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管理实用13篇

小区停车管理
小区停车管理篇1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三、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四、停车场环境管理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五、停车场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六、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用途

小区停车管理篇2

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近期物业服务中心接到业主反映部分业主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降低了小区的服务品质,而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或车辆丢失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中心虽多次与相关业主沟通但收效甚微,在此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1、请购有私家车位的业主将车辆停放在自己权属车位上;

2、请勿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3、为了您的出行方便,车辆停放时车头统一朝向通道;

4、为了您爱车安全,请勿将停车卡及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

XX物业服务中心

X年X月X日

关于小区车辆停放的通告范文二

各科室、车间:

为确保楼道内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公司决定: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七月三日12:00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七月三日16:00进行检查。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年七月二日

关于小区车辆停放的通告范文三

为加强公司办公生活区内的车辆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现将在公司办公生活区停放车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进入办公生活区的各类车辆限速15km/h。

2、驾驶员要服从门卫管理和查验,进入办公生活区要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减速慢行、避让行人,办公生活区禁鸣喇叭,遇有重要活动或领导检查时,应停车让行或绕道行驶。

3、进入办公生活区的所有车辆要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严禁占用主干道或随意停放车辆。

4、原则上禁止出租车(三轮车)进出办公生活区,对确因具体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三轮车)进入办公生活区(老、弱、病、残、雨雪天气等),由门卫酌情从严掌握,登记后出入,并做好出门检查。

5、除公安、消防、救护等抢险应急车辆外,一次性会客、办事和运送材料的车辆,应服从门卫的检查、登记,并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后,方可进入。

6、本公司办公生活区的所有停车位均为免费停车位,由于公司暂时无专人看管车辆,请注意停车落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7、本通告自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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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管理篇3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物业服务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在郑州市市区内提供物业服务时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郑州市市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物价局负责;各县(市)、上街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综合管理服务;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使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四)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服务;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和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模式。

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和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住宅小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别墅及非住宅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服务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应当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经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管理。

(一)物业服务项目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维修服务五项。

(二)每个服务项目根据服务要求、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不同,分为五个收费等级。

(三)物业服务企业所申报的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等级,不得高于所选的公共区域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项目等级。

(四)物业服务最终价格为五项对应等级收费标准之和。

第九条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各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具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

各住宅小区具体的物业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物业服务项目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

第十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

第十一条 执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持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等级标准。价格主管部门在实地勘验后,对具备收费条件的物业小区核定收费项目等级标准。

(一)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小区总平面图;

(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服务等级标准材料;

(三)申请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的书面材料;

(四)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五)法人登记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六)物业服务合同;

(七)物业承接查验报告;

(八)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继续按原合同约定执行。物业服务企业如需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新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应征得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以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

第十五条 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并交付使用的房屋,自开发建设单位交付之日下月起,业主开始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 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第十七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用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 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推广使用集成电路卡(IC卡)的,按业主实际使用数量免费发放,丢失补办的可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第十九条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

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用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如何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在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和地下规划共用车位、道路或其他共用场地收取的停车服务费,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商定的意见或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在产权人取得相关产权后,可由产权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产权未明晰前,车位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二十条 物业企业代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收费时,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或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价格管理形式、价格举报电话12358、行业监督电话等。

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相关规定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xx〕2号)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规定同时废止。

小区停车位如何管理的具体方案为了更好的解决小区的停车问题,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通过对小区去年停车管理的总结,近两个月来客服中心不断的与业主、居民委员会相关部门沟通和讨论,拟定了20xx年的停车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小区出入口安装一卡通智能刷卡系统,固定车位车辆直接刷卡出入小区,在进入地面固定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时需要再次刷卡。临时车辆进入小区,需领取智能卡,刷卡计时,缴纳临时停车费方可驶出小区。

二、小区固定停车场(1号、3号、4号、6号)采取抽签方式分配,另外601603号楼前西段停车位划入3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614616号楼前停车位划入4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地面车位分配方式基本延续20xx年的分配方案,同时为了固定停车场停车有序,在停车场出入口安装智能刷卡系统,一车一位,刷卡进入。

三、根据消防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调整原路两侧固定车位(包括2号、5号停车场),不再纳入抽签分配范围,改为临时停车位,供搬家、来访、业主临时停放及特殊车辆使用,并采取计时收费办法。

四、由于地下车库机械二层车位的启用,保障车辆停车规范及地下车库车辆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取消地下车库临时停车位。

五、对已办理地下车库停车位的私家车,可以参与地面固定停车位的抽签,对抽中地面停车位并自愿放弃地下车位的车主,可以办理终止地下车库停车位租赁协议,停车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月进行退费。

六、地面车位收费依据标准: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xx]194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位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计时单位的通知》(京发改[20xx]495号文件)、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备案标准执行。

地面固定停车位收费标准:

小型车月租150元,年租1600元

小区停车管理篇4

1 普通住宅小区机动车位紧缺、停车管理系统落后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9亿辆,其中汽车1.72亿辆;机动车驾驶人3.27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超过2.8亿人。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普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位配比不足的问题已越发凸显。城市规划部门已大幅提高新出让地块的机动车停车位配比,但如何解决老小区机动车停车位配比不足的问题,是我们值得研究的课题。

1.1 当下老住宅小区的停车位管理模式

当下很多老的住宅小区由于方案设计阶段对于机动车位的配比就考虑不足,导致机动车位一位难求。为解决停车难的情况,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将老住宅小区的绿化用地,道路用地改造成停车位以缓解停车难的矛盾。但就算如此,老旧小区机动车停车位仍然紧缺,没有车位的机动车只能乱停乱放,这不仅影响观瞻更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消防通道,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笔者发现,一味地增加停车位的数量并不能合理的解决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的问题,而是应该从小区停车位的管理系统入手,建立动态的停车管理系统,增加停车位的利用效率,才是解决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的关键所在。

1.2 静态停车管理系统存在的不足

细心的读者应该会发现一个现象,每当我们开车在小区内寻找车位时,往往有很多车位空着,但我们却不能停放,因为这个车位已经有了车主,已经被预定了,就算这个车主一晚上不回来。

在笔者所居住的小区,地面停车位总共有320个,但要停放在地面的机动车数量约有350辆,这没有车位的30辆车只能到处打游击或者停在小区外面。笔者还发现,这320个固定车位并不是每天都能停满,整个小区每天因车主未归而空着的车位约在10―25个之间。

目前的住宅小区停车位管理大都是静态的,一车一位。假设某小区总停车位数量为A,总机动车数量为B。使用静态管理系统,该小区每天能提供的最大停车位数量为B,当A>B 时,我们认为该管理系统是合适的。但随着总机动数量的提升,当A

2 动态停车管理系统的工作模型

为了建立动态停车管理系统模型,我们必须引入几个计算参数和概念:

T 小区总停车时间供给量; t 小区总停车需求时间; n 每日停靠系数;A 总停车位数量; B 总机动车数量。

当T>t 时,我们的管理系统是合理的;

从上述公式可知,我们的动态管理系统能否有效的工作,关键在于n的取值,如何设置和引导每日停靠系数n的取值,将是考核一个停车管理系统是否优秀的关键。

3 基于效益和利用率的最大化,建立一个动态停车管理系统

3.1 小区停车场地的改造

为建设动态停车管理系统,必须要对小区停车管理硬件进行一定的升级改造。

(1)安装智能化识别门禁:在小区的出入口安装车牌识别系统,对小区业主的机动车和临时车辆进行甄别并分开管理。

(2)为每个车位安装网控车位锁:当业主的机动车达到预选或分配车位时,可通APP管理系统进行解锁,从而进行车辆停靠。

(3)为机动车配发蓝牙感应器:当业主的车辆停靠在小区内时,可通过蓝牙感应器确认停车位置,以计算停车时长并确认小区空闲车位的数量。

3.2 小区停车APP管理系统程序的开发和功能介绍

成熟的动态停车管理系统,必须有与之匹配的停车管理程序,在移动互联网大行其道的今天,基于手机端的APP管理程序,无疑是最为方便的。一个成功的停车管理APP,往往有如下模块和功能:

(1)完整的数据库模块:通过预登记,建立车位资源数据库和机动车数据库,这是程序开发的基础数据。

(2)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小区内车辆动态跟踪模块:通过车辆上预装的蓝牙感应器和车位上牙收集单元的数据交互,可以掌握车辆在小区内的精确位置(精度小于1米)和停靠时间,这种方式要比通常的GPS定位系统的精度略高,并且成本要远远低于安装GPS定位系统。

(3)清晰的APP用户界面和功能:清晰明了的功能模块设计更加有利于用户的使用,车主可进行空闲停车位置的总览,查看并计算目前的停车费用,预订离家更近的停车位,查看自己的停车时长和费用,支付停车费用。

(4)植入的广告和拓展功能:在管理APP中植入广告,车主可选择观看广告来获得免费停车时间,若通过APP购买产品更可获得更多的免费停车时间。

3.3 建立动态停车管理系统的关键点

(1)停车位的安排。动态车位管理系统的核心是车位的动态管理,每辆车并未配备固定的停车位,而是遵循先到先停,就近停放,预约优先的原则。这客观上保证了停车位的高效利用,不会出现车未归而车位空着的情况。这在某种程度上最大化的利用了小区停车位。

