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民族文化交融实用13篇

多民族文化交融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1

一、新时期我国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了长足的发展,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种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政治层面上趋于平等、经济层面上渐趋繁荣,文化层面上渐趋深入,社会层面上渐趋多元。

1、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政治层面上趋于平等。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和巩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都十分重视民族问题,致力于巩固和发展一种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多次强调民族间的团结是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保证;在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过程中坚持循序渐进,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帮助民族地区培养民族干部、发展经济文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高度重视民族交往相关问题,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处理原则。80年代初期,我国民族地区开始与经济发达地区建立支援、协作关系,正是这一处理原则的具体体现。1992年1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把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原则”。在这一重要原则的指导下,我国民族地区不断加大对内对外开放力度,提高自主谈判地位,并进一步扩大了自主谈判的范围。时间进入新世纪,基于民族关系和民族交往的新趋势,以为总书记的领导集体,提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基本原则。“和谐”成为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推动了我国各族人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交往。渐渐完善、明确的民族政策,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宪法和法律对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做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其政治参与权,使其既能参与国家政治体系,又能参与少数民族政治生活体系。而党中央坚持和完善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体现了国家对于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为坚持和完善此项制度,国家加大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调动民族自治区政府运用和使用自治权的积极性,提高其行政职能和管理水平;并全力建设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这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形成合力,有力地推动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政治层面上趋于平等。

2.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经济层面趋于繁荣。

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的经济交往加强。新中国成立之初至改革开放之前,为建设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汉族向少数民族地区流动较为普遍和频繁,而少数民族离开聚居地向内地流动较为鲜见。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内地对民族地区的经济支援加强,民族间的友谊加深,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到内地进行经济活动。少数民族地区与内陆沿海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经济交往不断增强,促进了资源的开发、商品的流通以及技术和人才的流动。

各民族地区之间的经济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改革开放催生了民族地区“三开放”,即对内地开放、对国外开放、民族地区相互开放。其中,各民族地区间的经济活动也愈加活跃,跨地域、跨行业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得以实现。值得一提的是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体的横空出世,打破了地域封锁,在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资金运转、商品流通、技术交流等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横向经济合作以及跨地域联合推动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深入发展,促进了各民族地区经济交流。

3.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文化层面上趋于深入。

民族文化“全球化”趋势增强,融合度提高。文化是民族的,民族又是以文化为鲜明标识的,是在共同的民族文化、心理、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今世界,全球化趋势使人类文化交流的舞台扩大,并且随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开放,国内主流文化、外来文化通过不同的途径向民族文化渗透和传播。各民族文化通过与国内外其他民族的交流、渗透和融合,吸收和借鉴优秀的文化成果,超越了民族文化固有的地理疆域,不仅不断改造和创新着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并且在价值取向和评判中获得了其他民族文化的认同。

本民族文化认同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强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并于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独有的民族文化。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推动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并深化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加大民族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加强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使各民族生态、旅游、医药、节庆等方面文化的弘扬和传播。在文化事业长足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民族文化宣传和更为广泛的民族文化交流,使各民族人民逐渐能够以理性的目光看待其他民族的文化,充分认识民族文化的差异性,给予其他民族文化理解和尊重。并且在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增强对本民族文化的价值认同。

4.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社会层面上趋于多元。

交往交流交融的主体多元。社会交往是指人们之间的社会互动,以及在生产、生活中相互关联的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各民族社会交往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创造了条件,打破了以往主体单一的局面。从社会主体类型来看,有民族社会主体、民族集团主体、民族个人主体等。从主体性质来看,有民族经济组织、民族政治组织、民族文化组织等。从组织类型来看,有政府发起的交往、非政府组织发起的交往、个人发起的交往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并不限于单一层次,而是发展形成多层次、网状交织的模式。

交往交流交融的内容渐趋丰富,范围不断扩大。主体的多元是基础,内容的丰富和范围的扩大是良性发展的结果。在主体开放化、多元化的带动下,各民族社会交往交流交融由经济领域拓展至政治、文化等领域,并增加了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等层面的交流与联系。在此基础上,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交通运输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民族社会交往交流交融的屏障逐步被打破,交往交流交融的范围不断拓展,交往交流交融水平也大为提高,从而把各民族的社会交往交流交融实践带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二、新时期我国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影响因素

美国学者高登于1964年提出衡量民族关系的七个变量,即:文化、社会交往、通婚、意识、偏见、歧视和权利分配。马戎教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影响民族关系的要素有6个:历史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个别事件以及政府政策。本文结合上文所述的新的发展趋势,借鉴已有理论研究,认为可以从7个方面分析影响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因素和变量。

1.传统文化差异。

文化学将文化分为四个层次: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物质文化在文化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它与生产劳动直接联系,是各民族最容易交流和趋同的部分。而行为、制度和观念文化在不同民族文化中存在较大差异,例如风俗习惯、社会组织、思维方式。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观念文化中的,不同民族的不同,差异巨大,存在着认同障碍。因此,传统文化差异越明显,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困难越多,产生摩擦的可能性也越大。

2.交往程度。

民族交往程度指民族之间交往的频率和范围。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物质交往――首先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交往,乃是任何一种交往的基础。”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也是始于物质交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交往交流交融的范围扩展,频度提高。交往程度的提高打破了地域界限和民族间的孤立状态,也让交往者更清楚地了解了民族之间的差异性,更为关切自身归属族群利益。因此,交往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效果。

3.民族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

美国学者杜磊认为,中国的民族识别既是一种共时性的划分,同时也是一种历史性的划分。我国各个民族由于历史和现实等方面原因,生产力发展水平并不平衡,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经济增长速度、人均GDP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有较大落差。这种落差极大地限制着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开展。要想实现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良性互动,不仅需要对欠发达民族地区进行人、财、物的援助,更需要制度、体制、政策保障下的市场引导、调节和拉动,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主体意识的确立和可持续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

4.政府的政策导向。

表面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实际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导力量是执政者。执政者对对待民族问题的理念、政策、制度和解决方式左右着民族关系。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社会矛盾凸显,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放任民族因素与社会问题交织,民族间发展差距与区域间差距叠加,不仅影响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易导致民族矛盾。因此,在全面社会改革进程中,把握正确的政策导向,做好民族工作的顶层设计,掌握民族关系构建的主动权,与时俱进地建立立足长远的构建民族关系的认识体系、决策体系和行为体系至关重要。

5.历史上的民族状况。在我国境内,很多民族长期以来共同生活在相邻或相同地区,有长期接触、互动的历史。历史上形成的民族关系根深蒂固,影响深远,无论是友好、战争还是压迫,都会在民族心理、民族文化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因此对于现实中的民族来说,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状况无疑是影响如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6.社会共识和社会氛围。社会共识和社会氛围对社会发展具有引导和规范作用。社会成员对民族关系的共识和信念,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氛围是民族关系构建的社会基础,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推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同步营造合理对待各民族群众的合理诉求、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社会共识,形成各民族和谐相处、和衷共济、互助发展的社会氛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7.民族主义浪潮影响。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民族间交往日益增多的同时,世界民族关系问题互动性也更加明显。一国动荡往往会影响周边国家、整个地区甚至全球形势。我国有34个跨境民族,其中一些民族与国外一些民族有相同的。全方位多层次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一方面加强了与国外民族的交流,改善和密切了与邻国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为分裂主义势力进行民族分裂活动提供了契机,从而影响我国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要切实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以民族交往为契机不断加深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以民族交流为桥梁增进各民族的团结协作,以民族交融为目的努力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在此过程中,要深刻认识到我国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在现实中关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发展态势,并具体分析各种影响因素在具体民族问题中的变化情况,为适时制定和调整政府决策提供建议。

参考文献:

[1].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5-28(1).

[2]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

[3]刘守华.文化学通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

[4]杨胜龙,白正梅,孙懿.民族交往与发展[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2

从我国以及世界上的民族关系来看,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存在着两种情况或方式。一种是采取政治强制手段把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一种是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经过自然的过程合于另一个民族。为了比较妥当和科学地表示这两种客观存在的情况或方式,人们又习惯地把通过政治强制使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同化;把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自然地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融合。在中国多民族的关系史上,既有强制同化,又有自然融合,相互之间分分合合,聚聚散散,错综而又复杂。 

民族的自然融合是民族间经济、文化以及生活习惯密切联系的结果,是一个互相渗透的过程,在我国历史大量存在,且有两种具体的表现形式:一是落后民族在先进民族经济文化的强烈影响下,逐渐融合于先进民族。如我国匈奴族从后汉至南北朝的汉化,鲜卑族在南北朝时期的汉化,契丹、女真在辽、金、元时的汉化。一是先进民族的部分成员,因陷于落后民族的汪洋大海而融合于落后民族。如夏时的淳维,秦汉时的赵佗,南北朝时的桓诞,北齐时的高欢。我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前提和具体实现方式主要有:(1)民族迁徙,杂居相处。(2)经济文化的友好交流。(3)联合斗争,即在反抗各族统治者的剥削压迫的斗争中,各族人民加强联系和友谊。(4)某些少数民族统治者进行的改革也起到了加速民族融合的作用。(5)民族之间的战争在客观上也有助于民族融合。 

二、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源与流 

几千年来,在中国古代文明滋生的这块东方沃土上,先后生息和居住过许多民族,一些民族消失了,另一些民族又勃然而兴起。伴随着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的多元起源与发展,以及统一、分裂、再统一的反复交替,古代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借鉴,促成了中国各民族共同的历史进步。 

然而,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而言,我国现代的以及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所有民族,其血统都不是纯而又纯的,都曾经经历过不同类型的融合与同化。各民族共祖同源和多源多流的亲密关系,在历史上曾起过维系民族团结的纽带作用。如今,我们所讲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基于长期交流与融合而形成的具有丰富内涵的联合共同体。 

(一)汉民族的多源多流 

历史悠久的汉民族,自古及今瓜瓞绵绵,枝繁叶茂,为融合众多民族漫漫演变而成。它的前身是华夏族,而华夏族又由夏、商、周三族融合而形成的。再往前推,夏、商、周也都大多出自蛮夷戎狄等少数民族。到了秦代,国家的统一,消除了华夏族各支系间彼此隔离的状态,形成了华夏族共同的地域、语言、文化和经济生活,加强了华夏族与内迁的蛮夷戎狄的融合。所以,汉代学者把秦治下的华夏族人称为“秦人”。 

“汉民族”共同体形成于西汉,名称见于东汉。在汉民族发展壮大和与其他民族的融合过程中,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汉族共同体的壮大,主要是通过少数民族贵族建立的政权推行“汉化”政策实现的。南方少数民族的汉化则大多与汉族统治阶级的征讨、掳掠、招抚相关联。隋唐一统,突厥、铁勒、契丹、党项、吐谷浑等族纷纷内属,与汉族杂居,部分族众融于汉族中。宋江金时,汉族分布区域被各民族政权所分割,部分汉族居于契丹、女真、党项等族建立的辽、西夏和金国之中。这些民族政权,为了统治征服的汉人,也常效仿中原汉制,宣讲儒、道、释等思想。其结果,部分契丹人、女真人、高丽人、渤海人走上了汉化的道路。元和清,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部分融于汉族。 

总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汉民族由于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稳定的共同地域,强大的国家政权和发达的社会制度,先进的经济和博大的文化,一直是各民族向往和凝聚的核心。同时,汉民族又像—座民族融合的大熔炉,以它那种特有的包容性接受、融合其他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文化,并不断向四周辐射,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二)少数民族的多源多流 

今天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是长期民族融合的结果。与汉族一样,各个少数民族在形成和发展中,也是多源多流,源流交错的。 

在东北地区,历史上出现过东胡族系、肃慎族系等几大族系。各族系先后出现的民族,东胡族系有乌桓、鲜卑、室韦、契丹、库莫奚等;肃慎族系有挹娄、忽吉、靺鞨、女真、满族等。这些族称,并不是简单的名称更迭,它反映的是各族体之间的离散、聚合与融合的过程。 

在西北地区,吐谷浑和党项羌的融合最为典型。吐谷浑源于辽东的慕容鲜卑,西迁后兼并各族,建立了一个广土众民的民族政权。经过二三百年的民族融合,其统治下的鲜卑、氏、羌、匈奴、高车、突厥、西域胡人和汉人,逐渐聚合成一个新的族体——吐谷浑族。继吐谷浑解体后,西北又形成以党项诸部为核心,聚合吐蕃各部,包括汉、回鹘等族在内的民族融合,其结果又形成新的族体——党项羌。 

在南方地区,百越族群支系繁多,历史上有句吴、于越、东瓯、闽越、南越、西瓯、骆越、滇越等。这些民族的先民,早在商周时期就和中原地区有密切往来。秦汉以后,一部分逐渐与汉族融合,一部分经过长期分化、聚合和演变,与今日壮侗语族的壮、傣、侗、布依、水、毛南、黎等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边疆地区各族体的源流如此,某一具体民族的聚合过程也大致是这样的。如形成于元代的回族,其来源是在13世纪初叶,由于蒙古人的西征被迁发或自愿东迁的信仰伊斯兰教的波斯人、阿拉伯人、中亚和西亚各族人民,以及部分回鹘人。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又不断融合进汉、维吾尔、蒙古等族,尤其是融入汉族的血统最多。 

