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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实用13篇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1

乡政府成立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乡安监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材料收集、信息上报工作。

三、整治重点内容

在辖区的主、次干道路,国省道、主要县、乡、村道路缺乏交通安全设施的;在临崖傍水、坡道、弯道路段占道装果品的;无明显警示标志装卸果品的;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装载果品的;超员超载、人货混载、农用车运输采果工人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阶段(2013年9月22日—2013年10月7日)

各村、各单位组织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整治责任人,落实整治责任。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等方式,积极宣传有关交通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0月8日—2014年2月16日)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深入国、省、县、乡、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摸清和排除重大危险源,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治有效。对检查发现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给以查处和打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28日)

总结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探索出长效的工作机制。

五、责任分工

乡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果业协会、果品加工企业、果农代表、经纪人代表、果商代表、果业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各行政村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告;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隐患整改,重点整治非法占道装、卸果品行为;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理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路上的路障;负责建设本辖区内国、省道示范性果品装卸点,并进行硬化。

六、整治方式

(一)各村、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整治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按自身职能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

(二)乡安监站牵头具体实施,抽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全乡群众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时时处处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2

(一)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中间隔离设施设置工作进度,行动期间车辆正面碰撞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

(三)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混道行驶、无牌上路、挪套号牌、冲闯红灯、违法调头、违法超车、大货车穿越城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

(四)省道公路非现场执法率上升10%以上,发生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不发生有影响的多车相撞事故及长时间交通堵塞。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混道行驶、无牌上路、挪套号牌、冲闯红灯、违法调头、违法超车、大货车穿越城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管控路段。省道、县乡主要道路、城区道路、复杂路段,以及其他排查出的事故多发重点路段。

(三)重点管控时段。根据同时期交通事故统计分析,14时至20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时段以及发生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的时段。

(四)重点管控车辆及驾驶人。长途客运车辆、客运包车、卧铺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其驾驶人。

(五)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设置中央隔离设施的路段、无路侧防护设施的路段、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严重的路段。

三、整治措施

(一)实行全警上路大管控,把好控牢事故预防“主战场”。要树立全局意识,打破警种界限,合理调整警力配置,全警全力强化路面管控。交管大队要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包保责任制”和“35上路巡查”工作机制(即:大队班子成员每人每周至少上路3天,中队长每人每周至少上路5天)的要求,除留有必要的值班、办理业务人员外,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上去,维护交通秩序,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预警研判,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事故预防对策,科学用警,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要通过加强警车GPS定位系统,切实提高民警的上路率和管事率,认真解决路面漏管失控的问题。要针对冬春季节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增多的特点,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提前分析预测警情,进一步修订恶劣天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完善与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施工救援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要督促公路经营管理部门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确保不发生因恶劣天气和道路施工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出现省道长时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

(二)强化重点整治,形成依法严管严查的强大态势。要在潍高路交管大队二中队门口、潍高路乐安收费站、辛河路交管大队四中队门口设立3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以静制动,加强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检查。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和学生车辆的检查,要做到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对检查结果逐项登记,对查处的客运车辆、学生车辆超速50%以上和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及时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对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要做到载重量必查、道路运输许可证必查、运输时间必查、运输线路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和防护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对查处的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安监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委托运输的企业。要切实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会同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混道行驶、无牌上路、挪套号牌、冲闯红灯、违法调头、违法超车、大货车穿越城区、“摩的”违法载人、乱停乱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要充分发挥公路全程监控、卡口拦截系统以及测速抓拍等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作用,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路面执法工作坚持“严”字当头,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依法处理不放过,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过,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坚决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率降下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每月10日、25日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单位要整体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增设临时宣传站和检查点,形成集中严管的强大声势。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在全县掀起交通违法整治高潮。

(三)强化源头管理,筑牢事故预防第一道防线。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提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安全运行状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清查企业挂靠经营问题,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营运车辆安装和使用GPS监控系统情况,督促运输企业落实24小时值守监控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夜间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警示车辆驾驶人,严防发生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集中整治货车隐患,对在用的重、中型货运车辆未按期参加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的,及时告知运输企业或车主补检;严格落实车辆外观尺寸、货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防护装置等查验要求,对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要严格营运驾驶人管理,每月对营运客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进行一次清理,凡累积记满12分的,要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责令企业禁止驾驶人继续从事营运,并限期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四)强化隐患整治,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要按照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建议县安委会组成工作组,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对今年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公路桥梁隐患的整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公路中间隔离设施设置工作进展情况。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要逐一建立台帐,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及建议,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明确责任单位,督促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对尚未整治或者整治不彻底的,要实行挂牌督办。

