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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论文实用13篇

宏观政策论文
宏观政策论文篇1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与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安排,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与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安排,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又往往不愿与其发生借贷行为,所以形成银行普遍的“惜贷”或“慎贷”现象,货币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也不明显(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与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关于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与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如果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认识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实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讨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如果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关于长期经济增长要依赖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宏观政策论文篇2

(三)数据说明及其统计特征在样本选择期方面,由于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2008年11月25日美联储开始启动首轮量化宽松政策;此外2008年量化宽松政策开启至目前的季度数据跨度较短,实证结果难以说明问题;因此选取2002年1月至2013年12月作为实证研究的样本区间。为进一步对比量化宽松政策实施前后中国经济指标响应的变化,以量化宽松政策开启时点为界限,将样本选择期划分为两个子区间:第一阶段为2002年1月至2008年11月,第二阶段为2008年12月至2013年12月,对这两个子区间再分别进行研究。各序列的统计特征如表1所示。中国的经济增速(cgdg)、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cppi)、M2增速(cm2g)、贸易余额增速(ceig)、实际有效汇率(cexr)和美国M2增速(um2g)均为I(0)序列,而中国的上证收盘综合指数(csti)为I(1)序列。这样,如果要利用回归模型研究各序列之间的关系,就要求各序列之间存在协整性,为此本文利用Johanson协整性检验方法对其进行检验。如表2所示,七个序列中存在两个协整关系。

二、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量化宽松政策之前的估计结果根据AIC统计量可得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最优滞后阶数为二阶,利用脉冲响应函数方法,求取美国M2增速对中国的经济增速(cgdg)、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cppi)、M2增速(cm2g)、贸易余额增速(ceig)、上证收盘综合指数(csti)、实际有效汇率(cexr)六个指标的冲击。量化宽松政策实施之前即以2002年1月至2008年11月的样本为研究对象。美国M2增速提高1个百分点,长期来看,美国M2增速对中国经济增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中国M2增速具有正向的冲击;对贸易余额增速、实际有效汇率具有反向的冲击;上证收盘综合指数基本不受影响。各经济指标具有较强的波动性,呈现明显的周期性变化。表3是中国经济指标波动的方差分解结果。以第36期即3年的时期来看,美国M2增速对中国各指标的贡献度分别为6.58%、4.17%、5.12%、4.93%、1.32%和1.76%,国内因素对各对应指标的贡献度分别为93.42%、95.83%、94.88%、95.07%、98.68%和98.24%。

(二)量化宽松政策之后的估计结果量化宽松政策实施之后即以2008年12月至2013年12月为样本区间进行研究。美国M2增速提高1个百分点,中国的经济增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M2增速、上证收盘综合指数呈现正向的变化;贸易余额增速和实际有效汇率呈现反向的变化。如表4所示,以第36期即3年的时期来看,美国M2增速对中国各指标的贡献度分别为8.14%、19.29%、14.22%、4.52%、9.51%和8.09%,国内因素对各相应指标的贡献度分别为91.86%、80.71%、85.78%、95.48%、90.49%和91.91%。总体而言,美国M2增速发生一个正向冲击,对于中国各经济指标,量化宽松政策实施之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变化;之后,其变化具有明确的方向性。对于上证收盘综合指数,量化宽松政策实施之前的结果显示基本不受影响,而之后的结果呈现正向的响应。量化宽松政策之后的美国M2增速对中国各经济指标变化的影响程度大于量化宽松政策之前。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宏观政策论文篇3

在市场经济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追求效用最大化的消费者和追求收益最大化(或风险最小化)的投资者构成了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满足了这种定语限制的经济主体是与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要求相适应的或者说相容的,反之则反是。这几个看似简单的修饰语,可以作为判断经济主体是否市场化的标准。以此标准来衡量,目前我国各种经济主体尚未实现市场化或者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换言之,目前我国经济的微观基础与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或者说是不完全相容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手段,而宏观调控手段与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计划”手段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种对经济的事前规制,因为它是计划者对被计划者的直接控制,所以它发挥作用不需要市场作为媒介。而前者即宏观调控是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从而导致经济总量非均衡对政府提出的调控经济的内在要求,以减少市场机制自动调节的时滞所产生的高昂成本。可见宏观调控既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又是提高市场经济效率的必然要求。同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又必须以市场行为人能够对各种市场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为前提。这就是说,财政货币政策有效性是基于与市场经济相容的、完善的微观经济基础之上的。那么,要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应,就必须首先改善这种微观基础,具体包括:

1.进一步打破垄断,向非公企业开放更多的领城。第一,减少对传统国有垄断部门的准入障碍,即向民间资本(非国有经济)开放这些投资领域,这一方面为竞争格局形成提供基本前提,另一方面达到启动民间投资需求,增强社会对未来经济良好预期之目的。第二,正如国有部门垄断地位形成靠的是国家力量一样,打破这种垄断也必须依靠国家力量,对诸如电信、民航、电力、铁路、教育、金融等传统垄断领域,科技进步及社会发展已为它们成为竞争性领域提供了可能性,国家不仅要允许而且应以优惠政策鼓励新人者,同时对目前居于垄斯地位的企业赋予更多的逆补贴方式,以促使竞争格局的早日形成。

2.保护非公产权。财政投资对民间投资的带动不足,是扩张性财政政策效应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民间投资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为银行对非公企业贷款的歧视性政策,另一则为对非公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非公财产所有者特别是私人财产所有者的不确定因素多,保卫自己财产的交易成本过高。这种不确定使企业家无法形成对未来的稳定预期,从而导致非公投资者缺乏全力以赴投资的长期行为。这样,作为市场经济微观基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种非公企业,就很难发展到其应有的规模、水平和实力。

3.从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改革国有企业。从宏观层次改革国有企业就是站在全局的高度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和结构性调整。这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退出机制,以全面收缩国有企业的经营战线,使其尽可能地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让位给比它具有更高效率的其他所有制企业。这既是非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国有企业自身和整个经济发展的需要。事实上,国有企业的巨额亏损不仅使中央和地方财政难以承受,也给银行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因为一个充斥着不可持续的信用扩张的经济结构以及一个充斥着大量的不良债权的经济体系都是不可能持续下去的。一个很明显的经验事实是,在传统国有企业经营体制下,由于预算的极度软约束,为了追求控制权的扩大,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无效率的规模扩张,在这种情况下它对贷款利率信号是极不敏感的。国有企业累积的风险可以转嫁给银行,银行最终又转嫁给国家。在这种微观基础上,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由于缺乏效率)都将无效。从这个意义上说,从宏观层次改革国有企业是提高财政货币政策效应的首要前提。而从微观层次改革国有企业是指对那些经战略性重组后保留下来的有存续必要的国有企业,按照其行业性质和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分别建立适合他们各自特点的企业制度和企业经营机制。但总的趋势应该是,除极少数企业继续保持国有独资外,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要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全面的制度创新,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容的微观运行机制,从而强化它作为市场主体的性质和功能,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或发展壮大,或退出消失。

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投融资体制缺陷是我国重复建设严重、经济结构不合理和财政政策效应低下的重要根源之一。实践表明,缺乏微观指引的扩张性宏观政策往往只能大量增加存货而使资金沉淀,从而不能带来较大的乘数效应。那么如何发挥微观指引作用呢?这就需要深化融资和投资领域的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使资金流入有效益的行业和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减少政府在投融资领域的干预,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标准的投融资体系。具体而言,一方面要求商业银行提高贷款回报,并从外部“硬化”企业的财务预算。另一方面,则需要建立和发展新型的中介机构,尤其是高水准的专业化投资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以识别高回报的投资项目,进行有选择的融资和投资提高投资的效益水平。不仅如此,这些金融机构可以依托市场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从而将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与投融资有机结合起来,造就行为端正的微观经济单位,为包括财政货币政策在内的各种宏观政策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微观基础和机制。

三、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

在通货紧缩条件下货币供应的内生性加强是货币政策有效性降低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商业银行对央行调控行为的不配合又是货币内生性增强的原因。目前我国四大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总额仍占全部存贷款总额的近70%,它们的行如何对货币政策效应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而目前我国四大商业银行不仅有着一般国有企业的通病,而且还存在大企业病。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四大商业银行普遍缺乏风险控制机制,形成了大量烂帐、坏帐(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吸取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危机之后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风险控制。但现在的问题是它们似乎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即在强化风险控制的同时没有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激励机制,以致出现普遍的消极“借贷”的行为,这种行为加剧了这次的通货紧缩。究其根源,这种消极“借贷”与当初缺乏风险控制一样,都是产权制度的缺陷所致。基于此,目前理论界和银行实际部门都在探索深化国有银行改革的措施,比如,“多级法人制”、“切块上市”等等。尽管在改革的具体措施上有不同争论,但在总体改革方向上是比较一致的,那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也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实现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使之成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真正的企业。

四、完善金融市场。逐步实行利率市场化

1.完善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货币政策以及耐政政策传导和发生作用的重要条件,培育和呵护市场特别是金融市场,其本身就是实施有效财政货币政策的前提和内容之一。随着我国金融自由化步伐的加快,金融市场的发展极为迅速,在这种条件下,原有的市场管理原则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发生这种变化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所以必须对有关方面进行改革。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角度来看,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逐渐增加同业拆借市场的市场参与者,根据有关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合作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以及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参与同业拆借市场,从而扩大同业拆借市场的资金需求,降低银行信贷资金滞留在同业拆借市场的比例。二是发展国债回购市场,建立国债回购的一级交易商制度,这不仅能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体系,而且还能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交易场所与交易对象。三是加快商业信用票据化的步伐。实现企业间资金融通的票据化不仅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的“三角债”问题,而且还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增加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四是发展资本市场,增加企业直接融资的比率,提高企业和居民户资金安排的利率敏感度。五是大力开发金融产品,鼓励和引导各种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和有利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制度创新。

2.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对资金这种稀缺资源的配置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故常被用来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然而在存贷款利率受到严格管制的条件下,利率的这种作用受到极大的限制。市场化的利率作为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重要条件之一,从提高货币政策效应的角度上说,实行利率市场化是有益的。但实行利率市场化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他们至少包括:第一,对利率变化具有较高敏感度的存、贷款主体;第二,完全商业化运作的银行机构,它们既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和能力,又有追求利率最大化的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动力;第三,中央银行具有较高的监管水平。目前,中国的通货膨胀负增长,总体利率水平较低,商业银行自我约束加强,利率扩张机制受到抑制,是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有利时机。可以在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础上逐步放开对贷款的直接利率管制,让商业银行根据贷款对象的资信状况和贷款的风险大小,灵活确定贷款利率。此后,对存款利率实行上下限管理,扩大浮动幅度,最终实现存款利率的自由化,让利率真正成为资金的“价格”,居民户可以充分自由地选择金融商品,各类企业可以在利率约束条件下一视同仁地获得贷款,这样必能反过来提高居民户和企业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从而促进货币政策效应的提高。

