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专业论文实用13篇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1

今天我刚刚去北大法学院参加了自考法律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过程还算顺利应该是通过的,有一些感悟和想法不得不说说,给那些没写过论文没答辩过的自考同学们讲讲经验。在论文写作方面,具体的写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谈,因为不仅各大论坛网站都有介绍而且写作前北大也会召开说明会并且会发说明,通过跟指导老师交流也会得到相应信息,在这只是想就选题和答辩方面谈谈想法,我认为主要有三点:其一,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你的指导老师的背景这点太重要了,通常学校分配的指导老师都是法学院的教授或是教授的在读博士,这些人都很有名气,选择论题之前一定要通过各种途径充分了解你的指导老师的背景,包括他的简历,目的在于知道他的研究方向、从事教学研究这些年来都写过什么文章出过什么著作,然后选择非他专业领域的论题来写。

记住,一定是“非”他专业领域的,有些同学认为借论文撰写的机会得到指导教授专长领域的指导是很难得的机会,我要说的是,醒醒吧,那样只会给自己增添麻烦。原因是首先他的专长领域他已经研究多年,你在短短2、3个月的论文写作时间里所得出的结论有可能超过他或让他刮目相看么?往往我们写的论文都比较浅显,论理多过论事,如果你写的是他专长的领域那么只能让老师觉得你的论文更加没有深度,没有新意,那结果自然也就不会理想。相反如果是他不专长或非研究领域,通常他不会不自觉地带着审视的眼光来看,而是普通的阅读和指点,情况会截然不同。我这次就是没有事先了解指导老师的背景,恰恰选择了他的专业领域写论文,结果答辩的时候老师问的问题都比较尖锐,让我为自己的答辩捏了一把汗。其二,千万不要选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我这次的论文就是吃了这个亏,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是不得不承认,毕业论文写作不是发挥兴趣的时候,也不是让你在知识海洋自由驰骋的舞台,它是非常现实的,以至于几近功利,就是说此刻既不是通过撰写论文来探讨学术的时候也不是展现个人知识面的时候,因为就自考本科生的水平想写出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几乎是不可能的,(当然我只是对大多数人来讲,不排除有个别非常优秀的同学可以借论文写作一展才华。)如果说自考法律的15科是道道关卡那论文写作就是通往黎明最后的通道,选择最保险最稳健的论题写作才是出路,千万不要为了显示才能而选择晦涩偏僻的论题,相信我,你绝对驾驭不了,最终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我这次的选题就是前车之鉴,因为兴趣使然,我选择了非常少见的甚至在国家图书馆都找不到什么相关资料的论题,原因当然不是想显示什么而是的确出自兴趣,不过虽然一直对我的论题所涉及的领域很感兴趣但却没什么系统深入的了解,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有兴趣一定能写好它。

写起来才发现,不光材料难找而且由于题目偏涩、社会讨论繁杂、案例稀少,论文体系一直不能确定,经过了3次大刀阔斧的删改(如果是很有信心的论文绝不会经过3次完全改头换面以至根本看不出前稿踪影的修改的)最后截稿日期过了仍迟迟交不出满意的定稿来。这样的结果是不仅要承担迟交定稿带来的麻烦还失去了对论文的绝对信心,直接影响了答辩的心理准备。所以告诫大家,论文撰写不是儿戏,一定要选择大众化、易于寻找材料和案例、方便阐述和分析的论题,此时兴趣应该先放一放,安全度过最后的一道关才是最重要的。其三,答辩的准备一定要围绕论文本身其实指导老师们都是很心疼学生们的,他们知道我们自考学生的不易,所以都是过程要求严格,结果都是很照顾学生的,所以答辩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一般来讲只要你对你的论文足够熟悉(哪怕不是自己写的也要绝对熟悉内容和体系)通常通过答辩并且取得优、良成绩并不困难。但我还是要说几个要注意的地方。答辩之前一定要充分的了解你的论文都涉及了什么问题,把所有可能提出问题的问题点都做详细的了解,相关的知识要烂熟于心。

但基本主抓的是论文直接涉及的知识和与实际生活相关的问题,答辩时通常问的问题都比较基本,千万不要好高骛远,专门去收集整理一些拔高的问题点而忽略了基本问题基本原则,这样在答辩的时候你不仅没有机会展示你准备的高深问题还会因为基本问题没抓住而让老师觉得你表现不够优秀,甚至怀疑论文的真实度。通常说来答辩的气氛是很轻松的,老师们评判主要是从论文本身来,答辩只是一个辅助,即便答辩不甚理想也并不意味着你不能取得好成绩,因为老师们都知道对于学生来说论文才是学识及态度的体现,答辩往往受客观因素及紧张程度的影响有时不能体现学生的真实水平。对我们自考生来讲,想要答辩顺利除了认真写论文、充分了解相关知识,还有就是对老师的尊重和体谅,只要这些因素具备了,得到学位就只是时间问题了。论文出处(作者):

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2

高等职业教育是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系统化工程,实践教学的内容在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法学在职业类院校的定位应该突出应用性和实用性。我们培养的是处于基层和服务前沿的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法律专业发展来看,我们逐步完善着专业的设置,朝着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向努力。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三年学习成果检验手段之一的毕业论文环节却存在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高职法律专业的定位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职业分工的细化,社会对高等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趋增加,法律专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分支学科建立和发展起来。高职法律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在历史沿革和专业发展上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伴随着我国1999年开始高考扩招,法律专业如雨后春笋在各高职院校开设,这样的繁荣景象一方面反映出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学生对这个“高大上”专业的向往。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呼职院)开设了法律专业(包括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专业)。高职院校培养的法律专业学生与本科院校不同,后者更侧重理论知识的培养,而高职院校对法律专业的定位主要表现在:1.法律高职的教学内容与社会生产、管理、服务及生活紧密联系,侧重应用。法律高职的专业要根据社会需求定位,社会对法律职业需求什么岗位,就设置什么专业,如经济法律事务、司法文秘、法律英语等专业的设置,就充分体现了“应需而设”的特点。2.法律高职教育比较注重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在毕业后能较快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所谓法律职业,是指各种与法律有关的工作的总称;又指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即法律职业者。换言之,法律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因此,我们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正如张卫平教授所言“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一直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二、高职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设置目的

毕业论文对于大多数文科专业来讲,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方式,是学校提高专业教育水平的参考要素之一。在以培养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为教育理念的高职法律专业中,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也是写作能力和分析技能提升的过程。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为例,我们在大学三年级时往往会给出学生一个写作论文的大致范围,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进行选择,并拟定具体写作目标。在论文题目范围的设定上,我们往往偏重于对具体的或有争论性的问题进行拟题。对学生而言,写作过程中首先需要通过各种平台和媒介寻找自己论文的基础支撑材料,然后根据具体写作目标进行甄别和思考,最后形成论文写作的大纲和思路。这是一个 “温故而知新”的过程,学生在形成思路的过程中既能复习以往学到的知识,还能通过自己的分析得出自己对该问题的认识和观点;同时,学生的专业写作水平和文书写作水平在这个过程中也得以反馈。综上所述,在高职法律专业设置毕业论文这个环节是有必要的,应将毕业论文的写作同高职教育的培养理念和方案紧密结合,以期能最大程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操技能。因此,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既是对学校、学生学风的检验,也会对学生将来的职业道路养成产生深远影响。

三、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自2007年指导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至今,我发现学生在论文的选题、写作和答辩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中涉及到学生的态度、能力、论文的形式、论文的内容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在给定的题目索引里,学生毕业论文题目、题材选择过于集中,论文题目选择重复率高

很多学生在选择写什么方面的论文时并未仔细思索自己是否有兴趣并擅长或有能力创新,而是选择一些成熟甚至陈旧的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章多已成型,观点表述上不会出现大的风险且答辩的时候能够对答如流。这样会导致一届甚至连续几届的毕业论文中“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及预防措施”“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等论文题目的“上镜率”很高。

(二)论文的内容陈旧、缺乏新意、没有创造性,科研精神缺失

论文格式不规范,甚至有的学生在出了两稿后论文的字体、行间距等基本规范问题仍未改正。有的学生在论文中的引例缺乏代表性,引用的法律规范内容存在滞后性,论文的内容在逻辑结构上不成体系,参考文献不规范。只有很少的学生能在毕业论文中提出对一个法律问题的自我认识或对现行法律法规如何完善提出建设性建议。

(三)学生对待毕业论文的写作态度不端正,出现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的行为

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中,有的抄袭他人作品,但未做标注或说明,有的将几篇文章进行拼凑形成自己的论文,最为严重的是有的学生全文搬用他人作品。这些问题的背后隐藏的是诚信缺失、学风不严谨、不求勤奋上进与求真务实、缺乏锐意创新等道德层面的问题。这样低水平的复制式论文写作完全与论文答辩的设置背道而驰,对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四)学校和教师在就业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学生的论文失范行为

学校虽制定了毕业论文答辩的管理文件,但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缺乏必要的惩戒措施。很多学生虽知抄袭论文的做法不正确,但这样的行为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照样答辩毕业。因此,法律专业学生“不守法”的论文失范现象与有效的惩治机制不健全不无关系。

(五)学生论文写作中资料查找途径单一,论文缺乏有力基础支撑

大部分同学在毕业论文写作时通过网络进行资料检索,甚至直接将要写作的内容从百度等搜索引擎中全文下载“引用”,对资料的真实性及原始性缺乏必要的甄别和考证。学生在资料搜索方面存在知识欠缺问题,缺失学习的主动性。

四、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改进对策探析

针对上述问题,并结合当下国家对法律实践型人才的需求,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深化对毕业论文存在意义的探析,改进毕业论文的写作,确立符合实践需要的目标

职业院校的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和本科院校在专业设置和授课内容上的不同,实践技能的侧重培养使我们对学生在理论层面的知识要求程度要低一些,在毕业论文中的映射就是我们在对毕业论文的形式进行设计的时候也应该偏重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察。目前,我们的论文题目索引给定的题目并未表现出这一特点。因此,在课程改革和完善过程中就需要大家集思广益重新确立论文题目库,给出学生偏实践性的指引。其实,除了现有的毕业论文写作方式,我们还可以运用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结业考察。换言之,学生在最后一年的学习中,可以利用假期时间或实训单一或组成团队针对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然后形成5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这个过程既能使学生全程参与也能体现出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针对学生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教师可以在答辩或交流过程中与其进行沟通并给出成绩。

(二)强化学术道德建设,净化校园学习环境,建立诚信校园

学术道德建设的强化路径可以在新生入学之初的教育培训中体现,也可以在日常课程中潜移默化地渗透。学术道德的建设和学校的学习环境息息相关,诚信校园建立后,大家都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信做人、诚信做事。长此以往,心存侥幸的同学就会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感到羞耻,从而纠正存在的学术失范问题,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实力完成大学期间的最后考核。

