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实用13篇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1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公共卫生及医疗保健的网底。公共卫生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区别于医院及其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显著特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为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服务,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人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妇幼保健机构的功能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6)495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妇幼保健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495号]中“明确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要健全以乡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核心,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应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适当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在执业范围、内部科室设置、人员安排、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必须符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职责要求,突出母婴保健服务功能,避免向综合医院模式发展。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对下级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服务管理等。同时,充分利用综合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和其他相关科室的技术力量为辖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城市妇幼卫生工作要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基本妇幼卫生服务。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妇幼卫生工作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妇幼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妇幼保健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建立完善社区健康档案资料,掌握社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计划地实施干预措施;开展常见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开展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社区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全面落实社区居民的健康管理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接受预防保健机构的专业指导,定期选派人员到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妇幼保健的整体水平。

儿童保健:①对0~3岁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②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③新生儿访视2次,包括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④对1岁以内婴儿每年健康检查4次,1~3岁婴幼儿每年健康检查2次,包括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出生缺陷的发现与转诊、婴幼儿常见疾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⑤对体弱儿、高危婴幼儿进行转诊及管理。

产妇保健:①对孕产妇建立保荐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②对孕产妇至少进行5次孕期指导,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心理适应、孕期营养等资讯。③进行高危孕妇初步筛查、转诊、随访。④开展产后访视,指导产后避孕。⑤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咨询。开展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向本社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药具。

掌握社区人口中妇女儿童(含流动人口)基础资料,掌握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

进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做好妇幼卫生登记、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和“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三网监测工作,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入户调查。做好统计分析。

配合做好孕妇产前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筛查、艾滋病病毒筛查的宣传动员、咨询指导等工作。

有机地把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机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作用

妇幼保健机构要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参与妇幼保健业务的行业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专业培训、技术支持与业务考核,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妇幼保健任务;负责孕产妇死亡监测、儿童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等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开展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妇女常见病防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妇女保健工作;开展托幼机构的群体儿童保健和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做好儿童常见病防治、口腔保健、眼保健、听力保健等儿童保健服务。

业务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应定期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孕产妇管理、儿童保健管理、信息、健康教育等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的防治技术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人员培训:妇幼保健机构应按照当年全市统一的培训计划,定期举办街(乡)卫生院妇女保健医生、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儿童保健医生、托幼园所保健员、助产技术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班。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群体保健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市级培训。

工作例会制度:妇幼保健机构应定期分别组织街(乡)卫生院妇女保健医生、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儿童保健医生、助产技术人员的上站例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开展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要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妇幼卫生信息网络,使妇幼卫生信息逐步完善,实现规范化、法制化。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为科学评价妇幼卫生事业、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依据。要建立妇女儿童健康信息库,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评估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

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评审制度:妇幼保健机构应开展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建立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定期考核制度:妇幼保健机构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有关医疗机构进行妇幼保健工作考核。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2

晋煤集团社区卫生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存在问题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模式有待转变。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然没有摆脱旧时医疗模式的影响,单纯开展医疗行为的现象广泛存在。首先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身对社区卫生服务没有足够重视,在服务模式上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变,还是在等病人上门,以临床医疗为主,忽视社区群众的健康保健服务,忽视对社区的健康干预作用,忽视妇幼保健专业人员配备,致使上门服务率降低,计划生育工作浮于表面,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人员资质偏低。目前,我晋煤集团各社区从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卫生服务机构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在年龄、学历、职称及专业结构都不合理。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人才短缺。近几年来,我晋煤集团总医院虽然进行了社区内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但是基层领导和卫技人员对全科医学教育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统一规范的社区人才培养机制和梯队建设计划,规范化培训过后的继续教育配套政策也没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短缺。现有许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都是兼职,平时忙于大量日常医疗工作,部分仍未经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2010年以来,晋煤集团把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列为重要的实事工程,连续三年滚动实施,到2013年,将在全社区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与晋煤集团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基础建设的同时,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刻不容缓,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切实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

晋煤集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未来发展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3

(二)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做好乡医的执业注册工作。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组织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根据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需要,抓紧制订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方案、农村卫生站的建设标准。

(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服务水平。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长管理知识、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和乡村医生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培训项目,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的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社区卫生

(一)制订《*省*-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和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并根据需要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与标准,对现有城镇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卫生配置,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针对危害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有计划地实施社区干预,建设健康社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继续通过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产生一批在落实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方针政策、加快健全服务网络、建立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实现基本服务功能、严格监督管理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先进性,在社区疾病预防控制与重点人群保健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居民群众广泛认可和拥护的全国及省的示范城区的候选单位。

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妇幼进社区”、“中医药进社区”、“健康教育进社区”等特色社区卫生服务。

(三)召开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场会。总结近年来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交流各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

(四)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推进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组织社区医生参加全科主治医师技术资格考试;加强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社区卫生服务骨干人员到社区服务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培训考察。

(五)加强对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定期考核评价。

(六)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帮助其配备基本设备和房屋等设施。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基本需求,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政策中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资金,部分可用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补助的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

(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理论研究。组织对卫生部政策研究课题“中小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模式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总结;开展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研究。

三、妇幼卫生

(一)围绕我省卫生发展规划妇幼保健目标,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一法”“两纲”的力度,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现状和《*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方案》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推动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争取出台《*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修订《*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启动和做好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许可审批工作。配合卫生部研究制定母婴保健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措施和要求,完善母婴保健法制建设。

探讨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新思路,争取将婚前医学检查作为执法调研内容纳入*年的工作计划,并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采取措施规范婚前医学检查服务,落实免费婚前医学咨询等婚前保健工作,提高婚前医学检查水平。

组织全省母婴保健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执行母婴保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有关制度措施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登记核查制度的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在妇幼保健机构现状调研基础上,研究制订我省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具体措施,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深化妇幼卫生改革,开展妇幼保健进社区的试点工作,继续做好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产儿科建设,做好基层群体妇幼保健工作。

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补助政策。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总结“十五”规划实施情况,部署*年工作,研讨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发展规划。

(四)全面实施母婴安全工程,保障母亲和儿童健康。继续加强对农村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中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的专项治理。按照*-*年度降消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年度降消项目培训、健康教育、专家驻县指导和项目督导等工作。积极做好降消项目*-*年度继续滚动的有关准备工作。总结推广农村住院分娩纳入合作医疗和流动人口孕产妇社区管理模式,提高住院分娩率。

