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奖学金的理由实用13篇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1

在学习上,我严格要求自己,上课认真听讲,独立自主的完成课后作业。学习上的问题及时向同学和老师请教获得了大家的肯定。连续两次得到了院级三等奖学金,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

在工作上,主动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借此来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我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不会因为任何小事而马虎。

在生活上,一直和同学或者室友相处非常融洽,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入学以后,长期担任寝室长的职位,解决寝室里的大小事务。

鉴于以上原因,特提出申请国家一等助学金,望相关领导能够批准。本人会更加努力学习以回报学校社会。

励志申请理由2:

我来自xxx的偏远农村,祖父母患有心脏病,为治疗他们的病,花去家里不少积蓄。大哥生活不能自理。现在还有几万元的外债未还,入学时的学费都是借来的,家庭经济情况较差。

思想上,我思想端正,主动参加初级党校学习,时刻加强对党的学习和认识,争取尽早成为一名预备党员。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2

澳洲国际研究生研究奖学金IPRS(International Postgraduate Research Scholarship),主要是发给来自海外的做研究课题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澳洲国际研究生研究奖金及澳洲各大学的奖学金都由各院校直接选择发给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有兴趣申请这些奖学金的学生,请直接向大学递交入学申请,向校方说明申请奖学金的意愿,然后校方会邮寄给学生相关的申请表格。

国际慈善机构提供的奖学金,留学生需要在这些机构驻本国的代表处办理奖学金申请手续,而不能在澳大利亚申请这类奖学金。这些机构包括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亚洲发展银行、联合国、洛克菲勒基金和其它组织。

部分奖学金项目简介

一、 Australian Development Scholarship---John Crawford Scholarship Scheme

(澳大利亚发展奖学金--- 约翰 克朗福特奖学金计划)

申请专业:不限。

申请学校:主要是在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术机构。

面向的国家和地区:发展中国家。

申请要求:有一定的学术和实践经验,接受培训后可对自己的国家做出一定贡献的申请者。

奖学金期限:根据课程而定(例如医学6年)

奖学金金额:每年提供8000―25000澳元不等的学费,这主要取决于所学的专业。另外,每年提供生活费约为16000澳元和往返机票费用。

申请日期:每年3月中旬到6月底。

申请地址:Australi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Bureau

G.P. Box887

Canberra ACT2607

Australia

二、 Master's Degree Scholarships (硕士学位奖学金)

申请专业:文学、亚洲研究、经济、商业、法律理科。

面向国家和地区:不限。

申请要求:成绩优秀的学士学位毕业生。

奖学金期限:1年。

奖学金金额:每年9055澳元的生活费(免税),海外留学生可得到国际旅行费。

申请日期:每年10月31日之前。

申请地址: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C.P.T.Box4

Canberra act02001

Australia

三、 Postgraduate Scholarships (研究生奖学金)

申请专业:所申请学校提供的专业

面向国家和地区:不限。

申请要求:只提供给全日制研究者。其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毕业的大学是被认可的大学)和TOEFL考试成绩。

奖学金期限:3年(最多3年6个月)。

奖学金金额:每年12700澳元不等。

申请日期:每年10月31日之前

申请地址:Graduate Students Officer

Deakin University

Malvern Victoria 3144

Australia

四、 Queen ElizabethⅡFellowships (伊丽莎白二世奖学金)

申请专业:物理及生物科学、数学、统计、工程、农业、医学。

申请单位:澳大利亚的研究机构。

申请要求: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同资格,或者有相当水平的研究和工作经历。

奖学金期限:5年

申请日期:每年的3月1日之前

申请地址:Department of Employment,Education and Training

Research Development Section

Research Policy and Grants Branch

G.P.O.Box2601

Canberra ACT2601

Australia

五、 Postgraduate Research Scholarships (研究生研究奖学金)

申请专业:商业、贸易、工程和技术、教育学、环境、语言学及世界研究、法律、旅游、人文、音乐、艺术。

面向国家和地区:不限。

申请要求:申请者应在被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中获得荣誉学位或达到相当水平。

奖学金期限:硕士课程24个月,博士课程36个月。

申请日期:每年的10月31日之前。

申请地址:Postgraduate Studies Officer

Griffith University

Nathan,Brisbane

Queesland,4111

Austral ia

六、 La Trobe University Scholarships (La Trobe 大学奖学金)

申请专业:农业、应用数学、考古学、艺术史、行为健康学、生物化学、电影学、计算机科学、经济学、教育学、电子传播学、英国文学、法国文学、意大利文学、历史、分析化学、语言学、数学、微生物学、音乐、护理、物理化学、哲学、物理、政治、心理学、纯数学、社会工作、社会学、西班牙语、统计学、动物学等。

面向国家和地区:不限。

申请要求:申请者须具备在被认可的大学获得的荣誉学位,相当于在澳大利亚获取的一级荣誉的4年制本科课程。申请者必须精通英语。

奖学金期限:硕士课程2年;博士课程最多3年6个月。

奖学金金额:提供13504澳元的生活费,未成年者另加884澳元,论文费用760澳元,另外还有少量的旅行费用。

申请日期:每年9月30日之前。

申请地址:La Trobe University

Melbourne

Victoria 3083

Australia

七、 University of Adelaide Scholarships (阿德雷德大学奖学金)

申请专业:任何专业的硕士、博士课程。

面向国家和地区:不限。

申请要求: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澳大利亚一级荣誉学位的资格。

奖学金期限:硕士课程最多2年,博士课程最多3年。

奖学金金额:每年10800澳元不等。

申请地址:The Director of International Programs

University of Adelaide

Adelaide

South Australia,5005

Australia

八、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Postgraduate Scholarships (墨尔本大学奖学金)

