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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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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论文

篇1

一、金融发展理论的萌芽

二战后,一批新独立的国家在追求本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都受到储蓄不足和资金短缺的制约,而金融发展滞后和金融体系运行的低效是抑制经济发展的深层次原因。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开始从事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方面的研究工作,以Goldsmith,Gurley和Shaw,Mckinnon等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先后出版了以研究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专著,从而创立了金融发展理论。

(一)金融发展理论的萌芽——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1955年和1956年Gurley和Shaw分别发表《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方面》和《金融中介机构与储蓄——投资》两篇论文,从而揭开了金融发展理论研究的序幕。他们通过建立一种由初始向高级、从简单向复杂逐步演进的金融发展模型,以此证明经济发展阶段越高,金融的作用越强的命题。继而他们在1960年发表的《金融理论中的货币》一书中,试图建立一个以研究多种金融资产、多样化的金融机构和完整的金融政策为基本内容的广义货币金融理论。Gurley和Shaw(1967)在《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一文中,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他们试图发展一种包含货币理论的金融理论和一种包含银行理论的金融机构理论,他们相信金融的发展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手段。

(二)金融结构理论——金融发展理论形成的基础。Goldsmith(1969)的杰出贡献是奠定了金融发展理论的基础,他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中指出,金融理论的职责在于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经济因素。他创造性的提出金融发展就是金融结构的变化,他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及国际横向比较和历史纵向比较相结合的方法,确立了衡量一国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水平的基本指标体系。通过对35个国家近100年的资料研究和统计分析,Goldsmith得出了金融相关率与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的基本结论,为此后的金融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参考和分析基础,也成为70年代以后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种金融发展理论的重要渊源。

二、金融深化论——金融发展理论的建立

1973年,Mckinnon的《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和Shaw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两本书的出版,标志着以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为研究对象的金融发展理论的真正产生。Mckinnon和Shaw对金融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发展提出了精辟的见解,他们提出的“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和“金融深化”(FinancialDeepening)理论在经济学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被认为是发展经济学和货币金融理论的重大突破。许多发展中国家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及货币金融改革的实践都深受该理论的影响。

(一)Mckinnon的金融抑制论。Mckinnon认为,由于发展中国家对金融活动有着种种限制,对利率和汇率进行严格管制,致使利率和汇率发生扭曲,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资金供求关系和外汇供求。在利率被认为被压低或出现通货膨胀,亦或两者都有的情况下,一方面,利率管制导致了信贷配额,降低了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货币持有者的实际收益往往很低甚至为负数,致使大量的微观经济主体不再通过持有现金、定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储蓄存款等以货币形式进行内部积累,而转向以实物形式,其结果是银行储蓄资金进一步下降,媒介功能降低,投资减少,经济发展缓慢,该状况被Mckinnon称之为“金融抑制”。这种金融抑制束缚了发展中国家的内部储蓄,加强了对国外资本的依赖。但是,在Mckinnon提出的金融抑制论中,他对货币的定义是混乱和矛盾的。他把货币定义为广义的货币M2,即不仅包括流通中的现金和活期存款,而且还包括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但他在模型中又强调所谓的外在货币,即由政府发行的不兑现纸币,这样就排除了银行体系的各种存款,因而在同一货币理论中存在着两种相互冲突的货币定义。

(二)Shaw的金融深化论。Shaw认为,金融体制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相互推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方面,健全的金融体制能够将储蓄资金有效地动员起来并引导到生产性投资上,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发展良好的经济同样也可通过国民收入的提高和经济活动主体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来刺激金融业的发展,由此形成金融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Shaw指出金融深化一般表现为三个层次的动态发展,一是金融增长,即金融规模不断扩大,该层次可以用指标M2/GNP或FIR来衡量;二是金融工具、金融机构的不断优化;三是金融市场机制或市场秩序的逐步健全,金融资源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得到优化配置。这三个层次的金融深化相互影响、互为因果关系。

根据Mckinnon和Shaw的研究分析,适当的金融改革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使金融深化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为了更好的解释这种良性循环,Mckinnon提出了一种经过修正的Harrod-Domar模型。在修正后的模型中,Mckinnon抛弃了储蓄倾向为一常数的假设。他指出,在经济增长中,资产组合效应将对储蓄产生影响,因而储蓄倾向是可变的,它是经济增长率的函数。同时,储蓄还受到持有货币的实际收益率等其他许多变量的影响。通过对Harrod-Domar模型的修正,Mckinnon分析对金融压制的解除,既可直接地通过储蓄倾向的提高来增加储蓄,从而增加投资,促进经济的增长,又可反过来通过经济的增长而进一步增加储蓄。因此,实行金融改革,解除金融压制,是实现金融深化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关键。

三、金融发展理论的发展

自1973年以来,Mckinnon和Shaw的金融深化论在西方经济学界产生了极大影响,金融发展理论研究不断掀起研究的新。许多经济学家纷纷提出他们对金融发展问题的新见解。

(一)第一代麦金农、肖学派。第一代麦金农、肖学派盛行于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代表人物包括Kapur,Mathieson,Galbis和Fry等,他们主要的研究工作是对金融深化论的实证和扩充。

1、Kapur(1976)的观点。Kapur研究了劳动力过剩且固定资本闲置的欠发达封闭经济中金融深化问题,他认为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之间总是保持着固定比例关系,在固定资本闲置的条件下,企业能获得多少流动资金便成为决定产出的关键因素。Kapur接受Mckinnon的观点,认为实际通货膨胀率除受其他因素影响之外,还受通货膨胀预期的影响。同时,Kapur又放弃了Mckinnon着重内源融资的观点,认为流动资本的净投资部分一般完全通过银行筹集,商业银行对实际经济的影响主要就是通过提供流动资本而实现的。能提供的流动资本量取决于实质货币需求、货币扩张率与贷款占货币的比率。

2、Mathieson(1978)的观点。Mathieson与观点与Kapur相似,也是从投资数量的角度讨论金融深化的影响。但他在设立假设时,有两点不同与Kapur的假设。首先,Mathieson假设所有的固定资本都被充分利用,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Kapur所说的闲置的固定资本。第二,Mathieson假设企业通过向银行借款筹集的是所用的全部资本的固定比率,即不仅需要向银行借入部分流动资本,而且需要向银行借入部分固定资本。他还指出经济增长归根结底是受银行贷款供给的制约,而银行贷款的供给又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存款的实际利率的影响。为使经济得以稳定增长,就必须使实际利率达到其均衡水平。因此,必须取消利率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

3、Galbis(1977)的观点。与Mckinnon一样,Galbis也是基于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分割性假定,认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具有某种特性,这种特性是因为低效部门占用的资源无法向高效部门转移,使不同部门投资收益率长期不一致,从而导致资源的低效配置。他提出,金融资产实际利率过低是金融压制的主要表现,是阻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克服金融压制,充分发挥金融中介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必须把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提高到其均衡水平,即提高到使可投资资源的实际供给与需求相平衡的水平。

4、Fry(1982,1988)的观点。Fry认为,投资的规模与投资的效率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而在发展中国家,这两者又都在很大程度上受货币金融因素的影响。他认为,在静态均衡的条件下,实际增长率必等于正常增长率。但是在动态经济中,二者却未必相等。这是因为,实际增长率由两部分构成,即正常增长率和周期性增长率。Fry还把时滞因素引入其模型中,从而能更准确地反映储蓄与投资的变化对经济增长的实际影响。

(二)第二代麦金农、肖学派。第二代麦金农、肖学派盛行于80年代末90年代中期,代表人物有中Bencivenga,Levine,Lucas,Smith,Greenwood等。这一时期的金融发展理论对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形成机制的解释是从效用函数人手,建立了各种具有微观基础的模型、引人了诸如不确定性(流动性冲击、偏好冲击)、不对称信息(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监督成本之类的与完全竞争相悖的因素,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形成做了规范性的解释。

1、金融体系的形成。具有代表性的内生金融机构模型解释包括:在Bencivenga和Smith(1991)的模型中,当事人随机的或不可预料的流动性需要导致了金融机构的形成,金融机构的作用是提供流动性,而不是克服信息摩擦;在Schreft和Smith(1998)模型中,空间分离和有限沟通导致了金融机构的形成。在该模型中,当事人面临着迁移的风险,因为在迁移发生时,当事人需要变现其资产,从而面临迁移风险。为了规避这一风险,当事人需要通过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在Dutta和Kapur(1998)模型中,当事人的流动性偏好和流动性约束导致了金融机构的形成。金融机构的存在使当事人可以持有金融机构存款,作为流动资产的金融机构存款与其它公共债务和法定货币相比,在提供流动方面效率性高,可以缓解流动性约束对消费行为的不利影响。具有代表性的内生金融市场模型有:Boot和Thakor模型,Greenwood和Smith模型。这些模型在给出金融市场的形成机制的同时也给出了金融机构的形成机制。Boot和Thakor(1997)从经济的生产方面考察,认为组成金融市场的当事人把钱存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再把所吸收的存款贷放出去,从而为生产者提供资金,在金融机构中,当事人进行合作并协调其针对生产者的行动。Greenwood和Smith(1997)在模型中指出,金融市场的固定运行成本或参与成本导致了金融市场的内生形成,即在金融市场的形成上存在着门槛效应(thresholdeffect),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有能力支付参与成本的人数才较多,交易次数才较多,金融市场才得以形成。

2、金融体系的发展。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形成之后,其发展水平会随该国内外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一些经济学家从理论上对这个动态发展过程进行了解释。Greenwood和Smith(1997),以及Levine(1993)在各自的模型中引入了固定的进入费或固定的交易成本,借以说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是如何随着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的增加而发展的。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人均收人和人均财富很低,由于缺乏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金融服务的供给无从产生,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也就不存在。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人由于其收入和财富达到上述的临界值,所以有激励去利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亦即有激励去支付固定的进入费。这样,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就得以建立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于收入和财富达到临界值的人越来越多,利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人也越来越多,这意味着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四、新金融发展理论——金融约束论

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的结果曾一度令人失望,许多经济学家开始对以往经济发展理论的结论和缺失进行反思和检讨。Stiglitz在新凯恩斯主义学派分析的基础上概括了金融市场中市场失败的原因,他认为政府对金融市场监管应采取间接控制机制,并依据一定的原则确立监管的范围和监管标准。在此基础上,Hellman,Murdock和Stiglitz(1997)在《金融约束:一个新的分析框架》一文提出了金融约束的理论分析框架。

