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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实用13篇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1

周兰香,女,1981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2013年在第五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奖”、“优秀论文奖”;2014年获评“南昌市五四青年奖章”;2020年获评“南昌市优秀政法干警”,列为“首批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全省教育整顿先进典型”;2011年、2019年各荣立三等功一次;2016年、2017年各获嘉奖一次;多次获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系统先进个人、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捍卫法律,守护人民

在扫黑除恶的检察战线上,她敢于斗争,勇于担当。她主办的姜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系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个首犯被判处死刑的重大案件。该案15名嫌疑人中,14人有犯罪前科,有的曾被判处过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重刑,有的多次进出看守所、监狱。首犯姜某某就是一个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重犯。他们出狱后,不仅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是聚拢在一起,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对当地地下形成非法控制,并通过开设、收取其他的保护费,谋取非法利益。这个组织在犯罪过程中,共造成了1人死亡,7人轻伤,3人轻微伤,是一起十分典型的黑社会性质案件。受案之初,周兰香等办案组成员就见识了姜某等人的嚣张气焰。提审时,姜某不仅否认一切控罪,而且阴狠地盯着办案人员冷冷地说“我虽然进来了,但我还有儿子,你也有吧…”。乍听此言,办案人员心里确实“咯噔”了一下,但作为战斗在刑检部门的一名老兵,周兰香没有因嫌疑人的恐吓而退缩,而是带领办案团队,克服案件发生时间久远且跨度大、案情复杂繁多证据庞杂、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主要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等困难,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认真梳理全案事实证据,充分利用组织内部分裂内讧的背景,通过细节比对讯问查清姜某某等每个成员涉嫌罪名、情节及作用、地位,撰写了几十万字的审查报告,并依法提起公诉,经开庭有力指控犯罪,零口供的首犯姜某某仍依法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人也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该案办理的成功经验做法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网》等多家中央媒体予以集中宣传报道。她还主办、督办了蒋某某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她在扫黑除恶的检察战线上,勇者无惧。

从检十余年间,她始终站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成功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近400件。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全市缉毒专项行动,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到扎实推进“打虎拍蝇”反腐败斗争,她从不退缩。她主办或参与办理的案件中,有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道、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张某某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等一批涉及民生类犯罪案件;有全市涉案金额最高的贪污案、有备受媒体关注“8.20”专案,有高校、铁路等领域正厅(局)级干部受贿案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她跟踪、指导全市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大要案十余件,牵头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集资诈骗宣传月”活动,承办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的“佟鑫娘”等非法集资案。她办理的案件中,有获评“全省十大诉讼监督案件”第1名的刘某抢劫抗诉案等诉讼监督案件,有获评“全省十佳精品公诉案件”的范某某间谍案等,有获评“全省十佳公诉考核庭”的陈某贩卖毒品案等。

攻坚克难,不断提升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2

反贪局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28年前,我背着帆布书包跨入检察院大门的那一刻还历历在目,时间飞驶,我也从一个朝气蓬勃、风华正茂的青年到了“知天命”的年龄,这期间有困惑,有伤感,更有快乐,最值得幸运的是今天我仍战斗在反贪工作一线,在不断挑战中创造着生活的精彩。28年间虽然没有惊天动地之举,但我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踊跃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了一些贡献,先后6次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培育了自己不平凡的人格。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身为检察干部,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修养,必须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崇高的政治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把政治理论学习当作自己持之以恒的必修课。坚决守住职业道德防线。作为一名反贪干警,身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第一线,接触的多为职务犯罪嫌疑人,看到的社会阴暗面多,受影响和腐蚀的可能性也大,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有助于确立高尚的生活目标,有助于培养健康的情趣爱好,有助于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多年来我无论参加各项政治活动,都善于勤作笔记,用政治敏锐性洞察一切,贯穿实际工作中分析、研究问题,一直以来,在对待工作岗位的分配上,始终无怨无悔,服从院领导调配,从不与组织讨价还价,计较个人得失,曾在办公室、公诉科、民行科、反贪局工作,都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淡泊名利,廉洁自律。钻研业务、勇于实践。自侦部门尤其是反贪工作,作为检察院的“重头戏”,一直处于高度繁忙紧张状态,每次领导给我下任务后,我都主动舍弃节假日休息,带头审查分析、立案侦查,审讯,遇到外出调查,加班加点都冲锋在前。从事反贪工作的十多年里,我共参与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0余件,其中不乏社会影响大,涉案金额多的大案、要案。我深知,办理反贪案件,老旧的强攻硬取办法已被摒弃,必须讲究侦查策略。每次接触到嫌疑人,我都能从他的个人具体情况入手,时刻关注嫌疑对象的心理变化,找准突破口,制定详细讯问提纲,敲定审讯方案。,我院在办理县中医院商业贿赂案中,涉嫌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人数多,金额大,案件线索少,侦查工作陷于困境,要求“限定的时间里主动交代问题”的方法也不奏效,院分管领导也非常着急,此时,我主动请缨,提出对涉案对象的个人资料汇总,根据所任职务、岗位、文化程度的不通,逐个进行分析,选择一个有影响,又是担任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的医务人员作为审讯对象。对象确定后,我针对其文化学历较高,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但心理因素变化较大的特点,采用以恩为主,以威为辅的策略,阐明“商业回扣”潜规则的危害性,清楚告知其收受药品“回扣”是受贿行为,耐心细致,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一个整夜的讯问,终于使其交代了收受“回扣”5万多元的事实。根据其表现,我又建议领导兑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其取保候审,第二天主动来院退还了赃款。其他医务人员得知后很有触动,纷纷主动来院讲清问题,并积极退款,至此,涉及金额近30万元,涉案人员10余人的商业贿赂案件成功告破。在办案中,我积极钻研,准确把握审与讯的关系。审是疾风暴雨型的问话,讯是和风细雨型的谈话。在办理环保局局长、副局长受贿案中,在县纪委对其进行“规劝”时,我被抽调该专案组,针对该局班子集体收受市环保局所属环评、环保清洁公司 贿赂的事实进行分析,在审讯中与纪委进行分工,在掌握一定的证据后,我们检察机关及时转换为以“审”为主,以讯为辅的策略,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教育,固定口供。如果说“讯”是备战,是寻找战机的过程,那么“审”就是投入战斗,一决胜负的时候。由于采用策略得当,审、讯优势互补、及时转换,最后案件相关事实全部查清,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正确把握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采用法律威慑力,政策感召力,促使嫌疑人认罪伏法。在办理杭州市港航局港航处原处长许某受贿案中,许某自知其受贿金额巨大,害怕被判重刑,对原先交代的问题企图翻供。针对其异常表现,我分析原因在于其心理压力大过大,这时,我主张采用法律、政策教育为主的刚柔并济,恩威并举的策略,使其端正认罪态度,争取主动交代,从宽处理,以案例说理,同时做其家属工作,在审讯中,讲明家属子女殷切希望其早日讲清楚问题,一家团聚,同时对其给予人性化关怀,在中秋节来临前,买上月饼给他吃,使他放弃抗拒心理,交代清楚受贿1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写信告诉家属积极退赃。该案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许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退清全部赃款,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为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一份力,对于一名检察干部来讲是责无旁贷的。近几年来,受院领导的指派,我多次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专项治理工作,服务于我县的中心工作。由于本人阅历较丰富,适应做群众工作,多次受到一定好评。去年7月,县委、县政府整治“两江”(富春江、分水江)专项活动,本人被抽调专项工作组,在侦办涉嫌破坏矿产资源、无证开采沙石系列案件中,与公安人员密切配合,工作认真负责,受到领导好评和表彰,彰显了检察干警服务大局的工作风貌。回望28年来,我经历了一个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过程,对我而言老骥伏枥,志不在千里,志在当下。不为名所谋,不为利所惑,不为物所累,不为色所迷,是我的人生写照,也是我对党和人民的总结汇报。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3

