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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服务论文实用13篇

老年服务论文
老年服务论文篇1

二、社会养老服务短缺的现状与问题

养老服务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各级政府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国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并取得了长足发展,对涉及谁来养、用什么养、在何处养、养得怎么样、养老的基础是什么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探索创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但从实施效果上来看,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社会养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失衡,有效需求不足问题显著。如一些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购买不了服务,失能老人生活质量较差等问题。如何使养老服务对象分工更加合理,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需要辩证思考和理性定位。主要表现在:

(一)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1.社会养老服务主体严重匮乏。由于投入大、风险高和利润薄,社会力量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推进难。没有人愿意去从事养老服务产业,经济条件好的老年人买不到服务。这点在全国大部分城市基本相似,不仅是居家养老服务产业,整个家庭服务业都发展滞后。现有政策难以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门槛过高,管理过于严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存在先天条件不足,如选中的土地得不到落实,又没有政府的补助资金,全靠自己筹集资金,难度较大。社会养老服务业虽不是纯公益事业,但带有一定程度的福利性,行业利润空间小,很多养老机构都是负债经营。2.社区居家养老公共设施欠缺,供给不足,服务滞后。笔者调研数据显示,在老城区老小区中,60%没有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而老小区的居民大多以老年人为主。另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程度低,抽样调查显示浙江沿海发达地区只有40%[9]。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大多只是围绕空巢、高龄、孤寡、病残、贫弱等特殊困难的居家老人提供简单的基本养老服务,诸如家政服务、安全守望、餐饮代购、卫生打扫等。对于需要介护的老人来说,居家的老年居民无法就近方便享受到专业的照料、康复、护理服务。3.机构养老服务床位不足,配置不均。据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2475万个,养老床位493.7万张,比上年增长18.9%(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24.4张,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64.1万张,年末收留抚养老年人307.4万人,比上年增长5.5%[10]。我国目前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2.15张,与发达国家5到7张的国际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以沿海相对发达的浙江地区为例,据《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1)1666号)显示,截至2010年底,养老机构床位数18.9万张,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数的2.4%[11]。据浙江省民政厅研究报告推算,假设3%~4%的人愿意并且也有可能入住养老机构,按照老年人口的预测数,可推算到2015年养老机构床位需求量约为30~40万张;而到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峰值年份2043年,养老机构床位需求量将达到56~75万张。由此可见,浙江省现有床位数仍有较大的差距。养老机构床位布局存在比较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即低档养老机构供给过剩与中高档养老机构供给不足现象并存。一方面是农村敬老院床位部分闲置,平均入住率67%左右;另一方面中心城区床位“一床难求”。目前浙江省养老机构大多以面向自理老人养老服务为主来设计建设与服务管理,护理型养老机构的床位数仅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数的17.78%,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及1/5,高端养老机构或社区建设尚待开发引导。

(二)养老服务相关制度缺乏1.管理制度缺乏规范。养老服务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因此管理上缺乏规范,尤其是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也是造成服务水平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现有民办养老机构缺乏专门的行业组织、独立的行业标准和行业管理规范。2.民办养老机构的准入、运营、退出三个环节上还缺乏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表现在缺乏具体的行业规范和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入院合同范本、老人意外保险等相关配套措施。一些民办养老机构处于“四无”状态,即无法人资格、无法开设银行独立账户、工作人员无明确身份及待遇、管理经费无保障。许多养老机构是由闲置的校舍、医院、厂房等老建筑物改建而来的,存在设施简陋,配套设施缺失、医疗条件匮乏,用房建设不达标,不方便老人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在运营补助上,养老机构自我正常循环发展机制没有形成。随着运行成本的上升,收费管理制度未参照物价指数水平进行调整。对于民办养老服务业补贴的门槛过高,比如浙江现行政策只对50张床位以上的(场地租赁期在5年以上的)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床位补贴,对营利性机构没有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还没有引入社会化机制。

(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严重不足1.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着用工缺、招工难、留人难、提升难等问题。在笔者调查的在养老机构中,平均每1位工作人员要服务12名左右的老年人。在沿海地区调查发现,基层养老院负责人的年薪大多在3万元左右,超过5万元的很少,普遍工作人员的月薪大多在1千元左右,这与许多小工厂流水线的普通工人都有差距,更别说一些企事业单位专技岗位。专业护理人员难以招聘,即使已有的专业护理人员,人员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养老机构负责人年龄偏大,特别是乡镇敬老院,普遍以快退休的原当地乡村干部为主,难以适应养老专业管理的要求。工作人员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4050”人员。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中,极少数是护理专业毕业或经过护理培训,绝大部分没有专业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2.管理养老服务的机构人员不到位。从各个省来看,还没有建立自省到市县、乡镇(街道)的养老服务组织指导体制;从事养老服务组织指导的人员较少;还没有建立科学的评估和补贴制度等。当前养老服务理念已由救助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养老服务职责已由保障“三无”和“五保”老人基本养老生活变为满足所有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供需主体规模和数量较以往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建立的相应管理机构,大多属于挂靠在一家养老机构的有牌子、无人员、无编制、无经费的空壳机构。

(四)优惠政策执行落实乏力1.基层政府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不高。一些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人口老龄化及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认识不深,对养老服务是公益性还是非公益性的问题定位不准,缺乏责任考核,指挥棒不灵。部分地方采取漠视或回避公众对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强烈呼声的态度,按部就班仅仅关注“五保”、“三无”老人的敬老保障,不太关心社会其他普通老年群体,认为这是家庭子女的事情,任其自行发展。或者以养老服务社会化为借口推卸政府主导责任。2.政策不够完善。养老服务业属于低碳化、规模化、劳动密集型的绿色经济,有着庞大的消费群体和广阔的市场潜力,但缺乏政策把养老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给予优惠扶持,培育壮大,对养老产业的骨干企业培育发展也不够。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定位把握不准,存在“缺位”、“越位”现象。由于缺乏系统的总体规划,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政策的职责不清和权限不明,即“谁优惠、谁出钱”机制不到位,导致政策之间衔接不到位,部分优惠政策实际上很难落地。3.民办机构优惠政策有待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出台了诸多优惠政策,由于优惠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诸多领域的政策配套、跟进和完善,目前这方面的政策跟进还不尽如人意。同时,一些民办养老机构的土地划拨费用远高于创办民营幼儿园,且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等同于商业贷款,导致资金筹集成本过高。四是政策执行不力。近些年有关养老服务政策文件,虽然在税收、土地、信贷、水、电、气等方面有原则性规定,但调查发现,养老机构除水电费执行民用价格外,床位补助、税费减免以及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的免收和减半收取通信费、试听费等政策基本没有落实。

三、新形势下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宗旨,以政府引导与多元参与相结合、突出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深化改革与持续发展相结合为原则,加强政府、社会、家庭各方资源和力量整合,从服务主体、制度、设施、管理、人力资源和政策等六个方面着手,推进“定位清晰、结构合理、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产业服务与公益互为补充的格局,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城乡一体化的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及幸福指数。

(一)增加有效供给,优化社会养老主体服务体系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老年人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消费理念发生转变,老年人的生活需要由生存型向服务型转变,由物质型向文化型转变。现代老年人已不再满足于日常的基本生活需求,文化生活、精神享受、心理沟通、情感交流等日益成为老年生活的主要内容。养老服务内容将由单一化、简单化向多样化、多类别方向发展,这需要我们必须改变以往对老年人的传统观念,正视他们合理的需求,更新传统的养老方式,创新养老内涵,发展多方位、多层次的、满足不同需要的现代文明的社会养老服务。1.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适度市场化发展。实践证明,居家养老由于其经济性、自由性及不脱离老人熟悉的生活环境等特点,是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模式,同时由于居家养老服务成本低,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未富先老”的国情。居家养老服务在整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因此,政府应继续大力倡导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面对高龄、独居、失能、失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也表现出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的问题。通过政府补贴和服务外包方式,将此服务项目外包给专业的服务机构或者现有的养老机构(如“家院互融”模式),组织专业的护理人员定期定时上门为老年人进行护理服务。需要继续通过“星光老年之家”,面向社区老人,提供各类服务。通过全科医生网络,为老人配备家庭责任医生,实行定期健康探视;逐步推广应用紧急救助服务,为空巢老人安装求救求助呼叫器;为低收入老人提供定额免费的装修及家电家具。此外,不断创新社区居家养老项目和方式,以适应老年人需求。发展适度市场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引入市场机制,打破社区行政界限,通过税收减免和相关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在一定区域内提供更加高效的养老服务。对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这些企业拓展服务内容和项目(如上门做服务、聊天解闷、陪散步和其他应急服务等)。整合各方面资源,建设小型化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照护站等社区养老机构,为这些困难、高龄、独居(空巢)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开展居家护理服务。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注意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城市着力点应该放在一是补缺,二是提升,三是带动和促进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与城镇相比,农村居家养老社会服务供给明显滞后,但农村老年人社会服务的需求在快速上升。事实上,随着城市进程的加快,农村的老龄化程度已经高于城镇,且农村家庭的老年照护能力下降速度快于城镇。因此,要加快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资源重点向农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贫困人群倾斜,逐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的城乡均等化。2.发展机构养老服务,优化机构养老资源配置目前养老机构大多只停留在吃、住、医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上,尚难提供高层次的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全面康复等服务。而民办养老机构受城市地价高、资金短缺、社区用房紧张等因素制约了发展空间。针对这种情况,需进一步增加养老机构的总量。鼓励企业和社会事业单位对城镇现有空置房产设施资源进行改造和利用。通过改造和新建等方式,大力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提高每百个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调整养老机构的结构。依照功能定位和医疗介入程度的不同,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功能分类。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化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和老年病护理服务。符合条件的,应将医疗卫生服务和老年病护理服务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机构体系。形成包括上门照料服务、一般照顾服务、中级护理服务、出诊看护服务、医疗护理服务、临终关怀服务在内的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层次。同时,要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的监督和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申请及主要负责人等实行资质认证。推行质量评估体系,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要以科技创新为着力点,执行科学评价机制,才能提升养老服务的社会管理水平。

