了详细规定。披露报表由八个部分组成,要求供应商以总括的形式描述成本计算、分配和归集的方法及技术。披露报表的主要目标包括:要求供应商对其成本会计实务作出清晰的解释,对直接计入合同的成本进行定义并且对计入的方法进行说明,对区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方法以及间接成本向合同分配的基础进行描述。承包商的披露报表被递呈后,准则委员会会对其进行审计,以确定该报表是否充分描述了供应商的成本会计实务以及这些实务是否服从于成本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报表记录了供应商已制定的成本会计实务而且有助于确定其是否发生了变化。如果发生了变化,那么这些变化是否服从于成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只要呈递披露报表的供应商披露的成本会计实务发生了任何变化,他就必须修改报表,如果他背离了披露报表,他可能被要求提交一份成本影响申请。

(四)与准则相关的其他法规

有关美国联邦政府采购的成本法规除了成本会计准则外,还包括谈判真实性法令(TINA)和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FAR)。联邦政府规定,即使政府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不需要服从于准则的规定,但仍要服从谈判真实性法令(TINA)和联邦采购规则中的成本原则(FAR)。

谈判真实性法令(TINA) 于1962年被通过。它不仅适用于军事机构还适用于民用机构,它一般要求供应商和分包商为超过50万美元且能够为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通用性提供证明的合同或合同价格的制定(例如合同改变或修改)提交成本或定价资料。它也规定了一些豁免条款。谈判真实性法案(TINA)的目的是确保政府与承包商拥有同样的成本和定价信息,以备协商公平合理的价格之用,以及当承包商违背谈判真实性法案(TINA)时政府有权修改合同价格,以保护政府免于超额付款的风险,并且对供应商提交虚假的成本或定价资料的行为,规定了民事和刑事处罚。

FAR主要是将执行机构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政策统一并编撰成法典。它由国防部、总务管理局(GSA)和航天局(NASA)的采购机构联合颁布和修订,并服从于联邦采购方针办公室(OFPP)的授权法案。FAR囊括了目前使用的成本原则,它规定了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定价以及合同条款所涉及的成本的确定、谈判和允许的成本原则和程序。共包括五个方面:合同成本的一般性规定(包括:总成本的组成、合同可允许成本的定义、合理性的确定、可分配性的定义、赊购、不允许成本的会计处理、建造和工程设计合同);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原则和过程的应用;有关承包商经营管理中各项成本的规定(例如:与公众的联系和广告成本、坏账、折旧、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研究和开发以及投标和申请成本、保险费及赔偿费、税金;运费成本;销售成本;专利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成本;商誉;由于企业并购产生的资产估价等,共52项,涉及企业生产的各个方面)。

二、美国成本会计准则分析

(一)美国成本会计准则建立的原因

从美国成本会计准则产生、发展的历史中可以看出,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建立始终围绕着以成本为基础的政府采购合同,当以成本为基础的政府采购合同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形式时,对成本会计准则的需要就会不断上升。成本类型的合同在客观上需要进行成本审计,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政府采购部门无法得知承包商合同成本的实际情况,因此,政府需要规范承包商的成本会计实务,并要求其对成本会计实务进行披露,以保护政府免于欺诈的风险,这样成本会计准则的建立就显得十分必要。准则建立的根本原因在于联邦采购中成本类型合同的使用。

(二)准则的目标

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目的是规定承包商合同成本会计实务的一致性与统一性,它针对的不是承包商全部的成本会计实务,只是合同标的成本会计实务,目的是确保供应商不会将非合同成本标的的成本分配入合同成本中,从而增加合同成本,使政府过度付款。例如准则401,成本计算、归集和分配上的一致性;准则402,相同目标成本分配的一致性以及准则405,不允许成本的会计处理就是关于这方面的直接规定。准则和普通的企业成本会计制度不同,它更具有针对性,强制性也更强。但是,准则的内容包括了成本核算的主要方面,并且来源于企业生产实践,以工业企业通用成本会计实务为基础,政府部门、工业企业、职业会计师协会对其提出建议和评价,而且由于对成本会计实务实施精确的技术或方法是不可能的,因此,大多数准则提供了大量的可选择的会计方法。具体准则的内容体现了美国成本会计核算的主流思想。

(三)准则的豁免条款和范围层次

准则规定豁免条款和范围类型的目的,是通过豁免条款和范围类型的规定来限制准则在执行过程中给政府和承包商带来的成本。准则在执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成本,承包商需要修改原来的商业会计实务以满足成本会计准则的要求来维持这些系统的运行以及服从于准则的其他要求。例如,披露报表的呈递,需要比商业会计系统更多的员工,这些都会增加承包商服从于准则的费用,这些费用又全部或部分转嫁给政府,而且一些小企业很难适应准则的要求。因此,准则委员会规定了豁免条款和范围类型,并根据政府风险水平的变化对准则的适用范围和范围类型不断进行修订来限制准则所带来的成本。通过对准则适用范围和范围层次的修订,使一些承包商无需服从于准则的规定,或只服从于部分规定。这样保证了95%以上的政府合同金额仍然服从于准则,有效地降低了政府的风险和成本。

同时,豁免条款和范围层次的规定,也体现了美国成本会计准则很强的灵活性。美国的经济属于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国家对经济和企业的干预很少,企业在文化上也崇尚自由主义,在这样的经济和文化氛围中,要规范承包商的成本会计实务显得困难重重,承包商往往要求更多的自由权,而且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往往也会受到承包商意志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协调承包商和政府的关系,而且能够有效地保护政府的利益,准则委员会不是通过修订具体准则的方法来进行协调,而是采取不断修订豁免条款、触发条款和适用范围的方法进行调节。例如,1970年,准则的触发条件是10万美元以上的合同;1988年,准则委员会再次成立时,将其修订为25万美元;1999年,又修订为50万美元,到2007年时修订为现在的65万美元。对全部范围和部分范围也进行过两次修订。这样既保证了具体准则的稳定性,使准则范围内企业不用根据经常变化的具体准则而改变成本会计方法,也使合同金额小的承包商不用遵守准则的规定,减少了准则的服从成本,也增加了政府在民品采购方面的灵活性,而且保证合同金额较大的承包商仍然服从于准则的规定,有效地降低了政府采购的风险。

(四)准则与谈判真实性法令和FAR成本原则

联邦合同承包商除遵守准则的规定外,还要遵守谈判真实性法令和FAR成本原则,即使属于准则范围外合同也要遵守谈判真实性法令和FAR成本原则。因此,成本会计准则、谈判真实性法令和FAR成本原则,三者构成了以成本会计准则为核心的美国联邦采购成本法规体系。从内容上看,准则、谈判真实性法令和FAR成本原则互有重复。例如,FAR成本会计原则实际上包括5项具体成本会计准则(包括有关延期补偿、养老金和货币成本的准则)和另外4项准则的复制条款(包括有关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记录,不允许成本的分类,保险和独立研究开发成本以及除分配条款外的投标和申请成本)。但是,FAR不包括成本会计准则关于一致性的要求(例如,401号准则,其要求在成本计量、归集和报告方面保持一致性)、资产的资本化和折旧、成本会计期间、标准成本、具体的成本分配要求以及材料成本,而且FAR成本原则不包括因供应商成本会计实务变化而修改价格的条款。从内容上看,准则实际上是对谈判真实性法令和FAR成本原则的归纳和总结,是谈判真实性法令和FAR成本原则在制度上的升华。准则具有绝对的法律地位,它的法律效力要高于谈判真实性法令和FAR成本原则。而真实性法令和FAR成本原则是对成本会计准则的有效补充,他们规定的原则更具有灵活性和及时性,能更快地对联邦采购过程中的成本问题作出反应,这三个法规使美国联邦采购成本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和全面。

