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实用13篇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1

刘永富: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督查问责,把导向立起来,让规矩严起来。”总理强调“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考核督查问责。”《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逐级督查制度”。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列为党内法规,要求督查以促进抓落实为导向,巡查以发现问题为重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2015年以来,扶贫办完善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对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重点督,对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综合督,对重点工作专项督,建立工作台账跟踪督,上下联动立体督,构建了扶贫督查工作的新格局,着力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中国扶贫》:脱贫攻坚是有脱贫任务的各级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对此开展的督查巡查备受关注,我们很想知道,这次督查、巡查组是如何开展工作的?督查、巡查的主要任务、重点有哪些?

刘永富: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督查巡查,44个成员单位组成20个督查组和2个巡查组,赴22个中西部省份,采取随机抽查、进村入户、一对一访谈、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各地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举措情况,总结好的做法,查找突出问题。

这次督查巡查的主要任务是:对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的中西部22个省区市开展综合督查,对2015年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试考核试评估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反映存在突出问题的省份进行巡查,着力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进一步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打好脱贫攻坚年度战役。

督查的重点有以下方面:学习贯彻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情况;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情况;工作中的主要困难、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等。督查组先在省级听一次全面汇报,然后各成员分头开展实地督查,同县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和贫困户进行一对一访谈,实地查看扶贫项目、查阅有关资料等。督查地点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到省随机抽县,到县随机抽乡,到乡随机抽村,到村随机抽户,每人不少于3个村。每村与基层干部访谈5人左右,入户不少于3户。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提出整改要求。

巡查的重点有:精准识别准确率、精准退出准确率和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及整改措施;扶贫资金拨付慢、滞留时间长和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等问题的主要原因和整改情况;是否存在责任不落实问题;是否存在干部失职渎职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问题。对巡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我们会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要求严格 成效突出

《中国扶贫》:这次督查巡查事关重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这项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刘永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这次督查巡查工作十分重视,严格要求。一是要求各督查巡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在组织领导、人员调配、任务分工等方面落实好,把这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完成好。二是精心组织,充分准备。认真学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把中央的精神吃透吃准。抽调骨干力量,保证精兵强将参加工作组。加强沟通联络,做好督查巡查各项工作衔接。认真研究,制定好工作方案,确保督查巡查有序推进。三是确保实效,善于沟通。善于引导基层干部群众讲真话,说实话。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和现象,要举一反三,深度挖掘,不能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四是结合实际,明查暗访。这次督查巡查主要是明查,也结合部门职能搞了一些暗访,并受理群众举报和情况反映。五是遵守纪律,做好保障。督查巡查组的同志都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服从组织纪律。

《中国扶贫》:通过这次督查巡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了解到哪些情况?请您向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刘永富:通过督查巡查,我们了解到,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各地深入学习领会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具体来说:

一是责任体系基本建立。22个省份都充实强化了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6个省份实行了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制,17个省份强化了扶贫工作机构。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二是政策体系日趋完善。22个省区市根据《决定》精神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或实施方案,打出政策组合拳,市县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办法,统筹调配人财物等各方面资源用于脱贫攻坚。三是投入力度明显加大。近三分之一省份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超过20亿元,三分之二以上省份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增幅超过50%。开展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试点,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四是“五个一批”积极推进。各地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地域特色发展脱贫致富优势产业,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和光伏扶贫等新业态取得初步成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全面实施,劳务协作转移就业加快推进,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措施有力。生态保护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公益岗位脱贫有新的探索。低保兜底措施得到强化。五是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数据精准度不断提高。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全覆盖。一些地方对不符合要求、不胜任工作的驻村干部予以召回撤换。六是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进一步加强,东部发达省市投入力度更大,西部省份主动对接。各地充分利用好定点扶贫资源,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

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个别地方扶贫工作中还存在形式主义、不实不准、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我们正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办法,今后还会对这些问题重点关注、专项督查。

督查巡查是推进脱贫攻坚事业的制度利器

《中国扶贫》:您如何评价这次督查巡查工作的意义?

刘永富:这次督查巡查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扶贫领导小组2015年1月份组织集中宣讲调研慰问、10月份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之后的又一次集体行动,是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在扶贫领域的具体实践。

这次督查巡查中,44个成员单位直奔一线、随机抽查,看真情况、听真心话、摸真问题,用较短时间圆满完成了督查巡查任务,了解的情况与2015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试考核试评估结果基本吻合,而且更为详实鲜活,为分析总结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的脱贫攻坚工作、研究谋划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使被督查巡查的地方感受到了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意志和求真务实的工作要求,传导了压力、增强了动力、压实了责任,进一步促进了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事实证明,督查巡查已经成为推进脱贫攻坚事业的制度利器。对这次督查巡查的情况,我们专门向党中央、国务院作了报告,随后又分别向各省区市反馈了情况,对有关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中国扶贫》:在这次督查巡查前,国务院扶贫办一直在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坚持督查的制度化、常态化。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刘永富:在综合督查方面,除这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督查巡查外,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首先是组织开展了建档立卡“回头看”。扶真贫,首先要识真贫,我们历时10个月进村入户摸底排查,使贫困人口的数据精准度进一步提高。为促进行业部门的扶贫政策落实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办与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数据支撑和共享更加有效。二是组织开展了2015年扶贫开发成效试考核。采取专项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分析评价帮扶工作的精准度、扶贫政策举措落实程度和群众的满意度,了解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反映地方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在专项督查方面,我们围绕扶贫考核、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扶贫资金管理、金融服务等方面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督查。办领导分别带队到有关省份进行实地督查,其他省开展自查。结合2016年千万减贫任务落实、扶贫改革措施落实、驻村工作队工作、扶贫小额信贷等情况,办领导分别带队,到10个省份开展调研督查,其他省份提交了书面督查材料。

为加强对平时工作的了解,扶贫办还成立了两个调研督查组,每月分赴各地明查暗访,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及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此外,还指导各地加大扶贫督查力度,举办扶贫督查信息工作培训班,强化工作落实,上下联动,构建起全方位、全覆盖的扶贫立体督查体系,其中,重庆、河南、云南、四川、湖南等省份在明查暗访上都做得比较扎实,探索出不少好经验。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2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的基础上,主要领导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查推动,确保了全镇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主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村党支部书记的镇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置精准扶贫办公室,明确扶贫专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和村屯全面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为顺利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明晰思路,摸清底子

2016年,我镇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贯彻实施“精心”“精确”“精准”“精深”“精细”“精密”十二字扶贫法,扎实开展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镇下辖7个行政村,4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319户2.4万人。通过全镇动员,深入走访、严格程序,精准识别出贫困农户166户,贫困人口359人,全部为低保贫困户。精准扶贫户现已全部帮扶到位,每个干部帮扶2-3户,不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粘贴的帮扶记录,及时向镇政府和镇扶贫办反馈相关信息,制定相对应的帮扶措施共建立镇、村、户台账300册,所有脱贫对象信息录入系统。