(二)注重实际需求,健全社会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养老服务慈善化和社会化属于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范畴,具有很强的福利性、公益性,可由政府出面,为老龄群体提供各种制度保障。对什么人应该养老,安排怎样的人入住养老院,没有进行科学定位和评估,使一些能自理的老人长期占据护理床位,一些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购买不了服务、失能老人生活质量较差等。养老服务是一种特殊的老年公共服务产品,未来养老服务内容将随各式各样的需求得到细分,单身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居家的病残老人等规模不断增大的各种特殊老年人群体,将提出更多的养老服务需求。因此,要推广养老服务标准化、制度化发展。一是尽快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制定和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服务资质、服务规范、服务安全、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标准及半自理、失能老人风险评估标准,构建养老机构公共责任险标准,完善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科学利用评估方法,监督检查服务机构、服务人员,降低机构养老的社会风险。二是做好养老服务产业内部规范工作。上海浦东新区、杭州市民政局专门设立老年福利处,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一块管理,使得两者之间形成有梯度、一体化的服务。特别是在制度建设方面,上海市制订了《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办法》、《养老机构处罚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的通知》、《居家养老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等各类规范文件和操作文件。使得养老机构管理组织体系比较顺畅,政策文件配套齐全,操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强行业管理。在养老机构规范运作方面,除依靠政府力量推动外,还要依靠行业协会的力量。要积极组建、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业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来加强协会会员间的沟通交流合作与监督,提高公信力,增强行业发展张力,提升行业质量水平。

(三)科学布局规划,构建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体系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增加,必然会对社会、家庭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因而我们要按一般人口发展演变规律,明确养老服务的社会地位,把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作为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重要内容来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像学校、医院建设一样,融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形成专门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在总量和结构上满足不同层次的刚性养老服务需求。将养老机构服务网点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结合城乡社区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确保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社区。一是面对中心城区中高档养老机构供给不足现象,建议当前政府出台一些政策,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服务资源向社区老人辐射,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如医疗机构、家政服务结构等)向家庭和机构住养老人辐射,实现资源共享。二是面对乡镇低档养老机构供给过剩现象。按照盘活存量、发展增量的原则,对相邻乡镇(街道)进行合理规划,挖潜、整合、提升现有的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对空置率较高的养老机构,所在地县(市)区应加强统筹协调,打破户籍限制,明确跨乡镇托养经费补助操作细则。各镇(街道)在综合改造设计时,必须设置医疗保健室、康复活动室、阅览室、娱乐室。规模较大的敬老院须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规模较小的可与周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促进养医结合,提升乡镇养老机构服务的功能和档次,吸引更多的城乡老人入住,实现从救济型向福利型、从供养型向护理型转变。三是对已具一定规模且能基本满足本辖区老年人养老需要的养老机构,功能设施不完善的实行综合改造提升;对床位少、设施差、功能不齐全的要实行改扩建,采用缺什么功能建什么功能,以完备其功能。对存有消防、卫生等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对基础设施差、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要拆除重建或迁建。

(四)改善运行机制,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产业体系我国养老服务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因此管理上缺乏规范,尤其是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也是造成服务水平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民办养老机构的准入、运营、退出三个环节上还缺乏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缺乏具体的行业规范和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入院合同范本、老人意外保险等相关配套措施。因此,养老服务工作做得怎么样,靠什么去衡量?就要靠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目前民营资本雄厚,养老服务产业将为我国民营经济继续保持发展优势提供重要的投资渠道,对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调整经济结构、发展服务型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就要求政府对养老结构做出相应的调整,积极发展老龄产业,把老龄产业列入扶持行业目录,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把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开发等产业发展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着力推动服务观念、方式、技术创新,促进养老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打造“社会化与产业化、福利性和市场性兼容并蓄”的老龄产业发展模式。对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指导各类国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改制、改组,在运营主体的遴选上实行竞标制度,入选运营主体允许在适度范围内获取赢利。积极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各类养老服务的社会团体、服务组织等非营利机构及服务性企业,彻底消除国办养老机构过去那种人浮于事、高耗低效的弊端,把养老机构交给社会力量兴办,由市场和企业管理。

老年服务论文篇2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加,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老年人口约占人口总数的15%。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加速到来,老年群体也越来越庞大, 同时对于图书馆而言老年读者成为公共图书馆读者群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丰富老年的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关注老年读者阅读,实施贴心服务,帮助其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成了老年人学习、信息交流与娱乐于一体的充满活力的文化中心,应对新的社会变化,使让更多的老年读者能走进公共图书馆,参与图书馆开展的各项活动,让更多的老年读者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

一、服务好老年读者是公共图书馆当前重要工作

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服务性机构,是知识共享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公共文化供给的重要载体,具有信息收集、文化传播、社会教育的职能。随着图书馆事业的不断发展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形式和手段很人性化、规范化。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现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5.65万人,占全州人口的的11.3%。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带来的成果,各族人民群众的整体文化素质也不断适应当今社会。而在这众多的各类群体中,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是我们要格外引起重视的。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必然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而提高。在解决了老年人“老有所养”之后,如何提高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必将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巴州图书馆在这个新的问题上,应有新的考虑,工作有新的拓展。

图书馆作为面向社会大众提供精神文化产品、信息服务和娱乐消遣的重要阵地,必然也要把提高老年读者精神文化生活质量、满足老人“求知、求乐”的要求视为一项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过去那种认为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就是打打太极拳、养养花、溜溜鸟是狭隘的。这显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变化,必须认识到老年人年老智不老,年老求知欲不退,尤其是从工作一线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关心政治、关心社会、关心自己曾经为之奋斗过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想,才能按照老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在环境设施、书刊种类、服务方式上有放矢地开展针对性的服务,从而为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充分发挥图书馆的特有作用。

二、为老年读者服务是老年人继续社会化的迫切需要

在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许多高层次、高素质、拥有一技之长的老年人都有“退而不休”的想法,继续发挥余热,为社会多做贡献,即继续社会化。这些老年人迫切希望参与社会、继续学习。一方面,老年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也会顺应时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变化,需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潜移默化地转变已形成的原有观念,跟上时代的步伐;另一方面,则是知识结构的继续社会化,知识的不断更新,就使得老年人也会自觉地学习,不断获取新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丰富和充实自己的知识内涵。老年人,尤其是老干部、老知识分子,都清楚地认识到如不更新观念,不断充电、充实自我,就会脱离社会,与时代疏远,也很难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最终会被社会遗弃。而老年人更新知识、继续学习的最佳途径,就是充分利用图书馆在时间、空间、文献载体、服务手段上为其提供大量的、可操作性的知识与信息,以便他们获得更快更多知识养料,满足其继续社会化的特定需求。这就需要我们公共图书馆在工作上有所对应,范围应有所拓展。

三、尊老、爱老,为老年人群体制定服务措施

老年读者利用图书馆提供的知识信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在图书馆的老年读者服务工作取得了社会群众的认可。从本馆读者人数统计显示,老年读者一年比一年多,80年代末期在读者群中老年人仅占8%,90年代末开始就逐渐上升,现在已达到46%,这固然与我州老年大学、老龄委与州图书馆经常一起开展活动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与老年同志“退而不休”的思想境界有关。老年读者不断增多的现象说明,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愈来愈强烈,进入图书馆和利用图书馆已成为广大老年人人群参与社会继续学习新知识的好去处,看报,看杂志、借书、查资料、记笔记。有的老同志已把图书馆当作工作室,在一段时间里每天必到。现在,图书馆的老年读者正在由过去的“消遣娱乐”型向现今的“学习研究”型方向转变。因此,为老年读者提供文史、法学、报、艺体戏剧、医疗保健等综合类文献信息,已是图书馆为老年读者服务的主要发展趋向。具体做法以巴州图书馆为例:

1.提供免费服务、让老龄读者充分享受阅读快乐

老年人群体做为一个重要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巴州图书馆根据他们的生理性、心理性特点把他们做为重点对象,制定出相应措施,例如,提供老花镜、放大镜、免费复印资料、急救医药箱、免费饮用水,失物招领台等。在老年阅览室还为他们免费提供毛笔、纸张、墨汁等用品,让老年读者在图书馆充分享受阅读、书法、绘画等带来的乐趣。

2.提供上网、电脑知识培训服务,让老龄读者与时俱进

图书馆充分利用电子阅览室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互联网服务,图书馆职工义务为不会用电脑的老年读者开展电脑知识普及讲座,详细讲解电脑的使用方法以及如何使用电脑进行阅读、收发邮件、查询所需要的信息等一些基本的操作方法,让老龄读者也享受到网络、电子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

3.其他老年人服务活动

图书馆还开展了其他丰富多样的、适合老年人的活动,具体活动见表1。

表1:巴州图书馆为促进老年人阅读的活动

四、为老年读者服务优化的方法与途径

为老年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延伸和拓展。如何更好地实现老年读者服务作的优化,笔者认为必须有针对性地从以下诸多方面去实践。

1.建立老年读者活动中心

图书馆可与地方老年人工作机构(老龄委或老干局)、老年大学、社区主动攀亲结缘,联合建立老年读者活动中心,以传授知识。传递信息为主,辅之以其他。这样既可以减少双方重复投资,又可充分利用图书馆的有效空间,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受益。我州所在的库尔勒市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城市,经常跟沟通交流街道、社区,开展多项社区服务,关心老人精神生活,如果每个社区都搞老年读书中心,势必建房购书花费量大,因此图书馆应主动找到社区结为联盟,方便老人到图书馆读更丰富更全面的书。这样既发挥了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功能,拓宽了图书馆的服务内涵,又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起到一举多得的作用。

2.举办各类专题讲座

图书馆要针对老年读者的不同需求,请名人或是专家,有的放矢地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如“健康咨询”、“法律知识”“戏曲音乐”、书画展览等讲座展览,以激发老年人的学习兴趣,增强图书馆的吸引力。

3.主动服务

图书馆可根据老年读者的不同需要,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老读者每天来图书馆查看资料都是有针对性,诸如有关健康方面的知识、科研、文史资料等。有心的图书馆工作人员,就要主动服务,平时进行专题分类归档对新来的资料就要保存归类,方便老同志短时间查找、阅读,有必要设复印机,便于老同志复印所需资料。更有主动性的,还可上门服务,把老人所需要的资料送上门去,避免老年人冬夏挤车到图书馆查看资料。对于年事已高或体弱多病的老年读者,图书馆除提供上门服务外,还可增设专用咨询电话,解答老年读者所关心的各种问题,为他们的学习研究需要排忧解难。

4.网上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巴州地区家庭拥有电脑的用户逐渐增多,巴州图书馆也应看到这一发展趋势,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立自己的网站,增加网上服务,为已经掌握计算机技术的老年读者提供网上文献信息服务。

