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实用13篇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1

灵地乡位于**市北部,与大田县交界,管辖11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85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8289人。共有17个党支部,其中农村党支部11个,机关支部6个,共有党员378名,其中女党员41名,农村党员283名,2004年度发展新党员16名,其中女党员2名,农村党员9名,大专以上文化3名,中专、高中以上8名,初中5名。从近几年的实践中看,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乡镇党委制定的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党支部指导性、针对性不强,难以落实,个别支部出现两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现象;个别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没有完全符合规定,有出现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就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平时的培养考察以本人自述汇报为主,容易流于形式;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联系人对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不明确,培养教育考察的效果不明显;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因村级换届而中断培养考察等等。为解决这些问题,保障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灵地乡党委从2003年起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并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跟踪责任制,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

一是调查摸底。对各党支部的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信息库。实行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增(减)季报制,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各支部要向乡党委汇报季度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变化情况,从而使乡党委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党支部的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动态情况,做到心里有数,杜绝突击发展党员和长时间不发展党员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便于乡党委对发展党员有关材料真实性的审查。

二是明确职责。要求党支部在接收到入党申请人员的申请书半个月至六个月以内,要给予讨论是否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0天内,要通知申请入党人和培养联系人,开始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虚心接受培养联系人和其它党员的批评教育,主动向培养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每半年交一份书面汇报材料;培养联系人应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每半年形成一份书面汇报材料,认真填写考察表,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支部应在培养联系人提出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1个月内,召开支委会研究是否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在10日内将有关材料送到乡党委,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预审。

三是强化措施。制作《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卡》,发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和党委组织委员手中,在联系卡上标明相关人员的的工作任务要求、职责和联系电话,以便于相互联系,加强跟踪督查和了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由党建联络员或党委组织委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支部书记联系,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的培养考察工作情况和支部的意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每个入党积极分子都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培养考察,做到坚持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四是落实责任。要求有关人员严肃对待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责任表,对未按要求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如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一个季度没有汇报情况的,由培养联系人给予口头批评;半年没有汇报的,由培养人提出,支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没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追究支部组织委员的责任,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二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培养联系人一个季度没有向党支部汇报考察情况,给予口头批评;半年没有汇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支委会研究撤换培养人。党建联络员负责挂钩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发现一例程序违规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通过责任追究,确保了各个工作环节的落实到位。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2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入党流程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撰写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二、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期

支委会讨论确定拟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名单,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基层党支部要将其基本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宣传窗等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发展在企业工作的农村优秀青年入党时,行政村党支部必须同时到其所在企业进行公示;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农村青年入党时,企业党组织必须同时到其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人提出异议,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入党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谈话内容要及时填入登记表。组织其参加区委组织部或乡镇所组织的党校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四、政审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期满一年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审查其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发展对象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并填写《入党对象政治审查综合表》。政审通过后,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五、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 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 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六、资料上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自传、《入党对象政治审查综合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等。上级党组织(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者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七、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八、进行组织谈话

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九、 进入预备党员公示期

填写中共预备党员公示表,于所在党组织及户口所在地对预备党员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十、召开支部大会

(1) 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 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 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 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 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 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一、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十二、预备期满,支部考察

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转正公示(7天)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考察合格,转正。

考察不合格,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简介及书写格式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当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这对入党积极分子来说,是增强组织观念,主动争取党组织教育帮助的需要。对党组织来说,则是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加强对他们培养、教育的需要。 思想汇报可分为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口头汇报是要求入党的同志面对面地向党组织进行汇报;而书面汇报则是常用的形式。

一、 书写格式和内容

1. 标题:一般在第一行居中写思想汇报。

2. 称谓:一般在第二行顶格写敬爱的党支部或敬爱的党组织,后面加冒号。

3. 正文:这是思想汇报的主要部分,一般写以下内容:

① 对当前和一个时期党的一个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看法、态度,阐明自己的观点,写清楚自己的认识或自己还有什么疑虑和理解不清楚的问题等。

