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实用13篇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1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 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4000人,其中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下同)计划10500人,普通公办高校计划3500人。

2.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300人。

3. 普通高校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接收高校申报。各高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4. 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要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地申报接收计划,其中二年级接收比例不超过50%。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专业计划,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高校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xuzhy@ec. js. edu. cn)。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5. 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 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专转本”实施方案另行下达;少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接收高校自主招生。

3.适当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选择少数高校进行试点,实现部分学生由接收院校直接考试录取。2013年,自主招生计划为350人,安排在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5所普通公办院校,只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和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须在普通高校“专转本”统一考试学生报名前结束。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必须具备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条件;三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须具备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的条件。

2.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3. 志愿设置。2013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分公办批次、民办独立学院或二级学院批次录取。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同一批次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 考试。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统考科目及分值相同,分开命题和考试。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江苏2013年专升本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4月20日。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和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二年级、三年级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已被录取但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2.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3.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4. “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5. 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6.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几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 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2. “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

1.2013年“专转本”招生计划数据库格式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2

收录日期:2012年3月12日

近年来,由于高等教育逐步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纵深发展,许多高校通过重组、合并、扩招等形式使办学规模急剧扩大,高校的办学层次日趋多样化,经济管理层面增多,财务关系复杂,高校财务管理的内涵日益丰富和充实,“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办学要求,以院系为管理实体的校、院二级管理体制被推上了高校改革的历史前沿。为了加快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实行校院分级管理,使之成为拥有适当权力,责任清晰的办学实体。在学院制下,校院二级财务管理要正确处理集权和分权的关系,明确校院两级的支出责任,确定合理的分配要素与相应的财力资源分配模式。

一、“集中管理”为主的高校经费分配模式存在的弊端

“集中管理”为主的高校经费分配办法也就是以学校为主体,即由学校制定总体办学思路,由各职能处室负责分块实施,由此而形成的财务管理体制,校内人员工资、各种福利待遇、主要办学经费等均由学校及各职能处室统管。这种管理体制在学校合并初期、学校规模较小时,集中全校财力办大事,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学校办学规模逐年扩大,以学校为主体的财务管理方式逐渐凸现其弊端。

(一)不利于调动院(部)办学积极性。除日常的教学经费以及院(部)包干经费外,学校对主要的教育经费、人员工资、奖酬金进行统管,水电学校统包,造成各院(部)对学校支付的公共性开支漠不关心,做任何事情都向学校要钱,这样不利于调动院(部)办学积极性。

(二)不利于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由于各院(部)权责分离造成管理混乱,资源浪费严重,各院(部)购置教学设备一味追求多、新,造成同类设备重复购置,大型设备盲目购置,设备利用率低;在维修方面追求高标准,造成浪费。各院(部)没有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致使教育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

(三)不利于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由于集中管理,虽然学校各职能处室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从校本部来说,学校的管理水平高,但从各院(部)来看,除了完成自身的教学任务外,就是应付学校各职能处室的文件,根本没有时间深层次地去思考本院的专业建设、学科发展以及教学改革等,更谈不上如何加强管理,这样不利于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校院两级经费分配模式的优势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校内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校院两级财务管理就是指高校建立财务核算相对独立的学院财务管理机构(松散型),实行财务分权管理。

(一)推动了学校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和创新。院系经费自扩大后,院系的权利有了保障的平台,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解决院系所面临的矛盾和困难。矛盾和困难解决在基层,避免了难题上交。学校领导从大量的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保证了足够的精力抓大事、谋发展。校机关职能部门也能够真正转变职能,搞好服务、监督。机关管的事少了,工作效率提高了,管理成本也降低了,这就能从根本上推动学校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二)促进了院系自主快速发展。有了经费自,院系在财务上具有独立的权力和较大的空间,可以自主地根据财力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和年度目标,制定实施规划目标的措施和政策,目标的实现有可靠经费投入的保障平台。同时,学校对院系发展性项目给予配套经费资助,也调动了院系投入的积极性,促进了院系的可持续发展。

(三)增强了院系的经营意识。现在院系经费来源按市场机制配置,自主使用,用的是自己的资金,不得不精打细算,开始核算成本,考虑投入的效益,注意尽可能节约经费,花最少的钱,办好更多的事。院系注重了办学的效益,其经营意识、成本意识、效益意识在不断增强。

(四)调动了院系教职工的积极性。由于院系教职工的工作成效与院系的经费是相对应的,教职工的个人利益与院系的办学效益密切相关,现在教职工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倍加关注院系的发展和命运,主人翁的意识提高了,积极要求参与院系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了。

(五)较好地解决了学费催缴问题。学费是高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高校学生普遍存在欠费问题,已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这是一项不争的事实。过去,学生欠费与院系的直接关系不大,是学校层面该做的工作,而学校直接向学生催收欠费效果不大。现在实行了按实收学费的一定比例作为院系包干经费的办法,使学费成为了院系主要的经费来源,当然,催收学费也就成为院系的职责和权益,院系重视的程度和催收学费的力度比原来明显提高,效果也明显改进。

三、实施校院两级经费分配模式的具体对策

(一)建立统分关系适当的管理体制。根据学校权力结构的划分与校、院(系)二级管理职能的特点,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及“校为主体,权责明晰,一级核算,两级管理”的财务工作运行机制。具体来说,在这一体制模式下,学校的财务政策、财务资金、会计核算与会计人员等应由学校统一管理,院(系)作为管理的主体,则应负责院(系)预算的编制、院(系)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经费的审批与使用、职工收入分配等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明确各院(系)的责、权、利关系,激活二级院(系)的办学活力和生财理财的积极性。同时,要明确校、院(系)两级的支出责任,实现事权与财权的有机统一。

(二)建立健全高校财务二级管理制度。健全的二级财务管理制度是顺利开展二级财务工作的有力保障。因此,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财务处长、各二级院(系)负责人组织相关财务人员以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为依据,按照明晰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结合各二级院(系)的实际情况制定二级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使二级院(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既有自主性又有约束性,真正做到财务工作的“分级管理”。

(三)加强高校内部二级财务预算管理

1、确定合理有效的预算管理机构。为杜绝内部人员控制,保证高校整个经济活动协调运转,必须设立一个权威性和独立性较强的财经领导小组作为预算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财经领导小组可适当增加学院财务负责人参加。财经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预算编制大纲,审定年度预算目标,制定动态调整预算,组织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与考核。财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校计财处负责,以财务部门为主导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这样为预算管理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科学编制二级预算。预算编制应采用目标管理,即根据二级院(系)的工作任务和发展计划来编制。即院(系)提出每年教学、科研等所要实现的目标,并提出相应所需的经费,经预算编制人员论证后按以各院(系)学生人数为主,职工队伍、学科构成与科研水平等多因素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需照顾不同学科类型、不同生源层次、不同办学规模与不同办学水平院(系)的现状与发展要求),划拨各院(系)的运行经费和专项经费。同时,预算编制过程要做到既快又好,避免“一年预算,预算一年”。年度预算应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编制。

3、严格执行预算。预算一经批准,即作为二级院(系)整个年度资金使用的依据。二级院(系)应遵循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与节约的原则控制费用支出、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做到事前计划控制、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总结。

4、评价考核效益。高校二级预算管理不能仅局限于资金收支的管理,而应以绩效为导向,对二级部门的资金使用进行效益考核,通过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资金的使用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浪费、挤占、挪用现象,对二级部门预算期内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

(四)提高财务分析能力,科学掌控资金。财务分析是通过科学的数学统计方法构造财务管理模型,图文并茂地为院(系)领导、财务处提供真实、可信的财务信息及发展状况,是院(系)实现其管理目标,提高办学水平的依据和考核所属部门工作业绩的标准:(1)科学界定经费分配内容;(2)采用结构分析法准确计算经费支出分配比例,确定经费支出比例的标准,及时发现问题。

(五)加强对二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和指导工作。校级财务作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有责任和权力对院(系)财务的资金运作、财务管理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二级院(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等。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的审计监控制度,学校可以通过内设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院(系)的财务账目进行抽查和审计,对财务监督进行再监督。

(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会计人员是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学校应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提高政治素质。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学习,加强其职业道德修养;其次,提高业务素质。形势和技术的发展,不仅对会计工作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涉及到更广泛的知识领域,如经济法律、计算机等。因此,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专业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特别是二级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此外,可定期选派财务人员出去学习交流,既开阔了眼界,又可以学习其他院校的成功经验来改善本校的不足,进而提高本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七)校院两级财务管理模式的构建

1、经济权责的划分。根据学校权力结构的划分与校、院(系)二级管理职能的特点,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及其“校为主体,权责明晰,一级核算,两级管理”的财务工作运行机制,在这一管理机制下,学校负责全校资金总量的宏观调控,按照学生、教师人数及专业等因素下拨经费,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制度和经济分配政策,按照相关制度监督二级学院的经济运行。学校通过所掌控的经费及专项经费对全校和各院系的发展进行调控。二级学院的经济责任主要是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科学、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按照学校要求编制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2、经费划拨的内容。人员经费: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保留在学校,不下划;岗位津贴、课时费、研究生导师指导费、研究生课课时费、外聘教师费、加班费、临时雇佣人员工资等下划到二级学院。公用经费:办公费、通讯邮电费、行政差旅费、培训费、图书资料费、小型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小型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实验室运行经费、教学差旅费、研究生业务费、日常教学、科研的相关费用全部下划到二级学院。学生经费:学生困难补助金的80%、学生实习费、学生活动费下划到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的创收收入按照学校确定的政策进行分配。

3、二级学院经费划拨的依据。各二级学院的部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学生经费,学校将按照本科生人数、研究生人数、本科专业数、硕士点数、学科数(包括重点学科)、教职工人数及其结构等综合因素进行核定。基本模型如下:

