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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党建工作要点实用13篇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1

2、加强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视教育,教育领导干部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形势,珍惜自己的荣誉、珍惜家庭,在大好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3、要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畅通、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发现案件线索。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工作网络和机制,剖析案件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4、要继续推进纠风工作,加强效能建设。坚持纠建并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工作作风问题的查究力度,督促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廉洁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5、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彻底清查“小金库”。对于私设“小金库”以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先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继续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等各项任务的落实。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2

加强责任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卫生各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扎实推进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把防范腐败要求融入医改各项政策措施当中,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

二、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格有力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权力公开,落实好权力清单;加强对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机制,坚决纠正“落实缓慢、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格问人问事问责,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全面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控;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严格执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管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质采购工作制度。

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认真落实各项组织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增强组织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增强大局观念,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的行为。

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驰而不息纠正“”,持续开展“小”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和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对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使用的监管,促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建立健全基金管理、报销等各项制度,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基金问题,确保基金安全。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范干部从政行为;抓好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廉洁行医工作;加强对“一把手”落实“三重一大”以及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督查结果运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约谈、诫勉谈话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促进常态长效运行。

切实加强教育和管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促进广大人员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突出卫生特点,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组织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认真抓好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责任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营造和谐医患关系。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3

从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来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想取得积极的效果,不但要依靠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同时还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及时介入,通过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使党风廉政建设能够在规定目标下得到有效的完成,使党风廉政建设能够有所侧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实效。因此,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对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质量和满足党风廉政建设需求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党风廉政建设应建立完善的纪检监察体系

考虑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纪检监察作为一种特殊的职能,对党风廉政建设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通过纪检监察部门的扎实工作,能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效果进行有效的评价,形成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够在开展过程中得到有效的规范。所以,纪检监察对党风廉政建设有着非常直接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为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质量,我们不但要明确纪检监察的作用,还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构建健全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和作用,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单位的组织结构,合理构建纪检监察部门,使纪检监察能够分层分级,起到全面性有效性和规范性的作用。所以,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体系,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进行的关键。

对于企业而言,纪检监察应与企业审计结合在一起,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提高企业审计工作效果,保证企业审计能够与纪检监察结合,形成一种有力的监督手段,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同时,纪检监察还要与合规部门进行紧密的合作,重点对企业的合同签订、法律法规履行能力进行有效监督,使企业的所有法律性文件能够做到合规合法,提高纪检监察的监督质量,同时也扩大纪检监察的监督范围,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党风廉政建设应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从纪检监察的作用来看,纪检监察的主要作用在于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过程,使党风廉政建设能够成为一种扎扎实实的活动,使党风廉政建设能够形成合力,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使基层党员干部能够做到规范自身行为、勤政廉政,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排头兵作用,使党风廉政建设能够落到实处。所以,明确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是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

从目前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开展来看,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形成了对基层党员干部以及各个管理机构的有效监督,不但监督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同时也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有效的了解和督促,使党员干部能够做到勤政廉政,主动按照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一名党员的要求。

基于纪检监察的特点,以及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应当不断地强化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并赋予纪检监察部门以监督职能,使纪检监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以监督为侧重点,提高监督效果。通过必要的监督,使纪检监察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特点,避免腐败行为的发生,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效果。所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对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四、党风廉政建设应利用纪检监察规范工作行为

从目前党风廉政建设来看,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无论是对基层党建还是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必要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员干部有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并能够在工作过程当中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身行为能够符合廉政特点。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仅仅依靠党员干部的自觉性是不够的,还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对党员干部以及各个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督,使党员干部和管理部门的行为能够更加规范有效。

基于这一现实需要,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规范作用,形成对党员干部和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督和规范,使党员干部能够主动对照党的章程和廉政目标,有效调整自身行为,提高行为的规范性,满足廉政工作要求。由此可见,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利用纪检监察规范工作行为,是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质量的关键。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要想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质量,就要明确纪检监察的作用,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规范和促进作用,使纪检监察能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进行,并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成绩,使党风廉政建设能够在整体性和时效性上有全面的提高。只有认识到这一点,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合理构建纪检监察体系,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和促进作用,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能够在整体质量和效果上得到全面提高。所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对纪检监察的作用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合理运用、举报、情况通报等纪检监察手段,并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效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 刘序明;网络监督在反腐败中的作用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2年

[2] 宋为;公权腐败的网络治理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

[3] 王伟忠;高校腐败行为与廉政建设研究[D];西南大学;2011年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4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5

酒香不怕巷子深,兴和县人民检察院紧跟时展潮流,不断创新,该院总结形成的“12345党建工作法”获得乌兰察布市委、兴和县委两级组织部的高度认可,并且在《内蒙古风采》刊登。“12345党建工作法”紧紧围绕党建主题,凝聚合力。“1”是着力建设“一个阵地”即党建阵地;“2”是牢牢把握“二个任务”,即“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和“协助、监督”两项职能;“3”是扎实抓好“三个重点”即重点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建带队建;“4”是切实做到“四个加强”即加强教育管理、学习引导、宣传报道、检察文化建设;“5”是认真做好“五个要字”即一要“大”、二要“小”、三要“严”、四要“学”、五要“干”。

“按照‘第一身份是党员’的党建要求,强化党员干警在依法履职中的党员主体身份,发挥党建工作在检察业务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是我们院一直不懈追求的。”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敏一边向记者介绍一边带领大家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提升业务水平。一是强化党员责任。积极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益诉讼、未检工作、刑罚执行等检察业务平台,强化“党员在一线,正义担在肩”责任意识,发挥共产党员在依法履职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强化“党员担当”。重点把贯彻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活动、“保护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专项工作中的要求,落实到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之中,要求党员干警在专项斗争和专项行动中,要主动担当作为,贡献检察智慧。三是强化“党员服务”。把精准扶贫工作与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作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党建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将精准扶贫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任务。把“党建品牌”创建向基层一线延伸,把党的恩情与检察温情传递到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中去。