总之,图书馆为老年读者文化养老服务,实现国家文化惠民带来的实惠,满足广大老年读者渴望参与社会上的各种活动,渴望被认可、被重视,实现老年人的适应度、参与度,让更多的老年人能走出家庭,融入社会,融入到图书馆的形式多样的活动中,让他们感受到自身的价值。巴州的图书馆 拓宽工作思路,将自身的优势与老年人的特点需要结合起来,努力做好老年读者的文化养老服务工作,为提高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做出应尽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蒲莉.公共图书馆在构建老龄学习平台中的服务创新[J].西部地区图书馆事业的创新与发展,2012(9):97-101

[2]吴健君,邱烈祥.浅谈县(区)图书馆的服务群体定位―“一老一少”之服务定位新视觉[J],2012(9):200-204

[3]陈秋燕.公共图书馆为老年群体服务的思考[J]. 图书馆论坛,2008(3)

[4]张云.知识经济时代图书馆的全新定位[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1(1)

老年服务论文篇3

一、研究背景

(一)中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2998万,约占全国总人数的l0.46%。。(按照国际标准,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社会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则被称为老龄化社会。)到2008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5989万,约占全国总人数的12%,其中65岁及以上老人为10956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3%。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征是速度快,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远远快于发达国家。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将达到11.92%,比2000年提高4.96个百分点,届时每8个人中就有一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2020年以后老龄化程度继续提高,到21世纪中叶,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25%,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

(二)“空著家庭老龄人口大量增加

“空巢”家庭是社会学家在研究家庭生命周期模式时提出的一个概念,一般指无子女或子女长大成人后离开家庭而只剩下一对老年夫妇的家庭。当配偶一方死亡,老人单独居住时,家庭就从“空巢”期进入了消亡期。尽管社会学对家庭“空巢”期和消亡期有比较严格的区分,但从社会福利的角度来看,处在家庭消亡期的老年人与处在“空巢”期的老年夫妇所遭遇到的问题基本相似,可以将处在消亡期的家庭看成是一种类“空巢”家庭。这两种家庭中的老年人都是社会福利关注的重点对象,也是本文的研究对象。

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伴随着生育率的急剧下降,导致家庭结构出现明显的“空巢”化趋势。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中国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占全国家庭户总数的20.09%。。在全国二人家庭户中,“空巢”家庭占13.41%。其中一人家庭户中,65岁以上单身老人户占27.71%-超过1/4。

由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仍较森严,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有着差别巨大,城乡“空巢”家庭老年人的处境及解决措施同样存在很大差异。本文着重分析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社区服务建设建议。

二、城市“空巢”家庭增多的原因分析

家庭的“生长”和“缩减”是个自然的进程。中国传统社会以家庭为核心,信奉“多子多孙”、“承欢膝下”的观念,所以传统家庭的“空巢”期很短甚至没有“空巢”期。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中国城市的“空巢”家庭日益增多,大城市尤为明显。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户中“空巢”家庭的比例,上海为29.37%,天津为28.20%,北京为25%,均达到或超过了1/4,如果加上有65岁以下老人的“空巢”家庭的数量,这一比例将更为惊人。中国城市“空巢”家庭日益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使城市人口走向高龄化,为“空巢”家庭增加创造了前提条件。建国以来,我国医疗卫生水平日益提高,城市老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逐步延长。目前我国60岁老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为l8年,而平均预期带病期约为l3年。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使得老年人陷入“空巢”期的几率上升,意味着长期的、潜在的经济需求以及照料和福利的需求增加。

(二)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和核心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中传统大家庭慢慢解体,“核心家庭”成为家庭构成的主要方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旖,进一步降低了形成传统家庭类型的可能性,加快了家庭核心化的速度。在城市家庭中,独生子女已十分普遍。当家庭中唯一的孩子外出就读、就业或成家另立居室后,家庭马上陷入“空巢”。

(三)社会变革导致城市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变化

工业化、城镇化不仅直接带来了经济发展以及人均收入提高,也改变了城市单一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更多的青壮年子女在外寻求发展机会,他们离家的半径不断延伸,时间逐渐延长,业缘关系日渐强化,从而导致家庭关系松弛和血缘关系淡化,推动代际分居的趋势加强。同时,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人们开始追求精神生活,老少两代人都要求有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越来越多的自由,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子女搬离父母,进一步促使“空巢”家庭的产生。

三、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精神慰籍,孤独感严重

大部分城市“空巢”家庭的老年人远离工作和同事,家庭中又无最亲密的子女陪伴,再加上城市邻里之间的关系较乡村淡漠,行动不便、观念保守的老年人与社会的接触逐渐减少,有的“空巢”家庭老年人甚至几乎与正常的社会生活隔离。孤独感和消极的情感体验降低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质量,同时会降低老年人抵御身体疾病的能力。

(二)家庭照料资源减少,生活面临不少困难

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因生理机能退化,越来越需要生活照料,需要投入更多人力资源,而“空巢”家庭造成的家庭照料资源减少,使得老年人的这一需求难以满足。对于生活在城市中的老年人,这一问题尤其严重。一些老年人难以使用交通工具,不便上街购物,部分老人连卫生或饮食作息等基本自我照顾环节也感到困难。如果再遭遇疾病,身边缺乏子女悉心照料和陪护的“空巢”老人非常容易陷入无助甚至危险的境况。由于城市中家庭空间越来越封闭,不少子女由于工作压力大,问候和探望父母的次数少,甚至导致了不少独居的老人病死家中多日后才被发现的事例。

(三)收入水平降低,保障不足

“空巢”老人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失去劳动能力带来的收入保障。根据北京市2003年的一项抽样调查,享受“低保”的老人中有3/4是“空巢”老人。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在照料、疾病和保健等方面的费用将不断上涨。由于大部分城市“空巢”家庭是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之间通婚,在一段时期内将面临一对夫妇供养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的状况,“空巢”家庭的供养资源也正在减少,供养力在下降。因此,“空巢”家庭养老的供给和需求矛盾较其他家庭更加突出。

四、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社区服务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城市“空巢”家庭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将不断增加,而城市老年人养老需求层次不断提高,“空巢”家庭保障功能与老年人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还将加剧。在这种情况下,社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家庭承担社会化居家养老功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服务。

(一)老年人社区服务的概念

“社区服务”在本文中界定为在政府的倡导下、在社区范围内实施的具有福利性和公益性的各种社会服务活动,主要面向社区中的弱势群体成员及其家庭,一般为无偿或低偿提供。‘‘老年人社区服务”就是指专门面向老年人群体,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社区服务。

(二)老年人社区服务是解决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问题的有效途径老年人社区服务是对家庭养老功能缺损的有效弥补,是老年人愿意接受的照料方式。

中国由于传统的家庭观念和“孝道”观念根深蒂固,一方面大部分的子女即使没有时间和能力照料父母,也不愿将其送入社会养老机构,害怕被指责为“不孝”:另一方面即使社会养老机构能够提供较为完善的老年人照料,大部分的老年人也不愿住入养老院,很多老年人形成了“去住养老院的老人,不是无儿无女就是子女不孝”的观念,这种观念短期内无法强行扭转。即使思想开放的老年人,在家庭照顾资源缺乏的情况下,也多不愿离开家庭和熟悉的社区环境,搬入到一般远离市区的社会养老机构中去。离开了家庭和社区,老年人很少得到亲人和邻里之间的体贴照顾,加上生活氛围变动大,尽管身边部是同龄人,还是很容易产生孤独感。另一方面,在社会养老机构中入住的老人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对老人的行动也有一定的限制,很多老人被迫改变自己多年来形成的生活习惯,这挫伤了老年人的尊严,也给老年人带来了精神上的压力和不愉快。

总体而言,尽管社会养老机构能弥补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为“空巢”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一些老年照顾和服务,但难以克服不能给予老年人真正的精神慰籍这一巨大缺憾。即使是在瑞典、瑞士等西方国家,愿意入住福利院的老人也只有5%。中国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飞速发展,部分城市老年人的物质保障已经不是主要问题,他们不一定必须生活在子女身边,但需要能够独立地、有尊严地在自己熟悉的环境或愿意生活的地方继续生活下去。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社区服务就成了解决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社区服务建设的建议

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所需要的社区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活照料;(2)卫生保健;(3)精神慰籍:(4)参与社会活动。

1.生活照料

生活照料是“空巢”家庭老年人最基本、最重要的需求之一,几乎任何年龄段的老年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照料需求,社区应该建立完善的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体系。由于“空巢”家庭是纯老年人家庭,所以生活照料服务所提供的内容需非常广泛,主要可分为家务类、个人护理类和其它服务类。其中家务类点要有清洗和大扫除、洗衣服、协助购物、做饭等:个人护理类主要有协助移动、洗澡、穿衣、上厕所、吃饭、监督锻炼和服药等;其他服务类主要有带老人外出、送餐、帮助制定活动计划和家庭支出计划、提供各方面的信息等。

2.卫生保健

老年人的卫生保健需求较多,对于出行和就诊都有较大困难的“空巢”老人,加强社区卫:生保健服务建设尤为迫切。可以在社区内开设老年门诊或老年卫生保健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常见病预防、小病就诊、大病急救等服务,有条件的社区还可以组织医护人员定期去老年人家中巡诊,为他们进行体检,建立医疗跟踪档案,及时了解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对于那些病情稳定、出行不便、可以在家里打针吃药的老年病人,社区可组织护理人员上门承担病人的护理工作。

3.精神慰籍

老年服务论文篇4

原标题:政府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中责任的厘定

收录日期:2013年1月13日

一、文献综述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养老服务尤其是居家养老服务兴起的时间不是很长,从1985年天津成立第一所临终关怀医院,到2000年我国各地陆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到2008年国家颁布《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不过20余年的历史。目前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张卫东的论文《居家养老模式的理论探索》(2000年),杨宗传的论文《居家养老与中国养老模式》(2000年),张良礼的著作《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及规则》(2006年),阎青春的论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位”》(2007年),李兵、朱建民等的论文《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政府的职责》(2008年),刘训的论文《居家养老:走出养老困境的必然出路》(2008年),吴玉韶、李伟等的论文《居家养老的实践难题与对策建议》(2009年),官玉琴的论文《居家养老政策法规研究》(2009年),李晨漪的论文《国内外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综述》(2009年),等等。这些研究主要探讨了居家养老的政策措施、政府职责、服务体系、服务模式、服务队伍建设等问题,对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理论指导作用,较好地推动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但是,针对具体省份研究比较少,本文对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责任进行研究,补充相应不足。