(五)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出发点,开拓宣传工作思路,创新宣传工作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抓住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节假日集中的契机,以驾驶人、中小学生、居民、村民、私家车主为重点,组织派出所、交管中队等基层民警,发动企业村居负责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和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学校、集市等,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资料,以案释法,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要强化与宣传部门的配合,采取时效新闻与深度专题相结合,现场直播与新闻记者随警作战相结合,集中报道整治行动战果,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扩大宣传影响。要深化温馨提示活动,按照“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尽快在城市主干道路、农村县乡主要道路、省道公路设立温馨提示语,并及时应对恶劣天气采取的交通管控、分流等工作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助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任大国,副局长、指挥中心主任,纪委书记,政工室主任任副组长,县局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情况调度工作。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形势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举全警之力,抓好贯彻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3

(二)工作目标: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各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恶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内容

专项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__年2月底结束,主要内容是: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结合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迅速开展统一行动,强化道路管控,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章。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根据各类道路的不同特点,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对机动车超载运输进行集中治理,在高速公路入口和交通稽查站设置卸货转运场地,安装车辆轴载检测装置等设备,对严重超载符合卸货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集中开展治理客运车辆超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章,严防群死群伤特大恶通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省确定的3处事故多发点段(巨野327国道386KM 388M处、单县定砀公路30KM 900M处、牡丹区220国道360KM处)的县区政府要尽快将整改措施落实到有关单位;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拿出专项整改资金,对工程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和增设;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控制;市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各县区要对辖区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定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要坚持建设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和完善各种公路安全标志设施,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集中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强化源头控制。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各类机动车非法拆解、拼改装市场,从源头上控制拆解、拼改装车辆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各县区要在10月份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营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结合“争创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于11月底前,在全市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运输秩序混乱、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要对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档案进行一次清理,对未参检的车辆下发检验通知书,限期参检;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强制解体。要进一步完善“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严禁各种违规车辆入户登记。近期,要把办理农用车和摩托车的上牌做为工作重点,降 低制牌成本和收费标准,开展上门服务,督促挂牌办证,力争年底前上牌率达到90。

(五)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管理。公安部门要对20__年以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和所有大型客车驾驶员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违规办理的驾驶证,要予以吊销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交通部门要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要完善教练车、教练员管理制度,严格教练员的考核和资格审查,对培训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

(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开展“遵章出行、平安回家”的活动,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单位创建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4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办,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对货车生产、销售、改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生产、销售货车企业和非法改装货车车辆底数。与货运企业、业主和货场签订一律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公路路侧护栏、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路侧护栏设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完成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固化治超站点责任任务分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2014年建设任务及公路路侧护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任务。

三、整治内容

交管办:加强调研,对具备开通农村客运的村要尽快开通农村客运,同时按照“谁经营、谁收益、谁建设”的原则,在农村客运申报前落实好站点的设置;对于前期已经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把住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和年度审验关,打击维修企业超范围作业、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同时强化企业安全源头监管,对客货运车辆挂而不管、汽车维修企业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整治,要加强对沙石、码头等重点货运源头和货运站场的监管,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交管办、派出所人员联合驻点或巡查监管制度,坚决制止超载超限车辆出场、出站。

农机站:开展拖拉机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查处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和证书行为,依法打击制、贩假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监管,采取疏堵结合、教育引导与强化监管查处并举的方式,进一步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禁止农用运输车辆和拖拉机入镇工作。

派出所: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治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路面管控。对7座以上小型面包车和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六必查”,加大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行驶途中接听移动电话、酒后驾驶和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不卸载放行的现象。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宣传教育、通行秩序管理,切实进一步减少“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各项整治工作维护治安秩序。

中小学校: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党政办: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全年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深化高速公路安全整治