这种汉族与汉族之间、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多源多流、源流交错的复杂关系,构成了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一种源远流长的血缘相亲,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断发展着相互间的同化和融合的民族关系格局。 

三、中国古代民族融合的四个重要时期及其特点 

(一)华夏—汉民族的形成与先秦时期的民族融合 

中华民族的孕育时代,也就是历史上第一次民族大迁徙、大融合的时代。据传说和考古发掘,炎黄时代至尧、舜、禹时期,黄河中游的炎、黄两大部落,不断地碰撞融合,结成联盟向东推进,战胜了以泰山为中心的太昊、少昊集团,建立起号令黄河流域各部落的大联盟,并击败江汉流域的苗蛮集团,成为可追溯的中国早期民族融合的核心。所以,我们说,黄河中下游是华夏文明的摇篮和发祥地,是华夏族肇兴的腹地。 

华夏族是汉民族的前身。“华夏”一词常被用以区别中原地区的民族与其周边的民族(即蛮夷戎狄),然而,华夏族实际上也并非全为中原之旅。它融夏、商、周三族初具雏形之后,就像滔滔东注的长江,涵化万水,汇合百川,最后形成一个庞大的民族集团。大体在周代,在这个族体中,既有涵盖了共同尊奉黄帝为始祖的夏、商、周三族的“华人”,又有华夏化了的戎人、氏人和夷人。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民族融合进一步发展。当时,中原地区“华夷”逐渐走向一体,内迁异族已被华夏吸收、融合。中原四周,齐、鲁吞并诸夷,秦霸西戎,楚征服统一诸蛮,边疆地区民族融合、兼并的速度也在加快。而华夏诸侯经过激烈的兼并、分化、吸收、统一,到战国时期只剩下齐、燕、韩、赵、魏等几个大国和在它们夹缝中的几个小国了。即使是原来被称为“蛮夷”的秦、楚已同被称为“诸夏”或“中国”,与周边各族出现了进一步融合的趋势。地区性的局部统一,为华夏一统奠定了基础,也为以华夏族为核心的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民族大融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舞台。 

总之,这一时期,中原大地及其周边各族,不断地凝聚、兼并、扩张,融合成一个新的民族——华夏族。华夏族自诞生之日起,又以迁徙、聚合、民族战争等诸多方式,频频与周边各民族碰撞、交流,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地融入众多非华夏族的氏族和部落。这样,以华夏族为核心,在中国的腹心地区进行的民族融合,是为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重要特点。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 

自东汉末年,由于政治的日益腐败,统一的多民族大帝国分崩离析。之后,历三国和西晋的短暂统一,又出现了东晋十六国并立和南北朝对峙的局面。在这政权分裂、战乱频仍的三百多年中,中国社会处于一个巨大动荡的旋涡之中。与此同时,由于民族大迁徙和民族大杂居,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二次空前的民族大融合。 

这一时期,与汉族及其前身华夏族有着密切联系的各族,他们出现在中原政治舞台上以后,骤然间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过程,纷纷离散聚合。建立过政权的许多民族都纷纷与汉族融合。不论南方还是北方,民族之间双向或多向的迁徙、对流,是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特点。即一部分汉族往周边去,周边的少数民族往内地来。 

在北方,史称“五胡”的匈奴、鲜卑、羯、氏、羌等塞外民族纷至沓来,在黄河流域建立了许多政权。这些民族政权,一般不管哪个民族居统治地位,大都与汉族世族阶级相联合;同时,在政权的组合上又往往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北方民族徙居中原,纷纷建立政权,一个最为直接的后果是:在中原地区形成了胡汉杂居的局面,为各民族的融合提供了先决条件。这些民族在与汉族的长期杂居相处与通婚中,互相依存、互相吸收,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渐渐地,他们与汉族在经济、文化、语言、服饰、姓氏、习俗乃至宗教信仰上的差异逐渐缩小,与汉族逐渐融为一体。如至北魏后期,匈奴、羯、氏、羌等少数民族已不见于史乘,柔然、吐谷浑、敕勒等也与汉族逐渐融合。到隋朝统一黄河流域,从北方迁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差不多都被汉族融合了,连鲜卑族也最终完成了汉化。当然,在这一时期的民族融合大背景下,必须要提的重要事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建立北魏政权后,为了巩固统治,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他顺应民族融合的发展趋势,模仿汉政权建立了封建政治制度,实行了三长制、均田制,改胡姓为汉姓,改胡服为汉服,提倡胡汉联姻。其中均田制的推行,使北方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有利于少数民族由游牧生活向农耕生活的转化,对民族融合产生了有力的促进作用。迁都洛阳,更可以直接地接受汉族先进文化,这大大加速了胡汉民族融合。 

在南方,自秦汉以来,就有不少华夏或汉族大批进入蛮族区、西南夷及岭南地区。进入魏晋南北朝时期,汉族为了逃避战乱和苛重的税役,或迁往河西陇右,或随晋室南迁而偏居江左,甚至在传统的蛮、俚、僚、爨等族聚居区,也能看到他们的踪迹。与此同时,豫州蛮、荆、雍州蛮向北推移,爨人被征调内地,成为南朝的编户齐民。通过这种双向的、对流式的迁徙杂居,以及不间断的武力征伐、联姻结盟和左郡左县的设置等多种渠道,南方地区汉族的夷化和夷族的汉化现象也日渐普遍。 

(三)辽宋夏金元时期 

自五代十国以后,历史又进入一个大分裂、大混乱之后的大统一的辽宋夏金元时期。这一时期民族融合有两个主要的特点:一是民族融合先在各民族政权统治区域内进行,亦即主要在边疆进行。二是在北宋——辽——西夏、南宋——金——西夏对峙、纷争、冲突与逐步走向统一的过程中,由于民族大迁徙而再次改变民族分别格局,从而促进了一次新的民族大融合,为元的空前统一奠定了基础。 

在宋的北部,辽夏金北族王朝的建立,促进了这一地区的民族融合。 

建立辽的契丹源于鲜卑。它是在东灭渤海,频繁征伐回鹘、新罗、吐蕃、党项、室韦、沙陀、乌古等民族和不断向南扩张而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向南发展,辽治下的汉人日益增多,在与中原的冲突和交融之中,缩小了差距,民族融合的最后结果是形成了以汉文化为核心又带有契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辽文化。

西夏为党项族所建,而党项族又是以党项羌为主体,吸收氐、羌、吐蕃以及西北地区其他民族成分而形成的重要民族,其发展曾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民族融合过程。西夏建国后,势力迅速扩大,相继与北宋、辽、金、南宋形成鼎立局面,盛时辖今宁夏、陕北、甘肃西部和内蒙古的一部分,为我国西北部的开发、统一与西北民族融合作出了贡献。

源于黑水靺鞨,崛起于东北的女真,灭辽亡宋建立了金。金灭辽,承继了辽文化,直接与汉文化相碰撞。尤其是在南下的过程中,金把大批俘获的汉人迁往东北,又把大批的女真人迁出故地,散居契丹、汉人地区。这种民族间的迁徙、杂处,促进了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

在宋的南部,吐蕃统治下的青藏高原诸部族,大理国统治下的乌蛮、白蛮等民族,南僚蛮诸族,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彼此间的融合以及与宋的交融。

这一时期,各大政治实体之间,在冲突与纷争的同时,还通过遣使、朝贡、互市、联姻等方式进行频繁交往,进行更为广泛的经济文化交流。其结果不仅有大量的少数民族融于汉族,还有不少的汉族融合于少数民族。具体如契丹人在南宋时大批进入中原,至元代中叶已被元朝政府视同于汉人。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所列汉人8种就有契丹人,元代后期“契丹”之名便逐渐消失了。女真人的内迁从金太宗至金末,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金宣宗因受蒙古人的压迫迁都汴京,内迁的女真人更多,约占女真人总数的一半。他们与汉人错杂而居,互为婚姻,改用汉姓,提倡儒学,女真人的民族特色已逐渐丧失。元代统治者将女真人、汉人、契丹人同列为第三等级,政治待遇相同,这在客观上消除了女真人与汉人的民族畛域,促使女真人更加汉化。迨至元末,中原地区的女真人已完全融入汉族中了。

(四)清代民族融合

清代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的一个重要时期。较之前代,这时的民族融合、民族交往波澜壮阔,高潮迭起,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首先,实现了满族与汉族和其他民族之间大融合。早在清军入关,满汉之间已经有了接触。清军入关后,随之满族大批迁入关内,客观上打破了满汉之间的地域界线,形成了交错杂居的局面。同时,为了巩固统治,满清统治者还主动寻求与汉族地主阶级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上层的联合。这样,在多民族长期的杂居相处中,满族因融入汉族和其他民族成分而日渐壮大。同时,也有部分成员分离出去,融入其他民族。这种血缘的交流,既有利于满汉之间的融合,又密切了各兄弟民族间的关系。

其次,边疆地区各民族的融合较前代有所加强。清初,今天我国境内的55个少数民族已基本上形成,他们主要分别在边疆地区,呈大杂居、小聚居、普遍散居的状态。清朝定鼎北京后,先后平定了准噶尔部的分裂活动和回部大小和卓的叛乱,册封了西藏宗教首领和派驻藏大臣,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与管理。这在客观上,既加强了边疆与内地的联系,又有利于边疆各民族间的融合。如清代在对北部边疆的经营与管理中,先是把散布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等族迁入东北腹地。接着,又经过多年的征战,控制了蒙古高原及迤西地区,推行“盟旗制度”,以统治归附的蒙古各部。同时,内地汉族人民因战乱、灾荒、饥馑等诸多原因,亦大量流入北部边疆,与他族杂居。这种不同民族成分之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在北方广阔的地区,掀起了以汉、满、蒙古的融合为核心,维吾尔、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族也纷纷卷入的民族融合高潮。

第三,各族人民在共同的反清统治和抗击列强入侵中,增强了彼此间的凝聚、交往和融合。满族贵族在入关之初,曾推行过圈地、投充、剃发等一系列扰民政策,在南下剪除南明政权、平定“三藩”战争中,八旗军也曾扰害汉民。这些政策,曾一度激起阶级对立和各族反抗,客观上使各民族人民在共同反抗清统治中加强了联系。清后期,统治日益腐朽,列强纷纷染指中国,狼烟四起,边患频仍,民族危机加深。在内忧外患交相逼迫的情况下,在患难与共的斗争中,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与联合,加强了各民族的凝聚与融合。

四、影响和促成民族融合的相关因素及民族融合的途径 

(一)互补互惠的族际经济联系与民族融合 

经济关系是民族间的基本关系和必然联系,所以,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是要受经济发展规律支配的。在服从经济支配的前提下,民族融合自身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基于生态环境和社会传统的多样性,历史上我国各民族传统经济区域呈现为南北三个发展带和农耕、畜牧两个大的经济区。从南北方向看,秦岭-淮河以南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水田农业发展带,秦岭-淮河以北至秦长城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旱地农业发展带,而秦长城以北是历史上以北方民族为主体经营的游牧和狩猎经济发展带。从经济区来说,西部和西北部游牧民族活动的中心,是传统的畜牧经济区。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是发达的农耕经济区。 

不同的经济类型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一般而言,农耕民族以种植业为主,兼养家畜,经济稳定,基本上能够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也向往游牧民族优质的畜产品。游牧民族在茫茫草原上放牧牛羊,畜群为主要的生产资料,产品相对单一,需要与农耕民族进行频繁的交换,换取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以补生活之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发展的任何时期,两大河中下游发达的农耕经济,一直对周边地区各族群起着凝聚和核心的作用,产生出很强的吸引力和“向心力”。这种农业文明蕴藏的力量,使许多进入汉区农业社会里的民族,不同程度地融入汉族之中。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是多层面、多途径的。总体而观,至少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官方层,如移民实边和屯垦、“马绢互市”和“茶马贸易”。第二个层次除了跨地区的民间贸易以外,更主要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互惠、互利。无论在任何时期,即使在分裂和战争年代,在这两个层面上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也未曾中断过。这是汉族与各民族人民经济联系的纽带,也是各族间相互依存彼此融合的重要经济基础。 

(二)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与民族融合 

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从来没有停止过。先秦时期,华夏文化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断地辐射、膨胀,吸收新鲜血液,为秦汉“天下为一,万里同风”的大一统文化格局奠定了基础。自汉以后,儒、释、道相互融合,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力量。魏晋南北朝时期,游牧或半游半牧民族的“胡”文化与中原农耕民族的“汉”文化激荡交汇,在冲突中走向融合。隋唐时期,统治者提倡“华夷一家”,为各民族文化的交融与渗透,提供了宽松融洽的气氛。宋辽夏金元时期,各民族文化又在震荡迭起的历史巨变中,经受了进一步的锻造。明清,中华文化系统内再次出现各民族文化整合的高潮。就这样,经过悠悠数千年的不断碰撞和交融,中华传统文化形成了一个多源汇聚的庞大体系。在这个兼收并蓄、兼容并包的思想文化体系中,大一统思想成为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理念和精神是民族融合的基础,中原文化与“四夷”文化的交融,是实现民族融合的途径。 