三、找准靶向,精准发力

结对帮扶到村到户,量身定制扶持项目,差异化扶持贫困户,精准定向施策,确保了扶贫扶到关键处、帮到点子上。在结对帮扶干部在主动做好扶贫户摸底调查的同时,包户人员深入分析贫困户的脱贫愿意,结合扶贫户实施找准帮扶突破口,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致富措施。全年累计为精准扶贫户发放鸡、鸭、鹅雏8130只、农业物资5吨、生活物资57袋(桶)、生活补助资金158515元,助学补贴74500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宣传培训不够。绝大部分干部职工以及群众对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导致贫困户 对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等方面工作理解、配合和支持不够。

二是扶贫工作创新意识不强。虽然我镇结合实际开展了“一户一册”档案收集、“一户一策”产业帮扶等工作,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仍然不足,特色、亮点打造效果不明显。

三是扶贫工作深入贫困户力度不够。由于档案资料、汇报材料、系统数据录入等工作占用了扶贫干部大部分精力和时间,导致部分干部走访调研次数和时间少,解决实际问题少,工作方法举措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明年,我们将深入总结今年扶贫经验成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3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我县通过各类扶贫会议深入传达了中央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要求要立足脱贫工作薄弱环节,加大举措,补促短板,提高工作质量,坚决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役,同时要紧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扬“严”“实”作风,坚决杜绝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深入开展督查暗访活动。县扶贫开发领导牵头组织脱贫攻坚工作乡镇互查及暗访活动,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作为督查重点,进一步排查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识别、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报,督促乡镇限时整改到位。目前我县通过自查自纠及督查发现的xx条作风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三)强化工作机制建立。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xx县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针对工作薄弱环节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旅委、县扶贫办分别制定了《xx县脱贫攻坚“一十百千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精细化管理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工作实施方案》《xx县乡村旅游扶贫“xxxx”工程实施方案》《xx县脱贫攻坚精准识别“三不”工作实施方案》《xx县脱贫攻坚“四心”帮扶工作实施方案》《xx县脱贫攻坚档案管理“统分法”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扶贫宣传、项目资金管理、旅游扶贫、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为下步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

(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评选评优活动。为进一步激发扶贫干部工作热情,鼓舞士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联合开展了优秀帮扶单位、优秀帮扶干部及优秀驻村工作队员评选活动,目前各单位推荐工作已结束,县扶贫领导小组正在进行审核评选,将于xx.xx日扶贫日活动期间进行表彰。

(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今年来对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xx个乡镇xx名直接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20xx年县扶贫工作考核较差的xx家单位进行了约谈。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作风整治活动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县扶贫工作还存在宣传不到位、报账进度较慢、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将加大举措,强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一)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秋季攻势暨“百日会战”行动。将“百日会战”行动同五级书记遍访活动及“七个不落、一个不少”大排查活动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凝聚部门合力,压实工作作风,着重抓好抓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数据质量、资金项目管理、旅游扶贫等各项工作,全力补足短板,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为接下来的评估考核做好充分准备。

(二)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限时完成整改。督促乡镇全面排查,逐一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通过整改活动进一步夯实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4

二、主要作战任务

(一)“四个不摘”主要责任落实工作。

(二)住房安全工作。

(三)饮水安全工作。

(四)“三个一万人”脱贫、减贫、防贫工作。

(五)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

(六)医疗健康扶贫工作。

三、作战内容及分工

总的作战内容是“三个一万人”,即32户、63名未脱贫人口,113户、247名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人(脱贫监测户),233户、525名存在致贫风险的非贫困人口(边缘户)精准扶贫工作、应对疫情影响落实各项帮扶措施、“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解决工作、“四个不摘”执行工作。市里成立作战指挥部,由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针对“四个不摘”、住房、饮水、医疗和问题整改分别成立作战室,由分管副市级领导担任作战主任,行业部门及各乡镇街参加,着力攻坚重点难点问题。以18个乡镇街为战区,由包保乡镇街的市级领导督战,分类实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作战任务。

(一)“四个不摘”主要责任落实工作

作战重点:“四个不摘”要求落实情况、按未脱贫人口人均5000元投入的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情况和使用效果、未脱贫人口“一人一策”制定情况及实施成效、对未脱贫户实施包保帮扶情况。

作战责任:由市委常委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扶贫办,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四个不摘”落实到位。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二)住房安全工作

作战重点:采取“以房查人”和“以人查房”的方式,逐村逐户排查清零。重点排查和解决危房改造之后没有入住的,建新房没拆旧房的,门窗损坏房顶漏雨的,相关软件材料不齐不全的和室内外环境脏乱差的。

作战责任:由副市长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住建局,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9月

(三)饮水安全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排查冻裂、冻住影响饮水供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出台井房管护、水费收缴等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点。饮水检测要达到半年一次,且要检测报告要有结论性意见和审核章。

作战责任:由副市长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水利局,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贫困群众饮水安全。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9月

(四)“三个一万人”脱贫、减贫、防贫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分乡镇街、分村管理,开展时时监测工作,落实具体帮扶措施,确保其稳定增收。重点落实好按未脱贫人口人均5000元投入的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情况和使用工作,三类人群要做到“一户一策、一人一措”,制定情况及实施成效、对未脱贫户加强包保,落实乡科级领导干部强化帮扶措施。

作战责任:由市委常委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扶贫办,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三类人群帮扶措施得到落实,能够实现稳定持续增收,不返贫、不新致贫。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五)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等待国家扶贫领域巡查监督检查发现具体问题反馈之后,逐项分析研判,主动“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及长效机制。

作战责任:由市委常委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扶贫办,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不反弹。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六)医疗健康扶贫工作

作战重点: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187个村卫生室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达到软件、硬件合格,环境卫生达标。统一编制宣讲提纲,对全市的村医、村干部、驻村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落实到户,户应知晓医疗政策,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条件必须达标,村医要能熟练操作村级新农合报销系统,说清出医疗扶贫工作情况及本村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情况,签约服务情况,药品等级情况等。

作战责任: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担任作战主任,作战室设在市卫健局,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数据汇总和作战成果督导核验。指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完成具体作战任务。

作战标准:确保完成医疗扶贫工作任务。

作战时限:2020年3月至12月

四、作战安排

(一)“两不愁、三保障”及“三个一万人”主要作战任务:2020年3月1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3月30日前,按照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过关要求,组织筛查排查,建立作战工作台账;5月30日前,结合实际逐户逐人逐项落实具体措施,基本实现所有未脱贫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基本完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任务;12月31日前,开展常态化筛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报送作战工作总结。

(二)国家和省相关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度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相关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后,各乡镇街、各行业部门要在半个月内完成整改方案、问题清单、问题台账的制定工作;5月30日前,省调研组将对相关县(市、区)进行督战,确保督查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整改到位;9月30日前,“举一反三”问题排查整改及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位;12月31日前,开展常态化筛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报送督战问题整改作战工作总结。