认真做好爱婴医院检查评估和重新确认的有关准备工作,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监督管理。继续组织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推广责任制助产的服务模式。认真做好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试点工作。加强对国际和国家妇幼卫生合作项目(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项目,妇女孕前期和孕产期人性化服务试点研究项目、中国育龄妇女营养状况调查项目、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等)的监督指导。

(五)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的群体防治工作,争取有关部门将控制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列为专项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组织好今年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宣传周活动。开展出生缺陷群体监测的试点工作。规范和加强我省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的管理。研究制订《*省地中海贫血综合防治方案》、《*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方案》和《*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行动计划(*-2010)》。

(六)围绕两纲中期评估,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信息“3+1”的上报模式,做好省级质控。加强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孕产妇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制度。做好妇女儿童两个纲要中期评估的数据统计、执行报告等工作。

四、初级卫生保健

(一)把农村初保工作与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规划目标,推进初保工作全面发展。重点加大农村卫生投资力度,合理调整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完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初保工作机制,召开“*省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初保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督导制度,加强对初保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规范以乡镇、县为单位的初保目标审评认定办法。制定《*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审认定办法(*-2010年)》、《*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制度》。

(四)全面开展以乡镇、县为单位的初保审评认定工作。制定下发以乡镇、县为单位的《*省农村*-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审评认定记录(试行)》,指导各县对乡镇初保工作的审评认定工作。举办各市、县初保办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评认定工作培训班。

(五)召开全省初保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部署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六)做好世界卫生组织*-*年度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并以该项目为依据组织申请省的自然科学基金立项。

(七)加快初保工作法制化建设步伐。组织起草《*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管理条例》。

五、健康教育

(一)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健康教育方法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进一步做好我省城乡防控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脑等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预防知识和技能。

(二)继续积极组织实施《*省“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检查督促全省各地“行动”落实情况,组织一次全省“行动”试点互评活动,争取创建更多的“行动”试点,总结推广省、市“行动”试点经验,迎接*年全国“行动”终期评审工作。

(三)加大医院、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与教育部门联合倡导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营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网站建设,把健康教育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制定*省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召开全省健康教育学术交流会。

(五)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和评选无烟单位、无烟草广告城市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公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4

1.妇幼卫生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和城市社区,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协调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卫生服务。

2.妇幼卫生工作目标。继续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的各项任务,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目标。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40/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17‰;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求,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模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等妇幼卫生指标差距。

二、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3.坚持妇幼保健机构公益性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分为省、市(地)、县三级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应有一个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各地可根据人口、行政区划、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妇幼保健机构布局。坚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不得以各种形式改变妇幼保健机构所有权性质,保持妇幼保健机构的稳定。设区的市(地)级和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变动应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

4.明确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要健全以乡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核心,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应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适当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在执业范围、内部科室设置、人员安排、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必须符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职责要求,突出母婴保健服务功能,避免向综合医院模式发展。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对下级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服务管理等。同时,充分利用综合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和其他相关科室的技术力量为辖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农村妇幼卫生工作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妇幼卫生的主要指标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各地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按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切实发挥三级网的“龙头”作用;乡(镇)、村卫生机构作为农村妇幼卫生工作的基础和主要力量,要承担起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生殖健康相关服务以及妇幼卫生基础信息收集等职责,村卫生机构要有乡村医生负责妇幼卫生工作。继续组织城市妇幼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指导和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和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从事妇幼卫生服务。

城市妇幼卫生工作要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基本妇幼卫生服务。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妇幼卫生工作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妇幼卫生服务。

5.落实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财政补助政策。要按照《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和物质条件支持,并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给予特殊支持,由县级以上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母婴保健专项资金。要将妇幼卫生作为重要的公共卫生事业,增加专项投入,保证妇幼卫生工作的必要经费。要结合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维护其公共卫生性质,保障妇幼保健机构的经费补助。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17号)的规定,对妇幼保健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补助,按标准定额和公共卫生事业机构承担工作任务情况核定。标准定额采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编制内人员补助定额和按服务人口、服务面积、疾病流行状况及机构职责等确定的综合补助定额。设备购置、修缮等必要的发展建设支出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制定乡、村两级卫生人员的工作补助标准,切实落实妇幼保健人员待遇。

6.加强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加强妇幼卫生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组织医学生到妇幼保健机构见习或实习,将妇幼卫生专业内容纳入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工作。要在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中加强妇幼卫生知识与技能培训。要鼓励妇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和继续教育,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技能。要加强妇幼保健管理人员的培养,鼓励管理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通过管理人员培训班等形式提高管理者素质,不断提高妇幼卫生管理水平。

7.健全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完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卫生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母婴保健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着力解决严重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

8.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降低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要建立促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长效机制,争取三至五年基本解决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问题。要逐步健全妇幼卫生的专项救助制度,加大对贫困孕产妇和儿童的医疗救助力度,实现救助与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

9.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继续贯彻实施《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10年)》。重点加强一级预防措施,加大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婚检服务新模式,做好以人为本的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服务,强化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积极推动二、三级预防措施,努力扩大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覆盖面。要按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范技术服务,提高诊断水平;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完善筛查网络,做好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和治疗。要使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得到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积极探索妇幼卫生服务内涵,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10.针对妇女儿童不同时期生理特点,开展系统卫生保健服务。要在现有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服务的基础上,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眼、耳、口腔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妇女保健等工作。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的常规工作,提高防治水平。要积极开展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病等常见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11.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开展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要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妇幼卫生信息网络。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为科学评价妇幼卫生事业、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依据。要建立妇女儿童健康信息库,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评估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5

结合*区实际,我局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自治区以及*市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建设的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积极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制定《*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年建设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区铁路医院转型为*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中医院转型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年,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转型为*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转为*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转型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转型为*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筹建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即:*镇团结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办事处*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办事处狮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事处镇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渠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制定标准、明确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舍规模、科室设置、设备装配、人员配备等标准,按照“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扩建。按照《<*自治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区实际,我局制定《*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从社区卫生信息管理、社区健康教育、社区传染病预防控制、社区慢性病预防控制、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社区妇女保健、社区儿童保健、社区老年保健、社区康复服务、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等12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价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实行绩效挂钩,健全基本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满足居民的基本卫生需求。

