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实用13篇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1

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张桂梅数十年如一日,坚韧执着 励精图治,勤俭节约 无私忘我,不忘初心献身扶贫,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坚韧执着励精图治。丈夫去世后,张桂梅只身去了祖国西南边陲的贫困山区从事教育工作,并选择了师资最弱条件最差的民族中学任教。在任教期间,她全身心投入教学,为贫困的学生和简陋的学校出钱出力,又当老师又当母亲,不留余力的细心照顾着学生们的学习状态和生活起居,为了学生们能够走出大山,她励精图治创办了全国第一家免费女子高中,她主动带头免费为学生们补课,因操劳过度导致身体状况越来越差,长期拖着病体就算腹部长了肌瘤,也忍痛站在讲台上,只为孩子们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除此之外,她还义务担任华坪县“儿童之家”的院长,成为了54名孤儿的母亲。她十年如一日,从未退缩,从不言弃。天道酬勤,在她的不断努力和坚持下,孩子们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师资力量也得到了大大地提升。她的到来改变了许多孩子的一生。

勤俭节约无私忘我。张桂梅在贫困山区任教期间,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事业和慈善事业中。在学校里,学生没有钱吃饭,她拿自己的钱给学生;学生没有衣服穿,她拿自己的衣服给学生;学生生病需要看病,她带学生看病并自己掏医药费。总之,只要学生们缺什么只要她有,她都能解决。在儿童之家,她义务成了众多孩子的“妈妈”,一把屎一把尿不分昼夜的照顾着几个月大的孩子,为了维持儿童之家,她把自己有的能用的都拿出来给孩子们用,并利用空余时间到处筹措资金。然而她不是万能的,她自己并不富裕,她只舍得吃馒头青菜面条,衣服也是好心人给的,她省下来的钱都用到了教育和慈善事业中,自己未留下一分一毫。

不忘初心献身扶贫。张桂梅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她深知教育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性,她曾说:“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站在讲台上”,她不忘自己的初心,并积极响应国家扶贫号召,扶贫先扶智,为了贫困山区的教育,她心系群众,勤俭节约,帮助困难学生,带学生看病,给学生添置衣物,对贫困家庭进行家访,为孩子们争取学习机会。她前前后后为山区的孩子们为慈善和教育事业投入了100多万元,其中包括自己的工资奖金和社会各界捐给她治病的钱,她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教育,并无怨无悔。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张桂梅巾帼不让须眉,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尽显巾帼英雄本色。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她这种坚韧执着励精图治,勤俭节约无私忘我,不忘初心 献身扶贫的英雄精神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在此也号召广大党员 干部真正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作不忘初心奉献一生的实际行动。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事迹心得二

女子高中成立之初的困难,是张桂梅始料不及的。山区条件艰苦,再加上张桂梅对工作要求严格,很多年轻教师难以适应。建校才半年,17名教师中有9名辞职,教学工作近乎瘫痪。

焦虑沮丧的情绪包围了张桂梅。在留下来的8名教师中,有6名是共产党员。张桂梅把6名党员教师集中起来,重温了入党誓词,诵读了《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等篇章。有的教师眼里泛起泪花,他们被张桂梅的无私打动,他们要和张桂梅一起,把女子高中办好,把大山里的女孩送入大学。

留住了教师,还要留住学生。家访成了张桂梅最重要的工作。很多学生的家在偏远山区,有的地方只能靠步行到达,但张桂梅要求自己“要亲自到每一个学生的家里去看看”。

与张桂梅多次同去的华坪县电视台记者王秀丽,对家访的路心有余悸。“在路上,我害怕得腿发抖,甚至觉得鞋底会被脚趾抓穿。在一些路段停车休息时,我连车都不敢下,害怕自己会不小心跌下山崖。”

张桂梅也害怕。一次,她坐乡政府工作人员的摩托车上山,“不敢低头,摩托车稍微歪一点,就会跌下悬崖粉身碎骨”。11年来,张桂梅在大山里走了近12万公里,对1345名学生进行了家访。家访途中,她摔断过肋骨发过高烧 迷过路,还曾因身体虚弱晕倒在路上。

为了把儿童之家和女子高中顺利办下去,张桂梅不得不四处筹款,但这条路同样艰难。

一次,张桂梅到昆明某企业寻求帮助,未等她把话说完,企业领导就叫保安赶她走。张桂梅不走,保安就放狗出来追咬,小脑萎缩的她不能很好地保持平衡,衣服被狗撕破,脚上鲜血直流。无助的张桂梅坐在地上放声大哭。

还有一次,她在街头募捐,被人认为是骗子,有人还朝她脸上吐口水。离开人群后,疲惫 伤心 无助的她坐在街头靠着墙睡了过去,醒来时已是万家灯火。

后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邀请她到北京录制了一期节目,这期节目为她募到了100多万元。

然而,没人知道,她才到北京就接到哥哥病危的电话,哥哥想在弥留之际见见离家几十年的妹妹。张桂梅思前想后,最终决定去录制节目。她怕错过时间人家就不让她上节目了,她怕不上节目就会失去筹款的机会。等她录完节目,哥哥已经过世。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事迹心得三

她,是一名敬业奉献的人民教师,是一位心系群众的教育扶贫工作者,更是一名信念坚定的共产党员,她就是华坪女子高中校长张桂梅。原本拥有幸福家庭的她突遭命运的打击,在失去相濡以沫多年的丈夫后,她用柔弱的双肩扛起生活的重担,此时,她面临着工作岗位的抉择,她没有选择到条件优越的学校任教,而是毅然只身前往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条件艰苦的华坪县投身教育扶贫。虽然疾病缠身,被病痛折磨的苦痛难言,她也没有停下教书育人的脚步,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她忍着病痛一次次站在热爱的讲台上。

一枚党徽,她始终都把党徽佩戴在身上,昂首挺胸的展现共产党员的风采,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党徽在闪烁。

一面旗帜,她埋头苦干 洒播大爱,是党员干部心中一面先锋模范的旗帜,哪里有艰苦哪里就有旗帜在飘扬。

一个榜样,她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是各行各业奋斗者争相看齐的榜样,哪里挫折有哪里就有榜样的力量。

情系群众,小喇叭声音更响亮。平日里,华坪女子高中校园内随处可见张桂梅老师手持小喇叭督促学生跑步早读的身影,有了小喇叭的陪伴,学生心里都很踏实。她始终把学生当做亲人,当遇到学生生病,她带着他们彻夜奔波到医院,一直守护在学生身旁。她心里始终记挂着群众,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用一次次感人的事迹践行着共产党人为民服务的宗旨。基层工作中,我们每天都会面对着很多前来咨询问题办理业务反映情况的群众,也常常会深入农户家里给群众做政策宣传,在面对群众时,我们是不是应该以张桂梅同志的精神风貌要求自己?对待群众,我们态度要好一点,笑容要多一点,讲解要清楚一点,多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做好政策“翻译”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2

一、

着力强化组织宣传

为强化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顾问,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扶贫工作。同时明确了健康扶贫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层层负责的良好局面。同时积极营氛围,印发健康扶贫宣传资料,并设立“贫困人口专用住院报帐办理窗口,设专人负责住院办理和报送救助资料,为落实各项健康扶贫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

大力落实扶贫政策

一是大力实行医疗费用减免措施。自2016年1月以来,我院对农村贫困人口、五保病人、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的所有疾病的(包括9种大病)住院患者,出院结算后,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实行**%的减免,之后再报大病救助和民政救助以及各种保险救助,此种减免,比政策“一减免”中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的减免比例还要高。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共为1***名贫困住院患者(冠心病和尿毒症居多,期中大病***人)减免医疗费用***万元。目有我院有在院贫困户有***人。

二是认真执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今年9月,我院正式实施贫困户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对苏仙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收任何的住院押金,签定“先诊疗后付费”的协议书后,即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诊疗,出院后只需结清经各种救助后的自费部分,极大减轻了患者的垫资压力和经济负担。为落实好一站式结算服务,我院还积极提请区扶贫办牵头,召集相关部门9月15日在我院召开了推进“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推进会。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自9月实施以来,已有***名贫困户享受了此项服务。其实在正式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之前,我院就对实在垫付不了住院费用的贫困户,开放救治绿色通道,先救治,后付费,据统计,仅2017年,我院就对300余名贫困户开放了先救治,后付费绿色通道。

三是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合理诊疗。针对每一个贫困住院患者,进一步细化诊疗措施,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严格治疗路径,缩短治疗时间,控制医疗费用,并强化质理管理,

提高治疗效果。

三、

深入实施惠民措施

一是大力开展慈善医疗卡慈善助医活动。从2010年开始,我院便开展了慈善助医活动,每年一次性向区慈善总会捐款***万元用于慈善医疗卡慈善助医活动。7年来共计捐款

***万元。

二是大力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每月至少2次组织专家走进社区、偏僻乡村尤其是贫困村、敬老院等开展义诊咨询活动。今年1—8月份共组织14次,其中由院领导带队到了良田镇大山口村、飞天山两江口瑶族村等贫困村义诊咨询。上半年免费发放药品共计2万元,免费做心电图和测血糖600余次,免除费用3万余元。

