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调查报告实用13篇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1

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有65%的大学生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与自己有一定关系,45%的同学则认为有很大关系,没有人选择没有多大关系这一项,而大部分的人都认为自己有必要参与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并认同了大学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力量的观点。从这里可以看到大学生的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认识到党在十六大所作出的这个决定于自身的联系所在。

促进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定息息相关,大学生这个具有先锋性和创新性的活力群体更应该投身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当中。按照胡锦涛主席的要求,努力使社会想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由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向发展。

参与调查的人有91%的人表示自己曾经参加过志愿者活动。这可以表明大学生能够比较自觉地把建设和谐社会与自身联系起来。大学生们充满热情,并乐意参与实践,支持建设和谐社会。大学生是和谐社会建设中和谐理念的积极宣传者【4】.各所大学看站的形式多样的三下乡、支教等系列志愿者这活动,就是大学生富裕社会、服务人民的和谐观念的表现,是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实践。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2

形成了以积极进取为主基调的和谐政治环境。承德按照树正气、讲团结、谋发展的总要求,着力营造了一个融洽、和谐、进取的政治环境。

形成了以平安稳定为目标的和谐社会环境。承德坚持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发展理念,建设了较为齐全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健全了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

形成了以繁荣和发展为主题的和谐文化环境。承德重视文化建设,形成了精品文化不断涌现、文化设施日益完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新局面。

形成了以适宜人居为特色的和谐市容环境。承德以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为城市定位,贯彻把森林引入城市,把城市建在林中的建设理念,建成了蓝天、碧水、净土、绿色、宁静的特色城市容貌。

和谐从哪里而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保证社会真正长治久安的根本基础,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推动和谐承德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以发展促进和谐。承德始终抓住发展这个最大的要务,抢抓机遇、谋划自己,乘势而上,快速发展。他们做大了高新技术产业,做旺了会展旅游经济。

以基层支撑和谐。没有基层的和谐,和谐社会就没有基础。承德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从基层做起,多干大多数群众受益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3

形成了以积极进取为主基调的和谐政治环境。承德按照“树正气、讲团结、谋发展”的总要求,着力营造了一个融洽、和谐、进取的政治环境。

形成了以平安稳定为目标的和谐社会环境。承德坚持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发展理念,建设了较为齐全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健全了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

形成了以繁荣和发展为主题的和谐文化环境。承德重视文化建设,形成了精品文化不断涌现、文化设施日益完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新局面。

形成了以适宜人居为特色的和谐市容环境。承德以“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为城市定位,贯彻“把森林引入城市,把城市建在林中”的建设理念,建成了“蓝天、碧水、净土、绿色、宁静”的特色城市容貌。

和谐从哪里而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保证社会真正长治久安的根本基础,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推动和谐承德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以发展促进和谐。承德始终抓住发展这个最大的要务,抢抓机遇、谋划自己,乘势而上,快速发展。他们做大了高新技术产业,做旺了会展旅游经济。

以基层支撑和谐。没有基层的和谐,和谐社会就没有基础。承德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从基层做起,多干大多数群众受益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4

在大力提升广大职工综合素质上有新成效

在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进程中,生产力是最关键也是最活跃的因素。工人阶级要在建设现代化新的进程上当好主力军,所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十分艰巨,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工人阶级发挥主力军作用和巩固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保证,也是各级工会组织面临的重要任务。因此,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级工会组织要将职工素质教育作为一项战略任务,长抓不懈。要通过组织开展“职工素质提升宣讲”活动、“新时代、新女性”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等,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加强修养,努力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他人,奉献社会。要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

在维护保障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上有新举措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5

(一)发挥案件裁判职能作用中存在的问题:1.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为:(1)对于一些主要或相关事实没有查清;(2)对当事人列举的证据材料或辩解意见没有进行必要的回应;(3)在案件事实相对复杂的情况下错误分配举证责任;(4)证据之间未能有机衔接并导出一致而排它的结果等。2.法律适用不准确。主要表现有:(1)由于对事实判断的错误、案件定性偏差而导致法律适用错误;(2)事实清楚、证据明晰,但对于法律的不当理解而导致法律适用错误;(3)只注重实体裁判的合法与合理性,但对程序法的适用却发生疏漏,应引用的条款没有引用,或者引用条款不明确。3.自由裁量标准不统一。在刑事审判中法定刑幅度较宽,民事审判中损害赔偿或补偿的法定标准较原则等情况下,由于法律赋予法官的裁量权范围较大,并缺少相对明细而规范的具体衡量标准,导致裁判结果弹性较高。在我市的司法实践中相类似的案件在不同法院之间、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之间、甚至于同一法官的不同判决之间,其裁判结果往往也有区别。4.司法文书质量有待提高。司法文书特别是裁判文书是法院“公正与效率”主要载体,反映国家对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及对不法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要做到合法入理,使当事人无论胜败皆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理念滞后,不具备新形势下制作裁判文书的现念;(2)格式不符合要求,裁判文书样式存在混乱的现象;(3)裁判文书普遍存在着繁简不分问题;(4)适用语法不规范,论证不透彻。

(二)发挥审判程序职能作用中存在的问题:1.超期限。超审限问题不但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的最终有效实现。在刑事审判中,超期审判所造成的逾期羁押更会严重侵害公民自由这一基本人权。此外,在有的案件的审理与执行中,即使并没有超出法定的期限,但是由于不合理地过于迟延,也会造成审判效率低下。2.内部请示。对于一些影响较大、复杂疑难案件,基层法院为求慎重而就个案向中级法院作内部请示,在一定程度延长审理期限。当然,这里并不包括由于立法的不完善,而导致的对法律适用方面的内部请示情形。3.变相独任审判。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合议制度在审判实践中有时没有得到真正贯彻和落实,除主审法官外,其余合议庭成员只是“坐庭”。4.办公室等同于法庭。在案件多时,有些审判人员只能在办公室与当事人挤在一起开庭。规范化法庭审理难以实现。5.区别对待不同当事人。有的案件中,当一方当事人是大型国企时,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个人,往往在有关提供材料规格、证明标准等各方面具体要求上,难以获得与审判人员的平等对待。而在个别刑事案件中,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还会把与公安、检察部门的关系协调因素纳入衡量的范畴。这些做法都违背了相同情形同等对待的基本诉讼原则。

