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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市场调研报告实用13篇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1

一、目前我市客运市场管理和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交通主管部门坚持把客运市场管理作为交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客运市场得到了稳定有序的发展。特别是客运出租业和城市公交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走向了规范发展、壮大规模的新阶段,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极大地满足了群众需求,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我市有道路客运经营企业家,其中:家专业交通运输公司分别为公司、运输有限公司,其余两家为社会兼营公司。全市现有客运站场处,其中:二级车站处为汽车站,处为中达客运站,四级车站处为社会客运站和客运站。全市道路客运线路条,其中:县内线路条,市内线路条,跨市地线路条,跨省线路条。全市现有道路客运班车辆,其中:县内班车辆,跨县班车辆,跨地市班车辆,跨省班车辆。全市现有客运出租汽车辆,年实施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经营权年期限。全市公交营运线路条,营运车辆部,线路总长度达公里,年营运收入达万元,固定资产已达万元,城市公交成为我市城市交通的主力军。

为促进我市公交客运市场的良性发展,市交通局和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我市客运市场的管理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对运输企业的行业指导、管理,不断规范客运线路班车、出租车的经营行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在主要客运汽车站设立驻站办公室,派驻工作人员协助企业进行管理。二是坚持不懈的打击“黑车”非法经营活动,净化客运市场。建立长效打黑工作机制,量化工作任务,采取机动灵活的工作方式对“黑车”进行查处。同时重点打击非法载客的二、三轮摩托车,××××年以来,共查处“黑车”台,二、三轮摩托车辆。三是加强对群众投诉客运车辆违章、宰客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办工作,完善各项投诉制度,采取谁处理,谁签字的责任制,确保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得到落实。在此基础上,推出举报投诉处理时限,保证事事都落实、件件有回音。四是大力扶持公交公司实行以“体制、机制、票制”改革为主的“三制”改革,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挂大靠强等措施,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打造自身“造血”功能,胶州公交走出了一条公益事业靠改革求发展,向市场要效益的全新发展道路。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二、目前我市客运市场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公交客运在满足群众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管理、收费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交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阻碍了公交客运行业的健康发展,并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客运出租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低,服务不规范,态度差,特别是在夜间经营的出租司机,无服务资格证上岗的情况比较普遍,由此引发的服务差、宰客现象严重,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也大部分集中在夜间。由于大部分出租车有主、副两个驾驶员,其为雇佣关系,为了经济利益,车主经常更换驾驶员,新驾驶员在不经培训、无服务资格证的情况下参与经营,违章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逃避乘客投诉、举报,很多出租车不按规定摆放服务资格证和采取种种办法遮挡牌照,给乘客投诉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增加了难度。大部分出租车还存在着车容车貌不整洁,车内环境脏乱差等现象。

(二)不使用计价器收费或不按规定收费现象十分普遍。很多出租车不按期到计量部门进行计价器检测,造成计价器不准确,不开计价器,或开了计价器但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乱收费多收费现象较为普遍,在市区内收元钱不找零和不主动给付乘客车票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出租公司不能对出租车进行有效的管理。年,在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同时,个体经营者全部挂靠到出租汽车专业公司,但出租公司的实质是服务公司,公司和车辆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挂靠关系,所谓的企业管理人员仅仅几个人,仅为出租车提供证照办理、代收税费等一般,主要为收取挂靠费,对出租车基本上没有管理措施及实施管理。

(四)出租车候客站场少,影响交通秩序。我市出租车候客站场建设长期未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现有的几处停车点,形不成规模,基础设施不配套,缺乏综合服务功能,造成出租车乱停乱靠、占道经营、各自为战的局面,影响交通秩序,并危及道路行车安全。

(五)城市公交缺乏规范化管理。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对城市公交的管理及扶持政策,经营无法可依,依赖政府协调的随意性大,很不稳定。即使市政府提倡大公交思想和战略,也没有从条文上确定下来,各方面对城市公交的地位、作用及其意义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由于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区域区划存在着矛盾,城市公交实现“城乡一体化”困难重重。

(六)宏观管理失控,公交场站被非法占用现象屡禁不止,公交专营权受到侵犯。一是结构失控,比例失衡,私人交通工具膨胀,特别是摩托车、自行车堵塞道路,“乘车难”变成了行车难。二是个体中巴车与公交车在城区道路上争抢客源,既扰乱了市区客运市场,又造成了交通堵塞,危害了交通安全。目前我市公交候车场站,被出租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个体小公共非法侵占现象十分严重,冲击了公交营运。三是公交专营受到侵犯。部分个体中巴车公然悬挂公交车标志(路)在所属线路上为所欲为,多次调解无效。个体营运单位专线车侵占了公交站点、线路和客流,导致国有公交利益受到侵害。

(七)长途客运管理责权利不平衡。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推进的过程中,我市的客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虽属企业管理,但还没有完全脱离行政指导的约束,很难实现企业的自我经营、自我发展。目前,我市的长途客运车虽然挂靠在客运公司,却属个人经营,每月仅上交元的管理费,客运公司无权干涉其经营,客运车赢利不上交,出了问题却往上推,元的管理费,远远不够各项费用支出,特别是今年新交通法规的颁布实施,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大大增加,公司作为经济实体,承担的风险与其得到的利益很不相称。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个体中巴车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且大多数司乘人员未受正规训练,服务意识差,乱停、乱放、在道路上争抢客源现象严重,极大地影响了道路行车安全。

三、造成我市公交客运市场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一)私下倒卖出租车经营权现象严重,出租车经营权价格不断上升,导致新购出租车经营业户的负担加重,经营不规范。年,我市实施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每辆车经营权万元,使用期限为年。随着城市规模膨胀和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出租车市场运量不断增长,但为保护出租车经营的利益,保持出租车经营群体的稳定,一直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经过几年的经营与发展,出租车行业成为赢利较高的行业,出租车经营权的价格已被私下炒到了万元。虽然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清理私下转让出租车经营权,并处罚了一些经营业户,但一些人为了经济利益,还是想方设法蒙蔽过关。由于私下炒卖,导致出租车经营权价格的升高,出租车形成了投入高,回报慢的现象。一些新购车经营者为了尽快赚钱还本或还贷,不惜违章经营,宰客、不打计价器、乱要价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行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群众和乘客的意见很大。

(二)企业管理和市场意识十分薄弱。运输企业普遍采取挂靠、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重收费、轻管理”,经营理念落后,企业缺乏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的紧迫感。由于管理、经营能力不足,服务水平跟不上,也给交通部门管理客运市场增加了难度,使管理出现脱节,导致经营者违章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客运市场一直未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不能实现吐故纳新、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客运业的发展壮大。

(三)黑车非法营运冲击客运公交业。一些黑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非法经营现象屡屡发生,黑车擅自从事客运出租,不缴税费,更无行为规范可言。特别是当前出租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大量黑车与出租车、公交车争抢客源,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交通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查处并处罚了一批黑车,但由于黑车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反弹性等特点,黑车现象成为客运市场管理中的“顽症”。

(四)管理体制不顺。长期以来,我市公交和长、短途客运分属两个部门,出现了公交线路由建设局规划,而公交车停靠、站牌设置归交通局管理的现象,由此也造成了客运覆盖区规划的不合理和公交与长途客运之间的矛盾冲突。

四、整顿公交客运市场的措施和建议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公交客运业的发展,为市民提供安全、便利、迅速、舒适的交通服务,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推动我市公交客运业的有序发展:

(一)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通过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促进市场合理分工,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逐步规范挂靠、承包、租赁经营行为,可以通过提高管理费、客运车辆入股经营等方式,实现客运企业及营运车主的责权利平衡。

(二)进一步改革客运线路审批制度。要简化审批层次,转变审批方式,规范客运线路审批程序,建立市场推出机制,实施客运线路使用权期限制,促进合理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三)不断提高客运运力水平。以胶州市发达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网为依托,构建高速客运网络,加大班车密度,牢固占领道路客运业的市场优势。加快中高级客车的更新速度,提高单车运载能力,提高舒适化程度,提高客运经济效益。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2

(一)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分析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奋力跨越争进位,富民强县快发展”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下,全县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大,房地产业由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保持市场供需总量平衡、供求结构基本合理,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定的态势下,全县房地产市场呈现快速运行的良好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开发项目施工、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等主要指标快速增长。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为拉动我县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截至目前,我县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已有17家,“十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6.3亿元,建设花园、锦华苑、公园、城南、金都、金明寓、栗园、金星等成规模小区8处,开发商品住宅6200套、56万平方米。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居民的居住生活水平,为我县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

目前我县房地产业处于相对平稳的发展时期,各类型楼盘销售情况良好。建筑类型方面,已建和待建楼房以砖混结构为主,框架结构楼房所占比重逐渐上升;楼盘品质不断提升,居住环境日益改善。2002年以来,在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的同时,我县房地产开发楼盘的品质得到了不断提升,购房户的居住环境日益改善。住宅小区的环境和品位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加大了居民对住房消费的吸引力。消费结构方面,主要以100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楼房为主,90-100平方米的小户型销售情况良好但数量较少,仅占年度开发量的25%左右。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总体看,2006年我县房地产需求增长速度将低于2005年,房地产供求形势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价格涨势将趋向相对稳定。今年以来,随着国家抑制房地产非合理需求的力度加强,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等调控措施的实现以及二级市场的扩大,我县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结构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主要消费需求是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乡镇机关工作者及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他们成为购房的主力军;同时,个体从业者、私企老板及企业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对高档住宅的需求也将有所增加。商品房购买对象以个人购买为主,投资商尚未大量出现。房地产市场是否健康,一个重要标志是看市场化程度如何(特别是个人购房比例)以及投资性购房的比例。2005年,从购房者购房的动机来看,我县城区购房者中,购房用于自己居住的比例达到93%,以投资为目的占7%,而纯属投机炒作购房的比例尚不到2%,说明我县整个房地产市场并未出现大量投机者,整个销售市场处于自然销售状态。