三是免费为白内障患者手术。2011年以来,每年免费收治白内障患者300多人次,7年来共计免除费用400多万元。

四是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费用减免措施对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实行费用减免措施,每年共计减免200余万元。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医院健康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今天上午,区卫计局公卫科史少飞科长带领一督导检查组,来祖庵镇检查村卫生室健康扶贫工作及村卫生室建设情况,我院副院长黄三元陪同史科长一组来到大庵村卫生室,了解其健康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史科长询问大庵村卫生室建设情况,在了解到卫生室建设达标后,查看了各室卫生情况。史科长指出:现在是特殊时期,在健康扶贫这件事上,大家要高度重视,在每个细节上都要下功夫,特别是整洁的环境要保持好、乡医的形象要维护好。

史科长在检查大庵村卫生室健康扶贫资料中指出:部分资料填写不完整,要求及时填写。

随后,史科长在黄院长和大庵村乡医带领下,来到贫困户家里了解贫困户人员情况及健康扶贫资料上墙情况。

下午,石露萍院长召集乡医召开了健康扶贫会议,就最近督导组下乡检查扶贫工作出现的问题和乡医共同学习。石院长指出:督导组检查出的问题大家有责改之,无责加冕,并就我院扶贫人员下乡检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近期,我院持续为贫困人员免费血、尿等相关项目的检查,现已检查260余人,检查还在继续中。

通过我们卫计人员不断的完善和努力,相信所有的贫困人员都能健康有保障,生活有动力!

医院健康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宿迁是全省低收入人口发生率最高、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的地级市,全市现有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万人,占全省低收入人口总数的**.*%,六个省定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我市就有成子湖、西南岗、涟沭结合部“三大片区”。自新一轮扶贫开发启动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省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江苏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要求,围绕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更好防病”,多措并举,精准识别、精准施策,不断织牢低收入群众健康网底。经过3年的努力,全市因病致贫农户由2016年初的72***户减至2018年底的43***户,相关做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为两家工作先进市之一,在全省健康扶贫现场会上作典型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制,高位推进,把健康扶贫牢牢抓在手上

一是建立体系抓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先诊疗后付费”、慢性病救助等健康扶贫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会办、交办存在问题。市卫计委领导班子利用每周例会契机,专门听取全市面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推动任务落实。

二是明确任务抓推进。结合宿迁实际,市卫计委、市扶贫办等***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宿迁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对“十三五”期间健康扶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5月,市卫计委与市扶贫办、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2018年宿迁市健康扶贫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在全面落实省定任务的基础上,将14项内容增至18项。为进一步压实卫计部门的牵头推进责任,市卫计委于8月23日、30日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对系统推进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进行了具体部署。

三是纳入考核抓推进。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健康扶贫工程重点任务逐项分解,明确部门分工和主体责任,推动政策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健康扶贫列为脱贫攻坚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按比例折算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总盘子”,并组建专项考核组对三县五区年度健康扶贫工作进行集中考评。

四是加强督查抓推进。先后出台《宿迁市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定期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督导的通知》,通过采取“季报告、季督查、季反馈”的形式,对各地健康扶贫成效、重点任务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全年共开展健康扶贫专项督查3次,对有关县区及单位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限期整改。

二、聚焦主业,压实主责,让低收入群众方便看病

一是全域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出台《关于推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全市所有一级及以上医院全面实施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实行资金预付政策,在2017年专门预拨周转金**.*万元的基础上,2018年我市全面实行医保预付金制定,人社部门共为68家市区定点医院垫付资金3***万元。编印宿迁市“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宣传单***万余册,定向发放给所有低收入农户。加强院内宣传,全市一级以上医院均在挂号处、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开辟专门窗口,收费员、医务人员政策知晓率达**%。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万人次享受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二是做实做细签约体检服务。将**.*万建档立卡低收入常住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实行三级签约、三师共管。科学设计6类“个性包”套餐方便群众选择,明确服务包费用由医保基金报销**%,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报销**%。市洋河新区专门安排**.*万元,用于补助低收入人口中重点人群签约的家庭医生,带动群众受益2900余人次。在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的同时,各县区将低收入农户健康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每人100-**元标准,为辖区内常住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开展免费体检。

三是自主减免医疗费用支出。实施20种大病专项救治,对儿童白血病、乳腺癌、肺癌等20种疾病的患者,由各县区有计划地组织救治,全市共救治**.*万人次,减免费用1**.*万元。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设置“扶贫病床”800余张,优先收治低收入患者。泗阳县对低收入群众实施免挂号费、免诊疗费、免专家会诊费,减医药费、仪器检测费**%的“三免两减”优惠。市洋河新区部分医院对建档立卡低收入患者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的自费费用按照5%-**%给予减免。宿城区在蔡集、中扬、屠园等乡镇试点特困户住院“0付费”模式,特困患者在乡镇医院住院医保合规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全部减免,目前已救助1***人次,减免费用**.*万元。

四是不断丰富对口帮扶形式。认真落实对口支援要求,各县区分别与省、市级签订疾控机构对口帮扶协议。完善医疗帮扶新机制,引导二级及以上医院采取收购、控股、参股、技术合作等形式,实现143家乡镇医院医共体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区域护理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二级以上医院通过专科护士定期指导、传帮带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目前,全市33家二级以上医院与82家基层医院建立了帮带关系。

五是着力提升公卫服务水平。将产前筛查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终止妊娠费用按每人**元、**元、**元的标准给予补偿。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完成筛查**.*万例,其中高危4807例,确诊77例,相关做法得到国家卫计委高度肯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印下发《宿迁市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导则》,全面启动前期工作。开展新一轮村居卫生机构提升工程,2018年共完成***个村居卫生机构提档升级,***个创成省级示范。新建改建乡镇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80家,建成数字化计免门诊119家。落实地方病防控工作责任制,顺利开展饮用水水碘、水砷等监测工作。加强慢性病干预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万人、糖尿病**.*万人,在管严重精神病患者**.*万人。

六是深入基层上门服务群众。在全市启动“助你健康,携手同行”健康大讲堂进基层活动,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进村居(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送合理膳食、送疾病防治、送健康保健知识”为内容的“四进三送”主题活动450余场次,指导**.*万低收入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织牢因病致贫上游防线。以“健康扶贫村村行,千万行动惠民生”为主题,每年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健康扶贫义诊活动。全市各级医院共派出医护人员4***人次,深入1***个村居,义诊群众**.*万人次,免费开展医学检查7***人次,赠送药品40余万元。

三、优化保障,凝聚合力,让低收入群众看得起病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3

记者:我们在扶贫工作面临的许多困局和乱象中,都可以看到基层官员“政绩冲动”的影子,这与执政党“执政为民”的理念无疑是相悖的,那么应当怎样抑制决策者的这种“政绩冲动”?

王:一些地方官员的“政绩冲动”使得扶贫这一普惠工程的公平性大大受损,不少贫困地区老百姓实际上没有享受到它的惠泽。我们除了在意识上要提倡以长远的、科学的、可持续性的发展观来规划扶贫工作,还要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上有新的举措。在新一轮扶贫开发纲要中,我们将实行“五挂钩”制度(扶贫开发与农民增收、经济发展、评先评优、效能考核、干部使用挂钩),在这样的要求下,干部若为了政绩,不摘帽、装贫、造贫,搞形象工程,反而自己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这样,制度就更有力。

记者:目前国家重点扶贫对象的遴选机制存在哪些问题,应怎样再进一步改进?

王:中央决定,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在这一标准下,势必更多低收入人口将被纳入扶贫范围。然而,目前国家的重点扶贫对象仅包括国家重点县、特困片区、多村连片集合体以及其他贫困群体,这样一来,谁能进入国家的扶贫重点“视野”成为公平性问题。

虽然,国家重点扶贫的原则是“先难后易”,最贫困的最先重点扶持,然而10年一轮的时间对于不少地方来说“政策空缺”太长,可考虑缩短为5年变更一次名单。另外,我们也在思考深入到贫困村庄和具体的农户,使扶贫的“识别机制”更精准。另外,国家重点扶贫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可以跟干部考核挂钩,解决贫困县名单“只进不出”的问题。

当然,任何国家都不能说可以由政府完全“包揽”贫困问题,无论是专项扶贫、还是行业扶贫,都需要形成多层面、多主体的分级机制,对口进行帮扶。

记者:由于政府大包大揽过多,在传统扶贫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之中,贫困群众一直处于被动状态,依赖政府的思想严重。应该怎样提升群众的“话语权”?

