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危机的看法实用13篇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1

一、结构性减税提出的背景:新非常时期的非常性政策

金融危机爆发初始,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指出,政府能采取的应对措施中,排在第一位的应是减税,高昂成本的下降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重要因素之一,减税是实现这一目标最有力的手段。2009年1月5日,财政部谢旭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指出,2009年将在2008年财政改革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财税制度改革。2009年财税工作的重点是实施经济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实施结构性减税以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税制度改革。由于我国财政实力的不允许和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所以不可能向外国那样实行大规模的削减税收。在这种情况下,结构性减税是一个亮点,是在这一非常时期应对金融危机的一个有力的手段。

结构性减税有别于全面的减税,是针对特定税种、基于特定目的而实行的税负水平消减,其追求的目标是纳税人实质税负水平的下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以及我国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当前保增长的根本途径就是扩大内需,而扩大内需在财政上可以实施的基本措施无非有增加政府支出和减少政府税收两个线索。其中,以减税来扩大居民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拉动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无疑具有基础性意义。

我国现行的税负结构存在诸多不合理,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与消费需求的增长。实行结构性减税也是优化现行税制结构的需要。另外,近年来我国税收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减税会对刺激经济发展有一定影响力,现在正是实施结构性减税的好时机。

二、对结构性减税政策改革的建议

我国政府已经推出并将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继续推出一系列以减税为主要取向的税制调整举措,但就现实中国税收的格局和实行结构性减税的主要目标看,减税的重点要在以下两个税种上:

首先是增值税。国务院已经确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生产型和消费型增值税之间的差异,说到底,就是对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所付出的款项,在计征增值税时,是计入征税基数从而不准予抵扣,还是不计入征税基数从而准予抵扣。生产型增值税是对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所付出的款项,在计征增值税时不准予抵扣;而消费型增值税则准予抵扣。后者对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支出免征增值税,它体现着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一种激励。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的过程,也就是增值税计税基数趋于缩小的过程。在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其最终的效应,就是减税。作为现实中国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的转型,可说是政府能够拿出的最大的减税动作。

其次是结构性削减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计税的免征额。考虑到我国地区间物价水平的较大差异,各地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实际相差悬殊,同等工资收入的纳税人其真实纳税能力客观上是不一样的,因此最好由中央规定一个幅度免征额(费用扣除标准),允许各地区结合当地的物价水平,在中央统一规定的免征额幅度内,确定当地适用的具体扣除数额;二是减轻进而暂免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三是在个人所得税税率档次的设计上也不宜过多,应适当简化税率档次。

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列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一共有11个。由于居民收入差距是一种综合的收入差距,不是基于综合所得概念基础上的调节。在减税时,如果忽略其他征税项目而仅对工资薪金所得这一征税项目进行调整,既不利于税制改革,也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因此,有必要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即以个人申报为基础,将其所有的所得综合在一起,一并计税,并以此为据求得中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的减轻。

三、对其他税改措施的建议

第一,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29日宣布,从2009年1月起,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这也是2008年内第4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但是,仍有部分产品存在征税率与退税率之间的差异。除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以外,建议可考虑将出口退税率提高到7%,以做到“征多少、退多少”,从而更大程度上减轻出口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这对于当前应对经济增长放缓,尤其对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进一步减轻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在中国的税制中,营业税主要对包括金融业、服务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征收。而第三产业对于吸纳就业人口和加快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由于营业税是对收入全额征收,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目前,虽有部分行业是以收入净额缴纳营业税,但还可以进一步扩大以营业净额缴纳营业税的行业范围,更大程度减轻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同时,为了鼓励就业以及促进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建议可考虑将大部分服务业的税率降到3%。

第三,进一步发挥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扶持作用。考虑到我国“两税”合并后在吸引外资方面应保持税收的国家间的相对优势,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水平以不超过25%为宜。在费用扣除标准上,应该清理现行内外企业相关规定的不同之处,力争统一扣除标准,为内资企业创造公平宽松的税收环境。同时,对于在“两税”统一前就存在的老外资企业(包括中国港澳台地区的企业),由于目前实际的税负水平本来就很低,可考虑设置一个过渡期,如借鉴以前税制改革经验,在一定期限内实行超税负返还。另外,应该考虑对中小企业的优惠税率,鼓励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当前我国税制改革宜选择有减有增的结构性调整

我国目前进一步大规模减税的空间十分有限,但在税制调整基础上的结构性减税还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具体是,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税制改革,相应调整税收政策,在优化税制结构、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的同时,可以降低一部分税种的税负,开征一部分新税种,这样既能达到短期内刺激经济、扩大投资和需求的目的,从长远看,又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而从目前来看,增税是调整完善环境资源税费政策的有利时机。对促进资源节约,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我国的环境资源税费体系现实意义重大。而当前则是调整环境资源税费的绝好时机。建议实行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抓紧改革资源税。资源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资源有偿开采、使用的前提下,适当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完善资源税计征办法,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法,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同时可以适当增加中西部资源省份的财政收入。

第二,推出燃油税。开征燃油税,实行“多用油、多付税”,可以有效地促进能源节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办法,我国应推行燃油税。

第三,适时开征环境税。目前,我国税制的绿色化程度正在逐步提高,各主体税种的修订和完善都体现了保护环境的要求。在我国,开征环境税的观念也正被人们所接受。今后可以考虑开征独立的环境税,如污染排放税和污染产品税等。对于开征环境税可能的影响,可采用实行相关税收优惠、逐步提高税率和实施预先告知企业的开征预告制度等,缓解环境税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除此之外,还要继续执行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及单边征收政策;落实降低住房交易税收政策,统一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适时开征遗产税、社会保障税、物业税等新税种。进一步合并调整一些内外分设的小洞,最终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制度。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公管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祝遵宏.新一轮税制改革应实行结构性减税[J].经济体制改革,2005.1.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2

1.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萌芽

19世纪40到50年代马克思的著作《哲学的贫困》标志着经济危机理论的萌芽,并阐述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周期,以及周期的几个环节,包括繁荣、衰退、危机、停滞、新的繁荣等。随后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生产周期的环节作了调节为繁荣、生产、过剩、停滞、危机,反复循环。在《共产党宣言》中,他通过分析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揭示了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资本主义制度,首次把危机与资本主义制度结合起来,使经济危机理论有了很大的发展。

2.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成熟

19世纪50年代后期,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产生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这部著作中,其中阐释了危机理论的基本框架。马克思指出简单商品流通中,危机就可能出现,当货币行使流通手段职能和支付手段职能的时候,经济危机的就存在了出现可能性。其次,马克思证明了在资本主义生产下生产过剩是固有的,生产过剩是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也使经济危机的存在提供了可能。

3.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创立

19世纪60年代,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深入研究了经济危机理论,揭示了经济危机理论的创立。此时的马克思对经济危机研究的重点放在危机出现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首先马克思分析了经济危机出现的可能性,揭示并分析了这种可能性存在的两种形式;其次马克思深入研究了这种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这一问题,揭示了危机从可能变为现实的几个前提,包括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活动,以及资本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商品形式和货币形式。《资本论》的问世标志着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形成。

(二)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主要内容

1.经济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转化

马克思揭示了经济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在简单商品流通中,资本主义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失调会直接造成经济危机,经济危机就存在发生的可能,在这种流通过程中,买卖统一,简单的物与物之间的交换,在这种交换形式下危机发生的可能很小。但当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进行商品交换,商品经济得到发展,(W—G—W)之后,买卖双方不一定再是统一的,买和卖成为独立的行为。当买卖不一致,就存在生产过剩而引发危机。其次马克思指出危机存在的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条件,包括生产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其次达到一定程度的生产,第三资本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商品形式和货币形式,最后就是生产中不同资本的竞争。

2.经济危机爆发的根源

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是经济危机爆发的根源。从生产与消费的二者来看,资本家的目的是获得最大化的剩余价值,所以不断的创造出剩余价值,盲目的扩大生产规模,而消费力相反缩小,这时生产力越是发展,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就越不协调。生产作为生产力的表现形式,消费作为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生产和消费的不协调就演变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一旦发生就会导致了经济危机的爆发。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相对过剩是经济危机的本质,导致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

3.信用制度导致经济危机存在

马克思对信用制度作了公正的评价,有促进的积极作用也有其消极作用。信用一方面能够对生产扩大起加速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信用制度不断超过资本积累的限额,提倡的透支消费和违约率导致了市场的虚假需求。这时经济危机很有可能爆发。信用制度使得收入与消费需求就不再限制,市场中会出现虚假的需求与资本,从而资本主义生产的盲目扩张和盲目扩大;最后爆发全面的经济危机。

4.经济危机具有周期性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是具有周期性的。资本主义再生产周期有危机、萧条、复苏、高涨这四个阶段。运作过程是萧条期,资本主义生产停滞,为复苏做准备。复苏期资本主义的经济恢复增长,各种矛盾得到缓和。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生产就进入高涨期,高涨期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各种矛盾再次不断积累、激化,最终经济危机再次爆发。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不断周期循环。

5.对经济危机的影响辩证的看待

辩证的看待经济危机两面性的影响。经济危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积极的一面,经济危机的爆发会使落后的生产模式淘汰掉,产业结构得到升级,更新了固定资本,为后期的生产打下基础,促进后期发展的生产力。经济危机的消极影响是众所周知的,经济危机不仅对资本主义国家乃至对全球的影响都非常大,对经济破坏力很大,严重阻碍了全球经济、各国生产力的发展,浪费社会财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不断深化。

二、国内外学者对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研究综述

马克思并没有在其著作中提出一个完整的危机理论。“在马克思生前出版的著作中,关于危机的理论探讨只不过是一些警句式的简短评论。”即使有这些困难存在,但是不缺乏国内外学者对其理论进行研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源