(三)建立失信论文惩治机制,保障毕业论文设置目的的实现

学生自我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任重道远。除此之外,对于学校而言,应该出台管理文件,对于在毕业论文环节态度不端、行为失范的学生进行教育、纠正和惩治。就业率的确能体现出学校的成绩,但我们给社会培养和输送的应该是优秀的人才,优秀不仅体现在技能上,还体现在职业道德上,职业道德又会受到在校期间的道德体系的影响。因此,通过对论文中存在严重学术问题的学生给予延迟毕业或重新组织答辩等形式的惩治是有必要的。一个完整科学的惩罚和有效纠正机制的建立能够为失范行为的约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发挥指导教师的督导和示范作用,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论文写作

教师,身肩“传道、授业、解惑”之大任,为人师表者必先正其身。因此,教师的学术良知和学术创新是学生的一面镜子。近些年来,职称评审条件高门槛及的高难度导致在学界出现了诸多学术失范行为,这对于教师和学生都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换言之,教师学术声誉的重建和学术责任的承担能够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另外,学生分配给导师之后,导师要能够时刻起到督导作用,无论从论文题目的遴选还是论文逻辑的架构以及论文内容的创作上都需要认真对待、实时关注,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逐渐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五)加大教学资源的投入,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完成提供强大的“后勤保障”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学生之所以会出现在论文基础资料检索时途径过于单一的问题,一方面同他们的惰性有关,另一方面也说明教师的指引和学校资源平台的不完善。我们的图书馆中专业课程图书的存量不足和网络资源平台数据的更新不及时也是制约学生资料收集的原因之一。为此,索引知识的技能培训在论文写作前是必要的,另外,还需加大学校在教学资源上的投入力度,引进先进的资源平台并对学生适时免费开放。换言之,完善的“后勤”可以使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

上述毕业论文写作改进对策并不能涵盖高职法律专业在这一环节中出现的所有问题。我们在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环节完善上还要付出不懈的努力,实现学校教学和社会实践需求的“无缝对接”,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3

6、对法律实践书面材料考核的内容有:法律实践时的基本情况与表现:书面考核材料的内容与文字表达。法律实践成绩评定办法:

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由指导教师凭此规定成绩。电大分校负责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的成绩审核。

注:法律专科要求撰写的是:社会调查;法律本科要求撰写的是:法律实践。

二、毕业论文:

1.毕业论文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

2.学生毕业论文安排在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达到最低毕业学分80时进行毕业实践环节。

3.毕业论文是实施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必不可少的实践性环节,是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理论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

4.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律专业的特点。选题时应当结合我国司法实践,选择应用性强或者当前司法实践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鼓励学生对我国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

毕业论文的形式应为学术论文,本科字数不少于6000字,专科不少于5000字。

6.毕业论文的要求:学生应在事实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的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语言通顺。

7.毕业论文评分标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等,凡是成绩在及格以上者,给予5学分。

(1)优秀:观点明确,论述充分,论证严谨,有一定的独创性,科学性较强,文章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格式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

(2)良好: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有一定的理论性,论证较为严谨,逻辑性较强,文章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流畅,答辩中问题回答正确。

(3)中等:观点明确,内容较为充实,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论证较为严谨,逻辑性较强,文章结构完整,层次较为清楚,语言流畅,格式较规范,答辩中问题回答基本正确。

(4)及格:观点明确材料较为具体充分,能运用所学的知识阐述自己的观点,结构较为完整,层次较为清楚,语言流畅,格式较为规范,答辩中问题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5)不及格: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不及格:观点不明确或有严重的政治性错误,材料空泛或虚假,论证片面、紊乱、无逻辑性、结构不完整、层次不清楚、语言不流畅、文章体裁不符合规定,字数少于要求的字数,有剽窃、抄袭、由他人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答辩中不能回答问题或者表现出对自己论文的内容完全不熟悉。

注:本科的学生要求100的答辩,并且在答辩时用幻灯片的形式演示自己论文的主要内容。专科的学生不要求答辩,省校对学生的论文按30的比例随机抽取进行复查,如果有成绩不符者,要求对所有的论文重新进行审查。

三、相关的要求:

1、学生应该和指导教师及时联系,有任何的问题和指导教师联系。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4

表一:二一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安排

专业名称 考核代号及课程 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 报名及考核地点 备注 英语(本) 00602 口译与听力 高级英语课程考试合格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报名十月二十九日考核 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电话:68756876 一、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条件” 中规定课程的合格证书报名。 二、英语专业、英语教育专业所考核“听力、口语、口译与听力”以及部分专业的实践课程在报名的次日安排考试。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的考核集中在指定地点进行;其它的毕业考核、实践课程的考核在相关学院进行。 英语教育(本) 英语(专) 00593 听力 00594 口语 综合英语(二)课程考试合格 法律(本) 10584法律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一日至十二日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报名的考生可在武汉市内乘公汽到武昌广埠屯下车,进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校门一号楼】; 电话:68778950 行政管理学(本) 19987行政管理学毕业考核 基础教育(中文)(本) 09910基础教育(中文)毕业考核 英语(本) 10586英语毕业考核 英语教育(本) 09887英语教育毕业考核 电子工程(本) 09973 电子工程专业实践 物理(工)、自动控制理论(二)、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二)等6门课程考试合格 09975电子工程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计算机网络(本) 09916计算机网络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09915计算机网络专业实践 互联网及其应用、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等4门课程考试合格 护理学(本) 09912护理学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一日至十二日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报名的考生可在武汉市内乘公汽到武昌广埠屯下车,进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校门一号楼】; 电话:68778950 四、二0一0年十二月获得武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向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学位办公室申请办理学士学位证书。电话:68778447 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合格 18999护理学本科临床实习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 广告学(本) 09884广告学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00640 平面广告设计 直接报考本专业的考生 09883 广告学综合作业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 基础教育(中文)(专) 07556 教育实习 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 护理学(专) 09962 护理基础实践 生理学、生物化学(三)、药理(一)、病理学等4门课程考试合格 09963 护理临床考核 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 电子技术(专) 09976 电子技术实验 电工原理、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微机控制技术、线性电子电路、非线性电子电路、数字电路等6门课程考试合格 09977 电子专业实验 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电视原理等2门课程考试合格 计算机信息管理 02651 计算机信息处理综合作业 全部理论课程考核合格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学院; 电话:88384625   09968 计算机信息管理上机实习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数据库及其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等5门课程考试合格 建筑工程(本) 19988 建筑工程实验 物理(工)、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混凝土结构设计、钢结构、建筑结构、流体力学等6门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至二十一日 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电话:87156750   19990 建筑工程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企业财务管理(本) 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理论考试合格 09914企业财务管理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工程造价管理 02276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实践)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课程考试合格 09907建筑工程概预算实习 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 02564 课程设计 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工程制图与房屋构造、建筑施工(二)等4门课程考试合格 环境艺术设计(本) 03820 室内环境设计初步(实践) 直接报考本专业的考生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至二十一日 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电话:87156750 06220 形态与空间造型 06222 建筑环境艺术设计 06223 公共环境艺术设计 06224 园林艺术学 09429 环境艺术设计毕业设计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房屋建筑工程 19991 房屋建筑实验技术 计算机应用基础、工程测量、建筑材料、工程力学(二)、土力学及地基基础等5门课程考试合格。 19992 房屋建筑课程设计 房屋建筑学、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建筑施工(一)等3门课程考试合格 小学教育 09971 小教专业实践 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六月四日至五日 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电话:67867246   学前教育 00857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实践) 数学教育(本) 09892数学教育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物业管理(本) 09430 物业管理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教育学(本) 07556 教育实习 不符合直接报考条件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本课程 二一一年六月四日至五日 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电话:67867246 09964教育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思想政治教育(本) 19997思想政治教育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学前教育(本) 07556 教育实习 不符合直接报考条件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本课程 09917 学前教育实习 直接报考本专业的考生 09918 学前教育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计算机软件(本) 09881 计算机软件实验考核 C++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基础、可视化程序设计、计算机操作系统、算法与数据结构、实用数据库技术、编译原理、多媒体技术等8门课程考试合格 09882计算机软件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 01727 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生涯规划实务(实践) 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生涯规划实务理论课程考试合格 18908 城乡社区毕业考核 全部课程(含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秘书 00347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实践)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至十四日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电话:88663575   旅游管理 09967 旅游、饭店实习 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 汉语言文学教育 04582 语文教学实践 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 国际贸易(本)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理论考试合格 旅游管理(本) 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理论考试合格 经济学(本) 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计算机及应用 19983 计算机应用实验技术 电子技术基础(三)、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等2门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电话:87792891   19984 计算机应用上机实习 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数据库及其应用等3门课程考试合格 通信技术 09955 通信技术专业实验 电工原理、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线性电子电路、非线性电子电路、数字电路、信号与系统等7门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至十四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指挥学院自考办; 电话:85968400   通信工程(本) 18989 通信工程(实践) 物理(工)、数字信号处理、计算机软件基础(二)、计算机通信网等4门课程考试合格 18988 通信工程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刑事侦察(本) 17981 刑事侦察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十月中旬 湖北省警官学院自考办; 电话:83421112   室内设计 00692 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 素描、色彩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湖北工业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自考办; 电话:88015328   00705 表现图形技法 00709 室内设计 00710 家具设计 00711 展示设计 09965 室内设计毕业设计 全部理论课程、技能课程考试合格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本) 09428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毕业设计 全部理论课程、技能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湖北工业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自考办; 电话:88015328 04586 数字图像处理 数字图像处理课程考试合格 04587 居住室内设计 居住室内设计课程考试合格 04027 设计表现技法 设计表现技法课程考试合格 机电一体化工程 09945 机电一体化实践 机械制图(一)、机械制造、电工技术基础、电子技术基础(一)、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数控技术及应用等6门课程考试合格 09946 综合作业 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 监所管理(本) 00936 监所执法实务(综合应用课程) 专业课程合格五门以上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至二十日 省监狱管理局监所管理专业自考辅导总站

17982监所管理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三月 农学 02663 植物生理学(实践) 植物生理学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至十一日 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电话:87280796

