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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实用13篇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1

二、调查范围

全镇农村在住危旧房。重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危旧房以及农村低保标准%以内困难群众的危旧房。

三、调查内容

1、摸清农户家庭经济状况。根据农户年底家庭收入情况,以及是否享受政府五保、低保先进待遇,确定其经济状况类别。本次调查将农户经济状况划分为五保户(分散供养)、低保户、低保标准%-%(含)、低保标准%-%(含)、低保标准%-%(含)和其他等六个类别。

2、查明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包括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护结构等方面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

3、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包括计划改造面积和改造方式。

4、对被调查房屋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总体评价。根据《农村危旧质量安全状况评价指导意见》,通过评估农房本身的质量状况,结合考虑农房所处地理环境及主要致灾因素,分“较差”和“差”两个等级对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状进行评价。

四、调查步骤

1、初肯排查阶段(年月日——年月日)。由各村组织对辖区内的农村危旧房进行初步排查,并将有关住房名单汇总到镇政府调查组。

2、逐户调查阶段。(年月日——年月日)。各村根据初步排查结果,结合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确定调查对象,进行实地的逐户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级成员要填写《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表》,拍摄危旧房相关照片,形成“一户一档”档案资料。然后将结果报送至镇调查组。

3、制定实施计划阶段(年月日——年月日)各村要根据调查成果,制定本村年——年农村危旧房(含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实施计划,并连同相关调查表于月日之前一同交镇调查组。

五、工作要求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2

甘肃省共有45个县(区)存在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各县(区)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主要对社员贷款,社员范围主要集中在行政村区域内。其中,大部分组织有章程和财务制度等管理办法,也接受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培训与指导。近十年,甘肃省的县域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人均GDP从2000年的2642元增加到2009年的9715元;农民的纯收入由2000年的1392元增加到2009年的2771元,增长一倍;2009年,农民的人均储蓄额较2000年增长了250%。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贷款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比例提高了5.53个百分点。由于国有金融机构的网点撤并,网点的覆盖率变化不大(见表1)。

截至2009年末,甘肃省共有191家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其中:银监会审批设立、拥有金融许可证的共两家,分别为岷县洮珠村岷鑫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景泰县龙湾村石林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27家,全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80%的注册总股本金在10万~15万元,每股股金50~20000元不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116家,主要为村级资金互助组织,其注册总股本金最低为1万元,最高为26.1万元,每股股金100~1000元不等;仅在扶贫办登记注册的农民资金合作社或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46家且大部分是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其中90%的注册总股本金在10万~15万元,主要作用是大力扶持试点村农户发展良种畜、引进养殖、瓜菜种植、林果栽植、劳务输转等增收产业;在其他部门登记注册的,对农民自发组建或由外部资金推动的第三类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抽样调查的结果为:所在样本村均无此类性质的信用合作组织。这三类组织中,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的占比较大,社员户数最多,主要为财政部的扶贫试点。(见表2)

借款需求的满足

通过表3可以看出,甘肃省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成立的这三年以来,贷款户数不断增加,资金互助社的贷款户数2009年为337户,比2007年翻了一番,户均贷款额为1.5万元左右,贷款覆盖率每年增长率为10%,这说明大部分农户已经开始有了较大的贷款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户数由2007年的95户增加到了2009年的426户,增长340%,户均贷款数额较大,在6万元左右,这主要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从事农业生产性投资有关,贷款覆盖率2009年增长较快。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主要帮助农民解决小额的贷款需求,贷款的额度一般在3000~5000元左右,由于2009年成立的发展资金互助社较多,因此,2009年的累计发放笔数较大。

贷款的来源、期限和规模结构

可贷资金的来源

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可贷资金主要分为内部资金和外部资金两部分。内部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资金互助社可贷资金主要为农户和农村小企业的入股资金,按照合作社的章程进行入股,其中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户占股2007~2009年分别为85.17%、100%和99%。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入股中农村小企业的占比不断提高,2009年达到55%。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属于由国务院扶贫办倡导发起,在贫困村建立起的“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程,省市财政拨付资金,其筹资方式按照“政府投资为主、村民自筹为辅”的原则,积极壮大互助社资金规模。一是扶贫部门投入互助社资金,赠股与配股比例原则控制在3∶7~5∶5。二是实行村民自愿入股的原则,大部分互助社实行统一的股份标准,每股金额1元,起点400股,配股按“扶贫资金∶农户出资=1∶1”的比例,起点为扶贫资金、农户出资各200股。以甘肃庆阳市为例,先后在7个扶贫开发工作县、33个村开展了村级互助发展资金试点工作,累计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35万元(见表4)。

外部资金主要靠财政资金、扶贫资金、捐赠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资金互助社的外部资金主要依靠金融机构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资金主要依靠金融机构贷款,2009年金融机构贷款占其资金来源的36.48%。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和扶贫资金,还有少量的捐款。截至2009年末,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财政扶贫资金1401.24万元,占村级发展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的49.77%。在扶贫办登记的财政扶贫资金571.45万元,占资金来源的74.11%。

贷款期限

从借款的期限上看,资金互助社的贷款期限主要为六个月至一年的占83%,农民专业合作社71%。以上的借款都在一年左右,这主要与生产经营的周期有关。由民政部试点的村级互助资金贷款期限主要为六个月至一年的,占比79.52%。由扶贫办登记的村级资金互助资金贷款期限主要为六个月至一年的,占61.91%。贷款利率在5.198%~8.434%不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率较高(见表5)。

贷款规模结构

从借款的规模上看,专业合作社和村级互助资金组织的贷款规模较大,资金互助社的贷款模式主要以联保贷款为主,占71.9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主要以信用贷款为主,占84,85%。扶贫办试点的村级资金互助组织的贷款主要以联保贷款为主,占64,2%。民政部试点的村级互助资金组织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占比相当。资金互助社的单笔贷款数额相差较大,最高在2.5万元,最低为1750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数较大,最高达10万元,这主要与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有关。村级资金互助社的贷款数额较小,平均在2000元左右,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扶贫性质的贷款(见表6)。

贷款的用途结构

农户借款的用途相对比较分散,而且一笔借款可能有多种用途,但最主要几项用途是农业生产(购买农资)、孩子的教育、看病、建房和婚丧嫁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贷款农户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商贸、手工业等,占比分别达到44.48%和32.18%。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用途较为集中,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占89.95%。村级资金互助组织的贷款占比较高的主要是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涵盖了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购销、运输及旅游等多个领域。通过汇总,发现生产性用途的借款占比较高,均超过50%以上。但从借款的数额来看,生活性借款的数额明显小于生产性借款的数额(见表7)。

贷款的成本结构

资金互助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贷款利率略高于正规涉农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村级资金互助组织本着扶贫的性质,贷款利率略低于正规涉农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主要为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小额周转资金。通过实地的调研,可将农村的借款成本归结为公式:借款成本=利率成本+交易成本(交通费+请客送礼成本)+隐性成本。其中隐形成本是指无法通过具体数字衡量的成本,比如借款的时间成本、人情成本和面子成本等。

由表8可见,资金互助社与农信社相比,从利息上可以节省334元,如果按从农信社借款至少跑两趟算,再加上因此而节省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用50元,再加上节省的请客吃饭送礼的费用(假设是100元,实际情况更高),再加上因为借款所节省的时间成本。总的来说,资金互助社的贷款相对低于农信社。据调查,到最近的农信社有6.5公里的路程,来回一趟坐车要花费30~40分钟左右的时间,农忙时甚至要耽误一整天的功夫。以当地平均的人力资本60元/天来计算,从资金互助社借款要比从信用社借款能省440元。资金互助社与民间借贷相比,可以节省利息1000元。

此外请客送礼(主要是烟酒费用)能省100元,不用承担人情和面子成本。中国人比较注重面子,又有“千金好还,人情难还”的说法。从民间借贷是要付出人情成本和面子成本的。在实际调研过程中,关于如何衡量民间借贷的面子成本和人情成本,有70%以上的农民认为很难衡量或者价值很高,所以在这里用了X来表示这一成本。总的来说从资金互助社借款比民间借贷能省940+X元。

经营情况

从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经营情况看,其基本已经实现了可持续的发展。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状况较好,盈利能力较强,资金互助社基本处于保本微利。村级资金互助社也总体基本较好地实现盈利(见表9)。

总结

随着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各类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开始快速成长着。通过调查得出,目前,甘肃省的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贷款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比例提高也在不断提高。甘肃省主要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为村级资金互助组织,其注册总股本金最低为1万元,最高为26.1万元,每股股金100~1000元不等,其作用是大力扶持试点村农户发展良种畜、引进养殖、瓜菜种植、林果栽植、劳务输转等增收产业。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壮大,户均贷款数额较大,在6万元左右,这主要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从事农业生产性投资有关。

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内部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资金互助社可贷资金主要为农户和农村小企业的入股资金,外部资金主要靠财政资金、扶贫资金、捐赠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贷款期限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借款主要在一年左右,资金互助社与村级资金互助组织的贷款主要在六个月至一年。

资金互助社的贷款模式主要以联保贷款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主要以信用贷款为主,扶贫办试点的村级资金互助组织的贷款主要以联保贷款为主,民政部试点的村级互助资金组织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占比相当。资金互助社的单笔贷款数额相差较大,最高在2.5万元,最低为1750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数较大,最高达10万元,村级资金互助社的贷款数额较小,平均在2000元左右。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3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对低收入以下符合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对低收入以下符合扶贫标准具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扶贫项目带动,实现增收脱贫,做到应扶尽扶。通过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和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动态进退,进一步提高扶贫对象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县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各阶段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要把民主评议和集中决策结合起来,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确定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得到扶持。

(三)坚持符合条件、群众自愿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识别出来,采取相应扶持措施,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四)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帮扶原则。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帮扶和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扶持。

四、扶持标准和对象

(一)低保和扶贫标准。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现行政策确定的标准进行。农村扶贫标准执行年自治区自行制定的扶贫标准,即农区年人均纯收入1560元以下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二)低保和扶贫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

五、工作容

(一)政策的衔接。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产业开发、扶贫易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及被拐卖后获解救的妇女儿童家庭提供重点帮扶。要坚持依据统计部门的监测数据确定扶贫对象,防止盲目扩大规模,确保政策兑现。

(二)程序的衔接。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识别工作要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严格按照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程序和民主公示的要求,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对于申请享受“两项制度”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分别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县扶贫部门审批,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村民委员会、乡镇和扶贫、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民政部门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部门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

(三)管理的衔接。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县扶贫、民政部门及乡镇要分别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档案,会同统计、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对“两项制度”涉及的对象同步进行调整。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生活情况。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均无意见,要停止有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要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的,要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五保、农村低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六、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由扶贫、民政部门牵头,财政、统计和残联等部门配合开展。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相互沟通与协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扶贫开发对象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和调整要同步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中旬—6月底)

1、测算对象规模。我县贫困人口规模由自治区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测量下达。我县低收入人口数量为22753人;扶贫开发扶持对象15207人;低保对象10972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口数量为3785人。

2、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方案主要容应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等。

3、做好宣传动员。县委、政府召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工作。各乡镇要分别召开行政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村务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家喻户晓。

4、培训工作人员。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乡镇负责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一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识别规则和标准。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扶贫志愿者的作用。

(二)对象识别阶段(7月初—7月底)

1、户主申请。由户主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名后,交村民委员会。

2、民主评议。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或由村民小组组织群众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张榜公示,由乡镇统计员核算申请对象家庭收入。

3、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无意见后的申请对象,行政村干部签字把关后,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审核,并将结果张榜公示。

4、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领导签字把关,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报扶贫办、民政局和残联。对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局在进行复核时,要会同扶贫办、残联按照新的量化识别指标,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同时确认为扶贫对象的,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三)落实帮扶措施和采集信息阶段(8月初—9月底)

1、落实项目资金和帮扶责任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扶贫对象,要采取多种形式,规划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并确定帮扶责任人。

2、登记造册。所有扶贫对象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做到户有卡、行政村有册、乡镇和县都有电子档案。

3、信息录入。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组织人员,将登记的低保对象、扶贫对象信息分别录入各自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初—11月底)

1、检查验收。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完成后,县里组织有关部门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完善。

2、召开总结会议。工作完成后,县、乡两级要召开总结会议,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成立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协助发放低保资金和实施扶贫项目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扶贫、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四个指导督查工作组。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4

(一)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办业务外包给保险公司。晋江市政府于2005年筹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于2006年正式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该市没有采取卫生部门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做法,而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经办业务进行外包。晋江市政府规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竞标的标准有三个:第一,竞标对象为保险公司;第二,不允许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进行盈利;第三,不允许将保险公司的其他业务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进行捆绑。经过招标与协调,最终选择了实力较强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晋江市支公司承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经办业务。

(二)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开设账户置换办公场所。国务院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应该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需要一定的办公场所,晋江市政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开设专门账户的方式置换办公场所,实现了政企双赢的局面。晋江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向全市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招标,有两个要求:第一,必须无偿提供足够的办公场所;第二,办公场所必须在晋江市城区内。晋江市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银行开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最终,由中国农业银行晋江市支行免费提供了1000余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极大地节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公共财政支出。

(三)将城镇户籍人口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积极拓展保障人群范围,将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铁路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户籍人口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2010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人数是95万余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达到20余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镇户籍人数占总参合人数的1/5。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镇户籍人口,在个人缴费金额、财政补贴金额以及报销政策等方面享受与农业户籍人口相同的待遇。该项政策扩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险人群基数,提高了保障水平,增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二、创新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机制

