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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实用13篇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1

衡水市作为北方地区的一个处于快速发展中的新兴工业城市,衡水市空气污染问题也非常严重,用联防联控的方法解决衡水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对衡水市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衡水市空气污染及联防联控实施现状

1.衡水市空气污染现状

衡水市地处华北平原地带,是一个小型的发展中城市,以农业为主,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污染物,其次是燃煤(油)产生的煤烟型污染,也有各类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还有少数的沙尘和浮尘天气造成的污染。近年来,针对日益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衡水市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采取了多项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如禁止焚烧垃圾、关停小火力发电厂、小窑厂等等,这些措施在控制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等污染物方面发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衡水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主要是因为空气的流动性特征随着气流将其他地区的污染物带到衡水,加之衡水市机动车数量持续增加,导致了空气污染没有有效的改善。

2.联防联控实施现状

联防联控是西方国家治理空气污染最常用的一项措施,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空气质量改善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改变在空气污染治理中各自为战的局面,我国在北京奥运会前后开始尝试联防联控方法来防治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空气质量达到申报时的承诺,环境保护部首次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6省(区、市)以及各协办城市建立了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联防联控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监管,这一措施可以说成效十分显著,北京市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其中12天达到一级标准),创造了近10年来北京市和华北地区空气质量最好水平,圆满完成了奥运会期间的空气治理任务。奥运会之后,在治理珠三角地区、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空气污染时,这一方法得到再次检验.2010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正式拉开了联防联控防治序幕。

二、联防联控在空气污染防治中的作用

1.能够有效的控制区域污染源

联防联控空气污染治理措施,改变了以往在空气污染中单兵作战的态势,而是将周围区域内的省市协同起来,对区域内部的污染源联合进行治理和控制。这样就能够有效的解决因为空气治理动作不一致产生的污染空隙,实现了对区域内污染源的全时、全方位的监测与控制。这样原来的污染源通过技术升级、环境改造能够实现有效的减少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的排放量,新上项目的严格审核也避免了新污染源的产生。这样能有效的减少区域内部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达到改善大气质量的目的。

2.有效的避免区域内部空气的再次污染

在传统的空气污染治理当中,一个城市经过治理之后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改善,但是一旦治理过去了,各类污染源又回来了,可以说治理很不彻底,再次污染的可能性非常大。这样一来二去的治理费用花去了不少,但是效果却不是很理想。联防联控的措施可以有效的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因为联防联控可以有效的解决一个城市的外部污染源,避免了污染外源性输入,减少区域内空气再次污染的机会。

三、衡水在空气污染联防联控应采取的措施

1.继续做好本地污染源的排放控制工作

要想做好衡水市的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就应该先从控制污染源排放开始,最大努力减少衡水污染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当前衡水市重点需要做好的就是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汽车尾气控制、冬季燃煤控制、燃煤炉窑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扬尘污染控制等于空气污染有密切关系的污染源控制。

2.联合周边城市进行重点污染源控制工作

衡水市周围各市也是北方地区重要的空气污染区,在衡水市周围省市存在多家钢铁、化工、建材等高污染行业企业,这些企业也是衡水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这就需要衡水市应该与周围的德州市、沧州市等建立区域环境合作机制,对这周围几个市的钢铁、化工、建材等高污染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污染监控。共同落实国务院规定的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控制措施,共同对区域内的空气质量进行治理。

3.实行空气质量监管联动机制

衡水市应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实现对空气质量的24小时动态监测,针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一旦发生空气质量问题,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除此之外,应该与德州市、沧州市等周围的城市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联动机制,通过共享检测数据实现空气质量的区域性监控目标。同时根据衡水市的实际情况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类管理,加强衡水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空气污染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衡水市主要排污企业进行点对面、点对点的检查,堵塞空气污染的漏洞。针对路北工业区氯气、氨气等工业废气和烟尘、粉尘污染热点问题,继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

衡水市应该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推荐空气质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作,加强衡水大气污染形成机理以及主要污染源的研究工作,深化对衡水市空气污染的科学认识。在此基础上,以政策作为空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保障,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的环保核查工作,积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对衡水市在空气污染治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2

《决策探索》: 2016年,河南省委、省政府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凝聚全省力量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省空气质量出现明显好转,相当长时间内我省蓝天白云常在,老百姓称为“攻坚蓝”,请问2016年我省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如何?攻坚战以来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值得2017年借鉴?

李和平:2016年7月开始,省委、省政府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半年来的奋力攻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出现了“两降一升”的可喜局面,一举扭转大气质量持续恶化趋势。“两降”即PM10、PM2.5平均浓度双下降,2016年全省PM10平均浓度1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降幅5.2%;PM2.5平均浓度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降幅8.8%。“一升”即全年优良天数为196天,同比增加13天,上升3.4%,超额完成部省下达指标。我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措施、力度和成效,得到了环保部的充分肯定,攻坚战打出了必胜的信心、打出了积极的态势、打出了可期的前景。攻哉降木验做法是:各级各部门空前重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强大力量;狠抓“六控”措施落地见效,即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减排控排成效显著;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能力迈上新台阶。可以说,科学治污的措施、督查督导的力度、媒体参与的影响力都堪称空前,为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展积累了经验。

《决策探索》:我们知道,2017年河南省委、省政府要在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开打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请问今年攻坚战工作目标是什么?

李和平:省委、省政府决定,2017年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在完善“1+6+7”大气污染攻坚战系列方案基础上,出台《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继续完善提升方案,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是: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108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74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郑州市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退出后十位,安阳、焦作PM10、PM2.5在338个城市排名退出后十位。

省委、省政府制订并了“1+2+9”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具体目标是:2017年,四大流域水质Ⅰ至Ⅲ比例总体达到52%以上;地表水劣V类比例降至18%以下;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6%;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及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贾鲁河、清河、惠济河、卫河、共产主义渠、包河等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省辖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省直管县(市)、县级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县城全部完成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工作。

《决策探索》:听了您的介绍,我们感到这些目标的完成还是很有压力的,河南省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营造碧水蓝天?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3

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随着全国经济的发展表现日渐突出,全国各大城市雾霾天气频繁出现。根据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在2014年7月的《2013年度金华市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金华PM2.5浓度为64μg/m3,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2012年有所下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在评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三项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负荷最大(47.7%)。

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金华市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为PM2.5,主要污染源来自机动车尾气、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锅炉烟气、工业有机废气、餐饮业油烟以及露天焚烧垃圾产生的烟尘,属于复合型大气污染。目前金华市城市发展迅速,建设项目众多,由于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同时,由于城市建设缺乏总体规划,给城市“开膛破肚”现象普遍,造成扬尘污染。所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城市主要大气污染源中占成较大比重。

1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形成的主要原因

目前金华市城市建设飞速发展,高层建筑施工、高架桥等市政工程改建、建筑拆除等工程在大量开展,使得各种建筑施工扬尘给城市空气造成日益严重的扬尘污染。该研究者调研过程中走访部分建筑施工现场,遇到部分工地新楼竣工前打扫卫生时工人直接干扫,或清扫后图省事,直接从窗户往外倾等,造成粉尘从高空向外扩散。或者在水泥搬运过程水泥袋破损,水泥粉尘局部污染严重,水泥倒人搅拌器的过程中更是不断地冒出许多粉尘,由于水泥颗粒较细,遇风更是满天飞扬。市政工程方面,在城市道路拓宽、改造及公用设施时渣土不能及时运走,又无妥善处理措施或及时填埋、硬化等,轻风一吹,沙尘泛起黄天黄地。综合各专业各施工现场的施工环境情况,总结该市在城市建筑领域产生扬尘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已有建筑拆除及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2)建筑施工中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3)城市道路拓宽、高架桥施工等城市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4)施工现场筛砂、砂浆搅拌制作等工艺流程所引起的扬尘污染;(5)施工现场由于道路未全面硬化或者路面散落沉积物由于过往车辆引起的扬尘污染;(6)建筑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当时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7)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比如个别工程野蛮施工、违规操作产生的扬尘污染等。

2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在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已经制定了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扎实开展了新一轮“811”生态文明建设等推进行动,着力解决了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但在政策落实和环境监管方面仍然暴露出一些严峻问题,导致施工现场管理不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依据突出。其中主要问题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未形成。建筑扬尘污染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施工场地内的污染、材料运输道路上的污染等,涉及到政府多个管理部门,需要环保、公安、住建、执法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行动,但目前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存在监管薄弱,职责不清等问题。

(2)社会各层对扬尘污染认识还不到位。建筑扬尘污染相比工业粉尘和燃煤窑炉等颗粒物排放污染更隐蔽、来源更零碎,导致多年来,从政府主管部门到普通公民都缺少对其重视力度。而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拆迁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建设缺乏总体规划,给城市“开膛破肚”现象普遍,使得扬尘污染越来越凸现出来,对这些开放源,查阅资料几乎没有采取过有效的防治措施,更没有相应的标准和法规。

(3)施工现场管理粗放,组织不严密。缺少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周边居民的监督举报,加上工地负责人节省开支、施工人员贪图省事,导致实际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比要求的要差得多,明确的要求和规定难以落到实处。甚至有些工地由于施工单位只注重工期、安全等,施工中环保问题根本就无人顾及。而市政道路施工因为施工组织不严密,往往导致过早开挖路面,又不进行必要洒水、围护等防尘措施,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