申请专业:不限。

面向国家和地区:不限。

申请要求:申请者应具有4年制学士学位,以便申请以研究为主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课程,应精通英语(TPEFL580、IELTS6.5)

奖学金期限:硕士学位课程2年,博士学位课程3年6个月。

奖学金金额:每年12200澳元不等。

申请日期:每年10月31日之前。

申请地址:University of Melbourne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3

助学类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组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原高校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7.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原县级教育部门提供书面证明,经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公益金,设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1.资助范围与对象

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本项目所指中西部地区具体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3.申请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④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入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当然,如果你入学后的成绩足够优秀,国家和高校也设立了奖学金,奖给成绩优秀的同学。

奖学类资助政策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4

同学们关注的话题之一

拿奖学金的目的不只是因为福利多多

它更是一种荣誉

一种我们充分利用大学时光的见证

接下来,

菌带你一起来解读这一份机密文件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本科生各项政府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奖励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条件

申请各项奖助学金均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应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承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及学校组织的义工服务活动,获奖年度参加义工服务不少于10小时;

6.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7.获得以上任一种奖学金者,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8000元/学年

3.奖励名额:全校共61人

4.成绩要求: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评奖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含选修课),学习成绩位于专业排名前3%,综合测评成绩位于专业排名前10%;

(2)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各类科技创新、素质能力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

(二)省政府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6000元/学年

3.奖励名额:全校共20人

4.成绩要求(同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5000元/学年

3.奖励名额:全校共1066人

4.成绩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奖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含选修课),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专业排名前30%;对于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可以位于前50%.

(四)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5000元/学年

3.奖励名额:全校共193人

4.成绩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奖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含选修课),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专业排名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以位于前50%;对于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可以位于前50%.

(五)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入学前户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或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为非汉族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5000元/学年

3.奖励名额:全校共4人

4.学习成绩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2017级新生)

2.资助标准:平均3000元/学年,具体分为三个档次,一档2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4000元

3.资助名额:全校共4947人

4.学习成绩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的学生需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范围,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建档立卡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3).省里提供的建档立卡名单存在遗漏的可能性,学生若可提供其是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省定贫困户,学院需将其纳入建档立卡学生名单中,并将证明于10月12日前一并上交4号窗口.

6.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范围,并按照就高原则落实国家助学金标准.

7.2016级、2017级免费师范生不参加国家助学金评审.

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各学院学生人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名额指标分配给各学院(详见附件1).

评审程序

1.各学院在院内公布国家奖助学金的指标分配情况及评选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本学院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有关表格.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6)的表格填写应在“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中进行,并从系统中导出后打印盖章,系统使用方法请参照《关于使用“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报送奖助学金的说明》(附件2).《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7)直接填写纸质版即可.

说明: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后打印,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右上角将自动生成序号,请将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得学生全部录入后统一打印,否则由于系统本身原因将产生号码重复.

(2)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2016-2017学年成绩单一份,由学院教科办出具并盖章,成绩单上要求有学习成绩排名,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格式:名次/总人数.

(3)上一学年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本次申请时请同时提交《受助学生参加公益服务活动记录表》(一式一份).

2.由班级学生奖助评审评议小组进行初评,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按照1:2的比例,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按照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选.

3.学院学生奖助评审工作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通过投票或表决的方式等额确定学院建议名单,并通过学院网站、宣传栏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方式、地点应告知每位同学.

4.请各学院于9月21日(周四)16:00前

(1)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交中心校区博文楼学生事务大厅4号资助窗口(以下简称“4号窗口”).

(2)将《2016-201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_zzb@163.com;

(3)登陆“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填报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信息.

5.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周四)16:00前

(1)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上表格一式二份)交4号窗口.

(2)将《2016-201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及《2017-2018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_zzb@163.com;

(3)登陆“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填报完以上奖学金项目获奖学生初审信息;

(4)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录入.

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汇总审查,提出学校当年获得国家省奖助学金获奖学生的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审定,学校专门召开学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获奖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放办法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按学年一次性全额发放;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分两次发放,即本学期按一档1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2000元发放,剩余部分2018年上半年发放.

2.请各学院统一填写《青岛大学2016-2017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发放表》、《青岛大学2016-2017学年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发放表》、《青岛大学2017-2018学年 国家助学金 发放表(农行/建行)》和《青岛大学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发放汇总表(农行/建行)》,由学生本人签字后,于10月26日(周四)16:00前交4号窗口;同时填写《青岛大学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农行/建行)》,发送至邮箱qdshoufeike@126.com.

因2015级起新生改为使用建行卡,我校财务将分别对接农行和建行发放以上项目,请各学院在填写各项表格时,分银行做表,并在表头注明银行,不要混在一张表格中,以免影响发放.

3.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发放由资助中心统一办理.请各学院通知获得以上三项获奖学生本人带学生证、农行卡于11月1-3日(周三至周五)到4号窗口签字确认.

4.审批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到财务处办理发放手续,省财政将资金划拨至我校后,学校财务处即将奖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5.各学院于发放工作结束后到4号窗口领取一份《发放表》及《发放汇总表》,学院留存.

工作要求

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关系到学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到学校的和谐稳定,评审结束后省资助中心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高校的组织落实情况及上报材料进行检查,对查出问题的学校进行通报,对报送的获奖学生经评审专家认定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分管领导作为学院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组织学院评审工作组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第一次会议部署本学院的评审工作,分配评审名额,第二次会议开展具体评审工作.院分管领导要对评审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辅导员要组织召开主题班会,专门布置评选工作,确保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位同学,不能只传达至主要学生干部,由班干部进行布置.

2.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充分发扬民主,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各学院在布置评选工作时,必须向全体同学公布本学院及学校监督电话(85950837),并对学生讲明,初评名单公示后及发放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院或学校反映.

3.各学院要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环节的监督管理,要确保奖助学金全额发放至获奖助学生手中,严禁将学生领取的奖助学金回收挪作它用.