“软硬建设”一起抓 凝聚组织战斗力

兴和县人民检察院除了在制度建设方面创新工作方法、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软硬建设”一起抓,树立良好形象。该院党建活动阵地占地260平米,内容丰富,功能齐全。截止目前,兴和县已有大小20多个党组织前来参观学习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下一步将对阵地内部分模块和内容进行完善改进,力争把党建活动阵地打造成有效促进党支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崭新平台。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6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0年修订后颁布实施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作风和四个基本要素,即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民主集中制的作风。四个基本要素是指公正清明的政治局面和政治氛围、廉洁奉公的官德和不贪不淫的私德、清廉无私的品德或节操、廉洁高效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开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是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与群众接触较密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整个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地位,因此,深化落实基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现实情况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分工

深入把握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总抓手”,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注重抓好落实。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对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根据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员,围绕工作任务确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二)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努力营造“遵章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和高检院《2010-2012年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实施意见》,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公正执法、为民执法教育。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中,加强群众观点再教育,解决对待人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感情问题。

认真开展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开展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编发《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资料》,对我院近年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信访举报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以我院建院以来发生的干警违纪案件为例,剖析解读发生违纪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干警,促使全院干警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检察权为核心,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创新,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建设。

逐步建立科学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建立检务督察办公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办公室定期会商工作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建立纪检监察部门与干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队伍状况,制定相应措施。研究制作检务督察工作流程、“三重一大”事项风险防控备案表、检察人员“非正常行为”管理工作流程、检察人员廉政状况季度分析反馈表,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四)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

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作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环节来抓,加大督察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进一步增强内部监督工作的刚性和效力。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对公开遴选检察官工作、处长助理及科室负责人选任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等工作;集中对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处理情况,以及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等进行督察;组织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同时,结合实际对全院贯彻落实市院“两个意见”及重要工作部署情况、《检察人员“非正常行为”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警车管理使用情况、检容检风检纪等进行了督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督察建议,并督促限期整改。

(五)大力推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

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党的纯洁性教育,努力营造公正、廉洁具有检察职业特色的廉政文化风尚。一是创立“廉政教育园地”,与机关党委共同举办《廉政准则》漫画展览,集中购置反腐倡廉教育图书和音像资料,为全院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廉政教育活动提供便利。二是创办《廉政文摘》,以期刊的形式,转载和摘录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要求、新视点,以及廉政时评、格言警句、廉政故事等时讯资料信息,使干警在阅读中受到教育和启发。三是创建“廉政文化长廊”,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的主题,通过干警自创的廉政文学、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大量的纪实资料,宣传廉政理念、传播廉政精神、推树廉政典型,努力营造凝心聚力、和谐奋进、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筹建“廉政之窗”网页,利用内部网络资源,设计制作廉政资讯、组织提醒、廉政文摘、作风百典、钟鼓楼、清风廉影、专题解读等8个版块23个栏目,展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展和实效,普及廉政知识,扩大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五是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征集干警创作的廉政格言警句、书画摄影作品以及计算机廉政屏保设计作品等,并通过有形载体进行推广和宣传,激发干警参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使廉洁从检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对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不深入、不具体;个别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传达落实不及时,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停留在纸面上;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上还存在误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主要领导与纪检部门的事,而未能积极主动地抓好责任分工范围的事项。由于这些模糊认识的存在,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落实上出现了会上号召多,具体措施少,部署安排多,检查落实少的想象。

(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虽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但仍缺少相应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配套机制,对目标任务量化指标的确定还不够科学,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责任追究的科学方法、操作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等方面都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深入研究。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检察机关业务工作之中,同抓同落实工作做得还不够多、不够深入。主要是在做统筹部署安排时,对如何做到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落实,难以提出统一的硬性指标和要求,致使各部门、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

(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运作程序不够规范

在制定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办法时,对有些工作的考核指标不容易做到准确定性、定量,在检务督察时不方便操作,对考核部门的执行情况难以作出更加精确的评判,在实践中量化考核仍存在一定困难。

四、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及对策

(一)健全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

必须不断坚持把教育作为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学习检察机关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开展廉政条规知识竞赛和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廉政意识真正深入到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思想灵魂,使其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不忽视对廉政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带头落实。特别是要强化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使其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践者和带头人,又能够当好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者,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工作机制

为确保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现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建立落实责任制的监督机制,通过在检察机关办公内网上设置纪检监察信箱和廉政风险防控专栏的形式,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网络监督系统,使检察干警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三)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7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0年修订后颁布实施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作风和四个基本要素,即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民主集中制的作风。四个基本要素是指公正清明的政治局面和政治氛围、廉洁奉公的官德和不贪不淫的私德、清廉无私的品德或节操、廉洁高效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开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是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与群众接触较密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整个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地位,因此,深化落实基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现实情况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分工

深入把握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总抓手”,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注重抓好落实。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对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根据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员,围绕工作任务确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二)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努力营造“遵章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和高检院《2010-2012年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实施意见》,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公正执法、为民执法教育。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中,加强群众观点再教育,解决对待人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感情问题。

认真开展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开展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编发《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资料》,对我院近年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以我院建院以来发生的干警违纪案件为例,剖析解读发生违纪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干警,促使全院干警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检察权为核心,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创新,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建设。

逐步建立科学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建立检务督察办公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办公室定期会商工作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建立纪检监察部门与干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队伍状况,制定相应措施。研究制作检务督察工作流程、“三重一大”事项风险防控备案表、检察人员“非正常行为”管理工作流程、检察人员廉政状况季度分析反馈表,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四)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