三、美国成本会计准则对我国成本管制的启示

从对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以成本为基础的合同需要成本管制,需要制定全面、完善的成本会计规则。成本会计规则的执行有利于降低政府采购所带来的风险。在美国成本会计准则实施的40年中,准则在有效保护政府规避采购风险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1998年6月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许多政府官员支持继续使用成本会计准则并且认为准则避免了政府采购合同和商业合同之间的成本的错误分配;在存在错误分配的情况下,可以成为收回成本的有效手段;可以为衡量执行情况提供框架;可以为合同签订双方提供公平的基础;能够确保政府得知承包商成本会计实务的变动情况等优点,而且,国防合同管理指挥部(DCMC)和国防部(DOD)主要负责成本会计准则日常管理的官员们也认为,准则为合同签订官员评价承包商的成本会计实务和保护政府免于成本的不当计量、分配和归集提供了框架和监管基础。1999年国会成立的准则调查小组认为,准则能够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它可以有效地减少政府多付款的风险,并列举了大量的例子,而且准则的存在和执行也产生了大量的无形利益。

在我国的社会生产生活中,也存在着大量的以成本为基础的合同,从这些合同企业的成本会计情况来看,这些企业迫切需要进行成本管制,制定相应的成本规则。我国成本类型的合同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军事采购

我国的军事采购制度建立已久,军事采购合同主要以成本加成合同为主,虽然从1998年开始,我国对国防工业进行了管理改革和结构调整,并随之颁布了一系列的条例和规章,但有关军事采购合同成本的规定却少之又少。现行的《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制定于1996年,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财务制度的不断变革,现行军品成本核算模式已经与原来大不相同,而且《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关于成本核算的规定过于宏观和原则,没有制定实施细则,供需双方在政策的衔接和对新增项目认同上的矛盾日益突出。对价格构成以及成本项目的规定也比较原则,对有些成本项目没有解释,其范围难以界定,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国家、军队和军品生产企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随着国防采购现代化的实施,有必要加强国防采购合同成本管理的现代化,建立有效合理的军事采购合同成本会计制度,以加强国防采购部门和军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协调,降低采购部门的风险,有效使用国家财政资金。

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制度的目标应该是确保合同承包商合同成本的一致性与统一性。自1998年的国防工业改革以来,军工企业既可以生产军用项目也可以生产商用项目,并且鼓励私有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因此军事采购成本会计规则应突破原有的成本管制规则的观念,应该主要对国防采购合同承包商的成本会计实务的统一性和一贯性进行管制,鼓励承包商对商业项目成本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创新。可以吸收和借鉴美国成本会计准则的经验,通过规定触发条款和适用范围类型,限制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降低军事采购成本、提高效率。根据军工生产企业的特点,为承包商提供可选择的成本核算原则和方法,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制度应该既结合军工企业生产特点,又引进先进的成本核算方法。对于合同要求的项目应该详细列示,例如对于什么样的成本是允许的,什么样的成本是不允许的应该进行详细规定,并在合同条款中列明。

(二)以成本加成法定价的企业

在我国,成本加成定价方法的使用十分广泛。例如,我国对煤气、水、电、热力、石油、电信等行业的产品定价实行的就是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他们实际上是在社会契约范围内形成的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政府在定价时,举行听证会,公众通过政府的定价,来购买这些企业的产品。如果定价不合理,就会恶化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关系。近年来,公众对这些行业成本信息的透明性与合理性的呼声越来越高。在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下,成本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政府有必要加强对这些行业的成本管制,为成本审计提供确切的标准。我国目前对这些行业的成本审计由省级政府部门执行,主要遵照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仍没有适宜的成本会计规则,虽然财政部曾经颁布过成本会计管理条例,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转型,以及财务制度的不断变迁,旧的成本管理条例已经落后,已经不能满足企业成本会计实务的需求,而且各省要求企业披露的报表格式和内容也不尽相同,成本审计比较混乱,没有统一遵守的成本会计标准。对这些行业的成本会计实务进行规范,制定统一遵守的规则,提高成本核算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势在必行。

成本加成企业成本会计制度与军事采购成本会计制度不同,它的目标应该是确保企业成本核算的合理性与统一性,为产品定价提供真实合理的成本信息。成本会计制度的内容应该包括企业生产的各个方面,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成本管理经验,既注重成本核算又注重成本管理,在加强这些企业成本核算合理性的同时,促进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6

一、总体思路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采购绩效工作存在着两个误区:第一,是将绩效管理错误的当成了一般的考核,从而将考核的重点只放在结果上,而忽视了对过程的评价考核,考核存在局限性;第二,将工作业绩往上拔高,从而将绩效考核的标准,定格在了社会影响之上。

对于我国中央政府机关的采购绩效评价标准来说,应该以党和国家的一系列绩效文件和管理办法来作为依据。将绩效评价目标作为引路,采购的评价标准和绩效标准作为重点,使得一系列完善的组织方法作为绩效的推动力,来对中央政府的采购进行绩效考核。力求尽可能的贴近实际,提高效率。并且,政府将绩效评价过程分为了三个阶段来进行,对政府的工作投入与产出的比率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将采购的效率进行统计,为以后的工作提供更好的指导。

二、合理确定绩效目标

机关采购的绩效目标主要包括预期产出、预期效果、服务对象或受益人的满意度,以及达到预计产出的成本源等几个方面。其中预期产出主要涵盖所能提供的服务量和公共产品量;预期效果主要包括采购所能产生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对社会的可持续性影响等。

对于这些采购目标,我们可大体分为长期目标和短期年目标两种。其中长期目标主要指的是定向目标,是政府在采购中所取得的主要成果,应该由政府的采购规模加大、采购制度完善、采购运行机制更加成熟、宏观调控力度加大、对财政支出和监管等方面来着手。而短期的年度目标指的是完成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中所要求的采购量,并取得成果。它的衡量指标分为定量和定性两个,涵盖了对工作计划的及时报送、采购计划的准时完成、对采购机制的完善发展、对节能产品的重视并在采购时多加考虑、对采购人员和供货商的评价、基础数据的统计上报等一些目标。

三、科学设定绩效指标、评定标准和评价方法

1.绩效指标

政府的绩效评价指标应该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以及经济性原则这五大原则。其中,相关性原则主要是指那些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的,可以较为准确的反映出这些目标的完成度的一些方面;重要性原则主要是说那些最具代表性的,最能体现出评价标准的核心理念的一些指标;可比性原则主要是指那些没有固定的评价标准的指标,是可以进行比较筛选的一些标准;系统性原则是要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一起看待,以此来系统的看出采购所给社会带来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力等;经济性原则指的是数据的获得应该以经济条件为主,充分考虑它的可实施性、所要耗费的财力和操作的便捷性,使得操作起来简便易行、易于理解。