4.各学院在填表前要认真阅读《上报材料详细要求》(附件12),特别注意对材料的审核,严防出现错报、漏报、迟报和出现文字错误、格式错误等问题.

5.请各学院保留好在学院内公布指标、评选条件的原始记录,班级、学院评审会议的原始材料(含结论、参会人签名),将学院公示情况拍成照片留存电子版.评审发放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座谈、班级抽查等形式对各学院评审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学生举报及检查出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转专业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在原学院参评;“国家助学金”在现学院参评.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彭双凤,联系电话:85950837

附件:

1.2017年各学院政府类奖助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

2.关于使用“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报送奖助学金

的说明

3.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4.2016-2017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

5.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a4纸,一式二份)

6.2016-2017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a4纸,一式二份)

7.2017-2018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a4纸,一式二份)

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及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内含6个sheet表格)

9.青岛大学2017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

10.青岛大学2017年发放表

11.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

12.上报材料详细要求

学生工作处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5

新加坡为中国留学生设定的SM奖学金计划

从1992年开始,第一期有99名学生从中国的几所大学选送来新加坡政府大学读书。到今年,这个计划已经持续了19年。新加坡留学的专家介绍,这个奖学金计划实施办法主要分为三类:SM1、SM2、SM3。SM就是Senior MiddleSchooI的英文缩写,它按照生源在中国学校的所在年级分为上述三类。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SM1:国内中学的初中毕业生,经过教育部选送来新加坡,在这里从高中一年级开始读书。这个计划开始于1998年。该项计划下的学生在中学阶段一切费用由政府承担,他们住在学校宿舍中,吃住全包,每月也有几百元左右的政府津贴(政府每年会随着物价水平调整该津贴),在中学毕业后,他们可以选择继续SM3计划,进本地大学,大学毕业后必须在新加坡本地服务六年:或者也可以选择去其它国家的大学攻读学位,目前该计划下的学生中学毕业后,有不少选择了去美国、英国继续大学学业。

SM2:国内~些刚进大学的新生,经过教育部选拔之后来到新加坡。先补习一段时间的英文,然后进入本地大学,在此计划下的中国学生,英语补习阶段以及大学四年所有学费由新加坡政府承担,除此之外,政府每月还发给中国奖学金学生500元生活费、200元住房补贴以及其它杂费,条件是毕业之后必须在新加坡本地工作六年,可以是到本计划的赞助商公司工作,也可以是其它新加坡注册公司。这项政府奖学金计划目前大概有六个大公司参与赞助,比如新加坡航空、发展银行、港务局等等,他们有优先权在本届奖学金毕业生当中选择自己所需要的人才,挑选之后其它奖学金学生则可以自行联系本地其它公司工作。

SM3:高二学生直接从国内选送过来,补习一年英文,然后按SM3计划进大学。

不少赴美留学生为奖学金弃心仪院校

近年来,国内学子选择赴美留学人数一路飙升:丰厚的奖学金无疑成为吸引国内学子赴美留学的重要原因。但笔者也发现,有部分学生为了拿到笔不菲的奖学金,在选择赴美留学时,不得不放弃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和喜欢的专业。对此,留学专家们指出,学生应理性看待奖学金,只有选择适合自己的留学方式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奖学金成部分赴美留学生考虑首要条件

一位高三学生的家长表示,她女儿学习成绩非常优异,综合素质也较高,个人拥有较为强烈的留学意愿。“尽管今年她也申请了美国宾大工程专业,但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为了实现出国留学的梦想,女儿还是接受了一所排名相对靠后的大学全奖录取通知书。”

据了解,美国高校与国内名校也在打价格战,排名81―100位的高校,一般一年会给出2万至3万美元奖学金排名51-80位的高校可能会给8000至1万美元奖学金,而排名前50位的高校,可能不会提供1分钱的奖学金。

家长刘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在出国留学之前对所申请的学校缺乏足够的了解,自己的孩子前三年是在学院特别偏僻的一个分校上课,用了五年时间才完成原本四年就能完成的学业,而且获得的是美国社会并不十分普遍的捆绑式教育项目的学历。

刘女士建议想把孩子送到美国留学的家长,安排孩子出国留学时,还是应该以孩子的学习兴趣为主,如果为了奖学金让孩子选择他并不感兴趣的专业。也许会耽误孩子一辈子。

业内观点:综合考量奖学金项目含金量

随着留学市场日趋升温,一些机构或院校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将奖学金作为招生噱头,诸如以捆绑式培养项目来吸引广大学子。但事实上,借助此类项目赴海外留学,很有可能被迫延长学制或所获得学位与招生噱头不符。

留学专家指出,不排除国内有些中介机构和美国大学合作,以奖学金为诱饵,把一些捆绑式的滞销教育产品推向中国市场。此类奖学金看似诱人,实则鸡肋。因此为孩子选择学校和专业时,应综合考量奖学金的项目,更为重要的是,应考虑清楚孩子最需要的是什么。

留学专家建议,学生和家长不可盲目追求名校奖学金,也不要由于奖学金可以缓解家庭窘境,而放弃学生自己感兴趣的专业,从而有可能导致学习期间的痛苦,最终难以完成学业。一旦勉强毕业之后,也许会因为学业成绩不佳而难以就业。因此,申请学校时,应从自身条件出发,综合个人专长、所学专业、兴趣爱好、人生职业规划等合理选择。

德国留学指南之6种奖学金介绍

1 汉斯80克勒奖学金

德国汉斯别克勒奖学金是专门用来奖励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奖学金,该奖学金是由留学生所在的学校主张进行申请,留学生个人不能提出申请。留学生在办理此项奖学金的过程中,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保证自己在学习毕业后,会回到自己的国家从事5年以上的教育工作。

