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实用13篇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1

城中村;改造;新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中村改造已经成为摆在每个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面前的焦点与难点。近年来在推进城市化和国际化进程中,把城中村改造当做一场新的革命,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形成了城中村改造的各种模式,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很多新的问题急需我们去很好的思考与解决。

1.西安市城中村改造面临的新问题

1.1 城中村改造的利益分配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巨大的历史性社会工程,其中自然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的利益关系的协调,既有市政府、区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也有开发商、村委会、村民等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政府代表的是公共利益,要保证市场和社会的稳定;村民要求在改造过程中保护他们的利益并要求生活上有保障;开发商要求在投资改造的过程中收益最大化。开发商与政府的利益关系主要体现在:土地规划、公用配套建设、土地费用返还、项目报建等方面;开发商与村委会的利益关系主要是村民安置房建设与选址。开发商与村民的利益关系,主要体现在补偿标准和方式上。政府与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体现为群众当前利益和城区长远利益中间的矛盾。各利益主体所追寻的目标都各有重点,城中村改造能否顺利进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协调好这一庞大的利益关系网络。

1.2 城中村改造所滋生的腐败问题

城中村改造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必然产物,是加快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必经之路,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由于各级政府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管理不到位,没有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些党员干部借改造之名,行中饱私囊之实,把党和人民的鱼水关系变成了“油水关系”。一些城中村在换届选举时,大搞“人民币选举”,在竞选中动辄花费数百万人民币进行贿选,一旦当选,村长们就从村里的“一把手”变成“一霸手”,把城中村改造工程当作自家开的“大金矿”。将竞选花费利用暗箱操作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赚回。并借改造之名将集体土地低价卖出,乡区政府的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对村干部与开发商的勾结置若罔闻,给村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1.3 城市低租房问题

在“城中村”改造中,政府相当重视村民和开发商的利益,但“城中村”改造并非只涉及村民、开发商和政府三大利益主体,还有一个重要的利益主体被忽视了,这就是租房户的利益。这些租住在城中村的人构成了我们社会的下层,农民工是他们的主体,从事低端劳动和低收入是他们的特征。我国的城市化过程中,伴随着农民工的大量进城,出现大量城市新移民,他们要融入城市,首先必须在城市住下来。如何解决这些不断涌向城市的新移民的居住问题,政府多年来基本上没有什么作为,没有提供能满足他们需求的低租房或廉租房,在建设低租房、廉租房与城中村改造的问题上,政府的态度是冰火两重天。一些打工者所在企业提供的往往是集体宿舍,只能睡觉,不可能有正常的家庭生活。想要又能打工挣钱,又能有正常家庭生活的打工者只能单独居住。在房价飞涨的今天,他们不可能买得起房,较低的收入又决定了他们无法支付正规小区内的高房租。城中村的出租房由于租金低廉,正好符合他们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当低端劳动者和低收入者因城中村改造而不得不向城市的更边沿地区搬迁时,他们的交通费用、交通时间和生活成本会大大增加,这些成本最终又会转嫁给社会管理机制。城中村里低端劳动者为城市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动力。他们的存在构成了全体市民的福利。城中村低廉的房租又是这些从事低端劳动的穷人福利。尽管这个“福利”不是政府提供给他们的,但政府实在没有什么理由把它拿走。因为向穷人提供福利是政府的职责,政府不能反其道而行之——既不向穷人提供福利,又要剥夺穷人原有的福利。

1.4 村民转变为居民的就业问题

城中村改造安置的过程也是城中村劳动力释放的过程,由于城中村人均耕地面积少甚至没有,劳动力释放的基数较大,特别是对基础设施征用来说,涉及需要安置的劳动力数量非常大,所以这部分劳动力能否合理安置非常关键。为了保障这部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不致因改造安置而受到很大的影响,最可靠、最合理的安置方式便是安排其就业。但在实际中,依靠国家安排就业的可能性不大,靠城中村农转非人员自身就业也面临许多现实问题。

1.5 身份的转变与思想观念的转变相脱节

在城中村改造中,原有村落空间的消失,使村民失去了归属感。虽然独家独院的传统农村住宅已经不适应城中村更新的要求,但是,随之消失的传统村落中的某些合理的内核、居住概念使长期生活于此的村民特别是老人觉得茫然。在新的居住区里,村落的邻里网络被破坏,难以再恢复到村落中心的昔日繁荣,社区凝聚力减弱甚至消失。这是城中村改造中面临的一大问题。

2.解决思路

城中村改造工作要全方位同步进行,越快越好,并采取“思想疏,行动堵”的两手抓战略。在此过程中必须有全方位的保障措施,有好的执行者;必须有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系,即框定好村民、政府、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必须让现在的村民将来的市民看到祖祖辈辈所处的这块土地将来的规划前景,知道自己在其中充当的角色,必须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进程,从根本上保障城中村改造。

2.1 引入社会评价制度,实现改造各方利益共赢

利益问题是城中村改造一大难题。城中村改造过程是集体利益重新调整的过程,如果改造的利益调整的不好,改造将无从说起。城中村改造冲突的焦点,并不在于村落是否需要拆迁改造,因为从整体的效益分析来看,改造通常都是盈利而不是亏损。冲突的焦点在于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安排,即谁获益、谁受损,获益者的收益是否合理适当、受损者的损失是否得到应有补偿的问题。其过程是城市政府、城市发展和原村民三方利益主体对土地收益和城市功能的博弈过程,城中村改造也只有在保证三方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的前提下才能顺利进行,要体现政府管理、城市发展要求和原村民三方利益的共赢,即政府利益、市民利益和村民利益的相互兼顾。同时在改造过程中,应充分保护利益相关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和了利益受损群体的利益,充分保证改造的公平与和谐。实践证明,在改造中引入社会评价制度不失为一个可行且有效的好办法。我们慎重建议在以后的城中村改造中,都应引入社会评价制度,以识别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减少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实现多方共赢。

2.2 加快相关立法进程

法律是调节社会矛盾的最终和最根本手段,但在城中村改造问题上,尤其是城中村拆迁方面,法律和司法问题,相关法律存在模糊性,拆迁户的利益表达渠道十分不畅。由于各种制度障碍,公力救济缺乏有效性,被拆迁人往往求助于私力救济,从而易出现各种极端化方式。2011 年1月我国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城中村改造有一定指导作用,但毕竟是以条例的形式出现,未上升到法的高度,并且内容也比较有限,发挥的作用也就微乎其微。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关于城中村改造的专门法律,要加快此立法进程,明确规定拆迁主体,补偿标准,改造规划的制定等一系列改造中出现的问题,才能让城中村改造中的各主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减少改造的阻力。

2.3 周密制定工作规范,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防止产生腐败

“城中村”改造涉及到千家万户和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必须制度先行,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是科学制定规范。针对规划方案的研究审批、动迁补偿安置、合作伙伴选择、建设单位的确定、项目审计结算等各个环节,研究制定可行的操作规范,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坚持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土地出让、补偿安置、集体资产改制等各个环节操作都要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要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缜密的权力制衡,成立由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监察审计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要在市、区两级政府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真正成为为人民群众办的实事、好事。

2.4改造时同步规划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对城中村改造时,应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建设纳入同步规划来解决部分人员居住问题。通过借助城中村改造大力推进廉租房、周转房等保障型住房项目建设。此外,一种新的方式将逐步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这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据了解,公租房在解决西安市中等偏下收入“夹心层”居民住房困难的同时,也将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大学生等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

首先、公租房建设应面向社会广泛听取民意。公租房的建设规模、选址、户型大小等具体方案的确定,政府更应该在这一问题上广泛听取民意,市民也应该发挥主动性来建言献策。通过调查,就当今社会市民生活状况来说,公租房的建设应该充分的发挥民间智慧和民间的投资热情。因为蚁族话题的热议,对于城中村也更多了一些关注,尽管舆论对于城中村等蚁族居住环境的局促表示了莫大的同情,也对其脏、乱、差表示了高度批评。但不可否认的现实是,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的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正是这些地方为蚁族提供了能够住得起的栖身之地,客观上为解决蚁族安居难的社会问题作出了贡献。而对于政府来说,不应该因为脏乱差和住房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而将蚁族的栖身之地一票否决,而是应该对这些地方进行引导,使其能在符合安全、卫生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更好地解决蚁族的居住难问题。如果能将城中村的改造,和公租房的建设结合起来,这样更会起到多赢的作用。对于城中村的村民来说,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大多数都以出租房屋为经济来源,如果政府对于公租房的投资和城中村村民的地方结合起来,这样既能解决公租房征地的问题,也能解决城中村失地村民的就业问题,而且还能解决蚁族的住房难问题,这样的利多局面岂不更好!

其次、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公租房建设方案。关于公租房的建设方案,应该考虑实情听取潜在租客的意愿。媒体曾经报道过,在南方某市,政府投入巨资修建的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廉租房,结果因为选址问题无人愿意去住,这样的教训也要警惕!也许对于中等收入者来说,坐公交车是否刷公交卡的五毛钱差别不值得考虑,但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这却是个天大的小事,也正因为如此公交卡发卡之初才会出现日夜排队的情况。对于公租房的细节问题,所有人都应该从不同的出发点进行讨论,尤其是蚁族们这时候更要发挥作用,为建设出真正适合实情的公租房建言献策。

2.5注重对村民的技能培训与精神层面的关怀,使其更好地适应向城市市民角色的转变

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就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不少城中村村民文化素质不高、专业技能较弱、竞争意识不强、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在就业市场的竞争上处于劣势。村民多在集体工作或打理自己的出租屋,不少村民更是无所事事。就业不足引起的游手好闲,不思进取也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而,在改造中要特别重视对适龄村民的技能培训,改造后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

失地农民由农村融入城市,是一个艰难的转变过程。较低的文化程度、有限的技能以及对原有生活方式的依赖,都会使得这一转变困难重重,并且精神方面的困难有时甚至超过物质方面的困难。因此,在这一过程中,耐心的开导、有效的培训、更多就业机会的提供,社会保障的健全都是非常重要的。农民较为顺利的适应了这一转变过程,并且真正发自内心的融入城市生活,这可以成为评价城中村改造项目成功与否的标准之一。

参考文献:

[1]李培林.村落的终结一羊城村的故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李培林.透视城中村一我研究“村落终结”的方法[J].思想战线,2004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2

临安市城市建设历史悠久,存在有很多老旧住宅区,这些住宅区普遍存在立面破旧、道路狭窄、绿化不完善等问题。这些旧住宅区的现状已经严重影响了临安市的市容市貌,因此针对临安市的旧城区改造非常必要。改造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的原则改造临安旧城区,使旧城区在城市发展中重新焕发活力,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需要。

1 概述

1.1 规划背景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保发(2013)153号关于做好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由于建设年代早、基础建设不完备、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旧小区违章建筑多,环境脏、乱、差,小区道路、绿地损毁严重,停水、停电、下水道堵塞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面临许多问题和实际困难。而针对性的对老旧住宅区的改造,临安主城区内的居住环境将会得到较大改善,各类乱象得到有效整治,有效地推进了生活小区的文明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

1.2 规划原则

1.2.1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力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优化人民环境、建设美丽浙江为根本出发点,认真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

1.2.2 基本原则 ①政府组织: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三改一拆”行动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临安市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院对临安市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进行专项规划。②专家领衔:方案最终在评审会上经多位城市规划领域专家的评审,专家们就设计方案进行探讨,对方案的亮点和优点进行肯定,对方案的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③部门合作:本项目在规划建设局、“三改一拆”办公室、征收办、各街道以及社区鼎立合作下进行。④公众参与:本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批准等过程均是公开的,以发放问卷的形式来获取公众的意见和想法,通过合理的规划把公众的意见、想法体现在规划方案中。⑤科学决策:经专业的评估体系得出临安市旧住宅区存在的问题,在正确的技术路线支持下拟定初步方案,根据居民和规划建设局的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再经过专家的评审后修改得出最终方案。

1.3 规划要点和技术路线

1.3.1 规划重点与难点 规划重点范围北至环北路,南至锦溪、吴越街,西至玲珑山路,东至圣园路、望湖路,总用地面积1832公顷。本次规划的旧住宅区指建设年代久、建筑密度大、房屋结构陈旧、基础设施不全、影响城市功能、居住环境恶劣、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中连片住宅小区或住宅组团。需要统计综合整治面积、户数、安置用房建设面积、套数、小区改造内容。

1.3.2 工作技术路线 由前期研究入手,分析背景,收集资料,制作问卷调查表及确定工作的目标重点;后到临安辖区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小区建筑立面、道路交通、停车位实用、环境绿化、市政设施、环卫设施、配套设施、技防设施、违章建筑、文明建设及相关部门和群众座谈。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案例解读,对现状进行问题总结。包括停车难问题、立面破旧、管线老化、乱搭乱建、环境卫生差、道路破损、配套设施不齐全、无物业等问题。根据问题总结,我们制定老旧小区现状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标准,对小区打分,总结小区的改造程度。经过前期的大量工作,最后研究出一套成果,包含年度改造计划,改造提升建议及实施保障。

2 现状研究

2.1 现状分类与评估 通过现场踏勘,将老旧住宅区从建筑年代和区域环境两方面上分别将现状建筑划分为若干类型,再根据现状划分情况从建筑年代和区域环境两方面综合考虑区域改造内容和时序。

2.2 现状老旧小区普查

2.2.1 居民意愿调查 制定临安市老旧住宅区整治专项规划居民调查表,根据问卷统计结果,对住宅区的综合改造要求最大。主要为立面翻新,增加文化体育设施、行政管理设施及社区管理中心。在道路系统改造方面,希望能有条件的加宽、平整路面,规范机动车的停放,并对小区入口进行改造。在绿地及活动场地的改造方面,整治的主要内容为绿化整修、植物的修复与补植;增加室外活动、健身场地;增加室外座椅、遮雨和遮阳设施。

2.2.2 老旧小区现状评价标准 老旧小区现状从管理服务、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公用设施管理、保安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进行实地调研,采取调查问卷方式进行打分,按照满分一百分加权打分的模式分别得出各小区单项得分及总分情况,根据评分高低指导小区改造时序。

3 研究成果

3.1 改造内容 根据现状研究结果,可以总结出旧住宅区改造的主要内容。老旧住宅区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有供暖系统改造、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供水管网改造、排污管网改造、“三化”改造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无形改造和有形改造。无形改造,即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农民身份转变;二是管理方式转变;三是土地性质转变;四是经济性质转变。有形改造,按照现代化城市住宅小区的标准,对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建设成现代化文明社区,将农村改造成城市。