预计房屋价格在较旺的实际需求的支撑下将继续上涨,涨幅经历了2005年爆发性增长之后,将趋向平稳,全年增长速度预计将小于2005年水平。2005年全县普通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1280元/m2,同比上涨6.5%。受土地价格、建筑“三材”价格上涨和小高层商品房投放量的增加,以及商品房配套设施,环境建设档次提高等因素的影响,2006年全县商品房平均售价涨幅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市场供给与需求同步增长,商品房价格与商品住房价值基本相符,价格与价值之间并未形成较大的炒作空间。我县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没有呈现“泡沫”,并且还具有相当的发展空间。

2005年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9.8%。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17%,拉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7%,拉动全县gdp增长1.2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已经逐步发展成为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房地产业为地方政府开辟了财源,每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超过了6%。拉动了社会总体消费的增长。2005年,房地产销售收入1.3亿元,按拉动消费系数1.4计算,拉动其他消费额1.82亿元,两项累计达到3.12亿元。同时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5000余个。

(二)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住房供应结构不够合理。中高档住房供应量过大,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供应偏少。9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商品房供应量不足三成,严重供不应求。由于近年来我县商品房价格上涨较快,而居民的实际收入增幅远赶不上房价的涨幅,广大低收入群体只能望楼兴叹,希望能多推出经济适用房以及小户型楼房,以满足部分弱势群体的购房需求。

2、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包括商品房预售和销售、二手房转让、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备案、开发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开发经营许可、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开发建设条件与施工许可、房地产信贷等。房地产业涉及的十多个税种,由国税、地税、财政分别征收,计税方式复杂,征管难度大。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是能够很好地解决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增加透明度,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实行监测市场运行的动态变化提供依据,有利于调控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实现房地产市场监督科学化;二是以房地产交易中心为平台,以房地产信息为依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推动房地产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达到“先缴税、后办证”的要求,以促进税收征管科学化。我县的房地产信息系统还没有建立,相关部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机制尚未形成,不利于及时便捷地对市场进行监测分析,同时也造出市场信息不对称、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

3、城乡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加强。由于房产管理体制不理顺,导致产权、产籍多头管理,市、县、乡镇房产分治。按照建设部建房(1997)173号文和省建设厅鲁建房发(1997)239号文《关于制作颁发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通知》要求,一个县只能有一个发证机关,并且所颁发的房产证必须是经建设部备案、由北京印钞厂统一印制。县城规划区外的各乡镇、村街房产,特别是各乡镇驻地企业,因无法办理全国统一的房产证,所以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过户等手续,不利于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不仅造成了工作上的扯皮,损害了群众利益,还造成了国家税费的流失。

4、部分开发商重视商品房建设,轻视配套设施建设的思想还很严重。相当项目配套设施水平低,配套不完善,开发项目整体功能差,造成消费者使用不方便,也给社会带来一些隐患。如绿地、公厕、幼儿园、超市、健身场、物业用房等这些基础配套设施多数小区没有或根本达不到设计要求。

5、违规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以前旧村改造和部分企事业单位自建房过程中,除还建本村居民和本单位职工住房外,还对外销售了许多手续不完备的房屋,驻城村街中也有个别住户在建房过程中少批多建,并将多建的住房违规出售,这些违规开发行为造成了房地产税费流失和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对商品房市场带来很大冲击;也导致大量的房屋因手续不完备而不能确权和上市交易流通,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关于规范发展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几点建议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1、引导普通商品房建设,推行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土地由国家划拨,各种税费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主要面向社会上的中低收入家庭出售,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我县目前为止未开发经济适用住房。2005年11月,由县房管局牵头,统计局、民政局等6部门参与组织了一次低保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县低保家庭户主属“三无”、下岗、失业人员的约占97%,低保家庭无房户约为三分之一,有住房的用户,平均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约占二分之一,且大多住房设施不全。所以,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程是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迫切需求,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另【2006】37号文件已经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注重规划,加快步伐,搞好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是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县的旧城情况,待开发的区域很多,前景是好的,因此加快旧城改建工作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要以建设“临沂卫星城”为战略目标,坚持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相结合,正确处理经营城市和旧城改造的关系,继续大力推进旧城区改造,力争在未来五年内,县城规划区基本消除危陋棚户区和“贫民窟”住房。严格控制企事业单位自建自用和零星插建性开发,改变过去那种局部改造、见缝插针的做法,实施地段开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开发模式,对影响城市道路景观的危旧平房进行大面积拆迁。按照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坚持成区连片开发,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完善一片,宁缺勿滥。建议县政府成立旧城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县房地产管理局、县计划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物价局、临沭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旧城改造项目实行挂牌公示制度。旧城改造拆迁安置补偿费和承担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用可据实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补偿。要做好“模拟拆迁”:即先做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处理解决好拆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后拆迁公告,最后签订拆迁协议,

3、严格控制机关企事单位自建住房。为满足职工住房需求,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临沭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沭政发[1999]43号文中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停止单位自行建设住房,需要住房的统一到县政府的住宅小区购买。”鲁政发[2002]22号文件中再一次规定:“从意见下发之日起(2002、3、22),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停止单位建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投资置业,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最近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建住房[2006]196号《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再次强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因此,机关单位住房改造要走法制化、正规化轨道。要树立“要住房,找市场”的观念,杜绝新的住房实物分配和“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变相福利分房的现象。

4、加强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建立城乡一体的房屋权属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禁止其他部门发放不具法律效力的房产证,以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3

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环卫站有在职在编职工19人,聘用临时工5人,并成立城卫服务部,实行企业化运作,聘用清扫、清运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对县城建成区的绿化、亮化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城建监察大队有在职在编监察员7人,聘用临时协管员15人,主要对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营运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察,负责整治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

二、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工人工资待遇不保障。

由于在职在编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临时工人(男职工34名,女职工48名),其中环卫站6名(女职工3名),城卫服务部61名(女职工44名),城建监察大队15名(女职工1名)。因县财政困难,城卫服务部每名临时工财政拨付工资仅520元/人·月,城卫服务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证,致使管理队伍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交纳五项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办此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要求。经核算,男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各项保险客为495.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63.00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女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五项保额为507.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5.02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每年仅保险一项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2820.212元,个人负担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资过低,难以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因此,适当提高工人工资和解决五项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资金投入不够,相应装备不保障。

一是城卫服务部收集、装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装备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清运,导致收集不及时,清运不干净,甚至因清运过程中装车不封闭,到处泼洒而导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区没有设立垃圾集中处理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全城流动收集清运,不但清运不及时,且发生大量燃油费,加之未通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往垃圾处理场后堆放占地面积大,难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来清推垃圾处理场才能保障连续堆放;三是城卫服务部虽实行企业化运作,但实行有偿清运的收费标准过低(20xx年4月已废止,新的收费标准请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仅257840元,各种补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需开支561529元,城卫服务部无力改进装备和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四是旱季绿化苗木萎死严重,现有的一辆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过长,难于保证正常作业,加之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较多,旱季因浇水不够而旱死的绿化苗木较多,出现连年补苗,连年死苗的现象。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城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白糖厂路段两边)路灯线路风化、氧化严重,各种广告灯、牌搭接路灯线路加重负荷,断线、烧线连连发生,老式路灯耗电高、寿命短、维修费用高,部分路段时有局部停电、熄灯现象出现;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部分商业集中地段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车、人集中地点没有停车场,街道施画的临时停车泊位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仍然难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察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和受损。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无景,有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帕当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实施绿化和安装路灯。经测算:实施环城路、帕当路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158盏(含线路),需资金53万元(其中环城路需安装路灯84盏,需资金29.4万元;帕当路需安装路灯74盏,需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白糖厂段和帕当路环岛至帕当一组路段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31.5万元(其中实施帕当路绿化带总面积 2604m2,需资金11.7万元;城东路种植行道树2144.6m,需行道树716株,需资金19.8万元)。

(四)框架结构房屋设计含钢量偏大,建筑工程造价偏高

20xx年以来我县采用了新的计价程序, 20xx年国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进一步投入,将该费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具体取费标准是由人工费和机械费的18.75%计取,税金也上调了3个百分点, 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工日调整为34.77元/工日,造价也随之上调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设计采用国家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其附录a 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之规定,**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为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改,从20xx年后我县全面实行20xx版新规范,在1989版老规范基础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钢量,一栋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随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从省城运来,由于思澜公路的扩建、油价的上涨等导致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节节飙升,我县的工程造价又一直未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造成了我县建筑工程造价有所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监察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档次来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和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并将工人工资和五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城建监察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城建中队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共事业管理局将环卫站、城卫服务部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出垃圾中转站和停车场建设地点,积极争取划拨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约需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和1辆洒水车,在城区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货箱,在绿化带上铺设旱季浇水管网。注册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环卫站下属企业,组建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保证城市绿化用苗的供给。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灵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管理办法。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4

(一)、组织市场调研中的问题当前企业在组织市场调研活动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应变能力问题;降低成本问题;消除延期问题;权利分散问题;提高效率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求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对传统市场调研的管理工作。为实现市场调研目标,现代的市场调研管理工作应该进行持续的创新。

如何实现对传统市场调研的管理创新?新形势下市场调研管理应走向何方?现代项目管理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二)、项目管理的发展

从年代开始,项目管理作为管理科学的重要分支,对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一种有力的组织形式,改善了对各种人力和资源利用的计划、组织、执行和控制的方法,从而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并对管理实践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现代项目管理的

特点主要有七个方面:

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或被当作项目来处理的运作;

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都贯穿着系统工程的思想;

项目管理的组织具有特殊性(临时性、柔性、强调协调性);

项目管理的体制是一种基于团队管理的个人负责制;

项目管理的方式是目标管理;

项目管理的要点是创造和保持一种使项目顺利进行的环境;