(一)金融约束理论的核心内容。Hellman等人认为金融约束是指政府通过一系列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以达到既防止金融压抑的危害又能促使银行主动规避风险的目的。金融政策包括对存贷款利率的控制、市场准入的限制,甚至对直接竞争加以管制,以影响租金在生产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的分配,并通过租金机会的创造,调动金融企业、生产企业和居民等各个部门的生产、投资和储蓄的积极性。政府在此可以发挥积极作用,采取一定的政策为银行体系创造条件鼓励其积极开拓新的市场进行储蓄动员,从而促进金融深化。

(二)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Hellman等人认为,虽然金融约束理论从不同方面论证了金融约束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合理的金融政策,但金融约束与金融压抑在某些方面还是有相同之处。金融约束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效果很差或受到扭曲,其中最大的危险是金融约束变为金融压抑。因此,要保证金融约束达到最佳效果,必须具备一些前提条件,如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银行是真正的商业银行,政府对企业和银行的经营没有或有很少的干预,以保证银行和企业的行为符合市场要求。

(三)虽然金融约束与金融压抑运用的手段类似,但两者有本质上的不同。Hellman等人指出,因为金融约束创造的是租金机会,而金融压抑下只产生租金转移,租金机会的创造与租金转移是完全不同的。在金融压抑下,政府造成的高通胀使其财富由家庭部门转移至政府手中,政府又成为各种利益集团竞相施加影响进行寻租活动的目标,其本质是政府从民间部门夺取资源。而金融约束政策则是为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尤其是为金融中介创造租金机会,这会使竞争性的活动递增收益和福利。这些租金机会是因存款利率控制造成的存贷利差而形成的,银行通过扩张其存款基数和对贷款资产组合实施的监控获得了这些租金,由此促进金融深化。

(四)金融约束的效应。Hellman等人认为,资本要求虽然也是一个防止银行发生道德风险的工具,但在发展中国家,存款利率控制比对银行资本控制更为有效。在金融约束环境下,银行只要吸收到新增存款,就可获得租金,这就促使银行寻求新的存款来源。如果这时政府再对市场准入进行限制,就更能促使银行为吸收更多的存款而增加投资,从而增加资金的供给。建立合理数量的储蓄机构,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金融机构吸引更多的储户是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金融约束可以促进金融深化。

金融约束论是Hellman,Murdock和Stiglitz等对东南亚经验观察后的理论思考。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他们又重新研究了他们的金融约束论(1999),并认为这一危机从反面证明了他们的理论。事实上,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抑制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五、金融发展理论的计量验证

金融发展理论的具体结论是否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其政策主张能否付诸于发展中国家的政政策实践,需要不断的研究探讨。其中,非常重要的研究工作就是利用发展中家的实证资料,对这些理论模型做出计量验证。但早期的经验研究结论只能确认两者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却无法确认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Levine,1997)。后续的经验研究应用新近发展起来的计量分析技术对更为全面的数据集进行计量分析,结果表明,金融发展是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原因之一。

(一)20世纪80年代的计量验证。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种有关金融发展理论的计量验证大量涌现。这些计量验证所涉及的范围较广,内容较多,几乎对Mckinnon和Shaw所提出的每一论点都作了计量验证。根据Kitchen(1986)的总结,自1973年至1984年,经济学家们对金融压抑论所作的主要的计量验证有17项。在这些计量验证中,除少数几项未能得出肯定的结果之外,绝大多数验证的结果都肯定地支持金融压制论的有关结论。

1、Lanyi和Saracoglu的计量验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83年《发展中国家的利率政策》,在该论文的附录3中,Lanyi和Saracoglu对21个发展中国家在1971年至1980年间实际利率与金融资产增长率及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之间的关系作了计量验证。根据他们算得的数据表明,实际利率为正值的国家,其平均的金融资产增长率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都较高;实际利率为负值的国家,则其平均的金融资产增长率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都较低,甚至为一负值。这反映,实际利率与实际金融资产的增长率及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之间有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种正相关关系与Mckinnon和Shaw等人提出的金融发展理论的有关结论是一致的。但这三个变量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还只是说明了问题的一个方面,而这个三个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则是需要证明的更重要的一个问题。而在各种计量验证中,因果关系是一个较难证明的问题。

2、Fry的计量验证。Fry有关金融发展理论的核心也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压抑和金融深化问题。他不仅从理论上阐述了这一问题,而且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以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实际资料对其理论进行了计量验证。Fry(1978)在<MoneyandCapitalorFinancialDeepeninginEconomicDevelopment?>一文中,对Mckinnon和Shaw的基本结论及他们关于传导机制问题的理论分歧作了计量验证。该验证的结果表明,Shaw的债务媒介论是成立的,而Mckinnon的互补性假说则不能成立。1980年,Fry又对发展中国家金融压制的代价作了数量分析。在这一分析中,Fry以实际存款利率被限制在其市场均衡水平之下作为金融压制的标志,对所选择的61个发展中国家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的资料进行计量分析。通过计量验证,Fry得出结论,金融压制的代价是实际存款利率每低于其市场均衡利率1%,经济增长率将损失大约0.5%。

(二)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计量验证。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国外兴起的经验研究,验证了金融发展确实具有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而且明确区分了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作用于经济增长的机理,以及决定金融发展和金融结构的制度因素。

1、宏观层面的计量验证。20世纪90年代初,King和Levine放弃了既有金融发展理论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的传统,转而寻求建立一种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内的一般金融发展理论。他们从金融功能的角度入手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尤其是对全要素生产力的影响。尽管许多金融学家都已表示金融功能对全要素生产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一直未能找到计量金融功能的指标,King和Levine就在金融功能计量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King和Levine(1993)在Goldsmith(1969)的基础上设计了四个用于测度金融中介体的服务质量指标(Depth指标,Bank指标,Private指标,Privy指标)来表示金融发展水平,然后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对80个国家1960~1989年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他们发现,金融中介的规模和功能的发展不仅促进了经济中的资本形成,而且刺激了全要素生产力的增长和长期经济增长。为了检验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因果关系的方向,King和Levine设计了一个方法,检验了金融发展初始水平(1960年)与经济增长(1960~1989年)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金融发展初始水平的差异很好地预测了以后经济增长水平之间的差异,即便是控制了收入、教育、政治稳定、贸易和财政货币政策等变量后也是如此。所以,King和Levine认为金融发展是原因,经济增长是结果,他们的研究方法和思想对后来经济学家的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在King和Levine研究金融中介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之后,Levine和Zervos(1998)研究了股票市场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他们用最小二乘法对47个国家1976~1993年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股票市场流动性和银行的发展不仅与同期的经济增长、资本积累及生产率提高有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且都是经济增长、资本积累以及生产率提高的很好的预测指标,这与Bencivenga等人(1995)的理论分析结果相一致。为了确定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相关性,Rousseau和Wacthte(1998)应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对美国、英国、加拿大、挪威和瑞典五国1870~1929年间的数据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他们认为在金融强度指标和资本产出水平之间长期存在着重要的数量关系,而且Granger检验表明,金融中介体对实际经济活动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Tadesse(2000)对36个国家(1980~1995年)数据的分析表明,银行导向型金融体系和市场导向型金融体系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在金融部门不发达时,银行导向型金融体系所起的作用要大于市场导向型金融体系所起的作用;而在金融部门发达时,市场导向型金融体系所起的作用则要大于银行导向型金融体系所起的作用。这一研究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国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显著而在另一些国家却很模糊的这一计量分析结果。

在以上研究中,不管是对跨国横截面数据还是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计量分析,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因遗漏了一些变量而产生的偏误,以及应用联立方程组去描述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时可能存在的联立性偏误。Rousseau和Wacthte(2004)采用了一个差分面板估计量去消除由尚未观察到的国家特定因素所引起的偏误,并力图消除由联立性偏误所引致潜在的参数的非一致性。在此基础上,利用面板分析技术对47个国家1980~1995年间的年度数据所进行的计量分析表明,银行和股票市场的发展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经济增长。

2、中观层面的计量验证。宏观层面上的研究虽然使用了不同的计量分析工具,但分析的数据集都是以国家为单位的总量数据。因此,Mankiw(1995)指出,这种以国家为单位的总量数据进行的计量分析存在一些缺陷,而以中观层面即产业层次的数据为分析对象所进行的经济计量分析则将这一方面的研究向前推进了步。

Rajan和Zingales(1998)通过考察一国金融发展水平及产业增长水平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研究金融发展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他们认为,金融发展降低了企业实施外源融资的成本,新企业的建立在意味着产业增长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创新得到了促进,经济因此而得以增长,而金融发展水平是决定产业的规模构成及产业集中度的因素之一。Neusser和Kugler(1998)设定了一个包含所有金融中介体活动的金融深化指标,运用多元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对经合组织中13个国家的制造业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在向量自回归(VAR)模型中对这些国家近30年间的经过平稳性检验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了计量分析。结果表明,金融部门的发展不仅与制造业产出相关,而且与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相关,更重要的是,在美国、日本、德国和澳大利亚这四个国家,这种相关关系表现为一种因果关系,即金融发展是制造业发展的原因。

Wurgler(2000)对65个国家的制造业在1963~1995年间的总投资及产业增加值的数据进行的回归分析表明,由于假定最优的投资会使得成长性产业的投资迅速增长而对衰退产业的投资会下降,因此金融市场的发展提高了资本配置的效率。Fisman和Love(2003)重新检验了金融市场对整个社会的资源在部门间配置中所起的作用。他们指出,金融市场发展水平越高的国家,各产业之间有着越高的相互关联的增长率。

3、微观层面的计量检验。中观层面的研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仅用回归分析方法对面板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其分析结果可能有较大的偏差。而利用微观层面即企业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则可避免上述问题,从而深化人们对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的认识。

Demirguc-Kunt和Maksimovic(1998)以企业财务预算模型为基础,利用回归分析方法对30个国家1984~1991年间的企业特定类型数据进行了计量分析。他们认为,法律体系越是完善的国家,实施长期股权融资和长期债权融资的企业就越多。一个活跃的股票市场和一个大的银行部门都与外源融资依赖性较强的产业的成长相关。之后,他们进行了国别比较,他们指出,在工业化国家,企业的长期负债比率较发展中国家企业的长期负债比率要高。同时,大公司较小公司有更高的资产负债率。