1892年,考茨基出版了《爱尔福特纲领解说》一书,他分析的重点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长期趋势及其长期生产过剩理论,“震撼世界市场的现代的巨大危机,是生产过剩的结果”。但考茨基并没有充分展开这一观点,他确定经济危机的原因在于生产过剩,但是他并没有将生产过剩与消费不足联系起来,他只是和“与商品生产有必然联系的无计划性的结果”联系起来了。在他看来,危机存在的可能还在于生产者对产品需求的无计划性,以及在生产方式的机构变得越来越复杂,互相依赖的系统也日益复杂,这就增加了危机存在的风险。最后“信用也是使现代生产方式具有弹力的主要原因之一。”说明了信用刺激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也是是危机发生的可能原因。考茨基的观点是长期生产过剩是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这一观点成为西方学者研究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基本导向。1910年,鲁道夫•希法亭,进一步发展了消费不足论,并在《金融资本》一书中对比例失调理论做了新发展,他认为消费不足是比例失调特殊的变现,只是经济危机的条件中的其中一个。他认为在供给和需求之间没有找到均衡是危机的根源。其后希法亭使用利润率下降的趋势规律来分析经济危机出现的原因,他第一次利用利润率进行研究,并发展了这个理论。1913年,罗莎•卢森堡的《资本积累论》一书中将重点放在了纯粹的消费不足论,在此书中她将资本主义积累的长期趋势区分于其周期形式。她忽略了生产的重要性,过于重视消费,认为其才是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最终动力,只有通过消费需求才能生存,因此提出了纯粹的消费不足是经济危机的唯一可行因素这一观点。1994年,英国的克拉克在《经济危机理论:马克思的视角》一书中,系统的阐述了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整理和评述了马克思危机理论的发展史,全面的概括了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并通过不同时期和不同观点两条主线的危机理论,进行罗列和评述。书中根据经济危机的根源将经济危机理论分为消费不足论、比例失调论、利润率下降的趋势原则、生产过剩等。克拉克指出,“危机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一直发挥着核心作用,但同时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最为薄弱、最有待发展的领域。”克拉克认为危机理论的任务就是揭示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的不稳定性。

(二)经济危机的类型

奥康纳把危机理论分为周期性危机理论、结构性危机理论和局部危机理论。19世纪80年代的美国学者阿特韦尔著有《60年代以后的激进政治经济学》一书,书中阿特韦尔对各类经济危机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提出了比例失调论、消费不足论、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论、国家财政危机论等,最后指出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经济危机理论处于中心地位。

(三)经济危机的周期性

王洛林在1998年著了《经济周期研究》一书,书中总结了马克思经济危机的周期理论,并对周期性下了定义,他的研究重点在于经济周期理论。2004年,《利润与私有制经济问题》的作者唐有东,他的研究重点在于利润率下降是具有周期性的。随后一些学者发表的期刊论文,谢富胜的《马克思主义危机理论和1975—2008年美国经济的利润率》中观点是利润率周期性的下降导致了周期波动。胡婧发表于2014年的《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再研究》,文章界定了经济危机的相关概念,在阐述了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创立和内容,再次,分析马克思对其实质、根源、周期性、对信用制度等作了论述,最后对马克思经济危机主要内容的再认识。

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进一步分析及建议

(一)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危机理论的研究成就

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提出相关经济危机理论的观点和思想以后,不断有国内外著名学者发展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使得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不断丰富完善,如考茨基在《爱尔福特纲领解说》阐述了长期生产过剩是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随后希法亭发展了消费不足论,比例失调的根源就是固定资本的存在,并利用利润率下降的规律来分析经济危机的原因。随后克拉克对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做了整体综述,并对不同时期不同观点的危机理论作了评述。

(二)对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研究的不足

虽然国内外许多学者对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以发展和完善,但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存在看待经济危机问题时具有片面性的特点,忽视了危机的意义及其影响,如何科学应对经济危机,以及在新的历史时期下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发展和传承问题。在众多学者的研究中考茨基忽视了经济危机的重要性和其影响,没有具备马克思主义的特征,并且他将一个生产部门内的生产过剩跟有限的消费能力决定的普遍生产过剩混淆,将周期的原因指向市场的无政府状态。希法亭对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分析背离了正统马克思主义,抛弃了生产过剩趋势的论述,认为危机只是因为市场的不完善所引发的商业周期的阶段,危机是投资周期所固有的。希法亭的理论没有说明危机的必然性,对于希法亭的比例失调论我们可以说是对资本主义缺陷的分析,没有看到劳资之间的阶级关系层面上,而是只看到了资本家之间关系的表面上,这种观点容易变为改良主义。卢森堡忽视了资本主义生产中盲目扩大生产所以认为经济危机的唯一根源是消费不足。

(三)对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研究的建议

1.科学看待马克思经济危机

经济危机爆发对全世界都有巨大的影响,不仅打击了经济,还包括政治格局,文化、生活方式等都有影响。一方面,对世界经济带来了严重的阻碍,社会财富大幅下滑,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经济危机不仅暴露了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体系的弊端,还显示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与制度的不合理。另一方面,经济危机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使落后的生产模式淘汰更新,产业结构得到升级等。

2.重视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意义

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研究和学习,对我们如今应对经济危机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可以使我们充分理解危机的内容、本质及根源,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及时剔除危机出现的可能,其次,可以使我们及时了解危机的表现形式和特点,以及了解信用能够推动危机的爆发,并通过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去分析经济危机的问题。

3.科学运用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应对经济危机

研究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中很重要的一点也就是利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去应对经济危机,如何科学应对经济危机呢?经济危机的爆发都是对全世界的影响,所以我们应对经济危机也要世界各国共同携手,其次可以利用政府的作用去应对经济危机,政府采取措施参与经济生活,积极应对经济危机,第三,在经济方面,加强各国之间的交流、合作,实现共赢。最后,认清本国国情,经济形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发展生产力。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3

 

一、后危机时代的全球治理

 

后危机时代的发展主要是由于2008年经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之间逐渐开始对其国家内部的经济结构和自由贸易结构等进行研究的调整,从而从根本上将国家经济发展及贸易限制策略进项改进,以期对国家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从而应对经融危机。由此全球经济治理逐渐步入一个保护主义浪潮中。根据欧盟国加对其内部经济保护主义措施的改进,我们不难看出,在经融危机爆发后首先各国之间机内相对独立的内部保护状态。

 

随着各国之间不断的对国内经济发展政策进行调整,2010年之后各国开始建立各种自由贸易交往,以期通过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促进各国之间经济的发展,从而从整体对全球进行治理,此时全球逐渐步入一个自由发展的经济浪潮中。根据各国之间相关自由贸易的法律法规中对其国家内部的自由贸易开放政策进行改进,能够有效的促进市场经济的逐渐进步和发展。但是在此过程中,国际上对其自由贸易的总体经济效益的发展仍然具有自我保护意识[2]。根据国际经济发展数据中对个国家理性世界贸易交往来看,通过国家与国家之间签订双边、区域、全球性自由贸易协定来促进自由市场的建立,从而对全球进行治疗。

 

根据当前全球经济发展中自由贸易及国际经济治理中来看,当前国际市场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开始以长期迈向发展为治理目标。“贸易与发展”是全球进步的主要研究主题,如何能够对各国之间的经济进行共同性贸易往来,从而带动世界经济的逐渐发展,从总体水平上对全球物质观念和国际贸易秩序进行研究,是当前全球自由发展的市场发展的长远趋势及目标[3]。因此,在后危机时代全球治理中主要以贸易和发展共存为主要治理方式和治理目标。

 

二、后危机时代的国际经济法发展

 

法制的发展是维护世界经济发展的基础,在后危机这一特殊的经济时期,全球性质的经济发展,是每个国家发展的主要依据。国际经济法的建立与国际经济组织结构的发展均离不开世界国家发展现状及新兴市场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关系。以中国经济发展为例,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因此,在其经济法建立过程中一般以国家经济长期权衡结构为基础,从而根据国际经济情况对本国内部经济法进行调整[4]。但是,由于后危机时代是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危机,各国之间应该针对其在市场中的不同主导地位对其内部经济结构和法律进行调整。

 

根据不用时期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过程进行研究,发现其主要是从原有的放松管制,到现阶段的平衡投资者利益,逐渐进行改进。2009年国际证监会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当前全球治理中国际经济法,并且在2010年明确的颁布《增强国际金融标准实施的框架》,在此条例中对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监管的标准进行整合,并且在2010年11月通过了《巴赛尔协议III》,各国家在国际峰会上进行研究和协商逐渐对国际经济法进行进一步完善,以适应当前后危机时代国际之间的经济发展,对各个贸易国进行主权利益的维护,促进全球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5]。

 

