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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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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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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更新传统的教育教学理念

长期以来,中职的教育教学模式都比较传统老旧,数字化和信息化逐渐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不断更新传统教育理念。针对传统的教育观念,要及时改进,加强教师的思想观念的培养,改变传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理念,加强教师对各种现代化的教育技术的认识,了解到电子信息专业教学过程中实现现代化和信息化教学的意义、为教学教育工作带来的便捷等,使得教师能够意识到电子信息专业教育的重要性,从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积极应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改变传统的教育教学理念,要定期对教育教学人员进行相应的宣传,宣传各种先进的教育教学知识和理念,对电子信息专业教学的优势以及特点进行宣传,从而在潜移默化过程中促进教职人员思想逐渐实现转变,促进中职教职人员能够加强对电子信息专业教学设备以及教学技术的应用,从而为现代化、信息化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2.2加强电子信息专业教学的经费投入

中职电子信息专业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教育需要大量的经费,教学的投入水平是影响电子信息专业教学效率的重要因素,随着中职电子信息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中对各种计算机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信息专业教学资源的需求逐渐增大,在教育过程中也应该要加大对这部分的经费投入。加强对电子信息专业教学的投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需要提高学校领导者对电子信息专业教学的重视,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促进学校拨出更多的经费用于电子信息专业教学过程中的各种设备以及教学资源的配备,从而提高中职电子信息专业实践教学水平。第二,要根据教学需求加强各种教学硬件设备和软件资源的配置,促进中职教学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设备以及资源能够得到完善的配置,为中职电子信息专业教学效率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三,要加强电子信息专业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经费的管理,有的中职院校在教育过程中虽然为不同的专业进行了经费支持,但真正用于教学过程中经费仍然不够,因此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对教学过程中的经费投入的管理,确保电子信息教育过程中的各种经费投入、人力资源投入可以落到实处,从而有效地促进电子信息专业教学过程中的基础保障可以得到满足。

2.3加强电子信息专业教育资源的整合

在中职电子信息专业教学过程中加强电子信息专业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可以有效地提高对各种电子信息专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在中职电子信息专业教学管理中,应该要做好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比如对幻灯设备、学习资源等进行共享,对电子信息专业信息资源等进行处理,对计算机、投影仪等各种计算机设备和资源都应该加强整合,同时利用多种计算机设备进行教学,以提高教学效率,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比如对中职电子信息专业课程进行教学时,可以利用电子信息专业的资源丰富的特性,加强图片、文字、音乐等电子信息专业形式的应用,从而丰富课堂氛围,使得学生可以提高学习兴趣。在电子信息专业教学资源的配置和整合过程中应该根据课程以及教师的个体差异,比如对于电子信息专业这种逻辑性较强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要根据电子信息专业课程的特点,加强电子信息专业教学资源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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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本的美国国防部体系结构框架确定了以数据为中心开发体系结构产品的过程。DoDAF元模型(DoDAFMeta-model,DM2)定义了相应的体系结构产品所使用的数据元素。DoDIEA沿用了部分DoDAF的产品和元数据定义。DM2分为三个层级,分别是概念级、逻辑级和物理级,所对应的数据元模型分别为概念数据模型、逻辑数据模型及物理交换规范。这三类数据模型分别相应地从效用、逻辑、语法三个方面反映了体系结构的设计考量。语法评估,是指对体系结构设计的产品是否符合相应语法规则进行评估。其中,语法规则既包括体系结构框架及元模型对体系结构产品的规范,也包括产品设计过程中所选用的建模语言的语法规则。此外,语法评估还包括体系结构数据完备性和一致性评估。A.规则合理性:体系结构中动态行为所遵循的规则是否合理;B.状态可达性:体系结构中各元素现有状态是否现实可达,资源状态转换是否可行;C.时序正确性:动态行为执行过程中,角色交互、行为先后关系是否正确。效用评估,与概念层相对应,是指在该体系结构指导下设计的系统能否满足决策者、系统使用者所需的系统性能和效能要求,同时包括是否满足系统所需的非功能性要求。

3综合电子信息系统体系结构评估指标语法评估包括四方面内容

3.1语法评估指标分析

由于语法规则是一个体系结构建立之初要遵循的基本规则,如果前述四方面有任一方面验证结果为否,则该体系结构即可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所以,语法评估采用数学集合论方法,其评估指标可以表述为:体系结构产品规范指标A1:若全部满足规范A1=1,否则A1=0;建模语言规范指标A2:若全部满足规范A2=1,否则A2=0;数据完备性指标A3:若全部满足A3=1,否则A3=0;数据一致性指标A4:若全部满足A4=1,否则A4=0;语法评估综合指标A0:A0=A1∩A2∩A3∩A4。

3.2逻辑评估指标分析

体系结构逻辑评估需要建立动态可执行模型,通过仿真运行进行判断。常用的动态可执行模型建模方法有结构化可执行模型生成方法、基于对象Petri网的可执行模型生成方法等。逻辑评估同样是“一票否决”,其评估指标描述如下:

(1)规则合理性指标B1:若全部规则合理B1=1,否则B1=0;

(2)状态可达性指标B2:若设计中能够相互转换的状态之间确实能够实现可达,则B2=1,否则B2=0;

(3)时序正确性指标B3:若设计中的所有时序关系正确,则B3=1,否则B3=0;