3.2 改造时序 改造时序依据现状研究关于老旧小区现状的分类结果以及加权打分的高低综合考虑的,包括有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时序。结合老旧住宅区实际情况、街道改造实力等多方面因素得出锦桥社区、武肃里社区、文昌阁社区、新民里社区、万马社区、苕溪社区、锦潭社区、兰岭社区、马溪社区、西墅社区以及其它地区内各小区改造的先后时间顺序。结合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建议城中村改造的时间顺序并推荐先阶段的开工建设项目以及未来储备建设项目,确保城中村改造顺利有序的进行。

4 总结

旧城区的改造应当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为目的。在改造的同时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顺序,从大局出发,优先安排生活最不方便的区域进行改造。根据民意调查的结果和科学的论证综合考虑改造的内容,对旧城区的改造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让旧城区在城市发展中重新焕发青春,使旧城区的改造更好更快的为临安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做贡献。

本次临安市旧住宅区的改造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通过大范围的实际调研和群众意见的采集确定改造内容和时序,改造的内容和成果既做到科学合理规划又符合民意的方向,为将来旧城区的改造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

参考文献: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3

1.引言

随着三亚专业性旅游城市所面临的新发展形势,城市外延式扩张的深入的同时,三亚内涵式城市化被提到议事日程,对人居环境及人口素质水平较低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为推进三亚城市和谐发展的重要环节,与实现三亚国际性滨海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紧密相关。“城中村”土地作为城市宝贵空间资源的一部分需要得到高效的利用,但就三亚现有“城中村”坐地收租等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妨碍了三亚专业性旅游城市主导功能的提升和城市空间的一体化发展。

三亚根据“城中村”所处的具体区位、现状及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改造开发的迫切性等综合因素,采用因地制宜的开发模式,改变“城中村”空间低效利用状态,促进城市的产业升级和功能调整、提升国际旅游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从而实现由“城市角落”到“城市亮点”的巨大转变。这已是三亚由速度向效益转型的关键时期当务之急。

规划研究范围涉及三亚旧城区及部分周边的“城中村”,主要包括阳光海岸、吴春园、榕根村、月川村、东岸村、海螺村、临春村、红旗街、商品街、建设街、民众街、港门上村、儋州村、南边海、下洋田、水巷村等;分布的区域从三亚市的市中心到城郊边缘。

2.技术路线的提出

为了能更好地改造三亚城中村,首先需要判断哪里要改造、什么时候要改造、改造到什么程度合适,为此针对这些基本问题的判断我们借鉴了国内外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相关理论与案例,最后得出通过如下三种研究路线回答三亚城中村改造的基本问题:第一、明确城中村在三亚城市空间层级的关系——判定是否需要改造——改造“地”的确定;第二、明确城中村在三亚城市空间层级的改造“时”——判定是否达到改造“时”——改造优先性的判断;第三、明确城中村在三亚城市空间层级的改造“度”——判定改造达到度——改造地的改造程度确定。具体详见图1。

图1三亚城中村改造“地”、改造“时”与改造“度”技术路线

3.三亚城中村改造“地”的确定

3.1 城中村是否改造的判定条件

改造“地”即需要改造的城市空间,比较劣势决定改造“地”。

3.1.1比较劣势

城中村是否改造主要取决于即城中村与其周边存在的比较劣势,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比较劣势。

(1)经济效益的比较劣势(物质形态引起的比较劣势、地块性质、功能引起的比较劣势、土地级差变化引起的比较劣势)

(2)社会效益的比较劣势(从整个城市的角度看待研究对象的社会效益、从居住其内的人对居住环境的判断)

(3)环境效益的比较劣势(开放空间的环境指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

反映水平空间集约程度的建筑密度和垂直空间集约程度的容积率;反映环境污染的指标)。

3.1.2城市空间层级结构

比较劣势在宏观层面上可以通过确定城市的空间层级的内在“差异”来体现,进而

作为城中村是否改造的一个理论依据。

(1)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是城市由内向外依次是CBD用地、商业与办公用地、居

住/工业用地、农业用地;理想化与之对应的空间类型是全球化空间、城市化空间、市民化空间、乡村化空间,两者共同揭示了城市空间的“层级”的关系。

(2)判断城市空间层级是否合理的标准——城市空间的层级与连接的合理性

乡村化空间、市民化空间、城市化空间、全球化空间同时存在于一个城市中并具有“层级”关系;每种类型空间有与其相适应的使用者、经济活动、开发强度、开放性和空间尺度。

(3)层级的内在“差异”决定空间的连接原则:

某个层级的空间只能与同层级、或相临层级的空间连接,不能越过紧邻的层级与更高、或更低层级的空间发生关系。自然化空间是城市中存在的、也是必须的,可以与其它任何空间连接。

3.2三亚主城区空间层级结构的确定

城市空间层级结构为改造提供一个指导,也提供一个约束,不仅有利于对城市空间宏观的把握,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还有助于回答“哪里要改造、改造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下面分析三亚市主城区空间层级结构的基本类型,详见表1。

表1 三亚市主城区空间层级结构的基本类型

3.3 三亚城中村空间层级的比较劣势与改造“地”的确定

通过三亚主城区空间层级结构图可以发现,10个地方出现空间连接紊乱:详见图2:

1阳光海岸(四更园) (图A处)

2儋州村及周边地带 (图B处)

3吴春园片区周边地带 (图C处)

4建设街及周边地带 (图D处)

5群众巷及周边地带 (图E 处)

6红旗街及周边地带 (图F处)

7水居巷及周边地带 (图G处)

8港门上村及周边地带 (图H处)

9商品街及周边地带 (图I处)

10榕根村及周边地带(图 J处) (图2 三亚城中村空间层级的比较劣势)

空间层级连接紊乱主要表现为:空间支离破碎;不同层级的城市化空间、市民化空间、乡村化空间任意连接;需要整治的市民化空间与急需改造的乡村化空间排列组合较随意。

因此,从三亚主城区城市空间层级结构图可以得出:1城市空间层级连接出现紊乱主要还是集中在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内的各城中村。2通过如下表可以明显得出三亚城中村与其周边的比较劣势。3从空间层级结构可以得出三亚目前需要改造城中村。

为此,通过上述判断分析,就可得出三亚城中村改造“地”的一览表,具体详见表2。

表2三亚城中村改造“地”一览表

当然,政府在实际操作中,水巷村、港门下村、下洋田、南边海等城中村己做好了规划,并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改造开发建设。而实际上如果城中村所在区位的特殊性以及大项目的带动,能保证开发建设的成功也是可行的。

3.4 三亚城中村改造“地”的分类

结合上述第三章的空间形态研究和各城中村内的村民身份转变程度可以分为如下三大类:旧城改造区型、城中村型、城郊村型。

(1)旧城改造区型

该类型的城中村主要是指:阳光海岸——四更园、吴春园、儋州村、建设街、红旗街、群众巷、商品街。位于三亚城市中心区(主城区),周边已被繁华的商业和城市其它用地所包围,村民已基本向城市居民转换,片区也已建设成社区,但其建筑的功能性质、质量和立面与城市发展和整个片区的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旧城改造区。

(2)城中村型

该类型的城中村主要是指:榕根村、月川村、水居巷、港门上村、南边海、下洋田。位于三亚城市中心区(主城区)或城乡结合部,周边被一些零星的沿街小商铺所包围,少量村民已向城市居民转换,片区也有少量已建设成社区,但其建筑的功能性质、质量和立面与城市发展和整个片区的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城中村。

(3)城郊村型

该类型的城中村主要是指:东岸村、海螺村、临春村。位于三亚城市郊区部位(城乡结合部),具有较多的土地,城市近期建设不会覆盖的地区,主要以农村户口为主;但其现状大部分建筑以低层、部分建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村内公共基础设施较缺乏,从上位规划的功能定位与城市发展目标来看是不相符合的城中村,将通过合理的改造开发模式进行建设。

4.三亚城中村改造“时”的确定

4.1 城中村改造“时”的判定条件

改造“时”即是改造效益最高的时间段。

(1)旧城/城中村改造的成本随着时间的变化曲线应该是“U”型,改造时也就是成

本曲线“U”型的下限,超过最低“机会成本”的改造时期,可能导致改造的成本加大,详见图3。

图3改造机会成本曲线图

(2)改造的标志:人口构成的变化、租金的绝对或相对减低。

(3)改造“时”的影响因素:物理形态的自然老化、人们需求观念的变化、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土地使用的机会成本。

(4)改造“时”的确定——改造影响因素的交集

不同因素引起的改造时如果能够具有“同时性”,则改造效益最佳,详见图4。

图4改造影响因素的交集图

4.2 三亚城中村改造“时”的确定与分类

根据对各城中村的现场调研,并按照上述的改造“时“的判定条件,具体详见表3。

表3三亚城中村改造“时”确定的判定条件表

注:优先1——已达到改造程度

优先2、3——即将达到改造程度(若有项目带动,也可改造)

优先4——还未达到改造程度,特别还有几个自然村落

政府在实际操作中,水巷村、港门下村、下洋田、南边海等城中村己做好了规划,并有项目的带动,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改造开发建设。

5.三亚城中村改造“度”的确定

5.1城中村改造度的判定条件

城中村改造存在两个层面的“度”:对现状的保留程度和改造后要达到的程度。因此,城中村改造度的确定一般遵循如下原则:

(1)宏观层面上“度”:

改造度要满足城市空间层级的内在“差异性”的连接原则:

1某个层级的空间只能与同层级、或相临层级的空间连接,不能越过紧邻的层级与更高、或更低层级的空间发生关系;

2自然化空间是城市中存在的、也是必须的,可以与其它任何空间连接。

(2)微观层面上“度”:

1现状的保留部分——要与宏观“度”的空间层级相匹配;

2改造后的空间特征——也要与宏观“度”的空间特征相符合;

3改造地的经济可行性、社会的可接受性,改造对象的独特性。

5.2 城中村改造“度”的基本类型

几种常见引起改造度变化的改造方式,列表详见表4。

表4 改造度“度”的基本类型

5.3 三亚城中村改造“度”的确定

根据对各城中村的现场调研,并按照上述的改造度的判定条件,可得出如下图5。

图5三亚城中村类型与改造“度”

6.结语

随着新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中村改造已成为困扰各城市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迫切问题。每个城市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定量的城中村,通过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哪些需要改造、什么时候改造、改造到什么程度,成为了城中村改造关键一步。为了更好解决与合理推进城中村改造问题,建议规划管理者有必要编制城市或片区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回答好城中村改造“地”、改造“时”、改造“度”等基本问题,从而健康有效、可持续地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4

(二)城中村现状分析

1.从外观上规划欠缺

布局凌乱,存在各种安全隐患。走进郑州的城中村,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由于城中村土地资源珍贵,加个房租收益可观,村民自己建的到处是握手楼、接吻楼,并且在走访中了解到城中村房屋出现过坍塌的事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道路方面,村中除了几条主干道,其他的根本称不上道路,最多可称为“小巷”,拥堵严重;城中村没有什么配套的设施,环境脏乱,随处可见的垃圾且可用的垃圾桶很少;消防安全方面,城中村房屋居住人口多且缺少逃生通道,每家也没有配备消防栓等应急设备,况且道路狭窄,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

2.城中村流动人口远远超过本村村民

从高皇寨村委会了解到,本村现居住人口十三万多人,但本村村民仅一千八百余口,外来租户却有十几万人。这十几万外来人口人绝大多数都是流动人口。

3.城中村租金相对便宜

但“见风长”现象严重。廉价的租金是流动人口集聚城中村的主要原因,他们租不起小区房,只有在城中村居住。但是城中村房租“见风长”现象严重。随着郑州市城中村拆迁改造的不断进行,流动人口向没有拆迁的城中村集中,城中村房租也在疯长。在沙门村调查中,一位被调查的外来人口说:“一间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两个月前的租金是350元左右,现在涨到每月600多”,村民的房租收益非常可观,每户每年房租收入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些村民大多没有工作,坐等收租,他们的后代也大多没有稳定的工作。

4.城中村街道小商铺林立,小商贩集中

通过调查发现,他们绝大多数为外来流动人口,靠城中村摆摊收入维持生计,但城中村改造不可避免的导致这部分人大量失业。

二、郑州市城中村对流动人口的影响分析

(一)流动人口的构成、特点及作用

1.流动人口的构成、特点

流动人口是指来自非郑州地区的、非郑州户籍的、在郑州生活和工作的人员。他们主要由刚毕业的大学生、农民工构成,这些人员几乎都是青年人和中年人。目前,郑州市流动人口具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第一,人数多,增长速度快。截至2013年9月,郑州市区流动人口达340万,且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城区人口密度仅次于广州,居全国第二位。第二,流动人口集中在城中村,生活压力大。流动人口工资相对较低,他们买不起房,只有在城中村租房居住,很多拖家带口,精神和物质上承受较大的压力。并且随着城中村的拆迁改造而不断搬迁,越来越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城中村里。

2.流动人口对郑州城市发展的作用

流动人口提供了城市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劳动力资源。城市建筑方面最为明显,城市建筑行业绝大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用辛勤劳动换来了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流动人口拉动了城市消费,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需求动力。流动人口带来了不同的思想观念,与当地人口相互交流和沟通,丰富了城市的文化内涵,有助于建立开放的城市文化。流动人口中有着许多高技能或一技之长的人才,比如每年都有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创业或就业,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为城市的发展不断注入新鲜活力。

(二)城中村满足流动人口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和现在,城中村成为郑州市流动人口的集聚地,城中村为流动人口提供了居住,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1.城中村暂时解决了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

以高皇寨为例,我们从高皇寨村委会了解到,本村现居住人口13万多。其中,本村村民1800余口,外来租户十几万,这些租户主要是毕业大学生、农民工等一些低收入人群,他们在此居住的原因主要是城中村租金相对较低。如柳林村不远的二十一世纪社区居易国际一间40多平方米的房子租金每月1800元。而在柳林村同样面积的房子每月房租仅为560元,低廉的房租解决了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

2.城中村解决了一部分流动人口的就业问题

城中村的个体户绝大多数为外来流动人口。他们以在城中村摆摊为生,因城中村人流量大,这些外来人口年收入颇丰。当问及对是否赞同城中村拆迁改造时,他们明显反对,因为对他们来说拆迁就等于失业。

