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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预案实用13篇

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篇1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ZSE/CX18-20xxA

二、 目的

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三、 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 总工程师

组 员:项目工程部、设物部(机电室、材料室)、劳资室、办公室、调度室、生产工区

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长或安检主任(员)任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 :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并将预案及队伍建设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1)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督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 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实施。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劳资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进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生产工区:

(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人员,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火灾或爆炸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应急救援小组

办公室电:××××;

3、资源配置(见附件)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4、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综合评比时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爆破物品管理详细检查。

四、应急响应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工程部或办公室;工程部电话:××××;办公室电话:××××。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司安质部电话:010-61592091-2164 或010-61592091-2255

公司传真:010-61592094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

火 警:119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五、相关/支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9月1日)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铁公安(20xx)22号

六、相关记录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火灾应急预案篇2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森林火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各级、各部门落实各项责任制。

2.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准备。

4.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二、事故分级

森林火灾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分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重大森林火灾(Ⅱ级)、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和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重大森林火灾(Ⅱ级)

1.连续燃烧超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军事目标、危险品、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村庄、居民地、重要设施及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部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部级森林公园;或位于市交界地区的需要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较大森林火灾(Ⅲ级)

1.连续燃烧超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地、重要设施及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部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5.汤浦水库林区及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三)一般森林火灾(Ⅳ级)

1.连续燃烧超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地、重要设施、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部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市级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前线指挥机构和专家组组成。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

1.市指挥部组成

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军分区参谋长、武警*市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军分区、武警*市支队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

2.市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2)拟订全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3)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4)及时掌握全市森林火灾火情,组织实施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5)处理其他有关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和扑救的重要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火扑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应急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协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防火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安排;检查、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落实情况。

(3)市委宣传部:协调落实新闻单位及时播发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4)市公安局:组织城市消防部门保护受森林火灾威胁的村庄、居民、重要设施及重要地段的建筑物;指挥事发县(市、区)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森林火灾火场沿线的道路交通管制;指导、协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5)市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权划分原则,负责安排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的专项资金。

(6)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学生森林防火“五个一”工程的组织实施;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教职员工紧急转移,并确保师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

(7)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因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8)市气象局:及时提供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负责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的工作。

(9)市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景点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游客等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及游客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10)市交通局:负责救灾时的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及时将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运送到位。

(11)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赴现场抢救伤员、转运伤员。当事发地县(市、区)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2)*军分区:指挥、督促各县(市、区)人武部、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消防培训及火灾扑救工作。

(13)武警*市支队:指挥所属部队支援森林火灾的扑救行动。

(二)日常办事机构

1.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

(2)做好森林火灾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组织本预案的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

(4)指导和协助县(市、区)政府做好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

(5)汇总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及时报市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前线指挥机构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成立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1.前线指挥部组成

前线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派出有关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部分专家组成员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领导组成。

2.前线指挥部职责

(1)综合调度。统一调度各类扑救力量,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火灾扑救情况,及时协调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2)专家咨询。组织专家对森林火灾事故现场的地势、气象、火灾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宣传报道。协调有关新闻单位,按照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要求,组织森林火灾事故的新闻报道,做好信息统一工作,及时消除负面信息造成的影响。

(4)现场指导。指导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助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专家组

市林业局负责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支持,必要时参与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

四、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市及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用火,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火灾隐患消除

市及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依法加强对相关单位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三)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气象部门中长期预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市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遇有高火险天气时,气象部门在电视台的天气预报等栏目中高火险天气警报;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四)林火监测

市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实施林火微波监测系统工程建设,及时、准确掌握热点林火变化情况,为扑救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信息报告

1.一般火情报告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市指挥部:

(1)发生在市际交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

(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县(市、区)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及需要市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2.重要火情报告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市指挥部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0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4)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及需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有关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组织力量进行扑救,控制火势的扩大和蔓延,并将事故基本情况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至市指挥部。

市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趋势,视情派员赶赴森林火灾发生地,指导、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本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及时掌握事发地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应急扑救行动的情况,传达市领导的指示,做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

(二)预案启动

根据森林火灾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重大森林火灾(Ⅱ级)时启动本预案,请求启动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县(市、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Ⅲ级)时启动本预案,有关县(市、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发生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启动县(市、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三)火灾扑救

1.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后,市指挥部立即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森林火灾情况,拟订扑救方案,下达扑救任务,调动扑火力量,前线指挥部立即赶赴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现场指挥和指导应急扑救行动,并及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2.扑火指挥

参加扑火行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到位指挥。根据火场情况划分若干个扑救区域,按照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区域指挥员全权负责本区域的组织指挥。驻绍部队和武警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原则上成建制使用,部队指挥员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扑救行动。

3.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地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初期阶段要重兵围歼,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出击打歼灭战;相持阶段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实施科学扑火。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正面扑救与隔阻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努力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划区包片、分段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灾发生地的责任制。

4.扑火安全

前线指挥部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灾发展趋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行动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制订相应的扑火方案,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安全防护

前线指挥部应在林区居民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市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7.扑火力量