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作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环节来抓,加大督察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进一步增强内部监督工作的刚性和效力。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对公开遴选检察官工作、处长助理及科室负责人选任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等工作;集中对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处理情况,以及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等进行督察;组织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同时,结合实际对全院贯彻落实市院“两个意见”及重要工作部署情况、《检察人员“非正常行为”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警车管理使用情况、检容检风检纪等进行了督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督察建议,并督促限期整改。

(五)大力推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

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党的纯洁性教育,努力营造公正、廉洁具有检察职业特色的廉政文化风尚。一是创立“廉政教育园地”,与机关党委共同举办《廉政准则》漫画展览,集中购置反腐倡廉教育图书和音像资料,为全院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廉政教育活动提供便利。二是创办《廉政文摘》,以期刊的形式,转载和摘录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要求、新视点,以及廉政时评、格言警句、廉政故事等时讯资料信息,使干警在阅读中受到教育和启发。三是创建“廉政文化长廊”,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的主题,通过干警自创的廉政文学、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大量的纪实资料,宣传廉政理念、传播廉政精神、推树廉政典型,努力营造凝心聚力、和谐奋进、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筹建“廉政之窗”网页,利用内部网络资源,设计制作廉政资讯、组织提醒、廉政文摘、作风百典、钟鼓楼、清风廉影、专题解读等8个版块23个栏目,展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展和实效,普及廉政知识,扩大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五是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征集干警创作的廉政格言警句、书画摄影作品以及计算机廉政屏保设计作品等,并通过有形载体进行推广和宣传,激发干警参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使廉洁从检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对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不深入、不具体;个别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传达落实不及时,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停留在纸面上;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上还存在误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主要领导与纪检部门的事,而未能积极主动地抓好责任分工范围的事项。由于这些模糊认识的存在,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落实上出现了会上号召多,具体措施少,部署安排多,检查落实少的想象。

(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虽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但仍缺少相应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配套机制,对目标任务量化指标的确定还不够科学,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责任追究的科学方法、操作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等方面都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深入研究。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检察机关业务工作之中,同抓同落实工作做得还不够多、不够深入。主要是在做统筹部署安排时,对如何做到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落实,难以提出统一的硬性指标和要求,致使各部门、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

(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运作程序不够规范

在制定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办法时,对有些工作的考核指标不容易做到准确定性、定量,在检务督察时不方便操作,对考核部门的执行情况难以作出更加精确的评判,在实践中量化考核仍存在一定困难。

四、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及对策

(一)健全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

必须不断坚持把教育作为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学习检察机关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开展廉政条规知识竞赛和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廉政意识真正深入到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思想灵魂,使其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不忽视对廉政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带头落实。特别是要强化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使其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践者和带头人,又能够当好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者,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工作机制

为确保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现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建立落实责任制的监督机制,通过在检察机关办公内网上设置纪检监察信箱和廉政风险防控专栏的形式,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网络监督系统,使检察干警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三)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8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进行了科学分析、作出了战略部署,检察机关必须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强有力的党的建设带队伍、强职能、促发展,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保证全省检察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任重道远。新时期的世情、国情、民情、检隋都对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更为紧迫,人民群众要求检察机关管好自身、提升能力的呼声也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更加迫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忠实恪尽兴党之责,必须不含糊、不犹豫、不动摇地抓好自身党建工作,以自身党建工作的成效带动队伍建设,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严守公正司法这道防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样才能让江苏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一、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意见》,广泛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一是坚持不懈地强化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高检院和省委对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运用组织生活、党课教育等形式,使学习入脑人心,准确领悟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好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着力建设一支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学习型领导干部队伍。二是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构建检察队伍的共同理想,引导党员干警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觉抵制错误的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侵蚀。大力培育检察人员职业道德,以今年4月份开展为期一年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认真落实检察官任职晋升宣誓制度,让“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真正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三是大力营造学习业务、钻研法律、学习各方面新知识的热潮。坚持不懈地抓好干警的业务和法律知识,以及对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社会、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加强检委会专业学习、法学研究会对法律政策适用问题的研究探讨。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引导干警精研法律,精通业务,增长履职本领。四是积极创新学习方法和载体,增强学习效果。积极搭建学习平台,通过开展网上学习、在线互动学习交流、疑难案件研讨,创办各类学习论坛、学术研究小组、业务研讨园地等多种形式,拓宽干警学习的渠道。发挥检察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法学研究会、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促进和倡导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学习活动。注重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总结基层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归纳成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建立述学、评学、考学机制,抓好各级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推进党员干警学习活动制度化、长期化、规范化。