② 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章、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和体会,把自己的认识、体会和收获向党组织汇报。

③ 本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④ 对照党员的标准,找出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

4. 结尾:在思想汇报的最后部分,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一般用恳请党组织给予批评、帮助或希望党组织加强对我的培养和教育等作为结束语。

5.落款:在结尾的右下方要写上汇报人的姓名,并注明汇报的年月日。

二、写思想汇报应注意的问题

1.一定要汇报自己的真实思想,自己怎么想的就怎么汇报。

2.一定要言之有物,不能光讲大道理,也不要追求文章写得好而硬凑材料。

3.一定要及时,汇报的一定要是自己最新的思想动态。

4.要注意汇报后的反馈,对党组织根据自己汇报反馈的给自己的意见一定要认真对待,并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很好的落实。

入党思想汇报范文尊敬的党组织:

一、脚踏实地

我们应该把自己学习到的、领悟到的、掌握了的东西,通过自己的实践和行为加以体现,而不是说说一套,做做又一套,也不是知其然,而不行其然。现在关于合格的干部的标准有许多,比较常见的,如学习的模范、务实创新的模范、奉公自律的模范等等。这些标准在实践之前,都是认识层面的东西,喊口号很容易,但要真正通过我们自己的作为来加以实践,却是很不容易的事。真正的好干部,不仅要知道好干部的标准,还要善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实践这些标准、深化这些标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断升华好干部形象,丰富好干部的内涵。象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这样的好干部,数十年如一日,深怀爱民之心、常做利民之事、勤谋富民之策,把自己的汗水、热血,乃至生命奉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这样的干部,他们的精神,是普通人可以认识到、领会到的,但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这是一种磨杵成针的坚韧,是一种坚苦卓绝的修炼。因此,做一名好干部,贵在知行一致,贵在坚持,要把自己掌握的理论、知识,自己的才干等不断运用到为人民服务的无止境的实践中去。

二、超越自我

古人说过,以史为鉴、以人为鉴。作为一名好干部,就要虚怀若谷,勇于向高的目标看齐,在和榜样、先进的比较中,查找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找到自己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其次,超越自我是全面意义上的超越。一名好干部,政治素质好是一个重要方面,业务能力强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又红又专。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社会对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从干部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马克思所描绘的人的全面发展,首先要在干部队伍的身上得到体现。人的能力、素质是多方面的,多种能力和素质往往能起到互补、互相强化的作用,从而实现1+1的效果。今天我们强调一专多能、复合型的人才,就是这个原因。所以,要想当一名好干部,就要时时抱着一种谦虚谨慎的态度,抱着一种好学勤奋的态度,不断锻炼、培养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最后,超越自我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人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己是没有止境的,因此超越自我也没有止境。一名好干部,就要在不断的实践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才干和能量。

三、敢为人先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3

申请入党人--凡符合<<>>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

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共青团员需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内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如实填写<<华东政法学院建党对象培养考察写实簿>>。

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党内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具体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为"发展对象"。

2.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主动地,个别地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1)入党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a.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b.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

c.本人今后努力方向。

d.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包括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本人主要经历等。

(2)写入党申请报告的要求:

a.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不能简单地抄书抄报,不谈真实思想。

b.要对党忠诚老实,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的经历等有关情况,不能隐瞒或伪造。

3.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做哪些工作?