本着专业扑火为主、专群结合、军警联动的原则,分三个梯队进行扑火。

第一梯队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辖区内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干部、群众组织扑救。必要时,市指挥部可调集辖区内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第二梯队为武警部队、公安民警。由市指挥部在辖区内商请武警部队、公安机关进行支援。

第三梯队为部队。根据扑火实际需要,报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省军区就近调动驻军支援。

8.火案查处

森林公安机关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当地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9.信息

(1)森林火灾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市指挥部负责。

(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信息。

(四)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根据规定程序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五)火灾评估

市指挥部根据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及其他损失情况。

(六)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对森林火灾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七)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市指挥部向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森林火灾扑救行动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保障和信息网络。

(二)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市及各县(市、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同时重视后备扑火力量建设,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

各类扑火力量平时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建设和培训;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在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三)物资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各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300—5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装备和机具;各县(市、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100—2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装备和机具。

(四)培训演练

1.市及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同时,对林区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森林消防队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指挥部定期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的内容进行培训和演练。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当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的责任追究,依据省政府《关于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的通知》、市政府《*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林业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林业局定期会同各成员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报市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政府应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林业局备案。

(三)解释部门

火灾应急预案篇3

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组织机构及成员电话(内部)

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设在总值班室。电话:

总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按以上名字先后排列次序依次为后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三、各机构成员职责

1、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负责起动应急预案,向外界求援和新闻发言人。

2、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应急预案的实施。

3、后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不在的情况下,按以上名字先后排序执行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职责。

4、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外联系,保障通讯畅通。

5、物质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保障供给。

6、维修及运输保障组:负责保证医院水、电的正常运行及各种车辆的完好状况,出现故障快速抢修,保障救援。

7、应急器材和人员调配:负责调用医院所有消防器材和救援人员,保障器材和人员的到位。

四、救援设备、设施的分布

1、病房楼每层有4个消防栓,各科内均有8公斤灭火器2具。

2、院内共有灭火器121具,分布在主要危险源及各科室。

3、车辆共有小车2台,面包车2台,救护车3台,客货车1台。

4、总务库房备有铁锹30把,扫帚50把,应急灯20套。

五、通讯联络方式

1、用医院内部电话联系,每科护办室均有电话。每个病房内均有201电话。

2、用外线电话或手机联络。

3、电话号码:医院内部电话直接拨后4位和手机:

六、事故报警

报警者必须说清楚事故地点、部位、事故性质,向外界求援报警,要说明车辆行驶路线,以免延误救援。

总值班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向供水站打电话启动消防泵,并通知防火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供水站电话:XXXXX

七、可能发生火灾的原因

1、吸烟:病人使用的床上物品均为纯棉制品,吸烟不慎将引起火灾。

对策:

1)医院是无烟场所,在住院时向病人及陪护人员讲清楚。加大值班护士的巡查力度。

2)由医院公安科组织人员每天五次进行检查,发现吸烟者,一次罚款10元,上、下午各二次,晚上一次。

2、病人用火不慎:医院不允许病人及培护人员用明火热饭,病人为自己方便,违规使用酒精炉等明火热饭有可能引发火灾。

对策:在病人来医院住院时对病人讲解清楚,医院每个科室均有微波炉,并对病人开放使用,需热饭时可以使用。科室人员发现病人违规使用,应立即制止。并说明危害性,请同病室的病人互相监督。

3、电器火灾:由于电路老化,打火可引发火灾。

对策:维修工作应对病房楼线路老化的地方定期进行检查,条件成熟时进行更换,在插座上增加漏电保护器。

八、如遇火灾发生,各科室值班大夫、护士应立即报警,

迅速组织好人员撤离,并关闭防火门,引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迅速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九、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培训计划

1、应急预案演练、培训每年一次。

2、通过演练测试预案的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设施的实效性,确保应急人员熟悉他们的职责和任务,通过演练修订预案的不实之处。

3、培训内容:报警、疏散、防护、急救和抢险。

4、培训要有针对性、定期性、真实性、全员性,通过培训,提高全员的应急能力。

十、事故处置

1、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要奋力扑救,控制火势发展,立即向医院领导报警组织扑救,根据事故发展是否起动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火灾事故,应首先保证病人及陪床人员的安全。

十一、事故后的恢复

1、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停止应急救援程序,恢复正常状态。

2、现场副总指挥布置、清点人数,统计伤亡人员,数据要准确,派人保护事故现场。

3、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检查事故现场和受影响的区域受到的损害。

火灾应急预案篇4

1.2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 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消防监控室报警

2.1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部负责人。

2.4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报警要求

3.1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起火地点; 起火部位; 燃烧物品; 燃烧范围 报警人姓名; 报警人电话。

3.2 向“119”报警应讲清:小区名称; . 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火灾发生部位;. 燃烧物品; 火势状况; 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报警人姓名;

报警人电话。

成立临时指挥部

4.1 物业现场负责人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 临时指挥部由物业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4.3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警戒

6.1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警戒。

6.2 清除小区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6.4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善后工作