五、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和中、高收入阶层的消费倾向

消费是驱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无论是对财政政策乘数还是对货币政策乘数而言,都是边际消费倾向越大则乘数越大。所以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和提高全体居民特别是中、高收入阶层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对于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应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为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提高农民收入,降低贫困人口比重。第一,增加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努力改善农村的自然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这是提高第一产业相对生产率进而提高农民收入的物质前提。第二,改革现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方法,研究农民具有固定土地使用权并可进行交换的具体方法,以促进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这是改变落后耕作方式,提高相对生产率进而提高农民收入的制度前提。第三,逐渐取消户籍制,坚决取消对农民的歧视性就业政策,彻底清除限制农民向城市流动的体制障碍,使进入城市并能在城市以合理合法方式生存的农民获得体制内生存,享受公正的体制待遇。这既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前提,也是迅速降低贫困人口比重的有效途径。第四,实行优惠(至少是公平)政策,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并在政府的规划及其相关政策配合下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乡镇企业向一定的地域适当集中,以产生集聚效应,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农村城市化是农民非农化进而降低贫困人口比重的最根本途径。

2.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制,引导居民消费伦理合理转变。居民对未来预期收入与支出的不确定性,是居民预防性储蓄的主要动因。居民的这种不确定性越大,预防性储蓄的比率就越高,相应地即期消费也就越少。如果建立社会保障体制,可以消除或减少居民的不确定性,使消费持久上升。同时应积极发展消费信贷,促进居民消费伦理合理转变。居民在从低收入的生存型消费转变为高收入质量型消费时,消费占其收入的比重增加,周期变长,若靠居民自己储蓄,则需要很长时间,使消费波动性较大,容易出现消费的“断层”。消费信贷的介入使居民可以“花未来的钱”,从而使居民消费结构的转变在支出上得以平缓地实现,降低消费的过度敏感性,避免消费“断层”的出现。如果说低收入阶层的消费疲软可以通过收入调节来激活的话,高收入阶层的消费疲软则只能通过供给调节来激活。应通过供给主体性质的多元化来增加有效供给,从而消除供给结构“折层”,这对启动高收入群体的消费进而提高他们的消费倾向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六、优化经济结构,增加有效供给

无论对于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而言,其效应的形成机理都是通过最初的政策变量的改变进而经过该变量在一定经济结构内与其他变量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如果经济结构不合理,即使是适当的财政货币政策也不能发挥应有的效应。

我国目前经济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第二产业的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同一类型的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第一产业现代化程度太低,劳动生产率低下。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社会总供求的结构错位,既抑制了有效需求,使得需求严重不足,又造成了大量的低效供给与无效供给,使供给相对过剩,亦即供给相对过剩与有效供给不足并存,在这种情况下,扩张需求仅依靠财政货币政策往往难以凑效,而必须通过调整结构改善供求的结构性关系来实现。调整经济结构一是要促进传统部门的产品升级换代;二是要治理低水平重复;三是要促进新兴产业部门的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例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生物工程产业的发展,促进以教育产业化和旅游产业化筹为特征韵精神产品产业的发展,使新的需求得以较快增长:四是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提高第一产业的现代化水平;五是要减少对第三产业的准入障碍,向民间资本开放第三产业投资领域,形成有效竞争的格局,全面提高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和质量水平,以增加第三产业的有效供给。总之,只有在结构调整中,才能在形成新的供给(有效供给)的同时形成新的需求,使供求结构相衔接。这样财政投入和货币政策引致的投资增加才不会以存货的形式沉淀下来,从而为财政货币政策乘数的形成提供必要前提。

七、改革财税体制,提高政策之间的协调性

财税体制从根本上说是关于资源和收入在社会成员与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在各级政府机构之间进行配置和再配置的制度安排。因为这种制度安排对社会成员的经济行为有着巨大影响,进而也通过这种影响对财政货币政策效应的形成发生作用。目前我国的税制主要是1994年在治理严重通货膨胀的背景下产生的,现在的宏观经济背景与当年显著不同,故现行税制与经济发晨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税收政策与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的目标取向显得极不协调,也因此降低了财政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比如现行增值税,其模式是生产型的,即是一种对投资征高税的制度,越是高新技术或者机器设备越多的大型企业,不能抵扣的税金就越多,企业税负就越重,这种抑制投资需求的税种阻碍了投资的扩大,不符合加强技术创新、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从而也不利于提高财政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内部各工具之间(如利率、税率、汇率)以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都应围绕宏观调控的总目标彼此协调一致、相互配合,避免相互冲突而使政策效应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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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论文篇4

近年来,在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连年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县乡财政困难越来越突出。这主要是由于农业、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增人增支刚性增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滞后等体制性、政策性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城乡分割和地区间经济非协调发展在县、乡财政上的集中反映。

一、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难的主要表现

(一)县级财政收支差额与赤字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国家清费立税改革相继出台,县乡预算外收入急剧下降,县乡财政的包袱大大增加。县乡政府作为一级政权机构,有其必须履行的政府职能,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但由于县乡财政巨大的财政赤字和财政负担,大多数的县乡财政很难支持一级政府的正常运转,影响县乡政府职能的实现。

以长沙市县级政府为例,2003年财政赤字为41502万元,2008年达到166097万元,扩大了4倍。不仅如此,县与县之间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差距也呈扩大趋势。在同一市内,以长沙县与望城县为例,2003年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分别相差15925万元和19728万元,2008年分别达到37021万元和47953万元。不同市域,差距就更大了。以长沙市长沙县与湘潭市湘潭县为例,2003年财政收入湘潭县为长沙县的37.51%,财政支出则为40.88%,2008年分别为25.97%和51.91%。可见财政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财政支出相对缩小,故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即财政赤字的差距不断扩大。

(二)文教体卫经费支出严重短缺

目前,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确实使中国逐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但长期以来,由于片面强调经济的发展,忽视了微观经济主体对社会环境发展的需求,致使我国大部分城市存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文化建设不协调的问题,这不仅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也加大了我国人口素质、社会环境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的距离。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对文、教、体、卫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认识,并将科技和教育支出放到政府财政支出的首位,给予优先考虑。2000年至2008年,湖南省文教体卫财政总支出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但占财政支出比例却呈现出下降趋势,2008年仅为19.69%,是近9年来的最低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35%—40%的水平。

(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财政资金需求缺口巨大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城乡社会保障实施严重不平衡。目前,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试点实行,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用于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费用也较少。以湖南省为例,2001年用于农村的保障资金为912.4万元,仅相当于城市保障资金的3.4%,若加上农村困难户集体补助金487.0万元和农村五保户集体供养金14467.5万元,也只有15866.9万元,仅占湖南社会保障金总额的9.96%。可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下,支援不发达地区的财政支出比例逐年下降,但不发达地区却是最需要财政公正支持的。

二、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行政机构膨胀,事业管理费高

多年来,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增长过快,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人浮于事的结果直接导致财政支出中用于工资的比例在增加,但行政效率却低下,加大了寻租行为出现的可能性,增加了财政运作成本。据调查,2001—2008年湖南省政府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的9%—10%,并呈现稳步增长趋势;部门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高达30%;行政事业管理费占比高达55%以上。财政支出绝大部分花费在政府行政机构、部门管理事业费上,造成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导致财源培育不足,制约了财政收入的增长。

(二)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不足

当前,县乡财政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不够。湖南是农业大省,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慢,绿色、优质、高效的农产品基地规模小,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农民增收的步伐缓慢。2008年湖南省农民收入中的73.8%来自农业,其中,农业收入中来自粮、棉、油、糖、烟叶的收入高达80%以上,来自果菜收入比重还不到10%。过去,在农产品短缺的情况下,农产品价格一直比较高,农业只要增产就能带来农民增收。并且,湖南省农业税收年增长幅度,从2000年的33%回落到2005年的9.6%直至近年才稍有回升。种种现象表明,农业增产、农民不增收和财政不增税的问题对县乡财政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已经显露出来,并呈现不断强化的趋势。这是近几年来县乡一级财政困难程度进一步加大的重要原因。

(三)城乡资源占有不均等导致城乡居民收入的不均等

1.城乡人口结构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我国建国50多年来人口增长过快,农村人口总量也是在递增的,到2000年才有快速相对下降的迹象,但至今仍有将近61%的人口聚居在农村,表明我国城市化水平仍然偏低,农业就业结构转换仍然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转换。农村聚居大量的人口,必然导致极低的生产效率,这也和我国工业化的程度极不相称。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当属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制度,到现在农民要变成城市居民的主要途径还是升学。因此,打破城乡人口滞留的格局,加快城市化进程,显得尤为必要。

2.产业结构演进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1978年以后,我国经济确实出现了高增长。而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高增长却是由第二、第三产业拉动,而第一产业停滞甚至萎缩,这主要是由农业的禀赋决定的,但还夹杂着人口因素。1997年以后,我国农业产值占到GDP的20%以下。同期,我国农村人口仍占总人口的70%左右,结果就导致城乡收入差距变得特别突出。1978年,从三种产业的产值结构来看,我国工业所占比重已达44.8%,具有人均GDP3000美元以上中等发达国家的特征;而从劳动力结构来看,农业劳动力比重高达73.3%,是人均GDP200美元以下农业国家的典型特征。这里面的关键因素是人口结构的调整跟不上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1999年,我国农业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重为17.7%,而就业比重依然高达50.1%。根据库兹涅茨的统计分析,当人均GDP达到500美元时,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为31.4%。可见,我国农业劳动力比重过大导致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过低。

三、培育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的宏观政策研究

(一)精简乡镇行政机构与成员

益阳市作为湖南省改革试点城市,2006年内,全市乡镇从144个精简到96个,1294名乡镇干部精简为705人,乡镇事业编制减少10035人,精简率达63.4%。以益阳市2005年底人口总数460.6万人为基数,几乎每300人中就有一名政府办事人员;年度财政收入总额92377万元,而财政支出达到317808万元。从种种事实中我们不难看出,湖南省县级政府机构臃肿,基层行政机构人员冗杂,财政供养规模过大,使得县级政府财力无法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无法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必须进一步推行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冗员。转贴中国-可以根据“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基本原则,考察各地实际职能需要与财力因素,配备工作人员,避免出现人多反而不办事、办不好的情况。并且,政府的编制也应该考虑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情况,在集中财力求发展的时期可以适当缩减编制,等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多的人才时,再适当引进,以达到比一开始人员臃肿时更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推进乡财县管

自从实施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等政策后,绝大多数乡镇已经失去其主要的财源。农业税在整个湖南省的财政收入中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在绝大多数没有自主产业,仅仅依靠农业税等税费收入取得财政收入的乡镇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吃饭财政”的现状都难以持续。在这样的前提下提出逐步撤消乡镇财政,推进“乡财县管”也是必然趋势。采取预算共编、账户共设、集中收付、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逐步取消乡镇财政。