项目管理的方法、工具和手段具有先进性、开放性。

科技的发展,新的环境,动态的市场,更激烈且高水平的竞争,项目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

(三)、市场调研符合项目的特点

首先,任何市场调研都有着其明确的目标。市场调研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目标,绝对不会有没有目标的市场调研。在开始市场调研的各项准备工作中,最重要的也是我们必须最先解决的就是确定市场调研的目标。事实上,总是有了目标之后才会决定做市场调研。在本人刚刚完成的市场调研正式启动之前,委托方公司已经制定了非常明确的目标——对西安市微车市场消费特性做出整体评价对西安及周边综合环境进行了解,正确把握西安微车市场找出市场增长点,使现有车型在西安市场销售取得突破等等。

其次,市场调研是(在一般情况下)一种一次性的任务,它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市场调研都是为达到一些特定的目标,在一个特定的地区对某个特定产品或服务进行的。即使是在同一市场对同一产品进行的市场调研,并且有着同样的目标,但是这两次市场调研也会因为不同的市场环境而不同。再次,市场调研有具体的时间计划或有限的生命。市场调研有一个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的时间,一个企业不可能让一个市场调研无限制的持续下去,当然需要排除企业放弃了这次市场调研。最后,市场调研需要使用各种资源来完成任务。在这里资源包括人力、组织、设备、原材料和工具。

在分析了市场调研的特点之后,我们不难发现这正是成为一个项目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因此我们可以说市场调研是一个项目,我们可以用项目管理的方法来对其进行管理,组织市场调研需要项目管理。

二、项目管理在现实调研项目中的应用

将项目管理引入市场调研活动的管理中去,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实施。首先,从管理思想上实施,应将项目管理的系统思想灌输到市场调研的整个组织管理过程。其次,从管理方法上实施,应将项目管理的三维模型引入市场调研的整个管理过程。最后,从具体的管理工具上实施,应注重在调研管理过程中对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的利用。结合德川项目,本文以下部分就从这三个方面具体分析项目管理在市场调研管理过程中的应用。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德川(出于对企业保密需要,此处为化名)市场调研项目是受德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由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负责的课题项目,目的是为了获得西安微车市场消费者综合营销咨讯。除课题组负责人之外,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还包括几名研究生。本次调研活动还涉及对几十名市场调研员的管理。

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挑战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机会将自己多年来有关项目管理的知识和经验应用于本调研项目,完成了项目管理在组织市场调研中的应用。由于将项目管理应用到市场调研的组织管理中,使本次调研活动得以及时、高效、低成本、高质量地完成。调研成果受到委托企业的充分肯定,已用于指导公司的营销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下面从三个方面分析项目管理在组织本次市场调研过程中的具体应用。

(一)、项目管理系统思想在组织市场调研中的应用

项目管理认为项目是由要素组成的系统,管理必须从系统的整体出发,研究系统内部各要素、各自系统之间的关系,以及系统内部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关系。在本次市场调研中,我们把整个调研项目看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依据系统论“整体分解综合”的原理,将整个调研项目分解为许多责任单元,由责任者分别按要求完成目标,然后汇总、综合成最终的成果;同时,将本次调研项目看成一个完整生命周期的过程,强调部分对整体的重要性,促使相应管理者不要忽视其中的任何阶段以免造成总体的效果不佳甚至失败。

(二)、项目管理三维模型的引入

⒈项目生命周期理论对市场调研的指导意义项目生命周期理论对市场调研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市场调研是有寿命的,有明确的起点和终点;

市场调研生命周期分为不同的阶段;

市场调研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工作重点不同;

市场调研生命周期各个阶段需要相应的管理策略相配合;

⒉项目过程管理在市场调研中的应用

将对整个调研项目的管理看作对五个子过程的管理。这五个子过程也是项目管理的基本过程,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表明:这种管理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能管理,其基本思想和内容均有新的突破。

将市场调研项目以五个子过程()来管理:开始过程、计划过程、执行过程、控制过程、结束过程

⒊项目管理的职能领域在市场调研中的应用

项目管理涉及九个职能领域,对德川调研项目的管理也涵盖了这九个领域:范围管理、时间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管理、采购管理、综合管理。

(三)、项目管理工具的在市场调研中的应用

⒈(工作分解结构)

是项目管理中的一种基本方法。它主要应用于

项目范围管理,是一个在项目全范围内分解和定义各层次工作包的方法。它按照项目发展的规律,依据一定的原则和规定,进行系统化的、相互关联和协调的层次分解。结构层次越往下层则项目组成部分的定义越详细。最后构成一份层次清晰,可以具体作为组织项目实施的工作依据。起源于美国军方的型号研

制。

⒉(组织分解结构)

是项目管理中由演化而来的一种方

法。它是一个在组织范围内分解各层次人员的方法。从图中,我们可以比较清晰的看到本次市场调研的团队人员的构成以及明确个人在团队中的位置。结合责任矩阵,每一名团队成员可以明确自己在本次调研中的任务;如果在调研中遇到任何问题,应主动地与谁进行。

⒊责任矩阵

责任矩阵是以表格形式表示完成工作分解结构中工作细目的个人责任方法。这是在项目管理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工具,因为他强调每一项工作细目由谁负责(在下表中,由甲、乙、丙、丁等指代某项具体工作负责人),并表明每个人的角色在整个项目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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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5

总体来看,近年来,由于我X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我X集贸市场在快速发展,食品安全不断得到加强。但与此同时,由于存在着种种主、客观方面的制约因素,导致当前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着颇多的安全隐患。特点是城市好于;大市场好于小市场,有证市场好于无证市场,封闭市场好于露天市场,专业市场好于综合市场。具体主要表现在:

(一)食品进货来源不明。在集贸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多为时令性、季节性和有地方特色的小食品,多为小手工作坊制作,经营者没有经过正规渠道进货。进货时,往往是现金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任何进货凭证,从而造成了食品进货来源不明。这一现象在农村集贸市场尤为严重。

(二)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不严。从事食品加工的小手工作坊多为季节性、临时性经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监管工作的缺位,导致他们在没有取得相关市场准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即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营活动,属无照经营。

(三)经销不合格食品现象时有发生。在一些集贸市场上,销售无产品合格证的“三无产品”,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擅自使用他人产品包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注册商标,伪造冒用他人质量认证标志的食品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四)食品经营卫生条件堪忧。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多不使用专用工具售货,而是直接用手抓取;使用的计量器具和简易包装物也很不卫生。有些集贸市场没有划分食品专营区域,食品经营摊位与其他商品摊位相互混杂,使得食品受污染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集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的成因

目前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上述隐患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履行集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职能的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防疫、卫生监督管理等部门。工商部门由基层工商所履行对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职责,停收“两费”后,基层工商所积极转变职能,着力加强了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导致基层工商所对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明显减弱。

(二)缺少配套监管的法律、法规。目前,由于《食品安全法》尚未正式实施,工商部门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集贸市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常常发现,有很多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很难在上述法律法规中查找到明确的处罚依据。即将与今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也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工商部门对集贸市场的日常规范化监督管理工作无章可循。

(三)市场监管部门之间分工协作不紧密。在集贸市场销售应检验检疫后方可销售的食品,但有些检验检疫部门不履行检验检疫职责,有的进行了检验检疫却只收费、不出具检验检疫证明,造成了食品经营索证索票登记备案材料的缺口,给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经营主体的多样性和分散性。工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对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由于集贸市场经营主体的多样性、分散性和流动性,相对于固定食品经营者,监管措施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

三、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食品安全法》实施在即,切实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对于“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保稳定”和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提出如下监管对策和建议,仅供商榷:

(一)加快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立法步伐。应尽快修改《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或重新制定一部针对城乡集贸市场规范化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别对集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监管作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使得对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二)严格集贸市场食品准入。现在,集贸市场的食品管理较混乱,没有统一的准入标准,导致一些假冒伪劣食品堂而皇之地进入到集贸市场,给食品监管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也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加强集贸市场食品管理,应该从统一市场食品准入标准做起,堵住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的源头。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6

经济开发区菜市场位于省经济开发区的贝村路,于1995年7投入运营,2001年8月进行改造,是省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经济开发区菜市场是一个单层结构的室内市场,占地2360平方米,建筑面积2356平方米,有门店52间,摊位252个,超市网点1个,经营的商品有蔬菜、鲜肉、熟食等11个类别。2011年,市场成交额超1000万元。

(二)市场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

近几年来,市市场建设由国有投资为主,逐步向由政府引导扶持,社会多种经济成分共同投资转变。城区的星光市场、富强路市场等都采取了私人投资和多元化投资方式。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较好地解决了市场建设融资难的问题,加快了建设速度,提高了营运管理水平。

(三)扩大了就业渠道

市场的繁荣兴旺,拓宽了就业渠道,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城镇待业人员,优化了劳动力资源配置,减轻了政府负担,发挥了重要的“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据06年统计,市场有个体工商户2670多户,占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数的48%,较2004年增加7个百分点;从业人员8100多人,占全市个体从业人员的79%。今年以来,市场内个体工商户总数、营业收入、上缴税收、从业人员等均呈上升趋势。

(四)促进了市经济的发展

市场汇聚了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在为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了集中交易的场所、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也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供了准确的市场需求信息,并带动了交通运输,商业服务,加工等行业的发展。

二、当前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

随着市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活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在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基本设施不够完善

市经济开发区菜市场建成至今已经有一段历史,办公硬件欠缺,设备陈旧,目前在市场里的办公人员只有5人,市场摊位是分区的,摊位一年一租。隶属于市恒大集团市场服务中心管辖。菜市场设施简陋;通风设备不足,异味难闻;排水不畅,通道湿滑;烧腊熟食档设备简陋,有害细菌超标严重;食品加工档缺乏防火排污设施,突显安全隐患,污染城市环境等。这些,都与现代化城市的市场要求有明显差距。