本科学生人数×Q1+教职工人数×Q2×I+研究生人数×Q3+专业数×Q4+学科×Q5+各院纵向科研经费到位数×Q6+调整因素

Q为经费下划标准,I为职工结构权数。

各二级学院经费核定后所产生的客观不平衡问题,诸如教师多、学生少、新建院系、新建专业、规模较小院系等所造成的经费不平衡,将通过调整因素进行考虑。

4、下划经费的管理。各二级学院在行使学校赋予的管理权限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各二级学院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分配办法等,不得同上述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相违背。为了科学、民主管理本单位的经费,各二级学院必须成立本单位财务委员会,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加强内部民主理财和监督机制建设。财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本单位的经费预算,监督经费执行情况,对本单位的重大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论证,对本单位的经费绩效进行评价,制定本单位的分配政策,对单位行政负责人的经济决策提供建议等。学校对二级学院以专项资金的方式进行调控,大型设备购置由学校根据发展规划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必须根据该院系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学院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请学校批准执行。学校对下拨二级学院的经费采取一部分直接划拨,一部分进行绩效考评后,按照考评结果划拨。绩效的评价应该是可量化指标。对二级学院发放的津贴、福利、奖励等支出须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查,必保项目(如人员经费等)必须优先保证。学校对二级学院的经费将采取按学期下拨的方式进行,防止经费出现前松后紧的局面。二级学院经费具体审批权限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推行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符合高校发展趋势,是提高高校整体教学管理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和保障,也是高校对一种新型管理模式的积极尝试。只要不断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共识,就有可能在更高的层次上提高高校教学管理的水平,开创高等院校教学管理的新局面。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郭会真.关于分部信息披露的探讨[J].财会月刊,1999.3.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3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该计划就是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华北科技学院隶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前身是原国家煤炭工业部1984年投资兴建的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分院。学院坚持以安全生产为第一服务面向,坚持以工为主、以安全科技为特色的多科性现代大学的办学定位,努力为安全生产输送专业人才,攻克科技难题。基于长期坚持的“自立立人、兴安安国”的办学传统,已经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实践育人的办学特色,在工程教育改革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深化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培养“卓越工程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

一、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华北科技学院紧紧围绕“应用型本科”的办学定位,在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探索实践教学方法,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教学模式,为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创新办学模式

学校始终坚持为煤炭行业服务的宗旨,突出安全科技特色,以市场为导向,专业设置紧贴行业需求。借鉴国外先进的高等工程教育理念和成功经验,实施产学合作教育,建设产学研基地。安全工程、采矿工程、自动化3个本科专业被教育部列为特色专业建设点,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电力电子及电力传动被批准为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学校面向素质教育、面向安全生产、面向煤矿行业开展科学研究。现有煤矿安全人机工程重点实验室,煤矿瓦斯、水害预防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和河北省矿井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等3个省部级重点建设实验室。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水害防治等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学校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劳工组织等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工作联系,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加拿大凯普澜诺大学、越南地矿大学等高等院校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培养专业人才。

2.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实践教学遵循“实践育人”的指导方针,以学生课堂获得的理论知识为基础,设计了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实践教学内容和体系,围绕社会对人才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要求,通过学生亲身参加和体验的教学型实践、专业型实践和科技型实践环节,实现知识向能力转化的过程,以培养高素质工程应用型人才。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模式,现已经面向企业建立了数十家产学研合作基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科研合作、实践教学、学生就业等活动,成效显著。学校拥有信息与控制技术研究所、电工

[收稿日期] 2013-09-12;[修回日期] 2013-11-10

[基金项目] 华北科技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基金资助

[作者简介] 黄成玉(1977-),男,内蒙古通辽人,华北科技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电子信息技术,智能信息处理,计算机测控技术.

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工电子学生科技创新中心三个基础良好的电类专业学生实践平台,形成了本科生参加科研活动的常态化机制。

3. 结合安全行业背景优势,选定特色专业为试点专业

根据自身优势,注重学科、专业规划,以服务行业为原则,学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试点专业有采矿工程、安全工程、自动化三个专业,均为部级特色本科专业。这三个试点专业在低年级采取学科基础课程的统一平台,高年级再分流,以开滦集团、潞安集团、瑞赛长城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等为主要依托,采取校企合作方式培养相关专业人才,采用弹性学分制度管理、个性化培养方案。当有一定的基础和经验之后,再扩大试点专业范围。

二、建立校企联动、多层次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

为保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了卓越计划领导组(即校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审定和组织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培养方案、研究配套制度与机制、提供保障措施等重要事项的协调和落实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校企协作组,在各个试点学院成立卓越计划培养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试点专业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校内归口主管单位是教务处,依托单位及时参加试点的各个院系,依托企业是开滦集团、潞安集团等。

1. 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协作组

主要由分管副校长、教务处、试点专业负责人、合作企业负责人、企业高级工程师等组成,负责制定培养方案和具体工程实践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工程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学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及时根据企业需求调整和完善教学形式,帮助学生职业定位和职业素质培养。每年召开卓越班学生座谈会、授课骨干教师座谈会和企业人员座谈会,及时发现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细节问题,为一下步方案优化与落实提出预案。

2. 试点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组

学校分别成立采矿工程专业、安全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组。由各试点学院院长、副院长担任正、副组长,企业资深工程师、专业负责人、相关教授等组成的培养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试点专业培养标准、培养方案的制订、教学组织实施、监控各个教学环节,保证“卓越计划”工作顺利进行。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

1. 招生方式及规模

从2012级开始招生。根据学生本人志愿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全校理工科新生中综合考虑面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的基础上,组建采矿工程、安全工程、自动化三个专业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验班,每个专业30名学生,共计90名学生。以后在总结实验班办学经验的基础上,逐年在其他可行的工科专业推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2. 学制及学籍管理

试点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分为校内培养和企业培养两个阶段,其中企业培养阶段累计不少于1年,主要完成基于岗位的项目课程、工程实践以及毕业设计,学习企业的先进技术和文化,培养学生的工程素质、实践创新能力和工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学校对卓越班的学生实现学分制管理,学籍管理灵活机动,建立退出机制。实施过程中,在第二学年实行“自愿选择、适时分流、适量增补”的进入和转出机制。可从校内相应专业中选拔学生进入卓越班,将不适应的学生转出到相应的专业继续学习。

3. 培养模式

在校企合作教育的模式下,设计培养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特别是改革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考核方法及评价标准,加强实践教学及能力培养,实施“全过程、递进式”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稳定的大型企业实践教学基地。培养模式为“3+1”模式,即3年在校培养,1年在企业培养,参加工程实践、顶岗工作和完成毕业设计。校企合作是工程人才培养模式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学校在培养目标、培养标准、课程体系构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寻求企业的全面合作,特别是在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直接承担教学工作、成为学生在企业的导师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其次,在真实工程环境下的学习,是工程师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企业参与学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企业导师除了参与学生在企业实训期间的指导工作外,还参与学生培养方案的制订、教学计划的编制、部分校内课程的讲授和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等过程。

4. 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

依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参照本校各个试点专业既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标准的基础上,加强与企业研讨,制订有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培养方案和培养标准。

一是整合课程体系,压缩课程门数和课程讲授学时。在通识教育方面,加强职业道德、人文科学和社会伦理责任的教育,加强团队合作精神和人际沟通交流能力的培养;在学科基础知识方面,强化数学、物理、化学等知识在工程中的应用;在专业知识技能方面,加强工程认知、实习、实训等工程实践环节,积极进行教学模式改革。一些原来在学校教室里开设的专业,可以转变为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开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完善以实验与工艺基本操作技能训练为基础,以设计为主线,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系统思考和研究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交流能力为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大学低年级开设实践性课程,主要目的是强化学生对社会普适价值的把握,以及对工程链、企业文化的感性理解;在大学高年级开始一系列课程设计和实习课程,且都在企业中完成。同时,利用本校的行业特色和优势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将产学合作国际化。

三是教学方法改革。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大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试点专业课程教师采取探究式学习、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式,并建立了新的学习评价考核标准,校企合作进行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素质。

四、校企联手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核心教学团队成员由校内专职教师、企业兼职教师、试点班辅导员三个部分组成。

1. 校内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主要由各试点专业和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共同推荐产生。要求专任教师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备较好的工程经历,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不少于5年的企业工作经历;长期参与企业科技开发、流程改造和科技服务,近三年内作为负责人主持过横向课题。专任教师的考核由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与人事处、相关学院共同进行。专任教师参与制订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承担理论及实践教学任务;作为“双导师”之一为学生指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与兼职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学业并监控培养质量;对学生进行考核。

2. 企业兼职教师

企业兼职教师由各个学院、工程教育中心推荐,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审核,学校聘任委员会通过即可聘任,聘任年限4年。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丰富的现场运行、管理经验,必须具有高工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得超过60岁。兼职教师需要深度参与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的制订工作;聘期内主讲不少于2门次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每届与校内专职教师联合指导不少于4名学生;为所指导学生设计工程实践训练方案、提供实践环境并指导学生进行工程能力训练。兼职教师由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人事处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考核。

3. 试点班辅导员

试点班辅导员由学工处、相应学院协商推荐,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人事处审核的方式组成。担任试点班辅导员的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背景,硕士以上学位,热爱工作岗位,必须与学生一起参加企业学习。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必须具备辅导员、班主任经历。试点班辅导员对学生四年的学习、生活等进行指导和帮助;负责安排专业学生的业余文化活动;协助主讲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协助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实践环节等。试点班辅导员由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领导组、人事处和学工处共同考核。

五、结语

“卓越计划”的贯彻实施是国家教育改革的长期计划,尤其针对应用型本科院校,特别是应用特色鲜明、行业特点明显的本科院校更应该尽早实施。华北科技学院属于转型二类本科院校,办学定位一直是坚持走面向企业应用型、安全科技特色鲜明的发展道路。本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对学校教学组织和各类政策的二次优化和调整过程,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培养“卓越工程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适应企业一线需求的高素质工程师。为将来本校全面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兄弟院校开展“卓越计划”提供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 赵韩强,等.国外大学产学合作教育对我国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启示[J].高等理科教育,2010(4):49-52.

