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用13篇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1

二是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我们要狠抓落实。有关行政执能部门,一要在“舍”字上做文章,正确处理好条块关系,割舍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坚持做到不与民争利。二要在“快”字上下功夫,能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能不能的费用坚决不收,能不处罚的坚决不处罚,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构筑绿色快捷通道。三要在“通”字上动脑筋,真正把执行政策的原则性和实际操作的灵活性相结合,切实达到高书记所提出的“四通”要求,即凡部门职责内该办的事,要速办“快通”,当工作运转不畅需要协调时,要及时“沟通”,在基层群众面临困难时,要积极“疏通”,对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事,要大胆“变通”。版权所有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2

2、拓宽准入领域。区国有集体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全面向民营经济开放。鼓励、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股、联合、购并、独资的方式参与我区城建、环保以及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投资建设。

3、放宽准入条件。新注册民营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除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外,如租赁不能出据权属证明的,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科管办、都市经济园的物管部门出具的同意使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证明,可以视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证明。

二、提高注册效率

4、提供注册帮助。凡新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民营企业和进入高科技产业集中地、都市经济园注册低于100万元的企业,除国家规定收取的费用以外,其它费用一律免收。并由所辖街道指定专人实行“一条龙”服务,协助办理前置审批、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投资所需的各项手续。

5、简化注册程序。简化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三级(所、科、局)审批程序,改为由工商分局授权的工商所一站审批、核发营业执照。

三、鼓励投资创业

6、鼓励各类人员投资创业。凡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低保对象、领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个体经营者、随军家属以及当年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等,免收注册登记费用(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对工商管理、市场管理、年检等区权范围内规定的多种费用,实行三年免收。

7、扶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鼓励以创业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为主的培训服务,以开展中小企业信用征集与评价及诚信活动等为主的信用服务,为创办中小企业提供的创业指导、综合服务等为主的创业服务,为提高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的管理咨询、企业诊断、信息服务等为主的管理咨询服务,并对获取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的服务机构,区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匹配补助资金,中外联办的服务机构优先安排补助资金。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8、设立以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为重点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区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民营企业贷款贴息、高科技集中地内企业房租补贴、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新产品创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专项补助等扶持资金。

9、对新办企业给予三个财政年度扶持。对新办民营企业,当年纳税区级收入在50万元以内的,给予区留成部分的15%三个年度的扶持;当年纳税区级收入在50-100万元的,给予区留成部分的20%三个年度的扶持;当年纳税区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实行一事一议办法确定扶持政策。

10、鼓励重点民营企业发展。对当年区级财政贡献率前20名的民营企业(含法人代表),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优先安排一名区管重点学校或幼儿园入学名额。

11、鼓励高科技民营企业发展与技术创新。经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经区政府审核,从认定年度起,增值税、营业税区留成部分,前3年全额扶持,第4至第5年每年扶持50%;企业所得税区留成部分,前2年全额扶持,第3至第5年每年扶持50%。对市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区政府审核,从认定年度起给予两年当年纳税区级留成部分50%的扶持。

12、鼓励民营企业提档升级做响品牌。凡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和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区政府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13、扶持改制企业。对改制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为民营企业的,可使用原名称、字号、企业联用名称。改制为公司制企业的,企业可选择变更登记程序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改制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原审批文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变更登记,不再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免收工商变更费。改制企业视同新注册企业,可享受第10款的扶持政策。对离岗自主创业的职工,可享受第7款的政策。

五、大力发展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

14、扶持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信用担保机构。在政府的引导下,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导入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多元化的以服务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的信用担保机构,经过三年时间逐步形成5000?D10000万元的信贷担保规模。

六、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15、加强区政务中心建设。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严格按《行政许可法》依法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逐步实现网上并联审批。建立与区工商分局办公业务专线联网,实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受理、审查、发照等工作的现场办结。中心收理民营企业投拆,投诉电话8455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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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方案》。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健全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创业的支持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大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总量提升、经营者素质水平提高、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增长。

二、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发展

我市切实把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园区经济、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突出抓好。进一步开放个体私营经济进入的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投资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民营经济都可以进入。支持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金融服务业、社会事业、文化产业等。引导民营经济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自觉服从宏观调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推动和扶持民间投资向政府鼓励的产业领域集聚,推动和支持民营经济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支持民营企业收购、兼并或参股国有、集体企业,支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

三、大胆放手民营经济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摆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亲自抓,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抓、共同抓。破除一切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弊端,废除一切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真正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四、政策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抓好对国家和自治区鼓励、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实。以监察部门牵头成立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督查机构,强化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每一项政策的激励引导效应,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加以补充完善,不允许任何部门、单位打折扣,不允许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推诿扯皮。

五、开展宣传和表彰活动,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开展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宣传活动。今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主题为“抓服务、上水平、讲效能、促发展”的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宣传月活动。印发各种宣传资料43000多份,出动人员共370多人(次),出动车辆共67车次,设立服务咨询台16个,制作宣传板报22个,悬挂横幅30多条,现场接受群众来访咨询200多人次,张贴宣传图片40多张,流动广播累计150多小时。

通过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社会各界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统一到落区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上来,鼓励全民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表彰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0*年2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消费者协会、*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协会共同表彰20*年度贺州市101家“诚信经营户”。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地位,增强他们的荣誉感。

六、提高行政效能,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全区开展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认真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现象,查处行政执法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20*年,*市个体、企业登记机关围绕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想办法、探索新举措,提出一切为了企业、方便企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如:个体、企业登记机关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放宽了企业登记审批权限,企业登记除部分特殊行业外,其余企业的设立、变更登记均实行“一审一核”或“审核合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100%能做到当场办结,20*年企业年度检验工作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100%做到当场办结。同时还建立了企业联系人登记机制,加强了与民营企业的联系。

七、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工商、公安、卫生、文化、商务、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质量技术监督、新闻出版、药品监督管理、烟草专卖、通信管理等多个部门,在条件成熟时,对不涉及国家社会和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自然资源开发、公共资源配置和不属于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实行“登记注册互联审批制”,即:按照“一家承办、抄告相关、互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政务流程开展企业登记,帮助非公有制主体尽快进入市场。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力拓宽融资渠道

各县(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损账补偿和奖励、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产权或股权转让吸引民间、区外和境外资金。支持发展典当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设备租赁业,发展了典当公司2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1户、设备租赁3户,为私营企业融资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服务。支持商业银行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守信用、能增加就业、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全市商业银行优先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万元。

九、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大力促进自主创业

各县(区)认真落实政策上扶持、市场准入、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实现自主创业。至今为止,工商部门共为839户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16780元,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1*000元;为12名高校毕业生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240元,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12000元;为15户退役士兵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300元,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4000元;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季节性从事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和经纪活动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工商管理各项规费;认真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至10月底,全市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3户,会员120人。

十、完善创业支持服务体系,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

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扶持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和改进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管理,简化登记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引导民营经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广成功运用农业“公司+农户+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