德国汉斯别克勒奖学金的奖金为每月880马克,还有150马克的文具费和70马克的保险费,另外如果留学生的家属也在德国,那么还可以获得300马克的家庭补助费。

2 彩虹奖学金

德国彩虹奖学金是专门用来奖励致力于环保事业的留学生,如果留学生是毕业于环保专业的本科,或在申请德国学校前从事过环保工作,那么留学生可以通过组织或大学,申请这份由德国绿党和绿色和平组织提供的彩虹奖学金。

3 Max Plarlck研究奖学金

德国Max Planck研究奖学金的申请范围较广,只要留学生是在德国的研究所从事专业科研项目研究,都可以提出申请。这项奖学金将优先奖励那些与德国有科研合作关系的,非欧盟国家的留学生,在申请这项奖学金时,留学生需要通过德国大学或研究所主任的提名。

4 学术服务奖学金

德国学术服务奖学金是面向德国大学、大专、音乐艺术院校、科研机构、研究所等学校学生的奖学金,该奖学金要求申请人的年龄在18到31岁之间,并拥有较好的德语基础。

5 Harms Seidel海外学生奖学金

德国Hanns Seidel海外学生奖学金主要面向欠发达国家的留学生,申请这一奖学金需要申请人达到大学毕业以上水平,并需要具备良好的德语能力。

德国Hanns Seidel海外学生奖学金的年限是,硕士生1到2年,博士生3年,并可申请延长,奖学金的奖

励金额则是每月900到1490马克。

6 研究生奖学金

德国研究生奖学金是主要面对32岁以下的,德国本国大学毕业生或国际硕士留学生发放的奖学金。该奖学金在评定时会优先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申请人员,并非常注重留学生的学业水平、社会服务经验、参与大学或社会活动的经历。

爱尔兰留学:三种奖学金的发放方式

现在就来为您介绍下这个一直走低调路线的留学国家奖学金的发放形式。

爱尔兰奖学金发放分为3种形式

1 申请到爱尔兰学校专业录取后,条件达标的学生,住宿费用减免。

2 申请到爱尔兰学校专业录取后,以减免学费的形式体现。

例如:爱尔兰的学费大部分是逐年递减的,所以某些学校奖学金就是第一年减免学费50%。第二年和第三年奖学金发放比例也是逐年递加10-15%。

3 申请到爱尔兰学校专业+语言录取后,在缴纳学费时直接减免学费。

例如都柏林商学院2009年的奖学金就是如下设置

1 本科学费第一年减免500欧元,研究生第一年减免1000欧元。

2 一次性缴纳语言课程(CBL)

年学费+本科第一年50%的学费,也可以减免500欧元。

3 一次性缴纳语言课程(CBL)一年学费+硕士第一年50%的学费,也可以减免1000欧元。

目前爱尔兰提供奖学金最多的学校都在理工类大学里和私立院校里面。当然爱尔兰综合类大学里面也开设了奖学金但是会设立在各别院系和专业里面,对申请者的要求会有不同。机会平等,每个学生都有款适合自己的优惠套餐。

亚洲各国奖学金政策及申请秘诀新加坡

新加坡的公立院校奖学金逐步社会化,除了有政府方面的助学金外,还有社会财团的奖学金,加大了学生获得奖学金的比率。但同时理工学院的学生获得奖学金的比率减少了。

私立院校也提供了相应的奖学金,但是能够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数量十分少,只有5%左右,因此不是大力发展的途径。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的学费十分便宜,因此奖学金政策不是很多。

韩国

韩国的专业课面试的时候,会决定学生的奖学金额度。原来大部分以高考成绩作为导向,现在开始慢慢转向学生的个人能力。

日本

日本的奖学金主要以导师对学生的综合评定为主,导师针对自己的研究经费以及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评定,私立院校的一入学就会有30%学费的减免,公立的由于学费每年便宜2-5万元人民币,因此额度会比较少,理工科的硕士会比较容易申请到奖学金。

日本留学申请奖学金条件和技巧

申请日本留学奖学金有技巧和条件,掌握这些条件和技巧对你申请奖学金很有帮助哦!

日本留学申请奖学金的条件

成为“日本政府奖学金留学生”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大学推荐,二是大使馆推荐。

大学推荐是指在外国(包括中国)和日本的大学之间的交流活动中赴日的留学生,由日本的大学向日本政府(文部省)推荐。因为这种方式与大使馆无关,是在中国的大学和日本的大学之间办理手续,所以请向所在学校咨询。

大使馆推荐留学生,在中国不能由个人直接申请,对候补者的选考全部通过中国教育部(国际司亚非处)进行。所以诘先向所在大学或教育部咨询。在中国实施的大使馆推荐留学生有以下四种;1 研究留学生(只限博士课程水平);2 教师研修留学生;3 日本文化研修留学生;4 专门学校留学生。

日本驻华大使馆委托对日本留学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人士担当留学咨询员,咨询有关留学事宜。日本文部省管辖的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协会(AIEJ)在互联网上提供有关日本留学的信息(日语、英语),主要内容包括AIEJ的组织和事业介绍,日本高等教育制度概要,日本的大学的简要情况(可以通过AIEJ的网址,链接各大学的主页)及奖学金情况。

日本留学申请奖学金技巧

一般来说,中国学子寄出材料后就不好意思去问结果了。其实,由于学校每年都有大量的人申请,一般不会主动与申请人联络。如果你把自己的一套申请材料寄出后只是静待结果,可能只是因为缺失某个无关紧要的文件就错过了机会。因此,建议你与学校保持联系,以便及时掌握进展。

另外,还应该懂得与学部长联系。因为学校认为只有各学部的学部长或其他专职人员才能客观审查与评定出申请人在学术上的成就与潜力,才最有资格说明谁应受奖学金资助。保持与申请学部的学部长的联系,展示自己在学术上的能力,对申请奖学金是十分有帮助的。