3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的主要举措

针对前面对建筑施工带来扬尘污染问题的描述,对扬尘污染问题必须提高认识,把建筑扬尘作为城市大气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完善法规标准,配套制定有关管理办法。针对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存在监管薄弱,职责不清的问题,建议制定法律或条例赋予环保部门实际的、可操作的统一监管权。政府各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环保、城建、园林、交通、环卫、房屋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效地遏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针对施工单位贪图经济利益,消极节能环保的作为情况,相关部门应针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土石方及主体施工应制定统一的施工要求,核发施工手续,并将降低扬尘污染措施的可行性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从制度上约束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

(2)明确相关单位主体责任,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单位,应明确项目扬尘控制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制订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并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施工扬尘控制方案的具体实施等;施工单位是扬尘污染控制的实施责任单位,应做好扬尘控制方案的实施与管理;应执行施工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和施工前交底制度,确保各项扬尘控制的措施落到实处,做好源头减尘和降尘工作;监理单位是扬尘控制的监理责任单位,应加强日常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控制方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劳务单位施工过程的直接参与者,应将防尘意识和防尘措施能够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工法,提升自身从业水平,尽可能地减少因为工艺流程、野蛮施工、违规作业等造成的扬尘污染。

(3)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防治扬尘污染人人有责,艰巨的环保工作仅仅依靠环保部门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扬尘污染的危害及防治知识,努力提高各相关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促进全社会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紧迫感,增强他们参与这项工作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提高工地建设方与施工方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使他们真正自觉担负起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也应鼓励居民积极举报有扬尘污染的企业,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4

近年来,每到秋冬季特别是 2012 年入冬以后,中国中东部地区不时出现雾霾天气,大气环境质量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造成人群呼吸系统疾病频发、视程障碍,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同时由于人们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防治雾霾污染已显得相当重要。

1 雾霾产生的机理。

1。1 雾与霾的区别。

雾(Fog)是近地面层空气中水汽凝结(或凝华)的产物,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1]。 雾的气象学定义为:大量微小水滴浮游空中,常呈乳白色,使水平能见度小于 1畅0km[2]。 霾(Haze),指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使大气混浊,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如果水平能见度小于10km时,将这种非水成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 成 的 视 程 障 碍 称 为 霾 或 灰 霾 (Dust -haze)[3 -4],香港天文台称烟霞。

雾霾天气是一种新的天气现象,是雾和霾的混合物[5]。 早上或夜间相对湿度较大时,形成的是雾;白天气温上升、湿度下降时,逐渐转化成霾。 雾与霾均导致能见度恶化,其区别在于霾发生时相对湿度不大,而雾发生时相对湿度接近饱和或饱和。

霾发生是相对湿度小于 60%,且能见度小于 10km时的大气浑浊导致视野模糊造成的。 雾发生是相对湿度大于 90% 、能见度小于 1畅0km时大气浑浊导致视野模糊造成的[6 -7]。 因此,霾和轻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大气浑浊、视野模糊、能见度恶化,大多是在相对湿度为 60% ~90%时的条件下发生的,但其主要成分是霾。 霾与晴空区之间没有明显的边界,这点与雾存在差异,霾粒子的直径比较小且分布较为均匀,其粒子是肉眼看不到的空中飘浮颗粒物,直径为0畅001 ~10畅000 μm,平均为1 ~2 μm。

[5]1。2 雾霾产生的条件及原因。

一般我们所见到的低能见度雾霾情况都是雾和霾的混合物。

其中雾产生的条件是:一、低空湿度大,空气接近饱和;二、大气层结很稳定(大气稳定度为F),风速小,风力只有一二级,空气不产生对流,低空水汽漂浮在这一地区,不向周围扩散;三、存在冷却条件。

每年秋冬季节,在中国的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四川盆地等地区风力较小;大气层结稳定,通常都有逆温层出现;部分地区受降水和地面水汽蒸发的影响,使得近地面空气的相对湿度增大;在上述地区,夜间天空晴朗少云,辐射降温幅度比较明显,湿空气饱和凝结,形成大雾。 在外因作用下,可加速雾的形成,如尘埃、烟雾、污染细微颗粒物容易使雾变得更浓。

霾产生的条件是:一、控制当地的气团性质稳定;二、空气中存在大量灰尘、硫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细小霾粒子,使大气混浊。 当空气中存在大量霾粒子使大气混浊,造成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如果水平能见度小于 10km时,就会出现霾或雾霾天气。 霾的出现表明大气已受到污染。

在实际中,雾霾的产生往往与大气逆温现象(大气层结稳定的一类现象)相伴发生,由于逆温层的出现会加重环境空气污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产生雾霾天气。 这是因为逆温层是非常稳定的气层,阻碍气流向上和向下扩散,在空中形成一个扇形污染带,一旦逆温层消退,会产生短时间的熏烟污染,从而加重地面空气污染程度。

从雾霾产生的条件来看,其中雾产生的三个条件均受天气或气候影响,目前人为难以控制;而霾产生的两个条件其中当地气团性质稳定受天气或气候影响,人为难以控制,但空气中存在的大量灰尘、硫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细小霾粒子主要来自于人为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与车辆尾气、燃煤烟气、扬尘等污染物有关。 另外,也与部分地区农村大田植物秸杆焚烧有关。 由于在稳定的天气形势下,空气中污染物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都不容易向外扩散,使得污染物在大气的近地表层积聚,从而导致污染状况越来越严重,这是导致中国中东部地区出现大范围雾霾的重要原因。

2 雾霾防治思路。

雾霾天气产生的各基本条件中除细小霾粒子与人类生产、生活有关外,其余各条件均是人类难以控制的天气或气象条件,因此对其防控主要是通过减少大气中的霾粒子,由于大气中的霾粒子主要来自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重点是车辆尾气、工业废气、燃煤烟气、扬尘等污染源。 因而首先必须从源头上控制,减少污染源的产生及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这些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次是对已排放的污染物(如路面降尘)进行稳定化治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消除雾霾产生的条件。

3 雾霾防治对策措施。

3。1 国内外防治雾霾经验。

从19 世纪开始,伦敦就被称为“雾都”。 1952年的伦敦,无数个家庭与工厂成千上万个烟囱排放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从 12 月 4 日开始,城市连续五天被浓雾笼罩,能见度只有几米,造成1畅2 万人死亡,成为 20 世纪全球最严重的环境公害事件之一。 造成污染的最直接原因是发电站和普通家庭使用的煤炭以及汽车尾气。 为了治理雾霾天气,英国首次推出严厉措施控制污染。 1954 年伦敦通过治理污染的特别法案。 1956 年枟清洁空气法案枠获得通过,该法令禁止使用多种燃料,关停大批重污染工厂,提高工业烟囱的最低限高,并将发电站搬出城市。 同时要求大规模改造城市居民的传统炉灶,减少煤炭用量,逐步实现居民生活天然气化;冬季采取集中供暖。 从英国中央政府到伦敦市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法令法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清洁能源利用。 1968 年以后,英国又出台了一系列的空气污染防控法案,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这些法案针对各种废气排放进行了严格约束,并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有效减少了烟尘和颗粒物。 伦敦市长鲍里斯· 约翰逊专门在 2010 年签发了有关减少可吸入颗粒物(PM10)与氮氧化物等空气污染源的行动纲领。 目前,伦敦市政府正大力采用灰尘抑制剂的化学手段清洁空气,醋酸镁和醋酸钙被投放在伦敦市内污染最严重的玛丽勒博路与上泰晤士街,实验表明,抑制剂可以减少高达14%的污染水平。

北京在承办 2008 年奥运会前对首钢等重污染企业进行了搬迁,奥运会期间采取限行措施,规定只允许50%的机动车在市内行驶,有效保证了奥运会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 2011 年,第 26 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期间,深圳逾 43 万辆汽车停驶,同样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限行措施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雾霾污染,但由于效果明显,可在秋冬季污染严重的城市作为应急措施借鉴。

3。2 雾霾防治对策措施。

(1)污染源控制与治理措施。

雾霾的防治首先要从目前人类可以控制的污染源(重点是车辆尾气、工业废气、燃煤烟气、扬尘等污染源)入手,淘汰现有高污染企业及设备,严格产业准入条件,控制新增污染源,鼓励低污染项目及替代产品,禁止大田焚烧植物秸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及产品,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其次要采用先进高效的污染治理设备,加强汽车尾气治理,对拟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治理后达标排放。 最后,要对排放后的大气污染物进行吸收稳定化治理,如采用吸附方式、冲洗方式对地面等处灰尘进行清理,防止遇风或车轮携带成为二次污染源。 另外,可以通过采用灰尘抑制剂的化学手段等方式来清洁已被污染的空气。

(2)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雾霾天气的产生与中国当前所处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有关,与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关,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有关,其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工业废气、交通尾气、生活废气等多个行业,其产生的污染具有发生范围大、影响面积广的区域性特征。 在中国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等区域,一次影响多个省区。 而且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多环节密切相关的系统性工程,只要一个环节出问题,大气污染物减排就会受影响。 因此必须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来应对雾霾天气。

首先应建立雾霾发生区域跨省区联动法规政策,制定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政策,采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城市公交系统优化等综合手段,实施跨省区、多部门(工业、能源、交通、环保等)联动机制,政府与民间合力,实现多项污染物协同减排目标,达到防治雾霾目的。

