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实用13篇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1

四、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有关政策。各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设立专门窗口,为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经营提供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高校毕业生正在申办前置审批和正在筹建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先办理登记注册,核发有效期为3个月至1年的营业执照,在执照经营范围中注明“筹建”字样。

五、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一是享受国有企业员工有关待遇。在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同等对待。在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奖励、选拔优秀人才或申报荣誉称号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员工一视同仁。二是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规范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行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督促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聘用高校毕业生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对随意拖欠或克扣工资、拒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要建立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法律援助体系,为他们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对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由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联系部分企事业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建立见习基地或提供见习岗位,安排见习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有关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人事和就业指导等服务。

七、实行考录公务员和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倾斜办法。一是招考公务员优先录用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从20*年起,自治区、市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三分之一的职位应从具有2年以上乡镇、村、社区、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中择优录用,以后逐年提高。二是事业单位有关岗位招聘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倾斜。全区财政拨款的各级事业单位(不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类岗位应原则上从具有2年以上乡镇、村、社区、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三是笔试成绩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经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手续在乡镇工作满2年的毕业生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可加5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四是注重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自治区级机关对新招录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要在招录后3年内,分批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2年;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着重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

八、加大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渠道,适当增加选调生选派人数。选调生主要充实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工作。每年从企业选拔一批大学毕业生进入选调生队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和培养,今后县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都要结合岗位需要,留出一定数量的空缺职位,从基层经过2—3年锻炼的选调生中择优选拔。

九、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继续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各级共青团、教育、劳动保障、财政、人事、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继续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选拔派遣和日常管理工作,要落实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再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解决其后顾之忧。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服务计划。从20*年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每年组织选拔2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服务工作,服务期间由自治区财政参照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待遇标准,发给生活补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自愿合同,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市也应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

大力推广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从20*年起,根据国家部署,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到农村就业的,可通过法定程序安排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应职务,市、县两级政府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其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管理。

十、加大财政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力度。安排专门经费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自治区财政将通过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该项工作。各市、县财政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就业的,其薪酬可由所在地财政和社区共同解决;到农村就业的,市、县两级可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积极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积极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为基层创业有贷款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为高校毕业生创办中小企业等自主创业提供贷款信用担保。

十一、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配置乡镇行政编制。为缓解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急需人才与编制紧缺的矛盾,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商自治区编办、人事厅、教育厅,每年从中央下达给我区的专项行政周转编制中安排出一定比例,用于接收经基层锻炼表现突出的人员(含选调生)。这部分周转编制不计入当地乡镇行政编制总数内,高校毕业生离开乡镇后以3年为一个周期逐年收回。

十二、实行面向基层就业的定向招生就业制度。根据我区“老、少、边、山、穷”地区的实际需求,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定向招生计划由有关市、县根据本地实际需要提出,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准后下达。定向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开,面向全区招生,适当降分录取。报考定向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三、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各级政府要统筹高校毕业生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设,使现有各类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实现联网贯通,加快建设统一的人才市场。构建全区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信息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各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与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合作,加强与社会用人单位的沟通,广泛开展就业指导、人事、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加快建设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服务体系。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2

1.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引导和鼓励他们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四川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着眼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完善市场机制,加强政策吸引,推进项目引导,注重利益激励,发挥各方作用,努力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集聚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生力军。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2.户籍管理和人事政策。对到大中城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对到基层工作和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根据本人需要,提供2年的免费人事。

3.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为自愿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在基层服务期满后尚未实现再就业并有就业愿望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纳入城镇失业人员统筹管理,按规定提供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要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为在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照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的社会保险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劳动关系建立、社会保险费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积极为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

4.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科技活动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开展科技创新,对到基层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信息资料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申报四川省青年软件创新工程等科技创新项目的,给予优先支持。申报有关科研成果和奖项时,根据实际给予重视和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科技服务“三农”活动,将高校毕业生纳入科技特派员选拔范围,支持他们开展创新创业、科技咨询、农技推广、技术培训和农、林、牧等种养加工等技术服务。

5.人事管理政策。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提高工资档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期间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灵活就业的,就业期间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合并计算连续工龄。逐步实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从*年起,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应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考录比例专门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以后逐年提高比例。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考公务员的,每工作1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招录到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应有计划地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至2年。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可依据国家规定的最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提前1年聘任相应职务。在乡镇工作的,可免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在民族地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任职间隔年限限制。

6.助学贷款偿还和考研优惠政策。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探索实行助学贷款代偿与定向就业挂钩的办法,由用人单位与在校学生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到协议单位工作,其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按照协议偿还。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和中小城市社区已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时,录取高校要根据其在基层的工作年限,初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计划内录取名额应主要面向他们分配。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高校要为其保留学籍2年,并适当减免学费。

7.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为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项目、咨询等信息服务,对领办、创办企业的,要在科技型企业认定、税收优惠、资金筹集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参与农业开发,创办、合办农、林、牧等经济实体,所在地政府要协调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在农贷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省、市(州)、县(市、区)政府要通过财政、高校、社会等多渠道筹集的方式,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为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等支持。

三、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引导项目

8.实施“一村一居一名大学生计划”。从*年起,实施“大学生服务村居计划”,由各县(市、区)每年在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选设一批岗位,接收高校毕业生;实施基层学校“烛光计划”,每年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社区、村的中小学、职业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工作;实施基层医院“天使计划”,5年内选拔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社区卫生院(所)工作。实行空缺补派的办法,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对以上人员中担任村(居)委会职务的或属于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志愿服务的,且在民族地区工作的,在服务期内给予每月1000元的补助;在其他地区服务的,给予每月600元的补助,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省财政对财政困难的地方给予补助;志愿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有关部门应协助在本系统内推荐就业。在村和社区正式就业的,要作为补充乡镇、街道、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居委会干部的重要来源,其中补充为公务员的,要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工作期间需要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给予免费培训。采取给予周转编制的办法,继续实施“5000人计划”,选派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机关和农、林、牧、水等事业单位工作,原有经费渠道和政策待遇不变。

9.扩大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积极发挥各级团组织的重要作用,继续组织、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业、青年中心、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等领域提供志愿服务。在争取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名额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四川省项目的规模和覆盖面,重点增加三州和贫困地区志愿者服务人数。从*年起,3年内每年增加100名志愿者、5个服务县,到*年,省项目志愿者达到每年400人、20个服务县。原有经费渠道和政策待遇不变。各相关部门和接收单位要为志愿者安排好服务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并努力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留在本地本单位工作或升学、自主就业及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10.进一步扩大选调生规模。从*年起,增加选拔到基层工作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数量,主要充实到乡镇、村和城市街道等基层单位。加大对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和交流力度,在基层工作一段时间后,适当调整到能发挥其专长的部门或岗位。在基层工作2至3年后,根据岗位需求,从中择优选拔部分人员任用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应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从“一村一居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选拔部分特别优秀、符合条件、在基层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到选调生队伍中。

11.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要针对基层各行业、职业(工种)对人才能力的要求,会同高校对有到基层就业意愿的毕业生,进行与所学专业相关、相近的职业技能强化培训、职业(执业)资格培训,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培训,为其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创业计划制订、开业指导和后续咨询等服务。各级培训、鉴定机构要对相关费用实行减免优惠,减免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四、发挥高校和基层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

12.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考核高校一把手业绩的重要指标。高校要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做到人员、工作经费和服务条件“三到位”;加强校内“双选”市场建设,深化高校与校外市场、基层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校际合作,“双选会”应对其他学校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校内大市场;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提高面试、洽谈、沟通等方面的就业能力;加大经费投入,设立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项资金,对到基层特别是三州地区就业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助。

13.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从*年起,面向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年内在企事业单位建立500个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地政府人事、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积极联系见习单位,为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安排落实见习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见习期一般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见习地政府和有条件的见习单位要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各高校要加强在校生实习工作,积极建立联系稳固、与就业工作紧密结合的实习基地,与企业合作设立“助学实践岗”,加强实习环节的职业技能教育和就业指导。