五、作战要求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5

中央和省市下达及市、县配套财政扶贫资金规范管理、使用和资金到位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8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按照全县强农惠农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县扶贫办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计划股内)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县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也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学习有关文件,熟悉扶贫开发政策及扶贫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制定好迎检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这次监督检查的工作目标、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及要求,把政策交给群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2、自查自纠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要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摸底。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有扶贫资金和其他经费混帐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各乡镇要组织所辖的“十一五”重点村和有扶贫项目的非重点村对近两年来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的种类、数额、流向及拨付情况,按文号分村列出清单填好表格(见附件),与自查自纠文字材料,以乡镇为单位一并于5月6日前用电子邮件报县扶贫办,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5月7日后,县扶贫办将组织人员抽查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上报材料和表格数据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分年度汇总填好统计表,与自查自纠汇总文字材料,一并报市扶贫办和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检查整改阶段(5月21日至7月2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各项资料准备,随时迎接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检查,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对各县(市、区)扶贫资金进行的交叉检查,市工作组进行的重点督查以及省组织的交叉检查和重点督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对查出来的一般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到位;对违法乱纪的严重问题,要认真查处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4、总结提高阶段(7月21日至8月15日)。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要认真进行总结,主要围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并形成文字材料于8月3日前用电子邮件报我办。县扶贫办汇总进行总结,报市扶贫办和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这次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是亲民为民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过关心理,防止坐等观望、相互扯皮的消极行为,力戒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6

三省交界“窗口县”。地处湖北西南端、武陵山区腹地,南临湘西、西接渝东,“一脚踏三省”,历来是鄂湘渝边区之要冲和重要的物流集散地,是湖北“西大门”。县城与湖南省龙山县城一水相依,一桥相连,为全国跨省最近的两个县城,两县人民融合发展、唇齿相依、亲如一家,连续六届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1年经国务院批复,两县跨省协作,共同建设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龙凤示范区),在城市规划建设、金融、公交、通讯、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同城一体化,是全国第一个跨省部级经济协作示范区。

土家文化“发祥县”。全县共有26个少数民族,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56%(其中土家族占34%,苗族占20%),是全国第一个土家族自治县(国务院1979年批复建立**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后恢复县建制),为土家文化重要发祥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原生态摆手舞之乡,原生态摆手舞多次走出国门(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参加展演。早在3000多年前,土家先民即在酉水河流域开疆拓土,繁衍生息,创造了古老文明和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散毛宣抚司,是土家族聚居区最早设立的土司之一,相继建立七大土司(散毛司、大旺司、腊壁司、东流司、卯洞司、漫水司、百户司),其中卯洞土司有《卯洞司志》传世,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仙佛寺摩崖造像群始建于东晋咸康元年,距今近1700年历史,是江南最早、规模最大的摩崖石刻,宗教历史价值很高。

红色革命“老区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27年,中国共产党**支部成立,董必武的学生、**人张昌岐任支部书记。随后,**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相继建立。先后有两万多人参加革命,三千多人壮烈牺牲,贺龙、肖克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留下过光辉足迹。境内至今仍保存有接龙桥、板沙界起义遗址等,红色文化影响深远,是60多年深藏功名、坚守初心、不忘本色,“战斗英雄”“人民功臣”“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生活的地方。

自然资源“富集县”。全县平均海拔680米,地势平坦,低山平坝地区占国土面积60%以上,处于北纬30度,年均降雨量1400毫米,全年气候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热同季,气候宜人。森林覆盖率达到56.5%,常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以上,拥有“中华杨梅第一树”“中国金丝桐油之乡”(周恩来总理1958年4月亲授匾牌,题词“**金丝桐油,全国质量第一”)“中国藤茶第一县”(全国面积最大,**藤茶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美名,页岩气资源储量丰富(初步探明理论储量近千亿立方米)。

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2014年建档立卡时,我县贫困规模为21913户79074人,动态调整后贫困规模为20740户74047人,贫困发生率为28.05%。到2018年底,46个重点贫困村已全部出列,历年累计脱贫20617户73030人,目前留存376户1160人。2019年,**顺利通过省、国家脱贫验收。在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中,**群众认可度为98.57%。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尽锐出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整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2017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14件,追责问责618人,通报典型案例33期88起157人。

三、**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情况

(一)聚焦“两个维护”,持续监督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

1.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018年4月视察湖北后,我们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先后通过中心组学习、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进行学习,坚持每周三夜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重点在强化执纪问责,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全面好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研讨班,2019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县纪委监委不仅带头学习,还组织开展了针对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的检查,敦促各单位对漏学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建强驻村“尖刀班”和结对帮扶队伍。县乡村(包括省州工作队)选派1786名干部,成立188个“尖刀班”下沉驻村,组平0.98人,基本实现一组一干。“尖刀班”覆盖所有行政村,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工作制度。全县736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0740户贫困户,平均每人帮扶2.8户,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宣传扶贫政策、沟通联络感情。

2019年我县整县脱贫摘帽后,深入学习领会在重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按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抓好留存人口脱贫和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概括起来为“四个不抓巩固”。一是摘帽不摘责任抓巩固。2019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扶贫工作,下发脱贫攻坚1号令全面部署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坚持每月召开调度会1次,县委书记、县长作具体安排部署,继续压实从县领导到村“尖刀班”各个层面干部脱贫攻坚责任。二是摘帽不摘政策抓巩固。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三是摘帽不摘帮扶抓巩固。执行“尖刀班”驻村一线作战工作机制,“尖刀班”由各级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组成,严格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尖刀”作用,结对帮扶干部每年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8次。四是摘帽不摘监管抓巩固。加强项目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统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来财农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县8个乡镇2018年268个项目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强督查指导,出台《**2019年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方案》,进一步统筹全县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力量,成立8个督查指导小组驻8个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工作,2019年1-7月来,共现场交办问题277个,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落实“县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户、村支部书记遍访所有农户”的“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2个重点贫困村和1-2个贫困发生率偏高、脱贫短板较多、工作基础较弱的村。县委书记、县长带头认领最贫困的乡镇和村,进村入户调研500余次,下达督战令30个,督办问题171个。其他县领导、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到所联系村,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2.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2019年2月19日,县委印发《**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要求、细化了整改步骤、明确了整改时限、强化了组织保障。根据省、州相关要求,2019年4月22日,县委常委会审议制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排查整改工作责任的通知》,针对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再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理清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报送排查问题清单、县直牵头部门归类建立台账的工作流程。通过排查,我县共存在28个具体问题,451个个性问题,其中:中央巡视组反馈我县3个具体问题;对照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自查出25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需要长期坚持的正在持续推进中。其中针对我委牵头的10个具体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上报情况汇总,共排查出个性问题25个,其中:点对点问题2个,整改完成2个;举一反三、面上问题共23个,整改完成2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县监委监委切实履行问题整改监督责任,组建5个工作专班,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县巡察办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对党委政府及县直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把自己摆进去,从本级改起”,做精做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监督。

聚焦“五级书记一起抓”,督促县管干部向县委专题报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252余人次,问责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等40人。2018年10月10日,对两名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并通报。其中,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担任业主的旧司镇小河村便民铁索桥项目建设总体严重滞后,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该局局长李毅因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大河镇党委副书记杨志远因对联系村脱贫攻坚协调督办不力,对村情不熟悉、工作不细致,对村卫生室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协调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被免职。

聚焦监督责任。2017年7月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组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先后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全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方案》《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统筹发力,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力。定期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与信访举报、财政检查、专项审计等线索互通、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查找问题,实施精准监督,全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并发挥出重要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可视频通话的“云视频远程信访”系统,开通963888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和“精准扶贫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构筑“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体系。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件“大起底”,2017年共清理十八大以来326件问题线索并进行核查。深入开展信访清零和“两走四见”活动,85名纪检干部与信访群众结对,2019年以来,累计解决问题360个,化解信访件51件。