另外,对推荐人不要光看其职位。中国国内学生通常认为,写推荐信的人官衔乃至职位越大越好,其实不然。日本学校通常不看头衔、职位,而在乎他们的研究业绩和学术地位。如果你申请的学校正好是推荐人的母校或推荐人认识该校的教授,也会大有帮助。不过切记,最好在要求推荐人写推荐信前,让他对你有所了解。

留学三大住宿方案权衡利弊

留学生到海外留学,住宿的方案一般有三种一种是申请住学校的宿舍,一种是寄宿在当地的家庭,还有种就是自己在校外租房子。

方案1:校内宿舍,价贵但安全

申请学校宿舍的优势是安全得到最大的保障,因为学校宿舍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而且学校宿舍一般为学生提供水、电以及上网服务,齐全的服务给刚到外国留学的学生一颗定心丸。此方案在费用上会比其他两种住宿方案略高,且由于是学校统一管理,留学生自主选择的灵活性较少。此外,并不是每所大学都能为学生提供住宿,英国的学校大部分都能为国际学生提供在校住宿服务,保证国际研究生在校住宿和国际本科生第一年的住宿。而美国和澳大利亚能提供校内住宿服务的院校则较少。

方案2:寄宿家庭,适应力要强

选择寄宿在当地家庭的留学生一般以中学生居多,这些当地的家庭都是没有犯罪记录的家庭。留学生在寄宿家庭生活,由当地家庭提供住宿和早晚两餐,午餐由学校提供。此方案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够很快融入当地的生活,感受当地的人文风气,但同时也存在留学生的文化习惯与当地家庭的差异问题。这就需要留学生自己慢慢调节,尽快融入当地的生活,才能得到最大的收获。

方案3:校外租房,省钱和自由

校外租房子的优点就是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最合适自身的房子,价格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选择,而且校外租房最能锻炼学生的独立能力,生活起居饮食都要自己亲自打理。此方案的费用比其他方案较低,但由于校外租房水电费、上网费等这些费用都要自己亲自申请办理。一般学生通过网络信息、朋友介绍或者租房中介等途径寻找房源,会涉及一些虚假信息的问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选择校外租房如何避开合同陷阱?英国留学专家提出了一些建议

建议一必须清楚知道租赁合同期限。英国在法律上规定租房合同必须签订半年以上的租约,也有留学生与房东经过商定后缩减租约的时间,但最低也不低于3个月。曾经有中国留学生租了1个月就退租,这样算是违约,房

东有权没收学生的押金。

建议二:如果是合租的话要事先了解合租对象的信誉度以及他的生活习惯。合租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双方必须事先商定租金问题,以免以后发生金钱纠纷。

建议三:通过中介或其他方式租房子必须清楚了解条款,如中介收取的服务费价格以及合同上关于房东、中介和自身的条款信息是否正确真实。一些留学生还通过张贴在超市、商店和路上的租赁信息来租房子,这种信息获取来源比较方便,但必须分清楚是否存在欺骗行为,租赁条款上有没有明文规定房东与租客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博士)

警惕房东和黑中介陷阱

留学生寻找房源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上各种华人论坛或本地信息网站寻找房屋出租信息。这一类论坛私人房源比较多,入住手续简单,大部分是房东或者二手房东把房屋信息直接在网上,通过电话联系看房。二是通过正规的本地房屋中介找房,中介找房手续繁杂,并且要收取一定费用,耗时较长,但是租客利益相对更有保障。三是通过熟人或朋友介绍,找到房源。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6

此类奖学金最高数额可达学费的一半。同时,各学校校长还经常为成绩突出而又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生活费。私立学校信息服务处(ISIS)网址提供私立学校奖学金指南。

硕士研究生课程的主要奖学金项目英国志奋领(Chevening)奖学金

用于资助出类拔萃的学生攻读研究式或讲授式硕士学位。欲申请志奋领奖学金,可以与英国文化委员会中国办公室联系。

此外,不少英国院校都提供一定数额的奖学金,有关详情可向我办公室查询。

英国文化委员会管理的奖学金

英国文化委员会负责管理一系列奖学金项目,个人以及英国政府希望与之建立关系的中方重点合作机构的在职人员都可以申请。英国选择合作机构的原则是使之符合中国2000年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

专为中国设立的志奋领奖学金

志奋领奖学金项目是英国旨在为中国培养未来领导人员的最主要的资助项目,由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GCO)提供经费。这一项目经过竞争筛选,选拔出具有本科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到英国攻读研究生课程和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学成回国后为中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每年大约选送140名志奋领奖学金获得者到英国留学,时间不超过12个月,学习的专业包括教育、行政管理、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法律、经济学和金融、银行和国际贸易、新闻、国际关系以及环境保护等。

奖学金包括在英国留学的全部费用,如学费(最高达10000英镑)、生活费(每月大约600英镑)以及中国至英国往返机票一张。这种奖学金在中国分区管理,如北京(北方地区)、上海(华东区,包括上海、浙江、江苏和安徽)、广州(华南地区,包括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重庆(西南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

自2002―2003年度起,志奋领奖学金将对私人申请者开放。由于该奖学金金额可观,竞争将非常激烈。申请人需在每年5月底以前把个人简历(英文)寄到当地的英国文化委员会办公室。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同年6月份得到申请表。成功申请者,最早可于次年8月赴英。

中国金融业培训项目(FIST)

中国金融业培训项目由英国国际发展部提供经费,旨在帮助中国解决金融部门管理人员获得市场体制下金融管理经验的迫切问题。培训的目的在于使金融业管理者具备在本工作单位推进机构改革所需要的技能、知识和态度。