为了考察金融发展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影响,Beck等人(2000)通过世界商业环境调查(WBES)所形成的4000家企业(其中80%是中小企业)在1995~1999年间数据进行了分析。他们指出,由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及消除贫困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通过提高金融发展水平、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腐败程度会使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改善,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并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六、金融发展理论的总体评价

本质上,金融发展理论认为金融领域与其他一切经济领域一样,可以借助市场的力量实现均衡。它从发展的角度探讨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相对于传统的西方货币金融理论学说,在理论上与实践上都有了一些创新。

(一)对金融深化理论的评价。金融深化理论侧重研究发展中国家在资本市场不发达、货币化程度不高,国家对金融干预过重条件下的理论。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的以金融深化为核心内容的改革实践中,金融深化理论提出的几点建议,如放松利率管制、减少金融机构审批限制、促进金融同业竞争等大多被采纳,对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完善,不论从实证上还是从理论上分析,金融深化理论还存在着一些缺陷。第一,金融深化理论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归因于金融发展,该理论的提出的政策主张过分依赖于建立有效的信贷市场,却忽视了对经济发展的根本影响因素即科技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分析。第二,金融深化理论忽略了发展中国家推进金融深化的制度因素。Mckinnon和Shaw的金融深化理论在实质上是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在金融领域的一种延伸,其基本假设是市场存在着完全竞争和完全信息,从而各个经济主体都能达到帕累托最优。可是,客观实际的市场并不存在完全竞争和完全信息,因而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发展中国家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必须发挥政府的独特作用,通过金融制度创新与变迁培植市场力量。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排斥政府而依赖自由放任的市场力量,而在于改革政府介入金融的方式和职能。第三,金融深化理论对金融深化过程中的金融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若以自由放任的手段来推进金融深化,就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尚不能排除政府的作用。第四,金融深化理论将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原因过多地归于金融制度的落后,对经济结构严重失调,经济体制僵化无效等因素较少考虑,认为只要解除金融管制,依靠市场机制的刺激就会启动自行运转的增长机制。实践证明,这看法太过片面,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是惨痛的。

(二)对金融约束理论的评价。金融约束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强调政府干预金融的作用,认为适当的金融压制是必要的。尤其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金融自由化并不一定是实现金融深化的最优选择。但是,金融约束理论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首先,金融约束理论提出的低利率和信贷配给政策优势很难实现,并且还会产生负作用。Stiglitz认为贷款利率若高于10%就会引起逆向选择和银行行为变异的观点并不完全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发展中国家银行业的运行成本至少是OECD国家的两倍(Fry,1995),因此在发展中国家贷款利率高于10%是不可避免的。而带有行政性的指导性信贷计划不可能杜绝人为因素,这些大大增加了金融风险。其次,金融约束的限度难以把握和保证,容易形成政府的过度干预。Hellman承认,官僚阶层为了既得利益,很可能在金融约束已经变得没有必要时仍将保持下去。第三,金融约束理论过于强调银行金融机构在经济中的作用。金融约束理论对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作用估计过低,也没有提出解决非银行渠道融资效率低下的办法。由于金融约束理论存在的问题,Hellman等人强调,金融约束只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工具,约束的最优水平将随着金融深化程度的加深而下降,最终也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自由化方向过渡。

我们应在认识传统的金融理论的基础上,不断发展适应于金融全球化、经济金融化趋势的金融理论,突破原有金融发展理论的局限性,探讨和构建以经济、金融全球化为背景的现代金融发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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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Shaw,E.S.,1973,FinancialDeepeninginEconomicDevelopment,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

[18]姚凤阁:《中国投资基金市场运行与发展问题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篇2

二、促进广东科技金融结合的对策

科技金融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的系统工作,它的大力发展依赖于各参与方的主观积极性。随着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进一步明确了广东的金融强省战略,而科技金融也晋升为广东要大力发展的五大金融之一。因此,笔者根据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必须形成两个方向的合力,即横向层次的合力和纵向层次的合力在同一层面上,要通过协调机制、联席会制度等组织方式,充分调动科技厅、金融办、发改委等政府的工作积极性;要充分引导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参与性,让他们意识到参与科技金融工作并非政治工作,而是政府主导并规范的市场投资行为;要加大对科技企业关于投融资信息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创新创业的有利局面。在此基础上,各参与方要形成上下一致,上行下效,操作规范,监督有效的纵向同心协力模式;应明确目标、使命,运行机制,行动纲领。目前的很多做法只是个案,需尽快沉淀为机制,这样才能满足大规模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已有的实践表明,在科技金融发展的第一阶段,政府应责无旁贷,也要当仁不让地发挥绝对主导作用,否则科技金融工作就如一般散沙,互相推让,结果就是互相之间做做样子。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政府应在以下层面有所作为。首先,由政府全额出资扩大种子基金规模;条件成熟后再扩充引导基金规模,引导更多的民间、风投资本进入;根据实施效果再审时度势规划新型全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在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方面的实践有一定借鉴意义。其次,为银行准备风险准备金,为银行、担保机构提供工作补贴。第三,为企业分担责任,降低企业费用支出,搭建贴息平台。第四,当科技金融工作进入轨道后,政府应将工作重心转向完善监督机制上,这也是政府最应该做的工作。很多事情一旦上了台阶,就容易形成一窝蜂的局面,因此政府必须有效的监督、控制并引领发展势头。第五,科技金融发展中政府职能不能缺位,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更不能越位,政府行为必须懂得适可而止,准确把握范围与力度,这样才能发挥正面推进作用而不至于形成阻滞。

(二)完成科技金融发展顶层设计历史使命和基本目标是科技金融顶层设计的根本出发点。按照金融支持技术创新和技术产业化的本质要求,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从金融机构体系、中介服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政府组织体系和管理监督体系5个方面完成顶层设计。具体改革途径和相应举措呼之欲出:大胆探索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工具创新,鼓励多层次债券市场包括高收益债券市场发展;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对冲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一切新金融模式快速发展,激发政府直投基金和引导基金的辐射功能,降低科技企业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大胆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大幅精简流程。

(三)尽快搭建功能齐备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应尽早组织统计、银行、企业等相关领域专家确定科技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搭建一个能够整合企业融资需求、机构投资状况、政府专项基金政策、创新创业项目等信息资源的平台。平台应以构建金融机构信息和金融产品数据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概况数据库、担保机构担保信息数据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专利数据库等为基础,以提供贷款、担保、科技保险、风险投资、股权转让、上市指引等信息服务为核心,以银行、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个人投、融资为主要服务对象;然后逐渐扩展开发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衍生功能。

(四)逐步建立科技企业成长潜力评价机制和科技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对科技企业的技术可持续开发能力、产品市场竞争力、管理能力、营销能力等建立评价机制,有利于筛选并挖掘最有成长潜力的科技企业。另外,企业信用关乎一个企业的融资效率甚至企业的发展,因此应优先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级体系、评级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

篇3

1.中国农业银行: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既经营商业性业务,又经营政策性业务,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开始进行商业化改革。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

3.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

4.农村邮政储蓄:吸收储蓄,再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开展存贷业务。

(二)民间金融形式

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农村中非法定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农户之间或农户与农村企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目前,我国的民间金融主要有三种形式:

1.无组织无机构的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如企业相互融资、企业非法集资等);

2.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金融会,属于互助资金性质;

3.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典当行、基金会等。

二、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虽然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已经达到温饱,正在向小康迈进,但GDP的增长速度较为缓慢,与大城镇的经济发展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农村金融体系未能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且其自身发展还存在诸多缺陷和问题,造成了农村资金匮乏,使其不能充分发挥潜在优势。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单一,金融机构匮乏

目前,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已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驾马车”共存的局面。但是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业务经营范围十分单一,专门行使粮、棉、油收购贷款资金的封闭管理,业务空间日益狭小;本来“重农”的农业银行将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农村网点大量撤并,人员锐减,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上投入相对较少。因此支持“三农”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责无旁贷地落在了农村信用社身上,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为单一。

(二)农村信用社包袱沉重,力不从心

由于农村信用社多年积累的历史问题较多,又受到资金规模、硬件设施、业务品种、结算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普遍存在资产质量不高、经济效益欠佳和人员素质欠缺等问题,肩负的职责与自身的能力不相匹配,致使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过程中力不从心。

(三)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外流严重,金融机构撤离加剧

农村政府指导下的政策银行,众多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保险,邮政储蓄等等机构更多的成为名义上支持农村建设的机构,这些机构更多的将农村资金流向上级城市,正式的金融机构实质上并未履行农村金融资金供给的责任。除此之外,大量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金融体系中撤离,据不完全统计,国有商业银行撤并机构达到4万个。农村金融机构中有限资金的外流加之国有商业银行的纷纷撤离给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困难。

(四)农村贷款利率偏高,利息负担较重

目前,农村金融贷款利率偏高,加重了农民的贷款利息负担。尽管中央规定了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的区间,但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在利益机制的驱使下,其贷款利率不但不可能下浮,而且也不愿意低浮,使农民贷款优而不惠。

(五)非正规性金融服务活跃但问题突出

与农村中正规性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相比,农村中非正规性金融服务非常活跃,主要是民间的、地下的借贷需求增加,规模不断增大。这些金融服务虽然一定程度上起到优化资源配置、便利交易、补充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的作用,但是,这些金融活动风险大、利率高,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效果,影响了正常的金融只需,加剧了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六)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但当前我国农村保险业发展滞后,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对风险控制的需求。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特征,加上不可预测因素多,预期收益低,与保险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相左,各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领域,积极性低。

(七)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不足

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大多数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而且在运营中多靠政府扶持。支农力度不够,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经济活动等方面作用较少,对农户、个体工商户、涉农民营企业支持也有限。

(八)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难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小额农户贷款对于急需脱贫致富的农民群众无疑是雪中送炭,但农村金融机构却很难发放。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农民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务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小额农贷业务量超常,放贷成本高;三是清收手段脆弱,致使很难使用依法、强制扣款、变卖资产等手段清收贷款;四是农民风险防范能力弱,受社会、自然、市场条件的影响很大,小额农贷风险很大。

三、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策及建议

(一)发展多种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前景,尽可能地发展多层次的网点。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适当发展农村互金融组织和互担保组织,逐步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二)继续推动和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其合作金融功能

积极拓宽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渠道,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涉农产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开展和开发农村信用社的中间业务,提高盈利水平。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

(三)加速推进农业担保和保险业务,分散和降低农业风险

适当降低担保机构设立门槛,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发农产品期货新品种,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信贷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建立功能完备、分工合作、竞争适度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四)建立农村利率定价机制,降低农民贷款成本

制定符合农村信贷资金供求特点的利率管理政策,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支农贷款要实行优惠利率,以减轻农民的负担,增加农民收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增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惠贷款利率,以降低农村居民特别是偏远落后地区农村居民的融资成本。

(五)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

利用政策扶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对农村金融组织要执行有差别的监管政策。通过财政补贴、担保或税收减免等措施促使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投入,实行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税收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经营。

四、总结

农村金融作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尽管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不高,农村金融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和问题,但是,通过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民自身各方面的调整,农村金融体系一定会逐步完善与健全,将会为我国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张贞,肖庆业.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老区建设,2008:19-20.