7.1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消防监控室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 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现场总负责人。

7.4 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 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 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火灾的应急预案2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

需由市指挥部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

火灾事故的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火灾应急预案篇5

从而保证全院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又能让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慌张,听从医院的指挥,做到安全疏散,为此制定发生火灾紧急情况安全疏散预案。

一、疏导原则

当初期火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扩大趋势,应组织起火部位、起火点及上层人员进行疏散。先从起火部位、起火楼层的人员疏散, 如火势得到控制,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停止疏散命令,停止疏散。

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火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二、指挥系统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三、疏散路线

疏散命令下达后所有在楼区内需疏散人员都通过楼梯向下层向院内疏散。二楼如遇楼梯、过道被烟气所阻或污染,不得已情况下二楼人员可关紧门打开窗户等待救援。平房区所有需疏散人员一律向院内疏散。

四、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医护人员均有组织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坚守岗位稳定患者,做好疏散准备和组织好疏散。

2、因医院属于特殊场所,除遇特殊情况外,在疏散命令下达前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组织疏散。

3、医护人员在组织患者疏散过程中,一定遵守程序、维护秩序,防止挤压和意外损伤发生。

火灾应急预案篇6

xxxx超市于x年x月x日开业,座落x处,地址为:xxxx。东靠xxx;南靠xxx;西靠xxx;北靠xxx。

超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泥土结构,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营业面积xx万平方米,分地上x层,地下x层,经营类型有xxxxxxxxx。

店内消防设备、技术防范设施齐全,有轻便ABC灭火器xx具、二氧化碳灭火器xx具,灭火车xx台、消火栓xxx座、防火卷帘门xxx樘、烟感报警xxx个、喷淋头xxx个、煤气泄露报警器xxx个、每层有通往地面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7条,电视监控画面5幅、监控探头xx个,门禁报警联网系统xx套、报警按钮x个、消防急救工具包x套。

二、 组织指挥

演习临时指挥部设在消防中心控制室,由总经理担任演习总指挥,防火管理负责人郭成担任副总指挥并具体负责实施,成员由各部门经理组成,保安部中控室协助临时指挥部做好指挥联络事宜

下设五个组:

即警戒处置组:由保安部消防领班带领义务消防员在适当位置由工程部相关人员参加进行消火栓接口出水演练;

疏散疏导组:由保安部主任带领一名领班负责协调各楼层保安员与各楼层负责人共同配合指导人员迅速准确疏散;

伤员救护组:由保安部一名领班负责带领3人携带担架进行救护演练;

控制组:由保安部一名领班负责对火警现场及周边进行控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通信联络组:由保安部一名领班负责对讲机的配备和做好演习过程中的联络事宜。

三、具体处置方法步骤

1、人员、探测器报警,中控接警带应急包迅速到现场确认,(假火警,查明

原因备案)真火警反馈中控室;

2、 中控接到反馈(或监控显示火势)立即协调在职警卫领班增援扑救,(扑灭:现场取证,防范复燃,查明原因上报部门,再做处理)火势未得到控制,立即上报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通讯联络组:1、发现真有火警发生,目击人员须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xxxxx),消防控制室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拨打119火警电话。2、商场中控室电话作消防专用不得占用。求对讲机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同一频率,以备火警之用。3、通知工程部所有指定负责人,留下详细的火灾数据及直线电话号码,收集现场信息。4、将各项消防设施,急救箱装备及火场附近各门及机房锁匙立刻运往火场以急用。5、立即向物业控制室报告远程控制消防设备;根据工程部所提供的紧急联络资料, 通知所有负责人。 6、将现场所有电梯迫降。除有关人员外,禁止任何人士使用电梯及进入火场范围。并备用消防专用电梯,待消防员到场使用。必要时可求警协助。7、派遣一名队员在消防车通道候命,以便引导紧急车辆能迅速抵达火场。当消防员到

场后,须将现场之地理环境及火灾情况,火场是否有人被困,详细向消防员报告,以便他们能立即进行拯救行动。而队员亦须尽量从旁提供协助。

灭火行动组:着作训服迅速增援,利用消火栓,消防板斧,自救呼吸器等器具,在自身安全情况下,如无浓烟,且有安全逃生路线可供撤离,才可尝试将火救熄及阻止火势蔓延。水枪逐步扑救,器具进步破拆,消灭火源。

疏散引导组:迅速到达火场,组织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药剂,保证灭火需要,引导疏散无关人员。引领人员往一个远离灾场的地点集合;集合地点应有足够空间供职员作集合之用,及不阻碍消防拯救工作。集合地点远离灾场原因是防止现场发生爆炸和下坠物,造成伤亡;人员使用楼梯逃生,切勿使用电梯;在疏散时,安保人员要关注和照顾老弱及伤残者,协助核点疏散后,各部门、店铺、顾客人数。安保人员需记录曾在此地点集合的人员数据;如收到有任何人士报称怀疑、确实仍有人员仍在火场内,安保人员需查问对方有关地点后,立刻通知在场消防主管;一切意图、强闯折返、进入火场的行为是绝对禁止的;当离开商场时,经检查无人应顺手关掉经过的房门(疏散无人做上记号)和防烟门,以防止火及烟的蔓延。尽可能通知所有职员,以确保所有人士经已离开火警现场。