其次是各级能源部门提高燃油、燃气、燃煤等各种能源产品质量,鼓励开发和采用清洁能源,限制高污染能源的供应及使用;发改委及工信委对落后产品、设备实施更严格的淘汰制度,防止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及设备排放大量污染物;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严格管制,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雾霾天气限制车辆出行,对低出行率私车实行奖励制度;环保部门加大排污企事业单位监管,划定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能达标的地区,实行区域工业项目限批;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治理大气污染。

(3)完善和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制度。

建立健全各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及评价体系,完善清洁生产法制,扩大目前强制性清洁企业及行业范围,进行节能评估,对清洁生产、节能评估不能达标的企业严格实行关停,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的控制转变,促进企业能源消费、大气污染物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控制大气中霾粒子的目的。

(4)倡导绿色生活理念。

保护环境,治理雾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应该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从我做起,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共同保护我们周围大气环境的绿色生活理念。 坚持“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过节”的绿色生活理念,养成节水、节电、节碳、节油、节气,不用一次性的筷子、饭盒、塑料袋, 减少粮食的浪费,随手关灯、关好水龙头等良好习惯。 尽量选择地铁或公交系统、减少私车出行;节日期间拒绝燃放等。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珍惜资源,降低能耗,减少污染。

(5)建立霾预警制度,制定应急方案。

建立霾预警制度,把雾霾天气现象并入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进行预警预报,制定应急方案。 在大雾出现前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公共媒体告知公众,减少出行,合力应急,采取私车限行、学校停课、部分电力、重污染工业企业停产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目前上海、广州等城市已在着手制定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

(6)研发新技术,防治雾霾污染。

①加大科技投入,研发人类影响天气新技术,消除雾霾污染。 通过人类干扰和影响雾与霾产生的条件,造成其中某个条件缺失,从而达到消除雾霾污染影响的目的。 如中航工业航宇公司利用航天航空技术,正在研究利用无人机播撒催化剂降低空气相对湿度,消除雾霾产生条件。

②研发污染治理先进工艺技术及设备,提高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等污染治理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空气中霾离子的来源。

③研究大气净化新技术,通过吸附等手段来清洁已被污染的大气,降低空气中的霾离子。

4 结语。

雾霾的防控目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从国内外现有技术研究可以看出,主要是通过完善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体系,减少和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但是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这些措施目前并不能彻底解决雾霾的污染影响问题,例如具有几十年雾霾治理经验的伦敦目前仍未摆脱雾霾的困扰。

在中国雾霾的产生与中国当前所处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有关,与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关,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有关,需要我们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共同应对。

参考文献:

[1]姚丽华。气象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2。

[2]中国气象局。地面气象观测规范[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3。

[3]吴兑。霾与雾的识别和资料分析处理[J]。环境化学,2008,27(3):327 -330。

[4]吴兑。再论都市霾与雾的区别[J]。气象,2006,32(4):9215。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5

21世纪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GDP不断上升,国民收入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但是这种以牺牲环境利益来换取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雾霾”、“PM2.5”、“光学化烟雾”等大气污染问题,给人们的出行和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并且随着近年来工业结构的变化,促使污染问题也发生转变,城市间污染物相互影响并逐渐污染加重,通过大气运动等方式,有毒的污染物质传播被到其他地方,在大区域内循环,导致严重的区域环境污染问题[1]。已成为我国许多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主要障碍,给大气污染的防治和管理带来严峻挑战。

二、区域联防联控的概念和内涵

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是指以解决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为目标,依靠区域内地方政府间对区域整体利益所达成的共识,运用组织和制度资源打破行政区域的界限,以大气环境功能区域为单元,让区内的省市之间从区域整体的需要出发,共同规划和实施大气污染控制方案,统筹安排,互相监督,互相协调,最终达到控制复合型大气污染、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共享治理成果与塑造区域整体优势的目的。

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主体机制,指关于区域联防联控主体范围的确定以及主体进入、退出等涉及联防联控主体问题的原则和制度体系的总称;第二,目标机制,指是建立某种合作关系必须有具体明确的目标,并保证目标的有效性;第三,运行机制,指为了保证合作既定目标的实现,所建立的包括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所需要的要素、合作规则以及具体运行组织、规则和程序的体系;第四,制度保障机制,即为了保障城市合作的稳定、顺利进行,在其他一切具体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建立的一套明确的制度保障体系。

三、国外区域联防联控的实践经验

(一)美国联防联控的具体措施与经验。

1970年美国国会成立了环保署不久,又在全美建立了10家区域办公室,负责管理10个大的地理区域,些区域与普遍接受的地理和社会经济区域一致,也按各州的州界划分。美国的经验主要体现在:1、政府设立专门的行政机构,进行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实施过程的管理。2、各区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指定区域内防治措施,同时加强区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3、加强技术的投入和注重在环境治理方面优秀人才的培养。

(二)欧盟联防联控的具体措施与经验。

自1973年以来,欧盟共制定了六个行动规划,内容包括了一系列在规划期内的任务,其实质上是成员国对环境政策目标达成的共识,需要进一步制定实施规划所需要的措施,即以制定指令为主要方式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可以看出欧盟通过制定法令,以一种强制限制式管理方法,来达到区域联防联控环境改善的目的。

四、我国目前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于联防联控的基础研究不足,缺乏有力、高效的科学技术指导,治理工作对于高技术的需求很大。虽然我国环境问题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但是对于环境问题的重视时间还是很短。对于环境污染治理的研究,开始较晚,研究结果不突出。区域污染的检测、传输和影响评估报告平台尚未完全构建。使得我国区域环境联防联控的基础不牢固,难以支撑高节奏的区域治理工作。

第二,区域联防联控大多被“形式化了”, 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支持,虽然有相关政策做支撑,但是对于该政策的响应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差。国家环保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为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指明了方向,配以相应的技术指南。但是仅仅是从宏观指导以及规划的基础上,还是停留在理论与思想方面。没有具体的行动与实践,过于形式化。

第三,相应的基础设施不足,配套软、硬件准备不足。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评价系统尚未启动;区域污染排放底数不清,导致区域联防联控规划编制时带有浓重的 “各自为政”的特点,缺乏从区域角度整体的考量,无法实现科学化、目标化和定量化的区域联防联控管理目标。

五、完善中国联防联控体系的几点建议

针对目前中国在实施联防联控中的缺点与不足,结合国外联防联控的成功案例,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就完善联防联控措施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自上而下的联防联控环境监管体制。

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能够有效的改善环保部门“孤军奋战”和“有心无力”的尴尬位置。由中央到地方、由上级到下级,这样层层监督和制约,这样就能够建立一个完整的联防联控监督体系。

(二)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环保部门的监督、执法权力。

就目前来说,环保部门的权限较小,难以针对众多的环境问题给予恰当、有力的惩处,如果我国能够在法律上完善环保部门的权限,保证其执法、监督的绝对性,这样就能在对污染问题的惩罚上取得很好的成果。有利于区域内各环保部门执法的统一性,减少环保工作的漏洞。

(三)设置专门的行政机构,对联防联控的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

欧美及我国奥运会等成功经验表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已成为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措施。通过制度的变革和高科技的运用,是推进区域复合型大区污染防控和管理的必经之路。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的发展时期,积极抓住这一机遇,倡导区域之间的协作,不仅仅是解决环境问题,即使对于经济发展,教育等其他社会问题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6

1概述

近年来人们对药品质量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国内外对药品污染问题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尽管如此,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严重影响药品质量,给人民带来安全隐患,为此寻求导致污染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势在必行。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对影响药品质量的物料、环境进行有效控制等是防范污染的重要措施,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无菌隔离操作技术慢慢被广泛运用在药品生产方面。

2污染进入药品生产的原因分析

2.1污染的传播形式

药品污染传播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直接污染、交叉污染、多次污染,这三种污染方式发生的时间往往一致。多次污染是指:在污染物进入生产环境之后,由于化学、物理以及生物因素的影响下,使药品再次被受污染,生成新的污染物,不仅如此,对产品的生产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新的污染。多次污染形成的机制复杂,且可控性较差,因此防范工作具有一定难度。交叉污染:一个产品在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质污染另一产品,或两者彼此间相互进行污染。交叉污染形式多样,但可控性较高。直接污染是指污染物通过传播媒介直接进入生产环境造成的污染。

2.2污染传播途径分析

污染传播途径有三大途径,即:物流通道、人流通道以及空调通道。物流通道主要是污染物随着生产用到的工艺用水、物料以及包装或容器对药品造成污染;人流通道是污染物随人的进入造成的污染,例如:随洁净服、人体表面、携带的工具;空调通道是污染物随滋生有细菌的空调管道、通风管道、以及净洁厂房接口或者缝隙进入,对药品造成的污染。

2.3药品生产过程中常见的污染源

厂区环境与施工管理是导致药品生产过程污染的常见原因之一;厂区各分区布置和环境规划不符合要求,药品生产洁净室的天花板长霉、易脱落以及墙壁和地面的缝隙、积水等因素都会给药品生产带来污染;空调系统能保持净洁室的净洁度,但由于结构复杂,是微生物污染的主要来源;此外,空气、水、人员以及药品的原辅料等,这一系列因素都会给药品生产带来安全隐患。

3药品生产过程中预防污染的有效措施

3.1建立质量控制体系

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是有效防范药品污染、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方法,首先要根据药品生产公司的具体情况,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其次要建立可行的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具体工作如下:

第一,建立一个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能有效防范药品生产过程中所受到的污染。药品生产过程的检验和质量管理等工作都应由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部门是对药品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管理工作,以及对其他与之相关的部门起监督作用。

第二,质量控制体系文件的建立必不可少,建立科学、可行的质量控制体系文件是个复杂的工作,需要注意四大问题:(1)健全的质量标准建立。国家对药品生产质量有一定的要求,建立一套健全的质量标准是保证药品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规格必须高于国家法定标准,在药品生产的物料、成品或中间品都具有一定的法定标注,企业内控标注中也有明确指明,企业对药品生产、销售以及使用等阶段承担责任。(2)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建立。关键工序和一般工序是工序质量控制点对工序过程进行的两大分类,操作限值是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中必须考虑的一大因素,操作限值能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且对下一工序的生产期推动作用。(3)建立物料管理制度,主要是对物料的检验、发放、采购和库存进行管理。(4)成品管理制度的建立,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药品必须通过质量检测人员的产品审核与检验,两者均合格后才能发行。

3.2药品生产中各项防范措施的有效控制

环境控制。药品生产质量受到药品生产环境的影响,空气质量良好、水土污染指数低,以及水资源丰富的区域是药品生产首选的地区。洁净的环境是企业考虑的首要条件,其次药品生产对空气和水质量的要求比较高,均要通过物理方式进行处理,处理的原理是:第一,生产技术是无法控制小于0.1μm的粒子,由此可知,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污染的去除更为艰难;第二,药品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污染物具有一定浓度,污染物必须加以适当处理,然而需处理的污染物浓度与处理后残留在药品中的污染物浓度成正比关系。所以,企业在生产原料药或多个产品时要区分生产区域,避免出现相互污染现象。

空气通道洁净控制。空气无处不在,外界环境空气必然存在污染,但洁净厂房的空气要与此接触,形成对流,难免会被污染,外界空气可通过人流通道、厂房漏风、空调通道以及物流通道对药物生产造成污染,为了使进出洁净厂房的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可对四个空气通道实施洁净处理措施。针对厂房漏风问题采取的措施是,首先要确保厂房的密闭性,在规定的日期对其作相应的检测工作,此外对还要对功能房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最后要注意厂房表面的卫生。物流通道进行处理的具体方案是:为了避免污染,物流通道需要安装连锁门,气闸也是必不可少的装置,要建物料外包装处理室、清洁室与缓冲室,而且清洁室与缓冲室的空间要充足,从内向外的空气气压差至少维持在10pa。与此相似的是人流通道的控制,同样气压差要保持10pa以上,也要安装连锁门和气闸,为工作人员设置更衣室、洗手消毒室以及缓冲室,人员可随时进行消毒处理,前室环境不可忽视,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做灭菌工作。空调系统通道的控制包括3类:(1)定期对动力设备做性能检测;(2)管道定期检修工作务必落实(3)空调系统各部分部件都可能是细菌滋生地,要对其做消毒、清洗,必要时进行更换。

物料使用控制。药品生产用到的物料要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药品在进入生产前没有与污染物质接触,达到无污染状态,物料的洁净控制包括使用前控制、物料传送和物料配料的洁净控制。物料使用前控制的途径包括运输条件的控制、存储环境的控制以及企业的检查审计。生产企业需对药品生产现场环境进行检查工作,并且根据规定对连续生产出的三批药品进行产品检验工作,运输物料的包装、运输设备等也要进行全面检查。物料传送控制,物料运送到达生产车间时,一般由包间、缓冲间和传递窗进入生产区域,且要做一系列消毒杀菌工作。在环境受控的脱外包房间里物料要脱外包,同时可消毒杀菌,物料脱外包房间和生产间设置缓冲房间,物料若是从传递窗口进入,传递窗口要设置有消毒灭菌的设备,便于物料卫生控制。物料配料的洁净控制,物料进入生产区域后就是物料配料的存放和配料,为了使之不受污染,存放在专门的配料间,一种产品在一个配料间,不可在一个配料间存放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配料,操作和配好的物料、消毒后的物料以及所用的包装材料都要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杀菌消毒工作也要在固定的时间内完成,此外,配料后必须及时进行清场,配料中使用到的工具都要按规定灭菌和消毒。

对员工的洁净进行有效控制,员工个人卫生、生产服装的卫生和操作卫生不可忽视。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责任心和卫生意识对药品安全生产来说相当重要。企业应定期给员工做相关培训,例如:技能培训、微生物知识培训等,以此提高工作效率与产品质量。生产人员控制着药品生产过程质量,每一个细节都必须谨慎,包括生产服装的卫生和生产所用的器械器具的卫生,必须定期做消毒杀菌,必要时建立卫生检查部门,时刻对生产中各项工作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生产人员个人卫生以及操作卫生等得到良好控制,产品质量才有所保障。

3.3无菌隔离操作技术被采用

随着我国科技的发展,无菌隔离操作技术在药品生产过程中逐渐普遍化,是防止药品生产过程中人员操作和环境对产品造成污染的有效方法。一般情况下,无菌隔离操作技术采用RABS系统和Isolator隔离器。

RABS系统在使用时必须注意设备的密封性,以及手套和衔接处的完整性,任何一个小失误都会导致药品受到污染,且该系统在选材和制造上要求有明确的规定,为了确保RABS系统的完整性,采用钢化玻璃制造RABS透明部件、氯胶和硅胶用来做密封橡胶原件,与药品接触的表面材料应采用不锈钢材质,这些材料都极易清洗,且容易去除污染,耐用。RABS系统与传统的A/B洁净室对比,隔离效果更为显著,操作人员操作时需戴上隔离手套,并且操作人员的呼吸气体都将被隔离,这样由人为因素造成污染的强度大大降低。RABS系统相对于隔离器,其设计简单,设备的投入资金大大减少,为企业生产节省资金。

与RABS系统有得一比的是Isolator隔离器,Isolator隔离器具有能对温度与湿度进行控制的调节系统,还配备了压力调节装置,其系统功能更为齐全,要求更加严格,具体功能体现在四个方面:(1)在员工方面,人员更衣更为简洁快速,一定程度上保护操作人员;(2)灭菌和消毒是无菌生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隔离器有其作用;(3)能良好控制空气的质量,对温度、湿度以及气压都可进行监控,还能调整;(4)降低空调系统的运行成本,为企业厂房投资节省资金。在物料传递上,对于物品连续传递,隔离器采用正压维持的方法,来使隔离器内部处于无菌环境当中,对于间歇传递,隔离器设计有快递仓,还有RTP,RTP传递接口被广泛运用,在环境得不到控制的时候,RTP同样可以实现物品无菌传递和无菌连接,不管是在两个隔离器之间,或是隔离器与其他容器之间,都可以达到此目的。

与传统的无菌隔离室对比,无菌隔离操作系统占很大优势,例如在综合耗能、交叉污染风险、隔离程度等,传统无菌室与无菌隔离操作系统比较如表一。

无菌隔离操作技术从人员操作以及环境对药品的污染入手,使药品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因人为因素与环境因素造成的污染,防止药品受细菌侵害,保证了质量。

结语

我国药品监测力度不断加强,对药品生产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验,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采用无菌隔离操作技术以及对药品生产用料、环境等控制,这一系列措施都可降低药品被污染的几率,但是要使药品在生产过程中完全不受污染,防范措施还有待提高,力争在日后的药品生产过程中可以实现无菌式生产,保证药品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郭维图.良好工程设计是无菌药品防污染保安全之重点[J].医药工程设计,2010,12(03):24-26.

[2]秦峰.制药设备管理与GMP相适应的对策[J].机电信息,2010,6(19):49-50.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7

关键词 院雾霾;生态环境;绿色出行;低碳发展;治理

中图分类号院X513 文献标识码院A 文章编号院1006-4311(2015)27-0243-03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西南地区和两广地区等30 多个省(区、市)发生持续性雾霾天气。2014年10 月以来,我国京津冀、山东、河南、山西及陕西等地区再次出现大范围多地现浓雾或重度霾,且污染程度严重。雾霾治理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公众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借鉴国外雾霾治理的成功经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我国雾霾的发生已刻不容缓。

1 雾霾的形成

“雾”和“霾”是两种天气现象。“雾”是大量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1];“霾”是大量极细微干尘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能见度小于10 千米,且空气相对湿度小于80%,排除了降水、沙尘暴、扬沙、浮尘等天气现象造成的视程障碍[2]。雾霾的成因很复杂,主要由气候要素和环境要素共同作用形成,相对湿度高和静稳天气是雾霾形成的基本气候条件,而大气污染则是雾霾形成的主要诱因。一方面,雾霾形成有赖于特定气象条件,如温度湿度、辐射强度、风力风向、降水降雪等,雾霾形成与静风天气、低气压、高湿度等气候要素联系密切。另一方面,雾霾形成与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交通排放的废气、燃油产生污染物、道路粉尘等可吸入细颗粒物(PM2.5)环境要素密切相关。据北京PM2.5 来源的一项研究分析报告,北京市PM2.5排放源细气溶胶污染来源包括,机动车燃油排放约23%,工业燃煤和工业燃油排放约18%和5%,生活燃煤排放约14%,居民日常生活及其他活动排放约19%,农业活动和秸秆燃烧贡献约为7%和4%,城市道路开挖、未覆盖道路、建筑工地、工业烟尘和城市外矿物粉尘约7%等[3,4]。根据2013年1 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主要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京津冀、太原、西安、郑州、济南、武汉8 个雾霾期间污染严重的城市进行大气污染特征分析表明,PM2.5 和PM10的浓度与机动车尾气污染和煤烟型复合污染等具有较强的相关性[5]。我国化石能源中煤炭和石油在能源消费中占90%左右,全国有31 个城市的汽车数量超过100 万辆,燃煤和燃油产生大量污染物,建筑工地扬尘、道路粉尘以及露天燃烧等这些都与雾霾形成有直接原因。