考察中国古代史,虽然不乏征战、分裂的历史真实,虽然封建统治者多有“夷夏之别”的观念和大民族主义思想的桎梏,然而,“华夷一家”的大一统思想和中国文化中的“和”、“合”精神,一直是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大一统思想萌芽、发展于先秦,在秦汉的政治实践中得到实现,经魏晋南北朝的正统之争,逐步实现南北文化思想的认同。之后,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至清发展成为中华整体的观念。这种思想体系,表现在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上就是“华夷一统”、“华夷一家”、“夷夏一家”,体现在文化中就是“和”、“合”精神,具体又通过“怀柔”、“羁糜”等对边疆民族政策得到实践。它的推行,有利于冲破民族畛域,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融合。 

理念和精神文化的融合,是民族融合的基础。理念的趋同使民族的心理素质走向一致,民族的认同感由此而产生。故作为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在民族融合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众所周知,我国的历朝统治者,都自视是作为文明标志的“礼”的承载者,负有对万民教化的责任。统治者通过官学、科举等制度,把自己的意识形态推广到各地各民族。儒学在汉朝成为国家的意识形态,特别是宋朝以后,由于进一步系统化、世俗化、平民化,成为官民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强大的整合力量。 

(三)各民族迁徙杂居与民族融合 

中国各民族自身发展与彼此关系的日趋密切,与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人口流动密切相关。换言之,正是通过不同民族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局面的形成,才可能有经济文化的频繁交往和彼此感情的沟通,才可能有更为广泛的民族融合。所以,民族迁徙是影响民族融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我国古代民族种类繁多,彼此间融合兼并,兴衰嬗变,有分有合,情况极为复杂。一般而言,汉族及其先民以黄河和长江为摇篮,崛起于中原大地,从很早的古代起,就向四方迁徙,波浪式地从点到线、从线到面,与周围各民族和睦相处。少数民族很早就散居四方,如春秋战国时期,东方九夷、南方苗蛮、西方氐羌、北方戎狄及东北肃镇等民族群体,竞相登上历史舞台,与汉族交往频繁。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在空间上的变动表现为民族迁徙或民族分布,在时间上的变动则表现为民族的演变过程。而任何一个民族的聚合与离散,原因都是多方面的。譬如黄河上游的羌戎族群,自先秦两汉至唐宋,持续不断向东西南北四方扩散,既有来自羌戎各族群内部社会进化、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原因,也有来自外部,诸如来自中原王朝和汉族的渗透扩张以及来自北方各游牧民族不断南下所形成的巨大压力的因素。扩散的方式与途径,或逐水草而流动,或举族内迁,或拓土移民,或被他族掳去。所以,我们必须在多民族历史宏观进程的框架中,去把握历史上民族迁徙与民族融合的相互关系。 

民族的分布与迁徙是一个异常复杂的动态演变过程。从民族关系史的视角而言,寇边与攘夷、内附与反叛、和亲与征讨、互市与封锁、怀柔与威服、相互安惠与兵戎相向,都是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冲突与聚合的不同表现形态。从民族历史发展的纵向上看,商周开拓边地,秦汉移民戍边,东晋五胡问鼎中原,南北朝隋唐民族大融合,五代以降,契丹女真南下,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以及因战争和各种社会、历史、自然因素的影响,致使各民族间的汇聚、分解、融合时有发生。正是因为这种动态的民族迁徙,总是不断地冲破民族界线,打破民族间的隔绝状态,为各民族深层次交往和真正的文化沟通,为各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和同化创造了条件,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四)族际通婚与民族融合 

从生物基础和血统上讲,由于族际通婚,世界上纯而又纯的民族是很少见的。所以,国际学术界常把族际通婚作为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指标。 

中国历史上族际通婚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汉文化在发展中形成的“天下观”和“族群观”,中原汉族在看待边缘地带的民族时,看重的是他们的“文化”动态取向,忽视的是体质方面的差异,对族际通婚没有采取歧视和排斥的态度,而是采取宽容的态度,再加上汉族在文化技术方面的先进,吸引了许多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同时,无论哪一个王朝,一旦进入中原立足或成为统一中国的正统皇帝,为了得到各族民众的支持,都或早或迟地鼓励民族间的通婚。 

通婚是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到通婚,谁都会联想到历史上的和亲。 

和亲,作为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各政权首领间为平衡彼此政治关系而缔结的一种姻亲关系,从汉代绝唱昭君出塞,唐代文成公主入藏,到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联姻,不下数百例。在和亲过程中,战争与和平的交替,权谋与友谊的糅合,战争与爱情的冲突,汉风与番俗的差异,无数次扣响人们的心弦,酿就了太多的悲喜剧。就其历史作用,史家各有说道,但在以下两点人们的看法基本一致。 

首先,和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干戈为玉帛,避免民族冲突和战争,缓和民族矛盾,冲淡了民族偏见,增进了民族情感。如由于汉朝与匈奴的和亲的影响,至汉末魏初,入居塞内的匈奴人已有不少改姓刘,理由是从母姓。那时匈奴酋帅改姓刘的目的,是要改善自己的形象,以便在汉人中产生某种亲近感和感召力。 

其次,有利于推动民族融合与同化。随着和亲的缔结,姻亲关系的确立,联姻双方即建立了翁婿、舅甥、兄弟关系,这不仅在血缘上加速了民族融合,同时,和亲过程中诸政权间建立的聘问、朝贡、馈赠、贺旦、互市等广泛交往,周边民族在潜移默化中,渐染华风,加速了汉化。尤其是质子,他们习汉语、汉文、汉仪,与汉族显宦名士交游,汉化速度最快。他们回本部后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 

五、历史教学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民族融合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它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在历史教学中,我们还应注意的相关问题有: 

民族战争与民族融合问题。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并不都是雍雍穆穆,相安无事的,他们之间有交往,也有矛盾与纷争。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是复杂的,它不仅表现在和平相处上,也表现在战争上,要充分地看到,在融合中有斗争,在斗争中有融合。在分析民族之间的战争时,不能站在某一个民族的立场上,简单地以“侵略”与“反侵略”来作出判断,而应站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上,客观地加以分析。因为,民族战争作为民族矛盾斗争的最高形式,它有破坏性和给人民带来灾难的一面;同时,有些民族战争的结果,往往是掠夺的终止,和平、和亲、交融的继续。尤其是远距离、大规模、长时间的文化交流,只靠商贩和使节是不够的,还得用武力来打通道路并确保安全。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战争是短暂的,各民族之间相互吸收、互相依存、逐渐接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反抗阶级压迫和外来侵略,构成了民族融合的基础和我国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 

民族融合与民族同化问题。民族融合是中国历史上的进步现象,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对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都有重要的作用。而民族同化有别于民族融合,它不是自愿的、水到渠成的,而是强迫性的、灌注式的。这种现象在我国历史上,也是屡见不鲜的。具体情况大致如下:(1)掳掠其他民族为奴隶和农奴,同化于本民族。(2)通过征服采取强制办法进行同化。(3)因改朝换代,为避免残酷的民族压迫而改变民族成分。(4)以政治暴力强迫迁徙而同化。我们对于民族同化所使用的政治强制手段是不赞成的,有些结果也是应该反对的,但它却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在理解历史上复杂多变的民族关系时,不能把融合与同化等同看待,要看到二者之间的区别;也不能把二者绝对地割裂开来,要辩证地看待。因为在中华民族的统一体中,存在着多层次的多元格局,各个层次多元关系又存在着分分合合的动态和分而未裂、融而未合的多种情况。 

统一与分裂问题。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分裂到统一,再分裂再统一的过程。国家统一是主要趋势:从时间上看,合长于分;从空间上看,合的范围不断扩大;从程度上看,合的稳定性越来越大。即使是在几次民族大分裂时期,从表面上来看,社会局面是“分”了,但从社会内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来看,则渐渐地“合”了。而在诸多使统一能够成为主要趋势的原因中,民族融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因为,正是由于历史上不间断的民族融合,使得各民族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历史文化认同不断扩大和演化,才有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四、影响和促成民族融合的相关因素及民族融合的途径 

(一)互补互惠的族际经济联系与民族融合 

经济关系是民族间的基本关系和必然联系,所以,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是要受经济发展规律支配的。在服从经济支配的前提下,民族融合自身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基于生态环境和社会传统的多样性,历史上我国各民族传统经济区域呈现为南北三个发展带和农耕、畜牧两个大的经济区。从南北方向看,秦岭-淮河以南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水田农业发展带,秦岭-淮河以北至秦长城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旱地农业发展带,而秦长城以北是历史上以北方民族为主体经营的游牧和狩猎经济发展带。从经济区来说,西部和西北部游牧民族活动的中心,是传统的畜牧经济区。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是发达的农耕经济区。 

不同的经济类型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一般而言,农耕民族以种植业为主,兼养家畜,经济稳定,基本上能够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也向往游牧民族优质的畜产品。游牧民族在茫茫草原上放牧牛羊,畜群为主要的生产资料,产品相对单一,需要与农耕民族进行频繁的交换,换取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以补生活之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发展的任何时期,两大河中下游发达的农耕经济,一直对周边地区各族群起着凝聚和核心的作用,产生出很强的吸引力和“向心力”。这种农业文明蕴藏的力量,使许多进入汉区农业社会里的民族,不同程度地融入汉族之中。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是多层面、多途径的。总体而观,至少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官方层,如移民实边和屯垦、“马绢互市”和“茶马贸易”。第二个层次除了跨地区的民间贸易以外,更主要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互惠、互利。无论在任何时期,即使在分裂和战争年代,在这两个层面上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也未曾中断过。这是汉族与各民族人民经济联系的纽带,也是各族间相互依存彼此融合的重要经济基础。 

(二)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与民族融合 

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从来没有停止过。先秦时期,华夏文化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断地辐射、膨胀,吸收新鲜血液,为秦汉“天下为一,万里同风”的大一统文化格局奠定了基础。自汉以后,儒、释、道相互融合,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力量。魏晋南北朝时期,游牧或半游半牧民族的“胡”文化与中原农耕民族的“汉”文化激荡交汇,在冲突中走向融合。隋唐时期,统治者提倡“华夷一家”,为各民族文化的交融与渗透,提供了宽松融洽的气氛。宋辽夏金元时期,各民族文化又在震荡迭起的历史巨变中,经受了进一步的锻造。明清,中华文化系统内再次出现各民族文化整合的高潮。就这样,经过悠悠数千年的不断碰撞和交融,中华传统文化形成了一个多源汇聚的庞大体系。在这个兼收并蓄、兼容并包的思想文化体系中,大一统思想成为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理念和精神是民族融合的基础,中原文化与“四夷”文化的交融,是实现民族融合的途径。 

考察中国古代史,虽然不乏征战、分裂的历史真实,虽然封建统治者多有“夷夏之别”的观念和大民族主义思想的桎梏,然而,“华夷一家”的大一统思想和中国文化中的“和”、“合”精神,一直是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大一统思想萌芽、发展于先秦,在秦汉的政治实践中得到实现,经魏晋南北朝的正统之争,逐步实现南北文化思想的认同。之后,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至清发展成为中华整体的观念。这种思想体系,表现在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上就是“华夷一统”、“华夷一家”、“夷夏一家”,体现在文化中就是“和”、“合”精神,具体又通过“怀柔”、“羁糜”等对边疆民族政策得到实践。它的推行,有利于冲破民族畛域,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融合。 

理念和精神文化的融合,是民族融合的基础。理念的趋同使民族的心理素质走向一致,民族的认同感由此而产生。故作为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在民族融合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众所周知,我国的历朝统治者,都自视是作为文明标志的“礼”的承载者,负有对万民教化的责任。统治者通过官学、科举等制度,把自己的意识形态推广到各地各民族。儒学在汉朝成为国家的意识形态,特别是宋朝以后,由于进一步系统化、世俗化、平民化,成为官民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强大的整合力量。 

(三)各民族迁徙杂居与民族融合 

中国各民族自身发展与彼此关系的日趋密切,与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人口流动密切相关。换言之,正是通过不同民族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局面的形成,才可能有经济文化的频繁交往和彼此感情的沟通,才可能有更为广泛的民族融合。所以,民族迁徙是影响民族融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我国古代民族种类繁多,彼此间融合兼并,兴衰嬗变,有分有合,情况极为复杂。一般而言,汉族及其先民以黄河和长江为摇篮,崛起于中原大地,从很早的古代起,就向四方迁徙,波浪式地从点到线、从线到面,与周围各民族和睦相处。少数民族很早就散居四方,如春秋战国时期,东方九夷、南方苗蛮、西方氐羌、北方戎狄及东北肃镇等民族群体,竞相登上历史舞台,与汉族交往频繁。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在空间上的变动表现为民族迁徙或民族分布,在时间上的变动则表现为民族的演变过程。而任何一个民族的聚合与离散,原因都是多方面的。譬如黄河上游的羌戎族群,自先秦两汉至唐宋,持续不断向东西南北四方扩散,既有来自羌戎各族群内部社会进化、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原因,也有来自外部,诸如来自中原王朝和汉族的渗透扩张以及来自北方各游牧民族不断南下所形成的巨大压力的因素。扩散的方式与途径,或逐水草而流动,或举族内迁,或拓土移民,或被他族掳去。所以,我们必须在多民族历史宏观进程的框架中,去把握历史上民族迁徙与民族融合的相互关系。 