救护、抢救组: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抢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员或伤亡,是否有化学危险物品受到火灾的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在消防对未来前进行安全隔离。

警戒组:迅速警戒火场。除拯救人员外,任何人员皆不得进入,以免造成更多伤亡和杜绝不法之徒趁机作案。消防车到来上报引导到起火部位。

3、灭火行动组听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与工程部人员实施(模拟)灭火,救护组开始进行救援工作;

4、听到火灾报警和消防广播后由疏散组与物业部楼层负责人组成疏散指挥小组,指挥各楼层员工就近找到安全出口,用最快的速度,就近的路线撤离卖场,若发现可疑物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同时正确指导人员安全疏散到地面;

5、疏散救护完毕后,所有员工在指定集合地点集合,清点人数,楼层、部门负责人向指挥部报告疏散情况。由总指挥讲评演习情况。

四、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接此预案后应按要求提前做好楼层疏散通道的清理工作及疏散指示的检查工作,并对当班在岗员工进行动员;

2、参加演习的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紧张而有序的进行疏散。做到就近迅速疏散,遇到出口堵塞或拥挤,要互相礼让;

3、此次演习因近似实战,全部照明熄灭,卷帘落下,各层负责人一定要学会战时如何组织疏导顾客的方法,及明确路线就近疏散,每名员工要严肃对待,疏散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推搡拽拉,防止跌倒,造成摔伤。

超市火灾应急预案范文二:一、制定的目的

为加强**超市卖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卖场及购物群众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卖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经理负责超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总 指 挥:经理

副总指挥:值班经理、防损部长

组 员:各课别主管及超市员工

职 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友临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现场指挥组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协助抢险机械设备的调转;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与有关单位人员的紧急联络,在最短的时间内,传达领导小组的抢险指令,做好与“110”、“120”等单位的联系。

(4)技术保障组职责:协组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负责抢险方案的制定,组织指导方案实施。

(5)人力保障组职责:主要搞好购买者的人身安全,负责人员疏散并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抢险所需要的人力、机械的落实,保证人力、机械的优化配置。

(6)物资供应组职责:负责救援物资的的储备和供应。

(7)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抢险结束后现场及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准备

1、事故易发生点应成立应急队伍并落实应急措施。

2、办公室负责健全包括有市消防部门、防汛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局等单位的应急电话联络表。

3、各区域在识别和评价进行危害毕辩识的过程中,确定该区域的事故状态和紧急情况,提出预防重大环境安全事故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必要的物质准备。

四、日常工作

1、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应急计划;负责与公安、消防、安监、医疗等单位进行联系;负责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处理及监督检查;定期对义务消防组织进行防火技能检查和指导消防演习;负责应急设备的保障。

2、值班经理:负责应急救援物质的保障。

3、区域小组长:负责应急现场人力资源及抢险工具的保障。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1、火灾应急预案

(1)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就近取材,进行现场自救、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必要时,应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2)自救、扑救火灾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场所,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

A、扑灭电器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防止触电。

B、扑灭油类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C、遇有火势较大或人员受伤时,现场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及时拔打火警电话“119”、急救中心电话“120”或公安指挥中心电话“110”求得外部支援;求援时必须讲明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上接警。

D、火灾的自救与逃生;火灾最初五分钟是最佳逃生时机,首先应躲避浓烟;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一下就打开安全门,要用手背试一试门面的温度不高时再打开门。然后撤离到安全地带。

E、将受伤人人员及时转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护。

F、将信息迅速传递给办公室;传递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G、办公室接到应急信息后应立即核实现场的处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或应急队伍赶赴现场。

H、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人统一指挥,按分工要求进行疏散人员,抢救物质,尽可能减少生命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I、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直接责任。

2、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触电人按下列要求进行紧急挽救。

A、首先切断电源开关或用电工钳子、木把斧子将电线截断以断开电源;

B、距电源开关较近或断开电源有困难时,可用干燥的木辊、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体。

C、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裹住,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2)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的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A、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不严重,神志还清醒,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时,并严密注意观察;

B、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时,应立急进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

C、如果触电者的伤害很严重,心脏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动,瞳孔放大,失去知觉,则必须同时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

(3)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并坚持抢救6小时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确诊已经死亡为止。

(4)如果需要送医院抢救,在途中不能中断急救工作。

(5)对于与触电同时发生的外伤,应分别情况处理。对于不危及生命的轻度外伤,可以放在触电急救之后处理。对于严重的外伤,应于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处理。如伤口出血,应与止血。为了防止伤口感染,应当与以包扎。

(6)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疏散。

(7)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8)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上报程序执行。

3、机械人员伤亡事故预案

(1)发生机械人员伤亡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人员进行固定、包扎、止血、紧急救护等。

(2)必要时,应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援。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以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上报程序执行。