对于绩效评价指标的构成大体可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种。其中 共性指标是指对所有的评价对象都适合的一些标准,主要包括财务的管理、支配、使用状况,预算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状况以及有他们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等。它是由我国的财政部门统一设定的。

那么与此相对应的,对各个不同的项目和不同的部门所设定的,根据他们的特点而进行的评价标准便是个性指标。他是由我国的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共同制定的。现如今政府的采购工作还没有使用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因此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来作出选择。将共性指标进行优化选择,选出最佳方案。然后在对其他的共性指标在进行细致的化分。举例来看,目前大多数的部门对政府的采购编制都不进行重视,因此在共性指标中原有的执行情况和预算制度可以进行保留;但是对于那些不采取项目管理方式,因而无法给出评价的财务状况来说,就应该删除。个性指标的选定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开作出具体的研究判断。

2.评定标准

财务的支出状况的评价标准便是绩效评价标准。它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和经有关部门肯定的一些标准。其中,计划标准指的是按照计划预先设计好的目标、预算开支、计划等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指的是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制度来实施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指的是按照原来的评价标准设定的评价;对于政府采购工作的研究应该根据年度计划和历史数据两方面进行。

3.绩效评价方法

成本分析法、同类比较法、大众评价法等是绩效评价的主要方法。其中,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把一定的时期的支出与收入进行对比分析,查看采购目标的完成情况。这个方法不是固定不变的,像是对于采购成本与采购收益的评价可以用成本分析法,对于同一时期采购的同一物品的比较可以用同类分析法,对于采购在公众眼中的效果可以用公众评判法等。

四、严格进行政府采购工作绩效评价的组织和管理

在我们对要评价的相关人员的构成、时间、数据和资料的整理、收集等进行与之相关的规定时,就要对此进行相应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方案的制定,并据此生成相应的评价报告。这一报告应由相关的单位来进行填写,报告中应该含有的信息按顺序排列应该是:基本状况、绩效目标及其调整状况、绩效目标的管理方法、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的评价方法、绩效评价的目标的实现程度、存在问题的分析探讨、对此的总结与建议,最后写出其他的相关问题。其中基本状况涵盖主要职能、事业的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等一些方面。

参考文献: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7

1.系统设计的目标与原则

1.1 系统设计的目标

装备采购项目管理模拟训练系统的建设目标是:

(1)建成装备采购项目管理模拟训练系统,具备演示装备采购项目管理流程、开展装备采购项目管理训练的能力,并初步具备软件的推广使用能力。

(2)最终系统要具有很好的扩展性,注重通用性,将来可以快速移植到其他训练性质的课程之中。

1.2 系统设计的原则

针对装备采购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系统训练任务、模板、进度管理要设计灵活,修改方便,系统的开发需要遵循开放、稳定、合理性好、维护性好等原则,使于系统能够满足各级装备采购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系统的设计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而:

(1)实用

系统的建立是为帮助各级装备采购部门在开展装备采购时更好的实施项目管理,跟踪项目实施过程,提高项目管理的成效,从而系统必须是实用的,能符合软件工程的方法与实际紧密结合,并在实际中凸现其功能和性能。

(2)易操作

一个好的应用软件必须是直观易用的,一个操作复杂,界面凌乱的系统是不易被用户接受的,从而导致了系统功能的不完全性利用,丧失了系统的利用率。所以在操作方而应该遵循人机界向设计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界面上所显示的操作流程应符合业务的基本流程;尽量减少用户的工作量,对于频繁输入的数据,可以用鼠标选择项目的方式进行;添加帮助菜单,对于每个界面有“帮助”按钮,详细介绍每个页面的内容及功能。

(3)易维护性

系统中的模块功能按照合理的软件工程思想,涉及到了众多方而,对于不同的用户,在对于模块的选择上也许有所不同,所以用户可以自定义选择适合的相关模块。

2.系统的总体结构设计

装备采购项目管理模拟训练系统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为教师和参训人员提供项目管理中的各种模拟情况,因此合理、可靠、安全、高效的应用支撑平台设计尤其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模拟训练系统的实用性。

图1从总体上给出了装备采购项目管理模拟训练系统的框架。它包括自下而上的三个叠加层次和两个支撑支柱。

基础层向其它各层,特别是系统应用端提供可靠的、有效的网络基础平台、硬件设备环境和物理环境,是承载各类信息的基础,位于整个框架的底层。

系统支撑层是与基础层紧密结合的软件环境,为应用支撑层提供通用的系统级服务。

应用支撑层向系统应用提供所需的各种通用功能(如计划管理功能、进度管理功能、控制管理功能等)。

系统应用就是通过以上三层的支持,为各种用户提供在装备采购项目管理过程中所需的理论和技术保障。

3.功能模块详细分析和设计

3.1 人员管理功能

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管理和参训人员的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实现对任课教师的管理,如添加、删除、修改、查找等,操作任课教师的同时,任课教师所属训练任务、参训人员信息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而任课教师则可以对本次参加模拟训练任务的参训人员进行添加、删除、修改、查找;参训人员根据分组情况,登录系统,参与训练任务。每一类用户均可对其登录信息做出改动。

3.2 任务管理功能

对系统中各个任课教师每次训练任务进行管理,在进行模拟训练之前,任课教师需要对整个模拟训练进行规划、设计,包括每一个阶段需要完成的内容,任务添加、删除、修改和查找等。具体的任务内容设计格式包括训练任务的名称、训练任务的目的、训练任务的背景及意义、训练任务的划分、训练任务的阶段、训练任务的节点。

3.3 评分标准功能

评分准则是参训人员参与项目管理模拟训练表现好坏的评判依据。任课教师在课前准备阶段会根据任务的几个阶段和相应的节点,指定定性和定量的评分标准,在参训人员提交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定量标准评判,同时教师会根据情况给出定性分数,最终将各个阶段的评分结果综合起来,就是参训人员的最终成绩。具体的评判准则如下。

模拟训练过程是一个将知识和经验相结合的过程,评价参训人员的表现也只能将其扮演的角色应完成的任务、任务所需要的知识、任务完成情况等多方面结合的综合表现评价。本质上是对参训人员能力的一种评价。参照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将参训人员的应具备的能力分为基本能力、方法能力、组织能力、行为能力、环境能力和总体印象6个方面的能力分别进行评价。

3.4 工具管理功能

参训人员在参与项目管理模拟训练过程中,需要用到一些能辅助其完成项目管理文件设计的工具。这些工具由系统在设计之初给出,同时还可由任课教师根据本次任务的需要,添加相关的工具到系统中。工具管理的功能包括工具的添加、删除、修改和查找等。

3.5数据库管理功能

用于管理上述提到的各种任务、人员、模板、文件等。可用于模拟训练过后的学习、分析和总结。此功能模块主要由系统管理员负责,与任课教师协调共同完成。

3.6 系统管理功能

包括配置文件上传、下载路径,消息更新频率等;管理在模拟训练过程中任课教师和参训人员的各类操作,如导入用户列表、下载文件模板、上传各类文档、评价参训人员表现等。

4.结束语

装备采购项目管理模拟训练是适应新形势下装备采购干部培训的现实需要,是提高装备采购干部项目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本文主要研究了装备采购项目管理模拟训练系统设计的目标、原则、总体结构,并详细分析了系统应具备的9项功能模块,下一步还需采用系统开发和数据库开发技术,开发装备采购项目管理模拟训练系统软件。