[2] 刘文清,等.基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我校工程教学改革构想[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10,8(5):1-4.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保证军队干部选拔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育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是指军队院校招收生长干部学员的工作,包括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青年学生)和士兵。 第三条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是建设军队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础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培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总政治部主管全军院校招生工作,组织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和军队院校招生计划,部署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协调解决军队院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总参谋部参与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和军队院校士兵学员招生计划,负责军队院校士兵学员招生的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命题工作。 第六条总后勤部参与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制定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经费标准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组织实施有关保障。 第七条总装备部参与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组织实施有关保障。 第八条军区级以下单位各机关在本单位党委、首长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单位军队院校招生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军区级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军队院校招生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下同)会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成立的本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军队院校在本省招收青年学生的有关工作。 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院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全军招生办公室在总部领导下,负责承办全军院校招生工作。 军区级单位、省军区的招生办公室和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在本级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和上级招生办公室指导下,分别负责承办本单位、本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和本院校招生工作。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还负责承办本单位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的有关工作。 军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在本单位首长、机关领导和上级招生办公室指导下,负责承办本单位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的有关工作。 各级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级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军训、干部、财务、卫生等部门人员参加。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还应当有本省招生办公室人员参加。 第三章招生办公室职责 第十一条全军招生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军队关于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军队院校招生章程,执行军队院校招生计划; (三)组织宣传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 (四)组织指导招收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和录取工作; (五)组织指导招收士兵学员的考生选拔、军事科目考核、文化科目考试、体格检查和录取工作; (六)汇总审核军队院校招生录取结果,组织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身份认证工作; (七)组织指导军队院校新生复查复试工作; (八)协调解决军队院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二条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执行军队院校招生计划; (二)指导所属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宣传动员和录取工作,指导所属省军区对青年学生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等工作; (三)组织本单位士兵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档案审查、体格检查、文化科目考试等工作,协助本级机关组织军事科目考核,拟制士兵考生预录方案; (四)指导所属军队院校新生复查复试和不合格新生的退回移交工作; (五)组织协调军队院校退回的不合格士兵新生的接收工作; (六)协调解决军队院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军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指导所属单位选拔确定士兵考生对象; (三)指导所属单位实施士兵考生的军事共同科目考核,组织士兵考生参加体格检查、军事专业科目考核和全军文化科目统一考试。 师、旅、团级单位应当指定人员参照前款规定的职责,做好本单位有关军队院校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执行军队院校招生计划; (二)开展招生宣传动员工作;(三)组织实施考生录取工作; (四)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复试和不合格新生的退回移交工作。 第十五条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本省招生办公室落实军队院校招生计划; (二)开展军队院校招生宣传动员工作; (三)组织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工作,协助本省招生办公室做好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录取工作; (四)组织协调军队院校退回的不合格青年学生新生的接收和移交工作。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5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1年许多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已经启动,有些已取得良好开端,今年要下大力气继续推进落实。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教育民生的重大问题。省长政府工作报告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中,教育是重要方面,涉及6项,务必坚决落实好。第一,扎实推进学前2011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成省定450所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任务。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调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加强跟踪指导和检查,及时向社会进展情况,强化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在推进硬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同时加强软件建设,制定完善和落实好各项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大力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第二,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备忘录、省政府与地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各项承诺,以国家标准化建设项目为牵动,以薄弱学校改造为重点,坚持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间的差距,进一步消除薄弱学校、大班额和择校。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稳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积极落实校安工程资金,新开工建设、加固学校216所,完成校安工程总体目标,建设标准化学校400所。加快推行县域内“学区化办学”和城乡教师交流工作新机制,召开“学区制”办学模式改革现场工作会。积极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建设。第三,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职业教育国家制度框架下,加快完善职业教育省级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以校企合作为培养模式的集团化办学内涵建设的意见。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22所部级中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和骨干校建设,今年争取新增6所部级中职示范校,组建4个职教集团。第四,提高高等教育水平。继续深入实施“1161”工程,支持“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建设。重点建设10所省属本科院校、6所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10所示范性高职学院,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引导和支持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强化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继续实施我省高校科技创新系列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探索高校协同创新模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制定和落实深入推进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等配套文件。启动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改进科研评价。推动5所高校试点工作,研究探索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第五,启动实施农村义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财政安排7 000万元专项资金,各市县政府也要适当配套,对1 2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补贴,加强管理。寄宿制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同时,加强对校内食堂和校外“小餐桌”监管,让孩子吃上放心餐。第六,探索解决好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校车安全条例,明确和落实教育承担的责任,从实际出发,多形式、多渠道解决乘车问题,保证孩子们上下学安全。

此外,还有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体育与艺术教育等我们也都要作为教育民生的重要问题大力推进,不断提高惠民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着力在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当前,教育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能否继续推进,决定新一轮改革的深度和进度。已启动实施的学前教育投入及管理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高教综合改革等国家和省改革和发展项目要着力推进,进一步深化。未启动的项目今年要加快启动实施,并且看到成效。推进改革我们要始终坚持: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持确立师生员工的改革主体地位和学校的主体责任来推进改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师生员工的利益;必须坚持系统设计、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各方面的教育改革;必须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实践;必须坚持党和政府的领导,争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改革的合力,增添改革的动力。第一,积极稳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义务教育继续完善就近入学制度,扩大初中升优质高中的定校配额比例。要优化高等教育招生结构,继续控制和稳定普通高校招生规模,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民办和高职倾斜。扩大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支持国家示范高职与合作企业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探索实施先招工、后入学现代学徒制试点,制定实施优秀中职学生保送高职政策,适度扩大中职对口升学比例,增加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专业学位比例。稳定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第二,合理调整高校布局结构。颁布实施院校设置“十二五”规划,稳妥做好有关高校更名、升格、合并、转设的论证和推进工作。具体包括:黑龙江科技学院和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更名;黑龙江科技职院并入黑龙江工商职院;组建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高校等。第三,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加强对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政策协调,积极探索符合省情、具有特色的民办教育发展模式,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争取省级财政设立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每年的500万元增加到1 000万元。鼓励行业、企业多种形式参与高校办学活动。制定关于加强职教集团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文件,发挥职教集团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进我省高校的省部共建。加快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再建创新基地10~15个。第四,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分类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起草贯彻实施教育部第31号令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高校章程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开展选聘委派高校总会计师试点。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民主管理、社会参与。进一步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第五,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对俄、日、韩等国家的地缘优势,搭建交流平台,提高交流层次,努力建设国家面向东北亚教育对外开放的窗口。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指导学校做好本科项目评估的前期工作。启动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项目,加快来华留学预科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品牌孔子学院,完善汉语教师、志愿者人才库。创新和发展公派出国留学模式。推进我省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快黑大中俄学院改革试点推进步伐。开展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改革试点,加强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启动实施高校与境外机构建立联合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三是优化配置资源,着力提高教育改革发展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是保证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第一,完善教育投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投入政策,测算核定建立分解落实机制,确立4%目标的政策框架。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按国家要求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进一步完善按生均培养经费拨款的增长机制,预计今年,省属本科高校拨款可达到62亿元(省财政拨款增加12亿元),生均经费拨款达到1.4万元。进一步规范本级部门预算,加强高校预算管理。继续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审核报表备案制度。巩固高校化债成果,全力完成今年的化债目标。继续对高校贷款进行风险测评及监控,加强银行贷款的审批与管理,严格控制高校财务风险。结合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统筹做好普通高中化解债务工作。第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十二五”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师德建设常规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加强特岗教师管理。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评定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落实省政府转发的《黑龙江省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通过事业编制调剂、中小学富余教师连人带编划转、新增事业编制等办法,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保证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细则。继续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并精心组织实施“龙江学者”计划,认真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员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学术领军人才(院士后备)培养支持计划”,以青年骨干教师、高层次战略后备人才和中高级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国家、省级、校级培训等形式和手段,有计划地对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开展基础教育“龙江名师”评选及培养工作。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开展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和做好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协调、准备工作。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实施加强学科队伍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优秀导师海外研修计划”。加大对学科领军人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积极做好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的培育工作。第三,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研究制定我省十年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龙学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继续探索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模式与机制,积极参与国家教育信息化各项行动计划。第四,加强依法治教,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启动立法项目前期调研,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教育“六.五”普法,推动“法律进校园”常态化,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教育行政处理效率。建立健全政府依法行政问责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并完善教育纠纷的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维护教育管理秩序。加强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好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教育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教育政务信息。加强宣传,营造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环境。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6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0年许多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已经启动,有些已取得良好开端,今年要下大力气继续推进落实。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教育民生的重大问题。省长政府工作报告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中,教育是重要方面,涉及6项,务必坚决落实好。第一,扎实推进学前2011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成省定450所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任务。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调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加强跟踪指导和检查,及时向社会进展情况,强化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在推进硬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同时加强软件建设,制定完善和落实好各项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大力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第二,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备忘录、省政府与地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各项承诺,以国家标准化建设项目为牵动,以薄弱学校改造为重点,坚持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间的差距,进一步消除薄弱学校、大班额和择校。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稳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积极落实校安工程资金,新开工建设、加固学校216所,完成校安工程总体目标,建设标准化学校400所。加快推行县域内“学区化办学”和城乡教师交流工作新机制,召开“学区制”办学模式改革现场工作会。积极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建设。第三,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职业教育国家制度框架下,加快完善职业教育省级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以校企合作为培养模式的集团化办学内涵建设的意见。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22所部级中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和骨干校建设,今年争取新增6所部级中职示范校,组建4个职教集团。第四,提高高等教育水平。继续深入实施“1161”工程,支持“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建设。重点建设10所省属本科院校、6所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10所示范性高职学院,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引导和支持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强化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继续实施我省高校科技创新系列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探索高校协同创新模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制定和落实深入推进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等配套文件。启动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改进科研评价。推动5所高校试点工作,研究探索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第五,启动实施农村义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财政安排7 000万元专项资金,各市县政府也要适当配套,对1 2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补贴,加强管理。寄宿制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同时,加强对校内食堂和校外“小餐桌”监管,让孩子吃上放心餐。第六,探索解决好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校车安全条例,明确和落实教育承担的责任,从实际出发,多形式、多渠道解决乘车问题,保证孩子们上下学安全。