4、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预案。

(2)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同时逐级上报到急救援指挥中心,

(3)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尽快确定传染源的传播范围并对有关人员就地实施隔离,确保可能感染人员处于严密监控中。

(4)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在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六、应急结束

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结束后,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抢修、恢复工作。

七、处理与改进

办公室在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应对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针对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原因,责成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并组织对应急预案和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及修订,使其不断完善,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八、工作要求

1、首先保持自我镇定,将突发事件迅速向上级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2、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保护好公司的财产安全,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3、在采取抢救措施时,应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抓紧时机进行抢救。

4、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按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各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警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抢救。

6、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互相协调,通过配合,尽快完成报警、扑救、疏散顾客、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各项工作。

7、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由总指挥部下达各组人员撤离现场的命令,随后进入善后工作处理阶段。

8、突发事件结束后,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保护现场、通过公安机关、劳动部门、保险公司等进行相关勘查、裁定、理赔等或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回各自工作岗位清点物品。

九、常用应急电话

匪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火灾应急预案篇7

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原则:快速反应,及时补救,协同配合,科学指挥,重点保护,严防人员重伤和死亡。

二、应急救援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四方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山林火灾事故:

(一)北岭山、嘉定山、水清沟东山等主要山头公园发生的山林火灾。

(二)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山林火灾。

(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山林火灾。

(四)四方区与周边行政区交界地发生的山林火灾。

(五)山林火灾持续时间较长、过火面积超过2公顷的山林火灾。

(六)其它需要救援的山林火灾。

根据我区山林资源分布情况,全区划分二级火险区。

一级火险区:北岭山、嘉定山;水办:水清沟东山、孤山;河办:双山、大山。

二级火险区:除一级火险区外的所有市区山林,铁路、主干道、旅游干线、高速公路和河流两侧林带。

本预案山林火灾应急救援的范围针对一级火险区。

三、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四方区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建管局、区城维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有区安监局和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区重大山林火灾的扑救组织指挥和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小组。

1、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指挥部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现场办公室和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现场办公室主要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负责掌握火场动态、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兵力。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局,与前线指挥部建立起有效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上报火情报告,同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联系调动扑火兵力。

2、扑火指挥组。由区建管局牵头,会同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组织山林扑火专业队,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和群众扑火预备队,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具体负责扑火和救援方案的实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火场情况。

3、物资供应组。由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四方交警大队和、行政执法局和火灾发生地办事处、城维公司,协调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组织供应扑火物资、扑火人员的食品、饮用水。

4、警戒保卫组。由公安四方分局牵头,会同区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区办事处、城维公司,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及时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周围群众,维护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及道路交通秩序。

5、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负责,根据现场人员的伤亡情况,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

6、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建管局和各新闻单位组成,负责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

7、善后处理组。以山林火灾事故发生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以及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和损失补偿等善后适宜。

8、火灾调查组。由公安四方分局牵头,区建管局及火灾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城维总公司参加,负责对起火原因和火灾损失调查。

四、应急救援队伍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共分三个梯队,山林扑火专业队,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群众扑火预备队。

1、第一梯队,由街道办事处、城维总公司的山林扑火专业队组成。队员数量按每千亩山林1人的标准配备。扑火专业队要配备必要灭火、交通和通讯工具,风力灭火机要达到每千亩山林2台的标准。要建立一只10人以上的山林扑火专业队伍。山林扑火专业队由区山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

2、第二梯队,由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组成。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在防火期内要指定专人负责山林火灾事故的救援,要分别成立一直200人和100人的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装备必要的救援设备,以应对突发性山林火灾,并将编组情况报告区政府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作为扑救火灾的应急队伍统一指挥。

3、第三梯队,由群众扑火预备队组成。一级火险所在街道办事处、城维总公司和其他万亩以上山林的林场,在防火期内必须组建一支100人以上的群众扑火预备队,作为扑救山林火灾的第三梯队,以应对突发性山林火灾。

(二)扑火演练。各个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梯队,每年要定期组织扑火救援演练和自救自防训练。各山林扑火专业队,每年放火期到来以前,必须进行1次集中培训和实战演戏;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要把扑救山林火灾作为平时训练的课目之一,每年防火期内,进行必要的防火训练,熟悉掌握扑火机具的使用方法以及扑救山林火灾的一般常识;群众扑火预备队,每年防火期内,要进行必要的防火训练,熟悉掌握扑救山林火灾的一般常识。

五、应急求援物资和通信联络

(一)区城维总公司负责,配备风力灭火机5台,铁锨100把,扫帚100把;水清沟办事处风力灭火机3台,铁锨20把,扫帚20把;河西办事处风力灭火机3台,铁锨20把,扫帚20把。各级山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都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装备,保证现役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二)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紧急出动人员时,所需扑火工具由区和火灾发生地的区山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决,交通、通讯、救援设备和防护设备自行解决。

(三)区发改局负责扑火人员所需食品和饮用水供应,保证500人1天的食用和饮用量。

(四)区财政局根据建管局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有关损耗物资补充,负责筹集扑火所需的资金。