(三)发挥队伍建设职能作用中存在的问题:1.人员学历层次仍待提高。全市法院系统共有在编干警826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42%,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审判员占全部审判员人数的85%,研究生学历的审判员占全部审判员3%。学历层次仍有待提高。2.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法院干警在工作中的言行举止也反映出素质的高低。如干警在开庭时有着装不规范、接听手机、抽烟等现象,给当事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以2003和2004年为例,全市法院系统共有8名干警因违纪受审判纪律处分。3.落后的司法观念和不规范办案现象仍然存在。如在2002年至2003年的案件评查活动中,对评查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卷宗、裁判文书等六个方面进行质量评分,共评查案件3145件,其中基层法院2678件,中院467件,查摆出各类案件共性问题,例如,法律手续不完备,合议庭、审委会笔录太简单等问题;查摆出各类案件个性问题,例如,有的案件适用法律条文不准确,有的卷宗装订不规范。

(四)发挥司法体制改革职能作用中存在的问题:1.改革的力度不够,具体表现为:(1)法官职业化建设没有到位;(2)审判方式改革不够到位,比如,定位审判委员会,发挥合议庭职能作用等问题。2.改革的规范性不到位,具体表现为:(1)制度陈旧,已成为名存实亡;(2)制度不配套,无法执行;(3)无相应制度,管理出现真空。3.改革的统一性不到位,比如基层法院的有些做法不一。

(五)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中存在的问题:1.执行制度不严。现在各法院对审判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制约的机构虽然都建立了,但实际执行还不够严格,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仍有发生。2.监督机制不健全。现行的法院监督机制有审级监督、本院院长监督。然而这些法院组织体内的监督机制一般都流于形式,而审判监督庭囿于职权不可能对所有案件实施监督。3.没有形成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探索法院发挥职能作用奠定基础

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正与和谐的重要保障。在调研中发现影响法院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可分为内因与外因两方面:

(一)内因在客观方面的表现:1.司法资源不足。如我市基层法院大部分存在人员缺编现象,存在办案经费不足现象,不可避免地导致案件积压超期,此外,以合议之名行变相独任审理之实的现象,很大程度上也源于此。2.新体制尚不完善,老做法仍然存在。尽管我市经过五年的司法改革,使程序的公开性与科学性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司法体制改革仍有待进一步深化。如合议制为变相独任审判所侵蚀,反映出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之间在转换衔接上存在问题,更深地反映出在程序启动权的设置上缺乏对作为诉讼主体的当事人诉权行使的合理考虑,使法官的权限太大而随意性过强。再如定位审判委员会制度问题。又如二审案件程序公开性不强,书面审理与开庭审理之间的界限尚不明确等。3.物质装备建设仍相对落后。全市法院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落后、技术装备缺乏、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如表现为警用车辆严重不足、通讯设施落后、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和办公自动化水平低。4.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不高。如裁判文书的审核与校对、诉讼材料的填发送达制度等均无明确的规定,再如相关制度落实的不好,如合议制度发挥不充分等。此外,在异地执行,依职权调查取证等方面,规范化监管制度还没有较好地建立起来,这些都现实地影响着审判权运作的效率与质量。

内因在主观方面的表现:1.部分审判人员程序法意识依旧薄弱。审判人员法治意识与思维习惯的转变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从本次调研的情况看,程序法意识薄弱的问题还是渗透于各个具体环节当中。如在法律适用方面,不注重程序法的适用问题。2.部分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使命感不强。调研活动中查找出来的工作瑕疵虽然无关司法人员的工作水平,但反映出部分审判人员与书记员工作态度不严谨、责任心不强,缺乏司法职业人员应当具备的神圣使命感,易损害司法的严肃性及权威性。版权所有

(二)外因表现为:首先司法独立性不强。法院的人事、财政与物资装备均受制于同级地方政府,无论该因素是否左右着裁判的结果,当事人在涉地方经济或行政部门的诉讼中败诉之后,总习惯地将之作为不满的借口。因此,司法独立性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市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但在更大程度上则形成人们思维惯性而影响着对司法公正的评价度。其次,人治、厌讼的传统观念仍未消除。中国历来具有人治传统,有关人治的说法有,“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以言代法”、“以人代法”;而与人治传统的产物----厌讼传统有关的说法有,孔子及其弟子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等。这些传统经过数千年的积累沉淀,加之司法独立性不强、司法腐败现象不绝,使司法的权威性无法在民众心目中获得高度的认同,从而极大阻遏了维护司法正义效能的发挥。如广大群众不具有强烈的法律信仰,他们在合法权益受侵犯时首选的解决途径往往并非寻求法律,即便诉诸法律,多数人也将信将疑。第三、人际关系复杂导致公正司法障碍多。在我国人际关系的疏通是社会普遍崇尚的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法官作为错综缠绕的关系网上的一个交点自然不例外。因此,职业道德约束法官的力量就显得尤为薄弱,而取信于民的程度就变得尤为浅薄。第四、立法不完善造成司法工作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我国基本的法律体系虽已建立,但是立法上多有缺漏、矛盾之处,如关于民事强制执行的立法、证据规则的立法等问题导致司法工作存在不可避免的困难。第五、法官经济待遇相对偏低。与法官沉重的责任相对应的是其微薄的薪酬与微弱的权利,两者间处于显著的失衡状态。比如,虽然我市法官的收入与公务员一起经历数次调资有了一定提高,但是与律师等近邻行业的高收入形成鲜明对比。

