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事务所篇1
《办法》在事务所的设立条件方面有所变化。如规定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应当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合伙人或股东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而此前的规定允许合伙人持有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资格证书。《办法》还要求,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应连续5年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而以前的要求是合伙人5年,有限责任事务所股东3年。另外,《办法》不再要求取得证书后连续执业,也没有规定合伙人至申请日止在申请注册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
对于分所的设立,《办法》强调事务所对分所在人奉、财务、执业标准、质$控制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并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所负责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同时提高了设立分所的门槛。如注册会计师数t由以前跨省设分所不低于40人,改为不区分是否跨省均应不低于50人;申请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前3年内不得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有限责任事务所上年末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合伙事务所上年末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15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在省内设立分所需要在申请地有业务,但现在则不需要。这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跨地区执业、从而打破地区和行业封锁。
此外,对于合伙事务所的合伙人、有限责任事务所的股东,没有任何国籍限制和居住时间的限制,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境外人员也可申请设立事务所。
(二)简化了审批程序和申报材料
在设立申请和审批程序上,《办法》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办理期限。比如,省级财政部门对申请人应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应当自作出批准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或者自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等。过去事务所办理跨省迁移,不仅需要两个省的财政部门分别审批,有时两个省要的材料还不一样,程序很复杂。现在跨省迁移只由迁入地的省级财政部批准,而且统一了须提交的材料。《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新设事务所特别是合伙制事务所没有指标控制,且更易得到批准,从而缩小了从筹备到设立的时间,减少了相关费用。
《力法》还大大简化了申请材料,规定了申请设立事务所时所应提交的材料,明确规定按照固定格式统一提供,省级财政部门不得要求提供规定之外的其它材料。
审批制改变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
(一)促进事务所重组,改变既定利益者格局
脱钩改制时,不少事务所仓促应付,既得利益者暗箱操作,致使股权设置不合理,无法形成必要的制约机制,没有完全抹去计划经济的烙印。一些既定利益者作为合伙人或股东,实际上掌控事务所,其中大部分亲自参与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少部分作为“太上皇”并不参与经营管理。普通员工则不持有股份,不享有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因此,事务所存在一种特殊的委托关系。在具体业务上,普通员工与合伙人或股东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真正了解实情的是普通员工,合伙人或股东只能根据普通员工输出的信息来判断业务的执行情况。合伙人或股东与普通员工在博弈过程中,普通员工往往占据优势,作为人的普通员工有可能采取诸如偷工减料这样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产生问题和成本,使得审计资源的配置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有可能损害事务所乃至整个行业的形象。
《办法》出台后,新设事务所特别是合伙事务所将会变得规范和容易得到审批,这有助于有一定执业经验但不持股份、受既定利益者控制的注册会计师独立出来另设事务所,从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重组,改变既定利益者格局。
(二)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责任和权利相对应
过去我国审批成立的中小事务所绝大多数采用有限责任制,采用合伙制的很少。有限责任事务所中,业务收入的大部分由股东分享,但是业务产生的风险却仅限于事务所的全部资本。事务所的股东为了个人的经济利益,不仅可能滋生过激的商业行为倾向,还可能扭曲了激励约束机制,例如限制员工职位的提升、长期不肯新增内部股东。而部分事务所的过激商业行为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虚假会计信息泛滥、部分审计人员道德颓丧、行业信誉降低。事务所对审计质量承担责任的经济约束缺乏刚性和力度,是独立审计质量保障机制重要的制度缺陷。事务所管制结构不当,导致事务所执业时缺乏风险意识,过于重视经济利益,执业时投入的人力、物力有限,对于一些审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不能勤勉尽责,发现不了隐藏的风险。而合伙制具有有限责任制所不具有的优势,有利于合理界定产权,使合伙人的责任和权利对等,提高决策效率和监督效率,降低成本。《办法》规定着眼于制约注册会计师过激的商业行为倾向,提高职业行为的水准,放宽了合伙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并相应提高了设立有限责任事务所的门槛。由于合伙人不仅要承担自身过失带来的损失的无限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其他合伙人的过失产生的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这就可以客观上要求合伙人增强风险意识,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谨慎执业,全面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尽量避免陷入审计失败当中。
(三)事务所生存的压力加大并有可能使审计市场陷入恶性竞争状态
在我国目前的审计市场上,高端业务被大型事务所垄断,同时因为大所运作成本较高,在低端业务上对小型事务所没有竞争优势,现在不少事务所特别是中型事务所高端业务做不了,低端业务不愿做,处境变得十分艰难。我们认为,成熟的市场竞争机制将会导致大部分事务所都是小型事务,主要从事低端业务,而只有少数事务所经过优胜劣汰的洗礼成长为大型事务所,主要从事高端业务。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预见,小型事务所将大量涌现,其中大部分将采取合伙制,而合伙制的一大优势是内部交易成本低,从而在低端业务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而《办法》的实施将催化这个裂变的过程,使事务所特别是中型事务所的生存压力进一步加大。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办法》对合伙事务所的合伙人、有限责任事务所的股东没有任何国籍限制和居住时间的限制,只要求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申请设立事务所。这是我国履行加入WTO开放服务市场承诺的需要。随着开放的深入,外资事务所将有可能大盘涌入。可以说,深化改革开放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充当了我国中介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排头兵。但如果审计市场有效需求仍不足,如果行业监管力度和行业自律得不到加强,市场无序竞争的状态得不到改善,市场的开放和大t新事务所的涌现,将有可能导致没有经过信用市场充分培育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陷入进一步的混乱和恶性竞争之中。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对策
(一)独立性
《办法》加快了建立合伙制事务所的步伐,无论是合伙事务所还是有限责任事务所生存压力加大,因而必须设法保持应有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立业之本,是注册会计师业务质量的根本保证。离开独立性谈审计质量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没有审计质且保证,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始终有后顾之忧。笔者认为,事务所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持独立性:(1)改变现有的分配方式,应以年薪为主,以提成为辅,提成比例则以业务联系、工作数量和质量、合作精神和责任心等综合加以考虑。(2)除提取必要的风险基金外,事务所应提取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用于质量控制和培训支出。(3)承接新业务前,应由事务所统一评估专业胜任能力特别是独立性,并决定是否受聘。(4)客户的联系人与审计业务的执行人应作为“不相容职务”,由不同人承担。(5)对于长期客户,安排定期轮换注册会计师。(6)合伙人或股东对独立性的审查不仅仅局限于书面复核,应参与实地抽查。
(二)经营策略
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认为,管理必须选择一种能给他的组织带来竞争优势的经营策略。管理者可以从以下几种基本的策略中进行选择:成本领先策略、别具一格战略和专一化策略等。事务所究竟选择哪一种策略,取决于本所的长处和竞争对手的短处,事务所应当避免不得不与行业中所有的竞争者拼杀的局面,应当将自己置于竞争对手所不具备的强有力地位。
对于中型事务所,可以采取以下经营策略:(1)别具一格策略。如高超的质量、非凡的服务,外塑形象,内强品质,从而发挥良好的信号传递效应,树立良好的品牌。(2)寡头竞争策略:在行业内进行重组,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吸收或兼并,努力使自己成长壮大为大型事务所,在某一区域或某一领域内的高端业务市场上处于寡头竞争地位。(3)业务多元化策略。事务所的管理者和员工由于其人力资本的不可分散性和专用性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因此,可以通过扩展业务渠道,大力发展咨询和服务业务,如管理咨询、资产评估、记账、税务、各种培训,特别是管理咨询,实现业务多元化,从而增加收入渠道,避免恶性竞争,分散经营风险。事实上,我国的法定审计具有外部政策驱动和企业自主有效需求不足特点,而高质量的管理咨询则是企业特别是大量陷入管理理念和方法落后困境的中小企业的内在需求,事务所在这块有待开发的“土地”上大有作为。当然,为了能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咨询,事务所需要改变经营理念,引进人才,加强培训。
会计事务所篇2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分析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特殊的中介机构,其收入来源于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注册会计师法》将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规定为两大部分,即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审计业务包括就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的一般目的的审计业务,以及就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以外的其他特定事项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的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资产评估、记账、税务、投资咨询、管理咨询、设计财务制度、制定会计政策、培训会计人员等。从法律角度看,允许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相当广泛,给事务所的业务发展留出了足够的空间。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主要局限于年度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和资产评估。这种业务范围狭窄是造成审计独立性缺失的根本原因。首先,业务范围狭窄容易造成无序竞争,导致事务所受制于被审计客户。在审计市场上,所有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这必然造成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为了获得客户,部分事务所违背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诸如低价竞争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些做法既损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利益,也给被审计客户对审计活动施加更多的影响提供了可乘之机。其次,业务范围狭窄造成收入来源单一,导致事务所在经济上对客户过分依赖。如果来自委托人的审计报酬构成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合伙人总收入,注册会计师有可能屈从管理当局的压力而不会保持独立性。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的途径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主要局限于审计业务,咨询业务虽有所发展但业务范围狭窄,收入规模偏小,平均仅占事务所收入的30%左右,而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的非审计业务收入达到其总收入的70%。据统计,我国2000年咨询业营业额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11%,其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业务收入更是微乎其微。大力发展咨询业务有助于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分为生存所需收益和发展所需收益两部分。生存需要的收益是用于保证会计师事务所正常运行的收益,是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必要物质条件之一。发展需要的收益是会计师事务所在满足了生存需要之后用于扩大规模、培训员工、拓展业务等的收益。会计师事务所要不受被审计客户的钳制,非常重要的是在经济上不受对方的制约,即某项审计业务或某个客户所支付的费用均只占该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的比例很小,不足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收入状况产生较大影响,至少不会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经营。根据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要达到上述要求其重要的途径就是拓宽业务范围,大力发展咨询业务,逐步形成以咨询业务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收入结构形式。实现这种转变的意义在于使得会计师事务所生存需要收益的绝大部分,来源于咨询服务而非传统的审计服务。这样在满足了这部分收入需求后,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受制于被审计客户的可能性就会相对小很多。因为,此时会计师事务所考虑的主要问题已经不再是如何维持生存,而是如何谋求持续发展,因此会更加重视自身的声誉等影响会计师事务所长期发展的因素。
三、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咨询业务的现实可行性
(一)咨询业务的发展前景从咨询业务本身的特点看,能成为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的主要来源。因为咨询业务是为其他个人或组织提供信息使用建议的专业服务,以信息的使用为主要目标,并不涉及信息质量,也不赋予咨询业务所使用的信息任何保证。咨询业务一般是咨询人与客户之间的契约,咨询人即咨询服务的提供者,针对客户需求给予其决策有关建议,包括建议客户决策时应考虑哪些信息、如何使用信息,甚至可以为客户实施该项建议。本质上咨询服务的对象仅限于客户,而不涉及第三人。因此,咨询服务不须具有独立性。与审计业务相比,企业选择购买咨询服务的动机要比选择购买审计服务的动机更强。因为这种购买行为能给企业管理当局带来有效的建议,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而购买审计服务对于那些想粉饰自身的经营业绩,所以即使购买审计服务也是别有用心,肯定会迫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坚持审计独立性。
(二)规避审计风险的需要传统审计鉴证业务是高风险业务,面临诉讼的可能性极大。近年来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诉讼爆炸”就是例证。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仅局限于审计业务,无论对扩大事务所规模还是对分散经营风险都是不利的。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承担的风险较大、发展较慢,需要借助审计与非审计业务的互动关系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发展。
(三)企业降低费用的需要随着企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许多规模较大的企业业务重心发生了转移,企业着重发展诸如研究与开发、企业战略设计等核心业务,而将其他部分业务分包给专业公司,以便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从企业的角度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管理咨询及其他服务也是企业重要的外部资源。许多企业甚至政府部门将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甚至资本运作等业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以削减企业的经营费用。
会计事务所篇3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制度
1.事务所的组织机构设置。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是一个一个的项目,各个项目的内容不完全相同。项目具有一次性的特点,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应体现这种特点。因此,事务所内部的组织结构一般是以项目负责人职权为主要权力的项目式矩阵结构。在职能上,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体系应满足决策、执行、监督的分立与协调,既体现分工的专业化效率,又确保互相牵制确保质量控制的有效。