2 雾霾治理的启示

雾霾早已成为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时期曾出现“雾霾”天气。但经过长期治理,已经逐步形成了比较有效的雾霾防治体系,在根治雾霾方面积累了丰富值得借鉴的经验。见表1 所示。国外雾霾治理的成功经验是我国解决雾霾问题的“他山之石”,对我国雾霾治理具有重要启示。[6,7]

2.1 伦敦烟雾治理的启示。1952 年12 月,伦敦发生英国史上最严重空气污染事件,短短几天时间死亡人数达上万人。英国政府成立专门的比佛委员会调查烟雾事件,1954 年的《比佛报告》,指出家庭供暖煤炭燃烧是烟尘最大制造者。自查明成因后,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控制雾霾。主要启示是:一是制订法律法规控制污染。如《清洁空气法》、《环境法》等。二是确立空气质量监测标准,实时监测空气质量并及时通报。三是控制超大城市的规模及其人口密度。通过建成33 个新城,容纳23%的城市居民。四是实施产业转型。不再单纯依赖制造业,而是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五是出台一系列抑制交通污染的措施。包括发展公共交通、抑制私车发展、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整治交通拥堵等。六是扩大城市绿化带。伦敦城市中心区有1/3 的面积被花园、森林和公共绿地覆盖,还在伦敦城市建成大型环形绿地。通过环境立法、部门协作、监测体系和控污治污等措施,如今的伦敦已摆脱了“雾都”之称,大雾天气已经减少为每年不到10 天,成为了人类宜居的国际都市。

2.2 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治理的启示。1943 年7月,洛杉矶遭受雾霾攻击,政府成立专门烟雾委员会调查证实,烟雾为光化学烟雾,主要来源于汽车不完全燃烧尾气排放、汽车漏油、汽油挥发以及油田、炼油厂油气排放物。科学家哈根斯米特进一步证实,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就是汽车尾气。自此,洛杉矶采用综合治理、制定标准,立法保障、数据共享等多管齐下的治理模式展开雾霾治理。主要启示是:一是加强综合治理。1945 年洛杉矶当局成立了大气污染治理监督办公室,1947 年划定了洛杉矶郡大气污染控制区,采取区域环境管理框架模式。二是设定科学标准,加强立法保障。先后出台了《空气污染控制法》、《清洁空气法》、《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法》等。三是重点限制机动车及电厂排污。1975 年规定所有汽车安装空气净化装置,此举被认为是治理雾霾之关键。四是全民数据共享。1997 年7 月美国环保署在率先提出将PM2.5 作为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在政府官网上实时公布全民共享,2006 年美国环保局针对PM2.5 标准进行了修订,制定了24 小时周期内PM2.5 最高浓度、年平均浓度标准等。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现今洛杉矶一级污染警报天数从1977 年的121 天下降到0 天,已摆脱“烟雾城”,找回昔日蓝天。

2.3 东京大气污染治理的启示。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后,东京大气污染公害事件受害人数骤然激增,日本通过出台法律条例、建立环境标准、实时数据共享、整治汽车尾气、加大城市绿化等策略展开长期治理。[8]主要启示是:一是出台法律条例。20 世纪50 年代开始,日本政府颁布了《公害对策基本法》、《噪声规制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排烟规制法》,构建了较为科学和完备的法律体系。二是建立环境标准。2009 年9 月9 日,日本环境省公布了PM2.5 环境标准。三是加强环保检测,实时数据共享。日本环境省设有大气污染物质广域监视系统,对包括PM2.5 在内的各种大气污染物质进行监测并通过网站实时。四是整治汽车尾气。1992 年日本环境厅制定《汽车氧化氮·碳氢颗粒法》,鼓励发展小型车及低排放车种,规定了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和排入大气废气的最高量,并设置废气浓度测试点,严禁超标车辆投入运行。五是加大城市绿化。东京市政府规定新建大楼必须有绿地,楼顶必须绿化,在注重绿化面积同时重视绿化体积,绿化措施以种植树木为主。

2.4 德国鲁尔工业区空气污染治理的启示。20 世纪中期,德国鲁尔工业区曾出现过严重空气污染状况,后来通过100 多个“空气清洁与行动计划”使莱茵河流域焕然一新。主要启示是:一是立法制定排放标准。1974 年德国出台《联邦污染防治法》主要针对大型工业企业进行整治,通过立法制定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项法律后来成为欧盟范围内的典范。二是限制可吸入颗粒物排放。主要有两种手段,一方面是车辆限行、限速,对污染严重地区车辆禁行、工业设备限制运转等,同时在超过40 个城市设立了“环保区域”,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汽车不允许驶入环保区;另一方面是用技术手段减少排放,例如开发清洁能源、安装颗粒过滤装置。三是提倡绿色出行,提升市民环保意识。德国十分注重加强民众环保宣传教育和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作为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大国,德国大力提倡市民选择绿色出行,许多公司80%的员工每天都乘公共交通或骑自行车上班,绿色出行已成为一种潮流和共识。

3 我国雾霾治理的主要措施

3.1 依法驱霾,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各国在雾霾污染后采取的最重要举措就是立法先行,立法已经成为依法治理雾霾和保护环境的根本。我国雾霾治理的关键就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将为治理雾霾污染提供可靠制度保障。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有了新的《环境保护法》,但还需一系列关于空气污染防控法案。如出台《清洁空气法》,从国家法律层面设定空气质量具体排放标准,出台《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法》、《工业企业排污控制法》、《排烟规制法》等,构建环保领域全覆盖、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执行有力的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使大气污染防控做到有法可依。第二,加强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制定。各地应切合实际、因地制宜、防保结合、细化标准、综合控制大气污染排放。如《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在政府规定范围场地设置露天烧烤,机动车停车三分钟以上应熄火等等,《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高无证排污罚金到50 万元,实行对单位和责任人双罚制等新举措。第三,制定明确的环保评估和奖励惩罚体系、责任落实制度、举报监督机制等。成立以环保部门为主的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推行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综合执法、区域执法。加强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排污超标企业处罚标准使企业违法必究。此外,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方略,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效弥补了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保护能力方面的不足,有效增强了依法治理雾霾和保护环境的力量。

3.2 数据共享,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建立标准统一、多区域全覆盖、全网络多共享、现代化信息化的雾霾监测预警系统,构建大气污染成分监测体系,细化雾霾预报预警核心需求,提高雾霾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实现雾霾监测预报精准化,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预警预报、协同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控和预报预警能力。第一,环保部门可以联合气象、海洋、国土、林业等多部门构建覆盖城乡立体式、全方位、高密度、全天候的环境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实现对雾霾天气的系统检测,可包括气温、湿度、能见度、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大气颗粒物、大气组分等全面监测。第二,通过政府网站或移动通讯网络及时公布当日、次日的天气预报和空气质量等级,建立24小时对各地区监测数据的预警机制,实现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及时向公众通报有效信息,并就如何做好防护提出建议,同时不断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和环保参与度。第三,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为建设空气质量预报和空气污染监测预警体系提供科技支撑保障,通过激光遥感技术、透雾监测技术、机动车云检测等高新技术,提高雾霾预报预警的监测水平和准确性。加强雾霾天气预警预报技术和形成机理的研究,加快工业防污、脱硫、脱硝、防尘、除尘等技术研发,科学有效地提高大气污染的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8

二、整治目标

2010年,完成省下达治污减排任务,有效治理灰霾,推进“蓝天”工程;建立珠三角联动机制,控制区域污染;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l)小于等于100的天数达到330天以上;亚运会期间(2010年11月)全市空气质量各主要污染指标的日均浓度值、小时浓度值达到国家标准和国际的基本要求。

三、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全市12个区、县级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含“退二进三”企业)、饮食服务业、机动车、加油站、工地道路扬尘等污染控制领域。联动珠三角相关城市,共同防治区域空气污染。

四、具体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

对落后的、污染严重的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关、停、整改,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测,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控。加大监管力度,严查违法排污。主要工作如下:

1.继续按省政府要求逐步关闭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常规发电小火电厂。20*年底前,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107万千瓦;2009年底前,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233万千瓦(附件1)。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环保局配合。