(五)区山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确保救援现场的通讯畅通。办事处、城维总公司要组建山林防火无线通讯网,在扑救山林火灾时,保证实施全方位不间断通信联络。

六、山林火灾事故报告

山林火灾发生后,火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维总公司干部职工应立即组织扑火预备队和山林扑火专业队进行扑救,同时向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就近组织山林扑火队伍进行支援,同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值班室等有关部门,并根据火势发展情况,向市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山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凡在本区范围内发生的山林火灾,按行政区域,由有关街道办事处、城维公司山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扑救。发生重大山林火灾事故,区山林火灾事故应及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山林火灾特大事故实施救援。

火灾应急预案篇8

二、 报警、召集信号与集合地点

1、方式为“消防紧急按钮”。

2、信号为消防紧急铃声短促不断。

3、地点为监控中心门前。

三、 领导机构

(一) 人员配制

总指挥:孙家峰

副总指挥: 盛绍杰

成员:刘建民、王利民、尹彦伦,监控班

各小组及成员

扑火组:保安2班和3班; 组长:王利民

机电组:维修班 组长:郭李强

疏导组:空调班 组长: 班长

救护组:配电班 组长:班长

2 警戒组:保安1班 组长:班长

机动组:保洁部 组长:袁主管

后勤组:办公室人员

(二)人员职责

灭火总指挥主要职责

1、向监控中心值班员、保安主管及有关人员了解起火原因、方位及现场情况,会同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制定救火方案。

2、 命令监控中心值班员启动相应消防系统,监视报警运行信号,打开应急广播,根据失火方位、火势等情况,通知商场有关人员紧急疏散。

3、命令各小组负责人根据各自分工,各就各位,若有指挥员缺岗,紧急任命临时负责人代行其职。

4、掌握消防系统运行情况,根据火场灭火需要,命令有关人员确保应急供电、供水、通讯联络和消防设备正常运行。

副总指挥主要职责

1、总指挥不在场时,代行总指挥职责。

2、配合、协同总指挥分析火场情况,制定救火方案,根据总指挥意见下达命令。

3、掌握救火方案实施具体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建议。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救火方案实施。

监控中心值班员主要职责

1、执行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命令。

2、利用消防监控中心优势,做好各班(组)协调工作,正确传达指令。

3、严密监控火场和公共场所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做好工作记录,保证通讯联络。

指挥组主要职责

1、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保安主管及有关人员了解起火原因、方位及燃烧物质种类、现场情况,会同小组成员制定救火方案。

2、执行救火方案,正确下达有关指令。

3、根据灭火需要,及时调配人员和物资,保证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4、妥善处理善后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5、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火灾调查和处理工作。

机电组主要职责

1、负责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关闭电梯和煤气阀。

2、负责开启自动灭火系统,保证消防供水等。

扑火 组主要职责

根据火灾性质,采取正确灭火方法,做好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救护组职责

1、根据火灾情况救出火灾现场被困人员和贵重物品至安全地点。

2、将受伤人员交后勤组或机动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疏导组主要职责

1、根据火灾情况和上级指令,将现场人员按指定路线进行疏散。

2、维护现场人员疏散秩序。

警戒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火灾现场及抢救现场秩序,并保护好火灾现场。

2、负责稳定现场人员和受伤人员情绪。

后勤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火灾现场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火灾应急预案篇9

二、指标

把车站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控制率100%。

三、控制措施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消防管理条例》,做好安全警示、警告标志,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加强对易爆品的管理。

2、做好岗前安全消防培训,做到勤宣传、勤检查、勤考核、勤监督,早发现、早治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主人翁思想。

3、所购原材料,燃料要严格把关,符合标准要求,严防以次充好。

4、汽油、柴油及其它易燃油品,禁止露天存放,仓库设立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居住区和火源,仓库温度保持在30oC以下,配备隔热通风设备,电源开关必须安装在室外,禁止一切火源,以防车站火灾爆炸。

5、库管员必须懂车站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措施和灭火对策,必须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报警、会处理险肇事件。加油员、库管员由专人、专职负责,做到心中有数,严防跑、漏和蒸发。

6、各种化工漆品存放库房,保管员必须保持库房通风,温度保持35oC以下,严禁与其它物质混合储存,保管员要严把入库关,入库危险品严防跑、冒、漏现象,确定无变质、分解、助燃方可入库。

7、在防火重地,禁火区域内如油罐、油车、油箱和储存易燃气体、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焊、割作业、脱桶导热油作业范围等场所需要动火,由部门主管负责人报单,并拟制防火措施方案,报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8、所有项目区域的电力设施,安装要符合规定,标识标志警示齐全明显,严禁私拉乱接线路,线路严禁搭铁、接地、短漏,防止人员触电和引起车站火灾。

9、电焊工及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并严格操作规程,电、气、焊操作时必须远离易燃物,并把周围的易燃物品妥善处理干净方可作业。

10、司机、机械操作人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对机械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杜绝跑、漏油现象,严禁机车带病作业,司助人员要保持旺盛的精力,不打疲劳仗。