商务部门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外引内联。加大招商引资和“百企入桂”的力度,实施我市个体私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以加强经贸考察洽谈为手段,努力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领域,扩大民营经济与各类经济体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凡办理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均可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登记,从事对外贸易活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出口加工企业进入出口加工贸易区。民营企业在出口退税、产品认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参加国内外展销洽谈活动的摊位分配上,与其他出口企业享有同等待遇。推动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资办厂和参与境外资源开发。

各级发改委、经委等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咨询、质量管理、网上交易、法律事务、信用评估、人才培训等各种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信息网络,为企业发展提供快速、准确、及时的人才、技术、市场、融资等信息和政策导向。

十一、大力推动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积极支持、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业、种养业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的发展;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特别是以粮食、重要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入股兴办非公有制企业。对农村新办个体私营加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解决企业初期发展的困难。

指导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与农业种养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签订履行种养合同,引导发展“订单农业;培育发展农产品经纪人和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对农民从事农副产品注通中介经纪活动的,免于工商注册登记。

鼓励、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注册、使用商标和地理标志,实施品牌战略,利用知识产权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其增加经济效益。*市是农业大市,提高*市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产品经济效益,对富民兴龙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虽然目前贺州市已有19个农副产品注册商标,还有24个农副产品商标正在申请注册。但贺州市农副产品经营分散,经营规模小,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迫切需要实施农副产品品牌战略。*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鼓励、引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同时,更要着重引导发展公司加基地加农户加商标、公司加协会加农户加商标、服务站加协会加农户加商标等多种产业化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品牌战略。另外,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整合农副产品商标品牌,积极协调企业通过商业化动作,采用商标许可使用、建立质量体系等,着重一个农产品商标、一个拳头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经济效益。

十二、发挥社团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4

2.发展目标。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民营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由20*年的21%上升到40%以上,上交税金8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到2*家,其中入库税金1*0万元以上企业发展到25家,争取20家企业进入全省民营企业2*强;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县(区)园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和园区)建成对民间资本具有较强吸引力和集聚力的重要载体,使民营经济在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上升,在县区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成为加快富民强市和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进程的重要力量。

二、放宽政策,积极鼓励各类人员创业

3.放宽市场准入领域和从业人员限制。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允许外资经营的、国有和集体资本退出的领域,都允许对民营资本开放。除国家限制的项目外,凡是符合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均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对特殊行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以参与生产经营。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员外,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能力的人员,都可凭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申办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4.拓宽快速创业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清理并减少前置审批项目。不直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相关审批或改为登记备案,或改为企业注册后审批。编制前置审批项目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实行前置审批。从20*年1月1日起,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企业注册登记制试点,同时在全市实行并联审批承诺登记制。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的办法。在开发区设立工贸型公司的,不再核定其具体经营范围。除建筑业等特殊行业外,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其注册资本金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首期认缴的资本金最低可降至3万元。对民营企业年度内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可享受国家促进再就业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自然人创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注册资本限制。简化工商年审手续,对上规模、上档次、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行为,且经营情况良好、商业信誉较高的企业,经工商部门批准,实行免年检。

5.鼓励各类人员创业。加大动员和鼓励的力度,调动新的创业资源,掀起新的创业高潮。

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在市内领办民营企业,或到民营科技企业工作的,在3年离岗期间,保留原身份不变,并参加正常的工资晋级,基本工资和工资性补贴仍由原单位发放。辞职到民营科技企业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可视具体条件,给予一次性补偿。辞职前在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宜,按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截止20*年12月31日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提前退休”条件、本人愿意从事民营经济的,经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享受20*年我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时提前退休的优惠政策。党政机关、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以及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20*年1月1日前在职人员,经同意辞去公职从事民营经济活动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单位可根据本人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相应的辞职金。

鼓励高校、科研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离岗创业。经本单位同意,上述离职从事民营经济活动的人员,可与原单位签订“离岗留职协议”,由单位为其保留劳动关系三年。在此期间,单位按规定为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留职满三年不回原单位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将人事档案分别转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按国家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职科技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民营科技企业兼职并获取报酬。

鼓励大中专在校生、毕业生自主创业。上述人员创办民营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开业三年内免收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人事档案、人事劳动关系由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就业服务机构。

鼓励下岗失业职工创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民营企业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促进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6.促进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扶持六类民营企业:

规模型民营企业。对年纳税额超过1*万元的民营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的民营企业),可认定为规模企业。在扩大计提技术开发费、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技改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年纳税额超过2*万元的民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工业型民营企业。凡新办企业实际投资或现有企业再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投产后两年内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凡投资5*万元以上的民营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竣工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凡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业新办项目,以及列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科技型民营企业。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民营企业技改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分别纳入全市相关计划。在申报国家、省项目、争取扶持资金,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科技成果鉴定和奖励及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增加对民营企业的科技三项费用投入。民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发生的费用,可计入管理费用。对民营科技企业减免税收的扶持,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国内外科技人员、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以自有技术成果和专利投资民营企业,科技成果和专利可作价入股,属于高新技术成果的可以不受35%的比例限制。民营科技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冠省名。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其注册资本中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部分,经全体股东确认,可不进行资产评估。以人力资源或其他智力成果投资入股的,作为无形资产投资登记,最高可达注册资本金的20%。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获得安徽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不论企业所有制,市政府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和获得部级新产品的企业,市政府给予其技改贷款贴息扶持。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外向型民营企业。鼓励民营企业生产出口创汇产品,从境外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各种扶持、鼓励基金均向民营企业开放。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走出国门建厂设点,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和劳务合作等,实行与国有企业同等政策。对从事外经贸业务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结汇售汇、进出口配额分配、出口退税等方面,可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确定一批出口创汇重点企业,由市外经贸局、财政局、海关、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给予积极扶持。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外向型民营企业,市外经贸部门要积极为其申办自营进出口权。对引进外资达1*万美元(或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市政府给予重点扶持。

农业产业化企业。整合并集中使用涉农扶持资金,以贷款贴息为主要形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支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的质量控制和标准化建设,支持大宗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民营企业营造公益林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享受生态补偿政策;营造商品林的,可按规定享受造林补助费,可获得林业贴息贷款等扶持。森林、林地、耕地和水面使用权可依法转让、作价入股、租赁、继承。

现代服务业企业。加速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办学校、医院、外贸公司、旅行社、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等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发展现代物流业、软件业、信息咨询业、科技服务业、文化产业、教育产业等新兴行业。

四、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多形式聚集社会资金

7.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县(区)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年到2*7年,市、县(区)两级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各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贴息或补贴,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奖励出口创汇多、上缴税金数额大的民营企业。

8.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市、县(区)都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信用担保体系。资金来源实行政府资助、民间参与、企业出资的多元化筹集方式,按市场机制实行规范化运作。担保机构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要服务对象。鼓励企业开展互助担保,开展商业担保业务。尽快建立我市风险投资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2*0]59号)有关规定办理,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9.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融资服务项目,增加中长期贷款比例,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积极试行非全额担保贷款,扩大票据业务和对优质民营企业的授信服务。将民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并逐步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对信用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50%、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金融部门要重点支持。允许民营企业用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和无形资产等作抵押、质押取得贷款。选择信誉良好、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民营企业实行主办银行制度、客户经理制度,信贷支持上提高授权授信额度。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债券发行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

