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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风险研究

摘要: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恶化对中国经济金融产生明显影响的背景下,有效的提升央行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水平,对经济安全运行和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首先分析了央行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其次对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进行了探讨,对于如何完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区域金融风险研究

区域金融风险研究: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与策略研究

摘要: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不同于宏观金融风险管理和微观金融风险管理,其是具有区域性的中观金融风险管理。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对象包括总体性因素和个体性因素两方面;管理主体包括中央和区域两级金融监管部门;管理目标包括对影响区域金融安全的总体性因素进行管理的宏观目标,和对区域内金融运行进行管理的微观目标两个方面。中央和区域两级金融监管部门作为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两级主体,可实施的监管策略各有不同。中央金融监部门的策略主要包括:实行差异化区域金融管理、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区域金融监管部门的策略主要包括:加强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职能、加强政府金融活动的市场化、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运行等。

关键词:区域金融;金融风险;风险管理

一、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内涵界定

从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内容来看,区域金融风险作为中观尺度的金融风险有着不同于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的管理内容[1]。虽然相对于世界范围的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可以包括国家金融风险,甚至超国家范围的地区金融风险,但在一般的理论研究中,区域金融风险所研究的区域范围更多地指国家范围内的区域。因此,一般意义上的区域金融风险不具备由宏观尺度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政治风险等所引发的整体金融风险的特征。当然,中观尺度的区域金融风险也不等同于以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为主要特征的微观金融风险,它有明显的区域特性。

从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对象来看,区域金融风险虽然是中观尺度的金融风险,但是其发生的现实形态最终也表现为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因此,为了有效地管理区域金融风险,必须从影响区域金融风险发生的总体性因素和影响区域内具体金融活动主体的个体性因素两个层面加强管理。

从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主体来看,区域金融的发展要受国家和地方两级政府所定的经济政策影响,因此中观尺度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主体包括中央和区域两级金融监管部门。在区域层面的金融管理既包括国家对各区域内金融风险的管理,也包括区域政府对本区域内金融风险的管理。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应包括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

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应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对影响区域内金融安全的总体性因素进行管理的目标称为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则是指以区域内金融的微观运行活动为管理对象的风险管理目标。全国范围的金融安全需要以各区域的金融安全为前提,因此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上,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还是有一致性的,区别主要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上。

(一)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是有相对性的,是在区域内相对于影响具体金融活动主体风险因素管理而言的目标,并非国家层面的宏观目标。但总体而言,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在区域层面的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是有一致性的,即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并促进区域金融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

1.促进区域金融的平稳发展。任何金融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都应是实现金融的平稳发展。一个国家的金融平稳发展要以各个区域的金融平稳发展为基础,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要实现国家的金融稳定与发展,必须首先保障各区域金融稳定与发展。区域内的金融平稳发展自然也是区域金融监管部门的首要目标。

2.保障区域经济健康运行。由于金融业是一个以经营货币为主的特殊高风险行业,并且金融业在服务于经济的过程中要与社会上各种经济主体发生金融关系,因而其经营活动具有社会性,且与经济风险存在较高的关联度,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因此,在中观区域层面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是区域经济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各项区域金融政策应将促进和保障区域经济的健康运行作为主要目标之一。

3.规范和完善区域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是实现维护金融机构的安全和信誉,保护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的运行,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环境的重要途径。一个独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一套完整且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和实现金融政策目标都有重要的意义[2]。由于区域层面相对于国家层面往往更加具有金融监管不规范、不健全的特点,因此在区域层面的金融风险管理更应注意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确保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引导和督促企业健全风险管理与防范制度,从而建立安全高效的区域金融监管体系,保障区域金融活动的稳定与安全。

4.促进区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备的金融市场体系是有效化解和降低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应有利于促进区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具体而言,要注意推动金融产品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协调发展;在推动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创新的同时,不断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协调一致而又严谨的金融市场法律体系;加强市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以防止出现监管重叠、监管遗漏或监管空缺;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监管的长效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解决带有综合性与全局性的问题,确保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需要区域层面的金融管理机构和国家层面的金融管理机构共同实现,但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则是区域层面金融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区域金融风险防管理的微观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维护区域内信用体系的良好运行。区域金融安全需要金融机构与居民、金融机构与企业、金融机构与政府等方面建立起诚实、可信、的信用关系。只有每个信用主体都遵守基本的信用规则,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为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有效避免区域的内生金融风险。

