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杂志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实用13篇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1

1农村义务教育及经费保障机制发展历程

我国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国在1990年前基本普及小学教育师资问题。截止1984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超过95%。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要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明确提出,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为此需要制定义务教育法。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到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在2000年总体上实现了“普九”的目标,普九人口覆盖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均超过85%。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颁布了《义务教育法》。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截至2007年底,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9.3%,实现“普九”的县数已占全国总县数的98.5%。

2000年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农村教育集资和教育费附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由以农民为主承担转为以政府为主承担。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007年,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008年8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后存在的新问题

2.1师资匮乏问题

我国师资力量的匮乏和师资分布配置的不平衡,以及教师待遇的城乡差距,教师心理负担大等因素直接导致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在农村,800万教师承担着6600万中小学生的教育,这个庞大人群的生存状态直接关系着整个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农村中小学教师多数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偏低。以小学为例,小学教师中有71.2%的人认为教师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其它行业生活水平,25.0%的人认为与当地其它行业生活水平持平,而认为教师生活高于当地其它行业生活水平的只占3.1%。由于工资较低,又缺乏保障,不少地方教师流失严重。

2.2公办院校生源减少问题

随着近年来私立学校的兴建与壮大,农村公办学校受到极大冲击,生源流失严重,教学管理松懈,教师积极性低落,教学质量急剧下滑。长期以来,由于经济、观念、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城乡之间,公办与私立学校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

2.3教育“倒退”现象的出现

农村义务教育的“倒退”现象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教学设施和教育公平方面。部分农村小学只开语文和数学两门课程,与十年前相比少了体育、美术、音乐、历史和自然等课程,不利于学生增长见识和基础知识的学习。教学设施方面缺乏财政支持,房屋破旧、桌椅残缺在很多农村小学都存在,部分农村初中基本上不上实验课,这与十年前相比确实是在倒退。教育公平方面主要是贫富与学历高低直接挂钩,在升入高中就学机会上,穷人家的孩子远远低于富人家孩子。

3解决对策

3.1改善农村教师待遇,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改善农村教师待遇。首先,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水平,在现有状况下,应保证农村教师工资不低于国家标准,实施农村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并及时发放;其次,改善农村教师办公条件及生活条件。在合点并校的同时为农村教师配置完备的办公教学及生活设施,鼓励教师扎根农村教育。

建立严格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和质量关,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改一次性资格考核为多次考核;逐步提高新聘教师的学历层次,特别是第一学历要求;建立规范的教师聘任制度,面向全社会招聘、录用愿为农村教育作贡献的合格教师。

建立新的农村教师继续教育体系。继续教育是农村教师实现观念转变和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政府应当定期为教师提供免费的培训,并适当地进行教学经验交流以及校本培训,以便更好地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2推进社会力量办学,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市场化”

在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中,要积极吸引民间资本的投入,使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呈现多渠道和多元化的情景。这样既能减轻政府办教育的经费负担,又能满足人们对教育多元化需求,给教育界带来活力和竞争的氛围,实现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

第一,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筹资办学,建立一批私立学校及公办民助学校。把社会力量办学作为政府办学的补充,同时加强对其进行监督与引导,从而拓宽教育投资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第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义务教育模拟市场化。政府应退出教育的竞争性领域,改变以前与学校纯粹的行政隶属关系,扮演教育市场的监护者,教育质量的监督者和教育消费的保障者。

3.3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增强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

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既要弥补历史性欠账,又要改善现在恶劣的办学条件。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更有效的教育经费投入、管理和使用机制。

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提高国家财政性经费支出比例,同时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额度。加快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只有用法律形式规范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才能从源头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尤其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一个既有权威又有权力的监督机构,每年不定期的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并及时采用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将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接受广大教师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3.4转变办学思想,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2

Keywords:ruralcompulsoryeducation;mainbodyofsupply;government;market;thethirddepartment

一、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演变的路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了大量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其中有不少直接涉及农村义务教育体制问题。1985年中共中央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2001年国务院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三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文件。据此,可把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关政策的演变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65年):基础教育体制起步阶段。建国初期,确立了我国的农村基础教育实行国家办学、财政单一供给的管理模式。

第二阶段(1966—1976年):基础教育体制受到冲击。“”的十年,基础教育体制受到了冲击,并造成严重损失,但是仍然实行国家办学、财政单一供给的管理模式。

第三阶段(1976—1984年):教育体制尚待重建时期。改革开放后,教育领域改革的重点是重建高等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1984年底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首次提出了“乡人民政府可以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并将附加率的决定权交给乡政府。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的解决思路是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中央和地方要逐年增加教育经费,厂矿、企业单位、农村合作组织都要集资办学,还应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集资办学和私人办学”。

第四阶段(1985—2000年):“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时期。1985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实践中,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转化为“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的办学模式。但由于“财政大包干”体制自身的弊端以及20世纪90年代后乡镇企业走向势弱,使得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面临窘境,“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逐渐暴露出其弊端。[1]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为民营资本供给农村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并使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迅速,形成了多渠道筹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

第五阶段(2001—2005年):“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体制时期。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并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同时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次改革把“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任作为重点”,同时提出“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目的是要“构建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这次政策上的重大调整,深化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体制。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省级统筹、县级管理的体制,并进一步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的方式供给义务教育,为以捐赠为代表的第三部门供给农村义务教育从制度上提供了保障。

二、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面临的困境

(一)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面临困境

近年来教育投入和资源分配不断向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形式倾斜,从教育经费的投入来看,义务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或重视不够。从1998年到2003年,高等教育经费的增速高达213.26%,而普通小学教育经费仅增长了71.32%,初级中学教育经费仅增长了89.11%,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远远低于高等教育经费的增长。在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绝对额增长的同时,需要注意到义务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98年到2003年,普通小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7.8%,初级中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1.75%;其中农村普通小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3.8%,农村初级中学教育占教育费用的比重下降了1.74%。[2]

教育投入向高等教育倾斜使义务教育经费增长缓慢,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向城市倾斜又造成了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增长难以满足其自身发展需要。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事业发展经费短缺,供需缺口较大,发展后续动力不足。

(二)义务教育城乡差距大

随着农村义务教育普及,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不断提高,全国2001年达到了99.1%,城市高于农村接近1个百分点。然而由于学龄前儿童基数庞大,全国应上学而未入学的儿童达到114万人,城市只有13万,农村高达101万人。比较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情况,1996年城市小学生均经费为466.4元,是农村小学生均经费的1.6倍;2001年城市小学生均经费达到971.5元,城市是农村1.7倍,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初中生均经费差距大于城乡小学生均经费差距,1996年城市初中生均经费为1267.1元,是农村的1.5倍;2001年城市初中生均经费上升到1708.4元,与农村的比例扩大到1.7倍。政府财政预算对缩小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预算外政府投资和其他渠道投资扩大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差距。[3]

(三)农村义务教育地区差距大

从小学生辍学率来看,西部省份小学生辍学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自治区的小学生辍学率接近3%,青海、贵州和甘肃等省的小学生辍学率都在1%以上。2001年初中辍学率超过3%的5个省区为、安徽、广西、海南和甘肃,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4]

农村小学和初中的生均经费在地区之间差距更大,中西部绝大多数省份人均教育经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投入不足和教育达标形成的债务问题,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及教师工资发放等问题在许多西部地区都难以解决。

三、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主体的几点思考

纵观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制度变迁的历程,可以看出历次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由谁来负责为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资金。但是为什么经过多次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仍然存在供需缺口,且供给不均衡问题突出,我们不得不对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主体选择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一)政府是不是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主体?

根据萨缪尔森(Samuelson)给出的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5]——公共产品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义务教育是具有非竞争性和较强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一方面,从公共产品的性质来看,政府应当供给公共产品,农村义务教育也是如此。在农村义务教育产品提供中,由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外部性是非排他的,个人无法通过交易的方式把外溢效应内在化,或者组织这种交换(市场)的交易成本太高,导致农村义务教育提供者从其经济行为中产生的私人成本和私人收益与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无法对等,农村义务教育因此供给不足,达不到完全竞争市场所产生的帕累托效率状态,即存在市场失灵。另一方面,从各国的实践来看,义务教育的供给是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义务教育的发展对国民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要使经济有持续发展的动力,政府必须承担起供给义务教育的责任。

(二)哪一级政府是农村义务教育的第一负责人?