民族的分布与迁徙是一个异常复杂的动态演变过程。从民族关系史的视角而言,寇边与攘夷、内附与反叛、和亲与征讨、互市与封锁、怀柔与威服、相互安惠与兵戎相向,都是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冲突与聚合的不同表现形态。从民族历史发展的纵向上看,商周开拓边地,秦汉移民戍边,东晋五胡问鼎中原,南北朝隋唐民族大融合,五代以降,契丹女真南下,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以及因战争和各种社会、历史、自然因素的影响,致使各民族间的汇聚、分解、融合时有发生。正是因为这种动态的民族迁徙,总是不断地冲破民族界线,打破民族间的隔绝状态,为各民族深层次交往和真正的文化沟通,为各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和同化创造了条件,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四)族际通婚与民族融合 

从生物基础和血统上讲,由于族际通婚,世界上纯而又纯的民族是很少见的。所以,国际学术界常把族际通婚作为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指标。 

中国历史上族际通婚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汉文化在发展中形成的“天下观”和“族群观”,中原汉族在看待边缘地带的民族时,看重的是他们的“文化”动态取向,忽视的是体质方面的差异,对族际通婚没有采取歧视和排斥的态度,而是采取宽容的态度,再加上汉族在文化技术方面的先进,吸引了许多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同时,无论哪一个王朝,一旦进入中原立足或成为统一中国的正统皇帝,为了得到各族民众的支持,都或早或迟地鼓励民族间的通婚。 

通婚是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到通婚,谁都会联想到历史上的和亲。 

和亲,作为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各政权首领间为平衡彼此政治关系而缔结的一种姻亲关系,从汉代绝唱昭君出塞,唐代文成公主入藏,到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联姻,不下数百例。在和亲过程中,战争与和平的交替,权谋与友谊的糅合,战争与爱情的冲突,汉风与番俗的差异,无数次扣响人们的心弦,酿就了太多的悲喜剧。就其历史作用,史家各有说道,但在以下两点人们的看法基本一致。 

首先,和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干戈为玉帛,避免民族冲突和战争,缓和民族矛盾,冲淡了民族偏见,增进了民族情感。如由于汉朝与匈奴的和亲的影响,至汉末魏初,入居塞内的匈奴人已有不少改姓刘,理由是从母姓。那时匈奴酋帅改姓刘的目的,是要改善自己的形象,以便在汉人中产生某种亲近感和感召力。 

其次,有利于推动民族融合与同化。随着和亲的缔结,姻亲关系的确立,联姻双方即建立了翁婿、舅甥、兄弟关系,这不仅在血缘上加速了民族融合,同时,和亲过程中诸政权间建立的聘问、朝贡、馈赠、贺旦、互市等广泛交往,周边民族在潜移默化中,渐染华风,加速了汉化。尤其是质子,他们习汉语、汉文、汉仪,与汉族显宦名士交游,汉化速度最快。他们回本部后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 

五、历史教学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民族融合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它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在历史教学中,我们还应注意的相关问题有: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3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4

在我国春秋战国之际,以华夏族为首的我国中原各古老民族已经走完了自己的历程,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世界的东方。我国是一个拥有多民族的国家,秦朝通过统一战争和各种措施,将原六国的民族和许多边疆外族都吸收容纳进来。汉朝承袭秦朝制度,经过几位励精图治的皇帝治理,使得统一多民族国家更加巩固。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分立以及少数民族内迁使各民族交流更加频繁,交流的深度也得到了加深,各民族融合得到进一步加强,各民族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到隋唐时期中国出现了空前强盛、空前团结的多民族国家统一盛况。中原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保持了良性通畅的联系,一些边疆少数民族共同尊奉唐太宗李世民为天可汗,还专门修建了直通长安的大路而且甚至与外国民族都保持了非常紧密的联系,所有的这些因素都为各民族融合的进行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宋元明清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大发展的时期,特别是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对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少数民族主动学习汉族先进文化和各种制度,促进了民族融合内化,为民族融合提供了持久的动力。

这也解释了为何在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中,中国传统文化被认为是唯一没有中断的文化体系。正是这种包容性,维系了中国传统文化脉络绵延不绝,它哺育出来的民族精神维系了我们民族的生生不息。陈寅恪说:“中国是文化大于种族”,就是说不同的种族之间的矛盾可以用文化来包容,和而不同。民族融合深层次上表现为民族文化上的融合,文化上的融合是民族融合最深的根。我国的民族文化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文化体系,在吸收容纳国内各民族以及外来民族文化中表现出极大地包容性,不断地将体系之外的文化融入到中华文化体系当中,形成极具特色的新文化,使得我国民族文化更加绚烂多彩,持续焕发着强大的生命力,这种文化上的包容性促进了各民族的相互交流与沟通,不管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极大地推动了民族融合。

一、和而不同的儒家文化是我国民族融合的核心文化基石

儒家文化作为几千年封建王朝的正统思想,早已经在每个中华儿女的心中刻上了深深的烙印,对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和行为范式都有根深蒂固影响,正是基于这种影响力,儒家文化奠定了我国各民族交往融合的心理基础和文化基石。儒家文化的广泛传播过程使一些民族的教育方式和风俗习惯趋于汉化,因此使得这些民族更加容易与汉族交流和融合。和而不同、兼容并蓄是儒家文化体系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以其为中心形成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体系。宋朝以后,儒家文化经过不断发展而进一步系统化、世俗化,成为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强大的整合力量,成为推动各民族之间融合的文化纽带。“儒家文化中天人合一、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和谐观,表现出了中华民族文化和谐和开放的姿态,中华文化对外来文化具有很强的互化性和包容性,延续民族文化的生命力[1]。”中华本土文化在秦汉形成后,以广博的胸怀迎接各种文化,突厥文化、蒙古文化、满族文化甚至境外的佛教文化、阿拉伯文化、欧洲基督教文化等纷纷涌入中华大地,他们在与中华文化激烈碰撞和交流以后,最终与中华文化融合到一起,文化的包容必然会推动民族的融合。

二、和谐共处的多元宗教文化是我国民族融合的剂

宗教一直被认为是民族融合的最好方式,因为它不仅可以为各个民族交流提供广阔的舞台,更重要的是它在思想意识层面上统一了民族之间的精神诉求,加速了民族融合的内化。宗教具有很强的融合精神纽带作用,从中国的历史看,信奉道教的少数民族比不信奉道教的少数民族具有更高的文化修养,更容易与汉民族和睦相处,也更容易与汉民族融合。在中华民族认同感形成过程中,多元宗教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由于少数民族进驻中原而激化的民族矛盾,为国家的稳定统一和民族融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历史上大多数帝王对宗教都采取了怀柔政策,为多元宗教文化的发展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这使得各民族的宗教能够和谐共处,促进了民族融合中的文化融合和思想意识的统一”[2]。元世祖忽必烈曾经诏令要求对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一并尊重,这种多元宗教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庞大帝国的统治;清代帝王也承袭了这种政策,同时尊重儒、佛、道三教,肯定三教的社会地位。和谐共处的多元宗教文化在深层次上促进了各个民族在文化和心理素质方面的相互包容、相互融合,为民族亲和力和民族凝聚力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础,大大地促进我国的民族融合进程。

三、科技、文艺、语言、习俗等方面的兼容并蓄是民族融合的结晶

古代历史上中原先进的耕作技术以及灌溉技术传到少数民族地区,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发展。汉朝时,汉族地区的穿井技术由内地移民传到了新疆地区,当地少数民族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加以发挥改进发明了坎儿井,坎儿井成为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进行科技交流过程中的重要结晶,以此为纽带加强了民族之间的联系。元丹贡布经历二十余年所著藏医学著作《四部医典》,这部医典是藏族医药学的奠基之作,还有蒙古族的《蒙藏合璧医学》、《医学四部基本理论》、《医学大全》等都是很有名的医学著作,它们极大地丰富了我国中医药学宝库,成为我国中医药学的重要分支。这些优秀的科技成果无疑是民族融合的产物,足见民族融合对古代科技进步的重要作用。

甘肃敦煌莫高窟可以说是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方面融合的最重要成果,精美的壁画向我们直观地展示了当时民族融合盛况,莫高窟是我国的文化宝库,同时也是我国古代民族融合的见证。唐明皇李隆基创作的《霓裳羽衣舞》是汉文化与胡文化的完美融合,从侧面反映汉族与少数民族的融合盛况。中国的民族乐器库也是由许多民族的乐器交融集合而成的,羌笛、胡琴、琵琶等少数民族乐器与中原的古筝等乐器相互交容在一起,共同谱响了中华民族浑厚的民族交响曲。

“汉语成为我国各民族之间交流的通用语言,它是历经辽南语、燕京语与通古斯语等语系相互冲击、吸收、锤炼而最后形成的,成为民族融合的重要成果”[3]。语言作为维系社会重要纽带之一,它承载着一个民族过去的思想和祖先的文化,接受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接受先人创造的文化。汉语承载我国古代的优秀传统文化,汉语是文化融合的产物,更是民族融合的成果。

春节不仅是汉族最重要的节日,而且满、蒙、瑶、壮、白等十几个少数民族也有过春节的习俗,在节日期间,汉族和大多数少数民族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这些活动大多以祭祀神佛、祭奠祖先、除旧布新、迎喜接福、祈求丰年为主要内容。春节不仅成为国内56个民族团聚的时刻,而且也是海外游子寄托自己思念祖国之情的时刻,春节集中寄托了炎黄子孙对中华民族的深厚民族情感,也彰显了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

四、结论

民族文化在民族融合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它是一个民族的根。中国文化对外来文化的包容性是以其强大的同化力为前提的。它用这种强大的同化力去影响和改造外来文化,使之具有中国的特色。“中国文化的包容性是吸收外来文化的重要心理文化基础,没有这样一个基础,不仅不能消化、吸收外来文化,还有可能被外来文化所同化,从而丧失自己民族的文化特色”[4]。但是由于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根基深厚并且富于包容精神,其结果是不断吸收外来文化、不断同化外来文化。外来文化的进入丰富了中国文化,却并没有使中国文化丧失其特有的本色。“一切外来文化一旦进入中国,便开始了中国化的进程,中国社会强烈的宽容气氛,甚至使得一些独立性很强的外来文化,也在不知不觉中融合于中国文化的整体之中。中国文化向来主张有容乃大,大乃久。文化上的包容性,使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在内部形成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局面,在外部则向世界开放,不断接受异质文化的激发和营养,从而使自身具有更强的生命力”[5]。充分发掘和弘扬中国文化中的包容精神要求我们要自觉、不断地吸纳外来文化,借鉴其他文化的优秀文明成果,像季羡林先生所说那样既拿来又送去,把外国的好东西拿来,把自己的好东西送去,这叫做拿来主义和送去主义的结合。只要有利于文化发展和建设,都要毫不犹豫地拿过来,推进我国的文化建设,培育出精神振奋、品格高尚的民族精神。

正是我国一脉相承文化使得中华民族能够经历考验挫折却依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像钱穆先生所说:“只要文化生命持续,民族生命亦可相随持续”[6]。文化的包容性增强了中华民族文化生命张力,民族融合也在这种开放和包容的文化体系中得到了长足发展,民族融合亦具有了内生的生命张力。

参考文献:

[1]高秉涵.试论儒家大一统思想[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2]焦兴青.北魏孝文帝改革对我国民族大融合的启示[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9).