华中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电话:87282127 02667 普通遗传学(实践) 普通遗传学课程考试合格 02669 土壤肥料学(实践) 土壤肥料学课程考试合格 02671 作物栽培学(二)(实践) 作物栽培学(二)课程考试合格 02673 作物育种学(实践) 作物育种学课程考试合格 02675 植物病虫害防治(实践) 植物病虫害防治课程考试合格 02548 生产实践 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农学(本) 02673 作物育种学(实践) 作物育种学课程考试合格 09921 农学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林学 18996林学生产(实践) 植物生理学、土壤肥料学、森林植物学、测树学等4门课程考试合格 华中农业大学园艺林学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电话:87282095 园艺 18995 园艺生产(实践) 植物生理学、土壤肥料学、园艺病虫害防治、花卉学、蔬菜栽培学等5门课程考试合格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 02766 家畜解剖及组织胚胎学(实践) 家畜解剖及组织胚胎学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至十一日 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电话:87281378 02786 兽医微生物学(实践) 兽医微生物学课程考试合格 06498 动物营养学(实践) 动物营养学课程考试合格 02548 生产实践 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本) 18504 畜牧生产实践 18505 兽医临床诊疗学 (任选一门) 家畜病理学考试合格 18503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毕业实习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18502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毕业考核 土木工程(本) 18910 土模工程实验 物理(工)、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建筑结构实验、流体力学4门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至十二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6:00 武汉科技大学洪山校区办公楼415室; 电话:027-51012241,18986014010 18911 建筑工程课程设计 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2门课程考试合格 18912 道桥工程课程设计 钢结构、桥梁工程(二)、路基路面工程3门课程考试合格 18913 地下、岩土、矿山课程设计 钢结构、地基处理技术2门课程考试合格 18914 土木工程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餐饮管理 00979 烹饪工艺学(二) (实践) 烹饪工艺学(二) 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至八日 湖北经济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电话:027-81973724   00981 烹饪原料学(二) (实践) 烹饪原料学(二) 课程考试合格 00983 餐饮服务(实践) 餐饮服务课程考试合格 09004 现代厨房管理(实践) 现代厨房管理课程考试合格 餐馆管理(本)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理论考试合格 00991 宴会设计(实践) 宴会设计课程考试合格 17983 餐饮管理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物流管理 05366 物流信息技术(实践) 物流信息技术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八月至十月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培训部; 电话:027-87564904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本) 09885 水电工程实践 物理(工)、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弹性力学及有限元分析、水工钢结构、水工建筑学、水电站(含水力机械)6门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至八日 三峡大学自考办; 电话:0717-6398975   09886 水电工程毕业考核 本科段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实践课程)考试合格 种植 02669 土壤肥料学(实践) 土壤肥料学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至三十一日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电话:027-59729200   02706 蔬菜育种与种子工艺学(实践) 蔬菜育种与种子工艺学课程考试合格 02548 生产实践 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农村社会化服务 02548 生产实践 全部理论课程(含加试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至三十一日 养殖 02540 化学基础(实践) 化学基础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至三十一日 07409 动物营养及饲料学(实践) 动物营养及饲料学课程考试合格 07411 兽医微生物及免疫学(实践) 兽医微生物及免疫学课程考试合格 调查与分析(本) 07147 消费者行为(实践) 消费者行为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九月(节假日除外) 湖北省统计局; 电话:87302411   07149 调查概论(实践) 调查概论课程考试合格 07151 抽样技术(二) (实践) 抽样技术(二) 课程考试合格 07153 市场调查实务(实践) 市场调查实务课程考试合格 07155 调查数据分析(实践) 调查数据分析课程考试合格 面向社会开考各专业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课程考试合格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至二十五日报名,十月十五日考核。 各市、州自考办接受报名 系统委托开考各专业 武汉市考生到委托系统报名,各市、州考生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注:专业名称后标“(本)”的表示该专业为本科段层次,未标明的为专科层次。 表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 科   名 称科 目 专业代码及名称 10月22日(星期六) 10月23日(星期日) 课程代号 上午(8∶30—11∶00) 课程代号 下午(2∶00—4∶30) 课程代号 上午(8∶30—11∶00) 课程代号 下午(2∶00—4∶30) 020103 财税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055 企业会计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066 货币银行学     00064 纳税检查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20105 金融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055 企业会计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066 货币银行学     00075 证券投资与管理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20109 国际贸易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090 国际贸易实务(一) 00092 中国对外贸易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76 国际金融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88 基础英语     04729 大学语文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201 工商企业管理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055 企业会计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0148 国际企业管理 04729 大学语文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0203 会计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070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156 成本会计     00067 财务管理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20207 市场营销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181 广告学(一)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180 企业定价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20209 旅游管理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89 旅游与饭店会计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015 英语(二)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194 旅游法规 00193 饭店管理概论 00195 导游业务 00192 旅游市场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20212 企业财务管理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205 企业融资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00067 财务管理学     04729 大学语文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0104 经济法学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227 公司法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00244 经济法概论 00230 合同法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242 民法学     04729 大学语文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0111 律师 00922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00921 商法原理与实务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0112 法律 00242 民法学 00223 中国法制史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00244 经济法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261 行政法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30208 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1725 城乡干部工作实务 01728 城乡公文写作与秘书工作实务     01722 城乡社区自治实务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0301 行政管理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00312 政治学概论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3349 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163 管理心理学     04729 大学语文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0101 学前教育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388 学前儿童数学教育 00393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 00390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 00386 幼儿文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395 科学.技术.社会 00389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04729 大学语文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0103 小学教育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407 小学教育心理学 00408 小学科学教育 00395 科学.技术.社会 00409 美育基础 00410 小学语文教学论 00411 小学数学教学论 00412 小学班主任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40106 教育管理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444 教育政策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447 教育行政学 00031 心理学     04729 大学语文     00448 学校管理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0119 基础教育(中文方向) 00529 文学概论(一) 00536 古代汉语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07824 语文教育学导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111 教育心理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0201 思想政治教育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474 科学社会主义 00473 马克思主义哲学 02098 自然辩证法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477 中学政治教学法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31 心理学     04729 大学语文     00476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0102 秘书 00163 管理心理学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509 机关管理 00345 秘书学概论     00346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50114 汉语言文学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536 古代汉语 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00529 文学概论(一)     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50128 汉语言文学教育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536 古代汉语 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 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00529 文学概论(一) 04580 中小学语文阅读教学 02111 教育心理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581 中小学作文教学     050207 英语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795 综合英语(二) 00597 英语写作基础 00794 综合英语(一) 00596 英语阅读(二)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50303 公共关系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644 公关礼仪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647 公关语言 00643 公关心理学 00646 公共关系写作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853 广告学(二)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50308 新闻学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654 新闻采访写作 00853 广告学(二) 00656 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 00655 报纸编辑 00657 新闻心理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50405 室内设计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706 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707 建筑设计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0708 装饰材料与构造 080306 机电一体化工程 02230 机械制造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2236 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 00012 英语(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159 工程力学(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2232 电工技术基础     02195 数控技术及应用 04729 大学语文 02237 自动控制系统及应用 080701 计算机及应用 02142 数据结构导论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2198 线性代数 00012 英语(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04729 大学语文             04732 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080704 电子技术 02269 电工原理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2198 线性代数 00012 英语(一) 02342 非线性电子电路 02344 数字电路 02340 线性电子电路 02294 微机控制技术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348 电子测量             02353 办公自动化设备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80706 通信技术 02269 电工原理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2198 线性代数 00012 英语(一) 02342 非线性电子电路 02344 数字电路 02340 线性电子电路 02277 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349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基础(选考)             02360 数字通信原理(选考)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080801 房屋建筑工程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2396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02398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02394 房屋建筑学 00170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2400 建筑施工(一) 02387 工程测量 04729 大学语文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82201 管理工程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20 高等数学(一) 00513 国际贸易实务 00012 英语(一) 02194 工程经济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 02626 现代企业管理(二) 082207 计算机信息管理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2384 计算机原理 00012 英语(一) 04754 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04729 大学语文 02382 管理信息系统 082214 工程造价管理 02394 房屋建筑学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2430 工程制图与房屋构造 0394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22 房地产评估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2655 建筑施工(二) 19240 建筑力学(一)     090101 农学 02665 农业生态基础 02679 种子学 02664 农业气象学 06172 耕作学 02674 植物病虫害防治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6305 农家经营管理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29 大学语文(选考)     090104 园艺 02665 农业生态基础 02685 园艺病虫害防治 02664 农业气象学 02559 园林设计 02703 蔬菜栽培学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2691 花卉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593 农业基础知识 02697 果树栽培学             06305 农家经营管理 090201 林学 02665 农业生态基础 19233 林木种苗培育 02664 农业气象学 02749 森林经营管理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6305 农家经营管理         04593 农业基础知识 19234 造林学本 科   名称科目 专业代码及名称 10月22日(星期六 10月23日(星期日) 课程代号 上午(8∶30—11∶00) 课程代号 下午(2∶00—4∶30) 课程代号 上午(8∶30—11∶00) 课程代号 下午(2∶00—4∶30) 000004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6217 人机工程学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00015 英语(二) 04583 室内设计工程基础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4584 室内构造与材料学 06216 中外建筑史 020104 财税 00067 财务管理学 00068 外国财政 00070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00015 英语(二)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0071 社会保障概论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20106 金融 00067 财务管理学 00076 国际金融 00066 货币银行学(加试) 00015 英语(二)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0077 金融市场学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20110 国际贸易 00067 财务管理学(加试) 00101 外经贸经营与管理 00055 企业会计学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100 国际运输与保险     00102 世界市场行情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156 成本会计(加试)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20177 投资理财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加试) 08592 房地产投资 00077 金融市场学 00015 英语(二) 00067 财务管理学(**加试)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8593 金融衍生品投资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5175 税收筹划             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00067 财务管理学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0055 企业会计学(加试) 00015 英语(二)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0154 企业管理咨询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20204 会计 00067 财务管理学(加试)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0156 成本会计(加试) 00015 英语(二) 00162 会计制度设计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20210 旅游管理 00067 财务管理学 00197 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00193 饭店管理概论(加试)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192 旅游市场学(加试)     00196 专业英语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20213 企业财务管理 00067 财务管理学(加试) 00207 高级财务管理 00077 金融市场学 00015 英语(二) 00208 国际财务管理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加试)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20222 物业管理 00172 房地产经营管理(加试) 06401 物业环境管理 00173 房地产金融 00015 英语(二)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8264 房地产市场与营销     00176 物业管理(加试)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6402 物业管理计算机化 030106 法律 00230 合同法 00227 公司法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加试) 00015 英语(二) 00242 民法学(加试)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5680 婚姻家庭法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5678 金融法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30107 经济法学 00242 民法学(加试) 00257 票据法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 英语(二)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349 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00169 房地产法 05678 金融法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30108 律师 00230 合同法 00227 公司法(**加试) 00229 证据法学 00015 英语(二)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加试) 0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5678 金融法(**加试)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加试)             0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030203 社会工作与管理 00266 社会心理学(一)(加试) 00286 福利经济学 00280 西方社会学理论 00015 英语(二) 00278 社会统计学 00287 发展社会学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0285 中国福利思想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19281 科学研究方法论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30302 行政管理学 00320 领导科学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00015 英语(二)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00322 中国行政史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40102 学前教育 00401 学前比较教育 00883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00399 学前游戏论 00015 英语(二)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886 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 00881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03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学 040108 教育学 00031 心理学(加试) 00469 教育学原理 00449 教育管理原理 00015 英语(二) 00464 中外教育简史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56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40120 基础教育(中文方向) 00266 社会心理学(一)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加试) 00015 英语(二) 00464 中外教育简史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6420 中文工具书 00456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0541 语言学概论             07824 语文教育学导论(加试) 040202 思想政治教育 00476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加试) 00474 科学社会主义(加试)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00015 英语(二) 00480 中国传统道德 00482 人生哲学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12 政治学概论 00483 科学思维方法论 08118 法律基础(**加试)     00353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加试)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6779 应用写作学(**加试)             040302 体育教育 00487 体育心理学 00484 学校体育学(加试) 00495 体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5