2.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关闭落后的、污染严重的水泥生产企业。逐步淘汰水泥产业的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水泥生产线,采用布袋除尘等高效除尘设备,2009年底前关闭69家落后水泥企业(附件2)。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3.对脱硫效率低的脱硫工程实施整改。20*年底前,督促脱硫效率低于70%的*造纸厂、员村发电厂、*发电厂等8家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整改(附件3)。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4.加强脱硫能力建设。2009年底前,完成中石化*分公司脱硫二期工程、广钢新建脱硫工程建设,累计形成10.36万吨/年的脱硫能力,确保已建脱硫设施的41家工业企业实施整改,力争脱硫率全部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5.加强工业废气治理。20*年底前,完成南方制碱有限公司等17家工业企业(附件4)的废气治理改造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确定氮氧化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20*年底前,完成对氮氧化物尤其是火电厂和其它重点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监测、统计和核定,确定重点监管企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7.创建一批氮氧化物污染控制示范企业。新建电厂及大型燃煤锅炉一律安装低氮燃烧器,采用烟气脱硝技术;2009年底前,逐步对已有燃煤燃油电厂及大型燃煤燃油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推广烟气脱硝技术;推广烟气再循环或其它有效方法减少小型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加强对化工、电镀等企业氮氧化物污染的监督与防治,创建一批氮氧化物污染控制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8.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控。20*年6月底前,按国家和省要求完成国家重点监控的14家大气污染企业的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工作,并实现联网监控(附件5);要求新建燃煤电厂在建设配套脱硫设施时必须同步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装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9.严格限制新增污染源。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必要条件和刚性指标;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纺织、造纸、电镀等十大国家重点调控行业的准入条件,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贸委配合。

10.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管。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已建成脱硫及其它废气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进一步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强化督办效果,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整治监管的同时,对区域、行业的重点、热点及难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不达标的工业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全过程跟踪整改项目的实施情况;对超标排放、污染扰民严重的企业,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11.按《*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要求,积极落实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责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实施产业“退二进三”,推动“中调”战略。

根据《关于*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实施意见》,结合主办亚运会需要,实施市区产业、城市副中心区和有关功能区产业的“退二进三”工作,加快产业布局调整,综合治理环境污染。主要工作如下:

12.制订市区产业“退二进三”总体政策。20*年4月底前,明确产业“退二进三”工作要求、环保“退二”标准,出台相关政策、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统计局、工商局、财政局配合。

13.分阶段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第—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搬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2012年底前,完成第二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搬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第三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搬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具体企业名单分别由市环保局、市安监局提出,报市政府确定后公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牵头,市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统计局、工商局、财政局和各区、县级市政府配合。

14.根据环保“退二”标准和要求,在掌握区域工业企业环境影响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并及时更新“退二”企业名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安监局和各区、县级市政府。

15.各相关区、县级市政府制订本辖区“退二进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我市组团式发展思路,在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和从化市、增城市等地区,20*年6月底前由各相关区、县级市政府参照市的做法,划定各自“退二进三”工作实施范围,按2009年、2012年和2015年分三批提出停业、关闭、搬迁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统计局、工商局、财政局配合。

16.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分,制订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退二进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禁止开发区内的污染企业分批停业、关闭、搬迁。20*年9月底前,划定限制开发区“退二进三”工作实施范围,按2009年、2012年和2015年分三批提出停业、关闭、搬迁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市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统计局、工商局、财政局配合。

(三)综合防治机动车污染。

按照《*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和《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强化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减少灰霾天数,推进“蓝天”工程。

继续做好新车源头污染控制、全面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适时启动提前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研究、准备工作。

进一步强化在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实施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措施,抓紧推进实施在用汽车工况法检测,促进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加大对冒黑烟超标车辆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公交车辆、客货运车辆和用车大户排气污染,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达到绿色环保目标。主要工作如下:

17.强化新车源头控制。继续对车辆登记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我市新登记上牌车辆100%达到国Ⅲ标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18.全面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从20*年5月起,在全市全面推广使用符合机动车国Ⅲ标准的车用燃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19.核发环保标志。20*年1月1日起对本市机动车全面核发环保标志,20*年7月1日起对外地机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20*年底前完成本市机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工作,基本完成有需要的外地机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交委配合。

20.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从2009年起,对高排放车辆实施限制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以车辆持有的环保标志为依据,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需要,对没有环保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地机动车和未持有绿色标志的外地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交委牵头,市法制办配合。

21.推广使用清洁能源。20*年底前,完成余下1,000多辆柴油公交车的清洁能源推广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委牵头,市环保局、财政局配合。

22.对在用车实施工况法检测。20*年建设约140条工况法检测线(其中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线约104条,加载减速法检测线约36条),对在用车实施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检测;结合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面实行在用车环保达标管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交委、质监局、物价局。

23.加大对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抽检执法和车辆停放地抽检执法力度,从严处罚排气超标冒黑烟车辆;继续做好群众举报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工作,建立机动车环保义务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依法公告道路抽检或车辆停放地抽检排气超标车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交委配合。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和从化市、增城市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

24.继续开展对冒黑烟环卫车辆和市政工程施工等车辆的专项治理工作。对冒黑烟严重且无法修复的车辆予以淘汰更新;出台环卫车辆和市政工程车辆环保准入制度,基本消除上述车辆冒黑烟现象。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市政园林局牵头,市环保局、财政局配合。

25.开展客运、货运车辆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对营运车辆环保准入的把关工作,完善并落实各项营运车辆排气污染监管措施,2009年底,客货运车辆达到绿色环保目标。

责任单位:市交委牵头,市环保局、公安局配合。

26.大力推进用车大户车辆的排气污染整治。实施环保监管重心下移措施,发挥用车大户管理车辆易于集中管理的优势,抓出效果,建立长效监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和从化市、增城市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

27.抓好“泥头车”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城管支队牵头,市公安局、交委、市容环卫局配合。

(四)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市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6]44号)要求,建立健全饮食服务业新建项目并联审批、污染投诉信息共享、违法行为联合查处3个工作平台,完善饮食服务业布局规划,确保饮食服务业布局既便民,又不扰民;依靠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实现饮食服务业污染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防治转变;整合各部门力量,集中实施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确保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现象得到显著改观。主要工作如下:

28.印发防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的通告,搭建跨部门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合作机制。严格遵守《*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依法严把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用地、卫生、环保审批和营业执照核发关,从源头上杜绝因饮食服务业项目选址不当带来污染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规划局、卫生局、工商局、城管支队,各区、县级市政府。

29.加强对饮食污染业户办理企业变更手续的监管。20*年6月起,工商部门在办理饮食服务业变更手续时,对因污染扰民、群众多次投诉而被环保部门查处并已下达环保行政处罚书、尚未整改完毕的饮食业户暂缓办理企业变更等手续。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环保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30.严查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问题。20*年6月底前,深化巩固第一批224家饮食服务业整治成果;20*年底前,分批开展对无证、无照、超范围、占道经营饮食服务业户的查处和取缔工作,严查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民生”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附件6)。

责任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市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城管支队配合。

31。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治理。20*年底前,督促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饮食服务业户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建立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32.继续推进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工作。2009年底前,结合天然气置换工作,以海珠区为试点,分批推进饮食服务业户使用清洁能源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33.强化属地管理。各街、镇要结合出租屋管理和住改商、“五小”、“六乱”整治等工作,协助环保部门解决饮食服务业规范发展问题;协助处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提升环境工作的实效。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五)开展加油站等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控制。

在摸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主要来源基础上,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抑制臭氧、细粒子气溶胶的生成,减少灰霾。主要工作如下:

34.20*年底前,完成对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现状调研,制订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方案,建立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35.2009年底前,逐步实施加油站、储油罐、运油车的油气回收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36.20*年底前,完成对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现状调研,确定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制订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37.20*年7月底起,实施化工、建筑、喷涂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六)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对建筑、市政施工工地、土地、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降低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主要工作如下:

38.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落实施工工地围蔽和清运余泥渣土喷水降尘等措施。

责任单位:市建委牵头,市市政园林局、城管支队配合。

39.继续做好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在做好工地围蔽的同时,在扬尘较多的施工时段采取喷水降尘措施。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市城管支队配合。

40.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落实路面保洁、洒水防尘制度,一、二级马路16小时保洁率100%。2010年,按亚运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实施路面扬尘控制。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牵头,市建委、城管支队配合。

41.加强散体物料和余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各施工单位要提高散体物料和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密闭性,并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清洗装置,防止车辆运输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建委、城管支队。

42.20*年9月底前,制订并印发实施更为严格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工地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工地扬尘的产生。

责任单位:市建委。

43.实施道路改造计划和管养计划,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建委牵头,市市政园林局配合。

(七)以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为契机,联动珠三角城市群,实施区域空气污染联防联治。

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技术部门对*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在识别影响空气质量、特别是灰霾的关键因素、重点源、重点地区的基础上,提出亚运会前和亚运会期间、典型气象条件下*及周边城市的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提请省政府牵头成立“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协调小组”,根据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时协调珠三角相关城市联动实施控制。主要工作如下:

44.启动研究。20*年8月底前,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技术部门,启动2010年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深入研究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5.提请成立协调小组。20*年8月底前,提请省政府牵头成立“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订《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亚组委、市环保局。

46.协调制订污染控制措施。20*年8月底前,协调珠三角相关城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责任单位: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亚组委,市环保局、气象局。

47.检查工作进度。20*年底前,召开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审查科研单位研究进展及珠三角各城市污染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责任单位: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亚组委,市环保局、气象局。

48.提交研究成果。2009年8月,完成《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制订,并组织科学评审和论证后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保障措施主要包括《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控制*市措施》、《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控制*周边城市措施》及《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监测方案》3个方面内容。

责任单位: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市环保局、气象局。

49.组织预测试。2009年11月,协调珠三角相关城市实施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预测试工作,模拟实施亚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测试控制效果,分析总结,完善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亚组委,市环保局、气象局。