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报告后,党组织要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a.审阅入党申请书的内容;

b.了解其现实表现;

c.支委会审查是否同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d.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找申请人谈心;

e.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人员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及时建立申请人信息库。

4.团组织“推优”基本条件和程序

党支部吸收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所属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优”基本条件和程序参见《华东政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

5.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根据团支部“推优”结果同申请入党人谈话,主要内容有:

a.了解和端正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

b.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鼓励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c.了解申请入党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主要听取党员、党小组和党外群众的意见及反映,党支部要了解清楚,作出正确评价。

(3)党支部会议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a.介绍申请人入党愿望及有关情况;

b.介绍党小组讨论意见、推优意见以及党内外群众意见;

c.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记录在案。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的方法

a.指定党内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

b.上好党课。

c.“压担子”。给入党积极分子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分配一定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

d.组织学习。进党校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的培训。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4

1、以邓小平党的建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突出时代特点,以提高质量为目标,扩大民主,严格程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注重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各党支部每年要根据学校党委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自身实际,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情况,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十二月中旬将下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报党委办公室。制定计划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防止分指标,卡比例的做法,要求每年的五月底前做好毕业生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组织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入学前已提出入党申请的,申请时间从申请书注明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要再次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团组织“推优”后(工作程序见《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工作制度》),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根据推荐情况以及申请人的平时表现,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报党委办公室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指导其填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各党支部根据情况可联合或单独举办业余党校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章学习及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学习期满由党委办公室出题进行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没有经过培训或结业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发展对象)。

(2)党支部要向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活动,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考察期必须在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2)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培养联系人交书面思想汇报,联系人、党支部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将考察情况记入《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3)在中学期间已经是积极分子的,各党支部可以继续培养教育,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接收

1、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指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8—10人),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拟重点发展对象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6人。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将其列为重点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3)记录人要真实记录党内外群众反映的情况并逐一记录谈话意见,将座谈会原始记录归入其档案中。

2、通知拟重点发展对象撰写入党自传材料。入党自传材料是申请入党的同志为了让党支部了解自己的成长过程、学习和工作的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而向党支部递交的介绍自己的材料。

  3、对拟重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打印拟重点发展对象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并注明班级排名情况(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现象不列入考察范围)。

5、整理拟重点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表》、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党校结业证书、成绩证明材料、座谈会记录、政审外调函、《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等。

6、对拟重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方法见《中共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制实施办法》。

7、党支部审阅材料并结合公示情况,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认为可以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应及时向党委报告意见,填写《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同时附送拟重点发展对象预审材料,报送党委同意。

(1)教工的预审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审批表、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书、群众座谈会记录、政审材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2)学生的预审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推优表》、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党校结业证书、成绩证明材料、座谈会记录、政审外调函、《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8、学校党委对拟重点发展对象预审通过,同意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9、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其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情况、工作表现、个人经历等,如实向党支部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介绍意见。(3)向支部大会负责任的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接收成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考察、教育、培养。

  10、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应由申请人本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填写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不允许随意涂改。志愿书中“入党志愿”一栏的主要内容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思想和表现,着重填写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路线等的认识和理解,自己入党的动机和目的,主要优缺点,以及表明能否被批准入党的态度。

  11、支委会审查。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2、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并由申请人表示自己对大会所提意见的态度及今后的决心;(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3)预备党员应参加支部大会,但无表决权。(4)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3、支部决议形成后,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党员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和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发展对象材料报党委审批。同时党支部填写《新发展党员简明情况登记表》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14、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接到党支部报的发展对象材料后,应指派专人(一般由党委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人的意见如实填写到《入党志愿书》中。

15、预备党员的审批。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党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要坚持集体讨论,不得采用传阅材料的办法审批。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其所属党支部负责保管。

16、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党委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程序为:(1)唱国际歌;(2)党支部书记致词;(3)新党员宣誓;(4)党委代表讲话;(5)党员代表讲话;(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五)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1、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半年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一次。

(六)预备党员的转正

  1、考察合格转正。程序:(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两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入党介绍人提出意见;(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4)支委会审查;(5)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6)公示无异议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同时上报《党员转正情况登记表》党委办公室备案;(7)学校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2、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为半年至一年(限一次)。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校党委审批。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校党委审批。

  4、党员的党龄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5、党员材料的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其材料整理归入本人档案。

三、其他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5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以任何理由突击发展,同时又要反对关门主义。