14.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坚持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加快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步伐,使高等教育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加强对高等教育发展的分析和预测,保持合理的招生规模。高校要加强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的技能培养和社会实践,提高毕业生面向市场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实行毕业生就业率与高校招生计划适度硬性挂钩。实施面向基层的大学生定向培养计划,省内各高校要安排部分招生计划,用于定向培养到基层就业的大学生。定向培养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学生、学校三方签订协议,学校要减免培养费用,学生可享受定向招生的优惠政策,毕业后回协议单位就业。要严格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定向培养协议。高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和职业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职业观。

15.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各类高校要加强与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的联系,积极为他们招聘毕业生提供方便。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科技成果评价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一视同仁。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五、完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市场机制

16.大力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校外市场。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开设面对高校毕业生的专业市场,积极开展面向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推介活动,并主动为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执业发展规划设计等服务。政府所属人才网站和劳动力市场网站要增设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服务专区,及时收集、基层的需求信息。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和就业服务信息网络。

17.加快培育高校毕业生就业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培育人才中介服务组织的政策研究和业务培训,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开发服务产品,实施服务机构资质管理。探索实行人事资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人才中介服务的指导价格体系,完善人才中介服务收费办法,培育和扶持各类专业化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就业技能培训,开展面向基层的毕业生人才派遣等业务。

18.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监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人才、劳动力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人事、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维护人才、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行为,特别是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依法加强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和用工信息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查处虚假招聘信息、就业歧视和违规收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3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

今年,各地、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各城市按照文件要求,要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提供便利。

今年继续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全省安排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500人,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计划招募1600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各招募300人。此外,继续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继续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和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教师资助计划。进一步落实服务基层期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逐步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比例;县及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也将安排一定比例,聘用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毕业生;加大乡(镇)事业单位对服务基层期满毕业生考核聘用力度,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服务单位或面向农村基层就业。从2014年起,参加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至2000元,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各地、各相关部门将依法简化注册登记手续、降低创业门槛,使毕业生能够高效、便捷申领证照;明确一次性开业补贴、带动就业奖励、创业场所租金补贴、社保补贴等具体标准和申领程序;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省财政投入1300万元由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我省今年继续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各设区市、省级基地、有关高校根据年度培训任务,结合大学生创业意愿、创业类型等实际情况制订培训计划,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各高校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布,符合培训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报名参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继续遴选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每个省级资助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支持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省市共建福建省(福州)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孵化服务。

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

2014年全省将举办80场公益性大型专场招聘会,目前省人社厅已牵头举办了2014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春季大型供需见面会和建设行业、交通运输行业、IT行业等6场综合性、行业性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2170家用人单位累计提供了近7万个岗位信息。毕业生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各高校校园网查询招聘活动和岗位信息。省财政继续对举办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为待就业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转递服务等就业公共服务的人才服务机构给予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专项补贴。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将启动三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上办事系统”、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系统、开发毕业生需求信息公开系统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服务水平。

各地将加强实名登记和就业跟踪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活动,重点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全省将组织1万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其中省级就业见习计划1000名。各地、各高校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数据库,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制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女毕业生等就业帮扶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继续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并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帮扶。

推动高校人才培养进一步适应社会需求

各高校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基础建设,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继续实施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活动,建立职业生涯发展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校园行”活动,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重点宣传自主创业、基层就业、参军入伍、困难帮扶等政策。2014年起,我省各高校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就业状况与高校发展相关工作适度挂钩的制度,将就业状况作为有关经费安排、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减就业率持续偏低专业的招生计划。各高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4

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各地各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与经济建设中项目的总体布局紧密结合起来,较好地实现人才与项目的对接。要进一步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制定更加积极优惠的就业创业政策,引进和鼓励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基层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采取有效形式对毕业生加强择业观、创业观教育,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特别是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特别要大力宣传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以项目为载体、政策为支撑,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

(一)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中小企业“双向选择”就业。中小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将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起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依照国发〔〕16号精神,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公务员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

(二)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组织实施好选调生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努力将选聘计划列入年全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计划选拔1583名、“三支一扶”计划招募500名、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300名、服务社区计划招募300名等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在岗位安排上进一步向欠发达地区和人才紧缺的乡镇基层岗位倾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三)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优惠政策。年,在我市服务的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毕业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缴费时点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参保。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200元。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做好服务期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服务单位或面向基层一线就业。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安排专门职位定向招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设区市级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职位90%应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设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优先招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四)继续实施紧缺人才补充计划。

1、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即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就业等计划。各地要因地制宜,开辟毕业生到社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幼儿园等基层单位就业的新渠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

(1)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在全省各地正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基础上,抓好今年全省新增2500个名额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分解任务计划数的招聘工作。纳入省招聘计划的享受代偿学费政策,完成招聘计划的困难县(市、区)享受省对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进行经费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

(2)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补充计划。招聘10名本科、85名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的计划任务。经我市招聘并纳入省招聘计划的本科毕业生经过两年临床能力培训,专科毕业生经过三年“专升本”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取得本科学历后充实到我市有空编的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培训期间,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对经培训合格、到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县(含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县)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对当地财政给予财力补助,连续补助3年。对每位自愿到困难地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本科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制,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补助,连续发放五年。(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人员招聘计划。组织招聘53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我市有空编的县乡两级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种植业、农业机械)机构,并将招聘计划纳入省计划。享受到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县(含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对当地财政给予财力补助,连续补助3年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继续实施“引才聚智”。按照环三战略实施的迫切需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二批次录取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重点引进交通、工程建设、园林、规划、铁路、高等院校、医院、科研等方面及符合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紧缺专业人才。年计划完成300名左右。各用人单位的编制要优先用于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无编制又急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实行编制专项报批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各用人单位)

(五)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一步加强军地合作,健全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师范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要对目标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认真组织“预征工作周”活动。明年是入伍毕业生大规模退役的第一年,要积极做好入伍毕业生退役后的就业服务和专升本升学工作,进一步落实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兑现工作。(责任单位:市征兵办;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

三、落实和完善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一)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84号)精神,认真做好享受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凭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落实毕业生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工商注册、行政审批、小额(担保)贷款、首次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等方面的政策。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团市委、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充分发挥市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作用。建立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首期由市财政安排2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市公务员局要制定基金管理章程和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并向社会各界募集,不断壮大担保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团市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三)完善创业指导服务。

加强高校创业指导课程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培养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综合素质。鼓励社会力量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建立创业导师制度,充分推广KAB、SYB、大学生创业MBA、中国国际青年创业计划YBC等创业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覆盖面。组织有创业愿望的毕业生创业,参加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享受政府提供的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各高校)

(四)加大创业平台建设扶持力度。年要扶持建立1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大学生创业园,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办公场地、公共行政、成果转化、导师扶持等服务,所需建设经费和创业孵化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予以安排。对开展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好、创业项目孵化率较高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在省财政给予奖励的基础上,市政府给予按省财政奖励一半的额度给予奖励补助。争取建立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1家,对按要求完成年度创业培训任务的,在省财政给予每个省级基地每年补贴3万元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补助1万元。开展大学生自主创业先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高校)

(五)加强毕业生就业实践与职业培训。加强应届毕业生实习实践活动,落实生产性实训教学安排,确保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都参加过实习实践活动。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实施多种形式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积极推行“双证书”教育。组织专业技能不适应社会需求的毕业生到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促进就业的政策和取得成效。要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到基层去、到企业去、到生产一线去,到建设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各高校)

四、多措并举,积极援助,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年”活动

(一)广泛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多渠道、多形式举办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和校园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信息服务。市、县(市、区)政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面向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免费入场,并为待就业2年内的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各级财政对为待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公共服务的人才服务机构按项目给予专项补贴。要在办公场所设立专门面向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窗口,组建专门的就业推荐队伍为毕业生收集就业岗位信息,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和后续的人事服务。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各级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各高校统一就业信息数据标准,实现就业信息共享,提高就业信息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厅,各高校)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5