按照受益范围分,公共产品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凡本国的公民或居民都可以无差别地享用其所带来利益的公共产品为全国性公共产品,需由中央来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收益范围局限于本地区以内,适宜由地方政府提供。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主要在县级政府,理由是农村义务教育是地方性公共产品。从表面上看,农村义务教育的受益覆盖范围主要在地方区域——县乡,然而由于义务教育并不能给地方带来具体的经济收益,义务教育的收益更多表现为公民社会道德水平提高、文化素质改善等有助于增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方面,因此它更像是一种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即便把农村义务教育视为地方性公共产品,它也是一种外溢性很强的地方性公共产品: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城乡差距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趋势明显;另一方面,享受义务教育的农村学生往往在毕业以后就通过上大学等途径在较大区域内或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且绝大多数农村生源的大学毕业生留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就业。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村义务教育的收益外溢。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尤其是较低一级地方政府自然缺乏投资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因此,如果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义务教育投资往往会出现以拖欠、减拨为特征的政府责任转嫁现象,其结果就是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不到位。

从目前的政府间事权划分状况看,县乡政府(财政)承担了主要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尽管2002年进行了管理体制调整,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乡镇上移到县级财政统一发放,但是农村义务教育仍然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财政仍然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支出责任。与此同时,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我国县乡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县乡财政总体实力不断增强,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县乡财政的困难与日俱增。取消农业税后,虽然中央对基层各类转移支付趋于增加,但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因此,在县乡财政面临问题的同时让其负责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使其存在“有心无力”之嫌。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低供应原则,即任何公民无论居住哪里都应当获得同等的最低水准的基本公共服务,当某些地方政府由于经济不发达而不能保证本地居民在正常条件下获得与其他地区同等的最低的基本公共服务时,上级政府有责任在财政上帮助那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政府。

由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从公共产品的收益范围看,农村义务教育接近于全国性公共产品或者外溢性很强的地方性公共产品,应该由中央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从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看,在县乡政府面临财政困难的背景下,由中央、省级政府供给农村义务教育更为合理。理论上讲,基层财政最贴近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更容易获得农民对公共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信息,而且这些信息由基层财政使用不会出现因政府间信息传递而可能发生的信息失真,更便于高效地安排公共支出。相比之下,许多公共产品由基层财政供给较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有明显的优势。因此,从供给效率来看,县乡政府可以具体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的“生产”,但是农村义务教育资金应该以中央、省级政府提供为主,可以通过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交由县乡政府具体“生产”农村义务教育产品。

(三)市场(民营资本)可否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主体之一?

首先,农村义务教育虽然是具有较强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但是农村义务教育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可以实现排他。如果一种产品与劳务同时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但在技术上可以排他,在排他成本较低的条件下,这类物品或劳务可以通过市场提供。实践证明,民办教育完全可以实现义务教育产品的排他,2005年全国共有民办普通小学6242所,在校生388.94万人;民办普通初中4608所,在校生372.42万人。[6]

其次,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政府失灵为市场进入提供了空间。公共选择理论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提出了一套关于“政府失灵”的完整理论,对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反思,认为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公共决策失误、内在性与政府扩张、官僚机构的低效率和寻租及腐败等几个方面。政府提供农村义务教育时也会产生某些失灵现象,例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县、乡(镇)地方政府承担了义务教育责任,农村义务教育实施的好坏自然是本级政府的工作目标之一,也是考核、评价下级政府工作目标实现与否的重要指标。与其他工作目标一样,农村义务教育的推行与地方政府官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而与权力范围、职称、薪金、福利、升迁等直接相连,成为官员和部门发挥其工作职能的重要因素。换言之,在这种内在目标驱使下,县、乡(镇)政府部门及其官员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就其决策或实施,都不免从本部门利益(比如争取业务开支预算、上级补贴等)和官员自身利益(比如个人政绩、待遇、连任、升迁等)出发,从这一角度看,某些地方政府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目标已经偏离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提高国民素质等公益性目标。

因此,由于义务教育供给可以排他,而且政府供给农村公共产品存在失灵现象,这些都为市场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主体创造了条件。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营资金进入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同时,由于民办教育的出发点是盈利,加之民办教育管理者、办学者的水平不一,政府应该依法加强对民办农村基础教育的引导和管理。

(四)第三部门可否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主体之一?

第三部门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市场失灵论认为,由于公共物品具有不可分割性和排他性,使得购买公共物品的人无法阻止别人享用公共物品;既然“免费搭车”现象存在,那么,愿意花钱购买公共物品的人肯定不多,这样就会造成公共物品的匮乏。可见,公共物品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提供。另外,外部性很强的物品、可能产生自然垄断的物品和从收入分配角度观察不应该由市场决定的物品(如住房),也不应该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市场失灵说明政府干预的必要。但是由于公众对公共物品需求差异的存在,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时往往倾向于满足大多数处于中间状态的受众的选择偏好,而一部分人对公共物品的超量需求和特殊需求得不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具有拾遗补缺功能的第三部门应运而生,它可以为对某些公共物品需求量较大的人提供额外的补充,为需求特殊的人提供适宜的公共物品。

当今,世界各国第三部门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义务教育的供给是其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我国义务教育的供给中,第三部门也已经发挥重要作用。第三部门可以很好地弥补政府供给农村义务教育资金不足和政府失灵的问题,在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上具有发挥其作用的广阔空间,可以成为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主体之一。但是,由于第三部门资金来源的局限性等问题,其在供给公共产品时存在“志愿失灵”的问题,因此,在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上不能过分依赖第三部门。

参考文献:

[1]江文涛.改革以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相关投入政策回顾与评价[J].农业经济问题,2006(6):12.

[2]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DB].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2005.

[3]教育部财务司,国家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司.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DB].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2002.

[4]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DB].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2001.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3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但由于农村中小学点多面广,规模庞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普遍滞后,县、乡政府财力十分有限,对农村中小学校投入明显不足,严重制约着农村中小学校的发展。建立农村义务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将县域内中小学校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就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尤其是明确了各级政府所应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数额,这就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来源。

(二)有助于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规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中央地方共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这也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的体制”规定的具体举措。县级政府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除了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规定的比例承担少量经费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示,通过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职责,确保预算批复的教育经费按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广大农村孩子的“读书钱”管理好、使用好,促使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有助于推进学校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规范理财

农村中小学校既是预算编制的基本单位,又是预算执行的基本单位。长期以来,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低,学校财务管理相当混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学校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财政资金的管理有严格、规范的程序;预算草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以法定的形式规定了本年度学校可以收多少钱,可以用多少钱,以及这些钱该怎么花、在什么时间花都有明确规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预算公开的要求,学校实际发生的收支项目要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使得学校各项开支更加透明化,经费使用的法制性、民主性和规范性大大增强。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教育培训不到位,学校领导普遍缺乏预算管理意识,财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不强,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事前审查不严,事中控制不力,事后审计监督也因多种因素影响效果不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管理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问题有如下几条。

(一)对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虽然《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都应按照规定编制预算,但农村中小学编制预算还是件新鲜事。农村中小学地处偏僻,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学校财务管理水平低,学习培训机会少,预算编制起步晚,预算管理基础非常薄弱,对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普遍不足,更谈不上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管理及监督机制,预算管理长期以来处于空白状态。

(二)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

受客观条件制约,许多农村中小学不知道什么是预算,更不知道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总体要求和一般流程。以岳西县为例,我们是从2007年才开始试编农村中小学预算,在这之前,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农村中小学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学校自身不编制预算,完全依托乡镇财政所代为编制,加上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这样编制出来的预算不可能真正反映学校经费需求状况,造成年度预算和实际支出相脱离,严重损害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

近年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的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逐步实现了政府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预算执行管理机制也进一步得以完善和加强。但由于多种原因,农村中小学预算还较多停留在包干使用的层面上,特别是在经费使用上,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经费支出的盲目性和无计划性,形成“预算、执行两张皮”现象,预算的刚性约束没有真正到位。

三、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的建议

农村中小学预算是学校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法定依据,是学校优化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关系广大农村孩子的前途、命运。农村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对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法制性和权威性。

(一)切实提高对预算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正确的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农村中小学应加强对《预算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做好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工作的培训、指导,让他们充分认识到预算不仅是国家进行义务教育经费收支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学校规范财务管理的法定依据。只有正确地认识了预算的重要性,才可能编制出高质量的预算,才能真正做到以预算管理来促进学校的发展壮大。

(二)科学合理编制中小学预算

农村中小学预算体现了年度内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涉及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政策性强,综合程度高。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要按照“一所学校一本预算”的要求,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集中大家的智慧,充分发扬民主,共同把预算工作做好。编制预算前要认真研读有关文件,准确把握政策依据;在预算编制时,要全面考虑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学校现有的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进行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确保编制出来的预算草案既能体现国家政策要求,又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科学合理。

(三)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提高预算刚性约束力

农村中小学预算收支是否执行到位,预算经费有无被截留、挤占、挪用,对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和长远发展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必须重点加强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预算目标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应建立起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预算管理监督体制。内部监督是指农村中小学全体师生共同监督学校的预算管理活动。根据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各校都要成立由教代会、工会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学校所有收支都要按程序经理财小组审核,定期公布审核结果。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将学校的年度预算、决算情况按规定公示公开,自觉接受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的监督。外部监督是指来自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计、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等外部力量的监督。中小学财务活动都要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和财政、审计等专门机关的询问和监督检查,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如实提供会计凭证和有关财务信息资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坚决整改。在实际工作中,要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不断总结预算管理各方面经验教训,确保学校各项收支按照批准的预算项目执行到位。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4

“制度是影响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生存与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支配现代社会运行的根本而又优先的力量。”因此,制度的设计与制定必须要考虑到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否则必将使社会公共秩序无法良性运行,公平正义偏离方向,甚至酿成大错。尤其是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设计、制定与实施,必须充分考虑到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复杂性、特殊性、基础性、普及性与公共性。鉴于此,老区的各级政府更要明确自己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更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和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对待,把推进义务均衡发展列入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深化老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考的招考制度及教育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切实的制度保障。首先,要以升学制度为导向,改革中考招生考试制度。重点高中的招生名额应依据各初级中学的报考人数平均分配,避免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起点不一样、享受的教育教学资源不一样而录取标准要统一的不公平竞争。河南省新郑市从1997年开始实行的“给初中分配名额,为高中均分生源”的改革,就是其中成功的例子。[4]同时还要明令禁止重点高中额外招收“高价生”、“择校生”,从而在升学制度的层面保障老区农村初中学生不因起点不公平而再遭遇终点不公平的待遇。其次,要严格规范县域内城镇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老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处于同等水平。对长期扎根于老区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要在津贴与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以特殊照顾与必要的倾斜。再次,合理定位、科学决策老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规模、层次和速度,实行县域内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员工编制标准、教职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适当向老区农村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倾斜。第四,强化县域内优秀校长、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紧缺专业教师轮岗制,硬化城镇教师在职称评定、晋职晋升时必须要有三年以上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制度。事实上,我国已有不少地方进行过教师交流轮换的成功案例。还有各种柔流的方式,例如山东潍坊、四川成都等一些地方建立了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或教育联盟。[4]这些制度均可为老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借鉴。最后,极力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市县财政的大力支持。迅速启动老区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留守儿童及走读困难学生的食堂与寝室建设,同时争取人事部门的支持,配备相应的后勤人员专职负责老区学校留守儿童及走读困难学生的食宿问题。此外,还要完善国家对优秀教师的表彰制度,特别是对长期扎根于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等条件艰苦的地方,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奉献自己青春与热血的教师,政府应给予特殊奖励、设置专项津贴。