3.城中村起着“中转站”的作用

“郑漂族”中的多数青年人是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往往具有一定学历或较高的文化素养、知识技能,他们主要寻求在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一展抱负,为了能在城市生存和发展下去,他们很多人选择暂时在城中村中立足。城中村也为农民提供了逐渐适应城市生活模式和价值观念的场所,为进城农民融入城市起着桥梁纽带作用。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城中村也为中国城镇化的推进起着“中转站”的作用。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5

2、实行区块改造自求平衡原则。

3、尊重绝大多数被改造户意愿的原则。

4、实行补偿价格与市场接轨原则。

5、实行政策平衡原则。

6、实行产权调换安置与货币安置自由选择原则。

7、实施以高层带电梯公寓楼建设为主原则

8、实行产权调换拆迁户本区块安置原则。

下面围绕本村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从“改造优势”、“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三方面作一分析。

(一)实施城中村改造的优势

周塘东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具备三方面的优势:一是区位优势,二是思想优势,三是政策优势。

一、良好的区位优势

1、优越的地理位置。周塘东村居住区东靠赵家河江,紧临兴园路工业区和浒崇公路,与古塘街道接壤;北靠市教育园区、曙光社区、星光家园;西、南与新华、新塘村交接。宗兴路、周塘路横贯东西,新江路、东小路、三灶江纵穿南北,把村庄分割成八个大块。地形规划,易于设计规划。

2、良好的商业价值。新江路本村域长达0.89公里,除协和医院、新华村外,两边共可建造临街店铺650米左右。宗兴路本村区域长0.55公里,除已建设开发的区域外,两边共可建造临街店铺500米左右。如与新塘、新华、古塘街道充分合作,可建设新江路、宗兴路特色商业街。本村周边已有曙光社区、玲珑小区、香溢美墅等居住小区,容易形成连片居住小区,具有较高商业价值。

二、逐步转变的群众观念

1、村民对拆迁具有一定接纳性:本村从宗兴路建设、东小路拓宽、教育园区建设、新江路北延,大大小小的拆迁已有四次,群众从拆迁中得到了实惠。又由于本村新村规划面积较小,老居住区规划长期控制,房屋陈旧、密度高,居家交通很不便利,村民有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愿望。因此,对旧城改造具有较高接纳性。

2、村民具有初步的集约居住理念:随着年轻一代在浒山城区购买和居住套房,转变居住方式的理念逐步影响广大村民,年轻一代普遍能够接受多高层套房居住的理念。

3、村民对城中村改造具有一定的思想基础。年,施叔利主任任书记时,曾启动过旧村改造,因此,在村民的思想意识上,具有一定的基础。

4、马家路村的试点和新塘、新华村的推进,对村民具有促进作用。马家路村试点地块已进入签约阶段,可能在年底前拆除完毕;新华、新塘等村,正在学习政策,召开座谈会、摸底调查、上门入户动员。周边兄弟村的积极行动,在一定程度上促动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的紧迫感。

三、党员、干部、群众形成基本的共识。实施“城中村”改造,对周塘东村的发展具有战略性的意义。从近三十年周塘东村的发展历史来看,周塘东村的发展经历了三波高潮:第一波发展高潮是,实行第一轮土地承包,农民的生产力得到全面解放,农民发家致富;第二波发展高潮是,98-年兴园路工业区、市教育园区、相关企业、投融资公司土地收储征用本村全部耕地,村民用领到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建造住房或进行二、三产投资,但这虽然是发展的高潮,但同时也是村庄发展潜力耗竭最快的一个时期;第三波发展高潮是,新江路北延拆迁工程,近二百户村民迁居到曙光社区、星光家园,从拆迁中获得了巨大利益,村域优势也在新江路开通中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这是目前村庄发展最可利用优势。

从周塘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随着土地资源的全部丧失,市政工程仅剩下牵涉到30户村民左右的宗兴路拓宽一项,要借助外力发展村庄,已经不太可能。周塘东村作为传统意义的农村也已经从过去的青年、壮年时期进入了衰老时期。周塘东村要发展,只能依托划时代的第四波———城中村改造。

四、优惠的政策激励

在城中村改造中,市、街道党委、政府制订出台了“政府零收益”、配套“农房两改”专项资金、中心城区自主改造村实行“一村一策”、政府融资扶助等优惠政策,在政策层面保证了城中村改造的成功。

(二)推进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开创性的建设工程,大的方面涉及到政策制定、改造方式选择、土地转制、规划设计、资金筹集等问题;小的方面涉及到农民与居民、本村社员与外来挂靠户等不同身份人员的利益分配问题;涉及到宅基地、自由地、承包地、国有土地等不同土地性质土地价值评估问题,涉及到正式住房、违章建筑、平房、楼房等建筑公平补偿问题等。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决定了城中村改造的性和艰巨性。在实际操作中,城中村改造将面临村民观念、利益分配、改造操作这三个方面问题的困扰:

一、村民理念层面的问题

1、“怕吃亏”心理在改造时间选择上犹豫不定。许多村民迫切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在选择改造和后改造的时间选择上,一是怕先改造吃亏,一是怕后改造吃亏,犹豫不定,影响改造进度。

2、农村传统的居住理念阻碍居住方式的转变。许多村民特别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把“单家独院、有天有地”视作居家理想。他们对新颖、集约化的多、高层住宅怀有一定的畏惧心理;害怕在新的居住环境和社会关系中生活不能适应。一部分拥有别墅式住房的村民,又留恋眼前的既得利益,对改变居住方式也很不情愿。

3、对改造后生活缺乏保障的担忧阻碍宅基地、自由地的回收。相当多的中、老年村民,对“失去宅基地、自由地后,还能干什么”、“现在三轮车、电瓶车以及就业劳动工具尚有空间存放,住多层、小高层后,该怎样生活呢”等问题十分惶恐。他们既担心自己的就业,更担忧以后的经济收入。特别是以靠房租收入谋生的村民,更为担心:本村区域内的近8百户村民中,有一半住户有房屋出租,共出租房近1900余间(大多是违章建筑),平均每户2.5间。现有的房子租金虽少但仍有市场,但改造后到底有多少房屋可供出租,租金的收入是升还是降,他们觉得心中无底。

4、对兑现改造承诺的担忧阻碍签约决心。有些村民担心政府、村的改造承诺不能完全兑现,担心城中村改造半途而废,担心改造达不到预期的经济、社会目标。村民对本村年启动过的旧村改造项目尚有记忆,对本届村级班子能否担当起改造的重大责任,疑云重重。同时对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是否能够真正承担起第三次利益分配和物业保障的任务也心存疑虑。

5、少数村民唯钱是图阻碍改造进程。部分村民明知城中村改造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他们往往对个人利益考虑过多,把城中村改造当成政府和被拆迁户之间的一场大买卖。认为一辈子拆迁可能只有一次,希望能拿到一辈子用不完的补偿金或解决一辈子的生计问题乃至下一代的生计问题;甚至还有个别村民无理取闹、漫天要价、滥敲竹杠,这将严重阻碍城中村改造的进程。

二、利益分配层面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中的矛盾还集中出现在利益再分配时,也就是利益在集体和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如何再分配、再调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土地、房产利益分配错综复杂。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及其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以及商业环境都得到极大改善,本村由于新江路、明州路、宗兴路等城市主干道路贯穿全村,形成土地级差。而城中村中既有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又有工业用地、国有土地;既有平房、楼房又有街面房、出租房;既有合法产权房屋又有违章建筑,形成了纷繁复杂的土地、房屋关系。此外,还存在着村民、集体、(开发商)、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利益协调问题,存在着村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等统筹问题,存在着住户回迁、房屋评估定价,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第三次分配等操作环节的公平公正问题。

2、各类成分人员利益分配界限理清困难。城市化推进过程,实质上是农民发财致富的过程,但对哪些人可以全额享受,哪些人可以部分享受,哪些人不能享受,具有相对复杂性。如村中的居民、挂靠户、房屋买入卖出户、户口迁出户、就学就业转居民户、房改政策享受户、无房户、多房户等,政策确定具有一定难度。

三、改造操作层面的问题:

1、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党员、干部中一定程度地存在着三种思想。一是怕失败思想,认为新江路拆迁了三年多了,还没有最后完成,城中村不一定能搞得成。我们如果启动了,搞不成,那就大失面子了。二是怕麻烦思想。认为,近千户人家,房屋密度又这样高,现状又这样复杂,要做好这一件事,要破解多少麻烦事,信心不足。三是简单化思想。对工作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城中村改造想象得过于简单。

2、改造建设成本高昂影响财务平衡。长期来,由于土地规划滞后,以宅基地为基础所形成的用地布局杂乱无序,土地权属和使用相对混乱,村民住宅条件差异巨大。又由于规划控制过长,违章建筑过多,现有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拆迁成本大。另一方面,本村虽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但由于新江路、明州路、宗兴路等城市主干道路两侧所有空闲土地均被其他单位先期占用,城中村改造利益影响巨大。在资金平衡方面,由于土地被征用时地价低,村提留少,全靠贷款保证改造,资金压力大。由于建筑密度大,回迁安置面积多,可用于销售的面积少,投资回报小,城中村的改造难度相对较大。如何降低城中村改造的成本,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率,保证回迁村民满意,是城中村改造能否顺利推进的最大制约因素。

3、改造经验不足影响公平效益。推进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涉及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城中村住户间巨大经济利益的平衡,政策性强,操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由于缺乏现成的城中村改造政策体系与推进机制经验,摸着石头过河,容易出现偏差。

(三)城中村改造的对策与建议

城中村改造在宗汉乃至慈溪才刚刚起步,困难与机遇同时呈现。我们可以从四个“坚持”入手,破解改造难题。一是坚持通过建立完备体制、提高协同能力,来确保改造的公平效益。二是坚持前瞻性的观念引导、激发村民改造积极性,广泛发动村民深入参与,来促进“村民自愿”氛围的形成;三是坚持规划先行,促进城中村良性演变,强化政策支持,提高村民经济社会保障,来真正实现“村民得益”的改造目标;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块实施,选择合理开发模式,来营造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统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的认识,形成机制,奠定城中村改造的组织保证

1、抢抓机遇、遵循科学、勇于担当。要认清形势,树立信心,明确认识到城中村改造既是挑战好是机遇。既要有抢抓机遇、勇于担当的勇气,也要有科学决策、按规律办事的智慧。要彻底破除怕失面子、怕麻烦的思想,从对周塘东村发展负责的高度认识城中村改造工作,以周塘东村的村民办实事、为村民谋福利的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来投身于城中村改造工作之中。

2、从组织人事入手,形成机制。村级组织要抓好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工作,保证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解决城中村问题。组建一套专门班子,制定一套适合本村情况的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改造规划。同时制定城中村改造教育培训计划,对城中村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进行城市化知识专题培训;对普通村民进行通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认识水平和城市化意识。

3、协同配合,构建高效推进机制。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涉及经济体制改革、国土资源管理、户籍管理、街道村组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个领域。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做好领导和服务,为每个城中村设计好未来远景,做好指导、规划、宣传、联系等工作,让城中村改造成为一种在政府指导下的村民自治建设行为。改造过程成为在街道的统一领导和精心组织下,协同配合,高效推进的行为。同时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改造的公平效益。

二、观念引导、激发村民积极参与

1、做好居住理念、生活环境、经济效益、政策发展四方面的引导。一是从居住理念上引导。建设多高层公寓、走向集聚居住,是对农民延续数千年传统生活方式的全面革新。针对部分农民尤其是一些老人喜欢“上要有天、下要有地”的单家独院居住方式的现状。要做好前瞻性的引导和教育,全面宣传现代居住理念,让村民思想意识得到根本的转变。根据实际,分析当前形势,让老百姓认识到,新江路北延完成后,当前大规模拆迁已不太可能,群众要“自己解放自己”,普通村民要“翻身得解放”,唯一的出路就是城中村改造。二是从环境上引导。实施城中村改造,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状,彻底整治农村“脏、乱、差”环境,杜绝农民滥建出租房导致社会治安恶化的现状。三是从经济上引导。通过算经济帐,让村民感觉到城中村改造是为村民谋福利的大事,认识到通过城中村改造,村民经济收入将持续稳定增长,集体经济也将得到快速增长,村民的保障将更加完备。四是从政策发展上引导。本着群众得益的原则,进一步创新相关政策,强化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导向。以马家路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方案为蓝本,创新思路,在街道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方案,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正公平。

2、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让城中村改造成为一种在街道指导下,由村为主体的村民自治建设行为。纵观各地的经验可以发现,充分尊重民意是做好城中村改造一条不变的规律。城中村改造,我们应当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党员、回村大学生、社会贤达、企业主等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作用。在具体操作中,首先,要全面推行改造前的调查、访谈、听证制度,让村民充分表达意愿。其次,要集思广益,根据城市规划和确定的用地性质,讨论明确开发强度和分配方案。让广大村民清楚,为什么确定这样一个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将来自己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再次,要帮助农民算好经济帐,让村民明白,容积率既定,地块面积既定,房子就只能盖这么多,如果大家所要的拆迁补偿过高,可能就无法做到收支平衡,无法实施开发建设,自己的居住环境也就没法改变的道理。另外,城中村的改造成为村民自治行为后,对那些不愿拆迁、妨碍拆迁的村民形成为村民“千夫所指”的态势,让改造成为民众自发的行为,解开强制拆迁这一瓶颈。

三、规划先行,强化政策保障

1、严格规划控制,引导城中村良性演变。严格规划控制,控制城中村现有的规模,不再审批新的宅基地。重点控制用地性质和控制主干道两侧重要建筑,严禁非法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2、高起点编制城市规划,做到控制性规划全覆盖。为杜绝“城中村”的再度形成,规划应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及城市容量的适度控制标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开发时序,在宏观层次上发挥对城市未来整体地价、房价的引领作用。优先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控制要求,形成规划图则和文本,为改造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

3、要注重提升建设的质量和品位,提高规划、设计、建筑水平。根据“城中村”周边城市功能类型进行个性化设计,根据本村紧临浒山核心城区,大部分村民靠出租建造在原宅基地、自由地上的房屋挣取租金,村民存在着担心拆除房屋后无收入来源等现状,制订个性化的改造方案。在开发中适当增加路网密度,以增加商铺比例,使村民有新的收入来源,解除其后顾之忧。同时,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家庭工业集聚区,安置家庭作坊,保证村民收入。