此外,还有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体育与艺术教育等我们也都要作为教育民生的重要问题大力推进,不断提高惠民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着力在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当前,教育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能否继续推进,决定新一轮改革的深度和进度。已启动实施的学前教育投入及管理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高教综合改革等国家和省改革和发展项目要着力推进,进一步深化。未启动的项目今年要加快启动实施,并且看到成效。推进改革我们要始终坚持: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持确立师生员工的改革主体地位和学校的主体责任来推进改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师生员工的利益;必须坚持系统设计、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各方面的教育改革;必须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实践;必须坚持党和政府的领导,争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改革的合力,增添改革的动力。第一,积极稳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义务教育继续完善就近入学制度,扩大初中升优质高中的定校配额比例。要优化高等教育招生结构,继续控制和稳定普通高校招生规模,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民办和高职倾斜。扩大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支持国家示范高职与合作企业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探索实施先招工、后入学现代学徒制试点,制定实施优秀中职学生保送高职政策,适度扩大中职对口升学比例,增加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专业学位比例。稳定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第二,合理调整高校布局结构。颁布实施院校设置“十二五”规划,稳妥做好有关高校更名、升格、合并、转设的论证和推进工作。具体包括:黑龙江科技学院和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更名;黑龙江科技职院并入黑龙江工商职院;组建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高校等。第三,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加强对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政策协调,积极探索符合省情、具有特色的民办教育发展模式,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争取省级财政设立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每年的500万元增加到1 000万元。鼓励行业、企业多种形式参与高校办学活动。制定关于加强职教集团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文件,发挥职教集团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进我省高校的省部共建。加快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再建创新基地10~15个。第四,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分类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起草贯彻实施教育部第31号令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高校章程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开展选聘委派高校总会计师试点。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民主管理、社会参与。进一步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第五,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对俄、日、韩等国家的地缘优势,搭建交流平台,提高交流层次,努力建设国家面向东北亚教育对外开放的窗口。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指导学校做好本科项目评估的前期工作。启动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项目,加快来华留学预科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品牌孔子学院,完善汉语教师、志愿者人才库。创新和发展公派出国留学模式。推进我省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快黑大中俄学院改革试点推进步伐。开展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改革试点,加强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启动实施高校与境外机构建立联合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三是优化配置资源,着力提高教育改革发展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是保证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第一,完善教育投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投入政策,测算核定建立分解落实机制,确立4%目标的政策框架。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按国家要求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进一步完善按生均培养经费拨款的增长机制,预计今年,省属本科高校拨款可达到62亿元(省财政拨款增加12亿元),生均经费拨款达到1.4万元。进一步规范本级部门预算,加强高校预算管理。继续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审核报表备案制度。巩固高校化债成果,全力完成今年的化债目标。继续对高校贷款进行风险测评及监控,加强银行贷款的审批与管理,严格控制高校财务风险。结合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统筹做好普通高中化解债务工作。第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十二五”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师德建设常规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加强特岗教师管理。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评定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落实省政府转发的《黑龙江省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通过事业编制调剂、中小学富余教师连人带编划转、新增事业编制等办法,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保证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细则。继续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并精心组织实施“龙江学者”计划,认真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员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学术领军人才(院士后备)培养支持计划”,以青年骨干教师、高层次战略后备人才和中高级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国家、省级、校级培训等形式和手段,有计划地对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开展基础教育“龙江名师”评选及培养工作。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开展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和做好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协调、准备工作。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实施加强学科队伍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优秀导师海外研修计划”。加大对学科领军人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积极做好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的培育工作。第三,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研究制定我省十年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龙学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继续探索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模式与机制,积极参与国家教育信息化各项行动计划。第四,加强依法治教,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启动立法项目前期调研,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教育“六.五”普法,推动“法律进校园”常态化,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教育行政处理效率。建立健全政府依法行政问责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并完善教育纠纷的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维护教育管理秩序。加强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好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教育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教育政务信息。加强宣传,营造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环境。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7

注册制招生与培养

注册制模式注册制学生简称注册生,所谓注册是指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取得某种资格,因此注册生是指未达到某种教育的入学条件,向有关教育部门登记备案后获得该种受教育资格的学生。注册制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项新探索,是“宽进严出”的一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2002年开始,在安徽省试点招收学生。注册制招生的对象为参加秋季高考,文化课成绩在230分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2002年)。2003年,其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成绩低于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投档分数线40分的考生。采用单独编班、教考分离的培养模式,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分制,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由安徽省教育厅制定教学计划,前两年,学生每学期结束后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考试(即后文提到的省统考),考试合格者准予毕业。一般每学期的考试科目三到四门。后一年由各校自行制定教学和实习计划,省教育部门不做具体要求。

注册制预科班模式注册制预科班模式简称预科班模式,是在注册制招生的基础上实施的,2004年,安徽省在6所高职院校试办了注册制预科班,到2005年,进行注册制预科班招生的学校陆续增加到8所。据介绍,预科班学生在预科期内实行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既要补习高中阶段文化课程,也要学习部分高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计划由省教育厅制定。学生学习一年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自第二年起转入高职阶段学习,考试不合格者则被淘汰。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参加过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总分在200分(2004年)、220分(2005年)以上者可免试进入预科班学习。注册制预科班实行一年预科、两年高职的学制,招生对象是已与企业签订了定向就业协议且有安徽省户籍的应届与历届高中、中专、中职、技校的毕业生。

注册制与注册制预科班

两种模式的利弊分析

注册制模式注册制作为一种新型的招生与培养模式,对于扩大人们的受教育机会,使高等教育逐步迈向大众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实行教考分离、全省统考的方式,有利于教育质量的统一,也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注册制进行有效管理的主要途径之一。但为时两年的统考不利于学生专业知识结构与技能的获得,也不利于各校教育教学特色的形成,因为高职教育本身修业年限不长,一般都是三年,而大多数院校为加强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最后半年多为安排学生到具体单位实习时间,有些学校学生的实习时间甚至达一年,因此,学生在高职院校的学习时间主要集中在前两年。前两年的省统考主要侧重于基础课程,尽管也涉及专业课目,但对于培养具有某个专业知识技能的学生来说,这几门课程还远远不够、形成不了体系。另外,由于统考关系到学生能否毕业以及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教育厅每年将各校的考试结果公布,并据此决定各校下一年的招生数量),学校、教师和学生不得不一心向考,因此在省统考科目以外的其他专业课程学生自然就无心向学。另外,各校为提高统考通过率,对自己校内开设的课程要求不高,有些学校甚至不做要求,这便造成了学生专业知识学习不足,专业技能掌握不够的局面,所有实施该招生模式的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区别不明显,学校的特色难以体现。

预科班模式预科班模式作为注册制模式的后继产物,克服了注册制模式的一些弊端,即强调学生的知识结构、注重各校的培养特色,但一年后的淘汰则是对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行为。国家、社会、学校、家长及学生本人对一年的教育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采取这种“一考定终身”的方式将部分学生淘汰后投向社会,不仅给学校教育资源的分配与安排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给社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新培养方案及其相应要求

基于对上述两种模式的分析,笔者认为,美国社区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中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实际情况给予咨询和指导,选择适合的课程计划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笔者提议,建立一新的注册制学生培养方案,该方案应通过建立一套注册生课程培养体系,结合学生咨询指导机制,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培养出不同出路的人才。整个课程体系可由四个课程计划构成,即预科课程计划、基于工作的课程计划、基于合同与用户培训的课程计划及学位证书课程计划,这也是在美国职业教育中受到青睐的几种方式(具体流程见下图)。

预科课程计划是后三个课程计划实施的前提,提供低于学院水平为时一年的补偿教育,即通过文化基础课的学习,补偿高中阶段教育的不足,这有利于后三个课程计划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高职人才比较全面的发展。在预科课程实施期间,咨询与指导应同时有效地进行,这对于学生选择后三个课程计划及自我定位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基于工作的课程计划、基于合同与用户培训的课程计划及学位证书课程计划在预科课程计划实施完成之后进行。立志毕业后马上工作的学生可选择基于工作的课程计划,已与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如上文提到的注册制预科班的学生)适合于选择基于合同与用户培训的课程计划,而希望继续到更高学院进行深造的学生则应选择学位证书课程计划,尽管这类学生所占比重不大,但高职院校提供这类教育服务好处是多方面的,不仅可以从一个侧面弥补我国现行高考制度“一考定终身”的不足,最大限度地避免学术理论型优秀人才的埋没,也有利于拓展高职院校的职能,扩大高职院校的服务范围,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运用该课程体系对学生进行培养,既可以克服注册制为时两年的全省统考所造成的学生专业性不强、学校培养特色不突出的弊端,也可以避免预科班一年后的残酷淘汰,对于预科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在后两年除学完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外,要求必须加修或补修一些相应或相关的课程,直至拿到学分。当然,这种做法对教育部门和学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教育部门要给予充分的考虑和支持,还要加强对学校教育过程的监督;各校要严格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除要做好各课程计划的安排和选择外,还要做好学生的咨询指导及教师的选聘使用工作。

具体的实施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在课程计划的实施与课程的选择上,学校要给予充分的考虑和安排。注册生课程培养体系由四个课程计划构成,每一课程计划中课程的安排及选择都必须经过科学的思考。第一年预科课程计划不仅要为高职人才较全面的发展提供高中阶段基础文化课的补偿教育,而且还应提供有利于后三个课程计划开展的通识课程,如社会学、伦理学等。第二、第三年开展的基于工作的课程计划、基于合同与用户培训的课程计划及学位证书课程计划,要根据不同的培养目的与要求、使用不同的方法选择课程,如参考同类院校课程的设置、征求专家及专业领域教师的意见等。

其次,在教师的选聘和使用上,学校要根据不同课程计划的目的做出多样的选择。要有担任预科课程与通识课程教学的教师,有担任基于工作的课程计划和基于合同与用户培训课程计划教学的专业(职业)教师,也要有从公司和用人单位聘请的担任实践技能课教学的教师,还要有从大学聘请的担任学位证书课程教学的教师。高职院校在教师的选聘上一般要求有学位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而且往往对后者的要求(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更高,从大学聘请教师可以弥补这方面的欠缺,满足有志于继续深造求学学生的需求。

再次,在学生咨询与指导方面,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给出中肯的意见和正确的引导,要尊重学生,不要强制性地否定学生的学习计划。尽管有些学生进入学校后对自己的定位偏高,理论知识与实际经验相对丰富的教师也不应该打击学生,瞧不起学生,而应该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使学生对自己做出正确的定位,选择适合的课程计划,进而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

最后,培养方式的变化对教育部门和各校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教育部门要采取重视的态度,相应的职能部门应认真对待,做好各自的工作,严守各自的职责,在对教育结果考核的同时,结合其他管理途径对各校进行教育过程的监督。学校不仅要根据自身特色使用科学的方法对课程做出合理选择与安排,还要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针对注册制“宽进严出”的原则,严把质量关,严格实行学年学分制的管理,加强对教学实施过程、教学结果的检查与监督。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已占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在下一个五年规划中,国家将投入100个亿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高职院校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机遇期。因此,对高职院校相关问题的讨论与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显得很有必要,注册制模式将会在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逐渐完善起来。

参考文献:

[1]杨德广.现代高等教育思想探索[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85-191.