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促进老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义务教育属社会公益事业,其均衡发展的主要内涵是合理、有效地配置教育资源,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同类学校大体处于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以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普及性和基础性。然而,现阶段各地城乡中小学的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的教育资源分配呈严重不均衡态势,已是不争的事实,从而导致了“择校热”逐年升温。老区由于区位因素与历史原因,教育资源更为紧缺,尤其是优质的教育资源奇缺,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为了实现老区农村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提升老区有限公共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动态效益,就必须统筹优化与合理配置区域内有限的教育资源。首先,要全盘考虑、科学定位、合理筹谋老区各农村中小学布局。因地制宜调整其规模、层次和发展速度,通过重组教学点、集中有限的教学力量办学、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强校兼并弱校等措施,达到均衡配置师资、教学设备、图书、校舍、教学课件、教案等教育资源。推行县域内片区化管理,同一个片区内的不同中小学校之间实施教育资源共享制度。其次,努力寻求县市教育局电教室与电讯等部门的支持与帮助。针对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视频材料等教育教学资源难以获取的现状,通过搭建网络平台,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来推动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共享,改善老区农村中小学校的教学生活条件,达到增加教育机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降低教育成本的三重目的。再次,规范县域内知名校长、骨干教师、特殊专业教师的轮岗制度。通过轮流任职或“循环授课”、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捆绑式”发展、教学科研名师与老区农村中小学的教师建立“帮扶接带”等制度,使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紧缺、名师与特殊专业教师奇缺的现状能有效得到缓解。最后,要继续强化老区农村学校校园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学校寄宿设施改造工程、学生食堂等硬件设施。包括校舍、体育场地、师资、图书、教学仪器设备标准化设施,努力缩小城乡与校际中小学之间的办学硬件设施差距,让有限的教育资源少搞“锦上添花”的美事、多做“雪中送炭”的实事。

四、构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促进老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努力构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也是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项紧迫任务。保证义务教育投入经费逐年增长,满足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迫切需求,无疑是当地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为关键、最为棘手的现实问题。如果没有一个长期稳定而有强制性的财政保障,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是很难奏效的。为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深入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教育投入政策,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重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首先,要强化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因此,各级政府在每年初安排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妥善增加教育经费预算,优先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其次,妥善安排与合理使用义务教育投入经费,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要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管理的法律法规与制度。再次,依法加强财税收入征管制度,合理开拓义务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如依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同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要求,全面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此外,各级政府也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即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最后,强化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要充分调动基层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周密部署教育基础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支出标准,健全义务教育的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行为,防范学校的财务风险,使政府投放的教育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落到实处、发挥功效。

五、加快农村师资建设发展步伐,为促进老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强调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将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薄弱地区的师资建设。这就为加快老区农村师资建设发展步伐提供了动力与政策支持。因此,创新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加快老区农村师资建设发展步伐,已是当务之举。首先,要加强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现有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快老区农村教师的培养力度,广泛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工程”,构建具有老区特色的中小学骨干教师、特殊专业教师的培养模式。加快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筹划实施“教育人才智力扶持革命老区计划”,加大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力度。同时,借鉴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经验,在部分地方师范院校也因地制宜地为革命老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为老区农村学校培养大批“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教师。其次,继续推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切实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初步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同时,鼓励各地在中央“特岗计划”的示范引导下,深入推进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在老区农村学校加大实施“国培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力度,加强老区农村中小学全科教师与特殊专业教师的培养与培训力度,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革命老区急需的紧缺教师,从而不断完善老区农村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再次,强化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老区农村学校的教师编制要给予特殊优惠与必要的倾斜政策,同时强化实施县域内城乡中小学之间和乡镇内中心小学与偏远村小之间的教师轮换制、急需专业教师分片授课制、骨干教师流动授课制、循环授课制。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缓解当前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师资匮乏的现状,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师资保障。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5

一、学生流失的原因

(一)外部原因。1、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经济整体水平低下,农民收入不高,支付子女上学的费用可谓一大开支,经调查表明,经济原因是导致学生失学的第一因素。2、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学生赖以生存和依附的经济实体,是与社会发生交换、收入、支出关系的最基本的经济单位,家庭在学生是否接受教育方面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支付教育费用的能力及这种能力的大小;另一方面家庭成员(主要是家长)的教育价值观对儿童是否受教育和受多大程度教育的支配和决定作用。3、打工潮流的干扰。由于国家允许并鼓励个体劳动的存在和发展,特别是私营经济的发展对打工人员需求增多,再加上读书回报周期过长的影响及教育自身原因,使得大批初中甚至小学生纷纷拥入打工仔行列。4、人口压力。一般农村家庭平均有2.3个孩子,家庭规模大,子女多,要同时供养几个学龄儿童,往往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过重,一般家庭难以承受,从而影响子女的入学。

(二)教育自身的弊端。1、农村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虽然国家已经加大了教育投入力度,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已有了质的飞跃,但相对于城镇及发达地区,仍然普遍偏低,办学条件在不同地区的农村也不平衡。2、教师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偏低。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是要有一支待遇较优,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由于我国农村基础教育长期投入不足,因此伴随着办学条件差的另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教师待遇偏低、队伍不稳;教师工资虽有了很大改善,但是有些贫困县市却经常出现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民办教师是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待遇总体不高。因此,教师队伍流失严重。3、应试教育的种种弊端。片面追求升学率作为一种办学倾向已偏离了我国基础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教育这一正确轨道。虽然“减负”工作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进步,但现实中中小学生的作业量仍有待减轻。4、单一的课程体系。由于课程多以升学为主要目标,因此课程缺乏多样性、灵活性和实用性,由此造成一旦升学无路,即使在本地致富亦无术。

失学问题不仅造成了本来就十分有限的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还严重影响了我国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阻滞了社会现代化的进程,因而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解决。

二、学生流失问题的对策

(一)科教兴国战略的坚持。人类社会进入“地球村”时代后,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各种竞争变成了面对面的军事竞争、经济竞争、科技竞争、教育竞争……各类竞争的实质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从根本上说,就是教育的竞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世界科学报告》指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是“知识差距”。强大的科技实力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而强大的经济实力是以深厚的教育积累为基础的。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提高农村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是实现科教兴国的重中之重。实践证明教育积累是以教育投入为基础的,投入越多,回报就越丰厚;反之则越少。

(二)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我国普及农村基础教育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教育经费的分配结构不尽合理。近几年来国家加大了投入力度,但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设施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重点关注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弱势人群。教育发展具有不平衡性,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就地区而言,西部比东部、中部严重;就城乡而言,农村比城镇严重;所以要实行倾斜政策,向不发达的农村倾斜,同时向弱势人群倾斜,向女童倾斜。因为农村还存在重男轻女的倾向,所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破除旧的传统习俗;优化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家长培训,双向交流,优化家庭环境;实行倾斜政策,为适龄学童提供经济补助确是一些有益的做法。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6

(1)供给主体责任不合理。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大多由政府直接提供,市场参与有限。公办学校基础设施落后,民办学校数量少收费高,农民负担不起。政府和市场供给混乱造成资源浪费,损害社会公平。各级政府间事权不清、责任不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弱,县乡负担过重。

(2)供给筹资渠道单一。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筹资几乎全部依赖政府财政性支出和转移支付,民间和私人投资力量微弱。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达到4%”,但4%的宏伟目标直到2012年才首次实现,而且4%的教育经费远未满足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3)供给数量不足,效率低下。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短缺,有效供给不足,管理水平、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都与城市差距大。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投入不足,且在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之间分配失衡,基金捐款等社会性资金贡献率低,这些都导致农村义务教育供给数量严重不足。政府垄断义务教育供给,公办学校之间缺乏竞争和激励,提供的教育产品质量低劣,造成资源配置低效。

1.2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足的经济学分析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足主要是探讨公共选择理论下政府失灵。公共选择理论是关于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从“经济人”前提假设出发,研究政治市场中选民、政治家和行政官僚的决策行为。农村义务教育供给是政府决策过程,在这一公共选择中,政府决策成败直接关乎广大农民利益。作为追求私利最大化的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义务教育投资和管理中相互推诿卸责,将义务教育供给的主导责任层层下移至基层政府,却不为基层政府提供充分财政扶持。义务教育投资大、周期长、收益慢且溢出明显,政府官员为了出政绩、获升迁并不关心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减少甚至非法挪用义务教育专项经费。新《义务教育法》修订前,中央政府几乎不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各项支出由县乡直接承担。2006年新法虽明确了各级政府共同分担原则,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和有效监督,各级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各环节都存在失灵,造成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数量和质量严重滞后。政府失灵的另一表现是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农村义务教育缺乏强有力利益集团,无法与城市集团力量相抗衡,在博弈中处于弱势,无法从“经济人”决策者教育主管部门手中获得充足教育资源,造成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