高速公路沿线各村安排值守人员对主要路口、路段值守,派出所和交管办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行人违法上高速的现象进行劝离和教育。加强隐患排查,完善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对铁丝网和隔离栏栅破损的地方进行详细登记,能维修的尽快维修,不能维修的及时通知高速公路进行维修,对行人易上高速公路的桥梁接头处,建议修筑围墙等隔离设施,堵住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最大限度地阻止行人进入高速,杜绝行人上高速公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在全镇全面完善我镇农村交管办建设,使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现经费保障、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考核逗硬。在一些重点地区的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至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对辖区内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三)全面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全面消除我镇已建成普通公路路侧安全隐患,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坚决扭转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构建我镇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网络。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任务。由镇交管办牵头,派出所、安办、财政所参加对辖区内现有道路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隐患以及路侧护栏已被损毁的危险路段按现行技术规范进行排查,据实提出调整方案,于2014年3月上旬前报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痛下决心、综合施策,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5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消除一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从业单位和人员,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态势。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涛任组长,副县长简小雨、张承银任副组长,县*局、县交委、县监察局、县市政局、县农机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道路交通整治办)在县*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局副局长陶承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江富勇,运管所所长曾宪波、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华任办公室副主任,交警大队内务中队长秦祯为联络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安办〔*〕34号)要求,对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安全状况开展一次全过程、全覆盖的清理检查。对安全设施不全、道路损毁等危及安全的隐患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排除隐患;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时难以及时整治的,要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一对一”守护;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车的道路,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道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尽量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县道路交通整治办要督促公路、市政道路主管部门对危险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督促港口道路,水库、电站坝顶、下水道路,旅游景区、农场、林场、矿山道路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管理范围内供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交管部门加大对省、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加强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督促道路业主加强经营管理范围内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道路巡逻检查。

交通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营运线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业整改不合格的,要采取措施,强制整改。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做到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抓、防范有人盯。全面使用“重庆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建立台账,严格隐患登记、销号、查询管理,完善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1、加强省道和县道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部门每天要保持2/3的警力上路,投入所有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确保所辖区域国、省道和交通流量较大的县道见警车、见民警。加强道路行车秩序整治,继续保持从2009年2月20日全国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对路面管控的高压态势。要在省道线进一步落实湛普(S103、S303)和懒板凳(S203)两固定交通安全检查站并设置流动检查站,在城乡结合部新城大桥、斜南溪大桥、龙河大桥设置执勤岗,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剧运输车辆逐车检查、登记,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客运车辆出站后便超载的现象,要确切掌握各客运站客流高峰时段和站外上客的主要时段和路段,安排警力加大查处力度。

交通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上路,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营运违法、违规行为。

客运企业安排人员上路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强化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大队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做好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坚决杜绝“委托了事,监管缺位”现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乡镇、村(居)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六位一体”、“七位一体”综治力量。每个乡镇每天安排1―2个检查组上路,加强乡村道路管控,制止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要形成《工作日志》(包括巡逻检查的路段、里程、时间、纠违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备查,作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交通事故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3、强化三合镇城区秩序管理

各单位要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畅通工程建设和城市升级改造的契机,进一步加大示范路段、路口建设的统筹、指导,重点指导三合镇城区建设平都大道示范路段和名山大道路口、世坪路口、新凯路口3个示范路口。

*部门要进一步合理布置警力,加大城区防控力度,严密控制城区交通、治安秩序;*交管大队要继续开展声势浩大的“09渝安”集中行动,加大对出租汽车和摩托车在城区随意上下客、乱停乱靠、超速、超载行驶、出租长安汽车不关车门行驶等影响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给予严管重罚;

市政、工商、建委、环保、*交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开展综合执法。重点整治城区车辆鸣号、乱停乱放,摊贩占道经营、非机动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推动城区综合治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客运安全整治

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场站安全监督,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制度;落实“三品”查堵工作;完善站场内监控及消防设施。加强包车管理,规范企业包车行为;加大校车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管理制度,近3年有重大以上负有同等(含同等)事故责任、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1年内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结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从事营运;运输企业要认真审核客运驾驶人准驾记录,不得使用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未经运输企业同意,禁止驾驶员擅自换车、顶班。

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农村非法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站点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委托执法机制,发挥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监管作用。严肃查处各类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在整治期间,对违法责任人员和运输单位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理。

交委、*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杜绝三级以下道路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和四级以下道路通行9座以上客运车辆。

(四)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

清理危化品货运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清理运输车辆,检查车辆年审情况、车辆检测及审验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车辆经营许可。清理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县交委牵头、*局配合,加大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危化品货物运输。规范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危化品货物运输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驾驶员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整治

治理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的不在指定的场地、路线训练,训练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教学,训练中教练员饮酒、脱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行榜制度,完善驾驶员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开展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诚信考核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完善黑名单制度和从业驾驶员淘汰机制。