2.区域内金融机构布局合理。一个区域内的经济与金融要想做到密切的相互配合与相互促进,就需要金融机构及其网点的总量、分布与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区域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适应。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有其不同的市场位置,在功能、业务内容、服务手段、服务对象等方面有各自的特点。因此,合理布局各类金融机构,使各金融机构之间保持适度竞争,从而建立和完善功能良好的金融市场体系,将有利于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

3.区域内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经营稳健。要想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需要通过各种管理措施促使区域内各金融机构都能做到稳健经营,确保资本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符合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并达到资产负债比例的规模对称、结构对称、偿还期对称等。要制定完善合理的区域金融机构管理制度和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切实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法人经营管理责任制,完善管理与经营体制,建立起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4.区域内金融市场秩序相对稳定。金融市场秩序稳定是金融安全的重要标志,因此,对区域金融风险微观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维护金融市场相对稳定。具体而言,要通过强化金融监管,确保区域内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杜绝超范围经营、帐外经营、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等现象,创造一个公平、合理、有效的竞争环境,及时有效地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区域金融秩序稳定。同时,规范和强化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审批与监管,杜绝乱批、乱设金融机构乱集资和社会乱办金融等现象。

总结来看,虽然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上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有其一致性,但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并不统一,这将导致两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利益诉求出现不一致,因此其各自最终的主要监管目标还是不同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主要目标是保持全国范围的金融安全,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要以区域金融利益较大化和区域内的金融安全为主要目标。

三、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策略

金融监管的主要目标不同,加上中央和地方两级金融监管部门可运用的管理资源不同,使得两级金融管理部门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策略有所区别。

(一)以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

1.实行差异化区域金融管理政策。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不一致,其相适应的区域经济金融政策也应有差别。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应在整体经济战略部署不变的前提下,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战略和金融有序化出发,根据各地区条件、经济基础、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和金融生态环境等特点,在坚持金融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有差别的经济金融政策安排,充分发挥各区域间自然、经济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优势,逐渐降低区域金融风险。

2.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降低区域金融风险是一个系统工程,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是降低区域金融风险发生的一个重要途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首先应针对区域金融风险特点,有效整合区域金融生态构成要素,推进区域经济平衡协调发展,推进区域诚信文化建设,保障司法公正,缩小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减少地区间对金融资源不注重效率的过度竞争。其次要注意加强区域金融市场化,提高金融部门的独立性,减少和尽可能杜绝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分配与利用的隐性干预。另外,应建立以政府、媒体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区域经济金融信息公开共享体系,通过信息的及时披露有效降低区域金融风险[3]。

3.引导资金流向,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避免区域金融风险发生的重要基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途径很多,最重要的是通过区域发展政策和相应的有差别的财政金融政策引导资金向落后和欠发达地区流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均衡化。比如通过产业政策区域化改善欠发达地区的投资环境;支持欠发达地区发行建设债券;通过补贴、贴息、税收优惠和投资财政担保等手段引导资金流向欠发达地区。

4.引导和探索设置区域差别化的金融结构体系,以规避、分散风险。合理的金融结构体系能够有效地实现规避、分散风险的目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应在统一的金融体系下,根据各区域经济特征,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种类金融机构的审批与设置,构建多样化的金融结构体系,使金融体系结构特征更好地适应区域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避免实体经济风险在金融体系中积累放大。比如对于经济发展较快、社会信用体系比较脆弱的市场化先行地区,可以大力发展信用担保、风险评级等金融中介机构,缓冲实体经济风险向金融机构过度集中;对实体经济产权形式规范、金融资源相对稀缺的地区,可以引导、规范反映市场需求的非正规金融;对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为更有效地贯彻实施国家的发展战略,可以探索性地发展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逐步形成与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资源配置机制,降低区域金融风险。

5.加强对区域金融监管的重视。在非区域金融视角下,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一般会放在全局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控上。但从现实而言,区域金融监管是全局性金融监管的基础,因此必须加强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管力度。除此之外,中央金融监管即便注意到了区域金融风险问题,但往往容易将监管的重点放在对发达地区的金融监管上,然而在一定条件下欠发达地区金融风险爆发的可能性比发达地区还高。因此,加强区域金融监管不但要关注一般区域的金融风险,还要注意不能忽视欠发达地区的金融风险。