[3]张海滨.论中华民族文化延续的根本原因[J].大连水产学院学报,2010,(2).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5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的不断扩招,以及国家的各类政策,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学生(以下简称民族生)离开家乡求学生活。由于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差异,部分民族生难以适应开放多元的大学生活,离不开“同乡圈子”,局限于小团体内部,缺乏交流、交往、交融的途径和平台,不利于自身的成长成才。

一、民族生交流、交往、交融现状

出于历史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客观原因,民汉之间的隔阂难以在短时期内消除。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民族大团结关系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华民族交融和国家统一。在这种背景下,让民族生走上舞台展示自己,让汉族学生欣赏民族生、了解民族生、接纳民族生,探索构建相互嵌入的高校管理模式模式,促进民汉学生之间交流、交往、交心、交融,是做好高校民族生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重要手段。

当前,大学阶段学生民族团结交流、交往、交融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能够基本满足青少年德育教育以及民族团结教育的需求,但是,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各学校发展不平衡,部分高校只重视智育,主抓第一课堂,忽视对德育的重视。学校领导对民族生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没有将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学校学生管理过程之中,缺乏相应的机制和保障措施,活动浮在表面,流于形式。二是民族生管理的各项工作分散、不成体系,无法形成联动机制。目前,民族团结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仅限于演讲、座谈、报告会等形式,且参与面不够广泛。三是少部分民族生的文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容易受到民族分裂分子的蒙蔽和蛊惑。近几年,加紧向教育领域渗透,与我们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争夺阵地、争夺青少年一代。

二、民族生交流、交往、交融途径

开拓民族生交流、交往、交融途径,搭建民汉学生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提升民族生跨文化交际能力,是实现民族文化共享、弘扬、传承,切实维护校园稳定、丰富校园文化的前提,是践行教育强国伟大理念,培养政治坚定、知识全面、综合素质过硬的少数民族骨干的重要途径,对丰富学生培养路径、发展学生培养模式、探索学生培养体系、研究学生培养成效具有重要影响。

(一)鼓励民族生展示与宣讲本民族语言、服饰、饮食、风土人情,以互知为基础,提高民族生的自信,帮助民族生尽快融入学校。民族生极其渴望将本民族的文化、特点、习俗以及家乡的风土人情展示给其他民族的同学,以求消解认识误区、打破以往成见,与其他民族同学和谐共处。而汉族学生对于丰富多彩、神秘诱人的少数民族文化、特点、习俗以及其家乡的风土人情充满好奇,有了解的热忱与兴趣。在这样一个心理共识之下,为少数民族同学和汉族学生搭建桥梁,为各民族学生建立友谊提供一个机会和平台,同时成为建立同伴关系、提升交往能力的心理契机。

(二)建立普通生与民族生的朋辈互信计划,建立一种互相信任、团结友爱、富有凝聚力的合作伙伴关系。鼓励民族生走出自己的小圈子真正融入到学校的文化氛围之中,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训练一批熟悉本民族风土人情、有一定文化素养、爱国爱校、友好亲和的民族生;吸引招募一批对少数民族文化怀有浓厚兴趣的普通生,使之认识和了解少数民族文化与风土人情。通过训练与合作,提高对不同区域不同民族间文化差异的认识,形成兼容并包的气度,达成互谅互惠的关系。

(三)巩固普通生与民族生的朋辈互助计划,提高民族生的学习能力,提升民族生专业素养,帮助民族生处理学业困难问题。形成朋辈互助机制,建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互助模式,为民族生招募学业上的导师。利用结对关系,培养多方面深层次的综合素养。

(四)着力培养民族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民族学生多数来自遥远的西部地区,往往一年甚至数年才回一次家,来自家庭的关怀少,社会支持系统薄弱。通过各类培训,旨在激发和培养民族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加强对民族生群体的关怀,同时提供他们一个展示自我、熟悉校园、认识社会的机会。

三、建议和思考

交往是形式,在学校与院系两个层面,需要将民族团结交流、交往、交融工作当作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工作,紧紧围绕民族团结和学生交融总目标,立足实际、务实创新,充分发挥学工部门、共青团在民族团结交流、交往、交融中的特殊作用,最大限度地组织学生、教育学生、引导学生。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6

一、经济发展差距

包头市是国家呼包银榆经济带和内蒙古呼包鄂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总面积27768平方公里,辖9个旗县区和一个部级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年来,各民族总人口基数持续增加,尤其是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得益于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关怀与照顾,也充分地反映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真实情况。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南部发达,北部滞后,虽然城镇化率较高,但是城镇化不均衡。包头市各项经济发展指标稳居自治区前列,2015年包头市地区生产总值3636.3亿元,增长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506元;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13860元。从宏观数据上来看,包头经济发展较快,继续保持稳增长的良好态势,但是城乡二元结构的诟病还没有解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牧民纯收入的2.56倍。旗县地区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昆都仑区、青山区、稀土高新区发展水平较高,达茂旗、固阳县发展水平较低。2015年,昆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70亿元,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包头市各旗县区首位、自治区前列,而达茂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仅有209.4亿元,这两个地区人均GDP差距也非常大。包头市蒙古族绝大多数生活在偏远落后的草原上,生活水平远不及城镇居民,因此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还是要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消除地区之间的差距。

二、民族文化差异

包头市地处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交汇之处,北方草原上的民族孕育了游牧文化,而蒙古族是游牧文化的极大成者,黄河流域的农耕民族创造了地域特色的黄河文化。还有敕勒川地区土生土长的土默特文化,近代人口迁徙孕育的西口文化,各民族不同的宗教文化,多种文化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表现在语言、文字、艺术、风俗、宗教等方面,但是各民族之间不可能只在本民族范围之内活动,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城镇化的推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日益增多,民族文化上的差异性不能阻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多种文化必然会相互碰撞、相互包容、相互交融,这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融过程是极其艰难的,比如相对先进的农耕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相对落后的游牧文化在城镇化进程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很多农牧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汉化现象,因此,我们要保护和发展游牧文化。

三、民族意识强化

民族认同是指个体对本民族的认识、信念、情感、态度及其民族归属的承认,是一种群体认同。民族认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民族认同是指中华民族的认同,狭义的民族认同是指56个民族自身的认同。历史上,尽管各民族存在摩擦、纠纷、矛盾、战争,但是在民族的形成、发展和融合、国家统一、抵御外敌等过程中,包头市各民族逐渐形成中华民族和国家的认同感,这种认同与历史渊源、中华文化、国家统一有密切的联系。“内蒙古城镇化中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增强,会极大地促进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和进步,但若引导不好,就有可能出现只强调本民族特点、本民族利益而忽视或损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极端民族主义倾向,阻滞和破坏各民族之间正常的联系和交往,影响到内蒙古安定团结的大局。”[2]片面强调自己是某一民族,只注重本民族的利益,刻意强调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强化狭隘的本民族意识,从而忽略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殊不知,中国现在已经形成中华民族一体多元格局,这是不容否定的。如东河区聚居着很多回族人,极少数回民拉帮结派,片面强调本民族的特殊性,很少与其他民族的人交往,只在本民族范围之内活动。因此,我们既要承认各民族的认同,又要加强中华民族的认同,这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民族的统一。

四、民族利益矛盾

近年来,包头市的经济发展较快,城镇化率领先于自治区其它盟市,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民族利益矛盾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过渡开发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包钢、达茂旗的石宝铁矿、白云鄂博的稀土矿、石拐的煤矿、土右的洗煤厂等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柱,这些地区也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稍有不慎,开发矿产资源就会对农牧民的生存环境带来致命的威胁,从而引起一些利益纠纷。二是农牧民进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从就业、文化、宗教、风俗习惯等方面难以适应。如达茂旗在2008年实行了全旗范围内的禁牧措施,兴建了许多移民新村,部分牧民移居到市区生活,很多牧民在再就业、语言沟通、民族认同、风俗习惯等方面很不适应,民族利益纠纷矛盾突出。三是对农牧民草场、土地流转、财产等方面的补偿一旦协商不成,极易引发民族问题,我们要坚决避免类似“锡盟恶性事件”的发生。

包头市各民族已经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对于在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民族问题,应该加快民族经济发展,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各民族才会更好地相互交往交流交融。今后,内蒙古包头市“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包头市城镇化进程中,各民族将更加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金炳镐,肖锐,毕跃光.论民族交流交往交融[J].乌鲁木齐: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1,(1).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7

在经典社会学理论的基础上,科赛尔、达伦多夫、赖克斯等人强调以社会生活的冲突性来解释社会变迁,形成了冲突理论。冲突理论反对将普遍的社会文化冲突现象作为“社会病态”来对待,并认为冲突是社会和文化变迁的重要方式。民族是几百年来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群体类型,民族文化的冲突也成为最普遍的社会现象。在跨文化场景中,不同文化群体成员用自我文化的行为标准与他我文化成员进行交往,导致了各种各样的文化冲突。文化冲突反映出社会冲突现状,具体是异质文化之间的冲突,[9]经济的发展一直伴随着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如今,跨文化视角下的民族文化冲突也呈现多样类型化的趋势。

(一)文化差异下的民族文化冲突民族文化差异可以定义为族际间的文化异质性。一般来说,如果民族身份未能超越文化直接影响群体或个体的社会人际交往,在政治、价值观、语言等方面的影响下,不同民族文化之间会发生激烈的冲突。民族居民共同体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传承了不同的劳作与生产方式、社会活动与交往方式,也形成了别具一格的风俗、习惯、伦理、语言、建筑等。文化体系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由文化特质构成的、有别于其他文化形式且不可替代的族群文化结构,文化冲突的发生实际是文化差异所导致。汤因比认为:“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该民族对其生成环境所做的挑战的一种回应。”[10]独特的民族环境造就了各民族对文化的特殊应对方式,地域文化也经历了几次科技革命的洗礼,人类生产方式的变革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文化对地理环境的依赖。随着不断加强的各个民族之间横向的联系,导致纵向历史民族文化的冲突也与日俱增,其冲突的化解也无法参照经济冲突之中可衡量的经济利益。民族文化的失落是民族消失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各个民族在政治、经济层面上接受新模式的同时,在文化层面却无法完全地借鉴或依赖,以表现出冲突或对抗,甚至是战争。

(二)文化休克下的民族文化冲突文化休克(Cultureshock)也称为文化冲击,产生这个词的根本原因也是不同民族间文化冲突。在历史上,不同民族的跨国人口大量流动产生了大批的跨境移民,伴随他们的是诸多跨域民族文化的社会和心理问题,于是,文化休克这个词就应运而生。文化休克在我国各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中留下许多印记,如元代少数民族统治政权从地方性政权逐步转变为全国性政权,蒙汉之间的政治文化冲突问题凸显,具体表现为大一统的文化目标但多元化文化并存,汉民族的文化发展情形和以蒙古人为主导的统治族权对现实利益的维护等,这些因素使元代的国家治理从开始就遇到问题。解决的方法在于蒙古族群与汉族群的文化交往以文化休克的方式经过一段时间的曲折博弈得出结果,而这一结果对元代民族政策的制定产生了重要影响。元代的文化冲突带有明显的地域政治特点,其核心是冲破了夷夏之防的传统正统标准,为民族文化的冲突与融合提供了成功典范。

(三)文化霸权下的民族文化冲突葛兰西首提的文化霸权主义(culturalhegemony)对研究文化冲突有指导意义。其释义为除军事与暴力维持的政治秩序之外,被统治者迫于心理和意识的情景取向而表现出的顺从和服从。部分民族在对外传播文化的同时又拒绝其他文化的流入,或过度重视外来文化使之置于本土文化之上,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称之为文化霸权主义。从历史角度探讨美国白人与土著印地安民族的交往,人类学家往往用一个族群对另外一个族群文化上的侵略与征服进行对比研究。文化互动之初,白人文化的优势地位就决定了文化融合过程的主导权由霸权一方掌控。从结果来看,曾经土著印第安族群的住所早已建设成大都市,那些林间小道早已成为城市发达的交通轨道,留下了一些可有可无的土著语来命名植物与街道。教育的推行与印第安民族的开化行动,让印第安民族在接受正规学校社会化训练的同时,逐渐失去了原本的文化特质。与最初的野蛮进攻相比,后来的民族文化政策推行是温和的,教育采用以英语教育为主,印第安语为辅的选择。在这场历时二三百年的民族文化冲突中,印第安民族逐渐丧失了自己固有的民族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接受了既定秩序的白人文化的同化。

三、社会化与实践:跨文化视角下民族文化融合的深度检视

跨文化视角下的文化融合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化在经历接触、整合后,文化元素相互交融的过程。人类历史上的各个族群文化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都经历了彼此冲突、碰撞、相互融合。这样的融合造就了许多的文化体系,如阿拉伯民族文化体系、印度民族文化体系、日耳曼民族文化体系等。本尼迪克特认为,诸多世界文化体系中,日本大和民族是文化融合的成功范例。从国内民族融合历史来看,我国如今的民族文化体系也是历经了历史上多次的民族融合才得以形成今天56个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文化格局。从跨文化视角看,具体可以从社会化与实践两条路径检视民族文化的融合。

(一)社会化中的民族文化适应柏瑞认为,民族文化融合就是在社会化过程中文化适应的结果,表征着两个或多个不同民族群体成员之间经过持续地接触,导致心理和行为发生变化的过程。人的社会性的本质属性确定了人的交往目的是为了社会化。社会化是个体的群体适应过程,民族文化在社会个体社会化程度不断成熟中也日渐与文化背景相适应,文化适应认知、态度、价值观念的变化。民族文化适应包含对“自我”民族文化的认同,保持与“他人”民族文化的关系两个部分。民族的社会成员的社会化是在固定的文化圈中完成,这一文化圈是是该成员的文化标签,在完成交往的过程中,民族成员主动或被动吸取他文化所长,以适应社会变迁。作为社会行为的民族文化适应包含行为主体和客体两部分:主体为本土文化,客体为外来文化。主体和客体的相互适应是两种文化间经过主动或被动互动,最终形成文化的同心力。

(二)实践中的民族文化一体化民族文化的发展总处在一定的情境之下,不能离开实践来谈民族文化的融合。文化的实践性决定了民族文化在发展过程中不能摆脱其人类性。即任何民族文化,只要能为人类所用,其民族性可被忽略,更多地强调其能为人所用。如生活在云南的独龙族,其社会形态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当时其民族文化状态基本与其社会形态和经济发展状态相符。如今的独龙族地区,社会实践中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可通用性让其民族文化突飞猛进,再次验证了不同人类族群所创造的文化有相通的一面。处于不同族群的社会人,其实践、生产过程都和文化创造息息相关,文化产生的过程就是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自我改造的各种活动集合,文化由人所创造又反过来塑造人,跨越了民族与种族的界限。无论民族生境如何变化,世界各民族都生存在同一个地球,所有民族文化内涵中总不乏自然文化,为各民族的融合与交往奠定基础。民族文化一体化的核心是不同民族文化在融合之后形成没有排他性的整体,而并非“想象共同体”。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表达了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都伴随世界交往与互动而成为共同财产。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8