为找准查实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2016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运用大数据软件对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生成问题线索逐一入户核查,对查实问题线索区分情形问责整改。4年以来共核查问题线索53890条,查实17865条,追责问责505人,其中立案审查87人。

(三)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积极落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治监督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六条措施》,印发《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共**纪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件事》,组织全县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坚决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2019年6月,组建专班,结合整治信访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全县8个乡镇信访工作及乡镇纪委“两走四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出8个方面的问题,印发通报1期,检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 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县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并上报了书面报告。二是2019年5月20日至23日,联合县委办、政府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类问题开展暗访督查。三是每月对县委办、政府办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发文、召开会议、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监督,确保实现年减幅达30%—50%目标。2019年7月,对5个发文办会减幅未达标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四是针对每月10日“扶贫日”活动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问题,向县脱贫攻指挥部及县委分管副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从6月起取消每月“扶贫日”活动。五是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发放至全县8乡镇和95个县直单位学习。

3.加大追责问责力度。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3起,追责问责1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报典型案例21起26人。2018年重点督查了旧司镇柏杨村、翔凤镇望水村等村,公开通报曝光了检查中发现的柏杨村尖刀班整改督战队发现问题不及时、翔凤镇望水村尖刀班工作作风不实等典型案例,给予柏杨村尖刀班班长(县石油公司经理)陈东风、望水村尖刀班班长(**经济开发区干部)费彬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4月15日举办了“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为主题的电视问政活动,问政2个乡镇和4个县直单位,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立案审查1人。

(四)“既沉下去,又游上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18年,配合州委对全县8个乡镇196个村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发现6大类23个方面共84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县委巡察20个县直单位。

对突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17年开展了“贫困户残疾证办理”“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监管”“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治理活动。共清理应办而未办证的残疾人687人,为71名已办证未申报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及时申报领取“两项补贴”,清理注销残疾证399个;发现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方面问题13条;发现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1个,县纪委监委督促立行立改。针对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展专项督查,2017年,组织6个暗访组,暗访6个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发现问题45个。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重点查处了31个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53人。公开通报曝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7期26起39人4个单位,其中: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案例8起22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2起3人。

(五)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17年共受理问题线索300件,追责问责220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73人次,其中党政务处分49人次;2018年受理问题线索409件,追责问责233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91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2人次,移送司法1人;2019年至今,受理问题线索104件,追责问责165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3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2019年以来,问题线索件数和问责人数相比2018年同期呈下降态势,主要因为压力被逐渐传导下去,脱贫攻坚工作在逐步落实,干部严守纪律的意识得到了加强。2018年5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百福司镇2012年至2014年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特色民居改造的问题,州、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对涉及的4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20名、其他人员16名,对百福司镇原建管办主任杨飞依法采取留置措施,杨飞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六)在整县脱贫攻坚中,**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总结出部分经验,探索建立了部分制度,主要有以下四点:

1.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1)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县委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7年至至今,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40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2018年3月对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通报批评。

(2)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脱贫攻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县财政、县审计、县住建、县扶贫办等单位定期移送扶贫领域发现问题线索,2018年共计收到相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63条。督促县易迁办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问题、农业部门对产业扶贫政策落实问题、民政和残联部门对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问题分别开展专项治理和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2018年10月,对“五个一批”资金拨付进度慢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免职2人,诫勉谈话4人、其他组织处理34人。2018年10月对县农路局局长李毅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给予免职处理;对脱贫攻坚履职不力的驻村单位县烟叶公司、县建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约谈,督促单位履职尽责。

(3)压紧压实干部帮扶责任。督战队将帮扶责任作为重点督战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帮扶责任落实落地,对帮扶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严肃处理,2018年通报曝光帮扶责任不力问题316个。对县卫计局干部尹凤城2018年只到贫困户家走访一次且贫困户认可度不高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全县通报批评。

2.开展同级监督

**通过深入学习州纪委关于**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的3个办法,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出台县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1+5”工作方案,一份监督清单,让监督对象易于接受监督;五种监督方式,通过谈心谈话、议事决策意见、用好四书(工作提醒书、廉政风险预警书、“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整改建议书)、开展专项检查、请示报告,使监督方式方法实体化。2019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与县委常委谈心谈话19人次,开展专项检查5次,请示报告4次,发出9份工作提醒书、1份廉政风险预警书、5份整改建议书,收到“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13份。通过加强同级监督,有力推动了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如:针对部分单位巡视整改推进缓慢问题,县纪委向县委及县委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委及时研究调整工作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明显提质提效;根据县纪委意见,县委取消了“扶贫日”活动和二十项重点工作每月督查。同时,指导支持乡镇纪委开展监督乡镇党委工作,形成县乡同级监督“一盘棋”格局,确保同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9月,恩施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县同级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同级监督,进一步巩固了扶贫领域整治监督成效,为整县脱贫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3.开展“党的政策到我家”平台项目试点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7

三省交界“窗口县”。地处湖北西南端、武陵山区腹地,南临湘西、西接渝东,“一脚踏三省”,历来是鄂湘渝边区之要冲和重要的物流集散地,是湖北“西大门”。县城与湖南省龙山县城一水相依,一桥相连,为全国跨省最近的两个县城,两县人民融合发展、唇齿相依、亲如一家,连续六届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1年经国务院批复,两县跨省协作,共同建设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龙凤示范区),在城市规划建设、金融、公交、通讯、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同城一体化,是全国第一个跨省部级经济协作示范区。

土家文化“发祥县”。全县共有26个少数民族,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56%(其中土家族占34%,苗族占20%),是全国第一个土家族自治县(国务院1979年批复建立**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后恢复县建制),为土家文化重要发祥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原生态摆手舞之乡,原生态摆手舞多次走出国门(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参加展演。早在3000多年前,土家先民即在酉水河流域开疆拓土,繁衍生息,创造了古老文明和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散毛宣抚司,是土家族聚居区最早设立的土司之一,相继建立七大土司(散毛司、大旺司、腊壁司、东流司、卯洞司、漫水司、百户司),其中卯洞土司有《卯洞司志》传世,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仙佛寺摩崖造像群始建于东晋咸康元年,距今近1700年历史,是江南最早、规模最大的摩崖石刻,宗教历史价值很高。

红色革命“老区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27年,中国共产党**支部成立,董必武的学生、**人张昌岐任支部书记。随后,**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相继建立。先后有两万多人参加革命,三千多人壮烈牺牲,贺龙、肖克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留下过光辉足迹。境内至今仍保存有接龙桥、板沙界起义遗址等,红色文化影响深远,是60多年深藏功名、坚守初心、不忘本色,“战斗英雄”“人民功臣”“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生活的地方。

自然资源“富集县”。全县平均海拔680米,地势平坦,低山平坝地区占国土面积60%以上,处于北纬30度,年均降雨量1400毫米,全年气候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热同季,气候宜人。森林覆盖率达到56.5%,常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以上,拥有“中华杨梅第一树”“中国金丝桐油之乡”(周恩来总理1958年4月亲授匾牌,题词“**金丝桐油,全国质量第一”)“中国藤茶第一县”(全国面积最大,**藤茶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美名,页岩气资源储量丰富(初步探明理论储量近千亿立方米)。