三、总结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4

推进财政一体化对缓解债务危机的作用

“实行货币一体化的同时缺乏财政一体化”一直被认为是欧洲债务危机的根源,那么在危机倒逼下推进财政一体化是否就能化解危机呢,答案似乎是否定的。象征着财政联盟雏形的“财政契约”于2012年3月签订后,债务危机仍在继续恶化,同年6月西班牙和塞浦路斯陷入危机。根据表1,欧元区和欧盟整体的债务占GDP的比例在2012年第三季度的数值均高于2011年同期水平和上期水平,危机国家的债务占比也进一步升高,法德轴心的数字略有降低。从就业市场来看,不断攀升的失业率(图1)反映出经济的低迷。事实上,就目前来看,推进财政一体化对缓解债务危机的作用既有积极性也有局限性,甚至还更应考虑到其负面性。数据来源:根据欧盟统计局网站的失业率数据整理。1.提振欧元信心和避免债务危机反复发作的积极作用一方面,积极构建财政联盟的举措有助于提振市场对欧元的信心。自从债务危机爆发以来,欧元崩溃论的支持者就一直在讨论希腊离开欧元区的可能性(Krugman,2010)及其引发的连锁反应并最终导致欧元区解体的可能性。2011年的“希腊公投提议最终取消”事件助推了欧元崩溃论的高潮。积极推进财政一体化并签订“财政契约”,无疑对欧元崩溃论是有力的反击。正如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所言,“财政契约”是通向欧洲财政联盟的第一步,将有助于增强市场对欧元区的信心。另一方面,加强财政纪律可以避免债务危机反复发作。债务危机爆发的直接原因就是政府财政赤字过高,无力偿还过高的债务。虽然1997年签订的《稳定与增长公约》对财政赤字和债务上限有明确规定,亦有对违反国家的相应制裁条例,但由于执行不力和公约修改导致公约早已失去约束力。欧盟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有17个国家的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都超过了3%的上限。旨在加强财政纪律的“财政契约”将帮助欧洲找回不可或缺的财政纪律,契约规定的政府间相互监督以及欧洲法院的惩罚措施将有利于避免债务危机重演。2.从财政职能看当前财政一体化对缓解危机作用的局限性按照财政理论,公共财政具有三大基本职能,即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发展。从财政职能的角度来看,当前的财政一体化程度较浅,联盟的财政职能还不完善,这将制约其对债务危机的缓解作用。首先,当前的财政一体化缺乏财政转移机制。在一般的国家内,中央财政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的功能对经济落后地区和衰退地区进行财政补贴。美国有高达25%GDP的中央预算可向陷入困境的州进行财政转账,而欧洲的联盟预算只占其GDP的1%。对于欧盟来说,中央财政缺乏转移支付的财力,而成员国间的财政转移更是无法取得进展。在“财政契约”签订之前,德国总理默克尔曾提议建立转移联盟。根据该提议,德国和其他强劲欧元区经济体将每年向希腊和其他困难经济体转移资金,条件是援助国将有权力监督和管理受助国的预算和税收。但转移联盟设想的失败原因在于政治阻力太大,既受到德国选民的坚决反对也受到危机国家的抵制。当然,即使财政转移得以建立,它对缩小欧盟地区差距、缓解成员国危机的作用也会有所限制,其原因主要为欧洲经济体间的差距太大。美国最富裕的新罕布什尔州人均GDP比最贫困的密西西比州的数值高50%,而在欧洲,卢森堡的人均GDP比爱沙尼亚的数值高出700%。经济增长和危机解决不能只靠财政转移,必须同时提高经济竞争力。其次,缺乏对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的结构管理。从《稳定与增长公约》到“财政契约”,无论是财政赤字3%和公共债务60%的GDP占比上限,还是结构性赤字0.5%的GDP占比上限,都是笼统的总量规定而缺乏结构性管理。财政赤字的结构源于政府收入和支出的结构。目前成员国间在税种、税率上没有取得一致,所以政府的收入结构有很大差异,而在支出方面,成员国在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和政府购买等方面做法也各不相同。在财政赤字结构差异较大的前提下,应对危机的努力在欧盟范围内就很难形成合力。对于危机国而言,应对危机的紧缩政策很难实施,甚至可能引起政治风险。西班牙的增加税收政策导致部分富人移民到其他税负较小的国家,最富裕的加泰罗尼亚州甚至要求全民公投是否继续留在西班牙。公共债务的结构一般包括期限结构和品种结构。期限结构是指短期债务、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之间的比例关系。显然,一国政府如果借入太多短期债务则债务违约的风险就会较高。事实证明,欧元区最先爆发债务危机的希腊就是借入了太多的短期债务,甚至陷入了借新债还旧债的债务循环。公债的品种结构是指公共债务中不同品种公债的组合情况,如对内债务和对外债务的比例关系等。日本的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超过200%,高于希腊,却并没有发生债务危机,这是因为其公债的绝大部分债务为对内债务,风险较高的外债较少。可见,如果没有合理的结构管理,即使成员国在总量上达到了欧盟的标准,但债务的风险仍难以控制。再次,“财政契约”中的结构性赤字指标易受主观性影响。根据“财政契约”的规定,年度结构性赤字超过GDP0.5%的国家将受到欧洲法院的处罚。但是结构性赤字只是个理论概念,计算时也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影响。根据宏观经济学概念,(实际)财政赤字指政府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结构性赤字是在实际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下,经济处于充分就业产出水平时的赤字。由于充分就业产出一般大于实际产出,结构性赤字往往低于实际财政赤字。所以根据定义,要准确衡量结构性财政赤字的规模必须确定充分就业时的潜在产出。但充分就业产出本身就是个理论概念,不能通过经验统计得到,需要通过计量方法来估计。由于变量、参数和计量方法的不同,各成员国计算出来的充分就业产出具有异质性,在此基础上得出的结构性赤字难以作为统一规定的指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指标本身可能被人为操纵,成员国可以在保持实际赤字不变的前提下,人为地创造出符合规定水平的结构性财政赤字而免于处罚,那么契约的条款就失去了约束力。3.危机中推进财政一体化可能会起到不利于危机解决的反作用财政一体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即使在经济繁荣时期推进财政一体化也可能对成员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更何况对于陷入危机的成员国而言,推进财政一体化可能更危险。首先,丧失财政政策自主性意味着危机国家失去宏观经济调节的可能性。陷入债务危机的国家都是欧元区成员国,在丧失货币政策自主性的前提下,财政一体化又压缩了成员国的财政政策运用空间,结果会导致陷入危机或经济困难的国家无法动用宏观经济政策来调节经济。考虑到欧盟目前还没有建立财政转移的机制,经济困难的国家只能任由衰退演变成危机,而陷入危机的国家则只能任由危机继续恶化,随着这种市场预期的形成,成员国和整个欧元区都将面临巨大的困难。当然,财政联盟的建立有其必要性和积极意义,但是这要看在什么时机和对什么国家而言。经济繁荣时期建立财政联盟的反作用较小(尽管往往在经济危机中才有足够的政治动力去推动财政联盟的建立),另外,在政治一体化进行到一定程度再推进财政一体化也会产生较少的负面影响。其次,仅强调紧缩财政抑制经济不利于危机解决。危机爆发以来,救助方对危机国的要求就是财政紧缩,而“财政契约"更是从制度的层面规定了各国财政紧缩的方向。对于没有陷入经济衰退的成员国而言,紧缩财政十分必要,不仅可以将长期超标的赤字拉回规定水平,也能避免债务危机进一步蔓延。但对于陷入衰退甚至危机的国家而言,紧缩可能会将其引入灾难(斯蒂格利茨,2010),甚至会增加这些国家脱离欧元区的可能性(Krugman,2010,2011)。因为机械地要求危机国家紧缩财政有悖于经济学原理,即一国政府应在经济繁荣时实行紧缩政策,而在经济萧条时应实行扩张的宏观经济政策。但扩张的财政政策又会恶化债务危机,紧缩财政是缓解债务危机的必要选择。所以在要求危机国家紧缩财政的同时,应辅以刺激经济的其他措施。如对于希腊,债务危机的实质是失去偿还债务的能力,所以应从增加投资和就业等途径帮助其经济发展并重获偿债能力。随着游行、罢工的增加和失业率的攀升,欧盟意识到这一问题,通过了“增长与就业契约”,并开始酝酿旨在增强欧盟竞争力的“连接欧洲”计划①。再次,构建财政联盟的努力可能掩盖危机的真正根源。目前来看,欧盟构建财政联盟的动力来自于应对欧元区债务危机的需要,因为大多数经济学家将债务危机的成因归结于统一货币政策的同时缺乏统一的财政政策。然而,如果债务危机的根源另有其他,那么欧洲努力构建的财政联盟就无法达到治本的目的,至多达到缓解危机的治标性作用。即使欧盟有幸走出债务危机,危机还会以别的形式爆发出来。Feldstein(2012)认为,此次债务危机即欧元危机并不是政府管理失当造成的偶然性结果,而是将单一货币强加于多个迥异国家的必然后果。其实纵观二战后的欧洲一体化进程就可以发现,从1951年煤钢联营的建立到货币联盟的建立以及欧元区的扩大,是政治而不是经济推动了这一切事件的发生。在经济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政治性地强力推动经济一体化必然造成很多隐患,这就是欧洲问题包括此次债务危机的症结所在。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不顾经济条件而政治性地强力推动经济一体化的做法,主要体现在欧元区过快的吸纳成员国速度以及让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国家进入货币联盟的草率决定上。与最优货币区理论要求的经济趋同要求相反,这些成员国的加入增加了欧元区成员国的异质性,再加上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的双重影响,使得欧元区成员国尤其南北差距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成功构建财政联盟,也需要大量的资金转移和长期的结构改革才能使危机国走出债务危机。甚至在构建财政联盟时也会出现不顾经济条件而通过政治力量强行推行的问题,这会导致在解决债务危机的同时又造成其他隐患。欧洲只有深刻认识到这种做法的严重性,才有可能在后续的一体化进程中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进而避免危机以其他的形式再现欧洲。但目前欧盟将大量精力用于构建财政联盟,可能会导致问题的症结被淹没其中而难以得到真正的重视。

欧盟财政一体化面临的挑战

欧盟的财政一体化进程涉及到成员国的让渡,势必在众多挑战中艰难推进。从短期来看,虽然“财政契约”在芬兰完成国内法批准后已经取得12个成员国批准,并于2013年1月生效,但产生效力的契约可否有效执行将是一大挑战。从长期来看,不断推进财政一体化进程并构建财政联盟也将面临一系列经济和政治的难题。(1)“财政契约”能否有效执行存在疑问。从经济周期来看,经济公约往往在繁荣时期可以顺利执行,但遇到经济衰退执行公约就会困难重重。从政治角度看,公约往往对小国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但对大国而言约束力可能会打折扣。1997年签订的“稳定与增长公约”就是因为执行不力最终流于形式,导致其公信力下降的原因就是在2004~2005年经济减速期间德国、法国等大国违反规定并最终修改公约。“财政契约”作为稳定与增长公约的修订版,其执行力能否落实还需拭目以待。(2)欧盟经济陷入滞涨可能性增加。债务危机爆发以来,欧盟经济增长十分缓慢。再加上欧盟国家普遍存在经济竞争力弱、劳动生产率低、劳动力市场僵化等问题,欧盟实现经济增长的前景十分暗淡,经济低迷将会长期存在。同时,欧洲央行为了应对危机先后放松银根,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导致欧元区的通货膨胀率自2009年起一路攀升(见图2)。意识到赋予欧洲央行最终贷款人的职能比实现财政一体化容易得多(徐明棋,2012),2012年底,欧洲中央银行宣布无上限持有成员国国债计划后,债务危机得到一定缓解,通货膨胀率略有下降。但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欧洲央行持危机国家的债券总额达2087亿欧元。经过一定的时滞,这一增加货币供应操作的效应将会逐渐显现。况且,2013年欧洲还面临多国领导人的大选,债务危机还存在很多变数,欧洲央行可能需要继续大量购买国债进而增加货币供应。总之,如果欧盟经济陷入滞涨,任何形式的一体化进程都无法推进,这是财政一体化面临的最大挑战。图22000~2012年欧盟与欧元区的通货膨胀率数据来源:欧盟统计局数据库。(3)债务危机使成员国经济更加趋异。最优货币区理论强调的是经济趋同指标,然而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的双重影响使欧元区成员国经济的趋异性增强,这会危及已经取得的货币一体化成果,财政一体化也很难推行。(4)让渡财政的政治阻力。第一种政治阻力来自于德国、法国、英国等大国的博弈。成员国的利益各不相同,使得欧盟的经济政策重点常常被政治目的所左右(黄立新,2003)。在“财政契约”的酝酿阶段,大国博弈不仅使计划内容一再变更,而且使最终出台的契约效力大为降低。另一种政治阻力来自于成员国退出的可能。JimO''''Neill曾指出,欧元区财政整合政策可能促使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芬兰、希腊等成员国无意继续留在欧元区①。Heisbourg(2012)也分析了英国在深化一体化的压力下离开欧盟的可能性。总之,在债务危机的背景下,欧洲财政一体化得以艰难的推进。但“财政契约”的签订只是财政一体化的序曲,并没有从实质上推进财政一体化。从财政职能的角度来看,推进财政一体化对债务危机的缓解作用有限。而财政一体化意味着危机国家在货币统一的前提下又受到了财政政策的制约,不利于危机的缓解。推进财政一体化的努力还可能会掩盖债务危机的真正根源,不利于危机的最终解决。作为欧洲一体化的重要内容,财政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和深化有其必然性,但这个财政让渡的过程将会非常漫长。