2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有效供给的对策

经过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大大减轻,普九事业取得重大突破。2001年实行“以县为主”投资管理体制,2006年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全免,新《义务教育法》修订通过,农村义务教育事业获得各方支持。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

2.1明确划分各级政府职责,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新《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规定是“以县为主”,强调县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的管理,与以往县级财政直接负担经费筹集有很大不同,经费筹集责任逐渐上移,中央和省政府投资比重加大。但义务教育是全国性公共产品,“以县为主”的地方投资和管理体制不能满足农村义务教育长远发展,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投资中的事权财权,划分各自分担的经费比重。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做好整体统筹规划,扩大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单列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在资金筹集上承担主导责任,县级政府则负责具体资金管理和使用及学校具体教育事务的规划,政府间相互协调、各司其职,共同保障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有效供给。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有相当部分是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尤其是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实现的,因此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提供稳定来源。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7

为了将政府在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中的职责强化,国务院了一个名为《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的新机制,这个机制于2005年12月24日,之所以发出这个新机制,其目的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打下好的文化基础,同时为农村义务教育的有序进行和建设水平提供保障,而经国务院研究决定,对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行进一步的深化。以下的内容就是国务院进行的这次改革:第一,对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用予以免除,对于家庭评级为贫困的学生义务提供教科书,除此之外还要补助这些学生;其次说到第二点,应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内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的保障标准;最后的一点,一个学校对的校舍对于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说要建立起长效的机制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的维修;第四,对于学校里的教师来说,工资的保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要对其进行巩固和完善。除了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以外,这次国务院进行的改革还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及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这次改革涉及到的范围将中西部地区作为一个重点同时还兼顾了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二、研究意义

义务教育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更不是国家强制的,但是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很早以前就已经列入法律范畴了,自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我国义务教育的法制化便开始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越发显得重要,2003年,在国务院2003年列入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中,《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内容为“需要抓紧研究、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审议”,并在这个基础上不断的完善。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中,对于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明确。紧接着就是新的《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7月1日出台,对于义务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这部新出法律中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义务教育,深刻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方针,是提高我国国民素质的奠基石,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面对义务教育经费制度的不完善,虽然从06年开始,各级政府都在积极的贯彻落实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并且这个制度的基础是系统、科学、合理的政策运营机制,但是由于经费来源渠道单一缺乏稳定,义务教育经费短缺,再加上不合理的经费投入结构,地区间的义务教育由于城乡差距就越来越大,出现了失衡的情况,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各种阻碍是由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造成的,因此义务教育经费困境一直是众多学者关注并极力解决的焦点。而出现上述现象的实质上是由义务教育经费的制度困境造成的,虽然我国早就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但是在资源配置不合理时,国家宏观调控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立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就能够切实的保障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制度困境中脱离出来。把公共政策分析的视角作为本文切入点,探索一条适合当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整体运行的道路,并且依托公共物品理论及委托理论等,深入的分析并且研究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理论价值深远。

三、主要研究内容

论文主要分为七个部分进行写作:

第一部分是绪论,该部分概述了本次研究的背景、目的并阐述了其意义,通过研究把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并对其进行综述,概述研究方法以及将技术路线作为基础路线,这样做的目的是尽快的将本论文的写作主题引出。

第二部分是相关理论概述,首先从大方面是要建立起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机制,在建立机制时要考虑到以下四个方面:义务教育的定义、概念、义务教育经费的概念、来源以及特点;其次是对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上一定要建立起相应的保护机制,以下六个方面就是这个机制所要包括的主要内容:对于农村所实行的义务教育、在施行农村义务教育的过程中产生的经费、投入到农村义务教育中的相关体制以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概念和内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发展沿革以及云南省农村在进行义务教育时所具有的特点;然后就是对于公共物品的理论进行概述,

(下转第44页)

(上接第10页)

在进行概述时主要是包括公共物品以及义务教育的公共物品属性两方面内容;教育公平理论(教育公平理论以及义务教育的公平理论两方面内容)以及委托理论(包括委托理论以及义务教育的委托理论两方面)五个方面的相关理论进行概述,并且为了进一步的研究一定要将相关理论呈现出来。

第三部分是实施现状,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对云南农村义务教育中的各项实施状况,包括从资金补助情况、“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状况、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云南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状况现状以及云南与全国其他地区的比较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第四部分是云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该部分对论文整体框架进行系统的梳理与总结,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及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经费投入机制问题;二是政府责任机制问题;三是监管机制问题。

第五部分是国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验借鉴,该部分分别对美国、英国、南非以及韩国四个国家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制度进行分析探讨。最后从经费投入机制、政府责任机制以及监管机制三个方面总结出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有用的经验教训。

第六部分是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该部分针对第四部分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之后对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

第七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

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理论概述

在农村教育中,最重要的就是义务教育,同时义务教育也是农村教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普遍学者的观点总结来看,以下两种都是对于农村教育概念的解释:一,以地域性来划分,整个教育模式是以农村地域作为划分依据的;二,以教育功能性来划分,农村教育所涵盖的范围是非常广的,所以说农村教育是提高农民生活技能方式的教育。城乡二元化的阶段是中国正在经历的,所以说地域性在农村教育中的表现尤为明显,在我国推进城乡一体化以及缩小城乡差距的进程中,人民越来越希望政府重视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农民对教育的意识和观念进一步加强,从而出现功能性逐渐增强,而地域性逐步减弱的状态。把以上所提到的内容作为基准,对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概念划分,可以做出以下结论:按照宪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象为以农村户口适龄儿童,包括农村地区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而进行的具有特定年限的学校教育,而这种学校教育的特点就是普及性和强制性及其免费性。

国家依据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一系列用于督促、分配、监督等各项制度,在根据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有规定年限的教育,并保证不收取任何培养费用的情况就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机制,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还要对于相关的资源进行合理化的应用,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可以对全国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产生影响。

【参考文献】

[1]黄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的构建[J].中国农业教育,2005(2)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8

作者简介:王瑞武(1978―),男,河南开封人,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200 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学基本理论及文化传承。

农村义务教育在我国基础教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农村义务教育现阶段主要任务之一是保 质保量地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随着国家对农村教育的政策和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我国农村 绝大部分地区已经逐步开始实施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但在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也面 临着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义务教育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5%,全国有2亿中小学生,其中有15亿在农村。目前, 农村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与城市平均水平相差近3年。在15至64岁农村 劳动力人口中,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不足1%,比城市低13个百分点。 全国现有8500万文盲 半文盲,3/4以上集中在西部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和部级贫困县。当前农村义务教育面临 最大的问题是资金问题,其次是师资力量不足,由于资金不足加上教师数量有限,给农村义 务教育带来的问题是辍学率居高不下,再加上部分农村地区小范围流行的“上学无用论”而 带来的知识贬值,更是加剧了农村适龄儿童不愿意入学的现状。改变农村义务教育需要从根 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改变当前义务教育体制,给农村义务教育注入新的活力。

1资金问题。“根据《中国教育报》2004年夏天对174个地市和县教育局长的问卷调查,超过50%的农村 中小学‘基本运行经费难以保证’,超过40%的小学仍然使用危房,缺少课桌凳的小学接近 40%,超过30%的农村小学‘粉笔论支有限发放’,接近40%的农村小学‘交不起电费、有 电不敢开电灯’。” 在2000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之前,许多大中城市已经普及了高中 教育,但是到2004年,仍然有至少10%的农村地区尚没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有的县甚至没 有普及小学教育,其主要原因是资金投放不足。“最重的担子在贫穷的肩上”,用这句话形容目前的教育资金分配问题上一点也不为过。我 国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构成,78%由乡镇分担,9%由市财政分担,省级政府分担11%,中央政 府分担不到2%。 这种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在新一届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得到迅速的改变,2 006年中央对义务教育共投入资金2000亿,这批钱有效缓解了农村教育经费长期投放不足的 情况,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由于义务教育长期缺乏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并 不会在短时间解决。

2师资问题。农村教师水平低下,也是一直影响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 能力的教师逐步跨级向上流动,更加剧了农村教师的缺乏。据一份统计资料表明,1995~19 99年,全国小学教师流失195~249万人,约占小学教师的4%,中学教师流失141万人,占 中学教师总人数的524%。 就上海市在1992年就流失中小教师1500人,1955年达到30 00人,到1999年达到了5000人。到2006年,流失教师的数字应该是1999年的一倍以上。目前,我国农村小学师生比例为23∶1;城市小学师生比为19∶1;此外,统计资料表明,2002 年全国各类学校数80 067所,其中县镇和农村65 269所,农村教育的学校数占全国总数的81

5% 。但在全国高中15 406所中,县镇和农村只有9 410所,仅占总数的61%,城乡教育层次结构 的资源配置比例严重失调。

农村学校教师的医疗、进修、生活福利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根据全 国总工会2003年在内蒙古地区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很多地方教师的生活条件非常艰苦,老师 自己的孩子考上大学连去学校报道的路费都凑不够,有很多地方的农村教师一辈子也没有一 次出去进修学习的机会。在有些地方,经济发展了,教育却出现了下滑,教师比原来更加辛 苦,生活也更艰辛,这是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的问题。