(2)停车费用的计取。改变过去按月或年固定收取停车费的做法,改为动态计费,进行波峰和波谷的阶梯式停车计价。

小区停车管理篇5

2、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政府社会管理没有延伸到终端,一些政策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

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上,显得无能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然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楚、不参与。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内控能力、团队精神和依法维权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能力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管理人员、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舆论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教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差,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进。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明监督。许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力,把某一些义务和负担转嫁给企业,对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价格调控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特别是基层行政组织事务多、经费少,就搞违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区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以补充管理经费不足。

7、公用设施不配套。在老小区和次 总之,从根本上说,公用设施上的硬件不足和 二、关于解决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目标、原则和 3、交警、城建城管、社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目前,我市许多老小区和次新区即使用足区内停车资源,也不能满足全部需求;尤其是实施规范停车后,必然产生对部分车主的“挤出效应”。因此,依靠区外道路道板、公共空地和周边单位合作停车是一个现实选择。建议,建立交警、城管、社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先由街道组织社区公示并上报小区停车泊位的短缺数量,再由交警对动态交通影响作出评价后,按照便民利民、公开透明、能划尽划的原则,提出道路道板划定泊位的方案,最后会同城管和街道、社区实施,同时建设部门要给予配合,对道板泊位下的管线承重能力进行评估。

总之,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推进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贴近小区,使业主的诉求充分表达、意见民主集中、纠纷快速处置,从而真正把小区物业矛盾消解在基层。

(二)政策创新。一是制定扶持停车产业的投资与经营政策。投入大、回收慢这一影响停车产业化的最大难题,对此我们建议两条对策措施:第一条,针对公用

设施严重缺乏的小区,将停车设施与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办公用房等公用设施以及商业设施三者捆绑建设,给予优惠政策,以副业补助主业,一举多得,既解决停车问题,又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也为小区增强造血功能。第二条,对区外单独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将之作为市政设施,土地采用划拨方式;政府可以土地投入,吸引外来资本建造,以合作的方式组建项目公司,优先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和适当盈利。为了培育和推动停车产业发展,可以以街道为单位,整合现有停车资源和土地资源,注入专业化公司,依靠规模化经营和现代信息管理技术,降低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吸引社会投资。同时,在审批、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扶持。二是制定扶持和规范物业管理产业发展的政策。以政策扶持,促进物业管理产业加快发展;以制度规范,引导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创新财政政策。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低保户、企业职工特困户、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群,以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家庭实行物业管理费减免政策,对所减免的物业费在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后再作支付,既彰显社会公平,又体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完善对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激励考核政策。仅针对本课题而言,一方面,通过对小区的数字化考核,为区和街道考核社区居委会业绩提供量化依据,从而形成市考核区、区考核街道、街道考核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监管物业企业这样一个层层有责任、纵向管到底的管理格局;另一方面,借鉴杭州经验,按照费随事移的原则,把城市道路道板和公共空地的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杭州是把白天和夜间两种不同收费管理方式全部下放到区,建议我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夜间包月收费下放带街道和社区),统一下放到街道、社区,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为帮助收费困难的物业企业改善经营,也可委托物业企业负责夜间包月制停车的收费管理。

(三)价格体系创新。一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多数业主能够承担的生活地停车价格体系。充分考虑车主的承受能力,依据停车方便程度和安全性,建立泊位租用价格区内场库>区内道路停放>区外封闭空间包月停放(主要是周边场库和单位)>道路道板与公共空地的价格体系。建议,在4个环节改革探索:

1、多管齐下,兼顾各方,建立小区停车地下场库的统一收费价格。第一,降低人防车库现实租用价格,切实改变人防车库被开发

商或物业企业作为经营资源的做法,充分利用人防车库这一国有资产为民服务,对其实行政府指导价;第三,鉴于开发商产权车库占用业主的公共资源,不能简单地实行开发商单方面自主定价,也要实行政府调控;第三,将地下人防车库、开发商产权车库和公用配套车库的不同价格,加权平均,制定出统一的租用价格,但是要以每月300-350元为上限区间(杭州360元,苏州400元),不准上浮,只能下浮,并根据不同性质的所有权,对收益分配进行合理规定,其中人防车库收益必须归政府分配使用。这种加权平均、统一定价的办法,不仅增强可操作性,促进小车进车库,也均衡了业主、开发商和物业企业的利益。与此同时,要对占用业主公共空间的开发商产权车库,强化成本核定特别是土地成本的核定,遏制出售价格不断攀升的势头,并发挥政府对开发商的“窗口指导作用”,规定开发商产权车库2年内未能出售就必须出租,抑制其只售不租或变相强制出售的行为,引导小车停放进场库。

2、稳定当前小区路面停放收费价格水平;3、对于城市道路道板和公共空地停车,实行包月制;4、对生活时段与周边单位合作停车和使用经营性车库停车,也实行包月制。对于后两者停放方式,管理单位应提供基本的安全防范服务。二是建立物业管理菜单式价格体系。将卫生保洁、安全防范、绿化管养、公用设施维护等具体服务项目的价格,按服务等级标准量化,让业主自主选择、透明消费,改变信息不对称状况,促进物业市场公平交易。市物价、房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四)科技创新。一是小区与城管联动,将数字城管的信息传输、处置、监督的功能覆盖到小区;二是建设停车信息诱导系统,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既使车主能够在最近的地方停车,又减轻道路动态交通的压力;三是推进“城运一卡通”建设,在加油、洗车、停车收费、年检、缴纳罚款、行车引导及停车信息诱导服务等方面,为车主提供便捷的服务;四是建设小区治安视频监视系统,促进小区治安状况好转。

的管理,确保规划车位的建设到位、数量到位、功能到位。3、借鉴北京经验,规范商品房买卖 “一项工程”指的是以老小区和次新区为重点的公用设施完善工程。工程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停车设施;二是小区公共服务用房及设施;三是部分老小区封合式改造。我们根据本次普查的结果,并结合轻重缓急和现实可行性,提出停车设施和公共服务用房严重不足的小区名单,供政府决策参考。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把问题相似、地缘相近的相邻小区作为一个项目提出,目的就是为了分片规划、统筹安排,实现建设的集约化。此外,市规划部门已经编制了《常州市停车场规划》,但主要是针对工作地的公共停车设施,对于住宅小区的停车需求考虑的不多。因此,对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布局,市规划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协同推进,切实增强可行性。

对于如何最大程度增加停车泊位,我们按照“先区内、再区外”、“先地下、后地面”、“先盘活、后增建”的思路,从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增设补建三个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

1、盘活存量:①开展专项整治,恢复停车设施功能;②明确政策导向,将开发商产权车库的“只售不租”转变为合理价位租售;③利用城市道路及道板和公共空地划线包月制停车;④区内区外实施“保持绿化总量、调整绿化形态”,探索绿色停车。

2、整合资源:⑤与周边单位合作,签订资源共享协议,推行双向错时停放;⑥周边经营性车库和公共泊位为车主提供生活时段的包月停放。

小区停车管理篇6

2、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政府社会管理没有延伸到终端,一些政策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

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上,显得无能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然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楚、不参与。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内控能力、团队精神和依法维权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能力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管理人员、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舆论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教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差,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进。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明监督。许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力,把某一些义务和负担转嫁给企业,对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价格调控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特别是基层行政组织事务多、经费少,就搞违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区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以补充管理经费不足。

7、公用设施不配套。在老小区和次

总之,从根本上说,公用设施上的硬件不足和 二、关于解决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目标、原则和 3、交警、城建城管、社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目前,我市许多老小区和次新区即使用足区内停车资源,也不能满足全部需求;尤其是实施规范停车后,必然产生对部分车主的“挤出效应”。因此,依靠区外道路道板、公共空地和周边单位合作停车是一个现实选择。建议,建立交警、城管、社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先由街道组织社区公示并上报小区停车泊位的短缺数量,再由交警对动态交通影响作出评价后,按照便民利民、公开透明、能划尽划的原则,提出道路道板划定泊位的方案,最后会同城管和街道、社区实施,同时建设部门要给予配合,对道板泊位下的管线承重能力进行评估。

总之,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推进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贴近小区,使业主的诉求充分表达、意见民主集中、纠纷快速处置,从而真正把小区物业矛盾消解在基层。