(三)前期准备、加强培训。

为了解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去年4月底,我局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初步调查,从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卫生服务量以及房屋情况等4个方面33个项目进行了详细地摸底;5月初,选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社区管理人员培训班;同时,选派34名医护人员参加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培训,今年将选派42名医护人员参加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培训,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四)考察学习、借鉴经验。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是项新工作,我们赴临近地区组织参观学习,借鉴*、*、*、*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项目。

(五)摸底调查、认真落实。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区铁路医院、区中医院积极行动起来,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以及设备装备等,对本单位的人员和科室进行了部分调整;从7月份开始,辖区内的6所医院(区中医院、区铁路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社区医院、*医院、*医院)和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北社区卫生服务站、狮城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北社区卫生服务站、渠南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团结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抽调专人,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到各办事处的社区开展摸底调查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截至目前,共建立健康档案5.1万余户,建档率达69%,慢病管理人数1.8万余人次、妇女保健查体人数1.5万人次,产前检查人次数近5千人,60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2%,并逐步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

(六)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按照《*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去年12月和今年9月底,我局组成考核小组,对20*年前3季度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各医疗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督导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显示,各社区服务机构对本社区进行诊断和统计分析,卫生信息较完整;社区健康教育形式多样,健康教育处方、宣传讲座、入户宣讲、托幼机构学校等影像资料齐全;传染病报告卡和门诊登记完整、网上直报及时;对社区慢性病人进行了筛查和分类登记,正在开展入户随访工作;其他工作如社区妇女保健、社区儿童保健、社区老年保健、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也在逐步进行中。

(七)落实政策、保证经费

认真落实对社区卫生的补助政策,保证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必要经费,并加强了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服务人口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数量,按照每人每年8元标准的70%预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194.696万元,剩余30%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作为奖励基金,共计128.768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励先进。各项资金专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设备配置、房屋修缮的方面的支出。

二、妇幼保健

一年来,妇幼保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了我区妇幼保健工作的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实施《母婴保健法》,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加大学习力度,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

以两个《纲要》卫生保健目标为核心,全面落实妇幼保健工作。为了落实新时期两个纲要,今年我区在预防保健工作中大胆创新、任务层层分解、健全妇幼网络,提高"以妇幼保健为重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的服务理念,开拓了妇幼工作新局面。

1、加强网络建设、加大妇幼工作力度

我局对妇幼信息统计网络进行了规范,对三级网络服务划片明确,妇幼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同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对妇幼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实施中的重点与难点,及时调整并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同时防保人员对15个三级网点进行了摸底调查,重点对新地乡、*办事处、*其办事处等偏远地区进行了业务指导,对筛查出的体弱儿、高危孕产妇进行了特殊的管理,为准孕妇女及早孕期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及宣传资料,以早期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得到了市级领导及群众的一致好评。在早孕保健情况及产前、产时、产褥期保健和*区3岁以下4、2、1儿童体检工作中,抓重点、抓落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2、心系儿童、强化管理

对*区托儿所管理实行划片负责,责任到人,并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全区托儿所总数32个,入托儿童5096人,幼教人员302人,我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为3819名儿童进行了健康体检,检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儿童4人,其中乙肝大三阳儿童2人,扁桃体生理性肥大儿童324人,其中影响生长发育扁桃体iii°肥大儿童5人,沙眼205人,龋齿743人,并进行了健康咨询及指导工作。

3、妇幼双系列管理及三网监测工作

我区妇幼保健工作承担全*区27万人口的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及三网监测工作,15个妇幼保健三级网点所辖46个社区,21个自然村的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及*卫生厅"三网监测"信息数据统计的工作,并承担4个社区计划免疫,妇女双系列管理工作。孕产妇的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新法接生率100%,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达100%以上,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了100%的管理,儿童的系统管理覆盖率达100%,管理率90%以上,体弱儿管理达100%;加强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技能的提高,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全年无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无孕产妇死亡。

活产数为2652人,孕产妇建卡率为90.8%,产后访视率为89.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8.3%,住院分娩率为99.2%,新法接生率100%,高危产妇管理率为100%,孕产妇死亡0人,低体重儿发生率为1.7%,死胎死产数13人,婴儿死亡9人,死亡率3.8‰,新生儿死亡9人,死亡率为3.3‰,5岁以下儿童死11人,死亡率4.3‰,新生儿访视率为88.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86.7%,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86.8%,海区出生缺陷21人。

(二)、出生缺陷防治项目

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针对全体人群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在宣传教育中心的阵地作用,围绕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遗传,孕期及早期保健等知识重点,利用文图宣传品培训讲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群众活动等宣传形式,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宣传内容贴近生活,通俗易懂,文图宣传品生动活泼、图文并茂,让群众看的懂、记得住。

2、发放宣传资料及竞赛试题,精心组织全区开展宣传活动。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任务

为积极推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思路和措施:

(一)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重点进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确保考核目标的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多的了解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多的了解社区卫生服务。同时加强健康教育,推广科普知识,使广大群众树立科学的保健意识,形成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水平。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大力推广社区卫生适宜技术,继续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和百名医师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水平。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6

(一)开展妇幼健康民生工程主题宣传

全市大力宣传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民预防保健等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以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医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免费妇幼公共卫生服务。

(二)开展重要节日及纪念日主题宣传

各区县充分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宣传活动,通过义诊、咨询、发放母乳喂养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提高妇幼健康知识知晓率,增强妇女儿童意识。

(三)开展生育专项健康服务重点宣传

充分利用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官方网站、微信平台、报纸、媒体等,多种形式突出宣传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开展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等妇幼健康服务措施,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保驾护航。

(四)开展妇幼健康扶贫重点宣传

以关注全市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为重点,结合前期各区县卫生计生局进行贫困孕产妇摸底情况,积极开展对口支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0-6岁儿童残疾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两癌”筛查项目等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民族县安全分娩小卫士”“预防三病面对面”等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医疗保健专家深入等民族待遇县开展妇幼义诊和宣传咨询服务。