二、政府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中责任问题的研究意义

政府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责任问题,是一个既具有理论价值又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它可以丰富和深化养老服务研究,为加快发展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理论指导,为解决日趋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开辟重要的实践途径。

1、有助于深化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研究,为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理论指导。年龄结构已进入老年型,到2008年,我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超过1.59亿,占人口总数的12%,且今后仍将以年均3.2%的速度增加,养老服务现实需求巨大,但关于养老服务的理论研究滞后于养老服务的现实需要。目前,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理论研究不多,不全面,主要包括政策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政府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这一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责任研究,能弥补当前理论研究的不足,丰富我国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理论研究,为全面推进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提供理论指导。

2、有助于深化对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的改革与发展。我国正经历“银潮”,科学合理地解决养老问题迫在眉睫。当前养老模式主要有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等。机构养老成本较高,且只能解决少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对广大老人来说,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更符合现实,尤其是居家养老,成本相对较低,且符合中国孝道传统,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但目前我国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该研究试图探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的紧迫性和政府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责任,从宏观与微观层面提出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深化人们对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更好地指导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的改革与发展。

3、有助于政府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中履行职责,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良好的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题中应有之义。养老事业是重要的民生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强化政府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实现政府、市场与社会供给的结合,能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三、政府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中责任的厘定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精神,政府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中责任的厘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更新观念:政府责任的前提。一是更新政府自身的观念,认识居家养老是我国重要的养老服务模式,政府不仅要提供宏观管理、财政支持、健全制度,还要充分发挥社会与市场的力量,加强监管与评估;二是更新民众的观念,通过教育和政策引导,让民众认识并接受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认识到尊重老人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

2、强化管理:政府责任的核心。人口老龄化发展引起一系列的经济与社会变化,是中国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加强科学管理,是政府重要的应对之策。作为准公共产品,政府主导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是关键,同时要鼓励、扶持民间组织与企业参与,提供多样化服务,实现多中心治理。

3、完善政策法规:政府责任的保障。要完善法规,在居家养老主体规定上与现行政策一致;地方政策要有统一的立法指导。即要完善立法,国家要建立起统一的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并制定配套的地方政策,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4、服务导向:政府责任的关键。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改革的重要方向和目标,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核心职能。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中,我国政府要转换角色,从过去的控制者、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指导者。

5、财政支持:政府责任的重要内容。政府财政补贴是弥补准公共产品私人融资不足的最重要力量。对于贫困地区或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区,政府在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中实施财政补贴能激励私人融资的实现,从而满足民众对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需求。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兵,朱建民等.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政府的职责[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8.

[2]唐碧.我国城市政府在居家养老中的职能定位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9.

老年服务论文篇5

我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是肖云老师。从确定选题、拟定提纲、完成初稿,到最后定稿,我得到了肖老师的精心细致指导,使我很快掌握了论文的写作方法,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完成了论文的写作。不管今天答辩的结果如何,我都会由衷的感谢指导老师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评委老师的批评指正。

下面我就把论文选题背景,写作基本思路以及存在不足向各位老师作如下简要陈述: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子女数量的减少,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目前快速老龄化的现状。在我国城市社区快速蓬勃发展,社区服务功能日益扩展和凸现的背景下,如何以社区为依托和载体,使之承担和发挥其养老服务功能,成为理论和实践上需要研究的问题。

老年服务论文篇6

1 社区养老的概念和界定

目前国内关于养老方式选择的研究颇多,角度不同,分类不同。就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的文献来看,吴杰(2009)认为社区养老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平台、以法律和制度为保障、政府合理引导下的家庭、个人、市场、社区、非营利性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养老体系[3]。陈元刚(2009)在文献总结的基础上,指出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 也不是社会养老, 而是将社会机构养老中的服务引入社区, 在社区中在家养老[4]。虽然目前对社区养老的定义没有一个标志性概念,但综合现有对社区养老概念的界定,笔者认为学者们普遍所指的社区养老实质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即老年人居住在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中,同时以社区为平台和载体,居家享受社区提供的各类服务。

2 相关理论及对研究的启示

社区养老问题研究涉及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诸多学科,具有跨学科性,其中用得比较多的理论有:

①需求层次论。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5]。借鉴该理论,研究者们对社区老年需求进行了分类和研究。如谢金姚(2009)将老年人需求分为日常照料需求、医疗保健需求、文化娱乐和精神慰藉需求、社会参与需求[6]。吴杰(2012)将养老服务需求划分为基本需求、扩展需求和高级需求三个层次 [3]。邓旭(2013)依据老年人的需求,将社区提供的服务供给归结为四个方面: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的社区服务、保障老年人社交正常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保障老年人有一个可以有所奉献的平台的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交友平台的服务[7]。

②社会嵌入理论。该理论认为,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都是嵌入在特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并通过这一特定的社会关系网络获得社会资源[8]。依据该理论,老年人应当进行积极老龄化行为,融入到社区之中,既成为社区服务的需求方,也成为社区服务供给的主体方,从而老有所用,老有所乐。

③象征性相互作用理论。社区是老年人除家庭外晚年生活的第二大主要场所。该理论强调老年人与社区及其他人进行互动交往,这样才有利于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

④福利多元理论。福利多元主义主张,社会福利服务的提供者是多元化的,不仅仅是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志愿组织、家庭和社区等部门都可承担。该理论对构建多元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借鉴。

⑤社会分层理论。由于资源分配和拥有的不平等,导致人与人之间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形成社会分层。依据该理论,老年群体内部也由于对资源的占有不同而呈现出分层现象,不同经济条件的老年人有不同的养老需求。因此,对老年群体应该依据经济条件等开展差别化研究[5]。

3 相关实证研究

3.1 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状况

对重庆市社区养老需求的研究以社会学、心理学、人口学为主, 在研究方法上以一定规模的抽样问卷调查为主,统计分析方法主要有卡方检验, Logistic 模型分析,聚类分析法,有序Probit 模型回归法。有研究者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方式开展调查,结果表明:

①基本生活需求方面,大部分老年人口最基本的生活有保障,但不是很稳定。

②文化娱乐需求方面,大部分老年人(占调查人数75.3%)老年人都有自己喜爱的活动和需求。

③精神需求方面, 老年人对于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开始增加,但服务供给还不够[9]。有研究者在对重庆市主城区的五个社区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表明:社区医疗服务方面呈现出供给小于需求的特点;社区养老生活服务方面供给量明显偏小,甚至大多数社区尚属空白;社区文化和娱乐服务方面供给量相对于前两项要大很多,有部分项目如室、老年健身设施和场地服务有供给大于需求现象[3]。由于各研究者所罗列和调查的老年服务需求内容存在一定差异性,因而其结论也不完全一致。但总的来看,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差距大,严重不均衡,供给小于需求,供给与需求在内容上不相匹配。

老年服务论文篇7

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被逐渐衍生、运用。关于居家养老目前的研究现状非常的丰富,在相关的期刊网站上有大量从居家养老的发展路径、理论以及问题进行讨论的文献。对居家养老的概念定义也有很多不同的观点,袁缉辉将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入院养老的比较,认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是是以养老资金来源不同而言。鞠秋锦等人认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却享受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院式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即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养老体系。 陈大亚认为“所谓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张卫东认为:“居家养老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备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条件的社会环境。”陈友华认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为弥补家庭养老服务能力不足而出现的,因而是家庭养老服务能力不足时的补充“居家养老”+“社区照料”实际上具有把养老院搬回家的部分功能。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本文对居家养老的概念定义: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利用信息化、网络化的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物质援助、医疗保障、精神支持等相关的服务,为老年人打造一个现代化的具有人文关怀的生活环境。

二、 居家养老发展的必要性、现状

(一)居家养老发展的必要性

居家养老是目前社会养老模式中应用最多,最符合国情的,有其现实的意义和实施的必要性,不同的研究者也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理解,看到社会福利存在的意义和价值。1、从社会福利角度:张奇林等人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是“福利多元化”在老年人福利领域的体现他认为居家养老就是福利最大化的一种方式,将社区资源、政府资源以及相关非正式资源整合连接,既利用多方资源来共同养老同时还能扩大就业,兼具人文情怀和效益理念。2、从我国老年人口特点角度:冯晓娟认为居家养老实施的必要性主要是“在中国的老龄化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规模大、高龄人口比重增长快、老年群体经济状况差等前提下,选择合适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适合中国国情,并坚持以福利性为基础和市场化为导向。”在面对中国的现实国情和老龄人口的现状下,我们需要有种方式利用政府、市场、社会以及家庭相结合,共同的面对养老问题。3、从我国家庭结构功能变化的角度来看:核心家庭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将面临较大的压力,这种矛盾的激化必然导致传统家庭养老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家庭养老被迫逐渐地向社会化过渡。自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家庭结构逐渐转变为“4+2+1”模式,在这种现状下,家庭的养老压力变大,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外移,这需要政府和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二)居家养老的研究现状

1、 从理论层面

居家养老的发展融合了老年社会学以及老年社会工作以及社会保障等相关内容作为其基本的理论支撑。丁建定认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适度普惠型福利理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其从三个理论视角出发,描述居家养老实施的可行性以及专业性。适度普惠福利理论对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完善具有指导意义。它将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与老年福利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发展和完善公平性和适度性;应该将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通过建立居家养老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支持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福利多元主义告诉我们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社会养老服务并不是政府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发展养老服务需要国家、市场与家庭与社会多方共同做出努力。

2、 从实务层面

在当下中国老年人口基数庞大、社会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下,我国的养老问题需要整合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发展模式。在面对老年群体的经济基础、文化水平、家庭结构等不同情况下,我们没有办法一概而论。从经济角度出发,我们居家养老服务有无偿和低偿两种服务方式;从服务人群来看,我们服务对象有高龄独居老人、丧偶老人、失独老人、空巢老人等等不同的情况。这些因素也决定着我国居家养老的服务运作模式。

由于各地经济发发展水平、社会管理的基础和地方政府执政理念不同,我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与模式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域特征。例如宁波海曙区模式是“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模式,南京鼓楼区模式是“政府、社会组织、民办养老机构以及社区”,苏州沧浪区模式是“政府、社会组织、商业企业、社区”,依托的主体不同决定其运作机制和制作效率的差异。在这些运作模式下的养老服务中,服务人群本身就是特定的人群,这中间就存在着服务资源连接的不对等的情况。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不同的区域服务供给方式也存在着差异,以上三个典型的养老模式结合多方的优势同实现养老目标。