五、坚持公平竞争原则,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10.鼓励外来投资者兴办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民营企业的产业集聚。从20*年1月1日起,取消开发区和园区行政审批中的一切行政性费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外来投资者来我市独资兴办或控股联办民营企业,凡进入开发区和园区的,均可享受园区优惠政策。外来投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到我市民营科技企业工作的科技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企业所在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无论上述人员户口迁来与否,其子女入托、入学,与我市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11.统筹安排民营企业发展用地。民营企业申请使用国有、集体土地,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对待。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原国有土地为行政划拨的,可继续保留划拨使用方式。民间投资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可直接租赁集体土地。民营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由市统一调剂安排用地指标。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用地可依法实行土地划拨供地。加强土地经营,增加收入,补贴工业用地征用费用,降低工业用地价格。

12.积极提供人事劳动服务。对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的职称评定、子女入学及就业等,按中共**市委《关于加强人才开发工作若干意见》(*发[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到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工作的各类人才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参加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参加评选先进等,与国有企业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各级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人事劳动服务。

13.简化出入境手续。积极为民营企业人员出入境洽谈生意、订购设备、参加会议、出国考察等商务活动提供方便。对从事紧急商务活动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民营企业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的招商团组、经贸团组出国,按因公出国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14.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政治社会地位。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要适当增加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个体业主的比例,为其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个体工商户、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其优秀事迹。

15.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各部门不得强行要求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征订本系统、本部门及与本部门相关的报刊。各部门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严禁乱摊派、乱罚款行为。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违反规定给民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举报制度,凡被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举报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和处理,并在一周内给予反馈。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16.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逃税、走私贩私、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行为,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有序发展的环境。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制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应交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企业有权拒交目录外的其它收费,并在民营企业中推行交费登记卡制度,推行收费公示、亮证收费等制度。凡违法违规收费的,要追究收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切实加强领导和服务,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力度

17.加强领导和服务。成立“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民营经济工作;设立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市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和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群众团体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5

民营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辽阳市按照“主题是发展,主攻是工业,主体是民营”的经济发展思路,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大了对民营企业的培育、扶持和壮大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然而,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辽阳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2008年末,全市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实现1397亿元,位于全省第7位。实现上缴税金39.2亿元,位于全省第8位。实现企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分别为358亿元、253亿元,实现出货值57亿元,均位居全省第7位;实现利润总额109.4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8.6万人,比1978年增加45万人。

从总体看,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民营企业体制方面,家庭型传统民营企业仍普遍存在,资源配置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而在政府体制环境方面,目前仍存在政策透明度不高,信息渠道不畅等现象。二是一些权力部门和垄断部门在政策的落实上不到位,个别部门甚至还存在、对企业管卡压的现象。三是在民营企业融资方面,金融瓶颈仍然是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较大障碍。以上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加快辽阳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1.引进和重用人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首先,加强企业人力管理。要以企业文化来培养人才,要建立企业人才的发展战略机制,吸引、留住和有效使用人才。据统计,我市民营企业从鞍钢、本钢等企业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达200余人,技术工人3000多人,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其次,鼓励和支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通过向社会募股、转让股权等形式,进行投资扩张。大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快技术、体制和管理创新步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发展上规模、管理上水平。

2.构建创新体系,提升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首先,完善和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围绕全面提升我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整合社会和企业的智力资源,加快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步伐,为发展民营经济提供技术支撑。其次,积极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联合。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把科研成果拿到企业共同进行中试或工程化、产业化研究,鼓励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构,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3.依托区域资源

首先,辽阳是全国闻名的化纤城。基于这一产业优势,把发展化工、化纤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引导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有大企业的主副产品搞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其次,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力建立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特色食品加工业。辽阳新特现代农业园区生产的蔬菜,无污染、无公害。“波特”农产品的推出,塑造了一个立足古城、辐射东北、销往全国、放眼世界的品牌。而辽宁博丰集团又被评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第三,我市矿产资源丰富。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因势利导,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矿产业,壮大民营经济。

4.加大招商引资、金融财税扶持力度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建立以政府为指导、专业队伍为骨干、开发区和园区为载体的招商引资新机制;坚持引企业、引项目、引生产要素同步运作,积极引导域外投资商投资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推进商贸流通。二是做好安商工作。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建设,同时建立快捷高效的管理服务网络和制度,对外商实行专人跟踪负责服务制,做到招商与安商并重。加大金融财税扶持力度,就要拓宽融资渠道,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首先,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其次,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再次,创新信贷品种,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5.法律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在制定和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立法研究。颁布有关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从而能有力地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保障。

三、结语

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逐年增多,已成为辽阳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涌现出了如:忠旺集团、波特现代农业园区等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大型骨干民营企业,使辽阳的经济飞速发展。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民营企业的发展又受到思想观念、体制以及政府职能等方面的严重制约。为此,我们要抓住发展机遇,扩大发展空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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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东省出台了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意见》分八个方面共45条。一是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充分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二是放宽民营经济发展限制。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放宽民营业户名称、经营范围和出资限制。鼓励民营企业参股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服务业。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鼓励民营资本依法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教育公益事业。支持民营资本参与药品生产经营。交通运输业全方位向民营经济开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三是鼓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加快完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对民营企业专项资金支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四是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财政、金融和土地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强化对民营业户的担保服务。推动和促进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完善对民营业户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民营业户财政支持。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土地支持。五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创业税收费用。鼓励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民营企业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扶持担保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减免民营企业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及农业项目税收。扶持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展。六是优化结构,提高民营经济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产业园区和各类市场。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和区域结构。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强民营业户的管理。七是加强培训,引导更多人才进入民营经济领域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经济领域就业。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民营经济发展。提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素质。强化对民营经济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八是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收费管理,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规范民营业户经营行为。认真做好民营业主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联、各类行业协会和商会作用。保护民营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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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方案》。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健全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创业的支持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大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总量提升、经营者素质水平提高、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增长。

二、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发展

我市切实把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园区经济、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突出抓好。进一步开放个体私营经济进入的领域,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投资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民营经济都可以进入。支持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金融服务业、社会事业、文化产业等。引导民营经济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自觉服从宏观调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推动和扶持民间投资向政府鼓励的产业领域集聚,推动和支持民营经济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支持民营企业收购、兼并或参股国有、集体企业,支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

三、大胆放手民营经济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摆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亲自抓,组织和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抓、共同抓。破除一切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弊端,废除一切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真正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四、政策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抓好对国家和自治区鼓励、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实。以监察部门牵头成立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督查机构,强化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每一项政策的激励引导效应,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加以补充完善,不允许任何部门、单位打折扣,不允许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推诿扯皮。

五、开展宣传和表彰活动,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过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社会各界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统一到落区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上来,鼓励全民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表彰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XX年年2月,龙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龙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州市消费者协会、龙州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协会共同表彰XX年度贺州市101家“诚信经营户”。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地位,增强他们的荣誉感。