“唯艰忍者始能遂其知”,所学丰富的知识在办案中有了用武之地,××*业务能力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中,她注重改进监督方法,采用“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先打招呼说明情况,后发文书”的做法,监督意见大都被采纳。在原先推行主诉、主办检察官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诉、主办检察官责任制暂行规定和考评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她通过推进批捕、引导侦查,庭前证据开示、普通程序简化审改革,探索证据开示与普通程序简易审结合模式,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20多年的检察生涯,××*接触过几乎所有的检察业务工作。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理念,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常说:“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政府失去指望”。同时,她时刻提醒自己:“办案是智者之间的较量。也是勇者之间的对话,要办就办成铁案。”版权所有

2003年3月,××*接办了张衍荣交通肇事一案。1998年8月19日,犯罪嫌疑人张衍荣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104国道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一死一伤。案发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虽然认定犯罪嫌疑人张衍荣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在进行两次民事调解后,以犯罪嫌疑人张衍荣无经济赔偿能力为由,终结该案,未进行刑事立案处理。被害人陈桂森对事故处理结果不服,在其后5年的时间里不断向市区两级人大、政法等部门控告申诉,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影响。××*接到被害人申诉后,本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负责精神,指派专人进行了认真的初查,调取了当时的侦查卷宗材料,询问了被害人,认为该案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实,符合刑事立案的条件,遂于4月21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4月22日公安机关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5月21日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6月29日,法院以张衍荣犯交通肇事罪依法作出了判决,被告人服判,被害人也得到了总计45000元的经济赔偿。当听到判决结果时,被害人一方激动得泪流满面,特地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感谢检察机关为他申张了正义,感谢检察机关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在分管渎侦工作期间,区法院执行庭路某因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被被告人家属控告到检察院。当时法院领导及一些其他领导纷纷说情,然而铁证如山。她向院领导汇报后,积极争取市院和区委的支持,顶着重重压力坚持查办。而且通过路某又挖出了其他涉案人员。为了能够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被害人的利益,她认真询问每一位证人,认真核实每一份证据,把材料搞得扎扎实实。由于案件重大、涉案人员又是法院的执法人员,惊动了省检察院和省高级法院。在开庭审理的当天,省检察院领导和全省各法院的执行庭庭长都到庭旁听,由于证据确实充分,涉案被告人均以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刊3年。通过这个案子有力地打击了司法腐败,维护了法律公正,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办理的案子,很多现已成为“尘封”的档案,能为这些档案作最好注解的就是这背后的艰辛和汗水。为了办好一件案子,她不知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汗,吃了多少苦。在她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完整整地休个节假日已成为奢侈的想法。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是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撂撂卷宗陪她度过。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但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和人民检察官的真谛。

检察工作难干,尤其是对女同志来说更是如此。工作20年来,××*亲自办理过200余件案子,而让她最问心无愧的是她在办案中从来都没有退缩、没有低头、没有让步。这些年来,她所做过的令人难忘的事情很多很多。

在她干批捕工作时,有一次与同事一起到农村去取证。正赶上下雨,农村的土路泥泞不堪,她们乘坐的警用车深深地陷在泥里,走不动了。她主动跳下车,踩着满路的烂泥用双手推车。十分钟,三十分钟,一个小时,等到车能正常行驶了,她和大家一样都成了泥人。取完证之后,天色已经很晚了,村民要留她们吃完饭再走,但她们坚持遵守“不吃百姓一口饭”的规定,又连夜赶了回来。由于被雨淋湿了,再加上挨了饿,夜里她就发起了高烧。领导让她在家休息一天,但一想到还有那么多工作要做,她依然按时来到了办公室。

亲戚朋友都不理解:这么拼命地干,上顾不了老,下顾不了小,还得罪人,图啥呢?这时,××*总是说: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就得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对得起胸前的检徽。正是凭着对检徽的深深热爱,二十年来她从未给检徽抹过黑,每件案子都做到了诉的出,判的上,每件案子都维护了人民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这些年,××*始终坚持一条原则,少交际,慎交友,清白做人。××*的爱人是一位普通的机关干部,孩子还在上学,一家三口过着平淡、恬静的生活。对金钱,她一直看得很淡。“难耐清贫莫为官”这句话就是她自己干工作的座右铭。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4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5

廉洁从检,清白做人

公诉科是检察机关的窗口,公诉科干警的形象就代表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为此,工作中××*始终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执法和办案工作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身为公诉科科长,要求科里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觉遵守院里各项规章制度和检察机关办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廉洁从检。多年来,她自己和所在科室的干警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问题。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6

,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主诉检察官,先后六次受到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嘉奖。

1990年,在省市检察机关工作了两年的她,毅然放弃了舒适稳定的生活,跟随丈夫来到了,成为了检察院的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她先后在控申、民行、公诉等部门工作过。10多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她始终兢

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践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职业道德,把忠于职守、严格执法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努力把每一起经手的案件都办成“铁案”。在公诉科期间,她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38件617人,追诉漏罪、漏犯16人,改变案件定性13件人次,无一错诉、漏捕、漏诉,经办案件准确率达到100%。