王:过去,扶贫没有把贫困者当成脱贫的主体而是把他们当作脱贫的对象,在整个扶贫过程中,扶贫者很少与贫困者沟通、交流。群众要么缺乏扶贫惠顾,要么被政策强加于身,无法参与扶贫工程的决策制定。

现在我们倡导“参与式扶贫”,把贫困者放在反贫困的主置上,充分尊重贫困群众在项目选择、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管理权。总的来说,就是让老百姓有权“说话、做事”。借助于外部的帮助,困难群众可以选择发展项目、制订发展计划,并参与计划的执行和项目的实施管理,包括项目设计、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监督等全部项目工作都是扶贫对象“自己的事”。

“参与式扶贫”主要是寻求“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市场调节”的最佳结合点,使贫困村群众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培养“自愿脱贫、我要脱贫”的意识,逐步提高其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能力,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同时,“参与式扶贫”还能使扶贫项目、资金更加透明化,从源头上堵塞了扶贫资金被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农民得到了实惠,干部得到了保护。

记者:关于国家下拨给基层的扶贫资金,在使用上具体应有哪些原则?

王: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低保等保障民生政策、支持农业生产政策等7个方面。在2011年投入的1618亿元里,有619亿元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的农业生产,有566亿元直接用于改善民生的投入。可以看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思路,即以“开发”的思维来做“扶贫”的工作,突出可再生、可再造的长远视角。因此,基层在运用资金、项目时,也需按照“规划先行”的思路,制定计划,杜绝随意性、浪费性使用。具体操作上,是“规划引导资金,资金跟着市场走”,既保证了政府的规划意图,又激活市场、优化地配置了资源。

记者:要使重点扶贫的名单准入取得公平性,要使各个扶贫项目、资金都周转正常,真正用于贫困人群,必然应当让扶贫工作置于阳光之下。那么,具体有哪些监管措施?

王:总的来说,要阳光化,就是扶贫工作要实现“公告、公示、公开”的“三公”,要经过“三公”之后才能成为决策。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了修订后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不仅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投向、使用效益作了一些新规定,还增加了公告公示制度的要求。

在新的办法中,明确了市、县两级业务部门的监管方式。扶贫资金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专款专用和效益等5大原则也被要求用于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在监督主体上,将由扶贫机构内部监管和纪检监察外部监管相结合,上级监管和群众监管相结合。另外,我们还有较为健全的“投诉人机制”,保持投诉渠道通畅。

记者: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发生也是因为长期贫困、拆迁或移民中相关利益受损而造成。怎样看待扶贫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性?

王:当下,“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大家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对于“社会管理”的理解,各国自有各不相同的特点。扶贫工作,现在已经形成了“大扶贫”的概念,即政府和各个社会团体都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在整个社会系统中实现协调运转、有效扶持。因此,扶贫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也是一种“社会管理”。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4

同时创新的另一个层面在于政府对于扶贫工作的落实方面,无论是自创的牵手结对扶贫,还是一票否决制,都对扶贫工作的真正落实起到了推动作用。而且滨海县政府提出的五大体系:领导责任体系、业务指导体系、监督检查体系、绩效评估体系、考核奖惩体系,通过挂钩结对脱贫、设置体系保障扶贫、多元设置督查扶贫等方式的创新,基本涵盖了扶贫工作的每个环节和阶段,可以说,如果真正的按照这样的体系的落实,那么脱贫攻坚的成果指日可待。

(二)滨海县的扶贫工作存在问题

滨海县的扶贫工作虽然创新点多,推进力度大,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开发式扶贫推进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有滨海县自身情况导致的个别特殊性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式扶贫项目问题

(1)扶贫项目数量虽多但质量有待提高

虽然滨海县在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屡有创新,滨海县扶贫项目也数目众多,仅2009、2010两年,滨海县就有159个省财政资金奖补项目,资金总投入达1.63个亿,其中已有95个项目通过验收,占实施项目总数的60.5%。新时期我国扶贫机制创新研究——以苏北滨海县扶贫为例张旸旸(南京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摘 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贫困地区的实际发展,通过政府努力实现而非自发性经济增长带来的扶贫效果已然而数目虽然较多,质量却有待提高,这里的扶贫项目质量主要指的是扶贫项目的收益。项目的质量很难把握,主要原因在于扶贫项目好坏不是由政府说了算,而是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从这角度看,滨海县政府在扶贫的开始之时重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光重视项目的可行性还不够,还要思考项目如何能够符合变化莫测的市场需求,在扶贫项目的稳定性和动态性之间寻求平衡点。

(2)开发式扶贫项目仍存在一定的目标转换问题

开发式扶贫的瞄准机制问题一直都是很多学者认为的诟病之一,虽然我国的开发式扶贫瞄准机制从最初的扶贫县到2000年初开始的贫困村,甚至在江苏省已经做得了到贫困户,但是开发式扶贫本身的扶贫的出发点就是针对的是有发展潜力的穷人,而不是单纯意义上的穷人。

理论上讲,这种现象被称为项目扶贫中存在的目标转换,即扶贫项目帮助穷人的原定目标在项目运作过程中被其他目标所置换,是扶贫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生的一个典型的问题,许多研究就是从这一问题的角度对扶贫项目运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分析。以滨海县的白鹅项目为例,全县遴选出得五个养鹅大户,都不是原本意义的贫困户,而是有一定的养殖经验的农户加上贫困户一起参与。这无疑与实行开发式扶贫项目的初衷存在差距,虽然这样更容易形成产业化项目,但是依然是一种明显的目标转换,虽然实现开发的目的,却本末倒置,忽略了扶贫开发的根本目标。如何防止扶贫目标转换的现象,这也是今后的开发式扶贫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2、政府主导扶贫效率问题

(1)政府内部存在博弈导致扶贫资源浪费

政府主导下的开发式扶贫,一直主要以划拨为主要的分配扶贫资源,在某些情况下会导致各级政府针对扶贫资源进行博弈,不仅有上级和地方政府,也包括地方政府与当地贫困户。在这种博弈的过程中,为了得到更多的扶贫资源,地方政府和贫困户都有可能产生依赖,固守贫苦的状态,对于扶贫项目的扶贫效果也不是特别重视。滨海县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虽然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省里直接将扶贫资源分发到贫困户,要求每个贫困户根据得到的贫困资源进行核对调表,并且不通过县镇级别政府,这一做法有效的避免了下级政府“跑扶贫”现象的发生,但是也没有解决贫苦户对于扶贫资源依赖性的问题。而且救济式扶贫和低保的展开,使得贫苦户不愿意积极参与开发式扶贫的项目,毕竟项目存在风险,拿低保可不会,也在无形之中降低了贫苦户参与扶贫的积极性。

(2)地区财政压力导致乡镇级对于扶贫积极性不高

之前开始实施的“整村推进”扶贫方式,使得乡镇、村级政府的扶贫压力增大,对于基层政府额经济实力提出挑战,整村推进工作时间短、任务重与资金投入不足存在着矛盾。以前贫困县和乡镇的财政困境,也使得当地政府重视省级政府的扶贫资金,地方政府有着强大的压力和动机,来转移这些扶贫资金。然而现在实行的直接到户制度从根本上减少了这个现象出现的可能性,但是也让基层政府在扶贫资金方面的问题凸显出来。而且近年来扶贫资金的配套要求逐渐与国际接轨,基层政府无力承担扶贫项目中的配套资金也是情有可原,特别是像滨海县这样的乡镇企业不发达的苏北地区的县份,它的基层经济活力远远没有苏南地区,村级经济刚刚起步甚至还未起步,由于没有完善的激励机制,即使某些乡镇有村级企业也对扶贫工作兴趣不大。

二、扶贫贫困机制创新

(一)政府扶贫角色转变:发展与扶贫结合者

对于我国开发式扶贫的完善和拓展,首要的就是转变政府对于扶贫的工作思路,要将从前的扶贫框架中跳出,重新审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贫困情况,特别是对我国相对发达地区的贫困治理,要拓宽开发式扶贫思路,今后的扶贫需要大战略,要意识到扶贫与发展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重新思考政府的责任。

1、更新政府扶贫定位机制:全局发展规划的引导设置者

在扶贫过程中,贫困者、政府、社会应该合力发挥作用,然而由于我国的发展情况和贫困者情况,导致我国一直是政府主导扶贫工作。开发式扶贫也完全是政府主导下开发,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贫困者自身难以摆脱贫困,需要外部力量的扶持;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政府的特殊优势,它可以从大局宏观出发,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进行扶贫。这是政府主导下的扶贫的优势,也是开发式扶贫的优势,但是在我国接下来扶贫过程中,随着大多数农村逐渐摆脱绝对贫困,扶贫任务有所减轻;开发式扶贫的措施呈效用递减趋势,政府的扶贫效用在逐渐降低,政府扶贫的成本却在加大。

政府应该考虑自身角色应该主导扶贫工作中逐渐解脱出来,这种解脱不是意味着对扶贫工作的不重视,恰恰相反,对于今后的扶贫工作依然要摆在第一位,但并不再是主要对扶贫资金投入、工作推进力度方面的重视,扶贫不是作为政府给与而是政府在快速经济发展中责任,而是要重视扶贫在今后发展中的地位,将扶贫工作逐渐纳入发展规划中来,即在一个地区谋求自身发展之初就将思考如何使贫困者在其中受益,将自身定位从扶贫的主导者转变为在发展中扶贫的规划者和设计者。