六、提高行政效能,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全区开展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认真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现象,查处行政执法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XX年年,龙州市个体、企业登记机关围绕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想办法、探索新举措,提出一切为了企业、方便企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如:个体、企业登记机关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放宽了企业登记审批权限,企业登记除部分特殊行业外,其余企业的设立、变更登记均实行“一审一核”或“审核合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100%能做到当场办结,XX年年企业年度检验工作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100%做到当场办结。同时还建立了企业联系人登记机制,加强了与民营企业的联系。

七、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工商、公安、卫生、文化、商务、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质量技术监督、新闻出版、药品监督管理、烟草专卖、通信管理等多个部门,在条件成熟时,对不涉及国家社会和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自然资源开发、公共资源配置和不属于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实行“登记注册互联审批制”,即:按照“一家承办、抄告相关、互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政务流程开展企业登记,帮助非公有制主体尽快进入市场。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力拓宽融资渠道

各县(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损账补偿和奖励、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产权或股权转让吸引民间、区外和境外资金。支持发展典当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设备租赁业,发展了典当公司2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1户、设备租赁3户,为私营企业融资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服务。支持商业银行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守信用、能增加就业、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全市商业银行优先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万元。

九、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大力促进自主创业

十、完善创业支持服务体系,激活各类创业主体,开辟和拓宽创业领域

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扶持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和改进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管理,简化登记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引导民营经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广成功运用农业“公司+农户+商标”经营模式的典型经验。

商务部门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外引内联。加大招商引资和“百企入桂”的力度,实施我市个体私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以加强经贸考察洽谈为手段,努力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领域,扩大民营经济与各类经济体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凡办理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均可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登记,从事对外贸易活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出口加工企业进入出口加工贸易区。民营企业在出口退税、产品认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参加国内外展销洽谈活动的摊位分配上,与其他出口企业享有同等待遇。推动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资办厂和参与境外资源开发。

各级发改委、经委等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咨询、质量管理、网上交易、法律事务、信用评估、人才培训等各种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信息网络,为企业发展提供快速、准确、及时的人才、技术、市场、融资等信息和政策导向。

十一、大力推动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积极支持、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业、种养业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的发展;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特别是以粮食、重要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入股兴办非公有制企业。对农村新办个体私营加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解决企业初期发展的困难。

指导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与农业种养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签订履行种养合同,引导发展“订单农业;培育发展农产品经纪人和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对农民从事农副产品注通中介经纪活动的,免于工商注册登记。

十二、发挥社团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挥各级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团的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作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提高素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组织广大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学习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法制意识,使其真正做到“文明经商、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爱国敬业、奉献社会”,从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我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如民营经济总量小,规模小,档次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从事第三产业的占90%;知名产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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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模总量倍增,主导地位日益凸现。到XX年11月底止,全市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69780户,民营企业8831万家。浪莎、梦娜、新光、能达利等一大批民营企业在短短六、七年时间迅速成长,成为行业龙头企业。目前,占民营企业总数5%的龙头企业,实现了全市1/3以上的工业总产值。民营经济已成为义乌经济的主体和支柱,全市gdp、工业总产值、市场成交额、财政总收入的90%以上均来自民营经济。

(二)块状经济崛起,产业集群日益明显。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贸工联动”战略,依托市场发展小商品制造业,“小商品、义乌造”的块状经济迅速崛起。全市形成了针织袜业、饰品、服装、工艺品、拉链、化妆品、文化用品、玩具等十四大优势行业,其中饰品产量占全国的65%以上、袜业占35%以上、拉链占30%以上,呈现出“小商品,大产业”、“小企业,大集群”、“小规模,大辐射”的发展态势。

(三)创新能力提升,品牌意识日益增强。目前,全市共有高新技术、科技型民营企业69家,建立各类研发机构52家,其中省级研发中心2家。民营企业资本投入结构逐步优化,去年投入技改资金24亿元。全市累计引进意大利、韩国等先进袜机3万台(套);伊美公司投入技改资金2亿元,引进德国布鲁克那bopp薄膜生产线;百思得公司和威龙公司共同投资3.5亿元开发氨纶新产品。创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共注册商标5000多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件、浙江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30件(只)。(1)

(四)主动接轨国际,发展空间日益扩大。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去年我市经济外向度为33.8%,比XX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全市拥有自营出口权的民营企业264家,实现自营出口7.3 亿美元。市场外向度达50%以上,年出口标准集装箱货柜20万只,有5000多名外商常驻义乌从事小商品采购,市场商品已辐射到全球188个国家和地区。目前,我市已有1500多人在国外设窗口、办市场、建基地,形成了市场、商品、商人“三位一体”的对外输出格局。

(五)主体构成优化,整体素质日益提高。许多家族制民营企业已由“前摊(店)后厂”向公司制企业过渡。全市现有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的民营企业53家,年纳税超100万元的民营企业155 家,年出口超500万美元的民营企业20家,形成了规模企业、中小企业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此外,经营者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去年我市组织外语、电脑等各类实用培训10多万人次。在民营企业家中有全国人大代表一名,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分别占35%、36%,外来务工人员当选市人大代表有11名。

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促进了综合实力快速跃升。我市经济之所以在近年来国内市场不够景气的情况下,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很大程度上依靠于民营经济的先发和活跃。二是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农村社会分工和农村经济的专业化,推动了块状经济崛起。去年,全市三次产业比例为4.2:52.1:43.7。三是促进了城市化快速推进。近年来,通过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民间资本成为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在去年100亿元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民间资本占到70%以上,大大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从1995年的15.8平方公里,迅速拓展到45平方公里。四是促进了社会就业。68万户籍人口的义乌,为社会提供了100多万个就业岗位,其中吸纳了60余万中西部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为统筹区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加快义乌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我市民营经济之所以能迅速崛起,关键在于抓住了两个机遇,一是在计划经济日用品严重短缺的特殊环境下,凭借改革的“先发效应”形成的区域间、城乡间一系列落差优势的发展机遇;二是中央确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发展机遇。我市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中,致力优化“四个环境”。

(一)提供积极的政策环境。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一个放宽”(即放宽个体户工商登记),“两个发动”(即发动千家万户发展种养业,发动千家万户发展工商业),“四个允许”(即允许农民经商、允许农民从事长途贩运、允许开放城乡市场、允许多渠道竞争),“五项扶持”(即政治上鼓励、资金上照顾、技术上指导、法律上保护),到九十年代的“以商促工、工商联动”、“强化产业支撑”、“经济发展六项奖励政策”等,这些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进入新世纪,我市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大提高。在降门槛方面,在原有的宽松政策基础上,再实行“四个放宽”,即:放宽股东资格条件,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限制(法律法规限制除外),放宽注册资本到位时间、数额、出资方式的要求,放宽工业区新设企业和市外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条件。在筑平台方面,大力实施“贸工联动”策略,加速义东北和义西南两大产业带开发,鼓励民营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在促提升方面,积极实施“名牌带动”策略,鼓励企业争创品牌,推动产品品牌化、品牌名牌化。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和建立部级研发中心,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20万元。在强服务方面,我市着力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上下功夫,开辟了外商投资专窗,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受到了广大民营企业的欢迎。