二、突出抓好领导班子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制度建设。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要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抓好对各级领导班子监督和管理,以党内民主带动检察队伍形成团结和谐、充满活力的局面。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和检察委员会对检察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敏感案件,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项检察工作中,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既要注意发挥集体的力量,又要注意发挥领导干部个人主观能动性,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扬民主,善于决断;党组成员要在分工范围内积极工作,既要勇于负责,全力推进自己分管的工作,又要关心全局,服从集体决定,维护班子团结。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上级院党组要加强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配合地方党委抓好下级院领导班子建设,尤其要选好配强班子主要领导。要完善省辖市院检察长定期到省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接受讲评制度;开展好巡视工作,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落实。要坚持上级院领导参加下级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重视分析问题,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醒、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向党员干部通报。三是充分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利。引导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表达意愿,真正发挥在党内生活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三、大力提高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要从战略高度重视抓好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一是以优良的党风促进和带动检风建设。大力弘扬四中全会强调的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正确把握社情民意、群众呼声,大力解决群众最迫切、最期盼、最关注的司法问题。通过设立乡镇检察工作室,延伸检察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触角。通过深化检务公开,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及舆论监督。通过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坚持在全省城乡家庭中开展“人民检察院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二是始终保证党员干警公正廉洁执法。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为根本要求,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大力加强执法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正确的执法观,今年下半年将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坚决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全体检察人员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队伍中的问题要抓早、抓小、一抓到底,切实提高检察人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证党员干警公正廉洁执法。三是以党建工作成效推进检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在全员练兵活动中不间断做好思想发动和保障,调动练兵热情,推动练兵活动蓬勃开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特别是业务骨干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为做好检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积极探索创新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科学方法。党建工作方法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党建成效。高度重视研究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规律,不断创新思路,拓展途径,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时代性、创新性和实效性。一是探索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善于运用现代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开展党建工作。建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家庭走访制度、党员干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分析制度。及时摸清干警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疏导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营造平等融洽、和谐相处、民主团结的党内关系,增强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感召力,激发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对党员进行关怀、激励、帮扶,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亲切感,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探索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开展党建工作的方法。加强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全省检察机关及不同层次的党建网站,形成覆盖全面、反应快捷的党建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党课、党员网上论坛、支部建设博客等,抢占信息制高点,提高党建工作网上的话语权,增强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三是完善具有检察特色的“抓党建带队伍”的工作机制。以先进性建设引领整个检察队伍建设,把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和对检察队伍的普遍性要求有机结合起来,以落实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带动对检察队伍普遍性要求的落实。增强党组织覆盖面,哪里有检察人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建立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工作内容的一体化、考评体系的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一体化,逐步建成符合江苏检察机关实际的党建工作科学制度体系。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9

在2011年1月10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继续深入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会议讲话中,指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和基础,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实践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有效地做好群众工作。

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和谐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要求

在党的十六大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任务,并要求全党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以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一全局高度,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历史性要求和目标。党的十七大则是进一步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纪检监察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对于稳定国家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好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过程中,党的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如何有效地开展和谐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不仅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针,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更是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既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也是扎实有效地开展和谐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关键所在,能够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开创新境界、拓展新视野、打造新局面。在和谐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意义重大。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开展和谐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要求。腐败作为一种全社会性瘟疫,能够把一切发展的努力和成果摧毁掉。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因经济和社会各个方面都处在转型期,各项体制不够健全,法律还不够完善,在一定方面存在权力失控和价值堕落等问题,致使腐败在各个角落滋生并蔓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破坏了我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只有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反腐倡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现象,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提供纪检监察支持。

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内容

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核心内容来抓,不松懈,不动摇,切实维护和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不仅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指导下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和谐性的重要前提,也是为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必须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重要地位。只有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才能把人作为最主要的根本要素来看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清正廉明,务实为民,不断满足群众多方面的需求,从而做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不断改进党员干部的素质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放在治病救人上,对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在明辩是非、惩恶扬善的同时,尊重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核心内容。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发表的重要讲话一再强调,要继续深入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把反腐倡廉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处理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才能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获得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加强和改进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贯彻和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完善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严惩腐败分子,把反腐工作落到实处,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

在以往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认识,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成效,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积累了经验,其中最为基础性的,就是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基础,才能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注重维护民利和保障民生,在完善制度和规范权力方面实现改革创新,本着服务于纪检监察工作中心和大局的原则,完善制度,规范权力,最终做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本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原则,清醒地认识到在现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任务的艰巨性和过程的复杂性,坚定信念,树立决心,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纪检监察工作所取得的现有成绩,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密依靠人民群众,认清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抓住当前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团结人民群众应对风险,迎接挑战,共同奋斗,以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使我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保持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实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和共命运;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政策时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尊重群众意愿,本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原则,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法治观念,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权益;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使他们不断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工作业绩。

要深刻领会同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学习贯彻同志重要讲话,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的是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同志关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精神实质。要深刻领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也是我们适应新形势、顺应新期待、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使命的现实需要。要深刻领会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总原则,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深刻领会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更加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落实到分析问题、谋划思路、制定政策、出台举措、推动工作全过程和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各方面各环节。

作者单位:河北省纪委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参考文献:

[1]陈红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01).

[2]王锡莲.以人为本是执政党建设的中心环节[J].党的建设,2006(12).

[3]李家海.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J].发展论坛,2006(06).

[4]孙海英.论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原则[J].理论学习,2006(08).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10

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是纲与目的关系。正确把握和处理这个关系是能否站在战略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基础。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结教育、组织引导、激励鞭策党员干警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抓党建工作是保证检察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履行好自身政治责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各项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践中,我们注意把握好几个主要环节:

一是院党组在研究每一时期、每一年度的工作时,根据市委和省院党组的要求,结合检察业务的需要,对党建工作提出推动和保证的任务要求,做到党建与业务统一研究,通盘部署;在日常研究业务工作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办法时,同时研究党建工作的切入方式和推动、保证作用的发挥;在检查业务工作时,也同时检查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使党建工作时刻围绕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紧紧依靠党建工作进行。

二是在重大任务的部署实施中,院党组统一调配力量,让机关党委专职党务人员和业务处局领导一起深入基层和办案一线进行调研与督查。通过参与业务工作的调研和督查活动,不仅熟悉了业务工作流程,而且找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持。在机关党委组织重大活动时,院党组同样统一调动人、财、物的力量,动员各处局室分工合作,主要领导专门协调,促进党建工作与方方面面紧密结合,思想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形成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

三是在工作机制上,我们一直坚持机关专职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分别参加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等制度,保证了党组工作与党委工作信息互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总体合拍。实践证明,党建工作融进了检察业务,就会增添生机与活力;检察业务有了党建工作的先导与支持,就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较理想的工作效果。