2.事务所的职责分工。组织分工主要解决事务所管理层级的设置和职责的分工安排等问题。事务所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及不同的发展阶段设置、调整组织架构。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组织分工一般采取所长负责制和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会计师负责制,其主要区别为:前者是由所长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和业务负全面责任;后者则是由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为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两种组织形式的组成人员都包括: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业务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管理制度
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①独立原则。注册会计师执业时,应以超然独立的心态在实质和形式上独立于委托人或其它机构。为保证独立性,当存在《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所述的各种利害关系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坚决回避。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家庭关系、投资参股行为的登记及变更登记制度,特别注意不应因某一注册会计师工作能力强且效率高,或因某一客户是由其自行联系的,而放弃对独立原则的考虑。与客户存在某一利害关系时,也不能因这一关系比较隐秘而心存侥幸地放弃对独立原则的遵循。②客观原则。注册会计师执业时,对相关审计项目的调查、判断及据以形成审计结论时,一定要尊重客观事实、克服主观臆断、注重调查研究,从而作为恰当的专业判断。不应因利益的驱使、客户的许诺、权力方的保证而放弃专业判断或改变审计结论。③公正原则。注册会计师执业时,应以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对待相关利益各方,不为权势和利益所动,以严谨的态度、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执业本领从事各项审计工作。没有公正的执业态度,便没有客观的判断。坚持公正原则,是保证执业质量的起码要求。
2.质量控制政策。从管理制度方面来阐述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从以下方面来制定和运用质量控制政策。①全面提高执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执业胜任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当达到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应该以应有的执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确保全体执业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②合理的工作委派制度。在日常审计业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将审计工作分派给那些环境所要求的具有技术训练和业务熟练水平的人员。③完善的督导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分级督导制度,所有层次的工作均应当得到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以合理保证完成的工作符合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准则》的具体规定。④健全的咨询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咨询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适当知识和技能的有关专家和学者,并且要善于利用专家的工作。⑤完善业务承接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外承接审计业务时,应该量力而行,既要考虑到自身的实力、经营范围和独立性,也要仔细分析和研究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信誉度和品行。⑥有效运行监控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监控质量控制政策的持续性和其运行的有效性。
3.知识管理与人员调配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要重视员工的组织学习。由于事务所从业人员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并需要不断地补充以跟上准则和相关财务制度的修改,因此,加紧对员工的培训以及对CPA的后续教育是注册会计师保证执业能力的前提。事务所应当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员工培训。对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部门经理等依据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后续教育,加强对新知识、新制度和准则的学习,以跟上实际需要。在对员工的培训中应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风险意识和进取意识。通过员工培训,使员工接受事务所文化的熏陶,将事务所文化根植于每位员工的心中,并用事务所文化统一员工的意志,使其才智得到充分的发挥。
4.事故处理制度。建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即对审计工作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处理。当审计工作中发生质量事故时,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职责划分找到相应的负责人,并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与其考评挂钩。此外,不少事务所存在质量事故是由于各层次人员之间的同步协调出现问题。同步协调是指事务所中所有相互依赖的环节协调起来,并与事务所的整体目标相联系。当环境发生变化时,同步协调就会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调整,对资源进行重新配置。这种协调需要事务所高层管理者的参与。因此,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事务所应加强人员之间的同步协调工作。
5.考评与奖惩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知识密集性的行业,优秀的人才是事务所发展的重要基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人员需要从观念上把注册会计师当作资产而不是成本,在考评与奖惩制度的制定上充分考虑员工的利益,不要处处讲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要实现双赢的目标,力求事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考评与奖惩制度包括建立合理的分级绩效考评体系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激励机制。
(三)业务执行制度
1.承接与保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承接是审计服务循环的起点,保持业务即决定客户持续的过程,也是会计师风险管理计划最重要的一项要素。业务的承接与保持在于确保所承接与保持的客户符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标准:高品质的企业与高品质的管理阶层。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最大的单一风险可能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关联的客户的品质不符合事务所的标准。因此,识别客户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是防范审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对以前曾接受委托业务的委托人,会计师事务所应结合以往的实际情况,考虑此次委托的目的是否与以往一致及对审计过程及结果的影响;对初次接受委托的委托人,应初步考查其业务性质、所处行业及内部控制制度状况,并考虑本所完成该审计业务的实际能力。对即使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也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的业务,应考虑拒绝接受委托或解除业务约定;对近期已更换管理人员的委托人,应着重考查管理当局的人品是否正直诚实。对频繁更换重要管理人员的委托人,应重点考查更换的原因、委托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是否已陷入财务困境。对委托人示意出具不当或不实证明的,应拒绝接受委托。因此,在接受新客户或继续接受原有客户的委任前,应对该客户进行评估。决定接受或继续接受委任时,应考虑客户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阶层的品德、本身的超然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服务客户的能力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观念、其他风险因素。其中客户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阶层应考虑的因素包括:管理阶层品德即客户的诚信;管理阶层对正确财务报告及有效内部控制之承诺与重视;企业之未来性或生存能力。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服务客户的能力包括:具备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的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承接与保持业务的程序为预备性调查;形成记录;持续考察与评价。
2.计划与执行业务。执行审计业务有相当多的步骤,通常把整个审计过程分为审计准备阶段、审计计划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并把审计实施阶段称为审计外勤工作阶段,把审计报告阶段称为完成审计工作阶段。①审计计划。审计计划阶段是整个审计过程的起点。科学、合理的计划可以帮助审计师有的放矢的去审查、取证、形成正确的审计结论,从而实现审计目标。计划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信息体系的基本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签订业务约定书;初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确定重要性;分析审计风险;编制审计计划、最后审核审计计划。②审计执行业务。审计执行业务是根据计划阶段确定的范围、要点、步骤和方法,进行取证和评价,借以形成审计结论,实现审计目标的中间过程。它是审计全过程的中心环节,执行业务出于对质量控制制度的持续考虑与评价,调整审计方案、进行实质性测试。主要内容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及遵守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根据测试结果修订审计计划;对交易处理、会计报表项目的数据及其它数据结果进行实质性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评价和鉴定。上述两项工作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③审计完成阶段。审计完成阶段是实质性的项目审计工作的结束,其主要工作有:整理、评价执行审计业务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期后事项;汇总审计差异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适当披露;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
3.利用专家工作。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及针对评估的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会同被审计单位或独立获取专家的报告、意见、估价和说明等形式的审计证据。实施利用专家工作的监控需要清楚地回答如下的问题:什么是专家;要专家干什么;事务所是否需要专家;所聘请的专家能否有专业胜任能力;这些专家是否客观、独立;如何评价专家工作的结果;如何在审计结论中反映专家的工作。只有对利用专家的工作进行适时监控和规范,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才能满足审计的需要。
4.获取证据。审计证据是审计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审计证据在数量上应满足充分性的要求,在质量上应满足相关性和可靠性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运用各种方法如:检查、监盘、查询与函证、观察、计算和分析性复核获取证据,并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要进行综合的整理、分析和评价,以确保审计证据能满足审计目标的要求,形成客观正确的审计意见和结论,并且整个审计过程都必须记录在案即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5.形成工作记录。审计人员从接受审计任务,到后续审计时检查对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都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这些记录反映了审计人员的详细的工作过程、分析判断、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与意见等,构成了审计工作底稿。
6.编制和发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业务的最终产品,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到证据充分、意见适当;审计报告在签发之前必须经过三级复核;签发审计报告必须符合规定的程序。
7.复核。项目负责人要对助理人员所完成的审计项目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复核。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①项目负责人依变化的审计事项对总体审计计划的修订是否适当有效,助理人员是否已及时修订并实施了具体审计程序。②对委托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是否准确,对检查风险的确定是否满足可接受的最低审计风险水平的要求。③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对委托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及执行情况的判断是否正确,助理人员据此所确定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范围及具体方法的采用能否保证发现已存在的重大错误及舞弊,结合管理层对已存在的重大审计问题的态度、采取措施的方式及最终对审计结论的影响程度,复核审计意见的表达类型及方式是否恰当。
(四)维护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减少生产次品和提供低服务的可能性。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执行。执行是一种暴露现实并根据现实采取行动的体系化的方式,执行的核心在于三个流程:人员流程、战略流程和运营流程,它们之间彼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制定一个方面的流程时,必须考虑到其他方面。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制度需要评估考虑事务所现有的人员能力、事务所的发展战略和其具体的管理操作方式。事务所最高管理者也必须亲自参与评估过程中,以保证评估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性。
会计事务所篇4
那么,如何将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呢?通过合并、新设等方式建立事务所的分所无疑会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2005年财政部颁发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监督暂行办法,明确体现出在建立分所方面的扶植态度,对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有所降低。在财政部和中注协相关政策的积极鼓励下,事务所分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已经在事务所行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了。然而,众多分所的审计质量无疑成为大家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基于此状况,本文运用案例研究的方法,选取典型案例将总所审计与分所审计的审计质量进行对比研究,进一步了解总分所审计的审计质量差异,以寻求会计师事务所真正做大做强的途径。
一、选取案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前身是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它产生于1981年。在1993年4月,永道国际的介入使该事务所成为中外合作的事务所,即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直到1999年9月1日,原有的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宣布结业,而由原中方合伙人经营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正式成立。
直到2005年7月,信永中和翻开了它发展史上的重要一页,信永中和合并重组了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HO&HO),并将其正式更名为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本土事务所“走出去”的先行者。
这一合并的消息传出后,在业内产生了巨大的反响。信永中和在本土事务所中无疑是名列前茅的。业内权威中注协每年会就百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排名,在包括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排名中,信永中和2004年排名第六,2005年排名第七。而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位居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第十三位,属于中型事务所。与多数中等规模事务所一样,何锡麟会计师行遇到了发展上的瓶颈,上有大所依靠其不可比拟的实力挤占了市场份额,下要应对小所为客户提供的价格优势与灵活服务。
其实早在2002年1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与何锡麟会计师行在对一致药业的审计中已经有过合作,分别担任其A股与B股的审计师,面对此前的铺垫及出于战略发展的考虑,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接受了信永中和的合并举措。再转到我们关注的信永中和上来,它无非是垂涎对方对B股和H股的审计资格,这一合并也许并不能为信永中和开拓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多大的推动力,但是并购何锡麟可以大大增强竞争的砝码,这次并购之后,信永中和可以同时为客户提供A股、B股和H股的审计服务,这无疑更有利于信永中和与“四大”争夺国内市场,它可以像“四大”一样通过多种服务合并定价的方式赢得竞争中关键的价格优势。
2011年3 月,作为财政部、证监会首批获准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12 家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信永中和境内所首次为上市公司深圳东江环保出具H 股审计报告。