(一)实行“筹、监、办”相分离的运行模式。晋江市遵循“政府领导、统一筹资、监管分离”的原则,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监、办”相分离的运行模式。市镇两级政府分别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机构,负责筹集医疗基金等统筹协调工作;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挂靠卫生局);补偿等业务经办工作主要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负责(太平洋寿险晋江支公司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户、封闭运行,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的运行经费由市财政预算专项核拨。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参合群众的就医补偿业务和对医疗服务供方的监督工作,主要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晋江市支公司负责,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付费模式。

(二)保险公司组建专业化经办团队。保险公司专门为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造就一支专业化队伍。太平洋保险晋江市支公司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招聘员工59人,其中50人为医药卫生护理专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1%。由保险公司招聘合作医疗经办人员,不仅避免了由卫生部门办理合作医疗业务引发的人员编制问题,而且,招聘时较好地避免了人际关系的干扰,公司能够招聘到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人员的招聘更具有针对性。除了在服务中心总部工作必需的人员外(如计算机信息平台的管理、财务等),太平洋人寿保险晋江市支公司将其余所有人员安排在定点医疗机构工作,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补偿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的工作。

(三)保险公司全国性互助稽查网络。保险公司的优势是其营业网点遍布全国各地,为了加强对异地就诊费用的核查、降低成本和提高办事效率,保险公司建有全国性互助稽查网络,各个保险公司的分公司可以通过这一互助稽查网络进行异地就诊费用的稽查,以确保就诊费用的真实性。晋江市的县外就诊病历较多,一方面由于晋江市外出务工和经商的人员较多;另一方面,晋江市经济较为发达,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高,所以到县外就诊的居民较多。卫生部门经办合作医疗业务时,由于合作医疗的开展是以县为单位进行,所以,一个县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无法要求别的县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核查异地就诊费用,因此,如何有效核查县外就诊病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难题。太平洋人寿保险晋江市支公司利用母公司的这一全国性互助稽查网络,对异地就诊的病历进行核查。截至2010年12月,太平洋人寿保险晋江市支公司已经核查的病历中,除了福建省内(不含泉州市,晋江市隶属于泉州市)的329例病例外,还有分布在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123例病例。利用保险公司全国性互助稽查网络核查异地就诊费用的方式,解决了由卫生部门经办合作医疗业务时难以完成的问题,降低了稽查成本,保障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安全。

三、制度创新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效率

(一)制度改革实现了组织资源共享。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创新,实现了组织资源共享,节约了投资和人力,极大地节省了公共资源。除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享保险公司的全国性互助稽查网络外,还在另外两个方面实现了共享。其一,共享了保险公司的基础信息系统平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晋江市支公司在已有计算机信息技术平台的基础上,为满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需要进行了软件的后续开发,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则不需要进行基础性信息系统平台的投资。其二,共享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晋江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开设账户置换办公场所的举措节省了办公经费。笔者曾经到全国多地进行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调研,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干部往往提到多家银行想法设法将其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开户银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上亿元的医疗基金,对于任何一家县级金融机构都是一笔可观的业务。晋江市则利用开设医疗基金专户的机会无偿换取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所需的办公场所,实现了资源共享,节省了公共投资。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5

2.农村保险市场的需求状况

(1)农村“养老险”、“医疗险”、“农民工意外伤害险”等人寿保险险种潜在需求大。长期以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缺位,尽管农村经济有所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但出于养老防病的考虑,农村消费增长滞缓。2004年以来,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达99%1~2上,表明了农村对养老、疾病医疗等保险的需求潜能。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中体力劳动输出人数增加,外出农民工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风险隐患增多,对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医疗险、生存险、死亡险、两全险等寿险险种的潜在需求巨大。

(2)农村“火灾险”、“农机险”、“农用车辆险”等财产保险险种市场空间拓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财产增多,农村对财产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一方面,农民居住面积增加,家用电器、高档家具占有率提高,对财产有关的火险、失窃险等需求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生产专业化的发展,农业内部分工更细,专业化从事农村运输业、农业机播、机收的农村专业户增多,农用车、大中型农机具、其他运输车辆在农村涌现,农村车辆保险、农机具保险的发展势在必行。

(3)“麦场险”、“烟叶生长期险”、“家禽疫病险”、“特种种养险”等农业保险险种亟待开发。据调查,三门峡市优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烟叶种植面积23万亩,棉花种植面积5万亩,建材林面积15万亩,经济林面积19万亩。种养业产业化发展,肉牛存栏1万余头,役用牛达到15万头,生猪存栏70万头,羊存栏15万只,肉鸡和蛋鸡存栏总数90万只左右,鱼塘面积5万亩。据不完全测算,符合农业保险承保范围的农业保险标的总价值达到150亿元。每年因暴风雨、冰雹或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直接农业经济损失近3亿元,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农业保险市场需求较大。

3.目前农村保险产品设计中存在的缺陷

(1)保费标准过高,农民人保“坎”难迈。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推出为农村、农民量身定做的农村保险品种,简单地把按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创设的保险品种投放农村,推广应用难度较大。据对三门峡市350户农民的随机调查发现,其中有46%的被调查农民对农业保险需求迫切,37%的农民对推广农业保险表示认可,17%的农民对农业保险持无所谓态度。但是在农业保险费用支出选项中,有86%的农民选择农业保险费支出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对保费支出心存异议。在问卷反馈调查中还发现,在农资持续大幅涨价情况下,农业生产成本投入增加较多,绝大多数农民认为参加农业保险将进一步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同时,有部分农民心存侥幸心理。认为一旦农业生产正常,农业保费支出将成为无谓成本,另有部分农民对农业保险赔付心存疑虑,对保险公司持不信任态度,保费支出与保险需求产生矛盾。

(2)农业险种另类化,农民利益难保障。农业生产周期长、抗灾害能力差、收益差别较大、保费低和理赔率高等,造成保险公司对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实行保守营销。人保某支公司1992年开办农村互助统筹保险,农户一亩地交纳保费10元,共收取保费1万元。当年该公司所在县某乡镇遭受冰雹袭击,农作物受灾严重,人保公司支付赔款19.3万元,目前该险种已停办。农业保险因政府组织难、保险公司经营难、农民交费难而大面积停办的同时,出现农业保险品种受益人的非农化。如2004-2005年某些县市推出的“烟叶保险”的运作方式为:保费按烟叶生产成本的6%-12%由烟草公司缴纳,按每亩烟叶种植最低投入成本.100元的6%计算,每亩地缴纳6元,在承保的5万亩烟叶遭受自然灾害损失时,保险公司将理赔款项直接赔付烟草公司,农民并不享受农业保险保障。

(3)劳务险种滞后,农民工外出欠安全。据统计,1988年至今,三门峡市已累计向外输出农民工60余万人,但多以体力劳务输出为主,输出人员在外安全系数低,对意外伤害险、大病医疗险等的潜在需求较大,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工劳务输出的保险品种。

4.发展“三农”保险的建议

(1)发展低保费、低保额、短期限、高覆盖的农民人身险。借鉴农村合作医疗的经验,设计低保费、低保额的人身保险品种,保费可考虑每份缴金额在100元至500元或年缴20元至50元,保额在3000元至5000元,保险期限5-10年。

(2)发展农民工疾病医疗、意外伤害综合险。结合实际,设计含农民工疾病医疗、意外伤害、年金分红等在内的业务范围宽泛,操作简便,适用灵活的农民工综合险险种势在必行。考虑农民在外资金结算和资金安全的问题,建议采取月缴保费形式,每份月缴500元,缴费期10个月,保额6000元,保险期限为1年。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6

经审计调查,截止年底,全市人口总数377.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总数275.69万人,享受农村低保72883户、187114人,全市低保人数占农业人口的比例为6.79%,农村低保平均标准800元/年/人,平均补差水平623.82元/年/人。通过对农村低保户的入户调查发现,大多数低保户是属于残疾、智障家庭,还有部分家庭是因家庭成员中的1-2人长期有病而导致家庭贫困的,大多数家庭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无生活来源,生活状况较差,急需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和行之有效的方式保障。

年全市农村低保资金收支情况:年初,上年结余1705.51万元,其中:市本级852.6万元,县区852.91万元;年全年收入19118.9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5605万元,本级配套3513.66万元,利息收入0.26万元;当年支出12666.26万元;当年结余6452.6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8158.17万元,其中:市本级6997.6万元,县区1160.57万元。

全市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全市上年可用财力35.1亿元,农村低保资金应按本级上年可用财力1%配套3513.66万元,市县区财政当年预算实际安排3513.66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过积极有效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深得民心的好政策。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为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全市低保资金全部按季度实行社会化发放,保证了困难群众能及时领取低保金。三是市县农村低保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对低保对象实行的动态管理,保证了低保对象有出有进、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五是省市下达配套资金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市县(区)财政均按规定及时足额配套了资金,保证了低保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

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全市农村低保工作整体运行良好。低保对象的确定基本按照政策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农村低保户每季度除了可以领取足额的低保金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领到临时补贴资金。县(区)、乡(镇)、村三级对低保户大病救助、子女上学、临时救助等都进行了相应的特别照顾,保障了低保户有衣穿、有饭吃、有学上等基本生活问题,体现了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阳光和温暖。

三、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策执行方面

1、执行低保政策不严格,部分低保对象没有严格执行“按户保障”,而按人保障问题比较普遍。在审计调查和低保档案抽查中发现:有些县区在实际操作中是将家庭人口中的残疾、智障、患病人员、年老父母单独确定为低保对象,享受低保待遇,从而导致一户保一人或两人现象比较普遍。全市家庭人口数与保障人口数不一致的户数共有5721户,低保户家庭人口总数与享受低保人数的差异数共计14253人。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县(区)、乡(镇)按人口比例将农村低保指标下达到村,村委会初步审核低保家庭户数和人数,在不能超指标的情况下对个别低保家庭少保了人数;二是享受低保的“边缘户”较多,部分村组干部为平衡村里关系和维护村上稳定,对个别家庭条件相当者同时定为低保户,但少报家庭人员,将“按户保障”一部分变通为挑选户中的“困难人”保障,造成了少保低保家庭人数;三是村组为了扩大低保政策覆盖面对部分低保户实行了“按人保障”;四是县(区)、乡(镇)低保户量大面广,从事低保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民政办人员身兼数职,工作头绪多,没有时间和精力逐户核实。

2、优亲厚友,个别村组干部及亲属享受了低保。今年3月份,扶风县财政和民政部门开始对低保户进行年审复核,严格要求各村组对新确定的低保户全部予以公示。在对城关镇龙泉村低保户名单公示后,有部分村民直接向新闻媒体和市民政局反映了该村个别村组干部及亲属享受低保的问题,县民政局在收到市局低保处批转信函后,于4月16日组织人员赴该村进行了入户核查。经查毋公岐等4户村干部及干部亲属家庭不符合享受低保的规定,于今年4月份取消了他们的低保待遇,并追回了年下半年领取的低保金1800元。千阳县一些除特困户以外的相对贫困户是否符合低保标准由村组干部凭印象确定,容易形成人情保、关系保。延伸审计调查的6个村,普遍缺乏公示资料,会议记录难以全面反映低保对象确定过程。

3、低保对象的确定没有严格执行“以核实家庭人均纯收入为前提来确定”的政策要求。调查发现:对低保对象的确定工作主要在村上,在村民收入普遍偏低的情况下,村委会主要依据申请者家庭生活状况及家庭成员健康情况来确定低保对象,没有严格仔细的核实每户的家庭收入情况,另外,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测算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很难核定的原因是: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比较大,价值转化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不稳定,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第三,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外出劳务、存款和财产等隐性收入难以核实。受这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核查没有科学、有效的方法,在确定低保对象时没有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存在草率估算、凭印象填报现象。延伸审计低保户档案发现,有的乡镇低保户档案中无家庭收入计算及调查核实资料、多数低保户档案家庭收入核定计算粗略、档案难以全面反映低保户家庭状况及收入具体情况。

4、动态管理滞后。区部分低保家庭人数已发生变化,但未及时进行变动、调整;岐山县保障对象虽然在按季度发放农村低保金的时候进行动态调整,但不够及时,个别户家庭成员户籍迁出后因村组未及时申报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金台区个别低保户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明显超过政策规定的标准,但由于村组乡街及相关部门底子不清,审查不严,将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二)资金管理方面

1、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不规范。县管理不规范资金2485元。县民政局在汇总农村低保资金过程中,核算不准确,出现错误造成多计多拨低保生活补助费1765元和少计少拨低保生活补助费720元的问题。

2、凤县财政低保资金专户银行未计利息。其原因:一是农村信用社对低保资金按规定计息管理运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财政、信用社各行其职,互相协调配合不够紧密。

3、工作经费不到位,对低保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在农村低保基层工作中,表现为政策性强、量大面广、任务十分繁重,尤其是县(区)、乡(镇)、村组在农村低保的具体工作中,承担着逐村逐户调查以及审核、审批、发放、动态管理等一系列繁重工作,很多抽查、调查、摸底、填表等工作程序都需要工作经费来保障,低保工作经费缺乏,导致了一些具体工作不细、不实,对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市政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行办法》规定,需要县(区)财政按本级配套资金的3%列支农村低保工作经费,保证基层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实际工作中经费缺口比较大。

(三)管理方面:

1、农村低保档案资料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区抽查的部分档案存在审批表内容填写不完整,签字手续不全,相关证明性材料不齐的问题。凤翔县个别乡镇农村低保户档案资料未完全做到按户归档。金台区各乡镇街档案资料管理形式不一,个别低保户档案资料信息不全,审批发放低保金程序不够规范。县在继续享受低保政策的以前年度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表》中,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均未加注复核审批意见。低保档案未实行县、乡两级管理,县民政局未建立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完整的低保对象档案。陇县、太白县、扶风县也存在档案不够完善,归类不及时,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信息化程度低。目前未建立全市享受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数据库,未能为低保人员的动态管理提供最基本的信息资源。

3、其他问题。岐山县不同乡镇及村组的家庭经济状况相当的保障对象受救助程度不同。确定低保对象指标时,虽然考虑了当地经济发展总体状况,也考虑了经济条件的制约,但由于是按当地农业人口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因而形成家庭经济状况相当的保障对象在不同乡镇及村组享受救助金额不同的状况。县乡镇民政办未建立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备查帐簿,不便于管理、核算,不利于全面反映和掌握低保资金帐户的收支结余情况。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缺乏必要的社会监督。调查中发现,部分低保户虽然享受低保待遇,但并不了解低保政策,即使相关部门存在发放问题,低保户也不知道。

四、审计建议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村低保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民政部门要不断加强管理,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规范业务程序;二是加大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责任意识,督促县(区)、乡(镇)、村组对低保政策执行到位;三是要教育村组干部增强政策观念,严格执行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四是县(区)、乡(镇)切实做好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核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合理确定保障对象,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和审批程序,按要求完善农村低保档案,及时调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低保户保障金,做到应保尽保“按户保障”,及时纠正在实际操作执行中与现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问题,使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五是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方便群众开展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应加强与本管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协调,按规定要求信用社及时足额结算利息,以保证低保资金专户的正常运营,确保低保资金的完整性。同时对低保户所持存折采取一定的监控措施,对长期未领取低保金的农户要查清原因,适时调整;对那些家庭成员常年患病,但年人均收入超过政策规定标准却仍享受低保的家庭,也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适时调整,使国家政策真正落实到需要救济的家庭。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7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至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积极借鉴外地经验,不断创新,在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同时,把扶贫开发作为基本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和完善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开拓式扶贫的方针,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发挥“两项制度”的整体效益,逐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为加快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再立新功。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原则。我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重点是民政、财政、农办、统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明确扶贫对象、低保对象以及扶贫与低保交叉对象;坚持群众参与,阳光操作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通过“贫困监测定规模,村民票决定对象”,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杜绝遗漏,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分类扶持,多措并举原则。按照贫困类别、贫困状况、贫困成因,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统筹使用政府、企业和社会扶持资源,形成“大扶贫”格局。

四、目标任务

对全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0元,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和生存条件恶劣的近2872人(含五保户)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行分类施保、应保尽保保生存。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4320人扶贫对象,包括扶贫户1448人、扶贫低保户1433人,实行开发式扶贫。贫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按贫困人口监测统计比上年增长15%以上。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责任,扩大社会参与。具体扶贫措施采取“五个到户”:一是基础设施项目辐射到户。积极实施重点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切实改善农村“水、电、路、住、气”等基础性设施条件;二是社会事业项目补助到户。积极扶持发展“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探索用扶贫资金为扶贫对象补助新农合参合金办法;三是主导产业项目覆盖到户。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给予适当奖补,使贫困村有致富产业,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四是能力培训项目直接到户。认定一批培训基地,加大贫困劳动力务工培训和农技培训力度,实现短期培训向职业教育延伸,同时积极探索农村贫困大中专学生的扶持办法,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和发展能力;五是金融服务项目连接到户。在加大扶贫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扩大规模,增加数量,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发展扶贫互助社,着力培育农村金融的本土力量。

五、实施步骤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大致分为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3月7日前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扶贫、民政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一)。各村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开展工作。二是确定工作范围。按照省有关通知要求,我镇在13个行政村全面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推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三是确定对象规模。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参照县下达的我镇低收入人口调查监测规模,结合我镇实际,以及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等因素,参照各村生产生活条件,依次将衔接对象规模测算到各村,予以分解(见附件二);四是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五是明确部门责任。财政所: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工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使用。镇统计:依据贫困标准,利用贫困监测、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分析数据,确定各村贫困发生率及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镇民政办:确定低保标准对象,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政策措施。提供残疾人的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应保尽保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应扶尽扶,落实优先扶持政策。镇农办:做好调查户的排序、识别工作,负责信息录入及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对信息收集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加强动态管理,对识别出的扶贫对象落实扶贫开发政策;做好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抓好扶贫项目落实工作。六是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设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专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方法等,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实施阶段(3月8日—3月25日)。一是宣传动员。镇、村要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安排部署,同时对村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二是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村评议小组成员通过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成员包括镇联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代表、残疾人代表、妇女代表等,具体负责受理识别扶贫开发贫困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识别标准初步选定扶贫开发对象等工作。三是农户申请。由户主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统一制作的申请书上签名后,交村民小组,并接受小组成员入户调查;四是民主评议。村民小组组织群众民主评议,现场公布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村民小组将推荐对象报村民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票决并公示;五是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的申请对象,由村民委员会报镇政府审核,并将结果张榜公示;六是审批。经镇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报县扶贫办和民政局,县扶贫办和民政局充分沟通,进行抽样入户查访,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分别将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审批结果张榜公示。七是调查登记。八是纸质档案复审。

3、数据处理阶段(3月26日—4月26日)。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实施原则,统一使用全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其工作流程包括资料领取—数据录入—整册录入完成签字—资料回收—审核验收。同时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工作。对确认的农村贫困人口及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应进则进,应退则退”管理。对年人均纯收入下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农户,应将其纳入低保对象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对年人均纯收入下降到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省级农村扶贫标准)以下贫困农户,应将其列为扶贫开发对象进行扶持。对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省级农村扶贫标准)的农户,应停止到户扶持政策。

4、成果开发运用阶段(4月27日—6月30日)。一是数据共享。充分利用贫困农户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平台,实行基础数据部门共享,研究成果部门共享。通过贫困农户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平台,让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贫困状况,关注贫困群体,参与扶贫开发。二是落实帮扶措施。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按政策进行扶持。经审批的扶贫对象,县政府通过项目带动,资金支持,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政策倾斜,社会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扶持,并确定帮扶责任人。所有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有电子档案,有条件的村也要建立电子档案。镇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扶持办法,并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5、总结评比阶段(7月1日—9月底)。一是组织检查验收。由镇农办牵头,会同镇民政办、财政所、统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进行检查,同步开展评比;二是召开总结会议。镇农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召开总结会议,总结交流全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对综合评比前三名的村给予通报表彰。全镇村级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设置先进个人3名,分别奖励个人600元。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8

为全面推进扶贫攻坚工程,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和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实施方案(2013~2017年)》,开始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2013~2017年五年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每年安排4.75亿元用于38个重点旗县和其它19个贫困旗县农户贷款的担保补偿金;2014年开始,从增量扶贫资金中拿出不超过2.1亿元,并每年在上年基础上增加约2.1亿元用作这57个旗县农户贷款的贴息资金。通过与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系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合作,按照1∶10的比例撬动约50亿元信贷资金,解决贫困县贫困村农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内蒙古各地区结合《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具体要求,纷纷开展了因地制宜地创新。虽然各地在具体执行时(如产业选择、组织保障体系等)存在一定差异,但各地的创新整体上均是通过贫困瞄准机制、项目选择机制、组织保障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来确保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的贫困瞄准和风险控制。

贫困瞄准机制创新:贫富联动、“社会网络+责任机制”与扶贫互助合作社

由于金融扶贫所瞄准的对象是有发展意愿、有发展能力且有还款能力的贫困户,而这一类型的贫困户一般属于贫困户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游离于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对于有发展能力、发展意愿的农户,金融对经济条件好的农户的偏好和扶贫对经济条件差的农户的偏好之间的矛盾,成为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既要照顾金融资本的逐利性对富裕户的偏好,又要兼顾扶贫对贫困群体尤其是特困群体的支持。也就是要选出有发展能力的、有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且瞄准目标尽可能地下移到经济条件不好的贫困户。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内蒙古“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从选村、选户、贫富联动、扶贫互助组织等角度进行了努力。

(1)“五选”定村、“六选”定户:选出有发展意愿、发展能力的贫困户。

“五选”定村。首先,在自治区层次已经确定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所支持的贫困旗县,在贫困旗县里面,通过竞争的方式从贫困嘎查村中选择“优秀”的贫困嘎查村作为项目村。而竞争的标准有以下五条:被选的嘎查村必须是“两委”班子团结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组织力和号召力;必须是由于资金短缺造成生产发展滞后的贫困嘎查村;必须是嘎查村农牧民具有一定的种养技能,发展产业积极性高,民风淳朴并自愿组成联保组织;必须是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并具备一定规模;必须是组织发动到位,农牧民主动要求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优先扶持产业发展重点突出,工作积极性高的贫困嘎查村。

“六选”定户。在项目嘎查村里,选取有自我发展能力的贫困户(2014年以后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具体选户要求是:必须是贫困嘎查村中的农牧户;必须是有发展意愿的农牧户;必须是有发展基础的农牧户;必须是符合种养业产业发展的农牧户;必须是诚实守信,无不良贷款、大额担保贷款的农牧户;必须是具备联户担保条件的农牧户。

“五选”定村、“六选”定户的工作机制解决了贫困村和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的选取问题,选出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重点支持的对象。但是,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识别,如何确保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都是真正的贫困户?赤峰市敖汉旗通过“五统一”(统一认识,统一方式,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六不评”(“两委”干部家庭不评;在县城、乡镇购置或建有临街门面、住宅楼的不评;拥有家庭汽车的不评;种养业大户不评;家庭成员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者退休的不评;因、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不评)等原则来确保建档立卡工作队贫困户的精准识别。

(2)贫富联动机制:“2联1”、“3联2”工作法使得贫困瞄准目标下移。

通过“五选”定村、“六选”定户等策略选出的农牧户要么没有贷款意愿、要么不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了进一步解决贫困瞄准的问题。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创新的贫富联动的“2联1”、“3联2”机制:在确定联保小组时,2户贫困户联1户非贫困户(“2联1”)或3户贫困户联2户非贫困户(“3联2”),结成联保小组进行互相担保。每个小组选出一名致富本领强、有责任心的成员担任组长,负责组织贷款发放的协调联系工作,带领组员实施项目管理和监督。对于没有加保小组的农牧民可通过财产抵押、个人担保等方式获得贷款。通过结对联保,形成了以金融扶贫为纽带,穷联富、富带穷、大户带小户的帮扶链条,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贷款额度小、种养技术落后等问题。

(3)社会网络+责任机制:“三链”互助确保金融扶贫覆盖面的扩大。

虽然贫富联动增加了贫困户获得信贷的可能,但是有些地区也存在非贫困户不愿意与贫困户组成联保小组的情形。这一方面抑制了非贫困户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也阻碍了扶贫开发进程。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东他拉村也创新了“三链”互助模式,即通过组建“亲情链”、“互需链”、“责任链”,解决贫困户结组担保问题。在具体结链操作中,首先动员富裕户和贫困户通过亲情自愿结链,富裕户和贫困户结组,共同贷款,互相担保;亲情结链后,村委会根据富裕户与贫困户的互需关系(富裕户具有物质、信息技术、信誉等良好的基础,但在产业发展中缺少劳力、土地草场等人力物力资源,而贫困户缺乏资金信息技术,有富余人力、土地、草场等资源),组织富裕户与贫困户对接,各取所需,形成“互需链”;最后将亲情和互需结链后没结对的贫困户,由党支部落实党员干部的帮扶责任,进行责任结链,形成“责任链”。全村共组建“亲情链”38个、“互需链”26个、“责任链”10个,建立互助帮扶小组61个,使发展愿望强烈的贫困户都得到了贷款支持。

利用“社会网络+责任机制”这样的互助模式,将党员干部、富裕户与贫困户全部链接,既形成了有效的扶助和监督机制,确保了金融扶贫工程的有序落实,又充分调动了贫困户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贫困户脱贫的可持续性。

(4)扶贫互助合作社的推进:确保金融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

虽然通过贫富联动机制、社会网络+责任机制使得相当一部分贫困户获得了贷款支持,但这些机制很难实现贫困农户的全覆盖。为了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每一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都能够获得金融扶贫的贷款支持,科左后旗边界嘎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将嘎查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44户)组织起来建立一个扶贫互助合作社,由村委会领导班子负责为扶贫互助合作社融资贷款、发展生产,确保了金融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

风险控制机制创新:以优势特色产业和基层组织为依托,构建五道风险管理屏障

(1)发展产业是核心:开发优势特色产业或扩大传统产业规模。

金融扶贫与产业扶贫的结合是实现金融精准扶贫效果的核心,产业选择、产业发展、产业扶贫是金融扶贫的基础和条件。为了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各地均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当地有核心企业或者合作社,产业链比较成熟的,则依靠核心企业、合作社形成“合作社+贫困户”、“企业+贫困户”的产业链帮扶模式;当地没有合作社和核心企业的,则依靠社会网络、责任机制来扩展传统产业的经营。

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基于当地传统种植业收益率低的事实,依托当地特色种植合作社――天丰食用菌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引领贫困群众发展双孢菇特色种植业,形成了“金融扶贫富民贷款+合作社+贫困户”的支持模式。另外,敖汉旗还充分利用其农畜产品的品牌优势,依托中敖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金沟农业、内蒙古大鸟鹅业等扶贫龙头企业,创建了“金融扶贫富民贷款+企业嫁接扶贫模式”。“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支持,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支持,通过金融扶贫富民贷款、龙头企业带动,确保农牧户稳定脱贫、增收。而对于那些没有核心企业的地区,则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之上,扩大规模,以实现规模效益,促进贫困户增收。