二、抓组织,努力保证党建队伍坚强有力

在党建工作中,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像两个门栓,对实现党建目标起着关键作用。院党组认为,加强和改善党的组织建设,是我们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必然结果,是实现我院党建目标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实践中,我们正确处理争取上级领导和做好对下指导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争取上级领导方面,我们坚持把认真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作为基础,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党建工作方向。坚持把贯彻上级部署作为关键环节,努力把领导机关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坚持把深调研、勤报告、多请示作为争取工作主动的有效方法,深刻分析面临的复杂形势,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深入进行理性思考,及时报告上级组织,以利于领导机关从全局的高度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对下指导方面,我们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加强和改善组织建设。

第一,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一是加重各级领导责任,保证主要党务领导有位有为。明确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专职书记进党组,直接参与决策,使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决策研究中共同得以实现;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正职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并吸收为党组中心组成员,列席检察长办公会,保证了党建与业务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党办主任享有同其他职能部门正职同等的管理职

权,确保协调有力,配合到位,实现了党建工作目标、措施、效果在各项业中、各个工作环节上的有效落实。二是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增强党务工作活力。在新的形势下,一方面检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党建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两个方面对人力和精力的要求都越来越高,警力不足问题始终困扰着检察机关。党组认为,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政治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从这一点出发,坚持把党务工作力量配足配强,坚持把年富力强的综合部门正职、主要业务处长吸收到机关党委来做兼职委员,坚持把业务尖子、办案能手放到基层党务工作岗位上。在今年3月市院机关机构改革中,机关党委班子成员从7名增至9名;除3名专职干部外,其余委员分别来自办公室、政治部、反贪局、公诉处;15个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正职担任,同时在7名党员以上的支部配备了副书记,形成了年龄结构合理、素质结构优化、战斗力较强的党务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党务队伍素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党组每年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委系统的业务培训,每年派出部分党务干部到党建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市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党务干部的视野,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坚持适时轮岗,把在党建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输送到主要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形成培养、使用党务干部的良性循环,使党建工作岗位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近3年来,机关党委书记从列席党组会到党组成员,两任党办主任3次被提拔重用,分别担任政治部常务副主任和公诉处长,2名中层副职被提拔为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办主任。

第二,带领广大党员干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先导因素,抓好党建工作是抓好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为此明确提出,推动工作发展,必须从抓党员的政治素质入手,善于运用教育的手段,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的意识。按照这一要求,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在抓党员教育工作中,做实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党的基本理论。抓住党在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灌输,重点引导,使党员干部逐渐认识到,越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越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不能忘记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职责,不能忘记党员先进性的时代要求,自觉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志趣和责任感。二是在覆盖对象上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反贪、渎检、侦监、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党员干警,投入更大的精力,安排更多的时间,提出更高的要求,收到更好的效果;对长时间离开机关参加扶贫、驻村的党员干警,到外地办案的党员干警,参与办理重特大案件的党员干警,坚持及时成立党支部,指派专人负责,使每一位党员基本做到组织生活正常化、思想工作经常化。三是在工作措施上选好载体。既坚持采用宣讲、讨论、知识竞赛、主体教育等行之有效的传统手段,又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特别是机关局域网等现代化设施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了党员获取的各种信息和知识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干警争先创优的奋斗之中。

三、抓导向,努力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调查研究,我们确立了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概括起来是一性五点,即:围绕党的先进性,解决好立足点(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着眼点(着眼于未来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着力点(着力于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出发点(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出发)和落脚点(落脚于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有益探索:

第一,思想指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检察工作的先导作用。1999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从全省落后的位置起步,一年一个台阶,逐步迈上并一直保持先进地位,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强力推动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带动检察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党的十六大召开之际,正是我市两级检察长调整换届工作初步完成之时。在检察工作有了较大发展的高起点上,要不要、能不能、怎么样才能实现检察工作的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问题,突出摆在了新调整的领导班子面前。党组认为,党的十六大精神对于我院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于是,我们在十六大召开期间就开始组织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再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的学习十六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活动。着重解决思想、思路问题。活动首先在市院党组展开,逐步向6个基层院党组书记扩展、向市院机关各支部书记延伸、向市县两级院全体党员干警深入。这次活动的最大成果是,全体党员在解放思想中统一了思想,在理清思路中开辟了出路,在分析形势中寻找到了新的发展空间,在总结经验中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用这一党建成果指导检察工作,使我们坚定地确立了以检察业务为核心,突出加强检察管理和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坚决地推出了创新创优创精品活动,从思想上和实践上顺利实现了把岗位竞争变成工作竞争,把争先创优的竞争变成提高工作水平的竞争的转变,由此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始终保持着健康发展的强劲势头。

第二,行为影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广大党员的表率作用。党组提出,任何一个领导干部不仅要履行其管理职能,更要履行其行为导向的职能。几年来,我院历届党组、党委班子不仅注重立言,而且更加注重立行,努力使两者实现高度的统一,自觉做全体党员行为的引导者和楷模。一是党性立身,感召干警。班子成员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矢志不渝的学习精神,殚精竭虑的责任意识和身体力行的自律意识,在全体党员中树起了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良好形象。二是公正待人、作出表率。公平、公正用人是党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组认为,选好用好一个干部,就是竖起一面旗帜,树立一种导向。近3年来,我院先后提拔重用干部二百余人次,人均两次还要多,全体同志心悦诚服。今年3月初,我们经过充分酝酿,仅用一天半的时间就完成了机构改革,66%的党员干部职务提升、岗位变动,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改革期间干部之间平稳交接,风平浪静;改革之后处室之间你追我赶,比学赶超。三是身体力行,真诚服务。在精神生活方面,院党组对机关党委每年评出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专门记功表彰,激发干部的上进心,满足干警的荣誉感。在文化生活方面,院党组委托和支持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发动干警积极参与,经常举办体育、文化活动,丰富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在物质生活方面,尽最大努力改善干警住房条件,帮助干警家属就业、子女上学