2011年7 月,信永中和将澳大利亚的Hall Chadwick会计师事务所吸收为关联所,并承诺18个月后过渡成正式成员所。在成为正式成员所后,统一更名为Shine Wing Hall Chadwick,其中文名称为“澳大利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各地办公室前厅已全部换装了带有‘信永中和’中文标识的事务所名称。
二、研究设计
本文选取信永中和2009年――2011年三年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剔除了信永中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确保衡量审计质量的前提一致。本文所定义的分所审计指的是当年出具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分所的职员,只要若干位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不全都来自总所,我们就将其认定为分所审计。这一数据通过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网站上查找签字CPA的隶属关系手工收集得来。
在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前提下,我们用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程度来衡量分所与总所审计质量的不同,本文选取应计利润分离法对目标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进行度量,它的核心思想是将操纵性应计从应计利润中分离出来,并以此来代替盈余管理程度,其代表模型有琼斯模型和修正的琼斯模型,修正的琼斯模型正式下文分析中所用到的模型。
会计事务所篇5
1,发展规模较小,竞争能力不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只有二十余年的发展历程,虽然数量较多,也取得了一定的职业经验,但从整体来看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着规模小、竞争力弱的突出问题。据中注协的统计资料,到2002年底全国共有45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注册会计师50人以上的事务所只有90多家,其余大多数事务所通常只拥有一,二十名注册会计师,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事务所更是少到只有几名注册会计师,即便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我省,现有17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拥有5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也只有3家事务所。而拥有10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就只有天健一所事务所。
2,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各种形式的行政干预仍比较突出。目前我国仅有6万余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而其中通过正规考试获得执业资格的尚不足一半。按目前的增长比例,达到***总书记提出的30万注册会计师的目标相距甚远。高级管理人才和高水平专业人才的匮乏,严重制约了会计服务领域的扩大、执业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与发展。
3,法律、法规建设未能跟上形势发展,导致违规操作较多。例如,现行《注册会计师法》中对
4,大量潜在的会计服务市场尚未得到充分地开发与利用。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重叠服务现象十分普遍,而且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但是这一表面现象的背后,实际上却隐藏着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大量潜在的会计服务市场尚未得到有效地开发。主要体现在会计师事务所传统的审计业务收入仍占较大的份额,最高的占到年业务收入的99.23%。而国际四大等著名的业务收入中,来自传统审计的仅占40%左右。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事业目前还很少涉及到审计业务之外的税务策划、管理咨询、公司理财等较高层次的业务内容,这种状况阻碍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事业发展壮大。
二,天健模式的成功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审计、资产评估、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咨询、工程预结算审价、财务软件开发、专业培训及其他管理咨询等诸多资格。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度的收入是3565万元,排名全国第25位。2002年,在全国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按承办的上市公司数量排名,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位居第三位。公司一位员工说:"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量太多,每位员工都是花120%的精力在工作,但即使这样,有很多业务他们不接,他们选择业务来做。"与其他那些会计师事务所相比,天健确实吃的很饱。
而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怎们能够在那么多会计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从我对它近一年的调查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品牌优势
说起天健,不仅在我们这些会计专业学生中耳熟能详,在浙江企业中的名声更是大的可以。我们浙江的大的上市公司都是邀请天健来审计年度报表,就像我们以去天健工作为目标,许多浙江公司以让天健审计为荣,这让天健的业务量直线上升。这些年,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品牌建设上作的努力收到了成效。我们能够在杭州马路上看到灯箱上竖着天健的牌子。
而在高校中,天健也不断赞助优秀学生,设立基金,吸引优秀学生去天健工作。天健能够在承接上市公司数量排名第三,品牌起很大作用。
5,多元化经营
会计师事务所的多元化经营,是会计市场开放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会计、审计、法律、税收、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等的法规和实务很大程度上是相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财务分析师、评估师在专业知识方面也是互补的。一个机构从事多项业务服务,可以共享各种专业人士的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还可以提供一条龙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行多元化经营,也是防范经营风险的需要。
天健会计师事务在实行多元化经营方面无疑是成功的,它的服务领域不仅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保险评估,管理咨询,税务服务等方面,还伸向了工程造价咨询和基建审计服务,软件研发及服务,会计培训服务等方面。由于事务所的传统业务领域包括审计、验资、会计咨询和服务,而这类传统业务相对饱和,因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不断强化原有服务领域的服务质量的同时,又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开发管理咨询、税务、记账、电子商务、软件研发及服、,会计培训服务等新服务领域,抢占制高点。
6,高学历,高素质的各类人才和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
员工是事务所最宝贵的资产。员工素质的高低,体现了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强弱,也是确保向客户提供一流服务的首要保证。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CPA共149人,其中小于30岁的有92人,而30-50岁的有51人,而在CPA中130多位都是大学及以上学历,对于注册会计师这个职业,是既要求体力也要求智慧的职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这么一大批有朝气的年轻人,一方面他们具有较全面的知识结构、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能为顾客提供各种管理咨询业务,另一方面他们又具有充沛的体力,来保证他们在业务忙时连续奋战几天几夜都不成问题。
同时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十分重视对员工的培训,事务所设有自己专门的培训机构,他们把培训当作体现公司文化、帮助员工发展、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进而增强事务所核心能力的一件重大事情来抓。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保证了天健的高质量服务。
三,中小会计师事务的现状
自从银广夏一案中天勤东窗事发以来,注册会计师业界便有人惊呼: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将有一半“灰飞烟灭”。随着我国加入WTO,会计服务市场也将在五年内全面放开,国内纷纷有舆论认为很多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将会纷纷倒闭,一时间,业界各所,尤其是中小事务所,人心惶惶。但是,这只是处在食物链低端的小会计师事务所良莠不齐的现状这只是代表了我国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现状,一些
但是,我认为情况没这么悲观,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将会继续存在。无论从发达国家的现实情况看,还是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讲,大中小事务所都有其存在的基础。具体体现在: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从跨团公司到大中小企业都同时客观存在,而且跨国公司和大公司占全球所有公司的比例是少数,绝大多数公司属中小公司。在香港,除"五大"外,还有9O0多家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它们为占香港企业总数95%的约15万家中小企业提供各种会计专业服务;其次,不同类型的公司,其服务的要求也不相同,且多种多样,如某家大的会计公司的服务范围很窄,只能提供常规的审计、验资、评估等服务,而客户要求提供信息系统安全控制评估,这时,如果某小事务所在IT方面能提供信息系统方面的专业服务,客户也会与该小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第三,再大的会计公司也不可能为企业提供面面俱到的服务,这既有专业人员的种类和专业素质的问题,也有事务所成本效益的考虑。因为总体讲,大事务所的成本较高,中小事务所的成本较低。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既需要国际大的会计公司为各类型大型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也需要有服务特色和发展潜能的中小事务所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服务。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客观要求。
以性化会计师事务所为代表的一大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受到以下几方面的影响:一是由于中介机构分部门管理的原因,大部分所只能从事审计、验资或只能从事评估业务;二是由于执业资格的限制,中小事务所只能从事中小业务;三是由于中小事务所人员规模小,具有多种知识技能的人才较少,很难完成较大业务,或需给客户提供的特殊服务。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过去小事务所以价格竞争的优势随着客户对小规模事务所的质量存在疑虑而正在消失;四是随着国际五大会计公司直接进入中国的会计市场,其首先将抢占国内有上市资格的事务所的客户,而国内大事务所必然与国内中小事务所竞争中小业务。在这种环境下,中小事务所在客户竞争方面将受到很大冲l.人员定位:人员结构以复合性人才为主,即可为客户提供多方面服务,又能提高服务效益。人员规模依事务所已有固定客户数量、潜在客户数量及客户规模确定。目前环境下,一个事务所干得再好,除非其与国际所或国内有上市资格或其他特许执业资格的所合并,或被其兼并,否则该事务所的发展是有限的。因此,作为中小事务所,要想保持自己的独立发展,将事务所维持在一定规模是较明智的选择。尽管合并或被兼并,也是事务所发展的选择之一,但往往合并双方不能就发展理念、管理思想达成统一意见,而使合并或合作流于形式,甚至对事务所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2.客户选择:依中国目前的企业情况,以中小企业为主,特别是民营企业,其发展初期需要专业人员的财务、会计、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等各方面的服务,但从成本考虑,请中小事务所更经济。对这类企业,如果事务所能帮助其从零发展,前期给予适当照顾,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发展壮大,事务所将与企业共同成长。这是中小事务所稳步发展的基础。
3.业务选择:基于前述分析,中小事务所的业务选择受到许多限制,大部分情况下只能选择无特殊执业资格要求的一般企业的审计、验资、评估及各种等业务。是否开展管理咨询业务,要依事务所人员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确定。
4.目标定位:稳定主要客户群,壮大同类客户群,以该客户群为核心,形成事务所的特色专业服务。不求大而全,只求特而精。
5.服务理念: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应树立服务意识,讲究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追求服务效益。
三、中小事务所的竞争策略
(一)事务所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事务所的价值是各类人才价值之和。因此,作为中小事务所来说,人不在多而在精。具体措施为:
l.招聘或培养复合性人才:一人多能,可降低事务所整体成本;可开拓新的服务品种;复合性人才可提高服务质量,创造服务品牌。2.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为各种人才的发展创造宽松、和谐、公平竞争的环境。必须建立整套人才发现、招聘、培训、重用、奖励、处罚、晋级制度,形成能留住有才、有德的人才,淘汰无才、不上进者的公平竞争机制。这是事务所人才战略的基础。
(二)树立创新意识,创造新的服务品种(模式),为企业提供其所需的全方位服务。事务所的服务是高智力劳动,同IT等高技术行业一样,只有创新,才能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只有创新才能使事务所具有个性和特色。对中小所来说,与大所竞争同类业务,永远会处于不利地位。只有个,才能打破垄断,开创服务新天地。
(三)创事务所品牌,树事务所形象,提升事务所价值。事务所的价值包括无形价值和有形价值。无形价值包括:职员的教育程度、各种执业资格、管理机制、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知名度等。有形资产包括:具有各种资格、高学历的复合性人才的数量、办公环境及条件、执业手段如计算机的使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其他固定资产。人是事务所最有价值的资产。
(四)采取措施(如与有资格的所合作、兼并或被兼并有资格的所),间接取得各种执业资格,以扩大事务所的执业范围,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目前,国内中介机构的资格准入制和分部门管理,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管理思维,使大中小各类型事务所不能进行公平竞争。谁拥有资格谁就受益匪浅,获得一笔优厚的政策资源。
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竞争策略发展前景
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将会加快与世界经济的融合,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2、建立一套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会计、审计法规制度
加入WTO以后,我们要进一步借鉴国际通行的审计准则和引进国际先进审计技术,加快与国际审计惯例接轨的速度,提高中国审计准则制定工作的质量,从而提高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增强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竞争能力。首先、根据WTO协定的原则要求,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在加入WTO之前,对所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和补充,清理存在贸易壁垒倾向的规章制度,针对协定允许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灵活性,对市场准入等方面作出长期的、周全的、战略性的计划和安排。并借以规范市场运营,提高执业质量。
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当今社会,企业最需要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下列特质:技术技能(包括会计经济财务生产等)、智能技能、沟通技能和团队技能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根据入世后会计市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加大人才培养和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力度。要建立起一个面向市场的人才培训制度,以入世为契机和动力,充分利用国际知名会计公司的技术资源和培训机制,加速我国注册会计师达到国际水平的步伐。
2、服务领域多样化,对客户的服务全方位化
事务所发展管理咨询等业务,可以规避市场风险、诉讼风险,因为在我国,会计市场的竞争和诉讼集中在传统会计审计领域,业务单一,竞争激烈,市场风险很大。此外管理咨询也可作为事务所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熟悉中国国情,这是国外同业无法相比的,利用这一优势,发展管理咨询等业务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提供的服务范围很窄,而客户的服务需求很多,纳税筹划、财务人员培训、设置财务制度等等,这些服务需求都未得到有效满足。事务所的客户相对固定,对他们的经营、财务优缺点比较熟悉,向他们提供一些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很受他们的欢迎,借此会计师事务所也可增加业务收入来源。
3.规模化经营。这也是入世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面对激烈市场竞争的唯一选择。规模化经营的目的,是扩大市场份额,健全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只有规模化经营,才能降低成本,才能增强竞争力。
4.行业管理体制和事务所经营机制创新,完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的重点应是明确行业发展方向及其政策、制定竞争规则等。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净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应该靠一个好的制度安排来约束所有当事人的行为,从而提高效率。
6、行业监管、严厉打击行业弄虚作假行为
应建立与稽查特派员总署、证监会、审计署等部门的连手监管方式,对弄虚作假者予以严惩;逐步建立事务所执业报备制度,利用行业信息网络,对事务所执业情况实施监管;加强各级协会监管机构建设,组建强有力的日常监管队伍;严肃监管法制,修订完善现行的年检办法和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对行业质量实行监督,最终形成严密的政府、行业、社会监督网络。