二、密切沟通协调,取得相关部门支持。在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和计划实施过程中,省教育厅始终注意加强与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密切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保证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形成良好的环境氛围。5月6日,召开全省2009年特岗计划启动工作会后,各高校、各市(州、地)和县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省教育厅及时在网上特岗计划有关政策文件和8个市(州、地)36个特岗计划县的招聘计划,广泛宣传。各地、各高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咨询活动。各高校设立专门工作小组,积极采取措施,将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结合起来,组织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并为报考者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支持鼓励大学生到真正需要人才的农村学校去锻炼提高。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6

一、“西部计划”背景和意义

2003年是普通高等学校(简称高校)扩招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由于高校毕业生总量增加,再加上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6月6日,、教育部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中央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政府部门给予政策支持。

(一)“西部计划”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稳步推进的重要举措

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地区从此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2002年2月,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出台了《“十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总体战略目标。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国家层面的具体规划、政策相继出台。“西部计划”引导大学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西部计划是应对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重要措施

2003年是高校扩招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212万,比2002年猛增67万。再加上受“非典”疫情的影响,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为应对这严峻的就业形势,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以19号文件转发了教育部等四部委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同年10月,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经国务院同意,发出了四部门联合的《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推动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力度是罕见的、空前的。“西部计划”的实施能暂时缓解我国过快、过热、过强的就业压力,为就业制造一个缓冲地带,同时能借助服务基层、服务西部,锻炼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个人品质,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其他人口就业。

(三)西部计划是青年志愿者服务事业蓬勃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青年志愿者行动从1993年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青年的积极响应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1993年12月19日,2万余名铁路青年率先打出了“青年志愿者”的旗帜、在京广铁路沿线开展了为旅客送温暖志愿服务。团中央于1994年12月5日成立了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1998年8月,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正式成立。从1998年6月至2001年初,相继实施了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社区发展计划、保护母亲河绿色行动营计划等一批重点项目。特别是1998年全面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定期轮换的接力方式,累计动员了14240名城市青年到224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开展了每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志愿服务,其成功实践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实施积累了经验。①

二、“西部计划”政策内容

从2003年“西部计划”实施至今,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地方和高校也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政策,切实有效的将“西部计划”向执行层面推进。2003年6月的《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明确了8项支持政策。2004年4月的《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并新增了6项政策。2009年4月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统筹了“西部计划”与其他中央有关部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政策。通过对上述“西部计划”政策的综合分类,中央主要确立了三个方面的政策。

一是物质保障类。包括志愿者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可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的,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服务。

二是鼓励引导类。包括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服务单位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三是政治待遇类。包括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三、“西部计划”实施模式和过程

(一)“西部计划”的实施模式

“西部计划”实施模式应用组织动员、思想教育、舆论宣传、总结表彰等方式来实现项目(如图1所示)。组织动员主要由各级团组织、高等学校来完成,在招募志愿者过程中,共青团发挥了特有的组织优势动员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项目。思想教育主要由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来完成,在志愿者培训中,思想教育是主要的内容,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解决志愿者的思想困惑也是重要的任务。舆论宣传主要通过共青团宣传系统、传统宣传媒介、新媒介来实现,让社会各界认识、了解、认同“西部计划”项目意义、内容。总结表彰主要是对志愿服务过程进行考核,了解项目办、志愿者工作内容和效果,表彰先进,再通过宣传树立典型,增加项目的吸引力。

图1 西部计划实施模式

(二)“西部计划”的实施过程

每年全国项目办确定志愿主题、分配招募派遣指标给省级项目办。省级项目办确定各市县项目办派遣指标,再由市县确定具体服务单位和志愿者需求人数。同时,省级项目办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再分配给高校项目办,由高校项目办招募志愿者。志愿者根据省级项目办的招募公告,报名选择所服务县和服务单位。高校项目办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志愿者名单上交省级项目办。省级项目办对志愿者培训后再分配到具体的服务县和服务单位。服务期间,志愿者的管理与教育由县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共同负责。整个过程如图2所示。

图2 西部计划实施过程

四、“西部计划”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执行手段单一

政策执行手段是指政策执行机关及其执行者为完成一定政策任务,达到一定政策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②“西部计划”政策执行过程中大部分是采取行政手段的方式。在志愿者招募过程中,各级项目办通过下发通知来确定服务单位及需求人数。在志愿者分配过程中,县级项目根据各部门、各乡镇申报的岗位及人数结合上级项目办确定的派遣指标统一分配。在志愿者日常管理过程中,依照双重管理模式,县级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身份、材料、思想管理,服务单位负责志愿者日常工作、生活管理。在服务单位与志愿者的关系处理上,通过签订服务协议来保障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并未签订服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在志愿者权益保障上缺乏法律效应,志愿者处于劣势地位。

(二)政策落实不到位

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倡导地方财政、各服务单位给予志愿者相应的补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县级项目办并没有得到当地财政的支持,各服务单位给予志愿者的补助也不同,大部分是没有补助,只有待遇较好的县级机关才有200-4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文件还倡导有条件的高校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作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的奖励和支持,但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有获得母校奖励和支持的寥寥无几。文件还倡导“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但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志愿者没在服务期间担任过上述职务,只有考上了服务单位的行政编制或合同工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三)志愿者作用未充分发挥

一些服务单位及领导对大学生志愿者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存在一些志愿者有岗位,无工作任务的现象,志愿者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符、岗位安排不合理的现象,志愿者没被安排到乡镇农村、扶贫、教育、工业、卫生等部门,而是被县级部门截留的现象。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志愿者对服务单位工作不了解,服务单位对志愿者基本情况也不了解。二是志愿者培训没有到位是造成志愿者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在实际工作中,项目办组织的培训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志愿者服务典型介绍、志愿服务理念与方法,而较少服务岗位技能、基层青年工作、服务地风土人情等内容。同时,培训一般是集中培训、一次性培训,没有制度化、规范化,不能对培训效果及时反馈,对志愿者实际需要和工作成效的跟踪了解,及时改进。

[注释]

①崔远航.共青团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研究[D].沈阳:东北大学,2005.

②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P266.

[参考文献]

[1]崔远航.共青团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研究[D].沈阳:东北大学,2005.

[2]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P266.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7

5年以来,西部计划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一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先后实施了11个专项志愿服务行动,进一步拓展了西部计划的工作领域。二是在高校毕业生中唱响了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时代主旋律。三是大学生志愿者以满腔热情踏实工作、真诚奉献,赢得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信任和欢迎。四是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得到了锻炼,增长了才干。五是西部计划作为青年志愿者事业的重点品牌项目,赢得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大力支持,受到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有力地促进了志愿服务理念的广泛普及和志愿服务项目、队伍、组织、机制等各项建设,为志愿服务事业的长远发展培养了一大批经受锻炼、富有志愿精神的骨干力量,推动中国青年志愿者事业迈上了新台阶。六是为基层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使基层团干部在实施西部计划的工作中经受锻炼,丰富了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内容,促进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

5年来,通过实施西部计划,搭建了培养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并富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的新平台;探索了为西部基层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促进西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渠道;在广大高校毕业生中树立了到西部基层建功立业的新导向。同时,在主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推动形成了“国家支持、共青团承办、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科学发展模式。健全了部际联席会议、部门定期协商、联合督导、调查研究等各项机制;建立了全国、省、县、高校四级团组织和项目办联动的工作实施机制;探索了规划立项、宣传动员、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和就业服务、考核评估、激励表彰等一整套项目化管理机制;形成了财政资金保障、项目办实施、相关单位协作、社会各界参与的社会化运作机制。

回顾西部计划实施5年来的发展历程,我们深切感受到,西部计划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离不开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参与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离不开各级共青团组织、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同志们的辛勤努力,更离不开广大青年志愿者的无私奉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和团中央书记处,向关心支持共青团工作和西部计划的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国各级团组织、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向所有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经历了五年的发展之后,西部计划正面临着一些实际问题。例如,志愿者招募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岗位对接不够顺畅,个别地方和单位没有把志愿者安排到基层真正需要的岗位,这一点希望各地引起充分的重视;对志愿者的培养意识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用人单位对志愿者存在着“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安全健康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与相关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项目的鼓励政策有待进一步协调与平衡,等等。另一方面,承担实施工作的部分项目办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松懈、麻痹情绪,认为对这项工作已经十分了解,对工作重视程度也有所降低。我们要充分认清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今年和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想方设法加以解决,保证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坚持科学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做好2008年西部计划各项工作