综上,原因属于体制性的、长期性的这些问题并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属于履行职责不好,发挥职能作用不够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以解决。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正视存在的问题是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的前提,分析问题的原因是发挥职能作用的条件,在此前提和条件下,通过详细认真的调研活动,笔者认为人民法院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须要充分发挥如下七方面职能作用。

(一)探索司法价值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项基本特征是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价值观的反映,也是求真务实、按经济和社会客观规律办事价值观的反映,更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反映。司法价值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观在司法领域的生动体现,需要人民法院探索、追求、维护。“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更是人民法院追求与维护的永恒价值;“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宗旨与具体要求,更是执政为民价值观在人民法院的体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指导方针,更是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在人民法院价值化的体现。司法价值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也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提炼,以此指导人民法院发挥定纷止争、惩罚犯罪、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发挥在党领导下司法为民、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职能作用;发挥宣传法制、弘扬法治、维护正义的职能作用,从而使人民对宪法、对法律、对法治、对法院、对法官、对公正产生信仰,发出赞叹,做出行动,维护和谐。

(二)把握新时期司法工作特点、规律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并要求司法机关“有效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总书记在阐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项特征中也明确提到“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司法机关在新时期,要面对新任务,适应新形势,做好新工作,必须摸索新情况下司法工作的特点、规律,把握法院工作司法化、中立化、公正化、高效化特点与规律,把握群众纠纷诉讼化、多样化、复杂化、广泛化的特点与规律,把握党对司法工作的改革与指导的制度化与规范化的特点与规律,把握当今形势国际化、一体化特点与规律,做好司法工作,创建好和谐社会。

(三)改革、完善司法体制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和谐社会的特征也包括公平正义。为此,坚持用时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这是我们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发挥职能作用建设好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在党的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个人民法院改革纲要》的指导下,在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在人大的支持、监督下,我们必须发扬太行精神,既善于总结成功的经验,又善于记取失误的教训,把全市人民法院的改革继续推进,取得成效。

(四)发展司法“生产力”

司法工作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保障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力”。如去年我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和执行等案件2426件,审(执)结2299件,结案率为94.8%。各基层法院在市中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年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10119件,审(执)结9117件,结案率为90.1%。通过加强刑事审判,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还按照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快了建设“平安××”的进程;通过及时审理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调节、保护和规范了经济活动,促进了“民本××”的建设;通过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推进了依法行政,推进了依法治市;通过健全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新机制,采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冲破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障碍,切实采取措施在解决“执行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诚信××”的建设。

(五)建设司法文化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党要带领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司法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不可低估。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司法文化建设,在司法文化建设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了以公正为主题,以讴歌党、讴歌法官为主旋律的多种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了广大干警的业余生活,陶冶了情操;二是守住《××审判》机关刊阵地,宣传先进法官、法院,先进庭室的事迹与经验,交流法学观点,传播现代司法理念,提升法学理论;三是加强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公众对法院公正的正确评价,主要从发挥信息、简报的传播作用,发挥媒体导向作用,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执行,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重要会议等及时联系媒体进行报道,宣传了法律的公正,促进了良好法律文化的形成。

(六)维护宪法尊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活动的总章程。在构建和谐社会、依法治国的今天,维护宪法尊严是人民法院的天职。宪法具有原则性强的特点,其精神与主旨大多通过基本法律、国家法规等形式予以明确具体,因此维护宪法尊严必须忠实地维护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尊严。人民法院依法裁断诉讼案件,辨析法理,严格执行裁判结果,维护法治尊严,为我国早日迈进社会奠定了基础,这既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又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党的主张和人民的利益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6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依据,以“依法规范、平稳有序、选好配强”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新一届村级和谐促进会领导班子,为实现新老村民和谐相处、共建共享提供组织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阶段

1、宣传发动。要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宣传发动,使换届工作家喻户晓。

2、调查摸底。要对和谐促进会的会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座谈走访,听取换届工作意见,了解会员思想动态。

3、制定方案。第一届理事会在深入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明确选举事宜。

(二)调整会员阶段

第一届会员有些出于各种原因离开本会,因此,各村、社区要根据和谐促进会会员的构成要求,在稳定老会员的基础上,再发展一批新会员,以壮大、稳定队伍。会员数量较多的村可在会员中民主推选会员代表,对会员代表推选要考虑和促会片区的划分、外地籍会员的地域分布,明确会员代表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会务工作筹备阶段

在第二届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起草、完成下列会议材料。

1、和谐促进会换届筹备工作报告;

2、和谐促进会第二届会员(或会员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和谐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4、和谐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5、和谐促进会章程修改草案;

6、和谐促进会第二届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7、提名和谐促进会理事候选人。第一届理事会要根据和谐促进会新一届理事人数推选好候选人建议名单,推选时要兼顾候选人分布的平衡性;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理事进行考察,届时向第二届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建议。

(四)大会召开阶段

大会主要议程有以下几方面:

1、作和谐促进会换届筹备工作报告;

2、作和谐促进会第二届会员(或会员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作和谐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4、作和谐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经费收支工作报告;

5、作和谐促进会章程修订说明,并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和谐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选举办法;

7、介绍和谐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8、选举产生第二届和谐促进会理事会组成人员;

9、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10、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

11、向大会宣布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名单;