,使广大党员干警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在1999年至今的年度民主测评中,党组班子的满意率连续4年100%。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评价我们是一个班子一条心,一个领导一面旗,一个党员一盏灯;《人民日报》先后以《表率是无声的命令》、《满意从何而来》为题,多次对我院的党建工作进行深层次的报道;最近,市政法委作出了向市检察院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政法系统从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等六个方面向检察院学习。第三,活动引导,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对党员队伍的组织作用。坚持推行党员先锋工程,组织各个支部和广大党员胸怀全局,立足本职,围绕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选题立项,比学帮超,各个部门有项目,人人肩上有目标引导全体党员争当公正执法的先锋,勤政廉政的先锋,爱民为民的先锋,我院被是市直工委命名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我院被市直工委确定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广泛开展全员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优美环境,增强爱院如家的集体荣誉感;大力开展全员扶贫活动,广大党员深入农村,体察民情,扶贫帮困,增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公仆意识;突出开展争创文明窗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形象,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当代包公形象,嫉恶如仇、执法如山的护法卫士形象。

四、抓创新,努力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创新是我市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的法宝,更是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11

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是"纲"与"目"的关系。正确把握和处理这个关系是能否站在战略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基础。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结教育、组织引导、激励鞭策党员干警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抓党建工作是保证检察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履行好自身政治责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各项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践中,我们注意把握好几个主要环节:

一是院党组在研究每一时期、每一年度的工作时,根据市委和省院党组的要求,结合检察业务的需要,对党建工作提出推动和保证的任务要求,做到党建与业务统一研究,通盘部署;在日常研究业务工作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办法时,同时研究党建工作的切入方式和推动、保证作用的发挥;在检查业务工作时,也同时检查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使党建工作时刻围绕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紧紧依靠党建工作进行。

二是在重大任务的部署实施中,院党组统一调配力量,让机关党委专职党务人员和业务处局领导一起深入基层和办案一线进行调研与督查。通过参与业务工作的调研和督查活动,不仅熟悉了业务工作流程,而且找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持。在机关党委组织重大活动时,院党组同样统一调动人、财、物的力量,动员各处局室分工合作,主要领导专门协调,促进党建工作与方方面面紧密结合,思想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形成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

三是在工作机制上,我们一直坚持机关专职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分别参加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等制度,保证了党组工作与党委工作信息互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总体合拍。实践证明,党建工作融进了检察业务,就会增添生机与活力;检察业务有了党建工作的先导与支持,就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较理想的工作效果。

二、抓组织,努力保证党建队伍坚强有力

在党建工作中,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像两个门栓,对实现党建目标起着关键作用。院党组认为,加强和改善党的组织建设,是我们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的必然结果,是实现我院党建目标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实践中,我们正确处理争取上级领导和做好对下指导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争取上级领导方面,我们坚持把认真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作为基础,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党建工作方向。坚持把贯彻上级部署作为关键环节,努力把领导机关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坚持把深调研、勤报告、多请示作为争取工作主动的有效方法,深刻分析面临的复杂形势,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深入进行理性思考,及时报告上级组织,以利于领导机关从全局的高度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对下指导方面,我们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加强和改善组织建设。

第一,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一是加重各级领导责任,保证主要党务领导有位有为。明确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专职书记进党组,直接参与决策,使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决策研究中共同得以实现;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正职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并吸收为党组中心组成员,列席检察长办公会,保证了党建与业务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党办主任享有同其他职能部门正职同等的管理职权,确保协调有力,配合到位,实现了党建工作目标、措施、效果在各项业中、各个工作环节上的有效落实。二是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增强党务工作活力。在新的形势下,一方面检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党建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两个方面对人力和精力的要求都越来越高,警力不足问题始终困扰着检察机关。党组认为,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政治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从这一点出发,坚持把党务工作力量配足配强,坚持把年富力强的综合部门正职、主要业务处长吸收到机关党委来做兼职委员,坚持把业务尖子、办案能手放到基层党务工作岗位上。在今年3月市院机关机构改革中,机关党委班子成员从7名增至9名;除3名专职干部外,其余委员分别来自办公室、政治部、反贪局、公诉处;15个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正职担任,同时在7名党员以上的支部配备了副书记,形成了年龄结构合理、素质结构优化、战斗力较强的党务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党务队伍素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党组每年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委系统的业务培训,每年派出部分党务干部到党建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市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党务干部的视野,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坚持适时轮岗,把在党建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输送到主要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形成培养、使用党务干部的良性循环,使党建工作岗位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近3年来,机关党委书记从列席党组会到党组成员,两任党办主任3次被提拔重用,分别担任政治部常务副主任和公诉处长,2名中层副职被提拔为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党办主任。

第二,带领广大党员干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先导因素,抓好党建工作是抓好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为此明确提出,推动工作发展,必须从抓党员的政治素质入手,善于运用教育的手段,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的意识。按照这一要求,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在抓党员教育工作中,做实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党的基本理论。抓住党在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灌输,重点引导,使党员干部逐渐认识到,"越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越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不能忘记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职责,不能忘记党员先进性的时代要求",自觉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志趣和责任感。二是在覆盖对象上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反贪、渎检、侦监、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党员干警,投入更大的精力,安排更多的时间,提出更高的要求,收到更好的效果;对长时间离开机关参加扶贫、驻村的党员干警,到外地办案的党员干警,参与办理重特大案件的党员干警,坚持及时成立党支部,指派专人负责,使每一位党员基本做到组织生活正常化、思想工作经常化。三是在工作措施上选好载体。既坚持采用宣讲、讨论、知识竞赛、主体教育等行之有效的传统手段,又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特别是机关局域网等现代化设施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了党员获取的各种信息和知识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之中,融入到了党员干警争先创优的奋斗之中。