参考文献:

[1]邱宛华,沈建明,杨爱华.现代项目管理导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

[2]李鸣,毛景立.装备采购理论与实践[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 2003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8

(一)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材料采购量对采购价格的影响。在较发达的材料市场,一般都是材料供大于求,材料采购量大,对供应方有较大的吸引力。此时,买方就处于较主动的地位,一般成交价格也就较低。

材料采购量对资金成本的影响。材料采购量较大,一般所需资金也就越多。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相对来说,材料成本在增加。与前一点矛盾,具体可以这样处理:

材料采购量虽然量大,但在材料供应方式上可分期分批供应,在材料结算方式上,也采用分期结算,可有效降低材料采购资金占有成本。

比较增加材料采购量所降低的采购成本与增加资金占用量所增加的资金成本孰大孰小,来判断是否增加采购量或增加多少采购量。

材料采购时间对采购价格的影响。建筑施工材料价格波动一般较大,在不同时间购买,供需状况不同,采购价格也不同。若能准确预测材料价格的波动,对节约材料成本影响较大。

(二)材料采购

依据材料采购计划,在具体进行材料采购时,除了前面介绍的采购量与采购时间对材料采购成本的影响外,还包括以下方面:

材料供应方的选择。不同的供应方,在材料价格、质量、履约能力、价款支付方式等方面是有差异的,施工项目应依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供应方。一般程序如下:

市场调查。材料采购人员应当非常熟悉材料市场,方能合理选择供应方,正确采购。

选择供应方。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是重点管理法的应用。施工项目使用的材料种类是很多的,对不同材料采购,因市场状况、涉及金额的多少是有很大差异的,在选择供应方所花功夫也应有很大差异,要体现重点管理。其次是选择供应方应考虑引入竞争机制。

签订供应合同。

采购人员素质。材料采购是材料成本管理最重要的环节,是控制材料成本最重要的阶段。在此阶段控制材料成本的效果,重点是看材料采购人员工作情况,材料采购人员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能有效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

(三)材料保管

加强材料保管,是降低材料成本的重要方面。材料保管对材料成本的影响表现在:

避免材料失。若保管不善,施工项目上较贵重的材料就易丢失,会增加材料的购买量,从而增加材料成本。

避免材料变质。材料保管人员应依据材料特性,注意各种材料的保管,不注意就会使用不合格材料,影响工程质量。

合理堆放材料,减少二次搬运,降低材料成本。

三、控制施工项目材料成本的措施

(一)材料管理人员的选择

材料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重在是否有能力有效降低材料成本,这取决于材料管理人员的素质。施工项目材料管理人员主要有两个岗位,一是材料保管员,二是材料采购员。对材料保管员,其工作较为简单。主要要求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经验,一般就能较好的开展保管工作。相对来说,材料采购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采购环节是影响材料成本的关键环节,影响材料采购成本的因素又多,所以本文重点谈材料采购人员的素质要求。材料采购人员的素质主要看以下两个大的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

对材料管理人员,要求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遵守企业和施工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责任心,最大幅度的降低材料成本,要坚决避免材料采购中违法违纪情况,否则是不可能有效降低施工项目材料成本。所以,思想政治素质是选择材料管理人员的前提条件。

2、业务素质

在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的基础上,若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则材料管理工作就能较好开展,材料管理人员的的业务素质包括:

有工作经验,熟悉建材市场。具备工作经验,可尽量减少工作失误,为更好降低材料成本提供了基础;熟悉建材市场,减少了市场调查工作量,能较好利用以前建立的合作关系,在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前提下,可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

能灵活运用各种采购方式。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是降低采购工作量、降低采购成本的重要途径。要能体现重点管理法的运用。

较强的合同谈判能力。材料采购人员具有较强的合同谈判能力,首先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其次是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保证工程工期和质量。

市场嗅觉灵敏。材料采购人员若能敏锐的洞察各种因素对材料价格的影响,则在建筑材料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能够采取合理的措施,遇材料价格上涨。提前采购材料;遇材料价格下降,到需要时才采购材料,必能降低材料采购价格,从而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二)材料管理人员的聘用

材料管理人员的聘用是通过《骋用合同》的形式表现。聘用合同的内容是对材料管理人员合理管理的基础。聘用合同明确工作期限、双方职责、双方权利等等。我国施工项目经理素质参差不齐,若施工项目经理素质较高,能意识到材料管理的重要性,则在聘用合同中会包括这样一些内容:材料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不低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一般水平,对采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的办法应明确,依据考核情况应明确奖惩标准,按合同一定按时实施奖惩。

(三)健全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材料验收制度、材料保管制度、材料发放制度、材料核算制度、材料管理奖惩制度等等。这些管理制度是材料管理人员进行材料管理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健全材料管理制度是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四)定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对材料管理人员的工作依据聘用合同和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宜每月进行一次。对材料采购人员的考核主要看材料采购是否能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如何?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如何?

材料采购成本的考核主要依据下式: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9

Cao Yi-ni

( Dayang Department Store Group Co., Ltd.Shanghai,200000,China )

Abstract: Strategic Sourcing is the direction of development and the inevitable trend of corporate procurement, this article on the meaning of strategic sourcing principles, ways and means of operational processes and procurement pattern classification layman analysis on the applications and benefits of strategic procurement in the project, which to clarify the use of strategic sourcing to optimize the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s cost.

Key words: strategic sourcing; standardization; procurement costs

1.战略采购的涵义

“战略采购”是由著名咨询企业科尔尼于20世纪80年代首次提出的,科尔尼致力于战略采购研究和推广工作,己为全球500强企业中的三分之二提供过战略采购咨询服务。

从广义上讲,战略采购是以最低总成本建立业务供给渠道的过程,不是以最低采购价格获得当前所需部件的简单交易。

即:总体成本=价格+使用成本+管理成本

战略采购充分平衡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优势,以降低整体供应链成本为宗旨,涵盖整个采购流程,从部件描述直至付款的全程管理。

从狭义上讲,战略采购是房地产企业根据其开发项目所需部品,选择项目通用的部品进行统一采购,通过减少合作品牌(限定1-3个)、提升合同采购金额、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已达到提供工作效率、节约采购成本、控制产品品质的一种采购模式。

2.战略采购的重要原则

2.1总购置成本最低――战略采购的基本出发点

总购置成本不仅仅是简单的价格,还承担着将采购的作用上升为全面成本管理的责任,它是企业购置原料和服务所支付的实际总价,包括安装费用、税、存货成本、运输成本、检验费、修复或调整费用等。低价格可能导致高的总购置成本,却更容易被忽视,总成本最优被许多企业的管理者误解为以价格最低,只要购买价格低就好,很少考虑使用成本、管理成本和其他无形成本。采购决策影响着后续的运输、调配、维护、调换乃至产品的更新换代,因此必须有总体成本考虑的远见,必须对整个采购流程中所涉及的关键成本和其他相关的长期潜在成本进行评估。

2.2建立坚实谈判基础――事实和数据信息

谈判不是一味压价,而是基于对市场和自身的充分了解和长远预期的协商。总体成本分析、供应商评估、市场评估等为谈判提供了有力的事实和数据信息,帮助企业认识自身的议价优势,从而掌握整个谈判的进程和主动权。