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2014年建档立卡时,我县贫困规模为21913户79074人,动态调整后贫困规模为20740户74047人,贫困发生率为28.05%。到2018年底,46个重点贫困村已全部出列,历年累计脱贫20617户73030人,目前留存376户1160人。2019年,**顺利通过省、国家脱贫验收。在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中,**群众认可度为98.57%。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尽锐出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整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2017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14件,追责问责618人,通报典型案例33期88起157人。

三、**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情况

(一)聚焦“两个维护”,持续监督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

1.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018年4月视察湖北后,我们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先后通过中心组学习、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进行学习,坚持每周三夜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重点在强化执纪问责,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全面好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研讨班,2019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县纪委监委不仅带头学习,还组织开展了针对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的检查,敦促各单位对漏学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建强驻村“尖刀班”和结对帮扶队伍。县乡村(包括省州工作队)选派1786名干部,成立188个“尖刀班”下沉驻村,组平0.98人,基本实现一组一干。“尖刀班”覆盖所有行政村,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工作制度。全县736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0740户贫困户,平均每人帮扶2.8户,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宣传扶贫政策、沟通联络感情。

2019年我县整县脱贫摘帽后,深入学习领会在重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按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抓好留存人口脱贫和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概括起来为“四个不抓巩固”。一是摘帽不摘责任抓巩固。2019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扶贫工作,下发脱贫攻坚1号令全面部署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坚持每月召开调度会1次,县委书记、县长作具体安排部署,继续压实从县领导到村“尖刀班”各个层面干部脱贫攻坚责任。二是摘帽不摘政策抓巩固。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三是摘帽不摘帮扶抓巩固。执行“尖刀班”驻村一线作战工作机制,“尖刀班”由各级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组成,严格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尖刀”作用,结对帮扶干部每年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8次。四是摘帽不摘监管抓巩固。加强项目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统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来财农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县8个乡镇2018年268个项目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强督查指导,出台《**2019年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方案》,进一步统筹全县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力量,成立8个督查指导小组驻8个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工作,2019年1-7月来,共现场交办问题277个,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落实“县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户、村支部书记遍访所有农户”的“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2个重点贫困村和1-2个贫困发生率偏高、脱贫短板较多、工作基础较弱的村。县委书记、县长带头认领最贫困的乡镇和村,进村入户调研500余次,下达督战令30个,督办问题171个。其他县领导、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到所联系村,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2.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2019年2月19日,县委印发《**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要求、细化了整改步骤、明确了整改时限、强化了组织保障。根据省、州相关要求,2019年4月22日,县委常委会审议制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排查整改工作责任的通知》,针对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再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理清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报送排查问题清单、县直牵头部门归类建立台账的工作流程。通过排查,我县共存在28个具体问题,451个个性问题,其中:中央巡视组反馈我县3个具体问题;对照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自查出25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需要长期坚持的正在持续推进中。其中针对我委牵头的10个具体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上报情况汇总,共排查出个性问题25个,其中:点对点问题2个,整改完成2个;举一反三、面上问题共23个,整改完成2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县监委监委切实履行问题整改监督责任,组建5个工作专班,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县巡察办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对党委政府及县直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把自己摆进去,从本级改起”,做精做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监督。

聚焦“五级书记一起抓”,督促县管干部向县委专题报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252余人次,问责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等40人。2018年10月10日,对两名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并通报。其中,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担任业主的旧司镇小河村便民铁索桥项目建设总体严重滞后,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该局局长李毅因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大河镇党委副书记杨志远因对联系村脱贫攻坚协调督办不力,对村情不熟悉、工作不细致,对村卫生室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协调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被免职。

聚焦监督责任。2017年7月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组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先后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全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方案》《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统筹发力,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力。定期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与信访举报、财政检查、专项审计等线索互通、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查找问题,实施精准监督,全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并发挥出重要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可视频通话的“云视频远程信访”系统,开通963888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和“精准扶贫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构筑“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体系。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件“大起底”,2017年共清理十八大以来326件问题线索并进行核查。深入开展信访清零和“两走四见”活动,85名纪检干部与信访群众结对,2019年以来,累计解决问题360个,化解信访件51件。

为找准查实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2016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运用大数据软件对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生成问题线索逐一入户核查,对查实问题线索区分情形问责整改。4年以来共核查问题线索53890条,查实17865条,追责问责505人,其中立案审查87人。

(三)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积极落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治监督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六条措施》,印发《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共**纪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件事》,组织全县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坚决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2019年6月,组建专班,结合整治信访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全县8个乡镇信访工作及乡镇纪委“两走四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出8个方面的问题,印发通报1期,检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 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县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并上报了书面报告。二是2019年5月20日至23日,联合县委办、政府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类问题开展暗访督查。三是每月对县委办、政府办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发文、召开会议、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监督,确保实现年减幅达30%—50%目标。2019年7月,对5个发文办会减幅未达标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四是针对每月10日“扶贫日”活动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问题,向县脱贫攻指挥部及县委分管副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从6月起取消每月“扶贫日”活动。五是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发放至全县8乡镇和95个县直单位学习。

3.加大追责问责力度。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3起,追责问责1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报典型案例21起26人。2018年重点督查了旧司镇柏杨村、翔凤镇望水村等村,公开通报曝光了检查中发现的柏杨村尖刀班整改督战队发现问题不及时、翔凤镇望水村尖刀班工作作风不实等典型案例,给予柏杨村尖刀班班长(县石油公司经理)陈东风、望水村尖刀班班长(**经济开发区干部)费彬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4月15日举办了“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为主题的电视问政活动,问政2个乡镇和4个县直单位,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立案审查1人。

(四)“既沉下去,又游上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18年,配合州委对全县8个乡镇196个村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发现6大类23个方面共84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县委巡察20个县直单位。

对突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17年开展了“贫困户残疾证办理”“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监管”“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治理活动。共清理应办而未办证的残疾人687人,为71名已办证未申报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及时申报领取“两项补贴”,清理注销残疾证399个;发现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方面问题13条;发现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1个,县纪委监委督促立行立改。针对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展专项督查,2017年,组织6个暗访组,暗访6个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发现问题45个。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重点查处了31个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53人。公开通报曝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7期26起39人4个单位,其中: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案例8起22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2起3人。

(五)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17年共受理问题线索300件,追责问责220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73人次,其中党政务处分49人次;2018年受理问题线索409件,追责问责233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91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2人次,移送司法1人;2019年至今,受理问题线索104件,追责问责165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3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2019年以来,问题线索件数和问责人数相比2018年同期呈下降态势,主要因为压力被逐渐传导下去,脱贫攻坚工作在逐步落实,干部严守纪律的意识得到了加强。2018年5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百福司镇2012年至2014年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特色民居改造的问题,州、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对涉及的4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20名、其他人员16名,对百福司镇原建管办主任杨飞依法采取留置措施,杨飞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六)在整县脱贫攻坚中,**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总结出部分经验,探索建立了部分制度,主要有以下四点:

1.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1)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县委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7年至至今,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40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2018年3月对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通报批评。