3辍学问题。

在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生辍学率一直居高不下,据“教育部2004年第十五次新闻 会”上公布的数据,我们可以进行下述换算:就小学毕业率而论,到2003年底,小学的在校生 11 689 74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65%,那么尚有135%的适龄儿童,大约15997 万人未进入小学读书;034%上了小学又辍学的人数,大约为3975万人。这就是说,有199 72万的适龄儿童未完成小学教育。 就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而论,初中在校生达到669083万 人 ,毛入学率达到927%,那么有73%的学生,大约52689万人未进入初中学习;284%进入初中 学习又辍学的人数为19002万人 。

以上数字表明,中小学生辍学率比较高的地方大部分是贫困地区,仅经济贫困一项原因就占 到失学率的543%,因为自己不愿意上学或没有考入更高一级学校而失学占273%,因为对学 校不满意和离校太远占45%。 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和资金支持,农村孩子 辍学问题仍然突出,女童的辍学率比男孩要高一些,这说明在一些贫困地区重男轻女的现象 还普遍存在。

4体制问题。体制问题是一直困扰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瓶颈,国家也在一直进行改革,试图找到一个符合 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道路,确立了以县为主体农村义务教育体制 ,以县级人民政府做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主体是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教育立法是充分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法律保证,并且具有长期、稳定和高效的特点 。我国的教育立法虽然取得很大进步,但是有很多地方需要去完善,特别是在细节方面需要 补充。西方发达国家教育法规定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公平性,而在我国这方面立法还比较缺 乏。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主体应该是政府而不是社会。

评估制度是促进学校的正常发展和国家对办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制度,我国政府目前对农村义 务教育的投入很大,也希望改变受教育不平等的现状,提高农村孩子受教育的年限,增 加他们的文化知识。我国在2000年实行的普九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造成了老文盲还没有完全 消除,新文盲又产生了,国家需要重新投入资金进行培训和教育,这样势必增加国家财政负 担,造成教育资源浪费。所以,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评估体制对我们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都 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农村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几点建议和对策

1加大财政支出力度。2004年1月,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历时一年半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要想实现农村义务教育 的全部免费制,每个县须增加投入的教育经费底限为4300万/年。如果全国有2/3的县要由中 央和省级财政来支付,大致推算政府从一开始就要增加的财政投入为688亿元左右。 农村义 务教育存在问题很明显,就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这也是世界发达 国家改变本国义务教育普遍采用的方法。

2005年2月26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 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央财政将先投入100亿元专项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 ,从今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 ,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我国西部地区将基本普 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总理的这一庄重承诺,把中国义务教育推到 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2005年也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免费义务教育的“元年”。

国家这几年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在不断地增加,但是农村教育资金缺乏问题不是一下子就 能解决的,需要国家财政长期、稳定的增加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并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保 证资金足额到位,切实改变农村教育长期资金不足的局面。

2解决师资缺乏问题。农村教育如何才能保证教育质量,如何解决教师整体素质不高问题,保证农村教师各项福 利待遇,成为解决农村师资紧缺的主要任务。

华中农业大学2003届本科毕业生徐本禹给我们开了一个好头,徐本禹“弃研支教”的事在华 农引起轰动。22岁的他被提名为今年央视“感动中国”人物20名候选人之一。如何解决大 学生长期、有效地支持到农村、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需要国家加大对支教大学 生的长期支持,同时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形成一个良好的、可以循环发展的格 局,这样不仅可以缓解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还可以解决农村教育中师资不足的问题。农村教师进修是解决教师水平不高的重要环节,在很多地方,虽然有教师进修的机制,但是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农村教师知识更新较慢,跟不上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步伐,应该利用 国家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同时,加大贫困地区教师进修力度,培训内容以新课程、新知 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以提高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接受计算机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 保证国家对农村地区教育投入的设备和仪器能够被充分地应用。

在江苏省徐州市推行的“无差别教育”为我们解决农村师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例,“无差别 教育”是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提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政府来解决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结果, 缩小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等方面的差距,定期选派城镇教师到农村中 小学去任教,农村教师到城市中小学接受培训和进行教学,在支教和培训期间,所花的一切 费用由市财政来承担,并给予相应的补贴。 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视察以后给予了很高的评 价。我们希望徐州的试点改革能够取得成效,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教师流动机制,来解决农 村教育中的教师问题。

3完善义务教育体制。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是以中央、省、市、县负责的格局,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 在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指九年制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的成败关系到 整个义务教育是否能够正常健康的发展,也关系我国经济发展是否有强大的发展动力。首先,我们国家教育属于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国土 面积很大,各个省份的发展情况也各不相同,东部一些省份发展速度很快,中部偏慢,西部 最慢,而且差距正在被扩大,这样就决定了不同的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情况各不相同, 加大地方政府教育权限,扩大地方学校的办学自是当务之急。中央政府在教育方面给予 宏观调控就足够了,制定一个框架,把权力放到每个省,每个省根据自己情况来制定各自发 展目标和资金投入,最后报到国家教育部审核报批。这样就可以避免教育政策制定过程中出 现的水土不服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教育的健康发展。

我国目前义务教育年限是九年,只能满足于最基本的扫盲任务,扩大义务教育年限,建立长 远的发展机制,义务教育应该扩充到高中阶段和职业高中,这样不仅可以解决目前初中生缀 学率比较高的问题,还可以为国家培养初、中等实用人才,以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技工困境 。由于目前我国高中数量严重不足,在很多地方,每个县城一般只有两个公立高中,职业高 中也很不景气,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也无法解决大量初中生毕业以后出路问 题,扩大民办教育,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到教育中来,弥补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不足,应该给予 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这样也能调动农村孩子上学的积极性,同时也能为国家经济持续快 速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4建立有效的评估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评估监督机制是关系我国教育朝着正确道路上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也为国家对 教育大量的投入有没有回报,回报率是多少做一个分析,为下一步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 西方发达国家都有一套完善教育监督和评估制度,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

我国目前也有教育监督机制的存在,但是无法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监督和考证是从不同角 度对国家的教育政策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对教育投入和产生做一个评估,看看是不是达到 了预期目标。建立评估监督,也有利于预防教育腐败。

我国现行的教育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教育监督的具体方法和目标,所以要加快立法进度,尽快 制定一部教育监督和评估的法律制度,并且培养一批评估和监督人员,这需要在大学中设立 这一专业,以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在目前没有立法保证的情况下,教育监督应和地方政府 的评估考核挂钩,在国家对各级政府的成绩考核政策应不断地优化,不能光看GDP的发展数 字,而且还要看到高速发展的背后有没有环境污染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把教育监督与评 估制度也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来决定地方官员的任命,这样就可以解决教育监督与评估 问题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总之,农村义务教育的成败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命运和前途,也关系到农民本身自己的命运, 农村义务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并被放到一个较高的位置,农村义务教育才能够不断完 善,才能够实现中国教育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陶行知中国教育改造〔M〕安徽人民出版社,1981

〔2〕孙培青中国教育史〔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教育部财务司、国家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司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国统计 出版社,1997-2002

〔4〕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1994-2001,人民教育出版社

〔5〕史宏协论我国农村教育的有效供给〔J〕经济体制改革,200501

〔6〕温恒福农村教育的含义、性质与发展规律〔J〕教育探索,200501

〔7〕刘新科西部农村教育现状、问题及其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503

〔8〕我国农村教育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机制创新〔J〕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中心课题组 经济研究参考,200537

〔9〕史凯亮农村文化与农村教育梁敕,溟文化教育观对当代启示〔J〕集美大学学报,2 00501

〔10〕张黎,余志君晏阳初平民教育思想及其实践〔J〕职教论坛,200501

〔11〕2003年中教育事业发展新闻会实录campuscernet/20040428/3104816 shtml,2004-04-28/2004-05-06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9

滞后性是农村教育的最重要特点。农村地处偏远地区,交通的不发达使得新产品的传入以及知识和观念的传入都较缓慢,在教育上无论是教师的配置还是教育措施的引入都相对落后,这就造成农村教育投入的落后,教育观念的落后。教育投入的落后使得农村的孩子在受到的教育方面难以拥有像城里孩子那样的良好的受教育环境,教育观念的落后使得农村家长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低。

(二)单方性

教育分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固然重要,但家庭教育同样必不可少。而广大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却令人担忧,家长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很低,有一部分选择直接让孩子放弃学业,还有一部分人虽然让孩子接受教育,但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完全将教育视为学校的事,教育的好就认为是学校好,教育不好就认为是老师没有严加管教,将对孩子的“打骂权”完全赋予老师,认为只要老师“管得严”,孩子就能被教育好。这种想法的普遍存在使得农村的教育呈现出单方性的特点,单靠学校的力量,教育的结果可想而知,再加上近几年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加,使得越来越多的儿童成为留守儿童,这些留守儿童的教育都存在着巨大的隐患,成为我们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三)随意性

我国为了完善教育制度规定了九年义务教育,但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却没有得以有效的实施,农村教育设施和教育观念的落后使得人们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义务教育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人们对于义务教育也存在着极大的随意性,虽然我国出台了《义务教育法》,但对于义务教育的规定很少被农村地区知道,人们对于教育的态度很随意,大多认为教育是自己的事,自己的选择,无关别人,更何况是国家,更无权干涉,也不会认为国家会管这些个人的事。这一切有农村地区交通落后,经济不发达,观念陈旧的原因,也有国家立法不完善,宣传力度不到位的原因。