(三)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知识、职业等构成和分布进行宏观指导,使党员队伍的构成趋于合理。

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党组织要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出努力方向。

三、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为了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队伍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选拔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先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然后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保证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正常情况下,党员、群众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共青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真正把优秀的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四、做好重点培养工作

(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找其谈话,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有关栏目。

(二)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其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2)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培养教育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一般可采取培养联系人个别帮助、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纪律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以及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和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主动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重要理论著作、文章,并认真作好读书笔记。

(四)定期考察与动态管理

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等。考察可以通过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考察意见要实事求是,内容要写实,有针对性,体现本人实际表现。

党支部要对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及时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整。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党组织要及时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转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进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经过考察后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包括在“”期间、89年动乱和与“”组织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

政治审查的方式:对发展对象本人的审查主要通过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函调和外调;对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可通过函调和外调的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是在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有明确要求的系统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发展对象的公示

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要把发展对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党支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

(二)发展对象的预审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有关材料报党委,审查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申报材料有:(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团组织“推优”意见;(4)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反映情况的原始材料或记录以及党组织的书面材料;(5)政审材料;(6)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成绩(7)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审结论;(8)思想汇报;(9)《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觉悟、现实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汇报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四)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各栏目填写的要求。支委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的程序有:(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5)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到有效票数内;(6)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组织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七)党委审批

党委委派专人谈话后,由党委审批。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九)预备党员材料的保管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入党志愿书》等所有入党材料,由党支部负责保管;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支部保管。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一)对预备党员的管理

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找其谈话,教育他们自觉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党组织应将预备党员在本单位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和其他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入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指派专人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应及时讨论能否按期转正。

(二)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的教育和考察,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支部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至少进行一次考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帮助,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努力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三)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及时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写出“预备党员考察报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其程序为:(1)本人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2)支委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3)党员充分讨论、表决决定。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批准。

(四)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权限和要求,与审批预备党员相同。审批时要注明党龄从何时算起。

(五)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由党委工作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七、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切实按照和党员发展细则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每年年初,要制定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报党委工作部。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6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7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8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9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3)入党申请书人、预备党员一般应该每一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一次。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发展对象(团支部、院团委)

9、参加党委组织的培训(党支部)

对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推荐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10、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1、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大学入党流程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2、向党委汇报(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3、发展前公示(党支部、院党办)

对发展对象进行10天的公示。

14、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5、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6、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并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做出决定。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也可以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了解情况,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委、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填发发展党员通知(院党办)

22、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支部)

(1)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小组活动,缴纳党费。党支部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3、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党委)

党支部或党委按入党宣誓仪式程序组织入党宣誓。

24、进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党支部、培养考察联系人)

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半个月,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公示、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合格者转为正式党员。

党员推优工作流程

1、推优工作细则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 3、党员发展工作细则4、发展党员各个阶段所需材料 5、《党内外群众民主评议记录》填写格式6、 召开接受、转正大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7、发展党员工作常见文本示例

推优工作细则

推优即为从班级的团员中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每学年进行两次,本科生第1学期在大二到大四年级进行,大一新生第1学期因考察时间不足不进行推优;第2学期在大一到大三年级进行,毕业班不进行推优工作。

研究生第1学期在研二到研三中进行,研一新生第1学期因考察时间不足不进行推优;第2学期在研一到研二中进行,毕业班不进行推优工作。

具体流程:

1、组织部下发通知,告知各班团支书推优工作的各项要求;

2、班级自主进行推优工作;

3、各班名单上报组织部;

4、组织部审核推优人员情况,删除不合适的被推优人员;

5、上报团委审核并公示;

6、组织被推优人员填写团员推优表(推优表要求:一式两份,黑色笔手写,团支书意见要填写正确,团委意见填写,团委盖章,存档)

推优条件:

1.要求非党员、非信教同学,且年满18周岁、28周岁以下,已经推过了的同学不用再推;