(4)逻辑评估综合指标B0:B0=B1∩B2∩B3。

3.3效用评估指标分析

效用评估同样需要在动态可执行模型基础上收集数据、进行评价。常用的效用评估方法有体系架构权衡分析方法(ATAM)、软件体系结构分析方法(SAAM)等,其基本原理是针对特定的目标对象构建仿真场景和流程进行动态评估。效用评估包括系统性能评估、系统效能评估及系统非功能性需求评估。系统性能指标是指软件系统在自身软硬件等技术条件基础上能够达到的运行能力指标。常见的系统性能指标有:

(1)系统响应时间:从用户发送指令到系统反馈其所需服务或信息所用的时间。

(2)系统吞吐量:指系统在单位时间内处理的请求或数据的输入输出量。

(3)系统资源使用率:常见的有CPU占有率、内存使用率。系统效能指标是指针对特定的作战场景和作战对象,通过系统集成,使得作战过程能够满足的战绩指标。针对不同的作战场景和任务,效能指标各不相同。如美国弹道导弹防御系统(BallisticMissileDefenseSystem,BMDS)针对来袭导弹预警作战场景,典型的指标有:

(1)预警覆盖范围:指BMDS系统针对威胁目标的作用空域范围。

(2)预警时间:从判断确定目标为来袭导弹时刻起,到导弹到达保护区的时间。

(3)信息精度:系统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常用误差来表示。如探测精度、数据率、信息融合处理精度、预测算法精度等。

(4)目标容量:系统能应对的最大目标数,用于衡量系统抗饱和攻击的能力。

(5)识别准确率:正确识别来袭导弹的概率。系统非功能性指标应从安全易用、移植扩展及决策管理三个角度考虑。安全易用考量了现有系统的可用性,移植扩展保障了系统的发展,决策管理则是从现实角度度量了系统的可实现性。非功能性指标定义如表1所示。

3.4体系结构评估指标与体系结构产品的关系

DoDIEAv2.0包含13个体系结构产品,评价过程中需要从各个产品中提取出指标信息。对于语法评估,要按照评估指标对每一个产品进行语法验证;对于逻辑和效用评估,则主要根据评估指标组织产品、建立动态可执行模型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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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先进的车辆控制系统:通常情况下,可以将车辆控制系统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车辆辅助安全驾驶系统,本系统包括车载传感器、车载计算机和控制执行机构等诸多组成部分,借助于车载的传感器,行驶过程中的车辆就可以对与其他车辆以及道路设施的距离进行确定,车载计算机处理这些信息,向驾驶人员发出报警信息,如果出现了紧急状况,还会强制车辆制动。

2综合智能运输电子信息系统的作用

为了更加智能化的管理运输系统,就需要将智能运输运输电子信息系统给应用过来,它可以促使交通运输效率和安全性得显著提升。国外因为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如今日趋成熟,但是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还不适应,因此,就需要深入研究综合智能运输电子信息技术,对我国的综合智能化运输系统大力发展,以便改善投资环境,推动我国经济获得更快的发展。具体来讲,综合智能运输系统在整个交通管理系统中,综合运用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电子控制技术和计算机处理技术,这样就构建了一个全方位的运输综合管理系统,更加的实时和高效。借助于高新技术,可以有效改造传统的运输系统,将电子信息技术的纽带作用发挥出来,有效连接各种运输系统,形成的新型综合运输系统具有较高的智能化程度和社会化程度。它可以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效能给充分发挥出来,促使服务质量得到提升,这样交通运输设施和能源就可以被高效利用起来,促使社会经济效益得到提升。具体来讲,包括这些优势,交通运输安全水平得到提升,交通堵塞得到减少,交通运输工具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同时,道路运输网的通行能力和交通运输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也可以得到显著提升。

3我国发展综合智能运输系统的策略

我国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就开始将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到交通运输和管理中,综合智能运输系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如今,综合智能运输系统已经被广泛应用到诸多的领域,如铁路系统、公路系统等等,但是这些系统都是分别构建的,没有联系起来。因此,在对我国的综合运输体系进行构建和发展中,需要采用科学的方式来综合管理和协调各种交通方式,将网络化技术给应用过来,发展综合智能运输系统。一是对综合运输体系进行构建和完善: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强化,在较大程度上增强了世界各国和各个地区的贸易往来以及经济互补性,国家经济的一体化特征日趋明显。在新世纪,将会综合化物流系统,那么就需要革新交通运输,将全新的交通运输模式给应用过来,有效集成各种运输方式,综合运输系统将会促使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将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给应用过来,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完善,将自身技术经济优势给充分发挥出来,由一个承运人组织来转换和衔接各种运输方式。为了促使综合运输体系得到构建和完善,就需要对法律法规明确制定,打破条块分割,制定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配合协调不同的运输方式,企业的综合运输也是允许的,并且为了促使运输职能的交叉得到实现,还可以采取兼并或者充足等方式。二是实现城市交通各种运输方式的一体化:在城市交通系统中,铁路具有一系列的优势,它不需要占用较多的土地,不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并且对环境不会造成较大的污染,因此,就需要对现代铁路运输体系进行构建和完善,促使其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的特点得到实现。如果城市交通运输系统中,将汽车作为主导,那么就会影响到生态环境,很多国家如今开始对城市轨道交通大力发展,将高速轻轨修建于各个主要城市之间,并且电气化改造部分铁路,将市郊铁路构建于市区和郊区之间,很多城市的城郊轨道运输系统都比较的完善,可以将市中心与城市周边有效的连接起来。铁路可以促使城市之间的联络得到强化,世界各国也充分重视了城市之间的旅客运输。我国铁路运输量方面,城市间的客运需求也占据了一个较大的比例,那么铁路也需要向市区内延伸,用轨道交通来有机联系城市间交通和城市内交通。要紧密结合城市内或市郊的公交运输以及轨道系统和城市外的交通系统,互相补充,这样小汽车所担负的客货流任务方可以被全部取代或者部分取代,以便合理增长私人小汽车的拥有量,促使城市交通得到有效缓解。如果是大城市地区,有着较多的人口,那么为了促使转运换乘更加的方便,就需要立体配置铁路和城市交通,互相裂解,促使综合性快速运输系统得到有效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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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信息在工程建设中,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为人们提供便利的使用条件。