4、完善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时刻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在城中村改造中,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首先推行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造,保留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分配权,解除农民城中村改造的后顾之忧。在此基础上,要完善和落实经济政策保障措施,推进农民“四金”化发展。一是全力打造“薪金农民”,保障民计民生。逐步完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发挥培训和就业指导功能,利用城中村改造契机,实现(土地流转与)就业安置同步进行,最大程度解决农民失地后的安置问题。二是全力打造“保障金农民”,完成失地农民的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三是全力打造“租金农民”,要精心做好商业设施的规划和招商选商工作;四是全力打造“股金农民”,要引导广大农民积极走强强联合之路,组建新型经济实体。

四、因地制宜,选择合理开发模式。

开发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城中村改造的成败。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6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从2002年开始,经过几年探索和实践,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村拆除、安置优先、有形无形改造并重”的工作思路。城中村改造主要采用村集体自行开发、开发商主导和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这三种模式。目前,西安市由村集体自行开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不多,碑林区北沙坡村、莲湖区五一村都率先进行了尝试。高新、曲江和灞新区,由于政府权属相对独立、行政力度较大等因素,大多实行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模式。大多数城中村采取开发商主导的改造模式,这也是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昂的社会成本,改造难度大。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改造工程,牵涉到集体所有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村民委员会改制成为居民委员会、农民户口转为城市居民户口、集体经济的资产转制成为股份制企业、农民房屋产权的确认和拆迁补偿、农民进城以后的就业、农民子女上学和养老社会福利保险等各个方面的问题,除了需要耗费巨额的资金成本,还需投入巨大的社会成本。在西安市的城中村改造中,巨大的社会成本基本是以“谁改造、谁承担”的方式进行的。在开发商主导的城中村改造中,由于高昂的社会成本,安置住宅区的容积率会高出一般城市规划的控制范围。在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为了降低开发成本,一些必要的配套设施(如天然气、集中供暖等)都没有采用。对于开发商主导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来说,其“拆迁―安置房建设―回迁―开发项目建设―销售”持续的周期比一般的开发项目长,不仅导致开发项目进展缓慢,影响销售和资金回笼,而且导致购房者在购房时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对开发商和客户均造成影响。

内部群体分化明显,管理难度大。城中村改制带来的农民市民化不仅仅指城市生活方式的渗透和市民权利的获得,还有一些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首先,城中村村民日益“边缘化”。由于村民在短时间内难以快速完成由农民角色向市民角色的转换,使得他们的身份介于农民与市民之间,成为边缘人。其次,城中村村民面临城市生活适应的“角色不清”。农民失去土地后,面临着向市民角色的转换,而由于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巨大差异,农村生活与城市生活之间的巨大不同,使得城中村村民的城市适应性不强,在向市民角色的转移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城中村管理方面面临的另一个难题就是内部群体分化明显,管理难度大。这突出表现在:原住村民和外来流动人口混居一处,原住村民在村社内部形成了相对封闭的利益集体,外来人口作为现代城市文化和传统农村文化之间的边缘群体,既难以获取归属感和认同感,也缺乏政治权利和社会公正,常常游离在社区管理之外,从而形成了城中村管理的“两张皮”现象。由于城中村的特殊区位与外来人口的特殊身份,使得当地管理机构对外来人口的管理不足,而村委会等机构则更不愿介入。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城中村不仅未能纳入到城市现有的管理体系,反而演化成为管理体系的“真空地带”,治安环境差,社会问题众多。

拆迁安置没有统一标准,普遍受益难度大。

首先,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征地的补偿费标准过低。即使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提高了原有补偿的倍数,在很多地方仍然无法从根本上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征用而下降。第二,征地的补偿费测算方法不科学。按照法律规定,征地补偿费是按照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来测算的,但是由于土地利用方式、种植方式、市场情况、区域差异等条件的不确定性,这种测算方法难以准确地反映被征用土地的本质特性。第三,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缺乏依据。征地的过程是土地所有权转移的过程,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评估所有权的价格,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征地补偿费,是征地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其次,拆迁补偿与安置补偿办法与标准不统一。西安市政府2007年9月17日出台的《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作为补偿安置依据。也就是说,村民的住宅,不论作为何种用途,都应该按照住宅来进行补偿。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以现有的用途进行补偿的。例如,村民住宅一层作为营业用房的,在补偿过程中按照商业用房的估价进行补偿;村民住宅用于旅馆的,则按照旅馆的估价进行补偿等。产权的不明晰造成补偿办法与标准的混乱,增加了补偿的费用。第三十八条:城中村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实行产权调换的,以转户前城中村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人均建筑安置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5平方米,并结合房屋产权面积进行安置。但是,在很多城中村改造当中,所采用的安置办法是:村民住宅1~2层拆一还一,3层以上按重置价补偿;村集体及村民个人营业用房1~2层拆一还一,3层以上按营业用房进行补偿。由于产权的不明晰,造成拆迁费用、补偿金额等的差异。这些安置标准和措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每个村都有所差异,往往造成村集体与政府部门的讨价还价,村民对村集体及政府的不信任。

第三,违章建筑面积大,拆迁补偿金额高,拆迁安置办法不够完善。由于城中村建设的无序,致使拆迁补偿与安置的金额巨大。城中村人员构成复杂,村规民约较多,在拆迁安置中,往往只考虑到原住村民、居民(已经农转居)、对于户口在村中的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服刑人员、户口尚未迁出的出嫁女以及一些祖遗户的安置补偿,没有涉及到在外职工的安置补偿,使得拆迁补偿没有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

简单的拆旧建新,解决遗留问题难度大。首先,城中村改造成功与否最关键的问题是村民失去土地、出租屋之后没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和集体分红,生活来源如何解决。据了解,西安市只有高新区的一些城中村在改造中对村民进行了再就业培训。在村民就业方面,仅有年轻村民能够获得物业保洁员、保安、物业管理员等工作。大部分村民的就业还是需要自己解决。其次,西安市目前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对城中村采取只“拆”不“治”的办法。工作重点都放在整村拆除、全面改造上,并没有将城中村的综合整治作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要一环。第三,对外来人口居住问题并未妥善解决。城中村存在并发展的一个诱因在于市场对城中村出租屋的需求。因此,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除了解决好原住村民的居住问题之外,应该更多关注外来低收入人口的居住问题。在监管不利的情况下,由于利益的驱动,这些城中村村民建房热情的高涨,会导致新的城中村出现。

对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城中村的改造,不能是简单的拆旧建新过程,需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模式来实现经济管理体制、社会文化、政治政策以及物质形态空间的完善。从城中村物质形态空间方面来考虑,根据城中村的区位、类型以及区域规划的要求,分别对待。

对于那些仍在发展的城中村,在改善居住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引导,一方面要限制,既不能让农民盲目投资建房,也不能任凭村庄自由发展,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政府从宏观上引导村民组织成立类似住宅合作社的形式的组织,实行合作经济,政府以一定的政策优惠,以一定的基础设施投资来帮助村民,按照事先制定好的规划和标准进行开发建设。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7

1 城中村的特点

“城中村”是乡村DD城市转型不完全的产物,是城市政府在快速城市化下急功近利式的空间拓展政策的直接后果,主要体现为依靠出租屋和集体物业的“外生式”的出租经济,靠租金和集体分红生存的“寄生型”村民生存状态和心理动态,以及以血统与亲缘关系为基础的村民生活制度或社会关系网络,其本质为传统的农村社会聚落。另一方面,许多城市规划与建设脱节现象突出,由于在城市规划尤其是总体规划当中,圈地现象严重,往往造成城市规模盲目扩大,随着城市一扩再扩,城市周边的村落大多沦为城中村。同时由于市场作用,城市新区开发与建设用地的导向性选择非常突出DD拆迁量小、交通便利、地价低等成本低廉的村庄耕地被优先选择,最终形成“城市”包围农村的格局。

2 城中村拆迁安置面临的难题

2.1拆迁补偿标准复杂

城中村的房子一般情况下都是多层,从四五层到十多层不等。这种情况下采取什么样的政策进行补偿,且如何使得村民及开发商都满意,这都是需要深入探讨和研究的。有些村民为了能得到更多的赔偿款,便加紧时间加盖房子,本来是三层的房子就会在原有的基础上接到六层甚至七层,对于这种情况,采取什么样的政策使得没有违规加盖的村民得到实惠,使得加盖房屋者目的无法得逞等都是需要斟酌的。

2.2城中村改造开发商难觅

承接城中村改造任务的开发商必须得是有实力的,但是与商业地产开发对比,城中村改造利润较低,还会面临比较多的民事纷争,对于开发商来说并不是一块肥肉而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有实力的开发商并不是很愿意接受这种工程,而小型开发公司又没有实力进行开发。一些有实力的外地开发商对当地村民等状况不熟悉,也会有所顾虑。总之,非常难找到合适的开发商。

2.3村民难以适应改造后的城市生活

在村民这一方面,改造就意味着要让这些在这里生活了几辈子的人们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难免会有一部分人会很接受不了。另外,这些城中村的村民一直靠收房租维持生活,一些房屋一年的租金加起来比城市市民的工资要高很多。改造后这些村民不但没有了这么高的年收入,而且连以后的生活都难以保障。大多数村民文化水平并不是很高,那么失去稳定收入之后,村民要想到社会上找到一个好工作是非常困难的。改造以后,如何能使村民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拆迁管理者要解决的一个棘手的难题。

3城中村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

3.1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

对城中村的拆迁,政府方面现在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因为每个不同的城中村有不同的情况,有些村庄在市区内,有些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因而不但地价有着不同,繁华程度不同,人们的思想也不一样。由于这个原因,需要开发商和村民协商制定补偿标准。在协商补偿这个过程中,又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拆迁补偿标准的不统一,必定会使村民感到拆迁补偿的不公平,又会给拆迁改造工作带来很大的障碍。

3.2部分土地产权不明

与一般国有土地不同,“城中村”因土地产权不清晰而产生的大量违法建筑,给“城中村”改造带来很大障碍。现在国家对土地的控制越来越严,好多年前村内划的宅基地到现在还没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已经有了建筑物,有些有土地证的住宅,还存在加盖现象。这样,既要制定有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如何补偿,又要确定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这种情况如何补偿,还要考虑一些加盖的房屋及没有产权的附属物等如何补偿。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定会出现更多的问题。

3.3拆迁过渡期的补偿费用标准不明确

城中村在拆迁过渡期的补偿费用,也很难做出明确的规定。为了能使村民的生活能够正常进行,拆迁过渡费是必须要给付的。这个补偿标准的明确也就是政府和开发商在拆迁重建过程中对村民安置的一种承诺。没有这个补偿标准村民就会认为政府和开发商对村民的搬迁过渡期的生活不负责任了,那就会引起村民们的抵制情绪,最后造成村民搬迁和村庄拆迁难以顺利进行。

4 对城中村拆迁补偿方案的建议

4.1以人为本,明确产权

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土地房屋的测量时应对产权不明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具体统计。针对这样的情况政府应做出明文规定,凡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或者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所有房屋的补偿面积应以土地使用证为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多年前村里批的宅基地现在作为村民住宅使用的,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签发土地使用证的,或者土地使用证丢失的,由村内统一登记并和政府有关部门协商统一补办。

4.2明确拆迁过渡期的补偿费用标准

在拆迁过渡期的补偿费用不明确方面,笔者认为这是政府、村民和开发商三方的极大失误。拆迁过渡期的补偿标准是应该而且是必须明确的。拆迁过渡费标准要根据市场的情况进行制定,既要保证村民能够正常生活又不能使开发商损失过大。由于这个问题牵涉到开发商和村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应由政府出面秉着公正的态度来派专人进行市场考察,最后制定出合理的拆迁过渡期的补偿费用标准。在这个补偿标准中应包括:生活费、拆迁过渡费及搬家费等。另外,如生活费应多长时间发放一次,以及生活费的补助对象也应该明确。其他补偿费的补偿方式也应明确。

4.3明确安置房面积比例

安置房比例的明确是大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无法使整个拆迁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政府已经明文规定原则上安置房面积比在1:2,但是在各个城中村的规定可能会有所出入。拆迁管理者要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及时合理的明确的规定安置开发比例。既要保证居民的利益,又要让开发商有利可图。

4.4为村民提供社会保险及技术培训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8

“城中村”①作为城市的夹缝地,是一种独特的社会结构和现象,它们已经成为城市社会治理的薄弱区,成为困扰许多城市发展的顽疾。

当前,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依然存在,城市与农村不论在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文化层次、产业布局,还是在社会保障、民众收入、职业分布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差距。在城市―农村的二元分析框架下,早期研究者认为“城中村”的形成完全是一个被动过程。例如,敬东指出,“‘城中村’源于改革开放以来,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或城市急风暴雨式的城市建设和快速城市化,于是把以前围绕城市周边的部分村落及其耕地纳入到城市用地范围,……在这些用地上以居住功能为主所形成的社区称为‘城中村’。”[1]8后来一些学者有不同解释:“对于土地出让中经济补偿数额的多少,‘城’‘乡’双方并非总能顺利达成一致。为降低补偿成本,也为了避免处理与‘城中村’相关的一系列复杂的社会管理问题,城市在征地中有意避开‘城中村’,村镇也乐意保留原有的居住方式与社区关系,这是‘城中村’产生的直接原因。”[2]153

近些年,随着新疆库尔勒市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铁克其、恰尔巴格、英下近郊3乡大部分村庄被拆迁,成为城市部分,但是由于拆迁的不完全,一些村庄变为典型的“城中村”。“城中村”面积的不断扩大和流动人口的快速聚集,给城市治理和维护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库尔勒市对于“城中村”治理有许多创新之处,例如,在安置上开辟新模式,对被征地农民实施就地安置、“插花”安置②,使各族群众共住一个小区,加深了解,增进民族感情;通过市场、门面房出租或经营、各类资产入股等多种途径,使被征地农民获得租金、薪金、股金等方面收入;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等方面引入城市街道社区治理模式,实施村改居、乡改办,加大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力度,使被征地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同质化的生活条件等。尽管如此,库尔勒市在“城中村”治理方面依然面临很多的难题和瓶颈,探索一条适合少数民族聚集的“城中村”社会治理模式尤为重要。

一、库尔勒市“城中村”治理面临的瓶颈

(一)拆迁补偿压力大

这是当前库尔勒市“城中村”面临最棘手的难题。2010年~2015年是库尔勒市城市化推进最快的几年,大面积的拆迁改造在短时间内进行。调查走访发现,由于不同年份拆迁补偿的价格标准不一,从每平米500元到每平米4 000元不等;同一时间段,不同地点的拆迁价格也不同。对此,村民意见很大。此外,一些村民违规建房,且漫天要价,也影响了拆迁补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