2008年西部计划工作的总体安排是:由中央财政支持的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实施总体规模仍然保持在1万人以内。除去年招募的2年期志愿者外,计划新招募7000名志愿者,其中,本科生比例争取达到85%。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建设(原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专项行动。同时,要做好2008年延长为2年期和2008年新招募志愿者的培训派遣和管理服务工作,做好2006年2年期和2007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鼓励各地参照全国项目的做法规范实施地方项目。择优推荐服务期满志愿者参与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工作。总之,今年的西部计划工作招募要求更高,管理和就业服务任务更重,需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

1.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培养力度,健全工作机制。西部计划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健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就业、培养等各项工作机制,尤其是研究健全人才培养机制。这其中一是要把弘扬志愿精神作为推进西部计划的出发点。志愿精神是西部计划实施发展的灵魂。西部计划要保持自身发展优势、保证服务成效、实现长远发展,必须要在宣传内容上大力弘扬志愿精神,高扬理想主义旗帜,普及志愿服务理念。要在不断总结志愿服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宣传方式上下功夫,本着“树立典型、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创新方式”的原则,加强对西部计划的全程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西部计划的态势与氛围。二是要把加强招募选拔作为推进西部计划的关键点。各招募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要严把招募选拔入口关,完善招募标准,严格招募程序,提高招募质量,按照志愿者岗位申报意向和专业特点按岗招募。要坚持数量和质量、规模和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选拔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高、志愿精神强、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三是要把提升管理服务作为推进西部计划的着力点。各服务省、服务县项目办要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确定的志愿者录用岗位信息安排志愿者上岗。继续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项目办职责,加强对志愿者的跟踪服务和了解。要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丰富管理手段、优化管理环节,进一步提高工作运行效率,体现对志愿者的关心和爱护,切实解决志愿者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四是要把抓好激励培养作为推进西部计划的突破点。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引导服务单位在使用志愿者的同时注重对志愿者的培养,将培养人才的意识、理念和举措贯穿于西部计划实施的全过程,逐步健全推进西部计划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机制。各级项目办要科学地为志愿者定岗,切实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工作平台,真正为他们提供更多学习和锻炼的机会。完善奖惩制度,加大对志愿者的表彰力度,增强志愿者荣誉感。完善志愿者人才库,探索志愿者离岗后跟踪培养的有效办法,加强对志愿者进行全程培养。全国项目办将推动建立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工作考核体系和评估标准,对以上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8

2.从XX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二、“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

3.“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特设岗位时,要注意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少小民族聚居区倾斜。

4.“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计划”的实施原则和步骤

5.事权不变,创新机制。“计划”是中央对西部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解决教师问题的支持,不改变事权划分。纳入“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6.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牵头制订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设岗位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订实施“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精心组织实施。受援县(市)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

7.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一般在1个县(市)安排100个左右,1所学校安排3-5人。

8.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9.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计划”的实施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XX年拟安排2-3万个特设岗位教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精心选择部分教师紧缺、工作基础好的“两基”攻坚县作为试点县,并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XX年年至2010年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生数量变动情况,每年另行确定招聘人数。中央财政视实际招聘人数据实核定经费。

四、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

10.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集中培训。(6)资格认定。(7)签订合同。(8)上岗任教。

招聘可采取组织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

12.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13.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XX]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政策和措施。

14.“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15.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16.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订具体可行办法,将“计划”的实施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六、其他有关事宜

17.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9

二、目标任务

(一)大力实施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工程。按照年度招录计划,从高校毕业生中为全市7个县区的乡镇共招录43名公务员。

(二)大力实施基层教师、医疗卫生、农技队伍建设工程。为实施县区每所高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2名,每所农村初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1名;每个乡镇卫生院招录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1名、医护专业专科毕业生1名,为每个实施县区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6名;为每个实施县区的乡镇招聘专科以上农、林、水、牧、机或城镇规划建设等专业毕业生5名。全市共计划招聘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人员500名。

按照省上安排,做好我市大学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助学金项目选拔工作。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设立110个助学金名额(其中师范类60名,医学类50名),为实施县区选拔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进行资助。

开展高中贫困生跟踪资助工作,每个实施县区确定资助对象50名。

(三)大力实施支农、支教、支医(以下简称“三支”)工程。从市级选派90名(其中农技人员30人,医生30人,教师30人)、各县区选派20名(其中农技人员5人,医生5人,教师10人)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教师和医生,到实施县区及所属乡镇开展“三支”工作。

(四)大力实施学历教育工程。在“振兴计划”实施县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选拔200名35岁以下、未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进行学历教育。

(五)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养、选拔农村实用人才1万人。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实施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本县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部署安排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具体实施意见于6月底前报市人事局人才引进开发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

1、调查摸底,确定需求。

基层公务员招录确定需求工作按照既定程序进行。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工作,由各实施县区在5月以前按目标任务,对拟招聘人员及接收由助学金资助大学生的专业、岗位、数量进行调查摸底;“三支”工作由市、县相关部门负责对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基层需求情况进行调查;资助有志到农村基层工作在校大学生工作按照省人事厅和教育厅安排,由市、县人事部门协助高校对符合专业要求的学生进行调查;跟踪资助贫困高中生工作由各实施县区人劳局牵头,教育部门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学历教育工作由各实施县区人劳局按照省、市要求进行调查摸底。

各实施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各相关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省、市振兴计划年度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人才需求计划,商县区编办审核确定后上报市人事局、市编办,市人事局、市编办共同审定后报省人事厅、省编办及其他有关部门。

2、分项实施,完成目标任务。

(1)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工作。5月底前,省、市人事部门按需求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广大高校毕业生及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6月底前,按照省上规定的招聘条件、范围等,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按县区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工作结束后,市人事局将招聘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由省人事厅通过媒体予以公示。8月底前被招聘毕业生持就业协议、报到证、资格证书到有关县区人劳局报到。

(2)选派人员开展“三支”工作。市、县农业、教育、卫生部门要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及时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6月底以前支医、支农人员进驻各乡镇开展工作,秋季开学时支教人员进驻支教点开展工作。“三支”人员的考核由各实施县区负责,并将结果反馈给派遣单位记入本人档案。

(3)开展资助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工作。各实施县区要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做好大学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助学金项目实施工作。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为全市选拔确定110名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进行资助。

(4)开展高中贫困生跟踪资助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人事部门配合。每个实施县区在其所属高中选择50名困难家庭、学业优秀的农村贫困高中生进行资助,费用从市、县振兴资金中列支。贫困高中生个人先行申请,经所在学校和县区教育局确认后报县区人劳局,县区人劳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局审核确定受助生。

(5)开展学历教育工作。各实施县区人劳局进行调查摸底后,将确定的学历教育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经市人事局汇总初审后上报省人事厅。省上将由教育厅负责落实实施学历教育院校,8月份组织考试,9月份考试合格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分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两种形式,由参加学习人员根据情况自主选择。脱产学习人员学习期间保留本人职位,其工资来源、发放渠道不变。对列入学历教育计划、按照学历教育程序进行,并获取国民教育学历的人员发放资助金。

(6)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各县区和市级人事、农业、水利、林业、扶贫、劳动等部门要依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的,依托农校、农函大、农广校、农职校、林广校,采取短期技术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函授教育与脱产学习相结合、课堂学习与田间地头实际操作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三)检查验收阶段

年底前,各实施县区人劳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县区年振兴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招录人员的到岗、奖励费发放等情况,“三支”人员工作情况,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等方面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市人事局。市人事局要与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有关县区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确保选派毕业生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振兴计划选派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和福利待遇由相关县区政府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为了鼓励各县区为基层招聘高校毕业生,从年起对列入振兴计划为基层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由市财政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拨付工资补助资金,由县、区财政弥补振兴计划招聘人员的工资支出。

(二)加大振兴资金的支持力度。对选派到基层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本科毕业生基层工作奖励费,由省、市各负担50%;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的医学专业本科生基层工作奖励费,省级负担2/3(每年3335元)、市级负担1/3(每年1665元)。