(3)在使用过程中,人们能够依据自己的需求对电子信息进行调整,其在使用的过程中随意性较强,通过电脑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快速,为人们节省更多的时间。

(4)电子信息在使用的过程中,具有智能化、集约性等特征,电脑为信息的储存以及使用提供智能化操作的平台,电子信息的智能化是建立在先进科学技术的基础上。智能化操作是电脑技术发展的不然趋势,电子信息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实现对施工现场的真实模拟,使信息化处理更加科学、合理。

2加强电子信息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加强电子信息的存储

移动硬盘以及U盘是人们储存电子信息常用的工具,其在使用的过程中具有便于携带、移动等特点,适宜长期储存,且不受外界环境(空气、水、雾霾等)影响。但是,电子信息在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时间还处于起步阶段,经验不足,所以,在使用过程中,相关人员应该考虑如何做好电子信息存储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对其进行复制、粘贴、云存储等,能够有效的预防信息的丢失,为电子信息的储存提供便利的条件。

2.2健全电子信息管理体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工程档案管理模式不断由直线发展成为平面结构,而电子信息的出现,使工程建设中的档案管理模式丰富多彩[2]。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单一的平面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人们应该不断建立健全的电子信息管理体系,实现工程信息的有效、科学管理。

2.3合理规划电子信息归档

电子信息在归档储存的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相关人员应该认识到电子信息管理的内容以及必要性,对电子信息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专业化的对其进行储存和分类,确保电子信息的原始性,保证其正确、可靠性。

2.4加强电子信息智能化管理

实现电子信息智能化管理是确保信息准确的有效途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电子信息智能化主要体现在信息的开发利用,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不断吸收科学的管理措施,完善电子信息运行体系,进而实现电子信息管理的智能化,推进工程建设的现代化发展。

3电子信息在工程建设中的发展前景

电子信息在工程建设中具有快捷、方便、容量大等优势,所以成为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电子信息的不断发展,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前进,使国家的电子信息不断面向全球的方向进军,电子信息的规模化以及网络普及化,决定着工程建设的发展前景。同时,电子信息还具有国际化的优势,被广泛的应用在各大工程建设中,并推其向国际化发展,使其成为电子行业发展的龙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化的信息时代成为电子信息发展的必然模式,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向工程建设中发展,推动工程建设的发展步伐,加快工程建设的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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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技术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课程体系的关系如图1所示。由图可以看出物联网可分为三个层,分别为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下面研究这三个层与课程体系的对应关系。1.感知层与课程体系的对应关系。感知层是物联网的皮肤和五官,主要负责数据采集和数据短距离传输两部分,物联网的该层与专业课程体系中的Zigbee技术、RFID技术与应用、传感器及检测技术和单片机原理与应用等课程相对应。传感器及检测技术课程从属于物联网领域,传感器是获取信息的工具,位于系统之首,其作用相当于人体的五官,直接感受外部信息,将信息转化成可用信号,对系统的智能化起着决定性作用,智能程度愈高,系统对传感器的依赖程度愈大。ZigBee技术在射频与无线电技术、物联网技术、工业通信技术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它是一种短距离、低复杂度、低功耗、低数据速率、低成本的双向无线网络技术。Zigbee技术是物联网平台感知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FID技术是一种利用无线通信实现的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是基于射频识别的自动识别类的项目的核心技术,并且RFID技术也成为了物联网感知层的核心技术。传感器及检测技术课程在物联网的感知层负责的是数据的采集。Zigbee技术、RFID技术与应用这两门课程在物联网的感知层负责的是数据的短距离传输。单片机原理与应用课程在物联网的感知层负责的是数据采集与数据短距离传输之间的桥梁。2.网络层与课程体系的对应关系。网络层主要负责把感知层感知到的数据无障碍、可靠及安全地进行传送,物联网的该层与专业课程体系中的通信原理、信息论与编码、通信网及接入技术和工业通信技术基础等课程相对应。这些课程给物联网的网络层技术提供理论支撑,是物联网网络层理论基础。3.应用层与课程体系的对应关系。应用层主要负责把感知和传输来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做出正确的控制和决策,物联网的该层与专业课程体系中的电子系统软件设计、监控系统软件基础、3G技术应用和数字图像处理等课程相对应。