(三)提高农民在土地转让过程中的分享比例

在现行征地制度下,除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公益事业用地、农民宅基地外,所有新增建设用地需要占用农用地的,无论是出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目的的需要,还是出于房地产开发等私人目的的需要,都借助国家土地征用权来实现农地转用,征地的服务范围超出了公共利益的界限。同时,国家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在征地补偿中对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保障未予足够的考虑,特别是对于本来就很低的征地补偿费用,集体经济组织又要截留、分享,因此农民实际得到的补偿更低。征地后失去土地的农民由于缺乏非农就业所必需的专业技能等原因,很难在短时期内找到合适的非农就业岗位,而货币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又很不完善,致使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就业都受到了影响。在土地用途管制下,农民承担了耕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公共利益的代价,却不能全面分享农地转用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不能得到应有的公共财政上的支持和补贴,农民的土地权益事实上集体性地受到了侵害。

(四)改革土地流转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

要创新土地流转制度,一是要打破国家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允许集体非农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对经营性用地实行市场定价;二是明确界定“公共目的”的内涵和外延、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限和征用范围,提高农民转让土地的分享比例;三是建立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土地资源价格、资源成本和社会保障价格的科学的地价评估体系,对批准入市的土地进行全面的定价评估,为征地补偿提供价格依据;四是在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土地发展补偿、未来收益补偿、社会保障补偿以及劳动力安置等因素的基础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五是对于有长期稳定收益的公益性占地,允许农民入股,允许经批准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租赁形式转化为工商业用地。

四、总结

县级财政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财政问题,因此在讨论县级财力建设时,不再局限于就财政而论财政,就经济而论经济,而是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辨证地分析县级财力的“经济——财政

——经济”的发展模式。具体来看,其主要体现在发展县域经济与培育财源、财力资源投入与县乡尤其农村经济发展上。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是源与水的关系,但我国现阶段下,财政投入支持县乡尤其农村经济发展必不可少。因此,应辩证矛盾统一、长短期相结合来看待财力培育与现阶段财力困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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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论文篇5

根据国家批准实施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北部湾经济区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目前广西提出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区域金融中心的设想,但根据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水平和金融业发展现状,单纯依靠自然渐进模式必定是漫长的过程,只有通过政策倾斜、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才有可能促进金融积聚。

一、金融积聚动因分析

关于金融积聚的动因,金融聚集理论和规模经济理论从微观角度较好地解释了金融积聚的现象。

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74)认为金融中心的集聚效益主要体现在跨地区支付效率和金融资源跨地区配置效率的提高。Davis(1990)通过对金融服务业领域的调查发现,在大都市区域里,各种规模的金融服务产业都倾向形成集聚。Gehrig(1998)根据证券的流动性及其信息敏感程度研究金融活动,认为无论对信息是否敏感的金融交易,都可能集中在信息集中与交流充分的中心地区,从而形成金融产业积聚。

规模经济理论主要针对金融活动的外部经济解释金融聚集现象。韩国学者Pak(1989)认为跨国银行为了降低成本会采取扩大经营规模的战略,在不同的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行,将银行服务的成本分散到全球金融业务。当某一地区跨国银行的数量增多、规模增大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银行中心便形成。我国学者潘英丽(2002)、冯德连、葛文静(2004)均认为金融中心的建立可以形成外部规模经济,例如,行业内银行之间的协作;金融机构之间共享基础设施;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邻近;信息沟通的快捷、市场流动性提高、投资成本和风险降低等等。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国内的金融机构地域集中现象风起云涌。例如,北京云集了国内所有的宏观调控部门和监管部门;上海已成为国内最大的证券、保险和外汇交易市场及最大的住房抵押市场;深圳通过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迅速发展成为珠三角洲地区金融企业的集聚地。金融积聚以良好的经济基础为后盾,同时,通过集聚效应、规模效应的发挥,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二、区域金融政策倾斜的理论基础

区域金融政策倾斜是政府采用宏观干预的方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制定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域金融政策。国内外各类经济增长理论、金融约束论及国内学者对国内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为金融政策倾斜提供了理论支持。

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区域金融的发展所带来的资本的形成与产出能力给区域经济发展形成了推动作用。近年来,许多国内学者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研究框架应用到省区层面上,如陈莹(2002)、黄湘雄(2004)、曹廷求(2006)分别对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的区域金融发展状况做了实证研究,都认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积极作用。

金融约束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化过程中要通过一定程度的金融约束来达到金融深化的目标,政府通过制定存贷款利率限制、市场准入限制、资本市场运作机制和稳定的宏观政策等一整套区域金融政策为金融部门和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使得它们采取有社会效益的行为,弥补地区内发展不平衡及市场本身的缺陷,实现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国内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表明,时空性、层次性、吸引与辐射性和环境差异性共同表现为区域金融的属性。唐旭博士在《货币资金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1999)中指出经济计划体制的转型直接导致了区域资金流动的加大,在了解国内资金分布和流动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差别政策,显得日益重要。殷得生和肖顺喜在《体制转轨中的区域金融研究》中运用实证的方法研究了我国东西部区域金融的差距,运用交换和分工等原理,提出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一些措施。

三、促进金融积聚北部湾经济区的政策建议

北部湾经济区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两廊一圈等多层次发展区域的交汇处,区位优势和未来巨大的市场容量是吸引金融积聚的根本因素,也是金融政策倾斜的经济基础。在经济发展初期,如何通过金融政策倾斜加速金融机构聚集是当前研究的重点。

(一)金融机构设置倾斜

1、建立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蒋升湧(2007)主持的课题“建立北部湾银行问题研究”中提出,参照徽商银行模式对广西现有城市商业银行进行兼并重组,在其基础上组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北部湾银行。作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北部湾银行的业务发展方向应以支持环北部湾经济圈特别是北部湾三市社会发展与经济开发为主要目标,其信贷资金的投向重点应是北部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有利于北部湾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此外,就是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北部湾银行应重点吸收境外、东部资金,在成熟时,应将业务和分支机构延伸至国外特别是东盟国家,使之成为一家国际性银行。北部湾银行的资本金来源尽可能多元化,多元化体现在行业、地域(包括境内外)、所有制成分(包括自然人)等方面,多元化的好处是分散风险、保障资本金的长效稳定,并且可以发挥地缘优势,为今后引资多元化奠定基础。资本金可以采取阶段性扩充办法,在建设初期可以考虑只吸收境内资金,后期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针对北部湾经济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北部湾银行应该承担起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责任,通过争取国家给予类似渤海银行的新业务试办权,例如开办股权抵押贷款,一方面避免与其他银行业务同质化,同时也为其他金融机构创造市场机会,彼此形成合作关系,以利于资本聚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有差别地构建多层次、多种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托完整的金融产业链,种类齐全的金融机构可以创造市场机会和分散市场风险。因此,必须发展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在内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主体结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约束较少,可以通过专业投资方式改变社会资金结构,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向资金需求最为迫切的企业或项目。当前,可以考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多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以适应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改造某些准金融机构为信贷机构,加快步伐构筑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通过财政补助等手段补充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对这些企业实行有区别的税收政策,促进其较快发展,更好地实现高效的资金配置。

(二)金融业务管理倾斜

1、根据区域产业优先发展目录,制定区域金融支持政策。根据规划,广西将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壮大食品、有色金属、汽车、石油化工、冶金、机械、电力等七大产业,同时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林浆纸、水泥建材、现代中药、海洋等产业。对资金投向广西上述产业的广西境内的金融机构在税收、财政补贴等予以优惠,同时,允许贷款利率适当浮动。

2、实行差异化的信贷管理政策。根据金融服务与产业的原则,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比例、放宽利率浮动等措施促进资金及金融机构向北部湾经济区聚集。对于广西境内的金融机构允许其以低于全国规定的存款准备金比例开展业务,这样有助于该区域的金融机构以较低的成本吸纳来自全国的资金,促进资金向广西及北部湾经济区的重点产业流动。同时,可以将北部湾经济区列为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试点区域,允许本地区的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存贷利率,或者对本地区以外的金融机构向北部湾经济区的贷款提供利差补贴及地方政府担保,以保障重点产业的资金来源。

3、增加政策性银行对北部湾经济区的资金投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已经上升为国家规划层次,在金融政策及资金层面应尽早落实。因此在资金额度分配方面,跳出西部大开发的限制,从北部湾经济区处于多层次发展战略交汇点考虑,设立专项发展基金或者增加原来的额度,根据北部湾经济区的产业发展规划,为重点产业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同时,对政策性银行贷放的专项资金所需的配套资金实行差异化待遇,例如,对来自北部湾经济区及广西本土金融机构的部分实行国家财政补贴利差及地方政府担保的双重优惠政策,带动商业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北部湾经济区。

四、金融政策倾斜应注意的问题

金融政策倾斜带有明显的政府干预色彩,对于金融产业基础薄弱的地区经济起步有着刺激作用。但是,政策倾斜往往以牺牲国家或地方财政为代价,并有可能导致该地区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展缓慢,因此,金融政策倾斜应该考虑时效性,防止微观企业对国家财政的过分依赖。并且,金融机构积聚、资本流动最终取决于市场因素。因此,金融倾斜政策应着眼于完善市场经济基础设施、为微观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创造有利于金融产业积聚的金融生态环境,使北部湾经济区成为金融机构云集、资金流动活跃的热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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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论文篇6

二、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模式选择与制度安排

从制度(Institutions)上说,国有商业银行原有制度安排客观存在的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制度的天然缺陷,迫使宏观当局必须痛下决心对其进行制度改造,以适应既定的体制改革整体步骤、消除妨碍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障碍。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艰巨复杂性和伴随加入WTO带来的沉重的银行业竞争压力,加剧了国有商业银行制度改革的现实紧迫性。

在解决了制度改革的认识问题之后,金融理论和实践界在如何选择制度改革模式上产生了分歧和争执。目前主要有几种改革思路:第一种思路:“国有控股公司下的两级法人制度”。即打破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按行政方式设置的“一级政府一级银行”的机构框架,改按经济区域分割国有商业银行,并将国有商业银行四大总行改组为国有控股公司,各大经济区域国有商业银行改造为国有控股公司下的二级法人银行。这种改革思路的预期目的在于对国有商业银行庞大的规模进行消肿,打破其行业垄断局面,促进银行竞争,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减少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从而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权力制衡机制,使银行内部运行富有效率。第二种思路:“商业化运作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制度”。核心是把影响国有银行商业化的政策性职能从根本上分离出去,将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并在机构布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和重组。但其产权结构是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全部由国家财政提供和弥补,以充分保证政府获取垄断利润,并满足政府在渐进式改革中的应急应变所需。第三种思路:“国家控股的股份商业银行制度”。即从过渡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出发,充分考虑中国的实际国情和改革的可操作性,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打破单一化的产权结构,建立和完善董事会领导、监事会有效监督下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第四种思路:“一般股份商业银行制度”。认为银行业是充分竞争领域,银行产权多元化不影响国家对经济命脉的控制。国家应根据市场经济改革取向的总体战略部署,放弃国家腔股的银行经营思想,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非国有化的股权改造,保证商业银行合理的股权结构,保护少数股东的权益,使银行运作富有效率。