(二)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一方面,精心做好“市场硬件”文章。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市已形成以中国小商品城为龙头,以各专业市场、专业街相支撑,以要素市场相配套,以国内外分市场相呼应的多层次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目前,我市正加快32.4平方公里的国际商贸城建设,其中一期市场已投入运行,建筑面积达88万平方米的二期市场已结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另一方面,精心做好“市场软件”文章。深入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健全市场准入和重点商品监管制度,对市场商品实行划行归市,促进商品营销专业化;坚持打防结合,依法强化商品质量管理,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各

类企业、个体工商户2.9万余户(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362起;强化税收依法征管,大力推行建帐建证,全面推行银行网点申报纳税。广泛开展“打造信用市场、创建信用商位”活动,进一步完善信用登记查询、评价、监督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

(三)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在产权制度方面,不搞唯成份论,积极对公有制经济进行民营化改造,在竞争性领域确立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目前,义乌基本完成国有、城镇企业改制工作,除电信、供电、金融等国家专营领域外,公有制经济基本上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在土地使用制度方面,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自1991年以来,共出让各类用地2.3万亩,筹集建设资金130亿元。在投资体制方面,建立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方式市场化的新格局,在市场建设、旧城改造、社会事业等基础产业领域,确立了民间资本的投资主体地位。在金融服务体系方面,义乌金融部门破除“贷公不贷私”观念,早于1982年率先在全国开办了个体信贷业务,允许个体工商户开立结算帐户,“成份”障碍基本扫清。目前全市60%以上贷款流向民营企业。同时,积极筹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缓解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收购股权、控股上市公司等,争取“借壳”上市,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四)健全有序的就业环境。我市从建立“三张网”着手,进一步完善就业环境。首先是建立了城乡统筹就业网。制定出台《义乌市推行城乡统筹就业实施意见》,打破城乡就业壁垒,构筑起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城乡一体劳动就业制度。其次是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网。全方位开展劳动保障年检,重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发放工资、参加社会保险,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对“欠薪大户”由专人负责,实行实时监控;在劳动监察大队、镇(街道)劳动社会保障服务所建立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劳动纠纷;定期召开劳动纠纷处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重大劳动纠纷;同常山等劳务输出县市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互动机制”,提高劳动者的法制意识和维权观念。再次是建立了公正司法保护网。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相衔接试点,构筑“大调解”格局。一季度,全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15起,调解成功率达99%。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对民营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平等的司法保护。

三、推动义乌民营经济新飞跃的基本思路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民营经济的集聚化、科技化、国际化、规模化、股份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与此同时,我市民营经济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较低、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人才缺乏等问题进一步凸现。这些矛盾和问题,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同时显现,标志着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正在进入一个增长转型的关键时期,面临着提升发展水平,再创新优势、实现新飞跃的历史性任务。 《3》

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市民营经济新飞跃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市场长盛不衰为核心,以国际化和工业化为重点,强化三大意识,构建三大平台,不断增强我市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具体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重点:

(一)强化规划意识,构建大发展平台。以建设国际性小商品流通中心为目标,加快国际商贸城建设,大力推进市场现代化和经营国际化。围绕制造业产业链、市场消费产业链,加快培育新兴行业,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境外专业馆和国内精品馆,吸引知名小商品制造企业到义乌直销。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提升市场信息化水平。以建设国际性小商品制造中心为目标,建设先进小商品制造业基地。大力实施“贸工联动”和“名牌带动”,加快义东北、义西南两大产业带开发建设,做大做强优势行业和企业,努力造就具有“小商品、义乌造”鲜明特色的块状经济。

(二)强化国际意识,构建大接轨平台。一是要完善“大通关”体系建设。加快国际物流中心二期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管理、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加快通关速度,提高通关效率。二是要提升义博会外向度。筛选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出口优势明显的日用消费品为参展产品,完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提高境外企业参展比例,优化参展企业地区结构。三是要积极引进国外知名采购主体。积极引进国际采购商、连锁超市、外贸机构来义乌采购商品,扩大义乌市场份额。四是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引导经营主体到境外设立贸易机构和商品专业市场,建立国际营销体系,增强跨国销售和经营能力。

(三)强化创新意识,构建大提升平台。致力科技创新,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加强与大院名校的科技对接,支持规模企业建设研发中心,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国际一流生产装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际性小商品研发中心。致力制度创新,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通过实施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做强做大,加快企业上市步伐。致力管理创新,完善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健全高级人才培训体系,提高民营企业家素质。

四、当前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当前,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和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应该看到,实现民营经济转型,现阶段面临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对民营经济的社会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经济创造了更加宽松的政治环境。但目前社会上对民营经济的歧视仍未彻底消除。与公有制经济相比,与外资形成的经济成分相比,民营经济得到的仍是“次国民待遇”,对不同所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税收等方面的两个标准、两套政策、两种待遇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促进规范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建设滞后。一些法规的某些条款已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如《民法通则》中对民营企业法人解散或破产时“进行清算”规定比较抽象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同时,随着新型服务业不断拓展,如汽车陪驾业等一些新的服务领域层出不穷。但因缺乏法律依据,有关部门在审批、办证时难以把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三是政府对民营经济的管理有待改进。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计划经济管理手段仍然较多,突出表现在审批手续繁、环节多、效率低、周期长,企业负担较重;宏观调控力度不够大,政府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四点建议:[4]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10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同样是发展民营经济,享有同样的国家政策,因为思想狭隘,发展畸形我县民营经济的发展十分缓慢,追溯根源主要有六个方面原因。一是开拓市场意识落后。我县许多的个体私营业主思想守旧,只愿意本地发展,不愿离土离乡,到外地开拓市场。在某一领域本地市场需求已经饱和的情况下,宁可在本地的市场中艰难的分得一杯羹,也没有到外地开拓市场的计划固步自封,严重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温州的民营经济发展经验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开放的市场意识,哪里有市场,哪里有商机,哪里就有温州人创业的足迹,温州人的经销网络几乎遍及全球的每一个角落。与这种创业意识和开拓精神相比,我县的经营者小富即安、老守田园的思想观念就十分突出了,并且有极强的地域代表性。二是投资领域单一。人们对于投资项目的选择,只注重眼前利益,看重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如餐饮业、娱乐业、食品业等服务性行业,这些行业进入壁垒比较低,是民间投资的热点。一旦某一行业出现高利益倾向,投资者便把资金纷纷投向这一行业。目前,我县娱乐业、服务业的民营经济数量已经饱和,但仍有不少人把投资方向定位在这两个行业,盲目投资再加上有限的消费需求,激烈的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一些投资经营者经济上的损失以致从这个领域当中被淘汰,造成资本的浪费。三是发展新兴产业认识不足。目前,民间投资者投资的方向大多是正在收益的热门行业,缺乏独创精神和超前意识,对新兴产业常抱有怀疑的态度,在犹豫中就被别人抢占了先机,等意识到它的可投资性,别人早已经赚得盆满钵满。永远跟在别人的后面走抢占不到市场,也就会错过赚钱的机会。四是经营行为不够规范。个别经营户的守法意识淡薄,缺乏诚信,无证经营、违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假冒伪劣等问题屡屡发生。这不仅给国家和消费者带来了危害,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声誉,影响了其快速健康发展。五是职工权益缺乏保障。有些私企中工人的利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农民工不仅超时工作,而且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更谈不上福利待遇、工伤保险等,劳资双方缺乏沟通的渠道及合同约束,员工利益得不到有关法律的保护,出现意外往往引发经济纠纷。这样就难于吸引人才,影响民营经济的长远发展。