[2]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8

由于历史原因和新兴学科的建立或合并,造成学校多栋楼宇同时由几个教学科研单位交叉使用,同时有些学院办公教学用房分散在多个楼宇。目前全校的教学科研用房分布在35个楼宇中,在各楼中,教学主楼的单位最多,有20个单位;在各单位中,林学院和生物学院分布楼宇最多,其房屋分别分布在5个楼宇中。各使用单位公用房分散,格局散乱,效率不高,不利于统一管理。

(二)教学科研用房紧张

目前全校共有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室总面积18271平米(净使用面积),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总人数16858人,平均每位学生占有教室面积 1.08平米,虽然我校在近十年新建了二教、三教、四教三栋教室,但随着学生规模从全国高校扩招2000年的本科生5771人增加到2012年13218人,研究生2000年542人增加到2012年的3902人,招生规模大幅增长,新增加的教室面积远不能满足学生增长和课程增加的需求,同时科研用房也不能满足研究生的科研实验的需求。教学、科研用房紧张困扰学校的发展。

(三)学校重点学科发展扶持力度不够

由于自然形成的格局没有新的空间投入很难被打破,学校的重点学科的发展空间有限,极大制约了其发展,也影响到学校整体发展的战略目标。学校特色的优势学科林学和园林位于全国高校同类学科榜首,但其现有空间远远落后于其他兄弟院校,严重影响其做大做强,另外国家重点试验室评估中经常因为实验室空间有限而受到影响。部级重点实验室申请要求必须有3000平米的独立空间,我校国家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林木遗传育种工程中心在评估中都遇到空间有限的问题,急需学校加大扶持力度,为我校的重点学科和重点试验平台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和物质保障。

(四)新兴学院发展空间有限

由于学校自身的发展,近几年又先后成立几个新的学院,2004年成立自然保护区学院, 2007年成立环境学院。在学校原有公用房有限资源的基础上只能暂时从其他单位挤出有限的空间,很难满足其教学科研的需求。例如,自然保护区学院 虽然是新兴学院可是发展速度很快,在湿地领域率先开设了本科生的湿地系列课程,但湿地实验室建设由于缺乏空间而受到影响从而制约了整个学院的发展。环境学院也由于没有空间只能将水处理实验室建在地下室。新兴学院的发展由于起步晚占有的公用房资源有限,在其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更需要一个后续的发展空间。

二、公用房规划的制定

(一)理顺管理体制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公用房领导小组,从学校整体发展和战略需求对全校公用房资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办公室设在总务与产业管理处,成员单位包括总务与产业管理处、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房产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全校多部门统一协调全力协作,全方位多角度抓重点制定学校公用房的规划方案。

(二)组织专家组

公用房规划工作涉及数据繁杂且专业性强,需要引进外智,成立专家组,解决有难度的技术问题。例如信息系统的建立需要专业的信息管理的专家来设计并按照管理部门的使用需求来完成,大量的数据测算和定额模式的制定需要管理统计学的专家进行精密分析和计算来完成,通过专家组专家的工作极大的提高了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三)制定严格工作表

公用房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表和工作进度,历时一年的时间按月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用半年时间完成我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数据的调查和核对,绘制相关的35栋教学科研的楼宇CAD图,初步建立我校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完成对全国公用房管理经验丰富的兄弟高校的调研走访,为公用房规划方案的制定做好数据和理论方法的准备工作。

(四)数据核算、分析和分配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各学院单位的人员规模、教学和科研产出核定各学院单位所需的空间,制定相关的系数和测算模式,并进行反复的评估和分析,此项工作是公用房规划前的重要的数据依据,通过各单位的核定面积,结合学校的整体发展和各单位的实际需求可以规划出各单位的发展空间。

(五)制定公用房规划方案

在学研中心封顶开始做内部整体装修前,公用房工作小组历时一年时间制定出全校公用房调整的规划方案,又历时一年时间上下多次沟通修订优化公用房规划方案。此方案对我校新老教学科研楼宇进行全面的规划设计,是我校建校以来最大规模的公用房的调整。此次公用房的规划设计充分考虑学校未来发展的需求和重点学科的建设,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空间格局。

三、公用房规划的成果

(一)格局合理、塑造文化

通过此次对我校公用房全面规划,改变以往散乱、不集中的格局。全校14个学院其中有7个学院通过规划拥有自己独栋的楼宇,比如林学院、生物学院、材料学院、理学院这些学院大部分是我校历史悠久的老学院,所在的林业楼、专业楼、森工楼、基础楼是建校初期修建的楼宇,风格古朴典雅,代表了我校历史,将这些古建筑完整的规划给原来的传统学院体现出对我校的传统文化的传承。新建的学研中心将无污染、展示度强的文科学院规划进入,如园林学院、经管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5个学院形成一个人文气息和艺术氛围浓郁的现代化的教学楼宇。通过此次规划重新打造我校的公用房的格局,将14个学院结合现状和学科特点集中在不同的新老楼宇,基本实现“一院一地一文化”,部分学院实现“一院一楼一文化”,规划出一个完整的空间展示每个学院的独特的学院文化,从而打造出一个格局清晰文化氛围浓厚的校园环境。

(二)教学科研空间改善

此次公用房规划将所有新增加空间用于教学科研,改善我校目前教学科研用房紧张的现状,全校行政用房维持原状。学研中心三分之一规划为公共教室和专业教室,全校教室面积净增加5173平米(净使用面积),增长28%。学研中心其余近三分之二全部规划给教学和科研单位,全校14个学院教学单位面积净增加14607平米(净使用面积),增长37%,,全校的教学科研空间得到极大的改善。预留8846平米(净使用面积)作为学校产学研科技园和引进人才及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平台建设发展用房,为学校实现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一个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三)扶持重点和新兴学科

此次规划结合学校的战略发展重点扶持我校的优质学科和新兴学科。林学院和园林学院是我校最具代表性的优质学科,2012年教育部全国高校95个学科评估中我校风景园林学和林学两个学科排名第一,发展自己的优势学科,注重质量而不是数量已经是当今高校发展新的趋势。学校以最大的力度来扶持这两个优质学科,,将整栋林业楼规划给林学院,将学研中心顶部展示度最好的两层规划给园林学院,林学院面积增长51%,园林学院面积增长71%,远远大于全校教学科研单位增长30%的平均水平,为这两个学院的发展提供了了一个有利的空间保障。对于我校新兴的环境学院和自然保护区学院,规划出更大的发展空间来解决其后续的发展,环境学院面积增长54%,自然保护区学院面积增长97%,为研究型学院的发展提供一个充足的空间保障,通过规划加大对重点学科和新兴学科的扶持力度,实现学校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办学发展方向。

(四)前瞻设计、厉行节俭

积极响应教育部“勤俭办学”的号召,通过对公用房前期的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搬家方案和维修方案。通过对新建的学研中心的规划确定搬入的教学科研单位的具体使用空间,并针对其使用功能进行有目的性的装修,尤其是专业教室例如语音室和计算机教室有特殊要求的使用空间进行设计装修,这样就避免了使用单位搬入后的改造和重复装修的浪费,实现一步到位。针对旧楼宇的改造结合学院的教学科研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维修和改造,结合楼宇的建筑结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方案,由学校按照统一标准维修,避免使用单位各自为政盲目装修野蛮施工造成建筑的损毁或不必要的浪费。还运用运筹学中的网络规划方法对各单位搬家的流程等进行优化,制定出清晰严谨的搬家方案,努力降低搬家成本。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9

学校性质:省属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学校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二、学校简介

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江苏省所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坐落在虎踞龙盘、钟灵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经过百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的高等工程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等。学校是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服务特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中国产学研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也是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CDIO工程教育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试点高校之一和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教师1300余人,教授、副教授6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现有18个教育教学单位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和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康尼学院。本科专业63个,专业及专业方向77个。学校拥有3个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品牌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优秀学科梯队,1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建成精品课程1门,江苏省精品(优秀)课程(群)11门;优秀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5项,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22项。

学校现有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点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3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与实践教育中心12个,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建工程中心、实验中心、实验室45个。学校先后承担了国家重点科技攻关和中国制造2025示范工程项目,荣获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成果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多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和社科基金项目101项。目前,学校已建成众创空间1个,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拥有机电控制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机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地。

学校秉承“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弘扬“知行统一、创业创新”的校园精神,形成了“校企合作、产学研相融、注重实践”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已先后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十万余名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大批毕业生成为行业领域中的中坚和骨干,毕业生就业率以及就业质量一直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2003年以来,学校年年被江苏省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获“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近年又先后获得“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依托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越的人文、自然环境,积极为机械、电力、核工业及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狠抓“突出一个重点,构建两大特色,实现四项提升”的工作重点,以应用型品牌专业和工程技术特色学科建设为抓手,努力深化内涵建设,不断彰显办学特色,全力开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建设新局面!