2、构建政府扶贫动力机制:扶贫工作的发力者

对于扶贫工作,政府需要从全局思考扶贫与发展的关系,同时还要考虑基层政府对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尤其是乡镇扶贫工作。乡镇政府是落实扶贫工作的直接基层政府,开展主要扶贫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是扶贫工作不可缺少的主力军,是政府扶贫工作真正的发力者。因此,应该从基层政府扶贫着手,考虑乡镇政府与扶贫工作组的合作机制,调动基层政府对于扶贫的积极性,把扶贫工作作为自身发展的必经阶段,改变基层政府一直定位为被扶贫工作组督查的对象的被动局面。

首先,明确贫困村所在的乡政府为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签订责任状,设定经济薄弱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目标,要把村里贫困户运作的扶贫项目收益直接与镇政府领导者工作成果挂钩,而且保证至少五年的关联性,以减少镇政府领导人员变动对扶贫工作的影响。积极发展村级经济,通过盘活水面、林地、集体土地等资源,引进二、三产业项目等方法,拓宽脱贫攻坚项目带动等途径,着力推动经济薄弱村增加村级积累,不断加快后进村转化步伐。

其次,在现有的重点乡镇设立的扶贫领导小组和扶贫办公室基础上,强化村级组织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有意识的培养贫困村的村级领导班子,选准领头人,发挥带头人作用;对重点工作的贫困村设置专门的村级扶贫领导小组,与外派的扶贫工作队、帮扶单位、扶贫督查组一起,完成扶贫任务。

3、完善政府扶贫工作的防腐机制:减少内耗与违规

对于扶贫的腐败问题,首先需要重新定位扶贫工作中的腐败内容,不仅包括私分、挪用、贪污扶贫资金,也包括扶贫项目中存在的扶贫目标转换问题。我国现有的扶贫防腐工作重点都是针对前者进行的设置,当然也要重视对于扶贫资金使用转移的监督,但是对于开发式扶贫,光重视扶贫资金是不够的,还要进一步提高开发式扶贫项目的效率,要保证扶贫资金投入的项目是切实有益于贫困户而不是其他群体的发展和收入的提高。

因此完善政府扶贫工作的防腐机制,要从扶贫数据的监测和收集开始,在保证扶贫相关数据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界定扶贫资金发放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对于扶贫资金用于扶贫项目的,要针对项目进行核算分析。扶贫项目相关的数据最好是由政府和贫困户之外的第三方来进行核算和监督,我国目前是将资金和权力下放到省,但是具体的扶贫任务和落实情况并没有明确的考核和监督办法,所以光靠政府自身的监测可能效率不够,最好在今后的工作中尝试引进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对扶贫项目实施监测和评价,从而减少政府由于分配扶贫资源而产生的内耗和违规。针对开发式扶贫可能存在的目标转换问题,进行专门专项的监督,调查开展的扶贫项目的贫困瞄准度,并将其列为扶贫项目评价指标之一。

(二)创新发展和扶贫结合机制

1、选择“益贫式增长”方式

扶贫与发展的结合首先体现在对于经济发展方式的选择上,对于贫困地区可以通过选择“益贫式增长”来确保贫困人口参与到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能力和机会。首先要坚持市场化进程,鼓励私营经济发展,鼓励多元化的市场流通组织,注重贫困地区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政府要保护贫困地区的个体户,鼓励更多农民进入市场。第二,完善土地使用政策,重视农业发展,用土地权利保障贫困人口依赖土地生存的空间,改善农副产品的单一渠道,提高土地的附属产值,降低对工业等就业途径提高收入的依赖。第三,同时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完善,鼓励贫困地区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贫困者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劳动力资源创造条件,提高贫困者的就业率,也要重视为已经进入城市的贫苦户提供切实的保障,采取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劳动保障法律,保证贫困者的就业权利和机会。

2、更新开发式扶贫与区域发展结合形式

开发式扶贫一直都是。以区域扶贫形式出现的,从最初的贫困县到现在的贫困村,开发式扶贫的推进需要与区域结合,过去结合的方式主要是自上而下的扶贫资源的转移,扶贫政策的扶持。而现在是要从贫苦户的发展需求出发,在扶贫工作的需要的基础上思考区域发展出路,解决目前贫苦地区存在的发展瓶颈。

结合当地情况,注重区域资源的开发,结合贫困户需求,注重区域特色产业的开发,对于扶贫项目的选择,首先要区域实际情况相结合,注重整体产业结构设置规划,注重挖掘贫苦地区的比较优势,不要再一味的招商引资,只注重项目的投资额,不注重项目的实际效益。

其次,要通过对资源的深层次开发实现贫困地区的飞跃发展,如滨海县的港口建设,就是针对滨海县独有的港口资源的充分利用,当然这种资源的利用还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必然需要从科技、人力及发展战略多方面的配合,但是在全面对贫困区域进行发展规划之时,就应该针对当地资源作长效的发展选择,逐步代替对具体的小型的扶贫项目的依赖性,为贫困地区谋划长效的经济增长源。

(三)创新开发式扶贫工作机制

我国的开发式扶贫不仅需要拓展思路,关注开发式扶贫与政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而且需要针对开发式扶贫本身出现的问题进行不断完善。从开发式扶贫的对象、形式、内容等各个方面着手,优化开发式扶贫,使其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发挥更大的功效。

1、重点创新界定开发式扶贫对象机制

首先要准确界定是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当然这样的界定相对困难,因为农民收入、城市失业劳动者的实际收入很难界定,需要大量基础性的工作。滨海县对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工作形式可以尝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甚至可以尝试与中国的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结合,同步进行,定期更新,动态监测,虽然工作量大,但是却可以彻底解决贫困户的身份认定问题。

其次是针对贫困户在进一步划分,是具有劳动力和无劳动力两种。对于具有劳动力,有学习能力的贫困户,可以通过开发式扶贫的扶贫项目,通过小额贷款等经济手段支持,实现脱贫。而对于无劳动力的贫困户,则再进一步细分是由于残疾、疾病、还是年龄、性别等原因导致,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针对残疾人,可以探索针对残疾人培训模式,针对残疾人存在身体上的不便,资金少,文化程度不高,技能少的情况,帮助他们掌握技能,减少歧视,获得工作条件。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5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扶贫工作,把社会扶贫与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一并列入目标考核,出台《社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社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挂包帮”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将社会扶贫工作与县委政府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县委政府每年预算专项社会扶贫奖励资金,制定专门的扶持政策,对企业入驻乡镇,在贫困村规模发展特色产业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提高了企业带动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在尊重其意愿前提下给予项目冠名等激励措施,深圳燕加隆集团投资450万元为广纳镇铜钵山村捐建村社道路4.8公里,政府便将此路命名为“贻信路”。同时县委政府对驻村干部进行下乡补贴,对新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必须有驻村经历,鼓励干部到一线挂职锻炼。搭建了社会参与平台,完善了政策支撑体系,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坚持部门主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积极支持社会扶贫工作。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每年下派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我县担任副县长,驻县指导对口定点扶贫工作。今年共捐资1100万元,突出解决我县边远贫困村“四难”问题,时协调我县融资及贷款75亿元,支持县巴万高速公路、湾滩河水库、绕城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省工商局、党建期刊集团、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多次深入我县开展帮扶工作,支持帮扶村发展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25个市级部门派驻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唱歌乡方山坪村被市扶贫移民局确定为“挂包帮”定点帮扶村,率先在全市开展连片扶贫开发和精准扶贫相结合试点工作,市扶贫移民局为方山村发展核桃产业200余亩,苦荞40亩、天麻20亩、增养土鸡养殖3000余只,投入贫困户产业发展基金30万元,走出了一条边远高寒贫困山村精准扶贫的新路子。县上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部门联系贫困村、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户”帮扶机制,组建了157个驻村工作队。各部门到村开展调研786次,落实帮扶项目100余个,举办各类培训班160余期,培训人数达8200余人次,帮扶投入资金3200余万元,帮扶村及贫困户捐款赠物折币365万元,引进各类资金4300余万元,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惠及3000余人,为群众办好事实事450余件,协助化解农村矛盾纠纷600余件。

三是坚持干部主动。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充分利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转作风、惠民生”活动,调动党员干部开展社会帮扶的主动性。通过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全县20000多名干部主动与贫困群众对接,实行“一对一”,“一对几”帮扶。成功组织实施“中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建立了以专家型、产业带头人、乡村干部、大学生及驻村干部、专业扶贫志愿者“五位一体”的扶贫志愿者工作站,招募扶贫志愿者1500多人,开展茶叶、食用菌、核桃、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技术培训300多场次,培训贫困群众近10000人,极大的推动了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提高了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突出创新推进,着力构建“五个一”的目标体系