中国金融业培训项目的核心部分是中方人员在英国金融服务业进行3至10个月的配薪实习。三个主要实习部门是银行、证券和保险业。

英国海外人员工业实习项目(BOND)

这一项目由英国贸工部提供经费,最多资助25名从重点工商部门选拔的、具有工作经验的海外专业人士到英国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实习。这个项目侧重资助公司机构,资助的行业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石油化工、发电、通讯、汽车、水力开发、农工企业、建筑、环境、食品饮料、医疗保健、金融和旅游。英国海外人员实践工作环境不是正规的培训项目,而是为培训人员提供一个在实践工作环境下增加新的相关工作经验的机会。项目不受财政年度或学年的限制,因此,实习可以任何时间开始。实习时间通常是6至12个月。

相关网址:省略/bond

和省略/china/chinese/work/Deve/BONDa1.htm

英中科学技术合作基金

基金项目由英国科学技术办公室(OST)和中国科学技术部(MOST)共同资助,旨在资助英中科学技术合作项目。资助重点是具有明显的工业使用价值或者具有明确的长远工业潜力的项目。合作研究申请范围包括生物技术、新型材料和环境技术等。资助周期一般为两年,资助额度英方机构一般不超过15000英镑,中方不超过等量的人民币数额。

相关网址:省略.cn/english/science/guidelines.htm

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大东电报局香港电讯/大东电报学院

本项目由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和大东电报局共同资助,提供八份奖学金资助中国电讯待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出国留学。申请人可以申请攻读通讯管理硕士学位和运筹电讯硕士学位。通讯管理硕士课程包括电讯环境和市场、电讯业的战略商务规划、电讯业的财务模型、竞争环境下的人员和技术管理以及管理规章的制定原则和影响。运筹电讯硕士课程包括电讯环境、电讯原理、电讯的商务过程、电讯项目管理、电讯切换基础工程、存取网络传输系统、服务和网络设计、网络操作和管理、管理规章的制定原则和影响以及采用新兴技术创业等。两种硕士学位奖学金的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奖学金获得者可考文垂大东电报学院学习。在选送留学生中,英国文化委员会和中国的主要合作机构配合,每年由中方合作机构推荐候选人。中国电讯行业在职人员如果符合选拔条件,也可提出申请。

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皮尔逊集团公司/斯特灵大学

本项目由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斯特灵大学和皮尔逊媒体集团共同资助,每年提供一份奖学金资助中国媒体专业人员进行媒体管理学术培训。这一全日制硕士课程,是为了帮助媒体管理人员,迎接媒体环境日新月异的变化和激烈竞争的挑战。课程的目的是使媒体管理人员在处理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时具有更全面的分析能力,并且为在媒体行业工作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

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皇家内科医生学院奖学金

这一项目由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和皇家内科医生学院共同资助,每年提供五份奖学金资助到英国国民保健体系下属适当的临床医院进行临床培训。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前12所重点大学的毕业生,至少获得了博士学位或医学博士学位,必须是医院内科或者附属专业(但不包括小儿科)的临床医生。对于研究型医生,他们必须具有至少4年的临床培训。申请人的IELTS学术考试四个部分的最低成绩要求达到7分。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欢迎北京的中国卫生部,上海市卫生局和广州市卫生局所属职员申请。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7

所以,争取奖学金是资金不足的留学申请者最好的出路。加拿大的奖学金有的是按学科分类奖励或促进对某些领域的研究;有的是按申请人的成绩决定是否给奖学金。但大多数奖项同时取决于以上两种因素。那么,也只有学习相关专业并成绩优异者获取奖学金的机会才大。这需要靠申请人自己去努力。加拿大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如下:

一、政府提供的奖学金政府提供一系列奖学金,旨在鼓励对加拿大的研究或对学者派出国有益的研究活动。以下助学金和奖学金可向中国学生和学者提供。

01、加拿大外交国际贸易部(DFAIT)为中国人实施两个项目。

A、加拿大研究专项奖。这个专项奖为中国学者提供机会访问加拿大五周,访问加拿大的教育机构,会见加拿大的学者并一起进行研究工作,及收集有关加拿大研究的资料。参加这个专项奖的学者必须自定日程及工作计划,独立活动,最多可访问4个加拿大城市。此项目优先照顾那些研究加拿大社会、司法及政治制度的学者。参加者回到中国后必须出版学术论文或有关加拿大的教学课程。

每个申请人必须是一名在中国的一个被承认的高教机构长期专职工作的教学人员或研究人员,精通英语或法语。

该奖学金提供赴加往返机票和五周的研究津贴以及一定数量的加拿大图书资助金(由获奖者自己选购图书,回国后向加拿大驻华使馆提供定书单)。

可从网上下载SACS介绍。也可致电加拿大驻华大使馆文教新闻处,索取SACS介绍和申请表格。

B、加中学者交流项目。这个项目旨在加强中国学者对加拿大的认识和了解。这个奖项允许中国学者在加拿大逗留四至十二个月进行研究工作,但持此奖项的学者在加拿大访问期间不得在加拿大的教育院校注册入学。我们期望获得加拿大――中国学者交流项目的学者回到中国后能出版关于加拿大的书籍和文章,或开展有关加拿大的教学课程。

加拿大――中国学者交流项目向中国的大专院校及研究机构的专职教学人员和研究人员开放,特别向从事于人文、社会学、职业专科(如法律)及环境科学等领域的学者开放(领域会有变更)。

获取加拿大――中国学者交流项目奖金的学者,由加拿大外交及国际贸易部每月向获奖者提供在加费用(机票费由中国政府提供)。

其申请与加拿大专奖项的申请相同。

02、加拿大自然科学和工程研究委员会国际研究员项目。这个项目向非加拿大人而从事自然科学和工程研究的博士生提供机会能在一个加拿大的大学从事研究,最长逗留期限是两年。