(五)开展妇幼健康典型重点宣传

积极动员各区县妇幼健康工作者参与全省“健康省市——大美医者”评选活动,积极联合宣传部门及宣传科室,结合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创建,充分挖掘报道妇幼健康工作者扎根基层、情系百姓、无私奉献等先进典型,对基层儿科医生进行重点采访报道。

三、活动安排

(一)计划部署阶段

市直属相关单位和各区县参照市级宣传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区县妇幼健康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

全市妇幼健康系统全面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结合我市的全民预防保健、健康城市等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进行宣传。

(三)总结考评阶段

对全市宣传活动进行总结。各区县开展宣传活动中务必注重收集宣传活动相关典型资料,并同工作总结报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科。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要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与妇幼健康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市要结合妇幼健康工作重点,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广泛关注的政策和知识进行宣传和专家解读。市直属相关单位要针对各自业务技术指导范围,抓紧时间组织专家编写科学的优生优育宣传资料,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全面做好政策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宣传,充分引导群众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等优生优育和安全分娩服务。

(二)丰富活动形式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7

二、内容和方法

(一)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完善妇幼卫生服务功能,严格妇幼卫生监督管理,强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主要方法。建立区政府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具体承办、基层单位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规划、落实政策、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培训队伍、提供服务、加强督查、总结评估等步骤,使创建内容逐条逐项得以落实。

三、创建工作体系

(一)成立区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保局、建设局、卫生局、计生局、区妇联、残联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生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二)构建创建网络。区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妇幼保健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三)培训专业队伍。进一步充实妇幼保健专业队伍,培训专业人才,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四)建立保障机制。区政府和各镇、街道在确保创建指标中规定的妇幼保健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适当安排专项创建资金,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五)确立创建模式。鉴于本次创建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指标要求高、专业技术性强、持续时间长,建立各级、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模式,在政策到位、保障有力、队伍健全、分工明确、措施有力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指标,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循序渐进地开展妇幼卫生各项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一)区卫生局:牵头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督查考核。大力推进全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检查和监管,并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全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把妇幼卫生事业列入全区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向上争取妇幼卫生扶持资金,对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予以政策倾斜。

(三)区教育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在审批或复核托幼机构举办资格时将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作为必备的依据之一,查处取缔非法托幼机构。

(四)区民政局:把好婚姻登记关,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配合做好免费婚检工作,对贫困妇女儿童实施救助。

(五)区财政局:把妇幼保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妇幼卫生经费,确保用于18岁以上妇女及7岁以下儿童的卫生保健经费人均不低于3元,设立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创建省妇幼卫生先进区专项资金。

(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给予编制安排,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服务工作。依法监督企事业单位,严禁非法使用童工。掌握企事业单位女工就业状况,按国家规定为职业妇女提供健康保障,督促企业定期组织职业妇女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

(七)区建设局:在城乡规划和建设别是在居住区建设中,注重配建面向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服务场所、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和文化活动中心,为妇女儿童保健创造适宜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八)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及时将掌握的孕产妇资料向卫生部门通报,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利用政府职能和网络优势,组织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做好免费婚检及计划生育知识宣传,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按照部门职责做好“两禁止”监督管理。

(九)区妇联: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共同配合做好妇幼卫生工作,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定期会办妇幼卫生工作。

(十)区残联:做好对残疾妇女儿童的扶助和康复救治工作。

(十一)各镇、街道: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妇幼保健纳入区域公共卫生体系。协助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接生行为,协助查处非法托幼机构,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缔。掌握企事业单位女工情况,做好免费婚检、妇女“两癌”检查、妇女病普查等妇幼卫生工作的组织宣传,及时足额安排妇幼卫生专项资金。

五、评价指标

(一)用于18岁以上妇女和7岁以下儿童的卫生保健经费年人均不低于3元。

(二)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5%。

(三)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5%。

(四)儿童免疫接种率≥95%。

(五)新生儿3种疾病筛查率达90%。

(六)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70%。

(七)孕产妇艾滋病筛查率≥70%。

(八)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

(九)爱婴医院年度复审合格率达100%。

(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

(十一)妇女病普查普治率≥80%。

(十二)母婴保健技术执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十三)孕产妇死亡率≤10/10万。

(十四)婴儿死亡率≤5‰。

(十五)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7‰。

(十六)婚前医学检查率≥85%

(十七)妇幼保健人员执业医师持证率100%。

(十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

(十九)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1—3月):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领导组织,对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开展创建动员,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同时做好创建申报工作。

(二)实施阶段(4—7月):根据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创建实施过程中适时邀请省检查评估专家指导。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8

1、社区传染病管理:传染病登记、传染病报告、结核病转诊与管理;

2、社区计划免疫接种:建立健全辖区计免档案,保持冷链正常运转;

3、社区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

4、社区开展健康教育。

(二)妇幼保健进社区内容

1、妇女保健:掌握辖区妇女基本情况并分类建档,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并正常运转,协助或做好产前诊断。产后访视及新生儿访视,做好母乳喂养指导及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等防治知识的宣传及健康教育工作;

2、儿童保健:掌握辖区适龄儿童基本情况并分类建档,做好婴幼儿系统管理和“四二一”体检工作,做好儿童四病(肺炎、腹泻、佝偻病、贫血)防治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及健教活动。

二、工作职责

(一)市、区(东风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1、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级负责社区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统一使用预防接种卡、儿童预防接种证、疫情报告卡,按照《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有计划、高质量地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分级开展培训,市疾病控制中心培训到区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负责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必要时,市疾病控制中心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集中开展培训。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对每名专业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

3、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传染病管理、计划免疫等业务工作规范,定期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市级要指导到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要时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区级要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具体内容包括:制订工作计划,提供所管辖业务工作所需的表、卡、册、报表等,坚持例会制度,深入中心、站开展业务指导,开展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和接种率调查,分半年、全年业务工作检查评比。

(二)市妇幼保健院和区(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市妇幼保健院和区(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机构分级负责社区妇幼保健工作,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使用孕产妇、婴儿系统管理手册(卡),按照两个系统管理运转方案统一管理,对筛选的高危孕产妇实行统一管理,接受住院分娩。

2、根据工作需要,分级开展培训,市妇幼保健院培训到区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负责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必要时,市妇幼保健院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统一开展培训。市、区妇幼保健院每年对每名专业人员培训都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