陕北地区;民族交融;饮食文化;影响

吃对于中国人而言不仅仅是温饱的满足,更是情感的寄托。饮食不仅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还是人类从事其他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推动人类饮食文化发展变化的因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要数民族交融。在人际交往中,民族交融的方式无非就是迁徙、战争、贸易交往等等。而饮食则是通过这些方式发生改变,体现不同民族的风俗特征。陕北自古以来就是民族融合的“绳结区域”,因此陕北的传统饮食不可避免地受到少数民族的影响。

一、陕北地区少数民族与汉族的交融

(1)陕北地区的独特性陕北,现在指的是隶属于陕西省的延安和榆林两个地区。相对于陕西的陕南和关中而言这两个地区地处陕西北部,故称陕北。该地区东隔黄河与晋西相望,西以子午岭为界与甘肃宁夏相邻,北与内蒙古相接,南与关中相连。[2]陕北地区因其地理位置的独特性,是个典型的半农半牧区,既适合少数民族畜牧业的发展,也符合农业种植的要求,是民族融合、杂居的地方。陕北是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争夺的要塞,是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的咽喉之地。于是陕北有各个民族杂居,居民成分复杂,有不少源于北方游牧民族。(2)陕北历史上的民族交融中国历史上有过很多次民族融合,其影响程度不一。而陕北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民族融合更为明显。在秦朝之前,陕北地区已经有少数民族例如鬼方、猃狁、犬戎等在活动,双方最直接的交往就是战争。秦汉时期为抵御外族入侵在陕北地区也修筑长城、直道,其中央向塞上边防驻军运送粮草和军队。汉武帝时派众多名将在陕北等地屡次大败匈奴,迫使部分匈奴归降于汉朝结成秦晋之好。“和亲”成了民族交融的重要手段,直道是汉室公主和亲匈奴的必经之路,因而被看作汉族与少数民族经济文化联系的纽带[3]。除此之外,多年战争伴随着大量的民间百姓包括战争俘虏的迁徙,他们将双方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行交换学习,让陕北的民族交融更加频繁化。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不断,导致许多少数民族多次迁徙混合融为一体。陕北地区四百余年胡汉杂居生活,加速了民族融合。以统治政权为主导的饮食文化必然会使下层民众的饮食结构发生变化,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建立政权后,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影响更为明显。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以及赫连勃勃在陕北建立大夏国,都从不同程度上影响汉族人民。隋唐时期对待陕北少数民族主要是突厥一族,当朝者巧妙打击分化了突厥内部,让汉人、部分突厥人、土著在陕北共同耕作、放牧,促进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并且在李世民当政时,陕北北部成为了唐朝对突厥施行政策的重要地区。由此在经历了五胡乱华、少数民族政权割据再到隋唐的建立,胡汉杂居过程中,通婚成为了融合最直接最密切的手段,中央统治者及世家大族、平民都有少数民族血统,无法辨别。因此少数民族的习俗也影响了汉人。陕北一直是金、夏、蒙人争夺追逐的战场。元朝建立后,陕北就属于元朝陕西行省延安路辖治,处于元帝国的心腹内地。元代的等级划分将北方汉人与党项、契丹、女真一律统称为“汉人”。这直接促进了本来已经汉化的上述各民族和汉族的迅速融合[4]。蒙元民族的习俗,也被陕北人民欣然接受。明代,在陕北设立了九边,用政治、军事手段继续经略着陕北以及陕北附近的少数民族。陕北从上古三展到明朝,一直与少数民族进行交往,民族融合程度很深。在少数民族的汉化过程中同时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汉人的饮食文化,使陕北的传统饮食发生着变化。

二、民族交融对陕北饮食文化的影响

无论从地理上还是从民族关系上讲陕北都是民族融合的重要区域,各民族融合较为明显。因此,陕北的饮食文化在中原汉族的基础上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不管是潜移默化还是直接的战争对垒,人们生活所必需的饮食都受到了或多或少的都冲击。我们研究今天陕北饮食文化,就不能不考虑这些因素,所以陕北的部分带有异族风味的饮食,是各民族融合的结果。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陕北食物:

1、从材料上看,(1)由羊肉做成的食物:在秦汉时期平民大多以粮食为主食,肉类只有富贵者、年老者方可食用。经过少数民族与汉族的交往,陕北农耕区的饮食习惯受到影响,改变了原有的饮食观念,食牛羊肉者不断增多。由于牛是汉族的主要农耕劳力,食用牛肉者少而羊肉较多。尤其到了唐朝,人们普遍爱吃羊肉。陕北地区处于农业与牧业的交界地带,再加上与少数民族混合杂居。不仅许多县城养羊放牧并且喜食羊肉,能用羊肉做出各种美食。榆林地区的羊肉是人们餐桌上的最爱,可谓是“无羊肉不成席”。榆林人还把羊肉唱进了信天游里,融进了饮食文化中。除了效仿少数民族食用羊肉方法外,陕北人将羊肉与汉族的饮食相结合,做出更多的美味,如羊杂碎、羊肉跺荞面、羊肉饸饹、羊肉圪饦等。在毗邻内蒙古的府谷县,烤羊腿颇为出名,还有清蒸炖羊肉等等,其食用手法与蒙古族相似。(2)由面粉制作的食物在传统观念上,我们一直认为少数民族是以肉食为主,然而少数民族因其不同的生活环境和饮食习惯导致了他们的食物不同。因此除了食用肉类,少数民族还食用米、面等粮食。例如新疆维吾尔族喜食囊,西北回族喜食面条、面片等,蒙古族也食面食等等。陕北的很多由面粉做成的食物很大程度上也受到了少数民族的影响。“胡食”自汉魏以来,即在中国风行,到唐代最盛。胡饼亦是如此,胡饼在东汉时期就流传于中原地区。据《续汉书》记载“灵帝(155—189)好胡饼,京师皆胡饼。”胡饼本是少数民族之地的面食,因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交往,胡饼便流传到中原汉族地区。胡是中国古代中原对北方和西方各族的泛称,亦用来指这些民族的事物,如胡椒、胡桃、胡琴等。胡饼的形态与味道并无严格的限制,其实是大范围的称呼。中原传统也有饼类面食,如面条类的“汤饼”;用铛或者蒸屉来制的饼与馒头。胡饼因民族交融进入汉族生活当中,汉人的饼类出现了繁荣景象。借鉴了少数民族的制作工艺后,不论是外形还是味道大有改变。制作胡饼需要特别的烹饪工具——胡饼炉。这种类似工具在今天的两个地方仍有使用:一是新疆等广大西北地区使用的“馕坑”;二是内地等许多省份多在用的烤饼炉。后者是前者的演变,而两者都是古代“胡饼炉”变化而来。在陕北地区烤饼炉很常见,它是以大铁皮桶内套泥制成的。陕北人用它制作干炉、糖棋子、油旋等面饼。这些食物制作手法与胡饼的制作大体相似,都是将面剂揉成不同形状,放置烤饼炉上烤制五成或者七成熟,然后放置炉的内壁烤熟。事实上除了制作手法,干炉,也叫炉饼,可以说是胡饼的一种,也可认为是胡饼与汉族饼的结合。它的形状和新疆的馕很相似,据说当年唐僧取经穿越沙漠时身边带的东西就是囊。另一说榆林糖棋子是从内蒙厚糖饼子演变过来的。原因是榆林人走边由来已久,与蒙古族人进行贸易。在此过程中,蒙商有可能也用厚糖饼子与汉商交易其他物品,榆林人继而改造成糖棋子。这是商品交易互惠最原始,也是最快捷延伸和发展的途径。榆林糖棋子和内蒙古厚糖饼子非常相像。从外表看,只是大小、薄厚与表皮的差异。内蒙古的糖饼子厚而大,表皮没有棋盘线,并且加入了少量酥油,烤制的时间加长,更加酥散、清香,可以长时间携带不坏,尤其凸显地方特点和民族习性。陕北的饼类面食,干炉、油旋还是糖棋子等,不管是从制作手法上还是形状,都可追溯到少数民族的食物上,可以得出古代陕北是少数民族与汉族频繁交往的区域。正因为这种交融,所以影响了陕北饮食的发展。

2、从烹饪手法上看,(1)烩制类的食物:如拼三鲜、大烩菜、猪肉烩粉条、粉汤。陕北人喜欢拼三鲜、烩菜、粉汤等烩制类食物,这些菜品都体现了榆林作为边塞名城的包容性,各民族在此杂居融合,都在陕北留下了不可抹去的印记。这种一锅烩的烹调习惯是受草原饮食文化影响形成的。陕北曾是汉民族和少数游牧民族杂居地,游牧民族因迁徙频繁,生活不稳定,制作炊具和食用餐具携带不便,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简单的饮食习惯。每迁徙到了一个地方只要用石头搭起简易灶台,放上锅就可制作大烩菜供一家人食用。烩菜,此菜源于内蒙古,传到汉族后成为当地百姓为解决人多菜少或冬季吃菜难而制作的一种类似于“大锅饭”的食物。几乎所有蔬菜都可以入烩,口味却千差万别,常见的有白菜烩菜、萝卜烩菜、洋芋烩菜等。其中最典型的是榆林大烩菜。拼三鲜是经过改良后的类似于大烩菜的饭食,它制作的材料有肉类、蔬菜,是集各种烹饪方法为一身的精美菜肴。除此之外,榆林迎亲嫁女招待宾客的老十二件也和少数民族的饮食有些关系。粉汤是回族人喜爱的吃食,每逢古尔邦节和肉孜节,家家户户都要熬制粉汤,恭敬贵客和亲友们的到来。受少数民族饮食影响,在陕北人们也会熬制粉汤,陕北人的做法与回族人略有不同。但整体的外形与味道差不多。在调料使用方面陕北人喜欢用生葱,蒜、韭菜等来调味,这与契丹、女真及其后裔满族的饮食习惯的传入有关。(2)干炒类:如炒面,炒米等陕北人到现在依旧保留着吃炒米、炒面的习惯。这里所说的炒米和炒面不是平常大家所见到的米饭与面条。而是将生米或者干面粉倒入铁锅中炒熟食用的。这种吃法实际上是古代游牧民族流传下来的饮食习惯。例如在蒙古族炒米是最普遍、历史最悠久的食品之一。炒米含水量低,耐贮存,不易发霉而且便于携带,营养丰富吃起来可口,适合外出放牧时食用,所以深受蒙古族的喜爱。羌族人也喜欢把青稞和小麦磨成面粉后,倒入锅中炒成炒面,劳作回来食用。因蒙古族与党项族曾在陕北地区居住生活,他们的饮食习惯影响到了当地陕北人。直到今天陕北的佳县、横山等县仍在食用炒米和炒面,只不过陕北人的炒面是由豆类、玉米、糜子等各种杂粮炒熟磨制而成,食用时用开水搅拌即可。综上所述,陕北因地理位置及历史渊源等因素,其饮食的确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少数民族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在陕北饮食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不管是主动地融合,还是被动的交往,都不能否认这一事实。今天陕北的饮食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与少数民族的饮食清楚的区分开来,然而仔细观察之下,隐约能看有些饮食当中依然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这种影响与交流一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传承,成为陕北乃至中国饮食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赵荣光.中国饮食文化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5.