6.完善区域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健全的组织体系是金融监管的基础,而监管组织体系的建设职责在中央监管部门。因此中央监管部门应根据本国金融体系的现状,制定与本国区域金融特点相适应的区域金融监管组织体系。通过完善区域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理顺监管当局各级分支机构、区域辖内各金融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各社会中介机构及社会公众的责权利,更好地将区域金融风险予以避免、转移和化解。

(二)以区域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

笼统而言,区域金融监管部门包括区域内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分支机构承担的职责主要是执行中央监管部门下达和规定的金融监管任务,一般没有太多的自主权。因此,在这种体制下分支机构往往不能承担好区域金融监管的职责。为了更好地对区域金融风险进行管理,一方面,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应注意加强其地方分支机构的管理职能,给地方分支机构在金融风险管理方面更多的灵活自主权;另一方面,地方分支机构也应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区域内金融活动的监控,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测与防控。

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力,而且地方政府在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管上具有更大的灵活自主性。因此,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相关部门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上应发挥最主要的角色。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职能。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上虽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但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在职责和权利上往往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即地方政府承担了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的极大责任,但它被赋予的对金融事务的权利及可动用的金融手段却极为有限[4]。因此,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应赋予地方政府在处理金融风险问题上较大的自主权和区域金融事务处理权。地方政府也要加强自身金融风险管理能力的建设,除了思想上重视外,还应有独立的区域金融管理协调机构,以加强与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沟通,推进地方金融资源整合,配合中央金融监管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同时,协助中央和地方监管机构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协调区域内各金融监管机构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5]。

2.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政府金融活动的市场化。区域金融的发展受地方政府所定经济政策的影响,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的较大化,有时会通过非市场手段对区域金融活动进行直接干预。这种干预在金融风险爆发后分散、化解风险时有其益处,但在正常的金融运行状态下则往往容易加重区域金融运行风险。比如我国有些地方政府将银行视为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强行增加政府在银行的债务等,这将大大加重区域金融风险的积累[6]。因此地方政府要尽可能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政府金融活动的市场化。

3.提高区域经济运行质量,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运行。从根本上讲,区域经济运行质量高低与平稳与否是制约区域金融安全运行的最主要因素。区域经济运行质量高,区域金融机构自然效益好,区域金融风险自然小。区域经济运行平稳,经济运行风险小,相应的区域金融风险自然也小。因此,从根本上看,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还是发展经济、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4.指导和促进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是完善地方金融市场体系,保持地方金融市场活力的基础。而且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地方金融资源的涵养、保持,有利于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资金来源渠道。而区域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地方金融活动的健康都是地方金融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管理方面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地指导和促进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一定要摆正自身的位置,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避免对企业给予不恰当的、过多的直接干预。

5.加强对区域内金融活动的监管。地方政府比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更加接近、熟悉区域内的金融活动运行,因此,地方政府在区域内的金融活动监管方面应发挥更加直接的作用。加强对区域内金融机构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促进区域内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并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

6.在面临区域金融危机时,帮助区域金融机构,实施市场救助。一旦区域金融风险暴露,出现区域金融危机,地方政府应及时采取措施,实施市场救助,保持或恢复区域金融市场信用流动。比如对面临风险或者破产的金融机构和银行的重组或退出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在地方金融机构关闭后由地方财政偿还债务,支付自然人存款债务等。

区域金融风险研究: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摘要: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恶化对中国经济金融产生明显影响的背景下,有效的提升央行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水平,对经济安全运行和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首先分析了央行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其次对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进行了探讨,对于如何完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央行

目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金融危机波及范围不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我国维护金融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区域金融风险监测显得越来越重要。随着区域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深,金融风险传导能力越来越强,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大,区域金融风险极易演变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有效的监测、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对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保障国民经济的安全运行,具有重大意义。央行分支机构一直承担着区域金融风险监测的职责,但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并存在诸如法律规章制度不完善、金融风险监测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这也一直都阻碍着中国金融风险监测水平的提高。对此,本文分析了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一、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金融风险是指金融交易过程中因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从层次论来划分,一般可分为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是一种介乎于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之间的中观尺度金融风险,是指某个经济区域内金融体系面临的风险状况。孙清、蔡则祥(2003)认为区域金融风险的爆发主要源自个别或部分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在区域内的传播和扩散,或者是外部或内部宏观经济波动导致的金融风险,也可能是其他区域金融风险波及带来的关联性金融风险。[1]而李成(2003)认为区域金融风险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由于部分机构或某些金融活动发生突发事件和风波,诱发金融混乱酿成的金融风险。[2]根据央行区域金融稳定分析系统的划分,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包括宏观经济波动监测、辖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金融市场动态监测、金融生态环境及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评估和紧急突发性事件管理等内容。