12、新当选会长讲话。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7

2、了解我校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意见反馈。

3、走访调查身边的先进基层党员,了解基层党建工作。

4、农村地区的同学,深入调查免征农业税后农民的收入状况,以及农村目前存在的其他问题。

5、城镇学生深入社区调查城镇居民中低保户的生活状况,以及政府对其改善生活质量所采取的措施。

6、调查了解本地农村的建设情况以及改革现状。

7、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所在社区提供公益服务,如为军烈属,孤寡老人、残疾人、下岗工人等社会扶助对象解决生活问题,帮助社区管理部门开展宣传、咨询工作,参加社区组织的义务劳动等。

8、结合实际,到厂矿、社区、健身中心等地方开展传播体育健身理念,推动全民健身的活动。

二、具体要求

要求我校在校学生都要加入到实践调查活动中来,开学后要交上不少于15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或调查报告,校团委将根据调研报告的具体内容和其他有关情况评选出“先进个人”若干名、、“优秀实践(调查)报告”若干名,颁发奖品及证书,对不合格和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同学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关于组织开展年年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四个新一代”的要求,引导青年学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我系部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了力,特组织学生开展XX年那边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主题

学会感恩*体验成长*共建和谐*关注社会

(二)、指导思想

活动要紧紧围绕我校学生培养目标,根据我部学生实际,帮助学生适应社会规范,明确社会角色,提高服务社会的技能,加速个人社会化进程,努力培养“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品德高尚、意志顽强、视野开阔、知识丰富,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青年,进一步增强青年学生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活动内容

活动要切合“学会感恩体验成长共建和谐关注社会”的活动主题,以家庭角色体验、社会角色体验、专业素质拓展、特色实践服务和服务社区行动为主要内容,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争取建设一批基于长效机制、特色鲜明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岗位体验实践基地和服务社区平台。

1.家庭体验。以感恩父母、回报家庭为导向,在暑假期间,从事不少于二周的家务劳动,具体劳动内容包括每天做一次饭,打扫一次卫生,外加一项其他家务劳动。另外强调必须给父母亲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中的一位洗一次脚,深深体会一回长辈们的艰辛。目的是使同学们认识到服务社会要从回报家庭做起,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细胞是学生社会化过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2.社会体验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8

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我完全赞成。报告在强调又好又快发展经济的同时,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了出来,提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具体工作部署中,报告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迈出重要步伐。报告关注民生,涉及到民生的各个方面,对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等方面问题做了全面阐述。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9

信息报告制度。原则上,维稳信息按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报送,一级对一级负责。遇有突发、紧要情况应直接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补报《维护稳定信息报告表》。凡发生重大情况除必须及时上报外,还应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发原因以及吸取教训等方面的情况。没有续报和续报不及时的按迟报、漏报处理。

二、规范运作

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年”活动,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尤其要将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的苗头及时列入排查化解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不能自行化解的及时向县汇报,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定期排查。实行村每周、乡每半月定期排查制度,解决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规范建立台帐。及时认真梳理排查结果,对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排查登记表的形式,全部登记造册,并逐一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处置措施。维稳信息督查员每月底(遇双休日提前)向县维稳办上报本月《影响社会稳定因素排查调处统计月报表》、《不稳定因素排查登记汇总报表》。

加强工作协调。按照“分级调处、归口办理”的原则,加强工作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实行“回访制”,防治问题反弹。

三、落实责任

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化解工作的督查,体现督查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努力实现督办事项办结率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

加强稳控工作。遇到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日、敏感时期,各单位要对重点人员,深入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确定了的重点人员,督促落实领导包案和专人负责,千方百计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消除可能引起的苗头和隐患。

完善处置机制。乡维稳信息督察员要积极参与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搞好协调,当好参谋。要增强大局意识,处理问题时必须通力协作,不得推诿扯皮。

四、创新机制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10

汉字,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是先人们智慧的象征,是中华民族值得骄傲的历史成果。中国汉字每一个字都是创造而成的,其字形、字象、字音、字义都与中国文化紧密相关,都具有不可低估、不可否认的文化价值。同时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如果能够更规范的用字,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起到很好的效果。因此,规范汉语用字变得必不可少。

社会用字规范化指的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政策、法令、标准,逐步纠正、消除文字使用上的混乱现象,正确地使用汉字。虽然国家出台了很多关于规范用字的规定,但是平时人们很难做到有法必依,有令必行,再加上人们从习惯上不加注意,慢慢养成了不好的习惯,最后导致了用字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二、 调查的范围及内容

2012年10月,笔者对我市的社会用字进行了小规模的调查。此次调查主要围绕社会用字问题,具体内容有:

1.汉字使用规范化问题,包括有无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等;

2.乱改乱造成语问题;

3.汉语拼音使用方面的问题,包括有无错拼、漏拼、是否按《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进行分词连写等;

在调查中主要抽取了街道标牌、指路牌、招牌、牌匾、店牌、广告、电子屏幕、物品名称、商品说明书等各方面的用字情况,在对取到的样本进行整理统计后做出调查总结,最后在调查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总体整理分析,写出此文。

三、调查情况

当前语言文字使用的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滞后现象。根据我们的调查,社会不规范用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滥用

全国语言文字委员会曾发出了《关于规范社会用字的通知》,对所有公共场所涉及的用字进行了系统规范,呼吁大家要重视滥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的现象并加以纠正。

不规范的汉字主要包括已被简化的繁体字、已被淘汰的异体字、错字和别字等。现在有很多人用繁体字,他们认为繁体字笔画多,字形美。另外还有一些人使用日本的平假名和片假名(日本的拼音),用来做装饰用,他们认为笔画少也是一种美。还有一种就自己造字了,有些“非主流”所谓的“火星文”也被商家采用。

(二)街头牌匾、广告错别字现象严重

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上,我们经常能看到许多错别字。我在我市的一些大街小巷发现,错别字现象比较严重。例如,修车店门口将补胎充气写成补胎“冲”气,零售店铺门口将零售写成“另”售,装潢店门口将装潢写成装“璜”,失物广告将失物启事写成失物“启示”等等。