在上述四种改革思路中,第一、二种思路实际上都未触动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产权制度矛盾,单纯从银行内部管理架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现行制度进行弥补和整合,因而这两种思路是治标不治本的,不能解决旧制度的根本问题。从现实情形看,第二种思路实际上就是当前政府改革实践基本采纳运作的思路,但因种种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与政府、国有企业之间,仍然处于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兼容关系,其制度的负面效应无论是在存量上还是增量上都在不断释发和扩大。

通过历史的考察、广泛的比较与选择,笔者认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要兼顾中国整体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渐进性特征和制度突破的最终目标。在近期目标上,应定位于“国家控股的股份商业银行制度”;在中长期改革目标的选择上,可在四大银行中保持1一2家“国家控股股份商业银行”,其余则推行“一般股份商业银行”制度。这种中长期改革目标的制度设计既可保证政府在渐进式改革中的应急应变所需,又可适应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满足使银行内部运作和外部竞争富有效率的需要。

国有商业银行拥有庞大的资产、规模和人员,积淀着诸多棘手复杂的问题,对其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工作任务是极其艰巨复杂的,需要宏观当局高瞻远瞩、统筹部署、分层设计、稳妥实施。对此问题,实有另行著文之必要。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工作,笔者在本文中仅提出以下制度安排意见:

(一)股份制改造工作必须规范、彻底,不留尾巴,为下一步推动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成为股权可流通的公众银行消除障碍、创造基础性条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要充分借鉴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经验和教训,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化转换。

(二)妥善处理体制改革中的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面临着两个最突出的障碍:一是巨额不良资产的处置;二是政府职能的分离。这两个问题如不能得到实质性突破,就无法奢谈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确切数额,实在是一个国家机密。目前经济理论和实务界普遍估计不良资产在2万亿元以上,不良资产比率不低于25%,其中至少有7—8%是无法收回的呆帐和坏帐。不管怎么说,这个数额已经非常庞大。巨额不良资产如不能得到妥善处置,势必会通过银行资产股份化转嫁给新的银行股东(Shareholders)。这不仅违背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也为银行下一步的资本运作带来困难。笔者认为,国家通过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接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是符合国有制企业股份制改造操作惯例的,也是现行制度背景下务实可行的选择。无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今后的运作中会产生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但迈出这一步,就已经为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创造了宝贵的制度前提。

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的另一个制度障碍是政府职能的分离。在市场经济尚不成熟、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复杂艰巨、政策性银行发展滞缓的前提下,将政策性职能彻底从国有商业银行分离出去,是不太现实的。这也是我们选择“国家控股的股份商业银行”制度作为制度创新近期目标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在于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政府转变职能、增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经营能力并不断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在这方面,我们注意到意大利的经验。在意大利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中,基本实现了政银分离。政府以股东身份参与银行的经营管理,并按股权比重获取分红;对于政府为实现宏观经济目标而需要银行支持的项目贷款,在符合贷款基本条件下,由政府给以本息担保,并将所需资金从政府应得的分红中予以扣除。

(三)建立多元化的产权主体,规范和完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在产权主体上,要建立“国家、法人、个人、外资”共同投资的多元化的产权关系,注重引进优质资产、技术、信息和先进的银行管理经验;在股权结构上,要兼顾国家控股与股权结构合理化的目标,在条件具备时,国家要逐步减持国家股比重,或相对控股,或作为战略投资者(StrategyInvestors)参与银行的经营管理;在法人治理结构上,国家要加强作为国家资本代表的董事、监事的人格化塑造,防止“内部人控制”(InternalControl)。

(四)积极创造条件使国有商业银行在中长期目标内成为公众上市银行,实现银行的资本、收益、风险和监督社会化,树立我国银行业的整体形象。目前,四大银行的总资产虽然都在万亿元以上,但资本金、净资产规模也只有千亿元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如参照大型国企的上市经验,将国有商业银行一部分优质资产拿出上市,国内社会资金实力和证券市场承载力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公众上市银行、这是建立我国现代商业银行体系整体战略目标的重要环节,其意义和影响是深远的。

三、制度变迁中的金融监管与金融宏观调控

(一)破除严格分业经营的抑制性金融政策,实现有限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分业制发端于英国,在美国、日本、法国等西方国家得到加强。它是基于早期的银行经营理论(真实票据论)以及防范金融危机需要而建立的一种抑制性金融管理制度。这种制度的比较优势是在特定时期有利于政府和中央银行调控和管理金融活动,防止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间的风险渗透,并有利于打破银行垄断。但分业制也存在突出的制度缺陷,主要是削弱了商业银行的制度创新和竞争力,降低了金融资源的流动和配置效率,并使商业银行资产经营缺乏灵活性及内部经营损益互补机制,资产单一化而导致风险高度集中。正因如此,进入80年代以来,实行分业制的主要国家逐步取消分业限制,加快合业经营的改革步伐。

我国的金融管理政策面临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促进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高银行经营效率与竞争力的双重目标选择。加入WTO后,进入国内的外资银行将同时向各金融行政监管部门申办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而国内的证券公司也即将依法开办极具成长性的资产管理业务(实质上是相当于吸收公众存款)。所有这些,进一步动摇了分业制的实施基础。商业银行承受的经营压力正在进一步加大。鉴此,为兼顾上述双重目标,在过渡期笔者提出“有限分业制度”政策建议,基本内容是:

1.取消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限制,在坚持银行主营业务的同时,允许商业银行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投资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产业,但商业银行不直接从事证券、保险业务,只以股东身份参与其经营管理,保持不同金融产业的资产、人员和财务上的相对独立性。

2.进一步放宽商业银行的业务扩张限制,拓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业务对接面,鼓励商业银行通过拆借、证券回购、股票质押贷款、购买证券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等方式间接参与证券业务,分享中国资本市场成长的利润。

3.适当修订《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废除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使金融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基础上废除“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业经营”的行业壁垒规定,废除商业银行“不得在境内从事股票和信托投资”的规定,在法律上允许银行、证券、保险按照现代公司的运作要求,通过相互参股的形式实现业务渗透,并为培育我国的金融集团创造条件。

(二)有限分业经营不动摇分业监管。在坚持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监管的前提下,加强中央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协同监管,建立“有分有合、目标一致、运行高效”的金融行政监管体系。一方面,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各自独立履行法律赋予或国务院授权的职能,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在交叉相关的具体业务上、诸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相互参股,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对证券公司融资,证券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保险资金参与股市等方面,加强各监管主体的协同配合和日常监管的信息共享。这种协同监管机制有利于克服单一监管主体产生的弊端,有利于提高监管的实际效果。

宏观政策论文篇7

2、2000年经济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进入WTO,将给经济发展带来机遇与发展,特别对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结构性调整,以及改善贸易条件扩大进出口规模,都将发挥积极作用。此外,具体的因素还有:

有利因素:(1)物价水平的降幅有所缩小;(2)国有企业效益有所回升;(3)出口止跌回升。

不利因素:(1)影响金融正常运转的呆坏账问题并不可能短期内解决;(2)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迅速下降。特别是更新改造投资1一9月份累计同比下降1.7%。结构性调整,压缩过剩生产能力的任务仍然很重;(3)消费不足。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始终在低位徘徊;(4)国企改革人员下岗分流后再就业压力较大;(5)一系列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如此等等都必然提高社会储蓄率,抑制消费,减少投资;(6)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存款的增长率持续下降,这些因素都会在较长时期内对总需求产生不利的影响.形成通货紧缩的环境。这些不利条件,特别是长时间、大范围的物价下降,使企业开工严重不足、居民收入预期下降、国内需求不振、投资需求不断下降,形成通货紧缩型的有效需求不足。加之早几年消费体制没有及时改革,消费环境不好、消费政策限制、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等原因,以及长期结构性矛盾形成的生产能力过大等原因,这些都助长了通货紧缩。

在这种情况下,今年要保持7%的GDP的增长还需进一步创造条件,进一步实行积极的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

二、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空间是有限的

3、当前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必要性。

过去的宏观经济政策是有效的。党中央一系列决策核心是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人民币不贬值条件下,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这种决策不能半途而废,因为任何宏观经济政策通常都要持续一段时间才能充分见效。过去我们治理通货膨胀时也用了二至三年时间,现在仅用了一年多时间的积极财政政策和其他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基本形势已得到稳定,虽然还有许多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没有解决,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政策的效果才能充分体现出来,但是如果我们不正确的认识形势,对已经实施的政策产生怀疑有可能会使过去的政策半途而废,再重新启动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现在是要坚定信心,按照既定目标前进。

4、积极财政政策的空间是有限的。

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在经济周期的低谷时期,以其启动经济,但这种政策不能过分使用,搞不好很可能为以后的通货膨胀埋下祸根。我国目前中央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增加,综合债务负担率提高,扩大发行国债的余地越来越小,积极的财政政策空间受到一定的制约。先说中央财政赤字问题。据统计,1991年一1999年我国中央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情况,均在3%以内。虽然中央财政赤字GDP比重并不大,但由于中央财政收人占GDP的比重不高,目前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已经超过60%以上。再说财政潜在的债务风险问题。1998年我国预算债务负担率为9.9%,1999年为11.7%(不含增发的600亿元专项国债)。即使加上增发的国债,我国的债务负担率也不能算高,但应考虑国家财政可能出现的“或有”债务问题。我国的“或有”债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后的债务(包括企业债转股后形成国家承担的债务);地方政府、国有企业违规举债、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未纳入预算的,包括国家政策性贷款和指令性贷款事实上对国有企业财政补贴形成的不确定债务部分。如果把这些“或有”债务和账面上的债务加在一起,根据国家综合负债及金融风险指数的国际比较计算(综合负债指数=(全部外债+政府内债+银行坏账*%)。由于我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低,发债历史短,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财政潜在债务风险更不容忽视。

5、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考虑。

由于存在国家综合负债率较高的风险问题,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好地考虑使用效果,由扩大需求为主转向扩大需求与增加供给并重,因此,要更多地支持关系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和企业,在扩大有效需求的同时,更好地改善有效供给,加快结构调整;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适当增加转移支付力度,更多地补充社会保障基金;要改进财政资金的使用办法,适当采用财政贴息的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投向,带动民间投资的增长。