工程类专业《建筑法规》课程内容繁杂,集建筑学专业知识和法学专业知识于一身,加大了教材编写的难度。目前,市面上供工程类专业学生的《建筑法规》教材都有一个弊端,即缺乏针对性,纯文字的教材内容抽象,工程类专业知识及法律专业知识都是浅尝辄止,对需要探究的问题并未深入讨论。工程类《建筑法规》课程的授课对象是缺乏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人文知识教育的工科类学生,对于他们来说,有公式、计算、图形的教材才是理科专业的重点,纯文字的《建筑法规》会给工科学生产生误导,认为该门课程只是副课,并不重要;另外,工科类学生缺乏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建筑法规》教材几乎没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介绍,整篇都是专业法律知识,学生课前看不懂,课上就会听得云里雾里,从而降低课程学习兴趣。因此,一本好的《建筑法规》教材是课程效果实现的关键之一。针对市面上的《建筑法规》教材都未考虑到工科学生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人文知识教育缺乏的弊端,独立学院在优选教材之后还应该根据学院工程类专业特色编写辅助教材。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为例,学院开设《建筑法规》课程的对象是工程造价专业的学生,辅助教材内容应以购买的《建筑法规》教材为基础,从中梳理出与造价工程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配套相应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以及相关的实际案例分析,让学生在了解法与道德舆论、公权与私权、罪与非罪等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后,结合自己专业,结合实际案例,主动学习,从而学以致用,达到课程开设目的。

二、双重考核,促进学生学习主动性

目前,独立学院工程类专业《建筑法规》课程虽是一门专业基础课,但同时也被列为考查课,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为例,造价工程专业开设的《建筑法规》课程的考核方式要么是课后案例分析,要么是论文写作,考核重点不突出,考核难度不大,这种考查方式无法让学生对重要知识点进行梳理和掌握,无法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运用所学解决问题,本应是一门专业应用较强的课程因考核难度的降低被学生误以为是不重要的课程,从而失去学习兴趣,把精力都放在其他需要应试的课程上,降低本门课程的学习主动性。笔者建议实行双重考核,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五五分成,平时考核以考勤和案例分析为主,期末考核采取应试方式,让学生既要重视平时课堂的学习,也要掌握重要知识点,以备遇到真实案例时,能运用所学知识及所学案例处理方法解决问题。

三、健全培训机制,夯实教师自身知识水平

影响课程实效性的另一关键因素便是任课教师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建筑法规》作为一门集工程类专业知识和法学专业知识于一体的课程,仅靠一本优选教材和短短32个学时的课时讲解,并不能让学生很好地把握重点和运用实践。因此,教师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至关重要。对于独立学院来说,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为例,师资力量本就薄弱,承担课程任务繁重,像《建筑法规》这样的考查课程一般是由青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多是刚从学校毕业,并未从事相关工作,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同时要么是工科类专业未受过法学知识教育,要么是法学专业老师兼任并未受过工程类专业知识教育,这类青年教师由于自身知识水平和经验能力不足,无法有效抓住课程重点,只能照本宣科,案例讲解也只能浮于表面,本就对纯文字教学不感冒的工科类学生更是失去本门课程的学习兴趣。建议独立学院重视《建筑法规》课程,对造价工程方向教师进行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培训,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或者律师给做培训,并鼓励青年教师多学习、多去挂职,努力夯实自身知识水平,提升授课能力,促进课程实效性目的的实现。

[参考文献]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10月6日

一、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特色。目前,中国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其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往往模仿自研究型大学,其理论课程的设置、实践环节的安排也与研究型大学十分接近,即侧重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就理论教学而言,受限于师资以及生源质量,无法取得研究型大学的教学效果。就实践教学而言,多停留在形式上面,难深入开展,很难形成系统完备的教学考评体系。因而,缺少特色成了当前应用型本科院校存在的通病。

(二)受司法考试培训和考研“高端”的冲击。在应用型高校中,希望考研的学生在专业课方面往往只能依靠自悟,或者参加考研培训机构的所谓“高端”(实际上就是考研的“一对一”辅导),价格昂贵。而希望通过司法考试、选择就业的学生则往往选择参加社会上的各种司法考试班。事实上,应用型本科高校法学专业现行的课程设置既不能很好地满足考研学生的需求,又不能很好地满足参加司法考试的学生的需求,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如何扭转现有人才培养方案难以满足学生需求的现状,使本科法学教学更贴近学生的真实需求对于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法学专业建设而言具有长远的意义。

(三)因人设课。应用型本科院校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因人设课的弊端,而忽略了学生整体学科体系的构建。因人设课要辩证地看,既要发挥各个学校教师的专业特长,又要统筹学生的整体学科体系构建,形成学校的专业特色,变劣势为优势。

二、应用型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定位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出口为考量进行课程设置。自1999年扩招以来,大学教育已经完成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法学专业这样的市场化色彩并不浓烈的专业,其学生毕业时也难以避免接受市场的考验。目前,法学本科学生毕业的出口主要有两个:继续深造和参加工作。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如果选择继续深造,就需要参加并通过研究生考试,如果选择参加工作,则往往会选择在毕业之前参加司法考试,因为通过司法考试能够极大增加就业的砝码。因此,在本科的法学专业中,学生基本上就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准备考研的;一类是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根据学生毕业的基本去向,进行不同的课程设置,对提高学生的考研率和就业率无疑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二)发挥不同类型教师的业务专长。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教师的科研优势并不明显。如果一味地模仿高水平大学的教学型和科研型教师的分类,效果未必见得好。但是确实存在着实务型和研究型的业务倾斜和侧重。为避免因人设课,充分发挥两种不同业务专长的教师的优势,根据学生毕业出口不同分别进行不同课程设置。

1、重视发挥“双师型”教师的实务优势。目前进行各种教学评估和专业建设时,往往把“双师型”教师的比例作为一个很重要的考评参数,但是在课程设置上鲜有考虑。“双师型”教师从事第一线的司法实务,有很多鲜活的案例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开设些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从而真正发挥“双师型”教师的业务专长。

2、发挥研究型教师的科研优势。术业有专攻,很多法学教师热衷于科研,对于很多法学热点问题有深入的研究,而如果单纯地进行科研而不从事教学,很难达到应有的效果,这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来说也不实际。故而,在进行课程设置的时候可以考虑偏重一下理论教学。

综上,对于考研出口的课程最好配备“研究型”教师进行讲授,而对于就业出口的课程最好配备“双师型”师资。这样既可以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又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升学率和就业率,让学生在更广阔的专业平台上展示自己的法学素养。

(三)注重学生整体综合能力的提高。不管是对考研深造的学生还是参加司法考试就业的学生,在进行课程设置的时候都要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这些能力包括法学的逻辑思维能力(形式逻辑),基本的价值判断能力,起码的案例分析能力(请求权分析法和法律关系分析法)、撰写法律文书的能力。这些技能对于学生毕业后走向社会,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是针对不同的出口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各有所侧重。一个只懂得法律的人,只是一个十足的傻汉而已。如果一个法律工作者只知道审判程序之程规和精通实在法的专门规则,“他只能是一个法律工匠,的确不能成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法律人在从业中既要具备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又要具备某个行业的基本知识。因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夯实学生的综合能力,设法律以外的其他学科知识。笔者的实务经验表明,多修一些经济类、社会类课程对于从事法律事务而言不无裨益。所以,在课程设置上可以考虑一些如经济学、政治学、财务管理、社会学等相关课程。

三、以出口为考量进行具体课程设置

(一)法学的十六门“核心”课程可以有选择地进行设置。现在教育部规定的法学核心课程共十六门: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既然作为硬性规定,可见其在学科体系上的重要性。但由于课时有限又要体现特色,可以针对不同学科的不同特点,以毕业出口为导向进行不同的设置,对十六门核心课程进行调整。比如,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作为基本的体系可以进行设置,只是教学大纲可以根据出口不同进行必要的调整。如对于考研的,可以注重总论部分等理论性较强的部分的讲述,而对于就业的同学则侧重分则等实用性较强的部分的介绍。以商法为例,对于考研的同学可以比较详细地讲述商法总论,而对于就业的同学可以只讲述分论,或者很简要地介绍商法总论部分。对于知识产权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这样的课程,或者属于民法的二级法,或者属于小众高端的,可以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对于打算继续考研深造的同学,可以设置知识产权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而对于就业的同学,可以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作为必修课。

(二)根据不同出口进行特色化的课程设置

1、考研出口的课程设计。现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多重视理论教学,比较适合考研的同学厚基础、宽口径的需要,在进行课程设置上可基本沿用原来的方案,只是在大纲上更加侧重一些较难理解的专业理论,比如民法中的物权行为、债的转让,商法中民商关系、营业、票据原理、保险利益理论,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继承法中的代位继承与转继承,诉讼法中的诉的识别、既判力理论、证据和证明问题等等,这些要详细讲述。而对于一些实际性很强的可以不讲或者少讲。

2、就业出口的课程设计。“中国社会需要法学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主要培养法学研究人才,还是主要培养法律实务型人才?我认为主要是后者。明确了这一点,就明确了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尤其在以就业为出口的课程设置中更要注重与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的衔接。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并不是唯司法考试马首是瞻,而是根据司法考试的大纲进行课程安排,对于司法考试分值高的在课时上也相应多些,司法考试分值低的课时安排上也相应少些。就课程内容而言,应突出专业技能课程的开设,开设模拟法庭、律师实务、司法文书写作、司法口才等职业技能课程。就讲授的内容而言,少介绍理论争议,简化观点冲突,而多阐述通说的观点。教师授课时也应加大授课的难度和准确度。

(三)课程设置要配合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力争实效

1、对于专业基础课。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中,尤其对于考研出口的设置而言,也要求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不能唯理论而理论,在对每门专业课程的总学时进行理论教学学时和实践教学学时划分基础上,对实践教学学时作出刚性规定,确保考研出口的学生基本实务素养。

2、对于实践性课程。对于就业出口的课程设置而言,如模拟法庭、司法文书写作等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可以安排任课教师集中一段时间(比如1个月)对模拟审判和司法文书写作的理论部分进行全面讲述,然后让学生到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和司法文书写作方面的司法实践。考试时,对于法律文书课,可以采取法律文书改错和撰写的考核模式。将法律文书中常烦的错误挑出来,考核学生基本的业务能力;而司法文书撰写,是个更高层次的要求,可以考核学生基本的法律写作功底。对于模拟法庭课程,可以根据学生的模拟审判表现,系部组织有司法实践经验的教师,根据每个同学的实际表现打分,再结合提交的庭审材料,二者共同决定模拟法庭课程的分数。对于采用虚拟模拟法庭教学软件的院校,也可以采取网上模拟法庭的演练方式,让每个学生参与其中,通过局域网进行演练和考核。这种方式更具灵活性,也更能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因为在这种模式下,每个角色的学生如果不积极进行到角色的演练,如递交各种法律文书,下一个演练步骤就不能进行,这样迫使每个参与人积极参与到案件的模拟庭审中来。这样改变了以往模拟法庭演练,一个班中只有极少数人参与,其他人被动围观的被动局面。