(三)乱改乱造乱用成语问题前赴后继

肆意乱改乱造成语大多出现在商品广告和商店牌匾中,这几乎已经成为商家广告词的主要修辞手段。例如,时装店:“衣衣布舍”、“百衣百顺”;涂料店广告:“好色之涂”;冰箱广告:“制冷鲜锋”;药店广告:宣传治咳嗽的药就说“咳不容缓”、宣传杀蚊的药写成“默默无蚊”;某饭馆广告:“食全食美”、“与食俱进”;网吧店名:“一网情深”;理发店店名:“我形我塑”等等。这些广告或店名都是借谐音乱用了以下成语和常用语,这种商家肆意乱用的行为,显得不伦不类。

(四)报纸、杂志、影视屏幕中的错别字

报纸、杂志、影视屏幕中的错别字相对于街头中的错别字比较少,但也时有发生,它的危害也是很大的。 报纸常见不规范用字现象分类主要存在三种不规范现象:一是使用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和已被淘汰了的异体字,二是使用已经废止的“二简字”和乱造的简体字,三是由于种种原因而出现的错别字。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音同音近字。谐音替代曾经是古代汉语中被普遍认同的一种用字手段,现在则要求专字专用,一些意义不同的音同音近字不能再相互代替,否则就是别字。音同音近致误在报纸中最为常见。例如:某报纸刊登“位于广州东郊的广深高速、环城高速路交汇处”。“交汇”“交会”均指“会合”“相交”,但二者用法有别,据《现代汉语词典》,“交会”指一般的会合,如“铁路交会”;而“交汇”则专指“(水流,气流等)聚集到一起”。 二是形近字。汉字源远流长,内容丰富,不仅字数繁多,形体尤为复杂,所谓“鲁鱼亥豕”,差之毫厘则可能失之千里。在报纸常见别字中,形近字亦较常见,例如:“灸热的情感,温馨的陪护”。这里把“灸”当作“炙”,“炙”的本义是烤熟肉食,“炙热”乃炽热之义,修饰情感,语甚贴切;而“灸”是中医的一种疗法,汉语中亦无“灸热”一词。

三是字形字音接近,字义相近易混。这一类字形音义接近,一不留神就会出错,是最需要仔细辨析的。例如:某报刊登“今年33岁的她已当了10年市政协委员,有一串令人眩目的头衔”。句中把“眩”皆当作“炫”。《现代汉语词典》:“炫,(强烈的光线)晃人的眼睛:炫目。”而“眩”是指“(眼睛)昏花:头昏目眩。”“炫目”与“目眩”,语义不同,用字各别,不可相混。

四、解决社会不规范用字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维护文明的语言文字交际秩序,同时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尽绵薄之力,我建议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端正思想,治理根源

社会用字中的混乱现象一定程度上是中华民族在经历了内忧外患、自我内耗后,正在走向开放、统一、富强的过渡期,同时也是走向世界、走向未来的转折时期。在这一时期,国民对于文字的应用不重视,甚至对于外界的新事物充满好感,这就需要我们从思想上树立起规范用字的观念,这是治理不规范用字的根源。

(二)熟悉法规,掌握标准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现已颁布了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包括《简化字总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等等,对这些明文规定的标准,应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切实掌握,不再出错。只要这些规范能够真正的落实,社会规范用字就会大有改观。 (三)齐心协力,科学管理

社会规范用字并不仅仅是我国公民需要注意的事情,还需要政府机关加大管理力度。工商、劳务、宣传以及市容监察部门,更应加强文字规范意识,把商标注册、牌匾制作、商品说明及宣传文字的印刷和书写等加大审查力度,强制使用规范字。

五、结束语

社会用字规范化是一项长期的具有时代性的任务,需要综合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作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同时要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报道的力度,在整个社会造成人人重视用字规范、人人抵制用字混乱现象的良好氛围,为推动社会用字规范化而做出自己的贡献,并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 1988(8).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11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12

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取得良好开局的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大同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紧扣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保障人权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奋力赶超,重振雄风”的奋斗目标,促进小康大同、和谐大同、法治大同建设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大力加强地方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遵循立法为民、民主立法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立法工作,不断加快立法步伐。制订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煤炭资源保护办法、城市供水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献血办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共6部地方性法规,修订了市人大代表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废止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圆满完成了立法任务。

突出立法重点,为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一是注重经济立法。我市是以煤炭生产为支柱产业的资源型城市,由于长期过度开采和粗放经营,严重影响着我市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大同市煤炭资源保护办法》和《大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对煤炭资源规划、优特种煤保护利用和煤炭资源储量管理,对煤矿建设与生产、安全监督和事故应急救援等,作了明确规定,保证了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也为矿工的健康和安全树起一道“绿色”屏障。二是注重民生立法。供水安全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常委会非常重视。《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不仅对城市供水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做出规定,而且将保证城市供水质量、供水应急措施要求、供水设施维护权属以及避免重复执法等问题予以补充和明确,更多地体现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三是注重民主政治建设立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常委会制定的《大同市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大的工作职权,规范了工作程序,细化了工作制度,对于健全我市基层民主制度,巩固基层政权,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开门立法和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我们按照立法法和省市立法条例的要求,抓好立法工作的每一环节。首先,民主确定年度立法任务。利用新闻媒体公告,向全社会征集立法建议,扩大群众在立法工作中的参与面;其次,大力拓宽起草法规草案的渠道。煤炭资源保护办法草案首次尝试社会化起草,突破了以往仅限于常委会机关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起草的惯例,既弥补了立法力量薄弱的缺憾,又克服了部门利益法律化的倾向;第三,加强立法调研和法规草案审议,注重反映社会各方权益。我们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行政相对人等参与立法活动,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集思广益,使每部地方性法规更具民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更具我市地方特色。此外,我们还配合全国、省人大组织了15次立法调研,对全国、省人大制定的11部法律法规提出了90余条建议和意见。