三、抓导向,努力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调查研究,我们确立了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概括起来是"一性五点",即:围绕党的先进性,解决好立足点(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着眼点(着眼于未来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着力点(着力于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出发点(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出发)和落脚点(落脚于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有益探索:

第一,思想指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检察工作的先导作用。1999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从全省落后的位置起步,一年一个台阶,逐步迈上并一直保持先进地位,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强力推动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带动检察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党的十六大召开之际,正是我市两级检察长调整换届工作初步完成之时。在检察工作有了较大发展的高起点上,要不要、能不能、怎么样才能实现检察工作的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问题,突出摆在了新调整的领导班子面前。党组认为,党的十六大精神对于我院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于是,我们在十六大召开期间就开始组织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再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的"学习十六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活动。着重解决思想、思路问题。活动首先在市院党组展开,逐步向6个基层院党组书记扩展、向市院机关各支部书记延伸、向市县两级院全体党员干警深入。这次活动的最大成果是,全体党员在解放思想中统一了思想,在理清思路中开辟了出路,在分析形势中寻找到了新的发展空间,在总结经验中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用这一党建成果指导检察工作,使我们坚定地确立了"以检察业务为核心,突出加强检察管理和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坚决地推出了"创新创优创精品"活动,从思想上和实践上顺利实现了"把岗位竞争变成工作竞争,把争先创优的竞争变成提高工作水平的竞争"的转变,由此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始终保持着健康发展的强劲势头。

第二,行为影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广大党员的表率作用。党组提出,任何一个领导干部不仅要履行其管理职能,更要履行其行为导向的职能。几年来,我院历届党组、党委班子不仅注重"立言",而且更加注重"立行",努力使两者实现高度的统一,自觉做全体党员行为的引导者和楷模。一是党性立身,感召干警。班子成员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矢志不渝的学习精神,殚精竭虑的责任意识和身体力行的自律意识,在全体党员中树起了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良好形象。二是公正待人、作出表率。公平、公正用人是党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组认为,选好用好一个干部,就是竖起一面旗帜,树立一种导向。近3年来,我院先后提拔重用干部二百余人次,人均两次还要多,全体同志心悦诚服。今年3月初,我们经过充分酝酿,仅用一天半的时间就完成了机构改革,66%的党员干部职务提升、岗位变动,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改革期间干部之间平稳交接,风平浪静;改革之后处室之间你追我赶,比学赶超。三是身体力行,真诚服务。在精神生活方面,院党组对机关党委每年评出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专门记功表彰,激发干部的上进心,满足干警的荣誉感。在文化生活方面,院党组委托和支持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发动干警积极参与,经常举办体育、文化活动,丰富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在物质生活方面,尽最大努力改善干警住房条件,帮助干警家属就业、子女上学,使广大党员干警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在1999年至今的年度民主测评中,党组班子的满意率连续4年100%。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评价我们是"一个班子一条心,一个领导一面旗,一个党员一盏灯";《人民日报》先后以《表率是无声的命令》、《满意从何而来》为题,多次对我院的党建工作进行深层次的报道;最近,市政法委作出了"向市检察院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政法系统从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等六个方面向检察院学习。

第三,活动引导,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对党员队伍的组织作用。坚持推行"党员先锋工程",组织各个支部和广大党员胸怀全局,立足本职,围绕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选题立项,比学帮超,各个部门有项目,人人肩上有目标引导全体党员争当公正执法的先锋,勤政廉政的先锋,爱民为民的先锋,我院被是市直工委命名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我院被市直工委确定为"党员先锋工程示范单位";广泛开展"全员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优美环境,增强爱院如家的集体荣誉感;大力开展"全员扶贫"活动,广大党员深入农村,体察民情,扶贫帮困,增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公仆意识;突出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形象,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当代包公"形象,嫉恶如仇、执法如山的"护法卫士"形象。

四、抓创新,努力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创新是我市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的法宝,更是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12

一、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意义和重点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核心是提升组织的学习力、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学习型检察院本质上是一种组织学习的模式,它包含着“一个院所有成员都在学习”的内在要求,但最终目标不只是“人人学习”,更是“团队学习”;不只是学习的个人,更是学习的组织;不只是要提高个人的学习力,更是要提高组织的学习力。只有把个人学习与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相结合,使检察院成为具有持续学习能力、可持续发展的组织,才能称之为学习型检察院。因此,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应该是:围绕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这一共同奋斗目标,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所有成员持续学习、学以致用,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从而把检察机关建设成为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旺盛生命力的组织。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是新时期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学习型检察院是借助学习型组织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推动检察机关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载体。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提倡学习,更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新时期党的事业发展、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在检察机关中的具体体现。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基础性工作”,即:是通过围绕同一目标开展学习,团结检察机关成员共同奋斗的基础性工作;是通过增强检察机关的学习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通过个人的学习与检察事业发展相结合,发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人才、培养党的事业接班人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面对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客观形势,我们的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问题,尤其需要以创新精神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通过学习不断丰富知识,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重点是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和个人素质。学习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胜任领导工作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的重大责任,特别是承担着有效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重大责任。应该说,当前检察机关干部在总体上是适应发展要求、能够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的。但也不可否认,确实有少数干部学风不正、作风不实、能力不强,精神状态和自身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影响了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我们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过程中,要着重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重点,即:在党性教育方面,强化宗旨意识学习增强全体检察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在业务学习方面,强调把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作为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正确监督能力建设的首要条件;在个人素质方面,强调把加强自身素能作为新时期检察干部培养良好职业品格和能力的首要途径。