三、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艺术与设计学院前身是原国家核工业部所属的南京工业学校工艺美术系,创建于1995年,2000年并入南京工程学院,成立工艺美术系;2003年工艺美术系与机械系工业设计专业合并成立设计系;2006年更名为艺术与设计学院。

【专业设置】学院现有工业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动画等六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99人。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6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4人,讲师27人,助教4人,具有博士6人、博士在读2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比例为87.7%。

【科学研究】学院近五年完成立项课题116项,其中3项、省厅级38项,市厅级17项,校级58项。204篇,编写专著及教材27部,申请专利72项。教师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展览210次,其中获奖6项、获奖39项,省级获奖75项、市级获奖16项。指导学生参赛获奖110项,其中17项,省级37项,市级13项、校级40项。

【优势特色】学院现拥有设计楼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其中美术馆1.8万平方米,实训中心面积1.2万平方米,包括家具工作室、模型工作室、视觉与信息设计工作室、产品与交互设计工作室、陶艺工作室、动画工作室、环境与景观设计工作室、摄影工作室、首饰工作室、玉雕工作室、天印工作室、工具与技术陈列馆等。学院还拥有12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客空间和1000平方米的影视动画活动中心,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学科研构架。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韩国、英国等国家的大学建立合作关系。 学校优越的软、硬件办学条件为艺术与设计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六朝古都,浓郁的文化气息为学院发展特色化的现代设计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要素;长三角文化、科技、经济圈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发展开创了无限的发展空间。

【人才培养】学院秉承学校"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和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奋斗目标。依托南京工程学院工科背景为优势,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元素,嵌入现代设计教学,注重艺术与科学技术及传统文化的结合;加强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走产学研相融的应用型办学道路。 学院的教学体系,以现代设计知识为主体,以工程技术知识和传统文化知识为两翼的知识体系,重视学科交叉与融合,构建"大设计"教学理念。教学模式上,以设计工作室为平台,加强与企业的多元合作,进行项目化教学,团队式的指导,协作式的学习方式,形成"学、做、创"为一体的应用型特色的教学模式,培养具有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创新能力的设计人才。

四、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时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与艺术理论知识,能够运用科学的设计程序与设计表达方法,实现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的交融以及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的完美渗透;具有对各类产品形态、材料、工艺、结构等进行综合设计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工业设计领域内结构开发与系统设计、设计战略规划、设计管理、设计教学与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设计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及实践环节训练。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构成、工程制图、人机工程学、高等教学B、中外设计史、设计综合表达、工程材料、成型模具设计基础、产品材料与工艺、设计程序与方法、产品系统设计、产品结构设计、计算机平面辅助设计、计算机三维辅助设计、模型制作与工艺等。

【主要专业实践】包括专业考察、写生实习、品牌考察、材料考察、生产考察、工业设计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科研院所从事工业设计方面的创新设计、设计管理或设计教学研究工作。

2、专业名称:产品设计,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时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产品设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产品设计表达、产品开发与设计、产品模型制作与工艺等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够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的渗透与交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在生产制造的企业、设计公司及相关单位从事日用小家电产品的外观设计及结构改良设计、设计管理、设计教学与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设计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及实践环节训练。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构成、工程制图、设计美学、中外美术史、产品设计表达、产品材料与工艺、模型制作与工艺、产品设计思维与方法、产品开发与设计、产品概念与实验、设计基础一、设计基础二、产品专题设计一、产品专题设计二、产品专题设计三、计算机平面辅助设计、计算机三维辅助设计、版面设计、展示设计等。

【主要专业实践】包括专业考察、写生实习、传统元素应用实践、时尚元素应用实践、专业实践、专业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生产制造的企业、设计公司及相关单位从事日用小家电产品的外观设计及结构改良设计、设计管理、设计教学、研究等工作。

3、专业名称: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时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础理论及设计方法,掌握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以及企业形象设计等专业知识,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的渗透与交融;具有良好的审美取向和较强的设计表达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能够在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部门从事创新设计、设计管理或设计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设计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及实践环节训练。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民间美术、工艺美术史、美学概论、平面构成、字体设计、商业插画、标志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装帧、企业形象设计等。

【主要专业实践】包括写生实习、装饰雕塑、广告摄影、专业考察、视觉传达设计课程设计、各专业课程的市场调查及方案设计、制作实习、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科研院所等部门从事艺术设计方面的创新设计、设计管理或设计教学研究等工作。

4、专业名称:环境设计,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时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环境设计专业历史、理论、方法和工程技术等知识,能够运用科学的设计程序与设计方法,实现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的渗透和交融;具有创造性的设计思维与扎实的工程设计能力,具有从事室内设计和景观设计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能胜任环境设计领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建筑调研、设计管理、设计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设计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及实践环节训练。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建筑制图与CAD、中外建筑史、建筑室内设计初步、设计表达、装饰基础、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景观植物学、外环境设施设计、建筑构造等。

【主要专业实践】包括材料与工艺实习、室内方向课程设计、景观方向课程设计、建筑测绘与调研、专业考察、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室内装饰公司、景观园林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教育系统、科研院所等部门从事设计、设计管理或设计教学研究等工作。

5、专业名称:工艺美术,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时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专业通识知识、工艺美术原理与方法及技能,具备整合传统工艺与现代设计的能力;能围绕陶瓷、珠宝首饰、玉石雕刻等工艺门类的材料、形态及加工制作特点进行创新设计,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较强的应用能力,能胜任陶瓷、玉雕、首饰、红木工艺等工艺美术领域的设计、制作、生产及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设计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及实践环节训练。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图案、形态解析、书法、白描、玉石珠宝设计、金银饰品设计、陶瓷工艺设计、红木工艺形态设计、印染工艺、粘土材料与工艺、民间美术、工艺美术史、美学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主要专业实践】包括市场考察、玉石珠宝、金银首饰、陶艺、红木工艺的材料与工艺考察、设计实践、制作实习、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珠宝首饰、玉石、陶瓷艺术等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科研院所等部门从事设计创作、教学、研究、生产管理等工作。

6、专业名称:动画,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现代动漫艺术设计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动画设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掌握动画创作的理论与方法、动画创作专业知识和动画设计软件的实际操作技能;具备传统文化与现代动画设计的表达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能胜任以二维动画设计为主,动漫衍生产品设计和新媒体设计、制作、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设计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及实践环节训练。

【主干课程】动漫造型设计、动漫场景设计、动漫剧作与分镜、动画运动规律、多媒体与网页设计、影视后期、影视编导、FLASH动画设计 、三维动画设计、玩具造型、漫画创作、商业插画等。

【主要专业实践】包括计算机基础技能训练、写生实习、专业考察、二维短片创作I、二维短片创作II、科技竞赛实践环节、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动画公司、影视传媒、网络多媒体等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科研院所等部门从事设计创作、教学、研究、生产管理等工作。

五、招生计划

学校2017年面向江苏、安徽、湖南、河北、辽宁、江西、山西、福建等省计划招收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等5个专业学生24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按艺术类招生。艺术类专业学费6800元/年·生,学生四年在校学习期间需自备部分学习工具及材料。

六、录取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

2、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3、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文化统考,学校不单独组织考试。

4、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制线,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

5、在同一专业录取中,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对总和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统考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两门课程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25-86118008 86118009

传真:025-86118600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邮编:211167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10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2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 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2000人,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下同)。

2.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300人,安排在民办二级学院。

3. 普通民办高校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接收高校申报。各高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4. 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要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和自身办学条件,分别安排一定比例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选拔计划,科学、合理地做好计划申报工作。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计划,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高校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xuzhy@ec. js. edu. cn)。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5. 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 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两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在学生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 报名条件。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三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条件为: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指定的地点报名。

2.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3. 志愿设置。2012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 考试。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统考科目及分值相同,分开命题。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定为2012年4月21日。

5. 退役士兵有关政策。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和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四、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二年级、三年级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2.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 “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 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退役士兵“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普通本科相同专业学生同一标准。

5.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几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11

教学管理指的是学校管理人员、老师及学生一起遵守的教学标准,全面发挥管理功能,利用多种管理方法及技术,整合教学体系中的教师、学生、教材、设施等要素,从而保证教学管理机构良好运转,教学活动安全进行,达成我国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对于高等职业院校来讲,其教学的管理职能就是依据学生特点及教育任务,遵照管理标准及方法施行校园管理,从而保证顺利完成教学任务,为社会培养高级人才。以下简要针对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职能进行探讨:

1 教学管理之中的计划及决议职能

1.1 计划职能

在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中,计划主要是依据目标及决策的标准,实行整体安排,编订实施流程及方法,创建有关政策、标准等。在教学管理中,计划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对管理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对计划进行类别划分,主要可以分为:教学筹划、教学计划、教学标准、教学管理计划等。教学筹划主要指的是对高职院校整体的工作进行长远的筹划,包含:规模、方法、手段等;教学计划指的是高职院校开展教学的整体内容,包含:课程设定、目标选取、教学实践、教学过程等;教学标准指的是高职院校以我国教育相关规定为基础创建的人才培养标准;教学管理计划主要指的是包含管理及组织的各类教学工作计划,例如:招生计划、培训计划、毕业计划等。

1.2 决议职能

决议指的是人们对将来发展目标、方法、原则、方向等作出的决定及选择。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决议职能主要包含两大类,即目标的预测及目标的决定。高职院校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主要基地,存在明确的人才培养标准。教学体系本身的发展方向就是同高职院校的教学目标相融合,发展教学条件、教学规模、师资力量等。目标的预测就是决定教学管理的方向及教学的对象,主要包含:教学整体对象及各个环节的对象等;而目标的决定主要包含决定课程内容、决定教学质量、决定教学思想等具体内容。

2 教学管理中的组织及实行职能

2.1 组织职能

组织职能指的是依照对象的要求,对任务的权利及结构关系进行设计,创建高效、科学的管理结构。对于高职院校教学管理的组织职能来讲,其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其一,为了完成教学整体任务,将其分解成小任务;其二,对小任务进行分类,创建职权部门,例如:依照教学科目创建教研部门等;其三,配备并选取专业的教职人员及实验管理人员,明确划分责任,给予他们一定的权利;其四,拟定有关沟通资料、协调职权的标准,例如:教学管理标准、教师责任标准等。同时,也不是每一条标准都要创建相关部门。组织职能应调节好权利与员工间的关系。