总之,我国会计市场潜力巨大,加入WTO后,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和激烈的竞争,但也有较大的发展机会和空间。我们应以加入WTO为契机和动力,积极学习和借鉴国际知名会计公司的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际知名会计公司的雄厚实力和对成熟市场经济所需中介服务的深入了解,不断开发市场,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会计市场的规范和发展。
五,我们会计专业学生如何提高自己应聘事务所的竞争力
现代企业对于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专业性要求非常强的社会咨询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也对其从业人员有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对于那些立志进入会计师事务所的我校学生来说,以下几方面尤其重要:
1、要抓好计算机和英语
对于我校会计专业毕业的学生而言,许多事务所都普遍反映我们会计基本功扎实,会计理论功底厚实,知识面比较宽。但相对而言,计算机功底和英语与一些名牌大学学生还是有差距,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必须抓紧计算机动手和英语动口的培养,增加自己在竞争中砝码。
3、多争取考出一些资格证书
如果能够考出几门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那们对你在竞争中是十分有利的。它能证明你有很好的学习能力。随着经济全球化、INTERNET技术和科技进步的影响,事务所业务波及范围更加广泛,这就对其员工的学习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版权所有
财务会计部门一般是企业的一个综合性管理部门,要和企业内外方方面面的人进行接触,因此必须学会如何与别人沟通协调。良好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待人热情周到也是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5,充沛的体力
会计事务所篇6
一、会计师事务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定位
1.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注册会计师的主要职能是经济鉴证。注册会计师通过接受委托人委托,依法对被审计人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账目进行查证,鉴定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公认会计原则,并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企业选择交易伙伴、债权人贷款投放、潜在的投资者选择股票、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法院进行经济判决以及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注册会计师的职责是以向委托方负责为主线,进而扩大到社会公众,使信息得到共享。
2.协调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我们党之所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任务,就是因为当前中国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亟待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时是处于一种中间的第三人的地位,与其服务的双方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这就使得会计师事务所能站在客观的地位上,看清矛盾所在并在工作中努力协调双方的利益关系,使双方能够通过这一中介心平气和地讨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从管理社会的角度出发,会计师事务所能起到政府起不到、也不应当起的作用。一方面,政府原有的许多服务职能会转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另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也会越来越多地需要注册会计师提供社会审计等相应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监督性在此得以发挥,从而将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地反馈给政府部门,使政府能及时地了解到社会的需求,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
二、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的因素分析
在现实中,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并不能很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其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监管力度不足,法规滞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正处于逐步完善阶段,离法制化、职业规范化尚有一段距离。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监管模式比较特殊,采用综合监管模式,即国家财政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同对会计师的职业行为进行监管,但在实质上还是以自我管理为主的监管模式。中国现实中层出不穷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违法行为,充分说明了这种以自我管理为主的监管模式力度太小,很难有效地对会计师执业进行监管。同时,对会计师执业规则的法制建设不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不配套、法规之间存在法律责任不明确及处罚标准不一等问题,给会计师执业带来困难,也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在现行法规中,对因审计过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寥寥可数,如何界定会计师的审计和赔偿责任,如何界定投资者的损失,均没有具体的法规,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法律制度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监管。
2.各种形式的行政干预仍比较突出。从1998年开始至1999年末,中国已基本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但许多事务所改制后仍与原挂靠单位保持者千丝万缕的联系,明脱暗挂,依然实行行业垄断、地区壁垒。如某些地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审计,外城市或地区的事务所则很难介入。在资产评估领域,行政上条块分割以及由此导致的多头领导、重复评估现象仍然十分严重。目前,多个部门分别掌握不同资产评估的立项审批和评估结果的确认权,评估机构为了顺利开展业务,不得不申请多项评估资格证书。
3.从业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同志曾讲过中国经济发展需要“3个30万”,其中之一就是指30万注册会计师,而目前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仅有6万余名,而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还不足一半。事务所大多数注册会计师还是早期考核通过的年龄较大的一批人,而具有较全面的知识结构、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和外语的高水平专业人才非常缺乏,人员老化、知识老化已成为发展的“桎梏”。加之当前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以利润为导向,在后续教育、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方面投入明显不足,因此后续教育往往流于形式,未能达到改善注册会计师创新意识与专业发展能力的效果。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领域的扩大、执业质量的提高。
4.职业道德有失规范。审计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非完全是由于技术上或程序上的失误造成的,审计人员的日常行为和工作态度有时会成为问题的症结所在。这类行为通常包括:(1)审计人员未能认清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一味地以赚钱为目的。(2)与客户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3)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的某些特定要求,如以低价策略分成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徕和保住客户、承接与审计业务不相容的其他职务或服务、接受客户的佣金等。
5.风险防范机制存在明显缺陷。经济业务的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和专门化,使得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负担日益增加,所要兼顾的范围日益扩大,随之而来的审计职业风险也越来越大。近几年,中国先后出现了“深圳原野”、“亿安科技”、“海南琼民源”和“银广厦”等案例,涉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案件有着明显的上升趋势。这些案件给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职能的对策建议
如上因素的影响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受到影响,因此,完善会计事务所职能解决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存在的问题,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非常重要。
1.健全法规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完善现有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注册会计师依法从业的法规依据,尽可能地对注册会计师所承担的责任作出说明,用良好的制度来约束所有当事人的行为。行业管理的重点是明确行业发展方向及其政策,制定竞争规则。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建立业务质量技术鉴定、违规惩戒机构,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开展实地检查,认真做好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检工作。提高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权威性,净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2.突出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效应。规模化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所在。中国有几百家特大型国有企业,资产多达十几亿元至几十亿元,对其实施审计的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当的规模才能胜任;随着中国会计市场的放开,国际会计公司的进入,加上国内事务所要加入国际会计市场的竞争,走规模化经营的道路才是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惟一出路。通过规模效应可以节约成本,提高竞争力;可以降低风险、扩展经营边界;还可以带来人员结构的专业化和全面化,提高人力资源质量。
3.拓展业务领域,开发潜在会计服务市场。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存在明显的单一性和局限性。传统的审计业务收入占据较大份额,最高的占到年业务收入的99%,大量潜在的会计服务市场尚未得到有效开发。而从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来看,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发展迅速。据统计,如今的“四大”审计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仅在30%左右。当前在以信息技术为标志的知识经济时代,不仅审计的内容扩大、程度加深,而且审计工作的功能也有了实质性的扩展。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应进行新一轮的业务重组,明确业务重点,减少新兴业务与传统业务的冲突,以增加收入。
4.加强风险控制,建立有效监督和检查机制。随着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其风险点也随之增多,如果有一个风险点出现问题,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会对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形象、品牌甚至生存带来很大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聘请熟悉和精通法律的法律顾问,审计人员也可以经常同法律顾问探讨执业过程中所有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一旦审计工作中出现有关的问题,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公司的做法对审计风险进行控制。通过建立质量自检体系,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质量巡视小组对各业务部门、分所或成员进行经常性、不定期的检查,防患于未然;也可采取购买专业责任保险将执业风险部分转嫁给保险公司等措施,以增强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5.重视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国家应增加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的投资,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加强对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除了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外,还要加强计算机、电子商务、外语和特殊业务知识等的培训。适时开放国际合作市场,充分利用国际知名会计公司的技术资源和培训机制,加快中国注册会计师达到国际水平的步伐。
[参考文献]
会计事务所篇7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年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年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0%;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
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5万元,占资产总额34.74%,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4万元,占总资产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万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0%,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1%,*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7万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年期初140万元,本年6月增加6000万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0万元,全年应摊销364万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6万元(报表利润-85万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54%)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95年成立,*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9万元,净资产为-4549.29万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1家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
一年的复查对象。
会计事务所篇8
随着加入WTO带来的我国会计市场的逐步开放,国际“四大”和世界其他知名会计公司正对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新的挑战,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竞争压力,要想取得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并在竞争中保持长期的主动权,必须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就是其核心竞争力之间的竞争。因此,如何提升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课题。
一、相关文献回顾
Craswell,Francis和Tayloy(1995)等三位学者通过研究发现“”比非“”可以获得30%的品牌溢价,指出会计师事务所的品牌更具竞争优势。BrianW.Mayhew(2001)重点分析了如何采取激励措施使审计人员有动力形成声誉,并且认为声誉好的审计人员不仅可以增加个人收入而且对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力也有提高作用。以上作者强调品牌和声誉在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力中的作用,而InderK.Khurana和K.K.Raman(2004)认为应该用审计质量来反映一个事务所竞争力的大小,同时认为诉讼风险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大于声誉资本,这间接地表明诉讼风险对事务所竞争力的影响大于声誉资本。EvelynPatterson和DavidWright(2003)则强调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他们认为如果审计人员认真执业、不欺骗客户和社会关注并放宽责任范围,就会降低审计风险、取得竞争优势。