(二)蔬菜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不够理想

在市场外部环境发展方面,如政府在市场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问题、外地客商经营的优惠政策问题、开辟绿色通道问题、有关专业市场管理的法制建设问题以及市场周边住宿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市经济开发区菜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功能的更好发挥。

(三)市场缺乏统一规划,管理水平较低

目前,市经济开发区菜市场仍处于摊位式交易的初级、简单、低档的市场形态,市场建设仍处在以外延扩大、数量扩张为特征的粗放型发展阶段。市场功能不强,管理理念、手段、措施、服务等都需要加强和提升,同时市场信息指导、综合服务等功能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大部分产地蔬菜批发市场硬件设施差,市场容量还不够大,难以吸纳更多客户参与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的交易半径。市场管理相对滞后,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和退市销毁管理办法不健全,不利于重点监控,执法力量薄弱,存在监管死角,市场主体管理意识淡薄,在日常管理上存在缺位现象等。

(四)蔬菜批发市场缺乏自我发展动力

市经济开发区菜市场大部分的经营主体大都既是市场建设者又是管理者,一般不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市场的经济收入来源依靠收取交易管理费、出租摊位费等,效益高低取决于市场交易量和市场摊位出租率,收入有限,缺乏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在市场交易参与者中,缺少有实力、有组织的批发商或经纪人的参与,市场多年来一直处于低效益的状态中。

(五)市场管理法规制度不健全,有些法规存在滞后现象

目前,农产品交易市场缺乏市场法规的约束,致使许多实际问题难以解决。如蔬菜市场准入管理办法、退市蔬菜销毁管理办法和蔬菜溯源制度等都没有建立,造成市场不符合标准、农药残留严重超标的果菜等商品不断涌入市场,严重危害和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利益。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三、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及改造提升的对策及建议

(一)推行市场电子结算管理,提升蔬菜批发市场档次

实行电子结算主要是给经销户发放信息卡,将检测信息和来源、价格、销量等交易信息输入信息卡,实行统一电子结算。当前,天水市零售市场销售的蔬菜基本上是来自各个批发市场,既有本地菜也有外地菜,既有基地菜也有零散菜,来源渠道比较复杂。蔬菜检测关系到天水市城镇居民的身心健康,虽然有的批发市场进行了蔬菜检测,但由于交易方式落后,对经营者约束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天水市蔬菜上市质量的提高。从全国蔬菜市场管理比较好的寿光、大连等城市看,在批发市场实行批发交易电子结算管理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值得借鉴。

(二)实施农贸市场的全面监管,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的全面监管,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农贸市场监督管理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由牵头部门负总责,加大齐抓共管的合力与力度,尽全力将市场管理的更好。

1、保障食品安全。商贸部门要牵头做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商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将质量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各环节和各参与主体;加大检测力度,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2、维护消费者权益。工商部门要加大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消费欺诈等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菜市场建立和落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申诉、举报。实行计量器具定期强检制度,质监部门要加强市场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计量器具准确、计量行为规范。

3、维护消费者权益。工商部门要加大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消费欺诈等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菜市场建立和落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申诉、举报。实行计量器具定期强检制度,质监部门要加强市场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计量器具准确、计量行为规范。

4、稳定市场价格。农业部门要指导各地建立蔬菜供应保障基地,提高蔬菜自给率。商贸部门要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指导建立社区肉菜店,推进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在菜市场内设立直销专区(摊),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物价部门要督促菜市场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行政性收费、社团收费的清理整顿,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研究并落实促进菜市场价格稳定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价格支持性政策,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降低经营成本。有关部门要完善蔬菜信息监测和制度,定期收集产地、批发、零售蔬菜的价格、供求和质量等信息。

5、促进便利消费。商贸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工商等部门合理规划布局网点,指导制定菜市场歇业、关闭、拆除、改变用途等情况的应急预案,确保居民消费。对市场确需歇业或终止经营的,商贸、国资等部门要指导协调国有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采取协议收购、置换产权等方式,重新选择市场开办者;对市场确需关闭、拆除或改变用途的,由规划部门会同商贸部门审核市场开办者的申请,在征求当地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并依法查处擅自改变菜市场规划和使用性质的行为;对转让有财政补贴资金改造的菜市场,由商贸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菜市场,由商贸部门负责指导选址重建。由市区商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蔬菜行业协会,组织力量,对现有200多个摊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类排队。对设施完善,管理水平较高的市场,认真总结,更上层楼,并推广其经验。对处于中间状态的,要继续改善和提高,争取尽快达到基本标准的要求。而对那些设施落后、管理混乱的市场应会同工商、治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进行深入检查,找出原因,限期整顿,改变面貌。对个别重复布点,违规开设,经审查认为达不到标准的市场,要坚决予以撤销,改变用途。

(三)发展营销体系建设,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7

二、菜场内摊位租金现状

摊位租金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摊主经营的行业不同形成不同的摊位价格。由此,我们根据不同的主副食品类别,分别对36个菜市场的猪肉、蛋品、水产(河鲜、海鲜)、蔬菜、豆制品、禽(活禽、分割禽)、水果行业的3667个摊位租金作了调查,在摊位总数中,猪肉占8.5%、摊位平均价格为1154元,蛋品占2.5%、摊位平均价格为740元,水产占15.4%、摊位平均价格中河鲜1286元、海鲜807元,蔬菜占41.7%、摊位平均价格为623元,豆制品占4.7%、摊位平均价格为928元,禽占4.6%、摊位平均价格活禽2054元、分割禽818元,水果占4.3%、摊位平均价格为1036元。在这主要的七类行业摊位中,由于经营主体的不同、地段不同,摊位所处的市口不同,摊位费的价格也存在差异。以猪肉摊位为例,浜北地段平均价格为1378元/月,浜南地段平均价格为1010元/月,中环线以外平均价格为1245元/月;同为浜北地段,猪肉摊位标准化菜市场平均价格为1420元,非标准平均价格仅为1042元;同一市场中,场内房间的猪肉摊位与一般猪肉摊位自然存在差距,这种差别同样表现在其他六类主副食品的摊位费租金上,由此可见,菜市场摊位费较为复杂,各种不平衡不能简单制定一个固定的摊位标准。

三、设想与对策

1、菜市场设定租金限定。菜市场的场地资源多数为公建配套的国有资源,场地的布局充分体现了以居民生活对菜市场的需求为规划原则的,对掌握管理这些资源的各个部门来讲,应充分认识到菜市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特性,应从利民的角度考虑,而不应只将其看作是获取更多的利益的渠道。基于这一认识,凡国有的公建配套资源可以定一个统一的菜市场租金标准,该标准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菜市场租金的社会平均水平。以这次抽样调查的33个菜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来计,日平均租金为0.996元/平方米。尽管浜北、浜南日平均租金价差为0.218元,但年租金价差也仅2300多元。所以,我们认为区域内租金规定不宜再细分,对公建配套的菜场以每平米1.00元为区内菜市场租金最高上限,下浮不限。这对标准化菜市场具有扶持作用,租金的积累倘若以五年为计,就具有对菜市场进行再改造的能力,实现良性循环。而除此之外的社会经营者自行开辟的菜市场租金则不设规定。

2、菜市场摊位费问题。我们认为,应首先对租赁摊位的经营商品要有规定,也就是说,上述的猪肉、蔬菜等七类行业的品种要占一定比例。据抽样调查情况看,36个菜市场中七类行业所占摊位比例平均为81.7%,这基本符合要求。七类行业在每家菜市场的比例尽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同小异。如果打造一个数学模型,可以细分至每个行业的商品所占比例,但考虑地区层次、供求的差别,不宜细分规定。菜市场摊位价格制定,由于差别大,比较复杂、也比较棘手,以调查情况而言,既存在地区差、规模差、模式差、经营主体差,还存在场内摊位的市口差、品种差等等。为解决菜场内房间摊位与一般摊位的价差问题,我们考虑两个办法:(1)根据地段、标准化与非标准化制定一个基准价,允许上浮比例。据调查了解,房间摊位经营者一般租赁费在1500元/月左右,猪肉最高在1900元/月,但不具代表性。一般而言,场内房间摊位的租赁基准价定在1500元则具有可行性。考虑标准化菜市场创建成本及鼓励方向,允许其房间摊位的租赁费在基准价上上浮20%。场内一般摊位中,若以调查的平均租赁价为依据,租赁费(标准化柜台)上限分别可以设置为:猪肉摊位1000元(剔除房间租赁价)、蛋品摊位750元、水产摊位海鲜800元(河鲜均为房间)、蔬菜摊位平均价格600元,豆制品摊位920元,分割禽820元(活禽均为房间),水果摊位1050元。这一基准价,最大的不足是平均摊位价淹没了市场设施的差异与管理规范与否的区别,一些非标准化的、低于平均摊位价的菜市场从中反而得益,不利于菜市场的发展趋势。(2)由价格部门根据菜市场的运行成本,以街道为单位申报,由经委与价格部门联合成立审核小组对每一菜市场中七类主要行业的摊位费逐一审核定价。这一做法的益处是准确性适中,既能对菜市场的成本和盈余情况进行一定的控制,也能使政府为发展菜市场的支出得到更有效的掌握。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8

近年来,区文化市场执法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生活品质之城示范区”和“打造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城区”的战略目标,积极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克服工作量大、工作面广,工作人员少的困难,在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整合文化市场管理资源,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创新文化市场执法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明显,区执法大队连年被评为省市优秀执法大队、先进集体。主要表现在:

1、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市场执法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区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区文化市场领导小组、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调文化市场执法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专题研究文化市场现状及对策,切实把推进文化市场执法管理、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规范”,认真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条例,坚持繁荣与治理齐抓、治标与治本并重的原则,致力于文化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重客观事实,以工作制度为保障,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和《文化市场联合检查制度》等三项制度,为强化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执法检查,维护经营秩序。根据文化市场的特点,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中,加大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打击相结合,突出重点、抓住热点、解决难点,有目的的给予打击。以治乱治散为重点,严格审查经营资格,认真查处违法行为,并在网吧统一安装了净网先锋和新一代有害信息过滤系统。对各类经营场所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无证电子游戏房、黑网吧等进行重点打击,取缔无证电子游戏机房50余家,黑网吧8家,收缴电子游戏机200多台,较好了维护了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上半年对娱乐场所、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进行了专项整治;在实施奥运保障行动中,对网吧、歌舞、游艺娱乐等公共场所进行普查,结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与经营业主签定奥运保障行动责任书。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密度和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今年上半年共出动检查486人次,立案查处违规经营案件37起,并对各类举报进行了核查处理,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率达100%。

3、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中,区文广新局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在推进文化市场平安建设上做文章,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工作主动权,逐步理顺了文化市场管理职能,基本形成了以文化行政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文化市场管理网络。积极探索文化市场执法监管新制度,将“六个纳入”作为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通过落实“六个纳入”进一步明确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责任,理顺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机制,逐步构建完善我区文化市场综合监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了文化市场管理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此次调研,

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南北部文化市场发展不平衡。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北部地区文化市场在规模、档次、效益等方面与南部地区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黑网吧”、无证游戏机房、无证音像等在东新、石桥地区尤为严重,整治效果不明显,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市场环境有待净化。

2、部门协调不够,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还未建全,基层动态信息难以及时掌握,文化、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在文化市场执法中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直接影响整治力度。

3、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今年执法经费与去年持平,仅为7万元,其中包括办公室装修费5万元,联合执法中发生的车辆运输费、仓库租用费、执法补助费等费用无法解决。执法大队与局合用办公,办公用房仅2间。文化大队实际编制12名,在岗5名,外借2名,缺编5名。而且文化市场发展迅速,对执法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执法大队缺少专业执法人才,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滞后,难以适应目前文化市场高科技发展的趋势。

4、管理单一,协会作用发挥不明显。虽然,成立了我市第一家网吧协会,但在发挥实际效益上,收效不大,没有把网吧经营者真正组织起来,正常地开展各项活动。这些客观原因,大大影响了执法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几点建议

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文化市场执法管理工作,实现“生活品质之城”示范区和“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和谐城区”的战略目标,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交流信息,专题研究问题。搞好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优化文化市场布局结构,以市场机制来整合资源,逐步改变“小、散、乱”现象。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文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要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和手段大力宣传先进的文化发展方向和文明、健康的经营理念,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营造全民支持和关心文化市场建设的氛围。三要是要服务好市场,文化管理部门要制定和提供文化经营政策,促进经营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从管理文化向发展文化、繁荣文化方向转变。对经营户既要当好参谋,又要做好宣传教育,要加强与经营户的沟通联系,及时帮助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更好的开展经营活动,以促进我区文化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进一步解决“三有”问题,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目前的现状与*区作为中心城区高标准高要求的执法管理目标存在着不少差距,执法经费不足、专业执法人才缺乏、硬件设施欠缺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率。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专题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逐步解决。一是要解决有人办事,目前*区公务员编制已超编,是造成执法大队无法进人的主要原因。但是,作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建议人事部门在每年进人数量上给予适当放宽,并通过招聘专业执法人才等方法,逐步解决人员编制和人才引进问题,确保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要切实保障执法经费,在区财政资金逐年增大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逐年提高执法经费的增加幅度。区文广新局要对明年的预算早做安排,财政部门要保证文化监管的工作经费,以保障执法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三是要解决有房办事,区政府及文广新局要专题研究,抓住党校搬迁的契机,积极争取,统筹安排,从外部或者内部调配来切实解决执法大队的工作、仓库等用房问题。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9

二、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工人工资待遇不保障。

由于在职在编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临时工人(男职工34名,女职工48名),其中环卫站6名(女职工3名),城卫服务部61名(女职工44名),城建监察大队15名(女职工1名)。因县财政困难,城卫服务部每名临时工财政拨付工资仅520元/人·月,城卫服务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证,致使管理队伍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交纳五项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办此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要求。经核算,男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各项保险客为495.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63.00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女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五项保额为507.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5.02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每年仅保险一项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2820.212元,个人负担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资过低,难以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因此,适当提高工人工资和解决五项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资金投入不够,相应装备不保障。

一是城卫服务部收集、装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装备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清运,导致收集不及时,清运不干净,甚至因清运过程中装车不封闭,到处泼洒而导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区没有设立垃圾集中处理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全城流动收集清运,不但清运不及时,且发生大量燃油费,加之未通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往垃圾处理场后堆放占地面积大,难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来清推垃圾处理场才能保障连续堆放;三是城卫服务部虽实行企业化运作,但实行有偿清运的收费标准过低(2007年4月已废止,新的收费标准请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仅257840元,各种补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需开支561529元,城卫服务部无力改进装备和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四是旱季绿化苗木萎死严重,现有的一辆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过长,难于保证正常作业,加之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较多,旱季因浇水不够而旱死的绿化苗木较多,出现连年补苗,连年死苗的现象。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城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白糖厂路段两边)路灯线路风化、氧化严重,各种广告灯、牌搭接路灯线路加重负荷,断线、烧线连连发生,老式路灯耗电高、寿命短、维修费用高,部分路段时有局部停电、熄灯现象出现;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部分商业集中地段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车、人集中地点没有停车场,街道施画的临时停车泊位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仍然难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察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和受损。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无景,有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帕当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实施绿化和安装路灯。经测算:实施环城路、帕当路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158盏(含线路),需资金53万元(其中环城路需安装路灯84盏,需资金29.4万元;帕当路需安装路灯74盏,需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白糖厂段和帕当路环岛至帕当一组路段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31.5万元(其中实施帕当路绿化带总面积2604m2,需资金11.7万元;城东路种植行道树2144.6m,需行道树716株,需资金19.8万元)。

(四)框架结构房屋设计含钢量偏大,建筑工程造价偏高

2003年以来我县采用了新的计价程序,2005年国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进一步投入,将该费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具体取费标准是由人工费和机械费的18.75%计取,税金也上调了3个百分点,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工日调整为34.77元/工日,造价也随之上调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设计采用国家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其附录a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之规定,××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为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改,从2001年后我县全面实行2001版新规范,在1989版老规范基础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钢量,一栋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随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从省城运来,由于思澜公路的扩建、油价的上涨等导致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节节飙升,我县的工程造价又一直未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造成了我县建筑工程造价有所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监察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档次来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和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并将工人工资和五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城建监察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城建中队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共事业管理局将环卫站、

城卫服务部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出垃圾中转站和停车场建设地点,积极争取划拨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约需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和1辆洒水车,在城区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货箱,在绿化带上铺设旱季浇水管网。注册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环卫站下属企业,组建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保证城市绿化用苗的供给。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灵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管理办法。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10

(一)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建设用地总量失控

(二)各类用地交错、市场交易主体复杂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样,隐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乱

(四)违法用地和违法交易大量存在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混乱的现状是长期以来城市建设自发扩展、城乡结合部土地产权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业化、城市化带动了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快速膨胀,是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混乱的外部推动力

工业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需要相应规模的土地作支撑。城乡结合部是受城市发展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冲击最大的地区。随着城市化和工业的外移,民营经济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对生产经营、生活场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发展,加大了建设用地的需求,使城镇向外扩张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进一步加剧了建设用地需求。这些快速增长的建设用地需求迅速涌入城乡结合部,致使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需求急剧增加,其用地特征呈现出:农业用地不断减少和非农建设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应总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对于用地者而言,在城乡结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远远低于城区,带动了用地需求;而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而言,转让、出租土地、房屋获取的经济收益又远远高于农业收入,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往往乐于把农用土地私自转为建设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额回报。同时,外来人口蜂拥而至,价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们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村私宅租赁有愈演愈烈。

(二)集体土地产权不明,权益不清、多头代表,是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混乱、违法交易和隐形交易的内因

当前,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设置不完整、权利内容不全以及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权与土地所有权的界定不清,致使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代表不清,集体土地使用权权能与权益不明,从根本上限制了集体对其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行使处分权和收益权。按照新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际上存在三类形式:村农民集体所有、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归属并不明确、清晰。由于任何一个农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体经济组织并无专门机构也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村农民集体、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就成为抽象的、空虚的概念。由于具体的土地所有人事实上很难落实,集体土地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集体土地的收益应如何分配?集体成员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经营、收益和处置等权利与责任如何体现?"集体"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应该如何处罚?村长、村委能否代表集体土地的权益、产权?"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体现?村民个体对土地的权益如何确认?正是这些基本的问题没有得到明确,出现了农村集体土地的"多头"所有者代表,村书记、村长认为自己是代表,处置村集体土地理所当然,村民个人认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着,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认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这种"多头"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状况,驱动利益各方私自建设、私自处置、隐形交易、违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合理,是产生城乡结合部土地问题的直接动因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任何经营行为首先考虑到的步是经济利益问题。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从种水稻到种菜,由种菜到建大量厂房、私宅,集体土地由合法到违法利用等,可以说根源就在于土地收益在其间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农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国家农业税外,农民实得收益较低,而非农用途收益远远高于农业用途收益,比较利益促使农民从心理上愿意变农地为非农地。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仅靠镇级人民财政收入或有限的国有土地收益返还,完善镇现状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设施,镇能级政府有相当大的困难。同时,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办法是根据年产值核算,补偿标准低,而不是按价补偿,农民不愿意国家征地,因此,乡镇政府一方面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工业,招商收资,从而通过增加税收、劳动力管理费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法用地、隐形交易采取默认和纵恿,从而加剧了集体隐形市场的大量存在和违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剧了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混乱和隐形交易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城市国有土地管理的规定及具体操作来说,已相对比较详尽和完善,但对于城乡结合部用地,尤其是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导,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并未对农民房屋出售、出租的范围和宅基地的土地权利性质作出明确地界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能否流转、如何流转,破产、兼并除外的该如何处理又缺乏明确规定。上述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欠缺或不明确,为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农户等各方违法用地、隐形交易、违法交易提供了借口;而对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而言,由于缺乏明确管理依据,往往采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乡结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或灰色地带,进一步加剧了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混乱。