在服务供给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通常会面临对老年群体的评估,而传统老年社会工作者对老年人自身状况或所处环境的描述会习惯性地用“处于风险之中”、“依赖性”或“年老体弱”等较为负面带有刻板印象的词汇并以此来决定其可获得的社会服务。这体现了一种以风险为导向的评估理念,风险成了评定服务使用者是否具备资格的核心指标,并未考虑到其作为个体、公民所能公平享有的权利。我们在实务过程中,首先将老年群体进行标签化定义,在为老年人提供的实务服务就存在着严重的差异,供需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匹配的情况。我们在实务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现实情况更加复杂多变,从不同的视角中我们对待问题的角度以及现实后果都有着不同的体现。大多数研究者从优势视角、增能理论来看待老年群体,而我们在实务中,这些方法理论需要更多的与实践相结合,与社区资源、家庭资源相链接,才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总结

在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社会政府、各界都对如何养老、如何防老等问题进行一系列的探索。居家养老作为当下较为流行的一种养老模式,被各地实践应用。但是在此过程中,也会看到这中间所存在的问题。我们的理论和实务工作都存在一定的不足。

在服务提供方面,服务提供方人员配比存在严重的不足,人员的专业性不足,流动性较大。当下实施居家养老是以日托等机构为主要开展方式,其中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和能力还存在很大的问题。他们大多数是一些社区工作人员返聘而来的,为老年人提供的是养老环境而非专业化的服务。

在服务资源的连接上,资金来源大多依靠政府,使得在服务实施上面存在很大的限制。当前我们在社会服务、社会保障领域大部分还是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造成活动实施都会处于被动的状态。社会组织需要学会自我盈利、自我销售,只有真正做到将社会组织变为社会企业之后,才能更好的实施社会服务。

最后,当前我们所言的居家养老更多的是说城镇居民的居家养老,更具体一点可以说是一线城市的居家养老,中间存在着很大的地域性差别。这不仅仅是服务供给的差异,还有很大程度上是养老观念的转变。在服务供给上,不同区域现实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结构不同,但是养老观念的转变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居家养老属于老年社会工作的范畴,我们在实务过程中会很容易将其偏离社会工作的实务轨迹。在当下实务工作中,我们需要注入大量专业的社工人才,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

[参考文献]

[1]陈大亚.家庭养老问题探讨[J].研究与探讨,1998.

[2]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4.

老年服务论文篇8

收录日期:2016年5月17日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严重问题。我国从2000年开始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虽然进入的时间比较晚,但是老龄化的增长速度却快于经济发展速度,呈现“未富先老”的特征,这使得我们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养老服务业就是其中重要的方面。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渐弱化以及机构养老的严重缺乏,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养老模式,它能够有效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成为重要的且符合农村老人需求的养老模式。

2014年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共有31.1万个,覆盖率达到45.5%;其中仅社区服务中心就有23,088个,比上年增加了4,074个。而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仅有10.9万个。随着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视,近几年学术界也对此进行了许多的研究。

二、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

社区养老已发展成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无论是政府还是学术界都承认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如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不仅可以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还能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王莹、王雪、曹煜玲)。但是,学者们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强调社区养老服务的优势上,如果仅仅将社区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依托”来定位,就固化了家庭、社区和机构养老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地位,排除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在社区中的地位,使得很多老人在社区中无法享受到机构式的专业化养老服务。因此,魏娅(2012)指出社区养老服务急需创新,需要突破对社区的原有定位,构建社区养老服务的新格局,使老年人在社区中不仅能够享受到家庭式的养老服务,而且能够拥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资源。

三、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研究

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学术界存在争议较多无外乎社区养老应该是纯福利性的还是应当以福利性和盈利性相结合两个方面。一种观点认为,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弱势群体和一些困难家庭的养老需求,因此在整个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过程中,应当以福利性作为它的根本出发点,这个过程不应该包括商业;另一种观点认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社区养老服务的对象要从为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局部养老向为所有老年人服务的养老方向转变,应当保障广大居民的基本需要,社区养老服务不是慈善救济,要想让社区养老健康持久的发展,那么它的服务就不能仅仅是无偿的,而应该是有偿至少是低偿的。王辅贤认为,社区养老服务不是慈善事业,应当建立一个有偿、低偿、盈利与非盈利等集合多种形式的服务体系,以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发展。

李学斌则认为这是一个本质属性的问题,社区养老的本质是福利性的,但是供给方式是可以产业化的,即由政府作为第三方从提供者那里购买服务,以此来扩充社会福利供给的规模、提升服务的质量。目前,我国实行的相关政策很多都是基于这样的定位。2015年2月份,民政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将逐渐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养老服务发展工作中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评估认证等方法,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家政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或企业,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

由此可见,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纯福利性的观点越来越站不住脚跟,这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而且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同时也阻碍了这一服务事业的资金获取。社区养老服务应该是福利性与盈利性相结合的,这是社区养老服务获得长久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四、社区养老服务与老年人需求研究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就必须充分了解老年人的需求。由于大城市经济发展较快,人口老龄化严重,因此多数学者的研究都集中在这些经济发达地区。对于老年人的需求,研究者研究的角度不同,获得的结论也不同。

钱雪飞(2009)等运用标准化访谈法,通过1,440份调查问卷和160位老年人访谈,发现解释变量不同,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就有不同的解释关系。医疗卫生服务、宣传情况仅对城市老年人需求有解释性关系,而领导是否关心老年人、有无活动中心以及志愿者情况则仅对农村老年人需求有解释性关系。

王晓峰等从经济收入、健康医疗和休闲文娱等方面分析长春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发现,老年人的性别、居住类型、代际关系和受教育水平是影响其养老服务需求的主要因素,老年人的居住类型决定了他们的经济需求,独居老年人对经济的需求比非独居的老年人大,依靠外在经济支撑的水平更大;女性老年人患一种疾病的概率是男性老年人的0.64倍,患多种疾病的概率比男性老年人大,因此女性老年人对医疗健康的需求相对较多;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对休闲文娱的需求也更大。

王静对北京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进行问卷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日常生活、医疗照顾、精神需求。根据调查,在日常生活方面,钟点工上门服务和家庭维修服务的需求比例分别为21.8%和20.2%,是老年人需求最为迫切的服务;在医疗照顾服务方面,最需要社区提供的是卫生保健和健康咨询服务;在精神需求方面,老人最需要老年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2014年程璐对太原市双东三社区200名60岁以上老人通过实地访问和问卷调查,共进行了针对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健康医疗服务需求、精神文化服务需求、养老服务完善四个方面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大不如从前,自我照料能力也逐渐下降,不能从事过重的家务劳动,在日常生活中存在许多的困难和不便,因此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最为迫切,其次为健康医疗服务需求,对精神文化和养老服务完善等方面的需求也有所增加。

以上研究表明,不同特点的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类型也存在差别。但总结历次的调查结果可以发现,老年人大都对医疗方面的需求更加强烈,同时更加注重精神享受,这也与我们的生活经验相符合。老年人到了一定的年龄,身体状况普遍不好,因此对医疗方面的需求水平较高。同时,也表明老年社会工作已经从过去那种仅注重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转为提倡老年人参与社会互动,通过强调自身价值达到继续参与社会建设的目的。但研究者大都把注意力放在对大城市上的研究上,对农村老年人的需求研究较少,笔者认为我国农村消费能力低、基础设施薄弱、服务组织缺乏、城市辐射较慢,当前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最为迫切的地方应该在农村,这应当是以后更加注重的一个方向。

五、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方向研究

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从政府角度,魏娅认为目前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仍然存在着产业结构单一、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在政府的扶持下,通过产业化发展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王桂云则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认为发挥政府作用,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及专业化的发展是解决养老服务难题较为有效的途径。

从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的角度,陈友华、吴凯认为今后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应在分类指导的原则下,建立多层次的服务网络,包括纯福利性的社区养老服务,邻里互助型的社区养老服务以及有偿的社区养老服务等。

从社区养老服务内容的角度,项丽萍指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要针对老人的实际需求,多层次、多元化、多形式、有针对性的搞好社区养老服务,不断丰富养老服务的内容。

从筹资渠道角度,程璐和姜春雪认为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应当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丰富资金的来源,力图建立以社会筹资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多层次、多途径、多渠道的筹资机制。

从上述文献可以看出,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应在政府的政策指导下,向服务的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网络的多层次化、内容的多元化及多形式、筹资渠道的多样化方向发展,构建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六、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制约因素

社区养老服务业在我国属于朝阳产业,虽然前景广阔但处于萌芽阶段,尚存在着许多的制约因素。经对文献进行整理,归纳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匮乏。多数学者认为资金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整个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叶艳认为我国目前社区养老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福利、社会慈善捐赠、社区企业税后利润及有偿服务收入四个方面。社区养老资金缺乏,投入不足,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严重阻碍了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尽管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逐年增加,但资金缺乏的问题仍然很严重,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社区养老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不解决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可持续性问题,将难以维持社区养老的服务提供、人员培训及基础设施的建设。目前,社区养老服务的筹资方式单一,而且政府并未设置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专项扶持款。尽管社区养老服务在不断创新,但是效果不够理想,相对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所需要的资金来说还是微不足道。

(二)专业人员不足,志愿者缺少。王辅贤、梁馨月、林小希等认为我国社区服务人员普遍缺乏专业水平并且志愿者队伍不足。目前,我国的养老护理工作薪酬偏低,就业吸引力不够,因此社区的大部分服务人员多为下岗女职工、初中或中专文化水平的年轻人等,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社区服务培训,因此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有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日间照顾、家政服务等初级水平,难以提供医疗服务、心理疏导、临终关怀等专业,这不仅影响了养老服务的质量,而且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从志愿服务的管理上来看,大多数社区缺乏长效的激励机制,志愿者多是基于道德的视角进行无偿服务。

(三)缺少有效评估体系与反馈机制。社区养老服务的效果如何,目前还缺乏相应的评估与反馈系统,这使社区养老系统处于自我检验与不断循环的状态,建立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评估系统与反馈系统都是必不可少的。同时,社区养老服务的性质往往使政府忽视对它的监管,有些社区是由一些废旧厂房和民房改造而来,基础设施和卫生条件均不达标,为了避免一些潜在的风险,政府必须强化评估体制。