(三)增加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资金支持。在省、市振兴资金中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农村急需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四)确保招录高校毕业生的编制和岗位。招录的基层公务员,部分使用本单位行政编制,部分使用周转编制或专项编制。切实落实振兴计划招聘的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各县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必须控制在市上下达的增人计划以内。振兴计划实施县区为农村中小学、基层站所等招聘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振兴计划,并享受振兴计划相关政策。各县区自然减员后的空缺编制,优先用于振兴计划招聘的人员。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10

一、在筹备动员中“统理”思想认识

“统理”的“理”是“调理”“整理”“理顺”“理清”之意。统理思想认识,就是要统一理顺思想认识,统一理清工作思路,统一达成新的工作理念。任何一项新的工作,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是不可缺少的。面对全区近百所中小学校(含村小),二百多所幼儿园所,五千多名专职教师,在贯彻落实新一轮教师教育工作中,**教师进修学校配合大连教育学院首先开展进修学校研训教师层面的“动员培训”,接着又先后组织了全区中小学“一把手”层面和“骨干教师”“教师教育专干”等层面的宣传动员活动,通过自上而下的思想沟通和宣传,理顺了大家的思想,统一了全区对“十一五”教师教育的认识,为正式启动“十一五”教师教育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在教师教育由“形式”建设向“内涵”建设发展深化的过程中,**教师进修学校也是通过层层宣传的专项培训,把基层中小学校校长、专干和教师的思想认识统一起来,形成全区上下步调一致、和谐发展的局面。

二、在规划计划中“统整”工作目标

“统整”的“整”是“调整”“整合”“整体”“集合”之意。统整就是在制订和实施工作规划中,统整区域教育长远目标和年度计划目标,统整预期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指标,统整纵向下级、横向行政业务之间的工作目标。作为承担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教育、教育科研、教学教研、信息技术、办学质量的业务指导单位,进修学校不仅接受上级各类业务部门的指导,而且直接受到区委、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此,我们在制定区级“十一五”教师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并没有单纯照搬上级文件精神,而是整合国家、省、市的教育大政方针、工作目标,结合区委、区政府议教会精神和区教育行政工作规划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指标,并结合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宏观目标与具体目标、终极目标与过程目标相统一的“十一五”教师教育工作目标体系。

三、在工作任务中“统筹”部门功能

“统筹”的“筹”是“筹划”“驾驭”“共谋”之意。统筹既包括统筹外部功能,形成行政、业务、督导“三套马车”并驾齐驱之势,也包括统筹内部功能,形成进修内部科研、培训、教研三位一体。**教师进修学校一贯坚持和运用“三论”的系统思维和工作方式,在“十一五”教师教育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工作任务统筹,人力物力统筹”的工作思路。经过努力,基本形成“教育局行政领导、进修学校业务指导、政府督学室评估督导”“三套马车”并驾齐驱,行政业务一盘棋的区域教育工作格局,为全面实施“十一五”教师教育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领导基础和环境基础。**进修学校长期以来倡导和实施的“教研、培训、科研”三位一体、研训结合、管用结合的内部工作运行体制,有机地将进修学校内部的教研部、培训部、科研室、信息技术等业务部门的职能和功能整合起来,既有明确的具体任务分工和各自相对独立的岗位职责,又有殊途同归的工作目标,形成研训一体化工作模式和活动范式。经过努力,“十一五”教师教育工作呈现出“行政搭台,业务唱戏”和“学校搭台,部门唱戏,一个部门唱主角,其他部门演配角”的和谐氛围。四、在实施操作中“统导”执行思路

“统导”的“导”是“指导”“引导”“导向”之意。统导就是指在实施操作中,一方面统导区域层面的宏观执行思路,另一方面统导具体工作过程的微观思路。任何一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和落实,不同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所产生的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是不同的,要及时、保质、高效地完成市、区各项教师教育工作,进修学校不能仅满足于“二传手”“上传下达”的角色,而是要首先认真领会、吃透工作任务和文件精神,在领悟的基础上,有机地把来自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合并同类项,研究其不同的执行策略、执行模式、执行方法等,有指导地传达给执行部门及执行者。

为此,自“十一五”教师教育开展以来,**教师进修学校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指导性、规范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手册”,如通过“校本研修周”活动,研讨、总结出《区域性以研为主的研训活动实施规程》《以训为主的研训活动实施规程》《以科研课题为牵动的区域研训模式》等;针对基层学校如何开展教师教育“形式”建设,总结、提炼出“校本研修制度建设”“档案建设”,形成文本《指导手册》,并发放至每所中小学校,有效地推动了我区教师教育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在组织管理中“统辖”步骤过程

“统辖”的“辖”是“管辖”“直辖”之意。统辖就是指在组织管理中,统辖时间管理,体现“同时”有“序”;统辖空间管理,体现“同步”有“形”。“十一五”教师教育增加了网上学籍动态管理、研训活动网上通知、网上互动及时应答等运用信息技术为手段的工作形式,教育学院可直接网上。研训工作指示,进修学校易处于被动局面。为改变这一局面,我区采取从工作时间上、程序上、顺序上对全区管辖内的近百所学校加以统辖。上级指令先由培训部学习、理解、分析,形成区级工作安排,然后通过基层校专干队伍“例会”详细布置说明后,再下发工作指令,形成每项工作统一时间结点、同一过程步骤的有序态势。针对近百所学校的五千余教师的学籍、学分管理,在教育学院还未下发《学分手册》《管理手册》之前,我区就分别自制了进修学校培训部门层面、基层专干层面、参训学员层面的教师教育过程管理手册,及时记录学员参加市、区、校级各类培训班及校本研修的情况,我们定期召开专干培训会、工作例会,及时反馈各种过程信息,并在网上设立了“专干答疑”“学籍管理”窗口,由专人负责解答来自基层专干操作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学员学籍的变动,学分的增改,也是统一时间内上报,在区专干统一指导下由各校专干负责更改。该项措施看似有些繁琐和“滞后”,但其过程和结果的质量和效率却在不断地提高。

六、在校本研修中“统摄”服务质效

“统摄”的“摄”包含“摄取”“捕捉”“获得”“兼理”之意。统摄就是指在校本研修工作中,从点、面、条、块四个维度立体地获得和达成服务的高质高效。校本研修是以中小学校自身为主体和主导的教师教育的有效形式和基本途径。对于进修学校来说,不能统得太死,管得过多,于是,我们把工作的着眼点转移到“条”“块”“点”“面”四个维度。

1.从“条”上,分学科专业引领。进修学校研训教师以各学科骨干教师为抓手,以骨干带全面;以常规研训活动为载体,渗透整合市、区教师教育校本研修专题;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课题牵动、任务牵动、教学诊断、教学反思、质量评估、质量分析等多种形式为辅助,统领学科研修工作。

2.从“块”上,分渠道摄取信息。如通过“大视导”以及干训、科研、教研、信息中心、中小教科、人事科、党办等相关行政和业务科室及专干等层面多渠道获得校本研修的信息,掌握基层学校校本研修的总体状况。

3.从“点”上,分专人包干到校。实行进修学校研训教师与基层中小学分工包干制。研训教师要定期深入到基层学校“一对一”咨询服务、现场参与、组织指导、管理;及时上传下达、反馈相关信息,或以几个教师同组联动的方式,共同介入。进修学校为此项工作进行专项培训,并制订《研训教师分工包干基层校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月份实施计划》等指导手册,发放至基层学校与研训教师手中,使双方工作都有所依据。

4.从“面”上,分示范、点校层层辐射。由于校情不同,校本研修的主题、内容、形式不宜整齐划一,我区采取以示范点校为先行试点,层层辐射;利用对口校结对子进行传、帮、带,先后召开多次区域综合性、分片、分专题的大型校本研修工作现场展示会,通过展板、实物、电子、文本、专题片、现场演练、经验交流等,为全区中小学提供示范引领的榜样作用。