[2]申维娜,孟彦军.我国农村金融现状与改革思路浅析.当代经济,2009.2:86-87.

篇4

2、我国民间金融的运行特征

近年来,我国的民间资本在农村经济、民营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民营经济的资金需求起到了巨大的支持作用。总体来看,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发展速度快,融资规模逐年扩大。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和快速的发展,民间金融的融资规模逐年扩大。我国的民间金融主要发源地在农村,从1986年开始,农村的民间借贷规模己经超过了正规信贷规模,而且每年以19%的速度增长(何安耐,胡必亮。2008)。2005年末,央行的统计数据认为,目前我国民间融资规模在1万亿元人民币以上,民间融资规模与正规途径融资规模之比平均达到28.07%。

2活跃程度与民营经济发展程度以及区域金融生态发展有关。经济发达、金融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民间借贷相对不太活跃,对正规金融的替代作用有限;商品活跃程度低、民营经济欠发达地区,民间借贷相对平稳,规模较小,利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借贷行为集中在生活消费领域;而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商品集散的沿海地区和中部部分省份,资金流动性强,资金需求旺盛,民间借贷活跃,民间融资规模大,利率高,如湖南、山西等。

3参与范嗣和参与主体更趋广泛化。从参与来看,民间金融融入了农业、制造业、采掘业、房地产、商贸餐饮业、养殖业等多种行业。从参与主体来看,民间金融的借贷主体扩大到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业主和机关公务员等个人和群体。

4形式多样化发展。除个人和企业间直接借贷、企业集资、私募基金、资金中介以及地下钱庄形式外,还有合会、小额贷款公司、商品寄卖行、典当行等机构大量参与民间借贷,但“向别的企业或者个人借”和“职工集体融资”是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占民间借贷的绝对比重。

5缺乏约束,潜藏着较大的风险。民间金融活动主要包括微观风险、中观风险和宏观风险三个层次。微观风险指的是民间金融活动给交易各方带来的风险;中观风险多出现在以“一对多”为主要特征的集中型民间金融活动中,通常会对一个地区的金融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冲击;宏观风险则是民间金融活动的加总对整个宏观经济运行产生的潜在影响。由于民间金融活动缺乏应有的风险约束机制,不需要外力的干预即可实现契约的完全履行,但在中观风险和宏观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方面往往超出了民间金融活动参与主体的能力掌控范围,易产生较强的负外部性。

3、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必要性分析

(一)民间金融缺乏监管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1影响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由于受民间金融的自发性、盲目性、逐利性以及民间融资主体生产经营和管理素质所限,大部分资金流向进入门坎低、短期内能看到收益的行业。这类行业的相当一部分是当前的需求热点,以高耗能、高污染和技术水平低的行业和项目为主。这样,民间金融不仅助长了热点行业过热,同时也形成更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生产过剩,影响总供求的平衡和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2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业务造成冲击。民间金融缺乏制度保障,存在制度风险;民间金融资金规模普遍较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加之民间金融存在的组织结构不健全、管理落后等问题,导致民间金融具有较大风险性。由于民间借贷活动的频繁发生,个别人尝到了甜头,在利益的驱动下,便开始非法吸收存款、高利率发放贷款,办起了非法“地下钱庄”,扰乱了金融秩序。

3引致矛盾和纠纷,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民间借贷通常是在借贷双方都认可的利益条件下,通过口头约定或简单履约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的,手续简便,很不规范,缺少必要的抵押担保制约和法律程序,整个交易极具风险,从而容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也正是由于民间金融机构的“地下性”,有时甚至会被非法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所利用,可能导致区域性金融风险,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为巨大的民间资本寻找出路。我国民间资本存量的绝对值是巨大的,已成为继国有资本、跨国资本之后的第三支力量。由于正规的投资渠道匮乏和理财知识所限,大量的民间资本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民间资本或者闲置或者低效运转,缺少合理出路。让这些资金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既满足了民间资本的逐利需求,又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益。

2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发展非常迅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但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信贷门槛过高。而且贷款手续复杂、耗时长、成本高,且对借款人资格审查、担保人经济状况都有严格的界定标准,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规模小、资质差等因素使得其获得贷款的成本较高、几率较低,中小企业所得到的银行信贷还不到贷款总额的30%。

3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由于民间融资松散性、盲目性、不规范性以及随意性,民间融资不可能完全适应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及其调控造成冲击,在一定程度上将阻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民间融资会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国家利率政策实施,截流信贷资金来源等。还可能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酿成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妨碍中央银行现金管理,造成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的盲区。规范化发展民间金融则可促使政府监管民间资本的流向,从而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一致。

4、规范化发展民间金融的建议

必须认识到,民间金融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制度安排,而是与正规金融并行的重要制度安排。但是,为了克服民间金融所存在的先天弊端,有必要对民间金融加以扶持和引导,形成较为完善的民间金融服务体系。

1改变政府角色定位。我国经济发展带有明显的政府主导型特征,如果没有政府的首肯和政府角色定位的转变,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发展是没有保障的。在对待民间金融问题上,政府一方面应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允许其以多种利率水平、多种投融资渠道自由存在,而不是一味地打压和简单地取缔;另一方面应在民间金融合法化后,将其角色定位于为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提供服务,在法律框架内放任民间金融的发展,减少不正当干预。

2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立民间金融的合法身份。如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与《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规有一定冲突,而监管部门尚未确定相关制度。因此,在发展民间金融的同时,要严把市场准人关,维护市场主体的质量,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原则实行破产,以保证中小金融机构健康高效地运行。同时应加快制定、完善和落实《放贷人条例》、《民间融资法》、《合同法》等法规体系,使合法的民间金融机构走上法制化轨道。

3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建立健全外部监管。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需要强有力的外部金融监管作依托,否则可能产生制度变迁中的更大风险。在建立民间金融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差别化监管机制和模式,矫正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经营管理和信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同时还应建立跟踪监测体系,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4促进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的有效合作和适度竞争。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可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开展合作,如可以利用民间金融部门的信息优势降低正规金融部门的信息搜寻成本;利用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弥补民间金融机构资金不足的缺陷,提高整个市场的金融交易水平。另外,两者可以利用各自的优势在一个好的金融秩序下进行公平有序地竞争,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

5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规范民间金融行为。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利率由交易主体根据资金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自主决定。要积极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取消利率的行政管糊,尽快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利率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利率在民间融资中的作用。利率市场化不仅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银行资金运作效率,而且有利于民间金融活动由隐蔽性向透明性转变,减少民间金融的监管成本,降低其活动风险。

5、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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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焕平 林瑜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

小微企业风险状况及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可行性分析

贷款一般采取按季度、按月、按年度一次性还清等方式,州内小型金融机构特别重视风险防范。如:敦化市江南村镇银行在07年成立初期,贷款程序简便松散,产生了一些风险贷款。问题暴露后,该行规范和整顿内部贷款程序,深入企业进行摸底,采取追加抵押物、增加担保等方式来保障贷款安全性,并且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实行密切跟踪,有效化解了风险。据了解,该行目前对小微企业的1270万贷款中没有不良。由于采取了针对性防范措施,目前州内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大都降到了百分之一以下。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体系大中型银行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尽管小型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数量在逐渐增加,但在银行体系中仍然处于非主流。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性银行的存款市场占比为77%,贷款市场占比为80%。如果扣除信托投资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的存贷款,地方性小型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在20%以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近日撰文指出:“现有间接融资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只有加快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差异化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才能有效改进间接融资体系结构”。综上所述,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是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主力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是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关键。首先,大型金融机构的信贷重点在大企业、大项目、大城市。2011年延边州的新增贷款是2010年的1.6倍,但工、农、中、建、交五家大银行新增贷款与同期新增存款的比例仅为23.08%;而地方性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2011年新增部分的存贷比为35.58%,比五家大银行高出12.5个百分点。规模更小的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的小微企业贷款与新增存款的存贷比则还要高。第二,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政策在传导过程中容易受到商业银行经营战略的影响。因为商业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只有在国家产业政策与银行经营目标一致的情况下,政策效果才会被放大,而相反就会递减。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这项基本法则不应也不会被违背。大银行的经营战略制定权在总行,而只有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定位权在当地。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就成为支持地方小微企业发展的一条必然途径。

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对现行中小银行准入政策做出进一步调整。包括发展社会出资、风险自担的城市社区银行;修改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调整监管政策,使村镇银行得到较快发展;拓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并统一制定小贷公司的监管标准和风险管控要求,增加小贷公司的贷款能力;合理界定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二是要解决县域金融监管能力不足问题。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必须加强外部监管,尤其是充实县域的监管力量。目前县域金融监管缺失不仅表现在保监会、证监会等机构的缺失,也不仅仅表现在银监机构人手只有两到三人,还表现在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有很长的一段时期没有进行行业监管,而且目前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都不尽合理。对“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适应性还不是很强,监管能力培育还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县域监管力量不足会增加将来发展县域中小型金融机构面临的行业风险。需要提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如:加快保险、证券等的监管机构向地市城市延伸,将相关管理职能委托县域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同时要充实县市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在招用行员、增加编制等方面统筹安排,不断提升基层监管机构的履职能力。三是要对中小型金融机构在财政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延边州珲春市某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收入税负率高达24.77%,远远高于投资者的回报率,如果要实现金融支持小微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应当给予中小型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以适当额度的免税和风险补偿。四是要根据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适当的信贷政策调整。2011年国家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国9条”后,各部委也先后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但是这些信贷优惠政策多为指导性意见,缺少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如对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条件及准入门槛的规定并未出现实质性放松、对小微企业抵押担保的相关规定也未松绑。将来应在风险可控条件下简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程序,杜绝不合理收费。目前贷款发放前的咨询费、评估费、担保费等等名目的收费对小微企业而言是沉重的负担,也使许多小微企业对贷款望而却步。