候选人不得是加拿大人,必须在一个被承认的大学获得科学或工程师的博士学位(或相等的研究学位)。申请人在申请此研究基础上时其被授予学位的年限不得超过四年。在申请这个研究项目之前,申请人必须已完成所在院校学位对他的多项要求(包括论文答辩)。

此奖项包括旅行费用,加上预计的一人所需费用的加元奖学金(要上税),(不向其家属提供额外的生活费用)。

可直接写信索取申请表格。

地址如下:International Programs, NSERC200 Kent Street Ottawa,Ontario,KIA 1H5,Canada在收到和填完表格之后直接将表格递交给申请人感兴趣的加拿大大学有关的系。每年申请截止日期是11月15日。

03、加拿大自然科学和工程研究委员会的其它项目。该委员会也向非加拿大人的高级科学家和研究员提供下列项目:在加拿大政府实验室作访问研究员的外国研究员奖,对这些项目有兴趣的高级科学家和研究员可直接与加拿大自然科学和工程研究委员会联系以取得更详细的信息。

04、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该委员会提供有限的合作研究(学术人员要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博士学位或至少在工程方面取得硕士学位)。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直接写信给:The Research Associates Office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of Canada 1500 Montreal Road,Ottawa,Ontario KIAOR6,Canada。

05、加拿大医学研究委员会:加拿大医学研究委员会实施几个项目,已获得毕业证书的高级医务专职人员可申请下列几个项目:

研究学员项目:学员;研究学员项目:研究员;访问科学家项目;国际科学交流项目。

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直接写信给:Medical Research Council of Canada 1600 Scott Street,Ottawa,Ontario KIA 0W9,Canada。

二、加拿大学校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加拿大大学向本国学生及其留学生提供奖学金(scholarship)或助学金(allowance),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优先考虑。一般来说,本科生机会较少。而硕士和士研究生获奖学金的机会较多。除非极其出类拔萃者,加拿大一般不向外国本科留学生提供助学金或奖学金,但为外国研究生以上的学生提供奖学金或助教、助研津贴。

01、助学金(Fellowship):助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颁发。得到助学金的学生不仅可以免交学费还可以得到一定的生活费,而且一般不用为学校工作。

02、奖学金(Scholarship):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经济能力发放。得到将学金的学生可以减免学费,有时也可获得一些生活费。

03、补助金(Grant):补助金的颁发要求和奖学金相仿。

04、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Full/Par-tial Tuition Waiver):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减免学生全部或部分学费,但生活费需自理。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8

第四条教学成果奖,按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分为部级和省(部)级。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部级教学成果奖:

(一)国内首创的;

(二)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

(三)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

第六条部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

第七条部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其中授予特等奖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第八条申请部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育管理机构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第九条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部门的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申请部级教学成果奖的,由参加单位或者个人联合向主持单位或者主持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育管理机构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第十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对申请部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当自收到推荐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教学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提出,报国家教育委员会裁定。

第十一条部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

第十二条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奖条件、奖励等级、奖金数额、评审组织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参照本条例规定。其奖金来源,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的,从地方预算安排的事业费中支付;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授予的,从其事业费中支付。

第十三条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项目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9

Thales集团代表特别说明,申请人应在申请奖学金的同时在参与项目的院校进行注册。这些学校包括:巴黎中央理工学院、综合理工学院、高等国立电信学院、国立巴黎高等矿业学院、国立高等军械技术研究工程师学院、巴黎高等经济商业学院、法国巴黎高等商学院和巴黎九大。

奖学金的录取

初选将由申请人所在国的法国大使馆(文化处、经济处代表),Thales集团及与项目有关的所在国院校代表予以实施。遴选标准由法国外交部、Thales集团及参与项目的法国高校制定。最终录取将由法国合作院校、Thales集团和法国外交部代表组成的录取委员会决定。

最终录取依照以下三个标准:申请人在以前大学里的表现是否优秀,申请人的职业计划,申请人法语或英语水平。委员会确认最终录取名单并公布,录取学生将在参与此项目的其中一所院校正式注册。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10

中央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十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三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第十四条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于11月15日前批复。

第五章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十六条地方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11

本办法所称的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第三条(奖励等级)

市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4个等级。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人员,均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

第五条(管理部门)

市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申请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学成果项目,其持有单位或者持有人可以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

(一)在全国首创或者在本市属先进的;

(二)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明显的;

(三)在本市或者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

第七条(申请程序)

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项目,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学成果项目,向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后,择优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三)其他学校和学术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教学成果项目,向其主管的委、办、局或者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主管的委、办、局或者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后,择优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第八条(提交材料)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市级教学成果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市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二)*市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三)反映教学成果的学术总结材料,或者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相关论文;

(四)教学成果取得实践效果的学校的证明。

第九条(市评审委员会)

市级教学成果奖由*市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审委)负责评审。

市评审委由若干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每次评选工作开始前组成。其组成人选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后,应当提交市评审委评审。

第十条(回避制度)

市评审委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在评审本人、本人所在单位的教学成果项目,或者在评审与本人有亲属、师生等利害关系人员的教学成果项目时,市评审委的成员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评审周期)

市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1次。每次评审活动开始3个月前,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授奖部门)

市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授予;二等奖和三等奖,由市评审委授予。

第十三条(奖金归属)

市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颁发相应的证书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市级教学成果奖的奖励经费,从本市预算安排的事业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人事奖励)

市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的事迹,应当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推荐申报部级教学成果奖)

获得市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择优向国务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申报部级教学成果奖。

第十七条(违规处理)

对于弄虚做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获奖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

市评审委的成员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对教学成果项目的评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其参加评审的该教学成果项目,市评审委应当按要求重新组织评审。

第十八条(区县级教学成果奖)