本文作者:姜云飞工作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5

一、金融危机的性质探讨

当前的这场金融危机是一场席卷全球的通货紧缩危机。它的性质主要为:

(一)从时间上看是一次短期性的经济危机

我国领导人在参加的APEC首脑会议中预言这次危机时间为18个月,要到明后年才能见底,亦即需要一年半的过程。从经济危机的划分上看,持续期10年以上的才是长期性的危机,10年以下的为短期危机。因此,从时间上看,这次经济危机还是一个短期危机。

(二)从增长上看是一次伴随经济增长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在我国经济形势趋热的情况下突然来临的,在它发生作用的同时,我国的经济受到惯性的作用,还在不断地增长,虽然增长的速度有所下降,但是比起世界其他国家,其速度仍然不低。从长远来看,这次危机也不可能抑制我国的经济发展。

(三)从需求来看是一次需求抑制型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由美国房贷引发的金融危机引起的,由于它的突然发生,使美国和世界的需求受到很大的抑制,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它的表现是物价的持续下降与工资水平的持续下降,工资下降是因,物价下降是果,从而在总体上导致需求不足。

(四)从后果来看是一次危害型的经济危机

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的经济危机称为无害型的经济危机,而这次危机是一次后果严重的经济危机。它的主要表现是生产能力过剩,需求不足,导致实际产出和潜在产出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

二、全球各国的救市情况分析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稳定全球金融市场,各国政府、中央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9月16日,日本、美国、欧盟等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宣布,为了稳定国际金融市场,各国向银行系统注入大量流动性;日本中央银行在9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分五次向短期金融市场紧急注资近8万亿日元;美国政府紧急推出了救援金融体系的措施,成立政府专门机构接管金融机构7千亿美元的不良资产,为3.4万亿美元的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担保,暂时停止对799只金融股的卖空;欧洲中央银行在16日、17日先后向市场注资1千亿欧元;英格兰银行向市场紧急注入资金250亿英镑。

美国通过7千亿美元救市究竟能不能缓解这场危机?我们看到,美国的一些政府高官已经承认美国面临的是整个货币金融体系崩溃的危机,这就直接点明了美国这场金融危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但是,国内经济学界的很多观点跟不上危机的迅速升级,甚至有些观点还重复着美国自己已经放弃的盲目乐观论调。我国有些金融界人士面对美国的严重金融危机,仍然坚称美国的金融体系是最权威、最发达的,中国面对全球危机应加快金融自由化改革步伐等,继续重复美国人自己都不愿重弹的老调,完全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倘若抱着这样一种态度来应对这场危机,就会置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于危险的境地。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面临崩溃,当时美国政府花费了几十亿美元救市,第二年老虎基金濒临破产,美国政府救市的代价一下增加了七八倍,花费了几百亿美元。现在看美国政府救市的规模,动不动就是几百亿、几千亿美元,打个水漂就没有了。2000年美国濒临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的边缘,为了挽救网络泡沫经济的破灭,一是靠吹起更大的次贷泡沫,一是靠打伊拉克战争的军事凯恩斯主义。美国这种挽救危机的办法治标不治本,虽然能取得暂时掩盖矛盾和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但是最终会促使掩盖的矛盾以更加猛烈的方式爆发。这种救市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被反复验证了的,美国自己也非常清楚。总之,这种救市对世界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危险。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目前看,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确定性。从表面上看,这次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不大,主要是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直接冲击不大。但是,从实际上看间接影响还是非常大的,特别是随着危机的蔓延和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危机的影响还会加大加深。因为:

1.危机已经对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利润等方面产生了影响。

2.危机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正在加剧。

3.危机的持续加深使中国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损失正逐渐暴露出来,总的损失目前还难以最终核算。

4.我国拥有近2万亿的外汇储备开始“缩水”。10月25日,美元指数涨至86.95点,两年来的最高值,疲软了6年之久的美元开始反弹。7月以来,仅用3个月美元就上涨了22%。除人民币、日元外,其他欧美货币纷纷贬值,尤其是澳元贬值严重,那些押美元走软而购买海外衍生产品合约的进口商损失惨重,仅中信泰富就损失了20亿美元。

5.危机使我国出口锐减及其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进而对GDP、财政收入、就业以及市场信心等将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因此,总体上看,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

四、我国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对策

(一)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

由于危机的影响,引起了我国的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为此,我们应正确处理对内经济平衡与对外经济平衡的关系,把国内经济平衡放在首位,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力保中国经济增长。中国经济能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就是对当前国际社会抵御金融危机最大的贡献。

(二)加强金融监管

银监会的诞生不仅标志中国境内银行业顺应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的”的世界性潮流,而且也意味着国内金融改革的新的序幕揭开了。因为,随着银监会的成立,不仅使得银行业的格局会发生大的变化,而且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等方面的关系也会出现调整。实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分别对证券业、保险业和银行业实施监管。为避免走以往机构改革的老路,保证银监会要有效运作,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必须对现有的《银行法》进行全面的修订。用新的法律框架清楚地界定银监会的权力与义务。否则,或是由于来自种种干扰而让银监会根本无法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是银监会滥用其权力为己图利。应尽量减少分立成本与协调成本。因此,银监会的设立,应该把重点放在功能界定上,应该放在如何利用原有机构的监管设施、信息、人才及企业文化等来为银监会的功能服务上。

(三)审慎推进金融开放,建立有效金融预警体系

国际社会在信息革命的推动下,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在此背景下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的金融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金融全球化不可避免地要求一国实行金融开放与自由化,但应该看到历史上,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多次是与金融开放的程度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过快有关。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历次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系统的冲击都相对较小,这与中国政府审慎对待金融开放,以及金融自由化,尤其是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等政策密可分。随着经济金球化与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推进,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还会进一步暴露,新的金融风险也将会形成,金融危机的易发性、联动性与破坏性也越来越明显。因此,金融风险的管理仅限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着力于构建有效的金融危机预警管理系统,预测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逐步化解金融风险,从源头上防止金融风险的日益累积,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新晨

(四)深化财税管理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6

 

当前美国次货危机正向实体经济蔓延,整个全球经济增长减缓,不仅仅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实体经济持续衰退,而且包括“金砖四国”在内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也面临着资本抽逃和外需减缓的艰难处境,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在这种形势下,正确判断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展趋势,弄清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研究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及我国的应对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危机的性质探讨 

 

当前的这场金融危机是一场席卷全球的通货紧缩危机。它的性质主要为: 

(一)从时间上看是一次短期性的经济危机 

我国领导人在参加的apec首脑会议中预言这次危机时间为18个月,要到明后年才能见底,亦即需要一年半的过程。从经济危机的划分上看,持续期10年以上的才是长期性的危机,10年以下的为短期危机。因此,从时间上看,这次经济危机还是一个短期危机。 

(二)从增长上看是一次伴随经济增长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在我国经济形势趋热的情况下突然来临的,在它发生作用的同时,我国的经济受到惯性的作用,还在不断地增长,虽然增长的速度有所下降,但是比起世界其他国家,其速度仍然不低。从长远来看,这次危机也不可能抑制我国的经济发展。 

(三)从需求来看是一次需求抑制型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由美国房贷引发的金融危机引起的,由于它的突然发生,使美国和世界的需求受到很大的抑制,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它的表现是物价的持续下降与工资水平的持续下降,工资下降是因,物价下降是果,从而在总体上导致需求不足。 

(四)从后果来看是一次危害型的经济危机 

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的经济危机称为无害型的经济危机,而这次危机是一次后果严重的经济危机。它的主要表现是生产能力过剩,需求不足,导致实际产出和潜在产出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 

 

二、全球各国的救市情况分析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稳定全球金融市场,各国政府、中央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9月16日,日本、美国、欧盟等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宣布,为了稳定国际金融市场,各国向银行系统注入大量流动性;日本中央银行在9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分五次向短期金融市场紧急注资近8万亿日元;美国政府紧急推出了救援金融体系的措施,成立政府专门机构接管金融机构7千亿美元的不良资产,为3.4万亿美元的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担保,暂时停止对799只金融股的卖空;欧洲中央银行在16日、17日先后向市场注资1千亿欧元;英格兰银行向市场紧急注入资金250亿英镑。 

美国通过7千亿美元救市究竟能不能缓解这场危机?我们看到,美国的一些政府高官已经承认美国面临的是整个货币金融体系崩溃的危机,这就直接点明了美国这场金融危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但是,国内经济学界的很多观点跟不上危机的迅速升级,甚至有些观点还重复着美国自己已经放弃的盲目乐观论调。我国有些金融界人士面对美国的严重金融危机,仍然坚称美国的金融体系是最权威、最发达的,中国面对全球危机应加快金融自由化改革步伐等,继续重复美国人自己都不愿重弹的老调,完全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倘若抱着这样一种态度来应对这场危机,就会置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于危险的境地。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面临崩溃,当时美国政府花费了几十亿美元救市,第二年老虎基金濒临破产,美国政府救市的代价一下增加了七八倍,花费了几百亿美元。现在看美国政府救市的规模,动不动就是几百亿、几千亿美元,打个水漂就没有了。2000年美国濒临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的边缘,为了挽救网络泡沫经济的破灭,一是靠吹起更大的次贷泡沫,一是靠打伊拉克战争的军事凯恩斯主义。美国这种挽救危机的办法治标不治本,虽然能取得暂时掩盖矛盾和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但是最终会促使掩盖的矛盾以更加猛烈的方式爆发。这种救市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被反复验证了的,美国自己也非常清楚。总之,这种救市对世界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危险。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目前看,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确定性。从表面上看,这次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不大,主要是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直接冲击不大。但是,从实际上看间接影响还是非常大的,特别是随着危机的蔓延和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危机的影响还会加大加深。因为: 