篇6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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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篇7

畜产品产出季节性与需求的常年性和节假日需求的集中性,为畜牧业带来市场风险。固定资金的集中投入与流动资金周转中出现的困难,也制约和影响着畜牧业的发展,亟待政府利用财政、金融杠杆,协调相关利益主体,共同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一)财政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建议。

一是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农牧业现代化水平。农牧业具有基础性、公益性、长期性等特点,属于公共需要。因此,各级政府应建立稳定、长期的投资渠道和投入机制。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畜牧业资源及利用现状制定出台不同的补偿政策,使财政投资发挥出最大效益。同时,重点在增量调整上下功夫,使投入到畜牧业的资金逐年有所增长。增加项目实施工作经费,逐步提高财政支持畜牧业支出增量占财政总支出增量的比例。二是充分发挥财政与金融政策配套形成的合力作用。这主要体现在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好的项目实施提供利息和部分保费补贴。三是从顶层设计开始,整合财政资金。解决多年就想解决而未解决的资金来源渠道多、交叉分散问题。同时,从实际出发,探索建立健全财政扶持政策、体制机制。建议中央管宏观调控;省为中观管理,主要是产业政策、布局、疫病、良种等;具体项目一律由市、县来管。四是建立各级财政支持畜牧业投资营运管理体系。一方面,编制切实可行的与当地畜牧业经济结构相配套的财政投入畜牧业的中长期计划;另一方面,统一管理财政投入畜牧业的资金,协调相关部门关系。要重点投向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设现代养殖业生产体系,提高专业化规模化水平。要重点投向畜牧业结构调整,把产业结构和畜产品结构“调新、调优、调强”。在优化产业结构上,促进养殖业、加工业、饲料业和兽药业以及相关服务行业统筹发展。在优化品种结构上,坚持做到“三个调整”,即向优质上调整,大力提高三元杂交猪、牛所占的比重,大力推广羊、禽应用优良品种;向食草型上调整,大力发展牛、羊、鹅,使秸秆和饲草资源得到开发利用,降低饲养成本;向特色上调整,大力发展特种养殖业,打造畜产品的特色品牌。在优化产品结构上,把优质、营养、安全、绿色的畜产品生产放在突出位置,扩大加工能力,延伸加工层次,按照国际质量标准的要求,加快畜产品开发。

篇8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三、规范边缘金融业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难发现,在目前社会意识形态下的边缘金融业务负面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正确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对边缘金融业务加以规范,对非法融资加以遏制和制止,我们便可以完全掌握边缘金融业务的相关情况,使其成为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体系,建立充分竞争的金融秩序为目标,促使正常边缘金融业务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充分发展

实践证明,边缘金融业务正逐步扩大其体外运行的体系,并发挥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过少,边缘金融业务较为活跃地区,鼓励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互助合作机构允许其承接政府支农资金,或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在保证国家农业资金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同时,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的改制。二是适当发展典当机构,充分发挥其对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方便、灵活、快捷的融资作用。并对目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寄售行、旧物行等不合法边缘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多种条件将之“改良”为典当行或其他正当的边缘金融业务机构。三是根据民间信用机构发育程度和边缘金融业务法律法规,适时成立专门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对机构化的边缘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边缘金融业务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

(二)监管机构要从稳定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出发,共同强化边缘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明确界定正常边缘金融业务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笔者认为,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金融秩序是判别正常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如果业务发展不会带来不良影响,则要将其追加为正常融资;如果有影响,通过跟踪监管,无转化可能的边缘金融业务,则要坚决取缔。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工作,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争取政策、简化手续、下放权限,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中小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局面。三是要强化金融市场秩序整顿,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要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资活动,严防边缘金融业务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五是要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倡导民众向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融资。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钱庄、乱集资等危害性,提高民众金融风险意识。

(三)按照市场要求对我国现行银行业制度进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尽最大努力满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压缩非法融资的市场空间。边缘金融业务与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信贷权限放松,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萎缩态势,银行信贷收紧,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增长态势。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各基层行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争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和审贷程序,方便和保证那些有市场、有效益、有产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求银企共赢。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则要立足地方,摆正市场发展定位,转变经营观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业市场业务范围,在认真落实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寻求自身发展的良机,压缩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空间。二是各商业银行应按《中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专门机构,采取工资奖金与贷款回收挂钩、制定免责条款、废除贷款责任追究终身制等办法,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扩大小企业信贷服务范围。同时还要借鉴边缘金融业务的做法,贷前调查不仅要注意收集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硬信息”,还应关注企业负责人的人品、管理能力、还款意愿等“软信息”,以与企业建立长期关系,发展关系型融资,开展循环信贷,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建议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根据企业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利率,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切实解决贷款操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四是公布信贷资金流向、地区资金紧缺度等相关信息,合理引导边缘金融业务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间资本融资渠道,整合民间资本的运作,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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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田.地下经济与管制效率:民间信用合法性问题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2(11):53-55.

篇9

(二)金融危机是不容忽视的

随着近年来金融危机的时有发生,企业金融对于企业发展作用的弊端也就凸显出来了,金融危机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是大家众所周知的。而金融危机有的时候又是不可避免的,金融危机的发生必然会对企业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严重的时候,金融危机对一个企业造成的影响,还很有可能是致命的。有不少的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破产。金融危机的影响,也引起了大家对于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关系的重视,如何预防和应对,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二、企业金融与企业发展关系的对策建议

(一)进行科学合理地资源配置

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益,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发展,为企业在日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企业金融要充分利用好企业丰富的客户资源,企业的客户资源,无疑在企业金融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客户资源在企业金融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比重,所以企业的客户资源在企业金融中也就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企业金融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一优势,重视资源的分配,对企业的客户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地配置,争取使企业的客户资源优势发挥到最大,从而使企业金融在企业发展中,起到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使企业金融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二)企业金融必然会影响到公司的治理

由于我国的企业并不能够直接地提供金融服务,所以就需要对公司进行治理,通过一定的企业金融组织来提供金融服务,所以就必然会涉及到公司的治理,只有有效地治理,使企业金融组织能够更有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才能使企业金融能够不至于在企业的发展中拖后腿。这样才为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提供机会。要想使企业金融能够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就必须要对企业进行治理,对企业的参股对象,以及集团的控股,都要进行严格地治理,以保证企业金融组织更好地发展,同时还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重视,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用科学合理的手段,使企业能够有一个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企业金融有一定的风险性

金融危机的发生,也是人们意识到了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造成的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要努力地,尽可能地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企业金融中要尤其的注意,尽量避免危机的发生,这就要求降低风险,利用企业金融的分散功能,尽量地是使风险分散开来,要想降低风险,通常情况下,就要降低回报,所以在企业金融中,一定要将究平衡,不能一味地追求高回报,这样的话,就会使风险性增强,而风险性的增强,就加大了导致危机的可能性,所以企业金融一定要衡量好。而企业金融要想尽可能地避免危机的发生,就要尽量的降低风险,而降低风险的有效的措施,就是分散风险,分散风险的同时,也会对企业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从而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是企业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而风险的降低,也为企业营造了一个相对来说,更加安全,更加有利于发展的环境,所以在这一点上来说,企业金融和企业发展也是相互促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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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制度变迁模式的影响因素

制度变迁模式主要包括强制性与诱致性变迁制度。前者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制度模式,农村金融与经济的不协调很大程度是政府强制供给的结果。这种制度模式下信息具有滞后性,是创新率以及有效性低的表现,受到外部因素环境影响时,很容易造成农村经济瘫痪的情况,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系模式下经这种制度模式被广为使用。另外一种诱致性制度一般指企业或个人自行组织和实行,经过国家确认的制度模式,制度的弹性有效率比较高,创新成本比较低。改革开放以后,诱致性制度模式开始用于城乡企业之中,促进了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体系的不完善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制度以政府行为为主导,农村经济主体缺乏自主性,如农业发展银行的成立、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等。因此在金融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很大影响。

1.3制度创新环境的影响

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制度的创新环境为前提,创新环境中最有效的制度便是创新激励制,农村金融体制与经济制度创新不协调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农村金融制度中缺乏激励机制。现阶段国家的金融管制一直比较严格,尤其对民间金融不认可,因为它没有法律地位,所以经常以打击的手段将其抹杀,导致整个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性。另外对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需要太多的成本,新制度体系代替旧制度过程中,会影响到很多政府部门以及金融组织的利益,所以在没有健全的制度保障下,制度的创新改革很难得到支持。同时农户的创新能力也没有得到重视,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来保障农民的实际话语权,所以在金融制度完善过程中很难发挥作用。

2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不协调发展的制度分析

2.1信用制度分析

制约金融发展的因素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信用,但农村经济中,金融信用体系一直不够完善,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阶段农村的企业信用体系与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导致金融机构很难对企业及个人的经济活动做出信用的评估。另外农村获取消息的渠道过于狭窄,经济信息开放的程度很低,企业及个人在信息量掌握方面都很欠缺。同时金融机构也无法合理地分析农村企业及个人的经济活动。

2.2法律制度的分析

从一定程度上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主体在法律法规体系中缺乏制度保障,如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等。金融债券方面很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使农村金融机构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的发展。

2.3监管制度的分析

农村的金融监管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很多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是为内部利益以及监管权利服务的,忽视了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利益,另外现阶段的正规监管机构以及非正规的金融监管机构都缺乏健全的规范体系,大多以无序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导致监管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农村金融方面问题日趋增多。

2.4中介制度的分析

当前农村金融业务主要体现在企业和个人的贷款方面,很多个体企业中存在做假账、虚假报税等现象,导致金融机构很难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个人贷款用方面也难把握,加之中介机构的虚假审计信息频频出现等,使农村金融制度的完善受到很大阻碍。