细心,是公诉人必须具备的素质。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在办理各种案件时,坚持做到“三细”:仔细阅卷,察微析疑;仔细讯问,去伪存真;仔细对照法律条文,力求定性准确。每一个环节她都做得有条不紊、忙而不乱,使经办的每个案件都“诉得出、辩得赢,判得了”。如她办理的一起案件,当时被告人聘请了潍坊市很有名望的律师为其辩护,领导和同志们都替她捏着一把汗。经过仔细阅卷,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材料做了充分准备,但庭审中却还是发生了突然情况:被告人突然翻供,其律师又申请了新的证人出庭作证。该证人不仅在侦查、阶段从未涉及,而且还当庭举证被告人的贪污款项全部用于其单位开发项目。辩护律师也据此竭力为被告人做改变定性辩护。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凭着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掌握及丰富的出庭经验,很快便找出了抗辩新证言的突破口,进而对证人步步紧逼,环环相扣地进行发问,迫使其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接着,她又以确凿的证据对辩护律师进行了有力地反击,充分肯定了自己的公诉意见。最终,被告人不得不低头认罪,也以自己精彩的辩论赢得了旁听席上热烈的掌声。

基层检察院公诉工作的任务繁重,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情和执着勤奋工作,常常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和同事们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前几年,身在法院工作的丈夫到高校攻读研究生,抚养教育孩子,照顾赡养老人的重担都压在一个人身上。她十分理解和支持丈夫的选择,默默地承担起了家里的一切。有时为了按时把案子办结,她就先回家给老人孩子做完饭,忙完家务后再赶到单位加班,熬夜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由于长时期的作息不规律,使她患上了严重的失眠与神经衰弱,有时整夜难以入睡,头发也大把大把地往下掉。虽然好几次萌生过调离公诉科的念头,可她始终难以割舍对公诉工作的热爱,还是坚持了下来。作为一个女儿、儿媳、妻子、母亲,她也想抽空多陪陪自己的家人,但是,特殊的岗位需要特别的奉献,她把对亲人的愧疚深深地埋在心底。回首往事,她总是深情地说:“选择了公诉,我无怨无悔。”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7

一、 笔迹鉴定前的分析

在职务犯罪案件被受理后,相关的技术人员应该对送检的涉及案件的检材进行初步的分析。职务犯罪案件中送检的笔迹鉴定材料常出现以下特点。

(一) 涉案时间长,跨度大

大部分的职务案件一般涉案时间较长,跨度大。多数时间跨度超过十年,并且嫌疑人采用多种手段假冒他人签名,获取利益。

(二)涉案人员多,分布广

职务案件中通常涉案人员较多,且假冒他人签名次数多,并且这些涉案人员分布全省甚至全国各地,这给检察机关造成众多的困难,甚至有的根本查不到本人。

(三)涉案的检材多,方法复杂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多数送检案件为鉴定签名真伪的案件,此类案件通常检材较多,签名方式多,情况复杂,鉴定难度大。

(四)检材不符合要求

送检检材多数为复印件,事实上复印件并不符合笔迹鉴定对检材的要求,严格意义上讲,复印件是不能进行检验鉴定的。因此办案人员需提供给鉴定人员符合检验的检材原件才能准确的获得检验结果。

二.笔迹鉴定的检验经过

为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能够最大限度的还原事实真相,鉴定人员要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需在了解案情和全面收集嫌疑人各个不同时期样本材料基础之上,对案件进行检验。

(一) 根据职务案件案情,制定有效的检验方案

在对职务案件进行审理时,为了确保笔迹鉴定结论的真实与可靠,鉴定人员应该严格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及科学方法进行检验,在对笔迹进行鉴定之前,应该仔细研读案情,并且应该根据案件的需要将所有涉案的检材进行分组检验,这一做法避免在工作中出现差错。

(二) 制作规范严谨的对比表

在对笔迹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在检材和样本比较检验中发现的笔迹特征要按照一定的要求客观的记录下来,重点发现和寻找检材、样本中的笔迹细节特征,从微小之处发现价值较高的特征。并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进行编辑,以全面反映检材和样本全貌及细节特征,制作出规范严谨的对比表,使得在形式及程序上都更加的科学合理。

(三) 结合众多鉴定手段进行综合判断

在笔迹的鉴定过程中采用文检仪和显微镜进行细节观察,要分析是正常笔迹还是伪装笔。另外还应该仔细观察笔迹的书写水平、速度以及字体字形、单字结构、运笔动作等,从细微特征中寻找嫌疑点,并且对得出的嫌疑点进行评判并作出相应的鉴定结论。

三、笔迹鉴定的重要注意事项

(一)细读案情,做到科学鉴定

笔迹鉴定原理指出,个人的书写习惯存在一定的差别和变化,同时个人书写习惯与他人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而且书写活动自身随意性较大,案件的情况又大不相同,这就使得笔迹检验的工作相当复杂。因而为确保笔迹鉴定的准确可靠,鉴定人员必须在细读案情的基础上对笔迹做出科学的鉴定。这就要求鉴定人员结合案情,对检材进行全面分析,考虑出现检材签名的一切可能性,防止误判。

(二)对检材进行细读,充分收集样本材料

检材和样本材料的质量对笔迹的鉴定十分重要。对笔迹鉴定的样本来说,原则上为同期样本,并且要有可比性,样本不仅要有数量而且要有质量。对于收集到的样本材料要通过盖印或签字的方式得到当事人确认,以使鉴定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收集到的样本材料而言,即应注重资料的全面、充分,又要注重收集的质量,只有数量和质量同时满足要求才能更充分的暴露出书写人的书写动作特征。这样便于鉴定人员从这些特征中找出隐藏的规律,以便于更加全面的进行检材的校验。

(三) 准确区分正常笔迹和变化笔迹特点

正常笔迹是指在正常的书写环境中以及正常的心理、生理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材料。正常书写笔迹一般文字布局严谨、运笔形态比较合理,书写水平和语文水平基本相适应。变化笔迹是一种在反常环境中书写出的材料,但就变化笔迹来说,一般分为两种,分别为自然变化笔迹和人为变化笔迹,自然变化笔迹是因为由于书写环境的变化而导致笔迹变化的一种因素。而人为变化笔迹是一种书写当事人故意采取有别于传统的习惯笔迹而变化出的另一种笔迹。造成该笔迹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主观原因。因此在分析物证笔迹时,对遇到的变化笔迹应该仔细的斟酌。

(四) 仔细分析选取样本的笔迹

对选取样本的笔迹进行仔细分析,对特征的分析一般选取由小到大、由浅入深的特征,对文字的布局、字体的字形以及书写的特征进行分析。并且根据这些字形的字体特征对字的笔画、单字的写法、笔顺进行分析,此外,为避免出现遗漏错误,在选取样本笔迹特征时应该以字迹的先后顺序为线索寻找特征。另外,在选取样本时,还应该选取那些最能反映书写人字体特点的资料,尤其是对案后的样本进行仔细分析,避免涉案官员变化笔迹,这样便于提高办案的准确率。