(四)其他因素。除了上述三个研究比较多的因素外,还有一些学者从基础设施、宣传力度、缺乏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研究。有学者认为有的社区缺少聊天室、心理咨询室等,老人就没有疏通情感的地方,有的社区虽然在开始承诺的服务项目有很多,但由于缺少资金,设施也不够完善,老年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对于社区养老服务,有些地方的宣传力度不够,使社区养老在有些地方还不被完全认可,这也是制约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一个因素。还有学者提出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互助式社区养老设施网络,顺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和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趋势,通过与互联网结合,创新服务模式和产业业态。但对这方面研究的学者并不多见,大多只是从理论上进行研究。

从以上的文献中可以看出,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研究者们提到的只是上面总结的几种,对于是否还有其他制约因素还不清楚。而且他们只是提出这些因素,对于各个因素如何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如何却少有人进一步分析,笔者认为今后的研究可以在这方面继续深入。

七、总结及展望

从以上的文献回顾中可以发现,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已经是社会发展的趋势,社区养老服务业作为一项发展中的产业,在成长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笔者认为,在社区养老服务这个问题上今后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第一,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社区养老服务不可能完全等同于慈善服务,发展社区养老必须走产业化道路,使养老服务业逐渐发展成一个强大的服务产业。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市场主体,如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政府向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等,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的市场化。

第二,要更注重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实证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发达地区的案例分析,应把农村老年人作为重要的研究对象。在当前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忽视农村的养老发展会使城乡养老服务的水平差距越拉越大。同时,构建科学的评估体系,充分了解老年人的需要,不断满足发展中的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今后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第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制度设计和保障服务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防止部分发达国家过度福利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1]王莹.厦门市社区养老服务研究[D].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14.

[2]王雪.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模式探析[D].天津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2.

[3]曹煜玲.中国城市养老服务体系研究――以大连市为调查分析样本[D].东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11.

[4]魏娅.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发展[J].中国劳动,2012.8.

[5]王树新.社区养老是辅助家庭养老的最佳载体[J].南方人口,1999.2.

[6]周德民.论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特征[J].宁夏党校学报,2002.6.

[7]唐忠新.构建和谐社区[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

[8]陈友华,吴凯.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与设计――以南京市为例[J].人口学刊,2008.1.

[9]王辅贤.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取向、问题与对策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04.6.

老年服务论文篇9

发言者: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社会工作学院Man Guo

背景和目标 这一研究旨在探究当前美国老年人身体残疾的流行趋势,调查与美国老年人相关社会政策和方案,从而对中国老年人的残疾晚年提供潜在的借鉴指导作用。

方法根据美国国家调查数据,回顾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美国老年人的残疾趋势。根据国家2006年社区调查,提出了最近美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残疾趋势,及主要社会人口群体之间的差异。

结果现有数据表明,高龄人、妇女和只具备最低限度教育的人,身体残疾情况相对严重。

结论和推论调查当前美国老年人身体残疾流行趋势有助于深入了解两国老年人残疾问题的政策和研究。

■《论澳大利亚有关残疾人的社会政策和实践》

发言者: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Lesley Chenoweth

背景概述论文概述了澳大利亚有关残疾人及家庭的社会政策和规定。作为联邦制国家,澳大利亚分别由联邦和国家制定政策和法律,包括直接或间接针对残疾人及家属和相关服务性措施。联邦法律明确规定反对歧视残疾人,国家法律规定应为残疾人提供相关的服务性工作。联邦法律及政策为残疾人提供收入保障系统,并支付伤残抚恤金、护理津贴,提供支持性就业服务及信息。国家负责为残疾人提供住房支持服务、家庭支持和临时托管照顾服务、社区咨询及娱乐服务。这些服务通过政府相关残疾部门承办给非盈利组织和私立机构。

论文核心内容不同领域政策和政府的协调困难,这种协调能确保残疾人获得持久而适当的支持。社会福利改革对残疾人就业的影响。为农村及偏远地区提供服务。在劳动力短缺情况下,残疾人服务的持续性。

■《论香港老年残疾人照料状况》

老年服务论文篇10

需要理论是当代社会福利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个体的社会成员的需要集合成为一个集体的、可表述的社会需要的时候,社会福利制度成为满足需要的重要手段。社会福利制度作为需要满足的工具性手段,是集体主义观念下的需要满足对象、需要满足程度有机结合的成果。社会福利视角下的社会需要一般被表述为人类为了生存和福祉的生理、心理、经济、文化和社会要求。

2实证分析

2.1环境

“十二五”时期,云南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5年,全省共有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34个,农村养老院686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24个,养老床位比“十一五”末增长186%,达12.3万张,养老服务供给越来越丰富,社会力量产业养老服务业的局面逐步形成,为“十三五”时期全面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及养老服务工作。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为云南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

云南省区位优越,气候宜人,生态环境优美,自然、生物、旅游等资源富集,边疆民族文化浓郁,康体养生养老优势明显。

发展养老产业既有利于满足老年人的社会需求,形成健康老龄化社会;又有助于充分发挥资源区位优势,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缓解就业压力。

2.2需求

云南省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5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560万、占总人口的11.8%,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607万、占总人口的12.4%,养老服务任务繁重。与日趋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养老支付能力较弱,养老保障、福利水平较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足,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仅23张,与全国平均水平32张相比明显偏低;养老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管理服务内容、质量差异大;投资及组织设施以政府为主,社会资本作用未充分发挥。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口寿命延长,而且对老年生活的需要也变得越来越高。他们不再仅仅满足于生活温饱,而是越来越注重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社会养老服务显得越来越迫切。

2.3支持

“十三五”是全民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十三五”时期,必须抓紧机遇,统筹规划,发挥优势,创新模式,激发活力,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广大老年人在共建共享总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在福利危机的产生与衍生过程中,福利三角理论产生并适应了形势的要求。它的意思是说人民的福利是指多种制度福利的总和,是研究社会支持的一种范式。福利三角理论是由福利多元组合理论发展而来的。福利多元组合理论是由罗斯提出的,他指出一个社会的福利由政府、市场和家庭共同提供。这三方提供的福利作为一个整体,要比作为任何一方的部分提供的福利要好要多。整体具体大于部分的优势和特性。

需要指出的是在政府、社会和市场构成的福利三角中,作为为了实现某一目标的一个整体,要特别注意加强国家、市场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而不是对市场机制的过分依赖导致了社会群体在自由竞争的劣势下陷入混乱和失衡。

我国目前的养老产业有着福利性、微利性的特点,这两个特点导致不能仅仅依靠市场、家庭的力量,政府必须加大扶持力度。

参考文献:

[1]梁义柱.养老产业化的发展路径选择---从物质养老到精神养老[J].东岳论丛,2013,3:34(3).

[2]林卡,朱浩.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中国养老服务政策目标定位的演化[J].山东社会科学(济南),2014(2).

[3]穆光宗.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的现状与困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武汉),2012(2).

[4]翟振武,陈佳鞠,李龙.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大趋势、新特点及相应养老政策[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济南),2016(3).

作者簡介:

老年服务论文篇11

一、研究方法

(一)文献资料法

根据学院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现有教学计划,查阅现行老龄政策法规、老年健康管理相关课程理论、课程体系构建相关研究成果及健康管理技术等的研究现况,并参照各级各类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为论文撰写提供政策理论支持。

(二)访谈调查法

为了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现状和分析原因,本研究对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专业教师、毕业学生、养老企事业单位组织座谈会进行深度访谈,从不同角度调查老年健康管理岗位理论及技能需求。

(三)实地考察法

利用学院专业建设及教师企业实践的机会,对省内外多家健康管理公司、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老年健康管理相关岗位实地考察,同行业专家探讨。

二、结果与分析

(一)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对健康管理的需求

老年人健康的主要影响原因是慢性病,我国扑面而来的人口老龄化现实,急需有效和可持续的干预措施来解决老年人慢性病预防和管理问题,国家卫生部2012年《我国老年卫生工作有关情况》指出需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预防控制,促进老年人健康水平的提高。因此健康管理学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现有调查过的福州5家养老机构都有专门的医养科室或医疗站,健康管理应是本专业学生需拥有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对《健康管理学》教学内容的要求

对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专业教师、毕业学生、养老企事业单位组织座谈会,会谈结果发现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应该掌握的健康管理知识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健康管理基础理论、基本概念及基本原理;老人体质健康评估技术;居家、社区及养老机构健康管理系统基本知识;老人用药、营养、运动的基本保健指导,老年人常见病基本的健康管理等几个相关知识内容,这些通用性知识的学习可以让学生掌握更多服务于老年健康养老养生行业的专业知识,也更适应现有岗位的技能需求。

(三)学徒制模式下教学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对兄弟院校的交流后,一致认为以往职业院校的教学评价方式主要以考试成绩为依据的定量评价或以考查成绩为标准的定性评价,这N方式会使职业教育走向重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忽视学生实际能力养成的局面,不符合福建省教育厅设立学徒制试点的精神及发挥合作企业职业教育真实力量,更是跟不上现代养老行业的需求。因此,学生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由校企两方综合评价是《健康管理学》学徒制课程考核设计的基础。

三、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健康管理学》课程设计方案的讨论

(一)专业需求与定位

基于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健康管理学》的课程目标的设计――调研团队认为该专业学生健康管理学课程的知识为:掌握健康管理基础理论、基本概念及基本原理;老人体质健康评估知识;居家、社区及养老机构健康管理系统基本知识;老人用药、营养、运动的基本保健知识;老年人常见病及健康管理基本知识。技能目标为:老人健康评估技术及量表运用;健康管理机构或养老机构工作流程及管理软件的使用;老人基本用药及保健品指导;老人膳食指导;运动指导;老年人常见病健康管理指导;素质目标为:具备健康养老的伦理文化和职业精神;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培养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健康体魄,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

(二)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健康管理学》学徒制课程内容结构、实施安排设计

第一,理论教学的设计。应涵盖健康和健康管理等基本概念、健康管理学发展简史(与健康保险的关系)、健康管理理论基础及内容、健康评估原理及方法、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医学基础知识等;授课形式以学院集中式学习为主,包括理论(面授)为主和健康管理公司或养老机构参观学习。教学实施形式方法为面授教学法、分组竞赛教学法、演示教学方法;教学步骤建议为教师观摩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教授教学内容分组完成教学任务参观学习心得及机构管理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说明,通过理论教学,实现学生掌握健康管理基础理论、基本概念及基本原理的教学目标。第二,实践教学采用模块化教学的设计。应包括4个模块:1. 老人体质健康评估知识;2. 居家、社区及养老机构健康(智能)管理系统基本知识;3. 老人用药、营养、运动的基本保健知识;4. 老年人常见病及健康管理基本知识。授课形式以企业见习为主,采取学院专任教师介绍基本理论、现场观摩岗位工作和企业指导老师带班技能指导三种形式。教学实施形式方法采用理论面授指导教学方法、任务导向教学方法、情景模拟教学方法和社会实践教学方法。教学步骤建议为1. 面试理论基础;2. 设定情景场景,给予学生任务进行完成;3. 理论分析指导;4. 应用理论技能完成具体岗位实践,由学生自愿选择,至少掌握2个模块知识和技能。