三、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耕地保护国策得以法制化,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成本和难度加大,各地开始注重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的调整和管理,以此解决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管理上进行多方面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开展城乡结合部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和流转试点。杭州市以"两进"推进"一化",即"农户进公寓小区"(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取消农民个人建房,由政府主导,企业化运作,统一建住宅小区,城市用地范围外则取消单家独院建房,实行多家集中联建),"乡镇企业进工业园区","推进城乡结合部城市化进程".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县城镇及省以上开发区范围外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后,可以依法流转。湖州市结合乡镇企业转制,在明晰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唐山市和秦皇岛市对"城中村"改造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鼓励集体土地所有者、农户和开发商三方面自愿组合,对"城中村"进行改造,按规划统一建设住宅小区。

强化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市场公开。杭州市对城乡结合部的国有划拨地入市实施了"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并探讨将政府收购储备范围扩展到城市内现有集体建设用地。广东、江苏等地设立了有形土地市场,要求包括城乡结合部在内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进场公开挂牌交易,规范市场。

探讨城乡结合部集体建设用地向国有建设用地转化。浙江省对部分城市城乡结合部乡镇企业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在土地补偿到位、使用者主动申请、所有者同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不再办理征用手续,直接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苏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讨了调整现行征地补偿办法,采用按价征购的办法转为国有。

上述这些探索和实践,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的根本出路是: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扩张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城乡结合部现有建设用地的产权主体和土地权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区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外,制订相应的政策,明确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大力开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换,通过规范的土地市场实现城乡结合部现有建设用地的易主(改变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变位置、置换)、易用(改变用途),解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圈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市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跨过或绕过城乡结合部向外盲目扩张。运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用途管制等手段,严格限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并采用经济手段和政策调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取得成本,鼓励用地者利用城乡结合部现有建设用地。

(二)加强土地登记工作,明晰城乡结合部土地产权。

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和相应的权益,加快土地登记进度,通过确权和土地登记,分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土地界限,集体建设用地要明确土地所有者主体及相应的土地使用者,同时结合土地证书年检,保持城乡结合部土地登记资料的现势性。

(三)制度创新,鼓励流转,规范管理。区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外,分别制订政策,规范城乡结合部建设用地管理。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和相邻农区的结合部,横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外,即城乡结合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分为"圈内""圈外"两部分。这两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样的,"圈内"土地主要是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为农用土地及少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因此,必须区分"圈内""圈外",制订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对策:

1、对于城乡结合部属于"圈内"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须有利于向城市建设用地转化,即必须纳入城市用地统一管理、统一转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

第一,对于已列入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地区,取消农户个人建农民住宅和乡镇企业建设新占农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转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推行农户进住宅小区和乡镇企业进工业园区。即:"圈内" 农户申请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准农户建住宅,一律进居住小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其宅基地指标可折为相应的价款抵扣所购买的商品房价;"圈内"乡镇企业建设需要增加建设用地的,一律进工业园区使用国有土地,并在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二,对于已列入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农民住宅和乡镇企业用地),则应制订相应政策和措施,结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购储备等工作,采用"转权让利"的办法,鼓励其转为国有土地进入市场依法流转。其中,存量农民住宅用地可结合市地整理,由开发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组合进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区,政府在出让金收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导,企业化运作招标建设,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建现代化小区,建设中各项规费按农村宅基地标准执行,农户原宅基地和农房折换为相应的价款,以调产权或货币安置的办法进行补偿,土地相应转为国有土地,农户以调产权方式取得或以成本价方式购买的小区房屋产权归农户所有,允许出租,也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对于"圈内" 已有乡镇企业,鼓励其向工业小区转移,符合规划的,土地补偿到位、使用者自愿、所有者同意的,报经政府批准,也可转为(或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法流转。

2、对于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城乡结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证以农用地和少量集体建设用地为主导,即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第一,严格控制增量建设用地。停止圈外城乡结合部农户单家独院式分散建房,实行多户连片的集中式建房;乡镇企业建设需要新用地的,一律进工业园区建设或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规划且经依法批准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在严格管理的条件下,应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不改变权利性质的情况下流转,即"保权让利促流转".具体而言,现有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土地置换或建新拆旧等方式,迁村并点,向城镇和中心村或工业园区集中,建新拆旧中需要短期增加农用地转用指标的,经批准可以给予一定的周转指标,封闭运行,到期归还;农户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过程中,原住宅符合规划的,允许其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其他农户。对于符合规划且经依法批准取得的乡镇企业用地等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在明确所有者主体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将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让渡、租赁或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提供给使用者使用(类似国有土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内,使用者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归土地所有者。集体建设用地不适用于举办娱乐或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流转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国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规范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城乡结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隐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开性。当前主要应抓好以下几项配套制度:

1、积极设立公开的土地市场,为城乡结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开挂牌交易的场所,以提高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规范交易行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将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的范围扩大到城乡结合部的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

3、建立土地登记可查询制度和信息公布制度,为使用者、投资者提供现势土地登记信息和土地市场信息资料;

4、完善土地证书查验制度,土地证书查验的重点地区是城乡结合部,重点查验各类非法交易、隐形交易和擅自改变用途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当前急需要做的几项工作

1、尽快研究明确集体土地权益,并结合土地变更登记和土地证书查验,摸清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现状,对非法用地隐形交易和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进行清理,明确城乡结合部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11

(二)农资价格猛涨难以抑制。近几年来,农资价格的飞速暴涨,冲抵了国家惠农政策给农民的各项补贴,影响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据农业部门四月下旬的调查数据显示,氮肥上涨了60%,钾肥上涨了131%,磷肥上涨了93.4%,复合肥上涨了62.9%,农药、农膜等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近期还在上涨。农民种田成本逐年增加,农业效益不断下降,出现了局部抛荒现象,种粮亏本的现象又重新抬头,“谷贱伤农”转变为“本高损农”,同样导致农业不稳,农民不富。

(三)行政综合执法氛围不浓。农资市场是一个需要多部门管理的市场,由于职责不同,重复执法现象较多,加重了被执法者的负担,增加了国家的执法成本,同时还影响了执法部门的权威和形象,有时还会造成有利就互争案源、有责相互推诿的局面,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使得不法经营户有空可钻。

(四)执法人员经费相对不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工商部门担负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全县农资市场经营点多面广,而全县工商执法人员平均年龄超46岁,现行的执法体系、机构设置、人员年龄均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农药、肥料、种子、农产品质量等又很难从直观上判别产品质量优劣,质量抽样检测需要较大的化验费用,加之缺乏相应的交通、取证等工具,执法工作难度大,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急需改善。

(五)农资商品包装标准不规范。农资商品具有特殊性,对它的生产要求和使用特别严格,在说明书上必须注明使用地区及范围(地域和气候的差异,使用地区及范围不同)、使用方法及使用条件等,而我们在检查时,却发现相当部分农资商品说明标含糊不清,造成农民消费者使用不当、利益受损。

(六)农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农资商品的销售对象是农民消费者,而农民大部分文化水平低,识假辩伪的能力有限,在购买农资商品时不主动索要信誉卡、发票或相关产品说明,受低廉的价格吸引,极容易上当受骗,出现问题时又不能提供有效的相关凭证或依据,给工商部门依法处理造成许多困难。

二、关于农资保障的几点建议

(一)整合优化农资市场资源。目前,全县农资市场销售网点、点多面杂、参差不齐,游商游贩不断涌现,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建议县政府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深入对农资网点建设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我县目前的农资市场状况,对现有农资市场资源进行整合,着力培育几家能够主导我县农资市场的龙头企业,带动全县农资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优化全县农资经营网点的布局,满足农户需求,更好服务群众。加快建立农资行业协会,不断完善协会章程,充分发挥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弥补执法管理漏洞,净化农资市场,促进我县农资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

(二)健全农资市场管理机制。一是市场准入机制。首先确保经营户上岗之前必须经农牧部门的培训拿到相应合格证书,然后到工商部门申请经营。在把好登记注册关的前提下,对农资商品生产经营者,由侧重登记管理转向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交易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在农资经营审批过程中,不乱开口子,不随意降低登记门槛,确保主体资格合法,避免农资经营无序竞争。二是综合执法机制。成立县农资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建立农牧、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确保农资市场秩序良好,农资商品质量监管落实,农业生产主体投诉维权渠道畅通。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和突发事件议事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紧急事务,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检查议事各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可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综合执法,对全县农资经营户建立农资经营的经济户口档案,各部门在此基础上互通工作情况,建立监管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三是举报有偿机制,农资市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出台相应的有偿举报办法,严惩违法户、重奖举报者,使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现象得到遏制。四是价格监控机制,严防农资市场出现价格暴涨之势。

(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推行农资商品购销台账制,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购销货台账制度及进货备案制,将进货商品的来源、数量等一律登记入账,做到“三个清楚”(即:进货渠道清楚、产品厂名厂址清楚、保质期有效期清楚)。同时要求供货方提供营业执照、工业生产许可证、化肥生产登记证、产品合格证和注册商标等,建立销往地跟踪卡,以确保农资商品来路明、去向清。全县所有农资经营户必须严格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及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工商等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农资经营单位的进货来源、货流去向,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农资商品注入市场。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12