(一)宏观经济波动监测

区域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分为外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和内部经济波动风险。对区域经济体来说,外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分为国内宏观经济金融波动风险和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变动风险,内部经济波动包括区域经济增长、政策法规、产业发展等内容。根据央行的区域金融稳定分析系统,宏观经济波动监测的主要内容可见表1所示。

表1区域宏观经济监测指标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金融部门评估手册》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系统的资料整理得出。

(二)区域金融机构风险监测

对于区域金融体系而言,按照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金融风险按行业性质可划分为银行业风险、证券业风险和保险业风险等。按照金融机构设置不同,又可分为辖内金融分支机构风险,法人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金融中介机构经营风险等。按照微观金融风险类别,个体金融风险还可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表2显示了央行对金融机构风险进行监测的核心指标体系。随着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交叉性金融风险正逐渐成为基层央行重点关注的风险内容。

表2金融机构风险监测核心指标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金融部门评估手册》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系统的资料整理得出。

(三)金融市场、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监测分析

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还可分为短期监测、中期监测和长期监测。短期监测主要关注金融市场波动对区域金融稳定的影响,中期监测侧重于宏观经济波动分析和金融机构风险分析等,而辖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则是长期监测分析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支付体系、法律环境、会计准则、信用环境、反洗钱体系等。金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政治环境、经济发展、金融资源和社会信用水平等。对金融市场、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监测的内容见表3所示。

表3金融市场、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监测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金融部门评估手册》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系统的资料整理得出。

(四)紧急突发性事件监测

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无疑会对区域金融体系的稳健性造成威胁,其诱因一般分为政治、社会、经济、军事和自然等因素。在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的背景下,紧急突发性事件很可能会成为区域金融风险爆发的导火索。而在社会稳定、经济金融平稳运行的环境下,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发生也会影响到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对于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央行分支机构的金融稳定部门关注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金融机构发生的挤兑风波、重大经济案件、集体上访和信息网络崩溃等事件。

二、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工作是中国金融风险监测的前沿,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了解全国各地金融稳定状况的重要信息来源。但是,我国的金融风险监测体系仍未有效的建立起来,央行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工作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度不健全,交易成本较高。在中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的体制下,由于权力竞争、监管职能分工错综复杂、分行业风险监测等因素的存在,我国整体性的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并未有效建立,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章保障制度。虽然有部分法律条款或文件赋予央行建立区域金融协调机制的职能,但由于行政级别差异、金融协调机制定义模糊不清和部门协商的交易成本较高等原因,这些法律或文件实际上处于一种有名无实的状态。在此背景下,央行分支机构要想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业务风险、经营情况以及变动趋势,评估辖区金融风险状况,实际上难度很大。

2.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速度较慢。金融的发展对央行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和知识面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专业背景的差异、工作经历等的不同,从事区域金融风险监测的央行员工不可能了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和规章制度等具体情况。加上信息不对称、信息传导不畅等原因的存在,央行员工一般难以对辖区金融业的金融风险状况有一个透彻的认识,其专业水平的提高速度也难以跟上金融发展的步伐。

3.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在实际的工作中,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工作面临的困难有:部门协调配合难、体系不全监管难、信息资源共享难、与政府目标趋同难和思想认识到位难等[3]。而存在的主要挑战则有:一是建立区域金融协调机制;二是完善金融信息采集系统;三是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四是实现金融风险监测方法的国际化;五是有效提升金融风险监测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造成的主要原因