刘桂良(2002)认为品牌可以为事务所带来附加值、体现核心竞争优势。漆江娜、陈慧霖(2004)等认为大规模与高品牌的事务所可以有更大的竞争优势,尤其是高品牌。郭振山(2004)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应牢固把握“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才能充分发挥事务所的竞争优势。白蔚秋(2002)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只有管理好知识和知识资本、健全知识使用的机制、发挥与知识共享的人的作用,提高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才能提高竞争能力、创造更高价值。王善平等(2003)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要提高其竞争力就必须致力于质量的提升、信誉的培育和人力资本创新能力的发挥,而且这三者相互关联,忽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将有损于事务所的竞争力。以上作者都围绕竞争优势讨论问题,但没有明确提出核心竞争力的概念。胡国龙(2003)黄良杰(2003)则明确提出了核心竞争力的概念,他们认为规模、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管理水平等是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葛从云(2004)主要分析了基于资源基础观点的事务所战略资产与核心能力层竞争优势的表现形式。朱慧、唐松莲(2005)认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是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并建议从提升市场准入机制、建立事务所发展机制、打造品牌注册会计师等三个方面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
总的来看,国内外现有文献大多围绕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优势展开,大致集中在三种观点:声誉和品牌的创建、人力资本的管理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其中明确提出核心竞争力概念的为数很少。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专门研究数量不多,而且角度各异,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本文从资源论的角度进行分析,本着“以人为本”的关键思想提出提升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围绕其核心资源即注册会计师着手。
二、提升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路径分析
(一)拥有产生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资源——注册会计师
核心资源以其具有的价值性、相对稀缺性、不可模仿性以及不易被替代性使得企业可以通过对核心资源的积累和有效使用获得并提升核心竞争力。因此,要提升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必须首先拥有产生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资源,拥有核心资源是提升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基础。
1.注册会计师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资源
会计师事务所以其智力资本的集中为特色,它没有大量的厂房、设备、产品等有形资产,而是以人力资本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资产。余玉苗等(2002)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本大体可以分为通用人力资本和专用人力资本两类。通用人力资本指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审计人员,而专用人力资本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事务所的最终产品即审计报告是由人力资本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审计报告质量的好坏完全由人力资本决定,而在这个过程中签字注册会计师显然比一般审计人员起着更加非同一般的作用。注册会计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决定了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和经营风险,并由此影响着事务所的声誉和发展(王善平,2004)。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以及各种执业行为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应该属于专用人力资本。显然,专用人力资本具备的价值性、相对稀缺性、不可模仿性以及不易被替代性更符合核心资源的特点。根据现代管理学中核心竞争力理论中资源论的观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企业的核心资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注册会计师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资源,是构成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基础。
2.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核心资源的分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披露的200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全国百家信息是按照年业务收入排序的我国境内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我们不妨对这百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际所和国内所拥有的注册会计师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见表1),以期寻找差距。
表1全国百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情况分析表
CPA人数年龄结构学历结构
小于30岁30-50岁大于50岁硕士以上大学大专其他
平均值国内所106.613.773.319.64.654.442.25.4
国际所232.295.8132.4420.2192.419.20.4
百分比国内所10012.8568.7618.394.3251.0339.595.06
国际所10041.2657.021.728.7082.868.270.17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相关资料整理
在这百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际所有5家,其余95家为国内所。根据表1我们可以做出三个方面的分析,即注册会计师的人数规模、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
首先,从拥有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方面分析。国内所平均每家拥有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6.6人,而国际所平均每家拥有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2.2人,国内所平均每家拥有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仅占到国际所的45.91%。也就是说,从拥有的注册会计师数量上看,国内所的规模显著小于国际所,或者说国内所平均拥有的核心资源的数量显著少于国际所,这样,在国内国际高端、大规模业务的承接等方面,国内所会显然不敌国际所。
其次,从注册会计师的年龄结构方面分析。众所周知,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对工作强度的承受程度、工作思维的活跃性以及工作经验的积累的重要性。年龄在30岁以下的年轻人,对工作强度的承受能力强、工作思维活跃,但是工作经验的积累不足;50岁以上的年长者,工作经验的积累丰富,但是对工作强度的承受程度以及工作思维的活跃性不如年轻人;只有30岁至50岁的中年人,属于年富力强的群体。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合理的年龄结构应该是极少数具有丰富经验的年长者起指导作用,至少占总数一半的年富力强者起骨干支撑作用,其余年轻力壮者作为骨干梯队的预备役。由上表资料分析,国内所中大于50岁的注册会计师比重高达18.39%,而国际所只有1.72%,相比而言,国内所年长者比重太高,这样的局面会使会计师事务所效率低而成本高的可能性加大,从而减弱核心竞争力;国内所中30至50岁的注册会计师比国际所的比重高11.74%,但30岁以下的年轻人只有12.85%,比国际所的比重低28.41%,一旦骨干注册会计师发生跳槽、退出等情况,后备梯队的队伍明显不足。总的来说,国内所拥有的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尚待改进。
最后,从注册会计师的学历结构方面分析。国际所中82.86%的注册会计师是大学本科学历,另外还有8.7%的注册会计师有硕士以上的学历,而国内所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注册会计师只占到51.03%,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只有4.32%,将近一半的注册会计师只有大学专科学历、甚至连大学专科学历都没有。学历的高低虽然不能绝对地说明能力的高低,但是他和一个人的能力水平是直接相关的,它标志着一个人所接受的教育程度,代表着一个人在专业方面的理论水平。理论来源于实践,也指导实践。理论水平高的注册会计师接受实践的能力、以及分析、判断、学习、协作和沟通等能力相对也强。拥有高学历注册会计师数量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核心资源质量更高,核心竞争力也更强。因此,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的注册会计师学历层次有待提高。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的核心资源即注册会计师呈现三少的局面,平均每家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的注册会计师总人数少、年轻人少、高学历的少,这势必会影响到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因此,要提升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必须从拥有的核心资源着手。首先要做大,即增加拥有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以增强业务承接能力;其次要做强,即优化所拥有的注册会计师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强化核心资源产生核心竞争力的能力。
(二)拥有整合核心资源的适当手段——有效的制度
核心资源只是构成了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拥有核心资源并不一定能获得竞争优势,更重要的是对其进行有效地整合,包括其内部整合和利用外部条件促使其发挥作用,这样才能使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强劲的竞争力和成长势头。对核心资源进行整合的重要手段就是有效的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客观的业绩评价制度和有效的利益分配制度。业绩评价和利益分配的结果如果经常低于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值,就会使注册会计师产生挫折感和消极情绪,从而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影响审计质量,对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是非常不利的。而客观的业绩评价和有效的利益分配则会避免劳逸不均、给注册会计师以公平感和认同感,增强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忠诚度,减少或防止人才尤其是核心人才的流失。新晨
1.客观的业绩评价制度
客观的业绩评价制度是有效的利益分配制度的基础,只有客观地评价注册会计师的业绩,才会有效地分配利益。
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普遍缺乏科学、客观的考评体制,其中最主要的缺陷是以注册会计师完成的业务量为考核指标,忽视对注册会计师工作的过程、状态的考察,也就是重数量而轻质量。这样会引导注册会计师的价值取向偏向数量而不顾及质量,甚至出具虚假报告危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而且,同一个项目小组中的成员会出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都一样的“吃大锅饭”现象。因此业绩考核指标的设计,首先应该遵循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并重的原则。
另外,应该公布制定的考核指标以及考核程序和方法,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公平的原则,切忌出现考核层“暗箱操作”,而注册会计师太过被动的局面。同时,根据公平原则,注册会计师的业绩评价应尽可能采用量化方式,把在考核中人为评价的因素降到最低,如工作量可按照制定的系数折算为标准工作小时等,对于难以量化的因素,要尽可能采用最简明的方式表述清楚(常勋,2006)。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会干的不如会说的”的现象出现,使对注册会计师的业绩评价尽可能客观。
2.有效的利益分配制度
有效的利益分配制度是对客观的业绩评价制度的具体落实,有效的利益分配会起到适当激励的作用,而适当的激励会促使注册会计师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大大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大多数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主要通过薪金的形式取得报酬,这部分利益所得相对于出资人而言可谓太少。但是,作为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而言,所要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又可谓太重。也就是说,当前利益分配制度中的主要缺陷是注册会计师承担的风险与得到的报酬极不相称,这会在很大程度上挫伤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应该注意公平对待各类各级员工,注意处理好管理层与员工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合理制定各级工资奖酬间的级差倍数。
同时,在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里,注册会计师通常认为自己是在给出资人打工,很难建立起主人翁意识,这会造成会计师事务所缺乏凝聚力、难以实施长远规划的局面。针对这种现象,可以借鉴其他实体性质公司的作法即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我国的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有所尝试,但是由于如果給予员工的持股比例太低就会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如果給予员工的持股比例太高又害怕损害到出资人的利益,所以真正实施起来的时候大多束手束脚。本文建议把持股计划设计为持续累积持股的形式,结合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业绩和执业年限,配合持股方案,逐步将业绩突出的核心注册会计师提升为中层负责人甚至吸收为出资人,以激励注册会计师以主人的身份而非被雇佣者的身份积极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尽力献策,这样才能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升。
(三)拥有整合核心资源的优秀主体——企业家才能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无论是要拥有核心资源,还是要利用有效的制度整合核心资源,都需要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主任会计师来操作,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管理体制和制度上差别很大,尚未形成比较系统、合理、成熟的管理平台,因此,主任会计师的管理理念和思想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状况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任会计师对事务所的执业结果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事务所的发展前途承担管理责任;对事务所的经营理念和执业人员的执业理念承担引导责任;对事务所在社会中的诚信水平及职工利益都要承担相应责任。没有一个具备成功潜质的主任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形成自己的核心能力、创造自己的竞争优势,要拓展业务、控制业务风险,要平衡事务所内部利益,要扩大规模、上水平上质量,都是不可能的。因此,主任会计师不仅要有较高的执业水平,还应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不仅是事务所的科学管理者,还要是各方面关系的协调者,要敢于吃苦,善于沟通,有较好的凝聚力。
会计事务所篇9
**所的业务范围有审计、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和会计电算化软件评审等。**所拥有一批既有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计、税务、金融、管理、评估、法律、电脑工程等各类专业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硕士学位的有十多人。中青年职员占总人数的90%以上,且大部分除专业学历外,还具计算机或外(英)语双学历。在境外国际会计师公司接受过半年以上专业培训的中青年占总人数的11%。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1。了解(中国报告网)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我被分配在公司审计4部进行实习,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天早上8:30正式到公司报道,之后,由部门秘书阿兰具体负责我们在公司实习期间的事项安排,我被安排给部门里的一位注册会计师李瑞玲,在未来的两个月内,我将听从她的安排,在事务所的实习也便正式开始。
上班的第一天我就跟着注师出外勤去了顺德,经过40多分钟的(中国报告网)车程,到了顺德的XX公司,老师和客户做了适当沟通后,我们便开始了紧张的工作。主要对公司03-06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刚开始我们几个3个实习生对审计工作十分不了解,注师就交给我们一些比较简单的工作,发寻证函,无非就是一些谢谢地址贴贴邮票的事情。之后就慢慢的教我如何抽查凭证,都要注意些什么。与大学课堂上的讲授不同,这里更注重工作环节中的实际应用。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中国报告网)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实习生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的。在我们逐渐熟悉抽查凭证的原则和方法后,便独立完成抽查工作,决定抽查的项目并签署审计抽查意见。在此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凭证号不相符合,原始凭证不完整等等,在经过老师确认指导后我们写下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完成这一工作中,虽然抽凭并不难,但查找对照比较烦琐,而且责任重大,让我有较深刻的体会。接下来的一周,我们大部分时间做的都是抽查凭证的工作。由于我们接触的业务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文章来日中国报告网]没有特别复杂的审计过程,在完成底稿后,我们又参与资产负债表和收支平衡表的编制核对过程,将各项数据综合统一后与客户提供的报表相对照。
这些都是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经验。
在公司的审计工作做了6天,之后我们在事务所协助完成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做这些事情时,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之后先后又去了3家公司,在每家公司做的几乎都是相同的工作,很快,我在广东**会计师事务所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让我受益很深。