——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的发展需要多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市场的建设更呼唤多种投资主体的加入。近几年通过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激励,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投资建设已打破了过去政府和部门独家建设的局面,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政府、部门、社区、民营共同投资的格局。特别是社区和私人投资已越来越成为农贸市场建设的主体。26个市场中,除市场服务中心从市工商局分离出来的9个市场,市农业局下属的团洲批发市场,赫山区经贸局(原区财委)90年代初修建的朝阳市场和七里桥市场外,近几年新修建的市场基本上是社区和民营资本投资的。特别是由民间资本投资兴建的学门口、大桃路、旭华等3个市场,投资规模较大,建设档次较高,已成为了新建市场的主力军。3个民营市场共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市场建筑面积16600多平方米,拥有摊位820个。其中,由海特房地产有限公司兴建的学门口农贸市场总投资2300多万元,市场建筑面积达12230平方米,建成后基本上解决了资江一桥下“马路市场”的问题,并成为了城区最大的虾类、肉类、冻品、熟食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达9亿元。

——规模档次层级化。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在其发展过程中,依据其城区人口分布、市民消费习惯、地理条件,经营者的经营方式以及市场功能划分已逐步形成了三个级次的市场体系。一是以团洲蔬菜批发市场、马良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桥综合批发市场为龙头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这些市场一般都有相对固定的供货基地和经营户,形成了基地(农户)+市场+零售商的供销链,投资比较大,一般在2000万元以上,辐射面较广,经营户稳定,效益比较好。二是以桃花仑、七里桥、朝阳、旭华、鹿角园及赫山南市场为主体的中心农贸市场。这些市场处在城区繁华的地区,服务半径大、人口多,主要开展零售经营,产品大部分是从批发市场批发而来,也有的直接从蔬菜基地进货。因处在城区人口密集区,成了市民采购农副产品的集中地。如桃花仑市场每年交易额达1.5亿元。三是以江家坪、三益街、金银山、工艺美大等15个小市场为基础的社区市场。这些市场一般是先有“市”,后通过有关部门规范建起的“场”,市场规模较小,辐射范围较窄,市场有固定摊位,但更多的是零担,经销的商品主要是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

——经营方式多样化。与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相适应,农贸市场所有者权益实现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即经营方式多样化。26个农贸市场中,主要有三种类型的经营方式。一是市场业主直接经营。即市场所有者自己或派人直接经营市场,获取收益。市场服务中心9个市场都是这种形式,部分民建市场采取的也是这种形式。二是承包经营。即市场所有者将市场承包给某个人或团体,承包者代表业主管理和经营市场,并向所有者交纳承包金。社区市场大部分采取这种形式,一部分政府和部门建的市场,如赫山区经贸局建的七里桥市场等都承包给了个人经营。三是合作经营。即市场所有者以现有市场资产寻找合作伙伴,合作伙伴负责市场改造和经营管理,而市场所有者负责市场外部环境改善,并获得比较固定的资产收入。如鹿角园市场,由姚家湾社区创办,引进了南县一个体户经营市场10年,经营期间,该个体户负责对场内设施进行改造,并分年度向姚家湾社区交纳资产使用费共计110万元。

——市场建设与房产开发和商业经营一体化。目前的农贸市场建设大都与房产开发和其它商业经营紧密相连。一般是上面建住房或商业用房,下面建农贸市场,整体开发,综合经营。特别是近几年民营资本投资新建的4个市场都是采取的这种建设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资效益,但不利于市场的管理和市民居住环境的改善。

二、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城区农贸市场在城市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市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农贸市场无论是建设和管理、还是经营和服务都存在不少问题。

1、布局不合理,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

目前农贸市场的布局与城市重心的南扩东移明显不相适应。一方面新区快速发展,农贸市场没有很好的对接。近几年来,高新区迎宾路以北随着市委、市政府机关的搬入,一些部门和单位纷纷迁入该区内,大大小小近30个住宅小区迅速建成,居住人口增长至8万人。但这一区域的农贸市场仅有4个,其中有2个还是临时的,市民买菜很不方便,一些在高新区购房的市民因生活不便,迟迟没有搬进新房。据调查,农贸市场跟不上新区发展步伐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过去的工业园区调整为行政用地和居住用地后,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农贸市场没有及时的配套;二是即使在原来的规划中规划了农贸市场,也存在其它用地挤占农贸市场用地的问题。如高新区在玉兰路以西原来规划建一个玉兰市场,后被居住用地挤占,致使该市场辐射范围内梓怡小区、紫荆小区、上城世家、丽景雅苑等小区没有一个农贸市场,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另一方面,城市重心转移后,老城区功能和居民数量发生变化,这一区域的农贸市场消费群体急剧减少,致使农贸市场供过于求,空摊率上升,有的甚至成了空壳市场。如滨江路原来居民集中,公司企业多,在这条路东端500米范围内建了二个市场,一个是市场服务中心下属的新堤市场,一个是市供销社修建的大渡口市场。由于城市重心的转移和这条路两边的企业破产改制,这一区域的居民大量迁移,使过去热闹非凡的市场如今日益萧条,其中市场服务中心下属的新堤市场已成为空壳市场。

2、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

基础设施是农贸市场管理和建设的硬件,但目前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特别是一些老市场普遍存在设施老化,建设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大部分农贸市场为大棚式结构,因年久未修,或材质达不到要求,支架已锈蚀严重,大棚开始渗漏,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在今年年初的冰冻灾害天气期间,朝阳菜市场、赫山工具厂菜市场、江金菜市场因冰灾而全部或部分垮塌,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二是给排水系统普遍不畅。如朝阳、桃花仑、大渡口市场的排水沟基本上是明沟,排水不畅,经常堵塞,污水横流。三是进出通道设置不合理。一些市场未按要求设立两个以上进出口通道,如赫山七里桥果菜大市场只设有一个进出通道,且通道两旁摆设摊位,造成通道拥堵不堪,同时,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四是摊位建设简陋。经营熟食的摊点达不到防尘、防蝇要求。极大部分禽畜宰杀场没有与其它摊位分开,致使市场内臭气逼人,极不卫生。五是管线安装混乱。特别是一些老市场,如七里桥市场、桃花仑市场等市场内照明电线、电话、有线电视线路等如蜘蛛网一般互相交织,布满灰尘,既不美观又不安全。六是冷冻设施缺乏。26个市场中,除团洲、学门口、江金、大桥综合批发市场有冷藏设施外,其余市场均没有配置。七是大部分市场没有配齐消防安全设备。八是极大部分市场没有停车场地,市民购物不方便。

3、产权不清晰,存在潜在的发展障碍

因历史和体制的原因,目前一部分农贸市场存在严重的产权纠纷,对农贸市场今后的发展带来了障碍。特别是市场服务中心所辖的9个市场,因工商体改前,产权或未办证、或已抵押、或与建筑商有纠纷,导致市场产权移交不到位。9个市场中,有赫山北市场、将军庙市场、志溪河市场、东门口市场既无房产证,又无土地使用证;新堤市场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桥南市场有土地使用证,但房产证因抵押给银行;桥北综合批发市场、桃花仑市场的两证均已抵押给银行。目前地产证、房产证齐备的仅有赫山南市场。造成两证不齐的原因一是工商部门在上世纪90年代市场修建热的浪潮冲击下,匆匆上马修建市场,当时就存在产权特别是土地权属不清的问题。如将军庙、东门口市场是在城市公共用地上搭建的棚子,志溪河市场是在工具厂的土地上修建的,“天上属工商局,地上属工具厂”。二是由于大量的修建市场,资金不能到位,而拖欠银行贷款或与建筑商发生债务纠纷,致使“两证”抵押后转移。如桥北综合批发市场和桃花仑市场的“两证”因贷款已向银行抵押,目前尚差银行贷款480多万元,银行已将其定为呆滞贷款打包给长城资产公司收贷,而长城资产公司又将其债权转给一个叫臧建华的市民,这个人手持两个市场的“两证”,经常纠缠市场服务中心领导,市场服务中心面临着产权的官司,给其市场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4、管理不到位,经营秩序比较乱

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商贸部门管市场的规划布局和产业政策,而这种管理往往太宏观而使管理职责虚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管经营资格、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但开展经常性巡查不够,主动对市场经营活动监督少;特别是农贸市场的业主本应负责组织市场经营活动,为经营者维护和创造安全、卫生的经营环境,但目前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没有拿出一个规范农贸市场业主管理权限与责任的政策,受利益驱使这些业主往往注重收摊位费而忽视管理,致使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比较乱。一是许多市场没有配足卫生保洁人员,市场内不断产生的动物下水,腐烂的菜叶,污水垃圾不能及时清扫干净,造成市场泥泞路滑,臭气熏人。二是经营户之间,经营户与消费者之间往往因摊点摆设,价格竞争引起摩擦纠纷,而在此情况下,一些市场业主往往回避矛盾,不主动协调,造成矛盾升级,有的甚至上升为治安事件。三是没有配套好市场管理必备硬件,如有关部门要求设立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极大部分市场没有配置,消费者购物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5、马路市场猖獗,影响市容市貌

目前城区马路市场与城市发展极不协调,城市中心马路市场可以说随处可见,其中颇具影响的马路市场有10多处,包括赫山区龙凤街、滨江路、体育路、白鹿路、航港巷、工农路、青年路的路边市场,资阳区一桥下五一路两旁的蔬菜批发夜市,桥北广场边的天成市场,桥北堤边市场等。这些马路市场按其形成的环境和条件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外溢型”马路市场。城市发展起来后,一些区域的人口急增,原来布局的农贸市场不能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如桃花仑市场场地狭小,只有摊位80多个,没有开设自产自销区,而这一区域人口密度大,场内经营已不能满足要求,经营者场外经营形成了大桃路马路市场,一度引起大桃路交通严重堵塞,后采取强硬措施整顿,将其“赶”到附近一条小巷内经营,但“巷子市场”也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二是“候鸟型”马路市场。主要是一些经营者为了回避城市管理部门和市民的监督,在一天的某些时段,某些特定的地域临时摆设摊点经营,打“时间差”,时间一过就收摊走人。如一桥下五一路两旁的蔬菜批发夜市,每天晚上10点钟以后,附近大量的菜农将自产的蔬菜集中到桥下五一路两旁进行批发交易,第二天早上5点钟收摊,每天交易量达30吨。尽管是夜间交易,但给市容市貌和城市交通带来了影响,市民反响强烈。三是“货郎型”马路市场。主要是一些蔬菜、水果零售户1人或几人结伴而行,或依路随时随地经营,或沿街叫卖,或走巷串户,形成移动式的马路市场。马路市场之所以盛行,客观上是在一定环境下供与求的平衡,买者愿在马路边买,卖者愿在马路边卖,便捷便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其合理性。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利益驱动。经营者在马路交易不要交摊位费和一部分管理费,交易成本低。而相关社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城市管理部门也以向马路市场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马路市场的“合法化”。