二、如何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事实证明,民营经济发展的好的地区,城市经济能力及城市功能提升的也快,我县要实现撤县建市、建设松嫩流域富裕县的目标,就必须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缓慢及出现的诸多问题其共性就是缺少政府的合理规划和引导。因此,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信息引导。民营经济发展要靠投资,投资能否获得好的收益主要在于投资决策。要选好投资方向,需要信息支持。因此民营经济发展必须重视信息,在决策前需要了解将要投资的行业和产品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市场状况、供需情况、国内外主要厂家及其市场份额、产品的发展方向和更新换代情况、市场前景、生产厂家的发展计划等。其次,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要对投资的效果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确认可行后再决策,可以减少投资损失。政府应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形式,各类商业信息,信息内容要紧紧围绕百姓投资的需求及投资专家对一些行业指导性的分析和评论上,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引导功能,增强民营经济预测市场趋势、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为民营经济投资的社会化创造条件,鼓励民间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二加大是政策扶持。民间资本积累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如何让百姓把自己手中的钱拿出来创业,参与县域经济建设,还需要政府通过政策合理引导。目前,许多优惠政策都是针对大型企业倾斜,对民营企业尚未形成完善的扶持政策。我们可以借鉴外地的经验,重点在资金融通,税收减免、土地租金优惠和相关土地开发等方面,制定吸引政策,并保持政策的长期性,稳定性。通过创造宽松有序环境、保护民间投资者的正当权益,鼓励民间自主创业。三是发展中介组织。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投资局势变化也很快,民营经济要找准发展方向,没有中介组织的服务是不行的。目前,我县有各类经济人人,行业协会个,这些已经满足不了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需求,要培育、壮大各类中介组织,完善中介组织的服务、引导功能,把中介组织建成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建成民营企业可信赖的服务机构。四是依托区域资源。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特色食品加工业的民营企业,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力,发展民营企业,通过办基地、拓市场、推广科技等多种形式,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农业,壮大民营经济。五是减少发展成本。民营经济大多规模小,设备简单,技术要求不高,进入门槛低,正适合我县劳动力市场人才的层次。所以应该把发展民营经济的重点放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上,利用廉价劳动力的优势,生产低成本、低技术含量的产品,利用低价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独辟蹊径。六是更新投资观念。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源于民众强烈的致富欲望和自主创业精神,是典型的自主改革、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经济形态。因此,要调动百姓求 富思变的创造力,培育不靠政府靠市场,不找政府找项目的创业精神,形成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再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民营经济发展局面。

三、发展民营经济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11

    (一)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欠佳

    1.法制环境不健全,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保护存在问题

    尽管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一再得到肯定,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民营经济的认识存在误区和禁区,使民营企业在与集体和国有企业竞争中处于不公平地位。由于目前国家没有较完备的保护民营投资权益的法律、法规,各地区只有依靠地方性规章予以保障,缺乏统一而明确的法律界定,因而对县域民营经济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经济纠纷的处理和裁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民营企业的利益受损现象屡见不鲜。

    2.管理执法部门作风急需改善

    有的执法部门(包括上级部门)为了某种利益将“执法”变成“执罚”,以各种名目收费。有的则对民营企业吃、拿、卡、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民营企业审批程序仍很繁琐。通过调查发现,私营工业企业,从考察、立项、审批、筹建、运营到产品投放市场,关卡达20余个,涉及对民营经济收费(税)的单位38个,收费(税)项目40多项,正常办理需要3个月,如果不顺利,则时间更长。

    3.硬性环境亟待改善

    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跟不上民营经济的发展。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长较快,各地方普遍出现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现象,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增长的瓶颈,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因此对于硬件设施的投入需加大力度,改善基础设施环境,也可以采取措施引导民营投资积极参与,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缺乏足够的信贷支持

    尽管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要求,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其效果不尽如人意。

    一是融资渠道单一。我国县级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依赖民间借贷资金、职工保险金、社会集资等有限形式等集发展资金,只有少数民营企业能够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县级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县域民营企业很难通过风险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二是贷款困难。在县域范围内,民营企业难以真正享受“国民待遇”,县域民营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条件相当苛刻,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在贷款资质方面具有明显的劣势。有资料显示,我国民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获得的资金仅占其发展资金的15%,这与其对国民经济发展高达60%的贡献率很不相称,我国县域民营企业也是如此。担保难、抵押难是县域民营企业贷款难的主要表现。

    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所有制歧视现象在县域范围内仍很严重,由于县域民营经济是非国有经济,所有制歧视导致县域民营企业在银行贷款过程中困难重重。

    2.县域民营企业自身的缺陷也是影响其顺利获取贷款的原因之一。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发展潜力有限甚至没有发展潜力,因而无法获得银行青睐,不在优先融资的行列,同时由于某些民营企业管理上的非规范性和非科学性,导致县域民营企业资信度偏低。一些地方民营企业还存在恶意逃债的现象,影响了同类企业的信誉,导致银企关系紧张。

    3.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存在的多方面问题也是制约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原因。一是大中型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制苛刻,在对县域民营企业贷款过程中还要附加许多额外条件,同时对能够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额度限制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的规模;二是缺乏针对民营企业的中小型银行。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常建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贷款融资的政策性银行,对企业的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现行县域中小金融机构(信用社)自身发展不完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对县域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力不从心。

    (三)以家族式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随着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机制问题逐步凸现

    在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初期,家族式企业能够充分调动既有的人力资源,降低机会成本,理顺利益关系,降低内部沟通成本,降低监督、费用,有利于有效地完成原始积累的过程。随着家族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家族管理机制的问题凸现出来。

    1.家族式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利用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存在裙带之风,绩效评价不公平,压抑了家族外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引进。民企虽然可以利用亲朋好友的可信度来降低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但是随着“关系”资源的枯竭,再增加这种资源成本就会很高。

    2.县域家族式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决策随意化,对企业的发展难有长远规划。在碰到需要做出重大决策的时候,民营企业往往要么凭借自己的经验,要么跟别人学,缺乏符合市场和自身条件的长远规划,还处在小农经济“庄稼人不要问,人家种啥咱种啥”的初级阶段。全国工商联在国内21个城市做过一次抽样调查,大多数民营企业在决策中竟然以新闻报道、道听途说作为自己的决策依据。

    3.在一些县域家族式民营企业中,由于公司治理结构薄弱,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复杂,账目混乱,企业信用状况堪忧。

    (四)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短期行为严重

    私营、个体经济在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一些私营、个体企业不是通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来获得经济效益,而是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侵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有的经营思想不端正,违法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有的偷税、漏税、逃税,逃避国家税收。