七、在机制保障中“统调”区域资源

“统调”的“调”是“调协”“调整”“调控”之意。统调区域资源,就是充分运用、有效利用区域人力资源、网络资源和机制保障资源。**“十一五”教师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不仅得益于市教育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而且还得益于区委区政府每年议教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机制的保障。教师进修学校发挥一系列区域政策、机制的“统调(ti点o)”与“统调(dido)”作用,有效地保障了区域优势资源的合理共享和教师教育研、训、管、用系统工程的逐步深化和完善。

1.统一调配使用国内外培训基地。我们利用北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上海静安区教育学院、闵行教师进修学院,以及中小学名校干部、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拓展“十一五”市、区级各类干训、师训的培训渠道;利用我区在香港教育学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家教育学院建立的培训基地,并先后组织进修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中小学校长赴东南亚、香港、澳门、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美国等地进行教育考察和专项培训。

2.统一调动应用各项考核、评估、奖励机制。我们把基层中小学教师参加教师教育的学籍、学分管理、过程表现、阶段成果,区教育行政和政府督导实行的“校长职级制”“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学校等级评估”“干部竞聘上岗”“特聘高级教师奖励”“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新上岗教师任职资格”,专任教师晋级、评职,以及干部教师评优选模等各项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并充分发挥进修学校在上述考核和评估以及奖励机制过程中的专家评委、业务评审、专业引领、参政议政、组织实施作用。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11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高教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教育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卓越计划”,包括“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等。“卓越计划”强调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式的一场重要变革。卓越会计人才即卓越会计师的培养,是“卓越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卓越会计师就是由高校在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和支持下,将在校学生培养成为能够在毕业后很快进入工作角色,胜任会计工作,并在行业中具有较高业务能力与水平的实践型、应用型优秀人才。目前,我国会计行业从业人员已达1400万,但中高端人才所占比例很低,实施卓越会计师计划能够推动会计人才建设的发展。

一、卓越会计师需由高校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培养

目前,已经实施的卓越计划都是由教育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实施的。行业主管部门掌握行业从业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能与素质,对行业发展的人才需求现状非常清楚,对高校人才培养具有发言权。

卓越会计师项目开展离不开会计行业主管部门的参与,在全国范围内会计行业主管部门是财政部。财政部管理全国会计工作,制定会计规章、制度,规范全国会计事项。财政部对会计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历来非常重视,曾经对一些高校的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在政策上、经费上给予过支持。财政部在会计人才职级晋升、人员准入、任职资格等方面采用比较规范和完善的考试选拔和准入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人才选拔机制,要求会计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后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内容。

高校在卓越会计师培养中也有自身优势。1)高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目前,高校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会计教师有1万人以上。2)高校具有良好的办学场所与办学资源。作为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高校已经具备较为充裕和完善的教学用房、实验用房、办公用房、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办学资源。高校开展卓越项目缺乏的不是硬件设施,而是培养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等软件设施。3)学历教育保证了卓越计划能具有持续、稳定的培养对象。每年通过高考能够选拔大批优秀考生,为卓越计划的开展提供了选拔的对象。4)现行办学体制保障了教学时间与办学经费。学生脱产学习,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学业的完成。随着我国政府财力的不断提高,公办高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能够为卓越会计师的培养提供经费支持,教育部门为已经开展的“卓越法律人才”“卓越医生”“卓越工程师”项目投入了专项经费支持。5)专业发展的普及性。我国现有1100多所本科院校,开设会计专业的近600所,位居我国开设数量最多的十大专业第六位。2012年680万高校毕业生中会计专业达12万以上,居于各专业前列。会计专业已成为开办比较普及的大众化专业,为卓越计划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卓越会计师的培养增强了高校办学质量,提高了毕业生就业率,提升了会计行业从业人员能力与水平,提高了行业的社会认知度。有利于学校与行业的共同发展。

二、应处理好卓越会计师计划与会计领军人才建设的关系

2005年财政部实施了“会计领军人才建设”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4类,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培养1000名左右会计领军人才,担负会计行业的领军重任,目前,此项工作正扎实有序进行。虽然“领军”与“卓越”二词含义相近,但“卓越会计师计划”与“会计领军人才建设”二者并不冲突,它们各有侧重,并且能够相互促进。会计领军人才建设属于在职后续教育,培养的对象在工作岗位上已工作一段时间,成为工作中的骨干。会计管理人员,或后备人才,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能,属于边学边做。而卓越计划是建立在学历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对象主要是针对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专业知识从头学起,并无工作技能与经验的积累。从人才培养方式上,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时间并不短,国家层面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周期为五年。但大部分时间还是以自学为主,每年只能集中一段时间来脱产学习。卓越会计师项目人才培养是在相对封闭的校园,有组织地进行课堂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社会实践,以学为主,以做促学。在课程设置上,会计领军人才主要是提高专业技能与工作能力与技巧,侧重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决策分析能力的培养,强调综合人文素养的提高,课程具有专题性、精炼性。卓越计划则更强调在一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具备熟练的实践操作能力,课程强调系统性、完整性,实行宽口径人才培养。从以上比较来看,会计领军人才属于会计行业高端层面拔尖人才的培养,卓越会计师计划则在一个更为广泛的基础上培养优秀的实践应用型人才。后者为前者打下了一个基础,前者为后者指明了人才培养方向。

三、卓越会计师应分层次培养

基于社会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有着层次差异,卓越计划应按不同层次制订,分类进行人才培养。全国统一的卓越会计师人才培养计划尚未出台,卓越会计师的分类培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根据学历层次分类

可以分为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层面,不含高等职业教育和专科。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我国会计从业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层次的比重越来越高,已经不属于稀缺资源,从卓越会计师培养目标及培养对象的选拔看,已能够满足需要。其次,卓越会计师应该是会计从业中的一些优秀人才,应具备一定综合素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的专业知识基础,掌握一定的经济管理技能。学历层次不能说明一个人的整体能力与水平,但学历层次代表着学生受教育的时间与经历,对于优秀会计人才的选拔不宜将学历层次定得较低。第三,卓越会计师计划短期内还是一种精英人才培养,通过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会计行业,为会计行业储备优秀中高端人才,能够提升会计行业管理层面人才质量,带动会计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这种分类应该是卓越会计师培养主要考虑的形式。按学历层次人才的培养应该是滚动的,有些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有些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经历了本科教育的学生可以直接就业,也可以进入更高层次继续学习,它们之间应该是一个衔接的过程,也可以是卓越会计师项目培养对象就业一段时间后再进行学历提高。

2.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类

会计师可以分为高级会计、中级会计两个层次。卓越会计师人才培养目标,使培养对象成为各种类型经济组织会计行业的中坚和骨干力量,应达到高级会计师或会计师职级。目前,我国具有高级和中级职称会计从业人员占整个会计从业人员的比重只有百分之十几,根据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我国到2020年这个比例要达到50%,可以说任重道远。卓越会计师培养目标定位于会计中高级人才,将有助于这一计划的实现。上述两种资格既要通过考试来获得,还要有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其他条件,这种分类应结合其他分类实行而不能单独运用。

3.根据会计服务的领域分类

会计服务领域可以分为企业、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经济组织。在确定是否纳入卓越会计师培养目标中的服务对象时,应考虑经济组织规模的大小及业务的繁简程度。对企业而言,应包括大中型企业,小企业不在范围之列。同样,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也应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业务规模小的机构不纳入卓越会计师服务对象范畴。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其主要从事审计鉴证业务,需要较高的专业技能,只要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必须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需要具备很高的专业技能,所以,会计师事务所都应纳入卓越会计师的服务对象之列。各高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此种分类的使用,或结合其他分类确定培养类别。

4.根据培养对象未来担当的职位角色分类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12

2006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实施总体规模保持2005年水平。除2005年招募的2年期继续在岗服务的志愿者外,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招募6500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按照总结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的要求,深化支教、支医、支农、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志愿服务行动、农村文化建设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启动实施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志愿服务行动和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认真做好2005年西部计划2年期和2006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好2004年2年期和2005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宣传口号