1.金融法律规章制度不健全,金融风险监测体系不完善。根据国务院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央行金融稳定局部门具有综合分析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政策建议的职能。但是,我国仍未出台《金融稳定法》,对于央行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职能,在2003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里面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因此,央行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工作经常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2.金融发展对区域金融风险监测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现代金融业的高速发展,业务创新速度的加快,金融业涉及产业的增多,金融风险传导机制变得越来越复杂,对金融风险评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对区域金融业整体风险监测的要求。经济的高速发展决定了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而金融混业经营、金融业务跨行业发展、资金跨行业流动等情况的出现,使得金融风险监测的广度和深度正不断的在延伸和拓展。传统的定性分析、简单的数据描述已经无法的评估风险。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与技术应用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已成为各国央行金融风险监测的选择。因此,现代金融的发展对从事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从2003年中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模式开始,央行分支机构成立金融稳定部门并履行金融风险监测工作职能自今也仅有5年的时间。近年来,虽然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工作进展较快,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此外,一般辖区金融业如果出现较大的金融风险,都会影响到社会稳定,需要牵涉到地方或中央多个政府部门,使得较严重的金融风险须得依靠上级部门运用强有力的手段解决,大多数央行分支机构对此并没有解决的权利。所以,要加强基层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完善金融风险监测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则并不容易。

三、进一步完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推动金融稳定立法工作,为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职能提供法律保障

为有效发挥央行的区域金融风险监测职能,首先要出台与金融稳定职能相配套的法律规章制度,从立法的角度赋予央行分支机构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的职能,并以法律保障央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的权利;其次是要增强央行分支机构必要的金融风险处置权力,使其可以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人总行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本地金融运行特点制定具体的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和风险处置方案,并依此有效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

(二)提高央行金融风险监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金融的发展对央行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知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在理论上拓展央行工作人员经济金融,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法律和计算机等方面的多学科知识,培养其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和综合处理能力等;其次,工作人员应多与地方政府部门、金融业监管部门、地方金融机构和企业等负责人沟通、交流和学习,进一步熟悉金融实践,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业务素质和金融服务能力;第三,应有效提(下转第60页)(上接第51页)升工作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养危机管理意识和操作水平,培养其对政治、经济、金融事件的敏感性。

(三)健全金融风险监测体系,提高监测分析水平

一是应明确和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在工作上的沟通协作,加快实现风险与监管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并控制风险蔓延;二是健全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增强快速反应和稳妥处置重大金融风险和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强对全国和辖区的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经济周期、产业政策的深度研究,跟踪了解宏观政策调整对区域金融运行的影响,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金融风险[4]。

区域金融风险研究:论区域金融创新与区域金融风险控制

【摘要】区域金融经济行为要想向前发展,就要需要有创新的思路。然而区域金融创新受到金融风险的制约,同时它也带来另一些风险。本文对区域金融创新能够达成经济效益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平衡的问题作出一些论述。

【关键词】区域金融 创新 风险

一、使用区域金融创新的方法控制区域金融风险的意义

区域金融创新的理论来源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经济发展论》中提到的理念,他认为金融创新是在区域金融经济活动中,针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一种创新,它可能是针对某个金融经济活动开展环节的局部创新,也可以是从宏观的思路看待整个金融经济活动以后整体的创新。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补充和扩展了区域金融创新的定义,然而它的核心定义仍然不变。

区域金融经济的发展是基于地缘政治与区域经济发展产生的一种金融活动,它的特征是针对地缘政治与区域的经济发展开展金融活动,使金融活动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人们不断的创新支付清算体系、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完善金融机构的机制、拓宽金融市场体系等,这种区域金融创新推动着使金融活动向前发展。

然而,金融活动也伴随着各类风险问题,这些风险存在的因素来源于个体的因素、金融体制的因素、政府宏观调控的因素、市场竞争的因素等,区域金融活动的风险与其他金融活动的风险的区别在于它有传播性、关联性、扩散性,它带来的影响力不仅仅局限于个人,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由于区域金融活动带来的风险非常巨大,人们需要在区域金融创新中控制风险的程度、需要使用区域金融创新的方法减少区域金融活动中风险存在的程度。

二、区域金融创新的方法控制区域金融风险目前的问题

人们在开展金融活动的时候,背后一定会伴随着各种风险,为了让金融活动开展得更加顺利,人们会应用种种方法规避各类风险。然而如果一味的规避风险,则金融创新很难完成。以2013年腾讯公司与浦发茛行共同研发的微信银行为例,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人们已经不满足银行卡现有的功能,人们要求能在移动设备中更快捷的使用银行卡的功能,于是浦发银行与腾讯公司合作,把网上解行的功能与微信平台结合起来,让人们能很方便地使用微信完成银行卡的功能。然而这种金融活动开展的方式受制于微信平台的普及、软件功能的体验等。部分银行考虑到风险问题,就会慎重的考虑是否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创新。可以说,区域金融的风险制约着区域金融的创新。