3、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按照两个系统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市级要指导到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要时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区级要指导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具体内容包括:制订工作计划,提供所管辖业务工作所需的表、卡、册、报表等,坚持例会制度,深入中心站开展业务指导,分半年、全年业务工作检查评比。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掌握本社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疾病流行态势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发现、登记和向区疾病控制机构上报传染病疫情;督促结核病人转诊和化疗;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以向居民讲课为主要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建立规范化接种门诊,实行日接种门诊制度。

2、掌握辖区孕产妇、儿童基本情况,为辖区孕产妇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督促其定期到产科门诊进行产前检查,督促产妇进行42天检查,筛选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促进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

3、开展婴幼儿系统管理,实行“四二一”体检,对筛选出的高危儿、肥胖儿、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做好儿童四病(肺炎、腹泻、佝偻病、贫血)防治;认真做好辖区产后访视及新生儿访视,积极宣传母乳喂养,提供母乳喂养技术指导。

4、及时向区疾病控制与妇幼保健所上报相关报表。

5、指导和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预防保健工作。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

1、掌握本社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疾病流行态势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发现登记和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传染病疫情;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以向居民日常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为主要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建立接种站,每月定期开展预防接种;不承担接种任务的,要负责社区内接种对象的管理和免疫预防健康教育工作,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儿童免疫接种工作。

2、掌握社区内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包括流动儿童);

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孕产妇、婴幼儿系统管理。建立辖区7岁以下儿童花名册,为3岁以下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督促其进行“四二一”体检。对怀孕妇女登记造册,督促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做好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做好儿童营养、儿童疾病防治、儿童安全防护等知识的宣教活动。做好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

三、运转程序

1、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管理,计划免疫接种运转程序不变;

2、儿童系统管理按有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并建卡的管理运转程序不变;

3、孕产妇系统管理—“围保册”的建立及运转作如下调整:

第一,市妇幼保健院、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所、两区妇幼保健所分辖区负责围保册的管理及运转。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东风公司妇幼保健所负责本系统(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区妇幼保健所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经费由上述四家分别管理,单独结算。

第三,各种报表上报运转,按以前规定不变。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一)5月上旬,三区及东风公司提出免疫接种点设置意见,市卫生局根据意见进行免疫接种机构调整,确定设立免疫接种门诊(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5月中下旬,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分两批进行培训。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免疫接种机构建设,市卫生局根据培训和建设情况进行资格准入。

(三)5月份,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制定各种工作制度和规范,确定工作程序,并下发到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开展业务指导。

(四)5月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本辖区基本情况的摸底和宣传工作。同时,按照市区疾控机构的要求,规范传染病管理程序和要求,制订健康教育内容,正式开展传染病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督导。

(五)6月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始建立围保册(卡),正式开展两个系统管理,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加强督导,协调地段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关系。

(六)7月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第一轮次预防接种,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督导,协调其与地段医院的业务关系。

(七)XX年底进行检查评价,总结表彰。XX年进一步调整巩固提高。XX年实现规范管理,确保绝大多数预防接种任务和所有孕产妇、婴幼儿系统管理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保持较高的工作水平。

五、保障措施

1、市卫生局将妇幼保健和疾病控制工作要求纳入对三区卫生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年底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级评审制度,将妇幼保健和疾病控制工作内容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级评审的主要内容之一,年度进行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奖惩。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9

(一)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保障母婴安全。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把建立和完善妇幼保健网络作为妇幼卫生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区妇幼保健院为骨干,以农村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不断加强网络的内涵建设。一是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达标工作。目前,我市5间妇幼保健院有2间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3间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二是加强农村妇幼保健网底建设。一方面制定并实施了《取消村级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行动计划》,在1997年全面取消了村级接生;另一方面加大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力度,于1999年、2006年先后两次组织专家对镇级以上医院产科进行考评验收。通过产科质量达标建设,完善了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强化了新生儿复苏技术,促进了规范化管理,全市产科质量和新生儿抢救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全面推进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新建和改建工程。1999年以来,新建了南海、三水区妇幼保健院;2006年,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改建装修工程顺利实施;××市妇幼保健院改造搬迁工程也将于春节后全面完成。市、区、镇健全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为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

1、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自1995年6月1日《母婴保健法》施行以来,我们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以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宗旨,开展母婴保健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为了确保法律的有效施行,在全市组建和培训了母婴保健执法监督队伍,设立了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考核、评审、认定和发证;对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等法律规定的专项技术,依法实行行业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审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73个,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从业人员865名。

2、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归口管理,确保婚检质量,把好优生第一关。为了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管理,我们于2006年将全市婚前医学检查单位由原来的47间精减到现在的5间,婚检工作均归口由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

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归口管理中,我们要求各婚检单位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从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配套,并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严格的考核验收。与此同时,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婚前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管理,把好婚检此文来源于是人员资质关,规定婚检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必备条件并经过专门培训。婚前医学检查归口管理实施三年多的时间,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婚检率从归口前的96%上升到2006年的100%,疾病检出率从6.5%上升到14.4%。

3、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减少出生缺陷儿致残的发生。为了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的健康素质,防治儿童智力低下和疾病性智力伤残,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我局于2006年6月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了“××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形成了以全市有产科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成员单位的三级筛查网络,全面开展以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为主要内容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5年来,共筛查了13万多例新生儿,发现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患儿88例,苯丙酮尿症患儿1例。目前这些患儿均已得到及时系统的免费治疗和跟踪指导,避免了智力低下的厄运并因此改变了80多户家庭的命运。实现了我们提出的甲低和苯丙酮尿症两种出生缺陷不致残的预防控制目标。

(三)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近年来,我们切实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健康权益,通过制定工作规范,将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纳入统一管理。我局于2006年7月制定了《××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市儿童发展规划(卫生部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将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纳入流入地管理。南海、三水区也制定了相应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方案》,探索以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2006年,全市共为1万多例流动孕产妇提前检查、住院分娩及产后访视等保健服务。与此同时,我们还强化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其一是定期开展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评审,组织专家对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病例进行分析、讨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干预措施。其二是在出生、死亡报告、漏报调查等信息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必须如实反映全市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的相关数据。