3、增加实习实训机会。切实打造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采取“3+1”模式,即三年专业授课,完成基本的法学理论教学;一年集中到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实训,完成司法文书、模拟法庭审判等课程的作业,还要撰写实习心得。在这三年的专业授课期间分别安排两次专业见习周,利用见习周到法院等实习机构进行观摩庭审,切实感受法律的圣神威严,增加法学的职业自豪感,提升自信心。通过实习实训,学生运用所学理论,深入实践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4、切实发挥案例教学的优势。王泽鉴曾指出:“实例最能训练、测试法律人的思考方法和能力。”切实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可以在民法、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主干科目中设置经典案例分析,围绕各学科重点问题,采取专题式讨论,选择当地真实发生并且具有理论探的案例,层层设置问题,抛砖引玉,引发学生的思考。教师要高屋建瓴,进行点评和分析,并总结出案例分析的基本思路和方法。这样可以将理论教学与实践的案例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必要时可以和实践性课程的法律文书和模拟法庭结合起来进行交叉教学和考核,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主要参考文献: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7

法学理论基础与其他专业毕业生相比,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带有显著的行业特点。一是职业化的门槛高。只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才可以获得从事司法工作的初始资格,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提高了法律职业的门槛,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因其是所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中过关率较低的,被民间誉为“天下第一考”。现在,各院校法学专业都比较重视司法考试过关率,以其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和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是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工作较少,检察官、法官、律师成为法学专业学生的首选。而从事其他工作则被认为与本专业脱节。学生都比较看重司法工作岗位,无形中增大了法学专业的就业压力。针对以上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司法资格考试,夯实学生法学理论基础,为学生司法考试做好服务。法学学科教育要求学生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理念和知识,而司法考试注重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和分析判断的能力。为此,在教学计划的设计上,可以将专业课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应该只涉及专业基础课,如法学理论、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具备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修养和专业基础。现有的课程设置中,可以适当增加如法律思想史等课程,以利于学生建立基本的法律理念和正确的思考方式。现有的一些必修课,比如法学逻辑、中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等,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不多,可以改为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的设置旨在帮助学生认识自我,规划职业生涯,对法律某一领域的知识作进一步深入的学习,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喜好和特长,确定未来的职业方向,并选择学习对未来就业有直接影响和作用的专业课程。因此,法学本科生的第三、四学年,可以通过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选修课等方面的系统学习,使得学生对未来职业有必要的准备,打下入门的基础。比如,未来的职业去向是公检法部门的,可以重点选修证据学、司法文书、司法逻辑、刑事侦查、诉讼程序、法庭论辩技巧等课程。在课时量的设计上,由于司法考试的范围主要以专业必修课内容为主,应加大必修课的课时量,减少选修课的课时量;教学方式上,专业必修课应注重考试辅导式教学,比如教学过程中加入司考特点、司考重点内容以及历届司法考题的讲解等;专业选修课应采用如专题报告、讲演、座谈、社会调查等灵活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既节省课时,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真正做到即学即用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8

一、教学改革必须与培养目标相适应,体现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特色

如前所述,律师事务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是第一线的高等法律工作者——未来律师。因此,本专业的教学改革要围绕未来律师应具备的素质来进行。为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破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建立实践教学体系

传统的法学教育在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上多是重视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即使开设了一些实践课程,由于没有足够的时间保障,使得实践与理论事实上还是处于脱节状态。学生毕业后遇到一些哪怕是较为简单的问题,也不能独立予以解决,学生还不得不在实践中进行补课,这就给用人单位乃至社会造成一种较坏的印象。律师事务专业的教学改革就是要突破这一教学模式,把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与学生亲身实践紧密相结合,在学生进入社会之前,还要专修各种案例分析与研究课程、律师实务课程,在课堂上进行模拟训练,突出学以致用。使学生掌握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具备较强的岗位适应性和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根据发展需要,适当调整专业方向

律师事务专业培养的是能适应社会和未来的律师。在专业教学改革中要紧密注重我国律师及律师业的发展趋势。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将与国际接轨,朝着专业化、集团化的方向发展,这是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我国“入世”后律师业引入外来竞争的压力所致。根据这一发展趋势,要不断调整律师事务专业的课程设置,在学生完成专业基础课的基础上,引导学生选择一个专门的发展方向,由培养“通才律师”向培养“专才律师”转变,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和服务社会。

根据师资队伍和其他条件,可在律师事务专业中设置四个专门方向,一是房地产律师事务方向,它主要涉及到房地产资信调查、房地产开发可行性调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税费、楼宇按揭贷款、销售见证,其他专项以诉讼;二是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方向,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又是相互独立的,各自对律师本身素质的要求也不一样。例如,专利律师事务要求有更高的理工科知识背景。而著作权中的软件(程序)、集成电路模块等又需要学生具备较好的计算机知识,因此在培养时应综合考虑学生的条件,区别对待;三是证券律师事务方向,这一方向培养学生在将来能够服务于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以及涉外证券投资等各个方面;四是涉外律师事务方向,这一方向主要是因应“入世”后,我国涉外经贸关系迅猛发展的需要,如倾销与反倾销律师事务等。涉外律师事务方向对学生的外语水平要求很高,在教学改革中应有针对性地对选择这一方向的学生加以培训。

(三)专业知识和各种技能相结合

本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应根据专业学习的需要来设置,同时,根据学生选择的专业方向而设置一套完整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应用技能课程。英语课是学生必修课,学生应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其次,学生要完成计算机课程的学习,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原理和操作运用,并能达到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水平。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口才也是培训的重点。

(四)建立“双师型”的教师队伍

“双师型”的教师队伍是指由既具有良好的教师品质同时又是一个出色的律师所组成的教师队伍。“双师型”的教师队伍是适应和提高律师事务专业教学质量的关键。只有建立一支既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好的专业实践能力(律师实践)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队伍才能适应律师事务这种高等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出真正的应用型人才。

二、以适应未来律师在实践运用能力和基本素质的需要为主线,使学生具备合理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本专业的教学改革要按照突出应用型、实践型的原则,来改革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律师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逐步建立培养学生基本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与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技能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在教学改革中,要建立一套以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专业选修课四大块相互配套的课程教学体系。该课程体系对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重组,体现了本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向模式。以下是本课程体系的具体内容:

(一)公共基础课

律师事务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不仅包括一般专业所学的基础课程,如哲学原理、经济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大学语文、美与欣赏、书法训练、英语、计算机和体育等,还包括一些为本专业的专业课学习所特别需要的基础课程,如公共关系学、社会学基础、文献检索、政治经济学、财务管理等学科。这种公共基础课的设置,既考虑了学生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又考虑到了学生应用技能的培养。同时考虑到学生选择具体专业方向的需要,在公共基础课中,加开了政治经济学、财务管理学、专业英语等课程,为学生朝着“专才律师”的方向发展打下了基础。

(二)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是学生学习专业课打下坚实专业基础而设置的课程。由于律师事务专业是运用法律知识服务于社会的一门专业,因此法律专业的基础课也是律师事务专业的基础课。主要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法律逻辑学以及法学方法论训练等。除此之外,律师职业道德、司法文书与律师文书制作也是本专业的专业基础课,而且还应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对律师职业道德、司法文书与律师文书这些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感受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不仅要有坚实的业务基础,还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服务社会的思想,能够认识到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岗位上做到尽职尽责。从而在思想上促进学生对于专业课以及专业选修课的学习。

(三)专业课

在专业课方面,既包括法学的各主要门类,如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等,又包括律师法律制度,还包括各种案例研究课程。专业课的内容最多,也最丰富。它是学生未来成为一名优秀律师在业务能力上的基本保证。在专业课的教学改革中,要坚持理论教学为实践服务,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把握和完善理论体系的原则。经过系统化、规范化的专业教学,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地掌握所学的理论体系,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案件。可见,专业课的教学,既要注重理论教学,又要注重实践教学,既要注重律师法律制度的教学,还要注重律师实务方法论的教学。

(四)专业选修课

律师事务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的课程设置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考虑到本专业的学制仅为三年,在有限的时间里不可能把律师事务专业的所有课程都学好、学精;二是考虑到一些与本专业有关的特殊课程。目的是为了扩大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引导学生对较深或较前沿的课题进行学习研究,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其在将来继续学习和研究打下基础。三是考虑到发挥部分学生的特长,支持学生选择律师事务的某个方向进行发展,成为未来的“专才律师”。如,学生的外语程度较好,对涉外法律制度又很感兴趣,则可鼓励其在涉外律师事务方向发展,配套的专业选修课包括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涉外仲裁理论与实务等。这种安排还可以提高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竞争力。

对于根据第二个考虑因素所设的选修课,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而根据第三个考虑因素所设的选修课,学生在选修时必须选择一个方面,如前述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方向,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方向等等,而根据每一个方向所设置的选修课程体系,学生在选择方面后必须全部选修。当然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也允许学生选修其他方向的选修课程。

三、建立与律师事务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理论教学体系

本着高职高专的“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应用性”这一原则,笔者设计了一套相应的理论教学体系。该体系最大的特点是一般法学理论的基础上,创建较为完善的律师事务学科体系,在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上进行了创新。

(一)创建律师事务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是与学科有密切内在联系并加以科学分类,由“母学科”及其分支“子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知识、技术构成的学问群体系统。律师事务学科体系是以律师事务学为核心,以房地产律师事务、金融律师事务等具体分支,以律师制度为龙头、律师职业道德、律师口才学以及疑难案件研究为依托而组成的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9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0—0101—02

一、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理念、培养目标的修正

通过法律课程的教学改革研究,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侧重培养学生全面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思维、法律职业操守、法律工作能力等,推动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很重要的一点是,扭转当前一些学校存在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学术性,与实践性脱节、法律教学水平滞后或特色不鲜明的问题。实践性应当是法学教育的基本特征。实践性、应用型不等于低层次,应当树立“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培养意识。惟其如此,才有核心竞争力,才能满足人才市场的真正需求。笔者以为,至少在以下3个方面实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法律教学的改革:首先,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法律教学改革应建立在坚实的中国法的基础之上,否则基础不牢,“特色”无从谈起,一个不熟知本国法律的人没有资格奢谈“外国法”或从事所谓跨国法律业务。其次,应当突出法律课程的“民族性”、“地区性”、“贫困性”等问题,有条件的院校,可以选择开设一些少数民族语言类课程。再次,加强实践性、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能力的培养。最后,还要适应“西部基层”的工作需要,培养学生愿意来西部基层工作,来了之后能够胜任工作,并且愿意留在西部基层从事法律工作。

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的改革

(一)培养模式的改革

国外法学教育主要有三种模式:

1、英国和欧陆模式,面向高中毕业生招收法律本科生,毕业后如果想从事法律职业,必须再念一年的法律职业培训课程,然后再进行1—2年的专业实习,才可以取得专业的执业资格。