6、对两年来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存在不足之处的分析。

在充分估计到困难的情况下,要看到治理通货紧缩和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因为目前我国经济战线正进行一场战略性的结构性调整和国有企业三年“脱困”,其力度和范围还会不断扩大;时间上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在这期间要彻底改变目前通货紧缩状况似乎不可能。在目前情况下我们应该把困难想得多一些,这样才有利于我们正确制定政策。这种基本判断有助于我们对过去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全面的反省;当前经济形势的焦点仍然是通货紧缩趋势,如果还是只一味地采取积极财政政策而不注重货币政策的配合,很可能只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2000年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走向应该是以反通货紧缩为主、积极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

三、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

7、积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问题,金融在经济增长中应发挥更大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完善宏观经济政策组合取得最大效率。

8、货币政策作用欠佳的主要原因。这中间形成欠佳的原因是很复杂的,既有银行不良资产过重负担形成的过度防范金融风险的原因,也有因需求不足引起贷款不断下降使得货币供应量低位徘徊等原因。

9、金融风险不可等闲视之。

金融风险表现在:(1)近年来,部分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已经显现出来了,一些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兼并和破产;(2)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重较高。虽然目前已经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处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但实施“债转股”后,短期内并不能从根本上降低银行不良资产比重,这些不良贷款的产生有旧体制的客观因素,也有银行内部的原因;(3)资本充足率达不到要求,虽然去年中央财政发行2700亿元国债补充资本金,但仍达不到巴塞尔协议的8%的要求;(4)国有银行经营效益较差,收息率下降,目前国有银行收息率不到60%,亏损加大,风险仍在增加;(5)特别要注意近来银行储蓄存款开始出现明显分流趋势,应重视储蓄资金向国有大银行集中带来的问题。存款向大银行集中,大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备付率不断下降,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要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特别注意防范中小金融机构支付风险。

10、积极运用货币政策不能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立起来。只有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壮大国家经济实力,才能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坚实有力的基础。当前,货币政策的调控方向是明确的,但由于一些体制性的障碍还没有消除,一些政策措施还不到位,使得货币政策的效应不尽如人意。为此,必须进一步统一认识,扩大货币供给,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1、改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改革。应进一步采取措施,更加有力地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外贸企业和出口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中小企业、非公有企业的发展,解决城乡金融组织如何满足城乡中小企业和农户资金需求的问题。要鼓励农村信用社开展对农户的小额生产贷款,满足有适销对路产品的企业资金。中央银行应适当增加对信誉好、资产质量高的地方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基础货币供给。

四、加强计划和预见性,加快市场化进程

12、关于加强计划和预见性的问题。去年和今年宏观经济政策的重点是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国债拉动投资。在这过程中每次都由于对经济发展后劲估计不足,存在突破预算、增加发行国债问题。应该对2000年赤字有一个明确计划,一步到位算清楚,以免中途出现追加赤字情况发生。加强工作计划性和预见性,可以提高我们工作质量,保持工作主动性。

宏观政策论文篇8

(一)中小企业的基本特点

目前,中小型企业为数众多,各个行业之间既存在生产规模和技术等数量上的差异,又存在着管理结构与组织形式等到实质上的区别,但从整体上看与大型企业相比较而言有他们如下的特点和性质。

1、数量众多、分布面广、职工人数少、管理层次少

中国的中企业比重比以中小企业比重大而着名的意大利还要高出0.15个百分点。在小型企业比较集中的省份如内蒙古、安徽、福建,比重甚至达到97%以上。中小企业在我国经营范围上十分广泛,几乎涉及到所有竞争性的行业和领域。除个别特殊行业外,中小企业广东省泛分布于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各个行业,尤其在农业、加工制造成业、建筑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和其他社会服务业等。对每个小型企业来说,职工人数少,管理层次少往往决策灵活,对市面上场变化反应迅速成,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2、投资少、见效快

中小企业投资少,建设周期短,资金回收快。因而相对比较容易兴办,能及时为社会提供需要的产品,能很快发挥投资效益,为国家积累资金。

3、资本与技术的有机构成低

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其资金缺乏,只能动用较少的财力开展市场营销活动,许多有关大中型企业的市场营销理论和做法都不适用于中小企业。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生产规模小、设备简陋、技术陈旧、科研创新能力薄弱、产品档次低、花色品种少、加工深度低、大多靠模仿获取得新技术;此外人才匮乏、组织不健全、缺乏现代管理观念和知识等更是它们的弱点。

4、生产经营灵活,适应性强

俗语说“船小好掉头”,这是对中小企业经营灵活、应变能力强的最好概括。中小企业一方面具有填补,适应若干产品市场销路有限的小规模生产,弥补大中型企业的空隙;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无须较大的资金额和技术力量便可开业,中小企业经营项目多,它可涉及制造业、商业、手工业、服务业等众多行业,尤其是大企业经营范围之外的市场空隙,更是中小企业大显身手的场所。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随时调整产品结构,改变生产方向,甚至转行。这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大多品种单一、产量小、加工层次较低,因而能在较短时间内转产,并以量少样多的生产方式,不断开发生产新式样、新款式、新功能的新产品,从而适应变化纷纭的国内、国外市场的需要。

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投资者应客观的认清中小企业本身所具备的优势,又要正视当前中小企业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因为一方面有些困难和问题是企业成长和发展之路上必不可免的;另一方面在看到困难和问题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当前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等到外部环境正在发生着的许多变化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从而把握好这种机遇,通过努力使自己的中小企业尽快发展壮大起来。

(二)中小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在政治环境方面,就我国而言,一方面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反复强调要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和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国家成立了一些专门的机构,颁布了一些政策来营造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在经济环境方面,首先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使中小企业机制活、专业化强、贴近市场、习惯市场竞争机制的优势得以更好地发挥。其次在现代经济中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经济实体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关系日趋增强,给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无数的机会。

在社会环境方面,一方面第三产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非常多的成长点,另一方面社会消费需求的易变性、高级化、多样化和个性化,使产品向优质化、多品种、小批量、更新快等方向发展,也有力地刺激着中小企业的发展。

在技术环境方面,当今新技术革命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物资型向知识和信息型的转变,促进了新兴部门的成长和产品的多品种少批量和小型化的发展,引起了企业规模分散化、小型化的趋势从而导致了中小企业的蓬勃兴起。

二、中小企业的现状分析

(一)总的现状

(1)产权不清。我国有几千万户中小企业,凡属国营或集体的资产都有是国家的企业,而它们究竟有哪些权利却不明确,可是具体生产经营要由企业来进行。产权关系没理顺,财产边界不清,无人承担企业盈亏的责任,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2)经营管理水平低。一些外于困境中的中小企业几乎无一例外都是管理差的企业,即便个别效益好的企业,也存在这个问题。目前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低,主要表现在: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决策水平低,日常经营管理水平低。经营管理水平低下使用权得许多中小企业对经营管理都缺乏有效而合理的监督约束措施或机制,企业管理混乱,人心涣散,资产流失严重。

(3)中小企业存在着行业壁垒。现在许多行业还是以国有或公有作为进入许可标准,例如医药经营业、邮政通迅业在进行行业审批就规定必须是国有企业。许多政策还是以所有制划线,如私营企业不能享有自营进口权等等。这样一方面限制了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阻碍了一些行业的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

(二)中小企业存在的通病及诊断

A战略管理方面

1、缺乏经营理念,缺乏产业定位

美国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指出:“中小企业的成功依赖于它在一个小的生态领域中的优先地位”。这就是说,中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力选择一个可以发挥自己特长,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领域,制定自己的战略计划和行为准则,明确经营理念。我国的许多不成功的中小企业在创立以及经营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仍无法明确自己的经营理念和定位,总是跟在别人后面跑。人家上什么项目,就上什么项目,结果,等到他的项目上马时,市场已经饱和,产品卖不出去,亏损严重;如同“邯郸学步”,不但没学会人家的好东西,连自己的长处也丢掉了。

例如在大搞基础建设的那几年,我县乃至全国各地对建筑材料需求量增加,东宁建起了第一个陶瓷厂,后来在短短几年内一个学一个建起了六个陶瓷厂,虽然在最初几年经济效益很好,但好景不长,五个陶瓷厂纷纷因经济效益不好而倒闭,在国家的一再扶持下最后还剩下一个在狗延残喘。原因是在当初给企业盲目定位造成的。虽然从陶瓷产品本身来说在市场上是抢手货,而且北方的陶瓷企业为数不多,表面上看似乎发展陶瓷行业很有可行性,但生产陶瓷所需的重要原料大多要从南方进,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产成本,况且,在自然条件和设备技术上与南方厂家存在着很大差距,在北方这种寒冷的条件下,煤气供应根本达不到标准,再加上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技术设备不过关,产品质量达标率很低,生产出来的多为三级品(其实就是次品),南方的厂家就地取材,气温适宜,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好价格又便宜,所以北方的陶瓷根本无法同南方的陶瓷竞争,最终的失败也是必然的事。

这样看来如今已不再是那个凭票供应的年代了,企业要根据市场来选择自己的经营理念,根据市场来给自己的产业定位。

2、缺乏长远发展战略,目光短视

众多中小企业的诞生,往往是因发现了市场空缺,新的商业机会,或有了哪项新的发明,然后激起创办者的热情,在短时间里创办企业,生产产品满足市场需要,赚回了第一桶金。

正如东宁的煤炭事业,当发现东宁的煤炭资源后,大大小小的建起了上百个煤矿,曾一度要建一个“煤城”。虽然在短时间里发展了东宁的经济,但煤炭资源是有限的,是不可再生的,必然导致象鸡西煤矿工人的大下岗,给社会造成具大的压力。

3、主业位置未稳,追求多元化经营

“多元化经营”曾经成为一个很时髦的词,又曾经被打入冷宫。撇开“流行”与否不谈,用客观的眼光看待中小企业,有些中小企业也染上了这种普遍存在于大企业身上的病症。

某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中小型企业,总资产不到10个亿,净资产7—8千万,销售额1亿。公司原本生产吸铁石,不挣钱后千方百计找出路,终于以对人体健康有好处的磁化杯打开市场,赚了3000多万。有了钱,就想多元化经营。建,投资400万,亏了200万;建营养液厂亏600万;开了4家商店,个个亏。很难想象一家私营企业能经得起这番折腾。

如果说搞多元化经营是为了降低风险,那么中小企业在进行多元化经营前首先应考虑:本企业产品是否确已无增长潜力;本企业是否已在本行业中立稳足跟等一系列自身实力问题,撇开这个现实条件,大谈多元化经营是不现实的。

B经营行为方面

不擅于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如果简单地把行业竞争看成就是互相攀比,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这是对竞争的一种误解对在实力上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也极为不利,搞的不好,会成为别人的桌上餐。

东宁的两家民营企业吉信和华宇都建立了自己的木业公司,正摩拳擦掌,准备在市场上一争高低。但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又在导演着一幕陶瓷工业重复建设的悲剧。如果两家能搞联营,把技术、设备力量集中,办一个大型的木材加工股份有限公司,不仅节省了资金,还集中了人力和技术资源,将能在短时间内获得经济效益。