(二)政策创新。一是制定扶持停车产业的投资与经营政策。投入大、回收慢这一影响停车产业化的最大难题,对此我们建议两条对策措施:第一条,针对公用

设施严重缺乏的小区,将停车设施与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办公用房等公用设施以及商业设施三者捆绑建设,给予优惠政策,以副业补助主业,一举多得,既解决停车问题,又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也为小区增强造血功能。第二条,对区外单独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将之作为市政设施,土地采用划拨方式;政府可以土地投入,吸引外来资本建造,以合作的方式组建项目公司,优先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和适当盈利。为了培育和推动停车产业发展,可以以街道为单位,整合现有停车资源和土地资源,注入专业化公司,依靠规模化经营和现代信息管理技术,降低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吸引社会投资。同时,在审批、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扶持。二是制定扶持和规范物业管理产业发展的政策。以政策扶持,促进物业管理产业加快发展;以制度规范,引导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创新财政政策。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低保户、企业职工特困户、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群,以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家庭实行物业管理费减免政策,对所减免的物业费在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后再作支付,既彰显社会公平,又体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完善对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激励考核政策。仅针对本课题而言,一方面,通过对小区的数字化考核,为区和街道考核社区居委会业绩提供量化依据,从而形成市考核区、区考核街道、街道考核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监管物业企业这样一个层层有责任、纵向管到底的管理格局;另一方面,借鉴杭州经验,按照费随事移的原则,把城市道路道板和公共空地的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杭州是把白天和夜间两种不同收费管理方式全部下放到区,建议我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夜间包月收费下放带街道和社区),统一下放到街道、社区,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为帮助收费困难的物业企业改善经营,也可委托物业企业负责夜间包月制停车的收费管理。

(三)价格体系创新。一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多数业主能够承担的生活地停车价格体系。充分考虑车主的承受能力,依据停车方便程度和安全性,建立泊位租用价格区内场库>区内道路停放>区外封闭空间包月停放(主要是周边场库和单位)>道路道板与公共空地的价格体系。建议,在4个环节改革探索:

1、多管齐下,兼顾各方,建立小区停车地下场库的统一收费价格。第一,降低人防车库现实租用价格,切实改变人防车库被开发

商或物业企业作为经营资源的做法,充分利用人防车库这一国有资产为民服务,对其实行政府指导价;第三,鉴于开发商产权车库占用业主的公共资源,不能简单地实行开发商单方面自主定价,也要实行政府调控;第三,将地下人防车库、开发商产权车库和公用配套车库的不同价格,加权平均,制定出统一的租用价格,但是要以每月300——350元为上限区间(杭州360元,苏州400元),不准上浮,只能下浮,并根据不同性质的所有权,对收益分配进行合理规定,其中人防车库收益必须归政府分配使用。这种加权平均、统一定价的办法,不仅增强可操作性,促进小车进车库,也均衡了业主、开发商和物业企业的利益。与此同时,要对占用业主公共空间的开发商产权车库,强化成本核定特别是土地成本的核定,遏制出售价格不断攀升的势头,并发挥政府对开发商的“窗口指导作用”,规定开发商产权车库2年内未能出售就必须出租,抑制其只售不租或变相强制出售的行为,引导小车停放进场库。

2、稳定当前小区路面停放收费价格水平;3、对于城市道路道板和公共空地停车,实行包月制;4、对生活时段与周边单位合作停车和使用经营性车库停车,也实行包月制。对于后两者停放方式,管理单位应提供基本的安全防范服务。二是建立物业管理菜单式价格体系。将卫生保洁、安全防范、绿化管养、公用设施维护等具体服务项目的价格,按服务等级标准量化,让业主自主选择、透明消费,改变信息不对称状况,促进物业市场公平交易。市物价、房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四)科技创新。一是小区与城管联动,将数字城管的信息传输、处置、监督的功能覆盖到小区;二是建设停车信息诱导系统,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既使车主能够在最近的地方停车,又减轻道路动态交通的压力;三是推进“城运一卡通”建设,在加油、洗车、停车收费、年检、缴纳罚款、行车引导及停车信息诱导服务等方面,为车主提供便捷的服务;四是建设小区治安视频监视系统,促进小区治安状况好转。

的管理,确保规划车位的建设到位、数量到位、功能到位。3、借鉴北京经验,规范商品房买卖 “一项工程”指的是以老小区和次新区为重点的公用设施完善工程。工程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停车设施;二是小区公共服务用房及设施;三是部分老小区封合式改造。我们根据本次普查的结果,并结合轻重缓急和现实可行性,提出停车设施和公共服务用房严重不足的小区名单,供政府决策参考。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把问题相似、地缘相近的相邻小区作为一个项目提出,目的就是为了分片规划、统筹安排,实现建设的集约化。此外,市规划部门已经编制了《常州市停车场规划》,但主要是针对工作地的公共停车设施,对于住宅小区的停车需求考虑的不多。因此,对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布局,市规划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协同推进,切实增强可行性。

对于如何最大程度增加停车泊位,我们按照“先区内、再区外”、“先地下、后地面”、“先盘活、后增建”的思路,从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增设补建三个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

1、盘活存量:①开展专项整治,恢复停车设施功能;②明确政策导向,将开发商产权车库的“只售不租”转变为合理价位租售;③利用城市道路及道板和公共空地划线包月制停车;④区内区外实施“保持绿化总量、调整绿化形态”,探索绿色停车。

2、整合资源:⑤与周边单位合作,签订资源共享协议,推行双向错时停放;⑥周边经营性车库和公共泊位为车主提供生活时段的包月停放。

小区停车管理篇7

然而,随着车辆急剧猛增,停车管理在日常物业服务中的难度越来越大,诸多问题开始浮出水面。下文就一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解决办法谈几点看法。

一、油田部分小区停车现状

根据油田广华社区所管辖住宅小区的不同类型,我们选择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对停车情况进行了抽样统计:(数据2011年3月)

根据以上抽样调查的数据分析,油田小区中,2008年前交付使用的小区由于规划滞后,汽车泊车位与汽车拥有量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平均相对缺口为47%,老区缺口率更高。由于“停车难”,客观造成了车主的无序停车,从而导致小区管理上的“并发症”:一是部分汽车野蛮的停放在绿化带内,严重破坏了现有的绿化带;二是车辆的数量多,占据了整个小区的主干道、次干道,影响了小区的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三是汽车露天停放,容易出现汽车被损坏和被盗窃的现象;四是汽车停放产生的噪音和尾气污染扰乱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也引发邻里纠纷不断。

二、当前油田小区停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根源

1、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

车辆数量的增加,尤其是私家车的急剧增长,是导致当前“停车难”的最直接的原因。

2、停车管理部门职责不清

停车管理涉及规划、基建、交通、公安、公共事业等职能部门,管理责权既交叉重叠,又分割脱节。

3、停车位设计规划滞后

由于住宅小区在规划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到汽车停车位和停车场,使得停车位难以满足业主停车的需求。

4、停车位配建标准较低

据对近几年住宅小区车位配建随机抽样调查,油田无一小区车位配建达到标准,实际停车配建平均达标率仅为2%。

5、停车管理措施不到位

油田停车管理上没有有效措施。一是外来车辆进入增加了小区停车压力。由于部分住宅小区没有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车辆的随意进出缺乏有力的管制措施,对外来车辆管理不得力也会增加本小区停车的压力;二是现有的停车库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部分住户买了车库,为了图方便,仍然将汽车停放在小区道路上,多占了小区现有的停车位;三是停车位没有形成经营机制。

6、停车管理缺少行政法规

目前油田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主要依据各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的《机动车停车管理规定》、《公共停车场管理规定》、《业主公约》等自制规范。由于缺乏具有完整性、系统性、统一性的行政法规,无法适应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的需要。

三、解决目前油田小区“停车难”的对策及建议

对于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已经变成了当务之急。停车难问题充分暴露了停车管理的体制和机制的问题。要彻底解决油田的停车难问题,需要从源头动手,豁开制约停车管理与经营的瓶颈,要采用价格听政的方式确定停车(位)场收费水平和方式,通过法规的形式明确停车场管理的责任问题,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停车管理与经营的监督,给停车管理创造一个宽松而和谐的环境。

1、规范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程序,从源头解决规划滞后和配建标准不足

解决“停车难”的矛盾,关键在于源头。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管理极其重要,必须强化。一是严格规划。油田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划停车位,要求新建居住区必须按标准配建停车泊位。二是建管部门要强化建筑物配建管理,对于未达标准的已建公共建筑物,在改建扩建时应当按照标准补建停车泊位;三是强化停车场(库)设置标准的地位与作用,明确停车场(库)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停车场(库)设置标准。

2、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政策,完善车位(场)的经营机制

价格管理是停车管理的重要机制之一。停车位(场)是为全体居民提供服务方便的公共配套设施。而居民的情况是多样化的,拥有私家车辆的时间、数量均不能比齐,有的拥有车辆比较早,而后进小区的便没有车位,因为目前居住小区没有满足平均每户一个车位,即便可以,有的居民也会拥有两部及以上部车辆,而后住进或买车的居民很可能依然没有停车位,这就容易导致同样是小区的居民,享受的服务却难以相同的不公平现象。

3、发挥油田行政引导功能,鼓励培育停车产业发展

首先,要鼓励开放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在住宅小区周围,按现行政策提供优惠政策,积极吸引、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实现“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良性循环;其次,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小区附近有空停车场和空地的机关工作单位,向社会开放,提供有偿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再则,培育停车产业的发展。停车业如同汽车业一样是一个朝阳产业,是低投入、高利润的产业,停车业市场的前景看好。

4、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拓展良好的停车管理空间

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会议等,争对小区内车辆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一是充分利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改造停车场,并在次干道、支路等不影响交通的区域开辟临时、夜间停车场,以缓解停车矛盾;二是做好车辆进出登记,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三是盘活现有的停车位(库)资源,监督有车位(库)的车辆入位(库)停放;四是加强公车停放的管理。对于公车,一律不得停放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可以与所在单位联系,求得支持;五是引入先进的智能化磁卡管理系统。在新建的住宅小区启用先进的管理系统,车主凭缴费磁卡停车和进出。