(六)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整治

交通部门要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从《二级维护合格证》的管理入手,加强《二级维护合格证》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清理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

五、工作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四查并举”的工作方式进行,即:企业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县政府复查督查。

企业自查。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要求逐项、全面进行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自查情况和隐患情况要同时报送乡镇和县两级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层层部署,宣传动员,制订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乡镇普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排查面要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拉出表格,列出清单,报送县人民政府并抄送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行业部门抽查。由县*局牵头,县监察局、安监局、交委、农办、市政局、质监局为成员单位,组成道路交通安全抽查组,采取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从2009年4月起每月开展一次督查。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发生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客运车辆群伤事故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乡镇。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内容为规模以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未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列入“黑名单”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近五年发生3人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隐患,要督促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人。

县政府复查督查。在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和行业部门抽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复查,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工作走过场的乡镇、企业要督促整改、严管重罚,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县政府挂牌、落实“五定”措施限期整治,并逐个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复查面要达到50%以上。县安委会办公室、县督查办、县监察局等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重点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全市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要按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6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阶段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安全)课、单位有(交通安全)员、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息)”的阵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全县各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三是加强分众传媒宣传。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场、银行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以及各种车辆车载移动电视或车载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文明交通提示语;通过在公交车车体和公交站牌上喷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显示屏、大型宣传牌、宣传提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教体局要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安全课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上半年试点、下半年推广的原 则,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交通局要确保在驾校开展“设立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系列活动;司法局要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对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所有交通违法驾驶人免费寄送《淄博交通与安全》报,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二是严密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支路、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三是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县内主要国省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市际出入口,落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措施;更加突出危化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发动农村自治组织,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交警部门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的培训教育,落实诚信考核制度,严把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切实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单位、企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所属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承压罐体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县道路交通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交通、公路、住建、交警等部门,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确定整改时限,限期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镇政府也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县、镇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省道一级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____〕__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隔离设施建设。五是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系数。要针对气候特点,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公安、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政府《____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镇、村居”三级社会化管理网络,落实《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充分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全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五、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7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XXX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一是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出现的坑漕、车辙、水毁、不均匀沉降、易积水等隐患路段,长时间、长距离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点段进行排查。二是对桥涵、隧道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不符合最新技术规范的隧道出入口设计、隧道内照明、逃生、引导、应急救援等点段进行排查。三是对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即对事故多发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车辆。

(三)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四)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各地要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

(五)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负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盲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道路、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登记并建立《隐患信息汇总登记台帐》电子台账,下达隐患整改指导书,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督促,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分析问题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桥涵、隧道隐患,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管理的技术规范,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隐患,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障碍物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要进行调整或封闭。

2.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信息进行系统锁定,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一律暂扣,并强制就地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修理等企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工作,凡未满足驾驶校车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监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

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5.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设置桥梁限载、限速交通指示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点查处货车超过桥梁承载能力,通行危桥的行为,引导重型货车行驶更高等级公路,保护公路、桥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及时报告当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对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在认真总结梳理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道路

“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所有乡镇均要设有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行政村均要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构建全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相互通报;要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监管部门要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做到“黑名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鼓励社会和媒体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并落实相关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公安交管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享,实时通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技防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全部客运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同时纳入政府监管平台和我省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落实安全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车辆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交通违法,督促提醒并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到位。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监控设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探索在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安装抓拍系统,并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信息网,对不按指示标志进站检测的货运车辆记分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8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市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各市、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重点,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抓实源头、完善设施、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村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安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邻近国省道、县乡道的违章建筑、马路市场等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计划,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公安部门要摸排农村辖区无牌无证车辆,交通运输部门要按规定设置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摸排农村客运运营路线、运力投入等情况,根据运行里程、客流量等因素,提出运力配置标准。农机部门要对拖拉机、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主题,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5月底前,公安、农机部门要在各乡镇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基地,组织免费安全常识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教育,各市、县(区)政府要明确责任单位,积极组织驾驶人参加培训,参训比例要达到70%以上。公安、农机、交通运输部门要把近年来涉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及事故原因加以分析、整理,选择教育意义较强的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展板、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从4月1日起至8月15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加强三级防控网络建设。各市、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责任制,实施“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点”的模式,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在每个村、组设立2名以上的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违法行为劝阻工作。各市、县(区)要在乡(镇)、村建立农村辖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及驾驶人员档案和交通违法档案,并根据公安、农机部门抄告的辖区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情况,落实基层组织管理责任,并与基层组织的绩效考核挂钩。