1.危机已经对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利润等方面产生了影响。 

2.危机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正在加剧。 

3.危机的持续加深使中国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损失正逐渐暴露出来,总的损失目前还难以最终核算。 

4.我国拥有近2万亿的外汇储备开始“缩水”。10月25日,美元指数涨至86.95点,两年来的最高值,疲软了6年之久的美元开始反弹。7月以来,仅用3个月美元就上涨了22%。除人民币、日元外,其他欧美货币纷纷贬值,尤其是澳元贬值严重,那些押美元走软而购买海外衍生产品合约的进口商损失惨重,仅中信泰富就损失了20亿美元。 

5.危机使我国出口锐减及其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进而对gdp、财政收入、就业以及市场信心等将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 

因此,总体上看,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 

 

四、我国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对策 

 

(一)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 

由于危机的影响,引起了我国的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为此,我们应正确处理对内经济平衡与对外经济平衡的关系,把国内经济平衡放在首位,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力保中国经济增长。中国经济能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就是对当前国际社会抵御金融危机最大的贡献。 

(二)加强金融监管 

银监会的诞生不仅标志中国境内银行业顺应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的”的世界性潮流,而且也意味着国内金融改革的新的序幕揭开了。因为,随着银监会的成立,不仅使得银行业的格局会发生大的变化,而且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等方面的关系也会出现调整。实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分别对证券业、保险业和银行业实施监管。为避免走以往机构改革的老路,保证银监会要有效运作,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必须对现有的《银行法》进行全面的修订。用新的法律框架清楚地界定银监会的权力与义务。否则,或是由于来自种种干扰而让银监会根本无法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是银监会滥用其权力为己图利。应尽量减少分立成本与协调成本。因此,银监会的设立,应该把重点放在功能界定上,应该放在如何利用原有机构的监管设施、信息、人才及企业文化等来为银监会的功能服务上。

(三)审慎推进金融开放,建立有效金融预警体系 

国际社会在信息革命的推动下,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在此背景下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的金融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金融全球化不可避免地要求一国实行金融开放与自由化,但应该看到历史上,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多次是与金融开放的程度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过快有关。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历次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系统的冲击都相对较小,这与中国政府审慎对待金融开放,以及金融自由化,尤其是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等政策密可分。随着经济金球化与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推进,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还会进一步暴露,新的金融风险也将会形成,金融危机的易发性、联动性与破坏性也越来越明显。因此,金融风险的管理仅限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着力于构建有效的金融危机预警管理系统,预测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逐步化解金融风险,从源头上防止金融风险的日益累积,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四)深化财税管理 

财税制度要作根本性改革,改变政府激励,从保证经济增长的投资财政体制彻底转型,尽快实现向公共财政的转换。不是哪个地方投资多、哪个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才多,而是哪个地方民生好,人民财富增加,政府的税基才丰厚。政府激励变了,从gdp导向转向民生服务导向,政府才会真正从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才会把配置资源的权力重新交给市场。 

(五)要把握参与重建国际货币体系的历史性机遇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使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60多年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暴露无遗,给了我们清醒的认识。2008年11月结束的世界经济首脑峰会,标志着今后的世界将开始走上重新完善和建立国际货币体系的新的历史时期。鉴于我国这30年财富的积累和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地位的变化,世界迫切需要我们参与国际货币体系的重建,我们也需要参与。抓住参与国际货币体系重建的历史机遇,恰恰是我国经济今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当然,我们要做好长期的准备。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7

在以往的观念中,政府管制职能的扩大,被人们称之为致命的自负和走向奴役之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就以这样的书名,来反思类似的问题,尽管他的反思,还有其他所指。关于金融风暴与法律因应,在市场经济的早期,政府一直被定位为守夜人的角色,但自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以来,政府已经从守夜人的角色变成了总管家。尽管如此,人们对政府权力的扩张,仍然深怀戒心。这次金融危机发生后,人们可以明显地看到,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几乎所有国家及其政府,都在扮演着越来越积极、主动的角色。各国政府不但在国内扮演着这样的角色,而且还出现了政府间应对危机的国际合作。这种情况,对公民而言究竟是祸还是福,究竟如何看待在金融危机中政府权力的扩张这种现象?如何重新看待市场体制下政府的作用?这是此次金融危机给我们提出的重要问题。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8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9

尤尔根・哈贝马斯是德国当代著名的社会学家、哲学家,被誉为“联邦德国思想威力最强大的哲学家”。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领袖”,在最近的半个世纪,国际论坛都能看到哈贝马斯活跃的身影,为寻求理论与实践完美锲合而努力着。

哈贝马斯和马克思一样,都认为哲学不仅仅是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对世界进行改造。而改造世界的前提是需要清楚世界哪里出现了问题,在哈贝马斯认知里,西方社会现阶段出现的问题是是合法性的。自人类的社会正式现成到现在,一直以来就受到合法性一问题的困扰,任何一种政治统治形式都在为了合法性问题而努力着。合法性问题存在于一切命令―服从的统治关系中,具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命令者来说,是一个统治的正当性问题;另一方面是对服从者来说,就是对于统治的认同问题。这两方面共同构成了统治的合法性。如果这两个方面中的一个出现了问题都会爆发合法性危机,尤其是对服从者来说对统治的认同问题这一方面。

二、合法化危机的形成

在哈贝马斯所阐述的危机中,合法化危机指的是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危机。这种危机是一种全面性的危机,它涉及的不仅仅是经济领域,还包括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所以我们就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生活领域来讨论和分析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危机问题,而应该结合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

在自由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危机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经济系统无法解决经济的控制问题,使经济系统的整合危及到了社会系统的整合。经济危机的实质就是生产过剩,表现为大量商品卖不出去、大量生产资料被闲置、大批企业破产、大批工人失业等等。这主要是由于社会化生产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矛盾造成的。这种危机是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表现为危机――停滞――恢复――繁荣――危机的循环。

而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当中新的情况的出现,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形态开始出现了转变,从早期的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变,国家统治和管理模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之后,由“看不见的手”指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转变为国家政权强行干预经济发展。凯恩斯主义的发展为国家干预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最著名的例子来自于1933年经济危机中美国总统罗斯福推行的新政,表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在凯恩斯主义之后已经对资本主义国际的同治构不成致命的威胁了。此后资本主义危机产生的威胁重心开始从经济领域向社会文化和公共政策领域转移。其危机的构成已经从结构和功能上发生了明显而深刻的变化,二战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经历过数次经济危机但是每次都能全身而退,而二战的爆发也表明,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已经不是国家的主要威胁,取而代之的是国家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和社会文化变迁带来的社会危机。因为受到资本主义国家的控制和干预,是的经济领域的经济危机出现变化。虽然haunted处于经济方面的领域,但是其状态已然变得“温和”了,对于大众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忠诚度依然影响着,但这并不是主要的,更加重要的是是资本主义国家对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社会文化领域的干预和控制,从而直接造成了原有传统价值观念的动摇,原来用以维系资本主义国家合法统治的“公平竞争”的原则受到质疑,因而使得资本主义国家的“合法性”产生了问题,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忠诚,对资本主义统治的信心大打折扣,而原有的一整套的社会文化制度,无法对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合法性提供必要和充分、可靠的实践依据,因此,资本四大重要的国家需要寻找新的法律依据来重新执政合法性。合法性的丧失和合法性的寻找,构成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合法性危机”。说到底,危机其实是一场信心危机,身份危机或可以说是同一性危机。而这种危机的最终解决方式还得要到社会文化系统中去寻得,这也就是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

三、哈氏的“合法化危机”理论的理论意义

首先,对于早期资本主义社会来说,马克思提出的经济危机理论对其具有强大的毁灭性和巨大的冲击力。但是这对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危机来说就有些力量不足,缺乏彻底性。当代的很多马克思主义者已看到问题的所在,并得到了他们的一致认同。哈贝马斯的合法化危机理论可以说是与时俱进出现的理论,他的理论与其他晚期资本主义的批判理论相比,可以说是很另类的。对哈氏的“合法化危机”理论的研究和借鉴,一方面可以对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进行补充说明,弥补他的理论的不足,另一方面哈氏的该理论对于了解当代的资本主义危机具有新颖的视角和观点,能给我们很大的启发。

其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联系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三个领域的很多方面。当这些国外的东西涌入中国的时候,它们带来的不仅仅是精华,也包含一些糟粕,面对输入型危机的存在,哈贝马斯的合法化危机理论为我们带来了应对晚期资本主义危机的良方。因为哈氏的危机理论涉及了经济、政治、文化方面,对危机的分析也相对比较全面点。

最后,哈贝马斯的危机理论认为晚期资本主义的危机不仅仅是经济危机,而且还逐渐转移到政治、文化领域里来。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哈贝马斯的理论来找出我国应对危机的途径和方法。同时对于我国的思想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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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余波.哈贝马斯晚期资本主义合法化危机思想述评[D].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6).

[5]潘西华.商谈伦理:合法性危机解决之途――哈贝马斯商谈伦理思想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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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振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及其合法化危机――评哈贝马斯的“晚期资本主义”理论[J].岭南学刊,1996(3).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10

后危机时代是指一次大的经济危机过去后,虽然最主要的经济问题已经解决,然而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力依然存在,所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该危机依然对人们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世上最大的经济危机为2007年在美国爆发的经济危机,2008年,美国雷曼公司破产引发的金融危机影响到全世界,在这场经济危机中,全世界的经济发展倒退,人们的购买能力收缩。虽然这场经济危机在持续一年以后已经结束,然而它依然给人们造成很大的影响,即形成后危机时代。后危机时代有两个标志,一个标志为经济增长的速度是否稳定且持续增长;另一个标志为金融市场的各项指数是否已经稳定到如经济危机以前一般。从这两个标致来看,目前全球并没有从后危机时代中走出来。

二、后危机时代我国经济形势的分析

1.国际形势

后危机时代让国外各国的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发达国家为了稳定国家的经济形势,以大量发行货币的方式缓解危机。美国、英国、东欧国家及日本都曾以透支国家的信用,大量印钞的方式缓解危机。大量印钞的结果通常会引起通货膨胀,然而美元是国际通用货币,美国大量印钞的结果是将经济危机的结果转嫁给它国,由它国与美国共同承担经济危机,在后危机时代,我国也出现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这与美国的大量印钞有一定的关系。

由于中国的经济以稳健的方式发展,所以在2007年至2008年全世界经济危机爆发时,中国受到的影响比较小,中国的经济发展也没有因此减退。中国在经济危机时一枝独秀的状况让发达国家产生焦虑感,为了转嫁矛盾,发达国家将焦点转向中国,对中国采取不公平的经济政策。比如美国以中国的轮胎案、特保案为理由强行要增加关税,同时要求人民币升值。发达国家的经济策略成为后危机时代中国经济发展要面的一个难题。