C人事管理方面

1、人才难觅,人才难寻,人才难留

中小企业通常不重视建立寻觅人才的正常渠道,大多数希望能通过亲朋好友的介绍能够找到合适人选,而这往往找不到最优秀的人才,相反,会造成近亲繁殖、裙带关系泛滥,降低了企业的人员素质。

另外中小企业的家族式管理,使企业人才难求、难留。家族外的员工即便有较高的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也很难依靠能力获得晋升。有才干的人始终被排除在决策层外,没有归属感和发展前途,只有一走了之。

因此中小企业人才难觅、人才难求、人才难留的根源更在于内部而非外部。

2、不严格遵守劳动法

视劳动合同为无物。有的企业员工入职根本不签定劳动合同,上级劳动部门检查时搪塞过去即可。有的表现为即便签了劳动合同,但视合同为无物,企业操作的随意性非常大,违反《劳动法》,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司空见惯。

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加上法律环境的过于宽松,企业很少有因违反《劳动法》而受到惩戒的,因此纵容了这种现象的蔓延。这样表面上看起来企业占了员工的便宜,实际上败坏了中小企业的名声,使企业信誉下降,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

D财务管理方面

中小企业大都资本小、人员少,企业主既是经营者又是所有者,他们往往不重视制定利润计划、资金运用计划,不重视会计资料的汇集和分析等。这些现象导致账目不清,企业亏损还不知道。

通过以上对中小企业现状的探讨可以得出:许多中小企业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乎视了“市场”这个概念,只有在市场经营观念的指导下,根椐企业的外部环境、内部条件及可取得资源的情况,制定一个可行的发展经营战略,才能求得企业的生存和长期稳定地发展。

三、建立市场营销战略

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尽快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提高经济效益,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将其塑造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的主体。“九五”以来,中小企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新的趋势,质量、品牌和市场将成为三个关键。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延伸,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起来并走向完善,企业必须面对市场表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否则将被无情地淘汰。今天,企业生产点儿什么然后再想法卖出去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市场已经从企业末端移到了企业的前端,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忽视市场的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的规律来规划整体部署。

(一)产品策略

生产出来的产品要满足特定消费者的需要,这个产品才有市场潜力。企业应选择有一定需要规模未被竞争者完全控制的,与自身经营能力完全适应的细分市场。其方法是应避开强大的竞争对手,根椐自身条件和特点,选择无人占领或竞争较少的市场空隙作为目标市场,生产市场需要的产品。

质量是一切产品最终制胜的法宝。有些企业通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获取高额利润,虽然企业的目标之一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但靠这种手段虽可一时获利,但绝不能最终获利,势必受到惩罚,而殃及自身。保证产品的质量是与经济效益正相关关系。尽管在短时间内没有看到直线上升的财务指标,但从长远看,可以有助于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信誉,吸引有才干的员工,获得政府更多的支持。所以质量第一是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这就是主观为他人,客观为自己的结果。

现代市场包装的意义远远超过了仅为容器保护商品的作用,而成为产品促销的有力手段。

*同类型包装策略。易突出企业形象,即企业生产的各种产品在包装上采用相同图案、相近颜色,体现共同特色。

*异类型包装策略。企业各种产品有独特的包装,在设计上采用不同风格,易扩大销路。

其它还有相关性包装和再使用包装及改变包装等策略。采用包装可弥补品牌上的劣势。

(二)品牌策略

品牌是企业占领市场的关键,最近几年,中小企业的品牌意识普遍加强。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乡镇企业在经历了粗放型的初创阶段、完成了自己的原始积累之后,者普遍认识到要占领市场,没有自己的品牌是不行的,在创建名牌过程中,企业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其一,为自己的产品取一个好的名称。如柯达公司为得到一个好的品牌,专门组建立一支调查研究队伍,认真分析世界各地的语言习惯和风土人情,结果以英文字母KodaK来命名产品,让顾客读起来朗朗上口,而又不产生歧义,深受世界各地消费者的喜欢。

其二,要及时为企业成功的商标进行注册。一般说来,商标的地域范围应当是企业的目标市场,即企业产品正在打入的市场或将来想打入的市场。例如,东宁华宇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华宇”商标就被国内某厂家抢先注册了,而改为了“洪宇”商标。

其三,对于企业的品牌,要有一套好的营销推广方案和行动。

(三)市场销售策略

生产点什么,然后再想办法卖出去,这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营销的成功越来越依赖于人的智慧,因而好的营销策划已成为重要的课题。通过什么形式把企业的产品特点介绍给消费者,如何沟通产品和顾客的联系,提高产品的销售速度,增加市场购买量也就是要建立一个好的促销手段已成为产品营销的重头戏。

1、广告。借助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向消费者传递信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反需人力不多。

2、人员推销。通过售货员或推销员直接与消费者见面,向他们传递信息,介绍商品与劳务知识,引起消费者关注,促进购买。这种促销针对性较强,信息的传递反馈较准确,但要受到人员素质,专业人员数量及较高费用的限制。

由于中小企业主要用工资、费用全包干的提成制,或者采用保底基本工资,而费用和绩效工资实行销售提成等上不封顶的销售激励措施,营销效率相对较高,而且费用包干或依据销售提成,避免了物的浪费。

3、营业推广。营业推广是指采用某种个别手段诱发消费者购买动机和购买欲望的有效措施,包括许多具体形式,如:优惠券、样品赠送、奖券等。广州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今年在东宁就取办了两次优惠券和样品赠送活动。这种营推广虽然吸引了顾客,刺激了购买,不过效果往往是短期的,运用不当可能会使顾客对产品产生怀疑。

宏观政策论文篇9

二、宏观调控下的房地产营销策略

(一)大打质量牌顾客对住房是一种刚性需求,因此注重房子的质量问题。在宏观调控的情况下,保证住房的质量,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吸引顾客的目光,对质量的营销是要贯彻到各个方面的:第一,房地产商在开发的过程中要注意质量把关,用合格的原材料,不能因贪图利润而建造出豆腐渣工程。第二,施工人员在建设过程中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不偷工减料,按质按量完成工程。第三,售楼人员在营销过程中要突出住房质量好的优点,向客户耐心解释,形成示范效应,提升企业的形象。

(二)形成营销团体目前,各房地产公司各自为政,在价格等方面的决策具有随意性,这不利于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因此,为了最大限度满足各房地产公司的利益,而又不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可以组成房地产营销团体,把不同的公司联合起来。在充分研究不同楼盘的地理位置、成本等基础上制定出价格段,稳定房价。在没有竞争关系的房地产公司之间,可以进行楼盘代售,加强不同公司之间的合作,提升房地产行业的整体形象。

(三)多开发出不同类型的住房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单一开发某一种住房不利于形成综合优势。面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公司可以开发不同类型的住房,如: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能够使公司业务广泛化,增强整体实力。在务工人员较多的城市,公司可以多开发小户型住房,满足务工人员的租房需求。能满足顾客需要的房子就是最好的营销策略,因此,公司要对市场需求进行细致分析,及时推出不同的住房类别,延伸自己的业务触角。

(四)重视网络营销在互联网时代,人们每天都从网络上获取大量的信息,作为房地产营销,也应该重视网络营销手段,拓宽销售渠道。首先,应该广泛选择网络形式,包括各大搜索引擎、QQ、微信、论坛等等,只要是有网友聚集的地方,都可以进行信息。第二,要及时更新信息,包括公司近期的优惠服务、新楼盘的开售等,都要进行滚动更新,加强人们的记忆。第三,要建立一支高水平的营销队伍,要有足够的耐心、较强的计算机水平等,将营销工作各个方面都做到位。

(五)积极寻找目标客户对于房地产营销而言,没有客户就没有利润,客户的开发是营销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建房之前,要对所建住房有精确地定位,确定是高档住房、中档住房,还是低档住房。定位之后,要进行实地调研,锁定相应的目标客户,高档住房适宜于建在商业中心或环境优美的郊区,中档住房适宜建在城市边缘地区等。只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才能锁定潜在客户,以便在正式售房时能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

(六)打造诚信品牌对于任何企业而言,诚信是最好的招牌,作为房地产企业,更应该以诚信为本,让客户满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营销广告要名副其实,不要将豆腐渣工程包装成质量上乘的高档住房,要实事求是,这就要求住房质量过关,杜绝以次充好。第二,提倡人性化服务,可以让客户免费试住一定时间,若试住过后满意再签订售楼协议,让客户能有更大的选择空间。第三,在网络上不虚假消息,及时对其它恶意中伤的虚假消息进行澄清,防止客户受骗。企业诚信办事一方面可以让客户享受实惠,在优质服务中买到心仪的住房,另一方面诚信也成为了企业的长期名片,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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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下的地税工作需求,在税收管理和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夯实了地税事业发展的基础。年,地税局实行纳税申报、税务、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模式。年,又明确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思路。年,全面运行税收信息管理系统,为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税源打下了基础。与此同时,我们建立健全了重点税源管理、“双定户”管理、发票管理、户籍管理、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等税收征管制度,不断规范征管流程各个环节的操作,保证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实施了科技兴税工程,逐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征管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加强,为地税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改善民生促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是党和政府亲民、爱民、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个税、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安置残疾人就业、干部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税收政策实效如何,关键在于我们基层地税部门抓落实抓得如何,把政策兑现到每一个纳税人。为此,我局始终坚持“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执法理念,树立“不折不扣地兑现税收优惠政策,就是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的服务观念,从关注民生、关注纳税人权益、构建和谐社会,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既维护了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权益,又有效发挥了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自年至今,按政策规定审批减免困难企业税款余万元,办理下岗再就业减免税户,累计减免税款万元。2008年,在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地税认真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万元,积极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企业摆脱困境,走出低谷,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2009年以来,我市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共有户,减免税务登记工本费万元,有多名下岗失业、残疾人员在国家优惠政策扶持下实现了再就业。

四、优质服务树立新风,自觉塑造地税形象

宏观政策论文篇11

目前,随着美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下滑,金融危机已经从次贷蔓延到优级抵押贷款。美国最大的两个房地产贷款公司——房利美、房地美近期陷入困境便是证明。这两家金融机构持有大约5.3万亿美元的抵押贷款债权,占整个市场规模的44%。这两大公司面临财务困境,势必会对美国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因此,要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保持高度警惕,不要掉以轻心,不要以为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危机还远未到达“结束的开始”(thebeginningOftheend),很可能仅仅是“开始的结束”(theendOfthebe-ginning)。