3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不协调发展的措施

3.1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需要加强企业与个人的信息统计,并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储存与传递,保证金融机构与金融需求者的信息沟通。此外必须要采取责任制与奖惩制,使每个部门严格执法,减少金融生活中的失信现象。

3.2创造农村金融法律环境

现阶段农村企业及个人必须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将自身融入新的经济体制模式下。法律法规体系需要不断完善,明确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同时农村信贷金融机构也需要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3.3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与中介制度

农村金融监管方式需要逐步调整,根据农村实际情况,以现代化方式和理念进行金融管理,主动采取风险控制与防范的措施,将监管工作做到透明化,使监管制度更加完善。此外对于农村金融的中介机构,需要逐渐转变意识,使整个行业向市场化以及竞争化方向迈进,以相关的政策规范引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多引进发达国家的金融管理经验及组织形式,完善农村金融中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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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自由化深度不够。改革开放以来,银行业的发展历程表明,中国的金融体系是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政府金融政策的重点一直是建立一个广泛而发达的银行体系。1992年之前,政府对金融部门采取的主要政策是金融压抑,维持国有银行在金融部门中的垄断地位,包括准入限制、规模限制、业务限制等,以便通过国有金融部门来支持经济增长(主要是体制内经济的增长)和维持宏观经济稳定。这一目标定位使银行部门的功能性缺陷越来越明显,导致资本配置效率下降,也难以为快速发展的非国有经济提供金融支持。而市场结构的垄断性和产权结构的单一性还阻碍了国有银行自身效率的提高,使其缺少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激励,出现了“大而不倒”的局面。1992年之后,金融政策开始由金融压抑逐步转向金融自由化,以满足不同经济成分的融资需求。金融政策的转向有助于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提高中国金融体系的整体效率,并逐步向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方向发展,进而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但其自由化深度不足,削弱了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功能,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尤其从区域视角来看,政策对地区金融深化过程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但是从沿海到内地的改革次序使得东部地区得到了比中西部地区更多的政策支持,东部地区借此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金融体系,而西部地区从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逐渐获得了政策优惠,中部崛起战略则开始得更晚。无论是从速度还是效率上来看,中部和西部地区的金融深化程度都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的结果是,本来需要大量投资的中西部地区难以获得相应资金,而原本拥有充裕资本的东部地区又从中西部地区吸引了资金。投资渠道的单一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稳定,导致这些资金涌入股市、房市,进一步加剧了实体经济的资金供需矛盾。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的另一个影响则是加剧了“割裂”性的经济结构,使得资本报酬率在三大区域间的差异进一步拉大,进而则影响了全国的经济增长质量。

3.金融创新能力不强。创新是企业竞争力尤其是金融企业竞争力形成的重要源泉,因为现代金融业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的特点,金融业务、金融管理、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制度的创新成为提高金融绩效的必然路径,现实中富有竞争力的国际金融集团如花旗、汇丰都能通过金融产品和技术等创新,向全球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以求获得利益增长。中国金融机构由于体制、技术和观念上的制约,使其金融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和创新能力不足。外资金融机构由于熟悉国际金融领域,长期分析国际金融形势,注重市场开发,早已经通过市场磨练形成创新制胜的观念,并具备很强的技术和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基于此,外资金融机构可迅速确立在新型金融业务方面的优势,建立业务竞争优势壁垒,争夺优质客户,建立高端业务,压缩中资金融机构的经营空间,加大中资金融机构业务竞争能力提升的时间成本。

4.风险管理水平不高。风险管理能力是提升金融业竞争力的重要保证。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以及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包括识别、交易和转移,始终是金融业永恒的话题。从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来看,金融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仍然是全球金融业面临的重大问题,金融全球化给全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商业机会,提供了更多的金融融资渠道,但由于金融生态环境的风险,最终会影响到经济的持续发展,并形成金融行业的风险。面对成因复杂的金融风险,外资金融机构一般都已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拥有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近年来,尽管中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已有所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有所增强,但在风险管理的理念、风险识别的技术和风险处置的方法等方面,与外资金融机构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这样势必就会影响到中国金触机构竞争力的提升。

二、完善金融市场的路径选择

目前,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尚未完全消除,联合国的《2013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指出,世界经济增长在2013年很可能会继续保持低迷,并且在随后的两年中全球经济面临滑入再度衰退的极大风险。有鉴于此,金融市场应当根据经济创造的实际需求进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核心作用。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需求,兼顾企业的投融资需求、避险需求和国家的宏观调控需求,为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与国际化准备条件;实现多层次金融市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金融市场创新、金融管理创新和金融监管创新十分重要,以便更好地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运行,在提高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的基础上,提高金融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再配置效率,提高社会投融资的便利度和满足度,加大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力度,促进金融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1.金融投资创新。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两个动力———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其中,金融投资将激发企业家的创新激情。同时,金融投资创新也将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创新既是企业家精神的实质,也是创业投资的核心。创业投资是投入到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或项目的一种非公开权益资本,或权益资本连接,它是非公开权益资本的一个子范畴,是一种特殊的非公开权益资本。它是通过积极参与所投资企业建设并最终实现资本增值的、新型的具有生命力的资本运作模式。创业投资与创新的关系不仅在于它对于创新本身的贡献,更在于它促成创新项目的商品化过程,在于它为创新提供了实现其价值的平台或渠道。风险投资是通过帮助创业者来建造这些企业,从而使创新实现价值。创业投资不是投入现在,而是着眼未来,机会与风险共存是创业投资的重要特点。创业投资对于风险具有较高的容忍度,是因为它对于机会的不懈追求。为了追逐高额回报,创业投资往往投入那些快速增长的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企业。创业投资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这是由于创业投资是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未来的投资,是对于一个国家的新的增长力的投资,是对于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的投资。因此,各国(地区)政府都大力支持创业投资,政府对于创业投资的支持尤其体现在其对于科技企业的投资上。

2.金融监管创新。随着中国金融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如何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将是监管部门面临的挑战。监管理论的成本收益说不是单纯地回答需要不需要监管,监管好还是不好的问题,而是提出应当在成本和收益中权衡,以实现“适度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精确衡量监管的成本和收益虽然不易,但对单个监管政策进行评价时可以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在不同选项之间进行择优。在不同国家,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具有制度差异。由于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所处的经济、社会和法律制度不同,监管的成本和收益的具体内容可能与发达国家有所不同,这就为探索中国金融业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分析模式提供了空间。激励监管理论注重发挥被监管对象的主动性,可以减少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不必要干涉,还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者的整体声誉。在中国强化监管中的激励因素还有助于改变中国传统的行政性管制,优化设计金融监管机制。但要在中国金融监管工作中引入激励监管机制,如事先承诺制,还需要一定的环境支撑,即更新监管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者素质;加快银行会计制度的改革,确保银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强化市场约束力量,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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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金融区域发展非均衡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当前,农村金融区域发展非均衡性影响因素主要有发展制度上的弊端、发展环境方面的弊端以及扶持力度方面的影响。下面我们就来对其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制度上存在弊端

在我国农村金融区域的发展制度具有非常浓重的政府色彩,各农村金融区域在各地政府的统一强制安排下正在进行金融改革。这是一种垄断性的做法,对地区在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上的差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造成各地区金融发展出现一定程度的非平衡性。这种由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是由政府执导的,脱离了以微观经济主体金融需求为基本点的原则,是一种为政府利益而制定的金融制度,

(二)农村金融区域发展环境的影响

虽然当前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农村金融区域发展的整体环境来看,还是存在很多弊端。一方面,是因为西部农村地区没有完善自身的农村信用体系,贫困地区人们的诚信意识也较为薄弱,再加上信息的获取成本较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较为落后,导致了农村区域金融发展环境得不到完善和进化;另外一方面,是因为中西部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能力较低,且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比较单乏,落后的金融服务体系并不能较好的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时间一久,这样的发展环境会对农村金融区域的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使区域间的差距逐渐拉大。从我国区域整体结构来看,也可以看到地域差异也是较大的,可以看到东部沿海的金融区域发展环境相较于西部地区占据明显优势。

(三)政府扶持力度方面的影响

在农村区域发展过程中,政府行为对其差异性的形成有着关键性作用,主要体现在中央政府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中。在对各个区域的扶持过程中,因为东部地区有较为明显的经济优势,所以扶持作用较为明显。政府也在对我国中西部地区实施相应的扶持,但是扶持力度较弱,这是中西部农村金融区域至今仍然还较为落后的主要原因,使得农村金融区域差异化不断加大。

二、平衡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差异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

我国普遍存在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差异状况,为了能使区域和内部的发展差异尽量缩小,政府应该将自身的作用和优势全面发挥出来,对各地区金融性机构进行相应的扶持,特别是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更应该加大扶持力度。为了能带动贫困地区的发展,应该进行金融中心的培养,并提升其引导性作用,然后以金融中心作为基础,向四周进行引导性辐射,实现完善金融机构的目标。

(二)实施差别化调控政策

因为有地域以及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所以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差异。我国东部地区的资源条件较为丰富,发展水平也远远超过中部和西部地区。而且国家对各个差异化区域实施了统一金融政策,造成一些地区的发展条件受到限制,这并不利于缩小地区间发展差异。据于此,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先对各地区的区域差异性进行充分考虑,再进行相关政策的制定,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能满足各地方区域发展需求的经济金融政策,使政府的市场经济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金融调控的弹性化,最大限度缩小金融发展差异。

(三)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

造成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市场化程度差异。所以,应该加快中西部市场化建设,通过对中西部资源优势的利用进行市场开拓,以此来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的市场观念意识。另外,为了使整个市场经济的竞争力得到加强,应该实现股权结构的多样化,并鼓励中部和西部地区进行个人私有制经济、基金经济等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同时,为了能使各群体的融资需求得到满足,应该对市场机制进行完善,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合作金融思想观,使农村信用社对金融发展的正面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总结

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村金融区域发展非均衡性的出现会对其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各地区政府应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对各个区域进行相应金融体系的构建,实施差别化的区域金融政策,建立一个完善的金融机构,使周边贫困地区的金融发展得到带动,以此来促进金融市场化改革发展。这样一来,就能使农村金融区域发展非均衡性得到减小,并促使农村金融区域而得到协调发展,进而推动农村经济得到全面发展。

作者:郭栋 张雨佳 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梁富华,陈业海.农村金融区域发展非均衡性及其影响因素[J].中国农业信息(上半月),2014.