巴林左旗的碧流台镇四方城村就是借助“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资金,扩大了肉羊养殖规模,该村259户养羊户肉羊存栏数由2012年初的6000只,快速增加到2015年的3.5万只,放大了近6倍,使肉羊产业成为了四方城村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这种通过扩大传统产业促进村民增收的方式虽然收入不太高,但投入较低、风险低,也能较好地实现贫困户的脱贫。

还有一些村嘎查根据村里面的实际情况,发展了村委会成员责任帮扶,形成了富户产业转嫁的模式。如科左后旗边界嘎查就将44个贫困户分配给三个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和村文书),由于村干部都养了50多头牛,所以每个人带领10多个贫困户进行基础母牛养殖,以确保贫困户能脱贫。

(2)组织体系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

为了解决扶贫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内蒙古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创新了组织体系,在各贫困旗县建立了村嘎查、乡镇、旗县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①在嘎查村成立扶贫工作组。内蒙古各个扶贫重点旗县均在嘎查村成立了扶贫工作组,扶贫工作组的组成、职责大致相同。各个嘎查村成立了由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的金融扶贫工作小组。②乡镇设立扶贫办或有专职工作人员。为了推进扶贫工作,各个旗县在乡镇层次的组织体系建设不一样。有的旗县直接在乡镇设置了扶贫办,如赤峰市的敖汉旗。而有的旗县则在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员,有的旗县则保持原样。③在旗县层次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工作,各个旗县均成立了由政府旗长任组长,政府副旗长任副组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银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的开展。

(3)风险控制手段:五道关卡把控金融扶贫贷款的风险。

为了确保金融扶贫贷款的资金安全,更好地发挥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担保资金的效用,各旗县从五个层次对金融扶贫贷款的风险进行把控。首先,通过贫富联动,小组互保、联保等机制对信贷风险进行分担;其次,利用政府人员和政府信息的客户筛选和贷后管理,这种充分利用政府人员和信息的措施大大节约了银行的信息获取成本和交易成本;再次,金融机构创新贷款产品,延长贷款期限,使得贷款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确保贫困户的项目收益,降低违约风险;然后,利用其他扶贫资金的协同作用,打出金融支持组合拳,确保项目运营的成功;最后,将扶贫资金作为担保基金,作为金融扶贫贷款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实施效果

涉农贷款总额增加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为全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截至2016年4月底,仅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1家就已经在全区85个旗县区累计投放“工程”贷款196.86亿元。其中,“富农贷”累放170.8亿元,覆盖了415个乡镇、4385个行政村,扶持37.21万农牧户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强农贷”累放21亿元,支持了120户扶贫龙头企业,直接带动贫困人口就业2.5万人,间接带动16万人增收;累计回收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92.09亿元、18.17万笔,贷款本息收回率达100%。

贫困户的信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由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担保基金和贫富联动等工作机制的实施,贫困户的信贷可得性明显增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贷款对贫困户的覆盖率高,如在赤峰市,从官方统计数据上看,敖汉旗2015年上半年新增贷款4655万元,共支持贫困户716户,涉及到贫困人口2140人,组成联保小组338个,贫困人口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为70.84%;巴林左旗2015年上半年新增贷款7166万元,共支持贫困户950户,涉及到贫困人口3311人,组成联保小组454个,贫困人口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为68.07%。但是,在有些地方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的贫困覆盖率并不高,这主要是由于互助资金、中和农信小额贷款等已经满足了当地贫困户的需求。

总之,通过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以及其他扶贫措施的“组合拳”,确保了所有贫困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从而增加了贫困户的信贷可得。

贫困户的融资成本大大降低

在没有金融扶贫富民贷款之前,贫困户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为了满足发展生产或者应急需求,则必须从民间借贷市场进行借贷,而民间借贷的利息都比较高。有了金融扶贫富民贷款之后,贫困户的融资成本大大降低了,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部门的贴息;二是金融机构的让利。一方面,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想贫困户发放的贷款利率最高为基准利率上浮40%,而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政府财政贴息5%,在目前我国基准利率下降到情形下,贫困农户相当于基本不要交利息了。另一方面,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通过两种措施降低了成本:通过利用政府信息,借助政府和村组织工作人员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较大程度的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从而可以降低贫困户的贷款利率;由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涉及到的范围广、农户(包括贫困户)多,对金融机构而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规模效益,规模扩大带来金融机构的“薄利多销”。

存在的问题、可持续性与完善方向

虽然截至2016年4月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贷款目前还没有发生一笔不良,但仍然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去关注和思考。

产业的稳定性问题与改进方向

随着金融扶贫深度推进,特别是与产业扶贫结合的金融扶贫,可能遇到产业不稳定带来的挑战、风险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产品的品牌度、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尤其对于那些投资较大的优势特色产业,如果不及时发现和预防产业扩大带来的品牌、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势必会导致贫困户返贫的现象。

第二,涉农产业的自然风险。由于贫困者大都居住在农村,因此扶贫产业也大都选择涉农产业。但涉农产业的自然风险问题如果不及时规避,不仅会影响到扶贫资金的安全,也会进一步导致贫困户的返贫。

针对产业规模扩大所带来的品牌、价格波动风险的问题,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1)在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同时,积极培育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下游核心企业,在当地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2)积极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确保贫困户在发展产业时能够合理分享整个产业链的利润;(3)引入价格风险控制机制,如对贫困户所发展的产业进行价格保险,来分担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针对金融扶贫所依托的涉农产业自然风险较高的问题,应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努力:(1)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土专家”来规避自然风险,结合扶贫的政策性,充分利用政府部门、尤其是农技推广部门的优势,同时结合种养能手的经验,尽可能地规避自然风险;(2)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考虑对贫困户选取的脱贫产业进行农业政策性保险,以分担自然风险。

贫困瞄准问题与改进方向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作为一项扶贫工程,对贫困群体的覆盖问题备受大家关注。虽然,基层扶贫部门非常努力地去实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和金融扶贫贷款的瞄准。但对于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而言,由于:(1)农户独立经营,且生产和消费无法分开,收入很难精确衡量;(2)贫困是动态变化的,尤其是因学致贫的贫困户,而贫困户由于可能获得扶贫政策支持不愿意退出;(3)扶贫部门人员不够,职能依赖村干部进行识别,而村干部作为村集体的成员,其社会关系又会影响到贫困户的选择。这几点就导致了贫困人口识别的不精准、被动偏离。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9

一、充分认识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意义

农村资金短缺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以来一直未能解决的普遍问题,也是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村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当前,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一方面缺乏生产发展资金,一方面是社会闲散资金过剩,农村的增值收益剩余基本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抽走而流向城市。同时,由于现行金融制度、政策和经营管理理念与农村资金需求者的条件不匹配,甚至存在冲突,农村信用社虽然主要面向农村,但其“非农化”、“城市化”特征也日趋明显。资金的大量流失和贷款融资难,使资金成为农村发展最稀缺的资源,农村发展面临着严重的“钱荒”,已成为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不仅提高了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充分体现了国家扶贫资金进村入户政策,也使扶持资金实现了市场化、商业化运作,增强了农民的成本意识、效益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为缓解“三农”发展融资难提供了新的借鉴。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规范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等精神,是培育农村金融本土力量的最大政策支撑,为解决农村资金问题指明了方向。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5号文件也分别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加强监管,加快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组、资金合作社,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组织,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要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实现脱贫致富目标,必须要在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满足农民资金需求上有实质性的突破。我们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三农”问题的决策部署,认真探索、研究、解决农村发展的资金问题,积极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2、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加快我县脱贫致富、增加贫困农民收入的现实选择。

我县是部级扶贫工作重点县。近几年来,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经过全县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农民收入水平还比较低,脱贫任务依然很重。去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613元,分别比全国、全省和全市平均水平低2148元、1589元、972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贫困人口有103378人,贫困发生率达7.2%左右,高于全国、全省水平,且返贫现象严重。近年来,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农民得到了一些实惠,但是对我县来说,由于基础差、自然灾害频发,部分农民虽然外出打工取得了一些收入,但是近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收入很不稳定,可以说少数人的富裕掩盖了多数人的贫困,扶贫开发仍然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农村资金短缺已经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要千方百计培育农村金融本土的力量,促进民间金融的发育。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农村金融组织发育的雏形,是从组织农民到农民组织的一次飞跃,它既不违背国家金融政策,又能有效地激活民间资本和农民发展经济的内力,促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和较强的生命力,要坚定不移地巩固发展壮大。

3、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有益探索和创新。

村民互助资金试点是以农民为主体,促进扶贫资金进村入户,实现从“输血”到“造血”重大转变的扶贫方式,深受基层政府和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欢迎,对加快扶贫开发步伐、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一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杠杆,四两拨千斤,有效整合农村零散资金,把零钱变整钱,把小钱变大钱,把死钱变活钱,充分发挥资金整体效益;二是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灵活便捷地解决了农民发展生产最急需的资金难题。三是农民在合作和参与资金运作过程中,增强了金融意识,熟悉了金融知识,在具体实践中得到了一次良好的启蒙教育;四是由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生产、各自发展的松散状态,培养了群体意识和集体精神,群体化和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五是资金的互助与合作,使农民有了借钱的冲动,有效激

活了农民发展经济的内力;六是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资金在“整合—借用—回收”的循环过程中,既满足了农村市场主体和农民的资金需求,发展、壮大了农村经济,又不断增加了资金总量,有效保持了资金使用的可持续性。

4、开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是开发了农民的诚信意识。互助资金通过契约和道德的双重约束,重新搭建起农民讲信誉、讲诚信的平台,使构建和谐社会成为可能。二是强化了农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农民在解决生产资金问题后,享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权利,发展生产、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管理、抵御各类风险的信心和能力明显增强,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逐步彰显。三是有利于形成产业集群。有了资金支持,农民仿效心理被充分激活,极易形成“一组一品”、“一村一品”的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格局。我县望疃乔庄的平房漏水维修,江集纪伦寨、孙集刘营的蔬菜种植,张村柳西的养殖等在互助资金的支持下,都形成了具有一定地方特色的主打

产业,调整了农村经济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我们一定要多培育这样的典型。四是推进了民主精神的培育。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事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制度,重大事项由全体成员讨论决定,农民真正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热情空前高涨,培育了农民的民主精神,丰富和发展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内涵。五是对发展农村高端服务业进行了探索。内需的最大市场在农村,近年来,农村市场虽然开始受到重视,但只是发展了一些低端服务。通过互助合作的方式培育和发展草根金融,可以逐步发育农村资本市场,为农村高端服务业的生成开出新路。

二、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村民互助资金试点是一项新生事物,是扶贫资金管理方式的一次创新。要严格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认真落实扶贫资金到村到户政策,保证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让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群体真正享受到国家扶贫政策。

在操作和管理上,要从“五个严格”入手,促进试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一是严格制度管理。要按照省有关管理规定认真执行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互助资金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县扶贫办、财政局、乡镇财政所、试点村、管理小组等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严格对象审查。管理小组对贫困农户的信誉、发展项目的可行性、实施项目的能力等进行严格的论证和审查,提出是否扶持以及扶持数额、扶持期限的意见,特别在投放对象上,管理小组要严格把关,做到“四不贷”,即没有发展能力户不贷、没有可行性项目户不贷、不遵纪守法户不贷、不诚实守信户不贷,确保扶持资金真正用在农村具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上,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互助资金使用效益,降低信贷风险。三是严格投放限额。规定单户投放最高投放限额原则上为5000元,互助资金使用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一年。占用费率原则上按略低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在资金管理上原则上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开户。由乡镇财政所为管理小组在当地信用社开设“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专户,实行审查、审批与资金管理相分离,确保互助资金封闭运行;统一建帐。明确互助资金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各乡镇财政所要根据办法规定,规范互助资金会计核算;统一报表。互助资金借款申请、合同、借据、分户台帐、投放、回收月报表要统一印制,统一规格,管理小组、财政所要及时登记台帐,并按时上报。五是加强群众监督。在试点工作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贫困村具有一定发展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贫困户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扶持规划,实行扶持对象年度轮换制,推进梯级监督,发挥群众相互监督作用,确保上一批次贫困户能及时还款,下一批次贫困户能及时得到扶持。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我县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县政办、扶贫办、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委、审计、民政、监察、人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本乡镇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外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发挥财政、扶贫部门职能作用和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今后,我们将逐步把互助资金固点扩面试点工作纳入县目标考核范围,从互助资金制度建设,互助资金管理,互助资金运行程序,运行监管,运行质量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民互助资金试点作为农村金融的一种形式,其规模和试点范围将逐步扩大,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保证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健康稳定运

行。县扶贫办作为县政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重要工作部门,要积极主动,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试点村民组进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互助资金的管理及跟踪评估等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负责为管理小组核算管理资金,提供优质服务,但不参与决策;各行政村干部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一律不参加试点管理小组,只能参加指导小组,对本村内的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试点管理小组负责对借款人进行项目考查论证、借款额度的审查审批、回收管理等。试点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10

2.农村低保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问题。

1.以2015年10月份农村低保在册人员为自查自纠对象,对各村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错保、漏保”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2.在自查自纠中,对违规享受低保人员坚决予以清理,对发现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保。

1.学习宣传发动阶段(11月10日-15日)

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5-7人的低保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村低保整治工作。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村干部进行低保有关政策法规的集中培训,并发放低保宣传资料。做好村低保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申请审核程序、低保金如何发放、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内容,使低保政策深入人心。

2.自查自纠阶段(11月15日-30日)