上述措施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保健水平偏低的局面,为全市妇幼保健整体水平的提高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妇幼卫生财政补助政策尚未落实到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及国务院体改办等8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反复强调了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属性和相关政策;国家有关部门也有文件规定,要求各级政府按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的保健任务,为其配备一定比例的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和业务经费。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市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既没有核定从事妇幼保健人员的编制,业务经费也极为有限。2006年市、区两级财政的妇幼保健经费投入总额为281.5万元,仅占卫生事业经费的1.42%。这种状况,导致妇幼保健机构要用临床服务收入来补贴妇幼保健工作,严重影响到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保健业务的积极性和保健水平的提高。

(二)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管理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虽然我们建立了以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模式,但这项工作单靠卫生部门的力量实施起来难度较大。流动人口因经济困难、逃避计划生育及陈旧观念等原因不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和预防接种,卫生部门无法掌握他们的孕、产及免疫情况,无法及时提供必要的保健指导和服务,其后果轻则影响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覆盖面,重则导致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及遗传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2006、2006年,我市流动人口分娩量占全市总分娩量的比例分别为29%和40%,而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分别为7例和10例,占全市的比例为60%和80%。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已经成为制约我市妇幼保健整体水平提高的瓶颈。

(三)婚前保健工作严重倒退,严重威胁到出生人口素质。

婚前医学检查对于发现适婚人员的遗传性、传染性疾病,从而及时为他们提供保健和婚育指导,避免下一代遗传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是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优生优育的第一个环节。自2006年10月1日实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后,强制性婚检不再是婚姻登记的必备条件,主动到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新婚人员数量大幅度减少。据我局统计,检查人员数量已从2006年的46610人,检查率100%,下降到2006年的3993人,检查率仅为6.30%。这种状况给产前保健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遗传性、传染性疾病和出生缺陷发生率的上升,严重威胁到出生人口的素质。

三、对策、措施与建议

(一)充分认识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属性,明确政府职责,确保经费投入。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国际通用的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整体水平的主要指标中,就有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人均期望寿命等指标是与妇幼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充分认识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属性。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属性体现在一是社会性。妇幼卫生的服务对象占人口的2/3,它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一样,都是面对社会群体,解决社会上具有公共性的卫生问题,提供公共产品。二是外部性。妇幼卫生工作搞得好,不仅妇女儿童直接受益,配偶、家庭和后代都间接受益,进而也间接地对整个社会产生效益。三是预防性。妇幼卫生和其他公共卫生都属于预防医学范畴,都以流行病学为基本手段,都注重把住卫生问题发生前的第一道关口,旨在降低公共健康风险,预防为主是它们的共同特征。

各级政府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范畴,统筹考虑、统一规划,落实配套政策,确保经费投入,促进妇幼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探索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的有效机制。

随着我市农村“三化”政策的推进和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的流动必然会越来越频繁,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的压力也必将越来越大。要将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卫生、妇联、公安、计划生育、社区等部门联系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建议由市妇儿工委牵头,积极探讨建立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强化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人口宏观管理职能,按现有法律法规对计划生育和卫生部门职能作具体、明确的分工,充分发挥计划生育部门孕情管理优势,并与卫生部门优质服务优势结合起来,形成卫生与计生部门协调配合的新格局。是否可以考虑实行孕产妇凭身份证住院分娩,事后再补办有关计划生育手续的做法,以避免逃避计划生育的孕产妇流向非法接生点。

我局计划在今年推出两项具体措施。一是开展“平价产房”服务,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住院分娩基本医疗服务标准,推出针对流动人口和困难人群的“平均产房”服务,年内在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推行,提高流动人口住院分娩率;二是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服务,通过提出管理程序、工作要求和考核评价标准,切实将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纳入居住地实施统一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三级预防管理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是针对新《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强制性婚前健康检查被取消的实际情况,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婚前保健的意义,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增强适婚人员婚前健康检查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特别是早孕登记和检查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把好预防出生缺陷第一关。三是进一步加大产前诊断力度,提高产前诊断水平,把好预防出生缺陷第二关。四是努力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普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尽可能避免出生缺陷儿致残现象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执法力度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10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依法管理,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群众满意和可持续发展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到“十三五”末,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到二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

(二)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有效推进。积极推进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工作,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做到稳步推进,保持队伍稳定,工作平稳过渡,确保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快速发展。

因地制宜,谋划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妇幼健康资源情况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妇幼健康需求和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

强化公益,落实保障。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维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突出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编制、经费和运行政策,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提高效能,激活动力。通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优化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化绩效管理,激活内生动力,提升效率,确保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同时得到加强。

二、优化整合内容

(一)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能

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职能整合的主要方式为“县级合、乡增强、村共享”。

1、整合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机构和职责,组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受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培训、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2、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撤销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在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乡镇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乡镇政府负责,加强乡镇计生办计划生育管理职能。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人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征求乡镇政府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职能;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导下,做好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采集相关信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

4、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保留计划生育专干,巩固基层工作网底。计划生育专干和村医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计划生育专干主要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引导等工作。

(二)人员配备和资产管理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及人员编制由县卫生和计生主管部门商县编办、人社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县编委审批后实施。

原县乡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房屋、设备等各类资产,全部划归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严防固定资产流失。

(三)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改革,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充分调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工作积极性。

完善机构建设机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人群广,任务重,要切实加大投入,支持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制定下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编制部门印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三定”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召开工作动员会,宣布有关工作纪律,乡镇计生服务所人员实行自愿选择,实施优化整合各项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进行优化整合工作验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完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领导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配置工作,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保证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11

计划怀孕妇女应在怀孕前3至6个月、孕妇应在怀孕13周前建立《母子健康手册》。符合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双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医院检查单到各县区指定建册机构建册。

兰州市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工作实施细则:建册流程核对资料。符合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到指定建册的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后,由孕前优生指导人员核对相关资料信息,确定是否具备建册条件;孕妇到指定建册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后,由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核对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及孕周信息,确定是否具备建册条件。

登记建册。确认建册条件的计划怀孕妇女由孕前优生指导人员登记基本信息,孕妇和儿童由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登记基本信息,建立《手册》,并告知手册的使用方法,将手册交由服务对象保存,要求其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次产前检查、儿童健康检查时携带。工作人员要做好登统计工作,《手册》发放应避免重发、漏发,身份证号为手册唯一编号。针对双胎或多胎儿童,由指定建册机构进行建册。手册遗失,由所在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予以补发,并补登相关记录。