库尔勒市的“城中村”是流动人口最为集中的地区,也是南疆籍流动人口的聚集地。据库尔勒市统计局所得数据显示,有近15万的流动人口聚集在“城中村”及周边的城乡结合部,如库尔勒市的海力帕尔村有村民2 500余人,而流动人口就有5 000余人。尽管库尔勒市的“城中村”大部分已经被拆迁,但依然有大量的平房区用于出租。这些租住人员大多从事小商贸和建筑等行业,文化层次较低,民族成分复杂、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很大,治安、维稳任务艰巨。

(三)问题不断产生

除了多年累积问题解决难度越来越大,新的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从近年来群众反映的问题看,大部分集中在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土地征占等方面,拆迁带来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成为群众上访的重要诱因。各级政府及村委会在解决问题上耗费很大精力,压力和难度也在日益增大。

(四)违规建房极为严重

由于历史原因,库尔勒市的“城中村”几乎没有统一的建设规划,因而导致村民所建的房屋高低不一、杂乱无章。近几年的拆迁补偿,很多人一夜变富,致使很多将被拆迁的村民投机取巧,想尽办法盖房子,违法用土和违法建设屡禁不止,随意搭建成风,部分街道的胡同道路不足2米宽的人造“一线天”比比皆是。

(五)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生活难

库尔勒市很多农村居民瞬间变成城市人,这种巨大的社会变迁造成村民各方面的落差,使他们面临很多的不适应感,甚至有些茫然,“这种典型的社会变迁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堕距’和‘文化堕距’,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心理和制度建设未能形成同步转型” 。[1]93很多村民还保持着原来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无法真正地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甚至对城市文明有一定的排斥。再加上“城中村”村民大多失去耕地,在城市生活成本增加,尤其是就业问题,由于没有专业技能、文化水平较低,致使就业渠道狭窄、再次就业率低。

二、库尔勒市“城中村”治理难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各阶层利益追求细分化给社会治理带来不利影响

库尔勒市作为新兴城市,特别是作为南北疆交流枢纽、“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城市,城市规模在短短几年内快速膨胀,致使社会阶层的分化越来越明显,随之各阶层间的利益冲突增多。通过城市拆迁补偿,很多“城中村”居民一夜变富,而一部分人依然生活在贫困边缘,使得原本平等的村民间社会地位差距瞬间拉大,造成巨大的心理落差。在这样的局面下,一些村民不顾相关的政策法规,试图通过大量违规建房来获得高额拆迁补偿。而当政府不予承认时,又借助上访等手段要求维护自己的利益。当利益诉求依然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对地方政府产生不满、不信任,甚至仇恨,致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社会治理难度加大。

(二)“城中村”社会治理机制出现的新问题没有适时调整

尽管库尔勒市的新型城镇化在全疆处于领先地位,甚至在很多方面有先行先试的特权,但是在对“城中村”治理中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

一是治理主体间的权责关系不够明确。一方面市、乡两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没有真正跟上变化的形式,致使行政主体间权、责部分管理混乱,政策实施力度不够,甚至出现漏管现象。另一方面村委会自治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很多时候只是充当政府基层上传下达信息的站点,部门村干部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城中村”尽管还被称为村,但是其治理已经大大区别于传统的村庄模式,因为“城中村”面临的社会问题、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无论是政策法规方面,还是社会治理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方面,都需要根据发展形势不断做出调整和革新。如乡政府和村委会职责定位清晰与否?对违规建房情况,能否快速处理解决?此外,库尔勒市的“城中村”的村民及村干部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对以汉语下达的文件理解困难,更多是通过别人转达了解内容,存在理解偏差。

(三)“城中村”管治中的单一性和多元性冲突

“中国的城市社会管理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如何从‘人治’到‘法治’,从传统城市管理到‘现代性’意义的‘城市管治’。”[3]210在“城中村”的管治中,如果掺杂太多的人为因素,就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形成社会的不满。从治理者主观角度认为只要站在大多数人利益的立场上管治就是正确的,而没有真切了解利益主体的诉求,于是急功近利、大拆大建时有发生,缺乏人文关怀。而从村民的角度,部分村民“等、靠、要”思想严重,只想政府按照最高标准给予补偿,这就造成治理者与村民各自利益方向出现偏差,表现为基层干部与村民间的冲突不断。

(四)村民对城市化的认知差异大

城市化过程较早融入城市生活的村民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的村民会更多地认可城市化,对快速城市化给他们生活带来的便利和改变给予积极肯定;而对于那些过去一直从事农业劳动的中、老年人,由于很难找到稳定的职业,他们会对城市化有一定的抵触,他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都沿袭着过去农耕时候的习惯,对于没有农耕的生活具有恐惧感,因此很难在短期内融入到城市文化中去。

三、提升少数民族聚集城市“城中村”社会治理水平的路径探析

(一)对“城中村”拆迁补偿合同梳理兑现,对现有土地房屋面积重新测绘确权

当前,库尔勒市所有的矛盾聚集在拆迁补偿上,拆迁补偿几乎涉及所有村民,村民手中很多合同没有得到及时兑现,如库尔勒市海力帕尔村,从村委会调查了解到村民手中有近5 000个没有兑现的合同,一些合同是5年前甚至更久前签订的,对此,农民怨声很大。解决这些问题的当务之急是成立州、市、乡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小组,各部门协调规划,核查农民手中的补偿合同,对于合法正规的合同给予重新认定,并根据合同的时间给出新的兑现时间。

“城中村”违规建房屡禁不止,要控制这种局面,可考虑以下操作模式:一是将“城中村”土地国有化,政府分片区集中买断,一次性给予补偿,这样有利于产权明确,可以在政府框架下开发,避免“小产权房”问题;二是尽快对现有土地、房屋进行科学测绘,并下发正式文件告知村民,一旦确权登记后5年内没有允许不能改建增加面积;三是由政府负责,村委会参与,对村集体土地进行灵活改造开发,确保村集体土地保值增值,使每位村民受益。

(二)规划建设“互嵌式”社区安置模式

库尔勒市的“城中村”少数民族占大多数,在村民安置时,要充分考虑民族间的互嵌式环境建设。可以尝试在汉族较为集中的小区周边建设安置小区,政府给予补贴低价出售;在安置小区附近引进企业、商业进驻,给予优惠政策。

另外,积极开展村改居、乡改办工作。先在集中连片农民安置小区建立农村社区,引入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再打破原有村庄界限,重新调整划分与城市街道、社区的行政区域,逐步撤销村民委员会。近期库尔勒市批准了铁克其乡成立9个社区、恰尔巴格乡成立5个社区、英下乡成立2个社区的方案,这就打破了原先少数民族聚集村庄的居住环境,有助于建设各民族间“互嵌式”居住环境,有利于民族团结。

(三)规范、完善“城中村”治理主体的内部机制建设

“城中村”作为社会发展、变革中的特殊存在形式,其改造所需的庞大资金及随后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使得改造过程举步维艰。“‘城中村’的改造可能需要一个很长的时期,有的可能要花一两代人的时间,并不是三年、五年、十年可以改造好的。”[4]5相比一般村庄,“城中村”面临更多的社会问题和治理难题,特别是维稳形势严峻的背景下,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治理主体内部的制度建设,进而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库尔勒的大多“城中村”村委会缺乏机制建设,致使很多工作没有制度可依,很多时候靠村长、书记的个人理解行事。针对这些情况,应当根据乡、村所应承担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既要对村委会工作职责和服务明确规定,又要建立和完善村集体资产透明公开、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

(四)“城中村”治理要体现治官在先和民生为要

库尔勒市的“城中村”改造和治理,带来了激烈的利益博弈,随之出现和与民争利,故在对其的改造和治理中,既要先治官,又要凸显利民。

在治官层面上,首先要做的是对所有相关部门的官员进行清查,特别是城建、拆迁部门,对有问题的人员该处理的处理、该停职的停职。之后重新完善机构设置,尤其是对城建局、拆迁办的人员加强入岗考核。在部门新人员工作之先就健全制度,运作尽可能将权力和利益分离,让权力运行过程完全处于法律和民众监督之下。

在利民层面上,要将发展成果尽可能惠及到每一位村民。在“城中村”改造中继续坚持和创新3个结合:货币安置与新居建设相结合,置换新居与分类安置相结合,住宅安置与不动产经营相结合。积极推进安居富民工程,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此外,要全面落实居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提高和改善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总之,要做好少数民族聚集城市“城中村”社会治理工作,既要借鉴发达地区成功的治理模式,又要结合本地实际,,探索一条符合自身特点的治理模式。

注释:

①城中村,通常指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农村被划入城区,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

②“插花”安置,即将征地农民化整为零,分散安置在其他地区。

参考文献:

[1]敬东.“城市里的乡村”研究报告――经济发达地区城市中心区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对策[J].城市规划,1999(9).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9

城中村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现象,随着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自上而下的城市扩张与自下而上的乡村城市化同时进行,深刻的改变着中国的区域空间格局。从城中村出现至今,对城中村的改造就一直是各地地方政府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首要目标。城市更新内部挖掘中,城中村这种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成长起来的村庄将成为一种重要的可再开发土地资源,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

二、城中村现状

1.建筑密度大,居住环境差

城中村因位于城中,一些村子位置较好,房屋租赁有一定市场,村民为了增加出租面积,街道两旁的楼都伸展出来,几乎把露天的地方全部塞满。由于房屋建筑密度高,采光通风条件差,加之违法违章搭建与乱倒垃圾等脏乱现象突出,村容村貌一般都比较差,村民生活环境质量差。

2.村内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薄弱

城中村内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电信、环卫设施等一般都不配套,配置较低,并且缺乏公共绿地和广场等集散场所。

3.消防隐患较多,治安形势严峻

城中村内街巷狭窄弯曲,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缺位,村庄建设无序发展,违章建筑不少,安全隐患较多。城中村外来人口集聚,缺乏管理,治安形势严峻。

三、城中村改造的原因

1.经济的快速发展

经济快速发展导致人对建筑品质、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在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中,低品质的建筑必然会消失,脏乱差的城中村也必定面临着改造或者更新。最后,政府在转让土地的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地方财政资金,使得城中村的改造活动受到了政府一定程度的鼓励支持。

2.城市的快速发展

城市快速扩张,邻近城市的村落村民失去土地,村落居住区也被扩张的城市包入城区范围。城中村必定面临着其自身的城市化的过程。没有规划的制约,城中村的容积率高达3.0,建筑密度高达60%~80%,大约只有10%的土地用于公共设施、绿化和空地,而城市规划则要求应有25%~35%的土地用于这些用途。

3.文化的发展

城中村改造又是一个艰难的社会性问题。城中村往往是有厚重的文化积淀的。例如西安的鱼化寨,它是古时举人赶考时所住的地方,取“鱼化成龙”的吉祥之意,改造很有可能导致地方文化的丧失,但改造往往是伴有地方土地转让的巨额利润。

四、西安东窑坊棚户区改造为例

西安作为中国历史悠久的古城,其城中13个区共有326个城中村,人口约为46万,各类土地约1.4万公顷,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使得社会治安令人担忧,建筑加盖情况严重不符合规范,人口管理难度大,土地利用不经济。因此自2002年以来,西安市政府决定对西安市各城中村进行改造,2007年3月24日,西安市政府正式启动改造工作,位于碑林区金花路西侧的东窑坊是第一个实施改造的项目,2009年7月24日落成新家园。东窑坊作为西安市第一批投入改造的城中村,其影响对西安今后的城中村改造具有重要意义。

1.东窑坊改造前状况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始于本世纪,东窑坊曾作为二环内脏乱差点的代表,它的改造受到市民和政府领导人的广泛关注,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改造前,区内房屋 多为三四层砖混简易结构,局部道路宽度不足2米,居民房屋建筑密度大、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不到位、安全隐患较多,此外,其地势低于金花路5至7米,是西安市低洼涝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因为其居住环境恶劣,基础设施匮乏,且低廉的租金又吸引了大批的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低收入者聚居,不仅使社区管理混乱,治安条件也令人堪忧。东窑坊棚户区改造范围约48亩土地,拟拆除房屋建筑面积 4.5万平方米。该项目计划投资 3.3 亿元,建成后的新型综合小区面积 18.5万平方米,安置住宅 16.2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库 1.2万平方米,其中配套公共建筑 9900 平方米,幼儿园、医疗中心等公共设施,其中配套公共建筑、医疗中心等公共设施一应俱全。

2.东窑坊改造后状况

东窑坊位于金花北路西侧,南临伞塔路,金花北路为城市主干道,人车流密集,小区的主入口设于此,次入口与地下停车场相结合,经小巷将人流引至伞塔路上。小区地处西安市二环以内,交通便捷,商贸繁华,周围遍布餐厅,宾馆,大型超市,银行,大中小学校,各项基础设施齐备。小区内部附设有幼儿园 小区内部附设有幼儿园,诊所,中心广场,绿地及建筑小品,能基本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并且提供了舒适便捷的休闲、交往场所。小区内设施齐全,水电入户,管理有序,西南面的活字广场运用了古典的文化元素,塑造了雅致的社区文化氛围塑造了雅致的社区文化氛围。

3.改造后的新问题

回迁户与新住民见缺少沟通,社区缺乏一种氛围。沟通障碍是现在城市居住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东窑坊此问题是由于新住民和回迁户之间的文化层次,生活方式的差异而显得尤为突出。小区内回迁户和新住民间存在明显的交流障碍,广场上休闲的居民也分别扎堆,泾渭分明。造成交流障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文化程度的差距,生活习惯的差异,互相的熟识程度、兴趣爱好、娱乐方式等。交流障碍的环境下,居民的心理感受也是值得关注的。邻里之间的陌生化虽然是现如今都市居住区的普遍问题,但是东窑坊内回迁户与新住民的交流就还会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它代表了两种文化、两种生活方式交汇过程中的冲撞,是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无法回避的。

五、总结与建议

总体来说,东窑坊的改造说是成功的,为西安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博得头彩,在今后其他城中村的改造中,应借鉴东窑坊改造的经验,并根据具体情况有所改进,参考东窑坊改造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虽然耗资巨大,但是改造给城市未来发展带来的效益是不可估量的,应当充分考虑到城中村改造后局面构成的变动,回迁户和新住民间因为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文化程度等差异,势必造成交流障碍。这就要求居住小区的规划设计者在设计初衷里考虑如何促进居民交流,如尽量规划多且方便使用的交往空间,并且通过建造者、管理者、呼吁者和居民的共同努力,以逐步缓解这种交流障碍,使得社区环境更加的和谐美好。