参考文献:

[1].程军;张春.运用笔迹检验侦破案件的几点思考[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06).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8

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他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全力捍卫法律尊严,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与拥护,树立了人民满意的公仆形象。曾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市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市优秀青年”。他,就是**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杨跃津。

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不论工作多忙,**都要抽出时间学习专业知识和记录办案体会。十几年的检察工作,对一些普通案件来说,他早已驾轻就熟,但他从来都是认真仔细对待每一个案件,严把质量关,坚决做到不办一起错案。11年严打期间,公安机关上报提请批准逮捕李某某、李某父子,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公共汽车上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致其轻微伤,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在严打时期,完全可以立即作出批捕决定,但**经反复阅卷并提审犯罪嫌疑人,了解到该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因错车发生纠纷,并被被害人殴打在先,案件性质应为故意伤害罪而非寻衅滋事罪,因伤情未达到立案标准,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指控的其原来的故意伤害行为双方自主协商已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且被害方明确表示不希望追究二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并得到公安机关认可,依法亦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经过反复研究,**对该案依法提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并得到了检委会和上级院的支持,依法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sjclw.net 事迹材料网

**在办案中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办理王某等三人涉嫌抢劫一案时,他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犯罪前于XX年2月在某胶厂打工期间,左手在劳动时被机器轧断,造成终身残疾,该厂在支付部分治疗费用后,未再支付任何费用,且双方都未申请工伤认定。他意识到,如果在一个月内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王某通过法律手段获得合法赔偿将不再可能,这必将对其出狱后的生活造成终生的困难,经向院领导汇报后,提出了在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王某的同时,由该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人在法定期限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的建议,确保该犯罪嫌疑人不因被依法关押而丧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经济权益的机会。该案成功办理,有效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因犯罪而丧失,在社会上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多年来,**在检察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保障着群众的权益。**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一如既往、恪尽职守、秉公办案,真正使自己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官,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9

一、收集样本中存在的问题

(一)收取样本的主体缺乏专业知识

在不同的诉讼中,样本作为证据资料,由不同的主体依据证据规则收取和提交。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里的大多数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不是物证技术,而是侦查或者法律,也有的是从其他部门调入技术部门,物证技术专业水平较低,素质不高。这就决定了他们难以按科学鉴定的要求收取提交样本。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收取提交样本材料,但是由于律师、当事人等也较缺乏物证技术知识,因而,收取的样本也较难满足科学鉴定的需要。同时由于法官也缺乏物证技术知识,因而对样本的审查也往往不严,使样本提交后不能满足鉴定的需要。

除当事人主动提供比对材料外,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是收集和选取样本材料的第一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文书过程是否顺利,鉴定的结论是否正确。由于办案人员对文书鉴定知识认识有限,缺乏对样本收取方法和技巧的掌握,导致送检的样本不符合鉴定条件。此外,在送检的过程中,送检人员对文书物证保管不力,经常会对检材进行勾画、重描或折叠,这些都给司法鉴定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收取的样本特征反映不充分

样本特征是客体特性的真实反映,是鉴定的科学依据。就笔迹鉴定而言,影响笔迹形成的因素有很多,如生理、心理、文书格式、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纸张、字体、字形书写时间等。客体反映条件不同,特征反映会出现差别。如果样本仅反映了其中部分特征,会影响鉴定人的判断,如笔迹鉴定中,检材为某人快速书写的字迹,而收取的样本均为此人慢速书写的字迹,这时,在连笔特征、笔画简化、运笔方式、笔压等方面检材与样本都会存在差异。如将此样本作为比对样本,鉴定结论的正确性肯定会受到他人质疑。因此,样本笔迹必须能够反映受审查客体的真实特征,包括一般特征和细节特征,甚至是各个阶段的特征和特征的变化规律等。

(三)样本并非受审查客体的反映体

即指样本出现混同,样本不是或者不都是受审查客体的反映体。在笔迹鉴定实践中,表现为样本字迹材料并非都是嫌疑人书写。由案件当事人提供样本时,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将他人的字迹当作自己的字迹提交给司法办案人员。收取样本时,办案人员不注意分辨或者没有问清当事人,将多人书写的笔迹误认为是嫌疑书写人的笔迹。样本并非都是受审查客体的反映体不仅会给鉴定人的鉴定带来困难,而且易发生鉴定结论的错误。如样本均为另一客体的反映体,鉴定人经过比较检验很容易就得出否定同一的结论,而样本出现混同,会使鉴定人在比较检验过程中迷失方向,有些特征点符合,有些特征点存在差异,导致不能得出明确的鉴定结论。两种结果都可能导致鉴定结论出现错误。样本缺乏真实可靠性,是科学鉴定的大忌。

(四)样本缺乏时间上的连续性

样本收取要求时间上的连续性,是为了能充分、全面了解受审查客体的变化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无论书写动作习惯还是印文印面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书写动作习惯的改变表现为字迹的改变,印章印面的改变表现为印文特征的变化。鉴定时通过对时间上连续样本的研究以发现客体自身的变化规律是要求样本时间具有连续性的根本目的。这在笔迹鉴定或其他习惯类客体鉴定中显得尤为重要。

(五)偏重实验样本,忽视自由样本

文书鉴定中实验样本较自由样本更容易收取,只需要求案件当事人书写字迹或交出印章即可。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办案人员都偏重收取实验样本而忽视自由样本。当然,在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活动中,当事人不愿意提交自由样本,而对另一方提供的自由样本又加以否定,从而使自由样本的收取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收取实验样本就成为唯一可行的办法。

另外,也有办案人员很难找到自由样本,怕收取到错误的自由样本,或者只为了图省事,大量使用实验样本。从根本上说,这还是办案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对自由样本和实验样本在鉴定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所造成的。实验样本虽为当事人所写,但是容易伪装或变化,当事人出于某种动机而故意地控制调节书写动作或摹仿他人字迹,从而使笔迹特征发生改变。

二、笔迹样本的收取原则

针对笔迹样本收集过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收取笔迹样本必须遵守如下的基本原则:

刑事案件样本的提取扣押必须由办案人员亲自执行。办案人员不得在法案地或某一范围内广泛收取群众的笔迹资料做样本使用,只能收集重点嫌疑人或相关人士的笔迹资料;秘密收取的必须转换成公开收取;公开收取的必须严格按照提取扣押笔迹检材的程序和规定进行;收集特定人士的笔迹资料作为样本,应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报批;必须由受审查人辨认后加以确认;必须审查其来源是否真实。民事案件中收集笔迹样本必须征得受审查人同意,所收集的笔迹样本资料必须经过受审查人和对方当事人、相关第三人确认。