区、县和委、办、局(包括高等院校,下同)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奖条件、奖励等级、奖金数额、评审组织和办法,由区、县人民政府和委、办、局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解释部门)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12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力量设奖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设奖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广东省范围内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的科学技术奖。

本办法所称经常性是指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连续进行相关授奖活动,奖励周期的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且授奖活动开展次数不得少于三个周期。

本办法所称科学技术奖是指以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取得成果或者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为奖励对象而设立和开展的奖励活动。

第四条社会力量设奖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应当依照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本办法规定进行登记。

第五条社会力量设奖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社会力量设奖应当符合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有利于促进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享有依法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和在公开出版物、媒体上如实进行宣传报道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七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

第八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建立科学、民主的评审程序,实行公开授奖制度。

第九条社会力量设奖是我国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对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规范管理,保证社会力量设奖的有序运作。

第十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主管全省社会力量设奖工作。

第十一条省科技厅是社会力量设奖的登记管理机关。

省科技厅负责面向全省的社会力量设奖登记管理工作,并报科学技术部备案。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申请设立科学技术奖,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草案;

(三)设奖者的基本情况及证明文件;

(四)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情况、证明文件;

(五)评审组织组成人员情况;

(六)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七)奖励经费及其来源证明;

(八)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面向广东省的社会力量设奖,统一由省科技厅受理申请。

第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登记范围:

(一)国家机构单独或者与其他组织、个人联合申请设立的奖励;

(二)与科学技术无关的奖励;

(三)支付给科技人员的劳务报酬或者知识产权报酬;

(四)对科技人员的劳动表彰性质的奖励;

(五)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登记范围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社会力量设奖应当有与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者银行贷款;

(二)必须用于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规定的科学技术奖励活动;

(三)资金的使用必须与出资者相对独立。

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基金的,应当同时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设奖者可以委托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作为承办机构,具体负责所设奖项的日常管理、组织评审等相关活动。接受委托的承办机构应当具备开展相应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条件和能力。

社会力量设奖需要成立基金管理组织的,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社会力量设奖的名称应当科学、确切,与其设奖宗旨相符合,与设奖者的性质和奖项规模相适应。

社会力量设奖的名称一般应当同时包含以下内容:

(一)机构名称、人物姓名、企业字号或者地域名称;

(二)行业、专业或者领域名称;

(三)类别名称。

第十九条社会力量设奖的名称不得与在先登记的其他社会力量设奖名称相同,凡存在冠名争议的,在争议处理完毕之前不得申请登记。

第二十条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奖励名称不得冠以“广东省”、“全省”、“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世界”等字样。

第二十一条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可以使用自然人的姓名进行命名,但是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章审查与登记

第二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申请事项的批复。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批复的,经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在作出申请事项批复前,根据需要聘请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社会力量设奖登记范围的;

(二)设奖者不能证明其奖励经费来源合法,或所提供的经费不足以维持奖励活动正常开展的;

(三)奖励对象或者范围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事项的;

(四)设奖者、承办机构负责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在广东省内没有具体承办机构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

社会力量设奖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奖励活动的范围、奖励经费数额、奖励活动周期等。

第二十六条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上公布,供公众查阅。

第四章延续、变更与注销

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社会力量设奖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在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每次延续的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第二十八条已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更改奖励名称;

(二)更换设奖者;

(三)更换承办机构或者变更承办机构法人登记事项;

(四)变更办公场所;

(五)修改奖励办法或章程。

第二十九条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变更申请后,对变更事项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在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事项属于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至第四项规定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应当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

第三十条社会力量设奖由于下列原因终止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应当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申请注销登记,并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和有关印章:

(一)完成社会力量设奖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一条社会力量设奖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社会力量设奖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社会力量设奖延续、变更、注销的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告。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广东省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应当严格按照登记的奖励对象及范围开展活动。

第三十五条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开展科技奖励活动,应当向社会公布所开展的奖励范围、对象、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等必要信息。

第三十六条社会力量设奖在评审和奖励活动中不得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七条社会力量设奖在推荐和授奖之前,应事先征得候选人、候选单位或候选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的同意。

第三十八条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得申报、推荐参加社会力量设奖的评审。

已解密或者不保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项目及其完成人申报、推荐参加社会力量设奖的评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并经省、军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三十九条参与社会力量设奖及其评审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窃取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技术秘密、剽窃其科技成果。

第四十条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应当于每次科学技术奖励授奖活动后一个月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该次奖励活动的工作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开展奖励等活动的情况、奖励经费开支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有关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违法行为,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篇13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市自主创新政策奖励资助资金审核小组,由科技、财政、监察、发改、工信、税务、金融、工商、质检、人社、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办公室与市创新办合署办公,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受理奖励资助资金的申请和承办审核小组日常工作。

2.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加快审核审批进度,确保各项奖励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充分发挥引导激励作用。

三、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

1.对照《若干政策》有关具体条款,申请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市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直接上报市创新办或通过各县区创新办(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开发区科技局、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上报市创新办。

2.申请材料包括:①《市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②申请享受税收激励政策的,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近三年企业审计报告;申请享受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政策的,须提供投资合同等;申请享受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的,须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证书等;申请享受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须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交易合同,身份、学历、职务职称证明等;申请享受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奖励政策的,须提供采购合同、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申请激励科技人才创新政策的,需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身份、学历、职务职称证明等;申请工商管理激励政策的,须提供知识产权等合同;申请企业制定标准政策的,须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等;享受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等政策的,按照宝市科发〔2010〕31号和42号文件执行;③其它证明材料。

3.受理时间:每年11月1日-12月10日市创新办受理各县区创新办(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开发区科技局、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的申请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申报、单位推荐,市创新办公室受理、部门初审、市创新办复审、市部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市政府批准的程序进行。

2.市创新办在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申请后,对《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和分类后,分别送交市科技局、地税局、金融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质检局、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市创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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