内部经济形势: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及其国内的通货膨胀

1次贷危机影响中国的直接和间接途径

发端子美国的次贷危机直接影响到了中国,部分中资银行机构购买的次级抵押债券价格缩水,更严重的是,由于中国是美国机构债的最大持有国,而房利美和房地美又是美国最大的两家机构债发行人,因此中国持有的机构债不仅会账面缩水,而且还会面临违约的风险。无论如何,“两房”危机已经对中国外汇储备的安全造成极大冲击。次贷危机给中国带来的损失还会表现在资本流动、贸易保护等诸多方面。随着次贷危机的发展,可能会改变国际资本流动的方向,极可能导致短期性投机热钱流入中国,也可能导致热钱的迅速抽逃。次贷危机和美国经济下滑将导致美元持续贬值,以美元计价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扬,进而造成中国国内输入型通货膨胀。而美国经济下滑又会引发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思想抬头。

2美国经济减速或衰退对中国出口的影响

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的研究人员测算,中国出口对美国收入的弹性大约为4。就是说,美国经济增长下降1%,中国对美出口增速可能下降4%。考虑到其他国家经济增速也会因美国经济减速而下降,加上中国出口对许多重要贸易伙伴的收入弹性也在3~4左右,因此,以对美出口占中国出口比重1/5左右计算,美国经济增速下降1%,中国的总出口增速大致下降2%。

3对中国的通胀形势必须继续保持高度警惕

当前中国的通货膨胀,既有成本推起也有需求拉动的性质。但本轮通货膨胀的发生,从根本上、从源头上说,是经济过热的结果。当前国际石油价格、粮食价格和其他商品价格的暴涨,以及国内工资成本的上涨(还有天灾),对中国通货膨胀的发生也有重要作用,而且正在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的通货膨胀,从根本上说,也是世界范围内经济过热的结果。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的通货膨胀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第一,通货膨胀的发生和发展,滞后于经济过热的发生和发展数个季度甚至、年以上。2007年的经济过热,不但对当前的通货膨胀,而且对和未来的通货膨胀将会发生影响。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依然高达10.4%,依然高于潜在经济增长速度。通货膨胀压力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存在。

第二,中国目前的通货膨胀水平是在依然存在物价管制条件下的通货膨胀水平。为了改善资源配置,增加供给,政府必然会逐步放松物价管制。由于价格下调的刚性,一旦解除对关键性产品的物价管制,通货膨胀率将会上升。

第三,国际石油价格、粮食价格和其他商品价格(如铁矿石)的上涨——尽管目前已经有所回落,已经而且还将增加中国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导致中国PPI的上升。

第四,中国的PPI在最近几个月持续上升,目前已经超过10%。下游企业将越来越难以消化PPI的上涨。一些企业将因亏损而倒闭、减产,但这并不意味产品价格不会上涨。因而,CPI很可能将因越来越多的产品的价格上涨而上涨。此外,CPI并不是衡量通货膨胀的唯一尺度。例如,GDP—缩指数依然在快速上升。中国面对的不仅仅是猪肉或其他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是物价的普遍上涨。

第五,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通货膨胀的上升趋势得不到扭转,通货膨胀预期将会加强,通货膨胀预期下的企业和个人的自我保护行为(如要求增加工资、囤积、抢购等)将使通货膨胀进一步恶化。在目前条件下,抢购之类的现象不大可能发生,但工资一物价的上升螺旋却可能形成。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前瞻:坚决遏制通胀

国务院最近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突出的位置。笔者认为,尽管CPI的上升速度可能会因基数和农产品价格回落等原因而出现回落,但对通胀的警惕不能放松,宏观经济政策仍应该坚持把抑制通胀作为宏观经济政策首要目标的方针。如果中国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抑制通胀,经济就不需要急刹车;如果过早放松宏观经济政策,通货膨胀就可能反弹。最终不得不急刹车,损失则要大得多。

1抑制通胀无需惧怕经济增长速度适度降低

由于中国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是经济过热,抑制通货膨胀的主要途径应该是抑制总需求。换言之,控制通货膨胀就要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在中国的总需求中,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是增长最快的两部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高于GDP增速。中国的投资率超过45%,是世界之最。由于房地产投资对总投资的增长贡献最大,且存在较严重的泡沫,因此应该成为宏观调控的重点。抑制经济过热所造成的通货膨胀,必须付出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代价,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中央政府关于“两防”的方针是绝对正确的,在通货膨胀回落到可接受的水平之前,切不可以改变。投资增长速度和出口增长速度的下降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方向,我们没有必要对两者增长速度的下降,特别是对出口增长速度的下降过于担心。目前速度降一点,是正常的,不必紧张。没有增长速度的适度回落,就不能有增长质量的提高,也不可能有产业结构的升级。

防止经济过度下滑可以做些预案,但还没有到需要立即实施的程度。在当前形势下,释放出政府将会对“反通胀”方针加以调整的信号是绝对有害的。即便需要对某些具体政策进行微调,也不应使公众产生“政策将会放松”的印象。例如,基于货币政策松动的预期,许多银行提前放贷,夸大信贷紧张程度,营造信贷需求旺盛、规模紧张的氛围,以倒逼中央银行。温总理关于经济增长速度不低于8%的提法,显示了政府治理通货膨胀的决心,为治理通货膨胀预留了充分的余地。笔者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通胀率4.8%的目标今年恐怕难以实现,可以延长实现这一目标的期限,但没有必要对此目标加以改变。而且,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应该最终维持在3%左右。

2治理通胀离不开货币紧缩

货币主义者认为,“通货膨胀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货币现象”。话虽然不能说得极端,但宽松的货币供应环境毕竟是出现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的必要条件。因此,治理通货膨胀离不开货币紧缩。除非通货膨胀形势有了根本的好转,否则,货币紧缩的大方向是不会也不应该改变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减少有效需求,从而达到抑制通货膨胀的目的。

治理成本推起型通货膨胀,自然要增加供给,但为增加供给所能选择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是有限的(减税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且难以在短期内见效。一般情况下,即便通货膨胀是由供给方原因所造成的,为了抑制通货膨胀,除实行其他政策外,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也是必不可少的。必须看到,在这种情况下,为求抑制通胀,需要付出更大的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代价。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更好的选择。1980年代,为了抑制由于石油冲击造成的通货膨胀,美联储采取了紧缩性货币政策,美国经济一度陷入“滞胀”。但历史表明,美国当时的经济衰退换来了以后20多年的低通货膨胀。而这种低通胀,则为美国经济的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国多年的低通胀来之不易,一旦失去,要想重新获得,所付代价将是十分巨大的。由于就业对经济增长的弹性已经越来越低,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所带来的失业问题应该、而且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如财政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来解决。

3为了改善经济结构应继续使人民币升值

中国的本次通货膨胀不能不说同其汇率政策有关。中国本轮通货膨胀的货币源头及其发展可以分为这样几个环节:

第一。优惠的引资政策和出口导向政策导致了中国的双顺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双顺差日益固化为结构性的双顺差。中国经济增长的对外需依赖度日益提高。

第二,由于对外依存度过高,中国不希望人民币升值。在双顺差条件下,为了维持汇率的稳定,中央银行不得不大规模干预外汇市场:买进美元,释放出人民币。

第三,央行的干预导致外汇储备和基础货币的大量增加。为了防止基础货币的增加导致通货膨胀,央行进行了大规模的对冲操作:卖出央票,回收人民币;提高准备金率。央行的对冲是成功的,但由于存在种种制约因素,对冲难以完全冲销掉过剩的流动性。事实上,中国的广义货币的增长速度一直明显高于GDP的增长速度。这就为通货膨胀的发生创造了货币条件。

第四,中国的持续、巨额双顺差必然导致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产生,这种预期进而导致了外贸顺差和外国直接投资之外的资金的流入,从而进一步导致了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和央行的对冲的负担。过剩流动性进一步增加。

第五,解决由双顺差和人民币升值预期造成的流动性过剩的最简单办法是让人民币根据市场的需求自由浮动。但是,由于人民币币值长期低估,人民币汇率一旦自由浮动,上升幅度可能过大。由于担心对中国的出口造成严重打击,中国选择了人民币缓慢升值这一路径。

第六,人民币缓慢升值和中美利差的倒挂导致热钱流入。在人民币升值速度缓慢条件下,防止热钱流入的唯一方法是实行资本管制。

4必须加强资本项目管制

宏观政策论文篇12

自2003年以来,针对我国经济中存在的部分行业过热、投资需求过旺、信贷投放过快,以及乱占滥用耕地、粮食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等问题,中央及时果断地实施了宏观调控措施。目前,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货币信贷增幅明显回落,基础产品价格上涨得到抑制,部分过热行业生产增速明显回落等。然而,应该看到,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一些深层次的结构矛盾和区域矛盾开始日益显现出来。当前我国宏观调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区域矛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各地区投资增长速度差别较大。自年初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明显回落,但各地区的情况差别较大。1-5月份累计,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4.8%。增速最高的内蒙古仍高达82.6%,重庆、河北、河南也在50%以上,陕西、云南、湖北、广西、安徽、山西、江西在40%以上,而吉林、海南、西藏、青海不到20%。东北地区1-5月投资增长速度只有28.4%,其中,吉林只有12.3%,黑龙江只有23.1%。需要指出的是,各地区投资增速的回落具有一定的时滞。总体上看,东部地区投资增速回落的时间大体要比中西部地区早1-2个月。1-3月份累计与1-2月份累计相比,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5.2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回落10.8个百分点,而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攀升5.9和7.9个百分点。之后,各地区投资增速均开始回落。1-5月份累计与1-3月份累计相比,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13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回落15.3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回落12.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回落9.1个百分点。 第二,地区工业增长不平衡出现加剧趋势。1-5月份累计,我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1%,若按各地区汇总数计算同比增长23.2%,其中,东部地区为23.8%,中部地区为23.1%,西部地区为20.3%。然而,从动态角度看,各地区工业增长不平衡有所加剧。东部地区5月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3%,比4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而中部和西部地区为21.4%和18.7%,分别回落3.8和5.2个百分点。在3、4月份,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增长速度差距不大,甚至中部地区增速还要高于东部地区。到5月份,中西部地区工业增速明显回落,增长速度差距迅速拉大。其中,西部地区工业增长速度比东部地区低4.6个百分点。这说明,国家实施的宏观政策在中西部地区尽管见效较慢,但来势更猛,影响程度更深。 第三,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融资难的问题突出。目前,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更多地放在通过金融控制资金供给上,对国内民营中小企业影响较大,而对外资基本不起作用。我国实际利用外资80%以上集中在东部地区,且近年来在进一步向东部地区集中。今年1-5月份,台湾在大陆投资金额超过27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0%。这些投资主要集中在江苏和福建等地。受市场拉动的刺激,一些外商至今仍在沿海新开工建设那些国家严格控制的项目,如大型钢铁等项目。相反,受宏观调控的影响,各商业银行大幅度压缩了流动资金贷款,而投资贷款并未有效压缩。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在5月份人民币同比少增贷款中,约有89.3%是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各商业银行的这种"轻短重长"的放贷行为,使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即使是在拥有7000亿民间资本的温州,由于资金压力增大,民间借贷利率也在大幅上升,目前月息已升至10‰~12‰(即相当于年息12%~14.4%)。 第四,地区性结构矛盾并没有得到缓解。今年1-5月份,全国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1.3%,远高于34.8%的平均增长速度。目前,我国制造业生产能力的70%集中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地区,而且这种集中化趋势还在进一步加剧。由于东部地区一些国有重点煤矿已经出现了资源枯竭现象,今后其制造业发展将进一步依赖中西部地区的能源保障。然而,在中西部地区,由于20世纪90年代末煤炭市场供大于求,国家及企业都减少了新井投资,新增的生产能力非常有限。再加上由于资金不足,近年来中西部煤炭地质钻探工作几乎处于停顿状态,缺乏建矿必不可少的精查报告。因此,东部制造业激剧扩张对能源需求的迅速增长与中西部 能源基地供给和保障能力不足的矛盾将难以在短期内缓解。 第五,各地的开发投资热情依然十分高涨。自去年以来,虽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如加强货币信贷投放调控,清理开发区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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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析:经济与法律、经济法学与经济学的相互关系要搞清楚“经济法学是否应与经济学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这一问题,必须从经济与法律、经济法学与经济学的相互关系说起。关于经济法与经济的关系,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马克思关于法与经济关系的经典论述:“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①经济法也是由经济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其次,我们想到了近年来颇为流行的法经济学,法经济学认为,法律制度的构建反映或者应当反映经济效率的要求。这两个方面确实反映了经济法与经济的密切联系,但是,这不是专门针对经济法而言,而是所有法律均具有的与经济的密切联系,并没有反映经济法与经济关系的特殊性。两者关系的特殊性主要是由经济法的内容所决定的。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经济之法,国家要调节经济,必须建立在对经济规律的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否则,国家调节就缺乏科学的依据,难以达成预期的目标。许多经济法的问题,实质上是经济问题,没有对经济规律的认识和理解,也就难以找到解决经济法问题的钥匙。经济学发展到今天,成为了经邦济世的显学,在法治社会,经邦济世的技术必须转化为法律制度,才能实现其价值,经济法就是转化经济学经邦济世技术的法律,不懂经邦济世的经济学,经济法学就难有所为。对此,著名经济法学者漆多俊先生早在1993年就曾深刻地指出:“一个出色的经济法学家,应该同时是一位够格的经济学家。”②经济法学与经济学均以经济生活中的各种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经济学揭示经济运行的规律以及国家干预经济的绩效、时机和方式;经济法学为国家干预的法治化、保障国家干预目标的实现提供理论指导和法律制度建构建议。经济法学与经济学就其研究的共同对象———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应当有共同话语,否则,两者难以协同推进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