(2)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脱贫攻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县财政、县审计、县住建、县扶贫办等单位定期移送扶贫领域发现问题线索,2018年共计收到相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63条。督促县易迁办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问题、农业部门对产业扶贫政策落实问题、民政和残联部门对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问题分别开展专项治理和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2018年10月,对“五个一批”资金拨付进度慢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免职2人,诫勉谈话4人、其他组织处理34人。2018年10月对县农路局局长李毅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给予免职处理;对脱贫攻坚履职不力的驻村单位县烟叶公司、县建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约谈,督促单位履职尽责。

(3)压紧压实干部帮扶责任。督战队将帮扶责任作为重点督战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帮扶责任落实落地,对帮扶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严肃处理,2018年通报曝光帮扶责任不力问题316个。对县卫计局干部尹凤城2018年只到贫困户家走访一次且贫困户认可度不高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全县通报批评。

2.开展同级监督

**通过深入学习州纪委关于**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的3个办法,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出台县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1+5”工作方案,一份监督清单,让监督对象易于接受监督;五种监督方式,通过谈心谈话、议事决策意见、用好四书(工作提醒书、廉政风险预警书、“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整改建议书)、开展专项检查、请示报告,使监督方式方法实体化。2019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与县委常委谈心谈话19人次,开展专项检查5次,请示报告4次,发出9份工作提醒书、1份廉政风险预警书、5份整改建议书,收到“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13份。通过加强同级监督,有力推动了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如:针对部分单位巡视整改推进缓慢问题,县纪委向县委及县委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委及时研究调整工作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明显提质提效;根据县纪委意见,县委取消了“扶贫日”活动和二十项重点工作每月督查。同时,指导支持乡镇纪委开展监督乡镇党委工作,形成县乡同级监督“一盘棋”格局,确保同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9月,恩施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县同级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同级监督,进一步巩固了扶贫领域整治监督成效,为整县脱贫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3.开展“党的政策到我家”平台项目试点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8

二、自查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中共省纪委 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共市委关于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市扶贫开发工作问责办法》和《市关于加强扶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监督检查对象

(一)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

(二)脱贫攻坚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

四、监督检点

(一)围绕脱贫攻坚“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针对资金使用要精准,重点解决扶贫资金拨付下不及时、资金沉淀严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公示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措施到户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扶贫措施到户到人要求不到位,制定因人因户具体措施走形式、打折扣,扶贫措施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效果不实不显等问题;针对因村派人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五个一”帮扶机制、脱贫验收评估机制、动态统计监测机制、贫困对象退出机制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脱贫成效要精准,重点解决脱贫验收评估和扶贫成效上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识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二)围绕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用扶贫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利用职务之便纠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处置扶贫物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确保所有脱贫攻坚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三)围绕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浮拖、等靠要、推诿扯皮、不严不实、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党员干部以“三严三实”的优良作风推动脱贫攻坚高效实施。

五、自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

查看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查看是否按照中央、省、市、区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查阅被检查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查看是否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驻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工作的特殊性,建立专项台账,落实考核制度,开展常态化检查。

(二)调阅财务账簿

采取“自查模式,各贫困村扶贫移民项目专项资金账务资料,查看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问题;截留、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

(三)实地查看

随机抽取被检查村扶贫移民项目进行实地查看。查看是否存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较差等问题。

(四)随机走访

随机走访被检查村脱贫攻坚工作或扶贫项目涉及群众10户。查看是否存在驻村干部和村社干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村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收集问题线索。镇纪委畅通举报电话、网络、来访等举报渠道,开设脱贫攻坚违纪问题网络举报专区,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定期梳理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情况,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涉及脱贫攻坚违纪违规问题绕索优先办理、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加大督办力度。镇纪委强化对反映的问题绕索处置、案件处置以及典型问题的指导督办,通过调阅案卷资料、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以适当方式反馈相关主责部门,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防止同一问题反复发生。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9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11月5日,省委召开全省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后,市委高度重视,当天就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动员会议,及时成立了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同步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紧急抽调成立了4个市级督导抽查组、16个推磨交叉检查组和16个自查自纠检查组,推开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三个阶段抓监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督导抽查三个阶段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全市16个乡镇(街道)的自查自纠检查组走访本乡镇(街道)所有的贫困村、贫困户,查看2016年以来的所有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做到了四个全覆盖。交叉检查阶段,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16个乡镇(街道)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必须走访所有的贫困村,必须走访20户以上“插花式”贫困户的村,必须走访不低于10%的贫困户,必须查看扶贫项目和抽查扶贫资金,做到了四个必须。督查抽查阶段,4个督导抽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不预设路线、不固定模式的“六不”方式,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21个职能部门开展暗访督导。

(三)创新方法抓整改。对各检查组报告的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书两单三报告四回查”的方式,推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一份通知强责任。将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单位)的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强化处级领导的包联责任。二是两个清单交任务。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和监督责任问题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整改任务。三是三处报告严要求。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同时报告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四组回查促落实。全市4个督导抽查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线索核查到位,确保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自纠及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情况

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各自查自纠检查组和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组走遍了全市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451户贫困户,查看了15个产业扶贫项目,检查了近1.9亿扶贫资金,共发现问题28个,其中资金项目方面14个、政策落实方面7个、领导责任方面2个、干部作风方面5个,现均按照要求逐一整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情况

根据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组于2017年11月8日至12月4日对我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督导,并反馈了督导建议,指出了我市9个乡镇和2个市直单位,在政策落实、资金项目、领导责任、干部作风4个方面存在44个问题。截止目前,我市共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41份;以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15份,下发监督责任问题清单5份。对于反馈的4个方面4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7个,转高平纪委执纪监督室核查问题7个(查否1个,查结待处3个,正在初核3个)。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10

X年,X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部署、总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起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实扛劳责任上下功夫

县委将专项治理列入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再监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及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片挂包乡(镇)负责制,进一步分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深吃透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对照标准,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全面协调政府发改、财政、扶贫、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审核监管职能,树立和形成“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廉政”的理念和格局,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抓业务与抓廉政“两张皮”的思想,抓好各领域自查梳理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支持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根据派齐派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按照深度贫困村不少于X人,贫困村不少于X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不少于X人标准,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及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X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X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各乡(镇)“无死角”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现纪律审查调查“无禁区”“无空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对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组织、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作用,在全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生建设等领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抽查和交叉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不履行驻村职责、不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驻村工作队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以“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对全县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抽查,重点围绕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积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组,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盯贫困对象和脱贫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聚焦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扶贫政策宣传、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扶贫舆情监管等方面。四是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发挥专项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室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有效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效率问题,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

(三)以严格“监督执纪”为抓手,在筑牢纪律保障上下功夫

积极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认真受理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管理。约谈乡(镇)领导和工作队员X次X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X人。二是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全年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X轮次,发现、移交、办理扶贫领域问题X个,共排查问题线索X件,受理上级、本级移交问题线索X件,处置问题线索X件,问责追责X人,立案审查X件X人,给予党纪处分X人,给予政务处分X人。

(四)以坚持“问题导向”为抓手,在细化整改措施上下功夫

积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全县X年扶贫成效考核、X年X省脱贫攻坚半年综合督查巡查、国家审计署审计X、X市X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所反馈问题,及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通报,深刻剖析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总体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扶贫领域工作力度持续增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发展良好的形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线索移送较少,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模式思维上来,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等待观望、“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在脱贫攻坚中,对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不到位,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挂联单位帮扶力度不一。各扶持单位因思想认识、人员力量、资源资金等原因,对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一、扶持标准不一、投入经费不一,造成资源投入不集中,基层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方面有难度,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相互攀比,导致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虽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处理了一批干部、严肃了一定的工作纪律,但仍然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对全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力度还不够,发现较少、查处较少、通报较少,取不到震慑作用。