三、物联网实践教学平台的设计

物联网的三个层都有相应的课程与之对应,但学生在进行课程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的时候,课程之间比较孤立,很难建立这种对应的关系,所以导致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效果较差。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物联网技术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课程体系有着紧密的关系,该关系是设计并实现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实践教学平台的基础。以物联网技术与电子信息专业课程体系的对应关系为依托,结合本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特点设计符合本专业的物联网实践教学平台。该实践教学平台如图2所示。该平台硬件由ARM嵌入式主板、模块板和PC机平台或手机平台构成。模块板中RFID模块、Zigbee模块、蓝牙模块、传感器模块和GPS模块主要负责物联网感知层的功能,感知层的每一个模块都有与之对应的理论课程,在利用模块进行感知层实验时可以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与之对应的理论课程的知识点,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模块板中以太网模块、GPRS模块和WIFI模块主要负责物联网网络层的功能,网络层的两个模块都有与之对应的理论课程,同样在利用模块进行网络层实验时可以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通信原理、信息论与编码这些理论性较强的课程的知识点。PC机平台或手机平台主要负责物联网应用层的功能,基于这两个平台的应用层软件开发,可以将传输层上传的数据进行更好地显示和存储,这正是监控系统软件设计这样的专业课所涉及的知识。而ARM嵌入式主板是感知层模块和网络层模块之间的桥梁。它一方面负责与传感器模块及短距离传输模块进行通信进行数据的获取,另一方面它将获取到的数据通过网络层模块进行传输与上位机进行通信。

ARM嵌入式主板采用意法半导体公司的STM32系列处理器,方便学生由51快速的过渡到ARM处理器的学习,PC机平台选用Windows操作系统,手机平台选用Android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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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专业人才供不应求不管是在哪一个领域,人才在快速更新换代的当今世界都非常珍贵。专业人才具备渊博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对相关领域的发展起到催化剂的作用,能够维持该领域的繁荣发展。尤其是在电子信息技术这样对专业技术水平要求很高的领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对技术的发展和革新至关重要,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对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是只增不减。但是,由于电子信息工程的现代化技术在国内起步较晚,相关电子信息的专业在各个高校出现的年限不长,发展得也不是很成熟,因此培养出来的具备丰富专业电子信息技术的优秀专业人才不多,这就造成了专业人才在电子信息工程的现代化技术发展的领域上供不应求。因此,我国电子信息技术一直发展缓慢,一直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高端人才的稀缺。

1.3发展环境不成熟环境对于人的成长很重要,同样的,环境对电子信息工程的现代化技术的发展也很重要。在国内,现有的在电子信息工程领域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是很健全,对很多问题都无法解决,比如:如何裁定电子信息产业中侵权的行为、如何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等等。不成熟的法律法规无法让电子信息工程产业在每一个问题上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另外,虽然电子信息工程的现代化技术确实给经济发展带来很多便利,很多企业也受益匪浅,也承认电子信息技术是很强大的推动力,但是仍然有少部分人对电子信息技术在使用的安全性上存在疑虑。于是那一少部分人一直沿用旧的经营策略,不愿意顺应社会的发展的改变对传统的模式进行革新,原因就是对于新技术的不信任。虽然这一部分人所占的比例不多,但仍是阻碍电子信息技术发展的因素之一。