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强化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执法检查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一年来,常委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预算法、水土保持法等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财政预算是维护、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是确保法律法规实施的有力保障。常委会对预算法和省预算监督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监管薄弱造成的税收流失严重、部分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税监管,加强资产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改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建议。市政府采取措施,严把预算编制关、执行关和监督关,加大对预算资金追踪问效的力度;强化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保证了全市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水土是人类生存之源,搞好水土保持对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至关重要。常委会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过度开采煤炭资源造成地质破坏、水土严重流失的问题,建议政府建立和完善资源开采生态恢复补偿机制、水土流失评估机制和收费机制以及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实施好煤矿棚户区、沉陷区改造工程。市政府加强部门协调,加强重点行业的预防监管,配套资金,完成了“两区”改造年度任务。此外,我们还对道路交通法、市村务公开条例和村民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强化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监督是人大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常委会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法院执行难问题,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全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题报告。要求“两院”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同时要求审判机关总结经验,加大积案执行力度,要求检察机关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我们还认真受理280余起群众申诉、控告、检举等涉法案件,主任会议对30余起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研究,相关委室加强督办,绝大多数重点案件得到有效落实。

强化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办公厅和各工委积极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形成了“无小事,全员办”的工作局面。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538件,来访1730人次,接待群众集体上访28批1220人次,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医疗教育、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做到了接访不推诿,办理不越位,答复不草率,件件有交待。如常委会建设环保工委受理的案件,做到了主动接访、登记、交办和反馈结果四个100%。

三、积极开展工作监督,保证决议决定落实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组织视察、调查和检查3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报告35项,提出审议意见71条,专题建议15条,作出决议决定3项,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推动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围绕科学发展开展监督。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是实现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常委会组织在同省、市人大代表就项目建设进行调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专项报告。针对调产转型项目少、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少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对项目建设加强跟踪服务,建立健全项目评估机制,保证项目储备、升级。省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把我市建设成装备制造业基地,常委会围绕这一“课题”开展了深入调研。在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报告后指出,我市装备制造业虽然具有一定规模,但产业集中度低、专业协作程度差、技术创新力弱,还不能成为带动经济高速运转的“发动机”,建议政府制定发展装备制造业的实施方案,增强产业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引导地方民营经济投资参与。为把我市建成全省中心旅游城市,让旅游产业真正成为经济支柱,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相关报告。认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具有资源、名城、区位和辐射带动等优势,但旅游产业投入少、管理体制不顺、产品开发不够,要求政府制定中心旅游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理顺管理体制,加大宣传力度和招商引资力度,全方位开拓国内外市场。对这些审议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抓紧办理,取得成效。

加强“三农”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中之重的工作。常委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积极开展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先后对水土保持、退耕还林、农业机械化、农民收入、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查和检查。四次人代会围绕新农村建设组织大会专题审议,12位代表从不同角度发表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农业投入少、产业龙头带动弱、农民人均收入低等问题,要求政府以发展生产、农民增收为着力点,加大农业投入,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培育新型农民。市政府十分重视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新农村建设投入,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市水资源短缺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对此非常关注,进一步加强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跟踪监督,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先后组织了两次集中视察,三次专题调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提出加大关闭自备井力度,防治水污染,做好替代水源开发,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建议。市政府积极行动,加快关闭自备井进度,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已经启动。常委会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认真开展污染治理工作监督。2005年作出山橡集团氯丁橡胶生产项目搬迁的决议后,去年常委会进行跟踪监督,多次视察、调研,督促治污、搬迁两步走方案的落实。山橡集团已投资900多万元用于污染治理。去年我们第十三次组织开展了执法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大同环保行”活动,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促进了全市环境状况的好转。

计划和预算是落实科学发展的重要工作。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加强对计划和预算工作的监督。审查批准了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报告。建议政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在计划和预算安排上,突出解决“三农”问题,关注弱势群体,全力保障社会安定。要求政府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认真处理,加强对煤炭企业税收的审计监督,建立应收尽收的有效机制。

围绕社会和谐开展监督。社会救助是保障城乡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德政工程。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针对救助资金相对不足、大病救助定额低范围小、电煤水热等公用事业优惠减免措施不配套等问题,提出增加投入、加强监管、制定优惠减免政策、建立应急救助制度、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等建议。市政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在城市低保应保尽保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特困救助,建立医疗、教育救助制度,并正在研究和协调减免低保对象公用事业费用。

安居才能乐业,社会才能和谐。常委会加强对房地产业管理工作监督,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房地产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城市房价虚高、不少群众买不起房的问题,要求政府加强调控抑制房价虚高,加强廉租房供给,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厉打击房地产违法行为,让人民群众买得起房。市政府采取措施,实施廉租住房工程,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为部分住房困难家庭落实了合适房源。此外,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垃圾处理工作的报告,对城市饮用水安全等工作进行视察、检查,促进了人居环境的改善。

看病难、看病贵是群众反映的一个热点问题,直接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常委会十分重视,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山西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大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投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医疗制度改革,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增加财政投入,建设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培训城乡医疗技术人员,构筑城乡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全面展开。

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针对我市一段时期社会治安状况差、恶性案件连续发生的问题,常委会对社会治安处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报告,在满意度表决未获通过的情况下,对社会治安工作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照审议意见书提出的优化警力布局、建设群防群控网络、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高破案率、增强群众安全感的要求,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措施等方面认真整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社会治安整治活动,成功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社会治安日趋稳定。

一年来,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还就全市的科技进步、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外事、宗教事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情况,分别组织了调查和视察,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切实改进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工作质量