2、加大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各市、县(区)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国道两侧20米内、省道15米内、县道10米内、乡道5米内的违章建筑要全部予以拆除。每个县(区)政府今年改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不少于100公里,设置10块以上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新修筑的农村道路,安监、交通、公安部门要组织联合验收,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道路不得验收、通车。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和临水临崖、隧道、涵洞、桥梁等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增设警告标志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禁令标志,施划减速标线或设置减速带。

3、加大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强农村交警中队建设。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要充实一线警力,积极组织农村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分析农村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在节假日、赶集日、农忙季节等集体出行的重点时段,科学调配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上路执勤执法;要通过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方式,严厉查处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各类车辆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飙车等违法行为。无证驾驶的一律予以拘留,上路行驶的报废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核实为拼装、报废车辆的一律依法强制收缴予以报废。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客运道路运输管理,落实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杜绝超员客车出站上路。加大客运市场监管,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按上限顶格处理。农机部门要对拖拉机、农业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未实行定期检验的,责令停止使用并通知当事人限期整改。公安部门要严查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通报农机部门对责任人做出处理。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由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9

成立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一)集中治理农村交通秩序。

1.严厉打击农村公路“两违”行为。镇派出所、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积极配合县交警部门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力量向农村道路延伸,以农村面包车、客运班车和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为重点车辆,以早5时至8时、晚17时至20时为重点时段,严厉打击农村面包车、客运班车、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各行政村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辖区内种粮大户、用工多的企业,对需要运送农民外出务工又无运输工具的,上报镇交通管理协调解决车辆,杜绝农民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外出务工。各村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以通往农村田地、养殖场、厂区工地的主要通道为重点道路,落实镇干部、村干部包农户、包地块包保责任制,劝导和制止农村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定期深入各村对拖拉机、农业机械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责任部门:各行政村、派出所、农机站)

2.清理整顿农村“四无”车辆。要深入开展农村摩托车、农机用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合格标志的“四无”车辆。镇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要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坚决防止“四无”车辆上路行驶。镇农机站要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拖拉机,办理车辆落籍和驾驶证业务。对不符合落籍条件的,上报镇派出所配合人寿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保险业务,实行保险编码管理,减少“四无”车辆存量。(责任部门:镇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

3.开展农机车辆违法整治。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联合执法,要加强农村集市等场所无牌无证农用车、拖拉机违法上路、违法载人治理,重点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时年检、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各行政村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为农机车辆粘贴反光膜行动,提高拖拉机、农业机械和三轮车夜间行车安全性。(责任部门: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

4.大力解决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问题。加快建立政府牵头、群防群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治理格局,彻底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本性问题。镇设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交通管理站,由交通管理站、农机站、派出所分工协作,各行政村要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安排人员负责交通管理和交通劝导,切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乡镇主抓,村委会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村委会交通安全劝导站,组成人员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镇交通站办公室备案。(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二)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路段。

5.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由镇交通管理站牵头,派出所配合,以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农村公路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明确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确保当年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当年整改完毕。镇政府要加强农村集市管理,每逢农村集市等关键时间,要安排专人与交警一起,共同维护好集市交通秩序。(责任部门:镇政府、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6.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办要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农村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和停车让行标志。加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防撞护栏建设。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7.完善公路限速管理。交通管理站配合县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公路限速地毯式排查,进行科学论证,解决部分路段限速不合理、限速标志缺失等问题。(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

(三)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监管。

8.提升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六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县交通、交警部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落实运输企业档案化管理制度,把行政管理监督责任、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家运输企业、每台重点车辆、每名重点驾驶人。要配合县交通部门要集中清理整顿县外“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长期违规在我镇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派出所要加强重点车辆“两率”工作,实现“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99%以上,重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5%以上、违法处理率达到98%以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9.健全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机制。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和非法改装“黑窝点”,建立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问题定期检查长效机制。要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建立联合监管、联合处罚工作机制。(责任部门:派出所)

(四)深化严重交通违法整治。

10.严查严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以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为重点,严厉打击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严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十类重点违法行为处罚量同比增加10%。(责任部门:派出所)

11.加大路面巡逻频次。启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最大限度将警力铺向路面,牢牢守住主干公路关键节点。加强国省干线重点路段巡逻管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责任部门:派出所)