2如何提高电子信息工程的发展速度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阻碍电子信息工程发的因素主要是电子信息工程起步晚、相关专业人才稀缺以及发展环境不成熟。因此,为了加快电子信息工程的发展速度,我们就要在立法力度和资金投入上多下功夫。在立法力度方面,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来保护电子信息产业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加强相关部门监督电子信息工程的力度,提高起亚的康也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全面打击盗版等违法行为。在资金投入方面,电子信息技术是一个需要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的领域。如果资金不足,就会中断研发,将整个研发工作陷入僵局,从而影响电子信息工程领域的发展。同时,应增加高校电子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的资金投入,才能培养出更多社会所需求的具备丰富电子系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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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体系改革的具体措施。2006年在学校教务处和理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从学校的培养目标定位和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课程体系改革的总体思路,并依据湖北工业大学课程体系结构框架,修订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课程设置。此次修订主要对原课程设置进行了以下几方面调整。取消了几门课程。按学校规定本科阶段课内学时2500学时,本着“以有限的课程覆盖日益增长的知识面,不求全、细,重在精、新”的原则,取消了与专业方向关联程度不高的课程:软件工程、数据库概论。取消了与大学物理内容有重复的课程:热力学与统计物理、量子力学。增加了几门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学时。为打好学生的专业基础,增加了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等专业基础课程的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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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在企业发展中的应用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此时,对于系统的升级、管理模式的优化升级、竞争力的提高等来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企业必须在着重考虑市场大环境的前提下,增强对电子信息工程的关注度,投入更多的精力与资金,然后依据企业的基本状况,把电子信息工程纳入发展规划当中,以推动企业内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实现更大程度的突破。此外,还应当致力于财务融资渠道及技术创新途径的拓宽,这样做可以更有力保障市场竞争的公正公平,从而令电子信息工程行业的发展更为安全、高效。目前,任何企业都必须注重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的推广和使用,特别是内部一些关键性项目及产业,结合电子信息技术可以更好地推进发展战略的实施,发挥更大的规模效应。此外,要想使企业在日趋白热化的市场竞争当中更好地生存,除了增强企业间的良性互动交流外,更应该大力拓宽电子信息的沟通平台,像借助微博、微信及手机购物等方式进行产品和企业文化的推广,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共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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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研究人员在电子信息智能纺织品导电材料的制备方面做了大量研究,笔者通过分析归纳将不同导电材料的制备方法分为4类,如图2所示。2.1混入法2.1.1编织法将导电纱线整合在织物结构中LiuY.[6]等人设计出一种应用在智能纺织品上的柔性可伸缩的磷酸铁锂电池,将LiFePO4作为阴极,Li4Ti5O12作为阳极,固体聚氧化乙烯电解质作为分离层铺在阴极和阳极之间,然后将这3层放置在液体聚合物溶液中,在50℃下使溶液蒸发,最后3层合并在一起成为一个电池条。由于该种材料具有热塑性,故此条状电池可以被切断或者拉伸,并混入织物中。据报道,单个的电池条只能提供约0.3V的电压,若将8个聚合物电池条与棉布材料编织在一起(见图3),用铜和铝作为导电线把它们串联起来,可以支持1个3V的发光二极管(LED)持续发光数小时(见图4)。图3电池条织入棉织物形成的导电线程图48个聚合物电池条供1个3伏LED灯发光KinkeldeiT.[7]等人提出一种纺织品一体化的电子鼻系统织物(见图5),将4种非导电聚合物分别在四种相应的溶剂中溶解,同时加入炭黑作为导电的填料,利用超声波震荡使颗粒分散均匀,从而制成4种不同聚合物复合材料的气体传感器。当气体传感器吸收有机溶剂后膨胀,聚合物内部的炭黑填料颗粒之间的距离会增加,使传感器的电阻发生变化。据报道,若使用柔性聚合物基板作为气体传感器的载体,将柔性聚合物基板形成的薄膜条(见图6)作为衬纬织入织物,在经向织入导电丝与柔性薄膜条接触,检测接触点的电阻变化,可以识别不同的溶剂蒸汽并对其进行分类。图5被织入织物的电子鼻系统图6基于柔性聚合物基材制成的薄膜条ZyssetC.[8]等人选用柔性塑料基板作为电子元件的载体,将它们切成条状编织进纺织品。通过织入导线,在导线、条状柔性塑料基板以及接触点之间形成相互连接而成的总线拓扑型的编织网络(见图7)。据报道,导线和柔性塑料基板之间的接触点可承受20N的剪切应力,若将温度传感器集成到条状塑料基板上,织物的抗弯刚度将提高30%。图7带有导条和导线的机织物照片2.1.2改变纱线结构设置导电层和不导电层Gu,J.F.[9]等人开发出一种高灵活度的、基于导电聚合物而制备的具有高电容性能的纤维。通过在两个低密度聚乙烯的绝缘片之间添加一种导电聚合物,从而创建一个简单的卷状电容器,然后把它们卷成一个圆柱体,放进高密度聚乙烯。通过加热,经小孔喷出纺丝,形成一个直径小于1mm的纤维。据报道,该电容纤维(见图8)容纳电荷的能力相当于同轴电缆的1000倍。图8中心具有两个电极的圆柱形电容器纤维GuoL.[10]等人设计了一种基于针织物的传感器,将不锈钢纤维作为导电纱线的外包纱线,将聚酰胺/莱卡的混合纱线作为芯纱,制作具有导电性能的包芯纱,然后制成针织物并测量其导电性能。据报道,以聚酰胺/莱卡混合纱线作为芯纱制成的针织物,其导电性能相对于以聚酰胺单一纤维作为芯纱制成的针织物有所提高。BaeJ.[11]等人提出一种用于操作电容式触摸屏面板的导电织物,将镀银的尼龙丝作为芯丝,将50/50棉/羊毛混纺纱作为外包纤维,利用传统的环锭细纱机制造导电纱线(见图9)。据报道,使用该种导电纱线可以织成具有导电性能的纬编针织物,采用该种纬编针织物制作的手套。可用于在极端寒冷的气候下操作电容式触控面板的屏幕。图9导电的环锭纺包芯纱的横截面2.2化学镀法张碧田[12]等人选用尼龙织物作为待镀织物,经表面粗化、胶体钯溶液活化及解胶处理后,进行化学镀镍。据报道,镀层中磷含量较低,有利于改善镀镍织物的导电性能,提高其电磁屏蔽的效果。甘雪萍[13]等人将涤纶作为基布在一定浓度的NaOH溶液中浸泡去油,然后在含有强氧化性的酸性KMnO4溶液中进行粗化处理,经SnCl2和HCl的敏化处理以及PdCl2和HCl的活化处理后,再进行化学镀铜和化学镀镍。据报道,织物的表面比电阻随着镀铜量的增加而显著减小,镍磷合金镀层质量的增加只能使织物表面电阻略有下降,见图10。纤维表面随着铜的不断沉积而变得光滑,但是镀铜时间达到15min时,纤维表面开始出现一些圆形的瘤子,并且经过化学镀镍处理后不能被镍层覆盖。图10织物化学镀铜、镍后的SEM照片2.3聚合法2.3.1气相沉积聚合法杨楠[14]设计出一套制备聚吡咯导电织物的方案,以纬平针织物作为基布,经过NaOH溶液的去油处理后,将试样经过一定浓度的对甲苯磺酸水溶液进行掺杂剂掺杂处理,再将试样经过一定浓度的FeCl3•6H2O乙醇溶液进行氧化剂掺杂处理,最后让吡咯蒸汽缓慢均匀地沉积在处理过的织物试样上,得到聚吡咯导电织物。2.3.2现场吸附聚合法狄剑锋[15]等人选定以锦纶/氨纶长丝共同编织的经编针织物作为基质,制备聚苯胺/锦纶/氨纶复合导电织物。首先将锦纶/氨纶织物试样浸入苯胺单体溶液进行单体吸附处理,然后将处理后的织物置于氧化剂过硫酸铵和盐酸反应液中,制得墨绿色的聚苯胺复合导电织物,再用盐酸、丙酮、去离子水分别洗涤至溶液为无色,烘干后即得到聚苯胺/锦纶/氨纶复合导电织物。2.3.3液相化学吸附聚合法胡沛然[16]等人以棉织物为模板,通过简单的“浸渍-干燥”过程,制备得到规则的氧化铟锡导电网络,再将其与聚二甲基硅氧烷树脂复合,得到复合柔性导电材料。据报道,氧化铟锡导电网络/聚二甲基硅氧烷柔性导电复合材料弯曲后的电阻率从20Ω•cm增长到80Ω•cm,仅增加了3倍,在弯曲同样的角度后,氧化铟锡纳米颗粒/聚二甲基硅氧烷柔性导电复合材料的电阻率从20Ω•cm快速上升到超过1000Ω•cm,增长了近50倍,导电性能下降非常明显,因此得出,氧化铟锡导电网络的使用能够在弯曲状态下有效地保持材料稳定的电学性能。2.3.4电化学聚合法Kim[17]等人采用电化学聚合法对锦纶/氨纶混纺织物进行聚合,在不同的聚合条件、伸长率和重复拉伸次数下测量织物的导电性能。据报道,织物伸长率在40%时,其导电灵敏度达到最大,如果再增加则伸长率变化不明显。导电织物的导电率会随着拉力的增加而稍微下降。2.4纳米涂层整理LimZ.H.[18]等人提出一种氧化锌纳米棒导电纺织品,让氧化锌纳米棒在普通的棉织物纤维上均匀生长,最后得到高结晶度的纳米棒导电织物。经过机械性能测试可知,纳米棒织物有较强的抗压和耐水洗性能,在室温下,该导电织物可用于气体和光学传感器,用来检测氢气和紫外线。ZhangW.[19]等人用单壁碳纳米管制备导电纱线,使用聚乙烯亚胺对棉纱进行预处理,用以提高碳纳米管的亲和力,然后将基于碳纳米管制备得到的导电纱线作为化学电阻,通过检测其电阻变化,可以在室温下检测氨气的浓度,制成氨气传感器,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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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造价管理所使用的电子信息工程现代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现代化技术在工程造价管理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通过应用完善的数据库技术来建立相应的指标数据分析和指标数据收集系统,其可以促进已完工工程的数据积累;(2)通过运用钢筋消耗量和工程量计量插件可以使工程造价管理指标计算的准确性得到改善;(3)通过信息处理系统的获取信息和数据功能,可以把加工处理后的数据应用于造价管理和编制建筑工程项目的预决算计划;(4)采用互联网网络为架构基础,建立内外部、内部、外部的交互联系通讯操作平台,并通过应用办公自动化技术,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质量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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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数据的采集、监控及显示