妊娠风险评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建册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发现的高危孕产妇纳入专案登记,重点管理,跟踪督促高危孕产妇定期接受保健管理。高危孕妇要在《手册》封面清晰标注高危字样或盖高危印章,予以警示,并根据《甘肃省高危妊娠评分标准》进行分级管理。

筛查评分、分级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要求,对孕妇妊娠各期均应进行危险因素筛查,并按三级转诊要求做好转诊工作。高危筛查评分标准:5分为轻度,10至15分为中度,20分及以上为重度。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要求:筛查评分10分以上者由设有二级产科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30分以上者由设有三级产科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提供免费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在孕妇自愿的基础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应为孕妇提供第1次免费产前检查,做好孕期随访管理、为正常产妇做产后42天健康检查,督促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第1次产前检查可与建册同时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检、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试验室检查。

各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为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的妇女和孕育高危人群建册完毕后,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发放叶酸片,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指导其正确服药。

医院建档。各级助产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先查验《母子健康手册》,对于已建册孕妇,医院根据高危因素评分情况做好分级管理和建档工作;对于未建册、直接到医院就诊的孕妇,可先行诊疗,并告知其到居住地指定建册机构进行建册后再到医院建档。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接到辖区产妇分娩信息后,要提供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后续服务。

兰州市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市卫计委负责工作总体部署和组织实施,组织人员定期对《手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手册》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手册发放使用、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市、县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手册》推广使用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定期收集、汇总、审核相关数据报表,并向上级妇幼保健院报送相关信息。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12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认真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启动并实施中央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项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地方政府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问题。

(三)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订并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建立社区公共卫生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完善社区卫生运行机制。以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探索总结各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基本药物零差率、与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与公立医院分工合作等方面的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五)加强社区卫生能力建设。利用协会、研究机构等力量继续研究和推广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提高社区卫生人员技术服务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研修班等形式加强卫生行政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者能力建设。

(六)促进地区间经验交流与研讨。针对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不同的发展进程和特点,组织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片区会,促进不同地区间的经验交流和学习,推动全国社区卫生服务整体发展。

二、妇幼卫生

(一)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法制建设,规范妇幼保健服务。加强《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配套文件。与相关部门协调,积极促进《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的出台,进一步组织论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中国先天梅毒防治行动计划》,争取早日下发。继续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落实。

(二)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制定《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及标准》,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深刻领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属性。建立妇幼卫生工作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推动妇幼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三)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在中西部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基础上,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产科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千年发展目标和两纲目标的实现。

(四)继续深入做好“降消”项目。进一步加强项目的人员能力建设;开展新扩展项目县的启动和社会动员宣传;继续通过专家蹲点、人员进修等形式,提高基层助产技术水平,强化妇幼保健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督导工作。

(五)大力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推动《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公布和实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的服务网络。继续落实三级预防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及免费婚检等,努力提高群众参加婚检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婚检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的指导,继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推广叶酸等营养素添加;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六)深入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继续加强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逐步开展乡级培训,扩大产儿科医生、助产士及相关人员的培训覆盖率;开展建立以医院为基础的新生儿窒息复苏小组试点工作。

(七)加强爱婴医院管理,促进母乳喂养。根据《爱婴医院监督管理指南》切实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管理和监督。以各种形式宣传母乳喂养,提高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认真落实《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八)开展妇女常见疾病防治工作。继续开展生殖道感染防治项目,推广项目经验;重点开展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开展妇女常见疾病调研,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九)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积极探索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和先天梅毒防治工作整合的有效途径,为孕产妇提供廉价、便捷的服务。

(十)继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强化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和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的人员培训,制定妇幼卫生监测、妇幼卫生年报工作指南,加强质量控制和部门间协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率。

(十一)继续推动灾后妇幼卫生重建工作。关注灾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整合国际国内灾后重建项目,争取资金配备必需的医疗设备,促进灾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的恢复和重建,进一步加强灾区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灾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十二)继续实施国际国内合作项目。结合妇幼卫生工作主要问题,在重点领域开展合作项目。努力提高项目地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促进妇幼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继续实施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基会、联合国人口基金等合作项目,积极推广项目经验,利用项目平台,争取更多的合作项目。

三、健康促进与教育

社区健康妇幼工作计划篇13

2 特征

我们通过儿童、妇女(生殖)健康的社区诊断,得出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具有以下特征。

2.1 社会环境呈现“二元化”特征

作为上海中心城区,人口结构老化, 女性人口中45~55岁占24.11%,20~25岁婚育人口也占相当比例。因此,围绝经期妇女和孕产妇保健、生育调节服务需求较大。另外,居住时间>6个月的外来人口达9.71万人,其中以青壮年务工人员为主。社会环境呈现二元化特征,有舒适的居住环境,也有简陋民宅;有高学历、高收入人群,又有较低文化、低收入的弱势人群;人群构成与环境较为复杂。

2.2 感染性疾病与生活方式病并存

2006年对39 683名社区已婚妇女妇科健康检查表明,各类妇科疾病的患病率达32.86%,其中子宫肌瘤、宫颈疾病、卵巢肿块、生殖道感染为主要疾病,而性传播疾病仍没得到有效控制。全区疾病统计分析显示,肿瘤死亡位居女性死因第2位,而乳腺癌发病率位居女性肿瘤首位,成为女性生命重要“杀手”;全区儿童健康统计分析表明,肥胖成为儿童健康生长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儿童的视力异常也值得关注。

2.3 健康行为缺失健康信念需强化

社区诊断表明,妇女对生殖健康的知识、态度、行为知晓率整体水平不高,而行为正确率更低,如婚前医学检查率低下。要努力促进社区妇女的生殖健康,提高社区妇女的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的正确率是我们重要任务,尤其是努力使妇女形成生殖健康的正确态度与行为。

2.4 多部门合作

目前区域内妇(产)、儿科医疗服务资源充足,但在妇幼保健机构的组织体制、人员业务素养、妇幼保健的有效投入,改变“以医养防”等方面需要改变。另外,动员各相关部门参与社区生殖健康促进,建立部门间的有效合作,关注社会决定因素,是社区生殖健康促进的重要策略。