11、试验室化学品要有专人负责,隔离存放,远离火源,严防碰撞,跑漏蒸发,做好领用、回收处理等日常事宜,并详细记录,以备查阅,试验室严禁吸烟,明火。

12、对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的人员,由项目部劳资考核制定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到专职门市购买。(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罩、焊接手套、胶鞋、护盖、绝缘鞋、安全带、脚扣、电笔、绝缘拉杆、防毒面罩、防护手套)。消除车站火灾隐患,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发生,并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格检查,对不适合再从事本工种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13、对容易发生车站火灾的场所,配备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

14、各作业面主管部门做好各自的危险源分布图,使人人清楚,心中有数,有备无患。

四、应急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职安全员:

2、成立义务消防队

消防队长:

副队长:

队员:

3、配备充足合格的消防设施

(1)灭火器、消防砂、铁锹、镐、钩、消防桶

消防吹风机

(2)消防水车:解放水车三辆

4、建立与当地人民医院的“绿色通道”。

电话:

成立临时急救小组:

并配备急救箱、氧气袋、绷带和相应的救急药品。

5、易发生车站火灾的部门及责任,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认证记录,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领导组,并报警(火警119、求救110,项目部值班电话*******)

6、保证消防器材及物资的合格率和完好使用率,发现短缺,及时补充。

7、勤监督、勤检查,早发现、早整改,提高防车站火灾意识,扫除麻痹大意思想,把隐患消灭于零的状态。

8、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预案演练,做到消防队员及员工懂得车站火灾火情应急措施并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消防队员发现火情能够合理,有序疏散人员,并实施灭火。

五、应急响应

1、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领导组,并报警(火警119、求救110、项目部值班电话)。

2、应急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通过高音喇叭紧急哨音,召集人员抢险救灾。

3、应急领导组要迅速疏散人员,抢救伤员,设立隔离带,警戒线控制车站火灾漫延,加强灭火,尽量降低车站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

4、发现电源车站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再采取救火措施,严防触电伤害。

5、如有人员伤害,应迅速进行抢救,本着“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疏散抢救。

6、车站火灾扑灭后,应进行认真排查,严防死灰复燃。

7、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处理、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六、资金投入

1、特殊工种人员劳动保护用品,金额20xx元;

2、消防器材物资,金额1500元;

3、急救培训、药物配备,金额150元;

4、其它投入,金额1500元;

总计投入金额5150元人民币。

七、职责与权限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

3、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项目经理强白亮负责预案资金落实和预案的监督实施。

4、财务部长负责预案资金落实到位。

5、材料部长负责各类物资、燃料、化学品的购进,严把质量关。

6、库工、试验室主任负责各自所辖物资的保管、使用、检查。

7、办公室责项目部办公区域临建设施和用电线路的日常检查、监督、整改,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火灾应急预案篇10

二、组织机构

为预防火灾的发生,我镇特成立防火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郭永恒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孙志国、副镇长任奎、曹维国、武装部长曹清宇担任,成员单位有派出所、林业站、城建、医院及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派出所,主任由派出所所长钱通华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长曹中国担任,成员派出所全体。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治防火隐患工作的督办工作。各单位、各村屯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对本单位、本村屯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进行自检、自查,以便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自检、自查时间为10月22日——11月5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镇发生火灾的应急工作。

1、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村屯要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单位、各村屯应根据本部门在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3、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4、在火灾扑救时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到现场,并且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或不接听电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注:(自今日起各村委会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或关机时有其他方式联络到)

四、火灾扑救

1、扑救火灾时在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未到达时由各单位、各村屯责任人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到达后由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统一指挥。

2、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

3、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本部门的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4、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如遇火势大难以控制威胁到其他居民财产安全时,应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以便确保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火灾应急预案篇11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火灾应急预案篇12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任务

1、领导小组:

组 长:尹志勇

成 员: 王春凤 费婷丽 张艳华

杨淑伟 张强 孙茁臣

职 责: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督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负责我校消防安全工作。

2、现场指挥组

总指挥:现场职务最高的校领导。

职责:下达灭火抢险命令,组织调动人员增援,协调保证水源正常供应,调动灭火器材、逃生自救装置等,督促各行动组完成抢险任务。

3、灭火抢险组

组 长:张强

职 责:

(1)发现火场及时判断火势,在2分钟内作出是否向消防中队报警的决定,在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人员灭火。

(2)根据火情,及时、果断、正确提出具体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启动应急疏散预案。请示调动设备保障组,及时排除消防设施、设备故障。

(4)组织突击力量处理火场出现的妨碍灭火、抢险、疏散等问题。

(5)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向其汇报情况并积极配合作战。

4、疏散引导组

组 长:杨淑伟

职 责:

(1)疏散指挥人员进入指挥现场,用语言、手势、声音指挥人员疏散。

(2)到达火灾现场后,迅速疏通消防通道,疏散围观教职工及学生,宣传动员、稳定人员情绪,引导被围困人员开展自救和防护,同时利用一切救生手段和工具组织逃生,被围困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火灾现场,消防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抢救被困人员。