2.2 实行职能

实行职能指的是组织相关力量保证计划稳步实行。其最终目的在于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一般来讲,实行职能主要包含的内容有:其一,目标统一,让高职院校内的学生整体上目标统一;其二,指挥统一,让教学管理体系中的工作都依照数量、人员得以完成;其三,责任与权利统一,让高职院校中的管理从业人员及老师清楚自身责任,工作内容,互相合作;其四,步骤统一,根据计划统一步骤,保证计划落到实处。

3 教学管理中的监管及检验职能

3.1 监管职能

监管指的是观察并且督促。检验指的是对预测的准确性、科学性、计划性及完善性进行考核、评价。监管及检查具备两种职能:其一,对下属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管及检验,对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表扬,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其二,对领导层面人员自身的管理能力进行监管与检验,确保制定的规划、方法等与相关标准相吻合,使管理从业人员明确自身职能。

3.2 检验职能

由根本来看,检验是信息的反应,利用检验能够找寻到高职院校在管理期间存在的不足及缺陷,并且发掘优点,积累经验,进行改进,保证院校的进一步发展。将教学管理中检验职能依照时间进行划分类别,包含:日常检验及周期检验。日常检验能够及时发现问题,从而在第一时间消除危害;周期检验时间较为集中,检查内容相对较多、较为深入。二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依照范围进行划分类别,包含:专项检验及全面检验。全面检验指的是当前高职院校内的所有事宜;专项检验指的是针对某一问题进行检查,审核。专项检验包含的内容决定了检查的意义,高职院校教学管理期间应将专项检验与全面检验交替实行。依照检验的方法进行划分类别,包含:从上到下检验、相互检验及自行检验。从上到下检验指的是高职院校内的管理人员对下属教师、学生的检验,此类检验具有考核、监管的功能。相互检验指的是校园内每一名成员的互相检验,例如:教师们相互听课,相互检查学生作业等。自行检验指的是校园内每一名成员的自我检验。主要存有两种情况:其一,依照院校制定的标准开展;其二,自主开展。自我检验具备较强的责任感。

4 教学管理中的控制职能

在高职院校教学管理中,控制职能主要包含:教学前期的控制、教学期间的控制及教学结束的控制三项内容。教学前期的控制是一项预防性的控制,就是事先通过相关方法控制偏差,发挥预防的功能;教学期间的控制指的是在教学计划落实期间进行控制工作,利用观察现场、考核人员等方法形成对教学过程的评估、建议,及时改正教学偏差,确保教学计划顺利开展;教学结束的控制也被称为教学的结果控制,是基于评估分析的层面上实行的控制,指的是当计划结束后,将真实内容同预期计划进行对比,将存在的偏差作为未来工作的参考。

5 总结

总而言之,对于高职院校来讲,其教学管理工作与学校的未来发展、学生的教育质量之间都存在密切的关联,相关工作人员应深入研究教学管理的职能,不断进行改进与完善,从而提高高职院校的管理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刘智勇.高职院校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思考[J].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3).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12

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科创办于1978年,是适应改革开放需要、在国内理工科院校中率先创办的设计学科,1996年具有艺术设计硕士授予权。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学设计,到湖工”已成为特色鲜明的设计教育品牌,在湖北省高校艺术设计教育领域起着龙头示范作用,为全国的设计产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在文化创意与设计产业界、艺术设计教育界拥有很高的美誉度。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9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5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有相当比例,一大批来自清华美院、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及海外高校的师资充实进教师队伍。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293人,其中本科生2033人,研究生260人。

学院依托湖北省文化创意产业设计研究中心和湖北工业大学工业产品与创意设计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主动与社会创意及文化产业对接,科研经费达1500余万元。30多年来,学院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优秀的创意、设计与管理人才,在校生和毕业生在国内外重大设计比赛中获得500余项大奖,毕业生中有100余人任教于国内外数十所知名高校,40余人担任学院院长、学术带头人,培养的创意产业人才与知名设计师遍布全国。

2、工业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学院产品设计专业始建于1983年,是适应改革开放需要、在国内理工科院校中最先创办的产品设计专业之一。本学科于1996年获批硕士授权点,先后荣获省级重点学科、省级特色学科、省级品牌专业等荣誉,现有两门省级精品课程、一个湖北省楚天学者岗、一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一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一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一个省级实验示范中心。

学院以“绿色工业设计”为基本方向,以“具有工程背景的工业设计工程师和工业产品设计师”为人才培养目标。现有教师3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人,在校学生900余人,其中研究生100余人,共设有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玩具设计三个本科专业和设计学(工业设计方向)、艺术硕士MFA(工业设计方向)、工业设计工程3个硕士专业方向。

30多年来,本专业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优秀工业设计创意与管理人才,“湖工设计”也成为特色鲜明的设计教育品牌,在湖北省高校艺术设计教育领域起着龙头示范作用。

三、专业介绍

我校美术类专业分两个学院进行招生培养,其中艺术设计学院包含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工业设计学院包含产品设计类、产品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专业。

(一)艺术设计学院

1、设计学类:本专业后期可选择以下专业或方向:

(1)视觉传达设计:本专业培养具有视觉传达设计观念,掌握现代设计理论、平面设计方法和技能,能从事平面设计、广告策划、创意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原理、平面构成、编排设计、图形设计、标志设计、广告策划、包装设计、CIS设计、商业摄影、书籍装帧设计、网页设计、POP设计等。

(2)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广告理论及相关设计与技能,能从事企划、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广告学、传播学、营销学、市场学、广告媒体、市场调研、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平面广告、网络广告、文案写作、影视广告等。

(3)环境设计: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设计观念,掌握建筑新技术、新工艺,能从事室内外设计、环境设计、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展示设计等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应用设计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概念与创意思维、公共规划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景观设计、园林设计、空间设计、民居设计、展示设计、人机学、设计表现、透视与工程图等。

(4)环境设计(展示设计):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设计理论知识、掌握展示设计方法和技能,能从事大中型展览、博览会、大型活动、展览实务、各类商业展示、陈列及相关展具开发设计等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应用设计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立体构成、展示、色彩构成、空间概论、展示设计与策划、展具开发研究、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模型、环境艺术设计、材料工艺、工程图学等。

(5)公共艺术(装饰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艺术设计观念,具备中国传统文化、地域艺术特色及民间美术精华综合素质和美术创作能力,能从事城市艺术景观、雕塑、壁画及艺术饰品等教学、科研工作和应用设计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绘画媒介研究、装饰绘画、传统装饰画研究、计算机辅助设计、中外装饰艺术史、雕塑、壁画、民间美术、公共景观设计、装饰工艺与材料、装饰品设计等。

(6)动画: 本专业培养具有电影、电视、卡通动画创作基础知识,掌握动画设计及制作技能,能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及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理论研究和应用设计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动画设计基础、动画创作及原理、视听语言、非线性编辑技术、卡通造型设计、三维动画软件、广告动画制作、影视美学等。

2、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本专业是由湖北工业大学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联合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掌握中西方现代视觉传达设计观念、方法和技能,精通英语,能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双语创意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国际化复合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视觉传达设计原理、平面构成、编排设计、图形设计、标志设计、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包装设计、CIS设计、商业摄影、书籍装帧设计、网页设计、POP设计等。

(二)工业设计学院

3、产品设计类:本专业后期可选择以下专业或方向:

(1)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设计意识、国际化视野、较强设计创新思维能力,熟练掌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的知识技能,能从事工业产品设计、系统开发研究、设计管理以及公共环境与设施等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工程制图、设计方法学、产品设计、材料工艺、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管理、绿色设计、系统设计、雕塑与制模、人机学、价值工程、设计表现等。

(2)产品设计(玩具设计):本专业培养具有工业设计的基础理论及玩具专业设计知识,能从事玩具产品、工业产品的设计开发、研究的应用型高级设计及策划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玩具设计概论、创意思维与方法、玩具结构设计、玩具制图原理、电动玩具设计、形态玩具设计、机动玩具设计、玩具3D动画演示及制作、原创卡通玩具系列设计、玩具产品系统设计等。

4、产品设计(中美合作办学):本专业是由湖北工业大学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联合培养具有宽知识面、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熟练掌握中西方工业设计理论、设计技法,能面向国际从事各类产品造型设计、设计艺术教学和科研的高级人才。

主干课程:产品设计概论、产品制图原理、人机工程学、材料工艺与金工实习、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设计表现、工业设计史、设计心理学、专业摄影、创意思维与方法、设计管理、产品快题设计、概念设计、产品开发设计、产品系统设计等。四、招生专业及计划(全国)

艺术设计学院

序号

专业

所含专业或方向

层次

计划

学费

11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370

10350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

本科

环境设计

本科

环境设计(展示设计)

本科

公共艺术(装饰设计)

本科

动画

本科

12

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

本科

70

28000

工业设计学院

序号

专业

所含专业或方向

层次

计划

学费

13

产品设计类

产品设计

本科

160

10350

产品设计(玩具设计)

本科

14

产品设计(中美合作办学)

本科

50

28000

五、招生对象和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美术类统考达到本科合格线;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六、报名、专业加试

1、报名时交验材料: 居民身份证。

2、 专业加试内容:

湖北省考生:素描(100分,180分钟)、色彩(100分,180分钟)、速写(100分,30分钟)。

3、报考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不能跨省(市、区)报名。

(2)湖北省考生报考我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专业需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两个专业考生可选其一,也可同时兼报,两个专业的校考成绩均单独划定合格线。

湖北省考生报考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中美合作办学班)专业不需要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通过湖北省美术统考即可取得我校合格资格。

4、考试安排:

具体时间近期公布,敬请考生关注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

七、合格证的发放

1、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zs.hbu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学校不再寄发合格通知单。

2、湖北省考生: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按【校考成绩+统考成绩】分专业排名划定合格线;其中设计学类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可填报设计学类专业,亦可填报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专业成绩前三十名给予优录资格;仅有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不享有优录资格。八、录取原则

1、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控制分数线。

2、报考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学类专业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按总分150计)。