现如今,电子信息技术已在数据的采集,分析,监控等领域暂露头角。各行各业对于采用电子信息化产品,取代老旧的人工作业产品,已形成普遍现象。以此作为依据,电子信息技术同样可在农作物的培育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比如:电子信息技术可以提供农业从业者,及时准确的耕作方案;可通过电子信息数据库的数据分析,对当前农作物所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解决建议;更可通过完善的电子信息技术,提供全方位的农作物生长监控预警体系。运用此类技术,可以为农业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动态信息。使农作物的培育耕种工作,更加安全、快捷、科学且行之有效。

2.2信息一体化及耕种作业规模化

电子信息技术,在最初走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其职能就是信息通讯应用。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信息资源管理越来越方便快捷。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的这一优势,协同传统机械技术,同时展开工作:可以使我们在进行农作物的除草、播种、喷药及收割等工作环节,更加有规划性,更加有效率性和控制性。而这,正是许多发达国家,建设大型农场的先决条件与基础。通过电子信息技术,运用互联网与机械连接,农业生产者可实现远程超控,进行农作物的耕种与养护。这种技术既可以降低人力成本,更可提高单位耕种面积的管理效率。

3提高电子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中的实际效果

3.1提高农业生产者对电子信息技术的学习

作为农业生产者,想要科学种植,科学致富。首先需要基础的文化知识,而后了解目前先进的科学耕种知识,和提高电子信息技术与农业机械的改革创新应用。国家只有培养出一批具备:科学种植理念的农业生产者,才能够将电子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中的研究成果深入推广。

3.2增加电子信息技术的基础建设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国家在电子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的研究初显成果。但是,这仅是路中的一小步。因为我国在此领域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如果我们想想从农业大国,粮食消耗大国,一跃而起,成为粮食生产大国。那么,我们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加强改革的投入。不仅仅是国家科研机构的投入,更要对电子信息技术的基础建设,农业机械的基础建设投入更多的资源。