2.国内形势

拉动内需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在后危机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不平衡,它体现在投资过多而消费不高的状况上。中国的内需难以拉动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有关,目前中国的福利保障欠缺,民众不敢随意消费;同时也与城乡二元结构的经济发展有关,这种经济发展方式拉大贫富差距,使大量的民众不敢随便消费。后危机时代,我国的投资和消费问题显得更突出,它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中国的产业结构不平衡也在后危机时代显得突出。我国的经济发展长期以来依靠能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第二产业为主,相对投资较少,能产出大量经济利益的第三产业还未完全展开,在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发展萎缩,其它各国对工业产品需求量减少,这使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减缓。

我国的经济发展过度以依靠第二产业带来能源消耗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两大隐患。虽然我国地大物博,但是如果自然能源长期大量的消耗,未来我国的自然资源将不能再支持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污染问题现在体现得更突出,以山西为例,山西原属于我国产煤的大省,然而现在山西部分县市已出现缺煤的现象,更有部分县市因为煤炭资源开采过度,生态环境被破坏而出现沙尘现象。北京及一些其它的城市出现严重的雾霾现象,它使人民的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为了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我国不得不投入大量的资金治理。

三、后危机时代我国未来政策的取向

1.构建拉动经济发展机制推动消费

投资、消费、净出口是使经济持续发展的三条途径;从2008年起,我国利用经济危机时期加强对外投资,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然而必须看到中国经济的崛起使发达国家感受到威胁,他们利用种种借口给中国对外投资设下屏障,且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经济紧缩限制了我国出口的范围。我国必须意识到一味增加对外投资,依靠对外出口并不是使经济发展的长远办法,我国需要从政治上调整贫富差距、政策上保障民众福利,用拉动内需的方法才能让我国的经济继续向前发展。

2.改变政治环境构建新的经济制度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11

上文中我们肯定了哈贝马斯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根源的认识,尽管这一根源对于他的危机理论来说似乎无足轻重。因此,我们有必要搞清楚哈贝马斯“危机”概念的真正内涵,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其危机理论的实质。哈贝马斯在《合法化危机》一书开篇之处是这样论述“危机”范畴的:“我们把危机与一种客观力量的概念联系起来,这种客观力量剥夺了一个主体的某些正常控制能力。我们把一个过程说成是危机,这样也就赋予了该过程一种规范意义:危机的克服意味着陷入危机的主体获得解放。”

可见,哈贝马斯一开始就是从控制与规范之间关系开始构建其危机理论的。哈贝马斯首先介绍了社会科学范畴的系统论危机概念,从这一角度讲,危机就是系统整合的持续失调。但哈贝马斯认为,只有系统控制危机使社会整合岌岌可危时,也就是社会规范结构的共识基础受到破坏时,才会形成社会危机。因此,哈贝马斯强调:“一种适当的社会科学危机概念应该能够把握住系统整合(Systemintegration)与社会整合(Sozialinte-gration)的关系。”为此,哈贝马斯引进了“生活世界”这一范畴,并将生活世界与系统这两个范式联系起来。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蕴含着一个社会的规范与价值,生活世界规范结构的正常运行,服务于社会整合,又依赖于社会认同;而系统仅仅关注于社会系统自身的控制机制与原则。因此,“危机分析要求一个能够把握住规范结构与控制问题之间关系的分析层面。”

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危机就是控制机制对社会规范结构的破坏,就是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下面让我们结合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看看系统控制危机如何转换成社会规范危机,也就是哈贝马斯晚期资本主义危机理论的具体内容。哈贝马斯认为,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原则不是政治性的阶级统治,而是经济系统内部的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经济系统同时承担着系统整合与社会整合的双重功能,由此而导致的经济危机属于纯粹意义上的系统危机。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系统依然有其自身的组织原则,政治系统为避免经济系统的功能失调,用整体计划调节经济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市场机制。经济系统内部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被转化成经济系统与政治系统不同组织原则、不同控制手段之间的矛盾。遗憾的是,行政行为不但不能解决经济危机,反而会使政治系统自身陷入危机,经济危机转化成行政合理性危机。哈贝马斯借用经济学的“投入”与“产出”模式来分析政治系统危机倾向:“政治系统需要尽可能投入各种不同的大众忠诚,所产出的则是由权力机构贯彻的行政决定。产出危机表现为合理性危机,即行政系统不能成功地协调和履行从经济系统那里获得的控制命令。投入危机则表现为合法性危机,即合法性系统无法在贯彻来自经济系统的控制命令时把大众忠诚维持在必要的水平上。”

因此,“合理性危机是一种转嫁的危机,与经济危机一样,合理性危机把为非普遍利益而进行的社会化生产的矛盾表现为控制命令之间的矛盾。”哈贝马斯阐述了行政合理性危机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行政计划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其根源还是在于经济系统自身的“为非普遍利益而进行的社会化生产”的结构性矛盾,简单的说,就是国家行政手段无法解决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弥补自我封闭的经济系统的弱点,承担起协助市场的任务,因此,国家控制手段的逻辑就迫使国家不得不允许越来越多的外部因素进入系统。”

行政行为一旦介入经济危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经济系统的诉求马上转移到政治系统上。哈贝马斯还进一步指出,行政合理性危机会通过国家机器的瓦解的方式取消其合法性。合法性丧失,意味着国家行政行为无法维系原有的合法性规范。如果说行政合理性危机指的是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缺乏理性,行政行为无法满足经济系统的控制指令的要求。那么合法性危机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干预经济危机时所作的各种控制命令即便有效,也破坏了原有社会文化领域的规范结构。社会文化系统产生所谓的“动机危机”,无法再提供满足合法性需求的意识形态和规范价值体系,社会主流价值与制度受到质疑,大众忠诚丧失。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由系统控制到社会规范这一危机的转换过程。哈贝马斯从经济系统的控制原则入手,但其理论落脚点却是社会文化领域的规范结构。也就是说,哈贝马斯危机理论的核心是合法化危机,而合法化危机的实质是社会认同危机。

合法性危机的实质是社会认同危机

哈贝马斯危机理论重点不在于经济危机,他更无意于探讨经济危机背后的社会结构性矛盾。他认为经济危机已不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危机,合法性危机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的危机形式,而合法性危机的实质是社会认同危机。在哈贝马斯这里。社会危机从经济系统转换到政治文化系统,由经济基础转移到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合法性危机意味着,行政行为在应对经济危机时,无法确立或维持必要的合法性规范结构,无法从社会文化系统汲取行政行为正当性的资源,无法对行政合理性进行论证。如果国家无法对其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做出论证,则必然会陷入合法化机之中。合理性危机并不必然导致合法性危机,而合法性危机却肇始于行政合理性危机,是合理性危机通过社会文化系统的转换,是系统整合危机向社会整合危机的转换。“各种危机倾向只有通过社会文化系统才能爆发出来,原因在于一个社会的社会整合依赖于这一系统的产出:直接依赖的是社会文化系统以合法化形式给政治系统提供动机,间接依赖的是社会文化系统向教育和就业系统输送劳动动机。”

社会文化系统自身的危机表现为动机危机,哈贝马斯指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一系列的公民私人性与家庭职业私人性原则是最重要的动机模式,对政治系统与经济起着重要的维护作用。正是这两个模式遭到系统的破坏,形成动机危机,进而影响社会系统整合。也就是说,社会文化系统与社会整合密切相关,对社会整合起着决定性作用。从系统与生活世界的之间关系的角度看,生活世界受制于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即受到金钱和权力这两种手段的控制。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正是各种社会系统以不同的机制和原则破坏了生活世界的规范结构,社会文化系统产出失调,规范结构无法为控制手段提供合法性依据,造成合法性危机以及系统对“生活世界殖民化。”

哈贝马斯同时指出,合法性危机必须追溯到对合法性的需求,合法性需求的增加是因为政治系统意义储备变得越来越贫乏。因此,哈贝马斯认为,“不能随时用来满足行政系统需求的僵化的社会文化系统是加剧合法化困境并导致合法化危机的唯一原因……决定合法化危机的必然是一种动机危机,即国家、教育系统和就业系统所需要的动机和社会文化系统所能提供的动机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因此,“合法性危机是一种直接的认同危机(Identitatskrise)。它不是由于系统整合受到威胁而产生的,而是由于下列事实造成的,即履行政府计划的各项任务使失去政治意义的公共领域的结构受到怀疑,从而使确保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形式民主受到质疑。”

在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的范畴中,“认同”或者说“承认”扮演着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危机”是哈贝马斯政治合法性理论的逻辑起点,“认同”则是其理论的落脚点。现代政治合法性论证的第一要义就是民众的认同原则,政治合法性首先要通过民众对政权的认同和拥护程度表现出来。哈贝马斯危机理论不仅为我们揭示了经济、政治与社会文化系统的相互关联,揭示了系统控制与社会规范的内在张力;同时,他对于合法化危机实质的剖析,也为危机的消除指明了方向:只有通过交往理性的重构,才能建立起有效的社会规范价值体系,从而消除合法化危机。

哈贝马斯危机理论对于我国现阶段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启示

哈贝马斯危机理论不断从经济系统转换到政治文化系统,并且试图在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领域探求资本主义社会危机的实质与解决途径,实质上是否定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因此也注定了这一理论的乌托邦命运。然而,哈贝马斯危机理论不仅以社会系统角度为我们揭示了经济、政治与社会文化系统的相互关联,同时也揭示了系统控制与社会规范的内在张力。特别是哈贝马斯对于社会危机的根源,合法性危机的实质,以及国家行政行为对经济文化系统的干预等方面的剖析与阐释,对于我国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与加强文化建设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与启示意义。

(1)深化经济改革,避免产生危机的结构性矛盾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价值规律在市场资源配置方面起了基础性作用。但近些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发展,经济领域矛盾不断积累。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改革滞后的主要表现是,政府支配的资源过多,过分主导资源配置,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问题未解决,抑制了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一句话,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理顺。”哈贝马斯在批判晚期资本主义的时候指出,“如果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还继续存在着经济危机倾向,这就表明,国家干预资本运作过程的行为和交换过程一样,也服从于自发的经济规律。”