各村由低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牵头,成立包括两委干部、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10人以上的本村低保整治评议小组,对村现有低保户进行一次审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取消,对由于个别村干部不作为造成困难群众申请无人受理的,评议小组要按照低保相关程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各村要做好相关会议记录,评议小组成员和包村干部在评议结果上签字确认,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相关资料上交镇民政办存档。

3.重点检查阶段(12月1日-8日)

镇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村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村是否成立低保整治评议小组,是否认真开展工作,通过走访了解群众对这次整治结果是否满意等,保障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提高阶段(12月9日-10日)

各村做好整治后总结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及时纠正,规范低保程序,完善今后的低保工作,使“阳光低保”落到实处。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11

人力资本是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体现在劳动力身体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体现在劳动力技术能力的提高。其中,前者主要靠保健医疗投入来实现,而后者主要靠教育投入来实现。继人力资本概念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之后,社会资本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也被提出,而关于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对农村农民收入的影响也备受经济学者的青睐。在正规制度缺乏的农村,加强农民的社会资本积累有利于其人力资本的增加。本文正是以此为核心,以苏北的185个农户为调查对象,以了解当前苏北农民的社会资本的现状,并寻找充分利用农民现有的社会资本来强化其人力资本的途径。

本文第二部分对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作用及关系的文献综述;第三部分主要对苏北农村家庭的社会资本现状和人力资本投资现状进行描述;第四部分主要是样本数据的收集与描述,以及变量的设定测量和模型的设计;第五部分主要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并得出相关结论;第六部分为结论及本文局限性分析。

相关文献综述

相较于理论方面,本文关注的重点是实证方面对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作用及关系的研究。现有的相关文献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研究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共同作用。张新岭(2010)的研究对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与农民工工作搜寻和保留工资的关系作了理论分析,提出了实证研究的相关变量和理论假设,经过对调查数据的相关分析证明了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对农民工工作搜寻和保留工资的作用,并对研究结果的意义进行了讨论。

顾琴轩与王莉红(2009)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了我国科研人员个体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创新行为的影响作用:科研人员个体人力资本两维度,即受教育程度和科研工作经验对创新行为产生积极的显著影响,其中科研工作经验的影响更强;科研人员个体社会资本两维度,即人际互动网络规模和人际互动网络密度对创新行为产生显著的二次影响作用,其中科研人员的人际互动网络密度的正向影响和负向影响均更强。

第二类是人力资本对社会资本的作用影响。陆铭与张爽(2008)的研究结论是在中国农村,社区其他成员的劳动力流动会影响到本家庭的劳动力流动,并增加本家庭对于当地公共机构的信任,这可能是因为农村家庭在劳动力流动的过程中感受到了来自城市地区的歧视,同时还发现,社区层面的收入差距会减少公共信任,公共信任在市场化过程中会经历先下降后上升的U型变化轨迹。

张维迎与柯荣住(2002)的研究认为一个地区能否被人们所信任与地域文化并不紧密相关,更重要的是跟人们的教育水平、人与人之间交易被重复的可能性、交易的发达程度等因素有关。在这类研究中,研究者都是就社会资本或人力资本的某一个维度进行的。

第三类是社会资本对人力资本的影响分析,其中主要是基于社会信任角度或社会网络角度研究了社会资本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高虹和陆铭(2010)研究在中国农村,作为一种整合型社会资本,本地的社会信任对劳动力的流动产生了负向影响,同时,社会信任对劳动力流动的负向影响会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而减弱,在市场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反而会起到促进劳动力流动的作用。赵耀辉(2003)的研究发现,由于存在物质、心理和信息成本,社会网络在劳动力流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有外出经历劳动力的社会网络能显著地提高个人流动的概率,但是,具有已返乡劳动力的社会网络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是不显著的。

与已有的文献相比,本文的贡献在于综合考虑了社会资本的两个方面(结构社会资本和认知社会资本)和六个维度(社会网络、社会互动、社会能力、信任、互惠和凝聚力),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来研究苏北农村家庭的社会资本对其人力资本投资的影响与作用。

苏北农村家庭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投入现状描述

(一)苏北农村家庭社会资本现状

根据世界银行社会资本协会(The World Bank’s Social Capital Initiative,2001)的界定,广义的社会资本是指政府和市民社会为了一个组织的相互利益而采取的集体行动,该组织小至一个家庭,大至一个国家。大多数经济学家也都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社会网络结构,是社会网络成员之间的信任普及程度。按照目前的社会资本研究中比较普遍的做法,本文从结构社会资本和认知社会资本两个方面入手分析所调查地区的社会资本发展现状,表1为问卷内容。

根据上表的设计分类,从期望值、标准差、变异系数等角度来分析各个因素,进而分析苏北农村的社会资本现状,如表2所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首先,在结构社会资本方面,苏北农村家庭的社会网络与社会互动指标总体水平比较高,但其离散程度不太理想;相比之下,社会能力指标水平偏低,趋势比较集中,差异不大。其次,从认知社会资本角度来看,苏北农村家庭的信任度相对而言是很高的,而且其离散程度非常低,差异也很小;互惠和凝聚力指标水平虽然明显低于信任指标,但也不属于偏低的范畴,处于一般水平。

(二)苏北农村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现状

在衡量苏北农村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现状方面,本文选择了两个角度,一是村民的意识,用家庭成员参加各种培训或再学习活动的频率来衡量;二是村民的行动,主要从消费方面来衡量,包括家庭年消费支出中的教育的总费用与医疗保健的总费用,结果如表3所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第一,从期望值角度来看,苏北农村家庭人力资本投资中的教育投入和医疗保健投入都是相当低的,而且医疗保健投入低于教育投入;第二,从变异系数角度来看,无论是教育投入还是医疗保健投入,苏北农村家庭之间差距还是较大的,投入分布的离散程度偏高,相较之下,教育投入的情况比医疗保健投入的情况较好一些。

样本数据描述与模型设计

本文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的样本主要来自徐州、盐城、宿迁等苏北城市的农村地区。共发放200份问卷,收回192份,有效问卷为185份,问卷有效率为92.5%。

本研究的变量包括自变量、因变量和控制变量。家庭人力资本投资(HC)作为因变量;家庭结构社会资本(CS)和家庭认知社会资本作为自变量(KS);家庭的年收入(YI)、家庭未婚子女数量(CN)、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程度(ED)和家庭所在地的思想开放程度(IO)作为控制变量。

本文选用年教育总费用和年医疗保健总费用以及农户参加培训的频率作为对家庭人力资本投资变量的测量。根据需要,从低到高依次对它们进行赋值,即前者为1-4,后者为1-5。对家庭成员参加各种培训或再学习活动的频率的测量方法亦是从低到高依次进行赋值,即0=从不参加,1=偶尔,2=经常参加。根据统计的需要,将每一个样本对应的两个项目的值进行相加,从而得到一组人力资本投资数值,其在[2,9]之间。

家庭社会资本变量的测量是将结构社会资本和认知社会资本这两个变量包括的各个明细项目进行赋值(具体数据见表1),并将每一个样本对应的结构社会资本项目的值和认知社会资本项目的值分别进行加总,从而得到结构社会资本变量的值在区间[12,34]中,认知社会资本变量的值在区间[9,19]中。

根据上述样本描述与变量的测量,本文所研究问题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如下:HC=β0+β1CS+β2KS+β3YI+β4ED+β5CN+β6IO+u

实证结果分析

本调查旨在研究苏北农村家庭社会资本对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的影响作用。在此,采用EViews6.0对苏北农村家庭社会资本与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的影响作用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首先,进行简单的相关性检验,计算发现,各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的绝对值都低于0.4,即都属于低度线性相关,说明回归分析可以避免多重共线性问题,如表4所示。具体的苏北农村家庭社会资本对于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的影响作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如表5所示。

根据表5的数据,模型的可决系数R平方为0.0743,这说明模型可以解释数据的7.43%,虽然这一数据的解释程度并不高(调整的可决系数更低),但这并不是判断此模型优劣的唯一标准;根据F检验,我们可以看出,此模型的总体线性关系的显著性还是比较强的(F=2.38,P=0.03),其置信水平达到了95%;根据t检验,进一步得出有关解释变量的显著性,即结构社会资本、家庭年收入和常数项这三个解释变量都在95%的水平下影响显著;认知社会资本变量在90%的水平下影响显著;思想开放程度变量在80%的水平下影响显著;未婚子女数量变量在75%的水平下影响显著;经济发展程度变量在70%的水平下影响显著。据此得到结论:在控制了家庭年收入、家庭未婚子女数量、家庭所在地的思想开放程度和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程度之后,结构社会资本变量的显著性是最强的,而认知社会资本变量的显著性不如家庭年收入变量却很明显地强于其他三个控制变量。本文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在苏北农村地区,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思想开放程度对该地区的人力资本积累的发展是不利的,进而不利于该地区的村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家庭年收入的增加将带来村民人力资本投资的增加,而未婚子女数量比较多的家庭的人力资本投资正常情况下也是高于未婚子女数量较少的家庭的。

第二,家庭的结构社会资本对家庭人力资本投资有促进作用,但其促进作用从系数上看并不理想,本文给出的解释是:由于苏北农村的社会网络、社会能力、社会互动的同质性强,家庭之间的差异小,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从而使其结构社会资本不能对其家庭人力资本投资产生更大的促进作用。

第三,家庭的认知社会资本却是不利于家庭的人力资本投资的,本文认为除了苏北农村家庭之间的互惠和凝聚力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外,还跟其高度的信任度有关,即由于家庭之间的高度信任导致村民一定的满足感,导致人们之间缺乏相应的投资人力资本的激励,从而不利于村民的人力资本的积累与投资。

结论

本文主要利用所做的苏北地区农村家庭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调查的数据,在分析了家庭年收入、家庭未婚子女数量、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思想开放程度之后,考察了苏北农村的家庭社会资本对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的影响作用:苏北农村的家庭社会资本对家庭人力资本投资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但是由于其受到一定水平的限制而导致其对苏北农村的家庭人力资本投资产生的影响不是人们所想的那样尽是积极作用,它也会对其人力资本投资产生负向影响。

综上所述,在经济不发达的苏北农村地区,由于各种经济、政治、社会基础设施等不完备,导致该地区的家庭社会资本趋向于同质性,即与发达地区相比其总体社会资本水平是不理想的,从而不能对其人力资本的投资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本文认为政府应该实施一些相应的政策来促使苏北农村家庭提高和改善社会资本水平,从而加大苏北农村家庭的人力资本投资力度,缩小与发达地区的人力资本水平的差距,进而进一步地缩小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本文研究的样本采集与变量设定可能存在偏漏的问题,从而可能对研究结果造成一定的偏颇,而且所收集到的样本数据可能存在同源偏差问题,在以后的研究中应尽量避免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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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12

农村社会发展课题组一行九人,分别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民族所、法学所、历史所、文学所、拉美所、宗教所、外文所及党校总部。课题组于21日上午聆听了延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汇报,以及市农牧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文化局的简要介绍,下午又与卫生局、教育局、科协的负责同志进行了较为深入地讨论。自5月22日至26日,由市政策研究室郭桂林牵头,市卫生、教育、民政各局派员参加,与社科院考察团农村社会发展课题组共同组成了一个统一的延安市农村社会发展专题考察组赴安塞、洛川、甘泉三县考察。5天时间内走访了延安北部的安塞县沿河湾镇杨家沟村、候沟门村、方塔村,谭家营乡桃树湾村,招安镇招安村、闫庄村;延安南部的洛川县京兆乡三涿洼村、来往村,旧县镇荆尧科村;延安中部的甘泉县城关镇姚店村、曲里村,下寺湾镇下寺湾村,共7乡(镇)12村。此外,还考察了三个县的博物馆(文化馆)、2个镇医院、3个乡村小学、一个县种畜场和一个乡办养鸽场共10个社会机构。

尽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在市政策研究室的精心安排和严密组织下,在延安市各有关局的大力协作下,在延安的3县7乡12村的紧密配合下,课题组的调研活动基本上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本次调研时间虽短,却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高效率调研模式。

第一,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取得尽可能大的收效,课题组明确了此次调研的三个方向,分别是农村社会组织、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农村文化建设,并依这三个调研方向将课题组再分为三个小组,社科院的学者和延安市局工作人员依各自的研究或工作方向混合编组,形成双方密切合作的组织形式。事实证明,这种组织方式能够充分发挥本地干部情况熟、语言通、了解政策、沟通便捷等特点,对于帮助社科院的学者迅速进入情况、拉近与调研对象的距离、缩短主题调研的准备时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第二,鉴于延安市地广人稀,我们这次考察确定的3个县又是从北到南、纵贯全区,

为了节省时间,在延安市政策调研室的帮助下,每到一县所辖区域,均按照远近顺序,沿途先进乡(镇)看点、下村、入农户访谈,再回乡镇座谈。到县城后也先看点,把听取县里全面情况介绍和座谈讨论放在该县考察的最后。这种安排方式科学计划了所有的工作时间,并使得调查过程先具体后抽象,符合从感性到理性,自然提升、形成概念的基本认识规律。

第三,5天调研时间一般只能走马看花,为了对于调研对象的了解尽可能深入,社科院提出,入农户调查的第一手资料是极其珍贵和必要的。在市政策调研室的努力下,自第2天起就将下村调查的重点放到了入户调查(包括田间地头找农户调查)。每次农户调查均按照农村组织、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农村文化三个小组分别进行,调查内容在了解农户基本状况基础上各有所侧重。结果不仅扩大了调查面,而且有益于对三个重点调研方向加深理解。三个小组在3县5乡6个村庄共调查了30户农户,力争做到了下马看花。