(三)结论:经济法学应与经济学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宏观调控是一类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总称,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共同关注的对象,经济学研究宏观调控的绩效,应该何时、采用何种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解决为什么要进行宏观调控、怎样进行宏观调控的问题;经济法学研究宏观调控中的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监督,保障宏观调控权力的配置并防止其滥用,两者相辅相成,共同达成宏观调控的目标。离开经济学的研究,经济法学无法进行宏观调控权的配置研究,因为根本不知道应该给谁配置权力、配置多大的权力;离开经济法学的研究,宏观调控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的保障和制约,必然出现宏观调控权的滥用和腐败,甚至可能沦为利益集团实行经济掠夺的工具,难以达成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因此,经济法学与经济学只有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形成共同话语,两个学科才能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共同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如果两者使用同一个概念,表达的却是不同的含义,就很难产生协同作用。

二、宏观调控的界定

(一)问题:众说纷纭的宏观调控说“一千人心中有一千种对宏观调控的理解”可能有些夸张,但人们对宏观调控的理解确实是千差万别的。综合国内学术界及实践中对“宏观调控”的界定和使用情况,可以划分为四大类,笔者在此按照其外延的大小,分别用“微”、“小”、“中”、“大”来概括。(1)“微”。该种观点认为,宏观调控是指国家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的行为。如许小年认为,宏观调控指的是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宏观政策”和“总需求”。宏观政策有且只有两类,即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政府控制货币供应总量、税收与财政开支,调节以国内消费与投资为主的社会总需求。宏观调控从来不以供给为目标,从来不以产业结构为目标。①樊纲等人认为:“宏观调控不是指‘经济计划’,也不是指产业政策和收入政策,而是指通过政府支出与货币供给政策,对经济运行的总量关系进行调节。”②吴敬琏也指出:“现在认识和实践上还有一种误区,就是把产业政策等同于宏观调控。这种说法完全混淆了宏观调控的概念。宏观调控是总量的调控,指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总量手段调解社会总需求,而不是指具体部门的发展、企业的运营。”③(2)“小”。该种观点认为,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了熨平经济波动、保证经济稳定增长,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等经济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措施对国民经济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进行调节,促进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宏观调控的主体是政府或国家,客体是国民经济的总量,主要是指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手段是货币、财税等宏观经济政策,不包括产业政策、结构优化标准和环境政策等。④(3)“中”。该种观点认为,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间接调节供给与需求,以及国民经济结构,使供给与需求达到平衡、国民经济结构得到优化。①(4)“大”。该种观点认为,经济学上的宏观调控就是国家干预,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所采取的一切干预措施。“为了实现所谓的宏观性经济目标,必须采取必要的经济政策。在斯蒂格利茨和萨缪尔森等西方著名经济学家看来,宏观调控相当于宏观经济政策的运用。这些经济政策不仅包括计划、财政、税收、金融、价格、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也包括反垄断和国有化等政策。”②“可见,在西方经济学中,宏观政策工具(调控)几乎可与国家干预通用;国家为弥补市场缺陷对国民经济进行调节和控制的各种措施都可归纳为宏观政策工具,包括反垄断、国家投资、各种宏观经济手段。所以,在西方经济学中,市场规制和国家投资经营(国有化)也是西方经济学所谓的宏观政策工具。目前非常流行的西方经济学的经典教材除了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价格、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工具外,对反垄断、国有化和私有化也都有涉及。”③

(二)分析:不同定义的立足点第一种观点将宏观调控限定在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总需求的调节,范围极其狭窄。但这却是与西方宏观经济学中宏观经济政策最为契合的界定。在西方宏观经济学中,宏观经济政策实际上只是一种总量控制,追求和实现的经济平衡属于总量平衡。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宏观经济政策专指政府利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控制总需求水平,以减缓或消除经济活动水平波动的政策。第二种观点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范围有所扩展,认为宏观调控不仅调整总需求,也调整总供给;不仅使用经济政策,而且使用行政措施。这种观点也是将宏观调控等同于西方宏观经济学中的宏观经济政策,20世纪80年代以后,有些西方经济学家(新凯恩斯主义学派)主张增加有效供给的办法稳定经济。因此,从总体上来说,第二种观点与第一种观点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简单来说,这两种观点是将宏观调控等同于宏观经济学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与前两种观点相比,第三种观点大大扩展了宏观调控的范围:(1)将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纳入宏观调控的范围;(2)扩展了对供给与需求的调节范围,将对局部供给和局部需求的间接影响措施都纳入宏观调控的范围,不限于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就结构调整来说,包括城乡结构调整、区域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结构调整、投资消费结构调整、进出口结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等。就局部供给和局部需求的调整来说,如专门针对证券市场的宏观调控、专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这是我国实践中理解的宏观调控,见于党政机关的文件和政府官员的讲话,也得到部分经济学者的认同。但是,这显然不是宏观经济学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当代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卢卡斯2004年5月访华时对中国的一些宏观调控政策作出评论:中国出台了这么多措施,没有一项是宏观政策,全部都是微观政策。④那是不是说,该种观点错了呢?这需要进一步的分析。至于第四种观点,将宏观调控等同于国家干预,定义过于宽泛,与我国的实践也不相吻合,只是有些政府官员为了给直接干预经济提供借口的一种故意混淆行为。学术界很少有此种观点,实践中也受到人们的批判。

(三)深究:宏观调控的语源和发展正确认识宏观调控的含义,需从宏观调控的语源说起。在西方宏观经济学中,并没有“宏观调控”这一范畴,“宏观调控”一词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产生的。其最初是为了给扩大企业自提供依据,强调政府不能过多干预企业的微观管理,而只应当从宏观上调控经济。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首先使用了“宏观调节”概念。1989年1月,中共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指出:“进一步完善各项改革措施,逐步建立符合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的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的宏观调控体系。”在此之后,宏观调控这一概念被广泛使用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中。到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党和国家更是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应直接干预企业的内部事务,实行“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93年,“宏观调控”一词被写入《宪法》,当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15条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当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宏观调控的任务和手段阐述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近期要在财税、金融、投资和计划体制的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机制,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2003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宏观调控体系做了如下表述:“进一步健全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2011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在阐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时指出:“加强财政、货币、投资、产业、土地等各项政策协调配合,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合理调控经济增长速度,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实现经济增长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从宏观调控的语源和发展可以看出,尽管中央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宏观调控的内涵并没有做过专门的界定,但以下几点是显而易见的:(1)宏观调控始终是作为与国家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而存在的,主要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的间接干预,但也包括在特定条件下基于宏观经济需要所采取的必要的直接干预措施。(2)宏观调控既调整总量,也调整结构。(3)宏观调控的手段以经济手段为主,也包括必要的行政手段;在经济手段中,既包括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还包括计划以及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政策等其他政策。由此可见,宏观调控与宏观经济学中的宏观经济政策并不能划等号,用西方宏观经济学中的宏观经济政策来界定宏观调控,难免有削足适履之嫌;而指责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宏观调控的理解“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原有之意则越来越远”①,显然是犯了将“宏观调控”等同于“宏观经济政策”的错误。

(四)结论:对宏观调控的正确界定宏观调控既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土生土长”的一个概念,打上了“中国特色”的烙印,我们就不能用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概念去限定它,而应从中国的实际去理解它。上述第三种观点对宏观调控的理解是为中国官方和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理解。我们可以在我国政府的文件中、国家领导人和中央政府部门负责人的讲话中看到在这种意义上使用宏观调控的概念。从实践中的调控措施来看,我国的宏观调控不仅调整总量,也调整结构;不仅“谋全局”,也“谋一域”;不仅使用经济手段,也使用行政手段。当然,这种论证方式可能受到循环论证的指责:先假定了宏观调控调整结构,然后把调整结构的措施纳入到宏观调控中来,并反过来论证宏观调控包括对结构的调整。对此,笔者的回答是,实践中采取了这些措施,且采取这些措施的机构认为这些措施就是宏观调控措施。

不过,第三种观点虽然是中国官方和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的对宏观调控的界定,但表述并不准确。在法治社会,一切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将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并列并不合适。因此,宏观调控的定义应修正为:政府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依法调整运用其掌握的某些经济变量(如财政支出、货币供给)和行政权力,来影响市场经济中各种变量的取值,从而影响微观经济行为的政策过程。该定义包括三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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