2.本科被推优同学上一学年(期)综合素质考评中的智育成绩(或基本评价、或发展评价)占班级前50%;研究生被推优同学上一学年(期)的综合测评成绩要求占本班非党员同学的前50%(研一第2学期不作要求)。

3.被推优同学的得票数需过班级人数的一半以上,不够的要重新推选。(若班级经多次选举仍然不能产生合适人员,则视为改班级放弃该名额)

班级推优名额分配:

按班级人数的10%算,四舍五入。(如班级人数为24人,则推优名额为2人,;班级人数为35人,则推优名额为4人)

推优形式要求:

班级成员到会率要90%以上才有效;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要求当场唱票。推优不能利用课间时间进行,也不能利用短信方式选举;(可以提前将符合条件的同学名单写在黑板上,以便大家选举)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及流程

1. 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递交入党申请书,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测试,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愿望强烈,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班级中等以上),能在本班的学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并且无不及格课程;

(3)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能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本班中能配合班团委开展工作,并能利用自己的专长主动为集体为他人服务,工作态度端正踏实,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4)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被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年中没受过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

(5)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主动地和党建联系人沟通,并向组织汇报思想,及时反馈。经班级推荐,结合党建联系人的考察,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2.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学生在具备基本条件后,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分团委同意,上报至校团委审批,结合党建联系人考察,报经支部审核通过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表》,进入考察期。

确定发展对象条件及流程

发展对象的必备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须通过党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在考察期内向组织至少递交过四篇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有坚定政治立场,端正的政治态度和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平时要加强理论,时事政策学习,积极参加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

(3)入党积极分子若参加了计算机二级、英语四六级考试原则上必须通过,学习成绩在班级处于中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4)入党积极分子须热心参加班团各项活动,积极为班级和同学服务,工作态度端正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入党积极分子在生活上须关心他人,乐于奉献,入党愿望强烈,动机纯正,能积极地向党建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10

一、发挥入党积极分子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预备党员的发展工作。

(1)对新生进行入党知识宣传。

新生入校后由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讲党的性质、历史和基本理论以及如何写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同时可以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活动, 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入党知识宣讲, 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程序,鼓励学生写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一般经过三个月左右的考察,确定为积极分子。即每年的12月确定为积极分子。

知识等教育。

(3)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支部大会,指定1-2 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一般培养联系人可以是辅导员和上课的专业老师,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帮助和教育[1],让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通过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促使他们正确地了解党、认识党, 端正入党动机, 明确奋斗目标。培养联系人要根据培养对象的情况 ,制订详细的培养计划和具体措施,定期向

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情况 ,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积极分子进入党校学习。

在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期间,党支部要选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到学校组织的党校学习班进一步系统的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取得党校结业证书。

(5)对积极分子进行团支部推优。

在取得党校结业证书后,由系团总支指导,每个团支部作为组织推优的基本单位, 组成推优工作小组, 负责对本班的积极分子进行推优。由团支部对积极分子写出推优意见,系团总支审批后由学校团委审批,最后确定积极分子是否推优通过。

(6)对积极分子进行群众调查。

在团支部推优通过后,由党支部派党员找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群众谈话,一般由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团支书推荐班级班干及普通群众各5名。通过谈话,了解积极分子在班级平常的表现情况,群众基础是否扎实,并记录谈话留档。

(7)对积极分子进行函调。

在推优和群众调查通过后进行函调。党组织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 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特别是政治审查,未经过政治审查的人不能入党[2]。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函调材料,确保函调材料真实可靠。

(8)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在经过一年的考察培养教育,完成规定内的培训教育,经推优、群众调查、政审合格后,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的确定必须在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的汇报,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 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反映的意见讨论决定。

(二)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考察。

在高职院校,一般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都出去参加顶岗实习,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考察期间不在学校的情况,党支部要做好预备党员不在校时间的管理和教育。