5、建立健全管理法规,规范停车管理的行为

油田目前还没有制定一个完整性的管理办法对停车管理进行规范。当务之急,就是要组织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停车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细化停车管理标准或规范,对停车场(位)的审批建设、竣工验收、经营管理、收费价格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已建成的小区停车位(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挪作他用。改变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应当经油田规划部门、城管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6、分区域分重点改扩建,缓解油田小区停车矛盾

小区停车管理篇8

2.1 旧居住区停车位紧缺

2000年之前建设的居住小区开发商为追求短期效益,建设时缺乏预见性,没有考虑业主停车,造成车位容量严重不足,一些旧小区原本面积就不大,现在已成为有车一族争相抢占、寸土不让的地盘。

2.2 新建居住区停车位配套滞后

2000年之后,虽然停车位指标建设的本身存在一些问题,但在具体的实施使用中也存在与设计脱离的问题。现在新建的小区一般都配套了足够的车位,但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车位建设落实率低。

2.3 地下车库停车率低

2006年开始入住的瑞国际公馆是东营市开发区的一处小高层居住小区,小区的地下车库几乎无车问津,但室外空地、道路上被车辆赌的严严实实,就连绿地上也都停满了车,不足4米宽的小区道路令车辆难以进出。

2.4 收费难,物业管理不足

由于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参差不齐、部分居民对缴纳物业费的理解和认识程度的不同,新建的和老旧小区都存在物业费征收难的问题。

2.5 居民素质低下,停车混乱

由于个人素质问题,部分居民车辆的随意停放,造成堵路、堵门、堵车现象普遍,给物业管理造成很大的困难,外来车辆的混乱停放也是比较突出的问题。

3、居住区停车难问题的原因解析

3.1 机动车快速增长和停车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

长期以来忽视对停车设施的建设是导致停车位数量不足的根本原因。另外,在居住区建设实施过程中,一些开发商不重视停车设施建设,从而使停车位问题更为严峻。

3.2 地面停车位数量有限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上规定:居住区内汽车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

3.3 地下停车位数量少且闲置多

地下车库大部分是结合人防设施改建而成,其建设成本高,且产权不归业主所有,致使销售不畅、回收资金缓慢。多数开发商建设地下停车场,还只停留在满足政府强制性要求的层面。

3.4 停车管理规定不完善

目前仅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有部分涉及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条文。亟待出台相关统一的停车管理法规来确保以后的居住区停车位的建设与管理。

4、国内外经验借鉴

4.1 国内外居住区停车管理和建设的案例

北京

1998年实施“停车泊位证明”措施,以逐步实现“一车一位”,并树立“购车有位、停车入位、有偿使用车位”的观念。

1999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住宅建设执行标准:中高档商品住宅楼1∶1,高档公寓1∶1.3。

2004年7月初建设部出台的《居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物业公司利用现有空地尽可能补建停车场。

香港

香港人口密度大,在区位上划分比较细致,其停车位的确定按统计公式,即停车位=基本标准×需求调整系数×可达性调整系数。

英国

英国政府根据车位现状规定了组团式停车分配指标。指标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住宅的不同标准,标准高的套型停车率也高,并在满足住户的要求后,还提供了未分配车位,让居民和来访者共享。

日本

日本实施拥车自备车位政策,即购车在车辆登记时必须提供停车泊位证明,并由相关部门实地考察确认之后方可等级挂排。车位可以是自家车库、空地也可是方圆2公里之内租用的固定停车泊位,但必须出具有效的证明。

4.2 案例分析

从北京、香港及英国等地的居住区停车位配建指标可以看出,居住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依据区位、户型及业主年龄而定,并对小汽车的发展留有一定的停车余地;而日本的自备车位政策不但可以保证车有位停,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汽车拥有量的疯长。

5、东营市居住区停车位的建设管理建议

5.1 居住区停车位配置建议

5.1.2 根据区域位置配置停车位

城市不同区位的居住小区应根据城市交通需求管理的要求,实施不同的标准。建议东营市居住区的车位配建指标,按中心城和开发区来划分,进行区域远近考虑。中心城片区以内的居住区停车指标标准可定的低一点,中心城之外的标准则应定得高一点,并且,西城住宅的车位标准应较东城的要低一些。

5.1.3 根据居住区类型配置停车位

随着居住空间的发展,目前居住区分为别墅区、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及限价商品房等)。对于户型较大且档次较高的住宅,按每户1.5-2个车位的设置;普通商品房按每户1个车位设置;保障性住房和档次较低的住房,车位按每户0.7个车位设置;别墅类住宅,每户大于2个车位设置。

5.2 居住区停车位的管理建议

5.2.1 加强管理,避免车位设计与实际实施的脱节

在提高车位建设标准的前提下,规划管理部门要严把审批关、验收关。对停车位建设进行强制性监督,保证停车设施的落实,验收合格后需进行定期检查,对配建不足的小区,应及时、逐步地进行补建和落实,保证居住区停车位的顺利建设和使用,避免车位设计与实际实施的脱节。

5.2.2 制定购车政策、健全停车秩序,加强车位管理借鉴日本经验,逐步实现自备车位的政策,有了停车位方可买车,保证停车率。

在停车秩序方面,要让车主尽义务,物业方面及时制定机动车管理规定,与业主共同维护小区的停车秩序。

5.2.3 政策鼓励开发商建设地下车位

对于建设地下车位的开发商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补偿,在融资贷款方面给予一定支持,提出相应的奖励办法,提高其建设地下车位的积极性。

5.2.4 鼓励业主购买地下车位

政府及开发商加大对地下车位的宣传,改变居民的消费意识;与业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买合同,明确买主拥有地下车位的年限;另外针对地面车位不足,地下车位闲置的小区,可考虑收取地面停车费来刺激地下车位的销售。

5.2.5 探索新的居住区停车位管理方法

5.2.5.1 针前没有物业的居住区,建议在小区居民中成立小区车辆管理委员会。

5.2.5.2 针对那些老旧小区,政府可以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库。

6、结论

小区停车管理篇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2.008

1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及居民富裕程度的提高,为了出行方便或者满足一定心理需求,城市居民购买私家车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致使住宅小区停车位数量无法适应汽车增长的需求,无车位、抢车位、乱占车位、“山寨”停车位、炒车位、绿化带或公共道路被改成停车位、停车位收费高等等问题层出不穷,也因此导致了交通不畅、住宅区环境恶化、业主与物业还有业主与业主之间出现矛盾。应该怎样解决停车位供需矛盾,应该怎样在不破坏环境的情况下满足人们对停车位的需求等对于现代化社会来说是个巨大挑战。笔者以蚌埠市为例,在实践调查的基础上,了解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其原因,以探讨有效解决住宅小区停车位问题的方式途径。

2蚌埠市住宅小区停车位现状及存在问题

蚌埠市现在私家车数量已经比较多,且呈快速递增态势。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36.85万辆,而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蚌埠市区共有停车泊位5万余个,住宅小区内部停车场泊位35000余个。很明显,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十分不足,而这一问题更随着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长而越发突出。以下是笔者对蚌埠市停车位现状的分析。

2.1多数老旧小区没有停车位的规划

这些小区多建造于八九十年代,其时私家车还未兴起,在小区规划建设的时候基本或根本没有停车位的概念。而后私家车数量迅速增长,使停车位短缺问题很快就暴露出来。

以安财西校区教职工宿舍小区为例,该小区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没有车库,只是在道路两旁规划机动车停车位置,也没有固定的停车位,并且规划车位与住户配比严重不协调;在管理方面,有门卫对车辆停放进行一定引导,但并没有进行统一的登记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挤占小区住户的活动场地,侵占活动空间,影响了他们在小区内的活动,并导致出行受阻甚至威胁到居民安全;(2)影响小区和谐,为了抢占停车位,住户之间常常发生争执闹的不愉快,并且有些车主不听从门卫对车辆停放的管理,经常发生矛盾;(3)安全急救方面存在隐患,由于道路本身不是特别宽敞再加上两边的车辆停放,使得救援通道狭窄,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消防官兵和救护车辆都无法及时抵达。

2.2很多成熟小区停车位利用率不高

新世纪以来建成的大多数小区都将停车位纳入规划之中,居住区居民停车场有了一定的配件指标,但由于各种原因,停车位利用率不高。

以龙湖春天小区为例,该小区已经有些年头,入住率较高,周边配套较好,小区规划基本也定型。该小区目前有部分车库,并且仍在新建车库,停车位并不缺乏,但由于价格原因和业主谈不拢,其中好多车位被物业租了出去,剩余车位只是闲置着,而与此同时一些车主的车一直停在自家门口的道路旁。在管理方面,有物业人员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但对车辆停放并无严格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一些停在路旁的车辆存在不安全的情况,会被无意或人为地破坏;(2)乱停的车辆使小区的美观程度下降;(3)物业与业主间的矛盾很大,业主普遍认为物业服务很差,不交物业费,导致物业更不管事,形成恶性循环。