(四)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

(五)扶贫领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责查处力度不够。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在发现和查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以及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大,存在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仍存在见子打子、敷衍了事等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村一级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清、监督缺位,对监督执纪仍停留于字面的理解,简单的认为监督委员会仅是对村一级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对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几乎无从下手,还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X年工作打算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X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务实工作举措,凝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认清“使命感”,让专项治理工作“实”起来。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放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坚决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思想,把握好按规矩办事和创新进取的关系,保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门办公,进村入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驾护航。

(二)把好“方向盘”,让专项治理工作“强”起来。用心体会总书记对贫困群众的一片深情,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发挥县纪委监委“扣扣子”“担担子”“钉钉子”的执纪监督精神,积极深入扶贫领域,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扶贫政策偏差,以深化全面脱贫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做到领导工作实、任务责任实、资金保障实、督查验收实,不搞层层加码,不搞数字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精准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脱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新政策、新要求为标准,开展执纪监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汇聚扶贫力量,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扎扎实实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决胜建成小康社会。

(三)种好“责任田”,让专项治理工作“严”起来。对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督导,快查快办。对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个层级,都要一查到底。凡是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的,凡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11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识别、不落一人。精准识别是实现贫困户精准脱贫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要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进一步摸清全镇贫困人口,贯彻落实“精准扶贫贵在精准,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的指导思想。

(二)村为单位、规模控制。以村为单位进行全面摸查。贫困户实行规模控制,识别出的贫困户及贫困人口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我镇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总量。

(三)直接客观、便捷有效。以直接、客观、便捷,突出致贫主要因素为基本思路。设计合理有效的贫困对象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在不降低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压缩工作成本。

(四)强化宣传、尊重意愿。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全镇农户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按照农户意愿进行摸查核实,主动放弃贫困对象资格的农户原则上不进行调查。

三、督查工作方法

(一)督查核实范围

全镇农户纳入贫困对象识别范围,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重度贫困和明显不符合贫困条件的两类农户以定性分析判断为主,不进行入户识别,直接提交村民代表评议。其它农户进行入户核实,以直观综合评定为主。

(二)督查认定标准

一是采取定性分析识别的两种标准:

1、涉及以下任意一项直接认定为贫困户:

①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严重残疾丧能、孩子未成年的农户;

②民政部门认定的五保户、低保户(明显不符合现行五保、低保条件属于人情关系性质的五保、低保户,要以村为单位进行标注,提交乡镇集体研究报民政重新审核认定);

③五保边缘的鳏寡孤独农户或单亲家庭;

④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或大病农户;

⑤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户(一户多残);

⑥直系亲属长期患病仍在治疗的;

⑦唯一住房系不避风雨的危房户或土坯房户;

⑧全家痴呆傻残、终身无发展潜力的农户;

⑨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农户;

⑩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家庭读书子女多及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

2、涉及以下任何一项不能认定为贫困户:

①家庭劳动力健全、家庭成员健康无明显致贫原因的农户;

②家庭从事规模种、养殖业或加工业,家庭成员外出务工做生意、包工程、经商办企业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农户;

③在城镇购建门面房、商品房的农户;

④家庭拥有拖拉机、铲车、货车、轿车、面包车等机动车辆之一的农户;

⑤家庭成员中有经常参与带彩娱乐等不良嗜好的农户;

⑥子女有赡养能力的独居老人;

⑦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导致贫困的农户;

⑧家庭有高费择校学生或自费出国留学学生的农户;

⑨家庭成员中有、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乱纪屡教不改的农户;

⑩调查期间刻意隐瞒家庭信息、借故不配合调查的、打骂闹事阻止调查的农户。

二是采取直观综合评定识别:

一看房。看房屋结构和居住面积。

二看粮。了解人均耕地面积、生活状况和生活水平。

三看劳力强不强。了解家庭劳力务工情况和家庭经营情况。

四看负担重不重。了解家庭非劳力情况,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

五看是否特殊情况户。家庭中是否有正在接受治疗或已经放弃治疗且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残障、重大疾病病患者,是否有高中学生、中高职及大学学生。

六看群众认可度。按群众评议情况认定。

(三)督查组组成

由选派的村第一书记、镇扶贫工作队抽调人员(1-2名)、乡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组成。

四、督查工作步骤

1.督查组碰头会商入户调查方案。

2.村“两委”提供各村民小组农户完整、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

3.根据定性分析的两种认定标准,督查组直接筛选出明显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户和贫困的农户。

4.督查组入户核查剩余农户,通过综合评定进行判定,拟定评定结果。农户、村干部代表、督查组代表三方签字确认。

5.村民代表会议集中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评定结果进行集中评议,村民评议过程中产生较大歧义的农户进行再次调查。

6.村级公示。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结果无异议,贫困户信息在村公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7.村居汇总上报。各乡镇汇总贫困对象信息,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后签字盖章,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工作安排

(一)培训动员阶段

举办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培训班,进一步传达贯彻关于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对全镇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政策宣传阶段

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相关扶贫概念了解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的标准、程序和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在主要交通干线悬挂宣传标语,工作队员花一周时间进村入户宣传贫困户认定条件。

(三)入户调查阶段

全镇组织工作队员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按照直观综合评定,将筛选出来的贫困户进行分类。

(四)民主评议阶段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农户进行民主投票评议,评议无异议纳入贫困对象,并详细做好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评议结果发生重大分歧重新入户调查,再次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确定的贫困对象据实填写《贫困户登记表》,交乡镇归档备案。

(五)公开公示阶段

民主评议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本乡镇贫困户名单,并在乡镇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镇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督查贫困对象识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审核、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12

时间安排在2020年6月11日。对镇江关乡进行交叉检查,督查主要内容为9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以及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推进完成情况、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驻村帮扶工作情况、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情况、问题整改“清零”情况、脱贫攻坚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等情况。

三、人员安排

成立由县级联系乡领导盛乡长、县联乡领导何沂为组长,乡党委书记为副组长交叉检查组,乡脱贫办工作人员、乡部分工作人员、县级部门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为成员。

四、检查内容

1.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①剩余贫困人口“清零”方面。按照2020年4100元的脱贫标准,对所有贫困户进行督查。②年度扶贫专项推进完成情况。对照《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4个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脱贫办发〔2020〕4号)逐一督查推进及完成情况。

2.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情况

①已脱贫人口巩固情况。查看已脱贫家庭收入是否稳定,测算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10月至今年5月收入情况,预估6月至9月收入情况,核查是否达到2020年脱贫标准(人均纯收入4100元),重点查看产业、就业实现情况;查看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是否有因贫辍学现象,是否存在弃学入寺的现象以及各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精准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落实、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落实、签约质量情况,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慢性病认定和门诊费用救助情况以及大病救助情况;查看贫困户安全住房认定情况,住房建设政策享受和落实情况;查看贫困户安全饮水达标情况,是否存在水质水量不达标的情况;查看贫困户是否已通生活用电,检查有看电视需求的,是否能收看电视。