3.3加强对农业生产者,对于电子信息技术与机械技术的应用

推广与培训在经过多年的研究推广中,我们发现:许多农业生产者,虽然有意识了解科学的耕种方法。但是,受自身学习能力的限制,普遍的农业生产者不懂得“如何学,从哪学。”解决这一现象,就需要我国的相关部门,组织有经验的科研人员,下到基层田间,走入群众百姓之中。长期,对农业生产者做有针对性,有系统性的培训。让广大的基层农民,了解到:电子信息技术,在运用到农业机械中后,会产生怎样的好处;令他们的知道:粮食,农作物作,在信息技术的帮助下,可以提高产能,增加收入;让他们深刻体会到:运用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可以更早地实现科学种植,科学致富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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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信息产业节能减排的措施

2.1注重人才和技术的培养,创新竞争点在电子信息技术产业下,其核心竞争点就是技术的竞争。电子信息企业要想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就需要确立以技术为根本、市场为导向的基本理念,不断做好企业定位和规划,对技术进行创新,并及时地为新技术申请专利,以保证知识产权受到合法保护,同时协调好科研方面和技术引进之间的比例投入。此外,因为企业之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高素质人才的竞争,因此,企业需不断培养和引起高素质人才,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2.2政府支持,加大对技术设备的投入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首先,要求政府加大对支柱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全面推动企业实现再生项目,从而达到节能效果。其次,还需大力推进对产品的节能设计,以便于寻找到更好的节能途径。此外,国家在倡导节能减排过程中还要不断做好各方面的指导工作,不断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在技术、经验和管理方式方面的沟通交流,从而更好地为环保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最后,地方性政府应积极建设具有特色化的节能减排产业园。

2.3不断引进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其传统的具有高消耗的设备机器将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先进的节能设备。如此便可以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更能够使信息产业在能源的消耗和污染排放方面得到一定改善。与此同时,企业自身还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促使企业实现全面优化。例如,企业在进行产业全面优化过程中可将传统的耗能较高的电子化学材料等设备换成先进节能设备或者加大对节能灯的使用力度。

2.4不断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仅给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更多的是挑战。当前,在全球化推动下,企业逐渐向高附加值、低耗能方向发展,为保证电子信息产业能够全面实现节能减排,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为行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具体表现在企业自身应结合实际,在不违背相关条例的前提之下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心放在“生态设计要求”与“CE标志”上,不断完善其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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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界对于隐私权的性质界定和范围划分在立法上没有明确,以《侵权责任法》为例,未详细规定隐私权的概念和范围,但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第62条第1款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目前,民法学界通行的观点认为,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这就意味着在电子信息保护的角度,仍需要具体界定个人隐私的内涵和外延。一般认为,隐私权仍应以生活安宁和私人秘密作为基本内容,当然可以进一步类型化为独处的权利、个人生活秘密的权利、通信自由、私人生活安宁、住宅隐私,等等。就私人生活秘密而言,又可进一步分类为身体隐私、家庭隐私、个人信息隐私、健康隐私、基因隐私等;甚至根据不同的场所,又可以分为公共场所隐私和非公共场所隐私等。这些隐私权的内容与网络手段相连接,如电子邮件、健康电子记录、电子病历,甚至一旦被摄像机偷录偷拍的住宅隐私等,如何依据《决定》保护电子个人隐私,在现阶段仍需考虑司法适用的恰当性,同时可以预期未来《人格权法》的具体界定。在现阶段至少可以认定,何为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一方面需要与民法相关规定相结合,从法理理论理解或者阐述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的具体人格权性质;另一方面,司法解释或者司法实务可以把无争议的隐私权事项固定下来,一般认为传统隐私事项包括教育、财务、医疗、电话号码、职业、犯罪状况或与家庭生活有关的信息以及与性有关的信息,等等。既然在传统隐私权角度视为隐私,在电子信息领域作为个人隐私保护当无可置疑。