会计事务所篇10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各种规章不可谓不详尽,先后制定了几十个信息披露的文件,并予以修订,涉及到从发行、招股、交易、收购、关联交易、退市、可转换债券发行、吸收合并、资金使用、内部控制,以及一些特殊的上市公司如证券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的信息披露等内容;而时间上则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等,竭尽周详,然而,信息披露实践中仍然存在着多种矛盾和问题,极大地影响着市场的规范和发展。
如表1所示,自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l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的97件案例中,被谴责的违规行为合计131次。不披露重大信息是上市公司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重要方式。不披露重大信息,上市公司更容易逃避内部控制系统和外部监督系统的监督和控制。另外,部分上市公司隐瞒重大真实信息的同时,还编造虚假信息。
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实或漏披、不披等问题中会计师事务所弱势地位的分析
为了确保投资项目和股票上市评估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真实性,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1998年4月10日,财政部要求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1998年l2月31日前,在人员、财务、名称三个方面,按规定与挂靠单位实行彻底脱钩。会计师事务所改制成为自主执业、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社会中介机构。虽然形式上两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但事实上他们两者之间具有监督与被监督的实质关系。通过这样的改制可以让注册会计师在公司上市和上市后的审计中发挥实质监管的作用,但是实际情况则是,上市公司究竟用哪个会计师事务所则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决定的。因此,作为一个形式上具有独立人格和独立核算的利益体的会计师事务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对上市公司的评估审计中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是没有实质独立人格的。
《证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应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提交年报,而且作为实质监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力也有能力及时披露上市公司的年报信息。可是据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沪深证交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案例统计,未及时报表信息披露的案例比例占到了违规案例总数的17%,这足以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披露中受制于上市公司。据统计,1999年至2004年,审计署先后组织检查了134家具有证券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现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严重失实或重大疏漏,涉及金额369亿元,并将其中问题较为严重的88家事务所、262名会计师移交财政部、证监会查处。
除上市公司自身以外,一些地方政府也需要虚假的审计报告。企业上市意味着减轻财政负担,意味着为地方圈来一大笔不须还本付息的资金,意味着领导人的政绩,甚至意味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直接个人利益。而且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又在地方政府官员手中时,那么,只要能上市,造假在所不惜,会计师事务所造假也就不奇怪了。
可见,在现行制度下,作为具有实质监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不可能发挥它的监管作用的。再加上财政部和证监会等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又主要集中在事前的资格审核与事后的审计和违规处理,因此,就使得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了自己的利益铤而走险,与上市公司共谋,向社会披露虚假不实的信息。总之,具有对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际的服务和监管中处于两难的弱势地位。
三、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弱势地位问题的若干建议
通过上面的分析,要想解决虚假上市、信息披露不实等顽症,应解决对上市公司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弱势地位。笔者认为,改革现有证券监管体制,实行财政部委派制的方式对上市公司实施外部监管不失为有效的方法。
加强证监会与财政部的沟通与协调,并不是要回到1998年以前多头监管的体制(当时作为国家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包括的单位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经贸委、监察部等l4家,这些单位分别对证券市场进行归口管理。这实际上是一种职能制的结构,其主要特点是多头领导,政出多门),而是出于作为具有实质性监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监管中监管不力的考虑。前面已经分析到,会计师事务所在监管中处于两难境地。为了使会计师事务所能达到实质性监管的目的,笔者建议财政部以独立的姿态对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质性管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哪一家上市公司(包括跨省的上市公司)、什么时候审计、审计几次、审计结束后什么时候公布年报等。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对财政部负责,而财政部与证监会之间在监管方面进行协调。只有这样,会计师事务所才具有独立的人格,才能发挥其实质性监管的作用。当然,此时的会计师事务所与财政部的关系并不是
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其目的只是为了实现对上市公司独立监管职能,因此在图2中用虚线连接财政部与会计师事务所。
当然,解决会计师事务所监管两难境地的措施并非只有一种。笔者认为,由于资本市场管理的涉及面比较J,任务艰巨,政府监管当局有可能力不从心,又由于我国是三级证券监管体制,在监管方面有时会鞭长莫及,监管成本比较高,这样势必会引起监管的滞后进而降低监管的效率。为了发挥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实质监管作用,也为了充分发挥三级证券监管体制中的地方证监局的作用,节省成本,提高效率,也可以把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
会计事务所篇11
Balversetal(1988),Jaclbs(1983),SuttonandBenedetto(1988)的研究表明,公司在做出将小会计师事务所更换成为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时,经常是受到了承销商的影响。他们的研究表明,一个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减小了承销商的风险:首先,一个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承销商提供了具有更高保障的财务数据,同时也减少了承销商自身的信息;第二,由于IPO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选择一个较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信号作用,能够更加吸引投资者。Tinic(1988)的研究认为,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进行IPO时承担着很大的责任,因此承销商会因为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着深口袋(deeppockets)而获得另一种保险。也就是说,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能力比较强,从而可以减轻承销商可能的赔偿损失。
在我国目前的IPO市场上,承销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虽然承销商具有尽职调查的责任,但受制于人员、时间等种种因素的限制,承销商不可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工作均进行细致地复查,大部分情况是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成果做出判断。在目前许多拟上市公司善于“包装”的情况下,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对承销商而言十分重要。特别是实施保荐人制度后,保荐人需要核查律师和会计师的工作并做实质判断。这一规定实际上是监管的一种转移,保荐人不仅需要认真完成对上市企业的尽职调查,还要更慎重地选择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职责的加大使保荐人不仅会慎重选择上市发行人,也会敦促发行人慎重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承销商会倾向于选择具有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这样,就有如下隐含意思:承销商费用将会随着拟发行公司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而有所调整。对于声誉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承销商所承担的风险较小,所付出的工作努力也相对较少,因而收取的承销费用会较低;对于声誉较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销商所承担的风险较大,为了核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也需要付出较大的工作努力,因而收取的承销费用会相对较高。据此,本文的研究基于以下假设:承销商费用会因会计师声誉改变,选择声誉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发行公司的承销费用会较低,而未选择声誉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发行公司的承销费用会较高。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来阐释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功能。
二、文献回顾
国外早期的研究讨论了关于在IPO环境之下选择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价值效应(valuationeffects)。Simmunicandstein(1987)发现,由审计的IPO公司发行后权益的市值/账面值比率较由非审计的IPO公司要高,也就是说由审计的IPO公司获得了较高的市场溢价。Beatty(1989)研究发现,由有较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IPO公司有较低的IPO抑价率,Balversetal(1988)也发现,由较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IPO公司的IPO抑价率较低,但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作用随着承销商声誉的增强而减弱。上述学者的发现显示出IPO参与者愿意为具有较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付出溢价。MennonandWilliams(1991)认为这种结论包含了两重意思,其中之一就是承销商对有由较低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将收取更高的承销费用。他们的研究发现,对于采用包销形式进行承销的承销商而言,承销商费用会被IPO公司所选择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所影响,对于选择“”审计的公司,承销费用会有一定的折扣。对于采用代销方式的承销商而言,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对承销费的影响要小一些,因为承销商选择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动力也要弱一些。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胡旭阳(2003)的研究表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并未对IPO抑价率构成明显影响。张为国、李晓明(2004)以1996初至2001年末的IPO企业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承销费用的收取与证监会相关规定一致,承销费用随承销金额的增加而增加,但增加趋势渐缓,发行方式对承销费用没有显著影响。
三、模型构建
(一)样本选取
我们选择2001年实行核准制之后进行IPO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核准制是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向市场化迈进的第一步,核准制下承销商需要对上市材料进行负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承担一定责任。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家核准制下的上市公司是于2001年4月发行的用友软件。因此,本文选择2001年4月-2003年12月以来发行并上市的公司共167家,其中2003年52家、2002年70家、2001年35家。在这些样本中,我们剔除了因商标案而未能及时上市的恒生电子,H股增发A股的江西铜业、海螺水泥、深高速、中海发展,N股增发A股的华能国际、S股增发A股的中新药业以及作为核准制下首支股票的用友软件共8个样本。最终入选样本为159家。剔除海螺水泥、深高速、华能国际的原因是由于它们作为已发行了H股、N股、S股的公司,它们作为已上市公司在与承销商的谈判中较拟上市公司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这一地位将会影响到承销商的费用收取,从而与其他拟上市公司不可比。剔除用友软件是由于其具有核准制下第一支发行的股票这一特殊概念,承销商可能为了获得这一市场效应而对自身的费用进行某种调整,剔除恒生电子是由于其因为特殊原因未能以正常的程序上市,而是在间隔较长时间之后才得以上市,这将使投资者对其的判断有别于正常上市的公司。这些数据来源于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CSMAR系统。
(二)研究方法
1、衡量声誉指标的选择
会计师事务所声誉是抽象的概念,在Beatty(1989),MenonandWilliams(1991)的研究中,采用了是否是当时的““事务所之一来作为衡量会计师事务声誉。在我国IPO市场上,尚不存在占有较大份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而声誉往往是通过观察过去的表现来反映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首次公开发行市场占有率的不稳定使投资者观察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变得比较困难。为此,本文拟采用下面的指标来衡量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1999年至2002年连续4年客户数进入前十名,或连续4年客户总资产进入前十名,或连续4年客户主营业务收入进入前1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具有较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客户数代表着他们的市场占有度,而客户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们的审计能力。它们分别是:上海立信长江、浙江天健、安永大华、湖北大信、北京京都、毕马威华振、安永华明共七家[1]。
我们借鉴MenonandWilliams(1991)的模型,并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立模型。在MenonandWilliams(1991)的模型中,承销费率作为自变量,除了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作为解释变量外,其他的控制变量包括:以发行公司上市后52周的周收益率的标准差来衡量的市场风险,发行公司总融资额,以发行企业保留的股份数来衡量的股份稀解比例,发行公司的年龄,承销商声誉及会计师事务所声誉。
2004年以前我国证券一级市场上从未出现新股发行失败,一、二给市场之间的收益较大,承销商承销新股不会像承销再融资一样考虑二级市场状况,发行企业上市之后的市场表现一般不在承销商的考虑范围之内,因此市场风险这一控制变量在我国市场并不适用;根据LelandandPyle(1977)的理论,原有股东保留的股份数额起到了传递信号的作用,但在我国特有的二元股权结构下,原有发起人股东的股份不能上市流通的。这种二元股权结构下使得保留持股比例所传递信号的理论在我国并不适用;我国IPO的许多企业均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一般发行主体(即股份公司)的成立时间较短。由于受到市场竞争冲击的时间较短,主发起人的成立时间则可能追溯几十年,但这并不代表着企业成立时间越长越具有可信性。因此,本文模型未使用市场风险及发行企业年龄这两个变量。
对于承销收费的标准,中国证监会1996年12月的《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承销金额在2亿元以内,按1.5%~3%收取承销费用;3亿元以内,1.5%~2.5%;4亿元以内,l.5%~2%;4亿元以上,除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0万元(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或不得超过1000万元(采用网下发行方式)。从这一规定来看,我国实行的政府指导定价,承销商有权利在一定范围之内决定承销费率,且发行规模越大,承销费率越低。承销费用的确定与承销商和发行公司之间谈判能力有着相关性。一般而言,公司规模较大,谈判能力较强。公司规模与公司总融资有着较强的相关性,因此我们可以将公司发行金额既承销金额为一个控制变量。本文将承销费率作为自变量,假设承销费率随承销金额的增加而降低。
关于承销费用和发行方式,证监会通知仅提到承销金额在4亿元以上时,网下发行方式的收费上限略高于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在本文的样本区间,存在着上网询价、上网定价、上网定价与法人配售相结合,上网定价与二级市场配售相结合共四种发行方式。由于上网定价与法人配售相结合、上网定价与二级市场配售上结合在实质上均属于定价发行而非询价发行,因此本文仅区分定价发行与询价发行两种发行方式,由于询价发行增加了承销商的工作量与风险,本文假设询价发行方式下承销商所收取的费用会较高。
在我国的证券市场,筹集最大量的资金是发行企业和承销商的共同目标,公司会为了能够增加筹资而支付更多的费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发行市盈率反应了实际发行情况是否达到发行企业和承销商筹资总额最大化的目标。虽然发行市盈率受到不同程度的管制,但在管制范围内不同的发行企业在发行市盈率方面仍存在着差距,这些差距反映了承销商的努力程度,承销商越尽力,发行企业相应应该支付更多的费用。