二、农村教育的现状

要想改革教育,促进农村的发展就必须了解农村教育的现状,只有在充分了解教育现状的基础上才能了解农村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教育制度。

(一)家庭教育缺失

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方式的不发达使得家长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农业上,人们不得不为了温饱问题奔波,并且花费大量的时间,这就使得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大部分家长将教育视为学校的事,自己只负责交钱,殊不知,家长的教育对于孩子来说更加重要,学校教育也需要家长的积极配合。家长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很低,有一部分选择直接让孩子放弃学业,还有一部分人虽然让孩子接受教育,但单靠学校的力量,教育的结果可想而知,再加上近几年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加,使得越来越多的儿童成为留守儿童,这些留守儿童由于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二)义务教育松懈

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却没有得以有效的实施,农村教育设施和教育观念的落后使得人们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义务教育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虽然我国出台了《义务教育法》,但对于义务教育的规定很少被农村地区知道,更别谈有效的实施,无论是从学生本身还是家长,甚至是学校对于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不接受义务教育的态度都是采取自愿为主,劝说为辅,均不认为其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在农村地区很少有因没有实施义务教育而被强迫进行义务教育的,这就使得义务教育在广大农村地区并没有开始实施,大多成为一纸空文,甚至很少被人知道,更别提用它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三)教师队伍匮乏

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教师的队伍的建设,无论是从教师的选拔还是教师的职业培养都是教育完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农村的教师队伍却令人堪忧。由于地处偏远地区,使得农村的教师招募存在着困难,教师存在老龄化,年轻的教师更多的选择呆在经济较发达,交通较便利的地区,这一系列因素就为农村地区的教师队伍的扩展带来了诸多不利。教师队伍的匮乏直接影响着教育的质量,教育质量的低下使得更多的孩子选择放弃学业,早早的走上了打工的道路,另一方面又导致了农村的早婚早育现象的大量存在,父母的教育水平又将影响着下一代对于教育的观念以及态度,造成恶性循环,使得农村的教育问题不断,改善困难,无从下手。因此,农村教育的改善需要教育观念的提升,教育观念的提升离不开教师队伍的建设和不断完善。

三、农村教育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的教育问题的存在有着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原因,但在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今天,立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是农村教育完善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农村的教育立法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立法不明确,可操作性差

我国关于教育的立法并非没有,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对于教育制度等虽然有了规定,但这些立法规定大多是概括性的,如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这些规定制定了义务教育制度,但操作性却不大,没有具体的实施方式,无论是具体实施方法还是具体的惩罚措施都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这就使得这部法律所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一部缺乏具体执行标准的法律,只能是作为制定政策的源头,难以成为具体的实施法律。没有法律的规范,再加上教育观念的淡薄,使得教育问题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农村地区,经济文化落后,教育设施和观念的落后使得农村的教育无法单独依靠个人的自觉实现,所以,一部具体的法律对于教育制度的完善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目前,我们就缺乏这样一部法律。

(二)缺乏针对农村教育的立法

农村地区的教育相对于城市的教育存在诸多的特殊之处,农村教育的滞后性、单方性、随意性等都是农村教育所特有的,相对于城市的教育,农村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要区别于城市教育,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解决农村中的教育问题。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真对农村教育的立法,现有的立法不仅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而且也无法解决农村中的特有问题,尤其是农村教育的整体落后以及教育观念的淡薄极其需要法律的强制作用,这对于教育的随意性和单方性有着一定的抵制作用。

(三)监督措施的不完善

教育的完善无法依靠单方面的努力,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需要努力,农村地区的教育无论是教育措施还是教育观念都相对落后,要想实现教育的完善就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监督体制,使得教育观念深入人心。农村地区教育观念的落后使得人们对于教育问题的错误态度,认为教育是个人的事,别人无权插手,无论是外人还是作为教育机构的当事人甚至是受教育者本人都不认为教育权是一项权利也是义务,应该被保护也必须去实行。从监督主体角度进行划分,教育法的监督体系可分为国家监督、社会监督两大类,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它是教育法监督体系的核心。这类监督都是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直接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教育法监督、行政机关的教育法监督、司法机关的教育法监督。虽然对于教育法的监督主体有了规定,但却没有具体的监督办法,使得这些监督大多只是一纸空文,难以发挥实质作用。

四、完善农村教育的建议

教育制度的完善关系着国家日后的发展,作为占中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农村教育问题更是中国教育制度完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教育立法的完善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明确立法,增加可操作性

我国关于教育制度的立法虽然有,但操作性却不大,没有具体的实施方式,无论是具体实施方法还是具体的惩罚措施都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这就使得这部法律所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一部缺乏具体执行标准的法律,只能是作为制定政策的源头,难以成为具体的实施法律。没有法律的规范,再加上教育观念的淡薄,使得教育问题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农村地区,经济文化落后,教育设施和观念的落后使得农村的教育无法单独依靠个人的自觉实现。因此,要完善农村教育制度首先就要明确立法,而不是仅仅颁布准则,法律需要对受教育者以及提供教育者作出具体的规定,针对侵犯教育权的具体情况给予具体的惩罚措施,使得教育的保障有法可依。

(二)制定专门针对农村的教育法

农村地区的教育相对于城市的教育存在诸多的特殊之处,农村教育的滞后性、单方性、随意性等都是农村教育所特有的,相对于城市的教育,农村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要区别于城市教育,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解决农村中的教育问题。针对农村孩子放弃义务教育选择早早辍学打工的现象,关于农村的教育立法应该作出具体适当的执行办法,而不能仅仅依靠自觉。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增多,留守儿童人数上升,家庭教育的缺失,则可以采取西方国家的某些规定禁止家长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等规定。只有将农村的特殊问题特殊对待才能解决农村的教育问题,实现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10

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农民为基本着力点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农民是中国共产党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条威功经验和基本规律。这也是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反映了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是指导人们正确行动的实践哲学。在对农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武装广大农民,并通过多种渠道、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马克思主义,提高农民对自然、自我和社会的辩证认识,提高他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一条重要绍验,就是通过对农民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特别是阶级斗争理论教育,来启发其阶级觉悟,强化其阶级意识,进而引导农民阶级形成了摧毁“旧世界”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中国革命取得彻底的胜利奠定了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相反,“”的出现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中一条教训就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割裂了思想和马列主义的关系,肢解了思想的科学体系,混淆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界限,从而,毒害了一大批有革命热情、但理论识别能力相对缺乏的农民群众,严重危害了党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时而全面地纠正了“”及其此前的“左”倾错误,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恢复了我党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优良传统,要求用共产主义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强调“逐步提高农民的政治、思想觉悟,使人人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党、爱集体的社会主义农民,团结一致,为实现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奋发工作”,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农村开展了蓬蓬勃勃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建设,农村的社会主义阵地得到加强。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党在探索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过程中,以马列主义和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组织农民学习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党中央的文件精神,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帮助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本质和发展方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调动了农民参与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性。十六大以来,我党针对部分农民群众存在诸如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理想信念淡化、精神支柱动摇、精神状态低迷等不良倾向。积极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生动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增强了农民群众对党的依赖感和信任感。

党的发展历程表明,什么时候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什么时候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能取得巨大成效,达到预期目的。而什么时候忽略或放弃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什么时候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会遇到巨大困难或挫折。

二、坚持以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基本准则

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农民思想政治教育都要围绕党在每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进行,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从80多年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得出的一条成功的经验。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中心工作是武装斗争,根本任务是领导人民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反动统治,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围绕着这一根本任务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总路线,积极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和战斗精神,动员农民参加革命,进行武装斗争,为建立社会主义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之初,党的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实现革命转变、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等任务上来,党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觉地服从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路线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任务,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教育上来,对农民进行集体主义和工农联盟教育,部分地清除了农民的小农意识和私有观念。“”期间,”以阶级斗争为纲”思想成了各项工作的总指导,党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不得不服从于“无产阶级下继续革命”这一总路线的需要,致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地位被严重扭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它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起着消极作用,在这个时期,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了“空头政治”。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全面拨乱反正。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与此相适应,党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将重心转移到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正确轨道上来,围绕着使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这一中心工作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主动帮助广大农民学习理解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培养辛勤劳动、共同致富的思想观念。十三届四中全会特别是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党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从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注意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的教育、社会主义公共道德的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的教育,着力培育农民的市场参与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市场风险意识和市场约束意识,引导农民和农业走向市场,实现农民和农业与市场的充分结合,促进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十六大以

来,党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加自觉地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展开。由此可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从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服务于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目标和总体要求,把支持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立足点,将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大措施结合起来,使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与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事实证明,当农民思想政治教育主动面向和自觉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时,就会取得重大成就,大有作为。而当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和脱离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时,就会无所作为,甚至会造成重大损失。