(1)积极跟踪预备党员情况,要求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由于学生党员在外实习的特殊性, 要做好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必须要严格纪律, 加强对党员的联系,要求党员要定期与党支部进行交流, 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的情况, 交纳党费等。预备党员转正前要通过单位鉴定,预备党员至少每个季度寄回一份思想汇报。对于在毕业时未转正的预备党员, 要及时通知他们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为在外顶岗实习的预备党员提供一个与支部进行沟通交流的平台。

可以通过建立支部党员QQ群,微信群,开通支部微博等方式,让预备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支部要及时解决预备党员提出的问题,为他们指明思想方向,让他们及时得到帮助,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3)走访预备党员所在单位,考察其在单位的表现情况。

通过登门走访对毕业生及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进行广泛、深入的回访,深入了解顶岗实习期的党员就业情况、党组织生活情况,聆听他们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对在校同学的寄语,并鼓励他们在工作岗位上踏实工作,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预备党员的转正

一般学生在预备期间顶岗实习跟党组织联系较少,根据上述对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培养和考察,支部在深入了解预备党员情况后,由其所在单位开证明在思想政治方面的表现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给与转正。

二、发挥好在校学生党员辅助力量作用

让在校学生党员骨干参与组织发展工作,加入到学生党建工作的行列中来,协助做一些党员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这是有效开展学生党建工作的一个可行的方法,是学生党建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表现[3]。如果有些同学在高中已经被是预备党员的,支部要在其入学时认真查看档案,重点培养,使其成为学生党员骨干并参与党员发展工作,让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进步。

三、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党建工作队伍

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是做好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保证[4]。高校应重点抓好学生党支部书记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选配好学生党支部书记。选配的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性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辅导员担任。学院应加大对学生党建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政工干部的责任意识,杜绝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不正之风。 同时支部成员要合作分工,共同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总之,新时期高职院校的学生党建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认真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作为基层党支部的作用,为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发展做好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1] 张荣臣.入党培训教材[M]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8 :84 - 86 ,197 - 201.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11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 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金医学院推优规定(团总支)

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政治思想过硬、专业技术能力强,能够担负重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扩大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一、推优标准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2、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克已奉公,关心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奉献,对集体的工作兢兢业业。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积极参加班团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在班级和基层组织中起骨干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本学年获院级以上各类奖励(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等)。

6、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院业余党校学习取得

结业证书。

8、获院团总支授予的"星级青年志愿者"以上的荣誉称号。

9、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推优程序

1、团小组向团支部推优,每学期二次。

2、团支委向班主任汇报商讨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

3、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院团总支下发的推优表。

4、各班团支部将推荐表上报院团总支,院团总支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并广泛征求有关科室、系部和有关任课教师的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后,推荐名单上报党支部。

5、学期末院团总支了解各系推优发展情况,每学年总结上报院党总支。

3、确定推优名单(团总支)

团总支对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名单进行考察,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团总支汇总梳理学生表现情况,确定的优秀同学名单,发放、填写《优秀团员列入建党对象推荐表》,分别报各系党支部。

4、确定考察对象(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经团总支推优上来的同学,须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确定为考察对象,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上报党总支组织部门备案。

5、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公示无疑义,党支部要通知其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6、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7、定期考察(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

积极分子(考察对象)、党小组还要定期进行考察。将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党支部

8、党支部征求意见(党支部)

向党内外群众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9、思想汇报(考察发展对象)

每季度至少交一份思想汇报(书面),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确定预备党员(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确定预备党员的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重点进行培养教育。

12、向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13、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

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6、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8、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9、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20、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1、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2、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12

(3)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

(4)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5)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6)支部委员会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并进行严格的审查。

(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上级党组织审批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9)上级党组织集体讨论审。

(10)被批准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对于想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个伟大组织的同学,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我院实际,大学生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的一般程序为:

1. 本人申请。

由申请人主动向自己所在年级的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在思想、工作和学习等各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今后决心;个人简历(自传);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2. 团组织推荐。