2、北美模式,首先必须有一个非法律专业的本科以上的学位,然后经过严格的法学院入学考试才可以攻读法学,学制3年,其法学学位实际上是法律本科,但是美国人将这种学位叫做Doctor,即Juris Doctor(JD)。

3、澳大利亚模式,将法学本科教育与其他专业的本科教育同时进行,经过6年左右获得双学位。就我国目前情况看,西部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当尽早规划,统筹实施。因此,最好尝试3+1教学模式,既3年在学校系统学习理论知识,最后1年到司法部门去实习,进行职业化训练,学生可以将所学课程较好地消化、深入掌握。

(二)课程体系的改革

减少法律理论、涉外法律业务等课程的比重,加大突出应用型、实践性的法学课程的比重。法律教育要适应西部基层的实际,主要体现在特色课程(专业选修课)中,例如西部犯罪、西部民族自治法、西部村民自治法、西部大开发中的职务犯罪、西部扶贫开发中的职务犯罪等。对于更加重视实践能力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的教学而言,我们将来应当考虑开设“法律职业能力与职业伦理”课程。“法能”离不开“法德”,无良的律师、法官钻法律的空子、玩弄法律的危害,必然大于“非法律人”。同时,应当加大法律实践必修环节内容。实践课程例如法律写作、法律谈判、法律诊所、公益诉讼等。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的比例,应当是实践课程占30%—40%较为适当。甘肃政法学院法学教育中的实践课程,重点开设了司法文书、商事案例分析、刑事案例分析、法律诊所等课程,在课堂教学上,倡导案例讨论教学、小班教学,摒弃灌输式教学、大课堂教学,老师在课堂上适度根据司法考试试题内容进行讲授,尤其是在案例教学中紧密结合司法考试中出现的案例。学院经常邀请在法律实务领域颇具建树的院外相关人士为学生授课、开设讲座,此类活动平均每学年达60课时,占整个法学课程的比例8%左右。学院还组织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别的模拟法庭大赛和法律专题辩论赛。从法律课程设置看,就不能机械地按照教育部规定的16门法学核心课程进行排课,必须侧重宽基础、应用性,进行重新安排,并注重这些课程与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况的结合。

(三)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教材改革

对于西部基层法律人才而言,由于其自身定位的问题,因此,法学教材都不宜过于艰深,但是也不应削弱其专业性、理论性,同时强调、突出其实践性,因此教材的选择至关重要。甘肃政法学院法学专业中文核心法学课程教材主要是科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的系列教材。教材的编写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在内容深度上力求有所提高。在我校法学自编教材里注重介绍本课程近年来我国法学领域中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其次,注重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为此,在教材的编写方面,我们更加重视知识的应用,尤其侧重学生运用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三是紧扣司法考试要点。在编写教材过程中,我们也积极吸取司法考试的一些热点、难点,增强教材的针对性;四是在形式上作了一些创新,每章根据内容设计知识结构图、内容导读和司法考试热点,同时还有试题和案例,目的是让学生容易理解和掌握。当然,高校法学教育应培养学生全面的法律素养,它包括但是绝不应当只限于法律技能的传授。司法考试侧重考核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法律技能,对传统的重理论知识、轻能力培养的高校法学教育有一定的“纠偏”作用,但是不能矫枉过正,走向另一个极端,变成“法律实用主义”,认为凡是与案例无关的知识就是无用的,或者干脆将法学知识与法律能力对立起来。

三、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的改革

(一)大力加强实验教学建设,建立满足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需要的先进的实验实训教学体系。在法律实验实训中心北确定为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逐步扩大综合性实训教学的规模。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将设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基金,每年支持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促进学生自主创新兴趣和能力的培养。

(二)根据“院地合作”的思路,进一步拓宽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践渠道,积极建设院内外大学生实践基地100个;开展校地的合作,切实强化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

(三)资助助大学生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活动。把挑战杯、数学建模、大学外语竞赛等列为学院固定的参赛项目,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同时,日常教学要关注司法考试,但是不能沦为司法考试培训班,要有法律理论素养、功底扎实。理论教学不能放松,这是法学教学规律自身的必然要求;真正的理论对法律实践有极大的指导、推动性作用。

四、教学考核模式的改革

考试方法改革对教和学都具有重要的导向性,不仅对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和学习努力程度有很大影响,而且对教师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以及教学精力投入转变都将有很大的促进。为了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提高我院人才培养的质量,在总结过去考试方法改革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现就我院进一步提高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考试方法进行如下改革:

(一)改变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考试方式。必修课可以采取多样化的考试的形式,专业选修课可以选择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鼓励专业必修课除了闭卷方式外,采取开卷、讨论、答辩、口试、读书报告、文献综述、项目设计、小论文、调查报告、实践操作等不同形式,或采用上述方法的部分组合。专业选修课除采取以往多样化的考试方式外,可以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二)改变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自行选择的作法,改由学院统一安排。每学期到第15周由学院统一确定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考试方式,后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10

法学体系有四大类分支学科,分别是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历史法学和综合法学。我们在大学期间,主要学习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法理学和法律思想史是理论法学的代表学科。法理学是法律的智慧,也是一种法学的艺术,它会告诉你什么是法律,而人们眼中的法律又是什么。法律是人类历史的微缩,它与我们同在,从摇篮到坟墓,法律思想史则是这面审视人类发展的镜子。应用法学以民法学和刑法学为主。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它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下我们不用负任何责任。刑法学是揭示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门学科,凡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之事通通归刑法所管。

在人们的印象中,法学是一个纯文科的专业,其实不然。文科生的细心和对文字的悟性是学习法律的一大优势,但是理科生的严密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对于法学专业学习同样重要,要知道逻辑学也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必修课。因此,高校在录取法学专业学生的时候文理兼收,尽量做到男女比例协调,优势互补。

法学两利刃:思辨与实践

法学教育的层次有多样,法学课堂亦有多种。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除了学好理论知识外,辩论和模拟审判也是必修课。

在一场名为“大学引领社会还是大学适应社会”的辩论赛上,双方辩手你来我往,唇枪舌战。“北京大学在20世纪二十年代初的时候举起的科学和民主的大旗,使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向前迈出崭新的一步,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难道这不能说明大学正在引领社会的发展吗?”正方二辩在攻辩阶段质问道。“北京大学的校训是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容汇各家言论,它是怎样明确地指明社会发展方向的呢?不指出方向她怎么给出正确的答案呢?”反方三辩不甘示弱。“大学正是在多元化的社会发展进程中为社会选择最长远的发展方向。”正方据理力争。辩论辩的不是口舌之利,而是思辨之力。古时墨子曾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世纪,明同异之处,察明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辩论的作用在于划清人们有关是非的界限,探察世道治乱的标准,判断事物同异的根据,权衡利弊得失,解决人们思想上存在的困惑。培养辩证的思维,可以让人辩是明非、坚持真理,增进人与人的了解,促进相互沟通。可以说,辩论作为一项技能,已不仅仅局限于专业。通过辩论,人们能够更好的了解对方的立场和观点,求同存异,达到更高层次上的心理沟通,这对于我们将来走入社会也是十分有利的。

但凡专业的法学院都会设立至少一个模拟法庭,高高悬挂在正中的国徽,庄重、肃穆的法桌、法椅,还有可以容纳多人的观众席。模拟审判充分践行了“理论联系实际”这一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念。如果只重视理论,就会把法律变成空中楼阁,而模拟审判作为上个世纪的一项重要发明,很好的解决了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现象。一次模拟审判是对一个案件彻底的剖析,从审判的程序到适用的法律,每个步骤都严格按照实际审判程序进行,因为只有亲身经历才能牢记掌握。一次模拟审判更是对同学们“演技”的考验,挖掘影帝影后的潜质,或如审判长正经危坐,目光锐利;或如辩护律师睿智果断、一针见血;或如犯罪嫌疑人表情凝重、惴惴不安……“过程比结果更重要”,亲身参加一次模拟审判,可以更快、更直接地记住课本的知识,记住诉讼的各个环节。

作为一个法律专业的学生,口才与辩才就像英语专业的口语一样,甚至更加重要。法律基础知识固然重要,但若学法律如同哑巴英语,在法律界最终也会一事无成。

公检法是首选,“非主流”有优势

关于法学教育,传统上有“五院四系”的九大世家。“五院”是指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现在已经全部晋升大学之列)。“四系”则是指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这些法律系现在也都升级成了法学院。“五院四系”在很长时间内代表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但是现在这一说法已经被淡化了。一是因为许多后起之秀,如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等,利用学校优势大力发展法学教育,法学学科建设卓有成效;二是因为法学教育已经变成大众教育,全国几乎每所高等院校都开设有法学专业,在文科专业里,法学是实践性最强的学科。当然,要想获得良好、系统的法律学习,传统名校视为首选。

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2-0088-02

我国自1977年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已有三十多年。1977年全国法学专业招生的人数只有223人,但自1997年我国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和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飞速发展。法学一直被认为是热门专业。目前全国开设法律专业的大学已经有六百余所,开展各种形式法学教育的单位总计九百多个,法律专业在校学生达七十多万人。根据麦可思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全国2006届、2007届、2008届、2009届、2010届毕业半年后的高校学生培养质量和社会需求状况调查显示,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已经连续几年垫底文科类专业。就业难成了高校法学毕业生和家长的心病,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本文从法学教师的角度剖析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一、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现状

1.就业率低。法学本科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并非近年的事,20世纪末就有显现,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在全国214个学科专业中,法学专业就业率排在187位,2005年则成了“老末”,此后一直名列榜尾。

2.专业与职业不对口。对于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传统意义上的“专业对口”是指进入公检法机关或是从事律师职业。而麦可思公司的调查数据显示,现在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行业排名前5名的依次是:办公室职员、行政秘书和行政助理、法律职员、其他法律助手、法官及助手。这意味着法学类毕业生从事与法学相关工作的比例较低。《中国2008届大学毕业生求职与工作能力调查》显示,2008届法学本科毕业生从事与法学相关工作的比例为45%,而高职高专法科毕业生的比例仅为25%。《200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法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与法律专业的对口率为47%,而高职高专的对口率仅为29%。2011年就业蓝皮书显示,三年后专业对口率最低的是法学,为55%。

3.失业率较高。根据北京市2009年的一份针对大学生就业的报告显示,“法学”这个曾被称为热门的专业却在大学生失业和离职排名中位居榜首,其失业率更是高过计算机、英语等专业。麦可思公司的数据显示,2010届本科专业失业率排第二的是法学,2010届本科毕业人数最多的100个专业中,法学失业率排第6位。

二、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1.高校扩招导致法律人才相对过剩。我国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一些高校追求建设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不管是文科院校还是理科院校,都开设了法学专业,并大规模招生(目前全国开设法律专业的大学已经有六百三十余所),但有些学校的师资、硬件设施甚至还不完善。办学的形式有全日制、函授、电大、自考、夜大、职大等,办学层次涉及中专、大专、本科到硕士、博士5个,法学在校学生有几十万人。这影响了法律人才质量的培养,也造成了法律人才的大量“过剩”,为就业难埋下了隐患。但从我国的人口总数来看,目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并未过剩,比例还很低,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仅占总人口的5%左右,而美国是35%,日本是23%,我们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目前存在的大学生就业难实质是高等教育、人才配置、就业观念等方面出现了问题。