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作用,多种形式推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一是成立1个扶贫开发协会。今年四月,我县成立了扶贫开发协会,发展个人会员126人,团体会员65个。通过搭建平台,广泛动员集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成功组织实施“扶贫助学千人工程”,对接帮扶我县贫困学生430名,为415户农村贫困家庭送去爱心。顺利获得“圆梦832”贫困高中生关爱行动试点,将有效解决我县5800余名贫困高中生上学难。积极开展金融扶贫试点项目,我县生态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山霸王野生食品有限公司、犁夫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卓伦林业有限公司、娃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五家企业纳入2014年全国全省金融扶贫试点项目,申报获得政策性银行支持2.5亿元。努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积极开展“党员温暖行动”、“农村妇女对对红”、“失足青年早回首”三大活动,帮扶农村贫困党员50名,农村贫困妇女120名,农村失足青年10名。团体会员代表杨胜先生通过多方动员,回到家乡广纳镇实施“希望工程”,投资390万元捐建了“县广纳镇长兴希望小学”,并设立了10万元“教育基金”,还创新实施了“幸福工程”,投资8000余万元修建了全市一流的社会化养老院,极大地助推了我县的公益扶贫事业。我们还促成扶贫协会与老促会、商会“三会合一”,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互动融合,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助推贫困农户早日脱贫致富。

二是建好10个扶贫联络处。先后在北京、上海、厦门、重庆等地建立扶贫联络处,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参与我县扶贫开发事业,加强与各地扶贫协会、社会组织以及爱心人土的沟通联络,搭建扶贫资源供需平台。北京联络处紧密联系在京创业成功人士和在京工作的乡友及企业家,积极开展“乡贤归雁行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劝募活动。截止目前,累计募集各类资金180万元,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7月,北京联络处协调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调研团18名青年干部到我县开展根在基层、情系民生调研实践活动,先后深入儿童福利院、乡村小学、红色教育基地、产业园区等地开展调研和捐赠慰问活动,为儿童福利院捐资25000元,给麻石小学捐资20000元;北京联络处主任周海洋在资助学生6名,计划扶助资金36万元;通过动员,吴刚、吴强兄弟,在文峰小学设立了20万元的“九鼎奖学金”。

三是培育100家扶贫龙头企业。通过培育扶贫龙头企业,来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组织动员扶贫龙头企业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活动,23家企业及社会组织在25个乡镇30个村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农村特困户社会扶贫活动20多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培训人数1200余人次,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20万元。创建“1331”模式(即:1个村引进1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龙头企业;企业与农户建立整体流转、保底分红、折股分红3种利益联结方式;企业负责贫困村发展规划及实施、贫困户用工、特困户持续结对帮扶3个社会责任全覆盖;政府则为企业提供一整套服务,保障合法权益、给予优惠政策和表彰奖励等)引进企业实现整村扶贫。实现了贫困村有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有龙头企业扶持。卓轮公司采取“林地盘活,土地入股”方式,投资4500万元在龙凤场乡环山村发展核桃和中药材12000亩,全村所有资源交由公司统一经营,农民全部成为产业工人。在发展产业的同时,该公司还主动承担起了公共服务,新建了20多公里产业路,50余口山平塘,还捐赠小学教学设备,给学生提供免费午餐,为老师每月补助600元,对特困户给予特殊救助,贫困农户年务工收入人均达到1.7万元,年底村上分红1000多万元,帮助该村实现了整村脱贫。牧业公司作为扶贫龙头企业,积极创新思路履行社会责任,每销售1头土猪,返利500元,加上全年总营业额的3%全部以捐资方式用于我县扶贫助学,同时承诺,将争取的金融扶贫贷款的1%捐给扶贫协会,用于我县的扶贫事业。按此模式,全县已成功引进扶贫龙头企业102家在126个村持续推进整村扶贫。

四是发展1000家农业经营主体。立足我县茶叶、干果、食用菌、优质畜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引进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协会+基地+农户”,“协会+高校+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由社会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发展,拓展市场空间,降低市场风险,逐步实现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科学化,促进地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前,全县引进和培育农业经营主体850多户,为我县的产业扶贫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是组织10000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户。县委、政府出台了《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管理办法》,开展了“万名干部下乡、精准帮扶到户”活动,实现了“321”帮扶计划(即:每名县级干部挂联3户贫困户、每名科级干部挂联2户贫困户、一般党员干部挂联1户贫困户)。按照“帮解放思想、帮脱贫规划、帮解决问题、帮落实政策、帮项目资金”五帮要求,进行“一对一”“一对几”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全县党员干部共结对帮扶贫困群众35000多户。

三、突出阳光透明,着力构建“三公开”的监管体系

始终坚持供需信息公开、帮扶内容公开、帮扶成效公开,实现阳光透明,真正做到让帮扶人放心、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

一是坚持供需信息公开。依托全国扶贫济困日,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网,将贫困村、贫困户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奉献爱心搭建组织动员平台。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6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要在工作中体现先进性,首先要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开展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要把加强理论武装放在突出位置,继续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牢记“两个务必”,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诱惑和侵蚀,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树立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形象。要树立善于学习、终生学习的观念,通过学习坚定政治立场,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积极向书本学,向先进地区学,向群众和实践学,吃透上级政策精神,借鉴经验和做法,掌握社情民意,为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知识和能力储备,学习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对于扶贫干部而言,提高执政能力是目标,提高创新能力是手段,提高学习能力是基础。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经济工作的基本理念、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竹溪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扶贫开发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机遇,有许多新精神、新要求,有许多新情况、新事物。社会的飞速发展,扶贫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每一个从事扶贫工作的同志都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适应形势。否则,形势变化了,我们思想观念就会滞后;社会进步了,我们能力就会落伍;工作要求提高了,我们的就无法跟上。学习已成为当前我们最为紧迫、最为重要的任务。扶贫干部要勤于学习,深入钻研,特别是学习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治政理国的新理念、新理论、新政策;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论述;学习国务院扶贫办及省扶贫办召开的重要会议和文件,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政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争当扶贫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学习科学发展观,大兴扶贫调查研究。

开展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是新时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走在前列,作出表率,争创一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冲锋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核心内容和本质体现。要把争当优秀扶贫干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个硬性要求长期坚持,不断提高。党的性质、宗旨和地位决定了每个党员一生都要无私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时时处处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树立比学习、比服务、比成效、比贡献、比廉政、比创新的思想观念,就要在工作上保持先进性,遇到困难不退缩,碰到问题不害怕,对于得失不计较,面对成绩不骄傲。要强化服务意识,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把党的根本宗旨切实落到各项工作中,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自始至终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县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决破除各种思想障碍,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要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善于到问题多、困难大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开创局面、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切实解决扶贫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在理论学习、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思考、研究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领导出主意、当参谋。要善于把学习、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今年重点要抓好五个专题调研:一是全县农村贫困状况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农村贫困状况和致贫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为争取第二轮农村扶贫政策奠定基础;二是生态移民调研,结合编制全省生态移民规划,全面调查摸清我县生态移民的对象、范围,提出移民安置的思路、途径和政策,为下一步争取生态移民政策奠定基础;三是扶贫到户专题调研,调查了解近年来扶贫项目到户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扶贫到户的政策建议;四是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专题调研,全面分析新阶段以来全县扶贫资金投入及使用效益状况,剖析问题,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提高扶贫效益;五是乡镇一级扶贫工作职能定位问题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乡镇一级政府如何有效组织扶贫开发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三、学习科学发展观,理顺扶贫工作责任。

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全县扶贫开发的综合机关,每个工作人员都有各自明确的职责,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自觉投身于实践活动,加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 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平凡岗位上争取一流工作成绩。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全心全意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搞好服务。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坚持掌权为公,用权为民,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规范行政行为,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使办公室每一个工作人员做到“四不”,即:工作不在自己这里延误,差错不在自己这里发生,外来办事人员不在自己这里受冷漠,机关形象不在自己这里受损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统筹协调、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本领,高标准推进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促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工作程序不断规范,工作效率和机关效能不断提高。