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创新载体,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事原案37件,正式列为议案的12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38件,议案转为建议25件,共163件。针对以往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中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重点建议重点交办。举行由人大代表、“一府两院”负责人参加的重点建议交办会,把23件重点建议向社会公告,责成“一府两院”的16个相关部门予以重点办理。二是加大督办力度。常委会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议案建议的追踪督办,与大同电视办了“议案特别追踪”专题节目,对水资源保护、环境整治等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有力地促进了重点议案建议的落实。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认真落实督办责任,组成4个督查小组深入办理单位跟踪督办。如对代表提出的医学检验检查报告“一单通”建议,常委会有关委室认真督办,市卫生局积极落实,很快在七家医院实行了资格技术互认“一单通”,受到群众欢迎。三是注重办理质量。做到了收到议案建议后向代表了解意图,办理中向代表通报进度,办结后再向代表征求意见,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到目前,经过集中交办、专题视察、审议报告、跟踪督办,所提议案、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创造条件,改进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常委会继续加强代表培训。组织代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举办专题讲座等,为代表订阅专业报刊,购送法律书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不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基层代表,经常通过电话、信函、座谈等渠道,解决代表活动中的问题;切实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在每次视察前,我们都召开动员会介绍情况,每次调研前,都举办专题会明确重点,每次审议前,都提供相关报告以利审议。一年来,常委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和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50多人次。人大“两刊一站”充分发挥喉舌和纽带作用,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宣传法律法规,让代表及时掌握时政动态;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形式。组织代表参与行风评议活动,参加大同电视台《特别关注》行风对话栏目,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组织代表活动小组和专业活动小组,就项目建设、民间资本使用、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治理等事关大同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等重大课题进行深入调研,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创造条件。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的原则,很好地完成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一年来,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免去职务20人。其中任命法检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名,任命数量之多为历年少有。实现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为“两院”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增强自身活力

按照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成真正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的要求,常委会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五抓五建”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为人代会和常委会服务的质量。

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理论和法律学习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一年来,我们着重加强了以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学习和以监督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党组立即召开扩大会议,全面学习公告和决定,分专题深入讨论。厅处两级干部还参加了省市各类培训。机关坚持抓好每周半日集中学习。我们还举办了学《决定》有奖征文活动,领导带头,全员参加,写心得谈体会,共评出一、二、三等奖论文23篇,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不断增强。监督法颁布后,常委会组织分组学习,领导进行重点辅导。还邀请全国人大的法律专家举办了一次规格高、规模大的报告会,为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和常委会机关干部进行专题讲座。各专委、工委还深系单位和各县区巡回宣讲监督法,整个机关掀起了强劲的学习热潮。

深入调研,建设民意型机关。调查研究是提高常委会机关效能的基础性工作。去年,我们在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的基础上,围绕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围绕人大工作主题,深入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调研活动,共起草视察检查报告和专题调查报告67篇,撰写各类信息90余篇。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审议决策质量和工作监督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好地体现了民情,反映了民意。

完善制度,建设法治型机关。完善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至关重要。去年,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机关制度建设。一方面,完善了以工作流程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提高各项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如立法工作程序、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办理工作程序等,共计8大类150多项。特别是按照监督法要求,修订了监督条例,完善了执法检查、计划和预算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监督工作程序,为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前期过渡工作。另一方面,完善了以岗位职责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健全奖优罚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如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述职制、年度考评制、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等,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做好制度保障。

开拓进取,建设创新型机关。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常委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工作创新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立法中首次实行社会化起草法规草案,弥补了法规草案起草主体单一的缺陷,更加体现了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在监督中首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执法检查计划等,使常委会工作完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首次邀请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拓宽了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渠道,增强了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在代表工作中首次实行重点建议交办制度,首次通过新闻媒体对议案建议进行追踪督办,提高了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展现了人大代表的责任和风采。各项工作的新起色和新进步,标志着创新型机关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改进作风,建设责任型机关。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的代议机关,如果不勤政为民,人民不会答应,如果不廉洁奉公,人民不会满意,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常委会不断改进机关作风,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大力建设责任型机关。常委会党组中心学习组认真学习胡总书记在中纪委八次会议的重要讲话,按照作风建设八项要求,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牢固树立为人民掌权、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思想,较好地发挥领导班子和厅处两级干部的表率作用。常委会还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整章建制,明确责任,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项任务得到认真完成。继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再次被省委评为全省人大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我们的人事代表工作、民宗侨外工作在全省专题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受到好评。

各位代表,常委会去年的工作任务已经顺利完成。我们取得的工作成效,应归功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归功于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更归功于各位代表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有许多不足,立法队伍有待充实加强,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跟踪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效果还需进一步增强;机关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重视和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0*年是全面完成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任务的最后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大同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7大和十7大以来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发挥作用。围绕科学发展,建设小康大同;围绕民生问题,建设和谐大同;围绕民主法制,建设法治大同,为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奋力赶超,重振雄风”的奋斗目标,为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7大的胜利召开!