2.3战略合作关系――互赢

互赢理念在战略采购中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许多先进的开发商企业都建立了供应商评估、激励机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确立互赢的合作基准。例如承诺最低采购量和价格保护等。

2.4权力制衡――双方合作的基础

企业和供应商都有其议价优势,如果对供应商所处的行业、供应商业务战略、运作、竞争优势、能力等有充分的认识,就可以帮助企业发现机会改善其目前的权力制衡地位。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关注自己所在行业的发展同时,开始关注延伸供应链上相关行业的前景,考虑如何利用供应商的技能、品牌附加值来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3.战略采购的主要方式和手段

3.1集中采购――扩大采购规模优势

集中采购主要是提高同类产品资源集中度,其任务是对现有零部件及原材料进行分析和研究,尽可能将同类产品向一家或少数的供应商整合集中,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和物流费用。通过采购量的集中来提高议价能力,降低单位采购成本, 这是一种基本的战略采购方式。

集中采购的优点在于:集中的数量优势;避免重复性;更低的运输成本;减少企业内部的各部门及单位的竞争和冲突;形成供应基地。但对于地区采购物品差异性较大的企业来说适用性较小。

3.2优化采购流程和方式

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竞争,充分发挥公开招标中供应商之间的博弈机制,科学公正的选择最符合自身成本和利益需求的供应商;通过科学的经济批量计算合理安排采购频率和批量,降低采购费用和仓储成本;以及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原料进行有选择的捆绑购买。

需要注意的是:供应商提供的任何服务都是有价格的,只不过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包含在价格中。企业可以通过“菜单”选择所需的产品及服务,往往这种办法更能有效降低整体采购成本。

3.3标准化采购(设计、产品、服务)

标准化采购是一种技术含量更高的战略采购,是整体供应链优化的充分体现,但技术可行性往往是一大障碍。成功的标准化采购往往需要双方深度战略合作方能实现。

3.3.1标准化的层级

标准化分为管理标准化、产品标准化和部品标准化。

管理标准化适用于开始多项目并行运作的时候,例如万科集团、金地集团。

产品标准化,当公司的竞争优势是来源于多项目的大规模扩张而不是依靠垄断或者某些特定的资源优势的时候,同时,业务模式是以专注于某类特定产品而不是依靠全价值链的模式时候;项目数量特别多的时候,则应该考虑产品的标准化。

部品标准化,产品不能完全标准化,而项目又处在多区域、多项目发展的时候,则应该考虑部品的标准化或者模块化。这样可以降低管理难度。行业标准相对简单且地域性不强,安装或施工工艺简单的部品适合战略采购,这类部品战略采购的好处就是可以降低采购成本,提供工程采购效率,譬如瓷砖、地板、卫浴、灯具、低压电气产品(开关插座、断路器)等;技术含量较高或施工工艺较为复杂的部品需要战略采购, 这类的供应商战略采购可以提升供方重视程度,提升供应商在设计、施工、质量保证等多方面的服务,使得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得到有效保障,譬如电梯、门窗、真石漆、质感涂料、外墙保温产品等。

3.3.2集团战略采购与标准化采购的区别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10

国际标准化采购(跨国采购)就是利用全球的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去寻找供应商,寻找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产品(包括货物与无形的服务)的商业活动。经济全球化使众多的企业在一个快速变化的新的经济秩序中生存与发展,跨国采购行为已经成为企业的重大战略。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克里斯多夫曾说过:“市场上只有供应链而没有企业,真正的竞争不是在企业之间,而是供应链间的竞争。”任何企业能与国际采购链联系在一起,就是对自己产品的一次重大提升。在国际供应链的环节中,谁能做到更专业、更精细,谁就能拥有发言权。而中国的企业在提供相应配套产品方面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行业基础,可塑性强,供货价格又低于大企业,跨国采购要实现低成本的采购原则,那么,中国对他们是非常有吸引力的。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提高,跨国采购在我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规模和态势。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尖锐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否则,将会给我国企业带来国际贸易利益的重大损失。

一、wto过渡期后跨国采购在华发展的特点

(一)中国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成为跨国采购中心的集中地和辐射地。目前,大型跨国公司和国际采购组织在我国的一些中心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如上海,天津、深圳、北京等地建立了跨国采购中心。因为这些城市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基本符合跨国采购中心的选择要求和条件,符合跨国采购的四个基本要素(4f),即价值流(value flow)、服务流(service flow)、信息流(information flow)、资金流(cash flow)。这些经济发达城市管理相对成熟,供应链管理程度相对较高,具备了发达的物流基础设施,具有强大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和通晓物流管理的专业人才,拥有完善的电信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并且具有健全的金融市场体系。(见表1) 

(二)以生产者驱动的跨国采购和以消费者驱动的跨国采购在华活动日趋活跃,发展迅速。从全球采购的运作方式看,首先是以生产者驱动的跨国采购,例如全球采购在我国最先引入的是汽车行业。随后,如通用、大众、西门子等世界著名的制造企业陆续开始在中国设立国际采购中心。其次是以消费者驱动的跨国采购,这种方式以家电、服装、家庭用品等劳动密集性和消费品行业为主,在我国突出表现在零售业,如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著名的零售企业都纷纷来中国进行大规模的采购活动。

(三)国际采购供应链管理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演进。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国际采购供应链管理模式正在被现代的管理模式所颠覆。首先,传统的为库存而采购的模式正逐渐被为订单而采购的模式所取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库存是企业的高成本之源,零库存或者少库存成了企业的必然选择,制造订单的产生是在用户需求订单的驱动下产生的,在如今供大于求的状态下,为订单而采购则成了企业跨国采购必由之路。其次,由传统的对商品管理转变为对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是市场经济中很成熟的管理模式,是企业的基础和核心。经济全球化使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形成战略联盟,这些企业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化运作,而国际采购成为供应链无缝链接的关键。第三,采购方式由单元化到多元化。主要表现在:全球化采购与本土化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多供应商与单一供应商相结合;制造商采购与分销商采购相结合;自配与物流外包相结合以及建立多供应商接力中心和jit(just in time)采购。第四,传统采购到现代采购。传统的采购模式重视如何与供应商进行商业交易,比较重视交易过程中供应商的价格比较,通过供应商的多头竞争,从中选择价格最低的作为合作者。传统的采购模式采购过程是典型的非信息对称博弈过程,现代采购是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相结合的过程。现代采购管理是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价格、精确的进货、批量的商品和服务所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现代采购的快速反应、准时供应、有效客户回应、连续补货等一般都是通过电子商务来实现,电子商务已成为现代采购的突出特征(见表2),目前主要包括网上市场信息与采购系统、电子银行结算与支付系统、进出口贸易大通关系统以及现代物流系统。

(四)对在华采购商品的社会责任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美国、法国、意大利等传统中国轻工业产品进口的贸易组织正在讨论一项协议,要求中国所有纺织、成衣、玩具、鞋类等产品的企业必须事先经过sa8000标准的认证(即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否则就要联合抵制进口。sa8000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是全球第一个关于企业道德规范的国际标准,也是继绿色贸易壁垒之后发达国家设置的又一个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目前全球超过200家跨国公司已经制定并推行公司社会责任守则,通用电气等超过50家公司已经在中国开展社会责任审核,有些公司还在中国设立了劳工和社会责任事务部门。