[2]高长天、张小兵.陕北历史文化述略[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3.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9

一、多元民族文化渗透中的羌族歌舞

在羌族歌舞方面,整体上呈现为兼收并蓄的对外来文化进行着改造利用。在羌族山歌、唱词中也有明显的表现,许多山歌的歌词已采用汉语来表达,只有一些劳动号子多以羌语演唱,且保留较多的羌族演唱传统。而近些年来新创作的许多歌曲多采用汉语来演唱,在歌曲内容上也受到汉族、藏族文化的影响,如山歌里唱到用酥油梳头,这是藏区普遍保留的风俗,而山歌中对于梳子的形容又是汉式的“龙摆尾、梅花尖”,歌曲中带有着汉族、藏族文化的成分,但歌曲所反映的主要内容仍是以羌族人的现实生活为主,体现出多种文化交融、适应的状况。虽带有其他民族文化的印记,但融而未化,占主要位置的仍是羌族的传统文化。在舞蹈方面,对于羌族人自娱自乐的圆圈歌舞形式,目前存在羌族锅庄的称谓,无论是汉族还是藏族首先使用这样的称谓,单以“锅庄”这种将普遍用于对藏族舞蹈的称谓来给羌族舞蹈冠名,总也推脱不掉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

另外,羌区各地的萨朗舞蹈均带有着不同的地域特色。对于羌族长期生存的地理环境及人文环境来说,正如王明珂与李亦园所指出的,“汉藏之间”的区域特征又或是“族群缓冲地带”,“生活在该地带的羌族,相较于汉族与藏族属于弱小族群,羌族实际上充当着夹在汉、藏两族之间的缓冲与过渡的作用。”[2]因为长期比邻而居的是比自己强大的汉族和藏族,历史上就受到来自政治、宗教、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从而推动着其舞蹈文化间的相互吸收与交融。这也使得羌族萨朗舞蹈具有丰富的地域性特色,所表现出来的同一类型的舞蹈在外部形态、动律、舞蹈风貌等方面更为丰富多彩。

由于羌区许多村寨长期与其他民族生活地区相接壤,长期受到来自汉族文化和藏族文化的双重影响。例如理县,历史上建制很早,“从汉代以来,一直是中原王朝治理西南少数民族的重要据点,其治所常在薛城、通化一带。清代改土归流后,设立不少屯官代替从前的土司,九子屯就是这种特殊文化交融的代表,那里的屯官是嘉绒人杨氏,而屯民则是羌族,但他们都要听命于清朝廷。”[3]藏族、羌族文化以及屯兵文化在这一地区得到很大程度的混融,这种文化上的混融也对这一地区的羌族歌舞文化产生较大的影响。自汉代以来理县就受到中原王朝的管辖,读书做官的思想对羌族人的影响很大,加之使用汉语的情况日渐增多,不少羌族上层很早就从汉区请了先生办私塾。目前羌族村寨中的老一辈男性,有不少都上过私塾和后来的国民小学。因此,或多或少的受到汉族文化、儒家思想的影响,在儒家思想中男女授受不亲的理念作用下,舞蹈中女子会出现害羞掩面的舞蹈动作。

再从民族分布上看,理县地区的羌族村寨主要分布在甘堡以东,西边便是嘉绒藏族的居住地,在薛城、通化一带藏族、羌族居住的距离十分近,往往是羌族村子旁边紧挨着就是藏族寨子,在空间分布上的紧密促进了这一地区文化的交融,不同民族间通婚的情况就比较普遍。藏族、羌族文化以及屯兵文化在理县地区得到很大程度的混融,这种文化上的混融也对该地区的羌族在审美心理、歌舞形态等方面产生了较大影响。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10

一、民族融合的方式与民族融合的进程

在我国历史上,民族融合方式多种多样:因战争而融合,因和平而交往,因迁徙而促进。回顾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进程,既有各民族相互对立、征战不断的分裂时期,也有各民族和平友好相处的大一统时期;既有汉族建立的政权,也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既有不同民族之间的战争,也有同一民族内部的战争;既有民族内部战争,也有反抗外来侵略的战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我国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既有分裂时期,也有统一时期。而统一是中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即使是分裂之时也配合着统一的因素,统一始终是中华民族的主流。比如:春秋战国时期、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五代十国时期,这些都是历史上的分裂时期,都是战争不断、社会动荡之时,但因为战争,各民族之间的交战客观上促进了民族交往、民族融合。因为交战,人口迁移,比如魏晋时期,五胡内迁,比如唐末之战,中原人的南迁,这些无疑促进了杂居地区不同民族的融合。因而正是战争促成了一次又一次民族大融合的高潮。因为正像上述所说,战争固然使各民族人民遭到浩劫,经济文化一点程度上会遭到破坏,但战争也是各民族相互交往,不断融合的一种方式,而这样融合又是国家由分裂到统一的关键因素。

当然,我们在这里必须要强调的是战争是我们所不愿而又无法掌控的。我们都希望各民族能够通过和平友好的相处、通过相濡以沫的方式、通过共同反对外来敌人的斗争共同缔造发展多民族伟大国家,这正是我们所期望的。

二、地理环境的不同形成和促进了民族融合

之所以会有不同民族的形成,之所以会形成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之说以会有 融合,正是因为地理环境的不同。比如,东胡族开发了黑、吉、辽,苗族开发了江南地区、藏族开发了地区,中华民族的历史是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的。他们都为中华民族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当然,由于各民族形成早晚不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不同,在缔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大小会有所不同。汉族形成历史久远,在古代历史上小农经济形成最早,农耕文明程度较高,相应的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对中华民族的形成起到看重大的推动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杀了各少数民族在中华民族形成中的贡献。因为一部中华民族的历史必然包括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历史,甚至于那些已经消失了的民族,否则,就不能称其为中华民族的历史。狭隘的民族主义、大民族主义的观点必须摈除。

三、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促进民族融合的过程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11

(二)研究方法方面,应运用历史学、宗教学、民俗学等学科的方法和理论深入阐释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并综合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宏观论述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阐释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的诸方面问题。以新疆天池西王母传说故事研究为例,应该充分利用新近的历史考古学的报告,结合丰富的民俗学材料,在多样化文化交流的背景下,从宗教文化交流与移民信仰变迁等多学科的方法和角度来进行综合的考量,并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联系青海湟源、甘肃泾川等地西王母传说故事的流传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研究。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12

秦始皇为了戍边和开发岭南,从中原迁徙50万人到岭南地区,随后又遣一万五千妇女作为戍边军人的婚配,与越人杂居共处。人口迁徙对社会发展的效果是很明显的,中原人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促进了当地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秦朝灭亡后,南越国建立,推行“和辑百越”的政策,促进了汉族和南越国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融合。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平定南越国后,在岭南置9郡。今之广西主要分属郁林、苍梧、合浦3郡。汉代至隋代,广西地区所设的郡县与中原郡县不同,在政治上“以其故俗治”,经济上“毋赋税”。秦汉以后相当长时期内,中央政府因人力、交通等问题,只能控制重要据点和交通沿线地区。最先的中原移民主要集中在各地的郡治、县治、重要关卡及其附近地区。郡治、县治周围及距离交通线较远的区域,则无法行使管辖权,仍然是土著民族的天下。由于秦始皇在桂东北开凿灵渠,沟通了长江水系与岭南珠江流域的联系。唐代以前,中原汉人进入岭南主要是靠灵渠这条通道。这就形成了沟通中原与岭南的湘桂走廊。湘桂走廊南北纵贯,桂江自北而南,直达梧州,水陆交通便利,是中原地区进入广西的重要门户。秦汉时,西江经湘桂走廊北通中原,沿江向东可抵番禺(广州),向西可达桂西,往南通合浦,合浦港在当时就发展成为中国南方的一个重要军事基地和中外贸易的重要港口,是一座内联中原,外通西亚、商贸兴旺、人口稠密、繁荣昌盛的“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虽然中原对岭南地区的移民,早在秦统一之后即已开始,但迁入广西的北方人口数量并不很多。唐宋以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逐步南移。历史上桂东北地区与湖南相邻,湘桂走廊纵贯全境,人口迁徙活动十分频繁。元朝统一以后,许多中原汉族人民迁徙到岭南地区,尤其是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迁徙到广西在明清时期形成高潮。桂东北地区成了广西开发最早,又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之一。客家人是中原汉族人,客家先民在五代以前主要是移民闽粤,元末明中,迁入广西的客家来自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安徽各地,经水陆两路分流,居住在桂东和桂南地区,并逐步深入到桂北和桂西南山区。清代以来,来自广东、湖南、福建和江西的客家人大量移民广西,其入桂路线主要有3条:沿湘江、过灵渠,湘赣客家人散居在桂北地区和桂西北、桂中的一些州县;溯西江而上的粤闽客家人,散居于桂东北、桂东南地区,以及桂中和桂西南的部分州县;另外,沿融江而下经柳江流域的客家人,散居在桂西北和桂中的部分地区。就整个广西来说,壮族是广西历史悠久的土著民族,清朝初年以前,壮族人口在广西总人口中仍占绝大多数,广西基本可以说是壮族地区。秦汉以来,中原封建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羁縻政策,形成了羁縻州县与一般州县并存的局面。羁縻州行政长官均由原部落酋长充任,在政治、军事、法律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享有相当的自治权。宋元时期,由羁縻制度发展而来的土司制度也经历了一千多年的漫长历史。在羁縻制度与土司制度下,中原王朝尊重了壮族特殊文化而采用特殊治理政策,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各土司互不统属呈分散割据状态,限制了壮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汉族移民对壮族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由于先进的中原汉文化影响的早晚和深浅不同,广西东部地区由于交通便利,与中原文化联系密切等原因,生产力发展较快,封建化的进程也较快。而西部地区远离中原,交通不便,与中原的联系较困难,社会生产力发展及封建化进程较慢,造成了广西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状态。唐朝和五代,桂东地区已经逐步封建化,而桂西山区当时仍属奴隶制社会。明清时期就逐步实行的改土归流在桂西直至1928年才完全结束。人口迁移一般指的是人口在两个地区之间的空间移动,这种移动通常涉及人口居住地由迁出地到迁入地的永久性或长期性的改变。岭南土著文化与中原文化融合固然与中原的政治、经济、军事优势有关,也由于中原移民发挥了无法替代的作用。移民往往是文化传播的主体,移民的迁徙必然伴随着文化传播与交流。一个地区人口结构的变化,不仅改变该地区的物质结构,也把一种文化从迁出地带进迁入地,造成文化的空间流动。人口迁徙依赖一定的地理通道,这种通道既便于人员往来,又不可避免地在受到地理形势上的影响和限制。地理通道是不同民族群体往来的良好途径,经由一定的地理通道,不同文化扩散、碰撞、传播、交流得以实现。文化融合是在异质文化相互接触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文化碰撞、交流过程就具有了地理特征,进而影响人文地理的格局。地理通道就这样成为文化融合的载体。岭南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地理单元,中原和岭南相距数千里,又有南岭山脉阻隔。灵渠的开通,湘桂走廊、桂中西江以及其他沿江通道无疑是人口迁移的地理通道,也成为中原与岭南文化交流的通道。广西东西部的发展的不平衡状态,究其原因,可能与到达桂西的中原移民较少有关,广西西部一向是非汉民族的壮、苗、瑶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其所受中原的影响就比较小。中原移民主要有汉民迁徙、汉军戍边、汉官治边,有因灾荒而南迁者,还有历代官宦、贬谪、经商、游学而定居者。中原文化随着移民向周边民族地区扩散,促进当地人们形成更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岭南地区因此改善了原来落后的政治、经济面貌。郡县制的设立,为多民族的融合提供了政治上的条件,加速了岭南社会封建化的进程。从汉代到唐代,采集渔猎业在岭南少数民族经济生活中仍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还盛行的火耕水耨的耕作方式。移民带来了中原先进的政治制度和生产技术,促进广西粗放型农业生产方式向精耕细作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移民不仅推动了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还促进了民族融合。岭南本是西瓯、骆越族人的聚居地。秦统一岭南后,大批中原汉族移居岭南,与古土著越人交错杂居,开始了第一次越汉民族融合的过程。魏晋南北朝时期,是越人及其后代乌浒人、骆越人、俚人、僚人等土著民族与汉族又一次大融合。宋元时期,苗瑶等少数民族大量迁入广西,汉族与广西少数民族的再一次融合是明末清初,汉族大量地从东、北、西北三个方向进入广西。文化融合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广西本土各族人民对先进中原文化的向心力,这种向心力就是对中原文化的认同与归属的心态。在中国历史上,依托优越的政治、经济、军事条件的中原文化得以向四方传播,是由于传统中国文化通过伦理教化整合民族差异,一定程度上反对民族歧视,提倡互相学习、互相包容、和谐相处、讲信修睦的非暴力主义,也由于中原文化周边的少数民族异质文化的文明程度相对较低,各少数民族都比较容易接受、吸收并认同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原文化,甚至放弃了自己的文化,造成了许多少数民族的汉化,没有少数民族汉化就没有汉族在中华民族中的主导地位。因为自然人文地理条件的影响,文化地域差异不可避免引起文化冲突碰撞。汉族文化传播也不是简单地复制中原文化,随着地理环境、物质条件和人口的民族基础的变化而作出相应调整,汉族融合少数民族过程中也会充分吸取各族文化精华。先进文化不仅要保持原有的文化优势,还必须吸收当地文化中的先进或有利因素。这说明由于各民族交错杂居,文化的双向相互影响和交融混合的现象相当普遍。

多民族文化交融篇13

二、民族体育文化交流的方式

无论是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少数民族族际之间,还是中华民族与境外民族之间都存在形式各异的民族体育文化交流方式与渠道。移民、外交、战争、传教、婚姻、贸易、旅游等等共同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文化交流网,正是这张巨大的文化交流网推动了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播和交流,奠定了民族体育文化融合的坚实基础。