②已退出贫困村巩固提升情况。查看已退出的606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利益联结和稳定增收情况;查看通村硬化路、文化室、卫生室、通信网络巩固、维护情况。

③已摘帽县巩固情况。查看贫困县乡(镇)标准中心校、达

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巩固提升情况。

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

①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方面。进一步核实督导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实际入住情况,有无只装修不入住的现象,确保搬迁实际入住率达到100%。

②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扶持方面。督导检查各县(市)按照移民搬迁后续帮扶政策,精准落实搬迁户产业发展项目、就业创

业项目和保障政策扶持情况。

③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方面。督导检查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情况,有无移民搬迁工程质量问题和配套设施不完善的现象。

④拆旧复垦方面。督导检查各县(市)搬迁户旧宅基地拆旧复垦情况,确保应拆尽拆,不留死角。

4.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①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督导检查县(市)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备案计划实施项目、招投标、项目公示公开、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杜绝资金闲置,杜绝出现“负面清单”项目。

②涉农资金整合方面。督导检查县(市)涉农资金整合程序履行、使用情况,是否做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

③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方面。督促检查小额信贷发放和到期资金回收情况,确保逾期率不超过0.5%。查看是否存在“户贷企用”、使用不规范的现象。

5.驻村帮扶工作情况

①“五个一”驻村帮扶力量。督导检查“五个一”驻村帮扶力量履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驻村规定,帮扶措施是否有效。

②“两联一进”全覆盖情况。查看“两联一进”全覆盖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帮扶工作。

6.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情况

①返贫风险监测情况。②致贫风险监测情况。

7.问题整改“清零”情况

检查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落实情况,查看县级是否安排部署,行业部门、乡(镇)是否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随机抽查部分项目,查看整改结果是否真实有效。

①历年存量问题整改情况。对2016年以来,“一增收”“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巡视巡查、考核评估、督导调研、

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查看整改完善情况,是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现象,检查问题突出户是否整改到位。

②考核增量问题整改情况。对2019年“国考”“省考”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是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③自查变量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县(市)对照2019年“国考”“省考”问题清单,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情况,是否建立问题、责任、措施清单,是否同步推进问题整改。

8.脱贫攻坚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

①账账、账实方面。查看各地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运行使用情况,核查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是否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情况。

②档案资料方面。查看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乡(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础数据信息完善情况。

五、方式方法

①入户检查。各督导组对照督导内容进行逐户检查,不在家户可采取电话访问方式检查,无法联系户采取访问村干部的方式检查。

②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县(市)整改工作安排情况和整改成效,实地抽查相关行业部门、部分乡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③监督检查。督导组根据清零行动要求,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质量,是否存在走过场、虚假整改、虚假销号的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乡镇交叉检查的重要意义,联乡领导、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乡镇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具体跟进,层层压实责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确保任务目标落实到人、工作责任传递到人。

扶贫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篇13

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坚持目标标准,紧盯“三精准”“三保障”“三落实”,聚焦产业扶贫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风险、扶贫小额信贷坏账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扶贫资金流失风险、脱贫不稳返贫风险、贫与非贫“悬崖效应”引发社会风险、涉贫事件舆情风险、政策养懒汉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监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及时防范化解脱贫攻坚领域各类风险,进一步提高扶贫效益,做足脱贫成色,巩固脱贫成效,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全面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发现问题

1、基层普查。各乡(镇)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群众为主体,围绕扶贫资金、项目、返贫、腐败、信访、舆情等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点,开展“拉网式”普查,每月最后一周逐级上报普查结果。

2、部门筛查。以县行业扶贫部门为主体,围绕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中央巡视对照检查、省委专项巡视、国考省考、主题教育检视、省委督导、扶贫审计等反馈交办问题,集中梳理整改未“清零”的问题和整改质量不高等风险隐患问题,开展“自查式”筛查,每月最后一周上报筛查结果。

3、信访倒查。县乡纪委、扶贫、信访等其它行业部门要通过完善来信、来访、网络、12317电话举报等信访渠道,梳理核实风险隐患点,开展“点穴式”倒查,按月进行通报。

4、专项督查。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督导检查办公室要将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纳入日常督查和暗访的重点内容,开展“机动式”督查,动态报告督查结果。

5、全面巡察。县巡察办要将脱贫攻坚重点乡(镇)以及其他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部门纳入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范围,将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作为重点巡察内容。开展“覆盖式”巡察,专项报告巡察结果。

6、县级排查。要围绕政府债务等风险点和影响脱贫质量成色的共性隐患点,县扶贫办、发改局、能源局、民政局、财政局、教科局、卫健体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金融服务中心统筹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系统、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系统、低保五保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系统、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康扶贫督战管理系统、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水利应用门户等县直行业部门各类大数据平台进行分析比对,开展“定期式”排查,每季末进行分析研判,并上报排查结果。

(二)风险处置

1、分类梳理处置。成立XX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办公室,组成如下:

任: XX(县政府副县长)

XX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 XX(县扶贫办主任)

XX(县财政局局长)

XX (县信访局局长)

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XX(县纪委常委)

成   员: XX(县委办副主任)

XX(县政府办副主任)

XX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XX(县委巡察办主任)

XX(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

XX(县教科局局长)

XX(县民政局局长)

XX(县人社局副局长)

XX(县住建局局长)

XX(县水利局局长)

XX(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县林业局局长)

XX(县卫健体局局长)

XX(县审计局局长)

XX(县医保局局长)

XX(县能源局局长)

XX(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XX(县城镇联合社主任)

XX(县扶贫办党组成员)

XX(县扶贫办副主任)

XX(县扶贫办副主任)

XX(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

专项办公室根据情况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行业部门、乡(镇)核实、处置风险隐患等工作进展,对基层普查、部门筛查、信访倒查、专项督查、全面巡察、县级排查等各种渠道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整合分类,移交相关乡(镇)、部门处置。办公室设在扶贫办,上报资料联系人:

XX,电话:XX;XX,电话:XX。

2、行业归口处置。县直行业扶贫部门要对照专项办公室反馈的脱贫攻坚领域风险隐患,制定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到岗到人,能立即处置的要立整立改,对不能及时解决和需要长期督办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分阶段盯住解决,对涉及面广或不能处置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县专项办公室。

3、联动协同处置。县专项办公室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就涉及部门多、处置时间长、处置难度大、影响面广等风险隐患线索,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制定对策共同解决,协调处置。

(三)追责问责

1、在“发现环节”追责问责。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交等问题实施重点问责;对因失职失责导致扶贫领域发生风险隐患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既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又追究职能部门的监督和专项责任。

2、在“处置环节”追责问责。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懒散拖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风险隐患问题久拖不改、处置不力的,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该约谈的约谈、该曝光的曝光;对群众多次举报或多名群众集中反映仍然久拖不处置,导致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并实行提级追责问责,追究村级和基层单位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行业部门责任。

(四)集中通报

县专项办公室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形式,集中通报扶贫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不及时、久拖不处置或处置不力等情况,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导致发生重大风险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核查核实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政、行业扶贫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扛起第一责任,亲力亲为、以上率下,做到重要事件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处置情况亲自督查,即报即处,确保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落实落细落地。

(二)层层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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