三、坚持以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为基本出发点

农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最重要的力量。农民问题的实质就是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农民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民切身利益问题是否得到保障,是否得到解决,是否得到发展的问题。因此,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中国共产党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所在、根本所在,也是做好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动力。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广大农民最大的愿望就是获得土地。因此,党一成立,就在其《第一个纲领》和《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提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贫苦农民”的主张;第一次革命国内战争时期,党将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确定为当时的主要任务之一,并提出了“无代价的没收地主租与农民的土地,经过土地委员会,将此等土地交诸耕种的农民”的主张;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在1928年12月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中,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农民分配土地的神圣权利,并在1929年4月制定的《兴国土地法》中基本确立了“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思想;抗日战争时期,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党确立了以“减租减息”为中心内容的土地政策,解放战争时期,党在1947年9月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中规定“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建国初期,党在《法》中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由此可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把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作为解决农民问题的中心工作来抓,并在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完善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些路线、方针和政策调动了广大农民从事革命的积极性,推动了革命的胜利进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从广大农民急于脱贫致富的实际出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一系列体现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策,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逐步转移,改善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但是,随著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产权主体不清、产权残缺、农户承包经营权的不稳定性等弊端也逐步显露出来,阻碍甚至严重抑制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党开始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党制定了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进一步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中国共产党80多年的历史表明:党在农村能够最大限度地赢得农民群众支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十分重视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因此,新农村建设条件下的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发扬我党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成功经验,从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出发,做到听民声、察民情,走八农民的世界,倾听他们的疾苦、体会他们的困惑:要交民友、连民心,深入群众内部,与他们多沟通、多交流:排民忧、解民难,要从农民群众的最盼、最需出发,想农民之所想,干农民之所盼,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以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为基本方向

农民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农民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和认可程度。农民的文化素质越高,接受、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越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越能够充分发挥出来。注重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也是中国共产党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经验之一。

大革命时期,党通过农民协会组织农民参加夜校、识字班,通过讲演、新剧和壁报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开设了夜校、半日学校和业余补习学校等各种各样的工农业余文化教育组织,这对于中央苏区扫除文盲,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起了重要作用。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开展的“冬学”教育,对于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水平,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中共中央的精神和指示,更好地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起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边区输送了大批的干部。建国后,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理解程度,党组织宣传员向农民宣讲总路线课程,并采取讨论、演讲、广播、板报、墙报、山歌、快板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宣传,使群众既学文化知识又关注政治,提高了农民的政治觉悟,逐步理解了总路线的精神实质,保证了农业合作化的顺利进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题,党在农村普遍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等文明创建活动,注重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十四大以后,党通过发展农村教育,设置农业科技咨询点、畜牧咨询服务点、“庄稼医院”,举办培训班,建立科技示范户等方式宣传科学思想、传授科学方法、普及科技知识,帮助农民掌握科学、信任科学;同时通过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建立阅览室,文艺汇演、书画展览、体育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推动农村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较好地满足了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党的十六大以后,党充分利用“文化、卫生、科技、法律、计生五下乡”、“万村书架”、“村民书柜”等有效载体,建立农村文化室、农村业余文化队等阵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文化活动,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普及科技、法律知识,使农民的政策理解水

平、科学文化水平大大提高。

历史经验表明,在农民占绝大多数的中国,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对于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民思想政治教育要加大对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加强对农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以及先进科学文化教育,加强对农民的政策法规、科技服务、文化知识和医疗卫生等基本常识的教育,引导农民学习知识。掌握技术,增强本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五、坚持以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为基本要求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11

《说文解字》中,“均”解释为“平”,“衡”解释为“衡量”或“准则”,均衡即为平衡。《辞海》中把“均衡”解释为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或协调。平衡是相对的,它与不平衡相反相成,相互转化。当前我们关注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指我国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不同学校之间、同一学校不同群体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问题[1]。最基本的要求是社会在正常的教育群体之间平等地分配教育资源和份额,到达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并最终落实在人们对教育资源的支配和使用上[2]。义务教育投入均衡是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内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资源投入方面实现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以及群体之间的相对均衡。现实背景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面临着严峻的投入不均衡形势。

一、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投入问题

现阶段“以县为主”的教育财政体制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数据,201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为14 670亿元,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是397 983亿元,相比之下,2010年我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总量仅有3.69%,比国家4%的预定目标少了0.31个百分点,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仅占GDP的1.3%。直到2013年才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比重4%的目标,但这与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都差距甚远。

(二)地域间教育经费投入不合理

政府对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在城、乡之间与区域之间都显示出了不合理。2008年,我国东、中、西部初中生均事业费与全国初中生均事业费的比值分别为1.85、0.89与0.97,初中生均基建经费与全国初中生均基建费的比值分别是3.49、0.45与3.86。相比之下,我国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中部地区的教育投入显得尤为薄弱。

(三)三级教育间经费投入不合理

从生均教育经费的角度来看,2004年,预算内初中生均经费与大学生均经费之比为1:4.3,预算内小学生均经费与大学生均经费之比为1:4.8[3]。以江西省为例,以小学的生均经费为基准,2003~2005年,普通大学生均经费大约是农村小学生的11倍、12倍和7倍;以农村初中的生均经费为基准,普通大学生均经费大约是农村初中生的10倍、9倍和6倍[4]。

二、构建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投入体制的理论诉求

(一)新公共产品理论对教育的诉求

1.新公共产品理论下迫切需求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公共产品尤其是纯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具有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双重特性。排他性是指只有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够使用该商品;竞争性指如果某人已经使用了某个商品,则其他人就不能再同时使用该商品[5]。教育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不完全的产品,被称为混合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具有外溢性的特征。

2.新公共产品理论下需要重构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投入体制

“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主体为县市级政府。教育投入的最终目的是优秀人力资本的输出,经济的外部诱因及受教育者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受过较高教育的农村人力资本大都并没有回乡工作,而选择城市,因而农村地区教育人力资本外流的现象普遍存在,教育的外溢性,在农村地区则表现为利益的外流。地方而言,高额的义务教育投入,换取的有可能只是高素质人才的普遍外流,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投资与回报间的不相对称,必然会挫伤地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就需要更高层政府的控制和调节,因此,这种形式下迫切需要进一步调整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格局,建构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投入体制。

(二)公共选择理论对教育的诉求

1.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公共选择的取向

公共选择关注的是那些与政府行为有关的集体选择问题。公共选择理论体制下提出集体选择的多种方式,包括多数规则、加权规则及否决规则。通过否决规则筛选后留下来的集体选择方案将是帕累托最优的。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政策,关系集体的利益,各种决策的制定应该遵循公共选择理论,适用最优规则。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原本是政府官员运用公共权力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责。然而,现实中义务教育财政政策的制定,往往从决策者自身利益为出发,以见效快、显政绩为衡量标准。“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官员往往将公共权力做非公共利用,以谋求个人利益。”“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过程中,‘扶持政策’往往向县城重点学校倾斜,最终产生‘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的怪象。”[6]因此,政府的义务教育财政决策中,为了追求义务教育整体发展这一最终目的,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才是政府决策中符合公共选择的取向。

2.公共选择理论下需要重构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投入体制

我国是一个多贫困县的国家,对于贫困县而言,已有的财力很难支撑义务教育的优质发展,因此,区域间的义务教育存在着严重的均衡问题。从公共选择理论这一角度考虑,“以县为主”教育政策的执行显然不符合加权规则。“以县为主”这一决策的主要利益攸关方是县级政府,关键要看县级政府的意见,很多县级部门都是硬着头皮来办义务教育,存在很多困难,正因为这样区域间义务教育财政不均衡现象显著。另外,“以县为主”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也不符合否决规则,一些教育研究者就“以县为主”的现实弊病,提出不同意见,范先佐曾提出要构建“以省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事实上,“以县为主”的教育财政决策并未为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带来帕累托最优。因此,公共选择理论下,要求重新审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以构建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育财政新体制。

三、构建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体制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返乡奖励、扶助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必须更加关注其产出。投入和产出的相对应,才能激发投入的活力,保持投入的源源不断。当下情境较大的困难在于农村义务教育正外部性的外流,规避这些外流现象,还要从教育的投入着手,农村义务教育人才外流的主要原因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因此,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人才外流的现象。要将教育的投入延伸到工作补贴上,即设立地方专项基金,用于对返乡工作人才的专项补贴。资金的来源从地方教育资金中定额提取一小部分,再由地方财政中拨付一部分,这一部分资金由地方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由财务处负责建立账户,建立财务公开,形成该项资金的公共监督体制。

(二)建立评审、监督机制

构建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体制,还需要遵照公共选择理论。财政体制制定的过程中,政府官员要避免自身利益或小群体利益高于公共利益的倾向,避免重在追求见效快、效益高的部分学校的发展,忽视普通学校,甚至是克扣挪用普通学校的发展资金。眼下必须建构既发挥重点学校的“领头羊”作用,还能激发普通学校发展活力的财政体制。首先,建构一整套完善的教育财政评审机制,使决策最大可能地照顾到各学校和学生的利益。其次,建构严密的监督评价机制。财政监督机制包括自我监督和公众监督两方面。自我监督属决策层次内部的监督,以避免决策中的腐败现象,保证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决策过程中能真正做到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公众监督是指形成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社会监督,教育财政公开化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部门,接受全社会对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制定及执行的监督。

(三)构建转移支付机制

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还需要建立“地市级财政收支缺口”为标准,多种模式并存的转移支付制度。具体思路是:第一,以全国义务教育经费最低保障线为依据,以地级市为基本单位,按照因素法测算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标准支出和标准收入,通过计量经济模型的客观测算,确定地级市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收支缺口[7];第二,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承担起转移支付的重任,根据地市级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收支缺口,以及其所在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按比例承担转移支付的额度。第三,针对农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各种财政收支缺口,中央和省级政府设立各种形式的专项转移支付基金,如图书设备添置资金、学校危房改造资金和人才引进资金等,建立以一般转移支付为主多种转移支付模式并存的转移支付制度。

参考文献:

[1]柳海明,周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与对策研究[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9.

[2]翟博.教育均衡发展:现代教育发展的新境界[J].教育研究,2002(2):13.

[3]王善迈,曹夕多.重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下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5(10).