    (五)产业升级困难较大

    当前民营企业中的一些佼佼者已发展到较高水平,但大多数仍处于小规模粗放发展阶段。表现为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产品技术水平低、质量差、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经营中存在无序和违规问题、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较低、市场竞争意识滞后等。“大生产小销售”、“坐店经营”这些陈旧观念仍在县域民营经济中占据主要地位。企业仍停留在劳动密集型的一般工业产品加工领域,目前有过度竞争的倾向,倒闭和新建的频率加快。受筹资能力、经营者素质、技术开发能力等限制,产业升级进展缓慢。

    (六)县域民营经济中的劳资状况较差

    私企中工人的利益往往被业主忽视。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常常超时工作,工资却不能按时发放,住宿、医疗、工作条件都很差,没有保险和养老金,经常引起劳资纠纷,劳资双方缺乏沟通的渠道。

    (七)民营企业主的素质急需提高

    在民营经济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占0.75%,高中文化的占31%,其余的均为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文化素质低下使他们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瞬息万变。同时,民营企业技术人才十分匮乏。私企很难得到技术精良的工人,因为国企能提供较为有保障的岗位和社会保障,包括住房、户口和医疗等,而私企相应的激励措施有限。

 发展县域民营经济政策建议

    (一)改善民营经济生存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要促进县域范围民营经济的发展,首先从大的体制环境方面,对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地位问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思想上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观念性障碍,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受到教育,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县域民营经济的理论研究,目前在民营经济运行规律、发展趋势、成功经验和失败启示、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无法对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2.在县域范围内,加大监督和整治力度,从根本上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和政策性的障碍。理顺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规范部门行为,明确一个对民营经济实行统一管理的权威部门,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服务和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严厉整治“四权”,即对民营经济有审批权、收费权、检查权、执法权的单位和执法人员,采取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并定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私营业主代表参加的单独或联合执法检查监督活动,强化对执罚执收部门的法律和民主监督,禁止对民营企业各类税外收费项目,提高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政府社会服务和管理方面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政府应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从宏观上及时向民营经济提供行业和地域分布方面的指导信息,防止其盲目发展而导致的分散、低水平重复和过度竞争等问题。同时要注意培养行业的龙头企业,提高民营企业的规模和实力,为中小企业升级创造条件。由于民营经济有一定的行为短期化的特点,特别对环境保护注意不够,因此政府应该在这些方面加强管理,制定必要的标准,给以必要支持,提高民营企业生产的环保水平。

    (二)积极发展民营经济的融资体系

    在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资金匮乏一直是制约民营企业的瓶颈,需要加大落实金融改革力度,完善民营资本借贷机制。

    1.积极创造条件,及早筹建和完善政府管理下的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对符合申贷条件的民营企业实行担保,以降低银行(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对于确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给予财政贴息;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民间贷款担保基金的建立和扩展。

    2.建立专门以县域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县级合作银行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放贷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需要积极发展面向县域民营企业等中小企业的专门银行。可以考虑在原有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的基础上成立专门银行,促进对县域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3.通过适当方式放宽民营企业贷款抵押条件。可以在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允许其以土地、有形资产等作抵押,降低申贷“门槛”。

    4.为确保信贷投向对民营经济的有效支持,可以将各级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成效与其经营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实行综合考评,同时可以考虑制订相关政策给基层银行信用社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

    (三)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家族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保留家族制,又淡化和提高家族制

    1.首先要明晰产权,按照公司法来组建企业,家族式企业主要负责人之间要有明确的合约,分清各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发生纠纷时承担相应的职责。

    2.在家族式企业中引入职业经理人。通过职业经理人可以规范企业运作,避免企业在经营决策中的盲目和随意性。目前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发育滞后,应尽快完善与之相应的聘用契约以及解决纠纷的法规依据,形成相应的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

    3.在家族式企业当中,应建立规范的制度来克服家族式企业的弊端。这种制度可以包括三个方面:治理制度、组织构架和企业文化。治理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证所有权不会旁落,另外又可以激励经理人为企业工作。组织构架从企业流程出发,到绩效考核为止,能够有效地评估企业人员的贡献。而企业文化是“看不见的手”,从深层次上体现了一个企业的企业伦理。

    (四)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首先要加强领导。县、乡两级在原来的基础上,应重新确定发展民营经济的专门班子,充实领导和工作力量,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其次要严格考核。定期督察各地、各部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对发展快的予以表彰,对效果差的进行批评,直至做出处分。考核结果要纳入干部提拔使用标准。

    (五)发展中介组织

    通过中介组织,包括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所、咨询公司等为民营经济提供各种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改进它们的制度,规范民营经济的发展。通过这类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服务,可以提高企业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六)协助中小民营企业建立自治组织

    目前,我国的行业组织还带有很强的行政管理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应建立属于民营企业自己的民间性、自治性的组织。一方面有利于民营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行业组合形成集体力量,开发共用性技术,提高资信和开拓市场;另一方面还可以以自治组织为依托,加强业界的行业自律。在这方面,温州的民间商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它是当地民营企业家自己的组织,可以保护企业家自身利益,同时能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执行纪律。

    (七)县域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品牌建设促进落后产业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品牌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通向市场的门票、市场竞争制胜的重要法宝。针对目前县域民营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的特点,可以通过几家企业共创一个名牌的方式,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引导企业由过去的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

    (八)解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家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提高其预测市场趋势,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学习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对于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到发达地区如温州、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增强求高、求强、求大的胆识和气魄,引导他们步入现代企业家的门槛。在民营企业留住人才方面,除了支持企业提高人才待遇外,可考虑通过适当的政府行为,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提高其社会地位。

    (九)县域民营经济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呈上升趋势,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低下问题也急需规范

    一方面应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强法制宣传,规范其经营、管理行为;另一方面应积极引导,促使其向合法、规范化方向发展。

    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县域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从开始的资本积累,经过小规模办实业阶段,逐渐过渡到规模经营阶段,开始进入一个新的转型期,其发展模式和发展途径也出现新的变化。

    2001年,全国县域经济的gdp总和约为5万亿元,占全国gdp的52%。其中县域民营经济更是逐渐取代原有的作为县域经济主体的国有及集体经济,占据主要的部分。2001年,全国县域民营经济的gdp总和为2.8万亿元,占全国gdp的33%,占到县域经济总量的56%。

    民营经济是指产权明确到自然人。民间经营的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和城乡居民控股的股份制经济。而县域民营经济又将民营经济的范围限定在县域范围内。从改革开放开始到2001年,民营经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规模迅速扩大。近几年在县域范围内,原有的国企及集体经济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逐渐退出或经过改制转为股份制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县域民营经济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一)县域民营经济主要集中于传统行业,产业趋同特征明显

    我国县域民营经济主要分布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简单的加工产业,如建筑装潢和房地产业、冶金机械及加工制造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业、运输业、餐饮业。这些行业进入壁垒低,制造技术及工艺简单,因此初期有利于民营经济的进入和资本的积累,随着国内的市场由卖方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民营经济在传统行业的原始竞争优势开始面临来自其他方面的挑战。