二、营销是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主要环节

延安市近年来大力开发林果、畜牧、棚栽三大产业,规模和效益不断提高。产业开发使农业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粮经比达到48:1:51.9,粮食作物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到31.4%,非粮作物产值年均递增11.1%.发展非粮农业的政策,不仅解决了长期困扰的农民吃饭问题,还对于农民增收、生活有余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以来,延安市积极实施山川秀美工程,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全面推行封山禁牧,舍饲养畜,使得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一些重点治理区域的生态开始恢复,这为未来林业、畜牧业等非农产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给农民的长远增收提供了根本的保障。所以,农民对于新的产业格局衷心拥护并对未来的生活怀有憧憬和渴望。

延安非粮农业的三大产业——苹果、蔬菜和畜牧业,有两大产业的主要矛盾都在于营销,畜草业目前还没有形成规模,如形成规模后未来的主要矛盾也将集中体现在市场营销环节。

市场营销是延安市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主要瓶颈。而将分散的小农户生产方式的农产品推向现代化销售市场,面临着双重矛盾:一是产品品质差异性很大的分散的小农户生产方式与产品规范化标准化的现代化生产方式的矛盾;二是收购、储运、上市分散化的营销模式与集中化的公司营销模式。这两重矛盾又以市场的最后检验功能统一起来,非标准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低,售价上不去。所以,解决这双重矛盾的最佳模式,在国际社会已有公论,即规模化的农场生产与规模化的公司营销。但是,这种模式与我国人口众多、特别是农业人口过剩的现实发生冲突,我国必须探索另外的道路。即在保障就业人口能够获得就业岗位——不论这类岗位是否经过结构调整的前提下,推动规模化的生产与营销。

1、规模营销的现状、经验与启示

在延安,规模化生产的矛盾相对解决的较好。目前,洛川、富县的苹果、安塞、甘泉的蔬菜规模生产都已经成形。矛盾突出表现在产量集中、保鲜周期短(蔬菜保鲜周期更短),果菜的商品转换率低,市场销售压力大。为了解决规模营销的问题,不少县份由政府机构直接成立果菜销售公司,在收获季节突击销售。还建立销售经纪人制度,协调果商和果农的矛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也在其中发挥作用,在收获季节起到了类似销售经纪人的作用。

但是,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市场销售,尽管在市场不发达的阶段可以部分替代市场的功能,见效快,不过其负面影响却十分深远。不仅占据了市场发育的空间,阻碍了市场竞争,还侵占了本应归属农民的所得。

调查中发现,延安市的果菜营销主体,除了政府行政性销售公司和销售经纪人之外,还有一类农民合作组织,其中包括由政府官员、村干部兼职或者参与组织领导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主要由农民自发组织的果农、菜农协会。例如洛川县旧县镇荆尧科村的果农协会,由农民自行管理,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干部不兼职。自1998年起,协会以统一销售为主题,先后采取了广告招商、组织修建果库群、进行返季节销售、在外地设果行等方式,取得了显而易见的经济效益。尤其组织果农集资兴建果库群,采取村上出地、农户出资,统一修建、统一管理、单库产权由出资农户所有的方式,既有储存规模——16个单库共计可储存160万斤果,又有灵活弹性——单库或群库出租可分可合。2001年,不仅单库的农户因返季节销售,平均每户增收万元左右,而且由于单库拥有者向缺乏储存和销售能力的农户提前收购,也帮助这些农户得到了稳定的收入。由于农民得到了看得见的利益,增收有了保障,对果协倍加拥护。

据调查,荆尧科村所在的旧县镇,在2001年以协会与果农合作方式共修建群库5座,并且还以农民出地、果商出资的方式建成了6座果库,目前全镇的果库已经建设了二百七、八十个,总库容量占到年总产量的三分之一。从解决果农销售难问题开始的农民建群库,将苹果产业的生产环节延伸到储存环节,从而造就了苹果常年销售无淡季的新的营销方式,有效地提升了苹果的销售价格,带动了仓储、运输、批发、零售等一系列新的产业的发展。这种抓住关键环节延伸产业链条,拓宽增收渠道的做法,目前正在洛川县进一步推广。

再以甘泉县城关镇姚店村蔬菜协会为例。该协会是全县第一家专业协会,会员10人,均为种菜能手,有县里发的农民技术员证书。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为本村人进行技术指导和新品种引进示范,义务服务,不收费。在蔬菜销售上,协会会员发挥中介作用,为菜商和菜农牵线搭桥,收取相当于售价5%的差价作为报酬,相当于蔬菜销售经纪人。据调查,该村蔬菜总量的约90%通过协会会员的中介作用销售。

上述两类专业协会不仅组织方式不同,一为农民自愿参与的合作组织,一为技术能手的专业组织,而且功能结构也不同,前者以营销功能为主,后者以技术指导为主。显然,以营销为主的协会给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利益,能够得到农民的衷心拥护。

政府如何在营销环节上功夫,洛川旧县镇的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启示。第一,并非只有政府才能搞规模营销,公司+农户并非等于政府+农户。协会+农户甚至是农民营销合作组织+农户完全有可能搞规模营销。第二,政府需要摆正与市场和农户的关系,抛弃以往直接干预市场和农户的经济统治模式,改换角色,实行以规范市场、提供技术与信息服务,运用政策引导和发动农民自组织合作机构搞规模营销的治理模式。

2、农业产业化初期,规模营销是否必须依靠政府进行?

不搞清这个问题,就无法认识农业经济治理模式的关键在于发育农民合作营销组织。

从规模营销的农业产业的性质上看,为了完成政府调控的目标,如粮棉油等国家调控价格的生产项目,一般需要通过政府的服务补偿市场服务的不足。此时,政府加农户的模式具有必要性。不过,延安的果菜业、畜草业产品并非属于政府调控范围之列,可以完全由市场调节。在市场可以做也做得到的领域,以政府加农户的方式规模营销,后果非但达不到帮助农民增收的目标,反而以政府帮助的名义占有了农民原本可能得到的利润,结果导致手段与目标的错位。如果政府本来能够生成利润的那部分涉农的空间也占满了,将可能生成利润的领域都垄断了,利润都进了政府或政府官员的口袋里,农民到哪里去找增收的门径呢?

所以,在政府以行政力量大力推进行政性销售公司和农技协时,的确需要拷问一下自身,出现这种政企、政社职责不分,以政代企、以政代社的现象,到底有多大成分是为了农民的利益,又有多大成分是为了自己——以突出政绩换取进阶的速率。如果真正为农民利益着想,起码需要承认对于农民增收这个目标而言,行政化手段不过是饮鸠止渴而已。更为长远性的政策应该是:由政府构建起一个市场体系;规定对这个体系施加影响和取向的社会经济政策;通过法律和政策对于市场进行整合与管理。

在这方面,洛川县创造了有效的经验,他们组建了苹果交易批发市场、苹果交易仲裁委员会和苹果交易信息服务中心,还建成了一厅式办公的苹果交易信息平台,将各地的苹果交易信息以大屏幕展示出来。苹果交易仲裁委员会由县工商局主管,县法院、植保站、苹果检疫站、苹果产业局、以及公安、技术监督局和工商局共同参与,专门解决交易过程中的各种纷争和矛盾。

3、如何发育农民合作营销组织

首先是这类合作组织的定位问题。我们所言的农民合作营销组织,是前述洛川县旧县镇荆尧科村果农协会一类的组织。它到底属于社团还是企业,农民和干部们都存在不同看法,导致这类组织在开发各类服务和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很不明确。例如,荆尧科村的果农协会正在向着以销售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组织转变,经营和获取利润成为促进这种组织发展的动力。但是协会的组织成本目前主要依赖领导人的志愿和奉献精神化解,该会会长——一个很能干的农民告诉我们,果协需要向企业化发展,否则无法继续支持。可见,组织起来的农民已经意识到,为了适应农村非农产业进一步发育、农民进一步增收的需求,企业化道路非走不可。

那么,这类组织的企业化道路是否通向市场上的专业销售公司呢?能不能找到一种既能够帮助农民方便和低成本地进入市场,获取收益,又能够保持其团体内部的自助、自保、自我监督、民主决策的社会组织的品质呢?找到这条道路,不仅是政府制定规模营销政策的需要,对农业经济实施有效治理的需要,更是农民公众进行自我管理的需要,因此,它关系到延安市未来长远的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体制的变革。

我们认为,这类组织的最佳模式是农业营销合作社。农业营销合作社是每个社员以劳动参与的平等的自治、自助经济联合体[1],是一种不同于专业公司的特殊企业。它的价值观是建立在参与者个人自助、自担责任基础上的民主、平等、公平与团结,因而与专业公司不同而与社团类似,它的运营特点是等份入股,一人一票,社员控制,按劳动量或交易额比例返利,这一点不仅与社团不同,而且与专业公司也不同。专业公司是老板雇工人,老板管决策,工人管干活老板分红利,工人得工资;合作社是人人是老板,共同决策共同劳动,不允许有只决策不劳动的社员,劳动所得为收入主题,股份所得即股息类似利息可进成本,所以它是社员控制下的自治、自助的独立组织。据史料载,这类组织早在国际社会走入工业化初期时就存在了,并且还组成了国际合作社联盟(ICA )。抗战初期,中国曾成立工业合作协会(简称工合),当时,延安所在的陕甘宁边区也曾组织过各类的合作社。根据近期的国际性研究,合作社被认为是最有利于弱势群体包括农民和下岗工人的组织。在荷兰、日本以及台湾地区,畜牧业、果菜业的营销合作社占据合作社总量的70%-80%.这些经验值得延安研究和借鉴

延安要发育农民合作营销组织,需要认清以下几点:

第一,分清协会与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有其必要性,不能统统改成合作社。

第二,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的组织,不能搞强迫,不能拔苗助长。

第三,合作社是一种社会化营销服务的组织形式,但与政府办的供销社一类组织性不同,它不属于政府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未来合作社组织发展壮大了,自然会构成自己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并与政府体系形成合作关系,但是合作前提是自愿和市场交易公平,不应有任何政府的授意或者其他形式的干预。

第四,关于合作社的适用法律。许多国家都将其确认为法人组织,但其实它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即劳动合作性质的经济法人。所以,它常常被归类到第三部门即既非公司又非政府的社会其它组织,而且获得经营免税资格。中国目前还没有为国际通行的这类合作社量身度作其适用法律,延安市可以考虑根据本地情况先出台适用办法。

延安要造就农民营销合作社这类新型的经济组织,政府的思路和政策必须做较大幅度的调整。

第一,政府要为农民营销合作社让出空间,将那些由政府部门翻牌而成的行政性公司或脱钩或解散;

第二,政府要构建市场框架、包括法律法规和交易仲裁、监督等基本秩序;

第三,对农民营销合作社实施鼓励政策,可以考虑免税以及鼓励销售,多销多奖,将

政策实惠真正落实到农民头上。

第四,摆正合作社与村委会的关系,推动村委会的职能变革。村委会应该成为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自治组织,而农民营销合作社是农村社区的经济自治组织,两者之间完全可能形成功能互补的形异质同的同构组织。

总之,发育农民营销合作组织,是一场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变革。它与延安的社会经济体制、社会经济政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它的方向无疑是发育政府以外的机构以及社会经济的纵经横纬,使得“弱社会”逐渐强大起来。尽管目前我们对于新的结构和新的体制的框架尚不清晰,不过,基本原则就是不能由政府包打天下。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的各种各样的非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在农村,需要能够集合农民的愿望和利益的集体行动的组织。这些组织与政府之间需要结成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合作关系。

三、农村社区公共事业调查

本次调查,我们除了在安塞、洛川、甘泉三县的座谈会了解农村社区公共事业发展状况外,还走访了三县的3所中小学和2所乡卫生院,并在下户调查(30户)中了解农民家庭收支以及用于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费用的情况。

1、我们的主要印象

第一,近年来,延安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乡乡通路、村村通电,

程控电话到乡,电讯网覆盖了80%的乡村,大多数的村通了自来水,农民的生活质量比5年前大有提高。

第二,延安市通过加大对于教育、低保、医疗卫生的投入,积极推进教育和医疗卫生

事业改革,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全市农村地区的公共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比较突出的是全面推行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头。表现为起步早、方向明、政策对头,效果显著。特别是全市确定了“小范围、低标准、先启动、后提高”的原则,摸清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口的底数[2],摸索了关于农村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方式,并创造了统一兑付时限、持证开单、信用社领取的一整套效率高、有保障的低保金领取方法。

第三,三县均很重视农民减负工作,使之取得明显成效。例如,安塞县推行农民负担

“明白卡”制度,统一票据制度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同时,认真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2001年,全县人均负担提留统筹费24.8元,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5%.不过,调查显示,农民负担重并非主要由于三提五统等规范化、制度化的措施,而是在此之外的各类临时性缴费,特别是公共事业的达标活动,无论交通、教育、卫生,各部门统统要农民出资搞创建。从而引出了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农村公共事业应该由谁来出资?