[2]谢玉梅,徐玮.农村金融发展对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影响实证研究——基于2006-2011年的经验数据[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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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银行业接受了一个国际准则,即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这说明我国的银行业开始走向市场、走向开放。巴赛尔条约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4%,其总资产或净值占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8%。这是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的有效准则,不仅为35个契约国所接受,而且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我国还将该标准正式载入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按巴赛尔标准,商业银行必须要按照有风险的企业来进行经营,而不能以空壳银行通过转手经营储蓄者资金来生存。这与空手套白狼的传统银行理论不同。按照传统的银行理论,银行是将资金所有者“典当”的资金视为自己的资金贷给需求者,银行本身并不在经营中投入资金。由此造成了银行的道德风险(高风险经营)、破产威胁及信用下降,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所以,为控制风险,提出资本金标准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这就是巴赛尔条约的含义。

80年代,我国的银行与财政分离,开始承担独立的职能,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遗产,再加上国家财力因放权让利而削弱,政府为控制经济,我国银行业采用了近乎垄断的国有银行体制,国家通过该体系将收集的资金投于国有企业。为了使该流程不至于被中间截流,国家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居民的资本选择,如取缔民间非正规金融,限制证券市场发展,控制直接投资等,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单一的资金获取渠道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资金需求,于是,90年代初我国银行业经过了一轮自由化的改革,出现了一些非国有股份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国有银行垄断了社会资金的分配,不利于正在兴起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于是在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形成以信用社和基金形式出现的金融组织,担负着地方性的资金融通工作,成为乡镇企业和城市非国有经济资金供应的主要渠道。至1994年,全国的城市信用社达5000家以上,其贷款的一半以上流向城市集体企业,8%左右流向私营企业。据估计,提供给私营企业的贷款相当于国有银行的5倍。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先天不足是信用度低,资金量小,只能以高利率来吸收社会资金或从国有银行借款,然后以较高利率借出,这就增大了经营风险。在经济高涨时期,风险通常被掩盖起来,而一旦经济紧缩,普遍出现经营困难,不仅资金来源成了问题,而且贷出去的款也难回收。国家借此进行了金融整顿,合并了机构,走上了金融集中化的道路。这些合并后的机构又成了另一类垄断型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来源由此也被切断。与此同时,国有银行也搞起了第二银行,即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的带动下,其他机构也加以仿效,于是成立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名义上从事委托存贷业务,实质上是利用关系以低利息从国有银行弄来资金,然后以市场利率贷放出去,或干脆自己从事房地产等高风险高盈利投资,这实际上是国有银行逃避国家信贷管理进行风险投资的手段。据估计,到1995年底,国有银行对信托机构的放款数额达5500亿元,这也是国有银行呆坏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整顿金融秩序,央行采取了压缩信托投资公司规模使其与商业银行脱钩的办法,其数量从1994年底的393家降到1996年底的244家,但其造成的资金损失大多已无法挽回。

还有一个因素也要看到,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在全国布网经营,但由于实行地方的分权式管理,这些机构成了地方政府的钱口袋,再加上银行经营管理不善,许多基层机构成为国有银行的包袱。90年代中后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推进,巴赛尔标准的实施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有银行不仅追求效益的冲动开始占了上风,而且金融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于是,在国家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形势下,各个商业银行开始收缩战线,压缩基层银行机构,上收贷款权力,货币市场出现了逆细分化倾向,一方面存贷款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其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其他商业银行也从基层行集中资金,进行大额度放款,使得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的渠道进一步萎缩。这一格局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变得更严重,银行收得越来越紧。由此可见,在垄断和集中化的主导趋势下,我国的银行体系还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国有银行包袱重、经营管理水平低,且资源垄断严重;二是非国有银行实力有限,信用度不高,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差;三是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率决定机制,致使银行经营风险大。在这种格局下,因为国有银行的资金主要投向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向不尽合理,所以给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这是银行业调整面临的基本矛盾。

2、调整什么,怎样调整

从一国的整个资金流动过程看,个人获得的各种资金有三个流向,即消费、储蓄和其它投资,社会资金流入银行业暂时或长期地存放,银行所能动用(贷款)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能够完全履行其作为资金集散中心的职能,则经济运行中的资金供应是基本平衡的,因为资金供求者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供求者正好地位相反(不考虑外部因素)。但是,在经济剧烈波动或资金流动存在结构性失衡时,上述的对称性被打破,就会形成资金供求失衡。在我国的资金流动过程中,这种失衡主要由结构性因素引起,银行吸收分散资金集中供给国有企业的结果是,资金过多地流向并没有那么大需求和能力的国有企业(甚至有些充当了资本金),而其它需求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于是形成资金的二次分配和多次分配,人为地造成资本高价和配置扭曲,而且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资金食利链,滋生腐败。不仅如此,国家控制储蓄利率也是对供给者的利益剥夺,因为储蓄者被取消了资金使用的选择权,只能以低价获得利率。对于从事资金集散的银行来说,更是获得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资金支配权成了获利的最佳工具。通过低价收集资金剥夺储蓄者的利益,并没有通过商品的低成本和低价格返还消费者,而是成了各类中间取利者的收益和无效益的投资,结果是银行反而背上了重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为高利贷的盛行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决定了我们调整银行结构的基本出发点,即疏通资金流通渠道,形成有效率、市场化的资金集散中心。由此而涉及的政策问题相当复杂,主要有:

一是要坚决消除资金无效分配机制,使资金流向合理化。目前,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服务的情况并未改变,国有企业提供了二、三产业整个产出的不足40%,但却占用着60%以上的资金投入,这是造成银行业困境和社会资金失衡的主要因素。使资金能真正按市场规则进入资金的真正需求部门,是体制和政策调整的主要目标。

二是要形成合理的银行结构体系,打破银行业的国家垄断。在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流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由此而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我国银行体制还基本上是国有银行的一统天下,资金的合理分配就不可能,银行业的正常竞争也不会形成。所以,要求国有银行扩大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厢情愿,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鼓励和发展紧贴市场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一般来说,一个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制是从民间部门的利益冲突及其协调过程中生长起来的,而在计划体制背景下进行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其实质更应是政府部门的退出与民间部门的进入和成长,变政府配置金融资源为由民间部门配置金融资源,进而在民间部门之间确立正常的金融交易关系。不仅如此,资金服务是一个多层次、多样性的体系,因为资金需求是复杂的,单靠正规的银行业并不能全部解决需求者的问题,如农民贷款,城市小型工商企业、个体劳动者、风险型企业、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的资金需求等,只有通过各种特殊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提供服务;银行体系完备了,资金的结构性流动失衡才能最终解决。所以,开放银行业的投资,形成多元化的银行格局,是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金融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此外,现有100多家中小商业银行也有一个调整问题,包括存款保险、重组合并、剥离不良资产等。三是对国有银行进行调整。在这方面,政府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银行业的资本金,降低不合理债权;将逐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引进其他投资者;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入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精简机构人员、提高银行竞争力等,使国有银行逐步走向市场。同时,为了缓解宏观资金分配的矛盾,合理划分了银行贷款权限,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各类非国有经济。这些政策调整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摆脱困境,提高竞争力,但要真正取得突破,必然涉及到产权、人员、资本金、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改革。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困难,那么,国有银行的改革就更难。而能否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四是实行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基础。现在,国内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国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其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且目前价格走低,利率水平不高,正是改变形成机制,使利率市场化的最好时机。这时放开贷款利率以形成资金的市场定价,能够促使银行改善经营,使资金流向更合理。目前,利率市场化的障碍有二:一是思想上的顾虑,担心放开以后利率升高,失去控制。其实,放开以后,利率升降都是市场的正常反应。在价格普遍走低的情况下,利率也不会升得太高,况且央行控制着再贷款和再贴现手段,可以进行调节。二是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债收益率构成长期收益曲线,是市场利率的基准线,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事情正好反了过来,不是国债收益率影响和决定银行利率,而是四大银行的成本决定国债的招投标价格,国债利率的涨跌取决于四大国有银行的行为,因而目前的国债收益率还难以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在削减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地位的同时,能否作出适当安排,限制四大银行的行为,使国债收益率逐渐成为市场利率变动的参照。以提高银行竞争力和市场化为核心的银行业结构调整,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变过去集聚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也是对改革以来出现的银行业集中化和垄断化趋势的修正。做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过去和未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单纯通过资金的输入来达到高增长的效果越来越差,而且后患无穷。这就迫使我们的金融结构要进行分散化、市场化的调整,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提出的要求和加入WTO的需要。以银行调整为重点的金融结构调整,将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证券市场发展

在银行业开始结构调整的同时,做为金融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成员,证券市场正在稳步发展,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多年试点后正式纳入金融体系,并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为了使本文的叙述更有针对性,这里的证券市场主要指的是股票市场,而其它类型的证券,如政府和企业债券暂不做分析。

企业的股票是该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代表物,是一种明晰的产权,股票的持有和交易是一种所有权的拥有和让渡,前提是该代表物(股票)必须是真实的。所以,股票本质上是与国有企业的含义相冲突的,因为国有企业理论上归人民所有(当然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其产权无法分割,如果分割则利益应归于全民,这在理论上是无法实现的(实际分割与此无关)。好在我国90年代搞的企业发行股票的试点及自发交易市场的形成,并没有考虑理论问题,也就有了可操作性。