中国沿海地区已经有超过8000家企业接受这类审核,超过50000家企业将随时接受检查,这无疑对我国应对跨国采购提出了新的课题。

(五)跨国采购商对国内供应商进行战略管理,其方法更具有综合性和针对性。跨国采购商对供应商的选择已不仅仅要求他们简单地提供产品,而是要求他们基于尖端的信息技术、高效的物流支持和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以战略伙伴的身份与上下游企业进行整合化经营和价值创造。跨国采购商对供应商的管理是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针对供应商本身的特点和自身企业的具体需求实施针对性的策略。其一,运用竞争策略驾驭供应商,使供应商所处的市场始终处于竞争状态,以保持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其二,跨国采购商对采购需求进行严格的标准化和程序化管理;同时,跨国采购商对战略性原材料的需求,其普遍做法是与供应商结成战略联盟,利用联盟关系,锁定合同条款,保证长期稳定的供应。其三,建立供应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供应商数据库。

(六)从跨国采购商经营策略的变化来看,使用逆向营销的情况日益普遍。体现逆向营销的电子商务模式是:采购商在internet上采购产品的信息,供应商在采购商的网站上登陆自己产品的信息,供采购商进行评估,并通过采购商网站进行双方信息沟通,完成采购的过程。

二、wto过渡期后我国应对跨国采购存在的问题

(一)跨国采购评估标准越来越严格,这是我国企业迎接跨国采购的首要问题。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寻找质量最好、价格最优的产品,跨国公司都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评估体系,以前跨国公司强调供应商要通过四大评估体系,即品牌保障标准、交货迅速程度、价格合理程度和外贸沟通能力。但近年来,新增了环保认证考核、电子商务应用程度和安全品质考核三大考核标准。这对我国企业是一个重大的考验。

(二)高标准的对采购商品的社会责任环境要求成为我国企业出口的主要障碍。对采购商品的社会责任环境要求意味着今后的跨国采购中心要控制在那些能贯彻国家政策和以最高的道德标准执行业务的企业,尤其是那些严格执行sa8000社会责任标准认证体系的企业。否则,企业将很难受到国际采购商的青睐。

(三)我国政府层面上的政策、市场规章等规则的“不透明性指数”的高低,对外国在华跨国采购产生重大的影响。“不透明指数”由以下因素决定:政府机关腐败;关于合同和产权的法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税收政策;会计核算标准和商业条款等等。

(四)我国企业自身的因素制约了外国在华采购的步伐

1.对跨国采购的规则和方法缺乏必要的了解。企业不熟悉跨国采购程序、规则、方法和要求,重硬件设施(如厂房、生产设备等)而轻软件(如企业文化、管理流程、质量保证体系等)建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人员缺乏技巧,这些都是因为对国际采购的规则和方法不了解所致。

2.企业管理水平有限,彼此之间无序竞争。我国企业在经营体制上尚不健全,管理水平相对落后,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持续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产品专业化与标准化程度相对较低,难以形成专业化配套生产体系。同时,企业之间为了争夺定单,各自为政,大打价格战,形成跨国采购方坐收渔翁之利的局面。

3.企业产品的低质量问题也损害了我国企业的声誉和利益,直接降低了跨国采购商的采购预期。

三、wto过渡期后我国应对跨国采购的策略

(一)认真学习国际采购规则,充分做好迎接外商在华跨国采购理论上的准备。目前全世界公认的有4大采购法则:《联合国采购示范法》、《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欧盟采购指令》、《世界银行采购指南》。虽然中国政府在加入wto时并没有参加wto政府采购协议(诸边协议之一)。但中国政府承诺在2020年以前,向apec成员开放政府采购市场。跨国采购都是按国际采购规则进行的,因此,我们必须学好学活国际采购规则。

(二)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一定要做好软件建设准备。首先,要做好电子商务模式准备。企业要融进全球采购系统,必须熟悉与掌握这一系统。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电子商务运作能力,包括产品信息的整理、利用互联网与客户完成进出口业务等。通过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服务,为跨国采购企业提供完善的产品配送支持。2000年以来,跨国公司陆续把发展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工作列入企业发展战略目标。通用、福特、戴姆勒-克莱斯勒3家汽车公司宣布要建立全球最大的汽车专用采购网络市场,将每年2500亿美元的零部件采购移至互联网上进行。其次,要做好合格供应商的准备。跨国公司对全球采购供应商都有详细的要求和条件,例如,麦德龙跨国连锁集团对其供应商提出了4条基本要求:一是必须拥有完善的供应体系和商品执照;二是商品供应可靠,商品质量保证致力于长期的商务发展;三是有能力将商品运至指定的商场,并愿意使用指定的物流公司;四是商品规格符合麦德龙公司的要求。

(三)企业要注重自身资源的有效整合,充分发挥自己独有的技术(专利)优势、成本优势、速度和灵活性优势,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出发,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高产品科技含量,积极寻找被国际大企业忽视的、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新产品,并把其培育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独门法宝。企业无论大小,都有其比较优势,只有经营出自己的特色,才能在跨国采购的供应链上拥有发言权。目前在我国分销和零售领域的企业尤其要加强整合,提升其竞争力。

(四)企业在开拓国际贸易上不仅要运用一般营销的形式,还应根据自身的条件适应逆向营销或供应商开发。优秀的国际采购商会留意自己和供应商是否双赢,在科技、财务、管理流程、技术、质量水平方面与供应商共同努力,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同时,供应商努力培育自己作为采购商的供应商,以获得稳定的成长机会。

(五)企业应积极培养或引进更多的熟悉外贸知识、国际采购规则和外语的专业人才,并加强对跨国采购流程的了解和提高操作能力。特别是过渡期后电子商务模式的快速发展为中国的企业带来更为广阔的国际发展空间。但企业必须按照国际惯例来行事,否则就只有将蛋糕拱手送到竞争对手的面前。因此,企业拥有一流的专业人才将是其制胜的保证。

(六)加强政府的支持。首先,跨国采购属于商流活动,其必须有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支撑。这就需要政府创造良好的运输设施环境、信息环境、金融环境以及政策和人才环境。为企业收集、提供有关跨国采购企业配套联系的相关信息;提供担保、法律咨询等一系列相关服务;采取有效的鼓励政策敦促企业通过各种质量认证标准,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升级;利用财政手段鼓励跨国采购企业为其配套企业提供培训等等。其次,政府应进一步放宽跨国采购商在华采购出口政策,给予跨国采购商以独立法人资格。据商务部消息,近期中国将允许外商在部分地区兴办独资的出口采购中心,从事采购中国境内产品出口的业务及相关配套服务,外商将可以以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出口业务,并可享受与中国国内企业同等的出口退税待遇及相关政策,以降低其采购成本。第三,政府应继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而具有忧患意识和紧迫感,从而促使企业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商品的开发和研制,提高经济效率,以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来赢得国际采购商的长期信赖。

参考文献:

[1]孙宏岭,董立淳.论国际采购与供应链管理[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1).