BhagatandFrost(1986),BoothandSmith(1986)等研究认为,承销商的费用是随着发行公司的风险增加而增加的。我国存在特有的剥离上市情况,由于剥离上市将存在报表模拟、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资产等要素完全独立等不利因素,而整体上市公司改制时法律程序较为简单,不存在模拟报表,因此采用剥离上市的企业相对于采用整体上市的企业风险较大。JesenandMeckling(1976)提出的理论认为管理层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不一致。McConnellandServaes(1990)的研究表明,如果管理层持股适度,公司价值将随管理层持股而上升。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作用弱化,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如果董事或监事个人在公司中持有适度股份,他们将会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产生保护股东利益的动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内部人控制,减少成本,减小公司风险。
同样作为金融中介,声誉等级高的承销商承销的证券能够更为投资者所信赖,且能为发行企业带来更高质量的服务等级,因此承销商的声誉帮助发行企业起到了一个信号传递的作用,且为发行企业的服务也更加高质量,因此承销费用相应会更高。刘江会(2004)的研究显示承销费用率与承销商声誉值之间存在着正向相关关系,且显著性较强。
基于此,我们建立如下模型:
COMP=β0+β1×CPATYPE+β2×ln(FXGM)+β3×FXLFS+β4×SYL+β5×ZTSS+β6×GGCG+β7×IBANK+εi
自变量:COMP代表承销商的承销费率;
解释变量:CPATYPE代表着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若属于前述七家取1,否则取0;
控制变量:
ln(FXGM)是发行公司发行规模的自然对数;
FXFS代表着发行方式,如果采用上网定价发行取0,如果采用上网询价发行取1;SYL代表发行市盈率;
ZTSS代表着发行公司是否整体上市,如属整体上市取1,如属剥离上市取0;
GGCG代表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持股比例;
IBANK代表承销商声誉,本文选择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的2002、2003两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中,承销家数与净资产均进入前20名的证券公司共10家(分别为国泰君安、光大、中信、广发、国信、招商、海通、华泰、银河、华夏),以及中金公司、中银国际2家具有国际承销经验的承销商作为有声誉的承销商。承销商属于上述12家取1,否则取0。
四、回归分析
我们利用SPSS软件对模型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与回归分析,其结果下:
表1承销费率描述性统计
均值最小值中位数最大值标准差
0.0270.01450.030.0420.00551
162家样本数据中,承销费率的最大值为4.2%,发行企业为金证股份,最小值为1.45%,发行企业为华夏银行。按照证监会的规定,承销商的承销费率的最大波动范围为1.5%~3%,金证股份与华夏银行的承销费用率已超过了这一限制。此外,恒生电子、新疆城建、豫光金铅、华鲁恒升、精伦电子、贵航股份的承销费率均超过3%的上限,分别达到3.8%、4%、3.2%、3.45%、4%、3.16%。但这些发行企业无论在股权结构、发行规模及上述各个变量方面均无共通之处。
从承销费率的其他描述性指标来看,均值2.7%已接近证监会规定的上限,中位数3%已是证监会规定上限,表明各承销商在承销费用方面均以证监会的规定为限,尽可能地提高承销费率。
表2多元回归分析结果
表2.1模型总结
ModelR2AdjustedR2Std.ErroroftheEstimateDurbin-Watson
10.5390.5180.003824871.898
从上2.1可以看到,为0.518,说明模型拟合度较高,模型拟合程度良好,DW值表明模型不存在异方差情况,模型整体情况良好。
表2.2方差分析
模型方差自由度均方F值P-value
回归0.0026370.000376425.730
残差0.002251540.00001463
总体0.00489161
表2.3直接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
因变量:承销费用率
自变量估计参数t值P-value
常数项0.073117.9430
CPATYPE0.0002580.3070.759
Ln(FXGM)*-0.0041-10.9780
FXFS*0.002783.3470.001
SYL*-0.00021-5.0210
ZTSS-0.00066-0.8240.411
GGCG**-0.002371.920.057
IBANK-0.00019-0.2990.766
*代表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代表在10%的置信水平下显著。
以上回归结果表明:
1、β1>0,但并不显著,表明在我国IPO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越高,承销费率反而越高。这与本文的假设相反,也出乎我们的意料;
2、β2<0,显著性很强,与模型的假设一致。说明我国证券发行市场IPO发行规模越大,承销费率越低。一方面说明证监会的规定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在我国证券发行市场存在着一定的规模效应;
3、β3>0,显著性较强,与模型的假设一致,说明询价这种发行方式增加了承销商的工作量,并且也加大了承销定价的工作风险,承销费用相应有所上升;
4、β4<0,且较为显著,与模型的假设不一致,模型假设发行市盈率越高,表明承销商越努力,承销费率也应该越高。但结论表明发行市盈率越高,承销费用率越低。我国的新股发行市盈率一直受至管制,2001年之后发行市盈率不超过20倍已成为不成文的规定。此种情况下,承销商努力也较多地体现在向证监会争取较高的发行市盈率,实践中更多时候是由发行企业亲自向证监会争取更高的发行市盈率。此时,发行企业的努力所需支付的成本很可能就在承销费用中支取;
5、β5<0,但不显著。这表明在我国,承销商向采用整体上市方式的公司所收取的承销费率,低于向采用剥离上市方式的公司所收取的承销费率,但这种差别并不明显;
6、β6<0,比较显著。表明高管持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风险,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
7、β7<0,虽然不显著,但符号表明承销商声誉越高,所收取的承销费率越低,这也与本文的假设不符,这可能同样与承销商声誉的衡量方式以及公开披露的承销费的真实性有关。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关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与承销费率之间的关系,本文得出了与假设相反的结论,即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越高,承销商的承销费率越高,虽然这一关系并不显著。
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需要从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背景中去寻求。
在中国目前尚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对高质量审计服务并没有形成强烈的需求,有的上市公司甚至排斥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因此,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或者说能够更准确揭示出上市公司财务存在的风险的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受到排斥,他们的客户数量会减少,而一些与上市公司合谋的会计师事务所反而会争取到更多的客户数量。因此,不拥有大量客户的会计师事务所不一定是执业质量不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在业内口碑一直很好的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执业要求严格,就失去了众多客户,从而未能进入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之列。本文选择市场占有率为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衡量标准,在衡量会计师事务所声誉时就出现了偏差。
对于承销商而言,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具有信息价值的前提是降低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关于公司财务信息的事前不确定性,有助于减小承销商的承销风险,并有助于承销商合理定价,有利于股票顺利发行。但是,我国的IPO市场中,承销商因发行企业出现财务信息虚假而受到处罚力度较小,承销商的这种承销风险较小,导致承销商没有太大动力去关心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状况。关于发行定价问题,我国的新股发行定价基本处于行政管制之中,承销商并没有主动的定价权,高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并不能增加新股发行成功的概率,这又导致了承销商对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忽视。此外,承销商的承销费率受到限制,这种行政限制导致承销商忽视承销质量,一味追求承销业务的数量,使得承销商之间的竞争停留在低层次的数量竞争基础之上,承销商在这种竞争环境下也缺乏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内在需求,或者即使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也会由于竞争的压力而不会在承销费率上有所表现。
总体来看,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是要加大对资本市场中执业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力度,建立证券审计市场的有序竞争的环境,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形成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要改变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实行市场化的发行,并加大对承销商的处罚力度,让承销商真正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同时,改变对承销商费用率的行政管制,促使承销商从另一个侧面推动对高执业质量会计师事务所的需求,使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机制充分得以发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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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篇12
3、执业行为尚不规范。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及合伙人仍有急功近利倾向,不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甚至丧失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品德,故意出具虚假业务报告。
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社会公害
越来直欧企业为了融资及募集股本的需要,或者是为了达到逃避债务和偷税等目的,不惜采取种种非法或貌似合法的手段对本企业的会计制表及投入资本进行粉饰和“包装”,造成会计信息的严重失实。去年,财政部对全国110户酿酒企业的会计状况进行抽查,结果有102户企业的会计住处严重失真,收入费用不实的金额共计近25亿元,导致虚假利润13.88亿元,其中,企业会计报表利润与检查组核实利润金额相差一倍以上的达41户。有资料表明,中国证监会成立七年来,对上市公司所作的处罚,半数以上是因为作假帐。总之我国会计市场上操纵利润、恶习意作假的现象屡见不鲜,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已成为社会公害,对国家经济秩序构成严重威胁,使无数投资者付出了血的代价,成为扼杀投资者信心、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恶习性毒瘤。与此同时,这些企业必然会采取种种手段蒙骗注册会计师,不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甚至某些政府主管部门也为这些企业出具“红头文件”进行虚假误导,导致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失误和审计失败,对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的真实性造成重大影响,从而将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转嫁给注册会计师。
产生上述问题材的原因分析
1、宏观执业环境方面的原因(1)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企业行为的功利化,为注册会计师执业埋下陷阱和隐患。
我国现阶段尚没有建立起规范的资本市场的借贷市场,也未能形成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机制和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缺乏强调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在动机和对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自愿性需求,相反,为了保证“配股资格”、避免被“特殊处理”或被“摘牌”以及为了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需要,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普遍都存有粉饰会计报表、操纵盈利的冲动。因此,这些上市公司管理当局愿意聘请能视而不见假为真或通同作弊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就不足为奇了。
(2)风险环境日益恶化,发生索赔的可能性增大。
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诉讼索赔病”由法律环境较为完善的英、美等国迅速扩散开来,职业赔偿保险公司最近的调查分析表明,由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通告索赔或很可能发展成为索赔的情况涉及124个国家。不仅从地域上看如此,而且索赔发生的数量越来越多,索赔金额迅速攀升,从1974到1989年的15年间,“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清偿索赔数额为18亿美元,而从1980年到1995年的15年间,索赔金额则上升至95亿美元。
根据经验,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减缓,索赔发生的次数迅速啬。由于公司出现财务困难,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了损失,因而希望从其它方面来弥补。中国出现诉讼的情况也愈来愈多。自199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文之后的两年间,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我达500余例。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适当的职业关注”成为法律界关注的焦点,“遵循审计准则即免责”难以被法律界从感情上和理智上接受。
1996年以来,股市出现强烈振荡,政府强化了监管力度,以行政手段干预难以自抑的股票市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暴发更是触动了中国股市敏感的神经,导致股市连连波动。“渤海集团”、“琼民源”、“红光实业”、“国嘉实业”、“东方锅炉”等事件均已涉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与弄事责任。
(3)审计客体的日趋复杂骤增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风险。
审计客体的复杂性,增加了审计人员发表正确审计意见的难度,也是形成审计风险的另一个客观原因。其中,审计客体而临的经济环境的改变与非经济因素的干扰对审计风险也产生重要影响。随着经济市场化的发展,经济环境日益复杂,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交易类型、工具不断变化,如企业购并、非货币易、衍生金融工具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中运作也日趋复杂,使审计客体复杂化。由于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不乇底性以及文化传统上没有披露的习惯,加上社会上存在减一种权力资本化的现象,伪造、篡改财务信息,蓄意舞弊,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审计职业风险。
(4)某些资询机构及社会上不法分子与客户相互勾结,伪造成出资凭证及法律性文件,扰乱了会计市场秩序,使注册会计师成为替罪羊和牺牲品。
(5)某些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各种业务资格证书或“培训上岗”制度,参与对注册会计师待业的管理,损害了会计市场的公平竞争法则,影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统一监管。
2、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及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1)作为审计主体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员工的在职培训不足,业务知识及专业水平适应不了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形成审计风险的内在原因。审计人员专业技能的不足及实务经验、风险意识的欠缺,使其难以作出适当的专业判断,从而不能把握审计风险。
(2)现行审计模式存在缺陷。账项基础审计模式与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关注的重点的差错风险,对舞弊风险、财务困境或经营失败风险则关注较少;而现行审计模式还是建立在制度基础审计之上的,尚未有完整的方法体系来防范和化解因舞弊、财务困境或经营失败而导致的审计风险。在扣样审计中,审计人员不可能完全肯定把握所抽取的样本总有差错存在的可能性。
(3)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机制不健全。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业务经营上的“短期化”行为,没有建立严格的业务质量控制机制,缺乏长远经济利益的驱动及品牌意识,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业务质量的辩证关系,难以主动保持其审计服务的高独立性,影响了执业行为的规范和业务报千的质量。
由此可见,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还是一条飘荡不定的小舟,充满内忧外患。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企盼着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净化的会计市场和理性的委托人基群早目形成。然而,注册会计师不仅应当关注执业环境中法律、法规不健全而旨发的种种问题,吏需要注意自身的修炼。新的体制为注册会计师开拓了新的视角、新的思想,会计师事务所不仅要面对如何打破传统观念,引入新的管理机制,创建新的管理模式,而且如何以独致电的洞察力、科学的控制技能来抵御审计风险更是摆在注册会计师面前的新课题。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管理
近年来,风险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流行词,也是我和我的同仁们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风险是金融产品的天然属性,防范金融风险需要金融创新;风险也是审计职业的天然属性,防范审计风险当然也需要审计执业创新。当前,我们不断地参与“制造”各种金融产品,其固有的风险属性迫使注册会计师要积极关注处身的审计风险,风险管理将是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最重大的一个挑战。
风险和风险管理的涵义1、什么是风险?