(一)移民迁徙

移民迁徙往往带来文化的迁移。游牧于中原北疆的匈奴、鲜卑、回鹘等许多尚武的少数民族曾大批移民中原地区。如在汉代,匈奴的部分降人武艺精湛且骁勇善战,在大汉被征从军,甚至一部分匈奴人还被选编为护卫京师的精锐部队,驻守长安。[6]他们不仅带来了游牧民族独特的武技,使北方少数民族所擅长的骑射、摔跤传入中原,也带来了勇猛彪悍的异域民风与尚武精神,从而丰富了中原武技的内容,促进了中华武术文化的发展。移民带来的民族体育文化交流还可以从少数民族武术的传播、交流中窥之一斑。回族武术家河北沧州马凤图在武术思想和实践中尤其倡导武术交流,强调在交流中促进武术流派的融合及分流归类。在家乡沧州已经系统研习了劈挂、八极拳的马凤图,于民国初年远走东北,在沈阳与多位关东武术家换艺,完成了一次意义深远的关内外武术文化交流。定居兰州后,他不仅继续研习流传当地的鞭杆等西棍技法,还不遗余力地向各族民众传播通备武学,并使之成为西北传习最为广泛的武术流派之一。某一武术家携技迁徙,将一身武艺带至其工作、生活的迁入地,促进武术文化的跨地域交流,这在传统拳种流派的传布中是较为常见的。移民迁徙是人类延伸自己和传播文化的一个重要活动,是文化交流最深刻的形式之一。伴随着移民迁徙,一种民族体育文化被带入迁徙地,对当地体育文化产生影响,进而促使两种体育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二)外交活动

外交活动如互派使节、古时和亲等是民族体育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之一。汉朝将角抵作为接待当时的匈奴、乌孙等少数民族客人的重要娱乐节目。当外国使臣来朝,汉武帝便通过角抵展示汉朝军民的精神风貌,致使各“外国客”、“倾骇之”。这可以视作古代外交中颇具影响力的民族体育文化交流活动之一。为处理好与少数民族的关系而实行的“和亲”政策,虽是一种中原政权和少数民族政权之间加强相互关系的政治联姻,但也往往借之完成了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汉朝与匈奴、唐朝与突厥等都存在大量和亲的史实,每一次和亲的迎亲过程都是一次重要的民族体育文化交流的过程,如唐中宗时期和亲中的“汉蕃”马球比赛即是一证。此外,641年文成公主远嫁吐蕃和亲及710年金城公主进藏都带去了杂技百戏。据《新唐书》载:金城公主嫁往吐蕃时,“杂伎诸工悉从”。这些“杂伎”们身携大量民族体育技艺,在增进汉蕃传统体育文化交流方面必然有着深远的影响。作为人类社会弥合冲突,加强合作的理性手段,外交在调整国际关系、带动文化交流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之后,外交与体育便有过很多次的成功合作,作为中国文化一部分的民族体育文化,尤其是被誉为中国文化名片、脸谱的武术文化更是频频出镜。1974年中美“武术外交”便是世界外交史上的佳例。近期如2014年3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夫人米歇尔参观成都七中期间学练太极拳,以及近年在北京外交学院举行的“驻华使馆武术嘉年华”、“驻华使馆武术一家亲”系列活动,不仅是武术促进外交,外交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际友人对中华民族体育文化的认识,实现了政治外交与文化交流的双赢。

(三)战争征服

古时中原地区与周边民族之间的战争可谓此伏彼起,给黎民百姓带来了巨大的苦难。但从文化交流的角度看,战争也强势地冲破了异质文化之间的区域藩篱,疏通了异质文化之间的联通渠道,使不同文化得到进一步的交流。古代中原汉民族与周边民族的文化交流往往肇始于战争,文化融合则多缘于征服。如据《古今艺术图》载:秋千本为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山戎用以军事训练的工具。齐桓公战胜山戎之后,将其地收为燕国所有,秋千由此南传。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体育文化受西方体育文化的种种影响更为人们所熟知。中华民族在遭遇了一系列屡战屡败的战争刺激之后,开始重视并加强与域外民族的文化交流。我国固有的体育文化也在这一西化过程中发生着多方面的变化。传统武术就由于西方文化的浸润而导致了竞技性转化,运动场馆、运动服饰等器物层,传承方式、比赛方式等制度层,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等思想层都有了不同程度的革新。然而,战争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它一方面推动了民族文化交流,另一方面又伴随着对被征服文化的巨大破坏。战争带来的也并不一定是文化交流,可能是对被侵略民族的文化毁灭性的扫荡,也可能导致被侵略民族的自我封闭、文化交流通道中断。因而,战争在历史上曾起过文化交流的作用,但它只能是一种消极成分多于积极成分的文化交流形式。

(四)宗教传播

宗教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文化现象,以宗教为附着体的各种文化,都可能对传入地的民族文化产生深刻影响。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后,佛门寺僧与武术的历史姻缘使得拳与禅的关系变得非常紧密,其中少林拳与少林禅的结合表现得尤为突出,少林武术发展成为一种更为复杂、更具挑战性的佛教禅修方式。佛教通过武术“杀一恶救百善”,武术通过佛教历练习武者的人性,杀戮与救生的矛盾在少林武术中得到了融合。尽管伴随宗教传播的其他非宗教方面的文化内容可能在宗教意义上被阐释,或伴随宗教传播的其他方面的文化传播可能是宗教借以传播自身的工具,但客观上它带来了文化的广泛交流。西方体育文化传入我国首先是随着西方传教士而至。他们借助教会学校、基督教青年会打造了一个西方体育文化传播网络系统。中华民族体育也由此开启了自身的改革之门,不断吸取西方体育各个层面的有益成分,踏上东西方体育文化的交流之旅。宗教带来的文化传播是双向的,基督教传教士在传播西方体育文化的同时,也会把中国的民族体育文化介绍给西方。这些西方传教士们通过撰文、写信、设刊等方式全面地向西方介绍中国的民族文化,使远在亚欧大陆另一端的西方人逐步认识中国。尤其是宗教所具有的强劲感召力,文化传播的效率往往高于其他形式,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东西方体育文化之间的进一步交流。当然,现实中不同的文化交流方式往往相互交错、相互联系、相互伴随,同一个体育文化的交流过程,可能会同时存在多种交流方式并存。

三、民族体育文化交流的层次性

(一)民族体育文化交流的层面

从文化形态学的角度,我们通常可以将文化由外而内分为器物层、制度层、思想层三个层面。民族体育文化交流也通常按这三个层面展开。器物层的体育文化交流相对而言更易发生,有关的记载也较为多见。如第一部甲骨文著录书《铁云藏龟》载:“氐(视)蜀射三百。”以射技闻名的川西蜀族时常向殷王进贡精于羌射的好手,此处记述的正是其中一次进贡,贡品为蜀族射手三百名。他们带来的当然包括羌射所用的弓箭等兵器以及羌射技艺。民族体育文化交流当然不是单向的,近年川西曾发掘出大量戈、矛、戟等兵器,形制同殷代晚期武器相似,应该是殷王回赠蜀族的。甲骨文的记录和出土的青铜武器见证了古代蜀族和殷商之间的民族体育文化交流。待到近现代的中国,田径场、篮球场,以及足球、网球等西方体育器物交流传入中国的例证更是随处可见。制度层的体育文化交流是中间层面的交流活动,对民族体育文化的影响也较器物层面的交流更为深刻。民国时期的中央国术馆及其下属国术馆体系借用西方体育进行自我改造,规范武术教学、规范武术比赛、推进武术的整理和学术研究等。[14]在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之下,中央国术馆为近代武术的发展留下了深厚的一笔财富。再如,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龙舟队伍大量地吸收了西方龙舟的先进技术及科学的训练及管理办法,成绩得到明显提升。1987年6月,首次国际龙舟邀请赛上,广东顺德龙舟队以绝对优势一举取得杯赛冠军。这是在与西方体育文化积极交流中吸取新的养料加以融会贯通带来的结果。同时,中华民族体育对异国的健身内容提供资源的过程中,也有效优化了他们对国民健身的组织形式。民族体育文化交流中,代表着不同文化内核的思想层是最为深刻的一个层面,当然它的交融也最为艰难。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受封建迷信影响,妇女是从不被允许划龙舟的,甚而龙舟入水之时,她们都要回避。直到1985年,在外来文化的熏陶下,第二届“屈原杯”全国龙舟锦标赛才打破了女子不得参加划龙舟的惯例,正式设置了女子项目,女子组队参加龙舟角逐自此逐渐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这是社会进步、文化昌明,以及体育文化交流的结果。思想层面的交融意义深远,西方体育文化的规则意识和精神对中华民族体育文化的崇德意识和精神是一种完善,同时,中华民族体育文化尚德的意识作为守法、守则的基础,则能促进西方体育文化的思想体系的完善,可谓彼此交融,相得益彰。

(二)民族体育文化交流的深化

民族体育文化交流的三个层面有着表里深浅的不同,然而,它们绝不是彼此孤立的。随着交流实践的发展,文化交流自然不会停留于某个发展层面,而是不断深化推进。体育文化交流的深化首先表现为文化交流网络的扩展,即更多的民族体育文化成为交流的参与方。人类历史上的几大文化发源地由于相互之间的空间距离过于遥远而一度处于相互隔绝状态。不过,随着人类实践活动能力的提升而逐渐得到克服。就异质文化的相互交流历程观之,人类早期文明的发源地散居各地,极少相互往来,随着文明的进程,相邻、相近区域逐渐才有了文化交流,然后发展为远隔重洋的东西方文化相互接触,并发展至今天全球化时代的来临,都是人类实践能力不断提升的结果。不同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也经历着这样一个过程,从相邻民族之间的体育文化交流,到与周边民族的多边交流,再拓展为区域之间的交流,进而发展到全世界各民族相互依赖的体育文化互动。交流距离的扩大,交流内容的扩充,交流形式的扩展,这都是人类实践能力提升的结果,也是体育文化交流深化的表现之一。民族体育文化交流深化的表现之二是文化交流基本上经历从器物文化到制度文化、再到思想文化这样一个由点到面、由浅到深、由表层到深层的逐步延伸、推进的过程。从西方体育对近代中华民族体育文化的影响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文化交流深化的路径。鸦片战争后国门被迫打开,中国社会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而逐步发生巨大变化,传统体育存在的社会基础同样受到强烈的冲击,其中传统武术首当其冲。1911年,马良编定“中华新武术”,通过借用德式兵操的分段分节配以口令的方式,试图对传统武术进行改革。这对于武术借鉴吸收西方体育起到了一个开端作用,只是它仍属简单套用西方体育的外在形式,尚缺乏深入理解与认识。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近代武术对于西方体育科学吸收开始走向深入,时人从力学、几何学、生理解剖学、心理学、卫生学、历史学、哲学、美学等多个学科对古老的武术展开了研究。20世纪30年代中叶以后,伴随着“中国本位文化建设”呼声的兴起,“土洋体育之争”渐渐平息,转而转向带有官方色彩的“土洋合一”的“民族本位体育”建设。随后的武术便在这一思潮影响下继续发展。及至新中国成立,中华传统体育文化交流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传统体育不仅在器物层面发生了巨大的变革,更为人所瞩目的是思想层面的深刻变化加剧了器物层面和制度层面转化的程度和速度。竞技武术在西方文化的浸润下三个层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运动场馆、运动服、运动鞋等器物层,组织方式、传承方式、比赛方式等制度层,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等思想层都在悄然改变。文化因子之间的密切联系促使诸种器物或制度层面的文化交流最终总会导致精神层面的交流,实践着东西方体育文化交流由外至内、由表象至核心的历程。

四、民族体育文化交流的动力机制

民族体育文化交流得以运行,异质体育文化类型之间的差异产生的文化压是其根本动因。广袤而多姿的中华大地,丰富的自然形态为各民族提供了构成文化创造基础的生存环境。各具特色的生存环境、经济状况、社会人文背景决定和影响着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区域文化。游牧文化、农耕文化等不同文化类型造就了与之相对应的传统体育文化类型,“北人善骑,南人善舟”、“南拳北腿,东枪西棍”便形象地反映了这一情形。长期从事游牧业的柯尔克孜族,以“马背上的民族”著称,马是他们的坐骑,是征战、运输的工具,也是他们的朋友,马上运动便顺理成章地成为这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柯尔克孜族传统体育项目中的“刁羊”、“姑娘追”、“赛马”、“马上角力”、“马上拾银”、“骑马射箭”、“女子赛马”等等都与马密切相关。再如世居三江流域的赫哲族,渔猎是其重要的生产方式,以渔叉捕鱼更是其拿手好戏。赫哲族根据叉鱼技术创造了叉草球游戏,并发展成为赫哲族人强健体魄、锻炼智勇、提高渔猎生产技能的运动项目。如果说民族体育起源于生活,那么它就是源于特定生存环境中的特定的人们的生活。地理环境的差异是文化差异的基础,正是与不同环境相适应、相匹配的生活方式造就了各异的民族体育文化,也造成了民族体育之间文化的种种差异。体育文化间适度的民族性差异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及持续的动力。某个民族的体育文化创造对另一个民族而言,或者缺乏创造的基本条件,不借助文化交流就无法获得;或者本土创造的成本过高,通过交流的途径获得则低廉而便捷。正是不同民族体育文化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体育文化交流才能水到渠成。不过,由于文化因子的丰富性存在,两个民族之间的文化压通常不会仅仅表现为一个方向,而是随文化因子的不同而存在着交错性。从大的历史尺度看来,文化流动是双向的,是在进行文化交流的民族之间的双向流动。所以,在民族体育文化交流中,文化信息的流动常常是交互的。当然,不同的民族或同一民族在不同时期文化信息的输入与输出并不总是保持文化的“收支平衡”,而是不时呈现出文化“盈余”或文化“赤字”的动态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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