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途径、模式和机制

创建途径。主要是夯实学习基础、提高学习能力、增强学习动力三个方面。从学习基础来看,虽然多数检察干部个人素质较好,但检察工作综合性、系统性越来越强,单一的专业知识往往难以满足检察工作需要,必须不断调整知识结构、完善知识体系。特别是当前阶段,检察工作创新和移民外迁问题都已经十分突出地摆在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检察干部不仅迫切需要具备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而且迫切需要具备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为此,必须加强各类教育培训,进一步夯实学习基础。从学习能力来看,每个人的学习水平有高低,但个人学习和其他同志的学习相结合,可以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及时发现和总结实践效果较好的学习模式,并及时加以推广。从学习动力来看,每个人的学习爱好不同,个人所学可能并非检察工作所需,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尤其是成果转化机制,引导检察干部围绕党的事业、检察事业发展进行学习,创造条件使学习成果获得认可,从而增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总的来看,以上三个途径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不可或缺的。

创建模式。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需要及时挖掘和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创建模式。实践中比较典型的有论坛模式、项目模式、团队模式等。其中,“论坛模式”是通过组织学习论坛,由检察干部围绕共同的重点难点开展学习交流、提出工作建议 、深入进行研讨。有的检察院还举办辩论会,由单位领导提出问题、作出评判,既推动了工作,也搭建了干部成长的平台,检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同志的积极性很高。“项目模式”是每年围绕检察工作需要提出一批课题进行项目研究,由检察干部自由组织结合本职工作参加研究,有效提高调研质量和调研成果转化率。“团队模式”是由检察干部组织学习小组、读书会、创作小组等团队,集中志趣相投的检察干部,深入研究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理论思考和工作建议。另外,还有网络学习、职业设计、专家讲座、岗位练兵等各种模式,运用得当,也可以有效促进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的开展。

创建机制。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实践中,有三类机制尤其需要高度重视:第一类是激励机制。一些业务性很强的检察部门把“考核机制”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手段,制订晋升必须考试、必须培训的机制,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自觉转变。也有一些围绕检察机关发展和干部成长的需求制订人才培养规划,建立起“培养机制”,同样受到大家的欢迎。还有通过课题调研、论坛辩论、社团学习等创建活动,逐渐形成了“发现机制”,一批优秀检察干部脱颖而出,成为检察工作的骨干,反过来又促进了其他检察干部参与学习的热情。总体上看,各种激励机制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关键是要适合检察机关的特点,适合的就是好的、优秀的。第二类机制是合力机制。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不能单打一,而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现有的党政组织和其他组织资源,努力把创建活动变成各类组织的自发要求、自觉行动,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政工团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第三类是评估机制。学习型检察院创建之初,主要是通过试点等方法在实践中摸索,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我们越来越感到要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明确一些基本标准,使这项工作可衡量、可评价、有比较、有参考。为此,我们要着手从组织领导、工作实施、制度保障、成果转化、创建特色等方面建立起评估体系,通过评估推动创建水平不断提高。

三、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需要重点把握的环节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篇13

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学、知党史、强党性活动。通过院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各支部组织党员重点学、各科室要求干警认真学三个层次,采取学习原文和文件资料、撰写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收看《十六大电视教材》和《东京审判》等教育电影、邀请***副区长和区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上党课、征集知荣辱文明宣传用语、举办“迎七一”联欢会和支部最佳组织生活实例评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干警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增强廉洁从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名干警的读书心得还获得区纪委“读书修德、以德律己”廉政主题读书评奖活动中获得三等奖。

继续推进“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以理想信念教育、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找文章还是到文秘资源网,更多原创!]教育以及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纪律为主要内容,将宣扬优秀共产党员事迹与剖析反面典型教训有机结合,将创新学习载体与抓落实求实效互相渗透,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感染力、牵引力和导向力作用,促使干警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养成守法、诚信、自律的良好行为规范。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今年5月份开始我院启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我们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引导干警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本质和内容,自查、互查与开门查相结合深挖细查前几年教育活动中尚未发现或者虽已发现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在逐项分析找准症结的基础上,院党组提出“一个核心(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一条主线(以加强检察基础工作为主线)、一项重点(以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重点)”的整改思路,得到区委政法委的肯定,《**市政法动态》也对此作了转载。

二、增强监督制约刚性,确保工作规范高效。

将去年底修订的全部规章制度整理归类,形成业务工作制度38项,队伍管理保障制度45项,分别装订为《业务工作规范汇编》和《规章制度汇编》分发到各科室并将全部内容在局域网上公布,在此基础上,纪检组将工作重点放在狠抓制度的贯彻执行上,进一步落实完善规范执法体系。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院《关于对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施考核的通知》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等环节全部落实到位。院党组成员与干警进行任前廉政谈话21人次,检察长还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执行情况纳入季度目标管理考核,进行定期分析考评。

积极构建我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认真执行《**市检察机关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和《**区构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实施方案》,今年主要是抓好三项工作:[找文章到文秘资源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大=秘=书=网=站]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干警执法办案的监督。内督室坚持每月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定量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坚持科室每季度一次、全院半年一次的队伍建设分析讲评制度和刑检自侦部门执法检查“四卡”制度,对全院干警廉政信用档案进行清理实行“一人一档”,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互动完善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扣押、冻结款物和“两房”建设资金管理监督工作。按照《**省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对扣押、冻结赃款赃物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督促处理,同时,对我院“两房”建设筹建工作中设计、施工、采购环节招投标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督;三是进一步创新业务运行机制。相继推出规范办理延押案件、告知申诉风险和息诉理由、业务科长轮流接访、出庭支持公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四项新举措,以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依法、文明和人性化办案。

努力拓展外部监督渠道。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工作,认真开展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定期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检察行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发送《检察工作近况》、《检察情况反映》、《检察工作简报》和《检察调研专辑》等资料,并及时征求其对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执法透明度。五月底我院还邀请行风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观摩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市公

安局民警***涉嫌受贿、诈骗一案的庭审,并通过评点庭审、法律基础知识培训、通报工作情况等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提高执纪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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