12.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乡派出所要加大执法力度,县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县交警部门的紧密配合,进一步深化联合执强力整治“百吨王”。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责任部门:派出所)

13.深化危化品运输交通秩序整治。派出所要精准研判分析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实行定点执勤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加强对主要国省干道以及危化品生产、销售、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检查。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七必查”措施,对超载、疲劳驾驶、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在严格落实罚款、记分处罚的同时,将案件线索移交治安部门,由治安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运输企业从严处罚,并抄告源头管理单位强化监管。(责任部门:派出所)

(五)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14.开展运输企业源头大检查。镇应急办、交通管理站、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不定期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深度检查,重点检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一律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违法违规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落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车均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约谈、联合惩戒。(责任部门:镇应急办、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15.整治“两客一危”车辆挂靠经营问题。派出所、交通管理站要积极配合县交通部门全面整治以政府招商名义等形式挂靠的空壳运输企业,依法取缔一批“两客一危”挂靠企业。2020年底前,配合县交警部门完成逾期未报废旅游客车、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客车、逾期未检验“营转非”大客车隐患全部清零任务。(责任部门:派出所、交通管理站)

(六)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16.公开曝光交通安全隐患。充分利用LED屏、村微信群开展“大曝光”活动,向社会公开曝光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措施倒逼整改。镇应急办要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各行政村要加强对农村群众特别是“一老一小”两个群体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宣传道路“打场晒粮”危害性,依法查处堆物作业、乱停滥放、牲畜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部门: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应急办、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署。各行政村、站办所务必把交通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交通安全纳入全乡经济发展规划一并研究部署,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交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准确把握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提升事故预防工作敏感性,加强工作谋划和组织推进,化解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10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县城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安监、交通、城管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县公安局:切实抓好“三个重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以及拖拉机、电动或机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专用校车、两轮摩托车,特别是农村地区客运车辆、火三轮、两轮摩托等重点车辆;三是重点整治S214线、盐米路、小黄路、克挂路、湾黄路及事故多发的农村便道。

(二)县安监局: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门,深入全县各厂矿及生产性道路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迅速整治。

(三)县交通局: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作好县、乡公路的隐患治理工作,负责与市级路政部门协调214省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深入客运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出租公司,特别是农村客运出租公司等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禁止车辆“带病”运行,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坚决杜绝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安全状况不合格车辆和农用车、拖拉机接送旅客。

(四)县城管局: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隐患排查报告,作好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城区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示的行道树进行逐一排查、修剪、整理,加快年县城区新增标志、标线的施工进度,力争10月份以前完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领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务必要清醒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需要,其目的在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全体动员,克服麻痹思想,充分发挥其职能部门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作用。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11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交巡警大队大队长为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陈锡南、区教育局副局长强红权、区交通局副局长沈国兴为副组长的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交巡警大队内。

三、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一步规范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运作,特别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运作,推动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全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二)严厉打击无证驾驶及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交通行为,国省干道行车秩序明显改善。进一步加强辖区危化物品生产企业运输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车辆及驾驶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三)加强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整治规范我区学生接送车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涉及学生接送车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同时组织主干道沿线学校保安协助交巡警部门,加强对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四)市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及外来民工的宣传教育,继续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交通协勤活动。年内全区60%社区建立交通安全综治工作站。

(五)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年下降2%,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年下降10%以上。

(六)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机制和重大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道路险桥险段制定治理计划,对发生3起死亡事故或一起死亡3人以上路段的隐患整改率100%;督促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内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内部管理,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严肃处理。

四、整顿重点

(一)重点公路:230、342省道及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年以来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车辆:从事公路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机动三轮车和工程施工运输车辆。

(四)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公路上的各种违法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五、工作措施

(一)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抓手,健全完善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并强力推动运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安全隐患整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及解决重点、难点交通安全问题等方面的作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在结合我区实际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运作,特别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运作,不断细化强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道路沿线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区、镇(开发区、街道)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专报、重特大事故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通报等三项制度。要每月分析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活动,落实针对性预防措施。每季度组织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情况通报。每季度向区安委会报告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对本地区的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等要逐项说明。