参考文献: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10

一、研究背景

通过对城中村的改造研究中发现新困难新问题,比如城市在开发过程中过于迁就土地所有制和行政隶属,致使延误了最佳改造时机,而随着城市发展城中村的区位价值日益加大,导致改造开发成本过高。大多城中村区域位于城市景观控制带,对容积率的严格控制使得局限于该区域的改造开发活动无利可图搁置了改造时机。局部开发收益与成本形成逆差,导致城市建设无法顺利进行等。“城中村”的改造必定是一个艰难的产权重新界定和社会关系网络重组的过程,必须创造一种使各方共赢的合约安排才能顺利进行。而这些仍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坚持找出更加合适的可持续发展的方案。

二、渭南市城中村现状及存在问题

渭南是具有丰富历史文化和资源的城市,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扩张加之外来人口的聚集膨胀,渭南市建成区由1980年13平方千米、19.5万人口到2007年已发展到38平方千米、36.8万人口。目前渭南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域内有临渭区等6个街道办事处、26个城中村、144个村民小组、共计14534户约50339人,其宅基地占地约6859亩,公共占地约3372亩,房屋建筑面积约360万平方米。其中例如城中村五里铺作为城市重要功能片区,自身已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小经济体系,可以满足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这些街区以村中居民宅基地建起的私房建筑为主,其中临街建筑一层大多改建成门面房,从事商业活动。当地居民大多以家族形式居住在村中,生活条件十分落后,已经完全跟不上村子周围城市发展的脚步。生活环境、商业形式、基础教育等方面出现了诸多连锁不良反应,这是城中村在急速发展的城市现状中的典型。

通过对渭南市城中村的调查研究可以发现几个问题,首先由于城乡分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导致土地管理制度城乡差异较大,无规划高密度建筑的城中村区域难以融入城市之中,使得该区域城市化进程滞缓;其次,由于行政管理的不统一,城中村村民住房面积过大,区域变化过快带来的文化适应问题是该类社区城市综合治理的重点。从城市发展统一规划、城中村区域规划和出台的相关政策等角度提出相应对策,同时在改造过程中要注意因地适宜,不能过于强硬,要提出可持续发展的适宜政策,规范集体土地的出让、出租和建设。在流动人口方面,由于城中村是外来流动人口的聚集地,对城中村的改造除了要妥善安置村民,如何解决外来人口对廉租房需求等问题也是重中之重。在进行整合和改造的同时,既要控制人口数量,还要限制开发建设规模,从政策、经济等各方面多管齐下,由改造单位主要负责,组成包括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工程师、规划师等专业人员的团队联合进行操作,完善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住房租赁市场和安置问题。由于宅基地制度的存在导致了城中村管理混乱,城中村区域的土地未能及时收回国有。从文化角度对城中村进行研究,发现城中村的城市化不仅是单纯的物质形态的转化,而是从社会、经济、文化、景观等多方面的转化。城中村区域的村民将要面对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冲突到融合及从农业文化到现代都市文化的转变。在城中村改造问题上,当地政府应该积极配合积极引导,改进市场机制、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加强对本土传统文化的保护,加大城乡结合部的整体规划建设等策略,争取做到区域规划、产权清晰、法制健全,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化道路。

三、结论及思考

通过对渭南市传统街区城中村的调查研究,分析了城中村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认为城中村问题的核心是如何满足外来流动人口对城市廉租房的需求问题和城中村本地村民的营生安置问题。针对这两个问题提出构建政府、村民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均衡机制来改造其物质生存环境,提供各类教育补偿以及政策福利,改善村委会和村民的多样化现状,提出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城中村改造理念,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优势,采用生态方式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造,为城市宜居、发展绿色生态城市建立总体战略规划。借鉴近年来对各大城市的改造经验,对于像渭南市这类向大城市快速迈进的二线城市,城中村的改造应趁还未有大规模整合之前,及早规划,提早防控,降低改造成本的同时完善各类保障制度,妥善安置村民,开展阳光拆迁,加强大众参与,转变村民被动改造的情绪,从而达到顺利和谐改造城中村的目标。另外通过对城中村改造的功能引导,使改造方案符合未来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与周边区域发展相协调,避免条形商业区域形式出现,激发城市活力,提高土地价值和使用效益。

从生态环保、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审视,如何防止新的城中村产生也将是城中村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城市在不断发展,二线城市要抓住机会,慎重对待城中村问题,防止新村产生。彻底解决城中村问题将是一个漫长又繁杂的历史过程,居住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是个久远并能不断创新的课题。

参考文献:

[1]田莉.“都市里的乡村”现象评析――兼论乡村――城市转型期的矛盾与协调发展[J].城市问题.1998,(06):43-46.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11

一、城镇化道路选择的必要性

(一)走城镇化道路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前我们国家根本没有城镇化的概念,然而就算新中国成立了,我们对城镇化的了解也并不深刻,在改革开放的前30年里我们国家忙于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一直努力大力发展经济,以至于这场改造投入的成本很大,但是回报却很小。于是我们开始变换线路,走城乡一体化道路,开始搞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兴修道路,大建高楼,想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优越的、高质量的生存环境,但是没想到走这条路带来了很大的弊病,造成城乡二元结构日益严重,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农民和市民的矛盾越来越严重,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社会问题突出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新道路[1]。

(二)走城镇化道路是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根本途径

走城镇化道路是根据中国国情具体选择的,城镇化道路的选择从法律意义上讲实质是在解决农村农民的“生存权”问题。城镇化改革的两大重心就是城镇的发展和农村三农问题的解决。据统计,到2012年我们国家的城镇化率达到52.6%,在这本来并不高的城镇化水平上,我们日渐发现很多问题。我们的城镇化体系发展很不平衡,城乡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出现“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的现象,其根本原因就是城镇化道路走入偏坡。尽管我们的初衷是好的,可是过度使用行政强制手段而不是以农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来推动城镇化的进程是否也极大地漠视了对农民权利的保障?三农问题从表面上看是经济问题、利益问题,但实质上是农民平等权的问题[2]。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村人口占多数,如果只将城镇化流于形式,那么原本以土地为生存依托的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该何去何从?手无缚鸡之力的留守老人、妇女、儿童该怎样存活?所以走城镇化道路,势必解决好农村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农业增长问题以及农民的生存问题,走城乡一体化道路,让“农村”富起来,让“穷人”富起来。

(三)走城镇化道路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

提到人民民主,我们会问:这和城镇化道路的选择有什么关系?当然有关系。我们必须明确,城镇化不是单一的城市改革,大刀阔斧地建新城毁旧城,也不是单一的农村改革,弃村进城,让农村荒芜。实质上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3]。近十几年甚至是近几十年来,我国一直在发展城镇化,沿着这条路探索,但是到目前为止全国仍然有2亿多农民无法进入城镇享受和城市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即使大量的农民在城市里工作却无法在城市安家,他们的子女无法接受城里的教育,他们的父母也无法享受城市的养老保险。像这样的一系列问题还存在很多,更是举不胜举。这样我们能说他和城镇化无关么?如果城镇化的核心问题即“人的城镇化”问题解决了,那么解决基本问题就是轻而易举的。走城镇化道路让农民化身,享受到他们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消除城市人眼中的“歧视”,这不是实现人民民主是什么?

二、走城镇化道路所需要的条件

(一)以人的城镇化为支架,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如果人的城镇化不解决好那么即使建设再多的高楼,修再多的道路也不能顺利走完城镇化这条道路。走城镇化道路,要以改革为手段,以人的城镇化为目标。中国以往的城镇化道路过多的发展经济和追求建设,在大城市中建小城,小城市里建高楼,忽视了最根本的问题即“人”的问题。大规模进行城镇化,使得城市人口生活质量下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影响,农村人口基本生存问题得不到保障,出现住房难、就业难、上学难等一系列问题。在城镇化过程中,贫富差距持续扩大,有钱的人不愿意花钱愿意存钱,低收入人群没有闲钱去消费,严重影响消费水平提高,阻碍经济发展。所以,只有把“人”的问题解决好了,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真正城乡一体化格局,让农民化身,转变市民思想,让农民自愿进城,我们的城镇化才是真正的实现了。

(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趋势增加

走城镇化道路,必须要所有配套措施齐头并进,不能搞单一化模式,如果只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而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市管理制度、生态建设制度等不改革,那么这场改革之路将行不通,城镇化将半途而废。城镇化道路首先要从基层走起。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我们进行改革走城镇化道路决不能抛弃祖宗的基业,而是要对农业进行改革。

1.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将以往粗放型种植粮食的模式向集约型转变,使用机械化设备,节省劳动力的使用,这样农村剩余的劳动力就可以利用闲暇时间进城务工,增加城乡之间的互动。

2.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高机械化设备的利用率,增加农民的粮食产量,提高农业生产率。

3.因地制宜种植多种类型的作物,多渠道创造农民收入。

通过以上几种方式把农业这个中国传统的根基大业发展好了,农村自然会富起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自然会去寻求更好的生存空间,并以此加快城镇化的步伐。

(三)城镇劳动岗位增加,需求大量劳动力,收益大于农村

走城镇化道路不是单一的进行建新城、毁旧城的造城运动,但这也不意味着在城市里就草木不动,而是要结合城镇化的核心实现“人的城镇化”。对于城市当然应该因地制宜,区分大中小城市分别进行不同程度的新型工业化、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改革,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城镇化道路的行走应该以产业为支撑,对于第一产业农业来说,农民对他们再熟悉不过了,要想吸引农民从农村自主自愿的走出来就要进行产业的革新,调整产业结构,进行技术创新,发展适合农民的产业,激发农民工作活力。只有相关产业在大中小城市中发展得有模有样,农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才会被吸引,他们自然会选择对他们生产、生活更有利的一面,从而进城工作。产业结构调整到位,有全面的发展机遇,能够给他们带来比农村更大的经济收益,必然吸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涌入。

三、中国的城镇化道路面临的问题

(一)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变为市民后其在农村存留的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走城镇化道路必然要面临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过程。农村人口为了追求更高水平的生活,有一份可观的收益,他们会选择离开农村到城镇或者大中小不同程度的城市去安家定居,那么,原来的农村人口在农村留下的土地要怎么处理就成为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

(二)就业人员增加,劳动力资源闲置,产业结构面临挑战

改革的步子越走越远,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的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了有效的调整,加大了农业科技投入,提高了农业生产率,进而农村的劳动力不用全部守在自己家的一亩三分田上,这样就有很多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导致就业人员增加,城市里没有那么多岗位可以提供给各式各样的人,造成劳动力资源闲置,此时,产业结构亟须调整。

(三)户籍问题频出,导致购房难、就业难、入学难

走城镇化道路最主要的障碍就是户籍对人的束缚,户籍制度存在的弊病导致城乡居民之间出现不合理的身份差距,并且这种差距在他们之间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因为户籍制度弊病太多,给农民进入城市生活、工作都带来很大的压力,正如前面提到的,即使农村人口可以去城市工作却也无法在城市安家,他们的子女也无法接受城市的教育,导致购房难、就业难、入学难。

(四)公共服务体系得不到保障,不能和城镇人口共同分享服务成果

城镇化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有一个完整的规划,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决不能搞模块式改革,觉得哪块薄弱就改哪,因为户籍制度存在弊病,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身份差距逐渐拉大,进而导致农村人口到城市里生活、工作也无法享受到和城里人同等的公共服务,在他们身上存在看病难、养老难等一系列问题,侵害着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应有的保障没有跟上。时间久了农村人口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身份低而城里人却理所当然的享受一切社会公共服务,阻碍城镇化进程。

四、国外发达国家城镇改革的成功经验

(一)美国城镇化道路发展

美国城镇化的历史起源很早,开始于1690年,相比之下我们还未能踏上新中国建设的道路,更别提开始城镇化建设,美国的城镇化道路不仅开始的早并且有自己独特的内在特点。美国的城镇化由内到外分为3个主要时期:(1)萌芽时期,这一时期美国的各项事业还没有形成快速发展的局面,依旧是以农业为主,采用传统的交通运输方式,但东南海岸城市的发展为城镇化奠定了初步基础。(2)初步完成时期,在这阶段美国重视发展工业、交通运输业,实现了工业化决定城市化,以工业发展带动产业集群推动城镇化进程,城镇人口迅速上升[4]。(3)郊区化时期,由城市中心带动郊区发展,这种带动是自然的扩散,绝对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强制。外加联邦政府实施了优惠政策更为城镇化发展添加一剂猛药。这三个时期的互相作用形成了美国今天这样一个蓬勃发展的局面。

(二)德国城镇化道路的走向

德国的城镇化和在这个过程中的乡村建设仍然是发达工业化国家城镇化的核心部分,德国重视城市群的发展,不只是单一发展某个城市而是形成多个功能互补的城市集群以此发挥集聚效应。德国重视交通运输业的可持续发展,重视环境保护。德国城镇化水平从69%到达89%这样惊人的城镇化速度,得益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和乡村的变更,实现的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过程[5]。此外,德国城镇化还伴随着明显的人口流动,农村人口自愿涌入城镇,城镇人口相对集中,从而职业结构进行自动调整,就业人口不断增加,就连外来人口的就业环境和条件也很稳定,所以城镇化进程形势一片大好。

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根治中国城镇化道路中的顽疾

国外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城镇化道路的建设有一定借鉴意义,但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抉择,绝不能生搬硬套,对于城镇化道路中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要因地制宜。

(一)解决农民离开农村后的土地存留问题

城镇化的过程实际上是对农民权益的侵害,农民是进城了可是他们的土地怎么办?所以,对土地进行确权,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不再归国家或集体,即使农民进城了,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财产也应该给予保留,让农民在心灵上有归属感[6]。

农民从农村进到城市工作后在农村留下的土地应该允许其自由买卖、自由流转,农民从农业户口转为城镇非农业户口,其农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看做是他的财产,以财产对待,农民可以转让、投资入股,可以委托经营,可以抵押、担保、转包、出租,这样既可以使土地得到利用,又可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两全其美。他们即使自己不亲自种植,也可以享受由土地获得的收益,只有这样,农民才会放心大胆地进城[7]。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多种类型的就业岗位,充分优化资源配置