三、笔迹样本的收集方法

样本收集的方法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公开的、秘密的,等等,并且针对不同种类的样本,其具体收集方法也有所不同。笔迹样本的来源及提取的途径和方法很多,有单位或组织提供的,有涉案双方当事人主动交出的自己或对方的笔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在收集、提取时要一一标记清楚,但不能破坏其原始状态。

(一)秘密收取笔迹样本

这种方法主要用于案后样本、自由样本的收集。秘密提取,即在向嫌疑人保密的状态下,通过嫌疑人所在单位,组织,从他们保管的嫌疑人书写的文字材料中提取笔迹样本。如人事档案、文件档案、财务档案、考试试卷、计划总结、心得笔记、年度考核表等。

(二)公开收取笔迹样本

这是收集笔迹试验样本的常用方法。总体而言,收集笔迹试验样本可以采用一下几种方式进行:(1)默写。针对民事案件中的一些条据类或者字数少的检材,若受审查人已经知道检材的内容的,可以责成受审查人默写检材相关内容。(2)听写。事先编辑一段文字,把检材中的特征字编入其中,收集时由办案人员当面口述受审查人书写。(3)抄写。事先寻找并确定一份包含较多检材特征字的印刷品,或者编辑一份包含较多检材特征字的材料并打印成印刷品,收集时责成受审查人照抄全部内容。

公开收取笔迹样本应该注以下事项:搜集之前应当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必须由刑事案件的办案人员或民事案件的庭审法官亲自监督收取;监督人应营造一个轻松平常的书写环境,使受审查人保持平和心态;案后样本应该以常速或快速书写;案后样本的内容不得与检材样本的内容完全重复;不得复制带有反动性、民族或种族歧视、侮辱或诽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文字材料作为试验样本;单一形式且相同内容的实验样本书写不得少于三遍,每种形式书写不得少于两遍。

值得引起注意得是,笔迹样本的提取工作并非都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应根据检材笔迹物证形成的具体情况及案前、案后样本的分析比较,有针对性地隔时(上、下午)、隔天(一天或几天)、多次(三、五次即可)分别提取。对于精神紧张的应耐心做思想工作,让其相信笔迹检验的科学性,力求使其在正常的心理状态下,最大限度地再现真实的书写习惯特征。总之,收取笔迹样本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文检技术人员要认真核实笔迹样本的来源及提取方法,对于来源不明或非法提取的样本,有权拒绝使用。提取笔迹样本,首先要吃透检材,做到主要特征字迹心中有数,有备而取。其次坚持全方位、多渠道,条件优先,宁多勿少,切忌粗枝大叶,张冠李戴。坚持以发案时期、案前及历史样本秘密提取为主,案后正常样本为辅,听写样本为必要补充,实验样本为最后验证的指导思想,深入、细致、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为笔迹鉴定做出准确结论打下坚实的基础。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10

德威:蒙冤1 7年获赔1 20万美元

1994年6月4日早晨7点,19岁的婕西·泰勒被邻居发现在家中死亡。法医鉴定称,泰勒死前被类似狗链的物品勒过,且被人强奸。

由于泰勒的几位朋友都向警方说过“泰勒害怕德威”,于是,检察官和侦查人员锁定德威为犯罪嫌疑人。后德威又故意躲开警方询问且告诉警方一个假名字。在调查期间,警方还发现,案发当天,德威穿的T恤上有许多血迹,运用当时的DNA技术检测发现T恤上的血迹与被害人泰勒相符,但同时也与德威以及全美45%的人符合。除了T恤,警方还对被害人家里地毯上遗留的精液、被害人指甲里的碎屑进行DNA鉴定,发现其并非来自德威。在讯问中,德威称自己的确认识泰勒,且到过她的公寓,但没有杀害她。尽管如此,检察官还是认为德威的嫌疑不能排除,并根据其他证据对他提起控诉。

最终,德威被陪审团认定犯有一级谋杀罪和强奸罪,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判决在二审时得到维持。

2007年,德威和他的律师丹叶儿·约弗向美国一个专为冤枉坐牢的无辜者平反的纽约福利组织“无辜计划”求助。更加先进的DNA检测结果显示:德威T恤上的血迹并非来自被害人;地毯上的精液与被害人指甲里的碎屑均来自于同一人,但不是德威。

于是,2012年4月30日,律师约弗和“无辜计划”以及地方检察院共同向法院提出撤销德威有罪判决的动议。法院同意了这项动议,宣布德威无罪,同时下令追捕真凶。

服刑17年后,德威终于重获自由。但他发现自己一无所有,且只收到—个来自检察官的道歉。当时的科罗拉多州还没有通过针对蒙冤者的赔偿法案,律师告诉德威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基本不可能胜出。因此,“无辜计划”尝试说服科罗拉多州立法机关设立针对蒙冤者的赔偿法案。在德威被无罪释放后的第13个月,科罗拉多州终于通过了一项22页内容的赔偿法案。德威的律师立即提出赔偿申请,德威从科罗拉多州政府那里得到了120万美元的赔偿金和长达4年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柯林斯:蒙冤16年获赔1000万美元

1994年2月6日中午,35岁的亚伯拉罕·波拉克的尸体在一间公寓的走廊里被发现,身中6颗子弹,鲜血直流。警方介入调查后不久,便接到一个匿名电话,称贾巴尔·柯林斯是谋杀波拉克的凶手。柯林斯是住在附近的一名刚从高中辍学且曾因抢劫被拘留过一次的年轻人。在讯问中,柯林斯称自己案发时在母亲的房间里帮哥哥理发,他的母亲和女朋友随后都向警方作了支持他的证言。在随后的几次犯罪嫌疑人指认中,没有一位证人指认柯林斯是凶手。然而,1995年4月3日上午,柯林斯还是被法院判决谋杀罪名成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4年。判决的关键证据是3份证人证言,分别来自奥利瓦、桑托斯和迪亚兹。

柯林斯自认是清白的,自进入监狱起就下决心要出去。他多次向地方检察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希望获得本案中指控他的一切证据材料,但均得到资料已经不存在或者资料不由检察院掌握的答复。之后,柯林斯又以另外一名罪犯的身份提出申请,终于获得多年以来都被拒绝披露的材料。这些材料证明:为了使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吸毒者桑托斯作证,检察官维基奥内曾威胁要打他,并且把他送进监狱关一个星期;为了使一位未成年的贩毒者迪亚兹作证,检察官维基奥内曾跟踪他到波多黎各,然后,帮助他成功逃脱因违反缓刑条件而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庭审时,检察官维基奥内伪造证据,称柯林斯的家人对多名证人实施了威胁。