一种区域金融创新模式在使用的时候,有时会带来新的风险。以2013年支付宝公司与天弘基金共同推出的余额宝的网上投资方式为例,它用比银行利息更高的利润吸引支付宝用户投资,受到用户的好评。然而它面临着两大风险:余额宝本身运营的风险,如果余额宝不能让支付宝用户获得收益,将难以持续发展;银行对之进行限制的风险,由于余额宝的发展将会触动银行的利益,因此银行可能会共同联手限制余额宝的发展。可以说,区域金融的创新会带来更多新的风险。

三、区域金融创新的方法引起区域金融风险类别的分析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区域金融创新活动在进行的时候,创新的主体需要意识到自己是否能够即时兑现自己的保障。信用风险是区域金融创新可持续进行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运营风险

运营风险是指区域金融创新活动在进行的时候,会背负一些债务,创新的主体需要了解到自己是否能即时偿还债务,如果创新的主体在运营时经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经营前途将不会被投资者们看好,区域经营创新也难持续进行。

(三)资金风险

资金风险是指区域金融创新活动在进行的时候,创新的主体有时会需要得到持续的资金投入,否则创新活动将无法开展。资金风险是区域金融创新必须要控制的环节。

(四)其他风险

其他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即区域金融新活活动开展的时候,需要有足够完备的硬件条件与软件环境支撑金融环境的进行;市场变化的风险,即创新的主体在进行区域金融创新时需的研究市场的变化;创新的主体在完成区域经济创新活动时,相关的工作人员需具有足够的职业道德。以上都是金融创新面临的风险因素。

四、优化区域金融创新的方法控制区域金融风险的对策

(一)具有风险控制的意识

金融活动的主体使用区域金融创新的方法展开运营时,需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这意味着在金融创新主体进行创新时要了解风险与创新之间的矛盾,从中找到一个最恰当的比例,使经过创新的金融活动能创造出较大的经济效益。比如说,人们采用项目经理制度,就是要让的经理人全权负责项目经营的活动,通过运用的人力资源达到区域金融创新的目的;人们有进行项目运营时,要强调内部控制,并使用内部审计与常规审计的方法控制项目运营存在的风险。

(二)提出风险控制的方法

要减少区域金融创新的方法,需要提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控制可以控制的因素。以目前人们对区域金融创新风险控制的方法来说,人们目前首先使用监控的方法控制人为的因素,让参与金融项目的人员了解自己在进行金融活动时,一言一行都受到监视,自己不能在进行金融工作时存侥幸心理;其次,人们运用合理制度评估项目风险,比如人们评估现有的资金、需要投入的资金、可能产生的收益等多种指标的方法得到一个综合的评估,只有通过评估方案的金融创新项目才可投入运营;,人们使用信用风险限额与评级的方法评估区域金融创新的活动,人们要求项目开展时,需要有一定的保障金、抵押品、第三方担保机构介入等方法控制区域金融活动存在的风险。

(三)优化风险控制的环境

为了让区域金融活动能顺利的进行,人们有时需要区域金融经济开展的主体形成一个自律的规则,这个规则能约束各个金融活动主体的行为,让金融创新的主体能够有自律的思路。优化了风险控制的环境,就能够避免区域金融创新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引发的恶性竞争,使运营的风险降低。

五、总结

区域金融经济行为要想向前发展,就要需要有创新的思路。然而区域金融创新受到金融风险的制约,同时它也带来另一些风险。要让区域金融创新能够达成经济效益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平衡,就需要分析这些风险产生的因素,并提出适当的策略对风险因素进行控制。采用这种方法能使区域金融创新能够有效的进行。

区域金融风险研究:区域性金融风险早期预警体系研究

摘要: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表明,构建金融体系风险预警机制是必要且可行的。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关于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既有研究成果,综合运用模糊聚类分析、BP神经网络建模等,提出符合中国特色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框架,在此基础上对安徽省区域金融风险状况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金融风险;预警;模糊聚类;神经网络

一、引言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表明,构建金融体系风险预警机制是必要且可行的。相对于整体金融风险而言,区域性金融风险具有更强的外部传导性和可控性,且一般早于整体金融风险爆发,在某种程度上可被视为整体金融风险的预警信号,因此,作为金融监管的有效补充,研究区域性金融风险早期预警体系并进行预警分析将对金融风险管控具有重要意义。