    (二)县域民营经济中,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经营规模较小

    近10年来中国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金由9.3万元增加到68.1万元,增加了6倍多,但是与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相比,增速较慢,资金规模依然相差很大。而个体户的注册资金平均只有1.4万元。1999年底民营经济的就业中2/3是个体户,1/3是私营企业,个体户是当时县域民营经济的主体形态。近几年,个体工商户的增长速度已经放慢,私营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三)县域民营经济主要以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为主

    由于特定的发展环境,因此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县域民营经济表现出很强的家族控制特色,“董事长兼总经理”是最普遍的老板身份,大部分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一体化。某地区抽查50家私营企业,企业厂长(经理)、营销副厂长(经理)、主管会计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家庭夫妻关系的占调查总数的62%;是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直系血缘关系的占调查总数的16%;是叔侄、表亲、姨亲等家庭非直系血缘关系的企业占调查企业总数的10%;而没有亲戚关系的只有6家,占调查总数的12%。

    (四)1998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县域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转型期,呈现出新的特点

    1.各地的县域民营经济均以本地资源为基础,依托本地特色发展。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12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篇13

改革开放给人民群众带来的首先不是丰富的物质享受,而是对创造自己美好富裕生活权利的享有,民营经济发展正是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享有这种权利的生动体现。

二、澄清模糊认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发展

我们在努力壮大民营经济的同时也要澄清模糊认识。

1.澄清企业要上规模的认识。从经济学上讲,企业一上资产规模,就成了大型企业,其资本有机构成就要上升,资本就要替代劳动力,就容纳不了劳动力就业,如果非得扩大规模,劳动力就业规模也要扩大,这样的企业最终会因劳动力成本上升较快侵蚀资本利润而难以为继。民营经济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绝大部分又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它的比较优势是劳动密集。如果硬是让他们舍弃自身的比较优势,而盲目上项目,扩大资产规模,力不从心地接收很多人就业,把规模搞大,那么大多数企业离破产和倒闭的期限也就不会太远了。

2.澄清落后认识,摆脱姓资姓社的错误争论,继续奉行邓小平的不争论政策。有个别理论家认为,国有制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民营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他们甚至要求停止鼓励发展民营经济。这无疑非常片面,也受到批评。他们忘了,古今中外都有国有制经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国有制经济,难道这些社会都是社会主义吗?这种认识更忘记了,生产关系、上层建筑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这才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采取何种生产关系,建立什么样的上层建筑,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状况。

3.澄清技术上档次的认识。高新技术产业固然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需要顶级专业人才,而我县大部分劳动者属于低级技术、低级层次,把目光都投向技术密集型企业,不符合我县实际,我县大中专毕业以上的比例并不高,如果要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技术档次都提高了,大部分劳动力也将面临再就业和转移就业。

三、正确认识民营企业发展障碍

1.缺乏整体战略意识。企业发展战略主要是规划企业发展方向、目标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是一种全局性、长远性的决策。目前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缺乏整体战略意识,无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对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估计不足,没有拟定企业各层次目标体系。具体表现在:没有明显的优势产品,缺乏核心技术能力和核心经营管理能力;生产经营项目繁多,生产经营转向频繁;投机思想较重,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现象。从战略发展来看,企业在趋于有效经济规模以前,实施多元化经营往往是不经济的,一个企业多元化经营程度越高,协调活动和可能造成的决策延误就会越多。与其说企业的多元化是出于调整企业单一产品、单一产业结构,分担企业经营风险的考虑,还不如说是企业在初创期追求高额盈利的一种短期行为。

2.技术创新能力弱,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卖方市场下,由于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这种同质化的经营管理模式降低了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的探索成本,但随着市场的饱和,竞争的加剧,民营企业面临缺乏足够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开发经验,不仅没有进行进一步创新的能力,而且难以进行必要的替代技术开发。当前,企业间的竞争直接上升为企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对抗。仅仅靠简单模仿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和技术产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已经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我国民营企业从起步到现在,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一直都比较薄弱,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源、成本、人才等优势是无法替代知识产权的,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可能形成核心竞争力,也难以在市场竞争中立足。

3.管理经营者素质不高。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往往就是企业的创业者,其管理水平较多停留在经验管理阶段,对经营管理缺乏科学系统的了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经营者也意识到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绝大多数都流于形式,仅仅停留在表面上。例如,制度不健全,普遍缺乏人员考核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某些制度相互矛盾,尤其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这种现象更加突出;不考虑企业的管理需要,内部授权权利边界不规范,管理职责混乱不清;管理模式僵化,生搬硬套,照抄照搬成功企业的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管理者素质较低;有时还出现造假卖假、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企业通常采用集权化领导,决策权控制在家长手中;这往往导致经营方针或投资决策的重大失误;“近亲繁殖”现象严重,家族视其与外人的亲疏程度选择性地录用。

在创业初期,这种非正规化的组织管理由于市场的高度适应性对促进企业业绩的提高与资本的积累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随着企业从谋生、维持到发展阶段,企业面临的经营问题越来越复杂,对资源整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且受安全性、创业成本、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始终未能建立起一套与市场相适应的管理机制。但这种简单明了的管理方式往往成为了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更有效率”的美丽托辞。

四、突破民营经济发展瓶颈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顺利转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民营企业要迎接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巨大挑战就必须突破“机制、管理、人才、技术、品牌”五大瓶颈,才能迈向发展的新平台、新高度。

1.走出“封闭性”产权决定论的认识误区,创新理论,提升素质,树立科学的民营企业发展理论,实现“开放性”的民企发展战略,铸造企业文化。 我国民企要走出误区,首先要进行一场“理念革命”。在我国,绝大多数的民企仅围绕某一领域“绕圈圈”、“比高下”。依然沿袭着只注重量的扩张,低层次的重复建设,产品结构单一的经营模式。成功民企的先进理念、管理、实践经验尚没有“学以致用”。一些欠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更是受到了区域经济的影响,和发达地区的民企更是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落后”一词在民企中找到了位置。国外的生产者开发新产品,上新项目、创办实业,所做的分析报告都是只列出“风险”,“排出风险就是财富”是成功经营者理念的升华。而在国内,做的都是可行性报告,发展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分析的主要内容,对于风险视而不见,轻描淡写,实施起来往往教训惨重。

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明晰、政企分开、责权分明、管理科学四方面内涵共同组成的完整系统,产权明晰远远不能和现代企业制度划等号。产权明晰是“中国企业最大的发动机“,但产权明晰只是为非公有制企业加强管理创造了可能,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可能和动力并不等于最终的结果,产权明晰也绝不会成为一个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制胜的法宝。因此,民企要尽快走出产权决定论的认识误区,树立科学的发展理论。

2.用理性的认识来扬弃家族化,创造全新的民企管理,建立完整的现代民企制度。对于理性扬弃家族化管理,我们应清楚的认识到,冲破家族束缚是民企发展到一定条件下的必然产物,也是迈向新高度的大势所趋。但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自己的一套管理方式,不能不加分析的刮风,也不能主观画圈,更不能搞一刀切。

对于家族行业,希望集团创始人之一的刘永行说:“要不要打破家族制,要看它是否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如果在最高的位置上有优秀的人,又不需要更多的资金,也不需要分担风险,以家族制来发展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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