在收到这些材料后,联邦法院法官多拉·伊利萨利立即下令公开审讯柯林斯针对检察官维基奥内不当行为的指控,同时要求地方检察院将有关资料披露给柯林斯的辩护律师鲁丁。最终,为了避免更长时间的审讯,地方检察官同意推翻柯林斯的有罪判决。

在被无罪释放后,2013年,柯林斯将检察官、侦查人员以及纽约市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5亿美元。经过3年的诉讼,柯林斯与纽约市政府达成和解,对方赔偿柯林斯1000万美元。2014年7月,柯林斯又与州政府根据“冤假错案条例”达成协议,获得300万美元的赔偿。不过,布鲁克林地方检察院认为,检察官维基奥内没有做错任何事,表示不会进行内部调查。如今,63岁的检察官维基奥内仍然是布鲁克林地方检察院的一位高级别人物。

安德森:全美首位被判监禁的检察官

1986年8月13日早晨,因前一晚被妻子拒绝性爱的莫顿在浴室洗手台上留下一张表达自己失望的字条,同时在末尾写着“我爱你”。前一天晚上,他刚和妻子克里斯汀及3岁的儿子埃里克在餐厅庆祝了生日。第二天5点半,莫顿离家上班。随后,克里斯汀被人奸杀。她的头曾经被木棍重重击打过,床单上留有精液。

在尸体被发现的第二天,警察在莫顿家附近100米的建筑物里找到一条带血的手帕。案发时,在场的埃里克说凶手不是莫顿,而是一个“怪物”,并用大量细节描述了犯罪现场和谋杀过程。同时,他特别提到案发时父亲不在家。当警方询问莫顿的邻居时,邻居说有—个男人将一辆绿色货车停在莫顿家门口的马路上,然后向附近的树林里走去。警方的记录还表明,克里斯汀遗失的信用卡在圣安东尼奥市的一家珠宝店里被发现使用过。

庭审时,检察官打算不让负责侦查本案的警察伍德出庭。辩护律师因怀疑检察官很有可能隐瞒了对被告人莫顿有利的证据,向法官提出疑问。检察官随后向法庭保证,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已经根据辩方的要求予以提供。然而,前述有关儿子埃里克的证言、绿色货车、信用卡等证据都没有出现在庭审中。1987年2月17日,莫顿被法庭判定谋杀罪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之后,莫顿的上诉也被驳回。

1999年,仍在服刑的莫顿第一次提出DNA鉴定申请,要求对本案床单上的精液进行鉴定。结果显示,精液与他的DNA相符。然而,这个结果并不奇怪,因为这是他家的床单。2005年,法院批准了“无辜计划”提出的对犯罪现场其他证据进行DNA检测的申请,这一次的检测结果同样没有排除莫顿的嫌疑。随后,莫顿第三次提出对手帕及手帕上的毛发进行DNA鉴定。检测结果显示,手帕上的血迹和毛发来源于莫顿,同时也来源于另一名加利福尼亚州的重罪犯。该名罪犯在德克萨斯州有过犯罪记录,且案发时居住在德克萨斯州。莫顿的律师及地方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在克里斯汀死后两年,另一个县城也发生了与克里斯汀案作案手法十分类似的谋杀案——黛不拉在床上被击打致死,床上留有男性阴毛,凶手正是上述罪犯。

2011年10月4日,服刑近25年后,莫顿被无罪释放。根据得克萨斯州的赔偿法案,莫顿可以根据服刑年限获得一次性支付的197万美元赔偿金。另外,还有每年8万美元的养老金、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资助金。

在正式宣布莫顿无罪的当天,莫顿的律师向法院申请颁发“调查令”,要求对检察官安德森的不当行为进行调查。2013年4月9日,法院下令拘捕安德森。2013年11月,检察官安德森由于违反法庭关于披露被告人无罪证据的特别命令,且对法官作出虚假陈述,被认定犯有“藐视法庭罪”,被判处10天监禁、50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500美元罚款以及执业证注销。尽管处罚轻微,但这是全美首位因为制造冤假错案而承担刑事责任的检察官。

赔偿方式

在美国,蒙冤者有三种方式获取赔偿——赔偿法案、私人诉讼、个人议案。根据“无辜计划”2010年的报告,全美240多名通过DNA鉴定被无罪释放的人中有40%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其余60%获得赔偿的人中,一半通过州赔偿法案获得赔偿,另一半则是通过私人诉讼或个人议案获得赔偿。

方式一:赔偿法案

1913年,加利福尼亚州和威斯康兴州通过了全美第一部为蒙冤者设置的赔偿法案。如今,通过这项法案的州达30个。

1938年,联邦政府在其通过的法案中确认,政府需要为蒙冤者提供统一的赔偿。无论蒙冤者在监狱中服刑多长时间,赔偿额均为5000美元。2004年,美国国会将赔偿额增加,“每错误羁押一年,蒙冤者最多可获赔偿5万美元;如果被判处死刑,则每错误羁押一年,最多可获赔偿10万美元”。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同时要求州政府达到相同的标准。

赔偿法案为蒙冤者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经济赔偿标准。对于赔偿标准较高的州,赔偿法案无疑是最公平、最全面的赔偿方式。通过赔偿法案申请赔偿会比诉讼更快得到赔偿,且赔偿法案对符合资格的申请者会平等对待,赔偿额不会因为个人因素(种族、教育背景、政治途径等)而不同。一个较为清晰的赔偿标准还能帮助蒙冤者尽快规划未来。

实际中,绝大多数通过赔偿法案得到赔偿的蒙冤者(81%)获得的赔偿额——2.4万美元(相当于美国家庭年平均收入的一半),均低于联邦政府设立的标准。如加利福尼亚州的赔偿法案规定:“赔偿额的标准可以是每错误羁押一天,最多可赔偿100美元(即一年3万多美元)。”一些州还对赔偿额的上限进行了规定。在威斯康兴州,无论错误羁押了多少年,赔偿的最高限额为2.5万美元;新汉普郡州为2万美元。

除了金钱的基本需求,要想真正回归社会,蒙冤者还需要更多支持,如职业技能培训、心理咨询、医疗保健、住房、法律服务等。全美有10个州在其赔偿法案中设置了提供社会服务的条款。如康乃迪克州的补偿费用包括职业培训、心理咨询及其他,福蒙特州规定可以提供最高10年的健康计划,北卡罗莱娜州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及学费,蒙达纳州对通过DNA鉴定被无罪释放的蒙冤者提供教育资助以代替金钱进行补偿……截至2010年,有15位蒙冤者通过赔偿法案获得了社会服务方面的支持。