(二)突出重点难点不断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继续按照深化文明交通工程和创建畅通工程模范城市的要求,以中小学生、外来人口、机关干部和党政军单位驾驶人等群体为重点,坚持以深化落实中学生骑车持卡制度和抄告制度为手段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开展非机动车、行人和静态交通秩序整治,坚决取缔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施工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提高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行为,促进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进一步深化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查处“两环”区域内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渣土车(施工车辆)管理,建立一车一档,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渣土车进入辖区施工工地。

(三)推进农村交巡警警务改革,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控。进一步深化农村交巡警警务改革,制定警务站运作规范,全力推动和体现“警务前移,警力下沉”,做实做强农村警务站,切实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认真按照公安部“五整顿、三加强”要求,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级联席会议要大力开展公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加大对超速、超载、违法超车和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以及非法营运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查处力度。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12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管雪云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大队长孙喜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行动的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核排名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三个重点”,持续排查清理源头安全隐患

各中队要全面排查梳理重点道路、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风险隐患,积极推动整改,全力消除源头安全隐患。

一要集中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各中队要以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10.18”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为契机,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以国省道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的全面、滚动、常态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建立隐患电子台账,并向社会公布提示,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治理措施。对省道专委下发的595处道路安全隐患(471处管养道路、124处非管养道路),11月20前要全部整改到位,联合检查验收后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对今年年初市安委会下发的719处道路安全隐患,省、市级督办的治理率要达到100%,县级督办的治理率要达到85%以上,对已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联合检查验收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

二要深入重点企业督促隐患治理。各中队要以客货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为重点,每月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对隐患突出的企业要集中约谈、曝光,建立约谈台账,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对运输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协同刑侦、治安、法制等警种部门开展深度调查,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刑事责任,倒逼企业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要持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各中队要紧盯“两客一危一校”、“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及驾驶人存量安全隐患,按照“车车落实、人人过关”的刚性标准,实行包干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明确任务,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特别是对逾期未报废“两客一危一校”车辆,要逐车落地追查,确保“带病”驾驶人不开车、“带病”车辆不上路。

(二)开展“四大行动”,严管路面通行秩序不放松

各中队要以路面为主战场,在强化路面执法上集中发力,结合全县“我不闯红灯”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以及礼让斑马线、摩托车、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违法犯罪、假牌套牌和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整治行动等行动,迅速提升路面管控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一要深入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整治行动。各中队要按照《全市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吉公交警〔2018〕93号)的统一部署,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情报研判布控,加大对布控车辆的查缉力度,落实“六必查”(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措施。要加强网络源头打击,清除封控网络制售假牌套牌假证渠道。要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完善跨省、跨市的查缉、布控、堵截联动机制。要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开展对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危害的集中宣传,推动假牌套牌假证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二要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整治行动。各中队要结合支队部署的每周二、四酒驾、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坚持常态治理,固化夜查行动经验,城乡统筹、警队联勤,构建严密的整治网络。要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整治行动,减少执法干扰。要将警力从城市向郊区农村延伸,从节假日向平时延伸,从夜间向白天延伸,全区域、全时段、全车型、全覆盖严查严打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坚决防止酒驾醉驾毒驾恶性事故。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要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三要全面开展公路行车秩序严管行动。各中队要深入推进国省道错时勤务的落实,紧抓“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严处超速、超载、逆行、占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要把查处违法行为与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紧密衔接起来,切实加强午后和夜间事故易发时段、国省道易发路段的现场执法检查,严管道路通行秩序。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道路交通安全“打防管控”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为核心,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县市执法站,实现网上及时发现、网下快速处置,强化对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精确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

四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农村面包车治理统一行动。各中队要针对学生上下学、施工人员集中运送、农村赶集赶圩、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组织“两站两员”开展大劝导,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要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重点检查遮阳膜颜色深、无牌或粘贴临时号牌的面包车,加大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支队《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加大录入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系统应用工作。每周要与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在农村地区的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场、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严重超员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围绕“三大主题”,不断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各中队要紧密结合冬季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强化点上定制教育和面上定向宣传,进一步发动各类宣传机器,加大曝光力度,切实形成高位传播、立体覆盖、长效震慑效应。

一要高频率开展冬季出行交通安全大提示。政宣科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交管12123手机app、今日头条、高德地图等各类新媒介优势,切实做好冬季针对性宣传提示和警示。通过短信平台、微信推送等方式,对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开展“点对点”的安全警示提示,宣传普及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和安全驾驶技能。