上文中所提到的行政合理化危机,简单地说,就是政府行为未能成功地协调和履行从经济系统那里获得的控制命令。我国目前体制改革的关键就在于使政府能够更好地、更理性地为经济和市场服务,这也是转型期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任务。在哈贝马斯看来,经济系统的危机具有自发性,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周期性规律。而国家行政行为对经济危机的干预,使危机从经济领域转移到政治领域和社会文化领域。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临着同样的风险与挑战,因此,我们必须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发展与保持稳定,但不能以发展与稳定为托词而拒绝深化改革,这样只会削弱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更有可能增加不稳定的因素。行政理念的转变与行政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不断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有效防止政府行为对经济的过当干预。否则,政府的干预行为不仅不能解决经济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而且使经济的问题诱发政治的问题,造成社会民众对国家政策、政府行为甚至于体制制度的强烈不满,并进而引发哈贝马斯所谓的“行政合理性危机”与“政治合法性危机”。

另一方面,经济系统危机根源于其系统内部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结构性矛盾,而当前我国经济领域的生产要素的结构性矛盾日益明显,例如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与失业问题,市场投资过热与购买力低下问题等同时存在。生产要素结构性的矛盾不仅会导致生产的不平衡性与经济滞胀,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分配不公以及贫富差距过大。经济领域结构性矛盾越积累越严重,只有靠改革而不是一味的发展才能解决。只有理顺各种所有制形式之间以及社会各系统之间关系,不断调整与完善经济结构才能实现经济的良性发展。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既得利益的阻挠与反对,使深层次改革举步维艰,各种危机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并存。因此,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解放思想,事实求是,既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动摇,积极探索高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物质保障;同时又要鼓励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不断探索劳动与资本有效的结合方式。一句话,只有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各种结构性矛盾以及所引发的一系列危机才能得到缓解与避免。

(2)加强文化建设,增强核心价值体系的凝聚力

哈贝马斯为我们揭示了社会各系统之间的危机转换过程,并指出合法性危机的实质是认同危机。合法性危机虽然与行政合理性危机同属于政治危机倾向,但合法性危机并不是系统整合的危机,而是社会整合的危机。社会文化系统遭到破坏,社会规范价值体系遭到质疑,严重威胁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哈贝马斯批评了晚期资本主义国家行政行为对公共舆论的操纵,“政治系统承担起规划意识形态的任务……文化系统特别能抵制行政控制:意义从来都不是用行政手段创造出来的。对符号进行商业生产和行政计划,会消耗掉虚拟的有效性规范力量。获取合法化的‘方式’一旦被看穿,对合法化的追求就会不战自败。”

认同是意义的来源,但现代文化产业与意识形态不但不能满足意义生产的需要,而且还会消耗原本就有限的意义资源和价值资源。行政行为对社会文化系统意义生产的介入,不可避免地渗透着一种特殊的政治利益,利益导向取代了共同价值取向,传统的意义资源和价值认同就会丧失。哈贝马斯上述之见解固然有失偏颇,也诚然为我国文化建设提供了借鉴。直到近些年来,我们才意识到文化建设所面临问题的严重性———目前整个文化确实导致了认同出现了危机。我国现在面临着一种“文化失衡”现象:传统的价值观念与社会规范,在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的冲击下,已经无法为社会发展提供必要道德规范与价值支撑,由此而产生的社会焦虑心理直接影响社会价值的认同与政治合法性的认同。这既是多年来只重经济发展造成的必然结果,同时也与我们过去文化建设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密切相关。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文化强国,实现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同时强调,要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方面,我们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和基本道德规范,以此来应对认同危机与合法化危机可能带来的挑战;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必须规范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在文化建设中,政府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既不能越位也不要缺位。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12

(一)从时间上看是一次短期性的经济危机

我国领导人在参加的APEC首脑会议中预言这次危机时间为18个月,要到明后年才能见底,亦即需要一年半的过程。从经济危机的划分上看,持续期10年以上的才是长期性的危机,10年以下的为短期危机。因此,从时间上看,这次经济危机还是一个短期危机。

(二)从增长上看是一次伴随经济增长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在我国经济形势趋热的情况下突然来临的,在它发生作用的同时,我国的经济受到惯性的作用,还在不断地增长,虽然增长的速度有所下降,但是比起世界其他国家,其速度仍然不低。从长远来看,这次危机也不可能抑制我国的经济发展。

(三)从需求来看是一次需求抑制型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由美国房贷引发的金融危机引起的,由于它的突然发生,使美国和世界的需求受到很大的抑制,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它的表现是物价的持续下降与工资水平的持续下降,工资下降是因,物价下降是果,从而在总体上导致需求不足。

(四)从后果来看是一次危害型的经济危机

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的经济危机称为无害型的经济危机,而这次危机是一次后果严重的经济危机。它的主要表现是生产能力过剩,需求不足,导致实际产出和潜在产出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

二、全球各国的救市情况分析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稳定全球金融市场,各国政府、中央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9月16日,日本、美国、欧盟等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宣布,为了稳定国际金融市场,各国向银行系统注入大量流动性;日本中央银行在9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分五次向短期金融市场紧急注资近8万亿日元;美国政府紧急推出了救援金融体系的措施,成立政府专门机构接管金融机构7千亿美元的不良资产,为3.4万亿美元的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担保,暂时停止对799只金融股的卖空;欧洲中央银行在16日、17日先后向市场注资1千亿欧元;英格兰银行向市场紧急注入资金250亿英镑。

美国通过7千亿美元救市究竟能不能缓解这场危机?我们看到,美国的一些政府高官已经承认美国面临的是整个货币金融体系崩溃的危机,这就直接点明了美国这场金融危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但是,国内经济学界的很多观点跟不上危机的迅速升级,甚至有些观点还重复着美国自己已经放弃的盲目乐观论调。我国有些金融界人士面对美国的严重金融危机,仍然坚称美国的金融体系是最权威、最发达的,中国面对全球危机应加快金融自由化改革步伐等,继续重复美国人自己都不愿重弹的老调,完全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倘若抱着这样一种态度来应对这场危机,就会置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于危险的境地。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面临崩溃,当时美国政府花费了几十亿美元救市,第二年老虎基金濒临破产,美国政府救市的代价一下增加了七八倍,花费了几百亿美元。现在看美国政府救市的规模,动不动就是几百亿、几千亿美元,打个水漂就没有了。2000年美国濒临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的边缘,为了挽救网络泡沫经济的破灭,一是靠吹起更大的次贷泡沫,一是靠打伊拉克战争的军事凯恩斯主义。美国这种挽救危机的办法治标不治本,虽然能取得暂时掩盖矛盾和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但是最终会促使掩盖的矛盾以更加猛烈的方式爆发。这种救市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被反复验证了的,美国自己也非常清楚。总之,这种救市对世界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危险。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目前看,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确定性。从表面上看,这次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不大,主要是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直接冲击不大。但是,从实际上看间接影响还是非常大的,特别是随着危机的蔓延和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危机的影响还会加大加深。因为:

1.危机已经对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利润等方面产生了影响。

2.危机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正在加剧。

3.危机的持续加深使中国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损失正逐渐暴露出来,总的损失目前还难以最终核算。

4.我国拥有近2万亿的外汇储备开始“缩水”。10月25日,美元指数涨至86.95点,两年来的最高值,疲软了6年之久的美元开始反弹。7月以来,仅用3个月美元就上涨了22%。除人民币、日元外,其他欧美货币纷纷贬值,尤其是澳元贬值严重,那些押美元走软而购买海外衍生产品合约的进口商损失惨重,仅中信泰富就损失了20亿美元。

5.危机使我国出口锐减及其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进而对GDP、财政收入、就业以及市场信心等将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

因此,总体上看,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

四、我国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对策

(一)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

由于危机的影响,引起了我国的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为此,我们应正确处理对内经济平衡与对外经济平衡的关系,把国内经济平衡放在首位,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力保中国经济增长。中国经济能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就是对当前国际社会抵御金融危机最大的贡献。

(二)加强金融监管

银监会的诞生不仅标志中国境内银行业顺应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的”的世界性潮流,而且也意味着国内金融改革的新的序幕揭开了。因为,随着银监会的成立,不仅使得银行业的格局会发生大的变化,而且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等方面的关系也会出现调整。实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分别对证券业、保险业和银行业实施监管。为避免走以往机构改革的老路,保证银监会要有效运作,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必须对现有的《银行法》进行全面的修订。用新的法律框架清楚地界定银监会的权力与义务。否则,或是由于来自种种干扰而让银监会根本无法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是银监会滥用其权力为己图利。应尽量减少分立成本与协调成本。因此,银监会的设立,应该把重点放在功能界定上,应该放在如何利用原有机构的监管设施、信息、人才及企业文化等来为银监会的功能服务上。

(三)审慎推进金融开放,建立有效金融预警体系

国际社会在信息革命的推动下,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在此背景下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的金融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金融全球化不可避免地要求一国实行金融开放与自由化,但应该看到历史上,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多次是与金融开放的程度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过快有关。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历次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系统的冲击都相对较小,这与中国政府审慎对待金融开放,以及金融自由化,尤其是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等政策密可分。随着经济金球化与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推进,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还会进一步暴露,新的金融风险也将会形成,金融危机的易发性、联动性与破坏性也越来越明显。因此,金融风险的管理仅限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着力于构建有效的金融危机预警管理系统,预测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逐步化解金融风险,从源头上防止金融风险的日益累积,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四)深化财税管理

对经济危机的看法篇13

经济法的直接功能是保障并规范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以下简称调制)活动。调制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市场经济,而一国的经济形势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经济学家从历史的角度把经济的交替繁荣和衰退视为一种“经济周期”,从这个角度看,调制活动的开展必须有助于缓解经济波幅、熨平经济周期。

因为经济周期的存在,政府的调控活动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周期性,进而要求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也应进行周期变易。“经济周期—政府调控周期—经济法周期”的内在逻辑关系要求经济法应当对经济的周期波动有所预计,并在执行中允许执法机关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实施差异性的调控制度。基于此,我们会认识到,经济法的功能应当是复合型的——不仅要为经济平稳时的常规性调制提供支持,也要对经济波动时的对策性调制加以保障。

换言之,在经济运行的不同时期,经济法的功能体现是有差异的。当一国经济发展较为平稳或波动不大时,经济法的功能主要是保障正常调制活动的进行;但如果经济波动迅速,陷入过冷或过热的不正常状态,这时就难以再依赖于一些常规性的调制措施,而应当大力救市,甚至不惜以“重典”治“乱世”。如果我们把经济运行正常时的经济法功能称为常规化调制功能或“常态功能”的话,则在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或发生危机时,经济法的功能便是一种危机调控功能或“异态功能”。