方式二:私人诉讼

因公民权利受损提起的诉讼和政府赔偿是完全不同的。政府毫无疑问应该为蒙冤者提供赔偿。因公民权利受损而提起的诉讼,则会要求蒙冤者能证明冤假错案是由公务人员的恶意不当行为所造成的。然而,事实是大部分个案中并不存在这样的不当行为,或者至少可以说大部分是无法证明的。在埃文斯和特里诉芝加哥警局及警察的案件中,联邦法院曾驳回了二人的诉讼请求,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本案的错判是由警察的故意行为导致。只要警察履行职责时是善意的,即使是过失行为,也可免予法律责任”。

在美国,检察官在行使控诉职责内的所有行为时都享有“绝对豁免权”,以确保处在这些位置上的人能排除一切恐惧,大胆地行使自己的职权。

2011年,美国最高法院更是在一起案件中严格限制了蒙冤者要求地方检察院为检察官的不当公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空间。此案中,服刑18年后通过DNA鉴定被无罪释放的汤普森将路易斯安那州地方检察院告上了法庭,陪审团判决要求路易斯安那州检察院支付1400万美元的赔偿金。可是,这样的判决却在地方检察院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的上诉中完全扭转,最高法院以5:4判决地方检察院胜诉,无须赔偿。

不得不承认的是,对于可以证明公务人员恶意不当行为的案件,蒙冤者通过诉讼获得的赔偿额往往会超过州赔偿法案提供的赔偿额。但是,诉讼的成本昂贵很多,且相当耗时。在经过多年证明自己无罪后,蒙冤者需要的是一个安全的环境,而非另一个冗长的法律斗争。

方式三:个人议案

如果蒙冤者无法提起诉讼,蒙冤者所在的州也没有设置任何赔偿法案,那么,蒙冤者可以请求立法者代表他提起一项有关个人的议案。

个人议案的好处在于允许州政府直接对个别无罪释放的人提供赔偿,而非适用于所有冤假错案。但是,谁有权利接受赔偿、接受多少赔偿取决于州政府的财政预算和申请人的人数,并且很容易受制于当事人和立法者的影响力,从而成为一项“影响力竞赛”。

赔偿标准在州与州之间,甚至是州以内都不统一,赔偿额可以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相距甚远。有资料表明,赔偿额最少时每年1600美元,而最多时每年30万美元。佛罗里达州的威尔顿·德治被错误关押22年后,通过个人议案获得了200万美元的赔偿,而被错误关押25年的艾伦·克罗提却只获得了125万美元的赔偿。

由于大部分蒙冤者都不具备足够的政治素养或者缺乏必要的政治途径提出诉求,在所有通过DNA鉴定而被无罪释放的240人中,仅有9%的人通过个人议案获得了赔偿。在所有救济途径中,它是可能性最小的一种。

责任追究

美国的检察官是受政府雇佣的律师,通常是侦查程序的主导者,在经过侦查后检察官可以依法决定是否起诉。对于检察官的不当行为,地方法院有权转交律协处理,或在判决中公开指出;地方律协接到案件后,有权对有不当行为的检察官作出暂缓执业、吊销执业证等处罚决定。然而,被控行为不当的检察官常常可以免除实质性的惩罚,美国在蒙冤昭雪之后的追责方面做得仍然不尽如人意。

法院:公开谴责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规定,当检察官的不当行为部分或全部导致判决改判或撤销,法官必须将检察官的不当行为通知州律师协会。同时,法官还应当通知检察官。然而,加利福尼亚州的司法公正委员会在2010年的报告中称,在近30起因检察官不当公诉行为导致判决撤销的案件中,法院没有将任何一起案件报告给州律师协会。

美国最高法院曾指出,防止检察官不当行为的一种方法是在判决中公开谴责相关的检察官。在北加利福尼亚州“无辜计划”调查的707个存在不当公诉行为的法院判决中,有80名检察官被公开姓名,其中有49名检察官仅被披露姓氏。

律协:公开处罚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11

在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下,检察院的检察技术也需要改进,要突破传统的检验方法,学习新的检察技术,增强检察机关的工作能力。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常用在教育行业当中,主要通过文本、图形、声音和动画等多种形式来展示相关的内容,检察机关同样需要多媒体技术的支持来完成各项工作。因此,检察机关的技术部门应当积极发展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通过多媒体技术更直观地表现物证的内容,提高检察院的办案能力。

1 检察技术中的技术比值

1.1 专业知识的法律效应

检察技术是由多种科学技术组成,在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中,技术人员往往会受到专业技术的限制,在检察工作中着重强调技术的应用,从而忽视了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职能。检察技术必须要实现其法律效应,否则难以与一般的科学技术区分开来。检察机关的技术工作需要体现专业知识的法律效应,技术只是司法鉴定的载体,控制好检察技术中的技术比值非常关键。若技术表达不够准确,司法鉴定的法律效应将受到影响。

1.2 个体技术水平法律化

协调检察技术中的技术比值,还要重视个体技术方向差别带来的影响,检察机关同一法律服务问题的执法活动可能出现角度、深度、广度不一样的情况,例如在法医检验当中,病理学专业和人类学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同一案件的鉴定存在不同的技术比值[1]。从个人技术方向的差别可以看出,具体案件中技术比值的高低与案件的技术水平法律化程度有直接的关联,技术比值越高,检察技术越能体现法律效应。

1.3 不均衡技术影响鉴定水平

检察技术的技术比值还存在不均衡问题,检察机关的培养会让技术部门的整体技术比值得到提升,个体技术水平的不均衡问题对整体的影响不会太大。技术比值的均衡性受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司法鉴定人员在毕业后进入法律和专业技术进修班,是其主观努力的表现;检察机关的培养则是客观原因,通过教育来提高技术比值,是改善鉴定水平的重要方法[2]。在检察技术的发展中,依然要把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以技术进步来提升工作的效率。