当前,扶贫工作任务重、头绪多、难度大,扶贫部门如何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在推进扶贫开发中谋求更大的作为,关键要强化四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要强化贫困对象的认定之责。贫困对象是我们制定、落实、争取扶贫政策的基础和依据,认定贫困对象是我们扶贫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如果我们连区域内的贫困对象都认定不准、底子搞不清,就无从谈做好扶贫工作。要高度重视贫困监测工作,经常分析农民收入状况,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联系沟通,掌握贫困人口的变化情况,把好贫困监测结果录入关和上报关。要把贫困对象作为我们制定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贫困对象对扶贫项目的选择权、扶贫政策的知情权、项目资金监管权和扶贫成果受益权。坚决防止“政策因贫困对象而来,项目离贫困对象而去”的现象。我们扶贫工作制定政策、落实项目,只要紧紧抓住了贫困对象,都不会出现大的偏移,更不会引起社会矛盾。二是要强化扶贫项目的核准之责。扶贫项目的核准申报,是整个扶贫工作的关键环节。扶贫的理念、扶贫的政策、扶贫的成效,最终都体现在项目上。选择什么样的项目、安排多少资金,直接反应了扶贫政策的取向、反应了我们是不是真扶贫、扶真贫,也影响项目能否有效落实。扶贫部门一定把住项目的核准关,提前做好调查摸底、考察论证,提前做好参谋协调,把基础工作做好做在先。要坚持以规划为依据,充分尊重村情民意,科学计划安排项目。对上报的项目一旦批复,要严格按文件落实,坚决杜绝擅自调整扶贫项目的现象。三是要强化项目实施的督导之责。要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指导、检查、督办,建立落实扶贫项目责任制、跟踪问责制,严把项目建设准入关、进度关、质量关和项目资金拨付关,确保项目落实到位、资金拨付到位、项目实施到位。四是要强化扶贫效果评估之责。考核评估是我们各级扶贫部门抓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目前,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的《重点村考核验收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方面的文件及实施办法等,这都是我们抓好扶贫工作的“尚方宝剑”。我们要善于借助这些政策、制度和机制,把扶贫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以此营造扶贫工作的大环境,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7

1、高度重视,打造健康扶贫新模式。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党员业务骨干组成的卫计系统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健康扶贫工作动员会、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和健康扶贫政策培训会,明确目标,理清职责,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建立了以“局领导+股室+县级医疗队+乡镇卫生院”的党建+健康扶贫挂钩联系制度新模式,局党组称员分片指导乡镇切实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确保政策落地100%,贫困户覆盖100%。

2、强化宣传,提高扶贫政策知晓率。一是使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授课PPT,深入各乡镇开展县处级挂钩领导、乡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市乡村三级医务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培训场次达20余场,培训人员达6500多人次。先后印发了玉门市扶贫政策宣传折页、宣传品等10万余册。同时,通过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走村入户、家庭医生团队上门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对住院患者的面对面宣传,让贫困群众了解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让群众记住“打针看病不发愁、医疗保险政府交;住院不用交押金、出院基本全报销;家庭医生上门来,送医送药送健康”3句话,记住包挂干部、工作队员和家庭医生3类贴心人。将健康扶贫政策普及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贫困户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抽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家组建了12支健康扶贫小分队,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卫计系统党组织活动主题,深入全市12个乡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及相关政策宣传,累计开展义诊130次,免费送医送药价值3万余元,服务人次达1.5万人。三是多措并举,全方位抓实抓好信息宣传工作,挖掘党建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进行广泛、全面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关注度,积极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合理就医。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8

一是瞄准靶心精准识别。精准识别是搞好精准扶贫的前提。至2014年底瑞金市仍有49个贫困村,25323户78914人,贫困人口多、贫困范围广、贫困程度深,贫困发生率高出全国16.5个百分点。瑞金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要想扶贫精准,就必须摸清“底数”,只有摸清底数,识得准确,才能扶得对。为了准确摸清贫困户底数,瑞金市改变以往“摊大饼、撒胡椒面”的做法,先后3次组织了大规模的贫困调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制定《瑞金市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意见》,利用干部下基层“连心、强基、模范”全覆盖机制,对贫困人口进行拉网式摸排,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坚持以市为单位,统一标准、分级负责,采取量化指标,定性指标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评议、组级公示、村民代表大会审核、村委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和市扶贫办批准、村公示以及扶贫对象签字” 的七步工作法,逐村逐户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市、乡、村、组公示,最后把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出来。瑞金市还组织万名“连心”干部,深入到每个贫困户家中,点对点把脉问诊,准确把握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梳理总结出因病、因学、缺技术、缺劳力等12种致贫情形,按照“七个一票否决、四个从严审核”和“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市有档”的要求,对贫困户全部登记造册,录入电脑,建立市、乡、村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做到信息流通、资源共享、重点核查,根据扶贫对象获得扶持和收入增长等情况及时更新,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累计清退调整对象1357户4431人。扶贫对象被确定后,“连心”干部还与其商定个性化、可操作的脱贫措施确保心中有数,工作对路。云石山乡田心村的贫困户梁景福,原来会开农用车、理发,后因车祸残疾,离异导致贫困;贫困户梁长健,母亲近90岁,妻子患有癌症,一子一女尚小,他们一度曾对脱贫不抱希望,对生活失去信心, “连心”干部与其结成帮扶对子后,,通过上户开导,帮助制定脱贫计划,进行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和兜底保障,增强了他们战胜病魔,改变贫困的勇气和信心,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他们家的生活由此改变,摆脱了贫困。

二是规范做法,精准管理。精准管理是搞好精准扶贫工作的保障。瑞金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可复制的扶贫管理工作模式,在各行政村全面推行了一室、一橱、一袋、一牌、一卡“五个一”工作法。其中,“一室”是精准扶贫工作室,由驻村扶贫工作组和乡村干部联合办公,定期对全村脱贫工作进行研究落实;“一橱”是贫困户脱贫档案橱,分小组存放全村贫困户的所有档案资料,保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能追溯跟踪;“一袋”是贫困户脱贫档案袋,为全村所有的贫困户建档立卡,统一制作了贫困户脱贫档案袋,实行“一户一档”;“一牌”是贫困户脱贫销号公示牌,在各村显要位置设置长期性公示牌,做到贫困户认定及退出的公开透明,方便接受监督,有效杜绝了违规贫困户的出现;“一卡”是精准扶贫工作卡,将精准识别出来的贫困户信息制作成精准扶贫工作卡,由结对帮扶干部实地走访帮扶时进行填写,确保精准扶贫不走过场。2016年初,瑞金市精准扶贫“五个一”工作法得到了时任省长鹿心社的充分肯定,省扶贫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瑞金市推进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经验做法的通知》(赣扶移综字[2016]10号)在全省推广。

三是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准施策是搞好精准扶贫的关键。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采取产业扶贫、搬迁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保障扶贫、金融扶贫等多种扶贫方式,攻坚拔寨,突出打赢产业扶贫、安居扶贫、兜底扶贫三大战役。突出产业扶贫。按每个贫困村100万元、每户贫困户不少于1万元的标准,筹集了近3亿元产业扶贫资金,创新开展多项产业扶贫新模式,出台了油茶、蔬菜、脐橙等7类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推出了油茶贷、产业扶贫信贷通、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累计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金穗油茶贷、财政惠农信贷通、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计8.15亿元。真金白银的奖扶措施,点燃了贫困群众创业的激情,全市掀起了油茶、葡萄、养蜂、大棚蔬菜等产业发展热潮,一大批贫困群众依靠发展产业实现增产增收,脱贫致富。目前,该市成功打造田坞片区万亩蔬菜基地、院溪村猕猴桃基地和华屋大棚蔬菜基地等近20个产业扶贫示范点,引导因地制宜发展了油茶11万亩、脐橙10万亩、烟叶2.53万亩、毛竹18.7万亩、商品蔬菜6.4万亩、花卉苗木7400多亩、养蜂420多户,产量达400吨,80%以上的扶贫开发户享受了产业帮扶政策扶持,产业扶贫已成为该市贫困群众斩断穷根的主渠道。抓好安居扶贫。瑞金市现有3万多贫困群众居住在条件恶劣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他们渴望走出大山,改变生存状况。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后,瑞金市从实际出发,按照就近、方便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和梯度安置”的原则,引导贫困人口开展整体搬迁,统一安置,逐步向经济开发区、中心乡镇和中心村转移。一方面,统一征地、统一安置和进行移民建房补助,建房户人均可获补助5000-6000元,另一方面,免费为移民集中安置点进行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五通一平”。此外,将移民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坯房改造、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引导移民发展大棚蔬菜、脐橙、烟叶、葡萄等特色产业,使移民搬得出、富得起。如今,全市共建起经开区集中安置点1个,中心乡镇安置点3个,中心村安置点7个,累计为移民群众558户搬了穷窝,圆了安居梦。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出资300万元扶持叶坪乡大胜村建起农民“梦想家园”住房24套,免费提供给24户无房无子女最贫困家庭,解决了居住难题,贫困乡H不无感激。拔英乡红门村今年76岁的钟来秀奶奶常常笑得合不拢嘴,“做梦都没有想到,我这把年纪在大山里生活了一辈子,也能过上城里人生活,真是托共产党的福,托人民政府的福”。强化兜底扶贫。全面落实低保、五保计划指标,构筑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偿、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标准符合病种的提高到50%,非病种提高到30%。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范围并由政府代缴,2015年市财政已预拨养老保险费496.39万元,正落实6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缴费用;争取省投资集团扶持400万元,与市财政共同出资按每年60元/人的标准,由省投资集团及市政府共同出资每人60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了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参保对象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基本医保补偿,涉及第三方赔付的由第三方先行赔付,剩余金额进入精准扶贫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补偿,最终的余额部分再由民政部门实施大病救助,基本实现了全额补助。叶坪乡大胜村贫困户杨发娇去冬到现在去了3次医院花去2万多元,其中医保报销了1万多元,还有1万多元在省投资集团公司出资的精准扶贫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基金中报销95%,自己所出无几。在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同时,着力实施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生态扶贫、示范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就业等扶贫,累计建起村级光伏电站49个、电商村级服务站163个、聘请生态护林员228名,推进叶坪至壬田、叶坪至日东等2个精准扶贫示范带,新建水泥路42条、31.53公里,新修水渠16条、12.38公里,新建饮水工程3座、铺设管道4.2公里,补齐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完成36个贫困村小学(教学点)标准化建设,49个贫困村学校食堂(伙房)建设,20个贫困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90%以上劳动力已实现就业,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壬田镇凤岗村86岁的廖秀英奶奶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制的咸鸭蛋,品牌唱响,销往全国各地,一年卖出200多万个,纯利润达18万元,不仅自己过上了好日子,还帮助32户贫困户户均年增收2万余元。