50.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配合《*2010亚运城市行动纲要》的城市运行测试阶段要求,实施并测试各项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效果;按《2010亚运会*空气质量监测方案》完成监测能力的建设。

责任单位:2010年第16届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亚组委,市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市20*—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我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由张广宁市长担任组长,邬毅敏、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徐志彪、许瑞生、陈明德、甘新、陈国、曹鉴燎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

1.节能减排工作组。

由邬毅敏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甘新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第1至11项工作。

成立总量控制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研究和贯彻国家减排有关政策,制订全市污染减排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建立总量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协调、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县级市政府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退二进三”工作组。

由邬毅敏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甘新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第12至16项工作。

3.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组。

由陈国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公安局、交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以*市治理机动车排气噪声污染工作协调小组为依托,组织实施本方案第17至27项工作。

4.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组。

由曹鉴燎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工商局牵头,市规划局、卫生局、城管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以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为依托,组织实施本方案第28至33项工作。

5.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组。

由甘新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经贸委、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第34至37项工作。

6.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

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第38至43项工作。

7.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市工作组。

由许瑞生副市长担任组长,亚组委牵头,市环保局、气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方案第44至50项相关工作的推进。

上述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指定部门领导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区、县级市政府参照市的组织领导架构,组建相应工作机构,推进辖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能力保障。

1.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建立臭氧、挥发性有机物、PM2.5的常规监测系统,深入开展细粒子的源解析和污染控制研究。

2.加快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建设。对重点废气污染源及突发性环境事件进行实时化监控,着力解决工业废气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饮食业油烟噪声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控制环境空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力度,严查非法排污,严控污染排放总量;以控制污染事故、维护环境安全为中心,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督促工业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空气污染严重预警机制,强化对突发性空气污染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制度保障。

1.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建立*市20*—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协调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专项工作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及时听取市直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各区、县级市政府空气污染整治情况汇报,通报督导检查情况;传达市领导对空气污染整治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落实措施;研究空气污染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广空气污染整治先进经验和做法。

2.建立督办督导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对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空气污染控制工作的推进情况,监督、督导空气污染整治方案的落实;建立行政督察制度,由市监察局牵头,加强对市直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各区、县级市政府空气污染整治工作的行政督察,监督方案中各项工作的落实。市环保局要通过巡查、抽查等形式加大空气污染整治督办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的问题。

3.建立落实考评制度。要将方案的各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市直各相关单位和各区、县级市政府的主要内容。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把整治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将整治绩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和岗位工作人员实绩的重要内容,切实保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9

1 室内装饰污染的主要来源

室内装饰污染主要来源于装饰材料污染、家具污染、建筑物墙体污染这三个方面。

1.1 装饰材料污染。室内装饰材料污染是目前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室内装饰用的油漆、胶合板、刨花板、内墙涂料等均有甲醛、苯等有毒物质。这些物质长期弥漫在室内,将会引发包括呼吸道、消化道、神经内科等30多种疾病,短时间内采取通风措施来消除这些物质是起不到根本作用的。

1.2 家具污染。目前家具大多是复合板材,使用了相当多的粘合剂,含有大量的有毒物质,特别是使用了劣质粘合剂的板材,其甲醛含量更高。此外,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油漆都是溶剂型的,需要添加稀释剂、固化剂等溶剂和油漆混合使用,这部分溶剂都是挥发性的,加剧了室内污染的程度。

1.3 建筑物墙体污染。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特别是在冬季施工过程中,在混凝土墙体中加入尿素和氨水为主要原料的防冻剂。这些含有大量氨类物质的添加剂在墙体中随着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变化而还原成氨气缓慢释放,造成室内空气中氨的浓度大量增加。

2 室内装饰污染物的种类

室内装饰污染物主要有以下四大类:

2.1 甲醛。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醇和醚。其来源主要来自粘合剂,这种粘合剂主要存在于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等人造板材中。经加工仍会用一部分的甲醛残留在板材中,它们会逐渐向周围环境释放残留的或未参与反应的甲醛,最长释放期可达十几年。长期的接触低剂量甲醛会引起神经衰弱、记忆力减退、肌体免疫功能降低等症状;呼吸道长期受到甲醛刺激,还会引发慢性呼吸道疾病,甚至癌变;儿童和孕妇对甲醛尤为敏感,长期接触会引发妊娠综合症,造成新生儿染色体异常、白血病。

2.2 苯及苯系物。苯是一种无色浅黄色透明油状液体,具有强烈芳香的气体,易挥发为蒸汽,易燃有毒。其来源也是人造板材,在粘合剂、涂料等材料中都有应用。目前室内装饰中多用甲苯、二甲苯代替纯苯作各种胶油漆涂料和防水材料的溶剂或稀释剂。研究表明,苯对皮肤、眼睛、呼吸道等都会产生刺激,经常接触就会导致皮肤的干燥和不适,产生过敏现象。长期吸入苯会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甲苯在反复暴露情况下如被吸进人体,将使大脑和肾受到永久损害。二甲苯会造成皮肤干燥、皲裂和红肿,神经系统受损,还会造成肾和肝暂时性损伤。

2.3 氨。氨是一种无色且具有强烈刺激性臭味的气体,比空气轻(比重为0.5)。装修过程中由于气候原因,常常会采用尿素、氨水作为水泥和涂料的防冻剂。尿素可以释放氨气,从而造成对室内空气的污染。氨的刺激性很强,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有头晕、头痛 、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同时可能发生呼吸道刺激症状;长期接触氨后可能会出现皮肤色素沉积或手指溃疡等症状。

2.4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主要是指沸点范围在50~100℃到240~260℃之间的化合物。其主要成分为芳香烃、卤化烃、氧烃、脂肪烃、氮烃等,种类可达到900余种。其主要来源与甲醛相似,而且更加的广泛,如:油漆、涂料、有机溶剂等。室内的有机物挥发将会引起急性中毒,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严重的会导致昏迷,危及生命。

3 常见防范室内装饰污染的措施

3.1 评估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对室内装修设计方案进行评估主要是在装修前对整个装修方案进行客观评价和分析,预测其设计和施工会造成怎样的污染。这种评价应当建立在客观、科学的基础上。通过评估,施工方和业主将对整个装修过程以及装修后产生的后续污染有个清晰的认识,便于在装修前就剔除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的施工环节。同时通过优化设计方案、采取防范措施等手段,降低污染源的污染程度,并对装修后的污染提出可行性的持续改进方案。

3.2 采用环保装饰材料和辅料。由于室内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装饰材料,因此控制装修带来的污染就应当从装饰材料的质量抓起,杜绝使用一些严重有毒的材料作为装饰材料,以此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业主在家居装修前,应选用对人体无害的主料,或有主管部门核发合格证的绿色环保证书的化学合成材料。施工方在装修过程中,应对辅助材料指标进行严格控制,重点检测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放射性物质的含量是否超标,确保每批次的材料都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3 严格控制施工过程污染。在装修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施工操作规范,对施工程序、工艺等进行改进和提高,防止引入污染源。如尽量采用机械打磨对装饰材料进行工艺处理;禁止在室内采用含有苯类溶剂的涂料、粘合剂、处理剂、稀释剂等,以此降低装修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此外,在工艺处理结束后应当对完成品、室内空气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发现超标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3.4 装修完工后不要立即入住。室内装饰完工后,最好隔15-30天再迁入居住。迁入前,应当利用通风来保持室内空气的流动,稀释和排除有害污染物。即使是在有空调的房间,也要做到敞开门窗换气。一方面可以利用空气来稀释污染浓度;另一方面可以加快装饰材料中污染物的释放和排除。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花卉植物来治理室内污染。如长青藤和铁树可以吸收苯;万年青和雏菊可以清除三氯乙烯;虎尾兰、芦荟和吊兰可以清除甲醛;仙人掌可起到消毒降污的作用等。

4 结束语

装饰材料的污染来自其自身的生产过程和生产工艺,现有的技术条件下这种污染还不能完全消除。为此,希望在家居装饰时,尽量采用天然建筑装饰材料,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装饰完成后也要采取防范装饰污染的措施,这样才能降低装饰材料对家居空间的污染和危害。

参考文献:

[1]史国莲.浅析住宅室内装饰材料的污染与防治[J].山西建筑, 2009,(09) .