因为这个选择,西部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

四、工作步骤

(一)岗位申报

4月上旬,各服务县项目办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研,按照计划分配给本县志愿者名额120%的比例确定服务岗位(青年中心、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按100%的比例确定),并将详细信息报服务省项目办;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时要尽可能保持岗位的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应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新疆、青海单独确定)。(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1)

(二)宣传动员

从4月上旬开始,各级项目办要加强对总书记就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战略决策的宣传,宣传农村基层天地广阔、大有可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志愿者招募信息,宣传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典型,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及时宣传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学校和家长典型,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

(三)招募工作

4月18日至4月30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5月8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6月上旬,招募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同时报全国项目办。(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2)

各招募省和相关高校要落实责任,确保今年本科生招募比例不低于85%;要严格把关,选拔思想品质好、业务素质高、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要积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招募质量,明确招募工作责任,推进西部计划招募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将开展全国西部计划示范高校创建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集中培训及上岗

7月21日、22日,志愿者携《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3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6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五)日常管理和服务

各级项目办要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职责(试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重大事件和责任事故通报办法(试行)》等要求,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加强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为志愿者圆满完成志愿服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推动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

要进一步健全志愿者自我管理机制。在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强化志愿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志愿者之间的交流。各服务县项目办可从志愿者中选调1名到项目办服务,协助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西部计划督导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督导团,定期巡回检查各地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等情况。要充分发挥各西部计划有关高校,特别是全国示范高校创建单位对本校选派志愿者的管理服务作用,协助服务县项目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每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各级项目办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情况汇总上报全国项目办。对于因管理疏漏等主观因素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地和服务单位,全国项目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视实际情况采取批评通报、减少直至取消服务地、服务单位的派遣名额等措施。

要进一步做好对志愿者的培养工作。以建设志愿者人才库为核心,建立健全对志愿者全程服务的工作机制。要加大培训和培养力度,为志愿者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要切实落实好有条件的志愿者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服务期满志愿者的跟踪服务,加大对表现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培养力度,并为大型活动、援外等专业性志愿服务储备人才。

(六)就业服务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精神,积极争取党政有关部门的支持,采取联合调研、督办等有效措施,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积极争取有利于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的新政策。

要通过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在充分掌握志愿者就业需求的基础上,整合各类有效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志愿者、了解志愿者,通过举办面向志愿者的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等形式,将就业信息及时传达给志愿者,畅通志愿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供需渠道,为志愿者提供充足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要动员和协调各地人才中介服务和就业服务机构开展针对志愿者的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求职择业指导等服务。要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建立创业基金等方式,为志愿者在西部基层创业提供帮助。

招募省项目办和志愿者派出高校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派出的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各级项目办要密切配合,对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就业创业的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提供有效服务。

(七)评估考核

6月,各省级项目办要依据全国项目办制定的《评估考核办法》,对2005-2006年度项目实施的总体绩效、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和项目办的工作成效等三方面及时进行考核和系统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县项目办对其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

2.志愿者服务期满,对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和派出高校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全国项目办表彰和下一年度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

3.各级项目办对下一级项目办工作的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和下一年度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评估结果抄送其同级党委、政府。

4.全国项目办汇总项目评估结果上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

(八)总结表彰

各服务省要依据评估考核的结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有关实施西部计划的文件精神进行表彰。主办单位将定期联合表彰志愿者和组织实施单位。

五、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以及四川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青海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黄南州,云南迪庆州服务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等级,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全国项目办通过青年志愿卡按时统一划拨。

2.志愿者保险。志愿者保险由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额,由全国项目办与各服务省项目办协调办理。各服务省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1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六、地方项目

各省(区、市)团委要积极争取地方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地方项目的实施要与全国项目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地方项目纳入全国项目的表彰范围,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地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省级项目办自行制定,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

联系方式:

综合组(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电话:(010)85212269,85212193;

传真:(010)85212319

E-mail:zyz2269@

附件:1.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岗位申报方案

2.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3.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示范高校工作标准

(暂行)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6.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示范高校申报表

7.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附件1

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岗位申报方案

根据《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如下:

1.确定计划派遣名额和招募参考指标。全国项目办根据三年来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各地实施成效,参考2005年各省派遣名额和招募指标,于4月上旬确定2006年计划派遣名额和招募参考指标,确定服务省与招募省对口关系以及对口招募岗位数量(原则上1个服务省对口1-3个招募省)。

全国项目办在确定各省招募参考指标时,将综合考虑以下原则和因素:前几年各省报名总体情况、招募工作情况和志愿者素质情况;各服务省2006年计划派遣名额;2005年招募省和服务省对口关系;本科生招募比例。

招募期间,全国项目办将根据各地的报名情况,及时调整各地的派遣名额和招募指标。

2.确定服务县及志愿者名额。3月下旬,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名额以及已经明确的各专项行动的服务岗位分布,充分考虑服务县的工作业绩、志愿者的服务成效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对西部计划工作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确定服务县以及志愿者名额。为保持西部计划实施的连续性,形成规模效应,服务县原则上保持不变,确需增加或调整的,需经省项目办同意并报全国项目办审定;曾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县,2006年不再派遣新招募的志愿者。

3.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申报表见附件5)。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青年中心、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中选择。各服务单位申报服务岗位时,需求要说明详细、切合实际。有的岗位不应过于局限专业要求,特别是乡镇中小学的教育岗位不应只局限在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各服务县项目办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需求说明详细、切合实际、后勤保障得力的岗位,除去2005年服务期为2年继续服务的志愿者岗位,按照计划分配给本县志愿者名额120%的比例确定服务岗位(青年中心、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按100%的比例确定),并将详细信息报服务省项目办。其它类别岗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志愿者名额的10%。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时要尽可能保持岗位的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应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新疆、青海单独确定)。

学校基层行政工作计划篇13

(二)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

二、振兴计划的目标任务

(一)山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每年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临潼区、长安区的山区乡镇中学(2所高中23所初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各1人,5年共125人;

(二)乡镇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工程。每年为高陵县、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的每个乡镇卫生院(163个乡镇卫生院)招录医学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1名,5年共815人;

(三)乡镇农技队伍建设工程。每年为每个乡镇农技服务机构(144个乡镇)招录1名农技专业本科生,5年共计720名;

(四)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程。市、区县每年共选派100名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未经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到村委会担任村长助理,进行为期一年的帮扶工作。每年招募5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愿进村、进社区工作;

(五)支农、支教、支医工程。市、区县5年共选派1000名中级以上职称农技人员、教师、医生到乡镇支农、支医、支教等。鼓励取得医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到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六)学历教育工程。每年组织300名乡镇、街道办事处35岁以下、学历不达标的公务员和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离岗进行学历教育;

(七)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工程。每年培养、选拔农村实用人才1万人。到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5万人。

三、振兴计划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每年出资500万元设立“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以下简称“振兴资金”,“振兴资金”和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合并成立市人才专项经费,每年列800万元,优先支持农村基层人才培训。同时,建立“鼓励社会、个人捐助,争取国外资助以及国际合作”的多方筹措投入机制“振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由市人事局审核汇总后,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拨付、监督使用,主要用于实施“振兴计划。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资金,每个区县不得低于50万元,配套用于农村人才队伍振兴工程。

(二)创造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从医、从事农技服务的条件,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医疗卫生体制。

1.清理清退代课人员和无从教、从医资格证人员。对全市所有的代课人员和无教师、医(护)师资格证人员,由教育、卫生部门全部予以清退。

2.调整下派学历不达标教师。对区县以下高中未达到本科学历的教师,安排到农村初中任教或进行学历教育;对城镇和农村初中未达到大专学历的教师,安排到农村小学任教或进行学历教育。

3.调整教育、卫生、农技队伍人员结构。对农村初中、高中、乡镇卫生院和农技服务机构编制定员外超配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由区县人事局商教育、卫生、农业、财政部门予以调整分流,并实行编制内教师、医护、农技专业人员及各类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工资资金总额包干的办法,财政只支付编制内教师、医护、农技专业人员和各类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工资。

4.严格执行退休政策。对到达退休年龄的农村中小学、卫生院及农技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5.改革乡镇(街办)卫生院的医疗财政体制,加大财政对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投入力度,努力创造人才投身乡镇医疗卫生事业的机制与环境。