2.3新小区停车位利用率待考察

许多新建在售的楼盘在停位的规划上要比之前建设的小区考虑充足得多,但是由于是新小区,多数楼房在售,入住率还不高,还需要时间进一步观察。

以绿地国际花都为例,该小区是一个新小区,地下车库停车位丰富,有大量空车位。在管理方面,有较为规范的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人员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引导。存在的问题有:(1)部分业主认为车位费用较高,负担较重;(2)目前小区有好多空楼层,也有部分家庭没有买车,日后停车位还是否充足还有待考量。

3住宅小区停车位问题的原因分析

(1)小区停车位规划相对滞后:老旧小区开发时没有考虑到停车问题,未设计停车场,之后的小区虽然设计了停车场,但配置的车位数量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2)停车库建设和销售行为不规范:开发商没按规划指标将车库建设到位、将车位改作他用、对已建成的车库没有完全出售、出租或出售价格高使许多业主不愿购买或承租,却将车位以较高的价钱租给业主以外的人导致小区内车位与业主的车辆数量存在较大差距。

(3)小区内车辆的急剧增加: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为了出行方便或者满足一定心理需求,私家车的增速迅猛加快;并且存在一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把公车开回家过夜的情况,使小区内的车辆就更多了。

(4)小区物业对于停车位管理不到位:一些小区对车辆的进出没有进行严格登记管理,外来车辆的随意进入使得小区原本就存在的停车压力加剧了。

(5)政府对停车问题重视不够:政府还没有把停车当作一种产业来对待,重视程度和投入资金都较少,而且对于住宅区停车管理的制度规定不完善,监管不力。

(6)汽车产业发展和停车产业发展不平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们原有的住宅小区没有按照动态交通系统来规划,当汽车以较快的姿态进入居民家庭的时候,两项没有很好的接轨。

4住宅小区停车位问题的对策建议

4.1开发商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小区停车系统

(1)随着私家车普及程度越来越广泛,做好小区停车设施总体科学规划建设相当重要,在住宅小区的整体规划布局中必须预留充足的停车空间。

(2)要针对小区的住房类型及业主需求采取不同的停车位建设标准,以收入较高阶层为主要业主的小区,需要适当提高停车位建设标准,而以中低收入阶层为主要业主的小区可以采用较低的停车位建设标准,减轻他们的压力。

4.2物业整合资源缓解停车压力,加强停车位管理

(1)物业想办法增设停车位:小区有一定的闲置空地、利用率较低的储物空间或者部分有地下室的建筑可以改造为较规范的停车位,有较多绿地的小区可以把部分绿地进行重新规划改建,在每个车位之间种植高大树木作为停车线,地面铺就草地砖,这样既增加了停车位又不会破坏小区环境。

(2)物业与周边地方协商错时停车:住宅小区一般白天车位空闲较多晚上不够用,而商场、医院或工作单位等地方却相反,所以小区物业可以与周边这些地方进行协商,有偿错时停车,缓解晚上停车压力。

(3)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住宅小区内停车位的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与小区住户建立和谐关系。

4.3政府加强停车位建设管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1)政府要大力发展停车产业,秉承“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对公益性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投资。

(2)成立管理机构,对在建小区的停车设施从审批建设到管理收费等作出清晰规定,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考核指标并加以监督;对现存小区的停车设施实施精细管理,根据业主平均消费水平调整停车费标准。

(3)在停问题较严重的小区内部由政府配套建设立体车库,或者建设大型地下停车场,进行统一管理及收费,提高空间利用率;在小区附近建造社会停车场供住户们使用,缓解小区内停车压力。

(4)大力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便利市民出行,引导居民减少私家车的购买,从而缓解住宅小区停车压力。

4.4业主委员会做好宣传沟通协调工作

(1)业主委员会要健全内部机制,重视业主在停车方面反馈的问题与建议,及时与物业联系,发挥桥梁作用,并且要监督物业的工作。

(2)业主委员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车主有序停放车辆,而且对不遵守规定的车主进行思想教育,必要时可以采取罚款措施。

4.5小区住户提高素养配合工作,积极监督

(1)小区住户要提高道德素养,自觉遵守规则,从自身做起,杜绝乱停车行为,不占用他人停车位。

(2)积极配合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相互理解,共同改善小区停车乱的境况。

(3)监督物业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文献

[1]张海茹,陈军.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对策――从哈尔滨市停车难谈起[J].北方经贸,2010,(5).

[2]苏宝炜.停车问题构成社区新矛盾[J].现代物业,2006,(2).

小区停车管理篇10

(一)小区停车模式

我市当湖街道范围内现有小区__余个,其中老住宅小区、拆迁安置小区__余个,如__x、梅__村、__小区、__新村等。目前,小区内停车存在多种模式,一是机动车停放在地下车库,采取人车分流的模式;二是机动车停放在专用停车位或停车库中;三是机动车停放在地面车位或者小区道路上。老住宅小区和拆迁安置小区中多采取第三种停车模式。

(二)调查结果

1.小区内机动车占道停车或停在车位外情况

在接受调查的__名业主中,被问及车辆停放状况时,有__x%的业主认为经常有机动车占道停车或停在车位外的情况,__%的业主认为该类情况较少,只有__的业主回答没有占道停车或停在车位外的情况。

2.业主对机动车停放影响状况的总体印象

在被调查的__名业主中,被问及机动车停放是否影响居民正常出行时,有__%的业主认为影响了居民正常出行,其中,吉祥小区内多名业主反映因车辆停放在小区内道路上,严重影响非机动车出行,事故发生概率明显增加,有__%的业主认为不影响,有__%的业主持中立态度。

3.业主认同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的举措

在被调查的__名业主中,有75%的业主认为可采取物业划定停车位,统一管理的方法,17%的业主认为可以依靠小区外道路、公共空地停车,27%的业主认为可以“错时停车”,11.3%的业主认为可以提倡绿色出行,4%的业主认为还有其他方式解决,如限制非本小区机动车停放在小区内,提高居民素质等。

(三)小区内因停车引发的问题

由于小区现有车位不能很好的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引发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与业主、违法改造车位者与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执法人员之间的矛盾。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

调查发现,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抱怨最多,属于矛盾最集中、冲突最外化的一个方面。主要表现为: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小区内的绿化改造成停车位,并出租给业主;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机动车的停放不能做到有效管理,导致事故频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引起业主不满等。

2.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由于小区内停车位不足,有车的业主随意停放车辆,损坏道路和绿化带,堵塞消防通道,引起无车业主的不满。有的车主将车停放在别人的停车位中,导致对方无法停车,引发业主之间的矛盾。

3.违法改造车位者与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执法人员之间的矛盾

部分小区业主为解决自身停车问题,采取了破坏绿化私自用水泥浇筑停车位的违法行为,但此举遭到了邻居或小区内其他业主的投诉举报。作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相关执法人员会及时前往现场进行制止,由此导致违法者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冲突。由于对这类违法行为在立案查处方面操作性不强,只能采取“打游击”或“消防灭火”式的巡查监管,致使“堵”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问题。

二、我市小区停车难原因分析

造成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规划问题,有技术问题,有土地资源问题等。目前,我市停车难问题多集中在20__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该类小区开发商在开发时未充分考虑停车泊位的建设,由此导致车辆无处可停。新建的小区也存在着潜在的问题,很多新小区入住率尚不高,停车难问题尚不突出,一旦入住率高了,问题也就暴露出来了。细究我市小区停车难原因,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规划车位不足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被问及小区车位是否充足时,有71%的小区居民认为自己所在的小区规划车位不足,13.1%的居民认为一般,12.7%的居民认为车位充足,3.2%的居民回答不清楚。由此可见,规划车位不足是停车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位于新华中路的新华苑小区是一个开放式小区,它内部有建造的车库,但数量严重不足,仅__余个,同时,由于外来车辆常停放在车库外,导致仅有的几个车库未能发挥功用。

(二)停车位规划滞后

__新村、__西村等不少小区是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已有二三十年之久。小区在车位和车库数量的设计方面仅仅用于满足当时的业主停放自行车和摩托车的需求,远远无法满足飞速发展的汽车数量增加而产生的停车需求。

(三)机动车数量激增

近几年,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纷纷选择购买私家车从而为自己出行带来便利,机动车数量剧增是停车难问题产生的最直接原因。从车管所获悉,截至20__年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__辆,今年我市第一季度汽车新注册上牌量已突破__辆,3月就上牌了__辆,每天平均新注册上牌__辆。小区停车越来越拥挤,停车难问题凸显。

(四)车主文明停车意识不强

部分车主随意将车停放在消防通道或者绿化带中,造成安全通道被堵、绿化被破坏,影响了小区的安全通行及环境。更有甚者,直接毁绿私建停车位,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却破坏了小区的和谐。在接受调查的__名业主中,被问及车主文明停车意识时,有9.4%的业主认为文明停车意识较强,54%的业主认为一般,有35%的业主认为文明停车意识比较差,有1.6%的业主表示不清楚。

(五)管理制度缺失

由于《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小区的交通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交警部门“无权”将管理的触角伸进小区;《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企业的停车服务行为缺乏细则性