(二)可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电子信息

关于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电子信息“可识别性(identified)”是其本质特征。中国对于“可识别性”缺少具体的界定,域外法则有相对明确的规定。例如,欧盟1995年《EU数据保护指令》第2条:“身份可识别的人是指其身份可以直接或者间接确定其身份,特别是通过身份证号码或者一个或多个与其身体、生理、精神、经济、文化或社会身份有关的。”根据中国的社会文化解读法律,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电子信息是指能够直接或者间接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一切电子信息,一般包括公民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等),家庭基本状况(户籍所在地、出生地、父母子女配偶情况等),社会生活经历(教育程度、升学就业状况、工作经历)以及政治背景和宗教(政治倾向、参加政治党派、等)方面。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电子信息,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法律仅仅保护能够识别公民身份的个人电子信息,排除外国人、无国籍人不具有公民身份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电子信息。在这个问题上,《决定》仅是从对中国公民权利的保护角度来立法的,首先在立法上忽略了在中国生活和工作的外国人群体。其次,在立法理念上忽略了个人电子信息作为一种战略资源的重要地位。现今国际社会对于个人信息的立法不仅在于保护,更在于加强信息的流动性。如《EU数据保护指令》第1条明确规定,不得以保护自然人的基本权利及自由为由,限制、禁止个人数据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通。也就是说,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作为基本准则被确立之后,必须注意到促进经济活动自由才是目的。同时,欧盟各国在与EU指令相衔接立法中都明确规定,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不力的国家,禁止向其传输和流通个人信息。中国立法如果仅保护本国公民信息安全,在整个国际信息化建设和资源流通上将陷于被动境地。因此,在可识别个人身份的电子信息方面,公民范畴狭窄,应从自然人角度调整立法,以适应国际立法的一贯模式。第二,直接识别或间接识别,即可识别性的判断标准。现行法律仅规定了可识别这个法律术语,如何在司法适用中确认哪些为可识别的信息,哪些不能明确识别公民身份,一般可以采取列举的方式。但个人信息在网络传播时代很难由法律机械规定全部可识别的信息。综观欧盟各国立法,几乎都采纳了“可识别性”作为基本定义。所谓识别,在电子信息领域是指在个人电子信息与电子信息的公民主体之间存在必然的客观性联系,通过一般人的甄别、鉴别,能够把电子信息与公民主体连接起来或者鉴别公民主体的信息界定、传播等行为。那么,在司法适用过程中需要界定哪些电子信息可以识别公民身份,一般可以把信息分为直接识别信息和间接识别信息两类,当然在一定环境下,这两种信息可能发生转换。一般而言,直接识别信息是指可以单独或者直接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电子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基因信息等;间接识别信息一般需要数个信息相互印证才能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比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当然这种划分标准只是相对的,比如姓名,在一定范围内(一个班级内QQ群或者论坛)可以直接区分,但在一个行政区域或者全国领域内就不能作为直接识别信息。又比如,生活经历,绝大多数公民单纯凭借生活经历很难具有可识别性,但在特定历史时期,经历有特殊性并且为大众所熟知,一般人可以很直接地断定身份,可视为直接识别信息。其次,无论是直接识别信息还是间接识别信息,识别遵循如下顺序,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电子信息———识别———反馈或信息再流动。所以,进入法律视野的可识别的公民个人信息在手段上有非法性、信息本身具有可识别性、结果具有流通性。若手段合法,则不存在法律介入;如果信息不能识别公民身份,就不会造成侵权;若仅有识别而没有反馈(如跟帖内容中表明公民身份、人肉搜索等行为)和信息再流动,很难确认该信息是否有识别性。最后,在第二阶段识别具体的判断标准是遵循客观标准还是主观标准,是一般人标准还是专业标准。采纳客观标准意味着判断是否属于“可识别性”,需要具备直接识别信息或者几个间接识别信息,能够形成一个标准的、可操作的规范。选择主观标准则更灵活,只要经过主体判断能够达到内心确信的识别该公民则符合要求。一般而言,网络公民电子信息的侵权绝大多数发生在民事领域,判断标准要求不需要太严格,同时为了加大对非法获取、出售、提供电子信息的打击,以一般人标准和主观标准鉴别即可。

二、个人电子信息收集、使用原则

为了有效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许多国家和地区立法时在保障信息流动的前提下,设置了信息收集、使用、传播的基本原则,贯彻整个法律。在网络个人电子信息领域中国规定了以下基本原则:

(一)目的明确原则

收集个人电子信息的目的应先予明确说明,并且使用或处理应当符合上述目的。《决定》第二项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具体而言,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可以收集、使用,但是应当遵循制定的一个或者多个合法的目的,并且收集和使用规则应事先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这对相关信息收集、使用企业和其他组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合法、公正原则

对个人电子信息应通过合法公正的方式获取、处理、使用,必要时应当通知个人信息主体或征得同意。“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事业单位在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时应当合乎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的约定。”这一原则是立法和司法的基础,具体在司法适用中,如何认定是否符合收集目的、方式和范围,哪些必须征得信息主体同意,哪些只要通知信息主体即可,目前未作明确规定。在中国,网络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侵权的表现是最复杂和高发的,一方面与网络本身的特点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公民个人对信息保密不重视有关。例如,消费者购买产品,为了所谓VIP客户或者折扣返现等优惠政策,有些电子商务网站不仅要求消费者留下姓名、地址、电话,甚至有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而消费者一旦拒绝则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消费者只能屈从于这些信息收集者,使之获得大量非必要信息。再如,很多网站或者软件程序在申请使用其服务时,要求消费者同意一些知情条款,这些格式条款貌似向公民个人履行了征得同意或者通知的义务,但是一旦消费者拒绝该条款则不能享受相关服务,实际上剥夺了其同意权。因此,在收集使用方式上,其行为和手段均要合法,必要时应通知信息主体或者征得其同意,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收集信息时,应出示收集的法律依据、目的或者相关文件;为避免对信息主体造成不利影响,必须尽量向信息主体本人收集。如果个人电子信息涉及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同的信息要求条件也应有差异,对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要求更严格。

(三)安全保障原则

在安全保障原则统领下,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保障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电子加密、加强监督管理、电子信息授权访问制度等,在业务领域杜绝泄露丢失等现象。同时,网络服务者须加强日常监管,对于网络禁止或传输的信息,如人肉搜索或者侵犯名誉权的信息,一旦查实,应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维护整个网络环境安全。

(四)权利保护原则

该原则赋予个人申请权利保护的权利,虽然中国尚未明确规定个人参与原则,但是可以作为公民个人信息控制权的雏形,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权利保护。主要包个人的拒绝权、信息删除申请权以及举报、控告、权。拒绝权针对的是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垃圾短信息的问题,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以及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这一规定从源头解决了个人信息贩卖问题。信息删除申请权是在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时,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该权利也是信息控制权的内容之一,个人信息保护或者隐私权的保护在信息时代不再仅仅是对侵权行为的惩处,而更多的是个人参与控制自身信息的权利。申诉、控告及权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主管部门举报、控告;接到举报、控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提讼。

(五)责任原则

对有违反本决定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或者取消备案、关闭网站、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从事网络服务业务等处罚,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