(三)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培养力度,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从医和从事农技服务。

1.对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安家费奖励和生活补贴。对到农村中学和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与区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万元,专科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5000元,由市、区县各负担50%;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与区县人事局和卫生局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万元,由省、市、区县各负担1万元;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发给生活补贴5000元,由市、区县各负担50%。上述安家奖励费和生活补贴分别在省、市、区县各自资金中列支。

2.对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区县财政统发工资。把招录到乡镇涉农机构、农村中学、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区县财政供养人员范围,由区县财政统发工资,确保这部分毕业生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3.对招募自愿进村、进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市、区县财政支付其部分生活补贴。

4.建立助学贷款偿还制度。按照省政府“振兴计划”,对到农村基层从医并签订6年以上服务期限、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限的本科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本息由本人申请,就业单位、区县人事局审核、市人事局汇总后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核实后从省“振兴资金”中偿还,每年偿还助学贷款本息的20%,5年还清。

5.设立“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除省上分配的每年每个区县助学金名额(约10个)外,我市每年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各设立25个助学金名额(共计50名,平均每个县区5名,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家庭困难、有志毕业后回到本区县乡镇以下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资助生由区县人事局、教育局在本地生源中推荐,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市人事局批准。获得资助的学生必须与市人事局签订协议,从教服务年限5年以上,从医服务年限6年以上。助学金从市“振兴资金”中列支,由市人事局负责核准、划拨,市教育局协助高校加强对受助生的教育管理。资助生毕业后由市人事局负责派遣,区县人事局和教育局、卫生局负责安置。

6.实行面向基层就业的资助跟踪和定向(委培)招生政策。对各区县家庭困难、学业优秀的高中生进行资助,每年每个区县确定25名,每人每学期资助500元,费用从市、区县资金中列支。市、区县教育局配合学校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保证其顺利完成高中学业。面向基层招收的定向(委培)生,毕业后到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市、区县资助的高中生首先纳入省上“振兴计划”定向(委培)招生范围。各区县人事局要根据当地的工作需要,确定定向(委培)生的专业和数量,经市人事局汇总初审后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每年将向社会招录定向(委培)生的院校、专业、数量以及委托的县和就业单位。招收定向(委培)生的院校、区县要与定向(委培)生签订专业培养、工作安置和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协议,并向社会公布。定向(委培)生毕业后,各区县要严格执行定向(委培)协议,切实落实就业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助学金、助学贷款偿还、安家费和定向(委培)招生政策,每生只能享受一项。

7.建立乡村人才培训制度。对招录到农村中学、乡镇卫生院的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先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组织为期3个月的培训和进修学习。同时,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村医生进行系统的在职培训。

(四)建立科技下乡制度,实行对口“三支一扶”服务。

采取按需选派、对口支援、定期轮换方式,每年组织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教师、医生到农村进行为期1年的支农、支医、支教和帮扶服务。市上5年共选派“三支人员”500人(其中农技人员250人,教师125人,医护125人,“一扶”人员300名;10区县5年共选派500人(其中农技人员250人,教师125人,医护125人,“一扶”人员200名。市、区县每年选派的“三支一扶”人员总数和专业,根据实施区县的数量以及选派人员的专业比例确定;市、区县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和城镇规划建设等部门负责落实所属单位“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派。选派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原单位所有待遇不变,每人每年另行发放1000元交通费、2000元生活补贴,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费用由市、区县分级负担,在各自“振兴资金”中列支。

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以乡镇为示范基地,以高级职称人员为骨干。试点县年先各选派100人,其中,省上选派30人、市上选派40人、县上选派30人。按照工作要求,实行专业搭配,由县上编成10个组,每组10人,选择10个乡镇作为“三支一扶”示范基地,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市农业发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基础教育、村镇规划、医疗卫生服务、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任务,与当地基础建设项目、产业化项目、引智项目、文化教育卫生、农业重点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项目等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相结合,实行捆绑式“三支一扶”,抓点示范,形成辐射带动效应。各区县委组织部、人事局要牵头负责,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切实落实“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岗位和任务,加强“三支一扶”人员到岗履行职责的考核。同时区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提供食宿、工作方便,组织本地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配合工作,确保“三支一扶”示范基地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对选派后不到岗以及不履行职责的“三支一扶”人员,追缴所发交通费和生活补贴,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在规定晋升职称年限内,推迟3年方可申请晋升职称。

(五)加大学历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基层人才素质。从年起,逐年对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带薪离岗学历教育。每年全市共计300人,平均每个区县30人。学历教育期满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考核为不称职,停发工资和福利津贴,发放本人原工资80%的生活补贴进行离岗学历再教育;之后仍未取得相应学历的,考核定为不称职,并予以辞退。对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在全额带薪教育期间,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由省、市、区县各负担1000元,在各自资金中列支。学历再教育期间费用全部由本人负担。对确因工作任务繁重,无法离岗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实行电大、函大等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5年后,凡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务员和事业岗位上任职。

各区县人事局负责确定学历教育人员并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汇总初审后报省人事厅。省、市、区县“振兴资金”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人员给区县人事局划拨经费。市教育局负责根据省教育厅学历教育计划落实实施学历教育的院校。

(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提高农村人才素质。

各级组织、人事、农业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这条主线,依托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实施“一村一品”项目,重点抓好经营管理、农业技术推广、种植能手、专业技能四支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市各区县每年重点培养3000名(平均每区县300名)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依托农校、农函大、农广校、农职校、林广校等每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5000名(平均每区县500名;通过支农专业人员传帮带每年培养农民技术员2000名(平均每区县200名。

(七)建立人才投身基层的导向机制。

1.实行从基层为区县以上机关遴选公务员制度。按照省上要求,从年起,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一般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和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公务员中遴选。乡镇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一般在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大学生中遴选。对在基层履行完服务年限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给予特殊加分照顾。

2.实行区县以上法、检两院补充公务员从基层遴选制度。从年起,区县以上法、检两院补充公务员一般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法庭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公务员中选拔。

3.实行从基层为区县以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制度。从年起,区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从招录到乡镇、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的比例不低于五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到年全部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

4.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到乡镇以下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高定一级工资,服务期未满离开的,取消高定的工资。

5.建立职称评审导向机制。把在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的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今后教育、卫生、涉农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者优先。

(八)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为了确保高校毕业生能到基层一线工作,在乡镇事业单位可实行周转编制,数量视现有编制使用情况和高校毕业生到岗情况,由市、区县编制部门商市、区县人事部门确定。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意识,重视人才、珍惜人才、用好人才,为人才到基层工作创造条件。建立“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考核机制,把人才的吸引、培养、稳定和使用作为考核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努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九)严格管理和考核。

市、区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人事处(科)要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管理,享受“振兴计划”待遇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由市人事局统一保管其毕业证原件并委托区县人事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严格履行服务年限的,列入本人不诚信记录,予以通报并在媒体曝光,退还全部培养、资助经费,并不得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对成绩突出的,各级党委、政府要进行表彰奖励。

四、“振兴计划”的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市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人事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人事、财政、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先行试点、稳步推进。

年,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我市确定蓝田县和周至县为试点县。市“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县的具体情况,尽快制定试点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市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试点县要根据市上试点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市人事局审批后组织实施。年,在总结试点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4个区县,年扩大到7个区县,年扩大到全市实施“振兴计划”的各区县,年充实提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导。

区县是“振兴计划”的责任主体。实施振兴计划指导协调的责任在市,组织推进的责任在区县,实施落实的责任在乡镇。各区县要把“振兴计划”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由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和乡镇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任务,积极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区别情况,分类实施。

由于我市各区县、乡镇之间自然条件、财政状况以及人才需求的差异,在实施“振兴计划”中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分类实施,统筹安排。各区县也要根据辖区各乡镇(街办)的不同情况,合理安排省、市和自身资金的使用方案。调剂的资金主要用于扩大资助艰苦地区有志大学毕业后愿到本区县乡镇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的人员和提高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本科生安家费的标准。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