[4]邱小健.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实证分析与政策建议[J].继续教育研究,2008(7).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12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培育新农民、弘扬新风尚、建设和谐新兰亭”为重点,以“为农民服务、靠农民参与、让农民满意、使农民得益”为出发点。努力在全镇形成“知晓新农村、服务新农村、共建新农村”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我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及构建新型城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2、总体要求。整个教育活动,要围绕主题,明确教育内容;要突出主体,确定教育重点;设计教育载体,提高教育效果。在教育活动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提高素质、培育风尚、服务农民上下功夫;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在增强教育针对性、扩大教育覆盖面上下功夫;要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启发农民群众接受教育的自觉性、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实践的主动性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当前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

我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教育活动的重点是:培育新农民、弘扬新风尚、建设和谐新兰亭。围绕这一重点,要落实好主题教育的各个环节,组织好主题教育的各项活动,将活动和服务贯穿始终,通过理论宣讲、教育宣传、活动推动、惠民服务,努力达到“活动体现主题、服务促进教育”的要求。

1、广泛开展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理论宣讲。通过大会集中、专题辅导、党校培训、远程教育播放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使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扎实开展弘扬新风尚教育宣传。针对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舆论宣传、主题实践、结对共建、评优奖先、综合治理等手段,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宣传,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切实开展重点教育活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整合活动资源,形成教育合力,采取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整体推动的方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镇开展教育,以形成教育声势、扩大教育影响,努力提高主题教育效果。各村、企事业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确定活动内容,精心策划活动载体,让农民群众通过活动提高认识、提升素质。

4、深入开展真情便民惠民服务。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发动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科技、送文化等活动,使农民群众受教育。春节前后,各党组织、企事业党组织要开展送温暖、送真情、送爱心、送服务等活动,使农民群众得实惠。通过惠民服务,使农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关怀和关爱。

三、主题教育活动的对象、时间和方法步骤

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主要面向全镇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主题教育活动时间从2007年1月至2007年4月共四个月时间。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教育准备阶段(2007年1月31日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学习文件,统一思想。抓好各级主题教育动员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提高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深入了解掌握本镇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制定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明确主题教育活动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主要步骤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召开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具体部署主题教育工作,成立领导班子,组建主题教育办公室,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做好氛围营造、信息上报及教育服务等工作。

2、集中教育阶段(2007年2月1日——2007年4月10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学习。根据主题教育活动要求,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采取系统学习与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有重点、分专题地开展多层次的学习教育,形成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活动。按照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重点活动和惠民活动,通过活动,使主题教育深入人心、富有成效。三是解决问题。着眼于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一至二个影响新农村建设及乡风文明的突出问题,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3、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4月11日——4月30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进行“回头看”。对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检查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干部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知晓率有否提高;检查教育内容是否落实、教育载体是否丰富、教育覆盖面是否广泛、教育效果是否明显;检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突出问题有否解决、农民群众是否得到实惠。二是搞好总结。认真总结主题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效,巩固主题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努力在提升农民素质、推进乡风文明、创建平安兰亭、完善社会保障、美化农村环境、建设和谐新农村方面形成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和基本要求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篇13

一、农村基础教育的主要目标体现了培育新型农民的必要性

(一)成就新农村建设事业的迫切需要。

培养造就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农民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3]成就新农村建设事业,农民需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新型农民的塑造直接影响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程度,决定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基础教育将奠定人的一生的文化知识基础,农村基础教育是农民学科学、学技术、实现职业转化的必要的文化基础,对于农民来说,可能是接受正规教育的全部,这将决定其日后获取、吸收、交流各种知识、技术和信息的能力。新型农民的培育应从娃娃抓起,我们从农村基础教育抓起。应有一套长远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教育机制,使农民的孩子从出生开始,就接受到科学的、面向现代化的、面向未来的全方位教育,为新型农民的养成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智力基础。

(二)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需要。

从缩小城乡差距的实际出发,农村基础教育首要的任务应当是培养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由于农村人才越来越匮乏,农村面貌难以根本改观,城乡差别也越拉越大。“三农”问题的凸显,农村基础教育难辞其咎,多少年来,农村基础教育是应试教育、精英教育,为城市培养精英人才,在为城市建设作贡献。虽说从农村家长的期望出发,从孩子的期待出发,农村基础教育必须考虑升学率,否则学校难以为继,而高考成功,以及有发展意愿和潜力的学子们也与农村渐行渐远,但我们细想一下,这正是农村贫穷落后所致。如果农村基础教育能培养出建设农村所需要的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教育真正成为农村建设的基础性事业,教育发展与农村建设实现良性互动、水乳交融,那么城镇化步伐必会加速,城乡差距也会日渐缩小,“三农”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三)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业的发展必须走现代农业之路,新农村建设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接受农村基础教育的学生多数都将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者,建设现代化农业的重任主要由他们来承担,而当前农村基础教育为农村经济发展培养人才的功能却严重萎缩。农村基础教育必须面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培育新型农民,发挥其建设新农村的主体能动性,增强农民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之成为建设现代化农业的主体,使农民自身的素质适应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

(四)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是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和谐社会的。”积极提高农村中人的素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理论在实践中的生动体现。著名的社会学家、中国社科院陆学艺教授描绘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画面之一就是“一个各阶层成员有共同理想,讲诚信、守法度,民风淳厚的社会”[4]。提升农民人文法治素养必将有利于增强农民建设和谐农村的能力,大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农村基础教育培育新型农民的适应性改革对策

(一)党和政府要树立农村基础教育培育新型农民的全局观念和紧迫意识。

我国农村基础教育有严重的“离农”倾向,这有悖于新型农民培育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农村基础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党和政府要有全局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增强紧迫意识,切实使农村基础教育的指导思想从单纯的应试教育转变到“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国家、为农业和新农村发展服务的素质教育上来。“三农”工作者、宣传工作者和农村基层干部要有一种真切的为农服务理念,将农村基础教育作为一项长久性任务来抓,要具备战略眼光、全局观念与紧迫意识,一定要把农村基础教育上升到振兴农村经济、改革农村面貌的根本措施的高度来认识。

(二)相应改革农村基础教育,使之符合培育新型农民的需要。

1.明确农村基础教育教学目标取向:培育新型农民。

未来农民包括农民的下一代甚至再下一代,他们当中多数依然会生活在农村。不论是农村基础教育还是农村成人教育,目标都应牢牢锁定在当地城乡现代化建设这一大方向上,更好地为农村、农业服务。各级部门应该明确,农村教育主要是为当地培养现代化建设者,而不是培养各类应试者。农村基础教育需构建教科劳一体化的教育目标体系,使学生既能学到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又能具有多种出路和前途。要充分考虑农村的需要,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所需的新型农民,为建设现代化的新农村提供强大的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持。

2.农村基础教育教育教学内容多渗透道德情感和职业教育。

(1)道德情感教育要贯穿农村基础教育始终。农村基础教育要坚持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农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提供精神支持和道德指引,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重点,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影响和带动农村社会实现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特别强调要培养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朴素感情,保持蓬勃朝气、旺盛活力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和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将远大的理想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投身于改变家乡面貌、创造美好新生活的伟大实践。

(2)广泛开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相互渗透。在保证农村学生达到基本学习要求的前提下,我们要对教学内容适当调整,增补与当地关系密切的经济、生产、社会文化、历史地理及生活方面的知识,找到与职教的密切结合点,增强实用性,让走出基础教育学校的人也能掌握一技之长,掌握较为扎实的职业技术知识。目前农村基础教育提供的繁杂的教育内容主要是普通文化知识,不妨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构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5]可介绍现代农业知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商务等。通过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融合的体系,把农村学校办成当地农村的人才库,办成农业技术引用、推广和社会服务中心,真正成为推动新农村发展链条中具有发动机作用的一环。

3.农村基础教育教学方法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实践出真知”,我们可带领学生走向田间地头或组织学生参观高新农业开发区,认知当地农业、农技常识。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生产工具等,并广泛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如与学校附近的工厂、企业、乡村等建立帮教关系,或与农业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实验基地,使学生在其中进行学习、实践和交流。此外,学生也可充分利用自己家的田园设备、劳动生产工具进行实习,教师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家视察,当场指导、施教。通过这些实践,学生会亲身感受家乡在农业科技方面的发展,从中得到知识的启迪、感情的培养、心灵的抚慰。

(三)整合农村基础教育内部和外部各种力量,为培育新型农民助力。

在农村基础教育打造新型农民过程中,我们需协调农业农村管理、科技、教育等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关部门要协调加强农村教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使之成为既是开展基础文化知识教学的行家里手,又是掌握农村实用科技的农业技术推广员和农业经营管理宣传员。通过行政手段和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关心农村基础教育,从人、财、物上支持农村基础教育。值得一提的是,在“城市病”越来越严重、就业越来越困难的条件下,相当多的大中专毕业生愿意回到家乡建设家乡。借此,我们可依托教育、农业科技等培训机构,使其成为生产活动的精英人才,组织从事指导种植、养殖、加工等,或者作为农村经营管理能人、能工巧匠、乡村科技人员等实用型人才,增强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为培育新型农民助力。

参考文献

[1]陶行知.中国乡村教育之根本改造[A].陶行知全集(第2卷)[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335.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DB/OL].新华网,2006-02-21.

在线咨询
了解我们
获奖信息
挂牌上市
版权说明
在线咨询
杂志之家服务支持
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期刊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
网站特色
常见问题
工作日 8:00-24:00
7x16小时支持
经营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它
公文范文
期刊知识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支付方式
手机阅读