国外学者对于早期风险预警体系的研究较为系统和成熟,且已有一些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了早期预警模型,如美联储的SEER评级模型、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SCOR模型、法国银行业委员会的预期损失模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宏观审慎评估模型等。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学者在早期金融风险预警和管理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但由于预警指标选择、风险状态划分及临界值选择等均不尽相同,因此建立的预警模型也有所差异。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既有研究成果,综合运用模糊聚类分析、BP神经网络建模等计量分析方法,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以期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评估和防范提供客观性依据。

二、总体分析框架及模型构建

本文构建的区域金融风险早期预警体系由三部分组成:首先结合安徽区域特点,构建包括经济因素、财政因素、金融因素、房地产发展、企业经营状况等的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标体系;其次利用模糊聚类分析对研究样本进行分类,确定BP神经网络预警模型的分割点,为区域性金融风险水平的划分提供一种新思路;采用人工神经网络来预测未来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一)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标体系

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标选择既要考虑金融风险因素的普遍性,更要体现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特点。指标选取原则:一是性,所选指标尽可能反映区域金融风险;二是可得性,所选数据要容易获得,且期间口径未作调整;三是匹配性,数据收集成本与模型预测的经济实用性相匹配。

(二)风险评估的模糊聚类分析

在分析一个时间序列的区域金融风险时,我们可以把指标相似程度高的样本聚集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以达到简化的效果。传统的聚类分析是一种“硬划分”,即把每个待识别的对象严格划分到某类中,具有“非此即彼”的性质,这种分类的类别界限也是分明的。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风险类别可能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其类属性方面存在中介性,适合进行“软划分”。模糊集理论为这种划分提供了强有力且有效的分析工具,采用相应的模糊聚类模型,可以取得较好的分类效果。“模糊聚类”概念最早由Ruspini提出,之后人们利用这一概念提出了多种模糊聚类算法。本文运用神经网络来进行模糊聚类,其优势在于神经网络的并行处理结构。

(三)基于人工神经网络的早期预警体系

人工神经网络ANN)是一种在生物神经网络启示下建立的数据处理模型,其具有强大的模式识别和数据拟合能力,最为可贵的是神经网络还有自学习和自适应性。自适应性是指一个系统能够改变自身的性能以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当环境发生变化时,相当于给神经网络输入新的训练样本,网络能够自动调整结构参数,改变映射关系,从而对特定的输入产生相应的期望输出。人工神经网络包括很多种,不同类型的神经网络适用于解决不同的问题,其中最为常用的一种就是BP神经网络,它是一种多层前向神经网络,其权值调整采用反向传播学习算法。而自组织竞争神经网络则使用了与前向神经网络不同的思路,采取竞争学习的思想,网络的输出神经元之间相互竞争,同一时刻只有一个输出神经元获胜,因此自组织神经网络主要用于解决分类、聚类问题。鉴于此,本文在进行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时,运用自组织竞争神经网络进行模糊聚类分析,得出各样本的风险类别;而在构建区域风险早期预警体系时,采用BP神经网络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区域性金融风险早期预警的实证分析

(一)区域性金融风险监测指标的选取与标准化

金融风险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概念,单纯选用个别指标不足以反映其真实水平。因此,根据客观性、完备性、科学性、实用性、重要性原则,同时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本文选取了经济、财政、金融、房地产、企业经营等方面的17个金融风险评价指标,样本区间为2009年至2014年一季度的安徽省季度数据,并根据指标与金融风险的正负相关性对其进行标准化。

(二)基于自组织竞争神经网络的模糊聚类分析

本文运用MatlabR2014a)的神经网络工具箱,导入21组样本数据,使用自组织特征映射网络的工具箱函数selforgmap创建网络,并确定将区域性金融风险划分为五类,即安全第1类)、基本安全第2类)、风险较低第3类)、警惕第4类)、危险第5类)。值得注意的是,聚类完成时,分为同一类的样本被赋予相同的分类标签1-5的任意整数),但不同类别使用什么数字作为分类标签则是随机的。因此,为了得到正确的结果,需要统计每个聚类类别特征向量数值的均值,由于样本数据已进行标准化处理,数值越低代表风险越低,进而判断不同类别的风险级别,各时点风险水平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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