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开创立法工作的新局面

按照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全面完成五年立法规划,是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常委会在注重经济立法的同时,要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不断完善和谐大同建设的法制体系。今年计划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房屋交易管理条例、建筑节能管理条例、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共4部地方性法规;依据监督法,修订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对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垃圾处理办法进行立法调研。

今年的立法工作,要继续坚持立法为民、民主立法的原则,不断完善立法的程序、技术和方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完善法规草案社会化起草的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抓好立法听证、论证等环节,把好审议关。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要按照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要求,克服和纠正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律化倾向。要不断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立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要重视和发挥法律咨询委员会的参谋作用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突出我市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地方立法水平。

二、围绕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不断开创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今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我们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严格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使监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常委会将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现代农业、生态建设等工作加强监督,对项目建设、振兴装备制造业等工作继续跟踪监督;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对残疾人权益保护、义务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劳动就业等工作加强监督;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对行政审判、反贪污贿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加强监督。与此同时,要强化司法监督和监督,督促“一府两院”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社会利益关系,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做好信息的综合分析,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此作为实施监督的重要依据,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监督者要受监督。常委会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把常委会监督工作内容、监督的结果和“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等,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使常委会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意愿,不断开创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按照“两办法一决定”,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发挥好代表作用。首先,要加强代表培训,组织代表集中培训、委托培训、以会代训,重点学习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监督法,不断提高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其次,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探索和改进服务代表的方式,完善重大事项的公告制度、新闻会制度,继续办好《大同人大工作》、《大同人大信息》和人大新闻网,及时为代表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料,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第三,要精心组织代表活动。在闭会期间,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形式,不断充实活动内容,继续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让代表自觉接受选举单位的监督,支持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安排的活动。第四,进一步改进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完善重点建议办理制度,强化督办,加强新闻媒体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追踪报道,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理实效,以代表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按照省市委安排,今年下半年要完成我市出席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常委会要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高质量完成。

和谐社会调查报告篇13

一、以人为本的和谐刑事诉讼理念

1.以人为本的理解。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其讲话中以人为本的“人”指的是所有的广大人民群众,而不是指某个人或某类人;其中“本”有两种理解,一种指“本源”,一种指事物的根本。这里讲的“本”是指哲学价值论概念的本,根本的本。那么以人为本就是指人是一切发展的出发点。放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然,我们所说的以人为本同西方历史上的以个人为本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本主义观点也是不同的。我们所提倡的以人为本,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体现的一个整体的价值,它要求创造一个人与人和谐、人与国家和谐、人与社会相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大环境。

2.和谐与以人为本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既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胡锦涛同志就曾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正如上述提到的,以人为本是指以人为出发点。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强调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一个整体,其中发起社会关系并实践社会关系的主体都是人。社会和谐的中心问题就是人与人之间能否达到和谐,因此,要实现和谐、建立和谐社会,就必须以“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和出发点。也就是说,以人为本与和谐是一致的,是相统一的。以人为本的和谐理念的形成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3.和谐与诉讼。和谐的本质含义是协调一致,追求的是一种最大限度的整合。它是一个整体意义上的概念,当然和谐并不等于同一。诉讼是指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事实进行审理,通过司法审判程序解决争议的活动。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双方是冲突和对抗的。但和谐与诉讼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二者也有统一的一面。在社会主义现代民主法制社会中,诉讼应以和谐为基本原则、基础和指导,和谐包含一个全面的意义,其中就含有在诉讼领域的和谐。

和谐诉讼最早是在民事诉讼领域提出的,在全国第七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院院长肖扬首次提出了司法和谐的理念,而实现和谐诉讼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和谐理念的具体表现。和谐诉讼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是:以人为本,和谐诉讼;诉审协调,和而不同;诚信尽责,协同推进;援弱济困,实质平等;繁简得当,方便有效;调判相宜,胜败皆明;公正权威,案结事了;纵横规范,多元衔接;社会正义,回归和谐。以和谐诉讼理念为基础的和谐诉讼模式代表一种新型的正义观。

4.诉讼理念。对理念比较恰当的理解有:“理念是人们经过长期的理性思考及实践所形成的思想观念、精神向往、理想追求和哲学信仰的抽象概括。所谓理念,是指人们对于某一事物或现象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其所形成的观念体系。”综合这两种分析,我认为,诉讼理念是指公民在某个时间阶段内对所发生的诉讼活动及其产生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经过理性的分析和总结后所形成的关于诉讼的思想观念、理想追求和精神向往等观念体系。

综上所述,以人为本的和谐刑事诉讼理念就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或过程中,公民(包含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坚持以整个社会不特定人以及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创造和实现刑事司法和谐。

二、刑事诉讼中树立以人为本的和谐诉讼理念的必要性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1]。根据法律规定,刑事制裁有着自己独有特征,如强制性和最严酷性,特别是死刑在执行后,虽发现错误,但根本已无任何挽救措施。同时,为了追究被追诉人的刑事责任,国家专门机关要经历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和执行等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行使恰当与否,都关系着行为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政治权利和的安全与否,也在影响着刑事诉讼经济成本的承担问题。比如说立案时是否明确案由、案件事实是否存在;侦查是否确立了正确的侦查方向,在侦查活动中是否尽心竭力、是否有违法现象(如刑讯逼供)发生;逮捕的理由是否充分、逮捕的程序是否合法;起诉的根据是否正确充分,在审查起诉时是否发现不予起诉或免予起诉的理由;审判程序和结构是否合法,审判程序是否公正、公开、公平;执行是否及时,执行程序是否合法,执行时是否进行了严格审查,执行过程是否人性化,等等。

三、目前刑事诉讼中诉讼理念的不足及其消极影响

在现代法治社会之前,因为制度的原因使得法律在立法和司法中出现了“变态”,因此,很多人都不敢、不愿提起刑事诉讼。在经过长期的历史和法律文化的沉淀,剥削社会中的一些刑事诉讼理念仍然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存在着:犯罪了,最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接受法律的惩罚,而是托关系、找熟人,甚至是威胁被害人,以达到逃避刑罚处罚的目的;钱罪交易;有的被害人在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后,首先想到的也是对方有背景没有、对方有钱没有、对方会不会报复我等,以至于前恐后怕而不敢报案;有些司法机关在接到报案线索后,先衡量原被告的背景,或是以人手不足或财力紧张为由不予出警、立案,或是排列案件顺序,或是考虑当地经济指标,或是先入为主,实行有罪推定,或是诉讼活动旷日持久;当人与人之间发生仇恨纠纷时,通过诬告、捏造犯罪事实或者通过极端手段解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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