(三)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健康管理学》学徒制课程评价体系

理论知识考核与实践技能考核占比分别为50:50。理论知识考核由学院组织专任理论课老师卷面考试结合健康管理公司或养老机构现场观摩参观学习心得及机构管理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说明的设计等,其中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和健康管理公司或养老机构现场观摩参观学习心得及机构管理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说明设计分值占比分别为30:20;实践技能考核由合作企业岗位指导老师在见习岗位上对4个模块:老人体质健康评估知识、居家、社区及养老机构健康(智能)管理系统基本知识、老人用药、营养、运动的基本保健知识和老年人常见病及健康管理基本知识进行指导考核,每完成一个模块的学习及时进行考核并颁发合格证书及成绩,每个学生至少掌握2个模块知识和技能;每个模块25分。

四、结语

老年服务与管理学徒制课程――《健康管理学》的设计理念与思路总体上从市场、职业和专业的角度规划了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尤其是实践能力的提高,不仅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同时增强职业院校学生学习兴趣,它的教学内容、教学实施布置及教学方法等具有针对性,从而为高职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创新性培养,学徒制试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田小兵,王港,等.论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创新模式――“钟山老年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园区”的创新实践与探索.科教文汇,2013(06).

[2]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我国老年卫生工作有关情况[EB/OL].http:///gzdt,2012-10/10.

[3]张烨,吴昌友,等.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三核”课程体系构建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6(01).

[4]侯韵.“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创新研究要以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为例[J].课程教育研究,2015 (07).

[5]刘茜.校企合作视野下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评价体系探析[J].专业建设,2015(02).

老年服务论文篇12

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养老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急剧变迁,人口流动加速,老龄化程度加深加重,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单独应对老龄化挑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兼备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点而受到老年人的认可与欢迎,成为我国应对养老挑战的重要方式。

一“、居家养老”的界定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描述,对概念的阐释有助于把握事物的特征与规律。居家养老概念虽然在我国提出已久,但学者们对其内涵外延依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已有研究来看,学者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两个角度:一,从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关系角度进行的界说。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地点与社会养老服务方式的组合。陈友华以养老地点、养老资源和养老服务供给三个要素为标准,将养老分为不同模式。根据养老场所与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可以分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根据养老资源提供者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根据养老服务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服务、家庭养老服务和自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模式即是上述“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家庭养老”与“社会服务”的组合形式。[1]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2],是家庭养老的补充与更新。居家养老模式古已有之,如邻里照顾、家政服务等,只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社会化服务增多,社会化养老服务增多而已;二,从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区别与联系进行界说。居家养老是一种不同于机构养老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居住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模式[3];居家养老是改良了居住形式的机构养老,是“家庭养老院”,是“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是把养老院的部分功能搬回了家。总而言之,上述两种视角分别从不同维度揭示了居家养老的内涵与特征,对认识和理解这一概念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对“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共同涵盖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家庭是居家养老的主要场所,这里的家庭有别于传统意义的家庭,更强调熟悉的生活环境和情感上的归属性。第二,养老不完全是家庭的责任,也是政府与社会的责任。第三,居家养老的内容不仅涉及基本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还包括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法律援助等更高层次的养老服务。第四,居家养老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居家养老模式的诸多实践与研究

(一)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

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有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居家养老意愿研究。这类研究以机构养老为比照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倾向度。研究结论具有普遍一致性,大多数老年人倾向选择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需求虽有提高,但其比例仍远远低于居家养老。分城乡进行比较,城镇老人对居家养老选择度略低于农村老人。2.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在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中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占比例较大。需求影响因素研究能够准确锁定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群体以及不同群体的需求特征。这类研究多遵循假设检验的思路,分析筛选影响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可能因素,并对相关因素进行交互分析,最后对分析结果利用各种模型进行进一步的显著性检验,确定最主要因素。研究结果普遍显示,从不同人口、社会经济特征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来看,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居住类型、家庭经济状况、自理能力、社会保障等都对养老方式选择有一定影响,其中以居住类型、年龄和自理能力的影响最为显著,即独居、高龄、不能自理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最强烈,其他因素影响不明显。在群体需求特征上,高龄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度较高,受教育水平高的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精神慰藉、服务热线的需求度较高。3.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研究。需求强度反映了服务受体对不同服务项目需求的迫切性、优先程度以及不可或缺性,有助于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的安排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有助于其他主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精确对接。已有研究多以全国老龄办的居家养老三大类服务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研究者根据需求细化项目,再通过项目选择的频率统计或者需求强度测量确定不同服务需求的迫切性。研究结果显示,整体来看,城乡老年人最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主要有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紧急救助、医疗护理、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家政服务和文化娱乐。分城乡来看,城市老年人对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教育的需求程度较高,农村老年人对紧急救助、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健康体检的需求较高。纵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调查者与受访者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存在差异。居家养老意愿调查中,普遍存在被调查对象将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混为一谈现象,将居家养老等同于家庭养老。二,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调查多停留在不同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的描述分析上,缺乏指导实践的深入探索。服务需求只有转化成利用率才能实现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仅仅呈现了老年群体的一种主观愿望,与客观利用率之间存在较大落差。分析两者之间产生落差的原因并促成两者的平衡才应是需求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居家养老实践模式总结。

关注不同地方的做法并对其经验进行总结。从已有文献来看,一方面学者的研究呈现为不同地方做法的描述,如对先进社区工作做法的介绍、实际工作部门一般性工作经验介绍和应用研究中地方做法的概述,理论层面的模式总结较少。另一方面,从已有的模式总结来看,模式提炼维度错综杂乱,有从服务提供主体维度将养老实践总结为“政府包户型”、“企业主导型”、“非营利组织运作型”、“志愿者凸显型”,也有从特色经营方式上将其归纳为“社区集中照料式”、“社区互助养老式”、“社会关爱探视式”,还有从多元主体作用方式上将其归纳为“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政府+志愿者”等。以上归纳多以地方经验的特色概括为主,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提炼。中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通过对各地居家养老实践的深度分析和提炼,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将居家养老模式概括为四种:一,政府主导,层级联动模式。这是一种政府采用行政强制力自上而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的方式。其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即政府筹集资金、政府管理、政府运营)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行政单位分级建立规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同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社会养老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弱病残群体。二,政府主导,民间运营方式。这种模式的实现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公建民营方式,即由政府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交由民间经营,提升运营效率。第二,政府资助民间力量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或中心。政府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调动民间积极性参与养老产业。第三,政府资助,机构主办。此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发挥机构养老的辐射作用,采用政府出资和社区筹资,委托或资助专业养老机构在社区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方式,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第四,政府购买,市场运营。其采用政府全额或部分出资在市场上购买服务的的方式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养老需求。[4]上述文献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归纳总结了我国居家养老实践的具体模式,对其他地区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三、居家养老研究评述

近年来,学界对居家养老的研究越来越丰富,累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数据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往的研究主要对居家养老的概念、理论现实意义、实践现状、运行机制、服务需求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等进行论述,观点重复的较多,而且普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缺乏将外部环境考虑在内的系统分析。已有文献多是专注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本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囿于学科视野,缺乏对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所依赖的外部环境进行充分系统研究。任何项目、组织、制度的正常运转都是嵌入在一定的制度、结构甚至文化因素中,就像一颗种子的发芽必须具备适宜的土壤一样。居家养老服务要持续平稳运转,必须与其嵌入其中的制度结构、文化环境、认知观念、政治氛围相配套,当前文献缺乏从外部环境出发的系统研究。第二,相关研究多停留在表象描述,缺乏触及本质的深度分析。当前居家养老研究主要是以宏观抽样为主的实证研究,这类研究以服务需求和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研究为主,研究注重对统计结果的现状描述,缺乏解释性分析。以个案研究、典型研究为主的经验介绍、模式总结和问题发现,停留于表面分析,缺乏系统深入的原因剖析和理论提炼。第三,缺乏城乡差异性视角。城乡拥有的经济社会资源存在明显差异性,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比如城乡社会组织的发育、养老市场的发展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等,现阶段的研究没有对城乡上述差异给予关注,而是倡导城乡统一的居家养老推进方式。第四,学科视角过于单一。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人口学、建筑学、医学等领域,与其他学科如公共管理、经济学、文化学、政治学等相关性较小。第五,居家养老研究过多的将目光聚焦于养老模式本身的研究,缺乏从老年人、养老问题、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对居家养老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第六,相关研究多停留于地方实践的经验总结而缺乏学术性的理论指导与概括,虽然部分学者也尝试着进行了理论建构与提炼,但仍然不成熟。葺

[参考文献]

[1]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04).

[2]张波.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与展望[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8).