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3. 参加党课学习并且取得“党课学习结业证书”。

因为参加党组织是个人政治生活中一件十分严肃的大事。对于党的认识以及坚定个人的信念和立场就显得十分重要。党课学习便是实现此的最佳途径。党课学习之后,有一次书面考试,此次考试则是取得“党课学习结业证书”最重要的一环。

4. 培养、教育、考察。

党组织接受申请书时,要与申请人谈话,肯定其行动,鼓励其更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考察,根据表现,支委会讨论通过,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之后,党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结果,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本人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

5. 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党组织指定 1~2 名正式党员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 1 )入党积极分子分为一般教育对象、重点培养对象和计划发展对象。其中重点培养对象和计划发展对象由指定的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并作定期及不定期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真正拥护和坚决执行;入党的动机是否断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精神树得牢不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贡献大不大;对我们这些大专院校的在校学生,还要考察专业课的学习以及社会实践等诸多方面。

( 2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除了支部定期和不定期的考察之外。入党积极分子本人也要定期以书面形式的思想汇报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近况。按照规定,思想汇报每月一份。

6.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7.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情况,对条件成熟的发展对象,起草支部意见,并整理其有关资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团支部“推优”材料、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一并上报上级党组织。 

8. 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9.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申请人的入党问题,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0. 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呈报上级党组织。 

11. 党委审批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2.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 3 个月内审批。 

13. 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的一般程序为 : 

预备党员期。在党支部一段时间的考察之后,确实发现申请者本人条件成熟,具备作为预备党员的条件。首先开群众大会,经过支部表决,填写《入党志愿书》;接着,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考察谈话。此次谈话考察比较重要,将作为上级党委参考的一个条件。谈话的主要内容一般为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党的宗旨,基本纲领等)。最后,经过基层党委的审批,符合相关标准之后,经基层党委的表决,批准为预备党员。接着,党委公布表决结果,条件成熟申请人则会接到批准为预备党员的书面通知。 

( 1 )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要进入一年的预备期。预备党员需要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中央的最新精神和指示,更加深刻地认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以及指导思想,提高执行党章的自觉性,坚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 2 )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制度,预备党员一般应每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汇报一次思想情况,这也是预备期内对预备党员的考察之一。 

( 3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定期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 4 )预备期从支部大会正式通过起。总之,能否按期转正,预备期的表现极其重要。在预备期内,若犯一些违反党章的错误以及其他错误,后果严重的得将延长预备期,并记录在案。所以,预备党员一定要加强专业课的学习,多参加社会实践,争取按期转正。 

转正的一般程序 : 

( 1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一个月前应及时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申请的内容主要包括何时被批准入党(预备期开始),何时预备期满,预备期间在政治上、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以及其他方面有哪些进步;按照党章标准衡量,哪些方面做到了,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在入党时支部的其他人指出的缺点,那些已经改正,那些还没有完全改正,原因是什么;今后努力的方向等等。

入党培养对象思想汇报篇13

(4)入党积极分子须热心参加班团各项活动,积极为班级和同学服务,工作态度端正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入党积极分子在生活上须关心他人,乐于奉献,入党愿望强烈,动机纯正,能积极地向党建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

2.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进入考察期后,每三个月至少向党建联系人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党建联系人结合其学习、工作、思想等各方面表现填写考察栏。党建联系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不定期参加支部会议及各项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在支部会议上介绍自身基本情况(主要关于学习、工作、思想等方面),增进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此时进入重点考察期。

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后(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到准备发展时至少一年),经党建联系人推荐,到支部会议上介绍自身在考察期内的表现,支部党员可结合实际询问有关情况,作进一步了解。最后由支部评议其在考察期内的表现,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总支审核。

入党介绍人职责:

1.入党介绍人必须是正式党员,可由党员自己联系或组织指派。

2.介绍人要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们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做出细致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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