“产业”的发展是城镇化改革的纽带,城镇化改革依附于各类产业的不断创新。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他们从农村走出来为的就是寻找一个更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然而他们的加入使本来并不宽敞的城市变得更加拥挤。因为从农村转移的劳动力大多文化程度、技能水平都不高,所以他们在城市里找工作、谋生存面临的压力非常大,这就迫使城市不得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他们在城市的生存空间,一方面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不同的产业类型适应于不同的地域环境,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发展相关产业,为外来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针对岗位要求对农村转移来的劳动力进行培训、教育,使他们逐渐适应自己的工作岗位,对劳动力资源更全面、更合理的进行优化配置。

(三)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调整落户“门槛高”的格局

城乡二元化结构是城镇化步伐缓慢的严重阻力,而户籍制度落后,进入的门槛过高,导致“人的城镇化”问题解决不了,又是造成城乡二元对立的根本原因。要想加快城镇化道路的步伐,消除城乡二元对立的格局,就要先解决根本问题,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只有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才能解决农村人口、外来人口在城市中所面临住房难、就业难、入学难等一系列问题,农民才可以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才可以真正自信起来,真正在城市中立足扎根,他们的基本人权才可以得到保障[7]。然而,户籍制度改革不能一概而论,在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要逐步放宽农村人口、外来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限制,大中小城市要因地制宜降低落户标准,大城市的落户标准要求可以严格一些。比如,对于符合居住年限要求、有稳定工作、文化程度较高、劳动技能水平高等条件的人口可以在大城市落户,符合稳定工作、劳动技能水平条件的人口能在中小城市落户。总之,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对于不同城市必须区别对待,否则将适得其反。

六、国家在城镇化道路中的保障作用

(一)保障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在农村的财产利益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即使他们转移到城镇他们耕种了多年的固有土地也不应该被剥夺。因此,国家在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应充当保护伞的角色,不应该像以往一样任意剥夺农民的土地,征收征用。为此必须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的土地进行确权,把宅基地、承包经营用地等土地的所用权划归到农民手里,这些对于他们来说是财产,他们当然有权处理。国家应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并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

(二)保障迁徙自由,允许夫妻、子女、父母随迁到城镇

城镇化改革既是经济改革,同样又是一场政治改革,国家在此的作用要明显突出。在城镇化进程中,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农村人口要面临购房、落户、就业等一系列问题,这样的问题不仅限制转移人口本人同样限制他的家人,因此,从国家政策和立法层面来讲,国家及其立法机关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外来人口生存的自主选择权。例如,可以通过以下四个途径解决农村人口转移成为城镇人口的随迁问题:第一,在城镇自谋职业和有工作的人员、农民工等,在城镇可以凭工作和自主经营获得收益的人可以自然地落户成为城镇人口;第二,新生儿全部就近落户变成城镇人口;第三,失地农民,国家政府给予补贴,让其在城镇落户生存;第四,允许城镇职工的父母的子女迁入城镇。

(三)继续增加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民的补贴

城镇化改革中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那么,无论是原来在农村存有大量土地的农民还是没有土地的农民都会离开自己生存了几十年的家园,转为市民,对于国家来说这是一场促进经济发展的改革,意义重大,可对于农民来说他们失去的是家园,面对这种情况首先应该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充分建立健全各项社会制度,尤其是财政补贴制度,为了大力鼓励和支持农民转为市民后的转业工作,一方面,国家应该设立专项资金补贴制度,给予转业后的农民一定的生活、工作补贴;另一方面,为建立低息贷款制度,鼓励转业后的农民发挥自身的优势,自主创业。

(四)采用严格的基础教育辍学惩罚措施,千方百计保障基础教育的入学率

城镇化改革的进程中当国家、政府用看不见的手不能把握大局时就应该用宏观调控这只看的见的大手来稳定局势,城镇化改革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他们存在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文化程度太低、职业技能水平缺失,这种现象的产生毋庸置疑是和农民们受教育水平的程度息息相关的,虽然他们转移到了城镇,但和城镇人口相比他们却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压力,让他们喘不过来气。教育事业必须着眼未来,服务终身[8]。为了更好地解决他们的生活、就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并进行教育体制改革,采用严格的基础教育辍学惩罚措施,千方百计保障基础教育的入学率,为培养更高水平的人才作保障。

走城镇化道路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通过以上解决城镇化道路问题的各种途径,希望能够让阻碍城镇化道路进程的僵局破冰。在这样一个时代的契机中,党会带领全国人民沿着这条正确的道路、朝着这个明智的方向继续前进,尽快把中国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人民创造一个幸福、绿色、和谐、美好的家园,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 马凯.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 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11):47-50.

[2] 季建业.论农民权利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85.

[3] 金碚.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的实质[N].人民日报,2013-01-13(10).

[4] 王春艳.美国城市化的历史、特征及启示[J].城市问题,2007,(6):50-54.

[5] 叶齐茂.借鉴德国经验思考城镇化进程[N].经济参考报,2009-10-19(06).

[6] 蔡继明.论中国土地制度改革[D].杭州:浙江大学,2009,(4).

[7] 李铁.城镇化户籍应减少限制条件[N].新京报,2013-07-16(12).

[8] 胡晓义.走向和谐:中国社会保障发展60年[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45.

Loss of identity no loss of property:the choice of the urbanization way in China

GUO Hong-shu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12

原标题:以小城镇建设为基点 促进美好乡村建设发展——以临泉县陈集镇为例

收录日期:2013年5月9日

陈集镇位于临泉县城南40公里处,西与河南省新蔡县杨庄户乡接壤,总面积为656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220个自然村。近年来,该镇从实际出发,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加快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树立集镇大起来、市场活起来和人口多起来的理念。走科学规划、强力推进、精心实施、完善功能的路子。立足让农民拥护、让农民满意、让农民受惠,实现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提升,大力推进美好乡村建设,走出了一条以特色城镇化引领美好乡村建设的新路子。

一、临泉县陈集镇美好乡村建设发展现状

为改变农民居住分散、生活配套设施欠缺、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陈集镇在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中,通盘考虑经济、土地、产业、地域及自然人文特色,依照村庄原有社会伦理格局,农民生产活动等诸多的影响因素,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功能结构、交通组织、绿化景观等各个方面,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美好乡村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尊重农民意愿,依托中心集镇建设新村

1、选址让老百姓拥护。为更好地节约土地资源,2008年陈集镇党委、政府通盘考虑,决定在陈集镇朝阳行政村选址进行美好乡村建设,朝阳行政村紧邻陈集镇政府,其目的是发挥集镇的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在具体的选址问题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最后决定利用原来的荒废地和通过土地复垦,土地置换的方式进行美好乡村建设。彻底解决人口过于分散的安居问题,逐步实现朝阳行政村的整体搬迁,为实现集约式发展奠定基础。

2、新房建设让老百姓满意。为了让老百姓高兴称心地搬迁,更好地发展小城镇,陈集镇党委政府高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进行规划,聘请阜阳市规划设计院为小城镇建设进行整体规划,从道路、桥梁、房屋、公园等基础设施全方位的高标准规划、高要求建设,使得整个布局结构合理,井井有条。同时,以低廉的价格出售给当地村民,以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将近200平方米的门面房,售价为16万元,仅仅收取成本费,由于价格低廉,村民们争相购买,第一期工程已全面竣工,建造房屋16,000多平方米,80多户居民已经入住和进行商品贸易。由于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路灯、公园、敬老院、学校、道路、集贸市场、娱乐设施、工业园区等一应俱全,为下一步发展经济奠定坚实的基础。

3、新村居住让老百姓满意。朝阳新村在建设上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设施配套与资源共享原则,最大限度地完善服务功能。由于第一期工程的顺利推进,陈集镇开始进行第二期24,000平方米100多套的住房建设和第三期72,000多平方米360多套的工程建设,目前总投入已超过3,000多万元,修建商贸交易区、商业超市、多功能活动中心和休闲广场等功能齐全的服务娱乐场所。真正做到了让老百姓住得放心、住得舒心、住得安心。集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新村正在形成。通过连续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一个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文明生态镇正在迅速崛起,朝阳行政村开发模式已拉动周边数个村掀起了美好乡村建设的高潮。

(二)尊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大力推进中心村连片建设。城镇化的过程是一个涵盖城镇和乡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动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的过程。中心村处于“镇”与“村”之间,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根据地理位置、资源优势和经济流向,按照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陈集镇确定了“稳步发展中心村、重点建设小城镇”的美好乡村建设思路。陈集镇根据美好乡村建设的总体方案,对朝阳行政村进行整体整治改造,主要包括村庄整体风格定位;大街小巷的硬化、绿化、亮化。预计到2011年底投资将达4,000万元,努力实现基础设施、公用设施、产业布局等方面实行一体化建设,从而促进生产要素的聚集,形成美好乡村集群带、小城镇板块。中心村连片改造和建设吸纳周边小村庄的居民前来定居,人口规模可达到15,000余人,从而实现公共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使人口和村庄的集聚功能充分发挥。

二、临泉县陈集镇美好乡村建设取得的成果

(一)拓展了发展空间,强化了承载力和辐射力。陈集镇通过中心村、镇村一体化建设,初步形成了人口集聚、住房集中、产业集群的特色小城镇,大大拓展了中心集镇的发展空间,强化了承载力和辐射力,促进了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拓宽了群众的就业面。陈集小城镇建设使中心镇和美好乡村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得到了优化配置,大大提高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就业、创业空间显现。城镇区域空间的扩展和人口的积聚,大大提升了城镇的承载功能和辐射能力,使陈集成为群众安居的乐土、能人创业的宝地、特色城镇化建设的典范。与此同时,陈集镇利用人口集聚的优势,多渠道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提供帮助和服务。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为剩余劳动力创造良好的就业渠道。

(二)增强了集聚功效,优化了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陈集镇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聚集功能不断增强,产业调整步伐加快,产业布局逐渐趋于合理,以种植、养殖为一体的新农业正在形成。中心村的建设为现代旅游、服务、娱乐、休闲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了基础。朝阳新村商业一条街100多间商铺已各有其主,为当地的村民就业,增加收入打下很好的基础。

(三)推动了第三产业发展,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陈集镇通过中心村连片建设、镇村一体化建设,明显改善了区域内的基础设施,依托本地的交通优势和区位优势,第三产业的发展明显加快。该镇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张(张新)-新(新蔡县)公路、韦(韦寨)-艾(艾亭)公路穿镇而过、西与河南省新蔡县接壤,良好的区位优势使得该镇树立正确的小城镇定位。在小城镇建设中坚持以城镇建设带动市场建设,以市场建设带动商贸流通,以商贸流通促进美好乡村生产发展、群众增收。

三、临泉县陈集镇美好乡村建设几点启示

(一)美好乡村建设要坚持群众路线的理念。朝阳新村建设之所以取得如此好的成效,与陈集镇党委、政府和朝阳行政村走群众路线的理念密不可分,在朝阳新村的初期建设中,由于存在个别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一些消极抵抗的情绪,陈集镇党委政府、朝阳行政村以开明的心态,接受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得整个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因此,在美好乡村建设中,要坚持群众路线的理念。众所周知,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是思想领导方法的精髓,是科学领导方法的思想基础。将群众路线作为基本领导方法,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体现,因此坚持说服教育的领导方式,而不是以野蛮粗暴的工作方式与方法解决问题。这样老百姓才能拥护美好乡村建设,才能有效地顺利地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二)美好乡村建设要坚持镇村有机结合的理念。陈集镇在美好乡村建设中,通过镇村的有机结合,走出了一条美好乡村建设的新路子,实现了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的有机结合。众所周知,集镇是农村生产生活的中心,是农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特别是中心集镇,乡镇所在地与行政村所在地有机地融为一体,且乡镇所在地行政村都是人口较多、经济较为发达的村,这些村的美好乡村建设根本不可能与中心集镇建设相分离,中心集镇建设好了也更容易带动周边村庄的美好乡村建设。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中心集镇也是建设美好乡村。中心集镇作为一个区域中心,是农村社会公共产品提供的基础和服务的载体。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和中心集镇的集聚效益,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有重点地支持中心集镇的发展,加强与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的镇区、村庄道路、电力、通讯、供排水、垃圾处理、卫生院、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建设,积极推进中心村连片建设、镇村一体化建设,将会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地区的基础,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增强中心集镇扩大就业、集聚人口的产业带动和生活服务能力,使中心集镇更有效地发挥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从而带动周边农村的美好乡村建设。借鉴陈集镇美好乡村建设模式,移民并村、建设新村无疑是今后推进临泉美好乡村建设的一条新路。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13

农村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奠基性工程,关系着经济及国民素质的长远发展。当下中国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的经济结构与人口结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农村教育亦不可避免地受到波及。甘肃省定西市作为我国一个较为典型的西北贫困地区,当地的城市化发展水平代表性地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城市化发展的水平和特征,同时,该地区农村教育在城市化进程下的发展变迁也是我国落后地区农村教育发展的一个缩影。本文通过对定西市某农村学区的调研,从动态的视角探讨了城市化进程下该地区农村教育的变动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提供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一)问题提出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当下中国正经历着快速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阶段,该进程下城乡二元结构逐渐被削弱,农村大量劳动力流入城市,农村社会走向衰落,农村教育发展举步维艰,城市化进程下农村教育的发展问题受到政府、社会及学界的广泛关注。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等措施,以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推进新农村的建设。我国西北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城市化发展水平低,城市化进程对该地区农村教育的影响具有其地域特殊性,对西北农村教育的研究可为全国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研究地域补充。基于此背景,我们拟提出以下问题:一是城市化进程下当地农村基础教育发生了哪些变动?存在哪些问题?二是新形势下西北贫困地区的农村基础教育应怎样求发展?