三、加强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中心市场为骨干,社区市场为基础的农贸市场网络。要以现有市场为基础,按中心城区发展的要求,分三个级次重新调整城区农贸市场布局。批发市场的布局要有基地作为依托,要体现专业化的特色,同时要有较大的规模。资阳区计划在马良路至沅益公路两侧修建一个800亩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我们认为是可行的。它可依托于沅益高等级公路和常益高速公路的交通优势成为沅江、南县、汉寿等县(市)农副产品的集散地。目前该市场中的水果市场已开始动工,但整个市场还没有整体规划。建议市政府敦促有关部门对市场选址予以确认,并纳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整体规划,尽快拿出修建性详细规划后再动工兴建,避免无规划的分段建设对整个市场功能的破坏。中心农贸市场的布局要充分考虑人口密度、服务对象和范围,既要考虑它对社区市场的带动作用,又要考虑直接服务的人口。高新区城区迅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要在人口密集区布局中心市场。建议在梓怡小区、紫荆小区、丽景雅苑等几个小区区域内和火车站迎宾路沿线规划中心农贸市场。社区市场的布局要把节约用地和便民快捷有机结合起来,把市场建设与社区、小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星级小区和1万人以上的社区都要规划建设农贸市场。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管理市场调研报告篇13

目前,我市有道路客运经营企业4家,其中:2家专业交通运输公司分别为xxxx公司、xxxxx运输有限公司,其余两家为社会兼营公司。全市现有客运站场4处,其中:二级车站1处为xxxx汽车站,xxxx1处为中达客运站,四级车站2处为社会客运站和xxxx客运站。全市道路客运线路64条,其中:县内线路13条,市内线路6条,跨市地线路26条,跨省线路19条。全市现有道路客运班车354辆,其中:县内班车106辆,跨县班车171辆,跨地市班车42辆,跨省班车35辆。全市现有客运出租汽车245辆,96年实施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经营权XX年期限。全市公交营运线路13条,营运车辆168部,线路总长度达160公里,年营运收入达XX万元,固定资产已达2460万元,城市公交成为我市城市交通的主力军。

为促进我市公交客运市场的良性发展,市交通局和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我市客运市场的管理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对运输企业的行业指导、管理,不断规范客运线路班车、出租车的经营行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在主要客运汽车站设立驻站办公室,派驻工作人员协助企业进行管理。二是坚持不懈的打击“黑车”非法经营活动,净化客运市场。建立长效打黑工作机制,量化工作任务,采取机动灵活的工作方式对“黑车”进行查处。同时重点打击非法载客的二、三轮摩托车,XX年以来,共查处“黑车”65台,二、三轮摩托车260辆。三是加强对群众投诉客运车辆违章、宰客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办工作,完善各项投诉制度,采取谁处理,谁签字的责任制,确保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得到落实。在此基础上,推出举报投诉处理时限,保证事事都落实、件件有回音。四是大力扶持公交公司实行以“体制、机制、票制”改革为主的“三制”改革,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挂大靠强等措施,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打造自身“造血”功能,胶州公交走出了一条公益事业靠改革求发展,向市场要效益的全新发展道路。

二、目前我市客运市场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公交客运在满足群众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管理、收费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交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阻碍了公交客运行业的健康发展,并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客运出租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低,服务不规范,态度差,特别是在夜间经营的出租司机,无服务资格证上岗的情况比较普遍,由此引发的服务差、宰客现象严重,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也大部分集中在夜间。由于大部分出租车有主、副两个驾驶员,其为雇佣关系,为了经济利益,车主经常更换驾驶员,新驾驶员在不经培训、无服务资格证的情况下参与经营,违章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逃避乘客投诉、举报,很多出租车不按规定摆放服务资格证和采取种种办法遮挡牌照,给乘客投诉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增加了难度。大部分出租车还存在着车容车貌不整洁,车内环境脏乱差等现象。

(二)不使用计价器收费或不按规定收费现象十分普遍。很多出租车不按期到计量部门进行计价器检测,造成计价器不准确,不开计价器,或开了计价器但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乱收费、多收费现象较为普遍,在市区内收10元钱不找零和不主动给付乘客车票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出租公司不能对出租车进行有效的管理。1996年,在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同时,个体经营者全部挂靠到出租汽车专业公司,但出租公司的实质是服务公司,公司和车辆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挂靠关系,所谓的企业管理人员仅仅几个人,仅为出租车提供证照办理、代收税费等一般性服务,主要为收取挂靠费,对出租车基本上没有管理措施及实施管理。

(四)出租车候客站场少,影响交通秩序。我市出租车候客站场建设长期未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现有的几处停车点,形不成规模,基础设施不配套,缺乏综合服务功能,造成出租车乱停乱靠、占道经营、各自为战的局面,影响交通秩序,并危及道路行车安全。

(五)城市公交缺乏规范化管理。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对城市公交的管理及扶持政策,经营无法可依,依赖政府协调的随意性大,很不稳定。即使市政府提倡大公交思想和战略,也没有从条文上确定下来,各方面对城市公交的地位、作用及其意义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由于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区域区划存在着矛盾,城市公交实现“城乡一体化”困难重重。

(六)宏观管理失控,公交场站被非法占用现象屡禁不止,公交专营权受到侵犯。一是结构失控,比例失衡,私人交通工具膨胀,特别是摩托车、自行车堵塞道路,“乘车难”变成了行车难。二是个体中巴车与公交车在城区道路上争抢客源,既扰乱了市区客运市场,又造成了交通堵塞,危害了交通安全。目前我市公交候车场站,被出租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个体小公共非法侵占现象十分严重,冲击了公交营运。三是公交专营受到侵犯。部分个体中巴车公然悬挂公交车标志(15路)在所属线路上为所欲为,多次调解无效。个体营运单位xxx专线车侵占了公交站点、线路和客流,导致国有公交利益受到侵害。

(七)长途客运管理责权利不平衡。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推进的过程中,我市的客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虽属企业管理,但还没有完全脱离行政指导的约束,很难实现企业的自我经营、自我发展。目前,我市的长途客运车虽然挂靠在客运公司,却属个人经营,每月仅上交200元的管理费,客运公司无权干涉其经营,客运车赢利不上交,出了问题却往上推,200元的管理费,远远不够各项费用支出,特别是今年新交通法规的颁布实施,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大大增加,公司作为经济实体,承担的风险与其得到的利益很不相称。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个体中巴车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且大多数司乘人员未受正规训练,服务意识差,乱停、乱放、在道路上争抢客源现象严重,极大地影响了道路行车安全。

三、造成我市公交客运市场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私下倒卖出租车经营权现象严重,出租车经营权价格不断上升,导致新购出租车经营业户的负担加重,经营不规范。1996年,我市实施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每辆车经营权1.5万元,使用期限为XX年。随着城市规模膨胀和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出租车市场运量不断增长,但为保护出租车经营的利益,保持出租车经营群体的稳定,一直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经过几年的经营与发展,出租车行业成为赢利较高的行业,出租车经营权的价格已被私下炒到了10--13万元。虽然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清理私下转让出租车经营权,并处罚了一些经营业户,但一些人为了经济利益,还是想方设法蒙蔽过关。由于私下炒卖,导致出租车经营权价格的升高,出租车形成了投入高,回报慢的现象。一些新购车经营者为了尽快赚钱还本或还贷,不惜违章经营,宰客、不打计价器、乱要价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行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群众和乘客的意见很大。

(二)企业管理和市场意识十分薄弱。运输企业普遍采取挂靠、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重收费、轻管理”,经营理念落后,企业缺乏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的紧迫感。由于管理、经营能力不足,服务水平跟不上,也给交通部门管理客运市场增加了难度,使管理出现脱节,导致经营者违章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客运市场一直未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不能实现吐故纳新、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客运业的发展壮大。

(三)黑车非法营运冲击客运公交业。一些黑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非法经营现象屡屡发生,黑车擅自从事客运出租,不缴税费,更无行为规范可言。特别是当前出租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大量黑车与出租车、公交车争抢客源,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交通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查处并处罚了一批黑车,但由于黑车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反弹性等特点,黑车现象成为客运市场管理中的“顽症”。

(四)管理体制不顺。长期以来,我市公交和长、短途客运分属两个部门,出现了公交线路由建设局规划,而公交车停靠、站牌设置归交通局管理的现象,由此也造成了客运覆盖区规划的不合理和公交与长途客运之间的矛盾冲突。

四、 整顿公交客运市场的措施和建议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公交客运业的发展,为市民提供安全、便利、迅速、舒适的交通服务,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推动我市公交客运业的有序发展:

(一)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通过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促进市场合理分工,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逐步规范挂靠、承包、租赁经营行为,可以通过提高管理费、客运车辆入股经营等方式,实现客运企业及营运车主的责权利平衡。

(二)进一步改革客运线路审批制度。要简化审批层次,转变审批方式,规范客运线路审批程序,建立市场推出机制,实施客运线路使用权期限制,促进合理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三)不断提高客运运力水平。以xx市发达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网为依托,构建高速客运网络,加大班车密度,牢固占领道路客运业的市场优势。加快中高级客车的更新速度,提高单车运载能力,提高舒适化程度,提高客运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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