第四,延安市坚持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立了“教育奠基、科教兴延”

的发展战略。在农村中小学教育方面,近年来实行“普九”攻坚,布局调整,质量管理、“四制”[3]改革,贯彻国务院关于“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指示精神,加强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领导和管理,强化了县政府的统筹管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责任、乡镇政府和村组织的办学责任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不过,教育方面的问题还很明显,表现在:a 、投入仍然不足。延安全市中小学目前还有14万多平方米的危漏校舍缺乏资金。b 、人力资源前景堪忧。高素质的教师短缺,目前只能拔高使用。d 、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校舍投资不断地追人口高峰,但是高峰期过后人去楼空,现在小学校舍已经过剩,初中校舍也将过剩。c 、农村学校的规模效益与就近入学有冲突,布局调整难以两全。e 、学校管理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乱收费的等现象。

2、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财政问题

(一)农村地区的社会公共事业严重缺乏资源

农村地区的社会公共事业严重缺乏资源,主要表现为各项社会事业的经费一直严重不足,除了计生一项的经费由中央按人数直接划拨专款外,其他各项如教育、卫生、计生、低保和文化均存在重大缺口。

首先是教育。今年4月以前,教育政策一直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在资金拨付上,国家只管公办教师基本工资,其他各项民办教师工资、按教职员人数发放的公务费,班主任津贴、危房改造、教师培训、设备配备等各项开支均要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仅教育经费这一项每年的开支就占据了县乡两级的基本财力,给县乡两级财政造成极大困难。特别是乡一级几乎90%的财力全用于教育,例如洛川县京兆乡共1348户5638人,2001年的财政总收入167万元,全乡干部有97名公务员、150名教师,年工资总额高达188万元,财政收入全部吃掉还不够,只能由县财政补差21万元。再如安塞县,教育经费每年约需2300万元。其中绝大部分用于人头费,即按照学校教职员工人数拨付的行政费、津贴等,还有校舍维修费。其中,用于民办教师工资的部分并不多。安塞县有民办教师850人,月工资每人300元,年开支需要306万元。县财政只开支133万元,占民办教师工资的43.46%,其余173万元,占56.54%的部分要靠每年向农民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中解决。2300万元教育经费尚未计入设备购置费。最近国家教委要求各地中小学配备电脑,如果按照要求配齐,安塞县需要4400万元。由于缺乏经费来源,安塞县教育局只有以向学生收取上机费、与供货厂家协议借款等方式筹措这笔资金。

其次是医疗卫生。1985年国家规定卫生系统的资金由地方财政拨付。而卫生尤其是农村的医疗卫生一直没能排上位置,致使各县级财政在造预算时压低对县乡两级卫生机构的拨款。据了解,延安各县均实施差额拨款,一般只拨付工资的60%,高者为80%.而工资外的其他费用,包括房屋修缮、设备购置、医疗用具、行政开支统统得由医院和卫生院自行创收解决。医疗的市场化机制对于生活在社会平均水平之下的农民群体无疑起着社会排斥的作用。

第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部分资金也是由地方财政负责。延安市县两级财政为保障农村贫困户每年出资350万元,所保障的农户已经占农业人口的2%.但是,按照目前的测算,还有一半农村贫困人口的低保资金尚无着落。

文化方面的资金拨付就更加捉襟见肘。现有资金只够勉强维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地方

财政对县以下的文化事业和文化设施无固定拨款,只有搞活动时专项申请,才可能有少量拨款。可以说,文化事业排延安各项社会事业中的最末一位,尽管延安历史悠久、民俗文化积淀深厚,但却由于资金严重不足,导致文化事业的发展趋于边缘化。

为了补偿资源的严重不足,教育、卫生、交通等各公共部门,不断提出各种创建活动的

达标指标,发动各县乡作捐献。据调查,农民负担沉重,主要在于费多而不是税重,而费多的主要原因并非是三提五统,而是在此之外的名目繁多的各部门的缴费。

(二)事业单位体制是衍成矛盾的主因

导致延安农村地区社会事业经费严重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延安的事业单位体制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以来,企业、国家行政机关都实行了有足够力度的减员增效的人事改革,唯独事业单位不仅本身的改革力度不够,而且成为另两项改革的防空洞,从国家机关和企业才减下来的人员第一选择不是市场而是事业单位,致使事业单位愈加庞大,人头费占据了大量资源。延安2001年的财政支出结构[4]中,事业费开支总额占到财政支出总额的42.43%,而行政管理费占总额的20.4%,仅这两项就占到财政开支的62.83%.而用于城市基建、企业挖潜改造和农业生产和开发的资金不足10%,其中农业部分只有3%.另据统计资料表明,延安市事业单位2001年末总人数为65449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年末总人数的37.62%,其中,国营和集体的事业单位在岗人数分别为64584和841万人,分别占到这两类单位年末总人数的39.8%和8.7%,自然,由事业体制所决定的事业费只能首先用于满足人员开支。

综上所述,延安市的社会事业发展面临的矛盾,表面看来,是事业单位资源配置出现了结构性矛盾:机构多、人员多,人头费比例过大,占有了大量财政资源,致使人员工资以外的事业发展项目缺乏必要的资金,似乎需要在现有的财政开支42.43%的份额中进行调整。不过,问题的本质并不在此。我国的事业单位体制是计划体制的重要遗产之一。在这种体制下,人们习惯了一涉及事业发展,就必然铺摊子、增机构、增人员,先保证人头费,而不是先考虑项目成效,造成了事业发展的国家包揽的低效率模式。这种模式的缺陷,不仅仅在于行政和经济上的低效率,而且,对于民间社会力量的自组织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以与三农相关的县乡两级的各类事业单位为例。如农技推广站、植保站、种子站、林业站、水利站、粮管所等“七站八所”都属于政府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机构,也都是按照计划体制的指导思想建构起来的。市场体制改革以来,这些机构中有一些组织例如科技协会的指导思想和服务方式有所转换,但是多数机构依旧我行我素,并未树立为农业为农民竭诚服务的思想,而是只为自己的职业和职位服务。这些机构拿着政府的工资,赚取农民的金钱,遍布农业方面所有领域,几乎将所有可能产生利润的涉农领域全部垄断起来,显然,这给农民自组织互助合作组织和自行增收带来极大的困难。

(三)改革的新思路

面对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增长的需求,延安市的选择只有两种:一是在原有的事业单位体制之内作改革,新增事业拨款必须以改革旧的事业体制——减机构、减人员为前提;二是打破现有事业体制框架,大力发展现行体制外的“新事业单位”即国际通行的第三部门机构,促进新旧事业单位之间的结构替代。所谓第三部门,是既非政府又非企业的社会的第三大部门,所谓第三部门机构,是不以牟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或者互益产品的非企业的生产服务机构,他们的资源来自依成本计费的社会服务收费、社会捐助以及向政府申请的社会服务项目的专项援助。因此,这些组织可以视为不拿政府工资的从事社会公益的“新事业单位”。

发展社会事业,不可能再走老路,而任何新路都涉及事业单位改革。彻底的事业单位改革要走第二条道路。即事业单位除了必须由国家支付工资的基础科学研究机构之外,大部分机构要撤销或自理,自理的方向一是转向企业,第二就是转为第三部门机构。政府的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必须适应这种方向性的变革,实现社会事业单位结构的彻底转换,即社会事业单位结构从依赖国家支付工资的国办事业单位为主转变为主要以民办公益事业单位为主。为此,需要一面削减国办事业单位和人员,一面扶持非政府的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包括农民的互助合作组织成长。扶持的方式可以考虑建立社会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民办公益事业单位的项目,同时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申请拨付专项援助资金,基金来源于从削减国办事业单位机构人员中节省下来的经费。这样做的效果,将彻底改变社会事业费的开支结构,从发放人头费为主转换为支持社会事业项目发展为主。

总之,上述社会事业单位的组织变革,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事业费财政开支结构的变化,构成了延安市事业体制的改革两大目标,这个改革不仅仅是延安市的需要,也是我国事业体制改革的需要。改革的关键,在于找到一种能够实现改革目的——保证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的组织方式。发展第三部门,其中包括农民的互助合作组织,正是一种有效的组织方式。

3、税费改革引发的问题

首先是乡村两级政权的运作成本主要来自农民负担,取消农民负担,等于取消乡村两级政权的公共管理费用,致使乡村两级组织无法运行。

二是教育方面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作为乡村一级教育主力的民办教师,其工资一直缺乏制度化来源,税费改革造成了新的资金缺口。由于现行政策规定,民办教师转公办,必须是1983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而在此之后20年间参加工作的民办教师,无论如何优秀都不能转公办,他们的工资只能在预算外筹措解决。由于安塞县850名民办教师中,有720人都是于近20年间才参加工作的,属于民办转公办的政策界限之外,所以,他们的工资还是只能由县乡负担。费改税后原由农民负担的教育费附加取消,国务院又下达了教育“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指示,民办教师的工资要由县级财政完全负担,从而形成县级财政的新缺口。

三是以农民负担不减反增的怪现象揭露了以往搞浮夸追政绩的恶果。农业方面的数据大都不是统计的而是调整出来的,例如延安全市只有400万亩土地,而退耕还林按照各县报送的数据要退出1000万亩。这主要是因为多报土地可以少算产量从而降低计税基数,少缴税款,所以年年因交通、工业的农田占地,上报统计数据时大量未能未照实报减。同时,也有一些乡镇,鉴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给粮给钱,就有意调高本地耕地面积。总之,统计数据根据需要调整。这导致税费改革政策带给农民的好处全被腐败风气吃掉。农民负担本应比原税负下降20%,但是由于过去虚报土地面积、虚增产量,虚减纳税基数,现在要按照实际情况重新计税,结果核算下来,农民的税负不减反增。

4、村级社区的公共财政问题

(一)一般状况和范例

本次调查涉及7乡(镇)12村。村一级的财政由村委会掌管。例如洛川县来往村,村委会将150亩果园交26户村民承包,年收入1万元,干部工资3000元,招待费4000元,小学校1000元,其余为修路等费用。该村的财政收支可以反映一般状况,即村委会的主要功能不是本村的公共服务,而是完成上级的行政任务,协调农业生产、为农业生产提供行政性服务。

另从甘泉县城关镇姚店村更可看出这一倾向。该村是全市和全省的典型模范村。该村距县城2.5公里,是蔬菜产业村。由于地处主干道公路旁,前几年又有石油勘探队驻村,曾建设了道路两旁的门面房租给村民经商。据该村提供的2000年下半年村委会财务收支清单显示,在该村收入的155525.20元中,收回社员的菜地、荒山、果园承包费占53%,其余47%为非农收益。非农收益的主要项目为:外来户地基费、油田占地租赁费、用水租赁费、县牧草站土地承包费、镇农经站分红利息、预制厂承包费、房租费。可见,该村的非农收益是通过村委会实施对土地资本化的介入,从而参与收益分享而获取的。这类收入已经脱离了农业,不再与农民有直接的关系。自然,其支出也与农民的需求没有密切关系。该村支出175374.91元,其中,与农民需求关系较为密切的有:a 、独生子女优待金和教师节慰问金,共1160元,占总支出的0.66%;b 、公共设备维修费17840元,占总支出的9.2%;c 、建蔬菜大棚的材料、人工、农膜,以及放水浇地的人工的付费共19484.77元,占总支出的11.1%;以上三大类的开支总共占总支出的20.96%.而用于行政开支包括招待费、出差费、报刊费、作横幅标语等宣传费、干部吃派饭费等等共39721元,占总支出的22.61%.其它大项开支有:a 、还资金局贷款和支付个人贷款利息57220元,b 、付土地局、土地所房地基管理费等11400元,c 、付元庄大会战款12495元,d 、付给村民占地补偿费9690元,这三大项总共占总支出的51.78%.从该村的财政支出表可以看出,村委会的主要功能既不是农业生产也不是公共服务,而是行政性的收益分配,它所代表的,主要不是村民的利益,而是将土地资本化的各类主体包括相对独立的政府部门的利益。

(二)公地制度支撑下的村公共财政

本次调查中还发现了村财政的另类典型——安塞县招安镇闫庄村。该村地处山梁沟壑之间,自然条件差,地广人稀。全村有11座山、17个台、14个湾,总土地面积12.8平方公里,4个自然村,5个村民小组,134户、583人。2000年底,全村人均纯收入2800元,超出全县平均水平%.该村的突出特点是建立了公地制度。1974年,村集体(即生产队)开辟了1700亩林地,在80年代撤销生产队,搞分田到户时,当时的队干部眼见外村分林地后树木被砍伐一空,下决心林地不予分配,从而保留了这块“公地”。如今,集体的林地已经发展到4000余亩,使村集体的年收入稳定地达到2万多元。1999年,该村还利用集体林场的沟底坝地建成了3个鱼塘,并发展舍饲养羊和养鸡。预计3年后村集体年收入可达1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的各项收入分配均由村委会提出、村民小组讨论通过。主要分配的项目有:本村小学民办教师补助、校舍维修和办公费、育林人工资、打坝整地封山绿化出工费、修路架电、安装自来水和电话、本村困难户补助、干部补助、卫生专干补助、为村公共事业出力的人员奖励(教师、卫生专干、育林人、村干部)等等。据调查,该村分配状况与其它村的最大不同,是全体干部的补贴和奖金总额每年不超过2200元,只占全年集体收入的不足10%……由于村委会有效地提供了村公共服务,改善了村公共设施条件,并且利用公共资源推广新技术和开展扶贫帮困,实施政府退耕还林政策,成为村民利益和需求的代表,所以得到了村民的拥护。据村委会记录本载,5个村干部经村民投票,满意程度除一个为百分之六十几外,其余均为百分之七十多到八十多。