常态功能是经济法在大多情况下所呈现出的功能,是经济法的最基本功能。经济法的主要常态功能,是保障并约束常规化调制行为,是在一国经济按正常轨道运行时经济法所体现的保驾护航功能。经济法的异态功能也可看作是在常规调制失效或失败时经济法所具备的自我施救功能。常规调制活动的失败并不会导致经济法自身陷入危机,因固有的动态性、回应性存在,经济法能迅速对客观经济形势予以重新判断,并据此确立有针对性的特别调制措施。

三、功能视角下的经济法规范结构

(一)经济法的规范类型

经济法功能由其规范结构决定。从功能角度看,经济法必须同时具有保障常态功能的规范类型与保障异态功能的规范类型。由于常态功能体现于经济发展平稳获波动不大时,这时的经济形势一般可通过经验予以预见,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其适用对象及适用范围大致是确定的,因而可以通过较为具体的形式规定于法律之中。这类规范的特点是具有明确的行为模式、内容相对稳定,我们可以称其为“规则性规范”。

异态功能是经济大幅波动时的经济法功能,这种情况在法律制定时很难预见,因而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其适用对象与适用范围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类规范也就很难在法律中以明确的内容规定下来。而且既然是具有“救市”使命的异态功能,就必须强调“相机抉择”、因势而变,法律过多的限制反而不利于其功能的发挥。但同时,现代市场经济都是一种法制经济,任何情况下的政府调制行为都不应脱离法律的限制,“相机抉择”绝非随意而为,经济法自然也会对这种情况下的调制行为设置规范约束。一方面需要约束,另一方面又不能规定过细,这就决定了这类法律规范必然是内容相对抽象、具有较大弹性,且存在可变因素。这类规范我们可称之为“标准性规范”。

与常态功能相对应的“规则性规范”,以及与异态功能相对应的“标准性规范”,共同构成了经济法规范类型上的一对“二元结构”。由常态功能的基础性地位决定,“规则性规范”构成了经济法规范结构的主体框架,具有相对稳定性,属于“内核性规范”,而“标准性规范”则主要是调控性规范,大多情况下是一些“裁量性规范”,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在经济法规范体系中属于“边缘性规范”。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或者不同国家中,“内核性规范”的种类差异并不明显,而“边缘性规范”则无一定之规,且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适时适度地变化,其目的就是有针对性地对经济波动或经济周期进行“逆向调整”。

(二)经济法上的行为及程序问题

在市场已经无法自救,常规化的调控手段也已失效的时候,经济法的异态功能就直观地表现为“政府救市”。但另一方面,不论何种形式、何种程度的国家干预,都有一个“法定性”问题。政府出钱救助市场,无论是提供贴息贷款,还是购买不良债务,起码需要经过国会或议会的审批,这是“议会保留原则”的必然要求。这就意味着,经济法异态功能的实现依赖于政府干预,但干预不是没有条件的,这种干预必须是一种合法性或正当性的调制。合法的调控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实质与形式两个要素。政府该不该救市、何时救市、救市的程度等属于实质性问题,而救市计划制定、审批与实施程序等则是形式上问题。由于政府救市多是市场极度不稳定时的极端或应急性措施,将其实质合法性的评判标准明确规定于法律之中显然不合适也不可能,因而就产生评判标准多元化的难题。从各国历史看,不论哪种救市计划出台,褒贬不一的声音总会出现。这是一个单靠法律很难解决的问题,尤其对经济法来说,如果它还要致力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对市场自身不抱绝对信心的话,它就必须相信政府的行为。因而这里的合法性更多地是一个正当性问题,具体到经济法中,则主要是调制是否适度、是否有效的问题。也就是说,作为危机调控手段的政府救市,其实质合法性的判断,更多地依赖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而非具体规则。

在更加关注目的、实行结果导向的时候,形式往往容易被忽视,但在经济法中,形式恰恰是决定政府行为合法性的关键因素。如果说政府调控的时机、手段、程度、范围等实体内容需要政府自身进行裁量的话,那么调控计划的制定、审批、调整、监督等程序内容则应严格遵循法定原则。经济法对非常规化调制行为的控制,主要是一种程序控制,体现为经济法上的各种程序制度。

具体来说,危机调控程序法定化的基本要求是,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救市措施,其决策与执行都应在一种公开、公平的情况下进行,并允许相关主体的参与、监督;在制度层面,危机调控程序法定化又体现为一系列符合程序正义要求的程序性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参与制度,在经济法上的典型表现是“议会保留原则”。

在危机已经全面爆发、市场调节及常规调制均告无效的时候,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应当救市,而是如何保证救市行为正当性主要是公平性的问题。法律制度对公平的保障,形式上只能是一种价值表达,是否实现了公平的目的,不同主体的感知可能会出现差异。因而,强调公平,主要是将那些被公认为有助于保障公平的要素或机制吸纳到制度运行或行为运作过程之中。也即说,公平价值很难进行结果判断,它更多地存在于程序之中,通过程序过程体现。因此在保障公平方面,典型的能被直接感知的仪式性特征就显得非常重要。从这个角度看,不论最终的救市计划内容怎样,只要是拿到国会讨论并获通过的计划,都应当认定是不存在公平性问题的。因为有了表达意见的途径,是否公平可以自由讨论,如果救市计划不公平,在国会讨论中就应否决它。这正是强调程序法定化的重要意义所在。

(三)危机调控权及相应的责任承担

在危机调控情况下,增大调制主体的权限是必要的。因为法律制定出来是用来指导未来的,人们对未来的预见能力大小直接决定了法律内容的粗细。经济危机具有不可预测性,危机调控必须反周期而行,因而危机调控的时机、手段、幅度、频率等也都是不可预测的。从这个角度看,要想使得经济法的危机调控功能切实有效,经济法的总体任务应当是授权而非限权。这是作为现代公法的经济法与传统公法的重要区别之一。

当然,限制危机调控权也是必要的,但这种限制并不应通过规则控制的方式,即不能将危机调控权的运作牢牢控制在具有明确内容的法律规则之下,不能通过设定具体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方式来达到控制的目的。如果说非要建立一种控制方式,那么这种控制更多地只能是程序性的,而非实体性的。但是,仅有这种控制显然是不够的。例如,在政府救市中,一项被国会或议会通过的救市计划,在形式上已满足了法定化的要求,但计划内容是否最为恰当、具体措施能否尽数实施、资金流向能否保证公平,以及救市效果如何检验、计划失败时的责任承担等种种实质性问题,因其专业性、复杂性较强,势必难以依靠法律控制。

事实上,在专业性较强的经济法发展到今天,寻求控制调控权的方式不能再是经验主义的,传统公法所建立的一整套控制公权的方法、技术并不一定适合经济法领域,甚至在危机调控的背景之下,传统控权方式的适用,还可能会限制调控功能的正常发挥。在经济法中,最有效的权力控制机制应当是提高调制主体的专业化水平与独立化程度。

在危机调控过程中,还有一个与权力的授予与控制密切相关的问题,即调制主体的责任问题。法律上的责任来源于权利(力)的不当行使或对义务的违反。但正如前面所说,危机调控权主要是一种自由裁量权,其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也都是内容不完整的“标准性规范”,这种情况下,法律责任的设置无疑是困难的。即使把危机调控权看作是调制主体的职责,这种职责严格来说也不同于法律义务,在调制主体不履行这些职责的情况下,将难以进行法律责任追究。此外,危机调控权的行使很多情况下并不针对特定主体,也就难以表现为具体的行政行为。在抽象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体制在我国还未完全建立时,经济法自然很难对这些行为设置明确的、严格的法律责任。

因为上述原因存在,以法律手段追究危机调控过程中的政府责任必然是不现实的。但是,没有法律责任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如果将将责任的含义扩大化,包含政治责任、道德责任等各种责任,那么,经济危机下的责任清算,就不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政府的责任追究也就有了可能。具体而言,在危机调控中,可能存在两种需要问责政府的情况:一是政府的不当行为导致危机的发生;二是政府危机调控措施不当、无效或失败。作为法律责任的替代,在这两种情况下,完全可以要求调制主体承担政治责任。如果官员问责制的运行能够体系化与制度化,在危机调控中缺少法律责任,或许并不会妨碍经济法功能的实现。

四、经济法规范结构上的“非均衡性原理”

上述分析表明,经济法功能的层级性决定了经济法规范结构的非均衡性。这种非均衡性与经济法上的多种“二元结构”[6]是紧密相联的,是经济法规范结构的必然表现。具体而言,经济法规范结构的非均衡性主要体现在主体、行为、程序、权义及责任各个方面,广义上还包括规范类型。由于这种非均衡性是普遍存在的,并构成了经济法制度设置与制度运作的基础,很大程度上也决定着经济法功能的实现,我们可以把这种独特现象称为经济法规范结构上的“非均衡性原理”。对这一原理,我们可以作如下理解:

第一,规范类型结构的非均衡性。从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看,经济法规范主要有两类:一是具有明确行为模式、内容相对稳定的“规则性规范”,二是内容相对抽象、具有较大弹性、存在可变因素的“标准性规范”。两种规范的功能不同,它们在经济法中的地位也就有别。“规则性规范”构成了经济法规范的主体,属于“内核性规范”,而“标准性规范”则处于边缘地位,属于“边缘性规范”。

第二,行为结构的非均衡性。经济法上的行为主要有调制行为与对策行为两类,但这两类行为的地位是不同的。在经济法行为体系中,调制行为始终居于核心地位和主导地位,对经济法功能实现具有最为重要的作用,而对策行为的采取,一般情况下需以调制行为为前提和基础,因而处于从属地位。

第三,权义结构的非均衡性。经济法上的权义结构非均衡性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同一主体的权义在经济法不同部门中的分布具有非均衡性,即调制主体在宏观调控法中权力较多、义务较少,在市场规制法中则既有权力也有义务,甚至更多地强调法律对规制权的限制,而调制受体在市场规制法中义务多于权利,在宏观调控法中权利多于义务;二是作为整体,经济法上两类主体之间的权利或义务分布也是非均衡的,即权力(利)规范的分布主要向调制主体倾斜,而义务规范的分布则主要集中于调制受体。

第四,责任结构的非均衡性。责任与权义相联,权义结构的非均衡性使得经济法上的责任设置也具有偏在性。总体而言,经济法对调制受体的责任规定较多,对调制主体的责任规定较少,甚至很多领域没有调制主体实体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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