二要高强度开展重点交通违法大曝光。政宣科要每月集中曝光2起以上典型事故案例和2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定期对终生禁驾人员、多次违法车辆、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人员等予以公开曝光。要结合秋冬季节普通公路预防事故工作特点,针对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引发事故风险情况强化警示教育。要加强典型案例在市、省、部级以上媒体曝光力度,形成高位传播效应。

三要高水平策划交通安全大宣传。今年12月2日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各中队要按照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联动,精心部署策划,整合社会资源,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推动“全国交通安全日”品牌影响力日益凸显,社会关注度稳步提升。

(四)抓住“三个关键”,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

冬季冰雪、团雾天气多发易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各中队要积极主动应对,抓好关键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导致的群死群伤和多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

一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各中队要在往年排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深入排查、汇总梳理国省道团雾多发路段,对新排查出的团雾多发、易结冰路段,11月15日底前要全部安装警示提示标牌。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可能受到恶劣天气影响的桥梁、弯道、陡坡等易积雪、易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储备盐、沙、草垫、防滑链、融雪剂等应急物资以及大型清障和除雪铲冰设备。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处置公路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大规模车辆、人员滞留,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多车相撞事故。

二要切实加强预警提示。各中队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信息机制,并发动公路沿线居民、司乘人员随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雾情雪情,及早掌握恶劣天气信息,做到预测预警在先,及早掌握大雾、团雾、降雪信息。要提前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暂停发往或途经恶劣天气地区的班线,引导驾驶人减少恶劣天气出行,确需出行的要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

三要科学实施交通管控。各中队要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冰雪天气尽可能通过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过,尽量不封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大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工作专班,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大队领导要亲力亲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抓,特别是对突出的问题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安全隐患和不放心的地区路段,要紧紧抓住不放。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慰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隐患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要进行约谈、通报。

(二)推进勤务改革。各中队要坚持科技引领,深入推进信息化勤务机制,充分应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进一步巩固和创新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新战法、新模式。要在实战中综合运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缉查布控系统,以数据研判引领作战,以系统分析指挥作战,实施信息制导、精准打击,进一步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路面源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推动联合执法。各中队要认真贯彻落实“10.25”全市交警治安联合执勤现场会议精神,推动城区巡警、农村派出所民警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切实解决基层警力资源不足、警务效能不高、信息化能力不强等问题,共同努力实现百日整治“一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

(四)加强执法管理。各中队集中整治中一定要注意规范执法,防止强调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就不分情况、不讲政策、机械执法。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强化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防止执法活动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防止因为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炒作和不稳定事件,影响整治效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13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全覆盖、全链条、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动态清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患排查制度化标化和常态化确保实现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防范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推进平安建设打造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涉及城市道路交通领域,都要开展安全隐患全覆盖、全链条、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无缝覆盖、不留死角。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隐患重点。

(二)标本兼治,预防为主。树立事故预防理念,思想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监管执法在先,关口前移,不等不靠。坚持系统观念,瞄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既要立足当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又要着眼长远,研究制定治本之策,切实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三)权责一致,齐抓共管。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査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把大排大整治的内容界定清楚,把责任压紧压实,把压力传导到位,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突出重点领域全过程监管、重点隐患全链条治理、重点违法联合惩戒,协同共治,齐抓共管

(四)集中攻坚,常态长效。全局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建立合账、倒排工期,销号管理,全力攻坚大排査大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边总结,健全工作机制,固化成功经验,建立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大整治长效机制。

四、排查整治重点及责任部门

(一)道路交通秩序方面:排查整治重点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占路经营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问题;(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方面: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到位。(市政分中心)

(三)应急预案方面:是否存在恶劣天气、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修订不及时、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市政分中心、环卫分中心、党建办)

(四)物资储备方面:是否存在冰雪等恶劣天气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专业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环卫分中心)

(五)应急演练方面:是否定期开展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演练(市政分中心、环卫分中心、园林分中心)

五、工作安排

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至2021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月2日)全局各部门要根据排查整治重点,结合职责分工,立即研究制定本部门涉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整治范、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分级成立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要分类建立隐患台账(见附件),列明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并经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签字认领。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对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建立责任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二)督查核查阶段。(2月26日至3月25日)我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会议精神是否传达到位,任务、责任是否明确,隐患是否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等进行督查核查。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将进行通报,对于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3月26日至6月30日)全局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隐患合账和责任清单,逐项复核整改落实情。对新发现、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要认真总结大排大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整改评估,避免老隐患反弹,实现新隐患及时解决。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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