[2]孔火良.装修工程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预测与评价[J].山西建筑, 2009,(10).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10

国内外大量调查资料表明,建筑物室内空气污染程度往往比室外还高。现代人平均有90%的时间生活和工作在室内,其中有60%以上的时间在家里。而城市中室内空气污染的程度则比室外高出许多倍。资料反映,室内空气污染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与室内空气污染有直接关系的各种疾病已经给使用者个人、社会和国家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及巨大的经济损失。文章就装饰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源及危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2.室内环境的污染源

引起室内环境污染的主要物质大体有以下几种: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室内污染物、燃烧产物和人的活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室内装饰材料及家具的污染

这是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油漆、胶合板、刨花板、泡沫填充料、内墙涂料、塑料贴面等物均会挥发甲醛、苯、甲苯、氯仿等有害、有毒气体,且具有相当的致癌性。

2.2无机建筑材料的污染

建筑施工中,为改变混凝土某些性能而加入的化学物质(如冬季施工加入的防冻剂);由地下土壤和建筑墙体材料或装修石材、陶瓷、地砖中的放射性物质释放的有害气体。

2.3室外污染物的污染

室外大气的严重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环,加剧了内空气的污染。

3.常见的污染物及危害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规定,室内环境污染物需控制的有氡(Rn222)、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有机化合物(TVOC),同时还有聚氨酯涂料中游离甲苯二导氰酸酯(TDI)。

3.1氡气

氡是一种具有较强放射的惰性气体。无色无味,被人体吸入体内,在体内形成照射射线。氡的α射线具有致癌的作用,目前已破WHO认定为致使癌因素之一,氡主要来源于土壤。

3.2甲醛

甲醛,俗称福尔马林,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气味的高挥发性、刺激性气体,略重于水,且易溶于水,是室内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空气中甲醛含量过高,对眼睛和皮肤都有刺激作用,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若长期接触,会使人感到周身不适,头疼、眩晕、植物神经紊乱,甚至引起鼻癌。

3.3氨

氨(NH3),气体,易被液化成无色液体,易溶于水,乙醇和乙醚,溶于水后形成氢氧化氨,俗称氨水。氨气可通过皮肤或呼吸道引起中毒。建筑物室内氨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

3.4苯

苯是一种无色、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液体,具有易挥发、易燃、蒸气有爆炸性的特点,甲苯和二甲苯都属于苯的同系物。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苯会引起慢性中毒,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主要来源是建筑装饰中使用的大量化工原料,如涂料。

4.室内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4.1控制污染源

只有控制污染源,才能减少室内污染物的释放。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4.1.1防治放射性氡气污染:建筑工程应尽量避开氡异常的地质环境;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减少地质、土壤环境产生的氡;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放射性比活度应严格控制(材料放射性物质含量称为比活度)。

4.1.2防治甲醛污染:改革生产工艺过程,减少甲醛的使用量,降低产品中的甲醛含量;木材类产品应先予以烘烤,加速甲醛的释放后,再投入市场流通。

4.1.3防治氨污染: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等,严禁含有氨水、尿素、硝铵等可挥发氨气的成分,以避免工程交付使用后墙体释放出氨气。

4.1.4防治苯及TVOC的污染:工程中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和污染少的装修材料;选择恰当的施工工艺。

4.2加强通风换气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11

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通过秋冬季攻坚行动,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在现有水平上有明显改善,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46微克/立方米以下。

持续落实《XX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X区关于开展整治扬尘污染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X区关于开展取缔“散乱污“企业、治理散煤污染、规范餐饮油烟排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X区关于开展VOCs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四个专项行动,对已经列入今年重点整治任务的治理项目,必须严格标准按期完成并持续保证运行良好。对国家生态环境部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交办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交办问题,及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销号。严格按照《XX区大气污染防治镇街、开发区量化考核办法》、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以铁的纪律保障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

坚持污染减排与质量改善同步,持续提升工业、扬尘、生活源和机动车等领域的治理水平,细化改善措施、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

属地管理原则。坚持“谁辖区、谁管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开发区是秋冬季攻坚行动责任主体。区直单位是行业管理主体。

(二)

分工负责原则。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严格按照“环保优先,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加强监管,并负责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

精准管理原则。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辩证统一的关系,科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分类和行业引领性差异化管控,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四)

限期办结原则。一是配合市大气办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集中办公,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限期上报相关部门处理。二是利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制度。

三、攻坚时间及安排

2020年10月1日-2021年3月31日,严控攻坚措施落实及专项行动落实。

四、攻坚措施(以下措施釆取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企业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推进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辖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全面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全面实施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治理。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在秋冬季继续实行错峰生产。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2.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等工作。整治不能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工业炉窑,将有环评审批手续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窑炉纳入升级改造类别,升级改造确认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上述标准限值后方可生产;鼓励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使用清洁能源。

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巡查力度,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措施的企业要求整改,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3.强化工业企业厂区环境整治。依据《XX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核实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要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块状物料釆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粉尘外逸;汽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要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要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自动清洗装置。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4.搅拌站、物料堆场、建筑工地治理。针对开发区两个搅拌站及物料堆场、建筑工地的建设手续完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等问题,要求对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煤堆、料堆全部实施全覆盖。施工现场必须安装撒水设施及喷淋设施,周边配备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

责任单位:开发区资源规划建设部

5.坚决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分类处置,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明确责任人,建立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6.道路扬尘治理。对园区内裸露土地进行硬化或绿化,增加道路清扫、洒水频次,公路道路施工时应同步采取洒水降尘、低尘作业等抑尘措施,施工区散装物料堆场应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

责任单位:开发区资源规划建设部

7.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强“蓝天卫士”系统等应用,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园区秋季“零火点”目标。

责任单位:开发区服务中心

8.严密监测污染变化情况和气象条件。及时公布市区政府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监督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保护公众健康。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二)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实行清洁能源替代。

2.完善开发区集中供热设施。进一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全面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小散供热设施,确保需集中供热的企业应入尽入。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2020年底前,配合市局、区局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上传至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配合住建、城管、交通、水务、农业等部门开展髙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行动。

鼓励使用以电力或其他清洁能源驱动的设备、机械代替高排放、髙污染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产生的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严格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及《XX区于开展整治扬尘污染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项目单位要综合运用约谈、停工、停止预售等措施,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辖区内道路、园林绿化、市政工程施工的扬尘防治。

实施典型带动,开展标准化施工场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创

建工作,对标准化施工场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在应急管控措施

期间实行豁免政策。

责任单位:开发区资源规划建设部

2.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辖区内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等。

责任单位:开发区服务中心

(五)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开发区投资促进部

2.加快推进工业企业VOCs治理。按期完成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交办问题的整改。根据《XX区关于开展VOCs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针对医药、精细化工(化学原料、化学品)、包装印刷、电子制造、家具、油库、加油站等VOCs排放企业,强化经营性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企业VOCs排放治理,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3、推进园区涂装VOCs集中整治。对园区内产业集群开展规范整治,建立环保管家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六)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认真组织排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依法关闭市、县(区)人民政府禁止区域内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推广无炭烧烤。

责任单位:开发区服务中心

(七)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管控

1.严格落实污染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及特殊管控时段,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监督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一厂一策”减排措施,落实到生产线、生产工艺上,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实施效率管控,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在厂区门口公示。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2.落实集中办公及24小时值守制度。配合市局、区局成立联合攻坚办,实行集中办公,对交办及发现污染源及时赶到现场巡查、核查,并交办处理。

责任单位:开发区应急环保部

五、严格考核

参照《XX区大气污染防治镇街、开发区量化考核办法》对各社区进行量化考核。

责任单位:开发区纪工委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12

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同时突出燃煤、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可能发生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时,省级人民政府须适时发出预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对措施。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在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将进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煤炭使用方式,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在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面,国家鼓励发展公共交通,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新能源机动车。

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划定高污染车辆禁行区。

征求意见稿还强化了对有关政府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追责机制及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治以及责令停业、关闭等行政处罚。

征求意见稿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征求意见稿立足于我国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技术条件,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制度措施,主要遵循4条原则:

源头治理,协同管控。坚持规划先行、明确标准,强化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和对排污单位的排放管理,加强大气污染的源头管控;从单一污染物控制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从大气污染治理的属地管理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

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综合采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防治大气污染,并结合当前实际,突出燃煤、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

强化责任,从严管理。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明确公民的环保义务。同时,严格法律责任,加大对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排污者不敢违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当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的形势,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机制。同时,通过法治方式引导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大气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102条。主要相关内容如下:

明确政府的环保责任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负责,实行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完成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第四条) 。

完善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

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再由市、县人民政府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排污单位要同时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同时,明确排污许可证发放的范围、要求及发证机关。新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整合现有排污申报制度的基础上,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等一系列制度衔接起来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加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

针对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防治措施,如燃煤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增加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绿色电力调度等内容;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面,增加了鼓励发展公共交通、新生产机动车排放达标评估、油品质量监管、环保召回等制度,并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高污染车辆禁行区。同时,增加了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两节。

突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增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一章,经国务院批准划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协同控制目标,提出重点防治任务和措施;进一步提高重点区域的环保标准;实行煤炭消费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在规划环评会商、联动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起区域协作机制(第五章)。

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增加重污染天气应对一章,可能发生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时,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气象部门的会商结果,确定预警等级并适时发出预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对措施(第六章)。

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空气污染的防控措施篇13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积极督促落实“5个100%”的防尘措施,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商砼企业扬尘防控工作拉网式排查,强力遏制面源污染。西宁市淘汰一批污染环境、工艺落后的企业,西宁市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33家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海东市确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关停交通沿线、环境敏感区和城市核心区的多家黏土砖厂、沙石场,从源头遏制污染源。

为确保油品升级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市场稳定供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加强与炼油企业的衔接,积极组织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油源,合理配置计划。目前,全省加油站已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现在,全省建成运行的废气自动监控设施达到51家企业195套,全部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数据传输有效率平均为94%,远超国家75%的考核目标。通过实时在线监控,督促企业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今年是国家“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收官年,为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改善,5月27日,省政府印发《青海省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各市州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重点任务、重点治理项目及保障措施。方案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从产业转型升级、能源结构调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突出“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四大任务,提出28项具体措施。

据介绍,今年各市州将持续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建筑施工和公路建设施工扬尘管控,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进一步提高垃圾收集率,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农作物秸秆、荒草等。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年内淘汰640蒸吨燃煤小锅炉,西宁、海东两市城市建成区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实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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