二、压责任,真扶贫

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以“书记工程”为抓手,构筑扶贫攻坚责任体系。

一是压实三级书记责任。严格执行市、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的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制,重点在“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健全机制和强化考核”等方面压实书记责任。制订出台《瑞金市精准扶贫考核办法》,明确各级书记在精准扶贫“思路谋划、任务部署、资金筹措、进度督办、问题协调、难点解决”等方面的具体任务,让各级书记真正成为扶贫工作思路的谋划者,破解问题的决策者,落实政策的带头者,推进工作的保障者,通过抓实“书记工程”为全市精准扶贫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压实各级班子责任。按照“千斤担子众人挑”的原则,分解县级领导的责任,建立县级领导“包户、帮村、扶乡”工作机制,建立由县级领导、帮扶单位、帮扶干部组成的工作团队,在17个乡镇和49个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将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纳入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的人,确保各级班子成员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任务。特别是对扶贫攻坚重点工作、重要指标、重点数据开展每季排名,半年召开一次流动现场会,使各级班子成员心中有压力,肩上有担子,脑中有对策。

三是压实各级干部帮扶责任。严格落实单位驻村帮扶、干部“6543”结对贫困户制度,即县处级干部结对帮扶6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5户,一般干部结对帮扶4户,村(居)“两委”干部结对帮扶3户。全市共组建了“连心”扶贫工作队239支,他们深入基层一线上门入户了解帮扶对象发展意愿,量身定制致富蓝图,精准制订脱贫计划,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就业培训、金融贷款、社会保障等全方位进行帮扶,做到贫困户不脱贫,干部不脱钩。全市共有4500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8000户,一年来,累计帮扶扶贫项目8300个,帮扶资金423万元,提供致富信息11000余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7000多个,6888户贫困户摘掉了贫困帽子。黄柏乡太坊村贫困户钟佳在结对干部杨媛的帮助下,流转土地20亩种植白莲,办理产业扶贫贴息贷款5万元和参加市里举办的白莲种植技术培训班,掌握了种植技术,白莲连年丰收,2015、2016年种莲收入都达10多万元,钟佳从一个贫困户迅速变成了小康户、莲老板。

三、求实效,真脱贫

一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建立经济发展与扶贫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整合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市财政每年安排脱贫攻坚投入不低于本级财政收入的2%,每年新增财力的15%以上均用于脱贫攻坚,一年来,整合各类财政资金1.33亿元投入脱贫攻坚。积极用好金融信贷平台,分别与农行、农发行、农商行、邮政银行等。签订了战略协议;按照财政资金、金融信贷规模1:8的比例,投入财政资金9521万元风险缓释金,开发了产业扶贫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金融产品,每个贫困户贷款3-5万元,3年全额贴息,惠及8000余户贫困户,撬动金融资金6.1个亿,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金融扶贫全覆盖,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的的顺利推进。

二是创新脱贫退出机制。建立“干部算账、村级做账、社会中介核账、贫困户认账”机制,组织帮扶干部根据帮扶成效算出贫困户的总收入,村干部做好贫困户的收入台账,并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调查核实或贫困户对帮扶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评论和满意度测评的方法,加强了脱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增强了脱贫工作绩效的可信度,有效防止了干部帮扶弄虚作假“走过场”。在实际工作中,瑞金市始终将“四账”管理工作法贯穿于省规定的贫困退出机制之中,切实加强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绩效考核激励,对顺利完成当年脱贫任务的村居干部及“第一书记”每人奖励2000元至6000元不等,对结对帮扶贫困户如期脱贫的奖励干部每户300元。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有效地确保了贫困退出的精准度和规范化。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9

1、高度重视,打造健康扶贫新模式。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党员业务骨干组成的卫计系统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健康扶贫工作动员会、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和健康扶贫政策培训会,明确目标,理清职责,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建立了以“局领导+股室+县级医疗队+乡镇卫生院”的党建+健康扶贫挂钩联系制度新模式,局党组称员分片指导乡镇切实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确保政策落地100%,贫困户覆盖100%。

2、强化宣传,提高扶贫政策知晓率。一是使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授课PPT,深入各乡镇开展县处级挂钩领导、乡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市乡村三级医务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培训场次达20余场,培训人员达6500多人次。先后印发了玉门市扶贫政策宣传折页、宣传品等10万余册。同时,通过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走村入户、家庭医生团队上门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对住院患者的面对面宣传,让贫困群众了解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让群众记住“打针看病不发愁、医疗保险政府交;住院不用交押金、出院基本全报销;家庭医生上门来,送医送药送健康”3句话,记住包挂干部、工作队员和家庭医生3类贴心人。将健康扶贫政策普及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贫困户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抽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家组建了12支健康扶贫小分队,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卫计系统党组织活动主题,深入全市12个乡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及相关政策宣传,累计开展义诊130次,免费送医送药价值3万余元,服务人次达1.5万人。三是多措并举,全方位抓实抓好信息宣传工作,挖掘党建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进行广泛、全面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关注度,积极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合理就医。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10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和社会各界通过财政支持、产业扶持、挂钩帮扶、生态补偿、社会捐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就业创业等措施,帮助扶贫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第三条 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精准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

第六条 鼓励支持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农村扶贫开发。

对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七条 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现行标准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级现行标准线,制定本辖区内贫困户、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标准。

第八条 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识别、认定和退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贫困户按照下列程序确定:

(一)村民委员会在本村公布贫困户申报公告;

(二)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贫困户名单,分别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

村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农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第十条 贫困户的退出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在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告退出,同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第十一条 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符合省定贫困村脱贫标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拟退出村名单,在乡(镇)和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退出,并报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达到省定脱贫标准的,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批准退出。

第十三条 达到现行脱贫标准的扶贫对象,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继续执行现行的扶贫政策。对提前退出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表彰奖励,对提前退出的贫困村各地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第十四条 健全和完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采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采集。采集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章 扶贫开发措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先保障农村扶贫开发需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措资金,对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房和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优先保障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用地需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涉及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的乡(镇)、村,应当优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编制或者修改乡(镇)、村规划;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规费的减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第十八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发展扶贫普惠金融,为扶贫对象提供符合贫困地区贫困户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加大信贷投入,运用国家扶贫再贷款政策,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

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贫困户提供无抵押小额贷款担保。

第十九条 贫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统筹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林下经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产业,加快建立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绿色生态特色产业基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其与贫困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就业技能;加大对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和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拓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空间。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各级教育经费应当向贫困地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巩固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推动文化惠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供需对接。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扶贫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贫困人口就医费用给予救助帮扶。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与农村扶贫开发相衔接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受灾人员救助或者临时救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关怀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扶贫脱贫。

第二十六条 优先实施农村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渔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广播电视、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信息化推广应用,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探索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性收益增收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或贫困户,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获得稳定收益。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加大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完善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政策支持办法,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大力开展贫困村村庄整治,加快推进贫困村人居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完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挂钩帮扶制度,落实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共建,加大山海干部交流力度,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及其他机构开展农村扶贫开发交流合作。

第四章 资金与项目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来源:

(一)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行业扶贫资金;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定点帮扶资金;

(四)金融机构的扶贫贷款;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扶贫资金;

(六)其他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资金。

第三十三条 省级财政和设区市级财政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当在现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基础上,加大对贫困村的财政扶持力度。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扶贫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归并可以整合的相关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按照因素测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等进行分配。重大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行业扶贫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行业规划和任务进行安排。

社会捐赠资金的安排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向捐赠者告知资金使用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确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项目。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承担项目责任,建立合同管理,执行公示公告、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登记、后续管理等制度。

经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产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所形成的设施、设备和资产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非法占用或者擅自处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以及发展和改革、审计、财政部门应当开展对扶贫政策措施、扶贫规划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管理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统计调查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评估。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账册、单据、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

(二)检查与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的场所;

(三)责令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四)对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先行登记保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变更扶贫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项目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项目实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非法占用或者处置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和资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承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职责,未完成农村扶贫开发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1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亲自部署、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以空前的力度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作为中国扶贫实践的指导思想应时而生,且在脱贫攻坚实战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不断充实,逐步成为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精华和新时代具有独创性、时代性的新思想,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一、精准扶贫思想的主要内容