2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主要功能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功能非常多,多个领域都能有效发挥其作用,其主要功能有以下几点。第一,单色扫描输入功能。检验材料和样本材料等物件都可以通过扫描仪输入到计算机当中,再使用多媒体投影设备把扫描的图像呈现在屏幕上,便于研究人员进行观察分析;第二,剪切功能。多媒体技术可以有选择性的输入相关文件,在复杂的资料当中可以实施有重点地局部观察,此后还可以恢复原貌。任意剪切的功能大大提高了司法鉴定的灵活性,检察机构的工作效率也随之提升;第三,缩放功能。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剪切输入计算机内容的局部,再进行放大或缩小,便于鉴定人员观察资料的细节部位,检察技术可以更有效地显示相关材料;第四,移动功能。司法鉴定的材料可以在输入计算机后进行搬移或重叠,让检验人员在材料对比中直观地发现差异点和符合点[3];第五,加色功能。输入计算机的材料原样可能在色彩上不容易分辨,通过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对印文、证物、尸体等材料内容进行加色,使图像的清晰度更高,便于检验人员从中发现细节特征;第六,修版功能。有些文字材料会出现字迹模糊的问题,通过输入设备把材料输进电脑中,可以用计算机的相关软件对材料进行处理,清除模糊的痕迹;第七,查账功能。在司法会计检验中,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为检验人员提供会计审查的账务信息,对贪污案件进行侦查;第八,文件输出功能。许多有问题的文件在经过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处理后,可以使用打印机把图文材料打印出来,整理出正规的档案材料。

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检察技术中的具体应用

3.1 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的目的是为了保存案件现场的原貌,以便在现场寻找到有效的证据。现场勘查人员会用摄像机把现场的全景拍摄下来,再通过输入设备将录像输入计算机当中,经过视频处理软件的修整,呈现出视觉效果较好的事故现场。计算机视屏播放可以反复播放视频内容,还可以回播和暂停,利用屏幕的缩放来观看视频画面的细节,从中寻找细小的痕迹。

3.2 文件检验

与传统的文件检验相比,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有明显的优势。首先,传统的文件检验会受到纸质文件性质的限制,而多媒体技术能够任意缩放、移动、剪切文件,使文件检验更加合理,检验的效率也得到提升[4]。其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扩大对比分析的范围。计算机的存储量非常大,文件材料输入计算机中转化成信息数据,可以在大范围内进行文件检验,使文件检验的结果更加科学。最后,计算机操作简便,文件检验人员在计算机上对文件材料进行检验,可以减少检验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

3.3 印文检验

在司法鉴定中,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需要通过印章和印文来表现,检验人员必须鉴别印文的真伪,确保材料能够正常使用。运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印文的检验效果可以得到保障。通过扫面设备将印文输出计算机后,经过一系列处理再与印文原样进行重叠对比,以此判断印文的真假[5]。传统的印文检验非常麻烦,需要用测量工具算出印文的大小,在用显微镜来观察印文是否有特别的痕迹。使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省去以往繁琐的检验步骤。

3.4 法医检验

法医检验主要是对刑事案件进行检验,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来取得资料,尽量还原事故发生的过程。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法医检验包括尸体检验、活体检验、血迹检验等等[6],法医把相关资料输入到计算机中,可以提高观察的效率。

3.5 司法会计检验

司法会计检验是为了检察贪污问题,当前会计工作基本都在计算机上完成,使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在计算机上查找所需的会计账务信息,配合完成司法会计检验工作。计算机的数据分析效率很高,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查找到账目后,还能从中发现漏洞,追查经济犯罪活动。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运用需要把握技术的有效性,同时要兼顾法律的规定,使检察技术中的计算机多媒体应用更加合理,体现出司法机关科学技术的特点。按照多媒体技术的功能,检察机关技术部门可以在具体的案件中采用不同的技术要点,结合实际问题来提高检察技术的实用性。在当前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基础上,相关研究人员要重视技术的研发,推动检察技术的现代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邱慎奎.推动检察技术工作创新发展[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4).

[2]王艳雯,张霁.论当前检察技术工作的困境及解决途径[J].法制与社会,2009(25).

[3]易广辉,董崇禄.检察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检察官和技术官双重身份[J].中国检察官,2008(01).

[4]马秀芳,宋晓波.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检察技术中的应用[J].刑事技术,1997(02).

[5]赵恺.计算机在刑事技术中的地位与作用[J].刑事技术,1999(03).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12

为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见贤思齐,利辛县纪委监委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向李夏同志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学习新高潮。

1.强化思想提升,注重组织领导。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决定和省纪委机关等联合印发相关文件精神,号召以学习先进典型为动力,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通过纪委监委工作微信群转载中共中央决定、中国纪检监察报关于李夏同志的事迹报告、评论,以不同形式进行学习讨论,努力争当先进、锐意进取,以行动诠释初心,用担当诠释忠诚,自觉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

2.强化入脑入心,注重丰富形式。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篇13

⒊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二季度,我们紧贴中心工作,对两级院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要活动以及检察队伍和检察业务工作的成效,及时加以宣传,并加强对基层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两级院采写的新闻稿件,共有篇被中央、省、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采用,内有部级篇、省级篇、市级篇。其中本处干警采写的新闻稿件共被中央、省、市级报刊采用篇,其中部级篇、省级篇、市级篇。我处配合市委组织部和市电视台制作了关于加强对选调生培养使用为主内容的队伍建设电视专题片,配合市有线电视台制作了《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果》、《林拂扬副检察长在我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上的电视讲话》两部专题片,在市电视台播放,取得了良好效果;制作院机关以及闽西交易城的学习宣传、检务公开栏期。另外,我处一位干警撰写的《控告申诉自由“点将”》的新闻稿件被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和福建省新闻学会联合评为第十一届福建新闻奖三等奖。

⒋抓好争先创优活动的有关工作。做好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女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减假保专项检查工作和超期羁押专项清理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人选的推荐、审批、上报等工作。做好求是杂志社《红旗画刊(福建专刊)》中郭祖霖同志先进事迹材料撰写和图片搜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⒌抓好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配合先进性教育办播放次电教片,抓好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同时,抓好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落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⒍努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协助做好机关考评工作,积极参与日常检查、抽查和考勤考绩等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创建平安龙岩”工作的材料报表定期上报工作;三是积极为自侦部门搜查、公诉部门出庭公诉等提供摄像照相服务。

存在问题:对一些工作抓得不够紧,特别是抓基层院建设存在松一口气的思想;对抓队伍建设存在较多依赖于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对有效地抓好队伍建设的点子、办法不多,思路不广。

第三季度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将《龙岩市检察机关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暨先进院创建量化考评标准(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基层院征求意见,经党组讨论通过后,争取在月初下发实施。同时,拟对各基层院的工作情况开展一次检查督促。

二是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力争在第三季度出台。二是继续积极配合院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做好材料撰写等工作。三是做好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继续每月组织市院机关干警观看一次有关国际国内形势、社会热点问题以及最新理论研讨成果等内容的电教片。原创:在第三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各内设机构联络员参加的市院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

三是继续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检察工作的主要业绩和检察干警精神风貌。针对我院电视新闻宣传工作较弱的状况,第三季度拟加强与龙岩电视系,重点拍摄若干部电视专题片,形成电视新闻宣传的规模和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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