[2]汪凌志,朱金生.中小企业参与跨国采购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经济,2004,(2).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11

1 引 言

供应链既是物流管理在广度与深度方面的扩展而形成,同时又是一个上、下游企业间基于供应价值与采购价值的功能价值相互满足的均衡、维系与延伸。供应链作为一个动态联盟,联盟的基础是上游节点产品或服务对下游节点需求价值的满足,由此可见,从该角度上看,采购绩效水平的高低是供应链稳定性的基础。供应链采购绩效水平的高低及其稳定性,直接取决于采购质量的控制,因此,必须对供应链采购质量进行科学控制并加强管理。

采购质量控制需要制定原则、计划[1]、质量检验保障体系[2]、控制采购质量、降低成本[3]、供应商考评体系[4]和保障体系[5]等。

2 采购质量控制的原则

一般而言,采购质量控制主要围绕质量、数量、交期(时间)、地点和供应商等五个方面[6]进行,质量控制具体原则如下。

(1)适当的质量原则。“不求完美无瑕,但求完全满足”即为适当质量原则。质量过剩将会导致采购方成本增加,只要物化性能、材料质地等能够完全满足采购方需求即可。

(2)适当的数量原则。是指在满足采购方数量需求前提下的采购成本与储存成本的最小化。

(3)适当的时间原则。是指能够按照采购方采购计划适时供货,既可达到生产、销售顺畅,又可节约成本,提高竞争力。

(4)适当的地点原则。是指发货地点就近与配送地点准确的原则,这样可达到降低成本与方便协调沟通的目的。

(5)适当的供应商原则。是指采购方根据采购商品或物流料的差异制定不同的供应商选择标准,由于标准不同可以适当降低采购总成本。

3 基于采购绩效的采购质量控制的对策

提高供应链采购绩效就必须开展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此项工作对策包括供应层面与企业层面两个方面。

3.1 供应链层面的对策

3.1.1 从供应链的层面重视采购质量控制管理

供应链的竞争力的高低与其产品、服务、成本、效率等因素直接关联。为提高供应链整体的竞争力水平,必须确保供应链采购绩效,因此,需要从供应链层面制度有关质量控制的管理办法。

(1)制定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质量管理制度。供应链的竞争力、稳定性、服务和采购绩效等方面的好与坏,都与核心企业直接关联,因此,必须建立基于供应链核心企业为核心和主导的质量控制与管理的相关制度。

(2)制定供应链质量目标与控制体系。供应链最基本的质量目标是供应商的品质保障系统必须与客户内部的质量需求具有一致性。建立供应绩效的衡量是以客户采购绩效的满足为前提的评价机制。因此,在具有供应商与客户双重角色的节点企业所处的供应链中,在核心企业主导下必须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供应链质量控制体系应以供应链信息共享为前提,从供应商原材料或构件质量、生产过程质量、产品质量、供应物流计划与客户需求计划的协同、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质量控制协作与反馈等方面来构建。

(3)建立基于采购质量绩效的评价与调整机制。在核心企业的机制主导下,从供应链整体及节点企业两个层面,开展基于采购项目周期和定期两种方式的采购质量绩效评价工作,依据采购质量绩效评价的过程及结果,一方面对质量控制中好的一面进行肯定,另一方面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必须对质量控制中存在不可调和的节点企业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提高整个供应链质量保障与竞争力的目的。

3.1.2 建立供应链采购质量协调控制与反馈流程

对既有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市场调研与分析,确定供应链的产品战略与发展战略;通过对产品、功能、质量、成本、服务、效率等方面的分析,并结合市场需要分析、行业竞争态势和核心企业自身的优势,确定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

有关质量方面,核心企业确立所有节点企业的供应质量必须满足下游采购商的质量要求;确定各节点企业在质量控制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督促节点企业制定内部质量控制流程及相互协作方式;开展基于定期和采购项目周期两种方式的采购绩效评估及反馈工作;通过对各节点企业的采购绩效评估情况,做出对节点企业的肯定、完善或调整的决定,对于调整情况,核心企业依据供应链的质量目标与要求选择新的节点企业。供应链质量控制流程如图1所示。

3.2 企业层面的对策

供应链采购质量控制的关键在于企业层面工作的正确落实。企业采购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解决“做什么、如何做和做多久”的问题,这三个问题分别由采购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控制流程和保障机制来解决。

3.2.1 合理确定企业内部采购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

(1)计划工作。包括:①采购部门与企业内需求相关部门沟通,对企业所需采购各类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批次等进行合理准确定义;②利用历史采购数据与调研所获数据对供应链内、外部优选供应商与备选供应商进行评估与综合对比分析,以便确定主要的备选供应商;③编制采购计划与内部审核。

(2)组织工作。包括:①组织与主要备选供应商进行采购谈判,确定各种物资的最终供应商,并相应供应商签订内容合理、条款完备的采购合同;②确定各个合同跟单员,依据合同规定组织供应物流;③按照企业对各类物资的验收项目规定组织到货验收、入库与储存保管工作,对不合格品与供应商协调组织退换货工作;④按照企业生产部门其他部门的生产计划或需求计划按照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时间等,组织企业内生产物流与供应工作。

(3)协调工作。企业内部协调工作,最主要的是协调采购部门与生产部门之间的矛盾;其次是协调采购与财务部门、质检部门及审批部门之间的矛盾;企业外部主要是协调企业与供应商之间有关交货期、质量、退换货、付款等方面的矛盾。

(4)控制工作。企业的采购工作如果控制不好,则极易产生腐败现象,损害公司利益、信誉与竞争力等。因此,必须通过计划制度、审批制度、资金使用制度、评价制度与汇报制度来约束与防范。

3.2.2 制定规范的采购质量控制流程

采购质量的好与坏与其控制流程的科学性有着必然联系,因此必须制定企业内部采购质量控制的规范流程见图2所求。

3.2.3 完善企业内部采购质量控制的管理保障体系

制度化管理能够保障其管理的长效性。因此,在企业采购质量控制中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

(1)组织保障。采购质量控制组织中主要包括负责产品及质量的副总、采购总监(采购经理)、品质总监、采购员及跟单员、质检员、生产人员等。

(2)流程保障。制定合理与规范化的采购质量控制流程,对于采购质量控制工作的开展指导具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流程见图2所示。

(3)执行保障。采购质量控制工作的开展必须从制度化给予规定执行。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定期的期限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规定每月或每季度一次;不定期是按照一项重要采购周期的结束时间为准。

(4)职责保障。在上述采购质量控制工作相关的组织中,赋予各组织部门明确的职责与范围,并把采购绩效和质量控制工作绩效与员工年度考核相关联。

(5)协作保障。采购质量控制主要涉及采购与质检两个部门,工作的开展经常需要部门之间的协作,为避免工作中的相互推诿,从制度上规定质量控制中必须协作的内容。

(6)标准化保障。采购质量控制的标准化主要体现在:质量标准、控制流程、检验程序、检验指标、评估内容等方面,因此需要企业针对上述方面制定出标准化的工作内容。

(7)反馈保障。反馈是基于采购绩效水平、流程的合理性、工作效率的高低、协作流畅性、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与改进建议等为基本内容。反馈工作的开展具有对于采购质量控制水平的提高及其工作流程的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4 结 论

做好供应链的采购质量控制工作,对提高供应链的竞争力与采购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需要在核心企业的主导下构建供应链层面与企业层面的质量控制流程与相应的管理与协调制度,确保供应链的采购有效性、稳定性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史伟.浅议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对策[J].价值工程,2014(19):19-21.

[2]邓育坤.采购质量检验的过程控制[J].学术月刊,2010(12):339-340.