在2013年11月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1]。随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做出决策部署,以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工、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为工作思路,以“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六个精准”等为主要内容[2],精辟阐述了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系统全面地回答了在扶贫开发过程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

在关于脱贫问题时多次强调要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并在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明确回答了这一问题。“扶持谁”就是要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确定好扶贫对象,把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调查清楚,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谁来扶”就是要针对贫困现况确定扶贫工作的执行者,从基层到主管部门、个人到团队,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同时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选好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自扶贫工作执行者到扶贫对象建立起勇担当、善作为的强大队伍;“怎么扶”就是要找准路子,制定针对性强的扶贫措施。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严格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如何退”就是确保精准脱贫,要建立贫困户脱贫和贫困县摘帽评估机制,明确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和后续扶持政策,重点了解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群众满意度等,确保脱贫结果真实。

(二)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

提出了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八个最新论述,其中之一就是“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内因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智和志其实就是内力、内因。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就讲“弱鸟先飞”,就是说贫困地区、贫困群众首先要有“飞”的意识和“先飞”的行动。明确指出,没有内在动力,仅靠外部帮扶,帮扶再多,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扶志”是用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激发人的奋斗精神。在福建工作时就指出,要淡化“贫困县意识”,“人穷不能志短”,不能因为定为贫困县、贫困地区,就自暴自弃,要看到“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积极面对现状、改变现状;“扶智”是学习知识与技术,对教育欠发达地区,对缺少知识和技术的群体,是“授人以渔”而不是“授人以鱼”,从根本上说是从“输血型”扶贫变为“造血型”脱贫。因此,做好“扶志、扶智”工作,要改进方式方法,改变简单的给钱、给物的做法,教育和引导贫困地区群众,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其内在活力,培育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最终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三)六个精准

2015年6月,在贵州考察时,提出了扶贫开发工作“六个精准”的基本要求,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扶持对象精准,不准违背程序、漏评错评。精准识别扶持对象,是精准扶贫取得良好成效的前提。

项目安排精准,不准盲目决策、脱离实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把产业扶贫作为治本之策,深入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愿,科学安排项目,着力破解“造血功能”不足难题,带动贫困地区群众走上经济内生增长、自主脱贫致富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资金使用精准,不准贪污浪费、截留挪用。要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对存量资金进一步盘活,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投入新格局。

措施到户精准,不准政策棚架、有失公平。要用足用活行业扶贫政策,紧密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因户因人梳理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着力解决“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确保帮扶措施不偏离政策、不违背群众意愿。

因村派人精准,不准应付了事、形式主义。组织部门要加强指导调研,结合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情况,围绕需求,因地制宜,把政治素质高、担当意识强、工作能力棒的优秀骨干选派为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不能滥竽充数,消极应付,走形式图过场,避免扶贫“中梗阻”。

脱贫成效精准,不准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要巩固精准扶贫成果,聚焦贫困家庭稳定脱贫,全面落实兜底保障,增强脱贫实效,严防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效真实可靠。

二、精准扶贫思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植于长期以来对中国扶贫伟大实践的思考,集历史高度、理论深度、实践维度于一体,它继承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特定历史阶段的具体国情[3],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和热爱人民的伟大情怀。因此,在全面决胜脱贫攻坚时期,更要以“精准扶贫”思想为根本遵循和指引,推动脱贫攻坚战取得最终胜利,达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坚持以精准为标尺,做好贫困村、贫困户清查摸底工作,找准“扶持谁”,做到扶脱真贫、真脱贫,防止脱贫成效反复化。十八大以来,全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西宁市所属的湟中、湟源、大通等贫困县也有了极大程度的改善,但还存在个别贫困户未脱贫或贫困户去年脱贫了,今年又陷入贫困的现象,故必须得把好“精准”的标尺,再次进行清查摸底,精准识别扶持对象,抓住主要矛盾的“牛鼻子”,排查清楚谁是贫困人口、贫困程度如何、致贫原因是什么等基本要素,不落下任何一个真正贫困的人或户,坚决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坚持以精准为标尺,明确“怎么扶”,切实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确保扶贫产业稳固、快速向前发展。一些贫困村的扶贫产业还存在盲目跟风现象,没有明确的发展思路,周边什么产业“火”就跟着做,造成扶贫产业脱离乡村特色,耗资耗力,收入不佳;同时贫困户自身基础不稳固、思想不够解放、眼界不够开放,“等靠要”思想严重,致使脱贫成效不稳定。故政府部门和扶贫工作执行者要依据各贫困村致贫原因、乡村地理气候环境、人文特色等科学指导、统筹规划本地的扶贫产业,确保扶贫产业稳固、快速向前发展。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增强内生动力、提升贫困地区脱贫软实力。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志,让贫困户有志气、有技能、能主动,才能达到真正的、永久的脱贫。没有志气、智力这些内生动力,仅靠外在帮扶,再多也富不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故要从内在的精气神开始脱离“贫困”,进而积极主动学习技能,达到自身乃至全家脱贫。政府部门和扶贫工作执行者要坚持“扶贫先扶志、扶贫先扶智”,总结推广脱贫致富成功经验,宣传脱贫致富先进典型,积极引导群众,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意识贫困;完善基础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培训体系,让贫困地区处于义务教育年龄的孩子都能接受学习教育,进而靠知识改变命运;让超过义务教育年龄的青年,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掌握一门技能,成为脱贫致富的知识型劳动者。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让爱国敬业、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在贫困地区真正落地生根,进而提升贫困地区脱贫软实力,调动扶贫工作团队积极性,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参考文献: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12

1、高度重视,打造健康扶贫新模式。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党员业务骨干组成的卫计系统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健康扶贫工作动员会、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和健康扶贫政策培训会,明确目标,理清职责,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建立了以“局领导+股室+县级医疗队+乡镇卫生院”的党建+健康扶贫挂钩联系制度新模式,局党组称员分片指导乡镇切实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确保政策落地100%,贫困户覆盖100%。

2、强化宣传,提高扶贫政策知晓率。一是使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授课PPT,深入各乡镇开展县处级挂钩领导、乡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市乡村三级医务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培训场次达20余场,培训人员达6500多人次。先后印发了玉门市扶贫政策宣传折页、宣传品等10万余册。同时,通过基层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走村入户、家庭医生团队上门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对住院患者的面对面宣传,让贫困群众了解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让群众记住“打针看病不发愁、医疗保险政府交;住院不用交押金、出院基本全报销;家庭医生上门来,送医送药送健康”3句话,记住包挂干部、工作队员和家庭医生3类贴心人。将健康扶贫政策普及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贫困户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抽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家组建了12支健康扶贫小分队,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卫计系统党组织活动主题,深入全市12个乡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及相关政策宣传,累计开展义诊130次,免费送医送药价值3万余元,服务人次达1.5万人。三是多措并举,全方位抓实抓好信息宣传工作,挖掘党建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进行广泛、全面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关注度,积极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合理就医。

扶贫工作者先进个人篇13

要继续关心和帮助贫困人口和有困难的群众,就要继续学习贯彻《慈善法》,助力慈善事业精准扶贫。《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在我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史上有“里程碑”意义,不仅是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而且是社会领域立法的一部重要法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重要的制度规范;也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提供坚实推动力量;同时还为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了推进落实新年贺词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继续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要求;就要继续托住民生底线,保障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就要继续让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好起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这样就必须继续守住“慈善合法性底线”基本原则,必须继续坚持“公平正义”基本目标,必须继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慈善公益扶贫攻坚落细落小落实:一是创新与提升“大慈善”工作理念。《慈善法》第一章第三条从六个方面规定了现代“大慈善”的概念含义,界定了现代“大慈善”的工作理念,把公益领域纳入到慈善事业发展空间,慈善与公益可以视为具有共同属性的范畴,体现了扶贫开发的新举施,适应了扶贫开发的新趋势,阐释了慈善公益事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内涵;二是创新与提升“大扶贫”工作理念。主席深刻阐述了“大扶贫”的工作理念,要求汇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慈善法》界定了“慈善活动主体”的概念,明确规定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涵盖了全社会,归根到底就是全体人民,“人人可慈善、人人能慈善”,扶贫攻坚既可以专项,也可以行业,更可以全社会参与,形成“大扶贫”格局;三是创新与提升“大公开”工作理念。《慈善法》第八章专设“信息公开”一章,从第65条至72条专列慈善信息公开透明,这说明慈善信息依法必须公开,不公开不行,小公开不行,必须大公开,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途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符合“慈善・道德・法律”三者关系的要求,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慈善中积累道德,依法运行慈善、依法管理慈善、依法监督慈善,打造“玻璃口袋”的慈善形象,创新和提升“大公开”工作理念,推动扶贫攻坚战的顺利有效地开展,用心用情做好穷者、病者、残者、孤老者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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