2.法学教育与职业需求脱离。我国的法学教育是学历教育,主要是培养普通的法学通才。因此,课程设置偏重法学理论,即学生在修读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外语、计算机等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必须完成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的14门必修课,加上选修课,几乎涉及了我国现行的所有法律。教师的授课方法也多是通过灌输性的填鸭式教育方式,很少使用启发引导式的教学方式,忽略了对学生的思辨、应用、职业实践等能力的培养,虽然学生获得了抽象的知识与基本的法律理念,但缺乏对学生职业技巧的系统训练。事实上,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精髓在于利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对此,美国大法官姆斯有句名言: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即法律学习者只掌握法律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掌握从事法律实践的职业技能。而我们的法学大学生由于缺乏了解社会和参与实践的渠道,难以学以致用,导致就业困难。

3.传统的公检法机关、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职业门槛高、职位少。以前,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基本上都有机会进入国家司法机关,但近年来进入司法机关当公务员,成为了大多数法学大学生的奢望。现在要想做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考试,如司法考试和公务员招考,而这两种考试都存在一个特点,即竞争激烈、通过率很低,甚至因为报名的人数众多,招录的人数有限,而出现了几千人争一个岗位的情况。做律师,我国目前的律师事务所大部分都是注重利润最大化的合伙制、合作制,在用人方面注重短期效益,缺乏长期人才储备培养的积极性。做企业法律顾问,对于大部分中小型企业来说,并不是他们所急需的,需要时多为临时聘用,而对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他们需要的是高层次的、有工作经验的法律人才,致使应届法学毕业生陷入两难的境地。

4.许多学生存在就业地域限制,就业扎堆现象严重。在就业地区倾向方面,许多法学大学生期望较高,对个人职业生涯缺乏长远规划,一味追求经济发达地区,只愿意留在大中城市、省会城市就业,而对基层、西部、农村等急需法律人才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大多数毕业生都不作考虑,即便是来自县、镇和农村的法学大学生也存在此种倾向。大中城市就业相对处于饱和状态,因此人为设置的就业地域限制以及选择就业地区的集中性,导致了法学大学生就业的表面过剩和实质缺乏的结构性矛盾。

5.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影响。我国《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都规定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行业必须具有本科文凭,并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一方面,这一规定的司法资格考试将大量法学毕业生拦在就业门槛之外,因为我国每年司法资格考试的通过率仅为百分之十几,很多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在大学毕业时未能取得司法资格,有的甚至需要几年的艰苦努力才能取得。另一方面,这一规定中的本科文凭条件使许多非法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并通过的学生“抢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饭碗,我国出现了非法学专业毕业的考生司法考试通过率高于法学专业毕业考生的情况。而许多发达国家的非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是没有资格参加司法资格考试的,如美国法律规定只有美国ABA全美律师协会认可的法学院毕业的学生才有资格在全美、各州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才有可能进入法律职业共同体。

三、解决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

1.整合法学教育资源,控制法学招生规模。国家要重新严格审查招收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大学院校的主体资格,对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图书资料、教学设备等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对不符合的院校进行教育资源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保证为社会培养出合格的法学大学生。今后如果条件成熟,在招生方面还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目前可以选择一两所法学院校进行试点),即只有在其他领域或学科取得了学士学位后,才有资格成为法学学生,这样不同的专业背景、不同的工作经历,有利于学生知识结构的多样性,有利于学生从多方面、多角度思考问题。另外,在职业资格准入方面,应对法学毕业生与非法学毕业生设置不同的条件。

2.创新课程设置,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完成教育部规定的14门基本课程的基础上,坚决改变过去只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忽视实践能力培养的做法,规定实践教学的时数,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如聘请一些有实务经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仲裁官等担任兼职法学教师,为学生讲授一些实践性强的课程,通过大量亲身经历的案例教导学生,从而使学生深刻地理解法学理论的精髓;增开一系列专门的职业教育和职业训练实践课程,通过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预审室、模拟律师事务所等教学场所,使学生体验各种法律实践;与本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单位合作,建立一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法律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服务过程中,将学生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化为实践;推行“分类培养”模式,针对学生的兴趣专长、就业规划等情况,增加公务员考试的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课程,开设司法考试、律师实务、企业非讼法律实务等课程;在考试环节,改变对法律概念和原理以记忆为主的考试方法,多采用通过生动的案例考查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从而使学生经历一个实践性、经验性的法学学习过程等。

3.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一是正确认识自己,认真对待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拓宽就业视野,改变做公务员、到公检法系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稳定行业工作的陈旧观念。二是取消到大城市就业的地域限制,勇于到基层、边远地区、祖国最需要的地区的法律部门工作。三是有能力的学生可以选择自主创业,如凭借专业特长,尝试建立法律咨询服务、中介服务等机构,在创业过程中,实现用所学法律服务社会的目的。四是跨专业就业,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的实施,市场化和城市化程度的提高,中国转型为一个成熟的法律共同体时,政治、经济、社会等各种行业门类均将有法学专业大学生的用武之地,其就业空间将是全方位的。社会上很多看起来与法学专业不相关的行业,都将需要法学专业知识,因为社会生活中处处有法、处处需要法,也将处处受法的约束和制约。这样,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就业率会随之上升,即使去一些看起来与法学专业不相关的行业工作,不能发挥其全部的法学专业知识,但在工作中,懂得法律规则,知法守法用法,也能避免因不懂法而面临或遭受法律制裁,可以说是一种“学有所用”。

对于就业冷门的法学专业高校生来讲,转变就业观念是根本,提高就业能力是方法,拓宽就业渠道是关键,鼓励自主创业是捷径。国家及有关教育部门的政策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相信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一定会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参考文献]

[1]黄荣.高校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思考[J].衡水学院学报,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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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12

但在教育实践中,司法考试的导向作用面临两难:一方面,应试教育成为众矢之的,以单纯的考试通过率作为目标过于狭隘;另一方面,没有真正严格的考试,学生难以提高学习效率,国家也无法选拔出真正的人才。因此,法学素质教育应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理论与实践并重,切实提升大学生群体的法学素质。

一、法学素质的内涵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人才素质作为重要内容和目的的教育。”根据法律职业的特点及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可以把法学素质教育的内涵概括为以下方面:

(一)树立崇尚法律的基本理念

崇尚法律,法律至上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所在。在依法治国的国家里,法律应该是公意的体现、正义的化身和权威的来源,是评判人类行为的尺度和准绳。这种理念要求法学教育能够培养大学生独立的人格和法律理性,从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天起,就确立自己作为一名法律职业工作者所应有的行为操守和法律信仰,并从心底生出对以正义为内核的法律精神和法律职业的崇尚。

(二)培养法律思维的基本能力

法律知识增长的一个重要手段,是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职业交往。法律思维是法律人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人的品性,逐步形成的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定势。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必须具备运用法律分析和解决法律纠纷、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人文知识和科学知识交融的文化素质

以人为主体的原生态的教育称作人文教育,以知识(包括技能)控制人的异化教育称为知识教育。素质教育的本意就是要培养人的内在素质即文化素质。在科技与经济高度发达、人们的社会交往与信息交流日益频繁的社会里,法学专业人才如想在法律社会实践中游刃有余,必须具有博大谦和的文化素质。

(四)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

当今社会发展进程加快,各种信息瞬息万变,因此法律专业人才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也需更加细化和深入。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不仅要求学生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更要求学生具有转化知识的能力,把习得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律专业实践能力有机结合。

二、司法考试制度在法学素质中的作用

(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法学教育目标中的作用

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在所著《法律教育》一书谈到:“法律教育的目的,是在培训为社会服务为国家谋利益的法律人才,这种人才一定要有法律学问,才可以认识并且改善法律,一定要有法律常识,才可以台于时宜的运用法律,一定要有法律道德,才有资格来执行法律。”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提出:“我强烈希望我们的国家出现一大批真正严格依法治国的法律人才,法律院校(系)应该肩负起这个责任。”以上表述不尽相同,但本质一致,即法学教育不仅是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还需要进行法律道德培养。国家司法考试正是将知识、能力与终局实践一脉相承,要求法律院校(系)的法学教育培养出综合、全面的应用型人才,既能胜任法官、检察官的工作,也能胜任律师工作。

(二)司法考试制度对法学教育方法的作用

法律职业的特点是通过法律服务社会,法学作为一门实用学科,教学方法也必须是“实践性”的,要能提高学生自身理解和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在民主现代社会里作为管理工具的作用。司法考试的指挥棒是要求学生有真才实学,而且能够“真枪实弹”地使用,解决真实的社会法律问题。因此,随着司法考试制度的影响深入,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法律事务所、讨论式、辩论式、启发式、引导式教学方法也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三)司法考试制度对法学教育起点的作用

美国的法学专业教育是从研究生开始的,学生的起点是本科,法学院只培养已经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其他发达国家对律师也都有较高学历和素养要求。为了加快充实司法队伍,我国前期法学教育的准入门槛较低。将来随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中国法学教育的起点也会提高。因此,夯实现有本科教育,使之真正担负起培养优质法律人才的重任,才能在现阶段既适应中国国情,又适应司法考试制度的内在需要。

(四)司法考试制度对法学教师的作用

国家司法考试是对法学知识的全面测试,涵盖了不同专业教师的知识领域,因此无须以法律职业资格的获取作为衡量教师水平高低的杠杆。但在司法考试制度下,应当根据考试对各门课程的要求,对教师所任课程的掌握程度与水平有严格要求,不仅要求能将书本上的知识准确讲授给学生,而且要有正确运用法学理论和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尽可能充分了解司法实践,参与司法实践,充分占有国内外司法信息。

在此基础上,深入思考提升法学素质教育的教学路径,把司法考试的目标与法学学生的素质培养有效结合,使学生学以致用,用以为民,更好服务于社会大局。

三、我国司法考试背景下提升法学素质教育的教学路径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种种问题,观念落后、目标模糊、方法单一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学生素质的培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实施素质教育,必须从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教育模式、教育内容和方法上“应变”,即通过使受教育者得到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具体到法学素质教育质量的提升,就需要立足我国国情循序渐进,同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推陈出新,把握大局,立足根本,探索人才培养新路径。

(一)更新法学教育观念

现代社会强调社会本位的教育价值观念,从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设计教育的目的,注重个人的培养服从于社会。法学素质教育是一种开放型的教育模式,能及时采纳、吸收先进教育成果,构建学生的合理知识背景;注重交叉与兼容,善于吸收先进的教学方法,实现本专业教育活动的合理化,从而克服专业培养模式下的封闭性和狭隘性,丰富和提高学生的知识含量,提高综合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树立科学的素质教育观是实现法学素质教育改革中最关键的问题。