的规定,致使物业企业的停车服务没有规范性的管理标准;城市长效管理中未将小区的停车秩序纳入考核范围。

三、缓解停车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一)内部消化满足自身需求。

1.物业划定车位,统一管理。对于已经建成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可以统一管理,加强调度,科学合理划定停车位,将车位编号,引导车主对号入位,也可以通过规范停车,或与业主商量,减少公共绿地面积增加车位数量。对于物业收取的车位租赁费,可以采取人人受益的方式,预留部分收取的停车费用,作为物业维护车位之用,其余费用平摊分给每户业主,以此补偿未拥有车辆的业主,真正达到资源共享、利益均得的目的。

2.提前规划,加强监督。对于新建小区,则应该发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规划审批、监督作用,使开发商按照国家相应标准甚至超标准建设车位,建设时根据小区的规模,考虑居民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需求,科学合理的规划车位,明确配建标准,逐步达到“一户一位”,因地制宜,建设平面、地下或立体等多形式停车场,既有效利用资源,又能节约占地面积,再以出租或出让等形式满足住户需求。

(二)向外延伸拓展停车位。

1.依靠小区外道路、公共空地停车。建议建立交警、城管、社区、物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先由街道组织社区公示并上报小区停车泊位的短缺数量,再由交警对动态交通影响作出评价后,按照便民利民、公开透明、能划尽划的原则,提出道路划定泊位的方案,最后会同城管和街道、社区、物业实施。

2. 兴建大型的停车场或立体停车楼。根据实际需要,在小区周边兴建大型停车场,或利用空间优势,兴建立体停车楼,纵向停车,借以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3.实行“错时停车”。利用时间差,和商铺业主或者单位协商,支付一定的停车费,在不影响他们经商、办公的前提下,夜间把车停在他们的车位上。如此,不仅缓解了小区停车难问题,还可以适当增加商铺及单位收入,可谓一举两得。

(三)提倡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出行。解决小区“停车难”不能只是局限在增加、拓展车位,还可以转换思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公共自行车服务,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目前,我市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工程已完成前期筹备工作顺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一期工程在我市城区设立30个租赁点,首批共有900辆自行车投入使用,政府可以积极营造“环保出行”、“绿色出行”氛围,使环保、绿色理念深入人心。

附件:小区停车状况调查问卷

小区停车状况调查问卷

市民朋友:您好!拥有舒适、便捷的小区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心愿,我们就小区停车现象做社会调查,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填答这份问卷,在符合自己情况和意见的选项上打勾号,问卷不记名,请您不必有所顾虑,谢谢您对我们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您的性别:男 女

您的年龄:20岁以下 21—30岁 31—40岁 41—50岁 50岁以上

您的文化程度:小学 初中 高中或中专 大专 本科 研究生以上

1. 您所在的社区为 ,家住 小区

2. 若有车,您购买车库(位)了吗? (第二题和第三题选择其中一题回答)

a.购买了 b.没有购买(回答此项者,请回答第四题)

3. 假如您买车,您会购买(租)小区内的车库(位)吗?

a.会 b.不会

4.若没有购买(租)车库(位),您的车平时停放在什么地方?

a.小区内随便找个地方 b.小区外设置的临时停车位

c.小区外公路边 d.随机停车 e.无处停车

5.您觉得您所在小区内规划的车位充足吗?

a.充足 b.不充足 c.一般 d.不清楚

6. 小区内是否有车辆占道停车或停在车位外面的情况?

a.经常有 b.较少有 c.没有

7. 如有乱停车现象,您觉得是否影响了居民的正常出行?

a.影响 b.不影响 c.一般 d.不清楚

8. 您觉得您小区内的车主文明停车意识如何?

a.比较强 b.一般 c.比较差 d.不清楚

9. 小区内是否有破坏绿化建车位的现象?

a.有 b.没有

10. 您是否赞成破坏绿化建车位以缓解停车压力?

a.赞成 b.不赞成

11.您认为哪几项措施可以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可多选)

小区停车管理篇11

0引言

自1978年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购买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在楼价飙升的背景下,家用轿车价格稳定或趋于下降,我国中小城市家庭拥有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交通的发展,减少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但住宅小区停车位供给的硬件条件无法满足居民需求。中小城市近年受快速增长私家车数量及不相匹配的停车位供给矛盾的影响,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紧密、挤占公共资源、交通状况变差、邻里关系紧张。住宅小区停车问题属于社会问题,对居民生活质量、出行效率,对小区物业管理,对汽车产业发展都有一定的影响。

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变革、停车指标制定、停车模式开发以及公共交通发展几个方面研究住宅小区停车问题。许建和研究住宅小区停车问题提出地下停车为主的方式;何霞荣等(2008)提出机械停车是未来住宅小区停车位发展的方向;周灵芝(2009)提出建设公共停车场缓解小区停车压力;杨传明(2012)等对苏州市区各个用途停泊车位及车位利用率进行调研,认为可以采用住宅小区停车与商场超市停车相结合方式;徐多(2012)对“祖辈”小区、“父辈”小区及新建小区归纳分析,对三类小区分别提出利用小区死角、建设地下停车场、提高小区软件管理等建议缓解停车难问题。现有研究更多从宏观方向研究住宅小区停车矛盾、开发停车方式和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车位性质,较少把停车现状、性质与居民感知的角度结合,分析停车压力和相应行为规范。

襄阳是湖北省的第二大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是古往今来地历史文化名城。2015年襄阳地区生产总值33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2%,居民购买力显著增强,私家车的拥有量近年来有所飞跃,对交通系统、城市建设有着强烈影响。本文以襄阳市为例,主要从住宅小区停车现状及居民对停车矛盾的感知及原因角度,尝试性分析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对居民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建议对策缓解因停车问题影响居民生活满意及舒适。

1襄阳住宅小区停车现状及分析

截至2014年底,襄阳市区机动车达81万辆,年增长7%,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道路交通压力以及车位供给不足问题日益加剧。笔者在2015年开展了对湖北省襄阳市普通住宅小区停车现状、实际交纳的停车费和物价局对住宅小区停车费政策,以及居民对现行住宅小区停车现状的感受情况的实地调研。根据襄阳市各部分的繁华程度及与本次社会观察停车问题的相关性,笔者对不同地区、各种类型的住宅小区进行实地调研和问卷发放。共走访43个小区,涉及檀溪、清河口、屏襄门、中原、隆中、昭明、米公七街道,向居民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94份。

1.1小区停车现状

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不同地段、不同建造时间住宅小区停车规划、管理规范、费用收取的差异较大。一般来说,20世纪90年代建造房屋老旧、楼层较低、绿化较少、容积率较高,所在小区无专人管理私家车的停放中私家车停放的成本较低,配套生活服务设施缺乏;00年代建造住宅小区中停车位一般设置于小区地面上部空余位置,对私家车停放等事项一般由物业管理和收取费用,停放费用一般为租用型,较为平价;10年代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造住宅房屋较新、楼层较高,配套车位硬件设施最好,设有专人管理且配备软件数控刷卡、蓝牙感应门禁,较多配备地下停车场,管理最为规范,但年租费用较高,或者实行买卖车位制。

近五年,襄阳住宅小区房地产业蓬勃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已开发商圈公共路网发达、交通便利,但土地较贵,地产开发商往往不会选择在市中心拆迁后建造新住宅小区;地产开发商更倾向于选择还未完全开发但有开发潜能的地段,未完全开发指地段有基本配套生活服务设施,但还未修建或即将修建大型商圈,此时地价不高,而且新建住宅楼可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要求。例如,初期诸葛亮广场附近较为荒凉,停车问题不突出,私家车停放成本较低。但在万达广场筹备建造的过程中,地产开发商竞相投资建设住宅,私家车停放成本也相应增高,生活设施也较为完整及智能。

1.2受访居民基本特征

本次调研回收78份有车群体问卷和116份无车群体问卷。从性别、年龄上看,受访者分布较为均匀。对于停车费用用途问题的调查,绝大部分群体不能清楚了解,从侧面反映物业公司信息没有完全透明,没有积极公示停车费用途,或者公示的途径时间短、受众少、效果差。从居民对住宅小区停车感受上来看,持有消极观点(即不太舒服和很烦两类)占58%,暴露了当下住宅小区停车问题突出,为探究其原因,笔者将群体分为有车群体和无车群体两类群体进行后续问卷调研和分析。

1.3停车费用缴纳

有车群体有效问卷共回收78份,从停车费用缴纳规范性来看,签署正规合同群体比重较低。除此之外,缴纳停车费而取得税务局正规发票的群体占整体比重29%,大部分以物业公司内部发票作为缴费凭证。管理汽车停放的负责人满足住宅小区绿化及空余率等一系列条件下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停车费缴纳才能开具正规发票。61%的有车群体以内部收据作为缴费凭证,一方面物业公司不需要依据发票数额缴纳税款,另一方面,住宅小区规定的绿化率、容积率、生活服务设施覆盖率可能会因为停车的增多而减少,影响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停车费的发票不正规或内部凭证较为模糊,有车群体很难清除停车费具体费用的范围,在出现问题时,难以清楚责任归属从而承担过多责任,或错失最佳解决方法。