直觉上,我们都知道风险是什么:风险就是不确定性。英国学者洛伦兹。格利茨给予出的定义是:风险是指结果的任何变化。它既包括了不希望发生的结果,也包括和了希望发生的结果。
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风险不能超越时空。我们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频率和减小损失的程度,而不可能完全消灭风险。某一具体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而大量风险的发生则具有必然性。一定条件下,对大量独立的风险致损事件的统计结果可以比较准确地反映风险的规律性,从而使讲师与评估风险成为可能。
2、什么是审计风险?
对审计风险认识的两个层次:
(1)狭义的审计风险指发表了不下正当的审计意见的风险。包括:会计报表没有公允揭示而审计人员认为已公允揭示的风险(β风险—误受险)。会计报表总体上已公允揭示面审计人员却认为没有公允提示的风险(α风险—误拒险)。实务中误受险较常见,而误拒险会影响审计效率。
(2)广义的审计风险——审计职业风险。广义的审计风险不包括经营风险,即虽然审计人员为某一客户提供的审计报告允当,但仍由客户的关系而受到伤害的风险。狭义的审计风险主要是由于会计报表差错引发的,而经营风险更多的是因客户管理当局舞弊、财务困境或经营失败引发。
3、什么是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如何避免由于工作疏忽面导致可能产生的损失,或者就是指出这种工作疏忽。如果风险管理缺乏成效,其后果相当严重。由于这种工作疏忽,使注册会计师面临的风险有:
(1)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声誉受到损害,陷入“声誉困境”;
(2)失去大量的业务或客户;
(3)取得新业务或客户的难度更大;
(4)付出处理索赔或争执的代价;
(5)赔偿。
风险管理的内容审计风险是可以识别、估计、评估和控制的,注册会计师要善于识别风险,敢于承担风险,既不能无视审计风险的存在,也不能因为审计风险的存在而怯于承接审计业务,应具备化险为夷的能力。具体而言,就是要逐步建立风险管理系统。
1、树立风险意识对审计风险何时会产生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尽管无法准确预测,但审计人员仍可通过适当的方法将其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牢固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强化风险意识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时至今目,某些人仍认为风险意识是一种“软性的”东西,无法把握。在工作中,很多看起来似乎是细小和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会因缺乏风险的洞察意识而酿成差错,招致损失。
2、风险管理机构为从组织上保证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应设立风险管理机构,可以称之为“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具有高超专业技术、良好职业操守和善于作出正确决策的经理以上的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3至5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5至7个。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在延揽客户时,对潜在客房进行风险评估,帮助决策者甄选客户;在业务执行的全过程中充当“咨询伙伴”,跟进所有重大事项;在报价段,对结果的适当性作出评价。
3、客户甄选客户的素质是注册会计师所面临风险的一个重要的潜力在因素。注册会计师谨慎甄别、选择客户是防范职业风险,避免不必要诉讼事件发生的第一道防线。不但客户在挑选我们,我们也要挑选客户。我们应该远离那些缺乏诚信、正直品格的客户,以赢得社会对我们的信任。
注册会计师在甄选客户时要解决的问题是:这一客户是否存在不可控制的和不可接受的风险?或者说这项业务是否值得开展?大量事实说明,管理当局的舞弊、财务困境或经营失败是导致审计高风险的主要因素。
在判断管理当局是否存在舞弊风险时,应该注重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的诚信、声誉及态度,包括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的职业道德,所从事行业的特性和合法性,公司的控制环境,是否存在参与舞弊的动机,公司管理层对要求完成的工作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态度,公司管理层对重大法律、会计问题的态度。为此,应当考虑的因素有: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对期诈、舞弊所持的态度;高层决策是由某一个还是董事会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或报酬是否因为公司财务绩效等因素而受到威胁;公司是否急于达致电盈利目标;是否存在重大内控缺陷;公司过去的声誉如何等等。
在评估客户的经营风险时,应该取得潜在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有关住处还要关注整个商业环境、客户所从事的行业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等。
对客户甄选首称应系统地收贪婪信息,然后根据信息对潜在客户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采用哪种风险评分的形式,最后是由风险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或否定的决策。风险评分高并不一定意味着应该否定这一客户,要作出判断的是:是风险过高而解除客户关系,还是可以采取专门的风险预防措施来处理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而继续发展与客户的关系。应当引丐注意的是,以考虑客户与原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为出发点是明智之举。许多国家认为,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客户委托前,先向客户以前聘用的注册会计师就“有无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函证是恰当的做法,尤其是在接受原信誉较好、质量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委托时应特别谨慎。
另外,客户甄选并非只是对新客户才适用的,客户更换管理层,陷入财务困境等问题会经常出现,不断对客户进行再评估,确倚客廖的现状符合风险管理的要求是极为重要的。
4、审计方法体系科学的审计方法体系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基本保证。
目前,我们的审计方法体系是建立在制度基础审计之上的。独立审计准则强调的也是制度基础审计模式,这是与中国注册会计师所处的特定环境相适应的。它要求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有全面了解,强调对内部控制的研究评价,并以此决定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和范围。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尽管也关注审计风险问题,但它并不将降和控制审计风险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同时,因其着眼点在内部控制,而易忽视产生审讲风险的其它环节,使某些重大差错和舞弊仍未能被发现。
制度基础审计模式的不足,导致了风险基础审计模式的出现。目前国际会计公司普遍采用了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它立足于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据此拟定审计计划,并将分析性箸核的方法贯穿审计全过程,使审计人员关注审计风险的第个环节,只要审计人员认为可以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范围内,便可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它可以将审计资源恰当地分配在高风险,也有利于减轻审计人员的责任,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尽管风险基础审计模式有其优越之处,但目前能否在我国普遍推行,值得商榷。不过我们认为将制度基础审计模式与风险基础审计模式有机地结合却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可以在制度基础审计模式的基础上,将风险基础审计模式的观念以及有关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风险控制等方法引入,以弥补制度基础审计模式中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研究与主体也是不可或缺的。
5、质量控制质量是任何有效风险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基本要素。审计质量控制规程越严密,审讲风险就越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由于审计风险的客观存在,迫使审计职业界针对审计风险产生的根源,不断完善有关的审计准则。当然迫使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完善有关的审计质量控制规程。
制定一套完整严密的审计质量控制规程,并促使审计人员遵照执行,可据以识别、估计、评估和控制审计风险,遂以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和信誉。
a、全面质量控制包括职业道德原则、专业胜任能力的标准、审计工作委派方式、审计过程人员的督导要求、专家咨询的合理利用、业务承接的必要考虑以及审计质量规程的监控程序等政策的厘定。
b、审计约定项目全过程的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审计计划的拟定和批准——审计项目的时间、费用控制——重大疑难问题请示报告——审计过程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委托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的获取——审计小结的撰写——审计报告的签发与修订之审批,各个环节均应建立相应的控制程序。
c、三级审核程序详细审核——对工作底稿技术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通常由外勤主管负责。
一般审核——对审计工作从整体上审核是否允当,通常由项目负责经理实施。
重点审核——对一般审核足够与否予以评估,并就所有重要审计领域实施特定的审核程序,通常应由项目负责合伙人进行。
6、员工素质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素质与风险管理息息相关。在会诸行动的整个风险控制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使员工理解因风险管理的需要而实施的行为准则,并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准则适用于每个人,从而改进他们的行为方式,也就是说没有谁能将风险管理置身事外。因此,员工挑选和培训显得非常重要,它旨在取得足够的技能和能力,即确保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具备和维持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胜任能力。
应明确每一级员工所需具备的特点、能力和属于较为“软性”的个人分析与交流沟通技能,作为挑选员工的目标,经过适当的面试和测试,判明其专业技能和其它方面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的需要。
员工培训应包括有计划的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除每年针对各级别的员工提供集中培训外,在职培训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员工能在实务中吸取经验,工作的情况及时得到评估和反映,这更易促进员工树立风险意识。
7、责任限制如果出现职业疏忽,须对客户或第三方承担责任时,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关于责任限制的条款就显得极为重要。
(1)业务约定书中应明确业务范围,从而避免产生误解。双方一旦约定即应签署业务约定书,包括业务约定条款、业务的具体范围。此外,约定书还应说明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双方各自应负的责任以及对执行业务存在的任何固有限制。或者,以上内容可以在业务报告书中详细描述。
会计事务所篇13
对传统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
首先,Internet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和外界交流的全新时空观。传统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以固定不变的场所和固定不变的营业时间为用户提供服务,这与现代人快捷的生活方式和激烈的竞争越来越不适应。虚拟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顾客在任何时间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互联网上访问。这种优势可在更大范围上满足用户的需求,事实上通过Internet开展业务既没有国界,又不分昼夜。也正因为此,人们视Internet为信息高速公路,并予以充分重视。
其次,它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一种与顾客交流信息的新手段。互联网实际开辟了一对一(one to one)营销的新纪元。注册会计师只须在计算机终端上利用电子邮件(E-mail)和交互式对话技术就可以与每位顾客进行深入细致的交谈,了解其对服务的不同需求。这种顾客主导、非强迫性的循序渐进的,同时也是低成本、人性的促销是顾主双方都非常愿意接受的。这也给那些规模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
第三,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获得大量的所需信息。在国际互联网上有许多专家长期关注各种商业信息的变化,并把它们作为免费资源放在网上。注册会计师只须利用Internet上先进的检索工具就可以轻松地获得分布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各种信息:各国公布的法规、各地证券交易情况、当前汇率、专业教育等等。如果想要查询有关注册会计师方面的信息,只要在任何一种导航系统(如 yahoo)的提示下键入“CPA”,与之有关的WWW网址信息自动呈现在你的电脑中。并且还可以将自己的问题放在相关的讨论组中,很快就可以免费获得在其他情况下须付出昂贵代价才能获得的咨询服务。
第四,利用Internet可以大大降低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网上获得大量低成本(甚至是免费)的资源;利用Web站点进行宣传比传统的电视、报刊、新闻会等的费用低得多;而利用Internet进行国际间的通讯(如发电子邮件、国际传真等)费用也相当低廉。
最后,利用国际互联网可以尽情地展示自己的产品。国际互联网的多媒体技术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广告宣传方面提供了崭新的天地。如 Arthur Andersen 会计咨询公司在“www[:请记住我站域名/].arthuranderse.com”网址上全方位地展示了各种业务的服务功能及内部结构,色彩鲜艳、图文并茂,部分还有动感;大部分软件产品还有自动演示和免费下载测试版功能,从而有助于顾客充分了解它。此外,的内容可以随时更新,这对处于激烈市场竞争中的企业是非常适合的。
如何创建虚拟事务所
在Internet上建立虚拟公司的方式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建立自己独立的站点,一般只有大型的公司才能作到,如 IBM公司;另一类是通过搭借lnternet服务商(ISP)来完成,由于成本低、技术要求不高而为广大中小企业接受。大部分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比较小、业务不复杂,因而大多也是采用后一种形式。下面对之进行的步骤作些介绍。
首先,必须申请一个WWW网址。用户通过在自己的计算机中输人特定3W网址,而与同该域名相对应的网络计算机相连接,获取上面的信息;一个域名只能对应一台计算机,因而不能重名,所以它起到了产品商标和企业标识物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在选取域名时最好与自己的单位名称、注册商标一致,这样便于别人查找,也与自己平时所作宣传统一起来,以便形成完整的形象。一般来讲,3w网址的格式为:WWW+商标名(或企业名)+国际代码,中间用点隔开。比如,迪斯尼公司的3W网址为“www.disney,com”。在国际代码方面,由于我们地处中国,因而在申请域名方面有很大的选择余地。可以在国内申请到COM.CN的域名,还可以到美国注册COM的国际域名,但这时首先应在美国注册你企业的商标名称,否则即使你注册了域名,也有可能被域名的商标所有者通过法律手段要回。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是国务院信息办授权管理中国域名的唯一机构,有关如何办理域名注册的详细情况,可以在CNNIC的WWW服务器:hottp:/www.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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