(二)优化课程体系

在教学内容上,既要重视理论研究和理论教育并重,又要注重提高对学生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技能训练。正如著名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说:“为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公仆,法律工作者就必须首先是一个具有文化修养和广博知识的人。”要加快课程设置的改革,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应由几个模块构成,包括专业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课程。其中选修课程可根据各校的特色、优势和法学人才素质教育要求允许学生任意选修,如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历史学类课程;而实践课程则包括法庭旁听、模拟法庭演练、教学实习以及其他法学实践课程。在具体的实践中拓宽平台课程,强化核心课程.凝练方向课程,精设选修课程,重视实践课程,以此来支持高层次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

(三)提高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

教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因素。作为法学本科专业的教师,不但要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法律思辨能力,还要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只有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过硬,才有可能培养出能力强、素质高的学生。如果教师本身就不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对课程教学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实务问题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因此,高校应鼓励法学教师尽可能兼职法律实务工作,如兼职律师、仲裁员、法官助理等;同时鼓励法学教师所在的院(系)与司法实践部门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基地,为广大教师提供实践场所,以提高教师自身应用法律的能力。

(四)改进课堂教学方法

从满足法律职业的需求角度来看,法学教育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实践性,具体说来就是要求学生具有真才实学,而且能够很好地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真实的社会问题,做到学以致用。因此必须推动灌输式的课堂讲授式教学方法向启发式的课堂讨论式教学方法转变,具体包括:一是在课程的安排上逐步增加课堂讨论的时间,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把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自主学习与社会实践活动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运用所学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综合训练学生接待当事人、参与咨询调查、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能力。二是在教师的课堂讲授上应当强调启发性,不应简单地把结论性的知识告诉学生,而结合社会现实从具体的案例出发,引导学生自己思考得出结论;三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应当为学生提供大量的课外阅读材料,督促学生完成阅读,以使学生在课堂上能够启而有发,通过对个案的讨论而有系统地把握理论知识。

(五)注重司法职业能力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

法学教育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大学法科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不仅要掌握大量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掌握法律规则的运用,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增长和完善法律及与法律相关的知识。现实的司法考试并不是仅就理论而理论,其更注重考察学生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水平,是否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职业能力。在司法职业能力的培养方面,美国做得很成功,日本则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他们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值得借鉴。

在目前法学教育受司法考试冲击的大背景下,法学本科教育可以考虑从纯粹的法学理论知识的传输,走向既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时又注重法律专业知识的把握以及司法职业能力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的新路径。加强在校学生的实践活动,是改善其法律职业能力的一大举措,这一举措的重点是要加强在校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用司法实践活动来检验所学,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会促使其在以后的学习中有针对性地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自身法学素质。

司法考试有如一把双刃剑,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它与法学教育的关系,不能因为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存在积极的作用就无限扩大其影响。因为,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可能进人社会政治、经济、化、内政、外交各个领域,哪里有法律调整,哪里有法律程序,哪里应该依法办事,哪里就有法学毕业生。所以,司法考试并不是评判法学教育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但是,面对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们也不能漠视甚至敌视这一考试。因为每一个报考法学专业的学生都有一个梦想,将来做一个法律职业人,而要想做一个法律职业人必须通过司法考试,他们会为实现梦想而刻苦学习,在此过程中提升自身法学素质。因此,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力求适应司法考试制度,为学生创造条件,提升法学学者的法学素质,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法治社会。

基金项目:湖北工程学院2010年度教学研究项目(司法考试背景下开展法学素质教育的教学研究)(2010BO1);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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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专业论文篇13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更好地培养海关法律职业人才,我们结合海关法学特色专业点建设,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海关法学专业教育目标的定位

法学专业教育目标的定位是一个基础性问题,它直接关系着法学专业教育培养模式的定位、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的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等一系列具体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法学专业教育目标一直存在着“素质教育说”和“职业教育说”之争,前者强调的是教育的通识性,后者强调的是教育的职业性。

法学专业是一门专业性、应用性很强的专业,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大力加强海关法学本科专业建设,必须坚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新兴交叉、社会急需”的特色专业点建设原则,准确定位海关法学专业的教育目标,坚持以海关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导向,以培养综合素质高的创新型、涉外型、应用型海关法律职业人才为目的。

近年来,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因海关完税价格审定、税则归类、税率和汇率适用等事项而与海关发生争议的问题在有关涉外企事业中大量存在。海关争议问题的专业性很强,有关法律争议问题,一些进出口企业法务部甚至包括部分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也没有能力进行分析、判断并最终解决,相关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由于缺乏熟悉海关法律知识的相关人才也很难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海关的执法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海关还是与海关相关的涉外进出口企事业、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对通晓法律、海关审价、商品归类、原产地规则、关税征管、加工贸易、行政处罚等专业知识的人才需求量变得越来越大。

基于多年海关法学教育的实践经验和社会对海关法律人才需求的反映,我们在海关法学专业教育目标上形成了以下共识:一是在知识目标上要求学生具有比较完整、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具有宽广的知识结构,懂法律、懂通关、懂外语并具备自我更新知识和发展的能力;二是在实践目标上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思维能力,有良好的中英文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有独立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在职业伦理目标上要求学生具有高尚的法律道德、社会责任感和合作精神等,尤其是要注重法律伦理的培养。

二、海关法学教学内容的优化

1.按照海关法学专业教育目标的要求来深化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首先,要从法学专业知识结构的角度出发,保留14门法学核心课程,要求核心课程讲授必须围绕法律规则、法律思维的培养来开展。其次,要从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的角度出发,优化海关法学特色课程。围绕“海关法”、“国际海关法”、“海关缉私”和“比较海关法”等专业突出专业特色,增加“海关行政处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美国海关法”等选修类课程,加强海关法学特色专业教材的编写,加强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通过开设微型课程、举行学习沙龙等形式解决课程与课时之间的矛盾,给予学生更多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时间。经过多年的建设,我们先后编写了“海关法学”、“海关缉毒”等10本具有鲜明特色的海关法学系列教材。“比较海关法”、“国际经济法”等4门课程成为上海市重点课程,“走私犯罪研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8门课程成为校级精品课程或重点课程。

2.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活动形式,满足不同教学内容的需要。海关法学常用的教学活动形式有讲授式、研讨式、实践活动式、自主学习式等。不同的教学内容需要采取不同的教学活动形式。如法律文书写作、律师诉讼与非讼处理技巧、谈判技巧等法律实务课程,司法实习、海关实习和毕业实习等实践课程,多采用研讨式教学和实践活动式教学,而法理学、法制史等课程,则多采用讲授式教学,通过

系统的知识讲解使学生形成条理清晰的知识系统。

三、海关法学实践教学的强化

调查显示,大多数学生认为阻碍自己顺利找到工作的关键因素是个人实践能力不高,学生迫切希望通过实践教学改革,提高自身在解决法律实务问题方面的能力。因此,我们着眼于创新型、涉外型、应用型海关法律职业人才培养要求,大力强化海关法学实践教学。

1.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是实践教学得以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和环境,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是强化实践教学的重要保障。目前,我们已经建成模拟法庭和海关缉私实训室等两个实验室,正在建设三个特色案例诊断室(海关知识产权案例库、海关走私案例库、海关行政处罚案例库)。同时,我们积极探索与海关、公检法、律师事务所、涉外企事业的产学研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共建实习基地,为创新型、涉外型、应用型海关法律人才的培养创造条件。

2.强化实验教学,加强学生法律实务技能的培养。实践教学主要由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院旁听、法律援助、专业辩论赛、法院实习、海关实习、毕业实习等组成。我们比较成熟的做法:一是努力培养出一支“实践型”教师队伍。目前法律系每一位专任教师都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既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又能较好地利用海关、律师事务所基地等带领学生共同参与办案和进行法律咨询。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一支来自全国海关、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涉外企事业单位等校外专家组成的“智库”队伍,聘请他们为特聘教授,讲授司法实践课程。担任学生实习、论文指导老师,开设前沿讲座等,大大促进了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良性互动。二是在坚持传统的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法律实践第二课堂活动。如我们非常重视去法院旁听活动,每学期都要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有关案件的庭审,通过现场观摩学习和交流,使学生们熟悉诉讼程序,增强他们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再如我们非常重视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包括积极开展法学专业辩论赛、研究性学习沙龙、上海市模拟法庭比赛等活动,鼓励学生积极申报校内外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或参与教师已申报的课题等,并在活动中邀请海关关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现场指导或点评,引导学生参与创新实践,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2010年我系学生申报结题的“个人企业社会和谐共生——世博通关便利化研究”课题荣获上海市暑假社会实践大赛“最佳项目奖”暨第二届“知行杯”特等奖。

四、海关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

关于学生知识增长和能力养成的途径和方式调查表明,大多数学生认为课堂学习与讨论、参加专业实习、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大学生科研创新课题是学生知识增长和能力养成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因此,我们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组织和开展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调教学模式从“师本模式”向“生本模式”转变,从“接受模式”向“探究模式”转变。

在教学中,我们以学生为中心突出了三种教学方法的运用。一是案例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生动形象,易于学生接受和理解知识点,多用于刑法和民法等实体法的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分别采取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旁听案例法、实习案例法等形式,通过运用具体生动的案例来阐明枯燥难懂的知识点,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帮助学生从分析个案中进一步掌握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二是模拟法庭教学。模拟法庭教学能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通过模拟法庭活动,能有效帮助学生了解诉讼流程,掌握诉讼技巧,熟悉案件文书制作,提高法庭应变能力和辩论能力,多用于诉讼法等程序法的教学中。三是研讨式教学。研讨式教学能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增加师生互动,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多适用于探究某些具体行为是否违法、应适用此法或彼法、应如何定罪量刑,或者当法律与道德出现矛盾时应如何解决等争议性法律问题中。一般经过自学、收集材料、研究性学习后,由教师或学生先在课堂上提出基本观点,其他学生对这一观点进行赞同性的阐述或反对性的批判,教师居中适度引导和进行点评。

五、海关法学课程教学的考核

海关法学课程教学的考核要充分体现出能力培养导向,它包括对教师教学活动的考核和对学生课程考试的考核。

对教师教学活动的考核应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与督导评教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对教师教学内容的信息量和学术水平以及教学艺术的考核。

对学生课程考试的考核应根据课程内容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丰富多样的考核方式。课程考核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即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形成性考核主要根据平时作业评定成绩,终结性考核则根据期末考试评定成绩,两项的配分比例要合理。平时作业包括上课笔记、课堂发言、小组学习、课程论文、模拟法庭活动等内容,具体采用何种方式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提出,原则上考核方式不少于3种,考核次数不少于3次并做好考核记录。学期考试一般采用案例分析和写学期论文方式进行考核,如在学期考试中我们加大案例分析的分量,甚至直接将法院审理的案件卷宗加以整理后作为考试的材料,由学生在分析材料的基础上独立写出判决意见。同时我们要求学生至少阅读5篇专业论文,在此基础上写出论文读后感。

参考文献:

[1]田圣斌.完善法律实践教学的对策研究[J].中国大学教学,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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