[3]薄传华.石油石化企业物资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问题,2003(5):30-32.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12

外部环境的形成。随着输变电工程物资主要材料的集中招标,集中供应,俗称甲供料。大部分材料由甲方供应,只有小部分为自购材料,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利润和效益降低,在此环境下应尽快转变思路。在自购材料一块方面挖掘潜力,更新管理机制以实现在输变电线路工程施工市场竞争中的战略目标。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己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买方市场己经形成。

随着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企业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降低经营成本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这就使创新物资管理理念成为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发展的一种需要。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资金雄厚,多年来在市场中形成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较高的资信度,大量供应商争相进入输变电工程施工物资市场,这就给我们改变物资采购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提供了契机。

二、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和设备、材料招标管理办法,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物资管理基础,搞好物资申报计划及物资分类、采购分工工作,不断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岗位规范与工作标准,用制度规范职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实行物资采购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制度化。

(二)加强物资采购的管理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物资采购要贯彻国家物资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遵守市场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遵循比质、比价、比信誉、比远近和以厂家供货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先急后缓,适用及时的原则,千方百计采取多渠道,少环节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总结经验,开拓货源,保证输变电工程的物资需要,使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物资采购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实施物资采购管理现代化。

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要广泛推广先进技术与先进管理手段在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运用,建立精干高效的物资采购管理机构,建立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履盖物资管理各环节,对物资、申报材料计划、合同管理、库存管理、帐目管理、统计报表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加工渠道、合格供方和供货信誉、质量,价格体系等物资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资料贮存与检索,不断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三、全新物资采购管理模式的引入

物资采购管理程序基本包括:申报材料需求计划的提出、采购任务的下达、询价采购、入库验收、结算等。但旧的管理模式是人为随意采购,买哪家的东西、什么价位基本上是专职采购人员或需用单位决定,随意性较大。二是-事一议性招标,即针对物资需用量较大的项目,临时组织招标。这两种方式存在着不能全过程竞价采购,没有目标价格原则,采购产品质量不易控制及采购过程易产生腐败行为等弊端。

组织机构。该系统分为二个机构:物资招标中心、物资采购实施及供应中心,二个中心相互无行政关系,相互独立。其中:

物资招标中心职能:负责将采购计划录入计算机网络,网上采购信息,采购统计,入库前验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物资采购实施及供应中心职能:依据招标中心采购结果签订合同,物流供应,结算及特殊条件下的人工采购。

流程:由物资招标中心在计算机网络上信息进行准入招标,采用专家打分制分别按企业规模性质、企业管理水平、企业业绩、主要用户反馈、与本企业业务往来中的形象、企业资信程度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实地考察后,符合标准的供应商能确保产品质量,交货进度,发放合格供方准入证。入网后各供应商在供应质量问题和供货时间不能满足需求则立即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在此基础上,招标中心接到由材料申报采购计划时,就按程序进行采购信息网上,供应商可书面和传真报价,计算机自动比价排队,最低价形成,采购确立。下一步工作转到物资采购和供应中心签合同,货到后,由物资供应中心验收,再转入施工项目部仓储。这种理念基于招议标方式,使日常采购从小到大均纳入有序招标过程中,既实现了低成本采购,又确保质量合格和进度需求。

四、计算机网络招标采购理念的优点

通过计算机招标网络采购,甲乙双方不见面,避免了人为的随意性,改变了传统的采购方式,实现了日常化的招标采购,规范了采购成本控制原则。由于采用网络准入制,严格控制供应商的入网资格,使产品质量和交货期能够得到保证。

采购过程有计算机按设定原则来完成,采购是在人机人的环境下自动完成。避免了采购过程中的人为随意性,基本能够避免人的干预,使不正当竞争得到有效控制。

采购管理的基本准则篇13

外部环境的形成。随着输变电工程物资主要材料的集中招标,集中供应,俗称甲供料。大部分材料由甲方供应,只有小部分为自购材料,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利润和效益降低,在此环境下应尽快转变思路。在自购材料一块方面挖掘潜力,更新管理机制以实现在输变电线路工程施工市场竞争中的战略目标。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己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买方市场己经形成。

随着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企业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降低经营成本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这就使创新物资管理理念成为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发展的一种需要。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资金雄厚,多年来在市场中形成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较高的资信度,大量供应商争相进入输变电工程施工物资市场,这就给我们改变物资采购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提供了契机。

二、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和设备、材料招标管理办法,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物资管理基础,搞好物资申报计划及物资分类、采购分工工作,不断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岗位规范与工作标准,用制度规范职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实行物资采购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制度化。

(二)加强物资采购的管理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物资采购要贯彻国家物资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遵守市场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遵循比质、比价、比信誉、比远近和以厂家供货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先急后缓,适用及时的原则,千方百计采取多渠道,少环节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总结经验,开拓货源,保证输变电工程的物资需要,使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物资采购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实施物资采购管理现代化。

输变电工程施工企业要广泛推广先进技术与先进管理手段在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运用,建立精干高效的物资采购管理机构,建立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履盖物资管理各环节,对物资、申报材料计划、合同管理、库存管理、帐目管理、统计报表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加工渠道、合格供方和供货信誉、质量,价格体系等物资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资料贮存与检索,不断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三、全新物资采购管理模式的引入

物资采购管理程序基本包括:申报材料需求计划的提出、采购任务的下达、询价采购、入库验收、结算等。但旧的管理模式是人为随意采购,买哪家的东西、什么价位基本上是专职采购人员或需用单位决定,随意性较大。二是-事一议性招标,即针对物资需用量较大的项目,临时组织招标。这两种方式存在着不能全过程竞价采购,没有目标价格原则,采购产品质量不易控制及采购过程易产生腐败行为等弊端。

组织机构。该系统分为二个机构:物资招标中心、物资采购实施及供应中心,二个中心相互无行政关系,相互独立。其中:

物资招标中心职能:负责将采购计划录入计算机网络,网上采购信息,采购统计,入库前验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物资采购实施及供应中心职能:依据招标中心采购结果签订合同,物流供应,结算及特殊条件下的人工采购。

流程:由物资招标中心在计算机网络上信息进行准入招标,采用专家打分制分别按企业规模性质、企业管理水平、企业业绩、主要用户反馈、与本企业业务往来中的形象、企业资信程度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实地考察后,符合标准的供应商能确保产品质量,交货进度,发放合格供方准入证。入网后各供应商在供应质量问题和供货时间不能满足需求则立即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在此基础上,招标中心接到由材料申报采购计划时,就按程序进行采购信息网上,供应商可书面和传真报价,计算机自动比价排队,最低价形成,采购确立。下一步工作转到物资采购和供应中心签合同,货到后,由物资供应中心验收,再转入施工项目部仓储。这种理念基于招议标方式,使日常采购从小到大均纳入有序招标过程中,既实现了低成本采购,又确保质量合格和进度需求。

四、计算机网络招标采购理念的优点

通过计算机招标网络采购,甲乙双方不见面,避免了人为的随意性,改变了传统的采购方式,实现了日常化的招标采购,规范了采购成本控制原则。由于采用网络准入制,严格控制供应商的入网资格,使产品质量和交货期能够得到保证。

采购过程有计算机按设定原则来完成,采购是在人机人的环境下自动完成。避免了采购过程中的人为随意性,基本能够避免人的干预,使不正当竞争得到有效控制。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