3 目标与目标人群

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的目标是,通过社区诊断明确我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因素,探索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增强社区妇女人群对生殖健康的知识、信念和行为能力,提高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保健水平。目标人群是社区18岁以上妇女、儿童,以及妇女(生殖)健康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人员。

4 策略与措施

4.1 社区诊断

运用健康促进理论和社区诊断方法,收集、利用现有的相关统计资料,用专题小组讨论、访谈等定性研究方法收集社会、教育、管理与政策诊断资料,对全区6个社区用分层单纯随机抽样方式抽取450名妇女,作儿童、妇女(生殖)健康的 “知识、信念(态度)、行为”等方面信息的入户调查。了解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因素,为开展健康促进干预明确优先项目,把有限资源应用于妇女、儿童健康最关切,干预最有效的项目上。

4.2 社区动员

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项目的支持。把握区域卫生规划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和 “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的契机,让各级领导宣讲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工作对区域发展的作用与地位,倡导社会支持环境。制定和改革相关政策,并利用会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目标评估等手段,把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工作作为社区工作的职责与任务,动员各个部门,如工会、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组成合作伙伴,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为平台,明确共同目标,加强协调、合作。动员专业人员、志愿者参与,动员社区、家庭和个人参与,首先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骨干进行宣传、培训,使他们了解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项目,并认识到应对社区居民的健康负有责任,掌握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项目的知识。宣传社区居民对个人生殖健康的责任,社区提供各种机会,让他们能参与社区生殖健康促进的过程,学习能改变不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的知识与技能。注意发挥家庭和家庭成员在生殖健康促进、生殖健康保护中起积极作用。

4.3 培育生殖健康新理念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的社区诊断,对社区中存在的生殖健康问题,运用多种形式和活动载体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如“孕妇学校”、“父母学校”、“控烟与家庭健康”主题活动、“三H(健康Healthy、快乐Happy、和谐Harmony)”俱乐部、“亲子活动”、“心系新生命”系列活动,提出了“母亲安全、儿童优先”、“计划生育避孕知情选择”的口号,总计有16 358人次参加活动。另外,还举办各类健康讲座23次、培训班24期,2 816人参加讲座或培训;设立社区生殖健康板报12期,分发各类生殖健康小册子8种6万余册,向居民提供健康信息,开展健康服务;倡导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健康生活每一天的健康新理念。

4.4 政策改革

调整社区生殖健康服务方式,在提供包括妇女、儿童系列保健在内的社区全科服务,设点提供围绝经期健康咨询,生育行为指导,幼儿生长发育指导。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范围。针对区域生殖健康服务中的管理薄弱点,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区产科质量管理制度”、“危重孕产妇报告、转诊、抢救流程”、“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等政策性文件。并在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时,把以临床服务为主体的妇幼卫生保健院,调整为以社区妇幼保健为主体的妇幼卫生保健所,突出了区域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的公共卫生功能。

4.5 建立多部门合作

将项目融入“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在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大平台中,推进社区生殖健康促进项目。充分运用全国妇联心系新生命的工作资源,如人员培训,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大型活动项目资金。充分整合社区资源,与社区中的教育、民政、计划生育、企业等单位联手开展活动,如与民政婚姻登记处合作,开展婚前医学咨询和检查;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肥胖儿童干预;与计划生育部门合作实施计划生育避孕知情选择和流动人口孕产妇健康服务;与区工会、区妇联、一些非政府组织(企业家联谊会)合作,对社区下岗、待退休、流动人口等贫困妇女开展妇科健康检查;以社区学校等平台,开展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营造关注生殖健康的社会环境。

4.6 临床医学与公共卫生融合

对从事儿童和妇女保健工作的临床医务人员,进行公共卫生与生殖健康知识的培训。临床医师在社区儿童和妇女保健门诊中,融合了健康教育、行为指导、跟踪服务访视、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建立社区公共卫生与临床相结合的监测网络,如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孕产妇和社区妇女感染性疾病筛查、登记报告等。而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人员运用临床诊疗手段开展妇女、儿童人群相关疾病的控制。

5 主要成效

通过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项目,形成了纵向区-街道-居委,横向社区各部门参与的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工作模式和相关政策,形成了一支22人的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的工作骨干队伍和120余名社区志愿者队伍。

以健康促进理论为依据,尝试了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的社区诊断,综合评价了社区妇女生殖健康相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较客观和全面地反映了区域内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的影响因素,为开展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提供依据。

通过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项目,社区妇女对生殖健康知识、信念、行为的总体正确率由77.14%、61.67%、36.73%,分别提高为88.99%、77.85%、59.89%,(P<0.01);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率由8.96%上升到20.19%,参加妇科健康检查人数增加1倍以上,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由11.03%下降至7.99%。过程评价,用中心拦截法对社区人群调查显示,社区目标人群参与妇女生殖健康促进活动的覆盖率达82.05%;用访问法,对社区管理者、社区单位负责人、社区志愿者作访谈研究表明,多数被访问者认为“社区妇女生殖健康项目,促进社区妇女、儿童健康”、“对保护社区脆弱人群的健康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6 问题与体会

在呈现“二元化特征”的中心城区,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妇女生殖健康促进,其人文、经济、居住等环境差异大,需求也不同,通过社区诊断可有针对性地设计各种健康促进项目计划,提高了健康促进的可干预性、公平性和干预的有效性。

社区妇女生殖健康促进项目范围广、 内容多,一些慢性疾病远期效果在项目短期内很难显现,根据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理论,我们用知识、信念、行为正确率作近期效果评判,另外,由于本项目用非标准设计作前后比较,对可能存在的“讯息污染”对项目结果的影响,需作进一步探讨。

社区健康促进项目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离不开多部门的合作。本次项目把握了社会环境对儿童、妇女脆弱人群关注和区域卫生改革的契机,整合了社区资源,推进项目的发展,但是社区儿童、妇女(生殖)健康促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把项目形成的组织网络、政策、资源筹集延伸下去,并在实践中充实其内涵,使社区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7 参考文献

[1]世界卫生组织.朝着实现国际发展目标和具体目标加速进展的生殖卫生战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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