(二)文献回顾

随着城市化进程对我国各地农村基础教育的影响加深,农村教育显现的问题成为当下学界关怀的主题。崔民初、范先佐指出,城市化进程使得农村教育问题更为严重,表现在学生人数的骤减,使得农村教育资源的浪费加剧、农村优秀教师流失加剧;①郑金州认为城市化使得城乡之间的教育不均衡进一步拉大,同时也认为城市化加剧了农村教师短缺;②胡俊升提出城市化进程使得乡村学校遭遇学生外流、教师不稳、阵地失守三大阵痛;③刘利民则指出城市化进程不仅对农村教育存在负面的影响,也存在正面的影响,如改善了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升了教师素质,催生了农村义务教育的现代化。④

在针对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策略的研究上,早期研究倾向于立足农村、振兴农村教育,集中体现在对“增加农村基础教育的经费投入”的呼吁上,如崔民初、范先佐提出政府应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投资、提高教师待遇;①鲍传友提出要创新农村教育投资体制,拓宽经费来源。⑤随着城市化进程对农村教育的影响加深,农村教育暴露出来的问题愈来愈多,政策研究开始趋于多样化、实际化:杨东平对当前的农村教育观念进行了反思,认为城市化背景下要着重提升农村教育的质量,重新启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提供适合农村需要的教育,回归平民教育;⑥胡俊升针对城市化进程导致的“空心村、空壳校、城市化潮”等问题,认为农村教育的主要矛盾已由农村转移至城市,不应一味地强调对农村学校的投资,而应适时推进农村教育城镇化、做大城区教育资源蛋糕。③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总结,我们发现,虽然已有文献对上述问题的研究逐渐增多,但对西北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研究尚处于空白阶段,同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以理论性探讨为主,实证类研究较为缺乏。鉴于以上研究局限,本文将通过偏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对该问题作以解答,以使学界对城市化进程下西北贫困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有一初步了解。

(三)本项研究所使用数据及研究方法

本研究所使用的主要数据来源于甘肃省定西市某农村学区所提供的2000~2014年普九年报数据,同时借鉴了定西市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相关数据;在调研方法上,以对当地学区校长及部分教师的访谈为主,数据分析上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法。

二、城市化进程下西北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困境

(一)定西地区城市化水平概述

在分析该地区的农村基础教育之前,我们先对城市化这一社会背景作以简要介绍。城市化是指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并在城市集中的过程,在该过程中,农业人口比重下降,工业、服务业人口比重上升,人口和产业向城市聚集。基于该概念,我们主要从城市化率(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数量变动两个方面来考量该区城市化发展水平。

1. 定西地区城市化率分析。定西市位于甘肃省中部,地形以黄土沟壑为主,气候干旱、降水量少,恶劣的自然条件导致其经济发展落后,是我国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之一。尽管近年来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该地区的经济与城市化发展水平较之前均有大幅提升,但相比于我国整体的城市化发展水平,仍显滞后。从城市化率来看,如图1所示,2013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达53.7%,预示着我国城市化水平大幅提升,进入了城市人口多于农业人口的时代,而该地区该年的城市化率仅有27.16%,比我国1992年的城市化水平(该年城市化率为27.63%)还低0.47%,农业人口比重远大于城市人口,城市化发展水平尚处于初期阶段,农村劳动力逐渐释放,农业人口开始缓慢向城市转移。

图1 定西地区城市化率与我国城市化率的比较

2. 定西地区农村人口的变动分析。从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数量变动趋势来看,如表1所示,在2009年到2013期间,城市人口增长约三十多万人,而农村人口则减少约五十多万人,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数量的此消彼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的城市化发展,其中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农村人口减少近三十多万人,预示着该地区在近几年城市化进程开始加快。由于当地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相比较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该地区的乡镇经济发展缓慢,城市化主要表现在农村人口向该地县城或我国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转移。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农村人口大量转移相伴的是农村学生的大量外流,农村教育在这种背景下面临着走向衰落的困境。

(二)城市化进程下定西地区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困境

1. 学生人数大量减少,学校教育问题重重。学生人数的减少,一方面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出生的限制,造成学龄儿童的“过疏化”;另一方面则是城市化进程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从而带动了农村学生的大量外流。以该学区为例,如图2所示,2000年至2005年间该学区在校生最多,其中2002年达到最高峰的2858人,该时期学生多教师少,多为大班化教学;自2005年后入学人数逐年递减,每年的减少率保持在15%左右,教师与学生比率趋于协调;而随着该地区近几年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该学区的入学人数从2010年开始呈锐减趋势:2010年入学人数1444人,到2014年仅剩558人,五年间减少了2300人,减少学生量相当于该学区2006年一整年的学生人数,同时,该时期入学人数减少率由之前的15%增加到了25%左右,其中2013年入学人数比上一年减少了28.1%,为历年入学人数减少率之最。就学生的流向而言,其中大部分学生随父母迁移至县城就学,少数部分流向省城或我国其他经济较为发达地区。

通常认为,农村学生的大量外流致使城市学校教育压力倍增,农村教育压力则有所减轻,但根据我们的调研,现阶段农村在校学生的学校教育仍面临着多重严峻问题:其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城市化造成农村学生群体的分化,留守儿童规模扩大,而该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外流人口多,相应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也较多。由于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受到家庭拆分、亲情缺失的影响,农村学校单一化、应试化的教育方式显然不能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位,如何为留守儿童提供科学的教育方式是农村学校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其二,农村儿童缺乏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2013年我国城市户籍学龄前儿童入园率达77.6%,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入园率仅65.5”,⑦城乡儿童的学前教育发展极不均衡。而西北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农村学前教育尤为欠缺,如该学区仅有一所近两年才开办的镇级幼儿园,其师资与教育方式与城市学校的学前教育差距较大;其三,学生得不到全面发展。自国务院在1999年作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来,“素质教育”至今已有15年的发展历史,在学术界对“素质教育”的内涵各执一词的背后,西北贫困地区的学生则面临着缺乏专任教师的困窘。根据当地校长的反映,农村小学缺少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任教师,音乐课、美术课等通常由学校的其他学科教师(如语文教师、数学教师等)来兼任,专业教师缺乏,农村学生难以全面发展。

2. 教师流动稳定,工作条件较差。教师是保障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关键。现有研究中,大部分研究者认为城市化进程造成了农村教师大量流失、优秀教师短缺的现象,但根据我们对该学区2001~2014年教师数量的统计发现,相比于当地学生人数大幅的减少,教师数量变动幅度不太大,西北贫困地区教师流失问题并不明显。如图3所示,十余年间教师数量大致持平在130人左右,自2012年起开始逐渐减少,至2014年教师数量降至113人。当地教师减少的原因主要有:第一代课教师的清退。根据该学区2005年数据显示,该年137名教师中代课教师有11人,占教师总数的0.8%,随着教育部2006年“逐步清退农村代课教师”政策的提出,代课教师逐渐减少,至2014年,该学区教师均为公派教师;第二教师的调任。该区教师的流动趋向一般是本乡镇区域内的平行流动,较少数调往其他乡镇或城市地区;第三教师应聘至城市就业。少部分年轻教师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等方式考入城市就业,离开农村学校;第四,老教师的退休。

现阶段该地教师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第一,师生比趋于失调,工作效率下降。如图3所示,2001年至2005年间,该地师生比较高,其中最高为2001年的24.26:1,2005年至2010年师生比趋于均衡,自2010年起师生比骤减,至2014年减少到4.49:1,师生比严重失调。学生外流,空壳学校增多,村级小学的教师无学生可教,因此被“富余”的教师只能在学区内重新调整调派,学生逐年减少而教师结构较为稳定,致使师生比失调。师生比失调致使一些教师无书可教,如当地校长所言,“教师太多,人浮于事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教师工作效率下降”。第二,教师职称评选难,收入水平低。教师职称的高低关系着教师的收入水平与教学积极性,从而影响着教育质量的高低。根据当地教师的反映,教师职称的评选困难重重:人多指标少,很多教师评不上,“尤其是进中级,由于名额太少,最近几年几乎停止”;职称的评选论资排辈,“指标满额的情况下,只有教师退休或调离学区才有空岗,下一个人才能进行评聘”;在评职称机会上,农村教师比城市教师更难。第三,生活条件困难。城市化进程促使该区大多数教师从农村搬迁至城市生活,很多教师要在城乡两地辗转,上班路途变远,同时,教师大多数时间集中在农村学校工作,与家人的相处时间少,生活条件较为困难。

3. 学校数量缩减,学校发展之路迷茫。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学生外流对农村学校的发展造成冲击,由于入学人数差距的拉大,当下农村学校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生人数较少的小规模村级小学,一类为人数相对集中的乡镇中心小学或普通完全(中)小学。对于小规模学校来说,村民迁移、学生外流造成了空壳学校的增多,如表2所示,2000年至2010年间,该区村级小学大致在10所左右,而从2010年开始,该类学校急剧萎缩,从2011年的9所,到2013年的6所,再到2014年的3所,每年平均减少的学校数量达三所,其中尤为注意的是,2014年仅存的3所村级小学中,有2所学校各只剩4名、7名学生,仍面临着空壳的可能。村级小学的萎缩使农村基础教育的重心转移至乡镇中心学校,但乡镇学校的发展前景仍不容乐观:该区中心初中2014年的入学人数为192人,而2013年为262人,人数下降率达26%,中心小学2014年入学人数为159人,仅有人数最多的时期(2001年364人)的一半。

农村学校的发展之路面临着两大问题:第一,学生过少的村级小学是否需要撤并?一方面,村级小学大多分布在经济落后、人口密度小、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学校布点过于分散,使得教育资源难以集中配置,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该地区自然条件恶劣,村级小学位置偏远,对该类学校的撤并可能造成儿童上学的不便。参照我国2001年起正式开始的“撤点并校”政策的实施情况,一些地区过于盲目地撤并导致了农村儿童上学不便、上学路上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农民经济负担加重等负面结果,因此,村级小学的发展之路是当下该地区面临的一个两难难题。第二,中心学校在学龄人口逐年减少的背景下应怎样求发展?由于该地区城市化水平尚处于初期阶段,城市化发展仍将持续推进,农村人口将持续减少,乡镇学校是应坚持立足本土发展,振兴农村特色教育?还是为“城市中心论”所左右,迁移至城市发展,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推动?这亦是新时期城市化背景下农村教育改革的关键所在。

三、城市化进程下西北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之路

1. 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保障。当前农村教育正在经历从“普及教育”到“提供优质教育”的转变,让孩子享受优质的学校教育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首先,鉴于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农村学生群体的分化,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关爱与教育权益应得到更多的关注。一方面,应积极转变教育观念,摒弃单一化、标准化、应试化的升学教育方式,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学生群体特征进行办学,保障留守儿童心理的全面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政府需加强对农村学校硬件设施的完善,改善学生受教育的条件。乡镇中心学校由于学生集中,学生的住宿问题与饮食问题关乎着学生的健康发展,政府应投资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与农村学校食堂的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以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营养全面。其次,建立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财政补贴计划,保障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展;提高幼儿园师资水平,吸纳小学“富余”教师至幼儿园进行教育活动;创建农村学校学前教育办学新机制,形成具有西北地方特色的学前教育。第三,鉴于当地农村学校缺乏专任教师、学生得不到全面发展的困难,政府应政策上加大支持“西部贫困地区教育支援计划”,大力引进稀缺性教师;把提高待遇作为提升职业吸引力的突破口,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建立县、镇、村三级学校教师的对口支援机制,推动城乡教师间的交流,促进教育资源的流通。

2. 教师质量的保障。教师是西北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育发展的核心要素,是保证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政府应着力推动提高教师待遇、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改善教师办公条件等政策的实行。在教师待遇的提高上,首先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职称评选标准,适当增加中高级职称的评选名额,改革评选机制;其次,教师待遇的提高应与教学质量的提高相协调,建立合理的教师绩效工资制等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同时对教师的保障应分层分类,由于小规模学校位置偏远,条件落后,加上学生数量过少,容易造成教师的职业倦怠,因此应特别增加对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工作补贴。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上,一方面要优化教师的年龄结构,当下农村教师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不利于教育质量的提升,应尽量补充年轻教师,给农村教育注入新的血液,另一方面要优化教师学历结构,加大政策扶持,多吸引学历层次较高的人才到农村任教。在教师生活质量保障上,应落实连片特困地区的教师生活补助的发放,增加教师的工作津贴,保障好教师的工作环境,促进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总之,对农村教师的保障根本之路在于政府及社会加强对农村教育的重视程度。正如当地校长所言:主要问题在于全社会对农村教育的重视不够,一年分不来几个人,一转眼又考进城去了,年轻人有走心,没有守心,更谈不上守土有责、安心教育。

3. 农村学校的发展之路。由于当下农村的小规模村级小学与学生较为集中的乡镇学校面临不同的问题,因此在政策的制定上应根据学校所面临问题的差异制定相应的政策,不能单一地将农村学校视为一个整体,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对于要不要保留小规模村级小学,我们认为应当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适当保留。范铭、郝文武曾指出,对小规模学校的撤并并未能实现集中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质量、均衡教育发展的政策初衷,反而造成了教育资源的闲置浪费,加剧了农村教育的不公平。⑧由此可见,小规模学校的撤并应遵循当地学校的特点,不能因为学生人数的减少而盲目、过急地撤并。同时,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农村地区暂缓实施布局调整,对自然环境不利的地区小学原则上暂不撤并”,我国西北贫困农村地区自然环境恶劣,对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强制撤并易引发负面效应。因此,我们认为在对小规模学校发展之路的选择上,前提是要尊重民意、慎重选择。基层政府应对当地村民的迁移意向作一调研,若该地区大部分村民长期内无迁移计划,应保留学校,坚持让儿童就近入学,从而保障农村学生的受教育机会。

对于乡镇中心学校的发展问题,根据胡俊生先生的总结,现阶段我国各地已探索出的解决模式主要有三种:(1)本土化:农村学校立足本土、城区学校提供教学帮助、政府加大投资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城乡教育发展均衡;(2)半城镇化:“一个法人代表,两个办学场所”、“管理权限上移至城市学校,资源拉通分享”;(3)完全城镇化:学校撤并,学生转移至城市。③结合我国西北贫困地区当地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当前比较适宜的模式为本土化和半城镇化。由于现阶段仍有一大部分人扎根在农村,乡镇学校成为农村教育的重心所在,因此“本土化模式”是当前最具有可行性及有效性的方式之一,政府应保障好对农村教育经费的增援,完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教(下转100页)(上接85页)育质量,并积极推进城乡学校的交流,以城带乡,向农村输入先进的教育方式。同时,在农村社会走向衰落的背景下,一味地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投资,若干年后又会造成教育资源的闲置浪费,因此我们认为“半城镇化模式”亦可借鉴。通过将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捆绑发展,在当前不仅能提升教学质量、疏通资源流动,在未来亦可实现农村学校资源向城市的转移,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总之,乡镇学校的发展应与当地农村社会的发展相适应,遵循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

注释:

①崔民初,范先佐.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J].教育科学,2003,(1).

②郑金洲.城市化进程中的教育病理现象[J].教育发展研究,2006.

③胡俊生.农村教育城镇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116-212.

④刘利民.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义务教育[J].求是,2012,(23).

⑤鲍传友.城市化进程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选择[J].中国教育政策评论,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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