(3)在疏散被困人员时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疏散设施、设备和工具进行疏散。

(4)调动机动人员,及时解决疏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和紧急现场。

(5)组织人员对爆炸危险物品、贵重物资和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进行疏散。

(6)平时要对每个成员及学生进行培训,明确各自岗位和任务。

(7)疏散过程中,师生应该保持高度的冷静,有条件的用湿手帕、手巾捂住口鼻,防止烟尘吸入。

(8)若火势较大,无法疏散,可就地进行自我防护,等待并配合救援。

5、医疗救护组主要任务

组员:栾峰职 责:

(1)满足急救医疗救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2)对火场中的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或伤病程度随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3)需要入院进行治疗的危机伤病员要及时送往医院。

6、通讯联络组

组员:费婷丽职 责:

(1)按工作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具体情况,向全校发通知,联络相应救援单位。

(2)及时派出人员迎接前来救援的单位及车辆。

7、学校内一旦出现火情警报,各行动组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进行灭火、紧急疏散、人员自救等工作。

三、装备配置

教学楼、图书馆楼内各层都配有消防水龙带和灭火器,这些消防设施常年处于临战状态。

四、消防培训

大队辅导员、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要在保卫处的组织下积极参加培训,熟悉各楼名称、位置、距离远近。了解和掌握消火栓的分布,平时要经常进行各类灭火器的使用和灭火战术演练,熟练掌握灭火器和消防栓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要求

值班人员、门卫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擅离职守,遇警要亲临火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使人员、财产损失减至最小。严守政策法令,做到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报警求助服务实行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随叫随到,接到各楼报警后,值班人员、门卫人员及相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

六、灭火程序

1、接报警电话要问清:

(1)着火部位及详细地点和发现时间;

(2)燃烧物质和火势大小;

(3)报警人姓名和所在部门。

2、接报火警后,消防指挥部人员要立即赶到火灾现场,了解情况并展开灭火,根据现场火情用通讯设备通知相关人员,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应该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火警,并派一人到大门路口迎接救火车队,通知配电室切断电源。并负责找出消火栓位置,负责将消防队带到消火栓处,保证其顺利展开扑救工作。

3、有序的组织师生员工逃生,并向保卫处值班室及时汇报火源情况。

4、保卫处值班室工作人员应该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情况,并以最快的速度到现场协调指挥,一边组织灭火一边等候领导的指示和抢救方案。

5、抢救疏散被围人员、伤员和楼内的重要物资,安抚师生员工,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6、负责火场的安全警戒,保证道路畅通,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7、火场指挥部与上下级的通信联络,做到不间断通讯。

8、各成员接到指挥部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各就各位,不得有误,如有不执行命令而贻误战机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七、火灾应急疏散方案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班主任教师应该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1)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该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2)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3)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困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4)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将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可以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将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将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1)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阴的物资。

(2)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历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3、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夫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锡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

八、火灾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

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保卫处、学校党政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消防部门配合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

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校内规章制度,由以上各组共同研究,以书面材料报校领导。

4、事故通报

火灾应急预案篇13

1)立即指挥乘客立刻离开车辆;

2)在初起火时,迅速使用灭火器灭火;

3)关闭油路、气路和电路总阀,呼救路人、其他车辆驾驶员协助扑救;

4)估计火灾难以成功扑救,应及时报警,协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导救火车到现场。

2、现场救援

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对救援人员进行部署、调配,车辆自燃救援小组组长立刻落实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勘察事故现场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妥善地做好死、伤人员救援工作,尽快消除险情,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人员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后勤支援小组组长根据现场情况调配资源进行支援配合。、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救援小组应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服从指挥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如现场情况复杂、需要现场指挥的,救援小组组长可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由指挥部总指挥到现场指挥。

由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做好稳定司机情绪,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疏散现场围观人群工作,积极与各方沟通,根据事件起因组织开展调查,制定调解措施,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等工作。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到事故现场进行指挥。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组组长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申请经总指挥批示同意后响应终止。或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响应终止的指令。

车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二1潜在危险:

1.1不论灾情大小,隧道内已无法通车,可能引发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严重程度;

1.2车辆火灾引起的浓烟充斥隧道,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伤害;

1.3火势严重情况下车辆难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员伤亡。

2应急实施步骤:

2.1.监控人员发现隧道内车辆事故火灾,立即采用有线广播告知来往车辆,同时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做好一切临封道工作;

2.2.立即拨打119报警;

2.3.同时通知隧道当班人员、交警大队、路政大队、施救车,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领导和相关收费站,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将灾情发展情况通知站长和公司领导;

2.4.当班人员带上必备器材,开启工作车辆警灯,并鸣警笛全速驶向事故区域;

2.5当班人员配合交警视具体情况,进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设置临时标牌和锥形标;

2.6当班人员视情况营救伤员,在公安消防到达前尽量采取相关措施稳定火灾、火势,待其赶到以其为主,并协助其进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员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协助消防员灭火。

2.8事故处理后,当班人员协助公路养护人员搞好现场残留物清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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