(三)农村社区发展公共服务需要改变治理方式

闫庄村的经验证明,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供给需要解决资源来源问题。即“有钱办事”的问题。农村社区的治理方式,一是政府转移支付、向小农社会提供足够大的财政补贴,另一种就是让农民组织起来自保自助,自我管理,实行社区自治。选择那种方式治理农村,前提条件是资源从何而来。既然政府没有可能做到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足够的转移支付,那么,就只有走后一条路。为此,村庄“公地”显然很有必要。公地资源成为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来源,由村民选举的村委会成了村公共服务集体消费的组织者和信息沟通渠道。这样的村委会由于被公地制度赋予了公共经济的组织功能,其功能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主要功能从协调农业生产、为农业服务和上级政府服务的社区行政功能演变为社区公共服务。村委会的组织性质同时也发生了变化,从字面上的村民自治体实质上的基层政权组织演化为真正的社区自治组织。放手让农村社区建设一个自我协调的自治机制,是将高度分散的小农户凝聚成团粒结构的成本最低、效益最高的方式。

闫庄村的实践还表明,村庄公地制度有进一步探索的必要。首先是公地的来源。1996年,中央政府明文规定,集体保留的机动地的总规模不得超过5%.闫庄村只所以能够不断扩大公地,是因为该村地处荒山僻野,可以发动村民继续开荒。而姚店村地处城关,公地大量为工商业用地所占,而工商业占地的收益并不稳定,姚店村曾在几年前,用土地资本化的收益分享为本村小学盖新房,但现在已经无钱继续投资公共事业。其次是公地的经营。

闫庄村的经营方式有两类,一是由村委会出工资雇村民负责集体山林,二是与32户村民合股、村民出地、村委会投资、分户管理,建成100亩干果生产基地,收益后村委会与村民按6:4的比例分成。这两种方式都保障了村委会的公共权益,即依村民需求提供公共服务的权益。姚店村则是将所有公地都统统化整为零交由村民承包,另在几年前开发第三产业,村委会盖门面房,租赁给村民作商店。对于这些公地的使用和收益,村委会缺乏管理监督,只能有钱收钱,无钱拉倒。第三是公地的收益分配。闫庄村村民监督来真格的,大家不同意的项目不能开支,村委会主任必须到村民小组一一做工作说明情况。村干部和村民小组会至少半个月一次。姚店村尽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很高,每月都在村头黑板报上公布,但是大量与村民无关的开支仍然照支不误。村民没有多少兴趣参与意见。由此可见,制度的效用来自农民的参与,而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来自农民的利益,只要让农民得到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收益,就能够通过社区民主的方式鼓励参与和分享,从而使制度建设成为保障农民收益的工具。

5、关于农村医疗卫生的状况和建议

近年来,延安市的卫生工作按照“整顿村级、强化乡级、提高县级”的思路,狠抓了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体制、卫生事业单位三项改革,加强了卫生防疫工作,碘盐配售制全面启动,地方病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例如甘泉县,狠抓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把重点放在改厕改水,合作医疗和农民健康教育三个环节上,使80%的群众的饮用水得到了根本改善,通过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农民自我保健意识、改变农民不良卫生习惯,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卫生行政部门由过去的计划管理转为宏观调控,按照“保机构、保职能、放经营”的原则,对乡镇卫生院实行了保本增值承包。

(一)现存的主要问题

根据我们的考察和延安市卫生局今年对农村居民健康状况及医疗服务的抽样调查,延安地区的农村卫生健康方面存在着令人堪忧的三大问题。

第一,医疗服务需求大而利用差。今年以来,为掌握全市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与医疗

服务状况,延安市卫生局按照分层整群随机抽样为原则,根据经济水平和自然地理位置选取志丹、宝塔、洛川三县,每县随机抽取4个乡,每乡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居委会),对于3县12乡24村(居委会)的4740名城乡农村居民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农村居民两周内患病率21.44%,慢性病患病率13.75%,两周就诊率3.61%,年住院率3.40%,88%的人自费看病,40%的孕妇产前不检查,57%的分娩者在家中接生。其中,与1993年的国家卫生服务总调查中的两周内患病率和年住院率者这两个可比指标相比,延安的两周内患病率高出1.35个百分点,年住院率低1.5个百分点,可见延安的医疗服务需求高出全国水平而医疗服务的利用状况低于全国水平。

第二,农村卫生体制及资源配置方式不合理,资源浪费严重。具体是:a 、乡镇卫生

院改革与发展举步唯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活,多数经营效益低下,人员连基本工资都拿不齐。b 、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乡镇卫生院有专业技术人员却没有较好的设备和诊疗仪器,而乡镇计生站有先进的仪器,却没有专业技术人员。计生站还向着医疗领域延伸,与卫生院争夺市场。c 、村卫生室处于瘫痪状态,集体经济已经名存实亡,合作医疗名不符实,乡医半医半农,年龄知识老化,无力承担农村社会卫生工作。d 、缺乏人才,后继乏力。如甘泉县几年未分配一名大学本科毕业生,分配来的多是中专学生,而且往往还不能到岗到位。主要原因是基层卫生单位效益差,待遇跟不上,多年有声望的和技术较强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安心工作,人才外流现象严重。

第三,农村的公共医疗事业正趋于瓦解。表现在:a 、本属政府管辖范围的预防保健,目前也进入了市场。如小儿麻痹预防疫苗,应该由国家支付疫苗的购买费和注射费,但是据我们调查,不少乡镇的村医都帮助县卫生院收取注射费和疫苗购买费。另外,流脑、甲肝、流感、狂犬病作为特殊的医疗服务,注射费用均未列入国家支付,甲肝的疫苗购买费也由个人支付。b 、未重视农民健康教育。基本上是以治为主而不是以防为主。由于对于健康保健知识的传播不够,使明显对群众有益的盐加碘制度,只能依靠工作人员签署目标责任书,以行政方式贯彻。c 、合作医疗解体。七十年代中期,合作医疗作为依附集体经济的农村福利形式,在延安地区90%的村普遍建立起来,依靠村的集体经济,发挥了重要的初级医疗保健作用。近年随着村集体经济的瓦解,合作医疗也瓦解了,尽管政府倡导恢复,但是未能解决资源来源问题,是政府要办而不是农民要办,所以各地的积极性都不高。据近年的调查,延安市村级合作医疗仅存7.8%.

第三,卫生投入不足,卫生事业总费用占市县两级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0.29%

和1%.农村合作力量发展缓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相当突出。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增加,农村人口的健康水平下降。入户调查证明了这一点。

延安出现的这种状况其实与全国大同小异。而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制度性问题。据有关专家研究,关键的原因在于公共支持水平和有效性的下降。[5]尽管经济和收入水平的增长了,但是,这并不必然带来健康和生命指标的相应改善,因为,个人收入的上升不见得会投资给公共健康,如果公共支持即政府的努力和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这个关键因素不能随着收入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加强,而是简单地放给市场,那么,个人收入的上升则不可能抵偿公共支持的下降。

由此,我们的问题转化为,在市场体制下,采用何种政策和制度设计,才能有效地强化政府对于农村卫生的公共支持。

(二)关于在延安市试行农村医疗互助合作社的设想

根据我们以往对于农村医疗保障的研究,结合延安情况,我们提出一种农村医疗保障新模式,既在保障农民健康的总目标下,建立农民医疗互助合作社(简称农医合)体系,与政府及企业长期合作,担当农民的预防保健、门诊和大病医疗,同时建立和试行为农民健康保障服务的社会化医疗管理体制。(见附件)

(三)关于能否在延安市试行农村医疗互助合作社的简要论证

首先,这种模式构想具有理论上的经济有效性。目前,全国无论城市农村,卫生事业都面临着政府的公共支持水平和有效性下降的局面,农村尤甚。根据世界经验,在健康和医疗服务上,挑战资源的优化配置的主要问题,是能否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两方面的资源形成最有效的生产组合,而不是任何一方的单方投入和单方生产。投入能否互补,如何互补,是决定能否产生经济有效的社会化协作的医疗保障模式的关键。如果投入是严格可替代的,就不存在协作的可能。孰优孰劣要由谁的生产率高、成本低来决定。我们设计的模式建构在政府部门和农医合投入互补的规律之上。政府部门投入的是农村医疗保健政策、预防保健体系的设备、人员、资金,以及对于农医合的人力资本——社区医生的全部投资;农医合投入的是用于门诊购药的资金和大病住院医疗的保险费,以及选择和监督社区医生及医院体系、政府卫生服务管理体系的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政府与农医合各自投入的资本均属于对方较为缺乏而自己较为富有的那一类,因此,双方的投入可以起到互补作用,从而增加产出效率。

其次,延安具有实施这种模式的相对优越条件。这是因为,第一,延安近年来改革与发展的步伐大,战略正确,以抓生态治理为龙头,推进新型农业,农民收入增加明显。同时,财政也稳步增收,这为实施新模式奠定了物质基础。第二,延安各县在发展非粮农业中,开发了农民自组织的潜力,已经有了一批农民自办的类似销售合作社的农民专业协会,这为实施新模式打下组织基础。第三,延安市委市政府以及卫生局的领导人都具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为矢志为农民服务的坚强决心。这是实施新模式的思想基础。第四,延安已经出现了锐意改革的乡镇卫生院。如黄陵县仓村乡卫生院,实行了由乡卫生院投资兴办的村级社区门诊、将乡卫生院的医生一对一地配给到各村的社区门诊,实行包村服务。内容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医疗门诊,除药费外,不收任何费用。这种模式在社区医生方面,已经与我们的理论构想相当类似,证明在延安市已经出现了改革现行体制的强烈需求和实际行动。这是实施新模式的制度改革的基础。第五,由于延安迄今为止并未实施其它医疗体制改革模式,因此尝试新模式不会受到其它模式的冲击,从而可以减少制度试验中的政治成本。第六,延安作为革命老区,理应得到来自中央政府和其他兄弟地区的理解和支持,延安尝试这种新模式,阻力比其他地区相对会小一些。

第三,关于尝试新模式的风险问题。鉴于目前农民在医疗保健可及性方面已经掉到了最低谷,所以,只要精心设计、精心实施,有较大的把握取得比现在好的成效,即收到付费少而保障多的好成效。

转贴于  参考文献

孙志明,西部开发与延安发展,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

熊景明等,错位:农民需求与制度供给之间的矛盾——农民需求座谈会纪要,开放时代,2002年,第2期

杨团,社区管理与社区建设研究——从社区公共服务的角度探讨,2001年国家社科基金结题报告,2001年

杨团,医疗机构的分类制度研究,中国卫生资源,2001年第3卷第4期。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组织与制度研究是,大变革中的乡土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香港妇女劳工协会,走在合作社的空间,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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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党校第22期干部进修班延安考察团农村社会发展调查组的调研成果。调查组成员为:张联瑜、刘纪新、李玫、汪学群、刘小芹、霍群英、吴兴旺、熊秋红、杨团。本报告执笔人:杨团。

[1]关于农合的各项定义参照了1995年关于合作社界定的声明。

[2]根据延安市民政局的统计,全市还有24万人口处于贫困状态,占全市农村人口165万人的14.5%.其中,根据家庭人均收入不足450-500元的最低生活标准计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口为5.5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165万人的%.截至目前已经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为24951人,占应保人口的45.4%,按照每人元计算,需要支出350万元。由于中央和省上并未安排农村低保专项资金,所以资金来源只能依靠市县两级。市县两级虽已经安排,市一级出资200万元,县区安排150万元,但是按照目前的测算,还有一半人口(54.6%)的低保资金尚无着落。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篇13

通过走访调查,代表们认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帮助特殊群体的惠农政策,只有实实在在的落实好、利用好才能发挥其作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它的保障对象是:因病因残丧失主要劳动力的人员,生活常年贫困的农村困难家庭成员及符合五保供养的“应保未保”对象。对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鳏孤寡独对象给予重点保障,按月70元的金额享受低保待遇,对家庭主要成员因残因病、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对象按月50元的给予救助,因灾及其它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月救助40元,这点钱在实际生活中它能为农村贫困户救急救苦。我镇的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低保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使有限的低保名额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发挥了最大的作用。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会政办发[20*]65号印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会政办通[20*]66号贯彻落实《××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制定分配方案,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召开村委会全体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名额分配。同时要求各村在操作中要开好村两委班子会、村民小组长低保工作业务培训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的低保对象群众推荐会、党员及村民代表参加的低保对象审核评议会来保障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了真正的贫困村民的切身利益,各村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会议等形式斯斯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低保目的,低保原则、低保范围、审批程序、发放形式,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大家不为个人的小利益而相互争抢低保名额,并能根据自己和别人的情况互相谦让,把贫困名额真正落到贫困家庭中,从而进一步营造邻里之间的和谐氛围,让低保切实达到预期的目的。三是健全制度,阳光操作。实行层层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为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应的村总支书记、村主任也是第一责任人,谁失职追究谁。镇级把低保名额分到村级,村级把低保名额分到小组,由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对低保对象进行评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村委会,由村委会召开村两委和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党员参加的会议进行审核评议,把评议出的结果在村和小组上再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由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报党委政府审批报县低保科。整个操作过程形成制度,在评审的工作过程中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每一步严格把关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四是监督过硬。在操作过程中督查组全程跟踪督查,并在镇办和民政办分别设立和举报箱,发动群众进行全面监督,如在低保工作中有违规操作或把不符合条件的纳入对象,经核实后严格查处并追究责任,同时对对举报真实者给予奖励。五是正面引导,鼓励帮助脱贫。从正面宣传教育群众,让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看待低保制度,都知道低保时一种救助贫困制度。让广大群众树立只有脱贫致富才是光荣,不脱贫是落后的信念,在生活中要用向前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并想方设法找发展路子,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低保对象早日摘下低保的帽子。镇还成立结队矿帮扶队子,让干部职工尽绵薄之力为贫困户排忧解难、出谋划策,帮助脱贫,进一步促进新农村的建设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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