车主缴纳停车费用,而停车费用中包含的负责项目不同。根据各学者研究及现实情况,笔者把停车费用范围分为以下三种:车辆管理费、保管费和占道费。

(1)车辆管理费:普通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襄价服规(2012)2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出入通道顺畅、进出方便、干净整洁等内容。根据鄂价工服(2014)176号《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双方协商确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不属于物价部门定价范围。

(2)保管费:主要用于日常巡查,保证车辆安全的费用。当车辆出现划伤、被损、被盗之类等问题时,车主可以问责物业、保安,当损失额度到达一定额度构成刑事案件,可采用依法调用监控录像等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获得赔偿。保管费的确定主要取决于业主整体与物业公司协商定价,以合同的形式表现。

(3)占道费:车位性质可分为人防车位、共有车位和产权车位。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日常可归建筑方使用或出租;共有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可以在管理规约中约定使用公共车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在业主对其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业主对公共车位的使用为无偿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这笔钱有利于业主的用途;产权车位办理私人产权证,属私人所有。

根据停车费用范围和性质不同,相应收取的停车费用差异较大,暴露出三个问题:一是,住宅小区对停车费收费标准缺少及时公示和服务内容说明;二是,住宅小区停车费收取手续不够透明和规范,尤其在住宅小区停车费采用市场调节定价后,信息不对称使得相关部门监管难度较大;三是,大部分业主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受时间、精力限制,相对于购车及用油的费用,停车费相对较低,业主们极易忽视停车费收取的合法性和归属方,较少追究物业公司发票不规范现象,为物业公司侵犯全体业主利益和不法逃税提供了可能。

1.4居民对住宅小区停车现状的态度

有车群体是直接感受停车问题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态度非消极人群仅占38%,对于感受消极的原因,拥挤和浪费时间精力两项比较突出。无车群体不是直接的利益相关体,态度非消极居民占总体比重的45%,对于感受消极的原因,路况拥挤和占用公共资源两项比较突出。总体来说,居民对停车问题不太满意的原因有以下六条:(1)车辆较多,减小空间,给居民以压迫感。(2)占用步行区域,减少道路面积,增大出行阻力。(3)车辆无规则停放,道路分割,较为混乱。(4)占用公共资源过多,损害整体利益。(5)车位寻找和进出花费过多时间。(6)机动车对于居民的潜在危险。

2结论及建议

(1)有关部门应制定具体停车费规范细则。普通住宅小区收取停车费用跨度较大,绝大多数缺少正式的合同和发票。应从政府对停车费细化规范的制定为起点,加强监管部门对各个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例如小区公示、网络公示,并及时对所有住宅小区居民公开信息;并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检查合同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全面性,实行惩罚机制,对私自不签订合同的物业公司进行罚款及通报批评,督促物业公司主动向有车群体签订合同、解释服务内容,维护有车居民的利益;最后,应加强整体居民的法理意识,开通更便捷意见渠道,鼓励居民自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停车管理应朝科学化、智能化、有序化方向进行。针对某些小区停车位紧张,有车群体在寻找停车位、正常停车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住宅小区可以实时评测车位使用情况,在LED显示屏上显示密集停车区域以及空闲车位,方便车主快速找到合适自己的车位,减小匹配成本。

小区停车管理篇12

导言

随着时代尤其是交通运输技术的发展,汽车越来越成为人们出行的代步工具。由于地下停车场昂贵的使用费,以及对驾驶技术的高要求,居民大多愿意使用收费少、驾驶技术要求低的路面停车位,这就引发了居民住宅区停车位使用混乱、难以管理的问题。如何切实有效地解决居民住宅区停车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居民住宅停车位使用问题的研究多停留在停车位归属权这一方面,即从法律角度进行研究,也有不少是从物理技术层面对小区停车管理进行研究,但甚少有从公共资源和合作性治理的角度探讨该问题。本研究旨在从公共资源和合作性治理角度提出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对策。

一、研究的理论基础

1.多中心治理理论。该理论认为,“治理如果仅仅停留在一个层次上是不能获得持续成功的”,只有在权威与市场之外关注公民社会才能实现权力的均衡化发展,只有建立起多中心决策与运行机制才能使主体在协作、竞争的冲突中提升治理绩效。应该说,多中心的治理是先进的,不仅包含合作与责任的理念,也囊括了服务型社会人本、开放、法治、善政的应有之义。该理论指导我们以公共资源理论为基础提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和住户的合作性治理的策略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2.自治组织理论。奥斯特罗姆自治组织理论的中心内容是研究“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形态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该理论指导小区居民选出信任的代表组织起来进行小区停车的自主管理,从而增强居民们的责任感,从自身做起避免停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社区管理。社区管理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社区基层组织与社区居民、社区单位等部门或机构,为了维护社区整体利益、推动社区全方位发展,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社区的各种事务进行有效调控的过程。该理论能够促使社区基层组织在小区停车治理方面发挥作用,从而更好地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为民服务。

二、研究方法设计

1.文献研究。在前期文献检索中,查阅研究了大量关于小区停车现状及其停车管理以及合作性治理、自治组织理论和社区管理等的文献书籍,为我们的社会实践调查提供理论支持。

2.问卷调查。我们通过文献检索、实地初步走访,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制订了《关于扬州小区内停车问题的问卷调查》。

3.访谈。在调查中,分别对物业管理人员、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社区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从不同角度了解小区停车存在的问题以及他们对停车问题的看法和解决措施。

三、调查结果与数据分析

本研究对扬州4个行政区的8个典型住宅小区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1 000份调查问卷,有效回收973份问卷。

由图1可知,虽然有约76%的车主都接受现在情况下的车位租金或购买费用,但是仍有24%的车主表示不太容易承受车位的租金或购买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车主因避免缴纳停车费用而乱停乱放。

由图2可知,有36.3%的车主认为小区的停车位规划较不合理,9.8%的车主甚至认为非常不合理。随着小区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物业公司为了解决眼前停车位数量不足的问题,把共有道路划为停车位,一旦发生火灾等,消防车、救护车都很难通过,这严重威胁了小区的交通及居民的生命安全。

由图4可知,扬州市居民住宅区发生停车纠纷的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下页图5显示,在发生停车纠纷时,物业公司还是会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问题。他们会对占用他人停车位的车主及时进行电话联系、说明情况并劝导业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区域。若车主对物管的劝告置若罔闻,物管就会在违停车辆上贴警告单,对多次不听劝导的车主则采取比较强硬的措施,比如扣押违停车辆等。但大多数情况下物业公司是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很多车主反映他们缴纳物管费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服务,因此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下页图6的这些数据清晰地反映了扬州市住宅小区的业主们所认为的现今出现的小区内停车难问题的原因。有270人次认为现今的停车难问题是由私家车数量太多引起的,198人次认为是社区停车面积太少而引起,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133人次选择了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安排不合理的选项,另有69人次和54人次分别选择了车主不道德的停车行为和国家法律法规甚少涉及此处。

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社会调查,本研究发现导致扬州市居民住宅区停车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私家车数量日益增多、住宅区停车位规划不合理以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以及物业、社区、居委会、居民没有很好的合作。由此,本文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

1.物业管理公司方面。首先,完善小区“软设施”建设。各小区应该在注重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尽快落实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发挥其作用。其次,公开透明收费机制。物业公司应张贴具体收费标准,向业主提供收费依据,在业主不清楚的地方加以解释。再次,提高服务质量。物业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妥善处理业主的投诉,重视业主的需要,以业主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

2.住户方面。首先,提高公共意识和道德素养,避免占用他人停车位。其次,积极配合物业工作。业主们要增强责任意识,相互理解,积极地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共同改善住宅区停车乱的境况。再次,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合作性治理的过程中,需要的是四方共同发挥作用。业主在享受成果的同时积极承担责任,充分发挥其在四方治理中的作用,秉持公正的理念,监督物业的工作。

3.社区方面。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重视业主在停车问题上反馈的问题与信息,主动地与物业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在监督物业工作的同时,发挥桥梁作用。

4.业主委员会方面。对业主委员会来说,首先是要健全内部机制,重视业主们在停车方面的问题与困难,并且与物业、社区取得积极联系,监督物业、社区的工作,同时也要对其他随意乱停车的业主进行劝导,从而共同解决问题。

5.政府等其他部门。除了物业、社区、住户、业主委员会这四方面以外,政府等公共部门也应当充分重视这类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问题。首先,规范收费项目。对于小区的停车费的收取应当明码标价,同时运用法律手段对各个小区进行监督,为业主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其次,联合规划部门,对一些停车问题严重的小区进行内部重新规划。必要时可以开发地下停车场,以合理价位租给居民用户。对于周边有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的小区,这些单位夜间停车场空闲,可以适当向周边小区的居民开放,缓解小区内停车难问题。

对于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方案中,不可忽略的一点就是综合上述四方,物管、社区、业主委员会与住户之间形成合作性治理的局面,让小区内所有相关人员都参与到停车管理之中。本文认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和住户有必要合作治理小区停车问题。对停车问题有切身体会的业主应积极向业主委员会、社区、物管反映问题,并从自身做起,杜绝乱停车行为。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停车行为,代表业主向社区与物业管理处反映停车问题,与社区共同商讨解决停车问题的解决措施,同时监督物管的停车管理服务行为。社区就要代表基层政府实施对物管的监督与必要的管理。最后,物管要充分负起提供停车服务项目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美]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2] [美]奥斯特罗姆.公共服务的制度建设[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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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玲.以广州住宅小区为例小议住宅小区车位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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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张东辉,张少峰.居住小区停车问题研究[J].中外建筑,2004,(2).