报考工业设计学院产品设计专业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按总分150计)。

3、湖北省考生:湖北省美术类录取时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美班)专业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校考成绩+统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排序,按照综合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湖北省美术类录取时报考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中美班)专业的考生通过省美术统考后,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篇13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11月23日,公布了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该计划旨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对于大量未能入选该名单的地方高校而言,将在获得中央教育资源支持方面落后于入选院校。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方案和培养基地入选标准也给地方院校指明了发展方向,地方院校如何顺应国家教育政策变革,自觉按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成为当务之急,也成为决定地方高校法学专业未来发展水平的决定因素。

一、地方院校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1.顺应国家法律人才培养政策导向

近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但专业培养模式相对单一,毕业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因此,改革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就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最紧迫的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意见、方案及首批培养基地名单,意味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我国已经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分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三种。2012年11月23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第一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8所高校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22所高校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内蒙古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12所高校为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建设,建设期为5年。其目标定位是: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是国家高等教育质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宏观层面优化法学专业布局、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方向,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该计划将引导各高校自觉遵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调整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推动法学教学改革,面向社会需求培养法律人才,提高法学毕业生实务能力。

2.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我国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高校法学专业急剧扩张,有623所高校开设法学类本科专业,本科在校生数29万多人。“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累计培养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36万多人[1],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

地方所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主体部分,主要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为地方培养高素质人才。地方所属高校的本科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各地培养合格法律实务工作者的重任,这些院校的办学特色和法学教学、科研水平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充分认可,但高校法学教育由于过于强调理论学习,学生缺乏实践能力,与职业结合度较低,毕业生的工作能力与社会需求存在差距[2]。教育部所推行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其目标在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职业人才,强调法学教育要适应各类实际部门的需要,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高校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因此,地方高校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必须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对公正司法、依法行政、高效法律服务的需求,积极融入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大局。

3.实现地方院校法学专业的特色发展

与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或法学专业院校的法学院相比,地方院校法学专业存在“资源禀赋”的差距,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突破重点是地方特色,而特色之“特”在于“强”[3]。多数地方院校从开办之日起,就一直在探索并逐步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以郑州轻工业学院为例,近几年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围绕“特色”目标作了一些探索:第一,结合工科院校背景,法学专业强调毕业生民商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学习;第二,加强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修改教学计划,大幅度增加法律实务课程,并与中国知名的司法考试培训学校合作,在校举办司法考试培训班;第三,加强学生理论知识与法律实务的衔接,每届学生都有8周集中的专业实习,将学生主要安排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实习单位,通过专业实习,使学生提前接触法律实务、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尽可能缩短毕业生从学校到工作单位在能力上适应期。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对各高校法学专业的改革和发展是一个重大机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资格”属于高度稀缺资源,大量地方院校的法学专业不能入选。对未能入选首批培养基地名单的地方院校来说,必须正视原有培养模式的弊端,以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方案为导向,改革现行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地方性、实务性”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地方院校法学专业的特色发展之路。否则,将在未来5~10年的竞争中进一步拉大与其他院校的差距。

二、地方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1.制定以实务性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有学者认为卓越法律人才基本的内在要求和评价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宽阔的学术视野;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价值观念;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能力;从事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4]。这些基本的内在要求就是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地方院校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定位于地方性与实务性,实务性强调的是学生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有学者认为“卓越法律人才”应该是“高层次”的,这是因为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已成为一种大众化教育,对缺乏多学科背景且必须先完成通识教育的本科生来说,在四年里很难被培养为“卓越法律人才”[5]。笔者认为,将“卓越法律人才”仅仅定位在硕士研究生教育层次的思路弊端较多。其一,从历年法学本科生考研率来看,本科毕业生没有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还是占大多数,这一群体直接到实务部门就业,而实务部门恰恰需要“卓越法律人才”。其二,很多地方院校没有硕士学位点,即便有也受到招生规模的限制,这些学校承担着为知名法律院校或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较大的院校输送优质本科毕业生的任务。如果不在本科阶段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该模式下培养出的毕业生就不能与硕士阶段“卓越法律人才”模式相衔接。其三,从一些高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践看[6],无论是中国政法大学的“4+2”模式,华东政法大学的“4+2”、“4+1”模式,还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2+2”模式,上海交通大学的“3+3”模式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均注重本科和硕士阶段教育的衔接。

对于地方院校来说,其改革的主旨,在于根据自身发展的优势和特色,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实效的突破和前瞻;而其具体举措,则是调整建设思路、明确培养方向、改进教学模式、统筹教育资源、监控办学质量、落实操作成效。表现在办学层次上,我们仍然坚持将优质的本科教育作为“重中之重”[3]。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着眼点不是精英教育,而是大众化教育,这个判断是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的基础。

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中,首先,制定以实务性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应结合教育部政策,吸收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等地方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或司法与行政执法部门参与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7]。其次,在核心课程体系设置方面,以实务性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应当处理好公共基础课与法学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关系,处理好考试与考查等不同课程考核方式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建立分类指导的法学核心课程体系”,允许地方高校对核心课程中的部分课程的学分进行降低设置甚至不作为必修课进行设置,适当压缩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商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的理论教学学时,甚至可以不作为必修课,完全可以由教师引导学生自学[7]。此说欠妥,教育部法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的法学核心课程体系强调法学本科生“厚基础、宽专业”的培养方向,作为一个法学专业毕业生,如果连本专业基础课程都不能系统学习,过多涉及其他专业课程,如开设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选修课,由于学生不具备这些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只能了解一些皮毛,无济于事。最后,以实务性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还应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及学时不少于总数的15%。在三大诉讼法课程中设置实践环节,强调课程教学中结合实务讲授,通过开设法律文书、法律谈判等实践课程,设置专业见习和专业实习环节。

2.建设适应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需要的优秀师资队伍

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实施该方案,建立一支适应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需要的优秀师资队伍无疑是实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根据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的有关精神,国家将实施高校与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①。“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互聘机制”把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作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共同主体,该机制是推进优秀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地方高校应根据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并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选派占教师总数30%左右的法学骨干教师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实务部门挂职1~2年,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支持高校教师参与法律实务工作;同时选派同样数量的法律实务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到高校任教1~2年,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通过实施高校与实务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地方高校可以建立一支适应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需要的优秀师资队伍,满足“双师制”、“导师制”以及“课程小组授课模式”对优秀师资的需求,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奠定基础。

3.强化卓越法律人才实践教学环节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依托校内和校外两个平台[4],校内实践教学主要通过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模拟庭审、真实庭审观摩等方式实现;在校外通过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实习、法律援助、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等途径进行实践教学。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见习是校内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内容,培养方案安排为期1周的专业见习,专业见习教学计划安排在第四学期,主要见习内容包括:第一,组织模拟庭审,通过案件情景模拟及实务训练,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提升其法律分析和应用技巧。第二,观摩真实庭审。通过与法院建立合作关系,选择具有可操作性且有教学意义的民事、行政案件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开庭,将真实法庭审判引入校园,学生以旁听者的身份观摩庭审,写出见习报告,给学生提供一个了解审判实务的校内平台。第三,利用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开展诊所教育,法律诊所教育则是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直接为真实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鼓励有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参与法律诊所教育,发挥教师中兼职律师的作用,鼓励学生参与自己所的案件,了解诉讼程序。有条件的地方院校,可以开设法律诊所课程,作为系定选修课,要求学生毕业前必须至少选修一门诊所课程。

在校外,积极开拓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构建专业、实用的法律实践教育平台。专业实习依托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为期8周,实习时间在第六学期,要求集中实习,主要实习去向包括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以及企业法务部门。针对专业实习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与实习单位签订指导协议,严格考勤,由指导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学生可以在实习当中锻炼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写作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提升综合法律素质。社区法律服务也是学生进行校外司法认知的重要途径,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进行社会调查,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服务。培养毕业生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高度的社会正义感。

三、地方院校实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保障措施

1.建立地方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依托教育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联合实施的“本科教学工程”,对建设成效显著的中央部委属高校给予经费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履行承诺,对本地区地方高校给予经费支持,并加强对相关基地的指导、检查。支持参与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但能够入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地方高校毕竟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地方高校无法同入选院校一样获得教育部、财政部的经费支持。首批部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数量与全国623所设有法学专业的高校基数相比,显得极其不对称。因此,建议地方政府、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方需要和特点,参照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建设地方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①地方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经费以学校为主筹措,由省级地方财政依托“本科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与经费补助。地方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更具有地方特色,更符合地方实际,所培养的法律人才更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经过若干年的积累,一定能够对地方整体法律人才素质的提高发挥巨大作用。

2.地方院校自身加大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支持

就开设法学专业的地方高校而言,无论是以理工为主的院校,还是农、林、医类院校,在其学科结构中,法学专业并不属于重点建设的学科。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第一个关于法学高等教育的专门指导性文件,也是教育部在社会科学领域最先实施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地方院校自身应当顺应国家教育政策变革导向,为法学专业的发展提供特别支持,壮大师资队伍,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而法学专业的发展既能对地方高校其他相关专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也是对地方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的有益探索。

地方院校应支持本校法学专业参与部级或地方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争取成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创造条件。法学专业基层教学单位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执行者,应加强法学专业基层教学单位建设,在法学专业招生、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学制设置等方面进行改革,在教师准入、职称聘任、考核和培训等方面给予法学专业以支持。

3.完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绩效评估机制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研究制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国家指导标准,完善针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长期绩效评估机制,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指导标准具体细化,分别针对各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基层教学单位、教师设立绩效考评目标,逐级落实,定期考核,检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效果。建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信息反馈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用人单位人才满意度调查、在校法学专业学生信息反馈调查,统计司法考试通过率、毕业生从事法律工作比例等信息,总结经验和不足,及时调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强调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合作内容包括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进行课程建设、共同改革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等。因此,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对高校与合作单位进行动态考核评估[7]。由高校与中央和地方政法委共同对卓越法律人才合作培养质量综合评估。

参考文献:

[1]杨晨光.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结合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工作组成立[N].中国教育报,2011-04-02(1).

[2]周杨.职业化训练:卓越法律人才理念的践行――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天涛[J].中国大学教学,2012,(9).

[3]汤唯,房绍坤,金福海.国家特色专业建设中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实施[J].中国大学教学,2012,(5).

[4]龚廷泰.“十一五”本科“质量工程”建设的检视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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