不论是80年代中后期各地兴起的证券交易场所,还是90年代初在上海、深圳建立的证券交易所,开始时都是地方行为,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这里的证券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自由放任和不规范的市场。一是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是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而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上市挂牌交易的公司每一年缴纳挂牌费,而证券经纪商上交手续费给交易所),所以,从监管的角度看,它只有权力保证上市公司本身是存在的(即股票的资产实际存在),但没有权力去保证上市公司不搞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所以,上市规则事实上对上市公司并无约束力。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体系。二是上市公司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投资者是不清楚的。当一个企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化为一种代号以后,事实上,投资者也并不需要再去了解该符号的实际内涵,因为符号的收益能脱离企业的资本变化,这就为大批投资者提供了自由炒作的空间,符号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但是,对符号的炒作是有限度的,所以最终股票价格就会波动。对投资者和股票价格进行直接控制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由此延伸至投资者可以为所欲为,操纵市场,就是监管的问题。监管是一种公共产品,就象警察维持公共秩序一样。所以,规范市场行为自然是政府要管的事情。1991-1993年初,由于证券市场的运行缺乏制度保障,资金大户肆意做市,投资者盲目炒作,股价连续翻倍,造成市场无序,于是,国家正式建立证券管理机构,开始介入监管,在上市公司的选择和控制投机上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是,政府介入证券市场监管并不必然是有效率的。如果管制过度,其效果相当于引进老虎来驱赶狼,使市场陷入另一种无序状态。无奈,我国的证券市场就走入了这一极端。随着管理权限上收,政府的证券管理机构事无巨细地插手证券市场的运行,其一是上市公司的审批制和额度制;其二是直接监管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其增长由政府掌握,指标由政府分配,审批办法由政府制订,审批过程由政府执行,一句话,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解决了上市公司无序增长的问题,但却造成供求不协调,市场剧烈波动,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合伙欺骗投资者等问题。不仅如此,政府监管不是从规则上着手,而是采用无规则的(救火式)一事一议的处理办法,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去寻找监管的漏洞,市场的无序性有增无减。其间以琼民源事件最为典型。这段时期的证券市场是被管制的无序,表面上国家监管,但该管的没管,反而使用了计划经济的办法来管市场,结果是加剧和放大了市场波动。深沪两地的股票指数从1993年上半年达峰值后一泻千里,至1994年6月份两市股指跌幅近80%,大多价格只相当于一年前的10%左右。跌幅之大非常罕见,两市资产损失达数百亿之多,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在1996-1997年,政府曾经发动了一波行情,1998年又归于沉寂。这一时期,两市的市场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市场的不规范则是显见的事实。

对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规律,理论上有五阶段之说,即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崩溃阶段、成熟阶段,具体来说,这五阶段情况如下。

①停滞阶段。股票市场处于初创期,仅有少数人知道股票市场的存在,交易手段落后,手续烦杂,交易成本高,挂牌上市的公司少,股票价格基本上保持在票面平价水平,有可能随时间推移使股票价格低估。在变动的经济环境中更是如此。不过,当投资者开始发现股息收益超过了其他形式的收益时,就开始购买股票,起初很谨慎,然后逐渐踊跃。

②操纵阶段。当一些市场参与者发现,股票供应量很少,流动性有限,购买少量股票就有可能使一种或多种股票价格上升时,操纵阶段就开始了。只要价格扶摇直上,其他人就会开始购买,操纵者赚钱后就可以迅速离开市场。使股票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的政府措施和交易手段的变更,可以引起更活跃的交易。

③投机阶段。当一些人开始获得大量资本收益和利润时,更多的投机者就会受到吸引而加入市场,当价格被哄抬到高过股票基本价值,交易额迅速上升后,投机阶段也就开始了。新发行股票过多地被认购,以致使许多公司公开出售股票,股票供应量迅速扩大,这时,再加上政府开始介入市场采取行动控制投机,如保证金要求的提高,较高的经纪人佣金,机构投资者的销售,增收交易和收益税,过多出售政府所拥有的股票或刺激对大公司股票的新的包销等。但是否能控制投机效果并不明显。

④巩固或崩溃阶段。随着政府的介入和市场的迅速扩大,到一定时候,股市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枯竭,新发行的股票已无法认购,投资者开始意识到,股票价格已升得太高,股价与其基本价值已无任何联系,股票价格开始下跌。相对于繁荣程度的大小,股价下跌的速度有缓有快,这里就开始了调整或崩溃阶段。在发生这样的价格下跌后,投资者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重新获得信心。这主要取决于价格下跌的程度,也取决于一国当时的利率、经济增长、公司利润率、通货膨胀、其他投资方式的收益、政府对鼓励股市发展的刺激措施及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等。在这一调整阶段,许多投机者会成为投资者,他们不愿亏本卖出,把股票作为长期投资形式持有,希望将来价格回升。

⑤成熟阶段。当最初的投资者重新获得信心,而且在第一次价格跌落时未受到损失的新投资者也参加市场活动后,一个新的成熟阶段也就开始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市场活动,会促进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交易量会趋向稳定,投资者也会更有理性,股票供给范围更大,流动性也得以增强。股份虽然会继续波动,但已变得不那么剧烈。如果出现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这通常是由于重大政治、经济问题,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大幅变动,其它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和政府过度干预等因素所致。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了前四个阶段,现正在进入第五阶段。目前,我国深沪两地上市挂牌交易的股份公司1000余家,股票总市值近4万亿元,流通总市值1万亿余元,是一个影响力日大的和发展中的市场。

2、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政策调整

在正式确立了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评价,确立了其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身份,而且通过各种具体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地位(如证券法的出台等);二是在市场的规范化方面下了大力气,特别是在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使过去的投机市、政策市的状况大有改观;三是市场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投资者的结构有了改进,使得市场呈现稳步上扬的格局,与经济大环境的走势基本相符。这些变化,得益于证券市场的政策改进。在证券法出台后,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在规范投资者、上市公司、政策的行为上有了很大进步,使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主流。这些政策变化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针对整个股票市场投资者分散,易于造成股指剧烈波动和投资者行为难以规范的缺陷,着力培育和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如组织大型证券投资基金,改组证券公司以扩大其股本,允许和鼓励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入市买其股票,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买卖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从事拆借、买卖债券业务,允许证券公司所持股票抵押贷款等,鼓励一批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起到稳定市场、规范市场的目的。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证券市场创造了一个逐渐改进的市场环境。不过,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的质量没有相应提高,再加上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与散户投资者的资金之比为1∶10,存在严重的结构偏差,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其行为也不规范,短期化倾向严重。须知,营造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者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会经历五个阶段,而且还会出现反复,其重要原因就是市场投机严重,投资者的行为长期无法规范。所以,造就一批高质量、规范化运作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准备在现有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再发展和造就一批大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实力。如果能够在2-3年内使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市场资金实力之比,由目前的1∶10变为3∶7或4∶6,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就有了可行的基础。

第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按市场规则监管证券市场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可喜的变化,前十年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除了市场本身的运行原因外,主要是由于,所谓政策造成的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上市公司资源的行政配置造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格局和加大了市场风险。政府的不合理干预造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行为的扭曲等。可以说,当时是以行政管理和计划经济的思维在经营和控制这一高风险的市场,结果该管的没去管,不该管的管得太多,给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障碍。目前,这些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其表现有:

一是正在逐步推行股票发行审核制,取消股票上市的指标分配。今后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不再需要政府控制和分配的发行指标以及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推荐,而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股票主承销商就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并报送申请文件,证监会对拟发行的股份公司核准后,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发行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批。这是按市场规则分配资源的重大改进,也是规范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过去实行的所谓发行额度分配办法,是典型的政府经营市场的体现,由此造成了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行为的巨大扭曲。如1993-1994年的市场崩溃,深沪两市股指在一年半左右时间内暴跌80%,大多数股票价格被压缩在1-5元之间,投资者对市场失去信心,起因于国家公布在1994年度要新发行55亿股票。上市指标的行政分配,造成上市资源利用效率低。如为了控制上市公司家数采取数量控制,地方新发行的股票是大盘而家数少,形成人为资产膨胀;而为了控制股票数量不控制家数,则大量上市一些流动股极小的公司,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留下的漏洞比堵住的漏洞更多。更为严重的,为使国有企业脱困,大量经过包装的国有企业上市圈钱(如ST红光事件),造成大量亏损或毫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市场,给投资者信心造成打击。直到目前,许多大盘股国有企业的股价还在发行价附近波动,受到了市场的长期冷落,企业本身也没有变化。所以,改变股票供给方式,形成一个市场化的股票供求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是通过股票发行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消除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套利机会。过去,股票的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差价(1-5倍),使得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多达数千亿元,无风险套利盛行,而且那种发行方式给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提供了一个暴富的机会,由此产生了各种腐败行为(如已暴露的大庆联谊等)。通过股票上市的上网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发行价格采取不事先确定而由市场申购者的需求确定等措施,为股票的合理定价奠定了科学的基础。这样,一、二级市场价格的人为差别消失,使投资者处于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也消除了利用股票上市暴富的基础。

三是市场的扶优汰劣机制正在形成。这主要表现在,通过创设二板市场鼓励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鼓励重组的政策和退出证券市场的机制。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是真正的终身制,一只股票上了市,只要自己不宣布破产,即使早已资不抵债或已形成巨额负资产(如PT农商社、ST百文等),股票照样交易,而且市场价格不低。投资者之所以敢于冒险买卖这种股票,就因为他们认定,这类企业不会真正破产清算,而是会有各种政策使其复生或以壳资源转让。对于这类已经结束其经营期的企业,要形成合理的淘汰机制,才会激发证券市场的活力,使投资者真正投资于有价值的股票。正在推出的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上市公司逐出证券市场的试点,将是改变这一困境的良策。需要就此搞出一套具体实施办法。不仅如此,在实施汰劣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扶优的办法,如对于国家需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设二板市场来促其发展,对这些企业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上市前有一年盈利记录、最低资本额为3000万元,并对这些股票不设单日买卖涨跌停板限制。该市场有可能在年内推出。这样,发展证券市场就与实施产业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

历过十年的试点运作,我国的证券市场正以快速的步伐逐步走向规范。不过,要使证券市场走向成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上市公司和政府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大户提前知道重大信息进行炒作的现象严重;大资金者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和监管,造成庄股盛行,短期炒作,给市场的稳定形成威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薄弱,目前通过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审核的机制不完善,虚假报表时有发生;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机制不完善,投资者没有更多的风险回避渠道,只有股指上涨才能获利,因而,投资者风险大,机构投资者尤甚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三、证券市场与银行业协调发展

在证券市场规模扩大和市值增加的同时,作为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居民的储蓄增量呈现不断下滑之势。从去年6月以来,居民储蓄增长率不断下降,有的地方已经出现负增长。这就引起了人们的忧虑,提出了银行和证券市场发展的相容性问题。从宏观资金总量看,从银行流走的一块资金进入了证券市场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流动的合理性和规模分配格局应该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