小区停车管理篇13

年以前,我市停车场行业管理职能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年政法部门清商时,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停车行业管理职能划转到市市政管委。××年月日,政府职能调整,将经营性停车场管理职能由市市政管委划转到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由于区县交通体制面临改革,各区县的停车行业管理职能仍由区县市政管委负责。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和区县市政管委主要负责经营停车企业的资质管理。市物价部门负责停车价格管理和执法。市城管监察部门负责对停车场违法经营的执法、市交管部门负责对道路停车秩序的管理和执法。市房管部门负责居住小区的停车管理。市规划、交管部门负责对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挪做它用的执法。

二、管理现状

(一)机动车辆发展状况

到××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万辆,其中小型客车约占%,约为万辆。

(二)停车设施现状

截止××年年底,全市已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个,总车位数达到个,分别比上年年底增加了个停车场和个停车位,其中各类停车场的增长情况为:居住小区停车场增加了个,停车位增加了个;路侧占道停车场增加了个,停车位增加了个;立交桥下停车场增加了个,停车位增加了个;公共场地停车场增加了个,停车位增加了个;公建配建停车场增加了个,停车位增加了个;路外专用停车场增加了个,停车位增加了个。

在全市各类停车场中,城八区经营性停车场个,停车位万个,占全市的以上。

全市个区县和地区,共有停车设施(泊位)个,停车场处。其中,占道停车场处,停车位个。路外停车场处,共计停车位个。居住小区停车场处,停车位个。单位大院停车场个,停车位个。通过上述数据不难看出,有将近的停车场、停车位未能被经营管理起来,大量的国有资源被无偿的使用或长期挪用及闲置。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机动车数量已经突破万辆,根据交管部门的统计,仅东、西、崇、宣四个城市中心区的纯机动车登记数量为辆(不包括军车和摩托车)。通过对比四个城市中心区的停车资源普查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停车位的缺口将近万个。

造成停车位严重不足问题的主要原因,首先是由于我市的停车规划严重滞后。全市停车规划尚未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缺乏全局规划思想。停车场建设作为整体交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规划工作应具有先行性和前瞻性,应该与城市建设规划同步进行。目前停车规划工作仅作为城市规划的一个附属部分实施,未充分考虑其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性,因而在一些大的交通枢纽和公共场合的规划上忽略停车场建设这一重要环节,如宋家庄作为地铁和两条公交线路的转换枢纽,在规划上却没有预留停车场建设用地。

现有停车设施配建指标过低。随着私人小汽车拥有量的增加,两户一位的停车位配建指标已经满足不了居民的需求,现在的配建标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具有可发展的体系。另外,旧小区的停车泊位供求矛盾还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出台。

同时,一些相关主管部门对落实规划及设计指标的监管力度不足,执法不严,也是造成问题的关键原因之一。

其次,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没有很好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停车设施的建设。北京市一些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具有土地出让金高、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的特点。如北京站停车场,建安费占总投资的。由于政府在停车设施定位上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在投资政策上体现不出应有的吸引力,社会资金投入少,造成整体上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综上所述,目前市区停车问题可以概括为:停车设施短缺;建设与发展滞缓;管理力度不够,秩序混乱。

⒈城市规划部门对于停车设施的需求发展趋势缺乏足够的预见性,停车设施的规划滞后于实际发展进程。

自年代末以来,北京市私人小汽车发展势头甚猛,年递增率一度超过%,然而年之前的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指标中一直没有列入“家庭汽车停车位”的项目,年颁布的《关于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行指标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才将停车设施指标纳入,但这个指标明显过于保守(个车位户)。市政府已对此项指标重新修订,并以京政办号文颁布实施。

对于公共停车设施的规划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迄今市区大中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设施规划指标还是依据年市政府第号令《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实践证明这些指标明显偏低。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中对民用机动车保有量的预计与实际发展状况有很大的出入(总体规划预计年全市民用机动车保有量~万辆,而实际上已经达到万辆),对公共停车位的需求及相应的停车场(库)规划也落后于实际发展。

⒉缺乏切实可行的鼓励政策,难以吸引开发商投资建设和经营公共停车设施。

公共停车设施属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受国家政策与社会承受能力的制约,投资回报率低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如果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按全部建设成本(含土地出让金、市政配套费、四源费、建安费及各种税费)加上实际运营成本及一定的经营利润测算,已远远超过现行收费标准。

同时,影响投资经营公共停车设施投资积极性的因素还与当前市区停车秩序的管理有很大关系,如无序停车的蔓延,导致车流不能有效引导至停车场等。

⒊管理体制和法规不健全,职责不明晰。

首先,执法管理与经营管理职责不清。目前临时占路停车场的设置(划定合法停车位及对违章占路停车的纠正处罚)由交管部门执法管理,但占道随意设置停车场的情况普遍存在,且占道停车大部分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有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还在经营收费,且不能行之有效的进行管理,同时自行车停车经营管理也较为混乱。路外停车设施匮乏,随意占道开办停车设施现象严重,经营管理也非常混乱。

其次,北京市至今尚未就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颁布一部完整的法规,对车主自备车位、大型公共建筑配建的附属公用停车设施以及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与经营没有全面的法律约束。不仅如此,规划指标的落实也有很大差距。由于缺少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以致一些公用建筑附建的停车设施不能同步建设,或建成之后改作它用。对停车设施改变使用性质以及违章停车的惩罚也缺乏力度,起不到应有的约束作用。

此外,尚未出台各类公用停车设施(包括自行车存车)经营管理行业法规,经营者(或产权人)的法律责任、义务及权益保障均无明确界定。

⒊执法管理队伍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

作为停车秩序执法主体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既无足够的警力,也缺乏先进的管理手段,难以全面担负起停车执法管理工作。近年来,借鉴国外经验,聘用停车协管员协助民警管理停车秩序,虽有收效,但全面推广则缺乏法律依据及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证。此外,市区现有街巷临时占道停车缺乏全面规划,没有明确划分准许停车和禁止停车地段,加之驾驶员守法意识淡薄,造成停车秩序混乱。

作为停车经营执法主体的市城管监察部门也由于缺乏足够的人力,同时也没有把对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性为监督管理纳入日常性的工作,多为临时性地检查处罚,难以形成长效,造成停车企业不办理经营资质,违规经营的现象严重。

⒋停车收费制度及标准不合理,无法发挥价格对停车需求的调控功能。

目前全市执行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仍依据年由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公用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除机场及火车站公共停车库之外,现行收费制度大多没有体现不同区位及不同时段停车的价格差别,也未拉开停车时间长短的收费差异(没有对超过一定时限的停车实行累进制计价),因此对停车需求不能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

路外停车楼(含地下停车场、库)现行收费标准一般在-元小时,远高于临时占道停车场收费标准,由于路外停车楼周边任意设置临时占道停车场,因此停车楼停车需求降低,导致停车楼连正常的运营管理成本都难以补偿,这就使得众多投资者仍在袖手观望,一部分已建成的公用停车设施改作它用。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停车行业也随之快速发展,截止××年月日,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已达个,车位为个。

二、路侧停车管理基本情况

马路边停车,一般统称路侧停车,是指占用国家道路资源停车的行为。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号令)、《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市政府号令)等有关规定,××年月日前,我市路侧停车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施划路侧停车位,并将设置施划的市管道路停车位告知给我局,将区管道路停车位告知给区县停车管理部门。目前主要以申请备案方式经营,按行业管理的要求、社会需求的增长、市场的发展状况,为了用好有限的社会资源,今后路侧停车应采取特许经营方式。

路侧停车位经营办理程序是:经营企业到我局和区县停车管理部门办理公共停车场备案手续后,到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手续,到地税部门领取税票后方可经营。合法的经营性停车场应具备《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表》、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志牌、划有停车位。

北京市发改委在××年月日的停车收费标准为:露天停车场在四环路内为元半小时,在四环路外为元半小时在王府井、东单、西单等八个高收费地区为元半小时。在经营期内,停车企业将按照标准向市财政交纳停车占道费。目前我市对经营性停车没有任何优惠政策,做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是积极倡导企业招收我市下岗人员做为停车收费人员,可少量解决下岗人员就业问题。但目前因停车收费员待遇低,平均月工资在元到元之间,社会对停车管理工作还缺乏应有的认识、尊重,所以这个岗位对我市下岗人员吸引力不大。部分企业在招收不到下岗人员的情况下,招收了外地等其他人员做为停车收费人员的补充。

按照职能划分,对擅自收费、乱收费等行为由物价部门负责处罚,对停车场不办理备案手续擅自经营、停车场内秩序乱等行为由城管监察部门负责处罚、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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