老年服务论文篇13

在我国,老龄产业还是新兴事物,对老龄产业有关理论研究还比较滞后。国内学界对中国老龄产业的研究应该说起步于90年代中期,最初的研究比较关注中国人口老化与老年市场的发展的关系,对老年市场分层、消费结构和消费习惯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陆杰华,2001年);老龄产业理论的研究历程的线索以三次老龄产业研讨会为主线。1997年全国第一届老龄产业座谈会上正式提出老龄产业概念(张文范,1997),并达成比较一致的认同;同时对老龄产业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能行、老年市场与老龄产业的关系、老龄产业所涉及的基本服务范围等理论问题达成了共识;但是对老龄产业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则是近几年的事。随着老年商品和服务市场的逐步发展,对老龄产业的理论研究提出更高的要求。2001年第二届老龄产业研讨会,在总结过去成功和失败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老龄产业的十一条政策建议(程勇,2001年),从而使老龄产业研究从局部、微观的市场、企业研究走向全局、宏观的战略、政策研究方向,把发展老龄产业是看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的战略。2004年第三届老龄产业理论和实践研讨会,回顾了近十年来老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今后民营资本的参与将是促进老龄产业的发展的主要动力源(陶立群,2004年)。而且认为,发展老龄产业要立足本国国情,在优先发展老龄产业的重点领域之一??养老服务机构过程中,国家有必要建立一套包括建筑设施、卫生条件、服务水平、管理能力在内的资质评估认证标准,明确管理认证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管,使老龄产业发展规范化、标准化(程勇,2004年)。这一建议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老龄产业的发展将进入有序的健康发展的快速通道。

二、老龄产业的理论研究上存在的争议问题

1、老龄产业概念的界定问题产业是社会分工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具有某种同类属性的经济活动集合。“产业”一词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研究领域有不尽相同的含义,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产业的内涵不断充实和丰富,其外延不断扩展。按照一般理解,产业是指“财富”,指各种生产的事业,也有的指工业。产业指财富,多见于文学作品中,常指家产、财产;产业指工业,是相对农业而言。在经济理论研究中,现今,多数经济学者谈到产业,指凡是具有投入产出活动的经济单位。在产业经济学理论中,产业是指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企业经济活动组成的集合(水,2000年)。在西方经济学中,经典的产业定义是“在完全竞争市场的分析框架内,产业是指生产同质产品的、相互竞争的一大群厂商”。显然这个产业定义比较狭义即指企业;而“集合概念”的产业是比较宽泛的。至今为止,关于老龄产业概念的界定仍然存在争议(翟德华,2003年;牟新渝,2004年)。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将其界定为为老年人提品或劳务、满足老年人口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需求的各种行业、部门的通称(陆杰华,2001)。从这个概念看,老龄产业不是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而是跨行业、部门的综合产业群。而且,这是一个非经济学角度的定义。经济学意义上的产业,指“国民经济中按照一定的社会分工原则,为满足社会某种需要而划分的、从事产品和服务生产及经营的各部门”。抽象地说,一个产业就是具有某种同一属性的经济活动的集合;从企业层次上说,就是同类企业的结合体。因此,按照现今国际社会较为通用的三次产业分类标准,老龄产业的称谓是很“特殊的”。简单的理解,老龄产业可以说是一种锁定服务对象在年龄上属于老年人的专门产业,其划分的基础和依据是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强和老年人口数量的庞大与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对老年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顾鉴塘,2001)。此外,老龄产业的概念提出具有中国特色,因为在国外没有老龄产业的提法,只有“银色产业”或“健康产业”的概念。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通常社会化服务的程度非常高,向老年人提供的社会服务也是多种多样的。同时,各种专门针对老年人喜好的商品也很丰富。因此似乎没有必要单独提出老龄产业的概念。老龄产业概念的不清晰,表现在没有把握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的区别和联系。老龄事业是指老龄工作体系,具体为一系列的具体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而老龄产业是社会化、产业化的经济活动。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曾说“老龄事业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事业,也是一项大有可为的新兴产业”。对这句话,现在学界和实际工作者在理解上存在歧义。有学者认为,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都是以老年群体为服务对象,她为老龄群体提供与生活保障相关的各种制度、设施、物品、服务等老龄产品。当这些老龄产品的提供主要由政府承担时,我们称之为老龄事业,当这些产品主要通过市场提供时,我们称之为老龄产业。当老龄事业逐步脱离政府包办的局面,有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投入,越来越以企业化经营为特征后,老龄事业就转变为老龄产业,老龄产业是老龄事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表现形式(《上海老龄事业社会化、产业化的理论与实践探讨》课题组,2004)。老龄事业性质上是社会公共管理的政府行为活动,而老龄产业性质上指经济单位的市场交易活动。在我国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实际上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让政府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借助社会资金的市场参与,缓解过去计划经济遗留政府打包大揽的老年福利支持增加的压力,为满足老年人口的物质和精神产品的需求,提高老年人口生活质量的宏观管理模式改革行为。今后,政府要从直接的管理转向间接的服务,政府必须承担的对老年人社会福利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将借助市场手段进行更为有效的分配。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老龄事业与老龄产业内在的联系,那就是与其说政府鼓励发展老龄产业,不如说政府是在通过老龄产业的发展来解决原本应该政府出面解决、而又无力解决的中国老龄问题(乔晓春,2004年)。

2、老龄产业的定性问题

由于目前老龄产业的性质徘徊在事业和产业之间,因此部分学者坚持认为,福利性和微利是老龄产业的显著特征,是老龄产业和其他产业的主要区别。因为,任何企业都以盈利为目的,不盈利的企业或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是没有立足之地的。老龄产业也不例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促进老龄产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必须既要强调她的福利性,又要保持她的微利性(冯长荣,2001;张智敏 唐昌海,2001;程勇,2004)。有学者认为由于老年人群在社会中处于相对弱势大地位,决定了老龄产业是一个带有公共性、福利性特征的领域(李本公,2004)。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目前相当一部分优惠政策和法规只给予福利性的、非盈利的老龄产业,导致大多数社会养老机构依赖财政拨款支持、不积极开拓市场。对那些以纯粹民间资本涉入老龄产业方向上(包括老龄产品、老龄住宅、老龄旅游、老龄服务等)的企业排除在政府的扶持之外。实际上,老龄群体是个消费需求多样化、多层次的异质消费群。不同年龄段、收入的老年人口,在老龄产品的需求和消费能力上差异很大。目前,处于老年阶段的老年人与将来进入老年阶段的老年人,在消费理念、消费习惯上,也存在差异。目前各地政府的老龄产业政策侧重扶持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在老龄产业发展的初期可能有效,但从长远的发展角度看,可能有不利于老龄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来,在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民营资本的积极参与老龄产业领域的现象,并且已经出现不少成功经营老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她们的实践证明了,走完全市场化运作模式也是可行的思路。有学者在比较社办养老机构和政府福利养老机构在管理能力、盈利水平以及提供养老服务的质量的差异时,发现社办养老机构比政府福利养老机构更具竞争能力,入住老人对社办养老机构的满意程度比政府办养老机构要高(《北京市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课题组,2004)。老龄产业的定性问题还表现在老龄产业“产品”性质的分类上。从经济学角度看,任何产品在产品性质上,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公共品”、“私人品”和“准公共品”。老龄“产品”应该主要指老龄产业部门所提供的产品,这类产品主要是为老年人所消费或为老服务。简单说,老龄公共产品指由政府财政和民政等部门免费给老年人提供的“为老服务”;私人品是老年人通过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而获得的产品和服务;准公共品是指老年人以低于“市场价格”获得的由特定组织或团体提供的服务。由于资源的有限性,老年人实际能享受的老龄产品都是选择的结果,这主要由老年人自身特征、家庭状况以及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而一般意义上,发展老龄产业主要在于鼓励市场提供更多的老龄“私人品”。因此,认同老龄产业的“产业”性质,一定程度上弱化老龄产品的福利性,至少现阶段对于刺激更多的商业资本介入老龄产业领域,形成老龄产业规模发展是必要的管理意识转变。否则,保持现有的老龄产业扶持政策,过于强调老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不仅会加重政府财政负担,而且会丧失当前老龄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

3、老年经济实体是否属于老龄产业范畴?

老年经济实体是指以老年人主办的企业单位(刘书鹤,1993年)。有学者认为,老年经济实体涵盖在老龄产业范畴内是具有中国老龄产业的特殊性表现(顾鉴塘,2001年)。多数学者则认为,老龄产业既然称之为产业,按照产业的基本含义,老年经济实体应该属于老龄产业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而且不能包括那些不为老年人提品和服务的老年经济实体(翟德华,2003年)。老年经济实体属于老龄产业的范畴首次出现再在第一次提出老龄产业正式概念的第一届老龄产业讨论会上。以后,随着对老龄产业的认识加深,老年经济实体大部分被排斥出老龄产业的范畴,但是如果老年经济实体生产或提供的服务是针对老年消费者的,仍然属于老龄产业的范畴。

4、老龄产业的理论基础

4.1、人口老龄化理论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学者在论述老龄产业时都认同老龄产业的兴起是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适应老龄社会到来的产物。人口老龄化理论认为,老龄群体的日益增加,既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的标志,也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新的挑战和难题。老龄社会与以往人类所经历的年轻型或成年人口结构社会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养老问题更加凸现。传统家庭式养老模式或国家福利性集中养老模式已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化养老----一种通过市场整合/优化社会资源的模式,不仅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做出的明智选择,也是大多数不发达国家-----通常保有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国家或地区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必须选择。人口老龄化理论通常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的支持越来越不能满足老年的需求,因此寻求社会支持将成为趋势。发展老龄产业实质上是老龄社会中社会资源倾向老年群体,或者说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日益增加的老年群体的需求将影响整个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老龄产业也是适应这样一趋势而必然产生与发展。因此,发展老龄产业必须考虑老龄化(社会)的背景(萧振禹,2004年),老年人口增多是老龄产业赖以发展的最基本的社会基础(袁新立,杨东法,2004)。

4.2、市场理论和产业理论

一般经济学的理论认为,需求是市场存在的前提,而市场是由人口、购买力(需求)和购买愿望(需要)三因素的统一体。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是以市场的需求为原动力的,即市场需求刺激产业的产业与发展。当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即形成一定市场体系时,一个产业就形成了。老龄产业的产生与发展取决于由老年人口规模、老年人的购买力水平和购买欲望所决定的市场需求。因此,老龄产业实质上是一个以老年消费品??老年商品和服务??为主体的市场体系。由于老年需求的特殊性,因此老龄产业与其他产业比较更加复杂,但主要以老年照顾服务为典型特征。发展老龄产业就是借助产业形式,利用市场机制高效配置社会、家庭与个人的养老资源,满足老龄群体的养老需求。依据市场理论和产业理论推导,老龄产业并不是人口老龄化出现之后才产生的,而是老年群体存在时就开始了。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商人们很早就为那些少数富裕的老人提供服务了,尽管规模和范围不如现在明显,但已经属于老龄产业的雏形了。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老龄产业是以年龄为标志划分消费群体的产业。

4.3、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

发展老龄产业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认为社会文明的进步标志是“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因此,发展老龄产业不仅是老年人的需要,而且也是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人为本意味着老龄产业的存在的合理性在于为老龄群体的提供符合老年人特殊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熊必俊,2004年)。我们必须承认老年群体是社会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且他们将发挥越来越显著的社会作用,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要求我们必须改变以往对老年人错误的偏见,正视他们合理的需求,发展老龄产业正是迎合这一潮流的切当的市场手段和方式。

4.4、“五个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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